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项 目 需 求 说 明 书 ) 招 标 编 号 :SCEA2012IT001 文 件 版 本 :2012 年 11 月 20 日,v1.1 招 标 人 :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日
目 录 目 录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1... 3 一 说 明...3 二 投 标...5 三 评 标 和 授 标...8 四 监 督...10 五 服 务 承 诺 要 求...10 六 其 他 说 明...12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评 标 标 准... 13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需 求 响 应 表... 16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需 求 说 明 书... 18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现 就 公 司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项 目 ( 第 一 期 )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本 次 招 标 将 确 定 系 统 平 台 软 件 开 发 及 其 服 务 承 担 单 位 特 邀 请 合 格 投 标 人 前 来 投 标 1.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2.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 见 招 标 需 求 说 明 书 3. 招 标 文 件 发 放 时 间 :2012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0 年 11 月 26 日 工 作 时 间, 也 可 以 从 网 站 公 告 网 页 下 载 电 子 文 件 4. 招 标 文 件 发 放 地 点 :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28 号 时 代 广 场 中 座 7 楼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信 息 中 心 5. 招 标 说 明 会 :2012 年 11 月 22 日 上 午 10 点,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28 号 时 代 广 场 中 座 7 楼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6.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2 年 11 月 27 日 10 点 以 前, 逾 期 或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文 件 恕 不 接 受 7. 投 标 地 点 :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28 号 时 代 广 场 中 座 7 楼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信 息 中 心 8. 投 标 时 必 须 提 交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包 括 正 本 一 份, 电 子 文 件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中 需 列 出 投 标 方 案 软 件 功 能 等, 但 不 能 有 价 格 ; 报 价 单 单 独 密 封 好 盖 章, 并 在 封 面 上 注 明 投 标 公 司 报 价 单, 否 则 作 为 废 标 处 理 9. 本 次 招 标 由 评 标 小 组 综 合 比 较 各 投 标 方 的 设 计 方 案 软 件 1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功 能 及 造 价 付 款 方 式 完 工 时 间 服 务 能 力 服 务 培 训 承 诺 以 及 投 标 方 资 信 资 质 业 绩 等 因 素, 择 优 中 标 10. 评 标 期 间, 评 标 小 组 可 能 将 对 投 标 人 进 行 有 关 投 标 文 件 的 咨 询, 要 求 投 标 方 明 确 熟 悉 投 标 项 目 的 专 人 随 时 接 受 咨 询 本 次 招 标 联 系 人 : 胡 国 仲 经 理, 电 话 :020-22360139, 15013138028 传 真 :020-22360299, 邮 箱 :huguozhong@yeah.net 2
一 说 明 1.1 项 目 概 况 本 次 招 标 的 目 的 是 确 定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项 目 ( 第 一 期 ) 的 承 接 开 发 及 服 务 单 位 根 据 业 务 发 展 及 管 理 需 求, 在 第 一 期 项 目 实 施 以 后, 南 方 产 权 也 将 启 动 协 同 办 公 OA 项 目 的 扩 展 项 目 招 标 工 作 ( 如 集 团 化, 移 动 审 批, 对 接 业 务 系 统, 对 接 财 务 和 管 理 系 统, 领 导 决 策 支 持 等 需 求 ) 为 了 保 证 开 发 工 作 的 延 续 性 和 项 目 分 步 实 施 能 够 基 于 统 一 的 技 术 架 构, 在 第 一 期 项 目 成 功 实 施 和 质 量 及 服 务 可 以 保 障 的 前 提 下, 且 开 发 成 本 预 算 符 合 公 司 要 求, 第 一 期 项 目 中 标 单 位 在 后 续 项 目 招 标 中 在 同 等 应 标 条 件 下 拥 有 优 先 权 1.2 适 用 范 围 本 招 标 文 件 仅 适 用 于 本 次 投 标 邀 请 中 所 叙 述 的 项 目 招 标 项 目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详 见 招 标 需 求 说 明 书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企 业 自 身 的 行 业 特 点 和 技 术 资 源 条 件, 针 对 招 标 需 求 说 明 书 中 的 功 能 需 求 响 应 表 及 评 分 标 准 给 予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修 改 补 充 等 内 容 均 以 电 子 文 件 版 本 号 及 更 新 时 间 形 式 明 确 的 内 容 为 准 当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修 改 补 充 等 在 同 一 内 容 的 表 述 上 不 一 致 时, 以 最 后 发 出 的 电 子 文 件 为 准 3
1.3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1.3.1 合 格 投 标 人 合 格 投 标 人 标 准 应 参 照 下 面 条 款 1.3.2 1.3.3 要 求 及 评 分 标 准 1.3.2 投 标 人 资 格 文 件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评 标 小 组 或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可 能 需 要 对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资 料 进 行 核 对,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提 供 的 资 料 真 实 可 靠, 并 能 在 招 投 标 期 间, 应 招 标 人 或 评 标 小 组 或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的 要 求, 能 够 提 供 对 应 的 原 件 供 核 查, 如 果 投 标 人 不 能 提 供 原 件 供 核 查 或 提 供 的 资 料 有 虚 假 隐 瞒 的,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投 标 资 格 或 中 标 资 格 ( 如 果 已 经 中 标 ) 1.3.3 关 于 联 合 体 投 标 (1) 联 合 体 投 标 必 须 明 确 主 投 标 单 位, 并 共 同 签 署 联 合 体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在 联 合 体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中 必 须 明 确 联 合 体 各 方 所 承 担 的 任 务 和 责 任, 分 享 的 成 果 和 利 益 等 内 容 (2) 如 联 合 体 投 标 中 标, 招 标 人 仅 与 主 投 标 单 位 签 署 项 目 合 同 书, 联 合 体 投 标 内 部 的 分 工 ( 包 括 权 利 及 义 务 ) 利 益 分 配 与 招 标 人 无 关 (3) 除 非 另 有 规 定 或 说 明, 本 招 标 文 件 中 投 标 人 一 词 亦 指 联 合 体 各 方 1.4 费 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其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有 关 的 全 部 费 4
用 二 投 标 2.1 投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投 标 文 件, 并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否 则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2.2 投 标 文 件 基 本 要 求 投 标 人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有 关 要 求 和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提 出 的 要 求 和 条 件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地 满 足 招 标 需 求 说 明 书 中 规 定 的 各 项 内 容 投 标 文 件 和 来 往 函 件 应 用 中 文 书 写, 计 量 单 位 应 使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2.3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投 标 人 准 备 的 投 标 文 件 分 为 下 面 三 部 分 : (1) 第 一 部 分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2) 第 二 部 分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3) 第 三 部 分 项 目 说 明 书 2.4 投 标 文 件 的 式 样 和 签 署 2.4.1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必 须 用 不 褪 色 的 墨 水 填 写 或 打 印, 副 本 可 以 用 正 本 复 印 如 果 副 本 与 正 本 不 符, 应 以 正 本 为 准 投 标 文 件 应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合 法 5
授 权 代 表 正 式 签 署 并 在 提 示 处 签 字 或 加 盖 公 章, 原 件 放 在 正 本 中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封 面 应 加 盖 公 章 2.4.2 关 于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签 署 : 除 联 合 体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需 要 所 有 联 合 体 投 标 成 员 签 字 和 盖 章 外, 其 余 文 件 如 需 签 字 或 盖 章 的, 可 以 只 签 或 只 盖 主 投 标 单 位 的 章 2.4.3 投 标 文 件 一 律 使 用 A4 纸 编 写 ( 图 纸 不 受 限 制, 但 应 叠 成 不 大 于 A4 大 小 ), 对 于 篇 幅 不 够 的 栏 目 可 自 行 加 页 2.4.4 投 标 文 件 应 设 置 总 目 录, 投 标 文 件 中 三 部 分 内 容 :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和 项 目 说 明 书 前 面 应 分 别 设 置 分 目 录 2.4.5 投 标 文 件 的 页 码 : 按 每 本 逐 页 从 1 开 始, 按 照 流 水 号 编 号 ( 包 括 附 图 证 件 图 片 ), 空 白 页 面 不 编 号 2.4.6 任 何 行 间 插 字 涂 改 和 增 删, 必 须 由 原 签 署 人 用 姓 或 首 字 母 在 旁 边 签 字 或 由 主 投 标 单 位 在 旁 边 盖 章 才 有 效 2.5 投 标 文 件 的 封 装 和 标 识 2.5.1 投 标 文 件 封 装 序 号 投 标 文 件 应 按 以 下 各 序 号 部 分 分 别 单 独 封 装 ( 共 3 个 封 装 ): 名 称 份 数 内 容 备 注 1 报 价 单 一 份 2 电 子 文 件 一 份 (1) 一 期 项 目 开 发 及 服 务 整 体 报 价 (2) 涵 盖 未 来 升 级 总 体 项 目 报 价 估 算 与 投 标 文 件 的 纸 质 文 件 相 同 的 内 容 单 独 封 装 单 独 封 装 6
3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包 括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和 项 目 说 明 书 三 部 分 单 独 封 装 2.5.2 每 一 封 装 的 封 面 上 标 识 : 招 标 编 号 :SCEA2012IT001 投 标 项 目 名 称 :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 报 价 单 / 电 子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主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 次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 如 是 联 合 体 投 标, 联 合 体 的 次 投 标 单 位 的 名 称 也 应 全 部 填 写 ) 投 标 人 地 址 :( 如 是 联 合 体 投 标, 仅 写 主 投 标 单 位 的 地 址 ) 投 标 文 件 需 密 封 并 在 封 口 处 加 盖 招 标 人 公 章 2.5.3 如 果 封 装 未 按 要 求 密 封 和 加 写 标 识, 招 标 人 对 误 投 或 过 早 启 封 概 不 负 责 2.5.4 招 标 人 对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造 成 的 投 标 文 件 损 坏 丢 失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2.6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送 达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地 点, 任 何 迟 于 这 个 时 间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招 标 人 将 原 封 退 回 在 规 定 的 截 止 时 间 后 收 到 的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不 得 邮 寄, 招 标 人 不 接 受 电 话 传 真 投 标 7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由 联 系 人 员 负 责 检 查 密 封 及 标 记 情 况, 对 合 格 者 给 予 签 收 对 于 未 按 2.4 条 要 求 密 封 及 加 写 标 记 的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收, 招 标 人 不 对 拒 收 所 引 起 的 无 效 标 负 责 2.7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销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投 标 人 可 以 对 已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和 撤 销,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送 达 招 标 人 该 修 改 或 撤 销 的 书 面 文 件 须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正 式 授 权 的 授 权 人 代 表 签 字 投 标 人 对 投 标 文 件 修 改 或 撤 销 的 书 面 文 件 应 按 本 须 知 第 2.4 条 和 第 2.5 条 规 定 进 行 密 封 标 记 和 递 送, 并 注 明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或 撤 销 投 标 字 样, 申 请 撤 回 文 件 还 应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以 后 不 得 修 改 和 撤 销 投 标 文 件 2.8 迟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将 拒 绝 接 收 投 标 截 止 后 的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三 评 标 和 授 标 3.1 评 标 小 组 和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本 项 目 的 评 标 工 作 由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组 建 的 评 标 专 家 委 员 会 评 标 小 组 和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完 成 3.2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及 与 招 标 人 的 联 系 3.2.1 在 评 标 期 间, 为 方 便 对 标 书 审 核 评 估 和 对 比, 招 标 人 或 评 标 小 组 或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将 有 权 要 求 投 标 人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说 明, 有 关 澄 8
清 的 要 求 和 答 复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澄 清 或 者 说 明 不 得 超 过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投 标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但 是 按 照 本 须 知 规 定 校 核 时 发 现 的 算 术 错 误 不 在 此 列 3.2.2 在 评 标 期 间, 为 方 便 对 标 书 审 核 评 估 和 对 比,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可 能 将 对 投 标 人 的 研 发 或 办 公 现 场 进 行 考 察,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协 助 3.3 评 标 程 序 3.3.1 本 次 招 标 实 行 一 次 性 投 标, 招 标 评 标 分 为 书 面 评 标 和 现 场 答 辩 两 个 阶 段 3.3.2 按 照 评 标 要 求, 招 标 人 会 组 织 评 标 专 家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小 组 依 据 附 件 一 评 标 标 准 进 行 第 一 阶 段 书 面 评 标, 依 据 书 面 评 标 结 果 提 出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并 向 招 标 人 推 荐 最 终 推 荐 候 选 单 位 3.3.3 根 据 第 一 阶 段 评 标 情 况 判 断, 如 需 要, 将 开 展 第 二 阶 段 现 场 考 察 和 答 辩 招 标 人 会 组 建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提 前 一 天 通 知 投 标 单 位 现 场 考 察 时 间 第 二 阶 段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将 负 责 编 制 现 场 考 察 评 价 报 告, 报 送 公 司 领 导,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单 位 3.4 评 标 过 程 的 保 密 性 评 标 的 内 容 过 程 结 果 及 投 标 文 件 中 涉 及 的 技 术 商 业 秘 密 均 是 保 密 的, 不 得 向 招 标 人 评 标 小 组 和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以 外 的 他 人 公 开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如 果 投 标 人 试 图 在 投 标 文 件 审 查 澄 清 比 9
较 及 授 予 合 同 方 面 向 招 标 人 施 加 任 何 影 响,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3.5 授 标 3.5.1 确 定 中 标 单 位 招 标 人 分 析 综 合 评 标 情 况 及 考 察 报 告, 确 定 中 标 单 位 评 标 时 除 考 虑 投 标 报 价 和 技 术 服 务 外, 还 将 考 虑 商 家 系 统 安 装 调 试 的 技 术 水 平 质 量 以 及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程 度, 最 低 报 价 不 是 被 授 予 合 同 的 保 证 对 所 有 投 标 方 的 投 标 评 估, 都 将 按 相 同 的 程 序 和 标 准 进 行 第 一 名 投 标 方 作 为 中 标 方 招 标 方 对 落 标 的 投 标 方 不 作 任 何 解 释 招 标 人 确 认 定 标 结 论 后, 将 在 公 司 网 站 上 发 布 中 标 公 告 3.5.2 接 受 和 拒 绝 任 何 或 所 有 投 标 的 权 力 招 标 人 保 留 在 授 标 之 前 任 何 时 候 根 据 评 标 小 组 或 现 场 考 察 小 组 的 决 定 拒 绝 所 有 或 任 何 投 标, 以 及 宣 布 所 有 或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无 效 的 权 力, 对 受 影 响 的 投 标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也 无 义 务 向 受 影 响 的 投 标 人 解 释 采 取 这 一 行 动 的 理 由 四 监 督 招 标 全 过 程 由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纪 检 监 察 人 员 监 督 五 服 务 承 诺 要 求 授 权 书 : 由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某 某 人 代 表 某 某 公 司 参 与 本 次 项 目 的 招 投 标 工 作, 由 此 产 生 的 法 律 责 任 由 本 公 司 负 责 承 担 10
公 司 介 绍 : 介 绍 贵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并 提 供 资 信 证 明 (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代 理 资 质 等 复 印 件 ) 公 司 实 力 ( 与 本 项 目 规 模 相 符 的 注 册 资 金 ) 信 誉 以 及 可 以 说 明 公 司 与 本 标 书 相 关 项 目 在 集 团 型 成 功 案 例 的 书 面 材 料 ( 广 东 地 区 案 例 为 佳 ) 补 充 说 明 : 投 标 方 应 对 本 项 目 所 有 设 备 的 技 术 指 标 及 有 关 性 能 等 内 容 作 出 详 细 说 明, 并 做 出 报 价 和 总 价 ; 同 时 对 招 标 方 实 施 价 格 保 护 (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未 正 式 对 外 付 款 前 如 价 格 下 调, 按 下 调 价 格 执 行 ( 如 价 格 上 调, 按 原 定 价 格 执 行 ), 本 项 目 要 求 在 本 标 书 规 定 的 项 目 中 标 执 行 期 内, 保 证 能 按 时 完 工 费 用 说 明 : 项 目 涉 及 系 统 工 程, 若 需 相 关 费 用 请 同 时 报 出 贵 公 司 的 工 程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和 金 额 如 果 投 标 方 愿 意 免 收 相 关 费 用 或 有 赠 送 设 备 软 件 等 的, 请 特 别 注 明 标 书 要 求 : 招 标 方 发 出 的 标 书 项 目 要 求, 投 标 方 不 得 有 任 何 改 动 ; 如 果 投 标 方 对 其 中 内 容 有 其 它 更 好 的 建 设 性 意 见 或 方 案, 可 另 做 方 案 并 报 价, 并 请 介 绍 方 案 特 点, 招 标 方 在 评 标 时 可 予 以 参 考 培 训 实 施 保 障 : 必 须 建 立 一 套 完 善 的 培 训 体 系, 从 管 理 维 护 和 普 通 应 用 两 个 层 次, 从 支 撑 平 台 和 OA 系 统 本 身 两 个 方 面 进 行 全 面 培 训 通 过 培 训, 切 实 建 立 起 系 统 运 行 所 需 要 的 管 理 维 护 人 员 和 普 通 办 公 用 户 队 伍 由 于 影 响 面 很 大, 要 求 在 1 个 月 内 完 成 全 部 培 训, 实 现 全 员 正 式 使 用 售 后 服 务 保 障 : 为 保 证 系 统 上 线 后 的 正 常 应 用, 并 拥 有 长 久 11
生 命 力, 投 标 方 必 须 提 供 完 备 的 售 后 服 务 保 障 请 提 供 盖 章 签 名 的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方 案 ( 包 括 工 程 系 统 维 护 支 持 保 修 期 限 服 务 响 应 时 间 等 ), 对 于 系 统 运 行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能 及 时 得 到 技 术 支 持 和 解 决 ; 对 新 的 需 求 和 出 现 的 问 题 提 供 持 续 的 升 级 保 障 六 其 他 说 明 请 投 标 方 仔 细 阅 读 本 标 书 及 说 明, 本 标 书 包 括 了 即 将 写 进 合 同 中 的 大 部 份 条 款, 一 旦 投 标 方 正 式 投 标, 即 被 视 为 对 招 标 方 做 出 了 相 应 承 诺, 投 标 文 件 具 有 与 合 同 一 致 的 法 律 效 力, 非 不 可 抗 拒 的 因 素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附 件 一 :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评 标 标 准 附 件 二 :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需 求 响 应 表 附 件 三 :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需 求 说 明 书 12
附 件 一 :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评 标 标 准 一 公 司 资 信 实 力 总 项 公 司 资 信 实 力 软 件 厂 商 名 称 分 是 否 获 得 过 国 内 OA 协 同 软 件 领 域 市 场 占 有 率 前 三 名 ( 是 2 分, 否 0 分 ) 项 评 分 标 准 满 分 2 投 标 主 体 是 否 原 厂 商 ( 厂 商 或 本 地 机 构 投 标 2 分, 代 理 投 标 0 分 ) 满 分 1 是 否 通 过 ISO9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质 /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国 /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证 书 ( 共 4 分, 一 个 得 1 分 ) 是 否 具 有 三 个 以 上 相 关 领 域 的 国 家 或 省 级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3 个 以 上 得 2 分 没 有 0 分 ) 近 2008 年 以 来, 具 有 100 万 以 上 的 办 公 OA 软 件 项 目 的 成 功 案 例, 每 个 得 1 分, 最 高 得 4 分 ( 以 相 关 的 合 同 及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为 准, 时 间 以 签 订 合 同 时 间 计 算 ) 是 否 拥 有 广 州 本 地 机 构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广 州 有 服 务 机 构 3 分 无 1 分 ) 满 分 2 满 分 1 满 分 1 满 分 1 是 否 获 得 过 中 国 信 息 产 业 协 同 软 件 首 选 品 牌 ( 是 1 分, 否 0 分 ) 满 分 1 是 否 获 得 过 中 国 软 件 十 大 领 军 企 业 称 号 ( 是 1 分, 否 0 分 ) 满 分 1 小 计 ( 满 分 10 分 ) 10 二 产 品 技 术 方 案 总 项 产 品 与 技 术 软 件 厂 商 名 称 分 项 评 分 标 准 投 标 产 品 体 系 的 完 整 性 ( 支 持 2 分 不 支 持 0 分 ) 满 分 1 产 品 原 生 支 持 集 团 架 构 满 分 3 产 品 是 否 具 有 高 度 集 成 性 ( 方 案 中 实 现 与 用 友 财 务 的 集 成, 实 现 凭 证 流 转 及 图 形 化 报 表 展 现 ) 支 持 4 分 没 有 提 供 1 分 ) 满 分 4 本 次 项 目 投 标 方 在 国 内 用 户 群 是 否 超 过 5000 家 ( 是 1 分 否 0 分 ) 满 分 1 投 标 软 件 产 品 是 否 基 于 J2EE 平 台, 且 B/S 应 用 架 构 ( 是 3 分 否 0 分 ) 满 分 1 本 次 投 标 软 件 产 品 是 否 支 持 ORACLE 等 大 型 企 业 数 据 库 ( 支 持 2 分 不 支 持 1 分 ) 满 分 1 本 次 投 标 软 件 产 品 在 广 州 是 否 有 集 团 案 例 用 户 ( 有 2 分 无 0 分 ) 满 分 1 13
产 品 是 否 可 以 跨 平 台 运 行 并 提 供 案 例 ( 提 供 案 例 2 分 没 有 提 供 0 分 ) 满 分 1 提 供 产 品 安 全 运 行 方 案 ( 有 1 分 无 0 分 ) 满 分 1 软 件 产 品 是 否 有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评 测 报 告 ( 有 1 分 无 0 分 ) 满 分 1 是 否 提 供 标 准 的 客 户 化 工 具, 支 持 基 础 资 料 ( 人 员 信 息 管 理 表 单 等 ) 导 入 导 出 ( 支 持 2 分 不 支 持 0 分 ) 软 件 操 作 简 便, 支 持 客 户 端 的 自 定 义 流 程 制 定 及 首 页 界 面 定 制 ( 支 持 2 分 不 支 持 1 分 ) 满 分 1 满 分 1 产 品 是 否 支 持 移 动 客 户 端 移 动 协 同 ( 是 3 分 否 0 分 ) 满 分 3 小 计 ( 满 分 20 分 ) 20 三 方 案 匹 配 性 总 项 方 案 匹 配 性 软 件 厂 商 名 称 分 项 评 分 标 准 对 附 件 二 需 求 响 应 表 的 响 应 程 度 满 分 25 解 决 方 案 是 否 体 现 集 团 公 司 管 理 特 征 ( 是 4 分 否 1 分 ) 满 分 1 软 件 及 解 决 方 案 是 否 对 企 业 管 理 有 前 瞻 性 指 导 ( 是 3 分 否 0 分 ) 满 分 1 本 地 区 是 否 有 长 期 稳 定 的 需 求 分 析 方 案 优 化 的 咨 询 服 务 体 系 ( 有 4 分 无 1 分 ) 是 否 有 针 对 财 务 及 其 他 业 务 或 管 理 系 统 个 性 化 解 决 方 案 设 计 ( 有 4 分 无 1 分 ) 满 分 1 满 分 1 整 体 方 案 的 严 密 性 可 行 性 适 用 性 满 分 1 小 计 ( 满 分 30 分 ) 30 四 项 目 实 施 与 服 务 能 力 总 项 项 目 实 施 与 服 务 软 件 厂 商 名 称 分 项 评 分 标 准 是 否 遵 循 科 学 成 熟 的 实 施 方 法 ( 是 2 分 否 1 分 ) 满 分 1 是 否 有 实 施 流 程 和 工 具 规 范 性 ( 有 2 分 无 0 分 ) 满 分 1 实 施 团 队 人 员 组 合 的 科 学 性 ( 有 2 分 无 1 分 ) 满 分 1 实 施 人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提 供 成 功 实 施 项 目 的 列 表 ( 有 2 分 无 0 分 ) 满 分 1 投 标 方 案 中 提 供 完 整 的 实 施 方 案 ( 完 整 2 分 不 完 整 1 分 ) 满 分 1 实 施 技 术 文 档 的 规 范 和 完 整 ( 规 范 1 分 不 规 范 0 分 ) 满 分 1 可 提 供 多 种 服 务 方 式 ( 有 3 分 无 1 分 ) 满 分 3 是 否 拥 有 本 地 实 施 售 后 服 务 机 构 ( 有 3 分 无 1 分 ) 满 分 3 14
实 施 人 员 是 否 有 三 个 以 上 的 OA 协 同 系 统 的 实 施 经 验 ( 有 2 分 无 0 分 ) 本 地 实 施 服 务 机 构 的 人 员 数 量 (20 人 以 上 ) 及 服 务 水 平 ( 有 3 分 无 0 分 ) 满 分 2 满 分 3 客 户 现 场 服 务 响 应 速 度 是 否 在 2 小 时 以 内 ( 是 3 分 否 1 分 ) 满 分 3 小 计 ( 满 分 20 分 ) 20 五 项 目 报 价 总 项 报 价 软 件 厂 商 名 称 分 项 评 分 标 准 小 计 ( 满 分 20 分 ) 满 分 20 投 标 单 位 总 得 分 总 项 软 件 厂 商 名 称 分 项 评 分 标 准 合 计 ( 满 分 100 分 ) 满 分 100 15
附 件 二 :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需 求 响 应 表 考 察 目 标 关 键 需 求 响 应 报 价 合 理 性 能 否 统 筹 考 虑 9 个 阶 段 需 求 的 升 级 要 求, 提 供 合 理 的 一 期 项 目 报 价 和 总 体 报 价 估 算 目 标 适 应 性 较 全 面 覆 盖 传 统 办 公 软 件 的 公 文 行 政 审 批 业 务 审 批 综 合 办 公 和 公 告 新 闻 调 查 讨 论 等 公 共 信 息, 包 含 内 部 邮 件 工 作 日 志 会 议 管 理 日 程 事 件 计 划 管 理 和 通 讯 录 等 应 用 功 能 ; 以 工 作 流 为 核 心, 以 智 能 表 单 公 文 管 理 知 识 管 理 等 多 种 应 用 与 技 术 手 段, 实 现 对 组 织 和 业 务 管 理 的 全 面 支 撑, 实 现 无 纸 化 办 公 支 持 材 料 能 否 提 供 技 术 文 件 证 明 解 决 方 案 支 持 以 下 需 求 : 集 团 化, 移 动 终 端 客 户 端, 系 统 集 成 对 接 支 持 ( 如 NC 财 务 系 统, 交 易 系 统 等 ), 管 理 子 系 统 扩 展 开 发 实 施 成 本 实 施 与 开 发 时 间 估 算 服 务 水 平 服 务 承 诺 是 否 涉 及 以 下 内 容 : 本 地 化, 响 应 时 间, 服 务 费 用 计 算 方 式 等 测 试 体 验 能 否 提 供 在 线 演 示 系 统 和 测 试 帐 号, 供 测 试 评 估 和 验 证 上 述 功 能 功 能 要 求 集 团 架 构 原 生 支 持 ( 承 诺 平 滑 升 级, 需 要 声 明 升 级 成 本 ) 1. 支 持 集 团 化 架 构, 技 术 上 能 实 现 把 子 公 司 办 公 流 程 纳 入 统 一 的 平 台, 保 证 公 司 领 导 能 实 现 公 司 内 部 所 有 事 项 能 高 度 协 同 统 一, 一 目 了 然 2. 支 持 一 人 多 岗 一 岗 多 人, 同 一 中 层 干 部 可 能 在 不 同 事 项 审 批 流 程 中 拥 有 不 同 身 份 角 色 3. 支 持 可 定 制 的 集 团 子 公 司 部 门 个 人 四 种 界 面 只 需 通 过 配 置 实 施 主 要 管 理 流 程 ( 尽 量 不 二 次 开 发 ) 1. 支 持 南 方 产 权 公 文 收 发 业 务 呈 批 事 项 呈 批 为 主 要 文 书 格 式 的 公 文 流 转 系 统, 公 文 包 括 待 批 示 的 表 单 文 件 ( 记 录 各 级 意 见 批 示 ) 请 示 正 文 ( 兼 容 Word/WPS 办 公 软 件, 可 直 接 修 改, 记 录 不 同 人 员 的 修 改 痕 迹 ) 和 请 示 附 件 ( 多 个 文 件, 可 下 载, 不 可 修 改 ), 实 现 基 于 流 程 的 审 批 过 程, 支 持 当 前 南 方 产 权 文 16
书 处 理 的 批 复 退 回 加 签 会 签 催 办 督 办 完 结 后 分 发 归 档 等 灵 活 的 流 程 审 批 功 能 2. 公 文 流 转 需 要 支 持 发 文 的 形 成 处 理 立 卷 归 档 和 销 毁 等 工 作, 支 持 登 记 分 发 承 办 传 递 存 档 等 程 序 可 实 现 公 文 稿 纸 和 正 文 分 离, 提 供 送 文 单 收 文 登 记 签 收 单, 实 现 封 发 和 公 文 套 红 公 文 督 办 公 文 统 计 公 文 档 案 管 理 公 文 综 合 查 询 手 写 批 注 电 子 公 章 公 文 清 稿 公 文 文 号 管 理 等 功 能 3. 公 文 流 转 系 统 还 支 持 自 动 生 成 文 号, 可 针 对 公 文 名 称 关 键 字 段 审 批 过 程 或 结 果 的 查 询 统 计, 支 持 流 程 执 行 状 态 跟 踪 等 表 单 设 计 支 持 界 面 与 纸 质 尽 可 能 一 致, 用 户 体 验 无 差 异, 表 单 触 发 条 件, 时 间 提 醒, 签 名 和 意 见, 支 持 手 写 或 签 章, 角 色 对 应 签 字 区 域, 多 人 联 签 同 一 区 域 重 点 关 注 督 办 功 能 1. 提 供 基 于 短 信 邮 件 系 统 消 息 三 种 方 式 的 审 批 催 办 提 醒 方 式 2. 可 以 设 定 办 公 室 为 督 办 角 色, 当 发 现 超 期 不 办, 支 持 催 办 修 改 流 程 换 人 功 能, 以 保 证 领 导 可 随 时 监 管 整 个 事 项 的 处 置 进 度 和 终 审 权 制 度 流 程 功 能 根 据 角 色 和 条 件 判 断 启 动 走 不 同 流 程 路 径, 主 办, 会 办, 通 知, 随 时 调 整 流 程, 加 签, 节 点 角 色, 督 办, 监 管, 缓 办 安 全 功 能 支 持 数 字 证 书 IP 访 问 控 制 USB 认 证 图 形 化 随 机 码 验 证 等 安 全 策 略, 支 持 LDAP/AD 访 问 认 证 移 动 终 端 客 户 端 系 统 的 功 能 类 似 桌 面 端 功 能, 预 设 流 程, 节 点 功 能, 自 助 调 整, 支 持 表 单, 修 改 正 文, 附 件 查 看, 督 办, 统 计, 对 接 短 信, 移 动 审 批 17
附 件 三 : 南 方 产 权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需 求 说 明 书 一 南 方 产 权 介 绍 南 方 产 权 成 立 于 2006 年 10 月 16 日, 是 经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由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组 建 接 受 广 东 省 产 权 市 场 建 设 联 席 会 议 及 其 办 公 室 监 督 管 理 的 唯 一 的 省 级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交 易 平 台 2006 年, 成 为 省 级 国 有 集 体 产 权 转 让 交 易 平 台,2009 年 成 为 全 省 唯 一 的 金 融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交 易 平 台,2011 年 成 为 全 省 国 有 资 产 司 法 委 托 ( 涉 诉 资 产 ) 交 易 平 台 2010 年 省 政 府 同 意 建 立 综 合 型 产 权 交 易 平 台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2010 年 和 2012 年 三 个 项 目 连 续 列 入 广 东 省 现 代 产 业 500 强 中 的 十 二 项 金 融 业 项 目 之 中 南 方 产 权 已 经 实 现 了 围 绕 业 务 主 线 的 多 元 化 战 略 布 局, 形 成 了 以 南 方 产 权 为 控 股 平 台, 下 设 两 个 由 省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东 省 股 权 托 管 中 心 和 广 东 省 环 境 权 益 交 易 所 一 个 控 股 公 司 佛 山 南 方 产 权 交 易 所, 一 个 参 股 公 司 广 东 省 南 方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的 集 团 化 发 展 规 模 ; 形 成 了 国 有 产 权 金 融 国 有 资 产 中 小 企 业 产 权 股 权 托 管 排 污 权 文 化 版 权 行 政 事 业 性 资 产 涉 诉 资 产 的 交 易 和 处 置 等 业 务 板 块 相 辅 相 成 省 政 府 综 合 型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试 点 和 工 信 部 区 域 性 中 小 企 业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试 点 两 个 省 部 级 试 点 的 较 为 完 整 的 产 业 链 18
二 项 目 目 标 南 方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为 了 实 现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和 目 标, 希 望 借 助 协 同 办 公 OA 系 统 建 立 一 套 统 一 的 标 准 化 的 灵 活 的 协 同 办 公 平 台 通 过 实 现 集 团 式 的 一 体 化 运 营 管 理, 建 立 集 权 与 分 权 的 管 控 模 式, 实 现 公 司 内 部 高 度 协 同 统 一, 保 证 信 息 传 递 的 及 时 性 真 实 性 等 高 要 求, 能 以 最 低 的 成 本 更 快 的 速 度 和 更 好 的 质 量 发 展, 并 兼 顾 以 下 几 点 核 心 管 理 需 求 : 2.1 支 持 公 司 在 采 用 矩 阵 式 管 理 模 式 的 同 时, 优 先 落 实 实 现 公 司 当 前 管 理 与 业 务 上 已 经 建 立 的 各 项 制 度 和 规 范, 建 立 集 团 管 控 的 标 准 和 统 一 的 运 营 体 系, 并 通 过 管 理 平 台 和 数 字 化 实 现 方 式, 协 助 公 司 在 各 部 门 层 面 实 现 对 全 面 管 控 和 一 体 化 运 营 的 统 一 认 识 和 认 同 协 同 办 公 平 台 的 实 施 与 公 司 集 团 化 IT 整 体 规 划 相 匹 配, 以 分 步 实 施 为 基 本 原 则, 以 统 一 的 系 统 架 构 和 数 据 中 心, 支 持 多 机 构 多 业 务 多 功 能 多 方 式 的 服 务 职 能, 为 董 事 会 和 公 司 管 理 层 提 供 多 层 面 的 管 控 方 式, 支 持 针 对 内 部 ( 集 团 风 险 ) 外 部 ( 交 易 资 金 会 员 ) 管 理 ( 财 务 人 员 信 息 绩 效 ) 等 各 个 业 务 板 块 和 业 务 环 节 设 计 管 控 节 点 2.2 一 体 化 运 营 体 系 的 搭 建 应 适 应 南 方 产 权 现 在 和 未 来 企 业 文 化 的 需 求, 明 确 企 业 价 值 观 和 价 值 体 系 的 建 立, 以 五 统 一 的 方 法 搭 建 完 善 南 方 产 权 管 理 运 营 体 系 五 统 一 包 括 : 管 理 思 想 的 统 一 管 理 体 系 的 统 一 管 理 工 具 的 统 一 资 源 调 配 的 统 一 19
管 理 架 构 与 技 术 架 构 的 统 一 2.3 需 要 考 虑 借 助 一 体 化 统 一 管 理 平 台 的 实 施, 推 动 从 战 略 高 度 上 思 考 集 团 IT 建 设, 建 立 一 套 与 公 司 战 略 构 想 和 业 务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规 范 的 决 策 建 设 和 运 营 制 度 和 流 程 支 持 集 团 分 子 公 司 部 门 个 人 四 种 级 别 管 理 结 构, 满 足 集 团 分 子 公 司 会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跨 时 间 跨 区 域 跨 部 门 的 集 团 化 协 同 要 求 二 项 目 主 要 需 求 以 业 务 流 程 处 理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协 同 办 公 系 统 以 公 文 收 发 管 理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公 文 流 转 系 统 以 有 审 批 流 的 统 计 表 单 处 理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表 单 应 用 以 资 源 共 享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知 识 管 理 系 统 以 信 息 交 流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沟 通 平 台 以 员 工 事 务 处 理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个 人 工 作 管 理 系 统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有 关 的 技 术 手 段, 包 括 异 地 办 公 手 机 短 信 移 动 审 批 视 频 会 议 全 文 检 索 即 时 通 讯 客 户 端 等 与 管 理 有 关 的 辅 助 性 功 能, 包 括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IT 运 维 管 理 等 三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3.1 支 持 集 团 管 理 的 办 公 OA 系 统 统 一 架 构 20
本 项 目 非 常 强 调 集 团 化 形 式 的 集 中 管 控 的 要 求, 解 决 方 案 尤 其 强 调 集 中 的 流 程 协 同 管 理, 并 要 求 考 虑 数 据 与 权 限 的 集 中 管 控 异 构 信 息 系 统 的 整 合 集 团 集 体 企 业 文 化 的 打 造, 集 团 协 作 能 力 和 资 源 共 享 能 力 的 培 养 同 时 各 个 分 支 或 区 域 机 构 拥 有 单 位 内 部 的 全 部 管 理 权 限, 满 足 各 机 构 内 部 管 理 需 要 和 信 息 安 全 的 需 要 集 团 化 多 组 织 应 用 是 本 项 目 的 需 求 核 心 平 台 应 用 架 构 必 须 支 持 集 团 性 大 型 组 织 的 发 展 和 变 化, 必 须 解 决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重 组 组 织 再 造 等 结 构 治 理 向 对 应 的 问 题, 支 持 大 型 组 织 长 期 发 展 架 构 模 型, 支 持 虚 拟 组 织 ( 如 项 目 组 ) 形 式, 能 够 协 助 建 立 与 集 团 核 心 管 理 流 程 和 治 理 模 式 相 适 应 的 跨 单 位 流 程 及 权 责 体 系, 从 而 协 助 集 团 政 策 规 则 制 度 执 行 的 落 地, 满 足 集 团 战 略 管 控 运 营 管 控 和 财 务 管 控 的 战 略 协 同 行 为 和 垂 直 业 务 管 控 的 要 求, 解 决 跨 组 织 跨 单 位 的 水 平 业 务 审 批 和 公 文 交 换 办 公 OA 系 统 是 企 业 统 一 协 调 的 工 作 门 户, 通 过 单 一 登 录 机 制, 成 为 所 有 系 统 的 入 口 点 平 台 基 础 技 术 架 构 上 必 须 支 持 并 有 成 熟 的 解 决 方 案 ( 和 案 例 ), 落 实 内 部 组 织 架 构 ( 包 括 单 位 部 门 ) 岗 位 和 职 级 定 义 人 员 权 限 角 色 定 义 ( 包 括 系 统 角 色 应 用 角 色 ) 等 设 置 对 此 需 求, 可 简 单 通 俗 地 理 解 为 一 人 多 岗, 一 岗 多 人, 部 门 加 挂 机 构 牌 子, 核 心 主 管 多 职 责 头 衔 以 此 为 基 础, 能 够 协 助 建 立 公 司 管 理 上 员 工 上 下 级 督 导 关 系 和 工 作 汇 报 关 系, 这 些 角 色 和 关 系 必 须 集 成 到 系 统 各 项 应 用 综 合 查 询 等 与 权 限 相 对 应 的 管 理 功 能 和 工 作 信 息 展 现 ( 可 定 制 为 各 种 角 色 的 工 作 21
空 间 ) 中 去 3.2 办 公 室 管 理 需 求 协 同 管 理 功 能 协 同 管 理 是 集 团 架 构 下 公 司 间 的 协 同 工 作 平 台 ( 包 括 异 地 分 支 机 构 会 员 机 构 协 同 ), 以 完 成 公 司 办 公 中 的 资 料 传 递 审 批 请 示 报 告 汇 报 工 作 沟 通 等 工 作 内 容 必 须 支 持 简 捷 的 文 字 编 辑 信 息 流 转 回 复 意 见 加 载, 以 及 附 件 加 载 建 议 支 持 可 以 图 形 化 的 方 式 灵 活 自 建 流 程, 建 议 支 持 以 图 形 化 的 方 式 对 协 同 流 转 进 行 全 程 跟 踪, 催 办 查 办 协 同 的 处 理 等, 建 议 支 持 多 种 形 式 的 流 程 策 略 : 可 以 终 止 回 退 撤 销 加 签 知 会 和 转 发 等 待 办 协 同 事 项 如 果 能 与 外 部 邮 件 协 同 更 好 最 好 能 够 支 持 事 项 发 起 人 自 建 流 程 调 用 模 板 流 程 自 建 个 人 模 板 调 用 格 式 上 传 附 件 调 用 统 计 表 单 等 管 理 和 业 务 流 程 的 定 义 能 支 持 多 节 点 多 表 单 多 人 员 协 同 公 文 交 换 与 流 转 功 能 公 文 交 换 与 流 转 作 为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也 是 协 同 管 理 平 台 的 核 心 部 分 其 功 能 要 求 按 国 家 电 子 公 文 管 理 标 准 实 现, 主 要 包 括 收 文 管 理 发 文 管 理 处 室 发 文 及 流 转 跟 踪 督 办 等 ; 内 容 包 括 各 种 下 发 和 上 呈 的 公 文 信 息 的 通 报 会 议 通 知 应 急 通 知 等 通 过 公 文 流 转 系 统 实 现 收 发 文 管 理 的 自 动 化, 由 电 子 行 文 代 替 手 工 行 文, 解 决 公 文 传 递 慢, 信 息 不 及 时 不 同 步, 不 易 于 查 22
阅 等 问 题 最 好 提 供 安 全 的 电 子 签 章 系 统, 支 持 手 写 批 注 签 名 等 档 案 管 理 功 能 档 案 管 理 系 统 ( 可 能 需 要 另 外 开 发 ) 应 提 供 以 下 功 能 : 满 足 传 统 纸 质 档 案 数 字 化 采 集 模 式, 支 持 电 子 档 采 集 扫 描 数 据 采 集 数 据 索 引 元 数 据 采 集 等 功 能, 按 照 档 案 管 理 的 要 求, 进 行 接 收 整 理 分 类 编 目 排 序 补 充 归 档 等 一 系 列 的 整 编 归 档 等 功 能, 还 有 图 书 及 资 料 借 阅 档 案 统 计 等 管 理 功 能 资 产 管 理 功 能 资 产 管 理 涵 盖 对 企 业 层 面 和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资 产 进 行 全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的 支 持 工 具, 内 容 包 括 从 资 产 的 申 请 审 批 验 收 领 用 维 修 到 报 废, 解 决 企 业 资 产 重 复 采 购 使 用 率 低 运 营 成 本 增 高 资 产 因 故 流 失 等 问 题, 实 现 企 业 资 产 透 明 化 价 值 最 大 化, 并 为 财 务 等 相 关 部 门 提 供 了 最 具 价 值 的 原 始 数 据 配 合 资 产 管 理, 建 立 起 采 购 管 理 体 系, 沉 淀 体 系 内 专 业 知 识, 同 时 和 与 其 它 相 关 系 统 的 数 据 共 享, 可 以 发 挥 更 大 作 用 3.3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需 求 非 本 项 目 需 求, 另 外 立 项 3.4 文 档 与 档 案 管 理 管 理 需 求 非 本 项 目 需 求, 另 外 立 项 3.5 战 略 目 标 执 行 管 理 需 求 23
通 过 办 公 OA 系 统 的 管 理 功 能, 通 过 覆 盖 组 织 全 体 成 员, 使 得 总 部 和 基 层 沟 通 可 以 顺 畅 通 达, 从 而 推 动 战 略 目 标 的 执 行 总 部 可 以 将 战 略 目 标 层 层 分 解 为 基 层 ( 部 门 分 支 机 构 会 员 ) 单 位 目 标, 将 其 执 行 过 程 定 义 为 若 干 职 能 的 垂 直 管 控 流 程, 管 控 深 度 和 广 度 可 以 动 态 灵 活 地 配 置, 把 管 控 流 程 从 办 公 OA 系 统 分 配 到 不 同 业 务 管 理 领 域 支 持 实 现 公 司 统 一 指 挥, 达 到 全 面 掌 握 统 筹 兼 顾 整 体 推 进 的 目 的 战 略 目 标 执 行 与 责 任 落 实 功 能 战 略 目 标 执 行 与 任 务 管 理 系 统 ( 可 能 需 要 另 外 开 发 或 第 二 期 实 现 ), 主 要 包 括 编 制 企 业 目 标 ( 长 期 目 标 和 短 期 目 标 ), 各 部 门 将 企 业 目 标 分 解 编 制 部 门 年 度 目 标 ( 计 划 ) 编 制 年 度 预 算 预 算 审 批 目 标 审 计 制 定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目 标 评 审 绩 效 测 量 等 功 能 目 标 管 理 体 系 服 务 于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支 持 目 标 的 层 层 分 解, 落 实 责 任 和 任 务, 为 增 强 企 业 的 执 行 力 设 定 了 清 晰 目 标 实 现 任 务 与 资 源 的 合 理 分 ( 调 ) 配, 领 导 与 员 工 的 双 向 承 诺, 进 度 与 预 算 的 匹 配 等, 解 决 了 每 年 度 目 标 期 望 值 巨 额 偏 差 等 问 题, 从 而 实 现 企 业 的 目 标 掌 控 工 作 任 务 管 理 功 能 实 现 上 下 级 员 工 督 导 的 管 理 工 作 跟 进 下 级 员 工 的 待 办 事 项 和 已 完 成 工 作 的 实 施 情 况 注 意, 上 级 主 管 有 可 能 拥 有 多 个 岗 位, 分 别 有 不 同 的 下 级 员 工 贯 彻 落 实 公 司 的 周 期 性 工 作 汇 报 制 度, 可 以 建 立 员 工 日, 周, 24
月 和 任 意 期 计 划 通 过 关 联 部 门 与 部 门 绑 定 形 成 部 门 计 划, 通 过 关 联 项 目 与 项 目 绑 定 形 成 项 目 计 划, 分 别 实 现 主 送 给 部 门 主 管 领 导 计 划 发 起 者 和 主 送 人 员 也 可 以 对 处 理 的 计 划 意 见 进 行 多 次 反 复 交 换 意 见 支 持 类 似 日 历 形 式 的 日 程 管 理 功 能, 用 于 安 排 日 常 的 工 作 事 项 可 以 建 立 个 人 的 安 排 他 人 的, 或 委 派 事 件 给 他 人 系 统 是 从 起 止 时 间 重 要 程 度 优 先 级 工 作 类 型 等 几 个 纬 度 帮 助 用 户 提 升 时 间 管 理 能 力 最 好 能 通 过 事 件 的 公 开 属 性, 使 相 关 成 员 知 晓 该 事 件, 达 到 信 息 沟 通 与 协 作 的 效 果, 避 免 时 间 安 排 上 的 撞 车 会 议 与 任 务 管 理 功 能 提 供 会 议 全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的 承 载 工 具, 包 括 会 前 将 会 议 的 目 的 议 程 时 间 地 点 通 知 参 与 人 ; 会 中 安 排 任 务 及 责 任 人 交 付 物 开 始 和 完 成 日 期 要 求 ; 会 后 对 任 务 和 交 付 物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跟 踪 落 实, 并 完 成 会 议 纪 要 有 效 地 提 高 了 会 议 的 效 率 和 效 益, 解 决 会 议 前 后 的 协 同 作 业 及 知 识 查 询 问 题 和 会 议 后 的 执 行 力 与 效 果 不 良 问 题 还 可 邀 请 公 司 外 的 客 户 或 合 作 伙 伴 登 录 在 同 一 会 议 平 台 上 参 与 会 议 3.6 其 他 管 理 功 能 需 求 时 间 预 警 功 能 时 间 预 警 可 以 对 与 时 间 相 关 的 事 件 进 行 预 警 ( 例 如 员 工 合 同 到 期 时 间 合 同 到 期 时 间 ), 预 警 可 以 应 用 于 企 业 预 警 和 部 25
门 单 位 预 警, 企 业 预 警 适 应 于 企 业 内 所 有 的 单 位, 而 单 位 预 警 仅 仅 适 应 于 该 单 位 下 的 部 门 企 业 通 过 自 定 义 包 括 预 警 条 件 预 警 频 率 等 规 则, 可 采 用 多 种 预 警 方 式 ( 平 台 信 息 电 子 邮 件 手 机 短 信 预 警 助 手 ) 进 行 预 警, 实 现 逐 级 催 办, 从 而 避 免 接 收 不 到 预 警 信 息 的 情 况, 达 到 及 时 预 警 的 效 果, 大 大 提 高 待 办 事 项 的 解 决 速 度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效 率 3.7 集 团 信 息 整 合 与 系 统 集 成 协 同 管 理 平 台 必 须 具 有 高 度 的 可 扩 展 性, 具 体 体 现 在 : (1) 内 部 组 织 模 型 的 配 置 流 程 定 义 表 单 定 义 等 设 置 必 须 通 过 可 视 化 界 面 配 置 实 施 (2) 外 部 集 成 应 当 应 用 模 块 化 组 件 化 和 平 台 化 的 设 计 方 案, 可 以 通 过 门 户 集 成 技 术 与 外 网 网 站 集 成, 规 范 的 软 件 接 口, 支 持 通 过 二 次 开 发 顺 利 挂 接 第 三 方 的 应 用 系 统 或 集 成 数 据 最 好 能 够 实 现 标 准 插 件 可 插 拔 应 用 按 需 购 买 模 块 多 种 方 式 分 布 式 系 统 部 署 多 种 操 作 系 统 支 持 多 种 网 络 拓 扑 结 构 支 持 多 种 数 据 库 多 硬 件 平 台 等, 以 求 全 方 面 满 足 南 方 产 权 未 来 的 系 统 扩 展 需 求 (3) 二 次 开 发 平 台 及 接 口 必 须 对 南 方 产 权 公 开, 最 好 支 持 南 方 产 权 软 件 开 发 人 员 联 合 参 与 二 次 开 发 (4) 支 持 手 机 短 信 应 用 支 持 移 动 WAP 访 问 (5) 直 接 支 持 当 前 最 流 行 的 文 本 编 辑 器 插 件, 如 Office 2003 Office 2007 WPS 等 26
(6) 为 员 工 提 供 日 常 工 作 时 要 用 到 的 一 些 小 工 具, 如 邮 政 编 码 查 询 长 途 电 话 区 号 查 询 万 年 历 查 询 度 量 衡 转 换 等 工 具 四 部 分 技 术 条 件 要 求 整 个 系 统 采 用 B/S 结 构 基 于 平 台 化 的 分 布 式 处 理 技 术 进 行 系 统 架 构 设 计 和 系 统 开 发 ; 支 持 三 / 多 层 构 架, 表 示 层 业 务 层 数 据 库 访 问 层 分 开 ; 数 据 库 采 用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同 时 支 持 多 种 数 据 库 支 持 Windows 以 及 Linux 等 操 作 系 统 ; 支 持 消 息 服 务 ; 考 虑 到 一 期 项 目 基 本 功 能 实 现 后, 以 后 会 根 据 需 要, 不 断 增 加 新 的 功 能, 要 求 系 统 采 用 组 件 或 者 说 模 块 化 开 发 的 技 术, 投 标 方 必 须 承 诺 提 供 开 放 的 标 准 接 口, 使 后 续 的 开 发 的 功 能 很 容 易 地 集 成 进 来, 保 证 系 统 的 可 扩 展 性 系 统 所 涉 及 的 一 些 关 键 数 据 必 须 进 行 加 密 处 理, 如 用 户 密 码 等, 在 数 据 库 中 也 必 须 以 密 文 的 形 式 存 在, 以 保 证 使 用 的 安 全 性 产 品 应 充 分 考 虑 金 融 性 国 有 企 业 信 息 及 系 统 安 全 要 求 支 持 网 络 安 全 要 求 支 持 IP 访 问 控 制 和 USB 认 证 访 问 随 机 码 五 项 目 分 阶 段 实 施 阶 段 目 # 标 主 要 要 求 主 要 涉 及 部 门 及 核 心 功 能 实 施 关 键 1 重 点 管 1. 搭 建 单 公 司 架 构 办 公 系 统 部 门 : 涉 及 公 试 点 贯 彻 以 网 上 审 批 为 理 表 单 2. 实 现 办 公 及 公 文 流 程 电 子 司 层 面 事 务, 主 的 双 轨 制, 实 施 全 员 阶 段 化, 重 点 不 需 当 面 解 释 的 请 办 公 室 为 主, 培 训, 建 立 观 念, 养 成 27
(70%) 示 3. 建 立 内 网 作 为 沟 通 与 协 作 平 台 4. 建 立 严 密 的 信 息 安 全 访 问 授 权 管 理 体 系 5. 一 个 月 内 试 点 培 训 及 推 广 2 扩 展 管 1. 全 面 深 化 办 公 系 统 的 实 施 理 表 单 深 度 阶 段 2. 实 施 范 围 扩 展 到 财 务 报 销 以 外 的 所 有 内 部 管 理 表 单, 逐 步 纳 入 交 易 会 员 附 件 材 料 少 的 业 务 表 单 ( 如 凭 单, 会 员 推 荐 ) 3 移 动 办 1. 部 署 移 动 OA 服 务 器 到 内 网 公 应 用 2. 员 工 的 智 能 手 机 试 点 部 署 阶 段 ipad, iphone, Android 客 户 端, 培 训 使 用 3. 试 点 推 行 基 于 手 机 的 公 文 处 理 过 程 ( 发 文 收 文 签 报 ) 的 审 批 或 会 签 等 处 理 4 统 一 采 1. 全 体 员 工 全 部 部 署 智 能 手 购 移 动 机 移 动 客 户 端, 公 司 统 一 定 制 终 端 和 上 网 套 餐, 彻 底 解 决 当 前 移 动 普 及 3G 办 公 设 备 和 上 网 带 宽 局 限 性 上 网 阶 2. 重 新 评 估 和 补 充 扫 描 等 办 段 公 设 备 和 存 储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配 备 3. 全 员 培 训, 消 除 无 纸 化 办 公 的 障 碍 5 全 面 实 1. 把 文 档 电 子 化 率 和 办 公 自 施 无 纸 动 化 列 入 年 终 考 核 指 标, 除 非 二 线 部 门 参 与 功 能 : 公 文 管 习 惯 ( 必 须 系 统 为 主, 每 日 必 须 登 录 ) 二 线 部 门 需 建 立 办 公 自 动 化 与 理, 表 单 应 用, 文 档 电 子 化 两 项 指 标 内 部 网 站 ( 未 来 作 为 考 核 指 标 ) 部 门 : 公 司 各 全 面 推 动 实 现 业 务 文 档 部 门 全 面 参 电 子 化 一 线 业 务 部 门 与 需 建 立 办 公 自 动 化 与 文 功 能 : 公 文 管 档 电 子 化 ( 未 来 作 为 考 理, 表 单 应 用, 核 指 标 ) 协 同 系 统, 内 部 网 站, 内 部 邮 箱, 会 议 系 统 部 门 : 办 公 室 1. 审 批 化 繁 为 简 见 字 为 主, 二 线 部 如 面, 还 原 真 实 的 办 公 门 积 极 参 与, 体 验 一 线 部 门 试 点 2. 实 时 了 解 最 新 信 息, 应 用 查 阅 内 部 资 料, 随 时 查 看 审 批 请 求 并 快 速 回 复 部 门 : 公 司 各 更 方 便 地 与 公 司 及 部 门 部 门 员 工 客 户 上 级 组 织 功 能 : 统 一 公 同 行 业 或 上 下 游 企 业 随 司 的 移 动 办 公 时 保 持 灵 动 的 信 息 交 平 台 流 部 门 : 公 司 各 充 分 共 享, 整 合 信 息 孤 部 门 岛, 展 现 整 个 集 团 的 最 28
化 办 公 阶 段 6 集 团 架 构 阶 段 7 对 接 核 心 管 理 系 统 阶 段 8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集 成 与 特 殊 请 示, 一 律 上 OA 办 理 请 示 汇 报 2. 把 日 常 工 作 业 务 主 题 应 用 日 程 事 件 会 议 审 批 数 据 等 的 信 息 和 各 种 应 用 数 据 资 源 等 统 一 展 示 到 公 司 内 部 信 息 交 互 门 户 功 能 : 内 网 上 统 一 每 一 员 工 的 工 作 平 台 新 新 闻 最 新 公 告 最 新 讨 论 最 新 调 查 集 团 的 知 识 文 档 和 集 团 学 习 区 使 集 团 上 下 有 一 个 完 全 共 享 的 信 息 空 间 和 交 流 空 间, 增 加 员 工 的 归 属 感 和 使 命 感 1. 支 持 集 团 治 理 结 构 和 管 理 部 门 : 公 司 各 1. 集 团 集 中 建 设 一 套 系 模 式 的 组 织 架 构, 以 统 一 的 信 部 门, 各 全 资 统, 分 布 式 使 用, 大 幅 息 平 台 治 理 结 构 制 度 框 架,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减 少 企 业 投 入, 降 低 系 跨 单 位 的 行 政 财 务 人 力 子 公 司 统 运 行 风 险, 提 高 使 用 和 业 务 审 批, 跨 单 位 计 划 任 功 能 : 跨 部 门 效 率 务 下 发 和 结 果 上 报 公 文 管 理, 表 2. 灵 活 伸 缩 的 组 织 架 构 2, 外 包 软 件 服 务 给 全 资 子 公 单 应 用, 内 部 设 计, 伴 随 企 业 发 展, 司 和 佛 山 公 司, 各 单 位 可 以 独 邮 件 交 换 等 与 企 业 中 长 期 规 划 相 适 立 OA 系 统, 实 现 完 整 的 组 织 应 行 政 和 业 务 应 用, 是 一 套 独 立 3. 跨 单 位 的 协 作 应 用, 协 同 软 件 应 用 模 式 加 强 集 团 内 企 业 的 协 作 与 联 系, 消 除 企 业 信 息 孤 岛 1. 资 金 凭 单 与 业 务 系 统 对 接 通 过 核 心 系 统 对 接 和 整 合 数 据 及 汇 报 流 2. 办 公 OA 归 档 与 档 案 系 统 对 程, 实 现 集 团 企 业 的 战 略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接 运 营 管 理 项 目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等 多 个 管 3. 财 务 部 汇 报 流 程 与 财 务 系 理 体 系 统 对 接 4. 业 务 部 门 数 据 统 计 汇 报 与 业 务 系 统 对 接 ( 数 据 中 心, 国 有 产 权 交 易 系 统 ) 5. 网 站 交 易 项 目 ( 国 有 产 股 权 以 外 ) 信 息 披 露 审 核 与 网 站 系 统 对 接 1. 交 易 项 目 结 算 管 理 分 析 子 真 正 实 现 管 理 与 业 务 的 全 面 覆 盖 系 统 2. 会 员 收 费 与 佣 金 分 成 管 理 29
管 理 统 计 阶 段 分 析 子 系 统 3. 新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 股 权 登 记 系 统, 会 员 管 理 系 统, 排 污 权 系 统 等 ) 的 系 统 整 合 9 领 导 决 策 支 持 桌 面 阶 段 1.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业 务 数 据 大 集 中 已 实 现 2. 根 据 领 导 要 求 分 析 挖 掘, 每 日 实 时 呈 现 当 前 数 据 与 分 析 计 算 结 果, 具 体 需 求 待 定 六 一 期 项 目 实 施 需 求 项 目 第 一 阶 段 实 现 两 个 目 标 : (1) 基 于 行 业 内 最 成 熟 的 办 公 系 统 软 件 产 品, 试 点 实 施 公 司 目 前 最 常 用 最 规 范 的 公 文 管 理 及 事 项 呈 批 请 示 流 程 (13+15=28 种 ), 并 且 通 过 全 员 培 训 实 现 分 步 的 观 念 导 入 和 习 惯 培 养, 从 而 做 到 超 过 70% 的 公 司 日 常 办 公 事 项 实 现 电 子 化 和 数 字 化 (2) 支 持 移 动 办 公 部 署 移 动 OA 服 务 器 到 内 网, 员 工 的 智 能 手 机 试 点 部 署 ipad, iphone, Android 客 户 端, 培 训 使 用, 试 点 推 行 基 于 手 机 的 公 文 处 理 过 程 ( 发 文 收 文 签 报 ) 的 审 批 或 会 签 等 处 理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