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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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四 公司已收到关于重大诉讼的情况 : ( 一 )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以下简称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 (1) 判令三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佣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 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元 ; 2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环东路西环北路北滨海之窗花园 3 栋 3004 (ADATA) S107 闪存盘产品, 并使用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方法 近日, 原告于被告二处购得前述闪存盘产品 经对比分析, 前述闪存盘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规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朗科科技公告编号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起诉威刚科技 ( 苏州 ) 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财慧道 2 号 A133 类份额 红棉安心回报 半年盈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X572 期 中铁信托 商鼎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 1 期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销售渠道 本行网上银行 本行网上银

资产管理 计划 日 ( 可申购 ) 客户 7 基金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基金 -- 代销基金列表 8 代理 黄金 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黄金交易 序号 1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西部信托 玉和 1 号单一资金 信托 西部信托 销售渠道

公告

3 本案 民事诉讼状 原告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2017 年 9 月,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 BX 的 融资租赁合同, 并与第三人签订了编号为 BX E 的 委托购买协议 ( 三方 ) ( 下统称 : 合同 ), 前述合同构成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 根据合同约定及 支付明细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峥 境内自然人.74% 2,91,714 1,627,5 质押 1,827,5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35% 1,,23 潘卫东 境内自然人.27% 769,5 陈孟兵 境内自然人.23% 66, 龚燕东 境内自然人.21% 581,317 潘建权 境内自然人.2% 559,7 徐同武 境内自然人.

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豁免的 元后, 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元 ( 投资收益及违约金暂计算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 ), 并支付 2018 年 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附件1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

(4) 理财到期日 :2018 年 12 月 03 日 ; (5) 产品期限 : 从理财启动日 ( 含 ) 开始到理财到期日 ( 不含 ) 止, 共 137 天 ; (6) 理财产品金额 : 人民币 10,000 万元 ; (9)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 (10) 公司本次使用 1

(2) 被告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钟葱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 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第三人 ( 二 ) 系发行人 4 立案/ 接受仲裁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6: 李卫东 2 本案原告诉状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5 月 17 日, 原告与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原料公司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银绒业股份公司 ) 三方签订一份编号为银川 Y 号的 债权转让协议, 约定原告以壹亿元

第15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

公司 ) 被告 :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王献蜀 (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东升路 36 号 诉讼请求 :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溢价回购款人民币 5000 万元 ; (2)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 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自 2017 年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被告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钟葱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 ( 二 ) 系发行人 2.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告根据与被告上海碧空龙翔投资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国联证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原告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与千山药机分别签署了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约定千山药机向原告申请贷款, 上述两个贷款合同共计贷款金额为 20,000 万元, 贷款期限均为一年, 并约定了贷款利率 逾期罚息利息等 2017 年 9 月 27 日刘祥华 陈端华与原

合同签订后, 原告通过七个人帐户向刘华山的帐户支付借款 2960 万元,2017 年 12 月 29 日借款到期后, 刘华山未能归还全部借款, 仅归还了借款本金 500 万元, 剩余 2460 万元本金及利息未清偿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判决或裁决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 本案未开庭审理 公司

2015年第14期幸福优享126天期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人民币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持仓报告

金鼎泰利达人民币理财产品 702 期非标准化资产持仓报告 (207 年 8 月 25 日 ) 理财产品概况 金鼎泰利达人民币理财产品 702 期 C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序号融资客户品名称 品资年收益期限 率 中铁 三 成都金堂 星镇安置房建 发展 设

2015年第14期幸福优享126天期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人民币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持仓报告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 或 公司 )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朗科科技公告编号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山药机公告编号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千

中银2015年第一期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被告 :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王献蜀 (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东升路 36 号 诉讼请求 :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溢价回购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股东大会决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Red 5 Singapore Pte. Ltd. 告知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江南嘉捷 或 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出售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 以下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件, 约定 : 被告二将其与被告一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签署的 购销合同 项下的部分应收账款及该应收账款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债权的从属权利等相关权益转让给原告 原告向被告二提供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各方同时约定了相关的违约责任 2017 年 5 月 18 日, 被告三与原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8.22 %, 交易结构为资产管理计划 理财产品 14K001 于 卖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中欧盛世汉口银行 1 号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ZOZCGLFB01), 融资客户为武汉中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资产剩余融资期限为 324 天 该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在本理财产品的配置期间内的年

募集说明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 安全性好 风险较低理财产品, 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 权限 内部审核流程 内部报告程序 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 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 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三 购买理财产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ST 中新公告编号 : 临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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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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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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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方式探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

债券简称 :15 天风次债券简称 :16 天风 01 债券简称 :16 天风 02 债券简称 :17 天风次债券简称 :18 天风 01 债券简称 :18 天风 02 债券简称 :18 天风 C1 债券代码 : SH 债券代码 : SH 债券代码 : SH 债券代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亿元 ; 保险代理业务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9 次, 交易额 亿元 ;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业务累计发生 3 次, 交易额 亿元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澳洋健康公告编号 :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组合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鹏华资产 ) 之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上市公

<4D F736F F D D36A1A2B1B1BEA9CAD0BDF0B6C5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6AEB2B9B3E4B7A8C2C9D2E2BCFBCAE9A3A8CEE5A3A92E646F6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良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陈春蕾声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9 能投 01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品种一 ) 2019 年度第七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616 号云南能投集团集控综合楼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上

3 海润光伏 ( 上海 ) 有限公司 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 1 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返还投资款纠 纷 已开庭, 未判决 合 计 二 主要案件的情况说明 : ( 一 ) 平

AA+ AA % % 1.5 9

募集说明书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智度股份公告编号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序仲裁案件被申请人一其他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二 : 吕伟春 福建省瑞隆科技开发有 被申请人三 : 林荟 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 : 周海莹 法定代表人 : 周海莹 被申请人五 : 福建省世 1 (2017) 第 130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 350 三楼 纪易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吕伟春被

简称 广州视睿 ) 向交通银行广州东圃支行认购了 10,000 万元的 蕴通财富 日增利 90 天 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在 2017 年 11 月 1 日于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 披露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10.0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 含 )40.00 亿元, 可循环使用 ; 使用期限由原 2 年调整为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 3 年 1 金鸡报晓 3 号 2017 年 3 月 21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临时 ) 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

股票代码:000936

建信信托 - 中铁建信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 号 (A5 类 ) 2016 年 3 月 17 日 3 年 5.7%/ 年 建信信托 - 建兴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 年 8 月 28 日 3 年 7.2%/ 年 建信信托 - 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 1 号投资单元第 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ST 抚钢编号 : 临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期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4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5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杨怀进 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纠纷 199,332,388 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纷 137,711,380 合计 442,267, 仲裁已裁决仲裁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公布的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终止的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东吴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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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87 证券简称 : 飞利信公告编号 :2018-08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收到控股股东函告, 获悉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以下简称 广东高院 ) 司法冻结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74) 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杨振华先生 曹忻军先生 陈洪顺先生 王守言先生 ( 以下将四人合称为 控股股东 ) 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平安信托 ) 合同纠纷案, 平安信托向广东高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对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 36,833.96 万股股份 (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634%) 进行了司法冻结 2018 年 12 月 3 日,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 控股股东近日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有关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 合同纠纷的 民事起诉状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等诉讼文件, 平安信托起诉公司控股股东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 具体内容如下 : ( 一 ) 广东高院送达的平安信托提交的 民事起诉状 原文如下 : 原告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告 :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第三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1 / 6

一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 初始本金人民币 4.5 亿元 ; 二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信托收益 ( 以 4.5 亿元为基数, 按 10% 年化收益率为标准, 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 累计至四被告支付完毕之日, 并扣除信托财产专户内的现金余额 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 该信托收益为人民币 8123991.22 元 ); 三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 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 每逾期一天, 以当天应付未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为基数, 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 累计至四被告支付现金补偿款完毕之日止 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 该违约金为 28954107.85 元 ); 四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承担本案受理费 保全费 担保费 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事实与理由 : 2016 年 3 月 29 日, 原告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T160352130100001 号的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约定设立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 ( 以下简称 183 号信托 ), 信托规模为 4.5 亿元, 信托资金用于投资 方正富邦祥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以下简称 1 号资管计划 ), 信托规模为 4.5 亿元 同日, 原告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方正富邦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 ) 签订 方正富邦祥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 以下简称 资管计划合同 ), 约定原告代表 183 号信托 作为资产委托人, 方正富邦作为资产管理人, 设立 1 号资管计划, 该资管计划委托财产为 4.5 亿元, 主要投资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飞利信 ( 股票代码 :300287) 同日,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飞利信 ) 股东之一, 被告杨振华与原告签订编号为 T160352130100003 号的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用增级协议, 被告杨振华承诺在 183 号信托到期日前按照合同约 2 / 6

定的计算方式, 对该信托进行现金补偿 上述合同签订后,183 号信托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依约向 1 号资管计划支付 4.5 亿元 此后,1 号资管计划在飞利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成功获配 40983600 股 飞利信 股票 2018 年 4 月 3 日, 飞利信的另外三位股东, 被告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分别与原告签订编号为 T160352130100004 号 T160352130100005 号 T160352130100006 号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用增级协议 ( 以下简称 增信协议 ), 承诺在 183 号信托到期日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 对该信托进行现金补偿 同时, 上述 增信协议 约定各收益差额补足义务人或资产管理计划权益受让义务人之间对收益差额补足义务 资产管理计划权益受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8 年 6 月 30 日,183 号信托存续期限届满 此后,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2018 年 7 月 25 日, 原告依据 资管计划合同 增信协议 之约定, 向资产管理人方正富邦发送投资指令, 要求其卖出 1 号资管计划 项下部分飞利信股票 2018 年 8 月 6 日, 此次变现收入汇入信托财产专户后, 账户资金余额为 101001008.78 元 此后, 原告向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发送 通知函, 要求四被告依照 增信协议 的约定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但四被告至今未按约履行相应义务 依据 增信协议 有关争议解决条款之约定, 凡因履行 增信协议 发生的争议, 协商不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 ( 原告 )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特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 ( 二 ) 广东高院送达的平安信托提交的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原文如下 : 申请人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 :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3 / 6

第三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请求事项 : 申请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申请人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人请求变更本案诉讼请求如下 : 一 变更第一项诉讼请求为 :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 本金 405,873,991.22 元 ; 二 变更第二项诉讼请求为 :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信托收益 1,125,000 元 ( 自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 暂计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 实际应以 450,000,000 元为基数, 按 10% 年化收益率为标准, 计至四被告支付完毕之日, 并扣除信托财产专户内的现金余额 ); 三 变更第三项诉讼请求为 :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64,374,654.17 元 ( 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 暂计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 此后每逾期一天, 应以当天应付未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为基数, 按照千分之一的标准, 累计至四被告支付现金补偿款完毕之日止 申请人确认,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 一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 本金 405,873,991.22 元 ; 二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信托收益 1,125,000 元 ( 自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 暂计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 实际应以 450,000,000 元为基数, 按 10% 年化收益率为标准, 计至四被告支付完毕之日, 并扣除信托财产专户内的现金余额 ) 三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64,374,654.17 元 ( 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 暂计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 此后每逾期一天, 应以当天应付未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为基数, 按照千分之一的标准, 累计至四被告支付现金补偿款完毕之日止 四 判令被告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承担本案受理费 保全费 4 / 6

担保费 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事实和理由 : 2016 年 3 月, 申请人代表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 ( 以下简称 183 号信托 ), 通过 方正富邦祥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以下简称 1 号资管计划 ) 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飞利信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成功获配 40983600 股 飞利信 股票 ( 股票代码 :300287) 被申请人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分别与申请人签订 平安财富 * 汇泰 183 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用增级协议 ( 以下简称 增信协议 ), 承诺在 183 号信托 到期日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 对信托计划提供现金补偿 183 号信托 存续期限届满后, 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四被申请人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但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 故申请人于 2018 年 8 月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 要求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现金补偿, 即信托本金 4.5 亿元及信托收益 4789095.98 元 ( 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 ), 并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 申请人依据相关协议之约定, 于 2018 年 10 月要求资产管理人方正富邦卖出 1 号资管计划 项下部分飞利信股票 2018 年 10 月 25 日 10 月 26 日 10 月 29 日, 1 号资管计划 在二级市场上共卖出飞利信股票 14,352,738 股 2018 年 10 月 30 日, 本次股票变现款收入合计 61,000,000.00 元汇入信托财产专户 依据 信用增级协议 第 2.2.1 条之约定, 四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现金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 收益差额补足金额 = MAX 信托初始本金 (1+10% ( 自信托资金交付至资产管理计划之日起至被告支付完毕收益差额补足资金之日之间的实际天数 360))- 届时信托财产专户内的现金余额,0 ; 由于股票变现后信托财产专户内的现金余额已发生变化, 四被申请人应承担的现金补足义务金额亦应随之变更 依据前述计算公式,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0 日本次股票变现款划入信托财产专户后, 四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收益差额补足金额为本金 405,873,991.22 元及自该日起暂计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的信托收益 1,125,000 元 ( 实际应计至四被申请人支付完毕之日止 ) 5 / 6

综上, 申请人特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前述诉讼请求 ( 三 )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目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目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 经营正常 但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 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四 ) 其他事项截止目前, 控股股东尚未收到有关 平安财富 * 汇泰 180 号单一资金信托 合同纠纷的起诉文件 ( 五 ) 备查文件 1 民事起诉状 2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