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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05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薩 滿 進 入 宮 廷 後, 成 為 制 度 團 體, 授 與 官 職, 原 本 家 祭 裡 的 薩 滿 團 體, 進 入 宮 廷 後, 分 工 更 細, 本 章 從 第 三 章 堂 子 祭 典 坤 寧 宮 祭 典 背 燈 祭 還 願 祭 等 幾 個 較 重 要 的 祭 典 將 宮 廷 薩 滿 在 宮 廷 裡 的 職 能 以 表 列 出 第 一 節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在 紫 禁 城 裡 一 般 的 祭 典 不 外 乎 叩 頭 祝 禱 宰 牲 獻 牲 等 工 作, 但 是 除 了 一 般 例 行 性 的 工 作 外, 還 有 其 他 較 不 為 人 知 的 工 作 內 容 宮 廷 裡 舉 行 祭 典 時 一 般 來 說, 皇 帝 皇 后 未 出 紫 禁 城 的 皇 子 們 皆 須 參 加 祭 典, 若 遇 皇 帝 皇 后 親 自 致 祭 時, 皇 帝 皇 后 多 半 會 親 自 致 祭, 但 若 遇 上 不 能 參 與 祭 典 時, 從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裡 面 看 到, 依 照 祭 典 的 不 同, 有 折 衷 的 方 案 : 一 皇 帝 不 親 詣, 薩 滿 直 接 叩 頭, 如 坤 寧 宮 月 祭 坤 寧 宮 常 祭 坤 寧 宮 大 祭 1 二 若 此 祭 典 為 皇 子 祈 福 祭 祀, 皇 子 參 加 祭 典, 則 由 皇 子 叩 頭 薩 滿 祝 禱, 如 坤 寧 宮 月 祭 三 皇 子 參 與 祭 典, 但 不 叩 頭, 則 由 薩 滿 代 為 叩 頭 並 祝 禱, 如 坤 寧 宮 月 祭 四 皇 帝 皇 子 不 參 與 祭 典, 則 由 薩 滿 舉 皇 帝 皇 子 衣 代 為 叩 頭, 如 背 1 參 閱 阿 桂 于 敏 中 等 譯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頁 56-59 73-84 128-142

106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燈 祭 還 願 祭 2 坤 寧 宮 常 祭, 內 務 府 會 先 詢 問 皇 帝 參 不 參 加, 若 要 參 加, 則 必 須 事 先 預 備 讓 皇 帝 行 走 的 地 毯, 祭 神 的 香 等 物, 若 不 參 加, 皇 帝 則 會 直 接 要 薩 滿 叩 頭 臺 北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所 藏 的 宮 中 檔 裡, 有 一 奏 摺 的 附 錄 是 坤 寧 宮 十 月 初 一 日 祭 神 此 祭 應 為 坤 寧 宮 例 行 的 月 祭 皇 帝 諭 旨 令 薩 滿 叩 頭, 由 此 奏 摺 的 附 錄 推 測, 光 緒 皇 帝 應 是 不 參 加 祭 神, 所 以 令 薩 滿 直 接 叩 頭 3 ( 附 錄 4) 還 願 祭 : 乾 隆 四 十 五 年 (1780) 大 學 士 阿 桂 將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繙 譯 為 漢 文 並 編 入 四 庫 全 書 後, 坊 間 看 到 的 滿 族 祭 祀 書 幾 乎 皆 是 大 學 士 阿 桂 依 照 滿 文 本 的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繙 譯 而 來 的 但 是 除 了 大 學 士 阿 桂 所 繙 譯 的 版 本 之 外, 坊 間 尚 有 清 宣 宗 道 光 八 年 (1828) 由 覺 羅 普 年 所 編 著 的 滿 洲 跳 神 還 願 典 例, 此 書 也 是 依 照 滿 文 本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摘 要 繙 譯 編 輯 成 書, 內 容 較 阿 桂 所 繙 譯 的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更 為 簡 約, 但 內 容 與 用 詞 則 更 貼 近 薩 滿 信 仰 4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裡 未 將 還 願 祭 列 出, 造 成 後 世 誤 解 宮 廷 裡 未 有 民 間 家 祭 裡 的 還 願 祭, 滿 洲 跳 神 還 願 典 例 裡 有 一 篇 還 願 祭 的 禮 儀, 佐 以 故 宮 博 物 院 所 藏 宮 中 檔 奏 褶, 恰 好 彌 補 的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2 參 閱 阿 桂 于 敏 中 等 譯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頁 71-72; 普 年 滿 洲 跳 神 還 願 典 例, 收 錄 於 劉 厚 生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祭 祀, 頁 386 3 宮 中 檔 光 緒 朝 奏 摺, 第 135760 號 附 錄, 臺 北 :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4 劉 厚 生 編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祭 祀, 頁 5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07 裡 缺 漏 還 願 祭 的 遺 珠 之 憾 宮 廷 裡 還 願 祭 舉 行 的 地 點 在 坤 寧 宮, 每 月 皆 舉 行 一 次 還 願 祭, 滿 洲 跳 神 還 願 典 例 對 於 宮 廷 還 願 祭 是 這 樣 記 載 的 : 預 先 照 前 將 佛 菩 薩 請 出 供 在 坤 寧 宮 大 亭 內 司 胙 太 監 等 將 索 莫 杆 請 下, 杆 尖 向 東 斜 靠, 杆 尾 著 地, 摘 下 原 夾 淨 紙 原 穿 鎖 子 骨, 至 黃 銅 灶 中 焚 化 皇 帝 親 行 禮, 司 香 婦 于 坤 寧 宮 門 內 挨 門 檻 鋪 皇 帝 行 禮 黃 花 紅 氈 皇 帝 入 門 內 免 冠, 向 神 杆 索 莫 石 跪, 司 胙 滿 洲 進, 向 南 立, 捧 米 碟 一 次, 撒 米 祭 後, 複 撒 米 二 次, 退 皇 帝 行 禮 一 次, 立, 回 宮 皇 后 若 一 同 行 禮, 皇 帝 在 中 間, 皇 后 在 西 邊 行 禮, 胙 夫 皆 出, 司 胙, 滿 洲 太 監 引 避 皇 帝 皇 后 不 得 行 禮 日, 薩 瑪 舉 皇 帝 衣 叩 頭, 叩 頭 畢, 司 胙 太 監 將 猪 頭 向 西 放, 放 在 包 錫 大 桌 上, 侵 宰 司 胙 太 監 二 人, 抬 銀 裏 木 槽 接 血, 將 血 供 高 桌 上 一 領 牲 後, 將 猪 頭 向 南 豎 放, 胙 夫 即 在 院 內 剝 猪 皮, 拿 下 鎖 子 骨, 盡 夠 用 拿 小 肉 煮 於 紅 銅 鍋 內, 其 餘 仍 按 分 卸 開, 生 擺 在 錫 裏 木 槽 內, 皮 連 頭 整 蓋 於 上, 即 在 包 錫 大 桌 向 南 豎 放, 將 血 槽 在 肉 槽 前 橫 放, 肉 熟 胙 夫 坐 于 方 盤 後, 向 東, 將 熟 肉 碎 碎 切 成 小 塊, 所 拿 祭 肉 與 鎖 子 骨, 先 放 在 高 桌 上 西 邊 銀 碟 內 供 獻, 膽 放 在 東 邊 銀 碟 內 小 肉 得 時, 小 肉 兩 碗 每 碗 放 箸 子 一 雙, 稗 子 米 飯 兩 碗, 每 碗 放 匙 子 一 把, 從 東 邊 一 碗 肉 一 碗 飯 間 隔 擺 放, 向 南 一 順 供 又 皇 帝 皇 后 不 得 行 禮 之 日, 給 坤 寧 宮 內 人 吃, 西 邊 兩 碗 小 肉 與 飯 留 在 外, 和 在 鍋 內, 湯 肉 給 胙 夫 太 監 等 吃 將 其 餘 生 肉 與 骨, 連 銀 裏 木 槽 並 包 錫 大 桌 油 高 麗 紙 俱 拿 進 坤 寧 宮 內, 照 跳 神 例 卸 下 頭 蹄, 澆 灌 血 腸, 入 大 鍋 煮

108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大 肉 既 熟, 按 分 裝 盤 擺 于 原 所, 亦 不 准 出 門, 召 入 大 臣 侍 衛 吃 吃 畢, 司 胙 太 監 等 拿 出, 油 紙 及 桌 與 皮 油 送 膳 房, 將 骨 司 胙 官 看 視, 拿 於 淨 處 焚 化 擲 河 內 將 佛 菩 薩 由 西 稍 間 請 進, 仍 供 原 位, 將 鍋 灶 放 原 處, 架 子 方 盤 等 物 各 收 原 所 若 值 雨 雪, 胙 夫 司 胙 太 監 等 撐 雨 傘 站 立 遮 蓋 還 願 桌 與 鍋 若 為 阿 哥 們 還 願, 阿 哥 們 叩 頭 阿 哥 們 若 不 得 叩 頭, 薩 瑪 舉 阿 哥 們 衣 叩 頭 此 處 的 薩 瑪, 應 是 宮 廷 裡 的 司 祝, 舉 行 儀 式 時, 司 祝 的 角 色 是 整 個 薩 滿 團 體 裡 面 的 主 祭 者, 雖 然 司 香 司 俎 等 也 是 宮 廷 薩 滿 團 體 裡 的 神 職 人 員, 但 從 民 間 家 祭 到 宮 廷 祭 祀 來 看, 只 有 司 祝 的 角 色, 是 作 為 人 與 神 的 溝 通 橋 樑, 所 以 祭 典 時, 由 司 祝 薩 滿 叩 頭 祝 禱, 皇 帝 皇 子 不 能 親 自 參 加 祭 典 時, 薩 滿 另 外 一 個 角 色 則 成 為 代 祭 者 清 文 宗 咸 豐 十 一 年 (1861), 大 阿 哥 入 學 讀 書, 照 例 應 在 坤 寧 宮 祭 神 還 願, 內 務 府 上 奏 褶 詢 問 是 否 讓 大 阿 哥 親 詣 行 禮, 或 遣 薩 滿 代 為 行 禮 清 文 宗 回 答, 將 大 阿 哥 穿 過 的 衣 物 送 至 坤 寧 宮, 遣 薩 滿 達 行 禮 5 官 書 裡 關 於 宮 廷 薩 滿 的 稱 謂, 未 出 現 薩 滿 達, 具 稱 為 司 祝 讚 祀 薩 滿 等, 奏 褶 裡 清 文 宗 著 薩 滿 達 行 禮, 表 示 宮 廷 司 祝 薩 滿 與 司 香 司 俎 一 樣 有 階 級 的 分 別, 能 替 皇 帝 皇 子 行 禮 的 薩 滿 達, 是 屬 於 司 祝 薩 滿 最 高 階 層 ( 附 錄 5) 皇 帝 大 婚 : 5 宮 中 檔 咸 豐 朝 奏 摺, 第 16049 號, 總 管 內 務 府 奏 摺 ( 臺 北 :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09 滿 族 與 漢 人 接 觸 後, 儘 管 許 多 文 化 或 習 俗 受 到 漢 文 化 的 影 響, 但 是 從 滿 族 舉 行 的 儀 式 來 看, 依 然 可 以 看 出 與 漢 文 化 不 同 的 差 異 天 咫 偶 聞 裡 提 到 : 滿 洲 六 禮, 惟 婚 祭 二 禮 不 與 世 同 6, 滿 族 結 婚 除 了 祭 神 祭 祖 宴 客 外, 最 大 的 特 點 即 是 由 薩 滿 代 表 神 靈 並 給 予 祝 福, 滿 族 人 結 婚 時, 皆 請 薩 滿 到 家 歌 吉 辭 震 鈞 描 述 滿 族 人 舉 行 婚 禮 時, 薩 滿 的 工 作 狀 況 : 主 人 跪, 巫 者 祝 辭, 禮 儀 之 釋 於 神 也 巫 者 鳴 弦 索, 歌 吉 辭, 古 祭 樂 也 7 由 此 看 來, 薩 滿 在 民 間 婚 禮 扮 演 的 是 給 予 祝 福 的 神 職 角 色, 一 邊 奏 樂, 一 邊 讚 辭 滿 族 皇 族 進 入 紫 禁 城 之 後 到 目 前 為 止, 我 們 對 宮 廷 裡 生 活 的 認 識, 只 能 從 官 書 典 籍 看 到, 關 於 清 帝 大 婚 的 禮 儀, 至 今 記 載 最 詳 細 的 應 是 清 穆 宗 同 治 大 婚 時 禮 部 記 錄 下 來 的 大 婚 禮 節 皇 帝 大 婚 禮 節 繁 複, 在 一 連 串 的 典 禮 中, 依 然 可 以 看 到 薩 滿 的 身 影 皇 帝 大 婚 時, 許 多 服 務 人 員 都 是 結 髮 的, 例 如, 大 婚 許 多 禮 儀 裡 面, 合 卺 禮 應 是 最 核 心 的, 吃 了 合 卺 宴, 喝 了 合 卺 酒 表 示 雙 方 結 為 夫 妻 8 皇 帝 皇 后 用 合 卺 宴 時, 則 會 有 結 髮 侍 衛 夫 婦 在 殿 外 唸 交 祝 歌, 這 種 雙 雙 對 對 的 服 務 人 員, 當 然 也 包 括 薩 滿 大 婚 禮 節 裡 面 記 載 薩 滿 的 地 方 接 受 皇 后 交 於 福 晉 的 捧 柴 : 十 六 日 早, 內 監 執 事 人 等 俱 在 坤 寧 宮 殿 外 綵 棚 內 伺 候, 請 駕 後, 福 晉 二 人 竟 詣 東 暖 閣, 皇 上, 皇 后 前 呈 進 果 茶 畢, 福 晉 命 婦 率 領 內 務 府 女 官 伺 候 容 裝, 戴 鳳 鈿 御 明 黃 龍 袍, 八 團 龍 褂, 項 圈 手 巾 朝 珠 出 東 暖 閣 福 晉 等 請 6 7 8 震 鈞, 天 咫 偶 聞,( 臺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7 年 ) 卷 2, 頁 66 震 鈞, 天 咫 偶 聞, 頁 67 劉 潞 清 帝 大 婚 禮 儀 小 考 紫 禁 城 1996 年 04 期, 頁 3

110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皇 后 捧 柴, 仍 由 福 晉 等 交 結 髮 薩 滿 收 存, 預 備 祈 福 祭 神 應 用 捧 柴, 畢 9 至 今 筆 者 所 參 閱 的 資 料 裡, 只 有 大 婚 禮 節 出 現 結 髮 薩 滿, 結 髮 薩 滿 指 的 是 已 經 結 婚 的 薩 滿 或 是 薩 滿 夫 妻 呢? 既 然 宮 廷 薩 滿 皆 是 由 覺 羅 命 婦 裡 挑 選, 所 以 應 該 都 是 已 婚, 大 婚 禮 節 無 須 再 次 強 調 已 婚 的 薩 滿, 再 由 其 他 大 婚 儀 式 看 來, 許 多 儀 式 都 是 由 結 髮 的 夫 妻 擔 任 執 事 人 員, 所 以 推 測 大 婚 禮 節 裡 稱 的 結 髮 薩 滿 應 是 指 薩 滿 夫 婦 這 個 情 況 說 明 宮 廷 薩 滿 雖 然 規 定 薩 滿 是 女 性 擔 任, 但 宮 廷 裡 的 薩 滿 可 能 也 有 男 性, 至 少 在 皇 帝 大 婚 時, 宮 廷 曾 出 現 過 男 性 薩 滿 皇 帝 大 婚 時 須 祭 灶 神, 於 是 皇 上, 皇 后 在 東 暖 閣 稍 坐, 內 務 府 女 官 撤 香 案 另 設 灶 君 香 供 香 爐 案, 薩 滿 鋪 設, 皇 上, 皇 后 拜 褥 於 西 案 北 案 10 薩 滿 除 了 接 收 祈 福 的 捧 柴 之 外, 還 需 鋪 設 祭 祀 灶 君 的 拜 舖 與 香 案 大 婚 禮 節 歸 納 皇 帝 大 婚 時 薩 滿 應 做 的 事 有 三 : 一 皇 后 應 捧 之 柴 : 由 掌 儀 司 預 備, 薩 滿 接 收 二 灶 君 前 應 設 香 案 燈 蠋 香 爐 : 由 營 造 司 預 備 高 香 喜 燭, 由 茶 庫 預 備 蘋 果, 供 11 由 掌 儀 司 預 備, 桌 套 由 衣 庫 預 備, 屆 時 薩 滿 陳 設 三 灶 君 前 鋪 設 拜 褥 : 薩 滿 預 備 12 觀 察 皇 帝 大 婚 時 薩 滿 的 工 作, 多 是 象 徵 性 的 工 作, 而 且 與 灶 君 有 關 滿 族 有 崇 拜 火 的 習 俗, 認 為 火 能 潔 淨 驅 除 邪 穢 13 在 新 婚 時 捧 柴 祭 灶 君 的 儀 式, 皆 由 薩 滿 來 操 辦, 一 方 面 延 續 滿 族 婚 禮 由 薩 滿 祝 福 的 傳 統, 另 一 9 10 11 12 13 大 婚 禮 節 ( 臺 北 :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同 治 十 年 排 印 本 ), 頁 6 大 婚 禮 節, 頁 7 此 處 在 原 文 裡 缺 字, 故 以 空 格 做 記 號 大 婚 禮 節, 頁 13-14 劉 潞, 坤 寧 宮 為 清 帝 洞 房 原 因 論 故 宮 博 物 院 院 刊, 頁 76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11 方 面 薩 滿 在 婚 禮 與 火 有 關 的 儀 式 出 現, 雖 然 只 是 鋪 設 的 工 作, 但 在 整 個 大 婚 裡 面, 象 徵 的 意 義 是 很 大 的 宮 廷 薩 滿 既 然 是 覺 羅 氏 家 族 薩 滿 演 變 而 來, 以 下 就 以 第 三 章 民 間 覺 羅 氏 家 薩 滿 的 職 能 和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做 表 列 出, 以 看 出 宮 廷 薩 滿 從 民 間 家 祭 時 期 到 入 宮 廷 後 的 轉 變, 覺 羅 氏 民 間 薩 滿 職 能 表 是 參 閱 鄂 爾 泰 氏 修 的 滿 洲 西 林 覺 羅 是 祭 祀 書 與 舒 舒 覺 羅 常 青 所 著 的 祭 祀 全 書 巫 人 誦 念 全 錄 所 做 的 整 理 : 覺 羅 氏 民 間 薩 滿 職 能 表 : 薩 滿 札 立 鍋 頭 備 註 家 祭 請 神 獻 牲 祝 禱 歌 鄂 羅 羅 遞 神 器 傳 祭 品 宰 牲 做 阿 木 孫 肉 小 肉 飯 背 燈 祭 民 間 未 見 有 背 燈 祭 薩 滿 職 能 的 記 載, 乃 以 族 中 長 者 替 代 札 力 與 鍋 頭 的 職 能 則 挑 族 中 潔 淨 男 女 擔 任

112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還 願 祭 求 告 灑 米 誦 念 祝 禱, 獻 牲 宰 牲 備 阿 木 孫 肉 小 肉 飯 擲 骨 於 庭 燎 豬 皮 焚 香 者 為 族 中 的 主 祭 者 來 源 家 族 薩 滿 團 家 族 薩 滿 團 家 族 薩 滿 團 家 族 薩 滿 團 體 體 體 體 的 產 生, 請 參 閱 第 二 章 奉 銀 屬 家 族 祭 祀 屬 家 族 祭 祀 屬 家 族 祭 祀 工 作, 不 收 分 工 作, 不 收 分 工 作, 不 收 分 毫 毫 毫 覺 羅 氏 民 間 薩 滿 職 能 表 參 照 滿 洲 西 林 覺 羅 是 祭 祀 書 與 祭 祀 全 書 巫 人 誦 念 全 錄 所 做 的 整 理 而 來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制 定 後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 司 祝 司 香 ( 司 司 俎 ( 司 俎 太 監 14 ( 司 俎 太 備 註 香 ; 司 香 官 ; 司 俎 滿 監 ) 婦 人 ) 洲 ; 司 俎 婦 人 ) 堂 子 祭 1. 獻 酒 1. 點 香 1. 請 神 位 1. 舁 神 輿 執 儀 2. 叩 頭 2. 遞 盞 2. 至 堂 子 掛 紙 仗 3. 禱 祝 3. 授 神 刀 3. 鳴 讚 拍 板 2. 奏 三 弦 琵 琶 14 太 監 雖 然 為 宮 廷 祭 祀 活 動 的 工 作 人 員, 但 如 前 章 所 說, 是 否 可 視 為 薩 滿 團 體 裡 的 一 員, 仍 有 爭 議, 故 將 工 作 執 掌 列 出, 但 不 加 以 定 論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13 4. 誦 神 歌 4. 歌 鄂 羅 羅 5. 歌 鄂 羅 羅 立 杆 大 1. 獻 酒 1. 遞 盞 1. 請 佛 亭 1. 舁 神 祭 2. 叩 頭 2. 授 神 刀 2. 繫 繩 掛 紙 2. 奏 三 弦 琵 琶 3. 禱 祝 3. 撤 佛 3. 鳴 讚 拍 板 4. 歌 鄂 羅 像 菩 薩 4. 歌 鄂 羅 羅 羅 像 關 帝 5. 進 胙 糕 像 坤 寧 宮 1. 獻 酒 1. 點 香 1. 掛 佛 神 1. 於 鍋 前 鋪 紙 1. 司 祝 擊 鼓 月 祭 2. 叩 頭 2. 遞 盞 像 撤 佛 神 2. 進 豬 時, 出 現 擊 3. 禱 祝 3. 授 神 刀 像 3. 奏 三 弦 琵 琶 鼓 太 監 與 鳴 4. 領 皇 帝 4. 鋪 毯 撤 2. 進 豬 4. 切 煮 熟 祭 肉 拍 板 太 監 叩 頭 毯 3. 歌 鄂 羅 羅 5. 灌 酒 於 4. 鳴 讚 拍 板 豬 耳 5. 執 豬 耳 6. 擊 手 鼓 6. 宰 牲 接 7. 盤 旋 蹌 血 做 血 腸 步 祝 禱 7. 煮 祭 肉 8. 將 祭 牲 的 骨 膽 等 燒 化

114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背 燈 祭 禱 祝 修 整 供 獻 祭 品 還 願 祭 1. 舉 皇 帝 1. 鋪 毯 撤 1. 灑 米 1. 進 豬 衣 叩 頭 毯 2. 煮 祭 肉 2. 宰 牲 接 血 3. 於 神 杆 掛 紙 做 血 腸 4. 將 祭 牲 的 骨 膽 等 燒 化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制 定 後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表 格 根 據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整 理 而 來 從 以 上 兩 個 表 格 看 來, 很 清 楚 可 以 看 出 薩 滿 從 覺 羅 氏 家 祭 走 入 宮 廷 後 工 作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 1. 司 祝 : 宮 廷 司 祝 的 工 作 不 論 在 覺 羅 氏 家 祭 或 宮 廷 坤 寧 宮 常 祭 等 祭 典 裡 面, 都 是 最 核 心 的 部 分, 司 祝 在 民 間 時, 作 為 神 人 溝 通 的 橋 樑 手 拿 神 鼓, 身 繫 閃 緞 神 裙, 祭 典 的 進 行, 需 要 司 祝 祈 請 神 靈 雖 然 宮 廷 薩 滿 成 為 一 種 職 官, 且 有 朝 服 與 奉 銀 但 這 這 是 薩 滿 做 為 宮 廷 裡 滿 族 宗 教 代 表 的 一 個 例 子 宮 廷 薩 滿 的 祭 神 衣 服 白 天 祭 神 時, 著 朝 服, 且 只 進 酒 祝 禱, 夕 祭 時, 則 換 上 薩 滿 服, 跳 薩 滿 舞 這 一 點 與 宮 廷 所 祭 之 神 有 關, 白 日 所 祭 之 神, 為 釋 迦 牟 尼 佛 觀 音 菩 薩 關 聖 帝 君, 對 滿 族 來 說, 這 些 是 屬 於 外 來 神, 因 某 些 政 治 因 素, 成 為 宮 廷 薩 滿 裡 的 祭 祀 神 祇 ; 然 而 夕 祭 的 神, 則 為 傳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15 統 的 畫 像 神 祖 先 神 自 然 神 等, 傳 統 上 滿 族 祭 本 族 神 皆 跳 神, 故 宮 廷 薩 滿 在 夕 祭 時 則 : 其 夕 祭 神 儀, 預 將 鑲 紅 片 金 青 緞 神 幔 系 于 黑 漆 架 上, 用 黃 色 皮 條 穿 大 小 鈴 七 枚, 系 樺 木 杆 梢, 懸 于 架 梁 之 西, 恭 請 穆 哩 罕 神, 自 西 按 序 安 奉 架 上 畫 像 神 安 奉 於 神 幔 正 中 設 蒙 古 神 座 于 左, 皆 于 北 炕 南 向, 炕 上 設 紅 漆 大 低 桌 二, 香 碟 五, 醴 酒 五 盞, 時 果 九 碟, 以 酒 糕 如 前 分 為 十 盤, 其 九 盤 供 於 桌 上, 一 供 桌 下, 西 邊 炕 沿 下 供 醴 酒 一 樽 屆 時, 進 豬 置 於 常 放 之 處, 司 香 點 香, 司 香 婦 人 以 司 祝 祝 禱 時 所 坐 黑 漆 杌 置 神 位 前 司 俎 太 監 以 鼓 連 架 近 杌 安 置, 司 祝 繫 閃 緞 裙, 束 腰 鈴, 執 手 鼓 進 於 神 位 前 司 俎 太 監 二 進 西 向 立, 一 太 監 擊 鼓, 一 太 監 鳴 拍 板 司 祝 先 向 神 位 坐 於 杌 上, 擊 手 鼓, 誦 請 神 歌 祈 請 擊 鼓 太 監 一 手 擊 鼓, 一 點 以 和 手 鼓 司 祝 拱 立, 初 次 向 後 盤 旋 蹌 步 祝 禱, 擊 鼓 太 監 雙 手 擊 鼓 三 點 以 和 手 鼓 司 祝 複 盤 旋 蹌 步 前 進 祝 禱, 擊 鼓 太 監 雙 手 擊 鼓 五 點 以 和 手 鼓 司 祝 拱 立, 初 次 誦 請 神 歌, 擊 鼓 五 點, 拍 板 三 鳴 以 和 之, 二 次 向 後 向 前 盤 旋 蹌 步 祝 禱, 惟 擊 鼓 七 點, 司 祝 拱 立 誦 沖 歌 以 禱, 仍 擊 鼓 五 點, 拍 板 三 嗚, 三 次 禱 祝, 亦 惟 擊 鼓 十 一 點, 司 祝 拱 立, 三 次 誦 神 歌 以 禱 擊 鼓 四 點 末, 以 雙 槌 交 擊 一 欠, 拍 板 仍 三 鳴 以 和 之, 三 次 誦 神 歌 禱 畢 司 祝 祝 禱 時, 惟 擊 鼓 四 點, 三 鼓 而 止, 退 司 祝 以 手 鼓 授 司 香 婦 人, 釋 閃 緞 裙 腰 鈴 15 由 以 上 這 段 敘 述, 可 以 延 伸 到 下 一 節 要 討 論 的 宮 廷 薩 滿 到 底 跳 不 跳 神? 宮 廷 薩 滿 載 紫 禁 城 裡 的 地 位 很 奇 特, 一 是 臣 子, 二 是 神 職 人 員 家 15 允 祿 允 祹 等 編,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頁 55-56

116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祭 時, 所 選 取 的 薩 滿 皆 為 族 裡 備 受 尊 重 的 男 性, 自 小 學 習 薩 滿 技 能, 替 族 人 服 務, 不 收 分 毫 但 宮 廷 薩 滿 卻 是 享 有 奉 銀 與 官 階 的 ( 參 閱 第 三 章 ); 宮 廷 薩 滿 與 家 薩 滿 職 能 上 還 有 另 一 個 差 異 是, 宮 廷 薩 滿 許 多 工 作 被 司 香 和 司 俎 分 擔 了, 家 薩 滿 裡 也 有 薩 滿 祭 祀 團 體, 司 香 司 俎 等 也 屬 於 宮 廷 體 系 裡 的 薩 滿 祭 祀 團 體, 但 工 作 的 職 能 上, 確 有 不 同 民 間 家 薩 滿 祭 祀 團 體 裡, 皆 為 男 性, 這 是 氏 族 社 會 演 變 後 的 結 果, 但 到 了 宮 廷 之 後, 薩 滿 祭 祀 團 體 的 成 分 發 生 改 變, 薩 滿 擔 任 人 由 上 三 旗 覺 羅 命 婦 裡 挑 選, 從 順 治 年 間 就 分 為 讚 祀 女 官 與 讚 祀 女 官 長 這 說 明 了 另 一 個 轉 變, 宮 廷 裡 的 薩 滿 不 像 民 間 家 薩 滿 從 小 培 養, 乃 是 由 成 年 人 經 過 訓 練 而 成, 雖 然 宮 廷 薩 滿 不 再 走 傳 統 民 間 家 薩 滿 的 路, 但 有 一 點 從 這 裡 可 以 看 出, 宮 廷 薩 滿 反 而 回 到 薩 滿 信 仰 裡 傳 媳 不 傳 女 的 習 俗 中 2. 司 香 參 考 上 面 兩 個 表, 司 香 在 宮 廷 薩 滿 裡 的 工 作, 大 抵 上 是 對 應 民 間 家 薩 滿 裡 的 札 立 的 工 作, 札 立 又 可 依 照 年 齡 跟 學 習 的 技 術 純 熟 度 分 為 幾 個 階 段 ( 參 閱 第 二 章 ), 宮 廷 裡 的 司 香, 依 照 上 下 關 係, 分 成 司 香 婦 長 與 司 香 婦 司 香 若 是 宮 廷 薩 滿 的 札 立, 那 麼 與 覺 羅 氏 家 薩 滿 的 札 立 工 作 大 抵 上 是 相 重 疊 的, 只 有 一 項 有 差 異 撤 佛 像 宮 廷 司 香 薩 滿 於 立 杆 祭 時 有 撤 佛 像 的 工 作 但 是 準 確 來 說, 這 也 不 能 算 是 司 香 薩 滿 進 入 宮 廷 後 職 能 的 改 變, 因 為 立 杆 大 祭 唯 有 滿 族 上 層 可 以 舉 行, 一 般 百 姓 不 能 稱 之 為 立 杆 祭, 只 能 稱 為 外 祭, 故 民 間 家 祭 沒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17 有 立 杆 祭 的 情 況 下, 札 立 不 做 任 何 事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宮 廷 司 香 薩 滿 在 立 杆 祭 時 撤 佛 像 的 工 作 是 順 應 宮 廷 的 祭 典 產 生 的, 若 是 單 從 滿 族 覺 羅 氏 家 薩 滿 的 職 能 延 伸 到 宮 廷 薩 滿 的 情 況, 那 麼 這 一 點 也 可 以 視 為 是 司 香 職 能 從 無 到 有 的 轉 變 3. 司 俎 司 俎 的 地 位 在 宮 廷 薩 滿 裡 雖 不 算 最 高, 但 工 作 內 容 與 內 部 團 體 成 員 的 組 成 卻 很 值 得 討 論 用 覺 羅 氏 家 祭 的 薩 滿 團 體 來 看 宮 廷 薩 滿 裡 的 司 俎, 宮 廷 裡 的 司 俎 薩 滿 應 該 可 視 為 是 一 個 鍋 頭 的 擴 大 鍋 頭 在 家 族 祭 祀 裡 所 司 的 工 作 宰 牲 煮 牲 還 有 善 後 的 燎 豬 皮 或 火 化 豬 骨 的 工 作, 在 第 二 章 提 到, 鍋 頭 雖 然 也 是 薩 滿 團 體 裡 的 一 份 子, 但 鍋 頭 永 遠 不 可 能 成 為 祭 祀 時 主 祭 薩 滿 或 札 立, 原 因 與 薩 滿 培 訓 和 傳 承 有 關 鍋 頭 的 工 作, 在 宮 廷 薩 滿 裡 面, 擴 大 為 司 俎 司 爨 碓 房 司 爨 與 碓 房 都 是 準 備 祭 品 的 工 作, 工 作 性 質 上 沒 有 多 大 的 改 變, 由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裡 面 看 規 定 的 供 品, 比 民 間 家 祭 要 多, 所 以 宮 廷 編 制 上, 才 會 將 鍋 頭 的 工 作, 分 成 不 同 的 數 個 團 體 相 較 鍋 頭 與 司 俎 的 工 作, 司 俎 在 宮 廷 祭 祀 裡 面 同 樣 擔 任 宰 牲, 執 豬 耳 作 血 腸, 處 理 祭 品 火 化 等 工 作, 但 最 大 的 轉 變 是 宮 廷 司 俎 進 入 薩 滿 祭 祀 團 體 的 儀 式 裡 面, 成 為 舉 行 儀 式 裡 的 一 員, 將 札 立 一 部 份 的 工 作 分 了 出 來 宮 廷 舉 行 祭 典 時, 薩 滿 祝 禱, 司 俎 則 鳴 讚 拍 板, 歌 鄂 羅 羅 鄂 羅 羅 乃 是 對 神 勸 進 供 品 的 滿 族 祭 歌, 原 本 由 薩 滿 與 札 立 一 唱 一 和, 由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的 幾 處 儀 注 來 看, 每 逢 司 祝 獻 淨 水 或 進 酒 後, 司 俎

118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則 會 歌 鄂 羅 羅 16 歌 鄂 羅 羅 意 味 勸 神 進 供 品, 原 本 是 薩 滿 先 歌, 札 立 再 和, 入 宮 廷 後, 薩 滿 讚 歌, 司 俎 歌 鄂 羅 羅, 對 於 原 本 不 應 屬 於 讚 禮 者 的 鍋 頭 來 說, 進 入 宮 廷 後, 保 有 原 來 的 鍋 頭 工 作, 職 能 也 轉 換 為 參 與 祭 祀 典 禮 的 讚 禮 者 不 論 司 祝 司 香 司 俎 或 司 爨 碓 房 等 宮 廷 薩 滿 團 體 人 員, 由 家 薩 滿 進 入 宮 廷 後, 除 了 職 能 的 轉 變 外, 最 表 層 顯 而 易 見 的 改 變 就 是 他 們 皆 享 有 官 位 領 有 奉 銀 17, 不 是 因 為 身 為 本 族 祭 祀 而 不 收 取 任 何 酬 勞 ; 這 些 宮 廷 薩 滿 不 再 是 自 小 培 養 的, 而 是 從 覺 羅 大 臣 官 員 家 屬 中 撿 選 出 來 的 18 司 俎 太 監 司 祝 司 香 司 俎 等 做 為 宮 廷 薩 滿 祭 祀 團 體 應 無 異 議, 但 司 俎 太 監 是 否 能 視 為 薩 滿 團 體 裡 的 一 員, 仍 須 再 行 斟 酌 詳 加 討 論 清 代 宮 廷 祭 祀 與 歷 代 最 大 的 差 異 就 是 出 現 了 太 監 參 與 祭 祀, 而 且 還 有 專 門 的 職 司 與 名 稱, 例 如 司 俎 太 監 擊 鼓 太 監 司 俎 太 監 參 與 坤 寧 宮 的 薩 滿 祭 典, 擔 任 奏 樂 進 豬 將 要 獻 祭 的 豬 抬 入 祭 神 殿 內 宰 牲 等 工 作 薩 滿 的 所 有 神 器 裡 面, 神 鼓 為 最 重 要 的 神 器, 薩 滿 跳 神 擊 鼓 能 震 跑 邪 祟, 趨 吉 避 凶, 坤 寧 宮 夕 祭 時 宮 廷 薩 滿 跳 神, 出 現 了 擊 鼓 太 監, 與 薩 滿 跳 時 擊 鼓 相 和, 除 了 坤 寧 宮 之 外, 在 堂 子 祭 裡 也 能 看 到 司 俎 太 監 的 身 影 清 在 入 關 前 太 監 人 數 少 且 制 度 不 健 全, 史 籍 中 無 明 確 記 載 太 監 參 與 國 家 大 典 的 紀 錄, 16 參 閱 阿 桂 于 敏 中 等 譯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頁 73-74;76-78;104-107 等 17 姜 相 順 清 宮 薩 滿 祭 祀 及 其 歷 史 演 變 清 史 研 究,( 北 京 :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出 版,1994 年 3 月 ) 頁 77 18 參 閱 阿 桂 于 敏 中 等 譯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頁 32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19 清 入 關 後, 皇 室 因 襲 了 前 朝 的 太 監 集 團, 清 宮 廷 裡 面 有 大 量 的 太 監 服 務 於 神 職 本 來 歷 代 規 定, 太 監 不 可 參 與 國 家 大 典, 特 別 是 祭 天 地 山 神 社 稷 祭 神 靈 的 活 動, 但 從 資 料 看 來, 清 宮 廷 裡 確 實 有 太 監 參 與 國 家 祭 典 還 有 專 門 的 職 務 和 名 稱, 這 一 特 點, 終 清 之 世, 絕 少 變 化 19 覺 羅 氏 的 薩 滿 從 家 族 薩 滿 走 入 宮 廷, 成 為 宮 廷 裡 的 一 員, 這 中 間 的 變 化 乃 是 為 了 配 合 制 度 上 的 改 變 而 形 成 的, 雖 然 清 朝 將 薩 滿 祭 祀 有 系 統 的 規 範, 但 薩 滿 的 角 色 不 只 是 表 面 上 一 個 神 職 人 員, 或 是 神 職 團 體, 薩 滿 存 在 於 宮 廷, 並 主 持 國 家 大 典, 必 然 有 超 越 服 務 於 宮 廷 的 簡 單 理 由, 或 許 更 應 該 將 民 族 宗 教 與 政 治 三 個 方 面 的 加 以 結 合, 討 論 薩 滿 轉 變 後 存 在 宮 廷 裡 背 後 意 義 第 二 節 清 朝 對 薩 滿 活 動 的 管 制 清 宮 對 薩 滿 活 動 的 規 範 過 程 並 非 一 朝 一 夕 就 定 下, 滿 人 對 傳 統 宗 教 活 動 與 態 度 在 皇 太 極 到 乾 隆 年 間 可 說 是 磨 合 期, 這 期 間 歷 代 皇 帝 對 於 宮 廷 宗 教 活 動 以 上 諭 或 律 例 等 方 式 加 以 規 定, 違 逆 者 則 受 罰, 不 因 觸 法 者 的 階 級 而 有 所 寬 待 滿 族 向 來 有 薩 滿 信 仰 的 傳 統, 兼 以 薩 滿 具 有 跳 神 治 病 趨 吉 避 凶 的 巫 術 功 能, 故 薩 滿 一 直 在 滿 族 生 活 中 扮 演 要 角 但 對 於 初 建 國 的 清 朝 來 說, 百 姓 過 份 崇 信 巫 術, 形 成 一 股 強 大 的 力 量, 對 國 家 是 一 種 威 脅 清 朝 建 國 後, 除 了 以 傳 統 舊 制 統 治 之 外, 也 認 知 到 法 是 維 繫 社 會 重 要 19 姜 相 順 清 宮 薩 滿 祭 祀 及 其 歷 史 演 變 清 史 研 究, 頁 77

120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的 紐 帶, 皇 太 極 積 極 擴 大 疆 域 版 圖 時, 除 了 境 內 民 族 越 趨 複 雜 外, 本 民 族 內 部 也 有 不 少 問 題, 施 行 巫 術 蠱 惑 人 心 就 是 皇 太 極 需 要 面 對 的 問 題 在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中 有 一 段 多 羅 安 平 貝 勒 的 福 晉 患 病, 招 薩 滿 跳 神 獲 罪 的 記 載, 多 羅 安 平 貝 勒 生 病, 其 福 晉 招 薩 滿 到 家 中 以 巫 術 治 病, 後 來 皇 太 極 知 道 此 事, 參 與 者 皆 依 罪 論 處, 且 將 薩 滿 處 以 死 刑 原 文 如 下 : 初 多 羅 安 平 貝 勒 杜 度 有 疾 時, 福 金 以 其 病 由 氣 鬱, 令 石 漢 招 巫 人 荊 古 達, 至 家 祈 禱 荊 古 達 剪 紙 作 九 人, 同 太 監 捧 至 北 斗 下, 半 焚 半 瘞 之 又 禁 福 金 不 令 出 外 至 第 三 日, 福 金 昏 仆, 石 漢 妻 及 羅 查 妻, 以 告 石 漢 石 漢 泣 云 : 何 不 幸 而 有 次 災 難 之 事? 道 賴 妻 達 陽 阿 妻 又 言 福 金 疾 愈 篤 石 漢 子 穆 成 格 聞 之, 呼 籲 天 地 痛 哭 及 杜 度 歿 後, 福 金 與 其 子 杜 爾 祜, 每 哭 時 輒 言 : 貝 勒 實 未 獲 罪, 皇 上 從 未 遣 人 來 弔 凡 貝 勒 以 下 等 官 身 後 尚 蒙 賜 祭, 何 獨 遺 我? 似 此 苦 衷, 其 誰 知 之? 杜 爾 祜 又 語 馬 克 扎 云 : 因 縱 人 往 塔 山, 遂 歸 罪 於 我, 罰 則 我 不 得 免, 賞 則 不 及 我, 何 欺 陵 之 甚! 又 言 : 將 伊 圖 撥 與 尼 堪 貝 子, 實 朝 廷 過 舉 希 福 與 之 爭 辯, 拜 山 勸 阻, 希 福 抽 刃 斷 拜 山 衣 帶 阿 本 住 拜 山 虎 什 同 出 首 法 司 審 實, 福 金 應 論 死 ; 杜 爾 祜 穆 爾 祜 特 爾 祜 應 俱 革 公 爵, 降 為 庶 人, 籍 家 口 竝 屬 員 入 官 石 漢 夫 婦 及 巫 人 荊 古 達 應 俱 論 死 ; 馬 克 扎 楚 虎 里 容 隱 不 奏 應 各 鞭 一 百 貫 耳 鼻 20 達 陽 阿 妻 道 賴 妻 羅 查 妻 應 各 鞭 一 百 ; 穆 成 格 痛 哭, 應 鞭 一 百 貫 耳 鼻 僧 格 係 刑 部 官, 於 未 審 之 前 暗 洩 消 息, 應 鞭 一 百 貫 耳 鼻 ; 太 監 隱 諱 焚 瘞 紙 人 事, 應 鞭 一 百 貫 耳 鼻 審 事 官 根 特, 身 任 刑 部, 見 石 漢 哭 泣, 不 行, 20 貫 耳 鼻 為 滿 洲 舊 制 刑 罰, 除 了 貫 耳 鼻 之 外, 還 有 斬 刑 鞭 刑 罰 贖 等 參 閱 劉 小 萌 滿 族 從 部 落 到 國 家 的 發 展 ( 遼 寧 : 遼 寧 民 族 出 版 社,2001 年 10 月 ), 頁 380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21 首 告 應 鞭 一 百 貫 耳 鼻 奏 聞 上 命 福 金 及 杜 爾 祜 穆 爾 祜 特 爾 祜 俱 免 罪 其 分 所 應 得 者 仍 給 之, 革 去 公 爵, 黜 宗 室 籍 傳 諭 諸 王 貝 勒 等, 以 後 俱 不 許 稱 公 及 宗 室 仍 諭 杜 爾 祜 穆 爾 祜 特 爾 祜 凡 箭 上 俱 書 固 山 額 真 名, 後 書 已 名 馬 克 扎 楚 虎 里 為 其 主 所 指 使, 情 尚 可 原, 免 罪 穆 成 格 僧 格 太 監 鞭 一 百 貫 耳 鼻 達 陽 阿 妻 道 賴 妻 羅 查 妻 俱 鞭 一 百 ; 根 特 鞭 八 十 ; 石 漢 夫 婦 各 鞭 一 百 貫 耳 ; 巫 人 荊 古 達 照 議 正 法 十 一 月 丁 卯 朔 21 清 太 宗 皇 太 極 雖 然 對 薩 滿 跳 神 治 病 採 取 嚴 厲 的 禁 止 手 段, 也 多 次 下 令 : 永 不 許 與 人 家 跳 神 拿 邪, 妄 言 福 禍, 蠱 惑 人 心, 若 不 遵 者, 殺 之 22 但 是 貴 族 裡 還 是 有 人 偷 偷 行 薩 滿 巫 術 清 太 宗 崇 德 三 年 (1638), 岳 託 家 中 兩 個 福 晉 因 索 頭 髮 師 巫 術 之 事, 告 到 皇 太 極 那 裡 去, 眾 人 認 為 大 福 晉 確 實 有 索 頭 髮 施 行 巫 術 之 事, 故 理 應 處 死, 但 皇 太 極 念 及 其 子 幼 小, 不 忍 殺 之 : 岳 託 貝 勒 新 福 晉 訴 其 大 福 晉 於 法 司 曰 : 大 福 晉 請 我 至 其 家, 招 我 近 前, 我 即 低 頭, 伊 摘 我 額 上 一 髮, 於 是 我 未 食 飯 肉, 還 至 家, 令 塔 爾 布 曰 : 爾 往 福 晉 家, 索 我 頭 髮, 不 與, 則 曰 我 必 控 訴 塔 爾 布 曰 : 若 出 此 言, 爾 首 領 難 保 矣! 遂 去 從 此, 塔 爾 布 規 避, 竟 不 還 報 因 遣 我 家 兩 婦 人 往 索 之 大 福 晉 亦 遣 兩 婦 人, 恐 嚇 云 : 見 爾 髮 上 有 蛾 蝨, 為 爾 捉 之, 誤 摘 一 髮, 已 於 爾 面 擲 之 矣! 我 取 爾 髮 何 用? 若 聲 張 此 事, 於 爾 不 利 於 我 一 不 便 等 語 復 遣 其 管 家 朱 木 布 祿 薩 瑪 哈 圖, 仍 以 此 言 恐 嚇 經 審, 兩 人 遣 人 恐 嚇, 摘 髮 以 欺 新 福 晉 事 21 圖 海 覺 羅 勒 德 洪,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 二 ) ( 臺 北 : 華 聯 出 版 社, 民 國 53 年 ), 頁 1052-1053 22 清 太 宗 實 錄 稿 本 卷 十 四, 轉 引 自 鐵 玉 欽 編 盛 京 皇 宮, 頁 273

122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俱 實 於 是 眾 議 : 皆 以 為 此 係 妖 術, 罪 在 不 赦, 應 論 死 奏 入, 上 曰 : 此 罪 不 當 赦, 若 誅 之, 則 其 父 將 無 子 絕 嗣, 且 其 又 有 幼 子, 可 免 之 死, 另 築 室 於 園 中, 令 彼 分 居, 以 撫 養 幼 子, 許 伊 為 幼 子 賽 神, 不 許 為 貝 勒 賽 神 23 文 中 賽 神 即 為 跳 神, 皇 太 極 禁 止 跳 神, 但 在 最 後 卻 又 說 允 許 替 幼 子 跳 神, 但 不 允 許 替 貝 勒 跳 神, 這 一 句 話 很 令 人 玩 味 皇 太 極 對 若 禁 止 薩 滿 跳 神, 但 卻 在 宮 廷 裡 保 留 薩 滿, 這 變 得 互 相 矛 盾, 所 以, 應 該 重 新 審 視 清 太 宗 皇 太 極 對 薩 滿 的 相 關 規 定, 才 能 瞭 解 皇 太 極 所 謂 禁 止 跳 神 的 真 正 意 涵 皇 太 極 規 定 禁 止 跳 神, 更 正 確 來 說, 皇 太 極 禁 止 的 不 是 跳 神, 而 是 巫 術 行 為 由 以 上 第 一 則 資 料 看 來, 多 羅 安 平 貝 勒 的 福 晉, 找 來 的 薩 滿 並 未 跳 神, 雖 然 薩 滿 沒 有 跳 神, 但 卻 做 了 讓 皇 太 極 厭 惡 的 事 施 行 巫 術 薩 滿 剪 紙 人 在 七 星 之 下 半 焚 半 埋, 藉 紙 人 代 替 多 羅 安 平 貝 勒, 好 讓 貝 勒 痊 癒 如 果 皇 太 極 真 是 禁 止 跳 神 行 為, 從 文 中 看 來 薩 滿 未 有 跳 神 行 為, 但 結 果 卻 遭 到 殺 身 之 禍, 所 有 知 道 此 事 或 隱 忍 不 報 的 人 皆 遭 到 輕 重 不 等 的 處 罰, 所 以 皇 太 極 真 正 禁 止 的 應 不 是 跳 神, 而 是 施 行 巫 術 再 又 岳 託 貝 勒 的 大 福 晉 連 薩 滿 都 沒 有 請 來, 更 別 說 跳 神, 但 眾 人 決 議 要 處 死 大 福 晉 的 理 由 很 清 楚 妖 術 一 般 人 對 神 秘 的 巫 術 多 半 心 存 恐 懼, 恐 懼 之 下 則 容 易 被 操 控, 所 以 清 太 宗 禁 止 跳 神 拿 邪 妄 言 福 禍, 因 為 那 會 蠱 惑 人 心 但 是 皇 太 極 在 最 後 卻 說 可 以 替 幼 子 跳 神 ; 在 第 三 章 曾 經 討 論 到 宮 廷 裡 的 薩 滿, 在 夕 祭 時, 會 穿 上 薩 滿 神 衣 神 裙, 手 執 神 鼓, 23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清 初 內 國 史 院 滿 文 檔 案 編 譯 ( 北 京 : 光 明 日 報 出 版 社,1989 年 ) 上 冊, 頁 303-304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23 繫 腰 鈴, 擊 鼓 跳 神 宮 廷 薩 滿 跳 神 有 一 套 既 定 的 儀 式, 且 只 許 祝 禱, 整 本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裡 面, 有 見 到 薩 滿 跳 神, 但 未 見 有 施 行 巫 術 的 行 為, 祝 禱 的 祝 辭 皆 為 請 神 降 福 清 太 宗 允 許 為 幼 子 跳 神, 有 可 能 當 時 醫 藥 不 發 達, 夭 折 率 高, 與 宮 廷 裡 薩 滿 替 皇 子 祝 禱 的 跳 神 意 義 一 樣, 而 非 是 那 種 施 行 巫 術 的 跳 神 所 以, 清 太 宗 雖 然 表 面 上 說 禁 止 跳 神, 但 他 真 正 禁 止 的 是 跳 神 背 後 另 一 層 面 的 事 巫 術 因 為 巫 術 會 給 當 時 社 會 帶 來 許 多 負 面 的 作 用, 所 以 清 太 宗 一 直 都 嚴 格 禁 止 巫 術 行 為 滿 洲 貴 族 並 未 因 皇 帝 禁 止 薩 滿 跳 神 的 規 定 而 停 止, 順 治 二 年 (1645) 譚 泰 就 曾 因 招 薩 滿 跳 神 而 被 處 死 : 譚 泰, 舒 穆 祿 氏, 滿 洲 正 黃 旗 人, 揚 古 利 從 弟 也 初 授 牛 彔 額 真 24, 天 聰 八 年, 擢 巴 牙 喇 章 京 25 26, 與 固 山 額 真 圖 爾 格 分 統 左 右 翼 兵 略 錦 州 27 譚 泰 2829 又 坐 與 婦 翁 固 山 額 眞 阿 山 遣 巫 者 治 病 下 廷 臣 議 罪, 論 死, 下 獄 24 nirui ejen 漢 譯 為 牛 彔 額 眞 或 牛 累 額 眞, 意 為 箭 主 25 bayarai janggin 漢 譯 為 巴 牙 喇 章 京 意 為 護 軍 章 京 清 初 至 巴 牙 喇 營, 設 巴 牙 喇 纛 章 京, 甲 喇 章 京 等, 天 聰 八 年 定 巴 牙 喇 營 前 哨 兵 為 噶 布 什 賢 超 哈 (gabsihiyan cooha), 遂 置 前 鋒 營, 順 治 年 間 定 為 護 軍 營, 負 責 宮 門 守 衛 及 扈 從 等 事, 是 皇 帝 的 親 軍 之 一 又 bayarai jalan I ejen 乃 官 名 巴 牙 喇 扎 蘭 ( 甲 喇 ) 額 眞, 護 軍 參 領. 最 初, 凡 管 巴 牙 喇 營 扎 蘭 ( 甲 喇 ) 者, 稱 為 巴 牙 喇 扎 蘭 ( 甲 喇 ) 額 眞, 天 聰 八 年 諭 定 巴 牙 喇 扎 蘭 ( 甲 喇 ) 額 眞 為 巴 牙 喇 扎 蘭 ( 甲 喇 ) 章 京, 順 治 十 七 年 定 巴 牙 喇 扎 蘭 ( 甲 喇 ) 章 京 漢 名 為 護 軍 參 領, 秩 正 三 品 26 gūsai ejen 漢 譯 為 固 山 額 眞, 意 為 旗 主 27 國 史 館 編, 清 史 稿 校 註 第 十 冊 ( 臺 北 : 國 史 館 印 行, 民 國 77 年 8 月 ), 頁 8326 28 國 史 館 編, 清 史 稿 校 註 第 十 冊, 頁 8326 29 此 則 檔 案 崇 德 三 年 滿 文 檔 案 譯 編 有 另 一 則 相 關 的 記 載, 譚 泰 兄 嫂 求 助 於 薩 滿, 皇 太 極 知 道 後, 將 一 干 參 與 者 行 連 坐 法 懲 處, 譚 泰 的 兄 嫂 與 薩 滿 則 處 以 死 刑 : 正 黃 旗 固 山 額 真 譚 泰, 告 於 法 司, 其 已 故 之 兄 固 山 額 真 納 穆 泰 之 妻 阿 拉 之 母, 往 祭 伊 子 巴 牙 爾 圖 時, 攜 鑲 藍 旗 安 朱 牛 彔 下 古 木 布 祿 加 之 稱 能 眼 見 ( 靈 魂 ) 之 女 巫 同 往 其 女 巫 曰 : 固 山 額 真 納 穆 泰 阿 拉 米 之 父 來 矣, 巴 牙 爾 圖 身 在, 爾 等 何 必 祭 之? 因 此 將 送 葬 衣 服

124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譚 泰 功 勳 彪 炳 於 順 治 二 年 時 授 公 爵, 但 譚 泰 在 朝 與 索 尼 有 嫌 隙, 且 又 被 抓 到 小 辮 子 遣 巫 者 治 病, 這 是 大 大 的 觸 犯 了 禁 忌, 雖 然 皇 太 極 有 國 家 立 法, 不 遺 貴 戚 的 想 法, 但 滿 洲 貴 族 觸 法 仍 須 嚴 懲, 一 來 是 高 揚 汗 權, 另 一 則 是 皇 太 極 藉 由 嚴 懲 觸 法 的 貴 族, 將 桀 驁 不 馴 的 滿 洲 貴 族 置 在 法 律 的 監 督 規 範 之 下 30 皇 太 極 取 締 薩 滿 跳 神 的 作 法, 也 影 響 到 民 間 對 行 薩 滿 的 態 度, 從 幾 個 有 關 薩 滿 的 神 話 和 傳 說 裡 面, 看 到 薩 滿 跳 神 在 滿 族 生 活 裡 原 本 是 再 平 常 不 過 的, 但 從 幾 則 薩 滿 傳 說 的 結 果, 能 發 現 經 歷 清 代 幾 個 皇 帝 大 力 取 締 後, 薩 滿 信 仰 確 實 受 到 控 制 尼 山 薩 蠻 傳 最 後 提 到 薩 滿 的 婆 婆, 因 為 尼 山 薩 滿 沒 有 救 活 她 的 兒 子, 一 狀 告 到 皇 帝 那 裡 去, 皇 帝 則 將 薩 滿 的 法 器 沒 收, 做 為 懲 罰 : gemun hecen de genefi ioi i hafan habafi yamun ci nian saman be selgiyeme gajifi dahin jabun gaici ini emge alibume habaha bithe ci encu akû ofi, jabun be bukdarun weilefi da turgun be tucibume ejen de wesimbuhede hese ambula jili banjifi, beidere jurgan de afabufi ini weile de teherebume kooli songkoi icihiya sehe, jurgan ci wesimbuhe gisun buhime uladuha baita de nian saman gidahakû be tuwaci 帶 回 且 將 皇 上 所 賜 蟒 裘 應 焚 化 者, 取 其 裏 改 製 皮 端 罩 服 之 又 往 溫 泉, 宴 請 薩 穆 什 喀 龔 袞 法 司 審 訊, 俱 屬 實 擬 阿 拉 米 之 母 應 論 死 ; 稱 眼 見 ( 靈 魂 ) 之 女 巫 亦 應 論 死 ; 女 巫 之 主 人 古 木 布 祿, 一 議 應 論 死, 一 議 應 鞭 一 百 ; 牛 彔 章 京 安 朱 應 坐 以 應 得 之 罪 ; 本 牛 彔 之 撥 什 庫 羅 卓 戶 渾 他 什 達 敏 察 哈 喇 應 照 例 鞭 責 ; 受 阿 拉 米 之 母 所 請 之 薩 穆 什 喀 龔 袞 應 坐 以 應 得 之 罪 奏 聞, 上 命 : 將 阿 拉 米 之 母 正 法 ; 稱 能 眼 見 ( 靈 魂 ) 之 女 巫 亦 正 法 ; 古 木 布 祿 免 死, 准 贖 身 ; 安 朱 坐 以 應 得 之 罪 ; 撥 什 庫 四 人 照 例 鞭 責 ; 薩 木 什 喀 龔 袞 具 免 議 季 永 海 劉 景 憲 譯 編 崇 德 三 年 滿 文 檔 案 譯 編, 瀋 陽 : 遼 瀋 書 社,1988 年, 頁 167-168 轉 引 自 柳 智 源 清 初 滿 族 薩 滿 教 演 變 及 其 文 化 性 格, 頁 84-85 30 劉 小 萌 滿 族 從 部 落 到 國 家 的 發 展, 頁 394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25 inu emu hehei i dolo batulu seci ombi, emgeri jabun alime gaihe be dahame ergen toodabuci inu ombi, sehede taidzung hûwangdi hese wasimbume uthai ini eigen i songkoi ceni gaan de bisire hocin dolo saman yekse sia yemcen agûra be suwaliyame emu pijan de tebufi sele futa ci akdulame hûwaitafi hocin de makta mini hese akû oci ume tucibure seme wasimbuha de ioi i hafan songkoi icihiyame gamahabi, ere uthai sain da deribun bithe ofi geren de ulhibuhe, udu tuttu bicibe amba doro de dosirakû miosihûn tacihiyan baita, amala urse alhûdaci ojorakû, eteme targaki. 31 說 完 便 到 京 城 去 向 御 史 官 告 狀 衙 門 傳 令 把 尼 山 薩 滿 拏 來, 又 取 了 口 供, 和 她 的 婆 婆 所 呈 狀 文 無 異 因 此, 把 供 詞 造 了 卷 子, 具 陳 本 由, 呈 奏 皇 上, 奉 旨 大 為 生 氣, 飭 刑 部 量 其 罪, 照 例 辦 理 刑 部 奏 稱, 傳 聞 之 事, 尼 山 薩 蠻 不 加 隱 瞞, 看 來 也 可 說 是 女 流 中 一 勇 者, 既 以 供 認 不 諱, 也 可 償 命, 太 宗 皇 帝 降 旨 : 即 照 其 夫 舊 例, 把 薩 滿 神 帽 腰 鈴 男 手 鼓 器 具, 一 併 裝 在 一 個 皮 箱 裡, 用 鐵 索 拴 牢, 拋 到 他 們 鄉 村 現 有 井 裡, 若 無 朕 旨, 不 得 拿 出 來 御 史 官 遵 照 辦 理 去 了 因 為 這 是 原 始 善 書, 所 以 讓 世 人 知 曉 雖 然 如 此, 但 因 為 他 是 不 入 大 道 的 邪 教 之 事, 後 人 不 可 效 法, 其 深 戒 之 32 薩 滿 信 仰 在 民 間 原 本 屬 於 傳 統 文 化 的 範 疇, 清 代 禁 止 薩 滿 跳 神, 連 帶 的 轉 變 了 滿 族 的 觀 念, 文 中 薩 滿 雖 然 救 了 人, 但 還 是 受 到 處 罰, 但 卻 不 是 處 以 死 刑 或 將 神 衣 神 器 銷 毀, 而 是 將 其 薩 滿 神 衣 神 器 等 物 沒 收, 文 後 作 者 仍 稱, 薩 滿 是 不 入 大 道 的 邪 教 之 事, 警 告 後 人 不 可 效 法, 需 深 戒 之 31 32 莊 吉 發 尼 山 薩 蠻 傳, 頁 181-183 莊 吉 發 薩 滿 信 仰 的 歷 史 考 察, 頁 252

126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海 參 崴 本 的 尼 山 薩 滿 傳 是 俄 人 勒 本 茲 可 夫 (A.V. Grebencikov) 於 1908 年 發 現 的, 當 時 已 值 清 末, 所 以 從 尼 山 薩 蠻 傳 的 結 尾, 發 現 滿 族 對 薩 滿 信 仰 的 想 法 也 因 為 政 治 取 締 和 儒 家 文 化 的 影 響 下, 發 生 轉 變, 薩 滿 跳 神 不 再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反 而 是 不 入 大 道 的 邪 教 之 事 清 入 關 後, 版 圖 比 在 關 外 時 更 大, 民 族 也 更 加 複 雜, 尤 其 當 滿 族 在 人 口 上 未 取 得 優 勢, 反 倒 處 於 劣 勢 時, 使 得 滿 族 必 須 利 用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優 勢, 另 一 方 面, 入 關 後 社 會 關 係 的 改 變, 讓 滿 族 政 權 需 要 制 訂 新 的 法 律 作 為 控 制 社 會 秩 序 的 方 法 清 太 宗 皇 太 極 頒 佈 了 一 些 法 令, 有 的 是 延 續 之 前 的 舊 制, 有 的 是 依 照 時 勢 所 需 加 以 改 變 的 ; 有 的 則 是 依 隨 時 事 變 化 肇 造 的, 當 時 也 加 入 了 不 同 民 族 的 法 律 參 互 並 用, 這 成 為 當 時 律 法 的 特 色 33 清 代 律 法 從 皇 太 極 起 逐 步 形 成, 並 以 大 明 會 典 和 明 律 作 為 立 法 和 讞 獄 的 參 考 依 據 34 清 世 祖, 曾 於 順 治 十 八 年 (1661) 明 白 規 定 凡 無 名 巫 覡 私 自 跳 神 者, 杖 一 百, 因 而 致 人 於 死 者, 處 死 35 清 世 祖 延 續 清 太 宗 限 制 薩 滿 跳 神 的 規 定, 且 更 明 白 的 將 刑 罰 訂 出 清 入 關 後, 依 照 明 律 制 訂 大 清 律 例, 凡 有 關 律 法 爭 議 皆 可 參 考 大 清 律 例 作 為 判 決 的 標 準 薩 滿 跳 神 本 來 是 滿 族 文 化 裡 的 一 環, 但 清 代 幾 位 皇 帝 都 採 取 嚴 格 禁 止 的 手 段, 一 般 百 姓 請 薩 滿 跳 神 大 半 是 因 病 跳 神, 但 因 病 跳 神 會 延 誤 就 醫 的 時 機, 若 非 因 病 跳 神, 則 最 有 可 能 就 是 施 行 巫 術, 不 論 是 跳 神 延 誤 救 一 或 施 行 巫 術, 凡 因 跳 神 使 人 致 死 者, 皆 要 處 以 死 刑 清 代 制 訂 大 33 34 35 劉 小 萌 滿 族 從 部 落 到 國 家 的 發 展, 頁 344 劉 小 萌 滿 族 從 部 落 到 國 家 的 發 展, 頁 393 崑 岡, 欽 定 大 清 會 典 事 例 ( 臺 北 : 臺 灣 中 文 書 局, 民 國 52 年 ) 卷 766, 頁 13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27 清 律 例 時, 也 將 宗 教 上 皇 帝 所 忌 諱 的 巫 術 載 入 律 例 中, 禁 止 師 巫 邪 術 條 裡 清 楚 明 白 規 定 : 凡 師 巫 假 降 邪 神 書 符 咒 水 扶 鸞 禱 聖, 自 號 端 公 太 保 師 婆, 及 妄 稱 彌 勒 佛 白 蓮 社 明 尊 教 白 雲 宗 等 會, 一 應 左 道 異 端 之 數, 或 隱 藏 圖 像 燒 香 集 眾 夜 聚 曉 散 佯 修 善 事 煽 惑 人 民, 為 首 者, 絞 ; 為 眾 者, 各 杖 一 百, 流 三 千 里 36 滿 族 入 關 後, 見 到 的 施 行 巫 術 者, 已 經 不 只 是 薩 滿 而 已, 當 然 自 皇 太 極 以 下 的 幾 位 皇 帝 皆 禁 止 薩 滿 巫 術, 基 於 宗 教 醫 療 等 理 由, 但 在 政 治 上 面, 關 外 時 期 政 治 動 盪, 連 年 征 戰, 一 些 超 自 然 的 言 語 出 現, 則 會 蠱 惑 人 心, 造 成 社 會 不 安 ; 入 關 之 後, 滿 族 以 統 治 者 的 身 分 入 主 紫 禁 城, 各 地 反 清 的 聲 浪 不 少, 宗 教 集 會 則 很 容 易 用 來 作 為 掩 護, 又 一 些 超 自 然 的 言 論, 也 會 被 用 來 作 為 反 清 的 藉 口, 造 成 統 治 管 理 上 的 衝 擊, 所 以 清 入 關 後, 對 於 宗 教 集 會 或 言 論 嚴 格 管 制, 這 種 管 制, 不 僅 是 對 漢 人, 而 是 不 分 民 族 的 皆 加 以 管 制, 目 的 是 針 對 對 集 會 或 巫 術 行 為 後 面 的 行 動 第 三 節 宮 廷 薩 滿 的 象 徵 清 朝 以 征 服 王 朝 的 姿 態, 建 立 起 一 個 多 民 族 的 龐 大 帝 國, 清 太 宗 皇 太 極 自 命 為 金 朝 女 真 的 後 裔, 與 蒙 古 察 哈 爾 部 的 戰 爭 中 得 到 元 朝 的 傳 國 玉 璽 37, 讓 皇 太 極 更 自 詡 為 元 朝 與 金 朝 的 繼 承 者, 並 接 受 尊 號 為 寬 溫 仁 聖 36 大 清 律 例 ( 天 津 : 天 津 古 籍 出 版 社,1995 年 ), 頁 280 37 圖 海 勒 德 洪 等 編,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卷 25 收 入 清 實 錄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1986 年 ), 頁 1-2

128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皇 帝 38 皇 太 極 於 天 聰 九 年 (1635), 將 族 名 改 為 滿 洲 39, 並 在 隔 年 改 國 號 為 大 清, 自 此 確 立 了 屬 於 自 己 的 民 族 稱 謂 與 國 號 清 朝 既 然 是 一 個 多 民 族 的 國 家, 廣 土 眾 民 之 下, 各 族 之 間 的 差 異 性 也 大, 清 朝 的 統 治 者 則 善 用 歧 異 與 調 和 作 為 政 治 上 的 統 治 方 法, 吸 收 外 來 宗 教 又 對 本 族 信 仰 加 以 保 護 就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例 子 努 爾 哈 齊 本 身 懂 得 蒙 文 女 真 文 漢 文, 當 時 與 明 朝 蒙 古 和 朝 鮮 往 來 則 需 使 用 漢 文 或 蒙 文, 努 爾 哈 齊 因 而 興 起 了 創 造 滿 文 的 想 法, 這 種 想 法 後 來 也 影 響 到 皇 太 極 滿 文 的 創 造 結 束 了 滿 族 只 有 語 言 而 無 文 字 的 被 動 局 面, 且 因 為 滿 族 有 了 滿 文 之 後, 在 文 化 教 育 宗 教 政 令 外 交 等 皆 依 靠 滿 文 奠 定 基 礎 並 加 以 發 展 40 一 外 來 信 仰 1. 關 帝 與 孔 子 信 仰 : 38 得 到 傳 國 玉 璽 之 後, 眾 王 公 大 臣 給 皇 太 極 上 gosin onco hūwaliyasun enduringge han,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將 之 譯 為 寬 溫 仁 聖 皇 帝 參 閱 滿 文 老 檔 研 究 會 譯 註 滿 文 老 檔, 第 六 冊, 頁 993-994; 圖 海 勒 德 洪 等 編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卷 28 收 入 清 實 錄, 頁 17 又 皇 太 極 接 受 尊 號 時 顯 出 猶 疑 的 態 度, 降 清 漢 臣 范 文 程 曾 向 皇 太 極 進 言 : 汗 宜 受 尊 號, 今 玉 璽 既 得, 諸 部 來 降, 是 誠 天 意 也 若 未 知 天 眷, 不 受 尊 號, 反 見 罪 於 天 乎?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清 初 內 國 史 院 滿 文 檔 案 編 譯 上 冊, 北 京 : 光 明 日 報 出 版 社,1989 年, 頁 221 39 manju( 滿 洲 ) 並 非 單 一 民 族, 嚴 格 來 說 是 一 個 民 族 集 團 的 稱 呼 滿 洲 分 為 fe manju( 佛 滿 洲 老 滿 洲 ) 和 ice manju( 伊 澈 滿 洲 新 滿 洲 ), 皇 太 極 將 努 爾 哈 齊 時 代 編 入 八 旗 的 女 真 諸 部 稱 為 fe manju, 將 自 己 統 治 時 期 編 入 八 旗 的 其 餘 女 真 部 族 和 其 他 族 稱 為 ice manju 但 是 到 了 清 朝 入 關 後,fe manju 和 ice manju 的 情 況 又 改 變 了, 入 關 後 將 關 外 時 期 編 入 八 旗 者, 稱 為 fe manju, 將 入 關 後 才 編 入 八 旗 的 人 稱 為 ice manju 參 閱 王 鐘 翰, 關 於 滿 族 形 成 中 的 幾 個 問 題, 滿 族 史 研 究 集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1988 年 ), 頁 8-10 40 張 杰, 清 代 東 北 滿 族 文 化 教 育 簡 論 滿 族 研 究 1995 年 第 2 期 ( 瀋 陽 : 遼 寧 省 民 族 研 究 所,1995 年 4 月 ), 頁 30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29 滿 族 在 關 外 時, 就 已 經 接 觸 到 漢 人 信 仰, 努 爾 哈 齊 在 赫 圖 阿 拉 ( 老 城 ) 時 期, 除 了 建 堂 子 以 外, 也 建 築 了 一 些 佛 寺 玉 皇 廟 土 地 廟 等, 並 在 寧 古 塔 建 佛 教 道 教 的 寺 觀, 供 奉 觀 音 菩 薩 龍 王 關 帝 等 神 41 說 明 了 至 少 在 努 爾 哈 齊 時, 滿 族 即 已 接 觸 到 了 佛 教 道 教 皇 太 極 識 漢 字, 本 也 很 喜 歡 閱 讀 歷 史 或 文 學 書 籍, 尤 其 喜 愛 三 國 故 事, 尤 其 崇 拜 關 羽, 他 曾 令 達 海 等 人 將 三 國 志 通 俗 演 義 繙 譯 成 滿 文, 多 爾 袞 攝 政 期 間, 又 命 滿 族 學 士 查 布 海 等 繼 續 繙 譯, 校 訂 刊 刻, 頒 給 八 旗 將 領, 成 為 他 們 學 習 兵 法 的 秘 籍 42 朝 鮮 曾 失 信 於 皇 太 極, 皇 太 極 盛 怒 之 下 即 引 三 國 關 羽 見 黃 忠 落 馬 不 殺 的 故 事 加 以 訓 斥, 滿 文 原 檔 與 漢 文 繙 譯 如 下 : julge howangdazung, guwan gung ni emgi afara de morin ci tuheke manggi, guwan gung wahakū monri yalubufi dasame afahangge uthai waci ton akū sehengge kai, guwan gung jiyangjiun bime jurgan be dele arafi yargiyan akdun be ambula hafuka bi, akdun jurgan be jurcehe doro bio, bi inu kenehunjerakū ofi donjiha babe wang de gidarakū hendumbi. 43 從 前 黃 忠 與 關 公 交 戰 時, 從 馬 上 落 地 後, 關 公 未 殺, 令 乘 馬 再 戰, 即 使 乘 危 殺 之, 也 不 算 英 勇 啊? 關 公 只 是 將 軍, 而 以 義 為 尚, 不 違 背 誠 信 王 乃 一 國 之 主, 博 通 規 章, 豈 有 違 背 信 義 的 道 理 呢? 我 也 因 為 深 信 不 疑, 故 將 41 鐵 玉 欽 主 編, 盛 京 皇 宮, 頁 273 42 莊 吉 發 從 薩 滿 信 仰 及 秘 密 會 黨 的 盛 行 分 析 清 代 關 帝 崇 拜 的 普 及 收 錄 於 清 史 論 集 ( 一 ) (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民 國 87 年 ), 頁 146 43 故 宮 博 物 院 編, 舊 滿 洲 檔, 第 九 冊, 頁 4195

130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所 聞 直 言 於 王 而 無 隱 44 皇 太 極 對 於 關 羽 有 極 高 的 評 價, 認 為 關 羽 是 一 個 講 信 有 義 的 英 雄, 他 藉 由 關 羽 的 講 信 義, 告 誡 朝 鮮 國, 國 與 國 之 間 應 以 誠 信 相 交, 彼 此 的 往 來 和 議 才 能 永 久 皇 太 極 曾 說 過 : 關 聖 敬 上 愛 下, 張 飛 敬 上 不 恤 下 45 表 達 了 他 對 關 羽 的 看 法 與 評 價 清 宮 廷 祭 祀 裡 朝 祭 的 三 位 主 神 釋 迦 牟 尼 佛 觀 音 菩 薩 關 聖 帝 君 皆 不 是 滿 族 薩 滿 信 仰 裡 的 傳 統 神 祇, 對 滿 族 來 說, 這 應 屬 於 外 來 宗 教 入 關 後 關 聖 帝 君 享 祭 於 坤 寧 宮, 每 逢 朝 祭, 皇 帝 皇 后 參 與 行 禮, 若 遇 皇 帝 皇 后 不 親 詣 時, 則 司 祝 叩 頭 畢, 司 香 撤 佛 菩 薩 前 供 酒 二 錢, 闔 供 佛 小 亭 門, 撤 菩 薩 像 恭 貯 於 典 漆 木 簡, 司 俎 太 監 等 恭 舁 供 佛 小 亭 並 所 供 二 香 碟 奉 於 坤 寧 宮 西 楹 大 亭, 香 碟 供 於 前 46 移 走 佛 亭 撤 去 菩 薩 像 後 及 移 神 幔 稍 南 位 關 帝 神 像 於 正 中, 所 供 之 酒 並 香 碟 接 移 正 中 之 後 奏 三 弦 琵 琶 鳴 拍 板, 獻 牲 等 在 第 三 章 曾 經 提 到 移 走 佛 亭 跟 菩 薩 像 有 可 能 是 因 為 之 後 所 祭 之 物, 獻 牲 會 見 血, 且 非 佛 教 傳 統 的 供 品 故 移 走 佛 亭 與 菩 薩 像 ; 但 以 另 一 個 角 度 來 看, 滿 族 說 唱 故 事 裡 有 關 瑪 法 傳 奇, 滿 人 稱 老 爺 為 mafa, 將 關 帝 稱 為 瑪 法, 實 有 親 近, 尊 敬 之 意, 宮 廷 薩 滿 朝 祭 後 將 佛 菩 薩 視 為 客 神 故 先 將 之 移 走, 留 下 較 為 親 近 的 關 聖 帝 君, 也 不 無 可 能 47 44 莊 吉 發, 從 薩 滿 信 仰 及 秘 密 會 黨 的 盛 行 分 析 清 代 關 帝 崇 拜 的 普 及 清 史 論 集 ( 一 ), 頁 148-149 45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清 初 內 國 史 院 滿 文 檔 案 編 譯 上 冊, 頁 19 46 允 祿 允 祹 等 編,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頁 75-76 47 姜 相 順, 幽 冥 的 清 宮 薩 滿 祭 祀 神 靈 民 族 研 究 ( 北 京 : 中 國 社 科 院 民 族 研 究 所 出 版,1994 年 8 月 ), 頁 63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31 清 朝 帝 王 除 了 敬 奉 關 羽 之 外, 同 時 也 敬 奉 孔 子, 關 羽 列 為 武 聖, 而 孔 子 則 稱 為 文 聖 皇 太 極 稱 帝 後, 立 即 遣 大 學 士 范 文 程 祭 先 師 孔 子, 這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拉 攏 漢 人 儒 士 的 手 段, 但 另 一 方 面 來 說, 皇 太 極 認 為 習 於 學 問, 講 明 義 理, 才 可 以 教 導 女 真 人 忠 君 親 上 對 朝 廷 盡 忠 皇 太 極 於 天 聰 五 年 (1631) 曾 表 示 : 朕 令 諸 貝 勒 大 臣 子 弟 讀 書, 所 以 使 之 習 於 學 問, 講 明 義 理, 忠 君 親 上, 實 有 賴 焉 聞 諸 貝 勒 大 臣 有 溺 愛 子 弟 不 令 就 學 者, 得 毋 為 我 國 雖 不 讀 書, 亦 未 嘗 誤 事 與? 獨 不 思 昔 我 兵 之 棄 守 灤 州, 皆 由 永 平 駐 守 貝 勒, 失 於 救 援, 遂 至 永 平 遵 化 遷 安 等 城, 相 繼 而 棄 豈 非 未 嘗 學 問, 不 明 理 義 之 故 乎? 今 我 兵 圍 明 大 凌 河 城, 經 四 越 月, 人 皆 相 食, 猶 以 死 守, 雖 援 兵 盡 敗, 凌 河 已 降, 而 錦 州 松 山 杏 山, 猶 不 忍 委 棄 而 去 者, 豈 非 讀 書 明 道 理, 為 朝 廷 盡 忠 之 故 乎 自 今 凡 子 弟 十 五 歲 以 下, 八 歲 以 上 者, 俱 令 讀 書 48 皇 太 極 欲 入 主 中 原, 除 了 用 滿 人 以 外, 他 也 積 極 的 認 識 漢 文 化, 並 將 鼓 勵 滿 洲 權 貴 學 習, 原 本 宮 廷 裡 滿 漢 二 元 文 化, 在 皇 太 極 鼓 勵 滿 洲 子 弟 讀 書, 瞭 解 義 理, 將 滿 漢 文 畫 作 了 連 結 與 溝 通, 這 不 只 拉 攏 漢 儒 人 心, 也 給 滿 洲 子 弟 開 了 一 條 新 路 開 科 取 士 清 太 宗 皇 太 極 在 天 聰 三 年 (1629) 下 令 : 朕 思 自 古 及 今, 俱 文 武 並 用, 以 武 威 克 敵, 以 文 教 治 世 朕 今 欲 興 文 教, 考 取 生 員, 諸 貝 勒 府 以 下 及 滿 漢 蒙 古 家 所 有 生 員, 俱 令 赴 考, 家 主 不 許 阻 擾, 考 中 者 則 以 丁 賞 之 49 48 49 圖 海 勒 德 洪 等 編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卷 10, 頁 19-20 王 先 謙, 十 二 朝 東 華 錄 ( 臺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2 年 ) 卷 1, 頁 58

132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儒 家 思 想 或 三 國 歷 史 成 了 皇 太 極 在 政 治 上 或 思 想 上 整 合 滿 漢 的 方 法 之 一, 其 中 代 表 性 的 人 物 如 孔 孟 關 羽 等 人, 成 為 清 朝 歷 代 帝 王 尊 崇 效 法 的 對 象, 在 宗 教 上, 他 們 從 滿 洲 的 民 間, 一 起 跟 著 走 入 宮 廷 裡 成 為 薩 滿 祭 祀 的 一 環, 由 宮 廷 裡 的 專 門 神 職 人 員 每 日 祭 祀 2. 佛 教 : 滿 族 未 入 關 前, 由 於 和 蒙 古 聯 絡 頻 繁 的 關 係 就 已 接 觸 藏 傳 佛 教, 加 上 歷 代 皇 帝 皆 喜 愛 佛 教, 藏 傳 佛 教 不 但 發 展 的 快, 甚 至 有 後 來 居 上 的 情 況 滿 族 接 觸 藏 傳 佛 教 並 受 其 影 響 大 約 在 十 六 世 紀 後 半 期, 努 爾 哈 齊 曾 派 人 到 科 爾 沁 部 去 敦 請 由 西 藏 到 蒙 地 弘 法 的 老 囊 蘇 喇 嘛 50 清 太 宗 皇 太 極 繼 位 以 後, 在 爭 討 蒙 古 察 哈 爾 部 到 歸 化 城 時, 曾 下 令 : 凡 大 軍 所 至 勿 毀 廟 宇, 勿 取 廟 中 一 切 器 皿, 違 者 死 51 又 : 勿 擾 害 廟 內 僧 人, 勿 擅 取 其 財 務 不 許 屯 住 廟 中, 違 者 治 罪 52 歸 化 城 是 當 時 蒙 古 藏 傳 佛 教 格 魯 派 的 中 心, 皇 太 極 這 個 舉 動, 顯 示 出 與 藏 傳 佛 教 友 好 的 態 度 外, 也 間 接 的 表 示 滿 洲 為 藏 傳 佛 教 的 護 法 這 個 不 擾 寺 院 的 命 令, 讓 皇 太 極 收 服 了 不 少 察 哈 爾 部 的 部 眾 清 太 宗 皇 太 極 攻 下 察 哈 爾 部 後, 在 盛 京 建 造 實 勝 寺, 用 來 供 奉 元 世 祖 時 鑄 造 的 一 尊 嘛 哈 噶 喇 金 佛, 崇 德 三 年 (1638) 實 勝 寺 建 成, 特 將 西 廡 闢 為 嘛 哈 噶 喇 佛 的 佛 樓 53, 皇 太 極 親 率 王 公 大 臣, 蒙 古 諸 王 前 去 禮 佛, 柳 智 元, 清 初 滿 族 薩 滿 教 演 變 及 其 文 化 性 格, 頁 73 覺 羅 勒 德 洪 等 編,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卷 11, 頁 29 覺 羅 勒 德 洪 等 編, 大 清 太 宗 文 皇 帝 實 錄, 卷 11, 頁 30 王 家 鵬, 嘛 哈 噶 喇 神 與 皇 家 信 仰, 紫 禁 城 1996 年 第 1 期 ( 北 京 : 故 宮 博 物 院, 50 51 52 53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33 皇 太 極 供 養 這 尊 金 佛, 象 徵 取 得 藏 傳 佛 教 的 護 法 地 位, 不 僅 有 宗 教 上 的 意 義, 也 有 政 治 上 的 作 用 54 雖 然 皇 太 極 以 藏 傳 佛 教 的 護 法 自 居, 對 藏 傳 佛 教 卻 有 嚴 格 的 限 制, 他 禁 止 私 自 出 家, 也 禁 止 私 自 建 造 佛 寺, 甚 至 勒 令 一 些 喇 嘛 還 俗, 關 外 時 期 的 大 清 國, 需 要 男 丁 出 征, 要 是 男 丁 大 量 流 入 寺 院, 則 會 失 去 與 明 朝 抗 衡 的 力 量, 所 以 皇 太 極 更 是 嚴 格 禁 止 滿 族 子 弟 出 家 當 喇 嘛 55 清 世 祖 順 治 皇 帝 喜 歡 與 禪 僧 交 往, 之 後 的 幾 位 帝 王, 也 都 好 佛, 順 治 八 年 (1651), 建 西 黃 寺 作 為 五 世 達 賴 喇 嘛 的 駐 錫 之 所, 清 世 祖 正 式 冊 封 達 賴 喇 嘛 的 封 號, 並 賞 與 金 冊 金 印 清 朝 皇 帝 喜 好 佛 教 不 能 說 皆 為 政 治 目 的, 但 為 了 拉 攏 蒙 藏, 清 朝 皇 帝 確 實 在 藏 傳 佛 教 上 面 下 了 不 少 功 夫, 清 高 宗 即 說 過 : 本 朝 之 維 護 黃 教, 原 因 眾 蒙 古 孛 來 歸 依, 用 以 尊 崇, 為 從 宜 從 俗 之 計 56 為 此, 清 高 宗 不 僅 建 築 許 多 佛 寺, 令 滿 族 子 弟 出 家 當 喇 嘛, 還 將 大 藏 經 繙 譯 為 滿 文, 這 些 鼓 勵 佛 教 的 舉 動, 不 僅 拉 住 了 蒙 藏 民 族 的 心, 讓 滿 洲 文 化 加 入 了 藏 傳 佛 教 的 成 分, 使 得 滿 族 與 蒙 古 和 西 藏 有 了 共 同 的 宗 教 信 仰 交 集 57, 也 讓 入 關 後 的 滿 洲 貴 族 精 神 上 找 到 另 一 個 寄 託 199 年 2 月 ), 頁 34 54 日 本 學 者 鴛 淵 一 認 為 : 太 宗 用 宗 教 對 蒙 古 施 以 懷 柔, 其 校 困 遂 使 蒙 古 不 將 清 朝 皇 帝 視 為 異 族 的 統 治 者, 精 神 上 反 與 清 室 融 為 一 體 了 實 勝 寺 可 謂 清 初 最 值 得 矚 目 的 佛 教 建 築, 使 大 清 帝 國 基 礎 更 加 強 固, 此 種 宗 教 政 策 之 表 徵, 實 寓 意 深 遠 參 閱 鴛 淵 一, 奉 天 與 遼 陽 ( 東 京 : 富 士 山 房,1940 年 ), 頁 70-71 55 王 家 鵬, 乾 隆 與 滿 族 喇 嘛 寺 院 兼 論 滿 族 宗 教 信 仰 的 演 變 故 宮 博 物 院 院 刊,1995 年 1 期 ( 北 京 : 故 宮 博 物 院 出 版,1995 年 1 月 ), 頁 63-64 56 昭 槤 嘯 亭 雜 錄,( 北 京 : 中 華 出 版 社,1980 年 ), 頁 73 57 閻 崇 年, 滿 洲 文 化 滿 蒙 二 元 性 解 析, 故 宮 博 物 院 院 刊 1998 年 第 1 期 ( 北 京 : 故 宮 博 物 院,1998 年 2 月 ), 頁 37

134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二 民 族 信 仰 : 儘 管 佛 道 信 仰 不 斷 地 滲 入 滿 族 的 宗 教 生 活 裡 面, 但 是 作 為 一 個 民 族 信 仰 的 象 徵, 宮 廷 薩 滿 的 保 存 在 清 代 顯 的 重 要 野 薩 滿 家 薩 滿 宮 廷 薩 滿 這 三 種 薩 滿 信 仰 在 十 七 世 紀 末 時 一 同 出 現, 此 時 也 正 是 滿 族 建 立 國 家 的 時 間, 在 此 之 前 皇 太 極 利 用 獨 祭 堂 子 的 權 力, 掃 蕩 其 他 部 族 信 仰 中 心, 在 利 用 清 寧 宮 覺 羅 氏 家 祭, 凝 聚 氏 族 政 權, 這 種 方 式 則 延 續 到 滿 族 入 關 以 後 58 滿 族 女 丹 薩 滿 的 故 事 敘 述 女 丹 薩 滿 到 陰 間 取 回 太 子 的 魂, 故 事 中 女 丹 薩 滿 死 後 受 佛 滿 洲 祭 祀 這 一 點 與 尼 山 薩 蠻 傳 的 結 果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 有 一 次 皇 帝 的 兒 子 太 子 得 了 重 病, 皇 帝 請 了 兩 喇 嘛 醫 治, 百 治 無 效, 太 子 的 病 越 來 越 重, 終 於 死 去 了 皇 帝 非 常 悲 痛 這 時 聽 人 說 女 丹 薩 滿 能 取 回 死 人 的 魂, 就 立 刻 派 人 套 車 去 接 她 女 丹 薩 滿 正 在 家 裡 洗 衣 服, 見 皇 帝 派 車 來 接, 就 帶 了 他 的 鼓, 上 車 去 了 兩 個 沒 有 治 好 太 子 病 的 喇 嘛, 聽 說 皇 帝 派 人 去 接 女 丹 薩 滿, 又 愧 又 恨 他 倆 藏 在 午 門 門 洞 裡 準 備 暗 害 女 丹 薩 滿 走 在 路 上 的 女 丹 薩 滿 早 已 經 知 道 了 這 回 事 她 當 車 走 道 午 門 前 的 時 候, 從 車 上 下 來, 將 帶 著 的 大 鼓 鼓 皮 朝 上 放 在 地 下, 他 便 坐 在 鼓 上 飛 起 來, 越 過 午 門 樓 頂 直 飛 進 皇 宮 因 此 兩 個 喇 嘛 的 陰 謀 沒 能 得 逞 58 Stephen Potter Udry. Muttering Mystics: A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of Manchu Shamanism in the Qing Dynasty.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2000. p184.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35 女 丹 薩 滿 坐 著 鼓 飛 到 皇 帝 殿 前, 下 了 鼓 來 見 皇 帝 皇 帝 見 他 坐 著 鼓 飛 進 來, 心 中 便 不 大 高 興 : 你 這 個 薩 滿 竟 敢 從 午 門 樓 頂 上 飛 進 來, 太 有 點 沒 王 法 了 但 是 皇 帝 正 急 於 救 活 太 子, 沒 有 說 什 麼, 只 吩 咐 女 丹 趕 快 到 陰 間 去 把 太 子 的 魂 取 回 來 女 丹 薩 滿 回 答 說 : 皇 帝 的 妹 妹 已 死 了 三 年, 屍 體 已 爛, 取 回 魂 來 沒 有 屍 體 還 是 活 不 了 皇 帝 見 女 丹 薩 滿 拒 絕, 很 不 高 興, 又 勾 起 飛 進 午 門 的 事, 甚 至 要 發 怒 了 此 時 沒 有 治 好 太 子 病 的 喇 嘛, 看 見 有 機 可 乘, 便 對 皇 帝 說 : 女 丹 本 來 可 以 做 到 的, 他 是 故 意 違 抗 皇 帝 命 令 皇 帝 在 喇 嘛 的 調 唆 下, 終 於 大 怒 了 立 刻 命 人 把 女 丹 薩 滿 扔 到 西 方 的 一 個 井 中, 並 用 茶 碗 口 粗 細 的 鐵 鍊 壓 滿 在 上 面 女 丹 薩 滿 被 喇 嘛 陷 害, 就 這 樣 死 在 井 中 了 大 臣 說 : 這 必 是 女 丹 薩 滿 死 的 冤, 聽 說 他 生 前 能 使 役 鵰 神, 這 是 他 冤 魂 不 散 的 緣 故 皇 帝 聽 了 大 臣 這 話, 也 有 些 後 悔, 便 說 : 女 丹, 你 如 果 真 的 死 的 冤, 我 讓 你 永 遠 隨 著 佛 滿 洲 祭 祀 時 受 祭 從 此 佛 滿 洲 祭 祀 祖 先 時, 旁 邊 還 要 祭 鵰 神, 便 是 從 這 裡 來 的 59 女 丹 薩 滿 在 故 事 中 皇 帝 接 受 喇 嘛 的 挑 唆, 將 女 丹 薩 滿 處 以 死 刑, 女 丹 薩 滿 死 後 化 身 為 神 鷹, 身 軀 蔽 天, 天 地 黑 暗, 皇 帝 事 後 知 道 冤 枉 女 丹 薩 滿, 懊 悔 不 已, 則 令 女 丹 薩 滿 永 遠 受 佛 滿 洲 的 祭 祀 這 個 故 事 應 該 是 早 期 的 薩 滿 神 話, 經 過 時 代 的 變 遷, 加 上 民 族 心 理 因 素 而 成 的 故 事 中 出 現 喇 嘛 的 角 色, 應 為 滿 族 大 量 接 觸 藏 傳 佛 教 後 的 事, 在 滿 族 心 裡 薩 滿 信 仰 與 藏 傳 佛 教 勢 必 在 滿 族 的 內 在 與 外 在 產 生 衝 突 與 矛 盾, 所 以 造 成 了 薩 滿 與 喇 嘛 衝 突 的 事 件 皇 帝 的 角 色 在 幾 個 滿 族 長 篇 故 事 中 都 出 現, 這 與 後 來 59 金 啟 孮, 滿 族 的 歷 史 與 生 活 三 家 子 屯 調 查 報 告 ( 黑 龍 江 : 黑 龍 江 人 民 出 版 社, 1981 年 ), 頁 89-91

136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政 治 環 境 有 關 藉 由 滿 族 的 薩 滿 故 事, 與 宮 廷 薩 滿 的 保 存, 可 作 為 滿 族 薩 滿 信 仰 的 適 應 與 衝 突 的 討 論 1. 薩 滿 的 英 雄 旅 程 : 人 對 自 然 的 崇 拜, 會 藉 由 神 話 或 史 詩 故 事 傳 遞 隱 喻 的 信 仰, 而 史 詩 或 傳 說 則 是 豐 富 的 文 化 寶 庫, 傳 遞 最 初 的 符 號 泉 源, 而 史 詩 或 傳 說 則 派 生 於 一 個 久 遠 的 歷 史 上 或 虛 構 的 被 特 別 編 纂 的 過 去, 派 生 於 一 種 文 化 類 型, 連 接 於 遙 遠 的 過 去 文 化 邊 緣 和 當 代 充 滿 活 力 的 政 治 文 化 中 心 60 人 類 在 神 話 中 藉 由 超 自 然 的 情 況 取 得 某 種 動 物 的 能 力, 滿 族 自 白 山 黑 水 發 源, 原 是 狩 獵 民 族, 在 圖 騰 崇 拜 裡 有 許 多 崇 拜 的 動 物, 鷹 是 其 中 之 一 神 話 學 者 Joseph Campbell 對 於 神 話 裡 以 打 獵 為 生 的 人 與 崇 拜 動 物 之 間 作 了 解 釋 動 物 對 狩 獵 民 族 民 族 而 言 是 一 種 和 人 類 同 一 層 級, 卻 不 同 歸 屬 的 生 命 61 在 滿 族 神 話 中 薩 滿 是 鷹 變 的, 薩 滿 與 鷹 是 生 命 的 共 同 體, 只 是 以 不 同 形 象 作 為 顯 現 在 宗 教 儀 式 上, 人 們 以 象 徵 的 方 式 讓 內 涵 動 物 靈 魂 復 生, 藉 以 減 輕 心 理 的 負 擔 62, 女 丹 薩 滿 死 後 以 鷹 的 形 象 出 現, 換 一 個 角 度 來 看, 只 是 回 到 滿 族 原 來 崇 拜 的 動 物 上, 並 藉 此 減 輕 心 理 陰 象 徵 受 死 亡 的 恐 懼 與 負 擔 狩 獵 民 族 有 一 種 象 徵 獸 (the Alpha Animal) 的 概 念, 象 徵 獸 接 受 全 60 勞 里. 航 柯 著, 孟 慧 英 譯, 史 詩 與 認 同 表 達, 民 族 文 學 研 究 200 年 第 2 期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少 數 民 族 文 學 研 究 所,2001 年 6 月 ), 頁 89 61 Joseph Campbell 著 神 話 的 智 慧 時 空 變 遷 中 的 神 話, 李 子 寧 譯 ( 臺 北 : 立 緒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85 年 ), 頁 16 62 孟 慧 英, 狩 獵 經 濟 活 動 與 薩 滿 教, 青 海 社 會 科 學 2000 年 第 4 期 ( 北 京 : 故 宮 博 物 院,2000 年 8 月 ), 頁 100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37 族 人 的 祈 禱 與 膜 拜, 人 和 象 徵 獸 的 關 係, 就 像 人 和 動 物 定 下 了 某 種 盟 約, 用 以 紀 念 不 為 人 知 的 奧 秘 63 毫 無 疑 問 的, 鷹 是 滿 族 薩 滿 信 仰 象 徵 獸 裡 的 其 中 一 個, 鷹 以 薩 滿 做 為 人 間 的 顯 像 時, 人 與 象 徵 獸 之 間 拉 近 了 距 離, 象 徵 獸 不 再 只 是 祭 祀 檯 上 的 受 祭 祀 者, 其 神 聖 性 並 不 隨 著 形 體 的 轉 化 而 有 消 減, 所 以 當 薩 滿 入 神 時 或 以 象 徵 獸 顯 現 時, 人 們 則 隨 著 薩 滿 的 腳 步 回 到 最 初 人 跟 神 之 間 的 關 係 滿 族 創 世 神 話 中, 神 鷹 化 身 薩 滿, 解 救 人 類, 成 為 滿 族 傳 說 裡 的 英 雄, 從 薩 滿 的 出 生 到 死 亡, 應 證 了 所 有 神 話 故 事 裡 面, 英 雄 都 會 有 一 段 生 命 旅 程, 而 這 段 英 雄 的 旅 程 事 實 上 是 隱 晦 不 見 的 成 為 薩 滿 有 一 套 嚴 格 的 訓 練 過 程, 不 論 是 精 神 易 於 常 人 狀 態 的 野 薩 滿, 或 從 小 接 受 儀 式 與 神 歌 祝 禱 儀 式 的 家 薩 滿, 其 目 的 都 在 藉 由 儀 式, 跨 越 神 聖 領 域, 進 入 超 凡 入 聖 的 境 地 64 故 儀 式 成 為 薩 滿 進 入 神 聖 時 空 的 幫 手, 藉 由 儀 式, 薩 滿 又 成 為 滿 族 人 們 眼 中 的 神 或 神 的 代 表 者, 所 以 薩 滿 在 主 持 祭 典 時 會 披 上 神 聖 的 身 分 的 符 號, 以 作 為 與 自 己 或 他 者 平 常 人 身 分 的 區 別, 在 故 事 中, 鬥 邪 除 惡 的 經 歷 則 為 英 雄 的 一 段 旅 程 2. 信 仰 敵 對 與 衝 突 的 隱 喻 : 63 Joseph Campbell 著 神 話 的 智 慧 時 空 變 遷 中 的 神 話, 李 子 寧 譯, 頁 17 64 Joseph Campbell 著 千 面 英 雄, 朱 侃 如 譯 ( 臺 北 : 立 緒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85 年 ), 譯 者 序, 頁 29-30 譯 者 在 此 引 述 Joseph Campbell 認 為 : 英 雄 個 人 的 命 運 應 該 是 繫 在 更 基 礎 更 廣 大 的 宇 宙 生 命, 要 成 就 在 冒 險 旅 程 中 過 關 斬 將, 則 需 先 跨 越 人 類 身 心 的 極 限 依 照 這 個 觀 點, 作 者 認 為 個 人 對 浩 瀚 宇 宙 運 行 之 道 領 會 的 深 淺, 直 接 影 響 到 英 雄 歷 險 的 成 敗, 每 個 人 皆 是 人 生 旅 途 上 接 受 試 煉 的 潛 在 英 雄, 要 完 成 的 事 生 命 賦 予 我 們 的 神 聖 使 命 依 照 Joseph Campbel 的 理 論, 神 話 裡 薩 滿 的 出 生 到 死 亡 過 程 中, 一 連 串 的 試 煉, 與 人 間 薩 滿 的 出 生 到 接 受 訓 練 一 連 串 的 試 驗, 皆 是 反 映 出 個 人 或 將 整 個 民 族 視 為 一 個 個 體 宇 宙 觀 的 領 會

138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滿 族 入 關 之 前 與 藏 傳 佛 教 即 已 接 觸, 入 關 後 幾 個 皇 帝 不 論 個 人 因 素 或 政 治 因 素, 皆 與 佛 教 親 近, 作 為 滿 族 傳 統 的 薩 滿 信 仰, 雖 然 在 宮 廷 裡 受 到 保 護, 但 是 由 傳 說 故 事 中, 發 現 薩 滿 信 仰 與 藏 傳 佛 教 必 然 發 生 過 衝 突, 這 種 衝 突 不 一 定 是 表 面 上 的 衝 突, 有 可 能 是 滿 族 心 裡 的 衝 突, 藉 由 故 事 表 達 女 丹 薩 滿 的 故 事, 建 構 了 當 時 滿 族 宮 廷 宗 教 矛 盾 的 場 景, 符 合 清 朝 滿 族 心 裡 的 信 仰 轉 換 趨 勢 女 丹 薩 滿 裡 面, 皇 帝 先 請 兩 個 喇 嘛 為 太 子 治 病, 這 裡 建 構 了 清 朝 幾 位 皇 帝 親 近 藏 傳 佛 教 的 事 實, 等 到 喇 嘛 失 敗 後, 皇 帝 第 二 個 選 擇 才 是 傳 統 的 薩 滿 薩 滿 的 待 遇 與 喇 嘛 極 不 相 同, 喇 嘛 醫 治 太 子 失 敗, 故 事 中 未 提 及 皇 帝 是 否 處 罰 喇 嘛, 不 過 由 故 事 後 面 看 來, 兩 位 喇 嘛 沒 有 受 到 處 罰, 非 但 沒 受 到 處 罰 還 能 跟 皇 帝 進 讒 言 女 丹 薩 滿 救 回 太 子 卻 因 皇 帝 妹 妹 過 世 已 久, 無 法 救 回, 遭 到 皇 帝 的 處 罰 處 死 薩 滿 處 死 薩 滿 的 場 景, 透 露 出 薩 滿 的 觀 念 還 是 深 入 滿 族 的 生 活 中, 皇 帝 下 令 將 薩 滿 處 死, 扔 到 西 邊 的 井 中 滿 族 視 薩 滿 為 神 的 化 身, 以 西 方 為 最 尊, 薩 滿 雖 被 處 死 但 要 如 神 一 樣, 處 於 尊 貴 的 西 邊 後 來 皇 帝 後 悔, 讓 薩 滿 受 到 佛 滿 洲 的 祭 祀, 滿 族 佛 滿 洲 的 劃 分 有 兩 階 段 ( 參 閱 第 五 章 第 一 節 ), 這 個 故 事 顯 然 是 滿 族 入 關 後 的 傳 說, 因 為 在 關 外 時, 努 爾 哈 齊 與 皇 太 極 雖 接 觸 佛 教, 但 依 然 以 薩 滿 信 仰 為 主, 大 力 推 行 滿 族 祭 祀, 擴 編 祭 祀 團 體 與 內 容, 制 訂 有 規 模 的 祭 儀, 大 力 推 行 薩 滿 祭 祀 之 下, 還 出 現 滿 洲 貴 族 爭 祭 的 事 件, 所 以 判 斷 這 應 該 是 入 關 後 的 故 事 受 佛 滿 洲 祭 祀, 也 就 是 受 到 關 外 滿 人 祭 祀, 關 外 為 滿 族 的 龍 興 之 地, 滿 族 知 道 滿 族 的 根 在 那 裡, 所 以 這 只 是 將 信 仰 又 回 歸 到 原 來 的 時 空 裡,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39 若 是 神 話 故 視 為 群 體 的 集 體 意 識 表 現, 那 麼 這 個 故 事 則 表 達 了, 不 論 信 仰 型 態 怎 麼 改 變, 政 治 的 權 力 有 多 大, 薩 滿 依 然 會 回 歸 到 原 來 滿 族 的 文 化 裡 除 了 女 丹 薩 滿 以 外, 另 外 還 有 薩 滿 與 喇 嘛 鬥 法 的 故 事 65,Mircea Eliade 說 過 : 鬥 爭 衝 突 以 及 戰 爭, 絕 大 部 分 都 有 儀 式 的 原 因 與 機 能 他 們 是 部 族 兩 派 間 的 激 烈 敵 對, 或 兩 個 神 祇 代 表 間 的 鬥 爭 66 清 入 關 後, 薩 滿 信 仰 的 代 表 即 是 薩 滿, 藏 傳 佛 教 的 代 表 則 是 喇 嘛, 兩 者 皆 處 於 皇 帝 的 政 治 權 力 之 下, 雖 然 宮 廷 祭 祀 將 佛 教 佛 與 菩 薩 列 入 祭 祀 者, 但 這 不 能 免 除 滿 族 心 理 信 仰 衝 突 的 事 實 滿 族 上 層 的 菁 英 因 接 受 教 育, 逐 漸 受 到 儒 家 佛 教 的 影 響, 失 去 原 來 滿 族 的 傳 統 文 化 67 皇 帝 戒 慎 恐 懼 滿 族 文 化 的 消 亡, 一 般 滿 族 則 能 感 受 到 信 仰 的 衝 突, 上 下 階 層 滿 族 面 對 佛 教 的 強 大 衝 突 之 下, 反 映 在 薩 滿 與 喇 嘛 鬥 法, 但 是 傳 說 故 事 的 主 要 傳 送 者 和 接 收 為 黎 首 百 姓, 百 姓 創 造 了 薩 滿 成 功 卻 遭 到 處 死 的 情 節, 下 手 的 是 同 民 族 的 皇 帝, 這 些 情 節, 確 實 反 映 了 當 時 滿 族 信 仰 的 狀 況 :1. 與 藏 傳 佛 教 衝 突,2. 皇 帝 親 近 藏 傳 佛 教,3. 薩 滿 依 然 會 回 到 滿 族 的 生 活 中 3. 祭 祀 的 時 空 象 徵 : 堂 子 與 坤 寧 宮 祭 神 殿, 作 為 滿 族 宮 廷 祭 祀 的 主 要 場 所, 在 宮 廷 薩 滿 的 祭 祀 場 域, 乃 為 神 聖 空 間 神 聖 空 間 裡 的 一 切 祭 祀 活 動 皆 能 聖 化 幾 65 參 閱 金 啟 孮, 滿 族 的 歷 史 與 生 活 三 家 子 屯 調 查 報 告, 頁 93 66 Mircea Eliade 著 宇 宙 與 歷 史 永 恆 回 歸 的 神 話, 楊 儒 賓 譯 (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民 國 89 年 ), 頁 23 67 Nicola Di Cosmo, Manchu shamanic ceremonies at the Qing court, in MeDermott, Joseph P. ed. State and Court Ritual in Chin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370.

140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位 皇 帝 對 祭 祀 工 作 人 員 漫 不 經 心 的 態 度 感 到 憤 怒, 一 個 神 聖 的 場 域 和 儀 式, 容 不 得 隨 便 的 態 度 宗 教 性 的 建 築 意 涵 著 宇 宙 空 間, 乃 是 模 仿 眾 神 典 範 式 的 宇 宙, 堂 子 原 為 滿 族 祭 祀 蒼 天 神 的 地 方, 後 被 努 爾 哈 齊 和 皇 太 極 逐 漸 規 範 後, 成 為 國 家 祭 祀 場 所 之 一, 蒼 天 的 至 高 無 上 具 有 神 聖 (divinity) 的 屬 性, 是 人 類 無 法 到 達 的 高 處, 是 群 星 與 眾 神 所 在 之 處, 代 表 著 超 越 者 絕 對 實 體 與 永 恆 ; 聖 殿 作 為 眾 神 的 房 子, 是 高 於 其 他 地 方 之 上 的 聖 地 因 為 聖 殿 的 超 越 性 模 式, 享 有 一 個 靈 性 的 不 變 質 的 神 聖 的 存 在 模 式, 所 以 具 有 對 抗 所 有 世 俗 敗 壞 的 能 力 68 堂 子 是 蒼 天 神 在 人 間 的 居 住 所, 與 坤 寧 宮 的 祭 祀 神 祇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坤 寧 宮 雖 然 也 是 宮 廷 祭 祀 場 所, 但 除 了 祭 神 之 外, 也 是 皇 后 的 起 居 住 處, 這 與 滿 族 生 活 習 慣 有 關, 堂 子 的 祭 典 乃 為 國 家 性 的, 而 坤 寧 宮 的 祭 典 則 為 家 族 性 的 69 因 為 蒼 天 神 與 滿 族 信 仰 裡 的 自 然 神 祖 先 神 地 位 不 同, 蒼 天 神 既 遙 遠 又 神 聖, 所 以 神 聖 空 間 也 與 世 俗 作 隔 離, 祖 先 神 或 自 然 神 與 人 關 係 較 為 親 近, 所 以 允 許 在 宮 廷 裡 起 居 住 處 祭 祀 坤 寧 宮 祭 神 處 稱 為 祭 神 殿, 雖 然 與 皇 后 起 居 處 一 起, 但 仍 有 區 隔, 這 是 宗 教 裡 作 為 神 聖 空 間 必 然 會 有 的 特 定 場 域 薩 滿 儀 式 舉 行 的 時 間, 則 在 重 複 著 神 顯 的 時 間, 藉 由 固 定 舉 行 儀 式 的 時 間, 參 與 者 與 薩 滿 都 處 在 一 場 與 世 俗 不 同 的 時 刻, 祭 祀 時 間 裡, 祭 祀 者 將 自 己 和 世 俗 抽 離, 只 有 自 己 和 神 之 間 的 關 係, 每 一 次 的 神 聖 日 曆 68 Mircea Eliade 著 聖 與 俗 宗 教 的 本 質, 楊 素 娥 譯 ( 臺 北 : 桂 冠 圖 書 公 司, 民 國 90 年 ), 頁 35~43 69 Stephen Potter Udry. Muttering Mystics: A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of Manchu Shamanism in the Qing Dynasty.pp.184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41 ( 例 如 宗 教 節 慶 或 神 的 生 日 ), 宗 教 人 透 過 禮 儀 回 到 原 初 的 時 間, 同 時 也 是 永 恆 的 臨 現, 並 且 可 無 限 地 循 環 回 復 70, 如 Mircea Eliade 所 說, 藉 由 儀 式 的 舉 行 和 舉 行 儀 式 時 的 時 間 裡, 祭 祀 者 回 到 原 初 的 時 間, 而 薩 滿 則 作 為 引 導 祭 祀 者 進 入 神 聖 時 間 的 引 導 者 有 些 宗 教 學 家 提 出 信 仰 裡 語 言 是 具 有 力 量 的 說 法, 事 實 上, 認 識 某 個 神 的 名 字 等 於 擁 有 他 的 某 種 能 力 當 然, 史 前 時 代 就 已 經 知 道 名 字 或 話 語 的 巫 術 價 值 71 薩 滿 在 神 聖 空 間 裡 儀 式 的 進 行, 必 然 配 合 神 歌 與 讚 詞, 宮 廷 薩 滿 舉 行 夕 祭 時, 一 邊 跳 神 一 邊 呼 喊 著 滿 族 神 靈 的 名 字, 如 果 薩 滿 想 要 擁 有 所 請 的 神 靈 力 量, 就 要 正 確 的 呼 喚 其 名 字 72, 喚 神 名 除 了 召 喚 祂 們 接 受 祭 祀 外, 薩 滿 藉 由 語 言 的 能 力, 與 這 些 神 祇 做 有 效 的 連 結, 薩 滿 未 入 宮 廷 之 前, 召 喚 先 祖 或 醫 病, 皆 有 特 殊 神 歌 或 語 言, 所 以 薩 滿 學 習 過 程 中, 除 了 學 習 儀 式 外, 札 立 還 需 學 習 繙 譯 薩 滿 請 神 時 的 語 言 祭 祀 環 境 是 薩 滿 神 歌 唱 誦 的 必 要 條 件, 也 是 薩 滿 神 歌 發 揮 宗 教 功 能 的 唯 一 場 所 73 宮 廷 薩 滿 儀 式 與 薩 滿 神 歌, 只 有 在 坤 寧 宮 或 其 他 祭 祀 殿 堂 裡 產 生 才 有 意 義, 因 為 坤 寧 宮 的 祭 神 殿 或 堂 子, 是 薩 滿 信 仰 建 築 空 間 的 顯 現, 若 宮 廷 薩 滿 儀 式 與 薩 滿 離 開 坤 寧 宮 或 堂 子, 到 其 他 宗 教 場 域 舉 行 薩 滿 儀 式, 則 不 具 薩 滿 信 仰 的 神 聖 性, 所 以 宗 教 的 神 聖 性, 需 要 : 70 Mircea Eliade 著 聖 與 俗 宗 教 的 本 質, 頁 40 71 Mircea Eliade 著 世 界 宗 教 理 念 史 卷 一 從 石 器 時 代 到 埃 勒 烏 西 斯 神 秘 宗 教, 吳 靜 宜 陳 錦 書 譯 ( 臺 北 : 商 周 出 版 社, 民 國 90 年 ), 頁 135 72 孟 慧 英, 滿 族 薩 滿 神 歌 的 結 構, 民 族 文 學 研 究 1996 年 第 2 期 ( 北 京 : 中 國 社 科 院 少 數 民 族 研 究 所,1996 年 6 月 ), 頁 25 73 孟 慧 英, 神 歌 與 薩 滿 教 儀 式, 滿 族 研 究 1995 年 第 2 期 ( 遼 寧 : 民 族 研 究 所,1995 年 6 月 ), 頁 51

142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1. 時 間 舉 行 儀 式 的 特 定 時 間, 此 種 週 期 性 的 創 造, 亦 即 時 間 循 環 再 生 的 概 念, 象 徵 回 歸 最 起 初 神 人 關 係 74 2. 空 間 舉 行 儀 式 特 定 的 場 域, 世 俗 的 空 間 化 成 超 越 的 空 間, 通 常 約 化 為 一 個 中 心 75 任 何 宗 教 儀 式 的 展 開, 不 僅 發 生 在 淨 化 的 空 間 本 質 上 與 世 俗 空 間 迥 異 的 地 方, 而 且 發 生 於 神 聖 時 間, 宮 廷 薩 滿 以 堂 子 和 坤 寧 宮 祭 神 殿 為 神 聖 空 間, 以 每 次 特 定 祭 祀 時 間 為 神 聖 時 間, 配 合 薩 滿 儀 式 與 神 歌, 作 為 滿 族 薩 滿 信 仰 的 象 徵 佛 教 與 中 國 文 化 的 影 響, 使 得 滿 族 漸 漸 失 去 語 言 和 文 化, 清 朝 幾 位 皇 帝 有 感 於 此, 利 用 教 育 ( 國 語 騎 射 ) 或 信 仰 ( 宮 廷 薩 滿 ), 保 存 了 滿 族 語 言 文 字 信 仰, 宮 廷 在 此 時 成 為 滿 族 文 化 最 重 要 的 文 化 中 心 76 滿 族 傳 統 以 穆 昆 制 做 為 氏 族 的 連 結, 穆 昆 在 家 譜 上, 指 的 是 血 緣 關 係, 而 血 緣 關 係 換 句 話 說 則 是 與 祖 先 的 關 係, 在 自 己 的 穆 昆 裡, 靈 魂 則 能 受 到 先 祖 的 保 護 和 庇 佑, 以 薩 滿 信 仰 來 說, 薩 滿 能 夠 溝 通 的 是 氏 族 的 神 靈, 氏 族 的 神 靈 則 是 這 個 群 體 的 守 護 神 77, 受 到 先 祖 的 保 佑 對 滿 族 來 說 很 重 要, 對 統 治 一 切 的 皇 帝 來 說 更 是 重 要 78 清 高 宗 於 乾 隆 八 年 (1743) 回 到 盛 京, 承 祖 制 再 於 清 寧 宮 祭 祀, 只 是 此 時 關 外 宮 廷 祭 祀 多 年 未 舉 行, 故 清 高 宗 74 Mircea Eliade 著 宇 宙 與 歷 史 永 恆 回 歸 的 神 話, 頁 48 75 Mircea Eliade 著 宇 宙 與 歷 史 永 恆 回 歸 的 神 話, 頁 16 76 Nicola Di Cosmo, Manchu shamanic ceremonies at the Qing court, in MeDermott, Joseph P. ed. State and Court Ritual in China. p369-370. 77 孟 慧 英, 薩 滿 教 的 二 元 神 論, 滿 族 研 究 1999 年 第 2 期 ( 遼 寧 : 民 族 研 究 所,1999 年 6 月 ), 頁 74 78 Pamela Kyle Crossley, The Manchus, Blackwell Publishers, Oxford, 2002, p. 29.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43 下 令 讓 北 京 宮 廷 薩 滿 團 體 支 援, 之 後 欽 定 滿 洲 祭 天 祭 神 典 禮 完 成 後, 盛 京 皇 宮 一 切 祭 祀 則 依 照 此 書 辦 理 : 乾 隆 十 九 年 奏 准, 凡 遇 聖 駕 巡 幸 盛 京, 所 有 清 寧 宮 祭 祀 應 行 事 宜, 均 照 乾 隆 八 年 之 例, 除 所 供 神 幔 墊 褥 亭 座 神 杆 香 碟 外 所 需 器 皿 有 應 修 理 者, 均 由 盛 京 內 務 府 大 臣 修 整, 其 司 祝 應 令 乾 隆 八 年 將 事 之 司 祝 將 事, 如 有 事 故, 即 於 本 處 覺 羅 妻 室 內 另 行 挑 取 再 欽 定 滿 洲 祭 神 祭 天 典 禮 一 書, 即 交 由 京 派 出 之 司 俎 官 先 期 齎 往, 於 聖 駕 未 到 之 前, 豫 為 教 習 祝 贊, 並 訓 練 供 獻 陳 設 各 禮 儀, 所 需 猪 口 糧 石 等 項, 亦 交 盛 京 內 務 府 大 臣 辦 理 79 清 高 宗 再 回 清 寧 宮 舉 行 祭 典, 除 了 巡 視 祖 地 之 外, 東 北 乃 滿 族 發 源 地, 故 有 求 先 祖 庇 佑 之 意 薩 滿 在 滿 族 傳 統 信 仰 裡, 是 人 神 之 間 的 橋 樑, 也 是 神 靈 跟 人 之 間 的 調 解 者, 滿 族 文 化 是 清 朝 的 根 本, 所 以 皇 帝 需 要 祈 求 先 祖 的 庇 佑, 所 以 他 必 須 密 切 的 與 薩 滿 合 作 ; 文 化 上 也 需 要 保 存 滿 族 信 仰, 所 以 將 主 持 信 仰 的 薩 滿 帶 到 宮 廷 中 清 高 宗 之 後 的 清 仁 宗, 也 依 循 清 高 宗 的 腳 步, 於 嘉 慶 十 年 (1805) 東 巡 祖 地 盛 京, 在 清 寧 宮 祭 神, 並 留 有 詩 作 清 寧 宮 有 感 : 留 都 正 寢 額 清 寧, 考 訓 於 昭 凜 敬 聽 神 幔 懸 楣 伸 孝 享, 葛 燈 挂 壁 式 儀 型 80 三 政 治 下 信 仰 的 轉 變 與 保 留 愛 新 覺 羅 氏 從 努 爾 哈 齊 開 始 廢 去 敵 對 部 族 的 堂 子 後, 堂 子 祭 祀 只 保 79 80 托 津 欽 定 大 清 會 典 事 例 : 嘉 慶 朝 卷 895, 頁 6976-6970 王 佩 環 主 編 清 帝 東 巡,( 瀋 陽 : 遼 寧 大 學 出 版 社,1991 年 8 月 ), 頁 203

144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留 在 友 好 部 族 跟 本 氏 族 裡, 到 了 皇 太 極, 則 令 不 許 他 姓 私 祭 堂 子 堂 子 祭 從 每 氏 皆 有, 到 只 有 覺 羅 氏 才 有, 堂 子 的 祭 祀 從 部 族 祭 祀 中 心, 擴 大 到 國 家 祭 祀 中 心, 整 個 國 家 祭 祀 中 心, 同 時 也 是 覺 羅 氏 的 祭 祀 中 心 皇 太 極 厭 惡 跳 神 行 使 巫 術, 政 治 上 大 力 打 擊 薩 滿 跳 神 的 行 為, 但 薩 滿 祭 祀 原 本 就 是 滿 族 的 傳 統, 皇 太 極 則 取 了 折 衷 的 辦 法, 將 薩 滿 祭 祀 逐 漸 規 範, 崇 德 元 年 之 前, 祭 天 祭 神 前 無 須 齋 戒, 也 不 限 次 數 率 性 往 祭, 保 留 了 原 始 氏 族 野 祭 的 遺 跡 81 但 到 了 崇 德 六 年 (1641), 皇 太 極 則 下 令 親 王 以 下 貝 子 以 上 每 府 派 一 人 齋 戒 一 日, 詣 堂 子 貢 獻, 薩 滿 祭 祀 逐 漸 改 變 信 仰 內 涵 與 外 在 形 式 皇 太 極 定 清 寧 宮 為 中 宮, 將 覺 羅 氏 的 家 祭 搬 到 宮 廷 中 舉 行, 當 時 薩 滿 祭 儀 還 依 循 滿 族 家 祭 型 態, 獻 牲 宰 牲 祝 禱 等 皇 太 極 對 薩 滿 的 幾 次 命 令 確 實 後 來 幾 位 皇 帝 改 制 薩 滿 的 濫 觴, 但 薩 滿 祭 祀 後 來 的 影 響 也 很 大 從 民 間 傳 說 裡 面, 薩 滿 施 行 法 術 救 人, 到 最 後 都 沒 有 好 下 場, 這 是 政 治 禁 令 下, 民 間 的 反 應, 而 王 公 貴 族 則 以 爭 祭 作 為 地 位 的 表 現 從 另 一 個 角 度 來 看, 清 朝 皇 帝 改 造 堂 子 祭 從 各 氏 族 皆 有 到 國 家 與 覺 羅 氏 獨 有, 使 之 不 再 跳 神, 唯 有 皇 帝 做 為 主 祭 者, 堂 子 祭 則 將 薩 滿 信 仰 重 組 成 國 家 可 用 的 一 套 信 仰 系 統 82, 且 利 用 每 一 次 祭 祀 讓 這 套 國 家 祭 典 在 皇 室 與 政 治 權 利 中, 確 實 運 作 康 熙 十 二 年, 堂 子 祭 漢 官 不 再 參 加, 堂 子 又 回 到 努 爾 哈 齊 時, 成 為 滿 族 信 仰 的 祭 祀 場 所 滿 族 與 漢 人 接 觸 後, 逐 漸 吸 收 漢 文 化, 宮 廷 薩 滿 也 沾 染 了 漢 文 化 和 佛 教 的 痕 跡, 皇 太 極 崇 拜 關 羽, 關 聖 帝 君 也 跟 著 從 民 81 白 洪 希 清 宮 堂 子 祭 祀 研 究 民 族 研 究, 頁 82 82 Stephen Potter Udry. Muttering Mystics: A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of Manchu Shamanism in the Qing Dynasty.pp184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45 間 廟 堂 進 入 坤 寧 宮 祭 神 殿 宮 廷 薩 滿 在 身 分 上, 依 然 是 家 族 祭 祀 時 的 薩 滿, 但 也 身 兼 官 職 成 為 國 家 祭 典 時 的 祭 祀 團 體 薩 滿 在 宮 廷 裡 保 留 且 成 為 專 門 的 神 職 人 員, 打 破 了 薩 滿 非 專 職 神 職 人 員 的 定 律, 不 論 野 薩 滿 或 家 薩 滿, 只 有 跳 神 或 祭 祀 時 才 是 神 職 人 員 或 具 有 神 聖 的 身 分 滿 族 宮 廷 薩 滿 的 轉 變 是 先 破 壞 原 有 家 族 祭 祀 系 統, 再 從 宮 廷 裡 建 立 一 套 系 統, 然 後 推 行 到 民 間, 建 立 一 套 新 的 家 祭 系 統 83 宮 廷 薩 滿 不 只 是 一 個 國 家 祭 祀 團 體, 宮 廷 薩 滿 反 映 出 來 的 是 國 家 建 立 後, 社 會 文 化 的 轉 變 84 83 Nicola Di Cosmo, Manchu shamanic ceremonies at the Qing court, in MeDermott, Joseph P. ed. State and Court Ritual in China.pp370-371. 84 Nicola Di Cosmo, Manchu shamanic ceremonies at the Qing court, in MeDermott, Joseph P. ed. State and Court Ritual in China.pp369-371.

146 清 代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轉 變 ( 附 錄 4) 臺 北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藏 宮 中 檔 光 緒 朝 奏 摺 附 錄, 皇 帝 令 薩 滿 叩 頭 諭 旨 奏 摺 中 薩 滿 達 為 滿 語 saman da 的 音 譯, 為 薩 滿 長 之 意

第 四 章 宮 廷 薩 滿 的 職 能 與 限 制 147 ( 附 錄 5) 臺 北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藏 宮 中 檔 咸 豐 朝 奏 摺 大 阿 哥 還 願 祭 謝 神 還 願 總 管 內 務 府 奏 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