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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碩 士 論 文 授 權 書... 65 3

壹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在 職 進 修 研 究 生 須 知 一 入 學 資 格 : 本 須 知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符 合 報 考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規 定 ; 並 有 相 當 工 作 經 驗 年 限 之 在 職 生 二 修 業 年 限 : ( 一 ) 暑 期 班 修 業 年 限 為 三 個 暑 期 以 上, 夜 間 班 及 假 日 班 修 業 年 限 為 二 年 以 上, 實 際 畢 業 年 限 由 各 系 所 規 範 ( 二 ) 學 生 因 故 申 請 休 學, 須 經 指 導 教 授 或 系 所 所 長 ( 主 任 ) 同 意, 以 一 學 期 或 一 學 年 為 單 位, 夜 間 班 與 假 日 班 共 可 休 學 四 學 期, 暑 期 班 共 可 休 學 二 年 三 修 業 流 程 : 項 目 備 註 1. 註 冊 選 課 依 學 校 行 事 曆 所 訂 2. 課 程 說 明 各 系 所 於 開 學 後 一 星 期 內 自 行 辦 理 3. 按 相 關 規 定 進 行 詳 參 本 手 冊 內 文 4. 申 請 指 導 教 授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5. 論 文 計 畫 核 定 6. 通 過 系 所 畢 業 門 檻 學 位 論 文 以 APA 第 5 版 格 式 撰 寫, 其 格 式 請 詳 參 : 7. 撰 寫 論 文 http://www.nttu.edu.tw/daa/law/law_p/p_lawin.htm 或 依 各 系 所 不 同 領 域 論 文 格 式 撰 寫 8.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詳 參 本 手 冊 所 附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9. 修 正 論 文 期 限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但 不 得 逾 論 文 繳 交 最 後 截 止 日 10. 線 上 建 檔 向 各 系 所 承 辦 人 申 請 帳 號 密 碼 11. 提 交 論 文 依 各 系 所 及 相 關 單 位 所 定 冊 數 繳 交 12.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詳 參 本 手 冊 附 件 十 四 4

四 學 分 規 定 及 課 程 架 構 : ( 一 )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由 各 系 所 自 訂, 請 參 閱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畢 業 學 分 及 課 程 架 構 ( 二 ) 曾 修 習 碩 士 班 同 樣 課 程 且 成 績 及 格 者, 可 於 入 學 後, 檢 附 曾 修 及 格 成 績 單 及 研 究 生 抵 免 學 分 申 請 表 ( 詳 附 件 一 ), 向 其 系 所 申 請 抵 免 ( 三 ) 抵 免 學 分 數 最 高 限 制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學 分 數 為 限 ( 四 ) 研 究 生 畢 業 學 分 數 需 達 三 十 二 學 分 以 上 ( 含 論 文 四 學 分 ) ( 五 ) 暑 期 假 日 及 夜 間 班 研 究 生 每 學 期 最 低 必 須 修 習 2 學 分, 最 高 不 得 高 於 10 學 分 其 他 規 定, 請 參 考 各 系 所 研 究 生 選 課 規 則 ( 六 ) 學 科 成 績 以 七 十 分 及 格, 一 百 分 滿 分 ( 七 ) 在 職 進 修 班 研 究 生 經 系 所 同 意 後, 得 選 修 日 間 部 相 關 碩 士 班 課 程, 至 多 修 習 二 門 課, 每 學 期 以 一 門 課 程 為 限, 合 計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六 學 分 ( 兩 門 課 ), 且 應 受 每 學 期 限 修 學 分 之 限 制 五 指 導 教 授 聘 任 : ( 一 ) 各 系 所 應 規 定 期 限 調 查 同 學 們 研 究 方 向 與 輔 導 其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 二 ) 填 具 研 究 生 論 文 意 向 調 查 表 ( 詳 附 件 二 ) 後 與 導 師 所 長 ( 或 主 任 ) 協 商 ( 三 ) 徵 得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並 填 具 研 究 生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 詳 附 件 三 ), 經 核 章 後 分 送 系 所 辦 公 室 及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備 查 ( 四 ) 研 究 生 研 究 之 主 題 若 系 所 ( 校 ) 內 無 相 關 專 長 教 授, 得 經 系 所 同 意 選 擇 系 所 ( 校 ) 外 指 導 教 授, 應 另 填 具 研 究 生 選 擇 系 所 外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表 ( 詳 附 件 十 四 ) ( 五 ) 研 究 生 於 論 文 計 劃 審 核 通 過 後, 若 欲 變 更 指 導 教 授, 應 填 具 研 究 生 更 換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書 ( 詳 附 件 十 五 ), 並 須 重 提 論 文 計 劃 進 行 審 查 更 換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時 間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時 間 辦 理 六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 一 ) 論 文 指 導 委 員 會 由 指 導 教 授 及 另 兩 位 指 導 委 員 組 成 ( 二 ) 另 二 位 指 導 委 員 由 指 導 教 授 及 研 究 生 協 商 後 推 薦 之 ( 三 ) 提 論 文 計 畫 應 於 學 位 考 試 之 前 提 出 ( 暑 期 班 應 於 前 一 暑 期 申 請 ), 提 出 時 程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且 須 符 合 各 系 所 規 定 條 件 始 可 申 請 各 系 所 規 定 條 件, 由 各 系 所 另 定 之 ( 四 ) 填 具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審 核 申 請 表 ( 詳 附 件 四 ), 並 於 發 表 前 提 出 時 程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將 論 5

文 計 畫 相 關 資 料 ( 三 份 ), 並 填 具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審 核 表 ( 詳 附 件 五 ) 送 系 所 辦 公 室, 逾 期 則 延 後 發 表 ( 五 ) 若 採 書 面 審 查 者, 仍 須 填 具 申 請 表, 繳 交 論 文 計 畫 相 關 資 料 ( 三 份 ) ( 六 )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依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會 實 施 要 點 ( 詳 各 系 所 規 定 ) 辦 理, 發 表 前 應 填 具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會 申 請 表 ( 詳 附 件 六 ) 經 送 系 所 所 長 或 主 任 簽 核 後 由 系 所 安 排 時 間 發 表 ( 七 )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之 口 試 委 員 審 查 費 及 差 旅 費 由 研 究 生 自 理 ( 八 ) 若 以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方 式 辦 理, 仍 應 依 規 定 時 程 提 出,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方 式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辦 理 ( 九 ) 若 研 究 計 畫 審 核 不 通 過, 於 修 正 後 得 再 提 出 申 請 重 新 審 核, 但 以 一 次 為 限 ( 十 ) 通 過 研 究 計 畫 書 審 核 後, 研 究 生 不 得 再 變 更 論 文 題 目, 如 因 論 文 研 究 方 向 或 重 點 修 正, 經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後, 可 重 新 申 請 論 文 計 畫 書 審 核, 但 以 一 次 為 限 七 論 文 口 試 ( 一 ) 考 試 時 間 : 1 夜 間 班 與 假 日 班 : 比 照 日 間 班, 畢 業 論 文 於 每 年 五 月 或 十 一 月 以 前 提 出 申 請, 於 五 月 中 旬 及 十 一 月 中 旬 開 始 進 行 學 位 考 試, 論 文 口 試 應 於 考 試 日 前 二 週 提 出, 且 各 系 所 同 意 學 位 考 試 最 後 截 止 日 期 分 別 為 一 月 十 五 日 及 七 月 十 五 日 延 畢 生 修 滿 系 所 規 定 年 限 及 學 分, 自 次 學 期 得 於 學 期 中 隨 時 提 出 學 位 考 試, 考 試 通 過 後 並 完 成 離 校 相 關 手 續, 即 頒 給 學 位 證 書 2 暑 期 班 : (1) 修 業 第 三 年 7 月 可 申 請,8 月 1 日 後 即 可 進 行 學 位 考 試,9 月 30 日 前 須 口 試 完 畢, 論 文 定 稿 最 後 繳 交 期 限 為 口 試 完 畢 後 二 個 月 (2) 延 畢 生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前, 必 須 至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辦 理 註 冊 (3) 延 畢 生 可 隨 時 申 請 論 文 口 試, 申 請 後 兩 週 進 行 口 試, 論 文 定 稿 最 後 繳 交 期 限 為 口 試 完 畢 後 二 個 月 (4) 應 屆 畢 業 生 學 位 證 書 授 予 之 登 註 月 份, 為 當 年 度 畢 業 典 禮 之 日 期 (5) 延 畢 生 修 滿 系 所 規 定 年 限 及 學 分, 自 次 學 期 得 於 學 期 中 隨 時 提 出 學 位 考 試, 考 試 通 6

過 後 並 完 成 離 校 相 關 手 續, 即 頒 給 學 位 證 書 ( 二 )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應 填 具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表 ( 詳 附 件 七 ),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1 論 文 中 文 摘 要 歷 年 成 績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統 計 表 ( 詳 附 件 八 ) 各 二 份, 及 發 表 刊 物 或 證 明 2 論 文 計 畫 審 核 申 請 書 一 份 3 碩 士 班 論 文 初 稿 四 份 及 其 論 文 中 文 摘 要 一 份 4 填 具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委 員 名 單 ( 詳 附 件 九 ), 繳 交 所 屬 系 所 及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各 一 份 5 各 系 所 規 定 表 件 ( 三 )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委 員 碩 士 班 以 三 人 為 原 則 ( 四 )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由 校 長 遴 聘 之, 委 員 會 主 席 由 全 體 委 員 互 推, 但 指 導 教 授 不 得 擔 任 委 員 會 主 席 ( 五 ) 學 位 考 試, 各 系 所 應 作 成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紀 錄 表 存 查 ( 詳 附 件 十 ) ( 六 ) 學 位 考 試 通 過 者, 應 持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成 績 表 ( 詳 附 件 十 一 ) 及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委 員 審 定 書 ( 詳 附 件 十 二 ), 各 二 份 請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簽 章 後 交 系 所 辦 公 室, 一 份 轉 送 註 冊 組 ( 七 ) 學 位 考 試 時 間 及 方 式 依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 詳 附 件 十 七 ), 及 各 系 所 規 定 辦 理 ( 八 )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試 一 律 在 本 校 內 舉 行 正 式 答 辯 八 撤 銷 已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之 研 究 生, 若 因 故 無 法 於 所 申 請 時 間 內 舉 行 學 考 試, 則 至 少 需 於 考 試 前 一 週 報 請 所 屬 系 所, 填 具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撤 銷 申 請 書 ( 詳 附 件 十 六 ), 逾 期 未 撤 銷 亦 未 舉 行 考 試 者, 以 一 次 不 及 格 論 九 畢 業 研 究 生 在 完 成 學 位 應 修 課 程, 獲 得 應 修 學 分 數, 並 通 過 獲 得 各 系 所 學 位 所 須 通 過 之 其 他 考 核 規 定, 提 出 論 文, 得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經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考 試 通 過 者, 授 予 碩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通 過 後 後 續 手 續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請 各 系 所 辦 將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成 績 表 及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定 書 正 本 送 交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繕 製 畢 業 證 書 ( 二 ) 印 製 學 位 論 文 以 APA 第 5 版 格 式 撰 寫, 其 格 式 請 詳 參 : http://www.nttu.edu.tw/daa/law/law_p/p_lawin.htm 或 依 各 系 所 不 同 領 域 論 文 格 式 7

撰 寫 ( 三 ) 授 權 書 依 規 定 應 授 權 國 家 圖 書 館 及 本 校 圖 書 館 各 一 份 ( 四 ) 線 上 建 檔 : 首 先 向 系 所 辦 索 取 帳 號 密 碼, 再 將 論 文 中 英 文 摘 要 目 次 及 全 文 等 建 檔, 建 檔 完 畢 請 聯 絡 系 所 辦 公 室 十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 離 校 手 續 需 辦 理 事 項 : ( 一 ) 填 具 研 究 生 離 校 手 續 單 ( 詳 附 件 十 三 ) 一 份 ( 二 ) 先 請 系 所 辦 公 室 查 核 有 無 建 檔 成 功 ( 三 ) 研 究 所 ( 碩 士 班 ): 繳 交 論 文 冊 數 ( 依 各 系 所 規 定 ) ( 四 ) 圖 書 館 : 交 3 本 論 文 及 全 文 光 碟 1 片 到 5 樓 採 購 組, 請 圖 書 館 1 樓 閱 覽 組 蓋 章, 確 認 所 借 書 籍 已 還 ( 帶 學 生 證 ) ( 五 ) 學 務 處 : 不 論 有 無 住 宿 均 需 到 生 活 輔 導 組 蓋 章 ; 男 生 請 到 軍 訓 室 蓋 章 ( 六 ) 總 務 處 : 出 納 組 蓋 章, 確 認 有 否 尚 未 繳 納 費 用 ( 七 )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 應 繳 交 碩 士 戴 帽 相 片 一 張 論 文 一 本 全 文 光 碟 乙 片 學 生 證 及 離 校 手 續 單 給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學 生 證 收 回, 離 校 手 續 單 由 進 修 部 核 章 後 影 印 一 份 交 由 研 究 生 送 系 所 留 存, 正 本 由 註 冊 組 留 存, 即 發 給 畢 業 證 書 ( 八 ) 研 究 生 最 後 將 離 校 手 續 單 影 本 交 回 系 所 辦 公 室, 全 部 手 續 即 告 完 成 十 一 其 他 一 每 位 研 究 生 畢 業 前 必 須 繳 交 壹 萬 伍 千 元 論 文 審 查 費, 其 中 包 括 論 文 計 劃 審 查 費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口 試 出 席 費 及 差 旅 費 二 除 本 手 冊 之 相 關 規 定 外, 若 有 未 盡 事 宜, 請 參 閱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及 本 校 教 務 處 最 新 版 研 究 生 手 冊 辦 理 8

貳 師 資 介 紹 ( 依 職 級 及 筆 畫 排 序 ) 教 師 職 稱 性 別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任 教 科 目 梁 忠 銘 教 授 男 日 本 國 立 東 北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教 育 學 教 育 思 潮 比 較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研 究 道 德 教 育 專 題 研 究 教 育 研 究 討 論 比 較 教 育 教 育 專 題 : 歷 史 研 究 陳 淑 麗 教 授 女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系 博 士 陳 嘉 彌 教 授 男 美 國 賓 州 州 立 大 學 博 士 www.nttu.edu.tw/jmc 黃 毅 志 教 授 男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熊 同 鑫 教 授 男 美 國 喬 治 亞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于 乃 芬 副 教 授 女 美 國 印 第 安 那 大 學 教 學 系 統 科 技 博 士 兒 童 發 展 學 習 障 礙 教 學 媒 體 與 科 技 成 人 教 育 教 育 社 會 學 教 育 量 化 方 法 測 驗 與 評 量 師 資 培 育 電 腦 多 媒 體 系 統 化 教 學 設 計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兒 童 發 展 個 別 化 教 學 學 習 診 斷 與 補 教 教 學 學 習 輔 導 理 論 與 實 務 教 育 研 究 法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班 級 經 營 教 學 科 技 專 題 研 究 資 料 分 析 教 學 情 境 設 計 與 佈 置 教 學 媒 體 與 操 作 現 代 社 會 結 構 與 教 育 專 題 研 究 應 用 統 計 學 社 會 調 查 教 育 社 會 學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質 性 研 究 原 住 民 教 育 專 題 研 究 心 理 與 教 育 統 計 教 學 媒 體 與 操 作 電 腦 與 教 學 教 學 科 技 與 媒 體 專 題 研 究 系 統 化 教 學 設 計 研 究 9

教 師 職 稱 性 別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任 教 科 目 王 前 龍 副 教 授 男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系 博 士 課 程 設 計 課 程 理 論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發 展 與 教 材 編 寫 課 程 : 觀 念 與 實 務 教 育 心 理 學 任 晟 蓀 副 教 授 男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系 碩 士 何 俊 青 副 教 授 男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學 校 行 政 校 園 規 劃 與 學 校 建 築 教 育 法 規 創 新 教 學 社 會 科 教 學 國 小 總 務 行 政 國 小 教 務 行 政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學 校 行 政 國 小 人 事 行 政 國 小 訓 導 行 政 校 園 規 劃 與 學 校 建 築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課 程 與 教 學 革 新 教 學 原 理 教 學 理 論 研 究 教 育 心 理 學 李 偉 俊 副 教 授 男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資 優 教 育 博 士 測 驗 與 統 計 資 優 教 育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特 殊 教 育 導 論 教 育 測 驗 與 評 量 資 優 教 育 張 如 慧 副 教 授 女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系 博 士 陳 全 成 副 教 授 男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博 士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課 程 理 論 教 育 行 政 教 育 研 究 法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潛 在 課 程 研 究 質 性 研 究 兒 童 發 展 課 程 設 計 與 發 展 學 校 組 織 行 為 分 析 教 育 投 資 與 原 理 管 理 學 導 論 教 育 研 究 法 學 校 領 導 原 理 教 育 行 政 問 題 研 究 學 校 行 政 決 定 原 理 教 育 行 政 10

教 師 職 稱 性 別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任 教 科 目 黃 琇 屏 副 教 授 女 美 國 賓 州 州 立 大 學 博 士 課 程 與 教 學 課 程 評 鑑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觀 念 與 實 務 統 整 課 程 設 計 課 程 評 鑑 溫 雅 惠 副 教 授 女 美 國 北 科 羅 拉 多 大 學 博 士 廖 本 裕 副 教 授 男 美 國 印 第 安 那 大 學 博 士 樊 明 德 副 教 授 男 美 國 北 亞 利 桑 那 大 學 博 士 蔡 東 鐘 副 教 授 男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科 技 教 育 博 士 鄭 承 昌 副 教 授 男 美 國 北 伊 利 諾 大 學 博 士 諮 商 理 論 團 體 諮 商 認 知 與 教 學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生 命 教 育 電 影 賞 析 數 位 教 材 設 計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教 學 科 技 人 工 智 慧 應 用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生 涯 教 育 人 格 心 理 學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自 我 探 索 與 適 應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教 學 科 技 導 論 論 文 寫 作 教 育 專 題 : 教 學 科 技 研 究 認 知 與 教 學 生 命 教 育 教 育 心 理 學 思 維 與 寫 作 電 影 與 人 生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教 育 研 究 法 資 訊 科 技 與 教 育 研 究 多 媒 體 資 料 庫 規 劃 與 管 理 網 頁 編 輯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規 劃 與 管 理 資 料 庫 基 本 概 念 與 設 計 資 料 搜 尋 與 應 用 應 用 統 計 學 11

教 師 職 稱 性 別 最 高 學 歷 專 長 任 教 科 目 鄭 燿 男 副 教 授 男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系 博 士 班 級 經 營 教 育 評 鑑 教 育 史 教 育 政 策 分 析 中 西 學 校 教 育 史 教 育 法 規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教 學 視 導 學 校 評 鑑 理 論 與 實 務 蕭 月 穗 副 教 授 女 美 國 愛 荷 華 大 學 科 學 教 育 博 士 教 育 心 理 學 班 級 經 營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教 育 心 理 學 班 級 經 營 教 學 方 法 專 題 研 究 : 建 構 主 義 教 學 教 學 設 計 與 發 展 莊 佩 芬 助 理 教 授 女 美 國 德 州 女 子 大 學 博 士 家 族 治 療 多 元 文 化 治 療 兩 性 教 育 ( 性 別 教 育 ) 親 職 教 育 後 現 代 家 族 治 療 自 我 探 索 與 適 應 家 庭 諮 商 黃 振 豊 助 理 教 授 男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系 博 士 汪 履 維 講 師 男 美 國 密 西 根 州 立 大 學 博 士 候 選 人 洪 若 和 講 師 男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博 士 教 育 哲 學 倫 理 學 道 德 教 育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人 權 教 育 教 育 哲 學 後 現 代 哲 學 課 程 理 論 與 發 展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教 師 生 涯 規 劃 與 管 理 輔 導 與 諮 商 國 小 教 育 實 習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國 小 兒 童 輔 導 諮 商 理 論 與 技 術 宗 合 活 動 領 域 教 材 教 法 12

参 各 項 要 點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研 究 生 選 課 及 抵 免 學 分 作 業 要 點 92.09.22 九 十 二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15 九 十 三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所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5.01.12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五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6.05.31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96.06.25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研 究 生 修 課 期 間, 每 學 期 至 少 應 選 修 二 學 分 以 上 之 課 程, 始 得 註 冊 依 學 則 已 修 課 程 總 學 分 達 畢 業 學 分 者, 不 受 此 限 制 二 一 般 生 每 學 期 選 課 上 限 為 十 二 學 分, 若 具 下 列 條 件 因 選 修 最 後 一 科 得 超 出 上 限 一 學 分 加 修 教 育 學 程 者, 總 學 分 上 限 為 十 五 學 分 ( 一 )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達 八 十 分 ( 二 ) 前 一 學 期 無 中 止 學 習 紀 錄 三 在 職 生 每 學 期 選 課 上 限 為 九 學 分, 若 具 下 列 條 件 因 選 修 最 後 一 科 得 超 出 上 限 一 學 分 ( 一 )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達 八 十 分 ( 二 ) 前 一 學 期 無 中 止 學 習 紀 錄 四 抵 免 學 分 以 八 學 分 為 限 但 本 系 ( 所 ) 預 備 研 究 生 及 先 修 學 位 班 ( 含 隨 班 附 讀 ) 之 學 生, 可 抵 免 至 十 學 分, 惟 原 班 課 程 架 構 的 必 修 學 分 均 不 可 抵 免 五 研 究 生 經 本 系 ( 所 ) 同 意 且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得 選 修 原 班 課 程 架 構 外 之 本 系 ( 所 ) 進 修 部 及 日 間 部 相 關 碩 士 班 課 程 大 學 部 高 年 級 課 程 ( 一 ) 選 修 科 目 不 可 為 原 班 課 程 架 構 的 必 修 學 分 ( 二 ) 選 修 大 學 部 高 年 級 課 程, 須 屬 研 討 性 質 課 程 ( 三 ) 選 修 進 修 部 相 關 碩 士 班 課 程, 須 屬 原 班 課 程 架 構 的 選 修 課 程 ( 四 ) 選 修 課 程 須 為 助 理 教 授 級 以 上 教 師 所 開 授 之 課 程 ( 五 ) 每 學 期 以 選 修 一 門 課 程 為 限, 總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六 學 分, 且 應 受 每 學 期 限 修 學 分 之 限 制 ( 六 ) 研 究 生 若 未 修 過 本 系 ( 所 ) 規 定 大 學 層 級 之 研 究 基 礎 學 科 及 學 分 數, 或 修 課 時 限 超 過 十 年 ( 含 ), 應 依 規 定 補 修, 但 其 學 分 不 列 入 研 究 所 學 分 計 算 六 本 要 點 未 盡 事 宜, 依 本 校 學 則 或 相 關 規 章 辦 理 13

七 本 要 點 經 系 ( 所 ) 務 會 議 通 過, 院 務 會 議 審 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4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研 究 生 指 導 作 業 要 點 95.02.14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通 過 95.02.23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院 務 會 議 審 查 95.03.02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96.06.04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為 協 助 本 系 碩 士 研 究 生 ( 含 進 修 部 碩 士 研 究 生 ) 博 士 研 究 生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並 提 昇 論 文 研 究 水 準,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指 導 教 授 以 系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為 原 則, 因 研 究 主 題 專 業 教 師 不 足, 經 系 主 任 核 可, 得 請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或 校 外 教 師 ( 兼 任 教 師 等 同 ) 擔 任 指 導 教 授, 校 外 教 師 擔 任 指 導 教 授 者, 應 由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中 擇 一 擔 任 共 同 指 導 教 授 指 導 教 授 資 格 需 符 合 教 育 部 相 關 規 定 三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研 究 生 指 導 教 授 每 年 級 每 班 以 不 超 過 三 人 為 原 則, 每 年 級 各 班 總 人 數 以 不 超 過 四 人 為 原 則, 各 年 級 各 班 總 人 數 以 不 超 過 六 人 為 原 則 ; 擔 任 進 修 部 碩 士 研 究 生 指 導 教 授 每 班 以 不 超 過 四 人 為 原 則, 每 年 級 各 班 總 人 數 以 不 超 過 五 人 為 原 則, 各 年 級 各 班 總 人 數 以 不 超 過 八 人 為 原 則 ; 非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指 導 教 授, 各 年 級 各 班 總 人 數 以 不 超 過 五 人 ( 含 進 修 部 研 究 生 ) 為 原 則 四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博 士 研 究 生 指 導 教 授 總 人 數 以 三 人 為 限, 每 年 級 以 一 人 為 原 則 五 本 系 碩 士 研 究 生 ( 含 進 修 部 碩 士 研 究 生 ) 在 修 業 第 二 學 期 結 束 前 一 個 月, 博 士 研 究 生 在 修 業 第 四 學 期 結 束 前 一 個 月, 提 出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名 單, 提 交 系 主 任 核 可 六 研 究 生 應 於 學 術 期 刊 學 術 研 討 會 公 開 發 表 相 關 著 作, 並 經 指 導 教 授 認 可 後 始 得 提 出 口 試 申 請 七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須 於 口 試 前 一 個 月 由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提 出 推 薦 名 單, 經 系 主 任 核 定 後 聘 請 之 口 試 委 員 至 少 應 含 校 外 委 員 乙 名 八 本 要 點 未 盡 事 宜, 依 本 校 學 則 或 相 關 規 章 辦 理 九 本 要 點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院 務 會 議 審 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5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會 實 施 要 點 89.01.19 八 十 九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15 九 十 三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所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5.02.14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一 申 請 時 間 凡 本 系 研 究 生 於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前 一 學 期, 應 向 系 辦 公 室 申 請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二 申 請 程 序 ( 一 ) 申 請 碩 士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前, 須 完 成 論 文 之 緒 論 文 獻 探 討 研 究 方 法 及 設 計 ( 如 採 用 實 證 研 究 則 需 確 定 研 究 對 象 預 試 之 研 究 工 具 及 擬 用 統 計 方 法 ) 主 要 參 考 文 獻 等 部 份, 始 可 申 請 碩 士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 二 ) 填 具 申 請 表, 經 指 導 教 授 評 定 核 可 後 送 交 系 ( 所 ) 辦 公 室 三 實 施 方 式 ( 一 ) 每 次 碩 士 計 劃 發 表 會 以 二 小 時 為 原 則 ( 二 ) 論 文 計 劃 大 綱 及 有 關 資 料 一 份 須 於 發 表 前 一 週 送 交 系 辦 公 室 ( 三 )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時, 發 表 者 須 邀 請 本 系 全 體 師 生 參 與 ( 四 )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時, 由 發 表 者 審 查 委 員 擔 任 主 持 人 或 推 之 ( 五 )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時, 請 發 表 者 自 行 準 備 發 表 資 料 供 與 會 人 員 參 閱 ( 六 )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時 之 記 錄 工 作, 由 發 表 者 委 請 同 學 負 責, 並 於 會 後 一 週 內 將 記 錄 送 至 系 所 辦 公 室 備 查 ( 七 )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之 行 政 事 務 ( 含 場 地 之 申 請 餐 點 之 準 備 等 事 項 ), 由 發 表 者 之 班 級 負 責 ( 八 )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完 畢 後, 由 指 導 教 授 及 指 導 委 員 填 寫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會 審 查 意 見 表, 經 系 主 任 認 可 後, 始 可 執 行 碩 士 論 文 研 究 ; 若 不 通 過, 則 須 重 提 論 文 計 劃 並 辦 理 論 文 計 劃 發 表 會, 每 位 研 究 生 每 學 年 以 不 超 過 兩 次 為 限 四 注 意 事 項 : 研 究 生 論 文 計 劃 主 題 若 與 指 導 教 授 正 進 行 之 政 府 委 託 研 究 計 劃 案 相 同, 請 選 擇 不 同 的 研 究 對 象 16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作 業 要 點 89.01.19 八 十 九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所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3.09.15 九 十 三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所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5.01.12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五 次 系 ( 所 )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一 本 要 點 依 據 學 位 授 與 法 施 行 細 則 訂 定 之 二 申 請 考 試 ( 一 ) 申 請 資 格 : 研 究 生 於 修 業 規 定 期 限 內,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始 得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1 通 過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三 個 月 以 上, 並 經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及 主 任 核 可 2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時 應 填 具 申 請 表, 並 檢 附 論 文 摘 要 及 已 公 開 發 表 之 學 術 著 作 ( 二 ) 申 請 期 限 : 學 位 考 試 須 在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十 一 月 底 前 提 出 申 請 ( 三 ) 申 請 重 考 : 論 文 考 試 不 及 格 者, 得 於 次 學 期 申 請 重 考, 重 考 以 一 次 為 限, 重 考 須 於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內 完 成 三 論 文 考 試 ( 一 ) 考 試 方 式 : 學 位 考 試 以 口 試 方 式 辦 理, 由 考 試 委 員 會 評 之 ( 二 ) 考 試 時 間 : 以 九 十 分 鐘 為 度,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之 四 考 試 委 員 會 ( 一 ) 考 試 委 員 會 由 三 至 五 人 組 成, 指 導 教 授 為 當 然 委 員, 校 外 委 員 至 少 一 人, 由 指 導 教 授 推 薦 主 任 遴 聘 之,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由 委 員 互 推 一 人 任 之, 但 指 導 教 授 不 得 擔 任 召 集 人 ( 二 ) 考 試 委 員 須 親 自 出 席 口 試, 不 得 委 託 他 人 出 席, 如 有 委 員 無 法 出 席 致 出 席 委 員 人 數 不 足 三 人, 口 試 應 延 期 舉 行 ( 三 ) 考 試 委 員 與 研 究 生 之 間 有 利 害 關 係 時, 應 予 迴 避 五 考 試 成 績 ( 一 ) 由 考 試 委 員 秘 密 評 分, 評 定 以 一 次 為 限, 獲 得 三 分 之 二 委 員 評 分 七 十 分 以 上, 且 各 委 員 所 評 分 數 之 平 均 達 七 十 分 為 及 格, 未 滿 七 十 分 為 不 及 格 ( 二 ) 論 文 有 抄 襲 情 事, 經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查 確 定 者, 以 不 及 格 論 ( 三 ) 研 究 生 須 繳 交 附 有 考 試 委 員 簽 字 同 意 之 論 文 後, 始 得 送 繳 論 文 考 試 成 績 至 教 務 處 登 錄 六 本 要 點 未 盡 事 宜, 依 本 校 學 則 或 相 關 規 章 辦 理 七 本 要 點 經 系 ( 所 ) 務 會 議 通 過, 院 務 會 議 審 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訂 時 亦 同 17

肆 課 程 架 構 文 教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一 ) 目 標 本 所 旨 在 培 養 文 教 行 政 人 才, 提 供 文 教 行 政 人 員 專 業 知 識 技 能 與 態 度 之 養 成, 以 期 提 昇 相 關 人 員 素 質 及 服 務 品 質, 進 而 改 善 國 內 文 教 行 政 機 關 之 組 織 效 能 ( 二 ) 課 程 結 構 類 別 共 同 必 修 選 修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研 究 方 法 論 專 題 GEE1C1A1 必 2 2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Studies in Research Methodology 理 論 專 題 研 究 GEE1C1A2 必 2 2 Special Topics on Theory 論 文 寫 作 GEE1C1A3 必 2 2 Thesis Writing 碩 士 論 文 GEE1C1A4 必 4 4 Master s Thesis 其 他 教 育 行 政 學 研 究 GEE3S1A1 選 2 2 Others Studies in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教 育 心 理 學 GEE3S1A2 選 2 2 Educational Psychology 行 政 法 GEE3S1A3 選 2 2 Administrative Law 教 育 哲 學 GEE3S1A4 選 2 2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比 較 教 育 GEE3S1D5 選 3 2 Comparative Education 教 育 研 究 法 研 究 GEE3S1A6 選 3 2 教 育 測 驗 與 統 計 GEE3S1A7 選 2 2 教 育 測 驗 與 統 計 GEE3S1A8 選 3 3 網 路 教 學 設 計 與 研 究 GEE3S1A9 選 2 2 網 路 教 學 設 計 與 研 究 GEE3S1B0 選 2 3 電 腦 資 訊 檢 索 GEE3S1B1 選 2 2 電 腦 資 訊 檢 索 GEE3S1B2 選 3 3 Studies in Research Methods in Education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Statistics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Statistics Design of Web-Based Instruction and Research Design of Web-Based Instruction and Resear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 備 註 18

類 別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備 註 東 台 灣 研 究 專 題 GEE3S1B3 選 2 2 Topics on Eastern Taiwan 科 學 教 育 研 究 GEE3S1B4 選 2 2 課 程 理 論 研 究 GEE3S1B5 選 2 2 Research in Science Education Studies in curriculum theories and theorizing 女 性 主 義 研 究 GEE3S1B6 選 2 2 Research of Feminism 論 文 專 題 討 論 GEE3S1B7 選 2 2 Seminar in Thesis 終 身 學 習 理 論 與 實 踐 GEE3S1B8 選 2 2 教 育 社 會 學 研 究 GEE3S1B9 選 2 2 校 園 經 營 與 學 校 管 理 研 究 GEE3S1C0 選 2 2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GEE3S1C1 選 2 2 Life-long Learning in Workforce Education Studies in Sociology of Education Studies in Campus Administration and School Management Research of Special Education 英 才 教 育 研 究 GEE3S1C2 選 2 2 Studies in Elite Education 國 際 關 係 GEE3S1C3 選 2 2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世 界 文 化 史 GEE3S1C4 選 2 2 Thw World Cultural History 校 務 評 鑑 研 究 GEE3S1C5 選 2 2 質 性 研 究 GEE3S1C6 選 2 2 Studies on the School Affairs Evaluation 行 動 研 究 GEE3S1C7 選 2 2 Action Research 日 文 研 究 GEE3S1C8 選 2 2 Studies in Japanese 英 文 研 究 GEE3S1C9 選 2 2 Studies in English 教 育 管 理 與 實 務 GEE3S1D0 選 2 2 教 育 組 織 與 行 為 研 究 GEE3S1D1 選 2 2 國 際 公 法 與 國 際 組 織 GEE3S1D2 選 2 2 The Administration of Education and Practice Educational Organization and Behavior Research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海 外 研 習 GEE3S1D3 選 2 2 Overseas Stvdies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研 究 GEE3S1D4 選 2 2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Research 比 較 教 育 GEE3S1D5 選 2 2 Comparative Education 19

類 別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組 織 行 為 與 研 究 GEE3S1D6 選 3 3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教 育 行 政 學 GEE3S1D7 選 2 2 School Administration 教 育 社 會 學 GEE3S1D8 選 2 2 Sociology of Education 社 會 心 理 學 GEE3S1D9 選 2 2 Social Psychology 教 學 革 新 研 究 GEE3S1E0 選 2 2 談 判 與 衝 突 管 理 GEE3S1E1 選 2 2 行 政 組 織 行 為 分 析 GEE3S1E2 選 2 2 ( 三 ) 選 課 須 知 暨 學 位 申 請 要 點 Studies in Instructional Innovation Negoti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 Analysis of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備 註 研 究 生 需 修 32 學 分 ( 含 論 文 4 學 分 ) 每 學 期 開 課 上 限 12 學 分 每 生 畢 業 前 須 提 一 篇 相 關 論 文, 發 表 在 學 報 學 術 研 究 期 刊 研 討 會 論 壇, 或 具 有 GPN ISSN ISBN 刊 物 之 學 術 性 論 文 為 原 則 20

教 育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一 ) 目 標 本 所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兼 顧 教 育 行 政 及 政 策 專 業 知 識 技 能 與 態 度 之 養 成, 以 期 提 昇 相 關 人 員 素 質 及 服 務 品 質, 進 而 改 善 國 內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和 各 級 學 校 之 組 織 效 能 教 育 目 標 在 於 培 養 教 育 行 政 及 政 策 學 術 研 究 人 才 ; 培 育 各 級 各 類 教 育 行 政 及 學 校 行 政 領 導 人 才 ; 提 供 國 內 各 級 各 類 教 育 行 政 及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進 修 之 機 會 類 別 共 同 必 修 一 般 必 修 選 修 ( 二 ) 課 程 結 構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社 會 科 學 與 教 育 研 究 法 EGE1C1A1 必 2 2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Research Method in Social Studies and Education 教 育 統 計 EGE1C1A2 必 2 2 Educational Statistics 學 位 論 文 EGE1C1A3 必 4 Master s Thesis 質 的 研 究 法 EGE2C1A1 必 2 2 Qualitative Research 調 查 研 究 法 EGE2C1A2 必 2 2 Survey Research Method 歷 史 研 究 法 EGE2C1A3 必 2 2 Research Method in History 論 文 寫 作 研 究 EGE1S1A1 必 2 2 Thesis Writing 學 位 論 文 EGE1C1A3 必 4 0 Master s Thesis 備 註 Special Topics in Educational 教 育 行 政 專 題 研 究 EGE1E1A1 必 選 2 2 Administration Leadership in Theory and 4 選 領 導 理 論 與 實 務 EGE1E1A2 必 選 2 2 Practice 3 行 政 法 EGE1E1A3 必 選 2 2 Administrative Law 行 政 組 織 及 救 濟 法 EGE3S1A1 選 2 2 Administration Organization and Remedy Law 教 育 社 會 學 EGE3S1A2 選 2 2 Sociology of Education 教 育 行 政 實 務 研 究 EGE3S1A3 選 2 2 Studies in Practice of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教 育 政 策 分 析 EGE3S1A4 選 2 2 Educational Policy Analysis 行 政 決 定 歷 程 研 究 EGE3S1A5 選 2 2 Studies in the Process of Administrative Decision 管 理 哲 學 EGE3S1A6 選 2 2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 4 選 1 21

類 別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社 會 變 遷 與 教 育 研 究 EGE3S1A7 選 2 2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Social Change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 行 政 倫 理 EGE3S1A8 選 2 2 Ethics of Administration 行 政 組 織 行 為 分 析 EGE3S1A9 選 2 2 教 育 計 劃 與 實 施 EGE3S1B0 選 2 2 教 育 財 政 理 論 與 實 務 EGE3S1B1 選 2 2 教 育 管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EGE3S1B2 選 2 2 談 判 與 衝 突 管 理 EGE3S1B3 選 2 2 Analysis of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Educational Planning and Practic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ducational Financ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ducational Management Negoti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 社 會 心 理 學 EGE3S1B4 選 2 2 Social Psychology 人 事 行 政 研 究 EGE3S1B5 選 2 2 視 導 理 論 與 實 務 EGE3S1B6 選 2 2 在 職 進 修 與 訓 練 EGE3S1B7 選 2 2 Studies in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upervision In-Service Education and Trainning 量 化 資 料 分 析 EGE3S1B8 選 2 2 Quantitative Data Analysis 獨 立 研 究 EGE3S1B9 選 1 2 Independent Study 備 註 學 校 行 政 電 腦 化 研 究 EGE3S1C0 選 2 2 國 際 教 育 發 展 研 究 EGE3S1C1 選 2 2 課 程 設 計 EGE3S1C2 選 2 2 Designing Integrated 終 身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踐 研 究 EGE3S1C3 選 2 2 教 育 資 料 網 路 與 檢 索 EGE3S1C4 選 2 2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與 理 論 EGE3S1C5 選 2 2 教 學 視 導 研 究 EGE3S1C6 選 2 2 認 知 心 理 學 研 究 EGE3S1C7 選 2 2 教 學 理 論 的 研 究 EGE3S1C8 選 2 2 教 育 投 資 與 管 理 研 究 EGE3S1C9 選 2 2 Educational Information Network and Search Theories of Curriculum Development,Grades 1 through 9 Theories of Teaching and Instruction 22

類 別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資 訊 科 技 與 教 學 研 究 EGE3S1D0 選 2 2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 認 知 與 教 學 研 究 EGE3S1D1 選 2 2 Cognition and Instruction 海 外 研 習 EGE3S1D2 選 2 2 Overseas Stvdies 道 德 教 育 EGE3S1D3 選 2 2 Moral Education 教 育 文 獻 研 究 EGE3S1D4 選 2 2 Research of Education Data and Reference 統 整 課 程 專 題 研 究 EGE3S1D5 選 2 2 Special Topics in Curriculum 社 會 變 遷 與 國 小 社 會 科 教 育 EGE3S1D6 選 2 2 教 育 測 驗 與 評 量 EGE3S1D7 選 2 2 教 學 革 新 研 究 EGE3S1D8 選 2 2 ( 三 ) 選 課 須 知 暨 學 位 申 請 要 點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Assessment Studies in Instructional Innovation 備 註 研 究 生 需 修 32 學 分 ( 含 論 文 4 學 分 ) 每 學 期 開 課 上 限 12 學 分 每 生 畢 業 前 須 提 一 篇 相 關 論 文, 發 表 在 學 報 學 術 研 究 期 刊 研 討 會 論 壇, 或 具 有 GPN ISSN ISBN 刊 物 之 學 術 性 論 文 為 原 則 23

教 學 科 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一 ) 目 標 教 學 科 技 是 一 門 綜 合 科 學 技 術 教 學 理 論 實 務 研 究 的 學 問 集 結 教 學 科 技 美 學 設 計 教 育 學 理 與 研 究 方 法, 醞 育 培 養 出 全 人 的 教 學 科 技 人 才 本 所 課 程 基 本 架 構 分 為 : 研 究 方 法 教 學 科 技 理 論 教 學 科 技 實 務 與 發 展 科 技 發 展 與 創 新 專 業 實 習 等 五 大 類, 以 均 衡 發 展 培 育 出 全 人 的 教 學 科 技 專 業 人 才 為 本 所 成 立 課 程 規 劃 與 學 術 研 究 方 向 的 主 要 目 標 類 別 研 究 方 法 教 學 科 技 理 論 ( 二 ) 課 程 結 構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教 育 研 究 法 EGT1S1A1 必 3 3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Educational Research Methods 論 文 寫 作 EGT1S1A2 必 2 2 Thesis Writing 學 位 論 文 EGT1D1A1 必 4 0 Master s Thesis 應 用 統 計 學 EGT3S1A1 選 3 3 Applied Statistics 資 料 分 析 EGT3S1A2 選 3 3 Data Analysis 質 性 研 究 EGT3S1A3 選 2 2 Qualitative Research 科 技 英 文 寫 作 EGE3S1A4 選 3 3 English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riting 認 知 與 教 學 研 究 EGT3T1A1 選 3 3 Cognition and Instruction 教 學 科 技 與 媒 體 研 究 EGT3T1A2 選 3 3 系 統 化 教 學 設 計 研 究 EGT3T1A3 選 3 3 教 學 設 計 理 論 與 模 式 研 究 EGT3T1A4 選 3 3 網 路 心 理 學 研 究 EGT3T1A5 選 3 3 數 位 學 習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EGT3T1A6 選 3 3 虛 實 混 成 課 程 研 究 EGT3T1A7 選 3 3 科 技 化 學 習 環 境 研 究 EGT3T1A8 選 3 3 學 習 物 件 理 論 與 應 用 研 究 EGT3T1A9 選 3 3 Studies in Instructional Technology and Media Studies in Systematic Instructional Design Studies in Theories and Models of Instructional Design Studies in CyberPsychology Studies in E-Learning Theory and Practice Studies in Curriculum of Virtual-Reality Studies in Technological Learning Environment Studies in Theory and Application of Learning Objects 24

類 別 教 學 科 技 實 務 發 展 科 技 發 展 與 創 新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數 位 學 習 策 略 管 理 與 系 統 研 究 EGT3T1B0 選 3 3 學 習 理 論 應 用 研 究 EGT3T1B1 選 3 3 科 技 創 造 力 研 究 EGT3T1B2 選 3 3 數 位 科 技 專 題 討 論 ( 一 ) EGT3T1B3 選 1 1 數 位 科 技 專 題 討 論 ( 二 ) EGT3T1B4 選 1 1 人 機 介 面 互 動 設 計 與 研 究 EGT3C1A1 選 3 3 網 路 多 媒 體 設 計 與 研 究 EGT3C1A2 選 3 3 電 腦 動 畫 與 虛 擬 實 境 研 究 EGT3C1A3 選 3 3 網 路 教 學 系 統 設 計 研 究 EGT3C1A4 選 3 3 績 效 科 技 研 究 EGT3C1A5 選 3 3 互 動 教 學 設 計 研 究 EGT3C1A6 選 3 3 數 位 內 容 與 編 導 研 究 EGT3C1A7 選 3 3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研 究 EGT3C1A8 選 3 3 文 教 產 業 數 位 化 研 究 EGT3C1A9 選 3 3 文 教 資 源 數 位 典 藏 研 究 EGT3C1B0 選 3 3 電 腦 模 擬 與 遊 戲 設 計 研 究 EGT3C1B1 選 3 3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Studies in E-Learning Strategies, Management and Systems Studies in Learning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 Studies in Technical Creativity Seminar of Digital Technology (I) Seminar of Digital Technology (II) Human-Computer Interface Design Design of Network Multimedia Computer Animations and Virtual Reality Design of Web-Based Instructional System Studies in Performance Technology Studies in Interactive Instruction Design Studies in Digital Content and Editing Studies in Connecting Curriculum and Technology Studies in Digitalization of Cultural Education Studies in Digital Archive of Cultural Education Studies in Design of Computer Simulations and Games 科 技 創 新 與 發 展 研 究 EGT3G1A1 選 3 3 Innovation and Adoption 專 案 規 劃 與 管 理 研 究 EGT3G1A2 選 3 3 教 育 訓 練 教 材 研 發 研 究 EGT3G1A3 選 3 3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規 劃 與 管 理 研 究 EGT3G1A4 選 3 3 專 業 實 習 EGT3D1A1 選 2 2 Project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Design and Development of Training Materials Instructional Resource Center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Practicum in Instruction Technology 25

類 別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田 野 數 位 學 習 研 究 EGT3D1A3 選 3 3 Studies in Field E-learning ( 三 ) 選 課 須 知 暨 學 位 申 請 要 點 研 究 生 需 修 32 學 分 ( 含 論 文 4 學 分 ) 每 學 期 開 課 上 限 12 學 分 每 生 畢 業 前 須 提 一 篇 相 關 論 文, 發 表 在 學 報 學 術 研 究 期 刊 研 討 會 論 壇, 或 具 有 GPN ISSN ISBN 刊 物 之 學 術 性 論 文 為 原 則 26

諮 商 心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一 ) 目 標 本 系 碩 士 班 之 設 立, 旨 在 進 行 諮 商 與 輔 導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期 能 達 成 下 列 目 標 : 培 養 具 有 輔 導 與 諮 商 專 長 之 中 小 學 師 資 ; 培 養 各 級 學 校 輔 導 與 諮 商 專 業 人 員 ; 培 養 社 會 各 階 層 的 心 理 輔 導 人 才 ; 推 展 輔 導 諮 商 及 心 理 測 驗 相 關 領 域 的 學 術 研 究 ; 提 供 中 小 學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管 道, 培 養 正 確 的 教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的 理 念 ( 二 ) 課 程 結 構 科 目 類 別 學 分 數 說 明 研 究 方 法 學 至 少 修 習 6 學 分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研 究 及 獨 立 思 考 之 能 力 心 理 學 基 礎 至 少 修 習 3 學 分 基 礎 理 論 學 分 為 諮 商 員 必 備 之 基 礎 能 力, 為 本 碩 士 班 學 生 共 同 必 選 修 科 目 諮 商 專 業 課 程 至 少 修 習 9 學 分 依 學 生 之 興 趣 與 生 涯 規 劃, 發 展 其 專 業 諮 商 領 域 ( 包 括 : 諮 商 理 論 心 理 衡 鑑 團 體 諮 商 諮 商 議 題 ) 臨 床 實 習 擬 報 考 諮 商 心 理 師 執 照 者, 需 修 諮 商 實 習, 並 加 修 一 年 諮 商 心 理 學 專 業 實 習 6 學 分, 以 符 合 考 照 資 格 論 文 4 學 分 撰 寫 論 文 並 通 過 畢 業 論 文 口 試 畢 業 總 學 分 合 計 32 學 分 ( 必 修 10 學 分 論 文 4 學 分 及 選 修 18 學 分 ) 課 程 規 劃 ( 一 ) 研 究 方 法 學 27

課 程 類 別 課 程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年 級 備 註 研 究 方 法 諮 商 研 究 法 EGH1S105 必 3 一 質 性 研 究 法 EGH3S106 選 3 二 調 查 研 究 法 EGH3S107 選 3 二 諮 商 歷 程 研 究 法 EGH3S108 選 3 二 行 動 研 究 法 EGH3S109 選 3 二 應 用 統 計 學 EGH3S101 選 3 一 至 少 選 修 一 科 多 變 項 分 析 統 計 法 EGH3S102 選 3 一 資 料 分 析 EGH3S103 選 3 二 線 性 結 構 模 式 EGH3S104 選 3 二 論 文 寫 作 論 文 寫 作 EGH1S110 必 2 二 論 文 論 文 EGH1S111 必 4 三 ( 二 ) 心 理 學 基 礎 課 程 類 別 課 程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年 級 備 註 人 格 心 理 學 研 究 EGH3S202 選 3 一 發 展 心 理 學 研 究 EGH3S203 選 3 一 社 會 心 理 學 研 究 EGH3S204 選 3 一 心 理 學 基 礎 變 態 心 理 學 研 究 EGH3S205 選 3 一 認 知 心 理 學 研 究 EGH3S208 選 3 二 學 習 心 理 學 研 究 選 3 二 其 他 ( 三 ) 專 業 課 程 至 少 選 修 一 科 28

課 程 類 別 課 程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年 級 備 註 諮 商 理 論 研 究 EGH3S301 必 3 一 諮 商 技 術 與 實 務 EGH3S302 必 3 二 個 人 中 心 治 療 研 究 EGH3S305 選 3 二 現 實 治 療 研 究 EGH3S306 選 3 二 諮 商 理 論 完 形 治 療 研 究 EGH3S307 選 3 二 行 為 治 療 研 究 EGH3S309 選 3 二 短 期 心 理 治 療 研 究 EGH3S310 選 3 二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研 究 EGH3S312 選 3 二 心 理 診 斷 與 衡 鑑 團 體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家 族 治 療 研 究 EGH3S314 選 3 二 其 他 心 理 衡 鑑 專 題 研 究 EGH3S316 選 3 一 測 驗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選 3 二 測 驗 在 諮 商 上 的 應 用 EGH3S320 選 3 二 其 他 團 體 動 力 學 EGH3S321 選 3 一 團 體 諮 商 理 論 與 技 術 EGH3S322 選 3 一 團 體 諮 商 進 階 實 務 EGH3S323 選 3 二 心 理 衛 生 研 究 EGH3S328 選 3 一 多 元 文 化 諮 商 研 究 EGH3S332 選 3 二 生 涯 諮 商 研 究 EGH3S333 選 3 二 婚 姻 與 家 庭 諮 商 研 究 選 3 二 社 區 諮 商 研 究 EGH3S336 選 3 二 危 機 諮 商 研 究 EGH3S337 選 3 二 兒 童 適 應 專 題 研 究 EGH3S338 選 3 二 諮 商 專 題 青 少 年 問 題 專 題 研 究 EGH3S339 選 3 二 老 人 諮 商 研 究 EGH3S340 選 3 二 哀 傷 諮 商 研 究 EGH3S341 選 3 二 遊 戲 治 療 研 究 EGH3S342 選 3 二 親 職 教 育 研 究 EGH3S343 選 3 二 企 業 諮 商 研 究 EGH3S348 選 3 二 諮 商 專 題 研 究 EGH3S349 選 3 二 諮 商 倫 理 與 相 關 法 規 研 究 EGH3S303 選 3 一 其 他 29

( 四 ) 臨 床 實 習 課 程 類 別 課 程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數 年 級 備 註 臨 床 實 習 諮 商 實 習 EGH3S601 選 3 三 考 照 必 修 諮 商 心 理 學 專 業 實 習 ( 一 ) EGH3S603 選 3 四 考 照 必 修 諮 商 心 理 學 專 業 實 習 ( 二 ) EGH3S604 選 3 四 考 照 必 修 ( 三 ) 選 課 須 知 暨 學 位 申 請 要 點 研 究 生 需 修 32 學 分 ( 含 論 文 4 學 分 ) 每 學 期 開 課 上 限 12 學 分 每 生 畢 業 前 須 提 一 篇 相 關 論 文, 發 表 在 學 報 學 術 研 究 期 刊 研 討 會 論 壇 或 具 有 GPN ISSN ISBN 刊 物 之 學 術 性 論 文 為 原 則 30

學 校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一 ) 目 標 本 所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兼 顧 學 校 行 政 及 政 策 專 業 知 識 技 能 與 態 度 之 養 成, 以 期 提 昇 相 關 人 員 素 質 及 服 務 品 質, 進 而 改 善 各 級 學 校 之 組 織 效 能 教 育 目 標 在 於 培 養 學 校 行 政 學 術 研 究 人 才 ; 培 育 各 級 各 類 教 育 行 政 及 學 校 行 政 領 導 人 才 ; 提 供 國 內 各 級 各 類 教 育 行 政 及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進 修 之 機 會 ( 二 ) 課 程 結 構 類 別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備 註 社 會 科 學 與 教 育 研 究 法 ESE1C1A1 必 2 2 Research Method in Social Studies and Education 論 文 寫 作 ESE1C1A2 必 2 2 Thesis Writing 學 校 行 政 研 究 ESE1C1A3 必 3 3 Studies in School Administration 碩 士 論 文 ESE1C1A4 必 4 0 Master s Thesis 共 同 必 選 修 學 校 行 政 研 究 ESE1C1A5 必 2 2 教 育 統 計 研 究 ESE2C1A1 必 2 2 質 的 研 究 法 ESE2C1A2 必 3 3 Studies in Educational Statistics 調 查 研 究 法 ESE2C1A3 必 2 2 Survey Research Methods 歷 史 研 究 法 ESE2C1A4 必 2 2 Research Method in History 教 育 行 政 研 究 ESE2C1A5 必 3 3 領 導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ESE2C1A6 必 3 3 教 育 法 令 研 究 ESE2C1A7 必 2 2 Studies in Educationl Administration Studi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Leadership Educ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行 政 實 習 ESE2C1A8 必 2 2 Practicum of Administration 教 育 政 策 分 析 研 究 ESE3S1A1 選 3 3 學 校 行 政 決 定 歷 程 研 究 ESE3S1A2 選 2 2 學 校 行 政 組 織 行 為 分 析 研 究 ESE3S1A3 選 3 3 Analysis of Education Policy Studies in the Process of Administrative Decisions Studies in the Analysis of School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31

類 別 科 目 中 文 名 稱 科 目 代 碼 必 選 修 學 分 教 育 計 畫 與 實 施 研 究 ESE3S1A4 選 2 2 學 校 財 政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ESE3S1A5 選 2 2 學 校 建 築 與 校 園 規 劃 之 研 究 ESE3S1A6 選 2 2 時 數 科 目 英 文 名 稱 Studies in Educational Planning and Practicing 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School Finance and Practice 備 註 學 校 管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ESE3S1A7 選 2 2 談 判 與 衝 突 管 理 研 究 ESE3S1A8 選 2 2 學 校 公 共 關 係 研 究 ESE3S1A9 選 2 2 學 校 變 遷 與 發 展 研 究 ESE3S1B0 選 2 2 Studies in Negoti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 School Transition and Development 學 校 行 政 電 腦 行 政 研 究 ESE3S1B1 選 2 2 校 園 規 劃 與 建 築 研 究 ESE3S1B2 選 2 2 人 事 行 政 研 究 ESE3S1B3 選 2 2 視 導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ESE3S1B4 選 2 2 教 育 行 政 研 究 ESE3S1B5 選 2 2 在 職 進 修 與 訓 練 ESE3S1B6 選 2 2 Studies in Campus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e Studies in Personnal Administration Theories and Practice of Supervision In-Servic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成 人 教 育 研 究 ESE3S1B7 選 2 2 Studies in Adult Education 量 化 資 料 分 析 研 究 ESE3S1B8 選 2 2 Studies in Quantitative Data Analysis 獨 立 研 究 ESE3S1B9 選 2 2 Independent Study 海 外 研 習 ESE3S1C0 選 2 2 Overseas Stvdies 教 育 哲 學 研 究 ESE3S1C1 選 2 2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ESE3S1C2 選 2 2 Studies in Educational Philosophy Seminar of Curriculum and Teaching 認 知 與 教 學 研 究 ESE3S1C3 選 2 2 Cognition and Instruction 資 訊 科 技 與 教 育 研 究 ESE3S1C4 選 2 2 教 育 政 策 分 析 研 究 ESE3S1C5 選 3 3 學 校 行 政 組 織 行 為 分 析 研 究 ESE3S1C6 選 3 3 課 程 與 教 學 領 導 ESE3S1C7 選 3 3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 32

( 三 ) 選 課 須 知 暨 學 位 申 請 要 點 研 究 生 需 修 32 學 分 ( 含 論 文 4 學 分 ) 每 學 期 開 課 上 限 12 學 分 每 生 畢 業 前 須 提 一 篇 相 關 論 文, 發 表 在 學 報 學 術 研 究 期 刊 研 討 會 論 壇, 或 具 有 GPN ISSN ISBN 刊 物 之 學 術 性 論 文 為 原 則 33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一 ) 宗 旨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班, 乃 基 於 學 術 研 究 及 地 區 之 需 要 而 成 立 為 提 升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課 程 與 教 學 上 的 專 業 能 力, 本 所 培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理 論 研 究 及 實 務 工 作 之 人 才, 以 落 實 教 育 改 革 的 理 想 台 灣 東 部 地 區 的 生 態 與 文 化 均 有 別 於 西 部, 而 這 些 特 色 會 影 響 學 校 課 程 與 教 學 之 規 畫 與 實 施, 因 此 進 行 多 元 文 化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協 助 弱 勢 族 群 學 生 提 升 與 競 爭 力, 也 是 東 台 灣 課 程 與 教 學 改 革 的 重 點, 本 所 希 冀 未 來 能 建 立 具 有 特 色, 符 合 東 台 灣 學 校 需 要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設 計, 落 實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中 公 平 與 正 義 的 理 想 具 體 宗 旨 如 下 : 一 培 育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策 略 之 未 來 領 袖 人 才 二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新 思 維 三 提 昇 教 師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專 業 素 養 ( 二 ) 發 展 方 向 與 重 點 本 所 未 來 的 發 展 方 向 與 重 點, 包 括 下 列 五 點 : 一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與 教 學 : 台 東 地 區 擁 有 多 元 的 族 群 及 豐 富 的 文 化 資 產, 是 實 現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最 佳 場 域 二 勢 族 群 學 生 的 學 習 診 斷 與 補 救 教 學 : 台 東 距 離 台 灣 之 政 治 經 濟 核 心 都 會 遙 遠, 學 習 機 會 與 條 件 都 居 於 弱 勢 地 位 本 所 可 透 過 研 究, 系 統 地 瞭 解 弱 勢 學 童 的 核 心 問 題, 並 針 對 弱 勢 學 童 的 特 徵, 發 展 可 行 的 補 救 教 學 系 統 與 模 式, 發 展 適 當 的 教 材 教 學 方 法 與 評 量 方 式 等 三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的 結 合 : 以 教 育 系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專 長 師 資, 加 上 本 校 其 他 相 關 系 所 的 師 資 及 資 源, 未 來 將 共 同 進 行 各 學 習 領 域 的 整 合 性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方 案 四 課 程 與 教 學 理 論 發 展 基 礎 性 研 究 : 本 所 將 致 力 於 課 程 教 學 理 論 的 本 土 化 工 作, 基 於 台 東 地 區 的 特 色 及 需 要, 發 展 課 程 與 教 學 理 論 發 展 之 基 礎 性 研 究, 如 課 程 教 學 史 的 研 究, 課 程 教 學 的 實 驗 計 畫 及 模 式 建 立 等 五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比 較 研 究 : 台 東 有 多 元 文 化 的 優 勢, 將 可 進 行 跨 太 平 洋 地 區 及 東 南 亞 地 區 的 區 域 型 課 程 與 教 學 比 較 研 究 34

( 三 )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系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學 術 能 力 發 展 要 求 標 準 94.12.12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班 第 五 次 籌 備 會 議 通 過 一 說 明 :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系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班 期 能 透 過 系 統 而 嚴 謹 的 學 術 訓 練, 培 養 研 究 生 在 教 育 相 關 領 域 具 有 下 表 所 列 的 學 術 能 力 我 們 期 待 教 授 間 的 合 作, 對 研 究 生 有 前 後 一 致 而 且 環 環 相 扣 的 要 求, 使 研 究 生 在 最 有 效 率 的 安 排 下, 其 研 究 設 計 邏 輯 思 考 學 術 寫 作 與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均 能 達 到 一 定 的 水 準, 並 藉 此 建 立 專 業 的 自 信, 增 進 未 來 在 各 領 域 發 展 的 可 能 二 學 術 能 力 發 展 序 階 年 段 能 力 目 標 策 略 暑 一 文 獻 閱 讀 分 析 單 篇 文 獻 閱 讀 摘 要 與 開 設 相 關 課 程 : 教 育 研 究 法 與 評 述 評 述 第 一 學 期 各 開 授 課 程 均 以 文 獻 多 篇 文 獻 的 整 合 分 析 能 力 為 基 本 之 作 業 要 求 與 比 較 另 有 若 干 時 數 ( 正 式 課 程 或 非 以 多 篇 文 獻 發 展 議 題 正 式 工 作 坊 ; 系 內 或 跨 系 ) 培 除 了 本 國 語 言, 需 具 備 養 相 關 能 力 至 少 一 種 外 國 語 的 文 擔 任 研 究 助 理, 從 做 中 學 獻 閱 讀 分 析 與 評 述 能 參 與 相 關 研 討 會 及 同 儕 口 試 力 文 獻 蒐 集 圖 書 館 網 路 學 術 資 源 之 使 用 文 獻 管 理 軟 體 之 使 用 暑 二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與 詮 釋 研 究 設 計 學 術 報 告 寫 作 能 力 教 學 案 例 質 性 及 量 化 之 蒐 集 及 處 理 進 行 小 型 研 究 或 模 擬 的 研 究 撰 寫 精 緻 案 例 個 案 報 告 或 量 化 研 究 報 告 開 設 相 關 課 程 : 質 性 研 究 教 育 統 計 等 強 調 案 例, 以 案 例 培 養 處 理 質 性 及 量 化 資 料 的 能 力 參 與 相 關 研 討 會 及 同 儕 口 試 開 設 相 關 課 程 :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寫 作 及 獨 立 研 究 要 求 投 稿 學 術 刊 物 或 至 研 討 會 發 表 參 與 相 關 研 討 會 及 同 儕 口 試 暑 三 論 文 寫 作 能 力 撰 寫 碩 士 論 文 參 與 相 關 研 討 會 及 同 儕 口 試 ( 四 ) 課 程 結 構 35

課 程 課 程 名 稱 ( 中 文 ) 科 目 代 碼 課 程 名 稱 ( 英 文 ) 領 域 暑 期 學 分 數 時 數 必 選 修 教 育 研 究 法 ETE1B1A1 Research Methods in Education 1 3 3 必 行 動 研 究 ETE3B1A1 Action Research 3 3 3 選 研 究 質 性 研 究 ETE3B1A2 Qualitative Research 1 3 3 選 方 法 應 用 統 計 學 ETE3B1A3 Applied Statistics 2 3 3 選 其 他 Others 選 課 程 政 策 與 改 革 研 究 ETE3D1A1 Studies in Curriculum Policy and Reform 1 3 3 選 課 程 比 較 研 究 ETE3D1A2 Comparative Studies in Curriculum 2 3 3 選 課 程 設 計 與 發 展 研 究 ETE3D1A3 Studies in Curriculum Design and Development 1 3 3 選 課 程 理 論 研 究 ETE1D1A1 Studies in Curriculum Theories and Theorizing 1 3 3 必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Studies in Multicultural ETE3D1A4 課 程 究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2 3 3 選 理 論 潛 在 課 程 研 究 與 實 課 程 評 鑑 研 究 ETE3D1A5 Studies in the Hidden Curriculum ETE3D1A6 Studies in Curriculum Evaluation 1 1 3 3 3 3 選 選 務 Studies in School-based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研 究 ETE3D1A7 Curriculum Development 2 3 3 選 課 程 史 研 究 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ETE1D1A8 Curriculum 2 3 3 選 各 國 教 科 書 比 較 研 究 ETE3D1A9 Comparative Studies of Textbooks 3 3 3 選 統 整 課 程 研 究 ETE3D1B0 Studies in Integrated Curriculum (or Curriculum Integration) 3 3 3 選 課 程 專 題 研 究 ETE3D1B1 Monographic Studies in Curriculum 2 3 3 選 其 他 Others 選 教 學 理 論 教 學 理 論 研 究 ETE2E1A2 Studies in the Theories of Teaching and Instruction 1 3 3 必 與 實 務 學 習 與 教 學 心 理 學 研 究 ETE3G1A1 Studies in the Psychology of Learning and Teaching 2 3 3 選 36

課 程 課 程 名 稱 ( 中 文 ) 科 目 代 碼 課 程 名 稱 ( 英 文 ) 領 域 暑 期 學 分 數 時 數 必 選 修 教 學 設 計 與 發 展 研 究 Studies in Instructional Design ETE3G1A2 and Development 1 3 3 選 教 育 診 斷 與 評 量 研 究 Studies in Educational ETE3G1A3 Measurement and Diagnosis 2 3 3 選 個 別 化 教 學 研 究 Studies in Individualized ETE3G1A4 Instruction 2 3 3 選 教 學 案 例 發 展 與 研 究 Studies in Case Development for ETE3G1A5 Teaching 1 3 3 選 教 學 視 導 研 究 Studies in Instructional ETE3G1A6 Supervision 2 3 3 選 班 級 經 營 研 究 Studies in Classroom ETE3G1A7 Management 2 3 3 選 教 學 革 新 研 究 ETE3G1A8 Studies in instructional innovation 2 3 3 選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研 究 Studies in the Professional ETE3G1A9 Development of Teachers 3 3 3 選 教 學 社 會 學 研 究 Studies in the Sociology of ETE3G1B0 Education 2 3 3 選 課 室 歷 程 研 究 ETE3G1B1 Studies in Classroom Processes 3 3 3 選 各 學 習 領 域 重 大 議 題 與 新 興 領 域 之 課 程 與 弱 勢 學 童 的 教 與 學 研 究 Teaching and Learning for ETE3G1B2 Exceptional and Disadvantaged 1 3 3 選 Students 教 學 專 題 研 究 Monographic Studies in Teaching ETE3G1B3 and Instruction 2 3 3 選 其 他 Others 選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ETE3F1A1 ETE3F1A2 ETE3F1A3 ETE3F1A4 Studies in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of Language Arts 1 3 3 選 Studies in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of Social Studies 3 3 3 選 Studies in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of Mathematics 3 3 3 選 Studies in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of Arts and 2 3 3 選 Humanities 37

課 程 課 程 名 稱 ( 中 文 ) 科 目 代 碼 課 程 名 稱 ( 英 文 ) 領 域 暑 期 學 分 數 時 數 必 選 修 教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健 康 與 體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教 學 重 大 教 育 議 題 專 題 研 究 ETE3F1A5 ETE3F1A6 ETE3F1A7 ETE3F1A8 Studies in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3 3 3 選 Studies in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of Integrative 3 3 選 3 Activities Studies in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of Health and Physical 3 3 選 3 Education Monographic Studies in Important (or Significant or Critical) Issues 3 3 3 選 in Education 其 他 Others 選 論 文 碩 士 論 文 ETE1C1A3 Master s Thesis 4 4 必 及 專 題 專 題 討 論 討 論 ETE1C1A4 Seminar on Curriculum and 1 2 必 Instruction 2 研 究 方 法 領 域 至 少 6 學 分 ( 教 育 研 究 法 + 一 個 選 修 ) 課 程 理 論 與 實 務 領 域 至 少 3 學 分 ( 課 程 理 論 研 究 ) 教 學 理 論 與 實 務 領 域 至 少 3 學 分 ( 教 學 理 論 研 究 ) 論 文 集 專 題 討 論 至 少 2 學 分 ( 專 題 討 論 ) 附 註 :1. 每 生 畢 業 前 須 提 一 篇 相 關 論 文, 發 表 在 學 報 學 術 研 究 期 刊 研 討 會 論 壇, 或 具 有 GPN ISSN ISBN 刊 物 之 學 術 性 論 文 為 原 則 38

伍 考 試 作 業 要 點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96.01.11.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04.11 台 高 ( 二 )090044930 號 函 准 備 查 第 1.2.3.5.6.9 條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第 二 十 六 條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及 學 位 授 予 法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研 究 生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者, 得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 一 碩 士 班 修 業 逾 一 學 期 博 士 班 修 業 逾 五 學 期 二 修 畢 各 系 所 規 定 之 應 修 科 目 與 學 分 三 已 完 成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或 審 查 四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應 經 資 格 考 核 及 格,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必 要 時 亦 得 要 求 其 經 資 格 考 核 及 格 有 關 資 格 考 核 之 科 目 與 辦 法 由 各 系 ( 所 ) 自 行 定 之 第 三 條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一 申 請 期 限 : 第 一 學 期 自 研 究 生 完 成 該 學 期 註 冊 手 續 起 至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止 第 二 學 期 自 研 究 生 完 成 該 學 期 註 冊 手 續 起 至 五 月 三 十 一 止 二 除 各 系 所 之 規 定 外,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各 項 文 件 :: ( 一 ) 歷 年 成 績 表 ( 二 ) 論 文 中 文 摘 要 ( 三 )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統 計 表 ( 四 ) 發 表 刋 物 或 證 明 藝 術 類 或 應 用 科 技 類 系 ( 所 )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其 論 文 得 以 創 作 展 演 連 同 書 面 報 告 或 以 技 術 報 告 代 替 唯 是 否 屬 於 藝 術 類 或 應 用 科 技 類, 應 由 各 該 系 ( 所 ) 提 經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三 經 指 導 教 授 及 所 屬 所 長 或 系 主 任 同 意 後 報 請 學 校 核 備 第 四 條 學 位 考 試 依 下 列 程 序 進 行 : 一 組 織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二 辦 理 學 位 考 試 第 五 條 組 織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一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三 至 五 人,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五 至 九 人, 其 中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為 當 然 委 員, 校 外 委 員 不 得 少 於 委 員 人 數 之 三 分 之 一 考 試 委 員 名 單 由 所 長 或 系 主 任 與 指 導 教 授 就 具 有 資 格 之 人 選 推 薦, 由 校 長 遴 聘 之 二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除 對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所 提 論 文 學 科 有 專 門 研 究 外, 並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曾 任 教 授 者 ( 二 )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士 或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者 39

( 三 ) 曾 任 副 教 授 或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員, 在 學 術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 四 ) 獲 有 博 士 學 位, 在 學 術 上 卓 有 成 就 者 ( 五 ) 屬 於 稀 少 性 或 特 殊 性 學 科, 在 學 術 或 專 業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前 款 第 三 目 至 第 五 目 之 提 聘 資 格 認 定 標 準, 由 各 系 ( 所 ) 務 會 議 定 之 三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除 對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所 提 論 文 學 科 創 作 展 演 或 技 術 報 告 有 專 門 研 究 外, 並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曾 任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者 ( 二 )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士 或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副 研 究 員 者 ( 三 ) 獲 有 博 士 學 位, 在 學 術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 四 ) 屬 於 稀 少 性 或 特 殊 性 學 科, 在 學 術 或 專 業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前 款 第 三 目 第 四 目 之 提 聘 資 格 認 定 標 準, 由 各 系 ( 所 ) 務 會 議 定 之 第 六 條 辦 理 學 位 考 試, 應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一 研 究 生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核 准 備 案 後, 應 檢 具 繕 印 之 博 士 論 文 與 提 要 各 九 份, 碩 士 論 文 與 提 要 各 五 份, 送 請 所 屬 系 ( 所 ) 審 查 符 合 規 定 後, 擇 期 辦 理 有 關 學 位 考 試 事 宜 考 試 方 式 以 口 試 行 之, 必 要 時 得 在 實 驗 室 舉 行 實 驗 考 試 二 學 位 考 試 時, 必 須 當 場 評 定 成 績, 評 定 以 一 次 為 限, 且 不 得 以 預 備 會 或 審 查 會 名 義, 而 不 予 以 評 定 成 績 ; 學 位 考 試 完 後, 其 未 評 定 成 績 者, 以 考 試 不 及 格 論 三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以 七 十 分 為 及 格, 一 百 分 為 滿 分, 並 以 出 席 委 員 評 定 分 數 平 均 決 定 之 但 有 二 分 之 一 ( 含 ) 以 上 出 席 委 員 會 評 定 為 不 及 格 者, 以 不 及 格 論 四 考 試 委 員 缺 席 時, 不 得 以 他 人 代 理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至 少 須 委 員 三 人 出 席,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至 少 須 委 員 五 人 出 席, 出 席 委 員 未 達 人 數 限 制, 不 得 舉 行 考 試 ; 已 考 試 者, 其 考 試 成 績 不 予 採 認 五 學 位 考 試 由 全 體 委 員 推 選 委 員 一 人 為 主 席 主 持 之 但 指 導 教 授 不 得 擔 任 委 員 會 主 席 六 學 位 考 試 通 過 繳 交 成 績 至 所 辦 公 室 後, 不 得 更 改 口 試 委 員 確 認 之 論 文 題 目, 如 執 意 要 改 題 目, 原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不 予 認 可, 應 於 次 學 期 或 次 學 年 重 新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七 學 位 考 試 經 評 定 為 不 及 格 者, 在 修 業 年 限 內 得 於 次 學 期 或 次 學 年 申 請 重 考, 唯 重 考 以 一 次 為 限 且 須 在 修 業 年 限 內 為 之 重 考 成 績 仍 不 及 格 者, 勒 令 退 學 八 論 文 有 抄 襲 或 舞 弊 情 事, 經 碩 士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查 確 定 以 不 及 格 論, 並 不 得 重 考 九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學 位 者, 未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經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決 定 合 於 碩 士 學 位 標 準 者, 得 授 予 碩 士 學 位 十 學 位 論 文 ( 含 摘 要 ) 以 中 文 撰 寫 為 原 則 十 一 前 經 取 得 他 種 學 位 之 論 文, 不 得 再 行 提 出 第 七 條 指 導 教 授 之 聘 任 及 口 試 委 員 之 聘 請, 如 有 三 等 親 內 關 係 或 涉 及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者, 應 行 迴 避, 不 得 擔 任 指 導 教 授 或 口 試 委 員 第 八 條 學 位 考 試 應 於 研 究 生 申 請 之 該 學 期 學 校 行 事 曆 規 定 學 期 結 束 日 之 前 舉 行 研 究 生 如 已 提 出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而 因 故 無 法 於 該 學 期 內 完 成 學 位 考 試 者, 應 於 學 校 行 事 曆 規 定 學 期 結 束 日 之 前 報 請 學 校 撤 回 該 學 期 學 位 考 試 之 申 請 逾 期 未 撤 回 亦 未 舉 行 考 試 者, 以 一 次 不 及 格 40

論 第 九 條 學 位 考 試 舉 行 後 各 系 ( 所 ) 應 俟 研 究 生 繳 交 附 有 考 試 委 員 簽 字 同 意 之 定 稿 論 文 後, 始 得 將 各 該 生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送 教 務 處 登 錄 論 文 最 後 定 稿 之 繳 交 期 限, 第 一 學 期 為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第 二 學 期 為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逾 期 而 未 達 修 業 最 高 年 限 者, 次 學 期 仍 應 註 冊, 並 於 該 學 期 繳 交 論 文 最 後 期 限 前 繳 交, 屬 該 學 期 畢 業 至 修 業 年 限 屆 滿 時 仍 未 繳 交 論 文 者, 該 學 位 考 試 以 不 及 格 論, 並 依 規 定 退 學 第 十 條 本 校 對 於 已 通 過 學 位 考 試 授 與 之 學 位, 如 發 現 論 文 創 作 展 演 或 書 面 報 告 技 術 報 告 有 抄 襲 或 舞 弊 情 事, 經 調 查 屬 實 者, 將 予 以 撤 銷 學 位, 並 追 繳 其 已 發 之 學 位 證 書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教 育 部 備 查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41

陸 各 式 表 件 42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研 究 生 抵 免 學 分 申 請 書 系 所 別 : 姓 名 : 學 號 :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原 就 讀 學 校 已 修 科 目 擬 抵 免 科 目 審 查 結 果 科 目 代 碼 學 學 科 目 名 稱 ( 請 參 考 本 校 課 程 大 科 目 名 稱 可 否 分 分 綱 ) 審 查 者 簽 章 備 註 請 將 碩 博 士 班 學 分 與 學 程 學 分 請 分 二 張 申 請 表 辦 理, 並 請 勾 填 碩 博 士 班 學 分 學 程 學 分 申 請 抵 免 通 過 學 分 總 數 : 系 所 承 辦 人 所 長 或 系 主 任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審 核 通 過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 註 :1. 請 於 新 生 註 冊 入 學 後 加 退 選 結 束 前 自 行 向 所 屬 系 所 提 出 申 請 ( 科 目 代 碼 未 填 不 予 登 錄 ) 2. 辦 理 抵 免 時 須 附 原 就 讀 學 校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相 關 學 分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3. 擬 抵 免 科 目 及 學 分 以 課 程 大 綱 內 所 列 為 準 4. 本 表 為 日 夜 學 制 通 用, 請 依 個 人 學 制 分 送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辦 理 43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研 究 生 論 文 意 向 調 查 表 系 所 別 : 研 究 生 姓 名 學 號 論 文 研 究 之 領 域 預 擬 之 論 文 題 目 或 方 向 1 屬 意 之 指 導 教 授 2 3 註 :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前, 請 先 填 具 本 表 再 與 導 師 協 商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導 師 簽 名 : 所 長 或 主 任 簽 名 : 44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研 究 生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士 班 年 級 研 究 生 擬 撰 寫 論 文, 本 人 同 意 指 導 此 致 所 長 或 主 任 學 院 院 長 指 導 教 授 ( 簽 章 ) 年 月 日 附 註 : 一 擔 任 研 究 生 指 導 教 授 須 為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級 職 二 請 詳 細 填 寫 下 列 表 格 以 利 敦 聘 教 授 姓 名 現 職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45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審 核 申 請 書 系 所 別 :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姓 名 學 號 聯 絡 電 話 班 別 論 文 題 目 ( 請 寫 中 文 ) 指 導 教 授 指 導 委 員 ( 一 ) 指 導 委 員 ( 二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住 址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住 址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住 址 指 導 教 授 如 同 意 請 惠 註 意 見 及 簽 名 所 長 或 主 任 簽 核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46

系 所 別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審 查 表 研 究 生 姓 名 學 號 班 別 論 文 計 畫 名 稱 項 目 說 明 意 見 研 究 計 畫 的 背 景 目 的 問 題 文 獻 探 討 審 研 究 方 法 查 章 節 架 構 參 考 書 目 審 查 結 果 論 文 計 畫 的 可 行 性 通 過 修 改 後 通 過 不 通 過 審 查 者 簽 名 民 國 年 月 日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47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會 申 請 表 本 系 所 年 級 研 究 生 論 文 計 畫 已 按 規 定 於 一 週 前 送 達 所 辦 公 室, 並 徵 得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會 之 時 間, 敬 請 惠 予 安 排 發 表 會 事 宜 論 文 題 目 發 表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時 分 發 表 地 點 指 導 教 授 如 同 意 請 惠 註 意 見 及 簽 名 所 長 或 主 任 簽 核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研 究 生 : 學 號 : 聯 絡 電 話 :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48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表 系 所 別 :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姓 名 學 號 論 文 題 目 預 定 考 試 日 期 年 月 日 修 業 狀 況 ( 學 生 自 填 ) 1. 研 究 年 數 : 2. 所 修 學 分 : 3.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 4. 學 科 考 試 成 績 : 5. 檢 附 資 料 如 下 : 中 文 摘 要 歷 年 成 績 表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統 計 表 發 表 刋 物 或 證 明 核 准 簽 名 欄 指 導 教 授 系 所 主 管 附 註 :1. 本 申 請 表 填 寫 一 份, 並 將 檢 附 資 料 裝 訂 後, 經 指 導 教 授 及 系 所 所 長 或 主 任 簽 核 後,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繳 交 系 所 備 查 ( 博 士 生 請 加 附 資 格 考 通 過 證 明 ) 2. 請 系 所 影 印 一 張 送 註 冊 組 或 進 修 部 存 參 3. 本 表 為 日 夜 學 制 通 用 49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統 計 表 系 所 別 : 研 究 生 姓 名 學 號 應 共 同 必 修 ( 學 分 ) 已 學 分 修 必 修 課 程 ( 學 分 ) 修 學 分 課 選 修 課 程 ( 學 分 ) 課 學 分 程 總 計 ( 至 少 學 分, 不 含 論 文 4 學 分 ) 程 學 分 附 註 :1. 本 表 一 份 連 同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表 歷 年 成 績 表 發 表 刋 物 或 證 明, 經 指 導 教 授 及 系 所 所 長 或 主 任 簽 核 後,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繳 交 系 所 備 查 2. 本 表 為 日 夜 學 制 通 用 50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委 員 名 單 系 所 別 : 年 月 日 研 究 生 姓 名 學 號 論 文 題 目 委 員 姓 名 校 內 外 委 員 職 稱 服 務 學 校 ( 機 關 ) 指 導 教 授 召 集 人 所 長 或 主 任 指 導 教 授 系 所 承 辦 人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51

系 所 別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紀 錄 表 研 究 生 姓 名 學 號 論 文 題 目 考 試 日 期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評 分 分 ( 大 寫 )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簽 名 附 註 :1. 本 評 分 紀 錄 表 每 位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各 一 份 評 分 後, 存 檔 於 系 所 辦 公 室 2. 學 位 授 予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八 條 : 考 試 委 員 對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應 就 下 列 各 要 項 評 定 之 : (1) 研 究 之 方 法 (2) 資 料 之 來 源 (3) 文 字 與 結 構 (4) 心 得 創 見 或 發 明 3. 本 表 為 日 夜 學 制 通 用, 請 依 個 人 學 制 分 送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辦 理 52

系 所 別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成 績 表 研 究 生 姓 名 學 號 論 文 題 目 指 導 教 授 考 試 日 期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評 分 ( 大 寫 ) 考 委 簽 試 員 名 所 長 或 主 任 簽 名 附 註 :1. 本 表 一 式 二 份 經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簽 後, 正 本 送 交 系 所 辦 公 室 及 註 冊 組 或 進 修 部 存 查 2. 本 表 為 日 夜 學 制 通 用, 請 依 個 人 學 制 分 送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辦 理 53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委 員 審 定 書 系 所 別 : 本 班 所 提 之 論 文 君 業 經 本 委 員 會 通 過 合 於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條 件 論 文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 (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主 席 ) ( 指 導 教 授 ) 論 文 學 位 考 試 日 期 : 年 月 日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附 註 :1. 本 表 一 式 二 份 經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簽 後, 正 本 送 交 系 所 辦 公 室 及 註 冊 組 或 進 修 部 存 查 2. 本 表 為 日 夜 學 制 通 用, 請 依 個 人 學 制 分 送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辦 理 54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研 究 生 離 校 手 續 單 系 所 別 : 年 月 日 姓 名 學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性 別 班 級 教 育 學 系 士 班 入 學 年 月 年 月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指 導 教 授 系 繳 論 文 冊 數 ( 教 育 學 系 3 本 ) 及 全 文 光 碟 一 片 上 網 授 權 書 一 份 所 長 或 主 任 所 圖 採 繳 論 文 3 冊 及 全 文 光 碟 一 片 典 借 書 書 編 閱 館 組 組 學 生 宿 舍 ( 含 軍 訓 室 ) 師 上 網 : 填 寫 畢 業 流 向 問 卷 調 查 生 活 培 網 址 http://dpts.nttu.edu.tw/dpa/contents/menu/ 事 輔 暨 menu_view.asp?menuid=566 務 導 就 處 組 輔 處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註 冊 組 或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大 學 部 學 生 繳 相 片 一 張 及 學 生 證 交 註 冊 組 進 修 部 學 生 繳 論 文 1 冊 及 全 文 光 碟 一 片 交 進 修 部 註 : 本 表 為 日 夜 學 制 通 用, 請 依 個 人 學 制 分 送 教 務 處 或 進 修 部 辦 理 55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研 究 生 選 擇 系 所 外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表 系 所 別 : 研 究 生 姓 名 學 號 年 級 研 究 題 目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所 長 或 主 任 : ( 簽 名 ) 56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研 究 生 更 換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申 請 書 本 人 原 敦 請 教 授 擔 任 指 導 教 授, 現 因 理 由 擬 申 請 變 更 指 導 教 授, 研 究 方 向 亦 更 改 為 敬 請 同 意 此 致 原 指 導 教 授 : ( 簽 章 ) 更 換 後 指 導 教 授 : ( 簽 章 ) 所 長 或 主 任 : ( 簽 章 ) 研 究 生 : ( 簽 章 ) 學 號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57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撤 銷 申 請 書 系 所 別 : 教 育 學 系 學 生 已 申 請 年 月 日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茲 因 擬 撤 銷 申 請 本 次 考 試 謹 呈 指 導 教 授 : 所 長 或 主 任 : 研 究 生 : 學 號 : 年 月 日 填 寫 完 畢 由 系 所 存 查 並 影 印 一 份 送 註 冊 組 或 進 修 部 參 辦 58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96.01.11.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3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6.04.11 臺 高 ( 二 )090044930 號 函 准 備 查 第 1.2.3.5.6.9 條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第 二 十 六 條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及 學 位 授 予 法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訂 定 之 第 四 條 研 究 生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者, 得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 一 碩 士 班 修 業 逾 一 學 期 博 士 班 修 業 逾 五 學 期 二 修 畢 各 系 所 規 定 之 應 修 科 目 與 學 分 三 已 完 成 論 文 計 畫 發 表 或 審 查 四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應 經 資 格 考 核 及 格,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必 要 時 亦 得 要 求 其 經 資 格 考 核 及 格 有 關 資 格 考 核 之 科 目 與 辦 法 由 各 系 ( 所 ) 自 行 定 之 第 三 條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一 申 請 期 限 : 第 一 學 期 自 研 究 生 完 成 該 學 期 註 冊 手 續 起 至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止 第 二 學 期 自 研 究 生 完 成 該 學 期 註 冊 手 續 起 至 五 月 三 十 一 止 二 除 各 系 所 之 規 定 外,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各 項 文 件 :: ( 一 ) 歷 年 成 績 表 ( 二 ) 論 文 中 文 摘 要 ( 三 ) 修 習 課 程 學 分 統 計 表 ( 四 ) 發 表 刋 物 或 證 明 藝 術 類 或 應 用 科 技 類 系 ( 所 )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其 論 文 得 以 創 作 展 演 連 同 書 面 報 告 或 以 技 術 報 告 代 替 唯 是 否 屬 於 藝 術 類 或 應 用 科 技 類, 應 由 各 該 系 ( 所 ) 提 經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三 經 指 導 教 授 及 所 屬 所 長 或 系 主 任 同 意 後 報 請 學 校 核 備 第 四 條 學 位 考 試 依 下 列 程 序 進 行 : 一 組 織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二 辦 理 學 位 考 試 第 七 條 組 織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一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三 至 五 人,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五 至 九 人, 其 中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為 當 然 委 員, 校 外 委 員 不 得 少 於 委 員 人 數 之 三 分 之 一 考 試 委 員 名 單 由 所 長 或 系 主 任 與 指 導 教 授 就 具 有 資 格 之 人 選 推 薦, 由 校 長 遴 聘 之 二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除 對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所 提 論 文 學 科 有 專 門 研 究 外, 並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曾 任 教 授 者 ( 二 )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士 或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者 ( 三 ) 曾 任 副 教 授 或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員, 在 學 術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 四 ) 獲 有 博 士 學 位, 在 學 術 上 卓 有 成 就 者 ( 五 ) 屬 於 稀 少 性 或 特 殊 性 學 科, 在 學 術 或 專 業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前 款 第 三 目 至 第 五 目 之 提 聘 資 格 認 定 標 準, 由 各 系 ( 所 ) 務 會 議 定 之 三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除 對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所 提 論 文 學 科 創 作 展 演 或 技 術 報 告 有 專 門 59

研 究 外, 並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 一 ) 曾 任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者 ( 二 )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士 或 曾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副 研 究 員 者 ( 三 ) 獲 有 博 士 學 位, 在 學 術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 四 ) 屬 於 稀 少 性 或 特 殊 性 學 科, 在 學 術 或 專 業 上 著 有 成 就 者 前 款 第 三 目 第 四 目 之 提 聘 資 格 認 定 標 準, 由 各 系 ( 所 ) 務 會 議 定 之 第 八 條 辦 理 學 位 考 試, 應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一 研 究 生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核 准 備 案 後, 應 檢 具 繕 印 之 博 士 論 文 與 提 要 各 九 份, 碩 士 論 文 與 提 要 各 五 份, 送 請 所 屬 系 ( 所 ) 審 查 符 合 規 定 後, 擇 期 辦 理 有 關 學 位 考 試 事 宜 考 試 方 式 以 口 試 行 之, 必 要 時 得 在 實 驗 室 舉 行 實 驗 考 試 二 學 位 考 試 時, 必 須 當 場 評 定 成 績, 評 定 以 一 次 為 限, 且 不 得 以 預 備 會 或 審 查 會 名 義, 而 不 予 以 評 定 成 績 ; 學 位 考 試 完 後, 其 未 評 定 成 績 者, 以 考 試 不 及 格 論 三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以 七 十 分 為 及 格, 一 百 分 為 滿 分, 並 以 出 席 委 員 評 定 分 數 平 均 決 定 之 但 有 二 分 之 一 ( 含 ) 以 上 出 席 委 員 會 評 定 為 不 及 格 者, 以 不 及 格 論 四 考 試 委 員 缺 席 時, 不 得 以 他 人 代 理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至 少 須 委 員 三 人 出 席,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至 少 須 委 員 五 人 出 席, 出 席 委 員 未 達 人 數 限 制, 不 得 舉 行 考 試 ; 已 考 試 者, 其 考 試 成 績 不 予 採 認 五 學 位 考 試 由 全 體 委 員 推 選 委 員 一 人 為 主 席 主 持 之 但 指 導 教 授 不 得 擔 任 委 員 會 主 席 六 學 位 考 試 通 過 繳 交 成 績 至 所 辦 公 室 後, 不 得 更 改 口 試 委 員 確 認 之 論 文 題 目, 如 執 意 要 改 題 目, 原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不 予 認 可, 應 於 次 學 期 或 次 學 年 重 新 申 請 學 位 考 試 七 學 位 考 試 經 評 定 為 不 及 格 者, 在 修 業 年 限 內 得 於 次 學 期 或 次 學 年 申 請 重 考, 唯 重 考 以 一 次 為 限 且 須 在 修 業 年 限 內 為 之 重 考 成 績 仍 不 及 格 者, 勒 令 退 學 八 論 文 有 抄 襲 或 舞 弊 情 事, 經 碩 士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查 確 定 以 不 及 格 論, 並 不 得 重 考 九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學 位 者, 未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經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會 決 定 合 於 碩 士 學 位 標 準 者, 得 授 予 碩 士 學 位 十 學 位 論 文 ( 含 摘 要 ) 以 中 文 撰 寫 為 原 則 十 一 前 經 取 得 他 種 學 位 之 論 文, 不 得 再 行 提 出 第 七 條 指 導 教 授 之 聘 任 及 口 試 委 員 之 聘 請, 如 有 三 等 親 內 關 係 或 涉 及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者, 應 行 迴 避, 不 得 擔 任 指 導 教 授 或 口 試 委 員 第 八 條 學 位 考 試 應 於 研 究 生 申 請 之 該 學 期 學 校 行 事 曆 規 定 學 期 結 束 日 之 前 舉 行 研 究 生 如 已 提 出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而 因 故 無 法 於 該 學 期 內 完 成 學 位 考 試 者, 應 於 學 校 行 事 曆 規 定 學 期 結 束 日 之 前 報 請 學 校 撤 回 該 學 期 學 位 考 試 之 申 請 逾 期 未 撤 回 亦 未 舉 行 考 試 者, 以 一 次 不 及 格 論 第 九 條 學 位 考 試 舉 行 後 各 系 ( 所 ) 應 俟 研 究 生 繳 交 附 有 考 試 委 員 簽 字 同 意 之 定 稿 論 文 後, 始 得 將 各 該 生 學 位 考 試 成 績 送 教 務 處 登 錄 論 文 最 後 定 稿 之 繳 交 期 限, 第 一 學 期 為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第 二 學 期 為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逾 期 而 未 達 修 業 最 高 年 限 者, 次 學 期 仍 應 註 冊, 並 於 該 學 期 繳 交 論 文 最 後 期 限 前 繳 交, 屬 該 學 期 畢 業 至 修 業 年 限 屆 滿 時 仍 未 繳 交 論 文 者, 該 學 位 60

考 試 以 不 及 格 論, 並 依 規 定 退 學 第 十 條 本 校 對 於 已 通 過 學 位 考 試 授 與 之 學 位, 如 發 現 論 文 創 作 展 演 或 書 面 報 告 技 術 報 告 有 抄 襲 或 舞 弊 情 事, 經 調 查 屬 實 者, 將 予 以 撤 銷 學 位, 並 追 繳 其 已 發 之 學 位 證 書 第 十 一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教 育 部 備 查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61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選 修 進 修 暨 推 廣 部 課 程 加 選 單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填 單 日 期 : 年 月 日 班 級 學 號 姓 名 聯 絡 電 話 備 註 加 選 單 位 簽 章 選 課 班 別 日 間 暑 期 夜 間 週 末 日 間 暑 期 夜 間 週 末 系 主 任 科 目 名 程 ( 請 填 科 目 全 稱 ) 進 教 修 務 部 組 註 :1. 此 選 課 單 一 式 二 聯 2. 請 按 標 示 順 序 簽 章 科 目 代 碼 學 分 教 務 處 時 數 上 課 時 間 課 務 組 教 務 處 任 課 教 師 簽 章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存 聯 3. 本 校 選 課 要 點 第 十 二 點 : 本 校 大 學 日 間 部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進 修 暨 推 廣 部 課 程, 惟 特 殊 原 因 得 另 案 簽 准 日 間 部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得 選 修 進 修 部 相 關 碩 士 班 課 程, 每 學 期 以 一 門 課 程 為 限, 總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六 學 分, 且 應 受 每 學 期 限 修 學 分 之 限 制 夜 間 部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得 選 修 日 間 部 及 暑 期 部 相 關 碩 士 班 課 程, 選 修 課 程 及 學 分 數 比 照 前 項 日 間 部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選 修 進 修 暨 推 廣 部 課 程 加 選 單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填 單 日 期 : 年 月 日 班 級 學 號 姓 名 聯 絡 電 話 備 註 選 課 資 料 選 課 班 別 科 目 名 程 ( 請 填 科 目 全 稱 ) 科 目 代 碼 學 分 時 數 上 課 時 間 任 課 教 師 簽 章 加 日 間 暑 期 選 夜 間 週 末 日 間 暑 期 夜 間 週 末 單 位 簽 章 系 主 任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教 務 處 課 務 組 教 務 處 註 :1. 此 選 課 單 一 式 二 聯 2. 請 按 標 示 順 序 簽 章 62 進 修 部 存 聯 3. 本 校 選 課 要 點 第 十 二 點 : 本 校 大 學 日 間 部 學 生 不 得 選 修 進 修 暨 推 廣 部 課 程, 惟 特 殊 原 因 得 另 案 簽 准 日 間 部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得 選 修 進 修 部 相 關 碩 士 班 課 程, 每 學 期 以 一 門 課 程 為 限, 總 學 分 不 得 超 過 六 學 分, 且 應 受 每 學 期 限 修 學 分 之 限 制 夜 間 部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得 選 修 日 間 部 及 暑 期 部 相 關 碩 士 班 課 程, 選 修 課 程 及 學 分 數 比 照 前 項 日 間 部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63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發 表 於 學 報 學 術 研 究 期 刊 研 討 會 或 論 壇 之 教 育 相 關 論 文 審 核 表 姓 名 班 別 學 號 聯 絡 電 話 學 報 期 刊 研 討 會 或 論 壇 名 稱 發 表 之 論 文 名 稱 論 文 之 卷 數 及 頁 數 發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發 表 地 點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系 主 任 簽 核 註 : 請 附 上 發 表 之 論 文 期 刊 封 面 目 錄 及 抽 印 影 本 供 參 64

博 碩 士 論 文 授 權 書 本 授 權 書 所 授 權 之 論 文 為 本 人 在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系 ( 所 ) 組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取 得 士 學 位 之 論 文 論 文 名 稱 : 本 人 具 有 著 作 財 產 權 之 論 文 全 文 資 料, 授 權 予 下 列 單 位 : 同 意 不 同 意 單 位 國 家 圖 書 館 本 人 畢 業 學 校 圖 書 館 與 本 人 畢 業 學 校 圖 書 館 簽 訂 合 作 協 議 之 資 料 庫 業 者 得 不 限 地 域 時 間 與 次 數 以 微 縮 光 碟 或 其 他 各 種 數 位 化 方 式 重 製 後 散 布 發 行 或 上 載 網 站, 藉 由 網 路 傳 輸, 提 供 讀 者 基 於 個 人 非 營 利 性 質 之 線 上 檢 索 閱 覽 下 載 或 列 印 同 意 不 同 意 本 人 畢 業 學 校 圖 書 館 基 於 學 術 傳 播 之 目 的, 在 上 述 範 圍 內 得 再 授 權 第 三 人 進 行 資 料 重 製 本 論 文 為 本 人 向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申 請 專 利 ( 未 申 請 者 本 條 款 請 不 予 理 會 ) 的 附 件 之 一, 申 請 文 號 為 :, 請 將 全 文 資 料 延 後 半 年 再 公 開 ------------------------------------------------------------------------------------------------------------ 公 開 時 程 立 即 公 開 一 年 後 公 開 二 年 後 公 開 三 年 後 公 開 ------------------------------------------------------------------------------------------------------------- 上 述 授 權 內 容 均 無 須 訂 立 讓 與 及 授 權 契 約 書 依 本 授 權 之 發 行 權 為 非 專 屬 性 發 行 權 利 依 本 授 權 所 為 之 收 錄 重 製 發 行 及 學 術 研 發 利 用 均 為 無 償 上 述 同 意 與 不 同 意 之 欄 位 若 未 勾 選, 本 人 同 意 視 同 授 權 指 導 教 授 姓 名 : ( 親 筆 簽 名 ) 研 究 生 簽 名 : ( 親 筆 正 楷 ) 學 號 : ( 務 必 填 寫 )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 本 授 權 書 ( 得 自 http: //www.lib.nttu.edu.tw/theses/ 下 載 ) 請 以 黑 筆 撰 寫 並 影 印 裝 訂 於 書 名 頁 之 次 頁 2. 依 據 91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一 次 教 務 會 議 決 議 : 研 究 生 畢 業 論 文 至 少 需 授 權 學 校 圖 書 館 數 位 化, 並 至 遲 於 三 年 後 上 載 網 路 供 各 界 使 用 及 校 內 瀏 覽 授 權 書 版 本 :2008/05/29 65

簽 署 人 須 知 1. 依 著 作 權 法 的 規 定, 任 何 單 位 以 網 路 光 碟 與 微 縮 等 方 式 整 合 國 內 學 術 資 料, 均 須 先 得 到 著 作 財 產 權 人 授 權, 請 分 別 在 四 種 利 用 方 式 的 同 意 欄 內 鉤 選 並 填 妥 各 項 資 料 我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七 十 三 學 年 度 以 後 摘 要 資 料 庫 已 上 載 於 教 育 部 國 家 圖 書 館 網 站 www.ncl.edu.tw 2. 所 謂 非 專 屬 授 權 是 指 被 授 權 人 所 取 得 的 權 利 並 非 獨 占 性 的 使 用 權, 授 權 人 尚 可 將 相 同 的 權 利 重 複 授 權 給 他 人 使 用 ; 反 之 即 為 專 屬 授 權 ( 如 果 您 已 簽 署 專 屬 授 權 書 予 其 他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請 勿 簽 署 本 授 權 書 ) 著 作 人 日 後 不 可 以 主 張 終 止 本 授 權 書, 但 您 仍 可 授 權 其 他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上 述 的 行 為 3.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全 文 資 料 整 合 計 畫 的 宏 觀 效 益 : 在 個 人 方 面, 您 的 論 文 將 可 永 久 保 存 ( 微 縮 技 術 在 理 論 上 可 保 存 八 百 年, 實 證 已 逾 百 年 ), 也 因 為 您 的 授 權, 使 得 後 進 得 以 透 過 電 腦 網 路 與 光 碟 多 管 道 檢 索, 您 的 論 文 將 因 而 被 充 分 利 用 在 國 家 總 體 利 益 方 面, 紙 本 容 易 因 影 印 而 造 成 裝 訂 上 的 傷 害, 圖 書 館 中 孤 本 的 公 開 陳 列 與 外 借 也 有 破 損 之 虞, 唯 有 賴 政 府 全 面 性 的 整 合, 借 助 科 技 設 備 才 能 一 舉 完 成 保 存 與 利 用 的 全 方 位 效 益, 回 憶 您 過 去 尋 找 資 料 之 不 便 經 驗, 學 弟 與 學 妹 確 實 需 要 您 的 論 文 與 授 權 書 4.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實 驗 研 究 院 科 技 政 策 與 資 訊 中 心 ( 原 國 科 會 科 學 技 術 資 料 中 心 ), 自 94 年 6 月 起, 不 再 徵 集 博 碩 士 論 文 及 建 置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料 庫 5. 為 了 讓 您 的 論 文 可 以 多 方 被 檢 索 及 充 份 利 用, 有 時 需 要 被 資 料 庫 業 者 收 錄 及 行 銷 ( 如 同 您 在 使 用 其 他 資 料 庫 時 可 以 檢 索 及 瀏 覽 全 文 一 般 ), 如 此, 才 能 讓 您 的 論 文 更 加 廣 為 流 傳, 故 資 料 庫 業 者, 也 確 實 需 要 您 的 授 權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