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300300 证 券 简 称 : 汉 鼎 股 份 公 告 编 号 :2014-007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经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汉 鼎 股 份 )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决 定 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2:30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现 将 会 议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会 议 召 集 人 :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 二 ) 会 议 召 开 的 合 法 性 及 合 规 性 : 经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决 定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 三 ) 会 议 召 开 方 式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采 取 现 场 投 票 与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四 ) 会 议 召 开 日 期 和 时 间 : 现 场 会 议 召 开 日 期 和 时 间 :2014 年 2 月 12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2:30 网 络 投 票 日 期 和 时 间 : 1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4 年 2 月 12 日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5:00; 2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下 午 15:00 至 2 月 12 日 下 午 15:00 ( 五 ) 现 场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公 司 会 议 室 ( 六 ) 出 席 对 象 1 截 至 股 权 登 记 日 2014 年 2 月 7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收 市 时,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上 述 本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均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并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和 参 加 表 决, 该 股 东 代 理 人
可 以 不 必 是 公 司 的 股 东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3 公 司 聘 请 的 见 证 律 师 ; 4 公 司 董 事 会 邀 请 的 相 关 人 员 ( 七 ) 股 东 大 会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 1 现 场 投 票 : 包 括 本 人 出 席 及 通 过 填 写 授 权 委 托 书 授 权 他 人 出 席 2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公 司 股 东 应 在 本 通 知 列 明 的 有 关 时 限 内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3 委 托 独 立 董 事 投 票 : 操 作 方 式 请 见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征 集 股 东 委 托 投 票 权 报 告 书 公 司 股 东 只 能 选 择 上 述 投 票 方 式 中 的 一 种 表 决 方 式 同 一 表 决 权 出 现 重 复 投 票 的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结 果 为 准 ( 八 ) 股 权 登 记 日 :2014 年 2 月 7 日 ( 星 期 五 ) 二 会 议 议 题 1 审 议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1.1 激 励 对 象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范 围 1.2 激 励 计 划 所 涉 及 标 的 股 票 的 来 源 与 数 量 1.3 激 励 对 象 的 股 票 期 权 分 配 情 况 1.4 激 励 计 划 的 有 效 期 授 权 日 等 待 期 可 行 权 日 标 的 股 票 禁 售 期 1.5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确 定 方 法 1.6 股 票 期 权 ( 含 预 留 股 票 期 权 ) 的 获 授 条 件 和 行 权 条 件 1.7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调 整 方 法 和 程 序 会 计 处 理 1.8 实 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股 票 期 权 授 予 及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的 程 序 1.9 公 司 与 激 励 对 象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2 审 议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的 议 案 ; 3 审 议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4 审 议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5 审 议 关 于 增 选 金 雪 军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6 审 议 关 于 增 选 马 纲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上 述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已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审 核 无 异 议, 并 经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4 年 1 月 27 日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上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 上 述 第 二 项 至 第 三 项 议 案 已 经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3 年 12 月 2 日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上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 上 述 第 四 项 至 第 六 项 议 案 已 经 公 司 董 事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4 年 1 月 27 日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上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股 东 大 会 就 以 上 议 案 作 出 决 议, 其 中 第 一 项 第 二 项 第 三 项 第 六 项 议 案 须 经 参 与 投 票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第 五 项 第 六 项 议 案 使 用 累 积 投 票 的 方 式 监 事 会 将 在 本 次 会 议 上 作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核 查 意 见 报 告 三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登 记 办 法 1 登 记 地 点 :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部 2 登 记 时 间 :2014 年 2 月 11 日 (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30-17:00); 3 登 记 办 法 : (1) 法 人 股 东 应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应 持 股 东 账 户 卡 加 盖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代 理 人 应 持 代 理 人 本 人 身 份 证 加 盖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具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附 件 二 ) 法 人 股 东 股 票 账 户 卡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 出 席 人 员 应 当 携 带 上 述 文 件 的 原 件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2) 自 然 人 股 东 应 持 本 人 身 份 证 股 东 账 户 卡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 自 然 人 股 东 委 托 代 理 人, 应 持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授 权 委 托 书 ( 附 件 二 ) 委 托 人 股 东 账 户 卡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 出 席 人 员 应 当 携 带 上 述 文 件 的 原 件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3) 异 地 股 东 可 采 用 信 函 或 传 真 的 方 式 登 记, 股 东 请 仔 细 填 写 参 会 股 东 登 记 表 ( 附 件 一 ), 以 便 登 记 确 认 传 真 或 信 函 须 在 2014 年 2 月 11 日 下 午 17: 00 之 前 以 专 人 送 达 邮 寄 或 传 真 至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部 不 接 受 电 话 登 记
4 注 意 事 项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股 东 代 理 人 请 携 带 相 关 证 件 原 件 于 会 前 半 小 时 到 会 场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四 独 立 董 事 征 集 投 票 权 授 权 委 托 书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有 关 规 定,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向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因 此, 根 据 该 办 法 以 及 其 它 独 立 董 事 的 委 托,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寿 邹 先 生 已 发 出 征 集 投 票 权 授 权 委 托 书 (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征 集 股 东 委 托 投 票 权 报 告 书 附 件 ),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有 关 独 立 董 事 征 集 投 票 权 授 权 委 托 书, 请 参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的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征 集 股 东 委 托 投 票 权 报 告 书 公 司 股 东 如 拟 委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寿 邹 先 生 在 本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上 就 本 通 知 中 的 相 关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请 填 妥 公 司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征 集 股 东 委 托 投 票 权 报 告 书 中 的 附 件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征 集 投 票 权 授 权 委 托 书, 并 于 本 次 现 场 会 议 登 记 时 间 截 止 之 前 送 达 五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身 份 认 证 与 投 票 程 序 ( 一 ) 采 用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投 票 程 序 1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4 年 2 月 12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00-15:00, 投 票 程 序 比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股 申 购 业 务 操 作 2 投 票 代 码 :365300; 投 票 简 称 : 汉 鼎 投 票 3 股 东 投 票 的 具 体 程 序 为 : 1 买 卖 方 向 为 买 入 投 票 ; 2 在 委 托 价 格 项 下 填 报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序 号,100.00 元 代 表 总 议 案 ( 对 所 有 议 案 统 一 表 决 );1.00 元 代 表 议 案 1,2.00 元 代 表 议 案 2, 依 此 类 推 ; 每 一 议 案 应 以 相 应 的 价 格 分 别 申 报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需 要 表 决 的 议 案 事 项 的 顺 序 号 及 对 应 的 申 报 价 格 如 下 表 : 序 号 审 议 议 案 对 应 申 报 价 总 议 案 对 所 有 议 案 统 一 表 决 100.00 元
1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1.00 元 1.1 激 励 对 象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范 围 1.01 元 1.2 激 励 计 划 所 涉 及 标 的 股 票 的 来 源 与 数 量 1.02 元 1.3 激 励 对 象 的 股 票 期 权 分 配 情 况 1.03 元 1.4 激 励 计 划 的 有 效 期 授 权 日 等 待 期 可 行 权 日 标 的 股 票 禁 售 期 1.04 元 1.5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确 定 方 式 1.05 元 1.6 股 票 期 权 ( 含 预 留 股 票 期 权 ) 的 获 授 条 件 和 行 权 条 件 1.06 元 1.7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调 整 方 法 和 程 序 会 计 处 理 1.07 元 1.8 实 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股 票 期 权 授 予 及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的 程 序 1.08 元 1.9 公 司 与 激 励 对 象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1.09 元 2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的 议 案 2.00 元 3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3.00 元 4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4.00 元 5 关 于 增 选 金 雪 军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金 雪 军 5.01 6 关 于 增 选 马 纲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马 纲 6.02 注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投 票, 股 东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重 复 投 票 的,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为 准 3 在 委 托 数 量 项 下 填 报 表 决 意 见 或 选 举 票 数 对 于 不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的 议 案, 在 委 托 数 量 项 下 填 报 表 决 意 见,1 股 代 表 同 意,2 股 代 表 反 对,3 股 代 表 弃 权 ; 对 于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的 议 案, 在 委 托 数 量 项 下 填 报 投 给 某 候 选 人 的 选 举 票 数 表 决 意 见 对 应 委 托 数 量 一 览 表 表 决 意 见 类 型 委 托 数 量 同 意 1 股 反 对 2 股 弃 权 3 股 累 积 投 票 制 下 投 给 候 选 人 的 选 举 票 数 对 应 委 托 数 量 一 览 表 投 给 候 选 人 的 选 举 票 数 委 托 数 量 金 雪 军 同 意 票 数 ( 股 数 1= 票 数 )
投 给 候 选 人 的 选 举 票 数 委 托 数 量 马 纲 同 意 票 数 ( 股 数 1= 票 数 ) 4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多 个 议 案 的 情 况 下, 如 股 东 对 所 有 议 案 ( 包 括 议 案 的 子 议 案 ) 均 表 示 相 同 意 见, 则 可 以 只 对 总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如 股 东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对 总 议 案 和 单 项 议 案 进 行 了 重 复 投 票 的,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为 准 即 如 果 股 东 先 对 相 关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再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则 以 已 投 票 表 决 的 相 关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其 它 未 表 决 的 议 案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如 果 股 东 先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再 对 相 关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则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5 对 同 一 议 案 的 投 票 只 能 申 报 一 次, 不 能 撤 单 ; 6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的 申 报 无 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作 自 动 撤 单 处 理 ( 二 ) 采 用 互 联 网 投 票 的 操 作 流 程 1 投 资 者 进 行 投 票 的 时 间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15:00 至 2014 年 2 月 12 日 15:00 期 间 的 任 意 时 间 2 股 东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需 按 照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网 络 服 务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实 施 细 则 的 规 定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取 得 深 交 所 数 字 证 书 或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 n 的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 三 ) 网 络 投 票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1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按 股 东 账 户 统 计 投 票 结 果, 如 同 一 股 东 账 户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两 种 方 式 重 复 投 票,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结 果 为 准 2 股 东 大 会 有 多 项 议 案, 某 一 股 东 仅 对 其 中 一 项 或 者 几 项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的, 在 计 票 时, 视 为 该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纳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总 数 的 计 算 ; 对 于 该 股 东 未 发 表 意 见 的 其 他 议 案, 视 为 弃 权 ( 如 适 用 ) 3 对 于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的 议 案, 公 司 股 东 应 当 以 其 所 拥 有 的 选 举 票 数 ( 即 股 份 数 与 应 选 人 数 之 积 ) 为 限 进 行 投 票, 如 股 东 所 投 选 举 票 数 超 过 其 拥 有 选 举 票 数 的, 其 对 该 项 议 案 所 投 的 选 举 票 视 为 弃 权 ( 如 适 用 )
六 联 系 方 式 1 联 系 人 : 王 丽 平 2 联 系 电 话 :0571-89938397 3 传 真 :0571-88303333 4 Email: hakim@hakim.com.cn 5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天 目 山 路 181 号 天 际 大 厦 6 层 6 邮 编 :310000 七 其 他 事 项 股 东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交 通 费 食 宿 费 自 理 附 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2 股 东 大 会 参 会 人 员 回 执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附 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代 表 本 人 ( 本 公 司 ) 出 席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代 为 行 使 表 决 权 如 委 托 人 未 对 表 决 权 做 明 确 具 体 的 指 示, 则 视 为 受 托 人 有 权 按 照 自 己 的 意 思 进 行 表 决 委 托 人 对 会 议 议 案 表 决 如 下 ( 请 在 相 应 的 表 决 意 见 项 下 划 ): 序 号 议 案 名 称 表 决 意 见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1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1.1 激 励 对 象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范 围 1.2 激 励 计 划 所 涉 及 标 的 股 票 的 来 源 与 数 量 1.3 激 励 对 象 的 股 票 期 权 分 配 情 况 1.4 激 励 计 划 的 有 效 期 授 权 日 等 待 期 可 行 权 日 标 的 股 票 禁 售 期 1.5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确 定 方 式 1.6 股 票 期 权 ( 含 预 留 股 票 期 权 ) 的 获 授 条 件 和 行 权 条 件 1.7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调 整 方 法 和 程 序 会 计 处 理 1.8 实 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股 票 期 权 授 予 及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的 程 序 1.9 公 司 与 激 励 对 象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2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的 议 案 3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4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以 下 第 5 第 6 项 议 案 使 用 累 积 投 票 方 式 同 意 票 数 ( 股 数 1= 票 数 ) 5 关 于 增 选 金 雪 军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6 关 于 增 选 马 纲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委 托 股 东 ( 个 人 股 东 签 字, 法 人 股 东 法 定 代 表 签 名 并 加 盖 公 章 ); 委 托 股 东 身 份 证 或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 委 托 股 东 持 股 数 : 委 托 股 东 证 券 账 户 号 码 : 受 托 人 姓 名 :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
受 托 人 签 字 : 委 托 日 期 : 委 托 有 效 期 : 自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签 署 之 日 起 至 该 次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附 注 : 1 同 意 该 项 议 案, 则 在 该 项 议 案 同 意 栏 内 打 ; 反 对 该 项 议 案, 则 在 该 项 议 案 反 对 栏 内 打 ; 弃 权 该 项 议 案, 则 在 该 项 议 案 弃 权 栏 内 打 2 表 决 票 涂 改 无 效, 同 时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选 项 内 打 视 为 无 效 表 决 票 3 如 果 委 托 股 东 对 某 一 审 议 事 项 的 表 决 意 见 未 作 出 具 体 指 示 或 者 对 某 一 审 议 事 项 有 两 项 或 多 项 指 示 的, 受 托 人 有 权 按 自 己 的 意 思 决 定 对 该 事 项 进 行 投 票 表 决 4 授 权 委 托 书 剪 报 复 印 或 按 以 上 格 式 自 制 均 有 效 ; 单 位 委 托 书 须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及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附 件 2: 汉 鼎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参 会 股 东 登 记 表 姓 名 / 名 称 股 东 账 号 身 份 证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持 股 数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是 否 本 人 参 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