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65 证券简称 : 飞鹿股份公告编号 :2017-028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现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762 号 ) 核准, 飞鹿股份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0.13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 19,247.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2,459.85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87.1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 (XYZH/2017SZA30397)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 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 二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4,170.02 万元 ( 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其中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1,619.87 万元,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 2,550.15 万元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170.02 万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人民币 12,617.13 万元 ( 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支出等 )
( 三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 二 )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余额 (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未支付完的上市发行费用 ) 如下 : 序号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额 ( 万元 ) 余额 ( 万元 ) 资金用途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 57010155200008971 14,237.00 12,618.90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2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 注 82210301000001874 2,550.15 712.33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 合计 16,787.15 13,331.23 注 :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专户中的余额主要为未支付的发行费 ( 三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公司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 并于 2017 年 6 月与保荐机构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及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 1) (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737.23 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 (XYZH/2017SZA30416)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 确认 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 以募集资金 4,170.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和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三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 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或违规使用情况在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也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 :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87.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0.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0.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 ]762 号 ) 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 ( 深证上 [2017]363 号 ) 同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 股票 1,900 万股 截至 2017 年 6 月 6 日,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47.00 万元, 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2,459.85 万元 ( 含税 ) 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87.15 万元 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金额 为 4,170.02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人民币 12,617.13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3,331.23 万元 项目达截止报项目可是否已本报截至期截至期募集资金到预定本报告告期末是否达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变更项调整后投告期末累计末投资承诺投资可使用期实现累计实到预计否发生募资金投向目 ( 含部资总额 (1) 投入投入金进度 (3) 总额状态日的效益现的效效益重大变分变更 ) 金额额 (2) =(2)/(1) 期益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否 14,237.00 14,237.00 2018 年 0 1,619.87 11.38% 12 月 31 日 0 0 否 否 2018 年新型环保防水防渗否 2,550.15 2,550.15 0 2,550.15 100.00% 07 月 27 材料技改项目日 341.55 4,909.97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787.15 16,787.15 0 4,170.02 -- -- 341.55 4,909.97 -- -- 超募资金投向无合计 -- 16,787.15 16,787.15 0 4,170.02 -- -- 341.55 4,909.97 -- -- 1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还处在建设期, 还未投入生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2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 因募投项目的资金未足额募集, 故项目总体实施进度与募集资金预计收益的情况和投入进度有些许出入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总投资额为 5,199.46 万元, 截止本期总体实施原因 ( 分具体项目 ) 进度已完 59.96%, 后续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不适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2017 年 6 月 27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 4,737.23 万元, 同意公司使用 4,170.02 万元 ( 其中轨道交通装备减况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1,619.87 万元 ;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 :2,550.15 万元 ) 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不适用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不适用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因募投项目的资金未足额募集, 故项目总体实施进度与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有些许出入 新型环保防水露中存在的问题或防渗材料技改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共 2,550.15 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 承诺的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 其他情况余下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