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雙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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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投資人須知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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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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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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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B.xls

公開說明書

公開說明書

Microsoft Word - 基金通路報酬揭露.doc

募股權與對沖組合基金等投資商品 旗下各公司致力為世界各地之客戶提供專業投資建議 投資產品及資產管理服務, 網絡橫跨歐美亞非與中東地區 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旗下資產管理總額達 715 億美元, 擁有各項投資領域研究能力及優秀的過往紀錄 另類投資 : 客製化方案我們的避險及結構性資產

公開說明書

( ) RR3 RR ( ) ( ) ( ) 法規函令動態 ( ) ( )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ETF ( ) % 103

NN (L) 系列基金 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分 : 一般資訊 一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總代理人 ( 一 ) 事業名稱 :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野村投信 ) ( 二 ) 營業所在地 : 台北市 110 信義路五段 7 號 30

募股權與對沖組合基金等投資商品 旗下各公司致力為世界各地之客戶提供專業投資建議 投資產品及資產管理服務, 網絡橫跨歐美亞非與中東地區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旗下資產管理總額達 825 億美元, 擁有各項投資領域研究能力及優秀的過往紀錄 另類投資 : 客製化方案我們的避險及結構性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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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域優質債券基金(First State High Quality Bond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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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投信 基金受益人印鑑卡

<4D F736F F D20B4BAB6B6B752BAB8C4F5B0F2AAF7A874A643312D B2C4A447B3A1A5F7292E646F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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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公開說明書

為了實現有效的投資組合管理及減低匯率風險, 本基金可按照中央銀行所訂條件及限制, 將其一部份資產投放於衍生性工具 本基金僅得為避險及有效投資組合管理之目的使用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將不會大量或主要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以達到其投資目標 本基金並未試圖利用機會以投資目的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 ( 有關本基金投資

本基金可將超過 20% 的淨資產價值投資於新興證券市場發行機構的證券 為了實現有效的投資組合管理及減低匯率風險, 本基金可按照中央銀行所訂條件及限制, 將其一部份資產投放於衍生性工具 本基金僅得為避險及有效投資組合管理之目的使用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將不會大量或主要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以達到其投資目標

德意志DWS Invest系列基金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摩根士丹利系列基金 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分 : 一般資訊 壹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一 總代理人 : ( 一 ) 事業名稱 : 國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營業所在地 :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 4 段 296 號 9 樓 ( 三 ) 負責

( 二 )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之介紹 1. 事業名稱 : 景順愛爾蘭基金系列 1-5 ( Invesco Funds Series 1-5 ): 景順基金系列 1(Invesco Funds Series 1) 景順基金系列 2(Invesco Funds Series 2) 景順基金系列 3(Inv

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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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目錄 公司資料 02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04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14 獨立審閱報告 21 綜合收益表 22 綜合全面收益表 23 綜合財務狀況表 24 綜合權益變動表 2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27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28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 ) (1) (2) (3)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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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公司簡介 2 公司基本情況 3 主要財務數據 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6 股本變動及主要股東持股情況 55 董事 監事及高級管理層情況 58 重要事項 60 中期財務資料審閱報告 71 釋義 178 技術詞彙 180

摩根士丹利系列基金 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分 : 一般資訊 壹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一 總代理人 : ( 一 ) 事業名稱 : 國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營業所在地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108 號 6 樓 ( 三 ) 負責

摩根士丹利系列基金 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分 : 一般資訊 壹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一 總代理人 : ( 一 ) 事業名稱 : 國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營業所在地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108 號 6 樓 ( 三 ) 負責

公開說明書

96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止累計信用卡業務委員會單一申訴窗口案件分類統計表 排序 發卡機構名稱 催收問題 帳款償還及家人信用卡被冒刷或冒信用卡使用及登聯紀特約代償問題領預借現金費用問題錄問題商店 其他 合計 1 台灣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 0 4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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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系列基金 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分 : 一般資訊 壹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一 總代理人 : ( 一 ) 事業名稱 : 國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營業所在地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108 號 6 樓 ( 三 ) 負責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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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 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分 : 一般資訊 一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總代理人 : 駿利亨德森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事業名稱 : 駿利亨德森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營業所在地 :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 二 )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之介紹 1. 事業名稱 : 景順盧森堡基金系列 (Invesco Funds) 2. 營業所在地 :Vertigo Building Polaris, 2-4 rue Eugène Ruppert, L-2453 Luxembourg 3. 負責人姓名 :Douglas

(Microsoft Word \244\275\247i\275Z.doc)

未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本基金可能投資於以本基金計價貨幣以外之幣別計價之投資商品 本基金計價貨幣與投資商品計價貨幣間之匯率變動將導致以本基金計價貨幣表示之投資商品價值出現變化 ( 有關投資於本基金之風險, 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風險因素 一節之相關說明 ) 肆 本基金適合之投

(1) 14 (2) 47 (3) 70 (4) 74 (5) 83 (6)

投資人須知-第二部分(一般資訊)

%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35% 35% 10% 8% 4% 4% 2% 1% 1% 政府債券 政策性銀行債券 企業債券 中期票

肆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適合的投資人類型 : 積極型 RR1 RR2 RR3 RR4 RR5 低風險 高風險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基金其他主要風險請參見本基金投資人須知之 參 投資

1 內容

存 / 匯款繳費 : (1) 依據法令, 外幣壽險保單以自行繳費管道繳付保險費者, 僅接受以匯款方式繳費 匯款人僅限以保單關係人 ( 要保人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 依下列方式交付保費 : 以新台幣結購外幣, 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戶 由要保人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外匯存款戶, 匯入本公司指

以外之幣別計價之投資商品 本基金計價貨幣與投資商品計價貨幣間之匯率變動將導致以本基金計價貨幣表示之投資商品價值出現變化 ( 有關投資於本基金之風險, 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風險因素 一節之相關說明 ) 肆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適合的投資人類型 : 穩健型 RR1 RR2 RR3 RR4 RR5 低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 B0335H J (1) 7 (2) 42 (3) 63 (4) 67 (5) 75 (6)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公開說明書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 ,026 7,882 1,900 7, (10,570) (8,764) 4 (130,838) (110,839) (82,496) (78,134) (28,134) (23,729) (56,046) (49,000) (70,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概要 % 945, , % 852, , % 308, , % 102,638 69, % * 60,589 36, % EBITDA 127,262 71, % ** 138,7


公開說明書

目 錄 釋義 董事會函件

景順盧森堡基金系列 - 景順歐元儲備基金 投資人須知 第一部分 : 基金專屬資訊 刊印日期 :2018 年 10 月 31 日 ( 一 )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投資人須知 ( 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 ) 與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 ( 二 ) 境外基金係依外國法令募集與發行, 其公開說明書 財務報告 年報

公開說明書

(ASF)

此年報以環保紙印刷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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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說明書


摩根士丹利系列基金 - 摩根士丹利環球平衡收益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投資人須知 第一部分 : 基金專屬資訊 刊印日期 :2019 年 10 月 1 日 ( 一 )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投資人須知 ( 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 ) 與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 ( 二 ) 境外基金係依外國法

摩根士丹利系列基金 - 摩根士丹利環球平衡收益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投資人須知 第一部分 : 基金專屬資訊 刊印日期 :2019 年 7 月 31 日 ( 一 )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投資人須知 ( 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 ) 與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 ( 二 ) 境外基金係依外國法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安聯環球投資基金 - 盧森堡系列 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分 : 一般資訊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股息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Allianz GEM Equity High Dividend( 原名稱 : 安聯金磚四國股票基金 ) 安聯全球永續發展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Allia

(1) 13 (2) 45 (3) 69 (4) 73 (5) 82 (6)



ESG

目錄 A B C

Transcription:

紐約梅隆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 第二部份 : 一般資訊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紐約梅隆環球基金 (BNY Mellon Global Funds,plc) 1.. 紐約梅隆環球債券投資基金 2.. 紐約梅隆環球股票投資基金 3.. 紐約梅隆泛歐股票投資基金 總代理人諮詢電話 :(02)8770-7703 日期 :2016 年 7 月 22 日 第 1 頁

目 錄 壹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事業之介紹... 3 貳 申購 買回及轉換境外基金之方式... 11 參 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不成立時之退款方式... 17 肆 總代理人與境外基金機構之權利 義務及責任... 18 伍 總代理人應提供之資訊服務事項... 20 陸 境外基金機構 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與投資人爭議之處理方式... 22 柒 協助投資人權益之保護方式... 23 捌 交付表彰投資人權益之憑證種類... 26 玖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27 第 2 頁

壹 總代理人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管理機構 保管機構 總分銷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事業之介紹 一 總代理人 ( 一 ) 事業名稱 :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簡稱 元大投信 ) ( 二 ) 營業所在地 :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219 號 11 樓 ( 三 ) 負責人姓名 : 黃古彬 ( 四 ) 公司簡介 : 成立日 : 民國 81 年 8 月 14 日 資本額 :2,269,234,630 元 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 5 月 6 日合併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概括承受其新竹 台中及高雄分公司 上海辦事處 本公司奉准於民國 104 年 1 月裁撤新竹分公司 本公司奉准於民國 104 年 3 月裁撤上海代表處 管理基金數 : 共 70 檔 (2016/6/30) 證信基金 類別國內股票型基金國內指數股票型基金國內指數型基金國內投資貨幣市場基金跨國投資平衡型跨國投資固定收益一般債券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基金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基金跨國投資指數型基金跨國投資組合型跨國投資貨幣市場基金不動產證券化型基金金融資產證券化型高收益債券型 檔數 11 檔 10 檔 1 檔 3 檔 1 檔 4 檔 11 檔 9 檔 5 檔 4 檔 2 檔 2 檔 1 檔 1 檔 期信基金一般型 & 指數股票型基金 5 檔 合計 70 檔 資料來源 : 元大投信,2016/6/30 第 3 頁

基金品牌巨擘競爭優勢更強大 3,316 億元 65 檔 35.2 萬人資料來源 : 投信投顧公會,2016/6/30, 規模及客戶不含期信及全委基金數字 元大投信績效有成, 產品 品牌 人才三大面向, 皆通過國內外專業機構評鑑, 成為市場贏家! 統合集團研究資源發揮極大效益 第 4 頁

五大主題建構全方位財富管理平台 ( 五 ) 基金種類 規模 : 1-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10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名稱 成立日 受益權單位數 淨資產金額 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元大 2001 基金 1993/2/18 28,200,679.70 1,514,271,378.00 53.70 元大多福基金 1994/3/16 67,821,321.20 3,471,021,546.00 51.18 元大多多基金 1994/10/11 64,969,128.10 1,059,724,273.00 16.31 元大績效基金 1994/12/14 19,252,574.90 718,223,657.00 37.31 元大得利貨幣市場基金 1995/9/21 1,116,608,150.10 18,008,635,482.00 16.128 元大卓越基金 1995/11/22 87,971,672.20 3,578,337,047.00 40.68 元大店頭基金 1997/1/27 192,500,444.20 1,416,580,931.00 7.36 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 1997/2/19 2,778,672,753.20 41,655,050,532.00 14.991 元大高科技基金 1997/12/1 259,481,563.80 3,156,420,157.00 12.16 元大經貿基金 1998/11/24 43,373,051.90 1,219,306,568.00 28.11 元大新主流基金 1999/8/20 157,908,223.00 3,078,117,508.00 19.49 元大巴菲特基金 2000/8/25 26,767,604.10 638,833,654.00 23.87 元大得寶貨幣市場基金 2001/8/8 1,695,074,750.40 20,157,804,982.00 11.892 元大精準中小基金 2002/4/17 33,441,523.30 602,537,407.00 18.02 元大台灣卓越 50 基金 2003/6/25 1,232,500,000.00 80,854,666,427.00 65.60 元大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 2004/9/17 151,575,335.70 2,815,631,303.00 18.576 元大全球 ETF 穩健組合基金 2005/3/8 61,988,314.50 889,522,954.00 14.35 元大全球不動產證券化基金 (B)- 配息型 2005/6/2 208,149,382.10 1,711,193,939.00 8.22 元大全球不動產證券化基金 (A)- 不配息型 2005/6/2 155,528,230.10 1,751,047,479.00 11.26 元大全球不動產證券化基金 - 美元 2005/6/2 200.00 63,995.00 9.911 元大全球不動產證券化基金 - 人民幣 2005/6/2 42,970.90 2,132,153.00 10.25 第 5 頁

元大亞太成長基金 2006/1/24 128,658,864.30 1,146,761,018.00 8.91 元大泛歐成長基金 2006/6/20 76,782,990.20 633,627,910.00 8.25 元大全球新興市場精選組合基金 2006/6/27 86,611,287.40 1,026,166,385.00 11.85 元大台灣中型 100 基金 2006/8/24 18,500,000.00 459,768,632.00 24.85 元大全球 ETF 成長組合基金 2006/9/14 90,566,891.60 903,384,180.00 9.97 元大全球滿意入息基金 - 配息型 2007/1/30 22,996,220.00 187,936,261.00 8.17 元大全球滿意入息基金 - 不配息型 2007/1/30 6,384,454.00 73,459,560.00 11.51 元大全球地產建設入息基金 - 配息型 2007/5/17 56,258,829.40 360,304,784.00 6.40 元大全球地產建設入息基金 - 不配息型 2007/5/17 120,877,597.90 955,382,369.00 7.90 元大台灣電子科技基金 2007/7/4 15,488,000.00 438,794,665.00 28.33 元大台商收成基金 2007/7/4 19,124,000.00 394,916,609.00 20.65 元大台灣金融基金 2007/7/4 80,154,000.00 1,026,681,870.00 12.81 元大全球公用能源效率基金 - 配息型 2007/11/12 18,841,519.20 111,572,970.00 5.92 元大全球公用能源效率基金 - 不配息型 2007/11/12 90,968,440.40 687,954,598.00 7.56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 2007/12/13 411,534,000.00 9,370,674,146.00 22.77 元大全球農業商機基金 2008/9/9 38,521,932.40 620,964,762.00 16.12 元大新中國基金 - 新台幣 2009/4/2 166,456,888.60 1,595,111,980.00 9.58 元大新中國基金 - 美元 2009/4/2 32,215.90 9,559,348.00 9.191 元大新中國基金 - 人民幣 2009/4/2 275,646.90 12,679,305.00 9.50 元大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 - 新台幣 2009/5/21 53,631,260.00 744,683,466.00 13.885 元大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 - 美元 2009/5/21 801.00 254,091.00 9.825 元大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 - 人民幣 2009/5/21 7,777.70 382,850.00 10.17 元大標智滬深 300 基金 2009/8/4 784,116,000.00 12,613,404,214.00 16.09 元大印度基金 2009/10/27 50,459,046.40 496,081,716.00 9.83 元大新興亞洲基金 2010/2/3 57,337,006.80 527,046,100.00 9.19 元大全球靈活配置債券組合基金 (A)- 不配息型 2010/2/3 12,001,749.40 133,162,066.00 11.10 元大全球靈活配置債券組合基金 (B)- 配息型 2010/2/3 5,990,074.30 66,172,257.00 11.05 元大巴西指數基金 2010/9/24 134,456,090.80 662,609,218.00 4.928 元大印度指數基金 2010/9/24 23,803,350.60 205,891,787.00 8.65 元大印尼指數基金 2010/9/24 38,348,516.10 343,464,433.00 8.956 元大華夏中小基金 2010/10/18 135,888,403.30 941,695,994.00 6.93 元大富櫃 50 基金 2011/1/12 27,446,000.00 310,510,034.00 11.31 元大全球國富債券基金 2011/3/17 11,574,055.30 94,087,806.00 8.1292 第 6 頁

(A)- 不配息型元大全球國富債券基金 (B)- 配息型 2011/3/17 23,079,372.10 135,774,235.00 5.8829 元大摩臺基金 2011/4/21 9,218,000.00 282,320,751.00 30.63 元大新興市場 ESG 策略基金 2011/9/15 47,204,376.30 493,347,517.00 10.45 元大中國高收益點心債券基金 2011/12/1 35,006,058.90 390,045,102.00 11.1422 元大上證 50 基金 2012/4/25 188,778,000.00 4,784,985,828.00 25.35 元大中國平衡基金 - 新台幣 2012/4/25 77,183,592.80 1,027,768,894.00 13.32 元大中國平衡基金 - 人民幣 2012/4/25 8,342,657.70 111,399,739.00 2.76 元大亞太政府公債指數基金 (A)- 不配息型 2013/4/3 159,943,887.80 1,512,096,628.00 9.4539 元大亞太政府公債指數基金 (B)- 配息型 2013/4/3 33,323,769.50 278,324,379.00 8.3521 元大中國機會債券基金 - 新台幣 2014/6/27 42,229,970.40 439,027,165.00 10.3961 元大中國機會債券基金 - 人民幣 (A) 不配息 2014/6/27 3,201,997.20 161,914,849.00 10.4482 元大中國機會債券基金 - 人民幣 (B) 配息 2014/6/27 2,095,450.60 101,862,239.00 10.0441 元大人民幣貨幣市場基金 - 新台幣 2014/6/27 341,280,264.50 3,625,270,213.00 10.6226 元大人民幣貨幣市場基金 - 人民幣 2014/6/27 10,951,147.00 563,872,383.00 10.6389 元大台灣 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 2014/10/23 124,084,000.00 2,523,734,896.00 20.34 元大台灣 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 2014/10/23 2,904,149,000.00 53,073,563,836.00 18.28 元大大中華 TMT 基金 - 新台幣 2015/1/23 222,802,330.80 2,224,893,724.00 9.99 元大大中華 TMT 基金 - 人民幣 2015/1/23 5,259,426.90 264,141,445.00 10.38 元大滬深 30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 2015/5/6 1,883,606,000.00 20,872,154,868.00 11.08 元大滬深 30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 2015/5/6 18,948,000.00 363,463,044.00 19.18 元大全球股票入息基金 - 新台幣不配息 2015/7/1 104,933,868.30 984,081,652.00 9.38 元大全球股票入息基金 - 新台幣配息 2015/7/1 36,273,153.80 330,947,325.00 9.12 元大全球股票入息基金 - 美元配息 2015/7/1 1,083,759.20 307,014,200.00 8.774 元大新興印尼機會債券 2015/9/15 96,398,121.20 1,091,526,803.00 11.3231 第 7 頁

基金 - 新台幣不配息元大新興印尼機會債券基金 - 新台幣配息 2015/9/15 33,475,175.30 370,169,384.00 11.058 元大新興印尼機會債券基金 - 美金 2015/9/15 350,277.00 126,725,586.00 11.2057 元大新興印尼機會債券基金 - 人民幣 2015/9/15 2,023,867.10 114,391,207.00 11.6785 元大標普 500 基金 2015/12/2 45,985,000.00 926,770,307.00 20.15 元大標普 50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 2015/12/2 17,416,000.00 359,344,734.00 20.63 元大標普 50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 2015/12/2 197,688,000.00 3,756,369,483.00 19.00 元大全球美元公司債券 2016/3/10 基金 - 新台幣 (A) 不配息 71,461,314.90 723,308,798.00 10.1217 元大全球美元公司債券 2016/3/10 基金 - 新台幣 (B) 配息 9,433,188.70 95,478,572.00 10.1216 元大全球美元公司債券 2016/3/10 基金 - 美元 (A) 不配息 901,442.20 301,333,067.00 10.3537 元大全球美元公司債券 2016/3/10 基金 - 美元 (B) 配息 259,419.90 86,718,714.00 10.3537 元大美元貨幣市場基金 - 2016/3/10 新台幣 119,911,025.70 1,176,042,360.00 9.8076 元大美元貨幣市場基金 - 2016/3/10 美元 3,714,883.70 1,200,506,934.00 10.0093 元大歐洲 50 基金 2016/6/1 21,031,000.00 419,601,203.00 19.95 元大日經 225 基金 2016/6/1 29,925,000.00 592,729,988.00 19.81 2- 期貨信託基金 105 年 6 月 30 日每單位淨資基金名稱成立日受益權單位數淨資產金額產價值元大商品指數期貨信託基 32,019,069.50 177,751,912.00 5.551 2009/12/10 金元大多元策略期貨信託基 36,117,155.60 452,966,194.00 12.5416 2010/9/7 金元大黃金期貨信託基金 2010/11/4 40,561,062.90 330,770,396.00 8.15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指數 40,014,000.00 866,894,176.00 21.66 2015/4/1 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指數 338,821,000.00 6,426,546,013.00 18.97 2015/8/27 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元大系列基金之基金名稱變更分別業經 104 年 8 月 10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40029277 號函 104 年 8 月 4 日金管證期字 第 1040030078 號函核准在案, 本公司並訂定 104 年 10 月 15 日為基金更名基準日 第 8 頁

二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 一 ) 事業名稱 : 紐約梅隆環球基金公司 BNY Mellon Global Funds, plc ( 二 ) 營業所在地 :Guild House, Guild Street, IFSC, Dublin 1, Ireland ( 三 ) 負責人姓名 :David Dillon ( 四 ) 公司簡介 : 本公司係依據愛爾蘭法律於 2000 年 11 月 27 日設立, 為一開放式傘型 可變資本之有限責任投資公司, 本公司經金融主管機關根據 UCITS 規定於 2001 年 3 月 14 日核准, 本公司之股本在任何時候皆等於本公司之淨資產價值 本公司子基金間存在分別獨立之責任 三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 ( 一 ) 事業名稱 : 紐約梅隆環球管理有限公司 BNY Mellon Global Management Limited ( 二 ) 營業所在地 :33 Sir John Rogerson's Quay Dublin 2, Ireland ( 三 ) 負責人姓名 :David Dillion ( 四 ) 公司簡介 : 於 1995 年 4 月 29 日於愛爾蘭設立, 為有限責任公司, 核准資本 1,000,000 美元, 每股 1 美元共 1,000,000 股, 其中每股 1 美元之股份共 170,000 股已全額繳清發行 四 境外基金存託機構 ( 一 ) 事業名稱 : 紐約梅隆信託 ( 愛爾蘭 ) 有限公司 BNY Mellon Trust Company (Ireland) Limited ( 二 ) 營業所在地 :Guild House, Guild Street, IFSC, Dublin 1, Ireland ( 三 ) 負責人姓名 :Brian McFadden ( 四 ) 公司簡介 : 是於 1994 年 10 月 13 日在愛爾蘭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其主要業務係扮演集體投資計畫之存託機構與受託管理人 該存託機構提供本公司資產之安全保管, 該些資產將由存託機構持有控管 五 境外基金總分銷機構 ( 一 ) 事業名稱 :BNY Mell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EMEA Limited ( 二 ) 營業所在地 :160 Queen Victoria Street London EC4V 4LA United Kingdom ( 三 ) 負責人姓名 :Matt Oomen ( 四 ) 公司簡介 :BNY Mell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EMEA Limited 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之一員, 為一以美國為基地之全球金融服務公司, 管理 行政處理或保管之資產達 29.1* 兆美元, 其資產管理業務所管理之資產超過 1.6* 兆美元 (* 資料來源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截至 2016 年 03 月 31 日 ) 在 BNY Mellon Corporation 非美國資產管理業務之傘型組織下,BNY Mell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EMEA Limited 為 BNY Mellon 資產管理子公司之投資技術全球經銷商,BNY Mell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EMEA Limited 為經理 第 9 頁

機構與行政管理人之關係企業, 於英格蘭設立核准並受金融行為局規 範 六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沿革 股東背景 所管理總基金資產規模 ( 一 ) 公司沿革 紐約梅隆環球管理有限公司 (BNY Mellon Global Management Limited) 受紐約 梅隆環球基金依管理協議任命擔任紐約梅隆環球基金經理機構一職, 其於 1995 年 4 月 29 日於愛爾蘭設立, 為有限責任公司 該經理機構負責紐約梅隆環球 基金事務之管理與行政庶務, 並由董事進行整體監督與控管 該經理機構同時 擔任 BNY Mellon Liquidity Funds plc BNY Mellon Term Investment Portfolios plc 及 BNY Mellon Advantage Series plc 之經理機構,Tudor Trust Limited 則擔 任該經理機構之秘書 該經理機構已將其行政管理人 註冊與過戶代理人之職務委任給行政管理人, 且將其投資管理職務委任投資經理機構 其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 二 ) 股東背景 紐約梅隆環球管理有限公司 (BNY Mellon Global Management Limited) 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為 BNY Mellon Global Management Limited 之最終控 股公司 ( 三 ) 所管理總基金資產規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為止, 紐約梅隆環球管理有限公司 (BNY Mellon Global Management Limited) 所管理之總基金資產規模為 442.59 億美元 七 基金存託機構信用評等 BNY Mellon Trust Company (Ireland) Limited 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為 BNY Mellon Trust Company (Ireland) Limited 之最終控股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於 Standard & Poor's 之長期評等為 A, 短期評等為 A-1,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為止 八 關係人說明 : 經理機構紐約梅隆環球管理有限公司 (BNY Mellon Global Management Limited ) 最終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存託機構 BNY Mellon Trust Company (Ireland) Limited 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總分銷機構 BNY Mell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EMEA Limited 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之一員 綜上, 本基金之經理機構 存託機構及總分銷機構屬關係企業 第 10 頁

貳 申購 買回及轉換境外基金之方式 一 最低申購金額 : ( 一 ) 投資人以自己名義申購境外基金依據公開說明書規定, 各基金之最低申購金額為其計價幣別之 5 千元 實際投資限額, 仍需依各銷售機構之相關規定辦理 ( 二 ) 投資人同意以總代理人之名義申購各類型基金最低申購金額為新台幣 5 萬元 美金 1,500 元 ( 或等值外幣 ), 若以定期定額方式申購者不在此限 ( 三 ) 投資人同意以銷售機構之名義申購最低申購金額悉依各銷售機構之規定 二 價金給付方式 : 申購價金 ( 一 ) 投資人以自己名義申購境外基金 ( 非綜合帳戶 ): 若以投資人以自己名義申購境外基金者, 投資人應自行向境外基金機構於 境外指定之帳戶辦理款項之收付 投資人應於申購日 (T 日 ) 將申購價款匯 入指定之專戶, 並將辦理匯款之水單證明影本提供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辦 理申購作業 相關匯款費用 ( 如手續費及匯費 ) 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匯出之 申購款為扣除所有銀行費用 其他費用及稅金後之淨額 (1) 匯款明細 歐元匯款 Euro Intermediary Bank: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Intermediary Bank BIC Code: IRVTBEBB Beneficiary Bank Name: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Beneficiary Bank BIC Code: BNYMIE2D Beneficiary Account Number: 3409219780 Beneficiary IBAN: IE40BNYM00000034092180 Beneficiary Name: BNYMGM SUB REDS AC MGF 美元匯款 ( 二 ) 投資人同意以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名義之名義透過集保申購 ( 綜合帳戶 ): 第 11 頁

(1) 若投資人同意以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名義申購基金者, 投資人應於申購當日下午 3:30 前自行將申購款項 ( 含申購手續費 ) 依以下虛擬帳號方式匯至金管會指定之台灣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指定之銀行專戶, 並將辦理匯款之水單證明影本提供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辦理申購作業, 在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匯至基金經理公司於境外指定之帳戶辦理款項之收付 相關匯款費用( 如手續費及匯費 ) 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2) 投資人同意以證券經紀商或其他銷售機構名義透過集保申購 : 若投資人至證券經紀商或其他銷售機構透過集保綜合帳戶申購境外基金, 投資人應於申購當日下午 3:30 前自行將申購款項 ( 含申購手續費 ) 依以下虛擬帳號方式匯至金管會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 集保公司 ) 指定之銀行專戶, 並將辦理匯款之水單證明影本提供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辦理申購作業, 再由集保公司匯至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於境外指定之帳戶辦理款項之收付 相關匯款費用 ( 如手續費及匯費 ) 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3) 投資人與信託業簽訂特定金錢信託契約或與證券商簽訂受託買賣外國 有價證券契約投資境外基金者, 其結匯作業事請洽各信託業或證券商 (4) 投資人透過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以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名義為投資人辦理申購 / 買回境外基金及受理基金配息時, 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之規定, 該公司將就申購 買回及配息款項中屬新臺幣部分, 與主要款項收付銀行就不同幣別分別議定單一匯率, 並辦理結匯作業 集保公司指定之銀行專戶 : 使用貨幣種類 匯入銀行別匯款帳號匯入戶名 華南銀行復興分行 ( 銀行代碼 :008) 自然人 :931+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31+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31+ 統一證號 (11 碼 ) 台幣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復興分行 ( 銀行代碼 :017)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 銀行代碼 :812) 自然人 :679+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679+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679+ 統一證號 (11 碼 ) 自然人 :915+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15+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15+ 統一證號 (11 碼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永豐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 銀行代碼 :807) 自然人 :582+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582+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582+ 統一證號 (11 碼 ) 第 12 頁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 銀行代碼 :822) 自然人 :757+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757+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757+ 統一證號 (11 碼 ) 台北富邦銀行信義分行 ( 銀行代碼 :012) 自然人 :158+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158+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158+ 統一證號 (11 碼 ) 第一商業銀行民權分行 ( 銀行代碼 :007) 自然人 :963+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63+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63+ 統一證號 (11 碼 ) 日盛國際商銀行敦北分行 ( 銀行代碼 :815) 自然人 :750+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750+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750+ 統一證號 (11 碼 ) 彰化銀行民生分行 ( 銀行代碼 :009) 自然人 :918+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18+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18+ 統一證號 (11 碼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民權分行 ( 銀行代碼 :013) 自然人 :897+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897+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897+ 統一證號 (11 碼 ) Hua Nan Commercial Bank Ltd.Fuhsing Branch,Taipei,Taiwan ( 銀行代碼 : HNBKTWTP127) 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Co.,Ltd.Taipei Fusing Branch,Taipei, Taiwan ( 銀行代碼 : ICBCTWTP008) Taishin International Bank, Taipei, Taiwan ( 銀行代碼 :TSIBTWTP) 自然人 :931+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31+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31+ 統一證號 (11 碼 ) 自然人 :679+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679+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679+ 統一證號 (11 碼 ) 自然人 :915+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15+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15+ 統一證號 (11 碼 ) Bank Sinopac ( 銀行代碼 :SINOTWTP) 自然人 :582+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582+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582+ 統一證號 (11 碼 ) 外幣 Chinatrust Commercial Bank, Taipei, Taiwan ( 銀行代碼 :CTCBTWTP) Taipei Fubon Commercial Bank Ltd, Taipei ( 銀行代碼 : TPBKTWTP715) 自然人 :757+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757+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757+ 統一證號 (11 碼 ) 自然人 :158+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158+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158+ 統一證號 (11 碼 ) TAIWAN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ORATION First Commercial Bank, Taipei, Taiwan ( 銀行代碼 :FCBKTWTP) 自然人 :963+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63+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63+ 統一證號 (11 碼 ) JIH SUN INTERNATIONAL BANK ( 銀行代碼 :JSIBTWTP ) 自然人 :750+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750+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750+ 統一證號 (11 碼 ) CHANG HWA COMMERCIAL BANK Mic-Sheng Branch, TAIPEI, TAIWAN ( 銀行代碼 : CCBCTWTP523) 自然人 :918+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918+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918+ 統一證號 (11 碼 ) 第 13 頁

CATHAY UNITED BANK, MINCHUAN BRANCH, TAIPEI, TAIWAN ( 銀行代碼 : UWCBTWTP019) 自然人 :897+ 身分證字號 (11 碼 ) 法人 :897+000+ 統一編號 (8 碼 ) 華僑及外國人 :897+ 統一證號 (11 碼 ) 投資人透過集保綜合帳戶申購境外基金, 應以申購價款實際匯達日為申購日, 如 以外幣支付申購款時, 可能因外幣轉帳程序無法於申請日完成申購 ( 三 ) 投資人同意以特定金錢信託業名義申購基金 : 若投資人至特定金錢信託業透過特定金錢信託契約辦理基金申購者, 投資人應依特定金錢信託業約定之匯款方式與時間內辦理轉帳或匯款, 並由特定金錢信託業匯至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於境外指定之帳戶辦理款項之支付 買回價金 ( 一 ) 透過集保綜合帳戶 : 贖回款項因須透過集保結算所款項支付專戶再轉付贖回申請人指定之本人銀行帳戶, 故贖回交割日必須加計集保作業時間, 約當交易日後第七個營業日至第十個營業日內集保匯款至客戶指定帳戶 ( 二 ) 不透過集保綜合帳戶 : 紐約梅隆環球基金公司 ( 都柏林 ), 將於交易日後的第三個營業日至第五個營業日內將贖回款項匯至贖回申請人指定之本人銀行帳戶 三 每營業日受理申請截止時間, 及對逾時申請文件之認定及處理方式 : 投資人須依以下總代理人與銷售機構收件截止時間前完成申購申請手續 ( 一 ) 投資人若至總代理人辦理申購境外基金時, 應於台灣時間每營業日下午二時整前完成申購作業, 逾時申請文件則視為次一營業日之交易辦理 ( 二 ) 投資人若至總代理人指定之銷售機構辦理申購境外基金時, 應依各銷售機構規定之申購截止時間前辦理 總代理依據銷售契約約定之收件截止時間, 受理銷售機構之境外基金申購申請 若逾收件截止時間或非基金註冊地營業日申購者, 則視為次一營業日申購收件 ( 三 ) 基金交易價格 申購 / 買回價金給 付方式透過集保綜 合帳戶 申購交易價格 投資人同意以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名義申購且透過集保綜合帳戶申購境外基金, 係以集保確認申購款項入帳日之當日為交易日 (T), 得依該交易日之基金淨值計算交易價格 買回交易價格投資人同意以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名義向 第 14 頁

紐約梅隆環球基金公司 ( 都柏林 ) 下單並須將副本傳真至總代理人, 且透過集保綜合帳戶撥付買回價款, 則以傳真交易指示當日 ( 須為愛爾蘭銀行營業日 ) 為交易日, 得依該交易日之基金淨值計算交易價格 申購 / 買回價金給 付方式不透過集保 綜合帳戶 申購 / 買回交 易價格 投資人同意以銷售機構名義申購境外基金, 銷售機構向紐約梅隆環球基金公司 ( 都柏林 ) 下單, 並須將副本傳真至總代理人, 則以傳真交易指示當日 ( 須為愛爾蘭銀行營業日 ) 為交易日, 得依該交易日之基金淨值計算交易價格 紐約梅隆環球基金一覽表 ( 境外基金公司規定之淨值計算日及申贖款項入帳日 ) 基金中英文名稱 計價幣別 下單代碼 ISIN Code 基金類型配息情形 淨值計價日 交割日 紐約梅隆環球股票投資基金 BNY Mellon Global Equity Fund-A 美元歐元 GEQUA GEQEA IE0004004283 IE0004003764 股票型不配息 T 日 T+3 日 紐約梅隆泛歐股票投資基金 BNY Mellon Pan European Equity Fund-A 美元歐元 PEQUA PEQEA IE0004148163 IE0004144857 股票型不配息 T 日 T+3 日 紐約梅隆環球債券投資基金 BNY Mellon Global Bond Fund-A 美元歐元 MGBUA MGBEA IE0003924739 IE0003921727 債券型不配息 T 日 T+3 日 投資人申購 買回及轉換基金交易時, 須經境外基金管理機構確認後, 前揭交易始生效 四 投資人申購匯款及支付買回款項應以客戶本人名義為之 五 申購 買回及轉換境外基金之作業流程 : 第 15 頁

( 一 ) 申購之作業流程及所須日數 元大投信 ( 總代理 ) 投資人 辦理申購 ( T) 交易確認單 ( 註 ) 辦理申購 ( T) 交易確認單 ( 註 ) 銷售機構 特定金錢信託 銷售機構 元大投信 投顧 證券經紀商等 申購輸入 ( T) 通知申購單及金額 ( T + 3) 以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T) 交易確認單 ( T+ 1 ) 集保公司 以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 T) 以投資人名義或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T) 交易確認單 (T+2 ) 元大投信 ( ( 總代理 ) ) 交易確認單 ( T+ 1 ) 通知申購交易確認交易 (T) ( T) 元大投信通知申購單及金額 ( 總代理 ( ) 交易確認單 ( T+3 ) (T+ 2 ) 境外基金機構 ( 交易處理中心 ) 匯款 (T ) 核帳 投資人往來銀行 申購款匯出 (T) 集保指定之款項收付銀行 申購款匯入專戶 ( T+3 ) 以投資人名義申購款匯出 (T ) 境外基金存託機構 註 : 1. 銷售機構提供予投資人交易確認單之所需日數, 依各銷售機構之規定. 淨值計算基準日 2 : T ( 二 ) 買回之作業流程及所須日數 投資人 申請買回 ( T ) 交易確認單 ( 註 ) 申請買回 ( T ) 交易確認單 ( 註 ) 銷售機構 特定金錢信託 銷售機構 元大投信 投顧 證券經紀商等 買回輸入 ( T) 通知單位數及金額 (T+3 ) 以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 T ) 交易確認單 ( T + 1 ) 集保公司 以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 T ) 以投資人名義或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T ) 交易確認單 (T+2 ) 通知買回交易 ( T ) 通知單位數及金額 ( T+3 ) 元大投信 ( 總代理 ) 元大投信 (( 總代理 ) 交易確認單 ( T + 1 ) 確認交易 ( T) 交易確認單 ( T+ 2 ) 境外基金機構 ( 交易處理中心 ) 入帳通知 核帳 ( T ) 通知買回交易 投資人往來銀行 款項匯出至指定戶號 (T+4 或 T +5 ) 集保指定之款項收付銀行 以投資人名義下單之款項匯出至指定戶號 ( T + 3 ) 款項匯出至指定戶號 ( T + 3 ) 境外基金存託機構 註 : 1. 銷售機構提供予投資人交易確認單之所需日數, 依各銷售機構之規定. 淨值計算基準日 2 : T 第 16 頁

人資投 ( 三 ) 轉換之作業流程及所須日數 申請轉換 ( T ) 交易確認單 ( 註 ) 申請轉換 ( T ) 交易確認單 ( 註 ) 銷售機構 特定金錢信託 銷售機構 元大投信 投顧 證券經紀商等 轉換輸入 ( T ) 通知單位數及金額 ( T +3) 以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T) 交易確認單 (T +1 ) 集保公司 以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T) 以投資人名義或銷售機構名義下單 ( T) 交易確認單 ( T +2) 通知轉換交易 (T) 通知單位數及金額 (T+3 ) 元大投信 ( 總代理 ) 元大投信 ( 總代理 ) 交易確認單 (T + 1 ) 確認交易 (T) 交易確認單 (T+2 ) 境外基金機構 ( 交易處理中心 ) 通知交易 註 :1. 銷售機構提供予投資人交易確認單之所需日數, 依各銷售機構之規定. 2 轉換申購淨值計算基準日 : T 3. 轉換買回淨值計算基準日 : T 境外基金存託機構 參 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不成立時之退款方式 一 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不成立時之退款作業流程及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協助完成退款之責任依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 境外基金可能因下列情形造成募集及銷售不成立, 其退款作業說明如下 : ( 一 ) 基金經理公司 ( 或其總代理人 ) 保留由其酌情決定全部或部分拒絕投資人申購境外基金的權利 若募集或銷售不成立時, 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將在募集期滿後或銷售日後一段合理期間內, 將其申購款項或其餘額以銀行轉帳方式無息轉入原付款帳戶退還投資人 ( 二 ) 基金經理公司保留權利在其認為任何募集或銷售交易可能對基金或其股份或單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響時, 限制或拒絕進行該交易 若募集或銷售因此不成立時, 紐約梅隆環球基金公司 ( 都柏林 ) 將在不接受該申請後五個營業日內將申購款項或其餘額, 以銀行轉帳方式無息轉入原付款帳戶退還投資人 ( 三 ) 上述募集或銷售不成立時, 基金經理公司應同時通知總代理人, 由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協助完成退款之責任 二 境外基金機構 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除不得請求報酬外, 為境外基金支付所生費用應由境外基金機構 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各自負擔 第 17 頁

肆 總代理人與境外基金機構之權利 義務及責任 一 總代理人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 ( 一 ) 總代理人及其經理人或受僱人, 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本誠實信用原則, 代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 ( 二 ) 就境外基金編製投資人須知 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其他境外基金之資訊, 並以書面或電子傳輸之方式將前述文件及最新公開說明書交付予銷售機構及投資人 ( 三 ) 擔任境外基金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訴訟及一切文件之送達代收人 ( 四 ) 總代理人應負責與境外基金機構連絡, 提供投資人境外基金之相關發行及交易資訊 ( 五 )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總代理人應將投資人申購 買回或轉換境外基金之交易指示, 轉送境外基金機構 ( 六 ) 就不可歸責總代理人之情事, 總代理人應協助辦理投資人權益保護之相關事宜 ( 七 ) 總代理人就下列事項, 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日內公告 : (1) 所代理之境外基金經境外基金註冊地主管機關撤銷其核准 限制其投資活動 (2) 境外基金機構因解散 停業 營業移轉 併購 歇業 其當地國法令撤銷或廢止許可或其他相似之重大事由, 致不能繼續從事相關業務 (3) 所代理之境外基金經金管會撤銷者 (4)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受其主管機關處分 (5) 所代理之境外基金有暫停及恢復交易情事 (6) 其代理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交付投資人之其他相關文件, 其所載內容有變動或增加, 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 (7) 其代理之境外基金於國內募集及銷售所生之投資人訴訟或重大爭議 (8) 總代理人發生財務或業務重大變化 (9) 所代理之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發生有關標的指數之重大事項並對投資人權益有重大影響或經註冊地主管機關核准更換標的指數者 (10) 基金淨值計算錯誤達其註冊地所定之可容忍範圍以上者 (11) 其他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之事項 前項 (1) (2) (4) (5) (9) 及 (10) 事項, 總代理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日內, 向金管會申報 ;(6) 至 (8) 及 (11) 事項, 總代理人應於次月五日前向同業公會彙總申報轉送金管會 總代理人就下列事項, 應事先送同業公會審查核准並於三日內公告 : (1) 銷售機構之變動情形 (2) 參與證券商之變動情形 (3) 所代理之境外基金於國內募集銷售之級別有新增 暫停或註銷情事 前項 (1) 及 (2) 事項, 同業公會應按月彙報金管會及中央銀行 ;(3) 事項, 同第 18 頁

業公會應按月彙報金管會 總代理人因第一項 (1) 至 (3) 事由致無法繼續代理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 應協助投資人辦理後續境外基金買回 轉換或其他相關事宜 ( 八 ) 境外基金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應經金管會核准並於事實發生日起三日內公告 : (1) 基金之移轉 合併或清算 (2) 調增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之報酬 (3) 終止該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 (4) 變更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 (5) 變更基金名稱 (6) 變更該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與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不符 (7) 變更基金之投資標的與策略, 致基金種類變更 (8) 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之組織重大調整或名稱變更 (9) 其他經金管會規定應經核准之事項 ( 九 ) 其他依法令申報 申請核准 公告及傳輸境外基金之特定事項 ( 十 ) 總代理人如發現銷售機構代理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 違反法令 契約 逾越授權範圍或損害投資人權益之情事, 應立即督促其改善, 並立即通知金管會 總代理人 銷售機構及其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或受僱人因故意 過失或違反契約或法令規定, 致損害投資人之權益者,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十一 ) 總代理人終止代理後, 於轉由其他境外基金總代理人辦理前, 應協助投資人辦理後續境外基金之買回 轉換或其他相關事宜 ( 十二 ) 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之更新或修正, 總代理人應將其中譯本於更新或修正後三日內辦理公告 ( 十三 ) 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不成立時, 總代理人應依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規定退款至投資人指定之銀行帳戶 ( 十四 ) 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 總代理人應於更新或修正後三日內辦理公告 ( 十五 ) 境外基金召開受益人會議或股東會及其他有關投資人權利行使之重大事項, 總代理人應即時公告並通知銷售機構 ; 總代理人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向境外基金機構申購境外基金者, 對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之事項, 應即時通知其所屬之投資人, 並應彙整所屬投資人之意見通知境外基金機構 ( 十六 ) 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 買回或轉換境外基金者, 應製作並交付書面或電子檔案之交易確認書 對帳單或其他證明文件予投資人 ( 十七 ) 總代理人應協助銷售機構回答投資人有關境外基金之諮詢 ( 十八 ) 總代理人得自境外基金機構或其指定之機構取得募集或銷售境外基金之報酬 ( 十九 ) 總代理人應協助境外基金機構取得投資人身份核證所需資料 第 19 頁

( 二十 ) 其他依法令總代理人得享有之權利及應負之義務與責任 二 境外基金機構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 ( 一 ) 依法令規定提供培訓計畫予總代理人辦理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之人員 ( 二 ) 境外基金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境外基金機構應備妥相關文件, 於事實發生後即時內通知總代理人 : (1) 境外基金經其註冊地主管機關撤銷其核准 限制其投資活動 (2) 境外基金機構因解散 停業 營業移轉 併購 歇業 其當地國法令撤銷或廢止許可或其他相似之重大事由, 致不能繼續從事相關業務 (3)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受其主管機關處分 (4) 境外基金有暫停及恢復交易情事 (5) 其代理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交付投資人之其他相關文件, 其所載內容有變動或增加, 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 (6) 境外基金之移轉 合併或清算 (7) 調增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之報酬 (8) 變更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 (9) 變更該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 三 ) 提供最新之公開說明書 年報 簡介等資料 ( 四 ) 協助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回答投資人有關基金之諮詢 ( 五 ) 協助總代理人印製文宣及提供市場訊息服務 ( 六 ) 就不可歸責總代理人之情事, 協助投資人紛爭處理與辦理投資人權益保護事宜及一切通知事項 ( 七 ) 就總代理人依法令應申報 申請核准 公告及傳輸有關境外基金之特定事項, 提供必要之協助, 包括但不限於依總代理人之要求提供必要文件 ( 八 ) 境外基金機構應於投資人申購 買回或轉換境外基金時, 自行或委任總代理人製作並交付書面或電子檔案之交易確認書或對帳單予投資人 ( 九 ) 境外基金機構保留拒絕任何申購申請的最終權利, 境外基金機構根據信託契據有權強制買回任何違反基金公開說明書所列限制而持有的基金單位 ( 十 ) 境外基金機構保留要求獲得投資人身份核證所需資料的權利, 若投資人延遲出示或沒有出示任何核證身份所需的資料, 境外基金機構或行政代理人可拒絕接受申請及申購款項 ( 十一 ) 境外基金機構保留在其認為任何申購或轉換交易可能對基金或其投資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響時, 限制或拒絕進行該交易的權利 ( 十二 ) 其他依法令境外基金機構得享有之權利及應負之義務與責任 伍 總代理人應提供之資訊服務事項 一 境外基金經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後應於二日內公告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之相 第 20 頁

關資訊 二 每一營業日公告所代理境外基金之單位淨資產價值 三 更新或修正投資人須知 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後三日內辦理公告 四 即時公告境外基金年度財務報告併同其中文簡譯本 基金註冊地規定應編具半年度財務報告者, 亦同 五 即時公告境外基金召開年度受益人會議或股東會及其他有關投資人權利行使之重大事項 六 總代理人就下列事項, 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日內公告 : ( 一 ) 境外基金經境外基金註冊地主管機關撤銷其核准 限制其投資活動 ( 二 ) 境外基金機構因解散 停業 營業移轉 併購 歇業 其當地國法令撤銷或廢止許可或其他相似之重大事由, 致不能繼續從事相關業務 ( 三 ) 境外基金經金管會撤銷者 ( 四 )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受其主管機關處分 ( 五 ) 境外基金有暫停及恢復交易情事 ( 六 ) 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交付投資人之其他相關文件, 其所載內容有變動或增加, 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 ( 七 ) 境外基金於國內募集及銷售所生之投資人訴訟或重大爭議 ( 八 ) 總代理人發生財務或業務重大變化 ( 九 ) 所代理之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發生有關標的指數之重大事項並對投資人權益有重大影響或經註冊地主管機關核准更換標的指數者 ( 十 ) 基金淨值計算錯誤達其註冊地所定之可容忍範圍以上者 ( 十一 ) 其他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之事項 七 總代理人就下列事項, 應事先送同業公會審查核准並於三日內公告 : ( 一 ) 銷售機構之變動情形 ( 二 ) 參與證券商之變動情形 ( 三 ) 所代理之境外基金於國內募集銷售之級別有新增 暫停或註銷情事 八 境外基金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總代理人應經金管會核准並於事實發生日起三日內公告 : ( 一 ) 基金之移轉 合併或清算 ( 二 ) 調增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之報酬 ( 三 ) 終止該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 ( 四 ) 變更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 ( 五 ) 變更基金名稱 ( 六 ) 變更該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與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23 條規定不符 ( 七 ) 變更基金之投資標的與策略, 致基金種類變更 ( 八 ) 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之組織重大調整或名稱變更 第 21 頁

( 九 ) 其他經金管會規定應經核准之事項 九 總代理人之變更或終止應經金管會核准並於二日內辦理公告及通知投資人 陸 境外基金機構 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與投資人爭議之處理方式 一 境外基金機構對境外基金與投資人發生爭議之處理方式及管轄法院投資人與境外基金機構發生任何爭議, 得向其所屬銷售機構或總代理人提出申訴, 如投資人係向其所屬銷售機構提出申訴, 銷售機構應於整理相關資料後二個營業日內, 連同相關資料通知總代理人, 總代理人於接獲申訴後應立即暸解相關爭議, 如有必要得連絡銷售機構或境外基金機構協助處理, 並於接獲前述通知後五個營業日內回覆投資人 如投資人對總代理人之回覆仍有疑慮, 總代理人應立即將結果轉知境外基金機構, 並協助投資人與境外基金機構進行溝通協商, 如協商不成而有與境外基金機構進行國外仲裁或訴訟之必要, 所屬銷售機構及總代理人將盡力協助之 依公開說明書及相關契約之規定, 如與境外基金機構有進行訴訟之必要, 應以台北市為仲裁地或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相關流程得依照本投資人須知協助投資人權益之保護方式之規定為之 二 總代理人擔任境外基金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訴訟及一切文件之送達代收人, 投資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就其與境外基金機構欲送達境外基金機構之文件, 得送達總代理人 ( 地址 : 臺北市南京東路 3 段 219 號 11 樓 ), 俾轉交境外基金機構 三 就不可歸責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情事, 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應協助辦理投資人權益保護之相關事宜 第 22 頁

柒 協助投資人權益之保護方式 一 投資人與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發生爭議 訴訟之處理方式投資人得向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提出申訴, 受理單位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如 (1) 投資人對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處理結果不滿意或 (2) 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逾上述期限不為處理者, 投資人得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 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投資人 30 日內適當處理並回覆消費者 申訴 總代理人 申訴 30 日內適當處理並回覆消費者 銷售機構 與總代理人相關, 應轉達之 申訴 處理結果不滿意 逾 30 天期限不為處理者 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第 23 頁

二 投資人與本公司或銷售機構發生爭議 訴訟之處理流程 第 24 頁

三 投資人與境外基金機構發生爭議 國外訴訟之處理流程 第 25 頁

四 投資人因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業務與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發生爭議時得以下列方式尋求協助 : ( 一 ) 投資人得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其所屬之證券期貨局或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申訴 其聯絡方式如下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地址 : 臺北市新生南路 1 段 85 號電話 :(02)8773-5100; (02)8773-5111 網址 :www.sfb.gov.tw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 104 長春路 145 號 3 樓電話 :(02)2581-7288 網址 :www.sitca.org.tw 電子郵件 : cservice@sitca.org.tw ( 二 ) 投資人得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向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申請調處 投資人應依相關程序提出調處申請書並按相對人人數提出繕本, 如投資人委任代理人為之者, 應出具委任書狀 投資人得連結至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網站取得相關資訊, 其連絡方式如下 :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地址 : 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一七八號十二樓投資人服務專線 :(02)2712-8899 網址 :www.sfipc.org.tw 電子郵件 : sfipc@sfipc.org.tw ( 三 ) 投資人就金融消費爭議事件應先向總代理人提出申訴, 投資人不接受處理結果者, 得向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電話 :0800-789-885, 網址 (http://www.foi.org.tw/) 捌 交付表彰投資人權益之憑證種類 基金之股份或單位係以無實體憑證方式發行, 基金經理公司 總代理人或指定之銷售機構將依以下投資人類別交付相關表彰投資人權益之交易確認書或對帳單予投資人 一 投資人以自己名義申購境外基金者 第 26 頁

基金經理公司應於投資人申購 買回或轉換境外基金時, 自行或委任總代理人製作書面或電子檔案之交易確認書或對帳單, 並以傳真與郵寄方式交付予投資人 二 投資人同意以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名義申購境外基金者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 買回或轉換境外基金者, 應製作書面或電子檔案之交易確認書 對帳單或其他證明文件, 並以傳真與郵寄方式交付予投資人 三 交易確認書或對帳單補發方式投資人若欲申請境外基金交易確認書或對帳單之補發作業, 應向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進行補發作業 玖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一 公平價格調整 : (a) 於合格市場上市 定期交易且可取得市場報價之資產, 或於店頭市場交易之資產, 除非依相關附錄及公司章程記載另有規定, 應以相關計價日之計價時點最後中期市場價來評價, 惟任何在合格市場上市 但於相關證券交易所以外或於店頭市場以溢價或折價取得或交易之投資, 其價值之評價在存託機構核准下應於投資評價日將折溢價納入考量 ; 依有關貨幣 市場性或董事認為相關之其他考量因素, 若董事認為需要調整任何資產之價值以反映公平市價時, 在諮詢相關投資經理機構後, 且存託機構核准下得調整任何該資產之價值 ; (b) 若資產於數個合格市場上市, 經董事徵詢相關投資經理機構之意見後, 以構成該資產之主要市場上合格市場之最後中期市場價, 或董事確定之市場在決定有價證券之價值上提供最公平之標準, 為準 ; (c) 若上述 (a) 或 (b) 所指針對特定資產之最後中期市場價無法取得, 或經董事徵詢相關投資經理機構之意見, 認為無法反應公平或適當之價值時, 該價值應以董事基於謹慎與誠信原則下認為適當 經存託機構根據價值計算之目的核准 且根據建立該資產於相關計價日計價時點之可實現價值之方向, 徵詢相關投資經理機構後, 所得之其他方法計算 二 反稀釋機制 : 為減緩稀釋之影響, 董事得全權決定對每股淨資產價值進行稀釋調整 董事對於何時情況下可進行稀釋調整保有決定權 稀釋調整之決定將取決於子基金股份申購或買回之數量 若董事認為, 在申購之狀態下對於現存股東, 或在買回之狀態下對於現存股東, 可能有不利之影響時, 董事可決議進行稀釋調整 特別是稀釋調整得予以下狀況下進行之 : I. 當子基金持續的下跌時 ( 亦即正在經歷買回之淨流出 ); II. 若子基金就其規模正在經歷大量之淨申購或淨買回 ; III. 董事認為進行稀釋調整對股東有利之任何其他狀況 進行稀釋調整時, 若有淨申購則增加發行股份之價格, 若有淨買回則將減少發行股份之價格 每一子基金股份之類別之發行或買回價格 ( 若為適當 ) 應分別計算, 然任何稀釋調整將以百分比計算, 以相同方式影響每一類別之價格 該等稀釋調整將不超過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3% 第 27 頁

本基金採反稀釋機制 ( 擺動定價機制 ) 調整基金淨值, 該淨值適用於所有當日申購之投資者, 不論投資人申購金額多寡, 均會以調整後淨值計算 由於稀釋與子基金之流入與流出相關, 因此, 準確地預測稀釋將發生於未來任何時點為不可能 從而, 要準確地預測稀釋調整之適用頻率亦屬不可能 三 強制買回 :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得於任何時點, 給予相關子基金或任類別之所有股東 4 週以上 12 週以下之通知期間 ( 於一計價日終止 ), 以該計價日之買回價格, 買回該日所有 ( 非部份 ) 境外基金發行機構或相關子基金中尚未買回之所有股份 董事得針對任何人 公司或企業, 或針對美國人士或使境外基金發行機構須負擔稅務或扣繳稅款之人士, 或針對未於七日內提供董事要求之任何資訊或聲明之任何人, 或持股少於董事特定之最低持股數額之任何人, 限制其對股份之所有權, 該所有權可能違反法律規定,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用之匯兌管制規定 若一人士知悉其持有違反上述限制之股份, 該人士須立即買回該股份或轉讓給有權持有股份之人 董事有權強制性買回並取消該股東持有或受益擁有但違反上述規定之所有股份 任何持有違反上述限制之股份之人士 或因持有股份而違反任何司法管轄區之法律與規定之人士, 且其股份之持有依董事之看法可能導致境外基金發行機構或相關子基金承擔任何不必要之稅款 遭受任何不必要之罰款或法律上之不利情事 或其他董事認為可能損及股東權益之情況時, 該人士應賠償境外基金發行機構 董事 經理人 存託機構與股東所有因該人士取得或持有境外基金發行機構股份所引起之任何損失 若股東處分 買回 或轉讓股份, 或對股東之經銷導致稅負或扣繳稅款, 董事應有權 (i) 自應付給該股東之款項中扣減足以清償該稅負 ( 包括任何利息或罰款 ) 之金額 ;(ii) 拒絕登記任何導致該稅負之轉讓 ; 或 (iii) 撥出並取消該股東持有足以清償該稅負 ( 包括任何利息或罰款 ) 之股份數目 四 暫停交易 : 在未違反誠信原則 過失或重大錯誤的情況下, 董事或其代表人對於計算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或每股淨值所做之各項決策, 應為最終之決定, 效力及於境外基金發行機構以及目前 過去及未來之股東 各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或每股淨值之計算結果應經董事或董事之合格授權代表人查證 經存託機構同意下, 董事得於任何時點隨時暫停特定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 以及下列任一情況下之股份發行 買回與轉換 : (a) 任何市場或受認可之交易所關閉 ( 例假日或慣例上週末休市除外 ), 且對相關子基金之重要投資部分來說是主要市場或受認可之交易所, 或在該市場或交易所之交易受到限制或中斷時 ; (b) 因子基金實際上無法處分構成該子基金大部份資產之投資, 而導致緊急情況發生時 ; 或董事或其代表人實際上無法公平決定相關子基金之投資價值時 ; (c) 一般用於決定相關子基金中任何投資之價格, 或於任何市場或受認可交易所之當時價格的通訊管道出現中斷時 ; (d) 因任何因素導致相關子基金中任何資產之價值無法合理 立即或正確查明時 ; (e) 與相關子基金中任何資產之變現或付款相關之資金匯款, 根據董事或其代表人認為無法以正常匯率執行時 ; 或 (f) 為結束境外基金發行機構或中止任何子基金或類別之目的, 依據境外基金發行機構及存託機構間之共同約定 任何此類中斷之通知以及任何中斷結束之通知, 應由境外基金發行機構依董 第 28 頁

事認為適當之方法公告, 以通知可能因此被影響之人, 並立即 ( 不得拖延 ) 提報中央銀行以及愛爾蘭證券交易所, 並通知申請或提出買回之書面請求之股份申請人或請求買回股份之股東 在可能的範圍下, 應採取任何合理之措施, 以盡快使中斷期間結束 第 2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