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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五 期 編 者 的 話... 賴 賢 宗 一 般 論 文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楊 晉 龍 1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以 王 弼 老 子 注 暨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為 對 比 暨 進 一 步 的 展 開... 林 安 梧 47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杜 保 瑞 71 論 張 載 的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鄧 秀 梅 109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蔡 月 娥 141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蕭 敏 如 193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蘇 淑 芬 233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陳 大 為 273 學 術 報 導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林 珀 姬 295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印 行
2 5 Vol. Contents Editor s Preface... Lai Shen-Chon The Jianxia of the Qingfeng :Its Interpretation in the Ming Dynasty... Yang Chin-Lung 2 Investigations on the Paradigms of the Interpretations of the Philosophy of Laozi : A Comparison between Wang Bi s Commentary on the Laozi and Mou Zongsan s Talent and Mysterious Reasoning and a Possible Develop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ory of Three Manifestations of Being... Lin An-Wu 48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the modern interpretational systems toward Hu Hong s philosophy.... Duh Bau-Ruei 72 On Zhang Zai s principle of partaking two harmoniously and leading to one... Teng Hsiu-Mei 110 The Analysis of the Reasoning Keen Sense of Danger Helps to Resolve Great Hardship in the Book of Changes... Tsai Yueh-Er 142 The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and Ethnicism of Loyalist : A Study on the Loyalist s Hermeneutics of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in Early Qing Dynasty... Hsiao Min-Ru 194 The Research of the Itinerant Entertainers in the Hu Hai Iou Lyrics... Su Shu-Fen 234 The Waning of Borneo-Establishment of Genius Loci in Sarawak Chinese Prose... Chan Tah-Wei 274 An ancient, simple and elegant tune the Nan-Guan music of Taiwan... Lin Po-Chi 296 Published by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Taiwan,Republic of China September 2008
3 編 者 的 話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創 立 於 2000 年 2 月, 至 今 已 有 8 年 多, 本 系 於 2007 年 9 月 創 辦 了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未 來 有 擴 增 的 計 畫, 並 將 規 劃 博 士 班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強 調 體 用 兼 備, 以 傳 統 中 文 系 之 中 國 文 學 與 中 國 哲 學 為 系 所 發 展 的 本 體, 特 別 重 視 中 文 相 關 的 致 用 之 學, 希 望 能 夠 發 展 出 自 己 的 特 色, 探 索 中 文 系 在 當 代 社 會 文 化 之 中 的 發 展 與 更 新 之 道 本 系 的 致 用 之 學 包 含 了 在 深 度 上 的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著 重 科 際 整 合, 強 調 國 際 宏 觀 ; 在 廣 度 上, 本 系 強 調 中 文 資 訊 化 中 文 資 訊 化 的 目 的 在 於 訓 練 中 文 人 運 用 數 位 化 技 術, 創 造 經 典 的 時 代 意 義 通 過 這 樣 有 體 有 用 的 努 力, 我 們 希 望 能 創 立 一 個 體 用 兼 美 傳 統 學 問 與 當 代 創 造 二 者 兼 美 的 中 文 系 所 本 系 的 發 展 重 點 為 傳 統 與 現 代 之 銜 接 人 文 與 科 技 之 結 合 本 土 與 國 際 之 會 通 理 論 與 實 際 之 貫 通 在 課 程 規 劃 上, 共 分 為 三 大 學 群 :( 一 ) 思 想 學 群 ( 二 ) 文 學 學 群 ( 三 ) 華 語 教 學 語 言 與 資 訊 學 群, 給 予 學 生 各 方 面 的 薰 陶, 又 有 充 分 適 性 選 擇 的 機 會 另 一 方 面, 本 系 每 年 舉 辦 學 術 研 討 會 文 學 獎 成 年 禮 講 座 等 活 動, 展 現 出 本 系 對 於 學 術 文 化 的 推 廣 與 深 化, 實 不 遺 餘 力, 更 藉 此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多 元 開 展 跨 界 整 合 的 視 野 中 文 在 歷 史 因 緣 之 中 的 不 斷 創 新 與 開 放 包 容, 是 中 文 傳 統 之 所 以 能 夠 綿 延 不 絕 並 博 大 精 深 的 根 本 原 因,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也 抱 持 這 樣 的 願 心 來 從 事 一 些 新 創 的 嘗 試 為 了 實 現 以 上 所 說 的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本 系 每 年 10 月 都 舉 辦 學 術 研 討 會, 這 兩 年 剛 剛 舉 辦 過 的 第 四 屆 文 學 與 資 訊 學 術 研 討 會 與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尚 有 許 多 改 進 的 空 間, 但 也 獲 得 學 界 許 多 朋 友 的 好 評 本 系 除 了 辦 理 學 報 學 術 研 討 會 之 外, 本 系 特 別 的 教
4 2 Journal of Humanities, Vol. 4, 2006 學措施有舊愛新歡詩詞歌唱比賽 飛鳶文學獎 文學講堂 研究方法與 論文寫作講座 文學創作曲歌唱等 本系學生十分活潑 在這些教學措 施上都有佳績 2003 年至 2008 年 國際中國哲學界相當著名的成中英教 授曾多次來本系進行講學活動 對於 中國哲學的現代化與世界化 中 國文哲之當代詮釋 課題進行學術指導 本系經常與本校 東西哲學與 詮釋學中心 合辦學術活動 本系的一些老師也與本校法律學院 商學 院的老師聯合開課 共同進行學術活動 提倡跨界溝通與科技整合 這 些學術活動對於本系所揭示的發展方向提供了優良的學術氛圍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五期刊出了八篇論文和一篇學術報導 本刊 收稿的論文都經過嚴格的外審 論文作者也依照規定 參酌兩位評審的 意見修改論文 力求完美 本刊已列入國科會人文學中心引用索引資料 庫 THCI 採計期刊 也被收錄於 CEPS 中文電子期刊系統 國家圖書 館遠距系統 凌網 HyRead 平臺等多種電子資料庫之中 是一份具有健 全學術評價與國際能見度的期刊 創業不易 守成艱難 在此懇請學界 對於本刊與本系發展 繼續加以鼓勵與支持 Ꮵኰ! 2008 年 9 月
5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1~46 1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楊 晉 龍 摘 要 此 文 經 由 歸 納 統 計 明 代 學 者 詮 釋 詩 經. 秦 風. 蒹 葭 詩 旨 的 表 現, 以 觀 察 明 代 詩 經 學 的 發 展 變 化 經 由 搜 尋 詩 經 學 相 關 論 著, 共 得 68 位 作 者 67 條 詮 解 蒹 葭 的 資 料 內 容 大 致 不 離 漢 唐 詩 學 解 說 系 統 及 宋 代 詩 學 解 說 系 統 兩 大 範 圍, 漢 學 者 主 要 從 政 治 參 與 的 公 共 性 角 度 詮 解 發 揮 ; 宋 學 者 則 以 個 人 情 緒 表 達 的 私 人 性 角 度 詮 釋 發 揮 確 知 籍 貫 的 66 位 作 者 來 自 浙 江 江 蘇 江 西 福 建 湖 北 安 徽 河 北 山 西 湖 南 山 東 廣 東 四 川 等 省, 以 浙 江 江 蘇 江 西 最 多 知 其 生 存 年 代 的 67 位 作 者, 主 要 出 生 於 嘉 靖 後 期 隆 慶 萬 曆 前 期, 出 生 於 萬 曆 朝 以 後 者 有 35 人, 佔 全 部 作 者 五 成 以 上 學 派 尚 屬 漢 學 者 有 19 人 19 條 資 料, 屬 宋 學 者 有 46 人 48 條, 並 列 兩 派 解 說 者 有 3 人 6 條 資 料 綜 合 而 言, 詩 集 傳 在 明 朝 雖 有 變 化 但 不 大 ; 毛 詩 注 疏 則 正 德 後 始 被 注 意, 就 漢 學 在 明 代 發 展 而 言, 後 期 較 前 期 興 盛, 但 不 能 與 詩 集 傳 相 比 漢 學 派 因 受 周 秦 漢 儒 家 賢 德 優 於 血 緣 政 治 理 想 之 影 響, 以 詩 經 為 具 有 糾 正 引 導 統 治 者 倫 理 與 政 治 行 為 上 功 能 的 諫 書, 以 推 崇 忠 臣 孝 子 與 儆 戒 危 亡 失 道 為 詮 釋 方 向 宋 學 派 處 於 血 緣 優 於 賢 德 的 時 代, 詩 經 諫 書 功 能 已 弱, 讀 者 數 量 增 加 範 圍 擴 大, 詮 解 因 而 轉 向 多 元 多 樣 的 私 人 性 內 容 此 文 經 由 閱 讀 篩 選 整 理 歸 納 統 計 與 分 析, 提 供 詩 經 學 研 究 者 可 信 的 成 果, 有 助 於 對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進 一 步 的 了 解, 對 詩 經 學 相 關 研 究 者, 也 具 有 實 質 的 參 考 價 值 關 鍵 詞 : 蒹 葭 詩 經 學 明 代 收 件 日 期 :2008/07/01, 修 改 日 期 :2008/09/17, 接 受 日 期 :2008/09/22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副 研 究 員
6 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5期 The Jianxia of the Qingfeng Its Interpretation in the Ming Dynasty* Yang Chin-Lung** Abstract Intended as a discussion of the Ming interpretation of the Jianxia of the Qingfeng in the Shijing (Poetry Classic), the present paper observes Shijing study had been developed by some 68 scholars from the southern part of the Yangtze River in the Ming. Most of those scholars belong to their respective schools, with 19 pertain to the Han School, 46 interested in Song scholarship, and 3 intrigued in both the Han and Song interpretation. The result of these scholars research goes as follows: People who were interested in the Song interpretation of Shijing did not make great changes of Ming academic interests, though Han-school interpreters of the Shijing began to attract more followers in this period. The Mao Shi zhushu increased more readership after the Zhende reign, though it could hardly surpass such Song efforts as Zhu Xi s Shijizhuan. The Han School admired national loyalists and filial sons and emphasized examples of failed kings and emperors. The Song School explicated the Shijing from individualistic perspectives, presenting a method with great diversity. The present paper closes with an observation that reliable reading of the Shijing is, indeed, helpful in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classic. Keywords Jianxia, Shijing study, Ming Dynasty * ** Received: July 01, 2008; Sent out for revision: September 17, 2008; Accepted: September 22, 2008 Institute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Philosophy, Academia Sinica
7 明代學者 秦風 蒹葭 詮釋析論 明代詩經學史研究的進一步探討 3 一 前言 經學史本是研究經學的本質 發生 形成 發展 演變的過程及其 內容實際的功能 影響的一套學問 理想上應該是全面性的照顧到經學 的各個層面的內容與發展及其相互關係 深入地探討經學與環境及其他 學術間互動關係的整體性研究 因此研究經學史牽涉到的不僅是地域空 間和歷史時間的發展變化 亦即時空意義下 歷時性 與 共時性 的 學術傳承與群體意識的問題而已 同時還必須包括有關學科本質 傳播 擴散 致用功能與影響作用等等的問題 更由於經學具有不言自明的實 踐性要求的前提 因此不同時空作者的表現 實際上很難不受到作者身 處其中的家庭 政治 社會與學術等等環境氛圍的影響 時代環境 學 術潮流 個人選擇 學術社群等之間的關係因而非常複雜 戴景賢師 (1947-) 曾對此一問題進行觀察云 政治結構之崩解 新生 與學術思想之改絃易轍 趨勢一致 有 時一向新 一沿舊 並不並軌 有時則脈絡紛繁 有近 有不近 未可一概而論 此因學術史 思想史之發展 除必須回應時代之 需求外 其本身之建構 展演 有其內在之系統性 邏輯性 且 於其創造性之發展中 存在學者操作之選擇性與理念思惟之獨立 性 亦常有屬於群體精神活動之互動參與其中 故一切影響因素 不僅紛雜 抑於其與時俱變之過程中 形成自身之脈絡 1 時局與學術 思想等等固然相聯 但又有各自演變的條理存於其間 各 項學術發展趨向與動力作用其間的結果 於是同流而派別 同中而見異 因此就 後人詮釋之建構言 除須針對個案而為條別之梳理外 另一可 此文曾在民國 96 年 10 月 27 日國立臺北大學中文系主辦的 第三屆中國文哲之當 代詮釋學術研討會 中發表 題目之副題原作 明代詩經學史研究的深化 依審 查意見改作今題 有關 毛詩注疏 與 詩集傳 詮解方向不同之分析 亦因審 查意見而稍作調整 感謝參與會議的學者與未具名審查學者提供的卓見 使本文 可能之訛誤減至最低 謹此致謝 1 戴景賢師 論方以智王船山二人思想之對比性與其所展顯之時代意義 文與哲 第 12 期 (2008 年 6 月) 頁 457
8 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行 之 法, 即 是 揭 示 其 中 所 可 能 存 在 之 共 趨 性 與 對 比 性 戴 師 雖 是 針 對 明 清 易 代 之 際 的 學 術 思 想 與 政 治 崩 解 的 關 係 而 言, 但 一 般 學 術 思 想 的 發 展 實 不 外 此 種 狀 況, 經 學 史 本 屬 學 術 史 之 一 支, 因 此 自 可 適 用 此 一 分 析 將 前 述 觀 點 運 用 到 經 學 史 的 研 究 上, 則 除 整 體 經 學 研 究 的 類 型 外, 自 可 以 有 單 一 經 籍 地 域 時 代 社 群 與 個 體 等 等 個 案 之 條 別 梳 理 的 歸 納 分 析 等 類 型 研 究, 以 及 不 同 時 代 不 同 區 域 個 別 經 學 家 等 等 之 間 的 揭 示 可 能 存 在 的 共 趨 性 與 對 比 性 的 比 較 分 析 等 另 一 類 型 研 究, 觀 察 當 今 涉 及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成 果, 略 其 細 節 而 就 大 要 與 形 式 而 言, 大 致 都 不 出 此 三 種 研 究 類 型 之 外 其 中 尤 其 以 經 學 家 個 人 及 學 術 社 群 的 個 案 類 型 的 研 究 佔 絕 對 多 數 ; 比 較 分 析 類 型 的 研 究 並 不 多 ; 探 討 一 個 朝 代 者 已 經 相 當 稀 少 ; 研 究 整 體 經 學 史 內 容 的 更 是 屈 指 可 數 2 此 種 以 經 學 家 個 體 為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的 趨 勢, 其 成 果 固 然 對 整 體 經 學 發 展 的 了 解 頗 有 幫 助, 但 就 比 較 理 想 的 經 學 史 研 究 而 言, 此 種 研 究 傾 向 顯 然 容 易 造 成 一 種 見 樹 不 見 林 的 後 果, 尤 其 在 選 題 上 若 是 過 分 集 中 在 某 些 特 定 的 朝 代 人 物 與 著 作 上, 則 更 會 因 為 此 種 偏 向 而 導 致 對 經 學 整 體 發 展 了 解 的 限 制 與 偏 頗, 此 種 結 果 自 是 一 個 值 得 再 加 商 榷 的 問 題 鑑 於 前 述 可 能 存 在 的 偏 頗 趨 勢, 筆 者 於 是 選 擇 自 清 代 以 來 即 受 到 嚴 重 輕 視 的 明 朝 經 學 中 的 詩 經 學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首 先 透 過 自 行 設 計 的 從 整 體 情 境 瞭 解 與 傳 播 接 受 角 度 的 方 法, 依 據 經 學 自 身 發 展 的 角 度, 進 行 明 朝 詩 經 學 的 整 體 性 研 究, 因 而 確 定 明 代 詩 經 學 的 本 質 定 義, 以 及 後 代 評 論 者 不 適 格 的 評 價 標 準 和 錯 誤 的 批 判, 比 較 明 確 的 展 現 了 整 個 明 代 詩 經 學 整 體 發 展 演 變 的 大 概 面 貌 3 但 此 種 大 範 圍 宏 觀 的 研 究 方 式, 由 於 研 究 之 初 即 已 發 現 受 到 前 述 偏 頗 研 究 傾 向 的 影 響, 缺 少 可 以 吸 收 參 考 的 局 部 研 究 成 果, 因 此 僅 能 以 見 其 大 而 略 其 小 的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所 得 成 果 固 然 可 以 達 到 重 要 部 份 的 說 明 與 展 現 的 效 果, 矯 正 僅 重 視 個 體 2 3 這 個 說 法 主 要 是 觀 察 臺 灣 光 復 以 後 五 十 年 來 詩 經 學 研 究 成 果 後 的 結 論,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見 拙 著 : 詩 經 學 研 究 概 述, 林 慶 彰 先 生 主 編 : 五 十 年 來 的 經 學 研 究 (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2003 年 ), 頁 的 討 論 有 關 明 代 經 學 研 究 備 受 藐 視, 以 及 後 來 逐 漸 受 到 比 較 公 平 對 待 的 事 實 等, 請 參 見 拙 著 : 明 代 詩 經 學 研 究 ( 臺 北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1997 年 ) 一 書 相 關 部 份 的 探 討
9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5 研 究 方 向 的 缺 失 但 因 為 研 究 議 題 範 圍 與 意 圖 的 限 制, 僅 能 就 存 世 的 詩 經 學 專 著 及 其 他 論 著 引 述 的 實 況, 進 行 大 方 向 的 分 析 研 究 ; 卻 無 法 針 對 每 個 分 支 小 節, 亦 即 針 對 詩 經 每 個 單 獨 的 篇 章, 進 行 更 為 細 緻 的 分 析, 就 是 說 即 使 在 大 方 向 上 同 意 某 家 派 的 說 法, 但 卻 不 能 因 此 就 認 定 三 五 篇 中, 篇 篇 都 接 受 該 家 派 而 毫 無 自 己 的 見 解, 例 如 讚 美 朱 熹 ( ) 不 信 小 序 為 千 載 一 人 而 已 的 陸 深 ( ), 雖 然 以 維 護 朱 熹 的 觀 點 為 主, 但 至 少 就 不 同 意 朱 熹 對 召 南. 騶 虞 詩 旨 的 解 說, 4 因 此 前 述 宏 觀 研 究 所 得 結 果, 雖 是 比 較 貼 近 明 代 詩 經 學 的 真 實 面 貌, 但 基 本 上 卻 還 遺 留 下 部 分 可 以 再 更 進 一 步 研 究 探 討 的 議 題 從 經 學 史 研 究 追 求 的 經 學 整 體 內 容 與 發 展 實 質 表 現 的 基 本 目 標 而 言, 當 然 就 有 必 要 對 這 些 宏 觀 研 究 下 被 忽 略 的 部 分 再 行 研 究, 以 期 獲 得 比 較 完 善 的 研 究 成 果, 彌 補 遺 留 下 來 的 缺 陷 本 文 即 在 前 述 彌 補 缺 陷, 因 而 再 進 一 步 研 究 的 思 考 前 提 下, 設 計 而 成 的 系 列 研 究 之 一, 目 的 是 希 望 經 由 每 個 單 獨 篇 章 的 細 緻 研 究, 提 供 更 為 全 面 性 的 內 容, 以 便 納 入 整 體 詩 經 學 表 現 之 內, 使 得 經 學 史 的 實 際 內 容 更 為 精 確 可 信 詩 經 三 五 篇 當 中, 選 擇 一 篇 作 為 研 究 的 對 象, 當 然 是 具 有 特 殊 緣 故 而 認 定 為 最 值 得 研 究 的 篇 章, 這 類 篇 章 至 少 是 最 能 感 動 自 己 的 篇 章, 或 者 歷 史 上 曾 經 受 到 特 別 關 注 的 篇 章 ; 除 本 身 閱 讀 上 的 感 動 或 歷 史 的 特 殊 表 現 意 義 之 外, 同 時 還 必 須 且 應 該 是 學 術 上 具 有 研 究 價 值 的 篇 章 以 前 述 觀 點 為 前 提, 選 擇 秦 風. 蒹 葭 為 研 究 的 對 象, 除 情 感 與 歷 史 的 理 由 外, 至 少 還 有 下 列 幾 項 學 術 性 的 理 由 : 首 先 是 自 民 國 以 來, 由 於 強 調 數 人 頭 替 代 拳 頭 的 民 主 社 會, 再 加 上 資 本 主 義 世 界 市 場 經 濟 的 建 立, 於 是 以 量 取 勝 自 然 而 然 的 成 為 社 會 判 斷 成 敗 或 重 不 重 要 的 標 準, 傳 統 重 視 少 數 菁 英 份 子 為 主 流 的 文 化 傳 統, 於 是 讓 位 給 強 調 數 量 的 大 眾 文 化, 在 此 以 大 眾 為 主 流 的 文 化 環 境 中, 固 然 堅 守 詩 序 政 治 倫 理 性 解 說 觀 點 者 還 大 有 人 在, 但 胡 適 ( ) 所 謂 詩 經. 國 風 多 是 男 女 感 情 的 描 寫 及 用 文 學 的 眼 光 讀 詩 的 觀 點, 5 卻 4 5 參 見 拙 著 : 明 代 詩 經 學 研 究, 同 前 註, 頁 259; 以 及 林 慶 彰 先 生 : 陸 深 儼 山 集 中 的 詩 微 研 究, 臺 北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所 內 研 究 人 員 例 行 學 術 研 討 會 (2007 年 8 月 27 日 ) 一 文 的 相 關 討 論 胡 適 : 胡 適 古 典 文 學 研 究 論 集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8 年 ), 上 冊, 頁 330
10 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也 逐 漸 成 為 中 文 社 群 普 通 群 眾 和 某 些 研 究 者 閱 讀 詩 經 之 際 不 自 覺 的 共 識, 在 此 一 國 風 中 詩 篇 多 與 愛 情 相 關 的 共 識 下, 蒹 葭 詩 朦 朧 情 境 的 美 感, 相 較 於 周 南. 關 雎 的 確 指 性, 更 具 有 吸 引 力 ; 再 加 上 詩 旨 本 就 有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的 模 糊 性, 6 更 加 深 其 多 重 解 說 的 可 能 性, 因 此 受 到 許 多 人 的 喜 愛 與 關 注 : 或 者 改 寫 為 歌 詞, 或 者 藉 此 標 題 創 作 新 詩, 或 者 選 入 教 科 書 中, 或 者 在 網 際 網 路 發 表 看 法 等 等 就 傳 統 經 學 重 視 致 用 的 實 用 性 要 求, 或 者 現 代 學 術 研 究 注 重 大 眾 普 遍 性 需 求 的 基 本 要 求 言, 蒹 葭 的 多 重 可 能 性 解 讀 與 受 到 多 數 群 眾 熱 烈 關 注 的 狀 況, 於 是 成 為 本 研 究 首 先 考 慮 的 對 象 其 次 筆 者 設 計 有 一 個 兩 岸 比 較 詩 經 學 的 研 究 計 畫, 以 比 較 同 源 異 流 的 臺 灣 與 大 陸 兩 岸 的 詩 經 學, 從 明 末 開 始 到 現 在 的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中, 實 際 表 現 的 研 究 狀 況, 以 便 可 以 更 深 入 地 了 解 兩 岸 在 詩 經 學 研 究 上 的 同 異 實 情 為 比 較 有 效 地 進 行 兩 岸 比 較 詩 經 學 的 研 究, 筆 者 因 此 先 設 計 了 一 個 二 十 世 紀 前 臺 灣 詩 經 學 史 的 研 究 的 先 期 研 究 計 畫, 7 此 計 畫 倖 獲 國 科 會 通 過 執 行 但 在 進 行 此 一 計 畫 之 前, 必 須 有 一 些 前 置 的 研 究, 以 為 研 究 之 先 基 礎 了 解 的 條 件, 例 如 有 關 此 段 研 究 時 空 前 後 表 現 的 狀 況, 就 是 必 須 了 解 的 重 要 先 備 條 件, 筆 者 因 此 乃 先 行 設 計 完 成 一 篇 兩 岸 比 較 詩 經 學 前 論 的 論 文, 研 究 臺 灣 進 入 民 國 時 期 詩 經 學 表 現 的 狀 況 根 據 筆 者 初 步 的 統 計 調 查, 蒹 葭 關 雎 與 蓼 莪 等 三 篇, 確 實 是 近 代 以 來 受 到 最 多 人 注 意 的 詩 篇, 蒹 葭 則 是 三 篇 之 中 居 冠 的 篇 章, 因 此 在 進 行 該 篇 較 為 細 緻 議 題 的 研 究 之 時, 就 以 現 代 臺 灣 學 者 研 究 蒹 葭 的 成 果, 做 為 比 較 兩 岸 詩 經 學 的 研 究 起 點 就 一 般 性 的 了 解, 臺 灣 經 學 最 早 淵 源 於 明 末 的 沈 光 文 ( ), 以 及 跟 隨 鄭 成 功 ( ) 與 鄭 經 ( ) 到 臺 灣 的 明 朝 遺 民 的 引 入 傳 播, 本 文 所 以 研 究 明 代 學 者 針 對 蒹 葭 的 詮 解, 同 樣 是 依 循 著 前 述 的 研 究 內 涵, 就 是 要 從 臺 灣 詩 經 學 的 根 源 開 始 研 究, 目 的 是 與 現 代 臺 灣 學 者 的 研 究 成 果 形 成 源 頭 與 結 果 的 對 比, 以 便 提 供 未 來 實 際 進 行 兩 岸 詩 經 學 比 較 之 際 的 基 準, 這 就 是 首 先 選 取 蒹 葭 6 7 頁 288 [ 宋 ] 朱 熹 : 詩 集 傳. 秦 風. 蒹 葭 ( 臺 北 : 臺 灣 中 華 書 局,1969 年 ), 卷 6, 頁 76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 二 十 世 紀 前 臺 灣 詩 經 學 史 的 研 究, 編 號 :NSC H MY2
11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7 進 行 研 究 的 另 一 層 意 義 8 換 言 之 ; 本 文 不 僅 具 有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再 進 一 步 研 究 的 意 義 ; 同 時 也 具 有 兩 岸 比 較 詩 經 學 前 論 延 續 性 研 究 的 意 義, 這 就 是 本 文 以 蒹 葭 為 研 究 主 題 的 主 要 原 因, 同 時 也 是 本 文 研 究 意 義 之 所 在 本 文 主 要 係 從 訓 詁 詮 釋 的 角 度, 經 由 閱 讀 篩 選 的 過 程, 歸 納 分 析 明 代 學 者 解 說 蒹 葭 的 實 際 表 現, 提 供 相 關 研 究 者 進 一 步 了 解 明 代 詩 經 學 發 展 演 變 的 更 為 細 緻 的 內 容 因 此 著 重 於 歸 納 整 理 諸 家 如 何 說 的 表 現, 以 及 從 創 生 學 的 探 源 角 度, 分 析 諸 家 何 以 如 此 說 的 詩 經 學 意 義, 將 不 涉 及 諸 家 所 說 內 容 對 不 對 與 好 不 好 的 評 價 問 題 ; 至 於 誤 題 作 者 等 一 類 偽 作 的 問 題, 亦 僅 辨 明 是 否 可 以 歸 入 明 代 作 品 之 列, 並 不 特 別 探 討 實 際 作 者 的 問 題 本 文 以 整 個 明 代 學 者 的 說 法 為 對 象, 使 用 的 文 獻 將 以 明 代 詩 經 學 的 專 著 為 主, 明 人 其 他 相 關 論 著 為 輔 明 代 的 文 獻 主 要 是 搜 尋 四 庫 類 叢 書, 9 以 及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收 藏 的 日 本 公 文 書 館 ( 內 閣 文 庫 ) 藏 書 的 微 捲 為 主 研 究 進 行 的 程 序, 首 先 通 讀 臺 灣 現 存 明 代 詩 經 學 的 專 著 ; 其 次 蒐 集 明 代 其 他 論 著 中 涉 及 蒹 葭 詩 旨 解 說 的 內 容 ; 接 著 針 對 明 代 學 者 解 說 蒹 葭 的 表 現, 進 行 歸 納 分 析 後 加 以 分 類, 以 了 解 明 代 學 者 解 說 蒹 葭 的 內 容 及 其 淵 源 與 意 義 ; 最 後 根 據 前 述 分 析 歸 納 所 得, 從 詩 經 學 史 的 角 度, 探 討 本 文 的 發 現 與 可 能 存 在 的 意 義 或 價 值 8 本 段 有 關 大 眾 文 化 的 興 起 及 其 對 詩 經 詮 解 的 影 響, 較 為 詳 細 的 分 析, 參 見 拙 著 : 兩 岸 比 較 詩 經 學 前 論 : 二 十 世 紀 五 年 代 後 臺 灣 學 者 對 秦 風. 蒹 葭 的 詮 釋, 中 國 詮 釋 學 第 5 輯 (2008 年 3 月 ), 頁 的 探 討 9 四 庫 類 的 叢 書, 主 要 包 括 有 : 四 庫 全 書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本 ), 以 下 作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 以 下 作 ( 存 目 叢 書 ); 四 庫 禁 燬 書 叢 刊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2000 年 ), 以 下 作 ( 禁 燬 書 叢 刊 ); 四 庫 未 收 書 輯 刊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2000 年 ), 以 下 作 ( 未 收 書 輯 刊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補 編 (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2001 年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2 年 ), 以 下 作 ( 續 修 ); 四 庫 禁 燬 書 叢 刊 補 編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2005 年 ), 以 下 作 ( 禁 燬 書 叢 刊 補 編 ) 為 節 省 篇 幅, 以 下 即 以 簡 稱 代 之 有 關 明 人 非 詩 經 學 專 著 中 的 詩 經 材 料 及 其 功 能 的 問 題, 可 參 見 林 慶 彰 先 生 : 明 人 文 集 所 收 詩 經 資 料 的 學 術 價 值, 林 明 德 黃 文 吉 策 劃 : 臺 灣 學 術 新 視 野 : 經 學 之 部 ( 臺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公 司,2007 年 ), 頁 的 討 論
12 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二 詮 釋 表 現 的 歸 納 整 理 傳 統 詩 文 的 文 本 詮 釋 對 象 與 內 容, 除 版 本 文 字 的 差 異 外, 可 以 統 括 為 三 個 最 主 要 的 部 份, 即 詩 旨 內 涵 文 物 訓 詁 和 讀 音 擬 訂 等 本 文 探 討 的 是 蒹 葭 詩 旨, 至 於 諸 如 萋 萋 凄 凄 淒 淒 等 一 類 爭 議 性 的 詞 彙 ; 10 或 者 伊 人 在 訓 詁 解 說 上 的 異 同 現 象, 因 為 均 可 以 概 括 在 詩 旨 內 涵 的 詮 釋 之 內, 相 對 於 詩 旨 的 詮 釋, 較 不 具 決 定 性 的 地 位, 故 而 均 未 列 入 討 論 本 文 既 是 從 經 學 史 的 角 度 進 行 觀 察, 則 除 作 者 姓 名 之 外, 時 間 的 先 後, 理 當 成 為 重 要 的 因 素, 時 間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作 者 的 年 齡 與 書 籍 出 版 的 先 後 詮 解 是 否 也 有 地 域 性 的 差 別, 本 來 就 是 詩 經 學 史 重 要 的 觀 察 點, 因 此 作 家 籍 貫 的 空 間 因 素 自 然 也 不 能 忽 略 明 代 學 者 對 詩 經. 蒹 葭 詩 旨 的 詮 釋 結 論, 本 是 此 文 最 主 要 的 研 討 重 點, 就 一 般 了 解 的 明 代 詩 經 學 而 言, 官 方 有 關 詩 旨 的 正 統 解 說, 最 早 原 是 唯 朱 熹 詩 集 傳 意 見 為 是 的 詩 傳 大 全, 然 發 展 到 明 末 則 毛 詩 注 疏 的 解 說, 已 經 受 到 相 當 程 度 的 注 意, 在 這 個 由 獨 尊 朱 熹 詩 集 傳 而 逐 漸 轉 變 同 時 考 慮 毛 詩 注 疏 解 說 的 原 因 與 過 程, 詩 經 學 界 至 今 猶 未 形 成 一 致 性 的 共 識, 因 此 除 觀 察 諸 家 陳 述 內 容 的 實 際 表 現 而 進 行 詩 旨 的 歸 納 外, 各 家 詩 旨 說 法 的 學 派 淵 源, 同 時 也 成 為 本 文 注 意 的 重 點 判 斷 的 依 據 除 直 接 引 述 者 外, 大 致 以 毛 詩 正 義 中 詩 序 的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與 毛 傳 白 露 凝 戾 為 霜, 然 後 歲 事 成, 國 家 待 禮 然 後 興 的 期 待 與 提 醒 用 周 禮 的 重 要 性 ; 鄭 玄 ( ) 毛 詩 箋 的 秦 處 周 之 舊 土, 其 人 被 周 之 德 教 日 久 矣, 今 襄 公 新 為 諸 侯, 未 習 周 之 禮 法, 故 國 人 未 服 焉 所 謂 是 知 周 禮 之 賢 人, 乃 在 大 水 之 一 邊 不 以 敬 順 往 求 之, 則 不 能 得 見 的 用 周 禮, 必 須 用 懂 周 禮 之 賢 人, 唯 若 要 獲 得 這 類 賢 人, 則 必 須 用 敬 順 的 態 度 禮 求, 纔 有 可 能 得 到 其 協 助 的 觀 點 ; 以 及 正 義 箋 10 [ 明 ] 胡 廣 等 : 詩 傳 大 全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8 冊, 頁 32, 總 頁 515 作 凄 凄 ;[ 明 ] 郝 敬 : 毛 詩 原 解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第 1 冊, 卷 12, 頁 189 作 淒 淒 ; 題 [ 漢 ] 毛 亨 撰,[ 漢 ] 鄭 玄 箋,[ 唐 ] 孔 穎 達 等 正 義 : 毛 詩 注 疏 (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81 年 影 印 [ 清 ] 嘉 慶 20 年 南 年 年 學 重 年 宋 本 十 三 經 注 疏 附 挍 勘 記 本 ), 卷 6 之 4, 頁 2, 總 頁 241 作 萋 萋 宋 代 以 後 多 作 凄 凄 或 淒 淒, 少 作 萋 萋 者 以 下 十 三 經 注 疏 皆 用 此 本, 不 再 重 複 註 出, 以 省 篇 幅
13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9 以 上 句 言 用 周 禮 教 民 則 民 服, 此 經 當 是 勸 君 求 賢 人, 使 之 用 禮 故 皆 述 求 賢 之 事 箋 以 伊 人 為 知 禮 之 人, 故 易 傳 以 為 求 賢 之 事 的 觀 點 為 準, 11 判 斷 其 說 是 否 與 毛 鄭 一 派 接 近 同 時 依 據 是 否 接 近 朱 熹 詩 集 傳 伊 人 猶 言 彼 人 也 的 以 人 為 主, 反 對 蒹 葭 序 等 一 類 將 伊 人 一 詞 去 人 化 而 加 以 物 化, 於 是 當 成 周 禮 等 物 的 言 秋 水 方 盛 之 時, 所 謂 彼 人 者, 乃 在 水 之 一 方, 上 下 求 之 而 皆 不 可 得, 然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也 的 觀 點, 12 以 判 斷 其 說 是 否 傾 向 朱 熹 並 從 正 面 角 度 歸 納 諸 家 詩 旨 的 解 說, 所 謂 從 正 面 角 度 進 行 解 說, 就 是 將 消 極 意 義 下 的 刺, 轉 變 為 積 極 意 義 下 如 何 避 免 被 刺 的 思 考, 消 極 的 諷 刺 因 此 可 以 轉 變 為 具 有 提 醒 希 望 期 待 或 要 求 等 積 極 性 意 義 例 如 將 諷 刺 秦 襄 公 未 能 用 周 禮 或 諷 刺 秦 襄 公 未 能 以 敬 順 的 態 度 禮 求 知 周 禮 的 賢 人 等 消 極 性 的 語 句, 轉 變 成 為 提 醒 希 望 期 待 或 要 求 秦 襄 公 用 周 禮 或 以 敬 順 的 態 度 禮 求 知 周 禮 的 賢 人 協 助 自 己 治 國 等 積 極 性 語 句 傳 統 詮 解 詩 經 者, 一 般 都 將 賢 人 與 隱 者 等 同 看 待, 故 而 本 文 歸 納 詩 旨 內 涵 之 際, 同 樣 視 賢 人 與 隱 者 為 同 類, 而 以 隱 者 一 詞 代 之 將 伊 人 詮 釋 為 賢 人, 到 底 是 淵 源 於 孔 穎 達 ( ) 等 詮 解 鄭 箋 的 解 說? 還 是 詩 集 傳 中 彼 人 的 發 揮, 則 主 要 從 是 否 為 一 般 性 的 泛 指, 或 專 指 可 以 協 助 推 行 周 禮 的 不 同 點 判 別 之 以 下 即 依 照 作 者 生 存 年 代 的 早 晚, 依 次 簡 述 作 者 姓 名 籍 貫 生 卒 年 條 文 出 處 陳 述 的 內 容 詩 旨 的 歸 納 及 學 派 淵 源 的 判 斷 等 等, 綜 合 而 成 比 較 簡 要 的 表 格 於 下 : 11 毛 詩 注 疏. 秦 風. 蒹 葭, 卷 6 之 4, 頁 1-3, 總 頁 [ 宋 ] 朱 熹 : 詩 集 傳. 秦 風. 蒹 葭, 同 註 6, 卷 6, 頁 76
14 1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梁 寅 詩 演 義 此 君 子 有 所 思 念 而 作 也 13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 江 西 ) 朱 善 詩 解 頤 所 謂 伊 人, 雖 不 知 其 所 指, 然 味 其 詞,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 江 西 ) 有 敬 慕 之 意, 而 無 褻 慢 之 情, 則 必 指 之 詩 賢 人 之 肥 遯 者, 惜 不 知 其 何 人 耳 14 淩 雲 翰 柘 軒 集 詩 云 : 蒹 葭 蒼 蒼, 白 露 為 霜, 求 道 者 之 因 朱 熹 而 ( 浙 江 ) 士 生 斯 世, 莫 不 以 機 巧 自 為, 及 歷 世 詩 另 創 變, 則 向 之 所 謂 巧 者, 秪 見 其 為 拙 爾 然 後 動 其 補 過 之 心, 悟 其 還 淳 之 理, 乃 甘 以 拙 自 居, 而 同 乎 烝 民 昔 之 慮 者, 慮 乎 時 不 我 與, 今 慮 者, 慮 乎 藏 不 我 深, 其 非 易 所 謂 白 賁 之 反 樸, 詩 所 謂 白 露 為 霜 之 遇 時 乎? 15 蔣 悌 生 五 經 蠡 測 當 時 賢 人 君 子 喻 道 之 詩, 託 為 此 言, 求 道 者 之 因 朱 熹 而 ( 福 建 ) 以 見 道 在 邇 而 求 諸 遠, 事 在 易 而 求 諸 詩 另 創 1370 前 後 難 之 意 16 郭 奎 ( 安 徽 ) 1364 前 後 望 雲 集 露 白 蒹 葭 蒼, 伊 人 曠 何 處? 瞻 彼 雙 飛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鳬, 誰 能 忘 眷 顧 月 出 廣 陵 堤, 風 生 京 口 樹 ; 未 卒 同 袍 懽, 徒 悲 歲 將 暮 [ 明 ] 梁 寅 : 詩 演 義.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8 冊, 卷 6, 頁 19, 總 頁 [ 明 ] 朱 善 : 詩 解 頤.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8 冊, 卷 1, 頁 47, 總 頁 [ 明 ] 淩 雲 翰 : 柘 軒 集. 拙 民 說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1227 冊, 卷 4, 頁 29-31, 總 頁 [ 明 ] 蔣 悌 生 : 五 經 蠡 測. 毛 詩. 秦 風. 蒹 葭 說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184 冊, 卷 3, 頁 18-20, 總 頁 年 齡 用 前 後 一 詞, 表 示 對 作 者 的 生 卒 年 無 法 確 知, 僅 能 根 據 其 考 取 舉 人 進 士 任 官 書 籍 出 版 等 時 間 及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的 排 列 次 序 等, 進 行 近 似 值 的 推 估, 推 測 約 在 30 歲 左 右 著 書 通 過 考 試 或 任 官 本 書 成 於 1370 年, 故 推 估 其 為 1340 前 後 出 生, 因 而 排 列 在 此 17 [ 明 ] 郭 奎 : 望 雲 集. 寄 劉 彥 肅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1231 冊, 卷 3, 頁 2, 總 頁 652
15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11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胡 廣 ( 江 西 ) 王 逢 ( 山 西 ) 前 後 楊 士 奇 ( 江 西 ) 徐 伯 齡 ( 浙 江 ) 1460 前 後 朱 存 理 ( 浙 江 ) 詩 傳 大 全 言 秋 水 方 盛 之 時, 所 謂 彼 人 者, 乃 在 思 見 某 人 朱 熹 水 之 一 方, 上 下 求 之 而 皆 不 可 得, 然 之 詩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也 18 詩 經 疏 義 引 朱 善 詩 解 頤 : 必 指 賢 人 之 肥 遯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輯 錄 者, 惜 不 知 其 何 人 耳 19 之 詩 歷 代 名 臣 蒹 葭 蒼 蒼, 白 露 為 霜, 以 言 人 才 之 求 賢 之 詩 毛 鄭 奏 議 成 於 患 難 也 困 於 幕 年 之 下 僚 者, 大 抵 皆 蒼 葭 白 露 之 餘, 老 於 憂 患 而 堅 實 可 用, 茍 不 及 時 收 召, 臣 恐 其 歲 月 侵 尋, 而 骨 鯁 消 靡, 良 可 惜 也, 此 在 陛 下 加 之 意 而 已 20 蟫 精 雋 張 和 (1439 進 士 ) 詩 云 : 碧 浪 湖 頭 月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色 涼, 夜 乘 蘭 槳 泝 流 光 ; 星 河 落 落 天 之 詩 連 渚, 葭 菼 蒼 蒼 露 欲 霜 一 曲 菱 歌 歸 別 浦, 幾 家 漁 火 住 橫 塘 ; 宦 遊 多 少 思 鄉 念, 回 首 西 風 見 鴈 行 21 珊 瑚 木 難 是 詩 三 章, 賦 蒹 葭 於 露 已 霜, 想 伊 人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於 水 一 方, 欲 往 從 之 道 阻 長, 嘗 三 復 之 詩 之 紫 陽 夫 子 以 為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偶 閱 水 村 圖, 其 景 物 蕭 瑟, 煙 波 浩 蕩, 有 人 乘 扁 舟 往 來 其 間, 此 圖 此 意, 殆 與 此 詩 若 相 符 者 [ 明 ] 胡 廣 等 : 詩 傳 大 全.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8 冊, 卷 6, 頁 31-32, 總 頁 [ 明 ] 王 逢 : 詩 經 疏 義 輯 錄. 蒹 葭,[ 元 ] 朱 公 遷 [ 明 ] 王 逢 [ 明 ] 何 英 : 詩 經 疏 義 會 通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7 冊, 卷 6, 頁 32-33, 總 頁 [ 明 ] 楊 士 奇 等 撰 : 歷 代 名 臣 奏 議. 知 人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437 冊, 卷 158, 頁 19, 總 頁 [ 明 ] 徐 伯 齡 : 蟫 精 雋. 過 碧 浪 湖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867 冊, 卷 12, 頁 7, 總 頁 [ 明 ] 朱 存 理 編 : 珊 瑚 木 難. 水 村 圖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815 冊, 卷 2, 頁 49, 總 頁 59
16 1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王 守 仁 ( 浙 江 ) 呂 柟 ( 河 北 ) 王 陽 明 全 美 人 隔 江 水, 彷 彿 若 可 覩 ; 風 吹 蒹 葭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集 雪, 飄 蕩 知 何 處 美 人 有 瑤 瑟, 清 奏 含 太 古 ; 高 樓 明 月 夜, 惆 悵 為 誰 鼓 23 毛 詩 說 序 蒹 葭 刺 襄 公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則 思 用 周 禮 毛 鄭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或 曰 : 伊 人 者, 知 周 之 詩 ; 求 禮 之 賢 人 也, 欲 其 君 求 賢 也, 亦 通 賢 之 詩 24 袁 仁 毛 詩 或 問 蒹 葭 則 傷 其 未 用 周 禮 皆 刺 求 賢 之 詩 毛 鄭 ( 江 蘇 ) 其 廢 禮 義 而 尚 勇 力 也 蒹 葭 之 伊 人, 鄭 氏 謂 知 周 禮 之 人 鄭 說 為 長 葭 待 霜 而 後 成, 猶 民 待 禮 而 後 治, 秦 處 周 邦, 遺 教 未 泯, 襄 公 未 習 周 禮, 國 人 未 服 然 欲 行 周 禮, 必 求 賢 人, 故 以 伊 人 為 知 周 禮 之 賢 人 也 25 季 本 詩 說 解 頤 此 詩 言 人 不 可 遠 人 以 為 道 也, 蓋 知 學 求 道 者 之 因 朱 熹 而 ( 浙 江 ) 者 所 作 也 26 詩 另 創 豐 坊 詩 傳 孔 氏 君 子 隱 於 川 上, 慕 之 賦 蒹 葭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 浙 江 ) 前 後 傳 27 之 詩 豐 坊 詩 說 蒹 葭, 君 子 隱 于 河 上, 秦 人 慕 之 而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作 是 詩 興 而 比 也 28 之 詩 23 [ 明 ] 王 守 仁 著, 吳 光 等 編 校 : 王 陽 明 全 集. 外 集. 一 日 懷 抑 之 也 抑 之 之 贈 既 嘗 荅 以 三 詩 意 若 有 歉 焉 是 以 賦 也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2 年 ), 上 冊, 卷 19, 頁 [ 明 ] 呂 柟 : 毛 詩 說 序. 秦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卷 2, 頁 [ 明 ] 袁 仁 : 毛 詩 或 問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卷 上, 頁 [ 明 ] 季 本 : 詩 說 解 頤 正 釋.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9 冊, 卷 11, 頁 8-9, 總 頁 [ 明 ] 豐 坊 : 詩 傳 孔 氏 傳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頁 [ 明 ] 豐 坊 : 詩 說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頁 27
17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13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唐 順 之 ( 江 蘇 ) 李 先 芳 ( 湖 北 ) 倪 復 ( 浙 江 ) 前 後 萬 廷 言 ( 江 西 ) 前 後 荊 川 先 生 余 與 褚 生 泛 小 舠, 如 陳 渡 臨 流 歌 嘯,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文 集 渺 然 有 千 里 江 湖 之 思, 因 詠 秦 風. 之 詩 蒹 葭 三 章, 則 宛 如 目 前 風 景, 而 所 謂 伊 人 者, 猶 庶 幾 見 之 且 秦 時 風 俗 葢 靡 然 矜 俠 趨 勢 之 甚 矣, 而 乃 有 遺 世 獨 立, 澹 乎 埃 壒 之 外 若 斯 人 者, 豈 所 謂 一 國 之 人 皆 若 狂, 而 此 其 獨 醒 者 歟? 抑 亦 以 秦 之 不 足 與, 而 優 遊 肥 遁, 余 獨 惜 其 風 可 聞 而 姓 名 不 著, 不 得 與 鑿 壞 羊 裘 之 徒 並 列 隱 逸 傳, 然 鑿 壞 羊 裘 之 徒, 以 其 身 而 逃 之, 蒹 葭 伊 人 者, 乃 並 其 姓 名 而 逃 之, 此 又 其 所 以 為 至 也 29 讀 詩 私 記 刺 襄 公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無 以 固 其 思 用 周 禮 毛 鄭 國 焉 30 之 詩 詩 傳 纂 義 諷 其 詞 想 其 意, 若 賢 者 見 陰 霜 初 結 之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候, 退 而 隱 處 於 洲 渚 之 上 水 泉 之 地, 之 詩 猶 韓 子 所 謂 寂 寞 之 濱 也 斯 時 也, 賢 者 甘 於 寂 寞 而 或 不 能 致, 故 上 下 求 之 而 皆 不 可 得 也 晦 菴 先 生 以 為 不 知 其 所 指 而 闕 之 愚 姑 記 其 說 以 俟 知 者 云 31 明 文 海 秦 風. 蒹 葭 之 詩 之 所 為 作 也 蓋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其 所 謂 伊 人 者, 名 姓 本 不 可 考, 之 詩 必 高 視 遠 舉, 抗 精 神 於 物 表, 而 翛 然 塵 垢 之 外 者 [ 明 ] 唐 順 之 : 重 刊 荊 川 先 生 文 集. 書 秦 風 蒹 葭 三 章 後,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 上 海 : 上 海 書 店,1989 年 據 上 海 涵 芬 樓 景 印 明 萬 曆 刊 本 重 印 ), 第 262 冊, 卷 17, 頁 [ 明 ] 李 先 芳 : 讀 詩 私 記. 秦 風 考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9 冊, 卷 3, 頁 15-16, 總 頁 [ 明 ] 倪 復 : 詩 傳 纂 義.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清 鈔 本 ), 第 61 冊, 頁 4, 總 頁 [ 明 ] 萬 廷 言 : 泛 舟 詩 序,[ 清 ] 黃 宗 羲 編 : 明 文 海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1456 冊, 卷 269, 頁 9-10, 總 頁
18 1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徐 元 太 喻 林 君 道 門. 求 士 引 蒹 葭 詩 33 求 賢 之 詩 毛 鄭 ( 安 徽 ) 前 後 姚 舜 牧 詩 經 疑 問 詩 傳 : 君 子 隱 於 川 上 ( 闕 ) 慕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 浙 江 ) ? 之, 賦 兼 葭 所 指 不 知 何 許 人, 然 之 詩 觀 其 所 敘 景 物, 皆 瀟 灑 脫 塵, 則 其 人 必 高 出 於 塵 囂, 而 非 流 俗 之 人 所 同 矣 34 許 天 贈 詩 經 正 義 詩 人 屢 感 時 而 思 其 人, 而 深 慨 其 不 可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 安 徽 ) 1565 前 後 得 也 此 詩 所 思 所 求 者, 不 知 何 人 35 朱 謀 土 韋 詩 故 襄 公 奄 有 成 周, 不 能 訪 求 故 老, 修 復 求 賢 之 詩 毛 鄭 ( 河 北 ) ? 先 王 之 政 教, 故 作 者 刺 之 36 陳 元 齡 思 問 初 篇 蒹 葭, 周 士 之 隱 而 不 仕 秦, 而 詩 以 求 賢 之 詩 毛 鄭 ( 浙 江 ) 1570 前 後 思 之 也 秦 不 能 用 周 禮, 人 賢 空 虛 無 以 國 其 國, 故 曰 以 序 為 鑿 而 不 必 然 者, 固 於 為 詩 者 也 37 江 環 ( 福 建 ) 詩 經 闡 蒙 此 詩 思 其 人 而 不 可 得 而 作 也 疏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衍 義 集 註 義 云 : 謂 思 朋 友 而 作 ; 會 試 文 主 求 賢 說, 俱 無 謂 [ 明 ] 徐 元 太 : 喻 林. 君 道 門. 求 士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959 冊, 卷 71, 頁 1, 總 頁 [ 明 ] 姚 舜 牧 : 重 訂 詩 經 疑 問. 兼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80 冊, 卷 3, 頁 25, 總 頁 [ 明 ] 許 天 贈 : 詩 經 正 義. 秦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萬 曆 刻 本 ), 第 61 冊, 卷 8, 頁 13-14, 總 頁 [ 明 ] 朱 謀 土 韋 : 詩 故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9 冊, 卷 4, 頁 9, 總 頁 [ 明 ] 陳 元 齡 : 思 問 初 篇. 蒹 葭, 禁 燬 書 叢 刊. 經 部 ( 影 印 明 末 刻 本 ), 第 4 冊, 頁 21, 總 頁 [ 明 ] 江 環 : 重 訂 晉 雲 江 先 生 詩 經 闡 蒙 衍 義 集 註 ( 詩 經 了 義 集 註 ). 蒹 葭 ([ 明 ] 萬 曆 23 年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卷 3, 頁 35
19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15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江 環 郝 敬 ( 湖 北 ) 徐 光 啟 ( 江 蘇 ) 顧 起 元 ( 江 蘇 ) 詩 經 闡 蒙 詩 人 屢 感 時 以 懷 人, 而 屢 道 其 得 見 之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衍 義 難 焉 疏 義 謂 : 謂 思 朋 友 而 作, 會 試 文 主 求 賢 說, 俱 無 謂 39 毛 詩 原 解 古 序 曰 : 蒹 葭, 刺 襄 公 也 思 故 周 之 因 毛 鄭 而 毛 公 曰 :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無 以 固 其 國 詩 另 創 焉 說 曰 : 朱 子 謂 此 詩 未 詳, 所 謂 以 序 說 為 鑿, 非 也 平 王 東 遷, 秦 襄 公 據 有 其 地, 始 以 攻 戰 為 事, 刑 殺 為 威 ; 其 民 愁 居 懾 處, 思 昔 日 太 和 景 象 不 復 可 見 東 望 河 洛, 有 游 從 宛 在 之 思 ; 西 視 秦 邦, 有 艱 難 牽 掣 之 苦 周 禮 廢 而 強 梁 臘 毒, 兆 二 世 撲 滅 之 禍 聖 人 刪 定, 法 戒 昭 然, 後 儒 不 達 詆 為 鑿 空, 豈 不 誤 乎! 40 毛 詩 六 帖 序 曰 : 蒹 葭, 刺 襄 公 也 未 能 思 用 周 禮 毛 鄭 朱 熹 講 意 用 周 禮, 將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徐 士 彰 之 詩 懷 友 ( 常 吉 ) 曰 : 意 者 同 袍 偕 作 之 念, 並 之 詩 懷 人 坐 鼓 簧 之 習 不 能 忘, 而 猶 有 車 鄰 之 詩 駟 鐵 之 意 與? 張 叔 翹 ( 所 望 ) 曰 : 後 之 人 思 其 人 而 不 得, 或 托 之 道 阻, 或 托 之 一 方, 蓋 此 意 也 41 爾 雅 堂 家 三 章 各 上 四 句 是 因 時 而 思 其 人 之 所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藏 詩 說 在, 下 各 言 求 之 而 不 可 得 也 [ 明 ] 江 環 : 新 鍥 晉 雲 江 先 生 詩 經 闡 蒙 衍 義 集 註. 蒹 葭 ([ 明 ] 萬 曆 44 年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卷 3, 頁 [ 明 ] 郝 敬 : 毛 詩 原 解. 秦. 蒹 葭, 同 註 10, 第 1 冊, 卷 12, 頁 [ 明 ] 徐 光 啟 : 新 刻 徐 玄 扈 先 生 纂 輯 毛 詩 六 帖 講 意.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萬 曆 45 年 金 陵 書 林 廣 慶 堂 唐 振 吾 刻 本 ), 第 64 冊, 卷 1, 頁 , 總 頁 [ 明 ] 顧 起 元 : 爾 雅 堂 家 藏 詩 說. 國 風. 蒹 葭, 禁 燬 書 叢 刊 補 編 ( 影 印 [ 明 ] 萬 曆 34 年 刻 本 ), 第 1 冊, 卷 1, 頁 58-59, 總 頁 32-33
20 1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曾 仕 鑑 廣 東 通 志 廬 阜 晴 開 碧 玉 樓, 十 年 三 度 此 維 舟 ;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 廣 東 ) 伊 人 何 處 蒹 葭 暮, 縱 有 青 樽 不 管 愁 前 後 張 以 誠 毛 詩 微 言 三 章 反 覆 詠 嘆, 無 非 想 像 其 人 所 在,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 江 蘇 ) 而 形 容 得 見 之 難 也 唐 汝 諤 毛 詩 蒙 引 三 章 反 覆 詠 嘆, 無 非 想 像 其 人 所 在,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 江 蘇 ) 而 形 容 得 見 之 難 也 ? 陳 子 龍 ( 江 蘇 ) 邵 芝 南 詩 經 開 心 是 詩 思 其 人 而 不 可 得 而 作 也 46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 不 詳 ) 前 後 正 解 屠 本 畯 ( 浙 江 ) 1594 前 後 毛 詩 鄭 箋 蒹 葭, 刺 襄 公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思 用 周 禮 毛 鄭 纂 疏 補 協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箋 : 秦 處 周 之 舊 之 詩 土, 其 人 被 周 之 德 教 日 久 矣, 今 襄 公 新 為 諸 矦, 未 習 周 之 禮 法, 故 國 人 未 服 焉 [ 明 ] 曾 仕 鑑 : 江 門 三 首 之 一,[ 清 ] 郝 玉 麟 [ 清 ] 魯 曾 煜 等 編 纂 : 廣 東 通 志. 藝 文 志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564 冊, 卷 61, 頁 56-57, 總 頁 [ 明 ] 張 以 誠 : 毛 詩 微 言. 秦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明 刻 本 ), 第 63 冊, 卷 6, 頁 1-2, 總 頁 題 [ 明 ] 唐 汝 諤 著 [ 明 ] 陳 子 龍 訂 : 毛 詩 蒙 引. 蒹 葭 ( 日 本 寬 文 十 二 年 [1672] 刊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卷 6, 頁 1a-2a 46 [ 明 ] 邵 芝 南 : 新 刻 金 陵 原 版 詩 經 開 心 正 解. 秦 風. 蒹 葭 ([ 明 ] 萬 曆 年 間 閩 種 德 堂 熊 沖 宇 重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卷 2, 頁 [ 明 ] 屠 本 畯 : 毛 詩 鄭 箋 纂 疏 補 協. 秦 風. 蒹 葭, 未 收 書 輯 刊. 壹 輯 ( 影 印 [ 明 ] 萬 曆 22 年 玄 鑒 室 刻 本 ), 第 4 冊, 卷 6 之 2, 頁 7-8, 總 頁 111
21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17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沈 萬 鈳 ( 浙 江 ) 1597 前 後 曹 學 佺 ( 福 建 ) 鍾 惺 ( 湖 北 ) 韋 調 鼎 ( 四 川 ) 1640 前 後 詩 經 類 考 序 曰 : 刺 襄 公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思 用 周 禮 毛 鄭 朱 熹 將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呂 氏 曰 : 此 詩 全 之 詩 思 慕 篇 皆 比 猶 鶴 鳴 之 類 所 謂 伊 人, 隱 者 之 詩 猶 曰 所 謂 此 理 也, 蓋 指 周 禮 也 襄 公 懷 友 之 詩 未 能 用 周 禮, 疑 其 迂 耳, 故 詩 人 諷 之 蒹 葭 之 詩, 交 不 以 道, 接 不 以 禮, 泛 秋 水 而 招 求 之, 賢 者 豈 肯 相 見 哉? 詩 說 曰 : 君 子 隱 于 河 上, 秦 人 慕 之 而 作 是 詩 朱 公 遷 曰 : 秦 無 尊 賢 好 德 之 風, 又 無 男 女 年 奔, 豈 朋 友 相 念 而 作 與? 48 詩 經 剖 疑 此 懷 人 之 詩 49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詩 經 備 攷 傳 : 君 子 隱 于 川 上, 慕 之,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賦 蒹 葭 申 公 說 曰 : 君 子 隱 之 詩 于 河 上, 秦 人 慕 之 而 作 是 詩 夾 批 云 : 此 詩 魯 傳 甚 明 不 知 宋 儒 何 故 泥 於 小 序, 以 為 刺 襄 公 不 能 用 周 禮 也 ; 程 呂 歐 蘇, 俱 不 能 順 文 直 解, 強 將 一 篇 情 趣 文 字, 曲 附 于 周 禮 變 俗 之 說, 殊 可 笑 也 韋 子 曰 : 周 末 君 子 惡 秦 人 尚 詐 力 而 賤 仁 義, 故 隱 於 水 濱, 不 受 其 汙 爾, 倘 亦 巢 許 夷 齊 之 流 歟? 使 人 置 之 不 得, 從 之 莫 繇, 宛 在 水 中, 邈 不 可 即 嗚 呼, 真 高 士 矣! 秦 不 尚 儒 士, 伊 人 當 是 中 人 一 流, 故 詩 人 慕 之 [ 明 ] 沈 萬 鈳 : 詩 經 類 考. 國 風 異 同 考. 蒹 葭, 續 修. 經 部 ( 影 印 [ 明 ] 萬 曆 刻 本 ), 第 59 冊, 卷 26 下, 頁 56-57, 總 頁 [ 明 ] 曹 學 佺 : 詩 經 剖 疑. 秦 風. 蒹 葭, 續 修. 經 部 ( 影 印 明 末 刻 本 ), 第 60 冊, 卷 10, 頁 6, 總 頁 [ 明 ] 鍾 惺 [ 明 ] 韋 調 鼎 : 詩 經 備 攷. 秦.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崇 禎 14 年 刻 本 ), 第 67 冊, 卷 8, 頁 7-8, 總 頁 264
22 1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陳 組 綬 ( 江 蘇 )?-1637 魏 浣 初 ( 江 蘇 ) 鄒 之 麟 ( 江 蘇 ) 淩 濛 初 ( 浙 江 ) 淩 濛 初 詩 經 副 墨 通 詩 反 覆 詠 嘆, 無 非 想 像 其 人 所 在,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而 形 容 得 見 之 難 耳 51 詩 經 脈 講 全 詩 反 覆 詠 嘆, 無 非 想 像 其 人 所 在,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意 而 因 形 容 得 見 之 難 也 52 聖 門 傳 詩 子 貢 傳 : 君 子 隱 于 川 上, 慕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嫡 塚 之, 賦 蒹 葭 愚 按 : 序 說 周 之 詩 禮, 大 似 無 涉, 毛 鄭 曲 解, 終 屬 牽 強, 朱 子 駁 之 良 是, 而 卻 又 云 不 知 何 所 指, 亦 以 秦 風 不 敢 懸 擬 以 室 邇 人 遠 之 類, 為 男 女 相 思 耳 若 在 鄭 衛, 斷 不 免 矣, 豈 知 傳 文 明 了 若 此 53 孔 門 兩 弟 子 貢 傳 : 君 子 隱 于 川 上, 慕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子 言 詩 翼 之, 賦 蒹 葭 濛 初 曰 : 序 說 之 詩 周 禮, 大 似 無 涉, 毛 鄭 曲 解, 終 屬 牽 強, 朱 子 駁 之 良 是, 而 卻 又 自 云 不 知 何 所 指 想 其 意, 亦 以 疑 欲 坐 以 年, 特 以 秦 風 未 臧 始 閣 筆 耳, 豈 知 傳 文 明 了 如 此 54 淩 濛 初 詩 逆 蒹 葭, 懷 人 之 詩 55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51 [ 明 ] 陳 組 綬 : 詩 經 副 墨.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明 末 光 啟 堂 刻 本 ), 第 71 冊, 頁 , 總 頁 [ 明 ] 魏 浣 初 撰,[ 明 ] 鄒 之 麟 增 補 : 鼎 鐫 鄒 臣 虎 增 補 魏 仲 雪 先 生 詩 經 脈 講 意. 秦 詩.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明 末 刻 本 ), 第 66 冊, 卷 3, 頁 35-36, 總 頁 [ 明 ] 淩 濛 初 : 聖 門 傳 詩 嫡 塚.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本 ), 第 66 冊, 卷 8, 頁 20-21, 總 頁 [ 明 ] 淩 濛 初 : 孔 門 兩 弟 子 言 詩 翼.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本 ), 第 66 冊, 卷 15, 頁 15, 總 頁 [ 明 ] 淩 濛 初 : 詩 逆.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天 啟 2 年 刻 本 ), 第 66 冊, 卷 1, 頁 67-68, 總 頁 748
23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19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方 應 龍 ( 浙 江 ) 1600 前 後 黃 道 周 ( 福 建 ) 何 楷 ( 福 建 ) 前 後 朱 日 濬 ( 湖 北 ) 前 後 詩 經 心 鉢 問 : 蒹 葭 所 思, 思 考 槃 之 君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子? 抑 濮 上 桑 間 男 女 繾 綣, 若 漢 廣 江 水 之 企 慕 為 也 曰 : 皆 不 如 此, 須 渾 說 為 佳 總 是 不 可 相 親 之 景 狀, 非 是 可 見 而 不 可 至 之 說 也 不 如 人 睽 兩 地 天 各 一 方 說 他 便 了 56 榕 壇 問 業 晉 水 又 問 : 玄 素 兩 家, 亦 說 養 氣,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豈 不 是 清 明 在 躬? 某 云 : 他 說 是 之 詩 處, 亦 是 白 露 蒹 葭 氣 象, 難 道 塞 於 天 地 之 間 57 詩 經 世 本 蒹 葭, 刺 秦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無 思 用 周 禮 毛 鄭 古 義 以 固 其 國 焉 58 之 詩 朱 氏 訓 蒙 此 思 其 人 而 不 得 見 也 按 此 詩 集 傳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詩 門 謂 : 不 知 其 所 指 序 曰 : 刺 秦 襄 公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毛 傳 謂 : 以 蒹 葭 蒼 蒼 興 民 頑 梗 不 從 政 令, 須 周 禮 教 之 乃 服 伊 人, 習 禮 者 也 箋 以 遡 洄 四 句 興 敬 順 以 求 伊 人, 則 坐 見 矣 郝 仲 馭 ( 敬 ) 曰 : 周 道 親 親 尚 賢, 平 易 忠 厚, 黜 詐 力 而 卑 武 功, 民 習 先 王 禮 樂 數 百 年 矣 襄 公 據 有 其 地, 始 以 攻 戰 為 事, 刑 戮 為 威 其 民 愁 居 懾 處, 思 昔 太 和 景 象, 不 復 可 見 東 望 河 洛, 有 游 從 宛 在 之 思 ; 西 望 秦 邦, 有 艱 難 牽 率 之 苦 文 武 成 康 之 澤, 維 係 民 心 ; 而 秦 56 [ 明 ] 方 應 龍 : 詩 經 心 鉢. 秦 風. 蒹 葭 ([ 明 ] 萬 曆 37 年 萬 卷 樓 藏 板,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卷 3, 頁 27b-28b 57 [ 明 ] 黃 道 周 : 榕 壇 問 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717 冊, 卷 4, 頁 15, 總 頁 [ 明 ] 何 楷 : 詩 經 世 本 古 義.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81 冊, 卷 19 之 上, 頁 73-76, 總 頁
24 2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續 朱 日 濬 ( 湖 北 ) 前 後 徐 奮 鵬 ( 江 西 ) 前 後 題 魏 沖 ( 江 蘇 ) 朱 氏 訓 蒙 人 慘 礉 之 法, 束 縛 其 手 足, 自 立 國 之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詩 門 初 已 然 矣 子 貢 傳 申 培 說 又 皆 以 為 君 子 隱 於 川 上, 秦 人 慕 之, 賦 蒹 葭 沈 無 回 ( 守 正 ) 曰 : 玩 其 詞, 高 曠 而 懷 思 伊 人 者, 其 抱 命 世 之 才 而 高 隱, 抑 周 之 遺 民 而 避 秦 者 與? 秦 岐 豐 之 故 墟 也, 謂 必 無 好 德 之 思 可 乎? 徐 子 先 ( 光 啟 ) 曰 : 昔 人 有 言, 名 可 得 聞, 身 不 可 得 見 天 子 不 得 臣, 諸 侯 不 得 友, 其 伊 人 之 謂 締 想 風 流, 豈 非 超 然 埃 壒 之 外, 如 顏 闔 宋 織 之 流 者 乎? 虛 生 子 云 : 蒹 葭, 卓 爾 末 由 之 嘆 與 濬 據 上 諸 說, 俱 中 當 日 情 事, 但 作 懷 人 解, 於 詩 詞 更 切 59 詩 經 鐸 義 詩 人 屢 感 時 以 懷 人, 而 屢 道 其 得 見 之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難 焉 此 詩 思 其 人 而 不 可 得 作 也 60 詩 經 闡 秘 細 思 秦 人 壯 志 雄 心, 值 此 秋 氣 肅 殺 之 思 賢 主 之 因 毛 鄭 而 會, 意 為 岐 豐 之 地, 已 有 真 人, 而 將 詩 另 創 欲 從 之 以 有 事 於 天 下, 但 其 意 決 然 說 不 出 也 [ 明 ] 朱 日 濬 : 朱 氏 訓 蒙 詩 門. 秦 風. 蒹 葭 ([ 明 ] 崇 禎 16 年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卷 11, 頁 37a-b 60 [ 明 ] 徐 奮 鵬 : 新 刻 詩 經 鐸 振. 國 風. 蒹 葭 (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藏 本 ), 卷 3, 頁 題 [ 明 ] 魏 沖 : 詩 經 闡 秘. 國 風. 蒹 葭 ([ 明 ] 天 啟 間 稿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頁 此 書 非 魏 沖 所 作, 參 潘 天 禎 : 毛 表 毛 扆 師 事 魏 沖 質 疑, 江 蘇 圖 書 館 學 報 2001 年 第 4 期, 頁 頁 19 錢 謙 益 有 寫 於 1640 年 的 二 首 哭 魏 三 叔 子 ( 沖 ) 詩, 頗 有 助 於 了 解 魏 沖 的 生 平, 詩 云 : 頗 頗 頗 未 換 頭 頗, 玉 立 長 年 散 木 頗 ; 落 第 尚 頗 新 綵 筆, 蓋 棺 終 恨 舊 青 衫 叫 閽 有 路 天 應 泣, 澆 土 無 兒 鬼 亦 饞 ; 人 世 于 君 荼 毒 甚, 招 魂 逝 莫 下 巫 咸 無 官 無 後 又 無 年, 蛛 網 煤 塵 旅 櫬 邊 ; 襁 褓 兒 先 從 地 下, 帷 堂 女 不 到 床 前 分 荊 弟 料 三 閒 屋, 索 債 僧 焚 一 陌 錢 ; 截 髮 可 憐 餘 老 妾, 異 時 為 繼 晚 寒 篇 見 [ 清 ] 錢 謙 益 著,[ 清 ] 錢 曾 箋 注, 錢 仲 聯 標 校 : 初 學 集, 錢 牧 齋 全 集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3 年 ), 第 1 冊, 卷 17, 頁 594
25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21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顧 夢 麟 詩 經 說 約 言 秋 水 方 盛 之 時, 所 謂 彼 人 者, 乃 在 思 見 某 人 朱 熹 ( 江 蘇 ) 水 之 一 方, 上 下 求 之 而 皆 不 可 得, 然 之 詩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也 62 馮 元 颺 詩 經 狐 白 全 詩 反 覆 詠 嘆, 無 非 想 像 其 人 所 在,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 浙 江 ) 馮 元 颷 ( 浙 江 )?-1645 而 因 形 容 得 見 之 難 也 此 詩 思 其 人 而 不 得 作 也 張 賓 王 ( 榜 ) 曰 : 蒹 葭 所 思, 思 考 槃 之 君 子, 抑 濮 上 桑 間 男 女 繾 綣, 若 漢 廣 江 水 之 企 慕 為 乎? 是 皆 不 然, 渾 說 為 佳 63 張 次 仲 ( 浙 江 ) 待 軒 詩 記 詩 人 欲 其 ( 秦 襄 公 ) 克 復 岐 西 甚 難, 期 望 秦 襄 因 毛 鄭 而 佐 東 周 以 圖 王 業 甚 易, 故 托 想 伊 人, 公 輔 佐 周 另 創 而 以 遡 洄 遡 遊 諷 之, 寓 意 甚 微, 立 王 以 圖 王 志 蓋 甚 遠 矣 襄 公 不 能, 故 曰 刺 64 業 中 興 之 詩 萬 時 華 ( 江 西 ) 1600?-1640 詩 經 偶 箋 此 詩 意 境 空 曠, 寄 託 玄 澹, 秦 川 咫 尺,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已 宛 然 三 山 雲 氣, 竹 影 風 聲, 邈 焉 如 仙 大 都 耳 目 之 下, 不 乏 幽 人, 豪 傑 匈 懷, 自 有 高 寄 只 此 杳 杳 可 思, 正 使 伊 人 與 作 詩 者, 俱 留 千 古 不 盡 之 味, 更 不 必 問 其 所 作 何 人? 所 思 何 侶 也? 65 鄒 忠 胤 ( 江 蘇 ) 1613 前 後 詩 傳 闡 蒹 葭 一 詩 雖 無 序, 亦 自 了 然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序 本 無 足 據, 其 迂 謬 未 有 若 此 篇 之 詩 之 甚 者 愚 揣 序 意, 蓋 謂 伊 人 猶 秉 周 禮 而 刺 襄 公 不 能 用 也, 就 如 彼 解, 已 是 辭 不 達 意, 讀 者 又 可 影 中 覓 62 [ 明 ] 顧 夢 麟 : 詩 經 說 約. 國 風. 蒹 葭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1996 年 影 印 [ 日 ] 寬 文 9 年 [1669] 刊 本 ), 第 2 冊, 卷 8, 頁 24-26, 總 頁 [ 明 ] 馮 元 颺 [ 明 ] 馮 元 颷 : 詩 經 狐 白 ( 新 刻 大 小 馮 手 授 詩 經 ). 秦 風. 蒹 葭 (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藏 本 ), 卷 3, 頁 [ 明 ] 張 次 仲 : 待 軒 詩 記.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82 冊, 卷 3, 頁 30-31, 總 頁 [ 明 ] 萬 時 華 : 詩 經 偶 箋. 秦 風. 蒹 葭, 續 修.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崇 禎 6 年 李 泰 刻 本 ), 第 61 冊, 卷 4, 頁 13-14, 總 頁
26 2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續 鄒 忠 胤 ( 江 蘇 ) 1613 前 後 戴 君 恩 ( 湖 南 ) 1613 前 後 錢 天 錫 ( 湖 北 ) 1622 前 後 詩 傳 闡 影, 舍 詩 而 序 是 佞 乎? 歐 陽 永 尗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乃 目 伊 人 為 襄 公, 謂 襄 公 如 水 旁 之 之 詩 人, 不 知 所 適, 欲 慕 中 國 之 禮 義, 既 邈 不 能 及, 退 循 其 舊 則 不 免 為 夷 狄, 是 何 言 歟? 總 之, 所 謂 郢 書 燕 說 耳 無 論 非 詩 意, 亦 豈 序 詩 者 之 意 哉? 唐 襄 文 ( 順 之 ) 云 : 秦 時 風 俗 系 雄 心 於 於 於, 戰 年 則 於 於 於 於 於 於 於, 至 其 聲 利 所 驅, 雖 豪 傑 亦 且 側 足 於 寺 人 媚 子 之 間, 方 以 為 榮, 而 不 知 愧 其 義 士 亦 且 沈 酣 豢 養 與 君 為 殉, 而 系 可 贖, 蓋 靡 然 矜 俠 趨 勢 之 甚 矣, 而 乃 有 遺 世 獨 立, 澹 乎 埃 壒 之 外 若 斯 人 者, 豈 所 謂 一 國 之 人 皆 若 狂, 而 此 其 獨 醒 者 歟? 按 : 秦 士 自 賤, 所 從 來 已 然, 當 焚 阬 之 候, 尚 有 飛 遯 離 俗 如 魯 兩 生 商 山 四 皓, 其 人 則 幽 貞, 道 未 嘗 缺, 而 秦 川 伊 人, 已 為 之 嚆 矢 若 其 詩, 抑 亦 桃 源 記 之 祖 也 66 讀 風 臆 評 詩 人 蓋 感 時 撫 景, 忽 焉 有 懷, 而 托 言 感 時 寄 懷 因 朱 熹 而 一 方, 以 寫 其 牢 騷 邑 鬱 之 意 67 之 詩 另 創 詩 牖 蒹 葭 景 色 蕭 索 淒 涼, 使 人 感 傷, 感 時 寄 懷 因 朱 熹 而 兼 可 想 秦 人 悲 歌 意 氣 又 列 異 說 : 徐 儆 弦 ( 常 吉 ) 曰 : 意 者 同 袍 偕 作 之 念, 並 坐 鼓 簧 之 習 不 能 之 詩 另 創 忘, 而 有 車 鄰 駟 鐵 之 意 與? 唐 荊 川 ( 順 之 ) 曰 : 秦 時 風 俗, 為 聲 利 所 驅, 乃 有 遺 世 獨 立, 澹 乎 埃 66 [ 明 ] 鄒 忠 胤 : 詩 傳 闡. 秦 詩.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本 ), 第 65 冊, 卷 15, 頁 15, 總 頁 [ 明 ] 戴 君 恩 : 讀 風 臆 評. 秦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萬 曆 48 年 閔 齊 伋 刻 朱 墨 套 印 本 ), 第 61 冊, 頁 49, 總 頁 256
27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23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續 錢 天 錫 ( 湖 北 ) 1622 前 後 詩 牖 壒 之 外 若 斯 人 者 獨 惜 其 風 可 感 時 寄 懷 因 朱 熹 而 聞, 而 姓 名 不 著, 不 得 與 鑿 環 羊 裘 之 詩 另 創 之 徒 並 列 隱 逸 傳, 乃 並 其 姓 名 而 遺 之, 此 其 所 以 為 至 也 詩 故 云 : 襄 公 奄 有 成 周, 不 能 訪 求 故 老, 故 作 者 刺 之 詩 說 : 蒹 葭, 君 子 隱 于 河 上, 秦 人 慕 之, 而 作 是 詩 序 曰 : 刺 襄 公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68 孫 承 澤 ( 山 東 ) 張 溥 ( 江 蘇 ) 詩 經 朱 傳 此 詩 蒹 葭 蒼 蒼, 白 露 為 霜 喻 秦 人 思 慕 隱 者 朱 熹 翼 肅 殺 景 色 也, 其 時 西 周 人 物 尚 有 存 之 詩 者, 顧 不 屑 為 時 用, 故 為 人 所 企 慕 想 望 如 此 69 詩 經 註 疏 傳 : 白 露 凝 戾 為 霜, 然 後 歲 事 成 ; 思 用 周 禮 毛 鄭 朱 熹 大 全 合 纂 國 家 待 禮 然 後 興 箋 : 蒹 葭 在 眾 之 詩 思 見 草 之 中, 蒼 蒼 然 彊 盛, 至 白 露 凝 戾 為 某 人 之 詩 霜, 則 成 而 黃 興 者, 喻 眾 民 之 不 從 襄 公 政 令 者, 得 周 禮 以 教 之 則 服 集 傳 : 蒹 葭 未 敗 而 露 始 為 霜, 秋 水 時 至, 百 川 灌 河 之 時 也 言 秋 水 方 盛 之 時, 所 謂 彼 人 者, 乃 在 水 之 一 方, 上 下 求 之 而 皆 不 可 得, 然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也 [ 明 ] 錢 天 錫 : 詩 牖.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天 啟 5 年 刻 本 ), 第 67 冊, 卷 4, 頁 17-19, 總 頁 [ 清 ] 孫 承 澤 : 詩 經 朱 傳 翼. 秦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清 ] 康 熙 孫 氏 刻 本 ), 第 72 冊, 卷 11, 頁 7-8, 總 頁 556 案 : 孫 承 澤 生 活 於 明 代 50 多 年, 故 列 入 明 代 討 論 70 [ 明 ] 張 溥 : 詩 經 註 疏 大 全 合 纂. 秦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民 國 33 年 鉛 印 本 ), 第 69 冊, 卷 11, 頁 31-35, 總 頁
28 2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李 清 ( 江 蘇 ) 陳 元 亮 ( 浙 江 ) 1660 前 後 朱 朝 瑛 ( 浙 江 ) 賀 貽 孫 ( 浙 江 ) 鑑 湖 詩 說 此 詩 總 一 秋 思 所 幻 秦 人 壯 志 雄 心, 思 賢 主 之 因 毛 鄭 而 值 此 秋 氣 肅 殺 之 會, 意 為 岐 豐 之 地, 詩 另 創 乃 有 其 人, 而 將 欲 從 之 以 有 事 於 天 下, 但 其 意 決 然 說 不 出 也 71 讀 詩 略 記 蒹 葭 序 曰 : 刺 襄 公 也 襄 公 有 期 望 秦 襄 因 毛 鄭 而 功 王 室, 王 賜 以 岐 西 之 地 耳 豐 鎬 自 公 輔 佐 周 另 創 在 岐 東, 未 嘗 賜 也, 為 襄 公 計, 宜 率 王 以 圖 王 兵 而 西, 肅 清 邊 徼, 奉 迎 乘 輿, 返 於 業 中 興 之 故 闕, 此 純 臣 之 誼, 周 人 所 禱 祀 而 求 詩 也 襄 公 遲 遲 不 進, 據 有 岐 東, 故 詩 人 致 慕 于 伊 人 以 刺 之 72 詩 觸 序 曰 : 刺 襄 公 也 漢 人 續 序 曰 : 襄 公 未 能 用 周 禮, 蓋 廢 禮 則 棄 賢 矣 賢 人 隱 于 水 濱, 詩 人 想 像 之 如 此, 故 曰 刺 襄 公 也 毛 鄭 苦 作 蒹 葭 二 語, 附 會 周 禮, 則 大 失 詩 人 之 意 矣 73 思 故 周 賢 人 之 詩 因 毛 鄭 而 另 創 朱 鶴 齡 ( 江 蘇 ) 詩 經 通 義 序 說 與 詩 不 附, 毛 鄭 太 泥 周 禮, 思 故 周 之 因 毛 鄭 而 永 叔 諸 家, 推 衍 愈 覺 紆 回 潁 濱 ( 蘇 詩 另 創 轍 ) 云 : 襄 公 不 知 以 周 禮 治 其 國, 故 告 之 曰 : 有 賢 者 於 是 不 遠 也, 胡 不 求 與 為 治 哉! 此 近 之 周 自 平 王 東 遷, 襄 公 父 子 畧 取 岐 豐 之 地, 頓 以 攻 戰 為 威, 其 氣 肅 殺, 文 武 成 康 之 禮 教 蕩 然 矣 周 之 遺 民, 思 見 周 之 子 孫 而 不 可 得, 故 有 所 謂 伊 人 之 思 焉 [ 明 ] 李 清 [ 明 ] 陳 元 亮 輯 : 鑑 湖 詩 說. 蒹 葭 ( 明 末 刊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卷 1, 頁 [ 明 ] 朱 朝 瑛 : 讀 詩 略 記.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82 冊, 卷 2, 頁 61-62, 總 頁 [ 明 ] 賀 貽 孫 : 詩 觸.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清 ] 咸 豐 敕 書 樓 刻 水 田 居 全 集 本 ), 第 72 冊, 卷 2, 頁 45-46, 總 頁 [ 明 ] 朱 鶴 齡 : 詩 經 通 義. 蒹 葭 (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85 冊, 卷 4, 頁 31-32, 總 頁
29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25 作 者 出 處 簡 要 陳 述 詩 旨 淵 源 胡 紹 曾 ( 江 蘇 ) 1630 前 後 顧 懋 樊 ( 浙 江 ) 1630 前 後 陸 化 熙 ( 江 蘇 ) 前 後 吳 肅 公 ( 安 徽 ) 劉 敬 純 ( 不 詳 ) 詩 經 胡 傳 序 : 刺 襄 公 也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思 故 周 賢 因 毛 鄭 而 無 以 固 其 國 焉 詩 說 : 君 子 隱 于 人 之 詩 另 創 河 上, 秦 人 慕 之 而 作 是 詩 呂 氏 鄭 氏 皆 從 舊 說 蓋 君 子 居 其 地 則 因 其 俗, 人 君 與 民 為 政, 道 亦 當 然, 而 況 周 之 禮, 必 當 從 乎 然 此 義 固 正, 而 非 詩 之 情 事, 朱 子 謂 其 穿 鑿, 固 然 朱 公 遷 曰 : 秦 無 男 女 淫 奔, 亦 無 尊 賢 好 德 之 風, 豈 朋 友 想 念 而 作 歟? 然 玩 其 語 氣, 一 往 寄 情, 瀟 灑 而 淒 涼, 深 長 而 浩 渺, 有 非 懷 人 惜 別 之 常 者 豈 宗 邦 淪 棄, 其 間 賢 人 君 子, 有 西 方 美 人 之 慨 乎? 75 桂 林 詩 正 喻 周 雖 東 遷, 故 老 猶 有 存 者, 襄 公 奄 有 其 業, 不 能 訪 而 求 之 76 詩 通 通 詩 反 覆 詠 嘆, 無 非 想 像 其 人 所 在, 而 形 容 得 見 之 難 耳 77 詩 問 略 求 賢 之 詩 毛 鄭 懷 人 之 詩 朱 熹 秦 則 蒹 葭 之 伊 人, 不 仕 于 異 隱 者 訴 懷 朱 熹 姓 皆 高 節 無 求, 超 然 流 俗 者 也 之 詩 易 曰 : 嘉 遯 貞 吉 聖 人 亟 錄 其 詩, 如 見 其 人, 所 以 風 世 之 逐 于 利 祿, 而 迷 于 濁 亂 不 止 者 也 78 詩 意 秦 無 尊 賢 好 德 之 風, 又 無 男 女 滛 奔, 豈 朋 友 相 念 而 作 與? 79 懷 友 之 詩 朱 熹 75 [ 明 ] 胡 紹 曾 : 詩 經 胡 傳. 國 風. 蒹 葭, 未 收 書 輯 刊. 壹 輯 ( 影 印 [ 明 ] 崇 禎 16 年 胡 氏 春 煦 堂 刻 本 ), 第 4 冊, 卷 4, 頁 7-8, 總 頁 [ 明 ] 顧 懋 樊 : 桂 林 詩 正. 國 風.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桂 林 經 說 本 ), 第 68 冊, 卷 3, 頁 35-37, 總 頁 [ 明 ] 陸 化 熙 : 詩 通. 國 風. 蒹 葭, 續 修. 經 部 ( 影 印 明 書 林 李 少 泉 刻 本 ), 第 61 冊, 卷 1, 頁 63, 總 頁 [ 清 ] 吳 肅 公 : 詩 問 略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頁 3 案 : 此 書 原 誤 題 為 陳 子 龍 之 作, 辨 誤 參 見 拙 著 : 論 詩 問 略 之 作 者 與 內 容, 鍾 彩 鈞 主 編 : 傳 承 與 創 新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十 周 年 紀 念 論 文 集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1999 年 ), 頁 的 討 論 吳 肅 公 生 存 於 明 代 18 年, 故 列 入 討 論 79 [ 明 ] 劉 敬 純 : 詩 意. 秦. 蒹 葭, 存 目 叢 書. 經 部 ( 影 印 明 鈔 本 ), 第 72 冊, 頁 52, 總 頁 426 案 : 劉 敬 純 生 平 不 詳, 故 列 在 最 後
30 2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統 計 前 述 的 相 關 文 本, 共 有 六 十 七 條 資 料 六 十 八 位 作 者 這 些 資 料 詮 釋 蒹 葭 的 詩 旨 內 容, 依 據 前 述 朱 熹 與 毛 鄭 二 分 的 詩 經 學 史 一 般 性 認 知, 可 以 分 為 兩 大 類 : 一 是 根 據 朱 熹 詩 集 傳 一 般 性 的 追 求 某 人, 特 別 注 重 個 人 思 念 的 觀 點, 或 再 進 一 步 發 揮 的 內 容, 80 包 括 七 小 類 共 五 十 一 條 :(1) 懷 人 之 詩 : 二 十 二 條 ;(2) 思 慕 隱 者 之 詩 : 十 條 ; (3) 隱 者 訴 懷 之 詩 : 八 條 ;(4) 懷 友 之 詩 : 三 條 ;(5) 求 道 者 之 詩 : 三 條 ; (6) 思 見 某 人 之 詩 : 三 條 ;(7) 感 時 寄 懷 之 詩 : 二 條 一 是 根 據 毛 公 鄭 玄 孔 穎 達 等 毛 詩 注 疏 政 治 性 的 用 周 禮 思 賢 人, 特 別 注 重 政 治 功 能 的 觀 點 及 另 行 發 揮 的 內 容, 大 致 可 以 包 括 六 小 類 共 二 十 二 條 :(1) 思 用 周 禮 之 詩 : 七 條 ;(2) 求 賢 之 詩 : 七 條 ;(3) 思 故 周 之 詩 : 二 條 ;(4) 期 望 秦 襄 公 輔 佐 周 王 以 圖 王 業 中 興 之 詩 : 二 條 ;(5) 思 故 周 賢 人 之 詩 : 二 條 ;(6) 思 賢 主 之 詩 : 二 條 由 於 某 些 作 者 或 者 僅 列 出 不 同 的 觀 點, 並 未 提 供 何 種 說 法 較 正 確 的 判 斷 性 答 案 ; 或 者 對 不 同 觀 點 的 相 異 性 認 識 不 清, 誤 認 兩 種 本 來 不 同 的 觀 點 為 相 近, 因 此 僅 能 歸 入 兩 類 中, 故 統 計 的 總 數 因 這 類 重 複 而 有 七 十 三 條 以 資 料 的 出 處 言, 來 自 詩 經 學 專 著 的 有 五 十 五 條, 來 自 非 詩 經 學 專 著 的 有 十 二 條 以 出 生 空 間 的 籍 貫 論, 在 所 知 的 六 十 六 人 中, 隸 屬 於 浙 江 者 有 二 十 人, 江 蘇 的 十 八 人, 然 後 依 次 是 江 西 的 七 人 福 建 的 五 人 湖 北 的 五 人 安 徽 的 四 人 河 北 有 兩 人 ; 山 西 湖 南 山 東 廣 東 四 川 等 有 1 人 以 出 生 時 間 言, 所 知 的 六 十 七 位 作 者 是 : 出 生 於 十 四 世 紀 上 半 世 紀 (1349 以 前 ) 者 有 四 位 下 半 世 紀 ( ) 者 有 四 位 ; 出 生 於 十 五 世 紀 上 半 世 紀 ( ) 者 二 位 80 朱 熹 判 斷 詩 序 之 說 是 否 可 信, 主 要 是 依 據 詩 序 所 言 是 否 可 以 在 現 存 的 歷 史 典 籍 中 找 到 相 關 歷 史 事 件 的 記 載 為 準 這 可 以 從 詩 序 辨 說 所 謂 大 率 秦 風 唯 黃 鳥 渭 陽 為 有 據, 其 他 諸 詩 皆 不 可 考 以 及 論 蒹 葭 詩 時 所 謂 此 詩 未 詳 所 謂, 然 序 說 之 鑿, 則 必 不 然 矣 兩 處 的 說 法 知 之 同 時 因 為 認 定 蒹 葭 詩 沒 有 歷 史 依 據, 因 此 反 對 將 伊 人 解 釋 成 為 任 何 專 指 的 對 象, 認 為 伊 人 的 人, 僅 能 做 為 一 般 性 的 那 個 人 解 讀 這 也 就 是 詩 集 傳 有 別 於 毛 詩 注 疏 之 處 以 上 所 言 參 見 :[ 宋 ] 朱 熹 : 詩 序 辨 說,[ 清 ] 王 鴻 緒 等 編 : 詩 經 傳 說 彙 纂 ( 臺 北 : 維 新 書 局,1978 年 影 印 [ 清 ] 同 治 7 年 馬 新 貽 摹 刊 本 ), 卷 上, 頁 46-47, 總 頁 516 [ 宋 ] 黎 靖 德 編, 王 星 賢 點 校 : 朱 子 語 類. 論 語. 憲 問 篇. 或 問 子 產 章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6 年 ) : 問 管 仲, 曰 : 人 也 范 楊 皆 以 為 盡 人 道, 集 注 以 為 猶 云 此 人 也, 如 何? 曰 : 古 本 如 此 說, 猶 詩 所 謂 伊 人, 莊 子 所 謂 之 人 也 若 作 盡 人 道 說, 除 管 仲 是 箇 人, 他 人 便 都 不 是 人? 見 卷 44, 頁 1123
31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27 下 半 世 紀 ( ) 者 五 位 ;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上 半 世 紀 ( ) 者 七 位 下 半 世 紀 ( ) 者 有 三 十 三 位 ; 出 生 於 十 七 世 紀 (1600 以 後 ) 者 有 十 二 位, 這 是 此 文 蒐 集 統 計 的 結 果 三 詮 釋 表 現 的 整 體 分 析 經 由 前 述 統 計 歸 納, 可 以 粗 略 了 解 明 代 部 分 學 者 詮 釋 蒹 葭 的 詩 旨 內 容 詩 旨 判 定 的 淵 源 詮 釋 者 的 空 間 與 時 間 分 布 的 情 形 首 先 就 詩 經 學 的 內 容 言, 這 些 明 代 學 者 對 蒹 葭 詩 旨 的 解 說, 基 本 上 都 以 朱 熹 詩 集 傳 系 統 與 毛 詩 注 疏 系 統 的 解 說, 做 為 詮 解 之 際 主 要 的 參 考 承 襲 對 象 ; 或 者 直 接 引 述 某 家 之 說 或 者 根 據 某 家 之 說 再 加 發 揮 或 者 依 違 於 兩 家 之 間 或 者 兩 家 並 列 而 不 做 判 斷 等, 大 致 都 沒 有 脫 離 兩 家 的 詮 解 範 圍 之 外 就 明 代 官 學 以 朱 熹 詩 集 傳 為 正 統 的 事 實 言, 學 者 以 朱 熹 之 解 為 根 據 而 進 行 解 說, 本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行 為, 但 前 述 依 循 朱 熹 之 說 的 五 十 一 條 中, 完 全 依 照 詩 集 傳 解 說 的 卻 僅 有 三 條, 多 數 則 僅 師 詩 集 傳 之 意 而 不 用 其 文, 這 些 詮 解 者 多 以 伊 人 為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之 彼 人 的 基 本 立 場 為 原 始 依 據, 再 從 上 下 求 之 而 皆 不 可 得 的 有 心 追 尋 的 狀 況, 進 行 種 種 不 同 的 詮 解 或 者 是 不 針 對 某 個 特 定 範 圍 或 對 象 的 渾 說, 因 而 視 蒹 葭 為 懷 人 之 詩 ; 或 者 針 對 某 個 特 定 範 圍 而 不 指 明 個 別 對 象 的 詮 釋, 因 而 視 蒹 葭 為 思 見 某 人 之 詩 為 思 慕 隱 者 之 詩 為 懷 友 之 詩, 這 種 詮 解 是 針 對 外 在 的 現 象, 因 而 提 出 批 評 或 建 議 的 第 三 者 立 場 下 的 發 言 若 是 從 第 一 人 稱 表 達 作 者 個 人 內 在 感 動 的 自 述 己 懷 者 的 立 場 發 言, 則 可 視 蒹 葭 為 隱 者 訴 懷 之 詩 為 求 道 者 之 詩 為 感 時 寄 懷 之 詩 等 這 些 答 案 實 際 上 都 是 作 者 在 朱 熹 詩 集 傳 和 詩 序 辨 說 影 響 下 詮 解 而 得 的 結 果 這 些 明 代 學 者 在 詮 解 蒹 葭 詩 旨 之 際, 還 有 一 類 甚 至 完 全 不 接 受 朱 熹 詩 經 學 觀 點 的 詮 釋 者, 他 們 主 要 是 依 據 毛 詩 序 未 能 用 周 禮, 將 無 以 固 其 國 毛 傳 國 家 待 禮 然 後 興 鄭 箋 秦 取 周 之 舊 土, 國 人 被 周 之 德 教 日 久, 襄 公 新 為 諸 侯, 未 習 周 之 禮 法, 故 國 人 未 服, 得
32 2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周 禮 以 年 之 則 民 服 正 義 欲 令 襄 公 敬 順 求 知 禮 之 賢 人, 以 教 其 國 也 ; 勸 君 求 是 知 周 禮 之 賢 人 等 與 秦 國 政 治 管 理 相 關 的 觀 點 為 詮 釋 基 準, 將 蒹 葭 放 在 政 治 層 面 上 詮 解 其 中 有 從 基 於 協 助 秦 襄 公 更 好 統 治 的 立 場 或 從 期 待 襄 公 有 所 作 為 的 角 度 考 慮, 視 蒹 葭 為 思 賢 主 之 詩 ; 有 從 制 度 的 改 革 上 進 行 考 慮, 視 蒹 葭 為 思 用 周 禮 之 詩 ; 有 從 君 主 必 須 訪 求 輔 佐 治 國 人 才 的 角 度 考 慮, 視 蒹 葭 為 求 賢 之 詩 為 思 故 周 賢 人 之 詩 ; 有 從 擁 護 周 王 朝 大 一 統 的 角 度 發 言, 視 蒹 葭 為 期 望 秦 襄 公 輔 佐 周 王 以 圖 王 業 中 興 之 詩 ; 有 從 當 地 居 民 一 時 無 法 接 受 新 統 治 方 式 的 角 度 思 考, 視 蒹 葭 為 思 故 周 之 詩 這 就 是 那 一 類 完 全 不 接 受 朱 熹 詩 經 學 觀 點 者 的 詮 釋 內 容 及 其 所 以 如 此 詮 釋 原 因 的 分 析 除 完 全 接 受 與 完 全 不 接 受 詩 集 傳 解 說 的 兩 大 對 立 性 詮 解 立 場 者 外, 另 有 一 類 不 完 全 接 受 朱 熹 詩 經 學 觀 點 者, 這 類 詮 釋 者 將 毛 詩 注 疏 與 詩 集 傳 的 相 關 觀 點, 不 加 任 何 意 見 的 並 列, 此 種 排 列 方 式, 或 者 表 示 詮 釋 者 認 為 毛 詩 注 疏 可 以 補 充 詩 集 傳 解 說 的 不 足 或 者 表 示 詮 釋 者 認 為 毛 詩 注 疏 在 詮 解 上 與 詩 集 傳 處 於 相 對 獨 立 平 等 的 地 位 或 者 表 明 詮 釋 者 並 不 認 同 詩 集 傳 的 官 方 解 說 為 詩 經 唯 一 正 確 的 解 釋 不 完 全 接 受 詩 集 傳 詮 解 意 見 者 的 表 現, 表 面 上 看 來 是 將 二 者 等 同 看 待, 但 若 是 將 詩 集 傳 的 官 學 身 份 納 入 考 慮, 則 可 知 實 質 上 詮 釋 者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的 程 度 高 於 詩 集 傳, 否 則 就 不 必 列 出 毛 詩 注 疏 的 解 說 了 這 種 將 毛 鄭 與 朱 熹 兩 種 解 說 並 列 在 一 起 的 情 況, 除 未 加 任 何 意 見 者 外, 還 有 一 種 是 在 自 己 的 主 張 外, 或 者 引 述 他 家 之 說 進 行 批 判, 如 詩 傳 闡 批 評 詩 序 ; 或 者 僅 博 引 陳 列 多 家 異 說, 如 詩 牖 的 方 式 這 種 詮 解 方 式 其 實 和 並 列 式 相 同, 都 是 融 合 毛 詩 注 疏 與 詩 集 傳 的 綜 合 性 學 術 基 本 性 格 的 表 現, 這 同 時 也 表 示 詩 集 傳 學 術 地 位 逐 漸 衰 弱 的 事 實, 理 由 是 詮 釋 者 無 論 是 陳 列 並 列 或 是 批 判, 基 本 上 都 表 示 在 其 詮 解 過 程 中, 或 自 覺 或 不 自 覺 的 把 毛 詩 注 疏 納 入 自 己 詮 解 的 考 慮 之 中, 若 非 詩 集 傳 原 先 擁 有 的 強 勢 學 術 權 威 地 位 已 經 衰 落, 詮 釋 者 絕 不 可 能 想 到 要 理 會 毛 詩 注 疏, 亦 即 只 有 在 詩 集 傳 地 位 低 落 以 後, 纔 有 可 能 出 現 前 述 那 類 陳 列 並 列 或 是 批 判 的 詮 解 形 式
33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29 若 從 地 理 空 間 觀 察, 浙 江 地 區 二 十 人, 其 中 七 人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一 人 同 時 接 受 詩 集 傳 與 毛 詩 注 疏, 這 八 人 的 出 生 時 間, 集 中 在 十 六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江 蘇 地 區 十 八 人, 有 五 位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二 位 同 時 接 受 詩 集 傳 與 毛 詩 注 疏, 這 七 人 中 一 位 出 生 於 十 五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二 位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四 位 出 生 於 十 七 世 紀 江 西 地 區 七 人, 只 有 出 生 於 十 四 世 紀 的 一 人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福 建 地 區 五 人, 僅 有 一 位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者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湖 北 地 區 五 人, 有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的 兩 位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安 徽 地 區 四 人, 有 兩 位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一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上 半 世 紀 一 出 生 於 十 七 世 紀 河 北 地 區 兩 人 均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一 出 生 於 十 五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一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山 西 地 區 一 人 出 生 於 十 四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 廣 東 地 區 一 人 四 川 地 區 一 人 湖 南 地 區 一 人 山 東 地 區 一 人 等 四 人, 均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這 五 位 都 是 詩 集 傳 的 擁 護 者 若 結 合 出 生 時 間 與 家 派 認 同 加 以 分 析, 則 浙 江 地 區 大 約 在 萬 曆 (1573) 後 毛 詩 注 疏 纔 開 始 被 接 受 ; 江 蘇 地 區 大 約 從 正 德 (1506) 後 毛 詩 注 疏 即 開 始 受 到 注 意, 然 後 逐 漸 加 深 ; 江 西 地 區 的 楊 士 奇 僅 是 引 述 南 宋 人 之 論, 不 能 確 定 是 否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 福 建 地 區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的 是 何 楷, 大 約 在 崇 禎 (1628) 後 纔 發 生 影 響 ; 湖 北 地 區 在 正 德 以 後, 開 始 有 人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 安 徽 地 區 大 約 嘉 靖 (1522) 後, 開 始 有 人 注 意 毛 詩 注 疏 ; 河 北 地 區 正 德 以 後, 即 有 人 注 意 毛 詩 注 疏 ; 其 他 地 區 則 缺 乏 可 以 依 據 的 資 料 再 從 此 文 收 錄 條 文 的 多 寡, 可 以 了 解 明 代 詩 經 學 或 學 術 發 達 的 地 區, 比 較 集 中 在 浙 江 江 蘇 江 西 湖 北 福 建 安 徽 等 地 以 上 即 根 據 此 文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推 論 的 結 果 從 歷 史 事 實 與 時 間 來 看, 程 朱 理 學 既 然 是 明 代 官 方 正 統 之 學, 則 明 人 學 習 詩 經 者, 先 了 解 接 受 詩 集 傳 與 詩 序 辨 說 自 是 必 然 的 過 程, 在 科 舉 官 學 標 準 沒 有 改 變 之 前, 不 可 能 出 現 學 習 之 初, 就 拒 絕 接 受 朱 熹 詩 經 學 意 見 的 狀 況, 明 代 的 詩 經 學 者 必 然 都 有 學 習 朱 熹 詩 集 傳 的 經 驗, 因 此 被 朱 熹 批 評 的 毛 詩 注 疏, 尤 其 是 詩 序 的 解 說, 在 明 代 詩 經 學 界 受 到 批 評 排 斥, 應 該 是 很 正 常 的 現 象, 明 代 早 期 毛 詩 注 疏 的 確 受 到 壓 抑 而 未 能 得 到 應 有 的 重 視, 但 實 際 上 並 未 完 全 滅 絕 無 傳, 否
34 3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則 就 不 可 能 出 現 現 當 代 經 學 史 所 謂 明 代 後 期 漢 學 復 興 之 事 了 就 毛 詩 注 疏 從 壓 抑 而 逐 漸 受 到 注 意, 受 到 比 較 全 面 性 注 意 的 過 程 而 言, 根 據 筆 者 以 往 的 研 究, 則 大 致 到 正 德 ( ) 年 間, 纔 逐 漸 受 到 相 關 學 者 的 重 視, 直 至 萬 曆 二 十 二 年 (1594) 官 方 重 刊 十 三 經 注 疏 之 後, 纔 正 式 取 得 官 方 承 認 的 身 分, 但 其 功 能 也 僅 是 補 充 朱 熹 觀 點 不 足 的 輔 佐 性 地 位 而 已, 並 不 具 有 獨 立 學 術 的 價 值 地 位 不 過 相 對 於 十 五 世 紀 正 德 以 前, 官 方 與 民 間 均 未 特 別 加 以 重 視 的 實 況, 則 十 六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的 萬 曆 以 後, 毛 詩 注 疏 的 確 可 以 具 有 復 興 的 地 位 81 歸 納 此 文 明 代 學 者 詮 解 蒹 葭 詩 旨 的 表 現, 出 生 於 十 五 世 紀 上 半 世 紀 以 前 的 十 位 詮 釋 者 中, 除 楊 士 奇 編 纂 的 歷 代 名 臣 奏 議 中 收 有 南 宋 理 宗 朝 文 章 而 引 述 毛 詩 注 疏 外, 其 餘 九 位 都 完 全 接 受 詩 集 傳 ; 出 生 於 十 五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的 五 位, 有 兩 位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上 半 世 紀 的 七 位, 有 兩 位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的 三 十 三 位 詮 釋 者, 有 七 位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兩 位 詩 集 傳 與 毛 詩 注 疏 並 列 ; 出 生 於 十 七 世 紀 的 十 二 位 詮 釋 者, 有 七 位 接 受 毛 詩 注 疏 一 位 詩 集 傳 與 毛 詩 注 疏 並 列 從 前 述 簡 單 的 歸 納, 可 以 發 現 毛 詩 注 疏 被 接 受 的 例 證 時 間 越 後 越 多, 最 早 接 受 者 是 十 五 世 紀 下 半 世 紀 的 呂 柟 與 袁 仁, 呂 柟 是 正 德 三 年 (1508) 進 士, 時 年 虛 歲 三 十, 袁 仁 與 呂 柟 同 庚, 則 兩 者 的 影 響 力, 依 一 般 情 況 推 測, 大 約 也 都 開 始 於 正 德 朝 及 其 後 ; 十 六 世 紀 已 經 有 十 一 位 認 同 或 不 反 對 毛 詩 注 疏 ; 十 七 世 紀 以 後 接 受 或 不 反 對 毛 詩 注 疏 者, 已 經 遠 超 過 接 受 認 同 詩 集 傳 者 這 一 有 限 材 料 的 簡 略 分 析, 竟 然 與 前 述 毛 詩 注 疏 在 正 德 朝 開 始 受 到 注 意, 發 展 到 萬 曆 朝 後 更 受 到 官 方 與 民 間 重 視, 因 而 相 對 興 盛 的 狀 況 相 符, 筆 者 以 往 的 研 究 成 果, 竟 然 可 以 透 過 此 研 究 而 獲 得 再 一 次 的 證 實 再 從 作 者 的 地 域 屬 性 來 看,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等 連 在 一 起 的 沿 海 三 省 共 有 四 十 三 位, 佔 所 知 六 十 六 位 作 者 的 六 成 五 以 上 ; 若 再 加 上 鄰 近 的 安 徽 與 江 西, 則 五 省 共 有 五 十 四 位, 佔 全 數 作 者 的 八 成 二 左 右, 根 據 此 一 結 果, 大 致 可 以 推 論 這 五 省, 大 約 就 是 明 代 文 化 比 較 發 達 的 地 區, 或 者 還 可 以 加 上 湖 北 省 這 81 此 段 所 言 的 詳 細 分 析, 請 參 見 拙 著 : 明 代 詩 經 學 研 究 第 四 章 明 代 詩 經 學 流 衍, 同 註 3, 頁 的 討 論
35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31 個 歸 納 統 計 的 表 現, 居 然 也 與 現 代 學 者 研 究 明 代 江 南 地 區 表 現 的 文 化 經 濟 與 人 才 冠 天 下 的 實 況 大 致 相 吻 合 82 經 由 前 述 明 代 學 者 詮 釋 蒹 葭 實 況 的 統 計 與 意 義 的 分 析, 大 致 可 以 了 解 即 使 是 單 一 篇 章 的 表 現, 可 能 也 脫 離 不 了 整 體 詩 經 學 甚 至 整 體 學 術 走 向 的 影 響 以 上 的 推 論 當 然 只 是 根 據 此 文 研 究 探 討 後 初 步 的 大 膽 假 設, 歷 史 事 實 是 否 如 此, 還 需 要 更 多 研 究 成 果 的 證 實 或 證 偽 面 對 文 本 的 詮 解, 就 現 代 對 詮 釋 心 理 與 過 程 的 了 解, 不 可 能 存 在 一 個 純 粹 空 白 客 觀 的 詮 釋 者, 任 何 詮 釋 者 在 進 行 理 解 詮 釋 之 前, 必 然 都 有 一 個 希 望 從 文 本 中 獲 得 什 麼 的 理 解 規 畫, 這 個 理 解 規 畫 又 必 然 與 詮 釋 者 過 去 學 習 的 歷 史, 以 及 當 時 所 處 環 境 具 有 密 切 關 係, 這 個 規 畫 涉 及 的 相 關 內 容, 筆 者 就 以 詮 釋 意 圖 總 括 稱 之 83 然 則 明 代 這 些 詩 經 學 者 在 詮 釋 蒹 葭 之 時, 其 詮 釋 意 圖 云 何? 達 成 詮 釋 意 圖 目 標 涉 及 的 條 件 有 那 些? 根 據 本 文 設 計 的 研 究 內 容, 可 以 將 前 述 的 追 問 轉 化 為 兩 個 比 較 實 際 的 問 題 : 一 是 明 代 這 些 作 者 根 據 那 些 相 關 條 件 以 決 定 蒹 葭 詩 的 詩 旨 ; 一 是 這 些 條 件 與 詩 集 傳 和 毛 詩 注 疏 的 不 同 解 釋 方 向 是 否 相 關 回 答 前 述 兩 個 問 題, 就 本 研 究 而 言, 至 少 要 針 對 以 下 四 個 問 題 進 行 思 考 :( 一 ) 作 者 創 作 意 圖 的 思 考 : 此 詩 是 純 粹 發 抒 個 人 情 感 的 私 人 性 創 作? 還 是 有 意 針 對 現 實 社 會 問 題 進 行 提 醒 或 批 判 的 政 治 性 創 作?( 二 ) 收 錄 者 納 入 收 錄 的 思 考 : 此 詩 是 因 為 原 本 就 具 有 政 治 用 意 的 創 作 故 加 以 收 錄? 還 是 收 錄 者 根 據 自 己 的 需 要 而 進 行 政 治 性 的 附 會?( 三 ) 作 者 身 分 地 位 的 思 考 :(1) 身 分 : 直 接 關 係 的 周 遺 民? 直 接 關 係 的 秦 國 人? 與 周 秦 無 關 的 第 三 者?(2) 地 位 : 普 通 民 眾? 一 般 士 人? 政 年 官 員?( 四 ) 作 者 創 作 時 間 的 思 考 : 秦 襄 公 剛 受 封 得 地 之 際? 得 地 統 治 之 時? 死 後 的 最 終 評 有 關 明 代 江 南 地 區 範 圍 的 界 定, 參 見 徐 茂 明 : 江 南 的 歷 史 內 涵 與 區 域 變 遷, 史 林 2002 年 第 3 期, 頁 有 關 江 南 地 區 科 舉 人 才 的 討 論, 參 考 范 金 民 : 明 清 江 南 進 士 數 量 地 域 分 布 及 其 特 色 分 析, 南 京 大 學 學 報 ( 哲 學. 人 文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版 ) 1997 年 第 2 期, 頁 有 關 江 南 地 區 教 育 經 濟 與 人 才 的 討 論, 參 見 李 伯 重 : 八 股 之 外 : 明 清 江 南 的 教 育 及 其 對 經 濟 的 影 響, 清 史 研 究 2004 年 第 1 期 (2004 年 2 月 ), 頁 1-14 有 關 詮 釋 上 涉 及 的 前 理 解 或 誤 解 及 理 解 規 畫 等 意 見, 係 參 考 洪 漢 鼎 先 生 分 析 解 說 西 洋 詮 釋 學 者 的 觀 點 而 成, 參 見 洪 漢 鼎 先 生 : 詮 釋 學 史 ( 臺 北 : 桂 冠 圖 書 公 司,2003 年 修 定 版 ), 頁 及 頁 等 處 的 討 論
36 3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價? 這 四 個 條 件 的 不 同 取 捨, 就 形 成 不 同 的 詮 釋 意 圖, 同 時 關 係 到 詮 解 內 容 的 結 論 就 此 文 收 錄 的 明 代 學 者 而 言, 觀 察 其 中 認 同 毛 詩 注 疏 的 詮 釋 者, 則 大 致 上 比 較 偏 向 於 視 蒹 葭 為 具 有 政 治 意 圖 的 創 作 原 詩 本 就 具 有 寓 意 作 者 為 周 遺 民 沒 有 特 別 注 意 是 民 眾 或 官 員 創 作 時 間 可 能 在 秦 襄 公 初 得 地 之 時 等 的 方 向 進 行 思 考 發 揮 至 於 認 同 詩 集 傳 的 詮 釋 者, 大 致 上 比 較 偏 向 於 視 蒹 葭 為 抒 發 個 人 情 感 收 錄 者 根 據 需 要 而 附 會 解 說 第 三 者 創 作 比 較 趨 近 於 非 官 員 的 民 眾 或 士 人 不 太 注 意 創 作 時 間 等 的 方 向 思 考 發 揮 根 據 這 些 詮 釋 蒹 葭 學 者 用 來 判 斷 決 定 詩 旨 的 條 件, 即 可 知 毛 鄭 一 系 的 詮 解 者 都 儘 可 能 的 從 政 治 參 與 的 公 共 性 角 度 進 行 詮 釋, 朱 熹 一 系 的 詮 釋 者 則 比 較 傾 向 於 從 個 人 情 感 的 私 人 性 角 度 進 行 發 揮 這 是 兩 家 在 蒹 葭 意 義 的 認 知 上 不 同 表 現 的 實 況 就 今 日 一 般 經 學 史 的 常 識 性 意 見 而 言, 毛 鄭 孔 一 系 漢 唐 學 者 解 說 詩 經 內 容 依 據 的 詩 序, 多 數 人 都 同 意 是 從 東 周 到 漢 代 逐 漸 完 成 的 非 一 時 一 地 一 人 之 作 品, 內 容 主 旨 當 該 在 秦 始 皇 (259B.C.-210B.C.) 統 治 中 國 之 前 已 經 形 成 以 現 在 所 知 的 文 獻 觀 之, 當 時 儒 家 群 體 的 知 識 人, 對 政 治 運 作 的 認 同, 主 要 的 理 想 傾 向 大 致 都 有 賢 德 之 人 纔 能 得 天 下 的 前 提 性 思 考, 因 此 雖 不 反 對 武 力 革 命, 但 也 只 有 在 時 王 造 成 民 眾 苦 難 而 難 以 改 善 下 的 弔 民 伐 罪 之 類 的 戰 爭, 亦 即 必 須 在 為 民 眾 擺 脫 既 有 苦 難, 因 而 可 以 創 造 更 佳 與 更 好 生 活 環 境 的 前 提 下, 纔 可 以 發 動 戰 爭 取 得 政 權 這 位 發 動 革 命 行 動 者, 必 須 是 位 賢 德 而 受 到 上 天 和 民 眾 充 分 肯 定 的 領 導 者, 這 可 以 從 論 語 中 孔 子 一 再 強 調 堯 舜 禹 文 王 等 等 帝 王 為 德 性 典 範 ; 84 以 及 尚 書 有 所 謂 天 命 有 德 服 天 命 受 天 命 85 孟 子 一 再 強 調 天 與 之 等 等 的 說 法 而 知 之, 86 亦 即 當 時 多 數 如 泰 伯 稱 堯 蕩 蕩 乎, 民 無 能 名 焉! 巍 巍 乎! 其 有 成 功 也! 煥 乎! 其 有 文 章 稱 禹 吾 無 間 然 矣! 稱 周 之 德, 可 謂 至 德 也 已 矣 衛 靈 公 稱 舜 恭 己 正 南 面 見 [ 宋 ] 朱 熹 : 四 書 章 句 集 註. 論 語 集 注. 泰 伯 ( 臺 北 : 鵝 湖 出 版 社,1984 年 新 編 點 校 本 ), 卷 4, 頁 ; 衛 靈 公, 卷 8, 頁 162 如 天 命 有 德, 五 服 五 章 哉 有 夏 服 天 命 有 殷 受 天 命 之 類, 參 見 尚 書 正 義. 皋 陶 謨 召 誥, 卷 4, 頁 22, 總 頁 62; 卷 15, 頁 10, 總 頁 222 孟 子 天 與 之 的 說 法, 參 見 [ 漢 ] 趙 岐 著,[ 宋 ] 孫 奭 疏 : 孟 子 注 疏. 萬 章 上, 卷 9 下, 頁 1, 總 頁 168 及 頁 3, 總 頁 169
37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33 儒 家 的 知 識 人, 雖 然 身 處 詩 經 所 謂 溥 天 之 下, 莫 非 王 土, 率 土 之 濱, 莫 非 王 臣 的 血 緣 至 上 的 時 代, 87 但 依 然 從 理 想 政 治 的 角 度 考 慮, 因 而 形 成 一 種 聖 賢 方 能 成 王 與 能 力 優 於 血 緣 的 集 體 理 想 性 的 認 知, 在 當 時 儒 家 此 種 政 治 理 想 的 影 響 下, 即 使 基 於 血 緣 而 世 襲 的 統 治 者, 部 分 國 君 選 擇 繼 任 者 之 際, 也 出 現 有 傳 於 賢 而 不 傳 於 子 的 狀 況, 88 甚 至 到 漢 代 還 有 廢 年 邑 王 而 迎 漢 宣 帝 (91B.C.-49 B.C.) 之 事 詩 序 既 然 寫 成 於 這 樣 的 時 空 中, 則 必 然 帶 有 時 代 思 想 的 烙 印, 在 那 樣 的 時 空 下, 於 是 認 定 詩 經 原 本 就 具 有 勸 諫 政 治 領 導 者 的 諫 書 功 能, 89 詩 經 詮 釋 預 設 的 閱 讀 對 象, 在 此 前 提 下 自 是 以 統 治 者 為 主 認 同 毛 鄭 一 系 的 詮 解 者, 由 於 自 覺 或 不 自 覺 地 認 同 周 秦 時 代 儒 家 的 政 治 理 想, 故 而 儘 量 從 政 治 參 與 的 公 共 性 角 度 進 行 詮 解 也 就 可 以 理 解 了 詩 集 傳 成 書 時 代 的 歷 史 時 空, 其 政 治 運 作 方 式 當 然 已 與 成 書 於 東 周 到 漢 代 的 毛 詩 不 同, 這 時 家 天 下 的 君 主 世 襲 制 度, 已 經 鞏 固 如 山 而 難 以 撼 動, 東 周 以 來 賢 德 為 王 的 理 想 政 治 認 知, 已 經 墮 落 異 化 到 連 君 王 是 否 賢 德 都 不 能 討 論 的 王 者 必 賢 德 的 現 實 認 同, 在 此 一 血 緣 優 於 能 力 為 前 提 的 政 治 運 作 環 境 下, 漢 代 及 其 前 許 多 學 者 認 知 下 詩 經 擁 有 諫 書 功 能 的 政 治 作 用, 已 經 無 法 與 漢 代 相 比 了 ; 再 加 上 教 育 的 普 及 度 相 對 提 高, 以 及 科 舉 制 度 的 建 立 ; 一 般 人 讀 書 的 機 會 增 多, 87 毛 詩 注 疏. 小 雅. 北 山, 卷 13 之 1, 頁 19, 總 頁 這 可 以 從 宋 穆 公 臨 終 前, 囑 意 立 非 嫡 長 子 的 殤 公, 反 對 大 臣 立 公 子 馮 時 所 謂 : 先 君 以 寡 人 為 賢, 使 主 社 稷 若 棄 德 不 讓, 是 廢 先 君 之 舉 也, 豈 曰 能 賢 的 話 ; 以 及 孟 子 的 學 生 萬 章 問 孟 子 人 有 言 至 於 禹 而 德 衰, 不 傳 於 賢 而 傳 於 子, 有 諸 的 提 問 因 而 推 論 瞭 解 當 時 有 此 共 識, 否 則 宋 穆 公 就 不 至 於 提 出 此 種 說 詞, 而 宋 之 大 臣 也 不 可 能 接 受 ; 萬 章 就 更 不 可 能 提 出 此 問 為 難 孟 子, 而 孟 子 也 就 不 必 急 著 以 以 象 而 無 法 證 實 或 證 年 的 天 與 賢 則 與 賢, 天 與 子 則 與 子 的 天 選 說 回 應 了 以 上 參 見 春 秋 左 傳 正 義. 隱 公 三 年, 卷 3, 頁 8, 總 頁 52; 孟 子 注 疏. 萬 章 上, 卷 9 下, 頁 3, 總 頁 此 漢 代 王 式 因 年 邑 王 淫 亂 而 被 廢, 諸 王 國 臣 皆 因 此 而 受 累 論 死, 身 為 年 邑 王 師 的 王 式, 卻 可 以 因 為 以 詩 三 百 五 篇 朝 夕 授 王, 至 於 忠 臣 孝 子 之 篇, 未 嘗 不 為 王 反 復 誦 之 也 ; 至 於 危 亡 失 道 之 君, 未 嘗 不 流 涕 為 王 深 陳 之 也 的 以 三 百 五 篇 諫, 是 以 亡 諫 書 的 理 由, 因 而 得 以 減 死 論 如 若 當 時 沒 有 詩 經 為 具 有 諫 書 功 能 的 共 識, 則 其 理 由 將 不 可 能 被 接 受 參 見 [ 漢 ] 班 固 : 漢 書. 儒 林 傳 (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1995 年 影 印 點 校 本 ), 卷 88, 頁 3610 這 同 時 也 可 以 知 道 當 時 學 者 所 了 解 的 詩 經, 忠 臣 孝 子 之 篇 與 危 亡 失 道 之 君 確 實 是 其 主 要 的 內 容, 這 其 實 就 是 詩 序 內 容 表 現 的 主 要 重 點 或 許 可 以 建 議 那 些 爭 論 詩 序 成 於 何 時 的 研 究 者, 可 以 從 此 一 角 度 進 行 思 考
38 3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雖 然 參 與 政 治 的 機 會 也 大 大 提 昇, 但 競 爭 對 象 也 同 時 增 多, 詩 經 的 讀 者 固 然 還 是 以 準 政 治 的 參 與 者 為 主 要 對 象, 但 也 已 經 不 再 侷 限 於 準 政 治 參 與 者 了, 因 為 還 包 括 那 些 有 心 於 政 治 卻 無 法 參 與 政 治 的 失 落 者 不 以 參 與 政 治 為 首 要 目 標 的 社 會 教 化 者 一 般 自 知 無 能 力 參 與 政 治 的 普 通 讀 者 等 等, 詮 釋 內 容 針 對 的 對 象 範 圍, 因 而 也 就 大 幅 度 的 擴 大 就 是 說 宋 代 以 後 詩 經 的 讀 者, 固 然 不 排 除 以 政 治 參 與 為 目 標 的 讀 者, 但 也 已 經 不 再 僅 僅 限 於 參 與 政 治 者 了, 於 是 詩 經 詮 釋 針 對 的 對 象, 除 政 治 參 與 者 外, 同 時 還 必 須 考 慮 那 類 無 法 參 與 政 治 或 無 意 參 與 政 治 的 其 他 讀 者 詩 經 的 意 義 與 功 能, 在 此 時 空 環 境 需 要 的 影 響 下, 自 然 而 然 的 擴 充 而 溢 出 政 治 參 與 的 意 義 之 外, 某 些 專 注 於 此 種 詮 釋 意 義 大 量 溢 出 政 治 之 外 的 學 者, 例 如 鄭 樵 ( ) 與 朱 熹 等 人, 由 於 受 到 傳 統 經 典 神 聖 性 本 質 的 認 知, 以 及 直 接 面 對 經 書 以 尋 求 聖 人 義 理 的 回 歸 原 典 精 神 的 影 響, 因 此 缺 乏 經 書 可 以 因 為 不 同 時 空 環 境 的 需 要 而 重 構 意 義 的 詮 釋 認 知, 於 是 不 再 承 認 如 王 式 等 漢 代 學 者 所 謂 忠 臣 孝 子 之 篇 與 危 亡 失 道 之 君 等 一 類 涉 及 政 治 參 與 的 解 說 的 合 法 性, 亦 即 不 承 認 詩 序 為 主 的 相 關 解 說 在 經 典 義 理 上 的 合 法 性 地 位, 而 是 從 自 己 的 認 知 角 度 重 新 詮 解 詩 經 由 於 鄭 樵 與 朱 熹 等 詮 釋 者 詮 解 的 意 圖, 已 經 溢 出 詩 經 僅 有 政 治 參 與 的 唯 一 解 讀 範 圍 的 限 制, 蒹 葭 詩 中 的 伊 人, 就 不 必 指 實 為 周 禮 或 知 周 禮 及 其 他 與 政 治 必 然 掛 鉤 的 賢 人, 可 以 泛 指 一 般 人 的 彼 人 ; 至 於 整 首 詩 的 用 意, 自 然 也 就 不 必 如 詩 序 般 僅 具 有 諷 刺 秦 襄 公 不 用 周 禮 的 意 義, 而 是 開 放 性 的 不 知 其 何 所 指 的 充 滿 種 種 可 能 性 的 意 義 由 於 排 除 政 治 參 與 唯 一 性 的 拘 束, 並 傾 向 從 私 人 性 的 角 度 解 讀, 解 讀 者 可 以 比 較 自 由 的 根 據 本 身 情 緒 的 感 動 而 發 言, 解 讀 的 內 容 較 之 毛 鄭 一 系 因 而 更 具 多 元 性 靈 活 性, 使 得 詩 經 的 詮 釋 方 向, 逐 漸 脫 離 經 學 基 本 精 神, 即 倫 理 與 政 治 相 關 經 世 致 用 實 踐 功 能 要 求 的 束 縛 90 雖 然 這 種 開 放 性 的 詮 解 態 度 與 方 式, 後 來 甚 至 90 有 關 詩 經 毛 鄭 漢 學 一 系 與 朱 熹 宋 學 一 系 解 讀 方 向 不 同 的 緣 由, 未 具 名 審 查 學 者 有 固 有 其 較 複 雜 的 學 術 發 展 因 素, 與 大 禹 以 來 大 位 傳 子 不 傳 賢 的 政 治 傳 統 似 乎 沒 有 那 麼 密 切 關 係 的 質 疑 針 對 此 點 有 必 要 說 明 一 下, 主 要 是 此 文 涉 及 兩 個 系 統 詮 解 方 向 不 同 緣 由 的 分 析, 其 原 始 目 的 僅 是 藉 以 說 明 詮 釋 者 預 設 讀 者 的 問 題, 當 初 只 是 依 照 寫 作 需 要, 根 據 筆 者 粗 淺 的 理 解, 提 出 符 合 此 文 需 要 的 一
39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35 導 致 詩 經 尤 其 是 國 風, 被 當 成 只 是 純 粹 發 洩 個 人 情 緒 的 作 品, 但 也 因 為 有 此 詮 釋 典 範 轉 變 的 發 揮 衍 義 過 程, 使 得 詩 經 可 以 和 近 代 傳 入 的 西 洋 文 化 意 義 下 的 文 學 (literature) 迅 速 接 榫, 不 至 於 產 生 研 究 或 認 知 上 完 全 無 法 頗 接 的 斷 裂 毛 鄭 一 系 與 朱 熹 一 系 等 兩 派 詩 經 的 詮 釋 者, 固 然 都 是 針 對 同 一 個 蒹 葭 文 本 進 行 詮 解, 目 的 也 都 是 要 將 蒹 葭 最 真 實 的 內 容 展 現 出 來, 但 由 於 詮 釋 意 圖 相 關 條 件 取 捨 不 同 之 故, 導 致 詩 集 傳 與 毛 詩 注 疏 對 蒹 葭 詩 旨 解 說 造 成 差 異, 這 種 差 異 不 應 該 從 誰 比 誰 的 詮 釋 更 好 的 優 劣 角 度 進 行 評 價, 應 該 要 從 因 為 詮 釋 意 圖 不 一 樣, 因 而 形 成 不 同 詮 釋 方 向 的 發 展 角 度 思 考, 亦 即 從 現 代 學 術 意 義 下 詩 經 學 研 究 的 角 度 而 言, 所 謂 詩 經 漢 學 或 宋 學 在 詮 釋 上 表 現 的 價 值, 應 該 要 從 詮 釋 多 元 或 重 構 的 差 異 角 度 思 考, 不 應 該 從 好 壞 或 對 錯 的 獨 斷 論 角 度 進 行 評 價, 這 是 本 研 究 的 基 本 立 場 四 結 論 明 代 學 者 詮 釋 詩 經. 秦 風. 蒹 葭 的 詩 旨 表 現 的 實 況 與 意 義, 經 由 前 述 簡 略 的 歸 納 統 計 及 分 析, 大 致 可 以 獲 得 以 下 幾 點 結 果 : ( 一 )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以 後, 在 以 通 俗 文 化 角 度 詮 解 經 書 為 主 流 的 轉 變 過 程 中, 秦 風. 蒹 葭 詩 由 於 具 有 不 確 定 性 的 朦 朧 解 說 之 可 能, 引 發 不 少 現 代 文 學 喜 好 者 的 興 趣, 然 後 從 不 同 角 度 解 說 蒹 葭, 其 中 將 詩 旨 解 為 思 戀 情 人 的 愛 情 詩 者 屬 最 大 宗, 朦 朧 的 愛 情 感 覺 正 是 現 代 人 最 喜 歡 的 情 緒 性 愉 悅 之 一, 蒹 葭 因 而 成 為 二 十 世 紀 以 來, 詩 經 中 少 數 受 歡 迎 的 重 要 篇 章, 91 本 文 因 此 選 擇 此 篇 進 行 研 究 91 種 解 釋 而 已, 筆 者 當 時 以 為 這 個 解 釋 只 需 要 滿 足 寫 給 誰 看 的 問 題 即 可, 因 此 寫 作 之 時, 完 全 沒 有 想 到 需 要 確 實 分 析 造 成 兩 個 系 統 不 同 詮 解 方 向 的 各 種 可 能 原 因 筆 者 非 常 同 意 審 查 學 者 兩 個 系 統 不 同 詮 解 方 向, 有 其 複 雜 的 學 術 發 展 因 素 的 觀 點, 筆 者 爾 後 將 會 針 對 此 問 題 認 真 思 考, 若 有 結 果 將 另 文 發 表, 感 謝 審 查 學 者 提 供 此 重 要 學 術 價 值 的 議 題 這 可 以 借 大 陸 學 者 陳 子 展 的 說 法 而 了 解 此 種 多 元 詮 釋 的 狀 況 陳 氏 說 : 蒹 葭 一 詩, 無 疑 地 是 詩 人 想 見 一 個 人 而 竟 不 得 見 之 之 作 這 一 個 人 是 誰 呢? 他 是 知 周 禮 的 故 都 遺 老 呢, 還 是 思 宗 周 念 故 主 的 西 周 舊 臣 呢? 是 秦 國 的 賢 人 隱 士 呢, 還
40 3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同 時 為 要 與 筆 者 博 士 論 文 明 代 詩 經 學 研 究 及 配 合 二 十 世 紀 前 臺 灣 詩 經 學 史 的 研 究 的 研 究 計 畫, 於 是 將 重 點 放 在 明 代 一 朝 研 究 成 果 的 搜 尋 整 理 歸 納 統 計 分 析 等 研 究 上, 以 便 可 以 更 確 實 了 解 明 代 詩 經 學 的 研 究 者 或 運 用 者, 在 詮 釋 蒹 葭 詩 旨 之 際 的 表 現 及 其 在 詩 經 學 史 上 的 意 義 ( 二 ) 以 臺 灣 所 見 四 庫 系 列 及 叢 刊 系 列 的 叢 書 為 主 要 對 象, 其 他 舊 籍 新 刊 及 微 捲 為 輔, 進 行 全 面 性 搜 索 的 結 果, 總 共 獲 得 六 十 八 位 作 者 六 十 七 條 詮 解 蒹 葭 的 資 料 觀 察 這 些 不 同 作 者 詮 釋 內 容 的 表 現, 大 致 不 離 詩 經 學 史 長 期 以 來 強 調 的 毛 公 鄭 玄 孔 穎 達 等 以 毛 詩 注 疏 為 代 表 的 漢 唐 詩 學 解 說 系 統, 以 及 以 朱 熹 詩 集 傳 為 代 表 的 宋 代 詩 學 解 說 系 統 等 兩 大 派 的 範 圍 ; 以 漢 唐 學 為 基 礎 的 詮 釋, 主 要 從 政 治 參 與 的 公 共 性 角 度 進 行 詮 解 發 揮, 歸 納 其 解 說 蒹 葭 詩 旨 的 內 涵, 大 致 有 : 思 用 周 禮 之 詩 求 賢 之 詩 思 故 周 之 詩 期 望 秦 襄 公 輔 佐 周 王 以 圖 王 業 中 興 之 詩 思 故 周 賢 人 之 詩 思 賢 主 之 詩 等 六 種 以 宋 學 為 根 據 的 解 說, 則 以 個 人 情 緒 表 達 的 私 人 性 角 度 進 行 詮 釋 發 揮 為 其 主 要 宗 旨, 歸 納 其 解 說 大 致 有 : 懷 人 之 詩 思 慕 隱 者 之 詩 隱 者 訴 懷 之 詩 懷 友 之 詩 求 道 者 之 詩 思 見 某 人 之 詩 及 感 時 寄 懷 之 詩 等 七 種 ( 三 ) 就 地 域 空 間 而 論, 根 據 今 日 的 地 理 畫 分, 六 十 八 位 作 者 中, 確 知 籍 貫 的 六 十 六 位, 來 自 浙 江 江 蘇 江 西 福 建 湖 北 安 徽 河 北 山 西 湖 南 山 東 廣 東 四 川 等 十 二 省 隸 屬 浙 江 的 二 十 位 最 多, 江 蘇 的 十 八 位 居 次 屬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等 沿 海 三 省 者 四 十 三 位 ; 屬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安 徽 與 江 西 等 五 省 者 五 十 四 位, 若 加 上 湖 北 省 的 五 位, 則 佔 所 知 作 者 的 九 成 左 右, 故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安 徽 是 詩 人 的 一 個 朋 友 呢? 或 者 詩 人 自 己 是 賢 人 隱 士 一 流 作 詩 明 志 呢? 抑 或 我 們 主 觀 地 把 它 簡 單 化 庸 俗 化, 硬 指 為 愛 情 詩, 說 成 詩 人 思 念 自 己 的 愛 人 呢? 解 說 紛 歧, 難 以 判 定 不 錯, 我 們 不 能 確 指 其 人 其 事 但 覺 秦 風 忽 有 此 神 韻 縹 緲 不 可 捉 模 之 作, 好 像 帶 有 象 徵 的 神 祕 的 意 味, 不 免 使 人 驚 異, 耐 人 遐 思 這 詩 所 追 求 的 是 所 謂 伊 人, 伊 人 何 人 竟 不 可 曉 了, 可 曉 的 是 詩 人 渴 想 求 見 伊 人 而 伊 人 竟 不 得 而 見 過 去 不 少 學 者 以 為 詩 詠 伊 人 是 思 賢 人, 求 隱 士 或 以 為 朋 友 相 念 之 詞, 或 以 為 賢 人 肥 遯 之 作, 都 無 確 指 見 陳 子 展 : 詩 三 百 解 題. 蒹 葭 (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2001 年 ), 卷 11, 頁
41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37 江 西 與 湖 北 等 六 省, 大 約 就 是 明 代 文 化 比 較 發 達 的 地 區, 其 中 又 以 浙 江 江 蘇 江 西 的 作 者 最 多 ( 四 ) 以 時 間 因 素 而 言, 除 一 人 情 況 不 明 外, 作 者 以 出 生 於 十 六 世 紀 後 半 的 嘉 靖 後 期 隆 慶 萬 曆 前 期 等 三 十 三 人 為 最 多, 其 次 是 十 七 世 紀 的 萬 曆 後 期 天 啟 與 崇 禎 等 的 十 二 位 出 生 於 萬 曆 朝 以 後 的 作 者 共 三 十 五 人, 佔 全 部 作 者 的 五 成 以 上, 明 朝 共 二 百 七 十 八 年, 萬 曆 到 明 亡 僅 為 七 十 二 年, 可 見 明 代 萬 曆 朝 以 後, 詩 經 學 研 究 的 發 展, 較 之 前 期 更 為 熱 烈 興 盛 的 狀 況 ( 五 ) 以 學 派 認 同 的 表 現 而 論, 首 先 就 解 說 資 料 的 表 現 言, 若 雙 重 認 同 的 重 複 計 算, 則 認 同 毛 詩 注 疏 者 二 十 二 條, 認 同 詩 集 傳 者 五 十 一 條 其 次 就 作 者 學 派 認 同 傾 向 論, 則 傾 向 毛 詩 注 疏 者 十 九 人, 傾 向 詩 集 傳 者 四 十 六 人, 並 列 兩 派 解 說 者 三 人 綜 合 前 述 歷 史 時 間 學 派 認 同 地 域 空 間 等 相 關 因 素, 並 從 詩 經 學 史 發 展 的 角 度 進 行 分 析, 則 詩 集 傳 從 明 朝 建 國 到 滅 亡, 雖 然 在 天 啟 以 後 開 始 產 生 變 化, 似 乎 有 逐 漸 傾 向 毛 詩 注 疏 的 趨 勢, 但 由 於 明 朝 很 快 就 滅 亡, 此 一 發 展 因 而 中 斷, 因 此 就 明 朝 整 體 的 詩 經 學 發 展 而 言, 雖 有 變 化 但 並 不 大, 詩 集 傳 一 系 的 解 說 相 對 於 毛 詩 注 疏, 則 一 直 都 佔 有 絕 對 性 的 優 勢 ; 明 朝 後 期 漢 學 興 盛 的 意 義, 因 此 不 宜 放 在 和 詩 集 傳 比 較 的 角 度 上 看, 應 該 放 在 漢 學 本 身 發 展 的 歷 史 中, 纔 具 有 實 質 的 意 義 就 毛 詩 注 疏 在 明 代 的 發 展 言, 則 江 蘇 湖 北 與 河 北 地 區, 大 致 從 正 德 後 即 受 到 注 意 ; 安 徽 地 區 大 約 嘉 靖 後 始 有 人 注 意 ; 浙 江 地 區 在 萬 曆 後 始 被 接 受 ; 福 建 地 區 到 崇 禎 後 纔 發 生 影 響 大 致 而 言, 正 德 以 後 毛 詩 注 疏 纔 逐 漸 受 到 全 面 性 的 注 意 ( 六 ) 分 析 毛 鄭 系 與 朱 熹 系 針 對 同 一 首 蒹 葭 詩 旨 的 解 說, 出 現 差 異 之 故, 主 要 是 兩 家 身 處 於 不 同 的 政 治 思 想 的 時 空 背 景 下, 因 為 針 對 的 預 設 讀 者 不 同, 因 而 導 致 詮 釋 的 意 圖 不 同 之 故 毛 鄭 系 解 說 的 政 治 思 想 背 景, 主 要 是 儒 家 理 想 政 治 意 義 下 領 導 者 必 須 賢 德 優 於 血 緣 的 時 代, 預 設 的 詩 經 讀 者, 以 參 與 政 治 為 主 要 目 的, 詩 經 因 此 被 當 做 對 政 治 領 導 者 的 倫 理 與 政 治 行 為 具 有 糾 正 引 導 功 能
42 3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的 諫 書, 詮 解 的 方 向 傾 向 於 從 推 崇 忠 臣 孝 子 與 儆 戒 危 亡 失 道 之 君 的 政 治 方 向 發 揮 朱 熹 系 解 說 的 政 治 思 想 背 景, 則 是 政 治 領 導 者 是 血 緣 優 於 賢 德 的 時 代, 詩 經 做 為 諫 書 的 功 能 已 相 對 微 弱, 再 加 上 科 舉 制 度 的 刺 激, 關 心 教 育 者 的 推 展, 讀 者 的 數 量 因 而 大 大 增 加 詮 釋 考 慮 的 適 用 對 象 範 圍 也 跟 著 擴 大, 預 設 讀 者 的 範 圍 擴 展 的 結 果, 詩 經 的 詮 解 乃 從 政 治 詮 釋 的 唯 一 角 度 解 放 出 來, 轉 向 更 多 元 與 多 樣 的 解 讀 方 向, 於 是 在 政 治 解 讀 之 外, 更 納 入 個 人 修 養 情 緒 等 屬 於 私 人 性 內 容 的 解 讀 ( 七 ) 本 文 經 由 實 際 的 閱 讀 篩 選 整 理 歸 納 統 計 與 分 析 明 代 學 者 詮 釋 蒹 葭 的 實 際 表 現, 發 現 即 使 是 單 一 篇 章 的 詮 解, 似 乎 也 很 難 脫 離 整 體 詮 釋 走 向 的 制 約, 但 也 因 為 如 此 的 表 現, 故 而 可 以 進 一 步 證 實 以 往 研 究 成 果 的 有 效 性, 提 供 明 代 詩 經 學 相 關 研 究 者 一 個 更 為 可 信 的 結 論, 這 對 於 詩 經 學 史 的 相 關 研 究, 當 然 也 就 具 有 實 質 性 的 學 術 價 值, 這 同 時 也 是 本 文 寫 作 意 義 之 所 在
43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39 一 詩 經 學 專 著 參 考 文 獻 1. [ 漢 ] 毛 亨 撰,[ 漢 ] 鄭 玄 箋,[ 唐 ] 孔 穎 達 等 正 義 : 毛 詩 注 疏 (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81 年 影 印 [ 清 ] 嘉 慶 20 年 南 年 年 學 重 栞 宋 本 十 三 經 注 疏 附 挍 勘 記 本 ) 2. [ 宋 ] 朱 熹 : 詩 集 傳 ( 臺 北 : 臺 灣 中 華 書 局,1969 年 ) 3. [ 元 ] 朱 公 遷 [ 明 ] 王 逢 [ 明 ] 何 英 : 詩 經 疏 義 會 通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4. [ 明 ] 蔣 悌 生 : 五 經 蠡 測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5. [ 明 ] 梁 寅 : 詩 演 義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6. [ 明 ] 朱 善 : 詩 解 頤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7. [ 明 ] 胡 廣 等 : 詩 傳 大 全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8. [ 明 ] 呂 柟 : 毛 詩 說 序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9. [ 明 ] 袁 仁 : 毛 詩 或 問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10.[ 明 ] 季 本 : 詩 說 解 頤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1. 題 [ 明 ] 豐 坊 : 詩 傳 孔 氏 傳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12. 題 [ 明 ] 豐 坊 : 詩 說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13.[ 明 ] 李 先 芳 : 讀 詩 私 記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4.[ 明 ] 倪 復 : 詩 傳 纂 義,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清 鈔 本 ) 15.[ 明 ] 姚 舜 牧 : 重 訂 詩 經 疑 問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44 4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16.[ 明 ] 許 天 贈 : 詩 經 正 義,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萬 曆 刻 本 ) 17.[ 明 ] 朱 謀 土 韋 : 詩 故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8.[ 明 ] 陳 元 齡 : 思 問 初 篇, 四 庫 禁 燬 書 叢 刊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2000 年 影 印 明 末 刻 本 ) 19.[ 明 ] 江 環 : 重 訂 晉 雲 江 先 生 詩 經 闡 蒙 衍 義 集 註 ( 詩 經 了 義 集 註 ) ([ 明 ] 萬 曆 23 年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20.[ 明 ] 江 環 : 新 鍥 晉 雲 江 先 生 詩 經 闡 蒙 衍 義 集 註 ([ 明 ] 萬 曆 44 年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21.[ 明 ] 郝 敬 : 毛 詩 原 解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22.[ 明 ] 徐 光 啟 : 新 刻 徐 玄 扈 先 生 纂 輯 毛 詩 六 帖 講 意,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萬 曆 45 年 金 陵 書 林 廣 慶 堂 唐 振 吾 刻 本 ) 23.[ 明 ] 顧 起 元 : 爾 雅 堂 家 藏 詩 說, 四 庫 禁 燬 書 叢 刊 補 編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2005 年 影 印 [ 明 ] 萬 曆 34 年 刻 本 ) 24.[ 明 ] 張 以 誠 : 毛 詩 微 言,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明 刻 本 ) 25. 題 [ 明 ] 唐 汝 諤 著 [ 明 ] 陳 子 龍 訂 : 毛 詩 蒙 引 ([ 日 本 ] 寬 文 十 二 年 [1672] 刊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26.[ 明 ] 邵 芝 南 : 新 刻 金 陵 原 版 詩 經 開 心 正 解 ([ 明 ] 萬 曆 年 間 閩 種 德 堂 熊 沖 宇 重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27.[ 明 ] 屠 本 畯 : 毛 詩 鄭 箋 纂 疏 補 協, 四 庫 未 收 書 輯 刊. 壹 輯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2000 年 影 印 [ 明 ] 萬 曆 22 年 玄 鑒 室 刻 本 ) 28.[ 明 ] 沈 萬 鈳 : 詩 經 類 考,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2002 年 影 印 [ 明 ] 萬 曆 刻 本 ) 29.[ 明 ] 曹 學 佺 : 詩 經 剖 疑,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2002 年 影 印 明 末 刻 本 ) 30.[ 明 ] 鍾 惺 [ 明 ] 韋 調 鼎 : 詩 經 備 攷,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崇 禎 14 年 刻 本 )
45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 明 ] 陳 組 綬 : 詩 經 副 墨,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明 末 光 啟 堂 刻 本 ) 32.[ 明 ] 魏 浣 初 撰,[ 明 ] 鄒 之 麟 增 補 : 鼎 鐫 鄒 臣 虎 增 補 魏 仲 雪 先 生 詩 經 脈 講 意,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明 末 刻 本 ) 33.[ 明 ] 淩 濛 初 : 聖 門 傳 詩 嫡 塚,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本 ) 34.[ 明 ] 淩 濛 初 : 孔 門 兩 弟 子 言 詩 翼,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本 ) 35.[ 明 ] 淩 濛 初 : 詩 逆,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天 啟 2 年 刻 本 ) 36.[ 明 ] 方 應 龍 : 詩 經 心 鉢 ([ 明 ] 萬 曆 37 年 萬 卷 樓 藏 板,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37.[ 明 ] 何 楷 : 詩 經 世 本 古 義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38.[ 明 ] 朱 日 濬 : 朱 氏 訓 蒙 詩 門 ([ 明 ] 崇 禎 16 年 刻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39.[ 明 ] 徐 奮 鵬 : 新 刻 詩 經 鐸 振 (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藏 本 ) 40. 題 [ 明 ] 魏 沖 : 詩 經 闡 秘 ([ 明 ] 天 啟 間 稿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41.[ 明 ] 顧 夢 麟 : 詩 經 說 約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1996 年 影 印 [ 日 ] 寬 文 9 年 [1669] 刊 本 ) 42.[ 明 ] 馮 元 颺 [ 明 ] 馮 元 颷 : 詩 經 狐 白 ( 新 刻 大 小 馮 手 授 詩 經 ) (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藏 本 ) 43.[ 明 ] 張 次 仲 : 待 軒 詩 記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44.[ 明 ] 萬 時 華 : 詩 經 偶 箋,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2002 年 影 印 [ 明 ] 崇 禎 6 年 李 泰 刻 本 ) 45.[ 明 ] 鄒 忠 胤 : 詩 傳 闡,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本 ) 46.[ 明 ] 戴 君 恩 : 讀 風 臆 評,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萬 曆 48 年 閔 齊 伋 刻 朱 墨 套 印 本 )
46 4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47.[ 明 ] 錢 天 錫 : 詩 牖,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天 啟 5 年 刻 本 ) 48.[ 清 ] 孫 承 澤 : 詩 經 朱 傳 翼,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清 ] 康 熙 孫 氏 刻 本 ) 49.[ 明 ] 張 溥 : 詩 經 註 疏 大 全 合 纂,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民 國 33 年 鉛 印 本 ) 50.[ 明 ] 李 清 [ 明 ] 陳 元 亮 輯 : 鑑 湖 詩 說 ( 明 末 刊 本, 藏 日 本 內 閣 文 庫 ) 51.[ 明 ] 朱 朝 瑛 : 讀 詩 略 記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52.[ 明 ] 賀 貽 孫 : 詩 觸,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清 ] 咸 豐 敕 書 樓 刻 水 田 居 全 集 本 ) 53.[ 明 ] 朱 鶴 齡 : 詩 經 通 義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54.[ 明 ] 胡 紹 曾 : 詩 經 胡 傳, 四 庫 未 收 書 輯 刊. 壹 輯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2000 年 影 印 [ 明 ] 崇 禎 16 年 胡 氏 春 煦 堂 刻 本 ) 55.[ 明 ] 顧 懋 樊 : 桂 林 詩 正,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 明 ] 崇 禎 刻 桂 林 經 說 本 ) 56.[ 明 ] 陸 化 熙 : 詩 通,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2 年 影 印 明 書 林 李 少 泉 刻 本 ) 57.[ 明 ] 劉 敬 純 : 詩 意,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7 年 影 印 明 鈔 本 ) 58.[ 清 ] 吳 肅 公 ( 誤 題 陳 子 龍 ): 詩 問 略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 59.[ 清 ] 王 鴻 緒 等 編 : 詩 經 傳 說 彙 纂 ( 臺 北 : 維 新 書 局,1978 年 影 印 [ 清 ] 同 治 7 年 馬 新 貽 摹 刊 本 ) 60. 陳 子 展 : 詩 三 百 解 題 (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2001 年 )
47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43 二 一 般 專 書 1. 題 [ 漢 ] 孔 安 國 傳,[ 唐 ] 孔 穎 達 等 正 義 : 尚 書 正 義 (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1981 年 影 印 [ 清 ] 嘉 慶 20 年 南 年 年 學 重 栞 宋 本 十 三 經 注 疏 附 挍 勘 記 本 ) 2. [ 晉 ] 杜 預 注 [ 唐 ] 孔 穎 達 等 正 義 : 春 秋 左 傳 正 義 (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1981 年 影 印 [ 清 ] 嘉 慶 20 年 南 年 年 學 重 栞 宋 本 十 三 經 注 疏 附 挍 勘 記 本 ) 3. [ 漢 ] 趙 岐 著,[ 宋 ] 孫 奭 疏 : 孟 子 注 疏 (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81 年 影 印 [ 清 ] 嘉 慶 20 年 南 年 年 學 重 栞 宋 本 十 三 經 注 疏 附 挍 勘 記 本 ) 4. [ 漢 ] 班 固 : 漢 書 (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1995 年 影 印 點 校 本 ) 5. [ 宋 ] 朱 熹 : 四 書 章 句 集 註 ( 臺 北 : 鵝 湖 出 版 社,1984 年 新 編 點 校 本 ) 6. [ 宋 ] 黎 靖 德 編, 王 星 賢 點 校 : 朱 子 語 類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6 年 ) 7. [ 明 ] 淩 雲 翰 : 柘 軒 集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8. [ 明 ] 郭 奎 : 望 雲 集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9. [ 明 ] 楊 士 奇 等 撰 : 歷 代 名 臣 奏 議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0.[ 明 ] 徐 伯 齡 : 蟫 精 雋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1.[ 明 ] 朱 存 理 編 : 珊 瑚 木 難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2.[ 明 ] 王 守 仁 著, 吳 光 等 編 校 : 王 陽 明 全 集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992 年 ) 13.[ 明 ] 唐 順 之 : 重 刊 荊 川 先 生 文 集,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 上 海 : 上 海 書 店, 1989 年 據 上 海 涵 芬 樓 景 印 明 萬 曆 刊 本 重 印 ) 14.[ 明 ] 徐 元 太 : 喻 林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5.[ 明 ] 黃 道 周 : 榕 壇 問 業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48 4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6.[ 清 ] 錢 謙 益 著,[ 清 ] 錢 曾 箋 注, 錢 仲 聯 標 校 : 初 學 集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3 年 錢 牧 齋 全 集 本 ) 17.[ 清 ] 黃 宗 羲 編 : 明 文 海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8.[ 清 ] 郝 玉 麟 [ 清 ] 魯 曾 煜 等 編 纂 : 廣 東 通 志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83 年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本 ) 19. 胡 適 : 胡 適 古 典 文 學 研 究 論 集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8 年 ) 20. 洪 漢 鼎 先 生 : 詮 釋 學 史 ( 臺 北 : 桂 冠 圖 書 公 司,2003 年 修 定 版 ) 三 學 位 論 文 1. 楊 晉 龍 : 明 代 詩 經 學 研 究 ( 臺 北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1997 年 ) 四 單 篇 論 文 1. 范 金 民 : 明 清 江 南 進 士 數 量 地 域 分 布 及 其 特 色 分 析, 南 京 大 學 學 報 ( 哲 學. 人 文 科 學. 社 會 科 學 版 ) 1997 年 第 2 期, 頁 楊 晉 龍 : 論 詩 問 略 之 作 者 與 內 容, 鍾 彩 鈞 主 編 : 傳 承 與 創 新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十 周 年 紀 念 論 文 集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1999 年 ), 頁 潘 天 禎 : 毛 表 毛 扆 師 事 魏 沖 質 疑, 江 蘇 圖 書 館 學 報 2001 年 第 4 期, 頁 頁 徐 茂 明 : 江 南 的 歷 史 內 涵 與 區 域 變 遷, 史 林 2002 年 第 3 期, 頁 楊 晉 龍 : 詩 經 學 研 究 概 述, 林 慶 彰 先 生 主 編 : 五 十 年 來 的 經 學 研 究 (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2003 年 5 月 ), 頁 李 伯 重 : 八 股 之 外 : 明 清 江 南 的 教 育 及 其 對 經 濟 的 影 響, 清 史 研 究 2004 年 第 1 期 (2004 年 2 月 ), 頁 1-14
49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林 慶 彰 先 生 : 明 人 文 集 所 收 詩 經 資 料 的 學 術 價 值, 林 明 德 黃 文 吉 策 劃 : 臺 灣 學 術 新 視 野 : 經 學 之 部 ( 臺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公 司, 2007 年 6 月 ), 頁 林 慶 彰 先 生 : 陸 深 儼 山 集 中 的 詩 微 研 究, 臺 北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所 內 研 究 人 員 例 行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2007 年 8 月 27 日 ) 9. 楊 晉 龍 : 兩 岸 比 較 詩 經 學 前 論 : 二 十 世 紀 五 年 代 後 臺 灣 學 者 對 秦 風. 蒹 葭 的 詮 釋, 中 國 詮 釋 學 第 5 輯 (2008 年 3 月 ), 頁 戴 景 賢 師 : 論 方 以 智 王 船 山 二 人 思 想 之 對 比 性 與 其 所 展 顯 之 時 代 意 義, 文 與 哲 第 12 期 (2008 年 6 月 ), 頁
50 4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51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47~70 47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以 王 弼 老 子 注 暨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為 對 比 暨 進 一 步 的 展 開 林 安 梧 摘 要 當 代 新 儒 家 牟 宗 三 先 生 認 為 相 對 於 儒 家 之 為 道 德 創 生 的 實 有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道 家 成 就 的 是 一 套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他 之 所 以 做 出 這 樣 詮 釋, 學 者 大 體 以 為 是 立 基 於 王 弼 所 做 的 老 子 註 解 而 來 本 文 的 目 的 主 要 在 於 重 新 審 視 這 個 問 題, 意 圖 指 出 牟 先 生 的 詮 釋 典 範 有 其 可 議 處 經 由 王 弼 老 子 注 暨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相 關 章 節 的 細 部 對 比 一 方 面, 回 溯 王 弼 本 身 的 哲 理 思 想, 進 而 考 察 這 與 其 注 老 的 關 係, 闡 釋 此 中 的 異 同, 並 指 出 以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去 理 解 王 弼 所 導 生 的 可 能 問 題 另 方 面, 我 們 將 因 之 對 比 地 指 出 牟 宗 三 詮 釋 系 統 的 特 色, 並 闡 明 其 理 據 及 限 制 重 要 的 是, 我 們 將 指 出 以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來 詮 釋 老 子 及 道 家 哲 學 是 不 妥 當 的 再 者, 將 就 老 子 道 德 經 第 一 章 以 及 其 他 相 關 思 想 做 一 分 疏 與 重 建, 最 後 則 指 出 意 圖 以 存 有 三 態 論 與 存 有 的 治 療 學 批 判 地 繼 承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老 子 學 詮 釋, 並 求 進 一 步 的 創 造 與 發 展 關 鍵 詞 : 才 性 玄 理 道 德 闡 釋 典 範 境 界 型 態 實 有 型 態 形 而 上 學 收 件 日 期 :2007/12/05, 修 改 日 期 :2008/03/28, 接 受 日 期 :2008/03/31 林 安 梧 臺 灣 省 台 中 縣 人, 現 為 臺 灣. 慈 濟 大 學 宗 教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暨 所 長,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國 際 儒 學 聯 合 會 理 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東 方 人 文 基 金 會 董 事 ; 曾 任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教 授 清 華 大 學 教 授 暨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南 華 哲 學 所 創 所 所 長 思 與 言 學 刊 主 編 鵝 湖 主 編 暨 社 長, 最 關 心 的 哲 學 論 題 是 人 存 在 的 異 化 及 其 歸 復 之 道, 著 有 臺 灣 中 國 : 邁 向 世 界 史 存 有 意 識 與 實 踐 中 國 宗 教 與 意 義 治 療 教 育 哲 學 講 論 中 國 近 現 代 思 想 觀 念 史 論 當 代 新 儒 家 哲 學 史 論 儒 學 革 命 論 : 後 新 儒 家 哲 學 的 思 維 向 度 臺 灣 文 化 治 療 : 通 識 教 育 現 象 學 引 論, 現 正 從 事 於 後 新 儒 學 理 論 的 締 造 工 作
52 4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Investigations on the Paradigms of the Interpretations of the Philosophy of Laozi: A Comparison between Wang Bi s Commentary on the Laozi and Mou Zongsan s Talent and Mysterious Reasoning and a Possible Develop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ory of Three Manifestations of Being Lin An-Wu Abstract Mou Zongsan,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presentatives of New- Confucianism, opined that, in comparison with Confucianism as the metaphysics of Being-form, Daoism can be taken as the metaphysics of vision-form. It has been said that Mou s approach of interpretation was based on Wang Bi s Commentary on the Laozi.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re-examine this view and to indicate the problems with Mou s work by comparing the corresponding paragraphs both in Wang Bi s work and Mou s Talent and Mysterious Reasoning. On the one hand, it retraces the philosophical thinking of Wang Bi, probes the relation and analyz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his thought and his commentary on the Laozi and points out the shortcomings with the understanding of Wang Bi by the notion of metaphysics of vision-form. On the other hand, it will show the features of Received: December 05, 2007; Sent out for revision: March 28, 2008; Accepted: March 31, 2008 Professor & Director Department of Religious and Cultural Studies, Tzu Chi University, Taiwan
53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49 Mou s interpretation and elucidate its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and limitation. Significantly, it will argue that it is inappropriate to interpret the Laozi and Daoism by the idea of metaphysics of vision-form. It will then analyze and reconstruct the first chapter of Laozi and the related thoughts. Finally, it will present the intention to inherit critically Mou s interpretation of Laozi through the theory of three manifestations of Being and the therapy of Being and the possibility of cre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tudies of Laozi. Keywords:talent, mysterious reasoning, Dao, De, elucidate, paradigm, vision-form, being-form, metaphysics
54 5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一 問 題 的 緣 起 講 述 道 家 哲 學 已 有 多 年, 因 註 而 疏, 因 疏 而 解, 解 而 得 之, 就 在 課 堂 上 的 一 章 一 句, 深 入 詮 釋, 契 入 經 典 文 句, 令 其 自 得 ; 我 終 以 為 道 家 與 儒 家 實 乃 同 源 而 互 補 也 1 同 源 者, 調 適 而 上 遂 於 道 也 互 補 者, 儒 重 自 覺, 重 在 積 極 之 參 與 也 ; 道 重 自 然, 重 在 消 極 之 和 順 也 自 覺 強 調 的 是 主 體 實 踐 的 能 動 性, 自 然 則 重 在 場 域 的 調 節 因 應 以 是 之 故, 儒 家 主 流 說 固 有 不 當, 道 家 主 幹 說 亦 是 此 不 當 之 反 彈 而 已, 兩 者 皆 非 平 情 之 論 2 平 情 者, 儒 道 同 源 而 互 補 也 儒 道 之 為 同 源, 是 通 同 於 道, 是 調 適 而 可 上 遂 於 道, 就 道 之 開 顯 處 創 生 處, 儒 道 兩 家 莫 不 同 然 牟 宗 三 先 生 區 分 儒 道 兩 家, 一 是 道 德 創 生 實 體 的 形 而 上 學, 另 一 則 為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3 我 以 為 這 樣 的 區 分, 固 有 所 見, 但 亦 固 於 所 見, 而 強 以 繫 屬 實 踐 工 夫 的 型 態 來 論 道 體 開 顯 的 型 態 換 言 之, 牟 先 生 是 以 實 踐 工 夫 論 決 定 了 道 體 論 揆 諸 文 獻, 仔 細 參 詳, 如 此 之 論, 並 非 真 實 同 樣 繫 屬 當 代 新 儒 學 的 唐 君 毅 先 生 則 不 做 如 此 想, 此 袁 保 新 論 之 詳 矣 4! 但 袁 氏 之 論, 仍 囿 限 於 實 體 型 態 境 界 型 態 兩 橛 對 分 而 論, 因 而 只 是 做 了 些 許 釐 清, 但 並 未 真 切 將 此 問 題 解 決 繼 於 其 後 者, 亦 都 以 此 為 論 述 的 模 型, 纏 結 糾 繞, 似 乎 以 為 此 問 題 為 一 不 可 不 解 決 者 請 參 見 林 安 梧,2003 年 4 月, 道 德 釋 義 : 儒 道 同 源 互 補 的 義 理 闡 述, 鵝 湖 第 廿 八 卷 第 十 期 ( 總 號 334), 頁 23-29, 台 北 大 體 說 來, 當 代 新 儒 家 及 大 部 份 傳 統 學 者 多 主 儒 家 主 流 說, 進 廿 年 來, 陳 鼓 應 教 授 力 主 道 家 主 幹 說, 蓋 激 俗 而 反 之 也, 余 於 此 有 所 分 析 闡 述, 請 參 見 同 注 一 又 陳 先 生 之 說, 請 參 見 氏 著 老 莊 新 論 第 四 部 分 : 道 家 主 幹 說, 頁 , 五 南 圖 書 公 司 印 行, 一 九 九 三 年, 台 北 牟 先 生 此 說 散 見 於 他 的 著 作 之 中, 請 參 見 氏 著 才 性 與 玄 理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印 行, 一 九 七 四 年 十 月, 台 北 ) 中 國 哲 學 十 九 講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印 行, 一 九 八 三 年 十 月, 台 北 ) 等 書 請 參 見 袁 保 新 老 子 哲 學 的 詮 釋 與 重 建, 文 津 出 版 社 印 行, 一 九 九 一 年, 台 北 又 關 於 此, 劉 笑 敢 亦 多 有 檢 討, 其 最 詳 者, 請 參 見 氏 著 老 子 古 今, 二 六 年, 中 華 書 局 印 行, 中 國 北 京
55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51 實 則 不 然, 之 所 以 落 入 此 問 題 之 窠 臼, 實 乃 接 收 西 洋 哲 學 對 比 而 生, 逆 格 義 所 成 之 弊 也 5 此 問 題 實 可 以 不 是 問 題, 正 如 同 一 美 髯 如 張 大 千 者, 一 稚 子 問 之 曰 爺 爺! 爾 睡 覺 時, 長 鬚 美 髯, 何 所 置 乎? 被 上 乎! 被 下 乎! 美 髯 公 向 來 不 覺 此 是 問 題, 也 未 察 覺 到 底 此 長 鬚 美 髯 是 怎 麼 放 的, 當 然 也 就 一 時 語 塞 ; 但 有 趣 的 是, 是 日 歸 寢, 他 竟 莫 知 所 之 起 來, 這 長 鬚 美 髯 是 放 在 上 面 呢? 還 是 放 在 被 裡 呢? 他 果 真 不 知 如 何 安 置, 竟 夜 不 寐! 如 此 者 再, 再 而 三, 苦 之 不 已! 我 想 看 倌 一 定 會 清 楚 的 告 訴 我, 這 不 該 是 問 題, 但 弄 成 了 問 題, 如 何 得 了! 就 像 這 美 髯 公 終 而 自 悟, 吾 之 長 鬚 美 髯, 擺 置 如 何, 咸 其 自 如, 無 關 乎 被 上 被 下 也 如 此 一 悟, 也 就 如 常 而 寢, 自 然 無 礙 矣! 不 是 問 題, 弄 成 了 問 題, 最 後 終 於 了 解 這 不 該 是 個 問 題 這 雖 晚 了 些, 但 卻 也 是 一 種 進 步 牟 先 生 於 道 家 哲 學 之 詮 解 為 境 界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此 亦 非 全 然 不 當, 但 論 者 若 因 此 而 與 實 有 型 態 斤 斤 計 較, 則 將 牟 先 生 之 洞 見 引 入 了 洞, 而 陷 入 一 不 當 之 境 地 其 實, 牟 先 生 如 此 說 道 家 是 真 有 所 見, 只 是 囿 於 時 代 的 限 制, 難 免 有 些 滯 詞, 其 後 學 者 未 能 就 此 滯 辭 詳 而 解 之, 反 以 此 滯 辭 為 據, 力 而 辨 之, 反 成 是 非 矣! 又 在 此 是 非 對 立 的 兩 橛 下, 便 不 得 不 生 出 一 調 停 者 的 角 色, 結 果 愈 攪 愈 渾, 原 旨 盡 失, 良 為 可 嘆 也! 本 文 擬 以 牟 先 生 才 性 與 玄 理 一 書 有 關 王 弼 的 老 學 一 文, 將 就 老 子 道 德 經 第 一 章 以 及 其 他 相 關 思 想 做 一 分 疏 與 重 建, 一 方 面 回 歸 王 弼 原 注 之 義, 另 方 面 則 依 牟 先 生 之 文 本, 做 深 入 之 審 視 對 比, 檢 討 彼 所 謂 境 界 型 態 之 形 而 上 學 之 確 義, 並 依 此 楷 定 其 限 制 何 在 再 者, 進 一 步 詮 釋 轉 化 與 創 造, 意 圖 以 存 有 三 態 論 與 存 有 的 治 療 學 批 判 地 繼 承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老 子 學 詮 釋, 並 求 進 一 步 的 創 造 與 發 展 5 關 於 格 義 與 逆 格 義 之 問 題, 此 涉 及 於 中 國 人 文 學 方 法 論 之 問 題, 請 參 見 林 安 梧,2006 年 12 月, 中 西 哲 學 會 通 之 格 義 與 逆 格 義 方 法 論 的 探 討 : 以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康 德 學 與 中 國 哲 學 研 究 為 例, 淡 江 中 文 學 報 第 十 五 期, 頁 , 台 北
56 5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二 關於 老子道德經 首章幾個向度之對比 老 子 王弼與牟宗三 茲以 老子 道德經 第一章為例示 分述如下6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 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 常有欲以觀其徼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同謂之玄 玄之又玄 眾妙之門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可以簡譯為 道 是可以說的 但說出來了 就不是那恆常的 道 名 是可以表白的 但表白出來了 就不是那恆常的 名 7 王弼注曰 可道之道 可名之名 指事造形 非其常也 故不可道 不可名也 這是說 可以用言說去說的 道 可以用話語去命名的 名 這 樣的去說 去命名都指向了一個確定的事 建構了一個對象物 這已不 是經常之道了 因而我們說真正的常道不可道 常名是不可名的 案 牟先生以為 造者 訪也 詢也 問也 引申之 尋也 循也 順也 造形者 即尋形 循形之謂 言可道之道 可名之名皆指乎事 循乎形 故非恆常不變之大道 牟先生此說亦通 只是這說法迂曲了 些 實者 造形者 對象之建構也 文義甚明 此語繫之於 老子 一 書最首章 由是可知 老子道德經 涉及於一哲學詮釋學的問題 正因 其涉及於哲學詮釋學之問題 因此以往將之視為存有學 宇宙論的一般 論法 實有進一步解開之可能 吾以為若能置於哲學詮釋學之角度來審 6 7 以下所據 以王志銘所編 老子微旨例略 王弼注總輯 為依據 凡所引文出於 此 不另注出處 又該書收有牟宗三先生所著 王弼之老學 王弼老子注疏解 一文 該書由東昇出版事業公司出版 一九八 年十月 台北 請參見林安梧 新譯老子道德經 第一章 頁 3 讀冊文化事業公司 二 年 十月印行 台灣宜蘭
57 關於老子哲學詮釋典範的一些省察 53 視 經由這樣的審視 許多被擰成的問題當可自然消解 無名天地之始 有名萬物之母 可以簡譯為 在還沒有表白前 那個無分別的狀態是天地的本源 既有了表白 這個分別了的狀態 是萬物生長的母親 8 王弼注曰 凡有皆始於無 故未形無名之時 則為萬物之始 及其 有形有名之時 則長之 育之 亭之 毒之為其母也 言道以無名 無 形始成萬物 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 這是說 凡是 有 都起始於 無 因此在還沒有對象化成為一對 象 那未有名言概念之論定時 那是萬物成為萬物的起始點 直到它之 經由一命名的過程使得它成為一對象化所成的對象 這就是萬物 那萬 物也就如其為萬物的生長 育養 長成 成熟 這就是做為一切萬物的 有形有名的母親 總的來說 這是說道因為是不可名言的 是在一切話 語之先的 正因如此才成就了萬物 有這樣起始點 而育養以成 我們 卻不知它何以如此 這可真是玄之又玄的道理啊 案 牟先生以為 天地 是萬物之總稱 萬物 一是天地之散說 天地與萬物 其義一也 只隨文異其辭耳9 我以為此說仍有詮釋的議論 空間 因老子所述之 天地 有 場域 之義 而 萬物 則在此 天 地 中生發者也 易經 亦有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 曲成萬物而不遺 10 之說 老子 亦有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之說11 牟先生曰 天地 與 萬物 其義一也 此確有其可商榷者 彼之 做如此說 與其一切還繫於 主體 而論頗有關係 以老子論之 彼之 所重實非主體 亦非主體之修證 或有言修證者 皆欲放懷於天地自然 之間也 老子所論雖亦強調 能所不二 境識不二 但畢竟偏在 所 而不在 能 也 多在 境 而不在 識 也 同上注 見牟宗三 才性與玄理 頁 130 語出 易經 繫辭上傳 語出 老子道德經 第廿五章
58 5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又 牟 先 生 謂 : 無 為 始, 有 為 母, 始 與 母 分 屬 兩 概 念 此 似 與 五 十 二 章 天 地 有 始, 以 為 天 下 母 既 為 其 母, 以 知 其 子, 既 知 其 子, 復 守 其 母 沒 身 不 殆 顯 相 衝 突 12 後 學 以 為 此 不 必 衝 突, 天 地 有 始 者, 無 名 也 無 名 者, 天 地 之 始 也 有 此 無 名 天 地 之 始, 故 可 為 依 此 天 地 而 生 養 萬 物 也 萬 物 之 生 養, 當 經 由 人 文 命 名 暨 文 化 教 養 之 過 程 而 使 之 曲 成 萬 物 開 物 成 務 也 如 此 者, 有 名 萬 物 之 母 也 這 樣 解 來, 便 不 相 衝 突, 牟 先 生 之 以 為 衝 突 是 因 為 將 有 與 無 執 成 相 對 待 的 兩 個 面 向 來 看 實 者, 有 無 固 可 為 兩 面 向, 而 此 兩 者 通 同 為 一 也 既 通 同 為 一, 則 始 與 母 雖 有 分 屬, 但 不 宜 強 而 分 到 底 也 牟 先 生 以 為 依 王 弼 注 之 意, 經 文 似 當 為 無 名 時, 道 為 天 地 之 始 有 名 時, 道 為 萬 物 之 母 須 加 時 字, 並 須 補 一 道 字 為 主 詞 13 此 乃 牟 先 生 之 過 份 索 解 所 致 也 依 老 子 義, 道 乃 一 總 體 之 根 源 根 源 之 總 體 也, 它 是 天 地 萬 物 人 我 通 而 為 一 的 總 體 根 源 無 名 天 地 之 始 即 云 此 道 之 未 形 無 名 之 時 也 有 此 未 形 無 名 之 道, 顯 而 為 天 地 之 場, 此 進 而 含 一 萬 物 之 始 之 可 能 以 此 天 地 之 場, 方 有 萬 物 之 生 也, 此 即 為 萬 物 始 也 有 名 萬 物 之 母 即 云 此 道 之 有 形 有 名 之 時 也, 此 即 道 之 顯 而 為 象, 象 以 為 形, 名 以 定 形, 如 其 名 而 名 之, 終 成 其 定 名 也 王 弼 注 云 在 首 謂 之 始, 在 終 謂 之 母, 首 者, 天 地 之 始 也 終 者, 萬 物 之 母 也 無 名 無 形 者, 萬 物 之 始 也, 有 名 有 形 者, 萬 物 之 終 也 吾 人 可 說 : 無 名 無 形 是 講 道 之 範 圍 天 地 之 化 而 不 過, 而 有 名 有 形 則 是 講 道 之 曲 成 萬 物 而 不 遺 蓋 未 形 無 名, 形 乃 有 名, 名 是 和 形 結 合 而 說 的, 有 了 形 必 然 的 有 了 名, 天 地 之 始 必 在 無 名 之 始, 這 從 時 間 的 溯 源 可 說, 但 其 更 深 的 意 思 則 不 祇 於 此 ; 因 人 一 般 而 言 習 慣 於 以 一 追 本 的 方 式 來 思 考 問 題, 而 且 以 為 所 謂 的 追 本, 就 是 直 線 的 往 前 追 溯, 實 則 不 然, 因 為 當 我 們 做 了 直 線 的 往 前 追 溯 的 時 候, 我 們 會 清 楚 的 發 現, 原 來 那 不 能 視 之 為 一 直 線 的 追 尋, 換 言 之, 這 時 你 將 發 現 祇 要 你 作 一 根 源 性 的 探 索 時, 這 種 要 求 將 會 同 註 9, 前 揭 書, 頁 130 同 上 註, 前 揭 書, 頁 132
59 關於老子哲學詮釋典範的一些省察 55 引導你去發現一嶄新的途徑 而此途徑已不再是一直線式的思考了 14 此處王弼特地標明了道以無名 無形始成萬物 這清楚的指出了 無名 無形乃是作為道的方法及工具 而不是作為道的描述的 換言之 所謂的無名及無形乃是作為道之開顯的一個重要的門徑 此亦即後面所 謂的眾妙之門 再者 無名 無形所指的是一工夫論的問題 15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 這可以簡譯為 回到恆常而無分別的狀態 便可以觀看到道體的奧妙16 王弼注曰 妙者 微之極也 萬物始於微而後成 始於無而後生 故常無欲空虛(其懷) 可以觀其始物之妙 這是說 那總體根源的道之妙運 奧微至極 萬有一切都開始於此 奧微而後逐漸育成 開始於此無分別的總體 而後生長出來 因此循順 著常道 (那恆常的總體根源) 無有任何貪取而放懷空虛 這樣一來 也 就能觀得萬物初始妙運之幾 牟先生以為 道即無 妙即 無 之 無限妙用 也 不無 不能 妙 故須常無欲以觀之 言自己常在 無欲 之心境中 即可以通道之 為無 以及無之為妙也 17牟先生之說甚諦 唯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 亦可做 故常無 欲以觀其妙 此即是說 因此回到常道之無 歸返到 那恆常不變的總體的道之根源 那是無分別的總體 我們經由這樣的回 歸過程 想要以此來觀得道體運化之妙也 蓋 道 如其為 常 如 其為恆常不變者 自是無分別的整體 此是根源之總 是一切萬物之所 依歸 亦是天地開啟的始點 此亦可以是 故常無欲 以觀其妙 此是 說 因此回到常道 歸返到那恆常不變的總體的道之根源 人們此時是 無所意欲貪求的 正因這樣的修養工夫 人可以憑此而觀得道體運化之 此段所載為余一九九 年代所講 老子道德經 之筆記 同上註 此所謂工夫論問題 今則以為此涉及於全面之詮釋問題 應可以哲學詮 釋學之角度來重新審視 林安梧 新譯老子道德經 頁 3 見牟宗三 前揭書 頁 133
60 5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妙也 兩斷句不同 一重在如其本體之根源而說 此是承體啟用也 一重在如其心性之修養而說 此是即用顯體也 兩者皆可通 若依前後 句勢來看 以 故常無 欲以觀其妙 斷句較佳 常有欲以觀其徼 這可以簡譯為 經由恆常而現出分別的跡向 便可以觀看到道體的表現18 王弼注曰 徼 歸終也 凡有之為利 必以無為用 欲之所本 適 道而後濟 故常有欲可以觀其終物之徼也 這是說 那徼向痕跡 正歸返至最終之道體也 大凡我們說 有 這是說有分別而落實的利 這樣的 利 可以說是一種 有限制的定用 這 有限制之定用 必得以 無 為用 這 用 是無分別而回到根源 的 妙用 人們一切意欲都是本之於此的 適合於那總體根源的 道 因之而得以成就 因此 依此恆常的總體之根源的道 就著那有分別而 顯露的意欲 我們可以觀看到那終成其為對象物的徼向痕跡 牟先生以為 然 常有欲 實即 常有 也 常無欲 實即 常 無 也 何必著於欲而言之 故不如常無 常有 點句為愈 常有 欲 以觀其徼 徼性即向性 向性即有也 妙用無方之道即在 向性之有 中 終成特殊之事物 有而不有 則不滯於有 故不失其渾圓之妙 無 而不無 則不淪於無 故不失其終物之徼 如是 則在此 向性之有 中 即可解 有為萬物之母 之義19 牟先生此說甚是 唯最後應為 有名萬物之母 蓋此正與 無名天 地之始 為一對句子也 如實而說之 常有欲以觀其徼 此即是說 如 其為恆常不變的總體根源之道 進到有分別之幾 吾人即意欲憑此觀看 這開顯的徼向痕跡 這是以 常有 欲以觀其徼 為斷句 若是以 常 有欲 以觀其徼 為斷句 這可以這樣說 如其為恆常不變的總體根源 之道 順著有分別的意欲 我們憑此可觀看到這開顯的徼向痕跡 兩斷 見林安梧 前揭書 頁 3 見牟宗三 前揭書 頁
61 關於老子哲學詮釋典範的一些省察 57 句方式皆可通 唯以 常有 欲以觀其徼 為佳 蓋 萬物始於微而後成 始於無而後生 這似乎是描述語 但卻隱 含了一個規範義在 老子常於描述中而顯價值之規範也 此純是從研幾 之學而來 由研幾而歸復也 老子既觀察到所謂的萬物始生之處 便從 此進一步而發現 常無欲空虛可以觀其始物之妙 也 任何一事物的真 正的根源便是此任一事物的真正的終極目的 目的與根源本是同一的 它們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所看到的同一物的兩個面向 故所謂 常無欲 以觀其妙者 觀其始也 是從起始點而去找尋所謂的道 這樣的找尋是 歸本於無 的找尋 至於所謂的 常有欲以觀其徼 這是窮究一切的 可說可見的有形之物 而終其極的尋得所謂的根本 這樣的根本看似一 終極目的的根本 似乎不同於始源的根本 實則相同 以其為相同也 故謂之 同出而異名 故謂 玄之又玄 也 20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同謂之玄 玄之又玄 眾妙之門 這可以簡譯為 無分別的狀態 有分別的跡向 兩者都出於恆常的道體 但在表白 上 名稱卻是不同的 就這樣的不同而又同 我們說它叫做 玄同 玄 同 是說在生命的玄遠之源是相通的 這便是 道 道 是萬有一切 所依歸及開啟的奧秘之門啊 21 王弼注曰 兩者 始與母也 同出者 同出於玄也 異名所施 不 可同也 在首 則謂之始 在終 則謂之母 玄者 冥也 默然無有也 始母之所出也 不可得而名 故不可言 同 名曰玄 而言謂之玄者 取於不可得而[名] [而]謂之然也 謂之然則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已 則是 名則失之遠矣 故曰玄之又玄也 眾妙皆從同而出 故曰眾妙之門也 這是說 這兩者指的就是 無名天地之始 的 始 與 有名萬物 之母 的 母 這 始 與 母 都同出於 玄 不同的名稱 其所 施行 就不可能相同 在起始處 則謂之 始 在終成處 則謂之 母 同註 14 林安梧 前揭書 頁 3
62 5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玄 指的是泯合為一 無所分別 它是不可說而默然無分別的根源 是 始 母 所自出者 因為是不可能去指稱它 因此不能說是 同 而指稱它是 玄 而之所以相約叫做 玄 乃有取於它是不可得而 名 的 因而用 相約叫做 的 謂 用 相約叫做 的 謂 那就不可以 定於一個 玄 字而已 如此落在這一定的 名 上面 那也就失之遠 矣 為避免這缺失 因此說是 玄之又玄 眾物之妙運而生 都是從此 最後通同為一的 同 ( 玄同 的 同 ) 來說 因此說是 眾妙之門 牟先生申論之曰 道有兩相 一曰無 一曰有 無非頑空 故由其 妙用而顯向性之有 有非定執 故向而無向 而又不失其體 自其為無 言 則謂之始 自其為有言 則謂之母 實則有無渾圓為一 渾圓為一 即謂之玄 有無之異名是由渾圓之一關聯著始物終物而分化出 22 我 以為這理解深得王弼之意 甚善 不過 接下去 牟先生又說 王注不 解 有名萬物之母 句 故不以有無言 而以始母言 則迂曲而歧出矣 23 這判斷有些奇特而令人不解 細察之 原來牟先生一直執泥於王弼所 注 凡有皆始於無 故未形無名之時 則為萬物之始 及其有形有名之 時 則長之 育之 亭之 毒之為其母也 而認為這就認定 有名是萬 物之母 為不可解 而唯有轉成了 有形有名時 方可解 我以為這是 牟先生用了現代的邏輯心靈來看這問題才導生出來的 在王弼的理解 裡 是將這兩者渾在一起說 因為他之所重只在說追本溯源 崇本息末 而已 我的意思是說 牟先生解說闡釋甚好 而此亦是王弼所理解的 並不是王弼就悖離了老子之意 如此說來 是否牟先生就與王弼之注一樣 是又不然 蓋牟先生的 追本溯源 是要為天地萬物尋找一存有論的理據 他較為忽略 道 開 顯的 場域義 他大體著重的是 道 之做為萬有一切存在的根據 值 得注意的是 他這樣的追本溯源並不同於亞理士多德式的逐層抽象 上 遂於最高的共相 他區別這不是一套觀解的形而上學 而是一套實踐的 形而上學24 換個話來說 這樣的形而上學就不是客觀實有型態的形而上 牟宗三 前揭書 頁 136 同上註 請參見牟宗三 前揭書 頁 162
63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59 學, 而 是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我 們 應 說 : 這 是 牟 先 生 從 老 子 的 理 解 與 詮 釋 裡, 特 別 有 取 於 王 弼 的 注 釋 而 展 開 的 創 造, 他 與 原 先 老 子 道 德 經 哲 理 倚 輕 倚 重, 各 有 異 同 當 然, 人 類 對 於 所 謂 的 辯 証 性 的 發 現 基 本 上 是 由 於 彼 對 於 所 謂 的 根 源 性 的 追 索 而 來 的, 根 源 性 的 追 索 會 使 得 我 們 陷 入 一 種 兩 難 之 中, 此 即 康 德 所 謂 的 二 律 背 反 這 樣 的 二 律 背 反 清 楚 的 指 出 了 當 人 類 將 自 家 的 思 維 只 限 於 所 謂 的 純 粹 的 理 性 之 思 維 時 必 然 會 面 臨 到 的, 這 樣 的 面 臨 逼 出 了 人 類 當 以 所 謂 的 辯 証 性 作 為 一 個 不 可 避 免 的 思 考 方 式, 甚 至 我 們 可 以 說 辯 證 的 思 維 是 一 更 為 根 本 的 思 維, 至 於 所 謂 的 三 段 論 式 的 傳 統 邏 輯 則 代 表 著 人 類 往 純 智 方 面 的 發 展 罷 了 辯 證 邏 輯 之 再 被 重 視, 這 清 楚 的 說 出 了 人 類 的 一 個 要 求, 要 求 走 回 所 謂 的 生 活 世 界 根 源 性 的 無 與 終 成 性 的 有, 原 是 合 而 為 一 的 這 裡 所 謂 的 同 出 於 玄, 指 的 是 一 辯 證 的 統 合 換 言 之, 所 謂 的 出 不 是 時 間 意 義 的 出, 而 是 指 的 同 時 具 函 的 意 思 此 正 如 船 山 易 傳 解 釋 太 極 生 兩 儀 的 生 是 所 謂 的 同 有 謂 之 生, 若 誤 作 生 出 來 的 生, 則 便 錯 了 玄 是 一 狀 辭, 此 狀 辭 意 在 解 釋 它 之 作 為 一 始 母 之 所 從 出, 是 一 默 然 無 有 的 玄 冥 之 地, 這 樣 的 解 釋 最 重 要 的 是 去 說 明 所 謂 的 根 源 性 是 一 不 可 究 詰 的 東 西, 是 一 超 乎 言 說 的 東 西 超 乎 言 說 者 惟 有 經 由 言 說 的 窮 盡 始 能 有 所 契 及 也 25 三 關 於 老 子 道 德 經 第 一 章 及 其 相 關 思 想 的 可 能 重 寫 如 上 節 所 闡 述,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牟 先 生 實 有 承 於 王 弼 的 老 子 注, 但 他 因 太 重 視 主 體 性, 而 忽 略 了 場 域 性 處 所 性, 因 此, 將 老 子 哲 學 全 收 到 心 靈 主 體 所 開 顯 之 境 界 上 去 說, 這 是 有 爭 議 的 至 若 對 比 於 當 代 諸 賢 所 做 之 老 子 詮 釋, 則 袁 保 新 論 之 詳 矣! 從 上 節 所 述, 我 們 實 可 以 看 出, 老 子 哲 學 實 不 宜 拗 在 所 謂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與 客 觀 實 有 型 態 兩 端 之 分 疏 架 構 下 立 說 我 們 實 宜 回 到 老 子 文 本, 深 讀 之 細 讀 之, 統 25 同 註 14
64 6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體 而 讀 之 貫 通 而 讀 之, 切 其 義 理, 又 超 拔 於 其 上 而 讀 之 ; 再 經 由 當 代 的 話 語, 既 是 合 乎 我 們 日 常 之 用 語, 又 能 調 適 而 上 遂 於 一 哲 學 的 學 術 用 語, 重 新 表 述 之 本 節 即 嘗 試 將 老 子 道 德 經 第 一 章 及 其 相 關 之 論 題 做 一 綱 領 性 之 表 述, 這 或 可 視 之 為 一 創 造 性 的 詮 釋, 但 這 亦 可 以 視 之 為 由 道 意 象 構 言 之 兩 個 相 迴 返 下 的 進 一 步 詮 釋 也 ( 一 ) 老 子 26 一 書 最 關 鍵 性 的 問 題 就 在 第 一 章 篇 首 所 言 道 可 道, 非 常 道 名 可 名, 非 常 名 1. 道 是 可 言 說 的, 但 經 由 言 說 彰 顯 的 道 已 非 那 恆 常 不 變 之 道 2. 道 本 為 不 可 說, 因 為 道 並 不 是 一 被 指 稱 的 對 象, 而 是 做 為 萬 有 一 切 的 根 源 ( 包 括 價 值 認 知 ) 3. 道 不 是 被 生 者, 而 是 造 生 者, 最 重 要 的 造 生 活 動 是 話 語 的 造 生 活 動, 此 即 可 道 因 此, 我 們 說 道 雖 為 不 可 說, 但 此 不 可 說 而 可 說 4. 道 必 得 經 由 可 說 而 展 開, 亦 必 得 經 由 可 說 回 溯 其 源 來 論 此 不 可 說 之 道, 這 已 非 前 所 論 之 可 說, 而 是 第 二 序 之 可 說 5. 凡 此 言 道 之 不 可 說 可 說 皆 乃 人 之 所 為, 人 於 天 地 萬 有 一 切 最 重 要 之 活 動 應 是 理 解 之 活 動, 由 此 而 有 詮 釋 實 踐 諸 活 動 6. 此 即 老 子 所 論 之 名, 名 可 名, 非 常 名, 這 是 說 名 是 可 以 名 之 的, 一 旦 名 之 了, 就 不 是 常 名 7. 名 做 為 一 切 名 之 之 源, 這 名 不 是 可 以 通 過 名 之 去 說 定 它 的, 它 做 為 名 之 之 源, 但 它 本 身 是 不 可 名 的 ; 或 者, 它 一 旦 開 始 了 名 之 的 活 動, 就 走 向 了 定 名, 這 定 名 就 不 是 常 名 8. 老 子 首 章 說 了 道 與 名 的 問 題, 而 以 下 所 論 即 從 無 名 與 有 名 為 論, 這 是 將 道 論 集 中 在 不 可 說 與 可 說 的 關 鍵 性 問 題 上 來 處 理 26 ( 即 道 德 經, 以 下 直 稱 老 子, 人 書 合 說 )
65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蓋 道 本 無 名, 無 名 而 有 名, 有 名 而 名 之, 名 之 而 定 名 道 本 為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而 可 說, 可 說 而 說 之, 說 之 而 說 定 ( 二 ) 老 子 接 續 之, 以 無 名 與 有 名 對 比 連 續 而 論 無 名 天 地 之 始, 有 名 萬 物 之 母, 及 於 天 地 萬 物 始 母 等 關 鍵 處 1. 無 名 天 地 之 始, 語 義 甚 富, 此 不 可 說 的 道 是 天 地 造 化 之 源, 在 天 地 造 化 之 始, 原 是 無 分 別 的, 不 可 說 的, 是 未 命 名 的 狀 態 2. 有 名 萬 物 之 母, 語 義 甚 富, 此 可 說 的 名 是 天 地 萬 物 之 母, 有 此 母 才 有 子, 母 為 話 語 之 源, 子 為 話 語 所 論 定, 論 定 則 成 萬 物 3. 無 名 而 天 地 始 生, 有 名 而 萬 物 終 成 天 地 者, 場 域 之 義 也 萬 物 者, 分 殊 之 對 象 也 此 如 易 傳 所 說 範 圍 天 地 之 化 而 不 過 曲 成 萬 物 而 不 遺 4. 範 圍 天 地 之 化 此 乃 道 彰 顯 之 初 幾, 由 此 初 幾 而 有 天 地 陰 陽, 以 此 兩 端 而 可 以 天 地 相 合 負 陰 而 抱 陽, 辯 證 和 合 而 生 育 萬 物 5. 曲 成 萬 物 而 不 遺 此 乃 名 之 論 定, 由 有 名 而 名 之, 名 之 而 定 名, 名 以 定 形 論 以 成 物 也 這 是 說 話 語 的 論 定 才 始 得 天 地 造 化 所 生 者, 經 由 人 們 的 參 贊 與 理 解 詮 釋 之 活 動, 而 被 論 定 了 6. 天 地 場 域 之 義, 老 子 書 中 所 論 甚 多, 因 老 子 哲 學 乃 是 一 場 域 的 哲 學, 是 一 處 所 的 哲 學, 是 一 付 能 歸 所, 能 所 俱 寂, 寂 而 生 生 之 哲 學 或 有 別 出 版 本 以 天 地 為 萬 物, 義 有 所 缺, 於 茲 不 取 7. 天 地 乃 萬 物 所 生 之 場, 亦 是 人 參 贊 實 踐 之 場 萬 物 為 其 所 生, 人 則 既 為 天 地 所 生, 又 參 贊 於 天 地, 實 踐 於 天 地, 以 是 說 人 是 萬 物 之 靈 8. 人 參 贊 天 地 之 起 點 厥 為 話 語 無 名 天 地 之 始 此 所 論 天 地 造 化 也, 有 名 萬 物 之 母 此 所 論 人 間 參 贊 也
66 6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9. 老 子 所 論 蓋 由 此 人 間 參 贊 而 上 溯 於 天 地 造 化 也 ; 復 由 此 天 地 造 化 而 下 及 於 人 間 參 贊 也 是 由 名 以 定 形 的 萬 物 回 到 名 之, 再 溯 回 有 名, 即 此 有 名 進 而 溯 其 不 可 名 ( 無 名 ), 此 即 無 以 名 之 之 道 也 ( 三 ) 如 上 所 述, 道 具 有 總 體 義 根 源 義, 或 可 以 總 體 之 根 源 及 根 源 之 總 體 表 述 之 1. 將 道 表 述 之 以 總 體 義 根 源 義, 此 即 納 超 越 義 與 內 在 義 於 其 中 ; 之 所 以 不 言 其 為 既 超 越 而 內 在, 蓋 此 既 超 越 而 內 在 顯 有 語 病 故 道 之 為 道 乃 是 指 天 地 人 我 萬 物 通 而 為 一 這 總 體 的 根 源 根 源 之 總 體 來 說 的 3. 這 是 在 存 有 的 連 續 觀 下 所 成 就 的 探 源 之 學 ; 此 不 同 於 西 洋 自 柏 拉 圖 (Plato) 亞 理 士 多 德 (Aristotle) 以 來 追 求 最 高 之 理 念 共 相 之 傳 統, 因 彼 乃 於 存 有 的 斷 裂 觀 下 所 成 就 的 探 源 之 學 如 是 而 論, 不 論 道 家 或 儒 家, 其 道 論 皆 不 離 人 之 參 贊 天 地 化 育, 其 有 所 別 並 非 道 論, 而 是 人 生 論 ( 或 者 說 是 修 養 論 實 踐 論 ) 5. 換 言 之, 如 此 之 道 論 既 為 存 有 論, 亦 是 價 值 論, 亦 是 知 識 論, 亦 是 實 踐 論, 至 於 其 或 有 宇 宙 論, 亦 是 以 上 之 前 提 下 所 論 之 宇 宙 論, 而 不 是 一 離 於 人 之 參 贊 而 說 之 宇 宙 論 6. 如 此 之 道 論 既 為 客 觀 之 實 有, 亦 不 離 主 觀 之 境 界, 蓋 存 有 價 值 知 識 實 踐 皆 不 離 於 宇 宙, 通 而 為 一 也 關 於 超 越 與 內 在 兩 詞 所 惹 之 麻 煩 安 樂 哲 (Roger Ames) 首 先 提 出 批 評, 之 後, 馮 耀 明 在 當 代, 台 北,1993 年 4 月, 第 84 期, 發 表 當 代 新 儒 家 的 超 越 內 在 說, 接 著, 劉 述 先 作 文 回 應 : 關 於 超 越 內 在 問 題 的 省 思 ( 當 代, 台 北,1994 年 4 月, 第 96 期 ) 進 一 步 則 可 參 見 李 明 輝 著 : 儒 家 與 康 德, 台 北 : 聯 經,1990 年 關 於 存 有 的 連 續 觀 與 存 有 的 斷 裂 觀, 請 參 見 林 安 梧 儒 學 與 中 國 傳 統 社 會 之 哲 學 省 察 第 六 章 第 11 節, 頁 96-97, 幼 獅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印 行, 一 九 九 六 年 四 月, 台 北
67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以 是 之 故, 實 不 宜 將 此 客 觀 之 實 有 與 主 觀 之 境 界 對 橛 而 論 也 ; 唐 君 毅 先 生 與 牟 宗 三 先 生 亦 可 以 不 相 悖 矣! 皆 可 匯 通 於 方 東 美 先 生 所 論 之 存 在 與 價 值 合 一 處 也 若 對 橛 而 論, 則 生 知 識 / 道 德 存 有 / 價 值 實 然 / 應 然 割 裂 之 問 題, 不 能 理 解 此 於 道 論 之 通 而 為 一 也 如 此 則 生 葛 藤, 而 致 不 必 要 之 問 題 9. 換 言 之, 道 論 之 於 根 源 總 體 處, 實 乃 人 之 參 贊 於 天 地 萬 物 人 我 所 成 之 總 體, 如 此 總 體 溯 其 根 源, 能 所 不 二 境 識 俱 泯, 此 即 一 無 分 別 相 之 總 體 根 源, 即 所 謂 未 始 無 形 玄 之 又 玄 也 ( 四 ) 道 之 為 總 體 之 根 源, 其 必 由 此 而 彰 顯 之 也 其 彰 顯 之 場 則 為 天 地, 此 天 地 為 老 子 哲 學 中 極 為 重 要 之 概 念 吾 人 於 此 而 可 見 老 子 為 一 場 域 之 哲 學 處 所 之 哲 學 1. 天 地 為 道 開 顯 之 場, 此 天 地 非 外 於 人 之 為 天 地, 而 是 人 迎 向 於 天 地, 天 地 迎 向 於 人, 如 此 相 互 迎 向 所 成 之 天 地 也 2. 如 此 之 天 地, 地 象 徵 博 厚 柔 順, 天 象 徵 高 明 剛 健 ; 引 而 申 之, 地 指 的 是 具 體 性 實 存 性, 天 則 為 普 遍 性 理 想 性 3. 天 為 乾 陽, 地 為 坤 陰, 陰 陽 和 合 乾 坤 並 建, 即 於 此 場 域 中 即 隱 含 之 創 生 之 動 力, 此 即 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 此 即 負 陰 而 抱 陽, 沖 氣 以 為 和 天 地 相 合 以 降 甘 露 是 也 4. 人 居 於 天 地 之 間, 人 具 主 體 的 能 動 性, 可 參 贊 天 地 之 化 育 ; 他 頂 天 立 地, 因 之 而 效 天 法 地, 進 而 得 以 通 天 接 地, 與 天 地 參 矣! 5. 人 法 地, 地 法 天, 天 法 道, 道 法 自 然, 人 效 法 學 習 地 的 博 厚 柔 順, 具 體 而 實 存 的 生 長 ( 人 法 地 ); 再 者, 由 此 地 的 博 厚 柔 順, 具 體 而 實 存 的 生 長, 效 法 學 習 天 的 高 明 而 剛 健, 朝 向 那 普 遍 的 理 想 ( 地 法 天 ); 進 一 步, 由 此 天 的 高 明 剛 健, 那 普 遍 的 理 想 邁 向 道 之 為 一 總 體 29 有 關 於 此, 請 參 見 袁 保 新, 前 揭 書, 第 三 章 當 代 老 學 詮 釋 系 統 的 分 化, 頁 34-60
68 6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的 根 源 ( 天 法 道 ), 即 此 總 體 的 根 源 所 成 之 根 源 的 總 體, 效 法 學 習 那 和 諧 調 節 自 發 無 為 ( 道 法 自 然 ) 天 地 有 場 域 義 創 生 義 生 長 義, 亦 有 辯 證 義 和 合 義 調 劑 義, 進 而 轉 為 德 性 義 之 剛 健 不 息 與 厚 德 載 物 7. 有 此 天 地 之 為 場 域, 即 此 場 域 又 為 兩 端, 兩 端 而 一 致 之 和 合 辯 證, 萬 物 生 焉 ; 人 生 於 斯, 參 而 贊 之, 名 以 定 形, 論 之 成 物 前 者, 可 成 一 擬 宇 宙 論, 而 實 為 一 存 有 論 矣! 後 者 所 成 則 為 語 言 哲 學 及 其 相 關 之 實 踐 論 知 識 論 姨! 8. 道 為 總 體 義 根 源 義, 天 地 則 為 場 域 義 處 所 義, 人 則 重 在 主 體 義 參 贊 義, 如 此 所 成 之 哲 學 為 一 總 體 根 源 之 哲 學, 為 一 場 域 處 所 之 哲 學, 為 一 主 體 參 贊 之 哲 學 9. 如 上 所 述, 可 知 道 之 不 離 天 地, 不 離 人, 亦 不 離 萬 物, 此 亦 可 說 此 總 體 根 源 之 不 離 場 域 處 所, 不 離 人 之 主 體 參 贊, 亦 不 離 由 此 而 成 之 萬 有 一 切 矣! ( 五 ) 道 是 就 其 根 源 義 總 體 義 而 說, 萬 物 則 就 其 散 殊 義 分 別 義 而 說 道 於 天 地 之 場 開 顯, 人 於 此 而 參 贊 之, 以 曲 成 萬 物 也 1. 反 者 道 之 動, 弱 者 道 之 用 ; 天 下 萬 物 生 於 有, 有 生 於 無, 此 可 與 第 一 章 所 述 無 名 天 地 之 始, 有 名 萬 物 之 母 合 而 論 之 萬 物 乃 有 名 而 名 之 所 以 成 其 萬 物 也 如 此 之 有 名 之 有 分 別 相, 實 生 於 無 分 別 未 區 分 之 場 域 也, 上 遂 之 則 為 總 體 之 根 源 無 之 為 無 分 別 不 可 說, 有 之 為 有 分 別 可 說, 物 則 為 此 可 說 而 說 定 之 對 象 由 此 而 溯 其 源 以 論 之, 此 可 說 而 說 定 之 對 象 的 萬 物, 乃 為 那 有 分 別 而 可 說 之 有 之 所 生 ; 關 於 此, 賴 賢 宗 於 王 弼 貴 無 以 為 用 的 體 用 論 之 重 檢 與 老 子 哲 學 的 本 體 詮 釋 一 文 中 有 論 及 於 此, 讀 者 可 對 比 參 考, 此 文 亦 於 本 次 會 議 中 發 表 此 段 所 述, 及 以 下 本 節 所 述, 亦 請 參 見 林 安 梧 人 文 學 方 法 論 : 詮 釋 的 存 有 學 探 源 第 七 章 從 可 說 到 不 可 說, 頁 , 讀 冊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印 行, 二 三 年 七 月, 台 北
69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65 如 此 之 有 分 別 而 可 說 之 有 之 所 生 則 為 那 無 分 別 而 不 可 說 之 無 之 所 生 3. 此 無 有 物 亦 可 以 道 生 一, 一 生 二, 二 生 三, 三 生 萬 物 表 述 之 道 重 在 其 根 源 性 說, 一 則 為 總 體 性, 二 為 對 偶 性, 三 則 為 定 向 性, 萬 物 則 為 對 象 物 生 當 為 顯 現 義 彰 顯 義, 非 由 沒 有 生 出 個 有 來 之 謂 也 生 為 開 顯 義, 這 是 由 隱 而 顯 的 歷 程, 不 是 一 般 的 由 無 而 有 ; 老 子 所 說 的 無 有 當 從 隱 顯 本 末 始 終 來 理 解 如 此 之 生 實 可 以 王 夫 之 所 說 的 同 有 來 理 解 5. 道 本 隱 而 未 顯, 一 則 顯 而 未 分 ; 道 生 一 者, 由 此 隱 而 未 顯 的 根 源, 開 顯 為 顯 而 未 分 的 總 體 這 時 的 道 仍 處 在 無 名 天 地 之 始 的 狀 態, 是 一 不 可 說 的 狀 態 6. 一 為 總 體 二 為 對 偶, 一 為 顯 而 未 分, 二 為 分 而 未 定, 一 生 二 者, 由 此 顯 而 未 分 的 總 體 開 顯 為 分 而 未 定 的 對 偶 兩 端 此 是 從 不 可 說 而 可 說 也 7. 二 為 對 偶 三 為 對 象 ( 化 ), 二 為 分 而 未 定 三 為 定 而 未 執, 二 生 三 者, 由 此 分 而 未 定 的 對 偶 兩 端 和 合 辯 證 開 顯 為 定 而 未 執 的 對 象 此 是 從 可 說 而 說 之 也 8. 三 為 對 象 ( 化 ), 萬 物 則 為 對 象 物, 三 為 定 而 未 執, 萬 物 為 執 定 已 矣, 三 生 萬 物 者, 由 此 定 而 未 執 的 對 象 進 一 步 執 而 成 為 一 執 定 已 矣 的 對 象 物 此 是 從 說 之 而 說 定 了 9. 道 原 乃 天 地 人 我 萬 物 通 而 為 一 的 總 體, 渾 淪 不 分, 此 道 生 一, 一 生 二, 二 生 三, 三 生 萬 物 正 是 道 體 之 由 隱 顯 分 定 執 的 歷 程 32 請 參 見 林 安 梧 道 的 錯 置 : 中 國 政 治 思 想 的 根 本 困 結 第 一 章 導 論 : 道 的 彰 顯 遮 蔽 錯 置 與 治 療 之 可 能 : 後 新 儒 家 哲 學 之 擬 構, 頁 10-14,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二 三 年 八 月, 台 北
70 6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 六 ) 如 上 所 論, 道 開 顯 為 天 地 萬 物, 這 隱 顯 分 定 執 的 歷 程 實 乃 一 存 有 三 態 論 之 展 開 過 程 1. 存 有 三 態 論 指 的 是 由 存 有 的 根 源 而 存 有 的 開 顯, 進 而 存 有 的 執 定 也 存 有 不 只 是 存 有 一 般 下 的 存 有, 而 是 天 地 人 我 萬 物 通 而 為 一 的 總 體 根 源, 這 即 是 中 土 所 說 的 道 存 有 三 態 論 者, 道 開 顯 之 三 態, 所 成 之 論 也 2. 存 有 乃 天 地 人 我 萬 物 通 而 為 一 的 總 體 根 源, 如 此 根 源 本 為 無 分 別 不 可 說, 是 一 隱 然 未 顯 的 狀 態 ; 但 它 不 能 停 留 於 此, 它 必 得 開 顯 因 為 存 有 的 根 源 有 人 參 與 於 其 中, 故 必 得 開 顯 之 也 3. 存 有 的 根 源 此 是 境 識 俱 泯 處, 然 此 境 識 俱 泯 終 不 永 遠 處 在 泯 的 狀 態, 它 必 得 開 顯, 先 是 境 識 俱 起 而 未 分, 此 即 存 有 之 開 顯 也 繼 之 而 為 境 識 俱 起 而 兩 分 以 識 執 境, 轉 而 為 一 存 有 之 執 定 也 4. 如 此 開 顯 所 成 之 存 有 三 態 論 它 既 有 存 有 論 的 向 度, 亦 帶 有 宇 宙 論 的 趨 向 ; 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樣 所 成 的 存 有 論 是 離 不 開 人 的 參 贊 的 一 樣 的, 這 樣 所 成 的 宇 宙 論 並 不 是 一 離 了 人 而 去 說 的 宇 宙 生 化 歷 程 5. 換 言 之, 這 樣 的 存 有 論 與 宇 宙 論 是 合 而 為 一 的, 亦 是 不 離 人 之 實 踐 的 ; 這 樣 所 成 的 存 有 論 與 宇 宙 論 所 統 稱 的 形 而 上 學 不 同 於 理 論 觀 解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而 是 一 實 踐 體 驗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6. 既 落 在 境 識 不 二 心 物 不 二 能 所 不 二 下 論 此, 則 無 所 謂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與 客 觀 實 有 型 態 的 對 橛 兩 分 以 是 之 故, 刻 意 區 分 兩 者 之 異 同, 這 是 落 在 格 義 \ 逆 格 義 之 困 境 下 而 生 之 糾 葛 7. 就 此 存 有 三 態 論, 由 道 開 顯 為 天 地 萬 物, 經 隱 顯 分 定 執 的 歷 程, 以 儒 道 兩 家 而 論, 並 無 不 同 其 不 同 者, 在 修 養 工 夫 論 在 道 德 實 踐 論 8. 以 儒 道 兩 家 修 養 工 夫 論 道 德 實 踐 論 之 異 同 而 決 定 兩 家 形 而 上 學 之 異 同, 這 是 不 當 的 而 之 所 以 如 此 者, 以 其 繫 屬 於 主 體 故 也 道 論 不 能 繫 屬 於 主 體, 而 應 開 顯 為 天 地 場 域, 關 連 於 萬 有 一 切, 充 周 於 人 文
71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67 世 界 9. 儒 家 重 在 以 本 貫 末, 開 物 成 務, 志 道 據 德, 人 文 化 成 ; 道 家 重 在 崇 本 息 末, 歸 本 溯 源, 尊 道 貴 德, 自 然 無 為 儒 道 兩 家 正 形 成 人 與 道 天 地 萬 物 之 間 的 兩 個 迴 環 的 關 聯 四 結 語 經 由 如 上 所 述 的 對 比 分 疏 與 詮 釋 及 其 可 能 的 哲 理 重 建, 我 們 可 以 宣 稱 : 關 於 老 子 道 德 經 實 不 宜 從 客 觀 實 有 型 態 與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兩 者 對 比 而 論 ; 因 為 從 這 兩 個 帶 有 互 斥 性 的 範 疇 來 展 開 詮 釋 與 重 建 是 不 必 要 的, 也 不 恰 當 但 話 說 回 來, 當 牟 先 生 說 道 家 為 一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時, 重 點 是 在 別 異 ; 別 異 於 西 方 自 柏 拉 圖 (Plato) 亞 里 士 多 德 (Aristotle) 以 來 的 主 流 傳 統 所 論 的 形 而 上 學, 這 的 確 是 有 真 見 地 若 將 此 對 比 於 儒 學 而 主 張 儒 學 是 道 德 創 生 的 形 而 上 學, 而 道 家 則 是 一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的 形 而 上 學, 這 難 免 就 會 滋 生 許 多 誤 解 來 因 為, 儒 道 兩 家 本 是 同 源 而 互 補, 此 吾 論 之 多 年 矣! 實 者, 儒 道 兩 家, 其 在 天 道 論 ( 形 而 上 學 ) 處, 通 而 為 一, 其 所 異 者, 唯 工 夫 論 實 踐 論 爾! 就 此 而 言, 唐 先 生 牟 先 生 所 論, 亦 頗 有 所 異, 須 得 留 意 又 牟 先 生 所 論 王 弼 之 老 學, 大 體 說 來, 頗 能 探 驪 得 珠, 深 得 其 精 要 處, 然 因 牟 先 生 執 泥 於 西 哲 之 邏 輯 訓 練, 故 所 批 王 弼 處 或 有 未 確 處, 此 亦 可 見 逆 格 義 之 難 克 也 再 者, 就 王 弼 之 老 子 學 實 亦 不 必 往 主 觀 境 界 型 態 之 形 而 上 學 去 做 詮 釋 若 能 回 到 老 子 本 身, 以 及 王 弼 的 注 釋 本 身 去 看, 我 們 將 發 現 崇 本 息 末, 息 末 所 以 舉 末 的 思 考, 這 是 貴 無 而 不 廢 有 的 思 考, 是 將 有 無 玄 同 為 一 的 哲 學 我 以 為 在 儒 道 同 源 下, 王 弼 對 於 老 子 易 經 論 語 等 的 詮 釋, 可 以 關 連 成 一 個 總 體 來 理 解, 他 可 以 指 向 一 本 體 詮 釋 學 的 建 構, 這 與 我 十 多 年 來 所 構 造 的 存 有 三 態 論 是 和 合 融 通 的 經 由 王 弼 的 老 子 注 與 老 子 道 德 經 的 詮 釋, 我 以 為 這 將 可 以 指 向 一 存 有 治 療 學 之 建 立 總 的 來 說, 這 十 多 年 來, 我 嘗 試 以 存 有 三 態 論 與 存 有 治 療 學 的 建
72 6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構 來 做 為 延 續 牟 先 生 之 後 的 道 家 哲 學 之 發 展 33 參 考 文 獻 1. ( 魏 ) 王 弼 1974 老 子 王 弼 注 台 北 : 河 洛 圖 書 公 司 2. ( 漢 ) 河 上 公 1965 老 子 河 上 公 注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影 印 3. ( 宋 ) 程 頤 1987 易 程 傳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4. ( 明, 清 ) 王 夫 之 1975 老 子 衍 台 北 : 河 洛 圖 書 公 司 5. 高 亨 1991 老 子 正 詁 上 海 : 上 海 書 店 6. 奚 侗 1925 老 子 集 解 台 北 : 嚴 氏 善 書 本 7. 蔣 錫 昌 1939 老 子 校 詁 上 海 : 商 務 印 書 館 8. 劉 笑 敢 2005 老 子 ( 修 訂 二 版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 2006 老 子 古 今 : 五 種 對 勘 與 析 評 引 論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9. 王 邦 雄 1980 老 子 的 哲 學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 33 請 參 見 林 安 梧 語 言 的 異 化 與 存 有 的 治 療 刊 於 中 國 宗 教 與 意 義 治 療 一 書 第 六 章, 頁 , 明 文 書 局 印 行, 二 一 年 七 月 再 版, 台 北 又 請 參 見 林 安 梧 存 有 三 態 論 與 存 有 的 治 療 之 構 建 : 道 家 思 維 的 一 個 新 向 度, 鵝 湖 二 十 六 卷 六 期 ( 總 號 306), 頁 28-39, 二 年 十 二 月, 台 北 又 去 年 所 結 集 的 新 道 家 與 治 療 學 大 體 是 朝 這 方 向 發 展 的 講 論 集 結, 該 書 已 由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印 行, 二 六 年 八 月, 台 北
73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牟 宗 三 1985 才 性 與 玄 理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1990 現 象 與 物 自 身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11. 林 安 梧 1991 王 船 山 人 性 史 哲 學 之 研 究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 1996 儒 學 與 中 國 傳 統 社 會 之 哲 學 省 察 台 北 : 幼 獅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2003 道 的 錯 置 : 中 國 政 治 思 想 的 根 本 困 結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2003 人 文 學 方 法 論 : 詮 釋 的 存 有 學 探 源 台 北 : 讀 冊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2003 道 德 釋 義 : 儒 道 同 源 互 補 的 義 理 闡 述, 台 北 : 鵝 湖 第 廿 八 卷 第 十 期 ( 總 號 334), 頁 23-29, 台 北 12. 袁 保 新 1983 老 子 形 上 思 想 之 詮 釋 與 重 建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公 司 13. 張 起 鈞 1970 老 子 哲 學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 14. 袁 保 新 1983 老 子 形 上 思 想 之 詮 釋 與 重 建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公 司 15. 賴 賢 宗 2007 王 弼 貴 無 以 為 用 的 體 用 論 之 重 檢 與 老 子 哲 學 的 本 體 詮 釋 第 三 屆 儒 道 國 際 會 議 : 魏 晉 南 北 朝 台 北 :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系 16. 劉 文 典 1969 淮 南 鴻 烈 集 解 台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 17. 劉 述 先 1994 關 於 超 越 內 在 問 題 的 省 思 當 代, 第 96 期, 台 北 : 當 代 雜 誌 社 18. 陳 鼓 應 1993 老 莊 新 論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 公 司 19. 馮 耀 明 1993 當 代 新 儒 家 的 超 越 內 在 說 當 代 第 84 期, 台 北 : 當 代 雜 誌 社 ( 美 ) 安 樂 哲 (Roger T. Ames), 郝 大 維 (David L. Hall) 著 ; 何 金 俐 譯 2004 道 不 遠 人 : 比 較 哲 學 視 域 中 的 老 子 北 京 : 學 苑 出 版 社
74 7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75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71~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杜 保 瑞 摘 要 本 文 討 論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在 當 代 詮 釋 系 統 的 反 省 意 見, 當 代 詮 釋 意 見 的 主 要 脈 絡 有 二, 其 一 為 內 地 學 者 的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其 二 為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哲 學 型 態 分 系 說 筆 者 主 張,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以 胡 宏 學 為 性 學 傳 統 以 有 別 於 理 學 心 學 氣 學 傳 統 的 分 類 方 式, 不 易 見 出 哲 學 理 論 的 異 同, 也 不 易 定 位 個 別 儒 學 系 統 的 真 正 重 點, 不 是 一 個 好 的 分 類 系 統, 這 主 要 是 就 朱 漢 民 王 立 新 向 世 陵 三 位 教 授 的 胡 宏 研 究 專 著 所 進 行 的 討 論 至 於 牟 宗 三 先 生 以 其 儒 家 道 德 形 上 學 的 圓 教 理 論 之 建 構 以 為 分 判 宋 明 儒 學 系 統 的 作 法, 認 為 胡 宏 學 正 是 一 以 心 著 性 的 圓 教 系 統, 既 能 充 分 展 現 客 觀 面 的 本 體 宇 宙 學 又 能 落 實 主 觀 面 的 主 體 自 覺 心, 正 是 宋 明 儒 學 圓 教 型 態 的 圓 滿 義 筆 者 以 為, 胡 宏 之 學 不 過 就 是 準 確 繼 承 先 秦 及 北 宋 諸 儒 之 學, 牟 先 生 過 度 地 劃 分 論 孟 易 庸 的 理 論 角 色, 以 致 過 度 強 調 周 張 明 道 的 義 理 不 足, 所 以 得 出 五 峰 學 有 以 圓 成 超 克 之 意 境, 牟 先 生 據 以 為 圓 成 超 克 的 重 點 即 在 以 心 著 性 說, 而 筆 者 指 出 以 心 著 性 說 即 是 一 極 為 普 通 的 本 體 工 夫 論 的 命 題, 不 斷 地 發 生 在 論 孟 易 庸 周 張 二 程 及 朱 陸 各 家 系 統 之 中, 並 無 特 別 的 義 理 殊 勝 之 處, 是 牟 先 生 強 以 主 體 活 動 結 構 入 形 上 理 論, 以 致 混 淆 活 動 與 理 論 而 以 為 有 一 以 心 著 性 之 說 之 能 圓 成 主 客 關 系 統 的 儒 學 圓 教 型 態 若 能 正 視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研 究 進 路, 則 牟 先 生 此 一 對 胡 宏 學 的 過 度 強 調 及 肯 定 之 說, 份 量 上 應 可 放 得 較 輕 些 關 鍵 詞 : 胡 五 峰 胡 宏 性 本 論 以 心 著 性 牟 宗 三 收 件 日 期 :2007/12/12, 修 改 日 期 :2008/09/26, 接 受 日 期 :2008/09/29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哲 學 系 副 教 授
76 7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the modern interpretational systems toward Hu Hong s philosophy Duh Bau-Ruei Abstract Owing to his specific theoretical position in the modern study of the Song-Ming Neo-Confucianism the philosophy of Hu Hong ( 胡 宏 ) is quite noticed these years. There are two significant interpretational trends among the modern studies, and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tries to argue with these opinions via the methodological reflection to point out their mistakes. Lots of scholars in main land China suggest that his philosophy represent a new approach to create the Neo-Confucianism named Xing origin theory ( 性 本 論 ) which replace the other two approach Xin origin ( 心 本 ) and Li origin ( 理 本 ) to construct the Confucian philosophy. It will be explain in this article that why the categorical approach as illustrated by the Xin, Xing and Li origin theory is not available to play the role as being an effective interpretational theory for the study of Confucian philosophy. Another modern philosopher Mo Zong San propose the statement of Xin evident Xing ( 以 心 著 性 )to sum up Hu Hong s philosophy which means the universal principle has been proof to be true by the subjective mind. This will be critic as the wrongly combine the metaphysical problem with the practical theory in this article too. Keywords:Hi Hong, Xing origin theory, Xin evident Xing, Mo Zong San Received: December 12, 2007; Sent out for revision: September 26, 2008; Accepted: September 29, 2008 Duhbauruei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77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73 一 前 言 就 當 代 宋 明 儒 學 研 究 而 言, 胡 宏 是 極 受 重 視 的 一 家, 幾 乎 是 被 當 作 宋 明 儒 學 除 程 朱 陸 王 之 外 的 一 大 學 術 傳 統 的 創 造 性 人 物, 不 論 是 當 代 新 儒 家 學 者 或 大 陸 地 區 儒 學 研 究 者 都 有 這 樣 的 解 獨 立 場 胡 宏 儒 學 思 想 在 當 代 學 術 研 究 中, 從 哲 學 詮 釋 的 角 度 來 看, 主 要 有 兩 大 詮 釋 脈 絡 其 一 為 大 陸 學 者 在 理 氣 心 性 的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進 路 中, 主 張 胡 宏 學 為 性 本 論 性 學 者 之 一 路 1, 而 有 以 別 異 於 理 學 及 心 學 一 系 其 二 為 牟 宗 三 先 生 在 程 朱 陸 王 兩 系 之 外, 以 胡 宏 為 縱 貫 縱 講 的 以 心 著 性 說 併 濂 溪 橫 渠 明 道 蕺 山 系, 為 宋 儒 正 統 最 為 圓 熟 之 一 系 在 以 天 為 本 的 哲 學 本 體 論 中, 遵 循 的 是 天 性 心 這 樣 一 個 邏 輯 結 構 ; 相 反, 以 心 為 本 的 哲 學 本 體 論, 則 把 這 個 邏 輯 結 構 倒 過 來, 主 張 心 性 天 的 邏 輯 結 構 胡 宏 既 不 是 以 天 為 本, 也 不 是 以 心 為 本, 而 是 直 接 以 連 結 天 人 關 係 的 性 為 本 體 他 用 這 種 獨 特 的 本 體 論 詮 釋, 以 解 決 天 本 論 和 心 本 論 所 必 然 面 臨 的 理 論 困 境 ( 朱 漢 民, 湘 學 原 道 錄,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10 月, 初 版, 頁 ) 而 尤 其 關 鍵 的, 也 是 第 一 位 的 應 當 是 他 所 創 立 的 性 一 元 論, 使 他 脫 離 了 自 命 為 正 宗 的 程 朱 理 本 論 ( 朱 熹 雖 在 胡 宏 之 後, 但 其 宗 小 程 子 頤, 故 為 一 系 ) 為 理 學 或 儒 學 的 重 建 開 闢 了 一 條 嶄 新 的 道 路 在 這 一 點 上 是 前 無 古 人 後 無 來 者 的 ( 王 立 新, 胡 宏,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6 年 2 月 初 版, 頁 101 ) 胡 宏 言 道 言 心 而 有 道 學 和 心 學, 言 性 言 理 卻 沒 有 性 學 和 理 學 但 概 念 表 述 的 不 足 並 不 影 響 定 名 它 的 學 說 為 性 學 亦 即 理 學 的 實 質 他 更 多 使 用 的 是 所 謂 聖 學 的 概 念, 而 這 聖 學 在 本 來 的 意 義 上 正 是 性 學 ( 向 世 陵, 善 惡 之 上 胡 宏 性 學 理 學, 中 國 廣 播 電 視 出 版 社,2000 年 第 一 版 頁 51 ) 北 宋 三 家 即 承 中 庸 易 傳 之 圓 滿 發 展, 而 以 中 庸 易 傳 為 首 出, 從 此 頂 峰 上 言 道 體 性 體 者 彼 等 如 此 進 入 亦 當 是 在 原 則 上 不 能 認 為 中 庸 易 傳 之 所 展 示 之 道 體 性 體 乃 至 誠 體 神 體 與 孔 子 之 仁 以 及 孟 子 之 內 在 的 心 性 為 有 隔 異 而 不 可 通 者 其 初 濂 溪 雖 少 講 論 孟, 只 是 意 識 興 趣 之 未 及 橫 渠 已 能 及 之, 而 言 之 不 顯 豁, 人 不 易 見 實 則 其 言 兼 體 無 累, 言 繼 善 成 性, 言 心 能 盡 性, 言 仁 敦 化, 言 仁 體 事 無 不 在, 皆 本 論 孟 而 言, 是 已 充 其 極 而 通 而 一 之 矣 至 明 道 盛 言 一 本, 則 尤 能 充 分 意 識 到 孔 子 之 仁 孟 子 之 心 性 與 中 庸 易 傳 之 天 道 性 體 直 下 為 一 矣 先 秦 儒 家 是 由 論 孟 發 展 到 中 庸 易 傳, 北 宋 三 家 則 是 由 中 庸 易 傳 漸 回 到 論 孟 如 果 吾 人 知 由 論 孟 到 中 庸 易 傳 是 一 步 圓 滿 的 發 展, 則 由 濂 溪 橫 渠 而 發 展 至 明 道 之 直 下 認 為 一 並 非 無 據 矣, 亦 並 非 不 可 矣 此 認 為 一 甚 至 乃 是 宋 明 儒 之 共 同 意 識 陸 王 系 純 從 心 說, 無 論 矣 即 伊 川 朱 子 亦 不 能 認 為 原 則 上 不 應 合 一 也 惟 對 於 心 性 之 自 覺 的 理 解 有 不 同, 遂 不 期 而 成 為 第 三 系 矣 (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 二 ) 正 中 書 局, 頁 ) 蓋 孔 子 與 孟 子 皆 總 有 一 客 觀 而 超 越 地 言 之 之 天 也 此 天 字 如 不 能 被 擯 除, 而 又 不 能 被 吸 納 進 來, 即 不 能 算 有 真 實 的 飽 滿 與 圓 滿 是 則 中 庸 易 傳 之 圓 滿 發 展 當 係 必 然 者, 明 道 之 直 下 通 而 一 之 而 鑄 造 圓 教 之 模 型 亦 當 是 必 然 者, 而 由 此 圓 教 模 型 而 開 出 之 以 心 著 性 義 ( 五 峰 與 蕺 山 學 ) 亦 當 是 必 然 者 (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 一 ) 頁 )
78 7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筆 者 以 為, 五 峰 學 之 所 以 在 當 代 如 此 受 到 重 視, 並 被 賦 予 創 造 性 地 位 之 定 位, 就 牟 先 生 的 高 舉 之 而 言, 實 因 五 峰 學 受 朱 熹 知 言 疑 義 之 批 評, 而 牟 宗 三 先 生 特 以 程 朱 為 別 子, 故 而 牟 先 生 特 為 五 峰 平 議 而 高 舉 之, 故 受 重 視, 並 以 之 為 牟 先 生 說 儒 學 縱 貫 縱 講 的 圓 熟 型 但 是 否 圓 熟? 還 要 從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以 及 各 家 比 較 中 研 究, 這 就 是 本 文 要 探 討 論 重 點 問 題 至 於 內 地 學 者 對 五 峰 學 研 究 的 重 視, 是 否 受 牟 先 生 重 視 五 峰 之 影 響, 筆 者 不 必 臆 言 五 峰 本 為 湖 湘 學 派 的 首 席, 從 地 方 學 術 研 究 的 立 場, 五 峰 即 應 受 到 重 視 然 而 大 陸 學 者 則 是 從 其 熟 悉 之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進 路 入 手, 而 說 其 為 性 本 論 性 學 之 型 態, 這 種 對 於 胡 宏 哲 學 的 創 造 性 定 位, 也 有 它 在 方 法 論 上 的 深 刻 理 論 意 義, 可 否 這 樣 定 位 宋 明 儒 學 各 家? 或 者 是 應 該 怎 樣 定 位 宋 明 儒 學 各 家 系 統? 這 都 是 方 法 論 的 問 題 因 此 討 論 胡 宏 學 的 當 代 定 位, 關 鍵 當 然 在 中 國 哲 學 研 究 的 方 法 論 解 釋 架 構 上 以 下 先 針 對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及 以 心 著 性 詮 釋 型 態 作 方 法 論 意 旨 的 說 明 及 反 省 ( 一 )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的 反 省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是 針 對 中 國 哲 學 的 認 識, 以 研 究 其 特 殊 的 概 念 使 用 為 進 路, 從 而 理 解 整 個 系 統, 這 種 研 究 方 法 等 於 是 地 毯 式 搜 索 各 系 統 的 知 識 細 節, 從 而 取 得 貼 近 中 國 哲 學 本 意 的 研 究 成 果, 它 附 帶 了 研 究 方 法 上 的 一 個 企 圖, 及 將 之 視 為 取 代 西 方 哲 學 問 題 意 識 中 心 的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如 形 上 學 知 識 論 倫 理 學, 而 以 理 學 心 學 性 學 氣 學 等 概 念 範 疇 為 中 國 哲 學 的 基 本 哲 學 問 題 以 此 為 基 礎, 又 帶 上 了 另 一 項 研 究 立 場, 即 將 這 種 研 究 方 法 用 於 分 判 各 系 統 的 型 態, 也 就 是 將 各 家 哲 學 體 系 分 判 其 為 屬 於 理 氣 心 性 的 型 態 前 者 是 將 概 念 當 成 基 本 問 題 而 後 者 是 當 作 系 統 立 場 這 當 然 是 有 中 國 哲 學 研 究 的 深 刻 方 法 論 意 義 的 然 而, 這 種 做 法 既 無 法 說 清 楚 問 題, 也 不 是 傳 統 儒 學 理 論 建 構 的 實 況, 儒 學 並 非 以 理 氣 心 性 之 對 比 主 張 而 為 理 論 建 構 之 目 標, 而 是 為 哲 學 問 題 之 回 答, 因 而 使 用 概 念, 在 提 出 了 主 張 之 後, 才 作 為 理 論 建 構 之 真 實 各 家 系 統 是 在 討 論 各 種 不 同 問 題, 因 而 側 重 特 定 概 念 的 使 用
79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75 它 們 並 非 面 對 共 同 問 題, 藉 由 特 定 概 念 提 出 特 定 主 張, 從 而 能 被 以 概 念 範 疇 為 型 態 而 作 分 判 者 這 種 概 念 範 疇 的 型 態 定 位 法, 是 將 主 要 放 在 討 論 工 夫 論 的 心 概 念 宇 宙 論 的 氣 概 念 本 體 論 的 道 理 性 等 概 念 都 視 為 是 討 論 形 上 學 存 有 論 的 概 念, 都 被 主 要 放 在 形 上 學 的 問 題 意 識 中 來 談, 因 而 才 有 了 某 ( 概 念 ) 本 論 者 其 結 果, 或 是 將 本 來 沒 有 對 立 的 不 同 儒 學 系 統 說 成 了 對 立, 或 是 在 建 立 了 某 ( 概 念 ) 本 論 後, 卻 不 能 擺 脫 此 系 統 同 樣 可 以 是 其 它 ( 概 念 ) 本 論 的 詮 釋 筆 者 以 為, 傳 統 哲 學 體 系 的 詮 釋, 不 宜 以 類 屬 哪 種 範 疇 或 類 型 以 為 型 態 的 分 析, 因 為 它 會 影 響 理 解 與 詮 釋 從 範 疇 說, 範 疇 只 是 概 念, 概 念 是 被 使 用 以 討 論 觀 念 建 構 理 論 的 工 具, 並 不 是 概 念 決 定 了 觀 念 及 理 論, 而 是 概 念 被 使 用 來 表 述 觀 念 及 理 論, 甚 至 概 念 本 身 的 義 涵 亦 被 規 範 在 觀 念 及 理 論 裏, 至 於 觀 念 及 理 論 則 是 為 回 答 問 題 而 構 想 出 來 的 因 此 企 圖 以 簡 御 繁 地 抽 絲 剝 繭 地 綱 領 化 一 哲 學 體 系 的 關 鍵, 應 在 於 找 出 它 的 基 本 問 題, 以 及 說 出 它 的 立 場 主 張, 才 是 形 態 定 位 的 要 點 而 不 同 系 統 有 其 不 同 的 基 本 問 題, 定 位 住 它 的 基 本 問 題, 將 之 說 為 本 體 論 宇 宙 論 存 有 論 工 夫 論 或 境 界 論 進 路, 或 以 上 各 種 進 路 的 組 合, 即 是 對 一 哲 學 系 統 作 型 態 定 位 的 前 提 至 於 其 所 使 用 的 概 念, 當 然 與 其 所 討 論 的 問 題 有 關, 但 絕 不 是 決 定 其 主 張 歸 屬 的 關 鍵 性 因 素 使 用 理 概 念 多 的 系 統 可 能 是 討 論 本 體 論 存 有 論 的 問 題 者 多, 但 討 論 工 夫 論 系 統 者 亦 需 述 及 理 概 念 使 用 心 概 念 多 的 系 統 可 能 是 討 論 工 夫 論 的 多, 但 討 論 宇 宙 論 及 存 有 論 的 系 統 亦 同 樣 能 多 談 心 概 念 問 題 是 在 這 個 系 統 要 談 什 麼 問 題, 而 不 是 這 個 系 統 使 用 了 那 個 概 念, 系 統 並 不 是 在 談 概 念, 而 是 在 談 問 題 時 使 用 了 概 念, 而 使 用 概 念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談 觀 念 不 是 一 個 概 念 具 有 什 麼 樣 的 哲 學 主 張 而 被 使 用, 而 是 一 套 理 論 包 含 了 哪 些 問 題, 因 而 在 文 化 傳 統 的 脈 絡 中 使 用 了 那 個 概 念 來 談 這 些 問 題 放 下 概 念, 回 歸 問 題, 才 能 有 準 確 的 詮 釋 因 此 疏 理 儒 學 理 論 體 系 的 型 態 定 位, 還 需 回 到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的 探 究 上, 釐 清 系 統 在 討 論 的 問 題, 然 後 才 細 究 它 的 概 念 使 用 模 式, 以 及 它 的 意 見 立 場, 這 樣 才 能 做 出 有 效 的 哲 學 解 釋
80 7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 二 ) 以 心 著 性 說 的 反 省 牟 宗 三 先 生 提 出 縱 貫 縱 講 的 以 心 著 性 系 統, 將 胡 宏 學 置 於 宋 明 儒 學 分 系 中 的 圓 教 系 統, 並 對 比 於 程 朱 儒 學, 而 稱 之 為 新 儒 學 的 歧 出 之 教 所 謂 圓 教, 即 是 一 圓 滿 的 教 化 系 統, 既 有 主 體 的 實 踐 之 證 成, 又 有 客 觀 的 天 道 論 述 以 為 依 據 圓 教 觀 念 的 提 出, 是 以 回 應 西 方 哲 學 的 形 上 學 不 能 證 成 自 己 的 缺 點, 而 提 出 中 國 哲 學 的 實 踐 哲 學 可 證 成 自 己, 並 且 落 實 為 教 化 的 圓 滿, 而 稱 為 圓 教 的 牟 先 生 將 孔 孟 說 主 體 到 庸 易 說 客 體, 視 為 先 秦 儒 學 建 立 主 觀 面 與 客 觀 面 皆 為 圓 滿 的 圓 教 系 統 之 首 次 完 成, 然 後 再 將 周 敦 頤 張 載 說 客 觀 面, 到 程 顥 分 析 地 說 圓 教 的 話 語 視 為 北 宋 儒 學 的 圓 教 的 完 成, 但 卻 缺 乏 了 一 個 由 主 體 到 客 體 的 實 現 環 節, 因 此 指 出 胡 宏 的 以 心 著 性 的 命 題, 即 是 使 北 宋 周 張 程 顥 系 統 的 圓 教 能 充 實 完 滿 所 需 之 要 件 牟 先 生 這 樣 的 說 法 對 周 張 程 顥 胡 宏 各 家 的 定 位 是 過 於 強 勢 的, 周 敦 頤 張 載 並 非 只 有 客 觀 面 的 建 構, 而 缺 少 了 由 主 體 實 踐 以 證 成 天 道 的 命 題, 周 張 兩 系 都 是 有 宇 宙 論 本 體 論 工 夫 論 及 境 界 論 的 完 整 系 統 程 顥 之 說 亦 非 有 所 缺 憾, 只 其 專 重 境 界 哲 學 的 問 題 論 述 而 已 而 胡 宏 之 學 自 有 其 論 理 的 特 性 與 持 理 的 要 點, 牟 先 生 以 胡 宏 為 提 出 由 主 體 至 客 體 的 實 現 義, 而 為 周 張 程 顥 的 補 充 與 完 成 的 說 法, 並 不 是 胡 宏 學 思 的 主 要 面 貌, 也 不 足 以 呈 顯 胡 宏 學 思 的 全 貌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詮 釋, 是 把 各 家 系 統 放 在 他 的 道 德 的 形 上 學 系 統 內 來 作 定 位, 將 北 宋 儒 學 家 放 在 建 構 圓 教 體 系 的 發 展 歷 程 中 來 作 角 色 定 位, 並 且 根 本 上 還 是 一 個 形 上 學 中 心 的 研 究 進 路, 以 致 使 各 家 理 論 的 獨 立 性 格 及 角 色 功 能 受 到 壓 抑 而 不 能 準 確 彰 顯 因 此, 討 論 各 家 儒 學 的 型 態 定 位, 還 是 要 還 原 到 各 系 統 自 身 所 面 對 的 基 本 問 題 所 謂 的 形 上 學 中 心 的 研 究 進 路, 是 指 牟 先 生 的 研 究 以 及 當 代 中 國 哲 學 家 如 熊 十 力 及 馮 友 蘭 的 研 究, 都 是 過 度 注 重 建 構 傳 統 中 國 哲 學 體 系 的 形 上 學 系 統, 而 致 有 比 較 甚 至 較 勁 於 西 方 形 上 學 系 統, 雖 然 他 們 都 認 定 實 踐 性 格 是 中 國 哲 學 最 大 的 特 性, 但 卻 都 將 這 個 實 踐 性 格 視 為 對 形 上 學 體 系 更 有 證 成 效 力 的 助 力, 而 不 能 正 視 實 踐 哲 學 有 它 自 身 作 為 基 本
81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77 哲 學 問 題 的 理 論 地 位, 因 而 可 以 將 實 踐 哲 學 與 形 上 學 適 度 分 別 處 理 這 就 是 筆 者 所 謂 的 當 代 哲 學 研 究 的 形 上 學 中 心 的 特 質, 而 筆 者 所 提 出 的 研 究 方 法 即 是 要 將 工 夫 論 與 境 界 論 獨 立 於 形 上 學 研 究 的 問 題 意 識 中, 使 彼 此 有 關 係 但 不 相 同, 這 樣 再 來 檢 視 各 家 理 論 系 統 時, 將 能 更 有 效 地 建 立 清 晰 的 型 態 定 位 之 分 判 系 統 討 論 中 國 哲 學 的 基 本 問 題, 首 應 關 注 其 實 踐 哲 學 的 特 質, 面 對 這 個 特 質 而 建 立 相 應 的 基 本 哲 學 問 題 解 釋 架 構 ; 在 此 之 外, 亦 仍 可 以 從 西 方 思 辨 哲 學 的 傳 統 來 探 究 相 關 的 形 上 學 知 識 論 倫 理 學 問 題, 而 為 一 中 西 交 流 的 當 代 研 究 議 題 從 具 有 中 國 哲 學 特 色 的 實 踐 哲 學 進 路 研 究 時, 應 有 處 理 時 空 材 質 它 在 世 界 及 其 存 有 者 的 宇 宙 論 問 題 ; 處 理 價 值 意 識 的 本 體 論 問 題, 這 也 包 含 討 論 善 惡 稟 賦 的 人 性 論 問 題 ; 以 及 處 理 操 作 實 踐 的 工 夫 論 問 題 ; 最 後 是 處 理 理 想 完 美 人 格 的 境 界 哲 學 問 題 以 上 四 方 架 構 在 理 論 上 將 上 下 貫 穿 互 為 推 演, 形 成 一 整 套 解 釋 體 系, 所 謂 解 釋 體 系, 即 是 能 將 一 套 哲 學 系 統 或 同 在 一 哲 學 學 派 內 的 所 有 哲 學 系 統, 依 著 這 個 解 釋 體 系 的 架 構, 將 其 所 有 的 個 別 理 論 全 體 關 連 互 為 推 演, 形 成 環 環 相 扣 的 哲 學 系 統 者 中 國 哲 學 史 上 同 一 學 派 之 理 論 創 作 即 是 在 各 種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的 個 別 建 構 中 迭 進 發 展 的 或 有 系 統 專 重 某 些 問 題, 或 有 系 統 包 涉 所 有 問 題 而 各 種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項 下 又 包 含 各 種 次 級 問 題, 因 此 同 一 學 派 的 哲 學 理 論 將 可 不 斷 創 作 下 去 而 無 止 境, 不 必 談 到 哪 一 個 問 題 上 時 才 是 圓 滿 型 3 特 別 是 從 類 型 作 分 析 時, 類 型 的 定 位 決 定 於 當 代 系 統 本 身 的 約 定, 因 此 這 個 分 析 的 架 構 決 定 了 被 分 析 的 對 象 的 類 型 歸 屬 但 分 析 的 架 構 本 身 也 是 在 回 應 一 個 當 代 研 究 者 的 問 題 而 定 出 的 架 構, 因 此 亦 有 種 種 問 題, 此 不 多 談 依 據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架 構 而 論, 結 果 是 更 多 地 割 裂 了 傳 統 儒 學 的 關 係, 為 完 成 定 於 一 的 型 態 的 凝 煉, 卻 犧 牲 了 若 干 系 統 的 清 晰 度 與 重 要 性 在 以 上 述 實 踐 哲 學 的 解 釋 體 系 為 研 究 架 構 之 外, 還 可 以 從 思 辨 哲 學 3 牟 宗 三 先 生 多 次 提 到 圓 滿 型 態 的 時 候 都 是 指 的 境 界 哲 學 的 理 論, 然 而, 一 個 哲 學 學 派 在 談 到 境 界 哲 學 之 後 仍 然 會 轉 折 到 其 它 哲 學 問 題 上 繼 續 創 作 發 揮, 境 界 哲 學 固 然 重 要, 然 而 不 必 使 之 成 為 哲 學 史 發 展 的 圓 滿 終 極 型 態, 導 致 其 它 的 哲 學 問 題 的 發 展 受 到 限 制
82 7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的 問 題 意 識 入 手, 研 究 中 國 哲 學 的 相 關 問 題 而 做 出 創 造 性 的 貢 獻 例 如 可 以 對 上 述 實 踐 哲 學 的 四 個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中 的 一 切 概 念 使 用 及 概 念 關 係 進 行 純 粹 抽 象 思 辨 的 概 念 定 義 之 哲 學 討 論, 這 也 本 來 就 已 經 出 現 在 傳 統 中 國 哲 學 的 義 理 論 述 中, 筆 者 以 存 有 論 問 題 定 位 之, 亦 即 是 思 辨 哲 學 傳 統 中 的 形 上 學 問 題, 這 也 是 牟 宗 三 先 生 說 程 朱 之 學 是 本 體 論 的 存 有 系 統 時 之 存 有 一 詞 的 使 用 義, 它 與 前 述 四 方 架 構 是 有 關 係 但 思 辨 上 是 獨 立 的, 而 這 種 問 題 既 是 本 身 涉 入 上 述 四 方 架 構 中, 因 此 在 詮 釋 時 亦 常 被 收 歸 於 上 述 架 構 而 定 位 之, 這 本 是 正 常 之 事, 但 牟 先 生 卻 將 程 朱 之 此 說 定 為 橫 攝 靜 涵, 並 定 為 別 子, 這 樣 的 詮 釋 充 滿 了 宗 派 意 識 以 及 爭 辯 心 態, 反 而 對 於 傳 統 中 國 哲 學 的 正 確 理 解 與 準 確 詮 釋 造 成 障 礙 因 此 筆 者 提 出 應 將 傳 統 哲 學 文 本 的 問 題 意 識 之 歸 類 方 式 重 新 議 定, 從 實 踐 哲 學 進 路 研 究 時, 區 分 宇 宙 論 本 體 論 工 夫 論 境 界 論, 從 思 辨 哲 學 進 路 研 究 時, 有 存 有 論 的 形 上 學, 以 及 西 方 式 的 知 識 論 及 倫 理 學 的 討 論, 這 些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之 間 並 沒 有 誰 對 誰 錯 誰 好 誰 壞 的 問 題, 只 有 清 晰 解 讀 的 問 題, 將 傳 統 中 國 哲 學 各 種 不 同 類 型 的 哲 學 創 作 分 屬 相 應 的 研 究 進 路 來 討 論, 以 此 來 檢 視 宋 明 儒 學 各 家, 則 將 見 出 各 家 理 論 之 間 應 是 一 各 自 論 述 互 為 補 充 一 齊 共 構 的 關 係, 而 非 對 立 互 斥 高 下 相 傾 的 衝 突 關 係 以 這 樣 的 方 式 研 究, 亦 可 避 免 對 各 家 系 統 做 出 種 種 過 高 或 過 低 的 評 價 牟 宗 三 先 生 以 胡 宏 的 若 干 命 題 符 合 了 道 德 形 上 學 的 圓 教 系 統 的 特 定 意 旨, 便 以 之 為 順 成 濂 溪 橫 渠 明 道 的 圓 教 系 統 而 為 整 個 胡 宏 學 思 的 形 態 的 定 位, 這 反 而 不 是 對 胡 宏 學 做 真 正 清 晰 準 確 的 研 究 本 章 之 作, 即 欲 先 澄 清 當 代 詮 釋 的 問 題, 然 後 再 以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為 研 究 傳 統 哲 學 的 分 析 架 構, 從 而 呈 現 對 胡 宏 哲 學 研 究 的 正 確 理 解 與 準 確 詮 釋 的 新 面 貌 以 下 即 分 別 針 對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及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道 德 形 上 學 的 以 心 著 性 說 進 行 反 省 與 討 論 二 對 胡 宏 為 性 本 論 的 反 省 提 出 胡 宏 為 性 本 論 的 學 者 主 要 有 三 位, 湖 南 大 學 朱 漢 民 教 授, 深 圳
83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79 大學哲學系王立新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向世陵教授 三位都從性 本論出發以鮮明地定位胡宏學說 但三位的思路亦各有不同 並且極有 中國哲學方法論研究的價值 本節將予以介紹及討論 性本論 的提出 是與作為 理本論 及 心本論 的宋明儒學 定位系統有別的意見 至於何為 理本論 及 心本論 表面上看來 是談理概念的程朱系統與談心概念的陸王系統而為定位的型態 但是這 個理本及心本的型態定位 在各家學者的使用及討論中 卻多半是從形 上學問題意識以為定位的 亦即是形上學意義下的理本論及心本論的 因此對於以胡宏為性本論之定位之說法 亦仍是以形上學意義的性本論 為意旨的 然依筆者之見 形上學中言於具體時空及存在物質的宇宙論 者 多以氣概念來討論 言於價值意識的本體論者 多為以道以理以性 來討論的 至於心概念 就是在工夫論的問題中才主要拿出來討論的 因此以形上學問題意識定位理心性氣諸概念以為某種形上學型態的作法 是有問題的 至於就價值意識的本體論的討論而言 價值意識是三教有 別的 儒以仁義禮知誠善為本體 老子以無為為本體 莊子以逍遙為本 體 列子以虛為本體 佛教以苦以空為本體 言於本體論而有別異之意 見而可形成不同型態者 只有這種價值意識以為別異之善本 無為本 虛本 空本以為本體論之差異可說者 形上學中另有談概念定義及概念 關係的思辨的存有論 有論於理氣說者 論於心統性情說者 這種討論 之中實無有理本 心本 性本 氣本之差異之可說者 因此 向來以理 本心本性本而說為一種形上學意義的型態定位者 恐多有義理遺漏之失 以下分別論之 (一)對朱漢民教授說胡宏性本論的反省 岳麓書院的朱漢民教授提出了性本論的胡宏學型態定位 其言 宋代道學家們無不以弘揚先秦的原始儒學為旗幟 但他們深知 先秦儒學偏重於現實的社會政治和倫理道德 沒有建立起高深的 形而上學的天道論 這種簡單 粗陋的理論無法和精緻 高深的
84 8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佛老之學相抗衡 于是 他們操戈入室 藉助佛道的思想資料 改造了原始儒學 使之成為一種既能維持封建綱常倫理 又具有 高深哲學理論的道學 4 朱教授的分析從形上學建構說起 宋明儒學是要建立形上學 因為 傳統儒學只有社會政治和道德理論 即便有形上學 亦極疏漏 不能與 道佛精緻的形上學相抗衡 為三教辨正之需 故而必須建立形上學 此 義筆者甚為同意 宋明儒學的義理建構首要之目的即是為辨正三教而設 置的 但道佛之精要亦不僅是形上學 而是還有工夫論的 因此宋明儒 學的義理建構亦不只是形上學的建構 事實上是還包括工夫論的建構 的 朱漢民教授亦重視道德修養論 但他論述宋儒義理標誌的卻還是形 上學問題意識為重 他即以天本論 心本論與性本論之間的形上學交涉 問題作為宋明儒學義理發展的架構 並以之定位胡宏學為性本論的型 態 其言 在以天為本的哲學本體論中 遵循的是天 性 心這樣一個邏輯 結構 相反 以心為本的哲學本體論 則把這個邏輯結構倒過來 主張心 性 天的邏輯結構 胡宏既不是以天為本 也不是以心 為本 而是直接以連結天人關係的性為本體 他用這種獨特的本 體論詮釋 以解決天本論和心本論所必然面臨的理論困境 5 朱教授說中國儒學有著 天 性 心 的邏輯結構與 心 性 天 的邏輯結構 這當然是可說的 但問題是這個結構的內部是什麼樣的問 題意識在演練 如果都當成是形上學的問題推演就未必是準確的詮釋 了 筆者即以為 前者是說得價值意識的由上而下的推演 後者是說的 價值實踐地由人而天的實現 前者說的是義理的演繹 後者說得是主體 的實踐 而說實踐時並不是在說由人而推出天來 而是在說透過人的實 踐而把天理的價值意識給呈現出來 說推演時則是在說由天的價值意識 4 5 朱漢民 湘學原道錄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2 年 10 月 初版 頁 100 朱漢民 湘學原道錄 頁
85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81 以作為主體的心應該遵循的方向 也並不是在說天就能夠強制了心去實 踐的 因此前者是形上學思路後者是工夫論思路 若都以之為形上學問 題而說為天本論或心本論是不甚準確的詮釋 然而 朱教授談胡宏是為 性本論者卻是這樣的形上學思路的 其言 胡宏又對性和心的關係提出了自己的獨特見解 本來 在心本論 者的主張中 常常是用 心 字去取代或等於 天 認為 只心 便是天 (程顥) 吾心即宇宙 (陸九淵) 於是 主觀的心成為宇 宙本體的範疇 得出心等於天的結論 但是 在胡宏的性本體理 學體系中 是用性去代替或等同於天 那麼 主觀的心則不可能 再居於本體的地位 而是受到性的支配 作用 性和心的關係是 性體心用 胡宏曾肯定道之體為性 道之用為心 可見 在心性 的關係上 性為本體 心為功用 功用必須以本體為依據 心必 須以性為本 6 本文對心本論的思路提出了文本的例子 但對程顥和象山文句的心 本論的解讀卻需修正 程顥說的是 天理的價值意識就在我的內心的實 際體貼時可被呈現 象山說的是 當我打開道德意識面對世界時我的心 中的價值理想就是這個世界應有的意義 這都並不是說主體的心等於客 體的天 因此不能說被視為心本論系統的命題是一形上學意義的命題 這就是筆者所指出的以概念範疇為型態定位是不甚恰當的詮釋進路之緣 故 既然不存在以一個性本論去替換心本論的理論實況 因此上文中朱 教授所強調的胡宏以性為宗時心即受制於性之說法是不必要的 就算是 在以心是天的心本論的說法中 心的價值意識一樣是必須與天同的 心 所呈顯的不論是性還是天都是同一個價值意識 價值意識由天道定位 這是價值意識的本體論的問題 是個形上學問題 價值意識由天定位的 同時也就定位了人性的本質 這是價值意識的本體論進路的人性論問題 的固定思考模式 人性的價值本質定位了之後 也就同時確定了心要去 6 朱漢民 湘學原道錄 頁 104
86 8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呈現的價值 價值由主體實踐時 也就是由心來操存時 天理與人性的 道德意識即在此處顯現 這是工夫論的課題 這樣的理解也是朱教授的 意見 在理學思想體系中 天道論和修養論是一體的 天 本論者強調 道德規範是一種客觀的 外在的絕對命令 那麼在修道論中 必 然要求主體認識 服從天理的命令 天本論的修道方法都是圍繞 這一特點而展開的 心 本論者則強調道德規範是一種主觀的 內在的心理欲求 故而在修道論中 要求主體從自我的本心出發 心 本論的修道方法都是圍繞著這一特點而展開的 胡宏是性 本論者 那麼 他的工夫論又是如何主張呢 胡宏性本論的出現 具有調和心本論和天本論矛盾的思想傾向 與此相關 他的修道 論也同樣表現出這一傾向 一方面 他同意天本論的主張 強調 窮理致知是道德修養的重要方法和途徑 另一方面 他又接近心 本論的主張 把盡心 反求諸己作為道德修養的主要方法和途徑 故而從其修道論中同樣可以看到他對心本論和天本論的調和 7 由上文可見 天本論是先說了形上學再由而說出本體工夫論 而心 本論是在要求主體作實踐 因此問題不在天本論還是心本論甚至是性本 論的地方 而是在問題是形上學問題還是工夫論問題的地方 由形上學 講價值意識就是天道的性理交由主體去遵循 由工夫論談價值意識是就 是主體的意志就是要去呈現天道的性理 這兩種問題同在儒學中 本來 就必須貫通 以為有對立者反而是哲學基本問題的錯置 系統中有多說 天理者 是在說形上原理 有多說主體的心的能動性的 是在說工夫實 踐的問題 這其中本來就沒有天本及心本的衝突 朱教授強調胡宏提出 性本論 考量性本論在工夫論中的主張 會有調和兩端的效用 筆者以 為 並不是這樣 性本論其實對於本來沒有衝突的天本與心本兩端 並 未有重大的解消對立的作用 因為根本沒有衝突 只是藉由主體的性以 7 朱漢民 湘學原道錄 頁
87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83 為溝通本體的天與主體的心的中間環節 因此朱教授說胡宏調和了天本 論及心本論 其實性概念一直以來都是在扮演這樣的角色 朱教授的這 種認為有對立而由胡宏性論出面以為解消的思路 正是單一地以形上學 問題意識來構想宋明理學所導致的結果 參見其言 理學建構的第一個基本矛盾就是天 (理) 本論和心本論的矛盾 當 代著名人類學家蘭德曼提出 西方哲學史上有兩大形而上學長期 爭論不休 第一類是宇宙論的形而上學 這種形而上學往往將人 看成是宇宙自然的一個組成部份 第二類是自我的形而上學 它 認為從主體自我出發即可窮盡世界 人類的哲學思維有著相同的 規律 在中國古代文化區域內 這個問題採取了 究天人之際 的獨特形式 論證天人合一成為中國歷代哲學家的主要任務 理 學家在論證天人合一時 他們也有兩種不同的立足點和前提 一 種是天本論 一種是心本論 天本論強調以人合天 肯定只有天 才是這個形而上的終極本體 心本論者強調天必合之於人 他們 肯定人心本身即是天 故而人心即是形而上的終極本體 可見 西方哲學史上那種宇宙論形而上學和自我形而上學的對立 在宋 明理學中卻是以天 (理) 本論和心本論這兩種獨特的形式表現出 來的 在整個宋明理學發展史中 天 (理) 本論和心本論的矛盾對 立構成了理學建構的主要矛盾 8 筆者對西方形上學如何認識沒有意見 但是以西方哲學問題來定位 中國哲學問題時常常是很有問題的 中國哲學的形上學不是沒有對立矛 盾 但是這個對立是發生在不同學派間的價值意識之間 是仁義價值與 無為 逍遙 苦空價值的對立 這是價值意識的本體論的對立 這是形 上學中的價值本體論問題的學派對立 這裡才有對立9 至於談論存有類 項的概念範疇之間 如天 道 理 性 命 心 氣 才 情等等這些 8 9 朱漢民 湘學原道錄 頁 110 另一個對立是形上學中的宇宙論的對立 這個對立更是根本性的對立 但卻更易 被忽略 因為它是主要發生在三教辯證之間 至於同在儒學系統內的宇宙論是不 應有對立的
88 8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概念 並不是價值意識的本身 它們之間沒有什麼好對立的 它們正是 談論著不同的哲學基本問題而使用的概念範疇 將這些存有類項上升為 形上範疇的詮釋進路而為對立的主張是不準確的詮釋的 雖然筆者也必 須同意 即便是傳統中國哲學家們自己也進行了對立的辯爭 這也顯示 傳統哲學家也有混淆哲學問題的缺點 以這種方式詮釋的結果 就不能 免於朱教授自己所提出的性本論一樣有天本及心本的缺點的窘境 其言 性本論既兼有天本論 心本論二者的長處 但又兼有二者的短處 胡宏直接地以性為本 而不借助於天本論的宇宙生化模式 固然 免去了許多抽象思辨 範疇辨析的麻煩 但是 他的本體論又因 此顯得單薄 淺露 遠不及程朱學派的道學理論那樣博大而精深 朱熹所批評的 正蒙 規模大 知言 小正是有感於此 而且 由於性既是內在的又是超越的 這顯然大大限制了性體作為一種 客觀超越的本體 它不可能向天本論那樣 成為一種具有無限威 攝力的超越性的至上權威 這是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 胡宏以性 為本 而不像心本論者那樣以倫理主體的心為本體 固然避免了 外倫理而妄行 的主觀任意性而必然帶來的各種弊端 但是 他的性本論卻又顯示不出那種倫理主體性的高度自由意志 個體 存在決斷的特點 性 對個體而言 仍可能是一種僵硬的外在強 制 而不像 心 那樣 直接表現為個體的感性欲求 情感心理 10 筆者不同意這種討論方式 胡宏並沒有性本論 並沒有以性本論超 越天本 心本的建構 從而能兼採優點或不能兼避缺點 胡宏只是多使 用性概念去關連天概念及心概念 天概念應該代表的價值意識的權威性 亦在胡宏系統裡 心概念應該扮演的主體能動性的功能還是在胡宏的系 統裡 胡宏並沒有因為性概念的多予使用就捨棄了價值意識的本體論及 主體實踐的工夫論 不只是由天說或由心說的詮釋進路 胡宏也都有所 10 朱漢民 湘學原道錄 頁 116
89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85 說了 因此筆者要提出 當代中國哲學研究應該放棄以概念範疇為形上 本體的詮釋進路 而是要由哲學基本問題以為整個中國哲學的詮釋進 路 配合概念的使用 來做個別哲學系統的型態定位 否則將總是會有 說不清楚的缺點 (二)對王立新教授說胡宏性本論的反省 王立新教授亦提出 性一元論 的說法以定位胡宏學 並以 性一 元論的宇宙觀 以說此事 其言 胡宏立性於氣與道的共同體中 並以道氣不兩離的交互作用為 性 就是將性從具體事務與屬性一般之理中抽象出來 提升為宇 宙人生的通則 從而便將具體事務 具體事務的屬性和全部事務 所具有的共性簡化為物 理 性 進而脫離了理本論 提升 為宇宙人生的通則 從而便將具體事務 確立了性一元論的宇宙 觀 從而與二程將性置於理下 以理為性之本的性即理的理一元 論形成鮮明的對照 雖然胡宏並沒有指出性一理殊的命題 但從 其所表述的性與理的關係看來 其思想中確實存在此一命題 11 王教授的用詞皆較為尖銳 他認定了程朱是 理一元論 的系統 也就是 理本論 而 性一元論 則是有別於 理一元論 的創新系統 而為胡宏所提出的 其言 而尤其關鍵的 也是第一位的應當是他所創立的性一元論 使他 脫離了自命為正宗的程朱理本論 (朱熹雖在胡宏之後 但其宗小程 子頤 故為一系) 為理學或儒學的重建開闢了一條嶄新的道路 在這一點上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王立新 胡宏 東大圖書公司 1996 年 2 月初版 頁 100 王立新 胡宏 頁 101
90 8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王教授又以宋儒理論建構是為解決儒家倫理所需的客觀依據問題 而提出理本論甚至心本論之說 但都有嚴重的缺點 其言 宋儒論 太極 太虛 理 心 等 皆不是為了探尋宇宙 的奧秘 不過是藉此為儒家倫理找尋宇宙論和本體論上的客觀依 據 進而證實人倫綱常的自然合理性 從而使人明曉道德行為的 必然性和當然性 激發人們踐履仁義的主觀自覺 胡宏論性亦不 外此 但在論證道德倫理行為的先天根據和主觀自覺之間的關係 時 都或多或少地遇到了一些困難 這種困難就使得綱常倫理帶 有了不可克服的 強加於人 的特點 在這一點上 理本論 尤 其顯得突出 按照 理本論 的模式 人們在從事道德實踐活動 中 總會有自己的道德行為是在受制於天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 的感覺 後世對 理本論 的強烈反叛和詛咒 謂其 以理殺人 甚於酷吏 的理由 也正在於此 而 理本論 之所以能夠被自 上而下的推行 統治了中國思想界達六 七百年之久的重要原因 也在於它具有強制性 這種 強迫 意味與封建皇權專制構成了 思想意識和現實政治的有機整體 作成了完整意義的上層建築 鞏固了封建專制 使中國的封建社會成了一個相當穩定的結構 阻礙了社會發展 壓抑了人性 與此相反 心本論 極盡對於主 觀自覺和價值需要通過自我來實現的宏誦 雖然擺脫了 天理 的束縛 但卻極易導致 冥行妄作 從而最終必然導致倫理道德 行為的脫離原旨 它雖然克服了道德行為受制於 天理 的弱點 欲建立一種以主體為主的自律道德 但卻失去了 他律 的控制 失去了客觀必然性 從而使人的道德行為失去了客觀的根據 同 時 因為道德的自我是和感性的自我同體的 其超越性總不能離 開生物軀體而單獨存在 因而便極易產生將個體的感性欲求 如 飲食男女等絕對化並等同於客觀天理 後世反叛 理本論 的世 俗味較濃烈的文學作品 如 玉蒲團 金瓶梅 等 其實在一 定的意義上即可以說是 心本論 濫觴的結果 雖然其對於人性 解放的歷史作用不可抹殺 但其於人類真正的合乎理性的道德生
91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87 活的獲得 並沒有多少有益的啟示 13 從王教授所述中的 理本論 及 心本論 的缺點 都是理論對社 會效應上的缺點 亦即是理論的使用結果 而非理論的本身 理本論 的缺點是道德殺人 心本論 的缺點是冥行妄作 但是筆者以為 理論 的成立與否是要討論在理論的內部系統的一致性 而不是它的社會效應 問題 就社會效應問題而言 任何倫理 宗教理論在應世的時候都會有 負面的社會效應 但這些是人病的問題 並不是法病的問題 兩者不應 混淆 王教授為解決 理本論 及 心本論 的社會負面效應 以為 性 本論 是一帖良藥 其言 理本論 與 心本論 之所以有此弊端 拋開現實不講 僅就 其理論與現實的關係而論 似乎缺少一個必要的中間環節 也就 是說 無論是以人去循 天理 還是用人心去替代天理 總有關 於人為什麼必須去法天和人的自覺行為為什麼有客觀的根據等方 面缺乏中間過渡的理論論證環節的嫌疑 正是在這一點上 胡宏 的性本論顯示了不同於二者的優異 14 王教授認為 性本論 或 性一元論 有其理論上的優異之處 能 解決 理本論 及 心本論 的問題 而這個優異之處就在於這兩者缺 乏 人的自覺 與 客觀依據 兩邊的溝通 但是王教授卻認為 這種 偏向一邊的思路 正是形上學思路中的兩種型態的對立 其言 德人蘭得曼於 哲學人類學 中曾指出西方哲學史上曾有宇宙論 的形而上學和自我的形而上學長期爭執不休 前者將人看成是宇 宙的一個部分 (確切地講應是附屬部分) 受制於 理型 或 絕 對精神 等 而後者認為從自我主體出發即可窮盡世界 (如存在即 是被感知 我思故我在等) 王立新 胡宏 頁 104_105 王立新 胡宏 頁
92 8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筆者無意討論是否真有形上學的這兩種型態的差異 及其是否對立 的問題 但是王教授確實就是以形上學問題及工夫實踐問題的解決而稱 讚 性本論 為一確能超克 理本論 及 心本論 的缺失的系統 其 言 應當說中國宋代的理學之爭 也主要表現為這樣兩種形而上學的 爭論 而胡宏的 性本論 剛好夾在中間 性本論 雖無 理本 論 那樣 精密 但也克服了它的繁瑣和神秘 它雖不具有 理 本論 能夠與 政權 合一從而自上而下的推行下去的現實可能 性 但也克服了它的強制性 從而易於喚醒 良知 提高倫理主 體的道德行為的自覺性 從而克服 多尋空言 不究實用 的弊 端 解放 他律 威攝和束縛下的自由意志 建立自由意志基礎 上的 自律 道德 同時 性本論 雖不如 心本論 對於自由 意志強調得強烈 但也防止了 猖狂者參之以情識 的過正行為 其對於主體自覺能動性的強調 雖然弱於心本論 但卻指明了道 德行為的客觀性 不致墮入 心官茫茫 不知其鄉 的迷霧中去 人 在胡宏那裡 既是作為客觀自性原則的 性 的現實載體 ( 人 備天道 性外無物 ) 從而使人 接而知有禮 交而知有道 故可以保持善端 守而弗失 得性命之正 同時 又因為 人 能通於道 不死於事 所以能 宰物而不死 役物而不被物所 役 從而 內不失成己 外不失成物 可以贊化育而與天地參也 只有這種既受制於客觀自性原則 又有自由意志的道德踐履主 體 才能如 有源之水 寒冽不動 這樣的 有德之人 才能 厄窮不塞 難怪乎龔道運 以胡宏為宋儒之代表 應牟宗三而 呼 認為他的 道德形上學 足以補充康德的不足 筆者既不同意把人病歸諸於法病 同樣也不能同意有了更好的理論 就能沒有社會弊病 因此也就不同意性本論能更好地解決另兩種理論在 現實上的弊病 從上所述 王教授所討論的 性本論 是一個既能說出 客觀依據 又能說出主觀實踐的儒學系統 因此確實是對立於 理本論
93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89 的 性本論 以及開創出 心學 的 性學 系統 其言 綜上所論 胡宏的 性本論 作為理學的第三條路線 (從時間的 意義上講是第二條路線 象山心學才是第三條 這一點本身已表 明 性本論 不是調和 理本論 和 心本論 的產物 而是 理 本論 的對立面 其對於 盡心成性 的極盡強調 實應是象山 心學的邏輯前提 當然 邏輯的前提並不等於事實的前提 因此 朱熹所謂 上蔡之說一轉而為張子韶 子韶一轉而為陸子靜 雖 於事實上能夠說得通 但於邏輯上並不周密 胡宏 性本論 實 於邏輯上對陸象山心學之出現 有相當地開啟作用 而象山心學 又不以性為本 此一點則只能表明宋儒的開拓精神和傑出的創造 力 ) 不僅應該確立 而且已實然的確立了 因此 對於胡宏的 理學思想 就不是應該不應該重視的問題 而是必須且必然重視 的問題 否則便將無以窺察理學的全貌 甚至會產生偏離核心問 題的不當之結論 15 綜觀王教授的立論 首先是在一個形上學脈絡上定位理本論 心本 論 性本論的儒學系統 其次是在一個現實效應的脈絡下評價三個系統 的優劣殊異 筆者以為 被視為理本論系統的儒學著作 也有著要求實 踐的工夫哲學的建構 並不缺乏主體自覺的命題陳述 而被視為心學傳 統的儒學 一樣在系統中預設著甚或也陳述著形上學的意旨 而由理概 念或天道概念擔負這樣的功能 而所謂的性學系統 只是較多地從性概 念以申說形上天道 並由性概念以關連到理概念而說 以及由性概念以 拖出心概念 而說主體的實踐要求 因此說理 說性 說心是各個系統 都共同使用的概念 只是那個概念說得多些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 其實 是那個哲學問題談得多些的問題 而不是那個概念談得多的問題 而就 哲學基本問題而言 形上學問題與工夫論問題是中國哲學或是儒學的兩 大區塊 形上學命題多由 理 氣 說 但也會涉及 心 性 概 15 王立新 胡宏 頁
94 9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念 工夫論問題多由 心 說 但也會涉及 性 概念及 理 概念 關鍵是在系統正在談哪一個哲學問題的問題 因此 對宋明儒學的分系 不應以形上學問題意識而說為理學 性學 心學 抑或氣學之分判 只 能說是各系統的形上學或工夫論由哪些概念來談 並談出怎樣的命題 從而就此定型各家的特徵 例如象山的工夫論由 心即理 來談 就是 同時使用了心概念及理概念 但這是工夫論議題 朱熹的形上學由 理 氣論 來說 就同時使用了理概念及氣概念 但這是形上學問題 胡宏 談心 談理 談性 既有形上學問題的意旨陳述 也有人性論問題的意 旨 也有工夫論問題的意旨 可以說胡宏繼承北宋龐大的哲學遺產而多 能準確傳述各種哲學問題的意旨 因此使用了各種概念 只是其中更多 地利用 性 概念以申說意旨 而有了不同於其它系統的概念使用特色 但卻不能就以此而說為 性一元論 並以為有以高明於理本及心本的理 論完備性及現實效益性 (三)向世陵教授的性學反省 向教授的胡宏研究 固然也是提出了性學詮釋的意見 但卻做了較 多的融合理學及心學 氣學的討論 向教授的這個討論方向 其實就是 筆者企圖指出的 概念範疇的分類方法有其限制 理論型態的差別不易 在此區分 故而最終不得不融合各範疇的思想 首先 就名義的使用而言 當還原到胡宏本人的文字時 胡宏有心 學 道學之名詞使用 卻沒有理學 性學之名詞 向教授言 胡宏言道言心而有道學和心學 言性言理卻沒有性學和理學 但 概念表述的不足並不影響定名它的學說為性學 亦即理學的實 質 他更多使用的是所謂聖學的概念 而這聖學在本來的意義上 正是性學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51
95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91 雖然胡宏自己沒有性學的提法 但向教授依然要提出性學作為胡宏 學思的定名之見 只是這個胡宏的性學卻是性學理學一體的結構 這一 點卻是與王立新教授有別 也與朱漢民教授不同 其言 胡宏的性學也可以稱之為理學 總起來說 從北宋五子開始 不論是周敦頤邵雍的理性命 張載的合虛與氣有性之名 性者萬 物之一源 還是二程的性即理 道即性 天下無性外之物 性都 既具有本體的意義 又能與氣 理 道等其它的本體性範疇相通 同時 由於中國哲學從來不推崇單純的與人性人生無關的本體理 論 本體論的純理論的價值也就不是使它成為整體哲學理論的基 礎的唯一原因 它之所以重要 還在於它要為人性和人生服務 負有為人性論提供立論的基礎的特殊使命 所以 哲學家們必須 要解決本體論和人性論的聯繫與過渡的問題 而這對於性 本 由人性發育推廣而來的本體範疇來說 則是最恰當不過 而從另 一面說 北宋理學無性而不成論的理論現實 也對從人性出發的 性範疇與宇宙本體呈現出的一定分離狀態提出了整合的要求 因 為人的本性總是內在的 有限的 而宇宙本體卻是超越的 無限 的 故人對自身有限本質的把握是否同時就是對無限宇宙本體的 把握 在理論上還需給出更具說服力的論證 可以說 胡宏以性 來總結北宋理學 正是順應了理學的這一發展趨勢 是水到渠成 17 向教授認識到北宋理學以理概念定位本體論的同時 必須有對人性 論的共同建構 因此性學中心的思路就是一個本體論與人性論結合的最 佳定位 而認為胡宏學思即是以此一性學概念包攝理學 而解決人性論 與本體論的合構需求問題 因此 性學變成包含理學的系統 也就因此 性學與理學成了同一件事 只是它的解釋範圍更為擴大並完備而已 最 重要的是性學較理學更易導出心學 其言 17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52
96 9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因而 從性出發 以理氣性為本所形成的理論差別 就只是同一 學派 理學派的內部的差別 而在有性之後 由於性動為心 必然會導向心學方向的發展 故特重心體的陸九淵心學的產生 也就更加容易被理解 性能夠兼容氣理心等不同的本體範疇 性 是內在之理 氣化本質和心之實體 在來源上 性既能從盡心識 仁中獲取 又能經格物窮理而得 內外之性 (理) 本是一體 從而 在闡明了心性理氣如何通過性而相互貫通的基礎上 最終就必然 引向並產生出整合各相關學派的整體的理學 儘管胡宏本人主要 仍使用道學的概念 但這並不影響他的性學 理學的思想實 質 18 向教授認為 這個包含了理學意旨的性學 因著它的人性論意旨的 特顯 因此又能擔負處理主體活動的問題 所以心學的問題也就在性學 的出現中被明顯化了 因此胡宏的性學既能兼顧理學與氣學的普遍原理 的角色功能 又能夠轉出主體實踐的理論功能 使性本論的理論幅度兼 顧主客觀兩面向 因而具有著整合各系理論的優點 因此向教授即認為 性本論的本體論性格是要與心概念併同作用的 一方面在客觀面與理本 及氣本結合 一方面在主觀面與心本結合 其言 胡宏性學或性本論的概念 並不意味著只是以性為本體 嚴格地 說 它是一種以心與性的相互交通和密切聯繫為特色而構成的本 體理論 因而 性學的確立就不僅要從超越性去建構 以解決它 與其它理論型態 尤其是與氣 理本體論的相互關係 證明性作 為宇宙萬物存在的本質和原因所必須具備的普遍必然性問題 而 且需要從內在性去充實 即通過心這一主體的參預 使本體範疇 由純客觀的存在轉化為主客相關的存在 從而在人的內心之中確 立起性本體的深厚的根源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52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127
97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93 前此向教授說胡宏的性學即是理學 本文說性學與心學內在密切不 可分 這就是筆者所說的 深入研究的結果 概念範疇研究法反而難以 作系統型態的區別架構 而這以上就是向教授對於性本論的理論意旨的 定位 而這個定位 在哲學史的發展上 正是北宋理學發展的一個合理 的結果 胡宏性學即是在北宋理學的氣理性心架構中凸顯此性而有的新 儒學 其言 北宋理學家們繼承了孟子以來的心性哲學傳統 對心性範疇作出 了新的規定 他們認為性 (本性) 是形而上的 性即理 人性或人 的本質與宇宙本體密切相關 但他們的性通常還只是理 (太極 太 虛) 本體的特定存在型態 雖說無性不成論 但它畢竟還不具備完 全獨立的本體意義 而心主要是從感知 從認識主體的角度立論 它雖能統屬性 但也多半是在認知 體驗的意義上應用 並不直 接進入到本體論中 從而 在理論形式上 便構成一種氣 理 (太 極) 性 心的三極式結構 這一結構的根本特點 是本體與 主體的關係是間接的 氣 理本體是最後的決定者 而作為主體 對象的性 主要是起著連接本體和人性的邏輯中介或次生本體的 作用 胡宏性學對此模式無疑有繼承的一面 他所言 氣之流行 性為之主 性之流行 心為之主 便是明顯的表現 但在這裡 氣範疇已不再具有本體的地位 性才是氣化流行的根據和原因 它主導著氣運動的發生發展 而所謂性之流行 是指性本體由潛 存向現實的轉化 這種轉化只是在心的活動作用中才得以揭示出 來 20 由文中可知 對於北宋儒學的術語使用 向教授是以氣學及理學為 談普遍原理的形上學問題 以心學為談主體實踐活動的工夫論問題 以 性學為從人性論入手兼攝形上學及工夫論問題的系統 而胡宏的性學 即是繼承了這一傳統而由性概念兼融統攝上述各種哲學問題 而為一更 20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98 9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完備之儒學新系統 這一個以性學替代氣學及理學的新傳統之所以重 要 正是因為它具備了能導出其後的心學傳統的關鍵地位 下文首先說 明向教授對心學的定位 其言 心是陸九淵哲學的本體 也是他的哲學的主體 這種本體和主體 的合一正是胡宏哲學的重要特色 21 心學是本體與主體的結合 這點胡宏學思已然有此特點 胡宏之後 的象山即朝向此義發揮 但是純以心學立教畢竟有其缺陷 因此性學立 宗仍是優於僅以心學立宗的傳統 此即向教授的立場 其言 從而 性學雖具有一定的心學色彩 可以滿足心學發展的初步要 求 但性本體畢竟是一客觀的本體 心雖然是能動的 心實現性 也帶有本心自悟的意味 但這種實現首先是性自身的活動和作 用 它是以性的存在而不是心的活動為最後根據的 也正因為如 此 察良心之苗裔或發端 只能是在日常生活實踐當中 而操存 擴充更是一長期努力的勉而勿舍的過程 那麼 湖湘性學的主體 性原則是重在強調主體對本體的實現作用 從 心以成性 到 人 仁則太極立 都是如此 主體可以與本體統一 但卻不能代替本 體 也就不等於本體 在此意義上 不妨說性本論是理本論和心 本論之間的邏輯中介和聯繫的環節 從它既可以引出並發展為心 學的理論 也可以通過它將道學和心學連接起來 22 向教授固然要強調性學有心學的作用功能 但仍要強調性學有心學 沒有的重點 那即是主體與本體的雙重定位 因此性學既有心學的優點 又能保留理學的要點 說道學即是理學及氣學的傳統 這是北宋自周敦 頤至張載 二程的系統 說心學即是其後象山學的系統 性學既能連接 此二端 則便更能妥當地扮演統合系統的角色 因此到了最後 向教授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264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99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95 固然仍要肯定性學優位 但還是要融貫地定位這幾個系統間的關係 其 言 從歷史發展來說 性本論 氣本論 理本論和心本論的理學四大 理論型態 並不是各自封閉的單線嬗變 而是在相互開放的氛圍 中 在相互辯駁和藉鑑中向前發展的 不論就其本原說 道器說 還是在其知行觀 理欲觀中 情況都是如此 23 其實 從向教授的整個討論過程中 他原是為討論宋明儒學分系問 題而建議性學傳統是為一關鍵型態 但也在討論過程中不斷發覺性學與 理學及心學不可分割的事實 這個現象顯示 片面強調宋明儒學有所謂 的理學型態及心學型態是有問題的 而為了平衡這兩個型態又去構作出 性學型態也是不必要的 宋明儒學家自稱所論為道學問題 而道學中有 心學問題 道學即是追求儒家成德之教的理想之學 不是形上學的道本 論之學 因此並不需要在道學中建立理本論的形上學 也不需要因著氣 概念的流行使用而在理本論之外建構氣本論之學 傳統的做法只是 道 學中的形上學意旨由理概念或氣概念的深入探究而展開出來 因此有了 理學的傳統或氣學的傳統 而不是理本論的型態及氣本論的型態 同樣 的 是道學中的工夫論意旨由心概念的帶領而展開出來 以是稱有心學 傳統 而不是心本論的型態 更究其實 是道學中有形上學的存有論問題由理概念及理氣概念關 係的討論而建構出來 是道學中有形上學的宇宙論問題而由氣概念的討 論而帶領出來 是道學中有人性論的問題而由性概念討論出來 是道學 中有工夫論的問題而由心概念的討論帶領出來 帶出來後各種問題都不 只是在特定單一概念中可以說完它們的系統 因此雖然在形上學的存有 論 宇宙論的討論中要論理 論氣 論性 論心 但在工夫論的討論中 一樣同時使用到心性理氣的概念 這些概念都是負擔存有類項功能的概 念 都會出現在各種哲學基本問題之中 宋明儒學家在哲學理論創作的 23 向世陵 善惡之上 胡宏性學理學 頁 269
100 9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時 候 就 已 經 沒 有 理 學 性 學 氣 學 的 詞 彙 使 用, 僅 有 理 氣 心 性 概 念 的 關 係 辨 正 意 見, 這 就 表 示 單 一 概 念 無 法 負 擔 系 統 哲 學 的 型 態 定 位 功 能, 這 種 概 念 範 疇 的 型 態 定 位 是 近 人 所 提 出 的 分 析 架 構 就 性 學 的 標 舉 而 言, 一 個 很 簡 單 的 事 實 就 是, 人 性 論 的 問 題 並 不 是 到 胡 宏 才 建 構 的, 工 夫 論 的 問 題 也 不 是 到 象 山 才 建 構 的, 張 載 氣 質 之 性 與 天 地 之 性 的 二 分 即 是 人 性 論 議 題 的 主 張, 張 載 大 其 心 則 能 體 天 下 之 物 以 及 善 反 之 天 地 之 性 存 焉 的 命 題 已 是 工 夫 論 的 命 題, 並 不 需 要 到 胡 宏 才 有 所 謂 人 性 論 溝 通 形 上 學 及 心 學 的 意 旨 同 樣 的, 談 理 學 的 程 頤 之 學, 一 樣 談 工 夫 論, 一 旦 談 工 夫 論, 就 是 主 體 的 心 在 做 的 活 動, 因 此, 幾 乎 每 一 個 哲 學 系 統 都 有 談 形 上 學 也 有 談 工 夫 論, 周 敦 頤 從 本 體 論 及 宇 宙 論 談 聖 人 境 界, 張 載 則 是 本 體 論 宇 宙 論 工 夫 論 境 界 論 都 談 到 了, 程 顥 談 了 境 界 工 夫, 程 頤 多 談 的 是 存 有 論 本 體 論 宇 宙 論 工 夫 論 的 系 統 不 論 各 系 統 主 要 談 的 是 什 麼 問 題, 理 氣 心 性 等 概 念 多 是 交 叉 地 使 用 到 的, 因 此 只 有 談 什 麼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以 及 如 何 談 的 個 別 系 統 定 位 的 問 題, 沒 有 以 概 念 範 疇 而 為 型 態 的 學 派 問 題, 因 為 並 沒 有 以 概 念 範 疇 而 為 立 場 對 立 的 理 論 事 實 個 別 的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的 哲 學 立 場 有 系 統 間 的 傳 承 問 題, 不 同 的 系 統 有 不 同 的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著 重 的 差 異 性, 卻 沒 有 共 同 的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的 哲 學 立 場 對 立 的 問 題, 否 則 就 不 能 仍 是 屬 於 三 教 辨 正 意 義 下 的 儒 學 學 派 的 一 員 因 此 向 教 授 辛 苦 地 建 立 性 學 學 派 的 結 果, 認 為 它 有 助 於 溝 通 理 學 及 心 學 傳 統, 但 又 認 為 性 學 即 是 理 學 的 一 個 派 別, 又 認 為 性 學 即 是 一 個 心 與 性 共 同 結 構 起 來 的 本 體 論, 由 此 可 見, 性 學 之 獨 立 性 實 在 很 難 確 立 而 依 筆 者 之 見, 理 學 與 心 學 的 對 立 更 是 難 以 成 立, 甚 至 理 學 與 氣 學 的 別 異 也 是 不 易 分 辨 追 根 究 底, 都 是 為 了 學 界 要 進 行 宋 明 儒 學 分 系 的 工 作, 這 個 目 的 是 導 致 對 宋 明 儒 學 各 系 統 進 行 型 態 分 類 的 原 因, 但 是 分 系 要 先 有 分 系 的 問 題 意 識, 不 同 問 題 意 識 可 以 有 不 同 的 分 系 方 式, 例 如 勞 思 光 與 牟 宗 三 有 不 同 的 思 考 方 式 因 此 也 就 有 不 同 的 分 系 架 構, 所 以 問 題 要 清 楚, 才 會 有 好 的 分 系 架 構 內 地 學 者 的 概 念 範 疇 分 類 法 是 先 有 概 念 範 疇 作 為 中 國 哲 學 研 究 進 路, 隨 後 才 有 概 念 範 疇 作 為 分 系 的 架 構, 從 而 以 此 為 宋 明 儒 學 進 行 型 態 分 類 但 是 概 念 範 疇 本 身 不 是 個 問 題, 也 不 是 個 答
101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97 案 它只是個材料 是中國哲學用以討論問題的存有類項的概念範疇 而不是中國哲學在問的問題 也不是所提出的答案 因此以它為分析架 構是很不恰當的 這個工作進行至此也有二十年了 概念範疇研究法可 以獲得的成效也已大致獲得 主要就是對於中國哲學特殊使用的眾多概 念進行了地毯式的釐清工作 但對中國哲學方法論解釋架構及知識成立 問題的反省而言 概念範疇研究法就不易有更大的貢獻了 特別是針對 富於哲學思辨的宋明儒學作分系研究的工作需求而言 這個分系的工作 甚至決定了中國哲學的研究架構 此時概念範疇就更不易負擔這樣的角 色功能了 三 對胡宏為縱貫系統的 以心著性 型之反省 港台新儒家牟宗三先生 亦對胡五峰有相當份量的討論 但卻是將 重心方在他的宋明儒學系統下的定位 牟先生對胡五峰的討論 與其說 是在鋪陳開展五峰學思的內貌 無寧說是在順成牟先生自己的思路的環 節 因為牟先生是在討論了周 張 二程的基礎上來論的五峰24 並且是 在討論五峰被朱熹批評的 知言疑義 的作品翻案中討論的 牟先生對 胡宏之學亦提出綱領性定位的意見 亦即 以心著性 的系統 這當然 有別於內地學者的概念範疇解析而為性學之標記的提出 但亦不離高舉 性概念的進路 然而牟先生對胡宏言性的重視卻是更為對焦於宋明儒學 發展分系的問題而說出來的 其言 北宋三家即承中庸 易傳之圓滿發展 而以中庸 易傳為首出 從此頂峰上言道體性體者 彼等如此進入亦當是在原則上不能認 為中庸 易傳之所展示之道體性體乃至誠體神體與孔子之仁以及 孟子之內在的心性為有隔異而不可通者 其初濂溪雖少講論 孟 24 參見 依以上之疏通 宋明儒之發展當分為三系 (一) 五峰蕺山系 此承由濂溪 橫渠 而至明道之圓教模型 (一本義) 而開出 此系客觀地講性體 以中庸易傳為 主 主觀地講心體 以論孟為主 特提出 以心著性 義以明心性所以為一之實 以及一本圓教所以為圓之實 于工夫則重 逆覺體證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一) 第一部 綜論 臺灣正中書局 1983 年 5 月 台修五版 頁 49
102 9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只是意識興趣之未及 橫渠已能及之 而言之不顯豁 人不易見 實則其言 兼體無累 言 繼善成性 言 心能盡性 言 仁 敦化 言 仁體事無不在 皆本論孟而言 是已充其極而通而一 之矣 至明道盛言 一本 則尤能充分意識到孔子之仁 孟子之 心性與中庸 易傳之天道性體直下為一矣 先秦儒家是由論孟發 展到中庸 易傳 北宋三家則是由中庸 易傳漸回到論 孟 如 果吾人知由論孟到中庸 易傳是一步圓滿的發展 則由濂溪 橫 渠而發展至明道之直下認為一並非無據矣 亦並非不可矣 此 認 為一 甚至乃是宋明儒之共同意識 陸王系純從心說 無論矣 即伊川 朱子亦不能認為原則上不應合一也 惟對於心性之自覺 的理解有不同 遂不期而成為第三系矣 25 牟先生論述北宋諸儒的義理發展時 十分關切中庸 易傳的形上思 想與孔孟的修養理論的合義問題 同時也是定位北宋義理發展的內在傳 承問題 而北宋義理發展傳承的問題也就是胡宏哲學型態定位的問題 牟先生以中庸 易傳為談道體 性體 誠體 神體的形上學系統 以論 孟為談心性的實踐哲學系統 而以周敦頤 張載為談中庸 易傳的北宋 開創性系統 以明道為談識仁的孔孟圓頓系統 如果庸易與論孟不合 則周張與明道便不能是一個系統 牟先生當然是主張庸易與論孟有一繼 承發展的內在關連性在 這個關連即是由論孟的主體實踐到庸易的義理 圓融 牟宗三先生在 心體與性體 (一) 第一部 綜論 中即明言此義 象山與陽明只是一心之朗現 一心之申展 一心之遍潤 故對於 客觀地自 於穆不已 之體言道體性體者無甚興趣 對於自客觀 面根據 於穆不已 之體而有本體宇宙論的展示者尤無多大興趣 此方面之功力學力皆差 雖其一心之遍潤 充其極 已申展至此 境 此亦是一圓滿 但卻是純從主觀面申展之圓滿 客觀面究不 甚能挺立 不免使人有虛歉之感 自此而言 似不如明道主客觀 25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二冊 正中書局 頁
103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99 面皆飽滿之 一本 義所顯之圓教模型為更為圓滿而無憾 蓋孔 子與孟子皆總有一客觀而超越地言之之 天 也 此 天 字如 不能被擯除 而又不能被吸納進來 即不能算有真實的飽滿與圓 滿 是則中庸易傳之圓滿發展當係必然者 明道之直下通而一之 而鑄造圓教之模型亦當是必然者 而由此圓教模型而開出之 以 心著性 義 (五峰與蕺山學) 亦當是必然者 自象山陽明言 則不 需要有此回應 但承明道之圓教模型而言 則應有此回應以明其 所以為一為圓 以真實化其 一本 與圓滿 自此而言 象山陽 明之一心遍潤 一心申展 始真有客觀的落實處 而客觀地挺立 矣 自此而言 五峰蕺山與象山陽明是一圓圈的兩來往 前者是 從客觀面到主觀面 而以主觀面形著而真實化之 後者是從主觀 面到客觀面 而以客觀面挺立而客觀化之 兩者合而為宋明儒之 大宗 26 上文說明 孔孟所言之客觀超越面之天義涵 需有中庸 易傳的論 述以為客觀化地落實 因此庸易確是孔孟的繼承發展 並相連一貫 所 以就北宋儒學的發展而言 明道亦確是周張的發展而至圓教的極成 筆 者以為 談庸易是論孟的發展的談法是不錯的 但這個發展的義涵需再 有釐清 說論孟的心性工夫需有一形上的理據而由庸易提供而為貫通 這是說庸易是論孟的繼承發展的標準談法 這種談法中的庸易預設了論 孟的心性修養工夫 並且提出一普遍原理以為知識的依據 而庸易系統 中依然繼承並保留論孟的心性修養工夫而為併合地談 這就是以論孟為 首出 先談主體的活動 再繼之以庸易的建構 補上客觀的原理性依據 以為先秦儒學理論發展的歷史進程 但是 先秦論孟庸易之間固然有前 後發展的序列 然而 理論本身的推演關係則是另一次序 亦即 理論 上是由形上義理的圓滿以推出主體活動的蘄向 此外 就算理論上形上 義理與主體活動的工夫境界理論都已圓滿 這依然不等於已有一現實的 人存有者在活動上已臻至聖境 先秦儒學縱使確實有一自論孟至庸易的 26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一) 頁 49-50
104 10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義理圓滿的完成 但個別人存有者的實踐活動卻仍是兩回事 主體的活 動依然是主體的活動 主體的完成是在人存有者身上的落實 而非理論 建構的完滿 理論建構是要兼顧主體活動的理論以及客觀世界的理論 它是完成在理論的建構之中 它的完滿是就所有應該處理的哲學基本問 題都有一明確的立場 且有系統的一致 方可說為完滿 亦即形上學中 的存有論 宇宙論和本體論 與談主體活動的工夫論和境界論 要取得 一致的圓滿合一的理論圓融 至於談主體活動的理論的完成有一境界的 狀態之為一思路之可以展現者 如 中庸 之 故大德必得其位 必得 其祿 必得其名 必得其壽 如 易傳 之 夫大人者 與天地合其 德 與日月合其明 與四時合其序 與鬼神合其吉凶 這種思路是針 對達至聖境的人存有者而言說人的存在狀態的話語 並不是一套形上學 語言 形上學語言是本體論 宇宙論 存有論的命題 而庸易之中有形 上學語言 也有工夫論與境界論的語言 它亦並非只有形上學語言而已 庸易是包含了論孟之心性工夫修養及主體理想境界的語言 並增加了形 上學的本體論及宇宙論語言 而為一理論的圓滿的完成 筆者這樣的定位 是為釐清論孟至庸易的發展的理論意義 企圖將 談主體活動的理論與談客觀世界的理論系統分開來談 同時還要將談理 論與實際的實踐活動分開來認識 就牟先生的問題關切而言 他就有著 將談客觀世界的理論系統與談主體活動的理論系統合一共構的做法 也 有把理論與實踐合一地說的認識方式 這正是在牟先生介紹胡宏學的定 位中所展示出來的 其言 胡五峰是南渡後第一個承北宋三家尤其是明道而重新消化反省 者 明道之以中庸易傳為首出 會通論孟而為一 直下言一本 此乃是北宋開始復興儒學所成之圓教之模型 惟明道之在分解的 認識上說中庸 易傳之天道性體乃至誠體神體與孔子之仁以及孟 子之心性是一 此只是平說 即只是以 即是 之方式說 人尚 不易知其所以是一之實 即在分解的解析上似稍有不足處 其在 融會的認識上說一本 只是直下圓頓地言之 人亦嫌籠統 朱子 所謂渾淪是也 人亦不知其所以為一本之實 前者似易補充 而
105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101 於後者欲明其所以為一本 則需有一特別之勁道 需先明中庸易 傳言道體性體與孔子言仁孟子言心性之分際 並於其中見出實有 一可以使雙方契接而為一之關節 此即五峰學之著眼處 盡心成 性 以心著性 即是雙方契接而為一 成其為一本之關節 蓋中 庸易傳之言道體性體是本體宇宙論地言之 兩者對比 即使皆視 為體 亦很易見出此體之意義之不同 設客觀方面綜曰性體 主 觀方面綜曰心體 此兩真體如何能相契入而為一耶 說到最後 天下不會有兩真體 其應為一也必矣 此則分解的認識上本已視 為一 但既有主客觀言之之異 即應說明其如何相契入而真為一 此非只是即是即是之平說方式所能盡 亦非只是直下圓頓地說之 所能盡 若純依孟子 只言一心之朗現與申展 則無此問題 此 如陸王是 但以中庸易傳為首出而欲會通論孟而一之者 則有此 問題 以中庸易傳為首出 客觀地言之之道體性體是萬物之客觀 性原則 自性原則 五峰所謂 性立天下之有 性也者天下之 所以立也 性也者天地鬼神之奧也 是也 即使就此奧體自身 之活動義而言心 此仍是本體宇宙論地言之之心 客觀地言之之 心 尚不即是道德自覺地 主觀地言之之心之真成其為心 如是 此兩者如何能相契入而為一 真成問題矣 此相契入而為一之關 節即是以心著性 正式認識主觀地道德自覺地言之之心為一形著 原則 本心仁體其自身本是實體性的 本即是體 但對客觀地本 體宇宙論地言之之性體而言 則顯其形著作用 27 以上文本即是牟宗三先生定位胡宏之學為 以心著性 系統的最明 確一段文字 首先以明道之學為北宋消化易庸而至圓教的第一套系統 而明道之為圓教系統是為明道已將天道性體誠體神體與孔子之仁孟子之 心性說為一而為圓教 只是這套說法中明道即以 即是即是 的表達方 式為說 而未能分解地供應理據 因而庸易的本體宇宙論的客觀命題與 論孟的道德自覺的主觀之心尚未能相契接而為一本 因此需有五峰的 以 27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二冊 頁
106 10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心 著 性 而 將 主 觀 的 心 體 與 客 觀 的 性 體 結 而 為 一 牟 先 生 的 上 述 說 法, 正 是 把 說 客 觀 世 界 的 理 論 與 說 主 體 活 動 的 理 論 混 而 為 一 的 作 法 明 道 所 論 者, 是 在 境 界 上 的 言 說, 言 說 主 體 在 成 聖 心 境 的 體 貼 之 中 將 天 道 的 價 值 意 識 全 幅 展 現 在 主 體 身 上 的 意 境, 這 正 是 就 著 人 存 有 者 的 狀 態 而 言 之 者, 並 非 就 著 天 道 流 行 的 實 況 而 為 說 法 者, 因 此 是 一 套 境 界 哲 學 的 語 言, 而 非 一 套 形 上 學 的 語 言, 是 境 界 哲 學 中 說 主 體 的 依 據 形 上 原 理 的 實 踐 所 成 意 境, 此 時 自 是 天 道 性 體 誠 體 神 體 仁 德 本 心 一 齊 具 得 同 置 於 主 體 的 心 境 之 中, 此 正 是 牟 宗 三 先 生 以 為 之 圓 教 的 系 統 牟 先 生 以 為 是 道 德 的 形 上 學 的 圓 教 系 統, 筆 者 以 為 是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中 的 境 界 哲 學 的 系 統 ; 牟 先 生 以 為 是 說 整 體 存 在 界 的 本 體 宇 宙 論 的 道 德 的 形 上 學 系 統, 筆 者 以 為 是 說 主 體 活 動 臻 至 圓 滿 狀 態 的 境 界 哲 學 系 統 牟 先 生 又 認 為 明 道 之 說 法 易 生 渾 淪 之 批 評, 筆 者 以 為, 牟 先 生 既 已 說 明 道 為 圓 教 系 統, 則 明 道 之 義 理 宗 旨 已 明, 朱 熹 說 渾 淪 或 他 人 之 種 種 批 評 都 不 應 妨 礙 明 道 在 牟 先 生 的 認 識 系 統 中 之 已 為 圓 教 圓 熟 之 話 語, 已 為 一 一 本 之 系 統, 不 應 因 他 人 之 不 解 而 有 對 明 道 所 說 不 清 晰 之 批 評, 也 就 因 此, 筆 者 不 以 為 其 後 之 五 峰 之 說 有 一 正 能 補 足 明 道 不 清 晰 的 功 勞 牟 先 生 以 為 五 峰 之 以 心 著 性 之 形 著 原 理, 真 能 使 庸 易 之 客 觀 原 理 與 論 孟 之 主 體 自 覺 心 得 一 契 接 此 說 中 預 含 了 以 論 孟 之 自 覺 真 心 亦 為 一 形 上 原 理, 而 由 以 心 著 性 說 使 主 體 真 心 與 客 觀 性 體 合 而 為 一 之 立 場, 而 有 五 峰 以 心 著 性 說 之 關 鍵 性 存 在 地 位 其 實, 庸 易 談 形 上 學 原 理 時 本 就 是 預 設 著 論 孟 的 主 體 自 覺 的 心 性 修 養 工 夫 以 及 聖 人 境 界 的 觀 念, 就 儒 學 理 論 建 構 而 言, 庸 易 已 達 至 一 由 主 體 實 踐 以 說 客 觀 世 界 的 形 上 學 理 論 上 的 圓 滿 就 周 敦 頤 及 張 載 之 學 而 言, 周 敦 頤 由 庸 易 之 形 上 學 原 理 以 說 聖 人 境 界, 旁 及 聖 人 的 修 養 工 夫, 自 身 亦 是 一 套 圓 滿 的 理 論 系 統, 亦 是 一 圓 教 系 統, 並 非 談 庸 易 的 周 敦 頤 也 談 了 論 孟 而 為 圓 教, 而 是 由 庸 易 談 聖 人 的 周 敦 頤 根 本 就 談 了 很 多 的 論 孟 意 旨, 這 些 論 孟 的 意 旨 即 是 談 修 養 工 夫 及 聖 人 境 界 的 論 孟 話 語, 圓 教 在 周 敦 頤 已 是 一 個 型 態 的 完 成 至 於 張 載, 他 同 時 有 論 孟 庸 易 的 話 語 不 斷 在 作 品 中 出 現, 且 形 成 了 本 體 論 宇 宙 論 工 夫 論 境 界 論 的 完 整 系 統, 張 載 更 是 創 作 了 許 多 新 的 哲 學 概 念 哲 學 命 題 及 三 教 辯 證 思 路 下 的 理 論 主 張, 因 此 更 無 只 談 天
107 對胡五峰哲學的當代詮釋之反省 103 道性體少談論孟仁德心性的缺失 因此亦非到了明道才有將論孟庸易以 一圓頓的即是的表述形式圓教地表述的貢獻 明道所談的問題較少 主 要是說的聖人的境界 說得在聖人境界時的功力展現義 亦即境界工夫 義 境界哲學當然預設著形上學命題 但是境界哲學是說的主體活動之 學 形上學就是就著整體存在界的本體宇宙論地說 形上學自有形上學 的義理圓滿義 它就完成在本體論及宇宙論或存有論的清楚陳述中 至 於工夫論問題與命題的出現 理論上當然要預設著形上學 但是工夫理 論在學派中的出現次序卻未必是後於形上學 並且 工夫理論的圓滿完 成亦並不意味著說此理論的哲學家在實踐上已達到最高的境界 雖然理 想上應該如此 而工夫理論的問題與命題尚非即是境界哲學的問題與命 題 境界哲學專論主體 特別著重於最高級理想完美人格者的主體狀態 的陳述 其實牟先生所說的圓教系統者 多是就著境界哲學的思路而說 的 但牟先生總是以之為形上學的圓教系統 是一個在形上學思路脈絡 上將主體活動的完美性述說說為一種最終究型態的形上學的思路 因此 會認為純粹說形上學的本體宇宙論與談道德自覺的主觀心性尚需有一結 合的環節 而這個結合的環節就是五峰之 以心著性 的說法來補足的 依照牟先生的思考 這樣的結合就使得客觀形上學變成了主體的境界 但是牟先生又進一步強調 這個主觀的境界就即是真實的客觀世界 主 體境界與客觀世界是一而不是二 其言 心體與性體在道德踐履的自覺中皆可合而為一 以成其為一普遍 的實體 在自覺中成立道德界 在超自覺中成立存在界 道德秩 序與宇宙秩序完全同一 唯是一創生實體之直貫 故道德界與自 然界本即是稱體起用本體直貫之合一 不需取曲折工巧的途徑以 溝通之 此是道德進路上以道德踐履為提綱而光暢正大地建立起 的合一 不是任何旁蹊曲徑所可作到者 此一形上學的完成 純 以聖證為背景 以盡心著性為規範 故非純依概念之本性施分解
108 10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批判所可完全相應地的達成者 28 牟先生這一段話之前是一長串的綿密論述 其目的就是要說出一客 觀的世界秩序 並且說這是由主體的聖證以為背境而說出的 筆者強調 說客觀世界的形上學普遍原理是一回事 說實踐主體價值的理想性及達 至終極圓滿境界是另一回事 只有在佛教哲學系統中 有那主體實踐以 至圓滿而為佛境界而又創造一佛化世界時才有宇宙秩序即道德秩序的可 能 儒家既不主張身體遍在的泛神論系統 就無需以聖證的道德秩序為 宇宙秩序 這就是筆者所說的牟宗三先生的圓教論述其實正是將主體實 踐以達至聖境的境界哲學話語當作是道德形上學的圓教話語來認定 說 客觀實有的形上學語言必伴隨說主體實踐的工夫境界語言以致有了道德 形上學的圓滿 筆者正是認為這是不必要的作法 並且認為這樣的作法 正是混淆了說客觀形上學理論與說主體實踐活動的理論的作法 哲學理 論有說形上學的客觀論述部分 此即存有論 宇宙論 本體論部分 有 說主體實踐活動的理論論述部分 此即工夫論 境界論部分 形上學有 形上學的完成 工夫境界論有工夫境界論的完成 整個系統有整個系統 的完成 個別系統有個別系統的完成 周敦頤 張載 程顥 及胡五峰 各自有他們自己的理論建構的完成 哲學基本問題被個別地討論而成一 系統的型態亦有 不必強求每一個系統都是完整地討論到所有的哲學基 本問題 因此並沒有周張只是庸易 明道言識仁才進至為圓教 而五峰 之 以心著性 正是使明道之圓更成其圓的形著作用義之可說需說者 五峰的 以心著性 說到底就是說了一套 本體工夫 的理論 而 本體工夫的理論在所有儒學系統中幾乎沒有哪一個系統未及說之 五峰 之學並沒有特別地補足了已為圓教的明道系統的不足 而有其如何特別 的重要地位 牟先生太為顧及他的分系說而有了這樣的曲折的思辨相 以心著性 的本體工夫不論有沒有在周 張 明道系統中說出 都不 妨礙其系統作為本體宇宙論的義理完足性 或境界工夫論的完足性 因 為各系統以自己要論述的問題而為清楚的建構即是系統的完成 更何 28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二冊 頁 534
109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105 況, 周 張 明 道 系 統 不 可 能 沒 有 自 己 的 本 體 工 夫 論 述, 而 說 本 體 工 夫 時 也 並 不 一 定 要 同 時 使 用 到 心 與 性 兩 概 念 才 是 本 體 工 夫, 誠 意 慎 獨 志 於 仁 這 些 概 念 都 是 本 體 工 夫 的 概 念, 而 誠 體 也 就 是 性 體 道 體 獨 體 仁 體 與 本 心, 只 是 誠 與 仁 是 價 值 意 識 的 概 念, 而 道 獨 心 與 性 是 存 有 類 項 的 概 念, 從 存 有 類 項 概 念 說 以 心 著 性, 其 義 即 同 於 從 價 值 本 體 概 念 說 誠 意 慎 獨 志 於 仁, 與 孟 子 的 求 放 心 盡 心 知 性 知 天 存 心 養 性 事 天 說 則 為 同 是 從 存 有 類 項 概 念 說 本 體 工 夫 的 脈 絡 牟 先 生 所 認 為 的 以 心 著 性 說 特 別 具 有 的 溝 通 客 體 與 主 體 的 功 能, 其 實 在 所 有 的 本 體 工 夫 概 念 中 都 一 樣 具 備 這 個 功 能 牟 先 生 義 理 太 為 割 裂, 以 致 於 又 太 為 拳 緊, 而 有 了 太 多 的 曲 折 相 四 結 論 本 節 討 論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在 當 代 詮 釋 系 統 的 反 省 意 見, 當 代 詮 釋 意 見 的 主 要 脈 絡 有 二, 其 一 為 大 陸 學 者 的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其 二 為 當 代 新 儒 家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哲 學 型 態 分 系 說 筆 者 主 張,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以 胡 宏 學 為 性 學 傳 統 以 有 別 於 理 學 心 學 氣 學 傳 統 的 分 類 方 式, 不 易 見 出 哲 學 理 論 的 異 同, 也 不 易 定 位 個 別 儒 學 系 統 的 真 正 重 點, 不 是 一 個 好 的 分 類 系 統, 這 主 要 是 就 朱 漢 民 王 立 新 向 世 陵 三 位 教 授 的 胡 宏 研 究 專 著 所 進 行 的 討 論 至 於 牟 宗 三 先 生 以 其 儒 家 道 德 形 上 學 的 圓 教 理 論 之 建 構 以 為 分 判 宋 明 儒 學 系 統 的 作 法, 認 為 胡 宏 學 正 是 一 以 心 著 性 的 圓 教 系 統, 既 能 充 分 展 現 客 觀 面 的 本 體 宇 宙 學 又 能 落 實 主 觀 面 的 主 體 自 覺 心, 正 是 宋 明 儒 學 圓 教 型 態 的 圓 滿 義 筆 者 以 為, 胡 宏 之 學 不 過 就 是 準 確 繼 承 先 秦 及 北 宋 諸 儒 之 學, 牟 先 生 過 度 地 劃 分 論 孟 易 庸 的 理 論 角 色, 以 致 過 度 強 調 周 張 明 道 的 義 理 不 足, 所 以 得 出 五 峰 學 有 以 圓 成 超 克 之 意 境, 牟 先 生 據 以 為 圓 成 超 克 的 重 點 即 在 以 心 著 性 說, 而 筆 者 指 出 以 心 著 性 說 即 是 一 極 為 正 常 普 遍 的 本 體 工 夫 論 的 命 題, 不 斷 地 發 生 在 論 孟 易 庸 周 張 二 程 及 朱 陸 各 家 系 統 之 中, 並 無 若 何 義 理 的 殊 勝 之 處, 是 牟 先 生 強 以 主 體 活 動 結 構 入 形 上 理 論, 以 致 混 淆 活 動 與 理 論 而 以 為 有 一 以 心 著 性 之 說 之 能 圓 成 主 客 關 系 統 的 儒 學 圓 教 型 態
110 10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若 能 正 視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研 究 進 路, 則 牟 先 生 此 一 對 胡 宏 學 的 過 度 強 調 及 肯 定 之 說, 可 以 置 放 得 較 為 簡 易 輕 鬆 些 筆 者 認 為, 胡 宏 之 學, 繼 承 有 餘 開 創 不 足, 並 且 確 有 用 語 凌 亂 不 成 固 定 文 例 的 現 象, 至 於 朱 熹 對 胡 宏 在 知 言 疑 義 中 的 諸 多 批 評, 也 與 胡 宏 知 言 之 作 中 所 述 義 理 層 面 分 散 有 關, 但 這 倒 並 不 形 成 胡 宏 論 述 之 錯 誤, 而 確 實 是 朱 熹 過 度 謹 守 自 己 的 一 致 性 話 語 系 統, 以 致 對 胡 宏 有 誤 解, 從 而 亦 有 錯 誤 的 批 評 雖 然 如 此, 要 說 胡 宏 在 宋 明 儒 學 史 上 扮 演 了 關 鍵 性 重 要 的 理 論 轉 折 角 色, 倒 也 未 必 胡 宏 處 理 的 理 論 問 題 面 向 固 然 極 為 周 備 廣 袤, 但 多 是 繼 述 前 人 之 說, 偶 有 用 詞 上 多 偏 向 性 概 念 的 特 徵, 但 也 未 曾 少 用 了 心 理 道 氣 等 概 念, 其 對 各 問 題 之 發 言, 則 多 是 點 到 為 止, 並 沒 有 個 人 特 殊 深 入 的 發 揮 因 此, 當 代 詮 釋 中 以 性 學 標 宗 為 胡 宏 張 羅 的 做 法, 筆 者 不 甚 同 意 並 非 胡 宏 不 多 使 用 性 概 念 以 關 連 或 收 攝 其 它 概 念, 而 是 就 本 體 論 說, 以 價 值 意 識 以 為 本 體 的 本 體 論 並 不 存 在 性 本 心 本 理 本 氣 本 的 辯 論, 或 是 就 存 有 論 說, 理 氣 心 性 諸 概 念 在 各 系 統 中 就 算 有 個 別 的 強 調, 也 仍 然 難 以 形 成 獨 立 而 排 他 高 舉 而 對 立 的 立 場 更 重 要 的 是,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法 的 解 釋 架 構 將 成 為 詮 釋 宋 明 儒 學 的 解 釋 架 構, 這 樣 的 做 法 固 有 助 於 初 步 討 論 宋 明 儒 學, 卻 無 助 於 深 入 澄 清 其 內 部 義 理 真 相, 因 此 作 為 一 個 輔 助 性 認 識 工 具 即 可, 若 要 以 之 為 宋 明 儒 學 各 系 統 型 態 的 嚴 格 定 位 架 構, 則 恐 是 反 而 有 所 妨 礙 於 理 論 的 認 識 而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以 心 著 性 說, 強 調 正 是 對 於 客 觀 天 道 與 主 體 自 覺 的 溝 通, 本 是 無 誤, 問 題 是 在 於 前 此 之 周 張 系 統 與 明 道 系 統 並 不 在 這 個 溝 通 中 有 若 何 嚴 重 的 匱 乏, 而 是 牟 先 生 過 度 肯 定 胡 宏 學 故 特 為 申 說 此 一 特 徵 真 正 麻 煩 的 是, 牟 先 生 有 強 勢 的 解 釋 模 型, 於 是 宋 明 儒 學 各 家 系 統 就 在 這 個 架 構 中 被 安 置 在 或 重 要 或 不 重 要 或 嫡 傳 或 別 子 的 地 位 上, 這 更 一 個 對 認 識 宋 明 儒 學 各 家 系 統 的 干 擾 性 動 作 總 結 當 代 學 者 對 胡 宏 學 的 定 位, 不 論 是 概 念 範 疇 研 究 的 性 學 定 位, 還 是 道 德 形 上 學 圓 教 論 的 以 心 著 性 定 位, 都 是 過 度 地 放 在 宋 明 儒 學 分 系 的 問 題 上 來 定 位 胡 宏 學, 從 而 給 了 胡 宏 學 過 高 的 評 價, 也 給 了 各 當 代 詮 釋 系 統 強 化 自 家 立 論 強 度 的 依 據, 筆 者 認 為, 應 擱 置 這 個 宋 明 儒 學 分 系 的 研 究 進 路, 僅 就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的 研 究 而 彰 顯 胡 宏 學 思 的 各 個 面 向, 這 才 是 準 確 理 解 胡 宏 更 同 時 理
111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107 解 宋 明 儒 學 的 最 佳 方 案 後 記 : 本 文 接 到 兩 位 評 審 人 的 評 審 意 見, 認 為 對 胡 宏 在 當 代 詮 釋 的 反 省 意 見, 總 體 大 致 不 錯, 有 參 考 價 值, 但 缺 點 是 對 於 胡 宏 哲 學 本 身 的 論 述 過 少, 文 中 並 未 引 用 胡 宏 原 典 以 為 定 位 胡 宏 學 的 分 析 依 據, 另 外 對 於 港 台 研 究 胡 宏 學 的 討 論 對 象 不 應 只 限 於 牟 宗 三 先 生 一 家, 此 外 還 可 以 加 強 以 心 著 性 說 其 氣 論 思 想 的 討 論 細 節 筆 者 在 此 應 做 回 應 如 後 本 文 之 作, 是 筆 者 在 南 宋 儒 學 研 究 中 的 一 系 列 專 文 之 一, 目 前 正 在 整 理 為 專 書 出 版 中, 其 中 關 於 胡 五 峰 相 關 的 討 論 還 有 胡 宏 對 二 程 的 繼 承 與 對 道 佛 的 批 判 胡 宏 儒 學 重 要 論 旨 朱 熹 對 胡 宏 在 知 言 疑 義 上 的 義 理 爭 辯 等 相 關 單 元, 因 此 對 於 胡 宏 哲 學 本 身 的 討 論 其 實 是 在 另 外 的 文 章 寫 作 中 充 分 進 行, 為 顧 及 篇 幅, 不 宜 在 本 文 中 再 為 置 入, 特 此 向 評 審 人 說 明 此 外, 本 文 是 以 對 胡 宏 討 論 有 形 成 型 態 並 影 響 學 界 對 胡 宏 的 認 識 的 當 代 研 究 為 討 論 對 象, 因 此 僅 以 三 位 大 陸 性 本 論 學 者 及 牟 先 生 之 作 為 討 論 對 象, 也 是 限 於 篇 幅, 不 宜 再 增 加 討 論 對 象 本 文 的 修 改, 著 重 在 哲 學 基 本 問 題 分 析 法 的 方 法 論 討 論 上, 重 新 訂 立 若 干 標 題, 使 文 章 的 眉 目 更 加 清 晰, 而 評 審 人 的 積 極 建 議, 亦 將 在 南 宋 儒 學 專 書 中 的 胡 宏 相 關 章 節 中 具 體 落 實, 為 顧 及 本 文 論 述 主 題 的 完 整 性 與 篇 幅 不 宜 過 大, 本 文 僅 能 以 此 一 面 貌 呈 現, 特 此 說 明, 尚 祁 諒 察!
112 10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參 考 文 獻 1. 朱 漢 民, 湘 學 原 道 錄,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10 月, 初 版 2. 王 立 新, 胡 宏,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6 年 2 月 初 版 3. 向 世 陵, 善 惡 之 上 胡 宏 性 學 理 學 中 國 廣 播 電 視 出 版 社,2000 年 第 一 版 4.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正 中 書 局,1983 年 台 修 五 版
113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109~ 論 張 載 的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鄧 秀 梅 摘 要 張 載 的 哲 學 內 涵 浩 瀚 龐 大, 學 界 多 有 人 認 為 張 載 所 闡 發 者 乃 是 以 氣 化 為 主 的 氣 論 哲 學, 但 本 文 另 持 異 議, 不 贊 同 張 載 哲 學 乃 一 氣 論 哲 學 本 文 發 端 即 列 舉 幾 位 當 代 詮 釋 張 子 哲 學 的 知 名 學 者, 論 其 精 妙 與 不 足 之 處, 總 結 以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詮 解 乃 最 符 合 張 載 原 意 者 以 牟 先 生 之 講 論 為 依 據, 綜 合 張 載 哲 學 之 中 心 意 旨 乃 在 參 兩 通 一 之 妙 義, 而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主 要 包 含 三 個 意 義 : 兼 體 不 累 參 天 兩 地 與 性 總 合 兩 三 層 義 理 總 合 這 三 個 意 思 而 界 定 參 兩 通 一, 發 現 此 原 則 也 適 用 在 其 他 理 學 家 的 哲 學 論 述, 意 即 此 原 則 是 一 普 遍 性 原 則, 可 當 作 儒 家 形 上 學 之 共 法, 由 此 原 則 而 入, 可 以 了 解 儒 家 形 上 學 之 意 涵, 本 文 特 舉 程 顥 楊 簡 二 人 為 證 關 鍵 詞 : 道 太 虛 氣 神 參 兩 通 一 收 件 日 期 :2007/11/20, 修 改 日 期 :2008/04/10, 接 受 日 期 :2008/09/30 環 球 技 術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專 任 副 教 授
114 11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On Zhang Zai s principle of partaking two harmoniously and leading to one Teng Hsiu-Mei Abstract Zhang Zai s philosophy is very huge and complicated, a lot of people think that his philosophy is to talk about the manifestation of Chi, but I thought that cognition was incorrect. This article lists some scholars who interpret Zhang Zai s philosophy well-known at the beginning, but just Mou,Zong-San s interpretation is correct, that is the last conclusion. To base on Mr.Mou s explanation, we can synthesis a main idea is partaking two harmoniously and leading to one. This principle applies to other Confucian scholars too, in other words, this principle is a universality principle, can regard as a common rule of the Confucianist metaphysics. To understand this rule is equal to know the Confucianist metaphysics too. In order to prove this point of view, this text especially bringing up Cheng Hao and Yang Jian two people. Keywords:road, tai-xu, Chi, shen, partaking two harmoniously and leading to one Received: November 20, 2007; Sent out for revision: April 10, 2008; Accepted: September 30, 2008 Assistant Professor Transworld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Liberal Education Center
115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11 一 前言 張載 (字子厚 號橫渠 ) 北宋仁宗時人 少喜談兵 本 跅弛豪縱之士 初受裁於范文正公 遂翻然志於道 毅然以聖人之詣為 必可至 精思力踐 冥心妙契 其學以 易 為宗 以 中庸 為的 以禮為體 以孔孟為極 1 是少數幾位有系統地論述自己思想的理學家之 一 所著 正蒙 2 一書 雖有一些爭議批評 例如程頤 (字正叔 號伊 川 ) 就曾評論過橫渠 有苦心極力之象 而無寬裕溫厚之氣 非明睿所照 而考索至此 故意屢偏而言多窒 小出入時有之 3 然而 它卻是橫渠煞費苦思力索 刻意經營之工夫 而成之有法有序之書 最 能展現他的雄渾精神與精闢的洞見 正蒙 各篇之問題次第相連 所使用的名言概念與有關之義理 有出自 中庸 也有來自 孟子 與 周易 橫渠將這些概念通通融 合一起 鑄成一系統的陳論 4 本書義理是著實於存在而施分解 以明各 概念之分際以及其分合 不似其他儒者 僅發揮繫屬於主體之義理而已 5 而此中之概念分際複雜 彼此緊密相連 欲尋出一總體的原則以涵蓋其 思想 誠為不易 不過本文以為唐君毅先生綜論橫渠思想的言語 頗有 參考的價值 其言 大率橫渠之融中庸易傳之言之義 更自立新義 以成其書 多是 合兩義相對者 以見一義 凡於此兩義相對者 橫渠皆欲見 其可統於一義 橫渠言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 一不可見 則兩之 用息 此語亦正可還用以說橫渠所立之義之兩者若不立 則其義 之一亦不可見 其義之一不可見 則其所立之兩義 亦並成無用 黃宗羲 橫渠學案 宋元學案 (台北 河洛圖書 1975) 頁 3 今收錄於 張子全書 本文所引 正蒙 之文 俱出於此 張載 張子全書 (台北 臺灣中華 1988 臺五版) 程顥 程頤 二程集 河南程氏文集 伊川先生文五 答橫渠先生書 (北 京 中華書局 2006 版) 頁 596 此解釋是根據唐君毅先生論述橫渠之學的內容而來 參閱唐君毅 中國哲學原論 原教篇上 (香港 新亞研究所 台北 台灣學生印行 1979 三版) 頁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一冊 (台北 正中 1985 版) 頁 426
116 11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則吾人於橫渠之言凡有兩處只知其一 如只知其虛而不知其氣 只知其氣而不知其虛 只知其言神而不知其言化 只知其言化而 不知其言神 固不足以知橫渠 6 合兩義相對者以見一義 確為橫渠思想的一大特色 也足可統領 正蒙 所陳述的內容 只是唐先生之 合兩義以見一義 有其個人的 思維脈絡 不盡然是本文所同意的 以下將會詳述 合兩義而見一義 若取橫渠的用語來表示 即 參兩通一 差可近之 此義雖為橫渠所發 卻可普遍作為儒家形上學的綱領原則 蓋後人所闡發的儒家形上學理 論 其實也不逾參兩通一之義 故本文以此義來統理儒家之道德形上學 的意涵 二 橫渠思想大略 (一)太和之為道 橫渠思想的特色 誠如唐先生所云 是 合兩義以見一義 特別是 橫渠在講述 道 之義時 他人論道之時 也許特重道體義 立體而起 用 故較常採用超越分解的方式 將道體與氣分別論述 於是予人有體 是體 氣是氣截然二分的聯想 橫渠則不是這樣處理 正蒙 首篇 太 和篇 解釋太和之道為 太和所謂道 中涵浮沉 升降 動靜相感之性 是生絪縕相盪勝 負屈伸之始 其來也 幾微易簡 其究也 廣大堅固 起知於易 者乾乎 效法於簡者坤乎 散殊而可象為氣 清通而不可象為 神 不如野馬絪縕 不足謂之太和 語道者知此 謂之知道 學 易 者見此 謂之見易 不如是 雖周公才美 其智不足稱也 矣 6 唐君毅 中國哲學原論原教篇上 頁 77
117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13 太和即 至和 也 道作為生天生地的原理 需包容天下萬物使之 並育而不相害 方謂之太和 是故僅見識道體之恆常不易 而不見氣化 如野馬絪縕之蒸騰萬變 亦不足以謂之太和 太和之道本是如此 不過 許多學者未見及此 一見到浮沉 升降 動靜 勝負 屈伸相感等字眼 便立即斷言張載的天道論是 氣化的天道論 因為他要在萬殊中探求同 一 更由此同一而解釋萬殊 在此 他所提出的異中之同即是 氣 而 以氣為中心概念 說明天地萬物之生成變化 再加上張載曾道 由氣化 有道之名 是以 氣化的天道論 便安在張載的哲學上 7 更有甚者 有學者讚揚張載敢於濯去舊見 自立新意 所立之新意便是把氣作為最 高的中心範疇 創立了天人一氣 萬物一體的世界統一性學說 8 大陸學 者陳來先生乾脆說 從哲學上看 張載的自然哲學無疑的是氣一元論的 唯物主義哲學 他把宇宙的統一性毫不猶豫地歸結為物質性的實在 氣 9 此直是把橫渠視為唯氣主義論者 而忘了儒家形上學之基礎乃在於 天道本體 少了道體 要如何講天命不已 該怎樣解釋天道性命相貫通 孔子言 仁 孟子云 性善 中庸說 誠 原是指向此道體而立論 不過論及 道 難免會帶著氣化之行程義 不似說 天理 僅是靜態 的 理 之意義 無須帶著變化的過程 此處牟先生講的最中肯 道與理不同 道是帶著一個行程 動態的 當說理 是靜態的說 法 靜態是 state 動態的一定帶一個行程 行程從經過了解 理 不代表行程 沒有一個經過 是靜態的 10 所以當我們說動態意義的道 那是綜合的講法 理 氣通通容攝在 內 單是氣不能說是道 僅是本體或理 也不能說是道 一定要兩者綜 合一起 方能說 道 因此橫渠說 太和所謂道 是通過太和來了解 朱建民 張載思想研究 (台北 文津 1989) 頁 21 陳俊民 張載哲學與關學學派 (台北 台灣學生 1990) 頁 70 陳來 宋明理學 (遼寧 遼寧教育出版社 1992) 頁 60 牟宗三 周易哲學演講錄 戴璉璋 蔡仁厚等人編 牟宗三先生全集 31 (台 北 聯經 2002) 頁 94
118 11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道 太和就是至和 和 諧和 (harmony) 光是個理無所謂諧和 有種種 調子 才有諧和 11 這樣的詮釋自然是認定所謂道必含兩種成分 一是 形上之體 另一是形下之氣 二者之綜合方能構成道之流行 橫渠是否 有牟先生所說的意思呢 上段引文其實已略微透露太和之道的兩種成 素 其道 散殊而可象為氣 清通不可象為神 至少已分別了可象與不 可象之兩物 實不宜一面倒地認為橫渠只講氣而不講體 固然 單就此 兩句話 並不能決定橫渠思想究竟往何種方向發展 要決定橫渠是不是 唯氣的主張 便得進一步分辨太虛與氣的關係 (二)太虛即氣的分辨 1.太虛與氣為體用關係 以下列舉四則 太和篇 原文以觀橫渠對於太和之道的見解 (1) 太虛無形 氣之本體 其聚其散 變化之客形爾 至靜無感 性之淵 源 有識有知 物交之客感爾 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 惟盡性者一也 (2) 天地之氣 雖聚散攻取百途 然其為理也 順而不妄 氣之為物 散 入無形 適得吾體 聚為有象 不失吾常 太虛不能無氣 氣不能不 聚而為萬物 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 循是出入 是皆不得已而然也 然則聖人盡道其間 兼體而不累者 存神其至矣 聚亦吾體 散 亦吾體 知死之不亡者 可與言性矣 (3) 知虛空即氣 則有無 隱顯 神化 性命通一無二 顧聚散 出入 形不形 能推本所從來 則深於易者也 若謂虛能生氣 則虛無窮 氣有限 體用殊絕 入於老氏有生於無自然之論 不識有無混一之常 (4) 氣之聚散於太虛 猶冰凝釋於水 知太虛即氣 則無無 故聖人語性 與天道之極 盡於參伍之神 變易而已 諸子淺妄 有有無之分 非 窮理之學也 以上四則的內容 清楚地顯示橫渠的宇宙論具備兩個概念 太虛與 11 同前註 頁 95
119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15 氣 考察近代學者的詮釋 太虛與氣大約有幾種關係 首先依循 太虛 無形 氣之本體 一言而界定太虛為體 氣為太虛之用 此說可以牟先 生為代表 氣是散殊而可象者 太虛為清通不可象之神 太虛即是神 虛靈而有活動性 能指導運用氣 這個氣才不死 才不互相衝突 才諧 和 12 沒有太虛之神的主導 難保氣不會有衝突 斷滅的時候 此綱領 定立之後 第 (3) 與第 (4) 的 虛空即氣 太虛即氣 之言 則是太 虛之神體與氣化是相即不離 神體始終內在於氣中引發主導氣的流行 可是兩者依然有區別 不能混同為一 說氣即是太虛 或太虛即是氣 其次則是將太虛與氣解為 本體 與 現象 的關係 如勞思光先 生所為 此段乃論及 本體 與 現象 所謂 客 皆指表象而言 太 虛無形 與 至靜無感 相對而說 本體 即 氣 本身無形 但由聚散而變化為萬物 遂呈現為有形 此是 客形 13 以 本體 與 現象 區分太虛與氣 其實質的內容為何 依勞先生之 說 橫渠蓋以 太虛 與 氣 二詞為最高實有之兩義 而非在 氣 外另立一 太虛 14 其意顯然是太虛與氣雖有本體與現象之別 但兩 者實則為一 同是宇宙之最高實有 它們是最高實有的一體兩面 可是 橫渠將之分為 客感客形 與 無感無形 不怕被誤解為 分截作兩段 事 勞先生解道 其實橫渠此論 未為無理 蓋欲區別 實有 與 表 象 則不能不對 表象 另有界說 且現象界中之種種表象關係 常可 為一平面之交互條件之決定 未必與本體有關 分作兩段 固有理論上 之必要 譬如 萬物在視覺經驗中所以呈現為如此如此之顏色 蓋由視 覺器官組織與對象間之交互關係決定 皆是 客 而不應從本體解釋 15 若是 此一 最高實有 究竟應落實在本體之太虛 還是有形之氣 同前註 頁 95 勞思光 新編中國哲學史 第三卷上 (台北 三民 1990) 頁 175 同前註 頁 174 同前註 頁 175
120 11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變 既然太虛與氣實不可分 如為前者 則只有本體可言 氣化無獨立 的意義 所有一切終將化歸為道 若是後者 太虛本體只是 虛詞 真 正的主角在氣 不在太虛 勞先生究竟屬於何者 觀其言 張氏如此論太虛與氣 則氣既為萬物之根源 又為有形上意味之 實有 故萬物由氣而生 復歸於氣 萬物無常 而氣則常存 16 萬物之根源到底是氣 而非太虛 然則太虛只是橫渠隨意安置的嗎 勞 先生的說法是 萬物悉由氣之聚而成 由氣之散而滅 氣雖以 無形 故可稱為太虛 然本身不能歸於無 因此 氣不能由無或虛生出 虛 只描述 氣 本身之 無形 而已 17 一言以蔽之 萬物生成的根源為 氣 太虛僅是描述氣 無形 的狀詞而已 依照這樣的解釋 太虛根本 不能獨立為體 它僅是搭附在氣上的形容詞罷了 但是我們要如何詮解 太虛無形 氣之本體 一語 本體 一詞在儒學中有其特殊實質的 內涵 不能隨意把它化為某個東西的形容詞 如今太虛是氣的 無形 之形容詞 一個虛的形容詞如何擔任 本體 固然勞先生的解析方式 可以恰當應用在第 (3) 引文 若謂虛能生氣 則虛無窮 氣有限 體用殊絕 描述氣之無形的 虛 當然不能生出實質的氣 此是理所 當然 不過除了這句話 勞先生將如何解釋其他文句 譬如 氣之聚散 於太虛 猶冰凝釋於水 由太虛 有天之名 由氣化 有道之名 合虛與氣 有性之名 合性與知覺 有心之名 ( 太和篇 ) 太虛只 是氣的無形狀態 說 氣之聚散於太虛 難道要解為 氣之聚散於它自 己的無形狀態 不論就語法或就邏輯來講 根本不通 尤其後一引文 合虛與氣 有性之名 依勞先生的解法 更加不通 於是勞先生便歸 咎為 若就張氏自己之用語方式看 則 合虛與氣 一語 便不可通 因張氏之氣與太虛原不可分 何能言 合 乎 18 依本文看 不是張氏 之文不可通 而是勞先生的詮解方式不可通 以致處處有窒礙 同前註 頁 175 勞思光 新編中國哲學史 第三卷上 頁 175 同前註 頁 177
121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太虛為氣之體性 再其次 不論太虛與氣之體用關係 而是直接將太虛之虛靈性納於 氣行中 而說氣本具虛靈之體性 此說可以唐君毅先生為代表 唐先生 先從 氣 之概念分析入手 他認為中國思想中所謂氣 不同西人所說 之物質或原始材料 無論是指精神上的志氣或生命的生氣 都是先於形 質之概念 形有定相而氣無定相 質有對礙而氣無對礙 19 所謂氣乃是 無形 又能表現為有形的東西 它不受任何定形之限制 而又能包於一 切形之外 故氣又可說為一超越或包含形之無形 而非絕對之無形 20 是 以所謂氣者 是包含一切形式之無形者 且隨時可變化出任一形 無須 被動的加上形式方成一物 氣可是有力而自動者 不用仰仗外力即可聚 集成形 又銷融此定形而變化出另一形 唐先生歸結出 氣 之涵義乃 是 當視之為 能動能靜 能表現一定形而又能超此定形 以表現他 形 之實有的存在者 此存在之性質 即在其 如是次第表現一 定形 而又次第超越之歷程 中 故吾人必須綜合 有形 與 超形 與 力 之概念 以言氣之無形 綜合存在與歷程之 概念 以言氣之實有 故氣可界定為一 涵形之變易於其中一的 存在歷程 (existential process) 或涵形之變易歷程於其中之存在 由此而氣遂可成為說明宇宙之一形上的第一原理 21 據此陳述 所謂 氣 實已涵具形式與材質兩者 甚至連動力也已 涵攝其中 自然氣可成為說明宇宙的第一原理 物與氣相互比較之下 物成了第二義以下之存在概念 唯氣之流行是第一義之存在概念 22 整 個氣之流行 其意義就是一流行之存在或存在的流行 這些都是源於氣 本具虛靈性 正蒙 的許多文句 照唐先生看來 全是表示這個意思 唐君毅 哲學論集 張橫渠之心性論及其形上學之根據 (台北 台灣學生 1990) 頁 同前註 頁 218 同前註 頁 唐君毅 中國哲學原論原教篇上 頁 88
122 11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是 故 橫 渠 所 言 虛 氣 不 二 的 太 和 之 道, 從 其 實 在 性 方 面 言 之, 實 只 是 一 氣 而 已 生 滅 有 無 都 是 從 物 之 形 質 的 變 化 而 論, 不 涉 及 物 所 源 生 之 氣 氣 之 體 性 原 是 虛 靈, 這 觀 點 即 是 唐 先 生 演 繹 張 載 哲 學 的 關 鍵, 根 據 這 項 觀 點, 遂 可 推 演 氣 化 如 何 繁 衍 萬 物 源 於 氣 化 本 具 虛 靈 性, 一 切 有 形 之 物 皆 可 稟 此 虛 靈 性, 互 相 感 通 以 次 第 生 出 虛 者 不 在 物 之 外, 或 物 之 上, 此 虛 即 在 一 物 之 內 部, 或 一 物 所 自 生 之 氣 的 內 部, 這 在 一 物 之 恆 在 與 他 物 感 通, 以 產 生 變 化 歷 程 中 可 得 印 證 23 天 地 萬 物 所 以 生 生 不 息, 由 於 天 地 之 氣 之 原 為 至 虛 的 緣 故 氣 化 既 然 是 形 上 之 第 一 原 理, 心 性 自 然 也 出 自 氣 化 之 結 具, 氣 之 虛 靈 即 表 現 在 心 之 知 覺 上 心 是 這 般, 性 也 是 如 此 所 云 性 者 即 是 能 虛 以 他 物 相 感 通 以 相 涵 攝 之 能 人 所 分 得 於 宇 宙 之 氣 雖 極 有 限, 然 其 氣 之 虛 靈 而 善 感 通 之 性, 則 可 超 乎 此 氣 所 成 之 形 質 之 限 制 之 外 24 此 虛 靈 而 善 感 通 之 性 即 為 吾 人 之 性 但 是 人 物 之 虛 通 與 天 之 太 虛 仍 有 不 同 人 物 畢 竟 有 氣 質 之 凝 結, 故 其 清 通 之 神 與 虛 也 是 有 限 的, 而 天 之 虛 乃 無 限 之 太 虛 當 物 依 虛 而 有 清 通 之 神 以 有 知, 則 天 之 無 限 之 太 虛, 當 為 一 無 限 之 清 通 之 神 所 充 滿, 而 有 一 無 限 虛 明 照 鑑 之 神 用, 以 與 天 中 之 萬 物 相 感 25 天 之 與 萬 物 相 感 而 成 之 變 化 之 道, 是 為 天 道 ; 而 人 物 與 他 人 物 之 相 感 而 成 之 變 化 之 道, 則 是 人 道 自 此 即 可 說 天 道 性 命 相 貫 通, 蓋 天 人 物 均 分 享 氣 化 之 清 通 之 神, 由 神 與 虛, 當 然 天 道 與 人 道 物 道 皆 可 一 以 貫 之 以 上 為 唐 氏 之 氣 論 型 態 的 心 性 論 然 而 依 孔 孟 之 道, 人 之 所 以 能 修 業 進 德 不 已, 端 在 其 本 心 良 知, 本 心 良 知 乃 是 道 德 實 踐 的 超 越 根 據, 所 以 本 心 具 有 普 遍 性 意 義, 由 本 心 所 作 出 的 決 斷 是 放 諸 四 海 皆 準 此 心 人 人 皆 有, 只 是 它 在 聖 人 身 上 可 以 充 分 呈 現, 在 凡 夫 庶 民 身 上, 可 能 只 展 露 一 點 點 端 倪, 但 論 其 本 質 與 呈 現 的 性 能, 則 人 人 均 等, 換 言 之, 它 只 有 隱 顯 的 問 題, 沒 有 多 寡 的 問 題 可 是 按 照 唐 氏 所 詮 解 的 氣 論 哲 學, 則 心 與 性 俱 來 自 氣 之 虛 靈, 都 是 唐 君 毅, 哲 學 論 集. 張 橫 渠 之 心 性 論 及 其 形 上 學 之 根 據, 頁 221 同 前 註, 頁 225 唐 君 毅, 中 國 哲 學 原 論 原 教 篇 上, 頁 94
123 論 張 載 的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119 氣 之 凝 聚 成 個 體 之 事, 一 個 是 涵 攝 他 物 的 感 通 之 能, 一 個 則 是 順 此 感 通 之 能 而 有 的 知 覺 雖 說 氣 之 虛 靈 乃 氣 所 以 超 越 個 體 形 質 之 上 而 能 變 化 形 質 之 因, 然 而 各 個 人 物 所 領 受 的 清 通 之 神 的 量 畢 竟 不 一, 有 的 充 實 飽 滿, 有 的 至 小 至 微, 唐 氏 本 人 也 說 : 人 與 萬 物 之 性 之 雖 同, 而 其 量 則 有 異, 故 其 由 體 物 而 感 物 而 知 物 之 心 知 之 明, 皆 不 同 26 如 此, 質 礙 少 的 人 自 然 比 較 容 易 發 揮 往 體 萬 物 之 性, 也 較 具 心 知 之 明 ; 可 是 質 礙 多 的 人, 天 生 其 氣 之 清 通 所 及 之 範 圍 便 已 很 小, 心 知 恐 怕 也 十 分 闇 昧, 這 樣 子 的 人 物 如 何 希 賢 入 聖? 即 使 想 化 除 氣 中 的 質 礙, 化 除 的 動 力 從 何 而 起? 雖 然 唐 氏 說 : 人 不 能 真 安 於 處 處 從 軀 殼 起 念 人 必 求 超 越 其 對 於 形 質 之 執 著 與 物 欲, 而 顯 其 氣 本 具 之 能 虛 之 性 又 說 : 此 人 性 之 不 限 於 此 ( 指 告 子 的 飲 食 男 女 皆 性 也 之 性 ) 之 切 證, 則 在 人 心 之 更 有 虛 與 清 通, 以 知 天 之 太 虛, 而 知 天 德 天 道, 以 仁 義 之 行 合 天 德 天 道 之 良 知 良 能 27 但 心 知 闇 昧 氣 質 昏 濁 清 通 之 神 幾 乎 沒 有 的 人, 他 怎 會 不 安 於 處 處 從 軀 殼 起 念? 他 又 怎 能 知 天 德 天 道? 如 果 因 為 氣 質 之 礙 過 重, 導 致 清 通 之 神 過 少, 則 其 心 知 必 定 昏 沉 不 明 ; 如 今 其 有 限 的 清 虛, 又 得 仰 仗 心 知 之 明 去 開 廓 去 化 除, 而 心 知 本 因 氣 質 之 故 而 昏 昧, 又 如 何 去 擴 大 有 限 的 清 虛 之 性? 心 依 於 性, 性 又 仰 賴 心, 對 於 質 礙 較 重 的 人, 完 全 沒 有 突 破 的 可 能 性 之 所 以 有 此 結 論, 自 然 是 由 於 虛 靈 乃 屬 於 氣 之 質 性, 從 未 能 被 提 煉 成 本 體, 縱 使 唐 先 生 一 再 強 調 氣 之 虛 靈 神 化 是 如 何 超 越 各 物 之 上, 它 畢 竟 是 氣 的 一 部 分, 而 形 質 則 是 氣 的 另 一 部 分, 當 兩 者 凝 聚 於 一 物 時, 誰 能 保 證 虛 靈 一 定 勝 過 形 質 進 而 改 變 它 呢? 解 析 太 虛 與 氣 之 關 係 唯 有 兩 途, 一 為 太 虛 為 氣 之 本 體, 氣 為 太 虛 之 用, 如 牟 先 生 所 分 釋 的 型 態 ; 另 一 則 是 納 太 虛 於 氣 之 中, 而 說 太 虛 為 氣 之 質 性, 名 稱 雖 有 別, 但 實 質 唯 一 氣 而 已 固 然 兩 種 方 法 亦 可 各 自 發 展 其 他 型 態 的 詮 釋, 如 第 一 種 類 型 還 可 細 分 太 虛 為 體 是 可 活 動 的, 或 不 可 活 動 的 如 為 不 可 活 動 的, 便 是 朱 子 型 態 的 理 氣 論 第 二 種 類 型 的 唯 氣 論 尚 可 區 分 氣 化 能 否 具 備 形 而 上 意 味, 如 不 具 備, 則 純 然 是 唯 物 論 型 態 的 哲 學 ; 如 果 認 定 氣 化 亦 有 形 上 意 味, 則 是 趨 於 唐 先 生 型 態 的 氣 論 哲 學 唐 君 毅, 中 國 哲 學 原 論 原 性 篇,( 香 港 : 新 亞 研 究 所,1979 四 版 ), 頁 329 唐 君 毅, 中 國 哲 學 原 論 原 教 篇 上, 頁 113
124 12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不 管 怎 麼 細 分, 總 不 出 此 兩 途 徑 本 文 以 為 除 非 肯 定 太 虛 為 氣 之 本 體, 於 氣 之 中 妙 運 其 活 動, 其 他 任 何 一 種 類 型 的 解 釋, 均 有 其 無 法 自 圓 其 說 的 缺 陷 尤 其 是 將 橫 渠 哲 學 解 為 氣 論 主 義 者, 乃 直 接 抵 觸 橫 渠 於 誠 明 篇 所 論 者 : 天 所 性 者 通 極 於 道, 氣 之 昏 明 不 足 以 蔽 之 ; 天 所 命 者 通 極 於 性, 遇 之 吉 凶 不 足 以 戕 之 不 免 乎 蔽 之 戕 之 者, 未 之 學 也 性 通 乎 氣 之 外, 命 行 乎 氣 之 內 張 載 明 言 性 通 乎 氣 之 外, 並 無 就 氣 又 區 分 有 形 之 氣 與 無 形 之 氣, 而 限 定 性 只 能 通 乎 有 形 之 氣 之 外 可 見 此 類 氣 論 的 詮 解, 絕 非 橫 渠 之 本 意 本 文 闡 釋 橫 渠 的 參 兩 通 一 之 原 則, 乃 是 基 於 太 虛 為 氣 之 本 體, 而 妙 運 氣 化 的 立 場 論 述, 此 原 則 即 是 描 狀 太 虛 神 體 如 何 神 妙 萬 物 的 說 明 三 參 兩 通 一 之 釋 橫 渠 論 道, 並 不 單 向 地 特 重 於 體 或 氣, 而 是 兩 者 合 一 而 論, 故 唐 先 生 所 言 合 兩 義 以 見 一 義, 頗 符 合 張 載 論 道 之 本 義 只 是 唐 先 生 是 以 合 虛 與 質 有 形 與 無 形 而 見 氣 之 全 義, 本 文 則 以 為 乃 合 神 體 與 氣 用 兩 義 而 見 道 之 整 全 意 義 然 神 與 氣 之 合, 並 非 簡 單 地 綜 合 在 一 起 了 事, 而 是 神 體 在 氣 行 當 中 隨 時 活 動 引 發, 以 指 導 陰 陽 生 生 不 息 從 陰 陽 的 交 感 變 化 中, 神 體 即 在 此 顯 現 依 照 上 段 太 和 篇 第 (2) 引 文, 最 能 展 現 神 體 不 偏 不 倚, 隨 天 時 而 行 者, 唯 聖 人 為 能, 源 於 聖 人 可 以 盡 道 其 間, 兼 體 而 不 累 者 兼 體 不 累, 即 為 聖 人 表 現 神 運 之 用 ( 一 ) 兼 體 不 累 根 據 第 (2) 引 文, 天 地 之 氣, 雖 聚 散 攻 取 百 途, 然 仍 有 神 體 妙 運 之, 故 其 聚 散 雖 無 定 常, 均 有 其 不 得 不 如 此 之 道, 故 皆 順 而 不 妄 聖 人 於 其 間, 能 充 盡 此 道, 既 不 偏 滯 於 聚, 亦 不 偏 滯 於 散, 聚 散 貫 通 為 一 以 存 神, 此 即 兼 體 而 不 累 者, 存 神 其 至 矣 然 則 何 為 兼 體 不 累? 兼 者 兼 合 不 偏 之 義, 而 體 者 據 牟 先 生 的 解 釋 是 :
125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21 兼體 之兼即不偏滯義 體 則無實義 非本體之體 兼體者 即能兼合各相而不偏滯於一隅之謂 誠明篇第六 有云 天本 參和不偏 此 兼體 之兼即 參和不偏 之意也 所參和之 體即晝夜 陰陽 動靜 聚散等之相體或事體 故此 體 字無 實義 乃虛帶之詞 28 牟先生之解 頗能予人有所啟悟 不過其辭正確與否 正蒙 應可予以 證實 乾稱篇 曰 體不偏滯 乃可謂無方無體 偏滯於晝夜陰陽者 物也 若道 則兼體而無累也 以其兼體 故曰一陰一陽 又曰陰陽不測 又 曰一闔一闢 又曰通乎晝夜 語其推行故曰道 語其不測故曰神 語其生生故曰易 其實一物 指事異名爾 物與道之分 在於一有所偏滯 一無所偏滯 若物者 乃偏滯於晝夜陰 陽者 若道者 則兼體而無累也 譬如一陰一陽 一闔一闢等兩端對立 之體 可以兼合而不偏 方乃謂之兼體 如此不偏滯任何一端 方可謂 無方無體 由是可知 所謂 體 者 應為牟先生所講的 事體 之意 陰陽 闔闢 晝夜均是兩兩對立的事體概念 故牟先生所言不差 兼體 者乃兼合兩事體之謂 觀 太和篇 另一段文字更可詳見其義 兩不立 則一不可見 一不可見 則兩之用息 兩體者 虛實也 動靜也 聚散也 清濁也 其究一而已 尋橫渠之意 所謂 兩體 者 並未固定指謂哪兩體 陰陽 闔闢 晝夜是兩體 虛實也 動靜也 聚散也 清濁也 也是兩體 可見 兩 體 是一泛指的兩兩對立的名稱 有陰就有陽與之對 有正就有反與之 對 有動就有靜與之對 真正無對者 惟 道體 而已 道體不僅兼合 28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一冊 頁 448
126 12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陰陽 亦兼合動靜 聚散 清濁 等等 既不偏於此 亦不滯於彼 兼合各事相而不偏滯於任一相 道體源於有 清通之神 存焉 故能不 累於任一相跡而遍應無方 以陰陽為例 道之兼合陰陽 絕非靜態地綜合陰陽即是道 而是動 態地參和了陰陽29 而不偏滯於陰或陽 纔見出道之妙用 即妙運乎陰陽 以成此氣變 太虛之神義惟在動態地運化方見出它的 妙 與 化 若 是可推測計算的 談不上 妙 一成不變 或是突然跳躍式的轉變 也 絕非 化 之義 據朱子的定義 所謂 化 者是 逐一挨將下去底 一日復一日 一月復一月 節節挨將去 便成一年 這是化 30 若非有 清通之神於其間動態地運轉 如何成就日 月 年之化呢 是以 兼體 無累 不僅道出太虛之不偏滯 亦模擬出太虛之 動態運化 義 (二)天所以參 地所以兩 由聖人兼體不累之化境 體証天道之參和不偏 而聖人與天道之能 兼體參和 緣於 存神其至矣 聖人由其存神而証悟道之清通神明 而 道之神感神應在於它能通兩為一 將各個對立之兩事體動態地參和為 一 不使其斷裂僵滯 此正是 參兩通一 的原則 參兩篇 曰 地所以兩 分剛柔 男女而效之法也 天所以參 一太極兩儀而 象之性也 此文應是據 說卦傳 而來 說卦傳 曰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參天兩地而倚數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 發揮於剛柔 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朱子註 參天兩 地而倚數 曰 同前註 頁 449 張子全書 卷三註文 頁 14
127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23 天圓地方 圓者一而圍三 三各一奇 故參天而為三 方者一而 圍四 四合二耦 故兩地而為二 數皆倚此而起 31 圓者一而圍三 即以數之三象徵天圓 名曰 參天 表天德之 圓 而神 方者一而圍四 四合二耦 故兩地而為二 即以數之二說 兩 地 象徵地之方 表地德之 方以智 橫渠即由此 兩地 之二而說 此 兩體 (如剛柔男女 推之 虛實 動靜 清濁 聚散等) 之方德 由 參天 之三而說 兼體無累 之圓德 32 其文云 地所以兩 分剛 柔男女而效之法也 意即地之所以兩 正為要分剛柔男女而呈現萬物法 相之定體 此句可能根據 繫辭傳 效法之謂坤 而來 朱註曰 效 呈也 法 謂造化之詳密可見者 33 氣化 物質之所呈者 皆有定而不 可亂之相 雖包羅萬象 齊為表彰造化之道者 而物之法相又均表現為 兩兩對立 如剛柔男女 晝夜動靜 聚散虛實 莫不如是 坤道 亦即 終成乾道創生的材質原則 易 以 地 代之 言 兩地 者 也即落 實於事物而言其兩兩相對之法相 故橫渠替之以 兩體 或 兩之 亦 頗符合 易 之本義 兩體 如此 參天 亦然 取 一而圍三 三各一奇 象徵天德 圓神之一 耦者可分 表物相之定相 奇則不可分 顯天德圓神純一不 可分 然則天德與地德有何相關 繫辭傳 云 天垂象 見吉凶 聖 人象之 天示現以象 由所垂之象具體地指點天德之神 而在橫渠看 來 天所象而示者就是天德神體之圓而一 又天之所命於人者謂之性 故天德神體之圓而一 同時即為性體之真實意義 故後文云 天所以參 一太極兩儀而象之性也 意謂由太極兩儀之統而為一象示出性體之具體 而真實的意義 亦即由天之所以參而 三各一奇 亦即是 圓而神 之 一而象示出也 34牟先生如是解道 所以天德與地德非不相關 地之所以 兩 為表象造化之詳密 故以定而不可亂之相呈現 雖然所呈現者乃各 朱熹 周易本義 卷四 說卦傳 朱熹 胡方平撰 十四卷本周易本義 易學 啟蒙通釋 (台北 廣文 1992 初版) 頁 1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一冊 頁 451 朱熹 周易本義 卷三 頁 6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一冊 頁 452
128 12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個獨立不可亂之相 其中亦有寂感之神以參通之 此即為天德昭顯 無 此天德 世界就是一片偶然的 斷裂的拼湊的宇宙 在聖人誠神幾之化 境裡 世界非如此 氣化之生生定有天德參和其間 它即顯示在兩兩通 一之象中 此亦為性之所以為性者 此語也透露天道性命不離之義 彼 義也是橫渠學問義理之重要樞環 儒家形上學必談至此而後可 是故物雖有殊別之定相 能將之統而一之者 惟清通之神體而已 參 兩篇 繼之曰 一物兩體 氣也 一故神 (自注 兩在故不測) 兩故化 (自注 推行於一) 此天之所以參也 張子全書 收錄朱子的解釋曰 此語極精 一故神 自注云 兩在故不測 只是這一物周行乎事 物之間 如陰陽屈伸往來上下 以至於行乎十百千萬之中 無非 這一個物事 所以謂 兩在故不測 兩故化 自注云 推行於一 凡天下之事 一不能化 惟兩而後能化 且如一陰一陽 始能化 生萬物 雖是兩要之 亦推行乎此一耳 35 一之所以神 在於它周行乎事物之間 說它在這裡 同時它也在那裡 無一物不在 無一物不體 是以謂 神 兩故化 者 朱子解為 凡 天下之事 一不能化 惟兩而後能化 為何非有兩而後能化 細思之 此亦 道不離氣 之意 道之神化惟在兩體通一上見 若無兩體 則一 來無生化之可言 二來亦顯不出 神用不測之妙 由 一故神 必說 到兩 由 兩故化 必說到一 一而兩 兩而一 圓成兼體無累 參和 不偏 即用見體之實 此意非朱子獨發 橫渠亦云 兩不立 則一不可 見 一不可見 則兩之用息 朱子此解深得橫渠之心 事體所以能化者 在其能推行於一 兩體之能推行於一之故 又在 35 張子全書 卷二註文 頁 6
129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25 太虛神體之能 感 橫渠曰 無所不感者 虛也 感即合也 咸也 以萬物本一 故一能合異 故謂之感 若非有異 則無合 天性 乾坤陰陽也 二端故有感 本一故能合 天地生萬物 所受雖不同 皆無須臾之不感 所謂 性即天道也 ( 乾稱篇 ) 太虛神體之能兼體參和萬物 在其 能感 感即合也 咸也 易 咸 彖曰 咸 感也 橫渠註解道 咸之為道 以虛受為本 有意 於中 則滯於方體而隘矣 36 惟虛能感 道之為體 本清通虛靈 故其 感能化生萬物 雖然天性唯是乾坤陰陽變化 然此變化之中即有虛明之 感通貫其間 交感之使其皆為神化意義之存在 虛明之感便是以 參兩 通一 的方式相感 陰陽乾坤 虛實動靜 或男女剛柔 只要是對立之 兩端 皆能感 舉乾坤陰陽 不過象徵 兩體 也 而相異之兩體能感 之因 在於 萬物本一 萬物本著清通之神而生 故能相感無礙 是以 謂 二端故有感 本一故能合 下一條例亦云 感者 性之神 性者 感之體 惟屈伸 動靜 終始之能一也 故所以妙萬物而謂之神 通萬物而謂之道 體萬物謂之性 ( 乾 稱篇 ) 清通之神落實於萬物者謂之性 故性者亦為神感之體 神感為性之用 故氣變屈伸 動靜 終始所以能一者 蓋有性體為之主 而此時之氣變 也不是純粹形下之氣跡 乃是具神體縱貫交感之神化意義下之氣 由於 太虛性體之神感神應 故能妙運萬物而不息 通萬物而為一 由此橫渠 有 性其總 合兩也 之說 36 張子全書 卷十 頁 1
130 12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三)性其總 合兩也 通屈伸 動靜 終始而為一者 在天謂之道 在人則謂之性 橫渠 直接將此虛而善應之神體落實為個體生命之性 與孟子論性稍有差異 孟子從人之有不忍人之心開始論述 強調道德創造之源與實踐動力均完 備於人性上 橫渠由 兼體合兩 論性 偏重性體之無所不感 無所不 通 亦突顯出道德實踐之 無意 無必 無固 無我 之清通虛明一面 誠明篇 曰 性其總 合兩也 命其受 有則也 不極總之要 則不至受之分 盡性窮理 而不可變 乃吾則也 有學者道 性其總 合兩也 一句乃 合虛與氣有性之名 的另一 表示 37 可是該學者以為從天性到天所性的過渡中 張載有一明顯的差 別 蓋其天性是乾坤 陰陽二端 而天所性則是 通極於道 氣之昏明 不足以蔽之 的無不善 這說明 天性是包括陰陽二氣在內的 而當其 落實於人時 則僅僅指超越於氣的 無不善 而言 亦即只能指超越於 氣的太虛天德而言 38 強調太虛天德的超越性 無疑是正確的 不過既已明示性是太虛與 氣的統一 為何又說 當其落實於人時 則只能指其最根本的一面而言 除非 性其總 合兩也 不能將之解成 是太虛與氣的統一 依據 合 虛與氣有性之名 一語來斷定 性其總 合兩也 本就是 太虛與氣的 統一 吾人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待這一句話 意即綜合連貫橫渠所說之 太虛之神 乃以參兩通一的方式感應陰陽 屈伸 動靜等等之氣 則此 神明之體落實於人身上時 必然也承續此兩兩通一之神義 此義若無差 池 則 性其總 合兩也 一句便是 性是合兩之總而見 總 者為總 合虛實 動靜 屈伸 有無 聚散 清濁 等之兩體而不偏滯於一體 而成化 性體必通貫形氣以實踐其自己 一切道德行為即是呈現性體之 丁為祥 張載人性論溯源 鵝湖月刊 總號 311 期 2001 年 5 月 頁 38 丁為祥 張載人性論溯源 頁 38
131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27 清通虛明 創造不已 真實之道德不能有一絲偏滯 偏於清 偏於和 或偏於任 偏於剛 皆非聖人大中至正之道 於是可明性體寂感之神若未能總合兩體而不偏滯 則不能見性體之 全義 而未盡總合之義 則性之所命之大分即有不願承受之可能 或不 素位而行而願乎其外 或行險僥倖以趨利避害 此皆未能盡性窮理之弊 這樣的詮釋比起單一強調性體之超越性或許更能符合橫渠所說 合虛與 氣有性之名 性體固有其凌駕氣之上的超越性 但橫渠本意應是點出性 是著落在個體自然生命中而表現的 依循橫渠 寂感通一 之義理 性 體理應是可以總合氣之兩體而不偏滯 如此方能顯出性即道體 即神體 一義 通曉性體之感虛實有無為一 則知宇宙萬物 日常生活無一不納於 性體之感應貞定中 若佛老之偏於無 偏於空者 即非盡性焉者 乾稱 篇 說 有無虛實通為一物者性也 不能為一 非盡性也 飲食男女皆性 也 是烏可滅 然則有無皆性也 是豈無對 莊 老 浮屠為此 說久矣 果暢真理乎 性不單指虛與無而言 有 與 實 亦是性分中所有事 飲食男女均是 也 都是性體所貫之實事 故盡性不能停於虛與無而隔絕有與實 如此 即是缺一無對 缺一而無兩無對 就無法表示妙合之通 即是性體之偏 滯 而非具體真實的性體 是故橫渠一句 是豈無對 即顯示性體不能 捨動靜 聚散等而純停滯於虛與無一面而無對 若此則為 偏枯之性 而非圓實之性也 具體而真實之性必通徹妙合兩體以顯其神用 此兩體不限何種事 體 陰陽 動靜 聚散是 屈伸 剛柔 出入亦是 幾可說天下事體全 在性體神體的感應下而參通為一 此即成就 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天下 之果 乾稱篇 云 無所不感者 虛也 感即合也 咸也 以萬物本 一 故一能合異 故謂之感 萬物本源自太虛神體之創生 故寂感之 一能合眾異 而其合眾異也不過憑藉 動態地參和妙運 各異體而使然
132 12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所 以 橫 渠 結 論 曰 : 天 地 生 萬 物, 所 受 雖 不 同, 皆 無 須 臾 之 不 感, 所 謂 性 即 天 道 也 合 二 端 之 感, 即 是 太 和 之 為 道 得 以 感 通 天 下 之 故 四 參 兩 通 一 之 為 共 通 性 原 則 總 結 橫 渠 論 道, 中 心 原 則 即 是 合 兩 體 以 見 一 義, 不 論 是 天 道 或 性 體, 均 有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運 作 其 中 表 現 於 聖 人 之 德, 即 是 兼 體 不 累, 存 神 其 至 矣 ; 落 實 於 個 體 生 命, 便 是 合 兩 之 性 義 ; 推 至 天 地 之 道, 就 是 天 所 以 參 地 所 以 兩 的 動 態 地 參 和 此 原 則 可 以 廣 泛 應 用, 例 如 說 卦 傳 言 立 天 之 道, 曰 陰 與 陽 ; 立 地 之 道, 曰 柔 與 剛 ; 立 人 之 道, 曰 仁 與 義, 並 非 真 有 三 個 道 彼 此 對 峙, 統 歸 也 就 是 一 個 道, 不 過 解 說 的 層 際 不 同 而 有 名 稱 的 差 異 天 以 氣 言, 故 曰 陰 陽 地 以 質 言, 故 曰 剛 柔 人 以 德 言, 故 曰 仁 義 此 是 就 其 有 形 者 分 別 而 言 之, 故 如 此 分 屬 39 天 地 人 不 論 哪 一 才 均 可 通 分 兩 事 體 來 對 照, 即 在 此 兩 事 體 中, 參 和 為 一 生 化 之 道, 此 道 貫 通 天 地 人 三 才 而 生 生 不 息 橫 渠 說 兩 不 立, 則 一 不 可 見 果 非 虛 言, 誠 是 深 通 易 理 而 有 之 洞 見 再 深 究 此 通 則 之 來 源, 原 是 神 之 寂 然 感 通 之 妙 用, 因 有 此 神 用, 故 能 參 和 各 種 事 體 而 感 通 為 一 是 以 再 精 簡 參 兩 通 一 之 內 容, 即 是 寂 然 不 動, 感 而 遂 通, 再 精 簡 之, 即 是 一 神 義 而 已 通 徹 參 兩 通 一 之 根 源 與 本 義, 吾 人 可 將 此 通 則 運 用 在 其 他 理 學 家 的 言 論, 只 要 他 們 秉 持 天 道 神 體 妙 運 萬 物 的 精 神, 即 可 以 參 兩 通 一 解 釋 之 譬 如 程 明 道 的 一 本 論 與 楊 慈 湖 的 用 九 用 六 之 說, 其 實 也 不 違 此 神 妙 萬 物 的 義 理 ( 一 ) 明 道 之 一 本 論 程 顥 ( 字 伯 淳, 號 明 道, ) 在 諸 多 理 學 家 中, 最 喜 論 天 理, 嘗 言 天 理 二 字 是 自 家 體 貼 出 來 40, 對 天 理 二 字 頗 有 深 刻 感 受 茲 收 錄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第 二 冊,( 台 北 : 正 中,1985), 頁 96 程 顥 程 頤, 二 程 集 河 南 程 氏 外 書 卷 12,( 北 京 : 中 華,2006), 頁 424 本 文 所 有 明 道 伊 川 之 語 均 出 自 二 程 集 一 書
133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29 幾則其論天理之內容如下 天下善惡皆天理 謂之惡者非本惡 但或過不即便如此 如楊墨 之類 明 ( 河南程氏遺書 卷第二上 頁 14) 事有善有惡 皆天理也 天理中物須有善惡 蓋物之不齊 物之 情也 但當察之 不可自入於惡 流於一物 明 (同上 頁 17) 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 皆自然而然 非有安排也 每中夜以 思 不知手之舞之 足之蹈之也 ( 遺書 卷第十一 明道先生 語一 頁 121) 夫天之生物也 有長有短 有大有小 君子得其大矣 安可使小 者亦大乎 天理如此 豈可逆哉 以天下之大 萬物之多 用一 心而處之 必得其要 斯可矣 然則古人處事 豈不優乎 (同上 頁 125) 服牛乘馬 皆因其性而為之 胡不乘牛而服馬乎 理之所不可 (同 上 頁 127) 以上僅是明道談天理的少數幾則內容 從這幾則內容所透露出的 天 理 意義 應是自然的物理義 也就是物情 物勢之條理 純就現實層 面觀物之實情 落於現實層面的物理 自然是有善有惡 有長有短 有 大有小 甚不齊矣 欲用之 也只有順其性而為之 於此不能強求萬物 之齊同 這類現實的物勢之理繁雜紛多 明道均統之於 天理 難道明 道所言之天理就是指謂自然物理而已 果真如是 他在別處說道 觀天 理 亦須放開意思 開闊得心胸 便可見 打揲了習心兩漏三漏子 今 如此混然說做一體猶二本 哪堪更二本三本 ( 遺書 卷第二上 頁 33) 豈不與上段諸引文相抵觸了嗎 這裡顯然是要人細察天理原是一 本 即使說做 混然一體 都有二本之嫌 哪堪更說二本三本 然而觀 上段諸引文 何止是二本三本 萬本都有可能 萬物之不齊 連帶著萬 物之理則也一定紛然有別 如何將之歸為一本 是以明道言天理 應不 止於自然之物理 當更有形上之理的意思 只是這兩種天理如何連接在 一起
134 13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第一種作法是採 理一分殊 的模式理解天理之一與多 譬如朱子 論橫渠的 西銘 道 天地之間 理一而已 然乾道成男 坤道成女 二氣交感化生萬 物 則其大小之分 親疏之等 至於十百千萬而不能齊也 不有 聖賢者出 孰能合其異而反其同哉 西銘之作 意蓋如此 程子 以為明理一而分殊 可謂一言以蔽之矣 蓋以乾為父 以坤為母 有生之類 無物不然 所謂理一也 而人物之生 血脈之屬 各 親其親 各子其子 則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 一統而萬殊 41 這是朱子 (字元晦 號晦庵 ) 遵循伊川 理一分殊 之 說而解西銘之大意 所謂理一者 總天地萬物為一理而已 但落實在氣 化中 則不能不有十百千萬之殊 以人物而言 莫不有其血脈之屬 人 人也是各親其親 各子其子 可是論及人物之生之所從來 則莫不依從 乾坤之道而生 亦即都以乾為父 以坤為母 萬物之生均可統歸於此乾 坤之理 此即理一也 猶如一株大樹 雖然枝幹花葉紛雜 仍是統屬於 一根樹幹 換言之 萬物均有其特殊的結構之物理 此為多 但萬物之 所以存在之理 均可上溯至一究極之理 此為一 朱子平時稱此究極的 存有之理為 太極 此處則是乾坤之理 按朱子之言理 可有兩義 一物所具之理或一事一物之極至之理 此可為就一事一物之特定之形式構造相狀而言之理 於此而可說物有許 多 理亦有許多 然朱子所歸宗之理 則又為一統體之理 此統體之理 即一生生之理 生生之道 相當於西方哲學所謂實現原則者 42 此又是 另一義之理 就一事一物之特定之形式構造相狀而言之理 譬如 花瓶 便有花瓶的道理 書燈便有書燈的道理 水之潤下 火之炎上 金之從 革 木之曲直 土之稼穡 都有性 都有理 43 這是事物的形式構造之 理 除此之外 尚有一統體之理以貫通各種形式之理 此統體之理即是 張子全書 卷一 西銘 論曰 頁 7 唐君毅 中國哲學原論導論篇 (香港 新亞研究所 台北 台灣學生印行 1979 四版) 頁 465 朱熹 (宋) 黎靖德編 朱子語類 卷 97 (台北 華世 1987) 頁 2484
135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31 萬事萬物得以實現的道理 朱子稱其為 太極 朱子語類 有幾則論 述太極的文句 事事物物皆有箇極 君之仁 臣之敬 便是極 此是一事一物之 極 總天地萬物之理 便是太極 ( 朱子語類 卷 94 頁 2375) 自太極至萬物化生 只是一箇道理包括 非事先有此而後有彼 但統是一箇大源 由體而達用 從微而至著耳 (同上 頁 2372) 然則此作為生化大源的太極如何衍化出這麼多形式之理 蓋太極是 一個絕對普遍的 存有論的 純一的極至之理 所謂百理 萬理實只是 一極至之理對應個別的存在之然而顯見為多相 並無定多之理也 44 而 對於此極至的存有之理 朱子的推述方法是 以然推其所以然 對著存 在的種種樣態 便有一所以如此的道理應之 太極對著惻隱之情 便有 呈現一仁理之相 對著羞惡之情 即顯現一義理之相 萬事萬物皆有一 個所以然之理 此所以然之理雖有各種內容 姿態可說 但總歸是太極 對存在之然顯現為多相而說的 是以物物有一太極 統體又是一太極 太極 即陰陽而在陰陽 即五行而在五行 即萬物而在萬物 只是一箇 理而已 ( 朱子語類 卷 94 頁 2371) 此種理一分殊的論法 似乎可以為明道的一本論做一解釋 即天下 事理雖有千百樣 但統歸於一存有之理 如朱子所推論的方式 此存有 之理對著各種事物呈現不同理相 但總歸皆來自同一根源之天理 明道 之一本論是否可如是論述 依朱子論存有之理的方式 乃是 以然推其所以然 的方式 由此 方式推論出來的太極唯是理而已矣45 無動靜可言 本身不具感通的性 能 朱子曾說道 陽動陰靜 非太極動靜 只是理有動靜 理不可見 因陰陽而後知 理搭在陰陽上 如人跨馬相似 ( 朱子語類 卷 94 頁 2374) 然而明道之言天理可不是以這種思辨方式推斷天理的意義 其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一冊 頁 90 朱子曾說 太極只是箇 理 字 ( 語類 卷 1 頁 2) 在別處也反覆強調太 極只是箇理 是形而上者 與形而下之氣截然有別 見 朱子語類 卷 1 卷 5 卷 94 等篇章
136 13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言 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 者 天理俱備 元無欠少 不為堯存 不為桀亡 父子君臣常理不易 何曾動來 因不動 故言寂然 雖不動 感便通 感非自外也 ( 程氏遺書 卷第二上 頁 43) 單從文字陳述分析其義 天理似乎是現成多元而一體平鋪 且是恆 常不變的 然而細察明道之意 天理之所以俱備而無欠少 其來由應是 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 的緣故 也就是天理之由來源起於寂感 此寂 感之道不為堯存 不為桀亡 父子君臣 乃至隨事而見之種種理 一起 渾然完具於寂感之中 而隨著感通以呈現於萬事之中 對父便顯現為孝 行 對子便顯現為慈行 對君便顯現為忠義 其他例然 皆有定理 46 這 些定理德行都是源於寂感而有 故寂感也是明道闡述天理的根據 依照 前文 參兩通一 的論述 寂感是一動態地參和萬事萬物的創生之道 最終根源畢竟是一神體之妙用 以此為準觀看其他例文 譬如 所以謂萬物一體者 皆有此理 只為從那裡來 生生之謂易 生則一時生 皆完此理 人則能推 物則氣昏 推不得 不可道 他物不與有也 人只為自私 將自家軀殼上頭起意 故看得道理 小了佗底 (同上 頁 33) 所以謂萬物一體者 皆有此理 便不宜將之釋為物物皆具太極之理 只 為從那裡來 也不能簡單解釋成都從太極之理而來 此條例文應以動態 的方式觀看天理為宇宙萬物的創造實體 亦即動態地會觀百理之根源而 見天理之一相 47 因為天理之實在於寂感之神 萬物之為一體者 只為 都從寂感之神來 寂感之神 才是萬物生化的最後根源 此神自可落於 人身上表現 因為人有實踐道德的性能 物則沒有 明道弟子謝上蔡便 如此解釋其師 天理 之義 牟宗三 心體與性體 第二冊 頁 62 同前註 頁 56
137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33 所謂格物窮理須是認得天理始得 所謂天理者 自然底道理 無 毫髮杜撰 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 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方乍見 時 其心怵惕 即所謂天理也 48 天理不僅是所以然之存有之理 它也是道德之理 而其所從來是心 之寂感所自立之法則 顯現為天理之意義 明道言天理即是如此 絲毫 無違孟子義理 故天理落於人身上是道德之理 是人之所以行德之超越 根據 然提起來說 它同時也是天地生化之源 因為它直通寂感神體 是寂感之神的妙用應顯 明道嘗說 天人本無二 不必言合 ( 遺書 卷第六 頁 81) 又說 今雖知可欲之為善 亦須實有諸己 便可言誠 誠便合內外之道 今看得不一 只是心生 除了身 只是理 便說合天 人 合天人已是為不知者引而致之 天人無間 夫不充塞 則不能贊化 育 言贊化育 已是離人而言之 ( 遺書 卷第二上 頁 33) 此天人 無間之一本論 如不從寂感通化解之 如何解釋得通 朱子的統體一太 極 物物一太極 置於此是不通的 蓋朱子解太極唯是理而已矣 並無 寂感之神用 固然橫渠的參兩通一原則 如果嚴格遵照其文字意義 是無法強套 在明道的一本論上 然而如果放寬文字意義的標準 著眼於天所以參 地所以兩的圓而神 方以智之義 則明道之天人無間的一本論 原也是 依循此精神而有的贊語 當明道論及 天下善惡皆天理 這一類物理意 義的天理時 心中其實亦透至寂感義之天理而言 蓋後者乃是前者所以 存在的實現之理 由於有後者的寂感生化 萬物才得以生生不息 萬物 之長短 大小 高低等各種情態才得以保合 而完成一道並行而不相悖 的諧和世界 不僅明道一本論可如是疏解 象山之高弟 楊簡 (字敬仲 號慈 湖 ) 的易學理論也可按此方式解釋 48 黃宗羲 上蔡學案 宋元學案 卷 24 頁 4
138 13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二)楊簡用九 用六之說 慈湖之學以 不動意 為宗旨 其人解易也以此為準則 所謂不動 意者 也是為存養本心之寂感動用而立說 慈湖如是論道 何謂意 微起焉 皆謂之意 微止焉 皆謂之意 意之為狀 不 可勝窮 有利有害 有是有非 有進有退 有虛有實 有多有寡 有散有合 有依有違 有前有後 有上有下 有體有用 有本有 末 有此有彼 有動有靜 有今有古 若此之類 雖窮日之力 窮年之力 縱說橫說 廣說備說 不可得而盡 然則心與意奚辨 是二者未始不一 蔽者目不一 一則為心 二則為意 直則為心 支則為意 通則為心 阻則為意 直心直用 不識不知 變化云 為 豈支豈離 感通無窮 匪思匪為 孟子明心 孔子毋意 意 毋則此心明矣 49 心之動靜寂感 本自有之 見父母自然知孝 見兄長自然知悌 知 孝知悌之動 乃本心之直用 未可說為意 若在此寂感動靜中起了微不 自然之意 譬如另有其他意圖 此則非本心之自然 如是則為 起意 起意之心有障有蔽 有思有為 即使十分細微的意念 也與本心支離不 一 而阻礙本心之光明暢達 神妙變化 由意之起 遂有必如此 必不 如彼之念 進而固守不化 則其道必窮矣 且一旦有意生焉 私我亦起 而執我與非我之別 遂與天地相違不一 不動意 是遮詮的說法 正面意思仍是本心之神用 秉持本心神 妙之用以觀易 則乾坤二卦乃在陳述本心用剛用柔 用陽用陰之義 循 慈湖解乾坤二卦之卦義 繫之以辭曰 乾 言乎此至健至剛 亙萬古 而未嘗息也 然則坤何以一 清濁未分 混然而已 迨乎重濁嚴凝 而 後清濁始分而為二 然所以為清者此也 所以為濁者亦此也 坤者兩畫 之乾 乾者一畫之坤也 50 依此說法 乾坤僅是道的不同表現向度 乾 楊簡 絕四記 黃宗羲 宋元學案 卷 74 頁 66 楊簡 楊氏易傳 卷一 楊家駱主編 四明叢書 第一集第一冊 (台北 中國
139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35 表至健至剛之創生原則 創生之餘必有凝聚方能成物 故以凝聚具體之 萬物而曰 坤 二者實為一體之兩面 縱使嚴凝為重濁之物 亦不離剛 健之道 既然乾卦乃表徵至健至剛 亙古不息的道之本質 內在於人物便是 道心 本性 因而乾卦六爻 慈湖特別重視的是剛健不息之道心處於各 種機緣下 應如何展現其神妙不測的對應 此即 用九 者也 有用九 自然就有用六 此為乾坤兩卦之特有 所謂用九 用六者 慈湖論道 其在乾之爻則謂之九 其在坤之爻則謂之六 乾何以九 坤何以 六 一二三四五 三天數之一三五是為九 兩地數之二四是為六 也 是五行之生數也 天地之本數也 五行者 此一之變化見於 水火木金土者也 無二道也 故所以用九者 此道也 所以用六 者 此道也 九為陽為剛 六為陰為柔 陰陽剛柔雖不同 而用 則一也 ( 楊氏易傳 卷一) 九 六分示陰陽剛柔等等二元對立之物 所謂用九 用六者 亦只是以 道心駕馭天地萬物的意思 以心使物 這本是極易明白之事 但人心往 往為九 六所用 而陷入為物所使的困境 整個乾卦六爻 慈湖認為所 強調者唯此 能用九而不為九所用 故在下則能潛 不為陽剛所使 不為才智 所使 而能勿用 能用九而不為九所用 故在二則能見不過而躍 又不固而潛 能善乎世人而人皆利見之 能用九而不為九所用 故在三則乾乾能惕 故雖危厲而無咎 能用九而不為九所用 故 在四或躍而不敢必於進 或之者 疑之也 淵者 退處之所也 故無咎 能用九而不為九所用 故在五則能飛 能使天下利見而 致大人之德業 (同上) 文化學院出版部 1964)
140 13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從初至五 均示道心用九而不為九所用的情況 能如此 即表中虛 無我之道心分毫不起念慮 是以在下能潛 在三能惕 在四能疑 在五 能飛 一切皆遵道而行 而所云遵道 也是道心自己的自律展現 若不 能如此 則是 當乾之初而不肯潛 此心放也 當五而不能飛 此心固也 當三 而不惕 此心慢也 當四而不疑 此心止也 循吾本心以往 則 能飛能潛能疑能惕 能用天下之九 亦能用天下之六 能盡通天 下之故 仕止久速 一合其宜 周旋曲折 各當其可 非勤勞而 為之也 51 直至上九 則是 不能用九而為九所用 為陽剛所使 故以貴高自居而 不通下情 故動則有悔 52 顯然上九所示現者 乃旁出起意所必有的結 果 用九如此 用六亦然 坤卦之旨意在順至健之乾道 故對於坤大象 勉勵君子要 以厚德載物 慈湖便說 君子之載物 非作意勉強以順承之也 非作意勉強 為是不動也 君子中虛 心實無疆 無疆則何所不容 何所不載 彼為物所動 者 妄立己私 妄守塊然之意 是塊然者與物為伍 既已與物為 伍矣 則安得不動 無以順適吾意則動 有以拂亂吾意則動 恐 攝疑惑 膠擾阻鬱 千態萬狀 且將為物所載矣 尚安得而載物 乎 ( 楊氏易傳 卷二) 坤德是以凝聚終成萬物為責 君子欲效法坤德而厚德載物 仍應順 承本心光明中虛 自然可以無所不容 無所不載 無須作意勉強 一旦 有所作意 即為物所動 塊然與物為伍而不自知 執此原則解坤卦六爻 例如六三 含章可貞 或從王事 無成有終 此爻言臣道當盡其終 楊簡 己易 黃宗羲 宋元學案 卷 74 頁 64 同前註 頁 64
141 論張載的 參兩通一 原則 137 不當專其事 君不可輔 可輔則當順事 雖有忠臣懷不能自已之心 至 於專成犯禮 非易之道也 道心中虛 無體無我 無適無莫 惟義之從 不能含章 而喜於出己之長者 己私實作之也 道心不如是也 ( 楊 氏易傳 卷二) 雖則臣之輔君 理當不可專成 但為人臣要能安然謹守不 專成之禮 則非中虛無我不可 不然於未可發時 往往大發己見 六四 括囊 無咎無譽 慈湖解道 含章已為人情之所難矣 而況於括囊乎 括囊則謹括而不發 其 中未能無己私者 往往多不括 雖知所括 往往不謹 己私中潛 時一突發 易道不如此 道心清明 無體無我 發則發 括則括 何適何莫 時不可發而必欲 疑漏一 發 字 其取咎也 必括 則不發 不發則無譽 此事理之常 彼未能無私意者 往往恥於 名譽之不聞 此意一動 又不能括 (同上) 人多喜名聲遠揚 隨心所欲無不通達 故欲人守後而不先 謹默不 言 實為人之所難 縱曉境遇非如此不可 往往也是中途而廢 括而又 發 緘而又言 原因就在人難以無己私 一有私意 則必 固 我相偕 而至 這樣又如何能順承乾道呢 中庸 之文曰 素患難行乎患難 素貧賤行乎貧賤 素夷狄行乎夷狄 患難 貧賤 夷狄 人情之所惡 但不能保證一定不會面臨到 果真遭此惱人的際遇 也惟有無體無我之 君子才能素位而行 而不願乎其外 一般性急之人 早就行險以僥倖了 那能安止不動而俟命 含章不發 括囊謹守 同樣也是人所不欲為 但 如天時必如此 則也只能如是而行 其他四爻皆可準此以解 慈湖解坤卦是以臣道 妻道 地道的原則作解 其原則之要旨在於 先迷 後得主 利 (坤卦辭) 故坤卦六爻之解重在謹慎 謙退與貞正 面臨各種時空環境 也應秉持這樣的精神來應對進退 用六 之意旨在 此 慈湖解坤用六 利永貞 時說道 坤之用六即乾之用九 是道也 在乾則用九 在坤則用六 一也 居九而為九所用 不能用九 故至於亢 居六而為六所用 不能
142 13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用六 故至於戰 (同上) 用九 用六其實為一 即是無體無我之道心的神妙應用 道心本自 神自明 自中自正 自直自方 自廣自大 變化云為 隨處皆妙 自不 會停滯在任一事體而不與時變化 豈非 兼體不累 之重申再現 只不 過橫渠是從客觀之道體立言 慈湖則是直接從心體上立說 然從儒家 天 道性命相貫通 之宗旨來看 兩者畢竟是一 同樣都有參兩通一之義理 貫徹其中 五 結語 橫渠的哲學觀 歷來雖有各家不同的講解 但如統合 正蒙 一書 以觀其要旨 他是為了形鑄一道行生化不已的宇宙觀 而生化不已的道 行中必綜合兩項要素 太虛與氣化 方能完成一生而又生的宇宙 實質的流行變化固然在於氣 但保證氣化可以諧和而生生不息者卻在太 虛 太虛固然可以說是氣化所以實現之理 或存有之理 然此理並非僅 是理而已 它同時是體 是神 也是心 這一點從 大心篇 誠明篇 均可看出 最終目的 誠如橫渠自己所說 乃是為了表達一個理念 知 虛空即氣 則有無 隱顯 神化 性命通一無二 世界並不是散漫無收 攝的 而是有個神體使世界萬物通一無二 這項意旨可以 參兩通一 的方式展現無餘 而廣泛地論此原則 參兩通一不只是天道論 落實在人之踐仁修德 則是心性之 性其總 合兩也 之 兼體不累 同樣也是要通一無二 此大意不獨橫渠有之 凡證悟 天道性命相貫通 之儒者亦有之 故參兩通一可做為一通則而 應用在其他理學家身上 各個理學家陳論的文字意義當然有異 可是其 精神大意絕不違背 取明道與慈湖二人證之
143 論 張 載 的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139 參 考 文 獻 1. 黃 宗 羲, 宋 元 學 案,( 台 北 : 河 洛 圖 書,1975) 2. 張 載, 張 子 全 書,( 台 北 : 臺 灣 中 華,1988 臺 五 版 ) 3. 程 顥 程 頤, 二 程 集,(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6 版 ) 4. 朱 熹,( 宋 ) 黎 靖 德 編, 朱 子 語 類 卷 97,( 台 北 : 華 世,1987) 5. 朱 熹, 周 易 本 義, 朱 熹 胡 方 平 撰, 十 四 卷 本 周 易 本 義 易 學 啟 蒙 通 釋,( 台 北 : 廣 文,1992 初 版 ) 6. 楊 簡, 楊 氏 易 傳 卷 一, 楊 家 駱 主 編, 四 明 叢 書 第 一 集 第 一 冊,( 台 北 : 中 國 文 化 學 院 出 版 部,1964) 7. 唐 君 毅, 中 國 哲 學 原 論 原 教 篇 上,( 香 港 : 新 亞 研 究 所,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印 行,1979 三 版 ) 8. 唐 君 毅, 中 國 哲 學 原 論 原 性 篇,( 香 港 : 新 亞 研 究 所,1979 四 版 ) 9. 唐 君 毅, 中 國 哲 學 原 論 導 論 篇,( 香 港 : 新 亞 研 究 所,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印 行,1979 四 版 ) 10. 唐 君 毅, 哲 學 論 集. 張 橫 渠 之 心 性 論 及 其 形 上 學 之 根 據,(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1990) 11.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第 一 冊,( 台 北 : 正 中,1985 版 ) 12.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第 二 冊,( 台 北 : 正 中,1985) 13. 牟 宗 三, 周 易 哲 學 演 講 錄, 戴 璉 璋 蔡 仁 厚 等 人 編, 牟 宗 三 先 生 全 集 31,( 台 北 : 聯 經,2002) 14. 朱 建 民, 張 載 思 想 研 究,( 台 北 : 文 津,1989) 15. 陳 俊 民, 張 載 哲 學 與 關 學 學 派,(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1990) 16. 陳 來, 宋 明 理 學,( 遼 寧 : 遼 寧 教 育 出 版 社,1992) 17. 勞 思 光, 新 編 中 國 哲 學 史 第 三 卷 上,( 台 北 : 三 民,1990) 18. 丁 為 祥, 張 載 人 性 論 溯 源, 鵝 湖 月 刊 總 號 311 期,2001 年 5 月
144 14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145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141~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蔡 月 娥 摘 要 周 易 是 形 成 於 殷 周 之 際 的 占 筮 書, 在 其 占 筮 的 外 貌 中, 隱 含 豐 富 的 人 生 智 慧,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引 導 人 們 防 患 於 未 然, 當 面 臨 險 境 時 能 化 險 為 夷, 進 而 趨 吉 避 凶 因 而, 在 其 卦 爻 辭 及 易 傳 中, 包 含 了 深 沉 的 憂 患 意 識 周 易 中 蘊 涵 憂 患 意 識 之 卦 很 多, 之 所 以 從 八 純 卦 的 坎 卦 入 手, 是 因 為 坎 卦 以 水 為 象, 以 險 為 卦 德, 更 可 深 入 探 究 其 所 要 傳 達 危 者 使 平, 易 者 使 傾 的 憂 患 意 識 進 而 探 析 其 他 由 坎 卦 單 卦 所 組 成 之 諸 卦, 其 與 坎 卦 之 關 係 及 如 何 趨 吉 避 凶 習 險 解 難 的 方 法 關 鍵 詞 : 周 易 坎 卦 坎 為 險 坎 為 水 憂 患 意 識 收 件 日 期 :2007/12/30, 修 改 日 期 :2008/03/20, 接 受 日 期 :2008/09/17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講 師
146 14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The Analysis of the Reasoning Keen Sense of Danger Helps to Resolve Great Hardship in the Book of Changes Tsai Yueh-Er Abstract The Book of Changes, a Chinese classic of augury, was written in around Yin or Chou dynasty. In this classic, there metaphorically existed abundant wisdom of life which aimed at leading people to avoid dangers and tend to safety. The conception of precaution prevailed in this Chinese masterpiece; the consciousness of adversity was strongly revealed through the diction of soothsaying. Since there were many divinations containing such anxious consciousness in The Book of Changes, this research begins its analysis from Kan Diagram for the reason that water is the signifying symbol in Kan Divination and that danger is the major revealed divine meaning. By doing so, the conception that danger makes one s life smooth, but comfort makes one s life dangerous can be more thoroughly analyzed. And the myster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Kan Diagram and its multi-divinations composed of each single divination in Kan can be discussed in detail, too. Furthermore, the important strategies of how to pursue good fortune and shun the calamity can be clearly revealed and exemplified. Keywords:The Book of Changes, Kan Diagram, the symbol of water in Kan Diagram, the meaning of danger in Kan Diagram, the consciousness of adversity Received: December 30, 2007; Sent out for revision: March 20, 2008; Accepted: September 17, 2008 Lecture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147 論 周易 習險解難 之道 143 一 前言 談 習險解難 之道 其實就是在探究 周易 憂患意識思想的實 踐之道 從坎卦入手更可深入探究其所要傳達之憂患意識及如何習險解 難的方法 中華民族是一個飽經憂患的民族 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 形 成和積累了相當深刻的憂患意識思想 如 繫辭傳 下 七章 曰 易 之興也 其於中古乎 作 易 者 其有憂患乎 1 繫辭傳 下 八 章 曰 明於憂患與故 這是憂患意識的表述 繫辭傳 下 五章 曰 危者 安其位者也 亡者 保其存者也 亂者 有其治者也 是故 君子安而不忘危 存而不忘亡 治而不忘亂 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這段話的核心思想是 吾人對自己的處境和現狀應常懷警惕之心 也就 是要有憂患意識 進一步而言即是要有 習險解難 的能力 正如洪邁 ( ) 容齋隨筆 所言 易乾坤二卦之下 繼之以屯 蒙 需 訟 師 比六者皆有坎 聖人防患備險之意深矣 2 周易 本是古人在占筮時用來查驗吉凶 作為行事考量之書 內 容包含了經和傳 經是指成書約於西周的 周易 古經 傳是指成書約 於戰國時代的 周易 大傳 即儒家稱作 十翼 的 易傳 經的文字 相當簡短且古奧 傳則是對經文作進一步的闡釋 頗具哲理性 歷代以來 研究 周易 者主要從 兩派六宗 方面進行 即 四 庫全書總目提要 經部 易類 總序 所言 左傳 所記諸占 葢猶太卜之遺法 漢儒言象數 去古未遠也 一變而為京 焦 入於禨祥 再變而為陳 邵 務窮造化 易 遂不切於民用 王弼盡黜象數 說以老 莊 一變而胡瑗 程子 始闡明儒理 再變而李光 楊萬里 又參證史事 易 遂日啟其 1 2 孔穎達 周易正義 (台北 藝文印書館 1981 年 1 月 十三經注疏 周易 本) 頁 173 本文 繫辭傳 上下篇分章參考朱熹 周易本義 (台北 廣學社印書館 1975 年 9 月) 之分章 本文有關 周易 之經傳文字皆引自 周易正義 以下簡 稱 正義 洪邁 容齋隨筆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 1998 年 3 月) 頁 59-60
148 14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論端 此兩派六宗 巳互相攻駁 3 這二派一是以象數為解卦重心 如 卜筮 禨祥 圖書 為象 數三宗 自 左傳 國語 書中的占筮諸例發端以來 至漢代蔚為大 觀 另一則是以義理的探究為主軸 如 老莊 儒理 史事 為義 理三宗 以王弼 ( ) 程頤 ( ) 等為代表 而象數與義理 這兩種研究 周易 的方式 一直相互激盪 交互發展 直到清代 而這兩種探究 周易 的方式 都是希望能通經致用 而通經首先 要能理解經文 理解筮辭之意 及瞭解卦爻符號之意 繫辭傳 上 十 二 提到 子曰 書不盡言 言不盡意 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 子曰 聖人立象以盡意 設卦以盡情偽 繫辭焉以盡其言 變而通之以 盡利 鼓之舞之以盡神 此處 立象 設卦 是指 周易 卦爻 的符號系統 繫辭 是指 周易 的語言文字系統 亦即筮辭 所以若 能理解聖人 崇德廣業 之意 即勉勵吾人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而能修 己安人 利用厚生 本文則是立基於前人的觀點 來探討 周易 中的坎卦的內涵 進 而探求六十四卦中以坎卦為上卦或下卦者 其 習險 解難之道的涵義 以培養吾人 危機處理 的能力 二 坎卦之象義內涵 坎卦為 周易 第二十九卦 卦形為 坎為卦名 在八純卦中唯 有坎卦在卦名前多加 習 字 歷來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有疑為是 習 字上脫一 坎 字 4 有認為八純卦皆用本名 故本卦亦當名 坎 習 字涉初六爻辭而衍 5 有認為加 習 字 有其特殊意義 如胡瑗 ( ) 周易口義 曰 獨此加習字者 何也 蓋乾主於健 坤主於順 若是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經部 易類 總序 (台北 台灣商務印書館 1983 年 12 月) 頁 53 如郭京 周易舉正 (台北 台灣商務印書館 1983 年 12 月 影印文淵閣四庫全 書 經部 2 易類 本) 頁 113 如高亨 周易古經今注 (台北 樂天出版社 1972 年 3 月) 頁 99
149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45 之 類, 率 皆 一 字 可 以 盡 其 義 而 此 卦 上 下 皆 險, 以 是 為 險 難 重 疊 之 際 君 子 之 人, 必 當 預 積 習 之, 然 後 可 以 濟 其 險 阻, 故 聖 人 特 加 習 字 者 此 也 6 各 家 看 法 皆 有 其 依 據 以 下 就 卦 名 習 坎 之 義 坎 具 險 陷 之 義 及 坎 為 水 之 取 象 義 來 探 究 其 象 義 內 涵, 進 而 就 坎 卦 之 卦 爻 辭 等 探 析 習 坎 之 道 ( 一 ) 卦 名 習 坎 之 義 若 以 坎 卦 特 加 習 字 有 其 含 義 來 論, 周 易 經 傳 中 除 坎 卦 外, 只 出 現 於 坤. 六 二 爻 辭 小 象 傳 文 言 傳 兌 卦 的 大 象 傳 如 坤. 六 二 爻 辭 : 直 方 大, 不 習 無 不 利 魏 代 學 者 王 弼 ( ) 之 周 易 注 曰 : 不 假 營 修 而 功 自 成, 故 不 習 焉 而 无 不 利 7 此 習 有 學 習 之 義 而 兌. 大 象 傳 曰 : 麗 澤, 兌, 君 子 以 朋 友 講 習 唐 代 學 者 孔 穎 達 ( ) 之 周 易 正 義 曰 : 同 門 曰 朋, 同 志 曰 友, 朋 友 聚 居, 講 習 道 義, 相 說 之 盛, 莫 過 於 此 也 8 講 習, 指 學 問 之 道, 講 其 所 未 明 習 其 所 未 熟 此 習 亦 有 學 習 之 義 至 於 坎 卦 加 習 字 為 卦 名 之 義, 以 前 的 學 者 如 魏 代 的 王 弼 之 周 易 注 認 為 : 坎 下 坎 上, 習 坎 坎, 險 陷 之 名 也 習 謂 便 習 之 9 而 三 國 時 吳 國 學 者 陸 績 陸 氏 易 解 曰 : 習, 重 也 10 即 習 有 重 疊 之 義, 又 唐 代 學 者 孔 穎 達 之 周 易 正 義 認 為 : 坎 是 險 陷 之 名 習 者, 便 習 之 義 險 難 之 事, 非 經 便 習, 不 可 以 行 故 須 便 習 於 坎, 事 乃 得 用, 故 云 習 坎 也 案 : 諸 卦 之 名, 皆 於 卦 上 不 加 其 字 此 坎 卦 之 名 特 加 習 者, 以 坎 為 險 難, 故 特 加 習 名 習 有 二 義 : 一 者 習 重 也, 謂 上 下 俱 坎, 是 重 疊 有 險, 險 之 重 疊, 乃 成 險 之 用 也 二 者 人 之 行 險, 先 須 使 習 其 事, 乃 胡 瑗 周 易 口 義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2 月,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經 部 2 易 類 本 ), 頁 307 王 弼 韓 康 伯 周 易 注 為 孔 穎 達 周 易 正 義 所 收, 頁 19 正 義, 頁 74 同 上, 頁 71 陸 績 陸 氏 易 解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2 月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經 部 1 易 類 本 ),190 頁
150 14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可 得 通, 故 云 習 也 11 由 以 上 可 知, 習 字 除 學 習 之 義, 亦 有 重 疊 之 義 若 依 此 義, 習 坎 有 學 習 險 難 之 道, 進 一 步 而 能 防 險 甚 至 用 險 之 義, 即 能 培 養 知 險 的 覺 察 力 以 及 克 服 險 難 的 能 力 ( 二 ) 坎 具 險 陷 之 義 若 從 卦 象 卦 德 上 看, 坎 卦 之 卦 形 為, 上 下 卦 皆 坎, 大 象 傳 稱 為 水 洊 至 孔 穎 達 於 周 易 正 義 曰 : 重 險 懸 絕, 其 水 不 以 險 之 懸 絕, 水 亦 相 仿 而 至, 故 謂 為 習 坎 也 以 人 之 使 習 於 坎, 猶 若 水 之 洊 至, 水 不 以 險 為 難 也 12 宋 代 學 者 程 頤 之 易 程 傳 曰 : 習 謂 重 習, 它 卦 雖 重, 不 加 其 名, 獨 坎 加 習 者, 見 其 重 險, 險 中 復 有 險, 其 義 大 也 卦 中 一 陽, 上 下 二 陰, 陽 實 陰 虛, 上 下 無 據, 一 陽 陷 於 二 陰 之 中, 故 為 坎 陷 之 義 13 可 見 坎 具 險 陷 之 義, 即 序 卦 傳 所 言 坎 者, 陷 也 宋 代 學 者 朱 熹 ( ) 之 周 易 本 義 曰 : 習, 重 習 也 ; 坎, 險 陷 也 其 象 為 水, 陽 陷 陰 中, 外 虛 而 中 實 也 此 卦 上 下 皆 坎, 是 為 重 險 14 綜 上 所 言 坎 卦 是 指 險 難 相 重 疊, 象 徵 險 陷, 以 下 就 周 易 中 與 坎 卦 之 險 陷 義 相 關 者 說 明 之, 如 以 陷 字 為 例 有 三 處 : 1. 需. 彖 傳 曰 : 需, 須 也, 險 在 前 也, 剛 健 而 不 陷, 其 義 不 困 窮 矣 2. 說 卦 傳 : 坎, 陷 也 3. 序 卦 傳 : 物 不 可 以 終 過, 故 受 之 以 坎 ; 坎 者 陷 也 由 此 可 知 陷 為 陷 穴 陷 阱, 引 申 有 險 陷 之 象, 亦 可 見 坎 卦 為 險 陷 之 義 至 於, 以 險 字 為 例, 見 於 彖 傳 者 有 十 卦 : 1. 坎. 彖 傳 曰 : 習 坎, 重 險 也 水 流 而 不 盈,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維 心 亨, 乃 以 剛 中 也 行 有 尚, 往 有 功 也 天 險 不 可 升 也, 地 險 山 川 丘 11 正 義, 頁 正 義, 頁 程 頤 易 程 傳 (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1990 年 10 月 ), 頁 朱 熹 周 易 本 義 ( 台 北 : 廣 學 社 印 書 館,1975 年 9 月 ), 頁
151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47 陵 也, 王 公 設 險 以 守 其 國 險 之 時 用 大 矣 哉! 2. 屯. 彖 傳 曰 : 屯, 剛 柔 始 交 而 難 生, 動 乎 險 中, 大 亨 貞 3. 蒙. 彖 傳 曰 : 蒙, 山 下 有 險, 險 而 止, 蒙 蒙 亨, 以 亨 行 時 中 也 4. 需. 彖 傳 曰 : 需, 須 也, 險 在 前 也, 剛 健 而 不 陷, 其 義 不 困 窮 矣 5. 訟. 彖 傳 曰 : 訟, 上 剛 下 險, 險 而 健, 訟 6. 師. 彖 傳 曰 : 師, 眾 也 ; 貞, 正 也 能 以 眾 正, 可 以 王 矣 剛 中 而 應, 行 險 而 順, 以 此 毒 天 下, 而 民 從 之, 吉 又 何 咎 矣! 7. 蹇. 彖 傳 曰 : 蹇, 難 也, 險 在 前 也 見 險 而 能 止, 知 矣 哉! 8. 解. 彖 傳 曰 : 解, 險 以 動, 動 而 免 乎 險, 解 解 利 西 南, 往 得 眾 也 9. 困. 彖 傳 曰 : 困, 剛 揜 也 險 以 說, 困 而 不 失 其 所 亨, 其 唯 君 子 乎! 10. 節. 彖 傳 曰 : 節, 亨, 剛 柔 分 而 剛 得 中 苦 節 不 可 貞, 其 道 窮 也 說 以 行 險, 當 位 以 節, 中 正 以 通 經 由 上 述, 可 見 彖 傳 的 詮 釋 方 式, 即 繫 辭 傳 上 第 三 章 所 言 : 彖 者, 言 乎 象 者 也 即 彖 辭 是 對 整 卦 卦 象 的 道 理 作 說 明 的, 從 其 上 卦 為 坎 或 下 卦 為 坎 可 見 其 險 陷 之 義 或 為 危 險 ( 屯 卦 動 於 險 ) 或 為 險 陷 ( 訟 卦 上 剛 下 險 解 卦 免 乎 險 ) 或 為 險 阻 ( 需 卦 險 在 前 蒙 卦 山 下 有 險 ) 或 為 險 難 ( 困 卦 險 以 悅 節 卦 悅 以 行 險 ) 或 為 險 境 ( 解 卦 險 以 動 蹇 卦 險 在 前 ) 或 為 險 事 ( 訟 卦 險 而 健 師 卦 行 險 ) 坎 為 險, 有 習 險 之 義, 習 險 而 能 知 險 覺 險, 知 險 覺 險 才 能 防 險 避 險, 當 不 得 已 而 涉 險 時 亦 能 脫 險 解 難 ( 三 ) 坎 為 水 之 取 象 義 蘇 軾 ( ) 東 坡 易 傳 曰 : 坎, 險 也 水 之 所 行, 而 非 水 也, 唯 水 為 能 習 行 於 險, 其 不 直 曰 坎 而 曰 習 坎, 取 於 水 也 15 可 見 坎 15 蘇 軾 東 坡 易 傳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2 月,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經 部 3 易 類 本 ), 頁 53
152 14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卦 以 水 為 象, 亦 即 說 卦 傳 所 言 坎 為 水 至 於 在 周 易 中 提 到 有 關 水 的 篇 章 非 常 多, 有 時 只 用 水 一 字 說 明, 有 時 水 火 對 舉 以 說 明, 有 時 則 是 以 大 川 泉 雲 雨 或 雲 雨 並 說 八 純 卦 中 運 用 自 然 界 之 物 取 象 者, 除 了 以 水 喻 坎 外, 尚 有 其 他 取 象, 如 : 以 地 表 坤, 以 風 表 巽, 以 雷 表 震, 以 火 表 離, 以 天 表 乾, 以 山 表 艮, 以 澤 表 兌 在 彖 傳 中, 若 以 坎 卦 單 卦 卦 象 為 例, 卦 象 的 事 物 象 徵 為 雨 為 水, 德 性 象 徵 為 險 為 剛, 而 卦 象 的 發 展 是 先 有 具 體 的 物 象, 然 後 再 發 展 出 比 較 抽 象 的 德 性 象 徵 至 於 大 象 傳 卦 象 則 偏 重 事 物 的 象 徵, 如 坎 卦 的 事 物 象 徵 為 水 雨 泉 雲 以 下 就 周 易 中 有 關 以 水 為 象 者 分 別 說 明 之, 探 究 其 習 坎 之 道, 首 先, 就 水 之 液 態 形 象 ( 如 大 川 泉 雨 等 ) 氣 態 形 象 ( 如 雲 等 ) 等, 探 究 其 豐 富 取 象 之 象 徵 : 1. 以 大 川 為 例, 可 見 於 卦 辭 爻 辭 彖 傳 等 : (1) 大 川 見 於 卦 辭 者 有 八 卦 同 人 : 同 人 于 野, 亨 利 涉 大 川, 利 君 子 貞 需 : 有 孚, 光 亨, 貞 吉, 利 涉 大 川 蠱 : 元 亨, 利 涉 大 川 先 甲 三 日, 後 甲 三 日 大 畜 : 利 貞 不 家 食, 吉 利 涉 大 川 益 : 利 有 攸 往, 利 涉 大 川 渙 : 亨 王 假 有 廟, 利 涉 大 川, 利 貞 中 孚 : 豚 魚 吉 利 涉 大 川, 利 貞 訟 : 有 孚 窒 惕 中 吉, 終 凶 利 見 大 人, 不 利 涉 大 川 (2) 大 川 字 見 於 爻 辭 者 有 三 卦 四 處 謙 初 六, 謙 謙 君 子, 用 涉 大 川, 吉 頤 六 五, 拂 經, 居 貞 吉, 不 可 涉 大 川 頤 上 九, 由 頤, 厲 吉, 利 涉 大 川 未 濟 六 三, 未 濟, 征 凶, 利 涉 大 川
153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49 (3) 大 川 字 見 於 彖 傳 者 有 八 卦 彖 曰 : 同 人, 柔 得 位 得 中, 而 應 乎 乾, 曰 同 人 利 涉 大 川 彖 曰 : 需, 須 也, 險 在 前 也, 剛 健 而 不 陷, 其 義 不 困 窮 矣 利 涉 大 川, 往 有 功 也 彖 曰 : 蠱, 剛 上 而 柔 下, 巽 而 止, 蠱 利 涉 大 川, 往 有 事 也 彖 曰 : 大 畜, 剛 健 篤 實 輝 光, 日 新 其 德, 剛 上 而 尚 賢 利 涉 大 川, 應 乎 天 也 彖 曰 : 益, 損 上 益 下, 民 說 無 疆 ; 自 上 下 下, 其 道 大 光 利 涉 大 川, 木 道 乃 行 彖 曰 : 渙, 亨 剛 來 而 不 窮, 柔 得 位 乎 外 而 上 同 利 涉 大 川, 乘 木 有 功 也 彖 曰 : 中 孚, 柔 在 內 而 剛 得 中 利 涉 大 川, 乘 木 舟 虛 也 彖 曰 : 訟, 上 剛 下 險, 險 而 健, 訟 不 利 涉 大 川, 入 于 淵 也 處 於 水 上 交 通 不 便 的 時 代, 若 要 橫 渡 大 川 是 件 艱 險 且 危 險 之 事, 所 以 若 能 順 利 渡 過 大 川 是 相 當 吉 利 之 事, 所 以 從 卦 辭 爻 辭 及 彖 傳 中 所 言 之 利 涉 大 川, 引 申 含 有 事 件 可 順 利 度 過 之 意, 至 於 不 利 涉 大 川, 則 具 坎 卦 險 阻 之 義 正 如 清 代 學 者 馬 其 昶 重 定 周 易 費 氏 學 曰 : 舟 楫 之 利, 最 是 天 地 大 用 凡 言 涉 川, 其 象 皆 取 諸 乾 坤 坎 巽 四 卦, 其 義 則 所 謂 致 遠 以 利 天 下 者 是 已, 非 為 涉 險 之 喻 惟 不 利 涉 大 川, 乃 取 險 象 爾, 皆 在 坎 體 所 謂 水 能 載 舟, 水 能 覆 舟, 坎 險 故 也 以 雨 字 為 例, 可 見 於 卦 辭 爻 辭 彖 傳 象 傳 繫 辭 傳 說 卦 傳 文 言 傳 等 : (1) 卦 辭 小 畜, 小 畜 : 亨 密 雲 不 雨, 自 我 西 郊 此 處 雲 雨 象 徵 陰 陽 合 通 之 意, 而 密 雲 不 雨 則 象 徵 雲 氣 密 布 卻 不 降 雨, 表 示 尚 待 陰 陽 合 通 16 馬 其 昶 重 定 周 易 費 氏 學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3 年 5 月,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經 部 易 類 40 本 ), 頁 378
154 15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 爻 辭 小 象 傳, 有 五 卦 八 處 小 畜 上 九 : 既 雨 既 處, 尚 德 載 婦 貞 厲, 月 幾 望, 君 子 征 凶 象 曰 : 既 雨 既 處, 德 積 載 也 君 子 征 凶, 有 所 疑 也 既 雨 既 處 以 密 雲 已 經 降 雨, 陽 剛 已 被 畜 止, 說 明 小 畜 之 道 窮 盡 之 意 睽 上 九 : 睽 孤, 見 豕 負 塗, 載 鬼 一 車, 先 張 之 弧, 後 說 之 弧 匪 寇, 婚 媾, 往 遇 雨 則 吉 象 曰 : 遇 雨 之 吉, 群 疑 亡 也 此 處 以 遇 雨 則 吉, 喻 陰 陽 交 合 而 益 和 則 為 雨 夬 九 三 : 壯 于 頄, 有 凶 君 子 夬 夬 獨 行, 遇 雨 若 濡, 有 慍 無 咎 遇 雨 若 濡 指 遇 到 下 雨 可 能 沾 濕 身 體, 喻 與 小 人 周 旋 時, 可 能 被 其 他 人 誤 會 鼎 九 三 : 鼎 耳 革, 其 行 塞 ; 雉 膏 不 食, 方 雨 虧 悔, 終 吉 此 處 雨 象 徵 陰 陽 合 通 之 意 小 過 六 五 : 密 雲 不 雨, 自 我 西 郊 公 弋 取 彼 在 穴 象 曰 : 密 雲 不 雨, 已 上 也 此 處 雨 象 徵 陰 陽 合 通 之 意, 而 密 雲 不 雨 則 象 徵 雲 氣 密 布 卻 不 降 雨, 表 示 尚 待 陰 陽 合 通 (3) 彖 傳 有 四 卦 彖 曰 : 大 哉 乾 元! 萬 物 資 始, 乃 統 天 雲 行 雨 施, 品 物 流 形 雲 行 雨 施 以 雲 氣 飄 行, 霖 雨 降 落, 萬 物 因 雨 水 之 滋 潤 而 不 斷 變 化 發 展 彖 曰 : 屯, 剛 柔 始 交 而 難 生, 動 乎 險 中, 大 亨 貞 雷 雨 之 動 滿 盈, 天 造 草 昧, 宜 建 侯 而 不 寧 屯 卦 由 坎 卦 與 震 卦 組 成, 坎 為 水, 震 為 雷, 此 處 坎 卦 之 水 象 以 雨 為 象, 在 此 以 雷 雨 之 動 滿 盈, 喻 創 生 萬 物 的 混 沌 象 彖 曰 : 小 畜, 柔 得 位 而 上 下 應 之, 曰 小 畜 密 雲 不 雨, 尚 往 也 自 我 西 郊, 施 未 行 也 密 雲 不 雨 象 徵 雲 氣 密 布 卻 不 降 雨, 表 示 尚 待 陰 陽 合 通 彖 曰 : 解, 險 以 動, 動 而 免 乎 險, 解 天 地 解 而 雷 雨 作, 雷 雨 作 而 百 果 草 木 皆 甲 坼, 解 之 時 大 矣 哉! 此 處 雷 雨 之 作 用 有 潤 生 萬 物 之 意
155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51 (4) 大 象 傳 解 大 象 傳 曰 : 雷 雨 作, 解 ; 君 子 以 赦 過 宥 罪 此 處 雷 雨 之 作 用, 雨 有 潤 生 萬 物 之 意 (5) 繫 辭 傳 繫 辭 傳 下 第 二 章 : 上 棟 下 宇, 以 待 風 雨, 蓋 取 諸 大 壯 以 待 風 雨, 此 處 風 雨 連 用 為 自 然 氣 候 的 表 現, 有 因 有 居 室 而 不 受 風 雨 侵 擾 之 意 (6) 說 卦 傳 說 卦 傳 第 四 章 : 雷 以 動 之, 風 以 散 之, 雨 以 潤 之, 日 以 烜 之, 艮 以 止 之, 兌 以 說 之, 乾 以 君 之, 坤 以 藏 之 此 處 說 明 八 純 卦 之 象 徵 物 及 其 特 性, 如 坎 卦 為 水 以 雨 為 其 象, 象 徵 滋 潤 萬 物 之 意 (7) 文 言 傳 乾 文 言 傳 : 時 乘 六 龍, 以 御 天 也 雲 行 雨 施, 天 下 平 也 雲 行 雨 施 同 彖 傳 之 義 古 人 認 為 雨 水 是 天 地 陰 陽 二 氣 之 交 互 作 用 所 產 生 之 物, 徵 陰 陽 合 通 之 意, 有 滋 潤 萬 物 之 意, 引 伸 至 人 事, 有 事 成 之 義 3. 以 雲 字 為 例, 可 見 於 大 象 傳 文 言 傳 等 : 屯. 大 象 傳 曰 : 雲 雷, 屯, 君 子 以 經 綸 雲 雷 雲 在 雷 上, 將 雨 未 成, 故 上 坎 下 震, 水 雷 為 屯 卦, 若 水 在 雷 下 則 雨 已 降, 則 上 震 下 坎, 雷 水 為 解 卦 需. 大 象 傳 曰 : 雲 上 於 天, 需 ; 君 子 以 飲 食 宴 樂 雲 上 於 天, 雲 氣 上 升 聚 集 於 天 空 中, 待 時 降 雨 乾 文 言 傳 : 雲 從 龍, 風 從 虎 以 雲 氣 來 形 容 龍 的 出 現 由 上 述 可 見 雲 除 其 自 然 義, 引 伸 至 人 事, 有 事 未 成 而 待 時 之 義 4. 以 泉 字 為 例, 可 見 於 大 象 傳 等 : 蒙. 大 象 傳 曰 : 山 下 出 泉, 蒙 ; 君 子 以 果 行 育 德 山 下 出 泉 泉 流 出 山 必 漸 匯 成 江 河, 正 如 蒙 昧 漸 獲 啟 發 井 九 五 : 井 洌, 寒 泉 食 象 曰 : 寒 泉 之 食, 中 正 也 寒 泉
156 15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以 清 泉 為 象, 喻 清 泉 養 人 無 窮 由 上 述 可 見 泉 可 食 用 養 人, 山 下 出 泉 之 象, 如 水 之 必 行, 且 泉 出 有 源, 引 伸 至 人 事, 有 果 行 不 止, 育 德 不 懈 之 修 養 義 其 次, 周 易 中 直 接 以 水 字 為 象 者, 可 見 於 彖 傳 大 象 傳 說 卦 傳 文 言 傳 等 : 1. 水 字 見 於 彖 傳 有 三 卦 彖 曰 : 習 坎, 重 險 也 水 流 而 不 盈,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維 心 亨, 乃 以 剛 中 也 此 處 就 水 之 自 然 特 性 中 流 水 具 體 象 的 表 現, 取 其 不 間 斷 的 流 動 義, 說 明 坎 雖 為 重 險, 但 因 水 有 誠 信 及 剛 中 之 德, 故 能 習 險 解 險 彖 曰 : 巽 乎 水 而 上 水, 井, 井 養 而 不 窮 也 改 邑 不 改 井, 乃 以 剛 中 也 巽 乎 水 而 上 水 指 井 的 形 成 是 順 沿 水 的 滲 透 性, 掘 地 開 孔, 引 泉 使 水 上 而 取 水 時 以 木 桶 投 入 水 中, 而 將 水 由 下 往 上 提, 有 自 井 中 取 水 之 象 此 處 就 水 之 自 然 特 性 中 聚 集 性 及 其 潤 養 萬 物 之 質, 取 其 以 井 養 人 之 義 彖 曰 : 革, 水 火 相 息 ; 二 女 同 居, 其 志 不 相 得, 曰 革 革 卦 由 上 澤 下 火 組 成, 此 處 之 澤 以 水 為 喻, 水 火 相 息 此 處 之 水 就 其 性 與 火 相 剋, 以 水 能 滅 火 之 義 為 喻, 說 明 變 革 之 道 水 字 見 於 大 象 傳 有 十 一 卦 師 大 象 傳 : 地 中 有 水, 師 ; 君 子 以 容 民 畜 眾 取 水 具 滲 透 之 自 然 特 性, 能 藏 於 地 中 坎 大 象 傳 曰 : 水 洊 至, 習 坎 ; 君 子 以 常 德 行, 習 教 事 取 水 相 重 疊 流 動 之 象, 說 明 水 具 恆 常 之 德 性 訟 大 象 傳 曰 : 天 與 水 違 行, 訟 ; 君 子 以 作 事 謀 始 以 天 在 上 17 革 卦 雖 非 由 坎 卦 之 單 卦 組 成, 但 此 處 為 以 水 能 滅 火 之 象 解 釋 變 革 之 道, 亦 可 見 兌 為 澤 亦 含 有 水 之 象, 當 其 不 以 澤 悅 為 喻 義 時, 亦 可 見 如 坎 險 之 憂 患 意 識, 如 履 卦 ( 上 為 天 下 為 澤, 尊 卑 有 別, 應 循 禮, 而 小 心 行 走 ) 損 卦 ( 山 下 有 澤, 如 澤 自 損 以 增 山 高 ) 革 卦 ( 澤 中 有 火, 下 火 燃 則 水 乾, 水 決 則 火 滅 ) 睽 卦 ( 上 火 下 澤, 火 炎 向 上 水 性 向 下, 而 睽 違 ) 等
157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53 水 向 下 流, 上 下 相 對 之 象 喻 其 違 行, 取 水 向 下 之 自 然 特 性 比 大 象 傳 曰 : 地 上 有 水, 比 ; 先 王 以 建 萬 國, 親 諸 侯 取 水 具 擴 散 之 自 然 特 性, 能 與 地 面 緊 密 結 合 之 象, 喻 親 密 比 輔 蹇 大 象 傳 曰 : 山 上 有 水, 蹇 ; 君 子 以 反 身 修 德 前 有 高 山 又 有 惡 水 為 象, 說 明 山 上 有 大 水 為 險 阻, 喻 行 走 困 難, 此 處 取 水 為 險 之 義 困 大 象 傳 曰 : 澤 無 水, 困 ; 君 子 以 致 命 遂 志 以 澤 中 無 水 喻 困 窮, 取 澤 中 無 水 之 具 體 象 說 明 之 井 大 象 傳 曰 : 木 上 有 水, 井 ; 君 子 以 勞 民 勸 相 取 水 時 以 木 桶 投 入 井 水 中, 而 將 水 由 下 往 上 提 為 喻, 取 井 水 之 具 體 象 說 明 之 渙 大 象 傳 曰 : 風 行 水 上, 渙 ; 先 王 以 享 于 帝 立 廟 以 風 吹 水 面 為 象, 取 水 具 擴 散 之 自 然 特 性 節 大 象 傳 曰 : 澤 上 有 水, 節 ; 君 子 以 制 數 度, 議 德 行 以 澤 上 有 水 築 堤 蓄 水 為 喻, 取 水 受 調 節 之 具 體 象 說 明 之 既 濟 大 象 傳 曰 : 水 在 火 上, 既 濟 ; 君 子 以 思 患 而 豫 防 之 水 性 潤 下 而 居 上, 火 性 炎 上 而 居 下, 水 火 相 交 各 得 其 用, 喻 事 已 成, 此 處 取 水 向 下 之 自 然 特 性 未 濟 大 象 傳 曰 : 火 在 水 上, 未 濟 ; 君 子 以 慎 辨 物 居 方 未 濟 卦 象 與 既 濟 卦 相 反, 火 在 水 上, 水 火 不 交, 不 能 相 濟 為 用, 喻 事 未 成, 此 處 取 水 向 下 之 自 然 特 性 3. 水 字 見 於 說 卦 傳 說 卦 傳 第 三 章 : 天 地 定 位, 山 澤 通 氣, 雷 風 相 薄, 水 火 不 相 射, 八 卦 相 錯 數 往 者 順, 知 來 者 逆, 是 故 易 逆 數 也 其 中 水 火 不 相 射 意 為 水 火 異 性 不 相 厭 棄, 而 相 資 助 說 卦 傳 第 五 章 : 坎 者, 水 也, 正 北 方 之 卦 也 ; 勞 卦 也, 萬 物 之 所 歸 也, 故 曰 勞 乎 坎 坎 卦 是 水 的 象 徵, 水 流 不 舍 晝 夜, 所 以 為 勞 卦, 喻 示 辛 勤 勞 倦 說 卦 傳 第 六 章 : 潤 萬 物 者 莫 潤 乎 水, 終 萬 物 始 萬 物 者 莫 盛 乎 艮 故 水 火 相 逮, 雷 風 不 相 悖, 山 澤 通 氣, 然 後 能 變 化, 既 成 萬 物 也 其 中 潤 萬 物 者 莫 潤 乎 水 可 見 滋 潤 萬 物 者 沒 有 比 水 更 濕 潤 的, 至 於 水
158 15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火 相 逮 指 水 火 異 性 而 相 互 濟 及 說 卦 傳 第 十 一 章 : 坎 為 水 為 溝 瀆 為 隱 伏 為 矯 輮 為 弓 輪 ; 其 於 人 也, 為 加 憂 為 心 病 為 耳 痛 為 血 卦 為 赤 ; 其 於 馬 也, 為 美 脊 為 亟 心 為 下 首 為 薄 蹄 為 曳 ; 其 於 輿 也, 為 多 眚 為 通 為 月 為 盜 ; 其 於 木 也, 為 堅 多 心 此 段 說 明 坎 卦 以 水 為 象 及 其 他 象 徵 從 說 卦 傳 可 得 水 之 特 性, 除 與 火 對 舉 外, 其 潤 下 的 自 然 特 性, 如 雨 水 普 降 之 甘 霖, 具 潤 生 萬 物 之 德 當 水 聚 而 為 大 川 泉 水 亦 有 生 養 萬 物 之 功, 但 水 能 載 舟 亦 能 覆 舟, 大 川 能 生 養 亦 能 為 患, 成 為 惡 水 故 水 既 有 不 舍 晝 夜 勤 勞 之 義 且 具 養 人 之 德, 亦 能 成 災 為 險 為 憂, 由 此 亦 可 見 周 易 取 象 其 義 之 多 樣 性 4. 水 字 見 於 文 言 傳 九 五 曰 : 飛 龍 在 天, 利 見 大 人, 何 謂 也? 子 曰 : 同 聲 相 應, 同 氣 相 求 ; 水 流 濕, 火 就 燥, 雲 從 龍, 風 從 虎 聖 人 作 而 萬 物 睹 本 乎 天 者 親 上, 本 乎 地 者 親 下, 則 各 從 其 類 也 水 流 濕 以 水 向 濕 處 流 之 自 然 特 性, 喻 同 性 質 之 物 相 聚 合 之 意, 說 明 各 從 其 類 以 上 是 周 易 以 水 字 為 象 者, 以 水 之 自 然 特 性 如 流 動 向 下 滲 透 擴 散 聚 集 等, 來 象 徵 誠 信 剛 中 潤 物 等 德 性 水 在 周 易 中 有 其 原 始 意 義, 亦 可 引 申 至 人 事 上 來 說 明 這 種 明 天 道 以 究 人 事 的 方 式, 是 周 易 撰 作 的 一 大 特 色 水 字 在 周 易 中 的 運 用, 綜 合 以 上 關 於 水 及 水 象 之 多 種 不 同 的 解 說 方 式, 可 理 解 坎 卦 以 水 為 象 之 概 念 和 特 性, 因 為 水 有 其 自 然 的 構 造 及 特 性, 如 流 動 向 下 滲 透 擴 散 聚 集 等 具 象 義, 及 象 徵 誠 信 剛 中 潤 物 等 德 性 的 抽 象 義 以 水 性 向 下 為 例, 其 常 與 火 炎 向 上 對 舉, 有 時 指 水 火 相 濟, 有 時 則 水 能 滅 火 而 且 水 之 形 狀 能 變 諸 象, 無 論 是 液 態 氣 態 或 固 態 如 取 其 具 象 自 然 義 的 大 川 泉 雲 雨, 就 其 流 動 性 而 言, 無 論 是 大 川 或 是 泉 水 都 是 有 源 頭 的 活 水, 源 頭 之 水 一 定 特 乾 淨 且 澄 清 因 為 水 的 力 量 大, 才 會 清 澈 習 坎 之 道, 如 以 在 生 活 事 業 的 成 長 上 為 例, 別 怕 給 自 己 壓 力, 就 如 同 高 速 水 流 所 產 生 的 強 大 的 力 量 一 般, 惟 有 透 過 自 我 要 求, 才
159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55 能 產 生 力 量 去 完 成 目 標 當 大 水 在 流 動 時 不 管 清 水 濁 水 皆 能 加 以 併 流, 是 提 示 吾 人 在 任 何 環 境 下, 皆 需 讓 自 己 有 勇 氣 下 決 心 開 始 去 學 習, 去 實 踐, 就 如 坎 卦 卦 辭 所 言 行 有 尚, 人 生 本 就 有 起 有 伏, 重 要 的 是 當 下 的 即 知 即 行, 而 非 等 待 和 觀 望 而 且 水 具 有 獨 特 的 滲 透 與 擴 散 的 能 力, 如 水 滴 雖 小 卻 能 滴 水 穿 石, 可 見 水 性 至 柔 而 其 力 至 剛 的 力 量, 這 是 許 多 東 西 所 無 法 辦 到 的 能 力 人 生 的 目 標 要 不 斷 的 提 昇 和 提 高, 才 能 讓 自 己 有 更 多 的 收 穫, 就 如 同 水 一 樣, 在 地 面 不 斷 的 滲 透 擴 散 水 在 表 面 上 雖 是 波 浪 起 伏, 如 風 吹 水 面, 水 波 渙 散, 但 在 水 面 下 卻 是 平 靜 無 波 的, 這 種 不 因 外 力 而 改 變 本 質 的 專 注 精 神 是 很 可 貴 的 吾 人 應 學 習 水 的 德 性, 用 心 專 注 有 恆 持 續 的 去 學 習, 一 定 能 有 所 體 會 和 成 就 至 於, 水 存 在 著 各 種 不 同 的 型 態, 例 如 以 水 水 蒸 氣 雨 水 冰 塊 等 不 同 的 方 式 存 在 著, 它 在 不 同 情 況 下 會 有 不 同 的 轉 化, 即 可 見 周 易 時 變 精 神 的 展 現 又 如, 水 在 任 何 容 器 中 皆 可 依 容 器 之 形 狀 而 呈 現 出 不 同 形 狀 的 風 貌, 不 管 處 於 何 種 容 器, 它 永 遠 能 展 現 出 最 適 當 的 一 面 對 照 吾 人 所 處 之 客 觀 環 境 中 亦 同, 正 如 坎 卦 卦 辭 所 言 習 坎, 有 孚, 維 心 亨, 行 有 尚 當 處 於 逆 境 時 應 下 更 大 的 決 心 堅 守 原 則, 而 處 順 境 時 更 應 以 謙 虛 的 態 度 的 居 安 思 危, 保 持 穩 定 的 狀 態 所 以, 習 坎 之 道 在 不 同 的 環 境 中 要 能 去 適 應 環 境 調 適 自 己 如 同 水 之 眾 象, 去 學 習 不 同 的 事 物 和 感 受 生 命, 不 自 我 設 限 自 我 定 型, 而 且 是 不 論 在 何 種 情 形 下 皆 能 去 面 對 調 適 適 應 甚 至 去 克 服 客 觀 的 險 陷 環 境 雖 然 有 時 客 觀 環 境 人 事 變 化 無 窮, 但 成 功 的 關 鍵 操 之 在 己, 應 以 流 水 不 捨 晝 夜 自 強 不 息 的 精 神 來 勉 勵 自 己 能 有 恆 心 的 持 續 學 習 且 與 時 俱 進, 才 有 未 來 可 言, 由 此 亦 可 見 習 坎 之 義 周 易 以 觀 物 取 象 來 明 天 理 以 究 人 事, 若 能 於 生 活 中 多 觀 察 多 用 心 體 會, 在 周 遭 隨 時 可 見, 隨 手 可 得 的 平 凡 事 物, 都 是 充 滿 著 生 機 和 啟 示 ( 四 ) 習 坎 之 道 坎 卦 象 徵 險 陷, 其 卦 辭 曰 : 習 坎, 有 孚, 維 心 亨, 行 有 尚 顯 然 習 坎 之 道, 其 側 重 點 是 落 在 卦 辭 的 有 孚, 維 心 亨 行 有 尚
160 15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上, 換 言 之, 坎 卦 雖 象 徵 處 於 重 重 險 陷, 但 若 能 有 孚 即 心 存 誠 信, 就 能 使 內 心 亨 通 即 維 心 亨, 努 力 往 前 行 必 能 得 到 好 的 結 果, 即 行 有 尚 王 弼 對 於 卦 辭 之 注 釋, 認 為 有 孚, 維 心 亨 是 因 為 剛 正 在 內 18 的 因 素, 剛 正 在 內 是 從 卦 象 得 來, 即 陽 爻 居 於 二 陰 爻 之 中, 之 所 以 能 剛 中 是 因 有 孚 心 誠 而 剛 正 至 於 維 心 亨 是 因 陽 氣 具 前 進 開 通 力, 心 因 誠 一 專 注 而 能 亨 通, 所 以 易 程 傳 曰 : 陽 實 在 中, 為 中 有 孚 信 ; 維 心 亨, 維 其 心 誠 一, 故 能 亨 通 至 誠 可 以 通 金 石, 蹈 水 火, 何 險 難 之 不 可 亨 也? 19 而 心 誠 習 坎 之 重 要 性 亦 可 見 於 清 代 李 光 地 ( ) 纂 周 易 折 中 引 宋 代 李 舜 臣 曰 : 坎 之 中 實 是 為 誠, 離 之 中 虛 是 為 明 中 實 者 坎 之 用, 中 虛 者 離 之 用 也 作 易 者, 因 坎 離 之 中, 而 寓 誠 明 之 用, 古 聖 人 之 心 學 也 20 而 明 代 章 湟 周 易 象 義 亦 曰 : 六 十 四 卦, 獨 于 坎 卦 指 出 心 以 示 人, 可 見 心 在 身 中, 真 如 一 陽 陷 於 二 陰 之 內, 所 謂 道 心 惟 微 者 此 也 21 故 以 至 誠 之 心 而 胸 懷 信 實, 不 僅 能 通 金 石 蹈 水 火, 亦 可 見 堅 定 的 信 心 是 面 對 險 難 時, 非 常 重 要 的 態 度, 心 意 堅 定 且 明 通 才 能 以 清 明 的 態 度 來 面 對 與 處 理 問 題 行 有 尚 是 承 有 孚, 維 心 亨 之 義, 說 明 此 時 行 險 可 以 有 功, 必 獲 嘉 尚, 周 易 注 : 行 有 尚 內 亨 外 闇, 內 剛 外 順, 以 此 行 險, 行 有 尚 也 22 內 剛 外 順, 剛 柔 並 濟 是 行 險 涉 險 時, 能 否 濟 險 的 積 極 行 為, 易 程 傳 : 以 誠 一 而 行, 則 能 出 險, 有 可 嘉 尚, 謂 有 功 也, 不 行, 則 常 在 險 中 矣 23 可 見 出 險 之 道, 誠 信 的 態 度 及 行 動 的 實 踐 力 是 必 備 的 18 周 易 注 : 有 孚, 維 心 亨, 剛 正 在 內, 有 孚 者 也 陽 不 外 發 而 在 乎 內, 心 亨 者 也, 而 有 孚 維 心 亨 正 義 進 一 步 說 明 : 有 孚 者, 亨, 信 也, 由 剛 正 在 內, 故 有 信 也 維 心 亨 者, 陽 不 發 外 而 在 於 內, 是 維 心 亨, 言 心 得 通 也 至 於 剛 正 在 內 至 心 亨 者 也, 正 義 曰 : 剛 正 在 內 者, 謂 陽 在 中 也 因 心 剛 正, 則 能 有 誠 信, 故 云 剛 正 在 內 有 孚 者 也, 陽 不 外 發 而 在 乎 內, 心 亨 者 也 若 外 陽 內 陰, 則 內 心 柔 弱, 故 不 得 亨 通 今 以 陽 在 於 內, 陽 能 開 通, 故 維 其 在 心 之 亨 也 19 程 頤 易 程 傳 (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0 年 10 月 ), 頁 李 光 地 纂 周 易 折 中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1998 年 4 月 ), 頁 章 湟 周 易 象 義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3 年 5 月,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經 部 易 類 17 本 ), 頁 正 義 進 一 步 說 明 : 內 亨 外 闇, 內 剛 外 柔, 以 此 行 險, 事 可 尊 尚, 故 云 行 有 尚 也 內 亨 外 闇 者, 內 陽 故 內 亨, 外 陰 故 外 闇 以 亨 通 之 性, 而 往 謂 陰 闇 之 所, 能 通 於 險, 故 行 可 貴 尚 也 23 易 程 傳, 頁 255
161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57 要 件 彖 傳 則 進 一 步 說 明 卦 辭 習 坎, 重 險 也 水 流 而 不 盈,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維 心 亨, 乃 以 剛 中 也 行 有 尚, 往 有 功 也 天 險, 不 可 升 也 ; 地 險, 山 川 丘 陵 也 王 公 設 險 以 守 其 國 險 之 時 用 大 矣 哉! 周 易 注 : 彖 曰 : 習 坎, 重 險 也 坎 以 險 為 用, 故 特 名 曰 重 險, 言 習 坎 者, 習 重 乎 險 也? 水 流 而 不 盈,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險 峭 之 極, 故 水 流 而 不 能 盈 也 處 至 險 而 不 失 剛 中,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者, 習 坎 之 謂 也 24 易 程 傳 : 習 坎 者, 上 下 皆 坎, 兩 險 相 重 也 初 六 坎 窞, 是 坎 中 之 坎, 重 險 也 水 流 而 不 盈, 陽 動 於 險 中 而 未 出 於 險, 乃 水 性 之 流 行 而 未 盈 於 坎, 既 盈 則 出 乎 坎 矣 行 險 而 不 失 於 信, 陽 剛 中 實, 居 險 之 中,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者 也 坎 中 實, 水 就 下, 皆 為 信 義 有 孚 也 25 坎 為 水, 水 的 性 質 流 動 不 停, 只 有 當 盈 滿 時 才 停 止, 坎 卦 以 水 為 象, 取 其 流 動 而 不 盈 滿 之 義, 無 論 前 行 有 多 少 險 阻 艱 難, 仍 勇 往 直 前, 從 不 改 變 流 水 的 本 性, 所 以 說 水 流 而 不 盈,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鼓 勵 吾 人 要 不 畏 艱 難, 提 起 勇 氣 面 對 困 境, 此 處 以 水 流 之 性 質, 說 明 習 坎 之 道 在 於 主 體 能 誠 信 剛 中, 行 動 能 積 極 主 動 至 於 何 以 行 有 尚, 往 有 功, 周 易 注 曰 : 維 心 亨, 乃 以 剛 中 也 行 有 尚, 往 有 功 也 便 習 於 坎 而 之 坎 地, 盡 坎 之 宜, 故 往 必 有 功 也 以 剛 在 於 中, 指 九 二 爻 九 五 爻 陽 剛 居 上 下 坎 之 中, 而 得 心 亨 既 使 習 於 坎 之 要 旨, 而 往 之 險 地, 必 有 其 功 以 九 二 九 五 爻 辭 說 明 剛 中 之 義, 指 出 能 習 險 而 知 險 化 險 必 能 有 所 收 穫, 即 出 險 之 道 在 於 積 極 的 面 對 問 題, 易 程 傳 亦 曰 : 為 其 心 可 以 亨 通 者, 乃 以 其 剛 中 也 中 實, 為 有 孚 之 象, 至 誠 之 道, 何 所 不 通 以 剛 中 之 道 而 行, 則 可 以 濟 險 難 而 亨 通 也 以 其 剛 中 之 才 而 往 則 有 功, 故 可 嘉 尚 ; 若 止 不 行, 則 常 在 24 正 義 進 一 步 說 明 : 釋 重 險 習 坎 之 義 水 流 而 不 盈, 謂 險 陷 既 極, 坑 阱 特 深, 水 雖 流 注, 不 能 盈 滿, 言 險 之 甚 也, 釋 重 險 之 義 也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謂 行 此 至 險 能 守 其 剛 中, 不 失 其 信 也 此 釋 習 坎 及 有 孚 之 義 也 以 能 便 習 於 險, 故 守 剛 中, 不 失 其 信 也 險 峭 之 極, 故 水 流 而 不 能 盈 者, 若 淺 岸 平 谷, 則 水 流 有 可 盈 滿 若 其 崖 岸 險 峻, 澗 穀 洩 漏, 是 水 流 不 可 盈 滿, 是 險 難 之 極 也 25 易 程 傳, 頁 255
162 15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險 中 矣, 坎 以 能 行 為 功 26 再 次 強 調 至 誠 之 道 無 所 不 通, 以 剛 中 之 道 而 行, 定 可 因 濟 險 難 而 得 亨 通 坎 卦 卦 形 是 由 上 下 陰 爻, 中 間 陽 爻 組 成, 陰 為 虛 而 陽 為 實, 象 徵 心 中 實 在, 引 申 為 誠 信 ; 亦 即, 因 誠 信 而 能 豁 然 貫 通 這 一 卦, 雖 然 是 重 重 險 難 的 形 象, 就 象 水 流 進 陷 穴 不 見 盈 滿 處 於 險 境 而 不 喪 失 信 實, 即 如 論 語. 衛 靈 公 篇 孔 子 與 弟 子 在 陳 絕 糧, 從 者 病, 莫 能 興 子 路 慍 見 曰 : 君 子 亦 有 窮 乎? 子 曰 : 君 子 固 窮, 小 人 窮 斯 濫 矣 然 而, 也 惟 有 在 重 重 險 難 中, 方 能 顯 示 出 人 性 的 光 輝, 這 種 超 越 重 重 險 難, 意 志 堅 定 而 不 退 縮 的 剛 毅 行 為, 是 坎 卦 知 難 而 進 的 前 進 精 神 所 以, 坎 卦 行 險 的 義 理, 是 偏 重 建 立 在 陽 剛 信 實 的 基 礎 上, 強 調 謹 慎 守 恆 之 德, 如 此 則 險 陷 可 履 艱 難 可 除 至 於 天 險, 不 可 升 也 ; 地 險, 山 川 丘 陵 也 王 公 設 險 以 守 其 國 險 之 時 用 大 矣 哉! 周 易 注 : 天 險 不 可 升 也, 不 可 得 升, 故 得 保 其 威 尊 地 險 山 川 丘 陵 也, 有 山 川 丘 陵, 故 物 得 以 保 全 也 王 公 設 險 以 守 其 國 國 之 為 衛, 恃 於 險 也 言 自 天 地 以 下 莫 不 須 險 也 險 之 時 用 大 矣 哉! 非 用 之 常, 用 有 時 也 27 由 此 天 地 以 下 莫 不 須 險, 看 出 周 易 的 憂 患 意 識 之 深, 習 險 用 險 之 重 要, 易 程 傳 曰 : 高 不 可 升 者, 天 之 險 也 ; 山 川 丘 陵, 地 之 險 也 王 公 君 人 者, 觀 坎 之 象, 知 險 之 不 可 陵 也, 故 設 為 城 郭 溝 池 之 險, 以 守 其 國, 保 其 民 人, 是 有 用 險 之 時, 其 用 甚 大, 故 贊 其 大 矣 哉! 山 河 城 池, 設 險 之 大 端 也, 若 夫 尊 卑 之 辨, 貴 賤 之 分, 明 等 威, 異 物 采, 凡 所 以 杜 絕 陵 僭, 限 隔 上 下 者, 皆 體 險 之 用 也 28 以 上 以 由 天 險 的 不 能 超 越 地 險 的 山 川 丘 陵 王 公 設 險 來 守 衛 國 家, 於 是 危 險 反 而 變 成 了 保 險, 危 機 亦 可 能 為 轉 機 而 從 險 之 時 用 26 易 程 傳, 頁 正 義 進 一 步 說 明 : 此 已 下 廣 明 險 之 用 也 言 天 之 為 險, 懸 邈 高 遠, 不 可 升 上, 此 天 之 險 也 若 其 可 升, 不 得 保 其 威 尊, 故 以 不 可 升 為 險 也 地 以 山 川 丘 陵 而 為 險 也, 故 使 地 之 所 載 之 物 保 守 其 全 若 無 山 川 丘 陵, 則 地 之 所 載 之 物 失 其 性 也 故 地 以 山 川 丘 陵 而 為 險 也 王 公 法 象 天 地, 固 其 城 池, 嚴 其 法 令, 以 保 其 國 也 天 地 已 下, 莫 不 須 險, 險 雖 有 時 而 用, 故 其 功 盛 大 矣 哉! 若 天 險 地 險 不 可 暫 無, 此 謂 人 之 設 險, 用 有 時 也 若 化 洽 平 治, 內 外 輯 睦, 非 用 險 也 若 家 國 有 虞, 須 設 險 防 難, 是 用 有 時 28 易 程 傳, 頁 256
163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59 大 矣 哉, 可 見 時 亦 是 習 險 解 難 的 重 要 轉 變 因 素 彖 傳 中 有 十 二 則 以 大 矣 哉 來 歎 美 卦 義, 如 言 時 大 矣 哉 者, 有 頤 大 過 解 革 四 卦, 言 時 義 大 矣 哉 者, 有 豫 隨 遯 姤 旅 五 卦, 言 時 用 大 矣 哉 者, 有 坎 睽 蹇 三 卦, 可 見 彖 傳 對 於 時 之 重 要 性 的 強 調, 而 宋 代 項 安 世 ( ) 周 易 玩 辭 : 坎 睽 蹇, 皆 非 美 事, 而 聖 人 有 時 而 用 之 故 曰 時 用 大 矣 哉! 29 即 可 見 其 非 用 之 常, 用 有 時 也 而 坎 卦 險 之 時 用, 是 從 用 險 的 角 度 贊 歎 坎 險 之 時 的 弘 大 功 用 三 國 時 魏 國 學 者 王 肅 ( ) 易 注 曰 : 守 險 以 德, 據 險 以 時, 成 功 大 矣 30 指 出 習 險 之 道, 在 於 德 性 的 堅 持, 及 善 用 時 機 來 排 除 艱 險, 轉 危 為 安, 而 成 大 功 坎 卦 大 象 傳 因 卦 象 而 立 義, 以 水 洊 至, 習 坎 水 疊 連 流 至, 象 徵 重 重 險 陷 周 易 注 : 象 曰 : 水 洊 至, 習 坎 重 險 懸 絕, 故 水 洊 至 也 不 以 坎 為 隔 絕, 相 仍 而 至, 習 乎 坎 也 31 指 出 要 學 習 水 流 不 因 坎 險 而 停 止, 而 不 斷 的 前 進, 而 易 程 傳 亦 提 到 : 坎 為 水, 水 流 乃 洊 而 至 兩 坎 相 習, 水 流 乃 洊 之 象 也 水 自 涓 滴 至 於 尋 丈, 至 於 江 海, 洊 習 而 不 驟 者 也 32 此 就 卦 象 水 洊 至 說 明 習 坎 之 義, 且 進 一 步 說 明 流 水 有 恆, 德 教 常 習 之 理 即 君 子 以 常 德 行 習 教 事 周 易 注 曰 : 君 子 以 常 德 行, 習 教 事 至 險 未 夷, 教 不 可 廢, 故 以 常 德 行 而 習 教 事 也 習 於 坎, 然 後 乃 能 不 以 險 難 為 困, 而 德 行 不 失 常 也 故 則 夫 習 坎, 以 常 德 行 而 習 教 事 也 33 能 習 險 故 能 不 以 險 難 為 困, 所 以 能 以 常 德 性, 所 以 易 程 傳 更 進 一 層 曰 : 因 其 勢 就 下, 信 而 有 常, 故 君 子 觀 坎 水 之 象, 取 其 有 常, 則 常 久 其 德 行 人 之 德 行 不 常, 則 偽 也 故 當 如 水 之 有 常, 取 其 洊 習 相 受, 則 以 習 熟 其 教 令 之 事 夫 發 政 行 教, 必 使 民 熟 於 聞 聽, 然 後 能 從 故 三 令 五 申 之, 若 驟 告 未 喻, 遽 責 其 從, 雖 嚴 刑 以 驅 之 29 項 安 世 周 易 玩 辭 ( 台 北 : 廣 文 書 局,1974 年 9 月 ), 頁 王 肅 易 注 (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72 年, 原 刻 影 印 叢 書 集 成 黃 氏 逸 書 考 本 ), 線 裝 書 第 8 頁 31 正 義 進 一 步 說 明 : 重 險 懸 絕, 其 水 不 以 險 之 懸 絕, 水 亦 相 仿 而 至, 故 謂 為 習 坎 也 以 人 之 便 習 於 坎, 猶 若 水 之 洊 至, 水 不 以 險 為 難 也 32 易 程 傳, 頁 正 義 進 一 步 說 明 : 言 君 子 當 法 此, 便 習 於 坎, 不 以 險 難 為 困, 當 守 德 行 而 習 其 政 教 之 事 若 能 習 其 教 事, 則 可 便 習 於 險 也
164 16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不能也 故如當水之洊習 34 程頤將君子何以 常德行 習教事 以 發政行教 為例 說明的十分透徹 坎卦以水流一再流過而不間斷為象 即兩個坎卦相因習重複 有水 流洊至的現象 又由於水勢向下流 守信而有常 所以君子應觀察坎水 的現象 取其有常的精神 於道德修養長久實踐 日進其德 所以 應 當如水性的恆常 取其一再地反復前流 而在政策的推動也應如流水洊 至般 熟習政教事務 務必使民眾因學習而提高素養 而談到發號施令 時 推行政策首先要使百姓熟悉於聽聞瞭解 才能順利推動 所以須要 一再的告誡 使其清楚得知內容 否則雖然以嚴刑來迫使就範 還是無 法長治久安 從卦辭可知 習坎之道 在於個人主體誠信 剛中之德性修養的擴 充 堅持與實踐 即讓自己無論處於何種境地都能以坎卦卦辭所說 習 坎 有孚 維心亨 行有尚 知難而進 坦然的面對問題 至於 面 對問題的習險解難之道 亦可從坎卦六爻辭中的提示 得知面臨不同的 險境其因應之道 以下就坎卦六爻辭分別論之 1.知險防險 初六 習坎 入于坎窞 凶 35 象曰 習坎入坎 失道凶也 初六 柔爻居陽位 柔弱失正 處在坎卦重重險難的最下方 身 陷重險 落入陷穴最深處 又沒有應援 而履險需剛正 所以難以脫身 而凶險 象傳說明初六違失履險之道 失去脫險的方法 而凶險 這一 爻習險之道 在於最好能先察覺險境而能不入險穴 即要有覺險的能力 易程傳 頁 257 周易注 初六 習坎 入於坎窞 凶 習坎者 習為險難之事也 最 處坎底 入坎窞者也 處重險而復入坎底 其道凶也 行險而不能自濟 習 坎而入坎窞 失道而窮在坎底 上無應援可以自濟 是以凶也 正義 曰 既處坎底 上無應援 是習為險難之事 無人應援 故入於坎窞而至 凶也 以其失道 不能自濟 故 象 云 失道凶 也
165 論 周易 習險解難 之道 循序解險 九二 坎有險 求小得 36 象曰 求小得 未出中也 九二 在陷穴中困罹險難 從小處 小事下手謀求脫險必能有所 得 尚秉和 ( ) 周易尚氏學 二失位 故有險 陰為小 二 居中 孚於上下陰 故曰求小得 37 九二 還在艱難中且前方又有險 阻 處境十分險惡 不過 九二 陽剛得中 能夠沉著應對 行動合宜 如卦辭所言 有孚維心亨 的處險態度 雖然不能完全克服險難 但當 從小部份先行克服 當所求不大時 仍然可以達到目的 所以 象傳 說 這是由於還處於危險中 沒有脫離的緣故 這一爻習險之道 說明 處於險難中 當克服險難的條件尚未成熟時 不可操之過急 應逐步設 法脫險 要冷靜尋求解險之道 3.待機解險 六三 來之坎坎 險且枕 入于坎窞 勿用 38 象曰 來之坎坎 終無功也 36 周易注 九二 坎有險 求小得 履失其位 故曰坎 上無應援 故曰有 險 坎而有險 未能出險之中也 處中而與初三相得 故可以求小得也 初三未 足以為援 故曰小得也 正義 曰 坎有險者 履失其位 故曰坎也 上 無應援 故曰有險 既在坎難而又遇險 未得出險之中 故 象 云 未出中 也 求小得者 以陽處中 初三來附 故可以求小得也 初三柔弱 未足以為大 援 故云求小得也 37 尚秉和 周易尚氏學 (北京 中華書局 2003 年 12 月) 頁 周易注 六三 來之坎坎 險且枕 入於坎窞 勿用 既履非其位 而又處 兩坎之間 出則之坎 居則亦坎 故曰來之坎坎也 枕者 枕枝而不安之謂也 出則無之 處則無安 故曰險且枕也 來之皆坎 無所用之 徒勞而已 正 義 曰 來之坎坎者 履非其位而處兩坎之閒 出之與居 皆在於坎 故云來 之坎坎也 險且枕者 枕 枝而不安之謂也 出則無應 所以險處則不安 故且 枕也 入於坎窞者 出入皆難 故云入於坎窞也 勿用者 不可出行 若其出行 終必無功 徒勞而已 故 象 云 終無功 也
166 16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六三 來去都處在險陷之間 動處無憑依 當陷入此 坎窞 困境 必然不可強行施用 坎坎 為前進臨險 後退有險之象 六三 柔爻 居陽位 不正不中 而且處於上下兩個坎卦的中間 進退皆險 處境既 險 又入於險地 可見已陷入危險的深處 此時任何行動 都不會有助 益 所以象傳說明其終究難成行險之功 這一爻習險之道 說明在重重 險難中 不可妄動 應先求自保以等待時機的轉變 4.志應權變 六四 樽酒簋貳 用缶 納約自牖 終無咎 39 象曰 樽酒簋貳 剛柔際也 此處舉各種物象為喻 如 樽酒簋貳 用缶 等 說明六四處險之 時 居上坎卦之初爻 前後亦均為險陷 但柔爻居陰位 柔順得位 上 承九五 接近尊位九五 在古代原本君臣之間的分際 非常嚴格 但在 險難的時刻 若能以至誠之心與之結交 即使是簡樸之禮 亦可呈獻於 尊者 意即省去繁文縟節 而以誠意代替 於是六四得九五陽剛相助 不陷入坎險 所以 終無咎 象傳說明這是剛與柔能夠坦誠的來往 合 作無間的緣故 這一爻習險之道 說明處於險難中 有時得用非常手段 不應拘泥於常規 脫險亦需剛正且居尊位之人的幫助 39 周易注 六四 樽酒簋貳 用缶 納約自牖 終無咎 處重險而履正 以 柔居柔 履得其位 以承於五 五亦得位 剛柔各得其所 不相犯位 皆無餘應 以相承比 明信顯著 不存外飾 處坎以斯 雖複一樽之酒 二簋之食 瓦缶之 器 納此至約 自進於牖 乃可羞之於王公 薦之於宗廟 故終無咎也 正 義 曰 樽酒簋貳者 處重險而履得其位 以承於五 五亦得位 剛柔各得其 所 皆無餘應 以相承比 明信顯著 不假外飾 處坎以此 雖複一樽之酒 二 簋之食 故云樽酒簋貳也 用缶者 既有樽酒簋貳 又用瓦缶之器 故云用缶也 納約自牖終無咎者 納此儉約之物 從牖而薦之 可羞於王公 可薦於宗廟 故 云終無咎也 所以一樽之酒 貳簋之食得進獻者 以六四之柔與九五之剛兩相交 際而相親 故得以此儉約而為禮也
167 論 周易 習險解難 之道 誠中化險 九五 坎不盈 祇既平 無咎 40 象曰 坎不盈 中未大也 周易尚氏學 坎不盈為一事 祗既平又為一事 上下對文 41 這三句說明九五處險之時 陽剛中正又居尊位 無論德性與地位 都是 以拯救天下的艱難為己任 呈履險有方之象 即九五居上卦 坎 的中 位 水還在流入 沒有滿出 還不能脫險 故險陷的深穴雖未盈滿 但 陷穴旁小丘已被鏟平 因漸填陷穴 而脫出險境 而且 九五已在接近坎卦結束的位置 亦可說流入坎中的水 已到 達平面 不久即可溢出 亦即將可脫險 所以 無咎 象傳說明九五雖 然居中得正 但平險之功尚未光大 這一爻習險之道 說明當有希望脫 險時 應把握最有利的時機 若能取得階段性的成果 是化險成功的要 素之一 且要具有卦辭所言 有孚 維心亨 行有尚 的精神 6.悔罪思愆 上六 繫用徽纆 置于叢棘 三歲不得 凶 42 象曰 上六 失道凶 三歲也 周易注 九五 坎不盈 祗既平 無咎 為坎之主而無應輔可以自佐 未 能盈坎者也 坎之不盈 則險不盡矣 祗 辭也 為坎之主 盡平乃無咎 故曰 祗既平無咎也 說既平乃無咎 明九五未免於咎也 正義 曰 坎不盈者 為坎之主而無應輔可以自佐 險難未能盈坎 猶險難未盡也 故云坎不盈也 祗 既平無咎者 祗 辭也 謂險難既得盈滿而平 乃得無咎 若坎未盈平 仍有咎 也 周易尚氏學 頁 146 周易注 上六 繫用徽纆 置於叢棘 三歲不得 凶 險峭之極 不可升 也 嚴法峻整 難可犯也 宜其囚執寘於思過之地 三歲 險道之夷也 險終乃 反 故三歲不得自脩 三歲乃可以求復 故曰三歲不得凶也 正義 曰 繫 用徽纆 置于叢棘 者 險峭之極 不可升上 嚴法峻整 難可犯觸 上六居此 險峭之處 犯其峻整之威 所以被系用其徽纆之繩 置於叢棘 謂囚執之處 以 棘叢而禁之也 三歲不得 凶 者 謂險道未終 三歲已來 不得其吉 而有 凶也 險終乃反 若能自修 三歲後可以求復自新 故 象 云 上六 失道凶 三歲也 言失道之凶 唯三歲之後可以免也
168 16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上 六 柔 爻 居 陰 位, 在 坎 卦 的 終 極, 所 陷 至 深, 就 像 用 繩 索 重 重 束 縛, 囚 於 荊 棘 叢 中, 陰 柔 又 深 陷, 三 年 都 不 能 走 出, 所 以 凶 險 象 傳 說 明 上 六 違 履 險 正 道, 凶 險 將 延 長 這 一 爻 習 險 之 道, 說 明 處 於 險 難 時 若 失 去 正 道, 而 輕 舉 妄 動, 則 會 愈 陷 愈, 深 難 以 自 拔, 但 若 能 自 修 悔 罪 思 愆 43, 自 覺 反 省, 待 時 機 成 熟 時, 將 有 機 會 以 求 復 自 新 坎 卦 卦 中 六 爻 皆 不 言 吉, 主 要 從 正 反 兩 面 設 誡 其 中 的 四 陰 爻 只 有 六 四 柔 正 承 陽, 慎 處 險 境 可 獲 六 咎 外, 其 餘 三 爻 多 呈 凶 象 可 見 習 坎 之 道 因 時 空 居 位 之 不 同, 各 有 須 面 臨 之 難 題 本 卦 習 險 解 難 的 希 望 所 在, 是 指 九 二 九 五 兩 陽 爻, 剛 健 居 中, 但 二 爻 尚 未 完 全 脫 出 險 陷 中, 九 二 在 慎 求 小 得 中 努 力 不 懈, 九 五 於 鏟 平 小 丘 後 繼 續 前 行 而 且 卦 辭 行 有 尚 是 象 徵 主 體 積 極 的 行 動 力, 與 大 象 傳 常 德 行, 習 教 事 的 意 旨, 都 和 這 兩 爻 關 係 密 切 所 以 闡 釋 謹 慎 行 險 之 道 及 突 破 艱 險 的 原 則, 在 坎 卦 六 爻 辭 中, 可 得 其 化 險 解 險 之 道 當 面 臨 險 難 時, 若 能 堅 守 誠 信, 內 心 亨 通 自 然 可 以 涉 險 排 難, 勇 往 前 行 可 獲 嘉 尚 不 過, 從 另 一 個 角 度 而 言, 處 於 險 難 中, 正 可 展 現 人 性 光 輝, 若 能 堅 定 剛 毅 而 突 破 重 重 險 難, 不 畏 困 難, 這 正 是 對 自 己 誠 信 的 最 高 表 現 所 以 中 庸 曰 : 唯 天 下 至 誠 為 能 盡 其 性 ; 能 盡 其 性, 則 能 盡 人 之 性 ; 能 盡 人 之 性, 則 能 盡 物 之 性 ; 能 盡 物 之 性, 則 可 贊 天 地 之 化 育 ; 可 以 贊 天 地 之 化 育, 則 可 以 與 天 地 參 矣 即 說 明 了 至 誠 的 重 要 性, 及 其 終 極 的 目 的, 是 為 與 天 地 參 矣, 亦 是 周 易 天 地 人 三 者 和 諧 的 展 現 因 此, 面 對 險 難 險 阻, 首 先 應 知 險 覺 險 而 明 察 時 勢, 知 險 防 險 不 陷 入 險 難 是 積 極 的 防 險 之 道 但 有 時 客 觀 條 件 之 影 響, 不 得 不 涉 險 時, 要 謹 慎 不 可 深 陷 當 處 於 險 境 時, 既 經 陷 入, 不 可 操 之 過 急, 期 望 過 高, 應 循 序 解 險 步 步 為 營, 逐 漸 脫 險 至 於 陷 入 已 深, 更 不 可 輕 舉 妄 動, 應 先 求 自 保 以 待 機 解 險 險 非 常 用 處 於 險 難 中, 有 時 不 可 拘 泥 常 理, 應 當 運 用 智 慧 權 變, 並 與 有 德 尊 者 志 應 而 得 其 援 助, 以 求 突 破 或 已 有 希 望 脫 險, 也 應 當 謹 慎 以 誠 中 化 險, 且 把 握 最 有 利 的 時 機, 43 李 光 地 認 為 : 如 悔 罪 思 愆, 是 謂 得 道, 則 其 困 苦 幽 囚 止 於 三 歲 矣 周 易 折 中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1998 年 4 月 ), 頁 253
169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65 審 時 度 勢 如 果 輕 舉 妄 動, 就 會 愈 陷 愈 深, 若 能 及 時 悔 罪 思 愆, 自 覺 反 省, 才 能 有 自 救 的 機 會 換 言 之, 坎 卦 說 明 了 處 險 時 所 應 掌 握 的 習 險 之 道 及 習 險 精 神, 將 此 習 險 因 素 對 照 由 坎 卦 組 成 之 其 他 重 卦, 更 可 見 坎 之 時 用 大 矣 哉 的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三 探 析 周 易 由 坎 單 卦 組 成 之 重 卦 周 易 六 十 四 卦 中 由 坎 卦 單 卦 組 成 之 重 卦, 即 在 六 十 四 卦 中 上 卦 或 下 卦 由 坎 卦 組 成 者 共 有 十 四 卦, 以 其 中 屯 卦 蹇 卦 困 卦 為 例, 此 三 卦 與 坎 卦 有 四 大 難 卦 之 稱, 各 有 其 險 難 之 處 易 程 傳 在 蹇 卦 提 到 : 蹇, 難 也, 蹇 之 為 難, 如 乾 之 為 健, 若 易 之 為 難, 則 義 有 未 足 蹇, 有 險 阻 之 義 ; 屯, 亦 難 也 ; 困, 亦 難 也, 同 為 難 而 義 則 異 屯 者, 始 難 而 未 得 通 ; 困 者, 力 之 窮 ; 蹇, 乃 險 阻 艱 難 之 義, 各 不 同 也, 險 在 前 也 坎 險 在 前, 下 止 而 不 進, 故 為 蹇 44 蹇 卦 所 形 成 的 的 艱 難, 有 因 險 阻 而 艱 難, 危 險 而 停 止 不 進 的 含 義 ; 屯 卦 是 萬 事 起 頭 難, 含 有 開 始 艱 難, 未 能 通 暢 之 義 ; 困 卦 是 力 不 足 而 難, 有 力 量 已 窮 盡 之 險 各 卦 之 險 各 有 所 異, 有 坎 險 在 前 者, 有 知 險 而 止 者, 也 有 處 於 坎 險 中 者 洪 邁 ( ) 容 齋 隨 筆 曰 : 易 乾 坤 二 卦 之 下, 繼 之 以 屯 蒙 需 訟 師 比 六 者 皆 有 坎, 聖 人 防 患 備 險 之 意 深 矣 45 可 見 處 險 解 難 之 道 首 重 防 患,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預 防 勝 於 治 療, 但 有 時 危 機 即 為 轉 機, 以 下 分 別 就 此 十 四 卦 之 卦 辭 彖 傳 大 象 傳 等 來 探 究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首 先 談 屯 卦 : ( 一 ) 屯 卦 46 : 初 創 艱 險, 建 侯 經 綸 屯 卦, 屯 卦 的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震 卦, 上 卦 為 坎 卦, 故 傳 統 稱 作 水 雷 屯, 以 卦 形 來 說, 屯 卦 的 下 卦 震, 象 徵 雷, 作 用 是 動 ; 上 44 易 程 傳, 頁 同 注 2 46 屯 : 元 亨, 利 貞, 勿 用, 有 攸 往, 利 建 侯
170 16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卦 坎 象徵水 雨 雲 作用是陷 險 水雷屯 坎為險 震為動 動於險中 有面對初始艱難而思慎之象 應於憂患中深謀遠慮 所以 全卦象徵天地相交創始萬物時 創生之艱難及危險 黃慶萱教授認為就 屯卦經傳作通盤觀察 屯 字包含始 難 聚 盈四種意思 即 物之始生 常會遭遇一些困難 只要聚集力量 克服困難 仍會 有豐盈的收穫 啟示我們為人 一方面固然必須具有冒險犯難的 精神 另一方面 也要博學培德 等待時機 47 可見若能具有 冒險犯難的精神 來突破險難 即能如卦辭所言 元 亨 而化險之道的要件則在於卦辭所言的 利貞 即宜守正道 若能 把握正確的規律 博學培德 等待時機 自可亨通 即如坎卦卦辭所言 有孚 維心亨 即 以剛中之道而行 則可以濟險難而亨通也 彖傳 進一步說明 乾 全為陽爻 是純陽之卦 坤 全為陰 爻之卦 而屯卦 下卦的震 是由坤卦最下方的陰爻 變成陽爻 震一 索而得男 陽求合於陰而得男 震是作為初次求合所得的男性 為陰陽 剛開始相交的形象 上卦的坎 是險難的形象 因而 全卦象徵剛與柔 開始相交 發生創始時期的艱難現象 震 的卦德是動 坎 的卦德 是險 即在危險中行動 想要 大亨 暢行無阻 就必須 貞 堅定 正道 就自然界的現象來說 震 又象徵雷 坎 又象徵雨 當天地之 氣開始交合 雷雨之動充滿宇宙 萬物萌生蒙昧混沌 象徵天地初創 呈現雜亂無章的無序狀態 以人事比擬 義在闡釋 初創艱難 宜建 侯而不寧 正因處於事業生成的初始階段 雖是適宜創業的時機 卻易 呈現無序的狀態 故此時宜有輔佐之人 創設制度 以穩定秩序 而不 可安居無事 大象傳 曰 雲雷 屯 君子以經綸 雲是雨的前兆 所以說 上卦 坎 是 雲 下卦 震 是 雷 雲與雷合成屯卦 以象徵天 47 黃慶萱 周易讀本 (台北 三民書局 1992 年 5 月) 頁 71
171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67 地 初 創 的 苦 難 時 期, 君 子 應 當 以 天 下 為 己 任, 負 起 策 畫 經 營 建 立 秩 序 的 責 任 屯 義 雖 為 難, 但 從 卦 辭 繫 之 元 亨 利 貞, 可 知 其 用 意 在 鼓 勵 吾 人 不 要 畏 懼 危 難, 其 六 爻 所 言, 磐 桓 屯 邅 往 吝 往 吉 小 貞 吉 大 貞 凶 泣 血, 都 是 處 理 患 難 的 指 示 可 見, 屯 卦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在 於 瞭 解 事 業 初 創 之 艱 險, 應 該 尋 求 人 才 來 幫 助 經 營 管 理 ( 二 ) 蒙 卦 48 : 啟 蒙 知 險, 養 正 聖 功 蒙 卦, 蒙 卦 的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坎 卦, 上 卦 為 艮 卦, 艮 為 山, 坎 為 水, 傳 統 稱 為 坎 下 艮 上, 山 水 蒙 蒙 是 蒙 昧 幼 稚 的 意 思 ; 也 有 啟 蒙 教 育 的 含 義 當 萬 物 生 成 以 後, 接 著 來 的 是 幼 稚 蒙 昧 的 時 期, 教 育 就 成 為 當 務 之 急 屯 卦 的 卦 形, 倒 轉 過 來 就 成 為 蒙 卦 這 種 相 互 對 稱 的 卦 形, 稱 49 作 覆 卦 或 綜 卦 50, 覆 卦 即 孔 穎 達 周 易 正 義 序 卦 傳 疏 中 所 言 : 二 二 相 耦, 非 覆 即 變 覆 者, 表 裏 視 之 遂 成 兩 卦, 屯 蒙 ; 需 訟 ; 師 比 之 類 是 也 變 者, 反 覆 唯 成 一 卦 則 變 以 對 之 乾 坤 ; 坎 離 ; 大 過 頤 ; 中 孚 小 過 之 類 是 也 51 具 有 彼 此 相 反 相 成 的 性 質, 指 其 體 現 了 事 物 在 陰 陽 二 氣 的 作 用 下, 產 生 發 展 遞 進 轉 化 的 過 程, 顯 示 出 相 承 相 受 的 連 續 性 和 發 展 變 化 的 階 段 性, 亦 含 有 物 極 必 反 周 而 復 始 之 意 義 本 卦, 下 卦 坎, 象 徵 水 險 ; 上 卦 艮, 是 山 的 形 象, 引 申 為 48 蒙 : 亨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初 筮 告, 再 三 瀆, 瀆 則 不 告 利 貞 彖 曰 : 蒙 以 養 正, 聖 功 也 49 孔 穎 達 認 為 六 十 四 卦 卦 序 之 排 列 具 有 二 二 相 耦, 非 覆 即 變 的 規 律, 覆 卦 指 相 鄰 二 卦 上 下 二 體 顛 倒 而 成 相 互 對 稱 的 卦 形, 如 屯 蒙 等 至 於 變 卦 則 指 陰 陽 相 反 之 卦, 如 坎 離 等 50 來 知 德 周 易 集 註 序 : 六 十 四 卦 其 中 有 錯 有 綜, 以 明 陰 陽 變 化 之 理 錯 者, 交 錯 對 待 之 名, 陽 左 而 陰 右, 陰 左 而 陽 右 也 綜 者, 高 低 織 綜 之 名, 陽 上 而 陰 下, 陰 下 而 陽 上 也 雖 六 十 四 卦 止 乾 坤 ; 坎 離 ; 大 過 頤 ; 中 孚 小 過 八 卦 相 錯, 其 餘 五 十 六 卦 皆 相 綜 而 為 二 十 八 卦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2 月,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經 部 26 易 類 本 ), 頁 3 51 正 義, 頁
172 16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止 的 作 用 所 以, 蒙 卦 的 卦 形, 是 山 下 有 險, 如 同 前 阻 於 山, 後 困 於 險, 不 知 所 從, 正 是 蒙 昧 的 象 徵 蒙 昧 必 有 困 惑, 能 解 惑 則 能 知 險 難, 所 以 為 求 解 惑 則 須 尋 求 開 導, 而 這 是 蒙 昧 者 須 要 具 備 主 體 的 自 覺, 才 能 主 動 尋 求 啟 蒙 蒙 卦, 亨 通 並 非 蒙 師 去 求 蒙 昧 的 者, 而 是 蒙 昧 的 者 主 動 來 尋 求 蒙 師 之 教 導 禮 記 曲 禮 亦 曰 : 禮, 聞 來 學, 不 聞 往 教 52 就 像 問 卜 一 般, 應 當 誠 心 誠 意 去 求 教 第 一 次 即 告 訴 他, 若 舉 一 隅 不 能 反 三 隅, 就 不 再 告 訴 他 啟 蒙 的 工 作, 原 則 上 必 須 動 機 純 正, 且 堅 持 到 底 ; 所 以 貞 才 有 利 彖 傳 進 一 步 說 明, 蒙 卦, 上 卦 為 艮, 艮 為 山 為 止, 下 卦 是 坎, 坎 為 險 山 下 有 險 之 象, 遇 險 而 止, 含 有 不 能 解 決 問 題 而 停 止 的 狀 況, 象 徵 蒙 昧 蒙 者 求 亨 通, 是 通 過 適 時 的 教 育 而 得 以 解 惑 不 是 我 去 尋 求 蒙 者, 而 是 蒙 者 來 尋 求 我, 這 是 因 為 他 有 問 道 之 志, 我 有 明 道 之 責, 所 以 說 心 志 相 應 啟 發 蒙 昧 可 以 培 養 正 道, 這 是 修 養 成 為 聖 人 的 功 業 蒙 卦 強 調 受 教 育 的 重 要, 而 坎 卦 的 習 險 之 道, 亦 在 說 明 化 險 之 道 的 重 要, 而 學 習 正 是 為 知 險 習 險 從 蒙 卦 的 大 象 傳 更 可 見 學 習 的 要 旨 在 德 性 實 踐, 亦 可 見 實 踐 坎 卦 卦 辭 有 孚, 維 心 亨, 行 有 尚 之 道, 蒙 大 象 傳 曰 : 山 下 出 泉, 蒙 ; 君 子 以 果 行 育 德 上 卦 艮 為 山, 下 卦 坎 為 泉, 山 下 流 出 清 泉, 象 徵 這 有 源 頭 的 活 水 雖 是 涓 涓 細 流, 但 是 有 機 會 匯 為 長 江 大 河, 潤 生 萬 物 猶 如 啟 發 蒙 昧, 童 蒙 雖 幼 稚 無 知, 但 卻 具 有 內 在 之 明 德, 若 啟 蒙 開 導 之, 將 能 明 明 德 甚 而 止 於 至 善 君 子 應 當 效 法 這 此 卦 的 精 神, 以 果 敢 的 行 動, 培 育 品 德 蒙 卦, 說 明 草 創 時 期, 因 秩 序 尚 未 建 立, 而 易 處 於 混 亂 蒙 昧 的 狀 況, 危 機 四 伏, 所 以 啟 發 民 智, 為 治 國 平 天 下 的 重 要 工 作 而 其 六 爻 所 言, 以 教 育 原 則 為 主, 首 重 培 養 自 覺 精 神, 潛 移 默 化, 得 因 材 施 教, 循 序 漸 進, 對 於 施 教 之 對 象 不 可 強 求, 即 教 導 啟 發 時 應 把 握 中 正 原 則 所 以, 蒙 卦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在 於 因 啟 蒙 而 能 知 險 習 險, 強 調 解 決 險 難 的 能 力 52 孔 穎 達 禮 記 正 義 (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81 年 1 月, 十 三 經 注 疏 禮 記 本 ), 頁 14
173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69 是 可 以 透 過 教 育 而 達 成 ( 三 ) 需 卦 53 : 需 待 濟 險, 守 正 待 時 需 卦, 需 卦 的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乾 卦, 上 卦 為 坎 卦, 坎 為 水, 乾 為 天, 傳 統 稱 坎 上 乾 下, 水 天 需 此 卦, 下 卦 乾 為 剛 健, 乃 自 強 不 息 之 德 ; 上 卦 坎 為 險 陷, 乃 險 阻 艱 難 之 象, 艱 險 在 前, 需 待 時 而 進, 意 思 是 雖 然 剛 健, 但 前 有 險 阻, 不 可 冒 然 前 進, 需 要 待 時, 等 待 機 會 而 命 名 為 需 具 有 主 觀 的 需 求 及 客 觀 的 期 待 的 意 思 需 卦 與 下 一 卦 訟 成 一 組, 兩 組 之 間 也 是 覆 的 關 係 需 卦, 此 卦 的 卦 形, 在 乾 的 前 方 有 坎 坎 象 徵 水, 不 容 易 步 行 涉 過 然 而, 由 於 乾 是 純 剛, 堅 強 有 力, 只 要 等 待, 有 信 心, 最 後 前 途 仍 然 光 明, 可 以 亨 通 ; 只 要 堅 守 純 正, 如 坎 卦 卦 辭 所 言 有 孚, 維 心 亨, 就 會 吉 祥, 能 夠 涉 水 渡 過 大 川 需 卦 是 承 上 卦 蒙 卦 而 來, 遭 遇 險 阻, 不 知 所 從, 是 蒙 昧 無 知 的 表 現 蒙 昧 者 所 待 是 果 行 育 德, 即 用 有 孚 以 育 其 德, 有 孚 即 有 信, 心 懷 誠 信 可 得 光 明 亨 通, 守 持 正 道 可 獲 吉 祥, 利 於 涉 越 大 川 險 阻, 前 往 會 成 功 彖 傳 進 一 步 說 明 需 卦 有 所 期 待, 譬 如 艱 難 險 阻 正 在 前 方, 剛 健 而 不 陷 入 險 境, 因 待 機 而 得 脫 出 困 窮, 即 闡 釋 當 草 創 時 期, 仍 動 盪 不 安, 危 機 四 伏, 往 往 狀 況 不 明, 或 面 臨 危 險, 必 須 等 待 時 機 的 原 則 等 待 需 要 恒 心 與 耐 心, 而 恒 心 與 耐 心 來 自 信 心, 信 心 源 自 純 正 的 有 孚 信 念 因 而, 在 不 得 不 等 待, 必 須 等 待 的 時 刻, 更 應 當 堅 定 信 心, 如 同 流 水 般 有 信, 以 恆 心 與 耐 心 等 待 有 利 時 機 的 來 臨 大 象 傳 曰 : 雲 上 於 天, 需 ; 君 子 以 飲 食 宴 樂 雲 上 於 天, 需 指 的 是 上 卦 坎 為 水, 為 雲, 下 卦 乾 為 天, 雲 氣 上 集 於 天, 醞 釀 降 雨, 象 徵 需 待 君 子 要 瞭 解 時 勢, 當 處 於 等 待 降 雨 之 時, 就 須 耐 心 等 待 以 平 常 心, 飲 食 宴 樂, 養 氣 待 時, 不 急 躁 冒 進, 待 時 機 成 熟 時 以 謀 求 更 大 的 發 展 53 需, 有 孚, 光 亨, 貞 吉 利 涉 大 川
174 17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需 卦 的 整 體 時 勢 尚 未 成 熟 而 須 要 等 待 故 彖 辭 說 : 需, 須 也 須 是 等 待 的 意 思 雜 卦 傳 曰 : 需, 不 進 也 不 進 指 等 待 條 件 成 熟, 並 非 不 發 展, 而 是 要 待 機 而 動, 此 乃 成 功 的 祕 訣 換 言 之, 坐 失 良 機, 卻 是 失 敗 的 根 源 其 六 爻 所 言, 即 需 待 出 險 之 道, 指 出 首 先 應 以 防 險 為 主, 需 於 郊 應 當 儘 可 能 遠 離 危 險, 以 策 安 全, 而 且 保 持 距 離, 才 能 夠 了 解 狀 況 小 有 言 應 該 忍 耐 時, 不 可 被 閒 言 動 搖, 不 可 急 躁 冒 進 致 寇 至 盲 目 妄 進, 將 自 己 招 禍 敬 慎 不 敗 愈 接 近 危 險, 愈 應 當 謹 慎 出 自 穴 當 陷 入 危 險 時, 不 可 逞 強, 應 當 冷 靜, 順 以 聽 運 用 柔 順 的 法 則, 因 應 變 化, 方 可 化 險 夷 以 中 正 即 使 處 在 安 全 中, 也 應 居 安 思 危, 把 握 中 正 的 原 則, 謹 慎 戒 備 總 之, 因 應 危 險 的 最 高 法 則 即 守 正 待 時 ( 四 ) 訟 卦 54 : 免 訟 防 險, 作 事 謀 始 訟 卦, 訟 卦 的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坎 卦, 上 卦 為 乾 卦, 傳 統 稱 作 坎 下 乾 上, 天 水 訟 這 一 卦 的 形 象, 與 需 卦 正 相 反, 相 互 是 覆 卦, 一 為 是 等, 一 為 是 爭, 交 互 作 用 訟 是 爭 論, 包 含 訴 訟 在 內 訟 卦 的 上 卦 乾 卦 義 為 剛 健 ; 下 卦 坎 卦 義 為 險 陷 臨 險 而 強 健, 容 易 爭 訟 訟 卦, 象 徵 爭 頌, 因 誠 信 被 受 到 窒 礙 而 心 有 惕 懼, 從 反 面 說 明 有 孚 的 重 要 性 若 持 中 不 偏 可 獲 吉 祥, 始 終 爭 訟 不 息 則 有 凶 險, 利 於 出 現 有 德 尊 位 之 大 人, 不 利 於 涉 越 大 川 巨 流 彖 傳 進 一 步 說 明 訟 卦, 其 上 卦 乾 是 剛, 下 卦 坎 是 險, 臨 險 而 剛 健, 因 而 能 爭 訟 卦 辭 有 孚 指 九 二 爻, 居 中 位, 象 徵 信 實 ; 但 與 上 卦 的 九 五, 同 為 陽 爻, 不 能 相 應 ; 而 致 孚 信 受 到 窒 塞, 心 有 惕 懼 另 外, 上 九 在 重 疊 三 個 陽 爻 的 最 上 層, 過 於 剛 強 為 達 到 目 的, 逞 強 爭 訟, 所 以, 最 後 是 凶 大 人 指 九 五 爻, 剛 健 中 正, 居 於 領 導 地 位 遇 到 公 正 的 大 人 裁 判 自 然 有 利 ; 但 要 如 涉 大 川 般 逞 強 冒 險, 則 不 利 以 卦 的 整 體 來 看, 剛 強 的 上 卦 乾, 在 險 陷 的 下 卦 坎 之 上, 有 踏 在 陷 阱 上 之 54 訟, 有 孚, 窒 惕, 中 吉, 終 凶 利 見 大 人, 不 利 涉 大 川
175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71 意, 若 能 不 自 以 為 信 實 而 逞 強, 反 而 能 戒 慎 恐 懼, 把 握 中 庸 的 原 則 行 動, 將 會 吉 祥 爭 訟, 本 來 就 不 是 上 策, 難 以 達 到 目 的, 最 好 還 是 不 要 發 生 訴 訟 ; 以 爭 訟 為 為 目 標, 容 易 產 生 凶 險 之 象 利 見 大 人, 是 指 要 崇 尚 中 正 不 利 涉 大 川 是 提 醒 小 心 墜 入 深 淵 大 象 傳 : 天 與 水 違 行, 訟 ; 君 子 以 作 事 謀 始 從 卦 象 上 看 來, 上 乾 下 坎, 乾 為 陽, 陽 氣 上 升, 坎 為 水, 水 性 下 注, 是 兩 性 乖 戾 之 徵, 有 爭 訟 之 象, 即 天 與 水 違 行 需 卦 是 水 蒸 發 到 天 上, 上 下 流 通 訟 卦 是 天 高 為 上, 水 流 向 下, 背 道 而 行, 象 徵 不 和 睦 而 爭 訟, 君 子 因 此 處 理 事 務 時, 先 考 慮 其 初 杜 絕 爭 訟 的 根 源, 如 孔 子 在 論 語 顏 淵 篇 所 言 : 聽 訟, 吾 猶 人 也, 必 也 使 無 訟 乎 訟 卦, 並 非 教 人 如 何 爭 訟, 因 爭 訟 為 凶 險 之 事, 故 以 誡 人 止 訟 免 爭 強 調 在 處 事 時, 人 際 或 公 司 間 相 互 競 爭, 難 免 產 生 爭 執, 不 可 自 以 為 得 理 而 逞 強, 引 起 爭 訟, 反 而 易 使 自 己 陷 入 泥 淖 應 當 自 我 修 省, 戒 慎 恐 懼, 把 握 中 正 的 原 則, 避 免 爭 訟, 即 謀 始 防 險 之 道 ( 五 ) 師 卦 55 : 行 險 而 順, 師 出 以 律 師 卦, 師 卦 的 卦 畫 組 合 是 下 卦 為 坎 卦, 上 卦 為 坤 卦, 坤 為 地, 坎 為 水, 所 以 傳 統 稱 作 坎 下 坤 上, 地 水 師 師 卦, 象 徵 兵 眾 征 役 之 事, 可 以 不 用, 卻 不 可 不 講, 本 卦 象, 既 然 是 眾 而 險, 故 其 所 論 皆 是 克 敵 致 勝 的 道 理 至 於 師 卦 的 六 爻 占 斷, 凶 多 吉 少, 強 調 兵 者 凶 器, 告 誡 用 兵 必 須 慎 重 彖 傳 進 一 步 說 明 師 卦, 有 聚 集 群 眾, 興 師 動 眾 之 義, 師 卦 主 要 闡 發 興 師 動 眾 出 兵 作 戰 之 道 貞 正 也, 用 兵 之 道 以 正 為 本 而 用 兵 的 原 則, 首 重 紀 律 嚴 明, 統 帥 必 須 剛 健 中 正 恩 威 並 重, 不 可 剛 愎 自 用 作 戰 應 以 安 全 為 首 要, 指 揮 權 必 須 統 一 小 人 不 能 重 用, 即 或 有 戰 功, 也 不 可 使 其 擁 有 政 治 權 力 大 象 傳 曰 : 地 中 有 水, 師 ; 君 子 以 容 民 畜 眾 坤 為 地, 坎 為 55 師 : 貞, 丈 人, 吉 無 咎
176 17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水, 坎 在 坤 下, 故 卦 象 是 地 中 有 水, 坤 地 載 物, 含 量 最 多 的 莫 過 於 水, 故 水 之 義 於 此 又 引 申 而 為 眾 象 曰 地 中 有 水, 不 曰 地 在 水 上, 或 水 在 地 下, 中 字 即 是 含 容 畜 養 之 義, 故 曰 容 民 畜 眾 師 卦 以 兵 眾 為 名, 說 明 用 兵 之 道 卦 辭 強 調 兩 項 原 則, 即 用 兵 的 前 提 在 中 正, 即 有 孚 以 剛 中 之 道 而 行, 則 可 以 濟 險 難 而 亨 通 也 而 出 師 勝 負 的 關 鍵 在 於 擇 將 人 選, 如 此 一 來, 雖 兵 凶 戰 危, 若 能 率 正 義 之 師, 亦 能 吉 而 無 咎 就 商 場 如 戰 場 而 言, 有 紀 律 的 團 隊, 加 上 經 驗 豐 富 的 經 營 人 才, 以 正 派 的 經 營 理 念 來 行 事, 即 使 面 臨 險 境, 亦 能 突 破 困 境 脫 穎 而 出 ( 六 ) 比 卦 56 : 比 輔 濟 險, 永 貞 無 咎 比 卦, 比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坤 卦, 上 卦 為 坎 卦, 坤 下 坎 上, 傳 統 稱 作 水 地 比 這 一 卦, 與 師 卦 上 下 卦 二 體 相 反, 彼 此 是 覆 卦, 戰 與 和, 相 互 為 用 本 卦 緊 承 師 卦 之 後, 戰 爭 之 起, 必 然 兵 荒 馬 亂, 而 此 時 正 是 帝 王 立 業, 志 士 建 功 的 機 會, 立 業 首 重 親 近 賢 者, 親 賢 是 親 比 之 義, 建 功 須 要 擇 主, 擇 主 是 比 輔 從 善 本 卦 卦 辭 統 論 求 親 比 者 與 被 親 比 者 所 應 選 擇 的 方 法 與 所 時 的 態 度, 若 所 托 非 人 則 生 凶 險 以 卦 形 來 說, 這 一 卦 的 主 體 是 九 五 九 五 陽 剛, 居 上 卦 至 尊 的 中 位, 陽 爻 陽 位, 剛 中 得 正, 即 如 坎 卦 卦 辭 所 言 有 孚, 維 心 亨, 上 下 又 有 五 個 陰 爻 追 隨, 象 徵 人 類 社 會 中, 群 眾 依 附 領 袖 的 形 象 彖 傳 進 一 步 說 明 比 卦, 比 此 相 親, 為 人 生 樂 事, 故 比 為 吉 道 在 政 治 上 來 親 比 者 便 是 輔 佐 者, 領 導 者 在 上, 在 下 者 皆 親 比, 即 下 皆 順 從 的 現 象 相 親 相 輔 的 原 則, 應 以 誠 信 為 本 發 自 內 心, 採 取 積 極 主 動 的 態 度, 如 同 坎 卦 卦 辭 有 孚, 維 心 亨, 行 有 尚 的 誠 信 且 積 極 行 動, 擇 善 依 附, 不 可 遲 疑, 因 來 遲 者, 無 所 容 納, 便 會 有 凶 險 不 過 比 輔 動 機 必 須 純 正, 對 於 親 近 的 對 象, 必 須 擇 善 固 執, 遠 惡 親 賢 應 具 當 寬 宏 無 私 的 胸 襟, 包 容 他 人 而 不 可 強 求 親 比 56 比 : 吉 原 筮 元 永 貞, 無 咎 不 寧 方 來, 後 夫 凶
177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73 大 象 傳 曰 : 地 上 有 水, 比 ; 先 王 以 建 萬 國, 親 諸 侯 比 卦, 地 上 有 水 之 象, 物 之 相 親 附 者 莫 過 於 水 之 於 土, 故 地 上 有 水 滲 透, 象 徵 輔 助 互 親, 親 善 幫 助 而 地 上 有 水 亦 有 四 散 分 瀉 之 象, 喻 明 君 在 上, 恩 澤 廣 被, 所 以 建 立 萬 國 以 親 百 姓, 廣 封 諸 侯 以 親 功 臣 比 卦, 闡 釋 上 下 彼 此 間 親 密 比 輔 之 道 親 比 之 道 的 原 則, 首 先 是 選 擇 的 對 象 必 須 慎 重, 其 次 是 應 以 正 道 比 輔 於 有 德 尊 者 而 能 同 德 相 應, 最 後 親 比 之 時, 宜 速 不 宜 遲 所 以, 不 論 親 比 於 人 或 被 人 親 比, 皆 應 守 持 正 道, 才 能 不 失 比 道, 而 生 凶 險 ( 七 ) 蹇 卦 57 : 見 險 知 止, 反 身 修 德 蹇 卦, 蹇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艮 卦, 上 卦 為 坎 卦, 坎 下 艮 上, 傳 統 稱 作 水 山 蹇 坎 義 為 險, 艮 義 為 止, 坎 在 外 卦 有 險 在 前 之 義, 艮 在 內 卦 有 止 足 於 後 之 義, 即 遇 險 而 停 止 前 進 蹇 原 義 是 跛 足, 引 伸 為 不 利 於 行 這 一 卦, 下 卦 艮 是 山 止, 上 卦 坎 是 水 是 險, 山 高 水 深, 又 前 面 有 險, 不 利 於 前 行, 則 暫 停 不 前, 不 過 若 從 其 爻 辭 看 來 多 往 來 之 辭, 所 以 雖 不 利 於 行, 但 本 卦 並 非 教 人 知 難 而 退, 而 是 教 人 拯 濟 艱 難, 通 過 險 阻 的 道 理 屯 卦 因 動 而 生 難, 蹇 卦 因 止 而 發 現 難, 兩 者 含 意 不 同 蹇 是 難 的 意 思 險 難 在 前 其 上 卦 坎 卦 為 險, 坎 的 外 表 是 險 難, 坎 的 內 含 是 才 智, 蹇 的 卦 形 是 止 於 險, 含 義 則 是 通 過 險 所 以 預 知 險 難 而 能 暫 停 不 前, 是 須 要 明 智 的 思 慮, 如 以 地 形 為 例, 坎 險 當 前, 要 通 過 這 險 難, 就 得 度 量 地 勢, 往 西 南 有 利, 西 南 為 坤 卦 方 位, 坤 為 地 象 徵 順 利, 是 前 往 取 得 適 當 中 位 ; 東 北 不 利, 東 北 為 艮 位, 艮 為 山 有 道 路 困 阻 之 象 此 外, 突 破 險 阻, 克 服 困 難, 需 要 有 德 居 尊 位 者 的 協 助, 幸 而 九 五 剛 健 中 正, 象 徵 有 德 居 尊 位 者, 而 且 必 須 守 持 正 道, 才 能 脫 險 蹇 卦 的 時 勢 功 用 是 很 重 大 的 大 象 傳 曰 : 山 上 有 水, 蹇 ; 君 子 以 反 身 修 德 本 卦 坎 在 艮 上, 57 蹇 : 利 西 南, 不 利 東 北 ; 利 見 大 人, 貞 吉
178 17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是 水 在 山 上 之 象, 山 勢 險 再 有 水 阻 其 上, 難 以 行 走 之 象 但 水 性 向 下, 若 能 疏 導 這 山 上 之 水, 使 之 返 川, 險 阻 自 可 消 除 所 以 君 子 應 利 用 此 蹇 難 來 自 我 反 省, 進 德 修 身 蹇 卦, 其 卦 義 為 艱 難 險 阻, 其 主 題 則 是 蹇 之 時 用, 即 如 何 審 時 度 勢, 採 取 明 智 的 決 策 以 克 服 艱 難 險 阻 在 卦 辭 中 提 出 了 濟 蹇 之 道, 首 先 須 進 退 合 宜, 可 進 則 進, 當 退 則 退 其 次, 有 德 尊 者 是 濟 蹇 的 主 導 因 素, 須 聚 合 各 方 力 量 以 脫 險 最 後 必 須 修 身 自 省, 言 行 不 違 正 道 所 以 堅 持 正 道, 則 得 道 多 助, 才 能 感 召 同 志, 結 合 賢 能, 才 能 轉 危 為 安 卦 中 六 爻 即 以 此 三 方 面 意 義, 展 現 處 於 不 同 環 境 與 地 位 時 的 濟 蹇 之 法 如 初 六 爻 往 蹇 來 譽 當 面 對 危 險 宜 待 時 機 且 應 用 柔, 不 宜 用 剛 六 二 爻 王 臣 蹇 蹇 應 當 積 極 謀 求 對 策, 不 可 退 縮 九 三 爻 往 蹇 來 反 應 當 反 省, 堅 持 正 義 六 四 爻 往 蹇 來 連 應 當 充 分 了 解 狀 況, 聚 集 量 力, 當 然 不 能 輕 率 冒 險 九 五 爻 大 蹇 朋 來 一 旦 陷 入 危 險, 必 須 冒 險 犯 難 時, 也 應 當 結 合 同 志, 增 強 力 量, 惟 有 奮 不 顧 身 的 彼 此 相 助 才 能 脫 險 上 六 爻 往 蹇 來 碩, 利 見 大 人, 可 見 除 自 身 修 養 外, 有 德 尊 者 的 協 助 亦 是 濟 蹇 的 重 要 因 素 ( 八 ) 解 卦 58 : 舒 解 險 難, 赦 過 宥 罪 解 卦, 解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坎 卦, 上 卦 為 震 卦, 坎 下 震 上, 傳 統 稱 作 雷 水 解 解 卦, 是 與 蹇 卦 形 象 上 下 相 反 的 覆 卦, 困 難 必 須 解 除, 但 解 除 後 又 容 易 耽 於 安 樂, 產 生 困 難, 難 與 解 相 反 相 成 序 卦 傳 說 : 物 不 可 以 終 難, 故 受 之 以 解 ; 解 者 緩 也 意 思 是 事 物 不 可 能 一 直 險 難, 所 以 在 表 示 險 難 的 蹇 卦 之 後 接 著 是 解 卦 意 思 是 險 難 緩 解 這 一 卦, 內 卦 坎 為 水 為 險, 外 卦 震 為 雷 為 動, 以 行 動 走 出 險 境, 使 困 難 解 除 ; 所 以, 命 名 為 解 解 卦, 有 險 難 而 動, 動 而 脫 離 險 難 解 卦 西 南 方 有 利, 因 西 南 方 為 坤 卦 方 位, 坤 為 地 為 柔 順 義, 亦 即 解 除 困 難, 應 當 用 柔 西 南 的 坤 是 地, 大 地 平 坦 寧 靜 ; 前 往 可 以 得 58 解 : 利 西 南, 無 所 往, 其 來 復 吉 有 攸 往, 夙 吉
179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75 到 群 眾 沒 有 危 難 就 無 須 前 往 舒 解, 返 回 安 居 可 獲 吉 祥, 如 此 即 可 合 宜 適 中 出 現 危 難 要 有 所 前 往, 及 早 前 去 可 獲 吉 祥, 說 明 前 往 解 難 必 能 建 功 天 地 舒 解 於 是 雷 雨 興 起, 雷 雨 交 作, 陰 陽 和 暢, 百 果 草 木 的 種 子 都 破 殼 而 出, 可 見 舒 解 的 時 勢 非 常 重 要 大 象 傳 曰 : 雷 雨 作, 解 ; 君 子 以 赦 過 宥 罪 震 為 雷, 坎 為 水, 雷 動 而 雨 降, 故 卦 象 為 雷 雨 作 天 以 雷 雨 解 散 閉 塞 之 狀 發 有 舒 解 之 象 君 子 為 政 從 中 得 到 啟 示, 當 險 難 既 平 後, 應 赦 免 誤 陷 法 令 的 百 姓, 使 其 有 自 新 的 機 會 解 卦, 闡 釋 解 除 困 難 的 法 則 發 生 困 難, 就 應 當 設 法 解 除 卦 辭 以 利 西 南 為 喻, 說 明 解 除 困 難 原 則 上 應 當 採 用 柔 和 平 易 的 方 法, 才 能 得 到 群 眾 的 支 持 ; 而 且 以 早 去 速 解 為 吉, 應 當 快 速, 立 即 恢 復 平 靜, 以 免 擾 民 而 其 六 爻 以 清 除 小 人 排 解 內 患 為 展 示 解 難 過 程 的 具 體 情 況, 即 解 難 的 當 務 以 治 國 而 言, 應 退 小 人 以 進 君 子 小 人 勢 消, 然 君 子 勢 長, 才 能 得 到 正 義 力 量 的 信 任 與 支 持, 消 除 險 難 ( 九 ) 困 卦 59 : 處 險 以 道, 致 命 遂 志 困 卦, 困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坎 卦, 上 卦 為 兌 卦, 坎 下 兌 上, 傳 統 稱 作 澤 水 困 困 是 窮 困, 進 退 不 得 的 時 刻 此 卦, 下 卦 坎 陰 多 陽 少, 是 陽 卦 ; 上 卦 兌, 陽 多 陰 少, 是 陰 卦, 以 上 下 二 體 而 言 有 陰 卦 掩 蔽 陽 卦 之 象 又, 九 二 的 陽 爻, 被 初 六 六 三 的 陰 爻 掩 蔽 ; 九 三 九 四 的 陽 爻, 也 被 上 六 的 陰 爻 掩 蔽, 亦 象 徵 君 子 被 小 人 壓 抑 侵 擾, 所 以 稱 作 困 卦 困 卦, 下 卦 坎 為 險, 上 卦 兌 為 悅, 象 徵 在 險 難 中 保 持 喜 悅, 處 在 困 境 而 不 失 其 所 守 雖 陷 身 於 窮 困 之 中, 仍 能 自 得 其 樂, 必 然 是 能 堅 守 自 己 的 原 則, 貫 徹 自 己 的 理 想, 所 以 終 可 通 達, 以 忍 辱 來 立 功 像 這 樣 處 於 困 窮 而 能 堅 守 正 道 者, 惟 有 德 者, 才 能 做 到 ; 因 而 沒 有 災 難 不 過, 雖 然 能 夠 安 於 窮 困, 堅 守 原 則, 但 因 被 小 人 掩 蔽, 說 話 沒 人 相 信, 59 困 : 亨, 貞, 大 人 吉, 無 咎, 有 言 不 信
180 17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是 因 為 徒 以 口 說 無 法 脫 困, 此 時 應 當 隱 忍, 保 持 沈 默, 以 行 動 來 突 圍 大 象 傳 曰 : 澤 無 水, 困 ; 君 子 以 致 命 遂 志 困 卦, 兌 為 澤, 坎 為 水, 本 卦 坎 在 兌 下, 是 水 在 澤 下 之 象, 即 河 澤 無 水 澤 中 無 水 無 法 濟 物, 君 子 以 濟 物 為 志, 不 能 行 其 志, 便 是 困 窮 但 君 子 當 此 困 窮 之 時 寧 可 捨 棄 生 命 也 要 時 現 崇 高 的 志 向, 以 捨 生 取 義 來 立 德 朱 熹 於 周 易 本 義 中 提 到 三 陳 九 卦 60 以 明 處 憂 患 之 道 61, 其 中 有 關 困 卦 者, 困, 德 之 辨 也 象 徵 遭 困 守 操, 即 困 以 自 驗 其 力 62 而 困, 窮 而 通 教 人 在 困 窮 時 守 正 求 得 亨 通, 而 困 以 寡 怨 即 困 卦 的 道 理 可 用 於 處 困 守 操 而 不 怨 天 尤 人 困 卦, 說 明 應 對 困 窮 的 原 則 困 卦 的 前 一 卦 為 升 卦, 有 昇 進 到 極 度 將 陷 於 窮 困 險 境 之 義, 由 此 可 見 周 易 物 極 必 反, 循 環 反 復 的 陰 陽 相 互 消 長 當 陷 入 窮 困 險 境 時, 常 人 往 往 難 以 忍 受, 只 有 具 君 子 之 品 格 者 能 明 智 且 堅 持 原 則, 極 端 隱 忍, 而 不 浮 躁 即 處 於 困 苦 窮 厄 之 際, 更 能 檢 驗 人 的 品 格 處 於 過 度 衰 弱, 固 然 易 陷 入 窮 困 險 境 如 初 六 的 入 于 幽 谷, 但 過 度 富 強, 同 樣 的 也 會 陷 入 窮 困, 如 九 二 的 困 於 酒 食, 反 而 應 有 憂 患 意 識 而 時 時 警 惕 六 三 困 非 其 所, 名 必 辱 ; 據 非 其 地, 身 必 危, 繫 辭 傳 下 五 章 曰 : 既 辱 且 危, 死 期 將 至, 可 見 其 凶 險 至 於 解 除 窮 困, 必 須 審 慎, 如 九 四 所 言 來 徐 徐, 正 如 坎 卦 所 言 從 小 事 慢 慢 突 破, 不 可 操 之 過 急 九 五 言 困 于 赤 紱, 乃 徐 有 說 說 明 當 處 窮 困 時 反 而 能 促 使 惕 勵 奮 發, 至 於 上 六 困 于 葛 藟, 處 於 困 極 將 通 之 時, 容 易 迷 失, 甚 為 凶 險, 但 若 能 即 早 悔 悟 亦 能 脫 困 獲 吉 可 見 處 困 之 道 陰 陽 有 別, 因 人 而 異 人 生 難 免 處 於 窮 困 之 境, 但 必 須 堅 持 剛 毅 中 正 的 原 則, 才 能 經 得 起 考 驗 而 志 不 窮 60 繫 辭 傳 下 七 章 曰 : 易 之 興 也, 其 於 中 古 乎? 作 易 者, 其 有 憂 患 乎? 是 故 履, 德 之 基 也 ; 謙, 德 之 柄 也 ; 復, 德 之 本 也 ; 恆, 德 之 固 也 ; 損, 德 之 脩 也 ; 益, 德 之 裕 也 ; 困, 德 之 辨 也 ; 井, 德 之 地 也 ; 巽, 德 之 制 也 履 和 而 至, 謙 尊 而 光, 復 小 而 辨 於 物, 恆 雜 而 不 厭, 損 先 難 而 後 易, 益 長 裕 而 不 設, 困 窮 而 通, 井 居 其 所 而 遷, 巽 稱 而 隱 履 以 和 行, 謙 以 制 澧, 復 以 自 知, 恆 以 一 德, 損 以 遠 害, 益 以 興 利, 困 以 寡 怨, 井 以 辨 義, 巽 以 行 權 此 三 陳 九 卦 以 明 處 憂 患 之 道 61 周 易 本 義, 頁 周 易 本 義, 頁 440
181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77 ( 十 ) 井 卦 63 : 井 養 濟 險, 勞 民 勸 相 井 卦, 井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巽 卦, 上 卦 為 坎 卦, 巽 下 坎 上, 傳 統 稱 作 水 風 井 井 即 水 井, 以 物 取 象, 象 徵 君 子 品 德 朱 熹 於 周 易 本 義 中 提 到 三 陳 九 卦 以 明 處 憂 患 之 道, 其 中 有 關 井 卦 者, 繫 辭 傳 下 七 章 曰 : 井, 德 之 地 也 井, 居 其 所 而 遷 井 以 辨 義 象 徵 井 養 不 窮, 是 居 所 道 德 的 場 所, 且 能 廣 為 遷 施 惠 澤 不 動 而 及 物, 64 井 卦 的 道 理 可 以 用 於 廣 養 萬 物 而 明 辨 道 義 所 以 井 作 為 具 體 的 物 象, 兼 有 體 與 用 二 方 面, 其 无 喪 无 得 的 源 頭 活 水 即 井 的 恆 常 本 體 德 之 地, 養 而 不 窮 是 其 滋 養 作 用 能 廣 養 萬 物 井 卦, 上 卦 坎 為 水, 下 卦 巽 為 入, 水 桶 進 入 於 井 中 汲 水, 進 入 水 下 而 向 上 提 水, 所 以 象 徵 取 用 井 中 之 水 井 水 養 育 人 而 永 不 窮 竭 村 邑 改 遷, 井 並 不 改 遷, 喻 聖 賢 之 恆 德 不 隨 環 境 改 變, 且 能 儲 井 水 以 養 人 人 們 來 來 往 往 汲 水, 而 井 水 則 依 然 潔 淨 不 變, 不 因 被 汲 取 而 喪 失, 不 盈 不 竭, 喻 間 堅 守 恆 德 大 公 無 私 的 君 子 形 象 但 若 不 汲 取 則 無 法 獲 得 井 水, 喻 聖 賢 雖 有 濟 世 之 志 但 若 無 擢 用, 則 難 以 達 勞 民 勸 相 之 功 或 於 汲 水 途 中 產 生 阻 擾, 打 翻 瓦 瓶, 是 為 凶 險, 喻 修 德 惠 人 也 應 善 始 善 終, 不 可 功 虧 一 簣 可 見 任 用 賢 者 的 道 理 是 不 變 的, 人 事 管 道 應 暢 通 無 阻, 才 能 經 世 濟 民 大 象 傳 曰 : 木 上 有 水, 井 ; 君 子 以 勞 民 勸 相 巽 為 木, 坎 為 水, 其 象 為 木 上 有 水, 象 徵 井 卦 君 子 從 中 得 到 啟 示, 效 法 井 養 之 德, 努 力 為 庶 民 操 勞, 勸 勉 百 姓 互 相 幫 助 井 卦, 說 明 用 賢 的 道 理 處 於 困 境 時, 若 有 相 助 之 力, 則 較 能 脫 困 井 卦 強 調 為 解 困 卦 之 危, 須 起 用 賢 能, 且 效 法 井 卦 六 爻 辭 之 修 身 與 養 人 之 義 當 有 汔 至 亦 未 繘 井 甚 或 羸 其 瓶 時, 象 徵 人 事 管 理 阻 塞, 以 致 不 能 任 用 賢 人 ;, 當 政 者 應 引 以 為 誡, 且 必 須 時 刻 留 意 發 掘 人 才, 以 為 國 用 至 於 賢 者, 亦 應 如 井 卦 六 爻 所 示 誠 心 誠 意, 不 斷 進 修, 充 實 力 量, 以 貢 獻 所 學 而 不 會 被 淘 汰 63 井 : 改 邑 不 改 井, 无 喪 无 得, 往 來 井 井 汔 至, 亦 未 繘 井, 羸 其 瓶, 凶 64 周 易 本 義, 頁 441
182 17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 十 一 ) 渙 卦 65 : 剛 中 濟 險, 濟 險 有 具 渙 卦, 渙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坎 卦, 上 卦 為 巽 卦, 坎 下 巽 上, 傳 統 稱 作 風 水 渙 此 卦, 下 卦 坎 為 水, 上 卦 巽 為 風, 風 吹 水 上, 形 成 水 波 離 散 的 現 象, 所 以 稱 作 渙 卦, 象 徵 渙 散 當 風 愈 大, 波 濤 愈 猛, 而 驚 風 駭 浪, 是 最 危 險 的 行 程, 風 險 很 大 而 遇 到 風 險, 化 解 風 險 使 為 平 安, 便 是 解 救 災 難 中 的 人, 以 利 涉 大 川 為 喻, 借 木 舟 渡 河 而 化 險 為 夷, 說 明 平 險 必 須 得 其 平 險 之 法 渙 卦 亨 通, 剛 爻 下 來 而 不 窮 困, 指 九 二 剛 爻 得 中 柔 爻 得 到 適 當 的 位 置 與 上 面 的 剛 爻 和 同, 指 六 三 與 六 四, 兩 個 陰 爻 同 心 同 德, 所 以 亨 通 以 君 王 到 宗 廟 祈 禱 為 喻, 說 明 當 天 下 離 散 時, 君 王 應 以 至 誠 之 心 守 持 正 道, 使 人 民 看 到 君 王 的 誠 意, 而 受 感 化, 再 重 新 聚 結, 如 同 乘 著 木 舟 有 濟 渡 之 功 有 利 於 冒 險 犯 難, 也 有 挽 救 渙 散 的 含 意 大 象 傳 曰 : 風 行 水 上, 渙 ; 先 王 以 享 于 帝 立 廟 風 吹 在 水 面 上, 激 起 漣 漪 向 四 方 散 去, 這 種 景 象 為 渙 散 先 王 從 中 得 到 啟 示, 當 功 業 已 成, 以 享 祭 天 帝, 設 立 宗 廟 的 方 式, 以 凝 聚 渙 散 之 人 心 渙 卦, 所 謂 渙 散, 是 從 看 似 對 立 矛 盾 的 角 度 揭 示 聚 與 散 互 為 依 存 的 關 係, 來 說 明 挽 救 渙 散 的 原 則 從 六 爻 觀 之, 可 見 處 渙 之 道, 是 立 足 於 散 而 不 亂, 如 六 四 所 言 渙 其 群, 元 吉 渙 卦 的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在 於 提 醒 當 處 於 豐 盛 安 逸 的 環 境, 人 心 容 易 渙 散, 以 致 離 心 離 德, 重 私 利 而 忘 公 益, 必 須 及 時 拯 濟 如 九 五 所 言 渙 其 群 抑 制 私 利, 革 除 弊 端, 為 公 眾 造 福 ( 十 二 ) 節 卦 66 : 節 制 濟 險, 制 度 議 德 節 卦, 節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兌 卦, 上 卦 為 坎 卦, 兌 下 坎 上, 傳 統 稱 作 水 澤 節 此 卦, 下 卦 兌 為 澤, 上 卦 坎 為 水, 水 流 入 澤 中, 過 度 就 會 溢 出, 應 加 以 節 制 ; 所 以 稱 作 節 卦 本 卦 初 二 兩 爻 都 是 陽 渙 : 亨 王 假 有 廟, 利 涉 大 川, 利 貞 節 : 亨 苦 節 不 可 貞
183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79 爻, 有 過 剛 之 嫌, 故 其 上 之 三 四 兩 陰 爻 為 其 節 制, 九 五 為 陽 爻, 其 上 六 為 陰 爻 以 節 制 之, 調 適 之, 是 節 制 的 形 象 節 制 是 美 德, 因 而 亨 通 ; 但 節 制 如 果 過 度, 反 而 會 造 成 失 傷 害, 不 論 過 度 的 節 約, 或 過 分 狹 窄 的 節 操, 都 是 如 此 所 以 這 種 過 度 的 苦 節, 不 可 以 當 作 常 則, 所 以 節 制 之 道 以 中 正 為 適 宜 節 卦 亨 通, 是 因 剛 爻 與 柔 爻 區 分 而 陽 剛 獲 得 中 道 主 持 節 制, 即 如 坎 卦 卦 辭 所 言 : 有 孚, 維 心 亨 以 剛 中 之 道 而 行, 則 可 以 濟 險 難 而 亨 通 也 但 不 可 過 份 節 制 而 感 到 苦 澀, 應 守 持 正 道, 若 不 如 此 節 制 之 道 將 至 窮 困 內 心 有 所 堅 持 以 欣 悅 的 態 度 去 涉 險, 居 位 妥 當 且 自 覺 有 所 節 制, 處 中 守 正 行 事 必 將 通 暢 大 象 傳 曰 : 澤 上 有 水, 節 ; 君 子 以 制 數 度, 議 德 行 兌 為 澤, 坎 為 水, 卦 象 坎 上 擇 水 下, 是 澤 上 有 水 之 象 澤 能 儲 水, 亦 能 節 制 水, 因 澤 的 容 量 有 限, 當 水 超 過 限 度, 必 然 氾 濫 君 子 從 中 得 到 啟 示, 要 制 定 法 度 以 為 準 則, 詳 議 道 德 行 為 任 用 得 宜 節 卦, 闡 釋 節 制 的 原 則, 其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在 於 適 當 的 節 制, 往 往 是 解 除 困 境 使 事 物 順 利 發 展 的 要 素 之 一 而 節 卦 集 中 說 明 節 制 應 持 正 適 中 的 道 理, 故 卦 辭 言 節, 亨 節 制 可 致 亨 通, 又 戒 苦 節 就 六 爻 辭 言 之, 節 制 是 美 德, 盲 目 突 進, 就 有 危 險 ; 欲 望 無 窮, 難 以 滿 足 亦 須 節 制, 使 其 不 踰 越 常 規 但 節 制 過 與 不 及, 都 將 造 成 傷 害, 必 須 恰 如 其 分 節 制 應 順 其 自 然, 不 可 勉 強, 如 六 四 安 節 以 九 五 甘 節 而 言, 應 以 中 正 的 德 性, 以 身 作 則, 必 然 令 人 樂 於 接 受 如 果 矯 枉 過 正, 如 上 六 苦 節, 極 端 節 制, 不 論 節 約 或 節 操, 都 將 令 人 痛 苦, 難 以 貫 徹, 反 而 造 成 反 效 果 ( 十 三 ) 既 濟 卦 67 : 思 患 防 險, 守 成 艱 難 既 濟 卦, 既 濟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離 卦, 上 卦 為 坎 卦, 離 下 坎 上, 離 為 火, 坎 為 水, 傳 統 稱 作 水 火 既 濟 由 卦 形 來 看, 陽 爻 都 在 奇 67 既 濟 : 亨, 小 利 貞, 初 吉 終 亂
184 18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數 位 置, 陰 爻 都 在 偶 數 位 置, 居 位 全 部 得 正, 形 象 最 完 整, 象 徵 成 功, 稱 作 既 濟 卦 然 而, 造 物 的 微 妙, 正 在 於 此, 陰 陽 錯 綜 複 雜, 才 能 產 生 變 化, 生 生 不 息 ; 過 於 完 整, 反 而 僵 化, 以 致 喪 失 積 極 奮 發 的 活 力, 失 去 作 為, 祇 有 小 事, 勉 強 還 能 亨 通 凡 事 在 成 功 之 後, 跟 著 來 的, 必 然 是 趨 向 沒 落, 所 以, 必 須 堅 守 正 道, 如 坎 卦 卦 辭 所 言 : 有 孚, 維 心 亨, 以 剛 中 之 道 而 行, 則 可 以 濟 險 難 而 亨 通 也 繼 續 奮 發 努 力, 才 能 有 利 當 作 功 來 臨, 一 切 顯 得 吉 祥 ; 然 而, 物 極 必 反, 終 久 又 將 陷 入 混 亂, 以 告 誡 守 成 的 艱 難, 闡 發 守 成 艱 難 之 道 既 濟 卦 亨 通, 是 小 的 方 面 亨 通 利 於 正 固, 是 剛 柔 爻 位 置 正 而 得 當 開 始 吉 祥, 是 柔 爻 取 得 中 位 當 發 展 至 極 限 易 導 致 混 亂 此 卦 的 卦 辭, 並 不 吉 祥, 其 六 爻 的 占 斷, 也 都 有 警 惕 的 語 氣 可 見 宇 宙 間 成 功 完 成 的 事 物, 也 愈 隱 藏 著 危 機 ; 由 這 一 卦, 就 可 以 看 出 周 易 陰 陽 相 生 互 為 消 長 的 含 義 大 象 傳 曰 : 水 在 火 上, 既 濟 ; 君 子 以 思 患 而 預 防 之 既 濟 卦 坎 水 在 上, 離 火 在 下, 是 水 在 火 上 之 象, 水 性 向 下, 火 性 向 上, 水 火 相 交, 二 氣 相 感, 大 功 告 成 又 如 水 在 火 上 煮 成 食 物, 象 徵 事 業 完 成 但 既 濟 之 極, 險 體 在 上, 需 思 患 預 防 君 子 從 中 得 到 啟 示, 要 思 慮 憂 患, 早 作 預 防 既 濟 卦 借 涉 水 已 竟 比 喻 事 已 成, 孔 穎 達 於 正 義 言 : 人 皆 不 能 居 安 思 危, 慎 終 如 始, 故 戒 以 今 日 既 濟 之 初, 雖 皆 獲 吉, 若 不 進 德 脩 業 至 於 終 極, 則 危 亂 及 之, 故 曰 初 吉 終 亂 也 以 初 吉 終 亂 來 告 誡 守 成 的 艱 難, 闡 發 守 成 艱 難 之 道 此 卦 既 濟, 已 經 功 成 名 就, 但 占 斷 卻 不 吉 祥 ; 可 見 周 易 之 含 意 極 為 深 長 成 功, 固 然 是 令 人 興 奮 的 時 刻 ; 但 物 極 必 反 的 法 則 性, 使 得 創 業 固 然 艱 難, 守 成 更 加 不 易 所 以 卦 中 六 爻 可 見 其 警 誡 之 義, 如 初 九 曳 輪 濡 尾 戒 之 勿 急 於 求 應 合 六 二 戒 喪 茀 勿 逐, 應 靜 以 俟 之 九 三 戒 小 人 勿 用, 六 四 終 日 戒, 四 位 多 懼 之 地, 上 體 坎 險, 過 中 生 變 故 戒 之, 而 九 五 有 東 鄰 殺 牛 之 戒, 上 六 更 以 濡 其 首 厲 喻 其 凶 險 天 地 之 道, 在 於 陰 陽 二 氣 推 演 變 化 無 窮, 始 能 生 生 不 息 物 極 必 反, 周 而 復 始, 具 彈 性 的 變 化 法
185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81 則, 能 使 事 物 之 發 展 無 窮 所 以, 當 既 濟 之 時 雖 萬 物 皆 成, 若 要 持 盈 保 泰, 得 知 禍 福 相 倚 之 道, 可 見 居 安 思 危 的 憂 患 意 識 是 非 常 的 重 要 ( 十 四 ) 未 濟 卦 68 : 慎 辨 濟 險, 初 亂 終 吉 未 濟 卦, 未 濟 卦 卦 畫 結 構 是 下 卦 為 坎 卦, 上 卦 為 離 卦, 坎 下 離 上, 傳 統 稱 作 火 水 未 濟 未 濟 卦, 與 既 濟 卦 是 上 下 卦 相 反 的 覆 卦, 也 是 陰 陽 爻 完 全 相 反 的 變 卦, 虧 而 盈, 滿 而 損, 完 成 為 未 完 成 的 終 結 ; 同 時, 也 是 另 一 次 未 完 成 的 開 始 ; 始 與 終, 相 互 交 錯 作 用 這 一 卦, 全 部 的 爻 都 不 正, 意 味 著 未 完 成 在 形 象 上, 極 端 惡 劣, 陰 陽 各 爻 失 位, 有 未 濟 之 徵 然 而, 正 因 為 陰 陽 各 爻 都 不 在 正 當 的 位 置, 象 徵 變 化 正 在 醞 釀 中, 使 未 來 產 生 希 望, 爻 辭 也 比 既 濟 卦 吉 祥 未 濟 卦 亨 通, 是 柔 順 取 得 中 位 指 六 二 而 言 以 小 狐 狸 渡 水 為 喻, 是 還 未 遊 出 水 中, 未 能 出 險 濕 了 尾 巴, 無 所 利, 若 不 能 繼 續 遊 到 岸 邊, 其 志 可 嘉 但 又 有 何 用, 反 之 若 能 堅 持 到 底, 雖 然 六 爻 位 置 不 當, 但 剛 柔 相 應, 終 必 獲 濟 大 象 傳 曰 : 火 在 水 上, 未 濟 ; 君 子 以 慎 辨 物 居 方 未 濟 卦, 火 在 水 的 上 之 象, 火 在 水 上, 二 氣 不 相 交, 事 尚 未 成 功, 尚 未 終 結, 而 未 成, 為 未 濟 卦 水 火 錯 置 則 無 法 烹 煮 食 物, 象 徵 事 未 成 君 子 從 中 得 到 啟 示, 慎 重 分 辨 物 類, 使 它 們 各 居 適 當 之 處 所 既 濟 卦, 是 初 吉 終 亂 ; 未 濟 卦, 則 有 初 亂 終 吉 的 趨 勢 周 易 六 十 四 卦 三 百 八 十 四 爻, 至 此 為 終, 似 乎 是 說 明 易 者, 變 也 之 道, 可 見 易 簡 變 易 不 易 的 原 理 即 宇 宙 萬 象 在 無 盡 無 窮 中 變 化 演 進 當 六 十 三 卦 既 濟 喻 事 已 成 的 成 功, 似 為 終 極 的 完 成, 但 天 下 間 的 所 有, 不 可 能 永 遠 圓 滿, 就 此 終 止, 故 以 未 濟 卦 為 可 能 另 有 發 展 的 事 未 成 為 喻 可 見 人 間 事 始 終 在 醞 釀 中, 由 虧 而 盈, 由 滿 而 損, 物 極 必 反, 反 復 循 環 可 見 事 物 的 成 敗, 是 隨 時 可 能 轉 化 的, 所 以 當 事 未 成 時, 若 68 未 濟 : 亨, 小 狐 汔 濟, 濡 其 尾, 無 攸 利
186 18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能 審 慎 進 取, 則 未 濟 之 中 必 有 可 濟 之 理, 使 未 來 永 遠 充 滿 光 明 與 希 望 當 接 近 成 功 邊 緣, 最 是 危 機 四 伏, 艱 苦 的 關 鍵 時 刻, 從 卦 中 六 爻 所 示, 可 見 其 慎 始 慎 終 以 行 動 向 既 濟 轉 化 如 何 轉 危 為 安, 當 然 要 有 九 二 的 中 以 行 正 六 五 的 有 孚, 來 堅 守 正 道, 並 把 握 中 正 原 則, 剛 柔 並 濟, 慎 始 慎 終 從 這 十 四 卦 之 上 下 二 體 所 組 成 之 單 卦, 具 有 坎 卦 卦 體 者, 在 彖 傳 的 說 明 中 多 可 見 其 坎 險 之 義, 而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常 具 坎 卦 卦 辭 所 言 之 有 孚, 維 心 亨 的 誠 信 剛 中 之 德, 與 行 有 尚 的 積 極 出 險 精 神 至 於, 卦 爻 辭 所 隱 含 之 義, 若 居 於 坎 體 者 其 設 戒 多 慎 始 謀 始 之 義 或 慎 始 慎 終 之 義, 可 見 習 險 之 道 首 重 防 險, 而 防 險 之 道 首 重 慎 始 綜 上 所 言, 列 表 說 明 之 : 坎 卦 與 經 卦 之 關 係 69 卦 名 彖 傳 彖 傳 卦 位 大 象 傳 象 徵 義 備 註 乾 卦 天 水 訟 上 剛 下 險 異 卦 相 重 天 與 水 違 爭 訟 君 子 以 作 險 而 健 剛 上 下 之 位 行 ( 天 在 事 謀 始 來 而 得 中 上, 水 性 下 也 尚 中 正 流 背 道 而 不 利 涉 大 行, 象 徵 不 川 ; 入 于 和 睦 而 爭 淵 也 訟 ) 水 天 需 險 在 前 也 異 卦 相 重 雲 上 於 天 需 待 君 子 以 飲 剛 建 而 不 前 後 之 位 ( 雲 氣 上 集 食 宴 樂 陷 利 涉 大 於 天 等 待 川, 往 有 功 降 雨, 象 徵 也 需 待 ) 坤 卦 地 水 師 剛 中 而 應 異 卦 相 重 地 中 有 水 兵 眾 行 險 而 順 平 列 之 位 ( 地 中 藏 聚 著 水 源, 象 徵 兵 眾 ) 君 子 以 容 民 畜 眾 69 參 考 高 亨 周 易 大 傳 今 注 (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1987 年 9 月 ), 頁 21
187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83 離 卦 水 地 比 以 剛 中 也 異 卦 相 重 地 上 有 水 比 輔 上 下 之 位 ( 地 上 布 滿 水, 水 與 地 相 親 無 間, 象 徵 親 密 比 輔 ) 火 水 未 濟 柔 得 中 也 異 卦 相 重 火 在 水 上 事 未 成 未 出 中 也 上 下 之 位 ( 火 在 水 上 不 續 終 也 難 以 煮 熟 食 物, 象 徵 事 未 成 ) 先 王 以 建 萬 國, 親 諸 侯 君 子 以 慎 辨 物 居 方 水 火 既 濟 柔 得 中 也 異 卦 相 重 水 在 火 上 事 已 成 上 下 之 位 ( 水 在 火 上 正 可 煮 熟 食 物, 象 徵 事 已 成 ) 君 子 以 思 患 而 豫 防 之 正 義 曰 : 水 在 火 上, 炊 爨 之 象, 飲 食 以 之 而 成, 性 命 以 之 而 濟, 故 曰 水 在 火 上, 既 濟 也 但 既 濟 之 道, 初 吉 終 亂, 故 君 子 思 其 後 患, 而 豫 防 之 震 卦 雷 水 解 險 以 動 動 異 卦 相 重 雷 雨 作 舒 解 而 免 乎 險 平 列 之 位 乃 得 中 也 往 有 功 也 解 之 時 大 ( 雷 雨 興 起, 險 難 舒 解, 象 徵 舒 解 ) 矣 哉 君 子 以 赦 過 宥 罪
188 18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水 雷 屯 動 乎 險 中 異 卦 相 重 雲 雷 ( 烏 初 生 君 子 以 經 大 亨 貞 平 列 之 位 雲 雷 響, 象 綸 徵 初 生 及 創 生 艱 難 ) 艮 卦 山 水 蒙 山 下 有 險 異 卦 相 重 山 下 出 泉 蒙 稚 君 子 以 果 險 而 止 以 上 下 之 位 ( 高 山 下 流 行 育 德 亨 行 時 中 出 泉 水, 象 也 以 剛 中 徵 漸 啟 蒙 也 稚 ) 水 山 蹇 險 在 前 也 異 卦 相 重 山 上 有 水 蹇 難 ( 行 走 君 子 以 反 見 險 而 能 前 後 之 位 止 往 得 中 也 蹇 之 時 用 大 矣 哉 ( 高 山 上 有 艱 難 ) 惡 水, 象 徵 蹇 難 ) 身 修 德 巽 卦 風 水 渙 利 涉 大 川 異 卦 相 重 風 行 水 上 渙 散 先 王 以 享 乘 木 有 功 上 下 之 ( 風 行 水 面 于 帝 立 廟 也 位 內 外 之 水 波 泛 位 起, 象 徵 渙 散 ) 水 風 井 巽 乎 水 而 異 卦 相 重 木 上 有 水 水 井 君 子 以 勞 上 水 乃 以 上 下 之 位 ( 如 同 木 桶 民 勸 相 剛 中 也 裝 水 從 下 汲 上, 象 徵 水 井 ) 兌 卦 澤 水 困 險 以 說 以 異 卦 相 重 澤 无 水 困 窮 君 子 以 致 剛 中 也 平 列 之 位 ( 澤 上 無 命 遂 志 水, 象 徵 困 窮 ) 水 澤 節 說 以 行 險 異 卦 相 重 澤 上 有 水 節 制 君 子 以 制 中 正 以 通 平 列 之 位 ( 澤 上 有 水 數 度, 議 德 築 堤 為 行 防, 象 徵 節 制 )
189 論 周易 習險解難 之道 185 上表以坎卦單和其它七卦單之上下二體居位為例 說明坎險所處之 位因位置之轉化 而產生之變化來對照之 觀其習險之道 序卦傳 主要是說明六十四卦排列順序之規律 前後相連之二卦 有上下卦象相反而相綜者 如屯卦與蒙卦等 亦有陰陽相錯又相綜者 如既濟卦與未濟卦等 在這十四卦中可見其相臨二卦之卦體相綜的情 形 及其意義的發展演變 如若是以 序卦傳 之排列觀之其習險之道 更加可見 周易 物極必反 反復循環之道的展現 以下以此十四卦為 例 序卦傳 言 有天地 然后萬物生焉 盈天地之間者 唯萬物 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 屯者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 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 物之穉也 物穉不可不養也 故受之以需 需者飲食之道也 飲 食必有訟 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眾起 故受之以師 師者眾也 眾必有所比 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 物不可以終過 故受之 以坎 坎者陷也 蹇者難也 物不可終難 故受之以解 解者 緩也 升而不已 必困 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 必反下 故 受之以井 說而后散之 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也 物不可以終 離 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 故受之以中孚 有過物者 必 濟 故受之既濟 物不可窮也 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序卦傳 所言 有了天地 然後萬物才能生出來 充滿天地之間 的是萬物 故在表示天地的乾坤兩卦之後接著是屯卦 屯是盈滿 物之 開始生的意思 屯 原義是草木萌芽於地 有生的開始的含義 草木萌 芽充滿生機 又有充滿 充實的意思 另外 草木萌芽的過程 相當艱 難 也有艱難 停止的意義 乾 為天 坤 為地 天地交會 萬物 開始生成 充滿於天地之間 因而 在乾 坤二卦之後 接著是這一卦 命名為 屯 象徵生的開始 充滿與艱難 在屯卦之後接者是蒙卦 因為萬物剛生長出來必然是幼稚蒙昧的 所以在表示始生的屯卦之後接著是蒙卦 而萬物在幼稚時期 不能不養 育 所以在表示萬物幼稚成長時期的蒙卦之後 接著是需卦 需是飲食
190 18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之 道 至 於 為 了 爭 取 食 物, 則 易 發 生 爭 訟, 所 以 在 表 示 飲 食 的 需 卦 之 後, 接 著 是 訟 卦 上 古 的 物 質 條 件 缺 乏, 飲 食 是 人 類 生 存 必 需 的 物 質 條 件, 如 果 不 能 滿 足 每 個 人 的 需 要, 就 會 產 生 爭 奪, 爭 奪 起 來 就 有 爭 訟 爭 訟 時 為 求 勝, 必 定 會 集 眾 人 之 力 而 相 爭, 故 在 訟 卦 之 後 接 著 是 師 卦 師 是 眾 的 意 思 師 亦 有 軍 隊 的 編 制 之 意, 故 有 軍 隊 的 意 思 軍 隊 用 以 作 戰, 故 師 有 戰 爭 的 意 思 戰 爭 給 人 們 帶 來 的 是 災 難, 故 有 憂 苦 的 意 思 雜 卦 傳 說 : 比 樂 師 憂 意 為, 比 卦 喜 樂, 師 卦 憂 苦 而 比 卦 接 著 師 卦 而 來, 師 卦 是 用 兵 作 戰, 有 天 下 合 久 必 分 之 意 反 之, 比 卦 是 從 戰 爭 中 走 向 統 一 比 是 親 比 的 意 思 比 的 本 義 是 互 相 靠 近, 比 相 親 相 輔, 具 擇 善 依 附 的 意 思 師 是 群 眾 群 眾 在 一 起 共 同 生 活, 必 須 相 親 相 愛, 互 助 合 作, 才 能 和 諧 圓 滿 ; 所 以, 在 師 卦 之 後, 接 著 是 比 卦 以 上 是 序 卦 傳 連 續 六 卦 相 承 續, 而 這 六 卦 正 好 都 有 坎 卦 的 單 卦 組 成, 所 以 洪 邁 容 齋 隨 筆 曰 : 易 乾 坤 二 卦 之 下, 繼 之 以 屯 蒙 需 訟 師 比 六 者 皆 有 坎, 聖 人 防 患 備 險 之 意 深 矣 70 由 此 亦 可 見 周 易 的 憂 患 意 識 之 深 切, 且 見 坎 之 時 用 大 矣 哉,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的 重 要 以 下 將 此 十 四 卦 之 覆 變 等 規 律 列 表 如 下 : 坎 卦 為 險 的 位 置 險 在 上 卦 險 在 下 卦 序 卦 之 變 覆 關 係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卦 名 水 雷 屯 山 水 蒙 覆 卦 初 創 艱 險, 啟 蒙 知 險 水 天 需 天 水 訟 覆 卦 需 待 濟 險, 免 訟 防 險 水 地 比 地 水 師 覆 卦 比 輔 濟 險, 行 險 而 順 水 山 蹇 雷 水 解 覆 卦 見 險 知 止, 舒 解 險 難 水 風 井 澤 水 困 覆 卦 處 險 以 道, 井 養 濟 險 水 澤 節 風 水 渙 覆 卦 節 制 濟 險, 剛 中 濟 險 水 火 既 濟 火 水 未 濟 覆 卦 且 變 卦 思 患 防 險, 慎 辨 濟 險 70 同 注 2
191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87 可 見, 坎 體 為 險, 象 徵 重 重 艱 難 險 阻, 謂 之 重 險 坎 為 水, 水 的 性 質 流 動 不 停, 只 有 當 盈 滿 時 才 會 停 止 流 動 以 水 為 象 的 坎 卦 有 孚, 維 心 亨, 行 有 尚 具 恆 久 流 動 之 象 不 畏 艱 難 險 阻 仍 勇 往 直 前, 從 不 改 變 流 水 的 本 性, 所 以 說 水 流 而 不 盈,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坎 卦 要 義 正 是 喻 示 謹 慎 行 險 的 道 理, 卦 辭 主 於 內 心 誠 信 且 態 度 勤 勉, 說 明 面 臨 重 重 險 陷 之 際, 只 要 不 失 誠 信, 就 能 內 心 亨 通, 積 極 前 行 可 獲 嘉 尚, 如 此 就 能 習 險 解 難 而 綜 觀 周 易 六 十 四 卦 中, 以 坎 險 為 體 之 卦 均 隱 含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若 能 察 覺 險 難 產 生 之 原 因, 即 能 以 適 宜 之 化 險 方 法 來 處 理 之, 如 屯 卦 之 初 創 艱 險, 宜 建 侯 經 綸 蒙 卦 之 啟 蒙 知 險, 可 養 正 聖 功 需 卦 之 需 待 濟 險, 宜 守 正 待 時 訟 卦 之 免 訟 防 險, 應 作 事 謀 始 師 卦 之 行 險 而 順, 因 師 出 以 律 比 卦 之 比 輔 濟 險, 可 永 貞 無 咎 蹇 卦 之 見 險 知 止, 宜 反 身 修 德 解 卦 之 舒 解 險 難, 宜 赦 過 宥 罪 困 卦 之 處 險 以 道, 應 致 命 遂 志 井 卦 之 井 養 濟 險, 宜 勞 民 勸 相 渙 卦 之 剛 中 濟 險, 因 濟 險 有 具 節 卦 之 節 制 濟 險, 應 制 度 議 德 濟 既 卦 之 思 患 防 險, 因 守 成 艱 難 未 濟 卦 之 慎 辨 濟 險, 初 亂 終 吉 四 習 險 解 難 之 啟 示 綜 合 上 述 就 坎 卦 以 險 為 象 而 言, 是 指 示 客 觀 的 險 惡 環 境, 如 訟 卦 的 上 剛 下 險 需 卦 的 險 在 前 也 蒙 卦 的 山 下 有 險 蹇 的 險 在 前 也 等 卦 若 坎 卦 以 水 為 象 而 言, 則 是 指 克 服 險 阻 的 主 體 精 神, 如 師 卦 的 剛 中 而 應 比 卦 的 以 剛 中 也 困 卦 的 以 剛 中 也 節 卦 的 中 正 以 通 等, 即 發 揮 主 體 的 積 極 性, 以 有 孚, 維 心 亨, 行 有 尚 的 習 險 之 道 來 化 險 為 夷 孚 是 誠 信, 有 孚 指 如 流 水 的 行 險 而 不 失 其 信, 雖 經 重 重 險 阻, 仍 意 志 堅 定 維 心 亨 指 內 心 通 達, 處 險 不 驚 之 所 以 能 維 心 亨, 除 有 誠 信 外, 從 坎 卦 九 二 或 九 五 爻 剛 而 得 中, 既 有 剛 健 之 氣 魄, 又 能 以 正 道 調 整 自 己 的 行 為, 當 然 可 以 脫 險 解 難, 且 如 坎 卦 六 爻 辭 所 示, 根 據 不 同 的 情 況 選 擇 對 應 之 道 行 有 尚 更 顯 示 出 脫 險 之 道 重 在 實 踐 論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首 先 要 能 防 險, 防 險 之 道 須 有 憂 患 意 識 而 能 知 險
192 18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覺 險, 如 此 才 可 預 防 勝 於 治 療 而 防 患 未 然, 如 訟 大 象 傳 : 君 子 以 作 事 謀 始 既 濟 卦 象 傳 所 言 君 子 以 思 患 而 豫 防 之 等 在 周 易 看 來, 可 否 做 到 防 患 於 未 然, 並 不 單 純 是 一 個 認 識 問 題, 還 是 一 個 德 性 修 養 的 問 題 防 患 未 然 的 關 鍵 是 謹 慎 自 守, 提 高 道 德 修 養, 如 坎 大 象 傳 : 君 子 以 常 德 性, 習 教 事 蹇 大 象 傳 : 君 子 以 反 身 修 德 至 於 能 防 患 未 然 的 德 性 修 養, 是 來 自 於 憂 患 意 識 思 想 的 展 現, 牟 宗 三 先 生 以 為 此 為 孔 子 儒 家 之 憂 患, 而 孔 子 在 這 一 層 面 上 特 別 彰 顯 其 憂 患 之 心, 如 論 語 衛 靈 公 曰 : 德 之 不 修, 學 之 不 講, 聞 義 不 能 徙, 不 善 不 能 改, 是 吾 憂 也 至 於 周 易 之 成 書, 其 目 的 即 是 為 引 導 人 們 防 患 未 然, 化 險 為 夷 故 在 其 卦 爻 辭 中, 包 含 深 沉 的 憂 患 意 識, 如 繫 辭 傳 下 八 章 的 明 於 憂 患 與 故, 其 曰 : 易 之 為 書 也 不 可 遠, 為 道 也 屢 遷 變 動 不 居, 周 流 六 虛, 上 下 無 常, 剛 柔 相 易, 不 可 為 典 要, 唯 變 所 適 其 出 入 以 度, 外 內 使 知 懼, 又 明 於 憂 患 與 故, 無 有 師 保, 如 臨 父 母 此 即 使 人 認 識 憂 患 所 在 及 憂 患 之 因 的 憂 患 意 識 又 繫 辭 傳 下 十 一 章 曰 : 易 之 興 也, 其 當 殷 之 末 世, 周 之 盛 德 邪? 當 文 王 與 紂 之 事 邪? 是 故 其 辭 危 危 者 使 平, 易 者 使 傾, 其 道 甚 大, 百 物 不 廢, 懼 以 終 始, 其 要 無 咎, 此 之 謂 易 之 道 也 可 見 周 易 的 道 理 其 根 本 的 宗 旨 歸 於 自 始 至 終 保 持 惕 懼, 要 有 憂 患 意 識, 懂 得 危 者 使 平, 易 者 使 傾 的 道 理 其 次,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的 啟 示, 對 於 個 人 主 觀 的 認 知 與 修 養, 在 防 險 方 面 要 能 居 安 思 危 而 知 幾 預 防, 至 於 涉 險 時 則 要 有 知 難 而 進 的 剛 健 態 度 關 於 居 安 思 危 而 知 幾 預 防, 真 正 作 到 居 安 思 危, 並 非 容 易 之 事, 須 從 細 微 處 著 眼, 防 微 杜 漸, 時 時 惕 懼 周 易 特 別 強 調 幾 和 知 幾 繫 辭 傳 上 十 章 曰 : 夫 易, 聖 人 之 所 以 極 深 而 研 幾 也 唯 深 也, 故 能 通 天 下 之 志 唯 幾 也, 故 能 成 天 下 之 務 唯 神 也, 故 不 疾 而 速, 不 行 而 至 依 其 說 法, 周 易 是 一 部 研 幾 之 書 如 繫 辭 傳 下 五 章 曰 : 知 幾, 其 神 乎! 幾 者, 動 之 微, 吉 ( 凶 ) 71 之 先 見 者 也 君 子 見 幾 而 作, 不 俟 終 日 等 語 可 為 證 幾 即 微, 就 是 事 物 發 展 變 化 71 王 引 之 經 義 述 聞 以 為 脫 凶 字, 於 義 為 當
193 論 周易 習險解難 之道 189 的苗頭或萌芽 雖然 微 而似無 但卻能夠預示事物發展變化的方向 如 坤 文言傳 所言 積善之家 必有餘慶 積不善之家 必有餘殃 臣弑其君 子弑其父 非一朝一夕之故 其所由來者漸矣 由辯之不早 辯也 早辯 的覺察力 也就是要能 知幾 能及早察覺 就能防 患於未然 而對於容易引起爭端的事件 更要 知幾 而審慎 如以訟 卦為例 其卦辭 訟 有孚 窒惕 中吉 終凶 爭訟 本來就不是 上策 難以達到目的 最好還是不要發生訴訟 始終爭訟最後的結果為 凶險之象 如孔子所言 必使無訟 才是最好的情況 客觀環境的變遷往往充滿險阻 若能破除險難於事情發生前 即防 險之道預防得當 就能防患於未然 但當不得不涉險時 要有知難而進 的剛健態度 如坎卦卦辭所言 有孚 維心亨 行有尚 及有備無患 的適時變通 而適時變通是習險解難的重要因素 周易 論 時 之處 頗多 72 如黃慶萱教授於 周易時觀初探 一文中所言 周易 言 時 凡六十次 歸納其內容 於時間之知解 主 由 觀天 察時 而 明時 於時間之運用 主由 待時 與 時偕行 而 趣時 以不失時 為最低限度 彖傳 於時觀尤 多闡發 言 時大以哉 凡四 言 時義大矣哉 凡五 言 時 用大以哉 凡三 皆以 適時 為重 73 正如 坎 彖傳 所言 王公設險以守其國 險之時用 大矣哉 指國君王侯因應天時地利 設險守國 意義非常重大 即要掌握時機 因應時變 適時 而有所作為 所以 當涉險時個人心態的 有孚 維心亨 是德性修養的堅持 而 行有尚 是知難而進的剛健態度 至於能否化險 脫險的關鍵則在 於 因應時變 即強調對 時 要有所知 使吾人依時而動 以掌握其 變化 時止則止 時行則行 動靜不失其時 其道光明 因為誰都無 除坎卦還有十一則以 大以哉 來歎美卦義 如言 時大以哉 者 有頤 大過 解 革四卦 言 時義大矣哉 者 有豫 隨 遯 姤 旅五卦 言 時用大以 哉 者 有睽 蹇二卦等 黃慶萱 周易縱橫談 周易 時 觀初探 (台北 三民書局 1995 年 3 月) 頁 99
194 19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法游離於時間之外 大陸學者余敦康說 人與時的關係 是主體與客體的關係 行為與環境的關係 主觀 能動性與客觀必然性的關係 順時而動 必獲吉利 逆時而動將 導致災難 主體行為是否正當 並不完全決定於主體行為本身 而主要決定於是否適應環境的需要 74 可見 因應時變 隨時轉變的重要 而要能 因應時變 就得具 變 通意識 變通意識 可以理解為 居危思變 它是憂患意識的必然發 展 如果說居安思危是為了防止變壞 那麼 變通意識則是努力謀求變 好 繫辭傳 曰 窮則變 變則通 通則久 變與時都是 周易 的核心觀念之一 如 繫辭傳 下 八章 所曰 不可為典要 唯變所 適 周易 強調變 有一個基本原則 即 動靜不失其時 與時偕 行 亦可見時 變的密切關係 所以 從坎卦探析 周易 習險解難 之道 即探究 周易 所要 傳達之憂患意識及如何習險解難的方法 就坎卦而言 卦辭總述是以主 體誠信中正的堅定德行及積極面對險境的態度來化險 解險 至於探析 周易 由 坎 單卦組成之重卦 一樣強調中正誠信的主體是 習險 解難 的重心 所以 無論是因主觀的偏見 無知等因素所造成之困境 或由客觀因素所產生之險境 都是警示吾人要有 常德性 的修養 及 習教事 的態度 如此才能化險為夷 而 常德性 中自覺的憂患意 識 是居安思危的重要覺察力 以個人修養而言 憂患意識是一種進取 精神 要求吾人 有孚 維心亨 常懷遠慮 力戒自滿 要有 行險而 不失其信 行有尚 不斷戰勝困難 化解險難的精神 提醒吾人居安 思危 因應時變 努力掌握生命發展的主動權 74 余敦康 中國哲學論集 (瀋陽 遼寧大學出版社 1998 年 9 月) 頁 480
195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191 參 考 文 獻 1. 孔 穎 達, 周 易 正 義, 十 三 經 注 疏 六 周 易 本,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1981 年 2. 孔 穎 達, 禮 記 正 義, 十 三 經 注 疏 六 禮 記 本,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1981 年 3. 朱 熹, 周 易 本 義, 臺 北 : 廣 學 社 印 書 館,1975 年 4. 朱 熹, 周 易 本 義, 臺 北 : 廣 學 社 印 書 館,1975 年 5. 程 頤, 易 程 傳,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1990 年 6. 蘇 軾, 東 坡 易 傳,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六 經 部 3 六 易 類 本, 臺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7. 洪 邁, 容 齋 隨 筆,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1998 年 8.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六 經 部 六 易 類 六 總 序, 臺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83 年 9. 郭 京, 周 易 舉 正,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六 經 部 2 六 易 類 本, 臺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0. 胡 瑗, 周 易 口 義,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六 經 部 2 六 易 類, 臺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1. 陸 績, 陸 氏 易 解,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六 經 部 1 六 易 類 本, 臺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2. 馬 其 昶, 重 定 周 易 費 氏 學,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六 經 部 六 易 類 40 本,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3 年 13. 李 光 地, 周 易 折 中,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1998 年 14. 章 湟, 周 易 象 義,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六 經 部 六 易 類 17 本,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3 年 15. 項 安 世, 周 易 玩 辭, 臺 北 : 廣 文 書 局,1974 年 16. 王 肅, 易 注, 原 刻 影 印 叢 書 集 成 六 黃 氏 逸 書 考 本,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72 年 17. 尚 秉 和, 周 易 尚 氏 學,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3 年 18. 高 亨, 周 易 古 經 今 注, 臺 北 : 樂 天 出 版 社,1972 年
196 19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19. 高 亨, 周 易 大 傳 今 注,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1987 年 20. 黃 慶 萱, 周 易 讀 本, 臺 北 : 三 民 書 局,1992 年 21. 黃 慶 萱, 周 易 縱 橫 談 六 周 易 時 觀 初 探, 臺 北 : 三 民 書 局,1995 年. 22. 來 知 德, 周 易 集 註,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六 經 部 26 六 易 類 本, 臺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197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193~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蕭 敏 如 摘 要 清 初 滿 洲 入 關 後, 使 中 原 地 區 形 成 漢 文 化 與 異 文 化 頻 繁 交 涉 的 情 境, 成 為 鼓 動 夷 夏 民 族 意 識 的 土 壤 遺 民 以 種 種 儀 式 化 行 為 ( 身 殉 哭 廟 焚 儒 服 ) 來 表 達 民 族 認 同, 也 在 經 典 中 尋 繹 相 關 文 本, 藉 以 批 判 清 政 權 以 夷 亂 華 因 此, 春 秋 攘 夷 尊 夏 之 論 述, 便 成 為 遺 民 宣 傳 排 滿 的 重 要 論 據 正 因 這 一 時 期 特 殊 的 歷 史 因 素, 使 遺 民 春 秋 學 顛 覆 傳 統 以 文 化 界 定 夷 夏 的 態 度, 而 傾 向 於 從 地 域 血 緣 與 文 化 上 定 義 夷 / 夏 本 文 將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二 人 的 春 秋 學 著 作 為 主, 探 討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焦 點 由 尊 王 向 攘 夷 轉 化 的 趨 勢, 釐 析 清 初 遺 民 的 政 治 認 同 與 夷 夏 觀 關 鍵 詞 : 夷 夏 觀 清 代 遺 民 春 秋 學 民 族 意 識 收 件 日 期 :2007/11/27, 修 改 日 期 :2008/03/04, 接 受 日 期 :2008/06/22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兼 任 講 師 臺 中 技 術 學 院 兼 任 講 師, 現 為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博 士 生
198 19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The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and Ethnicism of Loyalist : A Study on the Loyalist s Hermeneutics of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in Early Qing Dynasty Hsiao Min-Ru Abstract After the Manchus Entering in China, the Chinese was forced to face alien regime and strange culture. In the atmosphere of cultural and political clash between Manchus and Chinese, the Ming loyalists had consciousness of nation and ethnic by the sense of otherness. The Loyalists demonstrated the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and ethnic self-awareness by some ritualized behaviour (sacrifice for the nation, burning the Confucian dress 焚 儒 服 etc.). In addition, the Loyalist also tried to find ethnocentric text in the classics. Therefore, the discourse of Yi (other ethnic, 夷 ) and Xia(Chinese, 夏 ) in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had been noticed. The Loyalists demonstrated their ethnocentrism by reconstruct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Yi and Xia discourse of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The author analyze the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and ethnicism of Loyalist by their hermeneutics of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Keywords:Early Qing dynasty, Loyalist,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Ethnicism, Nationalism Received: November 27, 2007; Sent out for revision: March 4, 2008; Accepted: June 22, 2008 Lecturer, National Taichu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199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195 清初滿洲入關 使中原地區漢文化與異文化交涉頻繁 這樣的歷史 情境 鼓動了夷夏議題與民族意識 面對北方的滿洲 遺民士人除了以 種種激烈反抗的儀式化行為 (身殉 哭廟 焚儒服) 來表達民族認同 也 往往在經典中尋繹相關文本 以作為民族論述的佐證 並對滿洲統治中 原的合理性提出批判 因此 春秋 中 攘夷尊夏 之論述成為他們辯 證異民族不可統治中原與漢民族的重要依據 由於這一時期特殊的歷史因素 遺民的 春秋 學顛覆了傳統以文 化界定夷夏的態度 而傾向於從地域 血緣與文化上重新定義夷 夏 本文將以王夫之 顧炎武二人的 春秋 學著作為主 探討清初 春秋 詮釋焦點由宋元明時期的 尊王 向 攘夷 轉化的趨勢 釐析清初遺 民的民族與政治意識及夷夏觀之演變 一 王夫之 春秋 經學詮釋中的夷夏觀 順治初年 士人面對清兵入關 殉國人數達到歷朝之冠 殉國的部 份原因在於無法接受被異族統治及被相對文明程度較低的異文化同化的 事實1 如馬純仁 不肯薙髮 而死 遺書云 朝華而冠 夕夷而髠 與 喪乃心 寧死乃身 2 又如蘇兆人自縊時賦 保髮嚴夷夏 的絕命詞3 等 但並非所有士人都採取殉節這一激烈的反抗方式 削髮為僧或隱居避 世 成為這些不願被異族同化 也未殉國的遺民 面對此一困局時 遁 世苟活的方式 如歸莊在順治二年 (1645) 乙酉之難後 削髮為僧 作 斷 髮 詩 亟言不願 從胡俗 不願被異文化所同化的心境4 削髮為僧之 關於明季士人殉國之風 可參考何冠彪 生與死 明季士大夫的抉擇 台北 聯經出版社 1997 年 第三章 明季士大夫殉國的原因 黃宗羲 弘光實錄鈔 收於 南明史料(八種) 南京 江蘇古籍出版社 1999 年 卷 4 頁 91 六合諸生馬純仁 字樸公 年十八 不肯剃髮 閏六月二十二 日 函書付其妹曰 吾三日不歸 以此白之父母 袖大石投浮橋水中 發函 得銘曰 朝華而冠 夕夷而髠 與喪乃心 寧死乃身 明棠處士 樸公純仁 翁洲老民 海東逸史 收於 中國歷史研究資料叢書 上海 上海書店 1982 年 卷 10 蘇兆人傳 頁 137 歸莊 歸莊集 上海 上海古籍 1982 年 卷之一 斷髮 親朋姑息愛 逼 我從胡俗 一旦持剪刀 剪我頭半秃 棄華而從夷 我罪今莫贖 華人 變為夷 苟活不如死 所恨身多累 欲死更中止 高堂兩白頭 三男今獨子 我 復不反顧 殘年安所倚 隱忍且偷生 坐待真人起 誓立百代勛 一洗終身
200 19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外 另一種消極的逃避方式則是隱居遁世 如王夫之 王夫之面對異族統治的態度 可說是清初遺民士人捍衛漢文化的一 個極端又消極的典型 王夫之對 夷 夏 概念有明確定義 他的夷夏 觀反映在 黃書 及他的 春秋 詮釋 續春秋左氏傳博議 春 秋家說 春秋稗疏 及 春秋世論 諸書中 經典詮釋看似客觀 但 事實上任何一種書寫都蘊涵著某種立場 看似純粹詮釋的 經注 其實 也是藉詮釋以展示立場的場域 而思想立場又往往會被他所處的時代情 境所影響 因此 王夫之的 春秋 詮釋 便因清初的特殊時代情境 而與傳統 春秋 學有所差異 (一) 攘夷 為 尊王 之前提 夷不攘 則 王不可得 而尊 南宋以來 學者在面對 春秋 夷夏論時 傾向以文化差異來界定 夷夏 且目的多為 用夏變夷 即以漢文化同化異文化 如南宋胡安國 自云其傳 春秋 的目的在於 用夏變夷 5 春秋胡氏傳 述綱領 引 程頤 春秋 之法極謹嚴 中國而用夷禮則夷之 6 引韓愈 孔子 之作 春秋 也 諸侯用夷禮則夷之 進於中國則中國之 以 禮 作為 進於中國 或 夷之 的關鍵 另外 隱公二年秋八月 隱公與 戎狄盟 胡 傳 云 韓愈氏言 春秋 謹嚴 君子以為深得其旨 所 謂謹嚴者 何謹乎 莫謹于華夷之辨矣 中國而夷狄則夷之 夷狄華夏 則膺之 此 春秋 之旨也 而與戎歃血以約盟 非義矣 胡 傳 對華夷之間的分際 以 禮 為區隔 而華夷之間的身份界限也並不固 定 只要夷狄願意同化於漢文化 (亦即 用夏變夷 ) 即使為夷狄 亦 可 膺之 5 6 恥 胡安國 胡氏春秋傳 序 (上海涵芬樓影印常熟瞿氏鐵琴銅劍樓藏宋刊本 四 部叢刊本 台北 台灣商務印書館 1966 年) 頁 2 雖微辭奧義 或未貫通 然尊君父 討亂賊 辟邪說 正人心 用夏變夷 大法略具 庶幾聖王經世之志 小有補云 胡安國 胡氏春秋傳 述綱領 頁 2
201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197 胡氏春秋傳 影響南宋 元 明三朝 春秋 學甚鉅 對王夫之 春 秋 學影響很深7 但在對 春秋 華夷之辨 的詮釋上 王夫之卻與胡 傳 頗有不同 胡 傳 雖然重視 攘夷 強調 謹于華夷之辨 但胡安國仍傾向於將華夷之間的差異 視為一種 禮 或文化上的差異 與胡安國相較 王夫之的 攘夷 之說則更顯極端 在 華夷之辨 的 定義上 也更接近於民族主義的論點 王夫之直陳讀 胡氏春秋傳 之 憾 嘗讀 胡氏春秋傳 而有憾焉 是書也 著攘夷尊周之大義 入 告高宗 出傳天下 以正人心而雪靖康之恥 起建炎之衰 誠當 時之龜鑑矣 顧抑思之 夷不攘 則王不可得而尊 王之尊 非 唯諾趨伏之能尊 夷之攘 非一身兩臂之可攘 師之武 臣之力 上所知 上所任者也 而胡氏之說經也 於公子翬之伐鄭 公子 慶父之伐于餘邱 兩發 兵權不可假人 之說 不幸而翬與慶父 終於弒逆 其說伸焉 而考古驗今 人君馭將之道 夫豈然哉 8 王夫之雖肯定胡安國 春秋胡氏傳 著攘夷尊周之大義 但他認為在 胡安國在說解 春秋 中攘夷征伐之時 卻往往隱蘊著 兵權不可假人 的 尊王 觀點 因此王夫之自陳讀 胡氏春秋傳 而 有憾焉 認為 若 夷不攘 則 王不可得而尊 師之武 臣之力 既為 上所知 上所任 藉將 臣之力 釋以兵權 以行攘夷征伐 方為 人君馭將之 道 因此他對 胡氏春秋傳 兩發兵權不可假人之說 而 有憾 胡 安國雖然強調攘夷 但 比起胡安國 王夫之對於 春秋 攘夷 問題 的重視可說更為極端 7 8 關於胡安國 春秋 學對王夫之 春秋 學之影響 可參考王立新 胡文定與王 船山的 春秋 學說 鵝湖月刊 第 29 卷第 10 期 頁 王夫之 讀通鑑論 ( 宋論 合刊) 台北 里仁書局 1985 年 下冊 宋論 卷十 高宗 頁 184
202 19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二)地域上的夷夏之辨 胡安國與王夫之對 春秋 詮釋的不同偏重 各自反映出他們的政 治期待 這也導致兩人在 夷夏之辨 的議題上 有了不同的理解 胡 安國以文化作為夷夏之辨的內涵 肯定 用夏變夷 承認夷與夏之間存 在著身份更動的可能 王夫之卻與傳統 春秋 學的夷夏觀點截然不同 他對夷夏有明確的界定 將傳統夷夏分判標準 由 文化 與 禮 擴 大到 地域 與 血緣 上 使他的夷夏觀充滿種族主義色彩 王夫之認為夷 夏之民族與文化 是分別依附在他們的活動地域上 產生的 人們為了適應不同地域的生活環境 便會產生不同的文化習慣 所以王夫之主張兩者之間各有其地域適性 因此 夷夏分際絕不可亂 讀 通鑑論 云 天下之大防二 中國夷狄也 君子小人也 非本未有別 而先王 強為之防也 夷狄之與華夏 其地異 其氣異矣 氣異而習異 習異而所知所行蔑不異焉 乃於其中亦自有其貴賤焉 特地界分 天氣殊 而不可亂 亂則人極毀 華夏之生民亦受其吞噬而憔悴 防之於早 所以定人極而保人之生 因乎天也 9 王夫之將夷夏間文化之別 指向 其地異 其氣異 氣異習異 因地域 不同 導致人們有不同的文化習慣 夷夏之分也於焉而生10 這種以地域 辨夷夏的觀念頗接近於 1960 年代漸興的行為地理學 行為地理學關注於 環境對於人的決策與行動所產生的影響 在固有的時空限制下 影響人 們的行為與決策模式11 但行為地理學學者認為環境與人類行為之間是互 動的 人們的空間行為同樣也可能改變環境結構12 而王夫之雖然已觀察 王夫之 讀通鑑論 卷十四 晉哀帝 頁 431 王夫之此一論點亦見於 讀通鑑論 卷二 頁 漢文帝 天氣殊而生 質異 地氣殊而習尚異 R. J. Johnston 著 唐曉峰等譯 地理學與地理學家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99 年 頁 R. J. Johnston 地理學與地理學家 敘述戈列奇和斯廷森的觀點 並引戈列奇和 以說明人們在環境中學習和行動 而在行動 斯廷森的 社會 環境界面圖示
203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199 到環境地域對人類行為 文化模式的影響 但並不認為人類行為足以改 變環境 他只強調地域特性對人類行為 文化模式的限制 因此他認為 由地域而導致的夷夏之別 彼此界分 不可亂 讀通鑑論 天以洪鈞一氣生長萬族 而地限之以其域 天氣亦隨之而變 天 命亦隨之而殊 中國之形如箕 坤維其膺也 山兩分而兩迤 北 自賀蘭 東垂於碣石 南自岷山 東垂於五嶺 而中為奧區 為 神皋焉 故裔夷者 如衣之裔垂於邊幅 而因山阻漠以自立 地 形之異 即天氣之分 為其性情之所便 即其生理之所存 濫而 進宅乎神皋焉 非不歆其美利也 地之所不宜 天之所不知 性 之所不順 命之所不安 是故拓跋氏遷雒而敗 完顏氏遷蔡而亡 游鱗於沙渚 嘯狐於平原 將安歸哉 待盡而已矣 13 華夷因地域不同 造成習性有別 故均是人也 而夷 夏分以其疆 14 若干犯不屬於自己的地域 則會 性之所不順 命之所不安 在詮 釋 春秋 夷夏論時 他也極力主張夷夏不應相涉 王夫之 春秋世論 指出 王者不治夷狄 謂夫非所治者也 代之北 粵之南 海之東 磧 之西 非所治也 故漢之涉幕北 隋之越海東 敝已以強求于外 與王道舛而速禍 非所治而治之則自敝 所治而不治則自潰 15 王夫之具體描摹代 粵 海 磧之間的漢文化地理圖式 並舉 漢 之涉幕北 隋之越海東 為例 說明華夷不應侵犯彼此地域 原因即 在於他主張華夷彼此所適宜的地域文化特質不同 若 強求于外 將導 致 與王道舛而速禍 也就是他在 讀通鑑論 中所說的 山國之人 時又改變了環境 見頁 王夫之 讀通鑑論 卷十三 晉成帝 頁 415 王夫之 讀通鑑論 卷十四 晉哀帝 頁 432 王夫之 春秋世論 收於 船山全書 第五冊 長沙 嶽麓書社 1993 年 卷 一 頁 390
204 20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出乎山而窮於原 澤國之人 離乎澤而窮於陸 失所恃而非所習 則如 蝸牛之失其廬而死於蟻 16 春秋世論 規劃出王夫之想像的華夏地理 但 從他對 華夏 的地理設定來看 他的認知顯然是以明朝的疆域為基礎建構出來的 這 樣的地理界定顯然不合於 春秋 中的 諸夏 與 春秋 對 諸夏 之地理界定相較 王夫之的 華夏 呈顯出歷史上漢文化的疆域擴張傾 向 春秋時期以楚為 荊蠻 可是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已明確界定以 代 粵 海 磧 為漢文化的邊緣 不僅呈顯出華夏認同在地理上的擴張 也反映出民族文化的地域歸屬概念 不斷流動與擴大 王明珂於 華夏 邊緣 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 即指出 華夏邊緣形成之後 隨著華夏的 擴張 華夏邊緣也逐步向西 向南擴張 17 如果華夏文化與政權自春秋 以來 真按照王夫之 王者不治夷狄 夷夏地域不可互涉的論點 則不 可能出現 代 粵 海 磧 之間的 華夏 疆域 正因王夫之的漢文化地理圖式與 春秋 中漢夷雜處的歷史現實顯 然不同 而他又主張 王者不治夷狄 這樣一種文化地域性 民族文化 不宜在地理上擴張的論點 使得他不得不處理 春秋 之 華夷 與明 清之際 華夷 界域不同的矛盾 為了解決這樣的矛盾 他將 夷狄 分為兩類 一是通中國而受王爵的 漢化的異民族 一則是不通中國 不受王爵的 不外之不 王夫之將 春秋 中所述不處中原之 戎狄 歸為第一類 主張 春秋 所書戎狄 皆非塞外荒遠控弦食肉之族也 他對 春秋 之 夷 加以考證 西方曰戎 北方曰狄 禮 有此文 以 春秋 考之 則不盡然 山戎在北 犯魯之戎與徐近 在東 潞氏之狄 在西 要此戎狄 皆非塞外之虜 秦漢以下為中國患者 史稱桓公救燕 遂伐山戎 王夫之 讀通鑑論 卷九 漢獻帝 頁 289 王明珂 華夏邊緣 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 台北 允晨出版社 2001 年 序論 頁 14 華夏邊緣形成之後 隨著華夏的擴張 華夏邊緣也逐步向西 向南擴張 華夏邊緣的擴張包括兩個同時並進的過程 一是華夏重新定義誰是異族 一是原 來的非華夏假借華夏祖源而成為華夏 又見第三部份 華夏邊緣的形成與擴張 頁
205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01 至於孤竹 要此戎狄皆受子爵於王廷 以時享貢 曰戎曰 狄 其族種之舊號 不必定以西為戎 北為狄也 狄而繫之 曰北 乃極北塞外之狄 周為獯鬻 漢為匈奴 不通中國 不受 王爵者也 三代有附塞而居 控御塞外彊悍之戎狄 故中國不守 邊而自固 所謂 天子有道 守在四夷 也 18 他將 春秋 裡中原夷夏雜處 詮釋為雜處中原之 夷 已歸附漢 文化且 漸居內地 19 與 不受王爵 的 塞外彊悍之戎狄 不同 並 在 春秋稗疏 裡 以諸侯會盟之戎為處中原承王教之徐戎20 非 代之 北 粵之南 海之東 磧之西 等 非王者之所治 的夷狄 王夫之強 調 春秋 之 夷狄 與明末清初的 不外之不 有別 春秋之夷狄 受 子爵於王廷 以時享貢 特阻險弄兵 不純乎臣僕 歸附於漢民族 除 此之外 他對 春秋 所書之 夷狄 的活動地域 也有明確界定 並 在 春秋稗疏 中著力考證 春秋 地理中戎 楚 狄之相關地理 據 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評述 春秋稗疏 所論 春秋 書法及名 物典制之類僅十之一 攷正地理者居十之九 21 與其他 春秋 學考證 論著探討名物典章 書法等不同 春秋稗疏 集中於探討春秋地理 特別是夷夏地理 應是有意識地藉著考證與疏釋 春秋 名物 以傳達 其夷夏立場 並論證他對 代之南 粵之北 海之西 磧之東 的 華 夏 文化疆域觀點 他在 春秋稗疏 戎 楚 山戎 狄 敗狄 于箕 茅戎 諸條中 力證春秋之戎狄荊楚皆為接受漢文化與王教者 春秋家說 也指出楚雖 犯夏 然 楚亦元德之裔而周之封也 22 透過為楚建構一個漢族祖源 強調楚受 周之封 論證楚與華夏之間的 聯繫 王夫之 春秋稗疏 收於 船山全書 第五冊 長沙 嶽麓書社 1993 年 卷 上 山戎 狄 條 頁 41 見王夫之 春秋稗疏 卷上 戎 條 頁 21 見王夫之 春秋稗疏 卷上 戎 條 頁 21 見 船山全書 第五冊 頁 95 春秋稗疏 後所錄 四庫全書簡明目錄 春秋稗 疏 王夫之 春秋家說 收於 船山全書 第五冊 長沙 嶽麓書社 1993 年 頁 158 卷上 僖公
206 20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王夫之 春秋 學中的地理考證 事實上是他政治與民族立場的展 現 藉由疏釋 春秋 夷夏地理 來重新確立他所摹畫的 符合於他對 漢文化圈 代 粵 海 磧 之地理想像 這樣一種詮釋 春秋 夷夏 地理的方式 在清代的 春秋 學裡獨樹一幟 也與他同時期的顧炎武 對 春秋 之詮釋頗為不同 他在 春秋 裡對戎狄提出的考證 十分 主觀且極具民族主義色彩 帶有排斥不外之不的 排滿 政治暗示 也 使他的部份考證與詮釋成為對 春秋 經文的一種扭曲 因此曾引起紀 昀的駁斥 紀昀在 四庫提要 中便批判 春秋稗疏 以 徐戎 為 春 秋 之 戎 其論 春秋 書戎 皆指徐戎 似乎近理 然戎與諸 國錯處 實非一種 觀 經 書 追戎濟西 則去曹近而去徐遠 至於 凡伯聘魯歸周 而戎伐之於楚丘 則凡伯不涉徐方 徐戎亦斷難越國 安得謂曹衛之間戎不雜居 如此之類 固未免失之臆斷 23 誠如紀昀 所說 春秋稗疏 中的地理考證有許多臆斷 但也正是在這種 臆斷 裡 反映出王夫之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他力斥范曄 杜預等傳統 春秋 學觀點 將春秋諸國與之會盟的夷狄與 不外極北之不 區隔 開來 這或許與他在 春秋稗疏 裡強調地域政權的合理性 主張以代 粵海磧作為 華夏 邊界 強調代之北 非所治 彼此不 強求於外 有關 由此看來 王夫之詮釋 春秋 的目的 不僅是單純解經 而是在 面對異族入主中原之下 藉由詮釋 春秋 攘夷論述 抒發民族情緒 並為當時 排滿 等政治活動 尋繹一個經典文本的論據 以證成漢人 推翻清政權的合理性 正因清初的歷史現實影響了遺民士人的詮釋角 度 形成王夫之 春秋 學裡 攘夷 凌越了 尊王 成為清初遺民 春 秋 學的側重的面相 (三)血緣與 種族 上的夷夏之判 Mike Crang 文化地理學 指出 國族性 (nationality) 不只是個政 23 見 船山全書 第五冊 頁 94 春秋稗疏 後所錄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春秋稗 疏
207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03 治 法律地位 也涉及我們相信自身所擁有的社會特徵 我們與同胞共 有的特質 在許多情況下 文化認同都被視為固定的客體 一代傳諸 一代 也具有領域特性 該文化的空間充滿了族群或國族觀念 形成了 血與土之間的強大結合 24 王夫之的民族觀與文化認同恰好反應了這種 思考模式 他的民族觀建構在血緣與領域概念上 並將血緣 領域與民 族等概念相互聯結 以這種具有強烈種族主義色彩的觀點來探討 春秋 中的夷夏之別 他不僅透過考證來重構 春秋 中的夷夏地理版圖 以 勾勒出一個符合他認同的漢文化地理圈 也指出夷夏之別並不僅在於地 域 也在血緣 傳統 春秋 學傾向於以文化分辨夷夏 但王夫之認為夷夏分屬不 同的地域且有不同的血緣 夷狄對漢而言 是 非我族類 春秋家說 指出 非我類者 不入我倫 25 而 春秋家說 論衛人侵狄以盟狄時 亦云 衛人侵狄 因以盟狄 乘人之亂 師臨其境 脅以與講 諼謀 也 諼謀而許之 狄之於我 非類也 而又被其毒幾亡 若此者 而弗諼之 是宋襄公之於楚矣 26 狄之於我 非類也 正因夷非我族類 所以道德與倫理等文化秩 序也不相同 黃書 後序 云 民之初生 自紀其群 遠其害沴 擯 其 統建維君 道德與倫理秩序的建立 都是針對自我族群的血 緣生理條件 地域環境等等特性而設置的 因此 仁以自愛其類 義以 自制其倫 強幹自輔 所以凝黃中之絪縕也 27 道德倫理用於 自愛其 類 自制其倫 夷狄既不同於我族 彼此有不同的文化秩序 因此漢 夷間不必以華夏道德價值對待 如 春秋家說 評晉文譎楚 Mike Crang 著 王志弘 余佳玲 方淑惠譯 文化地理學 Cultural Geography 台北 巨流圖書公司 2003 年 頁 214 王夫之 春秋家說 卷中 頁 228 宣公 王夫之 春秋家說 卷上 頁 190 僖公 王夫之 黃書 收於 船山全書 第十二冊 長沙 嶽麓書社 1992 年 頁 538 後序
208 20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晉文之譎楚 以收一戰之功 可無咎也 中國之於夷狄 殲 之而不為不仁 奪之而不為不義 紿之而不為不信 非我類也 不入我倫 攜曹衛 激得臣 取必一勝以免天下於夷 又何 病焉 28 譎而勝楚 這樣的策略顯然有違於華夏的道德倫理標準但王夫之卻 認為 非我類者 不入我倫 因此晉文公之 譎 是 可無咎 的 王 夫之將異民族 他者化 並極端地認為 殲之而不為不仁 奪之而不為 不義 紿之而不為不信 這種面對夷狄不需以華夏道德價值對待的極端 看法 貫徹在他的 春秋 學中 他以血緣作為民族的判準 夷夏血緣 不同 彼此文化秩序 利益關係不同 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因此只 要 取必一勝以免天下於夷 任何不符合華夏倫理價值觀的手段都是合 理而可接受的 由於民族利益遠在倫理觀之上 而夷夏對 何謂道德價 值 本來就有著不同的認定 因此王夫之認為漢民族對待異民族時 沒 有堅守倫理規範的必要 (四)文化上之夷夏 王夫之的國族認同與夷夏觀 傳統 春秋 學以 文化 為夷夏的判準 以禮儀 服式 名物 典章制度來作為夷夏分界 如僖公二十二年 左傳 初 平王之東遷 也 辛有適伊川 見被髮而祭於野者 曰 不及百年 此其戎乎 其禮 先亡矣 杜預 集解 云 被髮而祭 有象夷狄 29 胡氏春秋傳 大綱 亦引二程 春秋 之法極謹嚴 中國而用夷禮則夷之 傳統 春秋 學多以夷夏之別在於 禮 王夫之雖以血緣 地域論夷夏 但 他也繼承了傳統 春秋 詮釋學中以文化別夷夏的論調 認為 文化 與 禮 也是夷夏分際之一 春秋家說 王夫之 春秋家說 卷上 頁 僖公 孔穎達 春秋左傳正義 收於 十三經注疏 嘉慶二十年阮元刊本 台北 藝 文印書館 1981 年 頁 247
209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05 立人之道 仁智而已 仁顯乎禮 智貞乎義 夷狄之仁 視 禽廣大矣 夷狄之智 視禽通明矣 亦唯不義無禮 無以愈於禽 也 斯以為狄道 雖然 義以貞智 智以立事 事以備功 功以 免敗 是故狄之免於敗也 必有功矣 功必因智 智之俶叛於義 則亦以則敗而則功 其功免於敗 則其義則則則則之也 若夫則 然之仁 不準諸禮 而亦有以動愚賤 故狄雖假義 終必棄禮 棄禮以為功 是之謂狄 30 他認為夷狄有 仁 與 智 視禽廣大矣 視禽通明矣 但 夷狄仁智雖遠勝於禽獸 卻因 不義無禮 而 無以愈於禽也 仍不免 於為夷狄 春秋家說 春秋之狄 荊 吳 徐 越 杞 莒者 惟其亡禮也 僭王 盜 行也 亡禮 盜行也 有狄之道 則必有盜之行 狄故盜也 則然之仁足以聚人 則然之智足以立事 事立人聚 抑或因則然 之義以輔其智 免乎桀紂幽厲之敗 遂進而爭虞夏商周之功 自 信以王 因自王焉 若夫夏之時 殷之輅 周之冕 虞之 韶 且惟恐不利其則然之仁智而決去之 斯狄之所以為狄 而 春秋 之狄之以不疑也 荊 吳 徐 越之僭 非直盜也 狄也 禮亡故也 禮者 人之所獨安 禽之所必昧 狄之所必不知 而欲去之 藉其知禮 而狄可進矣 故 春秋 有時進荊 吳 而僭王之罪且姑置之 嗚呼 禮亦重矣 禮之蔑也 禍成於狄 則欲捄狄禍者 莫禮急也 功能驅狄 而道不足以弘禮 其驅之 也必復 31 王夫之認為 春秋 夷狄之所以為夷狄 除了血緣與地域因素外 還在於 亡禮 與 僭王 他以 禮 作為夷夏之間之大別 禮者 人之所獨安 禽之所必昧 狄之所必不知 而欲去之 因此 吳 楚 王夫之 春秋家說 卷上 莊公 頁 王夫之 春秋家說 卷上 莊公 頁
210 20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僭號 杞淪夷 情異而罪同 春秋 兩狄之 其科一也 32 吳楚為夷 狄而 僭號 杞雖為諸夏而亡禮 背離華夏的文化制度 因此 春秋 兩狄之 但他也提到 夷狄 若能接受華夏的名物典章禮儀制度 認同 漢文化 則 藉其知禮 而狄可進矣 因此 春秋 中 有時進荊 吳 而僭王之罪且姑置之 在此處顯然認為 春秋 中的 夷狄 可透過 知禮 接受漢文化的典章制度而被 華夏 所認同 並更動 夷 之 民族身份 禮 是由名物 典章 倫理等雜糅而成的一種行為價值規範 仁 義等倫理也屬於廣義的 禮 的範圍 在王夫之針對血緣論夷夏時 強 調 仁以自愛其類 義以自制其倫 強幹自輔 主張仁義等價值規範僅 適用於 自身 而非他者 各種族有不同的倫理規範 不適用於其他民 族 民族身份也不可能因為文化行為而扭轉 但在此處他又強調 藉其 知禮 而狄可進矣 顯然又認為夷狄可以透過漢化而轉變其民族身份 兩處的夷夏觀顯然有所矛盾 這樣的矛盾 應是由 春秋 文本的限制 所導致 春秋 文本肯定夷狄進於中國則中國之 異民族可以藉著漢化 而被華夏文化所認同 春秋家說 既是一部詮釋性質的著作 必然在某 些論點上會受到 春秋 文本所制約 由於清初特殊的歷史背景 春秋 一方面成了遺民承載民族想像的共同載體 藉著詮釋 春秋 中的夷夏 觀點而尋繹民族意識的經典根據 並從而重構 強化民族想像 但另一 方面 遺民固然利用 春秋 以演繹自己的民族認同 在詮釋過程中 卻也不得不受 春秋 文本對夷夏定義的制約 王夫之 春秋 學對夷 夏民族身份是否可相互轉換的矛盾 應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 春秋 家說 藉其知禮 而狄可進矣 的論調 應只是重現 春秋 的論點 但這應不是詮釋者自己所認同的觀點 為了辨別王夫之是否確實肯定夷 狄可透過 禮 與漢化而變更其民族身份 我們宜從王夫之其他著作中 對類似事件的評述來觀察 王夫之 讀通鑑論 在論及北魏孝文帝之漢 化時呈顯出強烈的否定態度 他反對的原因固然在於 欲遷雒陽 而以 伐齊為辭 當時亦孰不知其偽 以 尉元為三老 游明根為五更 豈不 32 王夫之 春秋家說 卷上 僖公 頁 171 狂以動於惡 憊以棄夫善 皆君 子之所絕 故吳楚僭號 杞淪夷 情異而罪同 春秋 兩狄之 其科一也
211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07 辱名教而羞當世之士 但真正的原因仍在於拓拔宏 索不 這一民族身 份上33 因此 拓拔宏雖有種種漢化政策 卻被王夫之視為 偽政 沐 猴之冠 優俳之戲 由此看來 他仍是認為民族身份是無法透過 漢化 這類文化認同的舉措而扭轉 王夫之所認定的夷夏 係以血緣 地域作為主要的民族分野 制度 文化只是附著在以血緣 地域構成的 民族 的產物 知禮 和文明化 的過程與扭轉其民族身份無關 夷夏間固然在禮義名物等文化制度上有 所別異 但夷 夏真正的區別在於地域與血緣 這種鮮明的種族主義民 族觀 貫徹在他的 春秋 學裡 他透過詮釋經典來申述自己的夷夏觀 同時也為自己 排滿 的漢民族意識與政治傾向 尋繹 嚴夷夏之防 的論據 他的 春秋 學與其說是單純的經典詮釋 毋寧說是他個人政 治立場與民族立場的演繹 透過對 春秋 的詮釋 為他極端的 種族 主義式的夷夏論述 尋繹一個儒學經典的文本論據 二 顧炎武政治認同之轉變及其 春秋 學中的夷 夏論述 入清後 王夫之消極避世 未與清政權互動 因此夷夏觀在入關前 後沒有太大的轉變 但 多數遺民士人在入清後 依舊活躍 並與滿洲 大臣及貳臣們有頻繁的接觸 如顧炎武 黃宗羲等人 他們的夷夏觀 民族認同與政治認同在順治至康熙間 是否發生變化 就十分值得玩味 夷 夏 我族 非我族類 的判別屬於民族認同的範疇 但政 治認同並不等於民族認同 南北朝許多往來於南北兩地的漢人士族 如 崔氏 顏氏 他們承認自己的漢人身份 也意識到胡漢有別 卻不因自 33 王夫之 讀通鑑論 上冊 卷 16 頁 拓拔宏之偽也 儒者之恥也 欲遷雒陽 而以伐齊為辭 當時亦孰不知其偽者 作明堂 正祀典 禁胡服 胡語 親祠闕里 求遺書 凡此者 典謨之所不道 孔 孟之所不言 立學終 喪之外 皆漢儒依託附會 捨本逐末 雜讖緯巫覡之言 塗飭耳目 是為拓拔宏 所行之王道而已 尉元為三老 游明根為五更 豈不辱名教而羞當世之士哉 視宏之所為 沐猴之冠 優俳之戲而已矣 備紀宏之偽政於史策 所以示無本而 效漢儒附託之文具 則亦索不欺人之術也 可以鑒矣
212 20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己的胡 漢民族認同而影響他們的政治認同34 然而 清初部份遺民無法 如北朝士人般將政治認同與民族認同作鮮明切割 如王夫之便抱持民族 與國家結合的論調 認為代 粵 海 磧間是漢民族的活動區域 政治 上也應歸漢人統治 這種民族與政治結合的意識型態 固然是清初部份 遺民的政治與民族觀點 但並非所有的清初遺民皆如此 滿洲入關後 多數遺民歷經幾次重大政治變難 在清廷施以籠絡 高壓的政策下 他 們的政治認同漸漸游移 甚至轉變 據王夫之 搔首問 所記 明末清 兵入關雖掀起一波殉國風潮 但都集中在甲申 乙酉兩次大變時 甲申 乙酉二大變殉國者 明季遺聞 十得其八九 粵東初陷 則陳宗伯子壯 張太史家玉為烈 其再陷也 文臣無一死者 35 甲申 乙酉後 殉國之人迅速減少 多數在國變中選擇苟活的遺民 逐漸意識到清政權統治中原已成定局 也漸漸接受了這樣的現實 另外 在清政權運用懷柔 高壓手法攏絡或威逼下 多數士人也逐漸放棄原有 的政治堅持 甚至改變他們的政治認同 如顧炎武 黃宗羲 在清入關 之初積極反抗 卻在清室的薙髮 興文教 博學鴻儒 等政策下 與 降清之臣交遊 漸漸認同 肯定了清政權 但誠如前文一再強調的 政 治認同的概念並不等於民族認同 顧 黃兩人政治認同的轉變 是否影 響了他們的民族認同 又如何影響他們對 春秋 夷夏觀之詮釋 這是 值得探討的 因此 以下將探討顧炎武入清後政治認同之變化 來分析 這種轉變對他的 春秋 學夷夏觀詮釋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關於南北朝時期 漢人士族之政治認同 參考關海不 漢士族與關關氏政權 內 蒙古師範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 第 30 卷 4 期 2001 年 8 月 又見崔世平 崔芬墓誌與南北爭戰下的青州崔氏 南京曉庄學院學報 第 21 卷 1 期 2005 年 1 月 王夫之 搔首問 收於 船山全書 第十二冊 長沙 嶽麓書社 1992 年 頁 甲申 乙酉二大變殉國者 明季遺聞 十得其八九 粵東初陷 則 陳宗伯子壯 張太史家玉為烈 其再陷也 文臣無一死者 唯南陽侯關元胤 粵 西則瞿 張二公外 朱總戎旻如 皆衣冠端坐以持刃 滇南之慘死於緬甸者 皆 為緬夷誘殺耳 唯黔國公沐天波力戰而死 黔中大帥皮熊 初姓羅 名聯芳 與 韓王固守水西 水西破 被執 誘之令降 熊十日不食 有見之者 端坐高談古 今成敗 綱常大義 五六日尚聲出金石 十日死 僅此二公而已
213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09 (一)顧炎武政治認同之轉變 1.清入關初期顧炎武之夷夏觀及其政治心態 順治二年 (1645) 清軍攻破南京 引起殉國潮36 顧炎武嗣母王氏於 此時絕糧而終 遺命三十三歲的顧炎武 讀書隱居 毋仕二姓 37 這個 事件對他影響甚鉅 面對明朝覆亡及嗣母遺命 他在清入關前後之詩文 作品 多反映對清政權異族統治的不滿 詩中也屢屢引述 春秋 尊王 攘夷 思想 以寄寓他抗清復明的政治期待 如順治元年 (1644) 感事 詩38 縞素稱先帝 春秋 大復讎 告天傳玉冊 哭廟見諸侯 詔令屯 雷動 恩波解澤流 須知六軍出 一掃定神州 39 這一時期他的政治 認同鑲嵌在 攘夷尊夏 的民族認同裡 政治認同與民族認同是一致的 順治初年 顧氏此類詩作甚多 如順治二年 (1645) 40 京口即事 41 及 聞詔 詩42 而作於順治六年 1649 己丑正月43 的 元日 (已下屠維 赤奮若) 更是鮮明的表達他堅守夷夏之防的立場 36 王夫之 搔首問 頁 顧炎武 亭林餘集 收於 顧亭林詩文集 台北 漢京文化出版公司 1984 年 先妣王碩人行狀 頁 165 又一年 (即順治二年 1645) 而兵入南京 而七月乙卯 崑山陷 癸亥 常熟陷 吾母聞之 遂不食 絕粒者十有五日 至 己卯晦而吾母卒 八月庚辰朔大斂 又明日而兵至矣 嗚呼痛哉 遺言曰 我雖 婦人 身受國恩 與國俱亡 義也 汝無為異國臣子 無負世世國恩 無忘先祖 遺訓 則吾可以瞑於地下 又 亭林文集 卷之三 與史館諸君書 亦云 乙酉之夏 先妣時年六十 避兵於嘗熟縣之語濂涇 謂不孝曰 我雖婦人 身 受國恩 義不可辱 及聞兩京皆破 絕粒不食 以七月三十卒於寓室之內寢 遺命炎武讀書隱居 無仕二姓 迄今三十五年 每一念及 不知涕泣之沾襟也 38 據周可真 顧炎武年譜 蘇州 蘇州大學出版社 1998 年 頁 68 之考證 此詩 作於順治元年 (1644) 清軍入關之際 39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一 頁 260 感事 (七首之二) 40 據周可真 顧炎武年譜 之考證 此詩作於順治二年 (1645) 清軍入關之際 見頁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一 頁 262 京口即事 (二首之二) 大將臨江日 匈奴出不時 兩河通詔旨 三輔急王師 轉戰收銅馬 還兵飲月支 從軍無限樂 早賦仲宣詩 42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一 頁 267 聞詔 聞道今天子 中興自福州 二 京皆望幸 四海願同仇 滅不須名將 尊王仗列侯 殊方傳尺一 不覺淚頻流 43 據周可真 顧炎武年譜 之考證 此詩作於順治六年 (1649) 清軍入關之際 見 頁
214 21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一身不自拔 竟爾墮胡塵 旦起肅衣冠 如見天顏親 天顏不可 見 臣意無由申 伏念五年來 王塗正崩淪 東夷擾天紀 反以 晦為元 我今一正之 乃見天王春 正朔雖未同 變夷有一人 天造不假夷 夷行亂三辰 人時不授夷 夷德違兆民 留此三始 朝 歸我中華君 願言御六師 南郊答天意 九廟恭明禋 大雅 歌文王 舊邦命已新 小臣亦何思 思我皇祖仁 卜年尚未逾 眷言待曾孫 44 據王蘧常解題 此元日謂明永曆三年正月朔辛酉 清則依新曆 以 前一日庚申為順治六年元旦 45 是顧炎武批判清室定正朔之作 正朔 在中國歷史上有政治正統象徵的意涵 此詩以 東夷擾天紀 我今一 正之 強調 東夷 所定之正朔非正統 對清室改正朔之舉嚴加批判 認為 天造不假夷 夷行亂三辰 人時不授夷 夷德違兆民 以滿洲 東夷 之正朔非中華之正朔 表達他對異民族政權統治漢人的不滿 同時 他也透過遵南明永曆年號的方式 肯定南明永曆政權的正統性 表達他對南明政權的忠誠與認同 此一時期顧炎武積極抗清46 所作抗清復明 尊王攘夷詩文甚多 如 延平使至 海上 (四首之三) 秋山 千里 等 他認為夷夏 之防必須堅守 並肯定象徵華夏正統之南明政權 將清朝視為 東夷 對降清貳臣的態度也十分強硬 順治四年 (1647) 淄川行 詩中 便嚴 厲批判當時的降清貳臣孫之獬 張伯松 巧為奏 大纛高牙擁前後 罷將印 歸里中 東國有兵 鼓逢逢 鼓逢逢 旗獵獵 淄川城下圍三匝 圍三匝 開城門 取汝一頭謝元元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一 頁 王蘧常 顧詩匯注 轉引自周可真 顧炎武年譜 頁 133 顧炎武 亭林餘集 常孰陳君墓誌銘 頁 161 無何 城破 余母不食 以終 余始出入戎行 猶從君寓居水濱 又 其抗清活動可參考葛榮晉 魏長 寶 一代儒宗顧亭林 台北 文津出版 2000 年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一 頁 275
215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11 孫之獬為天啟朝進士 後任清之兵部尚書 任招降之事48 在清入關 初期 顧炎武對貳臣孫之獬的不滿 正反映出他這一時期的政治認同 此時期他的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是結合的 這種論調和王夫之很類似 這也是多數遺民在清入關初期的民族與政治心態 2. 小節亦奚取 薙髮至決心北遊 顧炎武政治心態轉變 顧炎武對清室態度從極力拒斥轉向軟化 轉變的契機應在順治七年 (1650) 顧炎武薙髮與順治十二年 (1655) 被惡僕誣陷繫獄二事 傳統夷夏之辨的核心 在於服式禮樂制度等華夷不同的文化表現 上 服式 禮儀 制度是傳統夷夏之辨的最基本內關 因此 清初影響 遺民士民族認同的最重要舉措 首推 薙髮令 這一項企圖改變漢人服 式的詔令 由於令民薙髮甚拂民願 為了籠絡漢人 滿洲初入關時 對 薙髮並不堅持49 但順治二年 (1645) 開始 清廷便徹底執行薙髮令 (順治二年)六月 丙辰 諭南中文武軍民薙髮 不從者治以軍 法 是月 始諭直省限旬日薙髮如律令 周可真 顧炎武年譜 頁 113 引 吳譜 於此詩題下之注 為孫之獬作也 之獬 淄川人 天啟壬戌進士 媚逆奄得官侍講 名在逆案中 仕國朝 為禮部 侍郎 順治二年六月 升兵部尚書 總督軍務 招撫江西 後乞歸里中 是年九 月 土賊丁可澤勾引叛賊謝遷等陷淄川 擒之獬 支解死 結語 取汝一頭謝元 元 當由之獬攖眾怒耳 又 關於孫之獬之死 研堂見聞雜錄 記云 我 朝之初入中國也 衣冠一仍漢制 凡中朝臣子 皆束髮頂進賢冠 為長袖大服 分為滿漢兩班 有山東進士孫之獬 陰為計 首薙髮迎降 以冀獨得歡心 乃歸 滿班 則滿以其為漢人也 不受 歸漢班 則漢以其為滿飾也 不關 于是羞憤 上疏 大略謂 陛下平定中國 萬事鼎新 而衣冠束髮之制 獨存漢舊 此乃陛 下從中國 非中國從陛下也 于是削髮令下 而中原之民 無不人人思挺螳臂 拒蛙鬥 處處蜂起 江南百萬生靈 盡膏野草 皆之獬一言激之也 原其心 止 起于貪關富貴 一念無恥 遂釀荼毒無窮之禍 厔丁亥歲 山東有謝遷奮起 攻 破州縣 入淄川城 首將之獬一家殺死 孫男四人 孫女孫婦三人 皆備極淫慘 以斃 而之獬獨縛至十餘日 五毒備下 縫口支解 嗟乎 小人亦枉作小人爾 當其舉宗同盡 百口陵夷 恐聚十六州鐵鑄不成一錯也 事又見 烈皇小識 頁 268 清實錄 順治元年 (1644) 五月二十四日辛亥 多爾袞諭兵部 予前因歸順之 民無所分別 故令其薙髮以別順逆 今聞甚拂民願 自茲以後 天下臣民照舊 束髮 悉從其便 清史稿 北京 中華書局 1997 年 卷 4 頁 96
216 21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薙髮這種 胡俗 對遺民而言 是視同 被髮左衽 般被異民族同 化的行為 這在當時無法為遺民所接受 並引發強烈的民族危機感 薙 髮令實施後 許多遺民為求不薙髮而自盡 如馬純仁51 湯士鰲52 王若 之53 蘇兆人54 楊廷樞55 等 他們以死亡來表明不願薙髮 變更服式 並藉以申明 保髮嚴夷夏 的民族立場 但 隨著清政權的統治日益穩定 這種不願用夷變夏的心態也不得 不因政治現實而漸漸轉變 顧炎武在薙髮令頒佈後 雖仍著漢服 未薙 髮 堅守華夷大別 抱故國之戚 焦原毒浪 日無寧晷 56 但在順治 七年 (1650) 年三十八歲時 卻因 怨家欲陷之 57 而不得不剪髮變衣冠 更名為蔣山傭58 扮為商賈以避難 並作 剪髮 詩 晨上北固樓 慨然涕如雨 稍稍去鬢毛 改容作商賈 卻念 五年來 守此良辛苦 畏途窮水陸 仇讎在門戶 故鄉不可宿 飄然去其宇 往往歷關梁 又不避城府 丈夫志四方 一節亦奚 取 毋為小人笑 委肉投餓虎 浩然思中原 誓言向江滸 功名 會有時 杖策追光武 弘光實錄鈔 卷 4 頁 91 弘光實錄鈔 卷 4 頁 91 金壇木工湯士鰲 剃頭將及 哭祭祖考 投水死 弘光實錄鈔 卷 4 頁 91 山東兵部主事王若之不剃頭 被獲 強之剃 不 可曰 留此髮以見先帝耳 戮之 海東逸史 卷 10 蘇兆人傳 頁 137 事見溫睿臨 南疆逸史 溫睿臨 南疆逸史 收於 中國野史集成 成都 巴 蜀書社 1993 年 第三十五冊 卷 17 義烈 條云 字維斗 吳縣人 為諸生 以氣節自任 崇禎庚午 舉應天鄉試第一 乙酉浙東遙授翰林院檢討兼兵科給事 中 廷樞深自韜晦 改號復庵 丁亥四月吳勝兆反 為之運籌者乃廷樞之門人戴 之俊也 事敗詞連廷樞 被執繫獄中 慨然曰 予自幼讀書 關文信國之為人 今日之事 素志也 五月朔 大帥會鞫于吳江泗州寺 語不屈 巡撫重其名 命之蕹頭 廷樞曰 砍頭事小 薙頭事大 乃擁出至寺橋 臨刑大聲曰 生 為大明人 刑者急揮刃 首墮地 復曰 死為大明鬼 監刑者為之咋舌 乃 禮而殯之 全祖望 鮚埼亭集 收於 全祖望集彙校集注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0 年 卷 12 亭林先生神道表 頁 227 全祖望 鮚埼亭集 卷 12 亭林先生神道表 頁 227 庚寅 (1650) 有怨家 欲陷之 乃變衣冠作商賈 遊京口 又遊禾中 江藩 漢學師承記 上海 上海書店 1983 年 卷八 顧炎武 條 庚寅 有怨家欲陷之 偽作商賈 由嘉禾竄京口 遂之金陵 謁孝陵 變姓名為蔣山傭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二 剪髮 頁 294 原鈔本此詩題為 剪髮 刊本則 改題作 流轉
217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13 詩中看來 剪髮固然是為了要避怨家 但他也確實有了 一節亦奚 取 的想法 將原本視為 嚴夷夏 而不可不嚴守的髮式 大防 轉而 視為 亦奚取 的 一節 服式與禮儀制度是傳統 夷夏之防 的重要 內關 但這時他卻開始思索是否要守此服式之 小節 而失大義 當他 開始以 小節 來看待 薙髮 與從 胡俗 一事時 事實上他在 嚴 守夷夏之大別 的民族意識上 應已開始鬆動了 薙髮之舉使顧炎武的民族意識在此時開始鬆動 而順治十二年 (1655) 遭家僕所陷而繫獄一事60 很可能是影響他日後政治認同轉變的契機 據 全祖望 亭林先生神道表 61 此事源於顧氏先世與葉氏的財產糾紛 葉 氏以千金賄顧之家僕陸恩 使訐亭林通鄭成功事 62 顧炎武因而繫獄 事實上清軍初入關時 顧炎武確實十分推崇鄭成功 並作 關定自 延平歸賚至御札 詩63 表達對明鄭的肯定 甚至可能實際參與了抗清的 活動64 在當時的情境下 對遺民士人而言 這樣的舉措很自然也很普遍 顧炎武並不是少數的個案 不過 陸恩案發生時 政治氛圍早已不同 此事件發生之時間 有順治 12 年乙未 (1655) 順治 14 年丁酉 (1657) 二說 全 祖望 鮚埼亭集 卷 12 亭林先生神道表 以此事發生於順治十四年丁酉 (1657) 而嚴元照 鮚埼亭集注 則以此事發生於順治十二年乙未 (1655) 陸 恩事在乙未 詩集 可考 張 譜 亦繫於乙未 此繫之丁酉 非也 據周可 真 顧炎武年譜 所定 陸恩背主投葉氏 發生在順治九年 (1652) 而獄訟之事 則發生於順治十二年乙未 此處採嚴元照 周可真之說 全祖望 鮚埼亭集 卷 12 亭林先生神道表 頁 229 顧氏有三世僕曰陸恩 見先生日出遊 家中落 叛投里豪 丁酉 先生四謁孝陵歸 持之急 乃欲告先 生通海 先生亟往禽之 數其罪 湛之水 僕婿復投里豪 以千金賄太守 求殺 先生 不繫訟曹而繫之奴之家 危甚 獄日急 有為先生求救於牧齋 (錢謙益) 者 牧齋欲先生自稱門下 而後許之 其人知先生必不可 而懼失牧齋之援 乃私自 書一刺以與之 先生聞之 急索刺還不得 列揭於通衢以自白 牧齋亦笑曰 寧 人之卞也 曲周路舍人澤溥者 故相文貞公振飛子也 僑居洞庭之東山 識兵 備使者 乃為愬之 始得移訊松江 而事解 於是先生浩然有去志 五謁孝陵 始東行 墾田於章丘之長白山下以自給 徐珂 清稗類鈔選 北京 書目文獻出版社 1984 年 獄訟類 顧亭林通鄭成 功案 亭林之先世 曾以良田數頃 向里人葉方恒押銀 亭林急欲贖歸 而葉 意圖吞沒 再三延擱 亭林迫之急 葉遂以千金啖陸恩 使訐亭林通鄭成功事 冀亭林畏罪逃逸 無暇問田事也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一 關定自延平歸賚至御札 春風一夕動三山 使 者持旌出漢關 萬里干戈傳御札 十行書字識天顏 身留絕不援枹伍 夢在行朝 執戟班 一聽綸言同感激 收京遙待翠華還 刻本將詩題改為 延平使至 此 依原題 顧炎武 亭林餘集 常孰陳君墓誌銘 頁 161 無何 城破 余母不食 以終 余始出入戎行 猶從君寓居水濱
218 21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而他偏偏在此時被訐以暗通明鄭 因此情況甚為不利 顧氏友人為求救 急 在未得到他同意下 擅自向降臣錢謙益求援 此時顧炎武對錢謙益 的善意雖不領情 甚至 列揭於通衢以自白 但這也使得他不得不與向 來不屑的降臣接觸 這個事件很可能逐漸使他對貳臣改觀 影響他日後 對仕二姓者的態度 進而使他重新調整對清政權的心態 陸恩案纏訟至隔年 (順治十三年 1656) 春天 據歸莊 送顧寧人北 遊序 順治十三年他獄解得釋後 公子 (葉方恒) 忿怒 遣刺客戕寧 人 寧人度與公子訟 力不勝 則浩然有遠行 65 葉氏欲置顧炎 武於死地 卻未得逞 致使顧炎武決心北遊 可見此事對他人生影響至 深 順治十四年北遊前 他再詣孝陵66 作 閏五月十日恭詣孝陵 詩 表達身為明遺臣的感慨67 謁孝陵之舉既在北遊之前 因此也可解讀為具 有 告別故主 的宣誓意味 接受了薙髮這一 胡俗 後 使他在夷夏 文化之大別的觀點上稍有鬆動 並進而使他的政治認同走向游移 這一階段 顧炎武無論在政治認同上 或是對 夷夏之防 上 都 不如前一時期積極 或者我們也可以說 此時他體認到復明的可能性日 益渺茫 因而重新思索自己的定位 以及如何自處 進而重新調適自己 的政治心態與夷夏觀 以面對新政權 異文化的衝擊 至於他真正開始 在理論上探索夷夏與民族議題 天下國家之認同與定位 並將之發揮在 他對 春秋 的詮釋上 主要是在北遊之後 3.北遊後政治認同之轉變及對其夷夏觀之影響 北遊後 顧炎武雖以遺民自居 也仍有登孤竹山 謁夷齊廟這種向 歸莊 歸莊集 卷三 送顧寧人北遊序 公子 (葉方恒) 忿怒 遣刺客戕寧 人 寧人走金陵 刺客及之太平門外 擊之 傷首墜驢 會救得免 而叛奴之黨 受公子指 糾數十人 乘間劫寧人家 盡其累世之傳以去 寧人度與公子訟 力 不勝 則浩然有遠行 全祖望 鮚埼亭集 卷 12 亭林先生神道表 頁 229 浩然有去志 五謁孝 陵 始東行 墾田於章丘之長白山下以自給 戊戌 遍遊北都諸畿甸 直抵山海 關外 以觀大東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二 閏五月十日恭詣孝陵 頁 318 忌日仍逢閏 星星近一周 空山傳御星 星路想行星 寢星神衣出 祠官玉星收 星嘗星絕不 罄託荒陬 薄海哀思結 遺臣涕激稱 禮應求草野 心可對玄幽 寥落存王事 依稀奉月游 尚餘歌誦在 長此侑春秋
219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15 歷史上的遺民尋求歷史人格認同的舉動68 但同時 (順治十七年 1660) 他 也積極鼓勵其甥徐元文參加清廷科舉 徐元文康熙二十九年作 歷代宅 京記序 回憶廷試時云 余曩者大廷對策 謬荷先帝國士之知 先生勖語 必有體國經野 之心 而後可以登山臨水 必有濟世安民之識 而後可以考古論 今 元文雖不敏 請事斯語 迄今三十年 未之敢忘 69 身為遺民 他對其甥徐元文參加清廷會試 不僅不阻止 反而勸他 必有體國經野之心 必有濟世安民之識 可見此時他雖不仕二姓 但在心態上已漸漸認同清廷 因而鼓勵徐元文仕宦 北遊後 顧炎武也漸與降清諸臣及仕清士人交游往來70 (如與張爾岐 等71 ) 他與貳臣間的交遊 謝正光 清初的遺民與貳臣 顧炎武 孫 承澤 朱彝尊交遊考論 72 王星慧 康熙二年顧炎武在山西與曹溶 關 因篤的交遊考 兼論顧亭林的交遊思想 73 諸文皆對此有詳細的討 論 此不贅述 顧炎武雖在 日知錄 中批判降臣 反顏事讎 行若狗 彘 而不知媿也 74 但事實上他對貳臣的態度卻漸漸轉變 這除了反映 他交遊觀的轉變外 同時也顯示他對清政權態度漸趨軟化 可知北遊後 他的政治認同開始轉變 對貳臣也由拒斥轉向關受 雖然他自稱 終懷 此事發生於順治十五年 (1658) 時顧炎武有作 謁夷齊廟 一詩歌詠伯夷 叔齊 二人 甘餓首陽岑 不忍臣二姓 的節操 明遺民中 有許多士人將自己的遺民 情緒寄寓在歷史上的遺民身上 在歷史上尋求人格的認同 如方以智 楊益介等 人 關於此一問題 可參考余英時 方以智晚節考 香港 香港新亞研究所 1972 年 頁 150 及孔定芳 明遺民的身份認同及其符號世界 中國社會科學 院研究生院學報 2005 年第 3 期 頁 徐元文 歷代宅京記序 見 歷代宅京記 第 3 4 頁 轉引自周可真 顧炎武 年譜 頁 253 顧炎武與貳臣之交遊 可參考謝正光 清初的遺民與貳臣 顧炎武 孫承澤 朱彝尊交遊考論 漢學研究 第 17 卷 2 期 1999 年 12 月 頁 31~60 葛榮晉 魏長寶 一代儒宗顧亭林 附錄 亭林年表 頁 327 謝正光 清初的遺民與貳臣 顧炎武 孫承澤 朱彝尊交遊考論 漢學研究 第 17 卷 2 期 1999 年 12 月 頁 31~60 王星慧 康熙二年顧炎武在山西與曹溶 關因篤的交遊考 兼論顧亭林的交遊 思想 雁北師範學院學報 第 22 卷第 4 期 2006 年 8 月 頁 顧炎武 日知錄 台北 明倫出版社 1970 年 卷十七 降臣 條 頁 410
220 21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耿介心 自居為 遺民 (這也就解釋了他何以會去謁夷齊廟 並作 謁 夷齊廟 一詩歌詠伯夷 叔齊二人 甘餓首陽岑 不忍臣二姓 的節操75 ) 但事實上他畢竟也開始漸漸傾向於 庶幾保平生 對清初的遺民士人而言 明室覆亡而滿清入主中原 既是一種政治 認同上的失落 同時也是一種民族價值觀的失落 顧炎武在面對這種 天 崩地解 的現實時 一開始的態度是情緒性的積極排拒 但終究走向接 受 並重新反思夷夏 天下 國家等概念 進而認同清政權 顧炎武北遊之後 對清政權態度的轉變 可由康熙七年 (1668) 顧炎 武因姜元衡案株連而再逢獄訟之事76 時他的對應態度看出 此案的性質 與順治十二年陸恩訐主案很類似 也是惡僕告主通逆案 (姜元衡誣陷原主 黃培) 顧炎武雖非此案之主要受害者 但卻受牽連而入獄 顧炎武對此 案十分重視 不僅親赴濟南投案說明 並作 與人書 數篇以力辯自己 受人誣陷 極力撇清與 故明廢臣與招群懷貳之輩 的關係77 並言及 弟 敢不惜微軀 出而剖白此事 尤望大君子主持公論 此札仍乞傳與譚年 翁一觀 并以告諸吳 越之同聲氣者 78 將清廷官員稱為 大君子 盼其 主持公論 這樣的用語與守節不屈的遺民形象大相逕庭 另一篇 與人書 中 他更說 弟不遵明哲之訓 果有此累 今江夏之驕吝足 以致敗 而與之同事 奈何奈何 南冠而縶 竟不得出 一切詳之舟老 書中 惟知已為之壯拯 懸切懸切 79 從 懸切懸切 一語可看出他 對獄中生活的恐慌及急於出獄的期盼 顯然對自己先前不 明哲 的態 度感到後悔 此外 他還嚴厲抨擊此案的真正事主 不屈於清廷的黃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三 謁夷齊廟 頁 337 言登孤竹山 愾焉思古聖 荒祠寄山椒 過者生恭敬 百里亦足君 未肯滑吾性 遜國全天倫 遠行辟虐政 甘餓首陽岑 不忍臣二姓 可為百世師 風操一何勁 悲哉尼父窮 每歷邦君聘 楚狂歌鳳衰 荷蕢譏擊磬 自非為斯人 棲棲無乃佞 我亦客諸侯 猶須善辭命 終懷耿介心 不踐脂韋徑 庶幾保平生 可以垂神聽 其事始末 具載於顧炎武 亭林佚文輯補 (收於 顧亭林詩文集 ) 與人書 其一 頁 見顧炎武 亭林佚文輯補 與人書 其一 頁 顧炎武 亭林佚文輯補 與人書 其二 頁 顧炎武 亭林佚文輯補 與人書 其三 頁 234 前有一函 想已徹覽 弟不 遵明哲之訓 果有此累 今江夏之驕吝 足以致敗 而與之同事 奈何奈何 南 冠而縶 竟不得出 一切詳之舟老書中 惟知己為之壯拯 懸切懸切 餘語去价 能道 不悉 弟名心肅
221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17 培為 驕吝 可謂 中山狼矣 80 為自己與之同繫此獄 感到萬般 無奈 在徐元文等親友奔走下顧炎武得以保釋出獄 出獄後 他撰文稱 頌 上臺淑問之明 81 天牖其衷 事果得白 82 此皆大君子孚號壯 拯之功 83 此皆上臺秉公持正及大人君子孚號壯拯之力 84 對官員極 盡稱許 雖然顧炎武當時的情境確實可憫 但在獄中顧炎武對清廷官員 態度卑微 與傲守不屈的黃培形成強烈對比 而出獄之後 顧氏也依然 對清廷官員抱持如此委曲卑微之論調 顯然與他所自居的 遺民 形象 有些許違合 儘管表面上仍以 遺民 自居 但自薙髮 北遊 給予其 甥徐元文赴京應試之建議等事件開始 他的政治認同已默默鬆動 轉移 應是不爭的事實 另一顯示其政治認同轉移的事件 即康熙十七年 (1678) 清廷詔舉博 學鴻儒之事 時年六十六歲的顧炎武 對此事的態度頗值玩味 關於顧 炎武對詔舉博學鴻儒科一事的心態 孔定芳於 2006 年初有數篇相關之論 文 博學鴻儒科 與晚年顧炎武 85 明遺民與 博學鴻儒科 86 論 清聖祖的遺民策略 以 博學鴻儒科 為考察中心 87 論康熙 博 學鴻儒科 之旨在籠絡明遺民 88 等專論此事 孔定芳指出顧炎武在康 熙十八年清廷薦其修史時 致書陳介眉 比因修史之舉 輦下諸公復有欲相薦引者 不知他人可出 而弟 必不可出也 先妣王氏未嫁守節 斷指療姑 立後訓子 及家世 名諱 并載張元長先生傳中 崇禎九年巡按御史王公具題 奉旨 顧炎武 蔣山傭殘稿 收於 顧亭林詩文集 台北 漢京文化 1984 年 3 月 卷二 與原一甥 頁 203 顧炎武 蔣山傭殘稿 卷二 與人書 頁 204 此語又見於同書同卷之另一篇 與人書 頁 201 顧炎武 蔣山傭殘稿 卷二 與人書 頁 202 顧炎武 蔣山傭殘稿 卷二 與人書 頁 204 顧炎武 亭林佚文輯補 與人書 其六 頁 235 孔定芳 博學鴻儒科 與晚年顧炎武 學海 2006 年 3 期 頁 孔定芳 明遺民與 博學鴻儒科 浙江學刊 2006 年 2 期 頁 孔定芳 論清聖祖的遺民策略 以 博學鴻儒科 為考察中心 江蘇社會科 學 2006 年 1 期 頁 孔定芳 論康熙 博學鴻儒科 之旨在籠絡明遺民 唐都學刊 第 22 卷 3 期 2006 年 5 月 頁 94 98
222 21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旌表 乙酉之夏 先妣時年六十 避兵於嘗熟縣之語濂涇 謂不 孝曰 我雖婦人 身受國恩 義不可辱 聞兩京皆破 絕粒不 食 以七月三十日卒於寓室之內寢 遺命炎武讀書隱居 無仕二 姓 迄今三十五年 每一念及 不知涕之沾襟也 (炎武) 年 近七旬 旦莫入地 先慈遺訓 依然在耳 誓墓之情 知己可以 諒之矣 89 孔定芳認為顧炎武雖然堅拒薦舉 但 並不意味著炎武在思想上就 無所波動 90 他認為顧炎武晚年待清態度確有鬆動與軟化 但 畢竟距 心悅誠服的認同相去甚遠 由初期之激烈反抗 演變而為徘徊 期待 進而失望甚至幻滅 91 顧炎武對清政權的認同過程是否 心悅誠服 雖未可確知 但從他 在順治中期以來積極勸徐元文應科舉 對姜元衡誣告案的態度及康熙間 博學鴻儒諸事的應對心態看來 顧炎武在北遊後政治認同確已轉向 其 政治認同的心路歷程 由順治初期的反抗拒斥 至順治中期則轉為傾向 妥協 康熙年間 其政治認同則很明顯地已趨轉變 明史館所修為前代 之史 而他晚年卻積極地致書清廷修史館之諸君 亟請修史者採記其嗣 母之事 敢瀝陳哀懇 冀採數語 存之簡編 則沒世之榮施 即千載之 風教矣 92 認為被修明史者記入為 沒世之榮施 可見 顧炎武確實 已經認同了清室 同時肯定了清廷所修之 明史 表示他也對於明室不 再復興有了深刻的體認 雖然他終生以明 遺民 自居 但他的政治認 同已轉向認同清政權 應是肯定的 (二)民族意識與政治認同 顧炎武 春秋 學中夷夏論述 的再探索 誠如前文一再提及的 民族認同並不等同於政治認同 雖然這兩個 顧炎武 蔣山傭殘稿 卷三 與陳介眉 頁 211 孔定芳 博學鴻儒科 與晚年顧炎武 頁 51 孔定芳 博學鴻儒科 與晚年顧炎武 頁 53 顧炎武 亭林文集 卷之三 與史館諸君書 頁 54
223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19 概念在王夫之的思想體系裡彼此綰合 但在顧炎武並不如此 王夫之 春 秋 學以民族國家的角度來論述夷夏觀與國家政治認同 因此他的民族 意識與政治認同二者並不矛盾 但顧炎武對清政權的態度 由早期的拒 斥走向晚期的認同 他的政治認同是否影響了他的夷夏觀 對他的 春 秋 詮釋又有什麼樣的影響 這點可從顧炎武對 春秋 夷夏觀的詮釋 來看 顧炎武對 春秋 夷夏觀的討論 散見於 日知錄 各條 (特別是卷 四專論 春秋 卷五專論 三傳 的部份) 及 左傳杜解補正 中 日 知錄 撰於順治十四年北遊後93 至於 左傳杜解補正 據沈嘉榮 顧 炎武論考 此書很可能是康熙六年 (1667) 顧炎武由孫思仁處借抄 春 秋纂例 春秋權衡 漢上易傳 諸書時 參考而寫成94 由 日知錄 左傳杜解補正 撰述的時間來看 二書都是在北遊一段時間後的作品 而這一時期也是他對清政權由軟化走向認同的時期 顧炎武之 春秋 學詮釋 對於夷夏問題十分重視 以下將就他在 日知錄 及 左傳杜解補正 中與夷夏觀相關之議題 分別就其對 正 朔 尊王 夷狄 幾個概念之詮釋 分析其夷夏觀與政治心態 1.尊王 尊王攘夷 為 春秋 的核心內關 但顧炎武的 春秋 學評著 中 無論 日知錄 或 左傳杜解補正 對 尊王 的論述都不多 日 知錄 對 春秋 尊王 的相關詮釋僅二條 其一為 天王 條 尚書 之文但稱 王 春秋 則曰 天王 以當時楚 吳 徐 越皆僭稱王 故加 天 以別之也 趙子曰 稱 天王 以 表無二尊也 據周可真 顧炎武年譜 頁 日知錄 陸續撰寫於順治十四年北遊之後 而刊刻與流傳則始於康熙九年庚戌 (1670) 所初開刻 日知錄 的一百四十條之八 卷本 此本次年辛亥年間 (1671) 刻成 完整的三十二卷本 則是在死後由潘耒結 集修改而成 沈嘉榮 顧炎武論考 南京 江蘇人民出版社 1994 年 頁 顧炎武 日知錄 卷四 天王 條 頁 90
224 22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他指出在 王 前加 天 字 是在春秋時楚 吳 徐 越 僭稱 王 不得不 加 天 以別之 並以 天王 表示天子的地位 無二 尊 另一則論 尊王 者為 王貳于虢 條 名不正則言不順 言不 順則事不成 而 左氏 之記周事曰 王貳于虢 王叛王孫蘇 以天王之尊而曰貳 曰叛 若敵者之辭 其不知 春秋 之義甚矣 96 強調 天王之尊 左傳杜解補正 中論及 尊王 者也甚少 具體論 及尊王議題者 如 五年 蔡人 衛人 陳人從王伐鄭 條下云 (杜 預) 解 王師敗 不書 不以告 非也 改云 王師敗 不書 不可 書也 為尊者諱 97 雖然詮釋者在詮釋時有其各自的立場 但也必然會受到經典文本本 身文義的制約 尊王攘夷 是 春秋 的核心內關 也是歷來 春秋 學的論述重心 但平心而論 顧炎武的 春秋 學中論 尊王 之處並 不多 內關也十分簡略 2.正朔 顧炎武 春秋 學之正朔論及其現實上的政治認同意涵 正朔 概念在中國歷史上有著象徵承繼政權正統性的意涵 相較 於 尊王 顧炎武論對 正朔 之概念討論頗多 如 日知錄 論 正 朔 者即有 三正 王正月 謂一為元 改月 等 可見 春秋 中的 正朔 概念是顧炎武十分關注的議題 改月 條中 他針對 春 秋 中 正朔 的名義加以考證98 三正 條則側重於探討奉正朔的政 治意義 三正之名見於 甘誓 蘇氏以為自舜以前必有以建子建丑為正 者 其來尚矣 微子之命 曰 統承先王 修其禮物 則知杞 用夏正 宋用殷正 若朝覲會同則用周之正朔 其于本國 自用 其先王之正朔也 顧炎武 日知錄 卷五 王貳于虢 條 頁 109 顧炎武 左傳杜解補正 叢書集成初編 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1 年 卷上 頁 3 顧炎武 日知錄 卷四 改月 條 頁 顧炎武 日知錄 卷四 三正 條 頁 84
225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21 他指出 正朔 事實上有著象徵政權治統延續 統承先王 的意義 所以對於一國之正朔 應 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 王正月 中也指出 春秋 稱 王正月 係因正朔有統承先王 繼承政治統緒之象徵意涵 因此稱 王正月 以別於 夏 殷 之正月 象徵治統之傳承100 這種對正朔的象徵意義的重視及使用年號 正朔作為表達自己政治 立場的方式 是清初遺民的共同現象 王夫之 鄭成功 朱舜水等人 都在清入關之初延用南明諸帝之紀年 象徵其在政治認同上的 統承先 王 順治初 顧炎武沿用永曆年號 並於順治六年 1649 元日 詩 中強調 東夷擾天紀 反以晦為元 我今一正之 乃見天王春 正朔雖 未同 變夷有一人 101 從他對 春秋 其于本國 自用其先王之正朔 的理解來看 正朔代表了他的國家認同 他對 正朔 的態度是十分嚴 肅的 這種觀點也貫徹在他的 春秋 詮釋裡 如 日知錄 謂一為元 條所說 正朔必自天子出 改正朔 恐聖人不為也 102 將 正朔 定位為 天子所出 以正朔象徵治統之傳承 3.攘夷 清初 春秋 尊王攘夷 的微言大義 成了遺民政治期待的集體 投射 因此多有以 攘夷 滅虜 為主題的詩文 但顧炎武之 春秋 學並不強調 尊王 反而十分重視 攘夷 與夷夏之防 日知錄 與 左傳杜解補正 中論及夷夏處甚多 如 日知錄 楚吳書君書大夫 條 春秋 之于夷狄 斤斤焉不欲以其名與之也 楚之見于經也 始于莊之十年 曰 荊 而已 聖人之意 使之不得遽同于 中夏也 吳之見于經也 始于成之七年 曰 吳 而已 終 顧炎武 日知錄 卷四 王正月 條 頁 87 聖人作春秋 于歲首則書王 說者謂謹始以正端 今晉人作鼎而曰王十月 是當時諸侯皆以尊王正為法 不獨 魯也 魯魯言王者 所以別於夏殷 魯魯他義 魯魯魯魯魯曰 魯天子魯以今年 冬頒明年正朔於諸侯 每月奉月朔甲子以告于廟 所謂稟正朔也 故曰王正月 顧炎武 亭林詩集 卷之一 頁 此詩刻本魯 據原鈔本補 顧炎武 日知錄 卷四 謂一為元 條 頁 88
226 22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春秋 之文 無書師者 使之終不得同于中夏也 是知書君 書大夫 春秋 之不得已也 政交于中國矣 以後世之事言之 如五胡十六國之輩 夷之而已 至魏 齊 周 則不得不成之為 國而列之于史 金 元亦然 此夫子所以錄楚 吳也 然于備書 之中而寓抑之之意 聖人之心無時而不在中國也 103 顧炎武強調夷夏之大別 透過對 春秋 筆法的說解來宣示 攘夷 的民族立場 並由 春秋 書吳 楚等夷狄時不稱人 不書師 因此推 論 聖人之意 使之不得遽同于中夏也 使之終不得同于中夏也 至 於吳 楚書君 書大夫 是 政交于中國 的情勢下 不得已 而為的 舉措 類似言論又見於 日知錄 邢人狄人伐衛 條 指 春秋 書夷 狄則不稱人 夷狄稱人則出於 臨文之不得不然 的情況 而非如 穀 梁傳 所言 視夷狄之行為而 進之 104 左傳杜解補正 也有類似的 觀點 如 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 條 解云 不同陳 故言及 非也 及者 殊夷狄之辭 105 楚雖大 非吾族也 條 言蠻夷 106 這種夷夏迥殊 尊夏卑夷的民族意識 不僅反映在他的 春秋 詮釋 上 也影響了他對歷史的解讀 至魏齊周則不得不成之為國而列之于 史 金 元亦然 此夫子所以錄楚吳也 然于備書之中而寓抑之之意 對北魏 北齊 北周 金 元等朝 他雖肯定其在中原的政治地位而主 張 列 之 于 史 但 他 仍 抱 持 著 以 漢 民 族 為 主 的 民 族 中 心 論 (ethnocentricism) 立場 日知錄 素夷狄行乎夷狄 條 顧炎武 日知錄 卷四 楚吳君書大夫 條 頁 96 其中 春秋 之於夷狄 句 夷狄 二字刊行本改為 吳楚 顧炎武 日知錄 卷四 邢人狄人伐衛 條 頁 98 春秋 之文 有從同 者 僖公十八年邢人 狄人伐衛 二十年齊人 狄人盟于邢 並舉二國 而狄亦 稱人 臨文之不得不然也 若惟狄而已 則不稱人 十八年狄救齊 二十一年狄 侵衛是也 穀梁傳 謂狄稱人 進之也 何以不進之于救齊而進之于伐衛乎 則又為之說曰 魯善累而後進之 夫伐衛何善之有 昭公五年 楚子 蔡侯 陳侯 許男 頓子 沈子 徐人 越人伐吳 不稱于越而越人 亦同此例 顧炎武 左傳杜解補正 叢書集成初編 本 北京 中華書局 1991 年 卷 上 頁 17 顧炎武 左傳杜解補正 卷中 頁 30
227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23 素夷狄行乎夷狄 然則將居中國而去人倫乎 非也 處夷狄之邦 而 (不失) 吾中國之道 是之謂素夷狄行乎夷狄也 春秋 (朝) 會之書 凡聖人所以為內夏外夷之防也 如此其嚴也 夫 (興) 亡有迭代之時 而中華 (無) 不復之日107 若之何以萬古 之心胸而區區於旦暮乎 漢和帝時 侍御史魯恭上疏曰 夫 戎狄者四方之異氣 蹲夷踞肆 與鳥獸無別 若雜居中國 則錯 亂天氣 汙辱善人 孔子有言 居處恭 執事敬 與人忠 雖之夷狄不可棄也 夫是之謂素夷狄行乎夷狄也 若乃相率而 臣事之 奉其令 行其俗 甚者導之以為虐于中國 而藉口於素 夷狄之文 則子思之罪人也已 108 雖然顧炎武在政治上傾向於接受 興亡有迭代之時 的歷史現實 但他和多數遺民一樣強調 夷夏之防 不過 在面對夷夏文化之別的心 態上 顧炎武比王夫之寬鬆得多 他認為異文化有足為漢文化取法之處 日知錄 夷狄 條 歷九州之風俗 考前代之史書 中國之不如夷狄者有之矣 宋鄧肅對高宗言 外夷之巧在文書簡 簡故速 中國之患在文書 繁 繁故遲 則戎狄之能勝於中國者 惟其簡易而已 今 舍其所長而效人之短 吾見其立弊也 是則省刑薄斂之效 無論於華夷矣 109 他雖抱持夷狄不宜居中夏 戎夏不襍 戎狄入居必生事變 的論 110 調 但他對民族間文化交流的立場 卻不如王夫之堅持 從某種層面 來說 他對 民族 間的界限 比王夫之更為開放 王夫之 夷夏不相 據張繼 日知錄校記 夫 (興) 亡有迭代之時 而中華 (魯) 不復之日 句 亡 字上應加 興 字 魯抄本 華 下有 魯 字 見 日知錄 卷九 頁 186 顧炎武 日知錄 卷 9 素夷狄行乎夷狄 頁 186 此條僅見於原抄本 刊本 魯此章 顧炎武 日知錄 卷 29 夷狄 條 頁 顧炎武 日知錄 卷 29 徙戎 條 頁
228 22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魯 的觀點襍襍在襍有襍端種族主義性襍的華夷觀上 認為文化襍著於 與血緣地域堅密結合的 民族 上 所以夷夏文化各有其適性而不可混 雜 必須堅守夷夏之防 這種華夷論襍有強烈的種族主義色彩 而顧炎 武雖也主張 戎夏不魯 但他並武有王夫之武樣武武的民族理論體武 而只是很單純地從政治的角度 認為中國周邊的異民族勢力若 不習中 土之風 不安中國之美 則 無窺中國之心 111 使異民族政權不生干 犯中原的動機 嚴格說來 顧炎武並武有真正碰觸到民族的定義與性襍等問題 他 對夷夏的定義並不明確 他的民族觀也較為籠統 並不像王夫之從血緣 地域 文化等方面明確定義漢 夷民族的形成原因 特襍與歧異之處 因此 他雖主張 華夷不魯 但理論卻很單因 因了政治因素因 魯法 提出 聖人何以終不得使夷狄遽同于中夏 的思想與文化成因 然而顧 炎武這種籠統的 印象式的民族觀 事實上卻是清初大多數遺民的民族 觀 也正由於這種籠統不精確的民族觀背後並武有武統性的血緣 地緣 理論支撐 因此也導致了他在面對漢夷文化互動時對夷夏大防的堅持較 容易鬆動 從 日知錄 夷狄 條看來 他認為異文化在某些制度上確 實值得漢文化效法 認為制度上的優劣 無論於華夷 將風俗 制度等 人文現象從民族概念中抽離出來 並容許漢夷間文化交流的可能 由於顧炎武與多數遺民士人民族概念較為籠統 使他們在面對與異 文化互動時 立場較易鬆動 而能採取一種與襍端民族主義相比之下 更寬鬆 更能接受客觀歷史現實的心態 雖然他們 尊夏攘夷 的民族 認同並未轉移 但這種心態卻為遺民士人夷夏觀的轉變打開一道窗口 使他們逐漸調武面對異文化及滿洲政權的態度 日知錄 中 顧炎武雖 也有 中華 (無) 不復之日 這一類強烈民族主義的論調 但他也承認 興亡有迭代之時 這樣的現實 這一點是顧炎武與王夫之最大的不同 王夫之的政治認同與民族認同兩個概念是結合而不可分割的 但顧炎武 的政治認同與他的民族認同並不一致 在政治上 他認同清政權 但在 民族認同上 他主張華夷宜有別 但可師法夷狄文化之長 由於他對民 111 顧炎武 日知錄 卷 29 徙戎 條 頁
229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225 族 概 念 的 定 義 的 籠 統, 使 得 他 夷 夏 理 論 本 身 存 在 著 矛 盾 三 結 語 :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詮 釋 重 心 的 轉 移 : 由 尊 王 向 攘 夷 的 轉 化 清 初 遺 民 士 人 面 臨 異 文 化 統 治 的 情 境, 他 們 所 經 歷 的 不 僅 是 政 權 的 改 朝 換 代, 而 是 民 族 覆 亡 或 被 同 化 的 危 機 滿 洲 統 治 者 有 意 識 的 透 過 改 變 服 式 重 新 襍 襍 禮 制 新 設 官 銜 令 孔 子 嫡 裔 薙 髮 等 舉 措, 變 相 地 使 人 民 接 受 滿 文 化 這 種 情 境 對 遺 民 而 言, 魯 論 是 政 治 上 的 忠 君 意 識 或 攘 夷 尊 夏 的 民 族 情 感, 都 受 到 強 大 的 挑 戰 在 漢 文 化 被 異 文 化 同 化 的 危 機 感 下, 清 初 遺 民 對 清 政 權 充 滿 排 拒 遺 民 將 此 視 為 亡 天 下 112, 面 對 政 治 認 同 與 民 族 情 感 同 時 喪 失 的 天 崩 地 解 的 身 份 認 同 困 局 這 種 因 魯 法 排 解 身 份 認 同 困 局 所 造 成 的 殉 國 潮, 在 甲 申 和 乙 酉 時 臻 於 顛 峰, 嗣 後 便 因 清 政 權 日 趨 穩 定, 多 數 遺 民 政 治 認 同 也 開 始 轉 變 這 種 轉 變 因 了 從 對 官 方 政 策 的 態 度 由 抗 拒 到 接 受 因, 也 可 從 他 們 對 貳 臣 仕 清 漢 人 的 評 價 與 交 遊 情 況 等, 看 出 他 們 心 態 上 的 變 化 這 種 歷 史 背 景 也 反 映 在 清 初 遺 民 對 春 秋 學 詮 釋 重 心 的 移 轉 上 從 王 夫 之 與 顧 炎 武 的 春 秋 學 來 看, 攘 夷 凌 越 了 尊 王, 成 為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的 核 心 內 容 112 日 知 錄, 卷 17, 正 始 條 : 有 亡 國 有 亡 天 下 亡 國 與 亡 天 下 奚 辨? 曰 : 易 姓 改 號, 謂 之 亡 國 仁 義 充 塞, 而 至 於 率 獸 食 人, 人 將 相 食, 謂 之 亡 天 下 魏 晉 人 之 清 談, 何 以 亡 天 下? 是 孟 子 所 謂 楊 墨 之 言, 至 於 使 天 下 魯 父 魯 君 而 入 於 禽 獸 者 也 昔 者 嵇 紹 之 父 康, 被 殺 於 晉 文 王, 至 武 帝 革 命 之 時, 而 山 濤 薦 之 入 仕, 紹 時 屏 居 私 門, 欲 辭 不 就 濤 謂 之 曰 : 魯 為 君 思 之 久 矣! 天 地 四 時, 猶 有 消 息, 而 況 於 人 乎? 一 時 傳 誦, 以 為 名 言 而 不 知 其 敗 義 傷 教, 至 於 率 天 下 而 魯 父 者 也 夫 紹 之 於 晉, 非 其 君 也, 忘 其 父, 事 其 非 君, 當 其 未 死 三 十 餘 年 之 間, 為 魯 父 之 人, 亦 已 久 矣! 而 蕩 陰 之 死, 何 足 以 贖 其 罪 乎? 且 其 入 仕 之 初, 豈 知 必 有 乘 輿 敗 績 之 事? 而 可 樹 其 忠 名 以 蓋 於 晚 也 自 正 始 以 來, 而 大 義 之 不 明, 徧 於 天 下 如 山 濤 者, 既 為 邪 說 之 魁, 遂 使 嵇 紹 之 賢 且 犯 天 下 之 韙 而 不 顧 夫 邪 正 之 說, 不 容 兩 立 使 謂 紹 為 忠, 則 必 謂 王 裒 為 不 忠 而 後 可 也 何 怪 其 相 率 臣 於 劉 聰 石 勒, 覩 其 故 主 青 衣 行 酒, 而 不 以 動 其 心 者 乎? 是 故 知 保 天 下, 然 後 知 保 其 國 保 國 者, 其 君 其 臣, 肉 食 者 謀 之 保 天 下 者, 匹 夫 之 賤, 與 有 責 焉 耳 矣
230 22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一) 尊王 論述的沒落 解構君主權威性 清初遺民士人的 春秋 學中 魯論王夫之或顧炎武都有由強調 尊 王 轉為強調 攘夷 的傾向 王夫之強調 攘夷 是 尊王 的前提 顧炎武在 日知錄 卷四 卷五中對 尊王 之論述不僅條目甚少 內 容也十分簡短 這與他對 攘夷 議題的處理 形成強烈的對比 而顧 炎武 左傳杜解補正 一書 全書主要內容雖多在考證制度 並補正杜 預之說 但就其內容而言 論 攘夷 之相關條目也遠多於論 尊王 之條 顧 王兩人的 春秋 學 都反映出清初 春秋 學詮釋焦點由 強調 尊王 轉為強調 攘夷 的趨向 遺民 春秋 學裡 尊王 論述的武落 與清初遺民所面對的歷史 現實有關 遺民迫於現實而漸漸認同清政權 致使他們原本政治與民族 認同結合的意識型態發生變化 也開始重新反思 君 與 忠 等概念 多數遺民士人的政治認同逐漸由與民族認同結合的狀態下 游離出來 使得他們雖仍強調夷夏大防 但卻在政治認同上傾向於清政權 以顧炎 武為例 他的政治認同在康熙朝已然轉向 甚至在官方編修 明史 時 致書明史館諸君 採記嗣母之時 將明代視為已消逝的 先代 另一個 反映他政治認同轉變的襍體事實 是自順治至康熙時期顧炎武對明鄭態 度的轉變 順治二 三年間 顧炎武以 李定自延平歸賚至御札 詩表 達對鄭成功復興明室的推崇 但順治十二年家僕陸恩訐顧炎武私通明鄭 後 他不僅在詩文中避談鄭氏 甚至在康熙七年姜元衡案時 襍力撇清 與 故明廢臣與招群懷貳之輩 的關係113 從他對復明政治運動態度的 轉變 也反映出他對明政權的認同已經消逝 遺民的政治認同之所以在這一時期迅速鬆動 一方面固然是基於政 治現實 另一方面也很可能是受到明中晚期後王學的解襍思潮影響 導 致遺民士人在面對此一身份認同的困局時 選擇用重新檢視 並解襍 君 概念的方式 來反思 君 概念的本襍及 忠君 行為是否必要 如黃 宗羲 明夷待訪錄 的 原君 就反映了這一種思考傾向 傳統中國社 113 見顧炎武 亭林佚文輯補 與人書 其一 頁
231 清初遺民 春秋 學中的民族意識 以王夫之 顧炎武為主的考察 227 會往往將政治認同襍著在對 君 之效忠上 忠君即意味著忠於國 但 隨著君主權威性的失落與 忠 概念的鬆動 事實上也暗示著政治認同 的鬆動與轉移 這種思潮將導致君主權威性與 忠君 思想的鬆動 同 時也使遺民為自己晚年政治認同游移與轉向的行為 找到了一個合理化 的解釋 這種思潮或多或少影響了清初的春秋詮釋學 君 概念權威性 的失落 使得 春秋 的 尊王 論調在清初這一時期的特殊歷史與學 術背景下 逐漸武落 而使更符合當時遺民心境的 攘夷 成為 春秋 學的焦點 (二) 攘夷 與排滿 清初遺民士人的民族意識 君 之權威性的失落 只能說明清初 春秋 學中 尊王 論調 武落的現象 並不足以解釋清初 攘夷 論述何以取代 尊王 而成為 春秋詮釋學重心 攘夷 之說何以在這一時期如此勃興 這個問題 同 樣必須回歸到清初的歷史背景上來解釋 清初統治者不僅在政治上統治了漢民族 更透過強制改變漢民服 式 禮制 官僚體武等文化舉措 使人民在接受其政權統治的現實時 也在相當程度上被其民族文化所同化 藉此進一步扭轉漢人的政治認 同 多爾袞攝政日記 順治二年五月二十九日載 近覽章奏 屢以薙 頭一事 引禮樂制度為言 甚屬不倫 本朝何嘗無禮樂制度 今不遵本 朝制度 必欲從明朝制度 是誠何心 114 官方有意識地用 本朝 禮 樂制度來同化漢人 進而藉此改變其民族與政治認同 俾使漢人歸順於 清之統治 服式 禮義 制度文化 是傳統夷夏之辨的最基本內容 清初異族 統治者的這些強制性的同化舉措 ( 用夷變夏 ) 使清初遺民士人意識 到民族文化失落的危機 因此 攘夷 這一議題自然成為清初遺民士人 的思考重心 這使得他們或許可以不武麼介意政治認同的游移 卻十分 在意漢文化不可被異文化同化的問題 多數遺民士人在順治後期 康熙 114 轉引自 清史編年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0 年 第一卷 順治朝 頁 79
232 22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年 間 逐 漸 認 同 了 清 政 權, 但 他 們 仍 在 文 化 上 排 滿, 並 用 攘 夷 的 言 論 來 鼓 吹 排 滿, 以 反 抗 被 異 族 同 化 但 遺 民 士 人 政 治 認 同 的 轉 變, 勢 必 也 衝 擊 明 末 以 來 民 族 認 同 與 政 治 認 同 結 合 的 意 識 型 態, 使 得 他 們 不 得 不 調 適 自 己 原 本 民 族 與 政 治 認 同 結 合 的 思 想, 將 政 治 認 同 與 民 族 認 同 分 離 出 來, 以 對 自 己 政 治 認 同 轉 變 ( 不 復 尊 朱 明 ) 卻 依 舊 主 張 攘 夷 以 排 滿 的 心 態, 進 行 自 我 行 為 合 理 化 的 詮 釋 對 遺 民 而 言 尊 王 或 復 明 也 許 不 武 麼 必 要, 但 攘 夷 卻 必 須 堅 持 攘 夷 論 述 的 興 起 與 君 之 權 威 性 的 武 落, 使 得 這 一 時 期 春 秋 學 的 詮 釋 重 心 由 尊 王 向 攘 夷 轉 化 顧 炎 武 日 知 錄 左 傳 杜 解 補 正 中, 論 述 攘 夷 夷 夏 之 相 關 條 目 遠 比 尊 王 條 目 為 多, 內 容 也 更 為 詳 盡 ; 王 夫 之 的 春 秋 學, 更 可 說 是 以 嚴 夷 夏 大 防 為 論 述 前 提, 認 為 不 先 攘 夷 則 遑 論 尊 王 這 是 在 清 初 特 殊 的 歷 史 與 學 術 背 景 下, 所 造 成 的 詮 釋 重 心 轉 移 的 現 象, 使 清 初 的 春 秋 學 呈 現 出 與 前 代 截 然 不 同 的 特 襍
233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229 參 考 書 目 1.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清 史 研 究 所 編, 清 史 編 年, 北 京,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出 版 社,2000 年 2. 王 夫 之, 讀 通 鑑 論 ( 宋 論 合 刊 ), 台 北, 里 仁 書 局,1985 年 3. 王 夫 之, 黃 書, 收 於 船 山 全 書 第 十 二 冊, 長 沙, 嶽 鹿 書 社,1992 年 4. 王 夫 之, 搔 首 問, 收 於 船 山 全 書 第 十 二 冊, 湖 南, 嶽 麓 書 社, 1992 年 5. 王 夫 之 春 秋 世 論, 收 於 船 山 全 書 第 五 冊, 長 沙, 嶽 麓 書 社,1993 年 6. 王 夫 之 春 秋 稗 疏, 收 於 船 山 全 書 第 五 冊, 長 沙, 嶽 麓 書 社,1993 年 7. 王 立 新, 胡 文 定 與 王 船 山 的 春 秋 學 說, 鵝 湖 月 刊, 第 29 卷 第 10 期 8. 王 明 珂, 華 夏 邊 緣 : 歷 史 記 憶 與 族 群 認 同, 台 北, 允 晨 出 版,2001 年 9. 王 星 慧, 康 熙 二 年 顧 炎 武 在 山 西 與 曹 溶 李 因 篤 的 交 游 考 兼 論 顧 亭 林 的 交 游 思 想, 雁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22 卷 第 4 期,2006 年 8 月 10. 孔 穎 達, 春 秋 左 傳 正 義, 收 於 十 三 經 注 疏, 嘉 慶 二 十 年 阮 元 刊 本, 台 北, 藝 文 印 書 館,1981 年 11. 孔 定 芳, 明 遺 民 的 身 份 認 同 及 其 符 號 世 界,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研 究 生 院 學 報,2005 年 第 3 期 12. 孔 定 芳, 論 清 聖 祖 的 遺 民 策 略 以 博 學 鴻 儒 科 為 考 察 中 心, 江 蘇 社 會 科 學,2006 年 1 期 13. 孔 定 芳, 明 遺 民 與 博 學 鴻 儒 科, 浙 江 學 刊,2006 年 2 期 14. 孔 定 芳, 博 學 鴻 儒 科 與 晚 年 顧 炎 武, 學 海,2006 年 3 期 15. 孔 定 芳 論 康 熙 博 學 鴻 儒 科 之 旨 在 籠 絡 明 遺 民, 唐 都 學 刊, 第 22 卷 3 期,2006 年 5 月
234 23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16. 江 藩, 漢 學 師 承 記, 上 海, 上 海 書 店,1983 年 17. 全 祖 望, 鮚 埼 亭 集, 收 於 全 祖 望 集 彙 校 集 注, 上 海,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0 年 18. 余 英 時, 方 以 智 晚 節 考, 香 港, 香 港 新 亞 研 究 所,1972 年 19. 何 冠 彪, 生 與 死 : 明 季 士 大 夫 的 抉 擇, 台 北, 聯 經 出 版,1997 年 20. 李 海 叶 漢 士 族 與 慕 容 氏 政 權, 內 蒙 古 師 範 大 學 學 報 (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版 ), 第 30 卷 4 期,2001 年 8 月 21. 沈 嘉 榮, 顧 炎 武 論 考, 南 京, 江 蘇 人 民 出 版 社,1994 年 22. 周 可 真, 顧 炎 武 年 譜, 蘇 州, 蘇 州 大 學 出 版 社,1998 年 23. 胡 安 國, 春 秋 胡 氏 傳, 上 海 涵 芬 樓 影 印 魯 熟 瞿 氏 鐵 琴 銅 劍 樓 藏 宋 刊 本, 四 部 叢 刊 本, 台 北,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6 年 24. 胡 安 國, 胡 氏 春 秋 傳, 收 於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台 北,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25. 胡 發 貴, 王 夫 之 夷 夏 觀 新 論, 河 南 大 學 學 報 (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版 ), 第 六 卷 第 3 期 26. 徐 珂, 清 稗 類 鈔 選, 北 京, 書 目 文 獻 出 版 社,1984 年 27. 崔 世 平, 崔 芬 墓 誌 與 南 北 爭 戰 下 的 青 州 崔 氏, 南 京 曉 庄 學 院 學 報, 第 21 卷 1 期,2005 年 1 月 28. 黃 宗 羲, 弘 光 實 錄 鈔, 收 於 南 明 史 料 ( 八 種 ), 南 京, 江 蘇 古 籍, 1999 年 29. 翁 洲 老 民, 海 東 逸 史, 收 於 中 國 歷 史 研 究 資 料 叢 書, 上 海, 上 海 書 店,1982 年 30. 溫 睿 臨 南 疆 逸 史, 收 於 中 國 野 史 集 成, 成 都, 巴 蜀 書 社,1993 年, 第 三 十 五 冊 31. 張 學 智, 王 夫 之 春 秋 學 中 的 華 夷 之 辨, 中 國 文 化 研 究,2005 年 夏 之 卷 32. 魯 爾 巽, 清 史 稿,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7 年 33. 葛 榮 晉 魏 長 寶, 一 代 儒 宗 顧 亭 林,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2000 年 34. 謝 正 光, 清 初 的 遺 民 與 貳 臣 顧 炎 武 孫 承 澤 朱 彝 尊 交 遊 考 論, 漢 學 研 究, 第 17 卷 2 期,1999 年 12 月
235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歸 莊, 歸 莊 集, 上 海, 上 海 古 籍,1982 年 36. 顧 炎 武 日 知 錄, 台 北, 明 倫 出 版 社,1970 年 37. 顧 炎 武, 亭 林 餘 集, 收 於 顧 亭 林 詩 文 集, 台 北, 漢 京 文 化,1984 年 38. 顧 炎 武, 亭 林 詩 集, 收 於 顧 亭 林 詩 文 集, 台 北, 漢 京 文 化,1984 年 39. 顧 炎 武, 亭 林 佚 文 輯 補, 收 於 顧 亭 林 詩 文 集, 台 北, 漢 京 文 化, 1984 年 40. 顧 炎 武, 蔣 山 傭 殘 稿, 收 於 顧 亭 林 詩 文 集, 台 北, 漢 京 文 化,1984 年 3 月 41. 顧 炎 武, 左 傳 杜 解 補 正,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本,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1 年 42.Mike Crang 著, 王 志 弘 余 佳 玲 方 淑 惠 譯, 文 化 地 理 學 Cultural Geography, 台 北, 巨 流 圖 書 公 司,2003 年 43.R. J. Johnston 著, 唐 曉 峰 等 譯, 地 理 學 與 地 理 學 家, 北 京, 商 務 印 書 館,1999 年
236 23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37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233~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摘 要 蘇 淑 芬 陳 維 崧 自 幼 多 才 多 藝, 會 賞 畫 彈 箜 篌 懂 音 律, 熱 愛 戲 曲 自 從 國 亡 父 喪 後, 便 寄 居 如 皋 冒 襄 家 的 水 繪 園 冒 襄 家 中 的 戲 班 是 聞 名 的, 因 此 認 識 許 多 傑 出 的 江 湖 藝 人 這 些 藝 人 因 為 亡 國 後, 失 去 表 演 的 舞 台, 生 活 無 著 落 自 己 也 七 次 科 考 不 第, 淪 落 天 涯, 際 遇 相 似, 越 生 同 情 在 這 類 江 湖 藝 人 詞 中, 除 了 頌 讚 藝 人 們 的 特 殊 才 藝, 包 括 畫 畫 唱 南 曲 說 平 話 彈 琵 琶 篆 刻 等 等 最 主 要 的 是 一 抒 懷 才 不 遇, 亡 國 悲 痛, 有 家 歸 不 得 的 失 意 潦 倒 他 對 這 些 藝 人, 投 射 欣 賞 與 敬 重, 對 他 們 失 去 舞 台, 流 離 失 所, 更 感 悲 痛 詞 中 借 他 人 酒 杯 澆 自 己 塊 壘, 堪 稱 詞 史 關 鍵 詞 : 陳 維 崧 江 湖 藝 人 詞 史 * 收 件 日 期 :2007/03/30, 修 改 日 期 :2008/09/12, 接 受 日 期 :2008/09/22 東 吳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教 授
238 23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The Research of the Itinerant Entertainers in the Hu Hai Iou Lyrics Su Shu-Fen ** Abstract Chen Wei-Sung was versatile. He could appreciate the beauty of the drawings, play the musical instrument, Kung Hou, understand the music rhythm, and adore the traditional operas as well. After the nation was conquered and his father perished, he left home and lived in Mao Hsing s garden in Riu Kao. The Chinese opera performers belonging to Mao Hsing s family were well-known, so Chen had the opportunity to get acquainted with many outstanding itinerant entertainers. Since the nation was conquered, these entertainers were obliged to get out of the performing stage, and kept nothing for a living. Since Chen himself had failed seven times in his official examination, wandering to the remote place, both of them were in the similarly awkward situation. As a result, in the words of his classical poetry, besides paying a compliment to the performers special talents, including painting, singing Nan Chyu, speaking stories, playing the pipa ( a plucked string instrument with a fretted fingerboard), seal cutting, etc, Chen mainly expressed his frustrated mind, the sorrow of the perishing nation, and the loss and frustration of being homeless. He projected his appreciation and respect onto those entertainers, and felt sorrowful for their bad fortune and aimless roaming. In the poetry, it seemed he wrote about others destiny, but actually, Received: March 30, 2007; Sent out for revision: September 12, 2008; Accepted: September 22, 2008 **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Soochow University.
239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235 he just reflected his situation. Metaphorically, he got rid of his worries and frustration through drinking others wine. What Chen wrote deserved to be called the history of the lyrics. Keywords:Chen Wei-Sung, itinerant entertainer, the history of the lyric
240 23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一 前 言 杜 甫 生 在 由 盛 轉 衰 的 唐 朝, 他 的 詩 有 詩 史 之 稱 而 歷 代 詞 人 囿 於 詩 莊 詞 媚, 詞 以 婉 約 為 正 宗 為 豔 科 之 說, 以 致 少 有 這 方 面 的 嘗 試 但 從 詞 的 發 展 史 而 言, 如 張 孝 祥 的 六 州 歌 頭 長 淮 望 斷, 辛 棄 疾 陳 亮 劉 過 在 國 家 殘 破, 所 寫 的 愛 國 詞 及 王 沂 孫 周 密 張 炎 等 十 四 人, 為 元 僧 楊 璉 真 伽 在 會 稽 陵 墓 挖 掘 南 宋 帝 后, 分 別 詠 龍 涎 香 白 蓮 蟬 蓴 蟹 以 抒 發 其 悲 痛 的 樂 府 補 題 諸 作, 均 寫 時 事, 未 嘗 不 可 以 稱 為 詞 史 陳 維 崧 湖 海 樓 詞 中 拓 展 詞 的 題 材 到 生 活 的 各 層 面, 反 映 社 會 的 生 活 他 對 故 國 懷 念 對 身 世 飄 零 之 悲 對 懷 才 不 遇 之 慨 對 民 生 疾 苦 之 嘆 對 抗 清 之 士 之 讚 對 婦 女 才 學 之 詠, 對 江 湖 藝 人 的 嘉 許 與 同 情 可 以 不 誇 張 的 說, 一 部 湖 海 樓 詞, 就 是 一 部 明 末 清 初 的 歷 史 1 陳 廷 焯 白 雨 齋 詞 話 : 詞 中 陳 其 年, 猶 詩 中 之 老 杜 也 風 流 悲 壯, 雄 誇 一 時 2 陳 維 崧 乃 以 詞 為 存 經 存 史 的 觀 念, 詞 中 反 映 江 湖 藝 人 因 亡 國, 失 去 表 演 舞 台 的 悲 苦, 然 而 研 究 者 少 有 涉 略 3, 故 本 論 文 擬 探 討 陳 維 崧 在 詞 中 紀 錄 一 些 江 湖 藝 人 的 原 因, 並 讚 其 身 懷 絕 技 表 彰 其 氣 節, 卻 因 亡 國 而 流 離, 處 境 艱 辛 遭 遇, 與 同 情 他 們 的 遭 遇, 在 悲 憫 中 也 自 憫 二 記 載 江 湖 藝 人 之 因 陳 維 崧 ( ), 字 其 年, 號 迦 陵, 江 蘇 宜 興 人 陳 維 崧, 字 其 年, 號 迦 陵, 江 蘇 宜 興 人 ; 生 於 明 熹 宗 天 啟 五 年 (1625), 卒 於 清 聖 祖 康 熙 二 十 一 年 (1682), 享 年 五 十 八 歲, 以 多 鬚, 海 內 稱 陳 髯 他 擅 長 詩 文 駢 文 詞, 著 有 陳 迦 陵 詩 文 詞 全 集 4 從 小 有 神 童 美 譽, 而 且 讀 書 過 梁 鑒 江 : 詩 史 與 詞 史 -- 淺 談 杜 詩 對 陳 維 崧 的 影 響, 見 杜 甫 研 究 學 刊 (2001 年 第 1 期 ), 頁 74 陳 廷 焯 : 詞 壇 叢 話, 見 唐 圭 璋 輯 : 詞 話 叢 編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8 年 出 版 ), 冊 4, 頁 3731 研 究 論 文 中 稍 提 到 江 湖 藝 人 者, 只 有 周 旻 : 試 論 陳 維 崧 的 詞, 見 廈 門 大 學 學 報 (1984 年 第 4 期 ), 頁 89, 僅 著 墨 6 7 行 又 馬 祖 熙 論 迦 陵 詞, 見 詞 學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年,1985 出 版, 第 3 輯, 頁 196, 僅 著 墨 20 行 見 陳 維 崧 : 陳 迦 陵 詩 文 詞 全 集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5 年 出 版 ), 頁 56
241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237 目 不 忘, 才 華 橫 溢, 因 此 早 被 譽 為 江 左 三 鳳 凰 5 其 父 陳 貞 慧 是 明 末 四 公 子, 他 年 輕 時, 隨 祖 父 父 親 陳 貞 慧 認 識 多 少 各 方 人 士, 他 本 身 多 方 才 藝 二 十 歲 時 亡 國, 三 十 二 歲 喪 父, 三 十 四 歲 寄 食 如 皋 冒 襄 的 水 繪 園, 前 後 約 八 年 時 光 他 有 贈 冒 巢 民 先 生 詩 云 : 亂 餘 城 郭 雕 龍 散, 愁 裏 江 山 戰 馬 屯 今 日 淒 涼 依 父 執, 烏 衣 子 弟 幾 家 存 ( 陳 維 崧 詩 頁 428) 冒 襄 家 中 有 家 樂 班 子, 得 到 吳 梅 村 尤 侗 等 劇 曲 家 大 力 支 持, 蘇 崑 生 等 表 演 藝 術 者 親 自 教 習, 琵 琶 家 白 玨 都 曾 來 水 繪 庵 演 奏 過, 因 此 結 交 許 多 的 彈 琴 吹 笛 之 藝 人 後 浪 居 四 方, 到 過 蘇 州 揚 州 鎮 江 南 京 杭 州 等 地, 四 十 四 歲 到 北 京 等 地, 後 來 又 北 游 河 南 河 北, 四 十 揚 州, 五 十 蘇 州 6 的 漂 泊 生 活 飢 寒 交 迫, 都 是 無 所 歸 依 的 無 奈 他 深 入 社 會 生 活, 飽 嚐 辛 酸, 與 低 階 層 的 人 士 有 所 接 觸, 更 能 體 會 亡 國 後 的 藝 人 沒 有 舞 台 的 失 落 所 以 在 湖 海 樓 詞 集 中 特 別 同 情 他 們, 為 詞 史 開 拓 新 的 境 界, 分 析 其 原 因, 不 外 下 數 點 : ( 一 ) 本 身 多 才 多 藝 1. 精 於 書 畫 陳 維 崧 出 身 名 門, 父 親 與 祖 父 都 與 晚 明 的 社 會 書 畫 名 流 有 過 廣 泛 的 交 往 家 中 收 藏 亦 多, 他 在 文 杏 齋 五 友 歌 ( 陳 維 崧 詩 頁 183) 序 中, 提 到 家 中 收 藏 宋 元 祐 年 間 製 造 的 書 硯 傳 世 僅 三 的 白 定 鑪 仇 十 洲 雪 舫 圖 等 等, 而 文 杏 齋 為 其 父 讀 書 處 7 陳 維 崧 在 陳 維 崧 詩 中, 多 方 感 嘆 家 中 的 書 畫 藏 品, 後 來 散 落 幾 盡 他 家 所 藏 晉 諸 翰 墨, 小 時 常 臨 摹, 現 已 飄 零 散 落 各 處, 其 中 善 本 王 羲 之 黃 庭 經, 又 俗 稱 換 鵝 帖, 現 今 已 不 可 得 陳 維 崧 曾 寫 宋 本 文 所 引 用 陳 維 崧 詩 文 儷 體 文 集, 皆 以 此 版 本 為 主 再 引 用 時, 僅 於 正 文 夾 注 卷 數, 不 另 出 附 注, 並 簡 稱 詩 集 文 集 儷 體 文 集 等 陳 維 崧 : 陳 維 崧 詩. 五 哀 詩. 吳 漢 槎 兆 騫, 見 陳 維 崧 : 陳 維 崧 詩 ( 揚 州 : 廣 陵 書 社,2006 年 出 版 ), 頁 63 以 下 再 引 用 時, 僅 於 正 文 夾 注 頁 碼 此 詩 集 與 湖 海 樓 全 集 詩 集 不 同, 是 目 前 收 陳 維 崧 詩 集 較 完 備 的 本 子,( 包 括 早 年 作 品 ), 按 體 編 排, 有 16 卷, 可 惜 沒 有 編 年 本 文 引 用 詩, 除 湖 海 樓 詩 集 外, 以 此 為 輔 同 注 4, 陳 迦 陵 詩 文 詞 全 集. 詞 集, 卷 6, 頁 389 同 注 4, 見 陳 迦 陵 詩 文 詞 全 集. 文 集. 文 杏 齋 記, 卷 6, 頁 74
242 23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搨黃庭經 月明花謝念家山 千年遺跡落人間 前朝學士董文敏 銀蠆親題 楮楮楮楮楮家楮楮楮楮楮 楮楮楮楮楮楮楮楮楮楮家楮楮楮楮 纏以皎龍紅錦疋楮倏忽孤兒哭杜鵑 須臾遺業慟青氈楮太清楮晉 諸諸諸 諸落諸諸諸諸諸楮諸諸諸諸諸諸諸 諸諸諸楮諸諸諸楮 武陵各帖首黃庭 佳楮於今那可得楮( 陳維崧詩 頁 184) 又在 仇十洲雪舫圖 云 楮朝畫師楮最雄 周臣仇英稱矯楮楮十洲筆下更楮妙 楮家 神跡屬雪舫 有時獨掛高堂上 嗟乎世人昧畫理 楮解將身 入圖裡楮楮父生平品鑒精 苦心酷愛昭陵水楮 ( 陳維崧詩 頁 ) 陳維崧自稱其父陳貞慧對詩畫的品鑒精良 他家中曾珍藏有書畫真 跡 光是收藏的扇畫就有一百多種 在這種濃厚的家庭藝術下 自幼培 養書畫鑑賞能力 康熙六年 (1667) 丁未稿 贈階六叔 我家畫扇百餘軸 乃是仇沈文唐之妙筆楮發袱能令波浪驚 披圖 解使蛟龍楮楮叔也得之喜無匹楮近聞神物亦相失 世間萬物盡如 楮楮叔乎叔乎亦老矣 何況衰宗老孫子楮(自注 先處士有畫扇百 餘 皆係楮時諸妙 樓山集 中書畫扇記是也楮後歸楮叔 近亦 諸失 故篇末及之楮) ( 詩集 卷三) 他又長期來往揚州 蘇州 杭州 松江一代 與當時的書畫家有往 來 從 湖海樓詞集 中所收的題畫詞 曾與陳維崧來往過的畫家有劉 體仁 王時敏 陳鵠 惲壽平 吳偉業 嚴繩孫 葉奕苞等等 其中有 些也是詩人兼畫家 他們中間的往來常是互贈作品和互請題記作為表達 友誼的方式 他在 湖海樓詞集 有 93 首題畫詞 如 賀新郎 作家書
243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39 竟題范龍仙書齋壁上 蘆雁圖 漏悄裁書罷 繞廊行 偶然瞥見 壁間古畫 楮派蘆花江岸上 白雁濛濛欲下楮有立且飛而鳴者 萬里重關歸夢杳楮拍寒汀 絮 盡傷心話楮捱不了 淒涼夜楮 城頭戌鼓剛三打楮正四壁 人 聲都靜 月華如瀉 再向丹青移燭認 水諸陰陰入化楮恍嘹嚦 枕稜窗罅 曾在孤舟逢楮景 便畫圖 相對心猶怕楮楮莫向 高 齋掛楮( 詞集 卷二十六) 范龍仙名必英 江蘇吳縣人 這首詞是陳維崧客居吳縣所寫 一派蘆花 江岸上 等五句 是評論畫的內容 因候鳥蘆雁聯想到時序將盡 而自 己尚四處漂泊 表達對故鄉的思念 他曾有 同冷生谷賓過訪仲來觀書畫冊兼聽小僮絃索 因觀劇至夜 分大雪始還 冬十楮月北風作 麻衣透體若穿鍔楮 老大只欲為顛狂楮清晨 拉訪浣花叟 入門大叫呼索郎楮主人嗜好古無匹 四壁縹緗氣蕭 瑟楮觀畫喜無寒具諸 諸書大似釵痕楮楮 ( 陳維崧詩 頁 191) 可見陳維崧年輕時的生活 在寒冷的冬天清晨 瘋狂的到友人家賞畫 因為他本身是畫者 賞畫者 因此他同情流落江湖的藝人 2.精通音律 陳維崧是個精於音律的人 他會彈箜篌 他在曾 同金道隱送萬允 康歸楚 云 那知陳生亦作客 為君客舍彈箜篌 ( 陳維崧詩 頁 177) 在 孫赤崖暘 憶昔讓棗時 並坐彈箜篌 ( 陳維崧詩 頁 64) 又在 贈冒巢民先生 云 憶昔十五學輕薄 一腳只跳五郎虎 兩手苦 牽劇孟博 作人不歌歌不休 絳衫丸髻彈箜篌 ( 陳維崧詩 頁 200) 回 憶年稚彈箜篌的情形
244 24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他自稱 度曲辨分刌 是講究音律精準的人 他寫到觀劇的情形 少焉崽子彈龜茲 白翎雀雜楊叛兒楮老夫度曲辨分刌 楮輩裊裊 楮如絲楮( 陳維崧詩 同冷生谷賓過訪仲來觀書畫冊兼聽小僮絃 索 因觀劇至夜分大雪始還 頁 191) 白翎雀 是指元世祖忽必烈令伶人碩德閭作之曲 表現在朔漠之地能 制服猛獸又能駕天鵝的白翎雀 以描繪 生于烏桓朔漠之地 雌雄合鳴 自得其樂 8 曲子開始緩慢柔和 曲終急促 動人心弦 演奏者以彈撥 樂器的特殊技巧 生動地表現了白翎 此曲後為舞曲 舞時的妙麗多姿 9 舊唐書 音樂志 曰 楊叛兒 楮為童謠歌也楮齊隆昌時 女巫之子曰楊旻 諸母入 內 及長為后所寵楮童謠云 楊婆兒 共戲來楮 訛而歌語 遂 為 楊伴兒 楮10 他在 徐郎曲 中云 高才刌曲驚莫敵 細心入破真吾師 ( 陳維崧 詩 頁 143) 都表明他極懂音律 他在 賀新郎 春夜聽鼓師撾鼓 月黑燈搖霧楮看鼓史 岑牟單絞 當筵箕踞楮苦竹哀絲爭欲鬧 靜聽八音之主楮讓老革 憑陵今古楮紞地楮聲千籟響 掣紅旗 突陣將軍怒楮荷珠迸 碎如雨楮 有聲詎比無聲苦楮又垂諸 畫 槌小歇 凝情無語楮忍俊不禁停又滾 隱隱春雷慢吐楮十三段 花攢錦聚楮(自注 十番鼓共有十三段楮) 打到五更心已碎 正疑 愁 似夢無尋處楮方趁拍 猛然住楮( 詞集 卷二十七) 見陶宗儀 南村輟耕錄 (北京 文化藝術公司 1998 年出版) 卷 20 頁 285 見王克芬 中國舞蹈發展史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年出版) 頁 320 見劉昫撰 舊唐書 音樂志 (臺北 鼎文書局 1982 年出版) 頁 1066
245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41 上片寫鼓師穿著 岑牟單絞 的服飾 及準備打鼓的姿態 當筵箕踞 襯托出八音之主的威嚴形象 接著描繪兩種鼓聲 紞地一聲千籟響 掣 紅旗 突陣將軍怒 狀激昂高亢之聲 又以 荷珠迸 狀婉轉瀟灑之 聲 同時又由聽覺轉為視覺 視覺交融聽覺 下片借 垂手 小歇 無語 創寂靜 無聲 之境界 轉而又 借助 春雷 喚回鼓聲之魂 結拍 鼓聲猛烈 突然停止 可見他對音 樂節奏 極為講究與瞭解 3.熱愛戲曲 陳維崧的父親陳貞慧 非常喜歡戲曲 曾與冒襄和吳梅村 在南京 雞鳴埭宴客時 就借阮大鋮的家樂演出 11 陳維崧從年輕就愛聽樂看戲 他在 念奴嬌 自序 龍眠公坐上 看諸客大合樂 記丁酉中秋 曾于 合肥公青溪宅見此 今又將十年矣 援筆填詞 呈龍眠公 詞云 醉來 闌入 正司空筵上 一群腰鼓 老子婆娑床上坐 矍鑠聽歌 (卷十七) 丁酉是順治十四年 (1657) 順治十五年戊戌 (1658) 冬 陳維崧尊父親遺命 投奔冒襄家的水繪 園 冒襄家就有家樂班 同人集 12 中有不少記載 如陳確庵 得仁堂 夜宴記 ( 同人集 卷三) 就記有陳維崧 瞿有仲等人在水繪園觀看演 出的詩作 查為仁 蓮坡詩話 云 冒巢民晚築楮室曰匿峰廬楮 巢民讌集名流 必楮歌童演劇 有楊枝 秦簫 徐郎諸人 徐郎名紫諸 色藝冠絕流輩楮13 陳維崧寫 戊戌冬日過雉皋訪冒巢民老伯宴集得全堂同仁沓至出歌童演 劇即席限韻四首 14 詩中說明冒襄家樂的動機 除夕日 陳維崧有 戊 見吳偉業 吳梅村全集 冒辟疆五十壽序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9 年 12 月第 2 次印刷) 頁 173 見冒襄輯 同人集 見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 1997 年 6 月初板) 冊 385 查為仁 蓮坡詩話 見 叢書集成新編 (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 1985 年出版) 冊 79 頁 411 同注 12 見冒襄輯 同人集 小三吾唱和詩 卷 4 頁 260
246 24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戌雉皋除夕呈巢民先生 有 華筵絲竹深如海 句 並即席寫七言樂府 長詩三首 秦簫曲 徐郎曲 楊枝曲 熱情讚揚他們的表演藝術 ( 陳維崧詩 頁 ) 康熙二年 (1663) 冬夜 水繪庵讀書諸子陪陳維崧觀劇 冒襄有 極 天誰正氣 徹夜聽邊鼙 (原注 觀劇有感) 15 陳維崧有 書小徐郎扇 旅社蕭蕭五月餘 昌蒲花下獨躊躇 筵前忽聽鶯喉滑 此是徐家第幾 雛 ( 詩集 卷一) 康熙十年 (1671) 年 陳維崧在中州寫 望江南 歲暮雜憶宛城五日 追次舊游漫成十首 追憶如皋冒家家樂活動 重五節 記得在如皋楮小展簟紋融似水 楊枝低唱紫諸簫楮回首 路迢迢楮( 詞集 卷楮) 又在 望江南 歲暮雜憶 江南楮 最好是清毹楮楮曲琵琶彈賀老 三更弦索響柔奴楮楮事 豔東吳楮( 詞集 卷楮) 有楊柳低唱 紫雲吹簫 如皋的戲曲活動多采多姿 又有 綺羅香 初夏連夜於許如庸仲修席上看諸郎演牡丹亭作 ( 詞 集 卷二十二) 沁園春 郝元公先生生日同杜于皇 蘇崑生 黃稚會家 集生署中 觀劇 詞以紀事 ( 詞集 卷二十五) 都是記錄觀劇情事 (二)詞為存經存史的觀念 陳維崧受杜甫影響甚深 他視詞的地位等同經史 主要發揚杜詩的 史 家的精神 加上他從小熟讀史書 十四歲時 受教於精於學史的 15 冒襄 冒巢民詩集 見 續修四庫全書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年出版) 冊 1399 卷 3 頁 515
247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43 吳應箕 他曾在 古詩 十首之一說 楮余八 九歲 熟讀史 漢編楮竊駭漢武帝 迂怪紛駢闐楮( 陳 維崧詩 頁 45) 他又在 贈蔡孟昭 序云 余幼讀龍門游俠列傳 如魯朱家郭解諸人 心常慕之楮及覽班孟 堅 前漢書 見樓楮卿陳孟公諸公 則又未嘗不慨然太息楮( 文 集 卷三) 他對太史公筆下的遊俠稱羨不已 對班固 漢書 中的人感嘆 所以他 筆下一些江湖的藝人 流離失所 他決定要表彰他們 又在 吳子班讀 史漫衡序 云 楮歲戊寅從余師 (吳應箕) 游 余纔年十四耳楮記楮日耳 余以制 舉藝呈先生 先生喜 掀髯抵諸立飲盡楮斗曰 子異日良史 材也楮 蓋先生平日於書無所不窺 而尤精於熟於史 其教 維崧也 亦必令其精熟於史楮( 文集 卷三) 陳維崧經於史 因此他以史學眼光記載事情並評詞 他評論曹貞吉 滿 庭芳 和錫垞李晉王墓作 曰 每讀 五代史 至 伶官傳 輒為涕下沾襟也楮今於詞亦然楮 又評 賀新郎 再贈柳敬亭 評曰 百十六字括盡梅郵先生柳敬亭楮傳楮16 16 曹貞吉 珂雪詞 見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南 莊嚴出版社 1997 年出版) 冊 240 頁 454
248 24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可知他的論點受吳應箕的影響 熱愛 精熟歷史 他認為讀詞如同 讀 五代史 的伶官傳 令人潸然淚下 以後當他面對人生際遇 他對 詞作為文體的歷史地位的思考 他都能以史學的眼光來面對 所以因此 康熙十年 (1671) 他在 詞選序 云 今之不屑為詞者 固亡論楮其學為詞者 又復極意花間 學步蘭 畹 矜香弱為當家 以清楮為楮色楮神瞽審聲 斥為鄭 衛楮甚 或爨弄俚詞 閨襜冶習 音如溼鼓 色若死灰楮楮則嘲詼隱庾 恐為詞曲之濫觴 所慮杜夔左 將為師涓所不道 輾轉流失 長 楮安窮 勝國詞流 即伯溫 用修 元美 徵仲諸家 未離斯弊 餘可識矣楮余與里中兩楮子 潘子戚焉 用為是選 選詞所 以存詞 其即所以存經存史也夫楮( 文集 卷二) 陳維崧直接把詞的地位提昇至經 史的地位 把歷來被視為末流 小道 豔科的詞 視為經史 這是很突破的觀念 而且他認為選詞是為存經存 史 把詞的題材內容 拓展到生活每一個層面 所以他眼睛所看到 生 活所接觸的 如他以詞寫目擊明亡慘痛的史實 夏初臨 癸丑三月十九 日用楊孟載韻 哀悼明末抗暴的義士如 賀新郎 五人墓 等 哀南明 死難君臣 喜遷鶯 杏花天 關心社會疾苦的社會詞 南鄉子 江南 雜詠 八聲甘州 客有言西江近事者感而賦此 賀新郎 縴夫詞 等等 還有包括這些流浪江湖的藝人 都成為他紀錄的歷史 也是詞史 的光輝 (三)觀劇有感 陳維崧有高度的文學 戲劇等藝術修養 每次賞畫 看戲後 都能 觸動其亡國破家後深沈苦悶的心弦 加上筆下的江湖藝人 和他多少都 有交情 眼見劇中情節 演員真實的遭遇 感同身受 不能自己 如初 到水繪園時 觀徐渭 漁陽弄 翠鄉夢 所寫 冬至前五日 佘公佑 石尚卿 許子公招宴得全堂即席分得一東 詩 月明隋苑三更後 霜急
249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45 漁陽一鼓中 ( 陳維崧詩 頁 428) 細述席間觀劇的感受 康熙三年 (1664) 春 冒襄與陳維崧等觀劇 各有七絕四首 所觀為 落冰絲 紫釵記 折柳陽關 等 陳維崧有 同諸子夜作巢民先生 宅觀劇各得四絕句 四首 之二 南華天問楮楮絕 接武除非肉與絲楮卻笑康王衿老諸 強將北曲 傲吳兒楮(自注 康對山海 王渼陂九諸 俱以北曲擅名楮) ( 詩 集 卷楮) 之三 少日魂銷湯義仍 而今老去意如冰楮聽歌忽楮當年事 月照中門 楮幾層楮( 詩集 卷楮) 陳維崧對湯顯祖有極高的評價 認為崑腔優於康海 王九思乃至李 開先等之北曲 又如 夜合花 廿二夜原白堂中觀劇即事 (自注 劇演精忠) 神絃楮曲才終楮更有梨園雜爨 院楮絲桐楮岳家遺恨 夜堂 楮片刀弓楮悲曼衍 嘯魚龍楮惹當場 諸灑鵑紅楮須行樂耳 何 知底事 且釂金鍾楮( 詞集 卷二十) 觀看岳飛的精忠劇使人悲憤 岳飛精忠的遺恨 看罷讓人熱淚盈眶 沁 園春 桐川楊竹如刺史招飲演黨人碑 即席有作 屈指愍孫 惟我與楮 今日相逢楮歎家世膺滂 破巢剩壘 丹青 褒鄂 硬箭強弓楮(自注 忠烈公遺像存余家三十年矣楮今始奉還楮) 磊磈楮澆 飛揚不禁 願學當年曹景宗楮銀燈底 恰清歌宛轉 妙伎玲瓏楮 燭花墳起如龍楮又聞樂中山諸滿胸楮任刺史筵前
250 24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嬌絲脆竹 黨人碑上 怪雨盲風楮我已冥鴻 人方談虎 愁殺長 安老石工楮歌且止 諸兩家舊事 楮曲難終楮( 詞集 卷二十四) 自注 竹如係忠烈公冢孫 黨人碑宋元祐紹聖事 明熹宗時 朝政為魏 忠賢把持 楊漣列舉魏忠賢二十四大罪 上奏熹宗皇帝 結果慘遭魏忠 賢迫害 被嚴刑毒打 體無完膚 冤死獄中 時年五十四歲 楊漣死後 抄其全部家產 不足千金 楊漣被殺後 遺像藏在陳陳維崧祖父陳于廷 處 陳維崧十歲即代祖父寫 楊忠烈像贊 ( 儷體文集 卷十) 他保存 楊漣遺像三十年 今始奉還 可知兩家交往淵源深厚 所謂黨人碑指蔡京 高俅專權 將元祐黨人司馬光 蘇軾等列為奸 黨 在太學端禮門前 樹一碑 鐫刻蘇等百二十人姓名於上 名曰 黨 人碑 思兩家舊事 感嘆楊家受盡朝廷小人迫害 兩家都遭亡國 破 家之痛 此曲難終 寄寓明末亡國事蹟 又有 夜半樂 春夜觀小伶演葛衣劇 自注 (任西華故事也) 寫 任昉死後 家徒四壁 其子任西華受歧視之事 劉孝標聽後 憤然寫下 廣絕交論 陳維崧寫 閱此不覺 滿瀉瓊舟 狂斟玉斗 我論絕交君 信否 ( 詞集 卷三十) 一抒自己淪落之悲 因為觀劇所感 加上這些藝人與他多少有交情 因此他有意留下這 些江湖藝人的紀錄 讚美他們也為他們感嘆 三 詞中所記江湖藝人 陳維崧雖然不是詞史上第一個寫江湖藝人的詞人 宋元易代之際 有類似題材 像朱敦儒 鷓鴣天 唱得梨園絕代聲 歌詠李師師歌藝 絕妙 無可倫比 當靖康元年 北宋國勢危急 為繳納金人的巨額金帛 在汴京城內大肆搜括 師師被抄家 歷盡艱辛逃到江南 朱敦儒在湖湘 與之偶遇 同情其遭遇 故寫下此詞 然而這些作家 所寫的詞都是極 少數 範圍也窄 陳維崧出身明代東林之後 大有才華 滿腔抱負 無奈明亡後 家 道中落 浪跡天涯 又七次科考不第 生活極端困苦 他在 浪淘沙
251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47 題園次 收綸濯足圖 濯足碧溪隈 楮笑沿洄楮龍窩蛟窟莫相猜楮我有珊湖竿不用 不 是無才楮( 詞集 卷四) 所以詞中常 借他人酒杯 澆自己塊壘 他不僅同情那些淪落江湖 賣藝天涯的歌手 琴師 同時也一抒自己心中屢次科舉不第 不為世用 的痛苦 及亡國悲痛 這類作品雖然在 湖海樓詞集 中數量不多 但 呈現極光芒的一面 他對流落江湖的藝人特別的同情 雖然這類詞佔他 的 湖海樓詞集 中 僅十多首 也算少數 但是所論藝人層面較前人 廣 詞中先讚嘆這些江湖藝人身懷絕技 接著大都轉為家國之思 這批 身懷絕藝的藝人有 (一)精詩畫 篆刻 1.何鐵 何鐵 一字金雨 字龍若 號緩村 小字阿黑 別號忍冬子 江蘇 丹徒人 流寓在泰州 工元人詞曲 精秦漢金石刻 善彈吹書畫 喜出 游 負名於時 17 何鐵是當時狂怪 有才藝之士 清薛斑也曾有 念奴 嬌 吳門返棹 過三塘晤周格人 見示何鐵畫扇并詞 即次原韻 又有 再讀 金縷曲 寄贈何鐵三十初度次韻鐵珊先生用辛稼軒原韻 等詞 都將描繪何鐵奇才狂怪 與世相悖的形象 陳維崧為他寫 賀新涼 贈 何生鐵 鐵汝前來 曷不學 雀刀龍笛 騰空而化 底事六州都鑄錯 辜 負陰陽爐冶 氣上燭 斗牛分野楮小字又聞呼阿黑 詎王家 處 仲卿其亞 休放誕 人笞罵楮 蕭疏粉諸營丘畫楮更雕鑱 漸 臺威斗 鄴宮銅瓦楮不值楮錢疇惜汝 醉倚江樓獨夜楮月照到 17 見周應銓 南莊輯略 引自嚴迪昌 清詞史 (南京 江蘇古籍出版社 1999 年 8 月 第 2 版 2 刷) 頁 96
252 24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寄奴山下楮故國十年歸不得 舊田園 總被寒潮打楮諸鄉諸 浩 盈把楮( 詞集 卷二十八) 讚嘆何鐵 蕭疏粉墨營丘畫 其書畫瀟灑疏朗 像宋初著名的名畫 家 李成 王辟之 澠水燕談錄 卷七 營丘李成 字咸熙 磊落不羈 喜酒善琴 好為詩歌 猶妙畫山 水楮 畫 平遠寒林 前人所未嘗為 氣韻蕭灑 諸林清曠 筆勢穎脫 諸楮精絕 高妙入神楮18 李成畫畫氣韻瀟灑 墨法清絕 何鐵善雕刻 書畫 可以與之比擬 更 雕鑱 漸臺威斗 鄴宮銅瓦 盛贊他無論是 漸臺 漢武帝作建章宮 太液池中有漸臺 高二十餘丈 臺址在水中 故名 威斗 是用銅摻入 五色石鑄的 形狀像北斗 長二尺五寸 王莽堅信 此物內能保佑自己 穩坐王位 鄴宮 指宮殿 無論大或是小的建築物 都能雕成維妙維肖 可見其手藝何等高超 2.吳豈衍 吳豈衍工篆科 陳維崧在 念奴嬌 送吳豈衍歸宣城 兼寄沈方鄴 梅耦長 (自注 豈衍工詩兼篆刻 季野先生嗣君也 ) 淋漓頓挫 借杜陵長句 幻成波磔楮兀奡蒼涼盤瘦硬 鬱若諸帆 浪舶楮巉削虛無 雕鐫形狀 萬壑蒼皮坼楮李潮楮衍 古惟二子 堪匹楮 嘆息世態媕婀楮人情淟涊 楮字楮曾識 只有敬亭山 色好 鎮日相看亦得楮歸臥諸霞 閒逢梅沈 定問余蹤跡楮豪情 冶興 為言都不如楮楮( 詞集 十八) 詞中讚嘆吳豈衍的篆刻技術蒼涼瘦硬 淋漓頓挫 如山勢險峻陡峭 18 王闢之 澠水燕談錄 (北京 中華書局 1997 年出版) 頁 80
253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49 又如虛無飄渺 兀奡蒼涼盤瘦硬 鬱若煙帆浪舶 巉削虛無 唐李陽 冰善詞章 尤工篆書 筆法遒勁 氣勢犀利 李潮吾衍 古惟二子堪匹 讚嘆古來唯有唐李潮與元朝吾衍的篆刻能與吳豈衍相比 3.周履坦 周履坦以丹青供奉內廷 念奴嬌 贈吳門周履坦 自注 (時以丹 青供奉內庭) 盤龍後代 擅虎頭絕藝 風流淹雅楮楮旦聲名動人主 不數當年 曹霸楮架上楮鷹 宮前稚蝶楮楮楮遭烘寫楮布衣親見 鳳樓楮片 鴛瓦楮 可有褒鄂弓刀 金張袍綬 要上凌諸畫 月給俸錢愁 不飽 只夢闔閭城下楮滿掩京華 錦衣玉貌 總是悠悠者楮青熒 燈火 諸諸共作情話楮( 詞集 卷二十) 詞中讚許周履坦的畫藝 擅虎頭絕藝 風流淹雅 所有花卉 鷹 鳥 蜂蝶都畫得栩栩如生 聲名驚動皇上 還在布衣時 曾經皇帝召見 大得殊榮 而今 月給俸錢愁不飽 經濟堪憂 在輕熒燈火之下 不堪回首 與陳維崧同為飄零 (二)擅長南曲 因為在長期接觸劇壇歌者 所以陳維崧詞中 記載一些流落江湖的 歌者 如 1.蘇崑生 戲曲教師蘇崑生 ( ) 是著名南曲家 原名周松如 曲藝 奇高 是李香君之曲師 也曾在阮大鋮府中教導音樂 當他看到復社文 人的 留都防亂公檄 知道阮大鋮是魏閹的黨羽 殘害忠良 不顧重薪 拂衣而去 阮大鋮逮捕復社文人下獄 蘇崑生又主動去向左良玉求救
254 25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左良玉早年在遼東與清軍作戰 以驍勇為東林黨侯恂所識拔 後在 鎮壓農民戰爭中升為大帥 封寧南伯 順治元年 (1644) 南明成立 進 封寧南侯 順治二年 (1645) 發兵東下討伐奸黨馬士英 軍至九江戰死 蘇崑生於左良玉死後 入九華山削髮為僧 順治九年 (1652) 蘇崑生到 汪汝謙擔任崑曲教習 順治十一年 (1654) 汪去世後 蘇崑生離開汪家 參加蘇州一年一度的中秋虎山曲會 蘇州曲迷為之折服 以後展轉到太 倉畫家王時敏家教家童崑曲 大約康熙六年 (1667) 蘇崑生又淪落江湖 扁舟鐵笛 漫跡大江南北 清吳偉業曾有 楚兩生行并序 云 蔡州蘇崑生 維揚柳敬亭 其地皆楚分地 而又客於楚楮左寧南 駐武昌 柳以談 蘇以歌 為幸舍重客楮寧南沒於九江舟中 百 萬眾皆奔潰楮柳已先期東下楮蘇生痛哭 削髮入九華山 久之楮 從武林汪然明 然明亡 之吳中楮吳中以善歌名海內 然不過嘽 緩柔曼為新聲楮蘇生則於陰陽抗墜 分刌比度 如崑刀之切玉 扣之栗然 非時世所為工也楮嘗遇虎丘廣場大集 生睨其旁 笑 曰 某郎以某字不合律楮 有識之者曰 彼傖楚乃竊言是非楮 諸有以挫之楮間請楮發聲 不覺屈服楮顧少年耳剽日久 然不肯 輕自貶下 就蘇生問所長 生亦落落難合 到海濱 寓楮里楮蕭 寺風雪中 以余與柳生有雅故 為立小傳 援之以請曰 楮浪跡 三十年 為通侯所知 今失路憔悴而來過楮 惟願公楮言 與柳 生並傳足矣楮19 康熙六年丁未 (1667) 吳梅村兩次寫信給冒襄 請求接蘇崑生到冒 襄的水繪庵 信云 有中州楮友 向在左寧南幕中 弟曾和柳敬亭同楮歌贈之 所謂 蘇崑崑生是也楮 比獨身蕭寺中 惟兄翁可振拔之 水繪園不 可無楮客也楮(冒襄輯 同人集 卷四) 19 同注 11 頁
255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51 又 大梁蘇崑生兄於聲音楮道 得其精微 四聲九宮清濁抗墜 講求 貫穿於微眇之閱 幾欲質子野而州鳩而與之辨 康崑崙 賀慷智 不足道也楮古道良自愛 今人多不彈楮(冒襄輯 同人集 卷四) 吳偉業極力讚賞蘇崑生 冒襄邀他到水繪庵教授戲曲 這年冒廣生 冒 襄年譜 記 蘇崑生來 20 王挺 (周巨) 云 其 (蘇崑生) 所教童子 無不按拍中節 盡致極妍 紫諸擅舞 楊 枝擅歌 秦簫雋爽 吐音激越 能度北曲 聽者淒楚楮( 同人集 卷二)楮(冒襄輯 同人集 卷四) 陳維崧為蘇崑生寫 賀新郎 贈蘇崑生 詞前有小序 蘇 固始人 南 曲為當今第一 曾與說書叟柳敬亭同客左寧南幕下 梅村先生為賦 楚 兩生行 詞中寫他與蘇崑生的友誼 身世 讚嘆蘇崑生歌唱的美好 像朝著 名歌手李龜年 詞的人物主題情調明顯有杜甫 江南逢李龜年 的痕跡 康熙九年庚戌 (1670) 陳維崧有 汝寧雜感 其二是懷念蘇崑生的 詩 繚垣槲葉亂熒熒 鎖院陰沈薜荔青楮為怯深愁消短燭 獨攜橫笛 上空亭楮關山澒洞么絃斷 身世蒼茫急拍停楮忽楮寢邱蘇處士 白頭江海恨諸諸楮自注 蘇崑生固始人 精於南曲楮( 詩集 卷 四) 自己攜笛獨登空亭 想要消除鄉愁 惹起 身世蒼茫 的感嘆 趕緊停 拍 忽然懷念起蘇崑生 感嘆他 白頭江海飄零恨 借他人酒杯澆自己 20 冒廣生 冒巢民先生年譜 見 叢書集成三編 (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 1996 年出版) 冊 85 頁 468
256 25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塊壘 康熙十三年 (1674) 蘇崑生來到無錫 惠山禪寺 便在此養老至 死 2.陳九與陳郎 順治十五年 (1658) 冬天 陳維崧等十四人在水繪庵的小三吾亭唱 和 陳維崧 小山吾唱和詩序 寫 獨念當時先生與先楮及貴池吳縣華亭 諸先生游 風節錚錚 楮時有太學黨人之目楮諸賢諸落略盡楮 撫今諸楮 樂往哀來 余又焉能巳於悲也楮旁有吳中教師 為冒先生二三十年舊交楮鬚 髮毿毿白 夜深張燭 目不闔如線 聞陳子言 亦述其江淮間舊 事 泣下不止 坐客皆罷去楮( 文集 卷楮) 此吳中教師即陳九 他是水繪園戲班的音樂教師 陳維崧在 徐郎曲 後 曾自注 陳九 徐郎教師也 陳九教徐紫雲歌唱 也是歌童陳郎 --靈雛的父親 冒襄家的戲班大多是阮大鋮家樂部的人 他們離開金陵石 巢園來到如皋水繪庵 陳九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愛國老人 在小三吾亭中 一聽陳維崧的話 也追憶起江淮的舊事而淚流不止 對陳九的錚錚鐵骨 有民族深情給予極高的評價 陳維崧在 滿江紅 陳郎以扇索書為賦一闋 (自注 父名陳九 曲 中老教師) 鐵笛鈿箏 還記得 白頭陳九楮曾消受 妓堂絲管 毬場花酒楮 籍福無雙丞相客 善才楮楮琵琶諸楮歎今朝 寒食草青青 人何 有 弱息在 佳兒又 玉山皎 瓊枝秀楮喜門風不墜 家聲 依舊楮生子何須李亞子 少年當學王曇首楮對楮家兩世濕青衫 楮衰醜楮( 詞集 卷十楮) 此詞寫陳九擅長鐵笛並撥弄細箏 善才第一琵琶手 而且還是琵琶第 一高手 他的生活是在 妓堂絲管 毬場花酒 度過 籍福無雙丞相
257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53 客 籍福指漢武帝的謀士 此處以陳九和達官顯貴交往過 繼寫陳郎能 守家風 陳郎即冒襄家歌童靈雛 詞中慶幸陳家 門風不墜 家聲依舊 期許陳郎 少年當學王曇首 宋書 王曇首傳 (王) 琅琊人 幼有 業尚 (所主業務) 除著作郎不就 兄弟分財 曇首惟取圖書而已 21 陳 維崧勉勵靈雛要多讀書有進取 3.徐紫雲 徐紫雲 字九青 號曼殊 人稱雲郎 生於崇禎甲申年 (1644) 卒 於康熙乙卯 (1675) 年 得年三十二 是冒襄家的歌童 陳維崧寄食如皋 水繪園時第二年春天 冒襄安排雲郎 在水繪庵中的小三吾深翠房陪伴 陳維崧讀書 那年雲郎十五歲 陳維崧與他關係匪淺 22 有多首詩詞相贈 如 徐郎曲 江淮國工亦何限 徐郎十五天下楮楮楮聲兩聲秋雁叫 千縷萬縷 春蠶絲楮滌除胸諸忽然妙 檢點腰身無不為楮高才刌曲驚莫敵 細心入破楮楮師楮徐郎醉汝楮杯酒 汝醉還能作歌否 請為江南 曲楮唱 江南春江南 可憐復可楮楮就中僕是江南人 楮楮江南 夜 霍王小女家家瑟 楊氏諸姨部部箏楮俱誇玉樹華筵坐 不怕金楮大道行楮 琵琶斜抱恰當胸楮細說關山恨幾重楮南曲 不傳張伯起 北宮楮數沈楮庸楮 錯譜悲涼感路人楮歌罷楮人 擊鼉鼓楮十萬銀燈落如雨楮前輩徐郎甚勿輕 楮不見陳九白頭渾 脫舞楮(陳九徐郎教師也) ( 湖海樓詩集 卷四) 詩中稱揚徐郎雖然年紀輕 卻能歌善舞 妙解音律 善演貴妃 昭 君等人物 手抱琵琶 細唱曲中故事 感動許多人 又如 滿江紅 過 邯鄲道上呂仙祠 示曼殊 曼殊工演邯鄲劇 梁沈約 宋書 王曇首傳 (臺北 啟明書局 1962 年出版) 卷 63 頁 1678 見拙作 湖海樓研究 (臺北 里仁書局 2004 年出版) 頁 143
258 25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絲竹揚州 曾聽汝 諸川數種楮明月夜 黃粱楮曲 綠醅千瓮楮 枕裡功名雞鹿塞 刀頭富貴麒麟冢楮只機房 唱罷酒都寒 梁塵 動楮 久已判 緣難共楮經幾度 愁相送楮幸燕南趙北 金鞭 難控楮萬事關河人欲老 楮生花月情偏重楮算兩人 今日到邯鄲 寧非夢楮(卷十楮) 康熙九年 (1670) 陳維崧攜紫雲北游燕趙 經過邯鄲道上的呂洞賓祠所 寫 詞中從前曾在熱鬧的揚州聽曼殊演唱過幾次湯顯祖的雜劇 在明月 高懸的夜晚 伴著 邯鄲記 樂曲 感受到功名 如 枕裡功名雞鹿塞 刀頭富貴麒麟冢 是美夢一場 生前的榮華富貴 最後仍要歸墓冢 紫 雲的歌聲使得 只機房 唱罷酒都寒 梁塵動 何等精采 詞中讚嘆曼殊善謳歌 只機房 唱罷酒都寒 梁塵動 邯鄲夢 中 織恨 一折 一曲高歌 酒寒塵動 極寫觀眾叫好又叫座之盛況 (三)善撾鼓 撾鼓是擊鼓也 蘇崑生的弟弟庭柏上人 擅長吳歌 兼工撾鼓 陳 維崧寫 賀新郎 茶村寺寓逢庭柏上人有贈 急雨銅街沒楮喜瞥遇 楮僧不俗 有愁都豁楮半世不曾持梵貝 只唱曉風殘月楮讓袞袞 群兒成佛楮音節柔和兼妙好 鬘陀花 簌簌翻林樾楮遺恨事 無毫髮楮 鼕鼕畫鼓春雷發楮似諸穎 十 三娘舞 劍光奔突楮贏得闍黎爭匿笑 詎是靈山衣缽楮長嘯也 岑牟難脫楮萬事楮楮楮算假 拍紅牙 那便閑生活 持楮意 問 迦葉楮( 詞集 卷二十七) 這首詞是贈給茶村寺的庭柏僧人 詞中描述他的個性 人生看法 才能 庭柏僧人與眾僧不同 他無憂無愁 不重修行 不落流俗 當僧人卻 半 世不曾持梵貝 只唱唱曲兒 寧可讓其他的小徒兒個個都成佛 他有歌 唱的才華 唱歌時 音節柔和兼妙好 使得 鬘陀花 指佛說法時 天
259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55 雨之花 簌簌的翻落在林樾中 能感化眾人 下片指出庭柏上人撾鼓時的絕藝 鼕鼕畫鼓春雷發 好似春雷初 發 又像公孫大娘的弟子臨穎李十二娘的舞劍 23 神採飛揚 劍光奔突 閃閃耀眼 惹得諸僧掩口笑 更不像傳授 靈山衣缽 的上人 岑牟難 脫 指古時鼓角吏的帽子 庭柏上人穿戴上敲鼓人的衣帽 因亡國破家 出家為僧 結論是管他 誰真誰假 他過著遠離塵世 無閒愁的生活 (四)善說平話 1.柳敬亭 明末清初說書者名家輩出 柳敬亭 (1587-約 1670) 是其中佼佼者 他是江蘇泰興人 家中捕魚為業 吳梅村 柳敬亭傳 柳敬亭 蓋曹姓楮年十五 獷悍無賴 名已在捕中楮走之盱 眙楮24 沈龍翔 柳敬亭傳 云 敬亭名逢春 字敬亭 面多麻 人多以柳麻子呼之楮楮姓曹 泰 州曹家人莊人也楮李公三才開府泰州 緝地方不楮 長戾以逢春 應 十年十七八歲一惡少耳 開府輕其罪 乃出亡 之泰興 傭 於某 久之意不樂 遂去 遊四方 至寧國 醉臥敬亭山下 垂 柳拂其身 遂慨然曰 吾今姓柳矣 即號敬亭可乎?於是名逢春 號敬亭焉 偶聞市中說彈詞 心好之 輒習其說 遂以說聞 柳敬亭原姓曹 面多麻 因為休憩在柳樹下 改姓柳 他跟莫后光學說 書 不久即聲名大噪 先後在楊州 蘇州 杭州賣藝 以後來到南京 這裡陳維崧筆誤 李十三娘應是李十二娘 杜甫 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並 序 提及在 大歷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府別駕元持宅見臨穎李十二娘舞劍器 壯其 蔚跂 同注 11 頁 1055
260 25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黃宗羲 柳敬亭傳 說 華堂旅會 閒亭獨坐 爭延之使奏其技 25 張岱 陶庵夢憶 卷五云 南京柳麻子 黧黑 滿面疤瘤 悠悠忽忽 土木形骸 善說書 一日說書一回 定價一兩 十日前先送書帕下定 常不得空 26 周容 春酒堂文集 雜憶七傳 柳敬亭 云 癸巳值敬亭于虞山 聽其說數日 見漢壯繆 見唐李郭 見頌鄂 蘄二王 見劍戟刀槊 鉦鼓起伏 髑髏模糊 跳擲繞座 四壁陰 風旋不已 予發肅然指 幾欲下拜 不見敬亭 27 柳敬亭曾在武昌左梁玉幕中說書 左梁玉是抗清名將 也是反對閹黨魏 忠賢與其黨羽阮大鋮的著名人物 後來左良玉不顧大局 要領兵東下 柳敬亭就不辭辛苦去勸阻 黃宗羲 柳敬亭傳 敬亭既在軍中久 其豪猾大俠 殺人亡命 流離遇合 破家失國 之事 無不身親見之 且五方土音 鄉俗好尚 習見習聞 每發 一聲 使人聞之 或如刀劍鐵騎 颯然浮空 或如風號雨泣 鳥 悲獸駭 亡國之恨頓生 檀板之聲無色 有非莫生之言可盡者矣 28 柳敬亭當左良玉的座上客時 每夕張燈高坐 談話隋唐間遺事 甯 南親信之 出入臥內 未嘗頃刻離也 左良玉死後 他酒後談起甯南舊 事 都欷噓灑泣 後來馬逢知叛明降清 當上提督 駐兵松江 柳敬亭 黃宗羲 南雷文集 前集 柳敬亭傳 (臺北 中華書局 1978 年出版) 卷 10 頁 11 張岱撰 夏咸淳 程榮維校注 陶庵夢憶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年出 版) 頁 81 周容 春酒堂文存 見 叢書集成續編 (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 1987 年出版) 冊 153 頁 118 同注 24 頁 11
261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57 竟也出入其門下 可惜馬逢知不過以倡優遇之 結果鬱鬱不得志 此後清統一中國 柳敬亭曾北上至天津 北京說書 深得文人雅士 喜愛 晚年則歸返南方 又到安徽 廬江一代說書謀生 過著十分淒涼 的日子 29 以後柳敬亭被譽為大說書家 擅長說 水滸 三國演義 隋唐 等名篇 技藝卓絕 康熙四年乙巳 (1665) 柳敬亭到揚州 陳維崧有 左 軍南與柳敬亭軍中說劍圖歌 寧南嚄唶大出師 軍中百戲無不為 潯陽戰艦排千里 夜關說劍 孤軍裡 虎頭瞋目盤當中 其意自命為奸雄 說時帳前捲秋月 說罷耳後生悲風 軍中語秘聽者死 疾不聞聲夜如水 左坐一將 軍 右坐一辯士 辯士者誰老無齒 魋顏摺脅醜且鄙 得非齊蒯 通 乃是柳麻子 此翁滑稽真有神 少年趯捷矜絕倫 青春亡命 盱眙市 白髮埋名說事人 寧南置酒軍中暇 愛翁說劍真無價 橫刀詎趣提湯烹 洗足寧來踞床罵 飄零大樹蔓寒煙 翁也追思 一惘然 西風設祭悲彭越 夜雨傳神倩鄭虔 感恩戀舊纏胸臆 故國無家歸不得 惡少侯亡盡可憐 三更燈火披圖泣 ( 詩集 卷二) 陳維崧以詩描繪柳敬亭軍中說書的情形 圖中左良玉將軍坐在左邊 右 邊坐著的辯士 就是 柳麻子 左將軍空暇時 常愛聽柳麻子說書 愛 翁說劍真無價 橫刀詎趣提湯烹 說書說得神采飛揚 神靈活現 然而 現在卻是 故國無家歸不得 這年王士禎赴禮部任 諸名士送別於禪智寺 冒襄攜青若 陳維崧 往揚州 陳維崧有 小秦淮曲十首 同葉桐初 許山濤 冒青若賦 柳叟 (敬亭) 詼諧老絕倫 戴生 (誠蒼) 寫照亦通神 更逢白下王 宮秀 天寶鈿蟬剩此人 ( 詩集 卷二) 29 薛寶琨 說書名家柳敬亭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7 年 10 月出版) 頁 43
262 25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說明柳敬亭是個的豪爽 俠義性格和一個民間藝人所具有的幽默 詼諧 相結合 表現了高度樂觀主義精神 讚頌他是天寶以來的奇者 曹貞吉 的弟弟曹禾于康熙丙辰 (1676) 所作的 詞話 云 柳生敬亭以評話聞公卿 入都時邀致接踵 一日過石林許 曰 薄 技必得諸君子以不朽 曹貞吉贈二闋 合肥尚書見之扇頭 沈 吟嘆賞 即援筆和韻 珂雪 之詞 一時盛傳京邑 學士顧庵叔 自江南來 亦和之二章 敬亭名由此增重 30 充滿對柳敬亭的讚譽 當時曹貞吉也有 沁園春 贈柳敬亭 及 賀新 郎 再贈柳敬亭 龔鼎孳也有 賀新涼 和曹實庵舍人贈柳叟敬亭 可見當時人推崇柳敬亭說書中蘊含興亡之感與故里之思 可惜柳敬亭晚 年貧困 錢謙益 有學集 為柳敬亭募葬疏 云 今老且耄矣 猶然掉三寸舌 糊口四方 負薪之子 溘死逆旅 旅櫬蕭然 不能返葬 傷哉貧也 優孟之後 更無優孟 敬亭之 後 寧有敬亭 此吾所以深為天下士大夫愧 31 惋惜柳敬亭的貧困 竟然客死異鄉 無法返鄉安葬 實在令天下讀書人 慚愧 2.韓脩齡 陳維崧也曾在吳興祚的筵席上贈詞給平話藝人韓修齡 如 賀新郎 伯成先生席上贈韓脩齡 月上梨花午 恰重逢 江潭舊識 喁喁爾汝 絳燭兩行渾不夜 添上三通畫鼓 說不盡 殘唐西楚 話到英雄兒女恨 綠牙屏 曹貞吉 柯雪詞 附錄 詞話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 司 1997 年出版) 錢謙益撰 錢曾箋注 錢仲聯標校 牧齋有學集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 年出版) 頁 1419
263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59 驚醒紅鸚鵡 雕籠內 淚如雨 一般懷抱君猶苦 家本在 扶風盩厔 武陵佳處 漢闕唐陵回首望 渭水無情東去 剩短蠟 聲聲訴與 繡嶺宮前花似血 正秦川公子迷歸路 重酌酒 盡君 語 ( 詞集 卷二十六) 此詞有序 韓 關中人 聖秋舍人小阮 流浪東吳 善說平話 吳興祚字伯成 號留村 漢軍正紅旗人 貢生 官至兩廣總督 聖 秋舍人 即韓詩 字聖秋 號固庵 廣西涇陽人 官兵部職方司郎中 韓脩齡善於說平話 原籍陝西 為韓詩之侄 現流浪蘇州 陳維崧與韓脩齡在筵席上重逢 他們是 江譚舊識 有他鄉遇故知 的喜悅 接著讚賞韓脩齡的說書藝術 詞中並未直接寫韓修齡的為人 性格思想 而是通過對他說平話的描繪 絳燭兩行渾不夜 添上三通畫 鼓 說不盡 殘唐西楚 平話的內容是朝代興亡更替的歷史題材 英 雄兒女的恨事 寫出他的懷抱與故國之思 當他 話到英雄兒女恨 綠牙屏 驚醒紅鸚鵡 不說自己等人如何 受感動 而說鸚鵡受感動 竟然 淚如雨 鳥尚如此 而人何以堪 (五)善彈琵琶 1.白玨 白玨 字壁雙 徐珂 清稗類鈔 音樂類 云 白璧雙 名玨 蘇州人 順治初 琵琶稱第一手 嘗售技於南北 吳梅村 琵琶行 為白作也 當時名流多有贈詩 32 徐釚 詞苑叢談 也說 白生名玨 字璧雙 琵琶第一手 33 吳 梅村曾為他作 琵琶行 34 白玨生於明天啟元年 (1621) 行三 故人稱 見徐珂 清稗類鈔 (北京中華書局 1986 年出版) 冊 10 頁 4987 見徐釚編著 王百里校箋 詞苑叢談 (北京 人民文學出版社 1998 年 2 月出 版) 頁 552 同注 11 頁 55
264 26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白三或白三郎 白玨祖父為白文昌 父為白彧如 皆精通音律 苦學琵 琶 康熙二年癸卯 (1663) 陳維崧到崇川 受陳世祥的款待 邀請白玨 彈琵琶 陳世祥字善百 是陳維崧的同宗而且年長 陳世祥曾任直隸新 安縣知縣 順治十年罷官居南通 是個失意的文人 陳維崧 湖海樓詩 集 癸卯有 過崇川訪家善百作長歌枉贈復此奉酬 城西白生紅錦靴 邀來為我彈琵琶,琶聲拉雜似人語 ( 詩集 卷一) 康熙二年 (1670) 年冬 白璧雙受邀到水繪庵彈琵琶 35 陳維崧有 摸 魚兒 家善百自崇川來 小飲冒巢先生堂中 聞白生壁雙亦在河下 喜 甚 數使趣之 須臾 白生抱琵琶至 撥絃按拍 婉轉作陳隋數弄 頓 爾至致 余也悲從中來 並不自知其何以故也 別後寒燈孤館 雨聲蕭 槭 漫賦此詞 時漏已下四鼓矣 是誰家本師絕藝 檀槽搯得如許 半彎邏逤無情物 惹我傷今弔 古 君古苦 君不見 青古已是人古古 江東古樹 古不聽琵琶 也應難覓 珠淚曾乾處 淒然也 恰似秋宵掩泣 燈前一對 兒女 忽然涼瓦颯然飛 千歲老狐人語 渾無據 君不見 澄心 結綺皆塵土 兩家後主 為一兩三聲 也應聽得 撇卻家山去 ( ( 詞 集 卷二十九) 這首詞是白玨彈罷 離別後 當晚四更之作 詞前三句 極力讚嘆 到 底是那位琴師傳授 才有如此高超的琵琶技藝 半彎邏逤無情物 這 35 此詞 冒襄年譜 著錄為康熙九年 但陳維崧 摸魚兒 在 烏絲詞 已被選錄 烏絲詞 收詞至康熙五年 出版在康熙七年 參考陳維崧 烏絲詞 ( 鳳凰 出版社 2007 年 據留松閣影印) 書後有王西樵 王士禎評語 王士禎在康熙四 年離開揚州 王西樵康熙五年返濟南 又參考陸勇強 陳維崧年譜 (北京 中 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6 年出版) 康熙九年並無著錄 這年陳維崧已經游歷北京 不在如皋 又參考馬祖熙 陳維崧年譜 著錄在康熙二年 比較正確
265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61 西藏的檀木樂器 本是無情物 竟惹起 傷今弔古 身世之悲 君不 見 青衫已是人遲暮 傷今自嘆 江東煙樹 以下四句 寫江南的煙 花草樹 足以傷魂 縱使不聽琵琶 也會使人淚如泉湧 溼透衣襟 下片 淒然也 至 忽然涼瓦颯然飛 千歲老狐人語 形容琵琶的 絃聲急響 澄心 指澄心堂 乃南唐後主李弁所建 已成一片廢墟 家 山 指家鄉 借指國家 李後主陳後主因迷戀聲色 終使江山毀棄 因 此聽完琵琶他悲從中來 此悲與亡國破家有關 譚獻 篋中詞 卷二評 之 拔奇本師長歌之外 36 陳維崧又有 聽白生彈琵琶 八首之一 落拓司勳有鬢華 飄零瘦沈客天涯 那堪水碧山青日 坐聽當筵 穆護沙 之二 玉熙宮外繚繞平 盧女門前野草生 一曲紅顏數行淚 江南祭酒 不勝情 (自注 梅村琵琶行 蓋為生作也 ) 之四 十載傷心夢不成 五更回首路分明 依稀寒食鞦韆院 簾古重重 聽此聲 之五 感慨蒼涼復窈濛 細如春夢疾如風 少年漫把紅牙拍 此是檀槽 太史公 36 譚獻 篋中詞 見楊家駱主編 歷代詩史長編 (臺北 鼎文書局 1971 年出 版) 冊 21 頁 93
266 26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之六 古酒狂歌總絕倫 曾將薄藝傲平津 江南江北千餘里 能說興亡 是此人 之八 淼淼潯陽秋復春 琵琶亭外事成陳 因君今夜淒涼曲 重憶元和 白舍人 ( 陳維崧詩 頁 567) 讚嘆白壁雙 曾將薄藝傲平津 是 檀槽太史公 能 一曲紅顏數行 淚 吳梅村還為他寫 琵琶行 只有他 能說興亡是此人 可惜亡國 後 他只能流落江湖 2.陳四丈 一個秋夜 陳維崧到梁谿 聽到陳四丈彈奏美妙琵琶 便為他寫下 沁園春 秋夜聽梁谿陳四丈彈琵琶 瑟瑟陰陰 嗟哉此聲 胡為乎來 似靈鼉夜吼 狂崩斷岸 角鷹 秋起 怒決荒台 忽漫沈吟 陡焉掩抑 細抵遊絲綴紅梅 冰弦 內 惹一宵涕淚 萬種悲哀 十年前記追陪 乍握手 雙燈暗 自猜 嘆朱門酒肉 誰容卿傲 梨園子弟 總妒君才 牢落關河 聊蕭身世 進入空亭小忽雷 顛狂甚 罵人間食客 大半駑駘 ( 詞 集 卷二十五) 梁谿在無錫縣西 陳四丈 名籍未詳 上片讚嘆陳四丈的琴藝 輕輕撥 動琵琶 梅花落 曲 彈奏的聲音 瑟瑟陰陰 如 靈鼉夜吼 狂崩斷 岸 又如 角鷹秋起 怒決荒台 琴聲 忽漫沈吟 陡焉掩抑 纖細 有如蜘蛛所吐飄蕩天空的細絲 惹一宵涕淚 萬種悲哀 觸動心中許 多悲傷
267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63 下片寫陳四丈飄零身世之苦 藉著琵琶聲傳達出自己漂泊無依坎坷 的身世 引起陳維崧的咒罵 認為身居要位者 都是庸碌之才 四 江湖藝人詞作之旨趣 陳維崧寫江湖藝人的詞 大部分與這些江湖藝人有過接觸與交往 他對他們的才華大加讚嘆 具體讚頌其長處 當他們的才華與遭遇相反 時 常觸動他內心的情感 詞中表彰他們的才華外 因亡國淪落江湖 常借題表達對個人遭遇的怨恨 歷史興亡的感受 人世滄桑的無奈 也 有時藉著詞寄託自己的看法 寫江湖藝人其實是寫自己的遭遇 其寫作 旨趣如下 (一)反映江湖藝人的氣節 陳維崧認為詞有 存經存史 觀念 他所記錄江湖藝人的詞中 除 了讚許他們的才藝出眾 不管是唱曲 說平話 彈琵琶 撾鼓等等 這 些藝人 因亡國後 失去舞台 卻仍關注國事 柳敬亭和蘇崑生是說書 唱曲的藝人 在藝壇享有盛名 但在當時社會的歷史環境下 他們的地 位卻是卑賤 如果從普通百姓及謀生的角度來說 蘇 柳最好的選擇應 該是不問國事 遠離政治 但是他們人格的可貴之處 恰恰是在朝代更 迭的複雜 政治形勢下 用自己的道義觀念 擔當起了國家興亡的社會 責任 陳維崧 賀新郎 贈蘇崑生 吳苑春如繡 笑野老 花顛酒惱 百無不有 淪落半生知己少 除卻吹簫屠狗 算此外 誰歟吾友 忽聽一聲河滿子 也無關 雨濕青古透 是鵑血 凝羅袖 武昌萬疊戈吼 記當日 征 帆一片 亂遮樊口 隱隱柁樓歌吹響 月下六軍搔首 正烏鵲 南飛時候 今日華清風景換 剩淒涼 鶴髮開元叟 我亦是 中 年後 ( 詞集 卷二十六)
268 264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指蘇崑生在左良玉幕下的生活 左良玉為南明紅光朝封南寧侯 握太子 太傅 後為執政者馬士英所忌 左良玉以清君側之名 向南京進軍 討 伐馬士英 自漢口至蘄州列舟二百餘里 當左良玉一死於九江舟中 百 萬大軍頓時崩潰 蘇崑生失去唯一知己 隱入九華山為僧 淪落半生知 己少 所交游是 吹簫屠狗 吹簫指伍子胥吹簫乞食 屠狗指高漸離擊 筑 兩人皆隱於市井 是有節慨的俠士 而今江山易主 明朝宮殿已經 景物全非 只剩下蘇崑生這白髮遺民 氣節長存 陳維崧又有 贈柳敬亭 之一 憶昔孤軍鄂渚秋 武昌城北戰雲愁 如今衰白誰相問 獨對西風 哭故侯 (指甯南侯) 其二 紅燭天涯照舞筵 當時情緒已茫然 相逢頭白還相笑 記許題詩 二十年 ( 詩集 卷二) 感嘆柳敬亭對寧南侯左良玉的忠心 獨對西風哭故侯 如今白髮 蒼蒼 衰老卻無人相問 可以想像一個藝人淪落的悲傷與晚景之堪涼 白玨是個優秀的琵琶家 明亡後其父白彧如攜白玨浪跡江南 湖南 江西一帶獻藝 以琵琶曲藝傳播愛國思想 贏得極高聲譽 37 陳維崧在 聽白生彈琵琶 之三 賀老琵琶識者稀 開元樂部事全非 虢姨已去甯王死 流落江東 一布衣 之七 37 參考顧啟 冒襄研究 白在湄 白彧如 白壁雙 (江蘇 江蘇文藝出版社 1993 年出版) 頁 256
269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65 醉把琵琶訴舊游 禿矜矯帽脫帩頭 莫言此調關兒女 千載夷門 解報仇 再三表明這些江湖藝人的氣節 雖已亡國仍是保有自己愛國思想 (二)抒發懷才不遇之感 陳維崧在寫這些江湖藝人時 除了對筆下的藝人哀痛外 更深對人 生失意的感傷 如 賀新涼 贈何生鐵 何鐵空有才能 詩畫篆刻維妙 維肖 卻是 不值一錢 無人疼惜 實在是遭遇坎坷 他雖名 鐵 卻沒有淬勵為一把鋒利的寶刀 枉自鑄成一塊錯鐵 表現作者強烈的憤 慨 詞中 小字又聞呼阿黑 詎王家 處仲卿其亞 用 世說新語 豪爽 王處仲 (敦) 每酒後輒吟曹操老驥伏櫪 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 壯心未已四句 以鐵如意打唾壺 壺口盡缺 為典 寫何鐵有志難伸 和身世哀痛 關心他 休放誕 人笞罵 勸慰何鐵 也是自身經驗 流露作者對現實與庸俗之輩的不滿與輕蔑 表達淪落不遇的憤恨 當明 月能照到 寄奴山下 自己卻 故國十年歸不得 有家歸不得 故 醉 倚江樓 對月思鄉 淚流不止 寫何鐵也寫自己的身世 陳廷焯 白雨 齋詞話 評 飛揚跋扈 不可羈縛 一味橫霸 亦足雄誇一時 38 不 值一錢疇惜汝 對何鐵沒有該得的評價 激起義憤 如此才華卻無人疼 惜 故國十年歸不得 甚至十年回不了故鄉 只能倚樓遠望 淚下思 鄉眼淚 又如 沁園春 秋夜聽梁谿陳四丈彈琵琶 聽到陳四丈的琵琶聲 想到陳四丈飄零身世之苦 嘆朱門酒肉 誰容卿傲 梨園子弟 總妒君 才 到如今 牢落關河 聊蕭身世 聽到琵琶引發陳維崧的感慨 陳 維崧與陳四丈相交十載 惺惺相惜 刻畫陳四丈高傲不群的性格與憔悴 江湖的行蹤 借陳四丈的 聊蕭身世 除抒發自己的同情與悲憫 也嘆 38 見陳廷焯 白雨齋詞話 卷 3 頁 3843
270 266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息自己的懷才不遇者 罵人間食客 大半駑駘 又如 百字令 客有善絲竹者 以箋索詞 漫以賦此 淪落無人 識 棖棖邏逤 不堪聽汝重摘 ( 詞集 卷十九) 純粹是借他人酒杯 澆自己塊壘 談到善絲竹者 年老髮白 一事無成 而且淪落無人識 實在不堪重聽一曲 又如對工篆刻的吳豈衍 嘆息世態媕婀 人情淟涊 奇字誰曾識 然而感嘆人世弇婀 人情淡薄汙濁 奇字誰曾識 竟然無人欣賞他的 奇字 才不為適用的哀嘆 又有 喜遷鶯 華漢章招飲 聽蘇崑生度曲 風簾霜院 有一派晴秋 暗縈簾練 酒辣侵唇 菊香撲鼻 黃雀 紫螯初薦 正值客心淒處 那禁夜烏啼斷 絳臘底 恰白頭賀老 江潭重見 離怨 言不盡水市燈昏 試取檀槽按 宛洛家鄉 武昌樓櫓 往事古雲分散 (蘇中州人 又常客左寧南幕 ) 愁似 長空楊絮 淚比真珠脫線 君休唱 惹青古溼了 再無人管 ( 詞 集 卷二十六) 在秋風愁煞人的季節 正值客心淒處 恰好重遇到蘇崑生度曲 言不 盡水市燈昏 試取檀槽按 蘇崑生引吭高歌 激起他許多共鳴與離愁家 恨 愁似長空楊絮 淚比真珠脫線 無法承受這種哀恨 只好請求 君休唱 又如對韓脩齡的遭遇 感到悲嘆 在 賀新郎 伯成先生席上贈韓 脩齡 一般懷抱君猶苦 他的心境比人更苦 因為 家本在 扶風盩厔 武陵佳處 是陝西漢唐故地 現則流浪東吳 有家不得歸 渭水無情東 去 指出現實的無情 故鄉現在是 花似血 的春天 他卻 迷歸路 因為是前朝遺民 有家歸不得 結句 重酌酒 盡君語 只有借酒澆愁 愁更愁 情感更加沈重 這些遭遇都是陳維崧自己的寫照 寄食如皋 科舉不第 一事無成的天涯悲痛
271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67 (三)訴山河變色與家國之悲 明代覆亡是遺民心中之痛 有人入道 有人沈湖 有人隱居山林 文人以不同方式表達對朱明的忠心 康熙九年 (1670) 白玨受邀到水繪 庵彈琵琶 鄧漢儀有詩 觀冒襄寒夜聽白三彈琵琶歌跋 吳梅村詩集 琵 琶行序 去梅村一里 為王太常煙客南園 今春梅花盛開 予偶步至此 忽聞琵琶聲出於短垣叢竹間 循牆側聽 當其妙處 不覺拊掌 主人開門延客 問向誰彈 則通州白在湄子彧如 父子善琵琶 好為新聲 須臾 花下置酒 白生為予朗彈一曲 乃先帝十七年 以來事 敘述亂離 嚎嘈淒切 39 可見白壁雙擅長彈崇禎十七年以來 所謂國破家亡 亂離哀傷之事 陳 維崧所填寫 摸魚兒 詞 有一段很長的序 家善百自崇川來 小飲冒 巢先生堂中 聞白生壁雙亦在河下 喜甚 數使趣之 須臾 白生抱琵 琶至 撥絃按拍 婉轉作陳 隋數弄 頓爾至致 余也悲從中來 並不 自知其何以故也 別後寒燈孤館 雨聲蕭槭 漫賦此詞 時漏已下四鼓 矣 序中介紹寫詞的緣由 環境 氣氛 聽後的心情 序說白生彈 陳 隋數弄 指陳 隋時流傳的樂曲 詞中 君何苦 君不見 青衫已是人 遲暮 因琵琶聲觸動陳維崧的身世之感受 自己懷才不遇 壯志難酬 時不我與的悲嘆 詞的後數句 君不見 澄心結綺皆塵土 澄心 指 澄心堂 南唐李後主宴居之所 結綺 指結綺閣 指南朝陳後主起林春 結綺 望仙三閣於光昭殿前 陳與南唐兩朝後主 當初窮奢極欲建築的 宮殿都已化為塵土 兩家後主 為一兩三聲 也應聽得 撇卻家山去 歇拍以聽完 隋唐數弄 憶起陳後主 兩後主兩位的末代皇帝因縱慾奢 華 以致於亡國的歷史悲劇 此顯然對南明統治者的諷刺與感嘆前朝繁 39 同注 11 頁 472
272 26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榮已逝 為山河變色而哀悼 又有 鵲踏花翻 春夜聽客彈琵琶 乍作隋唐平話 雨滴梅梢 雪消蕙葉 入春難得今宵暇 倩他銀甲淒清 鐵撥古 橫 聲聲迸碎鴛鴦瓦 依稀長樂夜烏啼 分明湓浦鄰船話 腕 下 多少孤城戰馬 一時都作哀湍瀉 今日黑闥營空 尉古杯冷 落葉浮清灞 百年青史不勝愁 兩行銀燭空如畫 ( 詞集 卷十 一) 此詞讚許琵琶藝人撥弦定調 指法熟練 通過弦索的高低遠近的聲響 讚美高超的彈奏藝術 善用比喻 以 依稀長樂夜烏啼 分明湓浦鄰船 話 渲染彈奏琵琶之妙 作者彷彿神游余琵琶樂聲中 耳邊聽見長樂 宮中老鴉悲鳴 聽見湓浦船上琵琶女彈出的哀曲 下片對琵琶聲的描寫 腕下 多少孤城戰馬 一時都作哀湍瀉 聲音由憂淒輕細轉為急驟沉雄 絃聲似有多少座被圍的孤城 戰馬正奮 力掙扎 戰馬正馳騁在無垠的沙場上 結果卻是 黑闥營空 尉遲杯冷 農民軍黑闥反對隋煬帝的無道 失敗後 許多人紛紛投靠唐 黑闥歸竇 建德與唐對抗 竇建德敗死 流黑闥自稱漢東王 和唐對抗 最後失利 被殺 唐出大將尉遲恭 在隋朝末年隨劉武周起義 後降歸唐 隨唐太 宗討竇建德 平劉黑闥等 作戰驍勇 屢得戰功 深為唐太宗所寵信 為唐開國元勳之一 受封鄂國公 陳維崧追憶隨墨唐初興亡勝敗的歷史往事 想著成者為王 敗者為 寇的歷史 今天劉黑闥的營幕已經空蕩 尉遲恭的慶功酒席也已冰凍霜 冷 只剩落葉漂浮 結論是 百年青史不勝愁 兩行銀燭空如畫 人生 是短暫的 長壽不過是百年 歷史留下的不過是一些殘痕罷了 感嘆明 滅亡 許多人頓失國家依靠 (四)嘆名利富貴如夢 陳維崧 滿江紅 過邯鄲道上呂仙祠 示曼殊 曼殊工演邯鄲劇
273 是誰家本師絕藝 湖海樓詞 中的江湖藝人研究 269 陳維崧曾聽紫雲演唱過幾次湯顯祖的雜劇 在明月高懸的夜晚 伴著 邯 鄲記 樂曲 感受到 枕裡功名雞鹿塞 追逐功名 最後美夢一場 刀 頭富貴麒麟冢 生前再怎樣的榮華富貴 最後仍要歸墓冢 想到其父陳 貞慧是明末四公子 他年輕時是過著貴公子生活 陳維崧曾在 惜分釵 偶作 詞云 擊劍罷 追風射 當時旁若無人者 過橫塘 喚名倡 痛飲狂歌 說霸論王 堂 堂 ( 詞集 卷五) 其弟宗石所說的 伯兄少時 值家門烜赫 刻意讀書 謝郎捉鼻 麈尾時揮 不無 聲華裙屐之好 故其詞多旖旎語 ( 詞集 跋 ) 亡國破家後 卻寄食如皋 浪跡四方 過著貧苦的生活 清朝進入中原時 曾經燒殺擄掠 有人殉節 有人歸隱 但仍有不 少的明朝遺民不顧廉恥的 投向清朝 重操追逐名利之心 邯鄲夢 是 屬於諷刺劇 蔑視功名 不予統治者同流合污的思想 過去有人低估 邯 鄲 南柯 的內蘊 孰知在佛老虛幻的色彩裡 有封建禮教上層社會 的揭露 對明代黑暗政治的鞭撻 對一己私利喪盡廉恥的文人的鄙視和 嘲諷 它是明遺民的精神支柱與思想武器 40 順治十七年 復社老友陳瑚率門人瞿有仲到水繪庵訪故友 和冒襄 一起觀看 邯鄲夢 陳瑚在 得全堂夜宴後記 記載他們在冒襄的得全 堂邊聽曲邊評論的情況 臨川當朝廷苟安之運 值執政攬權之時 一時士大夫皆好功名 嗜富貴 如青蠅 如鷙鳥 汲汲營營 與邯鄲生古異 其作 邯鄲也 義形於外 情發乎中 冀改末俗之頹風 消斯人之鄙吝 40 同注 35 見顧啟 冒襄研究 冒襄戲劇活動繫年 頁 206
274 27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一歌之中 三致意焉 嗚呼臨川 意念遠矣 ( 同人集 卷三) 可見湯顯祖的 邯鄲夢 在遺民的心中是何等有意義 陳維崧借雲郎的 歌唱 表明功名富貴如夢 震醒沈迷名利的人 五 結語 陳維崧在祖父 父親的薰陶下 多才多藝 會賞畫 彈箜篌 懂音 律 熱愛戲曲 加上國亡父喪後 便寄居如皋冒襄家的水繪園 冒襄家 中的戲班是聞名的 加上許多亡國破家者 及其子弟常到水繪園 讀書 作客 吟詠 如皋十年之後 陳維崧便北游各地 因此他認識許多傑出 的藝人 因亡國後 藝人無表演的舞台 自己七次科考 也是淪落天涯 的落魄貴公子 際遇相似 益生同情 在他的詞中 產生同情這類江湖 藝人的遭遇 除了頌讚他們擁有特殊的才藝 包括畫畫 唱南曲 說平 話 彈琵琶 篆刻等等 他們的藝術技巧 幾乎無人能比 最主要的是 表彰江湖藝人的氣節 亡國後 仍關心國家大事 並一抒亡國後的悲痛 以前的被賞識 如今都因淪落江湖 三餐不繼 有家歸不得 失意潦倒 詞中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 一抒亡國 不遇之痛 其詞忠實的記載小 人物的悲涼處境與愛國情懷 堪稱詞史
275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271 參 考 文 獻 1. 湖 海 樓 詞 集, 清. 陳 維 崧, 康 熙 六 十 年 浩 然 堂 刊 本 2. 湖 海 樓 詞 集, 陳 維 崧, 光 緒 壬 辰 仲 秋 山 鐸 署 重 刊 3. 陳 迦 陵 文 集, 陳 維 崧,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5 年 4. 湖 海 樓 詞, 陳 維 崧, 臺 北 : 鼎 文 出 版 社,1976 年 出 版 5. 湖 海 樓 詩 集, 陳 維 崧, 叢 書 集 成 總 目 續 編,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社, 1985 年 出 版 6. 烏 絲 詞, 陳 維 崧, 臺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1985 年 出 版 7. 陳 維 崧 選 集, 周 韶 九 選 注,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4 年 10 月 第 1 次 印 刷 8. 陳 維 崧 詩, 陳 維 崧 江 慶 柏, 揚 州 : 廣 陵 書 社, 陳 維 崧 詞 選 注, 梁 鑒 江, 臺 北 : 建 宏 出 版 社,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社 1996 年 出 版 10. 陳 維 崧 年 譜, 陸 勇 強,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2006 年 出 版 11. 陳 維 崧 年 譜, 馬 祖 熙,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2007 年 出 版 12. 冒 巢 民 詩 集, 冒 襄,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本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2002 年 出 版, 冊 冒 巢 民 先 生 年 譜, 冒 廣 生, 叢 書 集 成 三 編 本,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社,1996 年 出 版, 冊 珂 雪 詞 曹 貞 吉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本, 臺 南 : 莊 嚴 出 版 社,1997 年 出 版, 冊 蓮 坡 詩 話, 查 為 仁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本,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社,1985 年 出 版 ), 冊 澠 水 燕 談 錄, 王 闢 之,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7 年 出 版 17. 詞 壇 叢 話, 陳 廷 焯, 唐 圭 璋 輯 : 詞 話 叢 編 本, 冊 清 稗 類 鈔, 徐 珂,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6 年 出 版, 冊 吳 梅 村 全 集, 吳 偉 業,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9 年 出 版 20. 南 雷 文 集, 黃 宗 羲, 臺 北 : 中 華 書 局,1978 年 出 版 21. 牧 齋 有 學 集, 錢 謙 益 撰 錢 曾 箋 注 錢 仲 聯 標 校,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276 27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出 版 社,1996 年 出 版 22. 春 酒 堂 文 存, 容, 叢 書 集 成 續 編 本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社,1987 年 出 版 ), 冊 說 書 名 家 柳 敬 亭, 薛 寶 琨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87 年 10 月 出 版 24. 詞 苑 叢 談 校 箋, 徐 釚 編 著, 王 百 里 校 箋, 北 京 : 北 京 人 民 出 版 社 1998 年 2 月 出 版 25. 篋 中 詞 譚 獻,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1971 年 出 版, 冊 詞 話 叢 編, 唐 圭 璋 編,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8 年 出 版 27. 清 詞 史, 嚴 迪 昌, 上 海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1990 年 出 28. 中 國 詞 學 史, 謝 桃 枋,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1993 年 6 月 出 版
277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273~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摘 要 陳 大 為 本 文 透 過 梁 放 田 思 沈 慶 旺 等 砂 華 作 家 的 散 文, 檢 視 文 本 中 所 描 寫 的, 以 伊 班 族 為 代 表 的 北 婆 羅 洲 原 住 民 文 化 圖 象 借 由 長 屋 文 化 節 慶 獵 頭 習 俗 原 始 巫 術 等 重 要 元 素, 在 散 文 創 作 中 建 構 起 獨 特 的 場 所 精 神, 它 強 韌 地 維 繫 住 原 住 民 文 化 和 精 神 人 格, 並 成 為 域 外 讀 者 的 導 覽 秘 徑 砂 華 散 文 為 這 群 沒 有 文 字 和 發 聲 能 力 的 伊 班 人, 記 錄 了 長 屋 文 明 釀 製 出 來 的 場 所 精 神, 也 見 證 了 它 在 現 代 都 市 文 明 衝 擊 下 的 衰 亡 關 鍵 詞 : 馬 華 文 學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婆 羅 洲 圖 象 原 住 民 收 件 日 期 :2007/12/28, 修 改 日 期 :2008/08/09, 接 受 日 期 :2008/08/25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副 教 授
278 27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The Waning of Borneo Establishment of Genius Loci in Sarawak Chinese Prose Chan Tah-Wei Abstract This article will examine the totem of aboriginal culture in North Borneo with Iban as representative, as depicted in the contexts of proses written by Liang Fang, Tian Si, Shen Qing Wang, and other Sarawak Chinese writers. Crucial elements such as Rumah Panjang (i.e. the long house), cultural festivals, head hunting habitude, primitive wizardry and etc been applied in prose writing to establish the unique Genius Loci which hold together the aboriginal culture and sprit & dignity, forming the secret path of guidance for readers in outer regions. The Sarawak Chinese prose favored the Ibans who do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come out with their scripts and voices, to record the Genius Loci leaded from the civilization of Rumah Panjang, and witness the fall of it under the impact of urban civilization. Keywords:Malaysian Chinese Literature, Sarawak Chinese Prose, Image of Borneo, aboriginal / boong Received: December 28, 2007; Sent out for revision: August 9, 2008; Accepted: August 25, 2008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279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275 一 前 言 田 農 在 砂 華 文 學 史 初 稿 (1995) 的 首 章 裡 說 : 即 使 當 砂 羅 越 成 為 大 馬 的 一 個 州 屬, 砂 羅 越 的 華 文 文 學 仍 有 其 獨 特 的 一 面 1 ; 十 年 後, 他 以 本 名 田 成 英 在 一 篇 以 台 灣 讀 者 為 主 要 對 象 的 介 紹 性 文 章 砂 華 文 學 概 說 (2005) 裡, 如 此 總 結 砂 華 文 學 的 角 色 : 馬 華 文 學 誠 然 包 括 砂 華 文 學, 但 砂 華 文 學 獨 特 的 內 涵, 其 作 品 以 砂 拉 越 作 為 創 作 背 景, 表 達 當 地 人 們 的 思 想 感 情, 反 殖 民 運 動 時 期 以 及 大 馬 成 立 前 後 的 抗 爭 精 神, 皆 彰 顯 了 砂 華 文 學 的 獨 特 性 2 從 砂 華 文 學 史 初 稿 到 砂 華 文 學 概 說, 田 農 的 整 體 論 述 或 田 成 英 的 籠 統 敘 述, 都 沒 有 很 清 晰 地 從 ( 大 ) 馬 華 文 文 學 版 圖 中, 切 割 出 砂 華 文 學 的 獨 特 性 這 個 問 題 必 須 分 別 從 政 治 史 和 文 學 史 兩 個 層 面 來 分 析 砂 拉 越 (Sarawak, 舊 譯 作 砂 羅 越 砂 朥 越 ) 原 是 汶 萊 蘇 丹 的 屬 地, 由 當 地 的 馬 來 貴 族 實 權 管 理, 並 於 一 八 四 二 年 渡 讓 給 詹 姆 士. 布 洛 克 (James Brooke), 成 立 以 白 色 拉 者 (White Rajah) 為 領 導 中 心 的 布 洛 克 王 朝 在 布 洛 克 家 族 統 治 的 一 百 年 間, 透 過 近 百 場 的 大 小 征 戰, 將 版 圖 擴 張 至 今 日 的 規 模 一 九 四 一 年 淪 陷 日 軍 之 手, 終 戰 後 由 聯 軍 託 管, 一 九 四 六 年 正 式 渡 讓 給 英 國 直 到 一 九 六 三 年, 馬 來 亞 聯 邦 ( 半 島 ) 沙 巴 砂 拉 越 新 加 坡 等 四 地, 合 組 馬 來 西 亞 聯 合 邦, 砂 拉 越 正 式 成 為 馬 來 西 亞 的 一 州 無 論 從 歷 史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的 角 度 來 檢 視, 一 九 六 三 年 加 入 馬 來 西 亞 聯 合 邦 之 前, 砂 拉 越 絕 對 是 一 個 獨 立 發 展 的 國 度 回 到 文 學 史 的 角 度 來 檢 視, 砂 華 文 學 體 制 與 文 壇 生 態 的 發 展, 也 是 長 期 獨 立 於 馬 來 半 島 之 外 第 一 份 在 地 的 華 文 報 刊 新 民 日 報 發 行 於 一 九 二 七 年, 之 後 又 有 越 風 周 報 (1936) 古 晉 新 聞 日 報 (1937) 砂 拉 越 日 報 (1937) 詩 巫 新 聞 日 刊 (1939) 華 僑 日 報 (1940) 等 數 十 種 華 文 報 刊 的 發 行 由 於 婆 羅 洲 地 處 偏 遠, 開 發 度 非 常 有 限, 早 期 南 下 的 中 國 作 家 多 半 聚 集 在 馬 來 半 島 和 新 加 坡, 砂 拉 越 的 華 文 文 學 譜 系, 由 1 2 田 農 砂 華 文 學 史 初 稿 ( 詩 巫 : 砂 羅 越 華 族 文 化 協 會,1995), 頁 1 田 成 英 砂 華 文 學 概 說, 文 訊 第 234 期 (2005/04), 頁 44 本 期 專 輯 為 犀 鳥 之 鄉 : 砂 拉 越 華 文 文 學
280 27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鄭 子 瑜 洪 鐘 等 南 人 作 家 開 疆 闢 土 之 後, 即 交 由 在 地 出 生 的 趙 子 謙 魏 萌 吳 岸 等 年 青 年 家 來 接 棒, 壯 大 了 砂 華 文 壇 的 創 作 行 列 這 個 創 作 譜 系 確 實 是 獨 立 的, 完 全 不 受 西 馬 文 壇 生 態 或 權 力 架 構 的 影 響 不 過, 北 婆 羅 洲 和 馬 來 半 島 同 時 經 歷 了 抗 日 戰 爭, 以 及 反 英 殖 民 戰 爭, 不 約 而 同 出 現 了 馬 共 和 砂 共 兩 個 軍 事 組 織 同 步 發 生 的 歷 史 經 驗, 造 成 兩 地 文 學 在 創 作 意 識 和 主 題 方 面, 有 了 共 通 性 自 從 砂 拉 越 加 入 馬 來 西 亞 聯 合 邦 之 後, 文 學 史 的 發 展 脈 絡 便 趨 於 一 同, 再 難 有 區 隔 性 兩 地 合 為 一 國 之 後, 本 來 就 不 必 強 調 兩 者 之 間 的 差 異, 但 不 幸 的 是, 東 馬 的 砂 沙 二 州 遠 離 當 代 馬 華 文 學 的 論 述 中 心 ( 西 馬 / 吉 隆 坡 ), 在 大 眾 或 學 術 論 述 中, 常 被 不 經 意 地 忽 略, 成 為 一 個 空 洞 的 存 在 如 今, 國 內 外 的 學 者 在 論 及 七 年 代 的 馬 華 散 文 發 展 時, 溫 任 平 溫 瑞 安 方 娥 真 等 人 往 往 成 為 首 選 的 焦 點, 尤 其 神 州 社 諸 人 所 經 營 的 中 國 圖 象 3, 儼 然 成 為 七 年 代 的 文 學 地 標 除 了 藝 術 層 面 的 強 烈 風 格, 以 及 意 識 型 態 的 特 殊 性, 足 以 構 成 當 代 散 文 的 創 作 趨 勢, 讓 部 分 作 家 大 張 旗 鼓 ; 重 大 主 題 或 獨 特 素 材, 也 可 以 產 生 相 等 的 效 能 一 九 六 三 年 以 降 的 砂 華 散 文, 唯 有 借 助 婆 羅 洲 龐 大 而 獨 一 無 二 的 文 化 資 源 原 住 民 文 化 和 雨 林 生 態 才 能 在 馬 華 散 文 史 的 版 圖 上 自 立 門 戶, 真 正 做 到 田 農 所 謂 的 彰 顯 了 砂 華 文 學 的 獨 特 性 古 老 的 熱 帶 雨 林 至 今 仍 覆 蓋 著 砂 拉 越 州 很 大 的 面 積, 豐 富 的 物 種 和 原 始 文 化, 造 就 了 珍 貴 的 叢 林 經 驗, 雨 林 生 態 的 書 寫, 在 砂 華 作 家 筆 下 累 積 了 相 當 可 觀 的 成 果, 也 成 就 了 馬 華 自 然 寫 作 的 一 座 豐 碑 4 這 座 雨 林 內 部 最 吸 引 人 的 核 心 元 素, 其 實 是 以 伊 班 人 (Iban) 等 原 住 民 為 代 表 的 文 3 4 這 裡 所 謂 中 國 圖 象, 乃 指 由 文 化 心 理 意 識 型 態 文 字 敘 述, 以 及 獨 特 中 國 意 象 所 構 成 的 龐 大 象 徵 系 統, 相 關 研 究 詳 見 : 鍾 怡 雯 從 追 尋 到 偽 裝 馬 華 散 文 的 中 國 圖 象, 收 入 鍾 怡 雯 陳 大 為 編 馬 華 散 文 史 讀 本 ( 卷 一 ) ( 台 北 : 萬 卷 樓,2007), 頁 相 關 的 研 究 成 果, 詳 見 : 田 思 草 木 堪 憐, 山 水 何 辜 談 沙 拉 越 的 環 保 詩, 沙 貝 的 迴 響 ( 吉 隆 坡 : 大 將,2003), 頁 26-44; 鍾 怡 雯 憂 鬱 的 浮 雕 論 當 代 馬 華 散 文 的 雨 林 書 寫, 收 入 陳 大 為 等 編 馬 華 文 學 讀 本 II: 赤 道 回 聲 ( 台 北 : 萬 卷 樓,2003), 頁 ; 鍾 怡 雯 論 砂 華 自 然 寫 作 的 在 地 視 野 與 美 學 建 構, 收 入 鍾 怡 雯 陳 大 為 編 馬 華 散 文 史 讀 本 ( 卷 三 ) ( 台 北 : 萬 卷 樓,2007), 頁
281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277 化 圖 象 伊 班 的 長 屋 生 活 形 態, 以 及 獵 人 頭 的 習 俗, 早 已 被 視 為 婆 羅 洲 原 始 落 部 文 化 的 象 徵, 它 讓 這 座 原 始 雨 林 變 得 更 蠻 荒 更 神 秘 更 具 魅 力 婆 羅 洲 的 伊 班 族 原 住 民 文 化, 遂 成 為 砂 華 散 文 脫 穎 而 出 的 重 要 創 作 資 源 本 文 將 針 對 砂 華 散 文 在 場 所 精 神 (genius loci) 的 建 構, 分 析 其 中 的 文 化 視 野 和 寫 作 策 略 在 此, 我 們 必 須 指 出 書 寫 婆 羅 洲 是 一 場 非 常 弔 詭 和 矛 盾 的 文 學 運 動, 如 同 在 追 憶 逝 水 年 華, 因 為 砂 華 作 家 筆 下 的 一 切 珍 貴 資 源, 都 在 現 代 化 文 明 的 侵 襲 下 迅 速 消 逝, 最 蠻 荒 和 神 秘 的 文 化 成 份 早 已 成 為 過 去 式 卻 因 為 婆 羅 洲 雨 林 原 有 的 陌 異 感, 以 及 原 始 文 化 急 速 傾 頹 所 產 生 的 那 種 無 法 再 現 的 滅 絕 感, 再 加 上 原 住 族 無 文 字 的 創 作 弱 勢, 文 學 文 本 內 外 的 各 項 大 環 境 因 素, 為 砂 華 散 文 造 就 了 一 項 可 遇 不 可 求 的 素 材 優 勢 當 這 項 優 勢 被 發 掘 / 發 現, 並 落 實 為 創 作 趨 勢 之 後, 砂 華 散 文 作 家 就 得 背 負 起 這 一 項 使 命 透 過 中 文 書 寫, 去 記 述 去 還 原, 或 者 去 建 構 婆 羅 洲 雨 林 消 逝 中 的 場 所 精 神 二 場 所 精 神 的 形 成 座 落 在 婆 羅 洲 西 北 方 的 犀 鳥 之 鄉 砂 拉 越 是 馬 來 西 亞 最 大 的 州, 人 口 兩 百 萬, 共 有 約 三 十 個 原 住 民 族 群, 人 口 數 六 十 萬 的 伊 班 族 是 當 中 規 模 最 大 的 一 支 部 分 離 開 雨 林 的 年 輕 伊 班 人, 進 入 現 代 城 市 成 為 最 龐 大 的 弱 勢 族 群, 居 住 在 雨 林 中 的 族 人, 則 成 為 大 馬 觀 光 業 最 重 要 的 旅 遊 文 化 商 品, 獨 特 的 長 屋 文 化 和 懸 掛 至 今 的 顱 骨, 是 不 容 錯 失 的 景 點 這 些 本 身 沒 有 文 字 記 錄 的 族 群, 往 往 只 能 成 為 ( 英 語 版 ) 砂 拉 越 歷 史 敘 述 中 的 配 角 在 早 期 的 中 文 文 獻 裡, 很 難 看 到 深 刻 的 原 住 民 研 究, 在 創 作 領 域 中, 原 住 民 的 文 化 刻 劃 也 是 片 面 的 ( 主 要 是 李 永 平 等 人 的 小 說 ) 如 何 向 婆 羅 洲 以 外 的 華 文 讀 者, 生 動 地 展 現 原 住 民 文 化 特 質, 是 砂 華 散 文 作 家 的 一 大 挑 戰
282 278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曾經榮獲砂州至高榮譽 砂拉越民族文學獎 的梁放5 (1953-) 於一 九七四年發表其散文名篇 長屋 (1974) 文章一開始就明言 和犀鳥 一樣 長屋已成為砂拉越的標誌 只有到過長屋 你才算真正到過砂拉 越 也只有到過長屋 你才真正領略了原始生活的風味 6 他的寫作策 略相當明確 (一) 以長屋的空間內容為起點 展開一系列的原住民文化 書寫 (二) 以第二人稱來導引 (對此一主題全然陌生的) 讀者的閱讀心 理 這篇導覽散文放棄了大規模的歷史敘事 完全不提及伊班族在布洛 克王朝裡扮演的角色 他專注於這座長屋最具體的內容 這是第一個具 體敘述 (導覽) 的段落 當你來到一座長屋時 你必須在屋子的前端沿樹幹砍成的梯級拾 級攀上去 屆時 你可見到高約十多尺的屋腳下有家禽畜牲在尋 找食物 登上了長屋 映入眼簾的是又寬又大直通另一端的 廳 地上鋪著草蓆 坐著抽著草菸啃著檳榔的男女中年人圍在一塊兒 談天說地 靜聽他們談話內容都不外是工作時的趣事 長屋 田地就是他們生活的全部 小輩的從城裡帶回來的新知識新思想 在老輩人而言只或許在古井水似的生活漾起了微微漣漪 過了一 陣子 一切又歸於原有的平靜 7 表面上長屋是一個大型生活起居建築 事實上它形同一個完整的社區 甚至是伊班人世界的縮影 原始的赤道雨林徹底隔離了現代都市與長 屋 因此創造出高度封閉的國族空間 在梁放節奏緩慢的敘述之下 彷 彿與世無爭的世外桃源 抽著草菸啃著檳榔聊著家常 一切都很平靜 梁放企圖營造的 (或者說 希望與讀者分享的) 正是這一種現代社會裡 難得的平靜 年輕人從城裡帶回來的新知識和新思想 無法動搖老人的 梁放出生於砂拉越 自吉隆坡工藝大學畢業後 再留學英國 先後取得土木工程 學士和土壤力學碩士學位 回國後任職砂拉越水利灌溉局土木工程師 (現已退 休) 這個學經歷讓他擁有較寬闊的視野 來觀照家鄉的原住民文化 尤其在水 利灌溉局的職業範圍內 必須長期接觸雨林深處的原住民族群 因而獲得此一主 題的寫作優勢 梁 放 遠山夢回 (北京 文化藝術 2002) 頁 97 此乃梁放的散文自選集 遠山夢回 頁 97
283 消逝中的婆羅洲 砂華散文 場所精神 之建構 279 心思 它象徵著固有的社會結構 對陌生的世界 止於聽聞 不動如 山 這是原始長屋社區得以抵抗現代文明的入侵 自我修護的心理防禦 機制8 單憑這股心理防禦機制 尚不足以成就長屋的文化特質 必須加上 駭人聽聞的獵頭惡習 在這兒 你通常可以見到一串串的人頭掛在牆上 原來他們的祖 先的確獵過人頭的 人頭擁有數目決定一個人的財富與勇敢 少 女們也以人頭的多少為擇偶的條件哩 長屋與長屋之間曾有許許 多多的糾紛 互相殘殺中以收集敵人的頭顱為能事 不過話又說 回來 一個若得到他們愛戴與崇拜的人的頭也不能倖免 因為他 們相信只有這樣才能永遠保住心目中的偶像 每逢祭鬼的日子一 到 這些歷史的陳品一個個的排列出來 伊班同胞們給它們餵糯 米飯 灑米酒 間中還淚涕俱全地大聲哭號 無不讓旁觀者毛骨 悚然 9 這段文字可以分兩個層面來看 其一 梁放精準地預設了讀者反應心理 獵頭的行徑對族群形象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加上超乎想像的獵頭理由 (愛 戴與崇拜) 由此衍生出兼具凶狠暴戾與的文化想像 亦滿足讀者的期待 其二 潛藏在前述寧靜平和形象背面的暴行 彷如天使與魔鬼的合體 讓伊班人的文化結構與精神性格 變得更具研究價值 短短兩個段落 梁放便勾勒出一幅魅力十足的伊班文化圖象 這只是很小的開端 接下 來 你 可以梁放筆下的長屋 讀出一種非常獨特的場所精神 場所精神 (genius loci) 是羅馬的想法 根據古羅馬人的信仰 每一種 獨立的 本體都有自己的靈魂 (genius) 守護神靈 (guaraian spirit) 8 9 那是七 年代中期的情景 長屋社會的人口流失情況尚不若今時來得嚴重 現在 鄰近城鎮的傳統長屋大多改建成擁有自來水和電源供應的現代版 雖然保有戶外 和戶內的兩道公共長廊 以及半現代化的管委會組織 卻已淪為城鎮生活圈最邊 陲的弱勢社區 至於座落在雨林深處 必須以傳統獨木舟和步行前往的古老長屋 人口嚴重老化的現象 已經破壞了家族的生產結構 遠山夢回 頁 97-98
284 28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這 種 靈 魂 賦 予 人 和 場 所 生 命, 自 生 至 死 伴 隨 人 和 場 所, 同 時 決 定 了 他 們 的 特 性 和 本 質 10 場 所 精 神 是 因 也 是 果, 在 婆 羅 洲 雨 林 險 惡 的 生 存 環 境 底 下, 族 人 在 最 理 想 的 條 件 下 聚 集 - 起 居 - 生 產 - 狩 獵 - 防 衛 ( 早 期 防 範 被 異 族 獵 頭, 晚 期 抵 禦 文 化 侵 略 ), 長 屋 即 是 群 體 社 會 化 的 產 物, 也 是 文 化 和 信 仰 的 堡 壘 ; 它 是 族 人 木 工 建 築 的 成 果, 也 建 築 起 部 族 這 是 場 所 精 神 必 然 的 具 體 化 事 實, 場 所 精 神 的 形 成 是 利 用 建 築 物 給 場 所 的 特 質, 並 使 這 些 特 質 和 人 產 生 親 密 的 關 係 11 大 地 - 族 人 - 長 屋, 是 一 體 成 形 的 精 神 系 統 梁 放 除 了 刻 劃 長 屋 的 空 間 結 構 與 生 活 內 容, 以 及 獵 頭 文 化 之 外, 他 還 把 敘 事 的 時 間 點 鎖 定 在 六 月 一 日 達 雅 節 12, 因 為 那 是 長 屋 一 年 內 最 熱 鬧 的 一 天, 在 這 一 天 參 觀 長 屋, 你 將 受 到 最 誠 懇 殷 勤 的 招 待 你 將 被 請 到 長 屋 中 央 席 地 而 坐, 然 後 每 一 戶 人 家 都 端 出 食 物 來 放 在 你 的 面 前 雖 然 糕 類 都 少 不 了 竹 筒 糯 米 及 乍 拉 糕, 肉 類 也 一 律 是 豬 牛 雞 鴨, 不 過 那 種 人 性 中 最 單 純 的 友 善 及 熱 忱 將 使 你 畢 生 難 忘 13 借 由 節 慶 氛 圍 烘 托 出 來 的 純 樸 民 風, 對 強 化 讀 者 印 象 的 作 用 或 許 不 大, 但 從 中 可 以 感 受 到 梁 放 與 原 住 民 的 情 誼, 同 時 把 這 篇 文 化 導 覽 性 質 較 高 的 文 章, 順 勢 轉 向 文 化 散 文 的 範 疇 裡 去 達 雅 節 同 時 吸 引 了 另 一 位 砂 拉 越 民 族 文 學 獎 的 得 主 田 思 (1948-) 出 生 於 古 晉, 畢 業 於 新 加 坡 南 洋 大 學 中 文 系 的 田 思, 長 年 在 砂 拉 越 古 晉 的 中 學 任 教, 對 原 住 民 文 化 也 有 相 當 的 涉 獵 田 思 的 長 屋 裡 的 魔 術 師 (1981) 跟 梁 放 的 長 屋 切 入 點 不 同, 田 思 著 重 於 華 人 和 達 雅 人 ( 伊 班 人 ) 的 文 化 融 和, 這 是 他 很 重 視 的 主 題 以 主 角 楊 亞 武 作 為 敘 10 Christian Norberg-Schulz 著, 施 植 明 譯 場 所 精 神 邁 向 建 築 現 象 學 ( 台 北 : 田 園 城 市,1997), 頁 18 原 著 Genius Loci Paesaggio Ambiente Architettura 為 意 大 利 文 版, 故 本 文 以 中 文 版 為 準 甘 榜 (kampung), 即 馬 來 村 莊 的 中 文 音 譯 11 場 所 精 神 邁 向 建 築 現 象 學, 頁 豐 收 節 又 稱 為 達 雅 節, 是 達 雅 族 群 一 年 一 度 慶 祝 豐 收 的 節 日 達 雅 一 詞 在 印 尼 加 里 曼 丹 原 本 統 稱 所 有 原 住 民, 而 在 砂 拉 越 則 只 是 伊 班 族 和 比 達 友 族 的 統 稱 在 馬 來 西 亞, 每 年 六 月 一 日 定 為 砂 拉 越 達 雅 節 公 共 假 期 後, 大 部 分 的 原 住 民 都 在 這 一 天 慶 祝 他 們 的 豐 收 節, 這 節 慶 每 年 都 吸 引 了 許 多 國 內 外 遊 客 到 砂 拉 越 觀 光 及 參 與 慶 祝 引 自 : 沈 慶 旺 豐 收 節.Hari Gawai, 蛻 變 的 山 林 ( 吉 隆 坡 : 大 將,2007) 頁 遠 山 夢 回, 頁 98
285 消逝中的婆羅洲 砂華散文 場所精神 之建構 281 事焦點 來表現這位入贅達雅的女婿 如何以魔術娛眾 博得不分種族 的掌聲 借此暗示兩大種族和睦共處的 魔術 在此故事主軸之外 田 思對節慶內容和細節的描述 更是特別用心 生動地記述了異族文化 也成就了一篇珍貴的文化散文 細讀這篇文章 便可發現伊班人的文化危機 最令我們難忘的節目 是看著杜邦的妹妹戴著精緻的珠帽 穿著 傳統的盛裝 雙手抱著一個羊皮大鼓 邊打鼓邊唱著動聽的 班 頓 (馬來歌謠) 而杜邦年邁的父母親 也在鼓聲的節奏中翩翩起 舞 跟另幾對青年男女一樣陶醉在 弄迎 (Ronggeng 一種馬來 人的傳統舞) 的輕快舞步中 14 馬來歌謠 班頓 (Pantun) 和傳統舞蹈 弄迎 (Ronggeng) 都不屬於伊 班族的文化內容 在歌舞昇平的歡樂氛圍中 田思似乎沒有察覺到異族 文化對原住民文化的入侵 (或同化) 說不定 連伊班人自己都渾然不覺 這座長屋距離市區 (古晉 ) 約二十五公哩 以砂拉越的交通條件或道路 狀況來說 算是相當荒野之處 應當是傳統的老式長屋 不過 同屬鄉 村文化的馬來族文化 對伊班人的影響與滲透 是很難察覺或刻意抵抗 的 民俗歌舞和日常用語的同化 涵化 往往是同步發生的 到了中堅世代的詩人作家沈慶旺 (1957-) 筆下 才看到伊班戰士舞 Nyajat 中文文本中的伊班族 總算沒有全面馬來化 豐收節 Hari Gawai (2001) 寫的是民都魯山區的一座長屋 這裡達雅節的慶典相當正統15 其 中最吸引人的是祭典的高潮 長屋居民敲鑼打鼓 環繞長廊三圈 由一位經驗豐富的長者手執 長矛往小豬頸項一插 只見鮮血染紅了草蓆 跟著換了一把鋒利 的巴冷刀 手起刀落 自豬肚橫剁一刀 五臟都滑出來了 長者 田 思 田思散文小說選 (詩巫 砂華文化協會 1996) 頁 25 較令人納悶的是篇名用上馬來文 Hari (即節日 或日子) 不知是伊班族的用法 或只是作者的習慣 果如是前者 即意味著它正在被馬來文化的陰影 涵化 中
286 282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小心翼翼地把豬肝割下 用雙手捧到太陽光下 屋長 巫師紛紛 圍攏 貫注著 巫師用手指頭撥弄著 哦 這是一個好肝 來年 祖先和神明將護佑我們全屋安康 作物豐收 16 這篇散文豐富的節奏感 動靜的交錯敘述 充分傳達出熱鬧歡騰的節慶 感和臨場感 尤其上述的祭典及其前後段敘述 在鏡頭的流轉中 有效 陳述了每個儀式的意涵和敘述主體的亢奮 世代相傳的古老儀式 讓敘 述者和讀者的心靈視野 得以溯返時間的上游 同時 讀者也勢必聯想 到 這種蠻荒 不人道的古老信仰 會很快在現代文明的洗禮下絕跡 類似的文學敘述非常重要 缺乏文字記載的長屋社會 沒有真正的 歷史 時間的刻度主要是經由空間的內容來確認的 占卜與巫術是人與 大自然溝通的古老方式 它們的存在 在心理層面確認了長屋社會的 前 現代性 場所精神在此刻 被神祕儀式和眾群的期待心理 強烈地召喚 出來 成為眾人對長屋節慶的一次重要的集體文化記憶 它必須被細膩 地書寫 生動地記述下來 尤其巫術這種怪力亂神的 前現代性 事物 巫術可說是雨林原始文明跟現代都市文明的一道形而上的鴻溝 作 為伊班族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超自然醫術 巫術絕對是強化場所精 神的重要元素 梁放曾在長屋中親睹巫師施展巫術 後來寫成 深深 批 靈 夜 (1985) 改用小說式的快節奏描述 帶著幾分神秘感的敘述語 言 鉅細靡遺地重現了 批靈 時眾人的動作 神情和氛圍 兩名自老遠一個部落請來的巫師和巫婆坐著 用黃布包頭 且插 了一頭用爆米花與黃白紙製成的頭飾 肩搭白布又往祭品中取了 一些爆米花擦著腳底 一盆加了 卡曼煙 的炭火已燃起 一時 一屋子的氳氤白霧 此時 女病人已裸著上身仰躺著 巫師 跪在她身旁用檳榔花在她身上掃乩 又給她擦些椰油 巫師 把一枚雞蛋擊破 放入 巴賴 裡 又喝了一口泡著爆米花的水 此時 巫婆在外頭已甦醒過來 一路擤著鼻子噓噓呼呼地走了回 16 沈慶旺 蛻變的山林 (吉隆坡 大將 2007) 頁 105
287 消逝中的婆羅洲 砂華散文 場所精神 之建構 283 來 坐在 巴賴 下 巫師出去了 也如巫婆似地昏睡一陣 再 回來時 兩人持著檳榔花一把一把地在女病人身上又抓又按 每 抓一把 迫不及待地往女病人身邊的小船上放 就在抓按時 巫師遂使勁地在其女病人胸口抽拔 一顆拇指大小的黑色物體竟 令人難以置信地給抽了出來 據說這就是病的根源 那東西像枚 種子 沒人知道是何物 大家傳著看了看 又給置放在小船中 17 降頭和巫術一直是域外讀者對東南亞原始文明的神祕想像 口耳相傳中 的巫術對很多人而言 根本就是迷信 不過 在原始長屋部落生活當中 它是可登大雅之堂的正式醫術 是伊班民俗文化最精彩的一環 梁放有 幸親睹一般都市讀者不太有機會見識到的巫醫療程 自然忍不住把它記 述下來 如果伊班人的迷信僅止於巫醫 那還不夠精彩 沈慶旺的 自 然界的預言 鳥兆 (2001) 非常豐富地表現出原始落部的禁忌與迷 信 有事沒事聽鳥叫是內陸原住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盤踞在砂拉越深 山野嶺的原住民 不論族群 都有一套解釋鳥語吉凶的學問 尤其是在 內陸的少數遊牧民族 他們的日常生活行止幾乎都取決於臆測鳥兆的吉 凶 舉凡砍芭 狩獵 遠行 遷移 建設等 都以林中兆鳥叫聲的吉凶 和位置來作為他們下一個步驟的依歸 18 充滿趣味性的思考 大大軟化 了婆羅洲雨林中的伊班獵人形象 長期沉浸在存在主義思想裡的沈慶旺 對社會現況充滿自覺 他認 為社會規範 自然環境 文化秩序 人性等根本因素與人之本能慾望存 在著矛盾與衝突 遂啟動他逃避荒謬的本能 開始深入婆羅洲的雨林荒 野 在那個鮮為人知的化外之地 遠離現代文明的喧囂 卻沒有讓他獲 得完全的平靜 反而感受到原住民的生存悲哀 懷抱著驚異 沉醉 迷 惑 又悲痛的心情 一種身不由己的追尋力量 催促他去完成第一部詩 集 哭鄉的圖象 (1994) 也正是這股同樣的力量和文化責任 促使沈慶 旺投入更多的心血 去記述 保存砂拉越州的原住民文化 為這個沒有 書寫和發聲能力的沒落族群 盡一份心力 沈慶旺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在 遠山夢回 頁 蛻變的山林 頁 140
288 28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雨 林 裡 工 作, 對 各 族 原 住 民 的 風 俗 文 化 都 有 很 深 的 了 解, 近 十 年 來 他 持 續 發 表 了 許 多 有 關 各 族 原 住 民 生 活 風 俗 習 慣 民 族 變 遷 的 文 章, 歷 史 名 詞 獵 人 頭 (2001) 是 一 篇 對 獵 頭 問 題 討 論 得 最 深 入 的 文 化 散 文 他 首 先 指 出 婆 羅 洲 曾 經 被 稱 為 獵 人 頭 之 鄉, 過 去 許 多 傳 媒 報 導 都 誤 認 伊 班 族 是 獵 人 頭 的 民 族, 讓 人 誤 解 伊 班 人 是 殘 暴 血 腥 好 戰 的 民 族 其 實, 伊 班 族 是 非 常 好 客 和 熱 情 的 民 族 ; 他 們 善 戰, 但 不 好 戰 在 婆 羅 洲, 不 只 伊 班 族 有 獵 人 頭 的 習 俗, 其 他 原 住 民 如 加 央 族 比 達 友 族 弄 巴 旺 族 等 也 有 獵 人 頭 的 習 俗 原 始 時 期 的 部 落 間 經 常 為 了 爭 奪 和 保 衛 耕 地 而 發 生 戰 爭, 獵 取 敵 人 頭 顱 在 當 時 是 很 平 常 的 事 但 是, 伊 班 族 只 獵 取 與 他 們 交 手 的 成 年 男 子 的 頭 顱, 為 了 爭 奪 新 耕 地 保 衛 耕 地, 或 為 了 復 仇 和 平 息 天 災, 他 們 才 會 進 行 獵 人 頭 的 活 動 他 們 先 組 成 獵 人 頭 隊 伍, 祭 司 會 每 天 祈 求 神 靈 庇 佑 出 征 的 戰 士, 同 時 觀 察 一 種 常 在 墓 地 出 沒 的 伊 西 鳥, 從 它 飛 行 的 方 向 卜 取 吉 凶 19, 還 有 更 多 過 去 不 為 人 知 的 禁 忌 與 細 節, 比 如 他 們 血 腥 砍 殺 敵 人 後, 退 回 自 己 的 長 屋 時, 必 須 繞 行 許 多 路 途, 迷 惑 敵 人 和 被 殺 者 的 靈 魂, 以 免 他 們 跟 蹤 到 自 己 的 部 落 來 20 最 後, 沈 慶 旺 從 族 群 生 存 的 角 度, 來 解 釋 這 種 獵 頭 文 化 的 深 層 意 涵 : 過 去 幾 百 年 來 伊 班 族 一 直 在 原 始 森 林 邊 緣 求 生 存, 他 們 對 原 始 森 林 有 一 份 深 刻 的 敬 畏, 他 們 按 照 祖 先 遺 留 下 來 的 不 成 文 戒 律, 與 森 林 之 神 保 持 一 份 奧 妙 的 關 係 每 當 遷 移 新 的 耕 地 時, 他 們 必 須 獵 取 新 的 人 頭 來 祭 拜 神 靈, 以 求 新 耕 地 可 獲 得 豐 收, 其 實 獵 人 頭 除 可 抑 制 敵 人 的 勢 力, 拓 展 自 己 族 群 的 耕 地 和 生 活 範 圍, 也 減 少 自 己 族 群 所 面 對 的 威 脅, 這 是 原 始 生 活 中 求 存 的 一 種 方 式 21 從 雨 林 的 生 存 法 則 來 看, 獵 頭 確 實 是 必 要 的 防 衛 機 制, 兼 具 信 仰 抑 制 敵 人 勢, 和 勇 氣 的 培 訓, 不 能 粗 糙 的 斥 之 為 野 蠻 或 暴 戾 這 種 精 神 體 魄 的 意 涵, 恐 怕 不 是 現 代 都 市 人 可 以 想 像 的 沈 慶 旺 對 婆 羅 洲 雨 林 文 化 的 書 寫, 不 但 豐 富 了 馬 華 及 砂 華 散 文, 這 部 蛻 變 的 山 林 更 為 馬 來 西 亞 的 人 類 學 研 究 留 下 一 些 重 要 的 田 野 資 料 19 蛻 變 的 山 林, 頁 蛻 變 的 山 林, 頁 蛻 變 的 山 林, 頁 134
289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285 不 管 是 雨 林 散 文 或 田 野 資 料, 其 敘 述 主 體 的 親 身 經 歷 對 文 章 的 生 命 力,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梁 放 有 一 篇 獵 鹿 者 (1983) 寫 他 隨 伊 班 人 狩 獵 時, 自 己 親 手 揮 刀 砍 殺 懷 孕 的 母 鹿, 讓 他 感 受 到 雨 林 中 的 驚 心 殺 戮, 當 時 鹿 兒 向 我 移 挪 幾 步, 我 要 了 刀, 不 偏 不 倚 在 牠 頸 項, 狠 狠 砍 下 只 聽 淒 厲 的 嘶 鳴, 驚 嚇 的 鳥 兒 撲 撲 向 四 面 八 方 飛 開 鹿 兒 掙 扎 片 刻, 側 著 頭, 殷 紅 的 血 漿 像 觸 及 乾 葉 的 烈 火, 刻 不 容 緩 地 滲 進 河 水, 調 成 濃 濃 不 加 奶 的 可 可 22 雖 然 殺 鹿 不 比 獵 頭, 但 滿 手 的 血 腥 讓 他 逼 近 那 種 殺 戮 狀 態, 以 及 原 始 文 明 的 生 存 心 理 殺 戮 與 血 腥, 本 是 雨 林 生 活 中 不 可 迴 避 的 事 實, 冷 酷 且 鋒 利 的 巴 冷 刀 必 須 如 此 守 護 其 族 落 的 長 屋 文 化 憑 藉 著 雨 林 的 天 然 屏 障, 長 屋 用 平 靜 且 強 韌 的 心 智 抵 禦 著 現 代 性 的 轉 變 ; 獵 頭 的 行 徑 思 想 的 迷 信, 和 節 慶 的 溫 馨, 交 織 出 一 個 強 烈 的 場 所 精 神, 在 其 生 活 範 圍 內 產 生 保 護 性 機 能, 和 對 外 的 威 脅 性 從 人 類 學 角 度 而 言, 長 屋 長 屋 裡 的 魔 術 師 豐 收 節.Hari Gawai 深 深 批 靈 夜 自 然 界 的 預 言 鳥 兆 歷 史 名 詞 獵 人 頭 獵 鹿 者 都 是 民 族 誌 的 重 要 文 獻 ; 在 散 文 創 作 的 範 疇 內, 則 歸 入 文 化 散 文 作 為 伊 班 文 化, 乃 至 婆 羅 洲 文 化 象 徵 的 長 屋, 在 梁 放 等 人 看 來, 其 形 而 下 的 建 築 結 構 即 等 同 於 伊 班 人 形 而 上 的 民 族 文 化 結 構 梁 放 將 自 己 了 解 的 伊 班 民 俗 文 化 內 容, 融 入 長 屋 的 空 間 敘 述 裡 面, 成 為 一 體 ; 他 並 沒 有 去 特 寫 任 何 傳 奇 性 的 人 物 或 事 件, 只 是 把 日 常 生 活 和 節 慶 時 的 點 滴 見 聞 娓 娓 道 來, 如 此 一 步 一 步 的, 把 長 屋 這 個 高 度 可 意 象 性 的 空 間 過 渡 到 文 化 層 次, 轉 而 去 寫 長 屋 文 化, 經 由 真 正 的 生 活 經 驗 去 呈 現 其 感 覺 結 構 (structure of feeling) 23 田 思 的 長 屋 節 慶 書 寫, 則 透 露 了 馬 來 族 文 化 的 滲 透 現 象 至 於 沈 慶 旺 對 更 深 層 的 文 化 意 涵 的 挖 掘 與 描 述, 進 一 步 解 開 了 伊 班 文 化 的 神 秘 面 紗, 甚 至 糾 正 了 我 們 對 獵 頭 習 俗 的 誤 解 他 們 以 豐 富 的 雨 林 經 驗, 重 新 建 構 起 長 屋 文 化 的 場 所 精 神, 這 種 召 喚 性 的 敘 述 讓 地 理 學 者 得 以 探 索 場 所 精 神, 也 就 是 某 個 地 方 獨 一 無 二 的 精 神 24, 文 學 書 寫 的 力 量 是 十 分 可 觀 的, 它 對 人 類 學 和 人 文 地 理 學 22 遠 山 夢 回, 頁 鍾 怡 雯 論 砂 華 自 然 寫 作 的 在 地 視 野 與 美 學 建 構, 收 入 鍾 怡 雯 陳 大 為 編 馬 華 散 文 史 讀 本 ( 卷 三 ) ( 台 北 : 萬 卷 樓,2007), 頁 Mike Crang 著, 王 志 弘 等 譯 文 化 地 理 學 ( 台 北 : 巨 流,2003), 頁 60
290 28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的 研 究, 有 十 分 明 顯 的 幫 助 雖 然 場 所 精 神 在 經 過 一 段 相 當 的 歲 月, 只 要 連 續 的 歷 史 情 境 的 需 要 不 受 到 阻 礙, 仍 能 保 存 下 來 25, 可 是 這 個 高 度 可 意 象 性 的 長 屋 一 旦 遭 到 現 實 環 境 的 衝 擊 或 改 變, 會 造 成 什 麼 樣 的 影 響? 伊 班 族 的 文 化 傳 統 會 不 會 土 崩 瓦 解 呢? 砂 華 散 文 作 家 務 必 解 答 這 個 疑 慮, 以 長 屋 為 核 心 的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方 能 完 整 三 逐 漸 傾 頹 的 場 所 結 構 如 前 文 所 述, 長 屋 同 時 扮 演 著 日 常 起 居 節 慶 祭 典 軍 事 防 衛 族 群 文 化 傳 承 的 吃 重 角 色, 並 產 生 婆 羅 洲 雨 林 原 始 部 族 特 有 的 場 所 精 神, 這 種 高 度 可 意 象 性 的 原 始 文 化 建 築, 在 遭 遇 到 現 代 文 明 的 巨 大 衝 擊 時, 會 有 怎 樣 的 回 應?Christian Norberg-Schulz 在 其 論 述 中 指 出 : 場 所 結 構 並 不 是 一 種 固 定 而 永 久 的 狀 態 一 般 而 言 場 所 是 會 變 遷 的, 有 時 甚 至 非 常 劇 烈 不 過 這 並 不 意 謂 場 所 精 神 一 定 會 改 變 或 喪 失 26, 梁 放 卻 在 一 處 譯 為 地 文 的 村 莊, 觀 察 到 不 同 的 事 實, 初 到 海 口 區 的 地 文, 覺 得 她 與 一 般 馬 來 甘 榜 無 異 27, 最 初 只 是 自 己 的 直 覺, 後 來 他 遇 到 一 位 老 嬤 嬤, 一 邊 編 製 籃 子 一 邊 喋 喋 不 休 地 說 : 以 前, 這 兒 也 是 一 所 長 屋, 一 場 大 火 把 它 奪 掠, 大 家 說 長 屋 不 好, 一 家 著 火, 全 屋 遭 殃, 自 後 也 沒 有 長 屋 了 餘 悸 過 了, 我 們 也 惦 念 長 屋 節 日 來 臨 時, 有 些 傳 統 的 儀 式 不 免 要 削 減, 跳 舞 的 都 在 屋 前 的 泥 地 上, 挨 戶 敬 酒 的 也 做 不 到 長 屋 內 的 那 種 浩 浩 蕩 蕩 唱 詩 的 唱 了 一 段 停 一 段, 不 再 一 口 氣 連 貫 著 唱 完 聚 餐 在 民 眾 會 堂, 這 種 節 日, 少 了 氣 氛 28 在 這 篇 名 為 消 失 的 地 文 (1983) 的 文 章 裡, 作 為 場 所 精 神 之 源 的 長 屋 一 旦 徹 底 消 失 之 後, 整 個 經 由 形 下 空 間 結 構 組 織 起 來 的 形 上 長 屋 社 區 文 化, 立 即 瓦 解, 伊 班 色 彩 的 地 文 長 屋 轉 型 為 馬 來 色 彩 的 甘 榜 地 文, 長 屋 原 本 具 備 的 疆 域 化 (territorialised) 功 能, 及 其 專 屬 的 場 所 精 神, 亦 隨 之 消 失 殆 盡 沈 慶 旺 在 蛻 變 的 山 林 一 書 對 原 住 民 空 間 與 文 化 的 危 機, 有 很 深 25 場 所 精 神 邁 向 建 築 現 象 學, 頁 場 所 精 神 邁 向 建 築 現 象 學, 頁 遠 山 夢 回, 頁 遠 山 夢 回, 頁 84
291 消逝中的婆羅洲 砂華散文 場所精神 之建構 287 刻的探討 變調的慶典 (2001) 就寫得比較沉重 年輕一代的原住民紛紛往 現代都市謀求發展 迅速衰敗的長屋文明 老年人都固執地認為 所有 的遊子都將歸來 但年輕人除了在節慶時刻回來團聚一番 部落還能 夠用什麼東西留住他們 沈慶旺以詩化的筆調 替原始部落作了一個很 準確的形象定位 部落瑟縮在偏遠山麓 遠遠地像蒼山脫落的門牙 無奈地根植在 孤單的土地上 這裡有許多純潔的童稚 每日無憂地嬉戲 他們是老人的期待 期待傳統的延續 老人暫且酗酒 高談過去的英雄事跡 耕地在體力衰敗下逐漸萎 縮 萎縮成破敗的部落 只剩下那些風光過的歷史 仍然在沉靜的山林裡寂寞地等待 所有的遊子都應該回來 為了一年一度的慶典 老人們如是認為 29 現實是很殘酷的 當現代文明的力量和資源伸入雨林 勢必重挫並重整 長屋的世界觀 七 年代的長屋部族尚且可以招架得住 因為當時的古 晉 詩巫 美里等城鎮現代化程度有限 各方面的建設尚未健全 但九 年代以降的發展加速 公路的開拓與延伸 將部分長屋部落納入城鎮 的版圖 新世界對年輕伊班人的吸引力遠大於悶熱潮濕的雨林 原居伊 班文化核心位置的巫術 占卜 獵頭 都是被現代社會價值貶斥的行為 現代科學和現代司法否決了 (處決了) 傳統文化 現代物質文明卻引誘 拉攏著伊班青年的慾望 年輕人口的大規模出走是大勢所趨 完全無法 在現代城市生存的老伊班人 只能固守家園 但離開長屋的年輕伊班人 並不具備跟都市人競爭的學歷和學力 只能淪為失語和失能的現代社會次等公民 沈慶旺在 部落裡的酒 (2001) 29 蛻變的山林 頁 167
292 28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無 情 地 披 露 了 原 始 部 落 文 化 的 價 值 崩 潰, 在 科 技 文 明 的 侵 蝕 之 下, 年 輕 人 開 始 質 疑 自 己 的 文 化 價 值, 農 村 經 濟 和 傳 統 信 仰 全 面 解 體, 致 使 原 住 民 普 遍 生 存 在 無 力 感 之 中, 挫 折 無 奈 在 酒 精 的 麻 痺 中 暫 時 得 到 了 解 脫 30 他 們 該 何 去 何 從? 回 去 重 整 長 屋 文 化 嗎? 那 是 不 可 能 的, 因 為 農 耕 地 被 發 展 得 所 剩 無 幾, 森 林 裡 的 許 多 野 獸 又 被 禁 獵, 傳 統 的 祭 典 在 新 文 化 衝 擊 下 變 成 遊 客 的 觀 光 節 目, 種 種 的 挫 敗 促 使 原 本 對 酒 有 偏 好 的 原 住 民 往 往 在 無 奈 中 進 入 酒 精 的 世 界 31 這 個 政 治 上 的 弱 勢 族 群, 只 能 在 逐 漸 傾 頹 的 場 所 精 神 中, 失 去 生 存 的 方 向 和 鬥 爭, 伊 班 文 化 終 究 會 在 現 代 都 市 文 明 的 底 層, 慢 慢 涵 化, 逐 步 扭 曲, 乃 至 消 失 沈 慶 旺 的 憂 慮, 全 寫 在 部 落 的 知 識 份 子 (2001) 受 過 現 代 教 育 的 原 住 民 知 識 份 子, 當 他 們 目 睹 部 落 的 傳 統 祭 典 日, 毫 不 自 覺 地 淪 為 旅 遊 賣 點 和 遊 客 爭 奇 獵 豔 的 對 象, 以 及 種 種 不 平 等 的 處 境 之 後, 他 們 痛 苦 地 反 思 著 自 身 的 存 在 價 值, 於 是 他 們 企 圖 拯 救 維 護 最 後 的 傳 統 文 化 和 尊 嚴, 在 無 奈 中 成 為 忠 實 的 反 對 者, 反 對 部 落 現 代 化, 反 對 族 群 分 化, 反 對 傳 統 變 革, 反 對 現 實 社 會 遞 變, 反 對 現 行 政 治 體 制, 反 對 國 民 權 益 分 享 不 平 等 ; 他 們 似 乎 成 為 族 人 眼 中 為 反 對 而 反 對 的 異 類 32 原 住 民 文 化 的 矛 盾 和 命 運, 在 此 一 覽 無 遺 石 問 亭 對 此 書 有 相 當 高 的 評 價, 他 說 : 沈 慶 旺 選 擇 這 一 方 面 的 書 寫 具 有 象 徵 的 意 味, 因 為 這 個 時 空 和 現 實 生 活 中 的 族 群 不 太 一 樣 又 確 實 如 此 存 在, 使 我 們 看 到 他 們 的 現 實 和 生 活 本 質 從 表 面 上 看, 這 只 是 一 些 民 族 群 的 介 紹, 比 如 傳 統 風 俗 習 俗 禁 忌 我 們 看 到 族 群 社 會 的 理 想 和 希 望, 及 生 活 水 準 的 改 善 ; 另 一 方 面, 又 看 到 族 群 傳 統 習 俗 的 流 失 ; 這 裡 的 族 群 沒 有 今 昔 和 盛 衰, 只 有 現 代 化 與 傳 統 變 形 時 代 夾 縫 中 生 存 下 來 的 族 人 喘 息 之 間, 仍 然 守 著 對 犀 鳥 鄉 ( 砂 拉 越 ) 土 地 的 情 懷 深 一 層 去 看, 沈 慶 旺 是 從 一 個 換 喻 角 度, 屢 屢 反 思, 各 原 住 民 族 群 在 今 日 馬 來 西 亞 的 處 境 33 沈 慶 旺 在 理 性 敘 述 背 後, 隱 藏 著 感 性 的 哀 傷 每 個 主 題 的 剪 裁 與 表 現, 不 但 切 中 要 害, 更 不 忘 留 下 供 讀 者 反 思 的 空 間 作 為 書 30 蛻 變 的 山 林, 頁 蛻 變 的 山 林, 頁 蛻 變 的 山 林, 頁 石 問 亭 存 而 不 在, 收 入 蛻 變 的 山 林, 頁 186
293 消逝中的婆羅洲 砂華散文 場所精神 之建構 289 寫婆羅洲 計畫的第二部作品 蛻變的山林 成功建立了一座原住民文 化散文的豐碑 也是近年砂華文學最重要的成績單 一旦離開了雨林中長屋的場所結構 伊班人在現代社會裡存在現 象 便成為一個新的敘事焦點 努力融入現代城鎮生活圈的伊班族人 在散文裡的面貌非常值得關注 田思的 加帛鎮之晨 (1981) 即是一 篇非常成功的地誌書寫 它展示另一種跟長屋社會不同的場所精神 加 帛是拉讓江中游的一個華人和伊班人混雜而居的小鎮 以 福隆亭 為 名的大伯公廟是田思在文本中重新建構 定位這座小鎮的第一個據點 中國味十足的簷柱 壁畫 門匾 以及 光緒庚子年 的題字 鮮明地 標示出加帛鎮的華人 (福州和福建) 文化特質 鏡頭持續往前推移 便是 店舖 市場 碼頭裡華伊相處的景象 從船型 船號 班次 市場的貨 色 到伊班人身上的服飾等大大小小的事物 全都鬧哄哄地入了鏡 幾個伊班老婦席地而坐 身後各自擱著一個大的藤製背筐 腳邊 擺著各式的蔬菜 當有顧客買菜時 這些伊班老婦便露出被 檳榔染紅的牙齒 大聲報價 尾音帶著長長的 ai 音 同樣是賣菜 的 對面那幾個華人菜販的攤位就擺得比較大 菜式也較繁多 不管是華人或伊班人的攤位 顧客都一樣擁擠 菜攤前面 有一個華人在賣山豬肉 而另一個紋身的伊班漢子卻 在賣鹿肉 34 此文的空間架構十分清晰 描述的事物雖多 但井然有序 一個華伊文 化完好融合的小鎮 躍然紙上 而且勾勒出一條相當立體的空間動線 供讀者隨跡而行 文本中呈現的雖然是一九八一年的舊場景 不過還是 很清楚看到伊班人較低微的職業和社會地位 全部商店都是華人開設 的 原住民只能擺個小小攤位 這個現實狀況 至今沒有明顯的改善 所以沈慶旺才會感慨那座 蛻變的山林 場所結構的傾頹 不僅僅是伊班族長屋的消失 還包括整個雨林環 34 田思散文小說選 頁 15
294 290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第 5 期 境的破壞 砂拉越境內有百分之八十左右是森林 河流縱橫交錯 自古 以來河流是砂拉越的命脈 其中全長五百六十三公里長的拉讓江 (Batang Rajang) 是主要的交通要道 它亦是全東南亞第一大河 可是隨著現代化 (濫砍 建壩以作水力發電之用 開發用作耕地等) 而來的生態污染 卻 成為砂拉越生態最大的致命傷 35 另一位長期與山林為伍的砂華作家楊 藝雄 (1943-) 在 悵望河海興嘆 一文中 對雨林的浩劫有沉痛的批判 一九七零年代 德國和日本製造的鏈鋸及大型機械湧入砂拉越州 千 萬年來一直存在著的原始雨林 就再也不能倖免於難 經過二三十年來 無遠弗屆的開山伐林和在高峰深壑闢路造橋 結果山泥崩瀉 覆蓋了川 溪 也污染了河流 在擎天老樹崩倒的同時 帶起了的周邊行業 拖排 機械修理廠 木材加工廠 造船和運輸業的興旺 油脂和化學藥劑更使 河川壓力加劇 脆弱的水生物哪堪摧殘 終於一一消失了 36 儘管山豬 的狩獵還是如楊藝雄在 獵捕渡河野豬 (2002) 一文所述 來自四面八 方的原住民和華人 興致勃勃地投入一年一度的大型獵豬盛事 但山林 的傾頹已經是無可挽救的事實 我們只能在文章裡讀到如此驚心動魄的 場面 此時 大群野豬 遠從西方的西加里曼丹熱帶雨林 跋涉北上 穿越千山萬壑 直向婆羅洲心臟地區的拉讓江流域前進 邁進過 程 沿途更有零星的群體歸隊 頭數與日俱增 最後匯聚成一支 聲勢浩大的隊伍 跨過馬 印兩國接壤的漫長邊界線 最後進入 富庶的砂拉越雨林 江湖流域的花序遠比丘陵地帶來得早 這支隊伍神差鬼使 向著 沿河地帶挺進 我們無法估算這支浩大群體的實際頭數 但從沿 途踐踏路徑的深闊 見之便足以令人心悸 樹倒泥陷 路徑闊七 八尺 深尺餘 牠們老幼同行 步伐整齊 一心追隨隊伍 像一支接到命令 趕 鍾怡雯 論砂華自然寫作的在地視野與美學建構 收入鍾怡雯 陳大為編 馬華 散文史讀本 (卷三) (台北 萬卷樓 2007) 頁 414 楊藝雄 獵釣婆羅洲 (吉隆坡 大將 2003) 頁 200
295 消逝中的婆羅洲 砂華散文 場所精神 之建構 291 赴前線的急行軍 群豬秩序井然 勇步邁進 無視凶猛野獸攔截 更無懼人類威脅 37 這支沿著大自然季節變化的法則翻山越嶺而來的山豬大軍 不但吸引了 獵槍 也吸引了都市讀者的目光 事實上 牠們是婆羅洲自然生態圈非 常重要的一環 不但原始部落的肉食 祭典 飾物 紋身 乃至勇氣和 技巧的培訓 都跟山豬緊密相聯 楊藝雄對山豬 鱷魚等凶獸的描寫 亦增添了婆羅洲的傳奇性 田思在其書序中指出 老楊寫出獵人與漁人 在大自然中與野獸或水族展開體育式的競技 互相挑戰和較量 也從側 面襯托出鄉民那種 靠山吃山 靠海吃海 的堅韌生命力和純樸中透露 出來的生活智慧 38 所言甚是 四 結語 對婆羅洲以外的讀者而言 砂華作家的原住民文化書寫 不僅僅是 在描述這個地方和事物 而是透過文字來創造這片土地 這是一次深刻 的人文地理學的建構 文字敘述當然不是百分之百客觀和透明 它必然 包含著作者的文化修養和視野 這些地方經驗是原住民的 也是華族作 家的 它真是一個龐大的創作資源 梁放之所以會覺得生活的豐富性是 超乎文筆所能表現 主要原因來自婆羅洲的多元種族文化和無比豐沛的 地理內涵 梁放從在地華人的生活視角 真誠地記述了具有非凡文化吸 引力的婆羅洲雨林 卻沒有為了強化自身的在地色彩 而置入爭奇鬥艷 的原住民文化元素 相對於同時在七 年代崛起的溫瑞安 那種氣勢恢 宏 表現手法較炫目 抽象的 中華文化 散文 梁放以長屋為中心 簡樸平實的 砂華文化 散文 是另一座完全不同的馬華文學地景 田 思則非常看重環保議題 以及砂華文學的特色 (和發言權) 二 二年 他提出 書寫婆羅洲 的構想 呼籲砂華作家投入這項寫作與出版計畫 讓真正的婆羅洲進入中文閱讀世界 沈慶旺和楊藝雄的散文集 都是這 獵釣婆羅洲 頁 田思 悠悠天地獵者心 收入 獵釣婆羅洲 頁 13
296 29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項 計 畫 的 初 期 成 果 砂 華 作 家 以 長 屋 的 場 所 精 神 作 為 婆 羅 洲 雨 林 文 化 敘 述 的 起 點, 是 非 常 明 智 的 決 定 即 便 從 嚴 格 的 人 類 學 研 究 視 角 來 看, 這 也 是 最 紮 實 的 切 入 點 人 類 學 研 究 複 雜 社 會 的 成 功 之 作, 往 往 立 基 在 研 究 者 先 期 在 具 備 各 個 層 面 的 較 小 社 群 之 個 案 深 入 研 究 之 上 S.J. Tambiah 關 於 泰 國 如 何 透 過 小 乘 佛 教 聖 人 信 仰 以 及 護 身 符 祭 典 來 連 結 和 建 構 現 代 國 家 之 研 究, 便 是 建 立 在 他 早 期 對 一 個 泰 北 農 村 的 Baan Phraan Muan 的 研 究 基 礎 上 39 域 外 讀 者 對 砂 拉 越 的 理 解 大 都 是 從 長 屋 開 始, 再 往 半 開 發 的 雨 林 延 伸 出 去, 最 後 還 是 回 到 長 屋 長 屋 不 但 是 砂 華 散 文 重 要 據 點, 也 是 馬 華 散 文 的 重 要 地 景 透 過 多 位 砂 華 散 文 作 家 的 文 字 描 繪 (word-painting), 在 田 野 經 驗 中, 成 功 建 構 起 婆 羅 洲 雨 林 的 場 所 精 神, 同 時 也 陳 述 了 場 所 結 構 在 現 代 化 進 程 中 的 傾 頹 危 機 這 個 富 有 人 類 學 民 族 誌 和 人 文 地 理 學 色 彩 的 創 作 主 題, 不 但 已 成 為 書 寫 婆 羅 洲 的 重 要 成 果, 更 是 馬 華 散 文 史 論 述 當 中, 無 法 忽 視 的 一 個 婆 羅 洲 圖 象 ; 因 為 它 蘊 含 了 伊 班 族 的 精 神 人 格 風 俗 習 慣 生 存 境 狀, 以 及 這 個 原 始 族 群 ( 文 化 ) 及 其 雨 林 所 面 臨 的 現 代 化 危 機 當 長 屋 的 場 所 結 構 以 及 周 邊 的 環 境 條 件 被 深 遠 地 破 壞, 本 文 第 一 節 所 描 述 的 場 所 精 神 將 淪 為 散 文 裡 的 敘 述, 在 現 實 世 界 中 永 不 復 還 不 管 在 散 文 新 詩 小 說, 或 報 導 文 學 的 領 域, 以 伊 班 長 屋 為 中 心 的 場 所 精 神, 即 是 婆 羅 洲 閱 讀 最 重 要 的 一 根 鑰 匙 一 旦 傳 統 長 屋 完 全 消 失, 婆 羅 洲 雨 林 就 徹 底 喪 失 全 部 的 原 始 文 化, 淪 為 現 代 都 市 的 後 花 園 39 黃 應 貴 社 群 研 究 的 文 化 思 考, 人 類 學 的 視 野 ( 台 北 : 群 學,2006), 頁 8
297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293 參 考 文 獻 1. Christian Norberg-Schulz 著, 施 植 明 譯 場 所 精 神 邁 向 建 築 現 象 學 ( 台 北 : 田 園 城 市,1997) 2. Mike Crang 著, 王 志 弘 等 譯 文 化 地 理 學 ( 台 北 : 巨 流,2003) 3. 田 思 田 思 散 文 小 說 選 ( 詩 巫 : 砂 華 文 化 協 會,1996) 4. 田 思 沙 貝 的 迴 響 ( 吉 隆 坡 : 大 將,2003) 5. 田 農 砂 華 文 學 史 初 稿 ( 詩 巫 : 砂 羅 越 華 族 文 化 協 會,1995) 6. 田 成 英 砂 華 文 學 概 說, 文 訊 第 234 期 (2005/04) 7. 沈 慶 旺 蛻 變 的 山 林 ( 吉 隆 坡 : 大 將,2007) 8. 黃 應 貴 人 類 學 的 視 野 ( 台 北 : 群 學,2006) 9. 陳 大 為 等 編 馬 華 文 學 讀 本 II: 赤 道 回 聲 ( 台 北 : 萬 卷 樓,2003) 10. 梁 放 遠 山 夢 回 ( 北 京 : 文 化 藝 術,2002) 11. 楊 藝 雄 獵 釣 婆 羅 洲 ( 吉 隆 坡 : 大 將,2003), 頁 鍾 怡 雯 陳 大 為 編 馬 華 散 文 史 讀 本 ( 台 北 : 萬 卷 樓,2007)
298 29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99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295~ 學 術 報 導 : *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 林 珀 姬 摘 要 本 文 以 介 紹 台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為 主, 兼 論 及 大 陸 泉 州 南 音 之 發 展, 筆 者 以 田 野 調 查 圖 片 提 供 讀 者 參 考, 企 圖 讓 更 多 人 瞭 解 台 灣 南 管 的 優 良 傳 統, 也 希 望 能 吸 引 更 多 中 文 系 人 士, 一 起 來 學 習 南 管, 或 欣 賞 南 管 ; 同 時 可 藉 由 南 管 的 唱 唸, 幫 助 學 生 找 尋 中 國 詩 詞 吟 唱 的 方 法 關 鍵 詞 : 南 管 南 音 館 閣 叫 字 行 腔 轉 韻 * ** 接 受 日 期 :2008/07/04 國 立 臺 北 藝 術 大 學 傳 統 音 樂 系 副 教 授
300 29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An ancient, simple and elegant tune the Nan-Guan music of Taiwan * Lin Po-Chi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Nan-Guan ( 南 管 ) Music of Taiwan, also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of Quanzhou Nan-Yin ( 南 音 ) of China.Through pictures by the field work,the author provides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readers,intenting to help more people understand the significant tradition of Taiwan s Nan-Guan,and learnd and appreciate the Nan-Guan together.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singing of Nan-Guan, to help the students seek the method of reciting Chinese poem. Keywords:Nan-Guan, Nan- Yin, Guan go, kio ji, hieng kiun tng un * Accepted: July 4, 2008 Associate Professor 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
301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297 一 前 言 2008 年 02 月 02 日 因 參 加 詩 詞 歌 唱 研 習 會, 與 賴 賢 宗 主 任 結 緣, 接 著, 賴 主 任 開 始 帶 了 些 人 來 與 我 學 習 南 管, 並 囑 咐 我 寫 篇 文 章 介 紹 南 管, 希 望 為 中 文 系 與 傳 統 音 樂 系 搭 起 一 座 溝 通 的 橋 樑 個 人 從 二 十 多 年 前 開 始 接 觸 南 管 學 習 南 管, 並 由 於 教 學 的 需 要 ( 台 灣 音 樂 史 台 灣 民 歌 等 等 課 程 ), 開 始 從 事 台 灣 各 地 民 間 音 樂 與 戲 曲 的 田 野 調 查, 同 時 更 深 入 的 學 習 南 管, 並 嘗 試 在 音 樂 文 獻 史 料 中 找 尋 南 管 音 樂 的 理 論 基 礎 其 間, 也 曾 學 習 古 琴 與 崑 曲, 希 望 藉 著 從 不 同 的 傳 統 音 樂 學 習, 找 尋 傳 統 音 樂 的 共 通 美 學 觀 與 古 老 傳 統 的 因 素, 最 後 放 棄 了 學 習 多 年 的 鋼 琴, 選 擇 了 傳 統 音 樂 作 為 我 研 究 的 專 題 多 年 來 除 了 參 與 臺 北 華 聲 南 樂 社, 與 吳 昆 仁 老 師 及 江 月 雲 師 母 學 習 南 管 及 推 廣 演 出 活 動, 在 2004 年 吳 昆 仁 老 師 過 世, 我 與 幾 個 華 聲 社 的 老 團 員 一 起 組 成 詠 吟 南 樂 社, 利 用 週 末 假 日 在 坪 林 山 水 龍 吟 茶 藝 館, 一 起 研 究 與 勅 桃 (thit 7 thoo 5 ) 南 樂 1 談 到 中 國 音 樂, 其 實 是 與 中 國 文 學 分 不 開 的 但 是 如 個 人 我, 從 小 接 受 西 方 音 樂 教 育, 個 人 早 年 的 認 知 中, 音 樂 是 音 樂, 文 學 是 文 學, 二 者 井 水 不 犯 河 水, 所 以 在 研 究 所 寫 碩 士 論 文 梅 蘭 芳 平 劇 唱 腔 研 究 時, 就 只 能 從 音 樂 角 度 談 論, 完 全 忽 略 了 文 學 與 語 言 對 音 樂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當 然 所 作 的 研 究 也 就 產 生 相 當 程 度 的 偏 差 研 究 所 畢 業 之 後, 二 十 多 年 來, 從 京 劇 崑 曲 南 管 的 學 習, 深 深 體 會 到 文 學 語 言 與 音 樂 的 重 要 性, 也 自 我 努 力, 用 心 於 歷 代 音 樂 文 獻 中, 找 尋 音 樂 與 文 學 相 關 課 題 而 偶 然 的 機 會, 參 與 了 詩 詞 歌 唱 研 習 會 之 後, 同 樣 也 發 現 了 中 文 系 的 同 學 吟 唱 詩 詞, 完 全 忽 略 了 語 言 聲 調 與 音 樂 的 結 合, 所 以 個 人 也 希 望 藉 著 這 篇 文 章, 能 夠 喚 起 中 文 系 與 音 樂 系 同 學 的 注 意, 共 同 找 回 中 國 傳 統 的 唱 唸 法 本 文 應 賴 主 任 的 要 求, 首 先 談 談 台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希 望 能 吸 引 更 多 中 文 系 人 士 瞭 解 台 灣 民 間 音 樂 兩 大 系 統 之 一 的 南 管, 期 待 更 多 的 人 士 一 1 南 管 人 一 起 玩 南 管 稱 為 勅 桃 南 管, 或 簡 稱 勅 ; 與 西 方 彈 奏 鋼 琴 稱 play, 意 義 相 同
302 29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起 來 學 習 或 欣 賞 南 管 ; 同 時 可 藉 由 南 管 的 唱 唸 找 尋 詩 詞 吟 唱 的 優 良 傳 統 二 南 管 釋 名 南 管 音 樂, 它 原 屬 閩 南 民 間 音 樂 的 一 環, 隨 著 泉 廈 移 民 而 傳 播 於 台 灣 澎 湖 金 門 香 港 澳 門 東 南 亞 各 地 僑 社, 目 前 確 定 還 有 南 管 館 閣 活 動 的 地 方, 除 了 大 陸 泉 廈 原 生 地, 與 湘 西 懷 化 土 家 族 自 治 區 外, 尚 有 台 灣 港 澳 菲 律 賓 印 尼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緬 甸 越 南 等 地 南 管 之 名, 在 台 灣 乃 是 相 對 於 北 管 而 稱 之, 它 另 有 泉 州 絃 管 絃 管 南 樂 南 曲 錦 曲 郎 君 樂 五 音 郎 君 唱 御 前 清 曲 等 等 名 稱, 這 些 名 稱 在 各 地 絃 友 中 常 摻 雜 使 用, 傳 統 館 閣 命 名, 常 見 南 樂 社, 如 華 聲 南 樂 社 ; 也 有 稱 為 郎 君 社, 如 集 美 郎 君 社 曲 簿 也 稱 南 樂 曲 集, 如 張 再 興 先 生 編 輯 的 南 樂 曲 集, 但 不 論 如 何, 南 管 是 台 灣 目 前 最 常 用 的 名 稱, 東 南 亞 地 區 早 期 都 稱 南 樂, 但 近 二 十 年 來, 受 到 來 自 大 陸 泉 廈 地 區 的 教 館 先 生 影 響, 現 在 概 以 南 音 稱 之 2 三 悠 久 古 老 的 傳 統 ( 一 ) 曲 唱 南 管 素 有 千 載 清 音 之 稱, 其 音 樂 內 容, 積 累 了 從 唐 宋 以 來, 至 元 明 清 歷 代 的 音 樂 遺 存, 流 傳 至 今, 到 底 有 多 少 南 管 曲 目? 南 管 人 說 不 清, 概 以 稱 詞 山 曲 海 稱 之, 3 其 歌 詞 內 容 非 常 豐 富, 有 來 自 古 老 南 戲 戲 文 少 數 北 方 雜 劇 明 清 時 期 的 傳 奇 或 諸 如 高 腔 系 統 的 戲 文, 2 3 南 音 之 名 在 文 獻 中, 周 代 已 有 此 名 稱, 廣 泛 的 稱 呼 南 方 的 音 樂, 目 前 廣 東 南 音, 也 是 用 了 南 音 二 字, 但 廣 東 南 音 並 非 泉 州 南 音, 筆 者 就 曾 見 有 學 者 將 二 樂 種 混 淆 論 述 元 燕 南 芝 菴 唱 論 已 有 詞 山 曲 海 之 此 名 稱 根 據 呂 錘 寬 的 調 查 約 有 二 三 千 首 之 多, 不 過 從 筆 者 透 過 南 管 的 學 習, 知 道 南 管 音 樂 有 許 多 活 傳 統 與 活 用 法 則, 它 可 截 短 拆 唱 可 兩 曲 接 唱 等 等, 一 曲 可 變 化 成 數 曲, 因 此, 數 目 並 不 是 那 麼 重 要 重 要 的 是 如 何 把 它 唱 得 曲 韻 感 人
303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299 也 許 有 些 是 來 自 唸 歌 式 的 說 唱, 以 及 文 人 填 詞 的 閒 辭 作 品, 當 然 也 有 許 多 直 接 傳 自 泉 腔 民 歌 的 部 分 所 以 我 們 常 說 南 管 音 樂 具 有 唐 宋 宮 廷 音 樂 與 民 間 音 樂 融 合 的 特 色, 也 受 到 宋 詞 元 曲 明 清 戲 曲 宗 教 音 樂 的 影 響, 因 此, 從 七 撩 拍 到 疊 拍 的 曲 目, 含 括 了 藝 術 性 極 高, 類 似 宋 代 詞 樂 中 慢 詞 的 演 唱, 一 直 到 近 乎 民 歌 風 格 的 鄉 土 活 潑, 其 音 樂 表 現 的 張 力, 可 說 是 非 常 寬 廣 就 西 樂 的 角 度 看, 南 管 音 樂 自 然 以 音 樂 為 主 體, 但 南 管 音 樂 中 的 指 套 套 曲 散 曲 等, 都 帶 有 歌 詞, 南 管 稱 為 曲 詩, 曲 詩 決 定 曲 的 內 容 及 感 情 的 表 現 方 式, 因 此, 曲 詩 唱 唸 的 正 誤 與 音 樂 的 表 現 就 有 密 切 關 係 雖 然 指 套 在 正 式 演 奏 時, 只 以 純 樂 器 的 展 演 為 主, 但 在 學 習 階 段, 仍 是 要 講 究 叫 字 與 轉 韻 ; 並 藉 著 曲 詩 的 內 容 進 行 幫 助 記 憶 背 譜 而 散 曲 演 唱 為 一 般 整 絃 活 動 中 的 主 體, 如 何 藉 著 曲 詩 的 叫 字 牽 韻 收 音 來 傳 達 曲 詩 所 表 現 的 內 容, 更 顯 得 重 要 傳 統 的 南 管 教 學 是 口 傳 心 授, 一 般 的 學 習 者, 並 不 須 要 譜, 通 常 館 先 生 會 將 點 有 撩 拍 的 曲 詩, 寫 給 學 生, 也 有 些 是 自 己 將 先 生 唱 唸 的 曲 詩 記 下, 備 忘 用 不 過 近 數 十 年 來, 這 種 方 式 幾 乎 已 不 存 在, 受 到 西 方 文 化 的 衝 激, 教 育 系 統 的 全 盤 西 化, 現 代 的 學 生 無 譜 是 無 法 學 習 的 當 然, 台 灣 的 南 管, 在 流 傳 的 過 程 中, 目 前 大 概 有 兩 種 可 以 看 到 曲 譜 與 曲 詩 : 一 是 手 抄 本, 二 是 正 式 出 版 本 先 不 談 曲 譜, 只 看 曲 詩, 不 管 屬 於 何 者, 曲 詩 的 正 誤 與 否, 決 定 於 三 個 因 素 : 一 是 師 承, 二 是 所 據 版 本 或 手 抄 本, 三 是 傳 承 者 或 學 習 者 的 文 學 文 字 修 養 由 於 這 些 因 素, 南 管 傳 唱 幾 百 年 來, 在 世 人 面 前 的 曲 詩, 便 呈 現 多 變 的 風 貌 南 管 曲 詩 屬 於 閩 南 泉 州 地 方 的 方 言 文 學 而 方 言 文 學 的 特 色 是 : 多 自 造 字 借 音 字 及 俗 字 ; 這 些 字 往 往 在 當 地 已 使 用 甚 至 是 幾 百 年, 並 為 當 地 人 所 認 同 ; 4 然 而, 一 般 文 人 卻 不 以 為 然 因 此, 南 管 曲 詩 的 差 異 性 大, 不 若 文 人 用 字 那 麼 穩 定 與 一 致 性 筆 者 在 學 習 南 管 的 過 程 中, 常 常 發 現 不 同 師 承 與 不 同 版 本 中 南 管 曲 詩 的 不 同, 到 底 那 一 種 才 是 最 正 確 的? 正 確 的 標 準 在 哪 裡? 我 想 應 該 是 可 以 從 字 詞 的 意 思 古 代 版 本 4 這 點 可 從 明 刊 戲 曲 絃 管 選 集 以 及 民 間 歌 仔 冊 見 到
304 30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當 時 通 行 的 詞 語 與 音 樂 旋 律 高 低 的 關 係 各 方 面 來 探 討 決 定 5 ( 二 ) 樂 器 與 演 奏 就 南 管 音 樂 的 唱 奏 方 式 看, 它 保 存 了 漢 代 相 和 歌 絲 竹 更 相 和, 執 節 者 歌 的 遺 風, 而 舊 樂 器 的 形 制 看, 洞 簫 保 存 唐 代 一 尺 八 寸 十 目 九 節 的 規 格 ; 琵 琶 橫 抱, 與 唐 宋 時 期 相 同, 品 相 則 為 明 制 的 四 相 九 品 ; 二 絃 類 似 宋 代 奚 琴 的 形 制 坐 序 方 面 又 有 唐 代 坐 部 伎 ( 上 四 管 ) 與 立 部 伎 ( 下 四 管 ) 的 遺 風 就 曲 式 以 及 演 奏 速 度 言, 還 有 唐 代 大 曲 的 遺 制, 演 奏 時 往 往 從 散 板 開 始, 逐 漸 加 快, 成 散 - 慢 - 中 - 快 的 速 度 結 構 就 拍 法 用 字 言, 明 清 兩 代 一 般 皆 使 用 板 眼 二 字, 但 南 管 音 樂 不 稱 板 眼, 稱 撩 拍, 此 二 詞 相 對 照, 拍 就 是 板, 撩 就 是 眼, 但 撩 字 的 用 法 在 唐 詩 中 可 見, 唐 代 稱 打 撩, 學 習 南 管 則 必 須 學 會 按 撩 與 踏 撩 6 板 眼 是 板 在 前, 眼 在 後 ; 撩 拍 是 撩 在 前, 拍 在 後 按 照 西 樂 系 統, 板, 相 當 於 是 每 小 節 的 第 一 拍, 是 強 拍, 眼 就 是 弱 拍, 如 一 板 三 眼 相 當 於 西 樂 的 4/4 拍 但 是, 南 管 音 樂 的 撩 拍, 老 樂 人 會 從 第 一 撩 起 算, 最 後 才 打 拍 ; 如 果 依 照 前 面 的 說 法, 拍 是 強 拍, 撩 是 是 弱 拍, 想 從 西 樂 的 強 弱 拍 節 奏 去 找 南 管 的 拍 位, 就 會 發 現 根 本 不 可 能, 因 為 它 不 存 在 強 弱 次 強 弱 的 律 動 ; 同 時 不 管 是 第 幾 撩 起 唱, 最 後 一 個 字 一 定 要 在 拍 位 上 結 束, 這 與 西 樂 的 不 完 全 小 節 的 弱 起, 或 完 全 小 節 的 強 起, 每 小 節 一 定 要 有 完 整 的 拍 數 的 觀 念 是 不 同 的 而 且, 南 管 音 樂 相 當 徐 緩, 比 起 西 樂 可 說 是 雙 倍 的 慢, 拍 法 也 較 西 樂 大 上 一 倍, 以 一 二 拍 ( 一 撩 拍 ) 的 曲 目 言, 它 是 一 撩 一 拍, 符 號 為 ( 撩 ) ( 拍 ), 每 一 撩 位 或 拍 位 都 包 含 兩 個 單 位 拍, 所 以 從 聽 起 來, 相 當 於 西 樂 的 4/4 拍 一 小 節 的 長 度, 但 實 際 為 2/2 拍 ; 如 果 是 三 撩 拍, 則 相 當 於 5 6 這 是 從 學 者 的 角 度 來 看, 才 會 有 這 麼 多 問 題, 至 於 民 間, 南 管 既 是 民 間 音 樂, 師 承 是 最 重 要 的, 老 師 怎 麼 唸, 我 就 怎 麼 唱, 沒 有 對 錯 與 正 確 與 否 的 問 題 按 撩 是 以 手 指 應 撩, 拇 指 與 食 指 相 按 為 第 一 撩, 拇 指 與 中 指 相 按 為 第 二 撩, 拇 指 與 無 名 指 相 按 為 第 三 撩, 拇 指 與 小 指 相 按 為 角 撩, 再 回 頭, 拇 指 與 無 名 指 相 按 為 第 五 撩, 拇 指 與 中 指 相 按 為 第 六 撩, 拇 指 與 食 指 相 按 為 第 七 撩 踏 撩 是 以 腳 踏 出 拍 與 撩 位
305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01 是 4/2 拍, 如 果 是 七 撩 拍, 則 相 當 於 是 8/2 拍 南 管 中 曲 韻 最 長 的 一 個 字 在 指 套 金 井 梧 桐 中 出 現, 有 九 枝 十 一 雁, 叫 雁 成 鴨 的 說 法, 一 個 雁 字 要 唱 十 一 拍, 相 當 於 西 樂 的 44 拍 的 長 度, 此 雁 (gan 7 ) 開 口 音 為 ga, 以 a 牽 音, 最 後 以 an 收 韻,44 拍 曲 韻 中, 除 了 字 頭 字 尾 所 佔 的 時 間, 其 餘 的 時 間 都 是 字 腹 的 a, 聽 起 來 不 就 成 了 鴨 字 嗎? 而 這 個 曲 子, 從 目 前 可 見 的 抄 本 看, 最 早 有 明 末 的 版 本, 我 們 可 看 到 這 個 雁 字 旁 畫 滿 了 圈 圈, 這 也 證 明 四 五 百 年 來 南 管 音 樂 的 傳 承, 保 持 相 當 程 度 的 穩 定 性 其 中, 使 用 的 點 拍 方 式 一 直 到 今 日 還 在 使 用, 諸 多 曲 目 也 一 直 保 留 至 今 圖 一 劉 鴻 溝 本 金 井 梧 桐 雁 十 一 雁 書 影, 框 內 雁 字 共 十 一 拍
306 30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圖 二 明 刊 本 百 花 賽 錦 中 錦 金 井 梧 桐 書 影, 雁 旁 畫 滿 圈 圈 圖 三 林 祥 玉 指 譜 書 影
307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03 圖 四 台 南 振 聲 社 曲 簿 書 影 總 之, 南 管 音 樂 保 存 了 漢 魏 唐 宋 以 來 音 樂 的 部 分 特 點, 曲 詩 以 近 中 原 古 音 的 泉 州 話 為 正 音, 講 究 咬 字 吐 詞, 歸 韻 收 音 ; 曲 調 優 美, 節 奏 徐 緩, 保 存 了 許 多 中 原 古 樂 的 原 貌, 可 以 說 是 台 灣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古 典 音 樂 四 台 灣 南 管 流 傳 地 區 台 灣 福 佬 人 大 部 分 來 自 漳 州 與 泉 州, 如 宜 蘭 地 區 與 南 投 縣 都 只 有 漳 州 人, 大 部 分 的 泉 州 人 居 住 在 台 灣 西 部 沿 海 地 帶, 而 南 管 音 樂 正 是 來 自 泉 州 的 地 方 音 樂, 只 要 有 泉 州 人 的 地 方 就 有 南 管, 早 期 由 北 至 南, 如 基 隆 淡 水 大 稻 埕 艋 舺 新 竹 大 甲 清 水 鹿 港 台 南 高 雄 屏 東 等 等 海 岸 線 沿 岸 的 港 口, 大 部 分 都 還 有 南 管 館 閣 的 存 在 最 著 名 的 就 是 鹿 港, 鹿 港 的 語 言 至 今 仍 較 接 近 泉 腔, 所 以 鹿 港 南 管 音 樂 已 有 二 百 多 年 歷 史, 著 名 的 館 閣 有 雅 正 齋 聚 英 社 遏 雲 齋 等 等 每 逢 週 末 假 日, 一 靠 近 鹿 港 龍 山 寺, 就 可 聽 到 陣 陣 隨 風 傳 來 的 絲 竹 管 絃 之 聲, 令 人 發 思 古 之 幽 情
308 30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圖 五 鹿 港 聚 英 社 郎 君 祭 ( 秋 祭 ) 中 祀 先 賢 台 南 則 以 南 聲 社 最 具 代 表 性, 從 70 年 代 開 始 多 次 出 國 表 演, 曾 經 在 法 國 巴 黎 徹 夜 演 奏, 受 到 國 際 音 樂 學 者 著 矚 目, 巴 黎 電 台 還 24 小 時 播 放 他 們 演 奏 的 南 管 音 樂, 法 國 人 為 之 瘋 狂 台 北 上 揚 公 司 也 代 為 出 版 了 在 法 國 錄 製 的 蔡 小 月 南 管 散 曲 CD 六 張 圖 六 臺 南 南 聲 社 什 音 演 奏
309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05 圖 七 蔡 小 月 散 曲 CD 封 面 台 北 地 區 在 日 治 時 期 至 民 國 70 年 代 以 前, 南 管 音 樂 活 動 主 要 在 大 稻 埕 與 艋 舺 地 區, 台 灣 光 復 後, 大 稻 埕 的 茶 商 是 支 持 南 管 活 動 最 重 要 的 支 柱, 同 時 不 少 從 廈 門 來 的 絃 友, 如 施 振 華 歐 陽 啟 泰 夫 婦 等 等, 帶 動 了 台 北 南 管 音 樂 活 動 的 熱 絡, 加 上 星 馬 菲 等 地 的 絃 友 往 來 交 流, 也 使 台 北 的 南 管 音 樂 水 平 達 到 一 個 高 峰 期, 不 過, 民 國 90 年 之 後, 許 多 年 南 管 著 名 的 樂 人 相 繼 去 世, 台 北 與 其 他 地 區 相 較 之 下, 南 管 活 動 就 顯 得 沒 落 了 許 多 今 年 初, 有 記 茶 行 王 老 闆 承 續 早 年 茶 行 與 南 管 文 化 的 淵 源 關 係, 7 提 供 了 茶 行 二 樓, 做 為 藝 文 活 動 空 間, 同 時 在 每 星 期 六 下 午 2-5 時, 作 為 台 北 南 管 音 樂 活 動 的 中 心, 似 乎 使 台 北 地 區 的 南 管 音 樂 活 動, 又 現 一 線 曙 光 7 有 記 茶 行 在 重 慶 北 路 2 段 64 巷 26 號, 朝 陽 公 園 邊 電 話 : 網 址 :
310 30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圖 八 有 記 茶 行 南 管 樂 府 圖 九 王 謙 記 茶 莊 ( 有 記 茶 行 之 前 輩 家 族 茶 莊 ) 於 1956 年 抄 立 之 曲 簿
311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07 五 南 管 音 樂 的 交 流 活 動 清 末 至 日 治 時 期, 兩 岸 貿 易 與 交 通 頻 繁, 南 管 音 樂 互 通, 如 著 名 南 8 管 先 生 林 祥 玉 許 啟 章 均 來 自 廈 門, 台 灣 的 藝 旦 也 有 赴 廈 門 學 習 南 樂 的 例 子, 大 陸 淪 陷 後, 廈 門 集 安 堂 的 絃 友, 如 歐 陽 ( 啟 ) 泰 來 到 臺 北, 在 70 年 代 對 臺 北 地 區 的 南 管 曲 唱 風 格 的 發 展, 有 至 深 的 影 響, 臺 北 的 幾 個 大 曲 腳 如 陳 梅 江 月 雲 曾 玉 等 都 曾 受 教 於 其 門 下, 因 此, 臺 北 地 區 的 演 唱 風 格 可 以 說 是 廈 門 流 派 的 代 表 重 要 的 館 閣 有 閩 南 樂 府 華 聲 南 樂 社 和 鳴 南 樂 社 中 華 弦 管 樂 團 等 等 60 年 代 至 80 年 代, 兩 岸 隔 絕, 台 灣 與 菲 律 賓 東 南 亞 的 館 閣 及 絃 友 9 互 動 較 多, 這 是 台 灣 南 管 音 樂 發 展 的 一 個 高 峰 期, 當 時 各 地 南 管 樂 人 造 詣 深, 常 自 發 性 的 交 流 切 磋 :1979 年 5 月, 第 二 屆 亞 細 安 南 樂 大 會 於 菲 律 賓 舉 行, 台 北 閩 南 樂 府 台 南 南 聲 社 基 隆 閩 南 第 一 樂 團 曾 組 團 參 加 ; 1981 年 8 月 第 三 屆 東 南 亞 南 管 大 會 奏 於 馬 來 西 亞 舉 行, 台 北 閩 南 樂 府 台 南 南 聲 社 基 隆 閩 南 第 一 樂 團 亦 曾 組 團 參 加 ;1980 年 9 月 日 台 北 傳 統 藝 術 季, 由 台 北 市 立 國 樂 團 與 華 聲 南 樂 社 合 作, 舉 辦 了 南 天 管 樂 昇 歌 活 動, 是 東 南 亞 地 區 南 樂 在 台 灣 的 首 度 匯 演, 當 時 參 加 的 館 閣 有 香 港 的 福 建 體 育 會 南 樂 團 新 加 坡 湘 靈 音 樂 社 馬 來 西 亞 同 安 金 廈 會 館 菲 律 賓 國 風 郎 君 社, 與 台 北 華 聲 南 樂 社 與 鹿 港 雅 正 齋 南 樂 社 等 六 大 樂 團 ; 接 著 1983 年 5 月 2-8 日, 第 四 屆 東 南 亞 南 管 大 會 在 台 灣 舉 行, 由 中 華 民 國 南 樂 協 會 主 辦, 台 北 閩 南 樂 府 台 南 南 聲 社 基 隆 閩 南 第 一 樂 團 高 雄 閩 南 同 鄉 會 國 聲 南 樂 社 協 辦, 當 時 來 自 各 地 參 與 的 館 閣 有 菲 律 賓 的 國 風 金 蘭 郎 君 社, 新 加 坡 的 湘 靈 南 樂 社 馬 來 西 亞 福 建 社 團 聯 合 會 南 樂 團 印 尼 南 樂 研 究 社 香 港 閩 僑 南 樂 聯 誼 社, 以 及 台 北 閩 南 樂 府 台 南 南 聲 社 基 隆 閩 南 第 一 樂 團 高 雄 閩 南 同 鄉 會 國 聲 南 樂 社 等 館 閣 社 團 共 同 參 與 1987 年 3 月 台 北 閩 南 樂 府 組 團 前 往 菲 律 賓, 參 與 國 風 郎 君 社 52 週 年 紀 念 大 會 ;1995 年 3 月 台 北 閩 南 樂 府 台 北 南 樂 基 金 會 板 橋 江 之 翠 實 驗 劇 場 南 管 樂 府 台 南 南 聲 社 等 組 團 前 往 菲 律 賓 參 與 國 風 8 9 南 管 先 生, 即 擔 任 南 管 館 閣 教 職 的 老 師 南 管 樂 友 互 稱 絃 友, 亦 即 都 是 學 習 絃 管 的 朋 友
312 30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郎 君 社 60 週 年 紀 念 大 會 ;2000 年 新 加 坡 國 際 南 音 大 會 唱, 台 北 奉 天 宮 南 樂 社 台 北 南 管 代 表 團 ( 由 江 之 翠 實 驗 劇 場 南 管 樂 府 與 咸 和 樂 團 組 成 ) 台 中 梨 園 樂 坊 南 管 樂 團 等, 組 團 前 往 參 加 南 管 樂 人 之 個 人 方 面, 臺 北 地 區 的 館 先 生 潘 榮 枝 曾 赴 廈 門 學 習 南 管, 並 錄 有 唱 片 ; 10 新 加 坡 黃 清 標 先 生 亦 曾 來 台, 在 台 北 閩 南 樂 府 教 館 等, 台 北 和 鳴 南 樂 社 陳 梅 女 士 就 從 對 筆 者 言 道, 黃 清 標 先 生 曾 教 她 唱 疊 韻 悲 恁 今 聽 說 一 曲, 11 因 為 以 前 的 絃 友 都 很 惜 才, 常 會 以 自 己 的 拿 手 曲 目 送 教 給 自 己 認 為 是 人 才 的 對 方 六 生 活 中 的 音 樂 傳 統 南 管 音 樂 原 是 庶 民 生 活 中 的 部 分, 農 業 社 會 時 代, 日 出 而 作, 日 入 而 息, 民 間 並 無 今 天 那 麼 多 樣 化 的 娛 樂 生 活, 在 泉 州 人 聚 落 中, 唯 一 的 音 樂 娛 樂 就 是 南 管, 早 期 的 館 閣 常 常 就 設 在 住 家 後 方 的 寮 房, 鄰 近 飼 養 雞 鴨 豬 隻 之 處, 所 以 南 管 人 常 說 一 句 話 : 曲 館 邊 的 豬 母, 聽 久 也 會 打 拍 南 管 音 樂, 唱 曲 是 最 重 要 的 活 動, 所 以 館 閣 也 被 稱 為 曲 館, 唱 曲 的 人 被 稱 為 曲 腳, 曲 腳 唱 曲 時, 必 同 時 執 拍 板 打 拍 位 而 這 句 話 的 意 思 就 是, 鄰 近 曲 館 邊 的 豬 母 因 為 天 天 聽 曲, 聽 久 了 也 會 隨 著 樂 聲 搖 擺, 彷 彿 在 打 拍 已 故 南 管 藝 師 吳 昆 仁 先 生 亦 常 說 一 句 話 : 南 管 哪 須 學? 聽 久 就 會 了! 用 現 代 人 的 觀 念 去 思 考, 似 乎 無 法 體 會 因 為 想 想, 我 從 小 學 鋼 琴, 每 天 要 練 四 五 小 時, 每 個 星 期 要 跟 隨 老 師 上 課, 但 鋼 琴 的 藝 術 卻 向 無 底 深 坑, 永 無 止 境, 可 是 至 少 我 拿 到 一 張 譜, 我 就 可 以 很 快 的 唱 出 來 而 我 初 學 南 管, 面 臨 很 大 的 挫 折, 受 到 西 方 音 樂 教 育 的 影 響, 我 會 希 望 很 快 的 學 會 看 譜, 看 著 譜 自 己 唱, 但 是 事 實 並 不 盡 然, 西 方 音 樂 教 育 的 10 老 唱 片 為 NITTO MARK ( 日 東 ) 編 號 WS2508, 曲 目 為 倍 思 三 腳 潮 花 園 外 ( 三 ) ( 四 ), 唱 盤 唱 寫 世 界 最 高 級 SWC 式 錄 音, 玉 嬌 演 唱, 潘 榮 枝 改 編 伴 奏 廈 門 龍 賢 堂 但 經 播 放 來 聽, 證 明 此 曲 並 未 經 改 編 11 疊 韻 悲 恁 今 聽 說 之 疊 韻 悲 是 南 管 音 樂 的 門 頭, 恁 今 聽 說 才 是 曲 名 門 頭 是 絃 友 用 來 辨 識 音 樂 系 統, 不 同 門 頭 有 不 同 的 大 韻 呈 現 曲 名 以 每 首 曲 子 的 前 幾 個 字 名 之
313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09 學 習, 阻 礙 了 傳 統 音 樂 的 學 習, 因 為 南 管 不 是 你 會 看 譜, 就 會 唱 ; 老 藝 人 說 不 出 你 的 唱 問 題 出 在 哪 裡? 但 是 他 說 不 對! 或 者 說 不 行! 這 樣 是 有 聲 無 韻! 原 來 傳 統 音 樂 的 學 習, 千 年 來 都 是 口 傳 心 授, 譜 只 是 備 忘 用, 如 果 不 跟 著 先 生 唸 嘴, 一 句 一 句 的 學, 是 學 不 好 的, 南 管 人 把 自 己 拿 著 曲 簿 自 己 學 習 的 人, 稱 為 簿 子 先 生, 因 為 未 經 過 先 生 唸 嘴, 唱 出 來 是 有 聲 無 韻 但 是 在 農 業 時 代, 這 些 音 樂 就 在 你 生 活 的 周 遭, 天 天 聽, 就 如 我 們 說 熟 讀 唐 詩 三 百 首, 不 會 作 詩 也 會 吟 詩 的 道 理 一 樣, 聽 久 了, 自 然 就 會 了 但 是 現 在 環 境 改 變 了, 南 管 音 樂 在 台 灣 已 成 為 少 數 人 的 音 樂, 屬 於 隱 性 的 音 樂 文 化, 大 部 分 的 台 灣 人 連 南 管 是 什 麼 都 不 知 道, 沒 有 聽 過, 更 遑 論 喜 歡 了 不 過 喜 歡 南 管 的 人, 時 間 到 了, 大 家 都 會 不 自 主 地, 就 聚 會 在 一 起 唱 奏 所 以 老 先 生 常 說 勅 桃 南 管, 就 像 吃 鴉 片, 會 上 癮 這 段 文 字 中 把 南 管 人 的 一 些 俗 語 用 了 黑 體 字 標 出 來, 希 望 讀 者 藉 著 這 幾 句 話, 能 對 生 活 化 的 南 管 音 樂 有 較 多 想 像 的 空 間! 或 許 也 能 會 心 一 笑! 七 傳 統 的 唱 奏 南 管 的 唱 奏 一 般 可 分 為 上 四 管 與 什 音 二 種, 以 上 四 管 的 方 式 唱 曲, 簫 (1) 二 絃 (2) 三 絃 (3) 琵 琶 (4) 拍 板 (5), 依 順 時 鐘 方 向 排 列, 唱 曲 者 執 拍 板 居 其 中, 其 左 邊 為 簫 與 二 絃, 右 邊 為 琵 琶 與 三 絃 ; 琵 琶 為 萬 軍 主 帥, 而 簫 則 為 先 行 軍 帶 路 者, 左 右 兩 邊 的 樂 聲 為 陰 陽, 陰 陽 互 補, 傳 統 五 行 陰 陽 的 概 念, 在 南 管 音 樂 中 體 現 下 四 管 為 小 樣 的 打 擊 樂 器 : 響 盞 雙 鐘 叫 鑼 四 塊 等, 作 為 十 音 演 奏 時, 則 再 加 一 支 噯 子 小 樂 器 的 演 奏 以 金 木 相 剋 的 原 理 行 之, 叫 鑼 中 的 木 魚 四 塊 與 拍 板, 皆 屬 木, 在 拍 位 上 打 擊 ; 響 盞 與 雙 鐘 屬 金, 必 須 避 開 拍 位 而 敲 擊 ; 四 塊 與 響 盞 尚 依 琵 琶 骨 敲 擊 節 奏, 叫 鑼 中 的 小 鑼 則 作 插 縫 (thap 4 phang 5 ) 演 奏, 基 本 上 是 打 在 後 半 拍 插 縫 原 理 相 當 簡 單, 巧 妙 則 各 自 不 同, 視 個 人 創 意 發 揮 音 樂 的 內 容 可 分 為 指 曲 譜 指 是 套 曲, 有 詞, 但 演 奏 時 不 唱, 各 套 曲 長 短 不 一, 演 奏 時 間 大 約 是 分 鐘 之 間, 各 館 閣 絃 友 交 流 活 動
314 31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時, 常 以 五 大 套 指 套 作 為 必 備 曲 目, 這 五 大 套 是 趁 賞 花 燈 一 紙 相 思 自 來 生 長 心 肝 跋 碎 為 君 去 時, 這 五 大 套 的 演 奏 時 間 大 約 在 分 鐘 之 間 ; 12 曲, 南 管 音 樂 活 動 最 重 要 的 部 分, 曲 的 長 度 短 則 4-5 分 鐘, 長 則 分 鐘, 甚 至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目 前 大 曲 已 少 人 演 唱, 較 常 被 演 唱 的 小 曲 目 被 稱 作 籠 面 曲, 如 非 是 阮 山 不 在 高 元 宵 景 緻 等 等 譜 又 稱 大 譜, 是 純 器 樂 的 演 奏, 長 度 大 約 在 分 鐘 之 間, 其 中 以 四 時 景 梅 花 操 走 馬 百 鳥 歸 巢 為 最 著 名, 合 稱 四 梅 走 歸 傳 統 的 音 樂 活 動 稱 為 整 絃 或 排 場, 多 配 合 南 管 樂 神 的 郎 君 祭 春 秋 二 祭 舉 行, 整 絃 活 動 時 依 起 指 落 曲 煞 譜 程 序 演 奏, 起 指 可 從 噯 子 指 起, 是 十 音 演 奏, 較 為 熱 鬧, 類 似 中 國 戲 曲 的 鬧 台, 有 暖 身 作 用, 接 著 是 簫 指, 上 四 管 演 奏, 然 後 活 動 的 主 體 就 是 唱 曲, 被 唱 過 的 曲 目 不 得 重 複, 所 以, 如 果 所 學 不 多, 曲 目 已 被 先 唱 了, 就 只 好 坐 著 欣 賞 其 他 人 的 演 唱, 無 從 表 現 啦, 唱 曲 活 動 接 近 尾 聲, 就 必 須 煞 譜, 選 擇 與 最 後 一 曲 同 一 管 門 的 一 套 譜 演 奏, 以 示 活 動 的 結 束 八 蛻 變 與 新 聲 大 陸 地 區, 文 革 十 年, 泉 廈 地 區 南 管 音 樂 遭 到 嚴 重 破 壞, 文 革 結 束 後, 泉 廈 的 音 樂 文 化 復 興 工 作, 在 政 府 單 位 指 導 下 積 極 進 行, 南 音 活 動 如 雨 後 春 筍, 不 絕 如 縷, 強 調 創 新 改 革 再 造, 營 造 新 契 機 於 是 以 南 音 曲 藝 之 名, 讓 南 音 跳 脫 傳 統 坐 唱 方 式, 以 各 種 不 同 演 出 形 態 出 現 於 各 種 舞 台 上 2005 年 9 月 筆 者 參 加 了 廈 門 的 南 音 大 會 唱, 在 他 們 的 刊 物 上 寫 著 : 坐 唱 與 立 唱 都 是 南 音 演 唱 的 傳 統, 筆 者 在 泉 州 訪 問 泉 州 地 方 戲 曲 研 究 社 社 長 鄭 國 權 先 生, 與 90 多 歲 的 王 今 生 老 先 生 時, 就 曾 就 此 問 題 就 教 於 二 位, 鄭 先 生 說 立 唱 非 傳 統, 王 老 先 生 說 泉 州 的 南 音 現 在 變 太 多 了, 年 輕 人 根 本 不 懂 但 是 如 ( 圖 十 ) 的 演 唱 方 式, 不 僅 在 泉 廈 地 區, 港 澳 菲 律 賓 12 現 代 社 會 中 會 五 大 套 的 人 已 少 見, 只 能 說 是 曾 經 存 在 於 舊 社 會 中, 各 館 閣 相 互 拜 館 交 流 的 慣 習 一 方 面 是 指 套 演 奏 的 時 間 太 長, 不 能 符 合 現 代 快 速 的 社 會 步 調 ; 另 一 方 面 是 大 套 的 指 套 要 熟 背 記 在 心, 對 於 現 代 人 諸 多 俗 事 在 身, 要 能 背 起 來 永 生 不 忘, 是 一 件 難 事
315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11 東 南 亞 地 區 也 常 可 見 到 的, 演 唱 者 立 於 舞 台 中 央, 斜 拿 拍 板, 邊 唱 邊 比, 上 四 管 樂 器 挪 到 了 舞 台 的 左 方, 還 多 加 了 一 支 三 弦, 脫 離 了 南 管 傳 統 坐 唱 傳 統 的 形 制, 也 打 破 了 南 管 和 的 音 樂 美 學, 13 上 四 管 樂 器 在 此 演 唱 中 只 處 於 伴 奏 的 地 位, 演 唱 者 是 主 角 不 過 卻 相 當 符 合 現 代 舞 台 的 視 覺 效 果, 對 於 非 絃 管 人 言, 肯 定 是 較 樂 於 接 受 的 圖 十 2005 年 9 月 廈 門 南 音 大 會 唱, 澳 門 南 音 社 的 演 唱 1981 年 起, 泉 廈 地 區 年 年 舉 辦 南 音 大 會 唱, 編 纂 中 小 學 南 音 教 材, 同 時 舉 辦 各 層 級 的 南 音 比 賽, 在 在 顯 示 當 地 政 府 的 重 視 下 圖 中 之 VCD 為 歷 年 參 與 比 賽 得 獎 者, 所 錄 製 之 中 小 學 南 音 教 材, 演 唱 者 表 情 豐 富, 個 個 嬌 美 可 愛, 據 說 演 唱 時 的 姿 容 亦 在 比 賽 評 分 範 疇 內 13 南 管 和 的 美 學 觀, 強 調 四 種 樂 器 與 唱 曲 聲 音 之 融 合, 五 個 人 之 間 默 契 夠 了, 簫 絃 入 琶 聲, 與 曲 聲 相 合 (san 1 kap 4 ) 五 種 聲 音 會 交 融 渾 然 一 體, 是 南 管 音 樂 最 美 的 境 界, 就 像 一 個 同 心 圓, 任 何 一 外 來 的 聲 響 都 不 易 融 入 其 中 就 如 同 轉 動 中 的 脫 水 機, 你 在 運 轉 的 當 中 丟 入 一 件 衣 服, 往 往 會 被 離 心 力 甩 離 出 來, 一 樣 的 道 理
316 31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圖 十 一 泉 州 出 版 的 中 小 學 南 音 教 材 VCD 下 圖 為 廈 門 金 榜 南 音 社 的 街 頭 演 出, 年 輕 貌 美 的 小 姑 娘, 一 字 排 開, 邊 彈 邊 唱, 吸 引 了 許 多 遊 客 的 目 光 與 駐 足, 由 於 音 響 設 備 俱 全, 演 唱 者 不 必 費 神 與 街 頭 的 車 聲 人 聲 相 抗 衡, 輕 啟 櫻 桃 小 口, 透 過 麥 克 風, 老 遠 老 遠 就 可 聽 到 南 管 的 樂 音, 這 樣 的 演 出 方 式, 也 是 台 灣 所 看 不 到 的 或 許 台 灣 背 負 了 太 多 傳 統 的 包 袱, 無 法 掙 脫 傳 統 的 桎 梏, 只 落 得 南 管 音 樂 沒 入 社 會, 成 為 隱 性 的 音 樂 文 化
317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13 圖 十 二 廈 門 街 頭 一 景 南 音 演 唱 大 陸 開 放 後, 東 南 亞 僑 界 與 原 鄉 的 互 動, 遠 多 於 台 灣, 泉 廈 地 區 的 館 閣 常 藉 著 與 僑 界 館 閣 互 結 姊 妹 館, 而 獲 得 較 多 的 資 源 來 擴 大 門 面, 如 石 獅 市 蚶 江 鎮 蓮 塘 村 金 杯 南 音 社 的 館 閣 新 建 築, 是 菲 律 賓 僑 界 知 名 的 企 業 家 蔡 明 儀 於 1988 年 捐 資 修 建, 十 多 年 來 的 南 音 社 所 有 費 用 幾 乎 由 他 一 人 承 當 14 圖 十 三 圖 與 圖 十 四 是 2005 年 安 海 雅 頌 南 音 社 與 新 加 坡 南 樂 基 金 會 締 結 姐 妹 社 十 週 年 慶 整 絃 大 會, 筆 者 拜 訪 閩 南 樂 府 故 絃 友 陳 啟 東 的 故 居 與 家 人 時, 有 幸 參 與 踩 街 與 整 絃 大 會 踩 街 隊 伍 中 出 現 了 國 樂 器 中 的 南 胡, 筆 者 趕 快 按 下 快 門, 由 此 可 見 泉 夏 地 區 民 間 音 樂 的 活 潑 與 融 合 力, 此 現 象 是 台 灣 也 是 所 未 見 的 第 十 四 圖 是 大 會 奏 中 的 噯 子 指, 三 套 傢 俬 聯 合 演 奏, 噯 子 居 中, 拍 板 與 下 四 管 站 立 於 後 14 見 南 音 p , 鄭 長 鈴 王 珊 著, 人 類 口 頭 與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叢 書 浙 江 人 民 出 版 社
318 31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圖 十 三 安 海 雅 頌 南 音 社 與 新 加 坡 南 樂 基 金 會 締 結 姐 妹 社 十 週 年 慶 踩 街 活 動 圖 十 四 安 海 雅 頌 南 音 社 與 新 加 坡 南 樂 基 金 會 締 結 姐 妹 社 十 週 年 慶 整 絃 大 會
319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15 而 僑 界 樂 人 老 成 凋 零, 不 少 泉 夏 南 音 學 校 畢 業 的 學 生 應 聘 至 菲 律 賓 新 加 坡 等 地 方 教 學, 早 期 較 有 名 的 如 蘇 詩 永 應 聘 至 菲 律 賓 教 學, 陳 美 瑜 與 吳 玲 玲 在 新 加 坡 教 學, 近 期 如 新 加 坡 湘 靈 音 樂 社 的 黃 美 娥 蔡 梨 穎 等 等, 因 此 南 音 風 格 漸 與 大 陸 趨 於 一 致 圖 十 五 是 湘 靈 音 樂 社 的 演 出, 加 入 國 樂 器 看 譜 演 奏 立 唱, 有 獨 唱 與 合 唱 對 立, 獨 唱 者 為 來 自 泉 州 的 黃 美 娥 圖 十 五 南 管 戲 曲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湘 靈 音 樂 社 的 演 出 與 菲 律 賓 新 加 坡 比 較, 相 形 之 下, 馬 來 西 亞 與 越 南 僑 界 南 音 社, 15 雖 然 曲 腳 還 不 少, 活 動 幾 乎 停 擺, 最 嚴 重 的 問 題 是 師 資 與 傢 俬 腳 的 缺 乏, 在 筆 者 訪 問 座 談 的 過 程 中, 他 們 都 提 出 了 希 望 台 灣 方 面 能 提 供 師 資 人 才, 錢 不 是 問 題 圖 十 六 是 筆 者 於 2006 年 6 月 16 日 訪 問 越 南 福 建 會 館 南 音 社, 與 老 絃 友 座 談, 圖 十 七 是 越 南 福 建 會 館 南 音 社 的 手 抄 本, 15 演 奏 樂 器 的 人, 南 管 界 稱 之 為 傢 俬 腳 唱 曲 的 人, 稱 之 為 曲 腳
320 31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其 中 曲 目 都 是 台 灣 常 演 唱 的 籠 面 曲 而 沒 有 年 輕 人 的 參 與, 則 是 老 絃 友 的 苦 惱, 所 有 絃 友 仍 然 保 持 舊 時 樣 清 一 色 為 男 性 絃 友 圖 十 六 2006 年 5 月 訪 問 越 南 福 建 會 館 南 音 社, 與 老 絃 友 座 談 圖 十 七 越 南 福 建 會 館 南 音 社 的 南 樂 手 抄 本 (1960 年 建 置 )
321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17 兩 岸 民 間 南 樂 在 四 十 多 年 的 隔 絕 之 後, 受 到 政 策 影 響, 各 自 的 發 展, 音 樂 開 始 出 現 不 同 的 美 學 觀 點 : 泉 廈 地 區 的 南 音 在 學 者 與 政 府 政 策 的 引 導 下, 發 展 偏 向 舞 台 化 曲 藝 化, 聲 腔 唱 奏 與 傳 承 方 式, 著 重 現 代 化 與 科 學 化, 為 了 迎 合 現 代 的 口 味, 南 音 改 革 是 必 然 性 ; 劇 種 之 音 樂, 如 梨 園 戲 高 甲 戲 傀 儡 戲 等 唱 腔 與 南 音 清 唱 相 形 更 遠, 後 場 編 制 傾 向 民 樂 化, 16 南 音 雅 樂 的 韻 味 越 來 越 少 ; 比 賽 與 舞 台 表 演, 在 泉 廈 地 區 似 乎 成 了 南 音 演 唱 的 最 終 目 的 而 台 灣 受 到 現 代 繽 紛 多 樣 的 娛 樂 資 訊 影 響, 館 閣 樂 人 的 傳 承 出 現 斷 層 危 機, 各 地 傳 統 館 閣 曲 目 的 傳 承 亦 趨 向 簡 化, 但 受 到 學 術 界 南 管 古 樂 研 究 熱 潮 的 影 響, 學 界 有 不 少 人 加 入 南 樂 學 習 的 行 列, 也 應 運 產 生 了 不 少 新 生 南 管 團 體 或 南 管 研 習 班 才 藝 班 ; 17 傳 統 館 閣 仍 堅 持 傳 統 口 傳 心 授 的 傳 承, 南 管 的 禮 樂 論, 維 繫 著 傳 統 南 管 生 態, 其 中 以 台 南 南 聲 社 最 具 代 表 性, 不 接 受 餽 贈 性 的 餐 飲 表 演, 每 年 春 秋 二 祭 整 絃 活 動, 都 足 以 召 集 全 台 灣 絃 友 的 參 與 學 界 出 身 的 學 習 者, 或 成 立 新 式 的 團 體, 或 改 革 教 學 或 嘗 試 創 新, 但 大 部 分 此 類 團 體 經 費 來 源 均 仰 賴 政 府 的 補 助, 主 要 是 對 於 政 府 申 請 手 續 與 文 件 處 理 的 純 熟 度, 遠 比 傳 統 館 閣 高 之 故 另 外, 代 表 台 灣 官 方 重 視 南 管 古 樂 的 作 法 是, 自 1997 年 起, 在 彰 化 設 立 了 南 北 管 戲 曲 館, 以 南 北 管 音 樂 為 彰 化 之 地 方 特 色 主 題 ; 先 後 成 立 南 北 管 實 驗 樂 團 七 子 戲 與 南 北 管 研 習 班, 邀 請 當 地 老 樂 人 從 事 南 樂 的 傳 習 活 動 與 泉 廈 地 方 不 同 的 是, 南 北 管 實 驗 樂 團 與 成 立 南 北 管 研 習 班 的 成 員, 都 是 業 餘 的, 保 留 了 南 管 音 樂 原 生 態 生 活 中 的 音 樂 活 動, 而 不 是 為 了 舞 台 表 演 目 的 來 演 練 兩 岸 交 流 後, 相 互 的 影 響 不 斷, 台 灣 也 出 現 改 革 的 聲 浪, 但 傳 統 南 管 界 似 乎 不 受 影 響, 仍 然 堅 持 口 傳 心 授, 18 不 過 因 兩 岸 樂 人 交 流, 相 互 16 民 樂 在 各 地 華 人 世 界 有 不 同 稱 呼, 香 港 稱 為 中 樂, 新 加 坡 稱 為 華 樂, 大 陸 稱 為 民 樂, 而 台 灣 稱 為 國 樂 注 意 到 了 嗎? 合 起 來 剛 好 是 中 華 民 國 17 筆 者 依 性 質 不 同, 把 新 生 代 的 南 管 團 體 分 為 研 習 班 型 如 華 聲 南 樂 社, 經 費 來 源 為 政 府 的 補 助, 學 員 不 必 付 費, 自 吳 昆 仁 先 生 過 世 後, 即 使 沒 有 補 助 經 費, 老 學 員 帶 領 新 學 員 學 習, 華 聲 南 樂 社, 依 舊 如 常 進 行 傳 習 活 動 與 參 與 演 出 另 一 類 是 學 員 必 須 付 費 學 習, 如 心 心 樂 坊 東 寧 樂 府, 有 時 他 們 也 申 請 政 府 補 助 款, 但 學 員 必 須 定 期 繳 交 學 費, 參 與 學 習, 與 台 灣 各 式 才 藝 班 經 營 形 式 同 18 筆 者 曾 訪 問 南 聲 社 時, 林 理 事 長 就 曾 表 示 如 果 創 新 是 飛 揚, 他 寧 可 選 擇 沈 澱, 保
322 31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影 響 中 的 改 變, 仍 然 是 有 的, 目 前 我 們 很 難 下 定 論 說 誰 是 誰 非, 但 兩 岸 在 發 展 生 態 與 演 出 現 象 上, 確 實 有 些 不 同, 透 過 不 斷 的 交 流 活 動, 相 互 的 調 整 音 樂 的 美 學 觀 與 唱 奏 方 式, 也 許 能 恢 復 傳 統 古 樂 的 舊 觀, 也 期 待 這 個 唐 宋 以 來 的 古 樂 南 管 音 樂, 能 繼 古 琴 崑 曲 之 後, 早 日 成 為 世 遺 樂 種 2006 年 10 月 大 陸 方 面 主 動 出 擊, 由 南 音 偶 戲 團 高 甲 戲 團 少 林 武 僧 團 等 數 百 人 組 成 泉 州 傳 統 表 演 藝 術 團, 以 輪 船 直 航 方 式 來 到 澎 湖, 進 行 為 期 一 週 的 訪 問 交 流 與 演 出, 此 次 來 訪 的 泉 州 傳 統 表 演 藝 術 團, 文 的 部 分 以 泉 州 最 具 特 色 的 南 音 及 相 關 劇 種 為 主 體, 武 的 部 分 有 南 少 林 武 僧 的 武 藝 表 演 台 閩 地 區 本 屬 同 根 文 化, 此 次 交 流 活 動, 特 別 是 大 陸 方 面 以 泉 州 南 音 之 名, 向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提 出 申 請 為 人 類 口 頭 與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代 表 作, 是 繼 古 琴 與 崑 曲, 第 三 個 申 報 世 遺 的 樂 種, 其 意 義 顯 得 特 別 重 大 但 為 何 不 直 接 與 台 灣 交 流, 可 能 有 政 治 因 素 的 考 量? 因 為 澎 湖 方 面 的 南 管 音 樂 活 動, 並 不 如 台 灣 本 島 活 絡, 因 此 名 為 交 流, 但 筆 者 倒 以 為 其 輸 出 展 示 的 意 味 更 濃, 筆 者 不 禁 要 呼 籲 政 府 單 位, 他 們 能, 我 們 也 能, 也 許 我 們 應 將 台 灣 所 保 存 的 南 管 音 樂 傳 統, 帶 至 泉 廈 地 區 展 現 給 對 岸 的 絃 友 看, 大 家 平 心 靜 氣 的 坐 下 來 談 談 南 管 音 樂 的 傳 統, 與 未 來 的 作 法, 也 許 兩 岸 會 有 共 通 的 看 法 也 說 不 定 九 申 請 世 界 人 類 口 頭 與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2005 年 7 月, 繼 古 琴 與 崑 曲 之 後, 因 應 世 遺 的 申 請, 19 泉 州 市 政 府 推 出 了 中 國 ( 泉 州 ) 南 音 的 保 護 與 振 興 的 十 年 計 畫, 計 畫 中 主 要 包 括 :1. 制 訂 保 護 政 策 2. 資 源 普 查 3. 人 才 保 護 與 培 養 4. 籌 建 中 國 ( 泉 州 ) 南 音 藝 術 陳 列 館 或 南 音 博 物 館 5. 建 立 南 音 資 料 數 據 庫 和 南 音 網 站 6. 研 究 7. 出 版 8. 展 演 活 動 9. 籌 建 中 國 南 音 藝 術 碑 林 10. 通 過 報 刊 電 視 媒 體 等 多 19 存 傳 統 網 址 : /quanzhou.d, 詳 細 內 容 可 在 此 網 站 上 閱 讀, 其 中 的 論 述 當 然 有 些 可 議 之 處, 讀 者 當 明 辨 之
323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19 種 渠 道, 廣 泛 宣 傳 南 音 地 位 作 用 20 以 上 在 在 顯 示 出 政 府 與 對 南 音 保 護 與 振 興 的 決 心 以 上 工 作 由 政 府 主 導, 學 界 參 與, 民 間 團 體 亦 共 襄 盛 舉 南 音 在 泉 廈 地 區 的 表 現, 似 乎 是 沸 沸 騰 騰, 受 到 全 世 界 人 的 矚 目 台 灣 政 府 在 這 方 面 就 顯 得 保 守 了 些, 雖 然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國 立 傳 統 藝 術 中 心, 近 十 多 年 來 也 積 極 對 館 閣 復 原 計 畫 傳 習 計 畫 與 傳 統 生 態 活 動 如 整 絃 排 場 拜 館 交 流 等 等, 給 予 補 助, 但 杯 水 車 薪, 無 法 滿 足 民 間 各 館 閣 之 需 求, 館 閣 生 態 的 平 衡, 相 對 的 也 受 到 衝 擊, 兩 岸 政 策 的 規 劃 上, 可 能 需 要 相 互 借 鏡 十 結 語 想 不 藉 助 聲 音, 用 短 短 的 一 篇 文 章 將 南 管 音 樂 介 紹 給 中 文 系 的 朋 友 認 識, 是 有 點 紙 上 談 兵 的 味 道, 音 樂 的 美 本 須 要 藉 由 聲 音 來 表 現, 只 有 文 字 描 述, 似 乎 很 難 掌 握, 個 人 很 想 一 股 腦 的 將 所 知 掏 盡, 讓 各 位 知 曉, 只 是 所 言 都 是 自 己 想 當 然 耳, 不 知 以 上 所 言 能 否 適 切 各 位 之 需 要, 只 好 藉 著 幾 張 圖 片 提 供 各 位 的 想 像 空 間, 各 位 方 家 如 欲 瞭 解 南 管, 不 如 就 實 地 的 來 參 與 南 管 活 動, 享 受 一 下 南 管 音 樂 的 寧 靜 幽 雅 之 美! 本 文 雖 名 為 台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但 也 提 到 兩 岸 以 及 海 外 其 他 地 方 的 南 管 音 樂 狀 況, 主 要 目 的 在 凸 顯 台 灣 保 存 較 完 整 性 的 南 管 音 樂 文 化 傳 統, 是 其 他 各 地 所 不 及 之 處, 藉 此, 喚 醒 台 灣 人 對 自 己 的 文 化 傳 統 的 肯 定 附 錄 所 提 供 的 是 台 灣 各 地 的 館 閣, 讀 者 若 有 興 趣, 可 就 近 之 館 閣 去 觀 賞 或 學 習 20 南 音 p , 鄭 長 鈴 王 珊 著, 人 類 口 頭 與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叢 書 浙 江 人 民 出 版 社 此 書 有 很 豐 富 的 圖 片, 與 泉 廈 地 區 南 音 得 田 野 調 查 資 料, 非 常 值 得 參 考, 兩 岸 之 間 的 差 異, 可 與 此 書 之 論 述 與 圖 片 做 一 比 較, 明 顯 可 見
324 32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 一 ) 曲 簿 參 考 文 獻 1. 林 祥 玉 編 南 音 指 譜, 台 北 : 施 合 鄭 民 俗 文 化 基 金 會 南 音 指 譜 ( 與 上 不 同 版 本 ), 蔡 添 木 收 藏 2. 劉 鴻 溝 編, 閩 南 音 樂 指 譜 全 集, 二 版, 台 北 : 學 藝 出 版 社,1979 年 3. 龍 彼 得 輯, 明 刊 閩 南 戲 曲 絃 管 選 本 三 種 ( 含 明 刊 戲 曲 絃 管 選 集 ), 泉 州 地 方 戲 曲 研 究 社 編, 中 國 戲 劇 出 版 社 出 版,2003 年 4. 台 南 振 聲 社 曲 簿,1959 年 ( 二 ) 相 關 書 目 1. 中 國 古 典 戲 曲 論 著 集 成 共 10 冊, 中 國 戲 劇 出 版 社 出 版,1980 年 2. 鄭 長 鈴 王 珊, 南 音, 人 類 口 頭 與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叢 書, 浙 江 人 民 出 版 社 3. 林 珀 姬, 南 管 曲 唱 研 究,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南 部 地 區 南 管 音 樂 資 源 調 查 國 立 傳 統 藝 術 中 心 調 查 計 畫 4. 顏 美 娟 林 珀 姬, 陳 學 禮 夫 婦 傳 統 雜 技 曲 藝 調 查 與 研 究 國 立 傳 統 藝 術 中 心 調 查 研 究 計 畫,2000 年 5. 游 昌 發 林 珀 姬, 臺 北 市 式 微 傳 統 藝 術 調 查 紀 錄 南 管, 臺 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出 版 執 行 單 位 : 國 立 傳 統 藝 術 大 學 傳 統 音 樂 系,2002 年 6. 林 珀 姬, 臺 北 市 傳 統 表 演 藝 術 團 體 調 查, 臺 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執 行 單 位 : 國 立 傳 統 藝 術 大 學 傳 統 音 樂 系,2006 年
325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21 ( 三 ) 附 錄 台 灣 各 地 尚 有 活 動 之 南 管 館 閣 名 單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閩 南 第 一 樂 200 基 隆 市 孝 西 路 10 號 之 2 陸 橋 下 團 南 管 研 究 電 話 :(02) (02) 中 心 閩 南 南 樂 演 基 隆 市 義 六 路 11 號 之 2 藝 團 電 話 :(02)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呂 光 輝 黃 玉 梅 現 況 存 農 曆 初 一 十 五 有 祀 王 唱 曲 活 動 存, 以 習 南 管 戲 為 主 永 和 南 樂 社 台 北 縣 永 和 市 勵 行 街 44 號 3 樓 電 話 :(02) 陳 宗 碑 存, 每 星 期 一 三 五 晚 間 活 動 現 改 名 為 永 和 體 育 協 會 南 樂 社 浯 江 南 樂 社 台 北 縣 永 和 市 中 正 路 527 號 8 樓 之 1 電 話 :(02) 李 國 俊 存, 每 星 期 六 晚 上 活 動, 以 金 門 同 鄉 為 主 咸 和 樂 團 台 北 市 承 德 路 三 段 208 巷 89 號 2 樓 辛 晚 教 79 年 成 立, 現 在 電 話 :(02) 有 記 茶 行 二 樓 每 星 期 六 下 午 2-5 時 活 動 和 鳴 南 樂 社 台 北 市 南 京 西 路 344 巷 9 之 4 號 電 話 :(02) 陳 梅 86 年 成 立 星 期 ( 陳 梅 江 一 三 晚 上 為 教 學 膜 堅 ) 時 間, 星 期 五 拍 館 92 年 起 為 台 北 地 區 尚 有 拍 館 活 動 的 館 閣 江 之 翠 南 管 台 北 縣 板 橋 市 文 化 路 二 段 486 號 6 樓 之 2 周 益 昌 樂 團 電 話 :(02) 活 躍, 專 業 演 藝 團 體, 兼 習 梨 園 戲 與 北 管, 並 作 現 代 劇 場 式 演 出
326 32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閩 南 樂 府 南 台 北 市 延 平 北 路 三 段 61 巷 32 號 2 樓 管 研 究 社 電 話 :(02)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曾 玉 現 況 存 另 社 閩 南 樂 府 學 圃 傳 習 南 管 音 樂 漢 唐 樂 府 台 北 縣 淡 水 鎮 八 勢 一 街 31 巷 2 弄 2 號 陳 美 娥 為 專 業 演 藝 團 電 話 :(02) 體, 成 員 為 家 族 式, 兼 習 梨 園 戲, 並 以 現 代 劇 場 呈 現 傳 統 曲 藝 王 阿 心 於 91 年 離 開 漢 唐 樂 府, 自 創 心 心 南 管 樂 府 心 心 南 管 樂 台 北 市 仁 愛 路 4 段 4 號 3 樓 坊 電 話 :(02) index.htm 中 華 絃 館 研 台 北 市 八 德 路 三 段 27 號 2 樓 究 團 山 韻 樂 器 行 電 話 :(02) 王 心 心 莊 國 章 ( 蔡 添 木 ) 成 立 收 費 教 學, 一 期 三 個 月 存, 以 培 訓 新 學 員 為 主, 學 員 中 有 多 位 北 藝 大 傳 統 音 樂 系 南 管 組 學 生 東 寧 樂 府 台 北 市 吉 林 路 75-1 號 2 樓 施 瑞 耬 86 年 成 立, 此 館 電 話 :(02) 為 收 費 學 習 兼 習 吟 詩 華 聲 南 樂 社 台 北 市 承 德 路 三 段 258 號 電 話 :(02) 詠 吟 南 樂 社 台 北 市 撫 遠 街 380 巷 14 號 4 樓 電 話 :(02) 坪 林 山 水 龍 吟 茶 藝 館 江 月 雲 蕭 志 恆 何 欽 龍 林 珀 姬 存,74 年 創 團, 穩 定 成 長, 老 團 員 多 位 已 有 十 年 以 上 學 習 歷 史 93 年 成 立
327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23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松 山 奉 天 宮 南 樂 團 台 北 市 福 德 街 221 巷 12 號 電 話 :(02) 集 美 南 樂 社 241 三 重 市 集 美 街 112 巷 49 號 7 樓 電 話 :(02) [email protected] 閩 聲 社 新 竹 市 中 南 街 38 號 電 話 :(03)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現 況 王 君 相 88 年 成 立 ( 卓 聖 翔 林 素 梅 ) 吳 火 煌 余 火 城 90 年 成 立, 主 要 以 原 在 保 安 宮 的 學 生 為 成 員, 兼 習 國 樂 存 無 活 動 合 勝 堂 新 竹 市 竹 北 林 維 楨 存, 偶 有 活 動 麻 園 南 樂 社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麻 園 里 3 鄰 59 號 電 話 : (03) 長 和 南 樂 社 新 竹 市 光 華 街 二 十 七 巷 十 八 弄 九 號 清 雅 樂 府 合 和 藝 苑 436 台 中 縣 436 清 水 鎮 海 濱 路 號 台 中 縣 清 水 鎮 紫 雲 巖 三 樓 電 話 :(04) 台 中 縣 沙 鹿 鎮 北 勢 二 街 21 鄰 10 巷 26 號 電 話 : 傳 真 :(04) 鄭 義 山 ( 周 宜 佳 ) 周 宜 佳 黃 珠 玲 佳 和 藝 苑 台 中 張 春 玲 ( 吳 素 霞 ) 中 瀛 南 樂 社 ( 館 址 ) 台 中 市 東 區 旱 溪 街 48 號 陳 枝 財 旱 溪 樂 成 宮 媽 祖 廟 ( 宅 ) 台 中 縣 太 平 市 中 和 街 457 巷 17 號 電 話 :(04) 周 宜 佳 原 為 崇 孟 社 成 員, 其 外 公 為 香 山 同 樂 園 高 甲 戲 團 主 楊 乞 國 中 教 師 退 休 後, 從 事 南 管 的 教 學 傳 習 興 旺 兼 傳 習 七 子 戲, 吳 素 霞 逾 89 年 離 開, 自 創 和 合 藝 苑 吳 素 霞 存,89 年 成 立, 以 傳 承 七 子 戲 前 後 場 為 主 傳 承 七 子 戲 前 場
328 32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現 況 聚 雅 齋 台 中 縣 大 甲 鎮 城 隍 廟 洪 員 存 成 員 與 合 和 電 話 :(04) ( 吳 素 霞 ) 藝 苑 及 清 雅 樂 府 多 有 重 疊 彰 化 縣 文 化 彰 化 市 崙 平 里 平 和 7 街 66 號 局 南 管 實 南 北 管 音 樂 戲 曲 館 驗 樂 團 電 話 : 分 機 104 傳 真 : [email protected] 承 辦 人 : 莊 南 北 管 音 樂 戲 曲 惇 惠 館 尚 有 研 習 班 課 程 雅 正 齋 彰 化 縣 鹿 港 鎮 老 人 會 電 話 :(04) 董 建 林 存 台 灣 最 古 老 ( 黃 承 祧 的 館 閣, 有 兩 百 莊 忍 ) 多 年 歷 史 聚 英 社 彰 化 縣 鹿 港 鎮 龍 山 寺 許 耀 升 存, 現 多 為 年 輕 電 話 : 施 永 川 人 平 日 分 鹿 500 彰 化 市 忠 誠 路 42 號 港 彰 化 二 地 練 ( 許 耀 升 ) 習, 興 習 假 日 回 [email protected] 鹿 港 龍 山 寺 合 樂 遏 雲 齋 彰 化 縣 鹿 港 鎮 八 德 路 149 號 郭 雙 傳 ( 曲 館 ) 鹿 港 鎮 郭 厝 里 郭 厝 巷 148 號 電 話 : 永 樂 南 樂 社 鹿 港 林 秋 菊 郭 應 護 笨 港 文 教 基 651 雲 林 縣 北 港 鎮 文 星 路 35 巷 5 號 金 會 南 樂 社 電 話 : 林 圭 英 ( 蔡 清 源 ) 北 港 新 街 社 樂 團 地 址 :651 雲 林 縣 北 港 鎮 公 園 路 許 澤 猛 區 南 管 研 習 332 號 ( 蔡 清 源 ) 社 通 訊 地 址 :651 雲 林 縣 北 港 鎮 華 勝 路 130 號 電 話 :
329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25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現 況 鳳 聲 閣 嘉 義 市 蔡 清 源 青 雲 閣 嘉 義 縣 朴 子 市 中 正 路 179 號 黃 宅 黃 輝 煌 ( 沈 孟 熊 ) 振 聲 國 樂 社 台 南 市 忠 孝 街 112 號 ( 媽 祖 樓 前 ) 蔡 芬 得 電 話 : ( 張 鴻 明 ) 傳 真 : 台 南 市 湖 美 街 193 巷 33 號 [email protected] 存, 少 活 動 存,85 年 恢 復 活 動, 每 星 期 六 日 下 午 活 動 南 聲 國 樂 社 台 南 市 南 區 仁 南 街 水 門 宮 內 2 樓 電 話 :(06) 和 聲 社 台 南 市 灣 裡 路 282 巷 38 號 ( 慶 安 宮 ) 電 話 :( ) 黃 太 郎 電 話 :(06) 手 機 林 毓 霖 ( 張 柏 仲 ) 黃 太 郎 ( 張 鴻 明 ) 興 旺, 每 週 五 六 下 午 活 動 存, 與 南 聲 社 館 員 多 有 重 疊, 平 日 在 南 聲 社 活 動 振 東 社 台 南 縣 學 甲 鎮 寮 池 府 王 爺 廟 陳 神 保 ( 蘇 榮 發 ) 存, 廟 會 前 活 動 新 聲 社 台 南 縣 關 廟 鄉 松 仔 村 ( 張 鴻 明 ) 存, 無 活 動, 館 址 樂 器 俱 在 館 員 因 館 產 問 題 失 和 而 停 止 活 動 清 和 社 台 南 縣 安 定 鄉 海 寮 普 陀 寺 ( 蘇 榮 發 ) 存, 廟 會 前 活 動 玉 井 體 育 協 台 南 縣 玉 井 鄉 ( 陳 學 禮 會 南 管 組 張 鴻 明 陳 振 隆 ) 存, 少 活 動 集 賢 社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顏 秋 琴 存, 少 活 動, 廟 電 話 :(07) ( 陳 榮 茂 ) 會 時 仍 組 團 參 加
330 32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慧 明 南 樂 社 高 雄 市 岡 山 後 尪 林 明 益 陳 慧 真 吳 月 涼 高 金 梅 傳 真 陳 榮 茂 廣 義 南 樂 社 高 雄 縣 大 社 鄉 民 生 路 32 號 電 話 : 許 玉 玫, 電 話 光 安 南 樂 社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右 昌 三 仙 街 38 號 電 話 :(07) 傳 真 : 轉 5760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林 明 益 ( 陳 榮 茂 ) 許 丁 春 洪 進 益 現 況 原 太 平 歌 館 集 興 軒 改 學 洞 管 存, 目 前 活 動 力 強, 年 輕 館 員 企 圖 心 強, 音 樂 表 現 有 相 當 的 水 準 後 勁 和 平 南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後 勁 西 路 174 巷 2 鄭 金 治 校 樂 團 號 電 話 : 長 串 門 南 樂 社 高 雄 市 民 享 街 102 號 鄭 德 慶 存, 以 卓 聖 翔 ( 卓 聖 翔 林 素 梅 二 人 為 林 素 梅 ) 主 醉 仙 亭 南 樂 高 雄 縣 鳳 山 市 文 雅 東 街 150 號 ( 卓 聖 翔 ) 存, 初 一 十 五 社 目 前 無 館 唱 曲 祀 觀 音, 不 先 生 對 外 活 動 聚 雲 社 高 雄 縣 梓 官 鄉 梓 官 路 義 氣 堂 電 話 :(07) (08) ( 陳 榮 茂 ) 存, 尚 有 春 秋 二 祭, 但 少 與 外 界 交 陪 振 樂 社 高 雄 縣 茄 萣 鄉 頂 大 廟 ( 張 鴻 明 ) 存, 配 合 廟 會 活 動 學 習 振 南 社 高 雄 縣 茄 萣 鄉 下 大 廟 ( 張 鴻 明 ) 存, 配 合 廟 會 活 動 學 習
331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327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現 況 正 聲 社 高 雄 縣 崎 漏 鄉 正 順 廟 ( 張 鴻 明 ) 存, 配 合 廟 會 活 動 學 習 集 聲 南 樂 社 高 雄 縣 內 門 鄉 內 豐 村 內 埔 82 號 紫 竹 寺 ( 陳 榮 茂 ) 薦 善 南 樂 社 高 雄 縣 阿 蓮 鄉 民 族 路 82 巷 14 號 電 話 :(07) ( 薦 善 堂 ) 傳 真 :(07) ( 薦 善 堂 ) (07) ( 曲 館 ) 玄 天 府 北 極 壇 南 樂 社 鎮 海 宮 南 樂 社 聚 英 社 金 門 南 樂 研 究 社 金 門 樂 府 屏 東 市 蘇 州 街 54 號 電 話 :(08) 屏 東 縣 東 港 鎮 海 里 鎮 海 路 42-5 號 鎮 海 宮 (08) 洪 全 瑞 (08) 台 東 市 博 愛 路 421 號 電 話 :(08) 存, 初 一 十 五 祀 觀 音 唱 曲 活 動, 平 日 已 無 活 動 陳 乙 金 目 每 日 晚 間 活 動, 前 無 館 先 星 期 六 休 息 生 ( 卓 聖 翔 ) 每 星 期 三 日 活 動 洪 全 瑞 ( 卓 聖 翔 蔡 清 源 傅 妹 妹 陳 燕 朱 ) 存, 原 為 南 管 小 唱, 現 改 習 洞 管 謝 孝 卿 每 日 上 午 八 時 至 (89. 歿 ) 謝 十 一 時 活 動, 成 旭 日 ( 陳 員 年 齡 偏 高, 無 榮 茂 ) 新 生 代 加 入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金 城 城 隍 廟 內 右 廂 房 顏 西 林 每 日 上 午 下 午 活 動 金 門 縣 金 城 鎮 伯 玉 路 一 段 15 號 金 城 體 育 館 陳 秀 珠 手 機 : [email protected] 陳 金 潭 : 地 址 :89348 金 沙 南 樂 社 金 門 縣 金 沙 鎮 沙 美 勝 利 路 25 巷 1 號 ( 金 沙 長 青 活 動 中 心 ) 張 國 強 手 機 : 金 門 縣 金 沙 鎮 沙 美 信 義 路 1-3 號 陳 秀 珠 ( 陳 金 潭 ) 張 國 強 ( 泉 州 吳 淑 珍 )
332 32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館 閣 名 稱 地 址 負 責 人 ( 館 先 生 ) 現 況 烈 嶼 群 聲 南 金 門 縣 烈 嶼 鄉 西 路 60 號 樂 社 電 話 : 聯 絡 人 : 澎 湖 縣 集 慶 澎 湖 縣 馬 公 市 新 村 路 18 號 堂 南 樂 協 會 蔡 明 紅 (06) ( 住 宅 ) (06) ( 社 址 ) 傳 真 :(06) 澎 湖 西 瀛 南 澎 湖 文 化 局 南 管 研 習 班 樂 社 澎 湖 縣 文 化 局 澎 湖 縣 馬 公 市 中 華 路 230 號 電 話 : 轉 4 傳 真 : [email protected] 蘇 菁 萍 電 話 : 洪 清 發 總 幹 事 / 洪 治 慶 ( 吳 淑 珍, 手 機 : 泉 州 ) 地 址 :89442 金 門 縣 烈 嶼 鄉 青 岐 114 號 理 事 長 : 洪 天 映 電 話 : 負 責 人 : 蔡 明 紅 蘇 菁 萍
333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徵 稿 啟 事 329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徵 稿 啟 事 經 本 系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本 系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經 本 系 9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一 本 刊 為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發 行 之 學 術 刊 物 二 本 刊 以 發 表 中 國 語 文 與 中 國 思 想 及 其 相 關 領 域 之 研 究 為 主 三 來 稿 以 不 超 過 兩 萬 字 為 原 則, 請 參 照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撰 稿 格 式 四 本 刊 稿 件 須 通 過 兩 位 外 審 之 匿 名 評 審 方 能 刊 登 若 屬 於 外 稿, 亦 可 交 由 一 位 校 外 專 家 與 一 位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審 查 五 來 稿 一 經 刊 登, 致 送 本 刊 2 本 及 抽 印 本 50 份, 不 支 付 稿 費 六 本 刊 不 接 受 任 何 已 刊 登 之 論 文, 來 稿 請 勿 再 投 寄 其 他 刊 物 七 本 刊 僅 接 受 國 內 外 大 學 專 兼 任 教 師 的 投 稿 八 本 刊 為 半 年 刊, 於 每 年 3 月 及 9 月 出 刊 九 寄 件 方 式 : 檢 附 論 文 2 份 及 個 人 資 料 表 著 作 權 授 權 書 ( 均 含 電 子 檔 ) 寄 到 臺 北 縣 三 峽 鎮 大 學 路 151 號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編 審 委 員 會 收 ; 聯 絡 方 式 : , [email protected] 十 投 稿 著 作 所 有 列 名 作 者 皆 同 意 其 投 稿 之 文 章 經 本 刊 刊 登 後, 即 授 權 本 刊 單 位 以 非 專 屬 授 權 之 方 式 再 授 權 華 藝 數 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收 錄 於 中 文 電 子 期 刊 服 務 (CEPS) 或 其 他 資 料 庫 中, 並 得 為 重 製 公 開 傳 輸 授 權 用 戶 下 載 列 印 等 行 為 為 符 合 資 料 庫 之 需 求, 並 得 進 行 格 式 之 變 更
334 33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撰 稿 格 式 經 本 系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本 系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一 來 稿 請 依 下 列 順 序 撰 寫 : 中 英 文 論 文 標 題 作 者 的 中 英 文 姓 名 完 成 論 文 時 所 屬 之 機 關 單 位 中 英 文 名 稱 地 址 暨 職 稱 250 字 以 內 之 中 英 文 摘 要 中 英 文 關 鍵 詞 正 文 引 用 書 目 中 文 字 體 以 12 號 新 細 明 體, 英 文 使 用 12 號 Times New Roman,1.5 倍 行 距 二 各 章 節 使 用 符 號, 依 一 ( 一 ) 1 (1) 等 順 序 標 示 三 請 用 新 式 標 點 : 專 書 期 刊 之 標 題 一 律 採 雙 尖 號, 論 文 之 標 題 一 律 採 單 尖 號, 書 名 與 篇 名 連 用 時 可 省 略 篇 名 符 號, 如 莊 子. 天 下 篇 ; 引 文 請 用 表 示 ; 除 破 折 號 刪 節 號 各 佔 兩 格 外, 其 餘 標 點 符 號 各 佔 一 格 四 正 文 每 段 第 一 行 空 兩 格, 獨 立 引 文 每 行 縮 三 格, 不 另 加 引 號 五 正 文 中 註 釋 符 號 請 用 阿 拉 伯 數 字 標 示, 號 碼 全 文 連 續, 如 註 解 置 於 每 頁 下 方, 以 細 黑 線 與 正 文 分 開 六 引 用 專 書 或 論 文, 請 用 下 列 格 式 : ( 一 ) 引 用 專 書 : 作 者, 書 名 ( 出 版 地 出 版 者 ) 頁 碼 ( 二 ) 引 用 期 刊 論 文 : 作 者, 篇 名, 刊 物 名 稱 卷 期 ( 西 元 年 份 ), 頁 碼 ( 三 ) 引 用 論 文 集 論 文 : 作 者, 篇 名, 論 文 集 編 者, 論 文 集 名 稱 ( 出 版 地 : 出 版 者, 西 元 年 份 ), 頁 碼 ( 四 ) 用 原 版 或 影 印 版 古 籍, 請 註 明 版 本 與 卷 頁 ( 五 ) 引 文 年 代 及 頁 數 請 一 律 使 用 阿 拉 伯 數 字 七 英 文 稿 件 之 格 式 規 定 : 根 據 最 新 版 本 之 MLA Style Manual 或 MLA Handbook for Writing Research Papers 論 文 格 式 規 定 八 正 文 後 如 有 附 加 參 考 書 目, 請 先 列 中 ( 日 ) 文, 再 列 英 文 中 文 書 目 依 作 者 姓 氏 筆 劃 按 序 排 列, 英 文 書 目 依 作 者 姓 氏 字 母 順 序 排 列, 同 一 作 者 有 兩 本 ( 篇 ) 以 上 著 作 時, 則 依 著 作 出 版 先 後 排 列
335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審 稿 辦 法 331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審 稿 辦 法 經 本 系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本 系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經 本 系 95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確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之 學 術 水 準, 公 平 嚴 謹 處 理 審 稿 事 宜,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投 稿 本 學 報 之 文 稿, 將 送 請 國 內 外 相 關 領 域 之 學 者 專 家 二 人, 匿 名 審 查 通 過 後, 始 得 刊 載 若 屬 於 外 稿, 亦 可 交 由 一 位 校 外 專 家 與 一 位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審 查 第 三 條 負 責 審 稿 之 國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之 產 生, 則 視 論 文 所 屬 領 域, 由 編 輯 委 員 經 過 開 會 討 論 而 決 定 之 第 四 條 文 稿 刊 登 標 準 如 下 : 1. 刊 登 2. 修 改 後 刊 登 3. 修 改 後 再 審 4. 退 稿 評 審 一 之 審 查 結 果 處 理 方 式 評 審 二 之 審 查 結 果 刊 登 修 改 後 刊 登 修 改 後 再 審 退 稿 刊 登 刊 登 刊 登 修 改 後 刊 登 第 三 位 評 審 修 改 後 刊 登 刊 登 刊 登 修 改 後 刊 登 第 三 位 評 審 修 改 後 再 審 修 改 後 刊 登 修 改 後 刊 登 不 同 意 刊 登 不 同 意 刊 登 退 稿 第 三 位 評 審 第 三 位 評 審 不 同 意 刊 登 不 同 意 刊 登 第 五 條 審 查 通 過 之 論 文, 如 超 過 該 期 學 報 篇 幅 時, 得 移 至 次 期 優 先 刊 載 第 六 條 本 辦 法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 修 正 時 亦 同
336 33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編 輯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經 本 系 9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本 系 95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提 昇 學 術 研 究, 鼓 勵 成 果 發 表, 特 組 織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編 輯 審 查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第 二 條 本 會 負 責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徵 稿 審 稿 出 版 經 費 及 發 行 等 有 關 事 宜 第 三 條 本 會 置 總 編 輯 一 人, 由 編 輯 委 員 互 選 擔 任 編 輯 委 員 九 人, 由 本 系 學 術 委 員 五 名 委 員 擔 任 之 外, 另 依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出 版 品 獎 勵 標 準 之 規 定, 再 聘 請 四 名 校 外 編 輯 委 員, 任 期 二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第 四 條 本 會 另 置 執 行 編 輯 一 人, 由 本 系 助 教 擔 任 之, 任 期 與 編 輯 委 員 同 ; 並 得 置 執 行 助 理, 由 執 行 編 輯 自 本 系 工 讀 生 或 學 生 中 選 任, 必 要 時 得 敦 聘 顧 問 若 干 人 第 五 條 本 會 由 總 編 輯 召 集 會 議, 總 編 輯 不 克 出 席 時, 由 編 輯 委 員 推 選 一 人 主 持 之 第 六 條 總 編 輯 及 編 輯 委 員 負 責 安 排 審 稿 作 業 及 刊 登 順 序 等 事 項 ; 執 行 編 輯 負 責 論 文 送 審 之 連 繫 及 編 排 事 宜, 執 行 編 輯 並 負 責 集 刊 之 印 製 及 發 行 經 費 預 算 之 申 請 報 銷 及 其 他 編 輯 有 關 之 庶 務 工 作, 帶 領 執 行 助 理 投 入 相 關 工 作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 修 正 時 亦 同
337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主 題 索 引 333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主 題 索 引 主 題 作 者 篇 名 期 數 : 頁 數 文 學 徐 志 平 遺 民 詩 人 杜 濬 功 能 論 小 說 觀 探 究 1: 121~150 文 學 徐 國 能 翁 方 綱 杜 詩 學 探 微 1: 179~204 文 學 文 學 朱 孟 庭 呂 蓓 蓓 姚 際 恆 詩 經 通 論 的 文 學 闡 釋 趁 韻 論 2: 79~119 與 章 法 論 女 性 影 像 的 深 沈 對 話 : 無 言 的 母 親? 女 性 的 2: 121~153 一 生? 文 學 林 淑 慧 資 料 庫 於 台 灣 文 學 史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應 用 2: 209~244 文 學 文 學 文 學 林 淑 媛 張 惠 珍 鄭 敏 華 從 敘 事 分 析 論 佛 光 人 間 衛 視 觀 音 經 典 劇 場 3: 1~27 的 意 義 紀 實 與 虛 構 的 互 涉 : 殖 民 地 臺 灣 作 家 吳 濁 3: 29~65 流 鍾 理 和 的 中 國 之 旅 與 原 鄉 書 寫 袁 中 郎 小 品 的 性 靈 天 地 以 趣 為 中 心 3: 67~99 的 考 察 文 學 劉 渼 創 意 說 故 事 後 敘 事 模 式 的 教 學 應 用 研 究 4: 1~34 文 學 鍾 怡 雯 旅 行 中 的 書 寫 : 一 個 次 文 類 的 成 立 4: 35~52 文 學 王 萬 象 余 寶 琳 的 中 西 詩 學 意 象 論 4: 53~102 文 學 趙 福 勇 清 代 論 詞 絕 句 論 賀 鑄 橫 塘 路 詞 探 析 4: 193~224 文 學 文 學 文 學 蘇 淑 芬 陳 大 為 楊 晉 龍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5: 233~272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5: 273~294 之 建 構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5: 1~46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思 想 成 中 英 論 易 之 五 義 與 易 的 本 體 世 界 1: 1~32 思 想 吳 汝 鈞 純 粹 力 動 與 絕 對 無 : 我 與 京 都 哲 學 的 分 途 1: 33~96
338 33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主 題 作 者 篇 名 期 數 : 頁 數 思 想 思 想 思 想 謝 大 寧 鄭 燦 山 黃 連 忠 譬 喻 與 詮 釋 從 法 華 經 的 譬 喻 看 牟 宗 三 1: 97~120 先 生 的 天 台 詮 釋 唐 道 士 成 玄 英 的 重 玄 思 想 與 道 佛 融 通 1: 151~178 以 其 老 子 疏 為 討 論 核 心 從 哲 學 範 疇 詮 釋 中 國 哲 學 的 方 法 論 思 維 及 1: 205~232 其 系 統 架 構 的 局 限 思 想 李 宗 定 老 子 想 爾 注 詮 釋 老 子 方 法 析 論 1: 233~258 思 想 吳 靜 宜 天 臺 宗 與 茶 禪 的 關 係 1: 259~289 思 想 吳 汝 鈞 佛 教 的 當 代 判 釋 2: 1~26 思 想 劉 又 銘 合 中 有 分 荀 子 董 仲 舒 天 人 關 係 論 新 詮 2: 27~50 思 想 許 宗 興 荀 子 心 析 論 2: 51~78 思 想 袁 光 儀 道 德 或 反 道 德? 李 贄 及 其 童 心 說 的 2: 155~185 再 詮 釋 思 想 王 基 倫 歐 陽 脩 對 春 秋 的 理 解 與 應 用 2: 245~272 思 想 思 想 思 想 林 安 梧 歐 陽 康 郭 齊 勇 鄧 曉 芒 湯 智 君 袁 光 儀 座 談 : 話 語 思 考 與 方 法 : 中 國 哲 學 西 方 2: 273~326 哲 學 與 馬 克 思 主 義 哲 學 的 對 話 前 期 墨 家 論 證 法 則 之 形 式 蘊 義 與 影 響 3:101~127 以 三 表 法 為 主 的 觀 察 為 下 下 人 說 法 的 儒 學 李 贄 對 陽 明 心 3:129~163 學 的 繼 承 擴 展 及 其 疑 難 思 想 許 宗 興 老 子 本 性 論 研 究 4: 103~134 思 想 周 德 良 荀 子 心 偽 論 之 詮 釋 與 重 建 4: 135~164 思 想 李 宗 定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與 魏 晉 玄 學 神 仙 是 否 可 學 致 與 聖 人 是 否 可 學 致 的 受 命 4: 165~192 觀 思 想 鄧 秀 梅 論 張 載 的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5: 109~140 思 想 蕭 敏 如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5: 193~232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339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主 題 索 引 335 主 題 作 者 篇 名 期 數 : 頁 數 思 想 杜 保 瑞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5: 71~108 思 想 林 安 梧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以 王 弼 老 子 注 暨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為 5: 47~70 對 比 暨 進 一 步 的 展 開 思 想 蔡 月 娥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5: 141~192 小 學 陳 茂 仁 古 典 詩 歌 入 聲 字 之 吟 法 2: 187~207 學 術 報 導 賴 賢 宗 京 都 學 派 哲 學 與 東 西 哲 學 : 藤 田 正 勝 與 賴 賢 3:165~177 宗 對 談 錄 學 術 報 導 賴 賢 宗 成 中 英 教 授 研 究 講 學 近 況 3:179~182 學 術 報 導 學 術 報 導 Jason 李 彥 儀 林 志 宏 Jason Clower 訪 談 林 安 梧 論 當 代 漢 學 之 研 究 3:183~201 曲 阜 歷 史 文 化 名 城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歐 盟 4: 225~250 亞 洲 城 鄉 曲 阜 計 畫 學 術 報 導 林 珀 姬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5: 295~328
340 33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作 者 索 引 作 者 篇 名 期 數 : 頁 數 主 題 Jason 李 彥 儀 Jason Clower 訪 談 林 安 梧 論 當 代 漢 學 之 研 3: 183~201 學 術 報 導 究 王 基 倫 歐 陽 脩 對 春 秋 的 理 解 與 應 用 2: 245~272 思 想 王 萬 象 余 寶 琳 的 中 西 詩 學 意 象 論 4: 53~102 文 學 成 中 英 論 易 之 五 義 與 易 的 本 體 世 界 1: 1~32 思 想 朱 孟 庭 姚 際 恆 詩 經 通 論 的 文 學 闡 釋 趁 韻 論 2: 79~119 文 學 與 章 法 論 李 宗 定 老 子 想 爾 注 詮 釋 老 子 方 法 析 論 1: 233~258 思 想 李 宗 定 呂 蓓 蓓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與 魏 晉 玄 學 神 仙 是 否 可 學 致 與 聖 人 是 否 可 學 致 的 受 命 4: 165~192 思 想 觀 女 性 影 像 的 深 沈 對 話 : 無 言 的 母 親? 女 性 的 2: 121~153 文 學 一 生? 吳 汝 鈞 純 粹 力 動 與 絕 對 無 : 我 與 京 都 哲 學 的 分 途 1: 33~96 思 想 吳 汝 鈞 佛 教 的 當 代 判 釋 2: 1~26 思 想 吳 靜 宜 天 臺 宗 與 茶 禪 的 關 係 1: 259~289 思 想 杜 保 瑞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5: 71~108 思 想 林 淑 慧 資 料 庫 於 台 灣 文 學 史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應 用 2: 209~244 文 學 林 安 梧 歐 陽 康 郭 齊 勇 鄧 曉 芒 林 安 梧 林 淑 媛 座 談 : 話 語 思 考 與 方 法 : 中 國 哲 學 西 方 2: 273~326 思 想 哲 學 與 馬 克 思 主 義 哲 學 的 對 話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以 王 弼 老 子 注 暨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為 5: 47~70 思 想 對 比 暨 進 一 步 的 展 開 從 敘 事 分 析 論 佛 光 人 間 衛 視 觀 音 經 典 劇 場 3:1~27 文 學 的 意 義
341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作 者 索 引 337 作 者 篇 名 期 數 : 頁 數 主 題 林 志 宏 曲 阜 歷 史 文 化 名 城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歐 盟 4: 225~250 亞 洲 城 鄉 曲 阜 計 畫 學 術 報 導 林 珀 姬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5: 295~328 學 術 報 導 周 德 良 荀 子 心 偽 論 之 詮 釋 與 重 建 4: 135~164 思 想 袁 光 儀 道 德 或 反 道 德? 李 贄 及 其 童 心 說 的 2: 155~185 再 詮 釋 思 想 袁 光 儀 為 下 下 人 說 法 的 儒 學 李 贄 對 陽 明 心 3: 129~163 學 的 繼 承 擴 展 及 其 疑 難 思 想 徐 志 平 遺 民 詩 人 杜 濬 功 能 論 小 說 觀 探 究 1: 121~150 文 學 徐 國 能 翁 方 綱 杜 詩 學 探 微 1: 179~204 文 學 許 宗 興 荀 子 心 析 論 2: 51~78 思 想 許 宗 興 老 子 本 性 論 研 究 4: 103~134 思 想 陳 大 為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5: 273~294 之 建 構 文 學 陳 茂 仁 古 典 詩 歌 入 聲 字 之 吟 法 2: 187~207 小 學 張 惠 珍 紀 實 與 虛 構 的 互 涉 : 殖 民 地 臺 灣 作 家 吳 濁 3: 29~65 流 鍾 理 和 的 中 國 之 旅 與 原 鄉 書 寫 文 學 湯 智 君 前 期 墨 家 論 證 法 則 之 形 式 蘊 義 與 影 響 3: 101~127 以 三 表 法 為 主 的 觀 察 思 想 黃 連 忠 從 哲 學 範 疇 詮 釋 中 國 哲 學 的 方 法 論 思 維 及 1: 205~232 其 系 統 架 構 的 局 限 思 想 楊 晉 龍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5: 1~46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文 學 蔡 月 娥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5: 141~192 思 想 趙 福 勇 清 代 論 詞 絕 句 論 賀 鑄 橫 塘 路 詞 探 析 4: 193~224 文 學 鄭 燦 山 唐 道 士 成 玄 英 的 重 玄 思 想 與 道 佛 融 通 1: 151~178 以 其 老 子 疏 為 討 論 核 心 思 想 鄭 敏 華 袁 中 郎 小 品 的 性 靈 天 地 以 趣 為 中 心 3: 67~99 的 考 察 文 學 劉 又 銘 合 中 有 分 荀 子 董 仲 舒 天 人 關 係 論 新 詮 2: 27~50 思 想
342 33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作 者 篇 名 期 數 : 頁 數 主 題 劉 渼 創 意 說 故 事 後 敘 事 模 式 的 教 學 應 用 研 究 4: 1~34 文 學 鄧 秀 梅 論 張 載 的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5: 109~140 思 想 賴 賢 宗 京 都 學 派 哲 學 與 東 西 哲 學 : 藤 田 正 勝 與 賴 賢 3: 165~177 學 術 報 導 宗 對 談 錄 賴 賢 宗 成 中 英 教 授 研 究 講 學 近 況 3: 179~182 學 術 報 導 謝 大 寧 譬 喻 與 詮 釋 從 法 華 經 的 譬 喻 看 牟 宗 三 1: 97~120 思 想 先 生 的 天 台 詮 釋 鍾 怡 雯 旅 行 中 的 書 寫 : 一 個 次 文 類 的 成 立 4: 35~52 文 學 蕭 敏 如 蘇 淑 芬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5: 193~232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思 想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5: 233~272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文 學
343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目 錄 索 引 339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目 錄 索 引 一 創 刊 號 ( ) 論 易 之 五 義 與 易 的 本 體 世 界 成 中 英 1~32 純 粹 力 動 與 絕 對 無 : 我 與 京 都 哲 學 的 分 途 吳 汝 鈞 33~96 譬 喻 與 詮 釋 從 法 華 經 的 譬 喻 看 牟 宗 三 先 生 的 天 台 詮 釋 謝 大 寧 97~120 遺 民 詩 人 杜 濬 功 能 論 小 說 觀 探 究 徐 志 平 121~150 唐 道 士 成 玄 英 的 重 玄 思 想 與 道 佛 融 通 以 其 老 子 疏 為 討 論 核 心 鄭 燦 山 151~178 翁 方 綱 杜 詩 學 探 微 徐 國 能 179~204 從 哲 學 範 疇 詮 釋 中 國 哲 學 的 方 法 論 思 維 及 其 系 統 架 構 的 局 限 黃 連 忠 205~232 老 子 想 爾 注 詮 釋 老 子 方 法 析 論 李 宗 定 233~258 天 臺 宗 與 茶 禪 的 關 係 吳 靜 宜 259~289 二 第 二 期 ( ) 特 稿 : 佛 教 的 當 代 判 釋 吳 汝 鈞 1~26 一 般 論 文 : 合 中 有 分 荀 子 董 仲 舒 天 人 關 係 論 新 詮 劉 又 銘 27~50 荀 子 心 析 論 許 宗 興 51~78 姚 際 恆 詩 經 通 論 的 文 學 闡 釋 趁 韻 論 與 章 法 論 朱 孟 庭 79~119 女 性 影 像 的 深 沈 對 話 : 無 言 的 母 親? 女 性 的 一 生? 呂 蓓 蓓 121~153
344 340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道 德 或 反 道 德? 李 贄 及 其 童 心 說 的 再 詮 釋 袁 光 儀 155~185 古 典 詩 歌 入 聲 字 之 吟 法 陳 茂 仁 187~207 資 料 庫 於 台 灣 文 學 史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應 用 林 淑 慧 209~244 歐 陽 脩 對 春 秋 的 理 解 與 應 用 王 基 倫 245~272 座 談 : 話 語 思 考 與 方 法 : 中 國 哲 學 西 方 哲 學 與 馬 克 思 主 義 哲 學 的 對 話 林 安 梧 歐 陽 康 郭 齊 勇 鄧 曉 芒 273~326 三 第 三 期 ( ) 一 般 論 文 : 從 敘 事 分 析 論 佛 光 人 間 衛 視 觀 音 經 典 劇 場 的 意 義. 林 淑 媛 1~28 紀 實 與 虛 構 的 互 涉 : 殖 民 地 臺 灣 作 家 吳 濁 流 鍾 理 和 的 中 國 之 旅 與 原 鄉 書 寫 張 惠 珍 29~66 袁 中 郎 小 品 的 性 靈 天 地 以 趣 為 中 心 的 考 察 鄭 敏 華 67~100 前 期 墨 家 論 證 法 則 之 形 式 蘊 義 與 影 響 以 三 表 法 為 主 的 觀 察 湯 智 君 101~128 為 下 下 人 說 法 的 儒 學 李 贄 對 陽 明 心 學 的 繼 承 擴 展 及 其 疑 難 袁 光 儀 129~164 學 術 報 導 : 京 都 學 派 哲 學 與 東 西 哲 學 : 藤 田 正 勝 與 賴 賢 宗 對 談 錄 賴 賢 宗 成 中 英 教 授 研 究 講 學 近 況 賴 賢 宗 Jason Clower 訪 談 林 安 梧 論 當 代 漢 學 之 研 究 Jason Clower 李 彥 儀
345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目 錄 索 引 341 四 第 四 期 ( ) 編 者 的 話 賴 賢 宗 一 般 論 文 : 創 意 說 故 事 後 敘 事 模 式 的 教 學 應 用 研 究 劉 渼 1~34 旅 行 中 的 書 寫 : 一 個 次 文 類 的 成 立 鍾 怡 雯 35~52 余 寶 琳 的 中 西 詩 學 意 象 論 王 萬 象 53~102 老 子 本 性 論 研 究 許 宗 興 103~134 荀 子 心 偽 論 之 詮 釋 與 重 建 周 德 良 135~164 葛 洪 抱 朴 子 內 篇 與 魏 晉 玄 學 神 仙 是 否 可 學 致 與 聖 人 是 否 可 學 致 的 受 命 觀 李 宗 定 165~192 清 代 論 詞 絕 句 論 賀 鑄 橫 塘 路 詞 探 析 趙 福 勇 193~224 學 術 報 導 : 曲 阜 歷 史 文 化 名 城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歐 盟 亞 洲 城 鄉 曲 阜 計 畫 林 志 宏 225~250 五 第 五 期 ( ) 編 者 的 話 賴 賢 宗 一 般 論 文 : 明 代 學 者 秦 風. 蒹 葭 詮 釋 析 論 明 代 詩 經 學 史 研 究 的 進 一 步 探 討 楊 晉 龍 1~46 關 於 老 子 哲 學 詮 釋 典 範 的 一 些 省 察 以 王 弼 老 子 注 暨 牟 宗 三 才 性 與 玄 理 為 對 比 暨 進 一 步 的 展 開 林 安 梧 47~70 對 胡 五 峰 哲 學 的 當 代 詮 釋 之 反 省 杜 保 瑞 71~108
346 342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論 張 載 的 參 兩 通 一 原 則 鄧 秀 梅 109~140 論 周 易 習 險 解 難 之 道 蔡 月 娥 141~192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蕭 敏 如 193~232 是 誰 家 本 師 絕 藝 湖 海 樓 詞 中 的 江 湖 藝 人 研 究 蘇 淑 芬 233~272 消 逝 中 的 婆 羅 洲 砂 華 散 文 場 所 精 神 之 建 構 陳 大 為 273~294 學 術 報 導 : 古 樸 清 韻 臺 灣 的 南 管 音 樂 林 珀 姬 295~328
347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中 文 索 引 343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中 文 索 引 周 易 141, 143, 144, 145, 146, 148, 152, 154, 155, 158, 164, 165, 176, 180, 181,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才 性 47, 50, 51, 53, 69 太 虛 109,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2, 125, 126, 127, 138 以 心 著 性 71, 72, 73, 74, 76, 78, 97, 99,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叫 字 295, 299 民 族 意 識 193, 195, 202, 206, 207, 213, 218, 219, 222, 227 玄 理 47, 50, 51, 53, 69 夷 夏 觀 193, 195, 196, 198, 204, 206, 207, 208, 209, 214, 219, 224, 230 江 湖 藝 人 233, 236, 244, 246, 247, 263, 265, 270 牟 宗 三 71, 73, 74, 76, 77, 78, 88, 96, 97, 98, 99, 101, 102, 104, 105, 106, 107, 108 行 腔 轉 韻 295 坎 卦 141, 143, 144, 145, 146,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7, 158, 159, 160,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1, 182, 185, 186, 187, 189, 190 坎 為 水 141, 145, 147, 148, 150, 154, 157, 159, 167, 169, 171, 172, 175, 176, 177, 179, 187 坎 為 險 141, 145, 147, 166, 168 形 而 上 學 47, 50, 51, 58, 66, 67 典 範 47 性 本 論 71, 72, 73, 74, 78, 79, 80, 81, 82, 84, 85, 87, 88, 89, 92, 93, 94, 95, 107 明 代 1, 3, 4, 5, 6, 7, 8, 23, 25, 27, 29, 30, 31, 35, 36, 37, 38, 44 南 音 295, 296, 298, 308,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48 344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南 管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5,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7, 328 春 秋 學 193 砂 華 散 文 273, 276, 277, 284, 286, 292 胡 五 峰 71, 97, 100, 104, 105, 107 胡 宏 71, 72, 73, 74, 76, 78, 79, 80, 81, 82,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100, 101, 105, 106, 107, 108 原 住 民 273, 276, 277, 278, 280, 281, 283, 284,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氣 109,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30, 131, 132, 138 神 109, 111, 112, 114, 115,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32, 133, 134, 135, 137, 138 馬 華 文 學 273, 275, 276, 291, 293 參 兩 通 一 109, 112, 120, 122, 125, 126, 128, 132, 133, 138 婆 羅 洲 圖 象 273, 292 清 代 193, 202 陳 維 崧 233,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1, 252, 253, 254, 255,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70, 271 場 所 精 神 273, 277, 279, 280, 282, 285, 286, 288, 289, 292, 293 詞 史 233, 236, 237, 244, 246, 247, 270, 272 詩 經 學 1, 3, 4, 5, 6, 7, 8, 26, 27, 28, 29, 30, 31, 35, 36, 37, 38, 39, 44, 45 道 109,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道 47,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境 界 型 態 47, 50, 51, 59, 66, 67 實 有 型 態 47, 51, 58, 59, 66, 67 蒹 葭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349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中 文 索 引 , 26, 27, 30, 31, 34, 35, 36, 37, 38, 45 德 47, 50, 51, 52, 53, 55, 58, 59, 60, 62, 63, 64, 66, 67, 69 憂 患 意 識 141, 143, 152, 158, 176, 181, 186, 187, 190 遺 民 193, 195, 196, 202, 206, 207, 208,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21, 223, 224, 225, 226, 227, 229, 230 館 閣 295, 298, 303, 307, 308, 309, 310, 313, 317, 319,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闡 釋 47, 58
350 346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英 文 索 引 Jianxia 2 aboriginal / boong 274 being-form 49 Chen Wei-Sung 234, 235 Chi 110 Dao 48, 49 De 48, 49 Early Qing dynasty 194 elucidate 49 Ethnicism 194 Guan go 296 Hi Hong 72 hieng kiun tng un 296 Image of Borneo 274 itinerant entertainer 234, 235 Kan Diagram 142 kio ji 296 Loyalist 194 Malaysian Chinese Literature 274 metaphysics 48, 49 Mo Zong San 72 mysterious reasoning 49 Nan- Yin 296 Nan-Guan 296 Nationalism 194 paradigm 49
351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英 文 索 引 347 partaking two harmoniously and leading to one 110 road 110 Sarawak Chinese Prose 274 shen 110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194 tai-xu 110 talent 49 The Book of Changes 142 the consciousness of adversity 142 the history of the lyric 235 the meaning of danger in Kan Diagram 142 the symbol of water in Kan Diagram 142 vision-form 48, 49 Xin evident Xing 72 Xing origin theory 72
352 348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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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5 期 2008 年 9 月 頁 193~232 193 清 初 遺 民 春 秋 學 中 的 民 族 意 識 以 王 夫 之 顧 炎 武 為 主 的 考 察 蕭 敏 如 摘 要 清 初 滿 洲 入 關 後, 使 中 原 地 區 形 成 漢 文 化 與 異 文 化 頻 繁 交 涉 的 情 境, 成 為 鼓 動 夷 夏 民 族 意 識 的 土 壤 遺 民 以 種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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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3 219 256 (1858-1927) (1846-1894) 1 2 3 1 1988 70 2 1998 51 3 5 1991 12 37-219-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4 1998 5 1998 6 1988 7 1994 8 1995 725-732 9 1987 170 10 52 11 1994 121 12 2000 51 13
50 03 3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Vol. 50No. Mar. 03 0087 I 07. A 000-599 03 0-007- 00 986 0-0-8 73 3 4 00 3 4 6 0 3 00 867 906 0 74 03 46 56 3 3 4085 886 98 75 885 76
靜 宜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整 本 愚 菴 小 集 在 四 庫 全 書 兩 閣 本 中 的 文 獻 存 佚, 不 僅 反 映 四 庫 全 書 的 版 本 差 異, 也 朗 現 潛 藏 在 清 代 官 方 修 書 歷 程 裡, 對 某 些 牽 動 政 治 敏 感 神 經 的 作 者 或 著 作
靜 宜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2014 年 06 月 頁 91-122 靜 宜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朱 鶴 齡 書 元 裕 之 集 後 及 其 愚 菴 小 集 在 四 庫 全 書 文 淵 閣 及 文 津 閣 本 文 獻 的 存 佚 問 題 與 其 意 義 邱 怡 瑄 * 摘 要 清 代 經 學 大 家 朱 鶴 齡 (1606-1683) 於 明 清 鼎 革 後 專 意 著 述, 終 生
2 黃 俊 傑 一 引 言 二 東 亞 儒 家 經 典 詮 釋 與 權 力 的 支 配 三 東 亞 儒 家 經 典 的 政 治 性 解 讀 四 結 論 一 引 言 東 亞 儒 家 經 典 詮 釋 傳 統 的 重 大 特 徵 之 一, 在 於 經 典 解 釋 與 政 治 權 力 之 間, 具 有 極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40 期 BIBLID I0 I 2-8514(2007)40p. I -18 2007 年 12 月, 頁 1~18 2007.9.11 收 稿, 2007.1 1.1 9 通 過 刊 登 論 東 亞 儒 家 經 典 詮 釋 與 政 治 權 力 之 關 係 以 論 語 孟 子 為 例 黃 俊 傑 提 要 本 文 討 論 東 亞 儒 家 經 典 詮 釋 與 中 日 韓 各
2006中國文學研究範本檔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第 三 十 九 期 2015 年 01 月 頁 223~258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由 心 到 腦 從 腦 的 語 義 脈 絡 論 晚 清 民 初 的 文 化 轉 型 * 徐 瑞 鴻 提 要 傳 統 的 中 醫 理 論 以 心 為 神 明 之 主, 掌 管 思 維 記 憶 與 情 感, 此 一 觀 點 在 近 現 代 受 到 西 方 解 剖 學 的 巨
二 六 年 十 二 月 第 三 十 八 期 專 題 論 文 宋 朝 士 大 夫 的 仁 義 觀 為 紀 念 文 天 祥 誕 辰 七 百 七 十 週 年 而 作 王 德 毅 1 明 代 燒 荒 考 兼 論 其 生 態 影 響 邱 仲 麟 25 試 論 黃 宗 羲 政 治 思 想 的 歷 史 意 義 中 西 公 私 觀 演 變 的 一 個 比 較 王 遠 義 65 職 分 與 制 度 錢 賓 四 與 中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69B74FC5EF2020A8E2A9A4B0EABB79B1D0ACECAED1A56AA8E5B8D6BA71BFEFBFFDA4A7ACE3A8732E646F63>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人 文 藝 術 學 院 語 文 與 創 作 學 系 語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 暑 期 班 ) 碩 士 論 文 Master Program of Language Instruction ( Summer Program) Department of Language and Creative Writi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1-34
BIBLID 0254-4466(2000)18:2 pp. 1-34 18 2 89 12 * 1 2 1 2 1 38 1981.6 854 2 11 1982.6 15-34 1992.4 232-250 3 3 3 1965.6 20 5 60 983-984 4 4 5 6 7 4 1980 20 1388 15005 5 1994.11 10 23 6 1980 11 387 8276
ABSTRACT Wu Garden, which was erected by Wu Family during the reign of Emperor Dao Guang ( 道 光 ) of the Qing dynasty ( 清 朝 )in downtown area of nowada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建 築 與 城 鄉 研 究 學 報 第 十 六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研 究 論 文 第 17 頁 37 頁 Journal of Building and Planning,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December 15, Dec. 2010, Research, pp.17-37 吳 園 : 邊 陲 內 地 富 庶 氣 勢
2012 2 157 No. 2 2012 Jinan Journal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Sum No. 157 100871 I127. 41 A 1000-5072 2012 02-0002 - 10 4 1 1 2 1540 1503 2 2011-06 - 27 1969 1 1985 19 2 3 1997 1998 3 2 34 2 3 1540
~ ~ ~
33 4 2014 467 478 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Natural Sciences Vol. 33 No. 4 2014 030006 20 20 N092 O6-092 A 1000-1224 2014 04-0467-12 200 13 Roger Bacon 1214 ~ 1292 14 Berthold Schwarz 20 Luther Carrington
46 戲劇學刊 A Study of Shangdang Buddhist Temple Theatre Lu-wei Wang* Abstract Drama performance in Buddhist temples and at specialized performance venues
45 * ** 45-86 TAIPEI THEATRE JOURNAL 24 (2016) : 45-86 School of Theatre, 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 2015.11.20 2016.6.22 * 14BZS079 13BZS017 1980 15CZW044 ** 46 戲劇學刊 A Study of Shangdang Buddhist
西漢晚期以來,儒家思想對社會已有了深入的影響,當時不論士庶,普遍對孝悌之行抱有由衷的敬意。在此背景下,原本存在於大家庭的治家之法,在士人階層發生了深刻而微妙的變化。士人立身以禮、躬行實踐的結果,推動著家庭內的倫理關係趨向於嚴謹規矩。
34 BIBLID1012-8514(2004)34p.381-402 2004 12 381~402 2004.3.29 2004.4.30 382 383 1 1 1944 2 384 2 3 political solipsism 4 Sinocentrism 5 Sinocentric world order 6 2 1977 441~480 442 443 3 286 1964 42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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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2 94 1 27 1 1 1893 1964 2 3 NSC93 2411 H 024 003 1 80 2 76 878 3 80 12 21 59 2 4 437 495 5 6 7 343 413 8 4 72 12 3649 5 5568 6 7 147 167 334 416 8 6 91998 2 280 3 9 10 11 1990 1847 2073 2778 438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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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年 07 55-86 老 論 老 了 老 老 老 若 李 句 六 老 了 錄 老 行 類 老 見 老 連 不 老 錄 老 55 Discussion on Interpretation of Laoism by Zen Chiu, Min-chieh ABSTRACT Mutual linkage between Buddhism and Laoism has opened the way to
第2期定稿.FIT)
云梦学刊 第 37 卷 第 2 期 Vol.37袁 No.2 Journal of Yunmeng 2016 年 3 月 Mar. 2016 言意之辨 要要 要魏晋玄学的语言论 韩扬文 渊云南大学 人文学院袁 云南 昆明 650091冤 摘 要院野言意之辨冶为魏晋玄学崤函之固袁后世讲论此期文学袁多探及该题遥 在野言意之辨冶中袁欧阳建尧张韩主要论及野言冶 与野意冶的关系袁而荀粲尧王弼的界说则包含了对于野言冶野象冶野意冶三者的讨论遥
第16卷 第2期 邯郸学院学报 2006年6月
第 21 卷 第 3 期 邯 郸 学 院 学 报 2011 年 9 月 Vol.21 No.3 Journal of Handan College Sept. 2011 学 术 名 家 研 究 史 学 大 家 安 作 璋 先 生 访 谈 录 康 香 阁 ( 邯 郸 学 院 学 报 编 辑 部, 河 北 邯 郸 056005) 摘 要 : 安 作 璋 先 生 是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最 早 从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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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0), 1-27 * * 98 9 29 98 11 26 98 11 27 ** 2 (2, 2010) 1 2 (Chad Hansen) 3 4 1 (2003) 2 3 (the anti-language period) (conventional knowledge) (Hansen, 1983: 65-72; 1992: 196-230) 4 (1991: 178-179)
續耳談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十 三 期 2016 年 6 月 頁 69-110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中 文 系 踵 事 增 華 與 雜 湊 稗 販 續 耳 譚 之 編 纂 及 其 性 質 考 論 * 賴 信 宏 摘 要 續 耳 譚 今 存 內 閣 文 庫 早 稻 田 大 學 二 藏 本, 由 於 保 留 於 域 外, 歷 來 論 者 不 多 現 存 二 本 版 式 雖 同, 卻 存 在 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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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海 中 文 學 報 第 26 期 頁 63-87 東 海 大 學 中 文 系 2013 年 12 月 曹 學 佺 湘 西 紀 行 的 探 究 許 建 崑 提 要 天 啟 二 年 (1622) 曹 學 佺 授 命 為 廣 西 布 政 使 司 右 參 議, 次 年 四 月 十 二 日 出 發, 自 福 建 福 州 啟 程, 取 道 江 西 廣 東, 再 到 廣 西 桂 林 七 月 四 日 抵 達 公
民國初年小學國語課本的實用主義傾向──以黎錦暉編寫版本為主要分析對象
教 科 書 研 究 第 六 卷 第 三 期 (2013 年 12 月 ),59-94 民 國 初 年 小 學 國 語 課 本 的 實 用 主 義 傾 向 以 黎 錦 暉 編 寫 版 本 為 主 要 分 析 對 象 郭 澤 寬 1 陳 祥 丹 2 實 用 主 義 曾 在 上 世 紀 初 前 後, 深 刻 影 響 中 國 發 展 自 本 土, 承 續 洋 務 運 動 素 樸 的 致 用 思 維, 與 來
218 台灣文學研究學報 第五期 一般論文 結構的當時 作為一個企圖和日語本位主義文化擴張進行抵抗 扭轉不均衡文化流向的批判性知識社群 以民間文學整理作為鏈 接的契機 以學院資源取得合法關鍵 不計採取民族文學遺產 化 知識化的柔軟姿態 開拓創作與言論空間 林荊南等人的努 力具有不可漠視的文化價值與啟
台灣文學研究學報第五期 2007年10月 頁217-258 國立台灣文學館 文化遺產與知識鬥爭[ ] 戰爭期漢文現代文學雜誌 南國文藝 的創刊 柳書琴 清華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摘要 1937年7月台灣報刊廢止漢文欄 漢文文學雜誌紛紛停刊 然而 就在1941年12月1日 大東亞戰爭爆發前一週 台北市日 新町意外發行了一份帶有重建純文學理想的漢文雜誌 南國 文藝 何以一份漢文純文學雜誌得以在太平洋戰爭前夕
續論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第 19 卷 第 1 期 (95 年 3 月 )23~50 王 士 禎 的 山 水 詩 ( 下 ): 神 韻 與 山 水 23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王 士 禎 的 山 水 詩 ( 下 ): 神 韻 與 山 水 * 黃 雅 歆 摘 要 引 領 康 熙 詩 壇 的 王 士 禎, 匯 聚 有 清 以 來 詩 人 對 詩 歌 創 作 的 主 張, 加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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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 光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12 期 簡 朝 亮 讀 書 堂 答 問. 孝 經 略 探 以 書 中 學 生 問 題 為 例 趙 詠 寬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學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摘 要 孝 經 是 十 三 經 中 字 數 最 少 的 經 典, 然 實 踐 性 高, 受 歷 來 帝 王 重 視 但 在 清 末 民 初, 傳 統 思 維 受 到 挑 戰, 被 視 為 維 護
44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人 對 災 異 說 牽 附 荒 誕, 甚 不 苟 同 ; 亦 不 當 漠 視 此 一 獨 特 之 現 象 否 則 對 於 西 漢 經 學 發 展 之 論 述, 就 恐 有 誤 解, 甚 至 失 實 作 者 基 於 以 往 對 春 秋 公 羊 災 異 說 洪 範 五 行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十 二 期 2016 年 3 月 頁 43 ~ 94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西 漢 經 學 的 另 類 戰 場 : 從 宣 元 成 三 朝 災 異 說 之 發 展 為 例 黃 啟 書 * 提 要 歷 來 學 者 根 據 有 限 文 獻, 對 於 漢 代 經 學 發 展 之 描 述, 堪 謂 完 備 然 在 兩 漢 經 說 文 獻 多 半 亡 佚 的 情
32 2 2013 227 238 Studies in the History of Natural Sciences Vol. 32 No. 2 2013 100191 4972 N092 TS-092 A 1000-1224 2013 02-0227-12 1 1 10 9 1 2012-09-03 2013-06-25 1962 2008 228 32 10 1298 1324 1324 1325
186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十 三 期 民 國 一 一 年 六 月 壹 前 言 貳 從 廢 廳 反 對 州 廳 設 置 到 置 郡 運 動 參 地 方 意 識 的 形 成 與 發 展 肆 結 論 : 政 治 史 的 另 一 個 面 相 壹 前 言 長 期 以 來, 限 於 史 料 的 限 制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13 期, 頁 185-206 民 國 101 年 6 月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臺 灣 分 館 1920 年 臺 灣 廢 廳 反 對 運 動 與 地 方 意 識 *1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政 治 史 的 再 論 析 **2 蔡 蕙 頻 摘 要 長 期 以 來, 限 於 史 料 的 限 制 與 戰 後 特 殊 的 時 空 背 景, 日 治 時 期 政 治 史 研 究
~ ~ ~
36 4 2015 385 ~ 397 The Chinese Journal for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ol. 36 No. 4 2015 1951 ~ 1956 100049 100190 1951 ~ 1966 1951 ~ 1956 N092 P62-092 A 1673-1441 2015 04-0385-13 1951 ~ 1966
59-81
BIBLID 0254-4466(2001)19:2 pp. 59-81 19 2 90 12 * 59 60 19 2 1498-1583 6 1572 12 27 1525-1582 1572-1620 1368-1398 1426-1435 1450-1456 1610-1695 15 1538-1588 1535-1608 61 1 1503-1583 1516-1591 1472-1528
304 吳淑鈿 4 的文化理想其境界比夏氏於唐詩中最推重的孟郊詩更高 第二部份討論夏注梅詩 所表現的詩歌審美觀念夏氏肯定梅堯臣在詩學上能學唐而有所樹立開拓宋詩新 境他一方面推崇梅詩能開多種境界的平淡一方面強調梅詩開宋詩面目的能鍊和 求生新綜融唐宋開發無窮境界也是夏氏的詩學理想第三部份討論夏注梅詩 的
夏注 梅堯臣詩 的詩學意義 吳淑鈿 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 近代學者夏敬觀 1875 1953 於 1940 年出版了六本唐宋金詩選注其一為 梅堯臣 1 詩 梅堯臣的詩歌在宋代備受推崇但元明後肯定其成就者卻不多清代至後期 2 始由同光派重新提倡 夏敬觀是同光派中最大力推舉梅詩的學人對梅詩作了深入 3 研究選注之外尚對全部詩作做了校注 於現代梅詩研究有重要意義具有探討 價值本論文以夏注梅詩的詩學意義作為研究範圍考察夏氏選注的詩學思想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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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第 6 期 2009 年 3 月 頁 37~84 37 夢 寒 霜 月 冷 師 門 : 義 公 禪 師 之 修 悟 教 化 與 繼 席 伏 獅 蘇 美 文 摘 要 本 文 是 有 關 女 性 禪 師 傳 承 的 歷 程, 以 及 承 繼 者 修 悟 教 化 的 論 述 在 被 記 載 的 禪 師 傳 承 系 譜 中, 女 性 禪 師 出 現 的 數 量 少, 而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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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第 39-64 頁 2003 年 11 月 逢 甲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 馬 行 誼 摘 要 這 篇 論 文 旨 在 討 論 元 儒 郝 經 的 學 術 核 心 - 有 用 之 學 郝 經 是 元 初 一 位 重 要 的 思 想 家 政 治 家, 歷 代 學 者 對 其 學 術 內 涵 的 論 述, 各 執
Microsoft Word - 05 許雪姬3校稿0123.doc
臺 灣 史 研 究 第 21 卷 第 4 期, 頁 187-217 民 國 103 年 12 月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保 密 局 臺 灣 站 二 二 八 史 料 的 解 讀 與 研 究 許 雪 姬 摘 要 2008 年 4 月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購 得 某 情 治 人 員 遺 留 的 相 關 檔 案, 其 中 有 二 二 八 事 件 期 間 保 密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肉 蒲 團 研 究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肉 蒲 團 研 究 The Research of Rou Pu Tuan 研 究 生 : 林 欣 穎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i ii Abstract The most important task in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is to encourage and help employees to develop their potential so that they can fully contribute to the organization s goals. The main
mode of puzzle-solving
91 12 145 174 * * 146 1 1 mode of puzzle-solving 91 12 147 83-105 148 2 3 2 3 151 91 12 149 150 4 4 101-104 91 12 151 identity 5 6 7 5 6 7 100 140 152 8 9 10 8 31-32 9 27-29 10 sense of political efficacy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论 文 题 目 : 北 岛 诗 歌 创 作 的 双 重 困 境 专 业 名 称 : 中 国 现 当 代 文 学 研 究 方 向 : 中 国 新 诗 研 究 论 文 作 者 : 奚 荣 荣 指 导 老 师 : 姜 玉 琴 2014 年 12 月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论 文 题 目 : 北 岛 诗 歌 创 作 的 双 重 困 境 专 业 名 称 : 中 国 现 当 代 文 学 研 究 方 向 : 中 国 新 诗 研 究 论 文 作 者 : 奚 荣 荣 指 导 老 师 : 姜 玉 琴 2014 年 12 月 致 谢 文 学 是 我 们 人 类 宝 贵 的 精 神 财 富 两 年 半 的 硕 士 学 习 让 我 进 一 步 接 近 文 学,
03施琅「棄留臺灣議」探索.doc
38 93 43 59 43 44 1 2 1621 1645 1646 3 1647 1649 4 1 1996 12 121 2 1988 1 54---79 3 1990 2 39 4 1987 8 16 19 1649 27---28 45 1651 5 1656 1662 1664 1667 1668 6 1681 1683 7 13 1958 2 1651 2002 11 67 1961
襍 0-6 - -162-
00 6 章 太 炎 早 年 的 春 秋 左 傳 學 與 清 代 公 羊 學 的 關 係 以 春 秋 左 傳 讀 為 討 論 中 心 一 引 言 (6-6) () (06-0) 000 0-161- 襍 0-6 - -162- 6 6 00-6 - (6-) -0 0-6 - 00-00 - 6- -163- 二 公 羊 學 三 科 九 旨 簡 述 疎 10 11 10 6 b 11 00-164-
营养学于一身的著作 也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药膳专书 书中许多内容对今天人们的饮食 营养 食疗食补 养生避忌等有着指导性意义和现实价值 本书问世之后进献元朝文宗皇帝 文宗批示 命中院使臣拜住刻梓而广传之 兹举也 意欲推一人之安而使天下之人举安 推 ①忽思慧又作和斯辉 一人之寿而使天下之人皆寿 恩泽之厚
元代宫廷饮食文化探秘 文章编号 1001-5558 2011 01-0202-06 双 金 摘要 成书于 1330 年的 饮膳正要 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集饮食文化与营养学于 一身的著作 是元朝蒙古族医学家 营养学家忽思慧于担任元仁宗宫廷饮膳太医期间 在积 累丰富的烹饪技术 营养卫生及饮食保健等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撰写而成的 该书在我国蒙古 族 汉族医药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 饮膳正要 元代 宫廷 饮食文化
158 漢 學 研 究 第 28 卷 第 1 期 1540 2 3 4 2 1983 7 1068 3 1284 1983 183 617 4 5 43
BIBLID 0254-4466(2010)28:1 pp. 157-189 漢 學 研 究 第 28 卷 第 1 期 ( 民 國 99 年 3 月 ) ** * 1526-1590 忬 1507-1560 1 2009 2 11 2009 5 26 2010 1 27 * ** NSC93-2411-H-031-016 NSC94-2411-H-031-014 1 2002 157 158 漢 學
西漢晚期以來,儒家思想對社會已有了深入的影響,當時不論士庶,普遍對孝悌之行抱有由衷的敬意。在此背景下,原本存在於大家庭的治家之法,在士人階層發生了深刻而微妙的變化。士人立身以禮、躬行實踐的結果,推動著家庭內的倫理關係趨向於嚴謹規矩。
2005 11 171~188 顚 Chŏng Yagyong Chŏng Tasan 1472-1528 172-23B.C. 1 768-824 2 1019-1086 1032-1085 1033-1107 竝 3 1130-1200 4 5 1 574-648 127-200 1976 5 983 2 1975 7-11 3 1973 1 4 1986 14-15 5 173 1150-1223
BIBLID 0254-4466(2003)21:1 pp. 279-306 21 1 92 6 * 279 280 21 1 1 1130-1200 Ernst Cassirer, 1874-1945 Sprache und 1 1990 1 1 281 Mythos symbols organs 2 holy priority 3 2 1998 9-10 3 Karl Wilhelm von Humboldt,
180 漢 學 研 究 第 31 卷 第 4 期 一 前 言 河 豚 於 史 載 甚 早, 東 漢 王 充 ( 西 元 27-97 年 ) 在 論 衡 裡, 已 將 河 豚 視 為 毒 魚 1 南 北 朝 時 期, 開 始 有 人 把 河 豚 剁 成 魚 醬 供 給 日 常 食 用, 漸 成 老 饕
BIBLID 0254-4466(2013)31:4 pp. 179-208 漢 學 研 究 第 31 卷 第 4 期 ( 民 國 102 年 12 月 ) 直 那 一 死 ** 明 代 的 河 豚 文 化 謝 忠 志 * 摘 要 明 人 的 食 魨 習 尚, 實 際 上 源 自 北 宋 時 期 的 蘇 軾 梅 堯 臣, 稱 其 味 美 值 死 明 人 不 單 是 品 嚐 河 豚, 亦 著 手 統
03邱敏捷_方以智《藥地炮莊》之「以禪解莊」(刪註).doc
37 39 1 94 37 54 1 2 3 4 -- NSC92 2411 H 024 003 1 2 1988 27 3 17 257 4 2001 3 1 1652 38 5 1611 1693 6 7 1618 1683 8 9 1724 1805 10 11 12 13 14 5 6 1401 2002 143 7 8 1313 72 101 9 15 54 10 68 12 2901 11
4 47 / / / / / / / / / / / / / / 30 T. S
5 4 05 7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Vol. 5 No. 4 Jul. 05 0087 0 30 I 06. 6 A 000-599 05 04-0046-3 0 30 30 30 05-03-0 0&ZD098 4 47 / / / / / / / / / / / / / / 30 T. S. 9
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of Providence University Vol. 6, Dec 2014 pp Chinese Literature Department, Providence University The analyses
靜 宜 中 文 學 報 第 六 期 2014 年 12 月 頁 151-176 靜 宜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蘇 軾 與 李 方 叔 書 內 容 析 探 兼 論 蘇 李 軼 事 及 情 誼 許 雅 貴 * 摘 要 蘇 軾 與 李 方 叔 書, 是 寫 給 門 生 李 廌 的 一 篇 書 信 文, 信 中 主 要 提 出 了 四 點 : 一 推 辭 薦 引 之 因 二 君 子 相 交 之 道 三
<3236372D333036B3AFBF432DB1E4ACFCA8712E706466>
2007 3 267 306 (1810-1882) 1 2 3 1 1990 4 219 15b 2 1996 3 3 1998 1-16 2000 162 1988 25 2 1996 10 8 1995 1-267- 4 5 (1854) (1855) 6 (1856) 7 (1858) (1860) 8 (1871) 9 (1876) 10 4 1993 317 1975 669 5 4 29b
Microsoft Word - 991201--蕭慧媛--327-348.doc
蕭 慧 媛 南 亞 技 術 學 院 觀 光 與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系 摘 要 傳 統 中 國 戲 曲 演 出 大 都 與 里 社 酬 神 有 關, 酬 神 演 戲 可 說 從 來 已 久 戲 曲 戲 班 和 戲 園 最 早 開 始 於 北 宋 末 年 的 戲 文 和 南 戲 而 讓 戲 曲 演 出 成 為 假 酬 神 真 自 娛, 且 盛 況 空 前 則 非 明 代 莫 屬 明 中 晚 期 後,
不同教學方法增進學生科學本質學習成效之比較與分析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社 會 類 第 三 十 八 期 2012 年 3 月 頁 205-234 北 宋 茶 俗 掠 影 以 蘇 軾 茶 詞 為 主 的 探 討 陳 金 英 摘 要 宋 代, 是 一 個 茶 風 熾 盛 的 朝 代, 而 代 表 宋 代 的 文 學 體 裁 宋 詞, 正 是 蘊 含 大 量 飲 茶 風 俗 的 重 要 文 獻 然 而 歷 來 研 究 宋 詞 或 研
208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3 年 第 19 卷 第 6 期 节 目 录 上 卷 一 所 载 篇 名, 乃 总 目 录 中 篇 名 之 误, 正 文 卷 一 收 录 篇 名 为 月 支 使 者 玄 觉 杜 凝 妻 灌 国 婴 女 独 狐 及 吕 卿 均 五 篇
第 19 卷 第 6 期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19 No.6 2013 年 12 月 J. CENT. SOUTH UNIV. (SOCIAL SCIENCE) Dec. 2013 篇 目 考 辨 三 则 以 韩 藏 详 节 为 校 勘 依 据 盛 莉 ( 江 汉 大 学 人 文 学 院, 湖 北 武 汉,430056) 摘 要 : 详 节 为 朝 鲜 时 期
梁漱溟對陽明學的創新思考向度與時代回應
梁 漱 溟 對 陽 明 學 的 思 考 向 度 與 時 代 回 應 - 以 析 辨 大 學 暨 發 皇 心 學 為 雙 軸 王 汝 華 台 南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摘 要 以 當 代 新 孔 學 行 動 的 儒 者 等 封 譽 躋 身 民 初 學 術 之 林 的 梁 漱 溟, 其 回 歸 儒 學 的 主 要 思 想 進 路 即 是 陸 王 心 學, 本 文 緊 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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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3 217 251 1 5 5 2 1 602 1 (1 5 2 5-1 6 0 4 2 3 9 1-2411 - H - 001-038 - A C 1 1 997 11 28 1 988 2 1976 458 3 1973 53 572-217- 4 5 3 2 38 4 1 969 4-13 1 995 2 72-310 1 995 1 03-116 2 6 2 002 1 2 1988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 芬 蘭 幼 兒 呈 現 中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之 比 例 高 於 臺 灣 幼 兒 (5) 幼 兒 在 投 入 度 方 面 亦 達 顯 著 差 異 (χ²=185.35, p <.001), 芬 蘭 與 臺 灣 幼 兒 多 半 表 現 出 中 度 投 入 與 高 度
臺 灣 與 芬 蘭 幼 兒 園 室 內 自 由 遊 戲 內 涵 之 探 討 林 昭 溶 毛 萬 儀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幼 兒 保 育 系 副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吳 敏 而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摘 要 自 由 遊 戲 被 視 為 是 幼 兒 的
106 曾 夢 涵 / 南 台 學 報 第 37 卷 第 4 期 2012 年 12 月 105-120 壹 前 言 蘇 軾 因 烏 臺 詩 案, 而 貶 謫 黃 州, 身 為 罪 人, 苦 悶 之 情, 不 言 而 喻, 初 到 黃 州, 人 生 地 不 熟, 幸 有 知 州 徐 大 受, 對 蘇
曾夢涵 南台學報 第 37 卷第 4 期 2012 年 12 月 105-120 105 蘇軾與徐大受交遊詩詞文評析 曾夢涵 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 [email protected] 摘要 蘇軾以詩 詞 文紀錄與徐大受情誼 本篇文將蘇軾與徐大受交遊之況做一整理 並找出歷代文人 對於相關詩詞文的評析 以明白歷代文人重視蘇軾作品的哪些藝術性 本文分為三個部分論述 第一個 部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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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1 2014 1 Vol. 38No. 1 January 2014 51 Population Research 2010 2010 2010 65 100028 Changing Lineal Families with Three Generations An Analysis of the 2010 Census Data Wang Yuesheng Abstract In contemporary
Microsoft Word - 29期-B人文藝術類-前後.doc
ϲ ฯ र ቑ ጯ 高雄師大學報 2010, 29, 71-97 日治時期臺灣 燈謎 對 詩經 的運用 王淑蕙 1 摘 要 本文旨在探討臺灣傳統文人於日治時期運用 詩經 的狀況 藉由 燈謎 謎底 運用 詩經 為例 以挖掘 探究日治時期臺灣傳統文人如何看待 運用經學的記憶 研究發現自 1914 年 10 月 臺灣日日新報 以 陳風 澤陂 或 鄭風 野有蔓草 的 有美一人 為謎底開始 直到 1936 年
Microsoft Word - 05張政偉121-144
靜 宜 中 文 學 報 第 一 期 2012 年 6 月 頁 121 144 靜 宜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以 經 為 法 : 廖 燕 文 學 觀 的 另 一 個 面 向 * 張 政 偉 摘 要 學 界 對 清 初 文 人 廖 燕 的 文 學 創 作 與 理 論 的 研 究 逐 漸 展 開, 並 且 獲 致 一 定 的 成 果 然 而 目 前 似 乎 將 廖 燕 的 文 學 觀 點 歸 類 為
何繼文 232 詩代表因此分析黃詩的肌理特色也會從詩史的宏觀角度出發考察評價黃庭 堅對 詩法 演進所起的作用他主要從三方面探討黃庭堅詩的價值 一 薈萃宋詩 之長為宋詩之祖 二 以古人為師以質厚為本 三 運用 逆筆 本文即從 以上三方面展開討論闡述翁方綱評論黃庭堅詩的觀點剖析其背後的詩學理論依 據探討
翁方綱對黃庭堅詩的評價 何繼文 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及語言學系 引論 蘇軾 1036 1101 黃庭堅 1045 1105 一直是宋詩特徵的典範其毀譽反映著宋詩 地位的升降自宋迄明不少崇唐抑宋的詩學家往往強烈批評蘇黃以表示整 體的宋詩不能繼承唐音例如胡應麟說 大曆而後學者溺於時趨罔知反正 宋元諸子亦有志復古而不能者其說有二 一則氣運未開 一則鑒戒未備 1 蘇黃矯晚唐而為杜得其變而不得其正故生澀崚嶒而乖大雅
李建德 興大人文學報第五十三期 一 前言 中國與埃及 希臘 印度並稱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也同樣具備古神信仰1並由 於民族取向之不同後三者或追求靈性生命的亙古常存或開展邏輯思辨的 愛智 學 Philosophy 舊譯 或產生因果種姓的輪迴觀一時繽紛並呈但時至今日卻 已風華不再與此相對中國受到儒家人文主義兩
興大人文學報 第五十三期頁 167-192 二 一四年九月 從萬物有靈到聖王崇拜 臺灣三官信仰流變之探析 李建德* 摘 要 三官信仰源於漢末古天師道歷經各朝的發展正一 靈寶 上清 樓觀 全 真等道教宗派及明代以來的新興民間秘密教派皆參與其發展使三官信仰產生極大 的變革進而影響當代臺灣社會對三官神的認知筆者透過文獻研究法先考證三 官神由漢末至宋 元的流變提出 正一發其端而靈寶成其大 的觀點 其次對 明
從實驗教材到官方課程──小學社會科板橋模式教材與改編本教科書的發展
教科書研究 第九卷 第一期 2016 年 4 月 37-70 從實驗教材到官方課程 小學社會科 板橋模式教材與改編本教科書的發展 周淑卿 1 章五奇 2 1979~1988 年間 板橋教師研習會發展社會科實驗教材 其後成為全國 通行的國立編譯館教科書 這段歷程是臺灣課程史上由 課程編製 轉向 課程發展 的重要里程碑 在此典範轉移中 實驗教材如何轉 型為官方課程 國立編譯館與教師研習會成員如何歷經磋商
2001 4,,,,, 1983,,, :,,,,,,,,,, :, 70 80, 1984,,,,,,,,,, 80,, ( ),,,,,,,,,,,,,,,,,,,, 4
:,,,,, : 1978,,,, ( ),,,,, 20,,,,,,,,,,,,,, 3 2001 4,,,,, 1983,,, :,,,,,,,,,, :, 70 80, 1984,,,,,,,,,, 80,, ( ),,,,,,,,,,,,,,,,,,,, 4 ,,,,, ( ),,,,,,,,,,,,,,,,,,,,,,,,,,,,,, :,,,,,,,,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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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與 哲 第 二 十 期 2012 年 06 月 頁 205~238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論 蘇 軾 黃 州 紅 梅 詩 詞 的 書 寫 策 略 劉 昭 明. 彭 文 良 [ 摘 要 ] 蘇 軾 詠 梅 詩 詞 質 精 量 多, 廣 泛 流 播, 影 響 深 遠, 推 動 提 升 宋 代 詠 梅 詩 詞 的 發 展 與 地 位 蘇 軾 謫 居 黃 州, 作 紅 梅 三 首
BIBLID 0254-4466(2002)20:1 pp. 277-307 20 1 91 6 1904 1920 20 1922 15 Phlip de Vargas Some Aspects of the Chinese Renaissance 1891-1962 1887-1936 Chinese * 277 278 20 1 Renaissance 1873-1929 1 2 3 1902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5B171AB73B6CBA8ECAB73A6D3A4A3B6CBA158B3AFA46CA9F9BB50B169A445C4D6AABAB750B94AB8D6B9EFA4F1ACE3A873>
中 正 漢 學 研 究 2012 年 第 一 期 ( 總 第 十 九 期 ) 2012 年 6 月 頁 111~134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111 從 哀 傷 到 哀 而 不 傷 : 陳 子 昂 與 張 九 齡 的 感 遇 詩 對 比 研 究 * 丁 涵 摘 要 在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語 境 中, 一 個 主 題 的 奠 立 往 往 需 要 歷 時 彌 久, 而 這 本
5 /04 0 0 4 0 0 70 5 6 50 7 4 5 6 7 985 7 990 9 99 5 99 5 996 004 07 7 949 ~ 00 4 9 50 005 005 980 005 006 5 0 95 7 96 96 948 00 96 0 96 98 97 98 98 4
90 0 0 70 K45 A 007 87 04 05 069 0 4 5 0 0-0 80 0 6 99 994 4 006 986 006 008 008 6 009 4 006 986 006 008 4 007 4 5 99 6 Public History 007 69 5 /04 0 0 4 0 0 70 5 6 50 7 4 5 6 7 985 7 990 9 99 5 99 5 996
180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3 年 第 19 卷 第 1 期 乐 府 诗 集 相 和 歌 辞 相 和 曲 下 陌 上 桑 : 蚕 饥 妾 复 思, 拭 泪 且 提 筐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农 书 齐 民 要 术 中 拭 的 使 用 范 围 很 广, 不 但
第 19 卷 第 1 期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19 No.1 2013 年 2 月 J. CENT. SOUTH UNIV. (SOCIAL SCIENCE) Feb. 2013 拭 揩 抹 擦 搌 的 历 史 演 变 与 方 言 分 布 王 娟 ( 太 原 师 范 学 院 文 学 院, 山 西 太 原,030012;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中 文 系, 上
48 東華漢學 第20期 2014年12月 後 卿 由三軍將佐取代 此後 中大夫 極可能回歸原本職司 由 於重要性已然不再 故而此後便不見 中大夫 記載於 左傳 及 國 語 關鍵詞 左傳 中大夫 里克 丕鄭 卿
東華漢學 第 20 期 47-98 頁 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華文文學系 2014 年 12 月 春秋晉國 中大夫 考 黃聖松** 摘要 本文討論 左傳 國語 所載 中大夫 之含義及職司內容 認為 中大夫 不可與 上大夫 下大夫 排比 視為 大夫 等 第 左傳 所載 大夫 一詞前常冠以其他名詞 如 中軍大夫 上軍大夫 下軍大夫 七輿大夫 公族大夫 及 僕大 夫 筆者認為 冠諸 大夫 前名詞即是該大夫職司範圍
Emperor Qianlong s integration of Tibetan Buddhism into the way he rule the country achieved an impressive result. Thus this dissertation also attempt
Journal of Chin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Vol.38-2008.6 Study of Emperor Qianlong as Manjusri Bodhisattva Lo Chung Chang Assistant Professor of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Chin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bstract
2013-04-A4
第 47 卷第 4 期 2013 年 4 月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Wuhan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Vol.47 No.4 第 47 卷 Apr. 2013 中国武术技术传承要树立 拳种意识 周建新 南京晓庄学院 体育系 江苏 南京 210038 摘 要 运用文献资料法 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 对中国武术拳种所具有的文化内涵进行探究
昔与小王先生言:“王舒公介甫何至于无后”小王先生曰:“介甫天下之野狐也,又安得有后?”归白鲁公,鲁公曰:“有是哉
() 1 61 146 167 374 36 14 2 2 1 1 9 1 3 2 3 1 7 1 1 3 1 1 3 28 4 104 35 5 22 3 3 2 1 2 1 11 5 10 2 3 1 1 2 2 1 1 2 1 2 1 1 3 1 3 2 1 3 3 2 1 5 1 600 166 77 50 6 5 8 2 22 5 1 1 2 6 1 3 1 3 5 1 1 3 1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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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卷 第 4 期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13 No4 2007 年 8 月 J. CENT. SOUTH UNIV. (SOCIAL SCIENCE) Aug 2007 幽 人 空 山, 过 雨 采 蘋 唐 代 诗 歌 蘋 意 象 探 微 张 俊 峰 ( 南 京 师 范 大 学 文 学 院, 江 苏 南 京,210097) 摘 要 : 蘋 意 象 源 自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 華 大 學 ( 文 學 所 ) 碩 士 論 文 論 文 題 目 ( 陳 千 武 小 說 活 著 回 來 及 其 相 關 事 例 研 究 ) 論 文 題 目 (Chen Chien Wu Return Alive And Some Research About It) 研 究 生 : 朱 妍 淩 指 導 教 授 : 林 葉 連 中 華 民 國 一 0 一 年 6 月 8 日 陳 千 武 小 說
秘密社会与庚子勤王运动—南海西樵巨盗区新的个案
Chinese Social History Review ---------------------------------------------------------------------------- 510275 1 1 2 1899 9 9 3 3 16 10 4 5 6 7 8 9 10 1898 11 12 2 13 1898 1901 14 1899 4 15 16 17 18
标题
第 13 卷 摇 第 2 期 2014 年 6 月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Journal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 Social Sciences) Vol. 13 摇 No. 2 Jun. 摇 2014 芍 药 作 为 中 国 爱 情 花 冶 之 史 考 于 晓 南 1,2, 苑 庆 磊 1 1, 郝 丽 红 (1. 北
32 戲劇學刊 A Study of Beijing Opera s Jing Actors and Their Vocal Accents in the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Using Two Operas, Muhuguan and Yuguoyuan, as Exa
李元皓 二十世紀初期京劇淨行演員及其唱腔研究 以 牧虎關 御果園 為例 二十世紀初期京劇淨行演員及其唱腔研 究 以 牧虎關 御果園 為例* 李元皓** 中文摘要 形成於十九世紀的京劇 在二十世紀初時 發展的勢頭風潮臻於極盛 新興 的唱片錄音科技也於十九世紀末抵達中國 留下了一批珍貴的老唱片 以不同於 書面文字的方式 記錄著京劇有聲的過往 老唱片所能記錄的雖然只有聲音 然 而聲音 亦即 唱腔 正是戲曲藝術的核心之一
姚道生 130 2 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 學者一般都從文體論的角度解讀 論文敘 就能夠對某個文體的名義流變 筆 認為只要根據這四個原則研讀 論文敘筆 名家名篇及創作方法有一個大致的認識並且可以著手寫作該文體可以說今 天的文學史或文論史主要是以文體論來把握 論文敘筆 的 文心 上篇 論文敘筆 的
文心雕龍 諸子 探賾 姚道生 香港浸會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 引言 文心雕龍 研究在當代已是一門顯學劉勰 約 465 522 將 文心 全書分為上下 1 篇 論文敘筆囿別區分綱領毛目剖析入微 而今之學者則精研詳究已發表 的專書專論可謂汗牛充棟然而值得討論的問題仍多 諸子 篇就是其中之一 諸子 是全書的第十七篇次於 史傳 之後是上篇 論文敘筆 中 敘筆 的 原始以表末釋名 第二篇劉勰在 序志 中講述 論文敘筆
An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f Liu Zong-Yuan s Story of He-Jian : Also on Liu s Reflections and Writings on Human Desires Fang Jie * Abstract Both Liu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四 十 九 期 2015 年 6 月 頁 129 ~ 178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柳 宗 元 河 間 傳 析 論 兼 論 子 厚 對 人 欲 的 省 思 與 書 寫 方 介 * 提 要 柳 宗 元 與 韓 愈 同 倡 古 文, 同 主 文 以 明 道, 然 而, 傳 世 柳 集 中, 卻 有 河 間 傳 一 文, 以 極 大 膽 之 筆 法 書 寫 女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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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年 01 1 34 林 逸 論 林 量 錄 歷 錄 數 行 行 行 類 理 林 便 老 林 行 來 論 1 Analyzing and Discussing Interpretation of Zhuang Zi s Sayings by Buddhism in Xi-Yi Lin s Verbal Interpretation of Zhuang Zi Min-Chie Chiu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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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創 刊 號 2006 259 天 臺 宗 與 茶 禪 的 關 係 吳 靜 宜 摘 要 本 文 主 要 著 重 天 臺 禪 觀 與 茶 禪 掌 故 的 考 察, 企 圖 證 明 茶 禪 一 味 在 中 國 天 臺 宗 與 茶 禪 發 展 中, 已 然 成 形 天 臺 禪 法 重 視 由 定 生 慧, 品 茗 助 於 修 止 觀 調 五 事, 使 三 昧 易 生 由 於
科 学 发 展 观 指 导 下 的 中 国 特 色 军 事 变 革 威 慑 和 实 战 能 力 1 按 照 机 械 化 军 队 建 设 的 目 标,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需 要 保 持 一 定 的 员 额, 按 照 信 息 化 军 队 建 设 的 目 标,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则 需
2012 年 5 月 当 代 中 国 史 研 究 May,2012 第 19 卷 第 3 期 Contemporary China History Studies Vol. 19 No. 3 科 学 发 展 观 指 导 下 的 中 国 特 色 军 事 变 革 刘 志 青 [ 摘 要 ] 中 共 十 六 大 以 来, 中 国 军 事 变 革 在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指 导 下, 注 重 实 际,
BIBLID 0254-4466(2001)19:1 pp. 249-276 19 1 90 6 ** * ** 88 I 2000 8 249 250 19 1 251 1873-1929 1900 1 1902 1 35 1900 1960 7-12 252 19 1 2 3 2 1900 1902 3 2000 129-197 253 4 5 6 4 1902 1962 103 5 Joseph
9 41-60 2004 12 * * 42 9 1 2 1619-1692 3 1 1996 152 2 1981 95 198 2000 38-47 3 1998 13 499 2 1 241-242 43 4 5 6 7 4 1982 147 5 1986 700 5 25 6 701 75 38 7 1 5 1027 44 9 8 9 10 11 12 13 14 15 8 59 16 1114
( 三 ) 產 業 實 習 組 撰 寫 赴 大 陸 產 業 實 習 構 想 與 規 劃 (1,000 字 ) 具 良 好 學 習 意 願 與 工 作 態 度 部 份 跨 國 企 業 需 具 備 外 語 能 力 五 研 習 課 程 * 參 見 附 件 二 六 獎 助 對 象 研 習 期 間 將 有 陸
2015 第 十 屆 兩 岸 暨 國 際 菁 英 蹲 點 獎 助 研 究 生 夏 令 營 一 活 動 主 旨 提 昇 臺 灣 暨 大 陸 研 究 專 業 水 準 強 化 兩 岸 學 術 交 流 與 產 業 對 話 2015 年 3 月 25 日 修 正 獎 助 兩 岸 與 國 際 菁 英, 赴 臺 灣 與 大 陸 進 行 學 術 研 究, 並 強 化 產 業 實 習 經 驗 與 創 業 能 力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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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三 十 二 期 2011 年 3 月 頁 87-124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中 文 系 從 明 清 縮 編 版 到 現 代 演 出 版 牡 丹 亭 崑 劇 重 構 的 幾 個 關 鍵 蔡 孟 珍 * 摘 要 戲 劇 為 搬 演 而 設 格 高 調 雅 的 文 士 劇 本, 宜 於 案 頭 清 玩, 卻 未 必 適 合 場 上 表 演 玉 茗 四 夢, 曲 壇 向
A Study of Poetry by Huang Tsung-Yi, Writer in Residence at Taiwan during the Daoguang and Xianfeng Reigns Lai Li-Gyan Lecturer, Department of Chinese
2006 6 139 170 1849 139 A Study of Poetry by Huang Tsung-Yi, Writer in Residence at Taiwan during the Daoguang and Xianfeng Reigns Lai Li-Gyan Lecture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Cheng
48 1. (1) 804 7 22 20 17 806 1 3 1060 21346 2 17 19 3 1936 1937 4 1946 (2) A. 1966 1979 2001 40 157 190 191 197 218 B. 1947 2725 19 78 94 95 98 108 C.
J Chin Med 20(1,2): 47-64, 2009 47 1 1,2 1 1 2 97 11 12 98 03 05 6 62248 32 05-2721001 2640 [email protected] 48 1. (1) 804 7 22 20 17 806 1 3 1060 21346 2 17 19 3 1936 1937 4 1946 (2) A. 1966 1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