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2 4 6 7 21 37 49 58 致 經 營 者 專 家 引 言 研 究 目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結 論 與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1.doc

附件1:

M 2 ΠGDP (1996) M2ΠGDP (2000) (2000) (2001) (2001) (2001) (2002) (2002) (2002) (2003) (2001) (2005) (2005) (2006) (2004) M2ΠGDP ; M2ΠGDP ; M2ΠG

Hyman P. Minsky hedge - financed firm speculative - financed firm Ponzi firm Glass - Steagall Act of 1933 Banking Act of 193

Microsoft Word - social welfare in China.doc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No

与林老师对话

2

PowerPoint 簡報

( ) % 1990~2004, , 15.40% 1990~ % 1994~ %( 1) 10%( 1) (1) 2005, ( ), GDP 95945,,,

: : : :1996,??,,,,,,,, :,,,,, Goldsmith (1969) 35,, Shaw(1973) Gurley Shaw(1960), Demirg c2 Kunt Levin (2001) 150 (1992)

01-article.doc

Demsetz(1982) Bain ( ) : 4 6?? ( 2005) 2004~ (2000) : ; 7 ; ;? (Lenway and Rehbein1991) ( ) ( ) ( 2006) ( 2002) Bain(1956)

untitled

<4D F736F F D A67EABD720B14DC344325FA4A4B0EAA46AB3B0A7EBB8EAB867C0E7BBD9C3AAA4A7B0CFB0ECAE74B2A7ACE3A8732DB0F5A6E6A6A8AA47B3F8A769AED12E646F63>

No

Girton Roper (1977),,,,,, ( ),,,,,,, ( Exchange Market Pressure) 30 EMP, EMP EMP,Girton Roper (1977), ,,, Kim(1985) ,,, T

15:30-18:00 15:30-18:00 分 会 场 2: 信 息 管 理 分 会 场 3: 电 子 商 务 2-1: 平 台 战 略 异 质 性 与 绩 效 - 基 于 电 影 产 业 的 实 证 研 究 万 兴 杨 晶 ( 南 京 财 经 大 学 ) 2-2: 排 他 性 支 付 工 具

:, ,, 1985, ; ,,,, ,,, 1992,, 1 : 2005 ; ( ),, ,,,, 1996, 211 %,1997, ( %) ( ),1998,1998,, : 1998,

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现状、问题和出路

得 公 司 控 管 與 儲 蓄 流 通, 其 透 過 股 市 規 模 流 動 性 與 國 際 資 本 市 場 整 合 等 指 標 之 衡 量, 認 為 資 本 市 場 與 長 期 經 濟 發 展 呈 正 相 關 4 另 外, 其 於 1998 年 更 進 一 步 認 為, 資 本 市 場 的 流 動

<4D F736F F D20D3C3BFB4B2BBBCFBB5C4CAD6D6CEC0EDCDA8D5CD332E646F63>

untitled

<4D F736F F D20A661B0ECAE74B2A7AABAA4A4B0EAB941A7F8B0F2C2A6B1D0A87C2E646F63>

杨晓光


Microsoft Word Local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and finance in China.doc

中国金融体系运行效率分析(提纲)

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書

untitled

untitled

<4D F736F F D20CBB6CABFD1D0BEBFC9FAC2DBCEC4B9E6B7B62E646F63>

<4D F736F F D20AEFCAE6CA6E8A9A4B867C0D9B0CFB2A3B77EBB50AAF7BFC4B56FAE69A4A7ACE3A8735FB27AA8C6B77CAED6B3C F2E646F63>

中国党和政府在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的同时,还十分重视提高整个中华民族人口质量的工作

FDI [] [ ] F832 A (FDI) FDI FDI FDI FDI 1991 FDI 0.2% % FDI 2002 FDI FDI FDI FDI FDI FDI H.Chenery A.M.Str

開 創 新 猷 後 ECFA 時 代 臺 灣 經 濟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132

DB GDP 1 1 DB DC DC %GDP %GDP %GDP 33.1% 117.0% 55.7% 32.0% 87.3% 55.6% 25.0% 74.7% 15.2% 16.9% 61.0% 12.1% 13.1% 45.0% 9.4% 11.2% 23.9% 6.6% 1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2

untitled

标题

标题

就香港未来发展、巩固和优化现有支柱产业及发展“优势产业”的跟进研究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3

就 此 次 兩 岸 服 貿 協 議 開 放 的 金 融 服 務 業 內 容 其 次, 放 寬 經 營 穩 健 的 優 質 保 險 業 者 來 臺 來 看, 陸 方 在 保 險 業 銀 行 業 及 證 券 期 貨 業 分 別 對 我 方 做 出 項 之 開 放 承 諾, 而 我 方 亦 分

2006 4,,,, TFP (,2003),, 90,,,, 2005,, ;,,,,,, (disembodied),,,, (,2003),,,,,, : y = Af ( k, l) : y, k, l, A, : = - -, ( ), ( ),,,,90,,,:,,,,,,,,,,,,,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

20 79 Bateman APRA ATO GDP APRA % %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中國大陸 doc

李颖.doc

2

Microsoft Word - bxyj2007_01_zongdi225.doc

互联网公司排名_5278禁止赌博 高尔夫赌博网站,赌球网高尔夫娱乐场

<B0EAA467A4CEA4BDA640AA76B27A4E6F2E31332E706466>

参考3

% %

Kuznets 1979 Rodrik 2008 Clark,1940 Lewis,1954 Chenery, 1986 Schultz 1956,1975 Dennison YJA

3 L K Y Y t =A t F L t K t 1 A 1 15~ UN % 65 7% 55

Lewis

Microsoft Word - Minority Education in Yunnan Book Chapter_condensed version_ doc

754 Asian Company Handbooks Worldscope i. 10% ii. iii. iv. 10% % % % %

征 文 启 事 Essay announcement 厦 门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30 周 年 院 庆 公 告 ( 第 一 号 ) 海 洋 洋, 鹭 江 深 长 灵 山 秀 水 滋 养 着 被 誉 为 南 方 之 强 的 厦 门 大 学, 也 铸 就 了 她 独 特 而 优 学 雅 的 气 质

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地位

中国住宅投资与经济增长:1985—2009

公 共 修 :, 占.% 五 心 应 用 特 色 主 要 发 展 向 心 : 管 理 原 理 经 济 原 理 基 础 会 计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高 级 财 务 会 计 成 本 会 计 管 理 会 计 审 计 财 务 管 理 和 经 济 法 等 应 用 : 会 计 电 算 化 会 计 训 注 册

<4D F736F F D20B5DAC8FDBDECB2A2B9BAC2DBCCB3C8D5B3CC2E646F63>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A Study on Cross-border M&A of Chinese Enterprises Author s Name: JIA

越南政經改革與憲政制度之演變

Untitiled

三 会 议 (26 日 ) 议 程 时 间 程 序 7:30~8:30 大 会 报 到, 地 点 :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会 议 中 心 1 号 报 告 厅 (1 楼 ) 开 幕 式 地 点 :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会 议 中 心 1 号 报 告 厅 (1 楼 ) 内 容 主 持 人 1.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8E2A9A4AA41B0C8B77EB654A9F6B67DA9F1ABE1A141BB4FC657AAF7BFC4AAF7BFC4AA41B0C8B77EA4A7B0D3BEF7BB50AC44BED420A6BFACB C >

Business Forum Basel 1. (Basel ) (2004) 2006 Basel (Probability of Default) (Standardized Approach) IRB (Foundation Internal Rating- Base

重 温 亚 洲 金 融 危 机 期 间 的 泰 铢 狙 击 战 和 港 币 保 卫 战 : 从 技 术 角 度 的 梳 理 管 涛 谢 峰 摘 要 : 当 代 货 币 攻 击 是 国 际 炒 家 在 货 币 外 汇 股 票 和 金 融 衍 生 品 市 场 同 时 对 一 种 货 币 发 动 进 攻

MEMO

<4D F736F F D20D6D0B9FABAEAB9DBBEADBCC3B7D6CEF6D3EBD4A4B2E2B1A8B8E6A3A C4EAB5DAD2BBBCBEB6C8A3A9B7D6B1A8B8E6CBC4A3BACED2B9FAD5FEB8AED7CAB2FAB8BAD5AEB1EDB3A4C6DAB7E7CFD5D3B0CFECD2F2CBD8B7D6CEF6A3A8B7EBBFA1D0C2A1A2C

Chenery and Strout 1966 Dunning Dunning Kojima 1978 Dunning Dunning & Narula 2004 FDI Wells 1983 Lall 1983

2 國 際 經 濟 情 勢 雙 週 報 第 1826 期 本 期 重 點 摘 要 (Abstract) OECD 表 示, 由 於 油 價 走 低 及 數 個 央 行 進 一 步 推 出 貨 幣 寬 鬆 措 施,2015 年 初 全 球 經 濟 前 景 有 所 改 善 OECD 也 警 告, 過 度

GDP % 0 GDP BP % % % % 8% % 5% 0

本期专辑 Highlights 从美国商业银行拓展证券业务的 历程看我国证券行业开放和发展 海通证券研究所 周洪荣 李明亮 朱蕾 一 积极稳妥推进证券行业开放 夯实 行业创新发展基础 展构筑坚实的基础 证券行业顶层设计是关系到行业长远发展 1 年是我国证券行业的创新元年 业务 的关键 在业务创新持续

招生宣传册

第一部分 大国兴衰与人力资源开发

的 发 展 ( 见 表 -1) 表 -1 两 岸 货 币 现 钞 兑 换 历 程 时 间 时 间 1988 年 2004 年 1 月 2004 年 3 月 2004 年 7 月 2005 年 10 月 2008 年 6 月 进 程 内 容 大 陆 通 过 中 国 银 行 开 办 新 台 币 兑 入

1 CAPM CAPM % % Wippern, aGebhardt Lee Swaminathan % 5.10% 4.18% 2 3 1Gebhardt Lee Swa

信用评级机构实施投资人付费模式探析

% 82. 8% You & Kobayashi % 2007 %

标题

引言

- 2 - Russell Thaler unexpected dramatic P t =P t-1 + P t t P t-1 t-1 2 T.Russell and R.Thaler, The Relevance of Quasi-Rationality in Competitiv

标题

GDP % See Jin Hehui Qian Yingyi B. R. Weingast Regional Decentralization and Fiscal incentiv

Microsoft Word - 971管理學院工作報告2

制 : 年 ; 毕 :5 ; :88 必 修 :0, 其 中 公 共 必 修 :55, 占 6.%; 必 修 :9, 占.%; 修 :8, 其 中 限 :6, 占 7.%; 任 :, 占 9.%; 公 共 修 :8, 占 5.% 五 心 程 应 用 程 创 新 程 主 要 发 展 向 心 程 : 经

Myers Majluf 1984 Lu Putnam R&D R&D R&D R&D



Microsoft Word - 文件1

年 会 要 闻 与 概 览 2011 年 4 月 1 日 下 午, 世 界 华 人 不 动 产 学 会 2011 年 会 新 闻 发 布 会 于 杭 州 召 开, 并 以 转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与 房 地 产 市 场 前 景 为 主 题, 举 行 经 济 学 家 中 国 房 地 产 业 发

臺灣對外貿易的回顧和政策之探討

Transcription:

目 錄 2 4 6 7 21 37 49 58 致 經 營 者 專 家 引 言 研 究 目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結 論 與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致 經 營 者 敬 愛 的 銀 行 業 先 進 : 隨 著 亞 洲 區 域 經 濟 的 整 合 兩 岸 的 商 業 活 動 日 趨 活 絡, 無 論 著 眼 於 服 務 台 商 客 戶 的 需 要, 或 者 是 放 眼 中 國 金 融 市 場 的 崛 起 帶 來 的 商 機, 前 進 中 國 市 場 已 經 是 當 前 銀 行 業 普 遍 關 注 的 議 題 我 們 很 榮 幸 公 佈 今 年 首 度 進 行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調 查 報 告, 這 份 報 告 是 台 灣 IBM 與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學 系 共 同 進 行 的 研 究, 邀 請 12 家 銀 行 的 CEO 進 行 面 對 面 的 訪 談, 其 研 究 緣 由 與 目 的 如 下 所 述 : 2 致 經 營 者

1. 中 國 市 場 的 崛 起 : 台 灣 銀 行 業 競 爭 激 烈 獲 利 空 間 下 降, 而 中 國 經 濟 成 長 快 速, 金 融 市 場 的 龐 大 商 機, 成 為 銀 行 業 希 望 開 拓 的 地 區 ; 2. 法 令 限 制 的 鬆 綁 : 過 去 在 法 令 限 制 下,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只 能 設 立 辦 事 處, 收 集 市 場 資 訊 並 間 接 服 務 客 戶, 在 MOU 與 ECFA 簽 訂 後, 將 可 依 據 外 資 銀 行 管 理 條 例 展 開 業 務 布 局 ; 3. 台 資 銀 行 的 機 會 : 從 選 擇 區 域 進 入 模 式 業 務 方 向 以 及 目 標 客 戶, 分 析 台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市 場 的 機 會 ; 4. 台 資 銀 行 的 挑 戰 : 從 整 體 經 營 環 境 中 國 的 法 規 與 命 令 客 源 開 拓 與 市 場 競 爭 風 險 管 理 以 及 人 才 管 理, 歸 納 台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市 場 的 挑 戰 ; 5. 透 過 CEO 親 身 訪 談 得 出 的 洞 見, 作 為 未 來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市 場 規 劃 者 的 參 考 經 過 深 入 訪 談 與 分 析 後, 以 下 三 個 方 向 謹 供 經 營 者 的 作 為 評 估 前 進 中 國 的 參 考 : 以 小 搏 大 以 少 作 多 : 思 索 以 有 限 資 源 去 獲 取 新 市 場, 比 方 妥 善 運 用 創 新 策 略 大 膽 西 進 精 準 求 勝 : 精 準 區 隔 市 場 與 客 戶, 並 運 用 科 技 創 造 差 異 化, 支 援 業 務 擴 點 及 快 速 決 策 立 足 台 商 放 眼 中 國 : 以 台 商 企 業 為 立 足 點, 放 眼 中 長 期 的 中 國 市 場 規 劃 作 為 台 灣 銀 行 業 長 期 的 商 業 夥 伴, 台 灣 IBM 希 冀 這 份 研 究 報 告 能 對 台 灣 銀 行 業 提 供 產 業 觀 察 及 諮 詢 顧 問 見 解, 並 為 國 內 金 融 產 業 帶 來 更 多 創 新 觀 點 謹 此 即 頌 商 祺 台 灣 IBM 公 司 總 經 理 致 經 營 者 3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專 家 引 言 機 會 與 挑 戰 : 台 灣 銀 行 業 進 軍 中 國 大 陸 的 成 功 條 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學 系 廖 四 郎 系 主 任 歷 時 四 個 月 的 緊 密 工 作 時 程,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研 究 報 告 在 IBM 與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系 的 合 作 下 終 於 出 爐 了 這 份 報 告 針 對 台 灣 銀 行 業 的 高 階 主 管 (CEO) 進 行 面 對 面 的 深 度 訪 談, 而 訪 談 的 內 容 是 各 銀 行 登 陸 的 各 項 機 會 ( 例 如 客 戶 來 源 業 務 種 類 等 ) 與 各 項 挑 戰 ( 例 如 市 場 競 爭 法 律 規 範 等 ) 上 面 臨 的 實 際 經 營 問 題 由 於 眾 家 行 庫 的 基 本 條 件 不 同, 故 其 對 登 陸 之 機 會 與 挑 戰 的 看 法 亦 不 盡 相 同 透 過 本 研 究 報 告, 我 們 提 供 了 各 個 面 向 的 統 計 結 果, 是 值 得 經 營 者 政 策 制 定 者 在 決 策 時 參 考 的 重 要 資 訊 本 研 究 報 告 之 內 容 凸 顯 出 銀 行 業 是 一 個 經 營 相 當 複 雜 的 行 業, 其 所 牽 涉 的 範 圍 真 是 相 當 廣 泛 : 從 個 體 面 - 銀 行 的 經 營 策 略 與 金 融 技 術 到 總 體 面 - 政 經 法 律 環 境 等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除 了 必 須 與 中 國 大 陸 的 外 資 與 本 地 銀 行 的 激 烈 競 爭, 還 受 到 兩 岸 三 地 的 政 經 法 律 環 境 之 影 響 台 灣 的 銀 行 必 須 克 服 各 種 挑 戰 才 能 贏 取 獲 利 的 機 會 本 研 究 報 告 的 目 的 便 是 去 確 認 與 發 掘 這 些 挑 戰 與 機 會, 而 如 何 克 服 挑 戰 贏 取 機 會 則 有 賴 個 別 銀 行 與 政 府 共 同 的 努 力 4 專 家 引 言

中 國 大 陸 是 未 來 台 灣 銀 行 業 可 以 開 拓 商 機 的 市 場, 也 是 測 驗 各 銀 行 是 否 有 能 力 做 跨 區 域 經 營 的 戰 場 在 該 地 經 營 成 功 的 公 司 方 有 能 力 將 其 營 業 區 域 擴 充 到 亞 洲 新 興 市 場 甚 至 全 球 各 地 的 市 場 這 個 海 外 金 融 發 展 的 成 功 與 否 將 會 反 過 來 決 定 其 在 台 灣 本 地 的 金 融 競 爭 態 勢, 因 此 在 MOU 及 ECFA 簽 定 後, 本 地 各 銀 行 應 要 絕 對 慎 重 規 劃 其 在 中 國 大 陸 的 經 營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學 系 非 常 幸 運 能 與 IBM 公 司 進 行 此 次 的 調 查 研 究, 讓 身 處 學 術 界 的 我 們 能 與 具 有 豐 富 實 務 知 識 的 他 們 並 肩 進 行 與 各 銀 行 CEO 之 深 度 訪 談 在 訪 談 與 研 究 的 過 程 中, 我 們 深 深 感 受 到 台 灣 IBM 深 具 產 業 經 驗 的 金 融 服 務 群 代 表 的 專 業 與 熱 情, 讓 我 們 在 此 說 一 聲 感 謝 與 敬 佩 也 希 望 此 研 究 報 告 為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提 供 一 個 有 用 的 資 訊 並 以 之 為 規 劃 未 來 在 中 國 大 陸 經 營 的 參 考 資 料, 同 時 亦 希 望 本 報 告 能 提 供 台 灣 當 局 一 個 有 價 值 的 決 策 依 據 專 家 引 言 5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機 會 與 挑 戰 研 究 目 的 由 於 兩 岸 經 濟 環 境 變 化, 台 灣 銀 行 業 在 台 灣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競 爭 激 烈 獲 利 空 間 縮 小 等 經 營 困 境 下, 紛 紛 尋 求 對 外 發 展 契 機, 其 中, 中 國 成 為 業 者 急 欲 爭 取 的 市 場, 過 去 兩 岸 在 法 規 的 限 制 下, 僅 能 透 過 辦 事 處 在 中 國 收 集 資 訊 與 服 務 客 戶, 隨 著 兩 岸 交 流 的 日 漸 頻 繁, 合 作 氣 氛 逐 漸 樂 觀,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金 融 市 場 已 經 是 銀 行 業 界 積 極 規 劃 的 重 要 發 展 方 向 雖 然 台 灣 銀 行 業 界 亟 欲 把 握 中 國 龐 大 的 金 融 市 場 機 會, 但 仍 需 面 對 中 國 的 法 規 市 場 競 爭 與 人 才 等 差 異 所 造 成 的 挑 戰, 本 研 究 透 過 CEO 面 對 面 訪 談 方 式 了 解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對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的 看 法, 作 為 金 融 機 構 主 管 機 關 銀 行 產 業 等 人 員 後 續 政 策 與 策 略 規 劃 的 參 考 6 研 究 目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目 前 銀 行 業 在 台 灣 經 營 與 成 長 相 當 困 難, 根 據 產 業 生 命 週 期 的 S 曲 線 理 論, 當 企 業 或 產 業 面 臨 成 熟 期 時, 要 積 極 尋 求 另 一 個 S 曲 線 以 延 續 企 業 或 產 業 成 長 的 動 力 而 再 創 S 曲 線 的 成 長 策 略, 由 安 索 夫 (Ansoff,1957) 提 出 的 產 品 - 市 場 矩 陣 ( 如 下 圖 ) 來 看, 台 灣 銀 行 業 可 以 透 過 在 現 有 市 場 提 供 原 有 的 產 品 或 新 產 品, 或 在 新 市 場 提 供 現 有 產 品 與 新 產 品 的 方 式 來 達 到 成 長 的 目 的 而 前 進 中 國 市 場 則 是 屬 於 新 市 場 開 發 策 略, 藉 由 開 拓 新 國 家 或 地 理 區 域 市 場 以 及 設 立 新 通 路, 將 現 有 的 產 品 與 服 務 提 供 給 新 客 戶 族 群 以 達 成 企 業 成 長 目 標 圖 1: 安 索 夫 產 品 - 市 場 矩 陣 資 料 來 源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整 理, 採 用 Ansoff, H. Igor. Strategies for Diversification, 哈 佛 商 業 評 論, 1957 8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由 於 目 前 台 灣 銀 行 業 市 場 已 出 現 飽 和 狀 態, 因 此 向 外 發 展 成 為 銀 行 業 重 點 發 展 的 議 題, 在 眾 多 國 家 中, 中 國 更 是 銀 行 業 者 逐 鹿 的 焦 點, 目 前 由 於 法 令 限 制 與 兩 岸 金 融 監 理 備 忘 錄 (MOU) * 與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尚 在 進 行 中, 台 灣 業 者 在 中 國 經 營 的 業 務 將 於 未 來 鬆 綁, 以 下 整 理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與 現 況 * 兩 岸 金 融 監 理 備 忘 錄 (MOU) 已 於 11 月 16 日 傍 晚 完 成 簽 署 ( 一 )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探 討 銀 行 業 海 外 擴 張 動 機, 一 般 就 四 個 構 面 進 行 探 討 : 母 國 因 素 地 主 國 因 素 母 國 與 地 主 國 整 合 因 素 與 廠 商 競 爭 優 勢, 簡 單 整 理 如 下 表 : 表 1: 銀 行 業 海 外 擴 張 的 動 機 構 面 母 國 因 素 地 主 國 因 素 母 國 與 地 主 國 整 合 因 素 廠 商 競 爭 優 勢 內 容 GDP GDP per Capita 經 濟 前 景 (GDP Growth) 市 場 規 模 產 業 結 構 利 率 法 規 GDP GDP per Capita 經 濟 前 景 (GDP Growth) 市 場 規 模 利 率 產 業 結 構 法 規 客 戶 ( 法 人 客 戶 & 個 人 客 戶 ) 文 化 距 離 地 理 距 離 雙 邊 貿 易 金 額 法 規 環 境 距 離 財 務 優 勢 非 財 務 優 勢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9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本 研 究 整 合 各 學 者 看 法, 以 經 濟 因 素 廠 商 因 素 客 戶 因 素 三 個 構 面 來 分 析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1. 經 濟 因 素 : (1) 經 濟 成 長 率 中 國 從 1979 年 改 革 開 放 後, 經 濟 開 始 高 速 成 長, 平 均 每 年 成 長 率 達 10% 左 右,2008 年 雖 然 因 為 金 融 海 嘯 與 全 球 經 濟 衰 退 影 響, 經 濟 成 長 微 幅 下 跌 到 9%, 但 相 較 於 台 灣 近 年 來 經 濟 表 現, 相 對 亮 眼 許 多, 對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形 成 強 烈 的 吸 引 力 圖 2: 台 灣 與 中 國 經 濟 成 長 率 比 較 資 料 來 源 :IM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IFS)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所 得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World Economic outlook(imf, April 2008) 10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2) 市 場 規 模 從 放 款 規 模 上 來 看,2008 年 台 灣 主 要 金 融 機 構 放 款 餘 額 為 新 台 幣 18.3 兆 元, 中 國 金 融 機 構 人 民 幣 放 款 規 模 則 為 138.4 兆 元 新 台 幣, 其 中 41% 為 短 期 貸 款,50% 為 中 長 期 貸 款, 就 放 款 市 場 規 模 來 看, 中 國 放 款 市 場 潛 力 為 台 灣 7.6 倍 放 款 年 成 長 率 為 台 灣 5.1 倍 此 外, 從 放 款 年 增 率 來 看, 中 國 近 年 來 都 保 持 兩 位 數 的 成 長, 相 較 之 下, 台 灣 呈 現 逐 年 衰 退 的 現 象, 以 2008 年 來 看, 中 國 的 放 款 年 增 率 有 15. 4%, 而 台 灣 卻 只 有 3%, 對 於 以 企 業 金 融 為 主 的 銀 行 來 說, 中 國 的 放 款 市 場 規 模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吸 引 力 圖 3: 台 灣 主 要 金 融 機 構 與 中 國 金 融 機 構 放 款 規 模 ( 單 位 : 億 元 新 台 幣,%)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11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3) 存 放 款 利 差 在 存 放 款 利 差 方 面, 台 灣 中 央 銀 行 自 2001 年 科 技 泡 沫 時, 大 幅 降 息 後, 在 2003 年 6 月 S A R S 期 間, 更 將 重 貼 現 率 降 至 歷 史 新 低 1.375%, 造 成 本 國 銀 行 加 權 存 放 利 差 自 2.5%-3% 呈 下 滑 趨 勢, 隨 後, 雖 然 利 率 緩 步 走 揚, 本 國 銀 行 仍 然 因 為 家 數 過 多, 削 價 競 爭, 加 上 雙 卡 高 利 差 榮 景 不 再, 使 金 融 機 構 利 差 維 持 低 檔, 以 2008 年 來 看, 台 灣 利 差 僅 為 1.66%, 同 時 期, 中 國 方 面 存 放 款 利 差 受 到 政 策 規 範, 仍 維 持 利 率 高 檔,1 年 期 存 放 利 差 高 達 3.28%, 日 後 若 可 以 承 做 人 民 幣 業 務 存 放 業 務, 賺 取 人 民 幣 利 差, 資 金 運 用 效 率 可 達 新 台 幣 2 倍, 因 此, 台 灣 金 融 業 者 莫 不 艷 羨 萬 分, 形 成 前 進 中 國 的 強 烈 動 機 圖 4: 中 國 金 融 機 構 與 台 灣 本 國 銀 行 利 差 ( 單 位 :%) 資 料 來 源 : 金 管 會,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註 : 中 國 金 融 機 構 利 差 為 1 年 期 存 放 利 差 台 灣 本 國 銀 行 利 差 為 加 權 平 均 利 差 12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4) 雙 邊 貿 易 金 額 根 據 周 秀 霞 (2008) 外 國 銀 行 到 海 外 城 市 投 資 的 研 究 發 現, 當 母 國 與 地 主 國 雙 邊 貿 易 金 額 越 高, 則 多 國 籍 銀 行 設 立 據 點 家 數 越 多, 隨 著 兩 國 間 貿 易 金 額 的 增 加, 代 表 經 濟 交 流 頻 繁, 企 業 投 資 家 數 與 金 額 也 相 對 較 高, 因 此 對 於 追 隨 客 戶 移 動 的 銀 行 來 說, 當 台 灣 與 中 國 雙 邊 貿 易 金 額 越 高, 越 有 動 機 前 進 中 國 發 展 歷 經 2000 年 科 技 泡 沫 與 2001 年 的 911 衝 擊 後, 台 灣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許 多 廠 商 為 爭 取 更 大 的 獲 利 空 間, 紛 紛 前 進 中 國 投 資, 因 此 台 灣 對 中 國 投 資 金 額 從 2002 年 後 開 始 大 幅 增 加, 對 中 國 的 貿 易 依 存 度 也 持 續 成 長 圖 5: 台 灣 對 中 國 ( 含 香 港 ) 貿 易 總 額 與 依 存 度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13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2. 廠 商 因 素 Dunning(1977) 提 出 折 衷 理 論, 認 為 多 國 籍 企 業 必 須 擁 有 廠 商 特 有 優 勢 區 域 優 勢 與 內 部 化 優 勢, 才 能 與 地 主 國 企 業 競 爭 Dunning(1993) 近 一 步 指 出, 當 廠 商 具 備 足 以 獲 利 的 內 部 優 勢 時, 將 從 海 外 市 場 尋 求 更 多 的 獲 利 機 會, 另 外 從 資 源 基 礎 的 觀 點 出 發, 當 公 司 內 部 的 組 織 能 力 與 內 隱 知 識, 在 國 內 具 有 競 爭 優 勢 的 企 業 在 跨 國 市 場 中 同 樣 可 以 享 有 因 資 源 分 享 與 能 力 延 伸 所 產 生 的 利 益 ; 當 企 業 可 以 成 功 地 將 優 勢 在 不 同 的 市 場 上 擴 張, 隨 著 獲 利 與 經 營 績 效 的 提 升, 將 進 一 步 強 化 與 累 積 企 業 的 能 力 與 資 源, 因 此 在 國 內 擁 有 競 爭 優 勢 的 企 業, 較 有 動 力 進 行 國 際 化 的 擴 張 對 目 前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來 說, 除 了 具 備 同 文 同 種 的 優 勢, 較 容 易 了 解 中 國 消 費 者 行 為, 並 制 定 出 合 適 的 經 營 策 略 外, 兩 岸 的 經 濟 成 長 軌 跡 相 似 度 高, 因 此 台 灣 金 融 業 者 所 累 積 的 企 業 授 信 商 品 經 營 等 知 識, 將 可 經 適 度 調 整 後, 複 製 到 中 國 市 場, 降 低 經 營 新 市 場 的 成 本 與 風 險 3. 客 戶 因 素 隨 著 台 灣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台 灣 企 業 積 極 尋 找 海 外 投 資 據 點, 其 中 地 理 與 文 化 距 離 接 近 的 中 國 成 為 台 灣 企 業 的 首 選, 早 在 1980 年 代, 部 分 中 小 企 業 台 商 便 登 陸 中 國 珠 江 三 角 洲 和 東 南 沿 海 地 區, 從 事 下 游 工 業 生 產 並 設 立 加 工 出 口 基 地, 發 展 以 輕 紡 業 為 代 表 的 勞 動 密 集 型 產 業 在 90 年 代 初 期, 投 資 規 模 逐 漸 擴 大 並 轉 向 中 上 游 工 業 生 產, 此 時 台 資 企 業 在 中 國 投 資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上 都 出 現 新 的 變 化, 供 應 原 材 料 的 廠 商 不 斷 進 入 中 國 拓 展 市 場 空 間, 產 業 形 態 也 不 再 限 於 加 工 出 口 業, 由 勞 力 密 集 型 擴 展 到 以 石 化 為 代 表 的 資 本 密 集 型 其 後, 在 1990 年 代 後 期 投 資 熱 潮 湧 現, 隨 著 香 港 澳 門 回 歸, 兩 岸 相 繼 加 入 世 貿 組 織, 以 電 子 業 為 代 表 的 台 灣 技 術 密 集 型 企 業 紛 紛 到 中 國 投 資 設 廠, 台 商 在 中 國 投 資 的 技 術 層 次 越 來 越 高 14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根 據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的 資 料, 自 1991 年 政 府 開 放 中 國 投 資 以 來 至 2008 年, 這 16 年 對 中 國 的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高 達 755.6 億 美 元, 超 過 自 1952 年 至 2008 年 這 56 年 來 我 國 對 中 國 以 外 地 區 的 投 資 (571 億 美 元 ) 中 國 已 高 居 台 灣 對 外 投 資 地 區 的 首 位, 吸 納 台 資 金 額 占 台 灣 對 外 投 資 總 額 的 比 重 超 過 2/3 由 此 可 知, 中 國 已 躍 升 成 為 台 商 海 外 投 資 最 主 要 的 地 區 從 台 商 赴 中 國 投 資 現 況 可 以 發 現, 從 2003 年 開 始, 雖 然 投 資 件 數 逐 年 下 降, 但 投 資 金 額 與 單 件 投 資 金 額 都 大 幅 提 升, 可 見 台 灣 對 中 國 投 資 不 但 規 模 逐 年 增 加 投 資 對 象 也 從 過 去 中 小 企 業 轉 變 成 大 型 企 業 圖 6:台 商 赴 中 國 投 資 現 況 (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US$ million,%; 經 濟 部 核 准 )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兩 岸 經 濟 統 計 註 : * 為 含 補 辦 月 報 ( 第 19 6 期 )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15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雖 然 台 商 在 中 國 投 資 逐 年 增 加, 但 提 供 資 金 服 務 的 台 灣 金 融 機 構 卻 不 能 跟 隨 客 戶 的 腳 步 前 往 中 國, 目 前 只 能 透 過 台 灣 融 資 與 OBU 的 方 式 提 供 在 中 國 台 資 企 業 的 資 金 需 求, 這 樣 的 限 制 對 台 灣 金 融 業 者 來 說 相 當 不 利, 不 但 要 擔 心 海 外 客 戶 流 失, 更 對 銀 行 授 信 造 成 相 當 大 的 威 脅, 銀 行 授 信 講 求 三 現, 所 謂 三 現 是 指 親 自 到 現 場 ( 現 地 ) 親 自 接 觸 實 物 ( 現 物 ) 親 自 了 解 現 實 情 況 ( 現 況 ), 企 業 授 信 若 不 能 在 現 場 親 自 了 解 中 國 經 營 環 境 的 變 化 與 台 灣 企 業 生 產 作 業 及 營 運 現 況, 在 授 信 風 險 控 管 上 將 承 受 極 大 風 險, 並 造 成 企 業 債 留 台 灣 的 隱 憂 此 外, 隨 著 中 國 改 革 開 放, 中 國 內 資 企 業 資 金 需 求 量 龐 大, 因 此 近 一 步 壓 縮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在 中 國 籌 資 空 間,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有 鑑 於 此, 更 希 望 能 盡 快 擴 大 中 國 經 營 版 圖, 除 了 滿 足 台 灣 企 業 籌 資 需 求, 也 可 以 藉 由 對 中 國 企 業 的 放 款 提 高 銀 行 整 體 獲 利 ( 二 ) 台 灣 銀 行 業 赴 中 國 發 展 現 況 自 2002 年 3 月 中 央 銀 行 正 式 批 准 首 批 台 資 銀 行 進 入 中 國 後, 目 前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在 中 國 僅 有 9 家 銀 行 辦 事 處,1 家 參 股 銀 行, 另 外 有 2 家 銀 行 已 提 出 辦 事 處 申 請, 目 前 尚 待 核 准 中 表 2: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在 中 國 設 立 情 形 銀 行 地 點 型 態 資 產 規 模 ( 單 位 : 億 美 元 ) 設 立 日 期 國 泰 世 華 上 海 辦 事 處 419 2002/03 第 一 銀 行 上 海 辦 事 處 585 2002/12 彰 化 銀 行 崑 山 辦 事 處 436 2002/03 華 南 銀 行 深 圳 辦 事 處 512 2002/09 合 作 金 庫 北 京 辦 事 處 770 2002/09 中 國 信 託 北 京 辦 事 處 478 2002/12 土 地 銀 行 上 海 辦 事 處 624 2002/12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廈 門 參 股 廈 門 銀 行 2008/11 兆 豐 銀 行 蘇 州 辦 事 處 2009/09 富 邦 銀 行 ( 香 港 ) 東 莞 辦 事 處 2009/09 玉 山 銀 行 東 莞 辦 事 處 待 核 准 臺 灣 銀 行 上 海 辦 事 處 待 核 准 16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圖 7: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在 中 國 分 布 現 況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統 計 局,IBM 商 業 價 值 研 究 院, 本 研 究 整 理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17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從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研 究 可 以 發 現, 目 前 台 灣 金 融 市 場 相 當 競 爭, 在 經 濟 條 件 文 化 背 景 與 發 展 前 景 等 因 素 考 量 之 下, 前 進 中 國 成 為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最 重 要 的 新 市 場 擴 張 策 略 然 而 前 進 中 國 雖 有 龐 大 市 場 與 眾 多 機 會, 但 相 對 仍 須 面 臨 許 多 挑 戰, 因 此 本 研 究 透 過 專 人 問 卷 訪 談 國 內 銀 行 高 階 主 管 之 方 式, 了 解 銀 行 業 者 對 前 進 中 國 之 機 會 與 挑 戰 的 看 法, 作 為 金 融 機 構 主 管 機 關 銀 行 產 業 從 業 人 員 等 之 參 考 18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M O U 之 後, 台 灣 銀 行 業 登 陸 發 展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學 系 朱 浩 民 教 授 兩 岸 金 融 監 理 備 忘 錄 (MOU) 終 於 在 11 月 16 日 簽 訂, 國 內 銀 行 業 將 登 陸 設 立 營 業 性 據 點, 但 MOU 只 是 入 場 券, 未 來 台 灣 銀 行 業 登 陸 發 展, 仍 然 有 相 當 大 的 挑 戰 相 較 於 外 資 銀 行 已 在 中 國 發 展 多 年 並 開 展 全 面 性 業 務, 台 灣 銀 行 業 登 陸 的 時 機 已 晚 如 果 未 來 在 ECFA 協 商 中, 不 能 進 一 步 對 台 灣 銀 行 業 登 陸 的 准 入 條 件 做 出 較 一 般 外 資 更 有 利 的 安 排, 則 台 資 銀 行 要 在 中 國 開 辦 人 民 幣 業 務 還 需 要 等 待 時 間, 部 份 規 模 較 小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也 跨 不 過 登 陸 的 門 檻 ; 而 即 便 是 未 來 經 由 兩 岸 ECFA 之 早 期 收 割 的 安 排, 台 資 銀 行 取 得 較 一 般 外 資 較 優 惠 的 准 入 條 件, 並 能 迅 速 開 辦 人 民 幣 業 務, 但 要 在 中 國 順 利 開 拓 市 場, 仍 然 需 要 相 當 的 努 力 專 家 觀 點 台 灣 的 銀 行 雖 然 在 語 言 文 化 經 營 管 理 消 費 金 融 財 富 管 理 信 用 卡 業 務 和 中 小 企 業 融 資 等 占 有 經 驗 優 勢, 但 目 前 在 中 國 之 大 型 台 商, 多 已 和 當 地 銀 行 及 外 資 銀 行 建 立 往 來 關 係, 未 來 台 資 銀 行 雖 有 台 商 母 公 司 在 台 灣 往 來 業 務 之 優 勢, 但 登 陸 初 期 能 吸 收 的 人 民 幣 存 款 有 限, 中 國 亦 有 75% 貸 / 存 比 之 規 定, 台 資 銀 行 的 人 民 幣 放 款 業 務 將 受 到 限 制 ; 至 於 中 小 型 台 商 或 所 謂 的 無 根 台 商 在 財 務 資 訊 或 抵 押 品 等 的 長 期 困 擾, 亦 會 阻 礙 台 資 銀 行 放 款 業 務 的 推 展 ; 而 台 灣 銀 行 業 想 參 股 中 國 之 銀 行, 較 好 的 合 作 標 的 與 機 會 已 經 有 限, 即 便 覓 得 適 當 的 中 小 型 銀 行 並 參 股, 也 可 能 因 持 股 限 制 而 無 法 掌 控 經 營 主 導 權 ; 此 外, 未 來 台 灣 銀 行 業 不 論 是 設 立 分 行 或 子 行, 甚 至 順 利 開 辦 人 民 幣 業 務, 但 因 營 業 據 點 有 限, 知 名 度 不 及 當 地 銀 行 和 已 進 入 中 國 多 時 的 國 際 知 名 外 資 銀 行, 初 期 要 爭 取 中 國 大 陸 當 地 客 戶, 也 將 相 當 辛 苦 專 家 觀 點 19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因 此 未 來 台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的 業 務 發 展, 可 能 必 需 按 部 就 班, 先 從 台 商 據 點 開 始, 並 與 當 地 銀 行 策 略 聯 盟, 結 合 台 灣 香 港 和 中 國 三 地 之 金 融 服 務, 提 供 台 商 融 資 貿 易 外 匯 和 財 富 管 理 需 求, 再 逐 步 拓 展 業 務 至 二 三 線 城 市 及 當 地 一 般 民 眾 和 企 業 客 戶 ; 另 外 的 可 能 模 式 則 是 參 股 二 三 線 城 市 的 當 地 銀 行, 並 透 過 安 排 取 得 經 營 主 導 權, 發 揮 台 灣 銀 行 業 的 管 理 經 驗 與 優 勢, 直 接 滲 透 及 開 拓 市 場 ; 最 後, 目 前 中 國 在 天 津 濱 海 新 區 和 福 建 海 峽 西 岸 經 濟 特 區 積 極 招 商, 雖 然 當 地 條 件 和 台 商 客 戶 並 未 成 熟, 但 台 資 銀 行 如 能 以 試 點 方 式, 取 得 優 惠 的 經 營 條 件, 日 後 再 逐 步 擴 展 營 業 點 並 跨 區 ( 及 省 ) 經 營, 或 許 是 短 期 間 的 另 種 可 能 安 排 ; 最 後, 利 用 資 訊 網 路 平 台, 突 破 據 點 限 制, 也 是 很 好 的 發 展 方 式 未 來 中 國 的 銀 行 也 可 來 台 設 立 營 業 性 據 點, 雖 然 政 府 將 採 實 質 對 等 的 開 放 方 式 及 對 陸 銀 在 台 併 購 持 股 加 以 限 制, 但 台 灣 金 融 市 場 已 過 度 競 爭, 陸 資 金 融 機 構 來 台 應 非 考 量 本 地 市 場, 而 是 掌 控 或 擴 大 台 商 客 戶 業 務 或 學 習 台 灣 金 融 業 的 管 理 經 驗, 也 可 能 是 純 以 宣 示 為 目 的, 而 不 計 營 運 情 況 在 兩 岸 銀 行 互 相 開 放 設 立 據 點 之 後, 登 陸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將 各 憑 本 事 開 疆 闢 土, 登 台 發 展 或 併 購 的 中 國 銀 行 業 也 將 對 台 灣 本 土 銀 行 業 造 成 威 脅 假 以 時 日, 台 灣 金 融 市 場 的 生 態 將 大 幅 改 變, 股 匯 市 甚 至 整 個 金 融 市 場 的 穩 定, 都 將 面 臨 新 的 挑 戰 20 專 家 觀 點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從 選 擇 區 域 進 入 模 式 業 務 方 向 以 及 目 標 客 戶 選 擇, 分 析 台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市 場 的 機 會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 一 ) 進 入 模 式 與 投 資 金 額 目 前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方 式 主 要 約 有 五 類, 包 括 : 成 立 辦 事 處 分 行 子 行 參 股 ( 合 資 ) 或 策 略 聯 盟, 簡 述 其 時 效 業 務 分 析 資 本 要 求 與 優 缺 點 如 下 圖 : 圖 8: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之 進 入 方 式 比 較 時 效 業 務 分 析 資 本 要 求 優 點 缺 點 辦 事 處 無 時 效 要 求 僅 可 從 事 業 務 相 關 的 聯 絡 市 場 調 查 諮 詢 等 非 經 營 性 活 動 無 資 本 要 求 進 入 限 制 少, 目 前 台 灣 在 大 陸 設 立 辦 事 處 9 家 銀 行 業 務 範 圍 受 限 且 不 能 發 行 銀 行 卡 進 入 方 式 分 行 經 營 外 滙 業 務, 需 先 設 立 代 表 處 2 年 以 上, 若 要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則 須 要 在 中 國 大 陸 境 內 經 營 業 務 3 年 以 上, 且 2 年 連 續 獲 利 可 經 營 全 部 外 滙 業 務 除 中 國 大 陸 境 內 公 民 以 外 客 戶 的 人 民 幣 業 務 可 以 吸 收 中 國 大 陸 境 內 公 民 每 筆 不 少 於 100 萬 元 人 民 幣 的 定 期 存 款 ( 其 他 人 民 幣 仍 受 限 制 ), 但 不 能 發 行 銀 行 卡 母 國 總 公 司 總 資 產 不 得 少 於 200 億 美 元 ( 若 經 由 香 港 CEPA 安 排, 則 為 60 億 美 元 ) 如 果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則 營 運 資 金 至 少 3 億 元 人 民 幣 若 只 經 營 外 滙 業 務, 則 營 運 資 金 至 少 2 億 元 人 民 幣 投 入 資 金 較 低, 所 需 最 低 營 運 資 金 為 2 億 元 人 民 幣 台 灣 母 行 可 完 全 掌 控 並 充 分 支 援, 對 台 商 授 信 額 度 可 與 母 行 共 用, 相 對 於 其 他 投 資 方 式 風 險 較 低 需 要 開 業 3 年 以 後 才 能 申 請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分 行 開 業 後, 據 點 有 限, 無 法 接 觸 廣 大 客 戶 台 資 銀 行 招 牌 不 若 外 資 銀 行 或 本 地 銀 行 響 亮, 業 務 推 廣 相 對 較 為 困 難 根 據 外 資 銀 行 管 理 條 例, 分 行 業 務 將 受 到 相 對 限 制, 例 如 從 事 零 售 業 務 時, 法 人 銀 行 在 滿 足 已 營 業 至 少 3 年 以 上, 連 續 2 年 獲 利 則 可 從 事 全 面 的 人 民 幣 業 務, 而 外 資 銀 行 分 行 則 需 要 單 家 分 行 審 批 策 略 聯 盟 中 方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在 合 作 業 務 和 時 效 上 較 具 彈 性, 但 未 來 合 作 關 係 可 能 較 不 確 定 外 資 銀 行 與 大 陸 銀 行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關 係 後, 得 以 共 同 開 發 業 務, 如 消 費 金 融 財 富 管 理 外 滙 管 理 信 用 卡 業 務 及 特 定 金 融 商 品 等 無 明 確 資 本 要 求 建 立 銀 行 策 略 聯 盟 關 係, 較 不 受 兩 岸 當 前 法 令 限 制, 台 資 銀 行 可 用 較 少 的 投 入 資 金, 以 原 有 的 經 驗 在 中 國 開 展 業 務, 合 作 項 目 亦 可 因 地 隨 機 制 宜 調 整 或 喊 停 雙 方 合 作 期 很 有 限, 觀 念 與 意 見 不 見 得 能 完 全 契 合 一 致, 合 作 可 產 生 間 隙, 未 來 退 場 機 制 亦 不 明 確 22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時 效 業 務 分 析 資 本 要 求 優 點 缺 點 進 入 方 式 合 資 / 參 股 根 據 交 易 及 審 批 進 程, 需 要 幾 個 月 至 1 年 之 時 間 參 股 中 國 大 陸 銀 行, 則 可 通 過 被 投 資 的 銀 行, 按 被 投 資 銀 行 之 營 業 範 圍 開 展 業 務 目 前 台 灣 僅 有 富 邦 銀 行 透 過 香 港 子 行, 成 功 參 股 中 國 的 廈 門 城 市 商 業 銀 行 三 種 不 同 要 求 : 參 股 中 國 大 陸 之 商 業 銀 行, 則 母 國 總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年 末 總 資 產 原 則 上 不 少 於 100 億 美 元 參 股 城 市 商 業 銀 行 城 市 信 用 社 或 農 村 信 用 社, 則 最 近 一 年 年 末 總 資 產 不 少 於 10 億 美 元 非 銀 行 金 融 機 構 : 則 最 近 一 年 年 末 總 資 產 原 則 上 不 少 於 10 億 美 元 進 入 中 國 市 場 最 快 速 有 效 的 途 徑, 可 以 利 用 被 入 股 當 地 銀 行 原 先 的 品 牌 據 點 通 路 知 名 度 與 客 戶 基 礎 等 兩 岸 語 言 相 通 文 化 相 近, 合 資 參 股 較 外 資 容 易 成 功 符 合 法 令 限 制, 台 資 銀 行 得 透 過 香 港 或 第 三 國 家 之 子 公 司 或 分 行, 以 間 接 方 式 赴 大 陸 設 立 分 行 子 行 或 參 股 大 陸 銀 行 直 接 參 股 銀 行 仍 為 台 灣 政 策 所 不 允 許, 目 前 僅 能 透 過 第 三 地 間 接 進 行 參 股 資 金 也 可 能 極 為 龐 大 依 據 中 國 之 規 定, 個 別 外 資 參 股 同 一 銀 行 的 股 權 上 限 為 20%, 全 體 外 資 總 合 計 參 股 則 不 能 超 過 25%, 參 股 的 外 資 銀 行 很 難 獲 得 被 入 股 銀 行 的 控 制 權, 與 原 有 銀 行 的 管 理 階 層 與 公 司 文 化, 也 不 見 得 能 夠 融 洽, 改 革 過 程 可 能 會 遭 遇 困 難, 因 此 雖 然 回 報 可 能 很 高, 但 風 險 也 相 當 大, 甚 至 危 及 台 灣 母 行 之 安 危 子 行 外 資 銀 行 要 在 中 國 設 立 獨 資 法 人 銀 行 ( 子 行 ), 需 要 在 中 國 大 陸 設 立 代 表 處 2 年 以 上 獨 資 法 人 銀 行 ( 子 行 ) 可 以 享 有 國 民 待 遇, 經 營 全 部 外 滙 業 務 人 民 幣 業 務 ( 包 括 對 中 國 公 民 的 存 貸 業 務 ) 全 面 從 事 人 民 幣 零 售 業 務 信 用 卡 業 務 外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大 陸 申 請 設 立 獨 資 法 人 銀 行 ( 子 行 ), 其 母 國 總 公 司 前 一 年 年 末 總 資 產 不 少 於 100 億 美 元 ( 若 經 由 香 港 CEPA 安 排, 則 為 60 億 美 元 ), 實 繳 註 冊 資 本 最 低 限 額 為 10 億 元 人 民 幣 母 國 總 公 司 總 資 產 要 求 為 100 億 美 元, 較 設 立 分 行 200 億 美 元 的 要 求 低 因 為 是 獨 立 法 人, 可 與 母 行 形 成 防 火 牆 依 據 外 資 銀 行 管 理 條 例, 子 行 需 經 營 3 年 並 連 續 獲 利 2 年, 才 得 以 經 營 人 民 幣 業 務 子 行 設 立 時 實 繳 註 冊 資 本 最 低 限 額 10 億 元 人 民 幣, 且 因 是 全 新 獨 立 個 體, 發 展 初 期 業 務 規 模 將 會 受 資 產 規 模 限 制 台 商 授 信 額 度 也 不 能 與 台 灣 母 行 共 用, 投 資 風 險 較 高 外 資 法 人 銀 行 在 註 冊 資 金 資 本 適 足 率 貸 款 上 限 等 風 險 管 理 方 面, 將 面 對 更 嚴 格 的 要 求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外 資 銀 行 管 理 條 例, 本 研 究 整 理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23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根 據 問 卷 訪 問, 目 前 在 中 國 已 設 立 辦 事 處 的 銀 行 分 為 兩 個 類 型, 以 企 業 金 融 為 主 的 銀 行, 在 一 年 內 會 優 先 將 辦 事 處 升 格 成 分 行, 而 以 個 人 金 融 或 信 用 卡 為 主 的 銀 行, 則 傾 向 選 擇 優 先 成 立 子 行, 此 外, 受 訪 銀 行 中 尚 未 設 立 辦 事 處 者, 未 來 一 年 內 將 需 先 成 立 辦 事 處 後, 根 據 法 規 在 日 後 尋 求 升 格 成 分 行 或 透 過 其 他 方 式 進 行 擴 張 一 年 內 的 擴 張 方 式 受 到 政 策 尚 未 明 確 之 影 響, 策 略 相 對 保 守, 但 在 三 年 內 的 進 入 方 式 上, 則 有 許 多 的 可 能 性, 在 受 訪 的 12 家 銀 行 中, 有 7 家 銀 行 表 示 可 能 會 設 立 分 行,4 家 選 擇 可 能 透 過 合 資 或 參 股 的 方 式 擴 張 6 家 選 擇 可 能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9 間 公 司 考 慮 透 過 子 行 方 式 擴 張 其 中, 合 資 與 參 股 的 比 例 較 低, 原 因 在 於 目 前 受 限 於 中 國 的 外 資 銀 行 管 理 條 例 個 別 外 資 參 股 同 一 銀 行 的 股 權 上 限 為 20%, 全 體 外 資 總 合 計 參 股 同 一 銀 行 則 不 能 超 過 25%, 因 此 參 股 後 不 易 取 得 實 質 的 經 營 掌 握 權 圖 9: 一 年 內 與 三 年 內 進 入 方 式 比 較 24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而 在 投 資 金 額 上, 一 年 內 的 投 資 金 額 約 在 3 百 萬 美 元 以 內, 因 為 初 期 透 過 辦 事 處 方 式 營 運, 所 需 軟 硬 體 等 投 入 金 額 並 不 高, 但 3 年 內 或 之 後 將 採 用 更 多 元 的 方 式 經 營 中 國 市 場, 所 以 投 資 金 額 將 大 幅 升 高, 以 成 立 子 行 來 說, 除 了 營 運 資 金 提 高 外, 人 力 與 資 訊 硬 體 設 備 的 需 求 也 會 增 加 圖 10: 一 年 內 與 三 年 內 投 資 金 額 註 : 此 投 資 金 額 不 含 資 本 額 雖 然 由 於 相 關 法 規 的 不 確 定, 受 訪 銀 行 對 於 一 年 內 及 三 年 內 的 進 入 方 式 及 投 資 金 額 均 依 據 自 身 業 務 條 件 及 法 規 可 能 的 開 放 時 程 及 範 圍 進 行 規 劃 事 實 上 台 資 銀 行 可 能 普 遍 低 估 了 前 進 大 陸 市 場 所 需 準 備 的 資 金 費 用 以 初 期 設 立 分 行 為 例, 需 連 續 成 立 三 年 且 兩 年 連 續 獲 利 才 能 開 辦 人 民 幣 業 務 ; 若 初 期 吸 收 存 款 較 少, 且 只 先 以 營 運 資 金 2 億 人 民 幣 的 70% 進 行 貸 款 業 務 ( 因 30% 需 以 國 務 院 銀 行 業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指 定 的 生 息 資 產 形 式 存 在 ), 但 外 幣 的 平 均 利 差 約 為 3%, 表 示 在 沒 有 呆 帳 及 呆 帳 準 備 金 的 考 慮 下, 每 年 僅 能 產 生 420 萬 人 民 幣 的 利 差 收 益, 由 此 可 思 考 為 達 獲 利 目 標 所 需 投 入 的 資 金 可 能 超 過 基 本 規 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25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當 銀 行 考 慮 設 立 子 行 或 是 分 行 時, 除 了 投 資 金 額, 法 規 限 制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考 量 業 務 內 容 及 目 標 客 戶 分 佈 區 域, 以 決 定 應 否 快 速 的 擴 張 據 點 合 資 參 股 則 需 考 慮 業 務 的 互 補 性, 決 策 權 內 容 以 及 分 工 方 式 均 須 於 合 資 前 進 行 詳 細 的 規 劃, 以 訂 定 合 理 的 投 資 之 金 額 不 少 有 意 參 股 陸 銀 的 大 型 金 控 對 於 陸 銀 規 章 載 明 所 謂 的 董 事 否 決 權 條 款 都 有 所 保 留, 也 就 是 說 外 資 入 股 者 就 算 以 多 數 股 權 取 得 過 半 席 次, 掌 握 實 質 主 導 權 仍 有 所 限 制, 此 條 款 引 起 台 灣 銀 行 審 慎 評 估 ; 且 目 前 參 股 進 入 門 檻 的 市 價 皆 包 含 太 多 市 場 期 望 心 理, 缺 乏 對 股 價 淨 值 比 與 每 股 盈 餘 的 對 價 關 係 之 審 慎 評 估 策 略 聯 盟 則 需 審 慎 評 估 雙 方 業 務 能 力 的 互 補 性, 並 對 於 此 策 略 聯 盟 的 短 中 長 期 的 戰 略 進 行 定 義, 以 確 保 未 來 雙 方 的 共 同 利 益 根 據 某 銀 行 高 階 主 管 表 示 : 長 期 來 說, 發 展 的 可 能 性 很 多, 子 行 也 是 一 個 選 項, 取 決 於 是 否 有 更 好 的 理 由 去 開 設 子 行, 以 中 國 的 態 度 來 看, 為 便 於 管 理, 傾 向 鼓 勵 外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開 立 子 行, 開 立 子 行 後 享 有 國 民 待 遇, 可 以 直 接 從 事 人 民 幣 業 務 但 子 行 開 立 需 資 本 額 10 億 人 民 幣, 投 入 成 本 高 另 以 業 務 來 說, 子 行 開 設 後, 不 只 要 做 企 金, 也 要 做 當 地 金 融, 包 括 當 地 居 民 與 企 業, 這 就 要 思 考 銀 行 的 能 力 與 條 件 敢 不 敢 做 會 不 會 做 能 不 能 做, 若 不 了 解 市 場 前 就 貿 然 行 動 那 就 太 危 險 了 26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 二 ) 投 資 區 域 目 前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主 要 投 資 地 點 仍 集 中 於 經 濟 發 展 成 熟 台 商 聚 集 的 區 域, 例 如 : 長 江 三 角 洲 珠 江 三 角 洲, 以 及 具 有 金 融 優 惠 題 材 與 發 展 潛 力 的 區 域 如 環 渤 海 京 津 冀 與 海 西 特 區 以 下 簡 單 介 紹 各 區 域 經 濟 環 境 之 金 融 深 化 程 度 包 括 區 域 國 民 生 產 毛 額 (GD P) 存 放 款 規 模 人 口 與 台 商 投 資 金 額, 由 於 區 域 經 濟 發 展 具 有 擴 散 性, 因 此 以 區 域 涵 蓋 省 市 為 單 位, 進 行 分 析 表 3: 各 區 域 涵 蓋 範 圍 長 江 三 角 洲 環 渤 海 京 津 冀 珠 江 三 角 洲 海 西 特 區 涵 蓋 範 圍 上 海 南 京 杭 州 蘇 州 無 錫 揚 州 南 通 鎮 江 湖 州 寧 波 紹 興 舟 山 溫 州 嘉 興 常 州 北 京 天 津 唐 山 瀋 陽 大 連 太 原 濟 南 青 島 保 定 石 家 莊 秦 皇 島 廊 坊 廣 州 深 圳 珠 海 佛 山 東 莞 惠 州 中 山 江 門 肇 慶 福 建 的 福 州 廈 門 漳 州 泉 州 龍 岩 三 明 南 平 莆 田 寧 德 浙 江 的 衢 州 麗 水 溫 州 金 華 台 州 江 西 的 上 饒 鷹 潭 撫 州 贛 州 廣 東 的 梅 州 潮 州 汕 頭 汕 尾 揭 陽 泛 區 域 涵 蓋 省 市 上 海 市 江 蘇 省 浙 江 省 北 京 市 天 津 市 河 北 省 山 東 省 遼 寧 省 山 西 省 內 蒙 古 廣 東 省 福 建 省 浙 江 省 江 西 省 廣 東 省 從 泛 區 域 GDP 來 看,2008 年 以 環 渤 海 京 津 冀 地 區 92,265 億 元 人 民 幣 為 最 高, 海 西 特 區 以 74,526 億 元 人 民 幣 次 之, 但 由 於 海 西 經 濟 區 域 發 展 尚 未 成 熟, 經 濟 效 益 尚 未 擴 張 到 鄰 近 省 市, 因 此 若 海 西 特 區 的 主 體 福 建 省 來 看,2008 年 GDP 僅 有 10,863 億 元 人 民 幣, 相 較 其 他 區 域 來 的 少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27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圖 11: 泛 區 域 G D P 比 較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目 前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以 企 業 金 融 為 主, 因 此 放 款 規 模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參 考 指 標, 從 泛 區 域 放 款 規 模 來 看, 環 渤 海 京 津 冀 地 區 以 82,571.38 億 元 人 民 幣 奪 冠, 長 江 三 角 洲 以 79,985.49 億 元 人 民 幣 次 之, 海 西 特 區 亦 高 達 77,931.02 億 元 人 民 幣, 但 若 單 計 福 建 省 則 僅 有 12,172 億 元 人 民 幣, 遠 遠 落 後 長 江 三 角 洲 與 珠 江 三 角 洲 圖 12: 泛 地 區 存 放 款 規 模 比 較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28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另 外 從 區 域 人 口 數 來 看, 人 口 數 越 多, 代 表 消 費 金 融 發 展 機 會 越 高, 因 此 以 泛 區 域 人 口 數 來 看, 環 渤 海 地 區 人 口 最 多, 接 著 是 長 江 三 角 洲 珠 江 三 角 洲, 最 後 才 是 福 建 省 圖 13: 泛 區 域 人 口 數 比 較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最 後, 由 於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主 要 鎖 定 台 商 市 場, 從 目 前 台 商 對 中 國 的 投 資 地 區 來 看, 從 1991 至 2008 年 投 資 累 積 金 額 來 看, 仍 然 以 長 江 三 角 洲 為 主, 佔 總 體 投 資 額 的 55%, 其 後 是 珠 江 三 角 洲, 佔 24%, 目 前 中 國 積 極 推 動 的 環 渤 海 京 津 冀 與 海 西 特 區, 分 別 只 佔 5.42% 與 7.41%, 估 計 日 後 仍 有 相 當 大 的 成 長 空 間 圖 14:1991-2008 台 商 投 資 中 國 各 地 區 金 額 比 重 ( 單 位 :%)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兩 岸 經 濟 統 計 月 報 ( 第 19 6 期 )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29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然 而, 從 另 一 個 角 度 看 台 商 投 資 區 域, 自 從 2007 年 金 融 海 嘯 爆 發 引 起 全 球 經 濟 蕭 條, 加 上 2008 年 中 國 政 府 接 連 推 出 勞 動 合 同 法 企 業 所 得 稅 法 調 整 加 工 貿 易 政 策 出 口 退 稅 政 策 土 地 從 嚴 政 策 等 多 項 政 策, 使 得 台 商 在 中 國 的 營 運 成 本 急 遽 攀 升, 投 資 佈 局 也 略 有 調 整, 比 較 2007 年 與 2009 年 的 區 域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可 以 發 現, 長 江 三 角 洲 的 江 蘇 與 上 海 仍 是 台 商 投 資 重 點, 在 金 融 海 嘯 發 生 後, 投 資 金 額 比 重 不 減 反 增, 然 而 以 廣 東 省 為 主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由 於 中 小 型 傳 統 製 造 企 業 偏 多, 因 此 爆 發 嚴 重 台 商 企 業 出 走 潮, 廣 東 省 的 區 域 吸 引 力 也 大 幅 下 降, 與 2007 年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比 重 相 比, 統 計 至 2009 年 4 月 台 商 投 資 廣 東 省 累 積 金 額 佔 全 部 投 資 額 比 重 滑 落 1.62%, 顯 見 近 兩 年 台 商 對 廣 東 省 的 投 資 意 願 下 滑, 因 此 對 金 融 服 務 業 者 的 吸 引 力 也 略 有 調 降 圖 15: 金 融 海 嘯 (2007 年 ) 前 後 各 地 區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比 重 變 化 圖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兩 岸 經 濟 統 計 月 報 ( 第 197 期 第 190 期 ) 30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根 據 本 次 訪 談 結 果, 台 灣 銀 行 業 選 擇 投 資 區 域 與 台 商 投 資 累 積 金 額 的 順 序 相 同, 主 要 以 長 江 三 角 洲 為 主, 其 次 分 別 為 珠 江 三 角 洲 環 渤 海 京 津 冀 地 區 海 西 特 區 在 訪 談 的 12 家 銀 行 中, 有 10 家 銀 行 選 擇 以 長 江 三 角 洲 為 主 要 發 展 區 域, 其 中 有 2 間 選 擇 以 珠 江 三 角 洲 為 主 此 外, 根 據 某 民 營 銀 行 表 示, 由 於 區 域 政 策 優 惠 對 投 資 決 策 的 影 響 性 相 當 高, 因 此 若 海 西 特 區 明 確 推 出 對 台 灣 金 融 業 準 入 條 件 等 優 惠, 也 不 排 除 將 海 西 特 區 列 為 最 優 先 發 展 區 域 圖 16: 投 資 區 域 比 較 雖 然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受 訪 金 融 機 構 均 以 企 業 金 融 為 進 入 中 國 市 場 的 主 要 業 務, 也 因 此 評 估 進 入 區 域 時 傾 向 於 選 擇 現 有 台 商 客 戶 群 聚 區 域 由 於 中 國 大 陸 幅 員 廣 闊 且 初 期 台 資 銀 行 設 立 據 點 的 數 目 將 不 會 快 速 增 加, 如 何 以 有 效 率 的 方 式 來 服 務 未 涵 蓋 於 分 行 或 是 子 行 區 域 的 台 商 客 戶, 就 成 為 非 常 重 要 的 議 題 同 時 對 於 中 國 政 府 重 點 鼓 勵 產 業 投 資 之 區 域, 應 審 慎 評 估 目 標 客 戶 群 對 此 產 業 鼓 勵 方 案 的 接 受 程 度, 以 決 定 是 否 配 合 目 標 客 戶 進 駐 該 區 域 銀 行 若 是 計 畫 開 展 個 人 金 融 或 是 信 用 卡 等 相 關 業 務, 需 深 入 的 進 行 市 場 研 究, 研 究 的 深 度 需 要 到 城 市 範 圍, 以 避 免 以 偏 概 全 的 迷 思 另 外 下 一 個 據 點 選 擇 的 思 維, 則 就 較 為 多 元 化 若 仍 繼 續 以 企 金 為 主 要 業 務, 考 慮 台 商 上 下 游 供 應 鏈 及 如 何 掌 握 中 國 強 大 內 需 市 場 所 造 就 的 重 點 產 業 聚 落 發 展 區 域 就 值 得 思 考 ; 若 以 個 人 金 融 為 主 要 目 標, 則 城 市 GDP 值 則 為 值 得 參 考 的 指 標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31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另 外, 投 資 城 市 規 模, 根 據 中 國 行 政 區 劃 分 為 : 一 級 城 市 ( 直 轄 市 : 北 京 天 津 上 海 重 慶 ) 二 級 城 市 ( 省 會 及 區 域 重 點 城 市, 如 : 大 連 青 島 南 京 寧 波 杭 州 廈 門 福 州 武 漢 廣 州 深 圳 西 安 成 都 昆 明 哈 爾 濱 ) 三 級 城 市 ( 除 直 轄 省 級 城 市 外 的 中 大 城 市, 如 東 莞 崑 山 蘇 州 等 ) 鄉 鎮 縣 等 小 型 城 市 本 次 訪 談 結 果, 投 資 地 點 以 一 級 城 市 為 優 先, 三 級 城 市 次 之, 而 後 是 二 級 城 市, 最 後 才 是 鄉 鎮 縣 等 小 型 城 市 選 擇 一 級 城 市 主 要 考 量 經 濟 成 熟 度 高 居 民 所 得 也 高, 有 利 於 金 融 產 業 發 展, 另 外, 金 融 業 具 有 群 聚 效 應, 一 級 城 市 的 銀 行 家 數 多, 產 業 消 息 快 速 且 多 元, 優 秀 金 融 人 才 也 較 多, 除 此 之 外,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初 入 市 場, 放 款 資 金 多 由 同 業 拆 款 而 來, 選 擇 金 融 業 者 集 聚 的 一 級 城 市, 將 有 助 於 增 加 資 金 流 動 性 此 外, 根 據 訪 談,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投 資 地 點 以 三 級 城 市 為 第 二 順 位 的 主 因 在 於, 台 商 企 業 多 聚 集 一 級 城 市 外 圍 的 三 級 城 市, 因 此 順 序 較 競 爭 激 烈 的 二 級 城 市 優 先 圖 17: 投 資 城 市 規 模 比 較 32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受 訪 銀 行 選 擇 投 資 城 市 的 要 素 中, 目 標 客 戶 所 在 地 是 選 擇 的 重 點, 但 是 另 一 個 需 要 考 量 的 是 一 級 城 市 或 是 有 相 關 產 業 聚 落 的 三 級 城 市 ( 如 崑 山, 東 莞 ), 對 於 其 他 中 資 銀 行 或 是 外 資 銀 行 亦 是 重 點 城 市, 對 於 業 務 的 拓 展 將 會 面 臨 到 強 大 的 競 爭 壓 力 對 於 第 一 家 分 行 或 是 子 行 的 設 立 地 點, 或 許 需 考 量 客 戶 聚 落, 但 是 銀 行 對 於 往 後 據 點 的 選 擇, 則 需 深 入 的 了 解 中 國 各 城 市 的 特 性, 配 合 銀 行 的 核 心 競 爭 力 及 業 務 目 標 審 慎 選 擇 而 影 響 銀 行 業 區 域 選 擇 因 素, 主 要 是 鄰 近 在 中 國 投 資 的 台 商 客 戶, 在 受 訪 的 12 家 銀 行 中, 有 11 家 認 為 追 隨 客 戶 是 進 入 中 國 區 域 選 擇 的 最 重 要 因 素, 而 後 是 中 國 重 點 發 展 金 融 城 市, 此 外, 當 地 政 策 優 惠 也 是 影 響 區 域 選 擇 的 重 要 因 素 而 其 他 因 素 則 包 括 追 隨 集 團 成 員 在 中 國 的 發 展 軌 跡, 一 來 對 市 場 有 基 本 的 了 解, 二 來 有 助 於 客 戶 的 掌 握 與 開 拓 圖 18: 區 域 選 擇 因 素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33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 三 ) 業 務 方 向 在 業 務 方 向 上, 目 前 銀 行 業 在 中 國 發 展 主 要 以 企 業 金 融 為 主, 項 目 以 進 出 口 業 務 與 貿 易 融 資 優 先, 接 著 是 聯 貸 業 務 在 消 費 金 融 部 分, 初 期 由 於 據 點 少 對 市 場 尚 不 了 解 等 因 素, 僅 可 能 從 事 財 務 管 理 與 消 費 性 貸 款 如 有 抵 押 房 貸 業 務 圖 19: 業 務 選 擇 受 訪 公 司 都 以 企 業 金 融 為 第 一 項 業 務, 因 此 貿 易 融 資 供 應 鏈 融 資, 現 金 管 理 等 業 務 但 是 台 資 銀 行 需 要 審 慎 的 評 估 目 標 客 戶 群 的 業 務 需 求, 若 是 台 商 企 業 在 過 去 有 此 類 的 業 務 需 求, 是 由 哪 些 在 地 的 銀 行 ( 中 資 或 是 外 資 ) 所 服 務, 台 資 銀 行 進 入 中 國 後, 是 何 種 競 爭 優 勢 讓 台 商 客 戶 將 業 務 轉 換 至 台 資 銀 行 所 謂 中 國 與 台 灣 同 文 同 種 的 迷 思 對 於 台 資 銀 行 的 發 展 不 見 得 是 個 優 勢, 相 對 而 言, 往 來 銀 行 是 否 能 提 供 台 商 在 中 國 市 場 業 務 發 展 所 需 金 流 與 資 金 靈 活 調 度 可 能 更 為 重 要 34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在 目 標 客 戶 上, 考 量 信 用 風 險, 由 於 目 前 中 國 聯 合 徵 信 系 統 尚 未 建 立, 企 業 貸 款 額 度 與 信 用 評 等 系 統 也 尚 未 完 備, 因 此 多 數 受 訪 者 表 示, 初 期 還 是 以 台 商 客 戶 為 主, 在 12 個 受 訪 者 中, 有 11 個 表 示 會 以 台 商 為 主 要 目 標, 此 外, 外 資 企 業 客 戶 資 訊 較 透 明 經 營 也 較 穩 健 有 信 譽, 因 此 也 是 鎖 定 的 目 標 之 一, 然 而 因 為 進 入 中 國 市 場 初 期,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可 貸 放 的 資 金 較 少, 所 以 在 外 資 銀 行 上 主 要 以 聯 貸 業 務 為 主 另 外, 有 2 位 受 訪 者 表 示 也 將 以 中 國 企 業 為 發 展 目 標, 然 中 國 企 業 客 戶 及 外 資 企 業 客 戶 多 數 與 本 國 銀 行 往 來, 台 資 銀 行 較 難 以 切 入, 考 量 中 國 中 小 企 業 客 戶 之 規 模 與 台 灣 大 企 業 相 似, 融 資 管 道 相 對 較 少, 因 此 仍 相 當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根 據 中 國 統 計 局 發 表 的 統 計 公 報 顯 示 :2003 年 大 陸 人 均 GDP 首 次 突 破 1,000 美 元, 達 1,090 美 元 以 消 費 經 濟 學 理 論 與 經 驗 分 析, 此 時 的 消 費 者 習 慣 與 整 體 結 構 將 從 原 先 以 生 存 型 為 目 的 的 消 費 習 慣, 轉 成 傾 向 以 享 受 消 費 為 目 的 因 此, 未 來 中 國 十 年 消 費 金 融 市 場 將 會 產 生 明 顯 的 結 構 變 化 中 國 大 陸 的 GDP 成 長 數 據 的 確 勾 勒 出 個 人 金 融 財 富 管 理 及 私 人 銀 行 可 能 的 巨 幅 成 長 空 間, 目 前 台 資 銀 行 雖 受 限 於 業 務 開 放 規 定 及 對 大 陸 富 裕 大 眾 之 需 求 較 難 掌 握, 建 議 或 可 思 考 初 期 仍 借 重 香 港 分 行 的 財 富 管 理 商 品 及 早 進 行 業 務 佈 局 圖 20: 目 標 客 戶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35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大 多 數 的 受 訪 對 象 皆 認 為 能 順 利 延 伸 台 灣 業 務 關 係, 與 既 有 客 戶 在 中 國 大 陸 繼 續 業 務 往 來, 忽 略 了 中 資 銀 行 與 其 他 外 資 銀 行 已 提 供 之 在 地 服 務 ; 台 灣 同 業 亦 將 競 爭 關 係 延 伸 至 中 國 大 陸, 進 行 另 一 場 客 戶 爭 奪 戰, 進 而 可 能 導 致 利 潤 下 降 而 因 第 一 波 准 入 中 國 市 場 之 台 資 銀 行 仍 為 有 限, 其 他 尚 未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之 台 資 銀 行 客 戶 可 視 為 潛 在 客 戶 群 ; 代 表 既 有 業 務 關 係 可 能 發 生 變 化, 西 進 之 台 資 銀 行 更 應 積 極 規 劃 爭 取 新 台 商 客 戶 及 穩 固 現 有 台 商 客 戶, 而 非 低 估 客 戶 關 係 風 險 外 資 企 業 是 銀 行 選 擇 目 標 客 戶 群 的 第 二 選 項, 就 如 同 台 資 銀 行 進 入 中 國 市 場 以 服 務 台 商 為 主 要 業 務 範 疇, 同 樣 的 外 資 企 業 應 該 也 是 以 其 母 國 銀 行 為 主 要 業 務 銀 行 因 此 台 資 銀 行 進 入 中 國 是 否 能 夠 如 預 期 服 務 外 資 客 戶, 尚 需 審 慎 評 估 因 此 部 份 銀 行 選 擇 中 國 中 小 企 業 客 戶 為 另 一 個 目 標 客 戶 群, 但 是 在 缺 乏 完 整 的 信 用 體 系 ( 聯 徵 中 心 ) 以 及 信 用 保 證 制 度 ( 如 信 保 基 金 ), 加 上 台 資 銀 行 需 了 解 大 陸 市 場 的 特 性 再 在 都 使 得 以 中 國 中 小 企 業 客 戶 為 目 標 客 群 的 想 法, 須 小 心 應 對 至 於 中 國 的 企 業 客 戶 均 已 經 與 中 資 銀 行 建 立 穩 固 的 本 地 關 係, 台 資 銀 行 將 不 易 打 入 此 一 市 場, 即 便 有 機 會 提 供 業 務, 以 台 資 銀 行 初 期 投 入 的 資 本 與 人 力, 是 否 值 得 投 入 至 單 一 客 戶 並 承 擔 過 度 集 中 之 風 險, 亦 須 謹 慎 考 量 36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從 整 體 經 營 環 境 中 國 的 法 規 與 命 令 客 源 開 拓 與 市 場 競 爭 風 險 管 理 以 及 人 才 管 理, 歸 納 台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市 場 的 挑 戰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 一 ) 綜 合 挑 戰 本 次 訪 談 列 出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在 中 國 可 能 面 臨 的 十 項 挑 戰, 由 受 訪 者 根 據 困 難 程 度 評 分, 以 10 分 為 最 困 難,1 分 為 最 簡 單 根 據 12 家 銀 行 之 回 覆, 在 中 國 面 臨 的 挑 戰 主 要 以 法 規 與 命 令 最 為 困 難, 其 次 是 人 才 資 源 招 募 與 管 理, 此 外, 會 計 稅 務 當 地 銀 行 競 爭 與 建 立 服 務 通 路 與 渠 道 也 是 相 當 大 的 挑 戰 而 評 分 為 較 不 困 難 的 兩 個 項 目 分 別 為 開 拓 客 源 產 品 與 服 務 創 新, 主 要 是 因 為, 銀 行 業 進 入 中 國 初 期, 大 多 數 以 台 商 為 主 要 目 標 客 戶, 尤 其 是 台 商 之 台 灣 母 公 司 與 銀 行 早 有 合 作 基 礎 的 企 業, 因 此 開 拓 上 並 不 困 難, 此 外, 初 期 以 提 供 進 出 口 融 資 與 聯 貸 案 等 企 業 金 融 商 品 為 主, 成 熟 度 高, 因 此 較 不 需 要 創 新 圖 21: 前 進 中 國 之 挑 戰 分 析 38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 二 ) 法 令 在 法 規 挑 戰 部 份 以 不 成 文 規 則 監 管 流 程 複 雜 與 耗 時 以 及 各 地 方 政 府 對 法 令 的 解 釋 上 最 為 困 擾 其 中 不 成 文 法 規 既 複 雜 又 不 易 掌 握, 每 個 單 位 的 潛 規 則 也 不 盡 相 同, 因 此 讓 受 訪 銀 行 相 當 困 擾 圖 22: 法 規 挑 戰 銀 行 業 在 世 界 各 國 均 為 特 許 行 業, 因 此 相 關 之 法 令 規 範 極 為 嚴 格, 特 別 是 台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是 處 於 較 特 殊 的 政 治 關 係, 既 是 外 資 銀 行 又 處 於 兩 岸 特 殊 架 構 下 因 此 在 法 規 部 分 就 會 有 符 合 外 資 銀 行 的 統 一 規 定, 也 會 有 基 於 不 同 政 治 及 經 濟 考 量 的 特 殊 條 例 對 於 台 資 銀 行 進 入 中 國 後 的 整 體 營 運 架 構, 需 具 備 因 應 政 策 法 規 以 及 地 方 特 殊 優 惠 條 例 變 化 之 能 力 如 某 經 濟 特 區 開 放 特 定 業 務, 銀 行 需 能 快 速 在 該 地 區 支 持 該 項 業 務 ( 如 人 員 架 構 業 務 流 程 及 資 訊 系 統 )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39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圖 23: 中 國 金 融 產 業 管 理 機 構 資 料 來 源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整 理 目 前 中 國 金 融 市 場 日 益 競 爭,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除 了 與 當 地 銀 行 競 爭, 還 要 面 對 許 多 佈 局 已 久 的 外 資 銀 行 的 挑 戰 根 據 訪 談 結 果, 外 資 銀 行 的 優 勢 以 優 勢 的 金 融 產 品 既 有 的 跨 國 通 道 與 招 募 人 才 的 競 爭 為 主, 而 當 地 銀 行 則 有 實 體 分 行 的 競 爭 與 信 用 資 訊 的 掌 握 優 勢 由 於 外 商 銀 行 國 際 化 程 度 高, 全 球 據 點 多, 加 上 已 在 中 國 經 營 多 年, 其 服 務 據 點 ( 含 子 行 分 行 及 辦 事 處 ) 也 較 台 資 銀 行 多, 此 外, 外 商 銀 行 產 品 創 新 能 力 較 強,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完 整 與 薪 酬 條 件 優 渥, 所 以 在 與 其 競 爭 上, 主 要 困 難 之 處 將 在 於 優 勢 金 融 產 品 的 推 出 既 有 的 跨 國 通 路 以 及 人 才 招 募 上 而 當 地 銀 行 部 份, 主 要 考 量 當 地 銀 行 有 眾 多 的 分 行 作 為 服 務 機 構, 此 外, 在 相 同 文 化 背 景 及 在 地 化 優 勢 下, 往 往 對 於 信 用 資 訊 的 掌 握 也 更 為 深 入 與 完 備, 因 此 當 地 銀 行 在 實 體 分 行 競 爭 與 信 用 資 訊 掌 握 上 對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之 威 脅 較 高 除 此 之 外, 中 國 銀 行 業 人 民 幣 資 金 取 得 成 本 低 以 及 政 策 配 合 度 高, 也 可 能 對 台 灣 銀 行 業 者 造 成 威 脅 40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 三 ) 競 爭 圖 24: 外 資 銀 行 的 競 爭 圖 25: 中 國 當 地 銀 行 的 競 爭 台 資 銀 行 在 中 國 所 面 對 外 資 銀 行 的 挑 戰 更 甚 於 在 台 灣, 與 台 資 銀 行 在 台 灣 競 爭 激 烈 的 國 際 銀 行 均 已 在 中 國 經 營 多 年, 並 成 立 子 行 開 展 全 面 的 人 民 幣 業 務 外 資 銀 行 採 取 併 購 台 資 銀 行 或 是 招 募 台 資 銀 行 人 才 以 爭 取 台 商 業 務 以 台 資 銀 行 初 期 將 開 展 的 企 業 金 融 業 務 為 主, 將 會 面 臨 外 資 銀 行 的 強 大 競 爭 特 別 是 在 跨 國 通 路 金 融 商 品 以 及 人 才 招 募 三 個 方 面 例 如 某 外 資 銀 行 基 於 資 金 成 本 考 量 以 及 愈 趨 嚴 格 的 存 放 比 限 制, 並 不 以 企 業 放 貸 為 主 反 而 著 重 於 提 供 企 業 跨 國 現 金 管 理 台 資 銀 行 需 要 在 各 項 業 務 做 的 更 加 細 緻, 以 更 加 了 解 客 戶 需 求 為 提 供 服 務 的 依 據, 同 時 提 供 更 多 的 彈 性 商 品 以 與 外 資 銀 行 進 行 市 場 區 隔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41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中 資 銀 行 的 競 爭 來 自 於 遍 佈 於 全 國 的 實 體 分 行 數 量 ( 參 考 圖 26: 中 國 銀 行 體 系 圖 ), 特 別 是 國 有 商 業 銀 行 以 及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同 時 台 資 銀 行 對 於 當 地 信 用 資 料 的 掌 握 需 要 相 當 的 時 間 累 積 經 驗 雖 然 台 資 銀 行 初 期 以 台 商 為 主 要 的 目 標 客 戶 群, 但 是 若 要 將 中 國 業 務 規 模 擴 大, 需 要 將 觸 角 深 入 中 國 一 般 客 戶 及 企 業, 則 對 於 當 地 文 化 的 了 解 以 及 發 展 符 合 當 地 需 求 的 金 融 商 品 就 很 重 要 中 國 大 陸 幅 員 廣 闊, 台 資 銀 行 雖 有 語 言 溝 通 上 之 優 勢, 仍 需 進 行 深 入 的 市 場 調 查, 依 據 不 同 區 域 的 經 濟 發 展 狀 態 以 及 消 費 特 性, 設 計 出 符 合 當 地 需 求 的 業 務 模 式 及 金 融 產 品 圖 26: 中 國 銀 行 體 系 資 料 來 源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整 理 42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 四 ) 銷 售 與 創 新 在 推 銷 金 融 服 務 時, 最 重 要 是 開 拓 市 場, 根 據 訪 談, 後 續 要 開 發 市 場 時, 最 困 難 的 是 中 國 企 業 包 括 大 型 與 中 小 型, 以 及 一 般 消 費 客 戶 圖 27: 開 拓 客 源 之 挑 戰 受 訪 銀 行 大 多 認 為 獲 得 台 商 企 業 的 客 戶 困 難 度 較 低, 但 是 台 資 銀 行 需 要 考 量 的 是 所 要 服 務 的 台 商 有 多 少 是 目 前 已 經 透 過 海 外 分 行 或 是 境 外 金 融 中 心 以 提 供 服 務 的 客 戶 當 台 資 銀 行 可 以 設 立 子 行 或 是 分 行 後, 台 商 客 戶 要 求 提 供 更 多 的 服 務 時, 銀 行 需 要 審 慎 評 估 此 類 金 融 服 務 是 否 足 以 支 撐 中 國 據 點 的 相 關 費 用 某 資 深 銀 行 家 認 為, 台 資 銀 行 可 採 用 合 資 入 股 或 是 併 購 中 資 銀 行 的 策 略 來 獲 得 中 國 企 業 客 戶, 藉 由 此 一 策 略, 台 資 銀 行 可 以 取 得 該 銀 行 現 有 的 中 國 企 業 客 戶, 並 同 時 獲 得 服 務 中 國 企 業 的 能 力 ( 專 業 知 識 及 人 才 ), 縮 短 自 行 建 置 之 時 間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43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另 一 位 銀 行 家 提 醒, 在 入 股 或 是 併 購 的 談 判 中, 需 考 量 台 資 銀 行 在 合 作 企 業 中 的 主 導 性, 避 免 受 制 於 原 股 東 於 董 事 會 的 一 票 否 決 權 同 時 對 於 入 股 的 價 格 亦 須 審 慎 評 估 而 產 品 與 創 新 時, 最 主 要 的 挑 戰 在 於 法 規 的 限 制, 其 後 是 當 地 市 場 對 創 新 產 品 的 接 受 程 度 圖 28: 產 品 與 創 新 之 挑 戰 受 訪 之 台 資 銀 行 多 數 認 為 當 地 法 規 限 制 將 會 是 制 約 產 品 創 新 的 挑 戰, 其 中 又 以 外 匯 管 制 為 最 大 限 制 因 素 外 匯 管 制 限 制 了 現 金 管 理 服 務 中 跨 國 資 金 運 作 的 彈 性, 同 時 也 制 約 了 財 富 管 理 及 私 人 銀 行 的 產 品 創 新 當 地 法 規 是 限 制 所 有 銀 行 的 客 觀 條 件, 台 資 銀 行 需 要 加 強 與 外 資 銀 行 競 爭 的 產 品 開 發 能 力 當 中 國 大 陸 的 法 規 日 益 鬆 綁, 台 資 銀 行 才 能 夠 把 握 時 機 在 開 發 出 新 的 創 新 產 品 才 是 致 勝 關 鍵 44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而 在 通 路 與 渠 道 上, 建 置 成 本 高 是 最 大 的 挑 戰, 另 外, 進 入 市 場 後, 要 快 速 拓 展 據 點, 可 與 當 地 金 融 機 構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但 如 何 選 擇 合 適 對 象, 仍 是 挑 戰 之 一 圖 29: 通 路 與 渠 道 選 擇 之 挑 戰 所 有 銀 行 均 認 為 建 立 通 路 的 成 本 將 會 是 在 選 擇 通 路 最 大 的 挑 戰 台 資 銀 行 可 考 慮 運 用 科 技 創 新 ( 如 企 金 網 銀 手 機 銀 行 行 動 ATM), 發 展 新 的 金 融 服 務 及 創 造 差 異 化, 以 彌 補 實 體 通 路 不 足 的 限 制 亦 可 依 據 業 務 需 要 建 立 與 同 業 或 是 異 業 的 策 略 聯 盟 例 如 選 擇 受 地 域 限 制 的 同 業 ( 如 城 市 商 業 銀 行 ) 進 行 跨 地 理 區 域 的 整 合, 以 擴 大 市 場 機 會 ; 或 創 新 思 考 台 資 銀 行 聯 網, 提 供 廣 域 服 務 ; 或 是 與 不 同 產 業 合 作 ( 如 針 對 製 造 業 提 供 企 業 協 力 夥 伴 的 供 應 鏈 融 資 服 務 ) 如 此 可 以 擴 大 通 路 的 覆 蓋 面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45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 五 ) 人 力 資 源 在 人 力 資 源 挑 戰 的 部 分, 由 於 中 國 金 融 市 場 發 展 潛 力 高, 因 此 中 外 資 銀 行 紛 紛 拓 點, 使 得 優 秀 人 才 成 為 眾 家 金 融 機 構 積 極 網 羅 的 焦 點, 由 於 人 才 爭 奪 激 烈, 好 的 人 才 培 育 成 功 後, 經 常 面 臨 被 挖 角 的 挑 戰, 加 上 員 工 忠 誠 度 低, 因 此 人 員 流 動 管 理 成 為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上 最 大 的 挑 戰 此 外, 由 於 近 年 來 中 國 勞 動 法 規 的 推 陳 出 新, 人 事 成 本 已 墊 高 許 多, 中 國 金 融 人 才 之 薪 資 甚 至 高 於 台 灣, 因 此 如 何 與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尤 其 是 外 資 銀 行, 在 不 過 度 增 加 成 本 的 情 況 下 吸 引 競 爭 優 秀 人 才, 也 是 相 當 困 難 的 項 目 圖 3 0: 人 力 資 源 挑 戰 大 部 分 的 台 資 銀 行 並 未 具 備 許 多 海 外 分 行 的 運 作 經 驗, 對 於 如 何 將 當 地 員 工 融 入 母 公 司 企 業 文 化 中 將 會 是 最 大 挑 戰 因 應 中 國 市 場 快 速 成 長 所 導 致 之 人 員 流 動 率 過 高 現 象 及 勞 動 合 同 法, 台 資 銀 行 需 針 對 中 國 就 業 市 場 特 性 設 計 薪 酬 制 度 職 涯 規 劃, 更 建 議 考 慮 知 識 管 理 以 減 低 人 員 管 理 之 衝 擊 46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 六 ) 風 險 管 理 銀 行 產 業 經 營 上 常 需 要 面 臨 不 同 的 風 險, 包 括 信 用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作 業 風 險 法 律 風 險 與 流 動 性 風 險 等, 以 下 簡 單 說 明 其 定 義 : 表 4: 各 項 風 險 定 義 整 理 風 險 種 類 信 用 風 險 (Credit Risk) 市 場 風 險 (Market Risk) 作 業 風 險 (Operation Risk) 法 律 風 險 (Regulation Risk) 流 動 性 風 險 (Liquidity Risk) 定 義 由 於 借 款 人 或 交 易 對 手 不 能 或 不 願 履 行 合 約 而 給 另 一 方 帶 來 損 失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由 於 借 款 人 的 信 用 評 等 等 級 變 動 或 履 約 能 力 變 化 導 致 其 債 務 市 場 價 值 的 變 動 而 引 發 損 失 的 可 能 性 又 稱 系 統 風 險 (Systematic Risk) 是 由 影 響 整 個 金 融 市 場 的 風 險 因 素 所 引 起 的, 導 致 所 有 經 濟 主 體 都 共 同 面 臨 未 來 收 益 的 不 確 定, 其 風 險 因 素 包 含 : 經 濟 週 期 政 策 等 金 融 市 場 風 險 (Financial Market Risk) 是 指 由 於 金 融 市 場 的 變 化 或 波 動 而 引 起 資 產 組 合 未 來 收 益 的 不 確 定 其 中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包 括 股 票 價 格 利 率 匯 率 等 又 稱 操 作 風 險, 根 據 巴 爾 賽 協 定 將 作 業 風 險 定 義 為 : 由 於 內 部 流 程 人 員 技 術 和 外 部 事 件 的 不 完 善 或 故 障 造 成 損 失 的 風 險 由 於 法 律 規 章 所 造 成 的 損 失, 其 原 因 包 括 企 業 不 確 實 遵 循 或 法 律 規 章 定 義 不 明 確 變 動 性 高 等 由 於 流 動 性 不 足 而 導 致 資 產 價 值 在 未 來 產 生 損 失 的 可 能 性, 其 中 未 來 損 失 可 能 來 自 於 資 產 價 格 降 低 或 資 產 收 益 率 減 少 流 動 性 風 險 是 指 由 於 缺 乏 獲 取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 而 招 致 損 失 的 風 險, 也 就 是, 由 於 不 能 在 經 濟 上 比 較 合 理 地 進 行 籌 資, 或 者 不 能 以 帳 面 價 格 變 賣 或 抵 押 資 產, 以 便 償 還 意 料 之 中 或 意 料 之 外 的 債 務, 因 此 而 招 致 損 失 的 風 險 資 料 來 源 : 張 金 清 (2009), 金 融 風 險 管 理 ; 本 研 究 整 理 在 風 險 管 理 部 分, 依 困 難 度 加 以 排 序, 最 困 難 的 以 法 律 風 險 為 主, 其 次 為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作 業 風 險 與 市 場 風 險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47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法 律 風 險 被 列 為 最 困 難 的 項 目,12 位 受 訪 者 中 有 5 位 將 其 評 為 最 困 難,5 位 評 為 第 二 困 難, 主 要 因 為 中 國 法 律 條 文 複 雜, 變 動 性 高, 因 此 風 險 程 度 高 ; 而 在 信 用 風 險 部 分, 則 是 第 二 困 難,12 位 受 訪 者 中 有 4 位 將 其 評 為 最 困 難,4 位 評 為 第 二 困 難, 其 原 因 在 於 缺 乏 外 部 信 用 資 訊 之 支 援 與 徵 信 查 詢 系 統, 以 及 多 數 財 務 報 表 失 真 等 情 形, 造 成 銀 行 資 金 成 本 提 高, 增 加 整 體 授 信 風 險 此 外, 由 於 金 融 市 場 的 不 確 定 性, 加 上 銀 行 業 剛 開 始 在 中 國 營 業, 資 金 較 不 足, 需 要 透 過 同 業 拆 款 來 融 通, 因 而 產 生 流 動 性 風 險, 而 作 業 系 統 上 則 是 因 為 缺 乏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SOP), 或 受 到 人 為 因 素 干 擾 導 致 不 該 放 款 而 放 款 而 對 企 業 造 成 威 脅 此 外, 目 前 中 國 仍 屬 於 高 度 金 融 管 制 的 國 家, 在 外 匯 管 制 及 財 務 會 計 報 表 制 度 不 完 備 情 形 下, 存 有 其 市 場 風 險 另 外, 有 1 位 受 訪 者 表 示, 除 了 上 述 風 險 外, 國 家 風 險 也 是 在 中 國 經 營 需 要 注 意 的 項 目 圖 31 風 險 挑 戰 48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結 論 與 建 議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 一 ) 結 論 而 從 挑 戰 面 來 看, 可 以 發 現, 採 用 利 基 市 場 策 略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前 進 中 國 所 面 對 的 挑 戰 並 不 高, 尤 其 以 台 商 為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風 險 管 理 開 拓 客 源 以 及 產 品 與 服 務 創 新 上 都 不 算 困 難, 而 評 價 中 國 法 規 與 命 令 會 計 法 與 稅 務 外 商 銀 行 競 爭 本 地 銀 行 競 爭 以 及 人 才 招 募 與 管 理 之 挑 戰 困 難 度 也 較 採 用 滲 透 市 場 策 略 之 受 訪 者 來 的 低 探 究 其 原 因, 面 對 中 外 資 銀 行 競 爭 之 威 脅 較 低 是 因 為 台 資 銀 行 服 務 台 商 的 經 驗 豐 富 了 解 客 戶 需 求, 另 外 也 較 能 掌 握 台 商 信 用 狀 況, 因 而 較 其 他 中 外 資 銀 行 競 爭 者 具 有 優 勢, 而 在 人 才 招 募 管 理 上, 可 能 在 於 以 服 務 台 商 為 主 要 目 標, 初 期 投 資 並 不 大, 人 才 部 分 也 可 以 由 台 灣 支 援, 不 似 採 用 滲 透 策 略 之 行 庫 需 要 聘 用 較 多 的 當 地 人 才 以 開 拓 本 國 市 場, 由 於 投 資 規 模 較 小, 市 場 鎖 定 單 一 台 商 企 業 族 群, 因 此 面 臨 的 法 規 命 令 與 稅 務 等 複 雜 度 較 低 50 結 論 與 建 議

表 5: 銀 行 策 略 說 明 說 明 進 入 方 式 業 務 內 容 利 基 市 場 策 略 以 台 商 企 業 與 外 資 企 業 為 目 標 客 戶, 不 主 動 開 發 中 國 市 場, 如 中 國 企 業 或 一 般 消 費 大 眾 進 入 初 期 以 成 立 辦 事 處 或 辦 事 處 升 格 為 分 行 為 主 進 入 初 期 以 企 業 金 融 為 主, 尤 其 是 進 出 口 融 資 與 聯 貸 案 滲 透 市 場 策 略 目 標 客 戶 上 除 了 鞏 固 既 有 的 台 商 市 場, 更 規 劃 爭 取 中 國 當 地 客 戶 初 期 規 劃 成 立 分 行 或 子 行, 也 不 排 除 合 資 策 略 聯 盟 等 方 式 除 了 企 業 金 融 外, 也 積 極 發 展 消 費 金 融 如 財 富 管 理 消 費 性 貸 款 等 圖 32: 銀 行 採 用 不 同 策 略 之 挑 戰 分 析 建 議 結 論 與 建 議 51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 二 ) 建 議 銀 行 前 進 中 國, 主 要 目 的 為 拓 展 市 場, 開 創 業 績, 因 此 人 民 幣 相 關 業 務 及 大 陸 市 場 為 最 終 主 要 目 標, 如 何 能 連 續 兩 年 獲 利 以 取 得 執 行 人 民 幣 相 關 業 務 資 格, 應 為 短 期 內 的 首 要 目 標 本 次 受 訪 銀 行 初 期 主 要 多 以 設 置 分 行 為 主, 然 將 面 對 投 資 成 本 與 獲 利 兩 難 議 題, 建 議 銀 行 可 增 加 營 運 資 金 或 透 過 租 賃 或 共 享 服 務 ( 如 台 資 銀 行 共 用 中 心 ) 降 低 開 辦 及 營 運 成 本, 集 中 資 源 於 拓 展 業 務, 以 期 能 於 最 短 期 間 達 成 短 期 目 標 就 區 域 機 會 而 言 - 受 訪 銀 行 進 入 區 域 較 為 集 中 在 長 江 及 珠 江 三 角 洲, 將 會 面 臨 同 業 劇 烈 競 爭 再 者, 台 商 之 工 廠 經 常 分 佈 於 多 個 區 域 如 蘇 州 東 莞 等 地, 但 銀 行 又 受 限 於 地 區 經 營 問 題, 因 此 如 何 在 競 爭 中 達 到 較 高 的 市 場 滲 透 及 服 務, 是 重 要 議 題, 建 議 可 思 考 競 合 模 式 可 能 性, 以 突 破 同 質 性 與 區 域 局 限, 例 如 與 大 陸 市 場 同 業 合 作, 參 加 大 陸 銀 行 聯 網 平 台, 或 合 作 聯 貸 業 務, 以 擴 大 市 場 參 與 機 會 及 降 低 業 務 風 險 ; 甚 或 創 新 思 考, 與 台 資 銀 行 同 業 以 區 域 或 業 務 互 補 模 式 合 作, 在 市 場 進 入 初 期, 以 聯 盟 或 聯 網 方 式, 提 供 廣 域 的 服 務 - 下 一 據 點 或 未 來 2 3 年 規 劃, 企 金 業 務 建 議 可 思 考 台 商 上 下 游 供 應 鏈 之 中 小 企 業 及 中 國 強 大 內 需 市 場 所 造 就 的 重 點 產 業 聚 落 發 展 區 域 ; 若 以 個 人 金 融 為 主 要 目 標, 則 城 市 GDP 值 及 競 爭 現 況 則 為 值 得 參 考 的 指 標 如 環 渤 海 區 之 GDP 冠 於 全 中 國, 且 為 中 國 政 府 新 興 投 資 地 區, 市 場 潛 能 大, 建 議 各 銀 行 可 參 考 該 區 域 之 高 潛 力 且 競 爭 較 低 之 市 場 為 目 標 52 結 論 與 建 議

就 業 務 機 會 而 言 - 台 資 銀 行 西 進 未 來 真 正 的 業 務 成 長 市 場 應 仍 是 大 陸 本 地 市 場 未 來 2 3 年 規 劃, 企 金 業 務 可 思 考 台 商 中 小 企 業 的 資 金 周 轉 管 理 需 求, 提 供 泛 區 域 金 流 管 理 平 台, 服 務 台 商 跨 足 亞 太 區 域 生 產 及 業 務 據 點 - 短 期 內 仍 可 考 慮 以 台 商 台 籍 幹 部 及 外 商 之 大 陸 員 工 等 經 營 個 金 的 外 幣 業 務 - 個 金 未 來 2 3 年 規 劃, 則 可 考 慮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而 這 也 是 目 前 頗 具 潛 能 的 市 場 - 台 資 銀 行 初 期 設 立 據 點 的 數 目 將 不 會 快 速 增 加, 如 何 以 有 效 率 的 方 式 來 服 務 未 涵 蓋 於 分 行 或 是 子 行 區 域 的 台 商 客 戶 將 成 為 重 要 的 議 題 建 議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創 新 製 造 服 務 的 差 異 化, 如 企 金 網 銀 企 業 金 流 服 務 等, 將 服 務 提 供 至 台 商 客 戶 的 上 下 游, 如 台 商 的 供 應 鏈 及 其 客 戶, 台 資 銀 行 更 能 藉 此 將 業 務 擴 展 至 新 的 客 戶 群 結 論 與 建 議 53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本 報 告 分 析 了 西 進 的 五 大 挑 戰, 進 軍 大 陸 宜 謹 慎 面 對 : 就 法 令 而 言 - 法 令 會 計 與 稅 務 的 複 雜 亦 造 成 市 場 進 入 成 本 門 檻 例 如 在 山 東 的 外 幣 存 款 在 上 海 提 領, 依 法 至 少 要 切 50 個 以 上 的 會 計 分 錄, 這 對 台 灣 出 身 的 銀 行 是 很 不 同 的 經 驗, 建 議 可 採 用 已 符 合 大 陸 業 務 規 範 的 資 訊 系 統, 降 低 困 難 及 減 少 自 我 摸 索 的 學 習 時 間 就 市 場 競 爭 而 言 - 外 資 銀 行 雖 擁 有 產 品 及 跨 國 平 台 優 勢, 但 往 來 的 企 業 客 戶 群 較 有 區 隔 ; 反 倒 是 台 資 銀 行 大 多 與 既 有 台 商 客 戶 具 長 期 往 來 關 係, 應 更 能 逐 步 追 隨 台 商 的 腳 步, 跨 足 亞 太 地 區 及 歐 美 ; 若 能 以 資 訊 整 合 中 台 越 泰 美 等 市 場, 提 供 客 戶 整 合 型 服 務, 更 能 提 高 競 爭 優 勢, 創 造 與 中 資 銀 行 服 務 定 位 的 不 同 就 銷 售 與 創 新 而 言 - 三 年 後 各 家 多 以 設 立 子 行 及 開 辦 人 民 幣 業 務 為 目 標, 並 積 極 進 軍 大 陸 內 需 市 場 建 議 各 銀 行 應 及 早 佈 局 於 心 佔 率, 針 對 行 銷 市 場 分 析 客 戶 關 係 通 路 選 點 及 資 訊 企 業 架 構 佈 局 以 支 持 未 來 區 域 擴 大 時 的 運 作 - 以 台 灣 市 場 立 足 之 利 基, 思 考 創 新 之 金 融 商 品 或 服 務, 如 兩 岸 通 配 套 服 務 可 強 化 台 商 或 台 幹 服 務, 又 如 可 透 過 網 銀 串 聯 台 灣 大 陸 越 南 等 地, 提 供 一 條 鞭 服 務, 掌 握 客 戶 需 求 - 設 立 台 銀 聯 網, 提 供 廣 域 的 服 務 ( 例 如 : 台 商 在 深 圳 和 昆 山 ) 或 參 與 聯 網 平 台, 擴 大 市 場 機 會 54 結 論 與 建 議

就 人 才 管 理 而 言 - 因 應 中 國 市 場 快 速 成 長 所 導 致 之 人 員 流 動 率 過 高 現 象 及 勞 動 合 同 法 規 範, 且 不 同 地 域 薪 資 水 平 不 同 勞 動 合 同 亦 有 差 異 ; 建 議 台 資 銀 行 需 針 對 中 國 就 業 市 場 特 性 設 計 薪 酬 制 度 職 涯 規 劃, 並 可 透 過 人 才 留 用 制 度, 減 少 人 員 流 動 - 正 視 大 陸 外 資 銀 行 每 年 員 工 流 失 率 超 過 20% 以 上 現 象, 銀 行 可 思 考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建 構 知 識 管 理 以 減 低 人 員 流 動 之 衝 擊 及 確 保 經 驗 管 理 之 傳 承 或 以 聯 盟 方 式 由 同 業 代 訓 或 共 訓, 以 降 低 人 員 作 業 訓 練 成 本 - 當 地 員 工 職 涯 發 展 上 有 玻 璃 天 花 板 之 疑 慮, 對 此 問 題 應 予 重 視, 以 免 屆 時 面 臨 留 才 問 題 另 可 考 慮 錄 用 當 地 成 長 及 受 教 育 之 台 商 子 弟, 一 來 瞭 解 當 地 文 化 民 情 政 策 等, 二 者 職 涯 可 橫 跨 兩 岸 較 能 長 遠 - 因 應 市 場 西 進 所 需 外 派 管 理 人 才 需 求 增 加, 建 議 銀 行 檢 視 總 行 管 理 人 才 之 養 成 及 梯 隊 安 排, 以 確 保 銀 行 業 務 區 域 化 擴 展 後 之 管 理 強 度 及 企 業 文 化 推 展 就 風 險 管 理 而 言 - 應 做 好 信 用 及 作 業 風 險 管 控 或 可 參 與 大 陸 銀 行 聯 貸, 藉 以 降 低 風 險 - 多 關 注 政 府 政 策, 聘 任 兼 職 之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或 退 休 官 員, 協 助 以 大 陸 觀 點 分 析 並 掌 握 法 令 風 險 結 論 與 建 議 55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 三 ) 結 語 以 小 搏 大 以 少 作 多 建 議 台 資 銀 行 以 非 傳 統 通 路 去 獲 取 市 場, 進 行 商 業 模 式 創 新, 如 策 略 聯 網 網 路 銀 行 手 機 銀 行 策 略 聯 盟 ( 同 業 及 非 同 業 ) 大 膽 西 進 精 準 求 勝 建 議 台 資 銀 行 著 眼 目 標 客 戶 區 隔, 運 用 新 興 科 技 創 造 服 務 差 異 化, 支 援 業 務 擴 點 及 快 速 決 策 立 足 台 商 放 眼 中 國 建 議 台 資 銀 行 可 思 考 以 台 商 企 業 為 圓 心, 串 起 供 應 鍊 上 下 游 之 中 資 企 業 客 戶 並 以 台 商 企 業 主 及 台 籍 員 工 為 基 礎, 拓 展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56 結 論 與 建 議

關 於 作 者 台 灣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總 經 理 暨 合 夥 人 劉 鏡 清 劉 鏡 清 目 前 擔 任 台 灣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總 經 理 暨 合 夥 人, 負 責 制 訂 該 部 門 在 台 灣 的 策 略, 並 帶 領 超 過 400 位 專 業 顧 問, 瞭 解 各 領 域 客 戶 的 需 求, 一 同 為 客 戶 提 供 各 項 轉 型 及 創 新 解 決 方 案 台 灣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首 席 顧 問 李 郁 靜 李 郁 靜 目 前 負 責 台 灣 金 融 業 業 務 顧 問 諮 詢 及 應 用 系 統 整 合 相 關 服 務, 她 所 帶 領 的 團 隊 所 服 務 的 客 戶 為 台 灣 各 大 銀 行 及 金 控, 包 括 各 大 公 民 營 行 庫 及 眾 多 外 商 銀 行 致 謝 本 文 作 者 群 特 別 向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學 系 廖 四 郎 系 主 任 及 朱 浩 民 教 授 的 指 導 與 貢 獻 表 示 感 謝, 以 及 博 士 班 盧 淑 惠 小 姐 及 張 惠 龍 先 生 在 資 料 收 集 與 研 究 歸 納 提 供 的 協 助 此 外, 感 謝 顧 問 團 隊 李 明 翰 先 生, 吳 建 宏 先 生, 林 翠 華 小 姐, 孫 一 仕 先 生, 廖 怡 慧 小 姐, 蕭 俊 傑 先 生, 在 C E O 訪 談 期 間 給 予 的 協 助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IBM 全 球 企 業 諮 詢 服 務 事 業 群 的 商 業 專 家 遍 佈 170 多 國, 為 顧 客 提 供 17 個 產 業 的 深 度 商 業 流 程 及 產 業 專 業 知 識, 並 運 用 創 新 技 術, 迅 速 辨 識 創 造 及 提 供 價 值 我 們 的 諮 詢 業 務 及 IBM 的 廣 泛 能 力 為 後 盾, 幫 助 顧 客 創 新 並 建 置 解 決 方 案, 達 成 影 響 深 遠 且 具 持 續 成 效 的 商 業 成 果 57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參 考 文 獻. Bevan, A., Esrein, S., & Meyer, K. (2004), Foreign investment location and 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transition economie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view, 13 (1):43-64. Buch, C. M. & Delong, G. L. (2001), Cross-border bank mergers: What lures the rare animals? Working paper no. 1070, Kiel institute for World Economics.. Di Antonio, P., Mariotti, S., & Piscitello, L. (2002), Multinational banks in the global economy. Evidence from Italian case. Paper presented at the EIBA conference, Athens. Di Giovanni, J.(2005), What Drives Capital Flows? The Case of Cross-Border M&A Activity and Financial Deepening,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65 (1): 127-149.. IBM Institute for Business Value (2004), The Growth Triathlon - Growth via Coursem capability and Conviction. Ingor Ansoff(1957), Strategies for Diversifica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September-October 1957. p.114. Outreville, J. F.(2007), Foreign Affiliates of the World s Largest Financial Groups: Location and Governance, Research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Finance, 21(1):pp.19-31. Piscitello(2003), The Recent Globalization of the Italian Banking Sector: an Interpretation Based on the Eclectic Paradigm In J. Cantwell and R. Narula (Ed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the Eclectic Paradigm: Developing the OLI framework, London Routledge, pp. 254-276.. Yamori, N. (1998), A note on the location choice of multinational banks: The case of Japanes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2(1): 109-120. 侯 岳 志 (1997), 外 國 商 業 銀 行 在 台 分 行 發 展 決 定 因 素 之 研 究, 靜 宜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周 秀 霞 (2008), 銀 行 業 海 外 擴 張 因 素 之 研 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研 究 所 未 出 版 之 博 士 論 文. 張 金 清 (2009), 金 融 風 險 管 理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 IBM 商 業 價 值 研 究 院 (2006), 網 點 轉 型 重 塑 網 點 價 值. IBM 商 業 價 值 研 究 院 (2006),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創 新 業 務 模 式 建 立 諮 詢 驅 動 的 本 土 私 人 銀 行 58 參 考 文 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