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少 青 團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Youth Command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2014 年 版 本
第 一 章 聖 約 翰 機 構 的 歷 史 1.1 聖 約 翰 團 體 的 起 源 1.2 英 國 聖 約 翰 團 體 目 錄 頁 數 1 5 第 二 章 聖 約 翰 徽 號 8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3.1 香 港 聖 約 翰 簡 史 3.2 組 織 及 管 理 3.3 服 務 範 圍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4.1 救 傷 隊 架 構 4.2 長 官 及 會 長 官 階 識 別 4.3 長 官 及 會 長 制 服 4.4 勳 銜 獎 章 及 嘉 許 少 青 團 5.1 組 織 架 構 5.2 少 青 團 辨 事 處 5.3 入 隊 程 序 5.4 入 隊 宣 誓 儀 式 5.5 有 效 年 資 5.6 升 級 及 委 任 少 青 團 隊 員 制 服 及 制 服 章 6.1 一 般 守 則 6.2 少 青 團 隊 員 制 服 6.3 各 式 制 服 章 及 少 青 團 隊 員 階 級 識 別 少 青 團 隊 員 獎 項 7.1 技 能 訓 練 課 程 及 最 高 榮 譽 獎 7.2 香 港 青 年 獎 勵 計 劃 獎 章 7.3 特 別 服 務 盾 7.4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纖 維 性 顫 動 法 課 程 章 7.5 少 青 團 最 佳 隊 員 獎 少 青 團 各 項 活 動 8.1 個 人 比 賽 及 隊 際 比 賽 8.2 夏 令 營 8.3 救 傷 隊 週 年 活 動 8.4 外 訪 及 交 流 計 劃 8.5 其 他 活 動 10 17 19 21 23 25 27 30 35 36 36 36 37 39 39 42 44 46 47 48 48 49 50 51 52 53 參 考 網 址 及 鳴 謝 54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0
第 一 章 聖 約 翰 機 構 的 歷 史 1.1 聖 約 翰 團 體 的 起 源 (The Order of Saint John) 600-1099 中 世 紀 時 代 聖 約 翰 的 起 源 實 難 有 一 個 確 切 的 日 子 據 典 籍 記 載, 在 中 世 紀 時 代, 耶 路 撒 冷 是 當 時 多 個 團 體 的 聖 城 及 教 徒 前 往 朝 聖 的 地 方 這 些 宗 教 包 括 回 教 (Islam), 猶 太 教 (Judaism) 及 基 督 教 (Christianity) 約 在 公 元 600 年, 當 時 的 教 皇 指 示 Abbot Probus 在 聖 城 耶 路 撒 冷 興 建 一 所 宿 舍 來 照 料 長 途 跋 涉 而 來 的 朝 聖 者 約 在 公 元 1070 年, 一 群 聖 馬 利 修 道 院 的 基 督 教 修 士 (Benedictine Abbey of Saint Mary) 於 一 所 教 堂 (Church of the Holy Sepulchre: 相 傳 為 耶 穌 基 督 死 後 下 葬 及 復 活 之 地 上 興 建 的 教 堂 ) 附 近 建 立 了 一 所 專 服 務 朝 聖 者 的 醫 院 公 元 1095 年,Pope Urban II 發 起 十 字 軍 戰 士 ( 基 督 教 組 織 ) 希 望 從 回 教 徒 手 中 奪 取 聖 城 耶 路 撒 冷 的 控 制 權 1099 1187 耶 路 撒 冷 (Jerusalem) 在 1099 年 7 月 15 日, 當 耶 路 撒 冷 被 十 字 軍 戰 士 攻 佔 後, 基 督 徒 發 現 該 所 醫 院 多 年 來 一 直 由 Blessed Gerard 帶 領 下 的 醫 院 士 (Hospitaller) 照 顧 受 傷 或 患 病 的 朝 聖 者 由 於 這 醫 院 毗 鄰 施 洗 者 聖 約 翰 (St. John the Baptist) 古 修 道 院, 當 時 的 醫 院 士 便 選 擇 了 St. John 為 該 團 體 的 守 護 神, 聖 約 翰 團 體 便 因 此 而 命 名 醫 院 的 重 建 主 要 由 來 自 意 大 利 海 邊 小 鎮 Amalfi 的 商 人 斥 資, 院 徽 便 選 取 了 該 地 的 四 臂 八 角 白 十 字 徽 號 自 此 亦 成 為 聖 約 翰 徽 號 Blessed Gerard Amalfi 四 臂 八 角 白 十 字 徽 中 世 紀 時 代 耶 路 撒 冷 醫 院 1099 年 亦 被 視 為 聖 約 翰 團 體 之 起 源 年 份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
公 元 1113 年, 教 皇 Pope Paschal II 承 認 聖 約 翰 團 體 的 稱 號 :The Order of St. John 最 初 聖 約 翰 團 體 在 Blessed Gerard 的 管 治 期 之 角 色 是 宗 教 (Religious) 及 醫 院 士 (Hospitaller) 在 1120 年 Blessed Gerard 死 後, 由 Raymond du Puy 接 任 管 治, 期 間 為 了 要 保 護 朝 聖 者, 聖 約 翰 修 士 (Brothers of St. John) 亦 要 擔 起 軍 事 (Military) 的 角 色 成 為 聖 約 翰 醫 院 騎 士 團 (Knights Hospitaller of St. John) Knight Hospitallers of St. John Sisters of St. John 1187-1291 阿 卡 (Acre, 位 於 巴 勒 斯 坦 Palestine 的 海 岸 ) 於 1187 年, 日 漸 壯 大 的 回 教 徒 由 Saladin (Salah-al-Din in Arabic) 帶 領 下 攻 佔 耶 路 撒 冷, 基 督 教 徒 撤 出 聖 約 翰 醫 院 騎 士 團 結 果 退 守 阿 卡 1291-1309 塞 浦 路 斯 (Cyprus) 阿 卡 的 聖 約 翰 醫 院 騎 士 團 總 部 大 禮 堂 1291 年 由 於 阿 卡 的 再 次 失 守, 聖 約 翰 團 體 總 部 被 逐 離 開 巴 勒 斯 坦 (Palestine), 倖 存 的 醫 院 騎 士 團 逃 亡 到 塞 浦 路 斯 (Cyprus) 的 領 地 重 整 旗 鼓 聖 約 翰 修 士 亦 四 出 流 徙, 開 始 於 歐 洲 大 陸 傳 開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
1309-1522 羅 德 島 (Rhodes) 由 於 塞 浦 路 斯 環 境 並 不 理 想, 聖 約 翰 團 體 總 部 在 1309 年 再 遷 往 羅 德 島 (Rhodes) 期 間 在 該 島 建 設 堡 壘 嚴 加 防 守, 當 時 在 地 中 海 是 最 堅 固 的 基 督 徒 據 點 羅 德 島 聖 約 翰 修 士 在 聚 會 羅 德 島 聖 約 翰 醫 院 的 大 病 房 現 時 是 一 所 博 物 館 經 歷 多 年 來 無 數 次 的 攻 防 戰, 在 1523 年 一 月 一 日 羅 德 島 最 終 被 土 耳 其 人 (Turks) 攻 佔 聖 約 翰 團 體 被 迫 棄 守, 在 1523 1530 年 期 間 聖 約 翰 武 士 無 家 可 歸, 流 亡 於 歐 洲 大 陸 1530-1798 馬 爾 他 (Malta) 1530 年, 信 奉 基 督 教 的 羅 馬 帝 王 查 理 士 五 世 (Charles V) 賜 馬 爾 他 群 島 (Maltese Islands) 予 聖 約 翰 武 士 聖 約 翰 的 醫 院 工 作 陸 續 開 展, 亦 使 眾 島 嶼 興 旺 起 來 聖 約 翰 醫 院 士 在 馬 爾 他 的 醫 院 內 工 作 聖 約 翰 武 士 領 袖 接 受 馬 爾 他 群 島 的 鑰 匙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
1798 年 土 耳 其 帝 國 在 十 八 世 紀 衰 落, 基 督 教 在 歐 洲 大 陸 不 再 受 到 威 嚇, 聖 約 翰 武 士 的 護 教 功 能 亦 開 始 式 微 法 皇 拿 破 侖 一 世 (Napoleon Bonaparte) 驅 逐 在 馬 爾 他 群 島 的 聖 約 翰 武 士, 從 此 聖 約 翰 組 織 亦 不 再 重 回 馬 爾 他 島 1882 年 聖 約 翰 團 體 在 耶 路 撒 冷 興 建 第 一 所 眼 科 醫 院 (St. John Ophthalmic Hospital) - 主 治 眼 科 疾 病 新 眼 科 醫 院 在 1960 年 重 建 完 成 後 有 75 張 病 床, 每 年 可 治 療 高 達 十 五 萬 名 病 人 第 一 所 眼 科 醫 院 現 今 耶 路 撒 冷 聖 約 翰 眼 科 醫 院 眼 科 醫 院 門 診 部 入 口 昔 日 的 聖 約 翰 團 體 在 十 字 軍 解 體 後 各 自 在 歐 洲 一 些 國 家 成 立 自 己 的 組 職 架 構 現 時, 全 球 共 有 五 個 聖 約 翰 團 體, 其 總 部 分 別 位 於 英 國 馬 爾 他 德 國 荷 蘭 及 瑞 典 這 些 團 體 各 自 依 附 其 國 家 元 首 獨 立 運 作, 互 不 從 屬 但 互 相 承 認, 並 設 有 聯 合 委 員 會, 方 便 溝 通 運 作 詳 細 資 料 請 參 考 下 列 網 站 : http://www.orderofstjohn.org http://www.saintjohn.org http://www.homeusers.prestel.co.uk/church/oosj/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
1.2 英 國 聖 約 翰 團 體 (The Order of St. John in Britain) 在 十 二 世 紀 初, 聖 約 翰 團 體 開 始 在 英 國 發 展 並 且 得 到 大 量 的 捐 贈 和 封 地, 幅 員 遍 及 蘇 格 蘭 及 愛 爾 蘭 1140 年 Clerkenwell( 倫 敦 市 中 心 北 ) 英 國 聖 約 翰 武 士 興 建 英 國 總 部 的 教 堂 及 其 他 建 築 物, 可 惜 在 1381 年 遭 暴 民 焚 燬 其 後 在 十 六 世 紀 重 建 成 現 時 之 規 模 其 中 St. John s Gate 到 今 天 仍 保 存 下 來 現 今 的 St. John s Gate 1540 年 由 於 英 皇 亨 利 八 世 (King Henry VIII) 的 不 如 意 婚 姻 問 題, 他 與 羅 馬 教 廷 決 裂, 亦 同 時 解 散 英 國 聖 約 翰 團 體 及 將 其 所 有 的 封 地 和 資 產 收 歸 國 有, 直 至 十 九 世 紀 初 期 亦 不 能 重 新 成 立 1877 年 7 月 10 日 英 國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 正 式 成 立, 其 目 的 是 教 授 急 救 予 公 眾 人 士 及 提 供 救 護 運 送 服 務 1887 年 6 月 英 國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正 式 成 立, 作 為 一 支 制 服 隊 伍, 提 供 志 願 急 救 服 務 予 公 眾 人 士 救 傷 會 講 師 在 教 授 包 紮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5
1888 年 5 月 14 日 英 女 皇 維 多 利 亞 Queen Victoria 為 表 揚 其 工 作, 頒 授 皇 室 榮 譽 團 (Royal Order of Chivalry) 地 位 給 英 國 的 聖 約 翰 團 體 並 命 名 其 為 最 受 尊 崇 的 耶 路 撒 冷 聖 約 翰 醫 院 榮 譽 團 (The Most Venerable Order of the Hospital of St. John of Jerusalem) 聖 約 翰 之 四 臂 八 角 白 十 字 徽 號 加 上 獅 子 及 獨 角 獸 以 示 其 皇 室 地 位 1890 年 救 傷 隊 隊 員 1917 年 的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女 隊 員 1890 年 的 救 護 車 聖 約 翰 獨 家 設 計 的 擔 架 床 1929 年 的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員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時 期 的 聖 約 翰 軍 人 醫 院 1922 年 3 月 英 國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訓 令 (Brigade Order) 公 佈 准 許 成 立 見 習 隊 伍, 成 員 由 十 一 至 十 八 歲 青 少 年 組 成 1922 年 5 月 25 日 英 國 有 第 一 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見 習 隊 - Gateshead Girl Cadets 成 立 當 初 見 習 隊 員 稱 為 Boy Cadets 及 Girl Cadets 及 後 在 1942 年 改 稱 為 Ambulance Cadets 及 Nursing Cadets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6
由 於 十 八 至 二 十 世 紀 時 英 國 殖 民 地 遍 佈 全 球, 救 傷 會 及 救 傷 隊 同 時 亦 在 海 外 擴 展 在 1937 年 救 傷 隊 在 海 外 有 63,818 會 員 / 隊 員 1901 年 印 度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1922 年 的 見 習 隊 員 制 服 澳 洲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長 官 及 見 習 隊 員 馬 來 西 亞 的 回 教 徒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1971 年 安 妮 公 主 (Her Royal Highest Princess Anne) 成 為 見 習 隊 的 總 指 揮 官 (Commandant-in-Chief) 1987 年 英 國 St. John Badgers 成 立, 成 員 由 六 至 十 歲 兒 童 組 成 其 後 在 多 個 國 家 亦 有 類 似 的 小 小 聖 約 翰 隊 員 組 成 加 勒 比 海 國 家 巴 貝 多 的 Badgers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7
第 二 章 聖 約 翰 徽 號 守 護 神 (Patron Saint): 施 洗 者 聖 約 翰 (St. John the Baptist) 聖 約 翰 座 右 銘 (Motto): 原 文 為 拉 丁 文 Pro Fide (For the Faith) 為 信 仰 Pro Utilitate Hominum (For the Service of Mankind) 為 人 類 服 務 徽 章 (Badge): 四 臂 八 角 白 色 徽 章 Eight Point White Cross 聖 約 翰 機 構 徽 章 的 起 源 有 很 多 不 同 的 說 法 原 則 上 大 多 數 的 文 獻 均 指 源 自 意 大 利 一 海 濱 共 和 國 Republic of Amalfi 的 盾 型 徽 章 (coat of arms) 這 個 白 色 十 字 形 徽 章 被 稱 為 Amalfi Cross. St. John s Gate 一 幅 玻 璃 窗 上 的 施 洗 者 聖 約 翰 象 昔 日 的 修 士 穿 著 的 衣 袍 大 多 是 黑 色 的, 白 色 的 十 字 形 徽 章 配 以 黑 底 色 便 演 變 成 現 時 的 徽 章 在 解 釋 其 意 義 時 便 以 白 色 代 表 正 義 純 潔, 黑 色 代 表 謙 虛 樸 素 獅 子 (Lion) 及 獨 角 獸 (Unicorn) 是 英 國 皇 室 徽 號 上 的 瑞 獸, 是 英 女 皇 維 多 利 亞 在 1888 年 賜 封 聖 約 翰 機 構 皇 室 地 位 時 才 加 在 四 臂 八 角 徽 號 上 獅 子 代 表 勇 敢, 而 獨 角 獸 則 代 表 智 慧 英 國 皇 室 的 盾 型 徽 章 (Royal Coat of Arms of UK)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8
徽 章 的 四 臂 (4 Arms): 代 表 基 督 徒 的 四 種 美 德, 即 謹 慎 (Prudence) 公 義 (Justice) 自 制 (Temperance) 毅 力 (Fortitude) 徽 章 的 八 角 (8 Points): 不 同 的 文 獻 有 稍 為 不 同 的 解 說, 中 文 版 的 解 釋 亦 直 到 蔣 法 賢 醫 生 成 為 救 傷 隊 總 監 後 翻 譯 並 印 發 的 急 救 學 內 才 出 現 代 表 急 救 員 該 具 有 的 能 力 ( 蔣 法 賢,1952) 不 須 作 無 意 義 之 詢 問, 便 能 知 患 者 病 狀 及 病 歷, 又 能 獲 得 患 者 及 旁 人 之 信 任 機 警 機 智 能 善 於 利 用 就 近 任 何 物 品, 使 傷 勢 不 致 加 劇, 又 能 運 用 天 賦 之 本 能, 使 既 成 之 損 傷 修 復 善 察 敏 捷 能 得 知 受 傷 之 原 因 及 病 徵 能 善 於 處 理 患 者, 不 使 多 受 無 辜 痛 苦, 及 善 用 急 救 器 材 清 楚 同 情 能 清 楚 指 導 患 者 或 旁 人 如 何 為 其 工 作 上 之 良 好 臂 助 對 患 者 能 給 予 切 實 安 慰, 及 引 起 其 痊 癒 之 希 望 善 判 毅 力 能 在 數 種 損 傷 之 中, 決 定 何 者 應 先 行 救 治 施 救 時 未 必 立 見 功 效, 但 仍 須 持 續 從 事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9
3.1 香 港 聖 約 翰 簡 史 第 三 章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1884 年 聖 約 翰 救 傷 機 構 開 始 在 香 港 工 作,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創 立 1900 年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舉 行 成 立 典 禮 由 於 當 時 救 傷 會 與 救 傷 隊 的 工 作 並 沒 有 明 確 的 區 分, 救 傷 會 實 際 上 已 執 行 救 傷 隊 的 職 務 1911 年 第 一 次 正 式 紀 錄 由 聖 約 翰 救 傷 人 員 教 授 急 救 課 程 給 予 公 眾 人 仕 1913 年 第 一 次 正 式 教 授 急 救 課 程 給 中 學 為 聖 若 瑟 書 院 1915 年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期 間, 為 應 付 急 救 需 要, 華 人 富 商 何 甘 棠 先 生 倡 議 成 立 救 修 傷 隊, 並 出 錢 出 力 籌 組 第 一 隊 支 隊, 相 信 是 香 港 青 年 會 救 傷 支 隊 1916 年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以 英 國 一 個 分 區 架 構 (Area) 之 規 模 正 式 成 立, 並 由 羅 富 士 先 生 (Mr. Edwin Ralphs) 出 任 為 第 一 任 助 理 總 監 當 時 共 有 男 性 隊 員 100 名, 女 性 隊 員 12 名 ( 其 中 有 八 位 英 籍 長 官 ) 一 切 設 備 均 由 何 甘 棠 先 生 捐 助 Sai Ying Pun School Old Boys' Division (King's Old Boys' 英 皇 書 院 舊 生 救 傷 支 隊 ) 成 立 1919 年 第 一 輛 救 護 車 由 香 港 汽 車 會 (HK Automobile Association) 捐 贈, 並 停 泊 於 警 署, 免 費 服 務 公 眾, 但 向 私 人 徵 收 三 元 1923 年 由 於 天 花 傳 染, 聖 約 翰 人 員 成 立 防 疫 中 心 總 監 摩 利 士 1930 年 摩 利 士 (Mr. Alfred Morris) 先 生 接 任 為 第 二 任 總 監 聖 約 翰 人 數 增 至 男 隊 員 為 600 人, 女 隊 員 為 150 人, 救 傷 隊 提 供 急 救 服 務 包 括 沙 灘 及 足 球 賽 事 遠 在 新 界, 更 提 供 醫 療 所, 留 產 所 服 務 NT Medical Benevolent Branch 由 九 間 診 所 成 立 1935 年 1 月 25 日, 香 港 法 例 第 313 章 聖 約 翰 救 傷 條 例 (St. John Ambulance Ordinance) 正 式 確 立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機 構 為 法 定 團 體 周 文 治 先 生 捐 建 大 坑 總 部, 胡 文 虎 及 胡 文 豹 先 生 捐 建 長 洲 聖 約 翰 醫 院 中 日 戰 爭 (Sino-Japanese War) 期 間,70 名 隊 員 被 派 往 上 海 (Shanghai) 與 紅 十 字 會 (Red Cross) 合 作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0
1936 年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提 供 四 間 醫 院 ( 包 括 長 洲 錦 田 沙 頭 角 荃 灣 ) 服 務 病 床 由 7 至 12 張, 並 共 有 九 間 診 所 同 年 胡 文 虎 先 生 捐 贈 兩 輛 救 護 車, 並 財 政 上 支 持 救 護 車 站 設 於 大 坑 總 部 長 州 醫 院 大 坑 總 部 1937 年 見 習 隊 參 加 第 一 次 的 Royal Review 1939 年 雷 文 先 生 (Mr. Edward Raymond) 接 任 為 第 三 任 總 監 1941 年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日 軍 進 攻 香 港, 開 始 三 年 零 八 個 月 的 苦 難 歲 月 12 月 8 日 上 午 8 時, 日 軍 向 九 龍 展 開 海 陸 空 的 進 攻 12 日 下 午, 九 龍 區 已 全 部 淪 陷 18 日 日 軍 從 淺 水 灣 登 陸 22 日 與 義 勇 軍 在 黃 泥 涌 開 戰, 日 軍 違 反 1864 年 日 內 瓦 紅 十 字 會 條 約, 向 懸 有 紅 十 字 徽 記 的 救 護 站 炮 轟, 並 向 掛 有 紅 十 字 徽 記 的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隊 員 開 槍, 更 甚 者 有 掛 有 紅 十 字 徽 記 的 聖 約 翰 隊 員 從 防 空 洞 走 出 投 降 後 被 殺, 只 有 兩 日 的 黃 泥 涌 戰 役 已 有 許 多 隊 員 殉 難 25 日 晚 上 9 時 45 分, 香 港 正 式 淪 陷 在 短 短 十 數 日 中, 有 超 過 一 百 名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成 員 殉 職, 現 有 紀 念 碑 置 於 最 多 成 員 殉 職 之 黃 泥 涌 峽 道 由 於 死 傷 眾 多, 淪 陷 後 救 傷 隊 即 時 被 迫 解 散 1945 年 香 港 重 光 後, 雷 文 總 監 立 即 重 組 救 傷 隊 但 戰 後 聖 約 翰 損 失 了 所 有 財 產 及 設 備, 由 於 財 政 關 係, 聖 約 翰 同 意 將 所 有 醫 院 及 診 所 交 給 政 府 管 理, 並 只 專 注 於 急 救 及 救 護 車 服 務 1947 年 雷 文 總 監 在 任 時 去 世, 夏 高 理 先 生 (Mr. A.D. el Arculli) 接 任 為 第 四 任 總 監 救 傷 隊 重 組 並 升 格 為 英 國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 海 外 部 ) 的 一 個 區 域 (District) 胡 文 虎 先 生 財 政 上 支 持 重 建 大 坑 總 部 及 捐 贈 了 一 輛 救 護 車 予 香 港 分 區, 同 時 負 責 該 救 護 車 之 所 有 開 支 費 用 九 龍 總 商 會 則 捐 贈 了 一 輛 救 護 車 予 九 龍 分 區 夏 高 理 先 生 在 任 期 間, 成 立 了 巡 迴 醫 療 服 務 (Penetration Squad), 透 過 水 警 協 助 在 每 星 期 日 向 鄉 郊 及 離 島 的 漁 村 居 民 提 供 免 費 醫 療, 牙 科 及 防 疫 注 射 服 務, 其 服 務 範 圍 及 模 式 是 全 世 界 聖 約 翰 救 傷 組 織 獨 有 的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1
黃 泥 涌 紀 念 碑 舊 貌 黃 泥 涌 紀 念 碑 新 貌 1948 年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見 習 隊 成 立, 取 名 為 亞 伯 拉 罕 見 習 支 隊 及 施 利 文 見 習 支 隊, 後 因 資 源 問 題 解 散 亞 伯 拉 罕 見 習 支 隊 亞 伯 拉 罕 見 習 支 隊 創 隊 長 官 郭 潔 明 女 士 D.W. MacINTOSH 施 利 文 見 習 支 隊 施 利 文 爵 士 1949 年 10 月 24 日, 香 港 聖 約 翰 議 會 (Council of the Order of St. John in Hong Kong) 成 立 由 當 時 的 警 察 總 監 麥 景 陶 (Mr. D.W. MacINTOSH) 先 生 出 任 主 席 中 共 建 國, 很 多 難 民 湧 往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隊 員 被 委 派 擔 任 救 護 工 作 1950 年 石 峽 尾 木 屋 大 火, 聖 翰 救 傷 隊 隊 員 有 份 參 予 協 助 救 災 1951 年 麥 景 陶 先 生 接 任 為 第 五 任 總 監, 救 傷 隊 內 部 改 組 為 香 港 分 區 (Hong Kong Island Area) 及 九 龍 分 區 (Mainland Area), 由 香 港 區 總 部 (Hong Kong District Headquarters) 管 理 當 時 共 有 隊 員 1418 名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見 習 隊 重 組 蒙 巴 頓 伯 爵 夫 人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在 2 月 1 日 註 冊 成 立, 成 為 重 組 後 第 一 支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2
1951 年 6 月 29 日, 香 港 法 例 第 1047 章 聖 約 翰 榮 譽 團 條 例 (Order of St. John Ordinance) 正 式 確 定 香 港 聖 約 翰 議 會 的 成 立 及 指 定 其 法 定 權 力 蒙 巴 頓 伯 爵 夫 人 蒙 巴 頓 伯 爵 夫 人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馮 秉 芬 先 生 1953 年 麥 景 陶 總 監 退 休, 由 馮 秉 芬 先 生 (Mr. Kenneth Fung) 接 任 為 第 六 任 總 監 馮 秉 芬 總 監 在 任 期 間, 於 窩 打 老 道 建 成 九 龍 分 區 總 部 馮 秉 芬 先 生 跟 隊 員 合 照 九 龍 分 區 總 部 舊 貌 九 龍 分 區 總 部 新 貌 拆 卸 前 的 麥 當 勞 道 二 號 的 香 港 總 部 1957 年 麥 當 勞 道 二 號 的 香 港 總 部 由 當 時 港 督 葛 量 洪 爵 士 於 同 年 五 月 十 日 主 持 奠 基 儀 式 大 坑 道 總 部 改 為 香 港 分 區 總 部 1958 年 蔣 法 賢 醫 生 (Dr. F.I. Tseung) 接 任 為 第 七 任 總 監 蔣 法 賢 總 監 在 任 期 間, 翻 譯 了 首 本 中 文 版 急 救 學 手 冊 傷 者 救 急 學 1960 年 1960 年 8 月 牙 科 組 正 式 成 立 聖 約 翰 基 於 財 政 理 由, 關 閉 兩 個 救 護 車 站 後 由 星 島 報 業 胡 仙 女 仕 資 助 下, 繼 續 維 持 一 個 救 護 車 站 及 免 費 救 護 車 服 務 星 島 報 業 並 且 贊 助 北 角 救 傷 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3
1963 年 盧 樂 夫 (Mr. N.G. Rolph) 先 生 接 任 為 第 八 任 總 監 在 任 期 間, 元 朗 及 上 水 鄉 紳 捐 贈 了 兩 輛 救 護 車, 在 新 界 開 始 提 供 救 護 車 服 務, 後 來 因 缺 少 經 費 而 停 止 1966 年 何 東 爵 士 長 孫 何 鴻 章 先 生 (Mr. Eric Hotung) 接 任 為 第 九 任 總 監 昔 日 的 聖 約 翰 救 護 車 華 人 富 商 何 東 先 生 布 達 勞 上 校 1967 年 聖 若 瑟 救 傷 見 習 支 隊 在 十 一 月 一 日 註 冊 成 立, 成 為 重 組 後 首 支 救 傷 見 習 支 隊 1968 年 布 迪 勞 上 校 (Colonel Henrique Alberto de Barros Botelho) 接 任 為 第 十 任 總 監 1971 年 何 福 堂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在 六 月 十 一 日 註 冊 成 立, 成 為 首 支 男 女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1979 年 趙 公 輔 先 生 (Mr. Leonard K.P. Chiu) 接 任 為 第 十 一 任 總 監 直 至 1999 年 趙 公 輔 總 監 在 任 期 間, 積 極 拓 展 在 新 界 的 服 務, 並 在 港 九 新 界 不 同 區 域 建 立 了 六 個 支 隊 總 部, 於 麥 當 勞 道 二 號 舊 址 策 劃 重 建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總 部, 改 組 救 傷 隊 架 構, 推 行 賣 旗 籌 款 活 動 等 等 1986 年 見 習 隊 共 有 長 官 及 隊 員 1,039 名, 分 別 來 自 十 二 支 救 傷 見 習 支 隊, 十 五 支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及 四 支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1991 年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主 席 李 福 權 先 生 率 領 一 行 十 五 人 往 北 京 訪 問, 會 見 了 港 澳 辦 副 主 任 陳 滋 英 先 生, 並 謂 九 七 年 後 聖 約 翰 機 構 將 會 獨 立, 由 原 來 向 英 女 皇 效 忠 更 改 為 向 特 區 首 長 效 忠 及 對 香 港 市 民 服 務 此 外 在 九 七 年 後, 特 區 政 府 會 繼 續 津 貼 六 成 經 費, 同 時 所 有 運 作 亦 如 常 進 行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4
1992 年 舊 有 的 總 部 已 不 能 迎 合 市 民 日 益 殷 切 的 需 求, 而 聖 約 翰 機 構 需 要 更 多 及 更 佳 的 設 施, 為 公 眾 提 供 更 高 水 準 的 服 務 同 時 聖 約 翰 機 構 明 白 財 政 獨 立 的 重 要 性, 以 望 減 少 對 政 府 及 公 益 金 撥 款 之 依 賴, 將 麥 當 勞 道 總 部 重 建, 而 臨 時 總 部 於 七 月 設 於 柴 灣 1993 年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見 習 隊 成 為 香 港 青 年 獎 勵 計 劃 ( 前 為 愛 丁 堡 獎 勵 計 劃 ) 執 行 小 組 (User Unit) 新 界 上 水 救 護 車 站 正 式 啟 用, 同 年 七 月 六 日 見 習 隊 上 水 辦 事 處 亦 正 式 啟 用 公 主 道 車 站 大 坑 車 站 新 界 上 水 總 部 及 救 護 車 站 1994 年 樂 善 堂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在 十 一 月 六 日 註 冊 成 立, 成 為 第 一 支 公 開 見 習 支 隊 1996 年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重 組 位 於 麥 當 勞 道 的 新 香 港 總 部 正 式 落 成 使 用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隊 例 (General Regulations of the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經 理 事 會 確 認 後 正 式 生 效, 其 後 在 1998 年 整 理 後 付 印 1997 年 香 港 法 例 第 1164 章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法 團 條 例 於 6 月 27 日 生 效 香 港 聖 約 翰 理 事 會 救 傷 會 及 救 傷 隊 已 完 全 合 併, 並 成 為 一 個 獨 立 法 團 存 在 香 港 1997 年 7 月 1 日 正 式 脫 離 英 國 聖 約 翰 護 機 構,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成 為 獨 立 的 聖 約 翰 組 織, 同 年 8 月 正 式 改 用 本 地 自 行 編 寫 的 隊 例, 放 棄 了 沿 用 多 年 的 英 國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海 外 支 部 隊 例 1999 年 胡 文 棨 先 生 (Mr. Woo Man Kai) 接 任 為 第 十 二 任 總 監 並 委 任 陳 焯 生 先 生 (Mr. Chan Cheuk Sang) 為 副 總 監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5
2000 年 胡 文 棨 先 生 於 本 年 五 月 八 日 正 式 離 任, 理 事 會 委 任 副 總 監 陳 焯 生 先 生 出 任 署 理 總 監 王 祖 耀 醫 生 及 馬 正 興 醫 生 於 同 年 二 月 一 日 分 別 出 任 為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行 政 ) 及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行 動 ) 同 年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理 事 會 委 任 陳 焯 生 先 生 為 第 十 三 任 救 傷 隊 總 監 鑑 於 眾 多 位 於 新 界 區 的 中 學 申 請 成 立 救 傷 隊 見 習 支 隊 的 需 求 甚 大, 九 龍 及 新 界 總 區 見 習 隊 分 區 於 七 月 一 日 正 式 重 組, 由 六 個 聯 隊 增 加 至 九 個 聯 隊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自 行 編 撰 的 中 文 版 急 救 課 程 手 冊 正 式 面 世 2001 年 醫 療 總 區 改 組 為 訓 練 總 區, 並 負 起 救 傷 隊 的 比 賽 考 試 訓 練 招 募 及 延 續 訓 練 等 事 宜 總 部 總 區 港 島 總 區 和 九 龍 及 新 界 總 區 亦 因 此 而 需 重 組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網 頁 (http://www.stjohn.org.hk) 在 5 月 初 正 式 面 世 2002 年 港 島 總 區 見 習 隊 分 區 於 一 月 廿 一 日 正 式 重 組, 由 二 個 聯 隊 增 加 至 三 個 聯 隊 2007 年 五 月 一 日, 港 島 總 區 和 九 龍 及 新 界 總 區 的 兩 個 見 習 隊 分 區 合 併 成 為 一 個 新 的 總 區, 正 名 為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少 青 團 (Cadet Command), 並 委 任 范 強 醫 生 為 首 任 助 理 總 監 十 一 月 十 四 日, 訓 練 總 區 和 總 部 總 區 合 併 並 保 留 總 部 總 區 之 名 字 2008 年 總 監 陳 焯 生 先 生 不 幸 於 十 一 月 十 二 日 逝 世, 理 事 會 委 任 副 總 監 馬 正 興 醫 生 (Dr. Stanley Ma) 已 故 總 監 陳 焯 生 先 生 出 任 署 理 總 監 2010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理 事 會 正 式 委 任 馬 正 興 醫 生 (Dr. Stanley Ma) 為 救 傷 隊 第 十 四 任 總 監 八 月 一 日, 牙 科 分 區 獨 立 成 為 牙 科 總 區 十 月 一 日, 甄 榮 達 醫 生 成 為 首 任 總 醫 官, 職 級 為 助 理 總 監 2011 年 六 月 一 日, 總 監 辦 公 室 重 組, 廖 志 強 先 生 成 為 首 任 總 監 辦 公 室 助 理 總 監 十 月, 港 島 總 區 與 九 龍 及 新 界 總 區 行 政 分 區 轄 下 的 救 護 車 運 輸 及 通 訊 組 合 併 後 撥 歸 總 部 總 區 成 為 分 區 2012 年 七 月 一 日, 九 龍 及 新 界 總 區 分 拆 為 九 龍 總 區 和 新 界 總 區, 轄 下 的 分 區 按 地 域 劃 分, 同 時 支 隊 亦 重 整 為 男 女 混 合 支 隊 2013 年 一 月 一 日, 少 青 團 重 組, 新 界 區 的 支 隊 原 則 上 按 所 在 地 域 分 出 成 為 D 分 區 二 月 一 日, 總 部 總 區 救 護 車 運 輸 及 通 訊 分 區 改 為 由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行 動 ) 直 接 指 揮 六 月 二 十 二 日, 聖 約 翰 六 支 小 學 隊 正 式 成 立, 命 名 為 小 約 翰 團 St. John Pandas 2014 年 一 月 一 日, 少 青 團 再 度 重 組, 英 文 名 字 更 改 為 Youth Command A B C D 四 個 分 區 分 拆 成 為 兩 個 少 青 團 總 區 : 港 島 及 九 龍 總 區 和 新 界 總 區, 在 兩 位 助 理 總 監 帶 領 下, 由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事 務 ) 范 強 醫 生 直 接 指 揮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6
3.2 組 織 及 管 理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自 九 七 年 回 歸 後 正 式 脫 離 英 國 獨 立 成 為 法 定 團 體, 據 香 港 法 例 第 1164 章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法 團 條 例 成 為 一 獨 立 法 人 以 管 理 在 香 港 的 一 切 事 務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之 理 事 會 (St. John Council) 代 表 最 高 管 理 權 力, 其 主 要 職 務 是 : 制 定 政 策 籌 款 和 分 配 資 源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 是 理 事 會 下 的 訓 練 分 支 而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則 是 服 務 分 支 按 法 例 第 四 節,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的 宗 旨 為 : A. 在 所 有 方 面 延 續 促 進 和 鼓 勵 救 護 服 務 ; B. 在 無 分 種 族 階 級 或 信 仰 的 原 則 下, 促 進 和 鼓 勵 所 有 人 道 及 慈 善 工 作, 以 拯 救 處 於 危 難 受 苦 患 病 及 身 處 險 境 的 人, 並 推 展 法 團 的 座 右 銘 為 人 類 服 務 所 包 含 的 原 則 及 精 神 ; C. 協 助 患 病 受 傷 傷 殘 受 損 傷 或 受 苦 的 人 士 ; D. 促 進 鼓 勵 和 協 調 法 團 與 其 他 具 有 相 同 或 相 近 目 標 及 宗 旨 的 組 織 之 間 的 聯 絡 和 合 作 ; E. 派 遣 代 表 出 席 關 乎 與 法 團 任 何 宗 旨 有 關 連 的 任 何 事 宜 的 任 何 聚 會 或 會 議 ; F. 就 有 關 護 理 及 急 救 服 務 的 事 宜 籌 辦 和 推 廣 為 公 眾 而 設 的 講 座 及 教 導 課 程, 並 且 頒 發 課 程 的 證 書 及 薦 書 ; G. 與 榮 譽 團 及 其 分 布 全 球 的 各 基 金 會 及 附 屬 機 構 維 持 友 好 關 係 同 時 法 例 亦 賦 予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理 事 會 最 高 的 權 力, 可 以 擁 有 及 管 理 所 有 徽 章 標 誌 徽 號 及 紋 章, 和 制 服 及 設 備 任 何 侵 權 者 均 視 為 觸 犯 法 例 而 可 遭 檢 控 及 罰 款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7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架 構 圖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會 長 梁 振 英 先 生 香 港 聖 約 翰 理 事 會 Hong Kong St. John Council 主 席 : 莫 禮 富 醫 生 總 行 政 主 任 及 行 政 秘 書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Commissioner 總 監 : 馬 正 興 醫 生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 Director 總 監 : 鍾 展 鴻 醫 生 救 傷 隊 辦 事 處 救 傷 隊 事 務 主 任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青 年 事 務 主 任 救 傷 會 辦 事 處 訓 練 經 理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8
3.3 服 務 範 圍 聖 約 翰 的 工 作 包 括 為 公 眾 人 士 提 供 急 救 及 緊 急 救 護 車 服 務 為 殘 疾 或 智 障 人 仕 提 供 免 費 牙 科 醫 療 和 教 導 市 民 學 習 急 救 家 居 護 理 等 服 務 我 們 的 抱 負 是 要 成 為 最 優 秀 的 急 救 及 家 居 護 理 訓 練 中 心, 為 全 港 市 民 提 供 有 關 服 務 及 訓 練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致 力 促 進 和 鼓 勵 救 護 服 務 和 所 有 人 道 及 慈 善 工 作, 以 拯 救 處 於 危 難 受 苦 患 病 及 身 處 險 境 的 人 並 推 展 法 團 的 座 右 銘 : 為 人 類 服 務 聖 約 翰 理 事 會 (St. John Council) 理 事 會 是 機 構 的 最 高 管 轄 組 織, 負 責 制 定 機 構 的 政 策 籌 集 經 費 資 源 分 配 統 籌 及 支 援 救 傷 會 和 救 傷 隊 的 一 切 活 動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 救 傷 會 總 監 評 議 會 負 責 制 定 救 傷 會 的 各 項 政 策, 確 保 訓 練 課 程 能 順 利 進 行 救 傷 會 是 機 構 的 教 學 分 支, 現 有 超 過 400 名 包 括 醫 生 及 護 士 的 義 務 講 師, 提 供 各 類 型 的 急 救 及 家 居 護 理 訓 練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負 責 教 導 市 民 從 理 論 及 實 踐 兩 方 面 學 習 急 救 家 居 護 理 及 其 他 有 關 學 科, 並 負 責 編 製 刊 印 及 分 發 課 本 及 其 他 教 材, 以 方 便 教 學 之 用 此 外, 救 傷 會 亦 為 學 員 舉 行 考 試, 合 格 的 學 員 可 獲 頒 發 有 關 學 科 的 証 書 大 部 份 課 程 及 考 試 均 會 在 香 港 麥 當 勞 道 二 號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總 部 舉 行 救 傷 會 亦 會 因 應 需 要 派 講 師 前 往 商 業 機 構 志 願 團 體 及 學 校 講 授 急 救 成 人 急 救 証 書 課 程 亦 安 排 在 九 龍 及 新 界 的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訓 練 中 心 內 舉 行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救 傷 隊 總 監 評 議 會 負 責 救 傷 隊 的 管 理 行 政 服 務 及 發 展 救 傷 隊 是 機 構 的 服 務 分 支, 在 總 監 的 領 導 下, 現 時 約 有 5,600 名 接 受 過 專 業 訓 練 的 義 務 工 作 人 員, 在 公 共 場 所 為 市 民 提 供 急 救 及 其 他 有 關 服 務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負 責 組 織 訓 練 年 青 人 及 成 人, 並 配 予 裝 備, 使 他 們 能 夠 單 獨 或 以 小 組 形 式, 在 公 共 場 所 或 其 他 地 方 執 行 急 救 護 理 及 有 關 工 作, 達 到 幫 助 別 人, 造 福 社 會 的 目 的, 此 類 服 務 是 完 全 免 費 的 他 們 為 公 眾 人 士 提 供 下 列 各 項 服 務 : 救 護 車 服 務 救 傷 隊 提 供 二 十 四 小 時 免 費 救 護 車 服 務 現 屬 下 十 輛 救 護 車 分 別 駐 守 於 三 個 救 護 站, 隨 時 應 港 島 九 龍 及 新 界 市 民 的 緊 急 召 喚 而 出 動 如 遇 賽 馬 運 動 會 長 途 步 行 或 其 他 有 大 批 市 民 參 加 的 活 動, 主 辦 機 構 亦 可 預 先 申 請 救 護 車 駐 場 服 務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19
急 救 當 值 服 務 救 傷 隊 的 男 女 隊 員 來 自 社 會 各 行 各 業, 全 部 均 為 志 願 人 士, 義 務 為 公 眾 人 士 於 大 型 活 動 或 人 群 聚 集 的 場 合 如 運 動 會 海 灘 公 眾 泳 池 足 球 比 賽 步 行 籌 款 等 提 供 急 救 或 其 他 有 關 服 務 因 此, 急 救 當 值 服 務 大 多 只 能 限 於 週 末 及 公 眾 假 期 進 行 為 殘 疾 人 士 而 設 的 牙 科 服 務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設 有 牙 科 診 所, 由 牙 科 組 轄 下 的 義 務 牙 醫 輪 流 當 值, 為 殘 疾 人 士 提 供 免 費 牙 科 護 理 此 外, 牙 科 組 亦 舉 辦 戶 外 的 牙 科 保 健 活 動, 並 為 其 他 慈 善 團 體 提 供 牙 科 護 理 香 港 聖 約 翰 是 全 球 聖 約 翰 機 構 唯 一 設 有 牙 科 診 所 的 屬 會, 診 所 每 週 於 星 期 一 二 四 晚 上 及 星 期 日 上 午 提 供 服 務 為 方 便 殘 疾 人 士 來 往 診 所, 牙 科 組 備 有 輕 型 小 巴, 經 預 約 後 可 由 金 鐘 地 鐵 站 接 載 服 務 對 象 來 往 診 所 少 青 團 服 務 範 圍 及 活 動 內 容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少 青 團 的 目 標 是 訓 練 十 二 至 十 八 歲 的 青 少 年 學 習 基 本 的 急 救 技 能 及 家 居 護 理 常 識 少 青 團 更 特 別 著 重 於 培 養 隊 員 個 人 崇 高 的 品 格, 合 群 的 精 神, 藉 此 發 展 隊 員 健 全 的 身 心, 並 鼓 勵 隊 員 善 用 課 餘 時 間, 培 養 他 們 學 習 社 交 及 實 用 的 技 能, 如 道 路 及 家 居 安 全 社 區 關 懷 等, 隨 時 準 備 服 務 社 會 此 外, 少 青 團 更 能 為 成 人 救 傷 隊 培 植 接 班 人 員 目 前 所 有 少 青 團 支 隊 皆 附 設 於 港 九 及 新 界 各 中 學 內 少 青 團 的 活 動 可 謂 包 羅 萬 有 隊 員 除 可 參 加 領 袖 訓 練 課 程 外, 還 可 參 加 不 同 的 技 能 課 程, 如 防 火 獨 木 舟 露 營 拯 溺 攀 山 地 圖 閱 讀 及 烹 飪 課 程 等 少 青 團 隊 員 亦 會 因 應 外 間 機 構 的 需 求, 協 助 慈 善 團 體 賣 旗 籌 款 及 舉 辦 各 項 社 區 活 動 少 青 團 隊 員 透 過 定 期 參 與 公 益 性 服 務, 如 為 老 人 提 供 健 康 檢 查 服 務 醫 院 探 訪 殘 疾 人 士 服 務 計 劃 及 兒 童 聯 歡 會 等, 培 養 隊 員 服 務 社 會 的 精 神 此 外, 少 青 團 隊 員 更 可 跟 隨 成 人 救 傷 隊 隊 員 於 假 日 在 海 灘 足 球 場 及 在 校 內 運 動 會 當 值 另 外, 少 青 團 每 年 均 舉 辦 大 型 週 年 活 動, 如 入 隊 宣 誓 儀 式, 結 業 閱 操 週 年 急 救 學 / 家 居 護 理 學 比 賽 及 週 年 檢 閱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0
第 四 章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4.1 救 傷 隊 架 構 最 高 指 揮 架 構 Supreme Command Level 總 監 Commissioner 馬 正 興 醫 生 副 總 監 Deputy Commissioner 潘 新 標 先 生 救 傷 隊 總 會 長 Brigade President 及 其 他 各 級 會 長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行 政 )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Administration) ( 有 待 任 命 )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行 動 )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peration) 廖 炳 輝 醫 生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事 務 )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Youth) 范 強 醫 生 助 理 總 監 ( 總 部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Headquarters Command) 區 炳 麟 先 生 助 理 總 監 ( 牙 科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Dental Command) 蘇 平 翬 醫 生 總 醫 官 Principal Surgeon 杜 守 英 醫 生 助 理 總 監 ( 總 監 辦 公 室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Commissioner s Office) 廖 志 強 先 生 助 理 總 監 ( 港 島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Hong Kong Island Command) Mr. Malcolm Bleach 助 理 總 監 ( 九 龍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Kowloon Command) 張 保 龢 先 生 助 理 總 監 ( 新 界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New Territories Command) 梁 玉 環 女 士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團 港 島 及 九 龍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Youth Command (HKI & Kowloon) 王 達 傳 先 生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團 新 界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Youth Command (NT) 梁 廷 楷 先 生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1
行 動 部 門 架 構 Operations Level 助 理 總 監 總 監 督 ( 分 區 ) Chief Superintendent (Region) 高 級 監 督 及 監 督 (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 Superintendent (Corps) 助 理 監 督 及 長 官 ( 支 隊 ) Assistant Superintendent & Officers (Division) 士 官 及 隊 員 ( 支 隊 ) Non-Commissioned Officers & Members (Division) 總 區 會 長 及 總 區 副 會 長 Command President & Vice-Presidents 分 區 會 長 及 分 區 副 會 長 Regional President & Vice-Presidents 聯 隊 會 長 及 聯 隊 副 會 長 Corps President & Vice-Presidents 支 隊 會 長 支 隊 高 級 副 會 長 及 支 隊 副 會 長 Divisional President, Divisional Senior Vice-President & Divisional Vice-President 行 動 部 門 ( 港 島 總 區 九 龍 總 區 和 新 界 總 區 ) 在 助 理 總 監 統 領 下, 每 個 總 區 下 均 設 有 多 個 分 區, 包 括 : 行 政 分 區 : 負 責 總 區 內 所 有 訓 練 人 事 管 理 委 任 財 務 倉 務 編 更 等 工 作 按 地 域 劃 分 的 分 區 : 負 責 統 領 總 區 內 所 有 隊 員 ( 支 隊 ) 分 區 最 高 負 責 人 為 總 監 督, 其 下 有 聯 隊 高 級 監 督 及 監 督 協 助 統 領 所 有 支 隊 之 長 官 及 隊 員 行 動 部 門 ( 少 青 團 ) 在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事 務 ) 統 領 下, 按 地 域 分 為 兩 個 總 區, 包 括 : 少 青 團 港 島 及 九 龍 總 區 : 分 為 A( 港 島 ) 分 區 及 B( 九 龍 ) 分 區, 負 責 統 領 總 區 內 所 有 少 青 團 隊 員 ( 少 青 團 支 隊 ) 少 青 團 新 界 總 區 : 分 為 C( 新 界 東 及 北 ) 分 區 及 D( 新 界 西 及 南 ) 分 區, 負 責 統 領 總 區 內 所 有 少 青 團 隊 員 ( 少 青 團 支 隊 ) 行 政 分 區 : 負 責 少 青 團 內 所 有 人 事 管 理 委 任 財 務 訓 練 發 展 比 賽 倉 務 後 勤 支 援 社 會 服 務 及 當 值 等 工 作, 同 時 亦 負 責 管 理 小 約 翰 團 所 有 相 關 事 務 分 區 最 高 負 責 人 為 總 監 督, 其 下 有 聯 隊 高 級 監 督 及 監 督 協 助 統 領 所 有 支 隊 之 長 官 及 隊 員 總 部 總 區 牙 科 總 區 總 監 辦 公 室 及 總 醫 官 轄 下 各 有 其 組 織 架 構 以 方 便 運 作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2
4.2 長 官 及 會 長 官 階 識 別 (Rank Markings) A. 長 官 ( 帽 邊 領 飾 及 肩 章 ) 高 級 指 揮 官 Senior Commander 總 監 Commissioner 副 總 監 Deputy Commissioner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助 理 總 監 Assistant Commissioner 高 級 長 官 Senior Officer 總 監 督 Chief Superintendent 高 級 監 督 Senior Superintendent 監 督 Superintendent 官 佐 級 長 官 Subordinate Officer 助 理 監 督 Assistant Superintendent 高 級 救 護 主 任 Senior Ambulance Officer 救 護 主 任 Ambulance Officer 見 習 救 護 主 任 Probationary Ambulance Officer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3
B. 會 長 ( 帽 邊 領 飾 及 肩 章 ) 所 有 會 長 金 屬 官 階 肩 章 下 以 白 色 絨 布 托 底 總 區 級 別 以 上 的 會 長 之 護 喉 革 與 同 級 別 指 揮 官 相 同, 而 分 區 以 下 級 別 則 用 同 一 款 式 之 護 喉 革 救 傷 隊 總 會 長 Brigade President 救 傷 隊 副 總 會 長 Brigade Vice President 總 區 會 長 Command President 總 區 副 會 長 Command Vice President 分 區 會 長 Regional President 分 區 副 會 長 Regional Vice President 聯 隊 會 長 Corps President 聯 隊 副 會 長 Corps Vice President 支 隊 會 長 Divisional President 支 隊 高 級 副 會 長 Divisional Senior Vice President 支 隊 副 會 長 Divisional Vice President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4
4.3 長 官 及 會 長 制 服 一 般 長 官 和 會 長 制 服 上 主 要 分 別 在 於 護 喉 革 的 款 式 ( 或 領 章 ) 及 官 階 肩 章 (Rank Marking) 下 所 用 墊 底 絨 布 顏 色 有 所 不 同 : 一 般 長 官 及 醫 官 用 黑 色, 而 會 長 則 用 白 色 醫 官 制 服 的 肩 帶 會 用 紅 布 包 著 邊 沿, 男 醫 官 的 軍 帽 亦 會 圍 上 紅 邊 男 女 長 官 冬 季 壹 號 制 服 男 長 官 冬 季 制 服 女 醫 官 冬 季 制 服 ( 注 意 肩 帶 邊 沿 ) 男 長 官 之 壹 號 制 服 冬 夏 季 原 則 上 是 同 一 套, 為 方 便 工 作, 冬 季 時 除 去 橫 直 皮 帶, 換 上 布 腰 帶, 勳 章 換 為 勳 扣 則 成 為 冬 季 制 服 女 長 官 冬 夏 季 壹 號 制 服 則 只 須 將 勳 扣 換 為 勳 章 便 成 男 女 長 官 夏 季 制 服 男 女 長 官 冬 季 工 作 制 服 男 女 長 官 夏 季 工 作 制 服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5
指 揮 官 或 總 區 職 級 以 上 之 禮 儀 禮 服 (Ceremonial Dress): 夏 季 時 男 女 均 是 白 色 上 衣 夏 季 冬 季 晚 禮 服 (Mess Dress) 聖 約 翰 便 服 (St. John Blazer)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6
4.4 勳 銜 獎 章 及 嘉 許 作 為 一 個 歷 史 悠 久 的 志 願 團 體, 聖 約 翰 機 構 及 救 傷 隊 已 確 立 了 一 套 嘉 許 制 度 獎 勵 積 極 及 長 期 參 與 的 成 員 A. 勳 銜 自 1888 年 英 女 皇 維 多 利 亞 頒 授 皇 室 榮 譽 團 (Royal Order of Chivalry) 地 位, 聖 約 翰 團 體 便 開 始 頒 發 勳 銜 予 積 極 及 長 期 參 與 的 成 員 聖 約 翰 的 勳 銜 均 正 式 獲 英 國 君 主 封 贈, 其 地 位 可 以 和 大 英 帝 國 的 勳 銜 相 比 聖 約 翰 一 級 勳 章 (Grade I) 二 級 (II) Bailiff/Dame Grand Cross (G.C.St.J.) 聖 約 翰 貴 族 爵 士 勳 銜 Knight of Justice (K.St.J.) 聖 約 翰 正 義 爵 士 勳 銜 Knight of Grace (K.St.J.) 聖 約 翰 天 恩 爵 士 勳 銜 Dame of Justice (D.St.J.) 聖 約 翰 正 義 爵 士 勳 銜 Dame of Grace (D.St.J.) 聖 約 翰 天 恩 爵 士 勳 銜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7
三 級 (III) Commander Brother (C.St.J.) 聖 約 翰 司 令 勳 銜 Commander Sister (C.St.J.) 聖 約 翰 司 令 勳 銜 四 級 (IV) Officer Brother (O.St.J.) 聖 約 翰 官 佐 勳 銜 Officer Sister (O.St.J.) 聖 約 翰 官 佐 勳 銜 五 級 (V) Serving Brother (S.B.St.J.) 聖 約 翰 員 佐 勳 銜 Serving Sister (S.S.St.J.) 聖 約 翰 員 佐 勳 銜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8
B. 長 期 服 務 獎 章 前 英 國 頒 發 的 長 期 服 務 獎 章 現 時 香 港 頒 發 的 長 期 服 務 獎 章 C. 嘉 許 特 別 行 政 區 首 長 嘉 許 ( 紅 雞 繩 )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嘉 許 獎 章 總 監 嘉 許 ( 黑 白 雞 繩 ) 助 理 總 監 嘉 許 狀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29
第 五 章 少 青 團 自 二 零 零 七 年 五 月 一 日 正 式 成 立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少 青 團 (Cadet Command) 起, 由 於 支 隊 及 隊 員 人 數 不 斷 增 加, 組 織 架 構 多 年 來 經 過 幾 番 改 動 為 使 管 理 更 容 易, 救 傷 隊 管 理 層 議 決 新 的 管 理 架 構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更 名 為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少 青 團 (Youth Command), 由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事 務 ) 直 接 帶 領 兩 位 助 理 總 監 管 理 此 龐 大 的 架 構 5.1 組 織 架 構 高 級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事 務 )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Youth) 范 強 醫 生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團 港 島 及 九 龍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Youth Command (HKI & Kowloon) 王 達 傳 先 生 助 理 總 監 ( 少 青 團 新 界 總 區 ) Assistant Commissioner Youth Command (New Territories) 梁 廷 楷 先 生 總 監 督 A 分 區 (Region A) 總 監 督 B 分 區 (Region B) 總 監 督 行 政 分 區 (Administrative Region) 總 監 督 C 分 區 (Region C) 總 監 督 D 分 區 (Region D) 行 政 分 區 (Administrative Region) 總 監 督 Chief Superintendent 黃 日 華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行 政 及 支 援 部 ) Senior Superintendent (Administration & Support Group) 吳 偉 聰 先 生 監 督 ( 總 務 組 ) Superintendent (General Management) 有 待 任 命 監 督 ( 比 賽 及 支 援 組 ) Superintendent (Competition & Logistics) 李 凱 屏 女 士 監 督 ( 服 務 及 行 動 組 ) Superintendent (Services & Operations) 何 禮 彬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訓 練 及 發 展 部 ) Senior Superintendent (Training & Development Group) 李 志 鴻 先 生 監 督 ( 青 年 訓 練 組 ) Superintendent (Youth Training) 胡 國 柱 先 生 監 督 ( 領 袖 發 展 組 ) Superintendent (Leaders Development) 孔 憲 正 先 生 監 督 ( 策 劃 及 發 展 組 ) Superintendent (Planning &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有 待 任 命 高 級 監 督 ( 小 約 翰 團 ) Senior Superintendent (Pandas Group) 吳 建 業 先 生 監 督 ( 小 約 翰 團 支 隊 管 理 組 ) Superintendent (Pandas Division Administration) 邱 宛 華 女 士 監 督 ( 小 約 翰 團 訓 練 及 支 援 組 ) Superintendent (Pandas Training & Logistics) 有 待 任 命 監 督 ( 小 約 翰 團 發 展 組 ) Superintendent (Pandas Development) 有 待 任 命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0
少 青 團 A 分 區 ( 港 島 ) Youth Command Region A (Hong Kong Island) 總 監 督 [A 分 區 ( 港 島 )] Chief Superintendent [Region A (HKI)] 梁 愉 女 士 高 級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溫 廣 志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龔 樹 人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梁 仲 池 先 生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陳 兆 銘 先 生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李 智 明 先 生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伍 嘉 儀 女 士 A 分 區 第 一 聯 隊 ( 港 島 中 ) 聖 若 瑟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英 皇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聖 保 羅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聖 保 羅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聖 公 會 鄧 肇 堅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聖 保 祿 中 學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A 分 區 第 二 聯 隊 ( 港 島 西 及 中 ) A 分 區 第 三 聯 隊 ( 港 島 東 ) 聖 心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何 東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聖 公 會 呂 明 才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孔 聖 堂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滬 江 維 多 利 亞 學 校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培 德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蘇 浙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蘇 浙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閩 僑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港 島 民 生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中 華 傳 道 會 劉 永 生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慈 幼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1
少 青 團 B 區 ( 九 龍 ) Youth Command Region B (Kowloon) 總 監 督 [B 分 區 ( 九 龍 )] Chief Superintendent [Region B (Kowloon)] 陳 志 坤 先 生 陳 志 坤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胡 翠 芬 女 士 高 級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鄺 耀 煇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陳 言 翰 先 生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林 耀 華 先 生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麥 婉 霞 女 士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潘 新 林 先 生 B 分 區 第 一 聯 隊 ( 九 龍 中 ) 蒙 巴 頓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李 求 恩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民 生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民 生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伍 華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聖 本 德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彩 虹 天 主 教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B 分 區 第 二 聯 隊 ( 九 龍 西 及 中 ) 喇 沙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九 龍 工 業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九 龍 塘 學 校 ( 中 學 部 )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惠 僑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聖 公 會 聖 馬 利 亞 堂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保 良 局 唐 乃 勤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德 蘭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B 分 區 第 三 聯 隊 ( 九 龍 東 ) 聖 傑 靈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德 望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梁 季 彝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寧 波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藍 田 聖 保 祿 中 學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普 照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觀 塘 官 立 中 學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2
少 青 團 C 分 區 ( 新 界 東 及 北 ) Youth Command Region C (NT East & North) 總 監 督 ( 少 青 團 C 分 區 ) Chief Superintendent (Region C) 吳 秉 勳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黃 志 輝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梅 仿 慧 女 士 高 級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許 兆 康 先 生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高 家 欣 女 士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盧 皓 慧 女 士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線 明 蕙 女 士 C 分 區 第 一 聯 隊 ( 新 界 北 及 沙 田 ) C 分 區 第 二 聯 隊 ( 沙 田 ) 聖 羅 撒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林 裘 謀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羅 定 邦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陳 融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迦 密 聖 道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林 大 輝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王 錦 輝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樂 善 堂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沙 田 循 道 衛 理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黃 允 畋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陳 楷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賽 馬 會 體 藝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沙 田 蘇 浙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C 分 區 第 三 聯 隊 ( 馬 鞍 山 及 將 軍 澳 ) 迦 密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鄭 植 之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順 德 聯 誼 總 會 鄭 裕 彤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寶 覺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張 沛 松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德 信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明 愛 馬 鞍 山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3
少 青 團 D 分 區 ( 新 界 西 及 南 ) Youth Command Region D (NT West & South) 總 監 督 [D 分 區 ( 新 界 西 及 南 )] Chief Superintendent [Region D (NTW&S)] 許 奕 先 生 高 級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有 待 任 命 高 級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有 待 任 命 高 級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enior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梁 文 智 先 生 監 督 ( 第 一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1 Cadet Corps) 黃 兆 剛 先 生 監 督 ( 第 二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2 Cadet Corps) 王 俊 光 先 生 監 督 ( 第 三 聯 隊 ) Superintendent (No.3 Cadet Corps) 有 待 任 命 D 分 區 第 一 聯 隊 ( 荃 灣 及 葵 青 ) D 分 區 第 二 聯 隊 ( 屯 門 ) D 區 第 三 聯 隊 ( 元 朗 及 天 水 圍 ) 聖 芳 濟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王 少 清 救 護 見 習 支 隊 王 少 清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燕 京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廖 寶 珊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吳 祥 川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可 風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青 衣 梁 植 偉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何 福 堂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仁 愛 堂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可 藝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馬 可 賓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新 會 商 會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東 華 三 院 辛 亥 年 總 理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迦 密 唐 賓 南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佛 教 梁 植 偉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白 約 翰 會 督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崇 德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賽 馬 會 毅 志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元 朗 商 會 中 學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趙 聿 修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李 兆 基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劉 金 龍 護 士 見 習 支 隊 明 愛 元 朗 陳 震 夏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基 督 教 會 基 朗 混 合 見 習 支 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4
5.2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青 年 事 務 總 幹 事 Youth Secretary 關 綺 媚 女 士 (Helen) 青 年 事 務 主 任 Youth Officer 李 淑 嫻 女 士 (Angela) 香 港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香 港 麥 當 勞 道 二 號 聖 約 翰 大 廔 3 樓 304 室 電 話 :2530 8054-59 傳 真 :2530 4867 辦 公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五 0900-1245 及 1400-1848 ( 逢 星 期 六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 九 龍 總 部 ) 九 龍 窩 打 老 道 104 號 電 話 :2760 7470 / 2760 7337; 傳 真 :2760 4675 辦 公 時 間 : 星 期 二 及 五 0930-1245 及 1400-1800 助 理 青 年 事 務 主 任 鄧 思 敏 小 姐 (Patricia), 盧 少 萍 小 姐 ( 少 萍 ) 福 利 工 作 員 鍾 訓 雄 先 生 (Billy), 盧 芷 琪 小 姐 (LOLO) 項 目 幹 事 杜 詠 恩 小 姐 (Jessica) 少 青 團 文 員 盧 志 華 小 姐 ( 志 華 ), 杜 俊 偉 先 生 (Johnny)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守 則 A. 總 部 範 圍 內 不 准 追 逐 喧 嘩 及 飲 食 B. 如 需 呈 交 任 何 文 件 或 查 詢 資 料, 請 選 一 位 代 表 負 責, 若 辦 事 處 內 沒 有 職 員 或 已 有 隊 員 在 呈 交 文 件, 請 在 門 外 安 靜 等 候 C. 辦 事 處 內 所 有 文 件 及 黃 咭, 不 得 擅 取 如 需 查 閱, 請 先 徵 詢 職 員 D. 除 特 別 情 況 外, 辦 事 處 內 的 物 資 如 影 印 機, 傳 真 機 及 電 話 等 不 會 外 借 E. 如 有 任 何 文 件 郵 寄 或 傳 真 至 辦 事 處, 請 預 先 通 知 職 員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5
5.3 入 隊 程 序 少 青 團 的 支 隊 是 附 屬 於 中 學 的 青 少 年 制 服 隊 伍 任 何 年 滿 十 二 歲, 就 讀 中 學 開 有 見 習 支 隊, 便 可 以 申 請 加 入 成 為 新 學 員 成 為 新 學 員 後, 支 隊 長 官 會 安 排 參 加 基 本 急 救 學 訓 練 及 基 本 紀 律 訓 練 基 本 急 救 學 課 程 是 由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的 合 格 講 師 講 授, 為 期 十 六 小 時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理 論 和 實 習, 當 完 成 整 個 課 程 及 經 評 核 合 格 後, 同 時 得 到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書 面 同 意, 便 可 申 請 正 式 成 為 少 青 團 隊 員 申 請 經 核 准 後, 隊 員 名 字 便 會 刊 登 在 總 監 訓 令 內, 正 式 宣 告 成 為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見 習 隊 少 青 團 隊 員 公 佈 後 隊 員 便 可 購 置 制 服 及 裝 備 5.4 入 隊 宣 誓 儀 式 入 隊 宣 誓 儀 式 一 般 在 每 年 上 半 年 舉 行, 所 有 新 入 隊 之 少 青 團 隊 員 均 須 出 席 入 隊 宣 誓 儀 式 會 以 會 操 形 式 舉 行, 出 席 之 少 青 團 隊 員 須 由 少 青 團 高 級 長 官 領 誓 背 誦 少 青 團 隊 員 入 隊 誓 詞 少 青 團 隊 員 入 隊 誓 詞 Cadet Code of Chivalry 侍 奉 我 們 的 神 ; 盡 忠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並 遵 從 長 官 的 訓 示 ; 謹 守 聖 約 翰 最 高 機 構 的 規 條, 忠 誠 為 人 群 服 務, 不 分 種 族, 不 分 階 級 貧 富, 不 分 宗 教 和 信 仰 而 工 作 ; 完 全 投 入 工 作 和 遊 戲 中 ; 幫 助 受 痛 苦 煎 熬 的 人 ; 以 仁 慈 及 愛 心 對 待 所 有 動 物 ; 處 事 應 以 肯 定 真 誠 及 愉 快 的 態 度 去 完 成 ; 以 真 理 及 公 正 對 待 所 有 事 物 To serve God; To be loyal to the HKSAR and to my officers; To observe the mottoes of the order, which are Pro Fide for the faith Pro Utilitate Hominum for the service of mankind; To be thorough in work and play; To help the suffering and the needy; To be kind to all animals; To be cheerful and prompt in all I do; And to be truthful and just in all things. 5.5 有 效 年 資 (Efficiency) 為 獎 勵 積 極 參 與 之 隊 員, 能 達 到 下 列 要 求 者 便 會 得 到 該 年 度 的 有 效 年 資 : A. 每 年 出 席 並 參 與 不 少 於 30 小 時 的 行 政 (Administration)/ 會 議 (Meeting)/ 活 動 (Activity)/ 訓 練 (Training) 的 時 數 要 求 ; B. 需 要 達 到 基 本 的 20 小 時 的 服 務 (Service)/ 行 動 (Operation) 時 數 ; C. 周 年 急 救 覆 試 合 格 ; D. 出 席 周 年 匯 操 ; E. 其 表 現 獲 負 責 長 官 推 薦 ; 及 F. 新 隊 員 必 須 在 該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前 入 隊, 方 能 申 請 該 年 年 資 當 少 青 團 隊 員 轉 往 成 人 隊 或 晉 升 長 官, 其 於 少 青 團 所 獲 發 年 資 每 兩 年 作 一 年 計 算 於 成 人 隊 紀 錄 上 隊 員 滿 十 三 歲 後, 而 同 時 完 成 急 救 學 證 書 課 程, 考 試 合 格, 則 其 年 資 會 按 年 度 計 算 於 成 人 隊 紀 錄 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6
5.6 升 級 及 委 任 由 於 支 隊 內 的 各 項 工 作 十 分 繁 重, 支 隊 負 責 長 官 有 需 要 將 部 份 工 作 交 付 於 個 別 之 隊 員, 這 便 是 委 任 支 隊 秘 書 及 支 隊 倉 庫 員 的 目 的 支 隊 負 責 長 官 會 因 應 個 別 隊 員 的 能 力 及 興 趣 挑 選 適 合 人 選 作 訓 練 及 委 任 晉 升 士 官 則 須 按 照 既 定 之 準 則 而 行 一 般 情 況 下, 支 隊 負 責 長 官 會 視 乎 個 別 隊 員 之 各 方 面 包 括 知 識 技 能 素 質 工 作 能 力 服 務 經 驗 而 提 名 其 參 加 訓 練 課 程, 修 畢 指 定 之 課 程 後 加 上 該 隊 員 已 合 乎 晉 升 條 件 者 將 獲 升 任 為 士 官 A. 支 隊 秘 書 及 支 隊 倉 庫 員 (Divisional Secretary & Divisional Store-Keeper) 支 隊 秘 書 必 須 考 獲 文 書 技 能 課 程 證 書, 方 能 被 負 責 長 官 推 薦, 及 由 總 監 委 任 支 隊 倉 庫 員 則 由 支 隊 長 官 推 薦, 分 區 總 監 督 委 任 B. 士 官 (Non-Commissioned Officer N.C.O.) 包 括 組 長 (Sergeant, 俗 稱 三 柴 ) 及 班 長 (Corporal, 俗 稱 兩 柴 ) 須 按 陞 級 指 引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經 長 官 推 薦 參 加 訓 練 考 核, 及 高 級 長 官 面 試 後, 由 總 監 批 准 升 級 每 個 支 隊 組 長, 班 長 及 隊 員 比 例 為 2:4:12 C. 見 習 隊 領 袖 (Cadet Leader) 見 習 隊 領 袖 是 少 青 團 內 的 一 個 特 殊 委 任 職 位 目 標 是 給 予 一 些 有 特 別 領 導 潛 質 的 隊 員 持 續 學 習 及 發 展 機 會, 使 他 們 成 為 少 青 團 的 接 班 人 原 則 上, 所 有 少 青 團 隊 員 ( 包 括 士 官 ) 均 只 能 在 少 青 團 內 服 務 至 十 八 歲, 其 後 必 須 轉 調 為 成 人 隊 員 或 請 辭 見 習 隊 領 袖 的 委 任 則 給 空 間 予 部 份 隊 員 繼 續 服 務 至 二 十 一 歲 少 青 團 有 一 套 既 定 之 準 則 去 挑 選 委 任 合 資 格 的 少 青 團 隊 員 D. 少 青 團 成 人 隊 員 (Cadet Adult Member) 1. 轉 任 成 人 隊 員 的 資 格 及 指 引 i. 須 年 滿 18 歲 ( 少 青 團 隊 員 優 先 考 慮 ); ii. 持 有 效 成 人 急 救 學 證 書 ; iii. 通 過 健 康 檢 查 ; iv. 服 務 表 現 出 色 獲 直 屬 長 官 推 薦 及 聯 隊 主 管 認 可 ; v. 再 由 分 區 主 管 核 准, 推 薦 予 總 監 委 任 2. 少 青 團 成 人 隊 員 的 調 動 將 由 各 總 區 及 分 區 主 管 負 責 安 排 3. 服 務 期 可 至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規 定 的 退 休 年 齡 4. 在 任 期 間 如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可 申 請 成 為 見 習 長 官 5. 若 符 合 總 部 總 區 訓 練 及 招 募 分 區 既 定 之 長 官 訓 練 課 程 報 讀 資 格, 需 經 負 責 長 官 及 聯 隊 主 管 推 薦, 並 得 到 分 區 主 管 批 准, 方 能 報 讀 長 官 訓 練 課 程 考 試 及 面 試 合 格 後, 可 晉 升 為 見 習 救 護 主 任 6. 服 飾 : 與 救 傷 隊 成 人 隊 員 相 等 ( 由 救 傷 隊 負 責 派 發 ) 7. 階 級 肩 章 : 每 位 少 青 團 成 人 隊 員 將 獲 分 配 一 個 隊 員 編 號, 並 顯 示 於 肩 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7
8. 備 註 : i. 當 少 青 團 隊 員 轉 任 為 少 青 團 成 人 隊 員 後, 必 須 參 與 由 少 青 團 總 區 指 揮 官 或 其 指 定 之 長 官 安 排 之 訓 練 及 值 勤 服 務 ( 包 括 急 救 服 務 ), 而 該 隊 員 的 年 資 計 算 及 批 核, 由 支 隊 長 官 負 責 初 步 工 作 評 估, 再 由 少 青 團 指 揮 官 或 其 指 定 之 長 官 作 最 後 之 推 薦 ( 聯 隊 及 分 區 主 管 之 長 官 作 最 後 之 推 薦 ); ii. 年 資 要 求 時 數 須 與 救 傷 隊 成 人 隊 員 一 樣 ; iii. 各 少 青 團 分 區 名 額 為 二 十 人 ; iv. 少 青 團 成 人 隊 員 階 級 比 見 習 長 官 為 低 v. 少 青 團 成 人 隊 員 階 級 比 見 習 隊 領 袖 為 高 E. 見 習 長 官 (Officer Cadet) 1. 資 格 i. 須 年 滿 19 歲 的 少 青 團 隊 員 ; ii. 持 有 效 成 人 急 救 學 證 書 ; iii. 正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 iv. 通 過 健 康 檢 查 ; v. 服 務 表 現 出 色 並 獲 直 屬 長 官 推 薦 和 聯 隊 主 管 認 可 ; vi. 再 通 過 分 區 主 管 審 核, 推 薦 予 總 監 委 任 2. 初 獲 委 任 的 見 習 長 官 的 調 動 將 由 各 分 區 主 管 負 責 安 排 3. 見 習 長 官 的 任 期 最 長 不 超 過 10 年 之 後 須 離 任 或 可 申 請 轉 任 少 青 團 或 各 總 區 成 人 隊 員 4. 見 習 長 官 完 成 學 士 學 位 及 長 官 訓 練 課 程 後, 若 考 試 及 面 試 合 格, 可 晉 升 為 救 護 主 任 5. 服 飾 ( 須 自 行 購 買 ): 夏 天 制 服 - 白 色 長 袖 恤 衫 ( 摺 袖 ) 黑 色 長 褲 黑 色 軟 帽 連 長 官 帽 章 黑 色 聖 約 翰 銀 扣 布 腰 帶 黑 色 皮 鞋 冬 天 制 服 - 白 色 長 袖 恤 衫 黑 色 長 褲 黑 色 軟 帽 連 長 官 帽 章 黑 色 領 呔 黑 色 聖 約 翰 銀 扣 布 腰 帶 黑 色 圓 領 毛 衫 黑 色 皮 鞋 6. 階 級 肩 章 : 參 考 右 圖 7. 備 註 : i. 少 青 團 隊 員 獲 委 任 為 見 習 長 官 後, 所 屬 支 隊 長 官 將 提 供 在 職 訓 練, 其 年 資 之 計 算 及 週 年 報 告, 一 概 由 所 屬 支 隊 長 官 負 責 ; ii. 見 習 長 官 階 級 比 見 習 救 護 主 任 為 低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8
第 六 章 少 青 團 隊 員 制 服 及 制 服 章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是 一 個 歷 史 悠 久 的 制 服 團 體, 制 服 的 式 樣 多 年 來 經 歷 不 少 的 修 訂 和 更 新 雖 然 是 同 一 個 團 體, 但 各 國 的 制 服 式 樣 均 有 所 不 同 現 時 少 青 團 的 制 服 式 樣 主 要 是 沿 用 前 英 國 的 顏 色 和 設 計, 經 已 有 數 十 年 的 歷 史 香 港 回 歸 袓 國 後 雖 已 重 新 撰 寫 隊 例 (General Regulations) 及 制 服 守 則 (Dress Regulations), 但 原 則 上 沒 有 太 大 的 修 訂 以 下 內 容 是 節 錄 轉 載 和 翻 譯 自 總 部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一 月 發 出 之 制 服 守 則, 內 容 一 概 以 原 英 文 版 本 為 準 6.1 一 般 守 則 穿 著 一 個 團 體 的 制 服 時, 首 要 觀 念 是 要 尊 重 本 身 代 表 著 的 團 體, 而 並 非 個 人, 所 以 必 須 要 行 為 檢 點 和 遵 從 各 項 既 定 之 守 則 A. 祗 有 按 隊 規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者 方 可 穿 著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之 制 服 B. 夏 季 制 服 一 般 在 每 年 四 月 至 十 月 穿 著, 冬 季 制 服 則 由 十 一 月 至 翌 年 三 月, 正 式 生 效 日 期 會 刊 載 於 總 監 訓 令 內 C. 制 服 必 須 穿 戴 整 齊 及 正 確, 所 有 衣 物 必 須 熨 貼 平 伏, 金 屬 品 及 皮 革 品 必 須 磨 亮 D. 任 何 情 況 下 均 不 能 只 穿 著 部 份 制 服 或 與 其 他 服 飾 混 合 穿 著 E. 在 乘 搭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在 街 上 或 在 戶 外 當 值 時, 必 須 戴 上 帽 子 在 室 內 當 值 時, 當 值 之 高 級 長 官 會 指 示 是 否 需 要 戴 帽 F. 穿 著 制 服 時 只 能 佩 帶 制 服 守 則 內 有 提 及 之 附 加 用 品 穿 著 制 服 時 不 能 佩 帶 任 何 首 飾, 例 如 項 鍊 手 鐲 耳 環 戒 指 等 G. 頭 髮 必 須 梳 理 整 齊 及 不 能 下 垂 過 肩 蓄 長 髮 的 護 士 隊 員 須 用 簡 單 黑 色 頭 繩 紥 成 辮 子 或 髮 髻 H. 指 甲 須 剪 短 和 清 潔, 並 且 不 能 塗 上 指 甲 油 I. 指 定 的 布 章 及 獎 章 勳 章 等 必 須 正 確 及 整 齊 地 穿 扣 在 制 服 上 J. 總 部 發 出 當 值 指 示 時 會 清 楚 列 出 穿 著 制 服 之 指 引, 當 值 隊 員 必 須 遵 行 K. 穿 著 制 服 時 嚴 禁 飲 酒, 吸 煙 和 喧 嘩 6.2 少 青 團 隊 員 制 服 A. 冬 季 制 服 :(Winter Uniform) ( 男 隊 員 ) 黑 色 絨 布 貝 雷 帽 加 帽 章 (Beret & Cap Badge) 帽 章 須 置 於 左 眼 之 上, 帽 沿 平 置 兩 眼 眉 2.5 cm 上 方, 鬆 散 部 份 向 右 邊 下 拉 2.5 cm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39
灰 色 長 袖 恤 衫 衣 領 托 硬, 並 須 有 肩 帶 及 雙 胸 袋, 肩 帶 及 胸 袋 均 用 銀 鈕 扣 黑 領 帶 (Black Tie) 黑 色 絨 布 軍 褸 (Battle Dress) 左 手 穿 戴 白 色 雞 繩 (White Lanyard), 雞 繩 末 須 扣 上 銀 雞, 並 置 於 左 胸 袋 內 黑 色 長 褲 無 須 打 褶, 褲 腳 邊 離 地 2.5 cm 黑 布 腰 帶 (Belt), 寬 5.1 cm, 腰 帶 扣 有 聖 約 翰 徽 章 黑 色 短 襪 黑 色 無 花 紋 間 皮 包 頭 縛 帶 皮 鞋 冬 季 制 服 (Winter Uniform) ( 女 隊 員 ) 黑 色 絨 布 貝 雷 帽 加 帽 章 (Beret & Cap Badge) 帽 章 須 置 於 左 眼 之 上, 帽 沿 平 置 兩 眼 眉 2.5 cm 上 方, 鬆 散 部 份 向 右 邊 下 拉 灰 色 長 袖 連 身 裙 須 有 雙 胸 袋 及 雙 腰 袋, 軟 衣 領 外 加 白 領, 白 領 須 完 全 遮 蓋 灰 衣 領, 中 間 扣 上 金 屬 喉 章 (Collar Badge) 連 身 裙 衣 料 腰 帶, 寬 5.1 cm, 內 置 托 硬 及 上 兩 粒 黑 膠 鈕 扣 黑 色 絨 布 軍 褸 白 色 長 襪 黑 色 無 花 紋 縛 帶 皮 鞋, 鞋 跟 不 能 高 逾 5.1cm (2 inch), 闊 不 能 少 於 2.5cm (1 inch) B. 夏 季 制 服 (Summer Uniform): ( 男 隊 員 ) 上 述 制 服 除 去 黑 領 帶 及 黑 色 絨 布 軍 褸, 灰 色 長 袖 恤 衫 衣 袖 須 摺 起 至 手 肘 上 ( 見 左 圖 ) ( 女 隊 員 ) 上 述 制 服 除 去 黑 色 絨 布 軍 褸, 灰 色 長 袖 連 身 裙 衣 袖 須 摺 起 至 手 肘 上 ( 見 右 圖 )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0
C. 壹 號 制 服 :(No.1 Uniform) 冬 季 時 與 冬 季 制 服 同 一 式 樣 ( 男 隊 員 ) 夏 季 時 放 回 恤 衫 衣 袖 及 掛 上 黑 領 帶 ( 見 右 圖 ) ( 女 隊 員 ) 夏 季 時 放 回 連 身 裙 衣 袖 ( 見 右 圖 ) D. 訓 練 制 服 :(Training Uniform) 夏 季 時 戴 上 黑 色 絨 布 貝 雷 帽 加 帽 章, 短 袖 訓 練 T- 恤 黑 色 長 褲 黑 布 腰 帶 黑 色 短 襪 及 黑 色 皮 鞋 ( 見 下 圖 ) 冬 季 時 改 穿 長 袖 訓 練 T- 恤 及 有 外 加 黑 色 絨 布 軍 褸 ( 見 下 圖 ) 見 習 隊 領 袖 夏 季 穿 白 色 長 袖 恤 衫, 衣 袖 須 摺 起 至 手 肘 上 冬 季 時 外 加 黑 色 絨 布 軍 褸 ( 見 下 圖 ) E. 戶 外 活 動 制 服 : 夏 季 時 穿 著 短 袖 訓 練 T- 恤 及 有 需 要 時 戴 上 黑 色 露 營 鴨 舌 帽 冬 季 時 改 穿 長 袖 訓 練 T- 恤 及 有 需 要 時 戴 上 黑 色 露 營 鴨 舌 帽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1
6.3 各 式 制 服 章 及 少 青 團 隊 員 階 級 識 別 量 度 位 置 釘 上 布 章 時, 布 章 的 大 小 是 指 有 剌 繡 部 份 而 非 其 托 底 量 度 時 是 以 布 章 的 中 央 位 置 為 準, 但 技 能 章 及 入 隊 章 則 以 布 章 頂 端 為 準 A. 帽 章 (Beret Badge) 帽 章 (Cap Badge) 底 部 與 帽 沿 相 距 2 cm B.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纖 維 性 顫 動 法 課 程 章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Badge) 特 別 服 務 盾 (Special Service Shield) 香 港 青 年 獎 勵 計 劃 獎 章 (HK Award for Young People Badge) 須 置 於 右 胸 袋 之 上 ; 如 只 得 一 枚, 則 置 正 中 ; 如 有 兩 枚, 則 次 序 由 中 至 右 : AED SSS HKAYP 最 佳 少 青 團 隊 員 (Cadet of the Year) 獎 章 則 置 於 左 胸 袋 之 上 右 左 C. 見 習 隊 領 袖 肩 章 (Cadet Leader Flap) ( 見 下 圖 ) 見 習 隊 領 袖 肩 章 須 置 於 肩 帶 ( 男 隊 員 ) 或 肩 膊 貼 近 衣 袖 縫 合 邊 位 置 ( 女 隊 員 )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2
D. 臂 章 ( 只 適 用 於 黑 色 絨 布 軍 褸 (Battle Dress)) 左 臂 技 能 章 Proficiency Badge 章 頂 端 至 肩 膊 縫 合 邊 位 置 最 高 榮 譽 獎 章 Grand Achievement Award 上 臂 中 央 位 置, 無 須 再 縫 上 技 能 章 組 長 或 班 長 臂 章 Rank Chevron 組 長 Cadet Sergeant 班 長 Cadet Corporal 右 臂 年 資 劃 及 年 資 星 Efficiency Bar and Star 一 年 : 一 劃 二 年 : 二 劃, 上 下 排 列 三 年 : 一 粒 星 四 年 : 一 粒 星 加 一 劃 在 上 方 五 年 : 兩 粒 星, 上 下 排 列 六 年 : 兩 星 加 一 劃 在 上 方 七 年 : 三 粒 星, 上 下 排 列 入 隊 章 Enrolment Badge 章 頂 端 至 肩 膊 縫 合 邊 位 Rank Chevrons 支 隊 秘 書 章 或 支 隊 倉 庫 員 章 Divisional Secretary or Store Keeper Badge 備 註 : 1. 從 2012 年 5 月 16 日 開 始 採 用 新 防 風 物 料 的 黑 色 軍 褸, 內 附 可 拆 除 式 抓 毛 (fleece) 舊 款 軍 褸 可 使 用 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 2. 上 述 臂 章 不 適 用 於 新 軍 褸, 為 避 免 破 壞 軍 褸 本 身 的 物 料 ; 而 Rank Chevrons 由 Slip-on Rank Badges 取 代, 並 穿 戴 於 肩 帶 上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3
第 七 章 少 青 團 隊 員 獎 項 7.1 技 能 訓 練 課 程 (Proficiency Course) 及 最 高 榮 譽 獎 (Grand Achievement Award)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少 青 團 給 予 十 二 至 十 八 歲 的 青 少 年 人 急 救 及 其 他 各 類 型 的 訓 練, 並 透 過 在 本 地 的 公 開 社 會 服 務 使 他 們 能 得 到 實 習 及 貢 獻 社 群 的 機 會 除 了 提 供 基 本 急 救 學 家 居 護 理 及 步 操 訓 練 外, 少 青 團 還 舉 辦 多 元 化 的 技 能 訓 練 課 程, 讓 隊 員 在 課 餘 的 時 候 能 吸 取 多 方 面 的 知 識, 使 他 們 得 到 更 全 面 的 身 心 發 展 透 過 個 人 及 群 體 教 育, 團 隊 培 訓 和 溝 通 技 巧, 與 及 領 袖 訓 練 和 個 人 發 展,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努 力 使 志 願 隊 員 維 持 其 高 水 平 的 服 務 這 些 不 同 的 技 巧 不 單 使 少 青 團 隊 員 能 在 機 構 內 盡 展 所 長, 亦 使 他 們 更 有 自 信 能 力 和 經 驗 去 承 擔 機 構 以 外 的 其 他 責 任 少 青 團 隊 員 可 通 過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少 青 團 考 取 所 需 之 科 目, 但 同 時 亦 可 從 外 間 的 機 構, 例 如 香 港 青 年 獎 勵 計 劃, 考 取 所 需 之 科 目 要 獲 取 此 最 高 榮 譽 獎 獎 章, 少 青 團 隊 員 必 須 以 高 水 平 完 成 十 二 個 技 能 訓 練 課 程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會 按 需 要 不 時 開 辦 各 不 同 類 型 的 技 能 訓 練 課 程, 有 興 趣 報 讀 者 只 須 依 指 示 經 支 隊 負 責 長 官 報 名, 唯 須 特 別 留 意 自 二 零 零 六 年 六 月 一 日 起 實 行 之 黑 名 單 處 分 制 度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閱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印 發 之 資 料 單 張 最 高 榮 譽 獎 章 最 高 榮 譽 獎 證 書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4
申 請 資 格 及 附 帶 條 件 A. 隊 員 在 考 獲 十 二 個 技 能 課 程 後, 並 持 有 最 近 一 年 有 效 年 資, 便 可 申 請 獎 項 在 獲 得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總 監 / 副 總 監 批 准 後, 便 會 獲 頒 發 最 高 榮 譽 獎 B. 隊 員 必 須 在 年 滿 21 歲 或 前 於 以 下 首 七 類 課 程 項 目 中 修 畢 每 類 最 少 一 個 及 最 多 二 個 之 技 能 課 程, 並 且 必 須 考 獲 必 修 科 目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C. 申 請 第 一 個 技 能 課 程 與 第 十 二 個 技 能 課 程 之 間 不 可 少 於 三 十 個 月 每 年 只 計 算 五 個 或 以 下 的 技 能 課 程 D. 參 加 課 程 隊 員 的 出 席 率 必 須 達 八 成 或 以 上 ( 部 份 課 程 須 達 100%), 且 考 試 合 格 方 可 獲 發 証 書 一 張 及 自 行 購 買 技 能 課 程 章 一 枚 獎 章 上 的 數 字 代 表 隊 員 所 考 獲 之 課 程 數 目, 技 能 獎 章 共 十 一 個, 由 1 字 到 11 字, 配 戴 於 左 上 臂 當 隊 員 考 獲 十 二 個 技 能 訓 練 課 程, 便 可 申 請 由 救 傷 隊 總 監 頒 發 的 最 高 榮 譽 獎 E. 少 青 團 隊 員 轉 往 成 人 隊 或 晉 升 長 官 後 如 欲 繼 續 完 成 獎 項, 必 須 於 轉 隊 或 晉 升 前 完 成 最 少 四 個 課 程, 並 於 廿 一 歲 前 修 畢 其 餘 課 程, 方 能 申 請 獎 項 轉 往 成 人 隊 或 晉 升 長 官 後 一 年 內 必 須 修 畢 一 個 技 能 課 程, 而 且 必 須 完 全 自 費 F. 最 高 榮 譽 獎 章 可 以 終 生 佩 戴 在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任 何 級 別 的 制 服 上 技 能 課 程 項 目 技 能 課 程 共 分 為 八 大 項 目 : 包 括 1). 護 理 ; 2). 緊 急 護 理 ; 3). 通 訊 ;4). 手 藝 及 興 趣 ; 5). 野 外 生 活 技 巧 ;6). 運 動 ;7). 國 民 及 家 居 教 育 ; 及 8).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1. 護 理 項 目 課 程 Care 社 區 關 懷 Care in the Community 兒 童 護 理 Caring for Children 動 物 護 理 Caring for Animals 護 病 學 Caring for the Sick 老 弱 護 理 Care of the Infirm 健 康 與 衛 生 Health & Hygiene 2. 緊 急 護 理 項 目 課 程 Emergency Care 3. 通 訊 項 目 課 程 Communication 4. 手 藝 及 興 趣 項 目 課 程 Crafts & Hobbies 不 同 人 士 服 務 計 劃 訓 練 課 程 道 路 及 家 居 安 全 Road & Home Safety 防 火 訓 練 Firefighting and Prevention 傷 者 偽 裝 Casualty Simulation 救 護 學 Ambulance Aid 手 力 急 救 Acupressure First Aid 手 語 Communication Impaired 文 書 技 能 Clerical Skills 國 際 交 流 International Friendship 無 線 電 訓 練 Radio Communication 語 言 課 程 Language 攝 影 Photography 手 工 花 藝 Flowercraft 絲 網 印 刷 Silkscreen Printing 模 型 製 作 Model Making 迷 你 麵 粉 水 果 / 紙 黏 土 等 製 作 Sculpture & Carving: e.g. Paper Cement 各 種 樂 器 Musician, e.g. marching drum, pipes 圖 書 管 理 Librarianship 香 薰 治 療 Aromatherapy 藝 術 項 目 Various Arts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5
5. 野 外 生 活 技 巧 Outdoor Life Skills 6. 運 動 Sports 7. 國 民 及 家 居 教 育 Civil & Domestic Education 8. 必 修 科 目 Compulsory 露 營 Camping 野 外 求 生 及 搶 救 Outdoor Survival & Rescue 地 圖 閱 讀 Map Reading 野 外 定 向 Expedition 遠 足 Rambling 攀 石 Rock Climbing 運 動 攀 登 Sports Climbing Level 1 高 繩 網 陣 High Rope Course 騎 腳 踏 車 及 維 修 Cycling 越 野 單 車 Mountain Biking 初 級 風 帆 Boating & Sailing 獨 木 舟 Canoeing 3 stars 拯 溺 Life-Saving 徒 手 潛 水 Snorkeling 地 圖 閱 讀 及 航 海 知 識 Map Reading and Navigation 自 救 泳 術 Personal Survival and Life Saving 游 泳 Swimming 劍 擊 Fencing 所 有 球 類 如 : 足 球 / 手 球 Games: eg. Football, Handball 柔 道 Judo 空 手 道 Karate 跆 拳 道 Taekwondo 場 地 單 車 Track Biking 單 車 球 Cycle Ball 公 民 教 育 Citizenship 家 務 技 能 Homecraft 烹 飪 及 營 養 學 Cookery and Nutrition 家 庭 小 型 電 器 維 修 Electrical Repair 食 物 衛 生 處 理 Hygienic Food Handling 國 旗 及 國 徽 Understanding Flags & Emblems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Knowledge of St John 少 青 團 隊 員 在 香 港 青 年 獎 勵 計 劃 內 經 考 核 而 取 得 之 證 書 可 獲 等 同 之 承 認, 唯 必 須 先 得 到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的 事 先 允 許, 過 後 之 申 請 將 不 予 接 受 7.2 香 港 青 年 獎 勵 計 劃 獎 章 (The Hong Kong Award For Young People Badge) http://www.ayp.org.hk/ 加 入 須 知 及 要 求 A. 新 入 隊 隊 員 最 少 入 隊 六 個 月 或 以 上 B. 入 隊 滿 一 年 者 需 於 上 年 度 獲 取 年 資 C. 得 隊 長 及 家 長 同 意 D. 符 合 獎 勵 計 劃 所 定 的 最 低 年 齡 規 定 E. 所 進 行 之 活 動 在 紀 錄 簿 未 發 前, 不 能 算 作 考 取 獎 章 的 活 動, 除 非 這 些 活 動 在 此 前 三 個 月 內 進 行, 並 遵 照 有 關 科 別 的 規 定, 以 參 加 本 計 劃 為 目 的 F. 有 關 計 劃 之 詳 情 及 課 程 對 換 表 請 參 閱 其 網 頁 及 少 青 團 辦 事 處 印 發 之 資 料 單 張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6
佩 帶 獎 章 之 規 則 A. 銅 獎 章 只 准 18 歲 以 下 之 隊 員 佩 帶 B. 隊 員 或 長 官 可 終 生 佩 帶 銀 / 金 獎 章, 不 可 同 時 佩 帶 金 銀 銅 獎 章. C. 佩 帶 於 右 胸 袋 之 位 置, 但 該 得 獎 隊 員 如 已 持 有 特 別 服 務 盾 獎 章,HKAYP 之 獎 章 則 可 平 放 在 特 別 服 務 盾 獎 章 之 右 邊 位 置 D. 各 級 之 獎 章, 須 由 得 獎 者 自 行 帶 同 已 簽 妥 之 紀 錄 簿 到 獎 勵 計 劃 總 辦 事 處 購 買 7.3 特 別 服 務 盾 (Special Service Shield) 特 別 服 務 盾 的 目 的 聖 約 翰 救 傷 隊 的 最 重 要 宗 旨 是 提 供 志 願 社 會 服 務 我 們 該 使 少 青 團 隊 員 明 白 到 每 位 公 民 都 應 該 服 務 社 會, 以 報 答 社 會 給 予 我 們 成 長 的 機 會 特 別 服 務 盾 只 該 用 作 協 助 隊 員 了 解 服 務 精 神 的 重 要 性 每 位 長 官 應 盡 量 使 隊 員 明 白 服 務 社 會 的 真 諦, 而 避 免 使 他 們 純 為 獲 獎 而 努 力 工 作 特 別 服 務 盾 之 類 別 特 別 服 務 盾 是 用 作 獎 勵 少 青 團 隊 員 作 出 義 務 ( 無 報 酬 ) 服 務 之 用 特 別 服 務 盾 的 最 低 服 務 時 數 是 二 百 小 時, 同 時 該 年 年 資 亦 必 須 有 效, 達 到 既 定 時 數 後 當 即 呈 遞 特 別 服 務 盾 分 下 列 三 級 : 藍 圈 ( 二 百 小 時 ) 銀 圈 ( 五 百 小 時 ) 金 圈 ( 一 千 小 時 ) 為 平 衡 少 青 團 隊 員 的 發 展 需 要, 每 年 最 多 只 會 計 算 二 百 五 十 小 時 服 務 滿 一 千 小 時 獲 頒 授 之 金 圈 特 別 服 務 盾 可 按 制 服 守 則 終 生 佩 帶 在 聖 約 翰 制 服 上 特 別 服 務 盾 的 服 務 類 別 A. 在 所 屬 學 校 內 提 供 的 服 務 : 此 類 別 的 服 務 時 數 不 能 多 逾 總 時 數 的 四 份 之 一 B. 由 支 隊 或 總 部 組 織 之 服 務 C. 維 持 秩 序 工 作 D. 協 助 慈 善 機 構 賣 旗 籌 款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7
E. 其 他 類 別 服 務, 例 如 協 助 老 弱 人 士 在 圖 書 館 作 義 務 工 作 在 救 護 車 站 內 作 義 務 工 作 協 助 成 人 隊 員 在 危 難 緊 急 或 急 救 當 值 服 務 或 其 他 由 少 青 團 助 理 總 監 指 派 之 工 作 等 隊 員 晉 升 往 成 人 隊 後 之 延 續 安 排 少 青 團 隊 員 如 在 晉 升 往 成 人 隊 前 已 達 到 五 百 小 時 者 可 在 轉 升 後 仍 繼 續 累 積 至 一 千 小 時 特 別 服 務 盾 獎, 唯 必 須 在 二 十 一 歲 生 日 前 完 成 7.4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纖 維 性 顫 動 法 課 程 章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Badge: AED) 原 則 上 這 並 非 是 獎 章, 而 是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纖 維 性 顫 動 器 ( 去 顫 器 ) 操 作 員 証 書 此 課 程 只 供 年 滿 十 六 歲 及 持 有 效 成 人 急 救 課 程 証 書 人 士 報 讀 課 程 會 介 紹 心 臟 去 纖 法 原 理 及 操 作 心 臟 去 纖 器 的 實 習 持 有 此 證 書 之 隊 員 方 可 操 作 去 顫 器 7.5 少 青 團 最 佳 隊 員 獎 (Cadet of the Year) 獎 項 設 立 的 目 標 是 要 表 揚 努 力 以 赴 積 極 進 取 的 隊 員 每 年 三 個 少 青 團 分 區 會 各 自 選 出 一 位 分 區 最 佳 隊 員, 而 三 位 分 區 最 佳 隊 員 再 經 一 輪 面 試 與 測 試, 勝 出 者 便 是 該 年 度 少 青 團 最 佳 隊 員 此 比 賽 是 不 分 性 別 不 分 階 級, 每 位 少 青 團 長 官 或 支 隊 負 責 老 師 均 可 提 名 他 們 心 目 中 之 最 佳 人 選 評 審 準 則 如 下 : A. 年 資 水 平 B. 服 務 表 現 C. 技 能 課 程 的 參 與 D. 曾 獲 獎 項 E. 整 體 的 參 與 性 F. 面 試 表 現 得 獎 者 會 獲 頒 贈 證 書 及 獎 章 一 枚 獎 章 可 一 直 佩 帶 在 少 青 團 隊 員 制 服 上 分 區 最 佳 隊 員 獎 章 少 青 團 最 佳 隊 員 獎 章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8
第 八 章 少 青 團 各 項 活 動 少 青 團 的 活 動 包 羅 萬 有, 以 下 是 一 些 簡 單 的 介 紹 8.1 個 人 比 賽 及 隊 際 比 賽 為 提 升 隊 員 的 技 術 水 平 和 鼓 勵 各 隊 間 互 相 切 磋, 少 青 團 會 定 期 安 排 不 同 形 式 的 個 人 比 賽 及 隊 際 比 賽 這 些 比 賽 可 以 是 總 區 內 的 跨 區 域 的 甚 至 是 國 際 性 的 國 際 急 救 比 賽 (Worldwide Cadet Competitions) 會 每 隔 數 年 由 不 同 國 家 輪 流 負 責 安 排 主 辦 國 會 邀 請 各 國 的 見 習 隊 選 派 代 表 參 與 每 年 度 在 週 年 檢 閱 會 操 時 總 部 均 會 邀 請 專 人 評 審 少 青 團 的 A B 及 C 分 區 內 共 九 個 聯 隊 在 操 場 上 的 步 操 表 現, 然 後 選 出 最 佳 表 現 之 聯 隊 得 獎 聯 隊 會 在 翌 年 獲 頒 獎 盃 以 資 獎 勵 隊 際 急 救 比 賽 隊 際 步 操 比 賽 每 年 度 最 大 的 盛 事 則 是 週 年 隊 際 比 賽 ( Inter-Divisional Competitions) 比 賽 包 括 四 個 項 目 : 步 操 制 服 檢 閱 急 救 和 家 居 護 理 各 支 隊 均 會 全 力 以 赴, 爭 取 勝 利 隊 際 家 居 護 理 比 賽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49
個 人 急 救 及 家 居 護 理 比 賽 (Individual First Aid & Home Nursing Competition) 分 為 初 級 盃 及 挑 戰 盃, 給 予 機 會 所 有 合 資 格 的 隊 員 參 與 少 青 團 一 直 均 鼓 勵 隊 員 能 身 心 兼 顧, 健 康 地 成 長, 多 年 來 均 舉 辦 陸 運 會 足 球 籃 球 及 其 他 球 類 運 動 比 賽, 長 官 及 隊 員 均 積 極 參 與 8.2 夏 令 營 (Cadet Summer Camp) 每 年 暑 假 期 間 會 舉 辦 為 期 三 日 兩 夜 的 夏 令 營, 每 年 的 參 與 人 數 都 十 分 踴 躍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50
8.3 救 傷 隊 週 年 活 動 週 年 大 會 操 (Annual Parade) 週 年 感 恩 崇 拜 會 操 (Church Parade) 和 平 紀 念 日 追 悼 儀 式 (Remembrance Sunday)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51
8.4 外 訪 及 交 流 計 劃 為 保 持 國 際 間 的 聯 繫 和 取 長 補 短, 救 傷 隊 及 少 青 團 近 年 來 積 極 組 織 或 參 與 不 少 的 外 訪 及 交 流 計 劃, 包 括 到 北 京 的 同 心 同 根 萬 里 行, 到 內 地 不 同 省 市 參 觀 醫 療 急 救 單 位, 到 新 加 坡 紐 西 蘭 澳 洲 等 地 參 與 國 際 性 比 賽, 到 紐 西 蘭 及 澳 洲 的 少 青 團 隊 員 交 流 計 劃 等 等 同 心 同 根 萬 里 行 2006 新 加 坡 國 際 比 賽 1995 紐 西 蘭 國 際 青 年 節 2002 開 平 市 訪 問 2004 見 習 隊 員 交 流 計 劃 澳 洲 三 省 之 旅 2005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52
8.5 其 他 活 動 青 年 制 服 團 體 大 匯 演 制 服 團 隊 聯 合 大 露 營 基 層 健 康 推 廣 活 動 新 隊 員 入 隊 宣 誓 儀 式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53
參 考 網 址 及 鳴 謝 (Acknowledgement & Reference Websites) A.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Official website) http://www.stjohn.org.hk/b5/index.shtml B.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Cadet Command (Official website) http://youth.stjohn.org.hk/cadet/ C. Chapter 1164 香 港 聖 約 翰 救 護 機 構 法 團 條 例 ( 雙 語 法 例 資 料 系 統 )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export.nsf/chome.htm 在 法 例 編 號 下 鍵 入 1164, 然 後 按 確 定 按 鈕 D.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unofficial website) http://staffweb.hkbu.edu.hk/johnny/sjab.htm 鳴 謝 Acknowledgement Gratitude and thanks are due to the following people for their contributions towards this course material: Senior Officers of the 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 Mrs. Kwok Kit Ming, Divisional Officer of Abraham Cadet Division; Mr. Tung Ching Kai, former Assistant Superintendent, Headquarters Command; Mr. Hui Siu Hong, Louis, Senior Superintendent, Region C No.3 Cadet Corps; and Staff of the Youth Office. Knowledge of St. John 聖 約 翰 機 構 探 討 課 程 Version: March 2014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