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他 所 建 議 的 新 曆 法 及 其 調 整 之 方 法 受 到 猛 烈 抨 擊, 因 為 大 家 不 明 不 白 的 被 奪 去 十 一 天 ; 但 教 宗 額 我 略 卻 依 此 建 議 頒 令 修 改 此 曆 法 由 教 宗 額 我 略 推 行, 故 稱 之 為 額 我 略 曆, 現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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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利 瑪 竇 Matteo Ricci (1552-1610) 此 利 瑪 竇 畫 像 繪 於 1610 年 5 月 12 日 ( 即 利 瑪 竇 逝 世 後 一 天, 利 瑪 竇 卒 於 1610 年 5 月 11 日 ), 由 游 文 輝 修 士 (Emmanuel Pereira) 手 繪 游 修 士 是 中 國 人, 他 隨 意 大 利 籍 耶 穌 會 士 若 望 尼 古 拉 (Giovanni Nicolao) 學 藝 此 畫 像 乃 中 國 第 一 幅 由 中 國 人 繪 製 的 西 洋 油 畫 油 畫 最 下 方 的 資 料 有 誤, 利 瑪 竇 離 世 時 只 有 57 歲, 並 非 如 圖 所 示 是 60 歲 ( 拉 丁 文 ) 此 油 畫 於 1614 年 帶 返 羅 馬, 與 依 納 爵 羅 耀 拉 及 方 濟 沙 勿 略 的 畫 像 同 置 於 耶 穌 會 羅 馬 會 院 內, 直 至 現 在 利 瑪 竇 於 1552 年 10 月 6 日, 在 意 大 利 中 部 馬 切 拉 塔 城 (Macerata) 出 生, 該 城 當 時 是 在 教 宗 國 (Papal State) 境 內 利 瑪 竇 在 一 所 由 耶 穌 會 士 主 辦 的 學 校 內 讀 完 七 年 制 課 程 後, 到 羅 馬 Sapienza University 修 讀 法 律 利 瑪 竇 自 感 有 志 修 道, 雖 受 父 親 反 對, 仍 於 1571 年 進 入 耶 穌 會, 在 耶 穌 會 的 羅 馬 學 院 (Collegio Romano) 繼 續 學 業 於 此 期 間, 他 追 隨 德 籍 耶 穌 會 士 格 拉 維 斯 教 授 (Christopher Clavius) 學 習 數 學 ;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對 年 輕 聰 敏 的 利 瑪 竇 影 響 至 深 利 瑪 竇 從 中 國 寄 出 的 信 函 中, 常 提 及 這 位 敬 愛 的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因 他 授 予 的 數 學 天 文 地 理 等 科 學 知 識, 對 其 與 中 國 學 者 交 往 極 有 幫 助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當 時 並 非 歐 洲 著 名 的 科 學 家, 但 他 在 羅 馬 學 院 卻 影 響 不 少 年 輕 的 耶 穌 會 士, 利 瑪 竇 就 是 至 佳 例 子 格 拉 維 斯 最 重 大 的 貢 獻 就 是 更 改 曆 法 十 六 世 紀 中 葉, 歐 洲 人 已 清 楚 知 道 他 們 所 沿 用 的 羅 馬 曆 法 大 有 問 題, 每 年 約 失 去 十 一 分 鐘 ; 結 果 只 好 將 復 活 節 安 排 在 西 歐 收 割 的 時 期, 此 事 令 教 宗 額 我 略 十 三 世 非 常 煩 惱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提 議 閏 年 之 法, 他 認 為 此 法 必 能 長 久 使 用 為 調 整 曆 法,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建 議 將 舊 曆 法 中 之 1582 年 8 月 4 日 星 期 三 之 翌 日 ( 即 8 月 5 日 ) 改 為 新 曆 法 之 1582 年 8 月 15 日 星 期

四 他 所 建 議 的 新 曆 法 及 其 調 整 之 方 法 受 到 猛 烈 抨 擊, 因 為 大 家 不 明 不 白 的 被 奪 去 十 一 天 ; 但 教 宗 額 我 略 卻 依 此 建 議 頒 令 修 改 此 曆 法 由 教 宗 額 我 略 推 行, 故 稱 之 為 額 我 略 曆, 現 今 已 世 界 通 行 ( 除 東 正 教 會 外 )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也 是 使 用 小 數 點 的 首 位 倡 議 者 1577 年, 利 瑪 竇 和 四 位 同 學 決 志 到 東 印 度 傳 教, 當 時 他 們 仍 未 晉 鐸 利 瑪 竇 沒 有 向 家 中 各 人 道 別, 便 與 同 伙 動 身 往 葡 萄 牙, 候 船 前 赴 印 度 他 們 一 等 便 是 數 月 ; 在 這 期 間, 利 瑪 竇 在 孔 布 拉 大 學 (University of Coimbra) 受 訓 ( 到 遠 東 傳 教 的 耶 穌 會 士 均 在 此 受 訓 ) 及 學 習 葡 萄 牙 語 最 後, 利 瑪 竇 和 他 的 伙 伴 於 1578 年 3 月 24 日 在 里 斯 本 登 上 聖 路 易 士 號, 經 過 六 個 月 的 航 程, 於 同 年 9 月 13 日 抵 達 果 阿 ( 印 度 西 岸 的 葡 萄 牙 殖 民 地 ) 利 瑪 竇 在 科 欽 (Cochin, 果 阿 附 近 的 另 一 葡 萄 牙 殖 民 地 ) 的 耶 穌 會 修 院 為 準 備 晉 鐸 而 繼 續 修 讀 神 學 晉 鐸 前, 他 在 修 院 中 教 授 雄 辯 術 利 瑪 竇 於 1580 年 7 月 26 日 晉 鐸 兩 年 後 ( 利 瑪 竇 留 在 印 度 整 整 四 年 ), 由 遠 東 區 耶 穌 會 會 長 范 禮 安 神 父 (Alessandro Valignano) 召 派 中 國 傳 教, 范 禮 安 神 父 是 利 瑪 竇 在 羅 馬 時 的 初 學 師 經 過 兩 個 月 的 航 程 ( 途 經 馬 六 甲 ), 利 瑪 竇 終 於 1582 年 8 月 7 日 抵 達 澳 門 自 1557 年 起, 澳 門 已 成 為 葡 萄 牙 的 殖 民 地 耶 穌 會 於 1571 年 在 澳 門 建 立 會 院, 但 多 年 來, 其 福 傳 之 主 力 都 放 在 日 本, 而 非 中 國 他 們 曾 多 次 嘗 試 進 入 中 國, 均 告 失 敗 目 光 遠 大 的 范 禮 安 神 父 早 有 其 中 國 傳 教 計 劃 ; 為 此, 早 於 1579 年, 他 派 遣 意 大 利 籍 耶 穌 會 士 羅 明 堅 神 父 (Michele Ruggieri) 到 澳 門 學 習 漢 語 及 中 國 文 化 可 是, 此 計 劃 之 真 正 實 行, 卻 要 到 1582 年, 范 禮 安 神 父 抵 澳 門 後 才 正 式 開 展 他 召 派 利 瑪 竇 從 果 阿 到 澳 門 去 協 助 羅 明 堅 神 父 ; 當 利 瑪 竇 踏 足 中 國 國 土 時, 才 30 歲, 在 北 京 離 世 時 是 57 歲 利 瑪 竇 由 澳 門 到 北 京, 在 中 國 福 傳 27 年 ( 其 實 差 不 多 28 年 ), 該 旅 程 可 說 是 漫 長 而 艱 鉅! 利 瑪 竇 的 旅 程, 實 具 啟 發 意 義 ; 不 單 是 上 京 途 上 的 見 聞, 同 時 也 是 他 內 修 生 活 的 旅 程 這 旅 程 讓 他 更 了 解 中 國 文 化 及 在 中 國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利 瑪 竇 赴 京 途 中 所 留 之 處, 均 有 豐 富 的 史 料 可 供 參 考 : a) 利 瑪 竇 大 量 而 詳 盡 的 札 記 ( 其 意 大 利 文 著 作, 名 為 Della entrata della Compagnia di Gesùe Christianità nella Cina 耶 穌 會 入 華 傳 教 史 ), 通 稱 為 利 瑪 竇 回 憶 錄 或 利 瑪 竇 中 國 札 記 b) 利 瑪 竇 由 東 方 寄 回 羅 馬 給 在 意 大 利 親 友 及 長 上 的 五 十 四 封 書 信, 其 中 只 有 六 封 由 印 度 寄 出 ( 如 前 所 述, 利 瑪 竇 在 東 方 的 頭 四 年 是 在 印 度 傳 教 ), 其 餘 都 是 在 中 國 所 到 之 各 城 寄 出 利 瑪 竇 這 樣 形 容 他 的 旅 程 : 我 漸 漸 察 覺 在 他 的 旅 程 中, 他 不 斷 察 覺 到 新 環 境 新 視 野 及 新 方 向

明 代 中 國 版 圖 (1368-1644) 利 瑪 竇 之 路 1. 澳 門 (1582-1583) 2. 肇 慶 (1583-1589) 3. 韶 州 (1589-1595) 粵 北 4. 南 昌 (1595-1598) 江 西 首 府 5. 南 京 (1598-1600) 6. 北 京 (1600-1610) 1. 澳 門 (1582-1583)( 在 此 發 出 兩 封 信 件 ) 利 瑪 竇 在 澳 門 只 停 留 了 一 年, 在 這 短 暫 期 間, 他 立 即 開 始 學 習 中 文 及 中 國 文 化 ; 但 其 來 華 發 展 傳 教 工 作 之 初 模, 在 澳 門 時 已 漸 露 端 倪 : 1a) 藉 科 學 及 文 化 與 中 國 學 者 交 談 利 瑪 竇 在 澳 門 已 開 始 製 作 其 萬 國 輿 圖 初 版, 在 其 旅 程 中, 他 不 斷 改 進 此 地 圖, 直 至 1602 年, 在 北 京 正 式 面 世 此 世 界 地 圖 是 科 學 上 一 偉 大 成 就, 正 確 顯 示 中 國 在 世 界 上 的 地 理 位 置 及 面 積, 並 標 上 世 界 各 地 的 中 文 名 稱, 使 中 國 的 士 大 夫 甚 為 欣 喜 另 一 文 化 上 的 貢 獻 是 由 羅 明 堅 及 利 瑪 竇 兩 位 耶 穌 會 神 父 編 輯 的 首 部 葡 漢 辭 典 ; 該 辭 典 當 時 主 要 為 方 便 那 些 學 習 中 文 的 外 國 傳 教 士 之 用 ; 首 次 採 用 拉 丁 注 音, 標 注 明 末 時 期 所 用 之 口 語 ( 此 法 由 利 瑪 竇 發 明 ) 葡 漢 辭 典 是 發 展 漢 語 學 習 的 一 個 歷 史 里 程 碑 羅 明 堅 神 父 及 利 瑪 竇 的 葡 漢 辭 典 乃 十 七 世 紀 末 至 十 八 世 紀 初 之 語 言 學 哲 學 神 學 甚 至 是 文 化 商 貿 上 的 珍 貴 工 具 典 籍, 新 版 ( 葡 語 英 語 及 中 文 ) 由 耶 穌 會 士 John W. Witek 編 輯, 於 2001 年 在 里 斯 本 發 行

1b) 利 瑪 竇 迅 即 瞭 解 澳 門 並 非 中 國 福 傳 的 理 想 中 心, 而 在 澳 門 的 葡 萄 牙 人 代 表 著 中 國 人 憎 惡 的 西 方 殖 民 主 義, 更 甚 者 是 葡 萄 牙 人 的 行 藏 舉 止 不 為 中 國 文 化 所 接 納 另 一 方 面, 利 瑪 竇 明 白 澳 門 在 中 國 階 級 社 會 中 只 不 過 屬 低 下, 而 他 的 夢 是 要 向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權 力 核 心 北 京 進 發, 影 響 當 朝 皇 帝 利 瑪 竇 有 著 敏 銳 的 洞 察 力, 他 認 為 有 效 的 傳 教 工 作 必 先 由 上 而 下, 由 最 高 階 級 做 起, 那 就 是 要 先 得 到 在 北 京 的 皇 帝 御 准 ( 最 理 想 是 使 皇 上 皈 依 基 督 宗 教 ) 那 時 候, 耶 穌 會 士 只 可 在 中 國 作 數 日 或 數 星 期 的 短 暫 停 留 ; 而 羅 明 堅 神 父 曾 數 度 嘗 試 進 入 中 國, 均 告 失 敗 後 來, 兩 廣 總 督 郭 應 聘 發 出 批 文, 耶 穌 會 士 方 可 在 肇 慶 居 留 羅 明 堅 神 父 和 利 瑪 竇 立 即 啟 程, 徒 步 十 天, 於 1583 年 9 月 10 日 到 達 肇 慶 2. 肇 慶 (1583-1589)( 在 此 發 出 七 封 信 件 ) 2a) 耶 穌 會 的 神 父 們 初 到 肇 慶, 就 得 知 府 王 泮 批 地 建 築 小 樓, 內 有 小 堂, 此 乃 繼 唐 朝 景 教 及 元 朝 方 濟 會 士 之 後, 首 間 在 中 國 的 天 主 教 傳 教 士 會 院 兩 位 耶 穌 會 神 父 首 先 遇 到 的 問 題 是 中 國 人 ( 特 別 是 權 貴 ) 對 所 有 外 國 人 的 不 信 任 和 猜 疑 利 瑪 竇 明 白 中 國 人 害 怕 槍 桿 子 裡 出 政 權, 外 國 人 會 利 用 槍 械 掠 奪 中 國 ( 因 曾 受 葡 萄 牙 及 日 本 欺 負 ) 利 瑪 竇 亦 知 道 中 國 人 的 心 理, 常 認 為 自 己 的 文 化 遠 超 蠻 夷, 他 們 對 外 國 傳 入 的 新 思 維 甚 有 戒 心 兩 位 傳 教 士 面 對 這 新 環 境, 便 訂 定 他 們 首 個 傳 教 計 劃 : 讓 中 國 人 知 道 他 們 與 澳 門 的 葡 萄 牙 人 無 關, 他 們 逗 留 此 間, 為 的 是 要 學 習 中 國 文 化 及 語 言 ; 對 於 勸 人 皈 依 及 受 洗 等 事 不 能 操 之 過 急 ; 而 他 們 必 須 以 僧 侶 的 身 份 視 人 因 此, 他 們 決 定 穿 著 袈 裟 及 把 頭 髮 鬍 子 剃 掉 ( 這 也 是 當 時 的 兩 廣 總 督 的 建 議 ) 於 是, 他 們 就 打 扮 如 和 尚, 穿 著 袈 裟, 剃 髮 禿 頭, 這 做 法 正 合 兩 廣 總 督 的 意 願 兩 廣 總 督 遂 賞 賜 二 人 兩 塊 精 緻 的 匾 額, 上 面 寫 著 : 僊 ( 音 仙 ) 花 寺 及 西 來 淨 土 字 樣, 掛 於 他 們 的 住 處 隨 後 十 年, 利 瑪 竇 被 稱 為 西 泰 ( 即 西 方 和 尚 ), 或 簡 單 的 叫 和 尚 或 僧 起 初, 利 瑪 竇 十 分 歡 喜, 因 為 他 可 與 中 國 人 交 往 及 以 佛 教 和 尚 的 身 份 與 他 們 一 起 生 活 ; 但 當 他 再 深 入 了 解 中 國 社 會 文 化 時, 他 開 始 改 觀, 更 有 新 的 決 定 2b) 利 瑪 竇 在 肇 慶 繼 續 研 讀 中 國 文 學 及 接 觸 中 國 士 大 夫 及 官 吏, 及 展 示 他 的 科 學 工 藝 品 : 如 世 界 地 圖 鐘 日 晷 ( 音 鬼 ) 及 數 學 習 題 等 在 肇 慶 耶 穌 會 的 會 院 中, 掛 有 利 瑪 竇 在 澳 門 始 製 的 世 界 地 圖, 令 中 國 訪 客 嘆 為 觀 止 他 們 催 促 利 瑪 竇 要 把 這 地 圖 複 稿, 並 加 上 各 地 之 中 文 譯 名 此 地 圖 於 1584 年 完 成, 稱 為 輿 地 山 海 全 圖, 但 現 已 遺 失 ; 其 草 圖 存 放 於 利 瑪 竇 之 朋 友 及 夥 伴, 著 名 地 理 學 家 章 潢 之 圖 書 編 內 利 瑪 竇 不 斷 將 該 地 圖 修 正, 至 1600 年, 修 訂 版 正 式 面 世, 改 名 為 山 海 輿 地 全 圖 該 地 圖 之 第 三 四 及 第 六 版 則 得 著 名 士 大 夫, 耶 穌 會 士 之 友 李 之 藻 襄 助 完 成, 改 名 為 坤 輿 萬 國 全 圖, 分 別 於 1603 年 1604 年 及 1607 年 在 北 京 印 行

利 瑪 竇 的 這 一 世 界 地 圖 ( 意 大 利 名 為 Mappamondo) 是 第 一 張 繪 有 美 洲 新 大 陸 的 中 文 地 圖 明 代 許 多 士 大 夫 均 立 時 承 認 該 地 圖 為 當 時 製 圖 技 術 的 重 大 改 進 ; 從 前 不 知 名 的 地 區 亦 以 中 國 形 式 標 出, 許 多 中 國 採 用 之 外 國 地 名 亦 在 利 瑪 竇 繪 製 的 地 圖 上 描 出 其 位 置 ; 利 瑪 竇 將 許 多 新 地 名 介 紹 給 中 國 人, 同 時, 他 亦 不 忘 把 那 些 與 基 督 宗 教 有 關 的 地 方, 如 猶 大 羅 馬 等 加 上 簡 短 的 中 文 註 釋 ; 例 如, 他 在 猶 大 邊 旁 寫 上 : 稱 為 聖 地, 天 主 降 生 成 人 之 地 ; 在 羅 馬 邊 旁 寫 上 : 天 主 教 之 首 牧 居 於 此 地 萬 國 全 圖 原 由 利 瑪 竇 繪 製, 後 由 另 一 耶 穌 會 士, 著 名 的 來 華 傳 教 士 艾 儒 略 (Giulio Aleni) 約 於 1620 年 重 繪 ( 艾 儒 略,1582 年 在 意 大 利 布 雷 西 亞 出 生, 卒 於 1649 年 6 月 10 日, 中 國 延 平 ) 利 瑪 竇 意 大 利 紀 念 郵 票, 中 國 士 大 夫 形 象, 背 景 為 坤 輿 萬 國 全 圖 在 利 瑪 竇 的 會 院 中 還 擺 放 了 一 些 珍 品, 如 西 洋 鐘 三 稜 鏡 書 籍 等, 均 令 訪 客 嘖 嘖 稱 奇 1584 年 12 月, 羅 明 堅 神 父 得 一 中 國 著 名 士 大 夫 ( 新 領 洗 教 友, 聖 名 保 祿 ) 之 助, 出 版 中 文 教 理 書 天 主 實 錄, 利 瑪 竇 亦 有 協 助 出 版 此 書 天 主 實 錄 初 版 刻 印 1200 本, 為 外 國 人 在 中 國 印 行 的 第 一 本 書 幾 年 後, 利 瑪 竇 重 新 編 寫 此 教 理 書, 改 名 為 天 主 實 義 ; 這 部 著 作 的 宗 旨 在 介 紹 天 主 教, 引 起 讀 者 對 天 主 教 的 興 趣 ; 天 主 實 義 可 說 是 向 非 信 徒 們 宣 傳 天 主 教 的 讀 物 2c) 肇 慶 耶 穌 會 會 院 成 了 朝 野 士 人 聚 談 的 地 方, 這 兩 位 耶 穌 會 士 亦 常 加 入 他 們 的 談 話 中 利 瑪 竇 之 居 所 常 高 朋 滿 座, 除 了 科 學 的 展 覽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這 兩 位 西 人 德 高 望 重, 學 識 淵 博 ; 一 切 有 關 宗 教 之 問 題, 他 們 都 能 一 一 清 楚 解 答, 並 提 供 參 考 資 料, 如 天 主 實 義 及 新 編 撰 之 祖 傳 天 主 十 誡 (1584 年 於 肇 慶 出 版 ) 等

利 瑪 竇 寫 道 : 出 版 十 誡 是 為 所 有 對 此 有 要 求 的 人, 他 們 承 諾 遵 行 十 誡, 因 其 合 情 合 理, 合 乎 自 然 規 範 利 瑪 竇 總 結 說 : 在 出 版 十 誡 前, 已 刻 印 天 主 經 聖 母 經 及 信 經 如 是 者, 教 理 材 料 及 經 文 逐 次 刻 印 成 書 利 瑪 竇 不 斷 修 訂 其 中 文 翻 譯 著 作, 增 加 其 可 讀 性 及 準 確 性 1605 年, 利 瑪 竇 在 北 京 完 成 此 項 把 過 去 所 有 中 文 翻 譯 重 新 整 理 的 工 作, 並 刻 印 成 書, 名 為 天 主 教 要 天 主 教 要 是 一 部 為 新 信 徒 們 學 習 天 主 教 的 經 言 和 要 理 應 用 的 經 本 在 會 院 中 亦 掛 有 一 幅 聖 母 手 抱 耶 穌 聖 嬰 的 畫 像, 此 仿 製 品 是 利 瑪 竇 來 東 方 時 隨 身 攜 帶 的, 因 為 所 有 羅 馬 人 民 均 喜 歡 這 聖 像 畫 這 名 為 羅 馬 人 民 的 救 星 (Salus Populi Romani) 名 畫 存 放 於 羅 馬 聖 母 大 殿 內 (Basilica of Santa Maria Maggiore) 奇 怪 的 是 該 畫 像 極 能 牽 動 中 國 人 的 好 奇 心, 極 其 願 意 知 道 更 多 其 中 涵 義 而 此 畫 像 亦 是 利 瑪 竇 晉 見 萬 曆 皇 帝 時 的 貢 品 之 一 奉 獻 給 聖 史 路 加 的 名 畫 羅 馬 人 民 的 救 星, 現 存 放 於 羅 馬 聖 母 大 殿 內 聖 海 倫 皇 后 及 其 子 君 士 坦 丁 大 帝 將 此 畫 像 從 聖 地 帶 回 羅 馬 多 世 紀 以 來, 許 多 教 宗 和 人 民 都 對 此 畫 像 有 特 別 的 敬 禮, 相 傳 因 求 而 得 奇 蹟 者 眾, 參 與 敬 禮 及 遊 行 的 人 越 來 越 多 ; 此 畫 像 的 複 製 品, 亦 有 神 效 耶 穌 會 士 個 人 的 風 度 及 學 養 實 在 令 人 傾 慕, 因 而 大 獲 好 評 耶 穌 會 會 長 范 禮 安 神 父, 在 基 督 宗 教 融 入 亞 洲 這 一 成 功 策 略 上, 實 在 功 不 可 沒 那 時, 利 瑪 竇 已 決 意 不 再 用 其 西 洋 名 字, 而 改 用 中 文 名 : 利 瑪 竇 所 有 中 文 歷 史 書 都 採 用 利 瑪 竇 此 名 ; 而 利 瑪 竇 這 名 字 對 中 國 人 來 說 己 是 非 常 熟 悉 有 些 學 者 會 加 上 西 泰 或 泰 西 來 表 達 利 瑪 竇 是 來 自 西 方 的 聖 賢 後 來 所 有 來 華 的 外 方 傳 教 士 都 有 改 用 中 文 姓 名 的 習 慣 2d) 耶 穌 會 士 在 肇 慶 事 事 似 是 順 景, 領 洗 人 數 日 增 ( 特 別 是 有 識 之 士 ); 但 現 實 始 終 有 其 另 一 面 利 瑪 竇 深 得 人 心, 博 得 士 林 的 尊 重 和 友 情, 甚 至 得 到 官 方 在 政 治 及 物 資 上 的 支 援 ; 但 另 一 方 面, 他 卻 需 要 抵 擋 不 少 阻 力 無 理 仇 視, 及 圈 外 人 的 嫉 妒 利 瑪 竇 之 個 人 素 質, 仁 慈 忍 讓, 更 以 博 學 多 才 而 聞 名 於 世, 廣 受 中 國 朋 友 及 同 儕 之 欣

賞 ; 但 他 不 能 控 制 事 情 的 發 生 一 日, 利 瑪 竇 突 然 離 開 肇 慶 ; 范 禮 安 神 父, 這 位 擁 有 遠 大 目 光 的 耶 穌 會 會 長, 非 常 了 解 中 國 傳 教 情 況, 他 深 知 如 沒 有 皇 帝 的 御 准, 傳 教 工 作 的 命 運 就 要 靠 當 地 的 政 府 官 員, 甚 或 總 督 1588 年 11 月 25 日, 范 禮 安 神 父 命 羅 明 堅 神 父 離 開 肇 慶, 返 回 意 大 利, 說 服 教 宗 及 西 班 牙 國 王, 請 其 派 遣 特 史 到 北 京 覲 見 當 朝 皇 帝, 以 確 保 教 會 在 此 浩 瀚 國 土 上 的 地 位 利 瑪 竇 立 即 邀 請 一 位 著 名 士 大 夫 為 其 擬 寫 一 份 表 書, 由 教 宗 親 筆 簽 署, 上 送 天 子, 要 求 恩 賜 傳 教 士 在 中 國 傳 揚 福 音 的 自 由 ; 及 申 明 利 瑪 竇 及 麥 安 東 神 父 (Fr Almeida ) 為 日 後 代 表 教 宗 晉 見 皇 上 的 特 使 可 惜, 該 年 適 逢 三 位 教 宗 相 繼 崩 逝, 羅 明 堅 神 父 無 法 完 其 大 事, 而 其 長 上 則 請 其 長 留 意 大 利, 後 於 1607 年 在 薩 萊 納 (Salerno) 耶 穌 會 學 院 中 逝 世 自 羅 明 堅 神 父 離 開 肇 慶 後, 利 瑪 竇 在 眾 多 的 困 難 中 孤 軍 作 戰 ;1589 年, 當 時 的 兩 廣 總 督 劉 繼 文 將 所 有 耶 穌 會 士 逐 出 肇 慶 此 一 挫 折 並 沒 有 摧 毀 利 瑪 竇 上 京 的 決 心, 他 折 返 澳 門, 停 留 了 一 小 段 日 子 後, 就 已 取 得 劉 繼 文 的 批 文, 轉 往 廣 東 北 部 的 韶 州 ( 即 現 韶 關 ) 3. 韶 州 (1589-1595)( 在 此 五 年, 發 出 九 封 信 件 ) 3a) 1589 年, 另 一 位 耶 穌 會 士 麥 安 東 神 父 被 派 協 助 利 瑪 竇 開 展 在 韶 州 的 傳 教 工 作 可 惜, 麥 安 東 神 父 在 抵 步 後 兩 年, 即 於 1591 年 逝 世 石 方 西 神 父 即 被 委 接 任, 而 石 方 西 神 父 在 此 沒 到 兩 年, 也 去 世 了, 只 剩 下 費 南 德 茲 (Fernandez) 修 士 協 助 幸 好, 他 們 在 韶 州 比 肇 慶 更 受 歡 迎, 利 瑪 竇 獲 准 購 地 建 屋, 他 就 在 這 塊 土 地 上 興 建 了 一 幢 中 國 式 的 樓 房 及 教 堂, 繼 續 廣 交 朝 野 學 士 名 人 那 時, 謠 傳 耶 穌 會 士 有 煉 金 之 術, 能 將 水 銀 變 成 黃 金 白 銀 ; 於 是 吸 引 了 著 名 年 青 學 者 瞿 汝 夔 ( 或 稱 瞿 太 素 ) 的 注 意 瞿 汝 夔 雖 身 處 南 京, 亦 對 這 些 博 學 多 聞 的 歐 洲 神 父 略 有 聽 聞, 他 亦 知 悉 許 多 學 者 因 而 加 入 天 主 教 會 本 著 一 己 的 好 奇 心 及 渴 望 尋 求 水 銀 變 白 銀 之 法, 瞿 汝 夔 問 教 於 利 瑪 竇, 此 時 才 發 覺 神 奇 的 煉 金 術 並 非 利 瑪 竇 之 長, 不 過 瞿 已 極 希 望 了 解 基 督 信 仰, 而 不 斷 向 利 瑪 竇 請 求 指 導 利 瑪 竇 不 單 教 授 他 天 主 教 要 理, 還 教 他 數 學 天 文 等 科 學 知 識 後 來, 瞿 汝 夔 不 只 成 為 熱 心 教 友, 更 是 利 氏 及 西 方 科 學 的 擁 護 者 當 利 瑪 竇 憶 述 這 位 偉 大 學 者 瞿 汝 夔 的 皈 依 時, 他 寫 道 : 他 領 洗 後 才 坦 白 明 言, 他 來 見 我 這 個 西 方 和 尚 的 真 正 動 機, 不 在 於 宗 教, 而 是 聽 聞 我 知 道 從 水 銀 中 抽 取 銀 的 秘 密 程 式, 他 想 從 中 致 富! 利 瑪 竇 明 白 中 國 學 者 與 他 交 往 的 最 初 動 機 各 有 不 同, 但 當 他 們 接 受 信 仰 時, 他 們 的 信 德 卻 是 真 的 利 瑪 竇 逐 漸 察 覺 基 督 信 仰 漸 受 中 國 有 識 之 士 接 受 及 尊 重

瞿 汝 夔 及 其 他 儒 家 學 者 均 鼓 勵 利 瑪 竇 不 要 再 穿 袈 裟, 而 要 以 士 大 夫 的 裝 束 示 人 利 瑪 竇 亦 逐 漸 察 覺 到 穿 著 袈 裟 是 未 經 深 思 熟 慮 的 決 定, 那 時 的 他 未 清 楚 瞭 解 中 國 社 會 文 化 ; 穿 著 袈 裟 及 用 和 尚 或 僧 自 稱, 令 人 誤 解 其 宗 教 與 佛 教 相 關 因 此, 他 應 及 早 改 變 在 旅 程 中, 利 瑪 竇 有 機 會 接 觸 很 多 喜 歡 從 他 處 學 習 數 學 及 天 文 學 的 儒 家 學 者, 他 發 現 中 國 學 者 的 地 位 及 受 尊 敬 程 度 比 和 尚 還 高, 自 此 他 便 以 西 方 學 者 自 居 他 向 長 上 范 禮 安 神 父 及 羅 馬 總 會 長 解 釋 此 新 計 劃 後, 兩 者 均 批 准 他 改 穿 儒 服 ( 利 瑪 竇 採 用 了 一 個 意 大 利 文 Letterati 來 形 容 當 時 的 士 大 夫 ), 後 來 教 宗 亦 表 贊 同 利 瑪 竇 為 洗 去 國 人 的 誤 解, 不 再 用 和 尚 或 僧 之 稱 號, 而 改 用 道 人 ; 幾 年 後, 再 改 用 神 父 及 司 鐸 3b) 1589 年, 利 瑪 竇 編 製 額 我 略 曆 的 中 文 版 本 ( 亦 師 亦 友 的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對 此 曆 法 已 作 出 重 大 的 貢 獻 ) 利 瑪 竇 精 巧 地 將 之 與 中 國 曆 法 相 配 合, 使 中 國 人 對 基 督 徒 的 所 有 慶 節 均 有 所 知 悉 該 日 曆 被 受 推 崇, 爭 相 訂 取 利 瑪 竇 一 一 婉 拒, 堅 稱 在 中 國 推 出 新 日 曆 極 其 棘 手, 必 須 得 到 皇 上 御 准 但 是, 以 利 瑪 竇 作 為 編 製 日 曆 專 家 的 聲 望, 正 為 他 日 後 跟 中 國 權 貴 交 往 營 造 良 好 氣 候 在 利 瑪 竇 死 後, 許 多 耶 穌 會 士 都 被 邀 當 欽 天 監, 在 朝 修 訂 中 國 曆 法 1694 年, 利 瑪 竇 把 翻 譯 成 拉 丁 文 的 四 書 送 到 歐 洲, 此 乃 歐 洲 第 一 本 中 國 古 籍 翻 譯 本 利 瑪 竇 希 望 西 方 人 也 能 讀 到 中 國 古 籍, 而 懂 得 欣 賞 中 國 文 化 許 多 西 人 ( 其 中 不 乏 有 聲 望 的 哲 學 家 思 想 家 ) 非 常 崇 拜 孔 子, 希 望 從 這 位 中 國 思 想 家 兼 教 育 家 處 得 到 啟 發 此 外, 利 瑪 竇 更 不 斷 發 展 出 首 套 中 文 拉 丁 拼 音 系 統, 在 早 期 的 字 典 及 詞 典 中 運 用, 此 舉 本 為 方 便 耶 穌 會 士 來 華 的 傳 教 士 及 外 國 人 士 之 用 此 時, 利 瑪 竇 作 為 東 西 方 橋 樑 的 角 色 越 見 明 顯 3c) 1594 年 初, 另 一 位 耶 穌 會 士 郭 居 靜 神 父 (Fr Cattaneo) 到 來 協 助, 利 瑪 竇 極 其 欣 喜, 因 為 他 可 將 一 切 事 務 交 託, 啟 程 前 赴 北 京 ( 完 其 美 夢 ) 當 時, 利 瑪 竇 的 一 位 官 家 好 友 亦 要 上 京, 於 是, 利 瑪 竇 在 答 允 照 顧 其 病 中 孩 子 的 條 件 下, 帶 同 兩 個 準 備 加 入 耶 穌 會 的 青 年, 跟 這 位 官 員 踏 上 上 京 之 路 這 次 旅 程 甚 為 驚 險 : 船 在 途 中 觸 礁, 全 船 人 都 被 拋 進 海 裡, 利 瑪 竇 不 諳 泳 術, 卻 奇 蹟 地 生 還 ; 但 其 中 一 位 青 年 則 遇 溺 身 故 利 瑪 竇 傷 心 難 過, 那 官 員 卻 十 分 驚 恐, 要 他 們 馬 上 離 船 ; 在 利 瑪 竇 一 再 懇 求 下, 他 只 答 應 送 他 們 到 南 京, 然 後 獨 自 上 京 去 ; 利 瑪 竇 只 好 接 受 這 建 議 甫 抵 南 京, 利 瑪 竇 等 因 沒 有 得 到 批 文, 無 法 留 在 南 京, 他 們 惟 有 取 道 南 昌, 在 那 裡 暫 住, 伺 機 再 返 回 南 京 去

4. 南 昌 (1595-1598) ( 在 此 三 年, 發 出 七 封 信 件 ) 4a) 南 昌 是 江 西 的 首 府, 以 江 南 昌 盛 之 地 而 得 名, 亦 是 文 人 雅 士 聚 居 之 地 當 時 的 利 瑪 竇 已 享 譽 於 士 林, 因 此, 他 所 到 之 處, 必 有 一 班 追 隨 者, 亦 能 找 到 有 勢 力 人 士 保 護 在 南 昌, 他 得 到 江 西 總 督 陸 萬 垓 的 接 待, 很 快 便 獲 得 批 文 剛 好 身 處 南 昌 的 當 朝 王 子 建 安 王 和 樂 安 王, 以 賓 禮 之 儀 款 待 利 瑪 竇 南 昌 可 說 是 利 瑪 竇 開 始 以 西 儒 姿 態 出 現 的 地 方 4b) 在 南 昌, 利 瑪 竇 的 人 生 起 了 重 大 轉 變, 他 由 西 方 和 尚 轉 變 成 為 西 儒, 利 瑪 竇, 字 西 泰 ( 意 即 西 方 學 者 ), 他 以 此 自 稱 他 改 穿 儒 士 絹 服, 蓄 髮 留 鬚, 打 扮 得 如 當 朝 士 大 夫, 並 戴 上 冠 帽 ( 就 是 利 瑪 竇 畫 像 的 打 扮 ) 在 利 瑪 竇 信 中 的 描 述, 冠 帽 與 主 教 帽 相 似, 從 此 話 中 可 見 其 欣 喜 之 情 ; 而 穿 起 新 絹 袍, 利 瑪 竇 學 者 的 真 我 盡 露 他 亦 如 士 大 夫 一 樣, 坐 在 四 人 大 轎 上 出 訪 利 瑪 竇 在 羅 馬 ( 特 別 是 從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處 ) 所 學 到 的 地 理 數 學 天 文 等 知 識, 繪 製 地 圖 製 造 地 球 儀 各 式 鐘 錶 等 技 術, 都 成 為 他 與 士 大 夫 交 流 的 重 要 資 料 此 時, 利 瑪 竇 對 早 期 儒 家 學 說 興 趣 大 增 ; 他 感 到 孔 子 所 述 的 天 和 上 帝 本 質 上 與 天 主 教 所 說 的 唯 一 真 神 沒 有 分 別 因 此, 他 認 為 天 主 教 的 神 早 已 存 在 於 中 國 傳 統 思 想 中 但 另 一 方 面, 利 瑪 竇 則 與 佛 家 思 想 保 持 距 離, 他 質 疑 輪 迴 之 說 及 偶 像 崇 拜, 亦 曾 數 度 就 此 議 題 與 人 爭 辯 因 此, 耶 穌 會 神 父 與 儒 家 學 者 的 關 係 更 形 密 切 ; 而 利 瑪 竇 在 中 西 方 學 者 中 已 聲 譽 日 隆 利 瑪 竇 與 他 的 耶 穌 會 同 事, 自 抵 達 澳 門 後, 已 開 始 深 入 學 習 漢 語 ; 在 韶 州 期 間, 他 的 中 文 已 十 分 流 暢, 但 他 仍 孜 孜 不 倦 的 跟 其 老 師 學 習 古 文, 特 別 是 四 書 利 瑪 竇 在 南 昌 時, 已 對 自 己 的 中 文 極 具 信 心, 並 熟 識 中 國 文 化, 因 而 能 與 中 國 學 者 作 更 深 入 而 有 成 果 的 交 談, 破 解 不 少 因 誤 解 而 造 成 的 猜 疑, 利 瑪 竇 真 的 成 了 東 西 文 化 的 堅 穩 橋 樑! 4c) 在 南 昌, 利 瑪 竇 開 始 其 第 一 本 漢 文 著 作 交 友 論 ( 拉 丁 文 為 De Amicitia), 此 書 是 為 非 基 督 徒 的 普 羅 大 眾 而 著, 蒐 彙 西 洋 名 賢 論 友 格 言 編 譯 而 成 ; 其 表 達 形 式 與 儒 家 相 像, 使 中 國 學 者 易 於 接 受 此 書 甚 短, 輯 錄 語 錄 凡 一 百 則, 共 三 千 五 百 字 利 瑪 竇 在 書 序 中 詳 述 出 版 緣 起, 述 說 他 初 抵 南 昌 時, 受 到 建 安 王 朱 多 節 禮 遇, 設 筵 款 待 ; 席 散, 建 安 王 緊 握 其 手, 問 : 西 方 之 士 如 何 談 論 交 友 之 道? 利 氏 於 感 激 之 餘, 回 家 立 時 執 筆, 將 其 從 小 到 大 記 憶 所 及, 有 關 友 誼 的 格 言 論 句, 不 跟 邏 輯 思 維, 總 的 一 一 寫 下, 就 如 智 慧 篇 的 形 式, 每 一 格 言 都 是 獨 立 的, 與 其 他 並 無 相 關

吾 友 非 他, 即 我 之 半, 乃 第 二 我 也 故 當 視 友 如 己 焉 (1) 友 之 與 我, 雖 有 二 身, 二 身 之 內, 其 心 一 而 已 (2) 友 於 親 惟 此 長 焉 : 親 能 無 相 愛 親, 友 者 否 蓋 親 無 愛 親, 親 倫 猶 在 : 除 愛 乎 友, 其 友 理 焉 存 乎? (50) 利 氏 的 交 友 論 大 獲 好 評, 極 受 中 國 學 者 歡 迎, 因 而 多 次 翻 印, 更 不 斷 插 入 著 名 學 者 為 嘉 許 其 工 作 之 薦 文 及 評 論 自 此, 西 儒 利 瑪 竇 發 覺 自 己 寫 作 的 聖 召 在 其 信 中, 他 寫 道 : 在 這 國 家 裡, 著 作 比 講 授 更 為 重 要, 更 正 確, 及 更 為 可 信 在 此 我 們 不 能 自 由 地 到 處 宣 講, 但 藉 書 籍 則 可 直 達 人 心 讓 我 們 的 信 仰 奠 下 理 性 的 基 礎 就 算 著 作 科 學 書 籍, 亦 能 成 為 未 來 交 談 的 先 備 課 題 而 這 些 用 漢 字 書 寫 的 書 籍, 在 其 他 使 用 漢 字 的 國 家, 如 日 本 的 人 民 亦 能 讀 到 利 瑪 竇 的 見 解 是 正 確 的, 他 的 著 作 可 令 中 國 以 外, 講 中 文 或 明 白 中 文 的 人 士, 如 韓 國 日 本 越 南 等 地 的 人 民 都 能 讀 到 這 些 書 籍 更 為 在 遠 東 地 區 推 廣 及 培 育 基 督 信 仰, 亦 為 創 作 以 表 達 基 督 信 仰 的 新 中 文 詞 彙 ( 為 中 國 人 所 接 受 的 ) 奠 下 基 礎 利 瑪 竇 非 常 重 視 寫 作 這 一 使 命, 他 跟 隨 不 少 著 名 中 國 大 師 學 習 著 書 之 法 在 整 個 著 作 過 程 中, 有 他 自 己 的 作 品, 也 有 與 弟 子 合 作 寫 成 的 利 瑪 竇 大 約 寫 了 二 十 二 本 中 文 書, 而 主 題 多 是 關 於 : 幾 何 數 學 地 圖 繪 製 記 憶 法 及 交 友 之 道 利 氏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開 拓 與 士 大 夫 交 談 的 途 徑, 讓 彼 等 知 道 他 之 來 華 是 為 學 習 中 國 文 化, 好 讓 西 方 人 也 能 接 觸 此 不 凡 文 化 ; 同 時, 也 讓 中 國 學 者 察 覺 西 學 對 中 國 之 貢 獻 利 瑪 竇 知 悉 中 國 人, 尢 其 是 學 者, 特 別 注 重 記 憶 及 記 憶 能 力 ; 因 中 國 推 行 之 科 舉 制 度, 強 記 背 誦 是 重 要 一 環 ; 於 是, 利 瑪 竇 試 從 西 學 觀 點 處 理 記 憶 此 一 範 疇 1596 年, 他 就 開 始 著 作 西 國 記 法 一 書 ; 1625 年 在 北 京 出 版 該 書 之 英 文 譯 名 為 利 瑪 竇 記 憶 之 宮 (Ricci s Memory Palace), 文 中 描 述 西 方 記 憶 法 就 如 有 許 多 房 間 的 宮 殿, 必 先 要 將 要 記 憶 的 東 西 分 類, 置 於 這 些 房 間 之 中 利 瑪 竇 在 其 信 中 憶 述 江 西 總 督 陸 萬 陔 為 改 進 孩 子 的 記 憶 力, 要 求 他 把 記 憶 法 編 寫 成 書 利 瑪 竇 風 趣 地 說 : 讀 完 我 的 書 後, 總 督 大 人 表 示 書 中 所 錄 的 規 則 及 指 示 均 為 記 憶 之 妙 法, 不 過, 必 須 要 有 好 的 腦 袋 才 能 記 到!

利 瑪 竇 自 身 有 著 超 凡 的 記 憶 力, 他 能 過 目 成 誦 倒 背 如 流, 其 實 此 一 能 耐, 早 於 羅 馬 學 院 的 第 一 年, 他 已 開 始 練 習 西 國 記 法 雖 不 是 科 學 上 的 創 新 發 明, 但 廣 受 當 時 士 林 歡 迎 利 瑪 竇 相 信, 除 非 讓 中 國 學 者 對 西 方 敞 開 心 懷, 否 則 西 方 傳 教 士 亦 很 難 在 中 國 土 地 上 傳 揚 福 音 他 覺 得 先 前 所 做 的 一 切 ( 可 說 是 福 傳 前 期 ) 是 必 要 的, 亦 是 他 意 料 之 事 4d) 在 南 昌 逗 留 期 間, 利 瑪 竇 完 成 他 的 偉 大 巨 著 天 主 實 義 ( 英 文 譯 名 為 The True Meaning of the Lord of Heaven 或 The True Meaning of God ) 該 書 以 中 國 學 者 與 西 方 學 者 對 話 的 形 式 表 達 天 主 實 義 在 歐 洲 之 拉 丁 文 名 為 De Deo Verax Disputatio, 該 書 著 於 1593 至 1596 年 間, 未 刻 印 前 之 初 稿 已 廣 泛 傳 閱 馮 應 京 於 1601 年 曾 嘗 試 將 該 書 刻 印 發 行, 但 當 時 礙 於 經 濟 問 題, 未 能 成 事 ; 後 於 1603 年, 始 能 付 印 天 主 實 義 分 兩 集, 共 八 卷,174 則 中 西 士 之 對 話 中 士 以 中 國 傳 統 之 儒 道 佛 家 學 說 解 釋, 而 西 士 則 引 用 古 儒 之 說 解 釋 基 督 宗 教 之 教 理, 並 附 以 西 方 天 主 教 哲 學 及 煩 瑣 哲 學 加 以 說 明 天 主 實 義 其 中 兩 頁

引 述 以 上 兩 個 中 西 士 對 話 之 例 子 : 中 士 曰 : 敝 國 之 士 有 曰 : 出 善 乃 善, 出 惡 乃 惡 亦 是 一 端 之 理 若 吾 性 既 善, 此 惡 自 何 來 乎? 西 士 曰 : 吾 以 性 為 能 行 善 惡, 固 不 可 謂 性 自 本 有 惡 矣 中 士 曰 : 性 本 必 有 德, 無 德 何 為 善? 西 士 曰 : 乍 見 孺 子 將 入 於 井, 即 皆 恘 惕, 此 皆 良 善 耳 何 德 之 有? 乎 見 義 而 即 行 之, 乃 為 德 耳 天 主 實 義 一 書 並 非 單 為 慕 道 者 或 新 教 友 而 著, 利 瑪 竇 試 圖 以 此 書 影 響 未 有 任 何 宗 教 信 仰 的 中 國 人 天 主 實 義 是 羅 明 堅 神 父 前 著 之 天 主 實 錄 的 修 訂 版, 經 利 瑪 竇 不 斷 修 正 而 成 利 瑪 竇 在 其 日 常 傳 教 事 務 中 不 斷 試 用 及 修 改, 積 累 多 年 經 驗, 蒐 集 一 切 所 需 資 料, 才 將 之 結 集 成 書 利 瑪 竇 在 書 中 解 釋 人 可 憑 理 智 認 識 真 理, 不 一 定 需 要 天 主 的 啟 示 這 些 真 理 必 須 被 認 可 為 認 識 信 仰 之 必 備 初 階 - 天 主 的 存 在 與 合 一 創 世 靈 魂 的 不 死 不 滅 賞 報 與 罪 罰 等 - 這 些 都 是 從 推 理 辯 證 中 得 出 的 真 理 同 時, 利 瑪 竇 亦 指 出 在 中 國 相 當 普 遍 的 偶 像 崇 拜 及 輪 迴 之 說 的 謬 誤 利 瑪 竇 除 了 把 基 督 徒 神 哲 學 家 的 論 據 輯 錄 書 中, 並 從 中 國 古 籍 中 舉 出 例 證, 乃 該 書 優 勝 之 處 天 主 實 義 此 一 辯 證 巨 著, 正 好 是 傳 教 士 的 手 冊, 有 助 有 效 的 傳 教 事 務 天 主 實 義 在 利 瑪 竇 離 世 之 前 至 少 重 印 四 次, 而 其 中 兩 次 是 由 非 基 督 徒 翻 印 的 該 書 吸 引 不 少 人 士 進 教, 亦 使 許 多 未 皈 依 的 讀 者 尊 重 基 督 宗 教 康 熙 皇 帝 在 親 自 讀 過 這 書 後, 於 1692 年 下 旨 宣 告 恩 賜 傳 揚 福 音 的 自 由 乾 隆 皇 帝 雖 曾 迫 害 基 督 徒, 他 卻 把 此 書 列 入 四 庫 全 書 之 內 就 算 今 天, 傳 教 士 仍 能 感 受 到 這 本 書 的 良 性 影 響, 這 不 只 在 中 國, 就 算 在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甚 至 其 他 從 屬 中 國 文 化 的 國 家, 也 可 感 受 得 到 雖 然 利 瑪 竇 稱 天 主 實 義 為 一 本 教 理 書, 此 書 實 在 與 傳 統 的 教 理 書 截 然 不 同 ; 傳 統 的 教 理 書 指 所 有 基 督 信 仰 中 之 奧 秘 均 由 天 主 所 揭 示, 而 利 瑪 竇 卻 寫 道 : 本 書 應 為 基 督 徒 與 非 基 督 徒 所 用, 亦 可 遠 達 傳 教 士 仍 未 立 足 之 土 本 書 讓 人 接 受 我 教 之 其 他 奧 蹟 利 瑪 竇 希 望 天 主 實 義 能 成 為 單 憑 理 智 去 認 識 基 督 宗 教 的 入 門 利 瑪 竇 相 信 真 理 已 展 示 人 前, 理 智 從 每 人 心 中 將 真 理 導 出

利 瑪 竇 表 示 他 於 1594 年 開 始 此 項 工 作, 並 感 到 十 分 滿 足 : 表 現 不 俗 吧! 他 說 天 主 實 義 是 由 利 瑪 竇 好 友, 著 名 學 者 馮 應 京 幫 忙 修 飾 文 字 整 理 及 作 序, 才 能 及 早 付 印 4e) 利 瑪 竇 來 華 福 傳 願 景 的 主 要 特 色, 在 此 階 段 已 可 見 一 斑 : 4e1) 審 慎 行 事 : 耶 穌 會 士 之 能 在 中 國 國 土 內 傳 教, 最 重 要 的 是 計 劃 周 詳 及 審 慎 行 事 他 們 放 棄 傳 揚 福 音 為 首 要 任 務 的 一 貫 作 風, 向 中 國 官 吏 聲 稱 : 他 們 因 聞 此 大 國 風 尚, 決 意 離 鄉 別 井 來 華, 在 此 服 務 天 主, 至 死 不 渝 他 們 更 強 調 自 己 是 來 華 學 習 及 不 會 再 返 回 故 土 利 瑪 竇 在 信 中 提 及 中 國 權 貴 心 恐 他 們 是 會 回 國 匯 報 中 國 國 情 的 外 國 間 諜 4e2) 中 國 學 者 慢 慢 地 向 西 方 世 界 敞 開 心 懷 利 瑪 竇 了 解 中 國 人 ( 包 括 大 部 分 學 者 ) 對 西 方 鮮 有 認 識, 因 而 對 之 害 怕 及 猜 疑 他 們 視 西 方 人 為 蠻 夷, 從 西 方 而 來 的 新 事 物 或 學 說 都 會 危 害 國 家 之 穩 定 利 瑪 竇 深 知 若 傳 教 士 即 時 宣 告 其 傳 揚 福 音 之 意 向, 中 國 人 定 不 接 受 利 瑪 竇 為 達 到 讓 中 國 人 向 西 方 世 界 敞 開 心 懷 的 目 的, 決 定 以 西 洋 的 奇 事 奇 物 刺 激 中 國 人 的 好 奇 心 ; 於 是, 這 些 傳 教 士 的 會 院 逐 漸 變 成 一 小 型 展 覽 廳, 展 出 各 式 各 樣 從 西 方 帶 來 的 手 工 藝 品 : 大 小 的 鐘 錶 天 文 儀 器 反 映 多 種 色 彩 的 三 稜 鏡 樂 器 油 畫 及 印 畫, 宇 宙 學 地 理 學 建 築 學 上 的 資 料 圖 表 地 圖, 以 至 城 鎮 建 築 物 的 風 貌, 厚 裝 書 精 美 的 印 刷 品 及 漂 亮 的 包 裝 等 士 大 夫 一 向 認 為 國 外 均 是 蠻 夷 之 地, 這 些 展 品 令 他 們 驚 愕 不 已 對 於 這 班 修 道 人 的 新 奇 展 物 之 流 言, 迅 即 傳 遍 各 處, 於 是, 會 院 便 常 擠 滿 朝 野 學 人 接 著, 根 據 利 瑪 竇 的 報 導 : 學 者 對 我 們 的 國 家 我 們 的 人 民, 特 別 是 有 識 之 士 的 態 度 逐 漸 改 變, 他 們 的 見 解 亦 開 始 與 前 不 同 這 些 都 是 傳 教 士 在 他 們 的 小 博 物 館 中, 不 斷 解 答 訪 客 們 的 提 問 而 得 出 的 感 受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傳 教 士 的 修 道 生 活 及 行 為 至 令 學 者 敬 佩 上 文 提 及 利 瑪 竇 的 萬 國 全 圖, 此 地 圖 讓 朝 野 士 人 眼 界 大 開 中 國 人 早 有 地 圖, 但 該 等 地 圖 所 描 繪 的 天 下, 只 不 過 是 中 國 的 版 圖 而 矣, 皇 者 天 下 就 是 在 周 邊 眾 小 國 中 的 大 國 萬 國 全 圖 真 的 把 世 界 上 各 個 國 家 ( 包 括 新 大 陸 ) 的 地 理 位 置 面 積 等 清 楚 地 以 科 學 方 法 描 繪 於 地 圖 上 起 初, 士 大 夫 很 難 接 受 利 瑪 竇 所 提 供 的 新 世 界 圖 像, 他 們 視 之 為 對 中 國 的 誣 蔑, 但 逐 漸, 博 學 英 明 之 士 開 始 接 納 這 事 實 ; 江 西 總 督 陸 萬 陔 帶 頭 催 促 利 瑪 竇 將 此 地 圖 複

製, 並 加 上 中 文 名 稱 及 題 詞 於 是, 利 瑪 竇 再 繪 一 幅 較 大 的 世 界 地 圖, 加 上 較 詳 盡 的 中 文 題 詞, 以 配 合 中 國 人 的 需 要 此 事 完 工 後, 陸 萬 陔 立 即 刻 印 多 份, 送 予 鄰 近 友 好 利 瑪 竇 神 父 毫 不 猶 豫 地 說 : 此 乃 最 有 用 的 工 作, 可 讓 中 國 相 信 我 們 的 神 聖 信 仰 他 們 自 恃 本 國 之 偉 大, 而 莽 顧 其 他 國 家, 實 屬 驕 橫, 視 整 個 世 界 為 無 法 與 之 相 比 的 蠻 夷 之 地 但 想 不 到, 他 們 因 對 此 之 欣 賞 而 開 始 留 意 外 國 的 大 師 4e3) 再 發 現 中 國 文 化 隱 藏 有 與 天 主 的 連 繫 利 瑪 竇 寫 道 : 發 掘 天 主 法 律 與 人 的 理 性 思 維 相 符, 在 中 國 古 代 聖 賢 的 著 作 中 找 到 類 似 的 教 導 利 瑪 竇 在 研 究 中 國 古 籍 及 聖 賢 對 話 中, 察 覺 到 早 期 的 儒 家 思 想 類 似 自 然 宗 教, 教 人 修 身 立 德, 導 人 向 善 利 瑪 竇 認 為 早 期 的 儒 家 思 想 與 天 主 教 信 仰 及 基 督 徒 的 道 德 價 值 相 符 ; 於 是, 他 便 以 儒 家 的 用 語 把 God 翻 譯 成 天 主 ( 天 上 的 主 宰 ) 或 上 帝 ( 天 君 ) 或 天 利 瑪 竇 首 先 選 用 天 主 這 新 名 稱, 實 在 有 一 段 傳 奇 : 一 日, 利 瑪 竇 探 訪 中 國 首 批 慕 道 者 的 其 中 一 位 時 ( 姓 名 不 詳 ), 發 現 他 把 自 己 交 給 他 管 理 的 祭 台 安 置 在 一 房 間 內, 而 祭 台 上 面 沒 有 安 放 任 何 聖 像, 卻 放 了 一 塊 木 製 的 牌 位, 上 面 刻 上 天 主 兩 個 中 文 字 就 此, 利 瑪 竇 便 採 納 了 這 個 名 稱, 並 在 其 教 理 書 中 使 用 ; 而 這 名 稱 亦 成 為 日 後 爭 辯 的 焦 點 4e4) 等 候 士 大 夫 查 詢 有 關 信 仰 問 題 傳 教 士 發 現 訪 客 們 不 只 對 西 方 事 物 及 他 們 的 學 問 有 興 趣, 對 他 們 所 展 示 有 關 宗 教 的 藝 術 品 油 畫 書 籍, 甚 至 他 們 的 修 道 生 活 均 十 分 好 奇 ; 因 而 提 出 許 多 相 關 的 問 題 為 滿 足 這 些 有 意 問 道 的 訪 客, 傳 教 士 早 有 準 備, 刻 印 有 關 資 料 派 發 ; 就 此, 信 仰 的 芳 薰 開 始 在 中 國 的 空 氣 中 散 發 利 瑪 竇 大 膽 而 充 滿 遠 見 的 計 劃, 亦 包 括 與 這 長 期 固 步 自 封 的 天 朝 大 國 內 的 一 眾 精 英 貴 族 作 文 化 交 流 利 瑪 竇 走 進 儒 家 社 會, 接 受 其 用 語 禮 俗 及 思 想, 在 大 眾 面 前 立 下 良 好 榜 樣, 為 維 護 天 主 教 創 造 優 勢 利 瑪 竇 認 為 這 向 知 識 份 子 傳 教 的 任 務, 比 零 零 星 星 的 令 許 多 人 皈 依 更 為 值 得 ; 因 為 這 些 接 受 信 仰 的 知 識 份 子 最 終 可 領 導 整 個 國 家 皈 依 4e5) 皇 帝 的 認 可 極 其 重 要 利 瑪 竇 寫 道 : 我 們 無 法 在 這 國 家 安 穩 地 工 作, 除 非 得 到 皇 上 御 准

利 瑪 竇 的 中 國 朋 友 十 分 支 持 這 一 論 點 : 得 到 皇 上 御 准, 基 督 宗 教 才 可 安 然 地 在 此 片 國 土 上 植 根 此 乃 利 瑪 竇 北 京 之 行 的 最 終 目 的 雖 然 是 一 難 完 美 夢, 他 仍 希 望 晉 謁 皇 帝 ; 或 藉 其 名 聲 及 士 林 好 友 之 助, 向 皇 上 送 上 貢 品, 至 少 可 讓 他 知 道, 基 督 宗 教 對 國 家 毫 無 危 害, 在 相 互 接 納 及 尊 重 下, 反 而 有 益 曾 與 利 瑪 竇 相 交 或 問 教 的 朝 野 士 人 均 為 他 引 薦, 認 為 他 們 從 利 瑪 竇 處 學 到 的 科 學 知 識, 實 在 對 中 國 有 利 ; 而 其 中 有 些 士 人 亦 欣 然 接 受 基 督 信 仰 4f) 利 瑪 竇 地 位 的 突 然 改 變 利 瑪 竇 在 南 昌 逗 留 期 間, 突 接 范 禮 安 神 父 之 任 命, 擔 任 中 國 傳 教 區 會 長 之 職 時 為 1596 年, 利 瑪 竇 神 父 被 任 命 此 職, 直 至 他 在 北 京 去 世 之 日 此 任 命 不 僅 確 認 利 瑪 竇 在 華 之 工 作, 更 授 權 他 處 理 有 關 中 國 的 各 項 事 務 在 1596 年 前, 此 等 事 務 ( 包 括 經 濟 支 援 ) 是 由 澳 門 院 長 負 責, 但 因 地 距 甚 遠, 管 理 困 難, 故 設 另 一 名 會 長 利 瑪 竇 得 到 范 禮 安 神 父 的 支 持, 使 他 進 京 之 夢, 更 添 活 力 4g) 立 即 行 事 利 瑪 竇 立 即 拜 訪 住 在 南 昌 的 皇 孫 貴 族, 相 交 友 好 其 中 一 人 為 南 京 禮 部 尚 書 王 弘 誨, 他 答 允 陪 同 利 瑪 竇 及 郭 居 靜 神 父 進 京, 並 計 劃 以 他 們 的 數 學 及 天 文 知 識, 參 與 中 國 曆 法 改 革 工 作 及 修 訂 國 家 年 鑑 為 由, 選 定 黃 道 吉 日 帶 他 們 入 宮 晉 見 皇 帝 利 瑪 竇 欣 然 接 受 建 議, 立 即 收 拾 各 種 科 學 儀 器 樂 器 等, 包 括 複 雜 的 鐘 錶 一 座 羽 管 鍵 琴 聖 母 像 三 稜 鏡 等, 準 備 呈 獻 給 萬 曆 皇 帝 6 月 25 日, 他 們 離 開 南 昌 在 南 京 遇 到 許 多 阻 滯, 不 准 停 留 經 歷 萬 水 千 山, 於 1598 年 9 月 7 日 才 告 抵 達 北 京 4h) 在 北 京, 利 瑪 竇 寄 居 於 王 弘 誨 府 第 ; 可 惜, 時 不 際 也, 正 值 中 日 朝 鮮 之 戰, 豐 臣 秀 吉 欲 借 道 朝 鮮 侵 明, 因 此, 所 有 非 我 族 類 均 被 疑 為 間 諜 於 此 不 利 時 刻, 王 尚 書 無 法 襄 助, 加 上 宮 內 宦 官 阻 撓, 而 利 氏 亦 錢 財 散 盡, 入 宮 之 望 已 告 渺 茫 幸 而, 這 兩 個 多 月 並 沒 浪 費, 利 瑪 竇 及 郭 居 靜 把 拉 丁 拼 音 的 中 文 字 彙 依 英 文 字 母 排 序, 並 按 利 瑪 竇 發 明 的 改 良 系 統, 加 上 音 標, 標 注 官 話 的 五 個 聲 調, 編 著 完 整 的 羅 馬 字 標 音 漢 字 字 典 對 此, 利 瑪 竇 認 為 郭 居 靜 神 父 居 功 至 偉 郭 居 靜 神 父 在 這 項 工 作 中, 貢 獻 最 大, 他 是 非 凡 的 音 樂 家, 擁 有 靈 利 的 耳 朵, 能 分 辨 細 緻 的 語 音 變 化 及 聲 調 利 瑪 竇 憶 述 : 為 避 免 任 何 危 及 我 們 在 中 國 居 留 之 事 發 生, 我 們 決 定 折 返 南 京, 等 候 機 會, 再 回 北 京 11 月 5 日, 他 們 離 開 北 京 ; 翌 年 2 月 6 日 才 抵 達 南 京 在 此 旅 程 中, 利 瑪 竇 在 船 上 仍 忙 著 編 著 其 漢 字 字 典 5. 南 京 (1598-1600) ( 在 此 發 出 兩 封 信 件 )

5a) 南 京 是 中 國 著 名 都 城, 有 六 朝 帝 都 之 稱 利 瑪 竇 被 迫 從 北 京 折 返 南 京 ;1599 年 2 月 6 日 他 返 抵 南 京 時, 發 現 情 勢 已 大 有 改 變 因 著 豐 臣 秀 吉 於 1598 年 秋 病 逝, 日 本 軍 已 從 朝 鮮 退 兵 王 尚 書 從 北 京 把 利 瑪 竇 等 人 領 回 南 京 後, 這 位 忠 心 好 友 就 邀 請 他 們 留 居 南 京, 以 上 賓 之 禮 款 待 ; 並 繼 續 幫 助 及 保 護 他 們, 及 介 紹 他 們 認 識 許 多 達 官 貴 人, 博 學 之 士, 該 等 人 士 均 以 能 與 這 位 西 方 賢 士 一 聚 為 榮 於 是, 利 瑪 竇 的 小 樓 常 擠 滿 愛 聽 他 講 論 天 文 地 理 數 學 及 科 學 之 訪 客 高 官 等 更 希 望 這 位 西 方 名 士 能 寄 居 於 他 們 的 城 市 之 中 5b) 當 利 瑪 竇 寄 居 於 南 京 時, 認 識 許 多 當 朝 名 士, 如 : 南 京 節 度 使 李 環 最 有 權 勢 的 宦 官 馮 保, 還 有 南 京 的 政 要 ; 著 名 學 者 包 括 祝 世 祿 王 肯 堂 焦 竤 著 名 思 想 家 及 文 學 家 李 贄 及 後 來 成 為 他 摯 友 及 支 持 者 的 徐 光 啟 當 時 徐 正 上 京 赴 考, 途 經 南 京 徐 光 啟 後 來 更 被 譽 為 中 國 教 會 的 三 大 柱 石 之 一 1599 年, 利 瑪 竇 在 南 京 開 始 著 作 四 元 行 論, 分 析 並 駁 斥 中 國 傳 統 之 五 行 學 說 ( 即 論 述 宇 宙 中 五 種 基 本 物 質 : 金 木 水 火 土 的 運 動 變 化 ), 並 介 紹 西 方 傳 統 所 講 論 的 四 種 基 本 物 質 : 水 火 氣 及 土 ; 這 些 文 章 輯 印 成 書 後, 書 名 四 元 行 論, 於 1614 年 在 北 京 出 版 1600 年, 利 瑪 竇 再 修 訂 並 刻 印 其 萬 國 全 圖, 改 名 為 山 海 輿 地 全 圖 利 瑪 竇 聲 名 遠 播, 在 其 日 記 中 記 載, 他 常 以 上 賓 身 份 被 邀 出 席 無 數 宴 會, 與 嘉 賓 們 暢 談 有 關 宗 教 科 學 及 哲 學 等 問 題 ; 亦 常 公 開 與 眾 辯 論 有 關 哲 學 之 論 題 最 著 名 的 一 場 是 與 一 位 教 授 泛 神 論 的 道 士 爭 辯, 利 瑪 竇 以 其 雄 辯 之 才, 又 引 經 據 典, 使 那 道 士 啞 口 無 言 5c) 利 瑪 竇 流 利 的 中 文 及 對 中 國 古 籍 的 深 入 認 識, 及 以 他 超 凡 的 記 憶 力, 在 講 授 信 仰 及 西 學 時, 隨 時 引 經 據 典, 背 誦 如 流, 實 在 令 人 敬 服 因 來 訪 者 眾, 利 瑪 竇 需 購 置 一 較 大 房 子, 剛 好 有 人 賤 賣 一 幢 房 子 ( 疑 是 鬼 屋 ), 耶 穌 會 便 可 以 低 價 購 入 利 瑪 竇 的 福 傳 方 法 已 開 始 證 實 有 效 在 南 京 的 士 林 當 中, 已 有 眾 多 人 仰 慕 基 督 信 仰 第 一 位 接 受 洗 禮 的 是 聖 名 保 祿 的 著 名 官 員, 他 的 全 家 也 一 同 受 洗, 這 些 都 讓 利 瑪 竇 超 見 南 京 光 明 的 遠 景 於 是, 利 瑪 竇 立 即 派 遣 郭 居 靜 神 父 回 澳 門, 要 求 長 上 多 派 一 位 神 父 幫 忙 郭 居 靜 神 父 迅 即 帶 同 龐 迪 我 神 父 (Fr Pantojia) 返 回 南 京, 還 帶 回 一 些 歐 陸 工 藝 品 : 兩 座 鐘 兩 幅 宗 教 油 畫 精 美 的 宗 教 書 籍 三 稜 鏡 鏡 子 地 圖 及 一 個 細 小 的 羽 管 鍵 琴 雖 然 利 瑪 竇 的 熱 誠 在 南 京 獲 得 回 報, 但 他 依 然 魂 牽 夢 繞 其 進 京 之 行 ; 他 仍 覺 得 除 非

得 到 皇 上 御 准 及 在 京 城 建 立 教 會, 否 則 他 的 任 務 無 法 安 穩 6. 北 京 (1600-1610) ( 在 此 發 出 十 八 封 信 件 ) 6a) 1600 年 春 (5 月 18 日 ), 利 瑪 竇 受 到 權 貴 的 支 持, 決 定 再 嘗 試 上 京 此 行 由 龐 迪 我 神 父 及 兩 名 平 信 徒 弟 兄 陪 同 ; 一 如 過 往, 他 們 乘 船 由 大 運 河 北 上 他 們 帶 同 許 多 珍 貴 禮 品, 準 備 呈 獻 皇 上 : 大 小 自 鳴 鐘 各 一 一 個 細 小 的 羽 管 鍵 琴 兩 幅 宗 教 油 畫 及 世 界 地 圖 等 利 瑪 竇 為 要 探 訪 其 好 友 李 贄, 便 在 濟 寧 稍 作 停 留 李 贄 介 紹 工 部 尚 書 劉 東 星 與 利 瑪 竇 認 識, 劉 總 理 河 漕, 對 利 等 人 在 河 道 上 航 行 幫 助 甚 大 於 是, 他 們 一 路 暢 通 無 阻, 直 至 到 達 臨 清, 受 宦 官 馬 堂 勢 力 所 阻 馬 堂 是 臨 清 及 天 津 的 稅 監, 貪 污 舞 弊, 危 害 忠 良 他 把 利 等 人 的 所 有 東 西 充 公, 敬 獻 皇 上 的 禮 品 亦 遭 扣 留 於 天 津 這 樣, 他 們 大 約 耽 擱 了 六 個 月 時 間 馬 堂 更 捏 造 事 實, 誣 陷 這 班 傳 教 士 幸 好, 皇 帝 早 有 聽 聞 有 關 這 班 西 方 賢 士, 又 得 知 他 們 攜 同 禮 物 前 來 拜 謁, 於 是 下 旨 命 他 們 速 速 進 宮, 好 讓 他 欣 賞 那 些 新 奇 禮 品 冬 季 河 道 結 冰, 利 等 人 只 好 取 陸 路 而 行, 至 1601 年 1 月 24 日 抵 達 北 京 後, 利 瑪 竇 的 夢 境 始 告 成 真 他 希 望 將 所 攜 之 禮 物 親 身 獻 予 明 神 宗 ( 年 號 萬 曆, 又 稱 萬 曆 皇 帝 ) 明 神 宗 九 歲 登 位 (1572-1620), 在 位 四 十 八 年 雖 然 利 瑪 竇 未 能 覲 見 天 子 ( 那 時, 只 有 近 親 及 謀 臣 才 可 直 接 與 皇 帝 對 話 ), 但 他 卻 已 假 他 人 之 手, 將 禮 品 呈 到 皇 帝 手 中 6b) 1601 年 1 月 25 日, 利 瑪 竇 及 龐 迪 我 神 父 將 禮 品 交 給 宦 官 : 大 小 自 鳴 鐘 各 一 座 一 幅 救 主 基 督 油 畫 兩 幅 童 貞 聖 母 油 畫 一 本 祈 禱 書 一 個 鑲 有 寶 石 的 十 字 架 加 上 註 釋 的 萬 國 全 圖 及 一 座 羽 管 鍵 琴 除 禮 品 外, 利 瑪 竇 還 親 書 上 大 明 黃 帝 貢 獻 土 物 奏 以 介 紹 自 己 在 奏 摺 上, 他 向 皇 帝 表 白 願 以 一 己 之 才 德 服 侍 天 子 吾 於 敝 國 獲 博 士 之 譽, 吾 精 於 地 理 術 數 善 繪 地 圖 通 天 文, 並 製 奇 器 以 觀 天 象 利 瑪 竇 獲 悉 皇 帝 對 其 所 獻 之 禮 甚 為 歡 喜, 並 安 排 特 許 利 等 住 宿 於 皇 宮 內, 日 常 教 授 宦 官 等 修 理 鐘 錶 之 術 及 弄 琴 之 技 利 瑪 竇 答 允, 並 為 此 著 西 琴 曲 意 八 章, 即 八 首 羽 管 鍵 琴 樂 譜, 由 龐 迪 我 神 父 教 授 龐 迪 我 神 父 在 南 京 時, 利 瑪 竇 鼓 勵 他 跟 郭 居 靜 神 父 學 習 羽 管 鍵 琴, 因 此 他 能 在 宮 中 教 授 宦 官 為 皇 上 演 奏 利 瑪 竇 所 作 的 樂 曲 萬 曆 皇 帝 亦 極 喜 歡 利 瑪 竇 所 繪 的 地 圖, 並 下 令 利 氏 再 繪 製 十 二 張 利 瑪 竇 幽 默 地 寫 道 : 因 未 能 找 到 其 他 方 法 與 這 位 長 處 深 宮, 不 與 外 人 見 面 的 天 子 交 談, 向 其 獻 上 此 幅 與 前 不 同 的 地 圖, 可 令 他 稍 微 謙 虛, 願 意 接 觸 一 下 外 界 的 人 與 事 ; 因 為 這 幅 把 中 國 置 於 中 央 的 地 圖, 可 讓 他 看 到 天 下 的 真 正 面 積 此 地 圖 與 那 些 置 於 皇 宮 內

院, 佔 去 他 整 個 房 間 的 地 圖 有 天 淵 之 別 利 瑪 竇 在 龐 迪 我 神 父 及 兩 位 教 友 的 協 助 下, 在 一 個 月 的 時 間 內, 已 把 皇 帝 所 訂 之 地 圖 繪 好 萬 曆 皇 帝 非 常 欣 賞 的 另 一 樣 禮 物 是 一 幅 名 為 羅 馬 人 民 的 救 星 的 名 畫, 他 立 即 命 畫 師 臨 摹 這 幅 聖 母 手 抱 耶 穌 聖 嬰 的 油 畫, 而 這 幅 仿 製 畫 現 收 藏 於 美 國 芝 加 哥 的 博 物 館 內 於 是, 這 班 傳 教 士 就 被 賜 官 及 可 領 取 俸 祿 皇 帝 為 能 知 道 這 班 傳 教 士 的 面 貌, 更 命 畫 師 為 他 們 繪 像 利 瑪 竇 曾 說 過 : 除 非 得 到 皇 上 御 准, 否 則 我 們 的 工 作 無 法 安 穩 現 在, 這 位 著 名 西 方 學 者 已 能 在 宮 中 生 活, 應 是 利 瑪 竇 旅 程 的 顛 峰 他 被 受 尊 重, 受 到 如 外 交 使 節 般 的 禮 待 ; 但 他 覺 得 不 喜 歡 此 種 生 活, 因 為 福 傳 的 機 會 太 少 他 們 在 宮 中 獨 處 一 角, 像 被 隔 離 般, 又 不 能 到 城 中 自 由 活 動 ; 亦 常 被 有 勢 力 的 太 監 嚴 密 監 視, 防 止 他 們 與 宮 內 官 員 接 觸 而 得 見 天 子 6c) 在 宮 中 呆 了 四 年, 利 瑪 竇 幸 得 權 貴 友 好 幫 助, 才 得 離 開 皇 宮 利 瑪 竇 在 皇 宮 附 近 自 置 居 所 後, 才 能 再 自 由 地 接 見 朋 友 和 福 傳 ; 而 皇 帝 則 繼 續 賜 他 俸 祿 利 瑪 竇 的 居 所 內 建 有 一 所 他 夢 寐 以 求 的 大 聖 堂 ;1610 年 5 月 11 日 利 瑪 竇 在 此 居 所 內 離 世 在 得 到 官 方 的 批 准 後, 利 瑪 竇 又 如 在 南 京 一 樣, 在 家 中 接 待 訪 客 崇 拜 利 瑪 竇 者 繼 有 大 學 士 沈 一 貫 刑 部 尚 書 蕭 大 亨 禮 部 尚 書 馮 琦 吏 部 尚 書 李 戴 等 利 瑪 竇 的 好 友 當 中, 有 皈 依 成 為 基 督 徒 的, 亦 有 對 基 督 宗 教 甚 有 興 趣 者 ; 如 著 名 學 者 徐 光 啟 於 1603 年 領 洗, 聖 名 保 祿 ; 戶 部 主 事 馮 應 京, 月 令 廣 義 作 者, 他 因 觸 怒 有 權 勢 之 宦 官 而 被 陷 入 獄 他 在 獄 中 研 究 教 理, 出 獄 後 三 年 卒, 死 前 仍 沒 有 機 會 領 洗 ; 但 他 卻 在 家 書 中 吩 咐 家 人 領 洗 入 教 李 之 藻 於 1610 年 領 洗, 聖 名 良 (Leo), 與 徐 光 啟 楊 庭 筠 並 稱 為 中 國 天 主 教 會 三 大 柱 石 就 此, 第 一 個 中 國 學 者 的 信 仰 團 體 在 北 京 誕 生, 這 些 學 者 均 願 意 將 其 學 識 及 經 驗 用 在 福 傳 上 有 些 學 者 在 利 瑪 竇 的 著 作 上 盡 心 盡 力, 幫 助 利 氏 修 飾 文 字 及 編 輯 整 理 成 書 等 ; 他 們 還 把 許 多 科 學 著 作 翻 譯 成 中 文, 對 中 國 日 後 之 科 學 進 展 影 響 甚 大 有 些 則 自 著 書 籍, 使 中 國 基 督 徒 文 學 再 露 曙 光 ( 利 瑪 竇 從 未 知 曉 的 是 首 批 中 國 基 督 徒 著 作 是 於 景 教 時 期 (635 年 ) 在 長 安 面 世, 較 利 瑪 竇 約 早 一 千 年 ) 6d) 利 瑪 竇 與 這 些 新 領 洗 學 者 豐 富 的 著 作, 就 是 他 們 合 作 的 成 果 6d1) 徐 光 啟 可 說 是 利 瑪 竇 著 作 上 的 最 佳 合 作 伙 伴 徐 光 啟 與 利 瑪 竇 在 南 京 結 識, 後 來 領 洗 入 教, 他 堅 定 地 保 持 信 仰, 終 生 不 渝 徐 光 啟 在 北 京 時, 官 拜 文 淵 閣 大 學 士, 與 利 氏 關 係 密 切, 並 常 竭 盡 己 力 以 文 學 傳 揚 基 督 信 仰

利 瑪 竇 得 徐 光 啟 之 助, 於 1607 年 把 希 臘 數 學 家 歐 幾 里 德 的 大 作 幾 何 原 本 前 六 卷 翻 譯 成 中 文 ; 同 時 亦 寫 作 其 他 有 關 天 文 地 理 數 學 三 角 等 文 章 利 瑪 竇 的 幾 何 原 本 於 1608 年 在 北 京 刻 印 成 書, 此 書 是 根 據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之 拉 丁 版 翻 譯 利 瑪 竇 在 羅 馬 時 是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的 得 意 門 生 利 瑪 竇 與 徐 光 啟 一 起 進 行 翻 譯 工 作, 他 認 為 徐 光 啟 文 學 修 養 極 高, 亦 極 受 國 人 尊 重 利 瑪 竇 特 別 指 出 徐 光 啟 所 做 的 工 作 是 為 支 持 及 傳 揚 我 們 的 信 仰 利 瑪 竇 的 幾 何 原 本 是 中 國 首 本 幾 何 巨 著, 在 日 本 及 韓 國 亦 廣 受 歡 迎 ; 利 瑪 竇 與 徐 光 啟 在 此 書 中 所 翻 譯 的 術 語 至 今 依 然 使 用 ( 歐 幾 里 德 的 幾 何 原 本 整 本 書 之 翻 譯 工 作 於 1857 年 始 告 完 成 ) 利 瑪 竇 的 幾 何 原 本 在 中 國 引 起 極 大 迴 響, 因 其 首 次 將 邏 輯 思 維 的 方 法 介 紹 到 中 國 幾 何 原 本 採 取 的 演 繹 法 是 由 假 設 出 發, 推 演 出 定 理 來 這 與 中 國 傳 統 算 書 的 歸 納 法 : 先 舉 三 五 個 例 子, 再 給 解 法, 截 然 不 同 利 瑪 竇 和 徐 光 啟 繼 續 合 作, 翻 譯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的 第 三 本 實 用 幾 何 書 籍, 並 於 1607 年 完 成, 此 乃 中 國 的 首 本 有 關 三 角 的 書 籍 在 利 瑪 竇 離 世 後, 徐 光 啟 再 補 充 註 釋 六 課, 將 此 書 命 名 為 測 量 法 義, 該 書 內 容 分 為 兩 大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引 進 了 矩 度 這 個 測 量 儀 器, 其 構 造 基 本 上 就 是 直 角 相 似 三 角 形 的 應 用 其 次 講 到 直 景 與 倒 景, 且 與 矩 度 配 合 使 用 的 方 法 第 二 個 部 分 是 以 十 五 個 命 題 講 高 深 廣 遠 的 測 量 方 法, 並 將 矩 度 應 用 到 不 同 的 場 合 中 這 書 是 西 方 測 量 術 傳 入 我 國 之 始 利 瑪 竇 和 徐 光 啟 的 另 一 合 作 成 果 是 乾 坤 體 義 一 書 ( 利 氏 在 南 京 時 著, 於 其 死 後 才 出 版 ) 在 該 書 中, 他 首 先 說 明 地 球 是 圓 的, 有 南 北 兩 極 ; 地 球 比 太 陽 小, 但 是 比 月 亮 大 接 著 闡 述 日 蝕 和 月 蝕 的 原 因, 乃 由 於 地 球 和 月 亮 相 互 遮 掩 太 陽 光 所 造 成 利 瑪 竇 也 把 西 方 已 經 測 量 知 道 的 恆 星, 編 成 歌 謠, 使 觀 察 天 象 的 人 容 易 記 憶 6d2) 利 瑪 竇 和 李 之 藻 於 1601 年 在 北 京 認 識, 領 洗 後 聖 名 良 利 瑪 竇 在 其 回 憶 錄 中 記 載 李 之 藻 在 未 領 洗 前 已 向 其 他 士 大 夫 福 傳, 充 分 表 現 其 對 基 督 宗 教 的 忠 誠 與 熱 愛 李 之 藻 官 至 工 部 員 外 郎 利 瑪 竇 的 地 圖 教 理 書 以 及 交 友 論, 李 之 藻 亦 有 參 與 幫 忙 李 之 藻 熱 愛 數 學, 師 承 利 瑪 竇, 學 習 數 學 天 文 等 知 識 李 之 藻 因 政 治 的 緣 故, 要 速 離 北 京, 返 回 故 鄉 杭 州, 但 他 仍 繼 續 著 作 及 傳 揚 基 督 信 仰 1607 年, 他 在 杭 州 刊 行 渾 蓋 通 憲 圖 說, 文 字 著 作 全 是 他 獨 力 而 為, 已 不 需 要 其 老 師 協 助 在 北 京 時, 利 瑪 竇 曾 教 他 格 拉 維 斯 原 理 及 天 體 的 概 念 ; 在 六 分 儀 發 明 以 前, 格 拉 維 斯 神 父 已 懂 得 利 用 星 盤 觀 察 並 計 算 天 空 中 星 體 的 位 置 利 瑪 竇 把 李 之 藻 此 著 作 寄 到 羅 馬 時, 他 寫 道 :

看! 中 國 人 多 聰 明! 李 之 藻 能 把 從 我 們 處 所 聽 到 的, 以 優 秀 的 文 筆 表 達 藉 著 李 之 藻 的 幫 助, 利 瑪 竇 為 皇 上 繪 製 一 特 色 的 世 界 地 圖, 及 寫 下 許 多 針 對 佛 教 的 議 論 文 章, 輯 於 辯 學 遺 牘 一 書 中 利 瑪 竇 闢 佛 的 這 本 書 廣 泛 流 傳, 引 起 佛 教 僧 侶 對 利 氏 的 不 滿 ; 其 中 淨 土 宗 的 袾 宏 大 師 寫 了 三 篇 文 章 駁 斥 利 瑪 竇 等 傳 教 士 的 訓 導, 而 利 瑪 竇 亦 以 天 主 教 的 觀 點 反 駁 袾 宏 大 師 及 其 門 生 虞 淳 熙 ( 當 時 擔 任 職 方 司, 即 掌 天 下 輿 籍 軍 制 城 隍 鎮 戍 簡 練 征 討 等 事 的 主 管 ) 辯 學 遺 牘 就 是 收 錄 了 利 瑪 竇 與 袾 宏 大 師 及 其 門 生 虞 淳 熙 等 交 流 的 信 件 ; 於 利 瑪 竇 死 後 (1635 年 ) 才 出 版 6e) 透 過 與 官 員 和 士 大 夫 的 長 期 接 觸, 利 瑪 竇 越 來 越 明 白 中 國 人 的 思 想, 因 此 他 的 著 作 更 能 打 動 大 部 分 有 識 之 士 的 心, 特 別 是 那 些 處 理 大 眾 事 務 的 官 員 的 心 他 所 著 的 二 十 五 言, 文 章 簡 短, 勸 人 修 德 行 善, 剋 制 慾 情 ; 並 指 出 人 生 的 目 的 為 事 奉 天 主, 事 天 則 應 修 仁 義 禮 智 信 五 德 二 十 五 言 網 頁 利 瑪 竇 另 一 令 人 讚 不 絕 口 的 著 作 是 畸 人 十 篇, 是 利 氏 與 十 位 中 國 士 大 夫 的 對 話 集 利 瑪 竇 很 喜 歡 以 這 種 談 道 的 問 答 方 式 傳 道 書 中 收 錄 的 句 子, 十 分 實 用, 所 談 到 的 道 德 生 活, 為 基 督 徒 來 說 是 熟 悉 的, 但 對 中 國 人 來 說 卻 是 新 鮮 的 在 書 中, 利 瑪 竇 舉 出 實 例 作 出 比 較 並 引 用 聖 經 及 基 督 徒 哲 學 家 及 學 者 的 名 句 該 書 於 1608 年 在 北 京 刊 行 北 京 的 士 大 夫 對 這 位 外 來 者 的 成 就 及 教 導 讚 嘆 不 已, 對 他 佩 服 得 五 體 投 地 利 瑪 竇 的 這 些 書 籍 脫 稿 後, 朋 友 們 爭 相 取 閱 從 前 對 這 位 外 來 者 的 猜 疑 逐 漸 煙 消 雲 散, 開 始 接 受 基 督 宗 教 6f) 利 瑪 竇 非 常 重 視 強 記 及 背 誦 基 督 徒 傳 統 的 經 文 1605 年 3 月, 他 在 北 京 刊 行 天 主 教 要 一 書, 這 本 教 理 書 較 先 前 的 翻 譯 本 準 確, 其 內 容 首 先 是 天 主 經, 其 次 依 序 為 聖 母 經 天 主 十 誡 信 經 十 字 聖 號 神 形 善 功 真 福 八 端 七 罪 宗 七 個 相 反 的 補 救 德 行 肉 身 五 官 靈 魂 三 司 三 超 德 最 後 是 七 件 聖 事 ; 而 七 件 聖 事 分 別 以 小 字 体 作 出 註 解 這 註 解 雖 然 簡 短, 卻 相 當 完 備, 足 以 使 人 明 暸 各 件 聖 事 的 意 義 利 瑪 竇 慣 稱 這 本 書 為 基 督 徒 的 教 理 書, 不 論 是 信 徒 或 非 信 徒, 均 可 閱 讀, 都 能 讀 得 懂 一 如 過 往, 利 瑪 竇 在 印 行 書 籍 前, 必 先 向 在 果 阿 的 宗 教 裁 判 所 申 請 批 核 他 申 明 翻 譯 這 本 教 理 書 須 特 別 小 心, 因 為 要 採 用 許 多 在 中 國 還 是 新 的 教 會 名 詞, 他 亦 為 所 有 中 文 經 文 加 上 拉 丁 拼 音, 方 便 神 父 們 誦 讀 他 亦 講 及 刊 行 書 籍 方 面, 在 北 京 的 耶 穌

會 會 院 已 設 置 所 有 印 刷 及 釘 裝 器 材, 若 有 足 夠 的 紙 張, 他 們 即 可 免 費 派 發 所 出 版 的 書 籍 6g) 因 這 另 類 的 文 化 交 談, 利 瑪 竇 能 在 士 林 中 開 展 其 中 國 福 傳 工 作 利 瑪 竇 相 當 誠 實, 他 承 認 自 己 必 要 非 常 小 心, 避 免 利 用 西 方 科 學 知 識 作 為 銷 售 基 督 宗 教 的 宣 傳 工 具 利 瑪 竇 看 準 這 類 交 談 的 必 要, 用 此 方 式, 雖 是 步 履 緩 慢, 卻 有 其 價 值 利 瑪 竇 主 要 的 目 的 在 打 開 歐 洲 與 中 國 雙 方 的 心 懷, 發 掘 潛 藏 於 兩 者 文 化 中 的 寶 藏 使 用 此 方 式 而 結 果 實 的 最 佳 例 證 可 追 溯 利 瑪 竇 的 入 室 弟 子 徐 光 啟, 他 於 領 洗 後, 與 其 師 傅 站 於 同 一 陣 線 上, 為 中 國 的 進 步 而 著 作 許 多 科 學 書 籍, 而 宗 教 書 籍 只 一 兩 本 而 矣 徐 光 啟 亦 是 中 國 天 主 教 會 三 大 柱 石 之 一 利 瑪 竇 忠 於 自 己 的 言 語 : 我 們 來 華 是 為 學 習 和 服 務 他 在 寫 給 萬 曆 皇 帝 的 奏 摺 上 介 紹 自 己 是 一 位 獨 身 的 修 道 人, 不 會 向 朝 廷 要 求 任 何 特 權 或 好 處, 只 求 能 以 其 在 西 方 所 學 之 科 學 專 才 服 侍 天 子 6h) 至 於 對 中 國 風 俗 和 傳 統 過 度 遷 就 及 寬 宏 而 未 能 直 接 令 中 國 人 皈 依 基 督 信 仰 的 指 控, 利 瑪 竇 的 回 應 是 : 我 相 信 轉 化 中 國 人 對 基 督 信 仰 的 觀 念 這 準 備 功 夫 比 令 一 萬 人 成 為 基 督 徒 更 為 重 要 現 實, 利 瑪 竇 的 做 法 確 有 成 果 數 據 顯 示 :1584 年 皈 依 成 為 基 督 徒 的 中 國 人 只 有 3 人,1585 年 20 人,1586 年 40 人,1589 年 80 人,1596 年 多 於 100, 到 1603 年 為 600; 利 瑪 竇 於 1610 年 5 月 11 日 逝 世, 其 時 中 國 基 督 徒 數 目 為 2500 人, 其 中 北 京 佔 400 人 ; 而 這 些 基 督 徒 當 中, 大 多 是 知 識 份 子 及 管 治 者 雖 然 基 督 徒 人 數 不 算 多, 但 利 瑪 竇 在 其 札 記 中 寫 道 : 基 督 宗 教 在 進 入 中 國 的 大 門 時, 險 阻 重 重, 其 結 果 卻 滿 是 天 主 大 能 的 奇 蹟 為 保 持 及 增 進 這 早 已 取 得 的 成 就, 傳 教 士 必 須 繼 續 使 用 先 前 證 實 有 效 的 方 法, 隨 時 隨 地, 在 不 損 害 執 行 宗 徒 傳 教 使 命 的 同 時, 傳 教 士 必 須 利 用 方 法 以 適 應 這 國 家 的 特 殊 情 況, 盡 量 避 免 不 必 要 地 攻 擊 其 傳 統 及 習 俗 無 可 否 認, 在 實 施 此 政 策 時 實 在 困 難 在 解 決 其 同 事 的 疑 難 時, 利 瑪 竇 列 出 一 些 經 由 范 禮 安 神 父 批 核, 及 一 般 耶 穌 會 士 通 過 的 規 矩 ( 世 稱 利 瑪 竇 規 矩 ), 以 保 持 團 體 的 團 結 及 維 持 有 效 的 傳 教 工 作 成 果 北 京 聖 母 無 原 罪 堂, 通 稱 南 堂 1601 年 5 月 利 瑪 竇 及 耶 穌 會 士 獲 明 神 宗 撥 地 撥 款 於 北 京 宣 武 門 附 近 興 建 永 久 住 所 及 教 堂,1605 年 建 成 1650 年, 由 湯 若 望 神 父 照 原 來 面 積 重 建 ;1775 年 因 火 災 焚 毀 現 今 的 南 堂 於 1904 年 興 建, 是 北 京 現 存 最 古 老 的 教 堂 教 堂 的 東 西 兩 邊 牆 壁 上 掛 有 皇 帝 御 賜 的 兩 幅 牌 匾

梵 蒂 岡 1990 年 郵 票 紀 念 北 京 及 南 京 教 區 成 立 三 百 周 年 6i) 在 此 段 時 期, 耶 穌 會 在 宣 武 門 附 近 購 地, 建 一 宅 院 及 大 教 堂, 後 稱 為 南 堂 此 一 新 聖 堂 及 新 耶 穌 會 會 院, 成 了 利 瑪 竇 和 他 的 朋 友 聚 首 之 地 一 日, 利 瑪 竇 在 家 中 接 見 一 位 從 開 封 來 的 中 國 猶 太 人 艾 田 艾 田 告 訴 利 瑪 竇 在 中 國 的 猶 太 人 歷 史 及 景 教 在 長 安 的 故 事 此 時 此 刻, 利 瑪 竇 已 完 全 確 定 China ( 中 國 ) 和 歐 洲 人 所 傳 述 的 Cathay ( 契 丹 ) 指 的 是 同 一 國 家 ( 註 : 在 中 國 歷 史 中, 契 丹 族 是 中 國 古 代 北 方 地 區 的 一 個 民 族 到 公 元 916 年 才 建 國 稱 帝, 國 號 契 丹, 後 改 稱 遼, 至 公 元 1125 年, 遼 帝 被 金 軍 俘 虜, 遼 亡 ) 關 於 契 丹 這 題 目,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利 瑪 竇 對 歐 洲 繪 圖 學 的 貢 獻 在 利 瑪 竇 到 北 京 以 前, 歐 洲 人 以 為 他 們 所 說 的 契 丹 和 中 國 分 別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國 家, 繪 製 地 圖 的 專 家 把 契 丹 放 在 中 國 的 北 面 意 大 利 著 名 旅 行 家 馬 可 孛 羅 於 1271 年 由 意 大 利 展 開 他 的 旅 程, 他 記 述 自 己 在 回 意 大 利 前 在 契 丹 住 了 十 七 年 利 瑪 竇 認 為 歐 洲 人 所 說 的 契 丹 和 中 國 根 本 上 是 同 一 的 地 方, 但 當 時 未 能 證 實 他 在 中 國 境 內 的 多 次 旅 程 中, 利 瑪 竇 不 忘 記 下 所 經 之 處 的 地 形 ; 他 按 陽 光 觀 測, 準 確 地 計 算 其 緯 度 所 經 各 城 市 之 距 離 等 利 瑪 竇 與 中 國 繪 製 地 圖 的 專 家 越 來 越 熟 絡, 因 而 為 他 提 供 更 多 的 證 據 以 證 實 : 中 國 這 王 國 就 是 有 些 作 家 所 述 的 偉 大 契 丹, 而 蒙 古 天 可 汗 的 御 座 就 在 北 京, 即 現 今 天 子 所 在 1601 年, 利 瑪 竇 在 宮 庭 內 的 四 夷 館 居 住, 有 機 會 接 觸 到 中 亞 各 國 的 外 交 官 員, 他 們 都 同 意 利 瑪 竇 的 推 斷 : 歐 洲 人 所 說 的 契 丹 就 是 中 國, 馬 可 孛 羅 所 述 的 Khanbalik ( 蒙 古 文 ) 汗 八 里 就 是 北 京 於 是, 利 瑪 竇 立 即 致 函 勸 諭 歐 洲 各 有 關 學 者, 修 訂 他 們 在 地 球 儀 地 圖 和 地 圖 集 中 的 錯 誤 ( 註 : 突 厥 語 國 家 ( 中 亞 各 國 ) 稱 中 國 為 Kathay, 拉 丁 語 辭 彙 Cathay 來 自 奧 斯 曼 土

耳 其 的 Kathay 一 詞 ) 6j) 利 瑪 竇 對 歐 洲 的 另 一 貢 獻 是 耶 穌 會 入 華 傳 教 史 (On the Entry of the Society of Jesus and Christianity into China), 通 稱 為 利 瑪 竇 回 憶 錄 或 利 瑪 竇 中 國 札 記 利 瑪 竇 解 釋 此 書 乃 其 日 記 : 所 記 載 的 是 由 1582 年 至 1610 年 我 親 眼 目 睹, 我 從 可 信 賴 的 見 證 處 聽 到 的 事, 他 花 了 兩 年 時 間 在 北 京 整 理 此 書 ( 即 1608 至 1610 年, 利 瑪 竇 逝 世 前 兩 年 ) 利 瑪 竇 是 位 觀 察 力 極 敏 銳 的 科 學 家, 在 其 日 記 中, 他 詳 盡 記 錄 他 所 探 訪 或 途 經 的 人 地 時 事 物, 地 理 經 緯 度 歷 史 風 俗 甚 至 天 氣 他 寫 作 的 目 的 在 讓 基 督 徒 感 恩 及 歸 光 榮 於 天 主 這 小 小 的 種 子 必 要 長 成 大 樹 ; 相 反, 若 這 小 種 子 未 能 結 出 豐 碩 的 果 實, 最 少 現 時 的 花 蕾 將 為 那 些 含 辛 茹 苦 的 播 種 者, 我 的 同 事 們 作 見 證 耶 穌 會 入 華 傳 教 史 原 文 為 意 大 利 文 (Della entrata della Compagnia di Gesù e Christianità nella Cina), 該 書 亦 翻 譯 成 拉 丁 文, 目 的 是 要 讓 歐 洲 人 從 其 自 身 的 體 驗 中 認 識 中 國 耶 穌 會 入 華 傳 教 史 是 歐 洲 學 者 多 年 來 認 識 中 國 的 主 要 資 料 來 源 6k) 利 瑪 竇 擔 任 耶 穌 會 中 國 傳 教 區 會 長 之 職, 處 理 有 關 中 國 的 各 項 事 務, 他 雖 身 在 北 京, 卻 與 所 有 在 中 國 的 耶 穌 會 士 保 持 緊 密 的 聯 絡 在 上 京 途 中, 利 瑪 竇 又 創 建 不 少 基 督 徒 團 體, 而 他 從 沒 放 棄 這 些 團 體 利 瑪 竇 在 離 開 任 何 一 個 他 留 居 的 地 方 前, 他 必 派 遣 一 位 耶 穌 會 神 父 或 修 士 留 守 該 地, 以 同 樣 的 精 神 繼 續 其 傳 教 工 作 利 瑪 竇 已 在 韶 州 南 昌 南 京 及 上 海 等 四 個 地 方 建 立 教 會 團 體 1609 年 9 月 8 日, 利 瑪 竇 在 北 京 創 立 第 一 個 中 國 天 主 教 善 會 組 織 天 主 之 母 善 會 ; 善 會 會 員 必 須 實 踐 基 督 徒 德 行, 勤 領 聖 事, 幫 助 貧 病 弱 苦, 義 葬 死 者 等 他 們 每 月 聚 會 一 次, 聽 取 神 師 教 訓, 並 接 受 指 導 及 所 安 排 之 愛 德 工 作 利 瑪 竇 的 居 所 成 了 傳 教 的 中 心, 他 的 工 作 也 越 來 越 繁 重 ; 無 法 推 辭 的 宮 廷 應 酬 絡 繹 不 絕 的 尊 貴 訪 客, 他 們 都 熱 切 渴 求 聆 聽 這 西 方 學 子 的 教 導 利 瑪 竇 既 要 領 導 所 有 傳 教 士, 以 身 作 則, 勤 勞 不 輟, 又 與 各 地 神 父 們 以 信 札 往 來 ; 且 要 培 育 新 教 友, 扶 植 望 教 者, 開 導 外 教 人 他 還 要 著 書 立 說, 並 督 促 興 建 中 國 首 座 大 教 堂 ( 南 堂 ) 的 工 程 ; 在 心 力 交 瘁 的 重 壓 下,1610 年 5 月 3 日 他 一 病 不 起 他 的 同 事 憶 述, 雖 然 他 已 羸 弱 不 堪, 病 苦 交 纏, 當 見 到 神 父 拿 著 聖 體, 進 入 房 門, 他 便 立 時 彈 起 床 來, 跪 在 地 上, 必 恭 必 敬 的 領 受 聖 體 翌 日 早 晨, 他 領 受 終 傅 聖 事 時, 還 給 同 事 們 最 後 的 勸 勉 : 請 誠 意 並 以 友 情 接 待 新 到 中 國 的 傳 教 士 利 瑪 竇 神 父 遺 命 龍 華 民 神 父 (NicolasLonglbardi) 為 其 繼 任 者 利 瑪 竇 神 父, 這 位 從 西 方 遠 道 而 來 的 偉 大 學 者, 於 1610 年 5 月 11 日 傍 晚 在 北 京 息 勞 歸 主, 享 年 五 十 七 歲 ; 利 瑪 竇 神 父 由 澳 門 前 赴 北 京, 他 的 福 傳 旅 程 長 達 二 十 八 年

6l) 在 病 榻 中, 利 瑪 竇 神 父 為 他 在 中 國 的 同 事 寫 下 遺 函 : 兄 弟 們, 我 常 想 盡 辦 法, 希 望 推 展 中 國 的 傳 教 事 務, 現 在 我 想 沒 有 比 我 的 死 更 奏 效 了! 這 位 從 西 方 來 到 中 國 的 聖 賢, 果 真 說 了 先 知 的 話! 利 瑪 竇 神 父 之 死 是 中 國 信 眾 最 大 的 恩 賜 ; 他 的 死 亡 召 喚 了 一 大 班 信 眾 士 大 夫 朝 廷 命 官 前 來, 為 這 位 偉 大 的 東 西 方 中 介 人 弔 唁 在 利 瑪 竇 之 前, 在 中 國 去 世 的 傳 教 士, 必 須 移 葬 澳 門, 因 為 天 子 永 不 容 許 外 國 人 在 中 土 下 葬 利 瑪 竇 的 友 好, 特 別 是 視 利 為 親 父 的 李 之 藻, 開 始 利 用 各 種 可 行 的 方 法, 上 書 要 求 皇 上 恩 准, 破 例 賜 地 安 葬 利 瑪 竇 在 這 段 時 期, 利 瑪 竇 的 遺 體 就 被 安 放 於 一 個 大 型 木 棺 內, 置 於 居 所 內 的 教 堂 中 經 過 一 年, 在 多 方 的 努 力 下, 才 得 到 萬 曆 皇 帝 的 恩 准, 賜 地 安 葬 利 瑪 竇 及 其 同 伴 利 瑪 竇 的 墓 碑 上 刻 着 耶 穌 會 士 利 公 之 墓, 並 有 拉 丁 文 和 中 文 兩 種 文 字 的 墓 文 : 利 先 生, 諱 瑪 竇, 號 西 泰, 大 西 洋 意 大 里 亞 國 人 自 幼 入 會 真 修, 明 萬 曆 壬 午 年 航 海 首 入 中 華 行 教 萬 曆 庚 子 年 來 都, 萬 曆 庚 戍 年 卒, 在 世 五 十 九 年, 在 會 四 十 二 年 6m) 利 瑪 竇 在 北 京 的 墳 墓 是 基 督 宗 教 植 根 於 中 國 的 重 要 標 記 利 瑪 竇 來 華 之 路, 由 澳 門 至 北 京, 成 為 基 督 宗 教 融 入 中 國 文 化 的 靈 修 之 路 利 瑪 竇 在 啟 程 以 前, 由 澳 門 發 出 的 信 中, 他 寫 道 : 我 們 不 斷 敲 中 國 的 大 門, 直 至 仁 慈 的 天 主 為 我 們 把 它 敞 開 耶 穌 會 駐 東 方 監 會 范 禮 安 神 父, 曾 是 利 瑪 竇 在 羅 馬 的 長 上, 亦 是 他 在 亞 洲 的 長 上 好 友 及 支 持 者 范 禮 安 神 父 計 劃 到 北 京 與 利 瑪 竇 會 面, 但 不 幸 在 澳 門 等 候 期 間 (1606 年 ) 逝 世 利 瑪 竇 著 筆 而 書 : 范 禮 安 神 父 死 於 中 國 的 大 門 前, 一 如 在 上 川 島 病 逝 的 方 濟 各 沙 勿 略 ; 他 倆 都 熱 切 期 待 進 入 中 國, 他 倆 都 在 其 美 夢 門 前 離 世 他 們 在 天 上 的 祈 禱 比 在 地 上 所 流 的 汗 水 更 為 奏 效 利 瑪 竇 深 知 進 入 並 留 居 在 這 與 眾 不 同 的 泱 泱 大 國 內 的 困 難 由 澳 門 至 北 京, 在 這 漫 長 又 荊 棘 滿 途 的 旅 程 上, 他 不 僅 要 敲 開 中 國 的 大 門, 更 要 敞 開 人 心, 歐 洲 人 和 中 國 人 的 心, 讓 人 體 驗 得 到 天 主 的 奧 秘 已 臨 在 於 所 有 民 族 和 文 化 之 中

在 過 去 多 個 世 紀 以 來, 從 未 有 一 個 歐 洲 人 如 利 瑪 竇, 這 位 科 學 家 藝 術 家 及 哲 學 家 般 出 名 這 位 從 西 方 來 的 賢 哲 是 打 通 歐 洲 與 中 國 文 化 關 係 的 先 驅, 現 代 中 國 教 會 的 創 建 者, 利 瑪 竇 是 歷 史 中 一 位 顯 赫 而 出 眾 的 人 物 6n) 可 惜 的 是 中 國 福 傳 歷 史 中 最 慘 痛 的 一 頁, 在 利 瑪 竇 死 後 不 久 牽 開 序 幕 利 瑪 竇 死 後 二 十 年, 他 廣 受 士 林 接 受 的 福 傳 方 法, 在 教 會 內 大 受 抨 擊, 反 對 之 聲 四 起, 其 他 修 會 的 傳 教 士 不 斷 攻 擊 利 瑪 竇 及 耶 穌 會 士, 因 其 准 許 中 國 傳 統 的 祭 祖 敬 孔 習 俗, 認 為 是 容 許 中 國 人 的 迷 信 滲 入 教 會 的 訓 導 中 當 時 教 會 內 這 一 場 無 休 止 的 爭 議 重 大 傷 害 中 國 教 會, 而 身 在 海 外 的 教 宗 未 清 楚 事 情 的 始 末, 便 在 1645 年 敕 令 禁 止 中 國 教 友 舉 行 祭 祖 敬 孔 儀 式 ; 歷 時 百 多 年 的 禮 儀 之 爭, 由 此 時 開 始 6o) 這 禁 令 頒 布 以 後, 利 瑪 竇 辛 苦 敲 開 的 大 門, 又 告 關 閉 所 有 傳 教 士 陸 續 被 逐 出 中 國 境 外, 只 有 數 位 耶 穌 會 神 父 獲 得 皇 帝 御 准, 繼 續 留 在 北 京 就 算 是 這 樣, 利 瑪 竇 這 名 字 在 中 國 歷 史 中 是 不 易 磨 滅 的, 他 對 中 國 人 的 了 解 和 尊 重, 他 個 人 的 聖 德 及 睿 智, 是 中 國 福 傳 歷 史 的 寶 藏 當 然, 利 瑪 竇 本 人 亦 有 其 局 限 之 處, 這 局 限 主 要 是 他 與 歐 洲 的 完 全 隔 絕, 利 瑪 竇 相 信, 為 要 贏 取 中 國 人 對 他 的 絕 對 信 任, 他 必 須 留 在 中 國, 至 死 不 渝 ; 這 點 他 真 的 做 到 了! 因 為 那 個 時 候, 若 與 歐 洲 人 接 觸, 特 別 是 葡 萄 牙 人, 會 引 起 中 國 人 的 猜 疑 ; 所 以, 他 只 有 利 用 書 信 往 來, 與 意 大 利 的 神 長 們 保 持 聯 繫 ; 但 以 當 時 的 交 通 情 況, 每 次 書 信 往 返 也 需 時 六 至 七 年, 利 瑪 竇 慨 嘆 地 說 : 當 我 發 覺 原 來 自 己 是 不 斷 寫 信 給 已 死 的 朋 友, 我 就 再 沒 興 趣 寫 下 去 了! ( 當 時 由 中 國 發 信 到 意 大 利 約 需 時 兩 至 三 年 ) 在 另 一 信 中, 利 瑪 竇 這 樣 寫 道 : 刊 行 書 籍 在 中 國 是 極 其 需 要 的, 但 所 有 隨 身 的 參 考 書 籍 我 已 用 得 爛 熟 了! ( 雖 然 利 瑪 竇 擁 有 驚 人 的 記 憶 力, 卻 未 能 隨 時 充 電!) 利 瑪 竇 的 神 學 思 想 反 映 當 年 他 在 神 學 院 所 學 到 的 神 學 知 識 ; 然 而, 有 人 卻 指 斥 利 瑪 竇 利 用 自 己 的 科 學 知 識 來 餌 誘 中 國 的 權 貴 ; 但 利 瑪 竇 深 信 一 切 真 善 美 皆 由 天 主 而 來 ( 包 括 科 學 在 內 ), 而 科 學 及 文 化 交 談 是 福 傳 的 引 子 利 瑪 竇 循 序 漸 進 傳 揚 基 督 宗 教 的 方 法 ( 即 從 中 國 人 所 能 接 受 的 理 性 思 維, 引 用 中 國 先 賢 古 書 所 述, 然 後 慢 慢 向 他 們 揭 示 真 理 ) 常 是 被 攻 擊 的 焦 點 利 瑪 竇 並 沒 有 教 授 整 套 天 主 教 教 義, 他 認 為 孔 子 所 說 的 天 和 上 帝 就 是 天 主 教 所 信 奉 的 天 主 ; 雖 然 這 說 法 現 時 已 被 接 納, 但 當 時 卻 不 是 人 人 可 以 接 受 的 利 瑪 竇 的 方 法 被 受 批 評 及 指 控, 但 他 依 然 是 中 國 福 傳 歷 史 中 最 獨 具 慧 眼 而 創 新 的 福 傳 者, 極 受 歐 洲 及 中 國 人 的 尊 崇, 他 亦 是 東 西 方 兩 個 世 界 的 真 正 橋 樑! 6p) 中 國 福 傳 有 著 漫 長 而 具 爭 議 性 的 過 去 中 國 福 傳 事 業 早 在 一 千 四 百 年 前 開 始, 由 波 斯 傳 教 士 在 唐 朝 首 都 長 安 展 開, 當 時 稱 為 景 教 有 趣 的 是 當 利 瑪 竇 的 學 生 讀 到 發 現 大 秦 景 教 流 行 中 國 碑 的 新 聞 時 ( 當 時 利 瑪 竇 已 離 世 ), 他 們 驚 訝 的 表 示 : 原 來 利 瑪 竇 神 父 教 導 我 們 耶 穌 的 福 音, 早 在 一 千 年 前, 中 國 人 已 聽 到 了! 他 們 突 然 發 現 基 督 宗 教 早 已 在 中 國 植 根, 而 他 們 的 使 命 是 要 傳 承 此 一 信 仰 利 瑪 竇 把 這 潛 藏 於

中 國 歷 史 及 文 化 中 的 信 仰 之 火 再 重 新 點 燃 基 督 宗 教 似 是 無 法 成 功 地 滲 進 中 國 文 化 及 社 會 中, 可 是, 她 卻 仍 然 留 於 其 中 ; 基 督 信 仰 的 力 量 存 在 於 信 徒 的 心 坎 裡 今 日, 中 國 超 過 三 千 萬 基 督 徒 ( 包 括 天 主 教 徒 及 基 督 教 徒 ) 所 承 受 的 這 份 國 家 遺 產, 其 珍 貴 程 度 是 主 流 文 化 經 濟 及 靈 性 生 活 不 能 漠 視 的 今 日 中 國 需 要 集 中 力 量, 包 括 經 濟 及 精 神 方 面 的 力 量 以 更 新 社 會 一 如 過 往, 基 督 宗 教 能 為 這 個 偉 大 國 家 作 出 貢 獻 ; 若 否 認 這 真 理, 就 是 盲 目 地 不 敢 面 對 現 實! 中 國 的 年 青 一 代 已 準 備 好 接 受 基 督 信 仰 成 為 他 們 生 活 的 重 要 部 分 細 察 到 的 現 實 及 可 供 考 慮 的 憑 證 就 是 千 萬 散 居 於 世 界 各 地 的 華 人 基 督 徒 ( 特 別 是 年 青 一 代 ) 他 們 已 對 祖 國 寄 存 厚 望, 並 願 意 為 祖 國 的 更 新 而 作 出 貢 獻 海 外 華 僑 常 是 中 國 更 新 的 有 力 資 源 ; 海 外 的 華 人 基 督 徒 更 有 著 其 獨 特 的 使 命, 就 是 重 燃 利 瑪 竇 於 四 百 年 前 所 燃 點 的 信 仰 之 火, 更 新 中 國 的 科 學 經 濟 文 化 道 德 及 靈 性 生 活, 使 之 薪 火 相 傳 神 的 尊 稱 及 禮 儀 之 爭 在 中 國 傳 教, 最 難 解 決 的 就 是 有 關 祀 天 祭 祖 敬 孔 等 問 題 利 瑪 竇 解 決 此 等 問 題 的 方 法 引 起 激 烈 而 漫 長 的 爭 議, 結 果 由 羅 馬 教 廷 發 出 訓 令 禁 止 天 主 教 徒 參 與 祭 祖 敬 孔 等 禮 儀 此 爭 議 亦 關 乎 利 瑪 竇 以 中 國 人 的 用 語 天 和 上 帝 來 稱 神 的 名 字 為 天 主 禮 儀 之 爭 延 續 長 達 一 世 紀, 教 宗 就 有 關 此 事 的 最 後 一 份 文 件 是 在 1742 年 7 月 11 日 發 出, 這 可 說 是 中 國 天 主 教 傳 教 史 上, 一 件 最 慘 痛 而 又 最 具 蹂 躪 性 的 爭 議 著 名 的 禮 儀 之 爭 之 所 以 這 般 複 雜, 主 要 是 在 中 國 的 各 修 會 團 體 間 的 意 氣 之 爭, 而 引 發 此 悲 慘 的 紛 爭 以 下 是 爭 議 的 論 點 及 觸 發 此 次 爭 議 的 歷 史 事 件 : 1. 神 的 尊 稱 天 主, 這 個 中 國 天 主 教 徒 對 神 的 稱 號, 是 利 瑪 竇 首 先 倡 議 使 用 的, 他 在 其 著 作 天 主 實 義 中 開 始 運 用 這 名 字 利 瑪 竇 深 入 鑽 研 中 國 古 籍, 特 別 是 儒 家 學 說, 他 認 為 孔 子 所 說 的 天 及 上 帝 正 是 基 督 徒 所 相 信 的 真 神 利 瑪 竇 指 出 中 國 古 籍 所 描 述 的 天 及 上 帝 ( 或 天 帝 或 天 君 ) 乃 通 曉 世 事 掌 管 地 上 一 切 權 柄 道 德 法 律 的 掌 權 者, 以 及 賞 善 罰 惡 的 至 高 者 因 此, 利 瑪 竇 的 結 論 是 中 國 人 自 古 尊 崇 的 天 及 上 帝 就 是 他 所 宣 講 的 真 神 利 瑪 竇 在 天 主 實 義 中 有 好 幾 段 抒 述 此 一 意 見, 他 坦 白 公 佈 說 : 我 天 主, 乃 古 經 書 所 稱 上 帝 也 他 這 樣 說 目 的 在 消 解 中 國 人 對 基 督 宗 教 的 偏 見 ; 讓 他 們 知 道 他 所 宣 講 的 神 在 中 國 古 籍 中 早 已 述 說, 他 所 宣 講 的 神 早 已 存 在 於 中 國 文 化 當 中 基 督 宗 教 只 是 為 滿 全 早 已 存 在 於 中 國 人 心 靈 深 處 的 寶 藏, 而 不 是 摧 毀

利 瑪 竇 反 對 當 時 支 持 南 宋 理 學 家 朱 熹 的 學 者 的 主 張, 他 們 將 天 及 上 帝 與 物 質 並 論, 利 瑪 竇 指 出 此 唯 物 見 解 有 所 偏 頗, 還 有 未 盡 善 之 處 利 瑪 竇 肯 定 儒 家 學 者 不 拜 偶 像, 他 們 對 利 氏 善 意 的 教 導 及 指 正 深 表 謝 意 因 此, 利 瑪 竇 這 位 現 代 中 國 傳 教 事 業 的 始 創 者 及 其 傳 承 者 均 相 信 他 們 稱 真 神 為 天 上 帝 及 天 主, 這 些 尊 稱 都 是 正 確 的 可 是, 對 這 尊 稱 的 反 對 之 聲 不 只 來 自 外 界, 連 耶 穌 會 士 亦 牽 涉 在 內 最 早 反 對 的 聲 音 起 自 利 瑪 竇 神 父 死 後 不 久, 由 日 本 的 耶 穌 會 士 牽 起 ; 於 是, 在 傳 教 士 的 圈 子 裡, 贊 同 及 反 對 的 言 論 四 溢, 但 其 中 只 有 一 位 在 中 國 工 作 的 傳 教 士 反 對 使 用 上 帝 這 尊 稱, 那 就 是 利 瑪 竇 遺 命 親 點 為 其 繼 任 者 的 龍 華 民 神 父 ( 雖 然 他 沒 有 背 離 先 師 之 道 而 行 ) 這 種 在 批 准 之 下 的 討 論 持 續 數 年, 最 後, 會 長 下 令 各 傳 教 士 繼 續 依 循 利 瑪 竇 的 方 法 行 事 2. 祭 祖 敬 孔 等 禮 儀 關 於 祭 祖 敬 孔 等 禮 儀, 利 瑪 竇 神 父 認 為 應 該 寬 大 處 理, 允 許 繼 續 奉 行, 亦 無 損 他 們 對 基 督 信 仰 的 純 正 意 念 再 者, 此 問 題 嚴 重 影 響 中 國 傳 教 事 業 的 進 度 祭 祖 是 中 國 人 的 傳 統 習 俗, 是 無 可 推 卸 的 責 任 ; 任 何 人 忽 視 這 一 傳 統, 將 被 視 為 大 逆 不 道, 被 族 人 所 擯 棄 同 樣, 尊 師 重 道 是 中 國 人 的 傳 統 美 德, 敬 孔 子, 為 士 人 來 說, 更 是 責 無 旁 貸 ; 在 獨 尊 儒 學 的 制 度 下, 不 是 儒 生 就 無 法 參 與 科 舉, 更 無 法 取 得 一 官 半 職 ; 此 規 矩 是 神 聖 不 可 侵 犯 的 清 康 熙 帝 雖 對 傳 教 士 及 基 督 徒 充 滿 善 意, 卻 多 次 拒 絕 教 廷 之 訓 令, 反 對 撤 銷 此 祭 祖 敬 孔 的 禮 儀 在 隨 後 的 數 個 世 紀, 中 國 政 府 撤 回 對 法 國 傳 教 士 的 恩 惠, 該 等 傳 教 士 藉 自 由 在 華 傳 教 的 約 定, 禁 止 教 友 參 加 祀 天 祭 祖 及 敬 孔 等 禮 儀 ; 朝 廷 的 答 覆 是 祭 祖 敬 孔 等 為 中 國 民 間 傳 統, 因 而 無 法 妥 協 利 瑪 竇 來 華 二 十 七 年, 細 心 研 究 中 國 典 籍 及 與 朝 野 學 者 切 磋, 並 以 長 時 間 觀 察 有 關 祀 天 祭 祖 及 敬 孔 等 禮 儀 問 題, 所 得 的 結 論 是 該 等 禮 儀 只 是 民 間 習 俗 而 矣, 並 不 含 任 何 宗 教 意 義 ; 中 國 人 並 沒 有 奉 孔 子 或 祖 先 為 神, 既 沒 有 向 他 們 祈 禱, 亦 沒 有 祈 求 任 何 特 殊 恩 佑 ; 他 們 只 是 向 先 人 及 聖 賢 表 達 敬 意, 待 死 者 如 生 前 般 侍 奉 奉 上 肉 食 水 果 等 祭 品, 並 不 表 示 死 者 需 要 或 會 回 來 享 受 此 等 美 食, 而 是 別 無 他 法, 向 祖 先 表 達 愛 意 及 感 恩 之 情 同 樣, 儒 家 學 者 之 敬 孔, 全 因 敬 重 萬 世 先 師, 讀 聖 賢 書, 考 取 功 名, 使 其 仕 途 有 望 ; 而 儒 家 思 想 並 不 贊 同 偶 像 崇 拜, 可 能 亦 不 涉 及 迷 信 利 瑪 竇 在 結 語 中 加 上 可 能 二 字, 表 示 出 他 對 此 事 的 盡 責 與 忠 誠 ; 利 瑪 竇 從 沒 否 認 有 些 人 會 在 民 間 習 俗 中 混 雜 迷 信 成 份, 或 他 可 能 忽 略 某 些 事 實, 就 是 中 國 人, 一 如 一 般 宗 教, 在 其 最 正 統 的 行 動 中 也 可 能 混 雜 迷 信 成 份 在 此 等 情 況 下, 迷 信 只 不 過 是 意 外, 並 不 污 衊 該 行 動 的 本 質, 對 禮 儀 亦 然 最 後, 利 瑪 竇 容 許 新 信 徒 繼 續 參 與 該 等 祭 祖 敬 孔 活 動, 但 須 避 免 迷 信, 他 亦 立 下 規 矩, 幫 助 辨 識 利 瑪 竇 補 充, 此 種 寬 大 處 理 手 法, 雖 是 合 法, 但 必 須 視 情 況 而 定, 將 來 若 情 況 有 變, 基 督 徒 享 有 新 而 自 由 的 環 境 時, 他 們 必 須 重 新 思 考 此 禮 俗 之 問 題, 細 察 是 否 需 要 改 變 利 瑪 竇 神 父 的 規 矩, 在 其 生 前, 被 其 同 工 遵 守, 在 其 死 後 五 十 年, 亦 被 視 為 在 華 傳 教 的 指 南

3. 釀 成 禮 儀 之 爭 的 歷 史 事 件 3a) 1585 年 教 宗 額 我 略 十 三 世 賦 予 耶 穌 會 士 到 中 國 及 日 本 傳 教 之 特 權, 但 此 特 權 先 後 被 教 宗 保 祿 五 世 及 教 宗 伍 朋 八 世 (Urban VIII) 收 回 ; 於 是, 道 明 會 及 方 濟 會 的 會 士 於 1630 年 開 始 從 菲 律 賓 進 入 中 國, 繼 之 而 來 的 有 思 定 會 (1680 年 ) 及 巴 黎 外 方 傳 教 會 (1684) 漫 長 而 痛 苦 的 禮 儀 之 爭 主 因 就 在 於 這 些 新 來 者 不 滿 耶 穌 會 的 福 傳 方 法 罷! 利 瑪 竇 死 後 二 十 年, 修 會 團 體 初 派 會 士 來 華 ;1631 年, 兩 位 西 班 牙 籍 道 明 會 士 在 福 建 建 立 首 個 傳 教 區 ;1633 年, 兩 位 亦 是 西 班 牙 籍 的 方 濟 會 士 到 華 開 展 他 們 的 傳 教 事 務 這 些 新 到 的 傳 教 士 未 有 足 夠 時 間 去 認 識 中 國 事 務 及 清 楚 了 解 耶 穌 會 的 做 法, 他 們 又 深 信 自 己 會 內 前 輩 的 想 法, 惟 恐 有 人 危 害 宗 教 的 純 正, 便 上 書 菲 律 賓 主 教 主 教 們 就 將 此 事 匯 報 教 宗 伍 朋 八 世 (1635 年 ), 於 是 使 事 件 公 告 天 下 1683 年, 在 菲 律 賓 的 耶 穌 會 士 為 維 護 會 內 弟 兄, 與 道 明 會 及 方 濟 會 之 會 士 開 始 展 開 爭 論 1643 年, 道 明 會 士 黎 玉 範 神 父 (Father Moralez) 跑 到 羅 馬, 向 教 廷 提 交 一 連 串 與 耶 穌 會 士 爭 辯 的 問 題 或 疑 慮 ; 其 中 十 條 問 題 是 有 關 中 國 人 的 祭 祖 敬 孔 禮 儀 黎 玉 範 希 望 藉 此 十 條 問 題 要 求 教 廷 裁 決 當 耶 穌 會 士 知 道 此 事 時, 他 們 立 時 澄 清, 指 此 十 條 問 題 純 屬 虛 構, 而 他 們 並 沒 有 批 准 基 督 徒 參 與 黎 所 述 的 禮 儀 1645 年 9 月 12 日, 教 宗 諾 森 十 世 (Innocent X) 頒 令 該 等 ( 黎 玉 範 所 述 的 ) 禮 儀 不 合 法 耶 穌 會 沒 有 就 此 法 令 作 出 任 何 抗 議, 他 們 只 澄 清 法 令 所 述 非 他 們 所 行 1651 年 耶 穌 會 士 衛 匡 國 神 父 (Father Martini) 被 派 由 中 國 前 赴 羅 馬, 申 訴 耶 穌 會 士 在 中 國 所 容 許 之 禮 儀 的 真 相 衛 匡 國 於 1654 年 返 抵 羅 馬,1655 年 向 教 廷 呈 上 四 條 論 據 1656 年 3 月 23 日, 教 宗 亞 歷 山 大 七 世 頒 令 再 批 准 祭 祖 敬 孔 等 禮 儀, 認 為 一 如 衛 匡 國 神 父 所 述, 此 等 禮 儀 純 屬 中 國 的 民 間 習 俗 在 此 法 令 頒 布 後, 道 明 會 立 即 向 教 廷 質 詢 : 是 否 即 收 回 1645 年 頒 布 的 法 令? 1669 年 11 月 20 日, 教 廷 回 應 兩 條 法 令 仍 具 效 力, 及 需 根 據 該 等 問 題, 實 際 環 境, 每 事 之 疑 點 繼 續 觀 察 ; 此 回 覆 並 不 能 幫 助 爭 議 雙 方 尋 到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法 3b) 其 間, 在 中 國 的 傳 教 士 已 達 成 共 識 ; 此 間 的 修 和 是 被 1665 年 的 迫 害 所 促 成 的 十 九 位 耶 穌 會 士 三 位 道 明 會 士 及 在 中 國 唯 一 的 方 濟 會 士 在 廣 州 同 一 地 方 聚 會 五 年, 共 訂 出 一 套 一 致 的 傳 教 方 法 這 班 傳 教 士 深 入 討 論 教 會 適 應 當 前 中 國 實 況 的 規 矩 四 十 天 的 會 議 於 1668 年 1 月 26 日 結 束, 所 有 參 與 者 ( 除 那 位 方 濟 會 士 外 ) 通 過 四 十 二 條 條 文, 該 等 條 文 是 經 過 深 思 熟 慮 討 論 的 結 果, 其 中 第 四 十 一 條 如 下 : 關

於 祭 祖 敬 孔 等 禮 儀, 教 宗 亞 歷 山 大 七 世 已 於 1656 年 頒 令 批 准, 吾 等 必 須 切 實 跟 從, 因 該 法 令 是 根 據 可 信 的 意 見, 亦 沒 有 明 顯 證 據 可 加 以 否 定 因 此, 吾 等 認 定 救 恩 的 大 門 絕 不 能 關 閉, 萬 千 中 國 人 不 能 因 禁 止 其 參 與 合 法 而 忠 信 之 事 宜, 而 令 其 在 基 督 宗 教 外 流 離 失 所, 彼 等 絕 不 能 因 此 等 事 宜 而 受 傷 害 及 放 棄 此 刻, 暴 風 雨 似 成 過 去 可 惜, 道 明 會 士 ( 包 括 簽 署 廣 州 協 議 的 那 幾 位 ) 繼 續 上 書 羅 馬 反 對 耶 穌 會 士 及 其 對 祭 祖 等 禮 儀 的 容 忍 3c) 宗 座 代 牧 顏 璫 (Vicar Apostolic Maigrot)( 後 升 為 主 教 ) 抵 華 後, 令 禮 儀 之 爭 再 現 顏 璫 隸 屬 新 創 立 的 巴 黎 外 方 傳 教 會, 他 於 1683 年 被 派 來 華, 後 教 宗 正 式 任 命 他 為 福 建 宗 座 代 牧 1693 年 3 月 26 日, 他 突 然 在 其 宗 座 代 牧 區 內 向 傳 教 士 發 佈 指 令, 禁 止 使 用 天 和 上 帝 的 稱 號 ; 不 得 從 事 或 參 與 祭 祖 敬 孔 之 行 為 ; 禁 止 在 祖 先 牌 位 上 書 寫 神 主 神 位 和 靈 位 字 樣 ; 嚴 禁 傳 播 那 些 能 誤 導 眾 人 促 進 迷 信 的 言 論, 如 稱 中 國 哲 學 原 與 天 主 教 不 相 違 背 ; 不 得 重 提 衛 匡 國 神 父 上 呈 教 廷 之 資 料, 因 其 與 中 國 實 況 不 符 ; 衛 匡 國 得 到 教 廷 之 批 准 亦 告 無 效 3d) 教 宗 諾 森 十 二 世 下 令 教 廷 恢 復 1697 年 有 關 禮 儀 之 爭 的 研 究, 是 次 研 究 是 根 據 顏 璫 蒙 席 及 持 相 反 意 見 的 耶 穌 會 代 表 所 提 交 之 文 件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此 時 刻, 耶 穌 會 以 外 的 修 會 會 士, 特 別 是 思 定 會 士 所 有 方 濟 會 士 及 一 部 分 道 明 會 士 都 已 就 接 受 利 瑪 竇 規 矩 及 耶 穌 會 士 等 改 變 主 意 但 持 不 同 意 見 的 代 表 卻 很 難 抓 住 真 理, 他 們 對 事 件 對 立 的 詮 釋 阻 礙 教 廷 的 決 議 直 至 1704 年, 教 宗 克 萊 孟 十 一 世 於 1704 年 11 月 20 日 再 下 令 禁 止 祭 祖 敬 孔, 但 此 禁 令 他 想 首 先 在 中 國 宣 佈, 所 以 沒 有 在 羅 馬 宣 告 3e) 教 廷 派 遣 特 使 安 提 約 基 亞 宗 主 教 多 羅 (Charles de Tournon) 前 赴 遠 東 視 察 傳 教 的 實 況 及 作 出 必 要 的 決 定 ( 他 攜 同 有 關 中 國 禮 儀 之 秘 密 禁 令 前 往 ) 1703 年 2 月 9 日, 多 羅 蒙 席 離 開 歐 洲, 於 1703 年 11 月 6 日 抵 達 印 度 他 在 印 度 逗 留 短 短 數 月, 已 暴 露 其 真 我 性 格, 衝 動 非 常 在 此 短 暫 的 逗 留 期 間, 他 便 自 以 為 了 解 瑪 拉 巴 禮 儀 ( 由 耶 穌 會 士 羅 伯 特 神 父 倡 議, 他 與 利 瑪 竇 有 同 一 的 意 念 ), 他 於 1704 年 6 月 23 日 頒 令 禁 止 教 會 內 使 用 印 度 禮 儀 1704 年 7 月 11 日, 他 取 道 菲 律 賓 群 島, 啟 程 前 赴 中 國 1705 年 4 月 2 日 到 達 澳 門, 同 年 12 月 4 日 抵 達 北 京 起 初 康 熙 以 上 賓 之 禮 款 待, 但 有 感 此 特 使 態 度 驕 橫, 亦 得 知 其 任 務 就 是 到 中 國 來 頒 布 禁 止 基 督 徒 參 與 祭 祖 敬 孔 的 禁 令 ( 多 羅 早 已 知 道 禁 令 是 在 1704 年 11 月 20 日 頒 下, 因 教 宗 希 望 此 禁 令 首 先 在 中 國 宣 佈, 所 以 沒 有 在 歐 洲 發 佈 ) 歷 史 記 載 康 熙 與 多 羅 特 使 就 有 關 祭 祖 敬 孔 的 爭 辯 是 相 當 有 趣 的 康 熙 問 特 使 : 中 國 的 禮 俗 從 何 時 開 始 與 基 督 徒 道 德 觀 不 符? 利 瑪 竇 之 前 或 後?

康 熙 表 現 得 比 這 位 羅 馬 特 使 還 要 熟 識 利 瑪 竇 的 著 作! 多 羅 被 逐 出 北 京 後, 他 折 返 南 京 ; 在 南 京 他 收 到 康 熙 下 的 御 旨, 所 有 傳 教 士 必 須 遵 守 利 瑪 竇 規 矩 及 答 允 不 再 反 對 中 國 禮 俗, 才 能 取 得 官 方 所 發 的 票 而 獲 批 留 在 中 國 傳 教, 否 則, 將 被 逐 離 開 中 國 國 境 在 收 到 此 一 訊 息 後, 特 使 感 到 不 能 再 拖 延 頒 布 禁 令 的 時 間,1707 年 1 月 15 日, 他 在 南 京 以 教 宗 全 權 特 使 的 名 義 頒 發 指 令, 明 確 指 示 傳 教 士 應 如 何 回 答 皇 帝 有 關 中 國 禮 儀 的 問 題 他 指 出 中 國 的 禮 俗 和 訓 導 有 幾 點 有 違 天 主 教 法 律, 諸 如 祭 祖 敬 孔 靈 位 天 及 上 帝 不 是 基 督 徒 的 真 神 等 若 傳 教 士 不 聽 從 此 指 令, 將 遭 到 絕 罰 ( 逐 出 教 會 ) 的 重 懲 康 熙 接 報, 立 即 下 令 把 多 羅 蒙 席 軟 禁 於 澳 門, 不 准 離 開, 直 至 康 熙 所 遣 派 往 羅 馬, 代 其 表 達 不 滿 教 宗 之 禁 令 的 耶 穌 會 士 回 來 多 羅 在 軟 禁 期 間,1707 年 8 月 1 日 ( 在 接 到 教 宗 擢 升 他 為 樞 機 後 不 久 ) 病 逝 在 羅 馬 公 佈 多 羅 的 死 訊 時, 教 宗 克 萊 孟 十 一 世 高 度 評 價 多 羅 的 勇 氣 及 對 教 廷 的 效 忠, 並 命 教 廷 頒 布 法 令 (1710 年 9 月 25 日 ) 肯 定 特 使 的 貢 獻 多 羅 的 遺 體 由 其 繼 任 人 嘉 樂 宗 主 教 (John-Ambrose Mezzabarba) 帶 返 羅 馬, 於 1723 年 9 月 27 日 安 葬 於 傳 信 部 教 堂 內 3f) 教 廷 禁 令 對 中 國 君 王 及 中 國 人 的 巨 大 影 響, 由 康 熙 於 禁 令 發 佈 之 前 後 所 頒 下 的 兩 篇 御 旨, 便 可 見 一 斑 以 下 是 康 熙 於 禁 令 發 出 前 (1692 年 ) 所 頒 布 御 旨 的 節 錄 內 容 : 西 人 嫻 雅, 少 生 枝 節, 毋 亂 吾 土, 毋 傷 吾 人, 毋 罹 罪 犯, 其 教 化 亦 無 損 我 邦 德 體, 無 煸 動 之 言 朕 恩 准 保 留 其 所 有 供 奉 天 主 之 廟 宇 及 用 地, 准 予 敬 拜 天 主 之 人 入 內, 獻 香 及 按 基 督 徒 之 傳 統 行 其 禮, 特 此 御 准, 毋 違 朕 意 以 下 為 康 熙 於 禁 令 發 出 後 (1721 年 ) 所 頒 布 御 旨 的 節 錄 內 容 : 讀 罷 其 令, 朕 深 感 西 人 心 胸 之 狹 隘, 簡 直 不 可 理 喻, 不 明 大 體, 無 一 西 人 值 得 吾 人 論 述, 彼 等 之 言 荒 謬 絕 倫, 難 以 置 信 由 其 令 觀 之, 其 宗 教 與 道 佛 偏 執 之 小 輩 無 異 朕 從 未 見 如 此 無 稽 之 令 文, 從 今 以 後, 西 人 再 不 准 於 吾 土 宣 教, 免 再 生 事 端 3g) 其 間, 顏 璫 蒙 席 及 某 些 傳 教 士 因 拒 絕 領 票 而 被 逐 出 境, 其 餘 大 部 分 傳 教 士 ( 所 有 耶 穌 會 士 大 多 數 的 方 濟 會 士 及 其 他 傳 教 修 會, 包 括 屬 方 濟 會 的 北 京 主 教, 及 屬 思 定 會 的 江 西 宗 座 代 牧 ) 因 不 想 放 棄 辛 苦 建 立 的 傳 教 區, 只 有 違 抗 特 使 之 禁 令, 直 至 教 宗 正 式 表 態 教 宗 克 萊 孟 十 一 世 於 1715 年 3 月 19 日 正 式 頒 佈 一 份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