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浩 观 点 从 慕 斯 被 认 定 为 通 用 名 称 浅 析 商 标 反 淡 化 01 近 日, 北 京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的 一 份 终 审 判 决 书 将 英 文 词 汇 mousse 认 定 为 通 用 名 称, 本 文 据 此 浅 析 商 标 反 淡 化 问 题 路 浩 动 态 路 浩 公 司 入 选 首 批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品 牌 机 构 培 育 单 位 04 近 日, 路 浩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功 入 选 首 批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品 牌 机 构 培 育 单 位
从 慕 斯 被 认 定 为 通 用 名 称 浅 析 商 标 反 淡 化 引 言 近 日, 北 京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的 一 份 终 审 判 决 书 将 英 文 词 汇 mousse 认 定 为 通 用 名 称 该 案 源 于 福 建 省 晋 江 市 味 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味 力 公 司 ) 申 请 的 一 件 慕 司 商 标 在 该 商 标 公 示 期 内, 东 莞 徐 记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徐 记 公 司 ) 对 该 商 标 提 出 异 议, 称 该 商 标 是 英 文 mousse 的 音 译, 直 接 表 示 了 其 申 请 指 定 使 用 商 品 牛 奶 制 品 水 果 色 拉 果 冻 等 的 特 点, 系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依 此 裁 定 不 予 核 准 该 商 标 注 册 味 力 公 司 随 后 向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评 审 委 员 会 ( 下 称 商 评 委 ) 申 请 复 审 商 评 委 则 裁 定 认 为, 涉 案 证 据 无 法 证 明 慕 司 一 词 已 为 行 业 内 生 产 者 在 果 冻 等 商 品 上 广 泛 使 用, 难 以 认 定 慕 司 为 行 业 内 使 用 的 通 用 名 称, 并 裁 定 核 准 该 商 标 注 册 徐 记 公 司 据 此 向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商 评 委 并 提 交 了 新 的 证 据 一 审 法 院 审 理 后 对 这 些 证 据 予 以 了 采 信, 并 认 为 这 些 证 据 虽 然 未 在 评 审 阶 段 提 交, 但 其 均 涉 及 相 关 消 费 者 对 慕 司 商 标 含 义 的 理 解, 法 院 对 此 可 以 依 职 权 进 行 判 断, 并 认 定 慕 司 系 通 用 名 称, 判 决 撤 销 商 评 委 裁 定 随 后, 商 评 委 和 味 力 公 司 均 提 出 上 诉 日 前, 该 案 经 北 京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终 审 并 判 决 驳 回 上 诉, 维 持 原 判 一 商 标 淡 化 与 危 害 商 标 的 淡 化 是 指 未 经 权 利 人 许 可, 将 与 驰 名 商 标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文 字 图 形 及 其 组 合 在 其 他 不 相 同 或 不 相 似 的 商 品 或 服 务 上 使 用, 从 而 减 少 削 弱 该 商 标 的 显 著 性, 损 害 玷 污 其 商 誉 的 行 为 商 标 淡 化 的 危 害 是 巨 大 的 以 谷 歌 为 例, 当 Google 被 当 成 一 个 词 收 录 进 了 著 名 的 词 典 时, 很 多 媒 体 为 Google 公 司 欢 呼, 其 实 这 是 一 种 很 可 怕 的 淡 化 行 为 Google 是 一 个 商 标, 被 收 录 进 词 典 该 商 标 就 失 去 了 商 标 意 义 上 的 区 别 作 用, 不 再 成 为 一 个 商 标, 巨 大 的 商 标 价 值 立 刻 灰 飞 烟 灭 当 发 生 这 种 情 况 时 商 标 权 人 必 须 01
积 极 主 张 权 利, 维 护 好 自 己 的 商 标, Google 立 即 向 媒 体 发 布 了 声 明 以 维 护 该 商 标 我 国 的 许 多 商 标 权 人 唯 恐 自 己 的 商 标 不 驰 名, 花 费 巨 额 的 费 用 去 推 广, 而 许 多 不 当 的 推 广 行 为 实 际 是 在 自 行 淡 化 自 己 的 商 标 二 商 标 淡 化 的 体 现 情 形 之 一 通 用 名 称 近 年 来, 商 标 与 通 用 名 称 的 纠 纷 一 直 备 受 社 会 各 界 的 广 泛 关 注 因 为 每 一 起 案 件 都 不 仅 仅 只 关 系 到 涉 案 两 家 企 业 的 利 益, 而 是 影 响 着 行 业 内 每 一 家 企 业 的 发 展 一 些 行 业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的 通 用 名 称 被 抢 注 成 企 业 商 标 的 事 件 频 频 发 生, 并 呈 愈 演 愈 烈 之 势 放 眼 市 场, 各 种 以 通 用 名 称 形 式 存 在 的 商 标 比 比 皆 是 : 木 糖 醇 口 香 糖 头 孢 西 灵 畜 药 双 黄 莲 蓉 月 饼 宅 急 送 物 流 快 递, PDA 电 脑 记 事 本 优 盘 电 脑 存 储 器 等 等 为 什 么 这 些 大 家 耳 熟 能 详 的 通 用 名 称 会 成 为 商 标 注 册 的 宠 儿 呢? 业 内 有 一 种 说 法, 一 些 企 业 为 了 达 到 暴 利 的 目 的, 恶 意 抢 注 通 用 名 称 作 为 商 标, 并 以 此 作 为 一 种 竞 争 手 段, 通 过 起 诉 同 行 企 业 侵 权, 打 压 同 行 发 展, 从 而 迫 使 对 手 在 法 律 面 前 退 出 竞 争 2010 年 4 月, 创 业 板 公 司 朗 科 科 技 发 布 临 时 公 告, 称 其 优 盘 商 标 被 商 评 委 裁 定 撤 销 这 又 是 一 出 商 标 名 称 通 用 化 的 悲 剧, 国 际 上 许 多 名 噪 一 时 的 商 标 名 称, 像 Thermos Aspirin Escalator Zipper Nylon, 都 已 品 尝 过 这 样 的 教 训 : 商 标 名 称 逐 渐 演 变 为 特 定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不 仅 可 能 失 去 商 标 法 的 保 护, 更 面 临 品 牌 价 值 灰 飞 烟 灭 的 危 险 商 标 名 称 通 用 化 既 有 商 标 本 身 垄 断 经 营 等 原 因, 也 有 权 利 人 使 用 及 管 理 不 当 的 原 因, 更 有 竞 争 对 手 等 第 三 方 的 作 用 值 得 警 惕 的 是, 商 标 名 称 成 为 通 用 名 称 之 后, 有 可 能 遭 受 类 似 优 盘 一 样 的 被 撤 销 商 标 注 册 的 后 果 即 使 保 留 商 标 注 册, 也 会 因 对 方 主 张 合 理 使 用, 而 在 商 标 保 护 上 受 到 极 大 的 限 制 商 标 是 用 来 区 别 商 品 或 服 务 来 源 的 标 记,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则 是 在 某 一 范 围 内 被 普 遍 使 用 的 某 一 种 类 商 品 的 名 称, 包 括 规 范 的 商 品 名 称 约 定 俗 成 的 商 品 名 称 以 及 商 品 的 简 称 商 品 通 用 名 称 的 作 用 在 于 告 诉 消 费 者 某 件 商 品 是 什 么, 商 标 的 作 用 则 在 于 告 诉 消 费 者 某 件 商 品 是 谁 提 供 的 二 者 的 功 能 根 本 不 同, 造 成 了 一 旦 某 种 商 品 将 二 者 兼 有, 获 得 双 重 身 份, 那 么 必 然 会 影 响 到 行 业 内 的 其 他 同 类 产 品 02
三 避 免 商 标 淡 化 悲 剧 1 避 免 因 通 用 名 称 注 册 导 致 商 标 淡 化 首 先, 注 册 商 标 时 不 要 选 择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有 的 企 业 为 了 获 得 竞 争 优 势, 抢 注 其 经 营 的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产 地 等 作 为 商 标, 认 为 获 得 注 册 后, 便 可 阻 止 他 人 使 用, 从 而 排 除 竞 争 者 实 际 上, 这 种 认 识 是 错 误 的 根 据 商 标 法 第 十 一 条 规 定 : 仅 有 本 商 品 通 用 名 称 的 标 志, 不 得 作 为 商 标 注 册 以 本 文 引 言 中 慕 斯 案 为 例 慕 斯 案 争 论 之 焦 点 在 于 慕 斯 是 不 是 一 个 通 用 名 称, 双 方 当 事 人 围 绕 慕 斯 是 否 可 以 作 为 牛 奶 制 品 水 果 色 拉 果 冻 等 的 通 用 名 称 展 开 了 争 论 然 而, 忽 略 慕 斯 是 否 是 一 个 通 用 名 称, 仅 从 商 标 注 册 的 角 度 而 言, 慕 斯 至 少 是 一 个 疑 是 商 标 使 用 疑 是 的 通 用 名 称 作 为 商 标 申 请, 将 引 发 无 休 止 的 争 议 即 使 疑 是 的 通 用 名 称 侥 幸 获 得 商 标 注 册, 商 标 也 处 于 不 稳 定 状 态, 随 时 可 能 被 撤 销 有 效 的 注 册 商 标 被 司 法 否 定 在 我 国 是 有 先 例 的 1994 年, 北 京 一 家 酒 业 公 司 注 册 了 甑 馏 商 标, 该 公 司 以 商 标 侵 权 为 由 将 北 京 牛 栏 山 酒 厂 等 企 业 起 诉 到 法 院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认 为 甑 馏 为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认 定 牛 栏 山 酒 厂 等 企 业 的 使 用 行 为 属 于 正 常 使 用, 不 属 于 商 标 侵 权 并 驳 回 了 酒 业 公 司 的 起 诉 因 为 涉 嫌 是 通 用 名 称, 一 个 注 册 使 用 了 十 几 年 的 商 标 最 终 也 没 有 逃 脱 被 否 定 的 命 运 即 使 暂 时 没 有 被 撤 销, 在 无 休 止 的 战 斗 中, 慕 斯 这 个 被 广 泛 使 用 的 词 汇 的 宣 传 效 果 将 大 打 折 扣, 甚 至 彻 底 丧 失 其 市 场 价 值 因 陷 入 无 休 止 的 诉 讼 而 沉 沦 的 著 名 商 标 不 在 少 数 2 避 免 因 不 恰 当 使 用 导 致 商 标 淡 化 商 标 的 重 要 作 用 之 一 是 使 用 商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四 十 九 条 规 定 : 注 册 商 标 中 含 有 的 本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图 形 型 号, 或 者 直 接 表 示 商 品 的 质 量 主 要 原 料 功 能 用 途 重 量 数 量 及 其 他 特 点, 或 者 含 有 地 名,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人 无 权 禁 止 他 人 正 当 使 用 商 标 的 使 用 一 直 被 我 国 企 业 所 忽 略 恰 当 的 使 用 对 商 标 的 宣 传 推 广 具 有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一 些 企 业 为 了 推 广 一 件 商 标, 投 放 大 量 的 广 告, 进 行 多 年 连 续 不 懈 的 宣 传, 使 得 商 标 成 为 家 喻 户 晓 的 著 名 品 牌 但 是, 如 果 宣 传 使 用 不 当, 就 有 可 能 加 速 商 标 功 能 淡 化, 发 生 商 标 成 为 商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或 其 他 丧 失 显 著 性 的 情 况 03
例 如 : 大 家 熟 知 的 阿 司 匹 林, 最 初 是 一 个 注 册 商 标, 现 在 早 已 成 为 了 一 种 药 品 的 通 用 名 称 朗 科 公 司 注 册 商 标 优 盘, 由 于 已 经 成 为 了 计 算 机 移 动 存 储 器 的 商 品 通 用 名 称,2009 年 被 商 评 委 裁 定 撤 销 而 值 得 引 以 为 戒 的 是, 朗 科 公 司 自 身 也 一 直 将 优 盘 作 为 商 品 名 称 加 以 使 用, 客 观 上 进 一 步 起 到 了 淡 化 乃 至 消 灭 优 盘 文 字 作 为 商 标 的 显 著 特 征 的 作 用 其 他 著 名 案 例 还 有 : 吉 普 商 标 已 成 为 越 野 车 的 通 用 名 称, 可 口 可 乐 商 标 中 的 可 乐 二 字 已 成 为 一 种 碳 酸 饮 料 的 通 用 名 称, 莱 卡 商 标 已 经 成 为 一 种 布 料 的 通 用 名 称, 等 等 所 以, 商 标 注 册 完 成 后, 企 业 不 仅 自 身 要 避 免 因 宣 传 使 用 不 当 导 致 商 标 被 淡 化 被 通 用 名 称 化, 而 且, 对 于 他 人 的 不 当 使 用 行 为, 应 及 时 通 过 合 法 手 段 予 以 制 止, 以 维 护 好 自 己 的 商 标 路 浩 公 司 入 选 首 批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品 牌 机 构 培 育 单 位 近 日,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发 出 通 知, 确 定 并 公 布 了 首 批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品 牌 机 构 培 育 单 位 名 单, 路 浩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企 业 类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机 构 成 功 入 选, 此 次 全 国 入 选 的 单 位 共 47 家, 其 中 北 京 地 区 入 选 的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机 构 3 家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品 牌 机 构 培 育 单 位 的 选 拔, 是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的 指 导 意 见 而 具 体 实 施 开 展 的 重 要 工 作 ; 其 目 的 在 于 着 力 培 育 优 秀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企 业, 实 现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市 场 化 发 展, 打 造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企 业 和 品 牌 成 功 入 选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品 牌 机 构 培 育 单 位, 充 分 体 现 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北 京 市 知 识 产 权 局 及 其 他 社 会 各 界 对 路 浩 公 司 业 务 水 平 团 队 素 质 服 务 模 式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的 高 度 认 可, 路 浩 公 司 也 将 不 负 众 望, 继 续 发 挥 引 领 示 范 效 应, 以 规 模 化 专 业 化 国 际 化 为 方 向, 夯 实 发 展 基 础, 持 续 提 升 服 务 能 力, 积 极 创 新 服 务 模 式, 为 促 进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的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而 贡 献 自 己 应 有 的 一 份 力 量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