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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由 仙 而 真 : 紫 陽 真 人 內 傳 所 標 示 的 新 修 道 路 徑 一 楊 羲 以 前 的 上 清 經 派 根 據 南 朝 陶 弘 景 (456-536) 所 整 理 的 真 誥 (CT309) 1, 我 們 大 致 可 以 了 解 東 晉 哀 帝 興 寧 二 年 (364) 至 廢 帝 太 和 五 年 (370) 之 間, 位 居 於 丹 陽 郡 句 容 ( 位 於 今 南 京 市 東 南 的 句 容 市 ) 的 許 家 如 何 透 過 靈 媒 楊 羲 (330-386) 的 間 接 傳 授, 獲 致 上 清 經 法, 因 而 形 成 一 股 新 興 的 宗 教 運 動 這 股 宗 教 運 動 的 發 展 立 基 於 上 清 經 法 的 傳 承, 2 而 經 法 的 內 容 則 以 強 調 存 思 煉 神 的 修 道 方 法 為 主 3 學 界 以 此 經 典 的 來 源 及 其 對 上 清 天 的 天 界 信 仰, 而 稱 此 新 經 典 的 崇 奉 者 為 上 清 經 派 4 然 而, 立 基 於 上 清 經 的 新 宗 教 運 動 並 非 起 始 於 現 存 真 誥 所 記 述 的 興 寧 二 年 這 只 是 有 記 錄 留 存 的 紀 年, 或 者 更 精 確 地 說 是 成 功 案 例 的 紀 年 在 此 之 前, 仙 真 們 已 經 透 過 晉 陵 冠 族 由 俗 禱 改 信 天 師 道 的 華 僑, 傳 達 其 意 旨 予 句 容 許 家, 而 該 次 來 降 的 仙 真 則 以 清 靈 真 人 裴 玄 仁 與 紫 陽 真 人 周 義 山 為 主 現 存 於 正 統 道 藏 中 的 紫 陽 真 人 ( 周 義 山 ) 內 傳 (CT303, 以 下 簡 稱 周 傳 ) 即 記 此 事 : 僑 於 是 背 俗 入 道, 詣 祭 酒 丹 陽 許 治, 受 奉 道 之 法 奉 道 數 年, 忽 夢 見 二 人, 年 可 五 十, 容 儀 衣 服 非 常 後 遂 二 人 見, 或 一 月 三 十 日 時 時 往 來 僑 家 靖 室 中 唯 僑 得 見 一 人 姓 周, 一 人 姓 裴 裴 雅 重 才 理, 非 僑 所 申 ; 周 似 不 如 此 二 人 先 後 教 授 僑 經 書, 書 皆 與 五 千 文 相 參, 多 說 道 家 誡 行 養 性 事, 亦 有 纖 諱 所 受 二 人 經 書 皆 隱 秘 不 宣 周 自 作 傳, 裴 作 未 成 (18a-19a) 此 事 附 於 周 傳 之 後, 其 中 所 言 周 自 作 傳, 明 指 周 義 山 自 作 紫 陽 真 人 內 傳 但 以 當 時 常 行 的 真 人 口 授, 受 者 筆 錄 的 傳 授 方 式, 此 傳 記 的 書 寫 出 世 極 可 能 是 透 過 當 時 的 靈 媒 華 僑 之 手 5 若 是 從 內 傳 多 為 弟 子 記 述 其 師 學 道 經 歷, 以 作 為 該 師 承 流 派 教 1 本 文 所 引 錄 之 道 經 編 號 仍 據 施 舟 人 (Schipper, Kristofer) 教 授 所 編 輯 之 道 藏 通 檢 Concordance du Tao-tsang. Titres des ouvrages. (Paris: EFEO, 1975. Publications de l'efeo, 102.) 其 後 陳 耀 庭 即 據 此 改 編 為 道 藏 索 引 五 種 版 本 道 藏 通 檢 ( 上 海 : 上 海 書 店 出 版 社,1996 年 ) 2 詳 參 陶 弘 景 真 誥 卷 二 十 真 經 始 末 另 可 見 Schawn Eichman, Converging Paths: a Study of Daoism During the Dynasties, with Emphasis on the Celestial Master Movement and the Scriptures of Highest Clarity. PH. D. diss., University of Hawai, 1999, pp. 182-194. 3 參 見 Isabelle Robinet, Taoist Meditation: The Mao-shan Tradition of Great Purit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3). 或 張 超 然, 六 朝 道 教 上 清 經 派 存 思 法 研 究 ( 台 北 : 政 治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論 文,1999 年 ) 4 如 小 南 一 郎 著 孫 昌 武 譯, 漢 武 帝 內 傳 的 形 成, 中 國 的 神 話 傳 說 與 古 小 說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3 年 ), 頁 354-355 以 及 Isabelle Robinet, Shangqing Highest Clarity, Livia Kohn ed., Daoism Handbook, (Leiden; Boston; Köln: Brill, 2000), p. 196. 5 陳 國 符 更 引 陶 弘 景 真 誥 所 言 華 撰 周 君 傳, 故 而 推 言 此 傳 乃 華 僑 所 撰, 託 之 周 紫 陽 耳 23

本 的 這 一 性 質 來 看, 6 則 先 後 教 授 僑 經 書 的 周 義 山 或 裴 玄 仁 極 可 能 便 是 華 僑 之 師, 其 自 敘 學 道 過 程 及 內 容, 由 華 僑 筆 錄 並 授 予 許 家, 希 望 藉 此 建 立 此 一 派 系 之 師 承 系 統 另 外,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此 處 所 言 華 僑 背 俗 入 道 之 後 所 詣 的 祭 酒 丹 陽 許 治, 及 其 在 家 中 設 有 靖 室 一 事 治 所 指 稱 的 是 天 師 道 的 教 區 或 該 教 區 的 宗 教 中 心, 靖 室 則 是 信 徒 於 家 中 設 置 的 宗 教 場 所, 而 祭 酒 則 是 該 教 區 或 宗 教 中 心 的 最 高 神 職 人 員 7 明 顯 地, 華 僑 背 俗 之 後 所 入 的 道 是 指 天 師 道 而 這 也 可 以 說 明 為 何 後 來 周 裴 二 人 來 降, 所 教 授 華 僑 經 書 的 內 容 皆 與 五 千 文 相 參, 且 多 為 道 家 誡 行 養 性 事 8 但 是, 這 樣 的 降 真 活 動 實 際 上 已 經 和 天 師 道 的 祭 酒 制 度 唯 有 ( 姦 令 ) 祭 酒 可 以 教 授 五 千 文, 唯 有 祭 酒 擁 有 溝 通 神 靈 的 權 利 與 能 力 有 所 衝 突 大 概 正 是 因 為 這 樣 的 原 因, 才 使 得 華 僑 所 受 二 人 經 書 隱 秘 不 宣 關 於 這 段 記 述 的 另 一 個 問 題 是, 祭 酒 丹 陽 許 治 中 的 丹 陽 與 許 氏 之 治 極 容 易 令 人 聯 想 起 受 傳 上 清 經 法 的 丹 陽 句 容 許 家, 而 且 華 僑 也 確 曾 擔 任 句 容 許 家 的 靈 媒, 為 其 接 真 降 靈, 此 事 記 錄 在 真 誥 卷 二 十 翼 真 檢 之 中 : 僑 遂 入 道, 於 鬼 事 得 息, 漸 漸 真 仙 來 游, 始 亦 止 是 夢, 積 年 乃 夜 半 形 見 裴 清 靈 周 紫 陽 至, 皆 使 通 傳 旨 意 於 長 史 ( 許 謐 ) 而 僑 性 輕 躁, 多 漏 說 冥 旨, 被 責, 仍 ( 疑 應 作 乃 ) 以 楊 君 ( 楊 羲 ) 代 之 ( 陶 注 :) 華 與 許 氏 有 婚 親, 故 長 史 書 裴 君, 殷 勤 相 詣 也 若 如 前 篇 中 有 保 命 所 告, 則 僑 被 罪 也 今 世 中 周 紫 陽 傳 即 是 僑 所 造, 故 與 真 誥 相 連 也 (20:13b-14a) 真 誥 的 記 錄 明 白 指 出 裴 清 靈 ( 裴 玄 仁 為 清 靈 真 人 ) 周 紫 陽 ( 周 義 山 為 紫 陽 真 人 ) 降 見 華 僑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他 能 夠 代 為 傳 達 意 旨 給 許 謐 與 上 文 合 併 了 解, 即 能 推 知 華 僑 所 入 的 祭 酒 丹 陽 許 治 便 是 後 來 成 為 上 清 經 派 發 源 處 的 句 容 許 家 雖 然 我 們 無 法 確 知 許 家 是 否 真 有 家 族 成 員 擔 任 祭 酒 而 被 立 為 道 治, 但 其 為 天 師 道 家 族 卻 是 可 以 肯 定 的 9 上 段 周 傳 所 詳 參 氏 著, 道 藏 源 流 考 全 二 冊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63 年,1989 年 北 京 三 刷 ), 上 冊, 頁 8 又 賀 碧 來 (Isabelle Robinet) 也 認 為 可 能 是 華 僑 所 作, 見 Livia Kohn ed., Daoism Handbook, p. 208. 6 小 南 一 郎 說 明 這 些 ( 上 清 經 派 ) 內 傳 是 由 弟 子 所 整 理 的 真 人 傳 記, 但 是 其 內 容 與 收 於 神 仙 傳 中 的 仙 人 傳 記 的 性 格 不 同 亦 即, 在 內 傳 中 詳 細 地 記 錄 了 作 為 主 人 翁 的 修 行 者 得 道 的 過 程, 而 且 主 人 翁 所 獲 得 的 經 典 以 及 從 神 靈 那 裡 所 獲 教 法 也 都 詳 列 其 中 參 見 氏 著, 尋 藥 から 存 思 へ 神 仙 思 想 と 道 教 信 仰 との 間, 中 國 古 道 教 史 研 究 ( 京 都 : 同 朋 社,1991 年 ), 頁 39; 另 於 前 引 漢 武 帝 內 傳 的 形 成 一 文 中 也 有 討 論, 頁 345-370; 另 外 謝 聰 輝 也 曾 就 南 嶽 夫 人 內 傳 討 論 過 上 清 內 傳 各 方 面 的 性 質, 其 中 第 三 章 第 三 節 上 清 仙 傳 作 為 教 團 內 部 的 教 本 即 在 小 南 一 郎 的 基 礎 上 所 作 的 發 展, 第 八 章 第 一 節 亦 曾 討 論 內 傳 傳 主 與 撰 述 者 之 關 係, 見 氏 著, 修 真 與 降 真 六 朝 道 教 上 清 經 派 仙 傳 研 究 ( 台 北 : 師 大 國 文 所 博 士 論 文,1999 年 ), 頁 73-79, 229-230 又 Isabelle Robinet, Review of Porkert 1979, T oung-pao 67(1981), p. 124. 7 陳 國 符, 南 北 朝 天 師 道 考 長 編, 道 藏 源 流 下 冊, 頁 308-369 8 三 國 志 張 魯 列 傳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5 年 ) 注 引 典 略 中 論 及 漢 中 天 師 張 脩 的 教 法, 其 中 言 及 祭 酒 主 以 老 子 五 千 文 使 都 習, 號 為 姦 令, 為 鬼 吏 ( 頁 264) 而 傳 為 張 魯 所 作 的 老 子 想 爾 注 則 是 天 師 道 中 所 傳 習 的 道 德 經 的 注 本 之 一, 其 中 即 以 奉 守 道 誡 為 重 要 的 修 道 內 容 詳 參 饒 宗 頤, 老 子 想 爾 注 校 證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1 年 ) 9 許 家 為 天 師 道 家 族 的 例 證 還 有 : 真 誥 卷 七 甄 命 授 記 許 家 遇 塚 訟 問 題 時, 也 是 採 用 天 師 道 上 章 ( 風 注 塚 訟 章 ) 的 方 式 處 理 (7:10b); 而 卷 二 十 更 強 調 許 家 也 與 其 他 天 師 道 祭 酒 來 往 : 有 24

記 之 事 未 見 華 僑 漏 說 冥 旨 的 記 載, 似 乎 是 華 僑 漏 說 冥 旨 而 遭 罷 黜 以 前 的 資 料, 所 反 映 的 也 是 早 期 信 奉 天 師 道 的 許 家 初 受 真 降 教 誨 的 情 形 如 此, 我 們 便 可 以 將 上 清 經 派 的 早 期 發 展 作 更 細 緻 的 劃 分 : 華 僑 未 入 道 以 前, 許 家 基 本 上 還 是 天 師 道 家 族 ; 華 僑 信 道 之 後, 漸 漸 有 真 仙 來 游, 但 早 期 所 傳 經 法 仍 具 有 濃 厚 的 天 師 道 色 彩 ; 第 三 階 段 即 是 開 始 通 傳 旨 意 於 許 長 史 的 階 段 雖 然 此 處 並 未 說 明 所 傳 旨 意 為 何, 但 周 傳 所 記 二 人 經 書 多 隱 秘 不 宣, 至 少 可 知 華 僑 受 傳 了 周 裴 二 人 的 道 法, 至 於 此 二 人 經 書 為 何, 便 需 透 過 周 傳 中 的 內 容 方 能 略 窺 一 二 因 此 周 傳 便 成 為 了 解 這 一 次 降 真 內 容 的 重 要 資 料 總 之, 如 果 說 華 僑 時 期 的 降 真 活 動 是 因 為 他 漏 泄 冥 旨 而 宣 告 失 敗, 10 許 家 另 以 楊 羲 作 為 接 替 的 人 選, 且 由 南 嶽 夫 人 魏 華 存 紫 微 夫 人 王 清 娥 九 華 真 妃 安 鬱 嬪 雲 林 右 英 夫 人 王 媚 蘭 等 女 真 組 成 另 一 組 授 傳 經 法 的 團 體, 11 展 開 另 一 次 的 新 道 教 運 動, 那 麼, 相 對 來 說, 我 們 對 於 這 首 次 降 誥 的 了 解 實 在 有 限 然 即 便 如 此, 由 於 這 次 活 動 所 具 有 的 強 烈 過 渡 性 地 位 與 宗 教 變 革 的 意 涵, 12 實 在 是 我 們 了 解 上 清 經 派 歷 史 發 展 的 重 要 關 鍵, 因 此 特 別 在 此 提 出, 希 望 能 夠 重 新 審 視 二 經 傳 合 刊 的 特 性 與 紫 陽 真 人 內 傳 的 版 本 如 上 所 言, 根 據 傳 中 周 自 作 傳 的 記 述 以 及 陶 弘 景 以 周 傳 為 華 僑 所 造 的 兩 項 說 法, 我 們 應 該 可 以 按 照 上 清 經 派 降 真 傳 經 的 模 式 來 理 解 周 傳 的 形 成 應 是 周 義 山 降 授 華 僑, 以 周 自 言 而 華 筆 錄 的 方 式 所 錄 出 的 宗 教 傳 記 而 且 周 傳 亦 言 此 二 人 先 後 教 授 僑 經 書, 則 周 義 山 與 華 僑 之 間 便 存 在 以 經 為 本 的 師 徒 關 係 如 此, 則 周 傳 中 所 述 師 承 傳 統 及 其 所 涉 經 法 便 成 為 了 解 此 次 降 真 內 容 的 重 要 依 據 云 李 東 者, 許 家 常 所 使 祭 酒 先 生 亦 師 之 家 在 曲 阿 東 受 天 師 吉 陽 治 左 領 神 祭 酒 (20:13b) 另 外 司 馬 虛 (Michel Strickmann) 曾 從 東 晉 時 期 南 方 世 族 如 何 因 北 人 南 下 而 在 政 治 與 精 神 方 面 受 到 影 響 甚 至 屈 從 的 角 度, 解 說 許 氏 從 江 南 土 著 的 巫 教 信 仰 與 方 士 傳 統 改 宗 天 師 道 的 情 形 見 Michel Strickmann, The Mao-shan Revelations: Taoism and the Aristocracy, T oung Pao 63(1977): 6-8. 10 關 於 華 僑 漏 泄 冥 旨 的 討 論, 經 常 在 真 誥 中 被 許 謐 提 出 與 仙 真 們 進 行 討 論 如 昔 曾 軫 華 僑 陶 注 : 依 此 而 言, 則 知 華 僑 先 亦 蒙 真 降 矣 (12:1b); 茅 小 君 去 五 月 中 失 日 有 言 云 : 華 僑 漏 泄 天 文, 妄 說 虛 無, 乃 令 華 家 父 子 被 考 於 水 官 華 僑 之 失 道, 由 華 騎 之 佞 亂, 破 壞 其 志 念 華 團 華 西 姑 者, 三 官 因 之 以 試 觀, 試 遂 不 過, 僑 於 是 得 有 死 罪 (7:5b-6a) 這 之 中 有 兩 種 可 能, 一 種 是 如 陶 弘 景 在 卷 二 十 中 所 言 華 與 許 氏 有 婚 親, 故 長 史 ( 許 謐 ) 書 裴 君, 殷 勤 相 詣 也 (20:14a) 其 書 即 卷 十 二 中 之 事 ; 另 一 個 不 同 角 度 的 看 法 是, 在 楊 許 第 二 次 降 真 活 動 中 大 量 討 論 華 僑 第 一 次 降 真 的 結 果, 具 有 警 示 作 用, 同 時 也 對 第 一 次 的 降 真 組 合 表 達 出 相 對 性 的 區 隔 11 其 中 南 嶽 夫 人 魏 華 存 為 經 師, 紫 微 夫 人 王 清 娥 為 教 授 之 師, 九 華 真 妃 為 楊 羲 之 仙 妻, 右 英 夫 人 為 許 謐 之 仙 妻 詳 見 鍾 來 因, 長 生 不 死 的 探 求 道 經 真 誥 之 謎 ( 上 海 : 文 滙 出 版 社,1992 年 ), 頁 79-103 12 司 馬 虛 認 為 西 晉 王 室 南 遷 後, 南 方 土 著 貴 族 在 面 對 新 來 的 不 適 應 的 政 治 而 有 所 屈 服 的 同 時, 在 精 神 面 即 面 對 天 師 道 之 類 的 宗 教 信 仰, 也 有 同 樣 出 現 順 服 的 情 形 南 方 土 著 貴 族 雖 陸 續 改 信 天 師 道, 但 舊 有 的 南 方 信 仰 傳 統 仍 然 發 揮 著 一 定 的 影 響 力 上 清 經 派 即 是 超 越 了 南 方 土 著 傳 統 與 北 來 的 傳 統, 所 形 成 的 一 種 新 形 態 的 宗 教 變 革 茅 山 的 降 誥 記 錄 則 是 留 給 我 們 在 這 一 方 面 最 初 的 並 且 是 最 為 成 功 的 努 力 的 記 錄 詳 見 氏 著. The Mao-shan Revelations: Taoism and the Aristocracy. T oung Pao 63(1977). 另 有 宮 川 尚 志 安 倍 道 子 譯, 茅 山 における 啟 示 道 教 と 貴 族 社 會, 道 教 の 總 合 的 研 究 ( 東 京 : 國 書 刊 行 會, 昭 和 52 年 ), 頁 338-340 25

另 外, 周 義 山 也 曾 為 其 師 蘇 林 作 傳, 我 們 可 以 在 此 看 到 周 氏 在 周 傳 之 上 企 圖 進 一 步 推 衍 其 系 譜 所 作 的 努 力 ; 而 這 同 時 也 是 我 們 了 解 該 系 譜 傳 承 的 重 要 依 據 雲 笈 七 籤 (CT1032) 卷 一 四 中 錄 有 玄 洲 上 卿 蘇 君 傳 ( 後 文 簡 稱 蘇 傳 ), 題 為 周 季 通 集 ; 另 外 登 真 隱 訣 (CT421) 卷 上 也 引 錄 蘇 傳, 陶 弘 景 為 其 作 訣, 13 其 中 部 分 內 容 為 蘇 傳 所 缺, 卻 見 存 於 洞 真 太 上 素 靈 洞 元 大 有 妙 經 (CT1314) 所 收 錄 之 太 上 道 君 守 元 ( 玄 ) 丹 上 經 ( 以 下 簡 稱 玄 丹 上 經 ) 14 玄 丹 上 經 是 記 述 修 法 內 容 的 經 典, 是 蘇 林 之 師 涓 子 所 學 道 法 之 一 玄 丹 上 經 同 時 也 被 收 錄 於 蘇 傳 之 中, 這 樣 的 情 形 說 明 了 陶 弘 景 以 前 的 蘇 傳 極 可 能 同 時 包 含 傳 文 與 經 文 兩 個 部 分, 15 後 來 因 為 某 種 原 因 才 將 經 傳 分 離 16 以 此 推 論, 則 現 存 道 藏 本 金 闕 帝 君 三 元 真 一 經 (CT253) 所 述 內 容 即 蘇 傳 所 言 三 元 真 一 之 道 (104:3a), 也 很 有 可 能 原 存 於 傳 中, 亦 即 陶 弘 景 在 登 真 隱 訣 的 註 中 所 說 的 : 蘇 傳 中 錄 有 守 一, 不 過 因 為 節 引 或 流 傳 過 程 而 造 成 曲 碎 闕 穿 的 情 形 罷 了 如 此 看 來, 應 該 可 以 想 像 當 時 受 傳 內 傳 的 上 清 經 派 的 修 道 者, 不 僅 透 過 傳 文 了 解 該 道 派 或 該 系 譜 的 修 行 前 輩 如 何 一 步 步 地 完 成 其 求 道 之 路, 同 時 也 可 以 在 其 中 得 到 傳 主 賴 以 成 就 的 修 行 方 法, 17 只 不 過 這 些 被 公 布 在 內 傳 中 的 修 法 多 為 初 階 修 法 罷 了 18 周 傳 中 所 言 華 僑 受 得 周 裴 二 人 經 書 的 過 程 也 應 該 是 以 這 樣 經 傳 合 文 並 同 時 傳 授 的 方 式 進 行 的 如 此, 我 們 便 可 以 從 師 承 與 修 法 的 敘 述, 了 解 周 義 山 這 一 系 譜 的 修 行 傳 統, 並 據 以 了 解 其 中 所 代 表 的 由 天 師 道 或 者 其 他 原 始 的 宗 教 信 仰 傳 統 轉 向 上 清 經 法 的 宗 教 革 新 意 義 19 13 陶 弘 景 注 言 : 傳 中 有 守 一, 曲 碎 闕 穿 ; 經 中 有 飛 步, 徑 略 斷 絕, 皆 學 者 之 所 難 故 各 加 詳 注, 以 驅 疑 蔽 也 (1:1a) 14 如 本 文 第 三 章 所 論, 玄 丹 上 經 乃 至 素 靈 大 有 妙 經 是 立 於 蘇 傳 或 周 傳 的 基 礎 之 上 改 寫 而 成 的 15 例 如 收 於 雲 笈 七 籤 卷 一 五 的 清 靈 真 人 裴 君 傳 ( 記 為 弟 子 鄧 雲 子 撰 ) 便 將 裴 君 所 受 的 初 階 修 法 赤 將 子 輿 的 神 訣 五 首 記 於 傳 文 之 中, 而 形 成 傳 經 合 文 的 格 式, 在 後 面 篇 章 所 討 論 的 太 元 真 人 茅 君 內 傳 和 南 嶽 夫 人 內 傳 中, 也 都 可 以 看 到 這 種 情 形 16 保 羅 安 德 森 (Poul Andersen) 根 據 登 真 隱 訣 的 記 述, 認 為 周 義 山 自 蘇 傳 中 選 錄 出 玄 丹 法 以 之 個 別 地 傳 授 的 情 形 是 可 確 信 的, 因 為 玄 丹 法 並 不 必 然 地 需 要 和 三 一 法 一 同 傳 授 ; 同 時 也 以 登 真 隱 訣 中 陶 弘 景 所 註 釋 的 玄 洲 上 卿 蘇 君 傳 訣, 懷 疑 守 三 一 之 法 的 經 典 ( 即 金 闕 帝 君 守 三 元 真 一 經 ) 原 本 便 是 構 成 蘇 傳 的 一 個 部 分 安 德 森 認 為 上 清 派 的 建 立 者 非 常 熟 悉 蘇 傳, 並 且 將 之 歸 屬 於 周 義 山, 因 此 可 以 斷 定 作 為 蘇 傳 的 一 個 部 分 的 金 闕 帝 君 守 三 元 真 一 經 是 楊 羲 降 誥 (364-370 ) 所 得 Poul Andersen, The Method of Holding the Three Ones. (London and Malmo: Cruzon Press, 1980), pp. 9-10. 17 賀 碧 來 (Isabelle Robinet) 曾 提 及 : 如 同 許 多 其 他 的 上 清 聖 傳 一 樣, 蘇 傳 原 本 也 附 錄 著 訣, 只 是 後 來 被 分 離 獨 立 出 來 因 此, 學 者 一 部 分 要 學 習 這 個 特 有 神 靈 的 傳 記, 另 一 部 分 則 必 須 重 新 發 現 附 錄 的 訣 Isabelle Robinet, La révélation du Shangqing dans l histoire du taoïsme. (Paris: Publications de l Ecole Française d Extrême-Orient, 1984), tome 2, p. 365. 18 一 如 裴 君 所 受 赤 將 子 輿 的 神 訣 五 首, 以 及 蘇 傳 或 周 傳 中 用 以 除 落 三 尸 的 制 蟲 細 丸 以 及 守 一 之 法 都 是 屬 於 初 階 修 法, 透 過 對 此 初 階 修 法 的 精 進, 才 有 可 能 進 一 步 獲 致 如 周 君 後 來 遊 歷 名 山 所 得 的 真 訣 或 最 高 級 的 經 典 大 洞 真 經, 這 些 高 階 修 法 並 未 在 內 傳 中 錄 出 ( 詳 後 ) 19 小 南 一 郎 曾 根 據 神 仙 傳 上 清 內 傳 以 及 真 誥 所 代 表 的 降 真 傳 統, 指 出 由 西 晉 至 東 晉 之 間, 道 教 史 上 具 有 一 段 由 神 仙 思 想 向 道 教 信 仰 的 轉 變 過 程, 並 且 提 出 從 尋 藥 到 存 思 的 概 念, 作 為 標 示 這 樣 的 轉 變 歷 程 但 小 南 教 授 對 於 上 清 存 思 法 的 研 究 卻 未 能 從 修 法 本 身 出 發, 因 而 對 於 存 思 法 只 26

至 於 現 存 周 傳 的 版 本, 正 統 道 藏 收 有 三 種 : 第 一 種 是 前 文 已 提 及 的 周 傳 ; 第 二 種 是 收 錄 於 雲 笈 七 籤 卷 一 六 的 紫 陽 真 人 周 君 內 傳 ; 第 三 種 是 收 錄 於 歷 世 真 仙 體 道 通 鑑 (CT296, 以 下 略 稱 體 道 通 鑑 ) 卷 十 四 的 周 義 山 相 較 於 後 兩 種, 第 一 種 版 本 的 內 容 較 為 完 整, 且 其 傳 後 題 有 摹 召 法 主 本, 本 是 晉 隆 安 三 年 太 歲 己 亥 (399) 正 月 七 日 甲 子 書 畢, 又 註 記 有 陶 弘 景 所 見 本 子 的 字 數 : 貞 白 條 列 云 : 有 三 千 四 百 八 十 八 字 今 數 有 三 千 四 百 八 十 九 字, 不 知 何 字 是 長, 不 容 輒 試 (14b) 波 克 特 (Manfred Porkert) 認 為 此 題 詞 之 前 的 傳 文 可 能 即 陶 弘 景 所 見 的 本 子 ( 以 下 略 稱 為 陶 本 ), 其 字 數 總 合 為 四 五 八 六 字 ( 見 附 錄 一 : 紫 陽 真 人 內 傳 的 篇 章 結 構 與 字 數 中 A 至 E 部 分 ), 其 中 又 可 區 分 出 兩 個 部 分 : A 至 D 所 代 表 的 嚴 格 意 義 下 的 傳 文 ( 總 字 數 為 3879 字 ), 以 及 E 周 君 口 訣 蘇 傳 節 略 ( 總 字 數 為 707 字 ) 如 此, 則 現 存 的 本 子 可 能 較 陶 本 增 衍 了 一 九 七 字 (4586-3489) 當 然, 他 也 不 排 除 陶 本 原 只 有 A 至 D 四 部 分, 如 此 則 今 本 只 比 陶 本 增 衍 了 三 九 字 (3879-3489), 只 是 相 較 於 這 種 可 能, 他 更 傾 向 於 相 信 第 一 種 可 能, 而 將 傳 末 題 詞 之 前 的 所 有 部 分 視 為 陶 弘 景 所 見 版 本 的 範 圍 20 現 存 周 傳 雖 與 陶 本 所 記 有 近 千 字 的 差 異, 但 仍 然 是 我 們 所 能 依 賴 的 最 好 版 本 其 他 兩 種 版 本 雖 與 此 本 文 字 小 有 差 異, 但 在 幾 個 重 要 的 情 節 對 話 或 相 關 三 一 之 事 的 討 論 卻 被 整 段 缺 省, 21 其 有 意 精 節 以 更 近 乎 傳 統 史 傳 形 式 的 傾 向, 實 在 與 我 們 所 了 解 的 道 教 內 傳 有 著 相 當 的 差 距, 反 而 更 接 近 後 人 經 傳 分 立 的 認 知 下 所 形 成 的 產 物 即 便 如 此, 這 兩 種 版 本 的 文 字 在 幫 助 我 們 確 立 正 確 傳 文 的 功 用 上 仍 有 其 不 可 忽 略 的 價 值 而 這 個 工 作 已 由 波 克 特 費 心 地 將 現 存 的 三 種 版 本 進 行 比 對 校 箋 後 完 成, 其 所 整 理 的 成 果 以 及 賀 碧 來 對 其 譯 文 的 批 評 與 修 訂, 22 毋 寧 對 我 們 接 下 來 的 工 作 極 有 助 益 三 仙 與 真 的 區 隔 意 識 如 前 所 述, 相 較 於 魏 華 存 與 楊 羲 為 代 表 的 第 二 次 降 真 活 動, 周 義 山 裴 玄 仁 與 華 僑 所 代 表 的 第 一 次 降 真 因 文 獻 的 相 對 缺 乏, 使 我 們 希 望 進 一 步 了 解 這 次 活 動 的 工 作 倍 顯 困 難 能 強 調 其 內 向 的 重 視 精 神 的 意 義 本 文 即 希 望 可 以 在 小 南 教 授 的 基 礎 上, 更 進 一 步 地 從 存 思 法 的 內 部 來 討 論 這 個 問 題 詳 見 小 南 一 郎, 尋 藥 から 存 思 へ 神 仙 思 想 と 道 教 信 仰 との 間, 頁 3-54 20 Manfred Porkert, Biographie d'un taoïste légendaire, Tcheou Tseu-Yang. (Paris: Collège de France, Institut des hautes études chinoises, 1979), p. 19. 賀 碧 來 也 認 為 不 管 是 周 傳 的 本 子 或 是 雲 笈 七 籤 中 的 本 子 都 不 符 合 貞 白 條 例 所 言 數 字, 因 此 這 兩 種 都 不 是 原 本 從 字 數 來 判 斷, 周 傳 的 本 子 是 原 本 的 擴 大, 而 雲 笈 本 則 是 原 本 的 略 本 但 大 體 而 言, 這 兩 個 本 子 有 極 大 的 重 疊 性 詳 參 氏 著, La révélation du Shangqing dans l histoire du taoïsme. tome 2, pp. 385-386. 又 Livia Kohn ed., Daoism Handbook, p. 208. 21 雲 笈 七 籤 的 本 子 主 要 缺 省 的 部 分 有 :1) 黃 泰 ( 蘇 林 ) 賣 履 於 陳 留 市, 周 君 判 知 其 為 仙 人 而 陰 助 之, 泰 遂 見 詣 周 君 ;2) 黃 泰 轉 告 仇 公 所 言 三 一 之 事 ; 泰 自 言 其 投 身 臭 濁 的 因 由 ; 以 及 周 君 請 乞 奇 訣 的 部 分 ;3) 黃 泰 轉 告 涓 子 守 三 一 之 道 的 部 分 內 容 ;4) 黃 泰 教 授 完 畢 將 要 離 開 時 對 周 君 的 勸 勉 話 語 ;5) 入 蒙 山 遇 衍 門 子 時 的 對 話 ;6) 巡 遊 時 對 各 名 山 的 簡 略 描 述 ;7) 初 遇 黃 老 君 時, 黃 老 君 的 教 誨. 22 詳 見 M. Porkert 前 引 書 之 附 錄, 頁 1-37 賀 碧 來 對 此 文 的 評 論 與 修 訂, 詳 參 Isabelle Robinet, Review of Porkert 1979, T oung-pao 67(1981): 123-136. 27

可 以 確 定 的 是 當 時 留 下 的 文 獻 周 傳 成 為 我 們 所 能 倚 賴 的 重 要 線 索 透 過 周 傳 我 們 希 望 能 夠 從 中 了 解 : 位 於 這 樣 轉 變 時 期 而 帶 有 明 顯 變 革 意 味 的 宗 教 運 動, 其 內 容 究 竟 為 何? 又 指 出 何 種 的 改 革 方 向? 首 先, 我 們 必 須 將 焦 點 放 在 嚴 格 意 義 下 的 傳 文 部 分 ( 即 A 至 D) 那 是 傳 記 的 核 心, 同 時 因 其 故 事 性 質, 更 容 易 透 過 明 確 的 時 空 環 境 關 聯 性 極 強 的 前 輩 人 物, 以 及 傳 主 本 人 的 現 身 說 法, 而 在 教 導 的 過 程 中 強 化 教 學 內 容 的 可 信 度, 並 建 立 其 於 教 派 教 法 中 的 權 威, 從 而 建 立 該 系 譜 的 歷 史 傳 統 與 獨 特 的 修 行 法 門 從 周 傳 的 篇 章 結 構 來 看, 我 們 可 以 權 便 地 將 嚴 格 意 義 下 的 傳 文 區 分 為 四 個 部 分 ( 由 A 至 D), 除 卻 A 部 分, 其 餘 三 個 部 分 可 以 再 區 分 為 求 道 (B C) 與 得 道 (D), 而 求 道 部 分 又 可 區 分 為 兩 個 部 分 : ( 一 ) B : 包 含 陳 留 遇 師 與 蘇 林 的 兩 項 重 要 教 導 殺 榖 蟲 方 與 飛 仙 要 訣 ( 三 一 之 道 ) 此 一 時 期 所 遇 之 師 蘇 林 為 中 嶽 仙 人, 所 教 內 容 以 守 三 元 真 一 為 最 高 道 法 ( 二 ) C : 包 含 先 後 兩 次 巡 行 名 山, 尋 索 經 法, 而 且 這 兩 次 巡 行 都 以 遭 遇 黃 老 君 作 結 雖 然 此 行 周 君 師 從 者 為 數 眾 多, 所 求 經 法 亦 夥, 但 卻 明 顯 以 黃 老 君 所 授 大 洞 真 經 作 為 最 終 的 目 標 在 這 裡,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B C 之 間 存 在 明 確 分 野, 亦 即 : 結 束 飛 仙 要 訣 的 教 導 之 後, 蘇 林 期 勉 周 君 進 一 步 尋 索 真 道 (7a) 這 一 分 野 也 同 時 標 舉 出 周 君 先 後 兩 期 學 道 內 容 的 不 同 性 質 : 仙 道 與 真 道 因 此, 我 們 又 可 以 簡 便 地 將 這 兩 個 時 期 稱 之 為 周 君 的 學 仙 時 期 與 求 真 時 期 這 樣 的 分 野 或 區 隔 意 識 經 常 在 這 兩 時 期 的 行 文 敘 述 中 見 到, 諸 如 周 君 向 蘇 林 求 受 飛 仙 要 訣 時, 蘇 林 即 強 烈 表 達 如 此 仙 / 真 區 隔 與 差 異 : 我 受 涓 子 祕 要, 善 守 三 一 之 道, 役 使 鬼 神, 受 太 極 帝 君 真 印, 封 掌 名 山, 以 得 不 死 亦 是 金 闕 帝 君 真 書 之 首 眾 妙 之 大 訣 但 吾 所 學 少, 成 地 仙 人 也 子 名 上 金 書 於 方 諸 之 宮, 命 登 青 錄 為 字, 所 謂 金 閣 玉 名 已 定 於 天 曹 矣! 必 能 乘 雲 駕 龍, 上 造 以 紫 陽 太 清, 佩 金 真 玉 光 龍 衣 虎 帶, 拜 為 真 人 我 之 道 術, 可 教 陸 仙 尸 解 之 人 耳, 非 子 真 人 所 可 學 也 且 我 是 中 仙 耳, 不 足 以 為 子 師 ( 周 傳 5b-6a) 23 在 此 明 白 地 將 真 人 與 中 仙 陸 仙 尸 解 之 人 區 分 開 來, 其 中 的 區 隔 感 雖 浮 面 地 表 現 在 所 能 遊 行 的 境 界 封 掌 名 山 以 得 不 死 ( 仙 )/ 乘 雲 駕 龍 上 造 紫 陽 太 清 ( 真 ) 與 服 佩 物 的 不 同, 但 實 際 上 造 成 仙 / 真 差 異 的 最 大 因 素 卻 在 修 法 方 面 蘇 林 的 中 仙 地 位 所 對 應 的 是 三 一 之 道, 而 這 樣 的 修 法 只 能 教 授 中 仙 以 下 的 學 道 者 陸 仙 ( 地 仙 ) 尸 解 之 人, 相 對 於 目 標 為 真 或 已 然 命 定 為 真 人 的 學 道 者 而 言, 飛 仙 要 訣 的 重 要 性 便 不 再 那 麼 強 烈, 所 以 蘇 林 強 調 : 然 守 一 鍊 神 雖 非 上 真 之 道, 亦 是 中 真 地 仙 之 好 事 (6a) 如 此 的 認 知 即 便 到 了 楊 羲 時 期 也 依 舊 存 在, 真 誥 卷 十 七 握 真 輔 中 記 錄 許 翽 曾 於 興 寧 三 年 (365)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夜 夢 紫 陽 真 人 周 義 山, 向 其 乞 受 守 一 ( 三 一 之 道 ) 之 法 周 義 山 面 對 同 樣 命 定 為 真 人 的 許 翽, 也 採 取 了 如 同 他 的 老 師 一 樣 的 態 度 回 應 : 23 雲 笈 本 此 段 作 : 我 受 涓 子 秘 要, 是 中 仙 耳 子 名 上 金 書, 當 為 真 人 我 之 道 非 子 非 真 人 所 學 也 (106:11b) 體 道 通 鑑 的 本 子 與 此 同, 唯 末 句 作 我 之 道 非 子 真 人 所 學 也 (14:4a) 28

寡 人 先 師 蘇 君 往 曾 見 向 言 曰 : 以 真 問 仙, 不 亦 迂 乎? 僕 請 舉 此 言 以 相 與 矣 周 君 又 言 曰 : 君 乃 真 人 也 且 已 大 有 所 稟, 將 用 守 一 何 為 耶? (17:6ab) 如 此, 仙 / 真 的 區 隔 意 識 便 循 如 下 的 脈 絡 形 成 : 由 於 命 定 的 身 分 而 獲 得 相 應 的 修 法 ; 由 於 修 行 相 應 的 修 法 而 獲 致 相 應 的 服 配 境 界 與 能 力 雖 然 上 述 說 明 一 再 強 調 : 金 閣 玉 名 已 定 天 曹 的 命 定 論 是 造 成 仙 / 真 區 隔 的 主 要 原 因, 但 實 際 上 導 致 區 隔 意 識 明 顯 化 的 關 鍵 卻 在 於 修 法 的 傳 授 與 修 習 之 上 也 就 是 說, 仙 與 真 的 區 隔 意 識 是 在 修 法 的 傳 授 與 實 踐 過 程 中 漸 次 建 立 起 來 的 每 個 修 法 與 它 所 對 應 的 仙 真 品 級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係, 修 行 者 在 不 同 階 級 的 學 習 過 程 中, 逐 漸 了 解 不 同 階 級 的 區 隔 性 與 差 異 性 因 此, 修 法 的 授 受 便 成 為 所 有 仙 真 傳 記 描 述 的 要 點, 也 是 作 為 仙 / 真 區 隔 的 重 要 標 記 也 正 是 因 為 這 樣 的 區 隔 意 識, 使 得 經 法 的 傳 授 必 須 有 所 限 制, 就 如 同 上 清 各 部 經 典 的 傳 授 說 明 中 對 傳 授 對 象 的 嚴 格 規 定, 或 是 後 期 所 編 纂 的 專 門 記 述 傳 授 制 度 的 太 真 玉 帝 四 極 明 科 經 (CT184) 所 謂 的 : 傳 於 已 成 真 人, 有 玄 名 帝 圖 紫 字 玉 清 (1:13b); 此 乃 中 真 騰 化 之 道, 授 於 應 為 真 人 者 (1:14b) 諸 如 此 類 的 例 子 說 明 傳 授 對 象 的 等 級 要 求, 只 是 這 些 情 形 所 設 的 限 制 多 為 以 下 學 上 的 禁 律, 較 少 出 現 如 同 周 傳 以 上 學 下 的 情 形 另 外, 在 巡 行 名 山 時, 尤 其 是 首 次 的 尋 訪 ( 段 落 5), 周 義 山 再 一 次 在 對 象 與 道 法 上 犯 了 等 級 錯 亂 的 問 題 : 真 人 以 仙 人 為 師 或 是 真 人 學 習 仙 道 周 君 聽 說 蒙 山 有 欒 先 生 得 道, 能 讀 龍 蹻 經 24, 故 而 尋 索 之 然 而 在 進 入 蒙 山 之 後, 卻 未 能 尋 得 欒 先 生, 反 而 遇 見 衍 門 子 在 告 知 來 意 之 後, 周 君 即 得 到 衍 門 子 如 下 的 回 應 : 子 名 在 丹 臺 之 中, 何 憂 不 仙 乎? 欒 先 生, 仙 之 下 耳 子 乃 真 人 也 以 真 問 仙, 不 亦 煩 乎? 子 遇 真 人, 乃 子 之 師 也 中 仙 以 下, 非 子 所 學 ( 周 傳 7b) 如 此 強 烈 指 出 周 君 求 索 對 象 並 不 合 宜 的 態 度 幾 乎 與 蘇 林 沒 有 兩 樣 即 便 如 此, 衍 門 子 還 是 傳 授 了 周 君 龍 蹻 經 與 三 皇 內 文, 只 是 我 們 沒 有 直 接 的 証 據 可 以 了 解 這 些 仙 人 道 術 的 獲 得 對 於 周 君 後 來 真 道 的 學 習 是 否 有 直 接 或 必 然 的 助 益 衍 門 子 所 言 中 仙 以 下, 非 子 所 學 似 乎 已 經 表 明 了 一 定 程 度 以 下 的 經 法 ( 中 仙 以 下 ) 對 於 周 君 的 學 道 過 程 是 沒 有 24 龍 蹻 經 是 上 古 以 來 存 在 於 巫 教 與 道 教 之 中 的 飛 行 法 術 之 一, 張 光 直 即 曾 以 考 古 資 料 說 明 新 石 器 時 代 便 出 現 疑 似 三 蹻 的 遺 跡 而 葛 洪 (283-343) 抱 朴 子 雜 應 也 曾 說 明 : 若 能 乘 蹻 者, 可 以 周 流 天 下, 不 拘 山 河 凡 乘 蹻 道 有 三 法 : 一 曰 龍 蹻, 二 曰 虎 蹻, 三 曰 鹿 盧 蹻 或 服 符 精 思, 若 欲 行 千 里, 則 以 一 時 思 之 ( 王 明, 抱 朴 子 內 篇 校 釋,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頁 251) 三 蹻 之 中 又 以 龍 蹻 最 精, 其 言 雖 復 服 符, 思 五 龍 蹻 行 最 遠 ( 頁 251), 則 此 處 周 君 所 欲 尋 得 的 應 該 是 此 一 長 期 流 行 於 巫 教 或 神 仙 傳 統 之 中 的 飛 行 法 術 但 根 據 抱 朴 子 所 說 的, 乘 蹻 術 不 過 是 一 種 不 受 限 於 山 河 阻 撓 的 平 面 飛 行, 即 是 所 謂 的 周 流 天 下, 不 拘 山 河 至 於 最 精 高 的 龍 蹻 術 也 只 是 因 為 它 得 以 上 昇 到 較 高 空 的 氣 層, 憑 藉 太 清 罡 氣 而 飛 行 這 讓 我 們 直 接 聯 想 到 的 是 莊 子 逍 遙 遊 中 御 天 地 正 氣 而 行 的 至 人 以 及 御 風 而 行 的 列 子 之 間 的 差 異 雖 然 如 此, 但 龍 蹻 術 仍 然 只 是 強 調 平 面 性 的 飛 行, 而 非 垂 直 上 昇 的 飛 行 方 向 平 面 飛 行 是 地 仙, 乃 至 部 分 能 夠 或 造 太 清 的 飛 仙 法 術, 自 然 不 是 尊 為 真 人 的 周 君 所 應 學 習 的 道 法 所 以 衍 門 子 並 不 以 為 欒 先 生 及 其 道 法 可 以 提 供 周 君 太 多 實 質 性 的 幫 助 不 過 不 可 否 認 的, 在 周 君 巡 遊 名 山 的 過 程 中, 首 受 龍 蹻 經 對 其 後 的 訪 求 遊 行 不 無 幫 助 詳 參 張 光 直, 濮 陽 三 蹻 與 中 國 古 代 美 術 上 的 人 獸 母 題, 中 國 青 銅 時 代 第 二 集 ( 台 北 : 聯 經 書 局,1990 年 ), 頁 91-98 李 豐 楙, 不 死 的 探 求 抱 朴 子 (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社,1981 年 ), 頁 341-349 29

意 義 的, 顯 然 作 為 仙 之 下 者 的 欒 先 生 已 被 排 除 在 這 個 學 習 名 單 之 外 除 此 之 外, 衍 門 子 更 直 接 地 為 周 君 指 出 應 該 尋 訪 的 方 向 : 王 屋 清 虛 洞 宮 大 多 仙 人 子 始 學, 宜 登 此 山 (7b) 由 此 可 見, 衍 門 子 所 指 示 周 君 前 往 的 王 屋 山 清 虛 洞 天, 其 仙 人 等 級 必 定 高 於 仙 之 下 者, 而 入 於 中 仙 之 級, 25 否 則 他 便 不 會 提 出 這 樣 的 建 議 但 衍 門 子 如 此 的 建 議 也 只 是 立 基 於 始 學 階 段 來 說 的, 在 周 君 的 學 道 過 程 中, 王 屋 山 清 虛 洞 天 所 能 提 供 的 絕 非 周 君 最 後 的 目 標, 否 則 依 其 以 真 問 仙, 不 亦 煩 乎 的 邏 輯, 實 在 沒 有 必 須 再 往 仙 人 群 聚 的 王 屋 山 其 後 周 君 依 循 著 衍 門 子 的 指 示 前 往 王 屋 山, 在 其 發 洞 門, 入 丹 室 之 後, 大 遇 仙 人, 皆 披 素 讀 經, 見 君 皆 起 立 (8a) 我 們 可 以 想 見 的 是, 周 君 雖 為 初 學 者, 但 其 記 錄 於 青 錄 中 的 真 人 道 果 似 乎 早 已 在 仙 界 流 傳 開 來, 不 論 是 之 前 的 蘇 林 衍 門 子 或 是 當 下 的 王 屋 仙 人, 對 這 位 未 來 的 真 人 並 不 陌 生 而 他 們 面 對 周 君 時 的 禮 敬 態 度, 應 該 也 是 緣 於 我 們 上 述 所 反 覆 討 論 的 仙 / 真 等 級 觀 念 而 來 如 此,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在 嚴 格 意 義 下 的 傳 文 部 分, 不 論 是 在 篇 章 結 構 的 安 排 上, 或 者 是 在 行 文 敘 述 與 對 話 語 言 中, 仙 / 真 的 差 異 區 隔 與 等 級 性 一 再 被 凸 顯 出 來 我 們 如 果 將 這 樣 的 情 形 重 新 置 回 初 降 華 僑 以 及 許 治 向 上 清 經 派 轉 型 的 脈 絡 中, 則 此 中 對 於 仙 / 真 區 隔 意 識 的 強 調 便 愈 顯 其 重 要 喻 意, 亦 即, 句 容 許 家 的 上 清 經 法 不 只 是 緣 於 天 師 道 法 所 作 的 變 革, 更 重 要 的, 作 為 其 改 革 的 資 材 更 多 是 來 自 漢 魏 時 期 的 神 仙 思 想 關 於 這 一 點, 我 們 也 可 以 從 周 君 的 師 承 中 看 出 一 些 端 倪 儘 管 周 君 在 後 期 的 求 道 過 程 中 師 從 甚 多, 但 據 前 引 真 誥 所 留 存 的 許 翽 夢 境 記 錄, 周 君 所 親 稱 的 寡 人 先 師 蘇 君 方 為 周 君 或 後 來 上 清 中 人 所 認 可 的 周 君 之 師 雖 然 之 後 周 君 已 獲 致 真 人 位 業, 但 在 許 翽 面 對 他 時 所 感 興 趣 的 仍 然 是 他 始 學 時 的 入 門 修 法 守 一 法 許 翽 向 其 求 授 守 一 法 的 舉 動 已 然 將 周 君 納 入 該 法 的 傳 承 系 譜 之 中, 而 許 翽 對 於 該 系 譜 的 認 識 則 應 是 透 過 華 僑 所 傳 周 傳 的 轉 介 而 來 : 吾 是 中 嶽 仙 人 蘇 林, 字 子 玄 也 本 衛 人, 靈 公 末 年 生 少 好 道 德, 受 學 於 岑 先 生 岑 先 生 見 授 鍊 身 消 災 之 近 術 後 又 傳 仇 公 仇 公 乃 見 教 以 服 氣 之 法 還 神 守 魂 之 事, 吾 行 之 甚 驗, 大 得 其 益 仇 公 見 告 云 : 術 識 盡 此, 不 能 使 子 白 日 升 天, 上 為 真 官 也 致 吾 於 涓 子 涓 子 者, 中 仙 人 也 守 之 彌 年, 見 教 守 三 一 之 法 ( 周 傳 2b-3a) 記 為 周 季 通 ( 義 山 ) 集 的 蘇 傳 也 曾 述 及 這 個 師 承 傳 統 : 先 師 姓 蘇, 諱 林, 字 子 玄, 濮 陽 曲 水 人 也 師 琴 高 先 生, 時 年 二 十 一, 受 鍊 氣 益 命 之 道 琴 高 初 為 周 康 王 門 下 舍 人, 以 內 行 補 精 術 及 丹 法, 能 水 游 飛 行, 時 已 九 百 歲, 唯 不 死 而 已, 飛 仙 也 後 乘 赤 鯉 入 水, 或 入 人 間 後 改 師 華 山 仙 人 仇 先 生 仇 先 生 者, 湯 王 時 木 匠 也 服 胎 食 芝 法 還 神 守 魂 之 事, 大 得 其 益 先 生 曰 : 子 真 人 也, 當 學 真 道 我 跡 不 足 躡 矣 乃 致 林 於 涓 子 涓 子 者, 真 人 也 既 見 25 如 後 所 述, 王 屋 洞 天 乃 屬 兩 種 中 仙 等 級 中 的 中 仙 之 次 30

之, 遂 授 以 真 訣 ( 雲 笈 七 籤 104:1ab) 在 仙 / 真 差 異 的 問 題 意 識 底 下, 我 們 很 容 易 被 蘇 傳 中 視 蘇 林 與 涓 子 二 人 為 真 人 的 情 形 所 吸 引, 這 明 顯 與 周 傳 以 此 二 人 為 仙 人 的 情 形 有 所 不 同 我 們 無 法 確 知 這 樣 的 情 形 是 否 是 後 人 抄 寫 時 刻 意 抬 高 自 派 師 尊 的 位 業, 26 或 是 受 到 教 內 關 於 真 靈 位 業 流 轉 的 觀 念 所 影 響, 27 但 可 以 確 知 的 是, 蘇 傳 也 同 樣 有 意 顯 明 仙 / 真 的 區 隔 意 識 文 中 對 於 琴 高 先 生 的 位 業 描 述 唯 不 死 而 已, 飛 仙 也, 以 及 仇 先 生 的 自 我 評 價 子 真 人 也, 當 學 真 道 我 跡 不 足 躡 矣, 可 以 推 知 琴 高 先 生 與 仇 先 生 所 獲 致 的 位 業 僅 為 仙 人 ; 相 較 於 前 二 人, 蘇 林 師 從 的 第 三 人 涓 子 則 直 接 表 明 其 為 真 人 也, 而 所 授 為 真 訣 我 們 可 以 從 仇 先 生 對 於 自 我 品 級 限 制 的 表 述 中 看 到 其 所 表 現 仙 / 真 的 強 烈 區 隔 意 識, 這 與 周 傳 中 蘇 林 的 態 度 如 出 一 轍 另 一 方 面, 上 引 周 義 山 一 系 的 師 承 關 係 可 描 繪 如 下 圖 示 : 岑 先 生 ( 琴 高 ) 煉 身 消 災 之 術 仇 公 ( 仇 先 生 ) 服 氣 還 神 守 魂 之 術 涓 子 三 一 之 法 蘇 林 三 一 之 法 周 義 山 涓 子 仇 生 琴 高 等 人 均 列 傳 於 漢 代 成 書 的 列 仙 傳, 28 其 中 關 於 涓 子 剖 鯉 得 符 以 及 琴 高 乘 鯉 入 海 的 記 述 為 周 傳 與 蘇 傳 所 延 續, 而 琴 高 與 涓 子 之 間 的 師 徒 關 係 也 被 接 納 29 特 別 在 涓 子 剖 鯉 腹 得 符 的 部 分, 內 傳 的 記 述 仍 舊 因 襲 列 仙 傳 濃 厚 的 圖 讖 出 世 形 式, 26 關 於 蘇 傳 的 成 書 討 論, 另 見 第 三 章 27 關 於 真 靈 位 業 的 流 轉 情 形, 今 舉 中 央 黃 老 君 之 例 以 為 說 明 : 無 上 秘 要 卷 八 十 四 得 太 極 道 人 品 中 即 列 有 : 第 一 中 央 黃 老 君, 在 左 最 尊, 已 度 上 清 (16a) 中 央 黃 君 老 雖 原 為 太 極 四 真 人 之 一, 但 卻 在 後 來 的 註 語 中 明 言 已 升 度 上 清 其 他 如 真 誥 卷 十 三 稽 神 樞 第 三 中 所 記 地 下 主 之 流 轉 情 形 亦 為 佳 例 蘇 傳 中 記 述 原 為 地 仙 人 的 涓 蘇 二 人, 在 經 法 的 授 予 之 後 均 被 召 而 昇 遷, 其 位 業 因 而 得 以 流 轉 : 涓 子 後 告 林 曰 : 我 被 帝 召, 上 補 中 黃 四 司 大 夫 領 北 海 公, 去 世 無 復 日 也 ( 雲 笈 七 籤 104:2b) ( 蘇 林 ) 告 季 通 曰 : 我 昨 被 玄 洲 召 為 真 命 上 卿 領 太 極 中 候 大 夫, 與 汝 別 ( 同 上 104:3b-4a) 陶 弘 景 真 靈 位 業 圖 (CT167) 中 將 此 二 人 列 於 太 極 天 右 位, 即 已 成 為 真 人 品 格 換 言 之 周 傳 所 言 是 指 周 蘇 學 道 時 其 師 的 位 業, 但 教 授 完 畢 時, 蘇 林 與 涓 子 便 已 昇 遷 至 另 一 位 業, 周 君 為 蘇 林 作 傳 時, 均 名 其 為 真 人 如 此 仙 / 真 流 轉 的 概 念, 則 又 再 次 地 說 明 其 時 仙 / 真 之 間 的 區 隔 與 流 動 性 28 列 仙 傳 舊 傳 劉 向 ( 約 77B.C.-6B.C.) 所 撰, 四 庫 提 要 疑 為 魏 晉 間 方 士 為 之, 王 叔 岷 以 為 列 仙 傳 即 非 劉 向 所 撰, 亦 不 致 全 晚 至 魏 晉 也 詳 見 氏 著, 列 仙 傳 校 箋 序, 列 仙 傳 校 箋 ( 台 北 : 中 研 院 文 哲 所,1995 年 ) 本 文 所 採 行 者 亦 為 王 叔 岷 所 校 箋 的 本 子 29 列 仙 傳 涓 子 作 : 涓 子 者, 齊 人 也 好 餌 朮, 接 食 其 精, 至 三 百 年 乃 見 於 齊 著 天 人 經 31

但 所 得 符 文 卻 改 以 經 典 替 代, 並 明 白 指 出 傳 經 者 為 輔 佐 金 闕 帝 君 執 行 救 劫 任 務 的 四 輔 之 一 ( 青 童 君 ) 30 類 此 將 周 君 師 承 傳 統 與 漢 代 以 來 的 神 仙 信 仰 接 軌, 卻 又 稍 加 變 動 的 意 圖, 無 不 昭 示 著 上 清 改 革 資 材 的 來 源 與 目 的 關 於 這 一 點, 我 們 在 下 個 章 節 中 有 更 詳 細 的 討 論 列 仙 傳 所 錄 傳 主 受 限 於 撰 傳 當 時 尚 未 發 展 品 級 觀 念, 而 一 律 被 視 為 仙 人, 即 所 謂 的 列 仙 ( 眾 仙 ) 之 意 上 清 經 派 自 然 也 以 這 樣 的 品 級 看 待 這 一 群 早 期 的 得 道 者, 只 是 他 們 不 以 此 為 滿 足, 故 而 將 漢 魏 以 來 仙 人 所 能 獲 致 的 境 界 劃 限 於 較 低 層 次 的 太 清 天 之 下 ( 詳 後 ), 同 時 在 太 清 天 之 上 提 出 以 更 精 深 的 方 法, 以 之 探 求 飛 昇 太 極 上 清 諸 天 的 可 能 從 降 誥 資 料 來 看, 這 些 天 界 的 發 現 與 來 自 該 天 界 的 仙 真 降 授 有 關, 在 介 紹 諸 天 界 的 同 時, 也 順 帶 傳 授 相 應 於 飛 昇 該 天 界 的 方 法 或 者, 更 貼 近 於 事 實 的 是, 真 人 們 是 為 了 宣 揚 該 天 界 的 教 義 教 法 而 來 的, 諸 天 界 的 介 紹 只 是 作 為 道 法 傳 授 的 相 關 知 識 而 存 在, 道 法 傳 授 才 是 他 們 真 正 的 降 誥 目 的 儘 管 如 此, 但 不 可 迴 避 的 是, 他 們 必 然 需 要 面 臨 如 何 看 待 漢 魏 以 來 諸 仙 人 及 其 成 仙 方 法 的 定 位 問 題 他 們 究 竟 如 何 安 置 這 些 求 道 的 前 輩 及 其 所 獲 致 的 境 界? 而 他 們 與 這 些 前 輩 之 間 又 存 在 著 什 麼 樣 的 關 係? 關 於 這 些 問 題, 作 為 早 期 上 清 經 派 真 靈 代 表 的 紫 陽 真 人 與 其 師 的 關 係, 以 及 如 何 設 定 並 安 置 其 師 品 級 的 看 法 無 疑 成 為 絕 佳 的 題 材 四 仙 品 境 界 與 宗 教 目 標 的 轉 變 周 蘇 二 君 受 學 之 時, 蘇 林 岑 先 生 仇 公 和 涓 子 都 還 只 是 停 留 在 仙 人 ( 中 嶽 仙 人 或 中 仙 ) 品 級, 而 這 樣 的 仙 人 身 分 也 確 實 相 應 於 他 們 當 時 的 修 法 與 所 處 的 境 界, 絲 亳 沒 有 任 何 不 恰 當 的 情 形 然 而, 一 旦 真 人 出 現 或 與 相 關 真 道 進 行 比 較 時, 傳 文 的 敘 述 口 吻 便 變 得 強 烈, 且 有 意 凸 顯 仙 人 與 仙 道 的 局 限 性 仙 道 似 乎 在 真 道 的 臨 境 與 壓 迫 下, 漸 漸 現 出 其 外 貌 雖 然 傳 文 中 關 於 諸 仙 的 描 述 多 集 中 在 修 法 名 目 的 記 述 上, 並 未 對 個 別 的 特 性 與 能 力 進 行 系 統 的 說 明, 然 而 我 們 仍 然 可 以 從 蘇 林 關 於 仙 品 的 教 導 (5a5-5b6) 中, 粗 略 地 了 解 當 時 的 仙 品 觀 念 : 仙 品 境 界 可 擔 任 職 位 四 十 八 篇 後 釣 於 荷 澤, 得 鯉 魚, 腹 中 有 符 隱 於 宕 山, 能 致 風 雨 ( 頁 24) 周 傳 則 作 : 涓 子 似 齊 人, 少 好 餌 朮, 接 食 其 精, 精 思 感 天 後 釣 於 河 澤, 見 東 海 小 童 語 之 曰 : 釣 後 鯉 者 剖 之 後 果 得 而 剖 魚 腹, 獲 金 闕 帝 君 守 三 元 真 一 之 法 於 是 遂 隱 橐 山, 能 致 風 雨 (13a) 明 顯 周 傳 是 襲 自 列 仙 傳 的 記 述, 不 過 在 涓 子 剖 鯉 腹 所 得 道 法 上 改 為 守 一 之 法, 並 將 其 來 源 真 靈 改 為 上 清 經 派 負 責 掌 管 經 籍 的 青 童 君 詳 細 的 討 論, 請 見 第 三 章 另 外, 琴 高 的 部 分, 列 仙 傳 作 琴 高 者, 趙 人 也 以 鼓 琴 為 宋 康 王 舍 人 行 涓 彭 之 術, 浮 游 冀 州 涿 郡 之 間 乘 赤 鯉 來 出, 坐 祠 中 ( 頁 60) 蘇 傳 則 作 琴 高 初 為 周 康 王 門 下 舍 人, 能 水 游 飛 行 後 乘 赤 鯉 入 水, 或 出 入 人 間 (104:1ab) 30 詳 參 李 豐 楙, 六 朝 道 教 的 度 救 觀 : 真 君 種 民 與 度 世, 東 方 宗 教 研 究 第 5 期, 頁 153 青 童 君 的 研 究, 詳 參 神 塚 淑 子, 方 諸 青 童 君 をめぐって 六 朝 上 清 派 道 教 の 一 考 察, 東 方 宗 教 第 76 期 (1990), 頁 1-23 32

上 仙 乘 雲 駕 龍, 白 日 昇 天, 與 太 極 真 人 為 友, 拜 為 仙 官 之 主 司 真 公 定 元 公 太 生 公 及 中 黃 大 夫 九 氣 丈 人 仙 都 公 上 仙 之 次 仙 卿 大 夫 中 仙 遊 行 五 嶽 ; 或 造 太 清, 役 使 鬼 神 無 中 仙 之 次 受 封 一 山, 總 領 鬼 神 ; 或 遊 翔 小 有, 群 集 清 虛 之 宮 無 下 仙 食 榖 不 死, 日 中 無 影 無 下 仙 之 次 白 日 尸 解, 過 死 太 陰 無 如 果 依 下 而 上 的 次 序 來 看, 下 仙 指 的 是 尚 未 辟 榖 卻 能 不 死 者 食 榖 意 味 著 食 榖 者 體 內 榖 蟲 未 死 三 尸 未 去 ; 尸 蟲 未 去 便 無 法 修 行 服 氣 之 法 或 是 更 上 層 的 修 法 31 蘇 君 師 從 的 對 象 中, 所 學 僅 止 於 鍊 身 消 災 之 法 的 岑 先 生 應 在 此 級 岑 先 生 在 蘇 傳 中 作 琴 高 先 生 32, 並 言 其 時 已 九 百 歲, 唯 不 死 而 已 (104:1a), 由 此 更 可 確 知 其 為 食 榖 不 死 下 仙 品 級 而 更 下 於 此 的 層 次 則 是 未 能 不 死, 但 在 死 後 仍 能 學 道 煉 形, 等 待 重 生 機 會 的 下 仙 之 次 33 中 仙 也 分 為 兩 個 層 次 : 中 仙 與 中 仙 之 次 中 仙 之 次 者 受 封 於 一 山 而 為 地 仙 或 某 嶽 仙 人, 得 以 統 領 此 山 鬼 神 周 傳 中 雖 未 說 明 仇 先 生 的 封 號, 但 在 蘇 傳 中 卻 明 白 指 其 為 華 山 仙 人, 則 略 可 推 知 其 應 受 封 於 華 山 中 仙 之 次 也 能 遊 翔 小 有, 群 集 清 虛 之 宮 小 有 和 清 虛 之 宮 都 是 指 王 屋 山 洞 天, 這 是 仙 人 群 集 之 所, 如 衍 門 子 所 言 : 王 屋 清 虛 洞 宮, 大 多 仙 人 (7b) 或 者 如 真 誥 所 言 : 王 屋 山, 仙 之 別 天, 所 謂 陽 臺 是 也 諸 始 得 道 者 皆 詣 陽 臺 陽 臺 是 清 虛 之 宮 也 (5:14b) 治 理 王 屋 洞 天 的 神 靈 是 清 虛 小 有 天 王 王 褒 即 南 嶽 夫 人 魏 華 存 的 師 父, 負 責 管 理 或 考 校 仙 人 34 所 謂 遊 翔 小 有, 群 集 清 虛 之 宮 即 應 指 中 仙 之 次 的 仙 人 可 以 通 過 各 洞 天 之 間 的 潛 道, 往 來 群 集 於 小 有 天 中 35 至 於 中 仙 品 級 的 仙 人 便 不 再 只 是 受 封 於 普 通 的 名 山, 而 是 受 封 於 更 為 崇 峻 的 五 嶽 五 嶽 是 各 方 位 中 最 崇 高 的 山 嶽, 是 五 行 精 氣 聚 積 之 所 在, 故 而 具 有 安 鎮 天 下 的 能 力 與 象 徵 由 於 與 安 鎮 天 下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五 嶽 所 形 成 的 整 體 意 識 便 意 味 著 受 封 於 五 嶽 或 得 以 往 來 五 嶽 的 仙 人 已 經 契 入 了 天 下 的 整 體 之 中 正 因 如 此, 五 嶽 仙 人 便 有 資 格 昇 登 最 初 級 31 蘇 傳 : 若 不 去 三 尸 而 服 藥 者, 榖 食 雖 斷, 蟲 猶 不 死 也 徒 絕 五 味, 雖 勤 吐 納 亦 無 益 者 也 (104:2a); 又 雖 復 斷 榖, 人 體 重 滯, 奄 奄 淡 悶 又 所 夢 非 真, 顛 倒 翻 錯, 邪 淫 不 除, 由 蟲 在 內 搖 動 五 神 故 也 (104:2ab) 32 列 仙 傳 中 有 琴 高, 言 其 行 涓 彭 之 術, 故 引 之 為 涓 子 之 徒 33 真 誥 : 若 其 人 蹔 死 適 太 陰, 權 過 三 官 者, 肉 即 灰 爛, 血 沉 脈 散 者, 而 五 藏 自 生, 白 骨 如 玉, 七 魄 營 侍, 三 魂 守 宅, 三 元 權 息, 太 神 內 閑, 或 三 十 年 二 十 年, 或 十 年 三 年, 隨 意 而 出 當 生 之 時, 即 更 收 血 育 肉, 生 津 成 液, 復 質 成 形, 乃 勝 於 昔 未 死 之 容 也 真 人 鍊 形 於 太 陰, 易 貌 於 三 官 者, 此 之 謂 也 (4:16ab) 34 真 誥 記 興 寧 三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夜 南 嶽 夫 人 的 誥 語, 即 提 及 : 昨 與 叔 申 ( 王 褒 ) 詣 清 虛 宮 校 為 仙 真 得 失 之 事 耳 近 頓 除 落 四 十 七 人, 都 復 上 三 人 耳 (3b) 35 關 於 洞 天 福 地 的 觀 念, 參 見 三 浦 國 雄, 洞 天 福 地 小 論, 東 方 宗 教 第 61 期 (1983), 頁 1-23 33

的 天 界 太 清 天 中, 且 有 權 力 役 使 鬼 神 蘇 林 是 中 嶽 仙 人, 是 得 以 遊 行 五 嶽 的 中 仙 他 的 中 仙 品 級 是 因 為 學 習 了 涓 子 的 三 一 之 道 所 致, 故 其 自 言 : 能 守 之, 致 雲 車 蓋, 坐 造 風 雨, 激 電 砰 磕 矣 吾 因 受 之, 得 以 遊 翔 名 山, 往 來 方 諸 之 館, 寢 息 丹 陵 之 丘, 看 望 八 表, 得 意 而 栖 ( 周 傳 3a) 如 此 品 級 所 展 現 的 不 只 是 一 種 飛 行 的 能 力, 其 中 更 充 分 表 現 中 仙 的 逍 遙 之 樂 ( 詳 後 ) 至 於 上 仙 所 強 調 的 便 完 全 是 一 種 遠 離 地 面 的 飛 行, 更 高 遠 地 到 達 第 三 天 太 極 天, 得 以 與 太 極 真 人 為 友 太 極 真 人 是 太 極 天 中 之 四 位 真 人, 主 司 考 校 學 道 者 36 分 別 為 左 真 人 兩 位 : 中 央 黃 老 君 中 華 公 子 ; 右 真 人 兩 位 : 西 梁 子 文 安 度 明 ( 真 靈 位 業 圖 CT167. 8a, 10a) 但 更 重 要 的 是, 上 仙 之 次 以 上 已 經 開 始 拜 為 仙 官 ( 上 仙 之 次 ), 甚 至 是 仙 官 之 主 ( 上 仙 ) 真 誥 便 清 楚 地 解 說 太 極 真 人 與 九 宮 仙 人 之 間 關 係 : 閬 野 者, 閬 風 之 府 是 也 崑 崙 上 有 九 府, 是 為 九 宮, 太 極 為 太 官 也 諸 仙 人 俱 是 九 宮 之 官 僚 耳 至 於 真 人, 乃 九 宮 之 公 卿 大 夫 仙 官 有 上 下, 各 有 次 秩 仙 有 左 右 府, 而 有 左 右 公 左 右 卿 左 右 大 夫 左 右 御 史 也 (5:15a-b) 這 個 層 次 便 是 那 些 寧 願 逍 遙 名 山 也 不 願 意 飛 昇 受 官 事 之 累 的 地 仙 所 排 斥 的 37 它 同 時 也 標 示 著 學 道 者 已 經 進 入 一 個 官 僚 職 務 與 權 力 的 境 界 自 此 以 上, 一 直 到 上 清 天 都 被 包 含 在 具 有 如 此 性 質 的 境 界 之 內 除 非 上 昇 到 至 高 無 上 的 玉 清 天 才 有 可 能 因 為 完 全 與 道 合 真, 而 達 到 最 終 極 的 逍 遙 自 在, 否 則 在 此 之 前, 所 有 真 靈 或 天 界 的 任 何 存 在 都 還 只 是 道 的 分 化, 而 這 些 分 化 的 道 便 必 須 各 自 從 事 維 護 宇 宙 秩 序 的 職 司 與 權 力 總 之, 我 們 在 此 看 到 了 一 個 由 養 身 延 年 逍 遙 飛 行, 到 成 為 仙 官 掌 控 權 力 的 進 展 過 程 38 這 不 單 是 一 套 描 述 下 中 上 三 級 仙 品 的 規 定, 同 時 也 是 學 仙 者 必 須 經 歷 的 過 程 只 是 這 裡 所 描 述 的 學 道 過 程 完 全 限 定 在 仙 的 品 級 範 圍 內, 並 未 有 所 突 破, 到 達 真 的 品 級 39 從 涓 子 蘇 林 或 周 君 的 例 子 來 看, 這 樣 的 局 限 性 主 要 來 自 其 所 獲 致 的 修 法, 換 句 話 說, 正 因 為 他 們 所 擁 有 的 最 高 修 法 單 單 只 停 留 在 飛 仙 要 訣 的 三 一 之 法, 因 而 使 他 們 被 局 限 在 只 能 飛 行 五 嶽 的 中 仙 品 級 即 便 如 此, 蘇 傳 與 周 傳 卻 也 為 這 群 早 期 的 學 道 者 指 出 繼 續 發 展 的 方 向 早 期 相 關 的 神 仙 記 述 如 列 仙 傳 並 無 任 何 相 關 仙 界 品 級 的 說 明, 也 從 未 明 確 指 出 仙 道 學 習 的 36 真 誥 : 君 曰 : 仙 道 十 二 試, 皆 過 而 授 此 經 此 十 二 事, 大 試 也 皆 太 極 真 人 臨 見 之 可 不 慎 哉! (5:5b) 關 於 太 極 真 人 的 討 論, 詳 見 本 文 第 五 章 37 如 蘇 傳 中 記 涓 子 被 召 時 向 蘇 林 所 表 達 的 : 寔 樂 中 仙, 不 求 聞 達 今 卒 被 召 上 補 天 位, 徘 徊 世 澤, 惆 悵 絕 氣 吾 其 去 矣, 請 從 此 別 ( 雲 笈 七 籤 104:3b) 另 外 真 誥 中 也 談 及 : 有 不 樂 上 升 仙 而 長 在 五 嶽 名 山 者, 乃 亦 不 可 稱 數 (14:10b) 類 此 仕 與 隱 的 衝 突, 在 魏 晉 時 期 自 然 與 名 教 的 衝 突 性 社 會 紛 圍 底 下, 作 為 宗 教 性 的 神 仙 思 想 也 自 然 受 到 影 響 38 這 樣 的 進 展 過 程 並 不 是 上 清 經 派 的 創 見, 早 在 太 平 經 的 時 期 便 有 上 古 聖 賢 者 於 官, 中 士 度 於 山, 下 士 蟲 死 居 民 間 的 觀 念 ; 抱 朴 子 論 仙 中 也 有 按 仙 經 云 : 上 士 舉 形 昇 虛, 謂 之 天 仙 ; 中 士 遊 於 名 山, 謂 之 地 仙 ; 下 士 先 死 後 蛻, 謂 之 尸 解 仙 詳 參 李 師 豐 楙, 神 仙 三 品 說 的 原 始 及 其 演 變, 誤 入 與 謫 降 : 六 朝 隋 唐 道 教 文 學 論 集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 民 85 年 ), 頁 33-92 39 太 上 上 清 八 素 真 經 (CT426) 中 列 有 三 真 品 目, 清 楚 地 描 繪 出 下 真 中 真 上 真 之 道 的 修 行 經 法 另 詳 見 Schawn Eichman, Converging Paths: a Study of Daoism During the Dynasties, with Emphasis on the Celestial Master Movement and the Scriptures of Highest Clarity. 34

途 徑 與 方 向 漢 末 以 來, 各 道 派 開 始 為 歷 來 神 仙 觀 念 進 行 分 類 與 解 說, 因 應 著 各 自 的 教 義 教 法 而 有 不 同 的 分 級 架 構, 其 中 多 循 三 品 架 構, 隱 約 指 出 學 道 者 的 學 習 方 向 40 同 樣 的, 在 蘇 傳 與 周 傳 所 代 表 的 上 清 經 派 形 成 期 間, 也 面 臨 如 何 解 說 與 安 置 先 於 他 們 存 在 的 學 道 者 事 蹟 方 法 與 境 界 既 然 令 他 們 引 以 為 豪 的 是 得 以 接 遇 上 清 諸 真 的 命 格 與 能 力, 此 便 意 味 著 他 們 相 信 本 身 骨 相 確 是 相 應 於 更 高 的 上 清 天, 而 修 法 的 目 標 也 自 然 是 昇 達 上 清 境 界, 故 而 此 經 派 的 所 有 特 性 都 指 向 這 個 更 超 越 的 境 界, 自 然 會 將 其 他 經 派 道 派 留 置 在 上 清 之 下, 並 指 出 飛 昇 上 清 才 是 繼 續 的 方 向 蘇 傳 中 涓 子 的 例 子 便 是 說 明 上 清 經 派 這 種 心 態 的 最 好 例 証, 而 涓 子 自 述 其 為 中 仙 時 的 逍 遙 情 境, 以 及 被 召 上 補 天 位 時 的 心 情 變 化, 卻 也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表 達 了 傳 統 仙 學 對 上 清 之 道 的 一 種 反 抗 : 吾 餌 朮 精 三 百 年, 服 氣 五 百 年, 精 思 六 百 年, 守 三 一 三 百 年, 守 洞 房 六 百 年, 守 玄 丹 五 百 年 中 間 復 周 遊 名 山, 看 望 八 海, 迴 翔 五 嶽, 休 息 洞 室 樂 林 草 之 垂 條, 與 ( 周 傳 作 忻 ) 鳥 獸 之 相 激 川 瀆 吐 精, 丘 陵 蓊 鬱 萬 物 之 秀, 寒 暑 之 節 弋 釣 長 流, 遨 遊 玄 瀨 靜 心 山 岫, 念 真 養 氣 呼 召 六 丁, 玉 女 見 衛 展 轉 六 合, 無 所 羈 束 守 形 思 真 二 千 八 百 餘 年, 寔 樂 中 仙 不 求 聞 達 今 被 召 上 補 天 位, 徘 徊 世 澤, 惆 悵 絕 氣 吾 其 去 矣, 請 從 此 別 ( 雲 笈 七 籤 104:3ab) 在 上 清 中 人 指 出 還 有 一 個 更 為 超 越 的 天 界, 以 及 上 昇 此 天 界 是 所 有 修 道 者 必 須 遵 行 的 方 向 時, 致 使 原 本 列 仙 傳 中 釣 於 荷 澤 隱 於 宕 山 逍 遙 自 在 的 仙 人 涓 子 面 臨 必 須 繼 續 上 昇 的 矛 盾 與 衝 突 這 樣 的 矛 盾 與 衝 突 當 然 可 以 理 解 為 魏 晉 時 人 自 然 與 名 教 之 辯 在 神 仙 世 界 的 一 種 投 射, 但 更 重 要 的 是, 這 是 上 清 經 派 以 超 越 性 官 僚 系 統 進 行 救 劫 濟 度 的 宗 教 特 色 得 到 確 立 之 後, 41 必 然 會 與 先 秦 漢 魏 以 來 逍 遙 自 適 的 神 仙 思 想 產 生 的 衝 突 從 這 個 方 面 來 說, 由 仙 而 真 的 宗 教 目 標 的 轉 變 便 不 只 是 得 道 境 界 獲 得 提 升 這 一 方 面 的 意 義, 它 同 時 也 彰 顯 了 過 去 那 一 種 強 調 個 人 度 世 的 仙 學 思 想 已 經 朝 向 透 過 官 僚 系 統 進 行 群 體 濟 度 的 發 展, 這 樣 的 發 展 意 味 著 宗 教 目 標 已 經 有 所 改 變 同 時, 為 了 因 應 如 此 宗 教 目 標 的 革 新, 在 修 行 方 法 上 也 須 有 所 調 整, 所 謂 的 由 仙 而 真 也 同 時 標 示 著 這 一 方 面 的 轉 變 以 下, 便 循 著 周 義 山 的 修 行 次 第, 說 明 這 一 方 面 的 轉 變 意 義 五 崇 本 舉 末 的 三 元 真 一 之 法 蘇 林 傳 授 周 君 的 道 法 為 三 元 真 一 之 法, 又 稱 守 一 之 法 守 一 法 原 為 各 道 派 所 共 有 的 道 法, 源 於 先 秦 道 家 思 想 42 太 平 經 天 師 道 的 想 爾 注 抱 朴 子 均 曾 以 守 一 作 為 重 要 道 法 加 以 介 紹, 只 是 各 派 所 守 之 一 以 及 守 的 方 法 或 有 不 同 如 想 爾 注 強 調 一 即 是 道 ; 道 並 非 在 人 身 之 中, 而 是 在 天 地 之 外, 只 是 偶 而 進 入 天 地 之 間, 往 來 人 身 40 詳 參 李 豐 楙, 神 仙 三 品 說 的 原 始 及 其 演 變, 頁 44-56 41 詳 參 張 超 然, 六 朝 道 教 上 清 經 派 存 思 法 研 究, 頁 49-55 42 Isabelle Robinet, Translated by Julian F. Pas and Norman Girardot, Taoist Meditation: The Mao-shan Tradition of Great Purity. pp. 120-121. 另 蕭 登 福, 道 教 守 一 修 持 法 之 源 起 及 其 演 變, 宗 教 學 研 究 2006 年 第 1 期, 頁 1-12 35

之 中 而 已 ; 而 且 就 算 道 來 入 人 身 之 中, 也 是 遍 在 的, 不 會 只 居 留 於 一 處 所 以 想 爾 注 批 評 其 他 教 派 以 存 思 五 藏 為 守 一 的 方 法, 認 為 他 們 所 守 的 便 非 真 道 43 同 時 想 爾 注 也 依 循 著 老 子 道 德 經 關 於 道 无 狀 之 狀, 无 物 之 像 的 無 形 原 則, 強 調 道 至 尊, 微 而 隱, 无 狀 貌 形 像 也, 44 以 之 批 評 具 有 明 確 形 象 的 身 神 存 思 法, 轉 而 強 調 道 所 布 化 的 道 誡, 認 為 此 道 一 可 聚 可 散, 散 形 則 為 遍 在 的 氣, 聚 形 即 為 太 上 老 君 ; 其 散 形 的 氣 虛 無 飄 渺, 但 聚 形 的 老 君 卻 布 下 具 體 可 遵 的 道 誡 以 教 化 世 人, 所 以 如 果 能 遵 守 道 誡, 便 是 守 著 此 真 道 之 一 45 依 想 爾 注 所 言 指 五 藏 以 名 一, 其 所 批 評 的 對 象 似 乎 是 內 歷 藏 神 ( 五 臟 ) 的 神 仙 家 為 主, 極 可 能 是 指 奉 行 太 平 經 一 類 的 修 行 者, 他 們 認 為 人 的 身 體 必 須 形 神 合 併 才 能 長 生 久 視, 但 精 神 時 常 依 隨 著 人 的 意 念 而 外 遊, 如 果 精 神 外 遊 不 返, 則 易 患 病, 或 至 於 死, 故 需 以 還 神 法 追 回 46 另 外 抱 朴 子. 地 真 篇 中 也 記 錄 了 葛 洪 自 其 師 鄭 隱 處 所 聽 聞 的 守 一 法, 並 根 據 仙 經 說 明 此 守 一 法 的 大 概 內 容 47 葛 洪 據 以 說 明 的 仙 經 已 經 證 實 與 現 存 太 上 靈 寶 五 符 序 卷 下 所 錄 之 太 一 真 一 經 有 關, 只 是 兩 者 之 間 成 書 先 後 的 問 題 尚 有 疑 義, 且 其 對 三 一 的 詮 釋 也 不 盡 相 同 48 反 而 是 周 傳 所 記 守 三 元 真 一 之 法 與 地 真 篇 的 記 述 更 為 接 近 而 且 在 遐 覽 篇 中 錄 有 涓 子 天 地 人 經, 此 即 列 仙 傳 所 記 涓 子 著 述 之 一 49 此 天 地 人 即 為 三 一 之 意, 葛 洪 所 言 : 余 聞 之 師 云 : 道 起 於 一, 其 貴 無 偶, 各 居 一 處, 以 象 天 地 人, 故 曰 三 一 也 天 得 一 以 清, 地 得 一 以 寧, 人 得 一 以 生, 神 得 一 以 靈 ( 頁 296) 人 得 一 以 生, 而 身 中 之 一 又 依 三 才 分 為 三 元, 亦 象 天 地 人, 而 使 大 宇 宙 的 三 一 轉 為 身 中 三 丹 田 從 三 才 觀 念 的 關 聯 以 及 內 容 的 相 似 來 看, 天 地 人 經 極 可 能 是 記 述 守 一 法 的 經 典 而 周 義 山 所 受 授 並 傳 予 華 僑, 乃 至 後 來 再 傳 予 楊 許 等 人 的 真 一 之 法 可 能 即 是 此 一 傳 統 的 仙 法 如 此, 我 們 可 以 說 上 清 教 法 吸 收 了 傳 統 仙 法, 並 加 以 改 造, 所 以 周 傳 才 會 站 在 新 興 上 清 經 法 的 立 場, 對 此 一 傳 統 仙 法 產 生 既 輕 鄙 卻 又 無 法 完 全 拋 棄 的 複 雜 態 度, 將 之 吸 納 為 上 清 教 法 中 極 為 重 要 的 一 系 修 法, 並 安 置 於 上 清 末 世 救 劫 運 動 的 主 持 者 金 闕 帝 君 之 下, 透 過 青 童 君 傳 授 涓 子 的 授 經 神 話 而 接 納 之 除 了 涓 子 天 地 人 經 或 三 元 真 一 經 之 外, 後 聖 金 闕 帝 君 所 受 秘 訣 還 有 五 斗 真 43 饒 宗 頤, 老 子 想 爾 注 校 證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1 年 ), 頁 19 44 同 前 註, 頁 17 45 同 前 註, 頁 12 46 詳 見 吉 岡 義 豐, 太 平 経 の 守 一 思 想 と 仏 教, 道 教 と 佛 教 第 三 ( 東 京 : 國 書 刊 行 會,1976 年 ), 頁 315-351 田 中 文 雄, 太 平 經 の 還 神 法 について, 收 入 牧 尾 良 海 博 士 頌 壽 記 念 論 集 : 中 國 の 宗 教 思 想 と 科 學 ( 東 京 : 國 書 刊 行 會,1984 年 ), 頁 291-303 山 田 利 明, 太 平 經 に おける 守 一 と 存 思, 六 朝 道 教 儀 禮 の 研 究 ( 東 京 : 東 方 書 店,1999 年 ), 頁 27-48 張 超 然, 經 驗 與 教 法 : 太 平 經 內 學 之 研 究, 輔 仁 宗 教 研 究 第 17 期 (2008 年 即 將 刊 登 ) 47 王 明, 抱 朴 子 內 篇 校 釋, 頁 323 48 詳 細 的 討 論 請 見 本 文 第 三 章 49 原 傳 文 作 天 人 經 四 十 八 篇 據 王 叔 岷 的 考 據 : 文 選 嵇 康 琴 賦 注 引 作 天 地 人 經 三 十 八 篇 ; 御 覽 六 百 七 十 引 集 仙 錄 作 三 才 經, 即 知 本 應 為 天 地 人 經 詳 見 王 叔 岷, 列 仙 傳 校 箋, 頁 24-25 36

一 經 太 極 帝 君 真 符 太 極 帝 君 寶 章, 從 而 組 成 一 系 列 修 法 50 後 兩 者 因 登 真 隱 訣 的 記 錄 而 留 存 下 來, 屬 於 服 配 用 的 護 符 寶 章 (1:1a-3a) 五 斗 真 一 經 的 題 名 原 見 於 蘇 傳, 而 真 誥 卷 十 所 記 九 華 安 妃 的 誥 語 也 曾 提 到 (10:6ab) 如 此 可 知 現 存 登 真 隱 訣 殘 文 沒 有 提 及 五 斗 真 一 應 是 文 字 缺 漏 所 致, 51 實 際 上 此 四 訣 應 被 視 為 上 清 經 派 重 新 改 造 守 一 的 系 列 成 果 從 修 法 內 容 上 來 看, 三 元 真 一 與 五 斗 真 一 同 樣 都 是 藉 由 存 思 身 中 三 一 三 卿 與 北 斗 七 星 之 間 的 活 動, 以 達 到 修 行 目 的 其 中 三 一 三 卿 與 二 十 四 真 的 身 神 系 統 是 了 解 此 類 修 法 的 關 鍵 所 在 身 中 三 元 上 元 赤 子 中 元 真 人 下 元 嬰 兒 分 別 治 居 於 泥 丸 丹 田 宮 ( 兩 眉 間 卻 入 三 寸 ) 絳 宮 ( 心 ) 命 門 丹 田 宮 ( 臍 下 三 寸 ), 三 卿 則 位 於 三 一 之 右, 以 效 輔 弼 之 功 三 一 三 卿 各 自 監 統 著 自 身 所 化 生 的 八 景 之 神, 合 為 二 十 四 氣 或 二 十 四 神, 52 並 透 過 二 十 四 神 掌 控 各 自 治 理 的 局 部 身 體, 對 內 鎮 守 身 體 內 的 器 官, 確 保 其 運 作 ; 對 外 則 防 止 或 消 滅 侵 入 的 外 邪 如 此 觀 念 可 以 說 是 漢 魏 以 來 強 調 以 寡 御 繁 崇 本 舉 末 的 玄 53 學 脈 絡 底 下 所 發 展 而 成 的 新 修 道 方 法 其 透 過 多 乃 由 一 而 生, 掌 握 一 便 能 駕 御 多 的 思 維 方 式, 強 調 將 所 有 的 心 思 集 中 在 一 的 把 握 之 上, 最 後 卻 能 獲 致 掌 控 全 體 的 功 效 然 而 既 是 崇 一, 又 何 以 有 三 一 之 多? 根 據 大 小 宇 宙 間 的 生 成 關 係 所 引 發 的 相 互 對 應 感 應 原 則, 54 大 宇 宙 有 天 地 人 三 才 結 構, 則 人 身 中 也 應 是 如 此 三 元 即 是 天 地 人 三 才, 三 才 各 有 其 一, 故 而 三 一 但 三 一 卻 不 是 究 竟, 人 身 神 中 又 有 太 一, 即 相 應 於 天 中 北 極 星 周 傳 蘇 傳 中 所 記 涓 子 守 三 一 三 百 年, 守 洞 房 六 百 年, 守 玄 丹 五 百 年 的 學 道 歷 程 中, 後 期 的 玄 丹 之 法 即 是 關 於 北 極 星 中 太 一 真 君 的 存 思 法 術 55 這 進 一 步 導 向 上 清 教 法 所 認 定 的 更 高 境 界 的 修 法, 亦 即 是 蘇 傳 所 強 調 的 : 守 三 一 為 地 真, 守 洞 房 為 真 人, 守 玄 丹 為 太 微 官 也 (3b) 可 以 說, 在 魏 晉 各 道 派 之 中, 較 具 貴 族 色 彩 的 上 清 經 派, 其 道 法 的 特 色 也 自 然 地 具 有 一 種 玄 學 式 的 本 末 有 無 的 思 考 50 關 於 三 一 之 道 的 組 成 內 容, 詳 見 本 文 第 三 章 的 討 論 51 陶 弘 景 所 編 纂 之 登 真 隱 訣 原 有 二 十 四 卷, 今 殘 存 三 卷, 其 中 所 佚 漏 者 不 可 謂 不 多 詳 參 王 家 葵, 陶 弘 景 叢 考 ( 山 東 : 齊 魯 書 社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223-225 52 雖 然 三 元 真 一 經 中 無 明 確 指 出 二 十 四 神 為 何, 但 據 其 中 對 三 一 功 能 ( 上 一 ) 內 以 鎮 守 泥 丸 面 目 口 舌 齒 兩 耳 鼻 髮 之 境 的 描 述, 乃 與 胎 精 中 記 經 (CT1382) 所 列 二 十 四 神 相 應, 知 其 應 為 同 一 系 統 故 羅 列 如 下 作 為 參 考 : 腦 神 髮 神 皮 膚 神 目 神 項 髓 神 膂 神 鼻 神 舌 神 ( 以 上 上 部 八 景 ) 喉 神 肺 神 心 神 肝 神 膽 神 左 腎 神 右 腎 神 脾 神 ( 以 上 中 部 八 景 ) 胃 神 窮 腸 中 神 大 小 腸 神 胴 中 神 胸 膈 中 神 兩 脅 神 左 陰 右 陽 神 右 陰 左 陽 神 ( 以 上 下 部 八 景 ) 53 漢 魏 學 者 對 於 本 末 的 對 舉, 或 有 主 張 崇 本 抑 末 者, 或 有 主 張 崇 本 舉 末 者 後 者 或 可 以 王 弼 老 子 三 十 八 章 注 為 代 表 : 守 母 以 存 其 子, 崇 本 以 舉 其 末, 則 形 名 俱 有 而 邪 不 生, 大 美 配 天 而 華 不 作 詳 見 王 葆 玹, 正 始 玄 學 (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1987 年 ), 頁 268-272 54 關 於 上 清 經 派 宇 宙 論 以 及 人 的 生 成 論, 詳 參 張 超 然, 六 朝 道 教 上 清 經 派 存 思 法 研 究,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55 玄 丹 上 經 現 存 有 三 個 版 本 : 一 者 收 錄 於 洞 真 太 上 素 靈 洞 元 大 有 妙 經 (CT1314) 中, 一 者 為 洞 真 太 上 道 君 元 丹 上 經 (CT1345), 一 者 為 上 清 素 靈 上 篇 (CT1371) 詳 細 的 版 本 考 証, 請 見 第 三 章 山 田 利 明 垣 內 智 之 均 曾 關 注 此 九 宮 中 的 太 一, 詳 見 山 田 利 明, 泥 丸 九 宮 の 思 想, 六 朝 道 教 儀 禮 の 研 究 ( 東 京 : 東 方 書 店,1999 年 ), 頁 331-352; 垣 內 智 之, 頭 部 九 宮 の 存 思 と 太 一, 東 方 宗 教 第 91 號 (1998 年 ), 頁 22-40 37

另 外, 有 關 大 小 宇 宙 的 對 應 感 應 原 則 也 表 現 在 身 神 上 經 文 強 調 身 中 二 十 四 氣 對 應 於 太 微 天 中 太 微 三 一 帝 皇 之 氣 所 分 道 變 化 而 成 的 二 十 四 真 人, 因 此 固 守 身 中 三 一 便 能 感 應 三 一 帝 皇 之 君 使 其 降 見, 並 令 羽 蓋 雲 車 來 迎 身 中 二 十 四 真 人 以 登 太 微, 與 太 微 二 十 四 真 合 宴 於 混 黃 之 中, 共 景 分 升, 俱 齊 內 外 之 德 ( 三 元 真 一 經 1b) 同 時 因 為 對 應 的 原 則, 而 使 得 身 中 三 一 三 卿 也 擁 有 原 本 只 有 天 界 神 靈 才 擁 有 的 經 符 若 能 存 見 三 一, 則 可 向 其 求 受 此 經 符, 所 謂 : 夫 三 一 之 法, 觀 道 備 於 三 元, 總 括 靈 篇, 握 寶 神 經 第 一 之 訣 大 洞 真 經, 第 二 之 訣 大 有 妙 經, 第 三 之 訣 太 上 素 靈 是 故 上 一 帝 君 寶 大 洞 真 經, 中 一 丹 皇 寶 大 有 妙 經, 下 一 元 王 寶 太 上 素 靈 此 之 三 文, 真 道 之 至 精, 三 一 之 極 章, 並 上 清 之 禁 訣 也 守 一 所 生, 三 一 見 矣 子 既 見 一, 可 求 此 經, 亦 當 秘 授 守 三 一 法, 皇 天 上 清 金 闕 帝 君 真 書 之 首 篇, 眾 真 之 妙 訣 ( 三 元 真 一 經 3ab) 三 一 所 握 寶 的 三 訣 大 洞 真 經 大 有 妙 經 太 上 素 靈 在 上 清 經 法 的 發 展 上 成 為 後 來 上 清 核 心 經 典 三 奇 的 基 礎, 從 而 建 立 起 一 套 繁 複 的 高 階 修 法 56 這 恐 怕 是 上 清 經 派 對 守 一 法 的 改 動 中 最 為 重 要 的 部 分 它 說 明 了 守 一 法 並 不 是 最 終 極 的 道 法, 而 是 指 向 終 極 道 法 的 基 礎 修 法 至 此, 上 清 經 派 成 功 地 接 納 並 改 造 了 傳 統 的 守 一 仙 法, 以 之 作 為 本 門 精 緻 教 法 的 指 引 工 具 然 而 守 一 法 並 非 只 此 一 項 指 引 性 的 功 能, 它 同 時 也 是 一 種 由 內 而 外 內 以 確 立 身 神, 外 以 上 昇 天 界 的 修 行 次 第 與 方 向 的 指 引 從 其 原 始 意 涵 與 基 本 精 神 來 看, 守 一 表 現 為 專 注 心 念 存 守 真 一 的 修 行 法 門, 而 經 文 對 此 法 的 描 述 也 確 與 此 基 本 精 神 相 符 : 守 真 一, 心 樸 神 凝, 混 專 玄 感, 所 以 百 念 不 生, 精 意 不 散 但 三 月 內 視, 注 心 一 神, 神 光 化 生 身 外, 與 之 而 游 是 注 念 不 散, 專 氣 致 和, 由 樸 之 至 也, 得 之 速 也 ( 三 元 真 一 經 2b) 但 在 實 際 操 作 上, 守 一 法 卻 將 實 踐 的 重 心 放 在 注 心 一 神 與 神 光 化 生 身 外 的 描 述 上, 使 其 透 過 存 想 三 一 神 回 返 身 內 的 過 程 而 達 到 注 心 一 神 的 修 行 效 果 學 道 者 於 立 春 立 夏 立 秋 立 冬 四 時 節 氣, 當 斗 杓 指 向 正 四 方 時, 朝 著 斗 杓 所 指 的 方 位 存 想 北 斗 星 來 下 在 頭 頂 之 上, 57 此 時 三 一 三 卿 變 生 在 斗 魁 中, 剛 行 北 斗 諸 星 而 進 入 學 道 者 身 中 三 丹 田 北 斗 七 星 在 漢 代 天 文 學 上 便 已 被 視 為 帝 車, 依 其 四 時 運 轉 而 乘 載 著 天 帝 運 於 中 央, 臨 制 四 鄉, 以 達 到 分 陰 陽, 建 四 時, 均 五 行, 移 節 度, 定 諸 紀 ( 史 記. 天 官 書 ) 的 任 務 道 教 採 用 同 樣 的 看 法, 視 北 斗 為 諸 神 的 載 具, 不 過 此 次 的 天 帝 卻 不 再 臨 制 四 鄉, 而 是 依 四 時 之 序 分 別 乘 坐 帝 車 來 下 學 道 者 身 中 存 思 真 神 回 返 身 中 是 上 清 存 思 法 的 重 要 內 容, 多 數 修 法 都 強 調 這 一 點, 其 乃 根 源 於 生 56 詳 見 本 文 第 三 章 與 第 九 章 57 三 元 真 一 經 : 乃 存 北 斗 七 星 冉 冉 來 下 在 我 頭 上, 卻 向 天 以 杓 柄 正 向 前 指 東 也 存 陰 精 真 人 二 星 親 薄 頭 頂 上 ; 陽 明 玄 冥 二 星 卻 在 上 也 陽 明 陰 精 二 星 在 星 後 面, 玄 冥 真 人 二 星 在 前 面 (6b) 五 斗 真 一 經 此 稱 為 巾 星 之 法, 所 謂 以 魁 覆 頭, 柄 杓 前 指 也 (2a) 38

成 論 上 的 意 義, 亦 即 修 法 被 視 為 一 種 重 新 化 生 成 人 的 模 擬 行 為, 認 為 人 初 生 時 的 身 神 乃 來 自 九 天 之 中, 修 行 時 自 然 必 須 再 度 自 彼 處 招 請 回 返 ; 另 一 方 面 這 也 說 明 了 未 修 道 者 因 為 身 中 濁 惡 而 使 身 神 遊 離, 所 以 修 法 的 首 要 工 作 即 在 重 新 招 請 身 神 回 返 58 如 此 之 後 才 能 繼 續 精 念 真 一 各 安 所 在, 坐 臥 思 之 在 心 心 有 所 願, 事 事 心 啟 之 所 求 者 亦 心 啟 求 之 (6ab) 而 更 進 一 步 地 將 身 體 宮 室 化, 以 進 行 禮 拜 真 一 的 儀 式 性 修 行 三 元 真 一 經 的 修 練 在 四 時 之 初 進 行, 強 調 招 請 與 固 守 三 一 ; 而 五 斗 真 一 經 則 是 四 時 之 中 ( 春 分 夏 至 秋 分 冬 至 ) 進 行, 在 三 個 月 的 精 思 真 神 之 後, 便 能 夠 神 光 化 生 身 外, 與 之 而 游 ( 三 元 真 一 經 2b) 所 謂 的 游 並 不 是 無 目 的 性 地 周 行 天 下, 而 是 在 一 定 時 節 上 昇 北 斗 五 方 宮, 受 得 聖 物 ( 真 光 玉 章 虎 書 金 書 秘 字 之 類 ) 雖 然 經 中 沒 有 強 調 此 游 的 意 義, 所 得 聖 物 也 未 見 其 重 要 性 但 對 於 地 仙 之 道 的 真 一 而 言, 飛 昇 北 斗, 使 其 更 接 近 玄 丹 上 經 所 標 舉 的 天 界 中 心 北 極 星, 並 求 受 事 於 太 微 宮 的 目 標, 其 實 已 經 昭 示 了 未 來 的 進 展 方 向 六 轉 變 的 關 鍵 : 發 現 洞 房 從 仙 品 的 境 界 來 看, 中 仙 以 下 所 強 調 的 莫 不 是 一 種 個 人 式 的 長 生 逍 遙 之 樂, 即 便 在 修 法 上, 也 同 樣 指 向 這 樣 的 宗 教 目 的 : 斷 榖 導 引 服 氣, 或 者 是 岑 先 生 的 鍊 身 消 災 之 近 術 仇 公 的 還 神 守 魂 之 事 至 於 中 仙 的 最 高 修 法 三 元 真 一 雖 然 也 只 是 一 種 還 神 守 神 的 修 練 方 法, 但 因 標 舉 出 身 中 的 三 元 真 一, 並 強 調 與 太 微 三 一 帝 皇 的 對 應 關 係 以 及 向 上 的 修 行 方 向, 而 使 其 居 於 仙 真 之 際 的 中 介 地 位 蘇 林 所 言 三 一 之 道 為 金 闕 帝 君 真 書 之 首 眾 妙 之 大 訣 的 意 義 即 在 於 此 既 然 這 是 金 闕 帝 君 系 列 修 法 的 開 端, 而 金 闕 帝 君 一 職 的 首 要 性 質 在 於 領 導 救 劫 任 務 的 官 僚 體 系, 59 因 此 三 一 之 道 必 然 被 賦 予 這 樣 的 宗 教 目 的 周 傳 與 蘇 傳 中 的 涓 子 與 蘇 林 雖 為 中 仙, 卻 仍 無 法 逃 避 被 召 為 仙 官 的 命 運 周 傳 用 涓 蘇 二 人 的 例 子 來 說 明 面 臨 救 劫 這 一 新 宗 教 目 標 時, 必 須 如 何 處 置 早 期 的 前 輩 仙 人, 同 時 也 為 後 來 者 樹 立 了 一 個 新 的 學 道 典 範 即 生 即 為 真 的 周 君 雖 然 這 樣 的 學 道 典 範 很 快 便 遭 到 修 正 60 既 然 周 君 早 已 是 名 上 金 書 命 登 青 錄 的 真 人, 自 然 也 生 具 真 人 體 性 周 傳 言 其 為 人 沉 重, 少 於 言 笑, 喜 怒 不 形 於 色, 好 獨 坐 靜 處, 不 結 名 好 然 精 思 微 密, 所 存 必 感 (1a) 乃 是 立 於 先 秦 兩 漢 以 來 乃 至 於 魏 晉 初 期 性 靜 情 動 性 善 情 惡 的 人 性 論 觀 點, 用 以 描 述 體 道 者 的 個 性 61 因 其 少 於 對 外 接 物 之 繁 累, 無 喜 怒 情 欲 之 發 作, 故 能 虛 靜 明 性, 58 詳 參 張 超 然, 六 朝 道 教 上 清 經 派 存 思 法 研 究, 第 三 章 59 詳 參 李 豐 楙, 六 朝 道 教 的 度 救 觀 : 真 君 種 民 與 度 世, 東 方 宗 教 研 究 新 五 期 (1996 年 ), 頁 138-160 60 如 果 比 較 周 傳 與 南 嶽 夫 人 內 傳 真 誥 之 間 的 差 異, 便 可 以 很 清 楚 地 發 現 學 道 方 式 的 改 變, 一 者 以 實 際 尋 訪 名 山 以 求 真 道 的 方 式, 最 後 得 到 大 洞 真 經 ; 一 者 直 接 由 持 有 大 洞 真 經 的 真 人 直 接 降 授 雖 然 方 式 上 有 了 變 更, 但 是 在 以 官 僚 形 式 救 劫 的 宗 教 目 標 卻 沒 有 改 變, 所 以 稱 之 為 修 正, 而 非 典 範 的 轉 移 關 於 南 嶽 夫 人 內 傳 的 研 究, 詳 見 第 七 章 61 詳 見 湯 用 彤, 王 弼 聖 人 有 情 義 釋, 魏 晉 玄 學 論 稿, 收 於 魏 晉 思 想 乙 編 三 種 ( 台 北 : 里 仁 書 局,1995 年 ), 頁 75-86; 王 葆 玹, 玄 學 人 性 論 與 人 才 論 的 形 成, 玄 學 通 論 ( 台 北 : 五 南 39

透 過 稟 受 於 太 虛 玄 冥 之 中 的 性, 而 達 到 溝 通 無 道 的 可 能 而 如 此 虛 靜 明 性 以 通 無 的 觀 念 便 在 身 體 觀 以 及 修 法 方 面 以 一 種 具 象 的 方 式 表 現 出 來 : 真 人 曰 : 天 無 謂 之 空, 山 無 謂 之 洞, 人 無 謂 之 房 也 山 腹 中 空 虛 是 為 洞 庭, 人 頭 中 空 虛 是 為 洞 房 是 以 真 人 處 天, 處 山, 處 人, 入 無 間, 以 黍 米 容 蓬 萊 山, 包 括 六 合, 天 地 不 能 載 焉 唯 精 思 存 真, 守 三 宮, 朝 一 神, 勤 苦 念 之, 必 見 無 英 白 元 黃 老 在 洞 房 焉 ( 周 傳 12b) 道 是 無, 無 在 人 之 中 表 現 為 洞 房, 即 是 人 與 天 地 一 樣 能 洞 通 於 道 的 象 徵 真 人 即 居 處 於 如 此 虛 無 的 道 體 之 中 原 本 這 裡 所 說 的 真 人 具 有 神 靈 意 涵, 指 的 是 後 文 所 見 的 洞 房 三 真 無 英 白 元 黃 老 君 ; 但 卻 也 不 無 意 味 正 在 學 道 的 真 人 也 應 該 專 心 一 意 地 存 思 固 守 此 洞 房 以 及 洞 房 中 的 真 人, 而 使 自 己 能 居 處 於 虛 無 道 體 之 中 所 以 說 唯 有 精 思 存 真, 透 過 三 元 真 一 守 三 宮, 朝 一 神 的 方 法, 才 能 獲 致 見 真 的 目 的 在 涓 子 的 學 道 歷 程 中, 守 三 一 之 後 的 洞 房 法, 便 是 依 循 著 這 樣 的 進 路 雖 然 我 們 從 傳 文 中 無 法 明 確 得 知 是 否 周 君 也 循 著 這 樣 的 學 道 次 第, 但 是 在 傳 文 C 的 尋 真 過 程, 其 實 就 已 經 形 象 地 表 現 出 此 精 思 求 真 的 過 程 整 個 追 尋 真 道 的 過 程, 最 關 鍵 的 可 以 說 是 登 嵩 高 山 遇 中 央 黃 老 君 的 部 分 當 時 適 逢 黃 老 君 游 觀 丹 城, 潛 行 洞 庭, 合 會 仙 人 在 嵩 高 山 太 室 洞 門 之 內 (8a), 所 以 周 君 才 得 於 此 時 遇 見 黃 老 君 雖 然 此 處 並 未 言 明 黃 老 君 為 何 潛 行 洞 庭, 會 合 仙 人, 但 真 誥. 稽 神 樞 關 於 神 靈 往 來 於 洞 天 之 中, 以 相 推 校 生 死, 如 地 上 之 官 家 (11:7b) 的 記 述, 以 及 東 卿 司 命 固 定 在 每 年 三 月 十 八 日 與 十 二 月 二 日 兩 天 邀 集 總 真 王 君 ( 王 方 平 ) 太 虛 真 人 ( 赤 松 子 ) 東 海 司 命 君, 合 會 於 句 曲 之 山, 游 看 洞 室 (11:13a) 的 目 的 以 此 呼 籲 所 有 欲 求 神 仙 的 好 道 者 宜 預 齋 戒, 待 此 日 登 山 請 乞 篤 志 誠 者, 三 君 自 即 見 之, 抽 引 令 前, 授 以 要 道, 以 入 洞 門, 辟 兵 水 之 災, 見 太 平 聖 君 (11:13ab), 實 在 不 失 為 我 們 了 解 黃 老 君 在 此 活 動 的 重 要 憑 據 因 此 當 周 君 於 嵩 高 山 遇 見 黃 老 君 時, 即 如 上 述 東 卿 司 命 所 教 誨 的 一 般, 向 其 求 乞 要 道 : 君 既 至, 頓 頭 再 拜, 乞 長 生 度 世, 願 上 佐 仙 官 黃 老 君 曰 : 子 存 洞 房 之 內, 見 白 元 君 耶? 君 對 曰 : 實 存 洞 房, 嘗 見 白 元 君 黃 老 君 曰 : 子 道 未 足 矣! 且 復 游 行, 受 諸 要 訣, 當 以 上 真 道 經 授 子 也 子 見 白 元 君, 未 見 無 英 君, 且 復 行 也 君 再 拜 受 教, 復 頓 頭, 乞 得 侍 接 龍 為 遊 走 之 使 ( 周 傳 8b-9a) 面 對 周 君 的 要 求, 黃 老 君 取 決 的 關 鍵 在 於 周 君 能 否 存 見 己 身 洞 房 宮 中 的 大 神 非 但 如 此, 更 重 要 的 是 洞 房 神 的 存 見 與 否 乃 用 以 區 別 仙 真 品 級 的 重 要 標 準, 所 謂 : 見 白 元 君, 下 仙 之 事 也, 可 壽 三 千 年 ; 若 見 無 英 君, 乃 為 真 也, 可 壽 一 萬 年 (9a) 62 仙 真 的 品 級 是 圖 書 公 司,1996 年 ), 頁 569-594 62 洞 房 三 神 向 以 ( 左 ) 无 英 ( 右 ) 白 元 ( 中 ) 中 央 黃 老 君 的 次 序 排 列 ( 周 傳 10b 12b), 此 乃 以 左 尊 右 卑 的 座 次, 顯 示 此 三 神 的 尊 卑 關 係 依 次 為 中 央 黃 老 君 无 英 君 白 元 君 這 樣 的 尊 卑 關 係 亦 見 於 後 文, 且 更 為 完 整 : 夫 至 思 神 見, 得 為 真 人 若 見 白 元, 得 為 下 真, 壽 三 千 ; 若 見 无 英, 得 為 中 真, 壽 萬 年 ; 若 見 黃 老, 與 天 相 傾, 上 為 真 人, 列 名 金 臺 (11ab) 40

經 典 傳 授 資 格 的 依 據, 諸 如 四 極 明 科 所 記 一 般 黃 老 君 將 授 予 周 君 的 是 已 成 真 人 者 才 能 受 學 的 道 法, 如 此 對 於 才 剛 完 成 中 仙 之 法 的 周 君 而 言 自 然 無 緣 得 見 所 以 黃 老 君 才 要 求 周 君 再 度 地 游 行, 受 諸 要 訣 在 周 君 繼 續 尋 訪 求 受 的 真 道 要 訣 中, 不 乏 後 來 整 編 成 上 清 代 表 經 群 三 十 一 卷 中 的 經 書, 但 在 此 時 這 一 經 群 尚 未 系 統 化 63 雖 然 三 十 一 卷 中 的 經 典 已 經 出 現, 卻 與 其 他 仙 道 混 雜, 不 見 與 後 來 所 受 大 洞 真 經 有 何 結 構 性 關 聯 但 至 少 可 以 確 定 的 是, 作 為 受 傳 大 洞 真 經 的 先 修 方 法, 以 及 由 仙 而 真 的 過 渡 要 訣, 游 行 期 間 所 修 學 的 這 些 方 法 便 是 聯 繫 由 仙 而 真 之 間 的 橋 樑 這 座 橋 樑 一 直 通 向 上 真 之 道, 也 一 直 通 向 支 持 學 習 上 真 之 道 的 身 神 洞 房 大 神 在 游 行 的 最 後, 周 君 來 到 空 山, 在 空 山 洞 房 之 中 見 到 身 中 洞 房 大 神, 並 頓 時 了 解 其 來 歷 : 無 英 君 處 其 左, 白 元 君 其 右, 黃 老 君 處 其 中 無 英 君 被 服 金 精 之 錦 朱 碧 玉 綾 之 袍, 光 赤 朝 霞, 流 景 曜 天, 腰 太 上 靈 氣 之 章, 佩 九 帝 袪 邪 之 策, 著 翠 上 紫 龍 之 冠, 蓋 太 玄 丹 靈 上 元 赤 子 之 祖 父 也 左 運 青 宮 之 氣, 氣 灌 萬 神, 乃 未 有 天 地, 先 自 虛 空 而 生 矣 白 元 君 蓋 玉 房 雲 庭 上 元 赤 子 之 父, 右 夾 皓 清 之 室, 朝 運 生 者 也 中 央 黃 老 君 是 太 極 四 真 王 之 師 老 矣 上 攝 九 天, 中 遊 崑 崙, 黃 闕 來 其 外, 紫 房 在 其 內, 下 與 二 君 入 人 洞 房, 員 三 寸, 威 儀 具 焉 ( 周 傳 10b-11a) 周 君 此 時 再 向 黃 老 君 請 乞 上 真 要 訣 黃 老 君 再 次 地 要 求 他 瞑 目 內 視 己 身 洞 房 果 然 此 時 存 見 洞 房 宮 中 有 二 大 神, 被 服 狀 如 空 山 中 者 在 整 個 遊 歷 的 過 程, 洞 房 乃 至 於 洞 房 大 神 是 決 定 傳 授 上 真 要 訣 的 關 鍵 所 在, 也 是 由 仙 而 真 的 關 鍵 所 在 這 樣 的 關 鍵 同 時 表 現 為 一 種 外 在 的 作 為 名 山 之 一 的 空 山 中 的 洞 房 ( 山 無 謂 之 洞 ), 以 及 一 種 內 在 的 人 身 中 的 洞 房 宮 ( 人 無 謂 之 房 ) 的 追 尋 與 發 現, 而 兩 者 都 是 虛 無 之 道 的 表 現 也 就 是 說, 黃 老 君 的 教 導 實 是 透 過 己 身 洞 房 以 及 洞 房 大 神 的 發 現, 指 引 周 君 發 現 一 己 身 中 真 道 的 存 在 也 唯 有 確 立 己 身 由 真 道 所 化 現 的 洞 房 與 其 中 大 神 的 存 在, 方 有 修 行 上 真 道 法 的 可 能 相 較 先 此 之 前 仙 法 的 內 容 或 早 期 神 仙 思 想 的 內 容, 如 此 肯 定 外 在 真 道 與 身 中 神 靈 之 間 關 聯, 而 將 其 修 法 全 然 投 注 在 結 合 兩 者 的 努 力, 可 以 說 是 上 清 修 法 的 重 要 特 色 七 身 體 上 清 化 周 君 已 能 在 己 身 洞 房 中 存 見 二 大 神, 並 且 中 央 黃 老 君 也 下 入 於 此 宮 這 証 明 他 具 有 受 學 上 真 之 訣 的 資 格, 所 以 在 九 十 餘 年 的 齋 戒 之 後, 黃 老 君 便 傳 授 周 君 大 洞 真 經 三 十 九 篇, 64 並 在 十 一 年 後 白 日 昇 天, 上 詣 太 微 宮, 受 書 為 紫 陽 真 人, 封 治 葛 衍 山 金 庭 銅 城, 得 63 詳 見 本 文 第 九 章 64 大 洞 真 經 三 十 九 篇 或 作 大 洞 真 經 三 十 九 章, 或 簡 稱 大 洞 真 經 此 經 向 來 被 視 為 是 由 中 央 黃 老 君 所 保 存 與 傳 授 東 晉 中 期 裴 君 的 誥 言 中 即 言 : 大 洞 之 道, 至 精 至 妙, 是 無 英 守 素 真 人 之 經 其 讀 之 者, 無 不 乘 雲 駕 龍 昔 中 央 黃 老 君 隱 祕 此 經, 世 不 知 之 也 ( 真 誥 5:6a) 41

以 一 月 三 登 崑 崙, 一 朝 太 微 帝 君 ( 周 傳 12a) 據 此, 周 君 在 最 後 階 段 所 受 學 的 上 真 之 道 是 大 洞 真 經 三 十 九 篇 最 後 階 段 的 修 法 代 表 著 周 義 山 這 一 派 系 或 整 個 上 清 經 派 的 終 極 關 懷, 它 同 時 也 是 上 清 經 派 用 以 定 義 他 們 所 標 舉 的 真 人 的 內 涵 因 此, 除 非 對 此 經 法 有 所 掌 握, 否 則 我 們 便 無 法 了 解 周 君 在 成 真 的 最 後 階 段 進 行 了 何 種 的 修 行, 也 無 法 了 解 所 謂 的 紫 陽 真 人 的 具 體 內 涵 究 竟 為 何 在 現 存 諸 本 大 洞 真 經 中, 收 錄 於 明 正 統 道 藏 的 六 卷 本 上 清 大 洞 真 經 (CT6) 被 認 定 為 最 接 近 六 朝 時 期 的 本 子, 65 尤 以 其 中 的 大 洞 玉 經 玉 清 王 祝 天 上 內 音 地 上 外 音 三 個 部 分, 以 及 錄 存 於 雲 笈 七 籤 卷 八 的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更 被 明 確 地 判 定 為 東 晉 時 期 上 清 中 人 賴 以 修 用 的 經 訣 66 這 些 資 料 成 為 我 們 了 解 周 君 受 學 內 容 的 重 要 依 據 裴 玄 仁 在 東 晉 中 期 的 誥 語 中 即 已 指 出 大 洞 真 經 為 三 十 九 篇 ( 真 誥 5:3a), 是 則 今 本 所 存 三 十 九 章 的 篇 章 結 構 大 致 符 合 早 期 的 情 形 今 本 三 十 九 章 主 要 以 三 十 九 道 君 為 題 名, 自 高 上 虛 皇 君 道 經 第 一 (2:1a) 至 九 靈 真 仙 母 青 金 丹 皇 君 道 經 第 三 十 九 (6:12b), 而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的 各 章 釋 例 也 同 樣 以 某 某 道 君 曰 的 形 式 呈 現, 且 卷 首 即 引 大 洞 真 經 以 概 論 此 經 之 形 成 : 高 上 虛 皇 道 君 而 下 三 十 九 道 君, 各 著 經 一 章, 故 曰 三 十 九 章 經, 乃 大 洞 之 首 也 (8:1a) 是 則, 大 洞 真 經 三 十 九 章 的 篇 章 結 構 實 乃 相 應 於 三 十 九 道 君, 甚 至 被 直 接 視 為 是 由 三 十 九 道 君 所 撰 著 今 檢 閱 各 章 經 文, 大 洞 玉 經 與 玉 清 王 祝 的 內 容 主 要 圍 繞 著 三 十 九 道 君, 以 介 紹 諸 天 界 情 狀 與 道 君 活 動 情 形, 而 被 視 為 是 大 洞 玉 經 訣 的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其 解 說 內 容 也 同 樣 集 中 在 這 樣 的 主 題 以 玉 晨 太 上 大 道 君 道 經 第 十 四 為 例, 該 章 大 洞 玉 經 與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之 間 經 訣 的 內 容 即 分 別 為 : 大 洞 玉 經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 大 洞 玉 經 訣 ) 玉 晨 九 天 司, 太 上 大 道 生 常 保 景 化 內, 九 迴 鏡 上 清 道 君 保 形 景 於 法 化 之 內, 回 眄 鏡 於 上 清 之 上, 解 帶 玉 映 室, 乘 素 入 四 明 解 襟 帶 於 玉 映 之 室, 乘 八 素 於 四 明 之 門, 攜 提 日 中 王, 併 羽 月 晨 靈 (3:15a) 反 日 中 之 神 王, 併 月 中 之 高 靈 矣 (8:6b-7a) 而 後 期 道 教 類 書 如 北 周 無 上 秘 要 (CT1138) 與 初 唐 上 清 道 類 事 相 (CT1132) 等, 其 引 用 大 洞 真 經 或 大 洞 玉 經 訣 的 內 容, 也 主 要 集 中 在 日 品 靈 山 品 神 水 65 關 於 大 洞 真 經 的 考 証, 詳 參 陳 國 符, 道 藏 源 流 考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63 年 ), 上 冊, 頁 17-18 Isabelle Robinet, Le Ta-tung chen-ching. Son authenticité et sa place dans les textes du Shang-ch ing. In Tantic and Taoist Studies, edited by Michel Strickmann, (Brussels: Institut Belge des Hautes Etudes Chinoises, 1983), pp. 398-402; Isabelle Robinet, La révélation du Shangqing dans l histoire du taoïsme. tome 2, p.31; Isabelle Robinet, Shangqing- Highest Clarity. In Daoism Handbook, edited by Livia Kohn, p. 201; 麥 谷 邦 夫, 大 洞 真 經 三 十 九 章 をめぐって, 吉 川 忠 夫 編, 中 國 古 道 教 史 研 究 ( 京 都 : 同 朋 舍,1992 年 ), 頁 68-69 66 賀 碧 來 認 為 雲 笈 七 籤 卷 八 中 的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即 陶 弘 景 登 真 隱 訣 佚 文 所 謂 的 略 釋 洞 經 中 旨 的 玉 訣 一 卷, 並 以 之 為 楊 羲 所 受 學 的 內 容 之 一 登 真 隱 訣 之 佚 文 見 存 於 宋 陳 景 元 上 清 大 洞 真 經 玉 訣 音 義 (CT104. 12ab) 詳 參 Isabelle Robinet, La révélation du Shangqing dans l histoire du taoïsme. tome 2, p. 44. 另 見 本 文 第 八 章 的 討 論 42

品 天 帝 眾 真 儀 駕 品 真 靈 治 所 品 ( 以 上 無 上 秘 要 ); 仙 觀 品 樓 閣 品 仙 房 品 寶 臺 品 瓊 室 品 ( 以 上 上 清 道 類 事 相 ) 等 相 關 諸 天 界 情 狀 與 道 君 活 動 內 容 67 除 了 大 洞 玉 經 與 玉 清 王 祝 兩 部 分 外, 作 為 經 文 第 三 部 分 的 天 上 內 音 與 地 上 外 音 的 內 容 則 為 三 十 九 道 君 之 秘 諱 內 名,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即 云 : 讀 高 上 之 洞 經 既 畢, 乃 口 祝 曰 : 三 藍 羅 波 逮 臺, 此 九 天 之 祝 言, 高 上 之 內 名 也 夫 三 藍 羅 波 逮 臺 者, 於 地 上 之 音 曰 : 天 命 長, 人 常 寧 也 (8:2ab) 也 就 是 說, 被 視 為 東 晉 中 期 上 清 中 人 賴 以 修 用 的 大 洞 真 經 乃 是 以 三 十 九 道 君 為 核 心 所 涉 及 的 相 關 天 界 情 狀 與 神 靈 活 動 為 其 主 要 內 容 這 是 大 洞 真 經 成 經 神 話 的 記 述, 也 是 新 式 的 更 為 高 階 的 宇 宙 觀 的 教 導, 但 更 重 要 的, 這 也 是 大 洞 真 經 中 的 另 一 項 主 題 大 洞 修 法 的 基 礎 知 識 相 較 於 以 三 十 九 道 君 為 核 心 所 作 的 上 清 天 界 與 神 靈 的 介 紹, 大 洞 真 經 的 另 一 項 主 題 則 在 於 描 述 身 神 名 諱 及 其 活 動 情 形 此 一 主 題 充 份 表 現 出 此 經 的 修 法 意 義, 其 主 要 內 容 在 於 教 導 如 何 透 過 符 命 以 敕 令 召 喚 身 神, 68 命 其 防 禦 死 氣 的 侵 入 以 及 解 消 身 中 的 胎 胞 結 滯, 69 致 使 學 道 者 獲 致 不 死 並 得 昇 仙, 70 甚 而 藉 此 進 一 步 影 響 學 道 者 之 七 祖 父 母, 使 其 解 結 (2:2b) 反 胎 (3:12b) 反 生 (5:5a), 並 同 時 得 道 昇 飛 (4:4a) 限 於 篇 幅, 我 無 法 在 此 全 面 且 深 入 地 介 紹 大 洞 修 法 唯 配 合 本 文 議 題 而 須 提 出 討 論 的 是, 如 果 周 氏 所 走 過 的 學 道 歷 程 已 經 形 成 上 清 證 道 的 新 模 式, 那 麼 包 含 如 上 兩 種 主 題 的 大 洞 經 法, 在 這 個 新 模 式 的 建 立 上 究 竟 具 有 何 種 意 義? 或 者 可 以 這 樣 提 問, 在 周 氏 修 行 的 最 後 階 段, 大 洞 經 法 到 底 表 現 出 怎 樣 的 終 極 關 懷, 以 及 如 何 定 義 真 人 的 內 涵? 這 樣 的 問 題 必 須 聯 繫 到 上 述 兩 大 主 題 的 連 結 上, 亦 即 實 際 修 法 與 該 修 法 所 賴 以 存 在 的 宇 宙 觀 之 間 如 何 連 繫 起 來 的 問 題 關 於 這 一 點, 經 文 對 此 的 說 明 不 多, 唯 首 章 玉 清 消 魔 王 祝 的 部 分 說 明 或 許 可 以 給 我 們 一 些 啟 示 : 天 有 大 隱 生 之 寶, 稱 曰 明 梁 之 上 炁, 守 我 絕 塞 之 下 戶, 更 受 生 牢 門 之 外 迺 又 召 益 元 之 羽 童, 列 於 綠 室 之 軒, 使 解 七 祖 百 結, 隨 風 離 根 (2:2b) 67 上 述 道 教 類 書 引 用 相 關 大 洞 真 經 之 資 料, 及 其 與 本 經 或 釋 三 十 九 章 經 之 間 的 關 係, 見 本 文 第 八 章 附 錄 一 68 諸 如 太 一 務 命 根, 公 子 召 合 符 (2:5a) 徊 風 散 萬 魔, 金 符 召 度 卿 (2:19b) 三 皇 巾 朱, 把 符 命 神 赤 帝 南 和, 握 節 上 遷, 併 我 魂 魄, 煉 精 帝 前 五 符 金 契, 七 玄 入 仙 凌 梵 履 昌, 日 日 上 言 生 籍 已 明, 五 炁 合 延 (3:5ab) 混 化 九 君, 合 符 帝 一 七 神 奉 符, 公 子 入 室 (3:5b) 日 中 赤 帝, 號 曰 丹 靈 靈 符 命 仙, 五 籍 保 生 (3:7b) 69 諸 如 兆 身 常 死 關, 結 胎 害 百 神 百 神 解 胎 結, 披 散 胞 內 根 (2:5a) 帝 一 回 雌 雄, 休 鎮 百 神 門 閉 塞 萬 邪 戶, 受 事 九 宮 聞 典 禁 召 司 命, 三 日 朝 泥 丸 (2:5a) 丹 皇 運 珠, 守 鎮 死 門 (2:7b) 洞 陽 鬱 靈 標, 守 體 死 戶 門 并 出 三 尸 積, 受 入 九 真 源 解 胞 散 滯 血, 百 節 生 正 神 (2:12b) 九 徊 七 度 步, 散 此 胞 根 (3:5a) 太 張 守 關 胎 結 四 開, 胞 血 滅 連 (3:10a) 另 見 麥 谷 邦 夫, 大 洞 真 經 三 十 九 章 をめぐって, 頁 76 相 關 上 清 經 派 之 胞 胎 結 節 觀 念, 詳 見 Isabelle Robinet, Taoist Meditation: The Mao-shan Tradition of Great Purity, pp. 139-143. 張 超 然, 六 朝 道 教 上 清 經 派 存 思 法 研 究, 頁 98-109 70 扶 我 養 我 形, 使 我 登 雲 輪, 常 坐 上 清 軒, 七 玄 為 仙 君 (2:7b-8a) 我 日 成 真, 飛 仙 雲 京 (2:10b) 羽 車 曜 雲 羅, 令 我 昇 上 清 (3:4a) 驂 景 乘 浮, 朝 拜 三 元 (3:6b) 我 得 升 霄, 駕 龍 明 軒 (4:10a) 兆 登 太 霄, 駕 景 控 雲 (4:12b) 等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