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85 股票简称 : 格力地产编号 : 临 2014-030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格力地产 发行人 或 公司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格力转债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1317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4 年 12 月 23 日的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 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 1.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9.8 亿元格力转债, 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共计 98 万手,980 万张 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5 年 票面利率 : 第一年为 0.60% 第二年为 0.80% 第三年为 1.00% 第四年为 1.50% 第五年为 2.00%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6%( 含最后一期利息 ) 的价格向投资者兑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 本次发行的格力转债全额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 )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认购不足 9.8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3.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20%:80% 如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和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 1
股东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 则除去原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 网下实际申购情况, 按照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4.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2 月 24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696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 并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 (10 张 ) 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704185, 配售简称为 格力配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5.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6. 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5,000 手 (500 万元 ), 超过 5,000 手 (500 万元 ) 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 ) 的整数倍, 申购的上限为 78.4 万手 (7.84 亿元 )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 正确填写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并及时准备相关资料 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14 年 12 月 25 日 15:00 前, 将网下申购表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扫描件连同网下申购表 word 版文件发送至主承销商电子邮箱 :ECM@XSDZQ.CN 不便发送扫描件的, 可将网下申购表及其他相关文件发送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电子版 word 文件与网下申购表扫描件或传真件完全一致 如有差异, 主承销商将以网下申传表扫描件或传真件为准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 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 20%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 2014 年 12 月 25 日 (T 日 )15:00 前足额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 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等指定文件, 应确保申购定金于当日 (T 日 )17:00 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7.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 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 733185, 申购简称为 格力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 (10 张, 2
1,000 元 )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9.6 万手 (1.96 亿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8. 本次发行的格力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格力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2 月 24 日 )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 1.696 元 ( 即每股配售 1.696 元面值的可转债 ), 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 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77,594,400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约可优先认购 979,600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6%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 704185, 配售简称为 格力配债 网上优先配售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5 日 (T 日 ) 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 9:30~11:30,13:00~15:00 二 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4 年 12 月 25 日 (T 日 ) 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 9:30~11:30,13:00~15:00, 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 733185, 申购简称为 格力发债 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 (10 张,1,000 元 ), 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9.6 万手 (1.96 亿元 ),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账户外, 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一经申购不得撤单 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 其余申购无效 资金不实的申购亦视为无效申购 三 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3
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4 年 12 月 25 日 (T 日 )9:30~15:00,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的下限为 5,000 手 ( 500 万元 ), 超过 5,000 手 (500 万元 ) 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 ) 的整数倍, 申购的上限为 78.4 万手 (7.84 亿元 ) 如超出申购上限, 则为无效申购 机构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格力转债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14 年 12 月 25 日 15:00 前, 将以下申购文件的扫描件连同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电子版 word 文件发送至主承销商电子邮箱 :ECM@XSDZQ.CN, 邮件标题为 : 投资者全称 + 格力转债 并在发送邮件 10 分钟后查看是否收到主承销商的确认邮件 未收到确认邮件的, 请拨打以下电话确认 :010-83561174 申购表电子版可于新时代证券网站 http://www.xsdzq.cn/ 下载 不便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的, 也可将以下文件发送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并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 单位名称 页码 总页数 和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010-83561007,010-83561007; 传真确认电话 :010-83561175 业务咨询电话号码 :010-83561196 申购文件包括以下 7 项 : 1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见附件 可于新时代证券网站 http://www.xsdzq.cn/ 下载 ) 2word 版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3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 7 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各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扫描发送至主承销指定电子邮箱或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 具有法律效力 4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网下申购表电子版 word 文件与网下申购表扫描件或网下 申购表传真件完全一致 如有差异, 主承销商将以网下申传表扫描件或网下申购 表传真件为准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 2014 年 12 月 25 日 (T 日 ) 15:00 前足额向主承销商以下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 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 额的 20% 收款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692953427 汇款用途 : 填写证券账户帐号 ( 上海 ) Bxxxxxxxxx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 305100001016 联行行号 : 011606008 资金查询电话 : 010-88654200 邓帅 在办理付款时, 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 ( 上海 ), 例 如, 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B000111222,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000111222 投资者需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 应确保申购定金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 (T 日 )17:00 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 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四 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一 ) 发行人 名称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鲁君四 办公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 213 号 电话 :0756-8860606 传真 :0756-8309666 联系人 : 黄华敏 邹超 ( 二 )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名称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刘汝军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5
联系电话 :010-83561175 010-83561174 010-83561196 邮箱 :ECM@XSDZQ.CN 传真 :010-83561007,010-83561008 联系人 : 牛鹏程 蔡泽煜 年宾华 特此公告 发行人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2 月 24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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