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劳 工 局 理 事 会 第 316 届 会 议,2012 年 11 月 1-16 日, 日 内 瓦 计 划 财 务 和 行 政 管 理 部 分 人 事 分 项 GB.316/PFA/9 PFA 日 期 :2012 年 9 月 24 日 原 文 : 英 文 第 九 项 议 程 其 他 人 事 问 题 文 件 的 目 的 提 交 这 份 文 件 是 对 2012 年 3 月 理 事 会 决 定 在 全 面 审 议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之 前 ( 见 第 20 段 决 定 草 案 ) 推 迟 审 议 一 套 有 关 那 些 程 序 的 临 时 安 排 的 一 项 后 续 措 施 相 关 的 战 略 目 标 : 治 理 支 持 和 管 理 政 策 影 响 :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的 临 时 安 排, 以 及 全 面 审 议 这 些 程 序 的 方 向, 须 按 照 2000 年 3 月 27 日 的 认 定 和 程 序 协 议, 应 在 劳 工 局 和 职 员 工 会 之 间 进 行 集 体 谈 判, 理 事 会 在 其 第 277 届 会 议 上 作 了 记 录 (2000 年 3 月 ) 法 律 影 响 : 应 依 据 理 事 会 的 决 定 财 政 影 响 : 无 需 采 取 的 后 续 行 动 : 向 2013 年 3 月 理 事 会 提 交 对 职 员 条 例 中 关 于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的 修 订 草 案 作 者 单 位 :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司 (HRD) 相 关 文 件 : 理 事 会 文 件 GB.313/PFA/10/1;GB.313/PFA/INF/7 这 份 理 事 会 文 件 印 刷 数 量 有 限, 目 的 是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的 活 动 和 程 序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为 气 候 中 和 做 贡 献 并 提 高 效 率 恳 请 出 席 会 议 的 理 事 会 成 员 和 观 察 员 自 带 文 件, 避 免 重 复 索 取 文 件 所 有 理 事 会 文 件 可 在 网 上 查 阅 网 址 :www.ilo.org
1 1. 2012 年 3 月, 局 长 通 过 理 事 会 的 负 责 人 向 理 事 会 提 交 了 职 员 条 例 中 有 关 招 聘 和 遴 选 问 题 一 套 临 时 性 的 修 订 和 调 整 意 见 2 在 2011 年 启 动 的 调 解 程 序 背 景 下, 管 理 部 门 和 职 员 工 会 之 间 已 同 意 进 行 临 时 性 的 修 订 和 调 整, 作 为 对 2000 年 有 关 招 聘 和 遴 选 集 体 协 议 进 行 全 面 审 议 的 第 一 步 2. 临 时 修 订 和 调 整 涉 及 现 行 的 遴 选 和 招 聘 程 序 的 诸 多 方 面, 包 括 职 员 条 例 第 10 条 提 到 的 考 评 中 心 的 构 成, 以 及 职 员 条 例 附 录 中 界 定 的 职 员 工 会 的 作 用 3. 理 事 会 负 责 人 专 门 向 理 事 会 提 出 的 问 题 是, 根 据 职 员 条 例 第 14.7 条 所 授 予 局 长 的 权 力 在 无 重 大 财 政 和 政 策 影 响 的 非 争 议 性 的 问 题 方 面 3 他 能 否 批 准 临 时 修 订 在 理 事 会 认 为 临 时 修 订 不 在 授 权 范 围 之 内 的 情 况 下, 理 事 会 则 被 要 求 在 2013 年 3 月 考 虑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审 议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之 前 批 准 进 行 临 时 修 订 4. 根 据 局 长 的 理 解, 劳 工 局 有 权 在 过 渡 期 执 行 与 职 员 工 会 委 员 会 达 成 协 议, 为 此 理 事 会 决 定 推 迟 到 本 次 会 议 上 再 作 出 决 定 4 5. 2012 年 4 月, 劳 工 局 公 布 了 一 项 劳 工 局 的 程 序, 宣 布 了 相 应 的 临 时 安 排, 包 括 对 职 员 条 例 的 改 动, 将 用 于 在 2012 年 招 聘 委 派 和 安 置 系 统 (RAPS) 公 布 的 第 一 轮 50 个 职 位 空 缺 的 招 聘 程 序, 以 及 用 于 2012 年 4 月 至 7 月 之 间 在 总 部 组 织 的 几 十 个 一 般 事 务 岗 位 的 竞 聘 6. 行 政 部 门 和 职 员 工 会 共 同 审 议 了 这 些 临 时 调 整 的 运 作 过 程 并 且 感 到 满 意 的 是, 尽 管 参 与 招 聘 和 遴 选 的 主 要 人 员 承 担 了 额 外 的 工 作 量,( 特 别 是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司 职 员 工 会 和 由 职 员 工 会 委 派 的 观 察 员 ), 但 对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的 透 明 度 质 量 和 效 率 产 生 了 积 极 影 响 : 启 用 了 由 职 员 工 会 和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司 共 同 推 荐 的 少 量 外 部 专 业 考 评 员, 通 过 保 证 随 时 提 供 可 聘 到 考 评 员, 同 时 也 保 证 了 质 量 和 延 续 性, 从 而 促 进 了 招 聘 委 派 和 安 置 系 统 更 顺 利 和 及 时 的 运 转 职 员 工 会 的 代 表 作 为 观 察 员 参 与 了 竞 聘 程 序 的 各 个 阶 段, 而 不 是 在 事 后 发 挥 他 们 审 议 和 对 竞 聘 案 卷 情 况 作 出 评 论 的 作 用, 这 一 参 与 促 进 增 加 了 这 一 程 序 的 透 明 度, 并 且 有 助 于 打 消 对 技 术 面 试 小 组 在 最 符 合 资 格 的 候 选 人 所 给 出 的 建 议 的 客 观 性 和 有 效 性 方 面 表 示 出 的 担 忧 此 外, 遴 选 决 定 运 作 的 时 限 已 经 缩 短, 因 1 2 3 4 理 事 会 文 件 GB.313/PFA/10/1 理 事 会 文 件 GB.313/PFA/INF/7 理 事 会 文 件 GB.312/PFA/13 和 GB.312/PV, 第 749-751 段 理 事 会 文 件 GB.313/PV/ 草 案, 第 654-664 段 GB316-PFA_9_[HRPOL-120807-1]-Ch.docx 1
为 以 前 职 员 工 会 代 表 评 论 每 一 个 竞 聘 案 卷 所 需 10 天 的 期 限 未 在 临 时 性 安 排 中 列 出 7. 鉴 于 这 一 积 极 的 经 验, 劳 工 局 建 议 在 向 理 事 会 第 317 届 会 议 (2013 年 3 月 ) 全 面 审 议 提 出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之 前 支 持 在 2012 年 招 聘 委 派 和 安 置 体 系 第 二 轮 竞 聘 和 2013 年 第 一 轮 竞 聘 期 间, 进 行 这 些 临 时 调 整 8. 对 根 据 于 2000 年 签 署 的 招 聘 和 遴 选 集 体 协 议 而 制 定 的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进 行 全 面 修 改 的 主 要 方 面, 局 长 希 望 在 今 年 年 底 最 后 与 职 员 工 会 达 成 一 项 协 议, 涉 及 到 招 聘 或 遴 选 的 内 部 行 政 管 理 程 序 或 后 勤 服 务 方 面, 其 目 的 是 确 保 标 准 和 程 序 的 统 一 行 政 管 理 和 更 严 格 的 基 于 绩 效 的 招 聘 标 准 : 制 定 更 严 格 和 统 一 的 标 准, 在 竞 聘 中 筛 选 合 格 的 申 请 人 员 ; 对 考 评 中 心 的 调 整, 特 别 是 使 用 外 部 考 评 员 和 对 考 评 中 心 的 使 用 限 于 对 外 部 候 选 人 的 招 聘 或 要 求 晋 升 更 高 一 级 职 类 的 官 员, 同 时 可 将 考 评 中 心 用 于 发 展 的 目 的 ; 在 对 候 选 人 进 行 技 术 评 估 中 确 定 更 严 格 和 更 统 一 的 措 施 ; 对 招 聘 和 遴 选 决 定 不 满 的 职 员 对 供 他 们 运 用 的 上 诉 程 序 进 行 修 订 9.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的 拟 议 修 订 中 有 两 个 因 素 似 乎 更 具 广 泛 的 政 策 影 响, 在 劳 工 局 内 部 对 职 员 与 管 理 部 门 之 间 的 关 系 也 有 潜 在 的 影 响 : 职 员 工 会 和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司 在 遴 选 小 组 中 的 作 用 以 及 在 通 过 竞 聘 进 行 招 聘 的 可 能 的 例 外 情 况 范 围 中 所 起 的 作 用 职 员 工 会 和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司 在 遴 选 小 组 中 的 作 用 10. 由 于 形 成 了 招 聘 和 遴 选 集 体 协 议, 于 2000 年 批 准 做 了 一 些 安 排, 根 据 这 些 安 排, 从 每 次 竞 聘 程 序 过 程 开 始 到 结 束 都 要 与 职 员 工 会 进 行 磋 商, 即 确 定 是 否 在 具 有 足 够 数 量 的 合 格 的 内 部 候 选 人 时, 竞 聘 应 向 外 部 的 候 选 人 公 开 ; 确 认 每 次 公 布 的 空 缺 职 位 的 最 低 标 准 符 合 已 认 可 的 通 用 的 职 位 要 求 ; 以 及 向 局 长 送 交 竞 聘 案 卷 作 最 后 决 定 之 前 对 案 卷 进 行 审 议, 作 出 评 语 也 要 向 职 员 工 会 通 报 无 需 竞 聘 而 添 补 的 职 位 空 缺 的 所 有 决 定 11. 关 于 职 员 工 会 在 组 织 竞 聘 之 前 的 作 用 方 面, 设 想 通 过 确 定 一 个 更 加 全 面 的 协 商, 根 据 职 员 条 例 附 件 一 的 第 7-9 段, 针 对 公 布 的 每 个 职 位 空 缺 修 改 当 前 的 协 商 机 制 预 想 中 的 这 一 过 程 将 有 助 于 对 今 后 的 职 位 空 缺 进 行 磋 商 并 且 有 助 于 确 定 比 较 适 当 的 遴 选 方 法 ( 竞 聘, 职 级 范 围 内 的 平 调 和 地 理 区 域 或 工 作 职 能 之 间 的 流 动 ) 同 时 也 要 考 虑 到 现 任 职 员 的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的 愿 望 不 同 地 区 的 目 标 以 及 性 别 平 等 和 劳 工 局 在 流 动 接 替 规 划 重 组 知 识 转 移 等 方 面 的 运 作 需 求 2 GB316-PFA_9_[HRPOL-120807-1]-Ch.docx
12. 关 于 职 员 工 会 在 竞 聘 工 作 结 束 时 的 作 用 方 面, 其 最 初 目 标 是 对 填 补 职 务 空 缺 的 有 关 决 定 对 透 明 度 做 出 基 本 的 保 证 然 而, 核 实 过 程 的 追 溯 性 质 对 确 保 这 种 担 保 的 影 响 有 限 职 员 的 代 表 作 为 观 察 员 进 入 遴 选 小 组 提 供 了 一 个 机 会, 在 整 个 过 程 中 而 不 是 之 后 关 注 以 绩 效 为 主 竞 聘 的 客 观 性 当 前 这 种 临 时 安 排 积 累 的 经 验 已 表 明 了 在 这 方 面 产 生 的 附 加 值 13. 虽 然 职 员 代 表 参 与 私 营 部 门 事 务 实 属 罕 见, 但 在 联 合 国 体 系 中 绝 大 多 数 的 组 织 中, 职 员 协 会 经 常 被 邀 请 委 派 一 名 人 员 参 与 招 聘 和 遴 选 小 组 在 一 些 国 家 公 务 员 体 系 中 职 员 代 表 无 论 是 以 成 员 或 是 作 为 一 名 观 察 员 身 份 进 入 这 类 小 组 都 是 司 空 见 惯 的 正 如 以 上 所 强 调 指 出 的, 依 据 4 月 提 出 的 临 时 修 改 获 取 的 经 验, 并 且 借 助 在 2000 年 集 体 协 议 之 前 招 聘 体 系 过 去 的 经 验, 劳 工 局 认 为, 职 员 代 表 观 察 竞 聘 全 过 程 可 能 是 有 助 于 提 升 本 组 织 遴 选 和 招 聘 过 程 中 的 透 明 度 合 法 性 和 客 观 性, 并 使 职 员 对 这 一 过 程 更 加 有 信 心 14. 关 于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司 在 技 术 小 组 中 的 作 用 问 题, 近 几 年 的 经 验 展 示 出 有 计 划 的 让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司 的 代 表 进 入 每 一 个 技 术 小 组 所 带 来 的 好 处 以 及 预 计 在 经 修 改 的 程 序 中 将 此 参 与 规 范 下 来 通 过 竞 聘 进 行 招 聘 的 例 外 情 况 15. 职 员 条 例 第 4 条 界 定 了 竞 聘 是 添 补 职 位 空 缺 的 一 种 常 用 方 法, 但 某 些 认 定 职 员 的 职 类 则 属 例 外 ( 高 管 职 位 的 职 员 局 长 办 公 室 的 内 定 岗 位 技 术 合 作 项 目 中 的 职 员 以 及 当 地 聘 用 的 地 方 职 位 ) 或 在 特 殊 条 件 下 的 职 位 ( 专 业 性 非 常 强 的 工 作 岗 位 急 需 添 补 的 工 作 岗 位 重 新 将 一 些 岗 位 划 定 为 更 高 级 别 的 职 位 或 竞 聘 未 成 功 的 职 位 ) 16. 人 们 认 为, 这 一 规 定 目 前 的 范 围 或 许 不 再 适 用, 并 且 在 实 践 中, 竞 聘 也 成 为 那 些 职 类 填 补 职 位 空 缺 的 通 常 的 方 法, 例 如 在 大 多 数 地 区 从 当 地 聘 用 的 地 区 职 位 国 际 劳 工 局 当 前 的 职 类 构 成 和 级 别 结 构 非 常 不 同 于 把 当 时 普 遍 实 行 的 直 接 遴 选 的 规 定 列 入 了 职 员 条 例 中 的 那 一 时 期, 而 且 局 长 也 打 算 对 此 进 行 审 议, 其 目 的 是 进 一 步 限 制 采 用 直 接 遴 选 的 条 件 和 职 员 的 职 类 这 一 审 议 的 目 标 是 加 强 绩 效 公 平 和 机 遇 的 原 则 17. 关 于 从 事 技 术 合 作 的 职 员, 劳 工 局 认 为, 鉴 于 一 些 特 殊 情 况 经 常 要 求 并 且 经 常 需 要 迅 速 将 一 些 职 员 调 到 有 时 限 的 项 目 去 工 作, 所 以 在 委 派 的 措 施 方 面 采 取 某 种 程 度 的 灵 活 性 仍 是 必 要 的 然 而, 还 有 一 些 与 技 术 合 作 活 动 或 是 相 关 联 的 但 专 业 性 不 强 或 应 急 的 支 持 性 岗 位, 对 此 劳 工 局 一 般 都 采 取 竞 聘 程 序 的 另 外 形 式 ( 例 如, 向 职 员 征 求 对 此 类 职 位 是 否 有 兴 趣 的 方 式 ), 并 且 建 议 今 后 在 这 方 面 考 虑 做 进 一 步 调 整 18. 劳 工 局 和 职 员 工 会 已 经 对 一 些 情 况 进 行 了 讨 论, 在 这 些 情 况 下 局 长 可 以 例 外 地 行 使 无 需 经 竞 聘 便 可 委 派 的 权 力 这 些 条 件 可 包 括 运 用 级 别 之 间 的 平 调, 推 动 地 区 或 职 能 之 间 的 流 动 或 者 从 世 界 中 没 有 劳 工 局 职 员 的 地 区 吸 纳 专 业 人 员, 或 者 按 现 行 惯 例, 以 便 解 决 严 重 矛 盾 或 是 人 道 主 义 需 求 的 人 事 问 题 情 况 GB316-PFA_9_[HRPOL-120807-1]-Ch.docx 3
19. 据 预 测, 通 过 竞 聘 扩 大 任 职 范 围, 同 时 简 化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中 的 某 些 方 面, 这 将 有 助 于 通 过 增 加 内 部 流 动 的 力 度 在 现 职 职 员 扩 大 职 业 机 会 提 升 工 作 人 员 的 素 质 以 及 接 替 规 划, 并 且 从 国 际 劳 工 局 在 某 些 缺 少 人 才 的 领 域 吸 纳 外 部 人 才 决 定 草 案 20. 理 事 会 赞 同 : (a) 局 长 修 订 劳 工 局 招 聘 和 遴 选 政 策 和 程 序 以 及 将 建 议 和 对 职 员 条 例 的 修 改 草 案 提 交 给 2013 年 3 月 理 事 会 的 想 法 ; 并 (b) 到 2013 年 3 月, 在 理 事 会 上 全 面 审 议 这 一 问 题 时, 执 行 在 理 事 会 第 313 届 会 议 上 提 出 的 对 招 聘 和 遴 选 程 序 的 临 时 调 整 的 临 时 安 排 4 GB316-PFA_9_[HRPOL-120807-1]-Ch.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