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顺丰控股, 前身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鼎泰新材 ) 于 2018 年 8 月 6 日收到监事刘冀鲁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分别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嘉强顺风 ( 深圳 ) 股权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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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嘉强顺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在减持计划 期间内, 嘉强顺风未减持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 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 总股份的比例 (%) 减持均价 ( 元 / 股 ) 嘉强顺风 集中竞价 交易 大宗交易 201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小天鹅A 小天鹅B

上海证券交易所

骓蹑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9/ ,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释 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鼎泰新材 公司 上 市公司 发行人 指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顺丰控股 指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 ( 集团 ) 有限公司 顺丰股份 指 顺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为顺丰控股前身 明德控股 指 深圳明德控股发

森 1,142,857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82%( 其中复星创富 4.500%, 唐斌 0.113%, 张良森 0.169%)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及唐斌 张良森出具的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 10 名董事 监事

符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规定的主体资格 规范运作 财务会计 募集资金运用方面的要求, 且不具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所列下述情形 : ( 一 ) 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 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 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 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2019 年 3 月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石大胜华公告编号 : 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管理层声明书范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九洲药业公告编号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鼎泰新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顺丰控股 公司 上市公司鼎泰新材顺丰泰森 指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指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 的曾用名深圳顺丰泰森控股 ( 集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孙毅先生截至本公告日, 孙毅先生持有公司 13,832,636 股股份, 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4,442,964,822 股的比例为 %; 孙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34,331,539 股股份, 占公司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 接受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由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顺丰控股 ) 的委托, 担任顺丰控股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邮编 /Zip Code: 电话 /Tel:86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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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同花顺公告编号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 以上股东 董事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结果及下期减持计划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4D F736F F D203138A1A2C2C9CAA6CAC2CEF1CBF9B3F6BEDFB5C4B9D8D3DA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5C4B7A8C2C9D2E2BCFBCAE9>

证券代码:000977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接受鼎泰新材的委托, 担任鼎泰新材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AA+ AA % % 1.5 9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际华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际华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际华 03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际华 0

的部分公司股份出现被动减持, 同时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成禧公司 ) 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皇冠实业 ) 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平仓风险, 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 本次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1 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人承诺内容说明 三胞集团 广州金鹏 常州元康 常州明塔赛领辅仁 力鼎资本 农银基金 赛领并购 东吴创投 衡丹创投 新余创立恒远 王伟 王山 沈柏均银丰生物 承诺人承诺 : 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承诺人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资产负债表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7 2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13.10B ( *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顺丰控股 公司 上 市公司 发行人 指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鼎泰新材 指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顺丰控股前身 顺丰泰森 指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 ( 集团 ) 有限公司 顺丰股份 指 顺丰控股 ( 集团 ) 股份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 经除权 除息调整 ), 该发行价格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3,950,185,873 股,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数量 2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赵利宾 董事 副总 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700,000 杜建平 副总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300,000 董事会秘 华梦阳 书 副总经 11,520,000 3.

年 4 月, 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对象发行 252,525,25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和发行工作, 公司总股份增至 4,368,416,750

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站 ( 备查文件可在本报告书摘要刊登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德邦股份公告编号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二三四五公告编号 :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问询函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朗博科技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合计 10,948,100 4,193,431 83,952,488 朱正强 宋美玉 汇众投资各自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占补偿方合计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的比例分别为 :61.63% 25.29% 13.08% 假设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无锡创科源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为 1600 万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等议案, 另经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 318 名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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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巨潮资讯网 ( 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四 会议以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公司 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或 独立财务顾问 ) 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由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以下简称 公司 上市公司 顺丰控股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之独立财务顾问和持续督导机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本独立财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致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顺丰控股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鉴于顺丰控股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顺丰控股 或 本公司 ) 前身系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原鼎泰新材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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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52 证券简称 : 顺丰控股公告编号 :2018-06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 以上股东嘉强顺风 ( 深圳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持股 5% 以上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持股 5% 以上股东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监事刘冀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1 持本公司股份 242,809,789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949%) 的股东嘉强顺风 ( 深圳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自 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减持数量不超过 132,563,017 股, 减持价格不低于 45 元 / 股 2 持本公司股份 249,573,960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480%) 的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自 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 减持数量不超过 132,563,017 股, 减持价格不低于 45 元 / 股 3 持本公司股份 372,639,433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4330%) 的股东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自 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 减持数量不超过 66,282,062 股, 减持价格不低于 45 元 / 股 4 监事刘冀鲁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自 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85,314 股, 减持价格不低于 45 元 / 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顺丰控股, 前身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鼎泰新材 ) 于 2018 年 8 月 6 日收到监事刘冀鲁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分别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嘉强顺风 ( 深圳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嘉强顺风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元禾顺风 ) 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顺达丰润 ) 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股东持股情况 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及刘冀鲁先生, 其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来源 嘉强顺风 242,809,789 5.4949 元禾顺风 249,573,960 5.6480 顺达丰润 372,639,433 8.4330 非公开发行股份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通过资管 刘冀鲁 90,767,412 2.0541 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间接持 有的股份, 以及上述股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而来的股份 二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 ( 一 ) 嘉强顺风的减持计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合伙企业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股份

4 减持期间: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其中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开始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 132,563,017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 3%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 ( 二 ) 元禾顺风的减持计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合伙企业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股份 4 减持期间: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 其中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开始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 132,563,017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 3%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 ( 三 ) 顺达丰润的减持计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合伙企业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股份 4 减持期间: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 其中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开始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 66,282,062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 1.5%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 ( 四 ) 刘冀鲁的减持计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通过资管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间接持有的股份, 以及上述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来的股份 4 减持期间: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其中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开始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85,314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 0.2282%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对方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承诺, 其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鼎泰新材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如下 : (1) 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鼎泰新材股票, 自相关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 (2) 前述期限届满后, 所持鼎泰新材股份按如下比例分期解锁 : 1 第一期 : 自该等鼎泰新材股票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且对业绩承诺第一年补偿义务 ( 若有 ) 履行完毕之日 ( 若无业绩补偿义务, 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 )( 以较晚者为准 ), 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 30%( 扣除补偿部分, 若有 ) 可解除锁定 ;

2 第二期 : 对业绩承诺第二年业绩补偿义务 ( 若有 ) 履行完毕之日 ( 若无业绩补偿义务, 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 )( 以较晚者为准 ), 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 30%( 扣除补偿部分, 若有 ) 可解除锁定 ; 3 第三期, 对业绩承诺第三年业绩补偿义务 ( 若有 ) 履行完毕之日 ( 若无业绩补偿义务, 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 ), 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 40%( 扣除补偿部分, 若有 ) 可解除锁定 (3) 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鼎泰新材的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 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 则其持有的该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 若上述期间鼎泰新材发生派息 送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 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4)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其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鼎泰新材股票因鼎泰新材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5) 若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 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对方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如下 :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 ( 集团 ) 有限公司 ( 即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 以下简称 泰森控股 )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18,500 万元 281,500 万元和 348,800 万元 前述净利润是指泰森控股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会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益, 公司与泰森控股全体股东对于泰森控股业绩承诺约定如下 : (1) 本次募集资金自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运营之日起, 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天数 ( 按照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运营之日起计算 ) 计算资金使用费, 泰森控股全体股东对于泰森控股承诺净利润以扣除上述资金使用费

后的净利润为准, 资金使用费计算公式如下 : 资金使用费 = 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募投项目实际运营天数 /360 (2)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等收益, 不计入交易对手方对于标的资产的承诺净利润范围内 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 交易对手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鼎泰新材股份进行补偿, 当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90% 后, 以现金进行补偿 3 根据公司于 2010 年 2 月披露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 公司股东刘冀鲁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 离职以后三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且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4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股东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 刘冀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 股东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 刘冀鲁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 )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 在本计划实施期间, 股东嘉强顺风 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 刘冀鲁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嘉强顺风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 元禾顺风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3 顺达丰润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4 刘冀鲁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