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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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Administrator

张初全董事 总经理 % 0.26% 陈少琳 董事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 0.11% 曹耀峰副总经理 % 0.09%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 员 (76 人 ) % 1.54% 合计 (79 人 ) 280.0

年 5 月 23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授予条件根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九节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的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

年 7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激励计划 及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授权议案 ) 以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第三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授予日起满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

(1) 在授予日后 12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 (2)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 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披

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 分别为 1 年 2 年 3 年和 4 年, 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在此基础上, 视公司业绩公告时间对锁定期做相应调整 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

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扬帆新材公告编号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扬帆新

3 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 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07 万股的 0.35% 4 激励对象 :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3 人, 包括公司公告本计 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以及公 司董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第三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案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年 6 月 22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及 关

年 9 月 20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677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确定 <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4 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元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 4 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智度股份公告编号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WHJ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1-0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

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600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行权 / 解锁安排行权 / 解锁时间行权 / 解锁比例 第一次行权 / 解锁 第二次行权 / 解锁 第三次行权 / 解锁 自授权 /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权 / 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 授予日起 36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批复的公告 年 5 月 2 日至 5 月 12 日,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6 月 13 日,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4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12 个月为限售期 限售期后为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 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2 人, 激励对象为公司外籍员工 年 2 月 16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

监事会公告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胡锦桥 财务负责人 % 0.05% 中层管理人员 (25 人 ) % 1.08% 核心骨干 (62 人 ) % 0.56%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 并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 5 月 3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

( 二 )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为 :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

合计 (147 人 ) % 3.612% 注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 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0% 2 本计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法律意见 2 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止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0.97% 4 授予价格: 本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价格为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即每股 8.87 元 5 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限制性股票解锁之前,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示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5 解锁条件 :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50%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 三 ) 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 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 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 各期行权时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2-XX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Administrator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公司 ( 含子公司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 均为公司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

年 3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变更后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公司董事袁建成 朱文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在会议中回避了表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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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09 证券简称 : 北特科技公告编号 :2016-04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6 年 8 月 23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31 万股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16 年 8 月 23 日为授予日, 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31 万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或 本计划 )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 1 标的种类: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 2 标的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 3 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对象共计 86 人 (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 具体如下 :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靳晓堂总经理 50 12.50 0.469 徐鸿飞财务总监 20 5.00 0.187 蔡向东副总经理 5 1.25 0.047 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员 (83 人 ) 294 73.50 2.756 预留部分 31 7.75 0.291 合计 (86 人 ) 400 100 3.750 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 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 12 个月内予以锁定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按 比例解锁,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14.80 元 / 股, 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 (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9.60 元 / 股的 确定 6 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锁考核年度为 2015-2016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

第一个解锁期 锁定期内, 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 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82 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33 亿元 预留部分的解锁考核年度为 2016-2017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33 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88 亿元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 本期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 2015 年 8 月 10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3 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 2 2015 年 8 月 10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3 2015 年 8 月 10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 并出具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4 2015 年 9 月 1 日, 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靳晓堂 靳国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 3

5 2015 年 9 月 22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5 年 9 月 18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9 万股限制性股票 6 2016 年 8 月 22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 2016 年 8 月 23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31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 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 ( 一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 二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 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6 年 8 月 23 日 ; 2 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31 万股,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占公司公告计划时股本总数 10667 万股的 0.291% 3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 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主要为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员, 共 14 名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 4

姓名 单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 (%) 1 李旻 营销中心 10 2.72% 0.0762% 2 许振 转向事业部 4 1.09% 0.0305% 3 李宏艳 财务部 3 0.82% 0.0228% 4 马艳骅 转向事业部 3 0.82% 0.0228% 5 王大勇 天津子公司 3 0.82% 0.0228% 6 刘洋 质量部 2 0.54% 0.0152% 7 李娜 人事行政中心 2 0.54% 0.0152% 8 李伟旭 生产部 1 0.27% 0.0076% 9 张苏 人事行政中心 0.5 0.14% 0.0038% 10 张琴 人事行政中心 0.5 0.14% 0.0038% 11 黄金枝 转向事业部 0.5 0.14% 0.0038% 12 李彩丽 转向事业部 0.5 0.14% 0.0038% 13 李良杰 转向事业部 0.5 0.14% 0.0038% 14 朱春芳 市场开发部 0.5 0.14% 0.0038% 合计 31 8.42% 0.2361% 4 授予价格: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20.21 元 授予价格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40.4058 元的 确定, 为每股 20.21 元 5 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6 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 的规定, 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 在 2016 年 -2018 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总费用为 214.25 万元, 则 2016 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5

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总费用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1 88.46 25.09 54.57 8.80 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 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 参与激励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不存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七 激励对象认购预留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 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等的核查情况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 公司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14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该 1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且满足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有关规定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九 独立董事意见 1 本次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主要为部分核心团队成员, 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2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 该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 公司本次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 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价格确定的规定 4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6

排 5 公司实施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 约束机制, 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 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 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创造性与责任心, 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综上, 我们同意以 2016 年 8 月 23 日为授予日, 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31 万股, 授予价格为 20.21 元 / 股 十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 : 本所认为,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批准与授权 授予条件 授予日 授予对象等事项均符合 管理办法 和 股权激励备忘录 的有关规定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合法 有效 ; 公司尚需就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办理信息披露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一 备查文件 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独立意见 4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