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大 赛 章 程 1 二 大 赛 组 织 机 构 7 三 大 赛 专 家 委 员 会 11 四 参 赛 方 式 12 五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13 六 智 慧 城 市 创 意 赛 18 七 申 诉 仲 裁 与 纪 律 处 罚 31 八 联 系 我 们 32 附 件 1: 创 意 设



Similar documents
5.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 在 给 定 视 频 中 找 到 异 常 事 件 发 生 的 视 频 片 段 ( 时 间 ), 并 给 出 事 件 在 视 频 帧 内 的 发 生 位 置 ( 空 间 ) 为 在 比 赛 的 过 程 中 有 效 提 升 研 究 生 的 科 研 能 力, 组 织 方 将

目 录 一 大 赛 章 程 1 二 大 赛 组 织 机 构 7 三 大 赛 专 家 委 员 会 11 四 参 赛 方 式 12 五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13 六 智 慧 城 市 创 意 赛 18 七 申 诉 仲 裁 与 纪 律 处 罚 27 八 联 系 我 们 28 附 件 1: 创 意 设

中国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系统

!"# # ( # " " " " (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满 足 学 生 个 性 化 学 习 需 求, 培 养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创 业 素 质, 在 编 制 2016 级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指 导 意 见 中, 对 原 有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2015 级 人 才 培

工 作 概 要 我 校 举 行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俱 乐 部 启 用 仪 式 12 月 3 日 下 午, 我 校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俱 乐 部 启 用 仪 式 在 成 龙 校 区 训 练 馆 广 场 隆 重 举 行, 学 校 校 长 创 新 创 业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gongGaoMingCheng

月通讯-第4期.FIT)

关于加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doc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云 浮 市 总 工 会 学 习 贯 彻 市 委 五 届 九 次 全 会 精 神 全 省 工 会 第 二 季 度 暨 上 半 年 劳 资 纠 纷 研 判 会 召 开 河 源 市 总 工 会 召 开 劳 资 纠 纷 研 判 会 议 湛 江 市 总 工 会 召 开 上 半 年 劳 资 纠 纷 研 判 会

一 引 言 目 的 内 容 系 统 软 件 插 件 配 置... 3 二 系 统 介 绍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系 统 角 色 权 限 申 请 流 程 说 明... 4 三 企 业 申 请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报 名 登 记 手 续, 由 县 ( 市 区 )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管 理 部 门 建 立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籍 ( 三 ) 在 云 南 省 借 考 的 外 省 户 籍 考 生, 经 本 人 申 请, 持 户 籍 等 相 关 材 料, 到 借


Microsoft Word - 103鐵路佐級-國文(二)

背 景 资 料 水 浒 传 写 的 是 北 宋 宣 和 年 间 (1119~1121 前 后 ) 宋 江 等 聚 众 起 义 的 故 事 全 书 描 写 北 宋 末 年 以 宋 江 为 首 的 一 百 零 八 人 在 山 东 梁 山 泊 聚 义 的 故 事 故 事 在 宋 史 和 宋 人 笔 记 里

产 品 出 口 企 业 当 年 减 半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财 产 转 让 收 益 分 期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核 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的 核 准 财 政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标题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4D F736F F D20C9FABBB7B9FAD6D 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标题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 22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密 级:

市六届人大--次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近 年 来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改 革 创 新 情 况 第 二 章 2014 年 合 同 行 政 监 管 及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第 一 节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监 管 一 银 行 业 电 信 业 合 同 格 式 条 款 专 项 整 治 二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附 件 : 顺 德 区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5 年 顺 德 区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文 件 精 神 和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 年)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4D F736F F D20342E31332D C4EACCECBDF2CAD0C6D5CDA8B8DFB5C8D1A7D0A3D5D0C9FABFBCCAD4B9A4D7F7B9E6B6A82DCEC4BCFEB8E52E646F63>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四、实施步骤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 docx)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2014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4D F736F F D20CBD5D6DDBFC6BCBCD1A7D4BAB8DFB5C8D1A7D0A3BDCCCAA6D7CAB8F1C8CFB6A8B9A4D7F7CAB5CAA9D2E2BCFB2E646F63>

自评报告合成.doc

第一部分 界定和测量歧视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法 工 作 计 划 滨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2 月 4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2


附件3

关于印发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

君泰所 稿纸

的 权 利 义 务, 依 照 本 法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依 照 本 法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 的 基 金 份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000545C.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第 一 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1 -

隐公(元年~十一年)

目 1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E /...ec6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五 增 加 一 条 作 为 第 三 十 五 条, 内 容 为 : 按 照 消 防 技 术 标 准 不 需 要 设 置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的 养 老 院 福 利 院 寄 宿 制 学 校 幼 儿 园 学 生 校 外 托 管 机 构 小 旅 店 小 型 娱 乐 场 所 以 及 生 产 存 储

民 政 部 废 止 的 政 策 性 文 件 目 录 序 号 标 题 文 号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1 民 政 部 关 于 转 发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社 会 团 体 会 费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函 民 函 2006) 240 号 2 民 政 部 关 于 进 一

国家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基 本 情 况 说 明 三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宜 都 改 革 开 放 30 年 宜 都 年 鉴 编 纂 委 员 会 主 任 院 陈 行 甲 副 主 任 院 张 白 华 宋 化 力 胡 卫 东 委 员 院 陈 微 向 家 金 沈 绪 文 王 德 清 郑 蕾 艳 ( 女 ) 张 红 桥 ( 女 ) 张 鸿 庞 友 春 夏 友 生 史 玉 英 ( 女

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部门决算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关 于 在 全 省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 关 于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方 案 >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科 协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Transcription:

全 国 研 究 生 创 新 实 践 系 列 活 动 之 创 意 启 迪 智 慧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大 赛 指 南 (2016 年 ) 主 办 单 位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中 国 科 协 青 少 年 科 技 中 心 全 国 工 程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中 国 智 慧 城 市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数 字 音 视 频 编 解 码 (AVS)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承 办 单 位 北 京 大 学

目 录 一 大 赛 章 程 1 二 大 赛 组 织 机 构 7 三 大 赛 专 家 委 员 会 11 四 参 赛 方 式 12 五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13 六 智 慧 城 市 创 意 赛 18 七 申 诉 仲 裁 与 纪 律 处 罚 31 八 联 系 我 们 32 附 件 1: 创 意 设 计 赛 - 项 目 简 表 模 版 21 附 件 2: 创 意 设 计 赛 - 项 目 说 明 书 模 版 22 附 件 3: 创 意 设 计 赛 - 项 目 商 业 计 划 书 模 版 23 附 件 4: 创 意 设 计 赛 - 政 府 命 题 指 南 24 附 件 5: 创 意 设 计 赛 - 企 业 命 题 指 南 29 附 件 6: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说 明 33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章 程 ( 经 2015 年 8 月 21 日 组 委 会 讨 论 通 过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 以 下 简 称 大 赛, 英 文 名 称 :National Graduate Contest on Smart-city Technology and Creative Design) 是 全 国 研 究 生 创 新 实 践 系 列 活 动 主 题 赛 事 之 一, 由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中 国 科 协 青 少 年 科 技 中 心, 联 合 全 国 工 程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联 合 中 国 智 慧 城 市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数 字 音 视 频 编 解 码 (AVS)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共 同 主 办 第 二 条 办 赛 宗 旨 : 以 创 意 启 迪 智 慧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为 理 念, 围 绕 智 慧 城 市 主 题, 激 发 研 究 生 创 新 意 识, 提 高 研 究 生 创 新 和 实 践 能 力, 为 国 家 社 会 和 企 业 培 养 创 新 型 人 才 第 三 条 办 赛 目 标 : 联 合 多 方 力 量, 努 力 把 大 赛 办 成 在 研 究 生 群 体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和 社 会 中 有 较 大 影 响 力, 被 国 内 外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 和 企 业 行 业 广 泛 认 可 的 高 层 次 全 国 性 重 要 赛 事, 逐 步 实 现 与 同 类 型 高 水 平 国 际 赛 事 接 轨 第 二 章 组 织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第 四 条 大 赛 设 立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组 委 会 ), 组 委 会 下 设 秘 书 处 执 行 委 员 会 第 五 条 组 委 会 由 主 办 单 位 和 联 合 发 起 单 位 的 有 关 负 责 人 组 成 组 委 会 设 主 席 主 任 委 员 执 行 主 任 委 员 副 主 任 委 员 委 员, 主 办 单 位 委 派 相 关 负 责 人 担 任 组 委 会 主 任 委 员 副 主 任 委 员 ; 秘 书 处 单 位 和 承 办 单 位 负 责 人 作 为 执 行 主 任 委 员, 各 联 1

合 发 起 单 位 推 荐 一 名 相 关 负 责 人 作 为 组 委 会 委 员 第 六 条 组 委 会 职 责 : 1. 审 议 修 改 大 赛 章 程 评 审 规 则 与 评 奖 办 法 等 大 赛 相 关 文 件 ; 2. 组 织 成 立 专 家 委 员 会, 设 立 秘 书 处 ; 3. 与 承 办 培 养 单 位 共 同 负 责 筹 集 大 赛 经 费 ; 4. 审 批 监 管 大 赛 各 项 开 支 ; 5. 表 决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 6. 议 决 大 赛 的 冠 名 赞 助 支 持 单 位 等 相 关 问 题 ; 7. 议 决 大 赛 的 优 秀 组 织 奖 及 各 单 项 奖 等 获 奖 名 单 ; 8. 议 决 其 它 应 由 组 委 会 议 决 的 事 项 第 七 条 组 委 会 下 设 秘 书 处, 常 设 于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负 责 按 照 大 赛 章 程 大 赛 工 作 方 案, 协 调 承 办 培 养 单 位 共 同 组 织 大 赛 各 项 工 作 并 及 时 向 组 委 会 报 告 工 作 进 展 秘 书 处 职 责 : 1. 协 调 承 办 单 位 共 同 负 责 大 赛 宣 传 组 织 等 各 项 工 作 ; 2. 协 调 承 办 单 位 共 同 使 用 管 理 大 赛 经 费 ; 3. 协 调 沟 通 组 委 会 专 家 委 员 会 赞 助 企 业 等 第 八 条 组 委 会 下 设 执 行 委 员 会, 由 承 办 单 位 牵 头 组 织, 协 调 各 主 办 单 位 秘 书 处 赞 助 单 位 省 级 学 位 办 等 相 关 单 位, 做 好 当 届 赛 事 的 组 织 筹 备 工 作 第 九 条 执 行 委 员 会 职 责 : 执 委 会 是 大 赛 组 委 会 闭 会 期 间 当 届 赛 事 组 织 筹 备 的 工 作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有 : 1. 根 据 大 赛 章 程, 整 体 负 责 当 届 赛 事 的 组 织 筹 备 工 作 ; 2

2. 组 委 会 闭 会 期 间, 组 织 召 开 当 届 赛 事 筹 备 工 作 会 议 ; 3. 组 委 会 召 开 期 间, 向 组 委 会 汇 报 当 届 赛 事 组 织 筹 备 进 展 情 况 ; 4. 起 草 当 届 赛 事 的 大 赛 指 南 规 程 须 知 等 事 宜 ; 5. 与 秘 书 处 一 起 协 调 沟 通 主 办 单 位 组 委 会 专 家 委 员 会 赞 助 企 业 新 闻 媒 体 等 第 十 条 组 委 会 设 立 专 家 委 员 会, 由 组 委 会 聘 请 大 赛 相 关 领 域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专 家 组 成 专 家 委 员 会 设 主 席 一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委 员 若 干 名,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 各 1 名 专 家 委 员 会 筹 建 和 发 展 专 家 库 专 家 委 员 会 经 主 办 单 位 批 准 成 立, 有 权 在 本 章 程 和 评 审 规 则 所 规 定 的 原 则 下, 独 立 开 展 评 审 工 作 第 十 一 条 专 家 委 员 会 职 责 : 1. 确 定 大 赛 命 题 规 则, 并 拟 定 赛 题 ; 2. 制 订 大 赛 评 审 规 则 和 评 奖 办 法 ; 3. 评 审 参 赛 作 品, 确 定 全 国 决 赛 作 品 及 参 赛 作 品 获 奖 等 级 ; 4. 审 议 赛 题 及 评 审 工 作 中 的 异 议 问 题 ; 5. 议 决 其 它 应 由 专 家 委 员 会 议 决 的 相 关 问 题 第 十 二 条 专 家 委 员 会 成 立 复 议 小 组, 负 责 处 理 大 赛 申 诉, 并 授 权 秘 书 处 受 理 申 诉 案 件 及 执 行 复 议 小 组 的 最 终 结 论 第 十 三 条 申 诉 者 需 提 供 相 关 证 据 或 明 确 的 线 索 组 委 会 秘 书 处 对 申 诉 者 的 姓 名 单 位 予 以 保 密 秘 书 处 不 受 理 匿 名 质 疑 申 诉 第 三 章 赛 程 与 赛 制 第 十 四 条 大 赛 每 年 举 办 一 届, 一 般 分 初 赛 和 决 赛 两 个 阶 段 第 十 五 条 每 届 大 赛 的 比 赛 类 型 形 式 等 具 体 问 题, 可 根 据 3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时 代 特 点 和 行 业 需 求, 由 承 办 单 位 与 秘 书 处 协 商, 报 主 办 单 位 审 批 后, 制 定 当 届 大 赛 工 作 方 案 第 十 六 条 各 单 位 可 组 织 与 全 国 大 赛 接 轨 的 届 次 化 的 校 级 大 赛, 鼓 励 各 单 位 将 参 加 该 项 赛 事 纳 入 研 究 生 综 合 评 价 体 系 第 四 章 参 赛 资 格 与 作 品 申 报 第 十 七 条 凡 正 式 注 册 的 在 读 研 究 生 以 及 已 确 定 攻 读 研 究 生 资 格 的 本 科 生 均 可 参 赛 第 十 八 条 参 赛 选 手 通 过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www.smartcity-competition.com.cn 进 行 报 名 参 赛 与 作 品 提 交, 各 单 位 进 行 校 级 审 核 大 赛 规 定 的 项 目 提 交 时 间 截 止 后, 指 导 教 师 参 赛 队 员 和 项 目 内 容 不 能 进 行 调 整 或 更 改, 进 入 决 赛 的 队 伍 在 进 行 现 场 展 示 和 答 辩 时 可 在 项 目 核 心 内 容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必 要 的 补 充 和 拓 展 第 十 九 条 大 赛 以 个 人 或 团 队 名 义 参 赛, 每 队 最 多 不 超 过 4 人, 队 员 排 序 和 内 部 分 工 明 确 允 许 作 者 来 自 不 同 参 赛 单 位, 以 作 品 第 一 作 者 所 在 单 位 为 参 赛 单 位 组 委 会 鼓 励 以 团 队 形 式 参 赛 第 二 十 条 参 赛 作 品 应 具 原 创 性, 无 知 识 产 权 争 议 第 二 十 一 条 参 赛 团 队 和 选 手 可 申 报 指 导 教 师, 每 项 作 品 最 多 可 申 报 2 名 指 导 教 师, 以 作 者 申 报 顺 序 排 序 第 二 十 二 条 已 参 加 全 国 研 究 生 创 新 实 践 系 列 活 动 其 他 赛 事 或 已 参 加 本 赛 事 往 届 比 赛 的 项 目 不 能 报 名 参 赛, 一 旦 发 现, 直 接 取 消 比 赛 资 格 第 二 十 三 条 参 赛 选 手 和 作 品 资 格 审 查 由 各 相 关 单 位 研 究 生 院 或 团 委 负 责 组 委 会 一 旦 发 现 不 符 合 参 赛 要 求 的 选 手, 将 取 消 4

参 赛 资 格, 经 核 实 有 舞 弊 抄 袭 作 假 重 复 参 赛 等 情 况 的 作 品, 将 直 接 取 消 该 培 养 单 位 优 秀 组 织 奖 评 选 资 格 如 已 获 得 获 奖 证 书 和 奖 金, 组 委 会 将 一 并 收 回 第 五 章 奖 项 设 置 与 奖 励 办 法 第 二 十 四 条 大 赛 设 置 等 级 奖 赞 助 单 位 冠 名 奖 优 秀 组 织 奖 和 优 秀 指 导 奖 第 二 十 五 条 获 得 等 级 奖 优 秀 组 织 奖 和 优 秀 指 导 奖 的 单 位 及 个 人 颁 发 相 应 荣 誉 证 书, 等 级 奖 颁 发 相 应 奖 金 第 六 章 展 览 展 示 与 交 流 第 二 十 六 条 入 围 决 赛 的 参 赛 选 手 团 队 与 作 品, 将 参 加 总 决 赛 展 览 展 示 活 动 第 二 十 七 条 入 围 决 赛 的 参 赛 选 手 将 参 加 智 慧 城 市 学 术 论 坛 活 动 第 二 十 八 条 组 委 会 将 适 时 邀 请 参 赛 师 生 参 观 赞 助 单 位 智 慧 城 市 等 相 关 企 业 第 七 章 经 费 与 知 识 产 权 第 二 十 九 条 大 赛 经 费 面 向 社 会 筹 集, 接 受 相 关 企 业 行 业 协 会 以 及 政 府 的 赞 助 ; 由 组 委 会 秘 书 处 和 承 办 单 位 负 责 管 理, 并 接 受 所 在 单 位 财 务 部 门 审 计 第 三 十 条 参 赛 作 品 受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除 用 于 大 赛 评 审 优 秀 作 品 集 出 版 学 术 交 流 与 展 览 等 大 赛 相 关 工 作, 未 取 得 作 者 允 许 情 况 下, 不 得 用 于 商 业 用 途, 任 何 人 不 得 私 自 盗 用 参 赛 作 品 成 果 鼓 励 优 秀 作 品 与 相 关 企 业 签 订 成 果 转 化 协 议 第 八 章 纪 律 与 处 罚 第 三 十 一 条 参 赛 选 手 作 品 指 导 教 师 应 严 格 遵 守 大 赛 纪 律, 5

若 出 现 违 反 大 赛 纪 律 的 行 为, 按 大 赛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相 应 处 罚 第 三 十 二 条 大 赛 秘 书 处 承 办 单 位 专 家 委 员 会 参 赛 单 位 等 应 严 格 遵 守 大 赛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做 到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第 九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三 条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应 按 当 届 组 委 会 通 过 的 申 办 办 法, 申 请 承 办 下 一 届 竞 赛 活 动 当 届 组 委 会 通 过 一 定 的 民 主 程 序 产 生 下 届 承 办 单 位 第 三 十 四 条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有 权 以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名 义 寻 求 赞 助 第 三 十 五 条 本 章 程 自 组 委 会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生 效, 由 组 委 会 负 责 解 释 和 修 订 6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组 织 机 构 一 主 办 单 位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中 国 科 协 青 少 年 科 技 中 心 全 国 工 程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中 国 智 慧 城 市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数 字 音 视 频 编 解 码 (AVS)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二 技 术 支 持 单 位 北 京 大 学 数 字 视 频 编 解 码 技 术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虚 拟 现 实 技 术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三 大 赛 组 织 委 员 会 组 织 委 员 会 主 席 : 赵 沁 平 ( 中 国 科 协 副 主 席 中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学 会 会 长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 主 任 委 员 : 王 立 生 (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主 任 ) 刘 阳 ( 中 国 科 协 青 少 年 科 技 中 心 主 任 ) 执 行 主 任 委 员 : 叶 静 漪 ( 北 京 大 学 党 委 常 委 党 委 副 书 记 ) 高 松 ( 北 京 大 学 党 委 常 委 副 校 长, 兼 教 务 长 和 研 究 生 院 院 长 ) 黄 海 军 (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副 校 长 ) 副 主 任 委 员 : 单 长 勇 ( 中 国 科 协 青 少 年 科 技 中 心 副 主 任 ) 7

杨 斌 ( 全 国 工 程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秘 书 长 清 华 大 学 副 校 长 ) 赵 瑜 (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主 任 助 理 ) 熊 璋 ( 中 国 智 慧 城 市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副 理 事 长 ) 黄 铁 军 ( 数 字 音 视 频 编 解 码 (AVS)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秘 书 长 ) 委 员 : 王 松 光 (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青 少 年 科 技 中 心 科 普 活 动 处 处 长 ) 关 长 空 (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编 辑 部 主 任 中 国 研 究 生 杂 志 副 主 编 ) 刘 明 利 (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刘 惠 琴 ( 清 华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主 任 ) 刘 世 峰 (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王 文 文 (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沈 建 冰 (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计 算 机 学 院 ) 董 俊 杰 (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校 团 委 副 书 记 ) 陈 岩 (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沈 立 峰 ( 中 国 农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副 部 长 ) 孙 信 丽 (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刘 文 礼 (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王 凤 ( 南 开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赵 美 蓉 ( 天 津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李 哲 (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处 副 处 长 ) 刘 宏 林 ( 东 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杨 洲 ( 吉 林 大 学 研 究 生 管 理 处 处 长 ) 王 宏 (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8

郭 峰 ( 哈 尔 滨 工 程 大 学 校 团 委 副 书 记 ) 高 存 功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院 长 助 理 培 养 办 公 室 主 任 ) 程 建 新 (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艺 术 学 院 院 长 ) 徐 斌 艳 (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任 剑 婷 ( 上 海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学 位 办 公 室 主 任 ) 杭 祝 洪 ( 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熊 宏 齐 ( 东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江 驹 (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张 强 ( 南 京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张 利 先 (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张 桂 荣 ( 南 京 农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主 任 ) 方 磊 ( 浙 江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 古 继 宝 (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王 绍 森 ( 厦 门 大 学 建 筑 与 土 木 工 程 学 院 院 长 ) 朱 伟 ( 武 汉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胡 昱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武 汉 智 慧 城 市 研 究 院 院 长 ) 李 树 涛 (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公 室 主 任 ) 陈 立 章 ( 中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处 处 长 ) 龙 波 ( 中 山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施 亚 玲 (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李 栓 久 ( 四 川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张 云 怀 ( 重 庆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刘 学 毅 (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曲 桦 (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智 慧 城 市 与 社 会 计 算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 李 春 科 ( 西 北 工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9

赵 延 安 (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汪 志 明 ( 中 国 石 油 大 学 (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常 务 副 院 长 ) 高 平 发 ( 中 国 石 油 大 学 ( 华 东 )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谭 红 军 (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学 生 处 处 长 ) 吕 晓 华 ( 解 放 军 信 息 工 程 大 学 地 理 空 间 信 息 学 院 副 院 长 ) 秘 书 长 : 王 文 文 (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部 部 长 ) 副 秘 书 长 : 刘 明 利 (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副 院 长 ) 四 组 织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单 位 :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五 第 三 届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 北 京 大 学 六 赞 助 单 位 : 北 京 维 盛 网 域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专 家 委 员 会 名 单 专 家 委 员 会 主 席 : 高 文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委 副 主 任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 副 主 任 委 员 : 熊 璋 ( 中 国 智 慧 城 市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副 理 事 长 ) 黄 铁 军 ( 数 字 音 视 频 编 解 码 (AVS)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秘 书 长 ) 成 员 : 由 中 国 智 慧 城 市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数 字 音 视 频 编 解 码 (AVS)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和 承 办 单 位 组 委 会 共 同 推 荐, 组 成 专 家 库 秘 书 长 : 田 永 鸿 ( 北 京 大 学 信 息 科 学 技 术 学 院 教 授 ) 副 秘 书 长 : 李 超 ( 中 国 智 慧 城 市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常 务 副 秘 书 长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副 教 授 ) 11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参 赛 方 式 一 参 赛 对 象 各 培 养 单 位 正 式 注 册 的 在 读 研 究 生 以 及 已 确 定 读 研 资 格 的 本 科 生 均 可 参 赛 为 确 保 参 赛 选 手 资 格 有 效, 各 培 养 单 位 应 认 真 进 行 选 手 资 格 确 认 报 名 参 加 智 慧 城 市 大 赛 的 选 手, 应 保 证 所 提 交 作 品 的 原 创 性 和 首 次 发 表, 不 可 同 时 提 交 全 国 研 究 生 创 新 实 践 系 列 活 动 的 其 他 赛 事 如 重 复 申 报 并 核 查 属 实 者,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 已 获 奖 的, 撤 销 奖 励 二 参 赛 方 式 参 赛 选 手 通 过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进 行 报 名 参 赛 与 作 品 提 交, 选 手 以 个 人 或 团 队 形 式 参 赛, 个 人 作 品 为 单 人 申 报, 集 体 作 品 申 报 总 人 数 不 超 过 4 人 三 大 赛 官 网 大 赛 官 网 :www.smartcity-competition.com.cn 大 赛 人 人 网 主 页 :http://page.renren.com/gra_smartcity 大 赛 新 浪 微 博 帐 号 :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大 赛 大 赛 微 信 账 号 :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大 赛 12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之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指 南 第 一 部 分 总 体 说 明 一 赛 制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分 为 技 术 擂 台 赛 和 决 赛 两 个 阶 段 二 任 务 设 置 技 术 擂 台 赛 和 决 赛 均 设 置 同 样 的 比 赛 任 务, 包 括 三 大 类 7 项 任 务 : ( 一 ) 智 能 视 频 技 术 1.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追 踪 : 在 多 摄 像 机 视 频 监 控 网 络 中, 追 踪 指 定 行 人 在 摄 像 头 间 的 运 动 轨 迹 2.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 给 定 待 识 别 的 人 脸 库 ( 含 证 件 照 ), 要 求 检 测 并 识 别 出 摄 像 头 视 域 内 出 现 的 目 标 人 脸 3.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 在 给 定 监 控 视 频 中 找 到 异 常 事 件 发 生 的 视 频 片 段 ( 时 间 ), 并 给 出 事 件 在 视 频 帧 内 的 发 生 位 置 ( 空 间 ) 4. 车 辆 精 确 检 索 : 给 定 待 查 询 车 辆 图 像, 在 大 规 模 交 通 卡 口 监 控 图 像 数 据 库 中 找 到 对 应 该 车 辆 的 所 有 图 片 ( 二 ) 大 数 据 处 理 技 术 5. 视 频 大 数 据 压 缩 : 给 定 大 规 模 高 清 或 超 高 清 视 频 集 合, 按 照 配 置 文 件 规 定 进 行 压 缩 处 理 6. 音 频 大 数 据 压 缩 : 给 定 大 规 模 高 保 真 音 频 集 合, 按 照 配 置 文 件 规 定 进 行 压 缩 处 理 ( 三 ) 无 人 机 技 术 7. 无 人 机 飞 行 场 景 的 实 时 重 建 : 给 定 无 人 机 拍 摄 的 视 频 或 在 无 人 机 飞 行 过 程 中, 高 效 重 建 地 面 的 三 维 场 景 13

比 赛 任 务 详 细 描 述 和 评 测 方 法 请 参 考 文 档 第 四 部 分 为 在 比 赛 的 过 程 中 有 效 提 升 研 究 生 的 科 研 能 力, 组 织 方 将 提 供 上 述 任 务 的 参 考 算 法 代 码 及 相 关 论 文 三 比 赛 方 式 1. 数 据 集 根 据 用 途, 比 赛 数 据 集 分 为 训 练 数 据 集 验 证 数 据 集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三 类 数 据 的 详 细 内 容 及 使 用 协 议 详 见 第 三 部 分 第 一 二 节 为 保 证 比 赛 的 公 平 性, 验 证 数 据 集 和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应 遵 循 数 据 管 理 保 密 制 度, 详 见 第 三 部 分 第 三 节 2. 技 术 擂 台 赛 在 技 术 擂 台 赛 中, 所 有 任 务 均 采 用 在 线 评 测 按 性 能 排 名 的 方 式 组 织 方 提 供 在 线 评 测 服 务, 参 赛 队 伍 可 以 按 规 定 格 式 在 线 提 交 在 验 证 数 据 集 上 本 队 算 法 运 行 的 结 果 文 件 ; 在 线 评 测 系 统 将 对 参 赛 队 伍 提 交 的 算 法 运 行 结 果 进 行 性 能 评 测, 并 按 性 能 高 低 分 任 务 进 行 排 名 技 术 擂 台 赛 开 始 前, 组 织 方 将 通 过 比 赛 网 站 发 布 训 练 数 据 集 算 法 平 台 ( 包 括 视 频 解 码 库 参 考 算 法 代 码 API 接 口 结 果 文 件 生 成 等 ), 以 确 保 参 赛 队 伍 的 算 法 运 行 结 果 能 正 确 提 交 到 在 线 评 测 系 统 上 进 行 性 能 评 测 参 赛 队 伍 须 根 据 API 接 口 集 成 本 队 研 发 的 算 法 到 算 法 平 台 技 术 擂 台 赛 开 始 后, 组 织 方 将 通 过 比 赛 网 站 发 布 验 证 数 据 集 验 证 数 据 集 与 训 练 数 据 集 采 集 自 相 同 的 摄 像 头 及 环 境 条 件, 与 训 练 数 据 集 不 重 叠, 用 于 在 线 评 测 系 统 中 客 观 评 测 参 赛 队 伍 的 算 法 性 能 评 测 结 果 的 排 名 将 以 周 为 单 位 公 布 在 比 赛 的 官 方 网 站 在 技 术 擂 台 赛 期 间, 每 个 参 赛 队 伍 每 周 最 多 可 以 提 交 2 次 结 果 进 行 在 线 评 测 组 织 方 将 根 据 参 赛 队 伍 数 量 及 排 名 情 况 选 择 一 定 数 量 的 队 伍 进 入 决 赛, 但 每 个 任 务 参 加 决 赛 的 队 伍 不 超 过 10 支 3. 决 赛 技 术 擂 台 赛 的 优 胜 队 伍 将 进 入 决 赛 决 赛 采 用 现 场 性 能 评 测 的 方 式 由 组 织 方 提 供 场 地 14

和 硬 件 设 施 并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团 参 赛 队 伍 在 限 定 时 间 内 (4 小 时 ) 将 本 队 的 算 法 程 序 在 组 织 方 提 供 的 硬 件 平 台 ( 按 不 同 任 务 分 配 CPU 核 心 数 目, 请 参 考 文 档 第 三 部 分 ) 上 调 试, 并 生 成 最 终 算 法 程 序 最 终 算 法 程 序 将 在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上 运 行 并 得 到 评 测 结 果, 并 以 性 能 高 低 确 定 比 赛 最 终 排 名 为 保 证 比 赛 的 公 平 性, 任 何 参 赛 团 队 不 能 自 带 设 备 参 加 决 赛 考 虑 到 大 赛 面 向 一 般 研 究 生, 参 赛 平 台 为 CPU, 不 提 供 GPU 等 其 他 特 殊 计 算 平 台 在 决 赛 期 间, 比 赛 开 始 后 严 禁 任 何 选 手 以 任 何 形 式 接 触 参 赛 计 算 机 终 端, 包 括 插 U 盘 移 动 硬 盘 或 调 整 程 序 参 数 等 ; 选 手 违 规 将 直 接 取 消 其 所 在 团 队 决 赛 资 格 为 确 保 比 赛 的 公 正 性, 决 赛 所 有 的 参 赛 队 伍 须 将 参 赛 程 序 提 交 给 组 织 方 存 档, 并 保 证 基 于 此 程 序 可 重 复 本 队 的 比 赛 结 果 该 程 序 副 本 保 存 在 教 育 部 学 位 中 心, 仅 供 比 赛 结 果 存 在 争 议 时 验 证 使 用 组 织 方 将 根 据 知 识 产 权 协 议 维 护 参 赛 队 伍 的 知 识 产 权 获 一 等 奖 的 作 品 还 有 机 会 将 以 创 新 创 业 路 演 的 方 式 来 决 出 特 等 奖 四 时 间 安 排 时 间 安 排 2016 年 3 月 22 日 报 名, 技 术 擂 台 赛 结 束 前 随 时 报 名 参 赛 ; 训 练 数 据 集 及 算 法 平 台 发 布 2016 年 4 月 1 日 验 证 数 据 集 发 布, 技 术 擂 台 赛 启 动 2016 年 8 月 1 日 技 术 擂 台 赛 结 束, 选 择 进 入 决 赛 的 队 伍 并 进 行 确 认 2016 年 8 月 26-28 日 决 赛 及 学 术 论 坛 ( 参 赛 者 现 场 决 赛 论 坛 研 讨 参 观 企 业 等 ) 五 奖 项 设 置 七 项 比 赛 任 务, 共 设 特 等 奖 1 名 ( 可 空 缺 ), 每 项 任 务 设 一 等 奖 1 名, 二 等 奖 2 名, 三 等 奖 3 名 所 有 进 入 决 赛 的 同 学 都 获 得 优 胜 奖, 同 时 参 加 智 慧 城 市 学 术 论 坛 为 鼓 励 参 赛 选 手 在 攻 克 技 术 难 关 的 同 时 培 养 良 好 的 表 达 展 示 能 力, 将 评 选 最 佳 答 辩 奖 若 干 名 获 得 特 等 奖 和 一 等 奖 的 作 品, 其 团 队 将 有 机 会 获 得 赞 助 企 业 或 相 关 投 资 机 构 的 风 险 投 资 15

六 知 识 产 权 和 作 品 所 有 权 1. 为 保 证 比 赛 的 公 正 性, 决 赛 所 有 的 参 赛 队 伍 须 将 算 法 SDK 提 交 给 组 织 方 存 档, 并 保 证 基 于 此 算 法 SDK 能 使 得 本 队 提 交 的 结 果 可 重 复 2. 比 赛 期 间 参 赛 队 伍 所 有 的 方 案 算 法 和 SDK 及 相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均 属 于 参 赛 队 伍 所 有, 组 织 方 承 诺 履 行 保 密 义 务, 并 不 用 于 除 本 比 赛 外 的 任 何 其 他 用 途 3. 参 赛 队 伍 应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方 案 算 法 和 SDK 属 于 自 有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方 对 参 赛 队 伍 因 使 用 本 队 提 供 / 完 成 的 算 法 和 源 代 码 而 产 生 的 任 何 实 际 侵 权 或 者 被 任 何 第 三 方 指 控 侵 权 概 不 负 责 一 旦 上 述 情 况 和 事 件 发 生 参 赛 队 伍 必 须 承 担 一 切 相 关 法 律 责 任 和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并 保 护 组 织 方 免 于 承 担 责 任 16

第 二 部 分 比 赛 总 规 则 总 体 要 求 : 根 据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之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 以 下 简 称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 比 赛 指 南,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的 决 赛 采 用 现 场 性 能 评 测 的 方 式, 由 主 办 方 提 供 场 地 和 硬 件 设 施 并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团 参 赛 队 伍 在 限 定 时 间 内 将 本 队 的 算 法 程 序 在 主 办 方 提 供 的 硬 件 平 台 上 调 试, 并 生 成 最 终 算 法 程 序 最 终 算 法 程 序 将 在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上 运 行 并 得 到 评 测 结 果 1. 为 了 鼓 励 更 多 同 学 参 赛, 大 赛 规 定 每 支 队 伍 只 能 有 一 位 指 导 教 师 和 最 多 四 位 组 员 每 位 老 师 和 同 学 在 同 一 任 务 中 只 能 参 加 一 支 队 伍 2. 为 保 证 比 赛 的 公 平 性, 任 何 参 赛 团 队 不 能 自 带 设 备 参 加 决 赛 考 虑 到 大 赛 面 向 一 般 研 究 生, 参 赛 平 台 为 CPU, 不 提 供 GPU 等 其 他 特 殊 计 算 平 台 3. 参 赛 团 队 须 将 程 序 编 译 为 可 独 立 运 行 版 本, 参 赛 程 序 必 须 能 够 自 动 读 取 指 定 文 件 夹 数 据 ( 决 赛 数 据 位 置 将 于 决 赛 开 始 时 告 知 ), 无 人 工 干 预 自 动 运 行 并 输 出 符 合 要 求 的 结 果 4. 擂 台 赛 期 间, 每 支 队 伍 每 周 可 提 交 结 果 两 次, 评 测 后 系 统 返 回 评 测 结 果, 比 赛 网 站 显 示 当 前 排 名 情 况 5. 决 赛 环 节 中, 参 赛 队 伍 只 能 提 交 一 次 结 果 参 与 决 赛 评 测, 该 结 果 应 包 含 该 任 务 的 所 有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上 的 运 行 结 果 另 外, 比 赛 正 式 开 始 后, 严 禁 任 何 选 手 以 任 何 形 式 接 触 参 赛 计 算 机 终 端 ( 如 插 U 盘 移 动 硬 盘 或 调 整 程 序 参 数 等 ); 任 何 选 手 违 规 将 直 接 取 消 其 所 在 团 队 决 赛 资 格 6. 严 禁 各 参 赛 队 伍 私 自 转 发 比 赛 数 据, 违 者 将 取 消 比 赛 资 格, 并 保 留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的 权 利 7. 比 赛 期 间, 专 家 评 审 团 有 权 调 阅 查 看 参 赛 队 伍 的 源 代 码 及 一 切 中 间 及 最 终 结 果, 并 有 权 对 参 赛 队 伍 的 算 法 和 结 果 进 行 质 询 17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之 智 慧 城 市 创 意 设 计 赛 一 赛 制 创 意 设 计 赛 分 为 作 品 初 赛 与 全 国 决 赛 初 赛 : 参 赛 单 位 组 织 发 动 学 生 通 过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提 交 参 赛 作 品, 大 赛 评 审 专 家 组 对 作 品 进 行 网 上 评 审, 确 定 决 赛 名 单 全 国 决 赛 : 决 赛 以 现 场 展 示 陈 述 和 专 家 问 辩 的 方 式 进 行 二 作 品 命 题 与 内 容 ( 一 ) 总 体 原 则 与 要 求 1 创 意 设 计 赛 作 品 应 以 智 慧 城 市 为 主 题 比 赛 采 用 政 府 出 题 企 业 命 题 自 由 选 题 的 模 式, 设 置 三 个 类 别 ; 三 类 作 品 各 有 侧 重 点, 分 别 评 奖 2 比 赛 鼓 励 创 新 与 创 业 紧 密 融 合 作 品 不 仅 应 在 创 意 想 法 思 路 等 方 面 新 颖, 还 应 具 有 良 好 可 实 现 性, 并 有 较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与 规 划 3 每 份 作 品 应 包 括 :1) 项 目 简 表 ( 模 版 参 见 附 件 1);2) 项 目 说 明 书 ( 模 版 参 见 附 件 2); 3) 商 业 计 划 书 ( 可 选, 模 版 参 见 附 件 3);4) 补 充 材 料 ( 可 选 ), 可 以 实 物 图 片 ppt flash 视 频 等, 但 对 于 借 用 软 件 开 发 等 手 段 的 作 品 必 须 要 附 以 参 赛 作 者 原 创 的 原 型 系 统 或 者 代 码 4 申 报 作 品 应 无 知 识 产 权 争 议 ( 二 ) 作 品 内 容 创 意 设 计 赛 将 分 政 府 出 题 企 业 命 题 自 由 选 题 三 个 类 别, 其 命 题 及 要 求 分 述 如 下 : 1 政 府 出 题 : 围 绕 区 域 内 城 市 发 展 的 重 要 议 题, 如 雾 霾 治 理 交 通 拥 堵 食 品 安 全 区 域 协 同 发 展 等 问 题, 提 出 创 新 性 的 解 决 方 案 本 届 创 意 设 计 赛 的 政 府 出 题 要 求 请 见 附 件 4 2 企 业 命 题 : 围 绕 赞 助 企 业 在 智 慧 城 市 建 设 中 关 心 的 核 心 问 题, 如 物 联 网 传 感 器 等, 提 出 创 新 性 的 创 意 技 术 与 解 决 方 案 本 届 创 意 设 计 赛 的 企 业 命 题 要 求 请 见 附 件 5 18

3 自 由 选 题 : 充 分 发 挥 青 年 学 生 的 无 限 创 意 与 想 象 空 间, 可 以 针 对 智 慧 城 市 的 任 意 主 题,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智 慧 社 区 智 慧 医 疗 智 慧 交 通 智 慧 教 育 智 慧 建 筑 智 慧 家 居 等, 提 出 创 新 性 的 创 意 技 术 与 解 决 方 案 三 申 报 要 求 及 评 比 标 准 1 创 意 设 计 赛 作 品 要 选 准 申 报 类 别, 标 题 要 新 颖, 内 容 紧 扣 智 慧 城 市, 最 好 写 明 灵 感 来 源 2 作 品 申 报 要 对 创 意 进 行 简 要 的 介 绍, 要 对 其 应 用 领 域 可 行 性 主 要 设 计 方 案 及 关 键 技 术 社 会 价 值 预 期 经 济 效 益 商 业 模 式 与 市 场 前 景 等 内 容 进 行 阐 述, 需 附 上 详 细 的 策 划 方 案 3 为 确 保 评 审 公 平, 除 申 报 系 统 需 要 填 写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信 息 外, 申 报 作 品 的 各 个 部 分 ( 包 含 各 类 附 件 ) 不 能 出 现 申 报 者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信 息 4 作 品 评 比 时, 针 对 每 一 类 作 品 分 别 从 主 题 相 关 性 创 意 新 颖 性 可 行 性 社 会 与 经 济 效 益 商 业 模 式 与 市 场 前 景 现 场 展 现 等 多 方 面 设 置 不 同 的 权 重 由 专 家 打 分 评 选 四 赛 事 评 审 1 参 赛 作 品 按 政 府 出 题 类 企 业 命 题 类 自 由 选 题 类 分 别 进 行 评 审, 分 别 评 奖 2 评 审 分 为 初 赛 和 决 赛 初 赛 为 在 线 评 审, 多 位 评 审 专 家 将 根 据 从 主 题 相 关 性 创 意 新 颖 性 可 行 性 社 会 与 经 济 效 益 商 业 模 式 与 市 场 前 景 作 品 展 现 形 式 等 来 进 行 评 分, 并 且 最 终 每 类 选 择 10-20 项 作 品 进 入 决 赛 进 入 决 赛 的 所 有 作 品 和 团 队, 将 有 机 会 得 到 来 自 赞 助 企 业 与 相 关 投 资 机 构 的 专 业 导 师 进 行 辅 导, 以 完 善 作 品 的 创 新 方 案 与 提 升 作 品 的 表 现 形 式 决 赛 为 现 场 展 示 进 入 决 赛 的 参 赛 选 手 将 汇 集 到 承 办 单 位 对 自 己 的 作 品 进 行 现 场 演 示 和 讲 解, 并 且 回 答 大 赛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提 问 大 赛 专 家 委 员 会 将 分 别 对 三 类 作 品 按 照 初 赛 分 值 以 及 参 赛 者 的 现 场 答 辩 情 况 对 进 入 决 赛 的 作 品 进 行 评 比 和 打 分 获 一 等 奖 的 作 品 还 有 机 会 将 以 创 新 创 业 路 演 的 方 式 来 决 出 特 等 奖 19

五 时 间 安 排 时 间 事 项 2016 年 3 月 22 日 -7 月 15 日 大 赛 报 名, 作 品 准 备 提 交 2016 年 7 月 15 日 中 午 12:00 大 赛 作 品 提 交 及 各 培 养 单 位 审 核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 -8 月 1 日 初 赛 评 审 2016 年 8 月 1 日 -8 月 7 日 初 赛 结 果 公 示 2016 年 8 月 1 日 -8 月 20 日 创 新 创 业 导 师 辅 导 进 入 决 赛 的 作 品 修 订 完 善 与 布 展 ; 2016 年 8 月 26-28 日 决 赛 及 学 术 论 坛 ( 参 赛 者 现 场 答 辩 听 专 家 报 告 研 讨 参 观 企 业 等 ) 六 奖 项 设 置 创 意 设 计 赛 设 特 等 奖 1 名 ( 可 空 缺 ), 每 类 比 赛 设 一 等 奖 1-3 名, 二 等 奖 4-6 名, 三 等 奖 7-10 名 所 有 进 入 决 赛 的 同 学 都 获 得 优 胜 奖, 同 时 参 加 智 慧 城 市 学 术 论 坛 为 鼓 励 参 赛 选 手 在 勇 于 创 新 思 维 攻 克 技 术 难 关 的 同 时 培 养 良 好 的 表 达 展 示 能 力, 将 评 选 最 佳 答 辩 奖 若 干 名 获 得 特 等 奖 和 一 等 奖 的 作 品, 其 团 队 将 有 机 会 获 得 赞 助 企 业 或 相 关 投 资 机 构 的 风 险 投 资 七 知 识 产 权 和 作 品 所 有 权 1 比 赛 期 间 参 赛 队 伍 所 有 的 创 意 方 案 及 相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均 属 于 参 赛 队 伍 所 有, 组 织 方 承 诺 履 行 保 密 义 务, 并 不 用 于 除 本 比 赛 外 的 任 何 其 他 用 途 2 参 赛 队 伍 应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创 意 方 案 和 相 关 材 料 属 于 自 有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方 对 参 赛 队 伍 因 使 用 本 队 提 供 / 完 成 的 创 意 方 案 和 相 关 材 料 而 产 生 的 任 何 实 际 侵 权 或 者 被 任 何 第 三 方 指 控 侵 权 概 不 负 责 一 旦 上 述 情 况 和 事 件 发 生 参 赛 队 伍 必 须 承 担 一 切 相 关 法 律 责 任 和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并 保 护 组 织 方 免 于 承 担 责 任 20

附 件 1: 项 目 简 表 模 版 2016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之 智 慧 城 市 创 意 设 计 赛 项 目 简 表 课 题 名 称 团 队 名 称 参 赛 组 别 政 府 出 题 组 企 业 命 题 组 自 由 选 题 组 队 长 姓 名 队 长 联 系 电 话 团 队 成 员 (1) 项 目 背 景 ( 创 意 将 解 决 什 么 问 题 / 迎 合 怎 样 的 市 场 需 求 等 等, 不 超 过 300 字 ) (2) 立 项 思 路 ( 项 目 的 创 新 思 路 已 有 基 础 等 等, 不 超 过 300 字 ) 报 告 内 容 摘 要 (3) 解 决 方 案 ( 项 目 的 解 决 方 案 与 技 术 路 线 创 新 点 等 等, 不 超 过 500 字 ) (4) 商 业 模 式 和 预 期 效 益 ( 概 括 商 业 模 式 预 期 市 场 与 前 景 等 等, 不 超 过 300 字 ) 21

附 件 2: 项 目 说 明 书 模 版 2016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之 智 慧 城 市 创 意 设 计 赛 一 立 项 依 据 ( 不 超 过 2000 字 ): 项 目 说 明 书 ( 意 义 国 内 外 研 究 / 市 场 现 状 及 发 展 动 态 分 析 ) 二 项 目 创 新 内 容 ( 不 超 过 3000 字 ): 1 项 目 总 体 思 路 2 可 行 性 分 析 : 项 目 的 技 术 或 实 施 可 行 性 3 本 项 目 的 特 色 与 创 新 之 处 三 实 施 方 案 ( 不 超 过 3000 字 ): 包 括 有 关 方 法 技 术 路 线 实 验 手 段 关 键 技 术 方 案 实 现 形 态 等 说 明 四 应 用 前 景 分 析 ( 不 超 过 500 字 ): 22

附 件 3: 项 目 商 业 计 划 书 模 版 2016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之 智 慧 城 市 创 意 设 计 赛 项 目 商 业 计 划 书 一 项 目 方 案 概 述 ( 不 超 过 200 字 ) 二 项 目 团 队 ( 不 超 过 200 字 ) 三 项 目 产 品 ( 服 务 ) 化 ( 不 超 过 2000 字 ) 1. 项 目 产 品 ( 服 务 ) 特 性 2. 产 品 ( 服 务 ) 化 实 施 计 划 四 项 目 产 品 ( 服 务 ) 市 场 与 竞 争 ( 不 超 过 2000 字 ) 1. 市 场 概 述 2. 竞 争 优 势 分 析 3.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五 商 业 模 式 ( 不 超 过 2000 字 ) 1. 项 目 产 品 ( 服 务 ) 的 开 发 生 产 ( 服 务 ) 策 略 2. 项 目 产 品 ( 服 务 ) 的 营 销 策 略 3. 项 目 产 品 ( 服 务 ) 获 利 方 式 4.( 若 创 业 ) 企 业 发 展 计 划 六 预 期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 不 超 过 500 字 ) 23

附 件 4: 政 府 类 题 型 指 南 一 主 题 题 目 一 交 通 拥 堵 治 理 结 合 北 京 市 交 通 拥 堵 的 现 状, 使 用 ( 但 不 限 于 )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交 通 领 域 的 政 府 数 据 资 源, 综 合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讯 等 新 技 术, 针 对 ( 但 不 限 于 ) 以 下 问 题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或 技 术 产 品 : 1. 城 市 停 车 难 问 题 2. 城 市 区 域 协 调 信 号 控 制 3. 公 交 线 路 优 化 4. 违 章 违 规 智 能 化 监 管 5. 行 人 非 机 动 车 交 通 管 理 和 信 息 服 务 6. 缓 解 交 通 拥 堵 治 理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分 析 7. 基 于 新 技 术 的 交 通 服 务 模 式 创 新 背 景 说 明 : 交 通 拥 堵 问 题 已 成 为 北 京 大 城 市 病 的 主 要 问 题 之 一 国 内 外 实 践 证 明,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信 等 新 技 术 的 综 合 应 用, 将 在 缓 解 交 通 拥 堵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的 作 用 本 选 题 旨 在 针 对 我 市 交 通 拥 堵 的 现 状, 综 合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信 等 新 技 术, 提 出 能 够 提 高 我 市 交 通 行 业 管 理 精 细 化 水 平, 提 升 交 通 科 学 治 理 能 力 提 升 公 众 出 行 信 息 服 务 质 量 创 新 交 通 服 务 模 式 的 新 思 路 和 新 举 措, 为 缓 解 我 市 交 通 拥 堵 的 问 题 献 上 良 策 相 关 要 求 : 参 赛 者 可 以 从 该 主 题 所 列 出 的 问 题 中 选 择 一 个 或 多 个 问 题 开 展 研 究, 也 可 围 绕 该 主 题 自 行 拟 定 题 目 开 展 研 究 参 赛 作 品 可 以 使 用 到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相 关 数 据 资 源, 但 不 限 定 于 使 用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相 关 数 据, 也 可 以 使 用 到 其 它 方 面 的 数 据 参 赛 者 提 交 的 成 果 形 式 可 以 是 解 决 方 案, 也 可 以 是 技 术 产 品 ( 如 原 型 系 统 APP 应 用 等 ) 参 赛 作 品 须 为 参 赛 者 原 创 作 品,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不 得 抄 袭, 不 得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否 则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24

题 目 二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结 合 北 京 市 环 境 污 染 的 现 状, 使 用 ( 但 不 限 于 )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环 保 领 域 的 政 府 数 据 资 源, 综 合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讯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针 对 ( 但 不 限 于 ) 以 下 问 题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或 技 术 产 品 : 1. 北 京 市 空 气 污 染 的 原 因 分 析 ( 如 天 气 因 素 交 通 因 素 ) 2. 北 京 空 气 污 染 水 污 染 噪 声 污 染 地 图 3. 重 点 排 污 企 业 精 细 化 管 理 4. 环 境 污 染 监 测 和 智 能 化 预 测 预 警 5. 环 境 治 理 措 施 ( 如 应 急 预 案 ) 的 有 效 性 分 析 6. 环 境 舆 情 监 测 和 分 析 背 景 说 明 : 当 前, 随 着 我 市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环 境 问 题 日 益 突 出, 解 决 环 境 问 题 迫 在 眉 睫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互 联 等 信 息 技 术 已 成 为 推 进 环 境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 的 重 要 手 段 之 一 本 命 题 旨 在 充 分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针 对 我 市 环 境 污 染 的 现 状 和 重 要 问 题, 提 出 创 新 性 的 解 决 方 案, 为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决 策 和 精 细 监 管 提 供 有 力 支 撑 相 关 要 求 : 参 赛 者 可 以 从 该 主 题 所 列 出 的 问 题 中 选 择 一 个 或 多 个 问 题 开 展 研 究, 也 可 围 绕 该 主 题 自 行 拟 定 题 目 开 展 研 究 参 赛 作 品 可 以 使 用 到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相 关 数 据 资 源, 但 不 限 定 于 使 用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相 关 数 据, 也 可 以 使 用 到 其 它 方 面 的 数 据 参 赛 者 提 交 的 成 果 形 式 可 以 是 解 决 方 案, 也 可 以 是 技 术 产 品 ( 如 原 型 系 统 APP 应 用 等 ) 参 赛 作 品 须 为 参 赛 者 原 创 作 品,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不 得 抄 袭, 不 得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否 则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题 目 三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保 障 结 合 北 京 市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保 障 的 需 求, 使 用 ( 但 不 限 于 )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应 急 领 域 的 政 府 数 据 资 源, 综 合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讯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针 对 ( 但 不 限 于 ) 以 下 问 题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或 技 术 产 品 : 1. 水 情 监 测 与 水 灾 防 治 2. 999 和 120 应 急 救 援 调 度 管 理 3. 烟 花 爆 竹 燃 放 与 监 控 管 理 25

4. 极 端 天 气 监 测 与 预 警 5. 高 边 坡 和 桥 梁 倾 斜 裂 变 监 测 及 预 警 背 景 说 明 : 当 前, 随 着 经 济 社 会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风 险 和 隐 患 逐 步 增 多, 迫 切 需 要 运 用 新 的 技 术 手 段, 有 效 提 升 现 有 的 城 市 应 急 指 挥 技 术 支 持 体 系, 加 强 实 时 感 知 信 息 共 享 和 智 能 分 析, 提 高 城 市 安 全 运 行 动 态 监 控 智 能 研 判 以 及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感 知 和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提 升 城 市 应 急 管 理 的 辅 助 决 策 水 平 本 命 题 旨 在 综 合 运 用 物 联 网 大 数 据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针 对 我 市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保 障 面 临 的 重 要 问 题, 提 出 创 新 性 的 解 决 方 案 相 关 要 求 : 参 赛 者 可 以 从 该 主 题 所 列 出 的 问 题 中 选 择 一 个 或 多 个 问 题 开 展 研 究, 但 不 限 定 于 所 列 问 题, 也 可 以 围 绕 该 主 题 自 行 拟 定 题 目 开 展 研 究 参 赛 作 品 可 以 使 用 到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相 关 数 据 资 源, 但 不 限 定 于 使 用 北 京 市 政 务 数 据 资 源 网 开 放 的 相 关 数 据, 也 可 以 使 用 到 其 它 方 面 的 数 据 参 赛 者 提 交 的 成 果 形 式 可 以 是 解 决 方 案, 也 可 以 是 技 术 产 品 ( 如 原 型 系 统 APP 应 用 等 ) 参 赛 作 品 须 为 参 赛 者 原 创 作 品,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不 得 抄 袭, 不 得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否 则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题 目 四 创 意 地 图 设 计 结 合 首 都 城 市 特 点 和 功 能 定 位, 进 行 创 意 地 图 设 计 背 景 说 明 : 十 三 五 时 期, 北 京 市 非 首 都 功 能 将 得 到 有 序 疏 解 北 京 城 市 功 能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调 整 和 完 善 北 京 将 深 入 实 施 人 文 北 京 科 技 北 京 绿 色 北 京 战 略, 并 向 国 际 一 流 和 谐 宜 居 之 都 迈 进 地 图 作 为 客 观 世 界 的 符 号 表 达, 一 直 是 信 息 传 递 的 重 要 途 径 和 工 具 随 着 时 代 的 发 展, 新 观 念 新 技 术 不 断 涌 现, 人 们 对 地 图 语 言 的 的 理 解 也 在 不 断 地 丰 富 和 更 新 创 意 地 图 是 对 地 图 符 号 创 新 表 达, 是 对 地 图 应 用 的 创 新 演 绎, 利 用 地 图 的 符 号 色 彩 结 构 等 元 素 进 行 创 意, 使 其 具 有 无 限 的 可 能 性 与 发 展 空 间 相 关 要 求 : 1 作 品 选 题 围 绕 北 京 市, 主 题 鲜 明, 富 有 时 代 特 点 数 据 真 实 可 行, 数 据 量 适 中 2 创 意 针 对 地 图 开 展, 从 地 图 概 念 地 图 元 素 地 图 结 构 地 图 配 色 等 地 图 要 素 进 行 提 炼 和 创 新 表 达 3 作 品 的 整 体 色 调 协 调, 视 觉 层 次 清 晰, 色 彩 设 计 与 表 示 内 容 统 一 26

4 作 品 为 原 创 作 品, 不 得 抄 袭 他 人 作 品, 不 得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 5 作 品 提 交 要 求 : 作 品 由 地 图 成 果 地 图 设 计 文 档 两 部 分 构 成 (1) 地 图 成 果 以 电 子 版 PDF 格 式 提 交 ; 电 子 作 品 分 辨 率 不 小 于 300dpi (2) 地 图 设 计 文 档 (Word 格 式 ) 其 中 包 含 作 品 名 称 主 题 创 意 数 据 来 源 制 图 工 艺 作 品 截 图 等 信 息 题 目 五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当 前, 按 照 中 央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的 总 体 要 求, 我 市 正 有 序 疏 解 非 首 都 功 能, 稳 步 推 进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各 项 工 作 请 综 合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讯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针 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以 下 问 题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或 原 型 系 统 : 1 非 首 都 功 能 疏 解 所 产 生 的 人 口 迁 移 分 析 2 疏 解 非 首 都 功 能 对 我 市 交 通 产 生 的 影 响 分 析 3 疏 解 非 首 都 功 能 对 我 市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分 析 4 疏 解 非 首 都 功 能 对 重 点 产 业 升 级 转 移 产 生 的 效 果 预 测 ( 如 汽 车 产 业 ) 5 非 首 都 功 能 疏 解 涉 及 的 产 业 市 场 公 共 服 务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分 布 及 疏 解 进 程 展 示 背 景 说 明 : 当 前, 北 京 市 正 面 临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非 首 都 功 能 疏 解 优 化 城 市 功 能 布 局 等 一 系 列 重 大 决 策, 这 些 工 作 需 要 更 多 更 精 确 的 数 据 支 撑 本 命 题 旨 在 综 合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讯 等 新 技 术, 从 城 市 交 通 环 境 产 业 转 移 人 口 迁 移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效 果 等 角 度, 对 上 述 重 大 决 策 方 案 进 行 建 模 分 析 预 测 和 验 证, 为 政 府 科 学 决 策 提 供 参 考 相 关 要 求 : 参 赛 者 可 以 从 该 主 题 所 列 出 的 问 题 中 选 择 一 个 或 多 个 问 题 开 展 研 究, 也 可 围 绕 该 主 题 自 行 拟 定 题 目 开 展 研 究 参 赛 者 提 交 的 成 果 形 式 可 以 是 解 决 方 案, 也 可 以 是 技 术 产 品 ( 如 原 型 系 统 等 ) 参 赛 者 提 交 的 成 果 中, 应 明 确 列 出 需 要 政 府 提 供 的 数 据 资 源 参 赛 作 品 须 为 参 赛 者 原 创 作 品,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不 得 抄 袭, 不 得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否 则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题 目 六 食 品 安 全 请 针 对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综 合 运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物 联 网 移 动 通 讯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围 绕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各 类 应 用 场 景 提 出 创 新 解 决 方 案 应 用 场 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1. 食 品 信 息 全 生 命 周 期 过 程 追 溯 体 系 27

2. 移 动 端 食 品 安 全 监 测 3. 食 品 全 生 命 周 期 检 测 数 据 的 分 析 挖 掘 4. 基 于 食 品 数 据 的 个 性 化 健 康 管 理 5.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预 警 预 报 和 应 急 响 应 体 系 背 景 说 明 :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是 关 系 国 计 民 生 的 重 大 问 题 近 几 年, 毒 胶 囊 镉 大 米 瘦 肉 精 洋 奶 粉 等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不 断 发 生, 让 消 费 者 对 食 品 安 全 产 生 了 担 忧 解 决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的 关 键 应 是 食 品 监 管, 通 过 不 断 完 善 监 管 体 制 和 技 术 手 段, 提 升 我 市 食 品 安 全 生 命 周 期 监 管 的 智 能 化 科 学 化 水 平, 为 百 姓 提 供 优 良 放 心 的 消 费 环 境 相 关 要 求 : 参 赛 者 可 以 从 该 主 题 所 列 出 的 应 用 场 景 中 选 择 一 个 或 多 个 开 展 研 究, 也 可 围 绕 该 主 题 自 行 选 择 其 他 应 用 场 景 开 展 研 究 参 赛 者 提 交 的 成 果 形 式 可 以 是 解 决 方 案, 也 可 以 是 技 术 产 品 ( 如 原 型 系 统 APP 应 用 等 ) 参 赛 者 提 交 的 成 果 中, 应 明 确 列 出 需 要 政 府 提 供 的 数 据 资 源 参 赛 作 品 须 为 参 赛 者 原 创 作 品,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不 得 抄 袭, 不 得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否 则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二 数 据 获 取 方 式 三 评 审 要 点 政 府 命 题 的 评 审 要 点 包 括 如 下 三 方 面 : 1 解 决 方 案 的 创 新 性 创 新 程 度 与 水 平 技 术 路 线 与 可 行 性 功 能 实 现 2 解 决 大 城 市 病 的 可 行 性 问 题 定 位 以 及 与 需 求 的 匹 配 程 度 实 施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 资 源 整 合 和 推 进 难 度 3 应 用 模 式 与 预 期 社 会 效 益 28

项 目 应 用 市 场 基 础 社 会 效 益 与 带 动 效 应 中 长 期 经 济 效 益 29

附 件 5: 企 业 命 题 指 南 一 主 题 智 能 传 感 器 的 创 新 解 决 方 案 与 技 术 详 细 解 释 : 目 前, 制 约 智 能 传 感 器 的 发 展 存 在 诸 多 的 技 术 难 题, 包 括 供 电 无 限 自 组 网 数 据 采 集 质 量 数 据 处 理 与 呈 现 等 以 数 据 处 理 与 呈 现 为 例, 解 决 方 案 可 能 涉 及 数 据 挖 掘 大 数 据 分 析 机 器 学 习 等 二 作 品 要 求 1 所 提 创 新 解 决 方 案 要 限 制 在 传 感 器 可 穿 戴 设 备 和 广 义 物 联 网 的 概 念 范 围 内 2 所 提 创 新 解 决 方 案 要 围 绕 智 慧 城 市 的 各 种 应 用 场 景 进 行 创 新 尝 试 应 用 场 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1) 供 应 链 管 理, 包 括 生 产 管 理 库 存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超 市 货 架 管 理 等 ; 2) 监 控 管 理 和 生 活 方 式, 包 括 身 体 体 征 和 监 控 状 态 监 控 康 复 和 科 学 运 动 训 练 智 能 可 穿 戴 设 备 智 能 家 居 等 ; 3) 城 市 公 共 资 源 管 理, 包 括 水 资 源 的 环 保 和 再 利 用 雾 霾 管 理 智 能 交 通 管 理 ( 智 能 出 行 车 位 管 理 拥 堵 治 理 等 ); 4) 智 能 园 区 楼 宇 建 设 停 车 场 管 理, 包 括 门 禁 及 访 客 管 理 园 区 及 楼 内 电 子 设 备 运 行 状 态 监 控 园 区 及 楼 内 环 境 状 态 监 控 园 区 及 室 内 人 员 定 位 灯 ; 5) 安 防 保 卫 系 统, 包 括 桥 梁 堤 坝 震 动 机 场 码 头 日 常 运 营 工 程 车 间 生 产 状 态 监 控 等 三 评 审 要 点 企 业 命 题 的 评 审 要 点 包 括 如 下 两 方 面 : 1 技 术 与 应 用 的 创 新 性 及 可 实 现 性, 包 括 : 工 作 原 理 模 式 和 系 统 架 构 易 于 安 装 部 署 30

成 本 较 低 且 易 于 维 护 功 能 实 现 数 据 分 析 与 呈 现 2 商 业 模 式 与 价 值, 包 括 : 核 心 竞 争 力 团 队 市 场 空 间 大 小 与 可 扩 充 性 演 进 计 划 商 业 模 式 清 晰 度 31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之 申 诉 仲 裁 与 纪 律 处 罚 1 各 参 赛 培 养 单 位 严 格 审 查 参 赛 选 手 资 格, 若 出 现 参 赛 选 手 资 格 问 题, 取 消 该 作 品 参 赛 资 格 参 赛 培 养 单 位 评 优 资 格 及 承 办 单 位 申 请 权, 并 通 报 组 委 会 各 委 员 单 位 2 参 赛 作 品 指 导 教 师 仅 负 责 指 导 参 赛 选 手 完 成 作 品, 不 得 将 指 导 教 师 个 人 相 关 科 研 项 目 研 究 成 果 署 名 学 生 作 为 参 赛 作 品 如 出 现 此 类 问 题, 取 消 参 赛 作 品 资 格 及 指 导 教 师 评 优 资 格, 并 通 报 组 委 会 各 委 员 单 位 3 参 赛 选 手 不 得 运 用 非 法 手 段 破 坏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以 在 技 术 擂 台 赛 中 获 利 如 出 现 此 类 问 题, 取 消 参 赛 选 手 资 格 并 通 报 其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由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给 予 相 应 处 罚 4 参 赛 选 手 不 得 运 用 非 法 手 段 窃 取 他 人 技 术 数 据 创 意 设 计 方 案 等, 如 出 现 此 类 问 题, 取 消 参 赛 选 手 资 格 并 通 报 其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由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给 予 相 应 处 罚 5 报 名 参 加 智 慧 城 市 大 赛 的 选 手, 应 保 证 所 提 交 作 品 的 原 创 性 和 首 次 发 表, 不 可 同 时 提 交 全 国 研 究 生 创 新 实 践 系 列 活 动 的 其 他 赛 事 如 重 复 申 报 并 核 查 属 实 者,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 已 获 奖 的, 撤 销 奖 励 6 大 赛 秘 书 处 专 家 委 员 会 及 评 审 专 家 组 等 各 职 能 部 门 严 格 遵 守 大 赛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做 到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若 出 现 渎 职 包 庇 等 行 为, 取 消 相 关 作 品 资 格 及 责 任 人 职 务, 并 通 过 组 委 会 各 委 员 单 位 32

联 系 我 们 秘 书 处 :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联 系 人 : 陈 前 放 电 话 :010-82317785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学 院 路 37 号 北 航 研 究 生 院 东 204 室, 邮 编 :100191 第 三 届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 北 京 大 学 联 系 人 : 常 铖 电 话 :010-62766552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颐 和 园 路 5 号 北 京 大 学 新 太 阳 学 生 中 心 501 邮 箱 :pku_smartcity@126.com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办 公 室 : 联 系 人 : 祝 子 鉴 邮 箱 :smartcity_mlg@163.com 网 站 技 术 支 持 : 联 系 人 : 段 鸿 飞 电 话 :010-52878507 33

附 件 6: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说 明 第 一 部 分 数 据 集 说 明 一 PKU-SVD-B 数 据 库 PKU-SVD-B 数 据 库 由 北 京 大 学 视 频 编 解 码 技 术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联 合 北 京 大 学 保 卫 部 建 立 并 整 理, 主 要 用 于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二 PKU-SVD-B 数 据 库 使 用 协 议 PKU-SVD-B 数 据 库 由 北 京 大 学 视 频 编 解 码 技 术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联 合 北 京 大 学 保 卫 部 建 立 并 整 理, 主 要 用 于 全 国 研 究 生 智 慧 城 市 技 术 与 创 意 设 计 大 赛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因 此, PKU-SVD-B 数 据 库 目 前 仅 用 于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使 用 PKU-SVD-B 数 据 库 的 科 研 人 员 必 须 签 署 本 协 定 并 遵 守 协 定 所 列 的 条 款 限 制 如 有 不 遵 守 本 协 定 的 行 为 发 生, 将 被 取 消 获 取 本 数 据 库 及 后 续 版 本 的 权 利, 并 将 被 追 究 民 事 责 任 所 有 科 研 人 员 需 要 遵 守 PKU-SVD-B 数 据 库 的 下 列 约 束 条 款 : 1. 仅 本 数 据 库 中 公 开 数 据 可 以 并 仅 可 以 发 表 在 监 控 视 频 分 析 领 域 的 论 文 或 者 技 术 报 告 中, 对 于 未 公 开 部 分 不 准 以 任 何 形 式 出 现 在 任 何 的 文 档 中 数 据 库 内 所 有 数 据 不 准 发 布 在 商 业 资 料 新 闻 报 刊 或 者 其 他 公 共 媒 体 上 2. 所 有 使 用 了 PKU-SVD-B 数 据 库 的 科 技 论 文 文 档 和 报 告 必 须 在 致 谢 中 表 明 使 用 了 本 数 据 库 所 有 使 用 了 PKU-SVD-B 数 据 库 的 科 技 论 文 文 档 和 报 告 必 须 立 即 转 发 给 北 京 大 学 视 频 编 解 码 技 术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3. 不 论 盈 利 与 否, 均 不 得 采 用 任 何 方 式 对 本 数 据 库 进 一 步 发 布 发 表 复 制 或 者 进 一 步 传 播 本 条 款 之 限 定 包 括 应 其 他 大 学 单 位 或 者 公 司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分 发 复 制 或 者 发 布 4. 本 数 据 库 内 所 有 数 据 仅 可 用 于 科 学 研 究 本 数 据 库 整 体 或 者 部 分 均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用 于 商 业 用 途 5. 所 有 使 用 车 辆 数 据 库 的 研 究 成 果 论 文 或 任 何 公 开 的 文 字, 必 须 引 用 论 文 :Hongye Liu, Yonghong Tian, Yaowei Wang, Lu Pang, Tiejun Huang. Deep Relative Distance Learning: Tel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imilar Vehicles, In Computer Vision and Pattern Recognition(CVPR), 2016 34

6. 本 协 定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北 京 大 学 视 频 编 解 码 技 术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所 有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签 名 : 日 期 : 组 织 名 称 : 通 讯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 三 智 能 技 术 挑 战 赛 数 据 管 理 的 保 密 制 度 1. 目 的 为 保 证 比 赛 的 公 平 性 和 严 肃 性, 特 制 定 技 术 挑 战 赛 过 程 中 应 遵 循 的 数 据 管 理 保 密 制 度 ( 以 下 简 称 本 制 度 ) 2. 适 用 范 围 根 据 用 途, 比 赛 数 据 集 分 为 训 练 数 据 集 校 验 数 据 集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三 类 本 制 度 的 适 用 范 围, 包 括 技 术 挑 战 赛 的 验 证 数 据 集 和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 公 开 的 训 练 数 据 集 不 在 本 制 度 的 适 用 范 围 内 3. 数 据 产 生 方 式 整 个 技 术 挑 战 赛 的 数 据 采 集 自 来 自 北 京 大 学 校 园 内 20 个 摄 像 头 的 监 控 视 频, 对 每 类 任 务 采 集 的 数 据 量 不 少 于 3 小 时, 其 中 以 15 分 钟 作 为 一 个 基 本 数 据 单 元 上 述 三 类 数 据 采 用 统 一 的 标 注 标 准 和 方 法 4. 数 据 划 分 方 式 在 所 有 数 据 采 集 标 注 完 成 后, 在 专 家 委 员 会 的 监 督 下, 采 用 数 据 集 划 分 程 序 以 随 机 的 方 式 产 生 验 证 数 据 集 和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所 得 的 划 分 结 果 封 存 在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5. 数 据 分 发 在 技 术 挑 战 赛 的 技 术 擂 台 赛 或 决 赛 阶 段 开 始 之 前, 在 专 家 委 员 会 的 监 督 下, 从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获 取 相 应 的 验 证 数 据 集 或 决 赛 测 试 数 据 集, 并 进 入 比 赛 评 测 系 统 35

第 二 部 分 比 赛 任 务 和 评 测 方 法 任 务 一 :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跟 踪 一 评 测 对 象 本 项 评 测 的 对 象 为 公 共 场 景 下 的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跟 踪 技 术 即 给 定 一 组 不 同 场 景 的 视 频, 给 出 指 定 目 标 第 一 次 出 现 的 信 息 ( 包 括 摄 像 头 名 称, 帧 号, 矩 形 框 信 息 ), 对 指 定 的 目 标 进 行 跟 踪, 并 在 目 标 在 当 前 场 景 消 失 后 在 其 余 场 景 ( 包 含 当 前 场 景 ) 的 视 频 中 进 行 搜 索 继 续 跟 踪, 将 跟 踪 的 结 果 ( 视 频 名, 帧 号 及 位 置 信 息 ) 保 存 下 来 二 问 题 定 义 和 任 务 说 明 1. 问 题 定 义 在 本 任 务 中, 给 定 的 训 练 集 数 据 包 含 3 个 子 任 务, 组 织 方 对 每 个 子 任 务 提 供 各 个 场 景 的 avs 视 频 及 标 注 文 件 ( 即 各 个 视 频 中 指 定 行 人 的 矩 形 框 信 息 组 织 方 提 供 的 视 频 奇 数 帧 的 标 注 结 果, 规 定 视 频 起 始 帧 号 为 0, 即 标 注 1,3,5,7.. 帧 ) 测 试 阶 段, 组 织 方 提 供 指 定 行 人 的 配 置 文 件 ( 包 含 指 定 目 标 的 初 始 信 息 ( 出 现 的 视 频 名 称, 帧 号, 矩 形 框 等 )), 任 务 目 的 是 对 配 置 文 件 中 的 指 定 目 标, 在 其 后 续 视 频 中 对 其 进 行 跟 踪, 并 在 目 标 消 失 后 在 其 余 场 景 的 视 频 中 进 行 搜 索 继 续 跟 踪, 将 跟 踪 的 结 果 ( 视 频 名 称, 帧 号 及 位 置 信 息 ) 按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保 存 下 来 配 置 文 件 及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见 本 任 务 第 四 节 数 据 样 本 的 样 例 如 下 : 36

2. 任 务 说 明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跟 踪 任 务 可 以 描 述 为 : 给 定 几 个 不 同 场 景 的 视 频 作 为 测 试 集, 并 提 供 配 置 文 件 ( 包 含 要 跟 踪 目 标 的 初 始 信 息 ( 出 现 的 视 频 名 称, 帧 号, 矩 形 框 等 )), 由 参 评 系 统 自 动 地 在 测 试 集 中 进 行 目 标 跟 踪, 并 在 目 标 消 失 后 在 其 余 场 景 的 视 频 中 进 行 搜 索 继 续 跟 踪, 将 跟 踪 结 果 保 存 下 来 三 评 测 数 据 集 1. 训 练 数 据 集 本 任 务 的 训 练 数 据 集 中 包 含 3 子 任 务, 分 别 包 含 3 3 8 个 场 景 对 每 个 场 子 任 务 分 别 提 供 不 同 场 景 的 视 频 和 标 注 文 件 ( 包 含 约 8 个 目 标 的 跨 头 跟 踪 结 果 ) 作 为 训 练 数 据, 参 评 单 位 也 可 以 自 行 收 集 数 据 用 于 训 练 2. 测 试 数 据 集 本 任 务 的 测 试 数 据 集 中 包 含 3 子 任 务, 分 别 包 含 3 3 8 个 场 景, 由 评 测 组 织 者 收 集 和 标 注 技 术 擂 台 赛 中, 测 试 集 中 3 个 子 任 务, 每 个 子 任 务 指 定 约 12 个 目 标 决 赛 中, 测 试 集 中 3 个 子 任 务, 共 约 40 分 钟, 每 个 子 任 务 指 定 约 12 个 目 标 37

四 参 评 系 统 输 入 输 出 文 件 格 式 1. 测 试 数 据 格 式 本 任 务 的 测 试 视 频 文 件 格 式 统 一 为 avs 视 频 格 式 2. 配 置 文 件 格 式 参 评 系 统 提 交 的 结 果 为 文 本 文 件, 需 按 照 指 定 格 式 保 存 ( 可 由 SDK 自 动 生 成 ) 请 确 保 文 件 格 式 evaluatetype mediafile VideoName 均 符 合 标 准 测 试 集 标 准 答 案 的 文 件 格 式 与 评 测 结 果 的 文 件 格 式 一 致 其 中, 各 项 标 签 的 含 义 定 义 如 下 evaluatetype 为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对 应 于 数 据 集 中 的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跟 踪 任 务 编 号 为 3) mediagroup 为 子 任 务 名 称, 对 应 于 数 据 集 中 的 子 任 务 编 号 ( 例 如, 对 于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跟 踪 任 务 的 第 2 个 子 任 务, 其 名 称 即 为 MultiPedestrianTracking2) mediacount 为 视 频 的 个 数, 如 MultiPedestrianTracking1_peizhi.xml 中, 指 定 的 8 个 目 标, 其 初 始 位 置 所 在 的 视 频 有 2 个, 则 mediacount 为 2 VideoName 为 评 测 视 频 名 称 ; 注 意 每 一 个 视 频 均 应 有 一 个 对 应 的 Items 标 签 startframenum 为 本 目 标 id 起 始 出 现 的 帧 号,endFrameNum 为 目 标 消 失 以 后 的 帧 号 ( 即 跟 踪 的 帧 号 最 大 不 超 过 endframenum) framenum 代 表 帧 号 l t r b id 分 别 代 表 跟 踪 矩 形 框 的 左 上 右 下 及 目 标 id 号 type 代 表 目 标 类 型 (1 代 表 车 辆,2 代 表 行 人 ) 下 面 给 出 一 个 样 例 文 本 <?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Message Version="1.0"> <Info evaluatetype="3" mediagroup="multipedestriantracking2" mediacount="1" /> <TrackTarget> <Items VideoName="yitiwest_8_1280x720_30" startframenum="57" endframenum="6299"> <Item id="9" type="2" l="333" t="101" r="356" b="154"/> </Items> <Items VideoName=" yitiwest_8_1280x720_30" startframenum="57" endframenum="1203"> <Item id="7" type="2" l="317" t="104" r="334" b="154" /> </Items> <Items VideoName=" yitiwest_8_1280x720_30" startframenum="885" endframenum="6299"> 38

<Item id="3" type="2" l="373" t="106" r="391" b="154" /> </Items> <Items VideoName=" yitiwest_8_1280x720_30" startframenum="1305" endframenum="2549"> <Item id="2" type="2" l="310" t="101" r="328" b="143" /> </Items> </TrackTarget> </Message> 3.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参 评 系 统 提 交 的 结 果 为 文 本 文 件, 需 由 SDK 自 动 生 成 请 确 保 文 件 格 式 evaluatetype mediafile VideoName 均 符 合 标 准 测 试 集 标 准 答 案 的 文 件 格 式 与 评 测 结 果 的 文 件 格 式 一 致 其 中, 各 项 标 签 的 含 义 定 义 如 下 evaluatetype 为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对 应 于 数 据 集 中 的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 例 如,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跟 踪 任 务 编 号 为 3) mediacount 为 视 频 的 个 数, 如 MultiPedestrianTracking1_ 中, 指 定 的 8 个 目 标, 其 所 在 的 初 始 视 频 有 3 个, 则 mediacount 为 3 mediafile 为 子 任 务 名 称, 例 如, 对 于 第 一 个 子 任 务 进 行 跨 摄 像 头 指 定 行 人 跟 踪, 其 名 称 即 为 MultiPedestrianTracking1 VideoName 为 评 测 视 频 名 称 ; 注 意 每 一 个 视 频 均 应 有 一 个 对 应 的 Items 标 签 startframenum 为 本 目 标 id 起 始 出 现 的 帧 号,endFrameNum 为 目 标 消 失 以 后 的 帧 号 ( 即 跟 踪 的 帧 号 最 大 不 超 过 endframenum) framenum 代 表 帧 号 l t r b id 分 别 代 表 跟 踪 矩 形 框 的 左 上 右 下 及 目 标 id 号 type 代 表 目 标 类 型 (1 代 表 车 辆,2 代 表 行 人 ) 下 面 给 出 一 个 样 例 文 本 <?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Message Version="1.0"> <Info evaluatetype="3" mediacount="2" meidiafile="multipedestriantracking1" /> <Items VideoName="yitiwest_8_1280x720_30" startframenum="145" endframenum="6053"> <Item framenum="145"> <Label type="2" l="621" t="147" r="653" b="224" id="9" /> </Item> <Item framenum="149"> <Label type="2" l="618" t="147" r="651" b="224" id="9" /> </Item> <Item framenum="153"> <Label type="2" l="617" t="148" r="649" b="225" id="9" /> 39

</Item> <Item framenum="157"> <Label type="2" l="615" t="150" r="647" b="226" id="9" /> </Item> </Items> <Items VideoName="weiming_7_1280x720_30" startframenum="169" endframenum="6125"> <Item framenum="169"> <Label type="2" l="1250" t="277" r="1279" b="438" id="9" /> </Item> <Item framenum="173"> <Label type="2" l="1236" t="275" r="1279" b="437" id="9" /> </Item> <Item framenum="177"> <Label type="2" l="1216" t="275" r="1279" b="441" id="9" /> </Item> <Item framenum="181"> <Label type="2" l="1199" t="275" r="1258" b="449" id="9" /> </Item> <Item framenum="185"> <Label type="2" l="1182" t="271" r="1248" b="443" id="9" /> </Item> </Items> </Message> 五 评 价 指 标 1. 技 术 擂 台 赛 评 测 指 标 对 所 有 N 个 摄 像 头 中 的 每 个 摄 像 头, 在 时 间 轴 上 设 置 个 匹 配 节 点, 每 个 匹 配 节 点 在 时 间 轴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范 围 ( 例 如 前 后 10 帧 ) 如 果 某 个 对 象 的 运 动 轨 迹 在 这 个 时 间 范 围 内 经 过 一 个 摄 像 头, 则 认 为 这 条 轨 迹 包 含 了 对 应 的 匹 配 节 点 对 于 某 一 个 指 定 跟 踪 对 象, 在 某 个 包 含 的 匹 配 节 点 范 围 内, 当 提 交 的 跟 踪 轨 迹 和 Ground Truth 跟 踪 轨 迹 有 超 过 50% 的 帧 都 能 匹 配 上 ( 参 照 对 象 检 测 匹 配 方 式 ) 时, 则 认 定 该 跟 踪 对 象 在 跨 头 跟 踪 时 匹 配 到 了 该 匹 配 节 点 对 于 第 i 个 跟 踪 对 象, 评 测 指 标 为 : (1.1) 40

其 中 N i i 是 总 的 摄 像 头 数, G ( G < T ) 是 第 i 个 指 定 跟 踪 对 象 的 跟 踪 Ground Truth 轨 迹 在 摄 像 头 n 里 包 含 的 匹 配 节 点 的 数 目 i D n n n n i C n 是 第 i 个 指 定 跟 踪 对 象 在 摄 像 头 n 里 匹 配 到 的 匹 配 节 点 的 数 目 是 第 i 个 指 定 跟 踪 对 象 在 摄 像 头 n 里 包 含 的 匹 配 节 点 的 数 目 假 设 上 图 为 某 个 指 定 跟 踪 对 象 的 评 测 过 程 : 时 间 轴 上 标 识 的 是 不 同 的 匹 配 节 点 ; 提 交 结 果 为 提 交 的 跟 踪 轨 迹 所 包 含 的 匹 配 节 点 (1 号 摄 像 头 下 1 个,3 号 摄 像 头 下 1 个,7 号 摄 像 头 下 2 个,8 号 摄 像 头 下 1 个, 共 5 个 ); 标 准 结 果 为 当 前 对 象 的 Ground-truth 轨 迹 包 含 的 匹 配 节 点 (1 号 摄 像 头 下 2 个,3 号 摄 像 头 下 1 个,6 号 摄 像 头 下 2 个,8 号 摄 像 头 下 2 个, 共 7 个 ) 由 图 可 知, 匹 配 到 的 节 点 为 : 1 号 摄 像 头 下 第 一 个 节 点,3 号 摄 像 头 的 节 点,8 号 摄 像 头 的 第 二 个 节 点, 共 3 个 因 此, 这 条 轨 迹 的 评 测 结 果 为 : 对 于 所 有 的 指 定 跟 踪 目 标, 评 测 指 标 为 : (1.2) 其 中 M 是 所 有 被 指 定 跟 踪 目 标 对 象 数 目 2. 决 赛 评 测 指 标 决 赛 的 评 测 指 标 包 含 两 个 部 分 : 检 测 性 能 评 测 以 及 时 间 惩 罚 因 子, 具 体 定 义 为 : 其 中, 为 时 间 惩 罚 项, 由 公 式 (1.4) 得 到 M = Fscore L (1.3) 其 中, (T 为 算 法 运 行 时 间, T 0 为 规 定 时 间, 均 以 分 为 单 位 ) 为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的 比 例 时 间 计 算 惩 罚 的 原 则 为 : 时 间 惩 罚 因 子 只 适 用 于 没 有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运 行 完 的 算 法 ; 惩 罚 因 子 根 据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的 多 少 来 确 定, 超 过 时 间 越 多, 惩 罚 因 子 越 大, 而 算 法 运 行 时 间 (1.4) 41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2 小 时 以 上 的 则 计 为 无 效 成 绩 42

任 务 二 :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一 评 测 对 象 本 项 评 测 的 对 象 为 公 共 场 景 下 的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技 术, 即 检 测 测 试 图 片 中 是 否 存 在 与 给 定 证 件 照 一 致 的 人 脸 若 存 在, 将 对 应 的 人 脸 所 在 矩 形 框 以 及 ID 信 息 保 存 下 来 1. 问 题 定 义 在 本 任 务 中, 给 定 的 训 练 集 数 据 包 含 2 个 场 景 的 图 片,gallery( 证 件 照 库 ) 及 probe( 测 试 图 片 ) 训 练 集 里 Probe 中 的 测 试 图 片 的 标 注 文 件 已 经 给 出, 标 注 文 件 包 含 人 脸 在 图 片 中 的 位 置 信 息 以 及 ID 信 息 任 务 目 标 是 在 给 出 gallery 的 基 础 上, 对 probe 中 测 试 图 片 进 行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对 识 别 出 为 gallery 证 件 照 库 的 人 脸, 将 其 矩 形 框 位 置 以 及 ID 信 息 按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保 存 下 来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见 本 任 务 第 四 节 数 据 样 本 的 样 例 如 下 : gallery: Prob: 2. 任 务 说 明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任 务 可 以 描 述 为 : 给 定 2 个 不 同 场 景 的 图 片 集 作 为 probe, 并 给 出 指 定 的 gallery 证 件 照 库 ( 含 待 识 别 的 人 脸 证 件 照 ), 由 参 评 系 统 自 动 地 在 probe 中 进 行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并 返 回 该 图 片 检 测 并 识 别 出 为 gallery 证 件 照 库 的 人 脸 的 位 置 信 息 以 及 ID 信 息 43

三 评 测 数 据 集 1. 训 练 数 据 集 本 任 务 的 训 练 数 据 集 中 包 含 2 个 场 景,gallery 证 件 照 库 及 标 注 文 件 ( 即 与 证 件 照 库 中 的 人 对 应 的 图 片 中 人 脸 的 矩 形 框 位 置 信 息 ) 评 测 组 织 者 将 提 供 每 个 场 景 约 1000 张 图 片 ( 标 注 文 件 中 含 groundtruth) 作 为 训 练 数 据, 参 评 单 位 也 可 以 自 行 收 集 数 据 用 于 训 练 2. 测 试 数 据 集 本 任 务 的 测 试 数 据 集 中 包 含 2 个 场 景, 由 评 测 组 织 者 收 集 和 标 注 技 术 擂 台 赛 中, 测 试 集 中 每 个 场 景 约 1000 张 图 片,gallery 证 件 照 库 中 有 10 张 证 件 照 决 赛 中, 测 试 集 中 每 个 场 景 的 图 片 约 为 1100 张 图 片,gallery 证 件 照 库 中 有 10 张 证 件 照 四 参 评 系 统 输 入 输 出 文 件 格 式 1. 测 试 数 据 格 式 本 任 务 的 测 试 图 片 文 件 格 式 统 一 为 jpg 图 片 格 式 2.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参 评 系 统 提 交 的 结 果 为 文 本 文 件, 需 由 SDK 自 动 生 成 请 确 保 文 件 格 式 evaluatetype mediafile VideoName 均 符 合 标 准 测 试 集 标 准 答 案 的 文 件 格 式 与 评 测 结 果 的 文 件 格 式 一 致 其 中, 各 项 标 签 的 含 义 定 义 如 下 evaluatetype 为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对 应 于 数 据 集 中 的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任 务 编 号 为 4) mediafile 为 数 据 集 名 称, 对 应 于 数 据 集 的 名 称 ( 例 如, 对 于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dongnanmenwest_16_1920x1080_30 数 据 集, 其 名 称 即 为 dongnanmenwest_16_1920x1080_30) imagename 代 表 图 片 名 称 score 代 表 该 识 别 矩 形 框 的 置 信 度 ( 需 要 归 一 化 到 0~1 之 间 ) l t r b id 分 别 代 表 识 别 矩 形 框 的 左 上 右 下 及 目 标 id 号 下 面 给 出 一 个 样 例 文 本 <?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Message Version="1.0"> 44

<Info evaluatetype="4" mediafile="dongnanmenwest_16_1920x1080_30" /> <Items> <Item imagename="13165.jpg"> <Label id="30" score="0.800000" l="130" t="360" r="200" b="460" /> </Item> <Item imagename="13167.jpg"> <Label id="30" score="0.800000" l="150" t="370" r="230" b="460" /> </Item> <Item imagename="13169.jpg"> <Label id="30" score="0.800000" l="190" t="370" r="260" b="465" /> </Item> <Item imagename="15161.jpg" /> </Items> </Message> 五 评 价 指 标 1. 技 术 擂 台 赛 评 测 指 标 人 脸 检 测 与 识 别 任 务 需 要 参 赛 者 提 供 在 不 同 匹 配 阈 值 ( 阈 值 需 要 归 一 化 到 [0,1] 之 间 ) 下 的 识 别 结 果, 对 应 每 一 个 阈 值 s, 可 获 得 如 下 指 标 : (2.1) 其 中, t (s) 为 当 前 阈 值 下 识 别 准 确 的 目 标 个 数, t (s) 为 当 前 阈 值 下 没 有 识 别 到 的 目 标 个 数, p n f (s) 为 当 前 阈 值 下 识 别 错 误 的 目 标 个 数 详 细 地, 识 别 正 确 的 定 义 包 括 :1, 人 脸 检 测 正 确 p ( 具 体 定 义 公 式 见 (2); 2, 人 脸 识 别 正 确 ( 即 识 别 返 回 的 ID 与 ground-truth 中 ID 相 同 ) 下 一 步, 我 们 会 将 会 根 据 在 不 同 阈 值 下 的 Recall (s) 和 模 拟 出 ROC 曲 线, 曲 线 的 横 纵 坐 标 分 别 为 Recall 和 Precision, 假 设 曲 线 方 程 为 : 最 后 我 们 利 用 等 错 误 率 C 来 作 为 最 终 评 测 指 标,C 通 过 下 列 方 程 求 解 : 注 1:( 2.2) 和 (2.3) 只 是 为 了 形 式 化 的 理 解, 在 我 们 实 现 中 并 没 有 完 全 求 出 (10) 的 具 体 形 式 化 表 达 我 们 会 根 据 参 赛 者 提 供 的 结 果 来 近 似 模 拟 ( 一 些 插 值 算 法 ) 计 算 出 等 错 误 率 注 2: 虽 然 我 们 的 评 测 程 序 中 等 错 误 率 只 能 保 证 近 似 满 足 (2.3) 而 不 是 完 全 满 足 (2.3), 但 是 可 以 保 证 对 所 有 参 赛 者 公 平, 绝 对 不 会 出 现 本 来 ROC 曲 线 表 现 好 的 结 果 等 错 误 率 低 (2.2) (2.3) 45

2. 决 赛 评 测 指 标 决 赛 的 评 测 指 标 包 含 两 个 部 分 : 检 测 性 能 评 测 以 及 时 间 惩 罚 因 子, 具 体 定 义 为 : 其 中, 为 时 间 惩 罚 项, 由 下 式 得 到 : M = C L (2.4) 其 中, (T 为 算 法 运 行 时 间, T 0 为 规 定 时 间, 均 以 分 为 单 位 ) 为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的 比 例 时 间 计 算 惩 罚 的 原 则 为 : 时 间 惩 罚 因 子 只 适 用 于 没 有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运 行 完 的 算 法 ; 惩 罚 因 子 根 据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的 多 少 来 确 定, 超 过 时 间 越 多, 惩 罚 因 子 越 大, 而 算 法 运 行 时 间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2 小 时 以 上 的 则 计 为 无 效 成 绩 (2.5) 46

任 务 三 :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一 评 测 对 象 本 项 评 测 的 对 象 为 公 共 场 景 下 的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技 术, 即 检 测 测 试 视 频 中 是 否 存 在 异 常 事 件 若 存 在, 则 还 需 检 测 出 异 常 片 段 的 起 始 帧 号 和 终 止 帧 号, 以 及 该 片 段 内 每 一 帧 的 异 常 区 域 二 问 题 定 义 和 任 务 说 明 1. 问 题 定 义 在 本 任 务 中, 异 常 事 件 定 义 为 有 别 于 训 练 集 中 正 常 事 件 的 低 频 率 事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群 体 聚 集 群 体 逃 散 追 赶 丢 弃 箱 包 敏 感 区 域 徘 徊 等 事 件 具 体 来 说, 在 本 任 务 中, 给 定 的 训 练 集 数 据 仅 包 含 正 常 事 件, 任 务 目 标 是 判 断 测 试 视 频 中 是 否 包 含 了 未 在 训 练 集 中 出 现 过 的 低 频 率 异 常 事 件, 如 果 有, 则 需 给 出 该 事 件 的 起 始 帧 号 和 终 止 帧 号, 以 及 每 一 帧 中 异 常 发 生 的 位 置 下 面 给 出 了 测 试 集 中 可 能 包 含 的 几 类 异 常 事 件 的 样 本, 红 色 标 识 部 分 为 异 常 发 生 的 具 体 位 置 下 面 给 出 可 能 包 含 的 几 类 异 常 事 件 的 简 单 描 述 群 体 聚 集 : 多 人 聚 集 在 一 起, 长 时 间 不 散 开 异 常 事 件 ( 群 体 聚 集 ) 视 频 示 例 群 体 逃 散 : 多 人 聚 集 在 一 起 时, 忽 然 集 体 向 四 周 迅 速 逃 散 47

异 常 事 件 ( 群 体 逃 散 ) 视 频 示 例 追 赶 : 一 人 在 前 跑, 一 人 在 后 追 着 跑 异 常 事 件 ( 追 赶 ) 视 频 示 例 丢 弃 箱 包 : 一 人 手 提 箱 包, 将 箱 包 丢 弃 在 路 边 并 离 开 异 常 事 件 ( 丢 弃 箱 包 ) 视 频 示 例 敏 感 区 域 徘 徊 : 一 人 在 敏 感 区 域 来 回 走 动, 并 做 出 可 疑 举 动 ( 如 在 私 家 车 的 车 门 前 来 回 48

走 动, 窥 视 车 内 或 试 图 拉 动 车 门 手 ) 异 常 事 件 ( 敏 感 区 域 徘 徊 ) 视 频 示 例 2. 任 务 说 明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任 务 可 以 描 述 为 : 给 定 一 个 包 含 了 K 个 摄 像 头 下 所 有 M 个 视 频 的 测 试 集, 其 中 一 部 分 ( 约 70%) 视 频 为 正 常 事 件 视 频, 另 一 部 分 ( 约 30%) 视 频 为 异 常 事 件 视 频 由 参 评 系 统 自 动 地 在 测 试 集 中 进 行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若 判 定 该 视 频 包 含 了 异 常 事 件, 则 需 返 回 该 异 常 事 件 的 起 始 帧 号 和 终 止 帧 号, 以 及 该 区 间 内 每 一 帧 的 异 常 区 域 若 判 定 该 视 频 未 包 含 异 常 事 件, 则 只 需 返 回 该 视 频 正 常 三 评 测 数 据 集 数 据 集 中 的 正 样 本 和 负 样 本 定 义 如 下 正 样 本 : 包 含 了 异 常 事 件 的 视 频 负 样 本 : 不 包 含 任 何 异 常 事 件 的 视 频 1. 训 练 数 据 集 本 任 务 的 训 练 数 据 集 中 仅 包 含 负 样 本 评 测 组 织 者 将 提 供 K 个 摄 像 头 下 总 长 大 约 为 180 分 钟 的 正 常 事 件 视 频, 参 评 单 位 也 可 以 自 行 收 集 数 据 用 于 训 练 2. 测 试 数 据 集 本 任 务 的 测 试 数 据 集 中 包 含 正 样 本 和 负 样 本, 由 评 测 组 织 者 收 集 和 标 注 技 术 擂 台 赛 中, 测 试 集 中 所 有 视 频 总 长 大 约 为 60 分 钟 决 赛 中, 测 试 集 中 所 有 视 频 总 长 大 约 为 120 分 钟 49

3. 测 试 正 样 本 标 注 在 评 测 之 前, 评 测 组 织 者 首 先 招 募 人 员 对 测 试 数 据 集 中 的 正 样 本 进 行 人 工 标 注, 标 注 内 容 为 所 有 正 样 本 视 频 内 异 常 事 件 出 现 的 视 频 片 段 的 起 始 帧 号 和 终 止 帧 号, 以 及 该 区 间 内 每 一 帧 的 异 常 区 域 具 体 来 说, 对 于 异 常 事 件 片 段 内 的 每 一 帧, 都 划 分 为 R C 个 块, 以 从 上 至 下 从 左 至 右 的 顺 序 从 0 开 始 标 记 编 号 如 果 某 个 块 内 发 生 了 异 常 事 件, 则 将 该 块 标 记 为 异 常, 否 则 标 记 为 正 常 在 本 任 务 中, 设 定 R 为 18,C 为 32, 即 将 一 帧 划 分 为 18 32 = 576 块 块 划 分 与 标 号 规 则 如 下 图 所 示 正 样 本 标 注 示 例 通 过 上 述 人 工 标 注, 生 成 带 有 标 准 答 案 的 测 试 样 本 库 测 试 集 标 准 答 案 的 文 件 格 式 与 评 测 结 果 的 文 件 格 式 一 致, 详 见 下 一 节 描 述 四 参 评 系 统 输 入 输 出 文 件 格 式 1. 测 试 数 据 格 式 本 任 务 的 测 试 视 频 文 件 格 式 统 一 为 avs 视 频 格 式 2.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参 评 系 统 提 交 的 结 果 为 文 本 文 件, 需 由 SDK 自 动 生 成 请 确 保 文 件 格 式 evaluatetype mediafile VideoName 均 符 合 标 准 测 试 集 标 准 答 案 的 文 件 格 式 与 评 测 结 果 的 文 件 格 式 一 致 其 中, 各 项 标 签 的 含 义 定 义 如 下 evaluatetype 为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对 应 于 数 据 集 中 的 任 务 类 型 编 号 ( 例 如,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任 务 编 号 为 5) mediafile 为 子 任 务 名 称, 对 应 于 数 据 集 中 的 子 任 务 编 号 ( 例 如, 对 于 异 常 事 件 检 测 任 务 50

的 第 2 个 子 任 务, 其 名 称 即 为 AnomalyDetection2) VideoName 为 评 测 视 频 名 称 ; 注 意 每 一 个 视 频 均 应 有 一 个 对 应 的 Items 标 签, 否 则 将 判 定 为 漏 检 abn 代 表 判 定 此 视 频 是 否 为 异 常 视 频 (1 表 示 为 异 常,0 表 示 为 正 常 ) startframe 和 endframe 代 表 异 常 区 间, 即 该 异 常 事 件 从 第 startframe 帧 开 始, 到 第 endframe 帧 结 束 ; 帧 号 从 0 开 始 计 数 ; 若 该 视 频 中 不 包 含 任 何 异 常 事 件, 则 startframe 和 endframe 均 为 -1 framenum 代 表 帧 号 blockid 代 表 每 一 帧 内 块 的 编 号 下 面 给 出 一 个 样 例 文 本 <?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Message Version="1.0"> <Info evaluatetype="5" mediafile="anomalydetection2" /> <Items VideoName="v0018_07_1920x1080_30.avs" abn="1" startframe="34" endframe="34"> <Item framenum="34"> <Label blockid="124" /> <Label blockid ="78" /> <Label blockid ="258" /> </Item> </Items> <Items VideoName=" v0019_07_1920x1080_30.avs" abn="1" startframe="45" endframe="47"> <Item framenum="45"> <Label blockid ="36" /> <Label blockid ="291" /> <Label blockid ="153" /> <Label blockid ="292" /> <Label blockid ="82" /> </Item> <Item framenum="46"> <Label blockid ="116" /> <Label blockid ="153" /> <Label blockid ="292" /> </Item> <Item framenum="47"> <Label blockid ="47" /> <Label blockid ="138" /> </Item> </Items> <Items VideoName=" v0020_07_1920x1080_30.avs" abn="0" startframe="-1" endframe="-1" /> <Items VideoName=" v0021_07_1920x1080_30.avs" abn="0" startframe="-1" endframe="-1" /> 51

<Items VideoName=" v0022_07_1920x1080_30.avs" abn="0" startframe="-1" endframe="-1" /> </Message> 五 评 价 指 标 1. 技 术 擂 台 赛 评 测 指 标 对 于 每 个 视 频 i, 需 提 交 对 于 每 个 视 频 的 检 测 结 果 D 该 视 频 内 异 常 事 件 的 帧 区 间 ( 即 开 始 帧 为 F is,, 结 束 帧 为 F 第 3 块 和 第 5 块 为 异 常, 第 j 帧 的 检 测 结 果 设 为 A ) ie, i ) 以 及 该 区 间 内 每 帧 内 的 异 常 块 编 号 ( 如 (3, 5) 表 示 ij, 当 检 测 结 果 与 标 准 答 案 的 误 差 在 事 件 总 持 续 时 间 的 内 ( 即 阈 值 与 事 件 持 续 时 间 正 相 关 ), 则 认 为 此 区 间 判 定 正 确, 否 则 判 定 错 误 设 视 频 i 的 标 准 答 案 为 ( 表 示 开 始 帧 为 G, is, 结 束 帧 为 G ie, ), 则 视 频 i 的 评 测 结 果 为 (3.1) 其 中,θ 1 暂 定 为 0.9 对 于 检 测 结 果 中 的 每 帧, 按 照 检 测 结 果 与 标 准 答 案 的 交 比 并 计 算 评 测 结 果, 当 达 到 阈 值 ( 暂 定 为 0.6) 时, 则 认 定 此 帧 的 检 测 正 确 设 视 频 i 的 第 j 帧 的 标 准 答 案 为 g 果 为 ij,, 则 其 评 测 结 (3.2) 视 频 i 的 评 测 结 果 为 : (3.3) 其 中, G 代 表 第 i 个 视 频 的 标 准 答 案 是 否 为 异 常 (1 代 表 异 常,0 代 表 非 异 常 ) 公 式 (3.3) i 即 表 示 了 判 定 正 确 的 帧 的 数 量, 除 以 总 异 常 视 频 的 数 量 ( 加 惩 罚 项 ) 52

(3.4) 其 中 D 代 表 选 手 判 定 视 频 i 为 异 常 Precision 即 判 定 正 确 的 数 量 除 以 判 定 为 异 常 的 数 量 i clip 最 后 用 F 值 来 评 测 视 频 级 别 的 检 测 结 果 : (3.5) 其 中 β 暂 定 为 0.75 帧 级 别 的 检 测 结 果 为 : (3.6) 其 中, 判 定 正 确 的 异 常 视 频 数 即 对 于 每 个 视 频, 在 检 测 结 果 与 标 准 答 案 的 交 集 内, 计 算 其 正 确 判 定 的 帧 数 除 以 交 集 帧 数, 对 于 所 有 视 频 求 Precision 的 平 均 值 因 此, 最 终 评 测 结 果 为 其 中 β 暂 定 为 0.5 (3.7) 2. 决 赛 评 测 指 标 决 赛 的 评 测 指 标 包 含 两 个 部 分 : 检 测 性 能 评 测 以 及 时 间 惩 罚 因 子, 具 体 定 义 为 : 其 中, 为 时 间 惩 罚 项, 由 下 式 得 到 : M = SSSSS L (3.8) 其 中, (T 为 算 法 运 行 时 间, T 0 为 规 定 时 间, 均 以 分 为 单 位 ) 为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的 比 例 时 间 计 算 惩 罚 的 原 则 为 : 时 间 惩 罚 因 子 只 适 用 于 没 有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运 行 完 的 算 法 ; 惩 罚 因 子 根 据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的 多 少 来 确 定, 超 过 时 间 越 多, 惩 罚 因 子 越 大, 而 算 法 运 行 时 间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2 小 时 以 上 的 则 计 为 无 效 成 绩 (3.9) 53

任 务 四 : 车 辆 精 确 检 索 一 评 测 对 象 本 项 评 测 的 实 际 监 控 场 景 下 的 车 辆 精 确 查 找 技 术, 即 查 找 测 试 数 据 中 出 现 的 所 有 指 定 车 辆 图 片 二 问 题 定 义 和 任 务 说 明 1. 问 题 定 义 车 辆 检 索 任 务 与 其 他 对 象 检 索 任 务 类 似, 可 以 定 义 为 : 给 定 两 部 分 图 片 数 据 ref( 车 辆 图 片 数 据 库 ) 和 query( 测 试 车 辆 图 片 ), 前 者 ref 包 含 N 辆 车 的 M 张 图 片 (N<=M, 即 每 一 辆 车 可 以 包 含 多 张 不 同 图 片 ), 任 务 目 标 是 对 query 中 每 张 测 试 图 片 在 ref 中 找 出 所 有 属 于 相 同 车 辆 的 图 片, 把 对 应 结 果 保 存 下 来,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见 本 任 务 第 四 节 注 意, 这 里 所 说 的 相 同 车 辆 不 包 含 型 号 颜 色 相 同 的 两 辆 车, 实 际 每 张 图 片 的 ID 信 息 与 车 辆 车 牌 号 一 一 对 应 比 赛 数 据 采 集 自 真 实 城 市 的 监 控 摄 像 头, 图 中 车 辆 涉 及 隐 私 信 息, 因 此 严 禁 参 赛 选 手 把 图 片 数 据 进 行 二 次 发 布 或 者 公 布 到 互 联 网 中, 在 本 任 务 中, 给 定 的 训 练 集 包 含 车 辆 原 始 图 像 及 标 注 文 件 ( 车 辆 id 和 部 分 车 辆 属 性 ) 测 试 阶 段, 组 织 方 提 供 指 定 的 ref 及 query 数 据 集, 任 务 目 的 是 在 ref 中 找 到 所 有 query 中 出 现 的 车 辆 配 置 文 件 及 评 测 结 果 文 件 格 式 见 本 任 务 第 四 节 另 外, 本 数 据 集 已 经 由 我 们 CVPR 2016 的 论 文 发 表 : Hongye Liu, Yonghong Tian, Yaowei Wang, Lu Pang, Tiejun Huang. Deep Relative Distance Learning: Tel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imilar Vehicles, In Computer Vision and Pattern Recognition(CVPR), 2016 参 赛 者 如 果 需 要 发 表 任 何 使 用 到 本 数 据 集 的 研 究 成 果 论 文 或 任 何 公 开 的 文 字, 请 务 必 引 用 该 论 文 2. 任 务 说 明 车 辆 精 确 查 找 任 务 可 以 描 述 为 : 在 实 际 监 控 摄 像 头 采 集 的 车 辆 图 像 数 据 中, 查 找 指 定 的 测 试 车 辆, 将 ref 数 据 库 中 所 有 与 测 试 图 片 属 于 相 同 车 辆 的 图 像 排 在 查 找 结 果 的 前 面, 并 采 用 Mean Average Precision(MAP)@K(K=200) 来 对 算 法 结 果 进 行 评 测 三 评 测 数 据 集 所 有 训 练 及 测 试 图 片 数 据 均 为 现 实 监 控 摄 像 头 所 拍 摄 的 卡 口 图 片, 示 例 原 始 车 辆 图 片 如 下 : 54

所 有 车 辆 图 片 均 为 正 面 或 反 面 拍 摄 ( 可 能 有 小 角 度 倾 斜 ), 一 辆 车 可 能 在 不 同 时 间 被 一 个 或 多 个 摄 像 头 拍 摄 到 至 少 两 张 图 片, 整 个 数 据 集 平 均 而 言 一 辆 车 包 含 8.44 张 图 片, 不 同 车 辆 可 能 属 于 同 一 车 型 同 一 颜 色 ; 此 外, 为 了 防 止 通 过 车 牌 来 判 断 车 辆 ID, 因 此 所 有 图 片 的 车 牌 部 位 都 用 黑 色 矩 形 遮 挡 1. 训 练 数 据 集 训 练 集 数 据 包 含 38998 张 图 片 (5043 辆 车 ), 每 张 图 片 均 有 对 应 的 车 辆 ID 车 型 信 息 颜 色 信 息 ( 均 从 0 开 始 编 号 ), 其 中 车 型 类 别 总 共 250 类, 颜 色 类 别 总 共 7 类, 但 是 请 注 意, 训 练 数 据 不 保 证 每 种 类 别 样 本 数 量 均 衡, 仅 仅 作 为 辅 助 属 性 用 于 模 型 训 练 2. 测 试 数 据 集 测 试 集 数 据 包 含 16742 张 图 片 (2000 辆 车 ), 每 张 图 均 标 注 有 对 应 的 车 辆 ID,ref 和 query 事 先 已 经 分 好, 比 赛 选 手 需 要 对 每 张 query 中 的 图 片, 按 相 似 度 把 ref 数 据 库 中 的 图 片 进 行 排 序, 并 返 回 对 应 结 果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