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D6D0B9FAB1B1B3B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5F66696E616C2E646F63>
|
|
|
- 壹 阳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保 荐 人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1 1 1
2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数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25 亿 股 A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约 为 30.12% 每 股 面 值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日 期 :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期 限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人 民 币 1.00 元 人 民 币 5.56 元 2009 年 12 月 21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83 亿 股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和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同 前 进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公 司 股 东 中 国 诚 通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国 华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2009]94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1 1 2
3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由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股 东 转 由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将 承 继 原 国 有 股 东 的 禁 售 期 义 务 保 荐 人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日 期 : 2009 年 9 月 3 日 1 1 3
4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 1 4
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 全 文, 并 特 别 注 意 下 列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1. 根 据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本 公 司 设 立 未 满 3 年 即 可 申 请 在 境 内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2.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 注 册 成 立, 有 关 2008 年 6 月 26 日 以 前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的 介 绍, 系 指 本 公 司 重 组 设 立 以 前 重 组 范 围 内 企 业 的 实 际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3.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2009]94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9]572 号 ) 批 复, 在 本 公 司 境 内 发 行 A 股 并 上 市 后, 将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部 分 国 有 股 转 由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其 中 北 车 集 团 转 持 228,070,146 股 前 进 投 资 转 持 19,444,455 股 诚 通 集 团 转 持 1,462,017 股 和 华 融 公 司 转 持 1,023,382 股 ( 合 计 250,000,000 股, 按 本 次 发 行 规 模 25 亿 股 的 10% 计 算 ) 本 次 发 行 及 国 有 股 转 持 完 成 后, 北 车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权 比 例 为 61.00% 4.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企 业 公 司 制 改 建 有 关 国 有 资 本 管 理 与 财 务 处 理 的 暂 行 规 定 ( 财 企 [2002]313 号 ), 根 据 北 车 集 团 与 本 公 司 签 署 的 重 组 协 议 的 约 定, 并 根 据 本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公 司 设 立 的 资 产 评 估 基 准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 到 本 公 司 设 立 日 (2008 年 6 月 26 日 ) 之 间 因 盈 利 而 增 加 的 净 资 产 (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归 北 车 集 团 所 有 根 据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出 具 的 确 认 函, 并 根 据 本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自 本 公 司 成 立 次 日 (2008 年 6 月 27 日 ) 起 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所 产 生 的 净 利 润 (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归 北 车 集 团 享 有 本 公 司 已 聘 请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公 司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期 间 的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审 计, 根 据 审 计 结 果 确 定 本 公 司 就 上 述 安 排 需 向 北 车 集 团 返 还 的 款 项 为 26,738 万 元 本 公 司 已 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 支 付 上 述 款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以 母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的 基 础 自 2008 年 7 月 1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0,817 万 元 ( 按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口 径 ) 经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及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1 1 5
6 审 议 通 过, 在 计 提 10% 法 定 公 积 金 和 10% 任 意 公 积 金 后, 本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24,654 万 元 全 部 分 配 给 本 公 司 股 东 本 公 司 已 将 上 述 股 利 支 付 完 毕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公 司 本 次 A 股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5. 本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下 属 子 公 司 运 营 业 务, 根 据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母 公 司 报 表 时, 对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母 公 司 层 面, 只 有 在 下 属 子 公 司 宣 告 分 配 股 利 或 利 润 时, 才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因 此,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盈 利 指 标 更 能 反 映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在 内 的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但 是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净 利 润 及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如 果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或 者 未 能 在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截 止 日 前 宣 告 分 派 现 金 股 利, 将 限 制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能 力 本 公 司 以 母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的 基 础,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和 2011 年 度 以 现 金 方 式 向 股 东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此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为 了 保 证 该 等 分 配 能 够 充 分 体 现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盈 利 水 平, 本 公 司 拟 要 求 各 子 公 司 在 每 年 的 适 当 时 候 宣 告 分 派 现 金 股 利, 以 保 证 本 公 司 对 股 东 的 现 金 派 发 能 力 6.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就 北 车 集 团 拟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进 行 了 评 估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了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08] 第 188 号 ), 评 估 结 果 已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集 团 公 司 整 体 重 组 改 制 上 市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8]917 号 ) 核 准 根 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北 车 集 团 拟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账 面 值 198, 万 元, 评 估 值 为 585, 万 元 ;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198, 万 元, 评 估 值 585, 万 元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的 评 估 增 值 主 要 是 由 于 对 20 家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评 估 增 值 引 起 的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值 197, 万 元, 评 估 值 584,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386, 万 元, 增 值 率 % 对 于 北 车 集 团 作 价 投 入 20 家 股 权 单 位 的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使 用 权,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土 地 评 估 增 值 相 应 增 加 其 所 有 者 权 益 及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 本 公 司 按 照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并 入 本 公 司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对 于 在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反 映 的 北 车 集 团 注 入 的 20 家 股 权 单 位 的 股 权 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评 估 1 1 6
7 基 准 日 的 评 估 增 减 值 全 部 予 以 转 回, 并 相 应 调 减 资 本 公 积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885,817 万 元,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681,193 万 元, 差 额 204,624 万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20 家 子 公 司 未 对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出 让 土 地 和 固 定 资 产 存 货 等 的 评 估 增 值 予 以 确 认 7.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2006)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2007 年 度 本 公 司 使 用 应 付 福 利 费 期 初 余 额 支 付 当 期 福 利 费 用, 由 此 导 致 2007 年 度 净 利 润 增 加 11,819 万 元,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13.01% 上 述 会 计 处 理 系 因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度 首 次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所 致, 相 关 影 响 已 计 入 2007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不 会 对 本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影 响 8. 本 次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所 有 股 份 均 为 可 流 通 股 除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股 东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的 股 份 为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可 流 通 股 外, 其 他 股 份 均 为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可 流 通 股 1 1 7
8 目 录 第 一 章 释 义...13 第 二 章 概 览...25 一 发 行 人 简 介...25 二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简 介...33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34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35 第 三 章 本 次 发 行 概 况...37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37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38 三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44 第 四 章 风 险 因 素...45 一 政 策 和 行 业 风 险...45 二 业 务 经 营 风 险...46 三 财 务 风 险...48 四 管 理 风 险...51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52 六 其 他 风 险...52 第 五 章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54 一 本 公 司 基 本 情 况...54 二 本 公 司 重 组 改 制 情 况...54 三 本 公 司 的 独 立 性...60 四 本 公 司 股 本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债 务 重 组 情 况...62 五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资 产 评 估 及 验 资 情 况...63 六 本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64 七 本 公 司 的 下 属 企 业 情 况...68 八 本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介 绍...87 九 本 公 司 的 股 本 情 况
9 十 员 工 持 股 情 况...92 十 一 本 公 司 的 员 工 和 社 会 保 障 情 况...93 十 二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的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95 第 六 章 业 务 与 技 术...96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概 览...96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行 业 概 览...97 三 本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四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五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情 况 六 生 产 资 质 七 本 公 司 技 术 状 况 八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九 在 境 外 经 营 及 境 外 资 产 状 况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三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四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五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第 八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二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个 人 投 资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收 入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及 相 互 关 系.191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及 变 动 情 况 第 九 章 公 司 治 理 一 股 东 大 会 二 董 事 会
10 三 独 立 董 事 四 监 事 会 五 董 事 会 秘 书 六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况 七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八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估 意 见 第 十 章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及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二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三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和 主 要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及 关 键 假 设 五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六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七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八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九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期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十 一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十 二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十 三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十 四 验 资 情 况 第 十 一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影 响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的 主 要 因 素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四 现 金 流 状 况 分 析 五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六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期 后 事 项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第 十 二 章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公 司 的 发 展 目 标 和 战 略
11 二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三 上 述 计 划 拟 定 的 基 本 假 设 和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四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对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的 影 响 第 十 三 章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情 况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简 介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第 十 四 章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二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三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四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第 十 五 章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服 务 二 重 大 合 同 三 本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四 诉 讼 与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六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声 明 三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声 明 四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六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七 土 地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八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七 章 备 查 文 件 一 本 的 备 查 文 件
12 二 查 阅 时 间 三 查 阅 地 点 四 查 阅 网 址
13 第 一 章 释 义 本 中, 除 非 文 意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缩 略 语 和 术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缩 略 语 中 国 我 国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仅 就 本 而 言 ( 除 另 有 说 明 外 ) 不 包 括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省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指 股 份 公 司 中 国 北 车 北 车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用 以 描 述 发 行 人 资 产 业 务 与 财 务 情 况, 根 据 文 意 需 要, 亦 包 括 其 各 子 公 司, 或 在 其 成 立 前 拥 有 和 经 营 相 应 资 产 与 业 务 的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北 车 集 团 主 发 起 人 控 指 股 股 东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91.23% 股 份 前 进 投 资 指 大 同 前 进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7.78% 股 份, 是 北 车 集 团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诚 通 集 团 指 中 国 诚 通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0.58% 股 份 华 融 公 司 指 中 国 华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0.41% 股 份 保 荐 人 指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指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公 司 章 程 指 经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于 2009 年 4 月 2 日 召 开 的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修 改 后 的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 章 程 ( 草 案 ), 该 章 程 自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生 效 元 指 如 无 特 殊 说 明, 为 人 民 币 元 九 五 期 间 指 1996 年 至 2000 年 十 五 期 间 指 2001 年 至 2005 年 十 一 五 期 间 指 2006 年 至 2010 年 九 五 计 划 指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于 1996 年 3 月 17 日 表 决 通 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九 五 计 划 和 2010 年 远 景 目 标 纲 要 (1996 年 至 2000 年 ) 十 五 计 划 指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于 2001 年 3 月 15 日 表 决 通 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个 五 年 计 划 纲 要 (2001 年 至 2005 年 ) 十 一 五 规 划 指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四 次 会 议 于 2006 年 3 月 14 日 表 决 通 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一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06 年 至 2010 年 ) 本 次 发 行 指 本 公 司 本 次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含 香 港 澳 门 台 湾 地 区 ) 发 行 以 人 民 币 认 购 和 交 易 的 普 通 股 股 票 的 行 为 A 股 指 本 公 司 本 次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含 香 港 澳 门 台 湾 地 区 ) 发 行 的 以 人 民 币 认 购 和 交 易 的 普 通 股 股 份,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预 计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指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应 用 指 南 和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重 组 协 议 指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与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协 议 股 东 大 会 指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大 会
15 董 事 或 董 事 会 指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或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指 本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或 监 事 会 指 本 公 司 的 监 事 或 监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指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指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指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规 则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国 务 院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指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商 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铁 道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铁 道 部 财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科 技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学 技 术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工 商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GDP 指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指 2004 年 1 月 7 日 国 务 院 审 议 通 过 的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16 划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指 (2008 年 调 整 ) 铁 道 部 于 2008 年 11 月 27 日 举 行 的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调 整 新 闻 发 布 会 上 宣 布 的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综 合 交 通 网 中 长 期 发 展 指 规 划 2007 年 10 月 31 日 国 务 院 审 议 并 原 则 通 过 的 综 合 交 通 网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1536 专 家 工 程 指 重 点 培 养 1 名 以 上 工 程 院 院 士 候 选 人,50 名 部 ( 省 ) 级 专 家,300 名 股 份 公 司 级 专 家 和 600 名 专 业 子 公 司 级 专 家 1515 专 利 工 程 指 十 一 五 期 间 专 利 申 报 量 达 到 1,500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占 15% 到 十 一 五 末 期, 专 利 拥 有 量 跻 身 中 央 企 业 15 强 859 改 制 指 企 业 按 照 2002 年 11 月 18 日 原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等 八 部 委 联 合 印 发 的 关 于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的 实 施 办 法 ( 国 经 贸 企 改 [2002]859 号 ) 文 件 精 神 以 及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原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有 关 部 委 相 关 配 套 文 件 实 施 的 企 业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工 作 存 续 企 业 指 除 本 公 司 大 同 前 进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沈 阳 机 车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之 外 的 北 车 集 团 下 属 控 股 企 业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指 齐 齐 哈 尔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指 哈 尔 滨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指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指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指 唐 山 轨 道 客 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指 唐 山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指 天 津 机 辆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指 北 京 二 七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指 北 京 南 口 轨 道 交 通 机 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同 电 力 机 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指 太 原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指 永 济 新 时 速 电 机 电 器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指 济 南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指 西 安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指 兰 州 金 牛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连 所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连 机 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原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连 机 车 研 究 所 ) 四 方 所 公 司 指 青 岛 四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原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四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指 北 京 北 车 物 流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装 备 公 司 指 北 京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指 中 车 进 出 口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指 北 车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客 庞 巴 迪 指 长 春 长 客 - 庞 巴 迪 轨 道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南 口 斯 凯 孚 指 北 京 南 口 斯 凯 孚 铁 路 轴 承 有 限 公 司 大 同 爱 碧 玺 指 大 同 爱 碧 玺 铸 造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东 芝 指 大 连 东 芝 机 车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日 立 永 济 指 日 立 永 济 电 气 设 备 ( 西 安 ) 有 限 公 司
18 大 同 ABB 指 大 同 ABB 牵 引 变 压 器 有 限 公 司 齐 车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齐 齐 哈 尔 铁 路 车 辆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哈 车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哈 尔 滨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牡 丹 江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牡 丹 江 机 车 车 辆 厂 长 客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长 春 客 车 厂 长 机 辆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长 春 机 车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沈 车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沈 阳 机 车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唐 山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唐 山 机 车 车 辆 厂 天 津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天 津 机 车 车 辆 机 械 厂 南 口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北 京 南 口 机 车 车 辆 机 械 厂 太 原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太 原 机 车 车 辆 厂 永 济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永 济 电 机 厂 济 南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济 南 机 车 车 辆 厂 西 安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西 安 车 辆 厂 兰 州 厂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兰 州 机 车 厂 大 连 大 力 公 司 指 大 连 大 力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七 机 车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北 京 二 七 机 车 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车 社 区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同 机 车 社 区 管 理 中 心 沈 车 工 贸 公 司 指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沈 阳 机 车 车 辆 工 贸 总 公 司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指 原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已 更 名 为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铁 工 租 赁 指 北 京 铁 工 机 车 车 辆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同 煤 炭 运 销 结 算 指 大 同 铁 工 煤 炭 运 销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9 大 连 华 铁 公 司 指 大 连 华 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总 公 司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指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电 力 牵 引 研 发 中 心 南 车 集 团 指 中 国 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神 华 指 中 国 神 华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指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指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庞 巴 迪 指 庞 巴 迪 公 司 (Bombardier Inc.) 阿 尔 斯 通 指 阿 尔 斯 通 公 司 (Alstom Co.,Ltd.) 西 门 子 指 西 门 子 股 份 公 司 (Siemens AG) 通 用 电 气 GE 指 通 用 电 气 公 司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东 芝 指 ( 日 本 ) 株 式 会 社 东 芝 (Toshiba Corporation) 川 崎 重 工 指 川 崎 重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Ltd.) 美 国 EMD 指 易 安 迪 机 车 公 司 (Electro-Motive Diesel,Inc.)
20 术 语 机 车 车 辆 指 包 括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动 车 动 车 组 及 各 类 自 轮 运 转 特 种 设 备 的 统 称 列 车 指 按 照 铁 路 运 输 类 别 性 质 以 及 编 组 计 划 等 要 求, 由 不 同 动 力 单 元 组 合 的 机 车 车 辆 的 总 称, 可 以 是 机 车 牵 引 车 辆 ( 客 车 或 货 车 ), 也 可 以 是 自 带 动 力 的 固 定 编 组 的 动 力 集 中 型 或 动 力 分 散 型 动 车 组 铁 路 机 车 / 机 车 指 牵 引 铁 路 客 货 车 辆 的 动 力 车 ( 俗 称 火 车 头 ), 其 本 身 不 载 旅 客 或 货 物 电 力 机 车 指 从 接 触 网 获 取 电 能, 用 牵 引 电 动 机 驱 动 的 机 车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指 从 接 触 网 获 取 电 能, 用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牵 引 电 动 机 驱 动 的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指 以 内 燃 机 为 动 力 的 机 车 中 国 铁 路 内 燃 机 车 所 使 用 的 内 燃 机, 绝 大 部 分 为 柴 油 机 铁 路 客 车 / 客 车 指 供 铁 路 运 送 旅 客 和 为 其 服 务 的 以 及 原 则 上 编 组 在 旅 客 列 车 中 使 用 的 车 辆 高 速 列 车 指 列 车 时 速 大 于 200 公 里 的 列 车 动 车 组 指 由 具 有 牵 引 动 力 装 置 的 动 车 车 辆 和 不 具 备 牵 引 动 力 装 置 的 拖 车 车 辆 ( 有 时 还 有 控 制 车 ) 组 成 的 固 定 编 组 使 用 的 列 车 铁 路 货 车 / 货 车 指 以 运 输 货 物 为 主 要 目 的 的 铁 道 车 辆, 包 括 用 于 铁 路 线 路 施 工 桥 梁 架 设 轨 道 检 测 等 特 殊 用 途 的 车 辆 敞 车 指 不 设 车 顶, 供 运 输 各 种 无 需 严 格 防 止 失 损 货 物 的 车 辆, 用 来 装 运 散 粒 货 物 ( 如 煤 矿 石 砂 子 等 ) 木 材 钢 材 和 集 装 箱 等 平 车 指 底 架 承 载 面 为 一 平 面, 通 常 两 侧 设 有 柱 插, 有 时 还 设 有
21 可 活 动 向 下 翻 倒 的 端 板 和 侧 板 的 车 辆 棚 车 指 设 有 车 顶 和 门 窗, 可 防 止 雨 水 进 入, 供 运 输 各 种 需 防 止 失 损 日 晒 和 散 失 的 货 物 的 车 辆 罐 车 指 设 有 罐 体 供 装 运 液 体 液 化 气 体 和 粉 状 货 物 等 的 车 辆 漏 斗 车 指 设 有 一 个 或 数 个 带 盖 或 不 带 盖 的, 具 有 一 定 斜 坡 的 装 货 斗 的 车 辆 特 种 车 指 具 有 特 别 用 途 或 特 殊 结 构 的 车 辆 铁 路 起 重 机 械 指 专 用 于 铁 路 运 输 的 完 成 物 体 空 间 位 移 的 机 械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指 进 行 铁 道 线 路 整 修 作 业 的 专 用 设 备 地 铁 车 辆 指 在 地 铁 线 路 上 可 编 入 列 车 中 运 行 的 单 节 车, 包 括 有 动 力 的 动 车 和 无 动 力 的 拖 车 地 铁 列 车 地 铁 客 车 指 编 组 成 列, 可 以 正 常 载 客 的 若 干 地 铁 车 辆 的 完 整 组 合 A 型 地 铁 指 主 要 应 用 于 地 铁 系 统, 车 辆 基 本 长 度 为 22 米 车 体 宽 度 为 3 米, 列 车 编 组 通 常 由 4 到 8 辆 组 成 B 型 地 铁 指 主 要 应 用 于 地 铁 系 统, 车 辆 基 本 长 度 为 19 米 车 体 宽 度 为 2.8 米, 列 车 编 组 通 常 由 4 到 8 辆 组 成 C 型 城 轨 指 主 要 应 用 于 轻 轨 系 统, 车 辆 基 本 车 体 宽 度 为 2.6 米, 列 车 编 组 通 常 由 1 到 3 辆 组 成, 列 车 长 度 一 般 不 超 过 90 米, 包 括 低 地 板 车 型 和 高 地 板 车 型 L 型 城 轨 指 主 要 应 用 于 轻 轨 系 统, 车 辆 基 本 车 体 宽 度 为 2.6 米, 列 车 编 组 通 常 由 2 辆 4 辆 或 6 辆 组 成, 列 车 长 度 一 般 不 超 过 100 米 比 较 典 型 的 是 采 用 直 线 电 机 的 车 辆 直 线 电 机 地 铁 车 辆 指 采 用 直 线 电 机 技 术 的 地 铁 车 辆 城 轨 车 辆 指 城 轨 列 车 中 某 一 单 节 车 辆, 也 可 以 笼 统 地 同 于 城 轨 列 车 城 轨 列 车 指 用 于 城 市 区 间 和 城 区 内 部 的 从 事 公 共 交 通 的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系 统 中 的 轨 道 交 通 移 动 设 备, 目 前 多 为 自 带 动 力 的 电
22 动 或 内 燃 动 车 组 市 郊 ( 通 勤 ) 列 车 地 铁 轻 轨 有 轨 电 车 等 均 属 于 城 轨 列 车 范 畴 轻 轨 车 辆 指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系 统 中 高 峰 小 时 单 向 运 量 低 于 30,000-40,000 人 左 右 的 轨 道 交 通 移 动 设 备 ( 城 轨 列 车 ) 原 则 上 轻 轨 的 涵 义 是 指 车 辆 相 对 轨 道 施 加 的 荷 载 而 言 相 对 地 铁 和 市 郊 列 车 较 轻, 早 期 的 轻 轨 多 由 有 轨 电 车 发 展 而 来 城 轨 交 通 运 营 商 指 经 营 管 理 城 轨 地 铁 交 通 的 企 业 编 组 指 把 若 干 辆 机 车 车 辆 组 成 列 电 机 指 铁 路 机 车 动 车 组 及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所 装 用 的 发 电 机 电 动 机 及 其 他 各 类 电 机, 以 及 其 延 伸 技 术 所 制 造 的 各 类 电 机, 包 括 风 力 发 电 机 电 动 汽 车 电 机 等 柴 油 机 指 铁 路 内 燃 机 车 所 装 用 的 大 功 率 柴 油 发 动 机, 以 及 其 延 伸 技 术 所 制 造 的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燃 气 发 电 机 组 的 柴 油 发 动 机 船 用 柴 油 发 动 机 等 轴 承 指 用 来 固 定 轴 的, 并 能 够 承 担 径 向 载 荷, 使 轴 只 能 实 现 转 动, 而 控 制 其 轴 向 和 径 向 的 移 动 摇 枕 指 三 大 件 式 转 向 架 簧 上 承 载 部 件, 其 用 途 是 将 车 体 作 用 于 下 心 盘 的 载 荷 传 递 给 支 承 他 的 两 端 弹 簧 组 上, 并 把 两 个 侧 架 连 结 在 一 起 缓 冲 器 指 缓 和 列 车 中 车 辆 之 间 纵 向 冲 击 和 振 动 吸 收 纵 向 冲 击 能 量 的 部 件 侧 架 指 位 于 转 向 架 两 侧, 用 于 联 系 摇 枕 及 轴 箱 ( 或 承 载 鞍 ) 并 传 递 作 用 力 的 基 本 部 件 车 钩 指 具 有 使 车 辆 与 车 辆 ( 或 机 车 ) 相 互 连 接 分 解 并 传 递 牵 引 力 和 冲 击 力 等 作 用 的 部 件 制 动 梁 指 能 使 同 一 车 轴 上 左 右 两 侧 的 车 轮 得 到 均 等 的 制 动 力 的 转
23 向 架 基 础 制 动 装 置 中 的 一 个 构 件 车 体 指 由 走 行 装 置 所 支 撑, 主 要 起 承 载 作 用, 容 纳 旅 客 货 物 装 备 品 等, 是 车 辆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转 向 架 指 能 相 对 车 体 回 转 的 一 种 走 行 装 置 通 常 包 括 摇 枕 侧 架 或 构 架 轮 对 轴 箱 装 置 弹 簧 减 振 装 置 转 向 架 基 础 制 动 装 置 等 交 流 传 动 技 术 指 牵 引 电 动 机 采 用 了 交 流 异 步 电 动 机 实 现 交 - 直 - 交 传 动 方 式 直 流 传 动 技 术 指 牵 引 电 动 机 采 用 了 直 流 异 步 电 动 机 实 现 交 - 直 传 动 方 式 货 物 发 送 量 指 铁 路 沿 线 车 站 装 车 发 送 的 货 物 吨 数 货 物 运 输 量 指 某 铁 路 线 路 或 某 铁 路 运 输 企 业 管 辖 范 围 内 到 达 发 送 和 通 过 运 输 的 货 物 吨 数 货 物 周 转 量 指 货 物 运 送 吨 数 与 运 输 距 离 的 乘 积, 通 常 单 位 为 吨 公 里 旅 客 发 送 量 指 铁 路 沿 线 车 站 发 送 的 旅 客 人 次 旅 客 周 转 量 指 旅 客 人 次 与 旅 行 距 离 的 乘 积, 单 位 为 人 公 里 复 线 指 上 下 行 双 线 铁 路 电 气 化 指 以 电 力 接 触 网 供 电 驱 动 电 力 机 车 和 动 车 组 的 方 式 干 线 铁 路 指 铁 道 部 所 管 辖 铁 路 路 网 中 的 骨 干 铁 路 中 国 铁 路 指 铁 道 部 监 管 的 干 线 铁 路 系 统 国 铁 指 中 国 国 家 铁 路 的 简 称 法 人 代 表 是 受 铁 道 部 严 格 监 督 和 运 营 控 制 的 各 铁 路 局 ( 目 前 是 18 个 铁 路 局 ) 铁 路 局 指 铁 道 部 下 属 的 铁 路 运 输 企 业 铁 路 路 网 指 铁 道 部 所 管 辖 铁 路 路 网 地 方 铁 路 指 由 地 方 自 行 投 资 修 建 和 管 理, 并 为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服 务 的 铁 路
24 路 内 指 铁 道 部 所 管 辖 铁 路 路 网 业 务 领 域 路 外 指 铁 道 部 所 管 辖 铁 路 路 网 以 外 的 业 务 领 域 合 资 铁 路 指 路 内 与 路 外 合 资 经 营 的 铁 路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指 城 市 间 运 行 的 客 运 轨 道 交 通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指 包 括 城 市 地 铁 轻 轨 电 车 以 及 市 郊 干 线 铁 路 在 内 的 客 运 轨 道 交 通 三 同 时 指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的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和 节 能 环 保 设 施 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生 产 和 使 用 四 不 放 过 指 处 理 事 故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即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不 清 不 放 过, 事 故 责 任 者 和 群 众 没 有 受 到 教 育 不 放 过, 防 范 措 施 没 有 落 实 不 放 过, 事 故 责 任 者 没 有 受 到 处 理 不 放 过 WTO 指 成 立 于 1995 年 1 月 1 日 的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的 英 文 缩 写 UNIFE 指 欧 洲 铁 路 行 业 协 会 (the Association of the European Railway Industries) ISO9001 质 量 体 系 指 国 际 认 可 论 坛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多 边 承 认 协 议 成 员 质 量 标 准 ERP 指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Enterprise Resourse Planning) 的 英 文 缩 写 1 本 中 所 列 出 的 数 据 可 能 因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与 根 据 中 所 列 示 的 相 关 单 项 数 据 计 算 得 出 的 结 果 略 有 不 同 2 本 中 涉 及 的 我 国 我 国 经 济 以 及 行 业 的 事 实 预 测 和 统 计, 包 括 本 公 司 的 市 场 份 额 等 信 息, 来 源 于 一 般 认 为 可 靠 的 各 种 公 开 信 息 渠 道 本 公 司 从 上 述 来 源 转 载 或 摘 录 信 息 时, 已 保 持 了 合 理 的 谨 慎, 但 是 由 于 编 制 方 法 可 能 存 在 潜 在 偏 差, 或 市 场 管 理 存 在 差 异, 或 基 于 其 它 原 因, 此 等 信 息 可 能 与 国 内 和 国 外 所 编 制 的 其 他 资 料 不 一 致
25 第 二 章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概 述 本 公 司 是 根 据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设 立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国 资 改 革 [2008]570 号 ) 批 准, 由 北 车 集 团 作 为 主 发 起 人 联 合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华 融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 在 国 家 工 商 局 登 记 注 册 并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注 册 资 本 58 亿 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的 股 本 总 数 为 580,000 万 股, 其 中, 北 车 集 团 持 有 5,291,228,070 股,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1.23%; 前 进 投 资 持 有 451,111,111 股,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7.78%; 诚 通 集 团 持 有 33,918,129 股,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8%; 华 融 公 司 持 有 23,742,690 股,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41% 自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股 权 结 构 变 化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 二 )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本 公 司 所 处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是 国 家 重 点 扶 持 的 装 备 制 造 业 之 一,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2008 年 以 来 由 美 国 次 贷 危 机 引 发 的 金 融 危 机 席 卷 全 球 为 确 保 国 民 经 济 较 快 增 长, 我 国 政 府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的 经 济 刺 激 计 划, 总 额 达 到 4 万 亿 元, 其 中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是 重 点 投 资 方 向 之 一 为 此, 铁 道 部 在 2009 年 全 国 铁 路 工 作 会 议 上 明 确 提 出, 2009 年 至 2012 年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将 达 到 年 均 6,000 亿 元 以 上 的 水 平 同 时, 国 家 也 加 大 了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的 购 置 规 模 按 照 十 一 五 规 划, 国 家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购 置 和 改 造 总 额 为 2,500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21.5% 而 到 2008 年 底, 铁 道 部 进 一 步 表 示, 根 据 客 货 运 输 需 要 和 新 建 铁 路 投 产 情 况, 未 来 四 年 计 划 共 安 排 机 车 车 辆 购 置 投 资 约 5,000 亿 元, 其 中 2009 年 和 2010 年 约 为 3,000 亿 元 另 外, 产 业 技 术 的 升 级 换 代 和 国 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向 中 国 的 不 断 转 移 也 给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企 业 带 来 了 难 得 的 机 遇
26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 含 动 车 组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及 技 术 服 务 设 备 租 赁 等 业 务 本 公 司 是 中 国 产 品 系 列 最 齐 全 技 术 水 平 最 先 进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最 强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领 军 企 业, 也 是 全 球 规 模 最 大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商 之 一 本 公 司 : 具 备 国 际 先 进 的 电 力 机 车 和 内 燃 机 车 研 发 与 制 造 能 力, 拥 有 中 国 最 大 的 机 车 制 造 基 地 ; 铁 路 客 车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国 内 最 强, 品 种 系 列 最 齐 全, 拥 有 国 内 最 大 的 客 车 研 发 制 造 基 地, 产 品 和 技 术 出 口 海 外, 并 率 先 向 发 达 国 家 出 口 了 客 车 产 品 ; 拥 有 国 际 先 进 的 动 车 组 制 造 技 术 和 最 大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 铁 路 货 车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国 内 最 强 并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拥 有 世 界 最 大 的 铁 路 货 车 制 造 基 地 之 一 ; 是 中 国 最 早 研 发 能 力 最 强 生 产 能 力 最 大 市 场 份 额 最 高 品 种 最 全 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研 发 制 造 商, 亦 是 国 内 出 口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产 品 最 早 出 口 数 量 最 多 的 企 业 ; 是 国 内 铁 路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重 要 供 应 商, 大 型 铁 路 养 路 机 械 起 重 机 工 矿 机 车 等 铁 路 工 程 机 械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国 内 领 先 ; 是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电 机 油 田 电 机 和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最 大 的 制 造 商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出 口 至 全 球 5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的 出 口 签 约 额 分 别 达 到 6.62 亿 美 元 和 亿 美 元 本 公 司 还 通 过 参 股 方 式 在 境 外 设 立 合 资 企 业, 逐 步 实 现 技 术 与 资 本 的 同 步 输 出 ( 三 )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优 势 1. 领 先 的 国 内 市 场 地 位 本 公 司 所 制 造 的 主 要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地 位 本 公 司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联 合 设 计 生 产 的 大 功 率 机 车 累 计 签 单 量 占 中 国 铁 路 市 场 采 购 总 量 的 60.6%;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新 造 铁 路 客 车 量 占 中 国 铁 路 客 车 保 有 量 的 60% 以 上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新 造 动 车 组 累 计 签 单 量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51.6% 在 时 速
27 公 里 以 上 新 一 代 动 车 组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市 场 地 位, 与 北 京 铁 路 局 签 署 了 100 列 (16 辆 编 组 )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采 购 合 同, 价 值 总 额 达 392 亿 元 ; 拥 有 以 C70 为 代 表 的 敞 车 棚 车 罐 车 和 漏 斗 车 等 系 列 货 车 和 以 C80 为 代 表 的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运 煤 敞 车 等 系 列 货 车, 近 三 年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相 对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持 续 超 过 50%;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制 造 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占 国 内 在 用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总 数 的 50% 以 上 本 公 司 同 香 港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10 列 共 计 80 辆 国 际 一 流 的 地 铁 客 车 的 销 售 合 同, 标 志 着 国 内 企 业 首 次 成 功 打 入 国 际 高 端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市 场 ; 制 造 的 工 矿 机 车 系 列 产 品 和 铁 路 起 重 机 系 列 产 品 2008 年 的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达 到 42.3% 和 78.4%;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国 内 领 先 本 公 司 2008 年 销 售 的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占 当 年 国 内 销 售 的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装 机 总 容 量 的 56% 2.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研 发 能 力 本 公 司 拥 有 电 力 牵 引 客 车 货 车 和 客 车 电 气 四 个 研 发 中 心, 机 车 和 车 辆 两 个 专 业 研 究 所 以 及 六 个 国 家 认 定 的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的 数 量 居 行 业 之 首 ; 本 公 司 下 属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作 为 行 业 内 仅 有 的 两 家 企 业 进 入 国 家 首 批 91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行 列 ; 此 外, 公 司 还 拥 有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 北 方 ) 公 司 下 属 企 业 均 拥 有 各 自 的 研 发 部 门, 拥 有 完 备 的 研 发 组 织 和 试 验 检 测 研 发 设 施, 能 够 完 成 不 同 档 次 不 同 用 途 和 不 同 速 度 等 级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装 备 产 品 和 关 键 零 部 件 的 开 发, 满 足 不 同 用 户 的 需 求 本 公 司 : 在 主 持 行 业 标 准 的 起 草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的 优 势, 正 在 主 持 能 够 代 表 中 国 铁 路 未 来 客 货 牵 引 产 品 先 进 水 平 的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及 其 牵 引 电 动 机 等 3 个 行 业 重 要 技 术 标 准 体 系 的 研 究 ;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特 等 奖 1 项, 一 等 奖 2 项, 二 等 奖 3 项, 居 行 业 领 先 ;2007 年 被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授 予 科 技 创 新 特 别 奖, 为 行 业 独 有, 仅 15 家 中 央 企 业 获 此 荣 誉 ; 是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试 点 单 位 公 司 下 属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作 为 行 业 内
28 仅 有 的 两 家 企 业 进 入 国 家 首 批 91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行 列 ; 下 属 机 车 客 车 新 造 企 业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 全 部 进 入 铁 路 装 备 现 代 化 重 点 企 业 行 列 ; 制 造 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产 品 中 拥 有 : 目 前 国 内 功 率 最 大 的 10000kW 机 车 ; 中 国 铁 路 签 单 量 最 多, 生 产 量 最 多, 投 入 运 用 最 多 的 7200kW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 以 及 技 术 最 先 进 的 自 主 设 计 制 造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单 机 牵 引 功 率 世 界 最 大, 成 为 中 国 最 新 的 品 牌 机 车, 代 表 了 中 国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的 最 高 水 平 和 发 展 方 向 还 拥 有 我 国 引 进 国 外 先 进 技 术 和 国 产 化 的 三 个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中 的 两 个 本 公 司 制 造 的 HXN3 型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达 到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 自 主 研 发 了 25 型 系 列 铁 路 客 车, 满 足 了 我 国 铁 路 客 车 升 级 换 代 和 铁 路 提 速 的 需 要 ; 拥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时 速 200 公 里 和 时 速 350 公 里 两 个 高 速 动 车 组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公 司 正 主 持 标 志 着 铁 路 客 运 装 备 国 内 最 高 技 术 水 平 的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的 研 制 ; 作 为 铁 路 货 车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主 导 者 和 领 跑 者, 引 领 着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工 业 的 发 展 公 司 主 持 起 草 了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产 品 设 计 制 造 试 验 检 修 等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同 时 正 在 主 持 标 志 着 铁 路 货 运 装 备 国 内 最 高 技 术 水 平 的 公 里 / 小 时 高 速 转 向 架 及 其 配 套 系 列 货 车 的 研 制 ; 引 领 着 中 国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技 术 发 展 的 方 向, 在 城 轨 地 铁 领 域 创 造 了 多 项 中 国 第 一 : 如 第 一 辆 地 铁 客 车 等 ; 积 极 发 挥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拓 展 延 伸 产 业, 承 担 了 铁 路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和 路 基 处 理 车 两 个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培 育 了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 依 托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的 变 流 电 机 控 制 等 核 心 技 术 方 面 的 优 势,2001 年 就 已 成 功 进 入 风 电 设 备 和 油 田 电 机 市 场 公 司 主 持 了 风 电 设 备 电 机 国 家 标 准 的 起 草, 拥 有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的 风 电 设 备 电 机 技 术 3. 完 整 的 产 品 组 合
29 本 公 司 拥 有 完 整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组 合, 包 括 铁 路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同 时 具 备 对 前 述 产 品 强 大 的 修 理 能 力, 因 而 能 满 足 客 户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的 多 种 需 求 和 全 方 位 服 务 此 外, 本 公 司 还 根 据 铁 路 及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发 展 的 最 新 方 向 不 断 完 善 原 产 品 和 开 发 新 产 品, 以 丰 富 现 有 产 品 组 合 本 公 司 : 生 产 SS 系 列 直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和 DF 系 列 CKD 系 列 直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在 中 国 铁 路 技 术 引 进 自 主 研 发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的 全 部 8 个 产 品 中, 公 司 占 有 5 个 其 中, 六 轴 72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为 本 公 司 首 先 研 发 制 造, 是 目 前 中 国 铁 路 签 单 量 最 多 生 产 量 最 多 投 入 运 用 最 多 的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现 投 入 运 营 的 所 有 六 轴 72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全 部 为 本 公 司 制 造 ; 形 成 了 系 列 化 的 25 型 客 车 产 品, 成 为 了 铁 路 客 运 的 主 型 产 品 形 成 了 适 合 时 速 120 公 里 / 小 时 -160 公 里 / 小 时 不 同 速 度 等 级 不 同 档 次 水 平 不 同 动 力 牵 引 方 式, 能 满 足 各 层 次 用 户 需 求 的 多 样 化 梯 次 化 的 产 品 结 构 ; 时 速 200 公 里 CRH5 动 车 组 和 时 速 350 公 里 CRH3 动 车 组 均 已 投 入 商 业 运 营 基 于 上 述 技 术 经 验, 本 公 司 正 在 自 主 研 制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以 适 应 未 来 铁 路 客 运 高 速 对 铁 路 装 备 的 需 求 ; 为 适 应 铁 路 货 运 重 载 快 捷 的 需 要, 自 主 研 制 了 以 C70 为 代 表 的 敞 车 棚 车 罐 车 和 漏 斗 车 等 系 列 货 车 和 以 C80 为 代 表 的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运 煤 敞 车, 技 术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本 公 司 正 在 试 制 时 速 160 公 里 的 铁 路 货 车 以 满 足 快 速 货 运 需 要 并 丰 富 现 有 的 产 品 种 类, 同 时 正 在 研 制 30 吨 轴 重 敞 车 棚 车 罐 车 和 漏 斗 车 系 列 产 品 ; 研 制 的 产 品 型 号 涵 盖 了 城 轨 地 铁 客 车 的 全 部 主 要 种 类, 跨 越 了 时 速 80 公 里 到 时 速 160 公 里 速 度 等 级, 已 有 约 50 个 品 种 投 入 运 营 北 京 机 场 线 用 直 线 电 机 无 人 驾 驶 城 轨 车 辆 北 京 地 铁 10 号 线 的 新 配 车 辆 2 号 线 换 代 新 型 空 调 地 铁 车 辆 均 已 投 入 使 用 ; 设 计 生 产 的 功 率 从 175 千 瓦 到 300 千 瓦 等 多 种 配 置 多 种 功 率 等 级 的 铁 路 工 程 作 业 车 产 品, 以 其 工 作 效 率 高 方 便 易 用 的 特 点 得 到 用 户 认 可 公 司 生 产 的 铁 路 起 重 机 在 产 品 开 发 上 形 成 了 从 15 吨 到 160 吨 的 完 整 产 品 系 列 ; 可 提 供 交 / 直 流 内 燃 / 电 动 机 车 动 车 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配 套 的 交 / 直 流 牵 引 电 机
30 主 发 电 机 变 流 器 及 控 制 系 统 在 风 电 设 备 电 机 领 域, 本 公 司 产 品 功 率 等 级 覆 盖 600 千 瓦 到 3 兆 瓦, 基 本 满 足 了 我 国 风 电 设 备 制 造 业 的 需 求 4. 强 大 的 市 场 化 服 务 体 系 和 优 异 的 业 务 拓 展 能 力 本 公 司 通 过 建 立 和 完 善 市 场 信 息 网 络 和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在 进 行 市 场 细 分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大 客 户 管 理,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揽 子 解 决 方 案, 逐 渐 由 传 统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商 向 提 供 完 整 的 包 括 培 训 技 术 服 务 运 营 长 期 维 护 方 案 的 系 统 集 成 供 应 商 发 展 同 时, 本 公 司 积 极 研 究 探 索 联 合 开 发 融 资 租 赁 等 新 的 营 销 方 式, 拓 宽 市 场 营 销 渠 道 针 对 用 户 多 元 化 需 求 多 样 性 不 断 增 强 这 一 趋 势,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供 不 同 的 售 前 售 后 服 务, 努 力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公 司 依 托 信 息 技 术 为 用 户 提 供 了 全 方 位 的 技 术 和 服 务 支 持 本 公 司 巩 固 国 内 市 场 的 同 时, 充 分 发 挥 比 较 优 势, 大 力 拓 展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和 起 重 机 的 国 际 市 场, 以 及 以 整 车 产 品 出 口 业 务 所 带 动 的 车 辆 修 理 及 配 件 技 术 的 出 口 本 公 司 具 有 强 大 的 客 户 开 发 能 力, 实 施 大 客 户 策 略, 争 取 大 客 户 市 场, 带 动 和 把 握 中 小 客 户 市 场 近 年 来, 本 公 司 的 路 外 市 场 和 国 外 市 场 均 有 很 大 增 长 5. 全 球 知 名 的 品 牌 和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象 由 于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中 国 北 车 CNR 品 牌 在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已 经 具 有 很 高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在 海 外 的 知 名 度 也 逐 步 提 高, 本 公 司 产 品 已 出 口 澳 大 利 亚 美 国 德 国 等 5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北 车 品 牌 影 响 力 在 中 亚 南 亚 东 欧 非 洲 和 南 美 洲 等 地 迅 速 扩 大 一 直 以 来 的 海 外 市 场 拓 展 提 升 了 中 国 北 车 CNR 品 牌 在 国 际 市 场 的 美 誉 度, 为 开 发 培 育 其 它 潜 在 市 场 创 造 了 条 件 6. 优 秀 的 管 理 团 队 和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本 公 司 拥 有 一 批 具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和 敬 业 精 神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本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人 员 具 有 超 过 20 年 以 上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工 作 经 验, 尤 其 是 在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经 营 管 理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管 理 技 能 和 专 业 知 识 本 公 司 在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成 功 运 营 多 年, 在 国 内 与 国 际 市 场 份 额 的 日 益 增 加, 与 管 理 团 队 的 作 用 密 不 可 分 本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多 年 丰 富 的 管 理 技 能 和 营 运 经 验 将 继 续 为 本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重 要 的 驱 动 力 本 公 司 还 拥 有 一 支 经 验 丰 富 对 企 业 具 有 较 高 忠 诚 度 作 风 严 谨 创 新 能 力 强 行
31 业 技 术 领 先 的 研 发 团 队 和 一 批 包 括 2 名 科 技 部 863 计 划 现 代 交 通 技 术 领 域 专 家 组 专 家 和 铁 道 部 技 术 委 员 会 机 车 车 辆 装 备 制 造 业 领 域 中 唯 一 1 名 委 员 在 内 的 国 家 省 ( 部 ) 级 专 家 人 才, 组 成 了 完 整 的 产 品 研 发 工 艺 质 量 控 制 和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等 人 才 队 伍 ( 四 ) 本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本 公 司 未 来 主 要 战 略 构 想 是 : 开 拓 三 大 市 场 实 施 四 大 战 略 打 造 四 大 产 业 1. 开 拓 以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为 基 础 的 三 大 市 场 三 大 市 场 是 指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国 际 市 场 和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是 本 公 司 发 展 的 根 基, 国 际 市 场 是 检 验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试 金 石,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是 公 司 新 的 增 长 点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在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研 发 和 制 造 的 优 势, 提 高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各 业 务 领 域 的 综 合 市 场 占 有 率 增 加 高 毛 利 产 品 和 路 外 市 场 在 销 售 中 的 比 重,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同 时, 通 过 专 业 化 规 模 化 和 信 息 化 管 理, 创 造 产 品 成 本 优 势,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将 本 公 司 打 造 成 国 内 国 际 卓 越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整 车 及 零 部 件 系 统 集 成 供 应 商 国 际 市 场 : 本 公 司 努 力 实 现 铁 路 机 车 新 型 客 车 高 速 动 车 组 重 载 货 车 以 及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等 产 品 的 出 口 新 突 破, 构 建 海 外 市 场 营 销 体 系, 综 合 运 用 各 种 业 务 组 合, 探 索 从 国 际 贸 易 向 国 际 化 经 营 迈 进 的 途 径, 提 高 综 合 竞 争 力, 拓 展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 按 照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拓 展 相 关 多 元 化 产 业 的 原 则, 本 公 司 将 整 合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和 机 电 产 品 板 块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资 源, 实 现 专 业 化 发 展 ; 按 照 不 同 产 品 所 处 的 阶 段, 将 灵 活 采 取 投 资 新 建 填 平 补 齐 扩 能 建 设 等 措 施, 打 造 若 干 工 程 机 械 和 机 电 产 品 板 块 制 造 基 地 通 过 巩 固 和 提 升 特 定 产 品 的 领 先 优 势, 实 现 公 司 的 快 速 扩 张 2. 实 施 以 创 新 为 着 力 点 的 四 大 战 略 四 大 战 略 是 指 创 新 整 合 并 购 和 国 际 化 战 略 创 新 包 括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和 技 术 创 新 等, 通 过 创 新, 形 成 推 动 本 公 司 事 业 发 展 源 源 不 断 的 动 力 体 制 创 新, 核 心 是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实 现 上 市 融 资, 实 现 资 本 运 营 和 资 产 运 营 相 结 合 管 理 创 新, 核 心 是 形 成 一 套 标 准 化 的 管 理 体 系 和 有 效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技 术 创 新, 主 要 是 核 心 技 术 重 点 突 破, 完 善 一 个 体 系 (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 实 施 两
32 项 工 程 ( 1536 专 家 工 程 和 1515 专 利 工 程 ), 构 建 三 级 平 台 ( 整 车 系 统 部 件 三 级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 整 合 是 以 机 车 与 动 力 轨 道 客 车 货 车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海 外 物 流 研 究 院 八 个 事 业 部 为 架 构, 加 快 资 源 整 合,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实 现 整 体 运 作, 不 断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和 经 营 效 益 并 购 包 括 国 内 并 购 和 国 外 并 购, 公 司 将 通 过 兼 并 收 购 等 手 段, 快 速 提 升 企 业 竞 争 实 力 和 经 营 规 模 并 购 战 略 的 实 施 基 于 四 个 标 准 : 一 是 有 利 于 获 取 核 心 技 术, 二 是 有 利 于 迅 速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三 是 有 利 于 进 入 新 的 市 场 领 域, 四 是 有 利 于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国 际 化 是 积 极 实 施 走 出 去 战 略, 探 索 从 国 际 贸 易 向 国 际 化 经 营 迈 进 的 途 径 第 一 步 是 实 现 北 车 的 国 际 化, 扩 大 出 口 规 模, 增 加 出 口 品 种, 扩 大 出 口 领 域, 积 极 开 展 技 术 输 出 和 资 本 输 出, 努 力 推 广 中 国 北 车 这 一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第 二 步 是 打 造 国 际 化 的 北 车, 在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等 方 面 开 展 国 际 化 经 营, 配 置 全 球 资 源 拓 展 海 外 市 场, 努 力 把 本 公 司 打 造 成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3. 打 造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四 大 产 业 公 司 将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为 核 心, 通 过 积 极 拓 展 工 程 机 械 产 业 机 电 产 品 产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产 业, 形 成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并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形 成 支 撑, 巩 固 提 升 本 公 司 在 核 心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领 域 的 竞 争 优 势 四 大 产 业 将 增 强 本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提 升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 包 括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等 产 品 业 务, 是 公 司 立 足 之 本 以 铁 路 现 代 化 建 设 为 契 机, 坚 持 立 足 国 产 化, 消 化 吸 收 国 外 先 进 经 验 和 技 术, 增 强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巩 固 优 势 地 位 工 程 机 械 产 业 :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加 快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路 基 处 理 车 的 研 制, 形 成 技 术 和 制 造 优 势 机 电 产 品 产 业 :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形 成 电 传 动 系 统 风 力 发 电 系 统 机 械 传 动 系 统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冷 却 散 热 系 统 等 的 集 成 能 力, 快 速 形 成 多 领 域 成 系 列 的 产 品 组 合 现 代 服 务 业 : 依 托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发 展 物 流 和 融 资 租 赁 业, 实 现 经 营 规 模 的 快
33 速 扩 张, 并 形 成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和 其 他 两 个 产 业 的 综 合 支 持 二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简 介 ( 一 ) 北 车 集 团 北 车 集 团 为 本 公 司 的 主 发 起 人,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5,291,228,070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91.23%,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是 根 据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国 务 院 关 于 组 建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函 [2002]18 号 ), 在 原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所 属 部 分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基 础 上 组 建 的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集 团 北 车 集 团 成 立 于 2002 年 7 月 1 日, 注 册 资 金 为 8,164,727,000 元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主 要 业 务 为 股 权 管 理 和 资 产 管 理 经 天 健 光 华 ( 北 京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集 团 总 资 产 为 47,991,92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363,135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225,681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北 车 集 团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50,901,32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880,29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449,464 千 元 ( 二 ) 前 进 投 资 前 进 投 资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451,111,111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7.78%, 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之 一, 是 北 车 集 团 全 资 子 公 司 前 进 投 资 成 立 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110,1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对 外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和 投 资 管 理 等 业 务 经 天 健 光 华 ( 北 京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前 进 投 资 总 资 产 为 1,109,01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107,923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6,923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前 进 投 资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129,08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128,820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20,897 千 元 ( 三 ) 诚 通 集 团 诚 通 集 团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33,918,129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0.58%, 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之 一 诚 通 集 团 成 立 于 1998 年 1 月 22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256,016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经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诚 通 集 团 总
34 资 产 为 22,760,450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9,750,323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326,242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诚 通 集 团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6,461,80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919,302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73,369 千 元 ( 四 ) 华 融 公 司 华 融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23,742,690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0.41%, 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之 一 华 融 公 司 成 立 于 1999 年 11 月 1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0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资 产 管 理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华 融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8,150,070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2,010,843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402,69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融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8,307,465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4,324,654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338,284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下 表 中 基 础 数 据 均 摘 录 自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KPMG-A(2009)AR No. 0860) 所 附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千 元 资 产 总 计 45,588,793 41,348,565 负 债 合 计 38,338,889 34,029,723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7,249,904 7,318,842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6,710,278 6,819,254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日 止 期 间 营 业 收 入 14,829,463 34,710,720 26,371,205 20,980,379 营 业 利 润 452,644 1,205, , ,
35 利 润 总 额 521,902 1,429,920 1,106, ,642 净 利 润 420,440 1,274, , ,165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83,750 1,130, , ,654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单 位 : 千 元 3,496,215 3,728,319 (1,272,580) (2,099,401) (1,797,706) (2,741,362) 426,266 (1,110,235)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每 股 净 资 产 ( 不 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元 / 股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流 动 比 率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止 期 间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07 (0.19)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每 股 收 益 ( 基 本, 元 / 股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全 面 摊 薄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详 见 本 第 十 章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十 一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 本 次 发 行 股 数 : 1.00 元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25 亿 股 A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36 例 约 为 30.12% 发 行 方 式 : 发 行 对 象 : 本 次 发 行 将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本 次 发 行 对 象 为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开 设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东 账 户 的 中 国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及 其 他 机 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所 适 用 的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须 遵 守 的 其 他 监 管 要 求 所 禁 止 者 除 外 ) ( 二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按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投 资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额 度 第 一 类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电 力 和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385,000 第 二 类 适 应 铁 路 运 输 提 速 重 载 需 要,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及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项 目 134,070 第 三 类 利 用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相 关 多 元 产 品 市 场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108,530 第 四 类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16,000 合 计 643,600 如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超 过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目 前 的 资 金 状 况 和 有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将 多 余 部 分 作 为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37 第 三 章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及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25 亿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约 为 30.12% 4. 每 股 发 行 价 : 5.56 元 5. 发 行 前 市 盈 率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 6. 发 行 后 市 盈 率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7.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 0.14 元 ( 按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8.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1.16 元 ( 按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 9.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2.44 元 ( 按 本 次 发 行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其 中, 发 行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按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计 算 ) 10. 发 行 前 市 净 率 : 4.81 倍 ( 按 每 股 发 行 价 除 以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38 11. 发 行 后 市 净 率 : 2.28 倍 ( 按 每 股 发 行 价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12. 发 行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将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13. 发 行 对 象 : 本 次 发 行 对 象 为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开 设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东 账 户 的 中 国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及 其 他 机 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所 适 用 的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须 遵 守 的 其 他 监 管 要 求 所 禁 止 者 除 外 ) 14. 承 销 方 式 : 由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牵 头 组 织 承 销 团 对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社 会 公 众 股 采 用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15.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和 净 额 : 1,390,0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354,292 万 元 16.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为 35,708 万 元, 包 括 :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25,941 万 元 审 计 费 用 5,068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510 万 元 评 估 费 用 794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1,076 万 元 宣 传 推 介 费 用 1,642 万 元 印 花 税 677 万 元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发 行 人 :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China CNR Corporation Limited 崔 殿 国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联 系 人 : 谢 纪 龙
39 ( 二 ) 保 荐 人 保 荐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李 剑 阁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杨 旋 旋 徐 磊 丁 宁 项 目 经 办 人 : 王 曙 光 陈 镔 化 静 贺 佳 马 欢 赵 媛 邹 非 ( 三 )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刘 硕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李 剑 阁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联 系 人 : 陈 镔 化 静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吴 万 善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中 山 东 路 90 号 华 泰 证 券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 (025)
40 传 真 : (025) 联 系 人 : 卞 建 光 方 一 苗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丁 之 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月 坛 北 街 26 号 恒 华 国 际 商 务 中 心 9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联 系 人 : 付 巍 周 灌 青 ( 四 ) 分 销 商 分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牛 冠 兴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联 系 电 话 : (0755) 传 真 : (0755) 联 系 人 : 刘 静 分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徐 浩 明 上 海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三 楼 资 本 市 场 部 联 系 电 话 : (021) 传 真 : (021) 联 系 人 : 朱 晓 霞
41 分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雷 波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528 号 证 券 大 厦 南 塔 室 联 系 电 话 : (021) 传 真 : (021) 联 系 人 : 解 明 分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南 京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华 东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惠 新 西 街 9 号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联 系 人 : 苏 克 非 分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中 德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侯 巍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58 号 F406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联 系 人 : 陈 佳 ( 五 ) 发 行 人 律 师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42 单 位 负 责 人 : 住 所 : 王 玲 北 京 市 东 三 环 中 路 7 号 北 京 财 富 中 心 写 字 楼 A 座 40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律 师 : 王 青 杰 高 怡 敏 ( 六 ) 保 荐 人 律 师 保 荐 人 律 师 : 单 位 负 责 人 : 住 所 :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张 绪 生 北 京 市 朝 阳 门 外 大 街 20 号 联 合 大 厦 15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律 师 : 帅 天 龙 谢 莲 坤 李 晅 ( 七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萧 伟 强 北 京 东 城 区 东 方 广 场 东 二 座 办 公 楼 8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郑 俊 芳 周 欣 ( 八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法 定 代 表 人 :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孙 月 焕
43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门 外 大 街 22 号 泛 利 大 厦 九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 权 忠 光 孙 建 忠 郁 宁 王 强 ( 九 ) 土 地 评 估 机 构 土 地 评 估 机 构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北 京 国 地 房 地 产 土 地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金 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17 号 韦 伯 时 代 中 心 3 号 楼 1401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 刘 欣 张 桂 芸 ( 十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住 所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联 系 电 话 : (021) 传 真 : (021) ( 十 一 ) 收 款 银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农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第 二 营 业 部 交 通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第 一 支 行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44 兴 业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上 海 银 行 营 业 部 中 信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中 国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华 夏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汇 丰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渣 打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本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三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 网 下 申 购 及 缴 款 时 间 : 网 上 申 购 及 缴 款 时 间 :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时 间 :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2009 年 12 月 11 日 年 12 月 16 日 2009 年 12 月 18 日 年 12 月 21 日 2009 年 12 月 21 日 2009 年 12 月 23 日 2009 年 12 月 29 日
45 第 四 章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票 价 值 时, 除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还 应 该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一 政 策 和 行 业 风 险 ( 一 ) 产 业 政 策 变 动 的 风 险 首 先, 本 公 司 所 处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受 到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规 划 的 影 响 国 家 发 改 委 和 铁 道 部 是 中 国 铁 路 运 输 和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发 展 的 主 要 政 策 制 订 者 目 前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但 如 果 未 来 的 产 业 政 策 或 行 业 规 划 出 现 变 化, 将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的 市 场 环 境 和 发 展 空 间 出 现 变 化, 并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风 险 其 次, 中 国 有 相 对 独 立 的 铁 路 技 术 规 范 和 行 业 标 准, 目 前 中 国 铁 路 正 处 于 高 速 发 展 期, 中 国 的 铁 路 技 术 标 准 正 在 与 国 际 接 轨 本 公 司 一 直 主 持 和 参 与 起 草 中 国 铁 路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如 果 本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对 上 述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制 定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或 及 时 调 整 并 适 应 上 述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变 化, 将 给 公 司 的 经 营 带 来 风 险 ( 二 ) 业 务 与 铁 路 建 设 和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等 方 面 投 入 具 有 较 大 相 关 性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与 铁 路 建 设 和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等 方 面 的 投 入 具 有 较 大 相 关 性 如 果 国 家 在 铁 路 建 设 和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等 方 面 的 投 入 有 重 大 削 减, 尤 其 是 对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采 购 金 额 的 重 大 削 减, 将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三 ) 市 场 竞 争 日 益 加 剧 的 风 险 目 前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进 入 壁 垒, 所 以 短 期 内 面 临 来 自 国 内 外 竞 争 对 手 的 压 力 较 为 有 限 随 着 行 业 准 入 的 进 一 步 放 开, 本 公 司 与 国 内 外 领 先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商 的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同 时, 伴 随 着 国 际 化 的 步 伐, 在 国 际 市 场 的 开 拓 上, 本 公 司 与 上 述 国 内 外 公 司 的 竞 争 也 将 日 益 加 剧 如 本 公 司 不 能 有 效 应 对 前 述 竞 争, 将 可 能 导 致 利 润 率 水 平 的 降 低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下 滑 ( 四 )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性 波 动 的 风 险
46 从 历 史 上 看,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具 有 周 期 性 波 动 的 特 征, 本 公 司 所 处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作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基 础 性 行 业 之 一, 行 业 发 展 与 国 民 经 济 的 景 气 程 度 有 很 强 的 相 关 性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对 铁 路 和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的 快 速 发 展 构 成 有 力 支 撑 同 时, 铁 路 和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对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的 瓶 颈 作 用 日 益 突 出, 国 家 对 这 一 行 业 的 支 持 力 度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地 方 铁 路 大 型 工 矿 企 业 港 口 等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和 扩 能 改 造, 也 促 使 对 铁 路 运 输 装 备 需 求 的 较 大 增 长 2008 年 以 来,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爆 发 和 持 续 蔓 延 对 我 国 的 实 体 经 济 造 成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冲 击 为 有 效 抵 御 和 化 解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对 我 国 经 济 的 不 利 影 响, 我 国 采 取 了 扩 大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刺 激 内 需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和 措 施, 其 中 加 快 铁 路 公 路 和 机 场 等 重 大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措 施 进 一 步 加 大 了 对 铁 路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的 需 求 但 若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对 我 国 实 体 经 济 的 影 响 进 一 步 加 深, 将 可 能 减 缓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的 需 求, 从 而 给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商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盈 利 能 力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五 ) 其 他 运 输 装 备 发 展 导 致 的 风 险 中 国 的 客 运 和 货 运 主 要 通 过 航 空 铁 路 公 路 水 路 和 管 道 五 大 类 运 输 方 式 实 现 在 国 内, 客 运 以 铁 路 航 空 和 公 路 运 输 为 主, 货 运 以 铁 路 公 路 和 水 路 运 输 为 主, 液 体 和 气 体 的 运 输 以 管 道 为 主 如 果 客 运 和 货 运 现 有 竞 争 格 局 发 生 转 变, 引 起 铁 路 总 体 运 输 量 的 降 低, 将 可 能 降 低 对 铁 路 交 通 装 备 的 需 求, 从 而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二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 一 )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由 于 铁 路 产 品 专 用 性 特 点,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和 少 数 拥 有 自 备 车 的 大 型 工 矿 企 业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对 前 五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占 本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60.11% 61.18% 69.86% 和 66.52% 本 公 司 的 最 大 客 户 为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对 其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占 本 公 司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的 45.80% 54.66% 60.95% 和 57.13% 近 年 来, 本 公 司 不 断 开 拓 路 外 市 场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和 国 际 市 场, 对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的 依 赖 程 度 有 所 减 弱 但 本 公 司 预 期, 如 果 整 体 行 业 格 局 不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本 公 司 仍 将 对 主 要 客 户 保 持 一 定 程 度 的 依 赖 铁 道 部 是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也 是 铁 路 行 业
47 主 管 部 门 如 果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由 于 政 策 调 整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变 化 或 其 他 原 因 对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需 求 降 低, 将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由 于 本 公 司 大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公 司 议 价 能 力 有 一 定 不 足, 也 将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拓 展 新 市 场 新 业 务 的 风 险 目 前 本 公 司 在 积 极 巩 固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现 有 市 场 地 位 和 扩 大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优 势 的 同 时, 正 在 积 极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和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打 造 工 程 机 械 产 业 机 电 产 品 产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产 业, 这 些 都 将 为 公 司 带 来 持 续 增 长 空 间 本 公 司 在 前 述 各 市 场 和 产 业 领 域 的 开 拓, 一 旦 不 能 成 功 或 无 法 达 到 预 期 目 标, 将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增 长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技 术 创 新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在 技 术 创 新 方 面 已 经 取 得 了 相 当 的 进 步, 但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仍 需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首 先,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装 备 的 产 品 面 临 着 持 续 的 升 级 换 代,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提 出 了 挑 战 ; 其 次,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产 品 需 要 引 进 国 外 核 心 技 术, 本 公 司 在 引 进 技 术 的 消 化 吸 收 和 再 创 新 方 面 面 临 着 一 定 挑 战 ; 再 次, 伴 随 着 产 品 的 升 级, 对 产 品 质 量 和 可 靠 性 也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这 也 在 技 术 创 新 上 给 公 司 提 出 了 新 的 挑 战 本 公 司 如 果 不 能 在 上 述 领 域 成 功 应 对 技 术 创 新 的 挑 战, 保 持 和 增 强 本 公 司 的 技 术 竞 争 力, 将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四 )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产 品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钢 材 铝 材 和 铜 材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原 材 料 成 本 占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2.92% 83.58% 83.66% 和 78.51% 如 果 未 来 原 材 料 价 格 出 现 明 显 上 涨, 而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无 法 及 时 作 出 相 应 调 整,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五 ) 尚 未 获 得 部 分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的 风 险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自 有 房 屋 共 计 建 筑 面 积 3,953, 平 方 米 正 在 办 理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或 房 屋 权 属 证 明 的 房 产 建 筑 面 积 共 计 174, 平 方 米, 占 本 公 司 占 有 和 使 用 的 自 有 房 产 总 面 积 的 4.41% 本 公 司 正 在 努 力 加 快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的 进 度 如 果 本 公 司 未 能 全 部 取 得 相 关 房 屋
48 所 有 权 证, 可 能 对 本 公 司 使 用 这 部 分 房 屋 的 权 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例 如, 如 果 因 有 关 主 管 机 关 责 令 停 止 使 用, 则 本 公 司 可 能 被 迫 寻 找 其 他 物 业 并 因 此 产 生 额 外 费 用 ( 六 ) 产 品 出 口 和 境 外 经 营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不 断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产 品 远 销 美 国 澳 大 利 亚 英 国 法 国 巴 西 墨 西 哥 哈 萨 克 斯 坦 和 刚 果 等 5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部 分 国 家 政 治 经 济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可 能 对 本 公 司 产 品 出 口 回 款 等 产 生 影 响, 使 本 公 司 蒙 受 经 济 损 失,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目 前, 本 公 司 正 着 手 通 过 投 资 技 术 输 出 等 方 式 在 境 外 设 立 公 司 和 分 支 机 构, 参 与 海 外 市 场 竞 争 由 于 业 务 所 在 地 相 关 法 规 业 务 环 境 存 在 差 异 及 汇 率 变 化 等 不 确 定 因 素, 可 能 对 本 公 司 的 境 外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七 ) 与 合 资 企 业 相 关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与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多 家 国 际 公 司 成 立 了 若 干 家 合 资 企 业 本 公 司 与 合 资 企 业 的 外 方 已 经 保 持 多 年 的 合 作 关 系, 今 后 也 将 努 力 继 续 保 持 良 好 合 作 但 如 果 合 资 双 方 出 现 意 见 不 合, 且 无 法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纠 纷 和 分 歧, 则 有 关 的 合 资 企 业 业 务 和 经 营 业 绩 可 能 会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如 果 纠 纷 和 分 歧 持 续 无 法 解 决, 合 资 企 业 甚 至 可 能 面 临 终 止 运 营 的 风 险, 并 影 响 到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和 经 营 业 绩 ( 八 ) 人 才 竞 争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需 要 大 量 具 有 管 理 和 技 术 专 长 的 员 工 一 方 面,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扩 展, 公 司 需 要 持 续 地 吸 引 优 秀 人 才 加 入 ;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行 业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人 才 方 面 的 竞 争 加 剧, 本 公 司 现 有 人 才 也 存 在 流 失 的 风 险 如 果 本 公 司 无 法 吸 引 及 挽 留 足 够 数 量 的 优 秀 人 才,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可 能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三 财 务 风 险 ( 一 ) 分 红 能 力 受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参 股 公 司 影 响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参 股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分 派 利 润 的 能 力 受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规 定 的 限 制, 有 关 限 制 包 括 :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现 金 流 状 况 公 司 章 程 相 关 条 款 的 限 制 任 何 相 关 的 合 营 企 业 或 股 东 安 排 等 这 些 限 制 可 能 降 低 本 公 司 可 获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进 而 影 响
49 本 公 司 向 股 东 派 发 股 息 的 能 力 ( 二 ) 客 户 可 能 延 期 支 付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通 常 会 依 照 购 销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一 定 的 定 金 预 付 款 或 进 度 款 本 公 司 一 般 在 项 目 开 始 时 收 取 预 付 款, 并 将 其 作 为 营 运 资 金, 以 推 进 项 目 进 展 除 了 向 客 户 收 取 预 付 款 外, 本 公 司 一 般 会 根 据 合 同 签 订 的 具 体 款 项, 向 客 户 收 取 进 度 款 和 尾 款 如 果 本 公 司 遇 到 客 户 延 期 或 者 拖 欠 支 付 应 收 账 款 或 进 度 款 的 情 况, 则 本 公 司 可 能 需 要 垫 付 营 运 资 金 维 持 项 目 运 作, 从 而 对 本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的 风 险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为 84.10%, 本 公 司 存 在 着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无 息 流 动 负 债 如 应 付 账 款 和 预 收 款 项 金 额 较 高 所 致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如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超 过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目 前 的 资 金 状 况 和 有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将 多 余 部 分 作 为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此 种 安 排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的 进 一 步 改 善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进 一 步 提 高 ( 四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完 成 本 次 发 行 后, 募 集 资 金 将 立 即 显 著 地 增 加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规 模, 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在 短 期 内 未 必 能 产 生 相 应 的 效 益 因 此, 在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另 外, 未 来 可 能 出 现 的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或 原 材 料 成 本 上 升 等 也 可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从 而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五 )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及 财 政 补 贴 变 动 的 风 险 税 收 政 策 是 影 响 本 公 司 经 营 的 重 要 外 部 因 素 目 前 我 国 政 府 正 积 极 稳 妥 地 推 进 税 制 改 革, 与 本 公 司 经 营 相 关 的 税 收 政 策 可 能 会 发 生 调 整, 将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影 响 目 前, 本 公 司 和 部 分 子 公 司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等 方 面 享 有 税 收 优 惠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由 于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50 客 车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大 连 所 公 司 和 四 方 所 公 司 由 于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和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以 及 上 述 2008 年 度 已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的 企 业, 共 计 9 家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由 于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和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处 于 西 部 地 区,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大 连 所 公 司 和 四 方 所 公 司 为 科 研 机 构 改 制,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部 分 子 公 司 还 享 受 技 术 开 发 费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和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等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税 率 分 别 为 19.44% 10.86% 17.90% 和 18.90% 自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部 分 子 公 司 向 铁 道 部 系 统 提 供 的 货 车 修 理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部 分 子 公 司 享 受 固 定 资 产 增 值 税 抵 扣 的 税 收 优 惠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的 补 贴 收 入 分 别 为 51,057 千 元 128,158 千 元 111,828 千 元 和 15,863 千 元, 占 同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78% 8.96% 10.11% 和 4.31% 目 前 本 公 司 的 多 家 子 公 司 根 据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国 科 发 火 [2008]172 号 ) 的 规 定, 已 重 新 进 行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认 定, 如 果 这 些 子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继 续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则 不 能 继 续 享 受 15% 所 得 税 税 率 的 税 收 优 惠, 从 而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不 利 影 响 上 述 其 他 的 税 收 优 惠 和 财 政 补 贴 如 果 不 能 继 续 享 受, 也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 六 ) 利 率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的 利 息 支 出 分 别 为 206,490 千 元 601,076 千 元 347,326 千 元 和 283,927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1.39% 1.73% 1.32% 和 1.35% 尽 管 自 2008 年 10 月 以 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连 续 五 次 下 调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但 由 于 利 率 水 平 的 变 动 受 到 经 济 政 策 货 币 资 金 供 需 经 济 周 期 和 通 货 膨 胀 水 平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综 合 影 响, 未 来 可 能 出 现 的 利 率 上 升 将 直 接 增 加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降 低 盈 利 水 平 ( 七 ) 人 民 币 汇 率 变 动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一 定 程 度 上 受 到 人 民 币 汇 率 波 动 的 影 响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51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的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16% 5.67% 4.10% 和 8.25%; 净 汇 兑 收 益 分 别 为 13,663 千 元 4,985 千 元 -13,344 千 元 和 -5,541 千 元 如 果 人 民 币 汇 率 进 一 步 上 升, 将 逐 步 削 弱 本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的 价 格 吸 引 力, 进 而 有 可 能 影 响 本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本 公 司 的 海 外 销 售 和 海 外 采 购 从 合 同 签 订 到 实 际 收 付 款 之 间 存 在 时 间 间 隔,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存 在 一 定 的 汇 率 风 险 四 管 理 风 险 ( 一 )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风 险 北 车 集 团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在 本 次 A 股 发 行 后, 北 车 集 团 仍 将 持 有 本 公 司 50% 以 上 的 股 份 作 为 控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对 本 公 司 的 方 针 政 策 管 理 及 其 他 事 务 拥 有 较 大 的 影 响 力, 北 车 集 团 的 利 益 可 能 与 部 分 或 全 部 少 数 股 东 的 利 益 不 一 致, 从 而 有 可 能 引 发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我 国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上 市 地 的 监 管 规 定 建 立 了 比 较 完 善 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切 实 维 护 非 控 股 股 东 利 益, 并 将 通 过 下 列 措 施 尽 可 能 地 减 少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风 险 :(1) 在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机 构 和 财 务 等 方 面 与 控 股 股 东 分 开 ;(2)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并 逐 步 完 善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运 作 机 制, 增 强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作 用 ;(3)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将 严 格 执 行 关 联 股 东 和 关 联 董 事 回 避 制 度 ;(4) 加 强 信 息 披 露 的 规 范 性,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规 和 本 公 司 上 市 地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规 定, 及 时 披 露 对 本 公 司 运 营 及 股 东 权 益 将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保 障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的 知 情 权 ( 二 ) 关 联 交 易 的 风 险 在 本 公 司 重 组 过 程 中, 北 车 集 团 已 将 其 主 营 业 务 和 资 产 注 入 本 公 司 北 车 集 团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其 资 产 主 要 为 存 续 企 业 股 权 和 前 进 投 资 沈 车 公 司 股 权, 而 存 续 企 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企 业 办 社 会 单 位 和 资 产 保 留 在 已 完 成 859 改 制 单 位 的 参 股 股 权 和 非 生 产 经 营 性 土 地 和 房 屋 等 资 产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在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房 屋 租 赁 等 方 面 存 在 一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52 如 果 本 公 司 在 执 行 关 联 交 易 过 程 中 未 能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的 相 关 决 策 和 批 准 程 序, 不 能 按 照 公 允 的 价 格 执 行, 可 能 会 损 害 本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利 益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关 联 交 易 规 范 制 度,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按 照 合 理 公 正 公 平 及 市 场 化 的 原 则 签 订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并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本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要 求, 规 范 各 项 关 联 交 易, 以 保 障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主 要 为 四 大 类, 分 别 为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电 力 和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适 应 铁 路 运 输 提 速 重 载 需 要,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及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项 目 ; 利 用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相 关 多 元 产 品 市 场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本 公 司 在 考 虑 上 述 投 资 项 目 时 已 经 较 为 充 分 的 研 究 了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原 材 料 供 应 资 金 和 技 术 人 力 资 源 等 各 种 因 素, 并 进 行 了 可 行 性 分 析 但 不 能 避 免 于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在 市 场 环 境 技 术 管 理 环 保 等 方 面 出 现 不 利 变 化, 从 而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预 期 收 益 此 外, 项 目 实 际 建 成 后 将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 产 品 的 市 场 接 受 程 度 销 售 价 格 生 产 成 本 等 都 有 可 能 与 本 公 司 的 预 测 存 在 一 定 差 异,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六 其 他 风 险 ( 一 ) 不 可 抗 力 的 风 险 暴 雨 洪 水 地 震 台 风 海 啸 等 自 然 灾 害 以 及 突 发 性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产 人 员 造 成 损 害, 并 有 可 能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从 而 可 能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股 市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股 票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除 公 司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之 外, 本 公 司 的 A 股 股 票 价 格 还 将 受 到 包 括 投 资 者 的 心 理 预 期 股 票 供 求 关 系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状 况 及 政 治 经 济 金 融 政 策 和 各 类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投 资 者 在 选 择 投 资 本 公 司 股 票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到 前 述 各 类 因 素 所 可 能 带 来 的 投 资 风 险, 并 做 出 审 慎 判 断
53 ( 三 ) 可 能 遭 受 诉 讼 索 赔 而 导 致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虽 然 目 前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但 产 品 瑕 疵 产 品 交 付 和 提 供 服 务 的 延 迟 违 约 及 其 他 原 因 可 能 使 本 公 司 遭 受 诉 讼 索 赔 如 果 本 公 司 遭 到 诉 讼 索 赔, 可 能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54 第 五 章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本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注 册 中 文 名 称 : 中 文 简 称 : 英 文 名 称 : 英 文 简 称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事 会 秘 书 : 成 立 日 期 : 注 册 登 记 机 关 : 住 所 :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车 China CNR Corporation Limited CNR 58 亿 元 58 亿 元 崔 殿 国 谢 纪 龙 2008 年 6 月 26 日 国 家 工 商 局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邮 政 编 码 :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号 码 : (010)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二 本 公 司 重 组 改 制 情 况 ( 一 ) 发 起 人 及 设 立 方 式
55 经 国 务 院 同 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于 2008 年 3 月 以 关 于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整 体 重 组 改 制 并 境 内 上 市 的 批 复 ( 国 资 改 革 [2008]294 号 ) 批 准 北 车 集 团 整 体 重 组 改 制 设 立 本 公 司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以 关 于 设 立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国 资 改 革 [2008]570 号 ) 批 准, 北 车 集 团 将 其 与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 含 动 车 组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等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所 属 20 家 全 资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以 及 北 车 集 团 总 部 的 电 子 设 备 和 车 辆 等 资 产 与 现 金 作 为 出 资, 并 联 合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华 融 公 司, 以 发 起 设 立 的 方 式 设 立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 在 国 家 工 商 局 登 记 注 册, 并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公 司 设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其 资 产 主 要 为 存 续 企 业 股 权 和 前 进 投 资 沈 车 公 司 股 权, 主 要 从 事 股 权 管 理 和 资 产 管 理 等 业 务 存 续 企 业 的 资 产 主 要 为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企 业 办 社 会 单 位 和 资 产 保 留 在 已 完 成 859 改 制 单 位 的 参 股 股 权 和 非 生 产 经 营 性 土 地 和 房 屋 等 资 产 这 些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除 少 量 从 事 初 级 铸 锻 件 的 加 工 外, 主 要 是 提 供 生 活 后 勤 服 务, 如 物 业 绿 化 食 堂 住 宅 维 修 等 这 些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均 已 获 得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改 制 分 流 的 批 复 并 正 在 履 行 相 关 程 序 由 于 沈 车 公 司 正 处 于 搬 迁 改 造 中, 因 此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北 车 集 团 未 将 沈 车 公 司 股 权 投 入 本 公 司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基 准 日 对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08] 第 188 号 )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以 关 于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集 团 公 司 整 体 重 组 改 制 上 市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8]917 号 ) 对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资 产 的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585, 万 元,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585, 万 元 根 据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8]1133 号 ),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净 额 为 780,000 万 元,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股, 持 有 5,291,228,070 股 股 份,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1.23%; 前 进 投 资 投 入 本 公 司 现 金 为 66,500 万 元,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股, 持 有 451,111,111 股 股 份,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7.78%; 诚 通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现 金 为 5,000 万 元,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股, 持 有 33,918,129 股 股 份,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8%; 华 融 公 司 投 入 本 公 司 现 金 为 3,500 万 元,
56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股, 持 有 23,742,690 股 股 份,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41% ( 二 ) 本 公 司 成 立 前,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北 车 集 团 是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组 建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函 [2002]18 号 ), 在 原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所 属 部 分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基 础 上 组 建 的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集 团 本 公 司 成 立 前, 北 车 集 团 的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车 辆 铁 路 起 重 机 械 各 类 机 电 设 备 及 部 件 电 子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及 产 品 的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 组 织 产 品 销 售 及 设 备 租 赁 ; 实 业 投 资 ; 资 产 管 理 ; 进 出 口 业 务 ; 与 以 上 业 务 相 关 产 品 的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 信 息 咨 询 等 在 本 公 司 成 立 之 前, 北 车 集 团 拥 有 的 资 产 主 要 为 与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 含 动 车 组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等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所 属 20 家 全 资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具 体 包 括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1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100% 货 车 制 造 修 理, 工 程 机 械 制 造 2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100% 货 车 修 理 制 造 3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100% 客 车 修 理 配 件 生 产 4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73.70% 铁 路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制 造 5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100% 机 车 制 造 修 理,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制 造, 动 力 机 械 制 造 6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100% 铁 路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制 造 7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100% 客 车 机 车 修 理 8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100%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生 产 9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100% 机 车 制 造 修 理, 工 程 机 械 制 造 10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100%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生 产 11 同 车 公 司 100% 机 车 制 造 12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100% 货 车 制 造 修 理, 机 车 修 理, 工 程 机 械 制 造 13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100% 机 车 车 辆 风 力 发 电 油 田 等 电 机 电 气 电 控 产 品 生 产 14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100% 货 车 制 造 配 件 生 产 环 保 设 备 生 产 15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100% 货 车 制 造 修 理, 客 车 修 理 16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100% 机 车 修 理 工 程 机 械 制 造 17 大 连 所 公 司 100% 机 车 车 辆 配 套 设 备 研 发 制 造
57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18 四 方 所 公 司 100% 机 车 车 辆 配 套 设 备 研 发 制 造 19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69.77% 与 铁 路 装 备 相 关 的 物 流 业 务 20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100% 与 铁 路 装 备 相 关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除 上 述 20 家 公 司 外, 北 车 集 团 的 下 属 企 业 还 包 括 : 前 进 投 资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沈 车 公 司 同 车 社 区 沈 车 工 贸 公 司 大 同 煤 炭 运 销 结 算 大 连 华 铁 公 司 齐 车 公 司 哈 车 公 司 长 机 辆 长 客 厂 唐 山 厂 天 津 厂 二 七 机 车 公 司 南 口 厂 太 原 厂 永 济 厂 济 南 厂 西 安 厂 兰 州 厂 牡 丹 江 厂 大 连 大 力 公 司 铁 工 租 赁 在 重 组 过 程 中, 北 车 集 团 将 其 下 属 13 家 企 业 ( 齐 车 公 司 哈 车 公 司 长 机 辆 长 客 厂 唐 山 厂 天 津 厂 二 七 机 车 公 司 南 口 厂 太 原 厂 永 济 厂 济 南 厂 西 安 厂 兰 州 厂 ) 的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资 产 及 负 债 相 应 无 偿 划 转 至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划 转 完 成 后, 上 述 被 划 转 的 13 家 企 业 仍 为 独 立 法 人, 是 北 车 集 团 享 有 100% 权 益 的 企 业 目 前 该 13 家 企 业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存 续 资 产 管 理, 其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4 类 : 1.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 主 要 包 括 经 营 铸 造 热 处 理 的 单 位 建 筑 公 司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物 业 公 司 等 非 主 业 单 位 这 些 单 位 目 前 均 已 获 得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改 制 分 流 的 批 复 并 正 在 履 行 相 关 程 序 ; 2. 企 业 办 社 会 单 位 和 资 产 : 主 要 包 括 幼 儿 园 医 院 技 校 等 单 位 以 及 俱 乐 部 游 泳 池 康 体 中 心 等 公 用 设 施 资 产 这 些 企 业 办 社 会 单 位 和 资 产 如 符 合 条 件, 则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859 改 制 分 流 如 不 符 合 条 件, 则 将 通 过 协 商 方 式 逐 步 移 交 地 方 政 府 医 疗 机 构 或 教 育 机 构 管 理 ; 3. 保 留 在 已 完 成 859 改 制 单 位 的 参 股 股 权 : 将 通 过 合 法 合 规 的 方 式 逐 步 清 理 最 终 完 全 退 出 ; 4. 非 生 产 经 营 性 土 地 和 房 屋 : 存 续 单 位 将 采 用 包 括 出 售 出 租 和 改 建 等 多 种 渠 道 和 方 式 予 以 盘 活
58 保 留 该 13 家 企 业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主 要 是 为 了 管 理 上 述 4 类 存 续 资 产, 待 完 成 859 改 制 将 国 有 企 业 办 社 会 职 能 移 交 地 方 逐 渐 处 置 保 留 在 已 完 成 859 改 制 单 位 的 参 股 股 权 并 对 非 生 产 经 营 性 土 地 和 房 屋 等 资 产 进 行 处 置 后, 北 车 集 团 力 争 于 2011 年 前 逐 步 注 销 该 13 家 企 业 的 法 人 资 格 该 13 家 企 业 均 自 主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独 立 核 算 该 13 家 企 业 具 备 与 经 营 有 关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相 关 资 产, 能 够 独 立 从 事 经 营 活 动 ; 除 少 数 从 事 初 级 铸 锻 件 的 加 工 外, 主 要 是 提 供 生 活 后 勤 服 务, 如 物 业 绿 化 食 堂 住 宅 维 修 等 该 13 家 企 业 除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产 品 和 服 务 外, 还 向 社 会 其 他 单 位 提 供 产 品 和 服 务, 并 且 其 向 社 会 其 他 单 位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占 该 13 家 企 业 收 入 的 较 大 部 分 部 分 企 业 已 经 开 发 了 具 有 一 定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产 品, 初 步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生 产 经 营 能 力, 企 业 可 以 实 现 正 常 经 营 并 获 利 部 分 企 业 目 前 负 担 仍 比 较 沉 重, 还 需 要 北 车 集 团 继 续 给 予 一 定 的 支 持 北 车 集 团 将 通 过 留 存 的 改 制 资 金 存 续 企 业 资 产 盘 活 以 及 股 份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等 方 式, 对 部 分 经 营 存 在 困 难 的 企 业 进 行 补 贴, 使 这 些 存 续 企 业 能 在 完 成 对 存 续 资 产 进 行 管 理 的 历 史 使 命 之 前 保 持 稳 定 经 营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的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与 该 13 家 企 业 之 间 的 交 易,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关 联 交 易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该 13 家 企 业 均 设 置 存 续 企 业 管 理 部 门, 配 备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对 存 续 企 业 进 行 管 理,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由 北 车 集 团 任 免 为 了 保 持 重 组 改 制 后 管 理 上 的 连 续 性, 平 稳 解 决 注 销 该 13 家 企 业 法 人 资 格 之 前 的 过 渡 期 问 题, 部 分 存 续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由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任 该 13 家 企 业 具 备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专 职 财 务 人 员, 拥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该 13 家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不 依 赖 于 本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自 身 生 产 经 营 或 通 过 北 车 集 团 的 补 贴 保 持 稳 定 经 营 该 13 家 企 业 独 立 于 本 公 司, 不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影 响 ( 三 )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主 要 从 事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 含 动 车 组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及 技 术 服 务 设 备 租 赁 等 业 务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前 述 20 家 公 司 的 股 权 和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的 电 子 设 备 和 车 辆 等 总 部 相 关 资 产
59 ( 四 )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变 化 情 况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经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以 现 金 出 资 4.8 亿 元 在 长 春 设 立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该 公 司 于 2008 年 8 月 8 日 注 册 成 立 并 取 得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持 有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73.70% 股 权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经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和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分 别 以 非 货 币 资 产 和 现 金 对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实 施 增 资, 其 中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房 屋 建 筑 物 等 非 货 币 资 产 及 现 金 合 计 82, 万 元 出 资,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以 现 金 36, 万 元 出 资 前 述 出 资 均 已 缴 付 并 经 审 验 截 至 目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35.20% 的 股 权, 通 过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其 36.42% 股 权, 通 过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间 接 持 有 15.82%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共 持 有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87.44% 的 股 权 经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批 准,2009 年 3 月 26 日, 本 公 司 已 通 过 进 场 交 易 的 方 式 取 得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100% 股 权, 相 应 股 东 变 更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已 办 理 完 毕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现 已 更 名 为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五 )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其 资 产 主 要 为 前 述 存 续 企 业 股 权 和 前 进 投 资 沈 车 公 司 股 权, 前 述 存 续 企 业 的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企 业 办 社 会 单 位 和 资 产 保 留 在 已 完 成 859 改 制 单 位 的 参 股 股 权 和 非 生 产 经 营 性 土 地 和 房 屋 等 资 产 这 些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除 少 量 从 事 初 级 铸 锻 件 的 加 工 外, 主 要 是 提 供 生 活 后 勤 服 务, 如 物 业 绿 化 食 堂 住 宅 维 修 等 这 些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均 已 获 得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改 制 分 流 的 批 复 并 正 在 履 行 相 关 程 序 北 车 集 团 改 制 设 立 本 公 司 时 将 其 主 要 业 务 及 相 关 资 产 投 入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主 要 业 务 为 股 权 管 理 和 资 产 管 理 ( 六 ) 重 组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重 组 后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本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间 的 联 系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北 车 集 团 已 将 其 主 要 业 务 投 入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继 续 沿 用 重 组 前 北 车 集 团 的 业 务 流 程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的 业 务 流 程 (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参 见 本 第 六 章 业 务 与 技 术 四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 与 重 组 前 北 车 集 团 的 业 务 流 程 没 有 本 质 变 化 本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60 ( 七 )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与 北 车 集 团 在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房 屋 租 赁 等 方 面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双 方 按 照 合 理 公 正 公 平 及 市 场 化 的 原 则 签 署 了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和 房 产 租 赁 协 议, 具 体 协 议 内 容 参 见 本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与 北 车 集 团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的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未 发 生 变 化,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八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北 车 集 团 作 为 出 资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20 家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均 已 完 成 股 东 由 北 车 集 团 变 更 为 本 公 司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的 电 子 设 备 和 车 辆 等 总 部 相 关 资 产 也 均 已 实 物 缴 付, 其 中 车 辆 已 完 成 过 户 其 他 发 起 人 的 现 金 出 资 均 已 全 部 足 额 缴 付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已 对 本 公 司 各 发 起 人 认 缴 股 本 的 缴 付 情 况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三 本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方 面 均 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相 互 独 立,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经 营 的 能 力 ( 一 )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本 公 司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生 产 系 统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和 配 套 设 施, 除 部 分 房 屋 尚 未 完 成 由 北 车 集 团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名 下 的 相 关 程 序 外 ( 详 见 本 第 六 章 业 务 与 技 术 五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情 况 ), 本 公 司 合 法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土 地 厂 房 机 器 设 备 以 及 商 标 专 利 非 专 利 技 术 的 所 有 权, 具 有 独 立 的 原 料 采 购 和 产 品 销 售 系 统 本 公 司 目 前 没 有 以 资 产 和 权 益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违 规 占 用 而 损 害 本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形 本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 二 ) 人 员 独 立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行 政 管 理 完 全 独 立 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它 企 业, 与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人 员 全 部 进 入 本 公 司 全 部 员 工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员 工 工 资 单 独
61 造 册, 单 独 发 放 本 公 司 设 有 独 立 的 劳 动 人 事 工 资 管 理 体 系, 设 立 了 人 事 劳 资 管 理 部 门, 独 立 履 行 人 事 劳 资 职 责 公 司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 三 ) 财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和 对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建 立 独 立 的 财 会 账 簿 ; 独 立 对 外 签 订 合 同 ; 在 银 行 单 独 开 立 账 户, 不 存 在 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 本 公 司 作 为 独 立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 四 ) 机 构 独 立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后,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定 建 立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其 下 属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等 决 策 监 督 及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了 办 公 室 法 律 事 务 部 战 略 规 划 部 运 营 管 理 部 财 务 部 人 事 部 劳 动 工 资 部 企 业 文 化 部 审 计 部 监 察 部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总 部 服 务 中 心 等 12 个 管 理 部 室 ; 另 外, 还 设 有 机 车 与 动 力 事 业 部 轨 道 客 车 事 业 部 货 车 车 辆 事 业 部 机 电 产 品 事 业 部 工 程 机 械 事 业 部 海 外 事 业 部 物 流 事 业 部 研 究 院 等 8 个 事 业 部 本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具 有 明 确 的 职 权 范 围, 公 司 依 法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办 公 机 构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直 接 干 预 本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及 经 营 活 动 的 情 况 ( 五 ) 业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从 事 的 经 营 业 务 独 立 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本 公 司 通 过 下 属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 含 动 车 组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业 务 及 技 术 服 务 设 备 租 赁 等 业 务, 独 立 自 主 地 开 展 业 务 和 作 出 经 营 决 策,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生 产 供 应 销 售 和 管 理 系 统, 具 备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的 能 力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从 事 其 各 自 业 务 所 必 需 的 相 应 资 质 在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由 于 沈 车 公 司 正 处 于 搬 迁 改 造, 北 车 集 团 未 将 沈 车 公 司 股 权 投 入 本 公 司 除 与 沈 车 公 司 在 货 车 的 新 造 和 修 理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外,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也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北 车 集 团 通 过 与 本 公 司
62 出 具 不 竞 争 承 诺 函 和 签 订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协 议 的 方 式 避 免 与 本 公 司 的 同 业 竞 争 有 关 本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四 本 公 司 股 本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 一 ) 股 本 的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8]1133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股 本 总 额 为 58 亿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其 中 北 车 集 团 持 有 5,291,228,070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91.23%;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华 融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451,111,111 股 33,918,129 股 23,742,690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7.78% 0.58% 0.41% 本 公 司 自 设 立 后, 未 发 生 股 本 变 化 ( 二 )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设 立 后, 未 发 生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三 ) 重 大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2008 年 9 月 8 日, 北 车 集 团 在 全 国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发 行 27 亿 元 短 期 融 资 券, 期 限 为 365 天, 自 2008 年 9 月 8 日 至 2009 年 9 月 8 日 止, 信 用 等 级 为 A-1 级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为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等 在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 由 于 北 车 集 团 的 生 产 经 营 主 体 都 将 转 至 本 公 司, 因 此 本 次 通 过 短 期 融 资 券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未 来 将 全 部 转 至 本 公 司 使 用, 北 车 集 团 拟 将 短 期 融 资 券 兑 付 主 体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北 车 集 团 将 从 以 下 方 面 对 偿 债 变 更 相 关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与 披 露 : 1. 评 级 公 司 将 根 据 中 国 北 车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评 级 及 跟 踪 评 级, 并 及 时 在 监 管 机 构 指 定 的 网 站 上 进 行 公 告 2. 北 车 集 团 将 于 短 期 融 资 券 变 更 兑 付 主 体 前 安 排 召 开 债 权 人 大 会, 待 债 权 人 作 出 同 意 变 更 兑 付 主 体 的 相 关 决 议, 经 北 车 集 团 在 相 关 网 站 上 进 行 公 告 后, 北 车 集 团 变 更 短 期 融 资 券 兑 付 主 体 为 本 公 司
63 对 于 上 述 短 期 融 资 券 兑 付 主 体 变 更 的 安 排, 本 公 司 已 经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及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根 据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评 级 报 告, 本 公 司 的 信 用 评 级 为 AA+ 北 车 集 团 短 期 融 资 券 债 权 持 有 人 大 会 已 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 召 开, 表 决 通 过 了 将 北 车 集 团 短 期 融 资 券 的 兑 付 主 体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北 车 集 团 已 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 按 照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公 告 程 序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北 车 集 团 发 行 的 27 亿 元 短 期 融 资 券 兑 付 主 体 已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相 关 的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资 金 由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资 金 用 途 使 用,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五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资 产 评 估 及 验 资 情 况 根 据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应 通 过 资 产 评 估 确 定 其 价 值 为 此 北 车 集 团 聘 请 了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进 行 了 资 产 评 估 根 据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的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08] 第 188 号 ),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585, 万 元,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585, 万 元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以 关 于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集 团 公 司 整 体 重 组 改 制 上 市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8]917 号 ) 对 上 述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 2008 年 6 月 25 日,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公 司 申 请 设 立 登 记 的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首 期 验 资, 出 具 了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验 资 报 告 (KPMG-A(2008)CR No.0011) 根 据 该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8 年 6 月 25 日,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各 发 起 人 缴 纳 的 首 期 出 资 合 计 174,000 万 元,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18,035 万 元, 资 本 公 积 55,965 万 元 北 车 集 团 以 货 币 出 资 99,0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67,158 万 元 ; 前 进 投 资 以 货 币 出 资 66,5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45,111 万 元 ; 诚 通 集 团 以 货 币 出 资 5,0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3,392 万 元 ; 华 融 公 司 以 货 币 出 资 3,5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2,374 万 元 各 发 起 人 首 期 出 资 折 合 的 实 收 资 本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0.35%
64 2008 年 9 月 18 日,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公 司 申 请 设 立 登 记 的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二 期 验 资, 出 具 了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KPMG-A(2008)CR No.0015) 根 据 该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8 年 9 月 18 日,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北 车 集 团 缴 纳 的 第 二 期 出 资 681,0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461,965 万 元, 折 合 的 实 收 资 本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79.65%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已 足 额 缴 纳 六 本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 ( 一 ) 组 织 结 构 图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图 如 下 :
65 注 1: 前 进 投 资 为 北 车 集 团 全 资 子 公 司 注 2: 本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69.77% 的 股 权, 通 过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其 11.62% 股 权, 通 过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其 5.81% 股 权, 通 过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其 2.33% 股 权, 通 过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其 2.33%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共 持 有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91.86% 的 股 权 注 3: 本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35.20% 的 股 权, 通 过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其 36.42% 股 权, 通 过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间 接 持 有 其 15.82%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共 持 有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87.44% 的 股 权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20 家 ) 齐 齐 哈 尔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哈 尔 滨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北 车 物 流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2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轨 道 客 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天 津 机 辆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南 口 轨 道 交 通 机 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同 电 力 机 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太 原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永 济 新 时 速 电 机 电 器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济 南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安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兰 州 金 牛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连 机 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四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中 车 进 出 口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3 中 国 华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大 同 前 进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1 唐 山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二 七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诚 通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3 家 ) 35.20% 69.77%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1.23% 7.78% 0.58% 0.41% 北 车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分 公 司 (1 家 )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电 力 牵 引 研 发 中 心 北 京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51%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66 ( 二 ) 本 公 司 的 职 能 部 门 设 置 1. 本 公 司 的 职 能 部 门 设 置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股 东 大 会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提 名 委 员 会 管 理 部 室 事 业 部 办 公 室 企 业 文 化 部 机 车 与 动 力 事 业 部 战 略 规 划 部 审 计 部 轨 道 客 车 事 业 部 运 营 管 理 部 监 察 部 货 车 车 辆 事 业 部 财 务 部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机 电 产 品 事 业 部 人 事 部 总 部 服 务 中 心 工 程 机 械 事 业 部 劳 动 工 资 部 海 外 事 业 部 法 律 事 务 部 物 流 事 业 部 研 究 院 本 公 司 按 照 我 国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建 立 了 比 较 完 善 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设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其 专 门 委 员 会 和 监 事 会,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议 事 规 则 (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参 见 本 第 九 章 公 司 治 理 ) 本 公 司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设 置 了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战 略 规 划 部 运 营 管 理 部 财 务 部 等 职 能 部 门 2. 本 公 司 各 部 门 的 主 要 职 能 (1) 本 公 司 各 部 室 的 主 要 职 能 如 下 :
67 序 号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1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2 办 公 室 3 法 律 事 务 部 4 战 略 规 划 部 5 运 营 管 理 部 6 财 务 部 7 人 事 部 8 劳 动 工 资 部 9 企 业 文 化 部 10 审 计 部 11 监 察 部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总 部 服 务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有 关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和 监 事 会 的 日 常 工 作,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等 会 议 筹 备 与 重 要 文 件 准 备, 公 告 发 布 信 息 披 露, 资 本 市 场 信 息 收 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上 市 地 交 易 所 及 有 关 中 介 的 联 系 负 责 公 司 工 作 规 划 计 划 方 案 的 制 定 和 协 调 落 实, 决 策 事 项 的 协 调 督 办, 重 要 会 议 的 组 织 筹 办, 重 要 文 稿 起 草, 综 合 事 务 管 理 协 调 和 调 研 信 息 汇 集,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和 运 行, 公 共 关 系 保 密 和 来 信 来 访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法 律 工 作 规 划 方 案 的 制 定 和 组 织 实 施, 法 律 制 度 和 法 律 环 境 分 析, 法 律 框 架 体 系 建 设,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立, 风 险 控 制 组 织 实 施, 重 大 经 济 商 务 技 术 活 动 法 律 风 险 防 范, 法 律 诉 讼, 合 同 与 内 部 制 度 法 律 审 查, 工 商 事 务 管 理 负 责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计 划 投 资 管 理 合 资 合 作 资 产 重 组 企 业 兼 并 等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投 资 规 划 方 案 的 制 定 投 资 预 算 和 年 度 资 金 平 衡 计 划 编 制 并 组 织 实 施, 投 资 项 目 土 建 项 目 招 标 计 划 审 核 与 管 理, 新 产 业 拓 展 负 责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运 营 实 施 过 程 监 控 与 管 理, 内 控 制 度 体 系 建 设 与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建 立 效 绩 考 核 制 度, 综 合 经 济 指 标 与 固 定 资 产 统 计, 经 营 活 动 分 析 和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评 价, 质 量 安 全 节 能 环 保 体 系 建 设 和 运 行 监 督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工 作 规 划 计 划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财 务 预 算 决 算 编 制 实 施 监 控, 财 务 指 标 测 算 确 定 和 考 评, 筹 融 资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产 权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外 汇 管 理 税 收 筹 划 及 总 部 财 务 管 理 负 责 公 司 人 才 工 作 规 划 计 划 和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建 设 指 导 协 调 服 务, 专 家 人 才 选 拔 职 称 评 审, 员 工 出 入 境 管 理 与 服 务, 总 部 组 织 机 构 编 制, 总 部 员 工 招 聘 薪 酬 考 核 社 会 保 险 等 管 理 负 责 公 司 劳 资 技 能 人 才 建 设 规 划 计 划 和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劳 动 用 工 工 资 总 量 控 制, 内 退 离 退 休 人 员 费 用 监 督 管 理, 领 导 人 员 薪 酬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实 施, 职 工 社 保 及 离 退 休 人 员 政 策 指 导, 职 工 培 训 体 系 建 设, 技 能 人 才 职 称 评 审 负 责 公 司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规 划 计 划 和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文 化 建 设 的 组 织 指 导 监 督, 品 牌 形 象 建 设 宣 传 和 推 广, 员 工 企 业 精 神 职 业 道 德 和 价 值 观 等 教 育 引 导, 自 办 报 刊 的 编 辑 发 行 负 责 公 司 审 计 工 作 规 划 计 划 与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领 导 人 员 任 期 经 济 责 任 制 审 计, 财 务 经 营 管 理 与 经 济 活 动 审 计, 投 资 活 动 审 计, 资 产 处 置 审 计, 内 部 控 制 风 险 管 理 评 价 负 责 公 司 监 察 工 作 规 划 计 划 和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效 能 监 察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规 章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察, 员 工 廉 洁 从 业 教 育 的 组 织 指 导, 领 导 人 员 政 纪 案 件 的 查 处 指 导 检 查 监 督, 监 察 信 访 接 待 调 查 和 处 理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化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计 划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信 息 化 项 目 审 核 验 收 和 成 果 鉴 定, 基 础 数 据 库 建 设 与 信 息 共 享, 信 息 化 硬 件 设 施 建 设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组 织 指 导, 信 息 化 安 全 技 术 应 用, 总 部 信 息 化 项 目 建 设 与 维 护 负 责 公 司 总 部 行 政 事 务 离 退 休 职 工 管 理 规 划 计 划 和 管 理 制 度 方 案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行 政 事 务 管 理 物 业 管 理 固 定 资 产 和 低 值 易 耗 品 管 理, 员 工 医 保 劳 保 卫 生 等 管 理, 住 房 公 积 金 使 用 审 核, 总 部 离 退 休 人 员 服 务 与 管 理,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68 (2) 本 公 司 各 事 业 部 的 主 要 职 能 如 下 : 序 号 事 业 部 主 要 职 能 机 车 与 动 力 事 业 部 轨 道 客 车 事 业 部 货 车 车 辆 事 业 部 机 电 产 品 事 业 部 工 程 机 械 事 业 部 6 海 外 事 业 部 7 物 流 事 业 部 8 研 究 院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和 规 章 制 度,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投 入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拟 定 机 车 与 动 力 产 品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分 解 下 达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指 标 及 考 核 奖 惩, 组 织 协 调 本 事 业 部 市 场 营 销 产 品 开 发, 建 立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和 规 章 制 度,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投 入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拟 定 轨 道 客 车 产 品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分 解 下 达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指 标 及 考 核 奖 惩, 组 织 协 调 本 事 业 部 市 场 营 销 产 品 开 发, 建 立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和 规 章 制 度,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投 入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拟 定 货 车 车 辆 产 品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分 解 下 达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指 标 及 考 核 奖 惩, 组 织 协 调 本 事 业 部 市 场 营 销 产 品 开 发, 建 立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和 规 章 制 度,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投 入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拟 定 机 电 产 品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分 解 下 达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指 标 及 考 核 奖 惩, 组 织 协 调 本 事 业 部 市 场 营 销 产 品 开 发, 建 立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和 规 章 制 度,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投 入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拟 定 工 程 机 械 产 品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分 解 下 达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指 标 及 考 核 奖 惩, 组 织 协 调 本 事 业 部 市 场 营 销 产 品 开 发, 建 立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和 规 章 制 度,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投 入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拟 定 海 外 业 务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制 定 海 外 业 务 运 行 机 制 管 理 制 度, 分 解 下 达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指 标 及 考 核 奖 惩, 分 解 下 达 海 外 业 务 经 营 指 标, 组 织 协 调 海 外 市 场 的 培 育 开 发 营 销 售 后 服 务 和 海 外 机 构 建 设, 开 展 自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等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和 规 章 制 度,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投 入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拟 定 物 流 业 务 中 长 期 规 划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制 定 物 流 业 务 运 行 机 制 管 理 制 度, 物 资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指 导, 物 资 采 购 模 式 的 开 发, 物 资 采 购 的 组 织 协 调, 供 应 商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价 格 监 控 组 织 开 展 实 物 租 赁 业 务,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等 负 责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计 划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的 建 设, 重 要 科 研 项 目 立 项 评 审 鉴 定, 科 技 成 果 管 理,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标 准 化 管 理, 科 技 和 研 究 经 费 管 理, 重 大 基 础 性 共 性 核 心 技 术 研 发 的 组 织 实 施 和 支 撑 资 源 的 管 理 与 协 调, 按 权 限 管 理 本 事 业 部 组 织 机 构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等 七 本 公 司 的 下 属 企 业 情 况 ( 一 ) 控 股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69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有 23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其 中 20 家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6 日 注 册 资 本 :84,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84, 万 元 注 册 地 : 黑 龙 江 省 齐 齐 哈 尔 市 主 营 业 务 : 内 燃 铁 路 起 重 机 (A 级 ) 制 造 ; 铁 路 运 输 装 备 及 配 件 制 造 修 理 ; 机 械 设 备 制 造 安 装 ; 零 部 件 加 工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齐 车 公 司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3,920,75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05,924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82,840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3,947,930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90,630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67,806 千 元 2.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32,656.4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2,656.4 万 元 注 册 地 :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修 理 金 属 制 品 加 工 ( 国 家 限 定 的 除 外 )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哈 车 公 司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999,20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37,955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9,439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097,94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36,164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791 千 元
70 3.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4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40, 万 元 注 册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主 营 业 务 : 轨 道 车 辆 修 理 翻 新 加 装 改 造 及 组 装 工 矿 有 轨 专 用 车 辆 制 造 及 修 理 轨 道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制 造 及 修 理 非 标 设 备 及 机 械 配 件 工 模 具 制 造 及 修 理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长 机 辆 及 长 客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2,257,41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43,339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6,881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375,02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34,002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8 千 元 4.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1901 年 12 月 31 日 注 册 资 本 :92,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92, 万 元 注 册 地 :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主 营 业 务 : 机 车 车 辆 及 配 件 制 造 修 理 及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起 重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维 修 货 运 铸 造 锻 造 热 处 理 机 械 铆 焊 加 工 气 体 制 造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6,270,79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84,647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54,349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6,763,495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227,965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27,629 千 元 5.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71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14,629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4,629 万 元 注 册 地 : 河 北 唐 山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运 输 装 备 修 理 ;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及 配 件 销 售 租 赁 ; 普 通 机 械 制 造 电 气 机 械 制 造, 金 属 制 品 制 造, 蓄 电 池 充 电 玻 璃 钢 制 品 制 造 金 属 模 具 制 造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唐 山 厂 与 客 车 修 理 相 关 的 资 产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934,21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74,742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68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020,60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90,262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129 千 元 6.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15,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5,100 万 元 注 册 地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车 辆 电 动 车 组 内 燃 动 车 组 磁 悬 浮 列 车 特 种 车 试 验 车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和 配 件 销 售 租 赁 及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唐 山 厂 与 客 车 新 造 相 关 的 资 产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3,893,90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47,878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68,288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5,671,53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11,060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6,818 千 元 7.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72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12,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2, 万 元 注 册 地 : 天 津 市 河 北 区 主 营 业 务 : 轨 道 运 输 装 备 制 造 ;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机 械 电 器 设 备 矿 山 机 械 工 程 机 械 金 属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化 工 ( 危 险 品 易 制 毒 品 除 外 )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天 津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752,335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05,299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3,71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810,03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16,39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1,092 千 元 8.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13,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3,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主 营 业 务 : 制 造 加 工 铁 路 及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机 械 电 器 设 备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二 七 机 车 公 司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664,64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2,442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0,039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590,389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6,756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3,327 千 元 9.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5, 万 元
73 实 收 资 本 :5,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主 营 业 务 : 制 造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轨 道 交 通 机 械 产 品 轴 承 齿 轮 及 传 动 系 统 压 缩 机 及 风 源 系 统 普 通 机 械 ; 加 工 修 理 机 械 零 件 ; 销 售 机 械 设 备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南 口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662,84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8,365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4,319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741,070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8,774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429 千 元 10. 同 车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3 年 2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55,637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5,637 万 元 注 册 地 : 山 西 省 大 同 市 主 营 业 务 : 机 车 及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制 造 与 销 售, 锻 件 铸 件 铆 焊 件 制 造 及 销 售, 电 气 机 械 设 备 制 造 及 维 修 运 输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同 车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4,159,21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696,635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67,909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同 车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4,099,68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699,273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0,136 千 元 11.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15,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5, 万 元
74 注 册 地 :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制 造 修 理 ; 工 程 机 械 及 配 件 制 造 检 修 ; 工 程 车 辆 配 件 制 造 检 修 ; 汽 车 配 件 摩 托 车 配 件 制 造 维 修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太 原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148,16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41,620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49,162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250,66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53,186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1,566 千 元 12.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12,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2, 万 元 注 册 地 : 山 西 省 永 济 市 主 营 业 务 : 电 机 产 品 变 流 装 置 电 控 装 置 电 力 电 子 半 导 体 器 件 工 矿 车 轨 道 车 产 品 的 制 造 销 售 修 理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永 济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2,882,35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66,943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87,553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812,189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17,318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0,375 千 元 13.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28,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8, 万 元 注 册 地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75 主 营 业 务 : 机 车 货 车 及 配 件 制 造 风 动 工 具 制 造 铆 焊, 机 械 加 工, 机 车 货 车 的 修 理, 钢 结 构 桥 梁 铁 塔, 食 品 机 械 的 制 作 安 装 ; 环 保 设 备 设 计 制 造 维 修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济 南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480,87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609,370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03,813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637,689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622,214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2,843 千 元 14.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21,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1, 万 元 注 册 地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客 货 车 辆 集 装 箱 及 配 件 的 制 造 和 维 修 ;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机 械 设 备 电 器 产 品 的 制 造 加 工 ; 铁 路 罐 车 的 设 计 与 制 造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西 安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252,56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47,674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87,626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125,507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80,408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2,734 千 元 15.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9 日 注 册 资 本 :15,926.1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5,926.1 万 元 注 册 地 : 甘 肃 省 兰 州 市 主 营 业 务 : 内 燃 机 车 电 力 机 车 厂 修 及 车 辆 修 造 ; 起 重 机 制 造 改 造 修 理 ; 铁 路 工 程 作 业 机 械 制 造 改 造 维 修 ; 工 矿 电 机 车 制 造 修 理 ; 各 种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新 制 加
76 工 销 售 ; 钢 结 构 制 造 安 装 ; 风 电 设 备 制 造 安 装 ; 机 械 设 备 工 装 制 造 加 工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兰 州 厂 无 偿 划 转 而 来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733,61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23,921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81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831,467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29,304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277 千 元 16. 大 连 所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1995 年 9 月 24 日 注 册 资 本 :17,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7, 万 元 注 册 地 :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主 营 业 务 : 机 车 机 械 电 子 产 品 非 标 准 试 验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的 设 计 研 制 生 产 销 售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由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连 机 车 研 究 所 改 制 设 立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大 连 所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429,959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88,939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5,854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大 连 所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481,90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08,816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5,957 千 元 17. 四 方 所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1994 年 6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33,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3, 万 元 注 册 地 :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主 营 业 务 : 车 辆 及 零 部 件 车 辆 配 套 设 备, 铁 路 及 民 用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及 咨 询 服 务 ; 车 辆 零 部 件 加 工 组 装, 车 辆 配 套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等
77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由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四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改 制 设 立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四 方 所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717,58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361,128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71,300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四 方 所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911,735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396,716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6,873 千 元 18.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1998 年 6 月 1 日 注 册 资 本 :4,142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4,142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城 市 轨 道 动 车 及 车 辆 轨 道 吊 车 及 其 零 部 件, 工 业 用 原 材 料 零 部 件 机 械 电 子 设 备 等 的 销 售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482,70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3,656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7,68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485,55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52,795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139 千 元 19.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8 月 8 日 注 册 资 本 :48,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48,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及 相 关 部 件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试 验 制 造 服 务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78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的 总 资 产 为 593,87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79,673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27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842,37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75,33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4,342 千 元 20.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2 年 3 月 18 日 注 册 资 本 :111,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11, 万 元 注 册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及 配 件 的 设 计 制 造 销 售 租 赁 及 相 关 领 域 的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35.20% 的 股 份,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36.42% 的 股 份,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持 有 该 公 司 15.82% 的 股 份, 吉 林 省 金 豆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9.68% 的 股 份, 今 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77% 的 股 份, 江 苏 联 合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0.95% 的 股 份, 中 铁 科 学 技 术 开 发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0.12% 的 股 份, 吉 林 延 边 林 业 集 团 敦 化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0.03% 的 股 份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7,487,930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965,490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31,414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9,622,92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031,975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66,486 千 元 21.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2 年 4 月 4 日 注 册 资 本 :8,6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8,6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主 营 业 务 : 物 流 业 务,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除 外
79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69.77% 的 股 权,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1.62% 的 股 权,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81% 的 股 权,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2.33% 的 股 权,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2.33% 的 股 权, 大 同 煤 矿 运 销 结 算 持 有 该 公 司 2.33% 的 股 权, 沈 车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81%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911,26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3,028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2,791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025,76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5,60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4,832 千 元 22.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1 月 11 日 注 册 资 本 :3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0,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主 营 业 务 :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的 租 赁 等 股 权 结 构 :2009 年 3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进 场 交 易 的 方 式 取 得 北 车 集 团 持 有 的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100% 股 权, 相 应 股 东 变 更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已 办 理 完 毕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现 已 更 名 为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经 天 健 光 华 ( 北 京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301,54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301,555 千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55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350,78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303,72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166 千 元 23.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装 备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9 年 1 月 6 日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80 主 营 业 务 : 交 流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及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的 生 产 维 修 和 进 出 口 业 务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1% 的 股 权, 中 铁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49% 的 股 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装 备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90,62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507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493 千 元 ( 二 ) 分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的 1 家 分 公 司 为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9 月 4 日 注 册 地 :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主 营 业 务 : 电 力 牵 引 相 关 产 品 交 流 技 术 相 关 产 品 及 网 络 控 制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制 造 销 售 及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 交 流 传 动 产 品 的 试 验 等 ( 三 ) 重 要 间 接 控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集 团 亿 联 铁 路 车 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3 年 11 月 17 日 注 册 资 本 :1,015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15 万 元 注 册 地 : 黑 龙 江 省 齐 齐 哈 尔 市 主 营 业 务 : 制 造 销 售 铁 路 车 钩, 路 用 配 件 及 其 他 铸 钢 产 品 ; 机 械 加 工 热 处 理 电 器 自 动 化 焊 接 产 品 设 计 制 造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齐 车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30,909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4,826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9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35,30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4,452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03 千 元 2. 大 同 爱 碧 玺
81 成 立 时 间 :1996 年 4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22,853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2,853 万 元 注 册 地 : 山 西 省 大 同 市 主 营 业 务 : 开 发 研 制 制 造 机 车 车 辆 和 有 轨 车 辆 用 铸 钢 车 轮 及 其 他 铸 钢 产 品 并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销 售 上 述 公 司 自 产 产 品 并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车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60% 的 股 权, 美 国 ABC 铁 路 产 品 中 国 投 资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4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674,43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83,072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66,043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726,45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332,152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49,073 千 元 3. 北 京 赛 德 高 科 铁 道 电 气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3 年 7 月 21 日 注 册 资 本 :7,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7,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主 营 业 务 : 加 工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配 件 ; 经 营 本 企 业 自 产 产 品 及 技 术 的 出 口 业 务 和 本 企 业 所 需 机 械 设 备 零 配 件 原 辅 材 料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车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67.67% 的 股 权, 本 公 司 通 过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9.61% 的 股 权, 上 海 东 车 机 车 车 辆 销 售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24% 的 股 权, 武 汉 正 远 铁 路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3.20% 的 股 权, 武 汉 源 生 铁 路 配 件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3.20% 的 股 权, 大 同 机 车 煤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3.20% 的 股 权, 北 京 华 夏 友 联 电 气 化 新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92% 的 股 权,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光 电 工 程 研 究 所 自 然 人 王 黎 持 有 该 公 司 0.96%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74,
8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14,791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5,700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98,44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33,43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8,360 千 元 4. 西 安 捷 力 电 力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0 年 6 月 30 日 注 册 资 本 :4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400 万 元 注 册 地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主 营 业 务 : 电 力 电 子 产 品 的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 计 算 机 控 制 系 统 研 制 生 产 销 售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293,87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80,323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2,012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511,34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88,963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8,642 千 元 5. 西 安 永 电 电 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5 年 12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7,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7, 万 元 注 册 地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主 营 业 务 : 电 力 半 导 体 器 件 电 力 电 子 装 置 电 机 及 其 它 电 传 动 装 置 相 关 领 域 的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维 修 和 服 务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99.20% 的 股 权, 永 济 铁 路 电 机 电 器 修 配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0.8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72,87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92,262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451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83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73,31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90,512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971 千 元 6. 山 东 华 腾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5 年 6 月 17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民 航 船 用 民 用 的 集 便 器 密 闭 式 厕 所 地 面 接 受 设 施 城 市 公 共 卫 生 间 铁 路 车 辆 配 件 的 设 计 开 发 试 验 生 产 加 工 销 售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60,775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30,641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0,74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56,56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8,98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04 千 元 7.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3 年 6 月 13 日 注 册 资 本 :1,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100 万 元 注 册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道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技 术 及 工 艺 制 造 技 术 装 备 的 研 究 开 发, 试 验 检 测 咨 询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及 零 配 件 设 计 销 售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18.18% 的 股 权, 通 过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52.73% 的 股 权, 通 过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9.09% 的 股 权, 通 过 四 方 所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4.55% 的 股 权, 北 京 中 铁 长 龙 机 车 车 辆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4.55% 的 股 权, 沈 阳 铁 道 制 动 机 厂 持 有 该 公 司 4.55% 的 股 权, 株 洲 时 代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3.63% 的 股 权, 铁 道 科 学 研 究 院 持 有 该 公 司 2.72% 的 股 权
84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1,61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644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2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0,72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114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32 千 元 ( 四 ) 重 要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1. 日 立 永 济 成 立 时 间 :2003 年 8 月 29 日 注 册 资 本 :1,046 万 美 元 实 收 资 本 :1,046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主 营 业 务 : 城 市 铁 道 交 通 车 辆 及 铁 道 车 辆 的 电 气 系 统 ( 驱 动 \ 辅 助 电 源 车 辆 信 息 控 制 设 备 空 调 装 置 换 气 装 置 ) 的 设 计 生 产 销 售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株 式 会 社 日 立 制 作 所 持 有 该 公 司 40% 的 股 权, 日 立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 的 股 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日 立 永 济 的 总 资 产 为 336,06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9,636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3,664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359,74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7,227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411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2. 长 客 庞 巴 迪 成 立 时 间 :1997 年 3 月 19 日 注 册 资 本 :23,945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3,945 万 元 注 册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主 营 业 务 : 地 铁 车 辆 轻 轨 车 辆 通 勤 车 ( 铁 路 专 用 ) 和 配 件 的 设 计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庞 巴 迪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85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长 客 庞 巴 迪 的 总 资 产 为 1,365,87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60,757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0,833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476,294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326,316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64,831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3. 大 连 东 芝 成 立 时 间 :2002 年 9 月 16 日 注 册 资 本 : 万 美 元 实 收 资 本 :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主 营 业 务 : 铁 路 机 车 ( 电 力 机 车 和 内 燃 机 车 ) 城 市 及 城 际 交 通 车 辆 的 牵 引 用 主 变 流 器 辅 助 电 源 装 置 监 控 系 统 车 辆 信 息 系 统 及 其 相 关 的 电 气 设 备 的 制 造 及 维 修 保 养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东 芝 持 有 其 40% 的 股 权, 东 芝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10% 的 股 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大 连 东 芝 的 总 资 产 为 1,059,93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10,304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3,298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013,31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35,02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88,158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4. 大 同 ABB 成 立 时 间 :2005 年 12 月 30 日 注 册 资 本 :600 万 美 元 实 收 资 本 :600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 山 西 省 大 同 市 主 营 业 务 : 生 产 和 销 售 直 流 牵 引 变 压 器 交 流 牵 引 变 压 器 和 用 于 机 车 的 其 它 变 压 器 及 上 述 各 种 变 压 器 的 部 件 辅 件 和 冷 却 器 并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车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ABB(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大 同 ABB 的 总 资 产 为 317,88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66,675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04,688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44,360 千 元,
86 净 资 产 为 63,959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6,478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5. 南 口 斯 凯 孚 成 立 时 间 :1996 年 4 月 23 日 注 册 资 本 :19,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9, 万 元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主 营 业 务 : 制 造 大 修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用 轴 承 及 自 产 产 品 的 安 装 调 试 技 术 咨 询 与 技 术 培 训 ; 销 售 自 产 产 品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通 过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49% 的 股 权, 斯 凯 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1% 的 股 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南 口 斯 凯 孚 的 总 资 产 为 335,15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11,058 千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17,560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330,70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201,265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272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6. 信 阳 同 合 车 轮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6 年 3 月 20 日 注 册 资 本 :5, 万 美 元 实 收 资 本 :5,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 河 南 省 信 阳 市 主 营 业 务 : 生 产 销 售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和 铸 钢 产 品 等 股 权 结 构 : 本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10% 的 股 权, 通 过 大 同 爱 碧 玺 间 接 持 有 该 公 司 15% 的 股 权, 浙 江 正 合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美 国 ABC 铁 路 产 品 中 国 投 资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25% 的 股 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信 阳 同 合 车 轮 有 限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813,093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479,732 千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9,63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953,458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532,823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3,091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87 八 本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 一 )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1. 北 车 集 团 北 车 集 团 为 本 公 司 的 主 发 起 人,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5,291,228,070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91.23%,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是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组 建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函 [2002]18 号 ), 在 原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所 属 部 分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基 础 上 组 建 的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集 团 北 车 集 团 成 立 于 2002 年 7 月 1 日, 其 注 册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8,164,727,000 元, 注 册 号 为 ,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崔 殿 国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主 要 业 务 为 股 权 管 理 和 资 产 管 理 经 天 健 光 华 ( 北 京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集 团 总 资 产 为 47,991,92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363,135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225,681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北 车 集 团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50,901,322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880,291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449,464 千 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北 车 集 团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2. 前 进 投 资 前 进 投 资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451,111,111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7.78%, 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之 一, 是 北 车 集 团 全 资 子 公 司 前 进 投 资 成 立 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0,100 万 元, 住 所 为 大 同 市 城 区 前 进 街 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孙 锴, 经 营 范 围 为 : 对 外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 国 家 禁 止 经 营 专 项 审 批 的 除 外 ) 经 天 健 光 华 ( 北 京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前 进 投 资 总 资 产 为 1,109,01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107,923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6,923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前 进 投 资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129,08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128,820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20,897 千 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前 进 投 资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88 3. 诚 通 集 团 诚 通 集 团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33,918,129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0.58%, 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之 一 诚 通 集 团 成 立 于 1998 年 1 月 22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56,016 万 元,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南 四 环 西 路 188 号 6 区 17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马 正 武, 经 营 范 围 为 :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 受 托 管 理 ; 兼 并 收 购 ; 投 资 管 理 及 咨 询 ; 物 流 服 务 ; 进 出 口 业 务 ; 钢 材 销 售 经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诚 通 集 团 总 资 产 为 22,760,450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9,750,323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326,242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诚 通 集 团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26,461,801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0,919,302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73,369 千 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诚 通 集 团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4. 华 融 公 司 华 融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23,742,690 股 股 份, 占 总 股 本 的 0.41%, 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之 一 华 融 公 司 成 立 于 1999 年 11 月 1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北 京 西 城 区 白 云 路 10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赖 小 民, 经 营 范 围 为 : 收 购 并 经 营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剥 离 的 不 良 资 产 ; 债 务 追 偿, 资 产 置 换 转 让 与 销 售 ; 债 务 重 组 及 企 业 重 组 ; 债 权 转 股 权 及 阶 段 性 持 股, 资 产 证 券 化 ; 资 产 管 理 范 围 内 的 上 市 推 荐 及 债 券 股 票 承 销 ; 直 接 投 资 ; 发 行 债 券, 商 业 借 款 ; 向 金 融 机 构 借 款 和 向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申 请 再 贷 款 ; 投 资 财 务 及 法 律 咨 询 与 顾 问 等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华 融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8,150,070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2,010,843 千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402,695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融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为 18,307,465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4,324,654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338,284 千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华 融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 二 ) 控 股 股 东 直 接 控 制 的 下 属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1.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北 车 集 团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直 接 控 制 的 其 他 下
89 属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金 ( 万 元 ) 注 册 地 /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北 车 集 团 持 股 比 例 1 前 进 投 资 2007 年 7 月 110,100 大 同 市 100% 注 2 沈 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对 外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1979 年 11 月 87,505 沈 阳 市 100% 货 车 修 理 和 制 造 家 政 服 务 物 流 管 理 房 屋 出 租 等 3 同 车 社 区 2003 年 10 月 5,397.6 大 同 市 100% 4 沈 车 工 贸 公 司 1994 年 3 月 2,237 沈 阳 市 100% 机 械 加 工 修 理 等 直 接 和 间 接 煤 炭 结 算 铁 路 物 5 大 同 煤 炭 运 销 结 算 2000 年 9 月 1,061 大 同 市 持 股 合 计 资 代 购 代 销 等 83.50% 6 大 连 华 铁 公 司 1985 年 5 月 365 大 连 市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股 合 计 100% 经 营 联 合 各 方 生 产 的 产 品 等 7 牡 丹 江 厂 1938 年 1 月 6,335 牡 丹 江 市 100% 配 件 生 产 8 大 连 大 力 公 司 2007 年 7 月 17,869.4 大 连 市 100% 配 件 生 产 注 :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华 融 公 司 已 经 通 过 进 场 交 易 的 方 式 将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沈 车 公 司 2.06%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北 车 集 团, 北 车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沈 车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沈 车 公 司 的 股 东 变 更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90 2. 北 车 集 团 直 接 控 制 其 他 下 属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1 前 进 投 资 1,129,086 1,109,011 1,128,820 1,107,923 20,897 6,923 2 沈 车 公 司 3,479,094 3,122,655 1,005, ,141 14,383 60,302 3 同 车 社 区 60,973 58,896 18,881 19, 沈 车 工 贸 公 司 63,756 67,789 58,888 61,858-2,970-3,795 5 大 同 煤 炭 运 销 结 算 22,474 29,999 10,039 9, ,441 6 大 连 华 铁 公 司 12,012 13,179 4,476 4, 牡 丹 江 厂 216, , , ,683-10,286-86,076 8 大 连 大 力 公 司 405, , , ,869-7,149-2,244 注 : 上 述 企 业 2008 年 数 据 经 天 健 光 华 ( 北 京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2009 年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91 3. 北 车 集 团 在 重 组 过 程 中, 将 其 下 属 13 家 企 业 ( 齐 车 公 司 哈 车 公 司 长 机 辆 长 客 厂 唐 山 厂 天 津 厂 二 七 机 车 公 司 南 口 厂 太 原 厂 永 济 厂 济 南 厂 西 安 厂 兰 州 厂 ) 的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资 产 及 负 债 相 应 无 偿 划 转 至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划 转 完 成 后, 上 述 13 家 企 业 仍 为 独 立 法 人, 为 北 车 集 团 享 有 100% 权 益 的 企 业 目 前 该 13 家 企 业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存 续 资 产 管 理 九 本 公 司 的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A 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58 亿 股, 本 次 发 行 25 亿 股, 根 据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9]572 号 ), 在 本 公 司 境 内 发 行 A 股 并 上 市 后, 将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228,070,146 股 19,444,455 股 1,462,017 股 和 1,023,382 股 ( 合 计 250,000,000 股, 按 本 次 发 行 规 模 25 亿 股 的 10% 计 算 ) 股 份 划 转 给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则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本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票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票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北 车 集 团 (SS) 5,291,228, % 5,063,157, % 前 进 投 资 (SS) 451,111, % 431,666, % 诚 通 集 团 (SS) 33,918, % 32,456, % 华 融 公 司 (SS) 23,742, % 22,719, %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000, % A 股 公 众 投 资 者 - - 2,500,000, % 合 计 5,800,000, % 8,300,000, % 注 :SS 代 表 国 有 股 股 东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北 车 集 团 持 有 前 进 投 资 100% 的 股 权,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和 相 互 持 股 的 情 况
92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股 东 前 进 投 资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股 东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均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2009]94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由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转 由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将 承 继 原 国 有 股 东 的 禁 售 期 义 务 十 员 工 持 股 情 况 本 公 司 由 北 车 集 团 及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华 融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成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目 前 也 不 存 在 工 会 委 员 会 职 工 持 股 会 职 工 个 人 和 信 托 持 股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北 车 集 团 作 为 出 资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20 家 公 司 股 权 中 均 不 存 在 工 会 委 员 会 职 工 持 股 会 职 工 个 人 和 信 托 持 股 等 不 规 范 持 股 情 形 在 发 起 设 立 本 公 司 的 过 程 中, 北 车 集 团 为 保 证 所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下 属 企 业 股 权 清 晰, 对 其 间 接 控 股 的 21 家 企 业 中 曾 存 在 工 会 委 员 会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职 工 持 股 的 情 况 分 别 进 行 了 规 范 或 处 理, 已 完 全 处 理 完 毕 ( 一 ) 本 次 重 组 前 发 起 人 间 接 控 股 企 业 中 职 工 持 股 会 工 会 委 员 会 和 职 工 持 股 情 况 1.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委 员 会 持 股 情 况 本 次 重 组 改 制 之 前, 北 车 集 团 间 接 控 股 企 业 中 存 在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委 员 会 持 股 情 况 的 企 业 有 6 家 ( 其 中 2 家 企 业 同 时 存 在 职 工 直 接 持 股 ), 该 等 企 业 的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93 委 员 会 直 接 在 工 商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为 股 东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委 员 会 所 持 股 权 均 为 职 工 以 自 有 资 金 认 购 形 成 的 个 人 股 权 2. 职 工 持 股 情 况 本 次 重 组 改 制 之 前, 北 车 集 团 间 接 控 股 企 业 中 存 在 职 工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的 企 业 有 13 家, 存 在 职 工 委 托 持 股 的 企 业 有 2 家 ( 二 ) 对 存 在 职 工 持 股 会 工 会 委 员 会 和 职 工 持 股 企 业 的 规 范 对 于 职 工 直 接 持 股 及 职 工 委 托 持 股 企 业, 由 该 企 业 国 有 控 股 股 东 以 现 金 方 式 收 购 职 工 个 人 股 权, 分 别 与 自 然 人 股 东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其 中 股 权 收 购 以 企 业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为 作 价 依 据,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06 年 12 月 31 日 ( 其 中 有 5 家 企 业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07 年 3 月 31 日 ) 上 述 15 家 企 业 均 就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召 开 股 东 会,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股 权 转 让 的 决 议 对 于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委 员 会 持 股 企 业,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委 员 会 与 该 企 业 国 有 控 股 股 东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以 该 企 业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为 依 据,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6 家 企 业 均 就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召 开 股 东 会, 并 一 致 通 过 了 股 权 转 让 的 决 议 ;6 家 企 业 的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同 意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除 1 家 公 司 由 于 4 人 无 法 联 系 外 ( 该 公 司 已 将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提 存 ), 其 余 各 职 工 均 书 面 确 认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 三 ) 对 存 在 职 工 持 股 会 工 会 委 员 会 和 职 工 持 股 的 规 范 结 果 对 原 北 车 集 团 间 接 控 股 企 业 中 存 在 职 工 持 股 会 或 工 会 委 员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企 业 的 规 范 均 已 履 行 了 适 当 的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并 均 已 办 理 完 毕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股 权 转 让 双 方 签 订 的 协 议 符 合 双 方 的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协 议 合 法 有 效, 该 等 股 权 转 让 未 发 生 重 大 争 议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对 工 会 委 员 会 职 工 持 股 会 职 工 个 人 持 股 的 清 理 均 依 法 履 行 了 资 产 评 估 及 备 案 股 东 会 决 议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取 得 持 股 职 工 收 到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的 书 面 确 认 等 必 要 程 序, 清 理 程 序 和 签 署 的 各 项 法 律 文 件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可 能 对 本 次 发 行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的 争 议 纠 纷 和 风 险 十 一 本 公 司 的 员 工 和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本 公 司 及 所 属 企 业 分 别 与 各 自 聘 用 的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了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94 务, 员 工 的 聘 用 和 解 聘 均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办 理 ( 一 ) 本 公 司 员 工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为 80,072 名 1.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分 工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生 产 人 员 54, %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9, %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9, % 其 他 人 员 6, % 合 计 80, % 2.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学 历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博 士 % 研 究 生 % 大 学 10, % 大 专 16, % 中 专 12, % 高 中 及 以 下 39, % 合 计 80, % 3. 员 工 技 术 职 称 分 布 职 称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高 级 职 称 3, % 中 级 职 称 ( 含 技 师 ) 8, % 初 级 职 称 44, % 其 他 23, % 合 计 80, % 4.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年 龄 区 间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95 年 龄 区 间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35 岁 以 下 23, % 岁 14, % 岁 26, % 51 岁 以 上 15, % 合 计 80, % ( 二 ) 本 公 司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所 属 全 资 控 股 子 公 司 均 为 员 工 制 定 了 必 要 的 社 会 保 障 计 划, 根 据 国 家 和 所 在 地 有 关 规 定,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等 社 会 保 险, 建 立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十 二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的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章 九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承 诺, 将 严 格 按 照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2009]94 号 ) 的 规 定, 分 别 将 持 有 的 中 国 北 车 228,070,146 股 19,444,455 股 1,462,017 股 和 1,023,382 股 划 归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的 其 他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参 见 本 第 六 章 业 务 与 技 术 及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96 第 六 章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概 览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 含 动 车 组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及 技 术 服 务 设 备 租 赁 等 业 务 本 公 司 是 中 国 产 品 系 列 最 齐 全 技 术 水 平 最 先 进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最 强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领 军 企 业, 也 是 全 球 规 模 最 大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商 之 一 本 公 司 : 具 备 国 际 先 进 的 电 力 机 车 和 内 燃 机 车 研 发 与 制 造 能 力, 拥 有 中 国 最 大 的 机 车 制 造 基 地 ; 铁 路 客 车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国 内 最 强, 品 种 系 列 最 齐 全, 拥 有 国 内 最 大 的 客 车 研 发 制 造 基 地, 产 品 和 技 术 出 口 海 外, 并 率 先 向 发 达 国 家 出 口 了 客 车 产 品 ; 拥 有 国 际 先 进 的 动 车 组 制 造 技 术 和 最 大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 铁 路 货 车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国 内 最 强 并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拥 有 世 界 最 大 的 铁 路 货 车 制 造 基 地 之 一 ; 是 中 国 最 早 研 发 能 力 最 强 生 产 能 力 最 大 市 场 份 额 最 高 品 种 最 全 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研 发 制 造 商, 亦 是 国 内 出 口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产 品 最 早 出 口 数 量 最 多 的 企 业 ; 是 国 内 铁 路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重 要 供 应 商, 大 型 铁 路 养 路 机 械 起 重 机 工 矿 机 车 等 铁 路 工 程 机 械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国 内 领 先 ; 是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电 机 油 田 电 机 和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最 大 的 制 造 商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出 口 至 全 球 5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的 出 口 签 约 额 分 别 达 到 6.62 亿 美 元 和 亿 美 元 本 公 司 还 通 过 参 股 方 式 在 境 外 设 立 合 资 企 业, 逐 步 实 现 技 术 与 资 本 的 同 步 输 出 本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97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行 业 概 览 ( 一 ) 全 球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从 国 际 市 场 来 看, 近 年 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需 求 转 旺, 在 世 界 范 围 内 呈 蓬 勃 发 展 态 势 与 其 他 运 输 方 式 相 比, 尤 其 是 公 路 运 输,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有 环 保 高 效 低 成 本 等 多 方 面 优 势 随 着 全 球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和 城 市 化 建 设 的 不 断 提 升,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保 持 稳 健 的 增 长 势 头, 在 各 类 运 输 方 式 中 的 份 额 将 持 续 升 高, 并 以 此 拉 动 未 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市 场 的 发 展 根 据 德 国 SCI Verkehr 铁 路 工 业 信 息 咨 询 公 司 的 相 关 统 计, 2008 年 全 球 铁 路 市 场 容 量 为 1,255 亿 欧 元, 其 中 轨 道 装 备 的 市 场 容 量 为 740 亿 欧 元 亚 太 西 欧 地 区 和 北 美 自 由 贸 易 区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三 个 市 场, 所 占 市 场 份 额 约 80% 根 据 UNIFE 预 测, 从 2006 年 到 2015 年, 国 际 市 场 对 整 车 需 求 的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5% 至 2.0%, 其 中 机 车 2.2%, 客 车 1.8%, 动 车 组 1.3%, 货 车 1.5%,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3.3%; 对 修 理 服 务 的 需 求 增 长 略 高 于 整 车, 年 均 增 长 率 约 为 2.3% 据 UNIFE 分 析 进 一 步 指 出, 未 来 全 球 市 场 的 增 长 主 要 来 源 于 : 1. 亚 太 地 区 : 经 济 的 高 速 增 长 和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迅 速 拉 动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需 求 该 地 区 很 多 国 家 都 已 经 下 了 大 规 模 的 订 单 在 这 场 建 立 现 代 化 轨 道 交 通 系 统 的 角 逐 中, 中 国 是 明 显 的 领 跑 者, 但 其 他 国 家 也 紧 紧 地 跟 随 随 着 亚 洲 新 兴 市 场 变 得 日 益 活 跃, 亚 洲 轨 道 交 通 的 基 础 建 设 和 服 务 的 需 求 将 是 未 来 几 年 拉 动 市 场 的 主 要 动 力 2. 西 欧 地 区 :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普 及 较 早, 未 来 年 均 增 长 率 不 高, 但 存 在 更 新 过 往 购 置 的 装 备 的 需 求, 该 地 区 仍 将 是 全 球 主 要 市 场 之 一 3. 北 美 自 由 贸 易 区 :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修 理 业 务 的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长 除 上 述 三 个 主 要 市 场, 东 欧 拉 丁 美 洲 中 亚 中 东 和 非 洲 国 家 也 将 提 供 不 少 市 场 机 会 ( 二 ) 中 国 行 业 环 境 分 析 2006 年, 中 国 铁 路 用 占 世 界 6% 的 营 业 里 程 完 成 了 占 世 界 铁 路 25% 的 运 输 量, 换 算 密 度 为 世 界 平 均 水 平 的 4 倍 以 上, 是 世 界 上 最 繁 忙 的 铁 路 尽 管 在 九 五 十 五 期 间, 我 国 铁 路 发 展 取 得 了 较 为 显 著 的 成 绩, 但 总 体 来 说, 目 前 我 国 铁 路 的 发 达 程 度 还 不 能 够 适 应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和 社 会 和 谐 发 展 的 要 求 铁 路 作 为 国 家 重 要 的 基 础 设 施 和 大 众
98 化 的 交 通 工 具, 具 有 运 能 大 成 本 低 占 地 少 节 能 环 保 安 全 性 好 等 多 种 比 较 优 势, 是 符 合 我 国 国 情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要 求 的 绿 色 交 通 工 具, 迫 切 需 要 跨 越 式 发 展, 在 我 国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中 发 挥 更 为 重 要 的 作 用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铁 路 十 一 五 规 划 和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对 此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计 划 与 目 标 此 外, 中 国 也 将 迎 来 城 市 轨 道 建 设 的 一 个 新 高 潮 目 前, 中 国 正 经 历 着 迅 猛 的 城 市 化 进 程, 预 计 到 2020 年 城 市 人 口 占 比 将 达 到 50%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的 发 展 能 解 决 包 括 交 通 拥 堵 土 地 消 耗 能 源 过 耗 环 境 污 染 在 内 的 一 系 列 社 会 问 题, 并 有 助 于 实 现 商 贸 的 聚 集 效 益 它 是 大 中 城 市 及 其 交 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必 然 选 择 1. 铁 路 运 输 十 五 期 间, 在 铁 路 基 础 设 施 水 平 得 到 大 幅 提 升 的 基 础 上, 国 内 旅 客 货 物 运 输 量 也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2005 年, 铁 路 全 行 业 完 成 旅 客 发 送 量 亿 人, 十 五 期 间 年 均 递 增 1.92%; 旅 客 周 转 量 6,062 亿 人 公 里, 年 均 递 增 5.99%; 货 物 发 送 量 亿 吨, 年 均 递 增 8.56%; 货 物 周 转 量 20,726 亿 吨 公 里, 年 均 递 增 8.52% 尤 其 是 十 五 后 两 年, 铁 路 主 要 运 输 指 标 增 势 加 快, 旅 客 发 送 量 旅 客 周 转 量 货 物 发 送 量 货 物 周 转 量 年 均 增 速 分 别 达 到 9.01% 12.51% 9.58% 和 9.62%, 为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持 铁 路 运 输 在 十 一 五 期 间 仍 保 持 高 速 发 展 的 态 势 2008 年 下 半 年 起 虽 然 受 到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但 2008 年 铁 路 全 行 业 旅 客 发 送 量 达 到 14.6 亿 人, 较 2007 年 增 长 11.0%; 货 物 发 送 量 达 32.9 亿 吨, 较 2007 年 增 长 4.6% 2009 年 上 半 年, 铁 路 全 行 业 旅 客 发 送 量 达 到 7.5 亿 人, 较 2008 年 同 期 增 长 5.1%; 货 物 发 送 量 达 15.9 亿 吨, 较 2008 年 同 期 下 降 了 4.0% 预 计 2009 年 铁 路 旅 客 发 送 量 和 货 物 发 送 量 将 分 别 达 到 16.1 亿 人 和 33 亿 吨, 较 2008 年 增 长 10.3% 和 0.3% 十 五 期 间, 全 国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复 线 率 增 长 明 显, 电 气 化 率 也 得 到 较 大 提 升 铁 路 运 输 仍 保 有 很 大 的 增 长 空 间, 尤 其 是 大 运 量 中 长 途 跨 区 域 旅 客 运 输 城 际 客 运, 以 及 能 源 原 材 料 等 大 宗 货 物 的 运 输 因 此, 在 十 一 五 规 划 中, 国 家 号 召 实 施 和 谐 铁 路 建 设, 对 中 国 铁 路 运 输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更 为 艰 巨 的 要 求, 掀 起 了 中 国 铁 路 发 展 史 上 前 所 未 有 的 高 潮 十 一 五 期 间, 我 国 铁 路 投 资 将 达 到 1.5 万 亿 元, 建 设 新 线 17,000 公 里, 其 中 客 运 专 线 7,000 公 里 ( 包
99 括 京 沪 线 等 高 速 铁 路 ); 建 设 既 有 线 复 线 8,000 公 里 ; 既 有 线 电 气 化 改 造 15,000 公 里 2010 年 全 国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将 达 到 9 万 公 里 以 上, 复 线 电 气 化 率 均 达 到 45% 以 上, 快 速 客 运 网 总 规 模 达 到 20,000 公 里 以 上, 并 形 成 覆 盖 全 国 的 集 装 箱 运 输 系 统 基 本 实 现 技 术 装 备 现 代 化, 运 输 安 全 持 续 稳 定, 经 济 效 益 不 断 提 升 2008 年 11 月, 在 2007 年 制 定 的 综 合 交 通 网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明 确, 到 2020 年 铁 路 网 总 规 模 将 达 到 12 万 公 里 以 上, 复 线 率 和 电 气 化 率 分 别 达 到 50% 和 60% 以 上 为 满 足 快 速 增 长 的 旅 客 运 输 需 求, 建 立 省 会 城 市 及 大 中 城 市 间 的 快 速 客 运 通 道, 规 划 四 纵 四 横 等 客 运 专 线 以 及 经 济 发 达 和 人 口 稠 密 地 区 城 际 客 运 系 统, 建 设 客 运 专 线 1.6 万 公 里 以 上 以 扩 大 西 部 路 网 规 模 为 主, 形 成 西 部 铁 路 网 骨 架, 完 善 中 东 部 铁 路 网 结 构, 提 高 对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的 适 应 能 力, 规 划 建 设 新 线 约 4.1 万 公 里 加 强 既 有 路 网 技 术 改 造 和 枢 纽 建 设, 提 高 路 网 既 有 通 道 能 力 规 划 既 有 线 增 建 二 线 1.9 万 公 里, 既 有 线 电 气 化 2.5 万 公 里 到 2010 年, 全 国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达 到 9 万 公 里 以 上, 其 中 客 运 专 线 约 7,000 公 里, 复 线 电 化 率 均 达 到 45% 以 上 单 位 九 五 计 划 年 十 五 计 划 2001 年 年 十 一 五 规 划 年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2006 年 年 全 国 铁 路 期 末 总 计 公 里 68,650 75,000 90, ,000 营 业 里 程 年 均 增 加 公 里 1,252 1,400 3,000 3,000 客 运 期 末 总 计 公 里 - - 7,000 16,000 专 线 年 均 增 加 公 里 - - 1,400 1,067 复 线 电 气 化 期 末 总 计 公 里 21,480 25,000 40,500 60,000 年 均 增 加 公 里 900 1,000 3,100 2,333 期 末 总 计 公 里 14,900 20,000 40,500 72,000 年 均 增 量 公 里 1,032 1,020 4,100 3,467 资 料 来 源 : 九 五 计 划 十 五 计 划 十 一 五 规 划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2008 年 以 来, 由 美 国 次 贷 危 机 引 发 的 金 融 危 机 对 全 球 实 体 经 济 造 成 了 极 大 的 负 面 影 响 为 确 保 国 民 经 济 较 快 增 长, 我 国 政 府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的 经 济 刺 激 计 划, 总 额 达 到 4 万 亿 元, 其 中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是 重 点 投 资 方 向 之 一 为 此, 铁 道 部 在 2009 年 全 国 铁 路 工 作 会 议 上 明 确 提 出,2009 年 至 2012 年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将 达 到 年 均 6,000 亿 元 以 上 的 水 平 到 2012 年 全 国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将 达 到 11 万 公 里, 复 线 率 和 电 气 化 率 将 分 别 达
100 到 50% 以 上, 其 中, 时 速 200 公 里 及 以 上 客 运 专 线 及 城 际 铁 路 里 程 达 到 1.3 万 公 里 铁 路 建 设 为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环 境 在 中 国 经 济 铁 路 建 设 铁 路 运 输 大 力 发 展 的 同 时, 国 家 也 加 大 了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的 购 置 规 模 按 照 十 一 五 规 划, 国 家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购 置 和 改 造 总 额 为 2,500 亿 元, 即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21.5%, 相 比 十 五 期 间 的 950 亿 元, 增 幅 超 过 160% 2008 年 底, 铁 道 部 进 一 步 表 示, 根 据 客 货 运 输 需 要 和 新 建 铁 路 投 产 情 况, 未 来 四 年 计 划 共 安 排 机 车 车 辆 购 置 投 资 约 5,000 亿 元, 其 中 2009 年 和 2010 年 约 为 3,000 亿 元 2.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在 铁 路 运 输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同 时,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对 中 国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制 造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为 改 善 交 通 阻 塞 交 通 事 故 频 发 能 源 资 源 过 耗 环 境 污 染 等 社 会 关 注 问 题, 很 多 大 中 型 城 市 都 在 积 极 建 立 以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为 主 的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体 系 十 五 期 间,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深 圳 武 汉 天 津 南 京 重 庆 长 春 大 连 等 10 个 城 市 已 开 通 运 行 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系 统 我 国 百 万 人 口 以 上 的 大 城 市 中, 有 多 个 大 城 市 向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上 报 了 新 增 的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继 已 建 成 的 城 市 地 铁 和 轻 轨 外, 国 家 先 后 批 准 了 成 都 杭 州 沈 阳 哈 尔 滨 西 安 等 城 市 建 设 城 市 地 铁 和 轻 轨 项 目 截 至 2008 年 底, 我 国 已 有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深 圳 等 10 个 城 市 拥 有 已 建 成 的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30 条, 运 营 总 里 程 公 里 全 国 已 有 19 个 城 市 的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规 划 得 到 国 家 批 准, 到 2015 年 前 后 计 划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总 长 约 2,100 公 里, 总 投 资 超 过 8,000 亿 元, 规 划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网 络 的 城 市 总 数 达 到 28 个 另 根 据 统 计, 至 2010 年, 中 国 规 划 建 设 地 铁 和 城 市 轻 轨 线 路 达 55 条, 总 长 度 达 约 1,500 公 里, 投 资 预 算 5,000 亿 元, 需 配 属 车 辆 超 过 6,000 辆, 年 均 需 求 量 超 过 1,200 辆 总 体 来 说,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趋 势 铁 路 运 输 需 求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等 因 素 均 与 中 国 轨 道 交 通 设 备 制 造 业 的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此 外, 国 家 大 力 推 进 技 术 装 备 现 代 化, 发 展 适 应 不 同 层 次 需 求 和 不 同 运 用 条 件 的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也 促 进 了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 三 ) 中 国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监 管 体 制
101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主 要 由 国 家 发 改 委 铁 道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等 部 委 实 施 监 管 其 中, 铁 道 部 负 责 行 业 归 口 管 理 2. 行 业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本 行 业 相 关 的 监 管 法 规 政 策 及 规 划 主 要 包 括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铁 路 法 ; 关 于 投 资 体 制 改 革 的 决 定 关 于 加 快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综 合 交 通 网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的 通 知 规 定 关 于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设 备 国 产 化 的 实 施 意 见 ; 铁 路 十 一 五 规 划 铁 路 主 要 技 术 政 策 铁 路 技 术 管 理 规 程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设 计 生 产 维 修 进 出 口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铁 路 行 车 事 故 处 理 规 则 等 (1) 党 的 十 六 届 五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制 定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一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建 议 中 指 出 发 展 制 造 业 关 键 是 全 面 增 强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努 力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和 关 键 技 术, 要 形 成 更 多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知 名 品 牌 (2) 全 国 人 大 十 届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一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中 提 出 大 力 提 高 原 始 创 新 能 力 集 成 创 新 能 力 和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能 力, 要 掌 握 时 速 200 公 里 及 以 上 高 速 铁 路 列 车 新 型 地 铁 车 辆 等 装 备 核 心 技 术, 实 现 产 业 化 (3) 国 务 院 针 对 铁 路 运 输 装 备 技 术 引 进 确 定 了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联 合 设 计 生 产 打 造 中 国 品 牌 的 原 则, 在 制 定 的 关 于 加 快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提 出 到 2010 年 发 展 一 批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的 大 型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集 团, 增 强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重 大 技 术 装 备 的 制 造 能 力, 建 设 和 完 善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国 家 级 重 大 技 术 装 备 工 程 中 心 明 确 要 求 以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等 项 目 为 依 托, 通 过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先 进 技 术 和 自 主 创 新 相 结 合, 掌 握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上 高 速 列 车 新 型 地 铁 车 辆 等 装 备 的 核 心 技 术, 使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 达 到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4)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明 确 了 到 2020 年 主 要 技 术 装 备 达 到 或 接 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5)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把 交 通 运 输 业 列 为 重 点 发 展 领 域, 并 把 高 速 轨 道 交 通 系 统 高 效 运 输 技 术 装 备 列 入 了 优 先 主 题 明 确 指 出 要 重 点 研 究 开 发 高 速 轨 道 交 通 控 制 和 调 速 系 统 车 辆 制 造 线 路 建 设 和 系 统 集 成 等 关 键 技 术,
102 包 括 重 载 列 车 大 马 力 机 车 特 种 重 型 车 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等 新 型 运 载 工 具, 形 成 系 统 成 套 技 术 (6) 铁 路 十 一 五 规 划 明 确 提 出 主 要 目 标 要 基 本 实 现 技 术 装 备 现 代 化, 运 输 安 全 持 续 稳 定, 经 济 效 益 不 断 提 升, 投 资 主 体 多 元 化 上 述 政 策 的 制 定 为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发 展 指 明 了 方 向, 提 供 了 支 持 ( 四 ) 中 国 行 业 现 状 及 发 展 趋 势 随 着 铁 路 现 代 化 建 设 和 城 市 化 进 程 不 断 加 快,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步 入 了 跨 越 式 高 速 发 展 阶 段, 技 术 水 平 日 新 月 异 由 于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增 加 和 老 型 设 备 更 新 换 代, 我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同 2001 年 相 比,2008 年 全 国 铁 路 客 货 运 输 周 转 量 增 长 比 例 分 别 为 63.2% 和 68.9%, 然 而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和 货 车 的 保 有 量 增 长 比 例 分 别 为 17.0% 14.1% 和 31.5% 展 望 未 来, 伴 随 着 原 有 产 品 的 全 面 更 新 换 代, 国 内 铁 路 和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以 及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带 动 的 新 的 需 求 增 长,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将 实 现 购 置 量 保 有 量 双 增 长 同 时,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市 场 需 求 也 会 持 续 增 长 年 份 客 运 周 转 量 ( 亿 人 公 里 ) 货 运 周 转 量 ( 亿 吨 公 里 ) 机 车 保 有 量 ( 台 ) 客 车 保 有 量 ( 辆 ) 动 车 组 保 有 量 ( 列 ) 货 车 保 有 量 ( 辆 ) ,767 14,694 15,756 37, , ,778 24,817 18,437 42, ,793 资 料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铁 道 统 计 公 报 行 业 统 计 资 料, 其 中 动 车 组 指 200 公 里 及 以 上 动 车 组 2006 年 年 全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各 产 品 实 际 保 有 量 及 2010 年 预 测 保 有 量 产 品 单 位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2010 年 预 测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机 车 台 17,799 18,306 18, % 19, % 客 车 辆 42,659 43,460 42, % 45, % 动 车 组 列 % 货 车 辆 558, , , % 627, %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辆 3,176 3,854 4, % 7, % 资 料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铁 道 统 计 公 报 行 业 统 计 资 料, 其 中 动 车 组 指 200 公 里 及 以 上 动 车 组 机 车 领 域 : 随 着 铁 路 运 输 市 场 需 求 大 幅 上 升, 对 运 输 能 力 和 运 输 质 量 都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大 功 率 机 车 市 场 需 求 日 益 扩 大 2008 年 新 增 机 车 中 约 有 380 台 大 功 率 机 车,
103 比 2006 年 新 增 数 有 明 显 提 高 (2006 年 新 增 机 车 中 约 有 200 台 大 功 率 机 车 ) 此 外, 伴 随 铁 路 电 气 化 建 设 的 快 速 推 进, 电 力 机 车 保 有 量 增 速 加 快 根 据 相 关 预 测, 电 力 机 车 将 成 为 未 来 铁 路 运 输 的 主 要 牵 引 动 力, 其 承 担 的 运 输 工 作 量 比 重 将 达 到 80% 以 上, 未 来 两 年 电 力 机 车 的 平 均 增 长 率 约 为 5% 内 燃 机 车 在 向 大 功 率 低 排 放 交 流 传 动 的 方 向 发 展, 对 环 保 高 效 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需 求 也 将 有 所 增 加 预 计 2010 年 机 车 保 有 量 将 达 到 1.9 万 台 左 右, 较 2008 年 底 增 加 1.52% 机 车 修 理 市 场 的 业 务 量 将 随 着 机 车 保 有 量 的 增 加 在 现 有 基 础 上 有 所 增 长 客 车 动 车 组 领 域 :25 型 客 车 因 其 价 格 低 廉 质 量 稳 定 等 特 点 在 既 有 线 路 上 还 保 有 一 定 需 求 量, 未 来 还 将 是 我 国 铁 路 既 有 线 路 的 主 型 客 车 随 着 客 运 专 线 的 建 设 和 铁 路 快 速 客 运 网 的 逐 步 形 成, 未 来 客 车 产 品 结 构 将 逐 步 发 生 变 化 : 传 统 客 车 由 于 不 适 应 客 运 专 线 的 运 行, 年 均 需 求 量 将 逐 步 下 降 ; 除 高 速 动 车 组 运 输 方 式 外, 时 速 200 公 里 的 机 车 牵 引 客 车 的 运 输 方 式 也 将 出 现, 所 以 对 时 速 200 公 里 的 客 车 需 求 也 将 进 入 导 入 期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时 速 200 公 里 及 以 上 的 动 车 组 已 投 用 212 列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已 签 署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采 购 合 同 100 列 (16 辆 编 组 ), 价 值 总 额 达 392 亿 元 预 计 到 2010 年 底, 客 运 专 线 运 营 里 程 将 达 到 7,000 公 里,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上 高 速 动 车 组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大 幅 提 升 预 计 2010 年 后 动 车 组 的 需 求 仍 将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预 计 2010 年 客 车 动 车 组 保 有 量 将 达 到 5 万 辆 左 右, 客 车 动 车 组 的 保 有 量 将 稳 步 增 长 客 车 修 理 业 务 预 计 将 小 幅 增 长, 动 车 组 的 修 理 业 务 将 成 为 新 兴 的 业 务 领 域 货 车 领 域 : 近 几 年,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铁 路 货 物 发 送 量 每 年 增 加 2 亿 吨 以 上, 但 仍 有 约 1/3 的 铁 路 运 输 需 求 不 能 满 足, 煤 电 油 运 的 瓶 颈 问 题 日 益 突 出 据 测 算, 到 2010 年, 全 国 的 货 运 总 量 为 亿 吨, 比 十 五 末 期 增 长 11.23%-25.3%, 其 中 铁 路 承 担 的 货 运 总 量 为 亿 吨 进 一 步 增 加 了 对 铁 路 货 车 的 需 求 预 计 到 2010 年 国 有 铁 路 货 车 保 有 量 可 以 达 到 63 万 辆 左 右, 与 2008 年 相 比, 货 车 保 有 量 的 年 均 增 长 速 度 为 3.6%, 平 均 每 年 可 增 加 2 万 辆 左 右 保 有 量 的 增 长 促 进 了 货 车 修 理 业 务 保 持 一 定 幅 度 的 增 长 此 外, 近 几 年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还 经 历 了 全 面 的 技 术 更 新 换 代 2006 年 货 车 通 用 产 品 由 60 吨 级 全 面 向 70 吨 级 升 级 换 代, 并 已 经 在 一 些 专 用 运 输 线 路 上, 使 用 载 重 80 吨 级 货 车, 对 个 别 特 殊 运 输 需 求, 采 用 100 吨 级 及 以 上 产 品 ; 全 面 制 造 时 速 120 公 里 货 车,
104 并 对 既 有 货 车 进 行 时 速 120 公 里 提 速 改 造, 部 分 发 展 时 速 160 公 里 的 快 捷 货 车, 以 满 足 轻 便 货 物 快 捷 运 输 的 需 要 ; 设 计 制 造 集 装 箱 冷 藏 行 包 等 专 用 运 输 车 辆 产 品 未 来 几 年, 铁 路 货 车 市 场 将 以 重 载 快 速 专 业 为 主 要 发 展 方 向, 货 车 产 品 的 单 位 附 加 值 和 单 位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也 将 相 应 提 高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领 域 :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和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速, 城 市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人 口 急 剧 增 加 很 多 大 中 城 市 为 了 改 善 交 通 拥 堵 状 况, 都 在 积 极 发 展 以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为 主 的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体 系 截 至 2008 年 底, 中 国 已 有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深 圳 等 10 个 城 市 拥 有 已 建 成 的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30 条, 运 营 总 里 程 公 里, 全 国 已 有 19 个 城 市 的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规 划 得 到 国 家 批 准, 规 划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网 络 的 城 市 已 有 28 个 伴 随 2010 年 上 海 世 博 会 2011 年 深 圳 世 界 大 学 生 运 动 会 的 召 开, 未 来 几 年 将 是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和 车 辆 需 求 的 高 峰 期 十 一 五 期 间, 我 国 的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另 根 据 统 计, 至 2010 年, 规 划 建 设 地 铁 和 城 市 轻 轨 线 路 达 55 条, 总 长 度 达 约 1,500 公 里, 投 资 预 算 5,000 亿 元, 需 配 属 车 辆 超 过 6,000 辆, 年 均 需 求 量 超 过 1,200 辆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领 域 : 随 着 中 国 铁 路 建 设 大 范 围 扩 张 以 及 对 原 有 铁 路 改 造 需 求 不 断 增 长, 铁 路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的 销 售 市 场 亦 逐 步 扩 大 今 后 3-4 个 五 年 计 划 内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每 年 都 有 较 稳 定 的 采 购 需 求 按 照 铁 路 中 长 期 规 划 发 展 目 标, 预 计 到 2020 年, 全 路 应 配 备 约 240 台 吨 铁 路 液 压 伸 缩 臂 救 援 起 重 机, 其 中 用 于 新 线 路 的 约 为 台, 用 于 原 有 160 吨 固 定 臂 改 造 或 160 吨 以 下 吨 位 更 换 约 为 130 台 同 时, 伴 随 国 民 经 济 相 关 行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工 矿 机 车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也 将 持 续 增 长 机 电 产 品 领 域 :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迅 速 发 展, 国 内 机 电 产 品 的 需 求 整 体 表 现 旺 盛 尤 其 是 伴 随 着 节 能 减 排 环 保 的 要 求, 风 电 设 备 市 场 迅 猛 增 长 中 国 风 能 资 源 丰 富, 发 展 风 电 潜 力 巨 大 我 国 可 开 发 风 能 总 储 量 达 43.5 亿 千 瓦, 居 世 界 第 一 位 其 中 可 开 发 和 利 用 的 陆 地 上 风 能 储 量 有 6-10 亿 千 瓦, 近 海 风 能 储 量 有 1-2 亿 千 瓦, 共 计 约 7-12 亿 千 瓦, 大 于 中 国 的 水 能 资 源 储 量 2008 年, 中 国 总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7.93 亿 千 瓦, 而 风 力 发 电 的 装 机 容 量 仅 为 1,221 万 千 瓦, 占 总 装 机 容 量 的 1.54% 与 之 对 比, 美 国 德 国 的 风 电 装 机 容 量 分 别 为 2,517 和 2,390 万 千 瓦 为 改 善 过 于 依 赖 煤 炭 资 源 的 状 况 并 缓 解 环 保 压 力, 中 国 风 电 将 有 相 当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根 据 中 国 风 能 协 会 2008 年 10 月 发 布 的 2008 中 国 风 电 发 展 报 告 预 测, 我 国 2010 年 底 风 电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2,500 万 千 瓦,2020 年
105 底 将 达 到 10,000 万 千 瓦 国 家 能 源 局 进 一 步 预 计, 到 2010 年 末, 我 国 风 电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将 有 望 达 到 3,000 万 千 瓦 ( 五 ) 中 国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1. 国 内 参 与 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为 国 家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提 供 机 车 车 辆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及 各 种 重 大 技 术 装 备 产 品, 体 现 了 一 个 国 家 的 国 际 竞 争 力 和 综 合 国 力, 因 此,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历 来 是 我 国 重 点 发 展 的 重 要 产 业 之 一 2000 年, 铁 道 部 下 属 的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分 拆 为 北 车 集 团 和 南 车 集 团, 并 划 归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管 理 两 集 团 一 直 是 国 内 主 要 的 两 大 综 合 性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超 过 95%, 担 负 着 促 进 我 国 铁 路 运 输 现 代 化 的 重 要 职 责 本 公 司 是 由 北 车 集 团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相 关 资 产 重 组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在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新 造, 主 要 集 中 于 两 集 团 内, 少 数 其 他 国 内 企 业 涉 及 货 车 新 造 车 辆 修 理 的 少 量 业 务 2. 国 外 参 与 者 来 自 国 外 的 竞 争 者 主 要 包 括 庞 巴 迪 阿 尔 斯 通 西 门 子 通 用 电 气 川 崎 重 工 等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装 备 整 车 和 零 配 件 生 产 商 由 于 产 业 政 策 和 技 术 准 入 壁 垒 的 限 制, 目 前 国 外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尚 不 能 在 国 内 独 立 开 展 整 车 生 产 业 务, 但 借 助 中 国 加 入 WTO 及 铁 路 跨 越 式 发 展 的 契 机, 以 上 企 业 通 过 合 资 设 厂 技 术 输 出 联 合 体 投 标 等 方 式 已 经 进 入 并 拓 展 了 中 国 市 场, 成 为 了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重 要 的 参 与 者 以 下, 仅 对 整 车 制 造 和 信 号 系 统 生 产 领 域 全 球 最 大 的 三 家 企 业 情 况 做 简 要 说 明 : 庞 巴 迪 :2001 年 年 累 计 整 车 订 单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20% 自 2006 年, 庞 巴 迪 降 低 了 整 车 的 生 产, 逐 步 向 信 号 系 统 业 务 扩 展 其 业 务 除 了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装 备 外, 还 包 括 支 线 飞 机 和 公 务 飞 机 制 造 业 务 截 至 2009 年 1 月 底, 庞 巴 迪 交 通 运 输 部 约 有 员 工 34,200 名, 制 造 工 程 及 服 务 设 施 遍 及 全 球 24 个 国 家, 业 务 重 心 集 中 在 欧 洲, 产 品 遍 布 全 世 界 60 个 国 家 2008 财 年 庞 巴 迪 交 通 运 输 部 销 售 收 入 为 98 亿 美 元, 其 中 : 轨 道 车 辆 占 68%, 服 务 占 16%, 系 统 工 程 及 信 号 占 16%; 庞 巴 迪 市 场 主 要 在 欧 洲, 从 2008 财 年 收 入 来 看, 欧 洲 占 73%, 亚 太 占 14%, 北 美 占 10%, 其 它 地 区 占 3%
106 阿 尔 斯 通 :2001 年 年 累 计 整 车 订 单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18% 其 业 务 还 包 括 电 力 设 备 制 造 截 至 2009 年 3 月 底,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约 有 26,000 名 员 工 ; 目 前 在 70 多 个 国 家 有 分 公 司 或 业 务 部 门 业 务 重 心 集 中 在 欧 洲 北 美 和 亚 太, 在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2008 财 年 度 实 现 的 57 亿 欧 元 的 收 入 中, 欧 洲 占 70%, 北 美 占 13%, 美 洲 其 它 地 区 占 5%, 亚 太 为 7%, 中 东 和 非 洲 占 5% 西 门 子 :2001 年 年 累 计 整 车 订 单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16% 其 业 务 还 包 括 能 源 信 息 自 动 控 制 医 疗 设 备 等 业 务 总 部 位 于 德 国 柏 林 和 慕 尼 黑 2008 财 年,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的 销 售 收 入 为 58 亿 欧 元 ( 六 ) 中 国 行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1. 生 产 模 式 由 于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单 位 产 品 的 价 值 较 高, 其 生 产 组 织 模 式 为 订 单 式 生 产, 即 根 据 客 户 的 订 货 合 同 来 安 排 组 织 生 产 这 种 生 产 模 式 既 可 以 保 证 避 免 成 品 积 压, 又 可 以 根 据 订 单 适 当 安 排 生 产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2. 采 购 模 式 行 业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零 部 件 包 括 : 钢 材 铝 材 铜 材 装 饰 件 制 动 机 电 机 变 压 器 变 流 器 控 制 柜 高 低 压 电 器 柴 油 机 车 轮 车 轴 齿 轮 传 动 装 置 轴 承 摇 枕 侧 架 制 动 梁 枕 弹 簧 缓 冲 器 和 车 钩 等, 上 述 原 材 料 和 零 部 件 部 分 通 过 招 标 或 邀 标 获 得, 部 分 是 由 企 业 内 部 生 产 提 供 生 产 厂 商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外 协 生 产 单 位 建 立 直 接 稳 定 的 供 应 渠 道 3. 销 售 模 式 由 于 单 位 产 品 的 价 值 量 较 高, 行 业 的 销 售 模 式 主 要 为 参 与 招 标 或 邀 标, 通 过 投 标 或 与 客 户 基 于 历 史 价 格 进 行 沟 通 和 商 议 后 最 终 定 价 并 获 得 订 单 ( 七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性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上 游 产 业 为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下 游 产 业 为 铁 路 及 城 轨 交 通 运 营 商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关 联 性 很 强 1. 上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本 行 业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钢 材 铜 材 铝 材 等, 原 材 料 占 生 产 成 本 约 80%, 占 比 较
107 高 尽 管 本 行 业 对 上 游 行 业 采 用 招 标 邀 标 等 采 购 方 式, 但 仍 然 无 法 完 全 规 避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本 行 业 生 产 成 本 的 影 响 随 着 轨 道 车 辆 产 品 朝 着 高 档 化 和 集 成 化 方 向 发 展, 车 辆 自 制 部 分 逐 渐 减 少, 外 购 部 分 日 益 增 多, 配 套 料 件 的 质 量 性 能 成 本 技 术 和 供 应 能 力 对 整 车 影 响 越 来 越 大 部 分 配 套 料 件 在 质 量 和 性 能 方 面 要 求 较 高, 因 此 由 国 外 厂 商 提 供, 在 价 格 和 交 货 期 方 面 条 件 不 及 国 内 优 惠 但 由 于 本 行 业 的 供 应 商 不 甚 集 中, 对 单 一 供 应 商 过 度 依 赖 的 风 险 较 小 2. 下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铁 路 客 户 分 为 路 内 客 户 与 路 外 客 户 路 内 客 户 即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其 采 购 量 占 行 业 内 生 产 企 业 销 售 收 入 约 60%, 是 行 业 内 最 大 的 客 户 铁 道 部 是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客 户, 也 是 铁 路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铁 路 发 展 产 业 升 级 直 接 拉 动 铁 路 装 备 的 更 新 换 代, 其 需 求 政 策 和 技 术 发 展 政 策 直 接 影 响 着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市 场 需 求 和 产 品 定 位 因 此, 生 产 商 对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有 较 强 的 依 赖 性 路 外 客 户 多 为 地 方 铁 路 合 资 铁 路 港 口 及 大 型 厂 矿 集 团, 需 求 量 呈 逐 年 上 涨 趋 势, 但 总 体 占 比 较 小, 而 且 客 户 较 为 分 散, 行 业 内 企 业 对 其 不 存 在 过 度 依 赖 城 轨 交 通 运 营 商 也 是 本 公 司 的 下 游 客 户, 其 数 量 逐 年 增 加, 且 较 为 分 散, 行 业 内 企 业 对 其 也 不 存 在 过 度 依 赖 ( 八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运 输 需 求 上 升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快,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带 来 市 场 驱 动 力 十 一 五 期 间, 中 国 铁 路 实 施 跨 越 式 发 展 战 略, 将 迎 来 历 史 上 前 所 未 有 的 发 展 高 潮 铁 路 运 输 需 求 增 长 空 间 甚 大, 特 别 是 大 运 量 中 长 途 跨 区 域 旅 客 运 输 需 求 和 能 源 原 材 料 等 大 宗 货 物 运 输 需 求 的 大 幅 增 长 城 际 城 轨 市 场 需 求 潜 力 巨 大,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随 着 运 输 需 求 的 持 续 上 升 和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国 家 制 定 的 节 能 减 排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的 执 行 力 度 将 大 大 加 强, 有 效 地 促 进 了 轨 道 交 通 的 发 展 轨 道 交 通 有 效 地 降 低 了 单 位 运 输 成 本 以 及 单 位 污 染 面 积, 是 迄 今 为 止 最 节 能 最 环 保 的 现 代 陆 路 运 输 方 式 (2)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108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是 促 进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现 代 化 的 重 要 保 证, 对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是 国 家 重 点 扶 持 的 装 备 制 造 业 之 一,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全 国 人 大 十 届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十 一 五 规 划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和 国 务 院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暂 行 规 定 中 明 确 指 出 把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确 定 为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重 点 之 一, 并 提 出 要 大 力 提 高 原 始 创 新 能 力 集 成 创 新 能 力 和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能 力, 掌 握 时 速 200 公 里 及 以 上 高 速 铁 路 列 车 新 型 地 铁 车 辆 等 装 备 核 心 技 术, 实 现 产 业 化 ; 并 强 调 要 依 托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等 重 大 项 目, 积 极 发 展 高 速 重 载 和 城 轨 地 铁 业 务, 自 主 掌 握 高 速 列 车 快 速 重 载 货 车 等 装 备 核 心 技 术, 逐 步 实 现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的 现 代 化 和 产 业 化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中 明 确 指 出 要 创 新 投 入 机 制, 整 合 政 府 资 金, 加 大 支 持 力 度, 激 励 企 业 开 展 技 术 创 新 和 对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的 消 化 吸 收 与 再 创 新 要 引 导 和 支 持 大 型 骨 干 企 业 开 展 竞 争 前 的 战 略 性 关 键 技 术 和 重 大 装 备 的 研 究 开 发, 建 立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技 术 创 新 平 台 (3) 应 对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国 家 加 大 对 于 基 础 建 设 的 投 资, 尤 其 是 对 铁 路 领 域 的 投 资 为 应 对 2008 年 以 来 席 卷 全 球 的 金 融 危 机, 确 保 国 民 经 济 较 快 增 长, 我 国 政 府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的 经 济 刺 激 计 划, 总 额 达 到 4 万 亿 元, 其 中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是 重 点 投 资 方 向 之 一 为 此, 铁 道 部 在 2009 年 全 国 铁 路 工 作 会 议 上 明 确 提 出,2009 年 至 2012 年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将 达 到 年 均 6,000 亿 元 以 上 的 水 平 同 时, 国 家 也 加 大 了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的 购 置 规 模 按 照 十 一 五 规 划, 国 家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购 置 和 改 造 总 额 为 2,500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21.5% 而 到 2008 年 底, 铁 道 部 进 一 步 表 示, 根 据 客 货 运 输 需 要 和 新 建 铁 路 投 产 情 况, 未 来 四 年 计 划 共 安 排 机 车 车 辆 购 置 投 资 约 5,000 亿 元, 其 中 2009 年 和 2010 年 约 为 3,000 亿 元 (4) 产 品 技 术 升 级 换 代, 带 来 发 展 契 机 近 几 年,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朝 着 高 速 重 载 专 业 的 方 向 不 断 发 展, 促 进 了 相 关 技 术 的 升 级 换 代 机 车 从 牵 引 动 力 向 大 功 率 方 向 发 展, 其 中 电 力 机 车 从 直 流 传 动 方 式 向 交 流 传 动 方 式 发 展 ; 货 车 由 60 吨 级 全 面 升 级 到 70 吨 级 80 吨 级 及 以 上, 并 提 速 至 时 速 120 公 里 及 以 上 ; 动 车 组 成 为 铁 路 客 运 的 发 展 新 趋 势, 时 速 由 160 公 里 向 200 公 里
109 公 里 以 上 发 展 ;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也 朝 着 快 速 人 性 化 的 方 向 发 展 技 术 升 级 换 代 加 速 了 老 型 产 品 的 淘 汰, 提 高 用 户 对 新 产 品 的 需 求 量, 从 而 拉 动 新 产 品 销 量, 也 帮 助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企 业 拓 展 了 国 际 市 场, 提 高 了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整 体 收 入 水 平 及 盈 利 水 平 技 术 创 新 提 高 了 产 能 与 产 量, 亦 为 本 行 业 带 来 了 良 性 竞 争,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成 长 (5) 国 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转 移, 带 来 进 军 国 际 市 场 的 机 遇 随 着 全 球 经 济 一 体 化 进 程 和 国 际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的 不 断 加 快,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的 开 发 与 发 展 促 使 传 统 产 业 以 技 术 转 让 合 作 生 产 等 方 式 迅 速 向 发 展 中 国 家 转 移, 给 中 国 装 备 制 造 业 带 来 了 难 得 的 发 展 机 遇 近 几 年, 中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通 过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突 破 了 一 系 列 高 端 产 品 的 技 术 瓶 颈, 产 品 竞 争 力 得 到 了 较 大 提 升, 出 口 大 幅 增 长 本 行 业 的 整 车 和 零 配 件 产 品 已 进 入 到 北 美 洲 南 美 洲 澳 洲 亚 洲 及 非 洲 多 国 随 着 中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国 际 声 誉 不 断 提 升, 本 行 业 的 海 外 客 户 群 将 从 已 有 市 场 逐 渐 向 四 周 辐 射, 不 断 壮 大 中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将 成 为 国 际 市 场 上 的 有 力 竞 争 者 2. 不 利 因 素 (1)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有 待 提 高 本 行 业 发 展 的 瓶 颈 主 要 是 国 内 企 业 未 完 全 掌 握 全 部 核 心 技 术, 部 分 关 键 部 件 需 要 进 口, 在 价 格 和 交 货 期 方 面 受 制 于 人, 在 参 与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时 矛 盾 更 加 突 出 高 端 产 品 的 性 能 质 量 以 及 研 发 手 段 与 国 际 知 名 公 司 相 比 还 有 一 定 差 距 我 国 机 车 车 辆 设 计 制 造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在 标 准 化 系 列 化 模 块 化 信 息 化 等 方 面, 以 及 在 掌 握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及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方 面 都 有 待 进 一 步 提 高 (2)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对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控 制 能 力 较 弱, 其 主 要 原 材 料 钢 材 铝 材 铜 材 等 的 价 格 变 化 将 对 行 业 利 润 状 况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3. 主 要 进 入 壁 垒 (1) 行 业 政 策 及 许 可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涉 及 国 计 民 生, 铁 道 部 和 国 家 发 改 委 实 行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制
110 度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产 品 : 在 产 品 设 计 方 面, 凡 有 能 力 生 产 某 项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产 品 的 企 业, 自 行 研 发 的 产 品 或 能 够 证 明 有 合 法 的 产 品 设 计 来 源 渠 道 的, 需 通 过 铁 道 部 的 方 案 审 查, 试 制 样 车 鉴 定, 才 能 获 得 型 号 合 格 证 ; 在 生 产 方 面, 需 通 过 铁 道 部 组 织 的 生 产 质 量 认 证, 获 得 铁 道 部 颁 发 的 生 产 许 可 证 ; 只 有 拥 有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才 可 参 加 铁 道 部 相 关 项 目 的 投 标 ; 在 产 品 质 量 方 面, 产 品 出 厂 时 必 须 通 过 铁 道 部 驻 公 司 验 收 人 员 的 验 收, 同 时 对 产 品 实 行 寿 命 管 理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产 品 :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支 持 把 国 内 现 有 城 轨 地 铁 制 造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国 家 严 格 推 行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严 控 新 增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车 辆 整 车 制 造 定 点 企 业, 以 避 免 恶 性 竞 争 资 源 浪 费, 从 而 形 成 了 较 高 的 进 入 壁 垒 (2) 行 业 专 业 技 术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是 一 个 非 常 专 业 化 的 特 殊 工 业 领 域 轨 道 车 辆 产 品, 尤 其 是 高 端 产 品, 技 术 复 杂, 并 且 多 数 为 专 有 技 术, 同 时 由 于 产 业 链 长, 配 套 技 术 种 类 繁 多, 难 以 短 时 间 掌 握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铁 路 网 最 发 达 的 国 家 之 一, 有 相 对 完 备 和 独 立 的 铁 路 技 术 规 范 和 行 业 标 准 因 此, 凡 是 要 进 入 我 国 铁 路 网 运 营 的 所 有 设 备 首 先 要 满 足 我 国 的 行 业 标 准, 国 外 企 业 对 此 相 对 陌 生, 包 括 材 料 试 验 标 准 设 计 准 则 等 等, 对 于 国 内 新 的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制 造 参 与 者 需 要 投 入 巨 大 的 资 金 和 长 期 的 努 力 才 有 可 能 向 我 国 铁 路 网 提 供 产 品 因 此, 对 于 我 国 已 经 掌 握 并 批 量 生 产 的 产 品, 技 术 标 准 将 对 潜 在 竞 争 者 形 成 一 个 无 形 的 行 业 准 入 限 制 对 于 高 端 产 品, 铁 道 部 采 用 国 际 招 标 的 形 式 进 行 采 购, 但 通 常 会 提 出 包 括 技 术 转 让 和 与 国 内 厂 商 合 作 生 产 的 要 求 因 此 外 资 企 业 在 获 得 订 单 时, 不 能 以 在 我 国 直 接 生 产 或 整 车 进 口 的 形 式 进 入, 本 地 化 生 产 要 求 限 制 了 他 们 直 接 进 入 我 国 铁 路 装 备 市 场 (3) 设 备 和 资 金 投 入 由 于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属 于 资 本 密 集 型 行 业, 生 产 销 售 所 需 的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巨 大, 新 进 入 者 往 往 难 以 筹 集 到 足 够 的 创 始 资 本, 前 期 投 资 为 新 进 入 者 制 造 了 较 高 的 进 入 壁 垒, 从 而 抑 制 新 企 业 进 入 本 行 业 此 外, 由 于 本 行 业 具 有 显 著 的 规 模 经 济 效 应, 即 随 着 企 业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使 单 位 产 品 成 本 降 低 收 益 增 加, 部 分 企 业 难 以 达 到 最 低 有 效 经 济 规 模, 导 致 成 本 过 高 收 益 欠 佳, 进 一 步 增 加 了 对 资 本 的 要 求, 又 为 新 进 入 者 制 造 了 一
111 道 壁 垒 产 业 链 长 投 资 回 收 期 长 亦 增 加 了 新 进 入 者 的 投 资 风 险 (4) 上 下 游 渠 道 的 建 立 行 业 内 现 有 企 业 已 与 原 材 料 及 主 要 零 部 件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稳 定 的 供 应 关 系, 并 建 立 起 长 期 的 销 售 渠 道, 这 两 方 面 因 素 均 构 成 了 新 进 入 者 的 进 入 壁 垒 三 本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本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1. 领 先 的 国 内 市 场 地 位 本 公 司 所 制 造 的 主 要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地 位 本 公 司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联 合 设 计 生 产 的 大 功 率 机 车 累 计 签 单 量 占 中 国 铁 路 市 场 采 购 总 量 的 60.6%;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新 造 铁 路 客 车 量 占 中 国 铁 路 客 车 保 有 量 的 60% 以 上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新 造 动 车 组 累 计 签 单 量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51.6% 在 时 速 350 公 里 以 上 新 一 代 动 车 组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市 场 地 位 ; 拥 有 以 C70 为 代 表 的 敞 车 棚 车 罐 车 和 漏 斗 车 等 系 列 货 车 和 以 C80 为 代 表 的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运 煤 敞 车 等 系 列 货 车, 近 三 年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相 对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持 续 超 过 50%;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制 造 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占 国 内 在 用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总 数 的 50% 以 上 ; 制 造 的 工 矿 机 车 系 列 产 品 和 铁 路 起 重 机 系 列 产 品 2008 年 的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达 到 42.3% 和 78.4%;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国 内 领 先 本 公 司 2008 年 销 售 的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占 当 年 国 内 销 售 的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装 机 总 容 量 的 56% 机 车 方 面 : 公 司 所 属 机 车 新 造 企 业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全 部 进 入 铁 路 装 备 现 代 化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行 列, 并 均 已 具 备 批 量 生 产 制 造 能 力, 形 成 了 行 业 竞 争 和 发 展 的 优 势 在 中 国 铁 路 技 术 引 进 国 产 化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的 全 部
112 个 产 品 中, 公 司 占 有 5 个 本 公 司 拥 有 中 国 最 大 的 内 燃 机 车 生 产 出 口 基 地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 和 电 力 机 车 检 修 基 地 (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 客 车 动 车 组 方 面 : 本 公 司 拥 有 国 际 先 进 的 动 车 组 制 造 技 术 和 最 大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是 中 国 高 档 客 车 研 制 生 产 和 客 车 修 理 的 定 点 企 业 本 公 司 拥 有 国 际 一 流 水 平 的 动 车 组 生 产 设 施 与 西 门 子 合 作 的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和 与 阿 尔 斯 通 合 作 的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已 经 投 入 运 营, 标 志 着 本 公 司 制 造 技 术 已 进 入 高 速 领 域 其 中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制 造 的 动 车 组 在 京 津 线 上 试 运 营 跑 出 了 公 里 / 小 时 的 中 华 第 一 速, 并 且 本 公 司 的 动 车 组 产 品 将 成 为 京 沪 高 速 的 主 力 车 型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本 公 司 动 车 组 累 计 签 单 量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51.6% 其 中 时 速 公 里 等 级 动 车 组 的 累 计 签 单 量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50% 在 时 速 350 公 里 以 上 新 一 代 动 车 组 领 域, 本 公 司 下 属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与 北 京 铁 路 局 于 2009 年 3 月 16 日 签 署 了 100 列 (16 辆 编 组 )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采 购 合 同, 该 高 速 列 车 持 续 运 营 时 速 将 达 到 350 公 里, 价 值 总 额 达 392 亿 元 货 车 方 面 : 本 公 司 铁 路 货 车 品 种 最 齐 全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国 内 最 强 并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年 生 产 能 力 1.98 万 辆, 市 场 占 有 率 超 过 国 内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本 公 司 拥 有 全 球 技 术 先 进 的 铁 路 货 车 制 造 和 出 口 基 地 (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 该 基 地 是 国 家 铁 路 货 车 设 计 制 造 的 骨 干 企 业, 引 领 我 国 铁 路 货 车 更 新 换 代 的 研 发 工 作, 主 导 着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的 发 展 方 向 拥 有 新 型 70 吨 级 通 用 敞 车 棚 车 罐 车 集 装 箱 平 车 和 80 吨 级 100 吨 级 专 用 敞 车 系 列 特 种 钳 夹 车 凹 底 平 车 落 下 孔 车 的 设 计 开 发 主 导 权, 以 及 70 吨 级 煤 炭 漏 斗 车 70 吨 级 矿 石 车 70 吨 级 粮 食 漏 斗 车 运 营 速 度 160 公 里 的 轻 型 货 车 的 设 计 开 发 主 导 权 本 公 司 产 品 涵 盖 所 有 中 国 铁 路 需 求 的 货 车, 其 中 C70 型 通 用 敞 车 和 P70 型 棚 车 已 成 为 铁 路 运 输 的 主 力 车 型 ;C80B 型 不 锈 钢 运 煤 敞 车 成 为 中 国 最 高 水 平 的 货 运 专 线 大 秦 线 开 行 2 万 吨 级 列 车 的 运 煤 专 用 车 辆 目 前 国 内 干 线 货 运 主 型 货 车 的 技 术 标 准 主 要 由 本 公 司 创 制, 本 公 司 为 中 国 铁 路 车 辆 技 术 标 准 的 归 口 单 位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方 面 : 本 公 司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产 品 设 计 水 平 已 迈 入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行 列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全 国 10 个 城 市 已 开 通 了 城 轨, 在 用 车 辆 4,000 多 辆, 本 公 司 制 造 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占 当 时 国 内 在 用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总 数 的 50% 以 上, 在 各 城 轨 地 铁 制 造 厂 家 中 位 居 第 一 2008 年 12 月 10 日, 本 公 司 下 属 的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凭 借 先 进 的 技 术 制 造 和 管 理 能 力 以 及 优 良 的 地 铁 车 辆 制 造 供 货 业 绩, 获 得 了 10 列 共 计 80 辆 香 港 地 铁 的 销 售
113 合 同 该 合 同 的 签 订, 标 志 着 国 内 企 业 首 次 进 入 国 际 高 端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市 场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方 面 : 本 公 司 是 国 内 铁 路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重 要 供 应 商, 大 型 铁 路 养 路 机 械 起 重 机 工 矿 机 车 等 铁 路 工 程 机 械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国 内 领 先 公 司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制 造 基 地 (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的 15 列 路 基 处 理 车 10 列 轨 道 打 磨 车 产 品 合 同 是 铁 道 部 确 定 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项 目, 具 有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本 公 司 制 造 的 工 矿 机 车 系 列 产 品 和 铁 路 起 重 机 系 列 产 品 2008 年 的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达 到 42.3% 和 78.4% 机 电 产 品 方 面 :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和 油 田 电 机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国 内 领 先 2008 年 共 销 售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1,953 台, 占 当 年 销 售 的 国 产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装 机 总 容 量 的 56% 2009 年 上 半 年, 本 公 司 的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占 国 内 三 大 集 成 生 产 商 当 年 采 购 国 产 电 机 装 机 容 量 的 一 半 以 上 本 公 司 拥 有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用 户 20 家, 产 品 功 率 等 级 覆 盖 600 千 瓦 至 3 兆 瓦 系 列, 基 本 满 足 了 我 国 风 电 设 备 制 造 业 的 需 求 2.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研 发 能 力 本 公 司 拥 有 电 力 牵 引 客 车 货 车 和 客 车 电 气 四 个 研 发 中 心, 机 车 和 车 辆 两 个 专 业 研 究 所 以 及 六 个 国 家 认 定 的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的 数 量 居 行 业 之 首 ; 本 公 司 下 属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作 为 行 业 内 仅 有 的 两 家 企 业 进 入 国 家 首 批 91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行 列 ; 此 外, 公 司 还 拥 有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 北 方 ) 公 司 下 属 企 业 均 拥 有 各 自 的 研 发 部 门, 拥 有 完 备 的 研 发 组 织 和 试 验 检 测 研 发 设 施, 能 够 完 成 不 同 档 次 不 同 用 途 和 不 同 速 度 等 级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装 备 产 品 和 关 键 零 部 件 的 开 发, 满 足 不 同 用 户 的 需 求 本 公 司 : 在 主 持 行 业 标 准 的 起 草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的 优 势, 正 在 主 持 能 够 代 表 中 国 铁 路 未 来 客 货 牵 引 产 品 先 进 水 平 的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及 其 牵 引 电 动 机 等 3 个 行 业 重 要 技 术 标 准 体 系 的 研 究 ;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特 等 奖 1 项, 一 等 奖 2 项, 二 等 奖 3 项, 居 行 业 领 先 ;2007 年 被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授 予 科 技 创 新 特 别 奖, 为 行 业 独 有, 仅 15 家 中 央 企 业 获 此 荣 誉 ; 是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试 点 单 位 公 司 下 属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作 为 行 业 内 仅 有 的 两 家 企 业 进 入 国 家 首 批 91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行 列 ;
114 下 属 机 车 客 车 新 造 企 业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 具 备 领 先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全 部 进 入 铁 路 装 备 现 代 化 重 点 企 业 行 列 机 车 方 面 : 本 公 司 制 造 的 HXD2 型 八 轴 100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是 目 前 国 内 功 率 最 大 的 机 车 HXD3 型 六 轴 72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为 本 公 司 首 先 研 发 制 造, 是 目 前 中 国 铁 路 签 单 量 最 多, 生 产 量 最 多, 投 入 运 用 最 多 的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现 投 入 运 营 的 所 有 六 轴 72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全 部 为 本 公 司 制 造, 已 成 为 京 广 京 沪 两 大 干 线 货 运 牵 引 的 主 力 机 型 同 时, 在 铁 道 部 统 一 组 织 下, 本 公 司 在 消 化 吸 收 7200kW 机 车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再 创 新 自 主 设 计 制 造 出 技 术 最 先 进 的 HXD3B 型 六 轴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单 机 牵 引 功 率 世 界 最 大, 成 为 中 国 最 新 的 品 牌 机 车, 是 未 来 中 国 铁 路 干 线 货 运 牵 引 动 力 的 主 型 产 品, 代 表 着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的 最 高 水 平 和 发 展 方 向, 公 司 拥 有 我 国 引 进 国 外 先 进 技 术 和 国 产 化 的 三 个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中 的 两 个 本 公 司 制 造 的 HXN3 型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达 到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客 车 动 车 组 方 面 : 本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了 25 型 系 列 铁 路 客 车, 满 足 了 我 国 铁 路 客 车 升 级 换 代 和 铁 路 提 速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拥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时 速 200 公 里 和 时 速 350 公 里 两 个 高 速 动 车 组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其 中 时 速 200 公 里 CRH5 动 车 组 是 同 一 速 度 等 级 动 车 组 中 技 术 含 量 最 高 性 能 最 优 的 动 车 组 ; 时 速 350 公 里 CRH3 动 车 组 是 世 界 上 技 术 最 先 进 运 营 速 度 最 高 的 动 车 组, 在 京 津 高 速 铁 路 试 运 营 中 创 造 了 公 里 / 小 时 的 中 华 第 一 速, 具 有 稳 定 可 靠 舒 适 噪 音 低 等 优 点, 车 内 装 饰 材 料 100% 达 到 国 际 相 关 环 保 标 准, 采 用 防 撞 车 体 结 构 和 独 特 的 防 火 设 施 结 构, 具 有 极 高 的 安 全 性 能 公 司 正 主 持 标 志 着 铁 路 客 运 装 备 国 内 最 高 技 术 水 平 的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的 研 制 货 车 方 面 : 作 为 铁 路 货 车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主 导 者 和 领 跑 者, 本 公 司 引 领 着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工 业 的 发 展 公 司 主 持 起 草 了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产 品 设 计 制 造 试 验 检 修 等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先 后 研 制 了 21 吨 轴 重 提 速 货 车 70 吨 级 系 列 货 车 80 吨 级 系 列 新 型 重 载 货 车, 满 足 了 开 行 2 万 吨 重 载 列 车 的 运 输 需 要, 推 动 我 国 铁 路 跨 入 重 载 运 输 世 界 先 进 国 家 行 列 公 司 正 在 主 持 标 志 着 铁 路 货 运 装 备 国 内 最 高 技 术 水 平 的 公 里 / 小 时 高 速 转 向 架 及 其 配 套 系 列 货 车 的 研 制
115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方 面 : 本 公 司 引 领 着 中 国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技 术 发 展 的 方 向, 在 城 轨 地 铁 领 域 创 造 了 多 项 中 国 第 一 : 第 一 辆 地 铁 客 车 第 一 批 无 人 驾 驶 直 线 电 机 地 铁 车 辆 第 一 批 不 锈 钢 轻 轨 车 第 一 批 铝 合 金 轻 轨 车 第 一 批 单 轨 车 第 一 批 铝 合 金 车 体 70% 低 地 板 轻 轨 车 第 一 批 不 涂 装 不 锈 钢 地 铁 车 等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方 面 : 本 公 司 积 极 发 挥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拓 展 延 伸 产 业, 承 担 了 铁 路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和 路 基 处 理 车 两 个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培 育 了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公 司 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为 主 的 研 究 机 构 合 作 研 发 了 国 内 目 前 吨 位 最 大 的 160 吨 伸 缩 臂 铁 路 起 重 机 机 电 产 品 方 面 : 本 公 司 依 托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的 变 流 电 机 控 制 等 核 心 技 术 方 面 的 优 势,2001 年 就 已 成 功 进 入 风 电 设 备 和 油 田 电 机 市 场 公 司 主 持 了 风 电 设 备 电 机 国 家 标 准 的 起 草, 拥 有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的 风 电 设 备 电 机 技 术 另 外, 公 司 借 助 多 年 来 铁 路 机 车 行 业 的 系 统 控 制 及 变 流 技 术 积 累, 自 主 研 发 了 750 千 瓦 风 电 控 制 系 统, 目 前 在 张 北 风 电 场 成 功 并 网 发 电 2008 年 又 融 入 引 进 技 术 对 该 变 频 器 的 软 硬 件 进 行 优 化, 进 一 步 达 到 了 工 程 化 水 平, 目 前 也 已 在 内 蒙 风 电 场 完 成 装 机 试 验, 其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达 到 了 替 代 进 口 的 水 平 公 司 还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多 个 世 界 知 名 品 牌 的 柴 油 机 技 术, 形 成 了 国 际 先 进 国 内 领 先 的 大 功 率 中 速 柴 油 机 的 研 发 试 验 和 生 产 基 地 3. 完 整 的 产 品 组 合 本 公 司 拥 有 完 整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组 合, 包 括 铁 路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同 时 具 备 对 前 述 产 品 强 大 的 修 理 能 力, 因 而 能 满 足 客 户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的 多 种 需 求 和 全 方 位 服 务 此 外, 本 公 司 还 根 据 铁 路 及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发 展 的 最 新 方 向 不 断 完 善 原 产 品 和 开 发 新 产 品, 以 丰 富 现 有 产 品 组 合 机 车 方 面 : 本 公 司 生 产 SS 系 列 直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和 DF 系 列 CKD 系 列 直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在 中 国 铁 路 技 术 引 进 自 主 研 发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的 全 部 8 个 产 品 中, 公 司 占 有 5 个, 其 中, 六 轴 72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为 本 公 司 首 先 研 发 制 造, 是 目 前 中 国 铁 路 签 单 量 最 多 生 产 量 最 多 投 入 运 用 最 多 的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现 投 入 运 营 的 所 有 六 轴 72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全 部 为 本 公 司 制 造 客 车 动 车 组 方 面 : 本 公 司 客 车 产 品 包 括 25B 25G 25K 25T 型 客 车, 形 成 了 系 列 化 的 25 型 客 车 产 品, 成 为 了 铁 路 客 运 的 主 型 产 品 形 成 了 适 合 时 速 120 公 里 / 小 时 -160 公 里 / 小 时 不 同 速 度 等 级 不 同 档 次 水 平 不 同 动 力 牵 引 方 式, 能 满 足 各 层 次 用 户
116 需 求 的 多 样 化 梯 次 化 的 产 品 结 构 时 速 200 公 里 CRH5 动 车 组 和 时 速 350 公 里 CRH3 动 车 组 均 已 投 入 商 业 运 营 基 于 上 述 技 术 经 验, 本 公 司 正 在 自 主 研 制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以 适 应 未 来 铁 路 客 运 高 速 对 铁 路 装 备 的 需 求 货 车 方 面 : 本 公 司 为 适 应 铁 路 货 运 重 载 快 捷 的 需 要, 自 主 研 制 了 以 C70 为 代 表 的 敞 车 棚 车 罐 车 和 漏 斗 车 等 系 列 货 车 和 以 C80 为 代 表 的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运 煤 敞 车, 技 术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本 公 司 正 在 试 制 时 速 160 公 里 的 铁 路 货 车 以 满 足 快 速 货 运 需 要 并 丰 富 现 有 的 产 品 种 类, 同 时 正 在 研 制 30 吨 轴 重 敞 车 棚 车 罐 车 和 漏 斗 车 系 列 产 品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方 面 : 本 公 司 研 制 的 产 品 型 号 涵 盖 了 城 轨 地 铁 客 车 的 全 部 主 要 种 类 : 包 括 A 型 地 铁 B 型 地 铁 C 型 城 轨 L 型 城 轨 地 铁 客 车 高 架 轻 轨 客 车 磁 悬 浮 客 车 城 际 车 辆 碳 钢 车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车 钢 轮 双 轨 客 车 及 橡 胶 轮 单 轨 客 车 等, 跨 越 了 时 速 80 公 里 到 时 速 160 公 里 速 度 等 级, 已 有 约 50 个 品 种 投 入 运 营 北 京 机 场 线 用 直 线 电 机 无 人 驾 驶 城 轨 车 辆 北 京 地 铁 10 号 线 的 新 配 车 辆 2 号 线 换 代 新 型 空 调 地 铁 车 辆 均 已 投 入 使 用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方 面 : 本 公 司 设 计 生 产 的 功 率 从 175 千 瓦 到 300 千 瓦 等 多 种 配 置 多 种 功 率 等 级 的 铁 路 工 程 作 业 车 产 品, 以 其 工 作 效 率 高 方 便 易 用 的 特 点 得 到 用 户 认 可 公 司 生 产 的 铁 路 起 重 机 在 产 品 开 发 上 形 成 了 从 15 吨 到 160 吨 的 完 整 产 品 系 列 机 电 产 品 方 面 : 本 公 司 可 提 供 交 / 直 流 内 燃 / 电 动 机 车 动 车 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配 套 的 交 / 直 流 牵 引 电 机 主 发 电 机 变 流 器 及 控 制 系 统 在 风 电 设 备 电 机 领 域, 本 公 司 产 品 功 率 等 级 覆 盖 600/125 千 瓦 系 列 异 步 风 力 发 电 机 660/180 千 瓦 系 列 异 步 风 力 发 电 机 800 千 瓦 系 列 异 步 风 力 发 电 机 1 兆 瓦 系 列 异 步 风 力 发 电 机 1.25 兆 瓦 系 列 双 馈 风 力 发 电 机 2 兆 瓦 系 列 双 馈 风 力 发 电 机 产 品, 目 前 正 在 开 发 2.5 兆 瓦 和 3 兆 瓦 双 馈 风 力 发 电 机 2.5 兆 瓦 直 驱 风 力 发 电 机 以 及 3 兆 瓦 半 直 驱 风 力 发 电 机 产 品, 具 备 了 国 内 全 系 列 风 力 发 电 机 产 品 的 研 制 配 套 能 力, 基 本 满 足 了 我 国 风 电 设 备 制 造 业 的 需 求 4. 强 大 的 市 场 化 服 务 体 系 和 优 异 的 业 务 拓 展 能 力 本 公 司 通 过 完 善 市 场 信 息 网 络 和 建 立 强 大 的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在 进 行 市 场 细 分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大 客 户 管 理,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揽 子 解 决 方 案, 逐 渐 由 传 统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商 向 提 供 完 整 的 包 括 培 训 技 术 服 务 运 营 长 期 维 护 方 案 的 系 统 集 成 供 应 商 发 展 同 时,
117 本 公 司 积 极 研 究 探 索 联 合 开 发 融 资 租 赁 等 新 的 营 销 方 式, 拓 宽 市 场 营 销 渠 道 针 对 用 户 多 元 化 需 求 多 样 性 不 断 增 强 这 一 趋 势,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供 不 同 的 售 前 售 后 服 务, 努 力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公 司 依 托 信 息 技 术, 为 用 户 提 供 了 全 方 位 的 技 术 和 服 务 支 持 本 公 司 巩 固 国 内 市 场 的 同 时, 充 分 发 挥 比 较 优 势, 大 力 拓 展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和 起 重 机 的 国 际 市 场, 以 及 以 整 车 产 品 出 口 业 务 所 带 动 的 车 辆 修 理 及 配 件 技 术 的 出 口 本 公 司 具 有 强 大 的 客 户 开 发 能 力, 实 施 大 客 户 策 略, 争 取 大 客 户 市 场, 带 动 和 把 握 中 小 客 户 市 场 过 去 几 年, 本 公 司 的 路 外 市 场 和 国 外 市 场 均 有 很 大 增 长 (1) 路 外 市 场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路 外 客 户 为 合 资 铁 路 地 方 铁 路 城 轨 交 通 运 营 商 港 口 或 大 型 工 矿 企 业 近 年 来 各 地 方 铁 路 和 大 型 工 矿 港 口 能 源 企 业 ( 如 大 秦 铁 路 中 国 神 华 中 国 石 油 中 国 石 化 等 ) 采 购 量 逐 年 增 长, 其 采 购 量 占 本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比 率 也 逐 年 增 长 机 车 路 外 销 售 量 由 2003 年 109 台 上 升 到 2008 年 的 290 台, 增 幅 超 过 166% 货 车 路 外 销 售 量 由 2004 年 3,466 辆 上 升 到 2008 年 的 7,027 辆, 增 幅 超 过 103% (2) 国 外 市 场 本 公 司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掌 握 并 运 用 国 际 商 贸 通 行 的 管 理 方 式 与 规 则, 凭 借 产 品 价 格 的 优 势 及 诚 信 优 良 的 服 务, 逐 步 扩 大 了 对 外 联 系 的 渠 道 和 窗 口, 进 一 步 拓 展 了 市 场 空 间 积 极 巩 固 夯 实 传 统 市 场, 逐 步 建 立 并 完 善 了 国 际 营 销 网 络 体 系, 并 进 一 步 扩 大 了 以 上 区 域 市 场 份 额 本 公 司 注 重 开 发 培 育 潜 在 市 场, 充 分 发 挥 产 品 的 性 价 比 优 势, 不 仅 拓 展 了 哈 萨 克 斯 坦 伊 朗 等 中 西 亚 市 场, 而 且 向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市 场 批 量 出 口 了 具 有 较 高 技 术 含 量 的 客 车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本 公 司 产 品 出 口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已 经 从 2000 年 的 20 多 个 增 长 到 2009 年 的 50 多 个, 遍 及 北 美 南 美 东 南 亚 以 及 澳 大 利 亚 等 地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的 国 外 市 场 签 约 额 分 别 为 6.62 亿 美 元 亿 美 元 6.01 亿 美 元 和 5.12 亿 美 元 5. 全 球 知 名 的 品 牌 和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象 由 于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中 国 北 车 CNR 品 牌 在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已 经 具 有 很 高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在 海 外 的 知 名 度 也 逐 步 提 高, 本 公 司 产 品 已 出 口 澳 大 利 亚 美 国 德 国 等 5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北 车 品 牌 影 响 力 在 中 亚 南 亚 东 欧 非 洲
118 和 南 美 洲 等 地 迅 速 扩 大 一 直 以 来 的 海 外 市 场 拓 展 提 升 了 中 国 北 车 CNR 品 牌 在 国 际 市 场 的 美 誉 度, 为 开 发 培 育 其 它 潜 在 市 场 创 造 了 条 件 6. 优 秀 的 管 理 团 队 和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1) 优 秀 的 管 理 团 队 本 公 司 拥 有 一 批 具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和 敬 业 精 神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本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人 员 具 有 超 过 20 年 以 上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工 作 经 验, 尤 其 是 在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经 营 管 理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管 理 技 能 和 专 业 知 识 本 公 司 在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成 功 运 营 多 年, 在 国 内 与 国 际 市 场 份 额 的 日 益 增 加, 与 管 理 团 队 的 作 用 密 不 可 分 本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多 年 丰 富 的 管 理 技 能 和 营 运 经 验 将 继 续 为 本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重 要 的 驱 动 力 (2) 专 业 的 技 术 人 才 本 公 司 还 拥 有 一 支 经 验 丰 富 对 企 业 具 有 较 高 忠 诚 度 作 风 严 谨 创 新 能 力 强 行 业 技 术 领 先 的 研 发 团 队 和 一 批 国 家 省 ( 部 ) 级 专 家 人 才, 组 成 了 完 整 的 产 品 研 发 工 艺 质 量 控 制 和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等 人 才 队 伍 本 公 司 拥 有 2 名 科 技 部 863 计 划 现 代 交 通 技 术 领 域 专 家 组 专 家 和 铁 道 部 技 术 委 员 会 机 车 车 辆 装 备 制 造 业 中 唯 一 1 名 委 员 拥 有 172 名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的 专 家, 首 席 专 家 13 名 资 深 专 家 49 名 专 家 410 名 还 拥 有 各 类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约 2 万 名, 其 中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近 1 万 名, 具 有 高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3,300 多 名,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134 名 高 级 技 师 技 师 2,500 多 人, 高 级 技 工 17,800 多 人 本 公 司 决 策 层 高 度 重 视 人 才 战 略 的 实 施, 力 求 使 人 才 优 势 转 化 为 产 业 优 势, 从 根 本 上 提 高 企 业 的 执 行 力 和 创 造 力, 为 企 业 决 胜 国 内 外 市 场 竞 争 提 供 根 本 条 件 本 公 司 作 为 国 内 最 大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对 吸 引 各 类 人 才 有 较 大 优 势 吸 纳 人 才 的 渠 道 不 断 拓 宽, 充 分 利 用 本 公 司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并 且 与 国 内 外 知 名 招 聘 机 构 合 作, 面 向 海 内 外 招 聘 各 类 优 秀 人 才, 而 且, 每 年 还 有 近 1,000 余 名 本 科 硕 士 和 博 士 毕 业 生 加 盟 本 公 司, 成 为 公 司 的 新 生 力 量 本 公 司 提 供 了 具 有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待 遇 和 以 人 为 本 管 理 模 式, 通 过 推 行 职 业 生 涯 设 计 课 题 项 目 负 责 制 专 家 人 才 评 聘 制 重 大 项 目 专 家 论 证 制 转 岗 交 流 和 境 内 外 学 习 培 训 等 激 励 机 制, 吸 引 更 多 的 人 才 加 盟 本 公 司, 这 也 是 确 保 本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和 健 康 发 展 的 关 键 所 在 ( 二 ) 本 公 司 的 竞 争 劣 势
119 为 进 一 步 与 市 场 需 求 相 匹 配, 本 公 司 有 待 加 快 引 进 技 术 消 化 吸 收 和 再 创 新 的 步 伐 此 外, 本 公 司 的 人 员 结 构 与 企 业 发 展 国 际 化 战 略 还 存 在 一 定 距 离, 有 待 进 一 步 强 化 培 养 精 通 技 术 经 济 管 理 的 复 合 型 人 才 ( 三 ) 本 公 司 与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比 较 分 析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国 内 市 场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是 南 车 集 团 2000 年,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重 组 成 北 车 集 团 和 南 车 集 团 两 个 集 团 公 司 后, 两 集 团 业 务 领 域 相 同, 各 自 拥 有 自 主 开 发 完 整 配 套 设 备 先 进 规 模 经 营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研 发 制 造 体 系,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门 类 齐 全, 总 体 竞 争 实 力 相 当 经 过 近 几 年 的 发 展, 本 公 司 进 一 步 巩 固 了 内 燃 机 车 货 车 铁 路 客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研 发 制 造 的 优 势, 新 形 成 了 电 力 机 车 研 发 制 造 以 及 铁 路 大 型 工 程 机 械 等 领 域 的 比 较 优 势, 具 备 了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独 有 的 技 术 优 势, 主 营 业 务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和 市 场 潜 力 处 于 优 势 地 位 本 公 司 在 新 造 业 务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的 优 势 过 去 三 年 中, 公 司 在 机 车 货 车 以 及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新 造 市 场 上 基 本 保 持 着 高 于 50% 的 相 对 市 场 占 有 率, 体 现 出 了 公 司 在 新 造 领 域 的 领 先 地 位 随 着 铁 路 对 客 运 专 线 速 度 要 求 的 提 高, 本 公 司 动 车 组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将 有 较 大 提 升 本 公 司 与 主 要 参 与 者 情 况 对 比 ( 国 内 业 务 市 场 ) 产 品 类 别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简 要 情 况 注 1 与 南 车 集 团 相 对 市 场 占 有 率 机 车 新 造 75.7% 56.9% 47.3% 南 车 集 团 客 车 新 造 ( 含 动 车 组 ) 注 3 货 车 新 造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新 造 44.0% 43.1% 51.9% 南 车 集 团 54.9% 52.0% 54.3% 52.2% 59.1% 69.3% 南 车 集 团 机 车 修 理 40.8% 44.2% 42.5% 客 车 修 理 ( 含 注 % 49.2% 48.9% 动 车 组 ) 注 2 3 货 车 修 理 49.6% 46.7% 46.7% 国 内 国 外 通 用 电 气 西 门 子 阿 尔 斯 通 庞 巴 迪 美 国 EMD 庞 巴 迪 西 门 子 阿 尔 斯 通 川 崎 重 工 Trinity( 美 国 ) Greenbrier 南 车 集 团 重 庆 长 征 重 工 ( 美 国 ) 俄 罗 斯 乌 拉 尔 有 限 公 司 晋 西 铁 路 车 辆 车 辆 制 造 厂 阿 尔 泰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包 头 北 方 制 造 厂 乌 克 兰 亚 速 机 器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制 造 厂 庞 巴 迪 西 门 子 阿 尔 斯 通 南 车 集 团 柳 州 机 车 车 辆 - 厂, 宝 鸡 机 车 大 修 厂 南 车 集 团 柳 州 机 车 车 辆 - 厂 沈 阳 局 沈 阳 客 车 厂 南 车 集 团 广 州 铁 道 车 辆 - 厂 柳 州 机 车 车 辆 厂 注 1: 根 据 年 中 国 铁 道 年 鉴 中 北 车 集 团 南 车 集 团 相 关 数 据 统 计 ; 统 计 口 径 为 :
120 本 公 司 产 品 产 量 / 北 车 集 团 和 南 车 集 团 产 品 产 量 之 和 ;2008 年 根 据 北 车 集 团 相 关 数 据 统 计, 其 中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的 新 造 和 修 理 数 字 只 包 括 国 铁 交 货 量 注 2: 由 于 客 车 和 货 车 修 理 业 务 属 地 化 经 营, 国 外 竞 争 对 手 较 多, 在 此 不 列 举 注 3: 货 车 新 造 和 货 车 修 理 的 相 对 市 场 占 有 率 包 含 沈 车 公 司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方 面, 本 公 司 在 铁 路 起 重 机 械 新 造 市 场 上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市 场 占 有 率 在 年 中 一 直 保 持 着 稳 步 上 升 的 趋 势,2008 年 的 市 场 份 额 达 到 78.4% 在 该 业 务 板 块 内, 本 公 司 面 临 的 主 要 国 内 外 竞 争 对 手 是 武 桥 重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国 Kirow 和 Gottwald 公 司 机 电 产 品 方 面,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风 电 设 备 市 场 领 域 处 于 领 跑 地 位 2008 年 共 销 售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1,953 台, 占 当 年 销 售 的 国 产 风 力 发 电 机 装 机 总 容 量 的 56% 风 电 设 备 市 场 正 处 于 蓬 勃 发 展 阶 段, 本 公 司 面 临 的 国 内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包 括 大 连 天 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兰 州 电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株 洲 南 车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四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用 途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分 类 如 下 表 :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分 类 业 务 产 品 类 别 产 品 型 号 用 途 直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SS3B SS4 SS7 SS7B SS7C SS7D SS7E 等 机 车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天 梭 号 SSJ3 HXD2 HXD3 等 主 要 用 于 铁 路 干 线 准 高 速 客 运 牵 引 和 重 载 货 运 DF4B DF4C DF4D DF7 DF8 DF10 直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牵 引 GKD5 CKD7 等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DF4DJ DF7J CKD8E HXN3 等 客 车 硬 座 客 车 YZ25B YZ25G YZ25K YZ25T 等 主 要 用 于 铁 路 旅 客 运 输 及 对 硬 卧 客 YW25B YW25G YW25K YW25T 等 旅 客 列 车 的 配 套 服 务 软 座 客 SRZ25B RZ25Z RZ25K RZ25T 等 软 卧 客 餐 车 发 电 车 RW25B RW25G RW25K RW25T 等 CA25B CA25G CA25K CA25T 等 KD25G KD25K 等
121 业 务 产 品 类 别 产 品 型 号 用 途 双 层 客 车 SYZ25B SYZ25Z SYW25B SYW25Z 等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下 长 白 山 号 神 州 号 等 动 车 组 主 要 用 于 铁 路 及 城 际 六 时 速 200 公 里 及 以 动 车 组 CRH5 等 轨 道 交 通 旅 客 运 输 上 动 车 组 时 速 350 公 里 及 以 CRH3 等 上 动 车 组 装 运 煤 炭 矿 石 焦 炭 敞 车 C63A C64A C70 C70H C75 C76 C80 建 材 机 械 设 备 钢 材 C80A C80B C100 C100A 等 木 材 及 集 装 箱 等 散 装 或 箱 装 货 物 平 车 X2K X2H X3K X4K X6K NX70 等 装 运 原 木 机 器 车 辆 构 件 钢 材 成 箱 货 物 桥 梁 军 用 装 备 及 袋 装 货 物 运 输 免 受 日 晒 雨 雪 侵 袭 棚 车 P64GK P65 P70 等 货 车 的 箱 装 或 袋 装 货 物 罐 车 装 运 汽 油 煤 油 等 轻 质 GQ70 GN70 GJ70 GS70 GHA70 GH70B 油 类 介 质 重 油 化 工 类 GHA70A GQ70A GN70A GF70 等 介 质 粉 状 介 质 漏 斗 车 KM70 KZ70 L70 等 装 运 煤 炭 矿 石 粮 食 等 散 装 或 散 粒 货 物, 可 风 动 卸 货 其 它 SQ5 DL1 D15 D22A D30A D32 D35 装 运 小 汽 车 预 制 梁 长 D38 D45 D70 T6DK W5K W6 W6S 大 货 物 等 特 殊 货 物 等 直 线 电 机 城 轨 车 辆 L 型 城 轨 等 城 轨 地 地 铁 车 辆 A B 型 地 铁 等 城 市 地 铁 轻 轨 的 旅 客 运 铁 车 辆 输 DK32 型 FG 型 武 汉 B 型 铝 合 金 长 春 低 轻 轨 车 辆 地 板 重 庆 跨 座 式 单 轨 等 8 吨 15 吨 20 吨 32 吨 63(60) 吨 铁 路 起 重 机 100 吨 125 吨 和 160 吨 伸 缩 臂 式 ( 或 定 长 起 重 救 援 臂 式 ) 铁 路 起 重 机 系 列 产 品 等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工 矿 机 车 路 基 处 理 车 轨 道 打 磨 车 鼠 笼 型 TY2 系 列 接 触 网 作 业 车 TY4B 型 恒 张 力 放 线 车 TY270/TY270B 型 隧 道 牵 引 车 TYLG2 型 立 杆 作 业 车 等,10 吨 12 吨 20 吨 40 吨 架 线 式 电 机 车,10 吨 12 吨 14 吨 18 吨 25 吨 30 吨 35 吨 45 吨 蓄 电 池 电 机 车 等 铁 路 施 工 及 维 护 工 程 施 工 对 路 基 进 行 整 治, 从 源 头 LZC-800 型 路 基 处 理 车 等 上 提 高 路 基 质 量 对 钢 轨 轨 头 进 行 打 磨, 延 GMC96 型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等 长 钢 轨 使 用 寿 命, 提 高 轨 道 平 顺 性 YJ50 系 列 (600 千 瓦 750 千 瓦 800 千 瓦 ) 主 要 用 于 风 场 的 风 力 发 YJ103 系 列 (1 兆 瓦 ) 等 电 双 馈 型 YJ111A(1.25 兆 瓦 水 冷 )
122 业 务 产 品 类 别 产 品 型 号 用 途 永 磁 直 驱 型 资 料 来 源 : 公 司 资 料 YJ89 系 列 (1.5 兆 瓦 空 冷 ) YJ135A(1.5 兆 瓦 空 冷 ) YJ93 系 列 (1.5 兆 瓦 水 冷 ) YJ136A(1.5 兆 瓦 水 冷 ) YJ121A(2 兆 瓦 空 冷 ) YJ140A(3 兆 瓦 水 冷 ) 等 YJ97A(807 千 瓦 整 机 ) YJ127A(1.5 兆 瓦 定 子 ) TBD6711(2.5 兆 瓦 定 子 ) YJ147A(3 兆 瓦 整 机 ) 等 ( 二 ) 主 要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1.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新 造 车 体 制 造 设 备 安 装 原 材 料 和 配 件 采 购 总 成 与 试 验 交 验 构 架 与 轮 对 制 造 转 向 架 组 装 2.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修 理 车 体 与 部 件 分 检 部 件 安 装 入 厂 鉴 定 车 体 与 转 向 架 分 解 总 成 与 试 验 交 验 构 架 与 部 件 分 检 转 向 架 组 装 ( 三 )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本 公 司 实 行 集 中 采 购 和 分 散 采 购 相 结 合 的 采 购 模 式 集 中 采 购, 即 在 大 宗 普 通 物 料 方 面, 由 公 司 汇 总 各 下 属 公 司 的 采 购 申 请, 形 成 集 中 采 购 计 划, 由 本 公 司 进 行 统 一 集 中 的 供 应 商 管 理 与 评 估 采 购 价 格 管 理 采 购 招 投 标 管 理, 并 进 行 货 物 的 集 中 订 购 业 务 和 集 中 结 算 业 务, 以 增 强 本 公 司 采 购 的 谈 判 力, 实 现 批 量 采 购 折 扣 特 殊 物 料 的 采 购 由 各 子 公 司 负 责,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通 过 招 投 标 等 方 式, 选 择 合 适 的 供 应 商 并 谈 判 签 订 合 同
123 本 公 司 的 采 购 方 式 有 利 于 保 证 原 料 供 应,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在 供 应 商 的 确 定 上, 本 公 司 综 合 考 察 其 质 量 价 格 供 货 服 务 资 信 及 履 约 等 方 面 的 水 平 并 予 以 确 定 ; 对 于 铁 路 行 业 专 用 产 品 的 供 应 商, 公 司 从 具 有 生 产 资 质 的 厂 家 中 择 优 选 取 公 司 定 期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评 价 并 更 新 供 应 商 名 录 本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战 略 伙 伴 关 系, 每 年 与 其 签 订 直 供 或 总 代 理 协 议, 并 享 受 直 供 代 理 的 政 策 优 惠 2. 生 产 模 式 在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以 及 特 种 货 车 方 面, 本 公 司 主 要 采 用 多 品 种 批 量 或 小 批 量 的 柔 性 生 产 模 式 ; 在 通 用 货 车 方 面, 公 司 实 行 大 批 量 的 生 产 模 式 通 过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产 品 采 用 不 同 的 生 产 模 式, 本 公 司 在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的 同 时, 及 时 满 足 用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1) 生 产 计 划 依 据 市 场 需 求, 即 根 据 客 户 的 订 货 合 同 来 安 排 组 织 生 产 ; (2) 强 调 专 业 化 分 工 协 作, 采 取 多 家 配 套 生 产 的 模 式, 将 产 品 做 优 做 强 ;(3) 重 视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要 求, 采 用 先 进 制 造 技 术 与 管 理 方 法 ( 如 : 计 算 机 集 成 制 造 系 统 (CIMS)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ERP) 企 业 流 程 再 造 (BPR) 等 ), 以 实 现 用 最 快 的 速 度 提 供 优 质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4) 精 简 组 织 结 构, 减 少 管 理 层 次, 开 展 零 缺 陷 的 质 量 管 理, 降 低 成 本, 库 存 也 保 持 在 低 水 平 3. 销 售 及 营 销 模 式 在 销 售 方 面,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国 内 市 场 销 售 全 部 为 直 接 销 售, 不 通 过 代 理 商 和 中 间 商 ; 在 国 际 市 场 上, 本 公 司 一 般 采 用 自 营 或 代 理 的 方 式 开 展 出 口 业 务 在 定 价 方 面, 通 过 招 标 邀 标 的 方 式 确 定 最 终 价 格, 其 中 招 标 邀 标 的 基 础 价 格 在 成 本 的 基 础 上 来 确 定 在 营 销 策 略 方 面, 本 公 司 秉 承 为 用 户 着 想, 让 用 户 满 意 的 宗 旨, 以 诚 信 为 本, 创 新 为 魂, 崇 尚 行 动, 勇 于 进 取 为 核 心 价 值 观, 努 力 发 展 同 本 公 司 客 户 的 长 期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一 方 面, 通 过 高 技 术 和 高 质 量 的 产 品, 以 及 优 秀 的 售 后 服 务, 赢 得 客 户 的 信 赖 ;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在 客 户 方 案 设 计 阶 段 的 早 期 参 与, 引 导 客 户 的 需 求, 并 且 广 泛 参 与 项 目 投 标, 扩 大 市 场 范 围 ( 四 ) 主 营 业 务
124 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和 销 量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产 能 销 量 业 务 单 位 产 能 销 量 年 份 上 半 年 机 车 新 造 台 客 车 新 造 1, 动 车 组 新 造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新 造 辆 2,900 1,700 1,700 1, 货 车 新 造 辆 19,800 19,800 19,800 19,800 3,950 19,285 16,558 16,349 起 重 机 械 新 造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新 造 台 台 1,800 1,800 1, ,280 1,953 1, 机 车 修 理 台 客 车 修 理 480 1,717 1,898 1,803 动 车 组 修 理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修 理 辆 2,000 1,700 1,700 1, 货 车 修 理 辆 28,100 28,100 28,100 28,100 4,812 15,088 15,227 14,086 起 重 机 械 修 理 台 注 : 动 车 组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产 能 统 一 折 算 成 25 型 客 车 产 能 2.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本 公 司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主 要 新 造 和 修 理 以 及 各 类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机 电 产 品 生 产 基 地 共 18 家,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本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厂 名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新 造 修 理 新 造 修 理 新 造 修 理 动 车 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机 电 产 品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
125 厂 名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新 造 修 理 新 造 修 理 新 造 修 理 动 车 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机 电 产 品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大 连 所 公 司 四 方 所 公 司 合 计 ( 家 ) *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是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检 修 基 地 (1) 机 车 新 造 领 域 -3 家 : 本 公 司 机 车 新 造 业 务 的 生 产 基 地 主 要 有 3 家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和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 是 我 国 历 史 最 为 悠 久 的 机 车 生 产 厂 家, 被 誉 为 机 车 摇 篮 拥 有 具 有 国 际 一 流 的 内 燃 机 车 和 电 力 机 车 的 研 制 能 力, 是 目 前 我 国 唯 一 能 够 同 时 批 量 生 产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和 内 燃 机 车 的 企 业 该 公 司 生 产 的 内 燃 机 车 总 量 居 于 全 国 同 行 业 第 一 位 与 东 芝 合 作 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和 与 美 国 EMD 合 作 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均 达 到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是 中 国 最 大 的 内 燃 机 车 生 产 出 口 基 地, 整 车 产 品 成 功 地 出 口 到 缅 甸 尼 日 利 亚 伊 拉 克 巴 基 斯 坦 马 来 西 亚 土 耳 其 等 国 家 同 车 公 司 : 始 建 于 1954 年, 作 为 亚 洲 最 大 的 蒸 汽 机 车 制 造 商, 经 历 了 由 蒸 汽 向 内 燃 电 力 两 次 跨 越, 是 我 国 主 要 的 电 力 机 车 研 发 制 造 基 地 之 一 拥 有 国 家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具 有 雄 厚 的 研 发 实 力 和 强 大 的 生 产 制 造 能 力, 自 主 研 发 并 批 量 生 产 的 SS7 型 系 列
126 电 力 机 车, 填 补 了 B 0 -B 0 -B 0 轴 式 机 车 的 空 白 ; 作 为 第 五 次 大 提 速 的 干 线 主 型 机 车 的 SS7E 型 客 运 电 力 机 车, 是 目 前 技 术 配 置 最 先 进 的 国 产 交 直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该 公 司 是 国 家 确 定 的 首 批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的 重 点 企 业 之 一, 与 阿 尔 斯 通 合 作 生 产 的 八 轴 100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HXD2 型 电 力 机 车 是 目 前 国 内 功 率 最 大 的 机 车, 体 现 了 当 今 世 界 货 运 重 载 牵 引 动 力 的 最 高 技 术 水 平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是 铁 路 牵 引 动 力 内 燃 机 车 及 电 力 机 车 的 专 业 制 造 商, 是 中 国 第 一 台 内 燃 机 车 的 研 制 者, 并 开 创 了 旅 客 列 车 牵 引 内 燃 化 的 先 河 自 主 研 发 的 内 燃 调 车 机 车 处 于 国 内 技 术 领 先 水 平, 研 制 的 适 合 在 青 藏 高 原 恶 劣 自 然 环 境 和 高 海 拔 条 件 下 运 行 的 DF7G 型 内 燃 机 车 作 为 唯 一 的 国 产 调 车 机 车 配 属 在 青 藏 铁 路 内 燃 机 车 产 品 已 经 批 量 向 越 南 古 巴 刚 果 安 哥 拉 等 国 家 出 口 目 前 已 批 量 生 产 HXD3 型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修 理 领 域 -6 家 : 本 公 司 的 机 车 修 理 业 务 的 生 产 基 地 主 要 有 6 家 :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和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和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其 中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作 为 中 国 最 大 的 电 力 机 车 检 修 基 地, 以 修 理 各 型 电 力 机 车 为 主 ;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和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作 为 专 业 机 车 修 理 厂 商 以 修 理 各 型 内 燃 机 车 为 主, 同 时 修 理 电 力 机 车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和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作 为 机 车 新 造 为 主 的 企 业, 分 别 负 责 各 自 主 导 生 产 的 DF4 各 型 SS7 各 型 和 DF7 各 型 系 列 机 车 的 修 理 和 技 术 升 级 改 造 工 作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 是 我 国 唯 一 一 家 电 力 机 车 专 业 化 修 理 企 业, 产 品 几 乎 涵 盖 所 有 的 电 力 机 车 的 修 理, 特 别 是 在 高 端 产 品 的 改 造 和 修 理 上, 一 直 走 在 行 业 的 前 列 在 电 力 机 车 修 理 市 场 份 额 上 一 直 处 于 第 一 的 位 置, 是 行 业 中 品 种 最 全 规 模 最 大 的 企 业, 产 品 质 量 也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随 着 电 力 机 车 保 有 量 的 增 加, 为 该 公 司 的 发 展 壮 大 创 造 了 条 件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 依 靠 新 造 内 燃 机 车 的 传 统 技 术 优 势, 在 专 业 化 修 理 内 燃 机 车 的 基 础 上, 积 极 开 拓 电 力 机 车 修 理 业 务 已 形 成 DF4 系 列 DF7 系 列 DF8B 系 列 内 燃 机 车, SS3 系 列 SS4 系 列 电 力 机 车, 双 层 内 燃 动 车 组 及 特 种 车 的 检 修 和 改 造 能 力 随 着 该 公 司 造 修 业 务 的 整 合, 现 已 成 为 专 业 化 的 修 理 企 业, 这 为 市 场 定 位 和 业 务 的 有 效 开 展 创 造 了 条 件,2008 年 的 市 场 份 额 较 2007 年 有 较 大 的 提 升, 企 业 发 展 具 有 良 好 前 景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 是 本 公 司 唯 一 一 家 以 机 车 检 修 为 主 营 业 务 的 专 业 化 机 车 修 理 企 业,
127 主 要 检 修 DF4 型 ( 包 括 DF4 DF4B DF4C DF4D) DF5 型 DF8 型 内 燃 机 车 和 SS3 型 电 力 机 车, 是 我 国 西 北 地 区 唯 一 的 机 车 检 修 基 地 该 公 司 凭 借 西 北 铁 路 运 输 事 业 的 发 展, 积 极 拓 展 机 车 检 修 业 务, 已 经 由 专 业 的 低 端 内 燃 机 车 检 修 企 业 转 型 为 内 电 并 举, 低 端 到 高 端 产 品 都 有 覆 盖 的 复 合 型 机 车 大 修 企 业, 市 场 份 额 逐 年 提 升 随 着 大 力 发 展 西 部 的 国 策 的 实 施, 地 处 西 北 要 地 的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将 获 得 较 快 发 展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 依 托 在 铁 路 历 次 提 速 中 的 主 要 车 型 DF4D 系 列 机 车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的 独 家 技 术 优 势, 该 公 司 一 举 跨 入 内 燃 机 车 大 修 行 列 本 着 专 业 化 修 理 的 原 则, 将 业 务 重 点 放 在 高 端 内 燃 机 车 DF4D 各 型 机 车 及 相 关 品 种 的 修 理, 无 论 是 修 理 质 量 还 是 该 品 种 的 市 场 份 额,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在 同 行 业 中 都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与 美 国 EMD 合 作 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的 研 制 成 功 和 对 新 技 术 的 掌 握, 使 该 公 司 在 内 燃 机 车 的 修 理 和 改 造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同 车 公 司 : 依 托 在 SS7 系 列 机 车 研 发 和 制 造 方 面 的 强 大 技 术 优 势 和 丰 富 经 验, 于 2004 年 开 始 进 入 机 车 修 理 市 场 近 年 来, 同 车 公 司 积 极 致 力 于 做 强 做 大 电 力 机 车 修 理 业 务, 通 过 深 化 公 司 内 部 结 构 调 整, 优 化 各 类 生 产 资 源, 迅 速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电 力 机 车 修 理 能 力 先 后 成 功 修 理 了 SS7 SS7C SS7E 三 种 型 号 的 电 力 机 车, 在 轻 大 修 业 务 方 面 取 得 了 稳 定 的 成 绩, 在 对 机 车 进 行 轻 大 修 的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经 验, 工 艺 布 局 得 到 进 一 步 优 化, 人 才 储 备 也 得 到 进 一 步 加 强, 形 成 了 稳 定 的 轻 大 修 市 场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根 据 铁 道 部 要 求, 于 1980 年 步 入 内 燃 机 车 大 修 行 业 该 公 司 凭 借 在 DF7 各 型 机 车 研 发 和 制 造 的 优 势, 逐 步 扩 大 了 市 场 份 额 已 累 计 为 北 京 郑 州 上 海 等 13 个 铁 路 局 57 个 机 务 段 大 修 北 京 型 DF7 系 列 DF8B 等 型 机 车, 同 时 进 入 工 矿 企 业 调 车 机 车 的 修 理, 业 务 范 围 进 一 步 扩 大 (2) 客 车 新 造 领 域 -2 家 : 本 公 司 在 客 车 新 造 领 域 的 两 个 生 产 基 地 是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和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拥 有 普 通 客 车 和 高 档 客 车 的 生 产 能 力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 该 公 司 是 中 国 铁 路 客 车 的 摇 篮, 是 我 国 最 大 的 铁 路 客 车 的 研 发 基 地 生 产 基 地 和 出 口 基 地, 在 国 内 外 享 有 较 高 声 誉 已 累 计 生 产 铁 路 客 车 27,000 多 辆, 约 占 全 国 铁 路 客 车 保 有 量 的 50%, 覆 盖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各 铁 路 局 具 有 较 强 的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建 有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装 备 最 强 的 转 向 架 生 产 线 车 体 生 产 线 装 配 生 产 线 和 调 试
128 线, 销 售 收 入 多 年 居 国 内 同 行 业 首 位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 该 公 司 是 国 内 一 流 的 客 车 制 造 商, 传 统 普 通 碳 钢 客 车 的 市 场 份 额 一 直 稳 定 在 20% 左 右 该 公 司 正 在 以 25 型 高 档 客 车 模 块 化 研 制 为 基 础, 加 强 铁 路 客 车 产 品 标 准 化 系 列 化 模 块 化 的 研 究, 构 建 铁 路 客 车 技 术 平 台 : 包 括 200 公 里 铝 合 金 车 体 国 际 铁 路 市 场 客 车 等 修 理 领 域 -3 家 : 本 公 司 有 三 家 客 车 修 理 基 地, 分 别 是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以 及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其 中,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的 业 务 主 要 为 铁 路 高 档 客 车 和 特 种 客 车 的 修 理, 在 产 品 技 术 质 量 上 占 据 领 先 优 势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主 要 承 担 普 通 客 车 的 修 理 (3) 动 车 组 新 造 领 域 -2 家 : 本 公 司 动 车 组 的 新 造 基 地 是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和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本 公 司 为 世 界 动 车 组 产 能 最 大 的 厂 商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 第 一 列 国 产 动 车 组 就 诞 生 于 该 公 司 目 前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动 车 组 年 生 产 能 力 为 40 列, 主 要 车 型 为 与 阿 尔 斯 通 合 作 的 CRH5 型 动 车 组 该 型 动 车 组 进 行 了 优 化 设 计, 其 网 络 系 统 牵 引 控 制 系 统 转 向 架 车 体 钢 结 构 空 调 系 统 等, 均 具 有 目 前 世 界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先 进 水 平 车 辆 寿 命 平 稳 性 安 全 性 舒 适 性 先 进 性 车 辆 的 维 护 性 等, 在 国 内 外 同 行 业 中 首 屈 一 指, 具 有 很 强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2008 年 4 月 11 日, 首 列 国 产 时 速 350 公 里 CRH3 和 谐 号 动 车 组 在 该 公 司 率 先 下 线, 标 志 着 中 国 铁 路 技 术 装 备 现 代 化 取 得 又 一 重 大 成 果, 中 国 由 此 成 为 世 界 上 仅 有 的 几 个 能 制 造 时 速 350 公 里 高 速 铁 路 交 通 装 备 的 国 家 之 一 2008 年 6 月 24 日,CRH3 型 动 车 组 在 京 津 城 际 铁 路 试 运 营 中 创 造 了 时 速 公 里 的 中 华 第 一 速 CRH3 动 车 组 代 表 了 世 界 铁 路 客 运 列 车 的 最 高 水 平 对 该 型 列 车 的 引 进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为 该 公 司 奠 定 了 深 厚 的 技 术 基 础, 开 拓 了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4) 货 车 新 造 领 域 -5 家 : 本 公 司 从 事 货 车 新 造 业 务 主 要 有 5 家, 分 别 是 :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以 及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本 公 司 共 拥 有 年 产 19,800 辆 货 车 的 生 产 能 力
129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 该 公 司 是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设 计 制 造 的 骨 干 企 业 和 出 口 基 地, 也 是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研 发 制 造 领 域 的 领 军 企 业, 年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能 力 8,000 辆, 主 持 起 草 了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代 表 产 品 的 设 计 制 造 试 验 检 修 等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建 国 后, 该 公 司 累 计 生 产 铁 路 货 车 27.5 万 辆, 为 铁 路 运 输 事 业 和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做 出 了 巨 大 贡 献 该 公 司 产 品 覆 盖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市 场 的 20% 以 上, 同 时 还 销 往 美 国 韩 国 澳 大 利 亚 巴 西 新 西 兰 博 茨 瓦 那 尼 日 利 亚 等 二 十 几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2008 年 大 连 货 车 研 发 和 出 口 基 地 建 成 并 投 产, 新 增 生 产 能 力 2,000 辆, 总 产 能 达 到 10,000 辆 的 规 模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 该 公 司 是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制 造 大 型 骨 干 企 业 之 一, 可 生 产 制 造 60 吨 级 和 70 吨 级 敞 车 平 车 罐 车 棚 车 等 各 种 型 号 铁 路 货 车, 具 备 年 产 4,000 辆 轨 道 货 车 的 能 力 该 公 司 建 有 国 内 一 流 的 货 车 柔 性 生 产 线, 具 备 较 强 的 多 品 种 小 批 量 快 节 奏 低 成 本 的 生 产 能 力, 能 够 制 造 目 前 国 内 在 用 的 所 有 型 号 货 车, 并 自 主 开 发 设 计 了 国 内 第 一 辆 活 动 棚 钢 卷 运 输 专 用 平 车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 是 该 公 司 国 内 唯 一 拥 有 铁 路 罐 车 设 计 制 造 主 导 权 的 国 有 大 型 企 业, 是 中 国 铁 路 罐 车 设 计 制 造 的 龙 头 企 业, 主 持 起 草 了 铁 路 罐 车 行 业 标 准, 也 是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制 造 骨 干 企 业, 在 国 内 外 享 有 良 好 的 企 业 信 誉 和 市 场 声 誉 具 备 年 产 3,000 辆 轨 道 货 车 的 能 力 在 我 国 铁 路 线 上 运 行 的 铁 路 罐 车 近 90% 为 该 公 司 制 造, 尤 其 是 研 制 的 特 种 罐 车 填 补 了 国 家 高 科 技 铁 路 罐 车 的 空 白, 部 分 产 品 出 口 国 外, 显 示 了 中 国 铁 路 罐 车 设 计 制 造 基 地 的 强 大 实 力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 该 公 司 是 国 内 K 系 列 ( 石 碴 煤 炭 铁 矿 石 ) 漏 斗 车 设 计 制 造 的 主 导 企 业, 具 备 年 产 1,800 辆 轨 道 货 车 的 能 力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自 主 开 发 经 验, 有 敞 车 平 车 罐 车 漏 斗 车 四 大 类 货 车 系 列 车 型, 可 以 满 足 不 同 类 型 的 用 户 ; 所 研 究 生 产 的 煤 炭 漏 斗 车 铁 矿 石 漏 斗 车 石 灰 石 漏 斗 车 及 氧 化 铝 粉 罐 车 在 有 色 电 力 及 建 材 系 统 声 誉 较 佳 并 已 经 形 成 较 完 善 的 营 销 渠 道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 该 公 司 是 中 国 铁 路 重 载 货 运 装 备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是 我 国 特 种 长 大 货 车 和 工 矿 机 车 的 主 导 设 计 和 定 点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能 力 为 年 制 造 铁 路 货 车 1,000 辆 铁 路 货 车 制 造 以 平 车 ( 含 集 装 箱 平 车 通 用 平 车 ) 特 种 车 ( 含 自 翻 车 凹 底 平 车 长 大 平 车 落 下 孔 车 等 ) 和 敞 车 为 主 已 形 成 了 能 够 满 足 国 内 外 市 场 需 求 的 多 品 种 多 规 格 多 系 列 的 产 品 格 局, 是 领 先 国 内 的 铁 路 特 种 货 车 的 供 应 商
130 修 理 领 域 -4 家 : 本 公 司 在 货 车 修 理 领 域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旗 下 有 4 家 企 业 从 事 这 一 业 务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和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具 备 中 国 铁 路 线 上 运 营 的 敞 车 平 车 棚 车 罐 车 漏 斗 车 以 及 长 大 货 物 特 种 车 等 绝 大 部 分 车 型 的 检 修 资 质 (5)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本 公 司 拥 有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新 造 及 修 理 领 域 共 4 家 子 公 司, 分 别 为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和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 我 国 的 第 一 列 地 铁 就 诞 生 于 该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累 计 生 产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近 3,000 辆, 占 国 内 城 轨 地 铁 车 在 用 量 的 50% 以 上 目 前 具 有 年 产 各 型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800 辆 的 生 产 能 力, 其 中, 铝 合 金 车 辆 450 辆 不 锈 钢 车 辆 300 辆 该 公 司 在 伊 朗 德 黑 兰 和 重 庆 参 股 设 立 了 合 资 企 业, 生 产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该 公 司 在 国 内 各 大 城 轨 地 铁 制 造 厂 家 当 中, 产 销 总 量 位 居 第 一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 该 公 司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产 业 发 展 快 速 该 公 司 利 用 传 统 机 车 车 辆 技 术 与 当 今 最 先 进 的 VVVF 传 动 技 术 的 成 功 集 成, 被 国 内 权 威 专 家 誉 为 集 成 创 新 的 成 功 典 范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将 把 握 城 轨 市 场 发 展 黄 金 时 期, 利 用 新 技 术 新 装 备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加 快 轻 量 化 高 强 度 不 锈 钢 等 新 型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研 制 进 程 (6)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本 公 司 拥 有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领 域 共 5 家 子 公 司, 分 别 为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和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 具 备 15 吨 20 吨 32 吨 60 吨 63 吨 100 吨 125 吨 160 吨 等 固 定 臂 伸 缩 臂 系 列 产 品 研 制 能 力,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工 艺 装 备 及 制 造 水 平 居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其 中 160 吨 伸 缩 臂 铁 路 起 重 机 是 目 前 我 国 铁 路 起 重 机 主 导 产 品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 自 主 设 计 开 发 的 TY2 型 接 触 网 作 业 车 率 先 采 用 液 力 机 械 传 动 方 式, 并 将 机 车 制 动 机 率 先 引 入 工 程 车 领 域, 逐 步 形 成 TY2B TY2C TY2E TY2D 等 具 备 不 同 配 置 不 同 功 率 等 级 的 作 业 车 系 列 产 品 研 制 了 TY3 型 高 空 作 业 车 和 TY4 型 小 涨 力 放 线 车 TY 系 列 工 程 作 业 车 进 入 全 国 各 主 要 路 局 和 主 要 铁 路 工 程 局 市 场, 在 客 户 群 中 形 成 品 牌 效 应
131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 拥 有 铁 道 部 颁 发 的 GCD-470 和 GCD-1000 重 型 轨 道 车 辆 生 产 资 质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 自 1988 年 生 产 首 台 N1002 型 100 吨 固 定 臂 式 铁 路 起 重 机 以 来, 先 后 开 发 了 铁 路 起 重 机 系 列 工 矿 电 机 车 系 列 和 铺 轨 机 架 桥 机 平 车 系 列 以 及 接 触 网 维 护 车 等 具 有 较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产 品 掌 握 相 关 的 机 械 液 压 及 电 气 等 核 心 技 术, 居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试 验 检 验 装 备 齐 全, 工 艺 流 程 先 进 在 铁 路 起 重 机 系 列 产 品 和 工 矿 电 机 车 系 列 产 品 等 领 域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在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产 品 领 域, 是 铁 道 部 确 定 的 引 进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先 进 技 术 搭 建 国 内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制 造 平 台 的 三 家 企 业 之 一 (7) 机 电 产 品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 该 公 司 在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市 场 领 域 发 展 较 快, 电 机 产 品 功 率 等 级 覆 盖 600 千 瓦 750 千 瓦 800 千 瓦 1 兆 瓦 1.5 兆 瓦 2 兆 瓦 3 兆 瓦 系 列, 基 本 满 足 我 国 风 电 设 备 制 造 业 对 各 等 级 电 机 产 品 的 需 求 2008 年 共 销 售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1,953 台, 占 当 年 销 售 的 国 产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装 机 总 容 量 的 56% 技 术 和 产 品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地 位 目 前 该 公 司 拥 有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用 户 20 家,1.5 兆 瓦 变 流 控 制 系 统 已 装 机 试 运 行, 正 在 开 发 的 2.5 兆 瓦 3 兆 瓦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将 为 企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强 劲 的 动 力 另 外, 其 生 产 的 机 电 产 品 还 包 括 内 燃 机 / 电 力 机 车 动 车 组 城 轨 地 铁 的 牵 引 电 机 变 流 装 置 电 器 系 统 等 3.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1) 国 内 市 场 本 公 司 铁 路 产 品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为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大 秦 铁 路 中 国 神 华 中 国 石 油 大 连 北 良 企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大 型 企 业 或 港 口 等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为 各 大 中 城 市 的 城 轨 交 通 运 营 商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为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包 头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马 鞍 山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机 电 产 品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为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国 内 风 力 发 电 系 统 集 成 商 以 及 油 田 矿 山 等 行 业 企 业 (2) 国 外 市 场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已 经 出 口 全 球 5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其 中 发 达 国 家 包 括 美 国 加 拿 大
132 英 国 法 国 德 国 澳 大 利 亚 新 西 兰 日 本 韩 国 等 ; 发 展 中 国 家 包 括 墨 西 哥 古 巴 巴 西 智 利 越 南 印 度 尼 西 亚 哈 萨 克 斯 坦 刚 果 等 4. 报 告 期 内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时 间 前 五 大 客 户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 单 位 : 千 元 ) 公 司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单 位 : 千 元 ) 前 五 名 客 户 营 业 收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09 年 上 半 年 8,914,215 14,829, % 2008 年 21,237,019 34,710, % 2007 年 18,422,716 26,371, % 2006 年 13,957,136 20,980, % 由 于 铁 路 产 品 专 用 性 特 点,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和 少 数 拥 有 自 备 车 的 大 型 工 矿 企 业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对 前 五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占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60.11% 61.18% 69.86% 和 66.52% 本 公 司 的 最 大 客 户 为 铁 道 部 及 其 所 属 的 铁 路 局, 对 其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占 本 公 司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45.80% 54.66% 60.95% 和 57.13% ( 五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能 源 及 动 力 本 公 司 产 品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钢 材 铝 材 和 铜 材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原 材 料 成 本 占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例 为 82.92% 83.58% 83.66% 和 78.51% 2.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变 动 趋 势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钢 材 铜 材 和 铝 材
133 20 毫 米 中 厚 钢 板 价 格 ( 元 / 吨 )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 资 料 来 源 : 钢 之 家 截 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 上 图 是 中 国 20 毫 米 中 厚 钢 板 现 货 价 格 示 意 如 图 所 示, 随 着 铁 矿 石 价 格 的 不 断 攀 升, 国 内 的 钢 铁 价 格 自 2005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呈 现 出 一 轮 上 涨 趋 势, 尤 其 自 2008 年 初 以 来, 钢 铁 价 格 的 上 升 速 度 大 幅 上 扬 但 在 2008 年 6 月 达 到 高 点 之 后 出 现 了 大 幅 度 的 回 落 2009 年 初 至 今, 国 内 钢 铁 价 格 逐 渐 平 稳 并 开 始 回 升 铜 现 货 价 格 ( 元 / 吨 ) 90,000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
134 资 料 来 源 : 彭 博 资 讯, 截 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 上 图 是 上 海 长 江 有 色 金 属 交 易 所 铜 现 货 价 格 示 意 2005 年 至 2006 年 中, 铜 现 货 价 格 基 本 呈 波 动 式 上 升 趋 势, 之 后 至 2008 年 上 半 年 价 格 基 本 趋 于 稳 定 2008 年 8 月 以 来, 铜 现 货 价 格 出 现 了 深 度 回 落, 至 2009 年 起 开 始 呈 现 回 升 趋 势 铝 现 货 价 格 ( 元 / 吨 ) 26,000 24,000 22,000 20,000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 资 料 来 源 : 彭 博 资 讯, 截 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 上 海 长 江 有 色 金 属 交 易 所 铝 现 货 价 格 如 上 图 所 示 : 在 2005 年, 铝 现 货 价 格 呈 上 升 趋 势, 进 入 2006 年 4 月 后, 铝 现 货 价 格 波 动 性 较 大 2008 年 8 月 以 后 出 现 深 度 回 落 2009 年 初 至 今 铝 现 货 价 格 开 始 逐 步 回 升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上 升 会 对 公 司 的 利 润 产 生 一 定 负 面 的 影 响, 但 公 司 已 经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的 应 对 措 施 以 尽 量 减 小 其 影 响 程 度 虽 然 公 司 部 分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价 格 在 过 去 几 年 出 现 了 较 大 的 波 动, 但 本 公 司 的 外 购 材 料 及 配 件 均 由 多 个 供 应 商 提 供, 并 均 为 通 用 材 料 及 配 件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集 中 采 购 和 分 散 采 购 相 结 合 的 采 购 模 式 有 效 的 控 制 了 采 购 成 本, 使 得 原 材 料 成 本 占 生 产 成 本 比 例 总 体 比 较 稳 定 3.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135 时 间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采 购 额 合 计 ( 单 位 : 千 元 ) 公 司 当 期 累 计 采 购 总 额 ( 单 位 : 千 元 )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额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2009 年 上 半 年 1,983,690 11,938, % 2008 年 3,031,942 25,621, % 2007 年 1,834,844 19,953, % 2006 年 1,494,632 15,108,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向 单 个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比 例 未 超 过 总 额 的 50% ( 六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客 户 中 的 权 益 情 况 本 公 司 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在 前 5 名 供 应 商 和 销 售 客 户 中 持 有 权 益 的 情 况, 亦 不 存 在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或 主 要 关 联 方 在 前 5 名 供 应 商 和 销 售 客 户 中 持 有 权 益 的 情 况 ( 七 ) 安 全 生 产 与 职 业 健 康 公 司 建 立 了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和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对 安 全 健 康 工 作 纳 入 公 司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的 重 要 考 核 项 目 实 施 考 核 建 立 了 以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与 加 强 和 规 范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规 定 为 核 心, 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为 基 础 的 规 章 制 度 体 系 ; 建 立 了 以 四 不 放 过 为 原 则, 以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规 定 和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报 告 与 调 查 处 理 办 法 为 主 体 的 考 核 体 系 ; 建 立 了 以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为 支 持 的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 建 立 了 以 科 技 为 支 撑 安 全 投 入 为 保 证, 以 创 建 本 质 安 全 企 业 为 目 标 的 安 全 投 入 体 系 ; 积 极 培 育 和 建 立 了 以 强 化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全 面 提 升 职 业 安 全 素 质, 规 范 全 员 安 全 行 为 为 基 础,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安 全 发 展 理 念 为 导 向 的 安 全 文 化 体 系, 实 现 了 科 学 化 制 度 化 和 规 范 化 的 安 全 生 产 与 职 业 健 康 管 理 公 司 积 极 推 行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模 式, 生 产 型 子 公 司 均 通 过 了 OHSAS18001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己 有 12 家 子 公 司 通 过 了 国 家 一 级 安 全 质 量 标 准 化 企 业 的 评 审 ( 约 占 全 国 机 械 行 业 已 通 过 评 审 企 业 的 10%), 并 有 5 家 子 公 司 正 在 进 行 一 级 企 业 评 审, 其 余 子 公 司 均 通 过 了 国 家 二 级 企 业 评 审, 连 续 三 年 保 持 了 在 全 国 机 械 行 业 的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一 贯 严 格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的 安 全 三 同 时 规 定, 各 类 建 设 项 目 均 按 照 规 定 组 织 进 行 安 全 评 价 与 专 项 验 收 同 时, 高 度 重 视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定 期 开 展 作 业 环 境 监 测, 积
136 极 治 理 作 业 场 所 的 职 业 危 害, 并 为 员 工 配 备 了 完 善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用 具, 建 立 了 员 工 的 职 业 健 康 档 案, 坚 持 定 期 对 员 工 进 行 健 康 体 检, 有 效 防 治 了 职 业 危 害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始 终 保 持 稳 定, 工 伤 事 故 率 始 终 控 制 在 指 标 范 围 内, 工 伤 死 亡 和 重 伤 轻 伤 的 事 故 频 率 均 呈 下 降 趋 势, 杜 绝 了 重 大 伤 亡 和 重 大 火 灾 等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的 发 生 ( 八 ) 环 境 保 护 本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不 属 于 高 污 染 行 业, 公 司 的 生 产 过 程 基 本 上 是 机 械 加 工 制 造 本 公 司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及 生 活 污 水, 公 司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方 针 政 策 以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不 断 完 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积 极 实 施 污 染 源 治 理, 制 订 并 严 格 落 实 了 环 境 保 护 指 标 和 逐 年 削 减 三 废 总 量 排 放 的 目 标 经 有 关 部 门 监 测, 公 司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指 标 均 达 到 相 应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的 规 定 公 司 所 属 各 生 产 型 子 公 司 都 顺 利 通 过 了 认 证 机 构 对 ISO14000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的 监 督 审 核 和 复 审 其 中, 同 车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和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积 极 开 展 企 业 环 境 行 为 评 价 工 作, 规 范 企 业 的 环 境 行 为, 荣 获 山 西 省 机 械 行 业 绿 色 企 业 称 号 本 公 司 的 募 投 项 目 均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均 获 得 了 相 应 环 保 部 门 的 批 复 或 备 案, 并 根 据 三 同 时 的 要 求 建 设 了 相 应 的 处 理 设 施, 以 确 保 公 司 在 新 产 品 投 产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后 仍 能 满 足 目 前 及 今 后 可 能 提 高 的 环 保 标 准 要 求 近 三 年 来, 公 司 没 有 重 大 违 反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为, 也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环 保 事 故 和 因 重 大 环 保 事 故 被 处 罚 的 情 况 五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情 况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 固 定 资 产 概 览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如 下 表 所 示 : 固 定 资 产 明 细
137 项 目 原 值 ( 千 元 ) 累 计 折 旧 ( 千 元 ) 2009 年 6 月 30 日 减 值 准 备 ( 千 元 ) 净 值 ( 千 元 )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263,913 (1,519,386) (29,980) 3,714, % 机 器 设 备 8,447,437 (3,586,412) (183,790) 4,677, % 运 输 工 具 525,738 (295,750) (7,987) 222, %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616,897 (392,917) (8,339) 215, % 合 计 14,853,985 (5,794,465) (230,096) 8,829, % 注 : 成 新 率 =( 原 值 - 累 计 折 旧 )/ 原 值 100% 本 公 司 对 现 在 设 备 进 行 不 断 的 技 术 改 造, 使 其 始 终 保 持 在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上 述 数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其 成 新 率 适 中,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和 产 品 质 量 不 会 造 成 影 响 2.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设 备 总 计 32,666 台, 其 中 数 控 设 备 1,104 台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分 类 统 计 如 下 表 所 示 :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金 切 4,571 锻 压 1,239 动 力 1,970 电 器 11,706 起 重 运 输 5,803 工 作 炉 金 属 处 理 783 木 工 铸 造 449 试 验 1,677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57 其 他 4,411 合 计 32,666 前 十 大 生 产 设 备 ( 按 净 值 排 列 )
138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计 量 净 值 所 属 剩 余 使 用 数 量 购 置 日 期 单 位 ( 千 元 ) 单 位 年 限 1 侧 墙 底 架 顶 棚 焊 接 机 大 连 机 辆 台 年 6 月 30 日 45, 器 人 公 司 12 2 双 机 联 动 折 弯 机 台 年 6 月 30 日 大 连 机 辆 27, 公 司 11 3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台 年 11 月 30 日 24, 同 车 公 司 14 4 骨 架 与 蒙 皮 焊 接 机 器 人 台 年 6 月 30 日 大 连 机 辆 24,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台 年 9 月 30 日 唐 山 客 车 17, 公 司 台 年 7 月 28 日 唐 山 客 车 16, 公 司 5 双 工 位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台 年 6 月 29 日 22, 铝 合 金 司 机 室 工 装 台 年 9 月 30 日 21, 铝 合 金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台 年 11 月 30 日 20, 转 向 架 加 工 中 心 台 年 6 月 30 日 17, 铝 合 金 10 米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10 铝 合 金 FOOKE 加 工 中 心 合 计 240, 房 屋 建 筑 物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自 有 和 租 赁 的 房 屋 共 计 2,337 项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3,963, 平 方 米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自 有 房 屋 本 公 司 自 有 房 屋 共 计 2,336 项, 总 建 筑 面 积 共 计 3,953, 平 方 米 已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的 房 屋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2,168 项 房 屋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3,755, 平 方 米 未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的 房 屋 公 司 拥 有 的 房 屋 中 尚 有 168 项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97,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未 获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该 等 未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的 房 屋 中,4 项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26, 平 方 米 占 公 司 自 有 房 产 总 面 积 0.68% 的 房 屋, 正 在 办 理 将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记 载 权 属 人 从 北 车 集 团 子 公 司 变 更 为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手 续, 本 公 司 使 用 该 等 房 屋 不 存 在 法 律 纠 纷 ;20 项
139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23, 平 方 米 占 公 司 自 有 房 产 总 面 积 0.59% 的 房 屋, 已 经 取 得 了 当 地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房 屋 权 属 证 明, 上 述 房 屋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 其 余 的 144 项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47, 平 方 米 占 公 司 自 有 房 产 总 面 积 3.73% 的 房 产 尚 未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该 144 项 房 产 所 在 的 土 地 归 本 公 司 所 有, 其 经 营 使 用 不 会 发 生 纠 纷, 上 述 未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的 情 况 不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对 于 上 述 已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但 尚 未 更 名 至 本 公 司 名 下 的 房 屋, 北 车 集 团 已 在 重 组 协 议 中 承 诺 : 在 自 本 公 司 成 立 日 起 的 六 个 月 内, 将 协 助 本 公 司 取 得 该 等 房 产 ( 不 包 括 在 建 房 产 ) 的 以 本 公 司 为 房 屋 所 有 权 人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并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对 未 能 如 期 取 得 前 述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而 给 本 公 司 造 成 的 损 失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如 因 上 述 房 产 的 权 属 问 题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任 何 第 三 方 对 应 由 本 公 司 拥 有 的 上 述 房 屋 所 有 权 或 有 关 房 屋 的 占 有 权 提 出 抗 议 反 对 造 成 骚 扰 或 其 他 原 因 ) 导 致 本 公 司 蒙 受 损 失,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与 之 相 关 的 一 切 索 赔 诉 讼 仲 裁 损 失 赔 偿 付 款 成 本 费 用 和 开 支, 北 车 集 团 应 向 本 公 司 作 出 足 额 赔 偿 (2) 公 司 租 赁 使 用 的 房 屋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租 赁 使 用 的 房 屋 共 1 项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0, 平 方 米 该 租 赁 房 屋 出 租 方 已 经 获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公 司 租 赁 使 用 的 房 屋 尚 未 办 理 租 赁 登 记 备 案 手 续 鉴 于 租 赁 登 记 备 案 手 续 并 非 租 赁 行 为 生 效 的 前 提 条 件, 未 办 理 租 赁 登 记 备 案 手 续 的 情 况 不 会 对 公 司 租 赁 使 用 该 等 房 屋 造 成 实 质 影 响, 不 会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二 )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注 册 商 标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拥 有 以 下 注 册 商 标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拥 有 注 册 商 标 情 况 : 注 册 商 标 注 册 证 号 码 商 标 产 品 有 效 期 限 铁 路 客 车, 电 动 客 车, 铁 路 客 车 配 件, 电 动 客 车 配 件 牵 引 机 ; 机 车 ; 车 厢 ( 铁 路 ); 餐 车 ( 车 厢 ); 行 李 车 ; 车 辆 卧 铺 1996 年 1 月 21 日 年 1 月 年 1 月 14 日 年 1 月 13 日
140 注 册 商 标 注 册 证 号 码 商 标 产 品 有 效 期 限 柴 油 机 ; 内 燃 机 配 件 ; 内 燃 机 ( 不 包 括 汽 车 拖 拉 机 谷 物 联 合 收 割 机 摩 托 车 油 锯 蒸 汽 机 车 的 发 动 机 ); 曲 轴 变 压 器 ; 自 动 火 车 控 制 系 统 和 设 备 ; 放 大 器 ; 集 电 器 ; 电 容 器 ; 闭 路 器 ; 电 开 关 ; 整 流 器 ; 可 变 电 感 器 ; 集 成 电 路 机 车 ; 铁 路 车 辆 ; 牵 引 机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 内 燃 机 动 车 组 ; 电 动 车 辆 ; 有 轨 电 车 ; 陆 地 车 辆 动 力 装 置 ; 车 辆 内 装 饰 品 ; 陆 空 水 或 铁 路 用 机 动 运 载 器 机 车 ; 铁 路 车 辆 ; 牵 引 机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 内 燃 动 车 组 柴 油 机 ; 内 燃 机 配 件 ; 内 燃 机 ( 不 包 括 汽 车 拖 拉 机 谷 物 联 合 收 割 机 摩 托 车 油 锯 蒸 汽 机 车 的 发 动 机 ); 曲 轴 机 车 ; 铁 路 车 辆 ; 牵 引 机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 内 燃 机 动 车 组 ; 电 动 车 辆 ; 有 轨 电 车 ; 陆 地 车 辆 动 力 装 置 ; 车 辆 内 装 饰 品 ; 陆 空 水 或 铁 路 用 机 动 运 载 器 柴 油 机 ; 内 燃 机 配 件 ; 内 燃 机 ( 不 包 括 汽 车 拖 拉 机 谷 物 联 合 收 割 机 摩 托 车 油 锯 蒸 汽 机 车 的 发 动 机 ); 曲 轴 机 车 ; 铁 路 车 辆 ; 牵 引 机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 内 燃 机 动 车 组 ; 电 动 车 辆 ; 有 轨 电 车 ; 陆 地 车 辆 动 力 装 置 ; 车 辆 内 装 饰 品 ; 陆 空 水 或 铁 路 用 机 动 运 载 器 铁 路 货 车, 机 车 绞 螺 帽 螺 纹 机 ; 自 动 操 作 机 ( 机 械 手 ); 机 械 加 工 装 置 ; 非 手 工 机 械 操 作 的 手 工 具 ; 电 动 扳 手 风 动 手 工 具 铁 路 车 辆 缓 冲 器 ; 机 车 ; 牵 引 机 ; 机 车 升 弓 装 置 ( 火 车 配 件 ) 机 车 ; 铁 路 车 辆 转 向 架 ; 铁 路 车 辆 缓 冲 器 ; 铁 路 ( 火 车 的 ) 车 钩 ; 铁 路 机 车 升 弓 装 置 ( 火 车 配 件 ) 活 性 碳 ; 过 滤 用 碳 ; 吸 气 剂 ( 化 学 活 性 物 质 ); 工 业 用 脱 色 剂 ; 税 软 化 剂 ; 净 化 剂 ( 澄 清 制 剂 ); 防 ( 除 ) 水 锈 剂 ; 工 业 用 洗 净 剂 ; 生 产 加 工 用 去 垢 剂 ; 水 净 化 化 学 品 铁 路 ( 火 车 的 ) 车 钩 ; 铁 路 车 辆 转 向 架 ; 铁 路 车 辆 ; 车 厢 ( 铁 路 ); 铁 路 车 辆 缓 冲 器 ; 火 车 车 轮 ; 车 辆 用 悬 挂 弹 簧 ; 车 辆 减 震 弹 簧 ; 陆 地 车 辆 用 连 接 杆 ( 非 发 动 机 零 部 件 ) 年 10 月 21 日 年 10 月 20 日 2003 年 10 月 7 日 年 10 月 6 日 2003 年 4 月 21 日 年 4 月 20 日 2003 年 4 月 21 日 年 4 月 20 日 2003 年 10 月 21 日 年 10 月 20 日 2003 年 5 月 7 日 年 5 月 6 日 2003 年 10 月 21 日 年 10 月 20 日 2003 年 5 月 7 日 年 5 月 6 日 1997 年 12 月 21 日 年 12 月 20 日 2003 年 8 月 7 日 年 8 月 6 日 1987 年 8 月 30 日 年 8 月 29 日 2006 年 8 月 14 日 年 8 月 13 日 2006 年 12 月 28 日 年 12 月 27 日 2005 年 5 月 14 日 年 5 月 13 日 2007 年 7 月 23 日 年 7 月 23 日 2008 年 1 月 16 日 年 1 月 16 日 2007 年 7 月 23 日 年 7 月 23 日
141 注 册 商 标 注 册 证 号 码 商 标 产 品 有 效 期 限 年 1 月 16 日 年 1 月 16 日 2007 年 7 月 23 日 2017 年 7 月 23 日 2. 专 利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已 获 得 的 专 利 权 中, 发 明 共 计 20 项 ( 其 中 澳 大 利 亚 发 明 1 项 伊 朗 发 明 1 项 ) 实 用 新 型 共 计 634 项 ( 其 中 台 湾 实 用 新 型 1 项 哈 萨 克 斯 坦 实 用 新 型 1 项 ) 外 观 设 计 共 计 51 项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正 在 申 请 的 专 利 中, 发 明 共 计 285 项 ( 其 中 巴 西 发 明 1 项 ) 实 用 新 型 共 计 605 项 ( 其 中 巴 西 实 用 新 型 1 项 ) 外 观 设 计 共 计 32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专 利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权 均 已 完 成 权 利 主 体 变 更 或 权 利 主 体 名 称 变 更 手 续,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该 等 专 利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权 拥 有 完 整 的 权 利 本 公 司 把 专 利 战 略 纳 入 市 场 拓 展 产 品 研 发 生 产 制 造 等 环 节, 专 门 规 划, 认 真 落 实 精 心 组 织, 通 过 做 好 专 利 的 创 造 应 用 管 理 和 保 护 工 作, 提 升 了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促 进 了 核 心 技 术 主 导 产 品 的 研 发, 市 场 的 拓 展 和 竞 争 力 的 提 高 3. 非 专 利 技 术 (1) 机 车 业 务 板 块 机 车 非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 系 统 集 成 交 流 传 动 系 统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主 变 流 器 大 功 率 柴 油 机, 以 及 整 车 调 试 试 验 等 技 术 (2) 客 车 动 车 组 板 块 1 铁 路 客 车 非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 轻 量 化 车 体 (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碳 钢 车 体 ) 技 术 转 向 架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集 中 供 电 系 统 旅 客 信 息 系 统 等, 以 及 整 车 调 试 试 验 技 术 2 动 车 组 非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 系 统 集 成 轻 量 化 车 体 (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 转 向 架 牵 引 控 制 系 统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等, 以 及 动 车 组 调 试 试 验 技 术 (3) 货 车 板 块 货 车 非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车 体 ( 碳 钢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 整 车 转 向 架 制 动 系 统 车 钩 缓 冲 装 置 风 动 管 路 系 统 等 技 术
142 (4)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板 块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非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碳 钢 车 体 开 发 制 造 及 表 面 技 术, 转 向 架 技 术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牵 引 控 制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等, 以 及 车 辆 调 试 试 验 技 术 (5)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板 块 工 程 机 械 非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铁 路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铁 路 大 型 起 重 救 援 机 械 铁 路 自 轮 运 转 装 备 工 矿 机 车, 大 型 钢 结 构 智 能 工 具 环 保 设 备, 及 其 他 工 程 机 械 等 技 术 (6) 机 电 产 品 板 块 机 电 产 品 非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机 车 车 辆 重 要 系 统 部 件, 城 轨 地 铁 重 要 系 统 部 件, 冶 金 机 械 关 键 部 件, 以 及 风 力 发 电 油 田 矿 山 能 源 资 源 装 备 等 技 术 4.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自 有 使 用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共 计 97 宗 总 面 积 12,942, 平 方 米,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的 土 地 本 公 司 通 过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36 宗 共 计 面 积 2,304, 平 方 米 土 地 的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该 等 土 地 已 全 部 依 法 获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 以 转 让 方 式 取 得 的 土 地 本 公 司 通 过 转 让 方 式 取 得 2 宗 共 计 面 积 平 方 米 土 地 的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该 等 土 地 已 全 部 依 法 获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3) 通 过 授 权 经 营 方 式 取 得 的 土 地 本 公 司 通 过 北 车 集 团 授 权 经 营 后 作 价 投 入 的 方 式 取 得 58 宗 共 计 面 积 9,648, 平 方 米 土 地 的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该 等 土 地 已 全 部 依 法 获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以 授 权 经 营 方 式 取 得 1 宗 面 积 988, 平 方 米 土 地 的 使 用 权, 已 经 获 发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其 中 部 分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中 未 注 明 土 地 使 用 权 期 限 或 终 止 日 期,
143 北 车 集 团 承 诺, 若 因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中 未 注 明 土 地 使 用 权 期 限 或 终 止 日 期, 从 而 给 中 国 北 车 相 关 全 资 子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北 车 集 团 将 对 该 等 损 失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六 生 产 资 质 本 公 司 的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等 新 造 业 务 及 修 理 业 务 均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在 相 应 的 监 管 部 门 取 得 所 需 的 生 产 资 质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拥 有 型 号 合 格 证 共 144 个, 生 产 许 可 证 共 194 个, 维 修 合 格 证 共 40 个 七 本 公 司 技 术 状 况 ( 一 )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基 本 情 况 核 心 技 术 来 源 及 取 得 方 法 : 本 公 司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集 成 创 新 和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并 重,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以 及 与 国 外 知 名 公 司 合 资 合 作, 与 科 研 院 校 的 联 合 研 究 开 发 等 方 法, 实 现 了 核 心 技 术 的 突 破 与 掌 握, 为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强 劲 动 力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行 业 共 性 关 键 技 术,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和 各 业 务 板 块 专 有 核 心 技 术 1. 共 性 关 键 技 术 本 公 司 通 过 自 主 创 新 集 成 创 新 和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等 多 种 方 法, 整 合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资 源, 集 中 力 量 努 力 突 破 制 约 公 司 发 展 的 共 性 关 键 技 术, 有 力 支 撑 了 公 司 各 业 务 领 域 产 品 技 术 的 发 展 共 性 技 术 : 包 括 轻 量 化 车 体 转 向 架 及 走 行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悬 挂 系 统 车 钩 缓 冲 器, 强 度 分 析 空 气 动 力 学 分 析 动 力 学 分 析 可 靠 性 试 验 研 究 性 试 验, 以 及 金 属 焊 接 机 械 加 工 表 面 处 理 等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行 业 共 性 技 术 关 键 技 术 : 包 括 交 流 传 动 牵 引 控 制 网 络 系 统 变 流 装 置 及 其 功 率 模 块 牵 引 变 压 器 受 流 装 置 交 直 流 牵 引 电 机 电 器 等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行 业 关 键 技 术 其 中 World FIP 网 络 控 制 高 原 牵 引 电 机 电 器 等 技 术 居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144 2.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公 司 把 掌 握 系 统 集 成 能 力 作 为 增 强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手 段, 坚 持 先 进 性 成 熟 性 经 济 性 适 用 性 和 可 靠 性 的 原 则, 在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需 求 和 运 用 环 境 条 件 等 深 刻 认 识 和 理 解 的 基 础 上, 重 视 子 系 统 本 身 的 协 调 与 优 化, 追 求 大 系 统 的 总 体 优 化, 集 成 国 内 外 先 进 技 术 成 果, 开 发 出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的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公 司 从 三 个 层 面 培 育 系 统 集 成 创 新 能 力 一 是 以 关 键 共 性 技 术 为 基 础, 培 育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关 键 子 系 统 的 集 成 能 力 ; 二 是 以 关 键 子 系 统 为 依 托, 培 育 并 提 高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整 车 集 成 能 力 ; 三 是 以 整 车 装 备 为 核 心, 培 育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大 系 统 集 成 能 力, 逐 步 实 现 从 单 纯 的 产 品 供 应 向 为 用 户 提 供 全 面 解 决 方 案 转 变 3. 各 业 务 板 块 专 有 核 心 技 术 (1) 机 车 业 务 板 块 公 司 掌 握 的 机 车 专 有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机 车 系 统 集 成 机 车 牵 引 机 车 制 动 交 直 流 传 动 柴 油 机 柴 油 机 排 放 柴 油 机 油 耗 电 喷 控 制 涡 轮 增 压 液 力 传 动 冷 却 系 统 通 风 系 统 等 技 术 (2) 客 车 动 车 组 业 务 板 块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板 块 公 司 掌 握 的 铁 路 客 车 动 车 组 和 城 轨 地 铁 等 专 有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铝 合 金 不 锈 钢 碳 钢 车 体 及 轻 量 化 无 摇 枕 转 向 架 旅 客 信 息 系 统 列 车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集 中 供 电 系 统 空 调 系 统 风 挡 装 置 车 内 装 饰, 以 及 车 门 车 窗 座 椅 卫 生 间 和 集 便 装 置 等 技 术 (3) 货 车 业 务 板 块 公 司 掌 握 的 货 车 专 有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货 车 车 体 货 车 转 向 架 制 动 系 统 车 钩 缓 冲 装 置 漏 斗 车 底 门 机 械 开 闭 机 构 底 门 手 动 开 闭 机 构 风 动 管 路 系 统 等 技 术 (4) 工 程 机 械 业 务 板 块 公 司 掌 握 的 铁 路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铁 路 大 型 起 重 救 援 装 备 大 型 钢 结 构 工 矿 机 车 等 专 有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铁 路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铁 路 大 型 起 重 救 援 装 备 整 车 集 成 技 术, 铁 路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牵 引 动 车 整 车 运 行 控 制 微 机 装 置 恒 低 速 牵 引 系 统, 作 业 车 转 向 架 打 磨 作 业 风 源 系 统 集 尘 装 置 不 切 轨 排 作 业 技 术 ; 铁 路 大 型 起 重 救 援 装 备 液 压 系 统 负
145 荷 传 感 电 比 例 控 制 伸 缩 配 重 技 术 (5) 机 电 产 品 业 务 板 块 公 司 掌 握 的 机 电 产 品 专 有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机 车 车 辆 核 心 系 统 部 件, 城 轨 地 铁 核 心 系 统 部 件, 冶 金 机 械 核 心 部 件, 以 及 风 力 发 电 油 田 矿 山 能 源 资 源 装 备 等 技 术 ( 二 )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所 处 的 阶 段 1. 机 车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产 品 基 础 研 究 试 生 产 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直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SS3B SS4 SS7 SS7B SS7C SS7D SS7E 等 )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 天 梭 号 SSJ3)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HXD2 HXD3) 200 公 里 / 小 时 交 流 传 动 客 运 电 力 机 车 直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DF4B DF4C DF4D DF7 DF8 DF10 GKD5 CKD7 等 ) DF4DJ CKD8E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HXN3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2. 客 车 动 车 组 业 务 板 块 客 车 业 务 领 域 主 要 产 品 基 础 研 究 试 生 产 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25 型 (25B 25G 25K 25T) 系 列 客 车 ( 包 括 硬 座 软 座 硬 卧 软 卧 餐 车 行 李 发 电 车 双 层 客 车 特 种 车 等 ) 动 车 组 业 务 领 域 主 要 产 品 基 础 研 究 试 生 产 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下 动 车 组 时 速 200 公 里 及 以 上 动 车 组 时 速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时 速 350 公 里 以 上 动 车 组
146 3. 货 车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产 品 基 础 研 究 试 生 产 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70 吨 级 系 列 通 用 货 车 ( 包 括 敞 棚 平 罐 漏 斗 车 集 装 箱 平 车 粮 食 漏 斗 车 等 ) 80 吨 级 专 用 不 锈 钢 运 煤 敞 车 80 吨 级 专 用 铝 合 金 运 煤 敞 车 70 吨 级 系 列 自 备 罐 车 漏 斗 车 特 种 大 型 货 车 轴 重 26.5 吨 载 重 80 吨 级 速 度 公 里 / 小 时 列 车 牵 引 1 万 吨 的 各 型 通 用 货 车 30 吨 轴 重 货 车 转 向 架 80 吨 级 通 用 货 车 转 向 架 轴 重 30 吨 速 度 100 公 里 / 小 时 列 车 牵 引 3 万 吨 的 大 载 重 专 用 货 车 70 吨 级 铝 合 金 罐 车 4. 城 轨 地 铁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产 品 基 础 研 究 试 生 产 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A B C 型 系 列 地 铁 / 城 轨 车 辆 L 型 直 线 电 机 城 轨 车 辆 跨 坐 式 单 轨 车 辆 70% 低 地 板 车 辆 100% 低 地 板 车 辆 中 低 速 磁 浮 车 辆 5.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产 品 基 础 研 究 试 生 产 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铁 路 起 重 机 工 矿 电 机 车 路 基 处 理 车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147 6. 机 电 产 品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产 品 基 础 研 究 试 生 产 小 批 量 生 产 大 批 量 生 产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油 田 电 机 铁 路 牵 引 电 机 牵 引 变 流 器 风 电 齿 轮 箱 风 电 变 频 器 ( 三 ) 研 发 机 构 和 人 员 1. 研 发 创 新 机 构 情 况 本 公 司 坚 持 创 新 为 魂 核 心 价 值 观, 始 终 坚 持 技 术 创 新 是 公 司 发 展 与 进 步 的 基 础 与 发 动 机 的 基 本 定 位, 把 提 升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作 为 培 育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手 段, 立 足 技 术 和 产 品 开 发, 建 立 并 完 善 公 司 三 级 研 发 体 系 立 足 整 体 提 升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建 立 了 面 向 重 大 共 性 技 术 研 发 的 研 究 院 拥 有 电 力 牵 引 客 车 货 车 和 客 车 电 气 四 个 研 发 中 心, 拥 有 机 车 和 车 辆 两 个 专 业 研 究 所 所 属 的 机 客 货 及 配 件 等 6 家 龙 头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 齐 车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 全 部 进 入 国 家 认 定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行 列, 居 国 内 行 业 之 首 所 属 的 8 家 企 业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建 立 了 面 向 所 属 业 务 板 块 发 展 的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目 前, 包 括 面 向 共 性 核 心 基 础 性 前 瞻 性 技 术 研 究 的 公 司 研 究 院, 面 向 市 场 的 事 业 部 产 品 研 发 中 心 和 面 向 产 品 实 现 的 企 业 制 造 技 术 中 心 等 三 个 层 级 一 体 化 的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正 在 形 成 公 司 拥 有 健 全 的 研 发 组 织 有 效 的 研 发 机 制 先 进 的 研 发 手 段, 以 及 完 备 的 试 验 检 测 设 施, 具 备 承 担 不 同 档 次 不 同 用 途 和 不 同 速 度 等 级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和 关 键 零 部 件 开 发 的 能 力, 满 足 不 同 用 户 的 需 求 2. 研 发 创 新 人 员 情 况 本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工 作, 切 实 建 设 好 技 术 创 新 人 才 和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人 才 两 支 队 伍 建 设 技 术 创 新 人 才 队 伍 以 梯 次 分 明, 结 构 合 理 学 术 水 平 高 实 践 能 力 强 为 目 标, 实 施 1536 专 家 工 程 本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在 岗 员 工 约 8 万 人, 其 中 各 类 管 理 技
148 术 人 员 约 2 万 人, 具 有 高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3,300 多 名,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8,000 余 人, 高 级 技 师 技 师 2,500 多 人, 高 级 技 工 17,800 多 人 目 前 拥 有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172 人, 国 家 省 ( 部 ) 级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85 人,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13 人 资 深 专 家 49 人 专 家 410 人 建 设 复 合 型 国 际 化 朝 气 蓬 勃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人 才 队 伍, 带 领 广 大 技 术 人 员 努 力 做 好 技 术 创 新 工 作 公 司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管 理 办 法,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技 术 专 家 的 培 养 选 聘 考 核 等 制 度, 设 立 技 术 专 家 专 项 资 金, 加 强 对 人 才 的 激 励 ; 倡 导 求 真 务 实 敢 于 创 新 宽 容 失 败 的 科 学 精 神, 团 结 协 作 淡 泊 名 利 的 团 队 精 神, 营 造 尊 重 知 识 尊 重 人 才 尊 重 劳 动 尊 重 创 造 的 良 好 氛 围, 各 级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的 积 极 性 得 到 充 分 发 挥 ; 树 立 不 求 所 有, 但 为 所 用 的 理 念, 通 过 设 立 博 士 后 工 作 站, 探 索 双 籍 人 才 的 用 人 模 式, 借 脑 借 智, 有 针 对 性 地 在 国 内 外 引 进 急 需 的 高 端 技 术 人 才, 为 实 现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提 供 了 人 才 保 证 和 智 力 支 持 ( 四 )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费 用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时 间 研 发 费 用 ( 千 元 ) 营 业 收 入 ( 千 元 )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09 年 上 半 年 240,056 14,829, % 2008 年 度 658,866 34,710, % 2007 年 度 432,496 26,371, % 2006 年 度 253,122 20,980, % ( 五 )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公 司 努 力 更 新 科 技 工 作 理 念, 加 大 了 对 技 术 创 新 资 源 活 动 和 成 果 的 管 理 力 度, 技 术 工 作 重 点 开 始 从 单 纯 重 视 产 品 开 发 向 重 视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转 变,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重 点 开 始 从 单 纯 重 视 产 品 开 发 管 理 向 重 视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转 变, 产 品 研 发 方 式 从 单 一 产 品 开 发 向 基 于 平 台 的 产 品 技 术 开 发 转 变 1. 完 善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以 开 放 协 同 高 效 为 目 标, 本 公 司 建 设 并 完 善 着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要 求 的 国 际 化 的, 包 括 组 织 规 则 资 源 与 决 策 等 系 统 在 内 的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组 织 系 统 包 括 : 决 策 机 构 管 理 机 构 研 发 机 构 和 支 撑 机 构 设
149 立 公 司 事 业 部 及 其 所 属 企 业 三 级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机 构, 分 别 负 责 做 好 相 应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工 作 设 立 了 三 个 层 级 一 体 化 的 研 发 机 构, 即 公 司 研 究 院 事 业 部 产 品 研 发 中 心 和 事 业 部 下 属 企 业 制 造 技 术 中 心 公 司 建 立 相 对 完 备 的 创 新 支 撑 机 构, 包 括 试 验 检 测 培 训 和 信 息 等 支 撑 机 构 公 司 建 立 由 技 术 创 新 目 标 与 战 略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和 制 度 以 及 创 新 文 化 三 要 素 组 成 的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规 则 系 统, 形 成 人 才 经 费 信 息 和 硬 件 等 创 新 资 源 的 筹 集 分 配 积 累 整 合 以 及 监 控 其 使 用 效 率 的 创 新 资 源 系 统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工 作 得 到 了 国 家 相 关 部 委 的 充 分 肯 定 科 技 部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和 全 国 总 工 会 联 合 组 织 开 展 创 新 型 企 业 试 点 单 位 工 作, 所 属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进 入 了 首 批 91 家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单 位 行 列, 公 司 整 体 进 入 国 家 第 二 批 184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试 点 单 位 行 列 2007 年 被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授 予 科 技 创 新 特 别 奖, 仅 15 家 中 央 企 业 获 此 殊 荣, 为 行 业 独 有 近 年 来, 公 司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特 等 奖 1 项, 一 等 奖 2 项, 二 等 奖 3 项, 居 行 业 领 先 2.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与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相 结 合 公 司 站 在 世 界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技 术 发 展 高 度, 以 国 际 视 野, 把 将 企 业 竞 争 力 提 升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作 为 消 化 吸 收 引 进 技 术 的 奋 斗 目 标,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和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相 结 合,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全 面 提 升 在 国 家 发 改 委 铁 道 部 等 部 委 的 直 接 领 导 和 统 一 部 署 下, 公 司 先 后 作 为 技 术 受 让 方 和 系 统 集 成 商, 分 别 与 西 门 子 阿 尔 斯 通 庞 巴 迪 东 芝 美 国 EMD 奥 地 利 PLASSER 公 司 瑞 士 SPENO 公 司 等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合 作, 实 现 了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200 公 里 / 小 时 和 350 公 里 / 小 时 高 速 动 车 组 铁 路 大 型 工 程 机 械 等 8 大 项 目 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机 车 客 车 新 造 企 业 全 部 进 入 铁 路 装 备 现 代 化 重 点 企 业 行 列, 对 公 司 发 展 具 有 深 远 的 战 略 意 义 公 司 全 面 兑 现 技 术 引 进 合 同, 为 中 国 铁 路 实 现 装 备 现 代 化 发 展 目 标 提 供 了 精 良 的 装 备 CRH3 高 速 动 车 组 试 运 营 中 创 造 了 公 里 / 小 时 的 中 国 铁 路 第 一 速, 在 京 津 高 速 铁 路 投 入 商 业 运 营 CRH5 高 速 动 车 组 成 为 中 国 铁 路 第 六 次 大 提 速 的 亮 点 HXD2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在 大 秦 线 2 万 吨 重 载 运 输 中 显 示 了 优 异 的 性 能 HXD3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成 为 京 沪 京 广 等 繁 忙 干 线 的 主 要 货 运 动 力
150 按 照 相 应 国 外 企 业 标 准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工 业 化 改 造, 形 成 了 以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同 车 公 司 等 企 业 为 龙 头 的, 世 界 一 流 的 机 车 动 车 组 研 发 制 造 基 地, 实 现 了 国 产 化 产 品 达 到 与 引 进 原 型 车 同 等 技 术 质 量 水 平 的 目 标 3. 坚 持 产 学 研 相 结 合 按 照 国 家 提 升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政 策 导 向, 公 司 以 强 化 合 作 实 现 共 赢 的 理 念, 最 大 程 度 地 利 用 国 内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在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技 术 研 究 方 面 的 资 源 和 成 果, 统 筹 布 局, 建 立 产 学 研 战 略 联 盟 公 司 及 所 属 企 业 已 经 与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大 连 交 通 大 学 铁 道 科 学 研 究 院 等 高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建 立 产 学 研 联 盟, 形 成 长 期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尽 快 突 破 和 掌 握 核 心 关 键 技 术, 培 养 更 多 高 端 专 业 人 才 公 司 从 全 球 化 角 度 出 发, 充 分 吸 纳 国 外 技 术 资 源, 正 在 积 极 筹 建 海 外 研 发 机 构 4. 构 建 三 级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是 实 现 竞 争 优 势 的 可 重 用 共 享 的 核 心 资 源 的 集 合 公 司 探 索 走 基 于 平 台 的 产 品 开 发 之 路, 正 以 快 速 响 应 多 样 化 市 场 需 要 降 低 产 品 开 发 成 本 提 高 产 品 开 发 速 度 为 目 标, 将 引 进 技 术 与 既 有 技 术 有 机 融 合, 以 产 品 标 准 化 系 列 化 模 块 化 和 信 息 化 为 基 础, 有 重 点 有 步 骤 分 阶 段 地, 努 力 建 设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整 车 级 系 统 级 部 件 级 三 级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形 成 公 司 统 一 品 牌 ( 六 ) 研 发 项 目 及 进 展 情 况 主 持 国 家 级 科 研 项 目 : 进 入 十 一 五 以 来, 国 家 在 轨 道 交 通 行 业 设 立 了 高 速 轮 轨 铁 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与 创 新 公 里 / 小 时 高 速 转 向 架 及 其 配 套 系 列 货 车 研 制 等 两 项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项 目, 项 目 包 含 15 项 课 题 公 司 主 持 着 全 部 两 个 项 目 的 研 究, 并 在 其 中 承 担 着 10 个 重 点 课 题 的 研 究 工 作 在 科 技 部 和 铁 道 部 牵 头 组 织 的 中 国 高 速 列 车 自 主 创 新 联 合 行 动 计 划 中 国 高 速 列 车 关 键 技 术 及 装 备 研 制 中, 公 司 主 持 承 担 了 高 速 列 车 转 向 架 车 体 和 共 性 基 础 及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的 研 制 任 务 公 司 主 持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项 目 中 100% 低 地 板 轻 轨 车 研 制 适 应 复 杂 工 况 的 小 体 积 风 电 机 组 双 馈 式 发 电 机 的 研 制 及 产 业 化 300 公 里 / 小 时 高 速 动 车 组 现 代 集 成 制 造 系 统 中 低 速 磁 悬 浮 交 通 技 术 及 工 程 化 应 用 研 究 等 重 要 课 题 的 研 究 公 司 还 主 持 着 高 速 磁 浮 车 研 制 轨 道 车 辆 产 品 数 据 管 理 及 财 务 物 流 一 体 化 集 成 和 DLOCO-MIE 总 体 方 案 设 计 与 关 键 技 术 应 用 等 三 项 国 家 863 计 划 课 题
151 主 持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2005 年 以 来, 本 公 司 主 持 青 藏 铁 路 供 氧 电 气 设 备 空 调 系 统 车 载 电 气 设 备 的 研 究, 大 秦 铁 路 2 万 吨 重 载 运 输 技 术 装 备 研 制, 轴 功 率 1600 千 瓦 六 轴 交 流 传 动 干 线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自 主 技 术 平 台 构 建 研 究,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及 国 产 化,70 吨 级 不 锈 钢 煤 炭 石 渣 漏 斗 车 的 研 制,160 公 里 / 小 时 集 装 箱 平 车 的 研 制 等 43 项 铁 道 部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公 司 2008 年 科 技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新 立 课 题 89 项, 跨 年 度 课 题 78 项 ;2009 年 科 技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新 立 课 题 92 项, 跨 年 度 课 题 73 项 公 司 主 持 的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和 公 司 立 项 的 各 科 研 项 目, 均 按 计 划 进 行 ( 七 )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1. 机 车 业 务 板 块 通 过 引 进 阿 尔 斯 通 东 芝 美 国 EMD 等 公 司 的 机 车 技 术, 公 司 掌 握 世 界 一 流 的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内 燃 机 车 设 计 技 术, 形 成 世 界 一 流 的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标 准 体 系, 构 建 世 界 一 流 的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内 燃 机 车 再 创 新 技 术 平 台, 批 量 生 产 的 HXD2 型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成 为 大 秦 线 重 载 牵 引 的 主 型 机 车, 批 量 生 产 的 HXD3 型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成 为 京 沪 京 广 干 线 铁 路 货 运 主 型 机 车, 研 制 的 HXN3 型 内 燃 机 车 实 现 小 批 量 生 产, 自 主 研 发 的 HXD3B 型 9600kW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在 国 内 率 先 下 线 在 消 化 吸 收 引 进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与 庞 巴 迪 合 作 同 车 公 司 与 阿 尔 斯 通 合 作, 正 在 开 发 研 制 具 有 世 界 领 先 水 平 的, 未 来 中 国 干 线 铁 路 客 货 运 主 型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公 司 还 努 力 实 现 消 化 吸 收 引 进 技 术 基 础 上 的 再 创 新, 正 在 开 发 研 制 具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200 公 里 / 小 时 交 流 传 动 客 运 电 力 机 车, 满 足 未 来 铁 路 客 运 市 场 对 牵 引 动 力 的 需 求 2. 客 车 动 车 组 业 务 板 块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时 速 350 公 里 高 速 动 车 组 已 在 京 津 线 投 入 商 业 运 行, 以 此 为 基 础, 开 展 高 速 列 车 动 力 学 铝 合 金 车 体 自 振 频 率 控 制 车 体 耐 冲 击 吸 能 结 构 环 境 控 制 振 动 及 噪 声 零 部 件 寿 命 和 可 靠 性 等 技 术 研 究, 进 行 高 速 动 车 组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的 研 究 和 制 订, 开 发 将 用 于 京 沪 高 速 铁 路 和 武 广 客 运 专 线 的 最 高 运 营 速 度 380 公 里 / 小 时 的 新 一
152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以 及 时 速 200 公 里 时 速 350 公 里 卧 铺 动 车 组 高 速 综 合 检 测 车 等 产 品 3. 货 车 业 务 板 块 进 行 适 合 中 国 铁 路 特 点 的 30 吨 轴 重 货 车 转 向 架 80 吨 级 通 用 货 车 转 向 架 和 公 里 / 小 时 快 捷 货 车 转 向 架 等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 开 展 重 载 快 捷 货 车 制 动 技 术 降 低 长 大 编 组 重 载 列 车 纵 向 冲 动 技 术 货 车 零 部 件 可 靠 性 和 疲 劳 寿 命 等 技 术 研 究 开 展 中 国 铁 路 重 载 快 捷 货 车 设 计 制 造 安 全 检 测 运 用 维 护 和 检 修 技 术 管 理 等 标 准 研 究 完 善 70 吨 级 铁 路 货 车 产 品 系 列, 满 足 不 同 用 户 需 求 研 发 3 万 吨 列 车 所 用 轴 重 30 吨 速 度 100 公 里 / 小 时 大 载 重 运 煤 专 用 货 车, 满 足 大 能 力 煤 运 通 道 的 运 输 要 求 研 发 1 万 吨 列 车 所 用 轴 重 26.5 吨 载 重 80 吨 级 速 度 公 里 / 小 时 的 各 型 通 用 货 车, 满 足 客 货 分 线 后 既 有 干 线 的 运 输 要 求 研 发 160 公 里 / 小 时 行 包 冷 藏 集 装 箱 等 专 用 货 车 或 绞 接 车 组, 全 面 掌 握 160 公 里 / 小 时 快 运 货 车 的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满 足 高 附 加 值 货 物 快 捷 运 输 的 需 求, 实 现 货 车 重 载 快 捷 技 术 的 新 跨 越 新 突 破 450 吨 钳 夹 车 等 特 种 货 车 正 在 开 发 研 制 中, 持 续 保 持 特 种 货 车 技 术 优 势 4.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板 块 开 展 100% 低 地 板 等 新 型 城 轨 车 辆 产 品 及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其 中 100% 低 地 板 项 目 已 进 入 样 机 试 制 阶 段 开 展 常 导 中 低 速 磁 悬 浮 列 车 技 术 研 究, 已 完 成 工 程 化 样 车 研 制 积 极 进 行 高 速 磁 悬 浮 列 车 有 关 技 术 的 深 入 研 究 5.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业 务 板 块 本 公 司 通 过 引 进 国 外 先 进 技 术,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开 发 研 制 新 型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路 基 处 理 车,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将 达 到 世 界 一 流 公 司 立 足 自 主 创 新, 开 发 研 制 拥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新 型 160 吨 200 吨 伸 缩 臂 铁 路 起 重 机 等 新 型 铁 路 起 重 救 援 装 备 其 中 160 吨 伸 缩 臂 铁 路 起 重 机 采 用 伸 缩 吊 臂 双 层 回 转 机 构 全 液 压 驱 动 方 式, 全 方 位 作 业 安 全 控 制 系 统 等 先 进 技 术 6. 机 电 产 品 业 务 板 块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系 统 和 部 件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升, 在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的 基 础 上, 努 力 实 现 再 创 新, 目 前 相 关 机 电 系 统 和 部 件 产 品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153 在 整 车 配 套 板 块 方 面,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已 装 车 运 用 考 核, 其 中 TCN 网 关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自 主 研 发 的 牵 引 和 辅 助 变 流 器 已 装 车 运 用 考 核,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为 开 发 新 型 机 车 动 车 组 及 城 轨 地 铁 做 好 技 术 储 备 在 路 外 板 块 方 面, 公 司 依 托 行 业 核 心 关 键 技 术 不 断 研 发 非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相 关 技 术, 为 公 司 全 面 发 展 做 好 储 备 开 发 了 系 列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和 油 田 钻 井 电 机 等 产 品, 并 在 消 化 吸 收 多 个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柴 油 机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成 功 开 发 并 批 量 生 产 了 工 业 发 电 柴 油 机 组 和 船 用 柴 油 机 八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本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以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为 用 户 服 务 为 目 标, 不 断 建 立 健 全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通 过 强 化 监 督 考 核 加 大 质 量 管 理 投 入 开 展 质 量 控 制 活 动 实 施 精 品 工 程 等, 不 断 提 升 质 量 管 理 和 质 量 控 制 水 平 ( 一 )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本 公 司 18 家 子 公 司 通 过 了 GB/T idt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并 取 得 了 相 应 的 证 书 另 外,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取 得 了 中 启 计 量 体 系 认 证 中 心 颁 发 的 测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证 明 其 在 产 品 质 量 经 营 管 理 节 能 降 耗 环 境 监 测 等 方 面 的 测 量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GB/T /ISO 标 准 的 要 求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取 得 了 中 启 计 量 体 系 认 证 中 心 颁 发 的 测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取 得 了 中 铁 铁 路 产 品 认 证 中 心 核 发 的 铁 路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认 证 其 生 产 的 铁 路 机 车 圆 柱 螺 旋 弹 簧 ( 一 系 ) 符 合 TB/T 的 产 品 标 准, 内 燃 机 车 用 柴 油 机 活 塞 环 符 合 TB/T 的 产 品 标 准 四 方 所 公 司 取 得 了 中 铁 铁 路 产 品 认 证 中 心 核 发 的 铁 路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认 证 其 生 产 的 铁 道 客 车 用 管 式 加 热 器 DC600V 符 合 TB/T 的 产 品 标 准, 铁 道 客 车 用 交 流 电 热 管 式 开 水 器 符 合 TB/T 的 产 品 标 准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和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取 得 了 军 工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证 明 其 军 工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GJB 9001A-2001 标 准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和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取 得 了 符 合 德 国 标 准 化 学 会 (DIN) 标 准 的 DIN EN 轨 道 车 辆 及 部 件 焊 接 体 系 认 证 同 车 公 司 取 得 了 符 合 德 国 标 准 化 学 会 (DIN) 标 准 的 DIN6700 轨 道 车 辆 及 部 件 焊 接 体 系 认 证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取 得 了 铁 路 车 辆 零 部 件 新 造 转 向 架 构 架 的 EN 轨 道 车 辆 及 部 件 焊 接 体 系 认 证 长 客 股 份
154 公 司 取 得 了 碳 钢 转 向 架 铝 合 金 车 体 不 锈 钢 车 体 的 EN 轨 道 车 辆 及 部 件 焊 接 体 系 认 证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取 得 了 美 国 铁 路 协 会 (AAR) 质 量 认 证, 认 证 其 车 辆 轴 产 品 符 合 美 国 铁 路 协 会 的 质 量 标 准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荣 获 第 21 届 国 际 质 量 金 星 奖 第 22 届 国 际 质 量 保 证 奖 和 国 际 优 秀 商 业 信 誉 最 高 质 量 金 奖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通 过 了 IRIS( 国 际 铁 路 行 业 标 准 ) 认 证 ( 二 )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1. 实 施 目 标 管 理, 强 化 监 督 考 核 根 据 本 公 司 的 质 量 目 标, 各 子 公 司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目 标 分 解 本 公 司 每 年 对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评 价, 并 将 考 评 结 果 与 各 子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者 的 绩 效 考 核 挂 钩 通 过 质 量 目 标 的 定 期 考 核, 规 范 了 各 子 公 司 的 质 量 管 理 活 动, 促 进 了 产 品 质 量 的 整 体 提 升 各 子 公 司 全 部 建 立 了 各 级 各 类 人 员 质 量 岗 位 责 任 制, 建 立 并 实 施 激 励 和 奖 惩 机 制 推 进 质 量 职 责 的 落 实 2. 加 强 过 程 控 制, 实 现 持 续 改 进 本 公 司 从 产 品 的 设 计 到 生 产 都 有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和 监 督 措 施 在 产 品 设 计 阶 段, 按 照 质 量 计 划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各 设 计 阶 段 评 审 制 度 ;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实 行 严 格 的 三 检 ( 自 检 互 检 专 检 ) 三 阶 段 检 验 ( 进 货 检 验 过 程 检 验 成 品 检 验 ) 制 度, 确 保 产 品 实 现 过 程 处 于 受 控 状 态 通 过 数 据 统 计 技 术 的 运 用, 对 产 品 质 量 趋 势 实 施 动 态 管 控 ; 通 过 采 用 大 量 的 先 进 工 装 模 具, 为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提 高 提 供 了 条 件 ; 通 过 建 立 质 量 信 息 收 集 处 理 考 评 和 业 绩 考 核 的 渠 道 和 机 制, 实 现 产 品 质 量 持 续 改 进 3. 对 原 材 料 及 配 件 的 质 量 进 行 控 制 和 监 督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原 材 料 及 配 件 供 应 商 管 理 制 度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要 求, 各 子 公 司 建 立 了 原 材 料 及 配 件 供 应 商 企 业 准 入 日 常 监 控 以 及 年 度 评 价 制 度, 强 化 对 供 应 商 所 提 供 的 原 材 料 和 配 件 的 质 量 控 制 通 过 对 主 要 供 应 商 供 货 质 量 服 务 态 度 交 货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对 重 点 供 应 商 进 行 体 系 审 核 或 产 品 审 核, 以 及 对 供 应 商 产 品 质 量 现 场 抽 查 等 措 施 的 实 现, 有 效 地 推 动 供 应 商 产 品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同 时, 建 立 供 方 产 品 入 库 复 验 制 度 等, 确 保 原 材 料 及 配 件 实 物 质 量 4. 推 广 应 用 国 际 先 进 质 量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法
155 本 公 司 利 用 机 车 车 辆 产 品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有 利 契 机,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大 力 推 广 质 量 里 程 碑 配 置 管 理 等 先 进 质 量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法, 不 断 完 善 既 有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提 高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5. 加 强 质 量 检 测, 强 化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计 量 理 化 等 基 础 工 作, 所 属 企 业 均 建 立 了 计 量 理 化 检 验 机 构,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行 业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并 积 极 贯 彻 国 际 标 准, 绝 大 多 数 所 属 企 业 通 过 了 ISO10012 计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等 单 位 计 量 理 化 检 测 中 心 通 过 了 ISO17025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能 力 的 通 用 要 求 认 证 对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计 量 理 化 检 验 业 务,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检 验 单 位 进 行 检 验, 确 保 其 权 威 性 和 可 靠 性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质 量 责 任 事 故 九 在 境 外 经 营 及 境 外 资 产 状 况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参 股 经 营 德 黑 兰 车 辆 制 造 公 司 该 公 司 于 2003 年 在 德 黑 兰 正 式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1, 万 美 元 本 公 司 通 过 下 属 子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20% 的 股 份, 其 他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为 : 北 方 国 际 合 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9%, 伊 朗 德 黑 兰 城 郊 铁 路 公 司 (Tehran Urban & Suburban Railway Company) 持 股 31%, 伊 朗 格 林 普 乐 工 业 集 团 (Green Poloor Industry Group) 持 股 20% 德 黑 兰 车 辆 制 造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客 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生 产 组 装 和 维 修 另 外, 本 公 司 还 直 接 在 德 黑 兰 设 有 伊 朗 代 表 处, 无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主 要 从 事 市 场 信 息 收 集 和 业 务 联 络 等 活 动
156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北 车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91.23% 的 股 份, 通 过 前 进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7.78% 的 股 份,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北 车 集 团 将 其 与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车 辆 养 路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业 务 等 相 关 资 产 全 部 投 入 到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 含 动 车 组 )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相 关 部 件 等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制 造 修 理 及 技 术 服 务 设 备 租 赁 等 业 务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北 车 集 团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其 资 产 主 要 为 存 续 企 业 股 权 和 前 进 投 资 沈 车 公 司 股 权, 主 要 从 事 股 权 管 理 和 资 产 管 理 等 业 务 存 续 企 业 的 资 产 主 要 为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企 业 办 社 会 单 位 和 资 产 保 留 在 已 完 成 859 改 制 单 位 的 参 股 股 权 和 非 生 产 经 营 性 土 地 和 房 屋 等 资 产 这 些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除 少 量 从 事 初 级 铸 锻 件 的 加 工 外, 主 要 是 提 供 生 活 后 勤 服 务, 如 物 业 绿 化 食 堂 住 宅 维 修 等 部 分 存 续 企 业 从 事 初 级 铸 锻 件 的 生 产,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北 车 集 团 存 续 企 业 中, 有 齐 车 公 司 西 安 厂 哈 车 公 司 永 济 厂 的 7 家 下 属 企 业 和 天 津 厂 兰 州 厂 从 事 铸 锻 件 生 产 本 公 司 的 铸 锻 件 业 务 主 要 服 务 于 机 车 车 辆 整 车 产 品 的 研 制, 生 产 的 铸 锻 件 为 与 机 车 车 辆 整 车 产 品 紧 密 相 关 的 技 术 和 价 值 含 量 相 对 较 高 的 产 品, 如 齿 轮 箱 体 车 轴 车 轮 柴 油 机 机 体 制 动 梁 摇 枕 侧 架 等 而 存 续 企 业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生 产 的 铸 锻 件 主 要 为 初 级 技 术 价 值 含 量 较 低 的 产 品, 如 法 兰 类 产 品 阀 体 活 塞 等 本 公 司 在 向 这 些 存 续 企 业 或 外 部 独 立 第 三 方 采 购 部 分 铸 锻 件 后, 大 都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深 加 工 供 本 公 司 生 产 使 用 北 车 集 团 存 续 企 业 的 铸 锻 件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存 续 企 业 从 事 铸 锻 件 生 产 的 下 属 企 业 均 为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这 些 拟 进 行 859 改 制 单 位 均 已 获 得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改 制 分 流 的 批 复 并 正 在 履 行 相 关 程 序 随 着 859 改 制 的 完 成, 这 些 企 业 将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有 关 存 续 企 业 的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本 第 五 章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八 ( 二 )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157 前 进 投 资 主 要 从 事 对 外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和 投 资 管 理 等 业 务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前 进 投 资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129,086 千 元, 净 资 产 为 1,128,820 千 元,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0,897 千 元 前 进 投 资 的 资 产 主 要 为 货 币 资 金 和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权 前 进 投 资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沈 车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货 车 新 造 和 修 理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下 属 的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的 货 车 新 造 和 修 理 业 务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一 ) 货 车 新 造 与 修 理 业 务 同 业 竞 争 分 析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根 据 沈 阳 市 政 府 与 北 车 集 团 签 订 的 搬 迁 协 议 书, 沈 车 公 司 正 在 进 行 搬 迁 改 造, 考 虑 到 由 于 搬 迁 导 致 的 资 产 价 值 的 不 确 定 性 以 及 搬 迁 完 成 时 间 等 原 因, 北 车 集 团 未 将 沈 车 公 司 股 权 投 入 本 公 司 沈 车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货 车 新 造 和 修 理 业 务,2008 年 货 车 新 造 3,322 辆, 货 车 修 理 9,409 辆 ;2009 年 上 半 年 货 车 新 造 812 辆, 货 车 修 理 3,651 辆 本 公 司 2008 年 货 车 新 造 19,285 辆, 货 车 修 理 15,088 辆 ;2009 年 上 半 年 货 车 新 造 3,950 辆, 货 车 修 理 4,812 辆 营 业 收 入 ( 千 元 ) 净 利 润 ( 千 元 )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一 沈 车 公 司 824,273 2,573,284 14,383 60,302 二 本 公 司 从 事 货 车 业 务 公 司 合 计 3,945,178 12,660, , ,880 注 1 占 比 20.89% 20.33% 11.68% 11.11% 三 本 公 司 合 计 14,829,463 34,710, ,440 1,274,578 注 2 占 比 5.56% 7.41% 3.42% 4.73% 注 1: 占 比 为 沈 车 公 司 相 关 数 据 与 本 公 司 从 事 货 车 业 务 公 司 相 关 数 据 的 比 例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机 车 和 城 轨 车 辆 的 新 造,2009 年 上 半 年 未 生 产 货 车,2008 年 仅 生 产 了 少 量 货 车, 因 此 本 公 司 2008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数 据 统 计 中,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仅 包 含 了 货 车 新 造 的 营 业 收 入 此 外, 由 于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难 以 分 板 块 核 算 且 货 车 业 务 量 较 小, 因 此 本 公 司 2008 年 的 净 利 润 数 据 中 未 包 含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注 2: 占 比 为 沈 车 公 司 的 相 关 数 据 与 本 公 司 收 入 与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2006 年 5 月 17 日, 沈 阳 市 政 府 与 北 车 集 团 签 订 了 搬 迁 协 议 书 2006 年 5 月 份 下 旬, 沈 阳 市 政 府 已 将 沈 车 公 司 原 土 地 证 收 回, 土 地 权 属 已 变 更 新 厂 区 的 部 分 土 地 已 经 完 成 土 地 摘 牌 工 作, 其 土 地 权 属 证 明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其 余 土 地 属 于 集 体 用 地, 用 途 尚 未 转
158 变, 暂 不 能 挂 牌 交 易 截 至 目 前, 沈 车 公 司 新 厂 区 已 经 完 成 了 进 区 项 目 批 复 环 境 评 估 安 全 生 产 评 估 和 职 业 评 价 等 工 作, 大 部 分 主 体 工 程 已 基 本 完 成 但 由 于 铁 路 专 用 线 尚 未 建 成, 搬 迁 工 作 无 法 开 展 本 公 司 预 计 铁 路 专 用 线 的 建 设 工 作 将 于 2009 年 9 月 底 完 成, 沈 车 公 司 将 于 2009 年 四 季 度 开 始 搬 迁 工 作 ( 二 ) 避 免 和 减 少 同 业 竞 争 的 措 施 1. 北 车 集 团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不 竞 争 承 诺 函 (1) 北 车 集 团 承 诺, 待 沈 车 公 司 搬 迁 完 成 后, 北 车 集 团 将 根 据 股 份 公 司 的 要 求, 将 沈 车 公 司 的 股 权 或 促 使 沈 车 公 司 将 其 资 产 转 让 给 股 份 公 司 或 股 份 公 司 指 定 的 控 股 企 业, 届 时 将 以 经 评 估 的 价 格 公 平 合 理 的 条 款 进 行 上 述 转 让 ; (2) 北 车 集 团 承 诺, 在 股 份 公 司 收 购 沈 车 公 司 前, 北 车 集 团 委 托 股 份 公 司 对 沈 车 公 司 的 销 售 计 划 进 行 统 一 安 排 根 据 北 车 集 团 和 股 份 公 司 签 订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协 议, 股 份 公 司 制 定 了 中 国 北 车 货 车 统 一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了 股 份 公 司 和 沈 车 公 司 之 间 在 货 车 市 场 营 销 方 面 的 相 关 事 宜 根 据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在 互 不 竞 争 尊 重 历 史 和 充 分 考 虑 现 实 产 能 的 前 提 下, 由 股 份 公 司 统 一 协 调 沈 车 公 司 和 股 份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在 产 品 和 市 场 上 的 差 异 化 投 标 在 新 造 货 车 领 域, 沈 车 公 司 参 与 T11BK 长 钢 轨 车 GHA70A 及 GQ70 化 工 罐 车 等 产 品 的 投 标 ; 在 检 修 货 车 领 域, 沈 车 公 司 限 于 为 东 北 地 区 提 供 特 种 车 辆 厂 修 及 车 辆 段 修 的 服 务, 从 而 避 免 与 股 份 公 司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2. 签 订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协 议 为 避 免 和 减 少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的 同 业 竞 争,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采 取 的 具 体 措 施 主 要 为 签 订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协 议, 北 车 集 团 承 诺 如 下 : (1) 给 予 本 公 司 优 先 收 购 权, 在 沈 车 公 司 完 成 搬 迁 后, 北 车 集 团 应 根 据 本 公 司 的 要 求 以 届 时 经 评 估 的 价 格 公 平 合 理 的 条 款 将 其 持 有 的 沈 车 公 司 的 股 权 或 促 使 沈 车 公 司 将 其 资 产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指 定 的 控 股 企 业 在 本 公 司 收 购 沈 车 公 司 前, 北 车 集 团 委 托 本 公 司 对 沈 车 公 司 的 销 售 计 划 进 行 统 一 安 排 ; (2) 除 沈 车 公 司 的 货 车 新 造 和 修 理 业 务 外, 在 本 公 司 成 立 及 完 成 重 组 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企 业 并 尽 力 促 使 其 参 股 企 业 将 不 会 在 中 国 境 内 和 境 外, 单 独 或 与 他 人, 以
159 任 何 形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投 资 并 购 联 营 合 资 承 包 租 赁 经 营 购 买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或 参 股 )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或 协 助 从 事 或 参 与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企 业 目 前 及 今 后 进 行 的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 (3) 在 本 公 司 成 立 及 完 成 重 组 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企 业 并 尽 力 促 使 其 参 股 企 业 将 不 会 在 中 国 境 内 和 境 外, 以 任 何 形 式 支 持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控 股 企 业 以 外 的 他 人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企 业 目 前 及 今 后 进 行 的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 (4) 在 本 公 司 成 立 及 完 成 重 组 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企 业 并 尽 力 促 使 其 参 股 企 业 将 不 会 以 其 他 方 式 介 入 ( 不 论 直 接 或 间 接 ) 任 何 与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控 股 企 业 目 前 及 今 后 进 行 的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 (5) 如 果 在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北 车 集 团 或 其 控 股 企 业 发 现 任 何 与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直 接 或 间 接 竞 争 的 新 业 务 机 会, 应 立 即 书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并 尽 力 促 使 该 业 务 机 会 按 合 理 和 公 平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首 先 提 供 给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控 股 企 业 北 车 集 团 或 有 关 的 控 股 企 业 应 当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将 该 新 业 务 机 会 转 让 予 本 公 司 或 有 关 的 本 公 司 控 股 企 业 同 时, 北 车 集 团 承 诺 尽 最 大 努 力 促 使 其 参 股 企 业 参 照 本 规 定 执 行 ; (6) 在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如 果 北 车 集 团 拟 向 第 三 方 转 让 出 售 出 租 许 可 使 用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转 让 或 允 许 使 用 其 现 有 的 与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直 接 或 间 接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其 将 来 可 能 获 得 的 与 本 公 司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与 主 营 业 务 直 接 或 间 接 相 竞 争 的 新 业 务, 北 车 集 团 或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应 事 先 向 本 公 司 发 出 有 关 书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有 权 决 定 是 否 收 购 前 述 竞 争 业 务 或 权 益 在 本 公 司 作 出 决 定 前, 北 车 集 团 或 其 控 股 企 业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发 出 拟 向 其 转 让 出 售 出 租 或 许 可 其 使 用 该 竞 争 业 务 或 权 益 的 任 何 出 让 通 知 ; (7) 本 着 最 终 将 其 经 营 的 竞 争 性 业 务 通 过 授 予 本 公 司 的 优 先 交 易 及 选 择 权 及 / 或 优 先 受 让 权 及 / 或 优 先 收 购 权 转 让 予 本 公 司 的 原 则, 积 极 改 善 重 组 及 妥 善 经 营 其 保 留 的 业 务 和 其 将 来 可 能 获 得 的 竞 争 性 新 业 务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160 根 据 公 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目 前 存 在 的 主 要 关 联 方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北 车 集 团,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91.23% 的 股 份 前 进 投 资 为 本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之 一, 持 有 本 公 司 7.78% 的 股 份, 是 北 车 集 团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2.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二 级 企 业 名 称 全 资 或 控 股 三 级 企 业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注 长 春 长 客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95% 1.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注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52.73% 1.3 长 春 长 客 铸 锻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1.4 长 春 长 客 轨 道 车 辆 配 件 销 售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2.1 大 同 爱 碧 玺 60% 2.2 大 同 益 达 铸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5.01% 2. 同 车 公 司 注 2.3 北 京 赛 德 高 科 铁 道 电 气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2.4 大 同 机 车 煤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3.22% 2.5 大 同 机 车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0% 2.6 大 同 斯 麦 肯 轨 道 运 输 设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 2.7 大 同 市 远 诚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80% 3.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3.1 大 连 市 刀 具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00% 3.2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经 销 有 限 公 司 100% 4.1 大 连 睿 通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00% 4.2 大 连 国 通 液 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100% 4. 大 连 所 公 司 4.3 大 连 通 用 计 算 机 测 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00% 4.4 大 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泽 通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100% 4.5 大 连 中 铁 换 热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0% 5. 四 方 所 公 司 5.1 青 岛 铁 路 客 车 铝 窗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00%
161 二 级 企 业 名 称 全 资 或 控 股 三 级 企 业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5.2 青 岛 卡 玛 克 斯 缓 冲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55% 注 青 岛 四 研 铁 路 电 气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62% 5.4 青 岛 思 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 6.1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集 团 方 圆 工 模 具 有 限 公 司 100% 6.2 齐 齐 哈 尔 中 铁 齐 车 特 货 大 件 运 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3 齐 齐 哈 尔 铁 路 车 辆 建 筑 设 计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1% 80% 6.4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集 团 宏 兴 锻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6.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注 齐 车 集 团 牡 丹 江 齐 兴 铸 业 有 限 公 司 6.6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集 团 亿 联 铁 路 车 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7.8% 100% 6.7 齐 齐 哈 尔 北 车 铁 路 车 辆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92% 6.8 齐 齐 哈 尔 利 德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0% 6.9 齐 车 集 团 ( 齐 齐 哈 尔 ) 国 际 经 济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80% 6.10 牡 丹 江 金 缘 钩 缓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2.1% 6.11 大 连 齐 车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7.1 长 春 市 北 车 长 客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100% 7.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7.2 长 春 市 国 凯 模 具 设 备 修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7.3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长 春 长 客 物 资 经 销 有 限 公 司 100% 7.4 长 春 长 客 轨 道 环 保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50% 8.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8.1 北 京 南 口 南 机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9.1 山 西 东 方 机 铸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71.25% 9.2 太 原 市 畅 福 机 车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 9.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9.3 太 原 市 德 通 机 车 变 压 器 有 限 公 司 100% 9.4 太 原 市 越 达 机 车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100% 9.5 太 原 亮 箭 轨 道 工 程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162 二 级 企 业 名 称 全 资 或 控 股 三 级 企 业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10.1 西 安 捷 力 电 力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0% 10.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10.2 永 济 铁 路 电 机 电 器 修 配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6.17% 10.3 西 安 永 电 电 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9.20% 11.1 山 东 同 力 达 智 能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100% 11.2 济 南 铁 力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75% 11.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11.3 山 东 华 腾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 11.4 济 南 润 和 机 车 车 辆 物 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11.5 山 东 同 力 钢 构 有 限 公 司 100% 12.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12.1 北 京 唐 车 经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0% 13.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13.1 唐 山 北 方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100% 14.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14.1 哈 尔 滨 双 盛 实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15.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 注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18.1 兰 州 泽 隆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39% 19.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23.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装 备 公 司 注 1: 本 公 司 通 过 长 客 股 份 持 有 长 春 长 客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95% 股 权, 通 过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 的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100% 注 2: 本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长 春 轨 道 客 车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18% 的 股 权, 通 过 长 客 股 份 持 有 该 公 司 52.73% 股 权, 通 过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持 有 9.09% 的 股 权, 通 过 四 方 所 公 司 持 有 4.55% 的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共 持 有 84.55% 股 权 注 3: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车 公 司 持 有 北 京 赛 德 高 科 铁 道 电 气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7.67% 股 权, 通 过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持 有 9.61% 的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77.28% 股 权 注 4: 本 公 司 通 过 四 方 所 公 司 持 有 青 岛 四 研 铁 路 电 气 研 究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62% 的 股 权, 通 过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青 岛 四 研 铁 路 电 气 研 究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8% 的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70% 的 股 权
163 注 5: 本 公 司 通 过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齐 车 集 团 牡 丹 江 齐 兴 铸 业 有 限 公 司 67.80% 的 股 权, 通 过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齐 车 集 团 牡 丹 江 齐 兴 铸 业 有 限 公 司 1.70% 的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69.50% 的 股 权 注 6: 本 公 司 通 过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持 有 兰 州 泽 隆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39% 的 股 权, 通 过 大 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泽 通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兰 州 泽 隆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51% 的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90% 的 股 权 3.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除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前 进 投 资 外,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1 齐 车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1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2 齐 齐 哈 尔 车 辆 厂 银 鹤 非 标 设 备 制 造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3 齐 齐 哈 尔 车 辆 集 团 顺 达 运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4 齐 齐 哈 尔 斯 潘 塞 表 面 处 理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5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物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6 齐 齐 哈 尔 市 车 城 房 屋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7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集 团 爱 恩 铸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8 齐 齐 哈 尔 齐 车 集 团 通 汇 机 械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2 哈 车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2.1 哈 尔 滨 双 通 铸 锻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3 牡 丹 江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3.1 牡 丹 江 三 新 建 筑 结 构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3.2 牡 丹 江 绿 津 生 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3.3 牡 丹 江 远 通 铁 路 配 件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4 长 机 辆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5 长 客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6 沈 车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6.1 沈 阳 机 车 车 辆 铁 道 制 动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7 沈 车 工 贸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7.1 沈 阳 沈 机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8 大 连 大 力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8.1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厂 技 工 学 校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8.2 大 连 大 力 房 屋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8.3 大 连 机 车 天 源 实 业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8.4 大 连 保 税 区 东 风 机 车 车 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64 序 号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9 唐 山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9.1 唐 山 康 泰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0 二 七 机 车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0.1 北 京 市 西 宇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中 心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1 南 口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1.1 北 京 昌 平 南 口 经 联 汽 车 修 理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1.2 北 京 佳 达 塑 化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2 前 进 投 资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3 同 车 社 区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4 太 原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5 永 济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5.1 永 济 市 电 机 宾 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5.2 永 济 铁 路 铸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5.3 永 济 电 济 厂 纯 净 水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6 济 南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7 西 安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7.1 西 安 顺 达 车 辆 铸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7.2 西 安 兴 达 车 辆 锻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7.3 西 安 瑞 丰 弹 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7.4 陕 西 华 源 铁 路 配 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18 兰 州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19 大 同 煤 炭 运 销 结 算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20 大 连 华 铁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20.1 大 连 保 税 区 华 铁 国 际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21 天 津 厂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二 级 企 业 ) 21.1 天 津 市 泰 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21.2 天 津 津 浦 意 式 工 业 园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21.3 天 津 市 雷 驰 科 工 贸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21.4 天 津 市 天 工 新 技 术 开 发 公 司 同 受 北 车 集 团 控 制 ( 三 级 企 业 ) 4. 本 公 司 的 合 营 企 业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1 日 立 永 济 间 接 持 股 50% 2 青 岛 四 方 法 维 莱 轨 道 制 动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50%
165 3 长 客 庞 巴 迪 间 接 持 股 50% 4 大 连 东 芝 间 接 持 股 50% 5 长 春 帝 安 帝 国 际 实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50% 5. 本 公 司 的 联 营 企 业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1 南 口 斯 凯 孚 间 接 持 股 49% 2 青 岛 阿 尔 斯 通 铁 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49% 注 1 3 大 同 ABB 间 接 持 股 50% 4 西 安 阿 尔 斯 通 永 济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49% 5 信 阳 同 合 车 轮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持 股 10%, 间 接 持 股 15% 6 重 庆 长 客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20% 7 齐 齐 哈 尔 三 益 铸 造 设 备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49% 8 克 诺 尔 - 南 口 供 风 设 备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股 45% 注 1: 本 公 司 虽 然 持 有 大 同 ABB50% 股 权, 但 在 该 公 司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低 于 50% 6.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上 述 人 员 的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第 八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7.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不 存 在 其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对 本 公 司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主 要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商 品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合 计 387,205 1,649, , ,
166 一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二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42, % 251, % 15, % 64, % 245, % 1,397, % 418, % 251, %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销 售 商 品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是 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发 生 的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发 生 的 销 售 商 品 关 联 交 易 占 本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关 联 交 易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3.30% 84.75% 96.46% 和 79.53%, 主 要 内 容 是 本 公 司 将 购 买 的 原 材 料 销 售 给 存 续 企 业 以 进 行 铸 锻 件 的 初 级 加 工 等 (2) 向 关 联 方 购 买 材 料 单 位 : 千 元 关 联 方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合 计 1,323,321 2,615, , ,426 一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二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075, % 1,531, % 206, % 166, % 248, % 1,083, % 592, % 314, %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发 生 的 购 买 材 料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内 容 是 向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采 购 煤 炭 辅 助 零 配 件 初 级 铸 锻 件 等 本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采 购 材 料 主 要 为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的 零 配 件 2009 年 上 半 年 及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与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的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是 随 着 本 公 司 业 务 量 的 增 加, 向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采 购 配 件 增 加 (3) 担 保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余 额 - 25,000 33,511 62,297 接 受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借 款 余 额 332, ,207 2,521,010 1,073,427 本 公 司 接 受 关 联 方 的 担 保 为 北 车 集 团 为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借 款 提 供 的 担 保 ; 本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主 要 为 向 本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提 供 的 担 保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的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167 (4) 借 款 及 利 息 支 出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向 北 车 集 团 借 款 余 额 400,000 1,390,060 7,213,120 4,505,014 利 息 支 出 , 在 本 公 司 成 立 前, 为 了 降 低 融 资 成 本, 北 车 集 团 采 取 统 一 借 款 后 将 资 金 借 贷 给 控 股 子 公 司 使 用 的 方 式 ;2008 年 6 月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在 银 行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下 统 一 安 排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事 宜, 为 减 少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北 车 集 团 需 与 相 关 银 行 债 权 人 联 系, 在 取 得 其 同 意 的 前 提 下, 将 相 关 债 务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所 有 通 过 北 车 集 团 统 一 借 贷 的 款 项 均 已 取 得 相 关 债 权 人 的 同 意, 完 成 了 债 务 变 更 手 续 因 此,2006 年 至 2008 年 本 公 司 均 有 对 北 车 集 团 的 借 款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向 北 车 集 团 的 借 款 余 额 为 通 过 委 托 贷 款 方 式 从 北 车 集 团 取 得 的 贷 款, 该 贷 款 事 宜 已 经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1 月 14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章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3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的 主 要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除 上 述 向 北 车 集 团 的 关 联 借 款 外,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借 款 2007 年 本 公 司 向 北 车 集 团 的 借 款 余 额 较 2006 年 有 较 大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C70 C80 敞 车 和 P70 棚 车 项 目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项 目 及 同 车 公 司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HXD2 型 电 力 机 车 项 目 等 改 造 的 资 金 需 求 较 大, 需 要 增 加 北 车 集 团 借 款 金 额 (5) 本 公 司 与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的 交 易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支 付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2,453 4,597 3,774 3,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主 要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商 品 387,205 1,649, , ,
168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2.61% 4.75% 1.65% 1.51% 向 关 联 方 购 买 材 料 1,323,321 2,615, , ,426 向 关 联 方 购 买 材 料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10.35% 8.86% 3.62% 2.71% 上 述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占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或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较 低,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影 响 较 小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购 买 材 料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较 以 往 年 度 增 加 较 多, 是 由 于 发 展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内 燃 电 力 机 车 高 速 重 载 货 车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向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采 购 的 相 关 配 套 零 部 件 金 额 增 长 所 致 2008 年, 本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以 往 年 度 增 加 较 多, 是 由 于 随 着 本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本 公 司 销 售 给 存 续 企 业 以 进 行 初 级 铸 锻 件 加 工 的 原 材 料 增 加 3.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的 主 要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房 产 租 赁 2008 年 9 月 23 日,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签 订 了 房 产 租 赁 协 议, 北 车 集 团 依 据 该 协 议 的 约 定 将 位 于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建 筑 面 积 10,197 平 方 米 的 房 产 (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证 号 为 京 房 权 证 丰 国 字 第 号 ) 出 租 给 本 公 司 租 赁 期 限 为 3 年, 协 议 生 效 之 日 起 第 一 年 的 具 体 租 金 金 额 为 8,325, 元 (2) 本 公 司 收 购 北 车 集 团 所 持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100% 股 权 2009 年 1 月 14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收 购 北 车 集 团 所 持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100% 股 权 事 宜, 拟 收 购 股 权 的 价 值 已 经 中 资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资 评 报 字 [2009] 第 013 号 ) 予 以 评 估, 评 估 价 值 为 30, 万 元 2009 年 3 月 26 日, 本 公 司 已 通 过 进 场 交 易 的 方 式 取 得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100% 股 权, 相 应 股 东 变 更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已 办 理 完 毕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公 司 现 已 更 名 为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3) 北 车 集 团 通 过 银 行 向 本 公 司 发 放 委 托 贷 款 2009 年 1 月 14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向 北 车 集 团 申 请
169 委 托 贷 款 的 议 案 2009 年 2 月 3 日, 北 车 集 团 根 据 其 与 本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现 金 管 理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书 (2008 信 银 营 委 贷 字 第 3186 号 ), 委 托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发 放 贷 款 3 亿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3.33%, 贷 款 期 限 为 2009 年 2 月 3 日 至 2010 年 2 月 3 日 2009 年 4 月 22 日, 北 车 集 团 根 据 其 与 本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现 金 管 理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书 (2008 信 银 营 委 贷 字 第 3186 号 ), 委 托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发 放 贷 款 1 亿 元, 贷 款 利 率 为 3.33%, 贷 款 期 限 为 2009 年 4 月 22 日 至 2010 年 4 月 22 日 (4) 本 公 司 向 北 车 集 团 购 买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房 产 2009 年 1 月 14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牡 丹 江 金 缘 钩 缓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拟 购 买 控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牡 丹 江 厂 占 有 使 用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地 上 建 筑 物 的 议 案 2009 年 3 月 5 日, 牡 丹 江 金 缘 钩 缓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牡 丹 江 厂 就 上 述 事 项 签 署 了 相 关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牡 丹 江 金 缘 钩 缓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拟 购 买 位 于 黑 龙 江 省 牡 丹 江 市 阳 明 区 机 车 路 55 号 的 面 积 约 为 47 万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地 上 建 筑 物, 前 述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地 上 建 筑 物 的 面 积 价 值 以 实 际 测 量 评 估 结 果 为 准, 并 按 照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规 定 的 程 序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目 前 相 关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4. 关 联 方 主 要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情 况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票 据 其 他 应 收 款 短 期 借 款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113, ,666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255, ,560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1,879 5,894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69,341 44,945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37,435 -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4,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16, ,547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2,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400,000 10,
170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应 付 票 据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利 息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借 款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 -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193, ,424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780, ,373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110, ,155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 -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 -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108,242 25,006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5,071 3,894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 -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1,898 8,140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 -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 100,000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 -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 1,280,000 本 公 司 之 合 营 联 营 公 司 -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非 正 常 业 务 往 来 资 金 余 额 5. 未 来 主 要 关 联 交 易 为 规 范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本 公 司 设 立 后 与 北 车 集 团 签 署 了 以 下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1)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由 于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与 北 车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销 售 商 品 及 材 料 采 购 商 品 及 材 料 提 供 服 务 接 受 服 务 等 经 本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签 订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该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类 型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及 材 料 采 购 商 品 及 材 料 提 供 服 务 接 受 服 务
171 2 本 协 议 下 有 关 交 易 的 定 价 原 则 : 为 保 证 本 协 议 下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 本 公 司 及 其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应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具 体 原 则 为 : A. 政 府 定 价 : 有 统 一 收 费 标 准 的, 执 行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的 规 定 ; B. 政 府 指 导 价 : 有 指 导 性 收 费 标 准 的, 在 政 府 指 导 价 的 范 围 内 协 商 确 定 收 费 标 准 ; C. 除 前 两 者 外, 有 可 比 市 场 价 格 的, 优 先 参 考 该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 D. 没 有 前 述 三 项 标 准 时, 应 参 考 关 联 方 与 独 立 于 关 联 方 的 第 三 方 发 生 的 非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确 定 ; E. 既 无 可 比 的 市 场 价 格 又 无 独 立 的 非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可 供 参 考 的, 应 依 据 提 供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实 际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确 定 价 格 ; 3 本 协 议 的 有 关 交 易 的 运 作 方 式 : A. 双 方 须 于 每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前 向 对 方 提 交 下 一 年 度 需 向 对 方 获 取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需 求 计 划, 并 须 编 制 该 年 度 向 对 方 提 供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计 划, 于 该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之 前 将 提 供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计 划 提 交 对 方 ; B. 双 方 须 确 保 各 自 下 属 子 公 司 依 照 双 方 认 可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供 求 年 度 计 划 签 订 具 体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 C. 在 计 划 执 行 过 程 中, 如 有 需 要 并 经 双 方 同 意, 可 以 对 产 品 或 服 务 供 求 年 度 计 划 进 行 调 整 ; D. 按 照 本 协 议 所 签 订 的 各 类 具 体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的 期 限 一 般 为 1 年, 如 需 签 订 长 于 或 短 于 1 年 期 限 的 协 议,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4 本 协 议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自 2008 年 6 月 26 日 起 至 2011 年 6 月 25 日 止 (2) 房 产 租 赁 协 议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需 要 向 北 车 集 团 租 赁 房 屋 经 本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本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签 订 房 产 租 赁 协 议, 该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北 车 集 团 依 据 该 协 议 的 约 定 将 位 于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建 筑 面 积 10,
172 平 方 米 的 房 产 出 租 给 本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租 赁 房 产 ) 租 赁 房 产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证 号 为 京 房 权 证 丰 国 字 第 号 2 本 协 议 租 赁 房 产 的 租 赁 期 限 为 3 年, 自 2008 年 6 月 26 日 起 至 2011 年 6 月 25 日 止 租 赁 期 限 届 满, 可 以 延 长 租 赁 期 间 3 租 金 : 租 赁 房 产 的 租 金 参 照 可 比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协 议 生 效 之 日 起 第 一 年 的 具 体 租 金 金 额 为 8,325, 元 协 议 所 约 定 的 租 金, 由 本 公 司 按 年 支 付 本 公 司 应 于 协 议 签 订 之 日 起 满 一 年 之 前 15 日 内 将 当 年 应 付 的 租 金 支 付 予 北 车 集 团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双 方 应 根 据 同 类 房 产 的 市 场 租 赁 价 格, 每 年 就 租 金 金 额 调 整 一 次, 并 由 双 方 以 书 面 形 式 共 同 确 认 当 年 的 租 金 金 额, 调 整 后 的 租 金 金 额 不 超 过 独 立 第 三 方 租 赁 同 类 房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4 选 购 权 : 在 租 赁 期 内, 北 车 集 团 不 可 撤 销 地 授 予 本 公 司 选 购 租 赁 房 产 的 权 利, 购 买 租 赁 房 产 的 价 格 以 双 方 共 同 确 认 并 经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的 评 估 结 果 为 基 础 本 公 司 选 购 权 可 以 在 租 赁 期 限 内 任 一 时 间 一 次 或 分 次 全 部 或 部 分 行 使 三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为 规 范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间 存 在 的 关 联 交 易,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保 证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符 合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公 司 制 度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关 联 股 东 和 关 联 董 事 回 避 制 度 等 作 出 了 规 定 ( 一 ) 公 司 章 程 中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除 外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00 万 元,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下 的 关 联 交 易 (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除 外 )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173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二 )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除 外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权 总 数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前, 应 当 推 举 两 名 股 东 代 表 参 加 计 票 和 监 票 审 议 事 项 与 股 东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相 关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不 得 参 加 计 票 监 票 ( 三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00 万 元,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下 的 关 联 交 易 (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除 外 )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非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关 联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 关 联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非 关 联 董 事 的 委 托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四 )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中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公 司 按 照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和 控 股 股 东 北 车 集 团 就 持 续 发 生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签 署 关 联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关 联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的 内 容 包 括 定 价 原 则 和 依 据 交 易 价 格 交 易 总 量 或 者 明 确 具 体 的 总 量 确 定 方 法 交 易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等 主 要 条 款 关 联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之 后,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之 后, 不 再 对 该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的 具 体 实 施 协 议
174 进 行 审 议 该 框 架 协 议 将 下 发 到 公 司 下 属 的 各 控 股 子 公 司 执 行 公 司 应 当 在 当 年 的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向 股 东 汇 报 关 联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范 围 之 外 的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或 者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00 万 元 的 (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除 外 ), 由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批 准 前 述 关 联 交 易 在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前, 应 先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进 行 初 审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该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框 架 协 议 范 围 之 外 的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且 金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以 上 的, 由 董 事 会 将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就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表 决 时, 关 联 股 东 需 回 避 表 决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应 当 说 明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的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应 由 除 关 联 股 东 以 外 的 其 他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四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的 程 序 合 法 性 及 交 易 价 格 的 公 允 性 发 表 了 如 下 意 见 :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是 基 于 普 通 的 商 业 交 易 条 件 及 有 关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情 形 五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与 各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市 场 原 则 进 行, 保 证 双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侵 犯 本 公 司 将 以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为 原 则, 尽 量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175 中 规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的 回 避 制 度 决 策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等 内 容, 并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以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的 公 开 公 允 合 理, 从 而 保 护 股 东 利 益
176 第 八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一 ) 董 事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董 事 9 名, 其 中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5 名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3 年,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位 提 名 人 任 期 时 间 崔 殿 国 董 事 长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王 立 刚 副 董 事 长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奚 国 华 董 事 总 裁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林 万 里 职 工 董 事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秦 家 铭 独 立 董 事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张 忠 独 立 董 事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陈 丽 芬 独 立 董 事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邵 瑛 独 立 董 事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张 新 民 独 立 董 事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本 公 司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崔 殿 国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4 年 2 月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北 车 集 团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1985 年 至 1998 年 3 月 任 大 连 内 燃 机 车 研 究 所 所 长 助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兼 副 所 长 党 委 书 记 兼 副 所 长 所 长 兼 党 委 书 记 ;1998 年 3 月 至 1999 年 10 月 任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厂 党 委 书 记 ; 1999 年 10 月 至 2000 年 9 月 任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2000 年 9 月 至 2002 年 6 月 任 北 车 集 团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2002 年 6 月 以 来 任 北 车 集 团 总 经 理 ( 法 定 代 表 人 ) 党 委 副 书 记 崔 殿 国 先 生 先 后 毕 业 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气 体 动 力 工 程 专 业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获 工 学 学 士 和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是 中 国 内 燃 机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中 国 企 业 家 协 会 理 事 会 副 会 长
177 王 立 刚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0 年 5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政 工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副 董 事 长,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书 记 1986 年 5 月 至 1993 年 5 月 任 大 同 机 车 厂 工 会 主 席 党 委 副 书 记 ;1993 年 5 月 至 1995 年 9 月 任 永 济 厂 党 委 书 记 ; 1995 年 9 月 至 2000 年 9 月 任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董 事 党 委 副 书 记 ;2000 年 9 月 至 2004 年 5 月 历 任 北 车 集 团 董 事 党 委 副 书 记 兼 纪 委 书 记 工 会 主 席,2004 年 5 月 至 2008 年 7 月 任 党 委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奚 国 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3 年 12 月 出 生,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裁 党 委 常 委,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常 委 1997 年 12 月 至 2004 年 5 月 任 株 洲 电 力 机 车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所 长 兼 党 委 副 书 记 ;2004 年 5 月 至 2008 年 7 月 任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常 委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工 程 师 奚 国 华 先 生 毕 业 于 上 海 铁 道 学 院 机 车 电 传 动 专 业, 并 先 后 获 得 长 沙 铁 道 学 院 运 输 自 动 化 与 控 制 工 程 专 业 工 学 硕 士 湖 南 大 学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管 理 学 硕 士 中 南 大 学 控 制 理 论 与 控 制 工 程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 曾 获 第 五 届 詹 天 佑 铁 道 科 学 技 术 人 才 奖,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是 国 家 863 计 划 现 代 交 通 技 术 领 域 专 家 组 专 家 林 万 里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1 年 12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董 事 党 委 副 书 记 纪 委 书 记,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副 书 记 纪 委 书 记 1995 年 12 月 至 2007 年 1 月 任 中 国 铁 路 工 程 总 公 司 隧 道 工 程 局 党 委 副 书 记 党 委 副 书 记 兼 纪 委 书 记, 中 铁 隧 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副 董 事 长 ;2007 年 1 月 任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副 书 记 纪 委 书 记 秦 家 铭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45 年 7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和 中 国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历 任 铁 道 部 电 气 化 工 程 局 副 局 长 局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中 国 铁 路 工 程 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张 忠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46 年 11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和 北 京 华 德 尼 奥 普 兰 客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历 任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总 公 司 333 厂 厂 长 发 展 规 划 局 局 长,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党 组 副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陈 丽 芬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9 年 7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178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江 苏 阳 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江 苏 阳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中 国 毛 纺 行 业 第 一 届 理 事 会 常 务 理 事 历 任 江 苏 江 阴 市 精 毛 纺 厂 副 厂 长 党 支 部 副 书 记, 江 苏 阳 光 集 团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江 苏 阳 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邵 瑛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46 年 6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政 工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历 任 河 北 省 易 县 县 委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河 北 保 定 团 地 委 副 书 记 书 记, 机 械 部 企 管 司 政 工 处 副 处 长 政 策 法 规 司 联 络 处 处 长, 机 电 部 政 研 会 政 工 办 副 秘 书 长 秘 书 长, 机 电 部 机 械 部 政 工 办 主 任, 中 纪 委 监 察 部 驻 国 家 机 械 局 纪 检 组 副 组 长 监 察 局 局 长, 中 纪 委 监 察 部 驻 国 家 经 贸 委 纪 检 组 副 组 长 监 察 局 正 局 级 监 察 专 员,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纪 委 副 书 记 张 新 民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2 年 12 月 出 生,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副 校 长 兼 国 际 商 学 院 院 长 博 士 生 导 师 全 国 MBA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委 员 张 新 民 先 生 于 1994 年 9 月 取 得 英 国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公 会 (ACCA) 会 员 资 格, 于 2008 年 3 月 取 得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HKICPA) 会 员 资 格 张 新 民 先 生 现 任 上 海 申 华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生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一 心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曾 任 五 矿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中 富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光 彩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四 家 上 市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的 选 聘 情 况 如 下 :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崔 殿 国 王 立 刚 奚 国 华 秦 家 铭 张 忠 陈 丽 芬 邵 瑛 张 新 民 为 公 司 董 事, 其 中 秦 家 铭 张 忠 陈 丽 芬 邵 瑛 张 新 民 为 独 立 董 事 林 万 里 为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的 职 工 董 事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崔 殿 国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王 立 刚 为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二 ) 监 事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监 事 3 名, 其 中 包 括 职 工 监 事 1 名, 职 工 监 事 由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三 年,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监 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79 姓 名 职 位 提 名 人 任 期 时 间 刘 克 鲜 监 事 会 主 席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9 月 至 2011 年 6 月 陈 方 平 职 工 监 事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朱 三 华 监 事 北 车 集 团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本 公 司 监 事 简 历 如 下 : 刘 克 鲜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2 年 6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和 前 进 投 资 董 事 1986 年 7 月 至 1997 年 2 月 任 铁 道 部 工 业 总 公 司 (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 团 工 委 书 记 干 部 部 部 长 ;1997 年 2 月 至 2001 年 2 月 任 北 京 二 七 机 车 厂 党 委 副 书 记 党 委 书 记 ;2001 年 2 月 至 2006 年 2 月 任 北 车 集 团 工 会 副 主 席 工 会 副 主 席 兼 劳 动 工 资 部 部 长,2006 年 2 月 以 来 任 北 车 集 团 总 经 济 师 总 法 律 顾 问 陈 方 平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0 年 5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政 工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纪 委 副 书 记, 北 车 集 团 纪 委 副 书 记 1987 年 10 月 至 1988 年 12 月 任 天 津 厂 团 委 书 记 ;1988 年 12 月 至 2000 年 12 月 曾 任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团 工 委 书 记 干 部 部 部 长 ( 人 事 部 主 任 ), 全 国 铁 道 团 委 常 委 团 中 央 委 员 ;2000 年 12 月 以 来 历 任 北 车 集 团 干 部 部 ( 人 事 部 ) 部 长 纪 委 副 书 记 朱 三 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2 年 12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助 理 兼 审 计 部 部 长,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董 事,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前 进 投 资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监 事 1994 年 9 月 至 2000 年 12 月 任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高 级 会 计 师,2000 年 12 月 以 来 历 任 北 车 集 团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部 长 总 会 计 师 助 理 总 会 计 师 助 理 兼 审 计 部 部 长 本 公 司 监 事 的 选 聘 情 况 如 下 :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召 开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宇 朱 三 华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陈 方 平 为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的 职 工 监 事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董 宇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刘 克 鲜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同 时 接 受 董 宇 辞 去 本 公 司 监 事 及 监 事 会 主 席 职 务, 并 于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选 举 刘 克 鲜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180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6 名,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位 任 期 时 间 奚 国 华 董 事 总 裁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赵 光 兴 副 总 裁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孙 锴 副 总 裁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高 志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2008 年 8 月 至 2011 年 6 月 2008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孙 永 才 总 工 程 师 2008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谢 纪 龙 董 事 会 秘 书 2008 年 8 月 至 2011 年 6 月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如 下 : 奚 国 华 先 生 的 简 历 请 参 见 上 文 董 事 简 历 所 述 赵 光 兴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8 年 5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党 委 常 委,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常 委,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和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1993 年 3 月 至 1999 年 10 月 任 铁 道 部 办 公 厅 副 处 级 秘 书 正 处 级 秘 书 ;1999 年 10 月 至 2000 年 9 月 任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助 理 ; 2000 年 9 月 以 来 历 任 北 车 集 团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常 委 副 总 经 理 孙 锴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3 年 6 月 出 生,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党 委 常 委,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常 委, 前 进 投 资 董 事 长,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和 南 口 斯 凯 孚 董 事 1993 年 1 月 至 2004 年 5 月 曾 任 西 安 厂 副 厂 长, 党 委 书 记, 厂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2004 年 5 月 以 来 历 任 北 车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常 委 高 志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1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党 委 常 委, 北 车 集 团 党 委 常 委 1999 年 7 月 至 2003 年 8 月 曾 任 长 客 厂 总 会 计 师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2003 年 8 月 以 来 历 任 北 车 集 团 副 总 会 计 师 总 会 计 师 党 委 常 委 孙 永 才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4 年 11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1999 年 10 月 至 2003 年 12 月 任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厂 副 厂 长 ;2003 年 12 月 至 2005 年 3 月 任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3 月 至 2008 年 7 月 任
181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副 董 事 长 党 委 书 记, 大 连 大 力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副 董 事 长 ;2008 年 7 月 以 来 历 任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副 董 事 长 党 委 书 记 谢 纪 龙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6 年 9 月 出 生, 大 学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02 年 1 月 至 2006 年 4 月 任 长 春 机 车 厂 总 会 计 师 副 厂 长 厂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长 机 辆 董 事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2006 年 4 月 以 来 历 任 天 津 厂 党 委 书 记,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聘 情 况 如 下 :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奚 国 华 为 本 公 司 总 裁, 聘 任 赵 光 兴 孙 锴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聘 任 高 志 为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8 月 5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聘 任 高 志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聘 任 谢 纪 龙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12 月 19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聘 任 孙 永 才 为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6 名, 其 中 包 括 14 名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的 专 家,6 名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奖 获 得 者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位 王 星 明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谢 步 明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助 理 兼 研 究 院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梁 兵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助 理 兼 机 车 与 动 力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唐 献 康 本 公 司 研 究 院 高 级 副 总 经 理 兼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杨 永 林 同 车 公 司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封 全 保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同 车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耿 标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张 思 庆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于 连 友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祝 震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邢 书 明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首 席 设 计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牛 得 田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赵 明 花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王 炎 金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182 姓 名 吴 昭 平 刘 保 明 职 位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四 方 所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高 级 工 程 师 本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历 如 下 : 王 星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8 年 出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铁 道 车 辆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中 国 交 通 运 输 协 会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委 员 会 专 家 王 星 明 先 生 历 任 唐 山 厂 工 程 师 车 间 副 主 任 设 计 处 处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总 工 程 师 北 车 集 团 机 车 车 辆 部 部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王 星 明 先 生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主 持 机 车 车 辆 产 品 开 发 研 制 工 作, 主 持 完 成 多 项 国 家 铁 道 部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和 升 级 换 代 产 品 出 口 马 来 西 亚 缅 甸 越 南 和 朝 鲜 米 轨 / 准 轨 客 车 国 内 首 列 内 燃 动 车 组 的 开 发 研 制, 并 获 得 铁 道 部 河 北 省 等 科 技 成 果 奖 组 织 完 成 了 23 吨 轴 重 系 列 货 车 大 吨 位 特 种 货 车 铝 合 金 车 体 交 流 传 动 动 力 分 散 动 车 组 和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等 开 发 研 制 主 持 完 成 国 家 863 计 划 机 车 车 辆 虚 拟 样 机 系 统 第 一 阶 段 的 开 发 2004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王 星 明 先 生 1982 年 7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铁 道 车 辆 专 业,1996 年 11 月 毕 业 于 中 欧 国 际 工 商 学 院, 获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谢 步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0 年 出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助 理 兼 研 究 院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谢 步 明 先 生 历 任 同 车 公 司 工 程 师 产 品 开 发 部 部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总 工 程 师, 北 车 集 团 总 工 程 师 助 理 兼 大 连 电 力 牵 引 研 发 中 心 总 经 理 主 持 完 成 铁 道 部 重 点 项 目 韶 山 7 系 列 电 力 机 车 开 发 研 制, 填 补 了 国 内 重 载 货 运 客 运 和 准 高 速 电 力 机 车 空 白,1999 年 获 山 西 省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韶 山 7D 型 电 力 机 车, 2002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韶 山 7C 型 电 力 机 车,2004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2000 年 获 铁 道 部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称 号,2000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主 持 自 主 研 发 了 多 项 电 力 牵 引 核 心 技 术 和 关 键 产 品, 具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电 力 牵 引 交 流 传 动 试 验 系 统,2006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2007 年 获 中 央 企 业 青 年 科 技 创 新 奖 铜 奖 具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TCN 网 关,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被 列 为 2007 年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科 技 成 果 特 等 奖 谢 步 明 先 生 1982 年 1 月 毕 业 于 北 方 交 通 大 学 内 燃 机 车 专 业,2001 年 4 月 取 得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183 梁 兵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4 年 出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助 理 兼 机 车 动 力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梁 兵 先 生 历 任 同 车 公 司 工 程 师 工 艺 处 处 长 设 计 处 处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北 车 集 团 机 车 车 辆 部 副 部 长 技 术 开 发 部 部 长 梁 兵 先 生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机 车 研 发 和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先 后 主 持 参 加 了 国 家 级 和 铁 道 部 等 多 项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和 重 大 攻 关 课 题, 特 别 是 在 电 力 机 车 领 域 做 出 了 突 出 贡 献 参 与 研 制 的 韶 山 7 型 电 力 机 车, 年 分 别 获 铁 道 部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和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1998 年 获 铁 道 部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1999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5 年 获 詹 天 佑 铁 道 科 学 技 术 奖 青 年 奖 梁 兵 先 生 1986 年 7 月 毕 业 于 上 海 铁 道 学 院 机 车 电 传 动 专 业,2003 年 6 月 取 得 中 南 大 学 交 通 运 输 信 息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唐 献 康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出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研 究 院 高 级 副 总 经 理 兼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唐 献 康 先 生 历 任 株 洲 电 力 机 车 研 究 所 工 程 师 科 研 处 副 处 长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北 车 集 团 综 合 技 术 部 副 部 长 技 术 开 发 部 副 部 长 信 息 中 心 主 任 唐 献 康 先 生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长 期 从 事 机 车 控 制 列 车 行 车 安 全 装 备 的 研 发 及 推 广 应 用, 主 持 完 成 多 项 国 家 部 省 级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开 发 研 制 参 与 组 织 和 协 调 了 200km/h 及 以 上 高 速 动 车 组 和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机 车 等 国 家 级 重 大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再 创 新 工 作 参 与 研 制 的 电 力 机 车 微 机 控 制 检 测 系 统 获 铁 道 部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主 持 完 成 的 LKJ-93 型 列 车 运 行 监 控 记 录 装 置 获 铁 道 部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TAX2 型 机 车 安 全 信 息 综 合 监 测 装 置 获 株 洲 市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湖 南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铁 路 机 车 车 号 车 次 识 别 系 统 LKJ2000 型 列 车 运 行 监 控 记 录 装 置 分 别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1995 年 获 株 洲 市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铁 路 优 秀 科 技 工 作 者 称 号, 1996 年 获 湖 南 省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五 一 劳 动 奖 章,2002 年 获 首 届 中 央 企 业 十 大 杰 出 青 年 提 名 奖,2005 年 获 茅 以 升 铁 道 工 程 师 奖,2006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唐 献 康 先 生 1986 年 7 月 毕 业 于 湘 潭 大 学 工 业 自 动 化 专 业,1989 年 3 月 毕 业 于 兰 州 铁 道 学 院 铁 道 运 输 自 动 化 与 控 制 专 业 并 获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杨 永 林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6 年 出 生, 现 任 同 车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兼 任 中 央 企 业 青 年 联 合 会 委 员 山 西 省 铁 道 学 会 副 理 事 长 山 西 省 机 械 工 程 学 会 理 事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兼 职 教 授 杨 永 林 先 生 历 任 同 车 公 司 工 程 师 设 计 处 副 处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总 工 程 师 兼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副 总 经 理 主 持 完 成 的 韶 山
184 7 型 电 力 机 车,1997 年 分 获 铁 道 部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和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铁 道 机 车 车 辆 - 轨 道 耦 合 动 力 学 研 究 及 应 用,2005 年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韶 山 7D 型 电 力 机 车, 成 为 我 国 铁 路 第 四 次 大 提 速 的 主 型 机 车,2001 年 获 九 五 国 家 技 术 创 新 优 秀 项 目 奖,2002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韶 山 7E 型 电 力 机 车,2003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主 持 完 成 韶 山 7E 型 电 力 机 车 模 块 化 改 造 以 及 200km/h 先 锋 号 动 力 分 散 式 动 车 组 变 压 器 270km/h 中 华 之 星 动 力 车 研 制 主 持 完 成 法 国 阿 尔 斯 通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和 200km/h 交 流 传 动 客 运 电 力 机 车 研 制 等 2001 年 获 山 西 省 杰 出 青 年 技 术 创 新 能 手 称 号,2002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3 年 获 中 华 全 国 铁 路 总 工 会 火 车 头 奖 章,2003 年 获 第 六 届 詹 天 佑 铁 道 科 学 技 术 奖 青 年 奖,2006 年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十 五 科 技 成 就 奖 杨 永 林 先 生 1989 年 7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电 力 牵 引 与 传 动 控 制 专 业,2003 年 7 月 获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封 全 保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4 年 出 生, 现 任 同 车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封 全 保 先 生 历 任 同 车 公 司 工 程 师 产 品 开 发 部 副 部 长 技 术 中 心 副 主 任 副 总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动 强 学 组 副 组 长 铁 道 行 业 内 燃 机 车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委 员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兼 职 教 授 封 全 保 先 生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主 持 完 成 多 项 国 家 铁 道 部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开 发 研 制 主 持 完 成 的 3Bo 系 列 转 向 架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其 核 心 技 术 国 际 先 进 铁 道 机 车 车 辆 - 轨 道 耦 合 动 力 学 研 究 及 应 用,2005 年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主 持 铁 道 部 科 研 项 目 SS7B 等 型 机 车 转 向 架 设 计, 其 中 SS7E 型 电 力 机 车 2004 年 获 山 西 省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SS7C 电 力 机 车 2004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先 后 发 表 论 文 48 篇, 被 EI 收 录 论 文 6 篇 2003 年 获 茅 以 升 铁 道 工 程 师 奖,2005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5 年 获 北 车 集 团 十 五 科 技 贡 献 奖,2006 年 获 北 车 集 团 科 技 贡 献 奖 封 先 生 1986 年 7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内 燃 机 车 专 业,2003 年 3 月 获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车 辆 工 程 专 业 工 程 硕 士 学 位,2008 年 1 月 获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车 辆 工 程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耿 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1 年 出 生, 现 任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耿 标 先 生 历 任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工 程 师 车 间 副 主 任 副 总 工 程 师, 电 力 牵 引 研 发 中 心 副 主 任 参 与 研 制 的 SS7E 电 力 机 车,2003 年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工 作 中 引 进 消 化 和 吸 收 了 GE 公 司 微 机 控 制 系 统 编 制 完 成 东 风 6 机 车 控 制
185 软 件 开 发 了 国 家 八 五 重 点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3590kW 内 燃 重 载 机 车 微 机 控 制 系 统 柴 油 机 变 频 启 动 交 流 辅 助 传 动 多 机 实 时 多 任 务 控 制 系 统 等 开 发 了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通 用 控 制 系 统 研 制 了 柴 油 机 试 验 台 微 机 自 动 控 制 与 检 测 系 统 主 持 参 与 完 成 东 风 4D 和 韶 山 7E 机 车 研 制 开 发 了 TCN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大 功 率 发 电 机 组 船 用 柴 油 机 等, 开 拓 了 路 外 市 场 1995 年 获 辽 宁 省 青 年 先 进 工 作 者 称 号,2000 年 获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有 突 出 贡 献 中 青 年 专 家,2000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4 年 获 新 世 纪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国 家 级 人 选 耿 标 先 生 1983 年 7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自 动 控 制 专 业 张 思 庆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9 年 出 生, 现 任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张 思 庆 女 士 历 任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工 程 师 设 计 处 副 处 长 处 长 张 思 庆 女 士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大 功 率 内 燃 机 车 和 电 力 机 车 的 开 发 研 制, 特 别 是 在 大 功 率 中 速 柴 油 机 研 发 领 域 有 很 高 造 诣, 做 出 了 突 出 贡 献 主 持 参 与 开 发 的 东 风 4D 型 系 列 铁 路 提 速 大 功 率 客 货 运 内 燃 机 车,1999 年 获 辽 宁 省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2002 年 获 铁 道 部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2003 年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主 持 完 成 240 系 列 柴 油 机 240 系 列 柴 油 机 降 低 排 放 提 供 经 济 性 的 研 究 马 来 西 亚 国 铁 电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等 开 发 研 制,2007 年 分 别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科 技 成 果 一 等 奖 2005 年 获 茅 以 升 铁 道 工 程 师 奖,2006 年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科 技 贡 献 奖,2006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张 思 庆 女 士 1982 年 7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内 燃 机 专 业 于 连 友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住 权,1963 年 出 生, 现 任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车 辆 委 员 会 委 员 学 组 组 长 黑 龙 江 省 科 协 委 员 齐 齐 哈 尔 市 政 府 科 技 顾 问 齐 齐 哈 尔 市 科 协 副 主 席 于 连 友 先 生 历 任 齐 车 公 司 工 程 师 设 计 处 处 长, 技 术 中 心 常 务 副 主 任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于 连 友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铁 路 货 车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工 作, 主 管 设 计 团 队 获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青 年 文 明 号 十 年 成 就 奖 等 称 号 主 管 设 计 的 P65 型 行 包 快 运 棚 车,2003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转 k2 型 转 向 架,2007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D38 型 载 重 380 吨 钳 夹 式 货 车,2002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L18 型 粮 食 漏 斗 车,2005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还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3 项, 三 等 奖 4 项, 国 内 外 专 利 18 项 1999 年 获 铁 道 部 青 年 科 技 拔 尖 人 才 称 号,2000 年 获 铁 道 部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2003 年 获 第 六 届
186 詹 天 佑 铁 道 科 学 技 术 奖 人 才 奖,2005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6 年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科 技 成 就 奖 于 连 友 先 生 1985 年 7 月 本 科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铁 道 车 辆 专 业,2008 年 7 月 研 究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车 辆 工 程 专 业 祝 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住 权,1962 年 出 生, 现 任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祝 震 先 生 历 任 齐 车 公 司 工 程 师 设 计 部 部 长 技 术 中 心 副 主 任 主 任 公 司 产 品 开 发 副 总 工 程 师 常 务 副 总 工 程 师 总 工 程 师 祝 震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铁 路 货 车 产 品 的 开 发 设 计 工 作, 主 管 设 计 的 粮 食 运 输 专 用 技 术 装 备 L18 型 粮 食 漏 斗 车,2005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C32 型 煤 炭 漏 斗 车,2006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L18 型 粮 食 漏 斗 车,2005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既 有 铁 路 货 车 120km/h 提 速 技 术,2007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大 秦 线 C80 型 铝 合 金 C80B 型 不 锈 钢 重 载 运 煤 敞 车,2007 年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还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3 项, 国 家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40 余 项 1997 年 获 铁 道 部 青 年 科 技 拔 尖 人 才 称 号,1998 年 获 中 华 全 国 铁 路 总 工 会 火 车 头 奖 章,2002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6 年 获 北 车 集 团 科 技 贡 献 奖,2007 年 获 第 八 届 詹 天 佑 铁 道 科 学 技 术 奖 人 才 奖,2007 年 获 茅 以 升 铁 道 工 程 师 奖 祝 震 先 生 1983 年 7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铁 道 车 辆 专 业, 现 在 读 大 连 交 通 大 学 机 械 工 程 硕 士 邢 书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住 权,1951 年 出 生, 现 任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首 席 设 计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邢 书 明 先 生 历 任 齐 车 公 司 工 程 师 转 向 架 设 计 室 主 任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铁 路 货 车 转 向 架 新 产 品 研 制 与 开 发 工 作 先 后 主 持 完 成 新 转 8 转 向 架 的 改 进 转 向 架 磨 耗 件 提 高 性 能 研 究 与 应 用 货 车 2D 轴 焊 接 转 向 架 可 行 性 研 究 新 型 2D 轴 货 车 转 向 架 研 制 D30A 型 钳 夹 车 用 5E 轴 包 板 式 转 向 架 D38 型 钳 夹 车 用 4E 轴 包 板 式 转 向 架 160km/h 高 速 货 车 转 向 架 研 究 转 K1 型 转 向 架 转 K2 型 转 向 架 等 多 项 铁 道 部 科 研 项 目 开 发 研 制, 其 中 转 K2 型 转 向 架,2007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一 等 奖 主 管 设 计 了 尼 日 利 亚 2C 轴 控 制 型 转 向 架 澳 大 利 亚 30 吨 轴 重 四 连 杆 式 准 径 向 货 车 转 向 架 巴 西 25 吨 轴 重 BarberS-2-M 型 转 向 架 等 项 目, 发 明 的 一 种 铁 路 货 车 转 向 架 获 澳 大 利 亚 专 利 2000 年 获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总 公 司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2006 年 获 茅 以 升 铁 道 工 程 师 奖 邢 书 明 先 生 1978 年 毕 业 于 大 连 铁 道 学 院 铁 道 车 辆 专 业
187 牛 得 田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1 年 出 生, 现 任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牵 引 动 力 国 家 重 点 试 验 室 学 术 委 员,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大 连 交 通 大 学 兼 职 教 授 牛 得 田 先 生 历 任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工 程 师 工 艺 处 副 处 长 设 计 处 副 处 长 处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主 持 完 成 铁 道 部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昆 明 电 动 车 组 等 开 发 研 制 200km/h 动 力 集 中 型 高 速 动 车 组, 获 九 五 国 家 重 点 科 技 攻 关 计 划 优 秀 科 技 成 果 主 持 完 成 蓝 箭 号 电 动 车 组 神 州 号 内 燃 动 车 组 开 发 研 制 以 轨 道 客 车 产 品 绿 色 化 为 目 标 的 管 理,2002 年 获 国 家 级 企 业 管 理 创 新 成 果 主 持 完 成 国 债 建 设 项 目 270km/h 高 速 铝 合 金 客 车 铁 道 部 重 点 项 目 长 白 山 号 200km/h 铝 合 金 电 动 车 组 出 口 巴 基 斯 坦 宽 轨 宽 体 系 列 客 车 等 开 发 研 制 主 持 了 高 速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以 及 与 西 门 子 阿 尔 斯 通 的 技 术 引 进 工 作 主 持 开 发 的 提 速 双 层 客 车 宽 轨 宽 体 系 列 客 车,2005 年 分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学 技 术 三 等 奖 和 吉 林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5T 型 提 速 客 车,2005 年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科 技 成 果 一 等 奖 主 持 了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高 速 轮 轨 铁 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与 创 新 研 究, 担 任 350km/h 动 车 组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创 新 及 整 车 试 制 课 题 组 组 长 2005 年 获 茅 以 升 铁 道 工 程 师 奖,2006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7 年 获 中 华 全 国 铁 路 总 工 会 火 车 头 奖 章 牛 得 田 先 生 1984 年 7 月 毕 业 于 大 连 铁 道 学 院 机 械 制 造 专 业,2008 年 7 月 获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车 辆 工 程 专 业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赵 明 花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4 年 出 生, 现 任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科 技 部 高 速 磁 悬 浮 专 家 组 专 家 国 家 863 计 划 现 代 交 通 领 域 专 家 组 专 家 建 设 部 城 轨 标 准 专 家 委 员 会 成 员 赵 明 花 女 士 历 任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工 程 师 设 计 二 处 副 处 长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城 轨 车 辆 高 速 磁 浮 车 高 速 动 车 组 等 开 发 工 作, 主 持 完 成 多 项 国 家 和 部 省 级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开 发 研 制 主 持 完 成 昆 明 电 动 车 组 首 批 25K 提 速 车 塞 拉 门 的 应 用 和 电 气 原 理 统 型 设 计 及 研 制 出 口 伊 朗 双 层 客 车 电 气 系 统,2000 年 获 吉 林 省 首 届 职 工 技 术 创 新 成 果 奖 先 后 主 持 完 成 北 京 城 铁 客 车 天 津 滨 海 不 锈 钢 城 轨 车 天 津 铝 合 金 地 铁 车 武 汉 铝 合 金 轻 轨 车 重 庆 跨 坐 式 单 轨 车 北 京 5 号 线 不 锈 钢 地 铁 车 长 春 70% 低 地 板 轻 轨 车 等 开 发 研 制, 攻 克 多 项 技 术 难 题, 填 补 了 多 项 国 内 空 白 主 持 完 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200km/h 交 流 传 动 动 力 分 散 型 高 速 电 动 车 组 国 家 863 计 划 项 目 高 速 磁 浮 车 以 及 国 债 项 目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地 铁 列 车 建 设 开 发 研 制 主 持 了 国 家 十 一 五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100% 低 地 板 轻
188 轨 车 课 题 研 究, 担 任 课 题 组 组 长 2000 年 获 长 春 市 十 大 杰 出 职 业 女 性 称 号,2001 年 获 第 五 届 詹 天 佑 铁 道 科 学 技 术 奖 青 年 奖 2004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2005 年 获 吉 林 省 十 佳 女 职 工 标 兵 赵 明 花 女 士 1986 年 7 月 毕 业 于 大 连 铁 道 学 院 电 气 自 动 化 专 业, 学 士 学 位 王 炎 金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出 生, 现 任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焊 接 协 会 理 事 中 国 焊 接 协 会 车 辆 委 员 会 主 任 中 国 焊 接 质 量 认 证 委 员 会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有 色 金 属 协 会 会 员 大 连 铁 道 学 院 名 誉 教 授 东 北 大 学 博 士 生 导 师 长 春 工 业 大 学 博 士 后 导 师 研 究 生 导 师 和 吉 林 省 专 家 评 委 会 委 员 王 炎 金 先 生 历 任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工 程 师 工 艺 开 发 部 副 部 长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车 辆 铝 合 金 车 体 制 造 技 术 开 发 等, 特 别 是 在 城 轨 车 辆 高 速 磁 浮 车 高 速 动 车 组 车 体 开 发 研 制 等 领 域 做 出 了 突 出 贡 献 主 持 设 计 了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国 内 第 一 条 铝 合 金 车 体 生 产 线, 并 先 后 成 功 制 造 出 符 合 欧 洲 设 计 模 式 的 广 州 2 号 线 地 铁 车 深 圳 地 铁 车 以 及 国 内 首 台 km/h 高 速 车 铝 合 金 车 体 和 国 内 首 列 铝 合 金 车 体 的 武 汉 轻 轨 车 符 合 日 本 设 计 模 式 的 国 内 首 台 重 庆 单 轨 车 独 立 开 发 了 铝 合 金 车 体 自 动 焊 接 焊 接 变 形 控 制 变 形 调 修 等 铝 合 金 车 体 制 造 核 心 技 术, 并 主 持 完 成 自 动 化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设 计 制 造, 在 世 界 铁 路 制 造 行 业 第 一 个 使 用 机 器 人 进 行 铝 合 金 大 部 件 自 动 焊, 使 公 司 自 动 化 焊 接 水 平 和 焊 接 量,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解 决 了 车 辆 用 铝 合 金 材 料 国 产 化 技 术 难 题, 并 获 吉 林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主 持 起 草 了 中 国 铝 合 金 焊 接 标 准, 参 与 车 辆 铝 合 金 型 材 标 准 制 定 主 持 参 与 了 350km/h 动 车 组 车 体 制 造 等 工 作 2003 年 获 长 春 市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称 号,2003 年 长 春 市 特 等 劳 动 模 范,2004 年 获 第 六 届 詹 天 佑 铁 道 科 学 技 术 奖 人 才 奖, 2004 年 中 央 企 业 劳 动 模 范,2005 年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王 炎 金 先 生 1989 年 7 月 毕 业 于 大 连 铁 道 学 院 材 料 系 焊 接 工 艺 及 设 备 专 业,1992 年 7 月 取 得 大 连 铁 道 学 院 硕 士 学 位 吴 昭 平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49 年 出 生, 现 任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首 席 顾 问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国 家 标 准 化 电 气 牵 引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山 西 分 会 理 事 吴 昭 平 先 生 历 任 永 济 厂 工 程 师 设 计 处 处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代 总 工 程 师 吴 昭 平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牵 引 电 机 产 品 开 发 与 制 造 的 科 研 及 项 目 主 持 工 作, 多 次 参 与 和 主 持 国 家 重 点 科 技 项 目 攻 关, 参 与 研 制 的 东 风 8 内 燃 机 车,1991 年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东 风 4C 内 燃 机 车,1993 年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东 风
189 11 内 燃 机 车,1996 年 获 铁 道 部 科 技 进 步 特 等 奖 具 有 非 圆 弧 极 靴 新 型 结 构 的 电 机 机 座 分 别 获 国 家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先 后 主 持 完 成 油 田 钻 井 风 力 发 电 挖 掘 机 等 数 百 种 电 机 开 发 研 制, 并 成 为 企 业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2004 年 全 面 主 管 公 司 技 术 引 进 工 作, 目 前 已 完 成 大 连 东 芝 电 力 机 车 和 四 方 日 立 动 车 项 目 的 合 同 交 付 大 同 阿 尔 斯 通 电 力 机 车 长 客 阿 尔 斯 通 动 车 项 目 的 合 同 即 将 完 成 唐 山 西 门 子 动 车 项 目 已 开 始 批 量 生 产 大 连 EMD 内 燃 机 车 项 目 已 开 始 样 机 试 制 1994 年 获 铁 道 部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1995 年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2002 年 获 茅 以 升 铁 道 工 程 师 奖 刘 保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出 生 现 任 四 方 所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高 级 工 程 师 刘 保 明 先 生 历 任 四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电 气 研 发 中 心 主 任 副 所 长 刘 保 明 先 生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铁 路 客 车 电 气 系 统 研 究 工 作, 在 客 车 电 气 系 统 开 发 研 制 等 领 域 做 出 了 突 出 贡 献 参 与 研 制 的 铁 道 部 课 题 DC600V 旅 客 列 车 供 电 系 统,2002 年 获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主 持 了 铁 道 部 重 大 课 题 青 藏 铁 路 客 车 供 氧 电 气 设 备 的 高 原 试 验 研 究 青 藏 高 原 铁 路 客 车,2007 年 分 别 获 铁 道 部 铁 路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二 等 奖 中 国 铁 道 学 会 科 技 成 果 二 等 奖 2003 年 获 中 铁 铁 路 产 品 认 证 中 心 技 术 专 家 称 号,2004 年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优 秀 科 技 工 作 者 标 兵 称 号,2004 年 获 中 华 全 国 铁 路 总 工 会 火 车 头 奖 章,2006 年 被 评 为 青 岛 市 劳 动 模 范,2006 年 获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劳 动 奖 章 刘 先 生 1986 年 7 月 毕 业 于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铁 道 车 辆 专 业 二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个 人 投 资 情 况 ( 一 )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均 未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 二 )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持 有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的 对 外 投 资
190 三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收 入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薪 酬 形 式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补 贴 等 本 公 司 系 由 北 车 集 团 整 体 改 制 设 立, 最 近 一 年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从 北 车 集 团 及 本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情 况 如 下 : 1. 董 事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姓 名 任 职 2008 年 收 入 ( 万 元 ) 崔 殿 国 董 事 长 王 立 刚 副 董 事 长 奚 国 华 董 事 ( 兼 总 裁 ) 林 万 里 职 工 董 事 秦 家 铭 独 立 董 事 - 张 忠 独 立 董 事 - 陈 丽 芬 独 立 董 事 - 邵 瑛 独 立 董 事 - 张 新 民 独 立 董 事 - 2. 监 事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姓 名 任 职 2008 年 收 入 ( 万 元 ) 刘 克 鲜 监 事 会 主 席 陈 方 平 职 工 监 事 朱 三 华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姓 名 任 职 2008 年 收 入 ( 万 元 ) 赵 光 兴 副 总 裁 孙 锴 副 总 裁 高 志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孙 永 才 总 工 程 师 谢 纪 龙 董 事 会 秘 书
191 4.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姓 名 任 职 2008 年 收 入 ( 万 元 ) 王 星 明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谢 步 明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助 理 兼 研 究 院 总 经 理 教 授 高 工 梁 兵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助 理 兼 机 车 与 动 力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唐 献 康 本 公 司 研 究 院 高 级 副 总 经 理 兼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杨 永 林 同 车 公 司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封 全 保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同 车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耿 标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张 思 庆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于 连 友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总 经 理 教 授 级 高 工 祝 震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邢 书 明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首 席 设 计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牛 得 田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赵 明 花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王 炎 金 本 公 司 首 席 专 家,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吴 昭 平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工 刘 保 明 四 方 所 公 司 副 所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及 相 互 关 系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本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崔 殿 国 董 事 长 北 车 集 团 总 经 理 控 股 股 东 秦 家 铭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无 张 忠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战 略 委 员 会 委 员 无
192 姓 名 本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北 京 华 德 尼 奥 普 兰 客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无 陈 丽 芬 独 立 董 事 江 苏 阳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无 江 苏 阳 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无 上 海 申 华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民 生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张 新 民 刘 克 鲜 朱 三 华 赵 光 兴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监 事 副 总 裁 吉 林 一 心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副 校 长 兼 国 际 商 学 院 院 长 无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前 进 投 资 董 事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监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前 进 投 资 监 事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监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董 事 长 控 股 子 公 司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控 股 子 公 司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孙 锴 副 总 裁 前 进 投 资 董 事 长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南 口 斯 凯 孚 董 事 参 股 公 司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或 服 务 协 议,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依 据 劳 动 合 同 或 服 务 协 议 履 行 其 相 应 职 责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193 重 大 商 业 协 议 六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及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符 合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于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08 年 12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聘 任 孙 永 才 为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监 事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08 年 6 月 25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宇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 同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董 宇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008 年 9 月 23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刘 克 鲜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同 时 接 受 董 宇 辞 去 本 公 司 监 事 及 监 事 会 主 席 职 务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23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选 举 刘 克 鲜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194 第 九 章 公 司 治 理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召 开 了 2008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23 日 召 开 了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4 月 2 日 召 开 了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本 公 司 设 立 了 健 全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制 度 制 订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规 则 及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等 规 章 制 度, 明 确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及 总 裁 的 权 责 范 围 和 工 作 程 序 在 此 基 础 上,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置 了 4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并 制 订 了 相 应 的 工 作 细 则, 明 确 了 各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权 责 决 策 程 序 和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为 董 事 会 重 大 决 策 提 供 咨 询 建 议, 保 证 董 事 会 议 事 决 事 的 专 业 化 高 效 化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均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等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独 立 有 效 运 作, 没 有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况 发 生 一 股 东 大 会 ( 一 )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股 东 大 会 是 本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股 东 大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2.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3.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4.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的 报 告 ; 5.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195 6.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7.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8.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9.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 10.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11.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12. 审 议 公 司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担 保 事 项 ; 13.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置 换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额 20% 的 事 项 ; 14.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引 进 等 投 资 项 目 的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额 20% 的 事 项 ; 15. 审 议 对 外 投 资 资 产 抵 押 委 托 理 财 等 交 易 单 笔 或 一 年 内 涉 及 资 产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额 20% 的 事 项 ; 16. 审 议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除 外 ); 17.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 18.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19.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上 述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不 得 通 过 授 权 的 形 式 由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机 构 和 个 人 代 为 行 使 ( 二 )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并 应 于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6 个 月 内 举 行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两 个 月 以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1.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公 司 法 规 定 人 数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所 定 人 数 的 2/3 时 ;
196 2. 公 司 未 弥 补 的 亏 损 达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的 1/3 时 ; 3.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书 面 请 求 时 ; 4.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 5.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时 ; 6.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1/2 以 上 同 意 提 议 召 开 时 ; 7.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前 述 第 3 项 持 股 股 数 按 股 东 提 出 书 面 请 求 日 计 算 ( 三 )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由 董 事 会 依 法 召 集, 由 董 事 长 主 持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独 立 董 事 要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议,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说 明 理 由 并 公 告 监 事 会 有 权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通 知 中 对 原 提 议 的 变 更, 应 征 得 监 事 会 的 同 意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10 日 内 未 作 出 反 馈 的, 视 为 董 事 会 不 能 履 行 或 者 不 履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职 责, 监 事 会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董 事 会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通 知 中 对 原 请 求 的 变 更, 应 征 得 提 议 股 东 的 同 意
197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未 作 出 反 馈 的,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监 事 会 提 出 请 求 监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提 案 的 变 更, 应 征 得 提 议 股 东 的 同 意 监 事 会 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的, 视 为 监 事 会 不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连 续 90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 四 )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和 通 知 提 案 的 内 容 应 当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有 明 确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并 且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公 告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除 此 之 外, 召 集 人 在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后, 不 得 修 改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已 列 明 的 提 案 或 增 加 新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未 列 明 或 不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第 五 十 三 条 规 定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进 行 表 决 并 作 出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应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 不 包 括 会 议 召 开 当 日 ) 以 公 告 方 式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应 于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以 公 告 方 式 通 知 各 股 东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会 议 的 时 间 地 点 和 会 议 期 限 ; 2. 提 交 会 议 审 议 的 所 有 事 项 和 提 案 的 全 部 具 体 内 容 ; 3. 以 明 显 的 文 字 说 明 : 全 体 股 东 均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并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 表 决, 该 股 东 代 理 人 不 必 是 公 司 的 股 东 ; 4.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的 股 权 登 记 日 ; 5. 会 务 常 设 联 系 人 姓 名 电 话 号 码
198 拟 讨 论 的 事 项 需 要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的, 发 布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或 补 充 通 知 时 将 同 时 披 露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及 理 由 股 东 大 会 采 用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明 确 载 明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表 决 时 间 及 表 决 程 序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投 票 的 开 始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一 日 下 午 3:00, 并 不 得 迟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上 午 9:30, 其 结 束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当 日 下 午 3:00 股 权 登 记 日 与 会 议 日 期 之 间 的 间 隔 应 当 不 多 于 7 个 工 作 日 股 权 登 记 日 一 旦 确 认, 不 得 变 更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股 东 大 会 不 应 延 期 或 取 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列 明 的 提 案 不 应 取 消 一 旦 出 现 延 期 或 取 消 的 情 形,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原 定 召 开 日 前 至 少 2 个 工 作 日 公 告 并 说 明 原 因 ( 五 )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通 过 : 1.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 2. 董 事 会 拟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3.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任 免 及 其 报 酬 和 支 付 方 法 ; 4. 公 司 年 度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5.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 6.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以 外 的 其 他 事 项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 1. 公 司 增 加 或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 2. 公 司 的 分 立 合 并 解 散 和 清 算 ; 3.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
199 4.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 5.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六 )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4 次 股 东 大 会,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时 间 会 议 名 称 年 6 月 25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年 9 月 23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4 月 2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年 8 月 6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二 董 事 会 ( 一 ) 董 事 会 的 构 成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设 董 事 长 1 人, 副 董 事 长 1 人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中 应 当 有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为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中 应 当 至 少 包 括 一 名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非 职 工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任 期 3 年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但 独 立 董 事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6 年 董 事 在 任 期 届 满 以 前,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无 故 解 除 其 职 务 董 事 可 以 由 总 裁 或 者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兼 任, 但 兼 任 总 裁 或 者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的 董 事 以 及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总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董 事 总 数 的 1/2 董 事 成 员 中 可 以 有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董 事,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董 事 1 名 董 事 会 中 的 职 工 代 表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职 工 大 会 或 其 他 形 式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后, 直 接 进 入
200 董 事 会 ( 二 ) 董 事 会 的 职 权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2.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3.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和 年 度 筹 融 资 计 划 ; 4.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5.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6.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7.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8.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9.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 10.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裁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裁 的 提 名,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等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11.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12.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13.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14.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15. 听 取 公 司 总 裁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裁 的 工 作 ; 16. 制 订 实 施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17.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董 事 会 应 当 确 定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201 交 易 的 权 限, 建 立 严 格 的 审 查 和 决 策 程 序 ;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应 当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评 审, 并 报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公 司 ( 包 括 公 司 下 属 公 司 ) 下 列 事 项 : 1.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20% 以 下 比 例 的 对 外 投 资 资 产 抵 押 委 托 理 财 等 事 项 ; 2.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20% 以 下 比 例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引 进 等 投 资 项 目 ; 3. 出 租 委 托 经 营 或 与 他 人 共 同 经 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20% 以 下 比 例 的 财 产 ; 4. 购 买 出 售 置 换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的 20% 以 下 ; 5. 公 司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之 外 的 对 外 担 保 ; 6.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00 万 元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下 的 关 联 交 易 (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除 外 ) 除 前 述 事 项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资 产 处 置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必 须 经 过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三 )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2 次 定 期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长 应 当 自 接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 1.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0% 以 上 的 股 东 提 议 时 ; 2.1/3 以 上 董 事 联 名 提 议 时 ; 3.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联 名 提 议 时 ; 4. 监 事 会 提 议 时 ; 5. 总 裁 提 议 时 ;
202 6. 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时 ; 7.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提 议 时 ; 8.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要 求 召 开 时 ( 四 )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董 事 会 召 开 定 期 会 议,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10 日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董 事 会 召 开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方 式 为 : 书 面 通 知 ; 通 知 时 限 为 : 会 议 召 开 前 3 日 经 各 董 事 同 意, 可 缩 短 定 期 董 事 会 和 临 时 董 事 会 的 通 知 时 间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电 话 或 者 其 他 口 头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会 议 日 期 和 地 点 ; 2. 会 议 的 召 开 方 式 ; 3. 会 议 期 限 ; 4. 事 由 及 议 题 ; 5. 发 出 通 知 的 日 期 ; 6.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口 头 会 议 通 知 至 少 应 包 括 上 述 第 1 2 项 内 容, 以 及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说 明 ( 五 )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决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有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或 其 委 托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03 ( 六 )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设 立 其 他 专 门 委 员 会 和 调 整 现 有 委 员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全 部 由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应 占 多 数 并 担 任 主 任 委 员,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中 至 少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是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1. 战 略 委 员 会 成 立 于 2008 年 8 月 5 日, 由 7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战 略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由 公 司 董 事 长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1)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2)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3)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资 本 运 作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4)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5)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 (6)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2.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成 立 于 2008 年 8 月 5 日,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4 名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工 作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2) 督 导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制 定 及 其 实 施 ; (3)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4)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5) 审 查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 (6)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204 3. 提 名 委 员 会 成 立 于 2008 年 8 月 5 日,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提 名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研 究 董 事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提 出 建 议 ; (2)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人 选 ; (3)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候 选 人 进 行 考 察 并 提 出 建 议 4.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成 立 于 2008 年 8 月 5 日, 由 5 名 独 立 董 事 组 成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研 究 董 事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管 人 员 考 核 的 标 准, 进 行 考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 (2) 研 究 和 审 查 董 事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 (3) 负 责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4)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提 案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查 决 定 以 上 4 个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专 门 委 员 会 名 称 成 员 主 任 委 员 战 略 委 员 会 崔 殿 国 王 立 刚 奚 国 华 林 万 里 张 忠 陈 丽 芬 张 新 民 崔 殿 国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张 新 民 林 万 里 秦 家 铭 邵 瑛 陈 丽 芬 张 新 民 提 名 委 员 会 张 忠 崔 殿 国 王 立 刚 秦 家 铭 邵 瑛 张 忠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秦 家 铭 张 忠 陈 丽 芬 邵 瑛 张 新 民 秦 家 铭 ( 七 ) 历 次 董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9 次 董 事 会, 历 次 董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时 间 会 议 名 称 年 6 月 25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年 8 月 5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年 8 月 25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5 序 号 会 议 时 间 会 议 名 称 年 9 月 22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年 10 月 31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年 12 月 19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年 4 月 1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年 8 月 6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三 独 立 董 事 ( 一 ) 本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的 设 置 公 司 设 立 5 名 独 立 董 事, 占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董 事 人 数 的 1/2 以 上, 已 达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达 到 董 事 人 数 的 1/3 以 上 的 要 求 独 立 董 事 应 具 有 董 事 的 任 职 资 格, 同 时 还 应 满 足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要 求 独 立 董 事 中 应 当 至 少 包 括 一 名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独 立 的 董 事 每 届 任 期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任 期 相 同,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但 是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6 年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的 要 求, 在 公 司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应 占 多 数 并 担 任 主 任 委 员, 审 计 与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中 至 少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是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 二 )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权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本 公 司 董 事 享 有 的 职 权 外, 还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1.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金 额 根 据 有 权 的 监 管 部 门 不 时 颁 布 的 标 准 确 定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公 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206 4.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 6.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1/2 以 上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除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外, 还 应 当 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其 他 有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若 干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如 有 关 事 项 属 于 需 要 披 露 的 事 项, 公 司 应 当 将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予 以 公 告, 独 立 董 事 出 现 意 见 分 歧 无 法 达 成 一 致 时, 董 事 会 应 将 各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分 别 披 露 本 公 司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有 效 行 使 职 权, 并 为 独 立 董 事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必 要 的 条 件 资 料 人 员 配 合 及 适 当 的 津 贴 ( 三 ) 独 立 董 事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以 来, 独 立 董 事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谨 慎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了 权 利 和 义 务, 参 与 了 本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对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和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均 发 表 了 公 允 的 独 立 意 见, 为 本 公 司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和 规 范 运 作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四 监 事 会 ( 一 ) 监 事 会 的 构 成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本 公 司 设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1 名,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 名,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职 工 大 会 或 者 其 他 形 式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每 届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 二 )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监 事 会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并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2.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
207 3.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4.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其 予 以 纠 正 ; 5.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责 时,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6.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7.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152 条 的 规 定, 对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8.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三 )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开 监 事 会 每 6 个 月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监 事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 四 )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会 议 通 知 应 当 在 会 议 召 开 3 日 前 送 达 全 体 监 事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口 头 或 者 电 话 等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监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举 行 会 议 日 期 地 点 和 会 议 期 限, 事 由 及 议 题 发 出 通 知 的 日 期 口 头 会 议 通 知 除 包 括 上 述 内 容 外, 还 应 包 括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说 明 ( 五 )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监 事 或 其 授 权 的 其 他 监 事 出 席 方 为 有 效, 监 事 会 的 议 事 方 式 为 : 每 一 监 事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监 事 会 的 表 决 程 序 为 : 监 事 会 会 议 可 采 用 记 名 方 式 投 票 表 决, 监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在 保 障 监 事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用 视 频 会 议 或 书 面 传 签 的 方 式 进 行 并 作 出 决 议, 并 由 参 会 监 事 签 字
208 ( 六 ) 历 次 监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5 次 监 事 会, 历 次 监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时 间 会 议 名 称 年 6 月 25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年 8 月 5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年 9 月 23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年 4 月 1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年 8 月 5 日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五 董 事 会 秘 书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本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是 具 有 必 备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的 自 然 人,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1. 负 责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其 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的 沟 通 和 联 络 ; 2. 负 责 处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督 促 公 司 制 定 并 执 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和 重 大 信 息 的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促 使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依 法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并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办 理 定 期 报 告 和 临 时 报 告 的 披 露 工 作 ; 3. 协 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接 待 投 资 者 来 访, 回 答 投 资 者 咨 询,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 4.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有 关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准 备 和 提 交 有 关 会 议 文 件 和 资 料 ; 5.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制 作 会 议 记 录 并 签 字 ; 6. 负 责 与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有 关 的 保 密 工 作, 制 订 保 密 措 施, 促 使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相 关 知 情 人 员 在 信 息 披 露 前 保 守 秘 密, 并 在 内 幕 信 息 泄 露 时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同 时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 7. 负 责 保 管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董 事 和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名 册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料,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209 录 等 ; 8. 协 助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上 市 规 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规 定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上 市 协 议 中 关 于 其 法 律 责 任 的 内 容 ; 9. 促 进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在 董 事 会 拟 作 出 的 决 议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上 市 规 则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时, 应 当 提 醒 与 会 董 事, 并 提 请 列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就 此 发 表 意 见 ; 如 果 董 事 会 坚 持 作 出 上 述 决 议,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将 有 关 监 事 和 其 个 人 的 意 见 记 载 于 会 议 记 录, 同 时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 10. 履 行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及 公 司 章 程 或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规 则 要 求 和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董 事 会 秘 书 遵 守 公 司 章 程 及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规 则 等 的 规 定 勤 勉 地 履 行 其 职 责 六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况, 也 未 受 到 任 何 国 家 行 政 及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七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或 资 产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所 控 制 的 其 它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也 未 发 生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八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估 意 见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估 意 见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本 公 司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及 具 体 规 范 标 准 建 立 的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会 计 报 表 相 关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210 制 度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于 2009 年 8 月 6 日 出 具 了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说 明, 认 为 : 公 司 现 行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较 为 完 整 合 理 及 有 效, 能 够 适 应 公 司 管 理 的 要 求 和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能 够 较 好 的 保 证 公 司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完 整 性, 能 够 确 保 公 司 所 属 财 产 物 资 的 安 全 完 整, 能 够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要 求,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报 送 及 披 露 信 息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制 定 以 来, 各 项 制 度 得 到 了 有 效 的 实 施 随 着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还 将 进 一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并 将 在 实 际 中 得 以 有 效 的 执 行 和 实 施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审 核 报 告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接 受 本 公 司 委 托 对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审 核, 于 2009 年 8 月 6 日 出 具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核 报 告 (KPMG-A(2009)OR No.0300), 认 为 : 贵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标 准 建 立 的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211 第 十 章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公 司 聘 请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对 本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资 产 负 债 表,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的 合 并 利 润 表,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的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及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2008 年 6 月 26 日 ( 公 司 成 立 日 )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的 利 润 表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KPMG-A(2009)AR No.0860) 本 章 主 要 提 供 从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附 注 中 摘 录 的 部 分 信 息 本 章 中 本 集 团 指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本 公 司 仅 指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口 径 一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及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成 立 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运 行 不 足 三 年,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 号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披 露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资 产 负 债 表,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的 合 并 利 润 表,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的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自 2008 年 6 月 26 日 ( 公 司 成 立 日 )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和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的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集 团 合 并 利 润 表 是 以 重 组 方 案 确 立 的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的 架 构 为 前 提 以 本 集 团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一 直 存 在 为 假 设, 将 与 注 入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负 债 和 权 益 以 及 上 述 期 间 内 实 际 发 生 的 与 注 入 业 务 相 关 的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按 照 配 比 的 原 则 及 本 章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及 关 键 假 设 所 述 的 会 计 政 策 为 基 础 而 编 制 的, 包 括 未 注 入 到 本 集 团 的 资 产 或 业 务 发 生 的 与 注 入 业 务 相 关 的 成 本 和 费 用
212 在 编 制 本 集 团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时, 对 于 北 车 集 团 以 作 价 出 资 方 式 注 入 20 家 股 权 单 位 的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使 用 权,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土 地 评 估 增 值 相 应 增 加 其 注 册 资 本 及 资 本 公 积 和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 本 公 司 按 照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并 入 本 公 司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除 此 之 外, 对 于 在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反 映 的 北 车 集 团 注 入 20 家 股 权 单 位 股 权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评 估 增 减 值 全 部 予 以 转 回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除 上 述 编 制 基 础 外, 本 公 司 编 制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财 务 报 表 的 会 计 政 策 符 合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2006)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编 制 2006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会 计 政 策 是 以 财 政 部 2006 年 以 前 颁 布 的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为 基 础, 并 遵 循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中 的 追 溯 调 整 要 求 该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编 制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财 务 报 表 时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存 在 一 些 差 异,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差 异 已 在 本 章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及 关 键 假 设 中 披 露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集 团 的 合 并 财 务 状 况 和 财 务 状 况 合 并 经 营 成 果 和 经 营 成 果 以 及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和 现 金 流 量 编 制 本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列 示 于 本 章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及 关 键 假 设 此 外,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报 表 同 时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2007 年 修 订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的 披 露 要 求 二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13 资 产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千 元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2,910,983 2,526,910 应 收 票 据 405, ,279 应 收 账 款 7,753,193 6,980,937 预 付 款 项 5,176,486 4,187,860 应 收 股 利 34,855 2,347 其 他 应 收 款 462, ,705 存 货 10,783,761 9,345,93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427, ,937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7,954,598 24,383,951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29, ,489 长 期 应 收 款 82,014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718, ,33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90,592 93,815 固 定 资 产 8,829,424 8,109,201 在 建 工 程 1,183,460 1,346,224 工 程 物 资 396, ,818 无 形 资 产 5,948,849 6,005,861 开 发 支 出 6,833 6,08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9,294 6,24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39, ,548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7,634,195 16,964,614 资 产 总 计 45,588,793 41,348,565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214 单 位 : 千 元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759, ,428 应 付 票 据 4,073,588 3,163,870 应 付 账 款 10,257,145 9,901,174 预 收 款 项 13,614,514 8,881,09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015, ,423 应 交 税 费 168, ,312 应 付 利 息 112,705 53,674 应 付 股 利 86, ,884 其 他 应 付 款 1,416,821 1,429,31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114,000 预 计 负 债 135, ,701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697,958 2,692,603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4,339,126 28,380,48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422,052 2,974,78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440,171 2,543,593 长 期 应 付 款 4,473 5,711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9,225 14,376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13, ,77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999,763 5,649,237 负 债 合 计 38,338,889 34,029,723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5,800,000 5,800,000 资 本 公 积 (8,259) 237,928 盈 余 公 积 61,634 61,634 未 分 配 利 润 856, ,69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6,710,278 6,819,25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539, ,588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7,249,904 7,318,842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45,588,793 41,348,
215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单 位 : 千 元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4,829,463 34,710,720 26,371,205 20,980,379 减 : 营 业 成 本 12,784,243 29,507,270 22,091,736 17,746,41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1, ,924 92,585 92,595 销 售 费 用 215, , , ,875 管 理 费 用 1,260,598 2,775,340 2,457,504 2,096,911 财 务 费 用 223, , , ,16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8,840) 60,907 87,708 78,843 加 : 投 资 净 收 益 130, ,901 77,560 29,151 营 业 利 润 452,644 1,205, , ,73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3, , ,922 90,38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4,221 41,493 85,030 79,473 利 润 总 额 521,902 1,429,920 1,106, ,64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01, , ,054 69,477 净 利 润 420,440 1,274, , ,16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83,750 1,130, , ,654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36, , , ,511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54,609 (68,377) (19,338) 130,502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75,049 1,206, , ,66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438,359 1,062, , ,846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36, , , ,
216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单 位 : 千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1,457,139 44,867,951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76,966 80,76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0, ,67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1,744,988 45,437,38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5,185,809) (33,479,44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765,135) (4,016,277)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818,930) (1,676,701)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78,899) (2,536,64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8,248,773) (41,709,07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96,215 3,728,31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28, ,96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52,466 66,985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28, ,437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9, ,382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1,090,515) (2,311,783)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90,000) (27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现 金 (301,555)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482,070) (2,581,78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72,580) (2,099,40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350 2,998,037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4,808,568 28,103,539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2,700,
217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收 到 其 它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1,02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811,918 33,802,596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178,850) (34,992,123)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430,774) (1,541,035)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10,8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797,706) (36,543,958)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99,261) (2,741,362)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337 2,209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 减 少 ) 额 426,266 (1,110,235) 加 :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301,027 3,411,262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727,293 2,301,027 ( 四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单 位 : 千 元 补 充 资 料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利 润 420,440 1,274,578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8,840) 60,907 固 定 资 产 和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折 旧 376, ,63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78, ,56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934 2,6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净 收 益 (8,216) (68,945) 财 务 费 用 233, ,757 投 资 收 益 (130,185) (164,90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 183 (12,249) 存 货 的 增 加 (1,450,637) (2,426,442)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 增 加 )/ 减 少 (1,591,779) 681,
218 补 充 资 料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5,575,972 2,888,73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96,215 3,728,319 ( 五 )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股 本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小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单 位 : 千 元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09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5,800, ,928 61, ,692 6,819, ,588 7,318,842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1. 净 利 润 , ,750 36, ,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 63, ,103-63,103 值 变 动 净 额 - 与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相 关 - (8,494) - - (8,494) - (8,494)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 权 益 法 下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080 动 的 影 响 3.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310 5,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对 (301,555) (301,555) - (301,555) 价 5. 利 润 分 配 - 对 股 东 分 配 (246,539) (246,539) (2,283) (248,822) 2009 年 6 月 30 日 5,800,000 (8,259) 61, ,903 6,710, ,626 7,249,904 余 额 股 本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08 年 1 月 1 日 - 3,098, ,098, ,570 3,545,644 小 计
219 余 额 (i) 股 本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小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1. 净 利 润 ,130,741 1,130, ,837 1,274,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 (94,967) - - (94,967) - (94,967) 值 变 动 净 额 - 与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相 关 - 26, ,590-26,590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 对 子 公 司 增 资 稀 释 少 数 股 东 股 权 比 例 影 (76,616) (76,616) 76,616 - 响 - 其 他 - 10, ,194 (648) 9,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和 减 少 资 本 -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及 根 据 重 组 安 排 折 合 股 本 5,800,000 (3,101,963) - - 2,698,037-2,698,037 (ii) - 根 据 重 组 安 排 向 北 车 集 团 (267,382) (267,382) - (267,382) 返 还 的 净 资 产 4.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 300, , , 利 润 分 配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634 (61,634) 对 股 东 分 配 (163,128) (163,128) - 子 公 司 提 取 职 工 奖 励 及 福 (5,417) (5,417) (4,659) (10,076) 利 基 金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5,800, ,928 61, ,692 6,819, ,588 7,318,842 (i) 北 车 集 团 以 所 属 20 家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 20 家 股 权 单 位 ) 投 入 本 公 司,2008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包 括 上 述 20 家 股 权 单 位 的 合 并 净 资 产 金 额 此 外, 根 据 国 土 资 源 部 2008 年 6 月 19 日 的 国 土 资 源 部 关 于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重 组 改 制 土 地 资 产 处 置 的 复 函 ( 国 土 资 函 [2008]331 号 ), 国 土 资 源 部 同 意 将 所 批 复 的 58 宗 原 国 有 划 拨 土 地 使 用 权 按 原 用 途 以 国 家 作 价 出 资 方 式 由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上 述 土 地 使 用 权 经 北 京 国 地
220 房 地 产 土 地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评 估, 并 出 具 土 地 评 估 报 告 (GD GF8 汇 总 ( 估 )) 据 此, 本 集 团 的 净 资 产 增 加 约 人 民 币 386,460 万 元 另 外, 北 车 集 团 以 总 部 相 关 资 产 评 估 后 价 值 出 资 人 民 币 790 万 元, 共 计 人 民 币 387,250 万 元 这 些 资 产 视 同 评 估 基 准 日 已 投 入 本 公 司, 并 反 映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中 (ii)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北 车 集 团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及 华 融 公 司 以 现 金 投 入 本 公 司 共 计 人 民 币 269,804 万 元, 其 与 (i) 中 的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579,611 万 元, 其 中 人 民 币 580,000 万 元 折 为 本 公 司 股 本, 差 额 部 分 记 入 资 本 公 积 ( 六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千 元 资 产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725, ,778 应 收 账 款 1, 预 付 款 项 4,565 1,827 应 收 利 息 8,098 10,384 应 收 股 利 396, ,134 其 他 应 收 款 3,290 3,772 存 货 6,766 4,68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162,710 62,56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429,851 2,331,004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739,410 3,792,489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8,849,011 8,539,726 固 定 资 产 17,219 6,641 无 形 资 产 1,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2,376,160 2,735,52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1,243,671 11,282,753 资 产 总 计 15,983,081 15,075,242 流 动 负 债 :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借 款 2,595,000 1,027,
221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交 税 费 应 付 利 息 114,232 50,516 其 他 应 付 款 874, ,36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100,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697,958 2,692,603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284,257 3,974,56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090,000 2,240,00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3,220 2,501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093,220 2,242,501 负 债 合 计 7,377,477 6,217,069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5,800,000 5,800,000 资 本 公 积 2,749,871 2,750,000 盈 余 公 积 61,634 61,634 未 分 配 利 润 (5,901) 246,539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8,605,604 8,858,173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5,983,081 15,075,242 ( 七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单 位 : 千 元 2008 年 6 月 26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营 业 收 入 2,890 1,
222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6 月 26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减 : 营 业 成 本 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管 理 费 用 24,612 35,438 财 务 净 收 益 (4,198) (17,033) 加 : 投 资 净 收 益 13, ,277 营 业 利 润 (5,867) 308,17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61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95 - ( 亏 损 )/ 利 润 总 额 (5,901) 308,17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 净 ( 亏 损 )/ 利 润 (5,901) 308,173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901) 308,173 ( 八 )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千 元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09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5,800,000 2,750,000 61, ,539 8,858,173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1. 净 亏 损 (5,901) (5,901) 2.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246,539) (246,539) 3.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冲 减 股 本 溢 价 - (129) - - (129)
223 2009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5,800,000 2,749,871 61,634 (5,901) 8,605, 年 6 月 26 日 余 额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5,800,000 2,750, ,550, 净 利 润 ,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634 (61,63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5,800,000 2,750,000 61, ,539 8,858,173 ( 九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单 位 : 千 元 2008 年 6 月 26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454 1,745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02 10,07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556 11,81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034) (8,96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8,781) (16,018)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629) (184)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934) (17,53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9,378) (42,69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6,822) (30,87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4,688,030 4,875,43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60, ,535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的 现 金 60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848,665 5,129,965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15,429) (1,321)
224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6 月 26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 间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5,525,960) (12,695,890) 取 得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301,555)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8,398)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941,342) (12,697,21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92,677) (7,567,24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2,698,037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7,290,000 8,587,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2,7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290,000 13,985,037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102,000) (5,22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332,588) (166,334)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10,8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434,588) (5,397,13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55,412 8,587,90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 减 少 )/ 增 加 额 (264,087) 989,77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89,778 -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25, ,778 三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和 主 要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股 公 司 名 称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齐 车 公 司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225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股 公 司 名 称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哈 车 公 司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83.32%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长 机 辆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长 客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 % % 97.47%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 % % 不 适 用 唐 山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天 津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 % % 不 适 用 南 口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太 原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 % % 不 适 用 永 济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济 南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西 安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兰 州 厂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大 连 所 公 司 % % % 51.00% 四 方 所 公 司 % % % 51.00%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 % % 50.00%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 % 不 适 用 二 七 机 车 公 司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 同 车 公 司 % % % 90.27%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91.86% 91.86% 91.86% 91.86%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87.44% 87.44% 73.70% 73.70%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26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股 公 司 名 称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投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装 备 公 司 51.00%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及 关 键 假 设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所 载 财 务 信 息 根 据 下 列 依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所 厘 定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编 制 1. 会 计 年 度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计 量 属 性 本 集 团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一 般 采 用 历 史 成 本 进 行 计 量, 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除 外 3.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列 报 货 币 本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本 公 司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4.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日 为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各 方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购 买 方 支 付 的 合 并 成 本 是 为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而 支 付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227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中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付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日 是 指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进 行 分 配, 确 认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当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时, 其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当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时,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控 制 是 指 有 权 决 定 一 个 公 司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并 能 据 以 从 该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获 取 利 益 受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由 控 制 开 始 日 起 至 控 制 结 束 日 止 包 含 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当 期 财 务 报 表 时, 视 同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在 本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方 对 其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并 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以 及 前 期 比 较 报 表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自 本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方 对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起 将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的 各 项 资 产 负 债 以 其 账 面 价 值 并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利 润 表 对 于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当 期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自 购 买 日 起 将 被 购 买 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及 经 营 成 果 纳 入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本 公 司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因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而 取 得 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均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应 占 的 权 益 和 损 益 分 别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和 合
228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如 果 归 属 少 数 股 东 的 亏 损 超 过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除 公 司 章 程 或 协 议 规 定 少 数 股 东 有 义 务 承 担 并 且 少 数 股 东 有 能 力 予 以 弥 补 的 部 分 外, 其 余 部 分 冲 减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如 果 子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利 润, 在 弥 补 了 由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所 承 担 的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失 之 前, 所 有 利 润 全 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当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期 间 或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时, 合 并 时 已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期 间 或 会 计 政 策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合 并 时 所 有 集 团 内 部 重 大 交 易 及 余 额, 包 括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均 已 抵 销 集 团 内 部 交 易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损 失 是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5. 外 币 折 算 本 集 团 收 到 投 资 者 以 外 币 投 入 股 本 时 按 当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其 他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或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即 期 汇 率 是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人 民 币 外 汇 牌 价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公 布 的 外 汇 牌 价 或 根 据 公 布 的 外 汇 牌 价 套 算 的 汇 率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是 按 照 系 统 合 理 的 方 法 确 定 的 与 交 易 发 生 日 即 期 汇 率 近 似 的 加 权 平 均 汇 率 年 末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除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资 产 直 接 有 关 的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和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外, 其 他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6.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持 有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7. 存 货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和 其 他 成 本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原 材 料 发 出 时 以 个 别 计 价 法 或 计 划 成 本 法 计 量, 以 计 划 成 本 法 计 量 时, 月 末 将 材 料 成 本 差 异 在 库 存 原 材 料 与 领 用 原 材 料 成 本 之 间 进 行 分 摊, 其 他 存 货 发 出 因 存 货 种 类 不 同 而 分 别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法 先 进 先 出 法 或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量 除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外, 在 产 品 及 产 成
229 品 还 包 括 直 接 人 工 和 按 照 适 当 比 例 分 配 的 生 产 制 造 费 用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算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周 转 材 料 指 能 够 多 次 使 用 但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定 义 的 低 值 易 耗 品 包 装 物 和 其 他 材 料, 周 转 材 料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或 者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8.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在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本 章 四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4)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处 理 在 本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期 末 按 照 成 本 减 去 减 值 准 备 后 记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初 始 确 认 时,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按 以 下 原 则 计 量 : 1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合 并 日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时,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3 对 于 非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对 于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合 营 企 业 指 本 集 团 与 其 他 投 资 方 根 据 合 约 安 排 对 其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业 共 同 控 制
230 指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联 营 企 业 指 本 集 团 能 够 对 其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重 大 影 响 指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除 非 投 资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的 条 件 期 末, 本 集 团 按 照 四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15)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原 则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在 初 始 确 认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时, 对 于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本 集 团 在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的 具 体 会 计 处 理 包 括 : 对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以 前 者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 对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以 后 者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与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后, 本 集 团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扣 除 本 集 团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2006)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按 原 会 计 准 则 及 制 度 确 认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摊 销 期 直 线 摊 销 的 金 额 后,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本 集 团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集 团 不 同 的,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已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调 整 本 集 团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集 团 的 部 分, 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予 以 抵 销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231 实 现 损 失,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损 失 是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本 集 团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除 本 集 团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外,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的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以 后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集 团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3)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指 本 集 团 对 被 投 资 企 业 没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按 照 上 述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初 始 成 本 确 认 和 计 量 原 则 确 认 本 类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并 采 用 成 本 法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期 末,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本 章 四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15) 金 融 资 产 及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9.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本 集 团 将 持 有 的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的 房 地 产 划 分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本 集 团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即 以 成 本 减 累 计 折 旧 摊 销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本 集 团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后 按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除 非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的 条 件 类 别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折 旧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年 3-5% %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0% 2% 10. 固 定 资 产 及 在 建 工 程 固 定 资 产 指 本 集 团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以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减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准 备 记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在 建 工 程 以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减 减 值 准 备 记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外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使 该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232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费 用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成 本 包 括 工 程 用 物 资 直 接 人 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款 费 用 和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在 建 工 程 于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不 计 提 折 旧 对 于 构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各 组 成 部 分, 如 果 各 自 具 有 不 同 使 用 寿 命 或 者 以 不 同 方 式 为 本 集 团 提 供 经 济 利 益, 适 用 不 同 折 旧 率 或 折 旧 方 法 的, 本 集 团 分 别 将 各 组 成 部 分 确 认 为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的 后 续 支 出, 包 括 与 更 换 固 定 资 产 某 组 成 部 分 相 关 的 支 出, 在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同 时 将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 与 固 定 资 产 日 常 维 护 相 关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报 废 或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所 发 生 的 损 益 为 处 置 所 得 款 项 与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并 于 报 废 或 处 置 日 在 损 益 中 确 认 本 集 团 对 固 定 资 产 在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除 非 固 定 资 产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的 条 件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分 别 为 : 类 别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3-5% % 机 器 设 备 年 3-5% % 运 输 工 具 5-15 年 3-5% %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5-12 年 3-5% % 本 集 团 至 少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11. 租 赁 租 赁 分 为 融 资 租 赁 和 经 营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是 指 无 论 所 有 权 最 终 是 否 转 移 但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经 营 租 赁 是 指 除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1) 融 资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本 集 团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233 入 账 价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本 集 团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分 配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将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减 去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的 差 额, 分 别 列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长 期 应 收 款 以 及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本 集 团 对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集 团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未 担 保 余 值 进 行 复 核, 未 担 保 余 值 的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确 认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如 果 有 迹 象 表 明 以 前 年 度 据 以 计 提 减 值 的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使 得 未 担 保 余 值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其 差 额 在 以 前 年 度 已 确 认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经 营 租 赁 租 入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租 入 资 产 的 租 金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费 用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除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以 外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本 章 四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10) 固 定 资 产 及 在 建 工 程 所 述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折 旧, 按 本 章 四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15) 金 融 资 产 及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所 述 的 会 计 政 策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收 入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金 额 较 大 时 应 当 资 本 化, 在 整 个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与 确 认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的 基 础 分 期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金 额 较 小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2.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减 累 计 摊 销 及 减 值 准 备 记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本 集 团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扣 除 残 值 和 减 值 准 备 后 按 直 线 法 在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期 内 摊 销, 除 非 无 形 资 产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的 条 件 各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年 限 分 别 为 :
234 类 别 土 地 使 用 权 - 非 行 政 划 拨 地 非 专 利 技 术 其 他 使 用 寿 命 50 年 10 年 2-10 年 本 集 团 将 无 法 预 见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并 对 这 类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本 集 团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上 述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处 理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及 年 度 本 集 团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是 指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开 发 是 指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一 项 或 若 干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或 获 得 新 工 序 等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如 果 开 发 形 成 的 某 项 产 品 或 工 序 等 在 技 术 和 商 业 上 可 行, 而 且 本 集 团 有 充 足 的 资 源 和 意 向 完 成 开 发 工 作, 并 且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则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便 会 予 以 资 本 化 资 本 化 开 发 支 出 按 成 本 减 去 减 值 准 备 后 记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其 他 开 发 费 用 则 在 其 产 生 的 期 间 内 确 认 为 费 用 2006 年 度 自 行 开 发 并 依 法 申 请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入 账 价 值 应 按 依 法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注 册 费 律 师 费 等 费 用 确 定 ; 依 法 申 请 取 得 前 发 生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费 用, 应 于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13.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本 集 团 将 已 经 作 出 处 置 决 议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并 且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模 式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资 产 (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本 集 团 按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者 计 量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预 计 可 变 现 净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35 14. 金 融 工 具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除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外 的 股 权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应 付 款 项 应 付 债 券 借 款 及 股 本 等 (1)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本 集 团 成 为 相 关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条 款 的 一 方 时,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本 集 团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取 得 资 产 或 承 担 负 债 的 目 的, 把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分 为 不 同 类 别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均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本 集 团 在 相 关 期 间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后,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后 续 计 量 如 下 :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公 司 贷 款 主 要 是 委 托 贷 款 委 托 贷 款 指 本 集 团 提 供 资 金, 由 金 融 机 构 根 据 本 集 团 确 定 的 贷 款 对 象 用 途 金 额 期 限 利 率 等 代 本 集 团 发 放 并 协 助 收 回 的 贷 款 初 始 确 认 后, 委 托 贷 款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本 集 团 按 贷 款 的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利 息 并 计 入 损 益 对 于 已 计 提 的 利 息 到 付 息 期 不 能 收 回 的, 本 集 团 将 停 止 提 取 与 之 相 关 的 委 托 贷 款 的 利 息, 并 将 原 已 计 提 的 利 息 冲 减 本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对 委 托 贷 款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按 照 本 章 四 ( 一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15 金 融 资 产 及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 并 将 扣 除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金 额 记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贷 款 期 限 不 超 过 1 年 ( 含 1 年 ) 的 委 托 贷 款 列 入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中 ; 其 余 的 列 入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中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36 初 始 确 认 后, 应 收 款 项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本 集 团 将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没 有 归 类 到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成 本 计 量 除 上 述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外, 其 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确 认 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其 他 利 得 或 损 失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在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利 息,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外 的 金 融 负 债 本 集 团 的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后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本 集 团 对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本 集 团 已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拟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报 价 为 现 行 出 价 ; 本 集 团 拟 购 入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已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报 价 为 现 行 要 价 (3)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或 将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时, 本 集 团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本 集 团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237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本 集 团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4) 权 益 工 具 权 益 工 具 是 指 能 证 明 拥 有 本 集 团 在 扣 除 所 有 负 债 后 的 资 产 中 的 剩 余 权 益 的 合 同 本 公 司 发 行 权 益 工 具 收 到 的 对 价 扣 除 交 易 费 用 后, 确 认 为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回 购 本 公 司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支 付 的 对 价 和 交 易 费 用,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15. 金 融 资 产 及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本 集 团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贷 款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应 收 款 项 则 同 时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和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时, 当 贷 款 或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按 原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的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集 团 将 该 贷 款 或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该 现 值,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运 用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应 收 款 项 的 减 值 损 失 时,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是 根 据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以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 的 以 往 损 失 经 验, 并 根 据 反 映 当 前 经 济 状 况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进 行 调 整 确 定 的 在 贷 款 或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本 集 团 将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23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即 使 该 金 融 资 产 没 有 终 止 确 认, 本 集 团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从 股 东 权 益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在 随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公 允 价 值 已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应 当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通 过 损 益 转 回 (2)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减 值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时, 本 集 团 将 此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减 值 损 失 不 能 转 回 (3) 其 他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的 减 值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及 年 度 本 集 团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下 列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包 括 :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或 联 营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此 外,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本 集 团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可 以 认 定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其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基 本 上 独 立 于 其 他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由 创 造 现 金 流 入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成 在 认 定 资 产 组 时, 主 要 考 虑 该 资 产 组 能 否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同 时 考 虑 管 理 层 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管 理 方 式 以 及 对 资 产 使 用 或 者 处 置 的 决 策 方 式 等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组 合, 下 同 )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239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是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费 用 的 金 额 确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与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减 值 损 失,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但 抵 减 后 的 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得 低 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 如 可 确 定 的 ) 该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如 可 确 定 的 ) 和 零 三 者 之 中 最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会 转 回 2006 年 度 本 集 团 对 各 项 资 产 ( 包 括 长 期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 的 账 面 价 值 定 期 进 行 审 阅, 以 评 估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否 已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当 发 生 事 项 或 情 况 变 化 显 示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无 法 收 回, 这 些 资 产 便 需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若 出 现 减 值 情 况,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低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价 值 即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的 销 售 净 价 与 预 期 从 该 资 产 的 持 续 使 用 和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时 的 处 置 中 形 成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的 较 高 者 本 集 团 按 单 项 项 目 计 算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当 本 集 团 已 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股 东 权 益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了 资 本 公 积 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首 先 冲 减 该 投 资 初 始 确 认 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金 额, 减 值 损 失 超 过 该 资 本 公 积 的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有 迹 象 表 明 以 前 年 度 据 以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的 各 种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使 得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以 前 年 度 已 确 认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便 会 转 回, 转 回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转 回 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应 高 于 假 如 资 产 没 有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下 的 账 面 价 值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时, 首 先 转 回 原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时 计 入 损 益 的 部 分, 然 后 再 恢 复 原 冲 减 的 资 本 公 积
240 16.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本 集 团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给 予 的 各 种 形 式 报 酬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支 出 除 辞 退 福 利 外,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相 应 增 加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费 用 (1) 退 休 福 利 按 照 中 国 有 关 法 规, 本 集 团 职 工 参 加 了 由 当 地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本 集 团 以 当 地 规 定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缴 纳 基 数 和 比 例, 向 当 地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缴 纳 养 老 保 险 费 上 述 缴 纳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按 照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职 工 退 休 后, 各 地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有 责 任 向 已 退 休 职 工 支 付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金 本 集 团 不 再 有 与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相 关 的 其 他 支 付 义 务 此 外, 本 集 团 还 向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或 之 前 的 退 休 职 工 提 供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后 退 休 的 本 集 团 职 工, 将 不 再 享 有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本 集 团 就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所 承 担 的 责 任 是 以 估 计 本 集 团 对 职 工 承 诺 其 未 来 退 休 后 的 福 利 按 照 精 算 方 式 计 算 的 金 额 这 项 福 利 以 贴 现 率 折 现 确 定 其 现 值 贴 现 率 为 参 考 到 期 日 与 本 集 团 所 承 担 责 任 的 期 间 相 似 的 中 国 国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收 益 率 在 计 算 本 集 团 的 责 任 时, 任 何 累 计 超 过 现 行 责 任 价 值 10% 的 部 分 在 福 利 计 划 未 来 预 期 寿 命 期 内 进 行 摊 销 否 则, 精 算 收 益 或 亏 损 不 予 确 认 (2)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其 他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除 退 休 福 利 外, 本 集 团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的 规 定, 为 在 职 员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本 集 团 每 月 按 照 职 工 工 资 的 一 定 比 例 计 提 或 向 相 关 部 门 支 付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上 述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并 按 照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提 前 退 休 福 利 提 前 退 休 计 划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应 当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本 集 团 已 经 制 定 正 式 的 提 前 退 休 计 划 并 即 将 实 施 ; 2 本 集 团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该 计 划 或 协 议 (4) 辞 退 福 利
241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而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本 集 团 已 经 制 定 正 式 的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提 出 自 愿 裁 减 建 议, 并 即 将 实 施 ; 2 本 集 团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5) 其 他 福 利 费 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及 年 度 本 集 团 为 员 工 发 生 的 其 他 福 利 费 用,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006 年 度 本 集 团 每 月 按 照 员 工 工 资 的 14% 计 提 福 利 费 用,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7. 所 得 税 本 集 团 除 了 将 与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有 关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外,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 或 收 益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期 所 得 税 是 按 本 年 度 应 税 所 得 额,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的 税 率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加 上 以 往 年 度 应 付 所 得 税 的 调 整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并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那 么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与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分 别 根 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定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指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包 括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如 果 不 属 于 企 业 合 并 交 易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则 该 项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会 产 生 递 延 所 得 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导 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也 不 产 生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根 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预 期 收 回 或 结 算 方 式, 依 据 已
242 颁 布 的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1)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 (2) 并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18. 预 计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如 果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是 本 集 团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且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会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集 团, 以 及 有 关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本 集 团 会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对 于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预 计 负 债 以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对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潜 在 义 务, 其 存 在 须 通 过 未 来 不 确 定 事 项 的 发 生 或 不 发 生 予 以 证 实 ; 或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现 时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不 是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集 团 或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则 本 集 团 会 将 该 潜 在 义 务 或 现 时 义 务 披 露 为 或 有 负 债 19. 收 入 确 认 收 入 是 本 集 团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会 导 致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且 与 股 东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收 入 在 其 金 额 及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并 且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不 同 类 型 收 入 的 其 他 确 认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当 同 时 满 足 上 述 收 入 的 一 般 确 认 条 件 以 及 下 述 条 件 时, 本 集 团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 1 本 集 团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2 本 集 团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243 本 集 团 按 照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根 据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根 据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本 集 团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如 果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是 按 借 出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的 (4)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费 收 入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费 收 入 是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的 20. 政 府 补 助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及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是 本 集 团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政 府 以 投 资 者 身 份 向 本 集 团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拨 入 的 投 资 补 助 等 专 项 拨 款 中, 国 家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处 理 的, 也 属 于 资 本 性 投 入 的 性 质, 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并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集 团 将 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集 团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本 集 团 将 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集 团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则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006 年 度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按 销 量 或 工 作 量 计 算 并 按 期 给 予 的 定 额 补 助, 按 期 计 提 确 认 补 助 收
244 入 ; 其 他 补 助 收 入 均 于 实 际 收 到 时 确 认 国 家 拨 入 的 具 有 专 门 用 途 的 拨 款, 于 实 际 收 到 时 确 认 为 专 项 应 付 款 拨 款 项 目 完 成 后, 对 形 成 资 产 的 部 分, 将 相 应 的 金 额 自 专 项 应 付 款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 未 形 成 资 产 需 核 销 的 部 分, 报 经 批 准 后 冲 减 专 项 应 付 款 21. 借 款 费 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及 年 度 本 集 团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除 上 述 借 款 费 用 外,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均 于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财 务 费 用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本 集 团 按 照 下 列 方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 包 括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1 对 于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本 集 团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按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2 对 于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本 集 团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是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本 集 团 确 定 借 款 的 实 际 利 率 时, 是 将 借 款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借 款 初 始 确 认 时 确 定 的 金 额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其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成 本 而 除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之 外 的 其 他 外 币 借 款 本 金 及 其 利 息 所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作 为 财 务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资 本 化 期 间 是 指 本 集 团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当 资 本 支 出 和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245 资 本 化 对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本 集 团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2006 年 度 用 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的 专 门 借 款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有 关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期 间 内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所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除 上 述 借 款 费 用 外,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均 于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财 务 费 用 22. 利 润 / 股 利 分 配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经 审 议 批 准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中 拟 分 配 的 股 利 或 利 润, 不 确 认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负 债, 在 附 注 中 单 独 披 露 23. 关 联 方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另 一 方 或 对 另 一 方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 以 及 两 方 或 两 方 以 上 同 受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构 成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可 为 个 人 或 企 业 仅 仅 同 受 国 家 控 制 而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方 关 系 的 企 业, 不 构 成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方 24.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判 断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需 要 运 用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的 应 用 及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和 费 用 的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实 际 情 况 可 能 与 这 些 估 计 不 同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对 估 计 涉 及 的 关 键 假 设 和 不 确 定 因 素 的 判 断 进 行 持 续 评 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除 载 有 关 于 职 工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及 提 前 退 休 福 利 的 假 设 和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假 设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数 据 外, 其 他 主 要 估 计 金 额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如 下 : (1)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本 集 团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审 阅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评 估 是 否 出 现 减 值 情 况, 并 在 出 现 减 值 情 况 时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的 具 体 金 额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显 示 个 别 或 组 合 贷 款 或 应 收 款 项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出 现 大 幅 下 降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显 示 个 别 或 组 合 贷 款 或 应 收 款 项 中 债 务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出 现 重 大 负 面 变 动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等 事 项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以 前 年 度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发 生 变 化, 则 会 予 以 转 回
246 (2)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本 集 团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评 估, 以 确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否 下 跌 至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如 果 情 况 显 示 长 期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无 法 全 部 收 回, 有 关 资 产 便 会 视 为 已 减 值, 并 相 应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由 于 本 集 团 不 能 可 靠 获 得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公 开 市 价, 因 此 不 能 可 靠 准 确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在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时, 需 要 对 该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产 量 售 价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以 及 计 算 现 值 时 使 用 的 折 现 率 等 作 出 重 大 判 断 本 集 团 在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时 会 采 用 所 有 能 够 获 得 的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根 据 合 理 和 可 支 持 的 假 设 所 作 出 有 关 产 量 售 价 和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的 预 测 (3)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集 团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在 考 虑 其 残 值 后,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集 团 定 期 审 阅 使 用 寿 命, 以 决 定 将 计 入 每 个 报 告 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数 额 使 用 寿 命 是 本 集 团 根 据 对 同 类 资 产 的 已 往 经 验 并 结 合 预 期 的 技 术 改 变 而 确 定 如 果 以 前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对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4)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本 集 团 会 就 出 售 维 修 及 改 造 机 车 和 车 辆 及 零 配 件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售 后 质 量 维 修 承 诺 预 计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时 已 考 虑 本 集 团 近 期 的 维 修 经 验 数 据, 但 近 期 的 维 修 经 验 可 能 无 法 反 映 将 来 的 维 修 情 况 这 项 准 备 的 任 何 增 加 或 减 少, 均 可 能 影 响 未 来 年 度 的 损 益 ( 二 ) 税 项 1. 本 集 团 适 用 的 与 产 品 销 售 和 提 供 服 务 相 关 的 税 费 有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及 教 育 费 附 加 等 类 别 税 率 营 业 税 税 率 3-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税 率 5-7% 教 育 费 附 加 3-4%
247 除 下 述 税 收 优 惠 外, 本 集 团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3-17% 根 据 财 税 [2001]54 号 文 规 定, 自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齐 车 公 司 哈 车 公 司 太 原 厂 天 津 厂 和 西 安 厂 向 铁 道 部 系 统 提 供 的 货 车 修 理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2007 年 度 及 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由 上 述 5 家 公 司 划 转 成 立 的 一 人 有 限 公 司 继 续 适 用 上 述 税 收 规 定 根 据 财 税 [2004]156 号 文 规 定,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齐 车 公 司 哈 车 公 司 长 机 辆 长 客 厂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和 大 连 所 公 司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购 买 用 于 自 制 固 定 资 产 的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 以 及 为 固 定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运 输 费 用 支 付 的 增 值 税, 准 予 抵 扣 2007 年 度 及 2008 年 度, 由 齐 车 公 司 哈 车 公 司 长 机 辆 长 客 厂 划 转 成 立 的 一 人 有 限 公 司 继 续 适 用 上 述 税 收 规 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2008 年 修 订 ),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购 进 货 物 或 者 应 税 劳 务 (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或 者 用 于 自 制 固 定 资 产 的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 ) 支 付 或 者 负 担 的 进 项 税 额, 准 予 抵 扣 2. 所 得 税 除 下 述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的 子 公 司 外, 本 集 团 于 2006 和 2007 年 度 适 用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均 为 33%, 于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集 团 适 用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税 函 [2005]1072 号 文 批 准, 北 车 集 团 及 11 家 二 级 企 业 在 北 京 合 并 缴 纳 2006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不 实 行 就 地 预 交 11 家 二 级 企 业 包 括 : 齐 车 公 司 长 机 辆 长 客 厂 唐 山 厂 天 津 厂 南 口 厂 太 原 厂 永 济 厂 济 南 厂 西 安 厂 和 兰 州 厂 2007 年 度, 所 有 本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都 不 再 属 于 北 车 集 团 的 合 并 纳 税 企 业 自 2008 年 度 起, 本 公 司 及 其 所 有 子 公 司 不 实 行 合 并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于 2006 和 2007 年 度, 本 集 团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资 料 列 示 如 下 : 子 公 司 名 称 优 惠 税 率 优 惠 原 因 西 安 厂 /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15% 西 部 地 区 企 业 兰 州 厂 /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15% 西 部 地 区 企 业
248 子 公 司 名 称 优 惠 税 率 优 惠 原 因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四 方 所 公 司 免 征 所 得 税 科 研 机 构 转 制 大 连 所 公 司 免 征 所 得 税 科 研 机 构 转 制 2008 年 度,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资 料 列 示 如 下 : 子 公 司 名 称 优 惠 税 率 优 惠 原 因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同 车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大 连 所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四 方 所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15% 西 部 地 区 企 业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15% 西 部 地 区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除 2008 年 度 已 经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的 子 公 司 外, 新 增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如 下 : 子 公 司 名 称 优 惠 税 率 优 惠 原 因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大 同 爱 碧 玺 铸 造 有 限 公 司 为 生 产 性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八 条 规 定,2002 年 至 2006 年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优 惠 税 率, 2006 年 度 税 率 为 15% 此 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七 十 五 条 规 定, 作 为 外 商 投 资 举 办 的 先 进 技 术 企 业, 大 同 爱 碧 玺 铸 造 有 限 公 司 在 2007 年 度 继 续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大 同 爱 碧 玺 铸 造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为 25% 大 同 斯 麦 肯 轨 道 运 输 装 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生 产 性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249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八 条 规 定, 自 获 利 年 度 起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优 惠 税 率,2007 年 度 是 第 一 个 获 利 年 度,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该 公 司 不 适 用 新 税 法 实 施 的 过 渡 性 规 定,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适 用 所 得 税 率 为 25% 除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外, 本 集 团 各 子 公 司 还 执 行 下 列 税 收 政 策 : 于 2006 和 2007 年 度,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9)290 号 ), 投 资 于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企 业, 其 项 目 所 需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的 40% 可 从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设 备 购 置 当 年 比 前 一 年 新 增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中 抵 免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停 止 执 行 企 业 购 买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8)52 号 ), 停 止 执 行 上 述 企 业 购 买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政 策 于 2006 和 2007 年 度,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6)88 号 ), 符 合 规 定 的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在 按 规 定 实 行 100% 扣 除 基 础 上, 允 许 再 按 当 年 实 际 发 生 额 的 50%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12 号 ), 为 开 发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在 按 照 规 定 据 实 扣 除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50%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150% 摊 销 3. 应 交 税 费 (1) 本 集 团 单 位 : 千 元 类 别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应 交 增 值 税 49, ,652 应 交 营 业 税 2,610 6,820 应 交 所 得 税 62, ,102 应 交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及 教 育 费 附 加 10,519 46,938 其 他 应 交 税 费 43,523 52,800 合 计 168, ,
250 (2) 本 公 司 类 别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应 交 营 业 税 应 交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及 教 育 费 附 加 - 11 其 他 合 计 五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45,588,793 千 元 和 41,348,565 千 元, 主 要 包 括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款 项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和 无 形 资 产 等 ( 一 ) 流 动 资 产 1. 货 币 资 金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为 2,910,983 千 元 和 2,526,910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现 金 1,178 1,058 银 行 存 款 2,726,115 2,299,969 其 他 183, ,883 合 计 2,910,983 2,526, 应 收 账 款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为 7,753,193 千 元 和 6,980,937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251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单 位 : 千 元 坏 账 准 备 提 取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3,987, % 12,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4,009, % 231, % 合 计 7,997, % 244,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坏 账 准 备 提 取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3,593, % 27,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3,627, % 211, % 合 计 7,220, % 239, % 账 龄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金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7,096,885 6,313,002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579, ,139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132, ,308 3 年 以 上 188, ,773 小 计 7,997,346 7,220,222 减 : 坏 账 准 备 244, ,285 合 计 7,753,193 6,980, 预 付 款 项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为 5,176,486 千 元 和 4,187,860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252 账 龄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单 位 : 千 元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307, % 2,266, %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1,865, % 1,919, %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2, % 1, % 3 年 以 上 4, % 3, % 小 计 5,179, % 4,191, % 减 : 坏 账 准 备 3,490 3,237 - 合 计 5,176,486 4,187, 存 货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为 10,783,761 千 元 和 9,345,939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跌 价 准 备 单 位 : 千 元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4,498,408 78,594 4,419,814 3,969,546 81,225 3,888,321 包 装 物 2, , 在 产 品 5,589, ,528 5,390,951 4,770, ,050 4,525,008 在 途 物 资 70,813-70,813 12,063-12,063 发 出 商 品 ,652-5,652 库 存 商 品 839,650 35, , ,706 40, ,614 低 值 易 耗 品 55,564 1,070 54,494 53,585 1,041 52,544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40,860-40,860 46, ,208 合 计 11,097, ,754 10,783,761 9,713, ,821 9,345,939 ( 二 ) 非 流 动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为 8,829,424 千 元 和 8,109,201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253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单 位 : 千 元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263,913 1,519,386 29,980 3,714,547 机 器 设 备 8,447,437 3,586, ,790 4,677,235 运 输 工 具 525, ,750 7, ,001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616, ,917 8, ,641 合 计 14,853,985 5,794, ,096 8,829,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4,827,139 1,437,406 29,649 3,360,084 机 器 设 备 7,864,373 3,350, ,141 4,329,669 运 输 工 具 509, ,909 8, ,533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583, ,842 8, ,915 合 计 13,784,692 5,444, ,771 8,109, 在 建 工 程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净 值 为 1,183,460 千 元 和 1,346,224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减 值 准 备 单 位 : 千 元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1,183,460-1,183,460 1,346,224-1,346,224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主 要 在 建 工 程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 高 速 列 车 制 造 基 地 项 目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 组 成 焊 接 机 器 人 系 统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工 程 项 目 单 位 : 千 元 41,900 29,200 37,670 36,864 35,234 17,110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 不 锈 钢 组 装 厂 房 28,785 3,
254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 西 安 风 电 厂 房 扩 建 工 程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 数 控 罐 体 组 对 成 型 装 置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350 公 里 动 车 项 目 车 体 制 造 厂 房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350 公 里 动 车 项 目 中 心 库 房 四 方 所 公 司 - 产 业 园 建 设 一 二 期 工 程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 工 矿 扩 能 改 造 土 建 工 程 22,365 21,406 22,298-21,089-21,083-18, ,864 18,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5,948,849 千 元 和 6,005,861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取 得 方 式 购 置 / 北 车 集 团 授 权 经 营 后 作 价 投 入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千 元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累 计 摊 销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5,954, ,671-5,761,667 非 专 利 技 术 购 置 160,040 58,634 3,009 98,397 其 他 购 置 167,356 78,571-88,785 合 计 6,281, ,876 3,009 5,948,849 土 地 使 用 权 购 置 / 北 车 集 团 授 权 经 营 后 作 价 投 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累 计 摊 销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5,954, ,492-5,821,846 非 专 利 技 术 购 置 153,889 51,340 3,009 99,540 其 他 购 置 152,426 67,951-84,475 合 计 6,260, ,783 3,009 6,005,861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评 估 增 值 主 要 是 对 国 土 资 源 部 授 权 经 营 的 58 宗 土 地 使 用 权 进 行 评 估 而 产 生 的 评 估 增 值 具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评 估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章 十 三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55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为 718,172 千 元 和 710,331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成 本 或 评 估 值 减 值 准 备 单 位 : 千 元 账 面 价 值 对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359, , , ,404 对 联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327, , , ,131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1,796-31,796 31,796-31,796 合 计 718, , , ,331 (1) 合 营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千 元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日 立 永 济 电 气 设 备 ( 西 安 ) 有 限 公 司 50% 53,612 50% 54,818 青 岛 四 方 法 维 莱 轨 道 制 动 有 限 公 司 50% 8,607 50% 11,891 长 春 长 客 庞 巴 迪 轨 道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50% 162,959 50% 130,543 大 连 东 芝 机 车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50% 120,035 50% 107,677 长 春 帝 安 帝 国 际 实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0% 13,824 50% 11,475 合 计 359, ,404 (2) 联 营 公 司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北 京 南 口 斯 凯 孚 铁 路 轴 承 有 限 公 司 49% 98,620 49% 103,412 青 岛 阿 尔 斯 通 铁 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49% 25,463 49% 20,247 大 同 ABB 牵 引 变 压 注 1 器 有 限 公 司 50% 31,979 50% 83,338 西 安 阿 尔 斯 通 永 济 49% 14,053 49% 11,
256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信 阳 同 合 车 轮 有 限 公 司 25% 133,206 25% 119,933 重 庆 长 客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车 辆 有 限 责 任 20% 20,400 20% 20,400 公 司 其 他 3,618-3,636 合 计 327, ,131 注 1: 本 公 司 虽 然 持 有 大 同 ABB50% 股 权, 但 在 该 公 司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低 于 50% (3) 其 他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资 额 中 铁 现 代 物 流 股 份 公 司 5.48% 10, % 10,000 德 黑 兰 车 辆 制 造 公 司 20% 16,847 20% 16,847 其 他 - 4,949-4,949 合 计 31,796 31,796 六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为 38,338,889 千 元 和 34,029,723 千 元, 主 要 包 括 :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等 ( 一 ) 流 动 负 债 1. 短 期 借 款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为 759,881 千 元 和 463,428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257 币 种 银 行 借 款 年 利 率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 人 民 币 等 值 信 用 / 抵 押 保 证 / 质 押 年 利 率 人 民 币 / 人 民 币 等 值 单 位 : 千 元 信 用 / 抵 押 保 证 / 质 押 人 民 币 2.27%~5.84% 291,001 信 用 4.54%-8.22% 216,260 信 用 人 民 币 4.62% 13,000 抵 押 6.57%-8.22% 1,000 抵 押 人 民 币 4.78%~5.84% - 保 证 5.06%-5.99% 188,420 保 证 人 民 币 2.54%~3.60% 24,361 质 押 - - 质 押 美 元 %-9.60% 8,974 信 用 日 元 4.63%~5.45% 26,312 信 用 3.40%-5.45% 35,166 信 用 欧 元 3.07%~9.10% 5,207 信 用 3.07%-9.10% 3,548 信 用 关 联 借 款 人 民 币 3.33% 400,000 信 用 4.78%-6.72% 10,060 信 用 合 计 759, ,428 上 述 关 联 借 款 余 额 为 本 公 司 通 过 委 托 贷 款 方 式 从 北 车 集 团 取 得 的 贷 款, 该 贷 款 事 宜 已 经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1 月 14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3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的 主 要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除 上 述 向 北 车 集 团 的 关 联 借 款 外,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借 款 2. 应 付 票 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为 4,073,588 千 元 和 3,163,870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999,534 3,128,314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74,054 35,556 合 计 4,073,588 3,163,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008 年 9 月 8 日, 北 车 集 团 在 全 国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发 行 27 亿 元 短 期 融 资 券, 期 限
258 为 365 天 北 车 集 团 短 期 融 资 券 债 权 持 有 人 大 会 已 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 召 开, 表 决 通 过 了 将 北 车 集 团 短 期 融 资 券 的 兑 付 主 体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北 车 集 团 已 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 按 照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公 告 程 序 截 至 目 前, 北 车 集 团 发 行 的 27 亿 元 短 期 融 资 券 兑 付 主 体 已 全 部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相 关 的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资 金 由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资 金 用 途 使 用,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性 短 期 资 金 需 求 和 置 换 相 关 银 行 贷 款, 降 低 企 业 融 资 成 本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短 期 融 资 券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的 摊 余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697,958 千 元 ( 二 ) 非 流 动 负 债 1. 长 期 借 款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为 1,422,052 千 元 和 2,974,787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银 行 借 款 1,422,052 1,694,787 关 联 借 款 - 1,280,000 合 计 1,422,052 2,97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中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为 2,440,171 千 元 和 2,543,593 千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提 前 退 休 福 利 608, ,482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1,832,067 1,865,111 合 计 2,440,171 2,543,
259 本 集 团 上 述 负 债 是 由 独 立 精 算 师 美 世 咨 询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预 期 单 位 成 本 法 进 行 评 估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用 作 评 估 以 上 负 债 的 主 要 精 算 假 设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 折 现 率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其 中 : 提 前 退 休 福 利 1.90%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3.10%-3.80% 生 活 补 贴 年 增 长 率 9.50% 提 前 退 休 期 间 工 资 年 增 长 率 8.00% 医 疗 费 用 年 增 长 率 7.00%-12.00% 预 计 未 来 平 均 寿 命 参 照 2005 年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业 经 验 生 命 表 ( ) 七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 一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本 公 司 的 合 并 财 务 状 况 合 并 经 营 成 果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视 同 本 公 司 重 组 后 的 架 构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一 直 存 在 进 行 编 报 列 示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代 表 按 本 公 司 重 组 后 的 架 构 下 各 会 计 期 间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的 权 益, 该 等 权 益 在 北 车 股 份 设 立 时 已 全 部 转 为 北 车 集 团 对 于 北 车 股 份 的 出 资 ( 二 ) 股 本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 成 立, 设 立 时 的 总 股 本 为 58 亿 元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全 部 为 普 通 股 ) 北 车 集 团 出 资 78 亿 元, 折 为 本 公 司 股 本 529,123 万 股, 占 总 股 份 的 91.23%; 前 进 投 资 出 资 66,500 万 元, 折 为 本 公 司 股 本 45,111 万 股 ; 诚 通 集 团 出 资 5,000 万 元, 折 为 本 公 司 股 本 3,392 万 股 ; 华 融 公 司 出 资 3,500 万 元, 折 为 本 公 司 股 本 2,374 万 股 截 至 2008 年 9 月 18 日 止, 发 起 人 的 出 资 已 全 部 投 入 本 公 司 ( 三 ) 资 本 公 积 根 据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除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增 减 值 外, 对 于 在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反 映 的 北 车 集 团 注 入 的 20 家 股 权 单 位 的 股 权 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评 估 增 减 值 全 部 予 以 转 回, 并 相 应 调 减 资 本 公 积
260 八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单 位 : 千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96,215 3,728,31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72,580) (2,099,40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97,706) (2,741,362)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337 2,209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 减 少 ) 额 426,266 (1,110,235) 九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期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或 有 事 项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的 或 有 负 债 如 下 : 1.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本 集 团 不 存 在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可 预 见 的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业 绩 等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2.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为 银 行 向 下 列 各 方 提 供 信 贷 作 出 的 担 保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千 元 关 联 方 - 第 三 方 64,390 合 计 64,390 本 集 团 预 计 相 关 公 司 能 按 期 偿 还 担 保 的 相 关 银 行 信 贷, 因 此 本 集 团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的 担 保 损 失 ( 二 ) 承 诺 事 项 1. 资 本 承 担
261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的 资 本 承 担 如 下 : 已 签 订 但 尚 未 履 行 或 尚 未 完 全 履 行 的 购 买 合 同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千 元 土 地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810,332 设 备 733,422 其 他 37,072 合 计 1,580, 经 营 租 赁 承 担 根 据 不 可 撤 销 的 有 关 房 屋 固 定 资 产 等 经 营 租 赁 协 议, 本 集 团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以 后 应 支 付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千 元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1,892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1,659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1,147 3 年 以 上 4,180 合 计 18,878 ( 三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2009 年 7 月 6 日,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与 中 国 铁 路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签 订 2009 年 铁 道 部 铁 路 货 车 招 标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THZC ), 合 同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29,694 万 元, 主 要 产 品 为 C70 型 通 用 敞 车 和 P70 型 通 用 棚 车 2009 年 7 月 6 日,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与 中 国 铁 路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签 订 2009 年 铁 道 部 铁 路 货 车 招 标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THZC ), 合 同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43, 万 元, 主 要 产 品 为 C70 通 用 敞 车 NX70 共 用 车 2009 年 7 月 15 日,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与 中 国 铁 路 物 资 总 公 司 签 订 2009 年 15,000 辆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用 配 件 销 售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09-PJ-XZ15000-S31), 合 同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62 11, 万 元, 主 要 为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提 供 专 用 车 轴 车 轮 轴 承 交 叉 杆 等 配 件 十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本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单 位 : 千 元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45,586 68,945 66,516 9,475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51, , ,828 15,863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000 - 使 用 应 付 福 利 费 结 余 ,189 -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预 计 负 债 产 生 的 损 益 - - (2,268) (17,087)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23,188 24,133 8,000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合 并 日 前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129) 1,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9,985 27,527 (17,184) 2,371 减 : 以 上 各 项 对 税 务 的 影 响 27,479 48,976 38,026 (729) 合 计 102, , ,055 11,351 其 中 : 影 响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00, , ,260 12,104 影 响 少 数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404 8,425 5,795 (753) 十 一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报 告 期 内 的 基 本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速 动 比 率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每 股 净 资 产 ( 不 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元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63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千 元 ) 1,206,160 2,924,280 2,135,103 1,291,549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07 (0.19)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以 本 公 司 合 并 口 径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计 算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100% 4. 每 股 净 资 产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 公 司 设 立 后 的 股 本 总 额 5.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净 资 产 6.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7.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8.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净 利 息 支 出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折 旧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9.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息 支 出 10.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公 司 设 立 后 的 股 本 总 额 11.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公 司 设 立 后 的 股 本 总 额 ( 二 ) 每 股 收 益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报 告 期 报 告 期 利 润 每 股 收 益 (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稀 释 全 面 摊 薄 加 权 平 均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0.07 不 适 用 年 上 半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0.05 不 适 用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0.19 不 适 用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0.16 不 适 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007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64 报 告 期 报 告 期 利 润 每 股 收 益 (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稀 释 全 面 摊 薄 加 权 平 均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00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 正 式 成 立, 因 此 2006 年 度 及 2007 年 度 无 年 末 股 份 总 数,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不 适 用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E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 S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E 0 +NP/2+Ei Mi M 0 -Ej Mj/M 0 )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末 净 资 产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十 二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4,829,463 34,710,720 26,371,205 20,980,379 减 : 营 业 成 本 12,784,243 29,507,270 22,091,736 17,746,41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1, ,924 92,585 92,595 销 售 费 用 215, , , ,875 管 理 费 用 1,263,015 2,778,440 2,578,161 2,098,282 财 务 费 用 223, , , ,65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8,840) 60,907 87,708 78,843 加 : 投 资 净 收 益 130, ,901 77,560 29,151 营 业 利 润 450,227 1,202, , ,872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3, , ,922 90,38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4,221 41,493 85,030 79,473 利 润 总 额 519,485 1,426, , ,784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00, , ,459 73,
265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净 利 润 418,627 1,272, , ,934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382,039 1,128, , ,884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36, , , ,050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是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2007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规 范 问 答 第 7 号 新 旧 会 计 准 则 过 渡 期 间 比 较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的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要 求, 假 定 本 集 团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 全 面 执 行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2006), 并 在 该 假 设 基 础 上 编 制 了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及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的 合 并 利 润 表 十 三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一 )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由 北 车 集 团 委 托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北 车 集 团 拟 整 体 重 组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所 涉 及 的 纳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及 股 权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08] 第 188 号 ) 本 次 资 产 评 估 对 北 车 集 团 本 部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并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的 评 估 结 果 作 为 经 济 行 为 的 价 值 参 考 依 据, 对 集 团 下 属 全 资 控 股 公 司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及 收 益 法 进 行 评 估, 并 根 据 企 业 特 点, 依 据 实 际 状 况 充 分 全 面 分 析 后, 确 定 其 中 一 个 评 估 结 果 作 为 评 估 报 告 使 用 结 果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持 续 经 营 前 提 下,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评 估 前 (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后 )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19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98, 万 元, 调 整 后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19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98, 万 元, 评 估 后 资 产 总 额 为 585, 万 元, 净 资 产 价 值 为 585,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386,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增 值 是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评 估 增 值, 增 值 额 计 386, 万 元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已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出 具 的 关 于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集 团 公 司 整 体 重 组
266 改 制 上 市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08]917 号 ) 核 准 1. 按 会 计 科 目 分 类 汇 总 评 估 增 值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2 198,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 197, , ,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其 中 :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土 地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其 中 : 土 地 使 用 权 其 他 资 产 资 产 总 计 , , , ,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总 计 净 资 产 , , , , 如 下 : 序 2. 由 北 车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20 家 全 资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分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情 况 号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1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单 位 :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总 资 产 272,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0, , , , 设 备 类 30, , , , 土 地 使 13, , , ,
267 序 号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2 哈 尔 滨 装 备 公 司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总 资 产 95,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3 长 客 装 备 公 司 25, , , 设 备 类 9, , , 土 地 使 20, , , , 总 资 产 151,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4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15, , , , 设 备 类 13, , , , 土 地 使 12, , , , 总 资 产 570,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5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67, , , 设 备 类 78, , , , 土 地 使 3, , , , , 总 资 产 616,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6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15, , , , 设 备 类 42, , , , 土 地 使 18, , , , 总 资 产 177,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7 南 口 机 械 公 司 15, , , , 设 备 类 14, , , 土 地 使 16, , , , 总 资 产 65, , , ,
268 序 号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8 唐 山 装 备 公 司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6, , , , 设 备 类 15, , , 土 地 使 5, , , , 总 资 产 98,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9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16, , , , 设 备 类 6, , , 土 地 使 8, , , , 总 资 产 294,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0 天 津 装 备 公 司 29, , , , 设 备 类 46, , , , 土 地 使 10, , , , 总 资 产 49,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1 同 车 公 司 3, , , , 设 备 类 6, , , 土 地 使 3, , , , 总 资 产 357,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2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7, , , , 设 备 类 26, , , , 土 地 使 27, , , , 总 资 产 108,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4, , , ,
269 序 号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用 权 13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设 备 类 11, , , 土 地 使 10, , , , 总 资 产 233,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4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14, , , , 设 备 类 31, , , , 土 地 使 6, , , , 总 资 产 91,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5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10, , , , 设 备 类 12, , , 土 地 使 8, , , , 总 资 产 102,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6 兰 州 装 备 公 司 8, , , , 设 备 类 14, , , 土 地 使 6, , , , 总 资 产 45,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4, , , , 设 备 类 6, , , , 土 地 使 17 中 车 进 出 口 公 司 11, , , , 总 资 产 44,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设 备 类 土 地 使
270 序 号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用 权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18 北 车 物 流 公 司 总 资 产 97,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19 大 连 所 公 司 设 备 类 土 地 使 总 资 产 33,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20 四 方 所 公 司 2, , , 设 备 类 4, , , 土 地 使 8, , , 总 资 产 69, , , , 其 中 : 建 筑 物 类 用 权 3, , , 设 备 类 6, , , 土 地 使 5, , , , ( 二 ) 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由 北 车 集 团 委 托 北 京 国 地 房 地 产 土 地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北 车 集 团 重 组 改 制 涉 及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价 格 进 行 评 估, 为 北 车 集 团 发 起 设 立 本 公 司 进 行 土 地 资 产 处 置 及 确 定 土 地 使 用 权 价 格 提 供 参 考 依 据, 并 出 具 了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股 份 制 改 革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价 格 评 估 汇 总 报 告 (GD GF8 汇 总 ( 估 )) 待 估 98 宗 地 的 土 地 所 有 权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由 北 车 集 团 下 属 各 级 公 司 以 出 让 授 权 经 营 等 方 式 取 得, 土 地 总 面 积 12,869, 平 方 米, 账 面 总 价 值 亿 元, 评 估 后 总 价 值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 其 中 出 让 土 地 39 宗, 土 地 面 积 2,233, 平 方 米, 账 面 价 值 4.58 亿 元, 评 估 后 价 值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9.44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 子 公 司 授 权
271 经 营 方 式 1 宗, 土 地 面 积 988, 平 方 米, 账 面 价 值 2.80 亿 元, 评 估 后 价 值 4.40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1.60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57.14%; 经 国 土 资 源 部 出 具 的 关 于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重 组 改 制 土 地 资 产 处 置 的 复 函 ( 国 土 资 函 [2008]331 号 ) 确 认 的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58 宗, 土 地 面 积 9,647, 平 方 米, 账 面 价 值 亿 元, 评 估 后 价 值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亿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 十 四 验 资 情 况 ( 一 )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第 一 期 验 资 情 况 根 据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 出 具 的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验 资 报 告 (KPMG-A(2008)CR No.0011), 本 公 司 申 请 登 记 的 注 册 资 本 ( 股 本 ) 为 人 民 币 58 亿 元,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折 合 为 58 亿 股, 由 北 车 集 团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分 两 期 缴 足, 首 次 出 资 方 式 为 货 币 资 金 经 审 验, 截 至 2007 年 6 月 25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各 发 起 人 缴 纳 的 首 次 出 资 合 计 174,000 万 元,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18,035 万 元, 资 本 公 积 55,965 万 元 北 车 集 团 以 货 币 出 资 99,0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67,158 万 元 ; 前 进 投 资 以 货 币 出 资 66,5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45,111 万 元 ; 诚 通 集 团 以 货 币 出 资 5,0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3,392 万 元 ; 华 融 公 司 以 货 币 出 资 3,5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2,374 万 元 首 次 出 资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0.35% ( 二 )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第 二 期 验 资 情 况 根 据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 出 具 的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KPMG-A(2008)CR No.0015), 经 审 验, 截 至 2008 年 9 月 18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北 车 集 团 缴 纳 的 第 二 期 出 资 681,000 万 元,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461,965 万 元, 资 本 公 积 219,035 万 元 北 车 集 团 以 股 权 及 相 关 集 团 本 部 资 产 出 资 585, 万 元,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95,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461,965 万 元 第 二 期 出 资 总 计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79.65% 北 车 集 团 已 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 前 就 出 资 的 股 权 办 妥 股 权 变 更 手 续 北 车 集 团 本 次 出 资 连 同 第 一 期 出 资, 累 计 缴 纳 780,000 万 元, 折 合 实 收 资 本 529,123 万 元, 其 中 以 股 权 及 相 关 集 团 本 部 资 产 出 资 585, 万 元,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194, 万 元 截 至 2008 年 9 月 18 日, 本 公 司 股 东 本 次 出 资 连 同 第 一 期 出 资, 累 计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8 亿 元, 本 公 司 的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8 亿 元, 占 已 登 记 注 册 资 本 总 额 的 100%
272 第 十 一 章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结 合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又 一 会 计 期 间 ( 报 告 期 )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能 力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和 资 本 性 支 出 进 行 了 讨 论 和 分 析, 并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前 景 进 行 了 展 望 本 章 内 容 可 能 含 有 前 瞻 性 描 述 该 类 前 瞻 性 描 述 包 含 了 部 分 不 确 定 事 项, 可 能 与 本 公 司 的 最 终 经 营 结 果 不 一 致 投 资 者 阅 读 本 章 内 容 时, 应 同 时 参 考 本 第 十 章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中 的 相 关 会 计 报 告,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及 其 附 注 本 章 讨 论 与 分 析 所 指 的 数 据, 除 非 特 别 说 明, 均 指 合 并 口 径 数 据 一 影 响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的 主 要 因 素 ( 一 )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属 于 为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技 术 装 备 的 基 础 性 产 业, 其 行 业 景 气 度 与 国 民 经 济 紧 密 相 连 自 20 世 纪 80 年 代 以 来, 我 国 经 济 一 直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速 度 远 远 超 过 国 际 平 均 水 平 过 去 五 年, 我 国 GDP 平 均 年 增 长 10.5% 2007 年 GDP 比 上 年 增 长 11.4%, 增 速 创 1995 年 以 来 新 高 2008 年 由 于 受 到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我 国 GDP 增 速 有 所 回 落, 同 比 增 长 率 为 9.0%, 但 我 国 经 济 整 体 上 依 旧 保 持 较 为 稳 健 的 增 长 趋 势 在 良 好 的 宏 观 环 境 下,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业 维 持 了 快 速 增 长 的 运 行 态 势 以 铁 路 为 例,2008 年 全 年, 我 国 铁 路 客 货 运 量 在 高 起 点 上 实 现 了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全 国 铁 路 旅 客 发 送 量 完 成 14.6 亿 人, 同 比 增 加 1.4 亿 人, 增 幅 高 达 11.0%, 货 物 发 送 量 完 成 33 亿 吨, 同 比 增 加 1.5 亿 吨, 增 长 4.6%, 总 换 算 周 转 量 完 成 32,885 亿 吨 公 里, 同 比 增 加 1,463 亿 吨 公 里, 增 长 4.6% 预 计 到 2010 年 全 国 铁 路 旅 客 发 送 量 将 达 到 15 亿 人 次, 货 物 发 送 量 将 达 到 35 亿 吨,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为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提 供 了 大 量 的 市 场 需 求,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未 来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将 继 续 影 响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业 的 景 气 程 度,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273 营 规 模 和 盈 利 能 力 将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 二 )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基 础 建 设 方 面 的 投 资 水 平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务 是 本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和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该 业 务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我 国 政 府 在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基 础 建 设 方 面 的 投 资 随 着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国 家 在 轨 道 交 通 基 础 建 设 方 面 的 总 投 资 呈 增 长 趋 势 根 据 十 一 五 规 划, 对 交 通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额 将 达 到 3.8 万 亿, 同 比 增 长 73%, 其 中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将 达 到 1.25 万 亿, 是 上 一 个 五 年 计 划 的 4 倍 同 时 在 未 来 全 国 40 多 座 百 万 人 口 以 上 的 特 大 城 市 中, 已 拟 规 划 建 设 55 条 线 路, 长 约 1,500 公 里, 总 投 资 5,000 亿 元 2008 年 末, 为 有 效 抵 御 和 化 解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对 我 国 经 济 带 来 的 冲 击, 我 国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扩 大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刺 激 内 需 促 进 经 济 增 长 的 经 济 政 策 和 措 施 为 此, 铁 道 部 在 2009 年 全 国 铁 路 工 作 会 议 上 明 确 提 出,2009 年 至 2012 年 铁 路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将 达 到 年 均 6,000 亿 元 以 上 的 水 平 鉴 于 目 前 国 家 继 续 鼓 励 发 展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不 断 增 加 轨 道 交 通 基 建 项 目 的 投 资, 为 本 公 司 带 来 巨 大 发 展 机 遇 但 是, 由 于 政 府 对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投 资 通 常 受 宏 观 经 济 影 响, 并 具 有 一 定 的 周 期 性 如 果 未 来 中 央 及 地 方 政 府 大 幅 削 减 交 通 基 础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资 预 算, 则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和 盈 利 能 力 将 会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 三 )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行 业 政 策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在 国 务 院 2006 年 6 月 颁 布 的 关 于 加 快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被 列 入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16 个 重 点 发 展 的 关 键 领 域 并 明 确 提 出, 以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等 项 目 为 依 托, 通 过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先 进 技 术 和 自 主 创 新 相 结 合, 掌 握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上 高 速 列 车 新 型 地 铁 车 辆 等 装 备 核 心 技 术, 使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在 短 时 间 内 达 到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2008 年 11 月 最 新 出 台 的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在 2007 年 10 月 国 务 院 综 合 交 通 网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明 确 提 出, 到 2020 年, 我 国 铁 路 网 总 规 模 将 达 到 12 万 公 里 以 上, 复 线 率 和 电 气 化 率 分 别 达 到 50% 和 60% 以 上, 其 中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和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1.5 万 公 里 以 上,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2500 公 里 截 至 2008 年 底, 我 国 已 有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深 圳 等 10 个 城 市 拥 有 已 建 成 的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30 条, 运 营 总 里 程 公 里 全 国 已 有 19 个 城 市 的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规 划 得 到 国 家 批 准, 到 2015 年 前 后 计 划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总 长 约 2,100 公 里, 总 投 资 超 过 8,
274 亿 元 随 着 这 些 行 业 政 策 的 出 台 和 逐 步 落 实 贯 彻, 将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发 展 方 向 市 场 格 局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从 而 对 本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的 发 展 策 略 和 盈 利 模 式 形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四 )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定 价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价 格 通 常 采 用 投 标 或 与 客 户 协 商 的 方 式 确 定 在 竞 标 过 程 中, 本 公 司 需 要 综 合 考 虑 预 期 的 成 本 目 标 利 润 率 和 竞 争 形 势 后 向 潜 在 客 户 递 交 标 书 近 年 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逐 步 开 放, 定 价 更 加 市 场 化, 定 价 机 制 更 为 合 理 此 种 市 场 环 境 有 利 于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提 升 然 而, 市 场 化 的 过 程 必 然 同 时 使 得 该 市 场 的 竞 争 更 为 激 烈, 可 能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成 本 原 材 料 成 本 是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本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原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钢 材 铝 材 和 铜 材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原 材 料 成 本 分 别 占 生 产 成 本 总 额 的 82.92% 83.58% 83.66% 和 78.51% 上 述 原 材 料 的 供 应 量 和 供 应 价 格 随 国 内 外 市 场 的 行 情 波 动 近 年 来,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尤 其 是 钢 材 及 铜 材 的 价 格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本 公 司 过 往 基 本 未 采 取 套 期 保 值 来 锁 定 原 材 料 价 格 如 果 本 公 司 未 在 合 同 中 与 供 应 商 锁 定 原 材 料 价 格, 原 材 料 价 格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上 涨, 而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无 法 及 时 相 应 调 整, 将 可 能 使 本 公 司 承 担 相 应 部 分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的 成 本, 从 而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盈 利 能 力 ( 六 ) 主 要 税 收 优 惠 本 公 司 下 属 的 三 家 子 公 司 由 于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地 处 西 部 地 区, 于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 另 有 两 家 子 公 司 为 科 研 机 构 改 制,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于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部 分 投 资 于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子 公 司 还 享 受 技 术 开 发 费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和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等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于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下 属 的 九 家 子 公 司 由 于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地 处 西 部 地 区,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 于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本 公 司 下 属 的 十 一 家 子 公 司 由 于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地 处 西 部 地 区,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而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则
275 分 别 按 照 25% 25% 33% 和 33%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由 于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税 率 分 别 为 19.44% 10.86% 17.90% 和 18.90% 新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已 于 2008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上 限 由 33% 下 调 至 25%, 但 对 于 新 税 法 施 行 前 享 受 低 税 率 优 惠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新 税 法 施 行 后 5 年 内, 逐 步 过 渡 到 25% 的 税 率 ; 对 于 新 税 法 施 行 前, 享 受 定 期 减 免 税 优 惠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新 税 法 施 行 后 继 续 享 受 该 等 定 期 税 收 减 免 优 惠 直 至 期 满 为 止 根 据 国 税 发 [2008]52 号 文,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停 止 执 行 企 业 购 买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政 策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购 买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金 额 分 别 是 964 千 元 58,405 千 元 70,073 千 元 和 15,137 千 元, 占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仅 为 0.18% 4.08% 6.33% 和 4.12% 该 项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停 止 执 行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没 有 重 大 影 响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一 般 应 缴 纳 17% 的 增 值 税, 而 根 据 财 税 [2001]54 号 文 规 定, 自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下 属 部 分 子 公 司 向 铁 道 部 系 统 提 供 的 货 车 修 理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根 据 财 税 [2004]156 号 文 规 定,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东 北 地 区 子 公 司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购 买 用 于 自 制 固 定 资 产 的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 以 及 为 固 定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运 输 费 用 支 付 的 增 值 税, 准 予 抵 扣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2008 年 修 订 ),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购 进 货 物 或 者 应 税 劳 务 (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或 者 用 于 自 制 固 定 资 产 的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 ) 支 付 或 者 负 担 的 进 项 税 额, 准 予 抵 扣 如 果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将 会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 七 ) 汇 率 本 公 司 的 大 部 分 经 营 业 务 在 国 内, 收 入 和 成 本 也 多 以 人 民 币 支 付, 但 本 公 司 仍 有 一 些 业 务 涉 及 外 币 结 算, 一 定 程 度 上 受 到 人 民 币 汇 率 波 动 的 影 响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的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8.16% 5.67% 4.10% 和 8.25% 汇 率 变 动 可 能 增 加 本 公 司 海 外 业 务 的 人 民 币 成 本, 或 者 降 低 以 人 民 币 折 算 的 境 外 经 营 收 入, 也 可 能 影 响 本 公 司 出 口 及 进 口 产 品 的 价 格, 进 而 影 响 本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从 而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276 ( 八 )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确 认 与 计 量 起 决 定 性 的 作 用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会 计 政 策 涉 及 主 观 假 设 及 估 计,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折 旧 收 入 确 认 以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等 科 目, 需 要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实 际 情 况 以 及 未 来 发 展 变 化 趋 势 作 出 判 断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请 见 本 第 十 章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及 关 键 假 设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及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1. 资 产 结 构 及 主 要 项 目 分 析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资 产 的 主 要 构 成 如 下 表 所 示 ( 按 扣 除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净 值 列 示 ):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资 产 总 计 比 重 金 额 占 资 产 总 计 比 重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7,954, % 24,383, % 其 中 : 货 币 资 金 2,910, % 2,526, % 应 收 票 据 405, % 549, % 应 收 账 款 7,753, % 6,980, % 预 付 款 项 5,176, % 4,187, % 其 他 应 收 款 462, % 513, % 存 货 10,783, % 9,345,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7,634, % 16,964, % 其 中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718, % 710, % 固 定 资 产 8,829, % 8,109, % 在 建 工 程 1,183, % 1,346, % 无 形 资 产 5,948, % 6,005, % 资 产 总 计 45,588, % 41,348,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计 分 别 为 45,588,
277 千 元 和 41,348,565 千 元, 流 动 资 产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1.32% 和 58.97%,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呈 现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较 高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较 低 的 特 点, 这 主 要 与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品 生 产 周 期 较 长 有 关 (1) 货 币 资 金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包 括 现 金 和 银 行 存 款 从 总 体 上 看,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相 对 较 大, 这 与 本 公 司 需 保 持 一 定 的 货 币 资 金 存 量 以 满 足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有 关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2,910,983 千 元 和 2,526,910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6.39% 和 6.11%, 占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0.41% 和 10.36% 其 中, 受 限 制 的 货 币 资 金 分 别 为 183,690 千 元 和 225,883 千 元, 主 要 是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及 保 函 保 证 金 货 币 资 金 结 余 的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增 长 带 来 的 收 入 增 长 及 预 收 款 项 增 加 所 致 (2) 应 收 票 据 本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和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为 405,113 千 元 和 549,279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比 重 分 别 为 0.89% 和 1.33%, 占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45% 和 2.25%,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中 97.14% 和 87.00%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所 有 应 收 票 据 均 为 一 年 内 到 期 于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用 于 质 押 的 银 行 及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分 别 为 70,511 千 元 和 110,140 千 元 (3)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7,096, % 6,313, %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579, % 624, %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132, % 106, % 3 年 以 上 188, % 176, % 原 值 合 计 7,997, % 7,220, % 减 : 坏 账 准 备 244, ,285 净 值 合 计 7,753,193 6,980,
278 重 要 性 2009 年 6 月 30 日 原 值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单 位 : 千 元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3,987, % 12,832 3,974,76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风 险 较 大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4,009, % 231,321 3,778,431 合 计 7,997, % 244,153 7,753,193 重 要 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3,593, % 27,974 3,565,06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风 险 较 大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3,627, % 211,311 3,415,875 合 计 7,220, % 239,285 6,980,937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为 应 收 取 的 合 同 款 项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7,753,193 千 元 和 6,980,937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7.01% 和 16.88%,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73% 和 28.63%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于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的 经 营 受 季 节 性 影 响, 按 照 行 业 惯 例, 本 公 司 客 户 通 常 在 年 末 支 付 大 部 分 款 项 因 此, 本 公 司 2009 年 中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2008 年 底 余 额 要 大 从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来 看,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最 大,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7,096,885 千 元 和 6,313,002 千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原 值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8.74% 和 87.44%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579,310 千 元 和 624,139 千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原 值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24% 和 8.64% 应 收 账 款 结 构 合 理 稳 定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已 根 据 应 收 账 款 的 重 要 性 和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对 存 在 坏 账 风 险 的 部 分 计 提 了 充 分 的 坏 账 准 备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分 别 为 244,153 千 元 和 239,285 千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原 值 比 例 分 别 为 3.05% 和 3.31%, 其 中
279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2,832 千 元 和 27,974 千 元 (4) 预 付 款 项 账 龄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单 位 : 千 元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307, % 2,266, %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1,865, % 1,919, %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2, % 1, % 3 年 以 上 4, % 3, % 合 计 5,179, % 4,191, % 减 : 坏 账 准 备 3,490 3,237 净 值 合 计 5,176,486 4,187,860 本 公 司 的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是 预 付 给 原 材 料 和 设 备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款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预 付 款 项 净 额 分 别 为 5,176,486 千 元 和 4,187,860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1.35% 和 10.13%,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8.52% 和 17.17% 本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增 加 较 大,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2008 年 及 2009 年 上 半 年 签 订 了 多 项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高 速 动 车 组 干 线 货 运 主 型 货 车 和 机 电 设 备 的 生 产 订 单, 上 述 高 技 术 产 品 生 产 周 期 较 长, 价 值 较 高, 需 要 提 前 订 购 部 分 材 料 并 预 付 相 应 的 款 项 所 致 从 本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的 账 龄 来 看, 账 龄 2 年 以 内 ( 含 2 年 ) 的 预 付 款 项 占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9.87% 和 99.88%, 主 要 是 预 付 给 供 货 商 的 采 购 预 付 款 (5)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90, % 453, %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58, % 51, %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17, % 26, % 3 年 以 上 48, % 62, % 原 值 合 计 516, % 594, %
280 减 : 坏 账 准 备 53,554 80,511 净 值 合 计 462, ,705 重 要 性 2009 年 6 月 30 日 原 值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单 位 : 千 元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208, % 14, ,976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风 险 较 大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308, % 39, ,619 合 计 516, % 53, ,595 重 要 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净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286, % 36, ,749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风 险 较 大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308, % 44, ,956 合 计 594, % 80, ,705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应 收 材 料 款 和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与 北 车 集 团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往 来 款 等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462,595 千 元 和 513,705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01% 和 1.24%,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65% 和 2.11%, 占 比 呈 逐 渐 下 降 趋 势 其 中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到 期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390,920 千 元 和 453,225 千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原 值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5.74% 和 76.27%;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已 根 据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重 要 性 和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对 存 在 坏 账 风 险 的 部 分 计 提 了 充 分 的 坏 账 准 备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53,554 千 元 和 80,511 千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原 值 比 例 分 别 为 10.38% 和 13.55%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非 正 常 业 务 往 来 资 金 余 额 (6) 存 货
281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材 料 4,498, % 3,969, % 在 产 品 5,589, % 4,770, % 库 存 商 品 839, % 855, % 其 他 169, % 118, % 原 值 合 计 11,097, % 9,713, % 减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13, ,821 净 值 合 计 10,783,761 9,345,939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主 要 为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和 库 存 商 品 等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净 额 为 10,783,761 千 元 和 9,345,939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3.65% 和 22.60%,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分 别 为 38.58% 和 38.33%, 占 比 呈 现 逐 渐 上 升 的 趋 势 本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增 加 较 大, 一 方 面 是 因 为 2009 年 上 半 年 部 分 CRH 系 列 动 车 组 合 同 和 城 轨 地 铁 合 同 尚 在 履 行 期 间, 产 品 正 处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导 致 在 产 品 余 额 有 所 增 加,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本 公 司 新 签 多 项 产 品 订 单, 为 保 证 后 续 生 产 而 适 度 增 加 了 原 材 料 储 备 本 公 司 根 据 审 慎 的 原 则,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均 计 提 了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分 别 为 313,754 千 元 和 367,821 千 元, 占 存 货 原 值 比 例 分 别 为 2.83% 和 3.79% 在 存 货 的 各 项 构 成 中, 占 比 最 大 的 是 在 产 品 和 原 材 料, 两 者 合 计 分 别 约 占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存 货 原 值 的 90.90% 和 89.98%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在 产 品 分 别 为 5,589,479 千 元 和 4,770,058 千 元, 在 产 品 占 比 较 大 的 主 要 原 因 与 本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周 期 较 长 有 关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原 材 料 分 别 为 4,498,408 千 元 和 3,969,546 千 元, 原 材 料 在 存 货 中 的 占 比 较 大, 主 要 是 因 为 本 公 司 为 了 保 证 订 单 生 产 而 必 须 维 持 保 有 的 原 材 料 库 存 量 (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净 额 分 别 为 718,172 千 元 和 710,331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58% 和 1.72%; 其 中, 合 营 公
282 司 股 权 投 资 净 额 分 别 为 359,037 千 元 和 316,404 千 元, 占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净 额 的 49.99% 和 44.54%; 联 营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净 额 分 别 为 327,339 千 元 和 362,131 千 元, 占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净 额 的 45.58% 和 50.98% (8) 固 定 资 产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3,714, % 3,360, % 机 器 设 备 4,677, % 4,329, % 运 输 工 具 222, % 222, %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215, % 196, %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8,829, % 8,109, % 本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是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和 机 器 设 备 等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为 8,829,424 千 元 和 8,109,201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37% 和 19.61%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的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下 属 四 方 所 公 司 的 产 业 园 建 设 和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的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工 程 项 目 的 部 分 在 建 工 程 已 完 工 结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在 固 定 资 产 的 各 项 构 成 中,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的 占 比 较 大, 其 中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分 别 为 3,714,547 千 元 和 3,360,084 千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2.07% 和 41.44%, 机 器 设 备 分 别 为 4,677,235 千 元 和 4,329,669 千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52.97% 和 53.39%, 两 者 合 计 分 别 占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的 90% 以 上 (9) 在 建 工 程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分 别 为 1,183,460 千 元 和 1,346,224 千 元,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60% 和 3.26%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主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包 括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公 司 的 高 速 列 车 制 造 基 地 项 目 和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的 组 成 焊 接 机 器 人 系 统 项 目 等 (10) 无 形 资 产
283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土 地 使 用 权 5,761, % 5,821, % 非 专 利 技 术 98, % 99, % 其 他 88, % 84, % 合 计 5,948, % 6,005, % 本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是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分 别 为 5,948,849 千 元 和 6,005,861 千 元, 无 形 资 产 占 资 产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3.05% 和 14.52%,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58% 和 2.51% 2.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比 重 金 额 占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比 重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301, % 323,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13, % 367,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准 备 20, % 20,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30, % 230,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 % 3,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868, % 945, % 本 公 司 依 据 稳 健 经 营 的 原 则, 按 照 自 身 行 业 的 特 点 与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合 理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请 参 见 本 第 十 章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公 司 对 各 类 资 产 的 减 值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慎 核 查, 并 计 提 了 充 分 的 减 值 准 备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分 别 为 868,175 千 元 和 945,364 千 元, 主 要 是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301,197 千 元 和 323,033 千 元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13,754 千 元 和 367,821 千 元 及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30,096 千 元 和 230,771 千 元, 其 中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占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的 比 例 最 大, 达 到 了 36.14% 和 38.91%
284 3. 负 债 结 构 及 重 要 项 目 分 析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负 债 合 计 分 别 为 38,338,889 千 元 和 34,029,723 千 元, 主 要 由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借 款 和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等 构 成 与 较 高 的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相 对 应, 本 公 司 的 负 债 结 构 也 呈 现 高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的 特 点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负 债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9.57% 和 83.40%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金 额 占 负 债 总 计 比 重 账 面 金 额 占 负 债 总 计 比 重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4,339, % 28,380, % 其 中 : 短 期 借 款 759, % 463, % 应 付 票 据 4,073, % 3,163, % 应 付 账 款 10,257, % 9,901, % 预 收 款 项 13,614, % 8,881,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015, % 979, % 其 他 应 付 款 1,416, % 1,429,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697, % 2,692,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999, % 5,649, % 其 中 : 长 期 借 款 1,422, % 2,974,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440, % 2,543, % 负 债 总 计 38,338, % 34,029, % (1) 短 期 借 款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信 用 借 款 722, % 274, % 担 保 借 款 , % 质 押 借 款 24, % - - 抵 押 借 款 13, % 1, % 合 计 759, % 463, %
285 本 公 司 的 短 期 借 款 主 要 为 向 银 行 借 入 的 款 项, 用 于 满 足 经 营 过 程 中 短 期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759,881 千 元 和 463,428 千 元,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8% 和 1.36%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导 致 的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是 本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短 期 借 款 中, 信 用 借 款 的 比 例 较 大, 分 别 为 722,520 千 元 和 274,008 千 元, 占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5.08% 和 59.13% (2) 应 付 票 据 和 应 付 账 款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票 据 和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是 应 付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机 器 设 备 供 应 商 和 工 程 款 项 的 应 付 未 付 款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票 据 分 别 为 4,073,588 千 元 和 3,163,870 千 元,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0.63% 和 9.30%;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0,257,145 千 元 和 9,901,174 千 元,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6.75% 和 29.10%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票 据 均 为 一 年 内 到 期, 同 时 也 无 个 别 重 大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3) 预 收 款 项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分 别 为 13,614,514 千 元 和 8,881,099 千 元,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5.51% 和 26.10%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在 2007 年 2008 年 及 2009 年 上 半 年 签 订 了 多 项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动 车 组 干 线 货 运 主 型 货 车 和 机 电 设 备 的 生 产 订 单, 项 目 预 收 款 相 应 增 加 所 致 (4) 其 他 应 付 款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是 设 备 购 置 款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及 经 营 性 往 来 款 项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416,821 千 元 和 1,429,318 千 元,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70% 和 4.20%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款 分 别 为 449,473 千 元 和 506,263 千 元,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比 重 分 别 为 31.72% 和 35.42%; 出 售 公 有 住 房 时 计 提 的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202,786 千 元 和 206,646 千 元,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比 重 分 别 为 14.31% 和 14.46%; 经 营 性 往 来 款 项 155,622 千 元 和 180,256 千 元,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比 重 分 别 为 10.98% 和 12.61%
286 (5)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008 年 9 月 8 日, 北 车 集 团 在 全 国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发 行 27 亿 元 短 期 融 资 券, 期 限 为 365 天 北 车 集 团 短 期 融 资 券 债 权 持 有 人 大 会 已 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 召 开, 表 决 通 过 了 将 北 车 集 团 短 期 融 资 券 的 兑 付 主 体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北 车 集 团 已 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 按 照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公 告 程 序 截 至 目 前, 北 车 集 团 发 行 的 27 亿 元 短 期 融 资 券 兑 付 主 体 已 全 部 变 更 至 本 公 司, 相 关 的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资 金 由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北 方 机 车 车 辆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资 金 用 途 使 用,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性 短 期 资 金 需 求 和 置 换 相 关 银 行 贷 款, 降 低 企 业 融 资 成 本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短 期 融 资 券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的 摊 余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697,958 (6) 长 期 借 款 单 位 : 千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信 用 借 款 1,090, % 2,340, % 保 证 借 款 332, % 748, %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 % 合 计 1,422, % 2,974, % 本 公 司 的 长 期 借 款 主 要 由 信 用 借 款 和 保 证 借 款 构 成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422,052 千 元 和 2,974,787 千 元,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71% 和 8.74%, 其 中, 信 用 借 款 为 最 主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余 额 分 别 为 1,090,000 千 元 和 2,340,000 千 元, 占 长 期 借 款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6.65% 和 78.66%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大 幅 减 少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归 还 了 部 分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和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贷 款 所 致 (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分 别 为
287 3,455,818 千 元 和 3,523,016 千 元, 占 负 债 总 计 的 9.01% 和 10.35%, 其 中 非 流 动 负 债 部 分 分 别 为 2,440,171 千 元 和 2,543,593 千 元, 占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的 70.61% 和 72.2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中 提 前 退 休 福 利 和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所 占 比 例 较 大, 合 计 占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的 80% 左 右 提 前 退 休 福 利 和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并 应 于 未 来 年 度 支 付 给 离 退 休 人 员 补 充 福 利 和 内 退 人 员 费 用 的 款 项 上 述 退 休 福 利 的 计 提 金 额 由 独 立 精 算 师 美 世 咨 询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预 期 单 位 成 本 法 精 算 所 得 4. 评 估 增 值 的 影 响 (1)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就 北 车 集 团 拟 重 组 改 制,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所 涉 及 的 纳 入 股 份 公 司 的 资 产 及 股 权 进 行 了 评 估 根 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北 车 集 团 拟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585, 万 元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持 续 经 营 的 前 提 下, 北 车 集 团 拟 投 入 股 份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98, 万 元, 调 整 后 净 资 产 为 198, 万 元, 评 估 值 为 585, 万 元, 增 值 率 % 评 估 增 值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评 估 增 值, 增 值 额 计 386, 万 元 (2)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的 会 计 处 理 和 影 响 1 母 公 司 的 账 务 处 理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 注 册 成 立, 开 始 建 立 财 务 账 并 编 制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于 注 册 成 立 日, 本 公 司 按 照 北 车 集 团 注 入 本 公 司 的 并 经 中 企 华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评 估 后 的 重 组 净 资 产 值 建 立 财 务 账 本 次 评 估 后 各 发 起 人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净 额 共 计 855,000 万 元, 折 为 股 本 共 计 580,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未 折 入 股 本 的 275,000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相 关 要 求, 对 控 股 子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因 此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评 估 增 值 构 成 本 公 司 对 这 些 企 业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一 部 分 2 下 属 企 业 的 账 务 处 理
288 在 本 次 重 组 改 制 过 程 中, 对 于 北 车 集 团 以 作 价 出 资 方 式 注 入 20 家 子 公 司 的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使 用 权, 各 有 关 子 公 司 按 照 土 地 评 估 增 值 相 应 增 加 其 所 有 者 权 益 及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 本 公 司 按 照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并 入 本 公 司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3 合 并 会 计 处 理 及 其 影 响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时, 对 于 北 车 集 团 以 作 价 出 资 方 式 注 入 20 家 股 权 单 位 的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使 用 权,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土 地 评 估 增 值 相 应 增 加 其 所 有 者 权 益 及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 本 公 司 按 照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并 入 本 公 司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除 此 之 外, 对 于 在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反 映 的 北 车 集 团 注 入 20 家 股 权 单 位 股 权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评 估 增 减 值 全 部 予 以 转 回, 并 相 应 调 减 资 本 公 积 鉴 于 上 述 会 计 处 理 方 式,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权 益 为 681,925.4 万 元, 以 总 股 本 58 亿 股 计 算, 每 股 净 资 产 1.18 元 除 北 车 集 团 以 作 价 出 资 方 式 注 入 的 58 宗 评 估 值 为 514,428.5 万 元 的 授 权 经 营 土 地 使 用 权 外,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持 续 经 营 的 前 提 下, 重 组 改 制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没 有 反 映 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二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随 着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业 务 量 的 不 断 增 加 资 产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张, 相 对 应 的 是 本 公 司 的 负 债 规 模 也 有 所 增 加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负 债 余 额 总 计 分 别 为 38,338,889 千 元 和 34,029,723 千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预 收 款 项 等 无 息 流 动 负 债 的 增 加 所 致 2009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 倍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速 动 比 率 ( 倍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千 元 ) 1,206,160 2,924,280 2,135,103 1,291,549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注 :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89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 资 产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净 利 息 支 出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折 旧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息 支 出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分 别 为 84.10% 和 82.30%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无 息 流 动 负 债 如 应 付 账 款 和 预 收 款 项 金 额 较 高 所 致 扣 除 无 息 负 债, 本 公 司 的 付 息 负 债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64% 和 22.75%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实 施 资 金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等 措 施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率 作 为 衡 量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的 指 标,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和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81 和 0.86,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50 和 0.53,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本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中 货 币 资 金 所 占 比 例 较 高, 资 产 流 动 性 较 强, 因 此 本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本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中 有 大 量 的 预 收 款 项 并 不 需 要 以 现 金 即 时 支 付, 仅 需 按 照 进 度 用 本 公 司 制 造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和 提 供 的 相 应 劳 务 进 行 偿 付, 这 也 降 低 了 本 公 司 需 要 即 时 偿 付 的 负 债 总 量, 使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资 产 相 对 实 际 需 要 即 时 偿 付 的 流 动 负 债 数 量 更 大,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偿 债 能 力 更 强 本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的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分 别 为 和 3.46, 保 持 在 较 高 的 偿 付 水 平 2008 年 度 较 2007 年 度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较 快, 资 金 需 求 加 大, 促 使 本 公 司 借 款 规 模 有 所 增 加, 再 加 之 2006 年 至 2008 年 第 三 季 度 的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持 续 上 调, 由 此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较 大 此 外, 本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状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多 家 银 行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总 额 共 计 397 亿 元, 可 以 充 分 满 足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及 偿 债 需 要 ( 三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90 注 :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4.03 次 和 4.54 次, 该 比 率 较 低 主 要 与 本 公 司 订 单 交 货 期 相 关, 且 部 分 客 户 的 付 款 期 相 对 较 长 本 公 司 推 行 稳 健 的 财 务 政 策, 未 来 将 积 极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努 力 完 善 应 收 账 款 催 收 管 理 制 度, 从 根 本 上 加 快 流 动 资 金 的 周 转, 进 一 步 加 强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使 用 效 率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2.54 次 和 3.46 次, 该 比 率 较 低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本 公 司 CRH 系 列 高 速 动 车 组 和 谐 系 列 机 车 等 高 技 术 产 品 进 入 大 规 模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所 需 原 材 料 增 长 较 快, 且 种 类 多 价 值 高 同 时 2008 年 前 三 季 度 通 货 膨 胀 率 较 高,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过 快, 为 保 证 正 常 的 订 单 生 产 并 控 制 成 本, 本 公 司 加 大 了 存 货 中 原 材 料 的 储 备, 上 述 两 方 面 原 因 导 致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本 公 司 将 根 据 存 货 价 值 营 运 资 金 状 况 生 产 规 模 及 市 场 需 求 等 因 素 管 理 存 货 水 平, 努 力 加 快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减 少 存 货 资 金 占 用, 提 高 本 公 司 资 金 利 用 效 率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单 位 :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营 业 收 入 14,829,463 34,710,720 26,371,205 20,980,379 减 : 营 业 成 本 12,784,243 29,507,270 22,091,736 17,746,41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1, ,924 92,585 92,595 销 售 费 用 215, , , ,875 管 理 费 用 1,260,598 2,775,340 2,457,504 2,096,911 财 务 费 用 223, , , ,16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8,840) 60,907 87,708 78,843 加 : 投 资 净 收 益 130, ,901 77,560 29,151 营 业 利 润 452,644 1,205, , ,73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3, , ,922 90,
291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4,221 41,493 85,030 79,473 利 润 总 额 521,902 1,429,920 1,106, ,64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01, , ,054 69,477 净 利 润 420,440 1,274, , ,165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383,750 1,130, , ,654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36, , , ,511 随 着 近 几 年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的 蓬 勃 发 展,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量 不 断 扩 大 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4,829,463 千 元 ;2008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4,710,720 千 元, 较 2007 年 度 增 长 31.62%;2007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6,371,205 千 元,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25.69% 随 着 收 入 的 增 长, 本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稳 中 有 升 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420,440 千 元 ; 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274,578 千 元, 较 2007 年 度 增 长 40.29%;2007 年 度 本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908,506 千 元,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 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角 度 来 看,2009 年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383,750 千 元 ;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130,741 千 元, 较 2007 年 度 增 长 52.34%;2007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742,270 千 元,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 2006 年 至 2008 年,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都 呈 现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态 势, 主 要 原 因 与 近 年 来 铁 路 运 输 快 速 发 展 城 市 化 进 程 不 断 推 进 从 而 带 动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持 续 扩 张 有 着 密 切 联 系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相 对 较 高, 主 要 得 益 于 本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迅 速 扩 张 和 产 品 技 术 升 级 换 代 的 逐 步 完 成, 导 致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和 净 利 润 的 大 幅 增 加 尽 管 2009 年 上 半 年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CRH 系 列 动 车 组 合 同 和 城 轨 地 铁 合 同 尚 在 履 行 期 间 产 品 正 处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还 未 到 交 付 客 户 结 转 收 入 的 阶 段, 但 是 本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仍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18.08% 29.63% 和 43.52% 随 着 上 述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产 品 交 付 客 户 使 用, 本 公 司 2009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将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的 趋 势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1. 按 业 务 板 块 分 类
292 板 块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单 位 : 千 元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机 车 3,777, % 8,045, % 5,522, % 3,947, % - 新 造 3,217, % 6,570, % 4,396, % 3,000, % - 维 修 559, % 1,474, % 1,126, % 946, % 客 车 ( 含 动 车 组 ) 2,742, % 5,797, % 4,991, % 3,650, % - 新 造 2,392, % 4,815, % 3,835, % 2,505, % 其 中 : 动 车 组 547, % 3,770, % 1,720, % 273, % - 维 修 350, % 981, % 1,156, % 1,144, % 货 车 2,668, % 8,884, % 7,130, % 6,214, % - 新 造 2,328, % 7,833, % 5,850, % 5,177, % - 维 修 339, % 1,050, % 1,279, % 1,036, %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419, % 1,694, % 1,487, % 1,655, %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 含 配 件 ) 2,984, % 5,285, % 4,864, % 3,784, % 其 他 2,237, % 5,003, % 2,374, % 1,729, %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14,829, % 34, 710, % 26,371, % 20,980, % 板 块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单 位 : 千 元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机 车 8,045, % 5,522, % 3,947, % - 新 造 6,570, % 4,396, % 3,000, % - 维 修 1,474, % 1,126, % 946, % 客 车 ( 含 动 车 组 ) 5,797, % 4,991, % 3,650, % - 新 造 4,815, % 3,835, % 2,505, % 其 中 : 动 车 组 3,770, % 1,720, % 273, % - 维 修 981, % 1,156, % 1,144, % 货 车 8,884, % 7,130, % 6,214, % - 新 造 7,833, % 5,850, % 5,177, % - 维 修 1,050, % 1,279, % 1,036, %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1,694, % 1,487, % 1,655, %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 含 配 件 ) 5,285, % 4,864, % 3,784, %
293 板 块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其 他 5,003, % 2,374, % 1,729, %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34,710, % 26,371, % 20,980, %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由 机 车 客 车 ( 含 动 车 组 ) 货 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 含 配 件 ) 和 其 他 收 入 构 成 随 着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和 日 益 旺 盛 的 市 场 需 求,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2009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4,829,463 千 元 34,710,720 千 元 26,371,205 千 元 和 20,980,379 千 元,2006 年 至 2008 年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8.62%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31.62% 和 25.69%,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随 着 我 国 近 年 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本 公 司 积 极 抓 住 发 展 机 遇, 在 充 分 利 用 国 外 引 进 的 先 进 技 术 基 础 上, 加 大 自 主 研 发 新 产 品 力 度 和 技 术 改 造 投 入, 努 力 提 升 本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扩 大 了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市 场 销 售 额 不 断 提 升, 从 而 带 动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高 速 增 长 (1) 机 车 业 务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机 车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3,777,164 千 元 8,045,398 千 元 5,522,579 千 元 和 3,947,073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25.47% 23.18% 20.94% 和 18.81%, 占 比 逐 年 上 升, 其 中 主 要 为 机 车 新 造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占 机 车 业 务 收 入 的 85.19% 81.67% 79.60% 和 76.03% 2006 年 至 2008 年, 机 车 业 务 收 入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42.77%, 增 幅 较 大, 机 车 业 务 收 入 是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机 车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比 上 一 年 大 幅 增 长 45.68% 和 39.92%, 其 中 新 造 收 入 分 别 比 上 一 年 大 幅 增 长 49.46% 和 46.49%,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单 位 造 价 较 高 的 和 谐 系 列 电 力 机 车 销 量 大 幅 提 高 所 致 同 时 本 公 司 积 极 开 拓 路 外 市 场 和 国 际 市 场, 专 供 工 矿 企 业 使 用 的 机 车 和 内 燃 机 车 出 口 量 有 所 上 升, 对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机 车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也 起 到 了 一 定 的 推 动 作 用 (2) 客 车 业 务 ( 含 动 车 组 )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客 车 业 务 ( 含 动
294 车 组 ) 收 入 分 别 为 2,742,658 千 元 5,797,219 千 元 4,991,669 千 元 和 3,650,433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18.49% 16.70% 18.93% 和 17.40% 其 中 主 要 为 客 车 ( 含 动 车 组 ) 新 造 收 入, 分 别 占 客 车 业 务 ( 含 动 车 组 ) 收 入 的 87.24% 83.07% 76.83% 和 68.64% 2006 年 至 2008 年, 客 车 业 务 收 入 ( 含 动 车 组 )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6.02%, 客 车 业 务 ( 含 动 车 组 ) 是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高 速 动 车 组 作 为 未 来 客 车 业 务 的 发 展 方 向, 正 日 益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支 柱 业 务 之 一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动 车 组 新 造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547,847 千 元 3,770,611 千 元 1,720,505 千 元 和 273,504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3.69% 10.86% 6.52% 和 1.30% 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占 比 较 低,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CRH 系 列 动 车 组 合 同 尚 在 履 行 期 间 产 品 正 处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还 未 到 交 付 客 户 结 转 收 入 阶 段 2006 年 至 2008 年, 动 车 组 新 造 业 务 收 入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动 车 组 新 造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比 上 一 年 上 升 % 和 %, 增 幅 显 著, 主 要 原 因 是 伴 随 着 中 国 高 速 客 运 专 线 的 发 展, 客 运 市 场 需 求 持 续 上 升, 本 公 司 相 继 投 产 的 CRH5 和 CRH3 型 高 速 动 车 组 受 到 市 场 的 欢 迎, 销 量 大 幅 增 加, 从 而 带 动 动 车 组 收 入 显 著 增 长 本 公 司 拥 有 的 CRH 系 列 高 速 动 车 组 研 发 平 台 世 界 一 流 技 术 含 量 高 凭 借 技 术 优 势, 本 公 司 已 获 得 总 金 额 392 亿 的 100 列 (16 辆 编 组 )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订 单 随 着 未 来 设 计 时 速 300 公 里 以 上 京 沪 高 铁 及 多 条 城 际 高 速 客 运 专 线 的 逐 步 建 成,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350 公 里 CRH3 型 高 速 动 车 组 将 拥 有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未 来 动 车 组 业 务 将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重 要 收 入 增 长 点 之 一 剔 除 动 车 组 新 造 业 务 收 入,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传 统 客 车 新 造 业 务 收 入 实 际 分 别 比 上 一 年 下 降 50.58% 和 5.26%,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部 分 传 统 普 通 客 车 的 市 场 份 额 被 高 速 动 车 组 所 替 代, 使 得 传 统 客 车 的 整 体 销 量 略 为 下 降 (3) 货 车 业 务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货 车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668,624 千 元 8,884,293 千 元 7,130,260 千 元 和 6,214,166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18.00% 25.60% 27.04% 和 29.62%, 占 比 相 对 较 为 稳 定, 其 中 主 要 为 货 车 新 造 收 入, 占 货 车 业 务 收 入 的 87.27% 88.17% 82.05% 和 83.32% 2006 年 至 2008 年, 货 车
295 业 务 收 入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9.57%, 增 幅 较 大, 货 车 业 务 收 入 是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货 车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比 上 一 年 增 长 24.60% 和 14.74%,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在 巩 固 货 车 制 造 技 术 领 先 的 基 础 上, 继 续 积 极 开 拓 货 车 市 场, 进 一 步 扩 大 了 国 内 货 车 新 造 的 市 场 份 额 同 时,2008 年 本 公 司 货 车 实 现 了 大 批 量 出 口 上 述 原 因 共 同 带 动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货 车 业 务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提 高 (4)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19,186 千 元 1,694,716 千 元 1,487,108 千 元 和 1,655,605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2.83% 4.88% 5.64% 和 7.89%, 占 比 逐 年 下 降 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占 比 较 低,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城 轨 地 铁 合 同 尚 在 履 行 期 间 产 品 正 处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还 未 到 交 付 客 户 结 转 收 入 阶 段 2006 年 至 2008 年,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收 入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17% 未 来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将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重 要 收 入 增 长 点 之 一 2008 年 度 较 2007 年 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13.96%, 主 要 是 由 于 全 国 城 轨 地 铁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时 期, 市 场 需 求 明 显 扩 大, 本 公 司 承 接 的 多 项 大 额 订 单 如 北 京 地 铁 5 号 线 10 号 线 机 场 线 和 大 连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3 号 线, 相 继 交 付 使 用 所 致 2007 年 度 较 2006 年 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业 务 收 入 下 降 10.18%,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按 照 前 期 签 订 的 合 同 交 货 期 组 织 生 产,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2007 当 年 需 实 际 交 付 的 产 品 类 型 主 要 为 单 体 车 型 容 积 较 小 因 而 造 价 较 低 的 B 型 车, 从 而 导 致 当 年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收 入 下 降 较 多, 而 随 着 2008 年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集 中 供 货 和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销 售 收 入 明 显 增 加 (5)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业 务 ( 含 配 件 )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业 务 ( 含 配 件 )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分 别 为 2,984,815 千 元 5,285,988 千 元 4,864,720 千 元 和 3,784,040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20.13% 15.23% 18.45% 和 18.04%, 占 比 相 对 稳 定 2006 年 至 2008 年,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业 务 ( 含 配 件 ) 收 入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8.19% 报 告 期 内, 该 业 务 板 块 持 续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针 对 市 场 需 求,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积 极 开 拓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特 别 是 在 铁 路 建 设 与 养 路 机 械 铁 路 起 重 装 卸 机 械 及 风 电 设 备 等 方 面 在 市 场 占 有 率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发 展 未 来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等 与 轨 道
296 交 通 装 备 相 关 的 延 伸 产 业 将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又 一 个 重 要 收 入 增 长 点 (6) 其 他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从 本 公 司 大 宗 商 品 采 购 服 务 的 物 流 业 务 基 础 上 延 伸 的 原 材 料 贸 易 收 入 等 其 他 营 业 收 入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237,016 千 元 5,003,106 千 元 2,374,869 千 元 和 1,729,062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15.08% 14.41% 9.00% 和 8.24%, 占 比 小 幅 上 升 2006 年 至 2008 年,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70.10% 2. 按 地 区 分 类 板 块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单 位 : 千 元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国 内 市 场 13,618, % 32,742, % 25,290, % 19,248, % 国 外 市 场 1,210, % 1,968, % 1,080, % 1,731, % 合 计 14,829, % 34,710, % 26,371, % 20,980, % 板 块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单 位 : 千 元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国 内 市 场 32,742, % 25,290, % 19,248, % 国 外 市 场 1,968, % 1,080, % 1,731, % 合 计 34,710, % 26,371, % 20,980, %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国 内 市 场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国 内 市 场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3,618,831 千 元 32,742,518 千 元 25,290,423 千 元 和 19,248,456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91.84% 94.33% 95.90% 和 91.75%, 占 比 始 终 在 90% 以 上 2006 年 至 2008 年, 国 内 市 场 营 业 收 入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0.41%, 增 幅 显 著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国 外 市 场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210,632 千 元 1,968,202 千 元 1,080,782 千 元 和 1,731,923 千 元,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8.16% 5.67% 4.10% 和 8.25% 2008 年 营 业 收 入 较 2007 年 增 长 887,420 千
297 元, 增 幅 明 显,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下 属 的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于 2008 年 完 成 1,200 辆 出 口 澳 大 利 亚 力 拓 矿 石 车 项 目, 开 创 了 我 国 向 发 达 国 家 大 批 量 出 口 货 车 的 先 例 2007 年 营 业 收 入 较 2006 年 明 显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出 口 合 同 订 单 生 产 周 期 较 长, 根 据 前 期 签 订 的 合 同 约 定 2007 当 年 需 实 际 交 付 的 产 品 较 少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出 口 合 同 签 约 额 呈 快 速 上 升 趋 势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出 口 合 同 签 约 额 分 别 为 6.62 亿 美 元 亿 美 元 6.01 亿 美 元 和 5.12 亿 美 元, 2006 年 至 2008 年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47.17%, 为 未 来 本 公 司 开 拓 国 外 市 场, 提 高 国 外 市 场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逐 年 快 速 增 长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大 幅 增 长,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也 逐 年 上 升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分 别 为 12,784,243 千 元 29,507,270 千 元 22,091,736 千 元 和 17,746,410 千 元,2008 年 和 2007 年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33.57% 和 24.49%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和 人 工 成 本 等 原 材 料 是 本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本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要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钢 材 铝 材 和 铜 材, 近 年 来 原 材 料 价 格 总 体 呈 现 上 涨 趋 势, 成 为 本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上 升 的 重 要 因 素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原 材 料 成 本 分 别 占 生 产 成 本 总 额 的 82.92% 83.58% 83.66% 和 78.51%, 占 比 较 为 稳 定 ( 三 ) 毛 利 和 毛 利 率 分 析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单 位 : 千 元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营 业 收 入 14,829,463 34,710, % 26,371, % 20,980, % 营 业 成 本 12,784,243 29,507, % 22,091, % 17,746, % 营 业 税 金 及 31, , % 92, % 92, % 附 加 毛 利 2,014,110 5,070, % 4,186, % 3,141, % 毛 利 率 13.58% 14.61% 15.88% 14.97% 注 : 毛 利 =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毛 利 率 = 毛 利 / 营 业 收 入
298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分 别 实 现 毛 利 2,014,110 千 元 5,070,526 千 元 4,186,884 千 元 和 3,141,374 千 元,2006 年 至 2008 年, 毛 利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7.05%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的 毛 利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21.11% 和 33.28%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毛 利 保 持 了 大 幅 增 长 的 态 势, 主 要 得 益 于 本 公 司 各 业 务 板 块 在 规 模 扩 大 收 入 扩 张 的 同 时, 对 成 本 进 行 了 合 理 有 效 的 控 制, 从 而 确 保 了 营 业 成 本 的 增 幅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幅 基 本 持 平, 保 证 了 本 公 司 毛 利 增 长 维 持 在 较 高 的 水 平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3.58% 14.61% 15.88% 和 14.97% 2006 年 至 2008 年 毛 利 率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本 公 司 以 新 造 业 务 收 入 为 主, 营 业 成 本 受 原 材 料 价 格 影 响 较 大, 近 年 来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较 快, 但 由 于 本 公 司 采 取 积 极 的 应 对 策 略, 通 过 产 品 的 不 断 升 级 换 代 及 产 品 结 构 的 不 断 优 化, 保 证 了 本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稳 定 2009 年 上 半 年 毛 利 率 与 以 前 年 度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部 分 CRH 系 列 动 车 组 合 同 和 城 轨 地 铁 合 同 尚 在 履 行 期 间, 导 致 上 半 年 实 际 交 付 的 产 品 结 构 中 高 毛 利 率 产 品 占 比 有 所 下 降 所 致 随 着 上 述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产 品 交 付 客 户 使 用, 本 公 司 2009 年 的 毛 利 率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 四 ) 各 项 费 用 项 目 分 析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单 位 : 千 元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销 售 费 用 215, , % 437, % 309, % 管 理 费 用 1,260,598 2,775, % 2,457, % 2,096, % 财 务 费 用 223, , % 354, % 328, % 1. 销 售 费 用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分 别 为 215,980 千 元 598,645 千 元 437,286 千 元 和 309,875 千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46% 1.73% 1.66% 和 1.48% 2006 年 至 2008 年, 销 售 费 用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8.99%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的 金 额 较 小,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2. 管 理 费 用
299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单 位 : 千 元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人 工 成 本 434, , % 925, % 846,370 研 发 费 用 240, , % 432, % 253,122 折 旧 费 用 57, , % 105, % 104,617 其 他 529,013 1,132, % 993, % 892,802 合 计 1,260,598 2,775, % 2,457, % 2,096,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1,260,598 千 元 2,775,340 千 元 2,457,504 千 元 和 2,096,911 千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50% 8.00% 9.32% 和 9.99%, 占 比 呈 小 幅 下 降 趋 势 2006 年 至 2008 年, 管 理 费 用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05% 本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人 工 成 本 研 发 费 用, 折 旧 费 用 等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12.93% 和 17.20%, 主 要 是 由 于 研 发 费 用 增 加 所 致, 为 了 提 高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近 年 来 本 公 司 重 视 对 科 技 研 究 开 发 的 投 入, 导 致 研 发 费 用 增 长 较 快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本 公 司 的 研 发 费 用 分 别 比 上 年 提 高 226,370 千 元 和 179,374 千 元, 同 比 增 长 52.34% 和 70.86% 3.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单 位 :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利 息 支 出 206, , % 347, % 283,927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摊 销 1 41, , % 103, % 109,877 减 :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19,046 90, % 62, % 20,694 净 利 息 支 出 228, , % 388, % 373,110 减 : 利 息 收 入 10,298 66, % 60, % 84,839 汇 兑 损 益 (13,663) (4,985) % 13, % 5,541 其 他 18,962 33, % 13, % 34,354 合 计 223, , % 354, % 328,166 注 1: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摊 销 为 精 算 的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和 提 前 退 休 福 利 相 关 的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当
300 期 的 摊 销 额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摊 销 和 汇 兑 损 益 等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分 别 为 223,913 千 元 595,302 千 元 354,278 千 元 和 328,166 千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51% 1.72% 1.34% 和 1.56% 2006 年 至 2008 年, 财 务 费 用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4.69% 2006 年 至 2008 年, 利 息 支 出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随 着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资 金 需 求 加 大, 促 使 本 公 司 借 款 逐 年 增 加, 再 加 之 2006 年 至 2008 年 第 三 季 度 的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持 续 上 调, 因 此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的 上 升 ( 五 ) 利 润 表 其 他 项 目 分 析 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分 别 为 -8,840 千 元 60,907 千 元 87,708 千 元 和 78,843 千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0.06% 0.18% 0.33% 和 0.38%, 呈 现 逐 年 下 降 的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在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的 同 时, 加 强 资 产 管 理 力 度, 相 应 降 低 了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占 比 2008 年 度 较 2007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小 幅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2008 年 本 公 司 加 强 应 收 款 项 管 理, 收 回 了 部 分 以 前 年 度 已 经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相 应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损 失 出 现 转 回 所 致 2. 投 资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主 要 包 括 对 联 营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投 资 收 益 分 别 为 130,185 千 元 164,901 千 元 77,560 千 元 和 29,151 千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88% 0.48% 0.29% 和 0.14% 绝 对 金 额 及 占 比 都 相 对 较 小 其 中,2008 年 度 较 2007 年 度 增 长 87,341 千 元, 增 幅 为 %,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合 营 企 业 长 春 长 客 - 庞 巴 迪 轨 道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和 本 公 司 的 联 营 企 业 大 同 ABB 牵 引 变 压 器 有 限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增 量 较 大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对 上 述 两 家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较 2007 年 度 分 别 增 长 39,833 千 元 和 44,127 千 元 2007 年 度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48,409 千 元, 增 幅 达 %,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合 营 企 业 大 连 东 芝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增 量 较 大,2007 年 度 本 公 司 对 大 连 东 芝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301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36,633 千 元 3.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分 别 为 83,479 千 元 266,180 千 元 263,922 千 元 和 90,385 千 元 其 中,2008 年 度 较 2007 年 度 增 长 2,258 千 元, 增 幅 为 0.86% 2007 年 度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173,537 千 元, 增 幅 达 %, 主 要 原 因 是 政 府 补 贴 增 加 95,965 千 元 所 致 政 府 补 贴 的 上 升, 主 要 由 以 下 原 因 所 致 : 在 各 级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针 对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CMT 试 验 车 研 制 100% 低 地 板 轻 轨 车 研 制 和 高 速 铁 路 车 辆 开 发 等 科 研 项 目, 本 公 司 共 获 得 相 关 科 研 补 助 及 专 项 拨 款 79,156 千 元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铸 锻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先 征 后 返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3]96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度 获 得 铸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退 税 31,983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外 支 出 分 别 为 14,221 千 元 41,493 千 元 85,030 千 元 和 79,473 千 元 营 业 外 支 出 金 额 相 对 较 小 4. 所 得 税 费 用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分 别 为 101,462 千 元 155,342 千 元 198,054 千 元 和 69,477 千 元, 实 际 税 率 分 别 为 19.44% 10.86% 17.90% 和 18.90%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适 用 的 法 定 所 得 税 率 为 33%, 由 于 部 分 子 公 司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地 处 西 部 地 区 而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及 其 他 各 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使 得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税 率 低 于 33%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税 率 为 10.86%, 低 于 25% 的 法 定 税 率, 主 要 是 由 于 一 方 面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12 号 ),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为 开 发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在 按 照 规 定 据 实 扣 除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50% 加 计 扣 除 ;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150% 摊 销 ; 另 一 方 面 则 是 本 公 司 下 属 九 家 子 公 司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地 处 西 部 地 区 政 策 而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及 其 他 各 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综 合 两 者 因 素,2008 年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税 率 低 于 25% 的 法 定 税 率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税 率 为 19.44%, 低 于 25% 的 法 定 税 率, 但 较 以 前 年 度 有 所 上 升, 主 要 是 因 为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通 常 在 每 年 年 末 办 理 国 产 设 备 采 购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减 免, 因 此 部 分 相 关 企 业 的 所 得 税 抵 免 没 有 体 现 在 上 半 年 度
302 ( 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83,750 千 元 1,130,741 千 元 742,270 千 元 和 131,654 千 元,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分 别 比 上 一 年 增 长 52.34% 和 % 随 着 我 国 近 年 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本 公 司 积 极 抓 住 发 展 机 遇, 充 分 利 用 技 术 优 势, 加 大 新 产 品 开 发 力 度 和 技 术 改 造 投 入, 扩 大 了 业 务 规 模, 在 保 持 原 有 传 统 机 车 货 车 优 势 产 品 市 场 份 额 的 基 础 上, 在 高 速 动 车 组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等 产 品 的 营 业 收 入 方 面 获 得 了 较 为 显 著 的 增 长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的 营 业 收 入 不 断 提 升,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31.62% 和 25.69% 伴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的 大 幅 提 升, 本 公 司 的 毛 利 水 平 保 持 稳 步 增 长, 毛 利 率 保 持 稳 定 首 先,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和 国 产 化 率 的 提 高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提 高 了 公 司 毛 利, 并 使 得 毛 利 率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其 次, 本 公 司 在 业 务 收 入 提 升 的 同 时 深 化 成 本 控 制 措 施 充 分 利 用 规 模 效 应, 也 对 提 升 毛 利 水 平 起 到 了 较 大 作 用 2009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毛 利 分 别 为 2,014,110 千 元 5,070,526 千 元 4,186,884 千 元 和 3,141,374 千 元,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3.58% 14.61% 15.88% 和 14.97% 在 上 述 因 素 之 外,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还 享 受 较 多 的 税 收 优 惠 除 了 部 分 子 公 司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之 外, 本 公 司 还 享 受 技 术 开 发 费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国 产 设 备 购 买 超 过 上 年 部 分 抵 免 所 得 税 等 相 关 优 惠 政 策 由 于 上 述 优 惠 政 策, 本 公 司 在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的 实 际 税 率 分 别 为 19.44% 10.86% 17.90% 和 18.90%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本 公 司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较 上 一 年 度 均 有 较 大 增 幅, 主 要 有 以 下 方 面 的 原 因 :1 本 公 司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一 年 度 分 别 增 长 8,339,515 千 元 和 5,390,826 千 元, 同 比 增 幅 分 别 达 到 31.62% 和 25.69%, 增 长 主 要 来 自 于 CRH5 和 CRH3 型 高 速 动 车 组 和 谐 系 列 电 力 机 车 新 型 货 车 等 高 技 术 产 品 的 销 售 以 及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的 大 额 合 同 销 售 等 2 营 业 成 本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相 应 增 长, 尽 管 2006 年 至 2008 年 前 三 季 度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较 快, 但 本 公 司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的 成 本 控 制 措 施, 从 而 确 保 了 营 业 成 本 的 增 长 幅 度 基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持 平, 销 售 毛 利 率 始 终 维 持 在
303 较 高 水 平 3 在 上 述 收 入 的 增 长 和 较 高 的 销 售 毛 利 率 基 础 上,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毛 利 金 额 分 别 较 上 一 年 度 上 涨 883,642 千 元 和 1,045,510 千 元, 增 长 幅 度 分 别 达 到 21.11% 和 33.28% 4 随 着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本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也 逐 年 上 升 但 由 于 部 分 费 用 为 固 定 费 用 支 出, 且 本 公 司 在 逐 步 加 强 对 成 本 费 用 的 管 理, 因 此 期 间 费 用 上 涨 幅 度 低 于 收 入 上 涨 幅 度,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的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分 别 较 上 一 年 合 计 上 涨 720,219 千 元 和 514,116 千 元, 同 比 增 幅 分 别 为 22.17% 和 18.80%, 分 别 低 于 同 期 收 入 增 幅 9.46 个 百 分 点 和 6.89 个 百 分 点 ( 七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析 单 位 : 千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期 间 本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45,586 68,945 66,516 9,475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51, , ,828 15,863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000 - 使 用 应 付 福 利 费 结 余 ,189 -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预 计 负 债 产 生 的 损 益 - - (2,268) (17,087)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23,188 24,133 8,000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合 并 日 前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129) 1,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9,985 27,527 (17,184) 2,371 减 : 以 上 各 项 对 税 务 的 影 响 27,479 48,976 38,026 (729) 合 计 102, , ,055 11,351 其 中 : 影 响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00, , ,260 12,104 影 响 少 数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404 8,425 5,795 (753)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净 额 分 别 为 102,208 千 元 201,342 千 元 267,055 千 元 和 11,351 千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82,946 千 元 937,824 千 元 481,010 千 元 和 119,550 千 元, 基 本 与 本 公 司 的 收 入 规 模 和 利 润 水 平 呈 同 比 上 升 态 势 2008 年 度 和
304 年 度, 记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金 额 较 2006 年 度 有 较 大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是 : 在 各 级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本 公 司 近 两 年 获 得 相 关 科 研 补 助 专 项 拨 款 和 财 政 贴 息 分 别 达 到 84,099 千 元 和 79,156 千 元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2006), 根 据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度 使 用 应 付 福 利 费 期 初 余 额 支 付 当 期 福 利 费 用 118,189 千 元, 相 关 影 响 记 入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八 ) 利 润 分 配 分 析 根 据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母 公 司 报 表 时, 对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母 公 司 层 面, 只 有 下 属 子 公 司 宣 告 分 配 股 利 时, 才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因 此,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盈 利 指 标 更 能 反 映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在 内 的 整 体 的 盈 利 能 力, 但 是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净 利 润 及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如 果 下 属 子 公 司 未 能 在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发 布 之 前 宣 告 分 派 现 金 股 利, 将 限 制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能 力 ( 九 )2009 年 上 半 年 经 营 情 况 分 析 2009 年 上 半 年, 本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4,829,463 千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8.08%,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83,750 千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43.52%,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2009 年 上 半 年 本 公 司 签 订 了 多 项 大 额 销 售 合 同 与 北 京 铁 路 局 签 署 了 100 列 (16 辆 编 组 )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销 售 合 同, 合 同 总 额 达 392 亿 元 ; 与 巴 西 里 约 热 内 卢 州 交 通 局 签 署 30 列 (120 辆 ) 轻 轨 车 销 售 合 同, 合 同 总 额 达 11 亿 元, 本 项 目 是 中 巴 两 国 建 交 以 来, 我 国 首 次 向 巴 西 大 批 量 出 口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大 型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 与 铁 道 部 签 订 了 总 额 21 亿 元 的 货 车 销 售 合 同 ; 中 标 北 京 4 条 地 铁 线, 并 已 签 订 了 亦 庄 线 9 号 线 和 10 号 线 的 地 铁 车 辆 销 售 合 同, 合 同 总 额 达 32 亿 元 截 止 目 前, 本 公 司 手 持 订 单 约 1,000 亿 元, 发 展 前 景 向 好 四 现 金 流 状 况 分 析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305 项 目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2008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21,744,988 45,437,38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18,248,773) (41,709,07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96,215 3,728,319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209, ,38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1,482,070) (2,581,78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72,580) (2,099,40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4,811,918 33,802,59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6,609,625) (36,543,958)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97,706) (2,741,362)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337 2,209 四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额 426,266 (1,110,235)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和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3,496,215 千 元 和 3,728,319 千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来 自 销 售 产 品 和 提 供 服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占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的 比 例 在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分 别 为 98.68% 和 98.7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为 购 买 商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占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的 比 例 在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分 别 为 83.22% 和 80.27%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和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272,580 千 元 和 -2,099,401 千 元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用 于 购 买 设 备 建 造 厂 房 等 资 本 性 支 出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值,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时 期, 为 了 满 足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快 速 增 长 和 市 场 需 求, 本 公 司 加 大 资 本 开 支,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导 致 投 资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支 出 呈 上 升 趋 势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306 2009 年 上 半 年 度 和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797,706 千 元 和 -2,741,362 千 元 2009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值,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在 本 期 间 收 到 大 量 预 收 款 项, 同 时 于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较 多, 因 此 本 公 司 偿 还 了 部 分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五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水 平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资 本 性 比 例 支 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资 本 性 支 出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比 例 资 本 性 支 出 比 例 资 本 性 支 出 单 位 : 千 元 比 例 % 1, % 3, % % 固 定 资 产 78, % 239, % 213, % 155, % 在 建 工 程 900, % 2,136, % 2,342, % 1,583, % 无 形 资 产 13, % 132, % 217, % 59, % 开 发 支 出 % 6, % 合 计 993, % 2,515, % 2,776, % 1,798,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用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等 支 出 这 些 资 本 性 支 出 增 强 了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能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和 综 合 实 力 ( 二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及 资 金 需 求 根 据 本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三 年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1 收 购 沈 车 公 司 ;2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为 避 免 和 减 少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的 同 业 竞 争, 本 公 司 承 诺 收 购 搬 迁 改 造 完 成 后 的 沈 车 公 司, 具 体 收 购 金 额 按 经 评 估 后 的 净 资 产 值 确 定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向, 主 要 用 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307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电 力 和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第 一 类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适 应 铁 路 运 输 提 速 重 载 需 要,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第 二 类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及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项 目 利 用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相 关 多 元 产 品 市 场 提 高 企 业 第 三 类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单 位 : 万 元 四 年 合 计 113, ,570 66,500 8, ,000 61,570 45,900 22,600 4, ,070 23,900 46,000 21,300 17, ,530 第 四 类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 5,000 7,500 3,500 16,000 合 计 199, , ,900 33, ,600 除 上 述 募 投 项 目 外, 本 公 司 为 满 足 企 业 快 速 发 展 需 要, 还 将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的 方 式 增 加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用 于 提 升 城 轨 地 铁 技 术 水 平 和 扩 大 产 能 等 项 目,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轨 道 交 通 产 品 以 及 配 套 部 件 的 产 品 质 量 工 艺 技 术 和 制 造 装 备 水 平 综 上, 近 年 来 本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未 来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需 求 也 大 幅 增 长, 主 要 为 满 足 : 一 是 铁 路 十 一 五 规 划 要 求, 重 点 发 展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电 力 和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二 是 随 着 铁 路 客 运 高 速 货 运 快 速 重 载 的 需 要, 对 产 品 的 性 能 质 量 技 术 水 平 要 求 更 高, 需 要 增 加 资 本 性 投 入 进 行 产 品 结 构 升 级 和 产 业 技 术 换 代 ; 三 是 适 应 与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业 相 关 延 伸 产 业 市 场 需 求 的 迅 猛 增 长, 大 力 发 展 铁 路 相 关 机 械 设 备 和 机 电 产 品, 需 要 增 加 资 本 性 投 入 来 开 发 相 关 多 元 产 品 市 场 和 提 升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 四 是 发 挥 人 才 技 术 优 势, 加 大 资 本 投 入, 完 善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 ; 五 是 为 实 现 本 公 司 兼 并 收 购 计 划 所 需 的 资 本 投 入 六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期 后 事 项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并 无 重 大 的 未 决 诉 讼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详 见 第 十 五 章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合 计 64,390 千 元,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担 保 64,390 千 元, 全 部 为 对 第 三 方 的 担 保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已 不 存 在 对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外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有 关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担 保 情 况 详 见 第 十 五 章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期 后 事 项 详 见 第 十 章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308 第 十 二 章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公 司 的 发 展 目 标 和 战 略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大 背 景 下, 我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一 直 保 持 持 续 快 速 的 发 展 态 势, 并 已 经 成 为 世 界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大 国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市 化 水 平 的 逐 步 提 高 进 出 口 贸 易 的 迅 速 扩 展, 以 及 能 源 价 格 的 不 断 上 涨,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的 需 求 大 大 增 加 ; 加 上 经 济 的 发 展 对 铁 路 和 城 轨 运 输 能 力 和 运 输 质 量 要 求 的 提 高,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的 不 断 升 级 换 代, 未 来 乃 至 2020 年, 中 国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有 非 常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本 公 司 将 抓 住 本 轮 轨 道 交 通 运 输 业 大 发 展 的 契 机, 不 断 强 化 核 心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巩 固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的 领 军 地 位, 发 展 成 为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具 备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 一 ) 发 展 目 标 本 公 司 提 出 了 三 步 走 的 发 展 目 标 : 第 一 步, 三 年 再 造 一 个 北 车 在 本 阶 段, 一 方 面 勤 练 内 功, 提 高 公 司 运 作 效 率,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构 筑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 另 一 方 面,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通 过 市 场 开 拓 多 元 化 和 产 品 结 构 的 优 化, 提 升 公 司 效 益, 到 2011 年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比 2008 年 翻 一 番, 进 一 步 巩 固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的 领 军 地 位 第 二 步, 到 2015 年, 通 过 兼 并 收 购 和 国 际 化 的 战 略, 迅 速 做 大 做 强, 提 升 海 外 知 名 度, 并 且 形 成 北 车 在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目 标 成 为 国 际 知 名 的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第 三 步,2020 年 前 进 入 世 界 500 强, 成 为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 二 ) 发 展 战 略 为 了 实 现 上 述 三 步 走 的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未 来 主 要 战 略 构 想 是 : 开 拓 三 大 市 场 实 施 四 大 战 略 打 造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四 大 产 业 1. 开 拓 以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为 基 础 的 三 大 市 场
309 三 大 市 场 是 指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国 际 市 场 和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是 本 公 司 发 展 的 根 基, 国 际 市 场 是 检 验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试 金 石,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是 公 司 新 的 增 长 点 本 公 司 将 在 现 实 销 售 收 入 规 模 扩 张 的 基 础 上, 不 断 提 高 国 际 市 场 和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在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和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研 发 和 制 造 的 优 势, 提 高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市 场 各 业 务 领 域 的 综 合 市 场 占 有 率 增 加 高 毛 利 产 品 和 路 外 市 场 在 销 售 中 的 比 重,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同 时, 通 过 专 业 化 规 模 化 和 信 息 化 管 理, 创 造 产 品 成 本 优 势,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将 本 公 司 打 造 成 国 内 国 际 卓 越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整 车 及 零 部 件 系 统 集 成 供 应 商 国 际 市 场 : 本 公 司 努 力 实 现 铁 路 机 车 新 型 客 车 高 速 动 车 组 重 载 货 车 以 及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等 产 品 的 出 口 新 突 破, 构 建 海 外 市 场 营 销 体 系, 综 合 运 用 各 种 业 务 组 合, 探 索 从 国 际 贸 易 向 国 际 化 经 营 迈 进 的 途 径, 提 高 综 合 竞 争 力, 拓 展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 按 照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拓 展 相 关 多 元 化 产 业 的 原 则, 本 公 司 将 整 合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和 机 电 产 品 板 块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资 源, 实 现 专 业 化 发 展 ; 按 照 不 同 产 品 所 处 的 阶 段, 将 灵 活 采 取 投 资 新 建 填 平 补 齐 扩 能 建 设 等 措 施, 打 造 若 干 工 程 机 械 和 机 电 产 品 板 块 制 造 基 地 通 过 巩 固 和 提 升 特 定 产 品 的 领 先 优 势, 实 现 公 司 的 快 速 扩 张 2. 实 施 以 创 新 为 着 力 点 的 四 大 战 略 四 大 战 略 是 指 创 新 整 合 并 购 和 国 际 化 战 略 创 新 包 括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和 技 术 创 新 等, 通 过 创 新, 形 成 推 动 本 公 司 事 业 发 展 源 源 不 断 的 动 力 体 制 创 新, 核 心 是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实 现 上 市 融 资, 实 现 资 本 运 营 和 资 产 运 营 相 结 合 管 理 创 新, 核 心 是 形 成 一 套 标 准 化 的 管 理 体 系 和 有 效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技 术 创 新, 主 要 是 核 心 技 术 重 点 突 破, 完 善 一 个 体 系 (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 实 施 两 项 工 程 ( 1536 专 家 工 程 和 1515 专 利 工 程 ), 构 建 三 级 平 台 ( 整 车 系 统 部 件 三 级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 整 合 是 以 机 车 与 动 力 轨 道 客 车 货 车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海 外 物 流 研 究 院 八 个 事 业 部 为 架 构, 加 快 资 源 整 合,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实 现 整 体 运 作, 不 断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和 经 营 效 益 并 购 包 括 国 内 并 购 和 国 外 并 购, 公 司 将 通 过 兼 并 收 购 等 手 段, 快 速 提 升 企 业
310 竞 争 实 力 和 经 营 规 模 并 购 战 略 的 实 施 基 于 四 个 标 准 : 一 是 有 利 于 获 取 核 心 技 术, 二 是 有 利 于 迅 速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三 是 有 利 于 进 入 新 的 市 场 领 域, 四 是 有 利 于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国 际 化 是 积 极 实 施 走 出 去 战 略, 探 索 从 国 际 贸 易 向 国 际 化 经 营 迈 进 的 途 径 第 一 步 是 实 现 北 车 的 国 际 化, 扩 大 出 口 规 模, 增 加 出 口 品 种, 扩 大 出 口 领 域, 积 极 开 展 技 术 输 出 和 资 本 输 出, 努 力 推 广 中 国 北 车 这 一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第 二 步 是 打 造 国 际 化 的 北 车, 在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等 方 面 开 展 国 际 化 经 营, 配 置 全 球 资 源 拓 展 海 外 市 场, 努 力 把 本 公 司 打 造 成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企 业 3. 打 造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为 核 心 的 四 大 产 业 公 司 将 以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为 核 心, 通 过 积 极 拓 展 工 程 机 械 产 业 机 电 产 品 产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产 业, 形 成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并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形 成 支 撑, 巩 固 提 升 本 公 司 在 核 心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领 域 的 竞 争 优 势 四 大 产 业 将 增 强 本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提 升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 包 括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等 产 品 业 务, 是 公 司 立 足 之 本 以 铁 路 现 代 化 建 设 为 契 机, 坚 持 立 足 国 产 化, 消 化 吸 收 国 外 先 进 经 验 和 技 术, 增 强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巩 固 优 势 地 位 工 程 机 械 产 业 :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加 快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路 基 处 理 车 的 研 制, 形 成 技 术 和 制 造 优 势 机 电 产 品 产 业 :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形 成 电 传 动 系 统 风 力 发 电 系 统 机 械 传 动 系 统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冷 却 散 热 系 统 等 的 集 成 能 力, 快 速 形 成 多 领 域 成 系 列 的 产 品 组 合 现 代 服 务 业 : 依 托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发 展 物 流 和 融 资 租 赁 业, 实 现 经 营 规 模 的 快 速 扩 张, 并 形 成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业 和 其 他 两 个 产 业 的 综 合 支 持 二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为 了 实 现 以 上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制 定 了 技 术 发 展 计 划 市 场 开 发 计 划 后 续 投 融 资 计 划 收 购 兼 并 计 划 组 织 结 构 和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以 及 信 息 化 发 展 计 划 ( 一 )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计 划
311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计 划 将 按 照 本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要 求, 以 生 产 经 营 和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为 指 导, 坚 持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的 基 本 原 则, 实 现 创 新 发 展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超 前 研 发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公 司 将 充 分 消 化 吸 收 引 进 的 动 车 组 机 车 工 程 机 械 先 进 技 术, 努 力 做 好 自 主 创 新, 提 升 系 统 集 成 能 力, 不 断 开 发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具 有 前 瞻 性 的 拥 有 高 新 技 术 含 量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实 现 生 产 一 代 开 发 一 代 和 预 研 一 代 机 车 动 力 战 略 跨 越 铁 路 装 备 现 代 化 为 机 车 事 业 的 发 展 创 造 了 历 史 性 机 遇, 实 现 战 略 跨 越 是 机 车 动 力 业 务 发 展 既 定 目 标 公 司 将 以 六 轴 八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和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为 基 础, 通 过 自 主 创 新, 构 建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和 柴 油 机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以 此 带 动 和 促 进 全 面 的 战 略 跨 越 重 点 开 发 时 速 200 公 里 六 轴 交 流 传 动 客 运 电 力 机 车 和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加 强 柴 油 机 降 低 排 放 和 油 耗 及 电 喷 控 制 系 统 增 压 系 统 等 关 键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满 足 机 车 船 舶 工 业 发 电 等 不 同 领 域 需 求 的 柴 油 机 系 列 产 品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轨 再 创 辉 煌 客 运 高 速 化 是 当 今 国 际 国 内 铁 路 发 展 的 趋 势, 采 用 动 车 组 是 铁 路 客 运 未 来 发 展 的 方 向, 采 用 轨 道 交 通 已 成 为 城 市 交 通 发 展 的 优 选 方 案, 公 司 将 顺 应 潮 流, 精 心 策 划, 再 创 客 车 动 车 组 城 轨 业 务 的 辉 煌 公 司 将 重 点 发 展 动 车 组, 以 时 速 200 和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为 基 础, 构 建 公 司 动 车 组 及 客 车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以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核 心 企 业 为 龙 头, 融 合 相 关 企 业 的 资 源 和 技 术, 构 建 公 司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重 点 开 发 时 速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和 时 速 200 公 里 新 型 系 列 客 车 产 品, 自 主 开 发 100% 低 地 板 轻 轨 和 新 型 地 铁 车 辆 研 究 高 速 磁 悬 浮 列 车 及 其 核 心 技 术, 完 成 高 速 磁 悬 浮 列 车 工 程 化 样 车 的 试 制 货 车 技 术 持 续 领 跑 公 司 作 为 货 车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主 导 者 和 领 跑 者, 引 领 着 中 国 铁 路 货 车 工 业 的 发 展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自 主 创 新 力 度, 实 现 货 车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持 续 领 跑
312 在 既 有 产 品 开 发 经 验 和 先 进 设 计 理 念 基 础 上, 构 建 公 司 货 车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重 点 开 展 25 吨 以 上 轴 重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大 轴 重 货 车 ; 开 展 快 捷 高 速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时 速 200 公 里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工 程 机 械 做 大 做 强 工 程 机 械 具 有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公 司 将 快 速 整 合 相 关 资 源, 加 快 建 设 工 程 机 械 重 点 研 究 和 生 产 基 地, 努 力 实 现 工 程 机 械 的 做 大 做 强 公 司 将 坚 持 引 进 技 术 消 化 吸 收 和 自 主 研 发 相 结 合, 重 点 研 发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路 基 处 理 车 等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和 轨 道 起 重 机 等 轨 道 工 程 机 械 技 术 和 产 品, 努 力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形 成 自 主 配 套 能 力 机 电 产 品 专 精 特 新 公 司 将 按 照 依 托 主 业, 面 向 市 场, 创 新 发 展, 重 点 突 破 的 原 则, 坚 持 掌 握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与 掌 握 关 键 部 件 技 术 并 重, 坚 持 轨 道 车 辆 配 件 产 品 和 其 他 市 场 产 品 并 举, 努 力 在 机 电 产 品 的 专 精 特 新 上 下 功 夫 公 司 将 着 力 做 精 做 优 轨 道 车 辆 电 气 机 械 配 件 等 核 心 部 件, 特 别 重 视 掌 握 功 率 模 块 和 变 流 控 制 网 络 控 制 等 核 心 技 术, 努 力 融 合 引 进 的 各 型 电 机 技 术, 开 发 轨 道 车 辆 用 电 机 系 列 产 品, 开 展 永 磁 同 步 电 机 直 线 电 机, 以 及 轻 量 化 高 效 节 能 电 机 等 技 术 研 究, 并 积 极 向 船 舶 冶 金 等 市 场 拓 展 公 司 将 加 大 风 电 技 术 研 发, 努 力 使 风 电 产 业 链 各 核 心 部 件 向 专 业 化 发 展 ( 二 ) 市 场 开 发 计 划 1.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国 内 路 内 市 场 方 面 : 在 巩 固 已 有 的 市 场 优 势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建 立 分 级 用 户 档 案 走 访 用 户, 为 用 户 提 供 解 决 问 题 的 最 优 方 案 完 善 售 后 服 务 等 措 施, 积 极 引 导 用 户 的 购 置 需 求, 保 持 在 新 造 机 车 客 车 货 车 市 场 的 优 势 尤 其 是 在 客 车 和 动 车 组 方 面, 密 切 跟 踪 客 运 专 线 的 建 设 动 态 和 体 制 变 化, 准 确 把 握 动 车 组 市 场 的 特 点 和 趋 势, 积 极 争 取 后 续 的 200 公 里 / 小 时 350 公 里 / 小 时 动 车 组 订 单, 并 力 争 在 动 车 组 维 修 市 场 建 立 优 势 ; 保 持 25T 型 25G 型 为 代 表 的 高 中 档 客 车 的 市 场 优 势 ; 加 强 珠 三 角 长 三 角 和 环 渤 海 三 个 经 济 圈 的 城 际 铁 路 客 车 市 场 开 发
313 国 内 路 外 市 场 方 面 : 以 既 有 机 车 技 术 和 产 品 为 依 托, 努 力 拓 展 用 户 群 体,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 通 过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和 柴 油 机 等 产 品 技 术 平 台 的 构 建, 快 速 形 成 满 足 不 同 用 户 需 求 的 高 性 价 比 的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和 柴 油 机 等 产 品 系 列, 以 北 车 机 车 与 动 力 超 市 的 经 营 模 式 引 导 用 户, 实 现 国 内 路 外 机 车 与 动 力 市 场 的 大 规 模 扩 张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市 场 方 面, 强 化 项 目 管 理, 严 格 履 行 合 同 承 诺, 并 做 好 既 有 市 场 的 后 续 开 发 加 强 与 城 市 用 户 的 联 系, 密 切 关 注 项 目 进 展, 及 时 掌 握 需 求 信 息, 广 泛 参 与 项 目 投 标, 努 力 扩 大 市 场 范 围 巩 固 地 方 铁 路 市 场, 关 注 军 工 矿 山 特 种 车 市 场, 努 力 扩 大 市 场 范 围 在 继 续 巩 固 已 有 的 修 理 市 场 的 基 础 上, 发 挥 优 势, 向 国 内 地 方 大 型 铁 路 自 备 货 车 企 业 进 军, 积 极 争 取 检 修 改 造 订 单 2. 国 际 市 场 在 客 车 货 车 挺 进 发 达 国 家 澳 大 利 亚 的 基 础 上,2010 年 前 扩 大 高 端 铁 路 机 车 客 车 动 车 组 货 车 等 产 品 向 发 达 国 家 的 批 量 出 口, 并 扩 大 城 轨 地 铁 车 辆 出 口 领 域 建 立 海 外 市 场 营 销 体 系, 区 别 不 同 的 市 场, 采 取 相 应 的 市 场 策 略 : 选 择 部 分 国 家 和 地 区, 谋 求 建 立 市 场 主 导 和 领 先 地 位 ; 选 择 重 点 进 入 市 场, 以 进 入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为 依 托, 扩 大 市 场 优 势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国 家, 确 定 不 同 的 市 场 目 标, 对 于 发 达 国 家, 以 提 供 优 质 的 大 宗 零 部 件 等 产 品 为 主 ; 对 于 发 展 中 国 家, 以 提 供 优 质 的 整 车 和 配 件 并 重 ; 同 时 积 极 参 与 已 出 口 地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修 理 和 再 造 等 增 值 服 务, 承 揽 相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和 配 套 工 程 扩 大 国 际 市 场 宣 传 力 度, 提 高 本 公 司 和 本 公 司 产 品 在 国 际 市 场 上 的 知 名 度 加 大 通 过 国 际 标 准 和 出 口 地 区 标 准 认 证 工 作 的 力 度, 打 破 技 术 壁 垒, 为 产 品 大 量 出 口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3.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相 关 多 元 市 场 开 发 以 现 有 的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和 机 电 产 品 业 务 板 块 为 依 托, 一 方 面, 为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的 客 户 提 供 更 多 样 的 产 品 和 更 全 方 位 的 服 务, 巩 固 和 发 展 现 有 的 市 场 ; 另 一 方 面, 利 用 现 有 的 技 术 资 源 人 才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进 一 步 走 向 公 路 港 口 环 保 能 源 等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寻 求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 三 ) 后 续 投 融 资 计 划 本 次 发 行 如 能 顺 利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本 中 所 列 项 目 在 以 后 年 度, 公 司 将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和 资 本 结 构 管 理 需 要, 以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为 宗
314 旨, 大 力 拓 展 融 资 途 径, 合 理 利 用 债 务 和 股 本 等 多 种 融 资 形 式 筹 集 资 金, 以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确 保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加 快 从 单 一 投 资 结 构 向 多 元 投 资 体 系 转 变, 健 全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和 国 际 化 竞 争 的 体 制 机 制 和 高 效 畅 通 的 融 资 渠 道, 实 现 资 本 运 营 与 资 产 经 营 高 效 结 合 ( 四 ) 收 购 兼 并 计 划 本 公 司 按 照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要 求, 围 绕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在 条 件 成 熟 时, 寻 求 对 同 行 业 企 业 进 行 收 购 兼 并 或 合 作 生 产, 以 达 到 低 成 本 扩 张 公 司 规 模, 扩 充 公 司 产 品 系 列,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延 长 拓 宽 公 司 产 业 链, 降 低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等 效 果, 促 进 公 司 进 一 步 健 康 发 展 本 公 司 会 同 时 考 虑 国 内 并 购 和 国 外 并 购 的 机 会, 通 过 资 本 运 作 手 段, 快 速 提 升 企 业 竞 争 实 力 和 经 营 规 模 ( 五 ) 组 织 结 构 和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本 公 司 将 以 不 断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提 高 决 策 水 平,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维 护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为 宗 旨,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体 系, 大 力 推 进 管 理 体 制 创 新, 优 化 组 织 模 式, 建 立 实 施 事 业 部 管 理 体 制, 创 新 管 控 方 式, 加 快 业 务 资 源 整 合,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构 建 完 善 股 份 公 司 多 元 化 规 模 化 专 业 化 集 约 化 的 运 行 管 理 体 系 坚 定 不 移 地 实 施 人 才 强 企 战 略,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加 强 机 制 创 新, 加 大 人 才 开 发 力 度 按 照 公 开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 建 立 完 善 有 利 于 优 秀 人 才 脱 颖 而 出 人 尽 其 才 才 尽 其 用 充 满 生 机 活 力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建 设 一 支 具 有 开 拓 精 神 与 创 新 能 力 的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队 伍, 一 支 掌 握 现 代 管 理 理 念 具 备 丰 富 管 理 实 践 的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队 伍, 一 支 专 业 门 类 齐 全 年 龄 梯 次 合 理 能 力 层 次 分 明 的 工 程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队 伍, 一 支 跨 岗 位 多 技 能, 适 应 现 代 化 生 产 要 求 的 高 技 能 人 才 队 伍, 人 才 结 构 更 加 合 理, 整 体 素 质 明 显 提 高, 队 伍 总 量 在 动 态 中 满 足 发 展 需 求 继 续 实 施 五 个 一 人 才 建 设 工 程, 培 养 一 名 素 质 条 件 具 备 的 国 家 工 程 院 院 士 推 荐 人 选, 一 十 名 在 国 内 外 同 行 业 富 有 影 响 力 的 企 业 家 和 专 家 学 者, 一 百 名 专 业 学 科 带 头 人, 一 千 名 专 业 技 术 和 经 营 管 理 创 新 骨 干, 一 万 名 包 括 金 蓝 领 高 级 技 师 技 师 和 优 秀 高 级 工 的 高 技 能 人 才 改 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结 构, 实 施 1536 专 家 工 程 着 力 抓 好 十 二 个 重 点 专 业 领 域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包 括 : 轨 道 车 辆 总 体 技 术 轨 道 车 辆 转 向 架 技 术 轨 道 车 辆 车 体 技 术 电 传 动 系 统 技 术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制 动 系 统 技 术 内 燃 机 技 术 工 艺 技 术 检 测 试 验 技 术 质 量 管 理
315 标 准 化 和 信 息 技 术 专 业 人 才 加 大 高 层 次 紧 缺 人 才 和 成 熟 人 才 的 引 进 力 度, 继 续 强 化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引 进 工 作, 注 重 加 大 博 士 研 究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急 需 紧 缺 专 业 本 科 生 的 接 收, 超 前 储 备 人 才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将 大 力 实 施 人 才 培 训 计 划, 建 立 和 完 善 科 学 有 效 的 培 训 体 系, 强 化 企 业 培 训 工 作 在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中 的 支 柱 作 用, 构 建 培 训 考 核 使 用 待 遇 相 统 一 的 培 训 工 作 机 制, 全 面 推 行 ISO10015( 质 量 管 理 培 训 指 南 ) 国 际 标 准, 切 实 提 高 培 训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实 现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的 竞 争 实 力 采 用 内 部 岗 位 培 训 等 多 种 形 式 对 员 工 进 行 全 面 的 业 务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员 工 的 技 能 实 现 人 力 资 源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从 而 建 立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队 伍, 增 强 公 司 竞 争 实 力 三 上 述 计 划 拟 定 的 基 本 假 设 和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 一 ) 基 本 假 设 1.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整 体 继 续 保 持 向 好, 国 家 扩 大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刺 激 内 需 的 一 系 列 对 策 能 够 有 效 抵 御 和 化 解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对 我 国 经 济 带 来 的 冲 击 ; 2.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没 有 发 生 对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的 重 大 变 化 ; 3.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顺 利, 募 集 资 金 及 时 到 位 ; 4. 本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无 重 大 变 化 ; 5. 本 公 司 适 用 的 各 种 税 收 税 率 政 策 无 重 大 变 化 ; 6. 无 其 他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及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重 大 决 策 等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和 影 响 ( 二 )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规 模 增 长 很 大, 在 资 金 运 用 规 模 扩 大 和 业 务 急 速 扩 展 的 背 景 下, 对 公 司 在 资 源 配 置 及 运 营 管 理, 特 别 是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将 带 来 新 的 挑 战 另 外 公 司 战 略 计 划 的 实 施 必 须 有 相 应 的 人 才 支 持,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特 别 是 营 销 管 理 和 技 术 等 方 面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将 是 公 司 发 展 过 程 中 重 中 之 重 的 工 作
316 四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本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的 制 定 综 合 考 虑 了 以 下 因 素 : 1. 国 内 外 同 行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及 发 展 趋 势 ; 2. 国 家 政 策 导 向 ; 3. 公 司 目 前 所 从 事 业 务 的 开 展 情 况 及 发 展 前 景 ; 4. 公 司 的 技 术 开 发 状 况,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支 撑 能 力 ; 5. 公 司 员 工 的 素 质 状 况 前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基 础 上,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结 合 公 司 经 营 内 外 部 环 境, 经 过 审 慎 分 析 而 制 定 总 体 而 言, 该 发 展 计 划 是 在 现 有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从 新 产 品 开 发 提 升 生 产 能 力 的 角 度 出 发 制 定 的 多 年 的 行 业 经 验 和 业 绩 使 公 司 在 所 涉 足 的 领 域, 尤 其 是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业 积 累 了 良 好 的 声 誉, 为 公 司 积 累 了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从 而 为 本 公 司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争 取 新 的 市 场 客 户 奠 定 了 基 础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对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对 公 司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具 有 重 大 的 战 略 意 义, 主 要 体 现 在 : 改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为 公 司 发 展 项 目 提 供 必 要 的 资 金 ; 改 善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构 建 境 内 上 市 融 资 平 台, 增 加 未 来 融 资 的 灵 活 性 ; 有 利 于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形 象 ; 显 著 提 高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同 时, 通 过 本 次 股 份 制 改 制 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对 于 本 公 司 的 组 织 机 制 运 营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的 改 善 也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
317 第 十 三 章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 一 ) 募 集 资 金 总 量 及 投 资 项 目 根 据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及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25 亿 股 A 股,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按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投 资 以 下 项 目 : 类 别 顺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项 目 总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额 度 单 位 :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安 排 第 一 类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电 力 和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时 速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北 车 长 (1) 制 造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客 集 团 205, ,200 31,200 80,000 20,000 -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唐 山 客 (2)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车 公 司 74,950 18,000 18, 项 目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唐 山 客 (3) 仓 储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车 公 司 9,000 9,000 6,000 3,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电 力 内 燃 机 车 (4) (5) (6) (7) (8) (9)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长 客 股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份 公 司 项 目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技 术 引 进 消 长 客 股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份 公 司 术 改 造 项 目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生 产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同 车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49,920 16,000 6,000 10, ,600 11,400-6,300 5,100-9,800 9,800 4,000 5, ,800 38,800 4,000 22,000 12,800-46,100 45,100 6,000 24,000 15,100-48,490 19,500 13,000 6,
318 3 4 类 别 顺 号 项 目 名 称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10)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大 型 养 路 工 程 机 械 铁 路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工 程 (11)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机 械 项 目 大 功 率 交 流 机 车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及 内 燃 机 车 柴 油 机 关 (12) 键 部 件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系 统 及 关 键 零 部 件 (13)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大 连 所 公 司 术 改 造 项 目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配 套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和 钩 缓 装 四 方 所 置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公 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额 度 募 集 资 金 安 排 ,000 47,800 12,000 21,000 9,000 5,800 20,000 20,000 7,000 10,000 3,000-10,400 6,400 4,000 2, ,930 3,000 2, 加 强 电 力 牵 引 核 心 电 牵 研 (14) 技 术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9,000 9,000-5,000 1,500 2,500 发 中 心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小 计 597, , , ,570 66,500 8,300 第 二 类 适 应 铁 路 运 输 提 速 重 载 需 要,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及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项 目 提 高 铁 路 货 车 水 平 齐 齐 哈 及 关 键 零 部 件 专 业 货 车 (15) 尔 装 备 36,000 22,000-10,000 8,000 4,000 化 生 产 技 术 改 造 项 领 跑 公 司 1 目 扩 大 2 3 优 势 (16) 建 设 铁 路 货 车 研 发 中 心 和 组 装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提 升 国 际 出 口 铁 路 客 车 生 产 (17) 竞 争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力 提 高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18) (19) 适 应 25 吨 轴 重 货 运 重 载 技 术 开 发 提 高 70 吨 级 铁 路 新 型 罐 车 制 造 工 艺 水 平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新 型 电 力 机 车 检 修 和 提 高 工 程 车 制 造 工 艺 水 平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22,150 16,070 16, ,000 36,000 29,000 7, ,500 19,600 6,000 8,000 5,600-33,000 31,000 4,000 18,000 9,
319 类 别 顺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项 目 总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额 度 募 集 资 金 安 排 建 设 快 速 重 载 铁 路 (20) 货 车 研 发 与 制 造 基 地 改 造 项 目 27,000 9,400 6,500 2, 小 计 177, ,070 61,570 45,900 22,600 4,000 第 三 类 利 用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相 关 多 元 产 品 市 场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风 力 发 电 和 研 发 中 永 济 电 (21) 心 项 目 机 公 司 100,000 52,500 10,000 18,000 11,200 13,300 大 型 钢 结 构 产 业 基 济 南 装 (22) 地 及 智 能 化 装 配 设 备 公 司 备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30,000 27,000 8,900 13,000 5,100 - 列 车 电 气 产 品 及 空 四 方 所 (23) 气 弹 簧 产 品 技 术 改 公 司 造 项 目 38,700 29,030 5,000 15,000 5,000 4,030 小 计 168, ,530 23,900 46,000 21,300 17,330 第 四 类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整 体 信 息 化 建 设 工 中 国 (24) 程 项 目 北 车 60,000 16,000-5,000 7,500 3,500 小 计 60,000 16,000-5,000 7,500 3,500 合 计 1,003, , , , ,900 33,130 注 : 以 上 300 公 里 时 速 动 车 组 项 目 指 300 公 里 等 级 ( 时 速 达 300 公 里 以 上 ) 的 动 车 组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主 要 为 四 大 类, 分 别 为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电 力 和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适 应 铁 路 运 输 提 速 重 载 需 要,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及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项 目 ; 利 用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相 关 多 元 产 品 市 场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 及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本 公 司 的 募 集 资 金 将 分 别 由 上 表 中 的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投 资 运 作 本 公 司 将 以 募 集 资 金 对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增 资, 其 中 在 对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实 施 增 资 时, 本 公 司 将 履 行 相 应 增 资 的 法 律 程 序, 包 括 增 资 事 项 经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增 资 事 项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对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净 资 产 进 行 评 估 并 备 案 对 增 加 的 出 资 进 行 验 资 以 及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等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履 行 的 批 准 或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核 准 / 备 案 情 况 环 评 批 复 情 况 (1) 时 速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制 造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2)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吉 发 改 审 批 字 [2008]484 号 冀 发 改 工 机 备 字 [2006]697 号 长 环 建 [2008]36 号 国 家 环 保 局 环 审 [2007]249 号
320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核 准 / 备 案 情 况 环 评 批 复 情 况 (3)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仓 储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4)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5)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6) (7)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8)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生 产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机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大 型 养 路 工 程 机 械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大 功 率 交 流 机 车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及 内 燃 机 车 柴 油 机 关 键 部 件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配 套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和 钩 缓 装 置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加 强 电 力 牵 引 核 心 技 术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提 高 铁 路 货 车 水 平 及 关 键 零 部 件 专 业 化 生 产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建 设 快 速 重 载 铁 路 货 车 研 发 与 制 造 基 地 改 造 项 目 (17) 出 口 铁 路 客 车 生 产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8) (19) (20) 适 应 25 吨 轴 重 货 运 重 载 技 术 开 发 提 高 70 吨 级 铁 路 新 型 罐 车 制 造 工 艺 水 平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新 型 电 力 机 车 检 修 和 提 高 工 程 车 制 造 工 艺 水 平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建 设 快 速 重 载 铁 路 货 车 研 发 中 心 和 组 装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1) 风 力 发 电 和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唐 发 改 工 业 备 字 [2007]33 号 吉 发 改 工 业 字 [2006]378 号 长 发 改 审 批 字 [2008]131 号 吉 发 改 审 批 字 [2007]570 号 晋 发 改 备 案 [2007]375 大 沙 经 贸 备 [2008]2 号 京 丰 台 发 改 ( 备 )[2008]40 号 大 经 备 案 [2007]59 号 京 丰 台 发 改 ( 备 ) [2008]39 号 大 经 备 案 [2007]47 号 青 发 改 工 业 函 [2007]111 号 大 经 备 案 [2007]54 号 黑 发 改 工 业 备 案 [2007]78 号 大 发 改 工 函 [2007]196 号 吉 发 改 审 批 字 [2007]571 号 陕 发 改 工 业 [2007]1819 号 晋 发 改 备 案 [2007]340 号 黑 发 改 工 业 备 案 [2008]71 号 晋 经 投 资 字 [2008]376 号 有 审 批 意 见 同 意 表 吉 环 建 字 [2005]131 号 吉 环 建 ( 表 ) 字 [2008]117 号 长 环 建 [2007]50 号 有 审 批 意 见 同 意 表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中 国 北 车 集 团 大 连 机 车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批 复 意 见 的 函 丰 环 保 批 字 [2006]9229 号 辽 环 函 [2008]265 号 丰 环 保 批 字 [2008]2051 号 环 批 字 [2007] 号 青 环 评 字 [2005]123 号 环 评 许 准 字 [2007] 第 号 黑 环 建 便 [2007]65 号 大 环 建 发 [2007]82 号 长 环 建 [2007]49 号 陕 环 批 复 [2006]430 号 并 环 审 批 [2007]125 号 黑 环 建 审 [2005]4 号 晋 环 函 [2008]827 号 经 开 环 批 复 [2008]21 号
321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核 准 / 备 案 情 况 环 评 批 复 情 况 (22) 大 型 钢 结 构 产 业 基 地 及 智 能 化 装 配 设 备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23) 列 车 电 气 产 品 及 空 气 弹 簧 产 品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24) 整 体 信 息 化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济 发 改 工 交 备 [2007]32 号 青 发 改 工 业 备 [2008]109 号 京 丰 台 发 改 ( 备 ) [2008]42 号 济 环 字 [2007]126 号 青 环 评 字 [2008]126 号 - ( 三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超 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求 或 不 足 时 的 安 排 如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超 过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公 司 将 按 照 目 前 的 资 金 状 况 和 有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将 多 余 部 分 作 为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此 种 安 排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的 进 一 步 改 善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进 一 步 提 高 如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拟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将 按 照 上 表 所 列 投 资 项 目 顺 序 依 次 投 入,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通 过 银 行 借 贷 自 有 资 金 及 其 他 方 式 筹 集 公 司 一 直 和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保 持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可 确 保 银 行 融 资 渠 道 畅 通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本 公 司 若 已 使 用 了 银 行 贷 款 和 自 有 资 金 等 自 筹 资 金 进 行 了 部 分 相 关 项 目 的 投 资 运 作,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股 东 大 会 已 授 权 董 事 会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上 述 项 目 的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及 投 入 进 度 进 行 适 时 调 整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情 况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涉 及 的 产 品 主 要 为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如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内 燃 机 车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新 型 提 速 重 载 货 车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关 键 零 部 件 等 ; 此 外, 在 坚 持 大 力 发 展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主 业 的 同 时, 本 公 司 也 积 极 开 发 多 元 经 营 路 外 国 际 市 场 和 提 升 技 术 研 发 装 备 水 平,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柴 油 机 风 力 发 电 电 机 和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等 ( 一 ) 动 车 组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根 据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和 综 合 交 通 网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 到 2020 年 全 国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达 到 12 万 公 里 以 上, 复 线 率 和 电 化 率 分 别 达 到
322 50% 和 60% 以 上, 主 要 繁 忙 干 线 实 现 客 货 分 线, 运 输 能 力 满 足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主 要 技 术 装 备 达 到 或 接 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的 主 要 内 容 有 三 大 块, 即 建 设 高 速 客 运 专 线 开 发 西 部 新 线 和 强 化 能 源 运 输 通 道 其 中 客 运 专 线 将 包 括 四 纵 四 横 铁 路 快 速 客 运 通 道 以 及 经 济 发 达 和 人 口 稠 密 地 区 的 多 个 城 际 客 运 系 统, 建 设 客 运 专 线 1.6 万 公 里 以 上, 速 度 目 标 值 将 达 到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上 根 据 十 一 五 铁 路 建 设 规 划, 我 国 客 运 专 线 将 采 用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上 及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而 既 有 提 速 干 线 将 采 用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由 此 可 见 200~300 公 里 速 度 等 级 动 车 组 在 客 运 专 线 有 很 大 市 场, 预 计 到 2010 年 底, 全 国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达 到 9 万 公 里 以 上, 其 中 客 运 专 线 运 营 里 程 将 达 到 7,000 公 里, 时 速 200 公 里 以 上 高 速 动 车 组 的 市 场 需 求 面 临 大 幅 提 升 按 照 铁 道 部 测 算, 至 2012 年 动 车 组 的 需 求 将 达 到 高 峰, 预 计 约 为 800 列 2008 年 4 月, 京 沪 高 速 铁 路 全 线 动 工, 预 计 施 工 时 间 5 年, 设 计 时 速 350 公 里, 需 要 动 车 组 100 列 以 上 本 公 司 是 目 前 我 国 唯 一 一 家 直 接 引 进 300 公 里 等 级 动 车 组 制 造 技 术 的 企 业, 因 此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300 公 里 等 级 动 车 组 是 我 国 客 运 专 线 和 高 速 铁 路 的 主 力 车 型 在 时 速 350 公 里 以 上 新 一 代 动 车 组 领 域, 本 公 司 下 属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与 北 京 铁 路 局 于 2009 年 3 月 16 日 签 署 了 100 列 (16 辆 编 组 ) 新 一 代 高 速 动 车 组 采 购 合 同, 该 高 速 列 车 持 续 运 营 时 速 将 达 到 350 公 里, 价 值 总 额 达 392 亿 元 在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市 场 需 求 方 面, 根 据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在 环 渤 海 长 江 三 角 洲 珠 江 三 角 洲 长 株 潭 成 渝 以 及 中 原 城 市 群 武 汉 城 市 圈 关 中 城 镇 群 海 峡 西 岸 城 镇 群 等 经 济 发 达 和 人 口 稠 密 地 区 建 设 城 际 客 运 系 统, 覆 盖 区 域 内 主 要 城 镇 上 述 多 个 城 际 客 运 系 统 的 建 设, 将 形 成 对 城 际 动 车 组 的 市 场 需 求, 预 计 每 年 将 采 购 城 际 动 车 组 约 为 辆 综 上 所 述, 就 国 内 市 场 来 看, 未 来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的 建 设 对 高 速 动 车 组 需 求 将 不 断 增 加, 城 际 列 车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会 稳 中 有 升 此 外, 本 公 司 正 在 不 断 开 拓 国 外 轨 道 车 辆 市 场 铁 路 高 速 列 车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 二 )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根 据 铁 路 十 一 五 规 划,2010 年 中 国 铁 路 电 气 化 里 程 将 达 到 40,500 公 里, 较 以 前 有 大 幅 提 高, 电 气 化 线 路 里 程 的 不 断 增 加 带 动 了 对 电 力 机 车 的 需 求 2005 年 2 月,
323 国 家 发 改 委 和 科 技 部 联 合 发 布 了 国 家 重 大 技 术 装 备 研 制 和 重 大 产 业 技 术 开 发 专 项 规 划, 对 轨 道 装 备 研 制 提 出 了 大 秦 铁 路 2 万 吨 重 载 运 输 成 套 技 术 装 备, 重 点 开 展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设 计 制 造 国 产 化 的 要 求 铁 道 部 在 十 一 五 及 2015 年 铁 路 主 要 技 术 装 备 发 展 规 划 中 明 确 提 出 要 发 展 制 造 以 交 流 传 动 大 功 率 机 车 提 速 机 车 重 载 机 车 为 主 的 机 车 产 品 引 进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先 进 技 术, 通 过 消 化 吸 收 和 再 创 新, 实 施 以 下 项 目 将 促 使 本 公 司 掌 握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技 术, 完 善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和 试 验 验 证 手 段, 促 进 产 品 设 计 和 制 造 工 艺 技 术 升 级, 使 国 产 轨 道 电 力 牵 引 装 备 实 现 由 普 载 到 重 载 由 常 速 到 快 速 由 直 流 传 动 到 交 流 传 动 大 转 变,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全 面 提 升 本 公 司 电 力 机 车 产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满 足 我 国 客 运 快 速 货 运 重 载 及 出 口 要 求 伴 随 铁 道 部 的 装 备 现 代 化 进 程 和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的 引 进 和 批 量 生 产, 年 预 计 年 均 投 入 运 用 1,200 台 以 上 的 大 功 率 机 车 预 计 到 2010 年 我 国 机 车 保 有 量 将 达 到 19,000 台 未 来 我 国 将 加 大 电 力 牵 引 的 发 展 力 度, 配 套 发 展 适 应 时 速 200 公 里 的 机 车, 大 力 发 展 轴 重 25 吨 重 载 货 运 机 车 ( 六 轴 交 流 机 车 ), 预 计 电 力 机 车 承 运 量 比 重 将 达 到 80% 以 上 预 计 十 一 五 和 今 后 一 段 时 期 国 内 电 力 机 车 需 求 仍 将 较 为 旺 盛 ( 三 ) 大 功 率 内 燃 机 车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由 于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铁 道 部 要 求 铁 路 网 以 提 高 运 输 能 力 和 提 升 技 术 装 备 水 平 为 主 线, 实 现 客 运 的 高 速 快 速 和 货 运 的 快 捷 重 载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中 虽 然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加 了 电 力 牵 引 的 里 程, 但 内 燃 牵 引 的 里 程 并 没 有 明 显 减 少 2006 年 内 燃 牵 引 线 路 5.5 万 公 里, 内 燃 机 车 保 有 量 为 12,114 台 根 据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和 铁 路 十 一 五 规 划, 至 2020 年 我 国 铁 路 内 燃 牵 引 里 程 始 终 保 持 在 5 万 公 里 左 右,2010 年 机 车 保 有 量 将 达 到 19,000 台 左 右, 其 中 内 燃 机 车 的 总 保 有 量 将 保 持 在 11,000 台 左 右 根 据 统 计 测 算, 通 过 正 常 淘 汰 更 新 方 式, 铁 道 部 每 年 对 内 燃 机 车 的 需 求 量 约 为 440 台 十 一 五 期 间 铁 道 部 将 实 现 机 车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预 计 平 均 每 年 需 购 置 重 载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约 为 台 另 外, 如 果 再 考 虑 电 力 牵 引 区 段 所 需 应 急 备 用 内 燃 机 车 和 路 网 扩 大, 调 车 场 增 加 后 对 调 车 内 燃 机 车 需 求 增 加 等 因 素 后, 铁 道 部 每 年 新 购 置 内 燃 机 车 数 量 应 在 400 台 以 上 ( 含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 中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行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技 术 改 造, 机 车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由 于 产 品 的 性 能 价 格 比 有 很 强 的 竞 争 力, 近 年 来 在 东 南 亚 中 亚 南 美 非 洲 等 发 展 中 国 家
324 的 市 场 逐 年 扩 大 综 上, 大 功 率 内 燃 机 车 项 目 产 品 市 场 前 景 较 好 ( 四 ) 新 型 提 速 重 载 货 车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中 国 资 源 分 布 和 工 业 布 局 不 均 衡, 货 物 运 输 需 求 量 巨 大, 长 距 离 大 运 量 的 大 宗 货 物 运 输 主 要 依 靠 铁 路, 铁 路 一 直 处 于 高 负 荷 运 转 中, 运 能 和 运 量 间 的 矛 盾 十 分 突 出 中 国 的 铁 路 是 世 界 上 最 繁 忙 的 铁 路, 同 时 我 国 是 换 算 运 输 密 度 最 高 的 国 家 铁 道 部 有 关 数 据 显 示, 目 前 全 国 每 天 货 运 装 车 需 求 约 30 万 辆, 而 实 际 装 车 能 力 不 足 需 求 的 50%,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为 提 高 铁 路 运 输 能 力, 铁 道 部 自 2007 年 起 路 内 新 购 货 车 全 部 为 70 吨 载 重 货 车, 今 后 运 营 速 度 达 不 到 120 公 里 的 货 车 将 不 准 进 入 干 线 运 行 因 此, 快 速 重 载 是 货 车 在 未 来 发 展 的 趋 势 根 据 中 长 期 铁 路 网 规 划 (2008 年 调 整 ) 和 综 合 交 通 网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2010 年 将 建 成 的 铁 路 运 营 里 程 达 9 万 公 里 ; 到 2020 年 达 12 万 公 里 同 时 在 此 期 间 将 建 成 运 煤 专 线 和 南 北 以 哈 大 京 沪 京 九 京 广 焦 枝 为 骨 干, 东 西 以 京 沈 石 德 侯 月 新 焦 新 荷 兖 石 徐 郑 汉 丹 石 长 宁 西 等 线 相 连 的 重 载 线 路 为 此 需 要 客 货 混 跑 线 路 上 货 物 列 车 速 度 与 旅 客 列 车 速 度 相 匹 配 的 货 车, 繁 忙 干 线 时 速 达 120 公 里, 一 般 线 路 时 速 在 公 里, 运 煤 专 线 可 开 行 10,000 吨 -20,000 吨 重 载 单 元 组 合 列 车 另 外, 老 型 旧 式 装 备 将 逐 年 被 淘 汰, 年 补 充 的 新 车 数 量 为 10,000 辆 左 右 2008 年 末, 我 国 货 车 保 有 量 约 59 万 辆, 预 计 到 2010 年, 全 国 货 车 保 有 量 将 达 到 约 63 万 辆 从 目 前 到 2010 年 期 间 货 车 的 保 有 量 和 购 置 量 都 将 有 较 大 增 长 2005 年 路 内 货 车 招 标 量 为 30,000 辆, 2006 年 路 内 货 车 招 标 量 为 25,439 辆,2007 年 路 内 货 车 招 标 量 为 25,258 辆, 年 均 约 26,899 辆 同 时 地 方 铁 路 和 国 内 企 业 自 备 车 的 年 需 求 量 约 为 6,000 辆, 在 此 期 间 货 车 的 年 需 求 量 一 直 保 持 在 30,000 辆 左 右 从 国 外 市 场 来 看,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综 合 国 力 的 提 高 以 及 我 国 对 外 经 贸 合 作 的 扩 大, 必 然 会 给 我 国 机 车 车 辆 产 品 出 口 创 造 更 良 好 的 环 境 预 计 近 几 年 国 外 市 场 销 售 量 会 稳 中 有 升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简 介 ( 一 ) 高 速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内 燃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能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325 造 项 目 1. 时 速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制 造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1)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205,30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115,875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50,598 万 元, 形 成 年 新 造 时 速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月 产 6 列 (8 辆 编 组 ) 生 产 能 力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1 建 设 规 模 : 年 制 造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辆 / 年 新 增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台 / 套 新 建 建 筑 物 轴 线 面 积 平 方 米 255,852( 其 中 生 产 面 积 216,063 平 方 米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是 : 按 照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要 求, 新 建 牵 引 试 验 线 车 体 厂 房 表 面 处 理 厂 房 装 配 厂 房 调 试 厂 房 中 心 库 等 生 产 厂 房 216,063 平 方 米, 并 进 行 必 要 基 础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 新 增 必 要 的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及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配 件 零 部 件 供 应 情 况 动 车 组 所 需 铝 合 金 型 材 板 材 电 缆 等 原 辅 材 料 在 国 内 有 多 家 合 格 供 应 商, 可 以 招 标 方 式 采 购 动 车 组 所 需 制 动 系 统 空 调 机 组 缓 冲 器 等 主 要 配 套 等 零 部 件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3)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工 期 为 2 年, 已 开 始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计 划 于 2010 年 建 设 完 成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拟 于 北 车 长 客 集 团 新 购 买 的 长 春 绿 园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区 内 建 设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与 长 春 市 绿 园 区 人 民 政 府 和 长 春 市 宽 城 区 兰 家 镇 人 民 政 府 签 定 了 购 地 协 议, 尚 需 履 行 土 地 出 让 程 序 签 订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及 办 理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5)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项 目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14.43%(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9.98 年 ( 税 后 )
326 2.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74,95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8,725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52,370 万 元, 形 成 年 产 时 速 300 公 里 铝 合 金 车 体 动 车 组 240 辆 的 制 造 能 力 主 要 建 设 数 据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1 建 设 规 模 年 新 造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辆 / 年 240 投 资 估 算 总 值 万 元 74,950 2 其 中 : 新 增 设 备 及 工 装 费 用 万 元 21,735 万 美 元 3,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及 工 装 台 / 套 652 其 中 : 进 口 设 备 台 / 套 63 4 新 建 建 筑 物 轴 线 面 积 平 方 米 40,005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是 : 配 套 增 加 关 键 设 备 完 善 相 应 的 动 车 组 车 体 制 造 系 统 动 车 组 总 装 调 试 系 统 ; 新 建 或 改 造 部 分 生 产 厂 房 ; 对 工 厂 现 有 生 产 辅 助 系 统 等 进 行 相 应 改 造, 以 全 面 适 应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的 生 产 需 要 1 铝 合 金 车 体 制 造 系 统 利 用 并 扩 建 铝 合 金 车 体 车 间 原 有 厂 房, 形 成 铝 合 金 车 体 组 焊 加 工 厂 房 ; 利 用 工 具 车 间 和 空 调 车 间 原 有 厂 房, 用 于 司 机 室 制 作 及 铝 合 金 车 体 零 部 件 的 组 焊 加 工 增 加 铝 合 金 下 料 加 工 设 备 以 及 组 焊 生 产 线 工 装 设 备 等, 以 满 足 动 车 组 的 生 产 需 求 新 建 铝 合 金 车 体 涂 装 厂 房, 和 现 有 的 防 腐 间 一 起, 组 成 铝 合 金 车 体 涂 装 厂 房 新 增 喷 漆 及 烘 干 设 备, 并 利 用 工 厂 现 有 铝 合 金 喷 砂 设 施, 以 满 足 铝 合 金 车 体 表 面 处 理 要 求 2 动 车 组 总 装 调 试 系 统 改 造 连 通 高 包 车 间 与 客 车 机 械 车 间 原 有 厂 房, 形 成 动 车 组 总 组 装 厂 房 ; 利 用 原 碳 钢 车 组 装 车 间 部 分 厂 房, 作 为 动 车 组 预 组 装 厂 房 ; 新 建 动 车 组 单 车 及 列 车 编 组 静 态 调 试 厂 房 新 增 组 装 用 工 装 设 备, 及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等 ; 改 造 工 厂 原 有 试 验 线, 以 满 足 动 车 组 生 产 要 求
327 3 辅 助 系 统 根 据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的 生 产 要 求 及 工 厂 实 际 发 展 需 要, 将 工 厂 现 有 的 客 车 机 械 车 间 与 机 车 机 械 车 间 合 并, 建 成 新 的 机 械 加 工 车 间 ; 改 造 原 铁 工 厂 房 及 废 油 再 生 厂 房, 组 成 独 立 的 焊 接 实 验 室 及 培 训 中 心 新 增 部 分 机 械 加 工 设 备 及 焊 接 试 验 培 训 用 设 备 设 施, 以 充 分 适 应 动 车 组 的 生 产 要 求 4 其 他 改 造 厂 区 相 关 动 能 设 施 ; 新 建 部 分 铁 路 适 当 绿 化 ; 对 工 厂 总 变 电 站 进 行 增 容 改 造, 电 力 增 容 8,000kVA; 根 据 生 产 需 要 对 上 述 各 系 统 供 配 电 进 行 设 置 和 改 造 ; 其 它 给 排 水 暖 通 动 力 部 分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相 应 配 置 和 改 造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为 了 充 分 的 掌 握 引 进 技 术, 满 足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的 国 产 化 要 求, 实 现 中 国 铁 路 的 装 备 现 代 化 和 装 备 制 造 业 现 代 化,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与 西 门 子 签 订 了 技 术 转 让 协 议, 西 门 子 负 责 向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就 动 车 组 和 零 部 件 的 设 计 制 造 进 行 全 面 系 统 的 技 术 转 让, 所 引 进 主 要 技 术 有 CRH3 动 车 组 总 成 技 术 和 CRH3 动 车 组 车 体 技 术 本 项 目 技 术 引 进 的 原 型 车 为 西 门 子 为 西 班 牙 生 产 的 Velaro E 型 动 车 组 ( 西 班 牙 铁 路 局 将 其 命 名 为 AVES103), 是 西 门 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品 牌 2004 年 开 始 在 马 德 里 巴 塞 罗 那 法 国 边 境 的 线 路 运 行, 技 术 先 进 成 熟, 最 高 营 运 350 公 里 / 小 时, 代 表 当 今 世 界 最 先 进 的 动 车 组 水 平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配 套 零 部 件 供 应 情 况 动 车 组 所 需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如 铝 合 金 型 材 板 材 电 缆 和 车 内 装 饰 件 等 在 国 内 均 有 多 家 合 格 供 应 商, 可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采 购 动 车 组 所 需 主 要 配 套 零 部 件 如 制 动 系 统 空 调 机 组 缓 冲 器 等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生 产 时 由 外 方 确 认 合 格 供 应 方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于 2006 年 开 工,2008 年 基 本 完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328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3,156.7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4.2% 本 项 目 采 用 工 艺 设 备 先 进, 工 艺 路 线 顺 畅,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效 率 高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都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7.8%(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7.2 年 ( 税 后 ) 3.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仓 储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9,000 万 元 ( 含 102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5,203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2,943 万 元 依 据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的 现 有 基 础 设 施 情 况, 结 合 西 门 子 提 供 的 原 材 料 及 零 部 件 存 储 具 体 要 求,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仓 储 规 模 约 6.4 万 平 方 米 新 建 和 改 建 建 筑 物 内 容 如 下 : 序 号 建 设 内 容 存 储 功 能 备 注 1 中 心 仓 库 A B C 类 零 部 件 新 建 2 1# 铝 型 材 仓 库 外 购 铝 型 材 新 建 3 2# 铝 型 材 仓 库 自 制 铝 型 材 ( 大 件 ) 改 造 4 铝 合 金 小 部 件 仓 库 铝 合 金 小 件 新 建 5 1# 大 部 件 仓 库 A 类 大 部 件 改 造 6 2# 大 部 件 仓 库 A 类 大 部 件 改 造 7 小 部 件 仓 库 B C 类 零 部 件 改 造 除 上 述 新 建 和 改 建 建 筑 物 外, 还 将 新 增 关 键 设 备, 如 高 位 C 部 件 拣 选 有 轨 巷 道 堆 垛 机 高 位 拣 选 车 多 向 前 移 叉 车 传 输 设 备 数 控 锯 床 传 输 设 备 等 (2)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2 年, 已 于 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建 成 (3)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新 建 部 分 仓 储 厂 房 及 利 用 部 分 现 有 闲 置 厂 房 进 行 改 造,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329 (4)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境 保 护 投 资 万 元, 约 占 总 投 资 3.5% 本 项 目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管 理 较 先 进, 环 保 措 施 有 效 (5)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是 为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形 成 与 年 产 240 辆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相 配 套 的 仓 储 能 力, 满 足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生 产 的 需 要 而 实 施 的, 不 能 独 立 核 算 经 济 效 益 但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为 当 前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创 造 了 必 要 的 条 件, 为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科 学 组 织 生 产 提 供 硬 件 条 件, 也 为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承 接 未 来 的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合 同 订 单 提 供 条 件 4.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49,920 万 元,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费 38,817 万 元, 形 成 年 产 全 铝 合 金 车 体 的 高 速 动 车 组 300 辆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是 : 配 套 增 加 关 键 设 备 完 善 相 应 的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生 产 系 统 动 车 组 车 体 制 造 系 统 动 车 组 总 装 调 试 系 统 ; 新 建 或 改 造 部 分 生 产 厂 房 ; 对 公 司 现 有 的 生 产 辅 助 和 环 保 系 统 进 行 节 能 改 造 ; 提 升 公 司 信 息 化 系 统 整 体 水 平, 以 全 面 适 应 时 速 200 公 里 及 其 以 上 高 速 动 车 组 的 生 产 需 要 1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生 产 系 统 :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1 构 架 部 分 增 加 必 要 的 成 型 坡 口 加 工 焊 接 调 直 测 量 内 腔 防 腐 等 检 测 设 备 与 工 艺 装 备, 以 保 证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构 架 的 生 产 需 求 同 时, 对 原 锻 工 车 间 露 天 跨 加 盖 改 造, 并 与 其 余 三 跨 厂 房 组 成 独 立 的 构 架 及 中 小 部 件 焊 接 联 合 厂 房 轮 对 加 工 : 新 增 用 于 车 轴 加 工 的 车 轴 车 削 中 心, 用 于 空 心 轴 探 伤 的 超 声 波 探 伤 机, 用 于 车 轮 加 工 的 立 式 车 削 中 心, 用 于 轮 对 动 平 衡 用 的 数 2 控 轮 对 动 平 衡 机, 以 及 用 于 轮 对 防 腐 用 的 轮 对 喷 漆 室 等 关 键 设 备 转 向 架 零 部 件 部 轴 箱 和 齿 轮 箱 : 新 增 用 于 齿 轮 箱 和 轴 箱 加 工 的 卧 式 加 工 中 心 和 通 过 式 分 抛 丸 机 以 及 用 于 弹 簧 等 防 腐 的 小 零 件 油 漆 线 等 关 键 设 备 同 时, 对 原 转 向 架 生 产 厂 房 进 行 扩 建 弹 簧 制 造 : 新 增 1 条 弹 簧 自 动 碾 尖 生 产 线 和 1 台 可 控 气 氛 箱 式 多 用 炉 3 转 向 架 总 成 部 分 增 加 用 于 转 向 架 总 成 后 试 验 的 电 气 试 验 台, 以 及 用 于 转 向 架 总 成 后 补 漆 用 的 总 成 喷 漆 室 等 关 键 设 备 同 时, 扩 大 转 向 架 生 产 场 地, 在 原 转 向 架 厂 房 东 侧 接 建 342 米 长,15 米 跨 的 转 向 架 组 成 厂 房
330 2 动 车 组 车 体 制 造 系 统 :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1 铝 合 金 车 体 制 造 铝 合 金 车 体 制 造 工 艺 采 用 先 焊 接 后 整 体 加 工 的 先 进 工 艺, 进 口 先 进 的 部 分 龙 门 自 动 焊 机 和 铝 合 金 加 工 设 备 等 2 不 锈 钢 车 体 制 造 新 增 底 架 骨 架 龙 门 式 点 焊 机 侧 墙 组 成 点 焊 机 波 纹 板 缝 焊 机 车 顶 部 分 自 动 弧 焊 机 悬 臂 式 点 焊 机 侧 墙 分 段 点 焊 机 3 冲 压 备 料 部 分 新 增 用 于 铝 合 金 车 体 制 造 及 转 向 架 零 部 件 下 料 成 型 的 7 台 冲 压 备 料 设 备, 以 满 足 本 次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要 求 3 动 车 组 总 装 调 试 系 统 :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1 铝 合 金 车 体 表 面 处 理 部 分 新 增 2 套 底 漆 喷 漆 2 套 底 漆 干 燥 室 2 套 阻 尼 浆 喷 涂 室 1 套 阻 尼 浆 干 燥 室 和 2 个 面 漆 台 位 2 车 辆 总 组 装 部 分 新 增 必 要 的 组 装 设 备 与 工 装 3 车 辆 内 饰 件 国 产 新 增 必 需 的 配 件 油 漆 线 5 轴 加 工 中 心 3 轴 加 工 中 心 热 压 机 器 化 部 分 4 单 车 与 列 车 调 试 配 备 必 要 的 检 验 测 试 设 备 部 分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与 阿 尔 斯 通 签 订 技 术 转 让 协 议, 阿 尔 斯 通 负 责 向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就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和 零 部 件 的 设 计 制 造 进 行 全 面 系 统 的 技 术 转 让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作 为 主 机 厂 和 技 术 引 进 的 实 际 受 让 方, 所 引 进 主 要 技 术 有 :CA250 动 车 组 总 成 技 术 CA250 动 车 组 车 体 技 术 CA250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技 术 CA250 动 车 组 设 计 技 术 ; 在 引 进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消 化 吸 收 国 产 化 和 自 主 创 新 该 项 目 技 术 引 进 的 原 型 车 是 阿 尔 斯 通 制 造 的 在 芬 兰 运 行 的 SM3 型 动 车 组, 该 车 型 在 芬 兰 已 经 过 实 际 运 行 试 验, 技 术 先 进 成 熟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材 料 ( 如 耐 候 钢 型 材 板 材 ; 铝 合 金 型 材 板 材 ; 电 缆 电 线 等 ) 在 国 内 均 有 多 家 合 格 供 应 商, 可 通 过 在 国 内 招 标 的 方 式 直 接 采 购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于 2006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331 本 项 目 是 在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1,367.1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2.74% 项 目 采 用 的 工 艺 设 备 先 进,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都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配 套 相 应 的 除 尘 系 统 ; 对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进 行 了 全 面 改 造, 使 其 达 到 预 期 的 回 用 能 力 (7)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6.04%(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7.05 年 ( 税 后 ) 5.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背 景 及 投 资 必 要 性 为 了 提 高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水 平, 倡 导 具 备 较 强 创 新 能 力 的 企 业 建 立 自 主 创 新 研 发 机 构, 侧 重 于 建 立 产 学 研 相 结 合 的 研 究 开 发 实 体, 国 家 发 改 委 公 布 了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船 舶 等 领 域 自 主 创 新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工 作 的 通 知 通 知 明 确 提 出 建 设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要 求 围 绕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及 车 体 转 向 架 技 术 的 研 发, 建 立 高 速 列 车 集 成 技 术 轻 量 化 车 体 及 部 件 噪 声 检 测 和 控 制 电 磁 干 扰 和 气 密 性 系 统 安 全 与 可 靠 性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试 验 条 件, 掌 握 时 速 公 里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是 国 内 客 车 及 城 市 轨 道 车 辆 开 发 研 制 优 势 企 业, 在 国 际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由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承 担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将 强 化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作 为 铁 路 运 输 装 备 制 造 优 势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的 主 体 地 位, 提 升 我 国 高 速 列 车 产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总 值 :12,60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2,952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8,253 万 元 该 实 验 室 建 成 后, 将 开 展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车 体 环 境 转 向 架 及 电 气 等 核 心 技 术 和 关 键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满 足 中 国 铁 路 现 代 化 的 需 要 该 项 目 将 新 建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实 验 室 高 速 列 车 转 向 架 综 合 实 验 室 高 速 列 车 车 体 综 合 实 验 室 高 速 列 车 环 境 实 验 室 高 速 列 车 电 气 实 验 室 等 以 及 完 成 以 上 试 验 所 需 要
332 的 软 件 支 撑 在 充 分 利 用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设 备 试 验 设 施 以 及 社 会 化 协 作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部 分 试 验 设 备, 新 建 办 公 楼 和 试 验 厂 房 等 (3)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开 始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计 划 于 2010 年 建 成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拟 于 新 购 的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绿 园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厂 址 内 建 设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与 长 春 市 绿 园 区 人 民 政 府 签 定 了 购 地 协 议, 尚 需 履 行 土 地 出 让 程 序 签 订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及 办 理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5)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在 设 计 上 执 行 我 国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生 产 工 艺 和 管 理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行 列,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技 术 和 设 施 可 靠, 处 理 效 果 达 目 前 较 先 进 水 平 (6)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实 验 室 是 围 绕 高 速 列 车 系 统 集 成 及 车 体 转 向 架 的 研 发 而 建 立 的 综 合 实 验 室,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提 升 我 国 对 高 速 列 车 关 键 技 术 的 突 破 能 力 和 速 度, 间 接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6.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本 项 目 是 为 实 现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而 相 配 套 的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9,800 万 元 ( 含 890 万 美 元 ),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费 8,501 万, 形 成 年 产 240 辆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的 生 产 能 力, 以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引 进 西 门 子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所 需 转 向 架 为 代 表 产 品 本 项 目 以 根 据 西 门 子 提 供 的 各 项 工 艺 装 备 参 数 购 买 关 键 工 艺 设 备 为 主, 同 时 对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配 件 厂 房 进 行 适 当 改 造 本 项 目 的 设 备 方 案 是 在 充 分 利 用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原 有 设 备 的 基 础 上, 依 据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订 单 情 况 确 定 的 主 要 新 增 关 键 设 备 包 括 构 架 装 夹 检 测 设 备 落 地 镗 铣 中 心 及 动 梁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三 坐 标 测 量 机 焊 接 机 械 手 及 传 输 线 X 射 线 探 伤 间 及 设 备 构 架 与 轮 对 落 成 装 置 数 控
333 立 式 床 身 铣 床 激 光 切 割 机 转 向 架 测 量 和 调 试 静 压 试 验 台 等 厂 房 改 造 内 容 主 要 是 更 换 门 窗, 粉 刷 墙 壁, 地 面 处 理, 配 置 设 备 所 需 的 基 础 及 相 应 的 动 能 设 施 等, 以 确 保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的 生 产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为 了 充 分 的 掌 握 引 进 技 术, 满 足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的 国 产 化 要 求,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与 西 门 子 签 订 了 技 术 转 让 协 议, 西 门 子 向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就 引 进 的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设 计 制 造 工 艺 与 技 术 进 行 全 面 系 统 的 技 术 转 让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本 次 引 进 的 西 门 子 时 速 300 公 里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技 术 是 我 国 高 速 铁 路 运 输 装 备 迫 切 需 求 的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之 一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仍 然 维 持 现 有 的 供 货 渠 道 不 变 动 车 组 转 向 架 所 需 主 要 配 套 零 部 件 如 制 动 系 统 轮 对 轴 箱 空 气 簧 等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由 外 方 确 认 合 格 供 应 方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2 年, 已 于 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改 造 完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生 产 厂 房 利 用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配 件 厂 房 进 行 适 当 改 造,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约 200 万 元, 约 占 总 投 资 2% 本 项 目 购 买 满 足 环 境 要 求 的 具 有 CE 认 证 的 设 备,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对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治 理 措 施, 使 其 能 达 标 排 放 (7)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8.52%(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年 ( 税 后 ) 7.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39,800 万 元 ( 含 969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5,480 万 元, 设 备 购
334 置 费 24,797 万 元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形 成 年 产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200 台 的 制 造 能 力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1 建 设 规 模 : 电 力 机 车 台 / 年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台 / 套 新 增 工 艺 装 备 套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12,983 本 项 目 以 工 艺 调 整 和 新 增 设 备 为 主, 各 系 统 大 部 分 利 用 原 有 厂 房 进 行 改 造, 新 建 车 体 制 造 系 统 物 流 库 及 辅 助 间 机 车 组 装 试 验 系 统 顶 盖 油 漆 间 电 力 机 车 研 发 实 验 楼 污 水 处 理 站 综 合 工 房 等 等 生 产 必 须 厂 房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为 提 高 我 国 重 载 货 运 技 术 装 备 制 造 水 平, 铁 道 部 提 出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联 合 设 计 生 产, 打 造 中 国 品 牌 的 总 体 要 求 在 铁 道 部 的 统 一 部 署 下, 同 车 公 司 与 阿 尔 斯 通 签 定 了 技 术 转 让 协 议, 阿 尔 斯 通 向 同 车 公 司 转 让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整 车 系 统 集 成 车 体 转 向 架 系 统 柜 通 用 柜 辅 助 变 流 柜 真 空 主 断 路 器 开 关 设 备 连 锁 箱 无 线 电 柜 等 的 设 计 制 造 检 测 试 验 和 调 试 技 术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六 轴 交 流 机 车 生 产 所 需 主 要 原 辅 助 材 料 主 要 在 国 内 购 买, 部 分 主 要 配 套 零 部 件 根 据 技 术 引 进 协 议 在 合 作 初 期 由 阿 尔 斯 通 提 供, 随 后 主 要 配 套 零 部 件 将 实 现 国 产 化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于 2007 年 开 始, 计 划 于 2010 年 完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同 车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1,395.1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3.5% 本 项 目 在 设 备 采 购 和 工 艺 上, 购 买 满 足 环 境 要 求 的 具 有 CE 认 证 的 设 备,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335 对 产 生 的 废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1.71%(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58 年 ( 税 后 ) 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改 造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46,10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5,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28, 万 元 该 项 目 以 与 庞 巴 迪 公 司 合 作 生 产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为 契 机, 在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现 有 设 备 设 施 的 基 础 上, 针 对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在 9600kW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生 产 研 发 中 的 薄 弱 环 节,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目 标 是 形 成 年 产 200 台 电 力 机 车 ( 其 中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150 台, 其 他 类 型 电 力 机 车 50 台 ) 和 保 留 220 台 内 燃 机 车 的 生 产 能 力 本 项 目 主 要 针 对 生 产 中 的 薄 弱 环 节, 增 加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补 充 必 要 的 变 压 器 驱 动 装 置 车 体 和 机 车 组 装 生 产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共 新 增 设 备 552 台 ( 套 ), 新 建 厂 房 15,707.7 平 方 米, 改 建 厂 房 8,378.3 平 方 米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后, 可 以 全 面 提 高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的 研 发 能 力 和 工 艺 制 造 水 平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未 改 变 企 业 现 有 的 生 产 性 质, 产 品 结 构 极 为 相 似,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辅 助 材 料, 除 特 殊 材 料 由 国 外 进 口 外, 仍 然 维 持 现 有 的 供 货 渠 道 不 变 (3) 建 设 进 度 建 设 周 期 3 年,2009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2 年 完 工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5)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542 万 元 本 项 目 选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工 艺 较 为 先 进,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对 产 生 的 废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6)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336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5.30%(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7.70 年 ( 税 后 ) 9. 生 产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48,49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12,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18, 万 元, 形 成 年 产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100 台 的 制 造 能 力 本 项 目 主 要 对 六 轴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的 总 组 装 及 试 验 车 体 涂 装 工 艺 车 体 钢 结 构 冲 压 备 料 检 验 检 测 部 分 进 行 工 艺 调 整 完 善, 新 建 和 改 造 部 分 生 产 厂 房 辅 助 用 房, 新 增 部 分 焊 接 加 工 涂 装 试 验 检 测 工 艺 装 备 和 设 施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所 需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在 国 内 均 有 多 家 合 格 供 应 商,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采 购 (3)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于 2006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建 成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5)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采 用 工 艺 设 备 先 进, 工 艺 路 线 顺 畅,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效 率 高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都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6)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8.7%(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7.2 年 ( 税 后 ) 10.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50,00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2,048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34,938 万 元, 形 成 年 产 100 台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的 制 造 能 力 和 保 留 其 他 内 燃 机 车 120 台 的 生 产 能 力 项 目 实 施 后,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内 燃 机 车 产 品 将 实 现 由 交 直 流 传 动 向 交 流 传 动 的 转 换,
337 实 现 机 车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1 建 设 规 模 :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其 他 内 燃 机 车 台 / 年 台 / 年 台 / 年 2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数 量 台 / 套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3,047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1 钢 结 构 焊 接 系 统 : 增 加 必 要 的 设 备 和 工 艺 装 备, 并 对 现 有 厂 房 内 工 艺 布 局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增 加 数 控 激 光 切 割 机 数 控 板 材 矫 平 机 设 备 等 2 机 车 柴 油 机 组 装 试 验 系 统 :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1 机 车 组 装 及 试 验 部 分 按 工 艺 规 程 要 求, 增 加 四 角 秤 重 设 备 管 螺 纹 车 床 等 2 柴 油 机 组 装 部 分 新 增 必 要 的 组 装 翻 转 台 清 洗 检 测 试 验 设 备 3 机 械 加 工 系 统 :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1 曲 轴 加 工 部 分 增 加 曲 轴 磨 床 连 杆 强 力 磨 床 机 体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超 精 度 端 面 外 圆 磨 床 等 关 键 的 加 工 检 测 设 备 2 连 杆 加 工 部 分 新 增 数 控 高 精 度 磨 床 数 控 镗 铣 加 工 中 心 连 杆 粗 镗 机 床 等 3 机 体 加 工 部 分 新 增 数 控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三 坐 标 划 线 仪 机 体 翻 转 机 等 4 转 向 架 构 架 加 工 部 分 增 加 构 架 龙 门 加 工 中 心 构 架 喷 漆 房 等 5 柴 油 机 气 门 机 械 加 工 部 分 根 据 工 艺 要 求, 增 加 双 刀 塔 数 控 车 床 无 心 磨 床 专 用 阀 面 磨 床 等 6 凸 轮 轴 加 工 部 分 根 据 工 艺 要 求, 增 加 凸 轮 轴 组 装 平 台 高 精 度 端 面 外 圆 磨 床 等 7 齿 轮 柴 油 机 精 密 螺 栓 加 工 部 分 根 据 工 艺 流 程, 增 加 数 控 车 床 数 控 成 形 磨 齿 机 等 4 热 工 系 统 : 根 据 铸 铁 铸 钢 锻 造 与 热 处 理 的 工 艺 流 程, 新 增 铸 造 生 产 线 数 控 感 应 淬 火 机 床 井 式 可 控 气 氛 渗 碳 炉 等 必 要 的 热 处 理 设 备 5 计 量 和 检 测 系 统 : 新 增 三 坐 标 测 量 机 凸 轮 轴 测 量 仪 网 纹 测 量 仪 等 高 精 度 检
338 测 设 备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为 了 加 快 吸 收 国 外 内 燃 机 车 制 造 的 先 进 技 术, 铁 道 部 决 定 从 美 国 EMD 引 进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并 安 排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作 为 技 术 受 让 方 与 美 国 EMD 共 同 完 成 300 台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的 制 造, 并 要 求 大 连 机 辆 在 对 引 进 技 术 消 化 吸 收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再 创 新, 制 造 出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的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美 国 EMD 须 向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转 让 包 括 整 车 柴 油 机 和 交 流 传 动 控 制 等 11 方 面 的 设 计 制 造 检 测 和 质 量 控 制 等 技 术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辅 助 材 料, 除 合 同 规 定 的 特 殊 材 料 由 国 外 进 口 外, 仍 然 维 持 现 有 的 供 货 渠 道 不 变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4 年, 已 于 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1 年 开 始 机 车 的 批 量 生 产 (5) 项 目 选 址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是 在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7% 本 项 目 选 用 的 设 备 及 工 艺 较 为 先 进,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工 艺 流 程,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1.0%(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9 年 ( 税 后 ) 11. 大 型 养 路 工 程 机 械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改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20,00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2,203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9,297 万 元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产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60 标 准 节 的 生 产 能 力
339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1 钢 结 构 及 大 部 件 组 焊 加 工 车 间 2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总 组 装 车 间 对 原 工 艺 布 局 进 行 调 整, 并 新 增 四 柱 液 压 机 卧 式 铣 床 数 控 龙 门 镗 铣 床 等 设 备 新 建 用 于 路 基 处 理 车 的 地 坑 标 准 轨 道 等, 并 新 增 固 定 车 体 工 作 走 台 假 台 车 吊 具 工 位 器 具 等 设 备 3 传 动 分 厂 根 据 工 艺 需 要, 新 增 必 要 的 加 工 检 测 及 试 验 设 备 4 转 向 架 车 间 新 增 必 要 的 整 体 轮 超 声 波 探 伤 机 数 控 立 式 车 床 轮 对 综 合 试 验 台 等 设 备 5 电 气 部 件 组 装 线 预 制 新 增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控 制 柜 试 验 台 等 必 要 设 备 6 研 发 中 心 新 增 必 要 设 备 和 软 件, 建 立 先 进 的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设 计 分 析 系 统 和 资 源 共 享 系 统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根 据 铁 道 部 铁 路 十 一 五 规 划 及 十 一 五 大 型 养 路 机 械 及 工 务 专 用 设 备 装 备 规 划, 二 七 轨 道 公 司 通 过 实 施 该 项 目 生 产 的 路 基 处 理 车 和 96 磨 头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是 我 国 线 路 养 护 在 十 一 五 期 间 必 配 的 设 备 针 对 96 磨 头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的 生 产 技 术,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已 与 瑞 士 SPENO 公 司 签 定 了 技 术 转 让 合 同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所 需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在 国 内 均 有 多 家 合 格 供 应 商,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采 购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于 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0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在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厂 址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环 保 投 资 为 48 万 元 本 项 目 采 用 工 艺 设 备 先 进,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效 率 高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都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4.9%(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340 年 ( 税 后 ) 12. 大 功 率 交 流 机 车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和 内 燃 机 车 柴 油 机 关 键 部 件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10,400 万 元,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费 7,700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1 建 设 规 模 : 机 车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新 造 柴 油 机 增 压 器 柴 油 机 活 塞 换 热 元 件 ( 含 机 车 和 动 车 组 ) 套 / 年 台 / 年 套 / 年 台 份 / 年 500 1,500 20,000 1,200 2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数 量 台 / 套 94 3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费 2,096+$ 改 造 前 建 筑 面 积 ( 按 轴 线 计 算 ) 平 方 米 6, 改 造 后 建 筑 面 积 ( 按 轴 线 计 算 ) 平 方 米 13,457( 其 中 租 赁 7,220 平 方 米 )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1 机 车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2 增 压 器 系 统 引 进 SMT( 表 面 贴 装 技 术 ) 生 产 技 术, 新 增 必 要 的 生 产 设 备 检 测 设 备 及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提 高 制 造 水 平, 对 电 子 元 器 件 产 品 部 件 进 行 性 能 试 验 和 可 靠 性 测 试 新 增 立 式 五 轴 联 动 加 工 中 心 卧 式 加 工 中 心 车 削 中 心 数 控 立 车 全 机 能 数 控 车 床 数 控 缓 进 磨 床 等 核 心 的 设 备 新 增 必 要 的 增 压 器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3 活 塞 系 统 新 增 卧 式 加 工 中 心 和 必 要 的 生 产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4 换 热 元 件 系 统 新 增 翅 片 制 造 换 热 元 件 焊 接 内 腔 循 环 处 理 装 置 等 设 备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为 实 现 引 进 国 外 技 术 联 合 设 计 生 产 打 造 中 国 品 牌 的 发 展 战 略, 在 铁 道 部 的 统 一 部 署 下, 大 连 所 公 司 被 指 定 为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内 燃 机 车 机 车 微 机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和 交 流 传 动 牵 引 控 制 系 统 引 进 技 术 的 唯 一 受 让 方 为 此, 大 连 所 公 司 与 法 国
341 阿 尔 斯 通 签 定 了 牵 引 控 制 单 位 TCU 辅 助 控 制 单 元 (ACU) 和 主 处 理 单 元 MPU 的 技 术 引 进 合 同, 并 与 美 国 EMD 签 定 了 交 流 传 动 控 制 机 车 网 络 及 电 子 控 制 部 件 技 术 许 可 合 同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生 产 所 需 主 辅 助 材 料 国 内 均 能 解 决 ; 配 套 零 部 件 以 国 内 为 主, 主 要 元 器 件 在 合 作 初 期 从 阿 尔 斯 通 美 国 EMD 提 供 的 供 应 商 处 采 购, 随 着 国 产 化 进 程 的 深 入, 按 照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要 求, 由 市 场 采 购 解 决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2006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在 大 连 所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增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1.5% 本 项 目 购 置 的 设 备 均 具 有 满 足 环 境 要 求 的 CE 认 证, 工 艺 先 进,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对 污 染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5.1%(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6 年 ( 税 后 ) 13.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配 套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和 钩 缓 装 置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和 国 产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11,930 万 元 ( 含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8, 万 元 项 目 建 成 后, 形 成 年 产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1,000 辆 份 的 生 产 能 力, 年 产 制 动 系 统 产 品 380 辆 份, 钩 缓 装 置 300 辆 份 的 生 产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引 进 SMT( 表 面 贴 装 技 术 ) 生 产 技 术, 新 增 必 要 的 生 产 设 备 检 测 设 备 及 环 境 试 验 设 备, 提 高 制 造 水 平, 对 电 子 元
342 序 号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器 件 产 品 部 件 进 行 性 能 和 可 靠 性 测 试 2 制 动 系 统 3 钩 缓 装 置 引 进 卧 式 加 工 中 心 新 增 集 成 构 架 自 动 焊 接 机 引 进 组 装 生 产 线 中 的 核 心 设 备 新 增 必 要 的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引 进 电 气 试 验 核 心 设 备, 新 增 必 要 的 生 产 设 备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如 车 钩 转 动 性 能 试 验 台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是 列 车 运 行 的 基 本 系 统, 直 接 关 系 列 车 运 行 安 全 本 项 目 的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为 四 方 所 公 司 从 法 国 阿 尔 斯 通 公 司 引 进 制 动 系 统 是 保 证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行 车 安 全 和 运 行 品 质 的 关 键 部 件, 本 项 目 的 制 动 技 术 为 四 方 所 公 司 从 瑞 典 SAB WABCO 公 司 引 进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钩 缓 装 置 是 为 时 速 200 公 里 动 车 组 生 产 的, 钩 缓 装 置 技 术 为 四 方 所 公 司 从 瑞 典 DELLNER 车 钩 公 司 引 进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包 括 PCB 板 生 产 辅 料 集 成 板 风 管 电 线 电 缆, 上 述 原 辅 材 料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4) 建 设 进 度 建 设 进 度 3 年,2006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在 四 方 所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增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1.23% 选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工 艺 比 较 先 进,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工 艺 流 程, 对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5.98%(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6.95 年 ( 税 后 ) 14. 加 强 电 力 牵 引 核 心 技 术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背 景 及 投 资 必 要 性
343 根 据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的 任 务 要 求,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重 点 项 目 电 力 电 子 关 键 器 件 及 重 大 装 备 研 制 将 电 子 器 件 及 电 力 电 子 集 成 技 术 高 速 货 运 机 车 牵 引 变 流 器 研 制 牵 引 传 动 系 统 研 制 列 入 研 究 重 点 课 题, 结 合 重 大 装 备 开 发, 加 强 集 成 创 新 和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重 点 解 决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着 力 攻 克 一 批 关 键 技 术, 突 破 瓶 颈 制 约, 提 升 产 业 的 竞 争 力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在 列 车 网 络 及 微 机 控 制 技 术 变 流 控 制 技 术 及 电 传 动 系 统 集 成 及 试 验 能 力 建 设 方 面 已 取 得 了 系 列 技 术 成 果, 为 了 尽 快 缩 小 与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差 距, 本 公 司 拟 由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实 施 该 项 目, 以 建 设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列 车 网 络 微 机 控 制 和 交 流 控 制 技 术 平 台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9,000 万 元,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费 5,385 万 元 本 次 改 造 主 要 针 对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在 三 大 核 心 技 术 领 域 ( 列 车 网 络 与 控 制 技 术 研 发 及 产 品 制 造 变 流 控 制 技 术 电 力 牵 引 系 统 集 成 及 试 验 ) 内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产 品 制 造 需 要 进 行 改 造, 补 充 研 发 办 公 制 造 和 试 验 相 关 配 套 设 备 设 施, 全 面 提 升 研 发 中 心 核 心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本 项 目 拟 定 形 成 独 立 完 善 的 变 流 器 产 品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产 品 的 产 业 化 生 产 系 统, 形 成 年 制 造 变 流 器 产 品 200 台, 年 制 造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40 套 的 生 产 能 力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辅 助 材 料, 除 特 殊 材 料 由 国 外 进 口 外, 维 持 现 有 的 供 货 渠 道 不 变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4 年,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1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是 在 电 牵 研 发 中 心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212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2.36% 本 项 目 选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工 艺 较 为 先 进,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治 理 措 施
344 (7)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3.20%(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50 年 ( 税 后 ) ( 二 ) 适 应 铁 路 运 输 提 速 重 载 需 要,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及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项 目 15. 提 高 铁 路 货 车 水 平 及 关 键 零 部 件 专 业 化 生 产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36,000 万 元 ( 含 518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6,763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21,625 万 元 通 过 对 提 速 重 载 铁 路 货 车 及 关 键 零 部 件 的 研 发 制 造 试 验 等 方 面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将 形 成 新 造 货 车 8,000 辆 / 年, 起 重 机 及 大 型 钢 结 构 件 2,000 吨 / 年, 各 型 缓 冲 器 25,000 套 / 年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建 设 规 模 : 年 新 造 货 车 起 重 机 及 大 型 钢 结 构 件 各 型 缓 冲 器 1 辆 / 年 吨 / 年 套 / 年 8,000 2,000 25,000 2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数 量 台 / 套 新 建 建 筑 面 积 ( 轴 线 面 积 ) 平 方 米 45,264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1 转 向 架 生 产 系 统 : 新 建 高 速 重 载 转 向 架 生 产 厂 房 ; 根 据 快 速 重 载 转 向 架 的 生 产 需 求, 新 建 高 速 焊 接 转 向 架 加 工 组 焊 组 装 生 产 线 及 铸 造 三 大 件 转 向 架 加 工 组 装 生 产 线, 同 时 增 加 必 要 的 关 键 设 备 2 车 体 焊 接 组 装 系 统 : 新 增 底 架 柔 性 化 生 产 线 车 体 组 装 柔 性 化 生 产 线, 在 二 货 车 间 东 侧 新 建 中 梁 生 产 及 新 产 品 试 制 厂 房, 新 增 中 梁 柔 性 化 生 产 线 底 架 侧 墙 车 体 组 装 柔 性 化 生 产 线 ; 对 原 二 货 车 间 的 涂 装 设 备 进 行 更 新 或 改 造 3 起 重 机 及 大 型 钢 结 构 生 产 系 统 : 在 现 有 起 重 机 厂 房 东 接 长 114 米, 同 时 新 增 数 控 卧 式 车 床 数 控 三 坐 标 检 测 仪 龙 门 可 移 动 点 式 矫 平 机 数 控 双 连 折 弯 机 大 吨 位 桥 式 起 重 机 等 设 备
345 4 缓 冲 器 生 产 系 统 : 对 缓 冲 器 主 厂 房 接 长 60 米, 同 时 新 增 箱 式 气 体 渗 碳 炉 箱 式 回 火 炉 清 洗 机 及 缓 冲 器 柔 性 化 组 装 生 产 线 配 套 设 备 等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与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所 需 一 致 的 主 要 原 辅 助 材 料 仍 然 维 持 现 有 的 供 货 渠 道 不 变 (3)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周 期 为 4 年,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1 年 建 成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5)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46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1.3% 选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工 艺 比 较 先 进,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工 艺 流 程, 对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6)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9.19%(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9.71 年 ( 税 后 ) 16. 建 设 铁 路 货 车 研 发 中 心 和 组 装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的 投 资 估 算 总 值 为 22,150 万 元,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费 5, 万 元, 建 筑 工 程 费 9, 万 元 该 项 目 分 两 期 建 设, 按 照 中 期 2000 辆 生 产 能 力 进 行 工 艺 平 面 设 计, 项 目 建 成 后 ( 前 3 年 ) 按 照 年 产 1200 辆 组 织 生 产 本 项 目 进 行 研 发 中 心 大 楼 建 设, 配 备 相 应 的 硬 件 设 备 和 设 计 软 件, 以 建 立 相 应 的 研 究 开 发 基 础 平 台 此 外, 本 项 目 进 行 组 装 基 地 第 一 联 合 厂 房 建 设, 在 合 理 调 配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和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设 备 工 装 的 基 础 上, 对 必 要 设 备 进 行 补 充 和 完 善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建 设 规 模 1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辆 / 年 2,000 2 投 资 估 算 总 值 万 元 22,
346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其 中 : 建 筑 工 程 费 万 元 9, 设 备 购 置 费 万 元 5, 组 装 基 地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台 / 套 200 一 期 总 建 筑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其 中 : 组 装 基 地 万 平 方 米 研 发 中 心 万 平 方 米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生 产 用 主 要 原 材 料 有 钢 材 焊 条 钢 丝 丸 油 漆 线 缆 标 准 件 等 这 些 原 材 料 国 内 有 多 家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或 其 他 公 司 生 产, 可 由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选 择 供 应 渠 道 (3) 建 设 进 度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建 设 工 期 为 2 年,2007 年 开 工, 现 已 建 成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场 址 选 择 在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大 连 旅 顺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的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5)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1.5% 本 项 目 在 设 备 采 购 和 工 艺 上, 购 买 满 足 环 境 要 求 的 具 有 CE 认 证 的 设 备,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对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6)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3.79%(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13 年 ( 税 后 ) 17. 出 口 铁 路 客 车 生 产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背 景 和 投 资 必 要 性 2006 年 12 月,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作 为 分 包 商 与 澳 大 利 亚 EDI Rail 公 司 签 订 了 为 澳 大 利 亚 悉 尼 提 供 626 辆 双 层 铁 路 客 车 的 制 造 合 同, 合 同 总 金 额 3.11 亿 美 元 该 项 目 是 我 国
347 迄 今 为 止, 机 车 车 辆 产 品 单 项 合 同 出 口 额 度 最 大 的 项 目, 也 是 我 国 首 次 向 世 界 经 济 较 发 达 国 家 的 机 车 车 辆 整 机 出 口 合 同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澳 大 利 亚 EDI Rail 公 司 免 费 提 供 双 层 客 车 的 设 计 图 纸 整 车 的 原 材 料 和 零 配 件,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负 责 不 锈 钢 车 体 钢 结 构 转 向 架 加 工 组 装 以 及 车 辆 内 装 等 工 作, 将 完 成 整 车 工 作 的 80% 以 上 首 列 车 将 于 2009 年 5 月 交 出,2013 年 9 月 全 部 交 付 根 据 交 付 计 划 以 及 提 供 的 初 步 产 品 设 计 图 纸, 经 分 析,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的 客 车 组 装 系 统 资 源 可 满 足 澳 大 利 亚 双 层 客 车 组 装 生 产 需 要, 而 现 有 的 不 锈 钢 车 体 转 向 架 制 造 资 源 由 于 用 于 国 内 地 铁 生 产, 无 法 满 足 澳 大 利 亚 订 单 生 产 的 需 要, 急 需 进 行 补 充 完 善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进 一 步 扩 充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不 锈 钢 轨 道 客 车 的 生 产 能 力, 为 争 取 后 续 不 锈 钢 轨 道 客 车 市 场 奠 定 坚 实 的 硬 件 基 础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38,000 万 元 ( 含 2,322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4,253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27,399 万 元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形 成 不 锈 钢 客 车 200 辆 / 年 ( 以 出 口 澳 大 利 亚 双 层 客 车 为 代 表 产 品 ) 铝 合 金 客 车 120 辆 / 年 ( 以 出 口 伊 朗 铝 合 金 轨 道 客 车 为 代 表 产 品 ) 耐 候 钢 客 车 90 辆 / 年 ( 以 出 口 斯 里 兰 卡 客 车 为 代 表 产 品 ) 的 生 产 能 力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建 设 规 模 : 出 口 铁 路 客 车 其 中 : 不 锈 钢 客 车 铝 合 金 客 车 耐 候 钢 客 车 1 辆 / 年 辆 / 年 辆 / 年 辆 / 年 新 建 建 筑 物 轴 线 面 积 平 方 米 41,628 3 新 增 主 要 设 备 台 / 套 174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是 : 新 建 出 口 客 车 不 锈 钢 车 体 厂 房, 补 充 澳 大 利 亚 双 层 客 车 不 锈 钢 车 体 生 产 设 备, 对 不 锈 钢 备 料 及 转 向 架 制 造 设 备 进 行 补 充 完 善 针 对 出 口 铝 合 金 车 体, 新 建 出 口 客 车 铝 合 金 车 体 厂 房, 扩 建 小 部 件 厂 房, 补 充 铝 合 金 车 体 生 产 必 备 设 备 ; 改 造 客 车 涂 装 和 装 配 场 地, 补 充 部 分 客 车 涂 装 装 配 和 调 试 试 验 设 备, 使 其 符 合 生 产 纲 领 需 要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出 口 澳 大 利 亚 不 锈 钢 客 车 原 材 料 及 零 配 件 由 澳 方 免 费 提 供 出 口 铝 合 金 车 体 生 产 所
348 需 的 主 要 原 辅 助 材 料 维 持 现 有 的 供 货 渠 道 不 变, 可 通 过 在 国 内 招 标 的 方 式 直 接 采 购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1,80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4.7%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现 有 基 础 设 施 较 完 善, 本 项 目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针 对 工 程 运 行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各 类 环 境 问 题 均 采 取 了 先 进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3.88%(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87 年 ( 税 后 ) 18. 适 应 25 吨 轴 重 货 运 重 载 技 术 开 发 提 高 70 吨 级 铁 路 新 型 罐 车 制 造 工 艺 水 平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项 目 估 算 总 值 21,500 万 元 其 中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0,497 万 元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含 设 备 购 置 费 16, 万 元, 建 筑 工 程 费 1, 万 元 制 造 系 统 建 设 规 模 为 年 生 产 铁 路 货 车 3,000 辆, 其 中 普 通 铁 路 罐 车 2,500 辆, 特 种 罐 车 500 辆 本 项 目 以 西 安 装 备 公 司 适 应 25 吨 轴 重 货 运 重 载 技 术 开 发 提 高 70 吨 级 铁 路 新 型 罐 车 制 造 水 平 为 为 契 机, 通 过 学 习 国 外 罐 车 制 造 的 先 进 技 术, 改 进 企 业 罐 车 制 造 工 艺, 购 置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以 提 高 企 业 罐 车 研 发 能 力 和 制 造 水 平 本 项 目 的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1 建 设 规 模 : 铁 道 车 辆 : 其 中 : 年 产 普 通 铁 路 罐 车 特 种 铁 路 罐 车 全 纤 维 锻 造 曲 轴 : 辆 / 年 辆 / 年 辆 / 年 根 / 年 2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数 量 台 / 套 94 3,000 2, 新 建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5,
349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冲 压 备 料 及 配 件 生 产 系 统 设 备 包 括 开 卷 成 型 线 剪 板 机 机 械 压 力 机 矫 平 机 曲 轴 锻 造 生 产 设 备 等, 其 中 曲 轴 全 纤 维 锻 造 装 置 从 波 兰 引 进 的 全 纤 维 锻 造 装 置, 数 控 四 辊 卷 板 机 拟 引 进 卷 筒 精 度 更 高 的 国 外 设 备, 筒 节 纵 缝 焊 接 专 机 将 引 进 焊 接 电 源 送 丝 系 统 及 焊 缝 自 动 跟 踪 系 统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主 要 对 工 厂 的 冲 压 备 料 及 配 件 生 产 系 统 转 向 架 生 产 系 统 罐 车 车 体 生 产 系 统 总 装 落 成 系 统 进 行 工 艺 改 造, 新 增 了 部 分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及 公 用 设 备, 增 多 了 产 品 的 种 类, 工 厂 原 有 生 产 罐 车 的 原 材 料 和 燃 料 供 应 方 案 维 持 不 变 本 项 目 新 增 曲 轴 的 锻 造 生 产, 材 料 可 在 市 场 中 采 购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3 年 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0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是 在 原 有 厂 区 内, 主 要 对 工 厂 的 冲 压 备 料 及 配 件 生 产 系 统 转 向 架 生 产 系 统 罐 车 车 体 生 产 系 统 总 装 落 成 系 统 进 行 工 艺 改 造, 在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厂 房 的 面 积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基 础 上, 新 建 部 分 生 产 及 辅 助 厂 房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2.7%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选 用 生 产 设 备 及 工 艺 比 较 先 进,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设 计 中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处 置 措 施 使 其 达 标 排 放 (7)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9.76%(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9.05 年 ( 税 后 ) 19. 新 型 电 力 机 车 检 修 和 提 高 工 程 车 制 造 工 艺 水 平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背 景 和 投 资 必 要 性 货 运 重 载 快 捷 化 是 实 现 铁 路 发 展 目 标 和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为 实 现 铁 路 货 运 重
350 载 快 捷 化 的 目 标, 需 要 大 批 配 套 的 重 载 快 捷 化 货 运 机 车 车 辆 装 备, 尤 其 是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太 原 轨 道 公 司 与 国 内 货 运 重 载 主 要 繁 忙 干 线 大 秦 线 神 华 线 相 距 很 近, 而 这 些 干 线 使 用 的 主 要 是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技 术 含 量 高, 产 品 结 构 较 现 有 车 型 有 较 大 的 差 别,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的 技 术 装 备 和 工 艺 布 局 还 不 能 完 全 满 足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电 力 机 车 修 理 的 需 要, 需 要 改 进 此 外, 随 着 国 家 铁 路 建 设 投 入 的 日 益 扩 大, 建 设 任 务 日 益 繁 重, 施 工 设 备 的 需 求 逐 年 上 升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生 产 的 TY2B TY2C TY05 型 作 业 车 已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但 其 工 程 车 生 产 以 电 力 机 车 生 产 为 依 托 的 生 产 模 式, 已 经 严 重 影 响 了 工 程 车 产 品 的 生 产 节 奏 和 合 同 的 兑 现, 迫 切 需 要 对 工 程 车 主 要 生 产 工 序 配 备 独 立 的 生 产 作 业 场 所 和 必 需 的 专 用 工 艺 装 备, 以 形 成 规 模 生 产 能 力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33,000 万 元 ( 含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6,937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17,905 万 元 项 目 实 施 后,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将 形 成 年 修 理 各 型 电 力 机 车 150 台 年 制 造 工 程 车 100 台 年 制 造 货 车 1,800 辆 和 年 修 理 货 车 3,500 辆 的 生 产 能 力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是 : 为 适 应 电 力 机 车 新 技 术 发 展 的 要 求 和 工 程 车 市 场 需 求, 对 电 力 机 车 检 修 系 统 和 工 程 车 制 造 等 内 容 进 行 工 艺 调 整 完 善, 新 建 和 改 造 部 分 生 产 厂 房 辅 助 用 房 新 增 部 分 加 工 试 验 检 测 工 装 设 备 和 设 施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原 有 主 要 原 材 料 配 件 供 应 渠 道 畅 通, 可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采 购 (3)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0 年 建 成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在 太 原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5)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1,313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4.0% 本 项 目 采 用 工 艺 设 备 先 进,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351 (6)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1.6%(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8 年 ( 税 后 ) 20. 建 设 快 速 重 载 铁 路 货 车 研 发 与 制 造 基 地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27,000 万 元 ( 其 中 含 580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3,284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15,464 万 元 项 目 建 成 后,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将 形 成 6,000 辆 / 年 铁 路 货 车 整 车,2,000 吨 / 年 大 型 钢 结 构 产 品 和 3,000 辆 份 / 年 路 用 配 件 的 制 造 能 力 本 项 目 针 对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不 足, 增 添 必 要 的 技 术 装 备, 补 充 必 要 的 研 发 手 段, 实 现 产 品 的 技 术 升 级 ( 从 60 吨 级 产 品 上 升 为 70 吨 级 及 以 上 产 品, 商 业 运 营 速 度 从 100 公 里 / 小 时 上 升 到 120 公 里 / 小 时 ), 适 应 铁 路 货 运 装 备 向 快 速 重 载 发 展 的 新 形 势, 进 而 将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建 设 成 为 国 内 一 流 国 际 知 名 的 铁 路 货 车 研 发 与 制 造 基 地 本 项 目 主 要 投 资 内 容 如 下 : 1 产 品 研 发 系 统 产 品 研 发 系 统 建 设 主 要 包 括 产 品 研 发 基 地 建 设, 完 善 中 心 试 验 室 和 引 进 车 钩 生 产 技 术 产 品 研 发 基 地 拟 建 设 货 车 设 计 部 转 向 架 设 计 部 起 重 机 设 计 部 和 制 动 配 件 设 计 部 等 中 心 实 验 室 拟 添 置 必 要 的 试 验 设 备 ( 如 缓 冲 器 落 锤 试 验 台 1 台, 缓 冲 器 冲 击 试 验 线 1 套, 车 钩 综 合 性 能 疲 劳 试 验 台, 盐 雾 腐 蚀 试 验 箱 等 ) 新 建 厂 房 和 铁 路 线, 以 提 升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中 心 实 验 室 的 试 验 水 平 和 能 力 在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中 心 试 验 室 18 米 跨 厂 房 东 侧 接 长 42 米 厂 房, 面 积 756 平 方 米, 轨 顶 标 高 7.8 米 ; 新 建 2 层 控 制 室 (60 平 方 米 ) 中 心 试 验 室 南 侧 铁 路 接 长 56 米, 作 为 缓 冲 器 冲 击 试 验 线, 试 验 线 端 头 新 建 牵 引 控 制 室, 用 于 缓 冲 器 冲 击 试 验 操 作 控 制, 新 建 面 积 ( 轴 线 )5 6=30 平 方 米 2 冲 压 备 料 及 大 件 加 工 系 统 新 添 数 控 剪 切 机 床 数 控 液 压 剪 板 机 数 控 矫 平 机 数 控 水 下 等 离 子 切 割 机 数 控 落 地 镗 铣 床 等 3 转 向 架 制 造 系 统
352 新 添 转 K6 侧 架 外 侧 面 通 用 铣 床 转 K6 侧 架 导 框 内 侧 面 通 用 铣 床 转 K6 侧 架 导 框 双 轴 铣 床 转 K6 侧 架 八 孔 加 工 专 用 设 备 立 式 床 身 铣 床 车 轴 轴 端 螺 纹 加 工 机 床 数 控 车 轴 车 床 等 4 热 工 系 统 新 添 车 轴 锻 造 设 备 热 模 锻 压 力 机 闭 式 双 点 压 力 机 中 频 感 应 加 热 炉 等, 同 时 在 重 锻 厂 房 东 侧 翻 建 864 平 方 米 5 计 量 理 化 系 统 新 添 金 相 显 微 镜 全 谱 直 读 等 离 子 体 发 射 光 谱 仪 表 面 轮 廓 形 貌 测 量 仪 全 自 动 万 能 硬 度 计 移 动 式 光 电 直 读 光 谱 仪 三 坐 标 扫 描 测 头 黑 体 炉 涡 流 探 伤 机 等 6 企 业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立 覆 盖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部 室 车 间 办 公 室 和 主 要 生 产 现 场 的 光 纤 主 干 百 兆 到 桌 面 信 息 网 络 及 生 产 经 营 质 量 基 础 信 息 共 享 数 据 库, 实 现 现 场 采 集 生 产 质 量 数 据, 实 现 产 品 质 量 分 析 生 产 计 划 和 控 制 物 料 管 理 成 本 管 理 等 生 产 经 营 信 息 处 理 及 其 过 程 的 数 字 化 管 理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生 产 用 主 要 原 材 料 有 板 材 型 材 轴 坯 车 轮 轴 承 等 高 强 度 钢 板 耐 侯 钢 板 材 耐 侯 钢 型 材 轴 坯 等 统 一 采 购 ; 黑 色 金 属 普 通 板 材 铝 合 金 板 材 型 材 等 国 内 市 场 招 标 采 购 ; 车 轮 轴 承 高 强 度 焊 丝 拉 铆 钉 等 由 定 点 厂 家 供 应 ; 标 准 件 市 场 采 购 (3)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拟 定 为 3 年,2006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09 年 建 成 (4)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充 分 利 用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设 施, 在 生 产 区 内 仅 新 建 少 量 厂 房,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5)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66.4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25%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气 粉 尘 废 水 焊 接 烟 尘 和 噪 声 等 有 害 物 质 得 到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综 合
353 利 用 和 安 全 处 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完 善 (6)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3.25%(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05 年 ( 税 后 ) ( 三 ) 利 用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相 关 多 元 产 品 市 场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21. 风 力 发 电 和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规 模 ( 含 新 增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 为 100,00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总 投 资 80,000 万 元, 新 增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0,000 万 元 建 设 总 投 资 80,000 万 元 中,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的 永 济 厂 区 30,725 万 元, 西 安 厂 区 49,275 万 元 本 项 目 技 术 改 造 的 重 点 安 排 在 建 立 研 发 中 心, 完 善 试 验 检 测 手 段 增 加 必 要 生 产 厂 房 增 强 制 造 装 备 实 力 等 四 方 面 进 行, 并 调 整 部 分 工 艺 布 局 在 永 济 厂 区 安 排 1.5MW 双 馈 式 风 力 发 电 机 3MW 半 直 驱 式 风 力 发 电 机 生 产 制 造, 在 西 安 永 电 生 产 基 地 安 排 1.5MW 直 驱 式 风 力 发 电 机 定 子 风 电 变 流 器 生 产 制 造 和 研 发 中 心 的 建 设 (2) 核 心 技 术 及 取 得 方 式 研 发 中 心 将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信 息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中 产 品 设 计 分 析 平 台 所 需 的 网 络 环 境 及 数 据 管 理 环 境 的 硬 件 投 入, 结 合 信 息 化 专 项 规 划, 配 备 必 要 的 技 术 研 发 试 验 检 测 装 备 和 兆 瓦 级 风 力 发 电 机 设 计 专 用 设 计 和 分 析 软 件, 提 高 风 力 发 电 机 产 品 的 设 计 水 平, 提 高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生 产 用 主 要 原 材 料 有 硅 钢 片 铸 钢 锻 钢 电 磁 线 铜 排 钢 板 变 流 器 电 子 元 器 件 绝 缘 球 轴 承 等 这 些 原 材 料 由 国 内 外 供 应 渠 道 正 常 供 应, 无 特 别 困 难, 可 选 择 性 强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2 年,2009 年 开 始 建 设, 计 划 于 2010 年 完 成 全 部 改 造 工 程 并 竣 工 投 产
354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是 在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保 新 增 投 资 454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45% 本 项 目 采 用 较 为 先 进 的 工 艺 设 备,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害 气 体 废 液 粉 尘 噪 声 等 污 染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治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测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2.02%(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6.29 年 ( 税 后 ) 22. 大 型 钢 结 构 产 业 基 地 及 智 能 化 装 配 设 备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背 景 和 必 要 性 在 大 型 钢 结 构 生 产 方 面,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有 着 多 年 钢 结 构 生 产 经 验, 产 品 有 大 型 游 艺 机 通 讯 铁 塔 市 政 钢 结 构 桥 梁 大 型 变 压 器 油 箱 机 床 床 身 等, 拥 有 大 型 游 艺 机 塔 桅 生 产 资 质 在 智 能 装 配 设 备 方 面,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形 成 了 以 电 动 定 扭 矩 拧 紧 机 为 代 表 产 品 的 多 种 装 配 设 备 产 品, 电 动 定 扭 矩 拧 紧 机 在 铁 路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80% 且 有 一 定 的 路 外 市 场 面 对 未 来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需 进 行 适 当 的 投 入 以 进 一 步 做 强 做 大 钢 结 构 和 智 能 化 装 配 设 备 产 业 本 项 目 实 收 后,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重 点 发 展 的 钢 结 构 产 品 有 变 压 器 油 箱 ; 大 型 钢 箱 梁 桥 ; 机 床 床 身 盘 槽 桥 梁 模 板 风 力 发 电 设 备 等 其 他 钢 结 构 产 品 ; 及 建 筑 钢 结 构 压 力 容 器 等 其 他 钢 结 构 产 品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在 这 些 产 品 上 均 有 多 年 的 生 产 经 验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30,000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6,133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16,786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1 建 设 规 模 大 型 钢 结 构 智 能 化 装 配 设 备 : 电 动 定 扭 矩 拧 紧 机 气 动 工 具 液 压 连 接 设 备 气 动 助 力 机 械 手 万 吨 轴 套 台 套 10 1,500 50,000 1,000 1,
355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自 动 化 装 配 线 条 2 新 增 工 艺 设 备 数 量 台 / 套 新 建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33,840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是 : 在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基 础 设 施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必 要 的 加 工 制 造 及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实 现 智 能 化 装 配 设 备 自 动 化 装 配 线 等 产 品 的 批 量 生 产 能 力 筹 建 钢 结 构 设 计 中 心, 新 增 备 料 焊 接 加 工 等 关 键 设 备, 新 建 必 要 厂 房, 以 生 产 大 型 变 压 器 油 箱 风 电 塔 架 大 型 建 筑 钢 结 构 等 重 型 钢 结 构 为 主, 建 设 大 型 钢 结 构 产 业 化 基 地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材 料 ( 如 板 材 型 材 焊 丝 油 漆 腻 子 电 器 元 件 气 动 元 件 ) 等 在 国 内 均 有 多 家 合 格 供 应 商, 可 通 过 在 国 内 招 标 的 方 式 直 接 采 购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2007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0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于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2,10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6.8%, 项 目 选 用 生 产 设 备 及 工 艺 比 较 先 进, 自 动 化 控 制 水 平 较 高,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5.15%(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42 年 ( 税 后 ) 23. 列 车 电 气 产 品 及 空 气 弹 簧 产 品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 项 目 背 景 及 投 资 必 要 性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关 键 零 部 件 产 业 与 整 车 新 造 产 业 密 切 相 关, 整 车 新 造 产 业 的 技 术 进
356 步 升 级 换 代, 必 然 带 动 关 键 零 部 件 等 相 关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因 此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关 键 零 部 件 必 须 与 时 俱 进, 按 照 铁 道 部 和 整 车 新 造 厂 家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提 高 关 键 零 部 件 产 量 和 质 量 四 方 所 公 司 是 我 国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关 键 零 部 件 配 套 产 品 的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面 对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行 业 高 端 产 品 即 列 车 电 气 产 品 和 空 气 弹 簧 等 橡 胶 减 振 产 品 的 良 好 市 场 前 景, 四 方 所 公 司 拟 通 过 实 施 该 项 目, 进 一 步 做 大 做 强 主 业, 从 而 使 其 有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总 值 :38,700 万 元 ( 含 万 美 元 ), 其 中 建 筑 工 程 费 12,562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费 13,620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据 建 设 规 模 新 造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辆 份 / 年 800 新 造 旅 客 信 息 系 统 辆 份 / 年 700 新 造 电 气 控 制 柜 辆 份 / 年 新 造 电 气 连 接 器 辆 份 / 年 100 新 造 辅 助 变 流 器 台 / 年 200 新 造 I 型 空 气 弹 簧 套 / 年 8,000 新 造 II 型 空 气 弹 簧 套 / 年 30 万 新 造 橡 胶 减 振 件 件 / 年 100 万 2 新 建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60,016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1 土 建 工 程 : 新 建 生 产 厂 房 55,000 平 方 米, 满 足 空 气 弹 簧 橡 胶 减 振 件 电 气 连 接 器 电 气 控 制 柜 柜 体 等 生 产 需 要, 并 配 套 实 施 给 排 水 及 污 水 处 理 电 气 采 暖 等 工 程 2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 完 善 列 车 网 络 系 统 产 品 旅 客 信 息 系 统 产 品 等 电 子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满 足 印 刷 电 路 板 级 产 品 和 组 装 与 测 试 需 要, 购 置 必 要 的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和 试 验 检 测 装 备 完 善 电 气 控 制 柜 变 流 器 等 电 气 系 统 产 品 工 艺, 满 足 连 接 部 件 的 生 产 组 装 性 能 试 验 需 要, 购 置 必 要 的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和 试 验 检 测 装 备 完 善 空 气 弹 簧 和 橡 胶 减 振 件 生 产 工 艺, 购 置 必 要 的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和 试 验 检 测 装 备
357 (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主 要 原 材 料 如 PCB 板 电 子 器 件 天 然 胶 碳 黑 标 准 件 钢 板 和 电 线 电 缆 等 由 国 内 相 关 合 格 企 业 供 应 (4)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于 2008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1 年 建 成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在 四 方 所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内 进 行, 不 存 在 新 征 土 地 问 题 (6) 环 保 措 施 及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56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1.45%, 采 用 的 工 艺 设 备 先 进, 自 动 化 控 制 水 平 较 高, 并 按 照 废 物 最 小 化 的 原 则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都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7)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2.04%(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9.32 年 ( 税 后 ) ( 四 )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24. 整 体 信 息 化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整 体 信 息 化 建 设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6 亿 元, 分 为 试 点 建 设 阶 段 和 拓 展 集 成 阶 段, 各 投 资 3 亿 元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信 息 化 基 础 计 算 机 网 络 信 息 化 基 础 信 息 标 准 化 产 品 开 发 集 成 平 台 企 业 管 理 集 成 平 台 和 生 产 制 造 集 成 平 台, 此 外 还 有 部 分 工 程 预 备 费 的 支 出 1 试 点 建 设 阶 段 目 标 以 机 客 货 龙 头 企 业 为 试 点, 建 立 统 一 的 信 息 标 准 化 规 范, 以 实 施 产 品 研 发 信 息 化 企 业 管 理 信 息 化 和 生 产 制 造 信 息 化 集 成 应 用 为 重 点, 构 建 机 客 货 龙 头 企 业 以 ERP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集 成 平 台, 实 现 企 业 设 计 工 艺 生 产 物 流 财 务 销 售 质 量 设 备 客 户 和 人 力 资 源 报 表 制 财 务 集 中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2 拓 展 集 成 阶 段 目 标
358 在 试 点 企 业 ERP 建 设 成 功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本 公 司 改 革 改 制 进 程, 按 照 专 业 化 子 公 司 的 建 设 模 式, 由 机 客 货 龙 头 企 业 牵 头, 整 合 相 关 资 源, 完 善 本 公 司 的 信 息 化 标 准 规 范, 建 立 统 一 的 机 客 货 三 个 区 域 信 息 数 据 中 心, 构 建 专 业 化 子 公 司 上 下 一 体 的 协 同 管 理 平 台, 支 持 专 业 化 子 公 司 生 产 调 度 指 挥 和 生 产 制 造 执 行 的 一 体 化 管 理, 实 现 专 业 化 子 公 司 研 发 财 务 采 购 销 售 人 力 资 源 等 资 源 统 一 管 理, 实 现 区 域 资 源 的 优 化 配 置 建 立 本 公 司 上 下 一 体 的 核 算 制 财 务 集 中 管 理 平 台 3 整 体 集 成 阶 段 目 标 按 照 整 体 供 应 链 管 理 模 式 进 行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构 建 本 公 司 集 中 统 一 管 控 一 体 的 数 字 化 综 合 能 力 平 台, 实 现 数 字 化 设 计 数 字 化 管 理 数 字 化 生 产 数 字 化 商 务 的 全 面 集 成 应 用, 打 造 数 字 化 北 车, 达 到 本 公 司 研 发 财 务 采 购 销 售 生 产 人 力 资 源 等 资 源 统 一 管 理, 形 成 本 公 司 管 控 一 体 化 的 高 效 管 理 模 式, 整 体 信 息 化 应 用 水 平 达 到 同 行 业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2) 建 设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已 于 2008 年 开 工, 计 划 于 2011 年 完 成 (3)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在 产 品 研 发 方 面, 产 品 设 计 周 期 可 在 既 有 基 础 上 缩 短 30% 以 上, 工 艺 准 备 周 期 可 缩 短 50% 以 上, 新 产 品 开 发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产 品 开 发 成 本 每 年 可 降 低 数 千 万 元 在 企 业 管 理 方 面, 通 过 工 程 实 施 实 现 本 公 司 信 息 流 物 流 资 金 流 一 体 化, 支 持 本 公 司 内 部 企 业 之 间 的 业 务 协 同, 预 计 本 公 司 每 年 可 增 收 节 支 数 千 万 元 ; 年 销 售 收 入 显 著 增 长,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显 著 提 升,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明 显 增 强,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在 生 产 制 造 方 面, 通 过 工 程 实 施 支 持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网 络 化 生 产 敏 捷 制 造 和 柔 性 加 工, 有 效 提 高 零 部 件 加 工 的 精 度 和 质 量, 预 计 本 公 司 每 年 可 减 少 废 品 损 失 和 三 包 费 用 数 亿 元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 一 ) 进 一 步 突 出 和 提 高 公 司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主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涉 及 的 产 品 主 要 为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产 品, 如 动 车 组 大 功 率 内 燃 机 车 大 功 率 电 力 机 车 新 型 提 速 重 载 货 车 铁 路 机 车 车 辆 关 键 零 部 件 等 ; 此
359 外, 在 坚 持 大 力 发 展 轨 道 交 通 装 备 主 业 的 同 时, 本 公 司 也 积 极 开 发 与 轨 道 交 通 相 关 的 多 元 经 营 路 外 和 国 际 市 场 等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将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能 力, 保 障 后 续 持 续 经 营 发 展 ; 同 时 将 进 一 步 突 出 和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竞 争 能 力, 为 本 公 司 在 国 内 和 国 际 市 场 进 一 步 确 立 更 加 稳 定 的 竞 争 地 位 ( 二 )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和 盈 利 能 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计 划 实 施 完 毕 达 产 后,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规 模 技 术 水 平 制 造 能 力 和 产 品 结 构 等 都 将 得 到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高 本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并 为 本 公 司 的 后 续 发 展 打 下 坚 实 基 础 ( 三 )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资 金 实 力 将 将 得 到 快 速 大 幅 提 高,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配 比 将 趋 于 合 理, 偿 债 能 力 有 效 提 高 由 于 净 资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导 致 发 行 后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有 所 下 降, 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和 获 利,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会 逐 渐 上 升, 并 使 本 公 司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360 第 十 四 章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制 订, 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对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 在 本 公 司 有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时, 本 公 司 应 本 着 重 视 股 东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同 时 兼 顾 公 司 合 理 资 金 需 求 的 原 则, 实 施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办 法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的 所 有 股 东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税 后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 一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 ( 二 ) 按 本 公 司 净 利 润 弥 补 累 计 亏 损 ( 如 有 ) 后 金 额 的 10%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 当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达 到 相 当 于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的 数 额 时, 本 公 司 可 以 不 再 继 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 ( 三 )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 ( 四 ) 支 付 股 东 股 利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二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企 业 公 司 制 改 建 有 关 国 有 资 本 管 理 与 财 务 处 理 的 暂 行 规 定 ( 财 企 [2002]313 号 ), 根 据 北 车 集 团 与 本 公 司 签 署 的 重 组 协 议 的 约 定, 并 根 据 本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公 司 设 立 的 资 产 评 估 基 准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 到 本 公 司 设 立 日 (2008 年 6 月 26 日 ) 之 间 因 盈 利 而 增 加 的 净 资 产 (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361 归 北 车 集 团 所 有 根 据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前 进 投 资 诚 通 集 团 和 华 融 公 司 出 具 的 确 认 函, 并 根 据 本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自 本 公 司 成 立 次 日 (2008 年 6 月 27 日 ) 起 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止 期 间 所 产 生 的 净 利 润 (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归 北 车 集 团 享 有 本 公 司 已 聘 请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公 司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期 间 的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审 计, 根 据 审 计 结 果 确 定 本 公 司 就 上 述 安 排 需 向 北 车 集 团 返 还 的 款 项 为 267,382 千 元 该 款 项 已 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 支 付 完 毕 按 照 财 政 部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以 母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的 基 础 自 2008 年 7 月 1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08,173 千 元 ( 按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口 径 ) 经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及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在 计 提 10% 法 定 公 积 金 和 10% 任 意 公 积 金 后, 本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246,539 千 元 全 部 分 配 给 本 公 司 股 东 本 公 司 已 将 上 述 股 利 支 付 完 毕 三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公 司 完 成 本 次 发 行 后 将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进 行 股 利 分 配 本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必 须 兼 顾 投 资 者 经 营 者 和 职 工 的 利 益,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在 增 强 企 业 发 展 能 力 的 基 础 上, 采 取 现 金 或 本 公 司 确 定 的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进 行 股 利 分 配 涉 及 股 利 分 配 事 宜, 须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本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可 能 受 多 种 因 素 影 响, 包 括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业 绩 现 金 流 量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经 营 前 景 以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认 为 重 要 的 其 他 因 素 本 公 司 完 成 本 次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的 股 利 仅 可 从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中 进 行 分 配, 该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以 经 审 计 的 数 额 为 准 在 任 何 年 度 未 作 分 配 的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将 予 以 保 留, 并 可 用 于 以 后 年 度 的 股 利 分 配 根 据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在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上 述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并 且 未 出 现 任 何 减 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对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和 2011 年 度 实 现 的 利 润 进 行 分 配 时, 以 现 金 方 式 向 股 东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此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另 外, 未 来 的 股 利 分 配 可 能 会 受 到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本 公 司 可 能 订 立 的 融 资 协 议 所 限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做 出 决 议 后,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两
36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四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本 公 司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了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根 据 该 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363 第 十 五 章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服 务 ( 一 ) 负 责 部 门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 谢 纪 龙 电 话 :(010) 传 真 :(010) 电 子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 二 )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监 管 要 求 及 公 司 章 程, 制 定 了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本 公 司 完 成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监 管 要 求 及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披 露 信 息, 确 保 信 息 披 露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公 平, 无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本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严 格 遵 循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的 原 则 ; 本 公 司 保 证 同 时 向 所 有 投 资 者 公 开 披 露 信 息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公 司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通 过 规 定 的 媒 体, 以 规 定 的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告 应 披 露 的 信 息, 并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报 送 中 国 证 监 会 北 京 监 管 局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主 要 包 括 募 集 说 明 书 上 市 公 告 书 定 期 报 告 和 临 时 报 告 等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是 信 息 披 露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具 体 协 调 和 组 织 本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宜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勤 勉 尽 责, 关 注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的 编 制 情 况, 保 证 定 期 报 告 临 时 报 告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披 露, 配 合 本 公 司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364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编 制 并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 年 度 报 告 将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之 日 起 4 个 月 内, 中 期 报 告 将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上 半 年 结 束 之 日 起 2 个 月 内, 季 度 报 告 将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第 3 个 月 第 9 个 月 结 束 后 的 1 个 月 内 编 制 完 成 并 披 露 ; 本 公 司 第 一 季 度 的 季 度 报 告 的 披 露 时 间 不 早 于 上 一 年 度 的 年 度 报 告 的 披 露 时 间 ( 三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为 了 加 强 与 投 资 者 及 潜 在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沟 通, 增 进 投 资 者 对 本 公 司 的 了 解 和 认 同, 提 升 本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以 实 现 公 司 整 理 利 益 最 大 化 并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监 管 要 求 及 公 司 章 程, 结 合 本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遵 循 充 分 披 露 信 息 原 则 合 规 披 露 信 息 原 则 投 资 者 机 会 均 等 原 则 诚 实 守 信 原 则 高 效 低 耗 原 则 互 动 沟 通 原 则 等 基 本 原 则 本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沟 通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 法 定 信 息 披 露 及 其 说 明 ; 公 司 依 法 可 以 披 露 的 经 营 管 理 信 息 ; 公 司 依 法 可 以 披 露 的 重 大 事 项 ;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 公 司 的 其 他 相 关 信 息 董 事 长 为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投 资 者 关 系 工 作 除 非 得 到 明 确 授 权,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不 得 在 投 资 者 关 系 活 动 中 代 表 本 公 司 发 言 二 重 大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除 已 在 本 第 七 章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中 作 出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合 同 外, 本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履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365 ( 一 )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金 额 在 10,000 万 元 以 上 正 在 履 行 中 的 借 款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借 款 人 贷 款 人 借 款 合 同 编 号 1 中 国 北 车 2 中 国 北 车 3 中 国 北 车 4 中 国 北 车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行 营 业 部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中 国 北 车 北 车 集 团 6 中 国 北 车 北 车 集 团 借 款 金 额 ( 万 元 ) , (2009) 信 银 营 授 字 第 0013 号 60,000 40, ,000 (2008) 信 银 营 委 贷 字 第 3186 号 (2008) 信 银 营 委 贷 字 第 3186 号 30,000 10,000 借 款 期 间 担 保 人 担 保 方 式 备 注 2008 年 9 月 19 日 至 2010 年 9 月 17 日 2008 年 6 月 19 日 至 2011 年 6 月 18 日 2009 年 7 月 21 日 至 2010 年 1 月 21 日 2008 年 9 月 19 日 至 2011 年 9 月 19 日 2009 年 2 月 3 日 至 2010 年 2 月 3 日 2009 年 4 月 22 日 至 2010 年 4 月 22 日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已 经 偿 还 80,000 万 元 ; 该 合 同 为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 项 下 的 具 体 业 务 合 同 已 经 偿 还 7,000 万 元 ; 该 笔 借 款 为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号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变 更 协 议 ( 合 同 编 号 : 号 ) 及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变 更 协 议 ( 合 同 编 号 : 号 ) 项 下 的 具 体 借 款 该 笔 借 款 为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2009) 信 银 营 授 字 第 0013 号 ) 项 下 的 具 体 业 务 合 同 该 合 同 为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 项 下 的 具 体 业 务 合 同 该 笔 委 托 贷 款 为 现 金 管 理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书 ( 合 同 编 号 :(2008) 信 银 营 委 贷 字 第 3186 号 ) 项 下 的 具 体 贷 款 该 笔 委 托 贷 款 为 现 金 管 理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书 ( 合 同 编 号 :(2008) 信 银 营 委 贷 字 第 3186 号 ) 项 下 的 具 体 贷 款 ( 二 ) 销 售 合 同
366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金 额 在 40,000 万 元 以 上 正 在 履 行 中 的 销 售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及 合 同 编 号 销 售 方 购 买 方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履 行 期 限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时 速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项 目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09CN01GTE6INC0016) 时 速 350 公 里 动 车 组 项 目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09CN01GTE6INC0015)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9600kW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号 :07HT ) 卖 方 : 同 车 公 司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六 轴 (9600kW) 技 术 支 持 方 : 阿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尔 斯 通 交 通 股 份 号 :06HT ) 时 速 200 公 里 铁 路 动 车 组 国 内 制 造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04FR01GTE3INC0028A)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7200kW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采 购 合 同 协 议 书 ( 合 同 编 号 : 08HT )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采 购 和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国 内 制 造 机 车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05HT ) 有 限 公 司 卖 方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阿 尔 斯 通 运 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EMD 内 燃 机 车 公 司 买 方 : 北 京 铁 路 局 买 方 代 理 : 中 技 国 际 招 标 公 司 买 方 : 北 京 铁 路 局 买 方 代 理 : 中 技 国 际 招 标 公 司 2,744,000 万 元 1,176,000 万 元 买 方 : 武 汉 铁 路 局 买 方 商 务 代 理 : 中 1,133,350.0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0 万 元 公 司 2009 年 3 月 16 日 2009 年 3 月 16 日 2007 年 2 月 11 日 买 方 : 北 京 铁 路 局 买 方 商 务 代 理 : 中 1,115, 年 3 月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2 万 元 12 日 买 方 : 北 京 铁 路 局 买 方 代 理 : 中 技 国 际 招 标 公 司 买 方 : 北 京 铁 路 局 买 方 代 理 : 中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买 方 : 上 海 铁 路 局 买 方 商 务 代 理 : 中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630, 万 元 582, 万 元 273, 万 元 2004 年 10 月 9 日 2008 年 2 月 3 日 2005 年 9 月 1 日 2009 年 5 月 至 2012 年 10 月 2009 年 5 月 至 2011 年 9 月 2007 年 2 月 11 日 至 2011 年 11 月 2007 年 3 月 12 日 至 2012 年 3 月 12 日 2004 年 10 月 至 车 辆 交 付 完 毕 止 2008 年 7 月 至 2009 年 9 年 8 月 2005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18 日 出 售 70 列 时 速 350 公 里 及 以 上 16 辆 编 组 动 车 组 出 售 30 列 时 速 350 公 里 及 以 上 16 辆 编 组 动 车 组 出 售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9600kW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包 括 随 车 工 具 备 品 备 件 技 术 资 料 及 售 后 服 务 出 售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六 轴 (9600kW)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 包 括 随 车 备 件 技 术 资 料 及 售 后 服 务 ) 销 售 时 速 200 公 里 铁 路 动 车 组, 分 三 个 国 产 化 阶 段, 每 个 阶 段 17 列, 共 计 51 列 出 售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7200kW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包 括 工 具 备 品 备 件 随 车 资 料 用 户 文 件 及 售 后 服 务 出 售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内 燃 机 车 检 修 专 用 工 具 专 用 设 备 机 车 检 修 及 维 护 配 件 型 式 试 验 和 售 后 服 务
367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及 合 同 编 号 销 售 方 购 买 方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履 行 期 限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8 双 层 列 车 协 议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 分 包 商 ) AI Mashaaer AI Mugaddassah Metro Project Southern Line in Mecca, the Kingdom of Saudia Arabia Rolling Stock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Procurement Contract( 合 同 编 号 :CRCC-MMMP-CNR-01) 96 头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2007DYJGDM001) 2009 年 铁 道 部 铁 路 货 车 招 标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THZC ) Contract for the Supply of 30 Electric Multiple Units, With 4 (Four) Cars Each( 合 同 编 号 : 006/ASJUR/09) EDI Rail 公 司 ( 承 包 商 ) 中 国 铁 道 建 设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卖 方 :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买 方 : 北 京 铁 路 局 国 际 技 术 支 持 买 方 代 理 : 中 技 国 方 : SPENO 际 招 标 公 司 INTERNATIONA L SA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深 圳 地 铁 2 号 线 东 延 线 工 程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DT32-SB020/2008) 上 海 市 轨 道 交 通 6 号 线 工 程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轨 6G 浦 东 ) 中 国 铁 路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中 国 机 械 进 出 口 ( 集 团 ) 有 限 公 里 约 热 内 卢 交 通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厅 司 卖 方 ( 联 合 体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永 济 电 机 公 司 株 式 会 社 日 立 制 作 所 联 合 体 深 圳 市 地 铁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轨 道 交 通 浦 东 线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31, 万 美 元 30,313.2 万 美 元 131, 万 元 129,694 万 元 112, 万 元 105, 万 元 102, 万 元 年 12 月 3 日 2009 年 4 月 3 日 2007 年 7 月 24 日 2009 年 7 月 6 日 2009 年 6 月 23 日 2008 年 10 月 2007 年 12 月 7 日 2006 年 12 月 至 车 辆 交 付 完 毕 2009 年 4 月 至 2013 年 1 月 2008 年 7 月 24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2009 年 7 月 至 双 方 货 款 全 部 结 清 之 日 2009 年 6 月 至 2012 年 10 月 2008 年 10 月 至 2011 年 5 月 2007 年 12 月 至 2012 年 1 月 协 议 定 于 悉 尼, 规 定 了 汇 率 变 更 的 条 款, 拟 交 付 项 目 CRC( 双 层 列 车 ) 承 包 商 将 在 5 年 内 向 分 包 商 支 付 采 购 材 料 管 理 费, 支 付 始 于 2007 年 7 月 终 止 于 2011 年 7 月 销 售 DC1500V 受 电 弓,A 型 铝 合 金 车 出 售 96 头 钢 轨 打 磨 列 车 出 售 C70 型 通 用 敞 车 和 P70 型 通 用 棚 车 出 售 EMU 电 动 车 2 动 2 拖 4 辆 编 组 不 锈 钢 A 型 车 DC3000V 受 电 弓 出 售 深 圳 地 铁 2 号 线 东 延 线 工 程 车 辆 设 备 和 提 供 伴 随 服 务 提 供 电 气 传 动 系 统 配 件
368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及 合 同 编 号 销 售 方 购 买 方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履 行 期 限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珠 江 三 角 洲 城 际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广 州 至 佛 山 段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同 编 号 :GFSB354) 北 京 地 铁 2 号 线 车 辆 更 新 采 购 电 动 客 车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CL-XG-002) 沈 阳 市 地 铁 一 号 线 一 期 及 延 伸 线 工 程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号 :SB ) 大 秦 铁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80B 型 车 辆 购 置 招 标 项 目 供 货 合 同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 合 同 编 号 : 大 秦 铁 (2008) 合 购 置 字 278 号 ) 深 圳 市 轨 道 交 通 二 期 3 号 线 工 程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MTR3/M&E/RS/CRC/001/2008 ) 北 京 市 轨 道 交 通 首 都 机 场 线 工 程 直 线 电 机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编 号 :JCX-CG ) 北 京 地 铁 13 号 线 扩 编 增 购 电 动 客 车 项 目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CL-KBZG-01) 天 津 地 铁 2 号 线 电 动 客 车 整 车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DT2-CLCG-1) 深 圳 地 铁 2 号 线 首 期 工 程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DT22-SB023/2007) 广 东 广 佛 轨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地 铁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地 铁 有 限 公 司 大 秦 铁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地 铁 三 号 线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东 直 门 机 场 快 速 轨 道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地 铁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地 下 铁 道 总 公 司 深 圳 市 地 铁 有 限 公 司 65, 万 元 57, 万 元 56, 万 元 55, 万 元 54, 万 元 53, 万 元 48, 万 元 47, 万 元 44, 万 元 2008 年 10 月 23 日 2008 年 1 月 5 日 2006 年 12 月 15 日 2008 年 8 月 19 日 2008 年 2 月 2006 年 3 月 12 日 2007 年 11 月 22 日 2008 年 9 月 1 日 2007 年 12 月 20 日 2008 年 10 月 至 2011 年 4 月 2008 年 1 月 至 2011 年 3 月 2006 年 12 月 至 车 辆 交 付 完 毕 2008 年 8 月 19 日 至 2009 年 8 月 底 2008 年 2 月 至 2012 年 8 月 2006 年 3 月 至 车 辆 交 付 完 毕 2007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3 月 2008 年 9 月 至 2011 年 7 月 2007 年 12 月 至 2012 年 7 月 出 售 珠 江 三 角 洲 城 际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广 州 至 佛 山 段 车 辆 配 件 及 配 套 服 务 出 售 144 辆 用 于 北 京 地 铁 2 号 线 的 电 动 客 车 销 售 沈 阳 市 地 铁 一 号 线 一 期 及 延 伸 线 工 程 用 地 铁 车 辆 及 相 关 设 备 出 售 C80B 型 不 锈 钢 运 煤 专 用 敞 车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向 深 圳 市 地 铁 三 号 线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地 铁 车 辆 及 相 关 设 备 和 伴 随 服 务 销 售 北 京 市 轨 道 交 通 首 都 机 场 线 工 程 直 线 电 机 车 辆 提 供 北 京 地 铁 13 号 线 扩 编 增 购 电 动 客 车 及 伴 随 服 务 出 售 天 津 地 铁 2 号 线 车 辆 设 备 和 服 务 出 售 用 于 深 圳 地 铁 2 号 线 工 程 的 车 辆 设 备
369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及 合 同 编 号 销 售 方 购 买 方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履 行 期 限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年 铁 道 部 铁 路 货 车 招 标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THZC ) 西 安 市 地 铁 二 号 线 一 期 工 程 地 铁 车 辆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D2-SB ) 中 国 铁 路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西 安 市 地 下 铁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3, 万 元 2009 年 7 月 6 日 42,966 万 元 2008 年 11 月 25 日 2009 年 7 月 至 双 方 货 款 全 部 结 清 之 日 2008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11 月 出 售 C70 通 用 敞 车 NX70 共 用 车 出 售 西 安 市 地 铁 二 号 线 一 期 工 程 地 铁 车 辆 配 件 及 配 套 服 务
370 ( 三 ) 采 购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金 额 在 10,000 万 元 以 上 正 在 履 行 中 的 采 购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及 合 同 编 号 采 购 方 销 售 方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履 行 期 限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时 速 350 公 里 高 速 动 车 组 项 目 转 向 架 及 部 分 电 气 部 件 供 货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SCN-TRC-SAG) 时 速 350 公 里 高 速 动 车 组 项 目 牵 引 及 列 车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供 货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SCT-TRC-SLC)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9600kW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空 气 制 动 系 统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 时 速 350 公 里 高 速 动 车 组 项 目 牵 引 及 列 车 网 络 控 制 系 统 供 货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SCT-TRC-SAG)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制 动 系 统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DT/HXD2B/A23-001) 工 业 品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DTL0010)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西 门 子 股 份 公 司 128,442,714 欧 元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西 门 子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克 诺 尔 车 辆 设 备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铁 道 科 学 研 究 院 机 车 车 辆 研 究 所 95, 万 元 73,750 万 元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西 门 子 股 份 公 司 60,608,714 欧 元 同 车 公 司 二 七 装 备 公 司 青 岛 四 方 法 维 莱 轨 道 制 动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东 芝 机 车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56, 万 元 49, 万 元 2009 年 3 月 20 日 2009 年 3 月 20 日 2008 年 1 月 21 日 2009 年 3 月 20 日 2008 年 12 月 8 日 2008 年 6 月 12 日 2009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0 月 至 2011 年 9 月 2009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8 日 至 2012 年 5 月 30 日 2008 年 6 月 12 日 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 采 购 动 车 转 向 架 拖 车 转 向 架 电 气 柜 车 下 设 备 箱 车 辆 控 制 面 板 等 辅 助 设 备 采 购 主 变 压 器 包 括 冷 却 单 元 牵 引 电 机 包 括 风 扇 牵 引 变 流 器 购 买 大 功 率 交 流 传 动 9600kW 六 轴 货 运 电 力 机 车 空 气 制 动 系 统 及 相 关 服 务 采 购 主 变 压 器 包 括 冷 却 单 元 牵 引 电 机 包 括 风 扇 牵 引 变 流 器 牵 引 变 流 器 冷 却 单 元 单 辅 助 变 流 器 双 辅 助 变 流 器 及 辅 助 设 备 采 购 制 动 控 制 系 统 及 配 套 服 务 购 买 COV071-A0 电 源 变 换 装 置 100 台
371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及 合 同 编 号 采 购 方 销 售 方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履 行 期 限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铁 精 粉 购 销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CNR CR ) 深 圳 地 铁 2 号 线 工 程 车 辆 电 气 系 统 采 购 项 目 ( 合 同 编 号 : CRC-CPC/PPC-SHENZH EN ) Mashad Line 1 Light Rail Vehicles Project Bogie Supply Contract ( 合 同 编 号 : GH100-MLV-BG/ ) 时 速 350 公 里 高 速 动 车 组 项 目 部 分 电 气 部 件 供 货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SCN-TRC-SLC) Mashad Line 1 Light Rail Vehicles Project Propulsion System Supply Contract ( 合 同 编 号 : GH100-MLV-EL/290708) 山 西 忻 阜 高 速 国 内 钢 材 供 货 合 同 工 矿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08-PJ-TJZL-DL-S02)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装 备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唐 山 客 车 公 司 长 客 股 份 公 司 北 车 中 铁 轨 道 装 备 公 司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宣 化 大 都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轨 道 车 辆 牵 引 传 动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和 庞 巴 迪 运 输 瑞 典 有 限 公 司 的 联 合 体 Siemens Transportation Systems GmbH & Co KG 西 门 子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ELIN EBG Traction GmbH 山 西 鹏 远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铁 路 物 资 总 公 司 46,200 万 元 41, 万 元 24,952,500 欧 元 22, 万 元 18,948,592 欧 元 17,500 万 元 15, 万 元 年 3 月 18 日 2008 年 3 月 19 日 2008 年 7 月 29 日 2009 年 3 月 20 日 2008 年 7 月 29 日 2009 年 5 月 8 日 2008 年 6 月 7 日 2009 年 3 月 18 至 2010 年 3 月 18 日 2008 年 3 月 19 日 至 质 保 期 满 并 货 款 两 清 之 日 2008 年 7 月 29 日 至 质 保 期 满 并 货 款 两 清 之 日 2009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7 月 29 日 至 质 保 期 满 并 货 款 两 清 之 日 2009 年 5 月 8 日 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购 买 铁 精 粉 600,000 吨 A 包 项 目 采 购 深 圳 地 铁 2 号 线 工 程 首 期 工 程 10 列 车 ( 每 列 6 辆 编 组 ) 所 需 的 车 辆 电 气 牵 引 控 制 系 统 及 其 相 关 服 务 ;B 包 项 目 采 购 深 圳 地 铁 2 号 线 工 程 东 延 段 工 程 25 列 车 ( 每 列 6 辆 编 组 ) 所 需 的 车 辆 电 气 牵 引 控 制 系 统 及 其 相 关 服 务 购 买 伊 朗 马 沙 德 60 列 轻 轨 项 目 转 向 架 及 相 关 服 务 采 购 列 车 控 制 柜 司 机 台 接 线 电 气 柜 车 下 设 备 箱 购 买 伊 朗 马 沙 德 60 列 轻 轨 项 目 牵 引 系 统 及 相 关 服 务 采 购 螺 纹 钢 等 钢 材 购 买 整 体 机 车 轮
372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及 合 同 编 号 采 购 方 销 售 方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履 行 期 限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年 15,000 辆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用 配 件 销 售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09-PJ-XZ15000-S31) 济 南 装 备 公 司 中 国 铁 路 物 资 总 公 司 11, 万 元 2009 年 7 月 15 日 2009 年 9 月 前 履 行 完 毕 为 新 造 铁 路 货 车 采 购 专 用 车 轴 车 轮 轴 承 交 叉 杆 等 配 件 ( 四 ) 债 权 转 让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金 额 在 10,000 万 元 以 上 正 在 履 行 的 债 权 转 让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合 同 编 号 1 大 连 机 辆 公 司 2 齐 齐 哈 尔 装 备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行 营 业 部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行 营 业 部 (2009) 信 银 营 买 字 第 号 (2009) 信 银 营 买 字 第 号 转 让 债 权 金 额 ( 万 元 ) 39,440 18,000 签 约 时 间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转 让 方 向 受 让 方 转 让 其 商 务 合 同 项 下 应 收 账 款 共 计 39,440 万 元 及 相 应 的 利 息 罚 息 违 约 金 滞 纳 金 及 其 他 应 付 费 用 享 有 的 全 部 权 利, 受 让 方 的 收 益 率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下 浮 10% 执 行 转 让 方 向 受 让 方 转 让 其 商 务 合 同 项 下 应 收 账 款 共 计 18,000 万 元 及 相 应 的 利 息 罚 息 违 约 金 滞 纳 金 及 其 他 应 付 费 用 享 有 的 全 部 权 利, 受 让 方 的 收 益 率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下 浮 10% 执 行
373 三 本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外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四 诉 讼 与 仲 裁 事 项 ( 一 )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可 预 见 的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且 对 其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二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对 其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涉 及 任 何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涉 及 任 何 刑 事 诉 讼 事 项
374 第 十 六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崔 殿 国 王 立 刚 奚 国 华 林 万 里 秦 家 铭 张 忠 陈 丽 芬 邵 瑛 张 新 民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〇 八 年 月 日
375 一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376 一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377 二 保 荐 人 声 明
378 三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声 明
379 三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声 明
380 三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声 明
381 四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382 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383 六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384 七 土 地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385 八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386
387 第 十 七 章 备 查 文 件 一 本 的 备 查 文 件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 二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三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四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五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六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七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时 间 除 法 定 节 假 日 以 外 的 每 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2:30-4:30 三 查 阅 地 点 投 资 者 可 于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间, 到 本 公 司 保 荐 人 或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的 办 公 地 点 查 阅 ( 一 ) 中 国 北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芳 城 园 一 区 15 号 楼 ( 二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 三 )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中 山 东 路 90 号 华 泰 证 券 大 厦 ( 四 )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8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月 坛 北 街 26 号 恒 华 国 际 商 务 中 心 9 层 四 查 阅 网 址 公 司 网 站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致 各 位 投 资 者 的 信 各 位 尊 敬 的 投 资 者 : 上 海 天 佑 铁 道 新 技 术 研 究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自 1993 年 9 月 由 上 海 铁 道 大 学 上 海 同 济 大 学 铁 道 与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研 究 院 轮
公 告 编 号 :2016-014 证 券 简 称 : 天 佑 铁 道 证 券 代 码 :430673 主 办 券 商 : 中 山 证 券 证 券 简 称 天 佑 铁 道 NEEQ:430673 NEEQ: 证 券 代 码 上 海 天 佑 铁 道 新 技 术 研 究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God Bless RailwayNewTech Institute Co., Ltd
1-2-2
261 48-50 1-2-2 1-2-3 1-2-4 1 4,800 1,600 6,400 2 2006930 6,956.08 2006 A 3 200711 4 SVC SVC 2006 1.8 1 17,087 1,578 2 2003 5 [2003]82 2000 7 1 2003 1 1 2002 2002 11 1 78 15% 2003 2004 2003 2004 309.2037
•
镇 江 市 创 建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模 范 城 市 工 作 报 告 镇 江 是 一 座 有 着 3000 多 年 历 史 的 国 家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在 历 史 上, 镇 江 以 其 江 河 交 汇 的 独 特 区 位 优 势 和 城 市 山 林 的 良 好 生 态 环 境, 承 南 北 文 化 之 交 融, 启 锦 绣 江 南 之 先 声, 成 为 长 江 下 游 的 重 要 商
Baotou Huazi Industry CO.,LTD 2003 2004 2 2 3 5 7 10 12 14 16 27 29 31 59-1 - - 2 - 1 BAOTOU HUAZI INDUSTRY CO.,LTD 2 3 0472 4192200 0472 4190473 E mail [email protected] 0472 4190473 0472 4190473 E mail
600021 2004 2004...2...2...3...6...10...14...16...19...29...31...37...87 1 2 3 4 2 2004 1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 LIMITED SEP 2 3 268 36 200010 02151171016 51156666 02151171019 [email protected]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第 九 章 第 十 章 第 十 一 章 第 十 二 章 第 十 三 章 第 十 四 章 总 则 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股 份 和 注 册 资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十 五 日 中 国 上 海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第 九 章 第 十 章 第 十 一 章 第 十 二 章 第 十 三 章 第 十 四 章 总 则 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股 份 和 注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Ltd. 00 00 1 1 3 6 8 10 11 12 18 21 23 26 27 27 1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NEE 189 14 (86)24-23527080 (86)24-23527081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1 2 4 7 9 10 11 22 24 29 72 ( ) COMPANY FUJIAN MINDONG ELECTRIC POWER LIMITED ( ) 111 111 352100 [email protected] ( ) ( ) 88 (0591) 7613068 (0591) 7613033 (0591) 7615993 [email protected]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增发招股意向书
2002 2002 600089 52 2004 9 21 2002 TEBIAN ELECTRIC APPARATUS STOCK CO.,LTD 52 600089 A 1.00 3912.48 32004.0864 10 3 20 65%85% 8.18 2004 9 29 2004 9 30 2004 9 30 2004 10 20 2004 9 9 1-1-1-1 2002 1-1-1-2
附件2:
黄 埔 区 建 设 局 ( 部 门 )2014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目 录 表 第 一 部 分 黄 埔 区 建 设 局 ( 部 门 )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部 门 决 算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公 共 预
2014年度厦门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5 年 度 厦 门 市 工 程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通 过 人 员 名 单 公 示 2015 年 度 厦 门 市 工 程 系 列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会 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 -7 月 30 日 召 开, 现 将 通 过 人 员 名 单 予 以 公 示 一 公 示 有 关 事 项 1. 本 公 示 期 为 2016 年 8 月 3
新 农 村 建 设 经 验 总 结 与 推 广 文 集 北 京 绿 十 字 南 都 基 金 会 2012 年 10 月 21 日 -26 日 河 南 信 阳 主 编 : 王 佛 全 录 音 整 理 : 孙 晓 阳 荣 尊 堂 白 晶 晶 摄 影 : 丁 炜 王 佛 全 前 言 512 地 震 后, 北 京 绿 十 字 受 南 都 公 益 基 金 会 多 次 资 助, 在 四 川 开 展 了 灾 后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 600375 2004 2005 4 1 2004 9 7 2 2004 2005 0378 2 2004... 4... 5... 8... 12... 16... 19... 21... 33... 35... 39... 75 3 2004 ANHUI XINGMA AUTOMOBILE CO.,LTD. 600375 243061 http://www.camc.biz [email protected]
WHITE DOVE(GROUP) COMPANY LIMITED 2
WHITE DOVE(GROUP) COMPANY LIMITED 1 WHITE DOVE(GROUP) COMPANY LIMITED 2 03 04 06 10 16 18 19 29 30 37 37 38 45 74 WHITE DOVE(GROUP) COMPANY LIMITED 3 WHITEDOVE(GROUP)CO.,LTD 0371 67196011 [email protected]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02 2002 1 DANDONG CHEMICAL FIBRE CO.,LTD 2 3 58 0415 6193718 0415 6191684 [email protected] 4 58 58 118002 http://www.dcfic.com [email protected] 5-1 - 2002 http://www.cninfo.com.cn 6 000498 7 1993 12 22 2106001110586
信息管理部2003
I 022-28451954 [email protected] ---- 2003 11 26 1 2 3 4 5 6 ST ...1...1...2...2...5...7...7...7...8...9...11...11...12...12...14...14...15...1 II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1990 1991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3 二 主 要 指 标... 9 三 实 际 资 本... 10 四 最 低 资 本... 11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11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12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13
偿 付 能 力 报 告 摘 要 中 华 联 合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United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016 年 第 2 季 度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3 二 主 要 指 标... 9 三 实 际 资 本... 10 四 最 低 资 本... 11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11 六 风 险 管
i
BANK OF CHINA LIMITED i 1 BANK OF CHINA LIMITED 2 3 BANK OF CHINA LIMITED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2013年中文期刊目录
21 世 纪 CAD/CAM 与 制 造 业 信 息 化 IT 时 代 周 刊 WTO 经 济 导 刊 爱 你 安 徽 科 技 安 全 安 全 与 电 磁 兼 容 安 全 与 环 境 学 报 八 小 时 以 外 百 科 知 识 百 年 潮 办 公 自 动 化. 学 术 版 半 导 体 光 电 半 导 体 技 术 半 月 谈 报 刊 精 粹 北 京 大 学 学 报 (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Ps22Pdf
X T T 10 1 J T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1) (2) % ,007, ,446, ,007, (1) (2) (3) 2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1766 2016 12 23 448,007,800 55.92% 14A 0.1% 5% 14A 1. 2016 12 23 51% 49% 1 2. 2.1 2016 12 23 2.2 (1) (2) 2.3 51% 2.4 448,007,800 2016 10 31 878,446,700 448,007,800 10 2.5 (1) (2)
Microsoft Word - 1-1 招股意向书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 住 所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东 新 街 232 号 信 托 大 厦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发
改变自己,改变世界——20世纪中国外交线索刍议.doc
20 5 20 20 19 20 20 / / 20 20 20 20 5 20 (1840-1911) 1840 1911 3 19 40 50 60 70 1861 1864 1866 1873 70 30 80 90 19 60 80 70 1894 1895 20 19?? (1911-1927) 1911 1956 83 1919 80 20 1921 7 1924 1 1927 1911
新潮实业招股意向书_1_.PDF
A 600777 98 2003 6 5 1-1-1 (2003) 0240 : 2003 4 1: 2003 2: 3: 4: 2 2000 2001 2002 2003 2003 1. 2. 3. 4. 5. 6., 7. 8. 9. 2 3 ( ) 2003 2002 4 1. 2003 2002 2003,, 2003 2002 12.74 (1) 2002 2003 2002 (2) 2003
11 3 下 列 何 者 違 反 採 購 法 第 6 條 第 1 項 公 平 合 理 原 則? (1) 廠 商 履 約 期 間 第 6 條 因 機 關 提 前 使 用 目 的, 採 部 分 驗 收, 並 於 部 分 驗 收 後 將 相 關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部 分 發 還 (2) 機 關 無
資 料 產 生 日 期 :102/03/22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概 要 選 擇 題 編 答 試 題 依 據 法 源 號 案 1 2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政 府 採 購 法 適 用 範 圍? (1) 購 買 遠 期 外 匯 (2) 購 買 第 2 條 冷 凍 食 品 ( 肉 品 ) (3) 公 開 標 售 土 石 (4) 以 上 皆 非 2 2 下 列 何 者 應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辦
2002-1 - ----------------------------3 ----------------------4 --------------------------5 ----------8 --------------------------------9 ----------------------------11 ----------------------------------12
,,
2012 ( ) 20121231 1 2 3 18 2012 2,, , 1 2 14 3 4,,,,,,,,,,,,,, 5 2012 1 2 3 4 5 6 7 1 2 3 1 2 ERP 3 ERP 4 5 6 ERP 1,,,,,,, , : ;, ; ; ; ; 2 1.5% 0.5% 1.5% 0.5% 10% 5% 10% 5% 1% 0.5% 1% 0.5% 3 1 2 3 4 10%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D3A1B7A2A1B6D6D0B9FAC4DCD4B4BDA8C9E8BCAFCDC5D3D0CFDEB9ABCBBEC1AEBDE0B7E7CFD5B7C0BFD8B9DCC0EDCAB5CAA9B0ECB7A8A3A8CAD4D0D0A3A9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中 能 建 党 委 纪 检 2012 18 号 各 所 属 党 委 ( 党 组 工 委 总 支 ):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廉 洁 风 险 防 控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已 经 集 团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十 一 次 党 委 常 委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中 共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有
2003
目 錄 目 錄 第 一 章 前 言.01 第 二 章 高 屏 區 域 低 碳 乾 淨 能 源 產 業 發 展 之 現 況 與 環 境 分 析.05 一 低 碳 乾 淨 能 源 產 業 產 業 定 義.05 二 國 家 整 體 低 碳 乾 淨 能 源 產 業 發 展 方 向.05 三 高 屏 區 域 低 碳 乾 淨 能 源 產 業 發 展 現 況.08 四 高 屏 區 域 低 碳 乾 淨 能 源 產
2004 002 2004 3 13 1 2 5 8 10 12 13 24 25 29 71 72 1 Tsinghua Unisplendour Corporation Limited THUNIS 2 3 010 62770008 010 62770880 [email protected] 010 62770008 010 62770880 [email protected] 4 100084 http://www.thunis.com
<4D F736F F D20CEE4C7C5D6D8B9A4BCAFCDC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创 业 板 投 资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礼仪玉和葬玉
http://shop33322103.taobao.com 1 http://shop33322103.taobao.com 2 http://shop33322103.taobao.com 3 http://shop33322103.taobao.com 4 http://shop33322103.taobao.com 5 http://shop33322103.taobao.com 6 http://shop33322103.taobao.com
B ,362, ,857, ,811, ,262, ,103, ,
2002 1 Shenzhen Union Holdings China CO.,LTD. 2 3 4 ( ) 2008 17 075583667257 075583667583 518031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cninfo.com.cn 6 000036 7 1 1989 9 11 2 4403011042508 3 44030619247150-001
102 年 度 公 務 人 員 專 書 閱 心 得 寫 作 競 賽 佳 作 任 明 坤 常 言 道 : 沒 有 能, 卻 有 人 楚 漢 相 爭 初 期, 項 羽 在 軍 事 量 上 遠 遠 超 過 劉 邦, 但 最 卻 是 項 敗 劉 勝 結 局, 其 原 因 固 然 眾 多, 惟 究 其 根 柢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知 能 域 壹 前 言 佳 作 任 明 坤 呂 氏 春 秋. 悔 過 篇 云 : 穴 深 尋, 則 人 之 臂 必 不 能 極 矣, 是 何 也? 不 至 故 也 智 亦 有 所 不 至 洞 深 數 尺, 人 臂 就 探 不 到 底 了, 這 是 因 為 太 短, 搆 不 到 換 言 之, 人 智 慧 同 樣 也 有 不 周 候 牡 丹 雖 美, 仗 綠 葉 扶 持 有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Ltd. 00 00 1 ... 1... 1... 3... 6... 9... 12... 13... 13... 17...22... 24... 28... 28... 29 2 2 1.1 1.2 1.3 1.4, 1.5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NEE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标 准 为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结 合 各 行 业 工 程 设 计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21 个 行 业 的 相 应 工 程 设 计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3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学 习 目 标 知 识 目 标 : 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性 质 作 用 和 职 能 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原 则 性 与 灵 活 性 认 识 办 公 室 秘 书 应 具 备 的 职 业 素 养 能 力 目 标 : 培 养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工 作 悟 性 完 善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能
nbqw.PDF
2002 2002 3 3 4 6 8 11 13 14 26 28 32 60 2002 2003 1 18 2002 2002 5 31 3100001006917 310115739764252 310115739764252 312,377,217.73 360,048,073.09 360,048,073.09 204,681,114.81 204,681,114.81 2,253,777.58
nbqw.PDF
2002 2 2002 3 2002 4 2002 5 2002 2002 497,436,769.87 398,874,507.07 359,317,320.34 1,009,717,057.82 6,259,557.58 331,224,008.07 78,162,839.02 82,594,331.83 5,455,590.95 742,195,671.99-28,879,459.87 6 2002
学习资料
主 要 内 容 1. 成 果 概 述 2. 成 果 主 要 内 容 3. 创 新 点 4. 应 用 情 况 5. 主 要 完 成 人 介 绍 2 西 部 地 区 电 子 商 务 专 业 建 设 面 临 的 问 题 近 年 来 我 们 的 解 决 思 路 形 成 的 主 要 成 果 1. 成 果 概 述 3 1.1 西 部 地 区 电 子 商 务 专 业 建 设 面 临 的 问 题 背 景 : 从 西
张 从 戬 ; 江 泉 实 业 董 事 田 英 智 ; 江 泉 实 业 董 事 会 秘 书 张 谦 ; 江 泉 实 业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陈 娟 ; 江 泉 实 业 监 事 车 丽 李 黎 本 次 媒 体 说 明 会 的 见 证 律 师 是 北 京 市 天 元 ( 上 海 ) 律 师 事 务
证 券 代 码 :600212 证 券 简 称 :*ST 江 泉 编 号 : 临 2016-048 山 东 江 泉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媒 体 说 明 会 召 开 情 况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真题本(课堂讲解).doc
申 论 内 部 辅 导 资 料 1 申 论 真 题 题 本 主 讲 教 师 : 钟 君 博 士 1 目 录 2011 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申 论 试 卷 ( 副 省 级 )... 1 2011 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申 论 试 卷 ( 地 市 )... 6 2010 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申 论
C. 砂 层 和 砾 石 层 D. 树 皮 覆 盖 层 和 砾 石 层 3. 雨 水 花 园 的 核 心 功 能 是 A. 提 供 园 林 观 赏 景 观 B. 保 护 生 物 的 多 样 性 C. 控 制 雨 洪 和 利 用 雨 水 D. 调 节 局 地 小 气 候 甘 肃 国 际 机 场 ( 图
绝 密 启 封 并 使 用 完 毕 前 2015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文 科 综 合 能 力 测 试 本 试 卷 共 16 页,48 题 ( 含 选 考 题 ) 全 卷 满 分 300 分 考 试 用 时 150 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祝 考 试 顺 利 1. 答 题 前, 现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填 写 在 试 题 卷 和 答 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