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01



Similar documents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上海夊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表 决 结 果 :9 票 赞 成,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此 议 案 尚 须 提 交 股 五 审 议 通 过 了 2015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表 决 结 果 :9 票 赞 成,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此 议 案 尚 须 提 交 股 六 审 议 通 过 了 2015 年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声 明 人 ( 潘 爱 玲 ), 作 为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第 八 届 )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现 公 开 声 明 和 保 证, 本 人 与 山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聘 任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2016 年 7 月 9 日 巨 潮 网 ( 四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

本 预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表 决,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另 行 发 布 附 件 :1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2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3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山 西 漳 泽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股票代码:601288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股票代码:000936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事, 按 得 票 多 少 决 定 当 选 董 事 四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的 程 序 1 提 名 人 应 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6:00 时 之 前, 按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方 式 向 公 司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提 交 相 关 文 件 ( 详 见 附 件 );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 的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资 本 充 足 率 报 告 三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赞 成 :14 反 对 :0 弃 权 :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 五 ) 网 络 投 票 的 系 统 起 止 日 期 和 投 票 时 间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网 络 投 票 起 止 时 间 : 自 2016 年 1 月 4 日 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2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的 股 东 有 权 推 荐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3 单 个 推 荐 人 推 荐 的 人 数 不 得 超 过 本 次 拟 选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四 本 次 换 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名 非 关 联 董 事 对 该 议 案 进 行 了 逐 项 表 决 : 1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及 募 投 项 目 本 次 调 整 前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不 超 过 60,000 万 元, 项 目 建 设 为 开 放 平 台 ( 运 营 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三 )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本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公 司 监 事 会 和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目 录 股 东 大 会 会 序 会 议 议 案 1 关 于 选 举 黄 兴 东 先 生 杨 先 锋 先 生 彭 建 武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的 议 案 2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下 设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议 案 3 关 于 选 举 陈 锐 先 生

备忘录/Memorandum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4D F736F F 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 编号: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二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执 行 2014 年 新 会 计 准 则 并 变 更 会 计 政 策 的 议 案 ; 董 事 会 认 为, 本 次 会 计 政 策 的 变 更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不 会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4D F736F F D D303530C1A6D0C7B9C9B7DDA3BAB5DAC8FDBDECB6ADCAC2BBE1B5DAD2BB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78>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条 独 立 董 事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性 条 件 或 其 他 不 适 宜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的 情 形, 由 此 造 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达 不 到 法 定 的 人 数 时, 公 司 按 规 定 补 足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第 二 章 独 立 董 事 的

航 天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材 料 目 录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2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3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5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议案四: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4D F736F F D20B9ABB8E63232A3BAB9F3D6DDBABDCCECB5E7C6F7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EF6D2E9B9ABB8E62E646F63>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二纺机 二纺B股 公告编码:临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08-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证 券 代 码 : 股 票 简 称 : 创 业 环 保 公 告 编 号 : 临 天 津 创 业 环 保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六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书面申请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岗 位 专 业 14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1 数 学 类 ( 金 融 数 学 研 究 方 向 优 先 ) 1 研 究 生 学 历 博 士 学 位 15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2 统 计 学 类 16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3 计 算

Transcription:

证 券 代 码 :601929 证 券 简 称 : 吉 视 传 媒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2-029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于 2012 年 12 月 16 日 在 公 司 会 议 室 现 场 召 开 会 议 通 知 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 以 送 达 传 真 电 话 通 知 等 形 式 发 出, 本 次 会 议 应 参 加 董 事 11 人, 亲 自 参 加 会 议 董 事 10 人, 独 立 董 事 毕 焱 女 士 因 出 差 委 托 独 立 董 事 刘 国 枢 先 生 代 为 行 使 表 决 权 公 司 监 事 会 5 名 监 事 列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谭 铁 鹰 女 士 主 持, 会 议 的 召 开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所 作 决 议 合 法 有 效 各 项 议 题 审 议 结 果 如 下 : 一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全 资 子 公 司 吉 视 传 媒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拟 参 与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竞 买 的 议 案 同 意 借 款 3.3 亿 元 给 全 资 子 公 司 吉 视 传 媒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由 其 参 与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竞 买 ( 地 块 位 于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 后 续 公 司 将 根 据 竞 拍 的 实 际 进 程, 就 相 关 投 资 事 宜 按 法 定 程 序 决 策 和 披 露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二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对 外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通 过 银 行 向 三 亚 望 居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最 高 额 度 不 超 过 2 亿 元 的 委 托 贷 款, 资 金 来 源 于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委 托 期 限 不 超 过 30 个 月, 委 托 贷 款 年 利 率 为 20% 具 体 内 容 待 签 署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和 有 关 担 保 合 同 后 另 行 披 露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三 审 议 通 过 修 订 <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 的 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四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拟 由 11 名 董 事 组 成, 董 事 会 提 名 谭 铁 鹰 王 胜 杰 刘 月 秋 李 永 贵 王 志 强 赵 宝 君 刘 华 春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董 事 会 提 名 刘 国 枢 赵 炳 辉 孙 权 毕 焱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简 历 见 附 件 )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刘 国 枢 赵 炳 辉 孙 权 毕 焱 对 本 次 董 事 会 换 届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核, 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 1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的 程 序 规 范, 符 合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2 本 次 提 名 是 在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职 专 业 素 养 等 情 况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并 已 征 得 被 提 名 人 同 意 被 提 名 人 具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丰 富 的 实 际 工 作 经 验, 具 备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的 资 格 未 发 现 其 中 有 公 司 法 第 147 条 规 定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的 情 形, 亦 未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此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五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关 于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敬 请 投 资 者 查 阅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特 此 公 告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附 件 :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1. 谭 铁 鹰, 女,195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高 级 记 者, 大 专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省 直 属 机 关 业 余 大 学, 曾 于 1999 年 至 2000 年 参 加 吉 林 大 学 行 政 学 院 理 论 教 育 专 业 研 究 生 班 学 习 历 任 吉 林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工 商 部 新 闻 部 采 通 部 编 辑 记 者, 吉 林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驻 长 春 记 者 站 站 长 记 者 部 副 主 任 综 合 部 主 任 经 济 台 台 长 副 台 长 台 长, 吉 林 电 视 台 台 长, 现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9 年 9 月 -12 月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董 事 长,2009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董 事 长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谭 铁 鹰 女 士 同 时 担 任 吉 林 省 记 者 协 会 副 主 席 吉 林 省 广 播 电 视 学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记 者 协 会 理 事 及 中 国 广 播 电 视 学 会 理 事 等 社 会 职 务 2. 王 胜 杰,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大 学 历 任 吉 林 省 白 山 市 有 线 电 视 台 台 长, 白 山 广 电 局 副 局 长 局 长, 吉 林 省 广 电 局 副 总 工 程 师, 吉 林 省 广 电 网 络 整 合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总 经 理 等 职 务, 现 任 吉 视 传 媒 党 委 书 记 总 经 理, 吉 林 市 有 线 广 播 电 视 传 输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5 年 9 月 -2009 年 12 月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董 事,2009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董 事 王 胜 杰 先 生 同 时 担 任 中 国 广 电 协 会 有 线 电 视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广 电 协 会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国 家 广 电 总 局 科 技 委 有 线 电 视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等 社 会 职 务 3. 刘 月 秋, 男,1951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研 究 员,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中 共 吉 林 省 委 党 校, 曾 于 1983 年 至 1985 年 参 加 日 本 宝 珠 电 视 节 目 后 期 制 作 公 司 培 训 历 任 吉 林 电 视 台 技 术 办 公 室 技 术 员 制 作 部 节 目 制 作 调 度 制 作 部 副 主 任 总 工 程 师 副 台 长 等 职 务 2010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董 事 4. 李 永 贵,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财 贸 学 院 历 任 吉 林 省 广 播 电 视 器 材 公 司 会 计, 吉 林 省 广 播 电 视 厅 办 公 室 会 计, 吉 林 省 广 电 局 计 财 处 主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调 研 员, 现 任 吉 林 电 视 台 计 财 部 主 任 吉 林 移 动 电 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法 人 代 表, 吉 林 省 影 视 剧 制 作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吉 林 家 有 购 物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9 年 9 月 -12 月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董 事,2009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董 事 5. 王 志 强, 男,196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大 学, 历 任 长 春 电 视 台 记 者 长 春 电 视 台 副 主 任 长 春 电 视 台 主 任 长 春 电 视 台 台 长 助 理 等 职 务, 现 任 长 春 电 视 台 台 长 2011 年 6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董 事 6. 赵 宝 君, 男,195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大 学, 曾 于 1998 年 至 1999 在 美 国 密 西 根 州 大 学 培 训,2002 年 3 月 至 6 月 在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学 习 历 任 中 国 水 电 一 局 团 委 书 记 机 电 安 装 处 副 处 长, 吉 林 市 团 委 副 书 记, 吉 林 市 船 营

区 副 区 长 副 书 记, 吉 林 市 委 统 战 部 副 部 长, 吉 林 市 委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吉 林 市 社 科 联 党 组 书 记, 现 任 吉 林 市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总 台 台 长 2009 年 9 月 -12 月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董 事,2009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董 事 7. 刘 华 春, 男,1960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主 任 编 辑,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延 边 大 学 历 任 延 边 州 委 宣 传 部 干 部 处 处 长 助 理 调 研 员, 汪 清 县 政 府 副 县 长, 图 们 市 政 府 副 市 长, 图 们 市 委 常 委 副 市 长, 延 边 日 报 社 副 社 长 副 总 编 辑, 延 边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局 副 局 长 副 总 编 辑 总 台 副 台 长, 电 视 新 闻 综 合 频 道 总 监 8. 刘 国 枢, 男,194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四 平 师 范 学 院 历 任 吉 林 省 乾 安 县 委 办 公 室 主 任 副 县 长 县 委 副 书 记, 白 城 地 委 委 员 宣 传 部 长 地 委 秘 书 长 地 委 副 书 记, 吉 林 省 委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吉 林 省 文 联 党 组 书 记, 吉 林 省 直 机 关 工 委 书 记, 吉 林 省 政 协 秘 书 长 等 职 务 2009 年 9 月 -12 月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独 立 董 事,2009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独 立 董 事 9. 赵 炳 辉, 男,194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大 学 历 任 吉 林 油 田 处 长 副 总 指 挥 副 局 长, 吉 林 省 化 工 厅 副 厅 长, 辽 源 市 市 长 市 委 书 记 人 大 常 委 会 主 任, 吉 林 省 经 贸 委 主 任 党 组 书 记, 吉 林 省 国 资 委 主 任 党 组 书 记, 吉 林 省 委 副 秘 书 长, 现 任 吉 林 省 工 业 经 济 联 合 会 会 长 中 国 城 市 建 设 控 股 集 团 吉 林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2009 年 9 月 -12 月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独 立 董 事,2009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独 立 董 事

10. 孙 权, 男,195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执 业 律 师,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大 学 历 任 中 共 吉 林 省 伊 通 县 委 政 法 委 常 务 副 书 记, 公 主 岭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常 务 副 院 长, 吉 林 省 物 价 局 法 规 处 长, 吉 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研 究 室 主 任, 白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白 山 市 政 府 副 市 长, 吉 林 省 委 政 法 委 副 书 记 等 职 务 现 任 北 京 市 京 典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吉 林 大 学 法 学 院 兼 职 教 授 2009 年 9 月 -12 月 任 吉 林 广 电 网 络 集 团 独 立 董 事,2009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独 立 董 事 2003 年 至 2008 年 间, 孙 权 先 生 曾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东 北 高 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11. 毕 焱, 女,196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注 册 会 计 师, 本 科 学 历, 毕 业 于 吉 林 财 贸 学 院 历 任 吉 林 建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导 部 主 任, 中 鸿 信 建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副 主 任 会 计 师, 现 任 吉 林 新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董 事 长 2010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独 立 董 事 2008 年 至 今, 毕 焱 女 士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吉 林 敖 东 药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刘 国 枢 赵 炳 辉 孙 权 毕 焱 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已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专 长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任 职 务 等 情 况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出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提 名 人 认 为,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与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被 提 名 人 刘 国 枢 赵 炳 辉 毕 焱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被 提 名 人 孙 权 尚 未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被 提 名 人 孙 权 已 承 诺 在 本 次 提 名 后, 参 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举 办 的 最 近 一 期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培 训 并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被 提 名 人 在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被 提 名 人 毕 焱 具 备 较 丰 富 的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具 备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本 提 名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提 名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提 名 人 :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刘 国 枢,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刘 国 枢 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赵 炳 辉,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赵 炳 辉 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孙 权,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本 人 尚 未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本 人 承 诺 在 本 次 提 名 后, 参 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举 办 的 最 近 一 期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培 训 并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孙 权 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毕 焱,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本 人 具 备 较 丰 富 的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具 备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吉 视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毕 焱 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