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0 月 C 财 政 委 员 会 第 一 六 O 届 会 议 2015 年 11 月 2-6 日, 罗 马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和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联 合 委 员 会 向 联 合 国 大 会 提 出 的 建 议 和 决 定 ( 包 括 薪 金 表 和 津 贴 调 整 ) 对 本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如 有 疑 问, 请 联 系 : 人 力 资 源 办 公 室 主 任 Monika Altmaier 女 士 电 话 :+3906 5705 6422 本 文 件 可 通 过 此 页 QR 二 维 码 快 速 读 取 ; 粮 农 组 织 采 用 QR 码 旨 在 尽 量 减 轻 环 境 影 响 并 倡 导 以 更 为 环 保 的 方 式 开 展 交 流 其 他 文 件 可 访 问 :www.fao..org
2 内 容 提 要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本 委 员 会 介 绍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和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联 合 委 员 会 ( 养 恤 金 联 委 会 ) 最 新 动 向 以 及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就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人 员 以 及 一 般 服 务 人 员 服 务 条 件 的 调 整 做 出 的 建 议 和 决 定 征 求 财 政 委 员 会 指 导 意 见 提 请 财 政 委 员 会 关 注 本 文 件 内 容 建 议 草 案 财 政 委 员 会 已 注 意 到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就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人 员 以 及 一 般 服 务 人 员 服 务 条 件 调 整 做 出 的 建 议 和 决 定 以 及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联 合 委 员 会 做 出 的 建 议 和 决 定
3 A.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I.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人 员 的 服 务 条 件 对 共 同 制 度 整 套 报 酬 办 法 全 面 审 查 的 最 新 结 果 1. 本 部 分 总 结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在 2015 年 7/8 月 召 开 的 第 81 届 会 议 上 就 该 委 员 会 整 套 报 酬 办 法 全 面 审 查 得 出 的 结 果 和 决 定 / 建 议 需 要 强 调 的 是, 在 编 写 本 文 件 时,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的 2015 年 报 告 尚 未 正 式 出 台 (i)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对 整 套 报 酬 办 法 的 全 面 审 查 基 薪 表 2.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建 议 为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工 作 人 员 引 入 一 个 统 一 薪 级 表, 不 考 虑 具 体 家 庭 状 况 按 照 新 的 薪 级 表, 从 P-1 到 D-1 之 间 每 一 职 级 包 括 13 个 职 档,D-2 级 包 括 10 个 职 档 新 的 薪 级 表 总 体 将 使 较 低 级 别 的 起 始 薪 酬 比 目 前 有 微 量 减 少, 使 较 高 级 别 即 D 级 的 薪 酬 有 微 量 增 加 目 前, 大 部 分 专 业 人 员 职 级 中 所 有 或 大 部 分 职 档 每 年 都 会 向 上 例 常 调 档 在 新 薪 级 表 中, 中 间 档 以 下 的 职 档 将 维 持 每 年 向 上 调 档 的 做 法, 而 中 间 档 以 上 的 职 档 ( 对 P 级 而 言 中 间 档 为 第 7 档 ) 则 只 能 每 两 年 向 上 调 档 3. 对 统 一 薪 级 表 实 施 后 净 收 入 出 现 减 少 的 工 作 人 员, 建 议 采 用 过 渡 性 安 排,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将 在 提 交 给 联 合 国 大 会 的 薪 级 表 中 维 持 传 统 个 人 职 档 的 做 法 这 些 职 档 仅 适 用 于 在 过 渡 节 点 上 处 于 这 些 职 档 的 工 作 人 员, 而 且 他 们 今 后 也 不 再 享 受 向 上 调 档 4. 虽 然 将 现 有 工 作 人 员 转 入 新 薪 级 表 管 理 可 能 会 带 来 技 术 过 渡 成 本, 但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新 的 薪 级 表 将 会 带 来 节 支 效 果, 从 而 成 为 节 约 成 本 的 一 项 工 具, 具 体 理 由 有 二 :(a) 向 上 调 档 的 速 度 大 幅 放 慢 ;(b) 薪 级 表 为 位 于 最 低 薪 级 的 新 入 职 员 工 提 供 的 起 始 薪 酬 较 低 此 外, 薪 酬 结 构 变 化 也 会 影 响 和 薪 酬 挂 钩 的 津 贴, 即 离 职 金 受 抚 养 人 情 况 和 家 属 津 贴 5. 现 有 的 有 受 抚 养 人 薪 率 将 由 配 偶 津 贴 取 代, 金 额 相 当 于 薪 酬 净 额 ( 净 基 薪 加 上 工 作 地 点 差 价 调 整 数 ) 的 6% 这 一 津 贴 将 发 放 给 有 受 抚 养 配 偶 的 工 作 人 员, 但 不 再 像 目 前 做 法 那 样, 在 无 受 抚 养 配 偶 的 情 况 下, 发 放 给 被 认 定 为 第 一 受 抚 养 人 的 一 名 子 女 今 后 在 确 定 是 否 有 资 格 领 取 配 偶 津 贴 时, 将 不 仅 考 虑 就 业 收 入, 还 要 考 虑 养 老 金 等 其 他 收 入
4 6. 目 前 正 在 就 当 前 按 有 受 抚 养 人 薪 率 为 第 一 受 抚 养 子 女 领 取 薪 酬 的 工 作 人 员 拟 定 过 渡 性 安 排 新 制 度 一 旦 实 施, 此 类 工 作 人 员 将 为 他 们 的 第 一 受 抚 养 子 女 领 取 相 当 于 薪 酬 净 额 6% 的 过 渡 津 贴, 但 这 一 数 额 将 每 年 减 少 1 个 百 分 点, 直 至 过 渡 津 贴 数 额 等 于 或 低 于 子 女 津 贴 7. 对 目 前 的 子 女 和 二 级 受 抚 养 人 的 资 格 审 核 标 准 和 方 法 未 作 任 何 调 整 8.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与 现 有 的 有 受 抚 养 人 薪 级 表 相 比, 符 合 领 取 配 偶 津 贴 资 格 的 人 数 将 有 所 减 少, 再 加 上 第 一 受 抚 养 子 女 津 贴 的 变 化, 可 能 会 起 到 控 制 费 用 的 效 果 此 外, 委 员 会 指 出, 将 配 偶 相 关 要 素 从 薪 酬 结 构 中 剔 除 可 能 会 起 到 降 低 终 止 任 用 偿 金 回 国 补 助 金 和 死 亡 抚 恤 金 总 费 用 的 效 果 9. 但 拟 议 的 过 渡 性 安 排 相 对 比 较 复 杂, 可 能 会 导 致 额 外 行 政 费 用 对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和 美 国 华 盛 顿 特 区 联 邦 公 务 员 薪 酬 净 额 之 间 差 幅 的 管 理 10. 本 委 员 会 建 议 将 差 幅 中 间 点 维 持 在 115, 同 时 将 其 允 许 波 动 幅 度 从 110 至 120 降 至 113 至 117 这 将 有 助 于 调 整 后 制 度 在 113-117 的 区 间 内 正 常 运 作, 并 减 少 差 幅 的 波 动 幅 度 教 育 补 助 金 11. 教 育 补 助 金 计 划 将 继 续 涵 盖 至 高 等 / 大 学 教 育, 但 获 得 首 个 学 位 或 接 受 四 年 中 等 以 上 教 育 或 年 满 25 岁 后 就 不 再 有 资 格 领 取 高 等 教 育 补 助 金, 三 项 条 件 中 无 论 先 符 合 哪 项 即 为 资 格 终 止 按 目 前 规 定, 补 助 金 可 涵 盖 四 整 年 中 等 以 上 教 育 12. 原 本 75% 的 可 受 理 费 用 固 定 报 销 比 例 将 由 一 个 全 球 梯 级 报 销 比 额 表 所 取 代, 其 中 包 括 七 个 档 次, 同 时 还 会 取 代 目 前 现 行 的 国 家 / 地 区 限 制 修 订 后 的 补 助 金 将 包 含 一 个 鼓 励 节 支 的 内 置 机 制, 在 七 个 不 同 档 次 下, 教 育 费 用 和 报 销 额 越 高, 报 销 比 例 就 越 低 此 外, 可 受 理 费 用 范 围 将 有 所 缩 小, 仅 涵 盖 学 费 入 学 相 关 费 用 和 母 语 学 费 13. 食 宿 费 用 报 销 将 仅 限 于 初 等 和 中 等 教 育, 且 仅 适 用 于 在 总 部 以 外 地 点 工 作 的 工 作 人 员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尤 其 是 对 于 那 些 流 动 性 较 大 有 快 速 调 配 需 求 的 组 织 而 言, 可 由 行 政 主 管 特 批 教 育 补 助 金 探 亲 旅 行 未 来 将 仅 限 于 享 受 食 宿 补 助 的 工 作 人 员 子 女, 且 每 年 仅 限 一 次 14. 教 育 费 用 上 限 和 补 助 金 水 平 的 审 核 机 制 将 大 大 简 化, 并 每 两 年 以 代 表 性 国 际 学 校 的 学 费 变 动 为 依 据 进 行 审 查 15. 鉴 于 申 请 人 数 较 少, 且 考 虑 到 相 关 儿 童 的 特 殊 需 求, 未 对 特 别 教 育 补 助 金 提 出 任 何 调 整 特 别 教 育 补 助 金 的 上 限 将 参 照 普 通 教 育 补 助 金 梯 级 比 额 表 的 最 高
5 档 次 再 加 5000 美 元 ( 相 当 于 普 通 教 育 补 助 金 计 划 中 的 一 笔 总 付 食 宿 补 助 ) 在 上 限 内 的 可 受 理 费 用 将 按 100% 的 比 例 报 销 按 现 行 规 则, 如 提 出 申 请, 各 类 情 况 均 可 领 取 食 宿 补 助 16. 委 员 会 建 议, 新 的 教 育 补 助 金 计 划, 无 论 是 普 通 补 助 金 还 是 特 别 补 助 金, 均 在 新 计 划 得 到 联 合 国 大 会 及 其 它 领 导 机 构 批 准 时 所 在 学 年 结 束 之 后 至 少 还 有 一 个 完 整 学 年 的 情 况 下 予 以 实 施 17. 计 划 产 生 的 财 政 影 响 目 前 很 难 准 确 预 测, 因 为 该 计 划 的 设 计 方 案 目 前 正 经 历 大 幅 调 整 据 极 粗 略 估 计, 由 于 对 可 受 理 费 用 和 食 宿 费 用 的 报 销 限 制, 计 划 总 费 用 有 望 降 低 约 10% 教 育 补 助 金 探 亲 旅 行 补 助 的 减 少 也 应 有 助 于 节 支 18. 另 一 方 面, 全 球 统 一 梯 级 将 会 拉 平 目 前 各 国 不 同 上 限 之 间 的 差 别, 可 能 会 导 致 费 用 上 升, 尤 其 对 那 些 属 于 美 国 以 外 以 美 元 计 费 的 国 家 而 言 将 可 获 高 等 教 育 ( 即 首 个 学 位 ) 补 助 的 年 限 降 至 三 年 的 做 法 应 能 有 助 于 进 一 步 节 支 19. 该 项 建 议 还 可 能 会 节 约 一 些 行 政 费 用, 因 为 今 后 不 再 需 要 就 教 育 补 助 金 申 请 开 展 全 系 统 审 查, 而 可 受 理 费 用 的 减 少 也 应 能 加 快 申 请 的 处 理 速 度 艰 苦 条 件 相 关 要 素 20.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提 议 保 留 目 前 的 艰 苦 条 件 类 别 不 变, 但 按 目 前 的 有 受 抚 养 人 薪 率 针 对 有 无 受 抚 养 人 两 类 工 作 人 员 实 行 统 一 的 艰 苦 条 件 津 贴 数 额 这 将 使 单 身 工 作 人 员 的 津 贴 数 额 有 所 提 高 21. 就 额 外 艰 苦 条 件 津 贴 而 言, 目 前 此 项 津 贴 按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等 和 家 属 状 况 因 人 而 异, 本 委 员 会 建 议 用 不 带 家 属 服 务 津 贴 来 取 代 额 外 艰 苦 条 件 津 贴, 并 按 照 家 属 状 况 实 行 统 一 津 贴 数 额 22. 危 险 津 贴 安 全 疏 散 津 贴 和 休 养 补 助 等 相 关 规 定 未 做 调 整 23. 以 上 调 整 均 无 过 渡 性 安 排 艰 苦 条 件 津 贴 数 额 的 简 化 将 给 本 组 织 直 接 带 来 额 外 费 用 但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虽 然 不 带 家 属 服 务 津 贴 的 总 费 用 可 能 高 于 目 前 的 额 外 艰 苦 条 件 津 贴 费 用, 但 一 些 工 作 人 员, 尤 其 是 高 职 等 工 作 人 员, 领 到 的 津 贴 数 额 可 能 会 大 幅 低 于 现 行 规 定 下 的 数 额 流 动 津 贴 24.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建 议 用 一 项 流 动 激 励 机 制 取 代 现 有 的 流 动 津 贴, 以 鼓 励 工 作 人 员 向 实 地 流 动 按 新 计 划, 将 依 照 工 作 地 点 的 艰 苦 程 度 和 工 作 人 员 的 个 人 职 等, 为 每 项 派 驻 任 务 确 定 固 定 的 年 津 贴 H 类 工 作 地 点 中 的 工 作 人 员 调 动 将 不 享 受 该 项 奖 励 此 外, 将 终 止 按 工 作 人 员 流 动 记 录 逐 步 提 高 津 贴 数 额 的
6 做 法 委 员 会 建 议 在 流 动 激 励 实 施 五 年 后 对 其 开 展 重 审, 以 重 新 评 估 此 项 做 法 的 必 要 性 25.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提 出 的 过 渡 性 安 排 预 计, 在 流 动 激 励 实 施 日 之 前 调 动 的 工 作 人 员 将 维 持 现 有 的 流 动 津 贴 水 平, 但 在 目 前 岗 位 上 最 多 领 取 五 年, 或 维 持 到 该 名 工 作 人 员 调 动 至 下 一 个 工 作 地 点 为 止 26. 初 步 估 计 认 为, 在 过 渡 期 后 将 可 能 实 现 节 支 然 而, 在 费 用 方 面 还 有 另 外 三 项 因 素 需 要 考 虑 :(a) 过 渡 性 安 排 将 需 要 额 外 费 用 ;(b) 将 要 采 用 新 流 动 计 划 的 组 织 可 能 会 发 现 更 多 工 作 人 员 是 第 二 次 派 任, 而 这 些 人 在 新 制 度 下 将 享 受 更 多 优 惠, 因 此 实 际 节 支 额 可 能 比 预 想 少 很 多 ;(c) 从 工 作 人 员 个 人 角 度 看, 以 往 调 动 次 数 较 多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下 一 次 调 动 时 领 到 的 金 额 将 大 幅 减 少 异 地 调 动 和 派 任 相 关 支 付 款 27.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建 议 停 止 发 放 不 搬 运 津 贴 派 任 补 助 金 和 搬 迁 补 助 金, 并 引 入 新 的 异 地 调 动 整 套 办 法, 其 中 包 括 三 个 基 本 要 素 : 异 地 调 动 旅 行 行 李 托 运 费 和 安 置 费 28. 有 关 异 地 调 动 旅 行 的 相 关 规 定 未 作 调 整 29. 就 行 李 托 运 提 出 了 一 些 调 整, 但 如 果 允 许 各 组 织 具 有 自 己 的 灵 活 性 此 项 调 整 不 会 对 粮 农 组 织 产 生 影 响, 因 为 粮 农 组 织 将 维 持 目 前 为 工 作 人 员 在 异 地 调 动 时 安 排 行 李 托 运 的 现 有 做 法, 而 不 是 发 放 一 笔 费 用 30. 就 派 任 补 助 金 ( 更 名 后 为 安 置 费 ) 而 言, 每 日 生 活 津 贴 相 关 规 定 未 作 调 整, 但 家 属 只 有 在 任 期 开 始 后 六 个 月 内 抵 达 新 工 作 地 点 才 有 资 格 领 取 每 日 生 活 津 贴 安 置 费 中 的 一 笔 总 付 部 分 将 不 再 相 当 于 该 工 作 人 员 的 一 个 月 薪 酬 ( 净 基 薪 加 上 工 作 地 点 差 价 调 整 数 ), 而 是 相 当 于 该 工 作 地 点 P-4 级 第 6 职 档 的 薪 酬 委 员 会 提 出 的 最 重 要 调 整 是 改 变 目 前 仅 向 派 任 到 实 地 或 任 期 少 于 两 年 的 工 作 人 员 支 付 一 笔 总 付 金 额 的 现 行 做 法 委 员 会 认 为, 对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应 该 一 视 同 仁, 因 为 安 置 费 本 身 就 是 用 于 支 付 安 置 所 需 费 用, 应 该 适 用 于 所 有 工 作 地 点, 无 论 在 H 类 地 点 或 在 实 地 另 一 项 变 动 是, 实 地 工 作 人 员 完 成 两 年 服 务 任 期 后 能 第 二 次 领 取 一 笔 总 付 一 个 月 薪 酬 派 任 补 助 金 的 做 法 将 被 终 止 31. 拟 议 的 异 地 调 动 新 整 套 办 法 将 适 用 于 所 有 在 实 施 日 或 实 施 日 之 后 搬 迁 的 工 作 人 员 ( 即 : 新 入 职 人 员 和 调 动 人 员 ) 此 外, 异 地 调 动 旅 行 和 行 李 托 运 费 也 将 适 用 于 离 职 工 作 人 员, 但 需 符 合 各 组 织 的 相 关 资 格 标 准
7 32. 委 员 会 计 划 在 有 关 异 地 调 查 新 整 套 办 法 实 施 两 年 后, 将 其 与 现 有 规 定 进 行 比 较, 以 审 核 其 实 际 费 用 33. 新 办 法 的 财 政 影 响 很 难 预 测 取 消 了 不 搬 运 津 贴 会 带 来 节 支, 同 时 也 取 消 了 第 二 次 领 取 一 笔 总 付 派 任 补 助 金 的 做 法 然 而, 就 派 任 补 助 金 一 笔 总 付 比 例 提 出 的 拟 议 变 动 会 导 致 粮 农 组 织 总 费 用 增 长, 这 一 点 正 在 进 一 步 讨 论 中, 包 括 在 管 理 高 委 会 中 开 展 讨 论 回 国 补 助 金 34. 有 关 回 国 补 助 金 的 目 前 建 议 是, 设 立 一 个 服 务 满 五 年 的 门 槛, 作 为 领 取 这 一 补 助 金 的 资 格, 但 补 助 金 计 算 标 准 未 作 任 何 调 整 ( 唯 一 的 不 同 是 按 新 的 统 一 薪 级 表 计 算 薪 酬 周 数 ) 35. 建 议 作 为 过 渡 措 施, 允 许 现 有 工 作 人 员 按 到 新 计 划 实 施 时 已 积 累 的 年 数 保 留 领 取 回 国 补 助 金 的 资 格 36. 对 回 国 补 助 金 的 财 政 影 响 目 前 尚 不 确 定 休 假 相 关 权 益 37.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未 就 有 关 年 假 病 假 或 正 常 回 籍 假 的 现 有 规 定 提 出 任 何 调 整 然 而, 委 员 会 建 议 终 止 缩 短 周 期 回 籍 假 的 做 法 ( 即 C D 和 E 类 工 作 地 点 的 工 作 人 员 12 个 月 回 籍 假 周 期 ), 因 为 这 与 休 养 相 关 规 定 存 在 重 叠 其 它 支 付 款 框 架 38.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一 直 在 全 面 审 查 范 围 内 讨 论 有 关 其 它 支 付 款 的 框 架 以 下 为 两 个 领 域 的 备 选 方 案 : (a) 绩 效 激 励 : 业 绩 突 出 工 作 人 员 将 得 到 相 当 于 基 薪 5-10% 的 一 次 性 不 计 养 恤 金 的 奖 励 (b) 聘 用 奖 励 : 为 吸 引 候 选 人 应 聘 难 聘 职 位, 在 首 份 合 同 中 每 年 将 给 予 最 高 相 当 于 基 薪 25% 的 一 次 性 聘 用 奖 励, 最 多 可 领 三 年 该 计 划 将 作 为 试 点, 由 各 组 织 行 政 长 官 酌 情 采 用, 并 按 各 组 织 规 则 提 出 适 当 的 存 档 记 录 和 监 督 要 求 (ii) 基 薪 / 底 薪 表 39. 美 国 联 邦 公 务 员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正 式 加 薪 1% 此 外,2015 年 美 国 还 做 出 了 一 些 税 收 方 面 的 调 整 由 于 总 薪 级 表 加 薪 1% 和 税 收 变 化, 总 加 薪 幅 度 与 2014 年 相 比 提 高 了 1.08%
8 40. 为 了 使 联 合 国 共 同 制 度 和 参 照 制 度 的 总 薪 级 表 保 持 一 致,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批 准 了 将 共 同 制 度 薪 级 表 上 调 1.08% 的 建 议,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具 体 采 用 的 标 准 方 法 是 合 并 法, 即 将 基 薪 提 高 1.08%, 同 时 相 应 降 低 工 作 地 点 差 价 调 整 数 乘 数 点 41. 这 一 方 法 被 称 为 不 增 / 不 减, 最 后 使 工 作 人 员 的 实 得 薪 酬 不 变, 但 薪 级 表 的 变 动 会 使 离 职 补 助 金 有 所 增 加, 因 其 与 基 薪 / 底 薪 挂 钩 42. 估 计 给 全 系 统 带 来 的 年 度 财 政 费 用 为 55 万 美 元, 粮 农 组 织 约 为 3.85 万 美 元 (iii) 联 合 国 / 美 国 薪 酬 净 额 差 幅 的 演 变 43.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和 美 国 华 盛 顿 特 区 联 邦 公 务 员 2015 年 的 薪 酬 净 额 差 幅 估 计 为 117.2, 而 过 去 五 年 (2011-2015 年 ) 的 平 均 差 幅 也 同 样 为 117.2 II. 适 用 于 两 职 类 工 作 人 员 的 服 务 条 件 法 定 离 职 年 龄 44. 委 员 会 决 定 向 联 大 建 议 将 2014 年 1 月 1 日 前 入 职 的 工 作 人 员 法 定 离 职 年 龄 推 后 至 65 岁 的 执 行 日 期 定 在 2016 年, 最 晚 为 2017 年 1 月 1 日, 并 应 充 分 考 虑 既 得 权 利 原 则 B.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联 合 委 员 会 45.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联 合 委 员 会 ( 养 恤 金 联 委 会 ) 第 62 届 会 议 于 2015 年 7 月 20-24 日 在 联 合 国 日 内 瓦 办 事 处 召 开 46. 执 行 首 长 在 其 报 告 中 强 调, 基 金 目 前 运 作 和 财 政 状 况 良 好 他 强 调 了 基 金 规 模 不 断 增 长 的 趋 势 其 中 一 个 原 因 是 退 休 人 员 和 受 益 人 人 数 不 断 增 加, 并 将 以 年 均 3% 的 速 度 继 续 稳 步 增 长,2014 年 在 职 参 与 人 数 中 超 过 9600 例 身 份 转 换 参 与 人 和 受 益 人 合 计 人 数 自 1998 年 以 来 已 增 加 了 73% 47. 就 可 持 续 性 而 言, 假 设 年 均 预 计 实 际 回 报 率 达 到 3.5% 的 目 标, 那 么 至 少 在 今 后 50 年 无 需 使 用 基 金 本 金 来 支 付 交 款 收 入 和 支 出 之 间 的 差 额 48. 执 行 首 长 指 出, 某 些 人 口 趋 势 会 对 长 期 可 持 续 性 带 来 财 务 费 用 方 面 的 影 响, 如 预 期 寿 命 延 长 折 算 方 案 利 用 率 下 降 双 轨 制 成 本 增 加 等, 但 估 计 此 项 影 响 大 部 分 能 由 于 逐 步 转 向 采 用 新 的 资 产 估 值 方 法 而 得 到 抵 消 49. 提 及 养 恤 金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执 行 首 长 指 出, 综 合 行 政 系 统 可 能 是 基 金 近 期 历 史 中 最 重 要 的 运 作 和 信 息 技 术 相 关 举 措 该 项 目 目 前 正 在 部 署 阶 段
9 精 算 事 务 50. 养 恤 金 联 委 会 同 意 精 算 师 委 员 会 的 建 议, 即 继 续 逐 步 过 渡 为 采 用 新 办 法 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进 行 精 算 估 值, 具 体 做 法 为 :(a) 按 现 行 办 法 得 出 的 50% 的 资 产 加 上 (b) 按 新 办 法 得 出 的 50% 的 资 产 此 外, 联 委 会 同 意 将 双 轨 制 的 假 定 长 期 费 用 定 为 应 计 养 恤 金 薪 酬 的 2.1% 联 委 会 还 同 意 将 继 续 就 每 次 精 算 估 值 开 展 监 督 51. 联 委 员 同 意 继 续 在 下 一 次 精 算 估 值 时 采 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正 常 精 算 估 值 所 采 用 的 3.5% 实 际 回 报 率 假 设 投 资 52. 秘 书 长 代 表 告 知 联 委 会, 基 金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基 金 率 为 91%, 且 过 去 50 年 均 实 现 3.5% 的 实 际 投 资 回 报 率 目 标 基 金 规 模 已 从 2009 年 2 月 的 277.21 亿 美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7 月 3 日 543.11 亿 美 元 的 历 史 新 高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总 估 值 为 528.20 亿 美 元 债 券 回 报 率 为 负 1.0%, 而 巴 克 莱 资 本 全 球 债 券 基 准 率 为 0.6% 2014 年, 美 元 走 强 ( 对 主 要 货 币 升 值 12.9%) 对 本 基 金 所 有 非 美 元 资 产 类 别 造 成 了 负 面 影 响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股 票 配 置 超 重, 为 63.5%, 而 战 略 资 产 配 置 中 规 定 为 60% 53. 已 向 联 委 会 提 交 了 一 份 修 订 后 的 投 资 政 策, 汇 报 投 资 管 理 处 在 履 行 自 身 诚 信 义 务 方 面 的 进 展, 并 就 投 资 选 择 风 险 管 理 和 评 价 程 序 等 计 划 相 关 参 数 提 供 工 具 和 书 面 投 资 意 见 行 政 事 务 54. 联 委 会 获 悉, 今 年 是 基 金 第 三 次 按 照 国 际 公 共 部 门 会 计 标 准 编 写 财 务 报 表 基 金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净 值 已 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515 亿 美 元 增 加 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529 亿 美 元 55. 联 委 会 审 议 并 批 准 了 预 算 工 作 组 的 建 议, 将 提 交 给 联 大 拟 议 预 算 额 估 计 为 189,714,200 美 元 这 一 数 额 将 按 照 费 用 分 摊 原 则, 由 基 金 承 担 158,464,500 美 元, 由 联 合 国 承 担 22,249,800 美 元 此 外, 联 委 会 还 批 准 了 从 预 算 外 资 金 划 拨 164,700 美 元 用 于 由 参 加 离 职 后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的 成 员 组 织 供 资 的 一 般 服 务 职 类 职 位, 同 时 向 紧 急 基 金 划 拨 不 超 过 225,000 美 元 的 资 金
10 治 理 事 务 56. 联 委 会 批 准 了 资 产 与 负 债 监 测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并 通 过 了 其 建 议 和 提 交 给 联 委 会 的 一 份 行 动 计 划, 同 时 还 批 准 了 提 交 给 秘 书 长 的 有 关 资 产 与 负 债 监 测 委 员 会 所 开 展 研 究 的 一 般 性 建 议 57. 联 委 会 还 注 意 到 人 力 资 源 框 架 审 查 的 最 新 进 展, 并 建 议 应 开 始 就 谅 解 备 忘 录 开 展 适 当 磋 商 58. 已 向 联 委 会 提 交 了 一 份 有 关 离 职 后 医 疗 保 险 的 管 理 高 委 会 财 务 和 预 算 网 络 工 作 组 相 关 工 作 的 最 新 介 绍, 指 出 基 金 将 不 会 利 用 自 身 能 力 开 展 任 何 与 离 职 后 医 疗 保 险 相 关 的 业 务 流 程 联 委 会 还 要 求 执 行 首 长 / 秘 书 长 继 续 解 决 今 后 出 现 的 相 关 关 切 并 在 力 所 能 及 范 围 内 做 出 应 对, 以 确 保 自 身 的 立 场 能 充 分 反 映 在 秘 书 长 提 交 给 联 大 的 报 告 中 和 其 它 场 合 中, 包 括 联 大 就 此 项 事 务 开 展 的 讨 论 中 审 计 59. 联 委 会 审 议 了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并 通 过 了 以 下 建 议 : 内 部 监 督 事 务 厅 应 该 加 快 着 手 测 试 为 内 部 监 控 声 明 做 准 备 的 内 部 监 控 措 施, 最 晚 不 超 过 2016 年 ; 基 金 管 理 层 应 确 保 财 务 规 则 草 案 起 草 完 毕 交 由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议, 并 于 2016 年 提 交 给 联 委 会 第 63 届 会 议 ; 管 理 层 应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填 补 目 前 空 缺 的 关 键 职 位, 包 括 首 席 财 务 官 和 IMD 主 任 ; 秘 书 长 代 表 应 将 缺 乏 连 贯 全 面 信 通 技 术 战 略 所 带 来 的 严 重 风 险 和 支 持 IMD 业 务 流 程 的 现 有 信 通 技 术 系 统 相 对 分 散 的 问 题 作 为 需 要 处 理 的 首 要 重 点 60. 联 委 会 注 意 到 就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基 金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提 出 的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津 贴 制 度 61. 联 委 员 注 意 到, 当 地 货 币 轨 道 养 老 金 数 额 在 接 受 审 查 的 国 家 中 继 续 维 持 在 目 标 水 平, 或 接 近 目 标 水 平 联 委 会 指 出, 此 项 分 析 将 继 续 为 联 委 会 就 主 要 货 币 的 目 标 收 入 替 代 率 提 供 有 用 的 重 要 信 息, 并 要 求 基 金 继 续 监 测 当 地 货 币 轨 道 养 老 金 支 付 数 额, 并 每 年 向 联 委 员 报 告 相 关 分 析 结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