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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第 一 節 簡 介 壹 使 命 本 系 之 使 命 為 兼 顧 倫 理 道 德 的 自 我 要 求 與 社 會 責 任 的 使 命 感, 在 同 時 考 量 管 理 理 論 與 產 業 實 務 前 提 下, 培 養 學 生 成 為 具 備 創 新 專 業 誠 信 謙 卑 的 優 秀 經 營 管 理 專 業 人 才 貳 定 位 為 配 合 國 家 建 設 及 發 展 產 業 現 況, 本 系 目 標 為 培 養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專 業 人 才, 以 配 合 中 小 企 業 與 服 務 業 人 力 資 源 之 需 求 新 課 程 規 劃 由 系 內 課 程 規 劃 小 組 多 次 會 議 研 討 歸 納, 決 定 以 (1) 經 營 策 略 ;(2) 財 務 金 融 管 理 ; (3) 休 閒 觀 光 管 理 為 本 系 三 大 發 展 方 向 並 配 合 政 府 證 照 制 度 的 推 動, 積 極 鼓 勵 並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資 訊 證 照 語 文 證 照 及 ERP 金 融 等 專 業 證 照, 以 落 實 基 礎 理 論 課 程 與 實 務 課 程 參 願 景 肆 中 部 地 區 SWOT 分 析 本 校 位 於 中 部 地 區 彰 化 縣, 由 於 過 去 我 國 建 設 強 調 經 濟 發 展, 人 口 及 產 業 過 度 集 中, 形 成 南 北 二 都 會 區 之 密 集 發 展, 造 成 生 產 成 本 增 加 擁 擠 環 境 惡 化 社 會 成 本 提 升 等 問 題 要 求 整 體 性 運 用 國 家 資 源, 追 求 均 衡 有 效 之 發 展 模 式, 應 消 除 發 展 阻 力, 俾 各 區 域 有 均 等 發 展 機 會, 使 原 向 南 北 部 集 中 之 人 口 往 中 部 移 動, 原 向 西 部 移 動 之 人 口 往 東 部 移 動, 並 寄 望 中 部 區 域 在 台 灣 總 體 經 濟 發 展 之 過 程 中, 能 擔 當 提 供 新 的 產 業 發 展 與 就 業 機 會, 一 方 面 維 持 成 長 之 持 續, 一 方 面 平 衡 區 域 差 距 及 都 會 區 壓 力 中 部 區 域 原 本 即 具 豐 饒 的 農 業 生 產 及 充 沛 之 勞 力 在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過 程 中, 其 製 造 業 發 展 明 顯 地 偏 於 小 規 模 自 營 性 經 營 如 台 中 縣 與 彰 化 縣 之 工 廠 家 數 甚 多, 但 其 生 產 毛 額 比 重 與 工 廠 單 位 生 產 毛 額 卻 甚 低, 因 此 中 部 地 區 具 有 發 1

展 的 潛 力 一 S.W.O.T. 分 析 本 系 的 採 用 S.W.O.T. 分 析, 首 先 針 對 中 部 地 區 之 發 展 優 勢 劣 勢 機 會 與 威 脅 等 項 目, 來 審 視 本 系 之 發 展 特 色 S.W.O.T. 分 析, 亦 即 市 場 競 爭 態 勢 分 析, 為 策 略 性 規 劃 (Strategic Planning) 之 一 項 步 驟, 應 用 S.W.O.T 矩 陣, 從 組 織 內 部 與 外 部 的 角 度, 分 析 內 部 所 擁 有 的 強 勢 (Strength) 弱 勢 (Weakness), 及 外 部 環 境 所 面 臨 的 機 會 (Opportunity) 威 脅 (Threats), 並 進 而 作 為 研 擬 本 系 發 展 構 想 與 計 畫 的 依 據 ( 一 ) 優 勢 (Strength) 1. 擁 有 豐 富 的 農 業 工 業 及 土 地 資 源 中 部 區 域 可 耕 地 與 台 灣 其 他 地 區 可 耕 地 相 比, 可 說 非 常 優 越 根 據 農 委 會 的 資 料 顯 示, 中 部 地 區 的 可 耕 地 中 有 80% 以 上 為 兩 期 作 水 田 區, 旱 田 的 比 例 只 有 15% 左 右, 而 依 照 土 地 資 源 區 分, 中 部 地 區 的 農 牧 地 多 分 佈 在 各 縣 市 的 平 地 區 及 部 份 緩 坡 區, 後 者 並 以 旱 田 為 主 中 部 地 區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以 特 定 農 業 區 面 積 最 大, 其 次 是 一 般 農 業 區 中 部 地 區 編 定 工 業 用 地 供 給 量 充 足, 為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之 優 勢 條 件 2. 具 備 豐 富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地 理 位 置 適 中, 可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與 台 糖 公 司 多 角 化 經 營, 提 供 多 元 化 觀 光 遊 憩 發 展 的 基 礎 目 前 臺 灣 地 區 國 民 旅 遊 交 通 工 具 仍 以 自 用 小 客 車 為 主, 旅 遊 時 日 之 安 排 以 週 休 二 日 為 主, 且 朝 向 定 點 旅 遊 型 態, 在 空 間 距 離 與 時 間 成 本 的 考 量 上, 彰 化 縣 極 適 合 都 會 區 旅 遊 地 點 之 選 擇 中 部 地 區 境 內 有 相 當 多 的 人 文 農 業 休 閒 產 業 觀 光 資 源, 以 彰 化 縣 為 例 如 八 卦 山 風 景 區 近 年 來 在 彰 化 縣 政 府 投 入 四 億 多 元 整 建 下, 已 完 成 以 大 佛 為 背 景 的 宗 教 參 觀 區, 以 及 保 有 原 始 林 木 的 自 然 生 態 公 園 員 林 百 果 山 風 景 區 田 尾 園 藝 特 定 區 台 糖 公 司 多 角 化 經 營 鹿 港 人 文 美 食 古 蹟 宗 教 彰 化 縣 西 部 濱 海 遊 憩 系 統 之 開 發, 若 能 加 以 規 劃 串 聯, 配 合 週 休 二 日 的 實 施, 規 劃 彰 化 縣 觀 光 路 線, 一 日 或 二 日 遊 行 程, 積 極 行 銷 彰 化 縣, 可 吸 引 更 多 觀 光 人 潮 整 體 來 看, 彰 化 縣 的 人 文 景 觀 遊 憩 資 源 相 當 豐 富, 可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與 台 糖 糖 廠 多 角 化 經 營, 提 供 多 元 化 觀 光 遊 憩 發 展 的 行 銷 基 礎, 為 彰 化 縣 發 展 多 元 化 觀 光 的 優 勢 3. 具 有 豐 富 的 米 果 品, 部 份 農 畜 產 品 如 花 卉 蔬 菜 畜 產 品 之 產 量 在 台 灣 省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中 部 地 區 由 於 地 理 環 境, 向 來 為 臺 灣 地 區 農 產 最 豐 富 地 區 之 一 ; 以 彰 化 縣 為 例, 農 林 畜 漁 產 值 佔 全 國 總 產 值 的 10.84%, 居 全 國 各 縣 市 之 第 三 位 其 中 在 農 畜 產 方 面, 同 樣 居 於 全 國 前 三 位 在 稻 米 產 量 方 面, 彰 化 縣 稻 米 收 穫 面 積 與 產 量 向 來 居 全 國 之 冠, 農 業 統 計 年 報 顯 示, 彰 化 縣 甘 藷 種 植 面 積 佔 全 國 11.97%, 居 第 三 位, 產 量 佔 全 國 20.57%, 高 居 第 二 位, 落 花 生 之 種 植 面 積 與 產 量 佔 全 國 各 約 15% 左 右, 皆 居 全 國 第 二 位, 生 食 用 甘 蔗 之 種 植 面 積 與 產 量 佔 全 國 各 約 17% 左 右, 皆 居 全 國 第 三 位 蔬 菜 之 種 植 面 積 佔 全 國 11.05%, 居 全 國 第 三 位, 而 產 量 佔 全 國 15.47%, 居 全 國 第 二 位 ; 其 中 蘆 筍 居 全 國 第 一 位 甘 藍 居 第 二 位 花 椰 菜 居 第 一 位 2

西 瓜 居 第 二 位 胡 蘿 蔔 居 第 一 位 荷 蘭 豆 居 第 一 位, 葡 萄 之 種 植 面 積 佔 全 國 47.47%, 產 量 佔 全 國 47.5%, 皆 居 全 國 第 一 位, 因 此 彰 化 縣 在 蔬 菜 果 品 花 卉 生 產 方 面, 在 台 灣 省 均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在 畜 牧 業 方 面, 根 據 農 業 統 計 年 報 資 料 顯 示, 彰 化 縣 牲 畜 養 殖 中, 雞 兔 總 頭 數 居 全 國 第 一 位 ; 乳 母 牛 馬 居 全 國 第 三 位 ; 猪 羊 鴨 火 雞 等 家 畜 亦 居 於 全 國 第 四 位 彰 化 縣 畜 牧 以 猪 隻 為 大 宗, 其 次 為 羊 乳 牛 與 兔, 居 於 全 國 重 要 之 地 位 4. 過 去 傳 統 製 造 業 基 礎 雄 厚, 未 來 發 展 上 仍 有 一 定 之 利 基 條 件 與 轉 型 昇 級 機 會 整 體 而 言, 二 級 產 業 中, 中 部 地 區 以 製 造 業 之 比 重 最 高 在 中 部 地 區 之 製 造 業 之 業 別 結 構 部 分, 目 前 仍 以 傳 統 之 製 造 業 為 主, 主 要 包 括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紡 織 業 塑 膠 製 造 業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修 配 業 運 輸 工 具 製 造 修 配 業 食 品 製 造 業 等 目 前 中 部 地 區 之 傳 統 二 級 產 業 發 展, 面 臨 產 業 轉 型 及 外 移 之 課 題, 必 須 考 量 其 優 勢 產 業, 作 合 理 之 轉 型 與 調 整 未 來 應 配 合 彰 濱 工 業 區 之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及 中 部 科 學 園 區 之 衛 星 園 區 設 立, 善 用 現 有 之 基 礎, 將 傳 統 製 造 產 業 逐 漸 往 技 術 密 集 產 業 轉 型, 以 提 升 中 部 地 區 產 業 競 爭 力 5. 具 有 便 捷 之 聯 外 交 通 路 網 目 前 中 部 地 區 之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包 括 : 西 部 濱 海 快 速 公 路 東 西 快 速 道 路 - 漢 寶 草 屯 段 東 西 快 速 公 路 彰 濱 台 中 線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連 接 東 西 向 快 速 公 路 彰 濱 台 中 線 台 14 線 彰 南 路 及 彰 化 市 東 側 外 環 道 中 二 高 沿 大 肚 溪 南 岸 興 建 並 設 置 系 統 交 流 道 中 山 高 彰 南 交 流 道 拓 建 彰 雲 大 橋 等, 配 合 高 速 鐵 路 之 通 車 臺 灣 鐵 路 縱 貫 鐵 路 區 間 鐵 路 捷 運 化 等 交 通 建 設 的 興 建, 將 可 有 效 提 高 改 善 中 部 地 區 對 外 交 通 的 可 及 性. 具 有 優 良 之 住 宅 環 境 與 交 通 可 及 性, 適 合 成 為 都 會 區 社 會 醫 療 資 源 網 路 之 建 置 所 在 為 因 應 未 來 高 齡 人 口 將 持 續 增 加, 人 口 老 年 化 社 會 福 利 社 區 化 之 趨 勢, 應 廣 拓 社 會 醫 療 資 源 網 路, 對 於 適 合 老 人 生 活 之 環 境 塑 造 越 顯 重 要, 藉 由 創 造 舒 適 安 寧 便 利 的 生 活 空 間, 並 以 臨 近 醫 療 資 源 之 便, 提 供 老 人 安 全 無 虞 的 居 住 選 擇, 中 部 地 區 具 有 優 良 之 住 宅 環 境 與 交 通 可 及 性, 宜 運 用 幽 靜 田 園 城 鄉 特 色, 結 合 鄉 鎮 市 衛 生 所 社 區 團 體 及 老 人 文 康 中 心, 設 置 養 生 福 利 設 施, 建 造 老 人 自 立 互 助 住 宅, 以 優 質 住 宅 風 貌, 結 合 福 利 服 務 社 區 化 理 念, 將 社 會 福 利 資 源 普 及 至 各 鄉 鎮, 與 社 區 生 活 融 合 在 一 起, 發 展 為 全 國 最 適 合 老 人 居 住 的 地 方 ( 二 ) 劣 勢 (Weakness) 1. 中 部 地 區 欠 缺 人 才 培 育 以 及 全 盤 工 商 發 展 規 劃, 產 業 亟 待 升 級 台 灣 企 業 的 競 爭 對 手 已 不 是 來 自 區 域 性, 而 是 全 球 化 的 競 爭, 尤 其 是 來 自 中 國 大 陸 的 威 脅 由 於 中 部 地 區 的 企 業 大 都 是 家 庭 式 的 為 主, 而 在 中 小 企 業 的 特 色 是 一 人 兼 數 職, 成 效 無 法 獨 立 評 量 據 統 計, 有 參 與 職 訓 局 計 畫 補 助 的 廠 商 中, 在 台 中 縣 市 及 南 投 縣 彰 化 縣 共 計 有 五 百 六 十 五 家 廠 商, 其 中 規 模 在 五 十 人 以 下 的 公 司 佔 六 十 七 %, 所 以 要 投 資 在 人 才 培 育 上 的 經 費 是 極 為 缺 乏, 再 加 上, 這 幾 家 廠 商 中, 據 調 3

查 資 料 顯 示, 八 成 左 右 的 公 司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是 採 委 辦 方 式, 其 餘 的 二 % 才 有 能 力 自 行 辦 理 在 大 部 份 的 企 業 沒 有 能 力 自 辦 企 訓 及 人 力 資 源 必 需 有 效 利 用 的 壓 力 下, 這 也 是 許 多 傳 統 的 中 小 企 業 經 營 者 不 願 做 人 才 培 育 的 原 因 就 工 商 發 展 規 劃 而 言, 彰 化 縣 大 部 份 為 傳 統 之 工 業, 目 前 仍 以 傳 統 之 製 造 業 為 主, 屬 高 價 值 之 產 品 較 少, 因 此 縣 內 高 科 技 工 業 水 準 不 高, 無 法 有 效 促 進 工 業 升 級 依 中 華 民 國 工 商 普 查 資 料, 二 級 產 業 中, 彰 化 縣 以 製 造 業 之 比 重 最 高, 整 體 而 言, 彰 化 縣 的 二 級 產 業 成 長 緩 慢, 仍 以 傳 統 工 業 為 工 業 主 軸, 高 科 技 產 業 現 階 段 仍 是 少 數 因 此, 未 來 彰 化 縣 應 積 極 配 合 彰 濱 工 業 區 之 轉 型 及 高 科 技 之 衛 星 園 區 發 展, 而 中 部 地 區 則 應 積 極 配 合 台 中 科 學 園 區, 促 使 各 縣 內 產 業 之 升 級, 進 而 提 升 中 部 地 區 全 盤 性 發 展 2. 中 部 地 區 城 鄉 差 距 大, 而 彰 化 縣 又 受 限 於 地 方 財 政 困 難, 基 礎 建 設 不 足 台 灣 是 一 個 以 出 口 為 導 向 的 開 放 經 濟, 整 體 而 言 是 全 球 化 的 受 益 者, 但 隨 著 中 國 及 其 他 新 興 國 家 的 崛 起, 以 廉 價 勞 工 與 農 產 品 在 世 界 市 場 上 競 爭, 台 灣 經 濟 雖 然 維 持 穩 定 成 長 的 局 面, 勞 動 薪 資 與 農 民 所 得 卻 無 法 與 經 濟 成 長 同 步, 以 致 近 年 來 所 得 分 配 不 均 度 偏 高, 農 民 與 傳 統 產 業 勞 工 被 排 除 在 經 濟 成 長 的 受 益 群 體 之 外 鄉 村 地 區 農 戶 比 率 高, 中 南 部 地 區 又 是 農 業 與 傳 統 產 業 的 大 本 營, 貧 富 差 距 的 擴 大, 也 拉 長 了 城 鄉 及 南 北 距 離 除 此 之 外, 過 去 彰 化 縣 由 於 地 方 財 政 困 難, 因 此 各 項 基 本 建 設 並 不 完 整 充 分, 包 括 交 通 路 網 文 教 設 施 醫 療 建 設 等, 這 些 建 設 的 不 足, 連 帶 地 削 弱 了 彰 化 縣 的 競 爭 力, 進 而 影 響 其 它 地 區 對 彰 化 縣 進 行 投 資 的 意 願 由 於 現 行 財 源 分 配 方 式 及 地 方 稅 基 稅 收 不 足 的 限 制, 彰 化 縣 之 財 政 狀 態 一 向 處 於 相 當 窘 困 的 狀 態 影 響 所 及, 各 項 基 礎 建 設 推 動 不 易, 導 致 各 項 產 業 發 展 受 阻, 而 在 惡 性 循 環 之 下, 使 得 財 政 益 形 惡 化 3. 年 輕 人 口 外 流, 農 業 人 口 逐 年 減 少, 農 村 年 齡 結 構 老 化, 農 業 所 得 偏 低, 又 面 臨 台 灣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將 造 成 農 業 更 大 的 衝 擊 依 經 建 會 95 年 10 月 總 統 月 會 報 告 指 出, 就 農 戶 人 口 比 率 而 言,2005 年 以 雲 嘉 二 縣 又 最 高, 分 別 為 43.7% 與 40.5%, 直 轄 市 及 其 他 五 市 ( 台 中 市 台 南 市 基 隆 市 嘉 義 市 及 新 竹 市 ) 則 平 均 只 有 2.1% 在 各 地 區 之 間, 以 中 部 各 縣 ( 苗 中 彰 雲 投 ) 的 農 戶 人 口 比 率 平 均 30.3% 最 高, 其 次 為 南 部 各 縣 ( 嘉 南 高 屏 澎,25.%), 再 其 次 為 花 東 二 縣 (21.4%), 北 部 各 縣 ( 基 北 宜 桃 竹 ) 的 農 戶 人 口 平 均 數 8.3% 最 低 所 以, 農 業 重 鎮 的 中 南 部 也 可 以 說 是 台 灣 的 鄉 村 地 區 由 於 鄉 村 地 區 就 業 機 會 較 少, 年 輕 人 口 外 移, 故 人 口 老 化 快 速 苗 栗 以 南 各 縣 市 及 花 東 地 區 佔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比 率 從 1995 年 的 57.5% 降 至 2005 年 5.1% 就 老 年 人 口 比 率 而 言,2005 年 全 國 的 比 率 為 9.7%, 相 較 之 下, 北 部 各 縣 市 的 比 率 為 8.9%, 而 中 部 則 高 達 10.4% 各 都 會 區 ( 包 括 直 轄 市 與 其 他 5 市 ) 不 但 就 業 機 會 吸 引 年 輕 人 口, 其 便 捷 性 也 吸 引 了 老 年 人 口, 故 都 會 區 老 年 人 口 比 率 9.% 與 全 國 平 均 數 相 當 由 於 中 部 地 區 現 階 段 產 業 發 展, 農 林 漁 牧 業 發 展 仍 是 地 方 重 要 產 業, 但 產 業 規 模 與 國 外 相 比 較 之 下 仍 屬 小 規 模 經 營, 成 本 高 再 則 農 產 品 的 價 格 及 不 穩 定, 造 成 農 民 的 低 收 益, 中 部 地 區 農 家 平 均 每 人 所 得 雖 逐 年 有 增 加, 但 成 長 幅 度 不 大 4

4. 中 部 地 區 企 業 研 發 能 力 亟 待 加 強, 彰 化 縣 高 素 質 專 業 人 力 極 為 缺 乏 縣 市 之 研 究 發 展 能 力 可 反 應 新 興 產 業 是 否 均 衡 發 展 中 部 地 區 與 南 部 地 區 比 較, 除 在 研 發 家 數 略 高 於 南 部 縣 市 外, 研 發 經 費 購 買 技 術 銷 售 技 術 亦 均 低 於 南 部 地 區, 因 此 整 體 而 言, 中 部 地 區 之 研 發 能 力 顯 然 落 後 許 多, 應 積 極 改 進 而 彰 化 縣 仍 以 勞 力 密 集 之 傳 統 產 業 為 主, 未 來 應 朝 向 多 元 化 之 發 展, 積 極 結 合 運 用 民 間 與 縣 內 大 專 院 校 學 術 資 源 育 成 中 心, 提 昇 企 業 研 發 能 力 帶 動 地 方 產 業 昇 級 與 發 展 人 力 資 源 與 素 質 為 提 供 經 濟 產 業 之 基 本 要 素, 彰 化 縣 十 五 歲 以 上 人 口 以 國 小 教 育 程 度 居 多, 其 次 為 高 職 國 中 將 彰 化 縣 之 人 力 素 質 與 中 部 其 他 地 區 進 行 比 較, 在 專 科 及 以 上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略 高 於 苗 栗 縣 南 投 縣 與 雲 林 縣 ; 在 高 職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高 於 南 投 縣 與 雲 林 縣 ; 在 高 中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為 中 部 地 區 最 低 者 ; 在 國 中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高 於 台 中 縣 市 地 區 ; 在 國 小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為 中 部 地 區 最 高 者 ; 而 在 不 識 字 與 自 修 人 口 亦 居 中 部 地 區 最 高 者 與 台 灣 地 區 比 較, 除 國 中 不 識 字 及 自 修 人 口 比 率 外, 其 他 教 育 程 度 人 口 比 率 均 低 於 台 灣 地 區 長 久 以 來, 彰 化 縣 由 於 本 地 就 業 機 會 較 為 缺 乏, 使 得 這 些 具 有 高 素 質 專 業 人 力 專 長 的 縣 民 多 半 滯 留 外 地, 在 這 種 惡 性 循 環 之 下, 使 得 彰 化 縣 對 於 專 業 人 才 較 為 缺 乏 5. 中 部 地 區 西 南 沿 海 地 區 地 層 下 陷 持 續, 而 彰 化 縣 大 城 鄉 為 臺 灣 地 區 地 層 下 陷 速 率 最 快 的 區 域, 欠 缺 全 盤 土 地 轉 型 發 展 規 劃 依 各 項 研 究 文 獻 與 數 據 均 顯 示, 嚴 重 地 層 下 陷 區 集 中 在 以 養 殖 漁 業 為 主 要 產 業 的 西 南 沿 海 縣 市 無 論 是 漁 業 養 殖 面 積 漁 獲 量 漁 業 養 殖 戶 數 及 人 口, 下 陷 地 區 均 占 全 台 灣 極 重 的 比 例 彰 化 縣 雲 林 縣 及 嘉 義 縣 養 殖 漁 業 所 需 之 淡 水 大 部 份 來 自 地 下 水, 並 且 由 於 長 期 抽 取 造 成 超 抽 現 象, 致 使 地 下 水 位 迅 速 下 降, 並 且 由 於 缺 乏 足 量 之 補 充 水 源, 使 得 地 層 產 生 區 域 性 之 沉 降, 在 各 養 殖 漁 業 大 量 抽 汲 地 下 水 地 區 幾 乎 都 有 地 層 下 陷 的 現 象 彰 化 縣 沿 海 鄉 鎮 市 地 層 下 陷 的 情 況 以 線 西 鄉 鹿 港 鎮 福 興 鄉 芳 苑 鄉 與 大 城 鄉 情 況 較 為 嚴 重, 尤 其 以 大 城 鄉 情 況 最 為 嚴 重, 為 臺 灣 地 區 地 層 下 陷 速 率 最 快 的 區 域, 未 來 如 何 解 決 與 防 止 地 層 下 陷 與 下 陷 區 域 土 地 的 土 地 發 展 轉 型 規 劃 是 刻 不 容 緩 的 ( 三 ) 機 會 (Opportunity) 1. 具 有 良 好 的 交 通 路 網 區 位 條 件 豐 富 的 地 方 特 產, 具 備 設 置 物 流 中 心 的 條 件 中 部 地 區 具 有 良 好 的 區 位 條 件 交 通 條 件, 加 上 彰 化 縣 由 於 地 理 環 境, 向 來 為 臺 灣 地 區 農 產 最 豐 富 之 縣 市 之 一, 在 蔬 菜 果 品 花 卉 畜 牧 生 產 方 面, 彰 化 縣 之 產 量 亦 有 重 要 地 位 目 前 有 關 彰 化 縣 之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計 畫 主 要 包 括 西 部 濱 海 快 速 公 路 東 西 快 速 道 路 - 漢 寶 草 屯 段 配 合 高 速 鐵 路 烏 日 站 之 設 立 臺 灣 鐵 路 縱 貫 鐵 路 區 間 鐵 路 捷 運 化 等 交 通 建 設 的 興 建, 將 可 有 效 提 高 改 善 彰 化 縣 對 外 交 通 的 可 及 性 未 來 配 合 現 有 及 未 來 增 設 之 交 通 路 網 交 流 道 之 設 立, 應 考 量 彰 化 生 活 圈 之 人 口 規 模 及 中 心 都 市 之 特 質, 於 生 活 圈 中 心 都 市 邊 緣 交 通 便 捷 區 域 規 劃 設 置 物 流 中 心, 加 強 地 方 產 業 對 外 之 競 爭 力 5

2. 傳 統 製 造 業 有 轉 型 之 利 基, 科 技 產 業 未 來 在 彰 化 縣 產 業 轉 型 中 所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中 部 地 區 過 去 傳 統 製 造 業 基 礎 雄 厚, 未 來 發 展 上 仍 有 一 定 之 利 基 條 件 與 轉 型 機 會, 目 前 中 部 地 區 之 傳 統 二 級 產 業 發 展, 在 全 球 積 極 朝 向 高 科 技 發 展 的 同 時, 必 須 面 臨 產 業 轉 型 及 外 移 之 問 題, 傳 統 製 造 業 必 須 考 量 其 優 勢 產 業, 作 合 理 之 轉 型 與 調 整 未 來 應 配 合 高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及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之 設 立, 善 用 現 有 之 基 礎, 將 傳 統 製 造 產 業 逐 漸 往 技 術 密 集 產 業 做 轉 型, 提 升 中 部 地 區 產 業 競 爭 力, 促 使 中 部 地 區 傳 統 產 業 之 升 級 3. 地 方 發 展 自 主 能 力 的 提 升, 與 資 訊 行 銷 縣 民 參 與 時 代 之 來 臨 由 於 地 方 自 治 組 織 架 構 的 調 整 與 國 土 開 發 體 制 的 修 正, 地 方 政 府 將 擁 有 更 高 的 發 展 自 主 權, 而 不 再 受 限 於 過 去 僵 化 的 法 令 制 度, 此 時 若 能 配 合 前 瞻 性 的 理 念 合 理 完 善 的 規 劃 與 腳 踏 實 地 的 建 設, 當 可 有 效 運 用 潛 在 的 優 勢, 打 破 區 域 邊 緣 的 角 色, 提 升 中 部 地 區 在 區 域 發 展 中 的 地 位 4. 中 部 地 區 豐 富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地 理 位 置 適 中, 可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與 台 糖 糖 廠 多 角 化 經 營, 具 備 良 好 之 多 元 化 觀 光 旅 遊 發 展 契 機 隨 著 國 民 所 得 提 高 與 休 閒 時 間 的 增 加, 觀 光 遊 憩 產 業 已 成 為 台 灣 地 區 發 展 相 當 快 速 的 產 業, 目 前 臺 灣 地 區 國 民 旅 遊 交 通 工 具 仍 以 自 用 小 客 車 為 主, 旅 遊 時 日 之 安 排 以 週 休 二 日 為 主, 且 朝 向 定 點 旅 遊 型 態, 在 空 間 距 離 與 時 間 成 本 的 考 量 上, 彰 化 縣 極 適 合 成 為 旅 遊 地 點 之 選 擇 彰 化 縣 區 位 適 當, 交 通 可 及 性 高, 彰 化 縣 境 內 有 相 當 多 的 人 文 農 業 休 閒 產 業 觀 光 資 源, 如 : 八 卦 山 風 景 區, 近 年 來 在 彰 化 縣 政 府 投 入 四 億 多 元 整 建 下, 已 完 成 以 大 佛 為 背 景 的 宗 教 參 觀 區, 以 及 保 有 原 始 林 木 的 自 然 生 態 公 園 南 彰 化 重 要 風 景 區 -- 員 林 百 果 山 風 景 區 田 尾 園 藝 特 定 區 鹿 港 人 文 美 食 古 蹟 宗 教 彰 化 縣 西 部 濱 海 遊 憩 系 統 之 開 發, 彰 化 縣 之 觀 光 產 業 具 有 極 高 的 開 發 潛 力 未 來 若 能 加 以 規 劃 串 聯, 配 合 週 休 二 日 的 實 施, 規 劃 彰 化 縣 一 日 或 二 日 遊 行 程, 積 極 行 銷 彰 化 縣, 將 可 吸 引 更 多 觀 光 人 潮 整 體 來 看, 彰 化 縣 具 備 良 好 之 都 會 區 觀 光 旅 遊 發 展 契 機, 彰 化 縣 有 發 展 多 元 化 觀 光 的 機 會 5. 配 合 兩 岸 政 策 逐 步 調 整 及 未 來 中 部 區 域 國 際 港 與 國 際 機 場 之 建 置, 彰 濱 工 業 區 在 區 位 交 通 條 件 上, 具 備 成 為 中 部 區 域 經 貿 特 區 或 境 外 加 工 轉 運 中 心 ( 出 口 區 ) 之 發 展 契 機 ( 四 ) 威 脅 (Threat) 1. 台 灣 加 入 WTO 後, 面 臨 國 際 產 業 升 級 問 題 及 鄰 近 地 區 之 競 爭, 將 對 中 部 地 區 造 成 嚴 重 衝 擊 根 據 本 地 與 進 口 價 格 之 比 較 分 析, 顯 示 在 市 場 開 放 後, 除 胡 蘿 蔔 葡 萄 外, 其 他 蔬 果 會 受 到 很 大 的 衝 擊 再 加 上 近 年 來, 由 於 國 人 飲 食 習 慣 改 變, 米 食 消 費 明 顯 遞 減, 新 興 食 品 ( 如 速 食 品 冷 凍 食 品 ) 逐 漸 抬 頭 傳 統 之 稻 米 普 通 特 用 作 物 競 爭 力 差, 而 這 些 農 產 均 為 中 部 地 區 重 要 農 產 品 之 一 與 國 外 相 比 較 之 下 亦 屬 於 小 規 模 經 營, 無 法 與 其 競 爭, 故 農 業 經 營 結 構 亟 需 調 整, 以 提 昇 產 業 競 爭 力 台 灣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之 後, 必 須 面 對 WTO 會 員 國 所 達 成 之 貿 易 協 定

因 此 各 國 市 場 更 趨 開 放, 對 農 產 品 來 源 之 選 擇 性 將 會 增 多, 國 內 市 場 將 逐 漸 開 放, 而 會 面 臨 國 外 農 產 品 更 激 烈 的 競 爭 且 入 會 後 不 但 要 面 對 外 國 大 農 場 粗 放 經 營 的 農 作 物 進 口, 尤 其 更 要 面 臨 東 南 亞 中 國 大 陸 等 其 他 地 區 廉 價 勞 力 資 源 物 產 的 重 大 衝 擊, 使 得 台 灣 農 業 轉 型 在 此 時 成 為 刻 不 容 緩 之 重 大 問 題, 因 此 中 部 地 區 農 業 傳 統 之 經 營 必 須 轉 型, 以 因 應 國 際 化 自 由 化 後 對 農 產 品 之 衝 擊 2. 國 內 區 域 發 展 競 爭 激 烈 隨 著 地 方 自 主 能 力 的 提 高, 各 縣 市 紛 紛 極 力 爭 取 各 項 建 設 發 展 的 機 會, 目 前 中 部 地 區 所 擁 有 之 發 展 優 勢 主 要 為 產 業 發 展 區 位 豐 富 之 可 利 用 土 地 資 源, 期 望 藉 由 此 一 優 勢 來 帶 動 整 體 地 區 之 發 展 因 此, 如 何 善 用 中 部 地 區 的 優 勢, 在 此 一 激 烈 競 爭 的 狀 態 脫 穎 而 出, 實 為 相 當 重 要 之 課 題 3. 亟 待 尋 求 產 業 升 級 與 觀 光 事 業 發 展 契 機 中 部 地 區 過 去 傳 統 製 造 業 基 礎 雄 厚, 未 來 發 展 上 仍 有 一 定 之 利 基 條 件 與 轉 型 升 級 機 會, 在 面 臨 全 球 經 濟 結 構 的 變 遷, 台 灣 各 縣 市 紛 紛 尋 求 產 業 升 級 與 替 代 的 機 會, 而 觀 光 事 業 的 發 展, 正 契 合 此 一 機 會, 因 而 造 成 各 縣 市 積 極 推 動 觀 光 旅 遊 事 業, 形 成 市 場 的 激 烈 競 爭 彰 化 地 區 必 須 把 握 此 一 發 展 契 機, 善 用 彰 化 地 區 具 備 良 好 之 都 會 區 觀 光 旅 遊 發 展 契 機, 為 彰 化 地 區 發 展 多 元 化 觀 光 的 機 會 配 合 週 休 二 日 的 實 施, 規 劃 彰 化 地 區 觀 光 路 線, 一 日 或 二 日 遊 行 程, 積 極 行 銷 彰 化 地 區, 尋 求 觀 光 事 業 發 展 契 機, 吸 引 更 多 觀 光 人 潮, 帶 動 地 方 觀 光 發 展 在 全 球 積 極 朝 向 高 科 技 發 展 的 同 時, 彰 化 地 區 依 然 以 傳 統 工 業 為 工 業 主 軸, 跟 不 上 時 代 的 潮 流, 面 臨 產 業 轉 型 及 外 移 之 問 題, 現 有 傳 統 製 造 業 必 須 考 量 其 優 勢 產 業, 作 合 理 之 轉 型 與 調 整 未 來 應 配 合 彰 濱 工 業 區 及 台 中 科 學 園 區 之 未 來 高 科 技 產 業 觀 光 休 閒 產 業 經 貿 特 區 之 轉 型 發 展, 及 科 學 衛 星 園 區 之 設 立, 善 用 現 有 之 基 礎, 將 傳 統 製 造 產 業 逐 漸 往 技 術 密 集 產 業 做 轉 型, 提 升 彰 化 地 區 產 業 競 爭 力, 促 使 彰 化 地 區 傳 統 產 業 之 升 級, 成 為 臺 灣 區 域 精 緻 工 業 中 心 及 科 技 產 業 新 興 地 區 4. 中 部 地 區 在 都 會 區 城 鄉 發 展 上 具 有 不 確 定 因 素 未 來 高 速 鐵 路 建 置 東 西 向 快 速 道 路 中 部 第 二 高 速 公 路 等 交 通 路 網 的 興 建, 除 了 帶 來 外 來 觀 光 人 潮 產 業 活 動 外, 亦 有 可 能 加 速 中 部 地 區 對 其 他 外 圍 都 市 依 賴 性, 進 而 擴 大 中 部 地 區 與 其 他 區 域 發 展 的 差 距, 在 未 來 中 部 地 區 各 項 發 展 上, 須 事 先 考 量 此 城 鄉 發 展 上 之 不 確 定 因 素 優 勢 (Strength) 發 展 機 會 (Opportunity) 1. 中 部 地 區 擁 有 豐 富 的 農 業 工 業 土 地 資 源 1. 具 有 良 好 的 交 通 路 網 區 位 條 件 豐 富 的 地 2. 具 備 豐 富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地 理 位 置 適 中, 方 特 產, 具 備 設 置 物 流 中 心 的 條 件 可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與 台 糖 公 司 多 角 化 經 營, 2. 傳 統 製 造 業 有 轉 型 之 利 基, 科 技 產 業 未 來 提 供 多 元 化 觀 光 遊 憩 發 展 的 行 銷 基 礎 在 彰 化 縣 產 業 轉 型 中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3. 具 有 豐 富 的 米 果 品, 部 份 農 畜 產 品 如 花 3. 地 方 發 展 自 主 能 力 的 提 升, 與 資 訊 行 銷 卉 蔬 菜 畜 產 品 之 產 量 佔 據 台 灣 省 重 要 縣 民 參 與 時 代 之 來 臨 地 位 4. 彰 化 縣 豐 富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地 理 位 置 適 4. 過 去 傳 統 製 造 業 基 礎 雄 厚, 未 來 發 展 上 仍 中, 可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與 台 糖 糖 廠 多 角 化 有 一 定 之 利 基 條 件 與 轉 型 昇 級 機 會 經 營, 具 備 良 好 之 多 元 化 觀 光 旅 遊 發 展 7

5. 具 有 方 便 便 捷 之 聯 外 交 通 路 網 契 機. 具 有 優 良 之 住 宅 環 境 與 交 通 可 及 性, 適 合 5. 配 合 兩 岸 政 策 逐 步 調 整 及 未 來 中 部 區 域 成 為 都 會 區 社 會 醫 療 資 源 網 路 之 建 置 國 際 港 與 國 際 機 場 之 建 置, 彰 濱 工 業 區 在 區 位 交 通 條 件 上 具 備 成 為 中 部 區 域 經 貿 特 區 或 境 外 加 工 轉 運 中 心 ( 加 工 出 口 區 ) 之 發 展 契 機 劣 勢 (Weakness) 發 展 威 脅 (Threat) 1. 中 部 地 區 欠 缺 人 才 培 育 以 及 全 盤 工 商 發 1. 加 入 WTO 後, 面 臨 國 際 產 業 升 級 問 題, 展 規 劃, 產 業 亟 待 升 級 及 鄰 近 縣 市 之 競 爭, 將 對 中 部 地 區 造 成 嚴 2. 中 部 地 區 城 鄉 差 距 大, 而 彰 化 縣 又 受 限 於 重 衝 擊 地 方 財 政 困 難, 基 礎 建 設 不 足 2. 國 內 區 域 發 展 競 爭 激 烈 3. 年 輕 人 口 外 流, 農 業 人 口 逐 年 減 少, 農 村 3. 極 待 尋 求 產 業 升 級 與 觀 光 事 業 發 展 契 機 年 齡 結 構 老 化, 農 業 所 得 偏 低, 又 面 臨 4. 中 部 地 區 在 都 會 區 城 鄉 發 展 上 有 不 確 定 台 灣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將 造 成 農 業 更 因 素 大 的 衝 擊 4. 中 部 地 區 企 業 研 發 能 力 亟 待 加 強, 彰 化 縣 高 素 質 專 業 人 力 極 為 缺 乏 5. 中 部 地 區 西 南 沿 海 地 區 地 層 下 陷 持 續, 而 彰 化 縣 大 城 鄉 為 臺 灣 地 區 地 層 下 陷 速 率 最 快 的 區 域, 欠 缺 全 盤 土 地 轉 型 發 展 規 劃 圖 A1 彰 化 縣 產 業 SWOT 分 析 表 伍 企 業 管 理 系 SWOT 分 析 本 校 位 於 中 部 地 區 彰 化 縣, 在 參 考 了 中 部 地 區 的 SWOT 分 析 後, 本 系 亦 運 用 SWOT 分 析 如 圖 : 優 勢 (Strength) 發 展 機 會 (Opportunity) 1. 落 實 多 元 化 與 結 構 化 的 課 程 規 劃 1. 本 校 與 高 中 職 間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2. 學 校 之 經 營 階 層 有 強 烈 企 圖 心 2. 地 理 位 置 接 近 中 部 科 學 園 區 彰 濱 工 業 3. 重 視 學 生 加 深 加 廣 與 補 救 教 學 之 教 育 區 南 崗 工 業 區 芳 苑 工 業 區 全 興 工 4. 產 學 合 作 之 發 展 日 漸 蓬 勃 業 區 大 新 工 業 區 及 福 興 工 業 區 5. 強 調 技 職 實 務 導 向, 落 實 專 業 證 照 制 度 3. 地 理 位 置 鄰 近 一 高 二 高 7 號 東 西. 系 友 會 之 運 作 良 好 向 快 速 道 路, 交 通 便 利 劣 勢 (Weakness) 1. 本 系 學 生 必 須 與 高 教 體 系 企 管 相 關 系 所 的 學 生 互 相 競 爭 2. 本 系 招 收 的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普 遍 不 佳 發 展 威 脅 (Threat) 1. 台 灣 現 今 大 學 及 技 專 校 院 質 與 量 不 斷 成 長 2. 產 業 外 移, 本 地 就 業 機 會 減 少 3. 社 會 少 子 化 之 現 象, 造 成 國 內 高 中 職 畢 業 生 逐 年 遞 減 4. 國 外 學 校 跨 海 招 生 學 生 影 響 來 源 8

圖 A2 企 業 管 理 系 SWOT 分 析 表 陸 特 色 根 據 以 上 的 企 管 系 SWOT 分 析, 本 系 的 策 略 是 建 立 在 本 系 的 優 勢 上, 而 得 以 利 用 機 會 對 抗 威 脅, 並 克 服 本 校 的 劣 勢 展 望 未 來, 彰 化 縣 在 區 域 發 展 中 的 角 色 應 不 在 侷 限 於 傳 統 台 灣 地 區 農 業 生 產 及 中 部 區 域 發 展 邊 陲 的 地 位, 宜 配 合 相 關 的 轉 變, 重 新 尋 找 新 的 定 位 一 由 於 本 校 具 備 具 有 良 好 的 交 通 路 網 區 位 條 件, 加 上 服 務 業 為 未 來 之 趨 勢 所 在, 對 於 本 系 物 流 中 心 之 發 展 相 當 有 利 二 彰 化 縣 豐 富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地 理 位 置 適 中, 可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與 台 糖 糖 廠 多 角 化 經 營, 具 備 良 好 之 多 元 化 休 閒 觀 光 旅 遊 發 展 契 機 三 中 部 地 區 之 中 小 企 業 大 都 為 傳 統 製 造 業, 均 面 臨 對 轉 型 的 需 求 與 經 營 管 理 效 率 之 提 升, 本 系 在 經 營 管 理 實 務 上 應 能 夠 提 供 具 體 的 幫 助 基 於 以 上 分 析, 本 系 將 中 小 企 業 管 理 與 服 務 業 管 理 列 為 本 系 之 發 展 特 色 本 系 的 特 色 是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結 合, 透 過 三 大 研 究 領 域 分 工 並 以 中 小 企 業 與 服 務 業 為 對 象, 經 由 下 列 六 點 努 力 達 成 培 育 經 營 管 理 專 業 人 才 之 使 命 一 產 學 合 作 ; 二 學 生 專 題 製 作 ; 三 學 生 實 務 實 習 ; 四 企 業 參 訪 ; 五 企 業 高 階 主 管 講 座 ; 六 加 強 與 在 地 企 業 的 合 作 9

第 二 節 企 業 管 理 系 本 位 系 科 課 程 發 展 本 系 本 位 系 科 課 程 發 展 規 劃 流 程 如 圖 A3 所 示 : 使 命 定 位 願 景 中 部 地 區 SWOT 分 析 系 務 會 議 企 業 管 理 系 SWOT 分 析 企 管 系 發 展 特 色 系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畢 業 生 就 業 工 作 名 稱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產 業 專 家 意 見 課 程 發 展 休 閒 觀 光 管 理 模 組 經 營 策 略 模 組 財 務 金 融 模 組 圖 A3 企 業 管 理 系 本 位 系 科 課 程 發 展 規 劃 流 程 10

所 示 本 系 之 本 位 系 科 課 程 區 分 為 十 一 個 步 驟, 整 體 課 程 發 展 使 用 表 件 流 程 如 圖 A4 開 始 表 件 編 號 使 用 表 件 名 稱 檢 視 我 國 產 業 發 展 特 色 產 業 結 構 的 變 遷 及 未 來 五 年 之 後 是 否 仍 有 該 產 業 的 需 求 A1 增 調 系 科 考 慮 因 素 檢 核 表 參 考 報 章 雜 誌 或 人 力 求 才 網 站 的 廣 告, 列 出 該 系 科 畢 業 生 可 擔 任 之 工 作 名 稱 A2 增 調 系 科 畢 業 生 之 工 作 檢 核 表 依 中 華 民 國 職 業 分 類 典, 列 出 該 系 科 可 從 事 工 作 之 小 類 名 稱 ( 三 碼 者 ) A3 增 調 系 科 畢 業 生 之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摘 要 表 分 析 三 個 代 表 性 工 作 內 容 列 A4-1 第 一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分 析 表 出 職 責 與 任 務, 並 將 所 需 的 A4-2 第 二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分 析 表 職 責 與 任 務 劃 分 為 一 般 能 力 及 專 業 能 力 兩 類 A4-3 第 三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分 析 表 整 併 共 同 的 工 作 職 責 與 任 務 A5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能 力 統 整 表 分 析 欲 達 成 代 表 性 工 作 任 務 所 應 具 備 的 一 般 知 能 A 一 般 知 能 分 析 表 分 析 欲 達 成 代 表 性 工 作 任 務 所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知 能 A7 專 業 相 關 知 能 分 析 表 彙 整 一 般 及 專 業 知 能, 並 填 入 適 當 的 科 目 名 稱 A8 知 能 與 科 目 對 照 分 析 表 考 慮 師 資 設 備 ( 含 現 有 添 購 或 統 整 其 他 系 科 設 備 ) 後, 訂 定 一 般 及 專 業 科 目 的 學 分 比 例 與 必 選 修 之 學 分 數 A9 系 科 課 程 學 分 對 照 表 考 慮 知 識 體 系 的 完 整 性 並 依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等 特 性, 擬 訂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及 確 立 教 學 目 標 A10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針 對 所 發 展 的 課 程 以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的 精 神 加 以 評 鑑 A11 學 校 本 位 系 科 課 程 發 展 評 鑑 檢 核 表 圖 A4 整 體 課 程 發 展 使 用 表 件 流 程 11

表 A1 增 調 系 科 考 慮 因 素 檢 核 表 欲 設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1. 配 合 國 家 發 展 需 求..... 2. 結 合 地 區 產 業 特 色.. 3. 提 供 產 業 結 構 人 力 需 求.. 4. 合 乎 目 前 求 職 求 才 現 況.. 5. 結 合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與 中 長 程 發 展 目 標.. 目 前 其 他 學 校 設 置 情 形 與 招 生 情 形 ). 7. 鄰 近 國 家 人 力 情 形.. 檢 核 結 果 配 合 不 配 合 配 合 不 配 合 配 合 不 配 合 配 合 不 配 合 配 合 不 配 合 已 參 考 未 參 考 已 參 考 未 參 考 表 A2 增 調 系 科 畢 業 生 之 工 作 檢 核 表 欲 設 系 科 名 稱 : 該 系 科 畢 業 生 可 從 事 之 工 作 企 業 管 理 系 工 作 名 稱 1. 生 產 及 作 業 經 理 人 員 2. 製 造 業 生 產 及 作 業 經 理 人 員 3. 營 造 業 生 產 及 作 業 經 理 人 員 4. 物 料 管 理 人 員 5. 專 櫃 或 門 市 人 員. 推 廣 銷 售 人 員 7. 保 險 業 務 員 8. 人 事 或 人 力 資 源 專 員 9. 金 融 營 業 人 員 10. 投 資 理 財 人 員 11. 銀 行 辦 事 員 12. 會 計 出 納 記 帳 人 員 13. 財 務 人 員 14. 觀 光 領 隊 人 員 1. 已 查 過 中 華 民 國 職 業 分 類 典 2. 已 參 考 報 刊 雜 誌 或 人 力 求 才 網 站 的 廣 告 3. 已 詢 問 相 關 產 官 學 界 人 士 其 中 業 界 至 少 三 位 以 上 4. 可 培 養 該 系 科 之 畢 業 生 從 事 三 項 以 上 的 工 作 12

表 A3 增 調 系 科 畢 業 生 之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摘 要 表 欲 設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工 作 名 稱 1. 導 遊 2. 領 隊 3. 帶 團 4. 旅 行 團 導 遊 5. 觀 光 處 所 導 遊. 大 陸 導 遊 7. 特 約 導 遊 1. 專 櫃 或 門 市 人 員 2. 推 廣 銷 售 人 員 3. 保 險 業 務 員 4. 人 事 或 人 力 資 源 專 員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1. 觀 光 領 隊 人 員 2. 經 理 人 員 1. 金 融 營 業 人 員 2. 投 資 理 財 人 員 3. 銀 行 辦 事 員 4. 會 計 出 納 記 帳 人 員 5. 財 務 人 員 3. 會 計 簿 記 及 財 務 佐 理 員 填 表 1. 歸 納 出 來 的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是 否 涵 蓋 了 所 屬 工 作 名 稱 的 70% 以 上 2. 是 否 歸 納 出 至 少 三 個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13

表 A 4-1 經 理 人 員 分 析 表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所 需 職 責 所 需 任 務 1. 經 理 人 員 一 般 能 力 G-1-1 工 作 態 度 G-1-2 電 腦 操 作 G-1-1-1 具 敬 業 精 神 G-1-1-2 具 學 習 能 力 可 塑 性 G-1-1-3 工 作 穩 定 性 高 能 配 合 企 業 發 展 規 劃 G-1-2-1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2-2 能 做 簡 報 G-1-2-3 電 腦 繪 圖 美 工 P-1-1 售 貨 及 行 銷 P-1-1-1 規 劃 指 導 行 銷 活 動 P-1-1-2 能 協 調 企 業 或 組 織 之 行 銷 活 動 P-1-1-3 能 根 據 銷 售 記 錄 規 劃 方 案 P-1-1-4 能 做 市 場 回 饋 評 價 專 業 能 力 P-1-2 人 事 產 業 關 係 P-1-1-5 建 立 指 導 作 業 行 政 程 序 P-1-2-1 能 規 劃 相 關 政 策 與 活 動 P-1-2-2 能 評 估 審 核 正 管 理 職 場 工 作 P-1-2-3 能 製 作 各 方 案 結 構 程 序 表 單 P-1-3 傳 播 媒 體 企 劃 P-1-3-1 能 宣 傳 公 共 關 係 業 務 之 規 劃 P-1-3-2 能 熟 媒 體 公 關 創 新 能 力 P-1-3-3 活 動 企 劃 P-1-3-4 平 面 美 工 / 美 編 設 計 P-1-4 ERP 配 銷 模 組 系 統 分 析 1. 所 列 的 職 責 是 否 有 完 全 涵 蓋 該 工 作... 2. 所 列 的 任 務 是 否 有 完 全 涵 蓋 該 職 責... 3. 是 否 有 教 師 專 家 與 業 界 人 士 共 同 分 析 4. 職 責 是 否 採 用 先 名 詞 後 接 動 詞 敘 述. 5. 任 務 是 否 採 用 先 動 詞 後 接 名 詞 敘 述. 所 列 的 職 責 是 否 不 超 過 十 八 個 7. 所 列 的 任 務 是 否 不 超 過 六 十 個 P-1-4-1 具 銷 售 分 析 能 力 P-1-4-2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與 BPR 14

表 A 4-2 觀 光 領 隊 人 員 分 析 表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所 需 職 責 所 需 任 務 2. 觀 光 領 隊 人 員 G-1-1-1 能 使 用 作 業 系 統 一 般 能 力 G-1-1 電 腦 作 業 G-1-2 工 作 態 度 P-2-1 緊 急 事 件 應 變 技 巧 G-1-1-2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1-3 能 使 用 試 算 表 G-1-1-4 能 做 簡 報 G-1-2-1 具 敬 業 精 神 G-1-2-2 具 職 業 道 德 G-1-2-3 具 自 我 調 適 的 能 力 P-2-1-1 具 備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P-2-1-2 危 機 處 理 專 業 能 力 P-2-2 旅 遊 安 全 及 防 護 能 力 P-2-3 觀 光 資 源 及 風 景 區 解 說 技 巧 P-2-4 導 覽 行 程 安 排 能 力 P-2-5 熟 悉 機 場 入 出 境 通 關 手 續 P-2-1-3 資 源 運 用 及 調 度 P-2-2-1 了 解 旅 遊 地 點 相 關 法 規 P-2-2-2 了 解 基 本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P-2-3-1 了 解 觀 光 資 源 及 風 景 區 P-2-3-2 了 基 本 的 簡 報 及 解 說 技 巧 P-2-4-1 了 解 顧 客 之 需 求 P-2-4-2 了 解 旅 遊 的 目 的 P-2-4-3 具 備 行 程 規 劃 的 能 力 P-2-5-1 了 解 機 場 入 出 境 流 程 及 手 續 P-2-5-2 了 解 入 出 境 有 關 證 件 之 辦 理 及 規 定 P-2-5-3 了 解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p-2-5-4 了 解 航 空 公 司 的 行 政 作 業 流 程 P-2-5-5 熟 悉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P-2-5- 熟 悉 航 空 公 司 報 到 及 作 業 流 程 P-2-5-7 熟 悉 機 場 設 備 與 動 線 規 劃 填 表 1. 所 列 的 職 責 是 否 有 完 全 涵 蓋 該 工 作. 2. 所 列 的 任 務 是 否 有 完 全 涵 蓋 該 職 責... 3. 是 否 有 教 師 專 家 與 業 界 人 士 共 同 分 析 4. 職 責 是 否 採 用 先 名 詞 後 接 動 詞 敘 述 5. 任 務 是 否 採 用 先 動 詞 後 接 名 詞 敘 述. 所 列 的 職 責 是 否 不 超 過 十 八 個 7. 所 列 的 任 務 是 否 不 超 過 六 十 個 15

表 A 4-3 會 計 薄 記 及 財 務 證 券 助 理 員 分 析 表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所 需 職 責 所 需 任 務 3. 會 計 薄 記 及 財 務 證 券 助 理 員 (412) 一 般 能 力 專 業 能 力 G-1-1 電 腦 作 業 G-1-2 工 作 態 度 P-3-1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P-3-2 稅 務 申 報 P-3-3 預 算 的 編 定 P-3-4 財 務 報 表 之 成 本 及 損 益 分 析 P-3-5 熟 悉 金 融 市 場 能 力 P-3- 熟 悉 證 券 投 資 分 析 能 力 P-3-7 熟 悉 證 券 法 規 能 力 1 G-1-1-1 能 使 用 作 業 系 統 G-1-1-2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1-3 能 使 用 試 算 表 G-1-1-4 能 做 簡 報 G-1-2-1 具 敬 業 精 神 G-1-2-2 具 職 業 道 德 G-1-2-3 具 自 我 調 適 的 能 力 P-3-1-1 能 搜 集 編 製 及 說 明 內 外 報 告 之 資 訊 P-3-1-2 能 登 載 核 算 及 保 管 帳 冊 P-3-1-3 能 處 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交 辦 查 帳 事 項 P-3-1-4 能 處 理 往 來 銀 行 所 需 之 文 件 P-3-1-5 能 收 發 記 錄 及 彙 整 原 始 記 帳 憑 證 P-3-2-1 能 申 報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P-3-2-2 能 申 報 年 度 各 類 所 得 稅 扣 繳 P-3-2-3 能 遵 循 法 令 規 章 及 辦 理 稅 務 各 項 工 作 P-3-3-1 能 編 定 年 度 預 算 P-3-3-2 能 擬 定 及 執 行 預 算 對 策 P-3-3-3 能 處 理 資 金 調 度 P-3-4-1 能 瞭 解 行 業 特 性 及 製 造 流 程 P-3-4-2 能 瞭 解 各 項 財 務 報 表 比 率 之 定 義 P-3-4-3 能 分 析 實 際 執 行 結 果 與 預 算 之 差 異 P-3-5-1 能 瞭 解 金 融 市 場 環 境 P-3-5-2 能 熟 悉 金 融 商 品 工 具 及 相 關 理 論 P-3-5-3 能 熟 悉 金 融 相 關 機 構 之 運 作 內 容 P-3--1 能 熟 悉 證 券 市 場 環 境 P-3--2 能 熟 悉 證 券 投 資 相 關 理 論 P-3--3 能 瞭 解 證 券 基 本 分 析 P-3--4 能 瞭 解 證 券 技 術 分 析 P-3--5 能 運 用 證 券 投 資 組 合 及 分 析 P-3-7-1 能 瞭 解 公 司 法 概 況 P-3-7-2 能 瞭 解 證 券 法 規 相 關 規 定

填 表 P-3-8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能 力 P-3-7-3 能 瞭 解 證 券 相 關 事 業 法 規 規 定 P-3-8-1 能 瞭 解 貨 幣 政 策 與 財 政 政 策 方 向 P-3-8-2 能 瞭 解 國 內 產 業 經 濟 發 展 方 向 P-3-8-3 能 瞭 解 亞 洲 區 域 經 濟 投 資 概 況 1. 所 列 的 職 責 是 否 有 完 全 涵 蓋 該 工 作 2. 所 列 的 任 務 是 否 有 完 全 涵 蓋 該 職 責 3. 是 否 有 教 師 專 家 與 業 界 人 士 共 同 分 析 4. 職 責 是 否 採 用 先 名 詞 後 接 動 詞 敘 述 5. 任 務 是 否 採 用 先 動 詞 後 接 名 詞 敘 述. 所 列 的 職 責 是 否 不 超 過 十 八 個 7. 所 列 的 任 務 是 否 不 超 過 六 十 個 17

表 A5 代 表 性 工 作 職 稱 能 力 統 整 表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一 般 能 力 專 業 能 力 所 需 職 責 G-1-1 電 腦 作 業 G-1-2 工 作 態 度 P-1-1 售 貨 及 行 銷 P-1-2 人 事 產 業 關 係 P-2-3 傳 播 媒 體 企 劃 P-2-4 ERP 配 銷 模 組 系 統 分 析 P-2-1 緊 急 事 件 應 變 技 巧 P-2-2 旅 遊 安 全 及 防 護 能 力 P-2-3 觀 光 資 源 及 風 景 區 解 說 技 巧 P-2-4 導 覽 行 程 安 排 能 力 P-2-5 熟 悉 機 場 入 出 境 通 關 手 續 所 需 任 務 G-1-1-1 能 使 用 作 業 系 統 G-1-1-2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1-3 能 使 用 試 算 表 G-1-1-4 能 做 簡 報 G-1-2-1 具 敬 業 精 神 G-1-2-2 具 職 業 道 德 G-1-2-3 具 自 我 調 適 的 能 力 P-1-1-1 規 劃 指 導 行 銷 活 動 P-1-1-2 能 協 調 企 業 或 組 織 之 行 銷 活 動 P-1-1-3 能 根 據 銷 售 記 錄 規 劃 方 案 P-1-1-4 能 做 市 場 回 饋 評 價 P-1-1-5 建 立 指 導 作 業 行 政 程 序 P-1-2-1 能 規 劃 相 關 政 策 與 活 動 P-1-2-2 能 評 估 審 核 正 管 理 職 場 工 作 P-1-2-3 能 製 作 各 方 案 結 構 程 序 表 單 P-1-3-1 能 宣 傳 公 共 關 係 業 務 之 規 劃 P-1-3-2 能 熟 媒 體 公 關 創 新 能 力 P-1-3-3 活 動 企 劃 P-1-3-4 平 面 美 工 / 美 編 設 計 P-1-4-1 具 銷 售 分 析 能 力 P-1-4-2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與 BPR P-2-1-1 具 備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P-2-1-2 危 機 處 理 P-2-1-3 資 源 運 用 及 調 度 P-2-2-1 了 解 旅 遊 地 點 相 關 法 規 P-2-2-2 了 解 基 本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P-2-3-1 了 解 觀 光 資 源 及 風 景 區 P-2-3-2 了 基 本 的 簡 報 及 解 說 技 巧 P-2-4-1 了 解 顧 客 之 需 求 P-2-4-2 了 解 旅 遊 的 目 的 P-2-4-3 具 備 行 程 規 劃 的 能 力 P-2-5-1 了 解 機 場 入 出 境 流 程 及 手 續 P-2-5-2 了 解 入 出 境 有 關 證 件 之 辦 理 及 規 定 P-2-5-3 了 解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18

p-2-5-4 了 解 航 空 公 司 的 行 政 作 業 流 程 P-2-5-5 熟 悉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P-2-5- 熟 悉 航 空 公 司 報 到 及 作 業 流 程 P-2-5-7 熟 悉 機 場 設 備 與 動 線 規 劃 P-3-1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P-3-1-1 能 搜 集 編 製 及 說 明 內 外 報 告 之 資 訊 P-3-1-2 能 登 載 核 算 及 保 管 帳 冊 P-3-1-3 能 處 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交 辦 查 帳 事 項 P-3-1-4 能 處 理 往 來 銀 行 所 需 之 文 件 P-3-2 稅 務 申 報 P-3-1-5 能 收 發 記 錄 及 彙 整 原 始 記 帳 憑 證 P-3-2-1 能 申 報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P-3-2-2 能 申 報 年 度 各 類 所 得 稅 扣 繳 P-3-3 預 算 的 編 定 P-3-2-3 能 遵 循 法 令 規 章 及 辦 理 稅 務 各 項 工 作 P-3-3-1 能 編 定 年 度 預 算 P-3-3-2 能 擬 定 及 執 行 預 算 對 策 P-3-4 財 務 報 表 之 成 本 及 損 益 分 析 P-3-3-3 能 處 理 資 金 調 度 P-3-4-1 能 瞭 解 行 業 特 性 及 製 造 流 程 P-3-4-2 能 瞭 解 各 項 財 務 報 表 比 率 之 定 義 P-3-5 熟 悉 金 融 市 場 能 力 P-3-4-3 能 分 析 實 際 執 行 結 果 與 預 算 之 差 異 P-3-5-1 能 瞭 解 金 融 市 場 環 境 P-3-5-2 能 熟 悉 金 融 商 品 工 具 及 相 關 理 論 P-3- 證 券 證 券 投 資 分 析 能 力 P-3-5-3 能 熟 悉 金 融 相 關 機 構 之 運 作 內 容 P-3--1 能 熟 悉 證 券 市 場 環 境 P-3--2 能 熟 悉 證 券 投 資 相 關 理 論 P-3--3 能 瞭 解 證 券 基 本 分 析 P-3--4 能 瞭 解 證 券 技 術 分 析 P-3-7 熟 悉 證 券 法 規 能 力 P-3--5 能 運 用 證 券 投 資 組 合 及 分 析 P-3-7-1 能 瞭 解 公 司 法 概 況 P-3-7-2 能 瞭 解 證 券 法 規 相 關 規 定 P-3-8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能 力 P-3-7-3 能 瞭 解 證 券 相 關 事 業 法 規 規 定 P-3-8-1 能 瞭 解 貨 幣 政 策 與 財 政 政 策 方 向 P-3-8-2 能 瞭 解 國 內 產 業 經 濟 發 展 方 向 P-3-8-3 能 瞭 解 亞 洲 區 域 經 濟 投 資 概 況 1. 是 否 有 統 整 表 A4-1 至 表 A4-3 三 個 表 格 2. 如 遇 有 相 同 職 責, 是 否 僅 列 出 一 項 3. 如 遇 有 相 同 任 務, 是 否 僅 列 出 一 項 19

表 A 一 般 知 能 分 析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系 科 所 需 一 般 知 能 所 需 職 責 所 需 任 務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G-1-1 電 腦 作 業 G-1-1-1. 能 使 用 作 業 系 統 G-1-1-2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1-3 能 使 用 試 算 表 G-1-1-4 能 做 簡 報 1. 工 具 書 操 作 手 冊 閱 讀 能 力 2. 歸 類 整 理 能 力 3. 系 統 整 合 能 力 4. 分 析 圖 表 能 力 G-1-2 工 作 態 度 G-1-2-1 具 敬 業 精 神 G-1-2-2 具 職 業 道 德 G-1-2-3 具 自 我 調 適 的 能 力 G-2-1 電 腦 作 業 與 管 理 跨 任 務 G-2-1-1 操 作 電 腦 及 檔 案 管 理 跨 任 務 G-2-2 工 作 態 度 G-2-2-1 團 隊 精 神 G-2-2-2 能 配 合 企 業 發 展 規 劃 工 作 G-2-2-3 自 我 學 習 能 力 G-2-2-4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G-2-2-5 創 新 能 力 G-2-2- 國 際 觀 填 表 5. 表 達 能 力 1. 能 遵 守 工 作 規 範 2. 能 確 實 執 行 工 作 任 務 3. 有 良 好 職 業 道 德 4. 自 我 管 理 的 能 力 鍵 盤 操 作 能 力 中 英 文 閱 讀 能 力 1. 能 閱 讀 操 作 手 冊 2. 能 閱 讀 電 腦 訊 息 作 出 回 應 3. 能 了 解 電 腦 等 級 4. 中 英 打 字 能 力 5. 能 閱 讀 套 裝 軟 體 使 用 手 冊 鍵 盤 操 作 能 力 中 英 文 閱 讀 能 力 1. 對 公 司 的 忠 誠 度 2. 對 公 司 的 認 同 感 3. 對 任 務 執 行 的 責 任 感 4. 敬 業 負 責 態 度 5. 整 體 企 劃 案 的 執 行 程 度. 對 自 己 生 涯 規 劃 與 興 趣 建 立 7. 專 案 / 部 門 / 公 司 活 動 配 合 度 參 與 度 8. 閱 讀 資 料 的 能 力 9. 面 對 問 題 的 解 決 態 度 10. 對 問 題 的 分 析 力 11. 勇 於 面 對 問 題 與 思 考 12. 按 部 就 班, 腳 踏 實 地 的 研 究 態 度 13. 積 極 參 與 研 討 會 與 進 修 14. 對 市 場 的 動 態 資 訊 熟 悉 度 15. 對 技 術 創 新 的 熟 悉 度 1. 能 分 析 世 界 的 經 濟 變 動 情 勢 1. 是 否 有 列 出 表 A5 中 一 般 能 力 所 有 的 職 責 與 任 務 2. 都 每 項 任 務 是 否 儘 量 列 出 所 需 的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與 態 度 3. 如 遇 有 相 同 任 務, 是 否 僅 列 出 一 項 20

表 A7-1 專 業 相 關 知 能 分 析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系 科 所 需 專 業 相 關 知 能 所 需 職 責 所 需 任 務 專 業 技 術 及 安 全 知 識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P-1-1 售 貨 及 行 銷 P-1-1-1 規 劃 指 導 行 銷 活 動 P-1-1-2 能 協 調 企 業 或 組 織 之 行 銷 活 動 P-1-1-3 能 根 據 銷 售 記 錄 規 劃 方 案 P-1-1-4 能 做 市 場 回 饋 評 價 P-1-1-5 建 立 指 導 作 業 行 政 程 序 P-1-2 人 事 產 業 關 係 P-1-3 傳 播 媒 體 企 劃 P-1-4 ERP 配 銷 模 組 系 統 分 析 P-1-2-1 能 規 劃 相 關 政 策 與 活 動 P-1-2-2 能 評 估 審 核 正 管 理 職 場 工 作 P-1-2-3 能 製 作 各 方 案 結 構 程 序 表 單 P-1-3-1 能 宣 傳 公 共 關 係 業 務 之 規 劃 P-1-3-2 能 熟 媒 體 公 關 創 新 能 力 P-1-3-3 活 動 企 劃 P-1-3-4 平 面 美 工 / 美 編 設 計 P-1-4-1 具 銷 售 分 析 能 力 P-1-4-2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與 BPR 1. 人 事 及 產 業 關 係 2. 售 貨 及 行 銷 管 理 3. 宣 傳 及 公 關 策 略 4. 供 配 銷 管 理 1. 製 作 審 核 管 理 表 格 2. 製 作 各 評 估 報 表 3. 方 案 設 計 架 構 1. 繪 圖 排 版 軟 體 使 用 能 力 2. 設 計 平 面 美 工 / 美 編 能 力 3. 了 解 活 動 各 項 企 業 4. 了 解 媒 體 公 關 業 務 能 力 1. 企 業 之 整 合 規 劃 2. 配 銷 銷 售 分 析 能 力 3. 資 料 結 構 的 應 用 1. 是 否 有 列 出 表 A5 中 專 業 能 力 所 有 的 職 責 與 任 務 2. 每 項 任 務 是 否 儘 量 列 出 所 需 的 專 業 技 術 及 安 全 知 識 3. 每 項 任 務 是 否 儘 量 列 出 所 需 的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1. 溝 通 技 巧 2. 文 書 處 理 排 版 3. 電 腦 應 用 軟 體 使 用 4, 繪 圖 軟 體 的 使 用 5, 平 面 美 工 / 美 編 能 力 技 巧, 審 核 產 業 管 理 職 場 7. 媒 體 公 關 與 創 新 能 力 的 能 力 8. 會 計 帳 務 9. 分 析 能 力 應 用 規 劃 10. 軟 體 的 安 裝 使 用 11.ERP 系 統 的 整 合 分 析 12. 金 錢 交 易 之 收 帳 相 關 事 務 13. 績 效 的 評 估 21

表 A7-2 專 業 相 關 知 能 分 析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系 科 所 需 專 業 相 關 知 能 所 需 職 責 所 需 任 務 專 業 技 術 及 安 全 知 識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P-2-1 緊 急 事 P-2-1-1 具 備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1. 緊 急 事 件 應 變 技 巧 1. 管 理 心 理 學 件 應 變 技 巧 P-2-1-2 危 機 處 理 2.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能 力 2. 導 遊 實 務 3. 意 外 事 件 之 發 生 與 防 範 3. 領 隊 實 務 P-2-1-3 資 源 運 用 及 調 度 4. 電 腦 基 本 概 念 P-2-2 旅 遊 安 P-2-2-1 了 解 旅 遊 地 點 相 關 法 規 1. 瞭 解 產 業 政 策 與 法 令 5. 台 灣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全 及 防 護 能 P-2-2-2 了 解 基 本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2. 旅 遊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國 際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力 7. 導 遊 法 規 P-2-3 觀 光 資 P-2-3-1 了 解 觀 光 資 源 及 風 景 區 1. 觀 光 導 覽 與 解 說 8. 服 務 業 管 理 2. 服 務 概 論 源 及 風 景 區 P-2-3-2 了 基 本 的 簡 報 及 解 說 技 巧 9 領 隊 法 規 3. 解 說 的 技 巧 與 意 義 解 說 技 巧 10. 兩 岸 關 係 條 例 4. 導 覽 與 解 說 守 則 11. 觀 光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P-2-4 導 覽 行 P-2-4-1 了 解 顧 客 之 需 求 1 收 集 及 諮 詢 客 戶 有 關 行 程 交 管 理 通 工 具 旅 館 住 宿 及 花 費 成 程 安 排 能 力 12 觀 光 資 源 規 劃 本 等 資 料 13. 網 路 行 銷 P-2-4-2 了 解 旅 遊 的 目 的 2. 安 排 旅 遊 預 訂 旅 館 並 接 受 付 款 P-2-4-3 具 備 行 程 規 劃 的 能 力 3 為 團 體 或 個 人 推 銷 或 籌 組 旅 行 團 4 協 助 顧 客 取 得 必 要 證 件 及 旅 遊 文 件 5. 規 劃 或 協 助 旅 客 安 排 觀 光 活 動 P-1-5 熟 悉 機 P-2-5-1 了 解 機 場 入 出 境 流 程 及 手 1. 瞭 解 產 業 政 策 與 法 令 場 入 出 境 通 續 2. 瞭 解 觀 光 相 關 法 規 關 手 續 3. 簽 證 辦 理 入 出 境 管 理 規 則 P-2-5-2 了 解 入 出 境 有 關 證 件 之 辦 理 及 規 定 4. 機 場 安 檢 作 業 機 場 入 出 境 流 程 航 空 公 司 作 業 流 程 P-2-5-3 了 解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p-2-5-4 了 解 航 空 公 司 的 行 政 作 業 流 程 P-2-5-5 熟 悉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P-2-5- 熟 悉 航 空 公 司 報 到 及 作 業 流 程 P-2-5-7 熟 悉 機 場 設 備 與 動 線 規 劃 1. 是 否 有 列 出 表 A5 中 專 業 能 力 所 有 的 職 責 與 任 務 2. 每 項 任 務 是 否 儘 量 列 出 所 需 的 專 業 技 術 及 安 全 知 識 3. 每 項 任 務 是 否 儘 量 列 出 所 需 的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22

表 A7-3 專 業 相 關 知 能 分 析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系 科 所 需 專 業 相 關 知 能 所 需 職 責 所 需 任 務 專 業 技 術 及 安 全 知 識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P-3-1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P-3-2 稅 務 申 報 P-3-3 預 算 的 編 定 P-3-4 財 務 報 表 之 成 本 及 損 益 分 析 P-3-1-1 能 搜 集 編 製 及 說 明 內 外 報 告 之 資 訊 P-3-1-2 能 登 載 核 算 及 保 管 帳 冊 P-3-1-3 能 處 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交 辦 查 帳 事 項 P-3-2-1 能 申 報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P-3-2-2 能 申 報 年 度 各 類 所 得 稅 扣 繳 P-3-2-3 能 遵 循 法 令 規 章 及 辦 理 稅 務 各 項 工 作 P-3-3-1 能 編 定 年 度 預 算 P-3-3-2 能 擬 定 及 執 行 預 算 對 策 P-3-3-3 能 處 理 資 金 調 度 P-3-4-1 能 瞭 解 行 業 特 性 及 製 造 流 程 P-3-4-2 能 瞭 解 各 項 財 務 報 表 比 率 之 定 義 P-3-4-3 能 分 析 實 際 執 行 結 果 與 預 算 之 差 異 P-3-4-4 能 申 報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1. 能 做 出 精 確 地 營 運 決 策 2. 表 達 營 運 狀 況 3. 供 企 業 外 界 參 考 4. 報 導 企 業 經 濟 資 源 5. 報 導 企 業 流 動 性 償 債 能 力 及 資 金 流 量 1. 了 解 實 務 上 稅 務 申 報 的 流 程 及 方 法 2. 了 解 相 關 申 報 書 之 編 製 3. 了 解 國 稅 局 的 行 政 作 業 程 序 1. 了 解 預 算 制 度 的 概 念 2. 了 解 預 算 的 類 別 及 編 列 方 法 3. 加 強 公 司 內 部 溝 通 與 連 繫 落 實 全 員 參 與 而 有 助 於 整 體 目 標 的 達 成 4. 預 測 企 業 的 現 金 與 利 潤 流 量 5. 事 前 對 資 金 籌 措 及 運 用 妥 善 規, 提 高 資 金 使 用 效 率 1. 分 析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並 了 解 其 代 表 涵 義, 及 其 影 響 因 素 與 增 減 變 動 趨 勢 2. 了 解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方 法 3. 了 解 長 短 期 償 債 能 力 分 析 4. 了 解 資 金 流 量 分 析 及 財 務 預 測 5. 了 解 投 資 報 酬 率 及 資 產 運 用 效 率 分 析. 了 解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1. 會 計 處 理 程 序 2. 時 間 觀 念 3. 初 級 中 級 會 計 學 4.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查 核 準 則 5. 稅 務 法 規. 商 業 會 計 法 7.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8.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9. 審 計 準 則 公 報 10. 營 利 事 業 稅 務 法 規 11.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規 範 P-3-5 熟 悉 金 融 市 場 能 力 P-3-5-1 能 瞭 解 金 融 市 場 環 境 P-3-5-2 能 熟 悉 金 融 商 品 工 具 及 關 理 論 P-3-5-3 能 熟 悉 金 融 相 關 機 構 之 運 作 內 容 1. 金 融 工 具 2. 貨 幣 市 場 與 資 本 市 場 3. 貨 幣 供 給 與 需 求 4. 利 率 之 決 定 及 資 金 市 場 之 均 衡 5. 公 開 市 場 操 作 與 準 備 金. 存 款 創 造 與 貨 幣 供 給 7. 追 求 利 潤 極 大 化 之 銀 行 業 8. 風 險 管 理 9.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 期 貨 遠 匯 選 擇 權 換 匯 10. 避 險 1. 金 融 市 場 2. 金 融 工 具 3. 銀 行 實 務 4. 證 券 市 場 5. 投 資 理 論 與 實 務. 公 司 法 7. 證 券 法 規 8. 個 體 經 濟 理 論 9. 總 體 經 濟 理 論 23

P-3- 熟 悉 證 券 投 資 分 析 能 力 P-3-7 熟 悉 證 券 法 規 能 力 P-3-8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能 力 P-3--1 能 熟 悉 證 券 市 場 環 境 P-3--2 能 熟 悉 證 券 投 資 相 關 理 論 P-3--3 能 瞭 解 證 券 基 本 分 析 P-3--4 能 瞭 解 證 券 技 術 分 析 P-3--5 能 運 用 證 券 投 資 組 合 及 分 析 P-3-7-1 能 瞭 解 公 司 法 概 況 P-3-7-2 能 瞭 解 證 券 法 規 相 關 規 定 P-3-7-3 能 瞭 解 證 券 相 關 事 業 法 規 定 P-3-8-1 能 瞭 解 貨 幣 政 策 與 財 政 政 策 方 向 P-3-8-2 能 瞭 解 國 內 產 業 經 濟 發 展 方 向 P-3-8-3 能 瞭 解 亞 洲 區 域 經 濟 投 資 概 況 1. 能 了 解 證 券 投 資 概 況 2. 能 認 識 各 種 金 融 投 資 工 具 3. 能 認 識 證 券 金 融 市 場 4. 能 了 解 與 計 算 風 險 與 報 酬 5. 瞭 解 權 益 證 券 之 種 類 與 特 性. 瞭 解 各 種 股 票 評 價 之 計 算 公 式 7. 能 熟 悉 國 內 股 票 市 場 之 運 作 8. 能 了 解 債 券 工 具 及 債 券 市 場 9. 能 了 解 投 資 組 合 理 論 與 運 用 10. 能 解 證 券 投 資 組 合 之 績 效 評 估 工 具 1. 瞭 解 財 經 法 規 種 類 2. 能 認 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能 認 識 各 種 公 司 之 綜 合 比 較 4. 瞭 解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主 要 內 容 5. 能 了 解 證 券 發 行 市 場 之 管 理. 能 了 解 證 券 商 之 管 理 規 則 7. 能 了 解 證 券 商 同 業 公 會 與 證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8. 能 了 解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管 理 規 則 9. 能 了 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之 相 關 管 理 規 定 10. 能 了 解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之 相 關 管 理 規 定 11. 能 了 解 證 券 金 融 事 業 之 相 關 管 理 規 定 12. 能 了 解 證 券 集 中 保 管 事 業 之 相 關 管 理 規 定 1. 景 氣 循 環 理 論 2. 通 貨 膨 脹 與 失 業 3. 貨 幣 政 策 與 財 政 政 策 4. 效 率 資 本 市 場 理 論 5. 利 率 期 間 結 構 與 風 險. 利 率 與 實 質 所 得 之 決 定 : IS-LM 模 型 7.IS-LM 模 型 中 之 貨 幣 政 策 與 財 政 政 策 8. 物 價 水 準 與 實 質 所 得 : 總 需 求 與 總 供 給 模 型 9. 開 放 經 濟 體 之 經 濟 政 策 10. 外 匯 市 場 與 匯 率 之 決 定 11. 國 際 金 融 體 系 1. 是 否 有 列 出 表 A5 中 專 業 能 力 所 有 的 職 責 與 任 務 2. 每 項 任 務 是 否 儘 量 列 出 所 需 的 專 業 技 術 及 安 全 知 識 3. 每 項 任 務 是 否 儘 量 列 出 所 需 的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24

表 A8-1 經 營 策 略 模 組 能 力 與 科 目 對 照 分 析 職 責 企 業 管 理 系 經 營 策 略 模 組 能 力 與 科 目 對 照 任 務 知 能 ( 含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等 ) 科 目 名 稱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企 業 倫 理 企 業 概 論 零 售 管 理 連 鎖 企 業 管 理 組 織 行 為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實 務 經 營 個 案 研 討 知 識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創 業 管 理 時 尚 個 人 行 銷 管 理 文 獻 導 讀 員 工 訓 練 與 生 涯 規 劃 專 案 管 理 勞 資 關 係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酬 管 理 中 小 企 業 經 營 診 斷 供 應 鏈 管 理 G-1-1-1 能 使 用 作 業 系 統 G-1-1 電 腦 作 業 G-1-1-2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1-3 能 使 用 試 算 表 G-1-1-4 能 做 簡 報 G-1-2 工 作 態 度 P-1-1 售 貨 及 行 銷 P-1-2 人 事 產 業 關 係 P-1-3 傳 播 媒 體 企 劃 G-1-2-1 具 敬 業 精 神 G-1-2-2 具 職 業 道 德 G-1-2-3 P-1-1-1 P-1-1-2 P-1-1-3 P-1-1-4 P-1-1-5 P-1-2-1 P-1-2-2 P-1-2-3 具 自 我 調 適 的 能 力 規 劃 指 導 行 銷 活 動 能 協 調 企 業 或 組 織 之 行 銷 活 動 能 根 據 銷 售 記 錄 規 劃 方 案 能 做 市 場 回 饋 評 價 建 立 指 導 作 業 行 政 程 序 能 規 劃 相 關 政 策 與 活 動 能 評 估 審 核 正 管 理 職 場 工 作 能 製 作 各 方 案 結 構 程 序 表 單 P-1-3-1 能 宣 傳 公 共 關 係 業 務 之 規 劃 P-1-3-2 能 熟 媒 體 公 關 創 新 能 力 P-1-3-3 活 動 企 劃 P-1-3-4 平 面 美 工 / 美 編 設 計 P-1-4 RP P-1-4-1 具 銷 售 分 析 能 力 25

配 銷 模 組 系 統 分 析 P-1-4-2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與 BPR 1. 所 有 的 能 力 均 已 被 包 括 在 科 目 之 中 2. 所 列 的 科 目 可 以 統 整 職 責 任 務 或 知 能 成 為 一 個 學 科 3. 被 涵 蓋 的 職 責 任 務 或 知 能 從 知 識 或 技 術 養 成 的 觀 點 可 規 劃 成 二 個 學 分 ( 含 ) 以 上 2

表 A8-2 觀 光 管 理 模 組 能 力 與 科 目 對 照 分 析 職 責 企 業 管 理 系 觀 光 管 理 模 組 能 力 與 科 目 對 照 任 務 知 能 ( 含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等 ) 科 目 名 稱 台 灣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導 遊 實 務 國 際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導 遊 法 規 服 務 業 管 理 領 隊 實 務 領 隊 法 規 兩 岸 關 係 條 例 校 外 實 習 觀 光 資 源 規 劃 觀 光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網 路 行 銷 觀 光 英 語 管 理 心 理 學 G-1-1-1 能 使 用 作 業 系 統 G-1-1 電 腦 作 業 G-1-1-2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1-3 能 使 用 試 算 表 G-1-2 工 作 態 度 P-2-1 緊 急 事 件 應 變 技 巧 G-1-1-4 能 做 簡 報 G-1-2-1 具 敬 業 精 神 G-1-2-2 具 職 業 道 德 G-1-2-3 P-2-1-1 P-2-2 旅 遊 安 全 及 防 護 能 力 P-2-2-2 P-2-3 觀 光 資 源 及 風 景 區 解 說 技 巧 P-2-4 導 覽 行 程 安 排 能 力 具 自 我 調 適 的 能 力 具 備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P-2-1-2 危 機 處 理 P-2-1-3 資 源 運 用 及 調 度 解 旅 遊 地 點 相 關 P-2-2-1 了 法 規 了 解 基 本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P-2-3-1 了 解 觀 光 資 源 及 風 景 區 P-2-3-2 了 基 本 的 簡 報 及 解 說 技 巧 P-2-4-1 了 解 顧 客 之 需 求 P-2-4-2 P-2-4-3 了 解 旅 遊 的 目 的 具 備 行 程 規 劃 的 能 力 P-2-5 熟 悉 機 場 入 出 境 通 關 手 續 P-2-5-1 P-2-5-2 P-2-5-3 了 解 機 場 入 出 境 流 程 及 手 續 了 解 入 出 境 有 關 證 件 之 辦 理 及 規 定 了 解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27

p-2-5-4 P-2-5-5 P-2-5- P-2-5-7 了 解 航 空 公 司 的 行 政 作 業 流 程 熟 悉 機 場 安 檢 規 則 熟 悉 航 空 公 司 報 到 及 作 業 流 程 熟 悉 機 場 設 備 與 動 線 規 劃 1. 所 有 的 能 力 均 已 被 包 括 在 科 目 之 中 2. 所 列 的 科 目 可 以 統 整 職 責 任 務 或 知 能 成 為 一 個 學 科 3. 被 涵 蓋 的 職 責 任 務 或 知 能 從 知 識 或 技 術 養 成 的 觀 點 可 規 劃 成 二 個 學 分 ( 含 ) 以 上 28

表 A8-3 財 務 模 組 能 力 與 科 目 對 照 分 析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財 務 模 組 能 力 與 科 目 對 照 職 責 任 務 知 能 ( 含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等 ) 科 目 名 稱 中 商 管 級 事 理 會 法 會 計 學 計 ( 一 二 )( ) 成 本 會 計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貨 幣 銀 行 學 銀 行 實 務 證 券 市 場 金 融 市 場 個 體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投 資 學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當 代 財 金 管 理 ` 投 資 組 合 管 理 證 券 法 規 企 業 管 理 專 題 講 座 G-1-1 電 腦 作 業 能 使 用 作 業 系 G-1-1-1 統 G-1-1-2 能 做 文 書 處 理 G-1-1-3 能 使 用 試 算 表 G-1-1-4 能 做 簡 報 G-1-2-1 具 敬 業 精 神 G-1-2-2 具 職 業 道 德 G-1-2 工 作 態 度 具 自 我 調 適 的 G-1-2-3 能 力 能 搜 集 編 製 及 P-3-1-1 說 明 內 外 報 告 之 資 訊 P-3-1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P-3-2 稅 務 申 報 P-3-3 預 算 的 編 定 P-3-1-2 P-3-1-3 P-3-1-4 P-3-1-5 P-3-2-1 P-3-2-2 P-3-2-3 P-3-3-1 P-3-3-2 能 登 載 核 算 及 保 管 帳 冊 能 處 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交 辦 查 帳 事 項 能 處 理 往 來 銀 行 所 需 之 文 件 能 收 發 記 錄 及 彙 整 原 始 記 帳 憑 證 能 申 報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能 申 報 年 度 各 類 所 得 稅 扣 繳 能 遵 循 法 令 規 章 及 辦 理 稅 務 各 項 工 作 能 編 定 年 度 預 算 能 擬 定 及 執 行 預 算 對 策 29

P-3-4 財 務 報 表 之 成 本 及 損 益 分 析 P-3-5 熟 悉 金 融 市 場 能 力 P-3- 熟 悉 證 券 投 資 分 析 能 力 P-3-7 熟 悉 證 券 法 規 能 力 P-3-8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能 力 能 處 理 資 金 調 P-3-3-3 度 能 瞭 解 行 業 特 P-3-4-1 性 及 製 造 流 程 能 瞭 解 各 項 財 P-3-4-2 務 報 表 比 率 之 定 義 能 分 析 實 際 執 P-3-4-3 行 結 果 與 預 算 之 差 異 P-3-5-1 能 瞭 解 金 融 市 場 環 境 P-3-5-2 能 熟 悉 金 融 商 品 工 具 及 關 理 論 P-3-5-3 能 熟 悉 金 融 相 關 機 構 之 運 作 內 容 P-3--1 能 熟 悉 證 券 市 場 環 境 P-3--2 能 熟 悉 證 券 投 資 相 關 理 論 P-3--3 能 瞭 解 證 券 基 本 分 析 P-3--4 能 瞭 解 證 券 技 術 分 析 P-3--5 能 運 用 證 券 投 資 組 合 及 分 析 P-3-7-1 能 瞭 解 公 司 法 概 況 P-3-7-2 能 瞭 解 證 券 法 規 相 關 規 定 P-3-7-3 能 瞭 解 證 券 相 關 事 業 法 規 定 P-3-8-1 能 瞭 解 貨 幣 政 策 與 財 政 政 策 方 向 P-3-8-2 能 瞭 解 國 內 產 業 經 濟 發 展 方 向 P-3-8-3 能 瞭 解 亞 洲 區 域 經 濟 投 資 概 況 1. 所 有 的 能 力 均 已 被 包 括 在 科 目 之 中 2. 所 列 的 科 目 可 以 統 整 職 責 任 務 或 知 能 成 為 一 個 學 科 3. 被 涵 蓋 的 職 責 任 務 或 知 能 從 知 識 或 技 術 養 成 的 觀 點 可 規 劃 成 二 個 學 分 ( 含 ) 以 上 30

表 A9`-1 經 營 策 略 模 組 系 科 課 程 學 分 及 時 數 對 照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經 營 策 略 模 組 系 科 課 程 學 分 對 照 科 目 類 別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 時 必 ( 或 代 碼 ) 時 數 數 修 經 濟 學 ( 一 ) 3/3 3 一 般 科 目 經 濟 學 ( 二 ) 3/3 3 會 計 學 ( 一 ) 3/3 3 會 計 學 ( 二 ) 3/3 3 管 理 學 3/3 3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一 ) 3/3 3 計 算 計 概 論 3/3 3 統 計 學 ( 一 ) 3/3 3 統 計 學 ( 二 ) 3/3 3 行 銷 管 理 3/3 3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3/3 3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3 3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導 論 3/3 3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3/3 3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3/4 4 財 務 管 理 3/3 3 資 料 分 析 3/3 3 企 業 研 究 專 題 ( 一 ) 1/1 1 企 業 研 究 專 題 ( 二 ) 1/1 1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 總 時 數 百 分 比 (%) 5/57 98.24% 專 業 科 目 策 略 管 理 3/3 3 企 業 倫 理 3/3 3 企 業 概 論 3/3 3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3/3 3 零 售 管 理 3/3 3 連 鎖 企 業 管 理 3/3 3 組 織 行 為 3/3 3 時 尚 個 人 行 銷 3/3 3 管 理 文 獻 導 讀 3/3 3 員 工 訓 練 與 生 涯 規 劃 3/3 3 31 54/54 100%

勞 資 關 係 3/3 3 電 子 商 務 3/3 3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實 務 3/3 3 知 識 管 理 3/3 3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酬 管 理 3/3 3 中 小 企 業 經 營 診 斷 3/3 3 創 業 管 理 3/3 3 供 應 鏈 管 理 3/3 3 專 案 管 理 3/3 3 合 計 110/111 99.10% 1. 是 否 都 包 括 了 表 A10 中 的 所 有 科 目 名 稱 2. 是 否 有 考 慮 可 開 課 學 分 數 各 科 目 所 涵 蓋 的 能 力 數 量 學 校 特 色 發 展 及 學 生 特 質, 訂 定 一 般 科 目 及 專 業 科 目 的 學 分 比 例 3. 是 否 有 考 慮 師 資 設 備 ( 含 現 有 添 購 或 統 整 其 他 系 科 設 備 ) 訂 定 各 科 目 學 分 數 4. 是 否 依 填 表 說 明 4. 訂 定 必 選 修 科 目 32

表 A9`-2 觀 光 管 理 模 組 系 科 課 程 學 分 及 時 數 對 照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觀 光 管 理 模 組 系 科 課 程 學 分 對 照 科 目 類 別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 時 必 ( 或 代 碼 ) 時 數 數 修 經 濟 學 ( 一 ) 3/3 3 一 般 科 目 經 濟 學 ( 二 ) 3/3 3 會 計 學 ( 一 ) 3/3 3 會 計 學 ( 二 ) 3/3 3 管 理 學 3/3 3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一 ) 3/3 3 計 算 計 概 論 3/3 3 統 計 學 ( 一 ) 3/3 3 統 計 學 ( 二 ) 3/3 3 行 銷 管 理 3/3 3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3/3 3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3 3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導 論 3/3 3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3/3 3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3/4 4 財 務 管 理 3/3 3 資 料 分 析 3/3 3 企 業 研 究 專 題 ( 一 ) 1/1 1 企 業 研 究 專 題 ( 二 ) 1/1 1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 總 時 數 百 分 比 (%) 5/57 98.24% 專 業 科 目 策 略 管 理 3/3 3 管 理 心 理 學 3/3 3 台 灣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3/3 3 導 遊 實 務 3/3 3 國 際 觀 光 資 源 概 要 3/3 3 導 遊 法 規 3/3 3 服 務 業 管 理 3/3 3 領 隊 實 務 3/3 3 領 隊 法 規 3/3 3 兩 岸 關 係 條 例 3/3 3 33 41/43 95.34%

校 外 實 習 3/3 3 觀 光 資 源 規 劃 3/3 3 觀 光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3/3 3 網 路 行 銷 3/3 3 觀 光 英 語 ( 一 ) 1/2 3 觀 光 英 語 ( 二 ) 1/2 3 合 計 97/100 97.00% 1. 是 否 都 包 括 了 表 A10 中 的 所 有 科 目 名 稱 2. 是 否 有 考 慮 可 開 課 學 分 數 各 科 目 所 涵 蓋 的 能 力 數 量 學 校 特 色 發 展 及 學 生 特 質, 訂 定 一 般 科 目 及 專 業 科 目 的 學 分 比 例 3. 是 否 有 考 慮 師 資 設 備 ( 含 現 有 添 購 或 統 整 其 他 系 科 設 備 ) 訂 定 各 科 目 學 分 數 4. 是 否 依 填 表 說 明 4. 訂 定 必 選 修 科 目 34

表 A9`-3 財 務 模 組 系 科 課 程 學 分 及 時 數 對 照 表 企 業 管 理 系 財 務 模 組 系 科 課 程 學 分 對 照 科 目 類 別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 時 必 ( 或 代 碼 ) 時 數 數 修 經 濟 學 ( 一 ) 3/3 3 一 般 科 目 經 濟 學 ( 二 ) 3/3 3 會 計 學 ( 一 ) 3/3 3 會 計 學 ( 二 ) 3/3 3 管 理 學 3/3 3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一 ) 3/3 3 計 算 計 概 論 3/3 3 統 計 學 ( 一 ) 3/3 3 統 計 學 ( 二 ) 3/3 3 行 銷 管 理 3/3 3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3/3 3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3 3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導 論 3/3 3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3/3 3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3/4 4 財 務 管 理 3/3 3 資 料 分 析 3/3 3 企 業 研 究 專 題 ( 一 ) 1/1 1 企 業 研 究 專 題 ( 二 ) 1/1 1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 總 時 數 百 分 比 (%) 5/57 98.24% 專 業 科 目 策 略 管 理 3/3 3 銀 行 實 務 3/3 3 商 事 法 3/3 3 證 劵 市 場 3/3 3 成 本 會 計 3/3 3 個 體 經 濟 學 3/3 3 金 融 市 場 3/3 3 證 劵 法 規 3/3 3 管 理 會 計 3/3 3 貨 幣 銀 行 學 3/3 3 35 52/53 98.11%

總 體 經 濟 學 3/3 3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3/3 3 中 級 會 計 學 ( 一 ) 3/3 3 中 級 會 計 學 ( 二 ) 3/3 3 投 資 學 3/3 3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3/3 3 當 代 財 金 管 理 3/3 3 投 資 組 合 管 理 3/3 3 企 業 管 理 專 題 講 座 1/2 3 合 計 108/110 98.18% 1. 是 否 都 包 括 了 表 A10 中 的 所 有 科 目 名 稱 2. 是 否 有 考 慮 可 開 課 學 分 數 各 科 目 所 涵 蓋 的 能 力 數 量 學 校 特 色 發 展 及 學 生 特 質, 訂 定 一 般 科 目 及 專 業 科 目 的 學 分 比 例 3. 是 否 有 考 慮 師 資 設 備 ( 含 現 有 添 購 或 統 整 其 他 系 科 設 備 ) 訂 定 各 科 目 學 分 數 4. 是 否 依 填 表 說 明 4. 訂 定 必 選 修 科 目 3

表 A10-1-1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科 目 名 稱 : 經 濟 學 ( 上 學 期 )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Economics (Ⅰ)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3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高 中 職 基 礎 數 學 ) 1. 使 學 生 了 解 消 費 者 追 求 最 大 效 用 及 廠 商 追 求 最 大 利 潤 之 行 為 ( 知 識 ) 2. 能 具 備 了 解 消 費 者 主 觀 感 受 與 客 觀 能 力, 並 了 解 廠 商 行 為 與 市 場 結 構 ( 技 能 ) 3. 能 具 備 對 經 濟 個 體 與 市 場 結 構 具 敏 銳 觀 察 力 之 專 業 態 度 ( 態 度 ) 4. 能 瞭 解 自 由 經 濟 價 格 機 能 之 運 作 及 資 源 分 配 之 效 率 性 ( 其 他 ) 單 元 主 題 一 課 程 簡 介 二 供 需 理 論 三 消 費 者 理 論 四 生 產 者 理 論 內 容 網 要 1. 課 程 目 的 進 度 評 分 方 式 2. 經 濟 學 理 論 發 展 的 背 景 3. 個 體 經 濟 與 總 體 經 濟 之 別 1. 需 求 函 數 2. 供 給 函 數 3. 市 場 均 衡 4. 靜 態 分 析 與 動 態 分 析 5. 彈 性 ( 敏 感 度 ) 1. 效 用 理 論 2. 計 數 效 用 與 序 列 效 用 3. 預 算 線 4. 預 算 線 之 變 動 5. 消 費 者 均 衡 1. 收 入 與 成 本 函 數 2. 生 產 函 數 3. 完 全 競 爭 市 場 4. 獨 占 市 場 5. 寡 占 市 場. 獨 占 性 競 爭 市 場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2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B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2 13 27 37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B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38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表 A10-1-2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科 目 名 稱 : 經 濟 學 ( 下 學 期 )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Economics (Ⅱ)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3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經 濟 學 ( 上 學 期 ) 1. 使 學 生 了 解 總 體 經 濟 學 之 概 念 ( 知 識 ) 2. 能 具 備 了 解 國 民 所 得 理 論 及 其 計 算 方 式 ( 技 能 ) 3. 能 具 備 對 經 濟 環 境 與 景 氣 循 環 具 敏 銳 觀 察 力 之 專 業 態 度 ( 態 度 ) 4. 能 瞭 解 金 融 與 貨 幣 之 相 關 概 論 ( 其 他 ) 一 課 程 簡 介 單 元 主 題 二 國 民 所 得 理 論 三 總 體 市 場 四 國 際 金 融 與 匯 兌 內 容 網 要 1. 課 程 目 的 進 度 評 分 方 式 2. 總 合 供 需 基 本 模 型 3. 總 體 經 濟 學 基 本 架 構 1. 國 民 所 得 編 製 方 法 2. 物 價 水 準 與 物 價 指 數 3. 凱 因 斯 模 型 所 得 之 決 定 4. 開 放 經 濟 下 之 均 衡 所 得 1. 貨 幣 與 利 率 2. 中 央 銀 行 3.IS 理 論 4.LM 理 論 5. 財 政 政 策 與 貨 幣 政 策. 總 合 供 給 7. 總 合 需 求 8. 失 業 與 通 貨 膨 脹 1.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2. 貿 易 條 件 3. 匯 率 4. 國 際 收 支 平 衡 表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2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B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 30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B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39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表 A10-1-3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科 目 名 稱 : 會 計 學 ( 一 )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Accounting (Ⅰ)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3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高 中 職 基 礎 數 學 ) 1. 學 習 會 計 之 簿 記 中 所 謂 的 會 計 程 序 : 分 錄 過 帳 試 算 調 整 結 帳 及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等, 進 一 步 了 解 每 一 項 會 計 科 目 的 認 列 及 評 價 ( 知 識 ) 2.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帳 務 管 理 及 財 務 報 告 分 析 之 能 力 ( 技 能 ) 3. 希 望 藉 由 初 級 會 計 學 的 介 紹 使 同 學 奠 定 會 計 專 業 之 基 礎 ( 態 度 ) 4.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會 計 檢 定 考 試 ( 其 他 ) 單 元 主 題 內 容 網 要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一 課 程 簡 介 1. 課 程 目 的 進 度 評 分 方 式 2 二 會 計 基 本 概 念 1. 會 計 的 意 義 及 功 用 2. 企 業 組 織 型 態 與 活 動 類 型 3. 會 計 基 本 假 設 三 會 計 科 目 與 借 貸 法 則 1. 交 易 事 項 2. 會 計 科 目 8 3. 借 貸 法 則 四 平 時 會 計 處 理 程 序 1. 會 計 循 環 2. 分 錄 與 日 記 簿 3. 過 帳 與 分 類 帳 9 4. 試 算 與 試 算 表 五 期 末 會 計 處 理 程 序 1. 調 整 2. 結 帳 10 3. 編 表 六 帳 簿 組 織 1. 帳 簿 組 織 的 基 本 概 念 2. 日 記 簿 3 3. 明 細 分 類 帳 七 買 賣 業 會 計 1. 存 貨 盤 存 制 2. 進 銷 貨 會 計 處 理 3. 銷 貨 成 本 會 計 處 理 10 4. 損 益 表 之 編 製 5. 營 業 稅 的 會 計 處 理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A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A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40

表 A10-1-4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科 目 名 稱 : 會 計 學 ( 二 )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Accounting (Ⅱ)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3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會 計 學 ( 上 學 期 ) 1. 使 學 生 瞭 解 會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熟 悉 會 計 法 規 與 流 程 及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的 技 術 ( 知 識 ) 2. 與 會 計 實 務 配 合, 使 其 具 有 擔 任 公 民 營 機 構 記 帳 的 能 力 ( 技 能 ) 3. 具 備 會 計 人 員 應 有 的 素 養 與 職 業 道 德 觀 念 ( 態 度 ) 4.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會 計 檢 定 考 試 ( 其 他 ) 單 元 主 題 內 容 網 要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一 課 程 簡 介 1. 課 程 目 的 進 度 評 分 方 式 2 二 現 金 及 其 管 理 1. 現 金 的 特 色 2. 現 金 的 管 理 3. 零 用 金 制 度 8 4. 銀 行 存 款 調 節 表 三 應 收 款 項 1. 應 收 帳 款 2. 應 收 票 據 3. 應 收 票 據 貼 現 8 4. 呆 帳 之 會 計 處 理 四 存 貨 1. 存 貨 盤 存 制 度 2. 期 末 存 貨 之 評 價 3. 零 售 價 法 8 4. 期 末 存 貨 估 計 方 法 五 固 定 資 產 1. 取 得 成 本 2. 折 舊 計 算 3. 處 分 7 4. 利 息 資 本 化 六 負 債 1. 會 計 處 理 2. 負 債 之 評 價 3. 長 期 負 債 之 評 價 4. 估 計 負 債 之 會 計 處 理 七 公 司 會 計 1. 股 票 發 行 2. 股 利 發 放 3. 編 製 盈 餘 分 配 表 9 4.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5. 每 股 淨 值 之 計 算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A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A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41

表 A10-1-5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科 目 名 稱 : 管 理 學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Management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年 學 第 一 學 期 3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管 理 學 企 業 概 論 1. 使 學 生 瞭 解 會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熟 悉 會 計 法 規 與 流 程 及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的 技 術 ( 知 識 ) 2. 與 會 計 實 務 配 合, 使 其 具 有 擔 任 公 民 營 機 構 記 帳 的 能 力 ( 技 能 ) 3. 具 備 會 計 人 員 應 有 的 素 養 與 職 業 道 德 觀 念 ( 態 度 ) 4.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會 計 檢 定 考 試 ( 其 他 ) 單 元 主 題 內 容 網 要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一 課 程 簡 介 1. 課 程 目 的 進 度 評 分 方 式 2 二 瞭 解 管 理 學 1. 管 理 活 動 與 管 理 理 論 8 2. 道 德 與 社 會 責 任 3. 資 訊 獲 取 三 計 劃 組 織 1. 計 畫 與 計 畫 工 作 2. 戰 略 性 計 畫 3. 計 畫 的 組 織 實 施 四 人 事 領 導 1.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8 2. 組 織 變 革 與 組 織 文 化 3. 激 勵 五 領 導 控 制 1. 領 導 概 論 8 2. 控 制 與 控 制 過 程 3. 控 制 方 法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A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A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42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科 目 名 稱 :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一 ) 表 10-1-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Business Package Software (I)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2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高 中 職 基 礎 數 學 ) 1. 本 課 程 針 對 大 學 生 所 開 設 之 電 腦 套 裝 軟 體 基 礎 應 用, 使 其 具 備 基 本 資 訊 素 養 2. 使 學 生 熟 用 電 腦 軟 體 3. 讓 學 生 能 夠 利 用 電 腦 作 為 其 日 後 工 作 之 用 4. 以 利 學 生 在 未 來 學 習 研 究 及 生 活 上 之 必 備 工 具 單 元 主 題 內 容 網 要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一 Word 基 本 功 能 學 習 1. 檔 案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2. 編 輯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3. 檢 視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4. 格 式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二 Word 基 本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三 Word 中 階 功 能 學 習 1. 工 具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2. 表 格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3. 視 窗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四 Word 中 階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五 Excel 基 本 功 能 學 習 1. 檔 案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2. 編 輯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3. 檢 視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4. 格 式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六 Excel 基 本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七 Excel 中 階 功 能 學 習 4. 工 具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5. 表 格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視 窗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八 Excel 中 階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A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A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43

表 10-1-7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科 目 名 稱 :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Business Package Software (II)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2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一 ) 1. 本 課 程 針 對 大 學 生 所 開 設 之 電 腦 套 裝 軟 體 基 礎 應 用, 使 其 具 備 基 本 資 訊 素 養 2. 使 學 生 熟 用 電 腦 軟 體 3. 讓 學 生 能 夠 利 用 電 腦 作 為 其 日 後 工 作 之 用 4. 以 利 學 生 在 未 來 學 習 研 究 及 生 活 上 之 必 備 工 具 單 元 主 題 內 容 網 要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一 Access 基 本 功 能 學 習 1. 檔 案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2. 編 輯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3. 插 入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二 Access 基 本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三 Access 中 階 功 能 學 習 1. 工 具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2. 視 窗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四 Access 中 階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五 Power point 基 本 功 能 學 習 5. 檔 案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編 輯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7. 檢 視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8. 插 入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六 Power point 基 本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七 Power point 中 階 功 能 學 習 3. 格 式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4. 投 影 片 放 映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5. 視 窗 相 關 功 能 之 學 習 八 Power point 中 階 功 能 應 用 1. 實 例 練 習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A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A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44

表 A10-1-8 一 般 及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表 系 科 名 稱 : 企 業 管 理 系 科 目 名 稱 : 企 業 倫 理 英 文 科 目 名 稱 :Business Ethics 學 年 學 期 學 分 數 :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3 學 分 先 修 科 目 或 先 備 能 力 : 管 理 學 企 業 概 論 1 使 學 生 瞭 解 企 業 倫 理 特 性 與 企 業 經 營 的 關 係 ( 知 識 ) 2 能 具 備 知 識 倫 理 的 知 識 與 實 務 應 用 結 合 ( 技 能 ) 3 能 具 備 企 業 員 工 與 經 營 者 的 專 業 和 工 作 態 度 ( 態 度 ) 4 能 瞭 解 企 業 經 營 與 員 工 應 有 的 工 作 關 係 與 社 會 責 任 ( 其 他 ) 單 元 主 題 內 容 網 要 教 學 參 考 節 數 一 課 程 簡 介 1. 課 程 目 的 進 度 評 分 方 式 2 二 瞭 解 企 業 倫 理 1. 企 業 倫 理 的 理 論 基 礎 及 特 性 8 2. 企 業 倫 理 的 定 義 3. 企 業 倫 理 議 題 三 倫 理 領 導 1. 倫 理 領 導 的 涵 義 2. 倫 理 領 導 的 作 為 3. 倫 理 訓 練 四 倫 理 決 策 1. 員 工 倫 理 決 策 8 2. 公 司 企 業 倫 理 3. 中 國 式 倫 理 決 策 五 企 業 倫 理 教 育 1. 企 業 倫 理 教 育 的 現 代 性 8 2. 企 業 倫 理 教 育 的 效 益 3. 企 業 倫 理 教 育 的 未 來 展 望 教 學 目 標 ( 歸 納 為 四 項 ): 分 別 為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s) 態 度 (Attitudes) 其 他 各 一 項 內 容 網 要 : 為 各 項 知 能 即 一 般 知 識 職 業 知 識 態 度 ; 專 業 技 術 安 全 知 識 ;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加 上 補 充 之 知 能 ( 表 A8 中 未 列, 但 為 達 知 識 或 技 能 的 完 整 性 且 課 程 中 需 教 授 之 能 力 ), 撰 寫 方 式 係 以 不 含 動 詞 的 知 能 內 容 方 式 呈 現 1. 是 否 將 科 目 名 稱 上 課 時 數 及 學 分 數 填 入 本 表 2. 是 否 將 教 學 目 標 綱 要 名 稱 或 單 元 名 稱 填 入 本 表 3. 所 填 入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學 生 學 習 的 順 序 性 邏 輯 性 連 貫 性 完 整 性 4. 除 了 表 A 所 敘 述 的 行 業 知 能, 是 否 有 考 慮 到 其 他 的 知 能, 以 成 為 一 門 完 整 學 科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