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与 建 筑 集 群 设 计 的 滨 海 实 践 天 津 未 来 科 技 城 渤 龙 湖 总 部 经 济 区 城 市 设 计 实 施 综 述 王 靖 摘 要 本 文 通 过 对 天 津 未 来 科 技 城 渤 龙 湖 总 部 经 济 区 城 市 设 计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及 建 筑 集 群 设 计 的 过 程 回 顾, 突 显 了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在 指 引 建 筑 设 计 和 规 划 实 施 两 个 阶 段 所 起 到 的 重 要 作 用, 同 时 为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了 一 套 行 之 有 效 的 管 理 方 法, 弥 补 了 建 筑 与 规 划 之 间 的 空 白, 为 滨 海 新 区 建 设 提 供 了 可 以 借 鉴 的 成 功 经 验 关 键 词 城 市 设 计 ;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 建 筑 集 群 设 计 ; 渤 龙 湖 总 部 经 济 区 1. 背 景 滨 海 高 新 区 位 于 海 河 和 京 津 塘 高 速 公 路 的 城 市 发 展 轴 上, 北 临 东 丽 湖 水 库, 东 倚 黄 港 水 库, 在 天 津 市 中 心 东 部 约 20 公 里 处, 渤 龙 湖 则 是 隐 藏 在 其 中 的 一 片 湖 泊 2006 年 10 月 至 12 月, 天 津 规 划 院 结 合 总 体 规 划 纲 要 的 编 制 和 世 界 科 学 园 区 案 例 研 究, 开 展 了 滨 海 高 新 区 总 体 城 市 设 计 和 起 步 区 及 综 合 服 务 区 城 市 设 计 方 案 国 际 征 集 工 作, 经 过 专 家 评 审, 确 定 美 国 WRT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与 华 汇 ( 厦 门 ) 环 境 规 划 设 计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方 案 为 优 胜 方 案 ( 图 1) 2007 年 初, 滨 海 高 新 区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编 制 高 新 区 30 个 平 方 公 里 范 围 内 的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008 年 开 始, 随 着 城 市 建 设 发 展 的 需 要, 陆 续 开 展 了 渤 龙 湖 城 市 设 计 及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的 编 制, 并 进 行 了 渤 龙 湖 总 部 经 济 区 方 案 设 计 征 集 从 2009 年 底 开 始 建 设 以 来, 在 园 区 管 委 会 领 导 的 积 极 推 动 下, 渤 龙 湖 周 边 已 初 见 规 模, 率 先 建 设 完 工 的 国 际 交 流 中 心 和 滨 湖 岸 图 1 滨 海 高 新 区 国 际 方 案 征 集 一 等 奖 天 圆 地 方 ( 图 片 由 华 汇 ( 厦 门 ) 环 境 规 划 设 计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 1
图 2 渤 龙 湖 区 滨 水 岸 线 及 沿 线 建 筑 实 景 线 为 地 区 招 商 引 资 提 供 了 吸 引 点, 别 墅 与 高 档 住 宅 已 完 成 主 体 施 工, 总 部 办 公 及 滨 湖 500 米 商 业 街 已 完 成 外 檐 施 工,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实 施 效 果 ( 图 2) 2011 年 4 月 14 日, 中 组 部 国 资 委 确 定 北 京 天 津 浙 江 湖 北 为 率 先 启 动 人 才 基 地 建 设 和 未 来 科 技 城 的 试 点 省 市, 统 称 为 中 国 未 来 科 技 城 6 月 研 究 确 定 科 技 城 战 略 定 位 功 能 布 局 空 间 规 划 及 工 作 任 务 天 津 的 战 略 部 署 将 未 来 科 技 城 的 选 址 落 在 了 滨 海 高 新 区, 新 的 发 展 契 机 必 将 带 给 园 区 以 崭 新 的 蜕 变, 高 新 高 质 的 可 持 续 道 路 将 会 引 领 高 新 区 成 为 未 来 海 河 中 游 的 新 城 2. 渤 龙 湖 城 市 设 计 2.1 理 念 萌 生 规 划 选 取 了 新 石 器 时 代 红 山 文 化 的 中 华 第 一 龙 玉 弯 龙 战 国 时 期 的 镂 空 龙 形 玉 佩 为 原 形, 抽 象 出 龙 形 岛 链 的 形 态, 使 渤 隆 湖 升 华 为 渤 龙 湖 龙 在 中 华 文 明 中 始 终 是 王 者 的 象 征, 滨 海 高 新 区 的 王 者 应 该 是 那 些 活 跃 在 世 界 高 新 技 术 研 发 领 域 的 科 技 精 英 ; 湖 区 以 渤 龙 二 字 命 名, 传 达 出 园 区 管 委 会 的 殷 切 希 望 和 美 好 祝 愿 祝 愿 来 滨 海 高 新 区 落 户 的 研 发 机 构 和 科 技 英 才, 未 来 将 与 园 区 共 同 发 展, 成 长 为 各 自 高 新 技 术 学 科 的 领 军 王 者 2.2 蓝 图 初 绘 规 划 大 胆 的 将 原 有 湖 面 形 态 由 方 形 改 为 近 圆 形, 并 保 证 水 体 面 积 不 少 于 现 状 的 60 公 顷 为 使 更 多 地 块 均 有 机 会 临 水, 打 断 了 东 西 向 的 一 条 主 干 路, 同 时 将 水 面 变 成 南 北 狭 长 东 西 略 窄, 湖 面 西 侧 设 计 成 人 工 硬 质 亲 水 岸 线, 延 续 周 边 方 格 网 的 城 市 肌 理, 东 北 侧 围 绕 湖 面 设 计 成 自 然 岸 线, 并 在 内 部 增 加 一 条 龙 形 岛 链, 创 造 更 多 可 供 游 人 进 入 的 开 放 空 间, 湖 区 周 边 以 高 档 居 住 社 区 为 主, 南 侧 将 水 面 打 开, 便 于 游 人 从 外 围 道 路 直 接 发 现 湖 面, 还 设 计 了 一 条 滨 湖 景 观 路, 串 联 各 个 景 观 节 点 2.3 方 案 形 成 2
方 案 遵 循 了 生 态 优 先 与 低 影 响 开 发 原 则, 保 护 基 地 水 网 的 自 然 连 续 性, 提 高 水 系 对 地 表 径 流 的 吸 纳 能 力, 使 渤 龙 湖 成 为 调 蓄 汇 水 循 环 净 水 的 生 态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还 倡 导 行 人 优 先 的 交 通 模 式, 辟 建 活 力 迷 人 的 湖 滨 散 步 大 道, 丰 富 近 水 亲 水 的 空 间 体 验, 使 街 道 与 绿 化 及 开 放 空 间 充 分 融 合 最 重 要 的 是 鼓 励 土 地 混 合 使 用, 重 点 发 展 科 技 研 发 总 部 办 公 等 主 导 功 能, 配 建 商 业 娱 乐 生 活 居 住 等 辅 助 职 能, 形 成 富 于 活 力 的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 图 3) 2.4 作 用 及 意 义 方 案 首 先 确 立 了 湖 区 周 边 功 能 多 元 化 发 展 的 模 式 ; 其 次, 湖 区 形 态 的 改 变 为 周 边 用 地 的 发 展 提 供 更 多 的 亲 水 空 间 和 自 然 岸 线 ; 第 三, 打 破 了 传 统 的 由 公 共 设 施 或 居 住 社 区 围 合 中 心 图 3 城 市 设 计 方 案 及 夜 景 效 果 图 景 观 的 模 式, 引 入 独 栋 总 部 会 所 和 总 部 办 公 组 团, 并 预 留 出 外 围 城 市 道 路 可 直 达 湖 边 的 多 条 视 线 通 廊 3. 渤 龙 湖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3.1 编 制 必 要 性 随 着 滨 海 高 新 区 项 目 招 商 的 顺 利 开 展, 研 发 产 业 商 务 办 公 配 套 居 住 等 不 同 类 型 的 建 设 项 目 陆 续 进 驻 园 区, 各 个 建 设 单 位 也 在 开 始 着 手 编 制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与 建 筑 设 计 方 案 但 是, 各 个 单 位 所 依 据 的 仅 仅 是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层 面 偏 重 土 地 使 用 的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而 缺 乏 针 对 整 个 园 区 建 筑 高 度 建 筑 形 式 建 筑 色 彩 等 的 整 体 控 制 导 则, 其 结 果 必 然 导 致 建 设 项 目 各 自 为 政 的 局 面, 无 法 形 成 整 体 城 市 形 象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急 需 编 制 以 控 制 建 筑 群 体 风 格 与 城 市 公 共 空 间 景 观 为 核 心 的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并 将 其 纳 入 到 城 市 建 设 的 管 理 体 系 之 中, 与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共 同 作 为 土 地 出 让 的 设 计 条 件, 弥 补 规 划 和 建 筑 设 计 之 间 的 技 术 空 白, 使 城 市 建 设 合 理 高 效 而 有 序 地 进 行 3
3.2 前 期 铺 垫 2009 年 3 月, 应 管 理 单 位 要 求 开 展 编 制 高 新 区 总 体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并 针 对 近 期 实 施 的 渤 龙 湖 编 制 详 细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工 作 开 展 前, 项 目 组 深 入 研 究 了 纽 约 巴 特 利 公 园 城 和 深 圳 22 23 街 坊 的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二 者 均 是 建 筑 群 组 设 计 与 实 施 的 典 范, 突 破 了 常 规 单 纯 依 靠 用 地 性 质 建 筑 退 线 建 筑 密 度 容 积 率 建 筑 高 度 等 规 范 引 导 的 方 法 巴 特 利 公 园 城 位 于 纽 约 下 曼 哈 顿 地 区, 占 地 37 公 顷, 规 划 师 以 传 统 建 筑 形 式 为 基 础, 提 炼 出 一 套 建 筑 设 计 标 准 语 汇, 从 建 筑 群 体 体 量 地 块 沿 街 外 沿 墙 面 建 筑 首 层 平 面 等 方 面 予 以 控 制, 为 力 求 城 市 设 计 的 构 思 能 得 以 完 整 体 现, 建 筑 师 的 设 计 被 要 求 完 全 遵 守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的 规 定, 自 20 世 纪 80 年 代 开 始 建 设 以 来 形 成 了 较 好 的 公 共 空 间 和 街 区 整 体 环 境, 得 到 了 业 内 人 士 的 好 评 深 圳 22 街 坊 23 街 坊 位 于 深 圳 中 心 商 务 区, 占 地 约 12 公 顷, 是 中 国 首 次 运 用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指 导 实 施 和 建 设 管 理 的 范 例,SOM 公 司 为 使 每 个 地 块 均 有 机 会 享 受 公 共 空 间, 设 置 了 两 处 公 园, 并 要 求 沿 公 园 四 周 及 福 华 一 路 两 侧 必 须 形 成 一 条 连 续 的 街 墙 立 面, 且 均 应 布 置 6 米 ~ 14 米 高 的 连 拱 廊, 并 对 塔 楼 位 置 建 筑 出 入 口 停 车 区 域 等 提 出 控 制 原 则 和 建 议 位 置 十 三 个 地 块 分 别 由 不 同 的 开 发 商 开 发 建 设, 历 时 多 年, 建 成 效 果 基 本 按 照 当 初 城 市 设 计 构 思 的 手 法 得 到 了 落 实 同 时, 这 个 项 目 作 为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指 引 下 的 建 筑 集 群 设 计 实 施 典 范 也 被 其 它 城 市 所 效 仿 3.3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概 要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的 编 制 主 要 是 为 了 协 调 相 邻 地 块 间 建 筑 的 关 系 以 及 建 筑 与 公 共 空 间 的 关 系 ( 图 4) 3.3.1 建 筑 体 量 和 色 彩 : 严 格 控 制 湖 区 周 边 建 筑 高 度, 以 滨 水 步 道 18 仰 角 的 范 围 图 4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对 空 间 的 引 导 控 制 ( 图 片 自 左 向 右 依 次 为 : 建 筑 退 线 开 放 空 间 停 车 及 出 入 口 ) 控 制 湖 边 20 米 ~40 米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高 度 建 筑 色 彩 选 取 砖 红 暖 黄 亮 灰 三 种 城 市 色 谱, 办 4
公 产 业 居 住 区 分 别 选 定 一 种 主 色 调, 并 保 证 其 使 用 面 积 不 少 于 50% 3.3.2 开 放 空 间 和 视 线 通 廊 : 渤 龙 湖 周 边 控 制 20 米 退 线, 与 滨 水 30 米 绿 化 带 共 同 作 为 强 制 性 公 共 空 间, 为 滨 水 观 览 体 育 休 闲 使 用 建 议 渤 龙 湖 周 边 开 发 用 地 内 公 共 空 间 结 合 滨 湖 公 共 空 间 整 体 设 计, 形 成 共 享 空 间, 并 保 证 视 线 通 廊 的 可 达 性 3.3.3 停 车 及 出 入 口 : 为 保 证 城 市 界 面 的 完 整 性, 控 制 面 向 城 市 主 要 道 路 及 公 共 空 间 的 一 侧 尽 量 减 少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公 共 建 筑 主 立 面 应 面 向 主 要 道 路 并 设 置 人 行 出 入 口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建 议 布 置 地 下 停 车 库, 并 采 用 地 下 联 通 的 方 式 以 缓 解 地 面 交 通 压 力, 集 中 公 共 空 间 宜 布 置 公 共 停 车 库, 住 宅 及 总 部 办 公 鼓 励 地 面 停 车 楼 设 计 3.3.4 商 业 街 区 : 控 制 商 业 街 两 侧 建 筑 间 距, 要 求 首 层 空 间 内 退 做 骑 楼, 以 形 成 连 续 的 街 道 界 面 首 层 建 议 使 用 橱 窗, 二 层 可 采 用 全 部 实 墙 与 部 分 开 窗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首 层 与 二 层 通 高 作 为 店 铺 主 入 口 鼓 励 对 公 众 开 放 并 且 有 利 于 营 造 街 道 活 跃 性 的 餐 厅 咖 啡 厅 商 铺 等, 类 似 银 行 等 非 积 极 性 商 业 占 临 街 面 长 度 不 超 过 20% 3.3.5 建 筑 临 空 权 : 即 授 予 特 定 地 块 对 相 邻 公 共 空 间 的 上 部 空 间 的 使 用 权, 以 创 造 城 市 特 定 空 间 的 形 象, 并 提 供 建 筑 设 计 的 灵 活 性 导 则 从 商 业 街 骑 楼 商 业 街 道 及 滨 水 建 筑 三 方 面 分 别 提 出 控 制 原 则, 由 于 此 项 内 容 突 破 了 规 范 要 求, 所 以 具 体 方 案 应 由 城 市 规 划 主 管 部 门 特 殊 审 定 ( 图 5 图 6 图 7) 图 5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中 关 于 建 筑 临 空 权 控 制 的 示 意 ( 滨 水 建 筑 ) 5
图 6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中 关 于 建 筑 临 空 权 控 制 的 示 意 ( 商 业 街 骑 楼 ) 图 7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中 关 于 建 筑 临 空 权 控 制 的 示 意 ( 商 业 街 道 ) 3.4 作 用 及 意 义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的 编 制 为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后 续 土 地 出 让 提 供 了 极 具 参 考 价 值 的 建 议, 也 对 即 将 开 发 建 设 的 渤 龙 湖 总 部 经 济 区 提 出 了 更 为 详 细 的 可 以 指 导 建 筑 设 计 的 控 制 原 则, 为 提 高 城 市 空 间 品 质 和 城 市 形 象 奠 定 了 多 元 化 和 活 跃 的 工 作 生 活 和 娱 乐 的 环 境, 维 持 并 加 强 城 市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发 展 6
4. 渤 龙 湖 总 部 经 济 区 方 案 设 计 4.1 强 大 的 设 计 阵 容 2009 年 7 月, 滨 海 高 新 区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多 家 知 名 设 计 单 位 共 同 参 与 湖 区 周 边 包 括 商 业 住 宅 和 总 部 基 地 三 个 部 分 的 建 筑 单 体 设 计, 团 队 涉 及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北 京 市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清 华 大 学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天 津 华 汇 建 筑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四 家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团 队 集 结 了 崔 恺 周 凯 庄 惟 敏 胡 越 齐 欣 李 兴 钢 王 戈 七 位 设 计 大 师, 其 中, 华 汇 作 为 这 四 家 设 计 院 的 牵 头 单 位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汇 总 和 协 调 工 作 4.2 设 计 前 的 小 插 曲 商 业 街 宽 度 的 修 改 渤 龙 湖 区 西 侧 的 商 业 带 原 规 划 是 沿 着 地 铁 线 自 西 向 东 连 续 布 置 的, 地 铁 控 制 两 侧 间 距 最 小 40 米, 因 此 原 有 街 道 路 面 宽 度 为 40 米, 是 联 系 东 西 两 区 的 主 要 道 路 由 于 湖 面 形 态 的 改 变 致 使 原 地 铁 线 位 必 须 从 水 面 下 方 穿 过, 施 工 工 艺 较 为 复 杂 且 成 本 较 高, 因 此 建 议 将 地 铁 线 路 向 南 调 整 建 筑 设 计 团 队 认 为 如 果 地 铁 线 不 经 过 商 业 街, 则 原 有 道 路 红 线 宽 度 可 减 少, 以 利 增 加 两 侧 建 筑 的 紧 凑 感 鉴 于 湖 区 未 来 发 展 定 位 和 纵 观 其 他 优 秀 商 业 街 的 发 展 模 式, 多 数 是 尺 度 适 中, 空 间 紧 凑 的 空 间, 在 经 过 和 有 关 领 导 的 沟 通 后, 同 意 将 原 有 商 业 街 的 道 路 宽 度 调 整 为 15 米, 且 两 侧 建 筑 高 宽 比 控 制 在 1:1 之 内 ( 高 宽 比 即 道 路 两 侧 建 筑 高 度 与 路 面 宽 度 的 比 ) 4.3 第 一 次 交 锋 建 筑 师 对 规 划 的 争 议 一 个 月 之 后, 建 筑 团 队 如 约 提 交 了 设 计 初 稿, 甲 方 规 划 单 位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共 同 组 织 进 行 了 一 次 面 对 面 的 讨 论, 会 上 建 筑 设 计 方 建 议 将 原 有 的 商 业 街 街 廓 尺 度 变 小, 原 有 商 业 街 两 侧 形 成 的 街 廓 宽 度 约 为 220 米, 尺 度 较 大, 且 外 围 路 面 宽 度 为 20 米, 建 设 设 计 建 议 将 原 有 街 廓 尺 度 一 分 为 二, 两 侧 各 增 加 一 条 宽 度 为 12.5 米 的 支 路, 满 足 商 业 区 自 身 交 通 循 环, 这 样 内 部 商 业 区 部 分 的 街 廓 宽 度 约 为 60 米 ~70 米, 后 排 商 务 区 部 分 的 街 廓 宽 度 约 为 120-150 米, 并 将 原 有 南 北 向 的 带 状 绿 化 带 去 掉 一 部 分 分 散 布 置 在 周 边 六 个 小 地 块 的 中 心 位 置, 保 证 调 整 后 的 商 业 用 地 和 绿 地 面 积 与 原 有 规 划 一 致 ( 图 8) 7
图 8 建 筑 设 计 团 队 对 街 廓 尺 度 和 开 放 空 间 的 调 整 建 议 ( 图 片 由 天 津 华 汇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 建 筑 师 与 规 划 师 对 同 一 对 象 的 微 观 和 宏 观 理 解 不 同, 致 使 对 空 间 的 分 与 合 的 把 握 程 度 不 尽 相 同, 因 此, 规 划 与 建 筑 之 间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存 在 这 样 的 争 议 与 磨 合 其 实, 争 议 不 外 乎 集 中 在 两 点 : 小 街 廓 和 大 街 廓 哪 个 更 容 易 塑 造 出 好 的 城 市 空 间? 大 而 集 中 的 开 放 空 间 与 小 而 连 续 的 开 放 空 间 对 比 哪 个 更 利 于 游 人 的 使 用? 规 划 师 对 城 市 空 间 的 把 握 较 为 宏 观, 通 常 控 制 的 是 骨 架 和 重 要 节 点, 而 填 肉 的 部 分 则 由 建 筑 师 负 责, 尺 度 的 大 小 是 相 对 来 说 的, 规 划 师 也 不 太 可 能 一 步 到 位 的 预 测 城 市 每 个 空 间 的 发 展 轨 迹 而 先 期 落 位, 诚 然, 我 们 也 希 望 城 市 是 向 着 小 街 阔 密 路 网 的 方 向 发 展, 更 多 尺 度 亲 切 的 小 型 开 放 空 间 也 必 定 会 提 高 城 市 空 间 品 质 4.4 方 案 初 稿 多 家 设 计 单 位 造 成 的 设 计 风 格 多 异 化 260 公 顷 的 设 计 范 围 集 结 了 近 十 位 设 计 师 的 精 华, 每 个 区 域 都 有 很 多 夺 人 眼 球 的 闪 光 点, 让 我 们 不 禁 感 叹 新 技 术 与 设 计 融 合 下 的 建 筑 新 装 是 多 么 的 奇 幻, 但 毕 竟 每 个 设 计 师 都 有 自 己 标 新 立 异 的 风 格, 把 这 些 不 同 组 合 到 一 起 就 形 成 了 方 案 的 初 稿, 从 平 面 布 局 中 可 以 很 明 显 的 看 出 各 个 地 块 之 间 的 建 筑 互 相 缺 少 对 应 关 系, 建 筑 肌 理 和 空 间 分 布 也 不 连 续, 没 有 形 成 统 一 的 界 面 和 建 筑 风 格 于 是, 设 计 团 队 从 中 吸 取 教 训, 重 新 组 织 设 计 ( 图 9) 4.5 第 二 次 交 锋 建 筑 师 对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的 调 整 建 议 一 个 月 之 后 的 第 二 次 方 案 讨 论 会 上, 建 筑 设 计 团 队 提 出, 如 果 完 全 遵 守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要 求 设 计, 缺 少 变 化, 空 间 过 于 统 一, 希 望 可 以 与 规 划 部 门 沟 通, 局 部 有 所 突 破 4.5.1 建 筑 退 线 : 天 津 市 现 有 规 范 要 求, 建 筑 退 城 市 道 路 红 线 为 8 米, 若 有 绿 线, 则 建 筑 退 绿 线 5 米, 所 形 成 的 区 域 为 建 筑 建 设 地 带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要 求 : 除 商 业 步 行 街 不 需 要 考 虑 建 筑 退 线 外 其 余 地 块 均 按 照 相 应 规 范 予 以 控 制, 渤 龙 湖 周 边 考 虑 景 观 需 求 沿 线 控 制 8
图 9 多 家 设 计 单 位 拼 合 而 成 的 方 案 初 稿 ( 图 片 由 天 津 华 汇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 20 米 建 筑 退 线 建 筑 师 从 自 身 设 计 出 发, 希 望 城 市 支 路 可 以 不 退 线, 这 样 更 利 于 形 成 紧 凑 的 空 间 尺 度, 同 时 也 想 利 用 湖 边 20 米 控 制 区 域 设 计 一 些 自 由 形 体 建 筑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对 建 筑 退 线 的 控 制 旨 在 形 成 尺 度 舒 适 的 公 共 空 间, 不 会 给 人 以 压 迫 感 或 空 旷 感, 而 建 筑 师 则 更 多 是 为 了 求 新 求 异 在 经 过 不 相 上 下 的 讨 论 后, 最 终, 规 划 与 建 筑 达 成 了 共 识, 只 允 许 商 业 街 南 北 向 的 城 市 支 路 不 退 道 路 红 线, 其 余 道 路 仍 按 照 原 有 导 则 控 制, 且 渤 龙 湖 周 边 20 米 控 制 区 域 内 不 允 许 建 设 大 型 建 筑, 只 可 以 散 落 布 置 小 型 配 套 设 施, 且 不 得 突 破 湖 区 周 边 10 米 控 制 范 围, 保 证 湖 区 视 野 的 开 阔 4.5.2 建 筑 高 度 : 原 有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考 虑 湖 区 周 边 视 线 18 仰 角 的 控 制, 周 边 建 筑 高 度 为 24 米 以 下, 只 有 北 侧 临 近 高 压 走 廊 的 一 边 建 筑 高 度 控 制 在 60 米 以 下, 为 了 遮 挡 高 压 线 的 不 利 景 观 环 境 建 筑 师 结 合 设 计 理 念 和 方 案 布 局 建 议 湖 区 东 西 两 侧 的 建 筑 高 度 也 应 予 以 突 破, 形 成 三 面 包 围 之 势, 外 围 高, 向 湖 中 心 高 度 逐 渐 递 减, 规 划 认 为 这 并 不 突 破 18 仰 角 的 控 制 原 则, 且 同 时 要 求 建 筑 方 适 当 提 高 湖 区 西 北 侧 总 部 办 公 建 筑 高 度 与 东 北 侧 高 层 住 宅 建 筑 形 成 自 然 过 度 4.5.3 建 筑 贴 线 率 : 原 有 商 业 街 规 划 为 步 行, 为 保 证 两 侧 界 面 的 连 续, 规 划 导 则 控 制 贴 线 率 为 90%, 建 筑 师 想 在 局 部 做 节 点 放 大, 预 留 出 小 型 开 敞 空 间, 因 此 无 法 保 证 每 段 都 符 合 贴 线 率 要 求, 规 划 单 位 也 希 望 商 业 街 的 设 计 可 以 耳 目 一 新, 于 是 放 宽 了 对 这 部 分 的 限 制, 只 要 满 足 全 线 1 公 里 长 度 贴 线 率 为 90% 即 可, 南 北 向 支 路 也 不 做 强 制 要 求 4.5.4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及 停 车 : 一 个 很 有 趣 的 现 象 就 是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对 这 部 分 内 容 的 控 制 较 为 明 确, 而 在 讨 论 设 计 的 过 程 中, 建 筑 团 队 对 此 却 显 得 没 那 么 在 意, 设 计 方 案 也 均 按 照 导 则 要 求 将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布 置 在 商 业 街 两 侧 的 辅 街 上, 公 共 停 车 避 免 在 主 要 道 路 两 侧 出 9
现, 对 于 特 殊 地 块 必 须 临 路 布 置 的, 则 采 用 绿 植 遮 挡 或 微 地 形 的 方 式 予 以 解 决 反 观 深 圳 22 街 坊 23 街 坊 当 初 导 则 对 每 个 地 块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的 开 口 位 置 和 禁 止 区 域 均 做 了 明 确 的 控 制, 可 实 际 执 行 中 仍 然 有 个 别 突 破, 将 地 下 车 库 出 入 口 布 置 在 了 中 央 开 敞 空 间 一 侧, 造 成 了 步 行 空 间 的 不 连 续 5. 结 语 巴 特 利 公 园 城 深 圳 22 街 坊 23 街 坊 均 是 在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指 引 下 的 建 筑 集 群 设 计, 都 曾 出 现 过 落 实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先 严 后 松 的 过 程, 这 也 可 以 看 成 是 导 则 自 身 修 正 和 细 化 的 过 程, 建 筑 师 和 规 划 师 博 弈 的 过 程 就 是 提 高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执 行 力 的 过 程 对 于 天 津 未 来 科 技 城 渤 龙 湖 总 部 经 济 区, 规 划 师 全 程 参 与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的 编 制 和 建 筑 设 计 讨 论, 尽 管 先 期 对 某 些 方 面 的 控 制 引 导 存 在 片 面 性, 但 通 过 与 建 筑 师 和 管 理 部 门 的 沟 通 协 调, 最 终 湖 区 周 边 的 空 间 品 质 得 以 很 好 的 控 制, 为 滨 海 新 区 建 设 提 供 了 可 以 借 鉴 的 成 功 经 验, 成 为 我 国 又 一 个 在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指 引 下 建 筑 集 群 设 计 建 成 的 范 例 10
参 考 文 献 : [1] 黄 大 田. 成 片 开 发 街 区 的 城 市 设 计 运 作 模 式 及 其 困 惑 [J]. 世 界 建 筑 导 报,2009(4): 104-109. [2] 黄 大 田. 以 详 细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规 范 引 导 成 片 开 发 街 区 的 规 划 设 计 与 建 设 实 践 [J]. 规 划 师,2011 (4): 90-93. [3] 朱 荣 远. 集 群 共 识 合 力 与 设 计 城 市 [J]. 时 代 建 筑,2006(1): 66-71. [4] 沈 佶, 周 艺 怡. 城 市 设 计 导 则 在 规 划 管 理 中 的 应 用 [J]. 转 型 与 重 构 2011 中 国 城 市 规 划 年 会 论 文 集,2011:8774-8784. [5] 深 圳 市 规 划 与 国 土 资 源 局. 深 圳 市 中 心 区 22 23-1 街 坊 城 市 设 计 及 建 筑 设 计 [M]. 北 京 : 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2003. [6] 张 庭 伟, 冯 晖, 彭 治 权. 城 市 滨 水 区 设 计 与 开 发 [M]. 上 海 : 同 济 大 学 出 版 社,2002. 作 者 简 介 : 王 靖 (1982 ), 女, 本 科, 天 津 市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城 市 设 计 研 究 所, 规 划 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