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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台灣制憲修憲問題之試析─以中華民國憲法之病理病徵為中心

Transcription: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1989 年 2 月 美 蘇 領 導 人 在 馬 爾 他 高 峰 會 中, 正 式 宣 告 雙 方 關 係 全 面 和 解, 冷 戰 隨 之 結 束 由 於 美 蘇 和 解 牽 動 中 美 蘇 三 角 關 係 變 化, 中 國 不 再 居 於 制 衡 蘇 聯 的 有 利 位 置, 對 亞 洲 局 勢 亦 有 新 的 認 知 1991 年 蘇 聯 解 體, 中 蘇 矛 盾 走 入 歷 史, 少 了 蘇 聯 的 威 脅, 中 國 因 此 得 以 投 注 更 多 心 力 關 心 區 域 事 務 冷 戰 後 時 期, 朝 鮮 半 島 冷 戰 結 構 依 然 存 在, 半 島 和 平 有 賴 停 戰 協 定 機 制 的 維 持 1997 年 起 中 美 南 北 韓 透 過 四 邊 會 談 欲 達 成 新 的 和 平 機 制, 以 取 代 原 停 戰 協 定, 惟 四 邊 會 談 無 實 質 結 論, 和 平 條 約 前 景 難 料 即 便 如 此, 冷 戰 結 束 後 朝 鮮 半 島 情 勢 仍 朝 正 面 發 展 1991 年 兩 韓 同 時 加 入 聯 合 國, 並 簽 署 關 於 朝 鮮 半 島 無 核 化 共 同 宣 言 及 南 北 韓 和 解 互 不 侵 犯 合 作 交 流 協 議 二 項 和 解 文 件 1992 年 中 國 與 南 韓 建 交,2000 年 6 月 兩 韓 首 次 舉 行 高 峰 會, 朝 鮮 半 島 和 平 前 景 看 好 伴 隨 冷 戰 後 區 域 情 勢 發 展, 美 中 日 俄 四 強 共 同 利 益, 在 維 持 朝 鮮 半 島 和 平 與 穩 定, 並 促 進 兩 韓 自 主 和 平 地 統 一 1 第 一 節 冷 戰 時 期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由 於 地 理 位 置 特 殊, 朝 鮮 半 島 長 久 以 來 一 直 是 大 國 關 係 錯 綜 複 雜 的 區 域, 是 美 中 日 俄 四 強 利 益 的 交 匯 處, 2 南 北 韓 不 論 在 政 治 經 濟 軍 事 國 防 安 全 等 方 面 均 與 四 強 維 持 著 密 切 互 動 關 係, 因 此 朝 鮮 半 島 情 勢 的 變 化, 直 接 受 四 強 互 動 以 及 南 北 韓 關 係 等 因 素 影 響 3 冷 戰 時 期 美 蘇 兩 強 在 朝 鮮 半 島 爭 奪 勢 力 範 圍, 並 分 別 與 南 北 韓 維 持 不 同 程 1 Xiaoming Zhang, China s Relations with the Korean Peninsula: A Chinese view, Korea Observer, Vol. 32, No. 4 (Winter 2001), p. 489. 2 Michael J. Finnegan, The Security Strategy of Unified Korea and the Security Relations of 3 Northeast Asia, The Korean Journal of Defense Analysis, vol. 11, no.2 (winter 1999), pp. 124-125. 朱 松 柏, 兩 韓 和 解 與 東 北 亞 新 秩 序, 問 題 與 研 究, 第 40 卷, 第 1 期 ( 民 國 90 年 1 2 月 ), 頁 1 12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度 的 同 盟 關 係 ; 換 言 之, 冷 戰 時 期 的 朝 鮮 半 島, 形 成 了 美 日 南 韓 的 南 方 三 角 關 係, 與 蘇 聯 中 國 北 韓 的 北 方 三 角 關 係, 南 北 相 互 對 立, 成 為 兩 極 化 國 際 體 系 的 最 佳 寫 照 4 一 不 穩 定 面 ( 一 ) 亞 太 地 區 之 冷 戰 對 抗 二 次 大 戰 以 後, 美 國 的 防 務 重 心 在 防 堵 蘇 聯 勢 力 對 西 歐 入 侵 當 時 熱 戰 方 停, 冷 戰 旋 即 登 場 為 協 助 戰 後 滿 目 瘡 痍 的 西 歐 重 建,1947 年 美 國 國 務 卿 馬 歇 爾 提 出 歐 洲 復 興 計 畫, 又 稱 馬 歇 爾 計 畫, 惟 1948 年 2 月 捷 克 共 黨 發 動 政 變 成 功, 同 年 6 月 蘇 聯 開 始 封 鎖 柏 林 達 8 個 月, 此 皆 帶 給 美 國 極 大 壓 力 1949 年 4 月 4 日, 美 加 英 法 比 荷 盧 丹 挪 義 冰 島 及 葡 萄 牙 等 12 國 在 華 府 簽 署 北 大 西 洋 公 約,4 月 12 日 美 國 總 統 杜 魯 門 正 式 簽 署 北 約, 由 12 個 國 家 組 成 北 大 西 洋 公 約 組 織 (NATO) 5 此 一 組 織 之 成 立, 反 應 當 時 美 國 國 務 卿 艾 奇 遜 之 大 西 洋 主 義 和 重 歐 輕 亞 觀 念, 其 後 蘇 聯 隨 即 聯 合 東 歐 國 家 成 立 華 沙 公 約 組 織 以 為 對 抗 冷 戰 時 期 國 際 體 系, 呈 現 美 蘇 兩 大 超 強 領 導 的 集 團 對 抗 格 局 此 一 體 系 的 主 要 特 徵 包 括 : 一 體 系 呈 現 兩 極 化, 意 識 形 態 之 對 抗 壁 壘 分 明 ; 二 美 國 為 首 的 北 大 西 洋 公 約 組 織 與 蘇 聯 領 導 的 華 沙 公 約 組 織 相 互 對 峙, 影 響 範 圍 遍 及 全 球 ; 三 以 軍 事 干 預 作 為 對 付 不 穩 定 區 域 的 必 要 手 段, 例 如 蘇 聯 對 波 蘭 東 德 捷 克 和 匈 牙 利 的 干 預, 以 及 美 國 對 黎 巴 嫩 瓜 地 馬 拉 多 明 尼 加 及 越 南 的 干 預 ; 四 軍 備 競 賽 ; 五 第 三 世 界 發 起 不 結 盟 運 動 6 在 亞 太 地 區, 冷 戰 自 西 歐 東 漸, 地 區 衝 突 之 熱 點 一 是 1950 年 6 月 起 之 韓 戰, 4 朱 松 柏, 前 引 文, 頁 3 5 走 過 半 世 紀 北 約 面 臨 任 務 轉 型, 中 時 電 子 報, 參 見 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 6 kosovo/88042302.htm 吳 素 馨, 後 冷 戰 時 期 中 國 與 東 南 亞 國 協 合 作 關 係,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頁 22 13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二 是 1958 年 之 金 門 砲 戰, 三 是 1964 至 1975 年 間 之 越 戰, 四 是 1978 至 1989 年 之 柬 埔 寨 戰 爭 對 峙 中 的 兩 個 集 團, 分 別 以 美 國 與 蘇 聯 為 首, 體 系 處 於 恐 怖 平 衡 的 狀 態, 但 未 導 致 另 一 場 大 戰 爆 發 由 於 這 兩 個 集 團 內 部 各 自 存 在 著 不 同 程 度 的 矛 盾 和 衝 突, 故 在 不 同 時 期, 集 團 成 員 國 的 關 係 亦 是 變 動 的, 並 非 一 成 不 變 例 如 中 國 印 度 與 越 南 雖 為 同 一 集 團, 但 領 土 糾 紛 則 導 致 中 印 與 中 越 發 生 邊 界 戰 爭, 又 中 國 在 1970 年 代 以 前 屬 於 蘇 聯 集 團 之 一 員, 但 中 蘇 決 裂 後, 中 國 於 1973 年 提 出 一 條 線 外 交 戰 略, 聯 合 美 國 日 本 巴 基 斯 坦 伊 朗 土 耳 其 及 歐 洲 等 形 成 一 條 直 線, 反 對 蘇 聯 霸 權 主 義 7 此 一 壁 壘 分 明 的 對 峙, 反 應 在 朝 鮮 半 島 的 局 勢 亦 然 由 於 二 次 大 戰 末 核 子 武 器 的 發 明, 美 國 為 避 免 全 面 開 戰 而 導 致 全 面 毁 滅, 乃 極 端 克 制 與 蘇 聯 之 正 面 衝 突, 於 是 從 韓 戰 的 經 驗 可 以 看 出, 戰 爭 為 美 國 遂 行 政 策 的 一 種 工 具, 戰 爭 的 政 治 目 標 鎖 定 在 不 使 現 狀 發 生 激 烈 變 化, 此 一 目 標 的 有 限 性 必 須 清 楚 地 傳 達 給 敵 人, 並 且 限 制 大 規 模 殺 傷 能 力 武 器 使 用 於 戰 場, 最 後 運 用 外 交 談 判 結 束 戰 爭 8 有 限 戰 爭 的 思 維 影 響 了 美 國 在 二 次 大 戰 以 後 對 戰 爭 目 標 的 認 知, 避 免 了 小 規 模 衝 突 擴 大 或 造 成 另 一 波 大 戰, 區 域 情 勢 雖 然 緊 張 不 安, 卻 未 爆 發 另 一 波 全 面 衝 突 ( 二 ) 南 北 韓 對 峙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前 夕, 美 蘇 在 雅 爾 達 簽 訂 秘 密 協 定, 以 北 緯 38 度 線 為 界, 分 別 出 兵 朝 鮮 半 島 對 日 作 戰 1945 年 8 月 11 日, 美 國 發 布 促 使 在 朝 鮮 日 軍 投 降 的 第 一 號 命 令, 要 求 朝 鮮 半 島 38 度 線 以 北 的 日 軍 應 向 蘇 聯 軍 隊 投 降,38 度 線 以 南 的 日 軍 應 向 美 軍 投 降, 蘇 軍 與 美 軍 遂 分 別 佔 領 南 北 朝 鮮 1948 年 8 月 南 韓 成 立 大 韓 民 國, 同 年 9 月 北 韓 成 立 朝 鮮 民 主 主 義 人 民 共 和 國 1950 年 6 月 25 日 韓 戰 爆 發, 至 1953 年 7 月 27 日 簽 訂 板 門 店 停 戰 協 定, 劃 定 38 度 線 為 非 軍 事 區, 從 此 分 隔 南 北 兩 韓 7 8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外 交 部, 毛 澤 東 主 席 關 於 三 個 世 界 的 理 論 和 一 條 線 戰 略, 參 見 http://www.fmprc.gov.cn/chn/2177.html// 何 思 因 主 編, 美 國 ( 台 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國 際 關 係 研 究 中 心, 民 國 83 年 4 月 ), 頁 528-532 14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停 戰 協 定 雖 為 韓 戰 劃 下 休 止 符, 但 停 戰 係 指 不 戰 不 和 之 狀 態, 9 故 在 未 簽 訂 和 平 條 約 的 情 形 下, 南 北 韓 關 係 仍 然 處 於 戰 爭 狀 態 此 外, 南 北 韓 各 自 與 美 蘇 集 團 結 盟, 軍 事 對 抗 與 全 球 冷 戰 對 抗 相 結 合, 朝 鮮 半 島 冷 戰 格 局 遂 為 兩 極 化 國 際 體 系 最 佳 寫 照 1953 年 10 月 南 韓 與 美 國 簽 訂 韓 美 共 同 防 禦 條 約, 依 約 美 國 派 遣 6 萬 美 軍 駐 韓,1965 年 南 韓 與 日 本 關 係 正 常 化, 雙 方 經 貿 關 係 不 斷 增 長 相 較 南 韓 與 美 日 關 係 的 發 展, 北 韓 亦 於 1961 年 分 別 與 蘇 聯 中 國 簽 訂 具 軍 事 性 質 的 友 好 合 作 互 助 條 約 也 就 是 說, 朝 鮮 半 島 成 為 南 韓 美 國 日 本 間 南 方 三 角, 與 北 韓 蘇 聯 中 國 間 北 方 三 角 對 抗 局 面 10 韓 戰 結 束 以 來, 北 韓 政 府 就 把 軍 事 建 設 作 爲 國 家 建 設 的 最 重 要 的 目 標 之 一 1962 年, 北 韓 領 導 人 金 日 成 提 出 四 大 軍 事 路 線 口 號, 亦 即 要 求 全 軍 幹 部 化 全 軍 現 代 化 全 民 武 裝 化 及 全 國 土 要 塞 化, 11 全 面 發 展 軍 力, 使 北 韓 在 第 三 世 界 成 爲 具 備 超 強 軍 事 實 力 的 國 家 依 據 2004 年 統 計 資 料, 倘 以 人 口 比 例 計 算, 北 韓 人 口 只 有 2,291 萬 人, 其 軍 隊 數 量 卻 有 108 萬 2 千 人, 相 對 而 言, 南 韓 軍 隊 數 量 相 當 小, 因 南 韓 人 口 接 近 北 韓 的 2 倍, 約 4,764 萬 人, 軍 隊 數 量 確 僅 為 北 韓 的 六 成, 約 68 萬 6 千 人 換 言 之, 北 韓 的 軍 人 占 人 口 比 例 約 5%, 而 南 韓 軍 人 占 人 口 比 例 則 約 2% 12 另 根 據 美 國 武 器 管 制 及 裁 減 局 ( the U.S. Arms Control and Disarmament Agency, ACDA) 所 提 供 之 統 計 資 料 ( 如 表 2-1),1970 至 1987 年 間, 兩 韓 之 國 防 預 算 支 出 均 成 長 約 10 餘 倍, 13 此 說 明 了 兩 韓 投 入 大 量 資 源 維 持 軍 事 平 衡 而 斯 9 10 李 在 方, 南 北 韓 統 合 過 程 之 觀 察, 新 世 紀 智 庫 論 壇, 第 13 期 (2001 年 3 月 30 日 ), 頁 61 朱 松 柏, 南 北 韓 的 軍 備 競 賽 與 區 域 安 全, 亞 洲 研 究 ( 香 港 ), 第 19 期 (1996 年 9 月 10 日 ),p.193. 11 1962 年 12 月 北 韓 勞 動 黨 第 四 屆 第 五 次 中 央 委 員 會 全 體 會 議, 決 定 對 北 韓 採 取 四 大 軍 事 路 線 的 政 策 12 軍 人 統 計 數 字, 參 見 國 防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93 年 國 防 報 告 書,http://report.mnd.gov.tw/; 人 口 統 計 數 字, 參 見 外 交 部 網 站,http://www.mofa.gov.tw/ 13 Byoung-Lo Philo Kim, Two Koreas in Development: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rinciples and Strategies of Capitalist and Communist Third World Development (New Brunswick, New Jersey: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2), p. 158. 15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德 哥 爾 摩 國 際 和 平 研 究 所 ( 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 SIPRI) 以 及 倫 敦 戰 略 與 國 際 研 究 所 ( International Institutes for Strategic Studies, IISS) 所 發 表 之 統 計 資 料, 因 引 用 北 韓 的 官 方 數 據, 致 同 一 期 間 北 韓 的 國 防 預 算 僅 成 長 2 倍, 14 此 一 數 據 不 僅 無 法 取 信 於 國 際 社 會, 更 突 顯 北 韓 官 方 數 據 不 實 之 特 點 另 根 據 西 方 國 家 普 遍 採 用 的 數 據, 北 韓 的 國 防 支 出 約 占 GNP 之 10% 至 25% 之 間, 南 韓 則 為 3% 至 5% 表 2-1 冷 戰 時 期 南 北 韓 國 防 預 算 支 出 比 較 表 (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ACDA Data SIPRI Data IISS ( 當 期 價 格 ) ( 以 1986 年 價 格 為 準 ) ( 以 1980 年 價 格 為 準 ) 年 份 南 韓 北 韓 南 韓 北 韓 南 韓 北 韓 1965 113 175 311 429 1970 491 576 617 878 753 936 1975 1,461 1,080 1,271 909 1,286 878 1980 3,515 ( 預 估 )3,000 2,990 1,337 3,309 1,337 1985 4,891 ( 預 估 )5,400 4,439 1,765 4,621 1,924 1987 5,600 ( 預 估 )5,800 5,310 1,876 資 料 來 源 :Byoung-Lo Philo Kim, Two Koreas in Development: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rinciples and Strategies of Capitalist and Communist Third World Development (New Brunswick, New Jersey: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2), p. 159. 二 穩 定 面 ( 一 ) 南 北 韓 對 話 與 信 心 建 立 所 謂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根 據 1975 年 歐 洲 安 全 合 作 會 議 (CSCE) 之 赫 爾 辛 基 最 後 議 定 書 (Helsinki Final Act, 1975) 1986 年 斯 德 哥 爾 摩 信 心 安 全 建 立 措 施 文 件 (Stockholm Document on Confidence and Security Building Measures of 1986) 以 及 1990 年 維 也 納 文 件 等 定 義, 係 指 降 低 敵 對 國 家 間 緊 張 及 避 免 戰 爭 發 生 之 機 制 此 類 措 施 可 概 分 為 四 大 類, 包 括 : 14 Ibid.. 16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1) 溝 通 性 措 施 (communication measures), 例 如 設 置 熱 線 區 域 安 全 溝 通 中 心 成 立 定 期 協 商 機 制 等 ;(2) 透 明 化 措 施 (transparency measures), 例 如 交 換 軍 事 演 習 計 畫 及 資 訊 交 換, 包 括 計 畫 購 買 之 軍 事 武 器 軍 事 人 事 部 署 及 預 算 主 動 觀 察 其 他 國 家 軍 事 演 習 等 ;(3) 限 制 性 措 施 (constraint measures), 例 如 疏 散 區 限 制 軍 事 部 署 區 提 早 知 會 措 施 等 ; 以 及 (4) 驗 證 性 措 施 (verification measures), 例 如 空 中 偵 察 地 面 電 子 感 應 系 統 偵 察 定 點 查 驗 等 15 南 北 韓 之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早 在 1970 年 代 初 期 即 開 始 萌 芽 1969 年 美 國 發 表 尼 克 森 主 義, 強 調 以 談 判 代 替 對 抗 之 思 維 1972 年 7 月 4 日, 南 北 韓 領 導 人 互 派 特 使 探 求 降 低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並 首 次 達 成 七 四 共 同 聲 明 之 協 議, 其 內 容 為 : (1) 不 依 賴 外 力 不 受 干 涉, 自 主 達 成 和 平 統 一, 並 超 越 思 想 意 識 形 態 及 制 度 差 異, 追 求 民 族 大 團 結 ;(2) 為 緩 和 緊 張 狀 態 及 創 造 互 信 氣 氛, 不 應 互 相 重 傷 毀 謗, 不 再 武 裝 挑 釁, 採 取 積 極 措 施 防 止 意 外 軍 事 衝 突 ;(3) 恢 復 民 族 聯 繫, 增 進 各 項 交 流 ;(4) 促 進 南 北 韓 紅 十 字 會 會 談 成 功 ;(5) 為 防 止 突 發 事 件, 並 能 迅 速 處 理, 漢 城 與 平 壤 之 間 應 設 立 熱 線 電 話 ;(6) 設 立 南 北 事 務 調 節 委 員 會, 推 動 各 項 協 議 ;(7) 以 上 各 項 協 議, 符 合 全 民 族 統 一 之 熱 望, 雙 方 誓 言 誠 實 加 以 履 行 16 兩 韓 在 分 裂 28 年 之 際 達 成 上 述 協 議, 其 中 第 一 點 即 明 述 兩 韓 和 平 統 一 之 目 標, 對 於 敵 對 雙 方 而 言, 誠 屬 不 易 此 項 協 議 顯 示 兩 韓 均 同 意 在 維 護 民 族 利 益 的 前 題 下 完 成 統 一, 而 為 兼 顧 各 自 的 國 家 利 益, 則 應 建 立 溝 通 管 道, 增 進 彼 此 瞭 解, 為 統 一 創 造 條 件 由 於 兩 韓 人 民 均 對 統 一 有 高 度 共 識, 統 一 的 障 礙 在 官 方 不 在 民 間, 此 為 兩 韓 分 裂 以 來 首 次 官 方 接 觸, 雙 方 均 盼 以 對 話 解 決 政 治 問 題, 最 終 達 成 統 一 目 標 另 有 關 兩 韓 民 間 往 來 部 份, 主 要 依 賴 上 述 七 四 共 同 聲 明 第 6 點, 由 兩 韓 紅 十 字 會 共 同 主 導 早 在 1970 年 代, 雙 方 紅 字 會 基 於 人 道 立 場 已 進 行 接 觸 談 判, 1985 年 終 於 在 雙 方 努 力 下, 互 派 150 人 離 散 家 族 故 鄉 訪 問 團 與 藝 術 公 演 團, 15 16 李 明,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在 朝 鮮 半 島 : 實 踐 與 成 效, 戰 略 與 國 際 研 究 ( 台 北 ), 第 2 卷 第 1 期 (2000 年 1 月 ), 頁 60-61 李 明, 前 引 文, 頁 68 17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分 別 前 往 首 爾 及 平 壤 交 換 訪 問 17 此 外,1990 年 代 南 韓 民 間 對 北 韓 的 糧 食 援 助, 亦 是 透 過 兩 韓 紅 字 會 談 判 陸 續 完 成 18 由 於 統 一 為 兩 韓 共 同 的 目 標, 南 韓 方 面 續 就 統 一 的 方 式 提 出 具 體 方 案 1973 年 6 月 23 日 南 韓 總 統 朴 正 熙 發 表 和 平 統 一 外 交 宣 言, 在 朝 鮮 事 務 上, 盼 兩 韓 皆 不 干 涉 對 方 的 內 部 事 務 不 以 武 力 侵 犯 對 方 繼 續 各 項 談 判 不 使 中 斷 等 國 際 事 務 方 面, 南 韓 展 現 了 善 意, 並 宣 稱 : 為 消 除 緊 張 對 立 增 進 合 作, 不 反 對 北 韓 和 南 韓 共 同 參 與 國 際 組 織, 南 韓 願 與 所 有 國 家 基 於 平 等 互 惠 原 則 建 立 關 係, 並 呼 籲 和 南 韓 政 經 制 度 不 同 的 國 家, 也 對 南 韓 開 放 門 戶 19 此 項 建 議 並 不 為 北 韓 所 接 受, 而 北 韓 也 擔 心 兩 韓 共 同 參 加 國 際 組 織 將 造 成 朝 鮮 永 久 分 裂 美 國 方 面 則 支 持 1972 南 北 韓 七 四 共 同 宣 言 及 1973 南 韓 和 平 統 一 外 交 宣 言 此 一 時 期 美 國 除 了 於 1971 年 從 南 韓 撤 退 2 萬 名 美 軍, 主 張 透 過 談 判 達 成 南 北 韓 和 平 統 一, 亦 贊 成 南 北 韓 同 時 加 入 聯 合 國 等 國 際 組 織 1988 年 7 月 7 日, 南 韓 盧 泰 愚 總 統 發 表 七 七 宣 言, 內 容 包 括 :(1) 除 了 兩 韓 人 民 廣 泛 交 流, 也 應 允 許 海 外 僑 胞 自 由 訪 問 南 北 韓 ;(2) 允 許 失 散 家 庭 成 員 相 互 通 信 往 來 ;(3) 兩 韓 之 間 應 如 同 社 區 一 般, 進 行 貿 易 開 放 ;(4) 除 軍 事 物 資 外, 不 反 對 南 韓 友 邦 與 北 韓 進 行 貿 易 ;(5) 揚 棄 競 爭 或 對 抗 性 質 的 外 交 戰, 使 兩 韓 都 能 為 國 際 社 會 提 出 貢 獻 ;(6) 南 韓 在 與 中 國 蘇 聯 改 善 關 係 的 同 時, 願 意 協 助 北 韓 與 美 國 日 本 改 善 關 係 20 1990 年 9 月 起, 兩 韓 召 開 南 北 高 層 會 談 並 於 1991 年 12 月 13 日 第 5 次 會 談 簽 訂 南 北 韓 和 解 互 不 侵 犯 與 交 流 協 定 ( 即 基 礎 條 約 ) 協 定 中, 雙 方 同 意 :(1) 尊 重 各 自 的 政 治 體 制 ;(2) 不 干 涉 對 方 內 部 事 務 ;(3) 不 中 傷 毀 謗 或 破 壞 顛 覆 對 方 ;(4) 在 和 平 條 約 訂 定 之 前, 仍 舊 尊 重 停 戰 協 定 ;(5) 在 國 際 舞 台 17 18 19 20 長 青, 兩 韓 峰 會 對 區 域 情 勢 的 影 響, 中 共 研 究 ( 台 北 ), 第 34 卷 第 7 期 (2000 年 7 月 ), 頁 23-24 國 防 部 史 政 編 譯 局 譯 印, 亞 洲 的 安 全 保 障 ( 台 北 : 國 防 部 史 政 編 譯 局 出 版, 民 國 88 年 10 月 ), 頁 199-200 李 明, 前 引 文, 頁 68-69 李 明, 前 引 文, 頁 69-70 18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上, 不 互 相 競 爭 對 決 ;(6) 設 置 南 北 軍 事 共 同 委 員 會, 以 保 障 互 不 侵 犯 協 定 的 履 行 ;(7) 推 動 雙 方 各 層 面 的 交 流 21 1991 年 12 月 31 日, 雙 方 再 簽 訂 南 北 韓 非 核 化 宣 言, 達 成 數 點 共 識 :(1) 南 北 韓 不 進 行 核 武 器 的 試 驗 製 造 生 產 接 受 保 有 貯 藏 配 備 及 使 用 ;(2) 南 北 韓 同 意 核 能 只 作 為 和 平 用 途 ;(3) 南 北 韓 不 保 有 核 子 再 處 理 或 鈾 原 料 濃 縮 設 施 ;(4) 為 利 於 對 雙 方 非 核 化 進 行 檢 測, 雙 方 同 意 設 置 南 北 核 統 治 委 員 會, 並 訂 出 辦 法 施 行 ;(5) 南 北 韓 為 保 證 共 同 宣 言 的 履 行, 在 宣 言 發 表 之 後 的 1 個 月 內, 必 須 設 置 南 北 核 統 治 委 員 會, 並 使 之 營 運 ;(6) 共 同 宣 言 將 由 雙 方 同 時 對 外 公 佈, 並 自 雙 方 換 文 之 日 開 始 實 施 綜 上 所 述, 各 時 期 兩 韓 的 談 判 中, 最 具 高 度 共 識 的 議 題, 則 是 雙 方 均 同 意 以 未 來 統 一 為 努 力 目 標 雖 然 目 標 一 致, 南 北 雙 方 對 於 統 一 之 政 策 內 函 與 過 程 則 差 異 極 大 1993 年 南 韓 金 泳 三 總 統 提 出 三 階 段 促 成 民 族 統 一 論 : 從 第 一 階 段 和 解 互 助, 到 第 二 階 段 南 北 聯 合, 而 目 標 則 是 第 三 階 段 統 一 國 家, 亦 即 最 終 完 成 一 民 族 一 國 家 22 金 泳 三 的 主 張, 其 立 意 甚 是 合 理, 卻 不 被 北 韓 所 接 受 其 原 因 蓋 由 於 蘇 聯 崩 潰 及 東 歐 國 家 非 共 化 以 來, 北 韓 缺 乏 安 全 感, 南 韓 的 主 張, 給 予 北 韓 的 感 受 是 東 西 德 模 式 的 韓 國 化, 或 北 韓 被 南 韓 吸 收 統 一 相 較 於 南 韓 的 統 一 政 策, 北 韓 則 主 張 成 立 兩 韓 邦 聯, 以 兼 容 兩 韓 不 同 的 政 府 體 制 23 由 於 兩 韓 的 統 一 政 策 差 異 極 大, 如 何 在 上 述 各 時 期 所 建 立 的 統 一 共 識 上 謀 求 調 和 雙 方 利 益 的 方 案, 將 是 未 來 影 響 兩 韓 統 一 的 關 鍵 綜 觀 冷 戰 時 期 及 冷 戰 後 初 期 南 北 韓 之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屬 溝 通 性 措 施 者, 包 括 七 四 共 同 聲 明 中 有 關 熱 線 電 話 及 南 北 事 務 協 調 節 委 員 會 之 設 立 和 平 統 一 宣 言 力 促 南 北 韓 談 判 持 續 不 中 斷 以 及 基 礎 條 約 中 有 關 南 北 軍 事 共 同 委 員 會 之 設 置 另 驗 證 性 措 施 則 見 於 南 北 韓 非 核 化 宣 言 有 關 南 北 核 統 治 委 員 會 21 22 23 協 定 全 文 參 見 東 北 亞 和 南 北 韓, 年 例 報 告 書,1991-1992 ( 首 爾 : 平 和 研 究 所,1992 年 5 月 ), 頁 248-251 轉 引 自 李 明, 前 引 文, 頁 70-71 李 明, 前 引 文, 頁 71-72 長 青, 前 引 文, 頁 24 19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之 設 置, 以 對 雙 方 核 能 設 施 進 行 檢 查, 以 確 保 非 核 化 之 目 標 南 北 兩 韓 在 1991 年 的 南 北 韓 和 解 互 不 侵 犯 與 交 流 協 定 中, 決 定 成 立 軍 事 共 同 委 員 會,2000 年 舉 行 首 次 國 防 部 長 會 談, 至 2004 年 5 月 始 舉 行 第 1 次 將 軍 級 軍 事 會 談, 討 論 防 範 兩 韓 軍 事 衝 突 的 具 體 作 法 24 此 一 進 程, 一 方 面 反 應 兩 韓 和 解 之 前 景, 另 一 方 面 也 反 應 出 信 心 建 立 過 程 之 漫 長 與 困 難 重 重 ( 二 ) 美 國 圍 堵 政 策 在 東 北 亞 之 實 踐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以 來, 美 國 的 安 全 戰 略 以 圍 堵 蘇 聯 共 產 主 義 集 團 勢 力 擴 張 為 政 策 圍 堵 政 策 立 基 於 前 美 國 國 務 院 政 策 設 計 處 (Policy Planning Staff) 主 任 肯 楠 (George Kennan) 的 戰 略 思 想, 肯 氏 於 1947 年 以 專 文 發 表 於 外 交 事 務 期 刊, 他 分 析 蘇 聯 的 威 脅 大 部 份 是 心 理 的, 可 以 巧 妙 地 透 過 外 交 運 作 及 密 祕 行 動 來 加 以 圍 堵 25 1950 年 1 月 肯 氏 的 繼 任 者 尼 茲 (Paul H. Nitze) 對 圍 堵 政 策 提 出 補 充, 在 國 家 安 全 會 議 第 68 號 (NSC 68) 文 件 中, 尼 氏 認 為 蘇 聯 的 威 脅 不 僅 是 政 治 及 心 理 上 的, 而 且 也 是 軍 事 上 的, 故 該 報 告 不 認 為 外 交 或 談 判 方 式 足 以 圍 堵 蘇 聯, 而 必 須 以 軍 事 力 量 嚇 阻 敵 人 杜 魯 門 總 統 於 韓 戰 爆 發 後 接 受 此 一 觀 點, 其 繼 任 者 艾 森 豪 總 統 亦 奉 行 此 項 政 策, 一 方 面 增 加 軍 備 支 出, 一 方 面 在 海 外 進 行 戰 略 結 盟 26 此 一 時 期, 美 國 所 簽 訂 的 聯 盟 條 約 包 括 :1951 年 8 月 30 日 美 菲 共 同 防 禦 條 約 1951 年 9 月 1 日 美 澳 紐 安 全 條 約 1951 年 9 月 8 日 美 日 安 全 保 障 條 約 (1960 年 重 簽,10 年 效 期 滿 後, 仍 有 10 年 自 動 延 長 期 ) 1953 年 10 月 1 日 美 韓 共 同 防 禦 條 約 1954 年 9 月 8 日 簽 署 美 澳 紐 法 巴 菲 泰 英 之 東 南 亞 集 體 防 禦 條 約, 並 與 南 越 寮 國 柬 埔 寨 簽 議 定 書, 成 立 東 南 亞 公 約 組 織 (South East Asia Treaty Organization) 1954 年 12 月 2 日 與 台 灣 簽 訂 中 美 共 同 防 禦 條 約 以 24 南 北 韓 構 築 軍 事 信 任 基 礎 才 剛 開 始, 朝 鮮 日 報, 參 見 http://chinese.chosun.com/big5/site/data/ html_dir/2004/06/04/20040604000036. 25 26 自 由 時 報, 民 國 94 年 3 月 19 日, 參 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r/ 19/today-int2.htm 林 正 義, 美 國 國 家 安 全 政 策, 收 錄 於 何 思 因 主 編, 美 國 ( 台 北 : 國 際 關 係 研 究 中 心, 民 國 83 年 4 月 ), 頁 510-511 20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及 1955 年 與 伊 拉 克 伊 朗 巴 基 斯 坦 英 國 簽 署 巴 格 達 公 約 冷 戰 時 期, 美 國 定 位 朝 鮮 半 島 為 圍 堵 中 國 與 蘇 聯 的 戰 略 據 點 上 述 聯 盟 條 約 在 冷 戰 時 期 構 成 一 條 圍 堵 共 產 主 義 的 島 嶼 鎖 鍊 27, 朝 鮮 半 島 則 位 於 其 中 之 重 要 環 節 此 一 圍 堵 使 中 國 感 受 戰 爭 之 威 脅 與 壓 力, 認 為 美 國 在 南 韓 駐 軍, 從 冷 戰 意 識 出 發 把 朝 鮮 半 島 視 為 向 亞 洲 大 陸 進 攻 的 戰 略 據 點 和 主 要 前 哨 陣 地 除 此 之 外, 美 國 為 保 障 這 個 區 域 重 要 海 上 通 道 以 及 在 這 個 地 區 的 利 益 與 安 全, 更 強 調 朝 鮮 半 島 的 戰 略 重 要 性 28 美 國 的 安 全 戰 略 主 要 目 標 是 維 持 亞 太 地 區 的 和 平 穩 定, 並 使 自 身 的 經 濟 活 動 不 受 政 治 與 軍 事 的 限 制 維 持 穩 定 的 亞 太 秩 序, 符 合 美 國 的 國 家 利 益, 所 以 美 國 必 須 維 持 駐 軍, 確 保 亞 太 地 區 安 全 情 勢 美 國 的 胡 蘿 蔔 和 棒 子 兩 手 策 略, 以 軍 事 上 前 沿 部 署 作 為 外 交 上 多 邊 對 話 機 制 的 後 盾 29 第 二 節 冷 戰 後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環 境 1990 年 代 朝 鮮 半 島 的 緊 張 情 勢 並 未 因 冷 戰 結 束 而 緩 和, 相 反 的, 由 於 敵 我 意 識 的 根 深 柢 固, 南 北 韓 互 信 不 足, 不 僅 積 極 擴 充 軍 備, 大 規 模 軍 事 演 習 年 年 舉 行, 而 且 不 斷 有 零 星 軍 事 衝 突 發 生, 造 成 朝 鮮 半 島 情 勢 依 舊 緊 張 一 不 穩 定 面 ( 一 ) 南 北 韓 持 續 對 抗 與 衝 突 南 北 韓 不 僅 是 全 球 軍 備 競 賽 最 激 烈 的 地 區 之 一, 而 沿 著 北 緯 38 度 線 佈 署 的 27 28 29 第 一 島 鏈 從 面 對 北 極 海 的 阿 留 申 群 島 開 始, 經 堪 察 加 半 島 向 下 延 伸 至 日 本 群 島 韓 國 與 日 本 之 間 僅 隔 一 狹 小 的 對 馬 海 峽 此 島 鏈 繼 續 向 下 延 伸 至 台 灣, 經 菲 律 賓 群 島, 直 到 印 尼 廣 大 的 印 尼 群 島 之 中 有 三 處 連 結 印 度 洋 與 太 平 洋 的 重 要 海 峽, 即 麻 六 甲 巽 他 及 龍 目 島 此 島 鏈 繼 續 延 伸 至 新 幾 內 亞, 穿 過 澳 洲 與 其 東 北 方 鄰 近 島 群, 終 點 為 面 對 南 極 冰 海 的 紐 西 蘭 南 島 參 閱 James E. Auer, 西 太 平 洋 的 海 事 聯 合 : 符 合 台 韓 日 美 共 同 的 國 家 利 益, 發 表 於 西 太 平 洋 安 全 保 障 台 美 日 三 國 國 際 研 討 會 ( 台 北 ),2002 年 8 月 17 日 陸 俊 元, 朝 鮮 半 島 的 地 緣 戰 略 結 構 及 其 變 化,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 北 京 ),1996 年 第 9 期 陽 永 明, 美 國 亞 太 安 全 戰 略 之 理 論 分 析, 美 歐 季 刊, 第 12 卷, 第 3 期,86 年 秋 季 號, 頁 35-71 21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150 萬 大 軍, 更 使 該 區 成 為 東 亞 地 區 的 火 藥 庫 由 於 朝 鮮 半 島 是 四 強 戰 略 利 益 滙 集 與 衝 突 之 區, 南 北 韓 間 小 規 模 的 武 裝 衝 突 ( 如 表 2-2), 隨 時 都 有 可 能 爆 發 戰 爭, 惟 實 際 情 形 則 是 雙 方 經 由 自 制, 避 免 衝 突 情 勢 不 斷 升 溫 表 2-2 1991-2002 年 南 北 韓 軍 事 對 峙 情 形 項 次 時 間 狀 況 地 點 備 註 1 1992 05.22 三 名 北 韓 武 裝 人 員 滲 透 軍 事 分 界 線 南 方 1 公 里 非 武 裝 地 區 2 1993 09.17 南 韓 漁 船 誤 闖 北 韓 海 域 漢 城 西 方 大 青 島 附 近 北 韓 海 域 3 1995 05.11 南 韓 軍 機 誤 入 北 韓 領 空 非 軍 事 區 中 央 4 05.30 北 韓 巡 邏 艇 扣 押 南 韓 漁 船 南 北 韓 西 面 海 界 以 北 28 公 里 5 6 1996 04.05- 北 韓 軍 隊 進 入 非 軍 事 區 北 韓 非 軍 事 區 附 近 04.09 7 05.16 7 名 北 韓 軍 人 進 入 非 軍 事 區 南 北 韓 邊 界 中 立 緩 衝 區 8 05.23 5 艘 韓 巡 邏 艇 闖 入 南 韓 水 域 南 韓 西 岸 泰 川 島 5 公 里 水 域 9 06.14 3 艘 北 韓 砲 艇 闖 入 南 韓 海 域 南 韓 黃 海 廷 坪 島 附 近 4 哩 海 域 10 09.18 北 韓 潛 艇 於 南 韓 擱 淺 南 韓 江 陵 市 附 近 海 岸 22 相 互 開 火, 導 致 南 韓 一 名 士 兵 受 傷, 北 韓 損 失 3 人 南 韓 損 失 一 艘 漁 船 10.27 北 韓 間 諜 入 侵 南 韓 南 韓 扶 餘 鎮 北 韓 損 失 一 名 間 諜 11 10.04 北 韓 AN-2 機 進 行 武 力 展 示 南 韓 西 海 岸 北 端 軍 事 分 界 線 12 10.12 北 韓 在 東 海 岸 非 武 裝 地 帶 朝 江 原 道 高 城 邵 非 武 南 韓 崗 哨 放 射 迫 擊 砲 並 掃 射 裝 地 帶 機 槍 13 1997 06.05 北 韓 巡 邏 艇 從 事 護 漁 任 務 越 漢 城 西 方 約 150 公 過 雙 方 分 隔 線 里 的 黃 海 延 坪 島 附 近 14 07.16 北 韓 對 交 界 處 南 側 的 一 個 哨 非 軍 事 區 站 發 動 砲 擊 相 互 開 火, 導 致 南 韓 3 名 士 兵 死 亡 2 名 士 兵 受 傷 1 名 平 民 誤 殺 ; 北 韓 折 損 20 名 人 員 1 艘 潛 艇 以 及 1 人 受 傷 相 互 開 火 相 互 開 火, 導 致 北 韓 數 名 士 兵 受 傷 15 09.09 一 名 北 韓 士 兵 在 分 隔 南 北 非 軍 事 區 一 名 北 韓 士 兵 死 亡 韓 的 非 軍 事 區 遭 南 韓 部 隊 射 殺 16 1998 03.12 13 名 北 韓 軍 人 跨 越 軍 事 分 江 原 道 鐵 原 郡 金 化 界 線 南 下 40 餘 公 尺 邑 非 武 裝 地 帶 17 06.22 南 韓 漁 船 網 獲 北 韓 60 噸 級 江 原 道 束 草 外 海 潛 艇 18 12.18 北 韓 間 諜 船 闖 入 南 韓 水 域 北 韓 潛 艇 遭 擊 沈 19 1999 06.09- 北 韓 巡 邏 艇 闖 入 南 韓 水 域 事 南 韓 西 岸 水 域 北 韓 艦 艇 遭 擊 沈, 南 韓 艦 艇 受 損

項 次 時 間 狀 況 地 點 備 註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06.15 件 20 2000 02.05 三 艘 韓 國 海 軍 快 艇 和 一 艘 駛 朝 鮮 半 島 西 岸 外 之 入 韓 國 水 域 的 朝 鮮 巡 邏 艇 發 百 嶺 島 生 對 峙 21 2002 06.29 北 韓 海 軍 擊 沉 一 艘 南 韓 巡 邏 南 北 韓 西 海 岸 軍 事 艇, 造 成 至 少 5 名 水 兵 喪 生 分 界 線 處 及 19 人 受 傷 北 韓 的 挑 釁 行 動 明 顯 違 反 停 戰 協 定, 南 韓 當 局 除 要 求 韓 為 此 事 道 歉, 並 下 令 全 軍 戒 備 資 料 來 源 : 1. 林 裕 峰, 後 冷 戰 時 期 美 國 與 中 共 在 朝 鮮 半 島 的 互 動 關 係, 政 治 作 戰 學 校 政 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民 國 92 年, 頁 38 2. 朱 松 柏, 朝 鮮 半 島 情 勢, 參 見 http://iir.nccu.edu.tw/2002report/korea.htm 為 避 免 軍 事 衝 突 一 再 發 生,2004 年 5 月 26 日 兩 韓 在 朝 鮮 金 剛 山 舉 行 第 1 次 將 軍 級 軍 事 會 談, 討 論 如 何 防 止 兩 韓 在 朝 鮮 半 島 西 部 海 域 發 生 衝 突 6 月 4 日 第 2 次 將 軍 級 會 談 在 南 韓 雪 嶽 山 舉 行, 簽 署 包 括 防 止 西 海 發 生 衝 突 停 止 在 非 軍 事 區 附 近 進 行 宣 傳 並 拆 除 宣 傳 設 施 等 內 容 之 協 議 書 30 在 前 2 次 將 軍 級 會 談 的 基 礎 上, 為 磋 商 第 3 次 南 北 韓 將 軍 級 會 談 的 日 程 與 議 題,2005 年 7 月 20 日 兩 韓 在 板 門 店 南 韓 轄 區 和 平 之 家 舉 行 校 官 級 軍 事 實 務 工 作 會 議, 該 會 議 達 成 4 點 重 要 協 議 如 下 :(1) 為 了 防 止 南 北 韓 雙 方 在 黃 海 上 發 生 的 偶 發 性 衝 突, 雙 方 決 定 於 8 月 13 日 開 始, 設 置 並 運 作 通 訊 聯 絡 所 ;(2) 南 北 韓 雙 方 同 意 自 7 月 25 日 開 始, 著 手 拆 除 朝 鮮 半 島 軍 事 分 界 線 (MDL) 上 的 體 制 宣 傳 大 字 板 及 心 戰 喊 話 擴 音 器 等 宣 傳 設 施, 並 將 於 8 月 13 日 為 止, 貫 徹 執 行 此 一 協 議 事 項 ;(3) 南 北 韓 雙 方 對 於 儘 早 在 北 韓 白 頭 山 ( 長 白 山 ) 召 開 第 3 次 南 北 韓 將 軍 級 會 談 達 成 了 共 識 ;(4) 為 確 認 軍 事 分 界 線 上 宣 傳 設 施 分 三 階 段 拆 除 的 執 行 結 果, 南 北 韓 第 4 次 校 官 級 軍 事 實 務 工 作 會 議 將 於 8 月 12 日 上 午 10 點, 在 板 門 店 北 韓 轄 區 統 一 閣 舉 行 31 由 此 次 會 談 協 議 可 知, 兩 韓 積 極 建 立 機 制 以 降 低 誤 判 及 衝 突, 這 些 會 談 的 舉 行 與 制 度 化, 將 有 助 區 域 之 和 平 與 穩 定 30 南 北 韓 軍 事 將 領 會 談, 雙 方 無 交 集, 參 見 http://www.epochtimes.com/b5/4/6/4/n558427.htm. 31 兩 韓 軍 方 將 設 通 訊 聯 絡 所, 防 止 黃 海 衝 突, 大 紀 元, 參 見 http://hk.epochtimes.com/bh/5/7/20/ n992515.htm 南 北 韓 在 首 爾 舉 行 將 軍 級 會 談 工 作 代 表 會 談, 聯 合 網 (Yonhap News Agency), 參 見 http://for.yna.co.kr/services/cb/article.asp?nid=20050712162716j1&cid=05 23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 二 ) 北 韓 飛 彈 及 核 武 問 題 冷 戰 結 束 後, 朝 鮮 半 島 發 生 兩 次 核 武 危 機 第 一 次 核 武 危 機 始 於 1993 年 3 月 間, 當 時 因 外 界 質 疑 北 韓 利 用 1985 年 間 取 自 前 蘇 聯 之 核 能 設 施, 加 工 蒐 集 鈽 原 料 作 為 發 展 核 子 武 器 之 用, 美 國 與 國 際 原 子 能 總 署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簡 稱 IAEA) 對 北 韓 施 壓, 北 韓 宣 布 退 出 前 於 1985 年 間 為 取 得 核 能 設 施 而 加 入 之 國 際 原 子 能 總 署 及 核 不 擴 散 條 約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簡 稱 NPT) 由 於 北 韓 領 導 人 金 日 成 突 於 1994 年 7 月 8 日 逝 世,10 月 24 日 北 韓 與 美 國 簽 訂 日 內 瓦 美 國 北 韓 核 子 架 構 協 議 (Agreed Framework), 雙 方 同 意 以 輕 水 反 應 爐 (light-water reactor, LWR ) 取 代 北 韓 當 時 運 作 中 之 石 墨 反 應 爐 (graphite-moderated reactor) 兩 國 朝 全 面 政 治 與 經 濟 關 係 正 常 化 目 標 邁 進 共 同 促 進 朝 鮮 半 島 和 平 穩 定 與 非 核 化 以 及 強 化 國 際 核 不 擴 散 體 制 等 多 項 協 議 32 第 一 次 核 武 危 機 反 應 出 北 韓 善 於 採 取 戰 爭 邊 緣 政 策 (brinkmanship), 33 以 強 烈 措 辭 威 脅 對 手, 試 圖 將 衝 突 情 勢 推 至 戰 爭 邊 緣, 迫 使 美 國 因 不 願 戰 爭 爆 發 而 接 受 北 韓 所 提 出 之 能 源 及 糧 食 援 助 等 訴 求, 並 成 立 朝 鮮 半 島 能 源 開 發 組 織 (Korean Ener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簡 稱 KEDO), 由 美 日 及 南 韓 等 出 資, 建 造 兩 座 輕 水 反 應 爐, 以 解 決 北 韓 的 能 源 問 題, 換 取 北 韓 停 止 其 核 能 計 畫 2002 年 1 月, 美 國 總 統 布 希 (George W. Bush) 在 國 情 咨 文 中, 將 伊 朗 伊 拉 克 北 韓 列 為 邪 惡 軸 心 (Axis of Evil) 國 家, 暗 示 將 對 這 些 國 家 採 取 軍 事 行 動 34 北 韓 方 面 為 了 增 加 外 交 籌 碼, 展 現 軍 力 嚇 阻 美 國 侵 略, 遂 利 用 美 國 出 兵 攻 打 伊 拉 克 之 際, 於 2002 年 10 月 公 開 核 武 計 畫, 朝 鮮 半 島 進 入 第 二 次 核 武 危 機, 再 次 造 成 區 域 的 不 穩 定 情 勢 自 2002 年 10 月 公 開 承 認 核 武 計 畫 以 來, 北 韓 採 取 一 連 串 升 高 緊 張 情 勢 的 作 32 Agreed Framework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Democratic People s Republic of Korea, Geneva, October 21, 1994. 33 李 明, 朝 鮮 半 島 重 演 戰 爭 邊 緣 戲 碼, 海 外 情 勢 集 要 ( 第 1361 期 ), 參 見 http://www.kmt.org.tw/ Content/HTML/Periodical/Overseas/20020503_27_3615.html 34 President Delivers 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 參 見 http://www.whitehouse.gov/news/releases/ 2002/01/20020129-11.html. 24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為, 包 括 撤 除 國 際 原 子 能 總 署 在 北 韓 核 能 設 施 所 設 之 監 視 器 及 封 條, 重 新 啟 動 五 萬 千 瓦 的 核 子 反 應 爐 ; 驅 逐 國 際 原 子 能 總 署 檢 查 人 員 ;2003 年 1 月 10 日 宣 布 退 出 核 不 擴 散 條 約 ; 同 年 5 月 12 日 宣 布 廢 除 1992 年 與 南 韓 簽 定 的 朝 鮮 半 島 非 核 化 共 同 宣 言 ; 威 脅 將 重 新 考 慮 1953 年 簽 訂 的 停 戰 協 定 ; 35 在 2003 年 2 月 24 日 盧 武 鉉 就 職 前 夕, 進 行 地 對 地 飛 彈 試 射, 試 射 方 向 指 向 日 本 ; 36 派 遣 戰 機 向 南 越 過 北 方 限 制 線 (Northern Line Limit, NLL) 侵 入 南 韓 領 空 ; 37 在 公 海 上 空 攔 截 美 國 偵 察 機 ; 以 及 發 動 漁 船 闖 入 南 韓 西 部 領 海 相 關 舉 動 旨 在 升 高 對 立 情 勢, 一 方 面 展 現 北 韓 作 戰 的 能 力 與 決 心 ; 另 一 方 面 升 高 緊 張 氣 氛, 帶 給 對 手 壓 力, 製 造 美 國 日 本 與 南 韓 處 理 北 韓 問 題 的 歧 見, 並 爭 取 有 利 於 北 韓 的 談 判 地 位 上 述 作 為, 均 為 北 韓 希 望 美 國 正 視 其 訴 求, 在 近 程 換 取 經 濟 援 助, 並 在 遠 程 迫 使 美 國 簽 訂 和 平 及 互 不 侵 犯 條 約, 最 終 達 到 促 使 駐 韓 美 軍 撤 離 等 目 標 除 了 以 核 武 換 取 經 濟 利 益 外, 北 韓 亦 認 為 核 武 可 保 障 安 全 不 受 威 脅 冷 戰 後 北 韓 仍 堅 持 共 產 主 義, 但 在 失 去 蘇 聯 經 援 及 中 國 採 取 緊 縮 的 燃 料 糧 食 政 策 下, 平 壤 當 局 面 臨 經 濟 破 產 及 國 際 政 治 孤 立 的 雙 重 困 境, 發 展 核 武 成 為 重 要 的 安 全 選 擇, 因 為 一 方 面 可 以 嚇 阻 美 國 及 牽 制 北 京 對 北 韓 的 壓 制, 另 一 方 面 可 威 脅 日 本, 升 高 朝 鮮 民 族 主 義 並 離 間 美 韓 同 盟 此 亦 可 用 以 理 解, 為 何 1990 年 代 朝 鮮 半 島 重 覆 出 現 2 次 核 武 危 機, 其 關 鍵 即 在 於 北 韓 認 為 安 全 受 到 威 脅, 必 須 以 核 武 嚇 阻 力 量 確 保 國 家 安 全 至 於 解 決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之 對 策, 似 有 幾 種 選 擇 首 先, 倘 循 1998 年 的 印 - 巴 核 武 模 式, 讓 北 韓 擁 有 若 干 數 量 的 核 武, 而 前 題 是 北 韓 必 須 配 合 防 止 核 武 輸 出, 並 同 意 國 際 原 子 能 總 署 進 行 入 侵 式 武 器 檢 查 (Intrusive Inspection), 否 則 平 壤 不 能 得 到 任 何 經 援 此 法 使 國 際 社 會 得 列 管 北 韓 核 武, 並 防 止 北 韓 以 未 完 成 的 核 計 畫 進 行 經 濟 勒 索 惟 北 韓 一 旦 擁 核, 任 何 機 制 都 難 以 避 免 其 以 核 武 威 脅 敵 對 國 家, 故 各 國 絕 難 接 受 北 韓 擁 核 之 事 實 35 北 韓 揚 言 將 撕 毀 韓 戰 停 火 協 定, 中 央 社,2003 年 2 月 18 日 36 南 韓 總 統 就 職 前 夕, 北 韓 試 射 飛 彈, 參 見 http://www.epochtimes.com/b5/3/2/26/n279830.htm 37 北 韓 戰 機 侵 犯 南 北 韓 海 上 分 界 線 後 返 回 北 方, 中 央 社,2003 年 2 月 20 日 25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其 次, 將 朝 鮮 半 島 民 主 化 放 入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管 理 的 議 程, 避 免 一 再 出 現 的 核 武 危 機, 導 致 核 不 擴 散 條 約 的 破 產 和 東 北 亞 核 武 化 等 後 果 故 有 些 論 者 以 為, 解 決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的 根 本 之 道, 在 於 建 立 朝 鮮 半 島 民 主 化 的 政 治 議 程, 而 不 只 是 朝 鮮 半 島 非 核 化 的 安 全 議 程 也 就 是 以 政 治 民 主 化 及 經 濟 自 由 化 誘 導 平 壤 走 出 安 全 困 境, 在 認 知 上 根 本 放 棄 開 發 核 武 38 此 一 建 議 較 屬 於 美 國 派 的 看 法, 期 待 以 政 治 民 主 化 取 代 專 制 政 權, 在 目 前 北 韓 封 閉 的 政 治 環 境 之 下, 似 無 法 達 成 其 三, 就 是 美 國 與 北 韓 關 係 正 常 化, 建 立 朝 鮮 半 島 永 久 和 平 機 制, 例 如 有 關 各 造 簽 署 和 平 條 約, 放 棄 冷 戰 對 抗, 管 制 武 器 及 裁 減 軍 備 等 此 法 可 降 低 北 韓 受 威 脅 感, 對 北 韓 有 利, 但 對 於 掌 握 軍 事 優 勢 的 美 國 而 言, 似 難 以 放 下 優 勢, 而 屈 就 於 北 韓 的 訴 求 故 北 韓 與 美 國 之 間, 如 何 在 衝 突 的 立 場 上 尋 求 共 識, 謀 求 核 武 問 題 的 解 決 之 道, 實 為 各 利 害 相 關 國 家 之 一 大 考 驗 二 穩 定 面 ( 一 ) 多 極 結 構 互 相 制 衡 1950 年 代, 朝 鮮 半 島 呈 現 美 蘇 兩 極 對 抗 的 格 局, 自 1960 年 代 起, 中 國 作 為 獨 立 的 一 方, 使 朝 鮮 半 島 由 兩 極 結 構 逐 漸 向 兩 極 三 方 ( 即 美 蘇 兩 極 南 北 兩 韓 及 中 國 三 方 ) 過 渡,1970 年 代 至 80 年 代 中 期, 區 域 格 局 呈 現 中 美 蘇 戰 略 三 角 關 係 1980 年 代 中 期 起, 日 本 安 全 角 色 逐 漸 增 加, 朝 鮮 半 島 權 力 格 局 演 變 包 括 中 日 美 俄 四 強 和 南 韓 北 韓 兩 方 的 四 角 多 方 結 構 39 冷 戰 後 的 東 北 亞, 由 於 朝 鮮 半 島 並 未 完 全 結 束 意 識 形 態 與 軍 事 對 抗 的 局 面, 仍 然 維 持 著 冷 戰 時 期 南 北 對 抗 的 特 質, 美 日 俄 中 等 四 強 除 了 與 南 北 韓 發 展 經 貿 關 係 外, 基 本 上, 相 互 間 仍 然 存 在 著 激 烈 的 權 力 鬥 爭, 一 方 面 希 望 維 持 本 地 區 的 和 平, 另 一 方 面 又 積 極 介 入 本 區 域 的 政 治 經 濟 與 安 全 事 務, 朝 鮮 半 島 仍 是 38 39 賴 怡 忠, 化 解 核 武 危 機, 關 鍵 在 北 韓 民 主 化, 參 見 http://www.taiwanthinktank.org/researchfinal. php?id=128 諶 取 榮, 東 北 亞 安 全 環 境 的 特 徵 極 其 敏 感 性,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 北 京 ),1992 年 第 6 期, 頁 23 26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四 強 相 互 角 力 的 競 技 場, 40 建 立 新 的 區 域 和 平 保 障 體 制 誠 屬 必 然 41 冷 戰 後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為 區 域 穩 定 之 基 石, 以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角 度 視 之, 美 國 及 中 國 同 時 扮 演 平 衡 促 進 者 (facilitator) 之 角 色, 42 聯 盟 策 略 軍 事 部 署 及 外 交 手 段, 則 為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之 遊 戲 規 則 冷 戰 後 駐 韓 及 駐 日 美 軍 仍 具 規 模, 為 因 應 新 情 勢, 美 日 於 1997 年 調 整 美 日 防 衛 合 作 指 針, 以 提 升 美 日 安 保 合 作 體 制, 嚇 阻 或 準 備 介 入 軍 事 爭 端 另 在 外 交 途 徑 方 面, 則 以 對 話 化 解 歧 見 與 衝 突, 主 要 機 制 為 美 朝 對 話 美 中 對 話 美 俄 對 話 美 日 韓 三 邊 協 調 監 視 機 制 (Trilateral Coordination & Oversight Group, TCOG) 四 邊 會 談 及 朝 鮮 半 島 能 源 開 發 組 織 除 了 上 述 美 國 主 導 運 作 的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架 構, 中 國 作 為 多 極 結 構 之 一 極, 運 用 其 影 響 力 及 在 聯 合 國 安 理 會 常 任 理 事 國 之 政 治 地 位, 全 力 支 持 北 韓 政 權 穩 定, 同 時 透 過 領 導 人 講 話, 表 達 支 持 南 北 韓 漸 進 統 一 之 立 場, 最 終 促 成 外 國 軍 隊 撤 離 43 ( 二 ) 南 北 韓 關 係 邁 向 和 解 1. 四 方 會 談 四 方 會 談 之 緣 起, 可 回 遡 1975 年 美 國 國 務 卿 季 辛 吉 在 聯 合 國 第 30 屆 大 會 提 倡 召 開 朝 鮮 半 島 四 方 會 談, 邀 集 包 括 南 韓 在 內 的 停 戰 協 定 當 事 國 會 談, 以 緩 和 朝 鮮 半 島 緊 張 情 勢 季 辛 吉 的 構 想 是 透 過 對 話, 維 持 停 戰 協 定 之 效 力, 並 擴 大 對 話 伙 伴 包 括 日 俄 在 內, 並 使 美 日 與 中 俄 交 叉 承 認 南 北 韓 此 一 構 想 嗣 因 北 韓 要 求 直 接 與 美 國 談 判, 雙 方 簽 署 和 平 條 約 取 代 停 戰 協 定, 以 及 排 除 南 韓 加 入 等 訴 求 而 破 局 44 冷 戰 後 美 國 柯 林 頓 政 府 主 張 以 對 話 協 商 解 決 朝 鮮 半 島 問 題, 採 取 軟 著 陸 40 41 42 43 44 朱 松 柏, 前 引 文, 頁 2 金 炳 洪, 朝 鮮 半 島 建 立 新 和 平 保 障 體 制 的 緊 迫 性,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 北 京 ),1994 年 第 11 期, 頁 38 邱 坤 玄, 冷 戰 後 中 共 與 朝 鮮 半 島 的 權 力 平 衡, 中 國 事 務 ( 台 北 ), 第 4 期 (2001 年 4 月 ), 頁 90 楊 志 恆, 東 北 亞 之 安 全 情 勢 分 析, 戰 略 與 國 際, 第 1 卷 第 1 期 (1999 年 1 月 ), 頁 69-70 朱 松 柏, 朝 鮮 半 島 四 邊 會 談 的 構 想 與 實 際, 問 題 與 研 究, 第 36 卷 第 8 期 ( 民 國 86 年 8 月 ), 頁 20-22 27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政 策, 一 方 面 穩 定 北 韓 政 權 免 於 因 1990 年 起 連 續 8 年 饑 荒 而 跨 台, 一 方 面 透 過 接 觸 談 判 改 善 兩 國 關 係 及 朝 鮮 半 島 局 勢 此 外, 南 韓 政 府 檢 討 北 韓 政 策, 認 為 有 必 要 與 北 韓 談 判 和 平 條 約, 並 具 體 提 出 由 南 北 韓 簽 署 以 及 美 日 中 俄 四 大 國 背 書 保 證 的 二 加 四 架 構, 藉 以 建 立 朝 鮮 半 島 永 久 和 平 機 制 在 此 一 條 件 及 背 景 下, 逐 步 產 生 朝 鮮 半 島 四 方 會 談 的 契 機 1996 年 4 月, 美 國 柯 林 頓 總 統 和 南 韓 金 泳 三 總 統, 在 雙 方 高 峰 會 時 提 倡 多 邊 對 話 1997 年 12 月, 由 美 中 南 韓 北 韓 四 國 第 一 次 召 開 旨 在 終 止 朝 鮮 半 島 敵 對 狀 態 的 四 邊 對 話 在 1998 年 10 月 21 日 第 三 回 合 會 談 時, 南 韓 代 表 提 議 設 置 和 平 體 制 構 築 及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兩 個 委 員 會, 南 韓 特 別 提 及 在 軍 事 信 賴 機 制 上 設 置 熱 線 電 話 北 韓 基 本 上 是 同 意, 但 是 北 韓 也 提 出 四 項 主 張, 包 括 駐 韓 美 軍 撤 退 締 結 美 與 北 韓 和 平 協 定 禁 止 輸 入 武 器 到 朝 鮮 半 島 及 停 止 美 韓 聯 合 軍 事 演 習 45 四 方 會 談 是 1997 年 12 月 首 次 運 作 的 機 制, 美 國 與 中 國 這 兩 個 分 別 與 南 北 韓 具 有 深 遠 關 係 意 識 形 態 接 近 戰 略 構 想 相 仿 的 國 家, 共 同 促 成 南 北 韓 的 和 平 對 話 截 至 1999 年 8 月 止, 四 方 會 談 共 進 行 了 六 次 會 議 雖 然 四 方 會 談 的 效 果 不 如 預 期 理 想, 但 至 少 維 持 溝 通,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誤 解 或 誤 判, 相 對 的 發 揮 了 差 強 人 意 的 建 設 性 結 果 (constructive result) 46 2. 2000 年 南 北 韓 高 峰 會 2000 年 6 月, 兩 韓 舉 行 高 峰 會 後 雙 方 同 意 緩 和 緊 張 情 勢, 透 過 和 平 和 解 與 合 作, 促 進 兩 韓 關 係 發 展, 最 後 邁 向 自 主 和 平 統 一, 如 果 兩 韓 根 據 共 同 宣 言 順 利 推 動 和 解, 則 周 邊 相 關 國 家 的 東 北 亞 政 策 將 因 此 產 生 變 化, 尤 其 是 長 期 以 來 與 朝 鮮 半 島 維 持 著 密 切 互 動 關 係 的 四 強 美 日 俄 中, 對 南 北 韓 的 政 策 立 場 與 影 響 力 勢 必 重 新 調 整 與 評 估, 當 東 北 亞 地 區 從 冷 戰 殘 存 的 兩 極 對 立 狀 態 走 向 和 解, 新 秩 序 就 會 因 相 關 國 家 立 場 的 改 變 而 重 新 形 成 45 金 大 中 : 韓 朝 美 中 恢 復 四 方 會 談, 對 朝 鮮 半 島 和 平 作 用 大, 聯 合 早 報 ( 新 加 坡 ),2000 年 11 46 月 28 日, 參 見 www.zaobao.com/special/korea/pages/korea281100.html 李 明, 前 引 文, 頁 76 28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2000 年 6 月 13 日, 南 韓 總 統 金 大 中 訪 問 北 韓 與 金 正 日 舉 行 高 峰 會, 在 世 人 注 目 下 南 北 韓 領 導 人 打 破 僵 局, 雙 方 在 6 月 15 日 簽 下 歷 史 性 的 六 一 五 南 北 共 同 宣 言, 共 同 宣 言 的 內 涵 包 括 : 一 南 北 雙 方 同 意 共 同 努 力 實 現 自 主 統 一 ; 二 雙 方 認 同 彼 此 的 統 一 方 案 有 雷 同 之 處 ; 三 兩 方 允 諾 盡 快 解 決 人 道 問 題 如 分 散 家 庭 互 訪 以 及 南 韓 政 治 犯 問 題 ; 四 為 加 強 互 信, 雙 方 協 議 透 過 經 濟 合 作 與 社 會 文 化 體 育 醫 療 ' 環 保 交 流 與 合 作 來 促 進 經 濟 的 平 衡 發 展 ; 五 兩 方 同 意 未 來 舉 行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的 對 話 以 執 行 協 議 及 金 正 日 訪 問 南 韓 47 南 北 韓 高 峰 會 結 束 後, 兩 韓 積 極 展 開 實 務 性 會 談 與 接 觸, 以 落 實 高 峰 會 所 達 成 的 共 同 協 議, 實 務 性 會 談 主 要 透 過 三 個 管 道 進 行 : 第 一 個 管 道 是 部 長 級 會 談, 南 北 韓 由 統 一 部 長 朴 在 圭 和 北 韓 內 閣 參 事 全 今 鎮 為 雙 方 代 表 ; 第 二 個 管 道 是 國 防 部 長 的 會 談, 由 南 韓 國 防 部 長 趙 成 台 與 北 韓 人 民 武 力 部 長 金 一 哲 為 代 表 ; 第 三 個 管 道 是 南 北 韓 紅 十 字 會 會 談 透 過 這 三 個 管 道 的 會 談, 兩 韓 和 解 趨 勢 明 顯, 並 已 為 東 北 亞 國 際 新 秩 序 的 建 立, 踏 出 重 要 的 一 大 步 48 兩 韓 高 峰 會 不 論 就 高 峰 會 本 身 南 韓 及 北 韓 等 均 深 具 意 義, 高 峰 會 本 身 為 兩 韓 和 解 之 里 程 碑, 所 談 議 題 兼 顧 南 北 雙 方 利 益 及 需 求, 求 同 存 異, 以 溝 通 增 進 瞭 解, 以 談 判 代 替 對 抗 對 南 韓 而 言, 高 峰 會 代 表 著 金 大 中 總 統 推 動 陽 光 政 策 之 豐 碩 成 果, 激 發 南 韓 民 族 主 義, 迫 使 美 國 在 爭 議 多 年 之 駐 軍 地 位 協 定 修 正 問 題 上 讓 步 對 北 韓 而 言, 高 峰 會 成 功 扭 轉 長 期 在 國 際 之 負 面 形 象, 並 提 高 其 對 美 日 兩 國 的 外 交 姿 態 另 外, 高 峰 會 使 兩 韓 重 啟 在 板 門 店 之 聯 絡 辦 事 處, 恢 復 因 韓 戰 而 中 斷 之 京 義 鐵 路, 成 功 促 成 分 散 家 庭 成 員 互 訪, 降 低 南 韓 大 國 黨 對 北 韓 之 敵 意, 吸 引 南 韓 企 業 家 投 資 北 韓, 兩 韓 亦 首 次 舉 辦 外 長 及 國 防 部 長 會 談, 此 皆 為 南 北 韓 分 裂 以 來 之 重 大 突 破, 對 維 持 朝 鮮 半 島 穩 定 貢 獻 卓 著 49 47 六 一 五 南 北 共 同 宣 言 內 容, 參 見 http://www.peace.org.tw/enews/worldnews/korea_info.htm. 48 49 朱 松 柏, 兩 韓 和 解 與 東 北 亞 新 秩 序, 頁 3-4 劉 德 海, 二 千 年 兩 韓 高 峰 會 對 東 北 亞 與 兩 岸 關 係 的 影 響, 戰 略 與 國 際 研 究, 第 3 卷 第 2 期 (2001 年 4 月 ), 頁 83-91 29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 三 ) 南 韓 的 陽 光 政 策 韓 國 的 亞 太 安 全 戰 略, 最 主 要 目 標 是 防 止 北 韓 軍 事 進 攻, 其 次 是 實 現 民 族 統 一, 其 三 是 維 持 區 域 安 全 為 實 現 安 全 戰 略 目 標, 韓 國 的 基 本 策 略 有 四 個 方 面 : (1) 與 美 國 的 軍 事 同 盟 關 係 是 其 安 全 政 策 的 核 心, 因 為 沒 有 美 國 的 支 持, 韓 國 還 無 力 承 擔 全 部 的 安 全 責 任, 不 過 隨 著 韓 國 實 力 的 增 長, 韓 國 要 在 自 身 防 衛 中 負 更 大 責 任, 使 美 韓 軍 事 同 盟 逐 漸 轉 變 為 韓 美 互 補 性 的 合 作 伙 伴 關 係 ;(2) 尋 求 與 日 本 中 國 俄 國 以 及 東 南 亞 等 國 進 行 軍 事 交 流 與 合 作 ;(3) 穩 定 與 北 韓 關 係, 為 民 族 統 一 創 造 必 要 的 和 平 氣 氛 :(4) 參 與 聯 合 國 的 國 際 維 和 行 動 50 1998 年 2 月 金 大 中 就 任 南 韓 總 統, 不 久 後 推 行 陽 光 政 策 (Sunshine Policy), 他 在 就 職 演 說 提 出 處 理 北 韓 事 務 的 重 要 主 張, 包 括 :(1) 南 韓 不 會 容 忍 北 韓 的 武 裝 挑 釁 事 件 ;(2) 南 韓 向 北 韓 保 證 無 意 傷 害 或 吸 納 北 韓 統 一 ;(3) 將 從 最 容 易 達 成 共 識 的 起 點 出 發, 積 極 推 動 擴 大 兩 韓 的 和 解 與 合 作 51 金 大 中 的 宣 誓, 一 方 面 以 善 意 引 導 北 韓 接 納 南 韓 新 政 府, 為 兩 韓 進 一 步 接 觸 提 供 伏 筆, 另 一 方 面 則 強 調 南 韓 維 護 區 域 和 平 的 決 心, 提 醒 北 韓 勿 因 南 韓 的 陽 光 政 策 而 錯 估 形 勢 此 種 胡 蘿 蔔 與 棍 棒 兼 具 的 方 式, 確 保 陽 光 政 策 推 動 金 大 中 政 府 的 陽 光 政 策, 主 要 有 六 項 指 導 原 則 :(1) 維 持 國 家 安 全 與 促 進 兩 韓 合 作 應 同 步 進 行 ;(2) 將 促 進 和 平 共 存 與 兩 韓 合 作 列 為 政 府 政 策 的 第 一 順 位 ;(3) 必 須 營 造 有 利 於 北 韓 開 放 與 體 制 轉 變 的 環 境 ;(4) 促 進 兩 韓 的 共 同 利 益 ; (5) 應 堅 守 民 族 自 決 與 爭 取 國 際 國 際 社 會 支 持 的 原 則 ;(6) 須 在 全 國 共 識 下 推 動 對 北 的 政 策 52 此 外, 金 大 中 指 示 實 踐 對 北 韓 政 策 的 六 大 方 向 :(1) 透 過 對 話 實 踐 1991 年 的 基 本 協 議 ;(2) 以 政 經 分 離 為 原 則, 政 治 層 次 的 議 題, 不 影 響 和 北 韓 的 經 濟 聯 繫 ; (3) 分 散 家 庭 團 聚 ;(4) 彈 性 處 理 對 北 韓 的 糧 食 援 助 ;(5) 繼 續 履 行 為 北 韓 興 建 輕 水 50 51 52 閻 學 通, 亞 太 安 全 趨 勢,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 北 京 ),1997 年 第 7 期, 頁 3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The Republic of Korea, Defense White Paper 1996-1997,pp.16-24. 李 明, 前 引 文, 頁 72 劉 德 海, 前 引 文, 頁 80 30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核 子 反 應 爐 的 承 諾 ;(6) 創 造 朝 鮮 半 島 的 和 平 環 境 53 陽 光 政 策 與 過 去 南 韓 對 北 韓 的 政 策 相 較, 有 三 項 根 本 的 不 同 點 :(1) 首 先 是 基 本 的 態 度 不 同 歷 屆 南 韓 政 府 皆 視 北 韓 為 首 要 敵 人, 所 以 內 政 外 交 以 對 抗 北 韓 為 主 金 大 中 認 為 對 抗 及 對 立 將 造 成 兩 韓 永 久 分 裂, 不 如 仿 效 伊 索 預 言 中, 北 風 的 強 冷 無 法 吹 去 路 人 的 外 套, 而 和 煦 的 太 陽 則 使 路 人 自 行 脫 去 外 套 換 句 話 說, 用 柔 性 的 政 策 化 解 北 韓 戒 心, 增 進 互 信 基 礎, 促 進 兩 韓 對 話 與 交 流, 進 而 降 低 朝 鮮 半 島 緊 張 情 勢 (2) 其 二 是 政 策 制 訂 的 假 設 不 同 金 大 中 以 前 的 政 府, 均 假 設 北 韓 即 將 瓦 解, 而 金 大 中 則 主 張 對 話 交 流, 以 誠 意 化 解 敵 意, 不 以 北 韓 垮 台 為 兩 韓 統 一 之 前 題 (3) 其 三 是 策 略 不 同 金 大 中 以 前 的 策 略 為 政 經 掛 勾, 強 調 有 條 件 的 經 援, 北 韓 必 須 有 善 意 回 應, 金 大 中 的 陽 光 政 策 則 強 調 政 經 分 離, 南 韓 經 援 北 韓 的 意 願, 不 因 北 韓 之 挑 釁 或 敵 意 而 改 變 54 金 大 中 政 府 對 北 韓 之 陽 光 政 策 雖 有 具 體 成 果, 包 括 2000 年 6 月 15 日 兩 韓 首 次 高 峰 會, 以 及 緊 接 之 雙 方 離 散 家 庭 互 訪 雙 方 在 同 一 旗 幟 下 參 加 2000 年 雪 梨 奧 運 會 以 及 召 開 部 長 級 會 談 討 論 雙 方 共 同 關 切 之 實 質 問 題 等 重 要 進 展, 惟 因 2001 年 以 來 南 韓 內 政 動 盪, 陽 光 政 策 受 到 南 韓 反 對 黨 之 挑 戰, 認 為 金 大 中 之 善 意 並 未 得 到 北 韓 之 相 對 應 回 報, 且 金 正 日 遲 遲 未 回 訪 南 韓, 故 陽 光 政 策 出 現 失 誤 簡 言 之, 南 韓 政 黨 角 力 以 及 兩 韓 尚 缺 互 信 基 礎, 致 使 陽 光 政 策 出 現 侷 限, 55 惟 此 並 不 能 否 定 陽 光 政 策 對 朝 鮮 半 島 和 平 與 穩 定 之 貢 獻 ( 四 ) 美 國 聯 盟 戰 略 冷 戰 後 美 國 的 安 全 戰 略 仍 維 持 冷 戰 時 期 之 主 軸, 在 亞 太 地 區 將 中 國 視 為 挑 戰 者, 持 續 維 持 聯 盟 戰 略 與 圍 堵 政 策 柯 林 頓 政 府 以 美 中 戰 略 伙 伴 關 係 為 主 軸, 對 中 國 進 行 圍 堵 (Containment) 和 交 往 (Engagement), 兩 者 併 稱 圍 和 政 策 (Congagement) 2001 年 小 布 希 政 府 上 台 後, 政 策 上 著 眼 於 中 國 興 起 之 挑 戰, 53 54 55 同 上 註 同 上 註, 頁 78-79 李 明, 朝 鮮 半 島 重 演 戰 爭 邊 緣 戲 碼, 海 外 情 勢 集 要, 第 1361 期 (2002 年 4 月 10 日 ), 參 見 http://www.kmt.org.tw/content/html/periodical/overseas/20020503_27_3615.html 31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故 將 美 中 關 係 定 位 為 戰 略 競 爭 關 係, 並 積 極 發 展 美 日 同 盟 關 係 以 為 東 亞 安 全 之 主 軸 總 體 而 言, 柯 林 頓 與 布 希 對 東 亞 安 全 所 採 取 的 政 策 途 徑 或 有 不 同, 前 者 著 重 外 交 途 徑, 後 者 著 重 軍 事 途 徑, 然 其 背 後 的 政 策 思 維 則 有 一 致 的 脈 絡 可 尋, 亦 即 以 維 持 冷 戰 時 期 的 聯 盟 關 係, 確 保 美 國 在 此 區 之 國 家 利 益 美 國 在 1994 年 7 月 公 布 的 國 家 參 與 和 擴 展 安 全 戰 略 報 告 中 明 確 指 出 : 在 考 慮 亞 洲 地 區 的 時 候, 我 們 必 須 記 住, 安 全 問 題 是 最 為 重 要 的 美 國 打 算 繼 續 在 這 一 地 區 發 揮 作 用, 我 們 是 太 平 洋 地 區 國 家, 本 世 紀 我 們 已 在 這 一 地 區 打 了 三 次 戰 爭, 為 制 止 地 區 性 入 侵 和 確 保 我 們 自 身 的 利 益, 我 們 將 以 積 極 的 姿 態 在 那 裡 保 持 駐 軍, 並 將 發 揮 作 用 56 1995 年 2 月, 美 國 國 防 部 公 佈 美 國 東 亞 與 太 平 洋 地 區 安 全 戰 略 報 告 57 報 告 明 確 指 出 : 美 國 和 韓 國 的 關 係 不 僅 是 對 條 文 的 一 種 承 諾, 這 也 是 我 們 國 家 支 持 和 促 進 民 主 的 一 個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即 使 在 朝 鮮 的 威 脅 解 除 以 後, 美 國 也 打 算 為 地 區 安 全 起 見, 與 韓 國 保 持 強 有 力 的 防 務 聯 盟 58 為 處 理 朝 鮮 半 島 問 題, 美 國 亦 在 上 述 1995 年 報 告 中 倡 議 多 邊 安 全 (multilateral security initiatives) 冷 戰 後 美 國 在 東 北 亞 10 萬 駐 軍 嚇 阻 區 域 發 生 戰 爭, 為 區 域 安 全 對 話 創 造 穩 定 環 境 此 一 時 期 美 國 透 過 外 交 途 徑 解 決 衝 突, 包 括 雙 邊 及 多 邊 對 話 或 合 作 機 制, 例 如 1994 年 美 國 北 韓 核 子 架 構 協 議 另 外, 美 朝 對 話 美 中 對 話 美 俄 對 話 美 日 韓 三 邊 對 話 機 制 美 中 及 兩 韓 四 方 會 談 美 日 韓 出 資 協 助 北 韓 興 建 兩 座 輕 水 反 應 爐 之 朝 鮮 半 島 能 源 開 發 組 織 以 及 解 決 北 韓 核 武 問 題 的 六 方 會 談 等, 組 成 了 應 付 朝 鮮 半 島 及 東 北 亞 問 題 的 合 作 安 全 架 構, 此 亦 反 應 出 冷 戰 後 美 國 除 了 以 武 力 為 後 盾, 更 必 須 透 過 對 話 處 理 問 題, 方 能 持 續 維 持 區 域 均 勢 及 美 國 霸 權 地 位 此 一 以 美 國 為 中 心 而 展 開 的 安 全 格 局, 實 係 以 雙 邊 或 多 邊 對 話 機 制 補 充 聯 盟 56 王 純 銀,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形 勢 展 望,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 北 京 ),1996 年 第 6 期, 頁 10 57 United States Security Strategy for the East Asia-Pacific Region( Washington, D.C.: Department of 58 Defense, February 1995). 王 純 銀, 前 引 文, 頁 11 32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戰 略 之 不 足 這 些 安 全 對 話 機 制 之 所 以 能 夠 推 動, 主 要 是 因 為 冷 戰 後 大 國 間 不 存 在 戰 略 對 抗 的 因 素, 以 及 日 益 深 化 的 經 濟 關 係, 使 各 國 互 賴 程 度 增 加, 對 維 持 區 域 安 全 與 穩 定 有 共 同 的 切 身 利 益 59 上 述 機 制 雖 然 運 作, 卻 不 一 定 獲 致 具 體 成 果, 例 如 四 方 會 談 未 能 持 續 召 開, 朝 鮮 半 島 能 源 開 發 組 織 未 能 如 期 運 作 並 阻 止 北 韓 繼 續 發 展 核 武, 這 些 例 子 顯 示 出 合 作 安 全 機 制 在 實 務 上 的 缺 陷, 也 反 應 出 各 國 在 特 定 議 題 上 利 益 互 異, 立 場 衝 突, 無 助 於 合 作 安 全 之 推 展 雙 邊 與 多 邊 機 制 雖 為 美 國 聯 盟 戰 略 之 補 充, 但 因 提 供 亞 太 國 家 參 與 協 商 與 決 策 之 機 會, 亦 為 東 北 亞 國 家 所 支 持 例 如 韓 國 即 為 一 積 極 倡 導 者,1989 年 10 月, 韓 國 總 統 盧 泰 愚 在 聯 合 國 大 會 發 言, 提 出 召 開 由 中 美 日 俄 以 及 兩 韓 等 參 加 之 東 北 亞 和 平 協 商 會 議, 以 建 立 解 決 朝 鮮 半 島 問 題 的 東 北 和 平 結 構 60 又 中 國 之 政 策 亦 支 持 雙 邊 和 多 邊 之 安 全 合 作, 因 冷 戰 後 中 國 倡 導 新 安 全 觀, 61 其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與 地 區 國 家 之 安 全 合 作, 提 升 本 身 以 及 亞 太 地 區 之 整 體 安 全 與 穩 定 62 第 三 節 冷 戰 後 朝 鮮 半 島 之 權 力 平 衡 過 去 數 百 年 來, 權 力 平 衡 被 認 為 是 國 際 政 治 運 作 的 法 則, 也 是 國 際 法 上 不 可 或 缺 的 狀 態 惟 因 權 力 平 衡 為 歐 洲 宮 廷 外 交 實 踐 所 得 之 理 論, 並 且 於 20 世 紀 初 導 致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爆 發, 故 學 界 對 此 理 論 提 出 不 少 批 評 與 修 正 一 權 力 平 衡 概 念 在 本 文 之 應 用 一 般 而 言, 權 力 平 衡 可 說 是 國 際 體 系 內 一 種 權 力 均 衡 分 佈 的 狀 態, 為 國 際 政 治 基 本 的 長 期 存 在 的 趨 勢 根 據 理 論 大 師 Hans Morgenthau 的 解 釋, 權 力 平 衡 59 60 61 62 吳 心 伯, 東 亞 合 作 安 全 的 現 狀 與 前 景, 和 平 與 發 展 ( 上 海 ),1995 年 4 期, 頁 10 吳 心 伯, 冷 戰 後 韓 國 的 安 全 政 策, 當 代 亞 太 ( 上 海 ),1996 年 2 期, 頁 42-43 于 有 慧, 後 冷 戰 時 代 中 共 新 安 全 觀 的 實 踐 與 挑 戰,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 台 北 ), 第 44 卷 第 2 期 ( 民 國 90 年 2 月 ), 頁 57-75 楚 樹 龍, 亞 太 地 區 安 全 觀 安 全 結 構 和 安 全 戰 略,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 北 京 ),1997 年 第 5 期, 頁 6-7 33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大 致 為 對 於 現 狀 的 描 述, 或 者 為 某 些 國 家 的 對 外 政 策, 而 權 力 平 衡 既 然 討 論 到 權 力 應 該 均 衡 分 配 的 原 則 (principle), 則 權 力 的 分 配 大 致 有 三 種 方 式 :(1) 經 由 有 關 國 家 組 成 聯 盟 ;(2) 在 多 個 國 家 相 互 制 衡 的 複 數 平 衡 體 系 中, 由 強 權 負 起 維 持 權 力 平 衡 的 責 任 ;(3) 長 期 而 言, 經 由 政 治 力 量 或 制 定 基 礎 的 法 律 達 成 權 力 平 衡 63 權 力 的 平 衡 狀 態 除 了 以 國 家 實 力 為 後 盾, 權 力 平 衡 的 維 持 仍 以 外 交 折 衝 為 主 要 手 段, 藉 以 消 彌 緊 張 情 勢, 避 免 權 力 平 衡 遭 到 破 壞 外 交 途 徑 的 功 能 與 目 的 在 於 :(1) 強 權 可 以 藉 由 談 判 換 取 備 戰 時 間, 再 以 時 間 換 取 空 間 ;(2) 透 過 談 判 瞭 解 挑 戰 者 (revolutionary power) 之 意 圖, 並 聯 合 各 國 勢 力 抵 禦 之 ;(3) 以 靈 活 的 外 交 手 段 (brilliant diplomacy) 詐 騙 挑 戰 者, 甚 至 達 到 不 戰 而 屈 人 之 兵 的 目 的 64 此 外, 體 系 內 的 主 要 行 為 者 透 過 結 盟 方 式, 以 取 得 權 力 的 優 勢 地 位, 並 嚇 阻 挑 戰 者 進 一 步 的 挑 釁 假 如 此 一 優 勢 聯 盟 仍 無 法 嚇 阻 挑 戰 者 對 於 體 系 平 衡 的 破 壞, 則 戰 爭 的 爆 發 無 可 避 免, 此 時 必 須 堅 守 有 限 戰 爭 的 策 略, 以 戰 爭 為 手 段, 以 政 治 為 目 的 此 有 助 於 避 免 衝 突 擴 大, 減 少 傷 亡, 並 使 體 系 儘 速 回 到 權 力 平 衡 的 狀 態 65 根 據 權 力 平 衡 的 基 本 定 義 假 設 以 及 當 今 國 際 社 會 的 基 本 原 則, 沒 有 一 個 國 家 能 決 定 另 一 個 國 家 的 命 運 冷 戰 後 朝 鮮 半 島 權 力 平 衡, 主 要 由 美 中 日 俄 等 主 要 大 國 與 南 北 兩 韓 維 持, 由 於 減 少 了 意 識 形 態 的 對 抗, 國 家 之 間 有 較 自 由 的 空 間 追 求 本 身 的 國 家 利 益 及 外 交 和 國 防 政 策 在 體 系 傾 向 於 多 極 化 互 賴 以 及 集 體 安 全 等 趨 勢 下, 傳 統 的 權 力 平 衡 理 論 受 到 較 多 批 評 即 便 如 此, 決 策 者 仍 傾 向 從 現 實 主 義 與 國 家 中 心 的 立 場 來 看 問 題, 主 權 國 家 利 益 權 力 與 影 響 力 等 仍 被 重 視, 亦 為 研 究 朝 鮮 半 島 各 國 互 動 的 重 要 指 標 63 Evan Luard, Basic Text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 EVolution of Ideas about International Society (London: MacMillan Academic and Professional Ltd., 1992), p. 492. 64 G. R. Berridge, International Politics: States, Power and Conflict since 1945(England: Pearson Educational Ltd., 1997), p. 167. 65 G. R. Berridge, op. cit., pp. 168-169. 34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二 冷 戰 後 亞 洲 的 安 全 與 穩 定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以 來, 亞 洲 國 家 在 經 濟 方 面 快 速 發 展 經 濟 的 發 展 與 相 互 依 存 關 係, 可 否 緩 和 各 國 在 領 土 資 源 與 軍 事 能 力 等 地 緣 政 治 議 題 上 的 衝 突? 從 冷 戰 後 亞 洲 所 發 生 之 安 全 與 經 濟 危 機 事 件 來 看, 區 域 和 平 與 經 濟 秩 序 的 平 衡 仍 待 建 立 一 制 度 化 機 制 來 維 持, 以 防 止 不 穩 定 因 素 導 致 區 域 經 濟 與 安 全 崩 盤 由 於 亞 洲 國 家 軍 費 支 出 的 上 升, 軍 事 的 敵 對 是 個 不 爭 的 事 實, 現 實 主 義 之 權 力 平 衡 的 理 論 似 仍 適 合 解 釋 亞 洲 國 際 關 係, 雖 然 不 能 排 除 區 域 多 邊 安 全 合 作 的 可 能, 但 亞 洲 的 多 邊 合 作 安 全 秩 序 仍 較 缺 乏 亞 洲 的 弱 點 在 於 缺 乏 區 域 合 作 的 經 驗 與 基 礎, 即 便 東 協 區 域 論 壇 似 乎 對 區 域 安 全 合 作 有 所 貢 獻, 但 包 括 美 國 在 內 之 區 域 內 所 有 國 家 都 沒 有 經 驗 與 把 握 去 改 變 傳 統 權 力 平 衡 在 此 區 域 的 運 作 66 冷 戰 後 亞 洲 國 家 正 面 臨 核 子 武 器 擴 散 化 學 及 生 物 武 器 檢 驗 不 容 易 落 實 傳 統 武 器 競 賽 以 及 領 土 主 權 紛 爭 等 問 題 由 於 安 全 問 題 多 具 爭 議 性, 亞 洲 的 權 力 平 衡 似 乎 難 以 穩 定, 故 有 些 學 者 傾 向 於 用 不 穩 定 的 均 衡 (an unstable equilibrium) 來 形 容 亞 洲 的 權 力 平 衡 體 系 由 於 亞 洲 的 權 力 平 衡 仍 不 穩 定, 維 持 亞 洲 穩 定 有 賴 下 列 因 素 配 合 首 先, 經 濟 互 賴 的 增 長 是 一 股 維 持 和 平 的 的 力 量 ; 其 次, 美 國 的 利 益 在 防 止 亞 洲 出 現 霸 權, 因 此 美 國 將 持 續 維 持 與 日 本 及 南 韓 的 聯 盟 關 係, 一 方 面 穩 定 亞 洲, 另 一 方 面 防 止 霸 權 崛 起 ; 其 三, 目 前 亞 洲 沒 有 興 起 新 聯 盟 勢 力 的 趨 勢 ; 其 四, 隨 著 冷 戰 結 束, 傳 統 的 對 立 情 勢 減 少, 某 些 議 題 上 有 較 多 的 空 間 可 以 尋 求 妥 協, 例 如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貿 易 障 礙 環 境 問 題 跨 國 犯 罪 非 法 移 民 海 盜 以 及 資 源 等 問 題, 都 有 了 較 多 的 空 間 可 茲 妥 協 67 雖 然 亞 洲 各 國 都 在 發 展 傳 統 武 力, 但 是 傳 統 武 力 的 發 展 尚 無 革 命 性 突 破 另 外, 經 濟 的 發 展 帶 動 資 訊 科 技 的 革 命, 電 腦 與 網 路 的 普 及 帶 來 了 生 活 的 便 利, 這 66 Towards a New Balance of Power in Asia, Adelphi Paper 295(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or the IISS, 1995), p. 54. 67 Towards a New Balance of Power in Asia, pp. 53-54. 35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一 波 近 年 來 的 變 革 帶 領 人 類 進 入 了 資 訊 時 代 資 訊 革 命 的 影 響 已 經 深 入 全 球 的 每 一 個 角 落, 同 時 也 將 挑 戰 傳 統 政 治 上 柔 性 權 力 的 典 範 68 三 大 國 在 朝 鮮 半 島 之 權 力 平 衡 冷 戰 後 權 力 格 局 發 生 變 化, 國 際 政 治 的 發 展 具 備 許 多 特 色, 使 世 界 的 權 力 分 佈 邁 向 多 極 化, 意 識 形 態 的 對 抗 漸 趨 緩 和 ; 柔 性 權 力 的 力 量 與 影 響 力 逐 漸 提 升, 其 重 要 的 程 度 已 與 剛 性 權 力 相 提 並 論 ; 經 濟 發 展 與 政 治 民 主 化 使 得 國 際 政 治 呈 現 多 元 發 展 的 趨 勢 ; 大 規 模 的 國 際 衝 突 漸 少, 但 區 域 性 的 衝 突 增 加 ; 戰 爭 的 型 態 改 變, 以 高 科 技 為 基 礎 的 戰 爭 逐 漸 取 代 傳 統 戰 爭 型 態 本 文 將 從 安 全 與 戰 略 角 度, 探 討 朝 鮮 半 島 區 域 內 國 家 ( 南 韓 北 韓 ) 與 區 域 外 大 國 ( 中 國 美 國 日 本 及 俄 羅 斯 ) 之 互 動 關 係, 以 及 該 互 動 對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體 系 之 影 響 ( 一 ) 冷 戰 後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對 東 北 亞 權 力 平 衡 之 影 響 根 據 上 一 節 之 討 論, 北 韓 核 武 問 題 為 冷 戰 後 區 域 不 穩 定 之 重 要 因 素 冷 戰 後 東 北 亞 區 域 情 勢, 原 可 隨 著 蘇 聯 解 體, 美 蘇 核 子 對 抗 降 溫 等 發 展 而 趨 於 穩 定 實 際 上, 小 國 積 極 發 展 核 子 武 器, 一 方 面 成 為 嚇 阻 大 國 的 戰 略 武 器, 一 方 面 提 供 恐 怖 分 子 以 謀 求 利 益 這 個 嚴 重 的 問 題, 北 韓 正 是 一 個 典 型 的 例 子, 引 起 美 國 及 東 北 亞 國 家 的 強 烈 關 注 1993~1994 年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發 生 時, 東 北 亞 各 國 運 用 外 交 手 段 解 決, 美 國 與 北 韓 經 過 16 個 月 的 談 判, 最 終 達 成 一 項 防 止 朝 鮮 半 島 核 子 擴 散 威 脅 的 核 子 協 議, 北 韓 同 意 重 新 加 入 禁 止 核 子 擴 散 條 約, 履 行 該 條 約 有 關 核 子 檢 查 的 義 務, 而 美 國 則 聯 合 日 韓 成 立 朝 鮮 半 島 能 源 開 發 組 織, 出 資 為 北 韓 興 建 2 座 輕 水 反 應 爐, 以 解 決 北 韓 的 能 源 問 題, 並 終 止 北 韓 發 展 核 武 計 畫 然 到 了 1999 年 北 韓 仍 未 依 照 協 議 終 止 核 武 計 畫, 致 美 國 新 任 總 統 布 希 將 北 韓 列 為 邪 惡 軸 心 國 家 之 一, 並 有 以 武 力 置 換 北 韓 政 權 的 計 畫 此 舉 進 一 步 加 深 彼 此 的 緊 張 關 68 Towards a New Balance of Power in Asia,, p 48. 36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係 及 不 信 任 感, 北 韓 於 是 更 於 2002 年 10 月 宣 佈 其 正 在 發 展 的 核 武 計 畫 在 處 理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的 過 程, 各 國 的 共 識 是 朝 鮮 半 島 的 非 核 化, 因 為 北 韓 擁 有 核 武 將 對 區 域 安 全 造 成 威 脅, 破 壞 權 力 平 衡, 促 使 軍 備 競 賽 由 於 各 國 之 中, 僅 中 國 同 時 與 南 北 韓 具 有 外 交 關 係, 為 解 決 此 一 危 機, 有 賴 於 中 國 出 面 斡 旋 在 第 二 次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之 後, 東 北 亞 各 國 對 此 一 議 題 進 行 了 數 次 會 晤, 第 一 次 只 有 美 中 北 韓 三 邊 對 話, 第 二 次 則 是 六 邊 對 話, 前 兩 次 會 議 均 由 中 國 協 調 北 韓 同 意 出 席, 會 議 地 點 選 在 北 京 召 開, 由 此 展 現 了 中 國 對 北 韓 之 影 響 力 ( 二 ) 中 國 的 角 色 與 地 位 北 韓 核 武 問 題 使 中 美 在 戰 略 上 展 現 既 競 爭 又 合 作 的 關 係, 中 國 的 崛 起, 勢 將 對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產 生 關 鍵 的 影 響 由 於 亞 洲 權 力 平 衡 缺 乏 一 個 穩 定 的 絕 對 力 量, 致 使 中 國 與 日 本 得 以 在 亞 洲 乃 至 於 朝 鮮 半 島 競 逐 影 響 力 與 勢 力 範 圍 1990 年 代 中 國 相 當 成 功 地 運 作 兩 個 韓 國 政 策, 一 方 面 保 持 與 北 韓 的 政 治 關 係, 另 一 方 面 則 快 速 發 展 與 南 韓 的 經 貿 關 係, 藉 以 相 對 提 升 中 國 在 朝 鮮 半 島 事 務 之 影 響 力 惟 自 中 國 與 南 韓 建 交 以 來, 中 國 與 北 韓 外 交 關 係 則 陷 入 僵 局, 至 1999 年 10 月 中 國 外 交 部 長 唐 家 璇 訪 問 平 壤 以 後, 雙 方 才 恢 復 外 交 部 長 級 互 訪 相 較 而 言, 中 國 與 南 韓 的 交 往 層 級 相 對 提 高, 中 國 的 領 導 人 江 澤 民 李 鵬 等 就 曾 先 後 訪 問 南 韓 中 國 與 南 韓 交 往, 除 了 經 濟 因 素 外, 更 有 政 治 及 戰 略 因 素 等 考 量 隨 著 冷 戰 的 結 束, 中 國 在 華 盛 頓 莫 斯 科 北 京 三 角 關 係 中 的 戰 略 重 要 性 相 對 降 低, 而 為 尋 求 與 美 國 關 係 之 間 新 的 戰 略 平 衡 點, 南 韓 成 為 中 國 積 極 交 往 的 目 標, 因 為 藉 由 不 斷 提 昇 與 南 韓 關 係, 一 方 面 可 以 牽 制 朝 鮮 半 島 權 力 平 衡 的 各 方 勢 力, 另 一 方 面 也 提 升 了 中 國 在 亞 太 地 區 的 角 色 69 隨 著 中 國 在 朝 鮮 半 島 的 影 響 力 逐 漸 提 升, 日 本 也 更 加 重 視 其 本 身 的 朝 鮮 半 島 69 Choong-nam Kim, Changing Northeast Asia and Korea-US Relations, The Journal of East Asian Affairs, p. 22. 37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政 策 對 日 本 而 言,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與 日 本 息 息 相 關, 冷 戰 後 雖 然 蘇 聯 的 威 脅 解 除, 但 是 北 韓 的 核 武 危 機 及 飛 彈 計 畫 卻 對 日 本 形 成 另 一 波 的 威 脅 由 於 面 臨 相 同 的 安 全 議 題, 日 本 與 韓 國 的 關 係 逐 漸 強 化 70 為 強 化 雙 邊 關 係, 日 韓 兩 國 藉 由 國 防 部 長 互 訪 軍 校 學 生 交 流 海 軍 敦 睦 互 訪 以 及 熱 線 開 放 等, 進 一 步 提 升 安 全 關 係 1999 年 8 月 舉 行 第 一 次 日 韓 海 軍 聯 合 搜 救 演 習, 更 是 兩 國 展 開 軍 事 合 作 的 具 體 例 證 除 此 之 外, 日 韓 兩 國 亦 是 重 要 的 經 貿 伙 伴, 兩 國 經 貿 關 係 的 發 展 朝 向 市 場 的 開 放 與 互 賴 相 較 於 中 國 的 共 產 黨 集 權 政 體, 日 韓 兩 國 都 是 民 主 國 家, 體 制 相 同, 關 係 亦 較 拉 近 71 為 避 免 中 國 崛 起 對 權 力 平 衡 產 生 衝 擊, 日 本 的 另 一 選 擇 就 是 與 北 韓 關 係 正 常 化 日 本 與 北 韓 之 間 存 在 著 許 多 的 矛 盾 未 解 決, 例 如 北 韓 方 面 要 求 日 本 必 須 為 殖 民 朝 鮮 半 島 的 歷 史 提 出 賠 償, 而 這 筆 賠 償 金 預 估 約 五 十 至 一 百 億 美 元, 但 國 際 社 會 特 別 是 美 國, 惟 恐 北 韓 將 這 筆 金 錢 用 於 發 展 飛 彈 核 武 計 畫, 絕 對 不 支 持 日 本 為 了 建 交 而 賠 償 北 韓 鉅 資 72 日 本 一 方 面 深 受 北 韓 的 發 彈 威 脅, 另 一 方 面 則 因 為 北 韓 綁 架 日 人 的 問 題 未 得 到 充 分 解 決, 73 故 而 能 否 與 北 韓 建 交 仍 在 未 定 之 數 ( 三 ) 區 域 國 家 互 動 關 係 由 於 美 國 圍 堵 中 國 之 目 的 明 確, 中 國 自 然 不 願 坐 視 此 種 結 局 發 生, 故 每 年 以 相 當 於 南 方 一 省 預 算 的 數 額 無 償 援 助 北 韓, 74 以 維 持 中 國 在 朝 鮮 半 島 的 影 響 力 日 本 方 面, 有 鑒 於 美 國 不 可 能 永 遠 協 防 日 本, 以 及 日 本 的 利 益 不 可 能 永 遠 與 美 國 一 致, 日 本 的 安 全 政 策 傾 向 於 漸 次 獨 立 跡 象 顯 示, 日 本 的 戰 略 思 維 正 在 改 變, 例 如 2001 年 1 月 日 本 眾 議 院 成 立 常 設 的 憲 法 研 究 委 員 會, 重 新 審 查 日 本 和 平 憲 法 對 於 日 本 不 得 用 兵 的 限 制 ;2005 年 4 月, 修 憲 研 究 報 告 出 爐, 建 議 修 70 71 72 朱 松 柏, 兩 韓 和 解 與 東 北 亞 新 秩 序, 頁 1,22 同 上 註 李 庚 嬉, 北 韓 核 武 與 日 人 綁 架 問 題 之 關 係, 參 見 http://www.japanresearch.org.tw/point-68.asp 73 小 泉 將 訪 北 韓, 接 回 遭 綁 架 日 人, 自 由 時 報, 民 國 93 年 5 月 15 日, 參 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may/15/today-int5.htm 74 中 共 國 家 主 席 胡 錦 濤 曾 表 示, 北 韓 得 自 中 共 的 援 助, 將 相 當 於 中 共 分 配 給 南 方 一 省 的 預 算 額 度 38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改 憲 法 第 9 條, 使 日 本 擁 有 最 低 限 度 使 用 武 及 集 體 自 衛 等 權 力 75 由 此 可 見, 日 本 亟 欲 修 改 憲 法, 恢 復 對 外 用 兵 權 利, 為 邁 向 政 經 大 國 的 目 標 舖 路 日 本 所 擁 有 的 政 經 軍 事 等 力 量 雖 然 傲 視 亞 洲, 但 這 些 優 勢 尚 不 足 以 使 日 本 在 亞 洲 取 得 領 導 的 地 位 與 角 色 亞 洲 各 國 對 於 日 本 仍 存 有 介 蒂, 這 種 不 信 任 日 本 的 氛 圍, 成 為 日 本 爭 取 得 亞 洲 政 治 軍 事 角 色 與 影 響 力 的 阻 力, 而 強 大 的 日 本 更 易 導 致 亞 洲 國 家 軍 備 競 賽 及 區 域 不 穩 定 相 對 於 亞 洲 國 家 對 日 本 的 戒 心, 美 國 則 視 日 本 為 全 球 伙 伴, 也 就 是 賦 予 日 本 在 東 亞 的 領 導 角 色 許 多 美 國 人 支 持 這 種 看 法, 布 里 辛 斯 基 就 認 為, 日 本 不 應 只 是 扮 演 美 國 在 東 亞 的 盟 邦 角 色, 因 為 美 國 對 日 本 的 全 球 角 色 寄 予 厚 望, 也 就 是 期 待 日 本 能 在 世 界 經 濟 秩 序 民 主 與 環 境 等 全 球 議 題 上 發 揮 作 用 76 對 南 韓 而 言, 中 國 在 經 濟 上 與 地 緣 政 治 上 均 是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國 家, 並 且 在 朝 鮮 半 島 事 務 上 一 直 扮 演 建 設 性 角 色 在 區 域 安 全 議 題 上, 中 國 在 1994 年 及 2002 年 的 兩 次 北 韓 核 武 危 機 的 處 理 中, 均 扮 演 非 常 重 要 的 角 色 ;2000 年 南 北 韓 舉 行 歷 史 性 首 次 高 峰 會 議, 北 韓 的 領 袖 金 正 日 在 峰 會 前 夕 密 訪 中 國, 雖 然 密 訪 的 資 料 未 見 公 佈, 但 是 北 韓 請 示 中 國 老 大 哥 的 意 味 非 常 明 顯, 可 見 中 國 對 於 朝 鮮 半 島 事 務 之 影 響 力 在 經 貿 關 係 上, 中 國 與 南 韓 互 為 重 要 的 貿 易 伙 伴, 中 韓 關 係 的 重 要 性, 對 南 韓 而 言 僅 次 於 美 韓 及 日 韓 關 係 77 南 韓 與 美 日 兩 國 一 直 維 持 著 傳 統 盟 邦 的 關 係, 但 因 中 國 與 美 日 之 間 存 在 著 基 本 的 矛 盾 與 對 立, 故 當 南 韓 與 中 國 關 係 進 一 步 深 化 時, 同 時 也 必 須 面 對 美 日 與 中 國 之 間 的 抗 衡 關 係 南 韓 極 不 願 意 看 到 美 日 安 保 與 美 日 韓 安 全 合 作 關 係 的 進 展, 把 中 國 解 讀 為 假 想 敵 目 標, 因 為 這 不 但 將 阻 礙 中 韓 關 係, 也 使 得 南 韓 在 地 緣 政 治 中 處 於 尷 尬 的 位 置, 難 以 尋 覓 適 當 的 立 足 點 75 日 本 國 會 計 劃 修 改 和 平 憲 法 第 9 條 : 准 許 對 外 動 武,2005 年 4 月 16 日, 參 見 http://www.6park.com/new/messages/15494.html 76 Zbigniew Brzezinski, A Geostrategy for Eurasia,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October 1997, pp.50-64. 77 Towards a New Balance of Power in Asia, p. 25. 39

駐 韓 美 軍 議 題 與 中 國 立 場 之 研 究 中 俄 關 係 之 發 展, 亦 為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之 一 部 分 冷 戰 後, 中 俄 兩 國 定 期 舉 辦 高 峰 會 積 極 化 解 邊 界 糾 紛 促 使 邊 境 非 軍 事 化, 並 締 結 戰 略 協 作 伙 伴 關 係 (strategic partnership),1996 年 中 俄 兩 國 倡 議 成 立 上 海 五 國 論 壇, 成 員 國 包 括 中 國 俄 羅 斯 吉 爾 吉 斯 塔 吉 克 哈 薩 克,2001 年 6 月, 上 海 五 國 高 峰 會 決 定 將 原 本 論 壇 性 質 的 聚 會 轉 變 為 區 域 多 邊 合 作 組 織, 並 取 名 為 上 海 合 作 組 織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2001 年 7 月, 兩 國 簽 訂 中 俄 睦 鄰 友 好 合 作 條 約 (Treaty of Good Neighborly Friendship and Cooperation, July 2001), 標 誌 兩 國 合 作 關 係 進 入 穩 定 發 展 的 新 階 段, 此 為 兩 國 抵 消 美 國 全 球 勢 力 之 具 體 作 為 78 以 上 用 以 抗 衡 美 國 力 量 及 單 邊 主 義 之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運 作, 在 美 國 發 生 九 一 一 事 件 之 後, 因 美 國 全 球 反 恐 戰 略 而 產 生 變 化 由 於 中 俄 均 支 持 美 國 反 恐, 美 中 俄 關 係 在 處 理 恐 怖 主 義 問 題 上 更 趨 務 實, 相 形 之 下 抵 消 了 北 京 抗 衡 美 國 的 努 力 79 冷 戰 結 束 之 後, 俄 羅 斯 之 力 量 因 經 濟 衰 退 而 進 一 步 弱 化 ; 相 反 地, 中 國 的 戰 略 力 量 正 在 勃 興, 甚 至 已 取 代 俄 國, 位 居 東 北 亞 關 鍵 地 位, 其 在 朝 鮮 半 島 之 影 響 力, 與 美 國 形 成 分 庭 抗 禮 之 勢 東 北 亞 安 全 的 關 鍵 在 朝 鮮 半 島, 大 國 重 視 避 免 衝 突 和 消 除 危 機, 但 卻 不 是 協 助 南 北 韓 統 一 其 中 道 理 很 簡 單, 阻 止 危 機 發 生 比 較 簡 單, 而 南 北 韓 統 一 則 更 加 複 雜 若 南 韓 統 一 北 韓, 使 中 國 頓 失 北 韓 屏 障, 必 不 樂 見 此 一 結 果 又 假 若 北 韓 統 一 南 韓, 則 美 國 也 不 願 接 受 這 樣 的 損 失 另 外, 考 量 日 本 的 態 度, 其 實 亦 不 願 意 見 到 兩 韓 統 一 之 後, 形 成 一 個 人 口 7 千 萬 的 國 家 在 這 項 幾 近 於 零 合 的 政 治 議 題 上, 各 國 深 知 一 方 之 得, 即 是 另 一 方 之 失, 於 是 共 識 不 易 達 成, 南 北 韓 統 一 難 有 進 展 78 中 俄 簽 署 睦 鄰 友 好 合 作 條 約,BBC( 英 國 ), 參 見 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 newsid_1440000/14409961.stm 79 Bates Gill, September 11 and Northeast Asia: Change and Uncertainty in Regional Security, The Brookings Review, Vol.20, No. 3(Summer 2002), pp.43-46. 40

第 二 章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情 勢 第 四 節 小 結 由 於 亞 洲 國 家 之 歷 史 背 景 複 雜, 不 同 的 價 值 與 文 化, 使 得 亞 洲 難 以 形 成 一 個 緊 密 相 扣 的 集 體 安 全 甚 或 區 域 安 全 共 治 體 系 另 冷 戰 後 全 球 僅 存 的 五 個 共 黨 國 家 中 ( 古 巴 中 國 北 韓 越 南 寮 國 ), 有 四 國 位 處 於 亞 洲, 故 亞 洲 地 區 仍 然 存 續 著 冷 戰 時 期 意 識 形 態 的 對 抗 情 勢 本 章 為 探 討 冷 戰 後 朝 鮮 半 島 情 勢 變 化, 以 冷 戰 結 束 時 間 為 分 期 點, 比 較 兩 個 時 期 朝 鮮 半 島 情 勢 之 穩 定 面 及 不 穩 定 面 冷 戰 時 期 不 穩 定 情 勢 包 括 (1) 亞 太 地 區 之 冷 戰 對 抗 以 及 (2) 南 北 韓 對 峙 等, 而 冷 戰 後 則 為 (1) 南 北 韓 小 規 模 衝 突 及 (2) 北 韓 核 武 飛 彈 問 題 等 由 此 可 見, 兩 個 時 期 均 有 南 北 韓 對 峙 及 衝 突, 此 一 共 同 特 色, 持 續 造 成 朝 鮮 半 島 之 不 穩 定 情 勢 另 北 韓 核 武 飛 彈 危 機 在 冷 戰 後 嚴 重 影 響 朝 鮮 半 島 安 全, 故 冷 戰 後 朝 鮮 半 島 情 勢 仍 不 穩 定 另 有 關 區 域 穩 定 情 勢 之 發 展, 冷 戰 時 期 之 穩 定 面 包 括 (1) 南 北 韓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及 (2) 美 國 在 東 北 亞 之 圍 堵 政 策 等, 而 冷 戰 後 則 包 含 (1) 多 極 結 構 相 互 制 衡 (2) 南 北 韓 邁 向 和 解 之 路 (3) 南 韓 推 行 陽 光 政 策 以 及 (4) 美 國 維 持 與 日 韓 聯 盟 等 四 項 由 於 冷 戰 時 期 兩 韓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在 冷 戰 後 促 進 南 北 韓 邁 向 和 解, 且 美 國 之 圍 堵 作 為 則 在 冷 戰 後 轉 變 為 持 續 維 持 與 日 韓 聯 盟 關 係, 可 見 冷 戰 時 期 的 穩 定 因 素 到 了 冷 戰 後 時 期 仍 有 持 續 性 此 外, 冷 戰 後 尚 有 體 系 格 局 的 多 極 化 及 南 韓 的 陽 光 政 策 等 二 項 因 素, 更 加 支 撐 朝 鮮 半 島 穩 定 情 勢 之 發 展 由 上 可 知, 朝 鮮 半 島 不 穩 定 情 勢 在 冷 戰 後 更 加 嚴 峻, 且 至 今 美 中 日 俄 南 北 韓 等 尚 未 解 決 北 韓 核 武 及 飛 彈 問 題, 另 一 方 面, 穩 定 情 勢 之 形 式 及 實 質 均 有 加 強, 更 何 況 美 中 日 俄 韓 等 五 大 主 要 國 家 在 處 理 北 韓 問 題 均 以 和 平 手 段 為 優 先 選 項, 此 皆 有 助 維 持 朝 鮮 半 島 穩 定 情 勢 及 區 域 權 力 平 衡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