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报 告 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天 衡 审 字 (2014)00280 号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金 陵 饭 店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是 金 陵 饭 店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我 们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金 陵 饭 店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金 陵 饭 店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南 京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郭 澳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林 捷 2014 年 3 月 25 日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85,597,426.49 493,109,961.25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28,291,156.99 7,935,362.83 应 收 票 据 300,000.00 0.00 应 收 账 款 55,430,817.45 58,907,793.37 预 付 款 项 27,317,599.10 43,384,365.40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716,088.75 1,895,518.00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2,399,330.50 15,266,501.87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247,466,396.99 234,299,188.4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98,000,000.00 55,690,000.0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55,518,816.27 910,488,691.12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委 托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97,692,746.14 138,506,126.14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89,314,685.80 193,778,844.03 在 建 工 程 1,744,500,160.79 1,198,230,074.94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9,561,868.75 9,991,849.50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618,849.8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900,629.84 12,842,677.35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049,588,941.12 1,553,349,571.96 资 产 总 计 3,005,107,757.39 2,463,838,263.08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27,120,683.55 54,064,127.78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2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25,740,000.00 应 付 账 款 236,747,314.96 124,759,849.49 预 收 款 项 82,129,518.05 82,676,859.72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2,142,180.61 20,910,257.43 应 交 税 费 12,115,130.33 18,534,418.02 应 付 利 息 804,722.88 313,136.15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86,295,844.17 105,841,011.90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8,000,00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01,095,394.55 407,099,660.49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428,500,000.00 110,000,000.00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28,059,890.03 27,647,070.93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41,108,054.00 39,946,068.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97,667,944.03 177,593,138.93 负 债 合 计 998,763,338.58 584,692,799.42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437,261,502.62 437,261,502.62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73,685,416.97 67,341,113.52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535,550,337.80 504,201,382.47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346,497,257.39 1,308,803,998.6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659,847,161.42 570,341,465.0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06,344,418.81 1,879,145,463.66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005,107,757.39 2,463,838,263.08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3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84,833,829.01 316,432,181.97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28,291,156.99 7,935,362.83 应 收 票 据 200,000.00 应 收 账 款 1,011,818.87 3,076,963.13 预 付 款 项 468,973.00 1,169,038.31 应 收 利 息 352,362.73 815,776.94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431,358.38 2,006,473.21 存 货 9,031,566.07 8,895,505.6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0,000,000.00 20,000,000.0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55,621,065.05 360,331,302.06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974,091,030.03 838,882,410.0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80,966,801.63 183,747,724.04 在 建 工 程 604,147.79 2,420,346.44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87,845.45 255,086.3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155,749,824.90 1,025,305,566.90 资 产 总 计 1,411,370,889.95 1,385,636,868.96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14,811,945.19 16,316,430.98 预 收 款 项 59,073,880.49 57,593,544.2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4,051,628.65 15,133,922.97 应 交 税 费 4,884,360.46 5,948,755.10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4
其 他 应 付 款 57,241,171.56 58,279,346.5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0,062,986.35 153,271,999.84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150,062,986.35 153,271,999.84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437,261,502.62 437,261,502.62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73,685,416.97 67,341,113.52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450,360,984.01 427,762,252.98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1,261,307,903.60 1,232,364,869.12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1,411,370,889.95 1,385,636,868.96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合 并 利 润 表 2013 年 1 12 月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534,713,684.74 606,627,910.15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534,713,684.74 606,627,910.15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484,585,300.22 514,808,874.78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227,905,307.04 253,167,557.12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9,865,155.66 19,536,047.61 5
销 售 费 用 147,210,848.98 147,084,910.39 管 理 费 用 96,428,135.40 91,442,284.44 财 务 费 用 -4,131,079.81 3,351,735.84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693,067.05 226,339.38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239,001.84-4,531.79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41,301,661.52 54,862,295.86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41,072,431.85 54,721,121.15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91,669,047.88 146,676,799.4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663,543.89 5,328,054.4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790,226.36 280,660.3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46,476.62 259,129.22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91,542,365.41 151,724,193.5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6,633,460.26 25,983,986.13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74,908,905.15 125,740,207.4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72,193,258.78 110,185,117.99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2,715,646.37 15,555,089.45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241 0.367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4,908,905.15 125,740,207.4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2,193,258.78 110,185,117.99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715,646.37 15,555,089.45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3 年 1 12 月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238,466,691.37 283,232,575.42 减 : 营 业 成 本 59,790,383.10 78,064,396.5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2,503,505.56 14,389,797.06 销 售 费 用 64,917,982.04 65,804,476.94 管 理 费 用 74,519,388.29 77,927,584.01 财 务 费 用 -3,110,673.36 386,104.8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41,969.58-606,398.99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239,001.84-4,531.79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41,301,661.52 54,862,295.86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41,072,431.85 54,721,121.15 6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71,528,738.68 102,124,379.0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72,788.74 2,530,220.72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0,209.01 261,129.22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59,129.22 14,040.80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71,331,318.41 104,393,470.5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7,888,283.93 12,432,876.00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3,443,034.48 91,960,594.57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211 0.307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3,443,034.48 91,960,594.57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3 年 1 12 月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587,203,986.27 677,383,639.86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0,012,594.94 63,266,306.0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57,216,581.21 740,649,945.8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245,573,817.52 321,754,527.49 7
支 付 的 现 金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52,955,336.69 125,578,724.3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9,804,445.25 65,727,779.05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55,975,987.07 115,866,709.3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04,309,586.53 628,927,740.2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2,906,994.68 111,722,205.6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22,861,207.69 234,224,000.27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82,115,041.52 14,139,901.8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500.00 24,000.00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941,823.04 8,313,736.87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08,918,572.25 256,701,639.01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436,831,800.91 301,387,401.16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85,288,000.01 55,690,007.96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22,119,800.92 357,077,409.1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3,201,228.67-100,375,770.1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92,253,6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92,253,600.00 8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368,869,058.08 201,715,385.02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61,122,658.08 201,715,385.02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9,312,502.31 275,584,137.48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47,151,906.54 24,455,955.12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717,000.00 1,864,200.0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746,55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1,210,958.85 300,040,092.6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39,911,699.23-98,324,707.58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0,382,534.76-86,978,272.0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93,109,961.25 580,088,233.33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72,727,426.49 493,109,961.25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3 年 1 12 月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45,730,589.71 291,982,480.37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7,124,243.62 11,998,239.9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92,854,833.33 303,980,720.30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4,118,061.80 81,813,460.63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93,214,083.49 81,475,510.14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4,497,256.05 33,807,948.34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2,013,556.32 39,599,200.0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53,842,957.66 236,696,119.14 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011,875.67 67,284,601.16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9,828,792.31 210,224,000.27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82,115,041.52 14,139,901.8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24,000.00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48,647.88 8,713,333.34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3,134,897.09 233,101,235.48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12,935,125.71 4,314,570.70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96,310,000.01 52,000,007.96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9,245,125.72 56,314,578.6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6,110,228.63 176,786,656.82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00,0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34,500,000.00 15,800,000.0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500,000.00 215,800,00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500,000.00-215,800,00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31,598,352.96 28,271,257.98 10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16,432,181.97 288,160,923.99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84,833,829.01 316,432,181.97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11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3 年 1 12 月 本 期 金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一 般 专 项 储 盈 余 公 积 风 险 备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67,341,113.52 504,201,382.47 570,341,465.05 1,879,145,463.66 额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67,341,113.52 504,201,382.47 570,341,465.05 1,879,145,463.66 额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6,344,303.45 31,348,955.33 89,505,696.37 127,198,955.15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72,193,258.78 2,715,646.37 74,908,905.15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72,193,258.78 2,715,646.37 74,908,905.15 12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87,507,050.00 87,507,050.00 92,253,600.00 92,253,600.00-4,746,550.00-4,746,550.00 6,344,303.45-40,844,303.45-717,000.00-35,217,000.00 6,344,303.45-6,344,303.45-34,500,000.00-717,000.00-35,217,000.00 13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项 目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73,685,416.97 535,550,337.80 659,847,161.42 2,006,344,418.81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一 般 专 项 盈 余 公 积 风 险 储 备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58,145,054.06 403,212,323.94 556,650,575.60 1,755,269,456.22 14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期 差 错 更 正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加 前 其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58,145,054.06 403,212,323.94 556,650,575.60 1,755,269,456.22 9,196,059.46 100,989,058.53 13,690,889.45 123,876,007.44 110,185,117.99 15,555,089.45 125,740,207.44 110,185,117.99 15,555,089.45 125,740,207.44 15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9,196,059.46-9,196,059.46-1,864,200.00-1,864,200.00 9,196,059.46-9,196,059.46-1,864,200.00-1,864,200.00 16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67,341,113.52 504,201,382.47 570,341,465.05 1,879,145,463.66 额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3 年 1 12 月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本 期 金 额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67,341,113.52 427,762,252.98 1,232,364,869.1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67,341,113.52 427,762,252.98 1,232,364,869.1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6,344,303.45 22,598,731.03 28,943,034.48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63,443,034.48 63,443,034.48 17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63,443,034.48 63,443,034.48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6,344,303.45-40,844,303.45-34,5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6,344,303.45-6,344,303.45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4,500,000.00-34,500,000.00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73,685,416.97 450,360,984.01 1,261,307,903.60 18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58,145,054.06 344,997,717.87 1,140,404,274.5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58,145,054.06 344,997,717.87 1,140,404,274.55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9,196,059.46 82,764,535.11 91,960,594.57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91,960,594.57 91,960,594.57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91,960,594.57 91,960,594.57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9,196,059.46-9,196,059.46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9,196,059.46-9,196,059.46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19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300,000,000.00 437,261,502.62 67,341,113.52 427,762,252.98 1,232,364,869.12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建 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邱 惠 清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胡 文 进 20
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是 经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 政 复 [2002]156 号 省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金 陵 饭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批 准, 由 南 京 金 陵 饭 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主 要 发 起 人, 联 合 新 加 坡 欣 光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交 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省 出 版 印 刷 物 资 公 司 和 南 京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事 务 所 四 家 发 起 人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金 陵 饭 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其 经 营 性 净 资 产 经 评 估 折 股 后 投 入 公 司 2002 年 12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在 江 苏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领 取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3200001105707,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9,000 万 元 2007 年 3 月, 本 公 司 经 批 准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11,000 万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发 行 后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30,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住 宿 ; 制 售 中 餐 西 餐 自 助 餐 冷 热 饮 焙 烤 食 品 ; 食 品 零 售 ( 限 各 类 预 包 装 食 品 饮 料 茶 叶,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房 地 产 开 发 销 售 ; 商 业 地 产 销 售 ; 以 下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图 书 报 刊 零 售, 卷 烟 雪 茄 烟 烟 丝 零 售, 象 牙 制 品 销 售 ( 仅 限 销 售 具 有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经 营 利 用 管 理 专 用 标 识 产 品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实 业 投 资 经 营 ( 国 家 禁 止 投 资 经 营 的 业 务 除 外 ), 其 他 商 品 的 批 发 零 售, 食 品 的 开 发, 物 业 管 理, 计 算 机 网 络 工 程 及 软 件 的 开 发 和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展 览 服 务, 人 才 培 训,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房 屋 租 赁, 旅 游 产 业 投 资, 停 车 场 管 理 服 务 二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前 期 差 错 1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基 本 准 则 和 38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其 后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2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3 会 计 期 间 以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4 记 账 本 位 币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各 方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日 为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21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各 方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购 买 方 支 付 的 合 并 成 本 是 为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而 支 付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付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日 是 指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进 行 分 配, 确 认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由 控 制 开 始 日 起 至 控 制 结 束 日 止 包 含 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当 期 财 务 报 表 时, 视 同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在 本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方 对 其 实 施 控 制 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并 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以 及 前 期 比 较 报 表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本 公 司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当 期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自 购 买 日 起 将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期 间 或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时,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期 间 或 会 计 政 策 对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合 并 范 围 内 企 业 之 间 所 有 重 大 交 易 余 额 以 及 未 实 现 损 益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予 以 抵 消 内 部 交 易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损 失 是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不 予 抵 消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应 占 的 权 益 和 损 益 分 别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和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的, 其 余 额 应 当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7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是 指 库 存 现 金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8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发 生 外 币 交 易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所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除 根 据 借 款 费 用 核 算 方 法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境 外 经 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境 外 经 营 的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年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股 东 权 益 中 单 独 列 示 9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1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取 决 于 本 公 司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 力 2 金 融 资 产 于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22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3 金 融 资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减 值 以 及 摊 销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该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或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本 公 司 在 期 末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A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按 该 金 融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无 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与 否, 仍 将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独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确 认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经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B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即 使 该 金 融 资 产 没 有 终 止 确 认, 原 直 接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确 认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经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通 过 损 益 转 回 5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或 将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时, 本 公 司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本 公 司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A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B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2) 金 融 负 债 1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3 金 融 负 债 的 后 续 计 量 A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B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4 金 融 负 债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本 公 司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1 如 果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则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2 如 果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则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10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23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确 认 标 准 : 余 额 大 于 200 万 元 的 应 收 款 项 2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加 入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本 公 司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按 账 龄 划 分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并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本 期 各 账 龄 段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如 下 : 账 龄 坏 账 准 备 比 率 一 年 以 内 5% 一 至 二 年 10% 二 至 三 年 15% 三 至 四 年 20% 四 至 五 年 25% 五 年 以 上 3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为 :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为 :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进 行 计 提 11 存 货 (1) 本 公 司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周 转 材 料 等 (2) 原 材 料 产 成 品 发 出 时 采 用 先 进 先 出 法 核 算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应 当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 本 公 司 存 货 盘 存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周 转 材 料 包 括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等, 在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6) 房 地 产 开 发 成 本 包 括 地 价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费 及 建 造 成 本 等 (7) 取 得 开 发 用 土 地, 按 可 售 商 品 房 应 分 摊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入 开 发 成 本 (8)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费 用 包 括 住 宅 小 区 中 非 营 业 性 的 文 教 行 政 管 理 市 政 公 用 配 套 设 施, 其 所 发 生 的 成 本 费 用 列 入 开 发 成 本, 按 住 宅 小 区 可 销 售 面 积 分 摊 本 期 完 工 的 开 发 产 品, 若 该 开 发 产 品 应 分 摊 的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费 用 尚 未 发 生 或 尚 未 支 付 完 毕, 则 预 提 尚 未 发 生 或 尚 未 支 付 完 毕 的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费 用, 计 入 该 开 发 产 品 成 本 (9) 建 造 成 本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材 料 款 计 入 开 发 成 本 (10) 出 租 开 发 产 品 周 转 房 按 直 线 法 在 收 益 期 内 摊 销 1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以 下 方 法 确 定 投 资 成 本 : A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以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B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以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2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外,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以 下 方 法 确 定 投 资 成 本 : A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24
B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C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按 附 注 二 6 进 行 处 理 在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时,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2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具 体 会 计 处 理 包 括 : 对 于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包 含 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中 ; 对 于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取 得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扣 除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按 原 会 计 准 则 及 制 度 确 认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摊 销 期 直 线 摊 销 的 金 额 后,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同 的,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调 整 与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之 间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予 以 抵 消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损 失 是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除 本 公 司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外,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被 投 资 企 业 以 后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原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部 分 按 相 应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3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时,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共 同 控 制 指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重 大 影 响 指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或 联 营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组 合, 下 同 )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资 产 组 是 可 以 认 定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其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基 本 上 独 立 于 其 他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由 创 造 现 金 流 入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成 在 认 定 资 产 组 时, 主 要 考 虑 该 资 产 组 能 否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同 时 考 虑 管 理 层 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管 理 方 式 以 及 对 资 产 使 用 或 者 处 置 的 决 策 方 式 等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是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费 用 的 金 额 确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与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减 值 损 失,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但 抵 减 后 的 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得 低 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25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 如 可 确 定 的 ) 该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如 可 确 定 的 ) 和 零 三 者 之 中 最 高 者 2 本 公 司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方 式 评 估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1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本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后 按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14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2) 本 公 司 采 用 直 线 法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35 年 3% 2.77% 机 器 设 备 5-15 年 3% 19.40%-6.47% 家 具 设 备 5 年 3% 19.40%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8 年 3% 12.13% 地 毯 及 其 它 类 5-10 年 3% 19.40%-9.70% 本 公 司 至 少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3)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15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在 建 工 程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建 工 程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16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当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且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26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以 后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1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和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 其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专 门 借 款 实 际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2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其 资 本 化 金 额 根 据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17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方 法 1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期 限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2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其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其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摊 销 (3)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此 外,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4)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1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的 具 体 标 准 研 究 是 指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开 发 是 指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一 项 或 若 干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或 获 得 新 工 序 等 2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 A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B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C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应 当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D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E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1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其 受 益 期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19 预 计 负 债 (1)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应 当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企 业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27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如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内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最 佳 估 计 数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的, 按 照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2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的, 按 照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20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时,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1 在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收 入 的 金 额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时,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确 定 完 工 进 度 可 以 选 用 下 列 方 法 : 已 完 工 作 的 测 量,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2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时,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A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B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在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4) 房 地 产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 在 销 售 合 同 已 经 签 订 工 程 已 经 竣 工 并 经 有 关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合 同 约 定 的 完 工 开 发 产 品 移 交 条 件 已 经 达 到 已 将 完 工 开 发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相 关 的 收 入 已 经 收 取 或 确 信 可 以 取 得 时 确 认 收 入 的 实 现 (5) 出 租 物 业 物 业 管 理 收 入 的 确 认 : 按 出 租 物 业 物 业 管 理 协 议 约 定 的 租 金 和 管 理 费 按 期 确 认 经 营 收 入 21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将 所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其 余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够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确 认 :(1) 企 业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2) 企 业 能 够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公 司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2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进 行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除 与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有 关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外,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 或 收 益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8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是 按 本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和 税 法 规 定 的 税 率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加 上 对 以 前 年 度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调 整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并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那 么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分 别 根 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债 务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指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包 括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抵 扣 的 亏 损 和 税 款 递 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对 于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非 企 业 合 并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导 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也 不 产 生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预 期 收 回 或 结 算 方 式, 依 据 已 颁 布 的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1)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23 经 营 租 赁 (1) 租 入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租 入 资 产 的 租 金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费 用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租 出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收 入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4 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本 公 司 将 已 经 作 出 处 置 决 议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并 且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模 式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资 产 (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按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者 计 量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预 计 可 变 现 净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5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公 司 本 期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26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公 司 本 期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三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商 品 销 售 额 17% 营 业 税 客 房 餐 饮 收 入 5%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额 7% 教 育 费 附 加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额 5% 29
2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无 税 收 优 惠 四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子 公 司 情 况 (1)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江 苏 金 陵 贸 易 直 接 控 股 江 苏 省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江 苏 金 陵 精 品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新 金 陵 饭 店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金 陵 旅 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金 陵 汇 德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续 ) 子 公 司 全 称 直 接 及 间 接 控 股 直 接 控 股 直 接 控 股 直 接 控 股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子 公 司 的 净 投 资 的 其 他 项 目 余 额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江 苏 省 盱 眙 县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持 股 比 例 业 务 性 质 国 内 外 贸 易 注 册 资 本 2,000.00 万 元 国 内 贸 易 50.00 万 元 基 本 建 设 97,314.89 万 元 旅 游 地 产 开 发 23,000.00 万 元 物 业 管 理 200.00 万 元 表 决 权 比 例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经 营 范 围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国 内 贸 易,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国 内 贸 易, 商 品 信 息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实 业 投 资 管 理 ; 酒 店 管 理 服 务 ; 自 有 房 屋 租 赁 ; 物 业 管 理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展 览 服 务 ; 百 货 针 纺 织 品 服 装 家 用 电 器 鞋 帽 箱 包 工 艺 美 术 品 体 育 用 品 销 售,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实 业 投 资 与 经 营, 资 产 经 营 与 管 理,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建 设 经 营 管 理, 健 身 活 动, 国 内 贸 易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取 得 相 应 许 可 后 经 营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管 理 服 务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物 业 管 理, 楼 宇 管 理, 物 业 租 赁 代 理, 物 业 修 缮, 房 屋 租 赁,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及 服 务, 家 政 服 务, 洗 衣 服 务, 停 车 场 管 理 服 务, 车 辆 租 赁, 物 业 清 洁 服 务, 绿 化 管 理 及 花 木 租 售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中 用 于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的 金 额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额 900.00 万 元 50.00 万 元 ( 注 1) 61,200.00 万 元 ( 注 2) 23,000.00 万 元 200.00 万 元 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冲 减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本 期 亏 损 超 过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份 额 后 的 余 额 江 苏 金 陵 贸 易 - 90.00% 90.00% 是 7,744,681.70 元 - -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金 陵 精 品 - 100.00% 100.00% 是 - - -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新 金 陵 饭 - 51.00% 51.00% 是 579,533,785.88 元 - - 店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金 陵 旅 游 - 100.00% 100.00% 是 - -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金 陵 汇 德 - 100.00% 100.00% 是 - - -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注 1: 其 中 本 公 司 出 资 45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为 90%;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 江 苏 金 陵 贸 易 有 限 30
公 司 出 资 5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为 10% 注 2: 其 中 计 入 注 册 资 本 49,630.59 万 元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3)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江 苏 苏 糖 糖 酒 间 接 控 股 江 苏 省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南 京 金 陵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金 一 村 连 锁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金 陵 嘉 珑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续 ) 直 接 控 股 间 接 控 股 间 接 控 股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业 务 注 册 性 质 资 本 商 品 销 售 3,000.00 万 元 酒 店 管 理 996.50 万 元 酒 店 管 理 600.00 万 元 酒 店 管 理 5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各 类 预 包 装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糖 类 食 用 油 脂 及 其 制 品 销 售 卷 烟 和 雪 茄 烟 零 售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酒 店 及 旅 游 用 品 包 装 材 料 百 货 日 用 杂 品 针 纺 织 品 五 金 交 电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钢 材 木 材 建 筑 材 料 装 饰 材 料 农 副 产 品 饲 料 烟 具 酒 具 茶 具 的 销 售, 仓 储, 装 璜 设 计, 社 会 经 济 咨 询, 商 务 服 务 承 接 酒 店 管 理 酒 店 从 业 人 员 技 术 服 务 ; 酒 店 专 用 设 备 维 修 及 酒 店 用 品 原 材 料 设 备 的 采 购 供 应 业 务 ; 承 接 客 人 的 服 务 委 托 及 酒 店 业 务 代 理 ; 经 营 酒 店 销 售 网 络 ; 商 务 代 理 ; 提 供 酒 店 业 务 顾 问 咨 询 服 务 ; 提 供 专 业 酒 店 开 业 服 务 ; 提 供 旅 游 景 区 管 理 服 务 ; 经 营 管 理 与 酒 店 业 务 相 关 的 服 务 ; 承 接 酒 店 的 工 程 设 计 内 部 装 修 设 备 安 装 及 维 修 清 洁 工 程 ;( 住 宿 ; 零 售 卷 烟 雪 茄 烟 饮 料 ; 制 售 面 食 小 吃 ;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酒 类 销 售 ; 健 身 服 务 ; 括 号 内 项 目 仅 限 取 得 许 可 的 分 支 机 构 使 用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住 宿 ; 卷 烟 雪 茄 烟 饮 料 零 售 ; 面 食 点 心 小 吃 制 售 ; 预 包 装 食 品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酒 类 销 售 ( 以 上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健 身 服 务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酒 店 管 理 及 咨 询 ; 酒 店 从 业 人 员 培 训 ; 商 务 服 务 ; 会 务 服 务 ; 公 关 礼 仪 服 务 ; 代 订 车 船 机 票 ; 酒 店 专 用 设 备 维 修 ; 酒 店 用 品 日 用 百 货 销 售 ; 提 供 劳 务 ; 承 接 酒 店 的 工 程 设 计 内 部 装 修 设 备 安 装 及 维 修 清 洁 工 程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提 供 酒 店 管 理 服 务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额 301.31 万 元 1,499.76 万 元 600.00 万 元 50.00 万 元 子 公 司 全 称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子 公 司 的 净 投 资 的 其 他 项 目 余 额 持 股 比 例 表 决 权 比 例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中 用 于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的 金 额 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冲 减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本 期 亏 损 超 过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31
江 苏 苏 糖 糖 酒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金 陵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金 一 村 连 锁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金 陵 嘉 珑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52.20% ( 注 1) - 63.87% ( 注 2) - 100.00% ( 注 3) - 100.00% ( 注 3) 益 中 所 享 有 份 额 后 的 余 额 52.20% 是 33,101,222.92 元 - - 63.87% 是 39,467,470.92 元 - - 100.00% 是 - - - 100.00% 是 - - - 注 1: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 江 苏 金 陵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52.20% 股 权 注 2:2013 年 6 月,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 南 京 金 陵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自 然 人 股 东 减 少 出 资 114.50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96.50 万 元, 本 公 司 对 其 持 股 比 例 变 为 63.87% 注 3: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 南 京 金 陵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2 本 期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动 情 况 无 现 金 五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 以 下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均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为 截 止 日, 金 额 以 人 民 币 元 为 单 位 ) 1 货 币 资 金 (1) 分 类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率 人 民 币 金 额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率 人 民 币 金 额 人 民 币 194,851.73 87,333.60 银 行 存 款 人 民 币 471,895,444.73 492,315,310.03 美 元 104,500.64 6.0969 637,129.95 48,140.37 6.2855 302,586.30 小 计 472,532,574.68 492,617,896.33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人 民 币 12,870,000.08 404,731.32 合 计 485,597,426.49 493,109,961.25 (2)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12,870,000.00 - 信 用 卡 存 款 0.08 9,612.69 存 出 投 资 款 - 395,118.63 合 计 12,870,000.08 404,731.32 (3) 货 币 资 金 期 末 余 额 中 除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外, 无 因 抵 押 或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存 放 在 境 外 有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的 款 项 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32
(1) 分 类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本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8,291,156.99 7,935,362.83 (2) 无 变 现 有 限 制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3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00,000.00 - (2) 期 末 无 已 经 背 书 给 他 方 但 尚 未 到 期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4 应 收 账 款 (1) 分 类 情 况 期 末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组 合 58,992,718.33 100.00% 3,561,900.88 6.04%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 - - 合 计 58,992,718.33 100.00% 3,561,900.88 6.04% ( 续 ) 年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组 合 62,464,369.66 100.00% 3,556,576.29 5.69%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 - - 合 计 62,464,369.66 100.00% 3,556,576.29 5.69%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51,348,976.89 87.04% 2,567,448.85 55,027,658.12 88.09% 2,751,382.91 一 至 二 年 3,753,844.41 6.36% 375,384.45 6,606,165.11 10.58% 660,616.52 二 至 三 年 3,434,406.61 5.82% 515,161.00 569,025.32 0.91% 85,353.80 三 至 四 年 267,225.32 0.45% 53,445.07 186,722.39 0.30% 37,344.48 四 至 五 年 120,360.40 0.20% 30,090.10 11,220.82 0.02% 2,805.21 五 年 以 上 67,904.70 0.13% 20,371.41 63,577.90 0.10% 19,073.37 合 计 58,992,718.33 100.00% 3,561,900.88 62,464,369.66 100.00% 3,556,576.29 (2) 本 公 司 无 以 前 期 间 已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或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较 大, 但 在 本 期 又 全 额 收 回 或 转 回 或 在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比 例 较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3) 本 公 司 本 期 未 核 销 应 收 账 款 (4)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5)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33
往 来 单 位 名 称 苏 果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恒 兴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金 额 年 限 司 关 系 额 比 例 非 关 联 方 18,580,894.28 一 年 以 内 31.50% 非 关 联 方 6,861,891.40 一 年 以 内 11.63% 沃 尔 玛 华 东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796,601.44 一 年 以 内 6.44% 常 熟 金 陵 天 铭 国 际 大 酒 店 非 关 联 方 2,670,716.73 一 年 以 内 4.53% 南 京 悦 家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537,187.44 一 年 以 内 2.61% 合 计 33,447,291.29 56.71% (6)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包 括 质 押 的 应 收 账 款 18,580,894.28 元, 系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 江 苏 苏 糖 糖 酒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以 应 收 账 款 质 押, 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新 街 口 支 行 取 得 借 款 (7)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5 预 付 款 项 (1) 账 龄 分 析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年 以 内 23,156,182.07 84.77% 40,608,889.50 93.60% 一 至 二 年 3,082,594.42 11.28% 2,638,449.90 6.08% 二 至 三 年 941,796.61 3.45% 9,000.00 0.02% 三 年 以 上 137,026.00 0.50% 128,026.00 0.30% 合 计 27,317,599.10 100.00% 43,384,365.40 100.00% (2) 预 付 款 项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往 来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预 付 时 间 未 结 算 原 因 南 京 港 华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445,005.00 2013 年 合 同 尚 未 执 行 完 毕 四 川 古 蔺 郞 酒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157,589.60 2013 年 合 同 尚 未 执 行 完 毕 烟 台 开 发 区 张 裕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097,772.56 2013 年 合 同 尚 未 执 行 完 毕 上 海 新 寅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402,068.00 2013 年 合 同 尚 未 执 行 完 毕 深 圳 市 金 凤 凰 家 具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379,827.80 2013 年 合 同 尚 未 执 行 完 毕 合 计 12,482,262.96 (3) 预 付 款 项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预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6 应 收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定 期 银 行 存 款 未 结 利 息 352,362.73 1,495,921.53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未 结 利 息 363,726.02 399,596.47 合 计 716,088.75 1,895,518.00 7 其 他 应 收 款 (1) 分 类 情 况 期 末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34
账 龄 组 合 13,284,644.82 100.00% 885,314.32 6.66%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合 计 13,284,644.82 100.00% 885,314.32 6.66% ( 续 ) 年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组 合 16,453,640.35 100.00% 1,187,138.48 7.2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合 计 16,453,640.35 100.00% 1,187,138.48 7.22% 账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龄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10,205,716.38 76.82% 510,285.82 12,500,516.49 75.97% 625,025.83 一 至 二 年 2,256,998.24 16.99% 225,699.83 1,435,743.63 8.73% 143,574.36 二 至 三 年 521,437.06 3.93% 78,215.56 2,122,051.99 12.90% 318,307.80 三 至 四 年 176,210.81 1.33% 35,242.16 67,059.10 0.40% 13,411.82 四 至 五 年 28,275.10 0.21% 7,068.78 233,241.50 1.42% 58,310.38 五 年 以 上 96,007.23 0.72% 28,802.17 95,027.64 0.58% 28,508.29 合 计 13,284,644.82 100.00% 885,314.32 16,453,640.35 100.00% 1,187,138.48 (2) 本 公 司 无 以 前 期 间 已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或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较 大, 但 在 本 期 又 全 额 收 回 或 转 回 或 在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比 例 较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3) 本 期 无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4)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应 收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5)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往 来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比 例 贵 州 茅 台 酒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2,625,040.00 一 年 以 内 19.76% 往 来 款 江 苏 五 星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264,840.00 一 年 以 内 9.52% 应 收 租 赁 费 待 结 算 款 项 非 关 联 方 1,239,275.00 一 至 二 年 9.33% 往 来 款 上 海 酒 仙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980,000.00 一 年 以 内 7.38% 往 来 款 南 京 港 华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475,200.00 一 年 以 内 3.58% 押 金 合 计 6,584,355.00 49.57% 内 容 (6)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8 存 货 (1) 分 类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35
库 存 商 品 110,069,559.24 3,550,902.40 106,518,656.84 原 材 料 9,258,936.66-9,258,936.66 商 品 采 购 13,367,361.33-13,367,361.33 低 值 易 耗 品 - - - 待 开 发 土 地 49,620,000.00-49,620,000.00 开 发 成 本 68,701,442.16-68,701,442.16 合 计 251,017,299.39 3,550,902.40 247,466,396.99 ( 续 ) 年 初 余 额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库 存 商 品 123,116,737.96 5,947,469.88 117,169,268.08 原 材 料 8,640,227.40-8,640,227.40 商 品 采 购 13,541,169.39-13,541,169.39 低 值 易 耗 品 28,597.43-28,597.43 待 开 发 土 地 59,434,000.00-59,434,000.00 开 发 成 本 35,485,926.10-35,485,926.10 合 计 240,246,658.28 5,947,469.88 234,299,188.40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期 减 少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额 期 末 余 额 转 回 转 销 库 存 商 品 5,947,469.88 17,670.00-2,414,237.48 3,550,902.40 (3)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中 包 括 质 押 的 库 存 商 品 1,166.67 万 元, 系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 江 苏 苏 糖 糖 酒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以 存 货 质 押, 从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洪 武 支 行 取 得 借 款 9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注 ) 98,000,000.00 55,690,000.00 注 : 系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 南 京 金 陵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认 购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具 体 明 细 项 目 如 下 : 发 行 单 位 产 品 名 称 金 额 到 期 日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基 智 通 理 财 计 划 - 流 动 性 增 强 系 列 2013 年 143 期 理 财 产 品 6,000,000.00 2014 年 02 月 07 日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智 荟 理 财 计 划 13140 期 理 财 产 品 10,000,000.00 2014 年 01 月 23 日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智 荟 理 财 计 划 13150 期 理 财 产 品 10,000,000.00 2014 年 04 月 10 日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智 荟 理 财 计 划 13154 期 理 财 产 品 6,000,000.00 2014 年 01 月 16 日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乾 元 保 本 型 2013 年 218 期 理 财 产 品 6,000,000.00 2014 年 03 月 04 日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聚 宝 财 富 2013 稳 健 M12 第 48 期 理 财 产 品 15,000,000.00 2014 年 12 月 24 日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聚 宝 财 富 2013 稳 健 第 320 号 第 48 期 理 财 产 品 5,000,000.00 2014 年 03 月 06 日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季 季 丰 第 50 期 理 财 产 品 10,000,000.00 2014 年 03 月 06 日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人 民 币 按 期 开 放 T+0 理 财 产 品 30,000,000.00 2014 年 03 月 28 日 合 计 98,000,000.00 1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分 类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