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36093.SH 债券简称 :15 华信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或 上海华信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开证券 或 受托管理人 ) 编制 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监管机构 公开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未经国开证券书面许可, 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名称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30 亿元人民币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 :AA+,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行利率 :4.98% 发行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 重大事项 ( 一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 2018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华信发布了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17 华信 Y1 公司债违约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 根据 17 华信 Y1 公司债的募集说明书约定, 17 华信 Y1 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应支付第一个付息年度利息 78,000,000.00 元人民币 由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不能正常履职及 3 月 1 日媒体新闻事件等不利因素冲击, 公司正常经营已受到重大影响, 无法按期偿付本次债券到期应付的利息, 上述事项导致 17 华信 Y1 公司债发生实质性违约 ( 二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近期诉讼事项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发行人发布了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近期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 1 案号:(2018) 浙民初 60 号 ; 受理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原告 : 衢州溢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734,390,894.12 元 ; 2 案号:(2018) 沪 74 民初 187 号 ; 受理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原告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105,052,454.00 元 ;
3 案号:(2018) 粤 0305 民初 19415 号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原告 :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32,004,006.85 元 ; 4 案号:(2018)1281 字第 7622 号 ; 受理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原告 :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2,219,178.08 元 ; 5 案号:(2018) 沪 74 民初 985 号 ; 受理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202,800,888.00 元 ; 6 案号:(2018) 沪 74 民初 986 号 ; 受理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203,200,000.00 元 ; 7 案号:(2018) 浙 0104 民初 11254 号 ; 受理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原告 : 浙江磐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 : 浙江华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8,036,151.68 元 ; 8 案号:(2018) 浙 0104 民初 11255 号 ; 受理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原告 : 浙江磐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 : 浙江华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7,995,971.23 元 ; 9 案号:(2018) 浙 0104 民初 11256 号 ; 受理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原告 : 浙江磐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 : 浙江华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7,995,971.23 元 ; 10 案号:(2018) 浙 0104 民初 11257 号 ; 受理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原告 : 浙江磐亿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被告 : 浙江华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7,995,971.23 元 ; 11 案号:(2018) 沪 0106 民初 38474 号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借款纠纷 ; 原告 : 林志燕 ; 被告 : 上海华信集团 ( 天津 ) 有限公司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40,830,000.00 元 ; 12 案号:(2018) 沪民初 98 号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原告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2,889,929,810.24 元 ; 13 案号:(2018) 京 02 民初 308 号 ; 受理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开庭日期 : 尚未确定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 ; 原告 : 宁波保利科技防务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同 ); 被告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起诉标的 : 人民币 60,087,826.50 元 ( 三 ) 发行人上市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发行人上市子公司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调查通知书 ( 编号 : 皖证调查字 18056 号 ), 因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公告如下 : 披露日期公告名称公告编号 2018 年 8 月 23 日 2018 年 9 月 21 日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8-076 2018-081 2018-084
2018 年 11 月 20 日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8-094 公司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 若公司因上述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或因涉嫌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因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将被停牌, 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 在调查期间,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开证券作为 15 华信债 的受托管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在获悉上述事项后, 及时向发行人进行了问询, 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 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