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股东大会的聘用决议, 与该所签定了 审计业务约定书, 在约定书中确定了支付该所的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并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们认为以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3 未发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及该所人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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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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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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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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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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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盾安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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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 一 )2016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苏州市吴通投资有限公司, 有利于公司积极寻找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标的, 公司将以此作为平台和孵化器, 通过股权投资 并购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计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人每季度亲自召开并出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在职期间, 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3 月 22 日, 关于与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

<4D F736F F D D C4EAB6C8B6C0C1A2B6ADCAC2CAF6D6B0B1A8B8E62E646F63>

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在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审计人员坚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认真 严谨,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在本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

3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对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我们作为广东

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事前审核发表独立意见 ( 二 )2012 年 3 月 15 日, 发表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 股权 聘任薛慧敏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2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开展 201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 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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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 四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 客观 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 该机构已经连续为公司服务 8 年, 为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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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和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 张宏斌先生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7 2

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江犇宝 )100% 股权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 公司通过浙江犇宝间接控制美国德克萨斯州的 Permian 盆地位于 Crosby 郡的油田资产 ( 以下简称 Hoople 油田资产 ) 20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 : 福达股份股票代码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LIN FUDA CO., LTD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16 年 3 月 21 日 1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3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召开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人对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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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

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范自力 否 6 唐国琼 否 6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 201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同时, 参与探讨了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推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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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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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港 ) 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芯技佳易 ) 为满足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需要,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 ( 亚洲 ) 有限公司 ) 申请不超过 6,000 万美元银行贷款, 期限不超过 3 年 该笔贷款需要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具融资性保函 / 备用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所做的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后认为 :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 科学决策部署, 坚持责任担当 坚持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相统一, 较好地完成了 2017 年度经营目标, 并有效执行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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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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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 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2017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任 院长助理 EMBA 中心主任,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 ; 兼 任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 ) 独立性情况说明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议, 其中现场方式 3 次, 通讯表决方式会议 6 次, 本人均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会议, 未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 履职情况 1. 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所做出的履职工作本人在 2012 年内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对外投资 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核查,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4 关于审议 <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 及 <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 > 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费用和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 ; 6 关于审议 < 北

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低风险理财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低风险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系 2017 年度, 我利用专长, 特别关注公司的重大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同时关注传媒 网络 报纸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 出席了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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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43,795,62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59 元, 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9,999, 元, 该等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划至公司账户 ; 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4 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 亿元, 较上年度的 6.47 亿元增加 1.53 亿元, 增长 23.66%; 实现净利润 万元, 较

凯麦律师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远方光电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凯麦证字 2015 第 8 号 致 :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下午在杭州市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董事朱松青 独立董事张保华 独立董事何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4 月 8 日,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第 16 条 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

Transcription: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议,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一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刚刚扭亏为盈, 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2016 年整体资金需求量较大, 不进行现金分红, 有利于公司 2016 年的资金需求分配,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安排,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同时, 根据 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中 现金分红的条件 的条款规定, 公司 2015 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因此,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二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 :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着想,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 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独立意见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6 号 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在取得公司有关资料, 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后, 我们对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2015 年度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系经 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聘用程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 公司支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履行了以下程序 : 根据公司董事会 1

和股东大会的聘用决议, 与该所签定了 审计业务约定书, 在约定书中确定了支付该所的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并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们认为以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3 未发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损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 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 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从该业务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的情形 4 公司董事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工作严谨, 业务熟练, 审计客观 公正 的评价是恰当的 5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决定是根据 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 法规, 在考察该所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 理由充分, 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独立意见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6 号 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在取得公司有关资料, 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后, 我们对 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2015 年度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担任公司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系经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聘用程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 公司支付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履行了以下程序 :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聘用决议, 与该所签定了 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 在约定书中确定了支付该所的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支付内控审计机构的报酬, 并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们认为以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3 未发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损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 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 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从该业务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的情形 4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6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2

为公司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的决定是根据 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 法规, 在考察该所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 理由充分, 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 2015 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必要的问询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确保了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 ;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福利 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事项 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及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 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控制, 防止资金占用情况发生 六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 2015 年度对外担保经我们审慎核查,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并且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符合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 审议了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通过了公司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对外担保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公司拟定的公司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对外担保相关事项, 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3

(2) 公司拟定的公司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对外担保, 主要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3) 公司拟定的公司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对外担保中的其它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同意将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报酬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15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能够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 监事的薪酬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报酬, 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15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 制定的绩效评价体系及相关薪酬考核机制以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高管人员 2015 年度税前报酬 ( 含兼任董事的津贴 ) 九 关于增加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会计政策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认真审阅了 关于增加会计政策的议案 及相关资料,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2015 年 11 月 6 日, 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 公司新增石油天然气行业及产品 本次增加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增加会计政策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 有效, 能够更加客观 真实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本次增加会计政策, 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以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股东权益以及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此, 我们同意公司增加石油天然气业务相关的会计政策,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美国孙公司 2015 年度无须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孙公司美国巨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Surge Energy America Holdings, Inc.)2015 年度无须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 2402 号 );2015 年 11 月 6 日, 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过户到公司名下 根据公司与浙江犇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签署的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约定, 以及工商变更时点,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公司收购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资产交割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国巨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聘请了美国 BKD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其 2015 年年度审计机构 美国 BKD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使用第三方油气储量评测公司的储量报告数据及第三方大宗商品价格预测机构的数据等相关数据, 并参照相关美国会计准则汇编 ASC932-360-351 ASC360-10-35 用 ASC360-10-35-29, 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油气储量认定相关条例 Reg. S-X Rule 4-10(a)( 22)( iv) 对美国巨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油气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认定没有减值迹象, 并对美国巨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美国 BKD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所执行的减值测试程序是充分的 客观的且符合审慎性原则, 同意孙公司美国巨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无须计提减值损失 ( 以下无正文 ) 5

( 正页无正文, 为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 独立董事 : 马海涛 王东宁 余璇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