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师 入 职 指 南 THE PERSONNEL GUIDANCE FOR NEW FACULTY MEMBERS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人 事 处 ( 人 才 办 )
入 校 手 续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入 职 指 南 尊 敬 的 老 师 : 您 好! 诚 挚 地 欢 迎 您 加 入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大 家 庭! 为 便 于 您 顺 利 入 职, 轻 松 愉 快 地 开 展 工 作, 我 们 编 制 了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入 职 指 南, 简 要 介 绍 报 到 入 职 的 流 程 和 相 关 要 求, 以 及 有 关 师 资 人 才 政 策 请 您 仔 细 阅 读, 如 有 任 何 问 题 或 疑 问, 可 除 咨 询 所 在 学 院 部 门 人 事 秘 书 外, 也 可 直 接 与 人 事 处 ( 人 才 办 ) 相 关 老 师 联 系 一 入 校 手 续 ( 一 ) 报 到 前 需 办 理 国 内 毕 业 生 : 签 署 就 业 协 议, 获 得 毕 业 证 书, 获 得 学 位 证 书, 档 案 转 寄 本 校 外 单 位 调 入 人 员 : 完 成 商 调, 原 单 位 档 案 转 寄 本 校 出 具 盖 章 同 意 的 商 调 干 部 登 记 表 国 内 博 士 后 : 办 理 博 士 后 出 站 手 续, 档 案 转 寄 本 校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 落 实 个 人 档 案 并 转 寄 本 校, 办 理 留 学 回 国 证 明, 办 理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办 理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详 情 请 登 录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系 统 -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 http://renzheng.cscse.edu.cn/ ( 二 ) 报 到 时 所 需 材 料 以 下 第 1 项 为 必 备 材 料,2-7 项 根 据 个 人 情 况 提 供 1. 必 备 材 料 :1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2 最 高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复 印 件 ;3 最 高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验 证, 复 印 件 ;4 婚 育 证 明 入 学 前 户 口 迁 入 就 读 学 校 的, 由 学 校 和 学 校 所 属 街 道 办 事 处 计 生 办 签 署 意 见 盖 章 ; 入 学 前 户 口 未 迁 入 就 读 学 校 的, 由 户 籍 所 在 地 社 区 和 街 道 办 事 处 计 生 办 签 署 意 见 盖 章 ;5 近 期 免 冠 白 底 彩 色 证 件 照 3 张 ( 二 寸 1 张 1 寸 2 张 ); 2. 应 届 毕 业 生 需 提 供 :1 报 到 证 原 件 ;2 户 口 迁 移 证 原 件 ( 需 办 理 杭 州 市 户 口 的 教 职 工 提 供, 若 户 口 在 原 籍 的, 提 供 户 口 页 复 件 ); - 1 -
入 校 手 续 3. 博 士 后 出 站 人 员 需 提 供 :1 博 士 后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2 博 士 后 出 站 介 绍 信 原 件 ; 4.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需 提 供 :1 经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证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 海 外 博 士 后 经 历 的 提 供 博 士 后 工 作 证 明 ;2 留 学 回 国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 5. 在 职 人 员 需 提 供 : 原 单 位 出 具 的 解 除 ( 终 止 ) 聘 用 合 同 的 证 明 原 件 外 单 位 调 入 人 员 提 供 需 提 供 行 政 介 绍 信 及 工 资 转 移 单 6. 评 聘 过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需 提 供 : 职 称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1 份 7. 中 共 党 员 需 提 供 : 党 组 织 关 系 介 绍 信 省 外 调 入 党 员, 介 绍 信 台 头 开 往 中 共 杭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去 往 单 位 填 写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 省 内 调 入 党 员, 介 绍 信 开 往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党 委 组 织 部 ( 三 ) 报 到 时 间 应 届 毕 业 生 一 般 在 7 8 月 份 安 排 集 中 报 到, 其 他 引 进 教 师, 可 在 非 集 中 报 到 时 间 段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 四 ) 入 职 流 程 1. 人 事 处 报 到 (1) 交 验 报 到 材 料 交 验 毕 业 证 学 位 证 身 份 证 原 件, 收 报 到 证 等 相 关 证 件 复 印 件 在 学 校 引 进 审 批 程 序 中 已 交 验 过 的 相 关 材 料, 可 省 简 2. 领 填 履 历 表 按 干 部 履 历 表 填 写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填 写 统 一 印 制 的 干 部 履 历 表, 并 在 新 增 教 职 工 登 记 表 上 签 名 确 认 3.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领 取 签 订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合 同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高 级 职 务 引 进 人 员, 需 就 人 才 工 作 协 议 中 关 于 聘 期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等 与 所 在 学 院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形 成 首 聘 期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书, 本 人 签 字 学 院 盖 章 后, 作 为 聘 用 合 同 附 件, 上 交 人 事 处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 师 资 人 才 办 恕 园 3 号 楼 809 室 周 世 乐 28862167 2. 校 内 部 门 注 册 报 到 手 续 完 备 后, 持 人 事 处 开 具 的 新 进 教 职 工 报 到 通 知 单 到 所 在 学 院 和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报 到 办 理 起 薪 医 社 保 户 口 校 园 一 卡 通 学 校 办 公 系 统 (OA) 帐 户 公 费 医 疗 帐 户 等 事 宜, 可 根 据 合 同 内 容 申 请 办 理 购 房 补 贴 科 研 启 动 经 费 等 相 关 待 遇 - 2 -
入 校 手 续 (1) 起 薪 人 事 处 工 作 人 员 一 般 根 据 新 教 工 个 人 档 案, 核 实 材 料, 依 据 聘 任 岗 位 级 别 确 定 起 薪 ; 一 般 新 引 进 的 应 届 博 士 生 专 技 十 级 起 薪, 新 引 进 的 博 士 后 专 技 九 级 起 薪, 特 殊 高 层 次 人 才 按 照 签 署 的 引 进 协 议 书 执 行 薪 酬 标 准 ; 工 资 一 般 在 每 月 10 号 直 接 由 银 行 转 入 教 职 工 银 行 卡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人 事 科, 恕 园 3 号 楼 803 室 杨 鸿 28867732 (2) 校 园 一 卡 通 报 到 手 续 完 备 后, 您 可 凭 报 到 单 据 和 有 效 身 份 证 前 往 一 卡 通 中 心 办 理 校 园 一 卡 通 校 园 一 卡 通 可 用 于 餐 厅 就 餐 超 市 购 物 图 书 借 阅 楼 宇 门 禁 校 车 乘 坐 等 用 途 一 卡 通 中 心 : 恕 园 餐 厅 1 楼 仓 前 一 卡 通 服 务 部,28865414 (3) 学 校 办 公 系 统 (OA) 账 户 报 到 手 续 完 备 后, 您 的 信 息 将 被 传 送 到 学 校 信 息 化 中 心, 您 的 OA 账 户 开 通, 您 可 登 录 学 校 办 公 系 统 查 询 学 校 文 件 通 知 等 账 户 名 为 您 的 工 号 学 校 为 您 提 供 一 个 以 @hznu.edu.cn 为 地 址 的 免 费 邮 箱 详 情 可 查 阅 学 校 信 息 化 中 心 网 站 服 务 指 南 http://it.hznu.edu.cn/fwzn/ (4) 公 费 医 疗 账 户 您 可 凭 报 到 通 知 单, 前 往 校 卫 生 所 办 理 公 费 医 疗 账 户 医 保 事 宜 并 将 婚 育 证 明 上 交 学 校 计 划 生 育 办 公 室 经 办 处 室 : 校 卫 生 所 ( 计 生 办 )( 博 文 苑 8 号 楼 328 室, 周 萍,288655090) (5) 组 织 关 系 外 省 市 调 入 党 员 : 持 开 往 中 共 杭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 台 头 ) 介 绍 信 到 杭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接 转 (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代 办 ) 到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接 转 持 信 到 校 各 党 委 党 总 支 ; 本 省 调 入 党 员 : 持 开 往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党 委 组 织 部 介 绍 信 到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接 转 持 信 到 校 各 党 委 党 总 支 ; 经 办 处 室 : 组 织 部 ( 恕 园 3 号 楼 807 室, 谢 琳 洁 0571-28869735) (6) 落 户 手 续 在 杭 无 房, 不 能 到 地 方 派 出 所 直 接 入 户 的, 可 入 杭 师 大 教 工 集 体 户 凭 进 编 证 明 ( 人 事 处 领 取 ) 聘 用 合 同 等 到 学 校 保 卫 处 户 籍 科 办 理, 经 审 核 同 意 后 出 具 联 系 单, 由 本 人 到 户 籍 所 在 地 派 出 所 办 理 户 口 迁 入 手 续 经 办 处 室 : 仓 前 校 区 保 卫 处 户 籍 室 ( 恕 园 7 号 楼 205 室 ), 褚 老 师 28865096; 下 沙 校 区 户 籍 室 ( 行 政 楼 108 室 ), 郑 老 师 28866599; (7) 住 房 货 币 化 补 贴 及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申 请 凭 报 到 单 向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处 房 产 科 办 理 ( 恕 园 18 号 楼 219 室, 章 老 师,28865083) - 3 -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二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 一 ) 杭 州 市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工 作 证 办 理 网 上 办 理 登 陆 杭 州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高 层 次 人 才 与 专 家 管 理 系 统 http://review.train.gov.cn) 进 行 申 报, 各 学 院 部 门 登 陆 账 号 有 专 人 管 理 申 报 人 员 登 陆 后 注 册 自 己 的 账 号, 进 行 单 位 注 册 ( 学 校 机 构 代 码 :47010330-3, 法 人 代 表 杜 卫, 进 入 后 归 口 部 门 选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后 面 选 择 学 院 部 门 ), 按 要 求 上 传 材 料, 学 校 市 人 社 局 审 核 后, 由 本 人 带 材 料 交 至 人 社 局 留 服 中 心, 领 取 工 作 证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室 王 琳 霞 28865036 ) 杭 州 市 专 家 与 留 学 人 员 服 务 中 心 :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天 目 山 路 135 号 玉 泉 大 厦 1204 室, 联 系 电 话 :88396357) ( 二 )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1. 杭 州 人 才 新 政 2015 年 1 月, 杭 州 市 出 台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及 团 队 引 进 培 养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 即 杭 州 人 才 新 政 27 条 ), 对 人 才 的 引 进 培 养 创 业 扶 持 生 活 保 障 等 方 面 给 予 政 策 支 持, 以 吸 引 各 类 人 才 到 杭 州 创 新 创 业 如 在 住 房 保 障 方 面, 给 予 A B C D 类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对 E 类 人 才 提 供 租 房 补 贴 市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统 筹 协 调, 妥 善 安 排 人 才 子 女 在 杭 就 读 医 疗 保 障 方 面 :A 类 人 才 参 照 享 受 杭 州 市 一 级 医 疗 保 健 待 遇 B C 类 人 才 享 受 二 级 D 类 人 才 享 受 三 级 医 疗 保 健 待 遇 对 在 我 市 小 客 车 总 量 调 控 政 策 实 施 后 未 办 理 过 浙 A 牌 照 小 客 车 登 记 的 B C D 类 人 才, 通 过 竞 拍 方 式 取 得 小 客 车 上 牌 指 标 的, 给 予 车 辆 上 牌 补 贴, 等 具 体 查 询 : 杭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高 层 次 人 才 网 上 服 务 专 窗 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ztzl/wsfwzc/zcwj/index.html 关 于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及 团 队 引 进 培 养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等 杭 州 人 才 新 政 内 容 及 学 校 人 事 处 网 站 相 关 通 知 2.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 高 层 次 人 才 是 指 根 据 我 市 现 行 人 才 分 类 目 录, 经 认 定 的 具 有 较 高 学 术 造 诣 和 较 强 创 新 创 业 能 力 的 国 内 外 顶 尖 人 才 (A 类 ) 国 家 级 领 军 人 才 (B 类 ) 省 级 领 军 人 才 (C 类 ) 市 级 领 军 人 才 (D 类 ) 和 高 级 人 才 (E 类 ) 同 时, 对 杭 州 产 业 发 展 急 需 社 会 贡 献 较 大 现 行 人 才 目 录 难 以 界 定 的 偏 才 专 才, 经 认 定 后, 也 可 以 享 受 相 应 的 人 才 政 策 符 合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分 类 目 录 规 定 的 A B C D E 类 条 件 的 人 员 可 以 通 过 所 在 用 - 4 -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人 单 位, 申 请 我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分 类 认 定 认 定 工 作 常 年 开 展, 申 请 材 料 常 年 即 时 受 理 认 定 工 作 通 过 杭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http://www.zjhz.hrss.gov.cn)-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分 类 认 定 申 报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参 考 查 询 :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分 类 目 录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分 类 认 定 办 法 ( 试 行 ) : 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gsgg/zhgg/70737.html 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gsgg/zhgg/70714.html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1 室 潘 璟 28865892) ( 三 ) 购 房 补 贴 申 领 今 后 学 校 新 引 进 人 才, 如 符 合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购 房 补 贴 或 租 赁 补 贴 ( 市 贴 ) 申 领 条 件 的, 须 先 向 杭 州 市 申 请 市 贴, 再 申 领 学 校 引 进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所 领 市 贴 纳 入 学 校 相 应 的 补 贴 ( 校 贴 ) 数 额 内 符 合 条 件 未 申 领 杭 州 市 补 贴 的, 不 予 启 动 学 校 相 应 补 贴 1. 杭 州 市 区 高 层 次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租 赁 补 贴 申 请 经 认 定 的 A B C D 类 人 才,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5 年 ( 含 ) 以 上 全 职 正 式 聘 用 服 务 合 同, 且 已 连 续 缴 纳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半 年 ( 含 ) 以 上, 持 有 市 区 常 住 居 民 户 口 ( 外 籍 人 才 持 永 久 居 留 证 或 浙 江 省 红 卡 ), 在 市 区 无 住 房, 且 未 享 受 相 关 住 房 优 惠 政 策, 可 申 请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住 房 保 障 实 施 意 见 文 件 规 定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购 房 补 贴 :A 类 一 人 一 议 ;B 类 人 才 补 贴 标 准 为 100 万 元 ;C 类 人 才 补 贴 标 准 为 80 万 元 ;D 类 人 才 补 贴 标 准 为 60 万 元 符 合 条 件 的 E 类 人 才 及 放 弃 享 受 购 房 补 贴 政 策 的 B 类 C 类 D 类 人 才, 可 申 请 住 房 租 赁 补 贴, 标 准 为 每 人 1200 元 / 月 (3)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在 杭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高 层 次 人 才 网 上 服 务 专 窗 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ztzl/wsfwzc/zcwj/index.html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分 类 认 定 申 报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申 报 具 体 政 策 查 询 上 述 网 站 参 考 :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住 房 保 障 实 施 意 见 ( 市 委 办 发 2014 77 号 ) 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ztzl/wsfwzc/zcwj/70732.html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室 王 琳 霞 28865036) 2. 学 校 购 房 补 贴 发 放 须 在 杭 州 启 动 购 房, 凭 购 房 合 同 向 学 校 借 支 购 房 补 贴 总 额 的 50% 作 为 首 付 款, 余 下 的 50% 分 10 年 按 年 发 放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人 事 科 ( 恕 园 3 号 楼 803, 蒋 雯 意,28867732) ( 四 ) 科 研 启 动 费 - 5 -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按 照 学 校 人 才 引 进 政 策 配 备 科 研 启 动 经 费 的 引 进 人 才, 办 理 正 式 报 到 手 续 后 可 以 申 请 科 研 启 动 经 费 科 研 启 动 经 费 以 科 研 项 目 形 式 立 项 管 理 引 进 人 员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按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项 目 申 报, 费 立 项 后 一 次 核 定 拨 付, 使 用 周 期 为 项 目 建 设 年 限, 最 长 不 超 过 三 个 自 然 年 度 参 考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启 动 专 项 经 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杭 师 大 发 [2014]24 号 ) 执 行 经 办 处 室 : 科 技 处 ( 恕 园 3 号 楼 413 室, 梁 炜 28866892) 人 文 社 科 处 ( 恕 园 3 号 楼 10 层,28865346) ( 五 ) 博 士 后 安 家 费 根 据 浙 江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的 有 关 政 策, 给 予 在 境 内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从 事 非 在 职 博 士 后 研 究 出 站 后 直 接 来 浙 参 加 工 作 的 博 士 后 一 定 额 度 的 安 家 费 补 助 ; 符 合 条 件 人 员, 正 式 报 到 后 即 可 申 请, 需 提 交 如 下 材 料 :1 申 请 表 ;2 博 士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 复 印 件 各 1 份 );3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工 作 的 进 站 出 站 证 明 ( 原 件 审 核, 复 印 件 各 1 份 );4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的 工 作 协 议 ( 复 印 件 1 份 ); 受 理 时 间 : 人 事 处 每 年 9 月 受 理, 上 报 上 级 部 门 审 批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人 事 科 ( 恕 园 3 号 楼 803 室, 蒋 雯 意,28867732) ( 六 )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1. 研 究 生 职 务 初 定 学 校 每 季 度 末 对 已 来 校 办 理 正 式 报 到 手 续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初 定 硕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经 考 察 表 明 能 够 胜 任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职 责 者, 可 以 申 请 认 定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博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经 考 察 表 明 能 够 胜 任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职 责 者, 可 以 申 请 认 定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请 者 从 人 事 处 网 站 下 载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初 聘 定 职 表, 学 院 签 署 意 见 后, 上 报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室 赵 铭 28865037) 2.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申 报 所 需 学 历 学 位 任 职 年 限 科 研 业 绩 破 格 要 求 代 表 作 送 审 论 文 项 目 及 奖 励 的 认 定 标 准 请 查 看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条 件 ;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 考 试 采 取 网 络 报 名 网 上 交 费 的 方 式 进 行 网 报 的 时 间 一 般 为 每 年 12 月 份, 考 试 时 间 一 般 为 第 二 年 的 3 月 份 ( 考 试 报 名 网 址 http://www.zjks.com/); 职 称 计 算 机 考 试 : 考 试 采 取 网 上 报 名 网 上 交 费 的 方 式, 考 试 约 每 月 举 行 一 次, 具 体 考 试 - 6 -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时 间 见 浙 江 人 事 考 试 网 ( 考 试 报 名 网 址 http://wsbm.zjks.com/wsbm/jsj/); 因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政 策 每 年 都 有 一 定 的 变 动 和 修 订, 具 体 政 策 要 求 以 人 事 处 当 年 公 布 的 文 件 为 准 ; 参 考 资 料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评 聘 办 法 ( 杭 师 大 人 [2014]11 号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条 件 ( 杭 师 大 人 [2014]3 号 )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赵 铭, 联 系 电 话 :28865037) ( 七 ) 高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未 达 到 国 家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的 具 备 教 师 法 规 定 条 件 的 教 学 科 研 人 员 专 职 辅 导 员, 系 统 上 过 一 门 教 学 计 划 内 课 程, 可 以 申 请 认 定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1 普 通 话 水 平 等 级 : 申 报 人 员 须 取 得 普 通 话 水 平 等 级 测 试 二 乙 以 上 成 绩 合 格 证 书 申 请 语 文 类 教 师 资 格 种 类 的, 须 具 备 二 甲 及 以 上 等 级 具 备 教 授 副 教 授 职 称 及 博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申 报 教 师 资 格 时, 普 通 话 水 平 不 作 要 求 ;2 岗 前 培 训 : 申 报 人 员 须 取 得 岗 前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3 教 学 技 能 培 训 : 除 已 具 备 教 授 副 教 授 职 称 人 员 外, 所 有 申 报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教 学 技 能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4 体 检 要 求 : 新 进 教 师 来 校 前 已 参 加 过 人 事 处 报 到 体 检 且 指 标 合 格 者, 自 来 校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申 请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可 免 于 体 检 ; 参 考 资 料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资 格 证 认 定 工 作 细 则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1 室 施 岚 28861291) ( 八 ) 岗 前 培 训 ( 高 校 教 师 教 育 理 论 培 训 ) 培 训 对 象 :11977 年 恢 复 高 考 制 度 以 后 入 学 毕 业 的 高 校 教 师 ( 含 思 政 教 师 );21971 年 至 1977 年 期 间 毕 业 但 1977 年 以 后 参 加 助 教 进 修 班 研 究 生 主 干 课 程 班 结 业 的 高 校 教 师 ;3 从 1998 年 起 新 上 岗 的 高 校 教 育 管 理 研 究 人 员 上 述 三 类 人 员 未 取 得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者, 不 得 申 报 教 师 思 政 教 管 系 列 相 关 职 称 凡 申 请 高 校 教 师 资 格 证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岗 前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 培 训 考 试 科 目 包 括 高 等 教 育 学 大 学 心 理 学 高 等 教 育 法 规 大 学 教 师 伦 理 学 四 门 课 程 培 训 时 间 : 岗 前 培 训 每 年 春 季 和 秋 季 各 举 行 一 次, 由 浙 江 省 高 等 学 校 师 资 培 训 中 心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报 名 培 训 练 习 考 试 全 部 在 网 上 完 成 ; 报 名 和 学 习 网 址 :http://zjzx.zjnu.edu.cn; 报 名 系 统 春 季 开 放 时 间 为 3 月 1 日 至 4 月 1 日 ; 秋 季 开 放 时 间 为 9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参 考 资 料 : 人 事 处 网 页 关 于 做 好 我 校 青 年 教 师 岗 前 培 训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http://rsc.hznu.edu.cn/art/art_42/art_42_1354.aspx - 7 -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1 室 施 岚 28861291) ( 九 ) 青 年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培 养 应 届 研 究 生 毕 业 新 录 用 到 我 校 从 事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 含 理 论 教 学 和 实 验 实 践 教 学 ) 的 教 师 ; 进 入 我 校 前 的 从 事 高 校 教 学 经 历 不 足 二 年, 年 龄 在 40 周 岁 以 下 ( 含 40 周 岁 ) 的 所 有 教 学 编 制 人 员, 入 职 第 1 年 须 参 加 青 年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培 养, 培 训 一 般 不 少 于 144 学 时 培 训 及 考 核 由 教 务 处 和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通 过 教 学 能 力 培 养 认 定 的 青 年 教 师, 授 予 结 业 证 书 并 作 为 青 年 教 师 上 讲 台 和 教 师 职 务 晋 升 的 必 须 条 件 参 考 资 料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培 养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 杭 师 大 办 字 2013 69 号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青 年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培 养 办 法 ( 试 行 ) ( 杭 师 大 2010 114 号 ) 经 办 处 室 : 教 师 教 学 发 展 中 心 网 址 http://jxfz.hznu.edu.cn/ 电 话 :0571-28865679 ( 十 ) 教 师 在 职 进 修 教 师 进 修 须 按 规 定 办 理 申 请 审 批 学 校 人 事 处 于 每 年 第 四 季 度 组 织 各 单 位 报 送 下 一 年 度 教 师 进 修 计 划 教 师 向 所 在 单 位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单 位 推 荐 学 校 审 核, 按 计 划 签 约 派 出 1. 国 内 进 修 包 括 学 历 进 修, 访 问 学 者 ( 博 士 后 ) 实 践 进 修 课 程 进 修 等 非 学 历 进 修 申 请 学 历 进 修 须 在 校 工 作 满 3 年 ; 申 请 3 个 月 以 上 非 学 历 进 修 须 在 校 工 作 满 2 年 ( 专 项 岗 位 培 训 除 外 ) 学 历 进 修 申 报 当 年 年 龄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45 周 岁 博 士 后 研 究 年 龄 不 超 过 40 周 岁 访 问 学 者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50 周 岁 (1)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是 指 选 派 教 师 到 国 内 重 点 高 校 重 点 学 科 重 点 实 验 室 等 进 行 为 期 半 年 至 一 年 的 学 术 研 修 和 交 流 教 育 部 教 育 厅 选 派 的 访 问 学 者 (A B 类 ), 每 年 3-4 月 份 根 据 省 里 文 件 精 神 组 织 相 关 教 师 申 报 (2) 实 践 进 修 : 主 要 针 对 实 践 性 较 强 的 学 科 选 派 教 师 进 企 业 进 行 6-12 个 月 锻 炼, 教 师 实 践 进 修 具 体 管 理 按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产 学 研 践 习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执 行 教 师 产 学 研 践 习 可 根 据 工 作 特 点 和 需 要, 选 择 在 岗 或 带 岗 ( 脱 产 ) 践 习 方 式 教 师 产 学 研 践 习 经 历 和 成 效 作 为 教 师 职 务 晋 升 岗 位 评 聘 的 依 据 之 一 具 体 政 策 参 考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教 职 工 进 修 管 理 办 法 ( 杭 师 大 人 [2015]7 号 );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产 学 研 践 习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 杭 师 大 人 [2015]7 号 )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1 室 施 岚 28861291) 2. 海 外 研 修 - 8 -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申 报 出 国 ( 境 ) 研 修, 来 校 工 作 满 2 年, 年 龄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45 周 岁, 取 得 正 式 国 外 邀 请 函, 外 语 水 平 达 标 教 师 出 国 ( 境 ) 研 修 包 括 国 家 公 派 和 学 校 公 派 两 种 类 型 由 学 校 统 一 推 荐 国 家 选 拔 派 出 (1)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公 派 出 国 项 目 : 每 年 年 初 选 拔, 请 随 时 关 注 基 金 委 网 站 信 息 ; (2)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省 教 育 厅 1 1 配 套 公 派 出 国 项 目 : 每 年 上 半 年 选 拔 ; (3)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与 学 校 1 1 配 套 选 派 优 秀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 每 年 9 月 份 选 拔 ; (4) 新 世 纪 151 人 才 工 程 公 派 出 国 进 修 项 目 : 每 年 上 半 年 申 报, 针 对 省 151 入 选 人 才, 省 外 国 专 家 局 主 管 ;; (5) 杭 州 市 131 人 才 出 国 培 训 ( 进 修 ) 项 目 : 每 年 下 半 年 申 报, 针 对 市 131 入 选 人 才, 市 外 国 专 局 主 管 ; (6) 包 氏 奖 学 金 留 学 出 国 项 目 : 浙 大 包 氏 留 学 基 金 管 委 会 上 半 年 发 布 通 知, 每 年 选 拔 一 次 ; 参 考 : 请 关 注 人 事 处 网 选 拔 通 知 具 体 政 策 参 阅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教 师 出 国 ( 境 ) 研 修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 杭 师 大 人 [2015]8 号 )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1 室 施 岚 28861291) 短 期 出 国 学 术 会 议 学 术 交 流 :3 个 月 以 内 学 术 交 流 学 术 会 议 等 均 需 办 理 因 公 出 国 手 续, 主 管 职 能 部 门 为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相 关 政 策 国 际 网 站 经 办 处 室 :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处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9 层 ) - 9 -
人 才 计 划 和 项 目 简 介 三 人 才 计 划 和 项 目 简 介 为 了 大 力 引 进 和 培 养 各 类 高 层 次 人 才, 为 各 类 人 才 提 供 更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提 升 通 道, 使 人 才 及 团 队 更 快 地 成 长, 国 家 省 市 及 我 校 推 出 了 各 类 人 才 培 养 支 持 计 划 师 资 人 才 办 适 时 发 布 各 类 人 才 计 划 的 具 体 申 报 通 知 和 要 求, 请 您 届 时 关 注 通 知 内 容 并 根 据 具 体 要 求 进 行 申 报 ( 一 )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项 目 申 请 1. 教 育 部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科 研 启 动 基 金 (1) 针 对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且 有 一 年 及 以 上 留 学 经 历, 归 国 后 两 年 内 申 报 有 效 ; (2) 教 育 部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科 研 启 动 基 金 相 关 规 定 及 申 请 网 站 ( 链 接 );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6/default.htm; 自 2015 年 3 月 1 日 起, 暂 停 受 理 申 请 2. 人 社 部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科 技 活 动 项 目 择 优 资 助 针 对 近 3 年 回 国 且 具 有 一 年 及 以 上 留 学 经 历, 取 得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人 员, 每 年 申 报 一 次, 一 般 在 上 半 年 资 助 项 目 分 重 点 优 秀 启 动 三 类 参 考 : 人 事 部 关 于 留 学 人 员 科 技 活 动 项 目 择 优 资 助 的 相 关 规 定 ; 人 事 处 关 于 开 展 留 学 人 员 科 技 活 动 项 目 择 优 资 助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http://rsc.hznu.edu.cn/search.aspx 3. 浙 江 省 钱 江 人 才 计 划 项 目 (1)A B 类 科 技 厅 组 织, 学 校 科 技 处 负 责, 常 年 申 报, 常 年 受 理 C D 类 由 人 社 厅 组 织, 针 对 近 3 年 回 国 且 具 有 一 年 及 以 上 留 学 经 历 人 员, 每 年 评 选 一 次,C 类 为 人 文 社 科 类, 须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副 高 职 务 ;D 类 为 特 需 急 用 类 ; 根 据 省 产 业 发 展 导 向 和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另 行 公 布 条 件 (2) 申 报 登 录 留 学 人 员 回 国 服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http://ptpm.mohrss.gov.cn:8080/ 4. 高 层 次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 团 队 ) 在 杭 创 业 创 新 项 目 资 助 申 报 对 象 为 高 层 次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包 括 在 国 外 学 习 并 获 得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的 公 派 自 费 出 国 留 学 生 ( 包 括 已 合 法 获 得 外 国 国 籍 或 居 住 国 永 久 居 留 权 留 学 国 再 入 境 资 格 者 ); 在 国 内 已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具 有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并 到 国 外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公 司 工 作 或 学 习 一 年 以 上, 取 得 一 定 成 果 的 访 问 学 者 和 进 修 人 员 相 关 申 报 需 要 网 上 完 成, 通 过 杭 州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高 层 次 人 才 与 专 家 管 理 系 统 http://review.train.gov.cn) 进 行 申 报 参 考 : 人 事 处 关 于 申 报 高 层 次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 团 队 ) 在 杭 创 业 创 新 项 目 资 助 的 通 知 http://rsc.hznu.edu.cn/art/art_42/art_42_1226.aspx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室 王 琳 霞 28865036) - 10 -
人 才 计 划 和 项 目 简 介 ( 二 ) 人 才 计 划 简 介 1. 国 家 级 人 才 计 划 (1)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 简 称 千 人 计 划 ): 中 组 部 统 一 组 织 的 国 家 最 高 层 次 的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自 2008 年 开 始 实 施, 分 为 千 人 计 划 青 年 千 人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主 要 围 绕 国 家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在 国 家 重 点 创 新 项 目 学 科 实 验 室 以 及 中 央 企 业 和 国 有 商 业 金 融 机 构 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为 主 的 各 类 园 区 等, 引 进 一 批 能 够 突 破 关 键 技 术 发 展 高 新 产 业 带 动 新 兴 学 科 的 战 略 科 学 家 和 领 军 人 才 来 华 创 新 创 业 目 前 千 人 计 划 为 每 年 申 报 一 次, 回 国 一 年 以 内 的, 并 符 合 其 他 申 报 条 件 的 可 进 行 申 报 具 体 政 策 请 登 录 千 人 计 划 网 站 查 询 :http://www.1000plan.org/ (2) 国 家 高 层 次 人 才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 简 称 国 家 特 支 计 划 ): 中 组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宣 部 等 11 部 委 联 合 组 织 的 国 家 级 人 才 计 划, 自 2012 年 开 始 实 施, 也 称 万 人 计 划 该 计 划 将 面 向 国 内 各 领 域 遴 选 1 万 名 杰 出 人 才 领 军 人 才 和 青 年 拔 尖 人 才, 加 快 造 就 一 支 为 建 设 创 新 型 国 家 提 供 坚 强 支 撑 的 高 层 次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队 伍 具 体 政 策 请 查 询 网 站 http://rencai.people.com.cn/ (3) 长 江 学 者 奖 励 计 划 : 由 教 育 部 组 织 实 施 的 国 家 级 人 才 计 划, 自 1998 年 开 始 实 施, 旨 在 大 力 吸 引 培 养 造 就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的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深 入 推 进 人 才 强 校,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具 体 政 策 请 登 录 长 江 学 者 奖 励 计 划 网 站 查 询 :http://www.changjiang.edu.cn/ (4)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 由 教 育 部 组 织 实 施 的 国 家 级 人 才 计 划, 由 过 去 的 高 校 青 年 教 师 奖 跨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优 秀 青 年 教 师 资 助 计 划 和 高 等 学 校 骨 干 教 师 资 助 计 划 四 个 人 才 计 划 集 合 而 成, 主 要 着 眼 于 培 养 支 持 一 大 批 学 术 基 础 扎 实 具 有 突 出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发 展 潜 力 的 优 秀 学 术 带 头 人, 支 持 他 们 开 展 创 新 性 研 究 工 作, 承 担 国 家 重 大 科 研 任 务, 为 培 养 他 们 成 为 优 秀 学 科 带 头 人 搭 建 台 阶 创 造 条 件 具 体 政 策 请 查 询 网 站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101/201005/xxgk_88436.html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室 王 琳 霞 28865036) 2. 浙 江 省 人 才 计 划 (1) 浙 江 省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 省 千 人 计 划 ): 浙 江 省 引 进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重 点 工 程 计 划 从 2009 年 启 动, 该 计 划 围 绕 优 先 发 展 的 重 点 产 业 和 科 技 创 新 重 点 领 域, 省 及 地 方 分 层 次 引 进 一 批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力 争 通 过 5-10 年 时 间, 引 进 并 重 点 支 持 1000 名 左 右 能 够 突 破 关 键 技 术 发 展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带 动 新 兴 学 科 的 学 科 带 头 人 科 技 领 军 人 才 和 高 层 次 创 业 人 才, 争 取 其 中 300 名 左 右 入 选 国 家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同 时, 各 地 及 重 点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围 绕 优 先 发 展 的 重 点 产 业 和 科 技 创 新 重 点 领 域 分 层 次 引 进 一 批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具 体 政 策 请 查 - 11 -
人 才 计 划 和 项 目 简 介 询 网 站 http://www.1000plan.org/zj/ (2) 浙 江 省 特 级 专 家 : 根 据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大 力 实 施 人 才 强 省 战 略 的 决 定 精 神, 制 定 浙 江 省 特 级 专 家 浙 江 省 特 级 专 家 是 浙 江 省 设 立 的 最 高 学 术 技 术 称 号 浙 江 省 工 作 两 年 以 上, 具 有 研 究 员 教 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或 同 等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的 专 家 学 者, 可 被 推 荐 为 浙 江 省 特 级 专 家 候 选 人 省 委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实 施, 每 三 年 评 选 一 次, 申 报 时 间 通 常 为 六 月 左 右 (3) 浙 江 省 151 人 才 工 程 : 根 据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办 公 厅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委 组 织 部 等 单 位 关 于 浙 江 省 151 人 才 工 程 (2011 2020 年 )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浙 委 办 (2011)15 号 ) 人 事 厅 牵 头 人 力 社 保 厅 多 部 门 联 合 实 施, 旨 在 加 快 培 养 造 就 一 批 能 够 引 领 和 支 撑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年 轻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每 两 年 选 拔 一 次, 每 5 年 一 轮, 每 轮 培 养 100 名 第 一 层 次 领 军 人 才 ;500 名 第 二 层 次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1000 名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后 备 人 选 具 体 政 策 内 容 请 登 录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 查 询 (4) 浙 江 省 高 等 学 校 钱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 由 省 教 育 厅 组 织 实 施 的 高 校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旨 在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提 高 学 科 建 设 水 平 与 教 育 质 量, 增 强 高 校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与 核 心 竞 争 力, 加 快 浙 江 省 高 水 平 大 学 建 设 进 程 每 年 分 两 批 申 报, 分 别 是 每 年 的 五 月 和 十 月 具 体 政 策 内 容 请 登 录 教 育 厅 网 查 询 (5) 浙 江 省 高 等 学 校 中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培 养 计 划 : 由 教 育 厅 组 织 实 施 的 普 通 高 校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旨 在 选 拔 培 养 本 省 高 校 优 秀 中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五 年 评 选 培 养 一 轮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室 王 琳 霞 28865036) 3. 杭 州 市 人 才 计 划 (1) 杭 州 市 全 球 引 才 521 计 划 : 杭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组 织 实 施 的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从 2010 年 开 始, 用 5 年 时 间, 杭 州 市 面 向 全 球 引 进 20 个 以 上 海 外 优 秀 创 业 创 新 团 队, 100 名 以 上 带 着 重 大 项 目 带 领 关 键 技 术 带 动 新 兴 学 科 的 海 外 高 层 次 创 业 创 新 人 才 ( 简 称 全 球 引 才 521 计 划 ) (2) 杭 州 市 新 世 纪 131 中 青 年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组 织 实 施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按 3 个 层 次 选 拔 和 培 养 1400 名 中 青 年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培 养 期 为 五 年 第 一 层 次 100 名, 第 二 层 次 300 名, 第 三 层 次 1000 名, 并 实 施 重 点 资 助 计 划 每 两 年 开 展 一 次 (3) 杭 州 市 西 湖 学 者 引 才 计 划 :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组 织 实 施 的 市 属 高 校 引 才 计 划, 每 年 在 市 属 本 科 高 校 设 立 西 湖 学 者 岗 位 5 个, 聘 期 1 年, 用 于 引 进 市 属 高 校 以 外 的 高 层 次 学 术 领 军 人 才 (4) 杭 州 市 中 青 年 学 术 带 头 人 扶 持 计 划 :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组 织 实 施 的 市 属 高 校 人 才 培 养 计 - 12 -
人 才 计 划 和 项 目 简 介 划, 旨 在 加 快 培 养 市 属 高 校 中 青 年 学 术 骨 干 力 量, 推 动 市 属 高 校 内 涵 发 展, 扶 持 期 三 年 4.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卓 越 人 才 计 划 ( 人 才 特 聘 岗 位 计 划 ) 分 杰 才 英 才 俊 才 三 个 层 次, 实 行 特 聘 岗 位 重 点 资 助 方 式, 用 于 引 进 和 培 养 高 层 次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学 术 带 头 人 和 青 年 拔 尖 人 才, 面 向 校 内 外 公 开 选 拔 聘 任 具 体 政 策 请 登 录 学 校 和 人 事 处 网 站 查 询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关 于 印 发 卓 越 人 才 计 划 的 通 知 ( 杭 师 大 人 2015 9 号 ) http://xxgk.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siteid=363&id=684044 经 办 处 室 : 人 事 处 师 资 人 才 办 ( 仓 前 校 区 恕 园 3 号 楼 812 赵 铭, 联 系 电 话 :28865037) - 13 -
目 录 一 入 校 手 续 1. 报 到 前 需 办 理...1 2. 报 到 时 所 需 材 料...1 3. 报 到 入 职 流 程... 2 二 师 资 人 才 工 作 政 策 1.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工 作 证 办 理...4 2. 杭 州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认 定...4 3. 购 房 补 贴 申 领...5 4. 科 研 启 动 费...5 5. 博 士 后 安 家 费...6 6.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6 7. 高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7 8. 高 校 教 师 教 育 理 论 培 训....7 9. 青 年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培 养...8 10. 教 师 在 职 进 修...8 三 人 才 计 划 和 项 目 简 介 1.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项 目 申 请...9 2. 人 才 计 划 简 介...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