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4年報06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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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莺双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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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 票 代 號 :4128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本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證 期 局 指 定 之 資 訊 申 報 網 址 : 同 上 本 公 司 年 報 相 關 資 料 查 詢 網 址 : 同 上 投 資 人 專 區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六 月 三 日 刊 印
2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姓 名 : 黃 山 內 職 稱 : 董 事 長 電 話 :(02)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王 瀛 君 職 稱 : 財 務 部 經 理 電 話 :(02)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工 廠 之 地 址 及 電 話 總 公 司 :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園 區 街 3 號 14 樓 之 1 電 話 :(02) 工 廠 : 桃 園 縣 龍 潭 鄉 高 楊 北 路 81 號 電 話 :(03) 三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之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及 網 址 名 稱 : 兆 豐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二 段 95 號 1 樓 電 話 :(02) 網 址 :http//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事 務 所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及 網 址 簽 證 會 計 師 : 邱 盟 捷 張 清 福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北 市 民 生 東 路 三 段 156 號 12 樓 電 話 :(02) 網 址 :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該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資 訊 之 方 式 : 無 六 公 司 網 址 :
3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1 一 104 年 度 營 業 結 果...1 二 105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5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8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9 貳 公 司 簡 介...12 一 設 立 日 期...12 二 公 司 沿 革...1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14 一 組 織 系 統...14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16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22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25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42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43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44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44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45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46 肆 募 資 情 形...47 一 資 本 及 股 份...47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51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51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51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52 六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54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55 伍 營 運 概 況...80 一 業 務 內 容...80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108
4 三 從 業 員 工 最 近 兩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平 均 年 齡 及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五 勞 資 關 係 六 重 要 契 約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含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兩 年 對 照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綜 合 損 益 表 權 益 變 動 表 現 金 流 量 表 及 附 註 或 附 表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二 財 務 績 效 三 現 金 流 量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六 風 險 事 項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五 第 一 上 櫃 公 司 應 包 括 與 我 國 股 東 權 益 保 障 規 定 重 大 差 異 之 說 明 玖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若 發 生 證 交 法 第 36 條 第 3 項 第 2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包 括 符 合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 公 司 重 大 訊 息 之 查 證 暨 公 開 處 理 程 序 第 11 條 第 1 項 重 大 訊 息 說 明 記 者 會 各 款 情 事 )...318
5 一 104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中 天 公 司 係 以 生 技 新 藥 之 研 發 製 造 及 銷 售 為 主, 同 時 兼 營 有 機 通 路 保 健 品 及 投 資 等 業 務 新 藥 研 發 方 面, 中 天 公 司 已 取 得 兩 項 台 灣 衛 生 福 利 部 核 准 之 新 藥 藥 證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 以 下 簡 稱 化 療 漾 ) 於 100 年 12 月 取 得 台 灣 第 一 件 口 服 癌 症 治 療 新 藥 藥 證, 化 療 漾 具 有 促 進 腸 道 益 生 菌 增 生, 免 於 抗 生 素 破 壞 之 功 效, 可 保 護 化 療 病 人 之 免 疫 能 力, 並 於 104 年 4 月 取 得 保 護 腸 道 益 生 菌 免 於 抗 生 素 破 壞 之 中 國 專 利, 是 癌 症 化 學 治 療 病 患 最 佳 輔 助 治 療 新 藥 化 療 漾 目 前 正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未 來 將 透 過 代 理 商 擴 大 海 外 市 場 銷 售 另 新 藥 賀 必 容 於 102 年 12 月 取 得 台 灣 新 藥 藥 證, 為 中 天 公 司 第 二 項 通 過 新 藥 查 驗 登 記 之 自 主 研 發 新 藥 賀 必 容 可 顯 著 改 善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及 缺 鐵 性 貧 血, 並 且 榮 獲 2015 年 國 家 生 技 醫 療 品 質 獎 - 藥 品 類 非 處 方 藥 品 國 內 藥 廠 組 首 獎, 評 審 團 隊 對 於 中 天 新 藥 賀 必 容 之 研 發 技 術 及 臨 床 療 效, 給 予 高 度 肯 定 另 中 天 公 司 研 發 中 新 藥 -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已 於 104 年 12 月 18 日 通 過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FDA) 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審 查 (IND), 准 予 執 行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取 得 中 華 民 國 中 國 日 本 及 澳 門 發 明 專 利, 未 來 將 向 台 灣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TFDA) 申 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審 查 (IND), 取 得 核 准 後 進 入 一 期 臨 床 試 驗 為 因 應 化 療 漾 賀 必 容 兩 項 新 藥 上 市, 中 天 公 司 自 103 年 度 起 即 積 極 擴 展 醫 院 與 藥 局 兩 大 藥 品 市 場 通 路, 建 構 新 藥 行 銷 團 隊, 以 電 視 網 路 平 面 廣 播 戶 外 廣 告 海 報 店 內 落 地 展 架 等 進 行 行 銷 布 局 化 療 漾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 另 鎖 定 中 國 癌 症 化 療 新 藥 市 場, 目 前 正 在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新 藥 賀 必 容 則 持 續 強 化 於 藥 局 通 路 之 銷 售 推 廣 保 健 品 事 業 方 面, 中 天 公 司 持 續 於 現 有 李 時 珍 保 健 品 之 通 路 深 耕, 並 藉 由 積 極 拓 展 優 質 量 販 店 網 路 行 銷 等 通 路, 透 過 虛 擬 與 實 體 通 路 結 合, 增 加 銷 售 之 機 會 與 廣 度 另 於 104 年 度 起 進 駐 有 機 通 路 - 棉 花 田 門 市 販 售, 充 分 整 合 集 團 行 銷 資 源 生 技 投 資 方 面, 子 公 司 -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棉 花 田 公 司 ) 長 期 以 來 秉 持 健 康 快 樂 愛 的 經 營 理 念, 建 立 以 顧 客 為 導 向 的 品 牌 發 展, 投 入 有 機 商 品 市 場 的 開 發 棉 花 田 公 司 所 經 營 之 棉 花 田 有 機 園 地 門 市 持 續 展 店 中, 目 前 已 開 設 近 60 家 直 營 門 市 另 積 極 開 發 並 擴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棉 花 田 有 機 餐 廳 於 103 年 12 月 正 式 開 幕,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棉 花 田 公 司 104 年 度 營 收 及 獲 利 均 穩 定 成 長 中 另 一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泉 盛 ) 擁 有 自 建 之 抗 體 技 術 平 台 與 抗 體 研 發 團 隊, 目 前 已 開 發 出 FB825(Anti-CεmX 抗 過 敏 新 藥 ) 及 FB704A(Anti-IL6 抗 體 新 藥 ) 等 世 界 級 抗 體 新 藥, 其 中 FB825 抗 體 新 藥 已 取 得 多 項 國 外 專 利 及 經 濟 部 業 界 開 發 產 業 技 術 計 畫 與 補 助, 並 於 103 年 9 月 接 獲 美 國 食 品 ~1~ ~1~
6 藥 物 管 理 局 (FDA) 通 知, 核 准 進 行 臨 床 試 驗, 目 前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也 已 進 入 最 終 收 案 階 段, 預 計 105 年 中 可 完 成 相 關 試 驗 及 臨 床 數 據 分 析, 得 知 藥 物 安 全 性 及 可 能 有 效 劑 量, 可 順 利 接 軌 後 續 臨 床 試 驗, 並 持 續 累 積 授 權 談 判 籌 碼 另 以 全 人 類 抗 體 庫 技 術 自 行 創 新 開 發 的 FB704A, 也 已 完 成 單 劑 量 靈 長 類 毒 理 試 驗, 初 步 證 實 藥 物 安 全 性 與 半 衰 期, 皆 通 過 藥 物 發 展 門 檻, 大 幅 降 低 藥 物 安 全 性 的 疑 慮, 現 已 進 入 GMP 生 產 製 程 開 發 階 段, 預 計 明 年 中 向 美 國 FDA 申 請 新 藥 臨 床 許 可, 開 始 執 行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策 略 佈 局 中 國 市 場 的 生 物 相 似 藥 FB317, 已 完 成 中 國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許 可 的 申 請, 等 待 CFDA 的 審 查 結 果 中, 並 積 極 與 合 作 夥 伴 共 同 開 創 中 國 市 場 治 療 愛 滋 病 的 生 物 相 似 藥 FB121, 業 已 完 成 生 產 製 程 開 發 和 主 細 胞 庫 的 製 備, 可 直 接 進 行 生 產 製 程 放 大, 可 望 嘉 惠 更 多 的 愛 滋 病 患 除 上 述 新 藥 研 發 成 果, 泉 盛 在 現 有 生 產 製 程 及 藥 理 分 析 的 基 礎 上, 將 接 續 發 展 抗 體 結 構 重 組 開 發 平 台, 創 造 新 藥 產 品 之 市 場 特 異 性 實 驗 室 認 證 部 分, 泉 盛 新 藥 篩 選 動 物 中 心 及 轉 譯 醫 學 生 化 分 析 中 心, 分 別 取 得 財 團 法 人 全 國 認 證 基 金 會 的 認 證, 認 可 符 合 ISO/IEC 17025:2005 國 際 標 準 規 範 之 測 試 實 驗 室, 顯 示 實 驗 室 管 理 系 統 與 執 行 技 術 已 達 國 際 認 證 水 平, 可 為 本 公 司 及 委 託 開 發 單 位 提 供 確 效 且 可 信 賴 地 新 藥 篩 選 與 功 效 分 析 服 務 ( 一 ) 營 業 計 劃 實 施 成 果 及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中 天 公 司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主 要 來 自 保 健 品 及 有 機 食 品 銷 售,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1,518,853 仟 元, 較 103 年 度 1,399,356 仟 元 增 加 9%, 達 成 修 正 後 預 算 數 1,731,090 仟 元 之 87.74%;104 年 度 淨 損 193,692 仟 元 較 預 算 數 為 佳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金 額 差 異 金 額 104 年 度 (A) 103 年 度 (B) 項 目 (A-B) 營 業 收 入 1,518,853 1,399, ,497 營 業 毛 利 575, ,053 5,192 營 業 費 用 917, ,595 (39,745) 營 業 損 失 (342,605) (387,542) 44,937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83, ,363 (42,849) 稅 前 淨 損 (259,091) (261,179) 2,088 本 期 淨 損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193,692) (140,426) (53,266) ( 二 )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 項 目 財 務 收 支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年 度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 仟 元 ) 48,656 53,515 利 息 支 出 ( 仟 元 ) 7,055 2,065 資 產 報 酬 率 (2.75) (2.21)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3.06) (2.42) 純 益 率 (18.16) (15.37) 每 股 淨 損 (0.46) (0.33) ~2~ ~2~
7 ( 三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 及 103 年 度 合 併 研 發 費 用 及 研 發 人 力 統 計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人 項 目 年 度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研 發 費 用 178, ,608 研 發 人 力 34 人 44 人 2. 研 發 成 果 說 明 :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新 藥 研 發 展 現 卓 越 績 效, 包 括 : A. 中 天 公 司 除 已 取 得 藥 證 並 上 市 銷 售 之 新 藥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外, 大 腸 癌 新 藥 (MB-6) 已 進 入 三 期 臨 床, 另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亦 於 104 年 12 月 通 過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FDA) 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審 查 (IND), 准 予 執 行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已 取 得 中 華 民 國 中 國 日 本 及 澳 門 發 明 專 利, 未 來 將 向 台 灣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TFDA) 申 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審 查 (IND), 取 得 核 准 後 將 進 入 一 期 臨 床 試 驗 B. FB825 (Anti-CεmX) 抗 體 新 藥 FB825 研 發 成 果 彙 整 如 下 :(a) 全 球 專 利 佈 局 : 已 陸 續 取 得 美 國 南 非 澳 大 利 亞 以 色 列 中 國 香 港 澳 門 印 尼 日 本 韓 國 俄 羅 斯 新 加 坡 等 多 國 專 利, 尚 有 包 含 歐 洲 等 國 專 利 持 續 申 請 中, 將 逐 步 完 成 專 利 保 護 傘 的 建 構, 確 認 泉 盛 與 羅 氏 藥 廠 將 分 占 全 球 Anti-CεmX 新 藥 市 場 地 位, 並 透 過 多 國 專 利 佈 局, 完 整 保 護 本 產 品 之 智 財 權 利 (b) 劑 型 開 發 : 已 完 成 靜 脈 注 射 和 皮 下 注 射 兩 種 劑 型 的 開 發, 將 有 助 於 後 續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申 請 與 藥 物 應 用 範 圍 的 擴 展 (c) 科 專 計 畫 執 行 : 已 取 得 並 完 成 兩 期 經 濟 部 科 技 研 究 發 展 專 案 計 畫, 成 功 取 得 經 濟 部 之 科 專 計 畫 補 助 新 台 幣 5,700 萬 餘 元, 執 行 成 效 備 受 經 濟 部 肯 定 (d) 臨 床 試 驗 執 行 : 已 順 利 通 過 美 國 FDA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許 可,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階 段 FB825 抗 體 是 新 一 代 治 療 過 敏 疾 病 的 抗 體 新 藥 相 較 於 Omalizumab 主 要 功 能 為 中 和 血 中 游 離 的 IgE,FB825 具 有 新 穎 藥 理 機 制, 它 能 透 過 誘 導 細 胞 凋 亡 和 抗 體 依 賴 性 細 胞 毒 殺 作 用 等 機 制 抑 殺 表 現 膜 鑲 嵌 型 IgE 的 B 淋 巴 細 胞 (mige-b 細 胞 ), 從 上 游 阻 斷 IgE 的 分 泌, 達 成 過 敏 疾 病 的 治 療 與 預 防 此 外, 與 全 球 唯 一 核 准 用 於 中 重 度 氣 喘 治 療 的 抗 體 藥 物 Omalizumab 相 比 較,FB825 抗 體 新 藥 具 有 以 下 多 項 潛 在 發 展 利 基 與 商 化 優 勢 : a 互 補 性 : 彌 補 高 IgE 表 現 病 患 (>700IU) 使 用 Omalizumab 無 效 的 缺 口 b 獨 特 性 : 藥 理 機 制 明 確, 無 副 作 用 c 加 乘 性 : 和 Omalizumab 併 用, 可 減 低 Omalizumab 的 用 量, 達 成 最 佳 療 效 d 預 防 性 : 可 用 於 季 節 性 過 敏 疾 病 預 防 e 廣 泛 性 : 適 應 症 較 Omalizumab 更 為 寬 廣, 可 適 用 於 更 多 的 過 敏 和 氣 喘 患 者 C. FB704A (Anti-IL6) 全 人 抗 體 新 藥 FB704A 是 泉 盛 公 司 完 全 自 主 開 發 的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運 用 自 建 之 全 人 類 抗 體 庫, 已 完 成 抗 體 篩 選 效 價 提 升 蛋 白 質 及 細 胞 層 級 功 能 性 和 安 全 性 驗 證 ~3~ ~3~
8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建 構 上 下 游 製 程 開 發 等 關 鍵 開 發 工 作 透 過 單 劑 量 靈 長 類 毒 理 試 驗, 初 步 證 實 藥 物 安 全 性 與 半 衰 期, 皆 通 過 藥 物 發 展 門 檻, 大 幅 降 低 藥 物 安 全 性 的 疑 慮, 待 完 成 GMP 生 產 和 多 劑 量 靈 長 類 動 物 藥 毒 理 試 驗 後, 即 可 申 請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階 段, 達 成 新 藥 開 發 階 段 性 任 務 專 利 申 請 部 分, FB704A 全 人 抗 體 新 藥 已 取 得 台 灣 及 美 國 專 利 核 准, 且 由 PCT 衍 伸 新 增 七 國 之 正 式 專 利 審 查, 並 將 透 過 劑 型 開 發 和 適 應 症 擴 展 等 方 式, 強 化 專 利 保 護 範 圍 與 延 長 專 利 保 護 時 限 新 藥 授 權 工 作 部 分, 已 與 多 家 知 名 企 業 完 成 實 質 審 查 程 序, 將 選 擇 最 佳 策 略 合 作 方 案, 創 造 企 業 獲 利 與 藥 物 持 續 發 展 的 雙 贏 局 面 FB704A 經 由 多 項 離 體 活 體 功 能 驗 證 試 驗 結 果 證 實,FB704A 生 物 活 性 優 於 羅 氏 製 藥 已 上 市 銷 售 之 擬 人 化 抗 IL6 受 體 的 Tocilizumab( 目 前 全 世 界 唯 一 已 核 准 之 針 對 IL6 受 體 的 單 抗 新 藥 ), 包 括 多 項 免 疫 調 節 試 驗 證 實 FB704A 能 有 效 抑 制 人 類 多 整 細 胞 分 泌 促 發 炎 激 素 釋 放 的 活 性, 直 接 驗 證 FB704A 具 有 優 於 Tocilizumab 治 療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之 潛 力 在 抑 制 癌 症 的 疾 病 模 式 測 試 中, 證 實 FB704A 不 僅 可 有 效 抑 制 血 管 新 生 及 腫 瘤 轉 移, 並 大 幅 減 緩 癌 症 惡 病 質 所 造 成 的 體 重 減 輕, 同 時 有 效 提 升 腫 瘤 小 鼠 的 存 活 率, 又 FB704A 經 過 一 系 列 細 胞 結 合 分 析 細 胞 激 素 釋 放 溶 血 測 試 等 安 全 性 試 驗, 證 明 安 全 性 極 佳 介 白 素 6(IL6) 是 體 內 非 常 重 要 的 免 疫 調 控 與 細 胞 增 生 促 進 因 子 根 據 科 學 文 獻 報 導, 已 知 IL6 與 多 項 疾 病 發 生 機 轉 有 關, 是 目 前 跨 國 大 藥 廠 全 力 開 發 之 藥 物 標 的 FB704A 目 標 授 權 大 藥 廠 共 同 研 發, 規 劃 明 年 中 提 出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IND) 申 請, 加 速 核 准 應 用 於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治 療 之 抗 IL6 全 人 抗 體 新 藥 D. FB121 (Ib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 FB121 為 治 療 愛 滋 病 毒 (HIV) 感 染 症 的 抗 體 藥 物, 作 用 標 的 為 人 類 T 細 胞 表 面 的 CD4 分 子,CD4 是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必 要 的 膜 蛋 白 之 一 FB121 抗 體 結 合 CD4 後, 阻 斷 愛 滋 病 毒 進 入 T 細 胞 的 細 胞 融 合 作 用, 藉 此 防 止 感 染, 達 成 治 療 目 的 FB121 為 抗 CD4 抗 體 藥 物, 不 會 減 損 T 細 胞 而 傷 害 病 患 脆 弱 的 免 疫 系 統, 具 有 廣 泛 病 毒 抑 制 能 力 泉 盛 公 司 突 破 技 術 門 檻, 應 用 自 行 研 發 之 穩 定 高 產 量 抗 體 生 產 細 胞 株 開 發 技 術, 除 已 完 成 FB121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開 發 研 究 用 細 胞 庫 與 分 析 方 法 建 立 等, 更 透 過 上 下 游 製 程 建 立, 完 整 建 構 本 產 品 之 生 物 相 似 藥 前 期 發 展 工 作, 並 已 完 成 主 細 胞 庫 的 建 置, 可 直 接 進 行 升 產 製 程 放 大 FB121 經 檢 測 分 析 抗 體 純 度 物 化 性 質, 以 及 與 細 胞 表 面 CD4 分 子 結 合 功 能 均 證 明 符 合 標 準 在 最 關 鍵 的 活 性 檢 測 方 面, 泉 盛 公 司 委 託 美 國 專 業 生 技 公 司 執 行 抗 病 毒 活 性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在 針 對 相 同 的 愛 滋 病 毒 株,FB121 與 Ibalizumab 具 有 相 當 的 中 和 效 果 在 針 對 目 前 全 球 最 流 行 的 愛 滋 病 毒 株 組 合,FB121 亦 呈 現 廣 泛 的 病 毒 中 和 能 力, 證 實 隨 著 愛 滋 病 毒 不 斷 演 進,FB121 具 有 優 異 的 病 毒 中 和 能 力 100 年 全 球 約 3,400 萬 人 遭 受 愛 滋 病 毒 感 染,170 萬 人 死 於 感 染, 全 球 HIV 治 療 市 場, 每 年 以 4.6% 的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穩 定 成 長, 預 估 105 年 市 場 值 高 達 141 億 美 元 Ibalizumab 為 全 球 唯 一 完 成 臨 床 IIb 的 抗 愛 滋 病 抗 體 藥 物, 美 國 專 利 將 於 105 年 到 期, 歐 盟 加 拿 大 與 澳 洲 專 利 已 於 100 年 過 期 中 國 大 陸 尚 未 有 類 似 藥 物 進 入 臨 床 試 驗,FB121 規 劃 發 展 大 陸 市 場 ~4~ ~4~
9 二 105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E. FB317 (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 泉 盛 公 司 於 101 年 5 月 與 香 港 晨 興 集 團 屬 下 龍 瑞 藥 業 簽 訂 共 同 開 發 合 約, 鎖 定 中 國 市 場 快 速 開 發 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泉 盛 公 司 擁 有 FB317 關 鍵 藥 理 分 析 技 術, 結 合 龍 瑞 藥 業 之 GMP 抗 體 生 產 設 施 及 向 中 國 CFDA 申 請 IND 核 准 的 成 功 經 驗, 在 中 國 進 行 FB317 抗 體 藥 物 的 開 發 工 作 過 去 已 完 成 活 性 方 法 開 發 與 確 效 藥 物 功 能 驗 證 和 前 臨 床 開 發 工 作, 重 要 成 果 彙 整 如 下 :(1) 劑 型 開 發 : 皮 下 注 射 凍 乾 劑 型 已 開 發 完 成, 可 應 用 於 猴 子 與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2) 抗 體 生 產 : 依 中 國 法 規 要 求 完 成 四 批 次 GMP 規 格 之 抗 體 生 產, 並 持 續 觀 察 藥 物 穩 定 性 達 6 個 月 以 上 (3) 前 臨 床 藥 毒 理 試 驗 : 依 中 國 法 規 要 求 完 成 人 類 與 食 蟹 猴 之 組 織 交 叉 反 應 分 析 小 鼠 食 蟹 猴 和 豚 鼠 之 毒 理 分 析 和 兔 子 血 球 細 胞 的 體 外 溶 血 試 驗 等 藥 物 毒 理 分 析, 確 認 FB317 之 藥 物 安 全 性 猴 子 長 期 毒 理 研 究 也 已 完 成, 並 無 顯 著 藥 物 安 全 疑 慮,103 年 底 已 完 成 向 CFDA 申 請 新 藥 臨 床 許 可 (IND) 的 階 段 性 工 作, 現 階 段 處 於 CFDA 技 術 審 查 階 段, 後 續 規 劃 在 中 國 進 行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新 藥 申 請 生 產 與 銷 售 Omalizumab( 樂 無 喘 ; 抗 -IgE 抗 體 新 藥 ) 是 目 前 全 球 唯 一 核 准 用 於 治 療 中 重 度 過 敏 氣 喘 的 抗 體 藥 物,101 年 全 球 銷 售 額 已 突 破 12 億 美 元 Omalizumab 的 藥 理 機 制 是 中 和 清 除 血 中 的 游 離 IgE, 阻 止 游 離 IgE 和 作 用 細 胞 表 面 的 高 親 和 力 受 體 (FcεRI) 結 合, 觸 發 下 游 一 連 串 過 敏 反 應 Omalizumab 除 了 應 用 於 中 重 度 氣 喘 治 療, 根 據 美 國 NIH 官 方 網 站 (clinicaltrials.gov) 統 計, Omalizumab 現 針 對 異 位 性 皮 膚 炎 過 敏 性 鼻 炎 等 17 個 適 應 症, 共 有 88 項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執 行 中, 預 估 隨 著 新 適 應 症 的 核 准,Omalizumab 市 場 值 將 持 續 快 速 穩 定 成 長 ( 一 ) 經 營 方 針 1. 新 藥 業 務 國 際 化 2. 有 機 複 合 通 路 連 鎖 化 3. 生 技 投 資 國 際 化 ( 二 )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及 其 依 據 1. 新 藥 : 中 天 公 司 之 新 藥 開 發 已 展 現 創 新 效 益,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分 別 於 100 年 及 102 年 取 得 新 藥 藥 證 並 上 市 販 售 化 療 漾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105 年 度 將 新 增 診 所 通 路, 預 估 至 少 完 成 600 家 診 所 進 藥 ;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未 來 持 續 進 行 銷 售 推 廣 ; 此 外 鎖 定 中 國 癌 症 化 療 新 藥 市 場, 目 前 正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未 來 將 透 過 代 理 商 擴 大 海 外 市 場 銷 售 新 藥 賀 必 容 則 將 持 續 強 化 於 藥 局 通 路 之 銷 售 推 廣 另 中 天 公 司 國 際 部 持 續 進 行 國 際 授 權 臨 床 試 驗 等 業 務, 積 極 佈 局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與 海 外 市 場, 並 與 各 方 具 有 實 力 之 醫 藥 企 業 進 行 可 能 性 合 作 諮 商, 期 許 營 收 獲 利 均 能 穩 健 成 長 泉 盛 公 司 方 面, 為 創 新 型 新 藥 研 發 公 司, 新 藥 授 權 與 共 同 開 發 所 產 生 之 權 利 金, 為 現 階 段 獲 取 營 收 的 主 要 來 源, 透 過 參 加 國 際 會 議 進 行 發 表 專 案 演 說 與 商 業 媒 合, 配 合 國 際 期 刊 發 表 和 新 藥 專 利 的 取 得, 新 藥 研 發 進 程 與 市 場 利 基 已 受 到 許 多 國 際 大 型 生 ~5~ ~5~
10 技 公 司 或 藥 廠 的 關 注, 皆 有 助 於 後 續 商 業 合 作 的 建 立 伴 隨 藥 物 開 發 歷 程 的 演 進, 達 成 新 藥 開 發 的 里 程 碑, 已 累 積 豐 碩 的 成 果 作 為 對 外 洽 談 授 權 的 有 利 條 件, 今 年 將 採 研 發 與 商 化 授 權 同 步 進 行 的 方 式, 期 能 創 造 實 質 收 益 各 項 新 藥 開 發 都 將 依 序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階 段, 為 泉 盛 公 司 累 積 實 質 的 產 品 價 值 如 FB825 和 FB317 皆 依 照 既 定 規 畫 完 成 藥 物 GMP 生 產 和 前 臨 床 藥 毒 理 試 驗 等 前 臨 床 藥 物 開 發 工 作, 並 提 出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申 請,FB825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業 已 進 入 最 終 完 成 收 案 階 段 另 FB704A 已 完 成 自 主 抗 體 生 產 製 程 開 發, 抗 體 產 量 已 達 量 化 生 產 的 國 際 水 準, 初 步 單 劑 量 猴 子 毒 理 試 驗, 也 顯 示 產 品 具 高 度 安 全 性, 將 持 續 投 入 資 源 進 入 多 劑 量 的 猴 子 藥 物 毒 理 和 動 力 學 分 析 等 前 臨 床 開 發 工 作, 並 透 過 分 析 其 他 特 殊 適 應 症 的 應 用 性, 建 立 產 品 的 市 場 獨 特 性, 可 望 不 斷 累 積 新 藥 授 權 籌 碼, 提 升 對 外 授 權 機 會, 創 造 短 期 快 速 營 收 另 目 前 已 和 多 家 生 技 公 司 或 藥 廠 簽 訂 保 密 協 定, 進 入 較 為 深 入 的 合 作 評 估, 可 望 帶 來 實 質 營 收 與 獲 利 2. 健 康 食 品 及 保 健 食 品 : 目 前 已 通 過 健 康 食 品 功 效 認 證 之 產 品 包 括 : (1) 養 生 液 a 榮 獲 台 灣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062 號 ) 核 准 功 效 : 有 助 於 增 加 腸 內 益 生 菌 b 榮 獲 台 灣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062 號 ) 核 准 功 效 : 有 助 於 促 進 脾 臟 細 胞 增 生 有 助 於 促 進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c 榮 獲 台 灣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062 號 ) 核 准 功 效 : 有 助 於 延 緩 血 中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氧 化 (2) 頂 級 四 物 鐵 飲 料 榮 獲 台 灣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142 號 ) 核 准 功 效 : 有 助 於 促 進 鐵 吸 收 有 助 於 增 加 血 紅 素 生 成 (3) 中 天 二 月 紅 多 種 維 生 素 鐵 片 榮 獲 中 國 保 健 食 品 認 證 ( 國 食 健 字 J ) 核 准 功 效 : 改 善 營 養 性 貧 血 (4) 特 級 紅 麴 膠 囊 榮 獲 台 灣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署 健 食 規 字 第 號 ) 核 准 功 效 : 有 助 於 降 低 血 中 總 膽 固 醇 (5) 李 時 珍 四 物 大 補 帖 ( 飲 品 ) 榮 獲 台 灣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部 健 食 字 第 A00266 號 ) 核 准 功 效 : 有 助 於 促 進 鐵 吸 收 (6) 草 本 複 方 膠 囊 榮 獲 台 灣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部 健 食 字 第 A00269 號 ) 核 准 功 效 : 護 肝 功 能 ( 針 對 化 學 性 肝 損 傷 ) (7) 目 前 開 發 中 之 健 康 食 品 包 括 : 產 品 名 稱 功 效 領 域 試 驗 項 目 靈 芝 菌 絲 體 御 品 人 蔘 精 華 飲 免 疫 調 節 查 驗 登 記 申 請 中 天 公 司 李 時 珍 品 牌 將 持 續 投 入 行 銷 資 源 建 立 品 牌 形 象 與 知 名 度, 全 力 聚 焦 核 心 產 品 之 銷 售, 目 前 除 已 建 立 之 全 聯 福 利 中 心 便 利 商 店 個 人 用 品 店 及 中 西 藥 房 等 一 般 實 體 通 路 外, 將 針 對 網 路 通 路, 進 行 市 場 擴 張, 期 在 快 速 成 長 的 保 健 品 市 場 佔 ~6~ ~6~
11 有 一 席 之 地 3. 有 機 食 品 : 棉 花 田 105 年 度 除 持 續 評 估 各 地 商 圈 及 市 場 規 模, 鎖 定 具 有 潛 力 客 層 之 地 區 進 行 開 發 展 店, 並 針 對 門 市 經 營 績 效 進 行 檢 討 外, 也 積 極 規 劃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以 及 投 入 非 實 體 通 路 之 拓 展 4. 新 藥 授 權 : 陸 續 啟 動 國 際 授 權 臨 床 試 驗 等 業 務, 未 來 藉 由 直 接 銷 售 或 技 轉 授 權, 創 造 可 觀 營 收 中 天 及 子 公 司 未 來 將 透 過 新 藥 開 發 化 療 漾 / 賀 必 容 新 藥 銷 售 及 保 健 食 品 銷 售 有 機 食 品 有 機 餐 廳 及 新 藥 授 權 等 多 元 化 業 務 經 營, 改 善 營 運 績 效, 達 成 營 收 增 加 及 獲 利 目 標 ( 三 ) 重 要 之 產 銷 政 策 1. 生 產 政 策 : (1) 中 天 公 司 已 於 龍 潭 建 立 自 有 技 術 平 台 嚴 格 品 質 管 制 之 GMP 藥 廠 GMP 食 品 廠, 並 通 過 ISO9001 ISO17025 ISO22000 與 HACCP 多 項 驗 證, 可 確 保 產 品 品 質 並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另 為 強 化 中 天 新 藥 商 化 準 備, 規 畫 投 資 十 餘 億 元 於 龍 潭 興 建 新 廠, 因 考 量 整 合 關 係 企 業 資 源 及 合 併 園 區 整 體 效 益, 擬 將 原 預 定 於 龍 潭 擴 建 之 廠 房 及 觀 光 工 廠, 移 至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興 建 (2) 棉 花 田 有 機 通 路 將 持 續 投 入 開 發 擴 增 有 機 品 類 商 品, 包 括 各 縣 市 代 表 性 特 色 有 機 農 特 產 品, 或 曾 經 獲 獎 及 具 有 獨 特 性 之 農 漁 畜 產 品 爭 取 與 政 府 農 政 單 位 和 農 漁 民 合 作 活 動 推 廣 機 會, 促 銷 各 鄉 鎮 地 區 知 名 有 機 農 漁 畜 產 品, 提 升 公 司 與 品 牌 形 象 另 外 也 將 於 105 年 度 開 發 更 具 安 全 性 之 特 色 日 用 品 以 提 供 更 廣 大 的 會 員 需 求, 並 持 續 開 展 國 內 特 色 及 有 機 之 自 有 品 牌 商 品, 加 強 與 在 地 小 農 的 交 易, 擬 以 棉 花 田 生 鮮 農 產 品 之 競 爭 力, 吸 引 更 廣 大 的 消 費 者, 並 服 務 更 多 的 在 地 會 員 2. 行 銷 政 策 : 中 天 公 司 採 多 元 化 產 品 及 多 方 位 行 銷 模 式 : (1) 新 藥 銷 售 與 授 權 : 中 天 公 司 成 立 藥 品 處, 自 組 銷 售 團 隊, 持 續 以 電 視 網 路 平 面 廣 播 戶 外 廣 告 海 報 店 內 落 地 展 架 等, 進 行 全 方 位 行 銷 布 局, 多 面 向 接 觸 目 標 族 群, 提 升 新 藥 知 名 度 及 信 賴 感 中 天 新 藥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 而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另 國 際 部 將 陸 續 啟 動 國 際 授 權 臨 床 試 驗 等 業 務, 未 來 藉 由 直 接 銷 售 或 技 轉 授 權, 創 造 可 觀 營 收 (2) 功 能 性 商 品 之 行 銷 與 通 路 建 置 : 李 時 珍 保 健 品 品 牌 將 持 續 投 入 行 銷 資 源 建 立 品 牌 形 象 與 知 名 度, 全 力 聚 焦 核 心 產 品 之 銷 售, 同 時 透 過 數 位 化 網 路 媒 體, 整 合 虛 擬 暨 實 體 通 路, 發 揮 品 牌 行 銷 之 綜 效, 在 快 速 成 長 的 保 健 品 市 場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中 天 公 司 擁 有 全 方 位 的 行 銷 通 路, 涵 蓋 直 營 直 銷 及 經 銷 零 售 等 銷 售 模 式 棉 花 田 生 機 事 業 已 開 設 近 60 家 直 營 門 市, 將 持 續 展 店 或 規 劃 開 放 加 盟 業 務, 另 同 時 發 展 餐 飲 新 事 ~7~ ~7~
12 業 體 之 營 運 與 擴 展 事 宜, 創 造 完 整 通 路 及 品 牌 影 響 力 ;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發 展 具 特 色 之 直 銷 事 業 團 隊 ; 而 零 售 通 路 部 分, 目 前 已 建 立 全 聯 福 利 中 心 便 利 商 店 個 人 用 品 店 及 中 西 藥 房 等 一 般 實 體 通 路, 且 將 持 續 拓 展 網 路 通 路, 以 進 行 市 場 擴 張 (3) 將 積 極 擴 建 廠 房 及 建 置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規 劃 完 整 參 觀 藥 廠 之 動 線 及 遊 客 接 待 中 心 與 產 品 販 售 區 域, 以 垂 直 整 合 發 展 有 機 綠 色 環 保 健 康 等 事 業 體 系 (4) 棉 花 田 公 司 將 持 續 推 廣 有 機 生 活 實 踐 之 核 心 理 念, 透 過 檔 期 活 動 異 業 合 作 品 牌 活 動 及 公 益 活 動 等 方 式, 建 立 棉 花 田 於 有 機 通 路 市 場 之 龍 頭 地 位 與 品 牌 價 值, 並 評 估 各 地 商 圈 及 市 場 規 模, 鎖 定 具 潛 力 客 層 之 區 域 進 行 顧 客 經 營 開 發 與 店 點 / 市 場 擴 展 工 作, 並 檢 討 與 調 整 現 行 門 市 經 營 績 效 與 品 牌 識 別 系 統, 型 塑 出 更 專 業 之 連 鎖 通 路 形 象 另 延 續 過 去 營 業 規 劃, 發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透 過 提 供 有 機 餐 飲 服 務, 進 而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藉 此 創 造 更 加 全 面 與 完 整 的 通 路 及 品 牌 影 響 力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 一 ) 新 藥 與 保 健 品 同 步 發 展 本 公 司 自 從 成 立 以 來, 策 略 為 同 步 發 展 新 藥 與 保 健 品, 目 前 已 取 得 二 項 新 藥 藥 證, 未 來 將 集 中 資 源 發 展 核 心 新 藥 及 核 心 保 健 品 牌, 以 創 造 股 東 最 大 權 益 ( 二 ) 成 立 複 合 型 有 機 大 型 通 路, 推 動 有 機 與 自 然 健 康 概 念 棉 花 田 有 機 通 路 將 持 續 投 入 開 發 擴 增 有 機 品 類 商 品, 包 括 各 縣 市 代 表 性 特 色 有 機 農 特 產 品, 或 曾 經 獲 獎 及 具 有 獨 特 性 之 農 漁 畜 產 品 爭 取 與 政 府 農 政 單 位 和 農 漁 民 合 作 活 動 推 廣 機 會, 促 銷 各 鄉 鎮 地 區 知 名 有 機 農 漁 畜 產 品, 提 升 公 司 與 品 牌 形 象 另 外 也 將 於 105 年 度 開 發 更 具 安 全 性 之 特 色 日 用 品 以 提 供 更 廣 大 的 會 員 需 求, 並 持 續 開 展 國 內 特 色 及 有 機 之 自 有 品 牌 商 品, 加 強 與 在 地 小 農 的 交 易, 擬 以 棉 花 田 生 鮮 農 產 品 之 競 爭 力, 吸 引 更 廣 大 的 消 費 者, 並 服 務 更 多 的 在 地 會 員 ( 三 ) 新 藥 行 銷 研 發 與 授 權 中 天 公 司 成 立 藥 品 處, 自 組 銷 售 團 隊, 持 續 以 電 視 網 路 平 面 廣 播 戶 外 廣 告 海 報 店 內 落 地 展 架 等, 進 行 全 方 位 行 銷 布 局, 多 面 向 接 觸 目 標 族 群, 提 升 新 藥 知 名 度 及 信 賴 感 抗 體 新 藥 部 分, 泉 盛 生 技 在 不 影 響 自 有 產 品 研 發 進 程 下, 運 用 公 司 創 造 之 研 發 能 量, 適 度 提 供 外 部 單 位 研 發 服 務, 藉 此 達 成 取 得 合 理 研 發 知 識 報 酬 累 積 實 務 經 驗 以 及 提 升 產 業 能 見 度 等 多 重 目 標 泉 盛 生 技 成 立 新 藥 篩 選 動 物 中 心, 通 過 TAF ISO17025 認 證, 顯 示 實 驗 室 管 理 系 統 與 執 行 技 術 已 達 國 際 認 證 水 平, 對 外 提 供 一 系 列 專 業 的 細 胞 離 體 動 物 活 體 藥 理 測 試 及 初 步 毒 理 分 析 等 服 務, 協 助 委 託 者 篩 選 出 效 果 良 好 安 全 性 高 的 候 選 藥 物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進 而 大 幅 提 升 藥 物 開 發 的 成 功 機 率 現 已 提 供 多 家 生 技 新 藥 公 司 執 行 各 項 試 驗 服 務, 完 成 多 項 藥 物 早 期 藥 毒 理 評 估, 降 低 藥 物 開 發 失 敗 機 率, 促 進 產 業 正 向 發 展 另 透 過 已 成 熟 之 完 整 抗 體 製 程 開 發 技 術, 以 及 藥 理 功 能 性 驗 證 平 台, 可 短 期 內 生 產 出 高 品 質 的 候 選 藥 物 和 工 具 蛋 白, 供 委 託 者 進 行 後 續 藥 物 優 化 與 分 析, 並 協 助 建 立 藥 物 功 效 驗 證 平 台 ~8~ ~8~
13 ( 四 ) 塑 造 品 牌 形 象 及 提 升 企 業 價 值 藉 由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營 造 民 眾 體 驗 之 價 值, 進 而 加 強 產 業 知 識 與 地 方 文 化 之 創 新 價 值 透 過 觀 光 生 產 工 廠 之 複 合 經 營, 導 入 公 司 之 產 業 文 化 設 計 與 美 感, 透 過 體 驗 的 富 饒 度 與 深 度 加 值 企 業 品 牌 形 象, 以 生 產 製 造 者 之 角 色, 直 接 與 終 端 消 費 群 形 成 互 動, 形 塑 具 有 獨 特 差 異 感 性 化 符 號 認 同 之 企 業, 以 創 新 之 事 業 模 式 提 升 企 業 核 心 價 值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 ( 一 )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影 響 新 藥 部 分, 癌 症 治 療 輔 助 新 藥 化 療 漾, 可 改 善 癌 症 病 患 的 疲 勞 及 食 慾 不 振, 目 前 市 場 上 類 似 藥 品 不 多, 疲 勞 用 藥 僅 懷 特 血 寶 性 質 較 為 相 近, 但 此 藥 為 處 方 用 藥 限 於 醫 院 使 用, 價 格 高 昂, 使 用 率 及 普 及 率 皆 不 及 化 療 漾 ; 中 天 另 一 上 市 新 藥 - 賀 必 容, 主 要 針 對 婦 女 經 期 不 適 及 缺 鐵 性 貧 血, 目 前 並 未 有 產 品 同 時 擁 有 這 兩 個 適 應 症, 雖 女 性 經 期 方 面 產 品 眾 多, 然 多 為 保 健 食 品, 賀 必 容 領 有 西 藥 藥 證, 為 植 物 新 藥, 並 做 過 嚴 謹 的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療 效 及 安 全 性 經 過 驗 證, 可 與 市 面 上 保 健 食 品 做 區 隔 ; 中 天 生 技 建 立 專 業 醫 藥 業 務 團 隊, 除 了 積 極 開 發 醫 學 中 心 醫 院 通 路, 同 時 努 力 耕 耘 藥 局 通 路, 以 期 推 廣 中 天 上 市 新 藥, 並 帶 動 業 務 銷 售 保 健 品 事 業 部 分, 中 天 公 司 持 續 於 現 有 李 時 珍 保 健 品 之 通 路 深 耕, 並 藉 由 積 極 拓 展 優 質 量 販 店 網 路 行 銷 等 通 路, 透 過 虛 擬 與 實 體 通 路 結 合, 增 加 銷 售 之 機 會 與 廣 度 另 於 104 年 度 起 進 駐 有 機 通 路 - 棉 花 田 門 市 販 售, 充 分 整 合 集 團 行 銷 資 源 抗 體 新 藥 部 分, 隨 著 新 藥 標 的 快 速 銳 減, 大 幅 降 低 開 發 新 藥 的 機 會, 全 球 各 大 藥 廠 大 砍 內 部 研 發 資 源, 從 外 部 尋 找 特 殊 利 基 產 品, 彌 補 自 我 開 發 的 不 足, 所 以 摒 棄 過 往 研 發 生 產 製 造 臨 床 發 展 到 通 路 行 銷 一 手 包 的 藥 物 開 發 模 式, 改 為 更 加 著 重 於 市 場 行 銷 和 品 牌 經 營, 由 生 技 研 發 公 司 專 責 開 發 生 技 新 藥, 與 新 興 生 技 新 藥 公 司 共 同 分 擔 新 藥 開 發 的 風 險, 當 然 也 共 同 分 享 藥 物 銷 售 利 益, 形 成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特 殊 的 專 業 分 工 藥 物 開 發 趨 勢, 本 公 司 順 應 此 新 藥 開 發 潮 流, 強 化 核 心 新 藥 開 發 能 力, 於 利 基 新 藥 的 商 化 開 發 過 程 中, 獲 取 合 理 利 潤 有 機 食 品 部 分, 主 要 競 爭 對 象 包 括 聖 德 科 斯 里 仁 等 連 鎖 業 者 以 及 自 營 的 有 機 食 品 專 賣 店, 近 年 來 由 於 有 機 食 品 市 場 逐 年 成 長, 全 聯 社 惠 康 超 市 大 潤 發 遠 東 愛 買 等 連 鎖 超 市 業 者 均 逐 漸 在 賣 場 設 立 有 機 商 品 專 櫃, 此 外, 各 大 集 團 亦 看 好 有 機 產 品 市 場 發 展 潛 力, 紛 紛 加 入 展 店, 包 括 Fresh One 太 平 洋 鮮 活 超 市 以 及 Lafe 台 灣 樂 菲 超 市, 讓 有 機 產 品 市 場 競 爭 日 益 激 烈 而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長 期 以 來 秉 持 著 健 康 快 樂 愛 的 經 營 理 念, 建 立 以 顧 客 為 導 向 的 品 牌 發 展, 投 入 有 機 商 品 市 場 的 開 發 未 來 將 持 續 評 估 各 地 商 圈 及 市 場 規 模, 鎖 定 具 有 潛 力 客 層 之 地 區 進 行 開 發 展 店, 並 對 門 市 經 營 績 效 進 行 檢 討, 也 積 極 規 劃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以 及 投 入 非 實 體 通 路 之 拓 展 ( 二 ) 法 規 環 境 影 響 我 國 生 技 新 藥 發 展 條 例 對 於 新 藥 企 業 之 資 金 籌 措 人 才 募 集 都 有 明 確 的 獎 勵 措 施, 生 技 新 藥 企 業 較 過 去 容 易 得 到 人 才 與 投 資 資 金 之 挹 注, 本 公 司 基 於 政 府 政 ~9~ ~9~
14 策 的 具 體 獎 勵 已 對 生 技 企 業 在 新 藥 研 發 上 產 生 實 質 的 激 勵 與 支 持, 且 累 積 過 去 的 研 發 能 量 與 豐 富 之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本 公 司 認 為 此 時 應 是 加 速 發 展 國 際 化 新 藥 之 最 佳 時 機 生 技 製 藥 係 屬 高 度 技 術 密 集 的 產 業, 相 關 生 產 技 術 或 產 品, 透 過 專 利 保 護 來 確 保 智 財 權 利 不 受 侵 犯, 目 前 中 天 集 團 在 專 利 申 請 與 佈 局 上, 已 逐 漸 完 成 相 關 產 品 的 防 護, 確 保 未 來 沒 有 侵 權 的 問 題 此 外, 為 使 日 後 臨 床 試 驗 與 新 藥 查 驗 登 記 順 利, 將 依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的 建 議, 在 藥 物 開 發 階 段 即 向 法 規 單 位 提 出 諮 詢 與 建 立 溝 通 管 道, 確 保 各 項 實 驗 皆 符 合 法 規 要 求, 新 藥 開 發 時 程 不 因 法 規 改 變 而 有 影 響 政 府 於 96 年 6 月 15 日 通 過 的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發 展 條 例, 是 針 對 國 內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提 供 投 資 抵 減, 鼓 勵 人 才 培 訓 以 及 高 階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參 與 經 營 等 優 惠 措 施, 這 些 法 規 的 進 步 也 讓 我 國 新 藥 研 發 的 產 業 企 業 逐 漸 走 向 國 際 化 101 年 8 月 31 日 由 行 政 立 法 兩 院 首 長 親 自 以 記 者 會 的 形 式 對 外 宣 布 台 灣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政 策 總 體 檢, 提 出 四 篇 十 六 條 三 十 三 項 建 言, 各 項 均 深 刻 影 響 生 醫 產 業 的 未 來, 隨 著 各 項 政 策 的 落 實, 更 讓 台 灣 能 突 破 內 需 市 場 限 制, 開 發 更 多 國 際 合 作 的 機 會, 帶 領 台 灣 產 業 發 展 躍 升 至 嶄 新 境 界 另 自 104 年 1 月 1 日 起, 台 灣 製 藥 品 質 邁 入 一 個 嶄 新 的 紀 元 我 國 自 96 年 12 月 公 告 實 施 國 際 PIC/S GMP 時 程 迄 今, 已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起, 正 式 成 為 PIC/S 組 織 的 第 43 個 會 員, 食 藥 署 全 力 推 動 國 內 藥 廠 落 實 PIC/S GMP, 要 求 源 頭 管 制 穩 定 製 造 及 優 良 運 銷, 確 保 在 有 效 期 限 內 的 藥 品 維 持 應 有 的 品 質, 協 助 西 藥 製 劑 廠 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 前 全 面 完 成 實 施 PIC/S GMP 本 公 司 屏 東 建 廠 計 畫 因 應 公 司 新 藥 化 療 漾 賀 必 容 生 產 製 造, 所 進 行 新 廠 計 畫 將 符 合 PIC/S GMP, 成 為 新 藥 新 一 代 生 產 基 地 近 年 來 台 灣 爆 發 多 起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使 得 消 費 者 人 心 惶 惶, 對 食 品 產 業 整 體 亦 造 成 巨 大 的 衝 擊 為 因 應 國 人 對 食 品 健 康 安 全 日 益 升 高 的 迫 切 需 求,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於 102 年 6 月 19 日 公 布 對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進 行 全 面 性 大 幅 修 正, 於 103 年 1 月 28 日 立 法 院 臨 時 會 三 讀 通 過, 並 更 名 為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針 對 食 品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食 品 輸 入 管 理 食 品 檢 驗 查 核 及 管 制 等 內 容, 均 特 別 以 專 章 規 範, 該 修 法 案 通 過 後, 賦 予 衛 生 機 關 更 多 權 力 和 任 務 加 重 食 品 業 者 之 責 任 及 違 規 行 為 罰 鍰 與 刑 責, 建 立 完 善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國 人 對 食 安 問 題 日 益 重 視, 故 對 檢 驗 合 格 之 有 機 產 品 需 求 亦 增 加, 整 體 而 言, 有 機 產 品 之 營 收 及 獲 利 均 可 穩 定 成 長 民 國 104 年 2 月 5 日, 在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修 正 通 過 一 年 後, 包 含 食 用 油 脂 業 肉 類 加 工 食 品 業 乳 品 加 工 食 品 業 水 產 品 食 品 業 餐 盒 食 品 業 食 品 添 加 物 業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原 料 輸 入 業 及 應 標 示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及 標 示 非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等 9 大 類 食 品 業 者, 須 於 每 月 10 日 前 申 報 上 一 個 月 的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資 訊 至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非 追 不 可 ), 並 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 分 階 段 實 施 民 國 104 年 6 月 8 日, 衛 福 部 規 範 應 建 立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系 統 之 食 品 業 者, 規 劃 將 7 類 大 宗 民 生 物 資 ( 包 含 黃 豆 小 麥 玉 米 麵 粉 澱 粉 食 鹽 糖 ) 2 類 茶 葉 產 品 ( 包 含 茶 葉 包 裝 茶 葉 飲 料 ) 及 黃 豆 製 品 等 10 類 食 品 業 者, 估 計 約 有 1500 家 業 者, 並 自 104 年 7 月 31 日 起 納 入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制 度 管 理 目 前 本 公 司 亦 遵 循 相 關 ~10~ ~10~
15 政 府 規 範, 每 月 10 日 前 上 傳 黃 豆 相 關 製 品 之 非 追 不 可 資 料 本 公 司 除 依 照 健 康 食 品 管 理 法 積 極 的 將 產 品 升 級 並 取 得 健 康 食 品 許 可, 對 於 一 般 保 健 食 品 更 進 一 步 採 用 自 主 性 的 管 理, 並 依 據 健 康 食 品 工 廠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進 行 高 標 準 高 規 格 之 系 統 化 管 理, 從 原 料 源 頭 把 關, 搭 配 完 整 的 品 質 管 控 檢 測, 期 許 以 卓 越 的 製 造 生 產 環 境, 及 嚴 謹 的 產 品 衛 生 安 全 檢 驗, 使 消 費 者 能 夠 安 心 與 信 賴 本 公 司 產 品, 並 且 成 為 生 技 業 與 食 品 業 的 標 竿 與 典 範 ( 三 )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影 響 依 據 IMS Health 公 司 資 料, 中 國 大 陸 已 成 為 全 球 第 三 大 藥 品 市 場, 預 估 2017 年 將 成 為 全 球 第 二 大 藥 品 市 場, 我 國 與 中 國 大 陸 簽 訂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及 兩 岸 醫 藥 衛 生 合 作 協 議, 已 正 式 生 效, 雙 方 就 兩 岸 醫 藥 品 的 品 質 安 全 管 理 及 研 發 進 行 一 系 列 交 流 活 動, 皆 為 生 技 產 業 未 來 的 發 展 提 供 有 利 的 環 境 目 前 本 公 司 已 開 發 成 功 並 取 得 藥 證 的 口 服 癌 症 治 療 新 藥 化 療 漾, 以 及 緩 解 缺 鐵 性 貧 血 與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新 藥 賀 必 容, 皆 以 植 物 藥 為 基 礎, 經 西 方 開 發 新 藥 之 科 學 驗 證 程 序, 並 通 過 衛 生 主 管 機 構 核 准 之 藥 物, 符 合 全 球 華 人 傳 統 上 有 使 用 植 物 草 藥 治 療 疾 病 的 習 慣 故 以 大 中 華 地 區 為 主, 再 布 局 創 造 有 利 之 發 展 環 境 與 機 會 拓 展 至 全 球 生 物 科 技 最 大 的 價 值 就 是 風 險, 充 分 了 解 各 項 市 場 資 訊 與 法 規 規 範, 就 不 需 要 過 度 擔 心 風 險 問 題, 過 去 因 為 市 場 指 標 案 件 的 進 展 不 如 預 期, 或 是 相 關 資 訊 揭 露 不 夠 清 楚, 造 成 投 資 者 不 必 要 的 恐 慌, 和 市 場 不 理 性 的 波 動, 然 隨 著 理 性 的 溝 通 與 說 明, 相 關 新 藥 發 展 結 果 仍 應 回 歸 法 令 規 範 與 主 管 機 關 查 核 的 基 本 面, 資 訊 不 實 的 法 律 責 任 完 全 由 廠 商 自 行 承 擔, 不 應 箝 制 市 場 資 訊, 如 果 讓 生 技 股 市 場 資 訊 充 分 流 通, 量 能 應 該 會 很 快 恢 復, 各 項 法 令 規 範 要 與 國 際 接 軌, 才 能 吸 引 資 金 和 人 才 隨 著 多 項 新 興 生 技 藥 品 的 上 市, 伴 隨 人 口 老 化 所 帶 動 醫 療 支 出 的 成 長, 新 興 生 技 藥 品 已 成 為 帶 動 整 體 醫 藥 市 場 的 主 要 成 長 動 能 類 別 台 灣 生 技 產 業 歷 經 十 多 年 的 努 力, 許 多 成 果 於 近 年 逐 漸 發 光 發 熱, 致 使 市 場 資 金 紛 紛 投 入 生 技 醫 藥 領 域, 生 技 創 投 更 是 成 長 迅 速, 為 台 灣 生 技 產 業 帶 來 豐 沛 的 資 源, 相 信 不 久 的 將 來, 生 技 產 業 可 成 為 帶 動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火 車 頭 ~11~ ~11~
16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89 年 5 月 3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 貳 公 司 簡 介 民 國 101 年 本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21 日 通 過 衛 生 署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新 藥 藥 證 核 發 後, 依 規 定 送 新 藥 樣 品 至 TFDA(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 進 行 規 格 檢 驗, 於 101 年 4 月 10 日 接 獲 合 格 通 知, 於 5 月 上 市 銷 售, 並 於 12 月 簽 署 中 天 化 療 漾 癌 症 新 藥 台 灣 市 場 銷 售 代 理 合 約 MB-6 ( 大 腸 直 腸 癌 合 併 治 療 新 藥 ) 之 第 二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於 101 年 5 月 通 過 GCP( 優 良 臨 床 試 驗 規 範 ) 查 核, 確 認 臨 床 試 驗 之 安 全 性 及 療 效 為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之 精 神 及 董 事 會 運 作 之 需 要,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6 月 20 日 由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賴 源 河 韓 立 群 三 人 成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賀 必 容 ( 改 善 停 經 前 女 性 缺 鐵 性 貧 血 新 藥 ) 之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於 101 年 12 月 通 過 GCP( 優 良 臨 床 試 驗 規 範 ) 查 核 製 造 低 重 氧 及 氘 含 量 水 之 方 法 及 其 蒸 餾 裝 置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專 利 ( 專 利 號 碼 : I378079)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登 錄 興 櫃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與 香 港 晨 興 集 團 屬 下 的 深 圳 龍 瑞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合 作 意 向 書, 共 同 於 中 天 開 發 Xolair( 治 療 過 敏 抗 體 新 藥 ) 之 生 物 相 似 藥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 治 療 氣 喘 和 過 敏 新 藥 ) 產 業 開 發 計 畫 通 過 經 濟 部 業 界 科 專 小 組 審 查, 取 得 業 界 最 高 補 助 民 國 102 年 本 公 司 研 發 中 新 藥 MB-6, 於 102 年 1 月 獲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核 准 執 行 新 藥 查 驗 登 記 用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本 公 司 自 主 研 發 之 新 藥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於 102 年 3 月 獲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TFDA(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 審 查 通 過 新 藥 查 驗 登 記 (NDA) 許 可 中 天 生 技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新 藥, 於 102 年 12 月 接 獲 衛 生 福 利 部 核 發 藥 品 許 可 證 通 知, 核 准 適 應 症 為 緩 解 缺 鐵 性 貧 血 症 狀 及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新 藥 為 本 公 司 第 二 項 通 過 新 藥 查 驗 登 記 之 自 主 研 發 新 藥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4 月 份 與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簽 署 小 分 子 C 型 肝 炎 病 毒 抑 制 劑 DBPR110 及 其 衍 生 物 全 球 專 屬 授 權 合 約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抗 體 新 藥 FB825 取 得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與 大 陸 石 藥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新 藥 合 作 意 向 書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與 英 國 葛 蘭 素 史 克 藥 廠 (GSK) 簽 訂 新 藥 合 作 保 密 協 定 民 國 103 年 本 公 司 所 研 發 之 李 時 珍 四 物 大 補 帖 ( 飲 品 ) 於 103 年 12 月 通 過 促 進 鐵 吸 收 之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FB825, 通 過 經 濟 部 業 界 開 發 產 業 技 術 計 畫 與 經 費 補 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終 止 中 央 研 究 院 之 對 抗 c-met 之 人 類 單 株 抗 體 片 段 (scfv) 專 屬 授 權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抗 體 26H2 取 得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抗 體 新 藥 FB825 獲 澳 洲 發 明 專 利, 為 美 國 以 外 海 外 市 場 首 例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榮 獲 2014 年 傑 出 生 技 產 業 獎 潛 力 新 秀 獎 之 肯 定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FB825, 接 獲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FDA) 通 知, 核 准 進 入 美 國 一 期 臨 床 ~12~ ~12~
17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新 藥 篩 選 動 物 中 心 通 過 TAF 認 證, 認 可 符 合 ISO/IEC 17025:2005 國 際 標 準 規 範 之 測 試 實 驗 室, 技 術 與 品 質 與 國 際 接 軌 民 國 104 年 本 公 司 所 研 發 之 草 本 複 方 膠 囊 於 104 年 2 月 通 過 護 肝 功 能 ( 針 對 化 學 性 肝 損 傷 ) 之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本 公 司 申 請 之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物 用 于 益 生 組 合 物 的 製 備 的 應 用 專 利, 於 104 年 4 月 取 得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知 識 產 權 局 專 利 核 准 通 知, 專 利 號 ZL 本 公 司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應 用 技 術 取 得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本 公 司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取 得 日 本 發 明 專 利 本 公 司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取 得 中 國 發 明 專 利 本 公 司 研 發 中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通 過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FDA) 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審 查 (IND), 准 予 執 行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中 天 生 技 賀 必 容 榮 獲 2015 年 國 家 生 技 醫 療 品 質 獎 藥 品 類 非 處 方 藥 品 首 獎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IL6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FB704A 申 請 A+ 企 業 創 新 研 發 淬 鍊 計 畫 - 前 瞻 技 術 研 發 計 畫, 業 經 經 濟 部 審 查 通 過 及 核 定 補 助 經 費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依 據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發 展 條 例 第 3 條 第 2 款 及 其 相 關 規 定, 由 經 濟 部 審 定 為 生 技 新 藥 公 司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抗 CεmX 疫 苗 應 用 技 術 通 過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FB825) 取 得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FB825) 取 得 俄 羅 斯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FB825) 取 得 韓 國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FB825) 取 得 新 加 坡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IL6 全 人 單 株 抗 體 (FB704A) 取 得 台 灣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轉 譯 醫 學 生 化 分 析 中 心 取 得 ISO/IEC 17025:2005 國 際 標 準 規 範 之 測 試 實 驗 室 民 國 105 年 本 公 司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取 得 香 港 發 明 專 利 本 公 司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取 得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本 公 司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取 得 澳 門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IL6 全 人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FB704A 取 得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FB825) 取 得 以 色 列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FB825) 取 得 日 本 及 香 港 發 明 專 利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公 告 Anti-CεmX 單 株 抗 體 (FB825) 美 國 第 一 期 臨 床 試 驗 結 果, 本 次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受 試 者 具 有 良 好 的 藥 物 耐 受 性, 其 主 要 評 估 指 標 數 據 完 全 符 合 泉 盛 生 技 原 先 之 預 期 ~13~
18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組 織 結 構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股 東 會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室 研 發 中 心 業 務 部 業 務 後 勤 部 國 際 部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品 保 中 心 龍 潭 廠 資 訊 部 管 理 部 財 務 部 ~14~ ~14~
19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 部 門 研 發 中 心 業 務 部 業 務 後 勤 部 國 際 部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品 保 中 心 龍 潭 廠 資 訊 部 管 理 部 財 務 部 稽 核 室 總 經 理 室 工 作 職 掌 1. 規 劃 公 司 未 來 研 發 發 展 之 方 向 2. 新 藥 研 發 3. 臨 床 前 及 臨 床 試 驗 之 擬 定 與 執 行 4. 研 究 成 果 之 專 利 申 請 產 品 查 驗 登 記 1. 銷 售 計 劃 與 銷 售 管 理 2. 售 價 政 策 之 擬 定 修 訂 與 執 行 3. 業 務 開 發 信 用 管 制 之 執 行 與 管 理 1. 產 量 庫 存 及 銷 售 需 求 掌 控 協 調 2. 採 購 作 業 發 包 與 管 理 3. 產 品 開 發 設 計 與 製 程 改 良 1. 國 際 市 場 資 訊 之 調 查 蒐 集 與 分 析 2. 開 拓 海 外 市 場 及 國 際 戰 略 合 作 夥 伴 3. 擬 訂 與 執 行 海 外 銷 售 策 略 1. 子 公 司 股 權 控 管 2. 進 行 各 項 財 務 性 投 資 1. 品 保 系 統 政 策 之 制 定 與 推 動 2. 品 質 管 制 標 準 之 制 定 3. 品 質 管 制 品 質 異 常 分 析 改 善 1. 生 產 計 劃 擬 訂 執 行 與 管 理 2. 生 產 製 程 管 制 與 記 錄 3. 庫 存 管 理 4. 廠 區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業 務 辦 理 5. 機 電 環 保 設 施 之 清 潔 保 養 與 維 修 1. 電 腦 化 作 業 之 規 劃 與 推 展 2. 資 訊 系 統 維 護 管 理 與 優 化 3. 系 統 復 原 及 資 通 安 全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1. 薪 酬 管 理 文 書 總 務 勞 工 安 全 2. 固 定 資 產 管 理 3. 制 度 規 劃 管 理 1. 公 司 業 務 之 會 計 稅 務 財 務 規 劃 成 本 管 理 2. 籌 劃 及 執 行 股 東 會 董 事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薪 酬 委 員 會 之 運 作 3. 辦 理 各 項 公 告 申 報 及 資 訊 揭 露 作 業 1. 公 司 內 稽 內 控 作 業 執 行 與 管 理 2.TQM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之 推 動 1. 文 件 管 制 流 程 建 構 與 執 行 2.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員 工 訓 練 發 展 用 才 管 理 員 工 福 利 及 關 係 維 護 3. 合 約 法 務 案 件 審 閱 與 法 律 諮 詢 4. 公 共 事 務 公 司 形 象 媒 體 宣 傳 活 動 之 規 劃 與 推 動 5. 綜 理 其 他 總 經 理 交 辦 事 項 ~15~ ~15~
20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職 稱 董 事 長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山 內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年 ( 註 1) 股 數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34,424, % 34,424, % 無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農 業 化 學 系 學 士 美 國 密 歇 根 州 立 大 學 碩 士 美 國 密 歇 根 州 立 大 學 博 士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陳 俊 宏 年 , % 152, % 3,733, % 0 0 美 國 聯 合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元 富 證 券 ( 股 )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元 富 證 券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16~ 105 年 4 月 29 日 ; 單 位 : 股 ;%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無 無 無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 總 經 理 財 團 法 人 和 諧 有 機 農 業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無 無 無 Microbio Ltd. 董 事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元 富 證 券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元 富 證 券 (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元 富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元 富 創 業 投 資 管 理 顧 問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玉 晟 管 理 顧 問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玉 晟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得 榮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醣 基 生 醫 ( 股 ) 公 司 董 事 永 昕 生 物 醫 藥 ( 股 ) 公 司 董 事 佳 龍 科 技 工 程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晟 德 大 藥 廠 ( 股 ) 公 司 法 人 監 察 人 代 表 人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總 經 理 翁 淑 鈺 配 偶 ~16~
21 職 稱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股 數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韓 國 瑤 年 ( 註 1) 34,424, % 34,424, % 無 1,174, % 1,174, % 263, % 0 0 輔 仁 大 學 法 律 系. 記 者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副 總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黃 正 宗 年 ( 註 2) 淡 水 工 商 專 校 會 統 科 中 興 紡 織 稽 核 經 理 華 岡 船 務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部 副 總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賴 源 河 年 , % 0 0 台 灣 大 學 法 學 士 日 本 神 戶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政 治 大 學 法 學 院 院 長 政 治 大 學 法 學 院 榮 譽 教 授 考 試 院 考 試 委 員 奇 力 新 電 子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銘 傳 大 學 法 律 學 院 講 座 教 授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蔡 高 忠 年 東 吳 大 學 經 研 所 碩 士 倍 利 綜 合 證 券 承 銷 部 - 副 總 金 鼎 綜 合 證 券 承 銷 部 - 經 理 ~17~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東 源 國 際 醫 藥 ( 股 ) 公 司 董 事 東 曜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協 和 新 藥 ( 股 ) 公 司 董 事 鑽 石 資 本 管 理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友 合 生 化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華 浩 船 務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無 無 無 奇 力 新 電 子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國 巨 ( 股 ) 公 司 法 人 監 察 人 代 表 人 智 寶 電 子 ( 股 ) 公 司 法 人 監 察 人 代 表 人 寰 邦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法 人 監 察 人 代 表 人 無 無 無 益 友 管 理 顧 問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鈺 寶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松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新 像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文 曄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晶 宏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首 利 實 業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台 灣 醣 聯 生 技 醫 藥 ( 股 ) 公 司 董 事 禾 伸 堂 生 技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榮 創 能 源 科 技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無 無 無 ~17~
22 職 稱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股 數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韓 立 群 年 註 1: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初 次 選 任 為 擔 任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職 務, 經 98 年 6 月 16 日 股 東 會 改 選 後 擔 任 董 事 職 務 註 2: 黃 正 宗 先 生 初 次 選 任 為 擔 任 本 公 司 具 獨 立 職 能 之 監 察 人 職 務, 經 101 年 6 月 6 日 股 東 會 改 選 後 擔 任 董 事 職 務 註 3: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6 月 20 日 成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並 依 公 司 章 程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取 代 監 察 人 職 務 ~18~ 主 要 經 ( 學 ) 歷 中 興 大 學 經 濟 系 統 一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部 副 總 經 理 總 督 導 統 一 期 貨 ( 股 )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統 一 期 貨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台 灣 永 生 細 胞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無 無 無 ~18~
23 2. 董 事 屬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者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105 年 4 月 29 日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佳 益 投 資 ( 股 ) 公 司 (20.27%) 鴻 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51%)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12.55%) 怡 裕 投 資 ( 股 ) 公 司 (11.78%)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10.65%) 路 孔 明 (8.59%) 翁 淑 鈺 (3.90%) 孫 江 寶 珠 (3.12%) 彭 玉 賢 (2.73%) 福 客 臨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1.87%) 3. 上 表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法 人 名 稱 佳 益 投 資 ( 股 ) 公 司 105 年 4 月 29 日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佳 和 實 業 ( 股 ) 公 司 (81.45%) 怡 華 實 業 ( 股 ) 公 司 (16%) 路 孔 明 (42%) 孫 火 灶 (15%) 鴻 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翁 淑 鈺 (15%) 陳 俊 吉 (13%) 林 宏 時 (7.5%) 林 宏 聲 (7.5%)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詳 本 年 報 肆 募 資 情 形 -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 詳 第 48 頁 ) 佳 和 實 業 ( 股 ) 公 司 (32.67%) 怡 裕 投 資 ( 股 ) 公 司 怡 華 實 業 ( 股 ) 公 司 (18.98%) 佳 益 投 資 ( 股 ) 公 司 (42.66%)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福 客 臨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路 孔 明 (99.91%) 孫 綉 英 (0.09%) 路 孔 明 (64%) 翁 淑 鈺 (34%) 孫 火 灶 (2%) ~19~ ~19~
24 4.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所 具 專 業 知 識 及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105 年 6 月 3 日 條 件 姓 名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山 內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0 陳 俊 宏 0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韓 國 瑤 0 黃 正 宗 0 賴 源 河 0 蔡 高 忠 3 韓 立 群 1 註 :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之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20~
25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股 數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山 內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翁 淑 鈺 ,733, % 152, % 0 0 保 健 處 資 深 處 長 中 華 民 國 王 怡 珮 北 區 醫 院 處 處 長 中 華 民 國 陳 明 助 中 南 區 藥 局 / 診 所 處 處 長 中 華 民 國 黃 芙 嬌 財 務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瀛 君 資 訊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周 克 祥 , % 生 產 部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翁 雅 琳 , % ~21~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職 務 105 年 6 月 3 日 ; 單 位 : 股 ;%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農 業 化 學 系 學 士 美 國 密 歇 根 州 立 大 學 碩 士 美 國 密 歇 根 州 立 大 學 博 士 南 英 商 工 會 計 科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副 總 鴻 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美 國 加 州 州 立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法 國 商 萊 雅 台 灣 分 公 司 業 務 協 理 馬 來 西 亞 商 食 益 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務 協 理 台 北 醫 學 院 公 共 衛 生 學 士 台 灣 禮 來 ( 股 ) 公 司 協 理 台 中 商 專 國 際 貿 易 科 美 時 化 學 製 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處 長 中 原 大 學 會 計 系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審 計 主 任 世 新 大 學 資 管 所 錦 億 實 業 資 訊 經 理 聯 合 資 訊 專 案 經 理 日 本 東 京 國 際 大 學 商 學 系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食 品 營 養 系 廣 博 實 業 公 司 生 化 部 專 員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 總 經 理 財 團 法 人 和 諧 有 機 農 業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股 )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無 無 無 董 事 陳 俊 宏 配 偶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21~
26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股 數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稽 核 室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怡 伶 , %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職 務 中 興 大 學 企 管 系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經 理 L.D. Waxson (S) Pte Ltd 稽 核 經 理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稽 核 經 理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無 無 無 無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 一 ) 董 事 之 酬 金 :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山 內 ( 註 1) 報 酬 (A)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本 公 司 金 (B)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董 事 酬 勞 本 公 司 (C)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業 務 執 行 費 本 公 司 用 (D)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本 公 司 金 (F)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金 額 本 公 司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A B C D 員 工 酬 勞 (G) 股 票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數 額 (I)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董 事 陳 俊 宏 董 事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韓 國 瑤 董 事 黃 正 宗 獨 立 賴 源 河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韓 立 群 ~22~ ~22~
27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衛 理 ( 註 1) 報 酬 (A)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本 公 司 金 (B)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A B C 及 D 董 事 酬 勞 本 公 司 (C)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業 務 執 行 費 本 公 司 用 (D)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F)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金 額 本 公 司 員 工 酬 勞 (G) 股 票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數 額 (I)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500 1, 註 1: 林 衛 理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會 全 面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長 職 務, 另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選 任 黃 山 內 為 董 事 長 註 2: 係 屬 費 用 化 退 職 退 休 金 提 撥 數 註 3: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淨 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二 )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6 月 20 日 成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並 依 公 司 章 程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取 代 監 察 人 職 務, 故 不 適 用 ( 三 )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總 經 理 黃 山 內 ( 註 1) 林 衛 理 ( 註 1) 翁 淑 鈺 本 公 司 薪 資 (A)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B)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C)( 註 4)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金 額 本 公 司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D) 股 票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8,767 9, 仟 股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500 仟 股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本 公 司 275 仟 股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275 仟 股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344 註 1: 林 衛 理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會 全 面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長 職 務, 並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選 任 黃 山 內 為 董 事 長 ; 另 於 104 年 6 月 22 日 因 職 務 調 整 轉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室 高 級 顧 問, 由 黃 山 內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職 務 ~23~
28 註 2: 係 屬 費 用 化 退 職 退 休 金 提 撥 數 註 3: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淨 損 註 4:104 年 度 給 付 司 機 酬 金 計 720 仟 元 酬 金 級 距 表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本 公 司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E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黃 山 內 / 林 衛 理 黃 山 內 / 林 衛 理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翁 淑 鈺 翁 淑 鈺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黃 山 內 / 林 衛 理 / 翁 淑 鈺 黃 山 內 / 林 衛 理 / 翁 淑 鈺 ~24~
29 ( 四 )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分 派 情 形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無 獲 利 情 形, 故 不 適 用 ( 五 ) 分 別 比 較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 損 )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公 司 別 年 度 酬 金 支 付 酬 金 總 額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占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 損 ) 益 比 例 支 付 酬 金 總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占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 損 ) 益 比 例 本 公 司 10, % 14, % 合 併 報 表 公 司 10, % 15, % 本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執 行 本 公 司 職 務 時, 公 司 得 支 給 報 酬, 其 報 酬 授 權 董 事 會 依 其 對 公 司 營 運 參 與 程 度 及 貢 獻 之 價 值, 於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核 薪 辦 法 所 訂 最 高 薪 階 之 標 準 議 定 之 本 公 司 為 健 全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薪 資 報 酬 制 度, 成 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並 訂 定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以 資 遵 循 另 本 公 司 將 依 據 未 來 風 險 因 素 而 調 整 酬 金 標 準 結 構 及 制 度, 不 應 引 導 董 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為 追 求 酬 金 而 從 事 逾 越 公 司 風 險 之 行 為, 以 避 免 本 公 司 於 支 付 酬 金 後 卻 蒙 受 損 失 等 不 當 情 事 公 司 如 有 獲 利, 將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提 撥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 最 近 年 度 (104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計 7 次 (A),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實 際 出 席 次 委 託 出 實 際 出 席 率 (%) 職 稱 姓 名 數 (B) 席 次 數 B/A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 林 衛 理 董 事 長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山 內 備 註 董 事 全 面 改 選, 代 表 人 林 衛 理 解 任, 應 出 席 次 數 3 次 董 事 全 面 改 選, 代 表 人 黃 山 內 新 任, 應 出 席 次 數 4 次 董 事 陳 俊 宏 無 董 事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韓 國 瑤 無 董 事 黃 正 宗 無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無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無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無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1.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25~
30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備 註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2.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第 六 屆 第 二 次 董 事 會 : 擬 聘 任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兼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發 言 人 職 務 案 本 案 除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利 益 迴 避 外, 經 代 理 主 席 徵 詢 其 他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第 六 屆 第 三 次 董 事 會 : 討 論 本 公 司 新 任 總 經 理 報 酬 案 本 案 除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黃 山 內 利 益 迴 避 外, 經 代 理 主 席 徵 詢 其 他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第 六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 討 論 本 公 司 105 年 度 董 事 經 理 人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案 本 案 董 事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因 屬 通 案 性 討 論, 無 涉 個 人, 故 董 事 不 予 迴 避 ;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因 兼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職 務, 討 論 經 理 人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時 依 法 迴 避 本 案 除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黃 山 內 利 益 迴 避 外, 經 代 理 主 席 徵 詢 其 他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3.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1) 依 照 法 令 規 範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於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網 站 及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公 司 資 訊 (2) 修 訂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要 求 公 司 內 部 人 及 同 仁 確 實 遵 循 (3) 增 訂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並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報 告 104 年 度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情 形, 指 標 評 估 均 符 合 標 準 當 年 度 (105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2 次 (A),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董 事 長 姓 名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山 內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備 註 無 董 事 陳 俊 宏 無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董 事 無 代 表 人 : 韓 國 瑤 董 事 黃 正 宗 無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無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無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無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1.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2.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26~
31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備 註 第 六 屆 第 五 次 董 事 會 : (1)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本 案 除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利 益 迴 避 外, 經 代 理 主 席 徵 詢 其 他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並 將 依 法 提 請 股 東 會 討 論 (2) 向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取 得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使 用 權 案 因 本 次 取 得 不 動 產 交 易 對 象 為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擔 任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先 生 依 法 迴 避 本 案 除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利 益 迴 避 外, 經 代 理 主 席 徵 詢 其 他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第 六 屆 第 六 次 董 事 會 : (1)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陳 俊 宏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本 案 除 董 事 陳 俊 宏 利 益 迴 避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他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並 將 依 法 提 請 股 東 會 討 論 (2) 解 除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黃 山 內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本 案 除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利 益 迴 避 外, 經 代 理 主 席 徵 詢 其 他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3.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無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6 月 6 日 成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同 時 廢 除 準 審 計 委 員 會 最 近 年 度 (104 年 度 ) 審 計 委 員 會 開 會 5 次 (A), 獨 立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無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無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無 備 註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1.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5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未 經 審 計 委 員 會 通 過, 而 經 全 體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之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審 計 委 員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審 計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2. 獨 立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獨 立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3. 獨 立 董 事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就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 (1)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除 按 月 收 到 稽 核 報 告 外, 稽 核 主 管 亦 於 審 計 委 員 會 會 議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於 審 計 委 員 會 會 議 中 報 告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或 核 閱 結 果, 以 及 其 他 相 關 法 令 要 求 之 溝 通 事 項 (3) 除 以 上 所 述 外, 平 時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亦 得 視 需 要 直 接 與 獨 立 董 事 聯 繫, 溝 通 情 形 良 好 當 年 度 (105 年 度 ) 審 計 委 員 會 開 會 2 次 (A), 獨 立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無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無 備 註 ~27~
32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28~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無 備 註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1.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5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未 經 審 計 委 員 會 通 過, 而 經 全 體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之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審 計 委 員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審 計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2. 獨 立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獨 立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3. 獨 立 董 事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就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 (1)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除 按 月 收 到 稽 核 報 告 外, 稽 核 主 管 亦 於 審 計 委 員 會 會 議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於 審 計 委 員 會 會 議 中 報 告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或 核 閱 結 果, 以 及 其 他 相 關 法 令 要 求 之 溝 通 事 項 (3) 除 以 上 所 述 外, 平 時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亦 得 視 需 要 直 接 與 獨 立 董 事 聯 繫, 溝 通 情 形 良 好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評 估 項 目 一 公 司 是 否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並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二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並 依 程 序 實 施?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執 行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風 險 控 管 及 防 火 牆 機 制?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規 範, 禁 止 公 司 內 部 人 利 用 市 場 上 未 公 開 資 訊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摘 要 說 明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為 建 立 良 好 之 公 司 治 理 制 無 差 異 度, 參 照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制 定 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制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已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公 司 網 站 ( 一 ) 中 天 公 司 於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宜 有 無 差 異 專 責 人 員 妥 善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及 糾 紛 事 項 ; 且 公 司 對 於 股 東 依 法 提 起 訴 訟 情 事, 應 妥 適 處 理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均 由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負 責 處 理 股 東 相 關 問 題 ( 二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皆 依 股 務 代 理 機 構 提 供 之 股 東 名 冊 掌 握 主 要 股 東, 並 依 證 交 法 第 25 條 規 定, 對 內 部 人 ( 董 事 經 理 人 及 持 有 股 份 超 過 股 份 總 額 10% 之 股 東 ) 所 持 有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均 按 月 申 報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三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資 產 及 財 務 管 理 等 均 各 自 獨 立, 另 已 制 定 關 係 人 特 定 公 司 及 集 團 企 業 交 易 處 理 程 序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等 相 關 規 範, 並 依 據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控 管 ( 四 ) 中 天 公 司 於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中 明 訂 禁 止 公 司 內 部 人 利 用 市 場 上 未 公 開 資 訊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亦 於 內 控 制 度 作 業 訂 立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之 管 理 進 行 相 關 規 範 及 管 理 三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董 事 會 是 否 就 成 員 組 成 ( 一 ) 中 天 公 司 於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董 事 無 差 異
33 評 估 項 目 擬 訂 多 元 化 方 針 及 落 實 執 行? ( 二 ) 公 司 除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外, 是 否 自 願 設 置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其 評 估 方 式, 每 年 並 定 期 進 行 績 效 評 估? ( 四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是 否 四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及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議 題? 五 公 司 是 否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六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是 否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七 公 司 是 否 有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摘 要 說 明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會 成 員 組 成 應 考 量 多 元 化, 並 就 本 身 運 作 營 運 型 態 及 發 展 需 求 以 擬 訂 適 當 之 多 元 化 方 針, 且 選 任 董 事 會 成 員 時 亦 遵 照 此 方 向 落 實 執 行 ( 二 ) 本 公 司 與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已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未 來 將 視 實 際 營 運 需 求 決 定 是 否 設 置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 三 ) 本 公 司 已 訂 立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並 依 辦 法 規 定, 將 104 年 度 之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於 105 年 第 1 次 薪 酬 委 員 會 召 集 前,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議 事 單 位 依 據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所 列 之 指 標 進 行 評 估, 並 將 評 估 結 果 送 交 薪 酬 委 員 會 報 告 104 年 度 之 評 估 結 果 得 分 為 100% ( 四 ) 本 公 司 與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於 董 事 會 決 議 選 任 會 計 師 前, 依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選 任 與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評 估 聘 任 會 計 師 之 學 經 歷 專 業 領 域 及 查 核 經 驗, 確 認 其 專 業 能 力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均 符 合 公 司 需 求, 並 取 得 會 計 師 出 具 之 獨 立 性 聲 明 書 後, 方 提 請 董 事 會 討 論 會 計 師 之 聘 任 及 費 用 之 審 議 中 天 及 泉 盛 生 技 105 年 度 委 任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適 任 性 及 簽 證 公 費 案, 均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本 公 司 網 站 設 有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提 供 投 資 人 員 工 無 差 異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聯 絡 平 台, 並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機 制, 針 對 各 種 議 題 及 詢 問, 建 立 完 善 之 溝 通 管 道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亦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制 度, 以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溝 通 管 道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均 委 由 專 業 股 務 代 理 機 無 差 異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 一 )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已 架 設 公 司 網 站, 無 差 異 並 揭 露 公 司 業 務 現 況, 另 建 置 投 資 人 專 區, 揭 露 財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等 相 關 資 訊 另 財 務 業 務 等 相 關 資 訊 均 依 規 定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 二 )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已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並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制 度, 另 有 專 人 負 責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法 人 說 明 會 之 簡 報 亦 已 放 置 於 公 司 網 站 供 投 資 人 參 閱 ( 一 ) 員 工 權 益 :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以 誠 信 對 待 無 差 異 員 工, 遵 循 勞 基 法 保 障 員 工 權 益, 並 訂 有 工 作 規 則 以 維 護 員 工 相 關 權 益 ( 二 ) 僱 員 關 懷 :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透 過 福 利 制 度 及 教 育 訓 練 與 員 工 建 立 良 好 的 誠 信 關 係, 如 不 定 期 舉 辦 團 康 活 動 心 靈 充 實 課 程 及 實 施 新 進 人 員 輔 導 員 制 度 等 ( 三 ) 投 資 者 關 係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之 發 言 人 與 代 理 發 言 人 均 在 合 法 授 權 範 圍 內 回 覆 股 東 問 題 公 司 網 站 亦 設 置 投 資 人 意 見 留 言 信 箱, 並 由 專 人 回 覆 ( 四 ) 供 應 商 關 係 :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與 供 應 商 維 持 良 好 的 互 信 關 係 ( 五 )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 本 公 司 網 站 設 有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提 供 投 資 人 員 工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聯 絡 平 台, 利 害 關 係 人 ~29~
34 評 估 項 目 八 公 司 是 否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 若 有, 請 敍 明 其 董 事 會 意 見 自 評 或 委 外 評 鑑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或 建 議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摘 要 說 明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得 隨 時 與 公 司 聯 繫, 以 維 護 合 法 權 益 ( 六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中 天 公 司 董 事 於 104 年 度 進 修 情 形 請 詳 下 表 另 子 公 司 因 均 非 屬 上 市 櫃 公 司, 法 令 未 強 制 要 求, 惟 公 司 仍 鼓 勵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應 持 續 進 修 ( 七 )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均 遵 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由 稽 核 人 員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執 行 查 核 以 進 行 風 險 管 理 ; 此 外 本 公 司 亦 投 保 與 業 務 相 關 保 險, 如 公 共 意 外 險 火 險 雇 主 意 外 險 等, 以 降 低 各 種 風 險 ( 八 )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 設 置 免 付 費 服 務 專 線, 由 專 人 為 消 費 者 或 客 戶 提 供 有 關 公 司 產 品 之 疑 問 解 答, 並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信 箱, 提 供 客 戶 與 消 費 者 聯 繫 之 管 道 ( 九 )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 中 天 公 司 自 99 年 度 起, 每 年 均 為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另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亦 自 103 年 度 起 每 年 為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本 公 司 參 加 證 基 會 辦 理 之 第 二 屆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評 鑑 無 差 異 結 果 情 形 良 好, 排 名 級 距 為 前 21%~35%; 本 公 司 為 加 強 公 司 治 理, 已 制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及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未 來 將 持 續 視 公 司 營 運 需 要 進 行 規 劃 及 改 善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進 修 之 情 形 職 稱 姓 名 就 任 日 期 法 人 董 事 黃 山 內 104/06/10 長 代 表 人 董 事 陳 俊 宏 104/06/10 起 進 修 日 期 迄 104/10/20 104/10/21 105/01/26 105/01/26 104/02/13 104/02/13 104/05/27 104/05/27 105/01/26 105/01/26 董 事 黃 正 宗 104/06/10 104/08/17 104/08/17 主 辦 單 位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進 修 是 否 進 修 課 程 名 稱 符 合 規 定 時 數 ( 註 ) 董 事 與 監 察 人 ( 含 獨 立 ) 實 務 研 習 班 105 年 度 公 司 治 理 論 壇 系 列 - 內 線 交 易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座 談 會 12 是 3 是 公 司 治 理 與 證 券 法 規 3 是 上 市 公 司 企 業 倫 理 領 袖 論 壇 105 年 度 公 司 治 理 論 壇 系 列 - 內 線 交 易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座 談 會 主 管 機 關 要 求 企 業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下 之 實 務 運 作 與 利 益 迴 避 案 例 解 析 3 是 3 是 6 是 ~30~
35 職 稱 姓 名 就 任 日 期 起 進 修 日 期 迄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時 數 進 修 是 否 符 合 規 定 ( 註 ) 主 管 機 關 要 求 企 業 設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韓 國 瑤 104/06/10 104/08/17 104/08/17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下 之 實 務 運 作 與 利 益 6 是 迴 避 案 例 解 析 104/05/27 104/05/27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上 市 公 司 企 業 倫 理 領 袖 論 壇 3 是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104/06/10 104/06/26 104/06/26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 股 )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金 融 監 理 與 法 律 國 際 研 討 會 6 是 104/06/29 104/06/29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公 司 治 理 與 股 東 會 議 事 運 行 3 是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104/06/10 104/03/17 104/05/20 104/08/19 104/08/19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事 與 監 察 人 ( 含 獨 立 ) 實 務 研 習 班 上 市 公 司 內 部 人 股 權 交 易 法 律 遵 循 宣 導 說 明 會 3 是 3 是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104/06/10 104/07/29 104/07/29 104/08/06 104/08/06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公 司 治 理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及 精 進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願 景 3 是 3 是 註 : 係 指 是 否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進 修 推 行 要 點 所 規 定 之 進 修 時 數 進 修 範 圍 進 修 體 系 進 修 之 安 排 與 資 訊 揭 露 ( 四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1.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資 料 :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身 份 別 ( 註 1) 商 務 法 法 官 檢 察 具 有 商 條 件 務 財 務 官 律 師 會 務 法 會 計 或 公 司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務 財 業 務 所 需 相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務 會 計 姓 名 關 科 系 之 公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或 公 司 私 立 大 專 院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業 務 所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家 數 備 註 ( 註 3) 校 講 師 以 上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需 之 工 術 人 員 作 經 驗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4 不 適 用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0 不 適 用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2 不 適 用 註 1: 身 分 別 請 填 列 係 為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或 其 他 註 2: 各 成 員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31~
36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註 3: 若 成 員 身 分 別 係 為 董 事, 請 說 明 是 否 符 合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6 條 第 5 項 之 規 定 職 稱 2.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 (1)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計 3 人 (2) 本 屆 委 員 任 期 :104 年 6 月 22 日 至 107 年 6 月 9 日, 最 近 年 度 (104 年 度 ) 及 當 年 度 (105 年 度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3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32~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召 集 人 蔡 高 忠 無 委 員 賴 源 河 無 委 員 韓 立 群 無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1. 董 事 會 如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2.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如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應 敘 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成 員 意 見 及 對 成 員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執 行 情 形 : 公 司 對 環 保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公 益 消 費 者 權 益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所 採 行 之 制 度 與 措 施 及 履 行 情 形 評 估 項 目 一 落 實 推 動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 二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訓 練?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由 董 事 會 授 權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處 理, 及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處 理 情 形?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合 理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並 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及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與 懲 戒 制 度?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備 註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本 公 司 為 實 踐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並 無 差 異 促 進 經 濟 環 境 及 社 會 之 進 步, 以 達 永 續 發 展 之 目 標, 已 制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並 確 實 執 行 ( 二 ) 本 公 司 於 制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時, 已 舉 辦 內 部 教 育 訓 練, 使 各 部 門 瞭 解 本 守 則 內 容 ; 另 公 司 董 事 亦 參 與 主 管 機 關 主 辦 之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與 社 會 責 任 座 談 會 未 來 將 視 實 際 營 運 需 求 決 定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訓 練
37 評 估 項 目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是 否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 二 ) 公 司 是 否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 三 ) 公 司 是 否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並 執 行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依 照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制 定 相 關 之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 二 ) 公 司 是 否 建 置 員 工 申 訴 機 制 及 管 道, 並 妥 適 處 理? ( 三 ) 公 司 是 否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 四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機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 三 )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未 來 將 視 實 際 營 運 需 求 決 定 是 否 設 置 ( 四 ) 本 公 司 每 年 皆 定 期 進 行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並 朝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之 方 向 進 行,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及 懲 戒 制 度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公 司 確 實 辦 理 廢 棄 物 分 類 及 資 源 回 收 作 業, 在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方 無 差 異 面, 以 零 污 染 零 災 害 為 目 標, 致 力 成 為 永 續 發 展 的 企 業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亦 致 力 於 宣 導 各 項 資 源 再 利 用, 不 僅 減 少 資 源 浪 費, 並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利 用 效 率 因 生 技 產 業 特 性 為 高 科 技 低 污 染, 故 較 無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物 料 之 情 形 ( 二 )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已 依 照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設 立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制 度 ( 三 ) 本 公 司 非 高 耗 能 產 業, 故 未 設 置 及 使 用 產 生 大 量 溫 室 氣 體 設 施 辦 公 及 生 活 區 域 比 照 政 府 機 構 實 施 節 能 措 施 另 定 期 監 測 實 驗 室 空 氣 品 質, 實 驗 室 抽 氣 櫃 出 口 裝 設 水 洗 塔 與 活 性 碳 過 濾 網, 並 定 期 更 換, 以 減 少 實 驗 室 廢 氣 對 環 境 的 污 染 ; 實 驗 器 材 經 滅 菌 清 洗 後 重 複 利 用, 減 少 使 用 拋 棄 式 器 材, 避 免 資 源 之 浪 費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各 門 市 亦 已 陸 續 導 入 節 能 燈 具, 並 辦 理 資 源 回 收, 以 持 續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另 本 公 司 依 照 職 業 衛 生 安 全 法 之 規 定, 定 期 委 託 外 部 專 業 機 構 測 定 辦 公 室 及 龍 潭 廠 區 之 二 氧 化 碳 濃 度,104 年 度 測 定 結 果 均 符 合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之 數 值 ( 一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及 尊 重 國 際 公 認 基 本 勞 無 差 異 動 人 權 原 則, 本 公 司 員 工 除 享 有 勞 健 保 外, 雇 用 政 策 並 無 差 別 待 遇, 並 制 定 相 關 辦 法, 如 員 工 生 涯 規 劃 及 升 遷 制 度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員 工 婚 喪 喜 慶 發 放 辦 法 及 勞 工 退 休 管 理 辦 法 等, 由 公 司 提 供 福 利 包 括 : 團 體 保 ~33~
38 評 估 項 目 制, 並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 五 ) 公 司 是 否 為 員 工 建 立 有 效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培 訓 計 畫? ( 六 ) 公 司 是 否 就 研 發 採 購 生 產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等 制 定 相 關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及 申 訴 程 序? ( 七 ) 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公 司 是 否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 八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來 往 前, 是 否 評 估 供 應 商 過 去 有 無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紀 錄? ( 九 ) 公 司 與 其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契 約 是 否 包 含 供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險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員 工 婚 喪 喜 慶 補 助 員 工 慶 生 會 三 節 禮 品 或 禮 金 本 公 司 及 所 有 關 係 企 業 產 品 皆 有 員 購 優 惠 開 放 員 工 認 股 員 工 外 部 訓 練 補 助 等 ( 二 ) 本 公 司 訂 有 員 工 獎 懲 辦 法, 員 工 得 透 過 書 面 呈 報 方 式 舉 報 舞 弊 或 不 當 行 為 另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信 箱, 公 司 員 工 外 部 關 係 人 皆 得 以 此 管 道 匿 名 舉 報 ; 接 獲 舉 報 將 依 程 度 指 派 專 案 小 組 調 查 處 理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每 年 均 舉 辦 兩 次 以 上 勞 資 雙 方 會 議, 提 供 員 工 正 常 申 訴 與 建 言 管 道 對 於 公 司 政 策 之 宣 導 以 公 告 方 式 公 布, 以 採 開 放 雙 向 溝 通 方 式 了 解 員 工 的 意 見 另 為 保 障 性 別 平 等 工 作 權 利, 使 員 工 免 於 性 騷 擾 之 工 作 及 服 務 環 境, 訂 有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設 立 性 騷 擾 申 訴 管 道, 以 確 保 能 適 時 採 取 預 防 糾 正 懲 戒 及 處 理 改 善 等 措 施 ( 三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工 作 環 境 安 全 措 施 如 下 : (1) 設 置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單 位, 辦 理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事 項, 實 施 自 動 檢 查 及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持 續 改 善 各 項 安 全 衛 生 措 施, 營 造 安 全 健 康 舒 適 友 善 的 工 作 環 境 (2) 加 強 辦 理 各 項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及 宣 導 演 練, 有 效 強 化 員 工 作 業 安 全 意 識 智 能 及 應 變 能 力, 以 保 障 員 工 之 作 業 安 全 (3) 定 期 辦 理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提 供 優 惠 員 購 公 司 保 健 產 品, 關 懷 員 工 健 康 (4) 本 公 司 人 員 進 入 實 驗 室 均 需 換 穿 實 驗 衣 及 包 鞋, 以 避 免 化 學 藥 品 或 微 生 物 操 作 之 汙 染, 進 而 維 護 操 作 人 員 的 工 作 安 全 (5) 本 公 司 龍 潭 廠 已 於 104 年 1 月 通 過 OHSAS18001:2007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 四 ) 本 公 司 制 定 完 善 之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定 期 由 部 門 主 管 與 員 工 面 談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34~
39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評 估 項 目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維 持 良 好 之 溝 通 管 道 ; 且 公 司 若 有 重 大 營 運 事 項 皆 由 公 告 方 式 即 時 告 知 員 工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每 日 / 每 週 / 每 月 均 舉 辦 晨 會 / 業 務 週 報 / 工 作 會 報, 由 公 司 首 長 與 各 單 位 主 管 或 員 工 就 公 司 業 務 發 展 交 換 意 見, 並 作 成 會 議 記 錄, 期 以 集 思 廣 益 之 溝 通, 形 塑 週 全 之 決 策 ( 五 )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配 合 公 司 發 展 目 標, 充 實 員 工 之 知 識 技 能, 發 揮 潛 在 智 能 及 提 高 專 業 能 力, 每 年 針 對 管 理 類 研 發 類 業 務 類 資 訊 類 生 產 類 品 保 類 規 劃 年 度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並 補 助 每 人 外 部 訓 練 經 費, 以 提 升 員 工 管 理 能 力 及 專 業 知 識 技 巧, 並 訂 有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提 供 員 工 進 修 與 升 遷 等 相 關 職 涯 發 展 與 規 劃 ( 六 ) 設 有 客 戶 服 務 單 位, 並 有 專 職 人 員 處 理 相 關 問 題 ( 七 ) 本 公 司 於 訂 定 每 項 產 品 與 原 料 規 格 時, 均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之 規 範 及 要 求 辦 理, 並 依 照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之 規 定 進 行 產 品 之 標 示 ( 八 ) 本 公 司 於 任 用 廠 商 前, 均 依 照 公 司 規 定 請 負 責 單 位 訪 廠, 確 認 該 廠 商 符 合 本 公 司 之 規 範 及 標 準, 並 有 合 格 廠 商 評 鑑 表 為 記 錄 與 評 鑑 依 據 ( 九 ) 本 公 司 採 購 作 業 訂 有 基 本 合 約 規 範, 若 廠 商 有 違 反 相 關 規 定, 將 解 約 且 不 再 錄 用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 一 ) 已 於 櫃 買 中 心 產 業 價 值 鏈 資 訊 無 差 異 測 站 等 處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平 台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具 攸 關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 並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本 公 司 制 定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供 大 眾 參 閱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中 天 公 司 已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並 無 差 異 ;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尚 未 制 定 ~35~
40 評 估 項 目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1. 公 共 衛 生 : 本 公 司 已 成 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單 位, 統 籌 規 劃 督 導 及 推 行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事 務 ; 並 通 過 ISO 9001 及 食 品 GMP 認 證, 所 有 保 健 品 均 符 合 食 品 衛 生 類 法 規 健 康 食 品 均 符 合 健 康 食 品 類 衛 生 法 規 之 規 範 作 業, 以 確 保 消 費 者 食 的 安 全 2. 環 保 : 無 法 再 利 用 之 原 物 料 均 委 請 合 格 之 專 業 廢 棄 物 清 理 單 位 清 除 ; 設 置 廢 水 處 理 池 及 中 央 集 塵 系 統 與 空 氣 過 濾 裝 置 ; 定 期 委 請 合 格 之 專 業 廢 棄 物 清 理 單 位 清 除 化 學 有 機 溶 劑 ; 積 極 發 展 有 機 直 營 通 路 及 有 機 周 邊 的 綠 色 產 業 3. 社 會 關 係 : 關 心 員 工 健 康 狀 況, 免 費 提 供 公 司 產 品 ; 建 設 及 維 護 工 廠 周 邊 環 境, 使 地 區 免 於 淹 水 及 污 染 ; 成 立 中 華 民 國 癌 症 營 養 協 會, 延 攬 專 業 人 士, 積 極 推 動 癌 症 營 養 協 會 公 益 服 務, 為 癌 症 病 患 提 供 社 會 幫 助 ; 訂 定 公 益 贊 助 作 業 辦 法, 免 費 贊 助 癌 症 病 童 家 境 清 寒 癌 症 病 患 及 相 關 免 疫 特 殊 疾 病 病 患 ; 定 期 捐 助 公 益 團 體, 為 社 會 貢 獻 一 份 心 力 4. 社 會 公 益 : (1) 中 天 生 技 集 團 本 諸 關 懷 生 命 的 企 業 使 命, 定 期 捐 贈 家 扶 中 心 及 成 立 財 團 法 人 和 諧 有 機 農 業 基 金 會 推 動 有 機 農 業 相 關 之 公 益 事 業 等 且 持 續 贊 助 化 療 輔 助 營 養 品 予 家 庭 清 寒 的 癌 症 兒 童 使 用, 並 提 供 專 業 營 養 諮 詢, 與 孩 子 共 同 面 對 克 服 病 痛 為 服 務 更 多 罹 癌 朋 友, 中 天 生 技 集 團 於 民 國 90 年 成 立 中 華 民 國 癌 症 營 養 協 會, 延 攬 社 會 專 業 人 士, 積 極 推 動 公 益 服 務, 推 廣 癌 症 衛 教 知 識, 同 時 幫 助 民 眾 建 立 正 確 的 飲 食 營 養 觀 念, 進 而 達 到 促 進 國 民 健 康 提 高 生 活 品 質 的 目 標 (2)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始 終 以 散 播 健 康, 傳 遞 幸 福 為 使 命, 號 召 一 群 認 同 棉 花 田 理 念 散 播 健 康 快 樂 愛 的 顧 客 朋 友, 組 成 棉 花 田 義 工 團 隊, 與 棉 花 田 攜 手 推 動 有 機 志 業 與 地 球 環 保 共 同 的 信 念, 共 創 身 心 靈 整 體 健 康 快 樂 的 人 生 而 對 於 偏 鄉 的 孩 子 們, 棉 花 田 舉 辦 了 一 系 列 的 公 益 活 動, 為 台 灣 全 民 食 物 銀 行 募 捐, 集 結 棉 花 田 顧 客 的 愛 心, 由 台 灣 全 民 食 物 銀 行 代 為 幫 助 弱 勢 家 庭 民 國 103 年 4 月, 棉 花 田 與 台 灣 全 民 食 物 銀 行 合 作, 募 集 棉 花 田 顧 客 愛 心, 並 代 為 捐 贈 有 機 即 食 大 燕 麥 片, 此 活 動 幫 助 了 23 個 社 福 團 體 105 年 棉 花 田 再 次 與 台 灣 全 民 食 物 銀 行 合 作, 推 出 有 機 愛 福 米 愛 成 雙 買 一 捐 一 捐 米 活 動, 預 計 由 棉 花 田 捐 出 8,000 包 ( 約 2,400 公 斤 ) 幫 助 偏 鄉 兒 童 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尚 未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 六 ) 公 司 履 行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及 採 行 措 拖 : 評 估 項 目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並 於 各 方 案 內 明 定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違 規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且 落 實 執 行?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已 訂 立 無 差 異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其 董 事 經 理 人 及 受 僱 員 工 均 落 實 遵 守 公 司 法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上 市 上 櫃 相 關 規 章 及 有 關 法 令,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之 原 則 有 關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亦 散 見 本 公 司 相 關 內 部 規 範, 如 員 工 守 則 工 作 規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中 ~36~
41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措 施?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是 否 評 估 往 來 對 象 之 誠 信 紀 錄, 並 於 其 與 往 來 交 易 對 象 簽 訂 之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其 執 行 情 形? ( 三 ) 公 司 是 否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並 落 實 執 行? ( 四 ) 公 司 是 否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已 建 立 有 效 的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由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查 核, 或 委 託 會 計 師 執 行 查 核? ( 五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誠 信 經 營 之 內 外 部 之 教 育 訓 練?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摘 要 說 明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二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為 建 立 誠 信 經 營 之 企 業 文 化 及 健 全 發 展, 建 立 良 好 商 業 運 作 之 參 考 架 構, 參 照 主 管 機 關 所 定 準 則 及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於 守 則 內 明 訂 相 關 應 遵 循 之 作 業 程 序 ( 三 ) 中 天 公 司 於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中 明 訂 禁 止 相 關 之 不 誠 信 行 為, 並 公 告 要 求 員 工 應 遵 守 其 規 範, 另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部 門 就 確 保 從 業 道 德 與 法 規 遵 循 上 亦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為 達 成 確 保 財 務 管 理 營 運 資 訊 之 正 確 可 靠 與 及 時, 以 及 員 工 行 為 遵 循 相 關 之 政 策 準 則 程 序 與 法 規 等 目 標, 內 部 稽 核 依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的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進 行 各 項 稽 核, 並 呈 報 董 事 會 及 管 理 階 層 相 關 之 稽 核 結 果 與 後 續 改 善 方 案, 俾 落 實 稽 核 成 效 ( 一 )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本 身 或 其 進 ( 銷 ) 無 差 異 貨 客 戶 之 資 訊, 除 經 授 權 或 法 律 規 定 公 開 外, 負 有 保 密 義 務 應 保 密 的 資 訊 包 括 所 有 可 能 被 競 爭 對 手 利 用 或 洩 漏 之 後 對 公 司 或 客 戶 有 損 害 之 未 公 開 資 訊 ( 二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設 置 直 轄 於 董 事 會 之 稽 核 室, 負 責 稽 查 企 業 內 部 是 否 有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之 情 事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未 來 將 視 實 際 營 運 需 求 決 定 是 否 設 置 ( 三 ) 本 公 司 於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中 明 訂 相 關 規 範, 董 事 經 理 人 及 其 他 出 席 或 列 席 董 事 會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對 董 事 會 所 列 議 案, 與 其 自 身 或 其 代 表 之 法 人 有 利 害 關 係 者, 如 有 害 於 公 司 利 益 之 虞 時, 不 得 加 入 討 論 及 表 決, 且 討 論 及 表 決 時 應 予 迴 避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經 理 人 受 僱 人 受 任 人 或 具 有 實 質 控 制 能 力 者, 於 從 事 商 業 行 為 之 過 程 中, 不 得 直 接 或 間 接 提 供 承 諾 要 求 或 收 受 任 何 不 正 當 利 益, 或 做 出 其 他 違 反 誠 信 不 法 或 違 背 受 託 義 務 等 不 誠 信 行 為 且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經 理 人 受 僱 人 受 任 人 與 實 質 控 制 者, 於 執 行 業 務 時, 不 得 直 接 或 間 接 向 客 戶 代 理 商 承 包 商 供 應 商 公 職 人 員 或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提 供 承 諾 要 求 或 收 受 任 何 形 式 之 不 正 當 利 益 ~37~
42 評 估 項 目 三 公 司 檢 舉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具 體 檢 舉 及 獎 勵 制 度, 並 建 立 便 利 檢 舉 管 道, 及 針 對 被 檢 舉 對 象 指 派 適 當 之 受 理 專 責 人 員?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受 理 檢 舉 事 項 之 調 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 三 ) 公 司 是 否 採 取 保 護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處 置 之 措 施?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摘 要 說 明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四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設 置 3 席 獨 立 董 事, 以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精 神, 並 成 立 薪 酬 委 員 會, 以 達 到 監 督 公 司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之 理 念 另 為 確 保 誠 信 經 營 理 念 之 落 實, 建 立 有 效 之 內 控 制 度 相 關 辦 法 及 會 計 制 度, 同 時 設 有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稽 查 公 司 各 部 門 遵 循 情 形 ( 五 ) 本 公 司 於 制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時, 已 舉 辦 內 部 教 育 訓 練, 使 各 部 門 瞭 解 本 守 則 內 容 ; 另 公 司 董 事 亦 參 與 主 管 機 關 主 辦 之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與 社 會 責 任 座 談 會 未 來 將 視 實 際 營 運 需 求 決 定 是 否 定 期 辦 理 誠 信 經 營 教 育 訓 練 ( 一 ) 本 公 司 訂 有 員 工 獎 懲 辦 法, 員 工 無 差 異 得 透 過 書 面 呈 報 方 式 舉 報 舞 弊 或 不 當 行 為 另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信 箱, 公 司 員 工 外 部 關 係 人 皆 得 以 此 管 道 匿 名 舉 報 ; 接 獲 舉 報 將 依 程 度 指 派 專 案 小 組 調 查 處 理 另 本 公 司 為 保 障 性 別 平 等 工 作 權 利, 使 員 工 免 於 性 騷 擾 之 工 作 及 服 務 環 境, 訂 有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設 立 性 騷 擾 申 訴 管 道, 以 確 保 能 適 時 採 取 預 防 糾 正 懲 戒 及 處 理 改 善 等 措 施 ( 二 ) 本 公 司 於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中 明 定,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調 查, 應 以 不 公 開 之 方 式 為 之, 並 保 護 當 事 人 之 隱 私 及 人 格 法 益 ; 處 理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所 有 人 員, 對 於 當 事 人 之 姓 名 或 其 他 足 以 辨 識 身 份 之 資 料, 除 有 調 查 必 要 或 基 於 公 共 安 全 之 考 量 者 外, 應 予 保 密 ( 三 ) 本 公 司 抱 持 開 放 態 度 鼓 勵 員 工 呈 報 不 當 行 為, 亦 得 以 匿 名 方 式 由 專 設 信 箱 檢 舉, 保 護 檢 舉 人 另 於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中 明 定, 對 於 在 性 騷 擾 事 件 申 訴 調 查 偵 察 或 審 理 程 序 中, 為 申 訴 告 訴 告 發 提 起 訴 訟 作 證 提 供 協 助 或 其 他 參 與 行 為 之 人, 不 得 為 不 當 之 差 別 待 遇 ~38~
43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評 估 項 目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 一 )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於 公 司 網 無 差 異 測 站, 揭 露 其 所 訂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誠 信 經 容 及 推 動 成 效? 營 守 則 未 來 將 持 續 強 化 公 司 網 站 之 相 關 資 訊 揭 露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均 已 依 相 關 規 定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並 無 差 異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檢 討 其 修 正 公 司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無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中 天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已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董 事 選 任 程 序 獨 立 董 事 之 職 責 範 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及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等 規 章,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公 司 網 站 查 詢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暸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 1. 本 公 司 訂 有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及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通 報 程 序 2. 本 公 司 及 公 開 發 行 子 公 司 網 站 中 已 建 置 投 資 人 專 區, 可 供 投 資 者 上 網 參 閱 3. 公 司 經 理 人 於 104 年 度 參 與 公 司 治 理 有 關 之 進 修 與 訓 練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進 修 機 構 進 修 日 期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時 數 總 經 理 黃 山 內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 董 事 與 監 察 人 ( 含 獨 立 ) 實 務 研 習 班 12 財 務 部 經 理 王 瀛 君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初 任 進 修 班 30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 請 參 閱 第 319 頁 2. 委 託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者, 應 揭 露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 無 此 情 形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 1. 股 東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會 議 名 稱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股 東 常 會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及 104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報 告 報 告 案 不 適 用 另 103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39~
44 會 議 名 稱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2.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2. 審 計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103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報 告 財 務 報 表 盈 虧 撥 補 案 業 經 承 認 在 案 3. 背 書 保 證 事 項 報 告 4. 本 公 司 前 各 次 募 資 案 之 預 期 效 益 調 整 情 形 及 102 年 現 金 增 資 案 健 全 營 運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5. 修 訂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報 告 6. 承 認 103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財 務 報 表 案 7. 承 認 103 年 度 盈 虧 撥 補 案 於 104 年 7 月 7 日 獲 經 濟 8.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案 部 准 予 登 記, 並 公 告 於 公 司 網 站 9.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案 已 依 修 正 後 辦 法 運 作 10.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選 舉 辦 法 案 已 依 修 正 後 辦 法 運 作 於 104 年 7 月 7 日 獲 經 濟 11. 完 成 本 公 司 第 六 屆 董 事 選 舉 案 部 准 予 登 記, 並 公 告 於 公 司 網 站 12.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第 六 屆 新 任 董 事 競 業 已 解 除 新 任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並 於 股 東 會 後 發 布 重 禁 止 之 限 制 案 大 訊 息 會 議 名 稱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十 八 次 第 五 屆 第 十 九 次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3 年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2. 通 過 修 訂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案 3. 通 過 本 公 司 103 年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103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並 提 股 東 會 承 認 4.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並 提 股 東 會 報 告 5. 通 過 本 公 司 委 任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適 任 性 及 104 年 度 審 查 公 費 案 6.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案 7.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案 8.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案 9.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案 10. 通 過 追 認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案 11. 通 過 組 織 架 構 修 訂 及 人 事 異 動 追 認 案 12. 通 過 財 務 主 管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異 動 案 13. 通 過 96 年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變 更 案 14. 通 過 本 公 司 第 六 屆 董 事 選 舉 案 15.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新 任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依 法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案 16. 通 過 召 開 104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盈 虧 撥 補 案 2. 通 過 審 查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名 單 案 3.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案 4.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選 舉 辦 法 案 ~40~
45 會 議 名 稱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次 5.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案 6. 通 過 增 訂 本 公 司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通 報 程 序 案 7. 通 過 召 開 股 東 常 會 修 正 事 項 案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2. 通 過 增 訂 本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之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案 3. 通 過 增 訂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選 任 與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案 第 六 屆 第 一 次 1. 本 公 司 經 104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常 會 全 面 改 選 第 六 屆 董 事 七 席, 經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推 選 黃 山 內 為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第 六 屆 第 二 次 第 六 屆 第 三 次 第 六 屆 第 四 次 1. 通 過 本 公 司 原 任 總 經 理 及 發 言 人 林 衛 理 先 生, 辭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發 言 人 職 務, 轉 任 總 經 理 室 高 級 顧 問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發 言 人 職 缺, 由 董 事 長 黃 山 內 先 生 兼 任 案 3. 委 任 蔡 高 忠 賴 源 河 韓 立 群 三 席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及 推 選 蔡 高 忠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召 集 人 4.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案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第 2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新 任 董 事 報 酬 案 3. 通 過 本 公 司 新 任 總 經 理 報 酬 案 4. 通 過 撤 銷 解 除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5.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之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案 6. 通 過 增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案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第 3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2. 通 過 編 製 本 公 司 提 升 自 行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能 力 計 畫 書 案 3. 通 過 本 公 司 105 年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4. 通 過 修 訂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案 及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案 5. 通 過 增 訂 本 公 司 申 請 暫 停 及 恢 復 交 易 作 業 程 序 案 6. 通 過 本 公 司 105 年 董 事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資 報 酬 之 政 策 制 度 標 準 與 結 構 案 7. 通 過 本 公 司 105 年 度 實 施 之 董 事 經 理 人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案 8. 通 過 原 102 年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用 以 擴 建 廠 房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及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移 至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興 建 事 宜 案 第 六 屆 第 五 次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3.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105 年 度 委 任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適 任 性 及 簽 證 公 費 案 4.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盈 虧 撥 補 案, 並 提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承 認 5. 通 過 本 公 司 105 年 度 營 運 計 劃 案 6.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案 7. 通 過 本 公 司 組 織 架 構 修 訂 案 8.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並 提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討 論 9. 通 過 本 公 司 向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取 得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使 用 權 案 ~41~
46 會 議 名 稱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10. 通 過 召 開 105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案 第 六 屆 第 六 次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5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2.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選 任 與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案 3. 通 過 本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人 事 異 動 追 認 案 4.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並 提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討 論 5.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此 情 形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辭 職 解 任 之 彙 總 情 形 : 105 年 6 月 3 日 職 稱 姓 名 到 任 日 期 解 任 日 期 辭 職 或 解 任 原 因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鄭 志 慧 調 任 中 天 績 效 分 析 組 協 理, 專 職 績 效 管 理 董 事 長 林 衛 理 任 期 屆 滿 改 選 總 經 理 林 衛 理 轉 任 總 經 理 室 高 級 顧 問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楊 子 萲 調 任 中 天 總 經 理 室 助 理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一 )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邱 盟 捷 張 清 福 無 事 務 所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公 費 項 目 金 額 級 距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千 元 2 2,000 千 元 ( 含 )~4,000 千 元 V V 3 4,000 千 元 ( 含 )~6,000 千 元 4 6,000 千 元 ( 含 )~8,000 千 元 5 8,000 千 元 ( 含 )~10,000 千 元 6 10,000 千 元 ( 含 ) 以 上 ( 二 )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為 審 計 公 費 之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及 非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非 審 計 服 務 內 容 : ~42~
47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制 度 設 計 工 商 登 記 人 力 資 源 其 他 小 計 會 計 師 查 核 期 間 邱 盟 捷 , ~ 張 清 福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備 註 104 年 度 會 計 師 未 提 供 非 審 計 服 務 ( 三 )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應 揭 露 更 換 前 後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原 因 : 無 此 情 形 ( 四 )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達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金 額 比 例 及 原 因 : 無 此 情 形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 一 ) 關 於 前 任 會 計 師 : 更 換 日 期 更 換 原 因 及 說 明 說 明 係 委 任 人 或 會 計 情 況 師 終 止 或 不 接 受 委 任 主 動 終 止 委 任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0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為 維 持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並 配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調 整 之 需 要, 自 103 年 度 第 4 季 起, 原 林 安 惠 及 張 清 福 會 計 師 改 由 邱 盟 捷 及 張 清 福 會 計 師 繼 任 當 事 人 不 再 接 受 ( 繼 續 ) 委 任 會 計 師 無 此 情 形 委 任 人 最 近 兩 年 內 簽 發 無 保 103 年 及 104 年 度 出 具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查 核 報 告 書, 主 係 因 留 意 見 以 外 之 查 核 報 採 用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且 欲 區 分 責 任 告 書 意 見 及 原 因 與 發 行 人 有 無 不 同 意 見 其 他 揭 露 事 項 (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年 報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六 款 第 一 目 第 四 點 應 加 以 揭 露 者 ) ( 二 ) 關 於 繼 任 會 計 師 : 有 無 說 明 會 計 原 則 或 實 務 財 務 報 告 之 揭 露 查 核 範 圍 或 步 驟 事 務 所 名 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邱 盟 捷 會 計 師 無 其 他 ~43~
48 委 任 之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0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委 任 前 就 特 定 交 易 之 會 計 處 理 方 法 或 會 計 原 則 及 對 財 務 報 告 可 能 簽 發 之 意 不 適 用 見 諮 詢 事 項 及 結 果 繼 任 會 計 師 對 前 任 會 計 師 不 同 意 見 事 不 適 用 項 之 書 面 意 見 ( 三 ) 前 任 會 計 師 對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年 報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六 款 第 一 目 及 第 二 目 第 三 點 事 項 之 復 函 : 無 此 情 形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 無 此 情 形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1. 董 事 經 理 人 及 大 股 東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 單 位 : 股 104 年 度 105 年 度 截 至 6 月 3 日 職 稱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0 1,310,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 林 衛 理 ( 註 ) 代 表 人 : 黃 山 內 ( 註 ) 董 事 陳 俊 宏 董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0 1,310, 事 代 表 人 : 韓 國 瑤 董 事 黃 正 宗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總 經 理 翁 淑 鈺 業 務 部 副 總 經 理 高 一 峰 ( 解 任 ) 財 務 部 協 理 鄭 志 慧 ( 解 任 ) 財 務 部 經 理 王 瀛 君 ( 新 任 ) 註 : 股 東 常 會 董 事 全 面 改 選, 法 人 董 事 長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原 代 表 人 林 衛 理 解 任, 黃 山 內 新 任 2.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大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或 質 押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者 之 資 訊 : 無 此 情 形 ~44~
49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 105 年 4 月 29 日 姓 名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或 姓 名 及 關 係 持 股 持 股 持 股 名 稱 股 數 ( 股 ) 比 率 股 數 比 率 股 數 比 率 關 係 (%) (%) (%) ( 或 姓 名 )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34,424,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彭 玉 賢 富 邦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31,859,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富 邦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鄭 本 源 富 邦 產 物 保 險 ( 股 ) 公 司 均 為 富 邦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子 公 司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30,998,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路 孔 明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均 為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599,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26,813,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山 內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均 為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14,557,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英 宗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9,197,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路 孔 明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599, 富 邦 產 物 保 險 ( 股 ) 公 司 6,241,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富 邦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均 為 富 邦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子 公 司 富 邦 產 物 保 險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燦 煌 蔡 明 興 5,200, 蔡 明 忠 兄 弟 - 蔡 明 忠 5,200, 蔡 明 興 兄 弟 - 王 傑 4,200, 備 註 ~45~
50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 105 年 3 月 31 日 ; 單 位 : 股 ;%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直 本 公 司 投 資 綜 合 投 資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業 之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Microbio Ltd. 19,000, % ,000, %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42,904, % 7,507, % 45,837, %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33,717, % ,717, %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股 ) 公 司 10,000, % ,000, %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59,263, % ,263, %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3,750, % 3,250, % 5,175, %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801, % 1,500, % 2,300, %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109,687, % 36,562, % 124,040, %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85,312, % 28,437, % 96,475, % 註 : 係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投 資 ~46~
51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公 司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105 年 6 月 3 日 / 單 位 : 股 股 份 核 定 股 本 備 註 種 類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普 通 股 425,342, ,657, ,000,000 均 係 上 櫃 股 票 單 位 : 仟 股, 新 台 幣 仟 元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年 月 發 行 以 現 金 以 價 格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外 財 產 抵 其 他 充 股 款 者 ,000 6,000, ,041 4,090,407 現 金 增 資 800,000 仟 元 - 註 無 償 發 行 600,000 6,000, ,343 4,253,427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16,302 仟 股 - 註 2 註 1:102 年 5 月 14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註 2:102 年 7 月 22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註 3: 若 經 核 准 以 總 括 申 報 制 度 募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者, 另 應 揭 露 核 准 金 額 預 定 發 行 及 已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之 相 關 資 訊 : 不 適 用 ( 二 ) 股 東 結 構 : 105 年 4 月 29 日 / 單 位 : 股 股 東 結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外 國 機 構 及 數 量 外 人 合 計 人 數 , ,938 持 有 股 數 0 53,058, ,420, ,823,577 21,040, ,342,650 持 股 比 例 % 25.49% 57.09% 4.95% 100%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 105 年 4 月 29 日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749 1,989, ,000~ 5,000 18,781 42,257, ,001~ 10,000 4,232 31,968, ,001~ 15,000 1,311 16,228, ,001~ 20, ,594, ,001~ 30, ,750, ,001~ 50, ,781, ,001~ 100, ,876, ,001~ 200, ,458, ,001~ 400, ,175, ,001~ 600, ,069, ,001~ 800, ,175, ,001~ 1,000, ,815, ,000,001 以 上 ,200, ~47~
52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合 計 43, ,342, 註 : 本 公 司 未 發 行 特 別 股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 股 權 比 例 達 5% 以 上 之 股 東 或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名 稱 持 股 數 額 及 比 例 105 年 4 月 29 日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股 份 持 有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34,424, 富 邦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31,859,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30,998,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26,813,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14,557,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9,197, 富 邦 產 物 保 險 ( 股 ) 公 司 6,241, 蔡 明 興 5,200, 蔡 明 忠 5,200, 王 傑 4,200, ( 五 ) 主 要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 主 要 法 人 股 東 主 要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佳 益 投 資 ( 股 ) 公 司 (20.27%) 鴻 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51%)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12.55%) 怡 裕 投 資 ( 股 ) 公 司 (11.78%)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10.65%)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路 孔 明 (8.59%) 翁 淑 鈺 (3.90%) 孫 江 寶 珠 (3.12%) 彭 玉 賢 (2.73%) 福 客 臨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1.87%) 富 邦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富 邦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1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24.38%) 蔡 明 興 (14.38%)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蔡 明 忠 (14.38%) 台 新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10%)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8.13%) 105 年 4 月 29 日 ~48~
53 主 要 法 人 股 東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 註 ) 恒 上 實 業 ( 股 ) 公 司 匯 弘 投 資 ( 股 ) 公 司 (7.50%) 主 要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富 邦 金 控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5.00%) 宜 泰 投 資 ( 股 ) 公 司 (3.75%) 長 春 投 資 ( 股 ) 公 司 (3.75%) 昶 禾 ( 股 ) 公 司 (2.5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22.05%)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3.86%) 陳 守 仁 (1.54%) 蔣 永 芳 (1.03%)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高 盛 國 際 公 司 投 資 專 戶 (0.59%) 孫 伊 湘 (0.55%) 王 淑 宜 (0.24%) 王 志 國 (0.24%) 智 策 實 業 ( 股 ) 公 司 (0.19%) 黃 裕 舜 (0.18%) 第 一 銀 行 受 潤 成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信 託 專 戶 (76.46%) 潤 成 投 資 控 股 ( 股 ) 公 司 (14.16%) 杜 英 宗 (3.25%) 潤 華 染 織 廠 ( 股 ) 公 司 (0.28%) 潤 泰 租 賃 ( 股 ) 公 司 (0.15%) 吉 品 投 資 ( 股 ) 公 司 (0.11%) 郭 文 德 (0.11%) 台 新 銀 行 受 託 南 山 人 壽 股 票 信 託 財 產 專 戶 (0.06%) 寶 志 投 資 ( 股 ) 公 司 (0.05%) 寶 煌 投 資 ( 股 ) 公 司 (0.05%) 寶 暉 投 資 ( 股 ) 公 司 (0.05%) 寶 意 投 資 ( 股 ) 公 司 (0.05%) 路 孔 明 (99.91%) 孫 綉 英 (0.09%) 富 邦 產 物 保 險 ( 股 ) 公 司 富 邦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100%) 註 : 資 料 來 源 為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104 年 股 東 會 年 報 ~49~
54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股 項 目 年 度 103 年 104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6 月 3 日 最 高 每 股 市 價 最 低 平 均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分 配 前 ( 註 ) 分 配 後 ( 註 )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423,329 仟 股 424,245 仟 股 425,342 仟 股 ( 註 ) 每 股 盈 餘 (0.33) (0.46) (0.23) ( 註 )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股 利 無 償 盈 餘 配 股 配 股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本 益 比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投 資 報 酬 分 析 本 利 比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註 : 係 依 據 105 年 第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另 104 年 度 為 稅 後 虧 損 且 無 無 償 配 股 之 情 形 ( 七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1. 股 利 政 策 : (1) 董 事 會 擬 具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以 截 至 本 期 可 分 配 盈 餘 中 至 少 提 撥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股 東 紅 利, 惟 以 可 分 配 盈 餘 計 算 之 每 股 股 利 小 於 0.5 元 時, 得 不 分 配 盈 餘 (2)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係 屬 資 本 密 集 行 業, 且 目 前 處 於 營 運 成 長 階 段, 須 以 保 留 盈 餘 因 應 營 運 成 長 及 投 資 需 求 之 資 金, 原 則 上 將 採 取 平 衡 股 利 政 策, 以 部 份 股 票 股 利 及 部 份 現 金 股 利 互 相 搭 配,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低 於 總 發 放 股 利 之 10% 2. 執 行 狀 況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為 稅 後 純 損 193,692,079 元, 擬 以 資 本 公 積 - 普 通 股 股 票 溢 價 彌 補 虧 損, 本 盈 虧 撥 補 案 業 經 105 年 3 月 14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尚 待 股 東 會 承 認 ( 八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104 年 度 為 稅 後 虧 損 且 無 無 償 配 股 之 情 形, 故 不 適 用 ~50~
55 ( 九 )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 (1) 民 國 104 年 5 月 公 司 法 修 正, 將 員 工 紅 利 規 定 自 原 盈 餘 分 派 相 關 條 文 刪 除, 並 另 立 條 文 要 求 公 司 應 於 章 程 訂 明 以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之 定 額 或 比 率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本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105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配 合 上 述 法 規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依 本 公 司 擬 議 之 章 程 規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提 撥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員 工 酬 勞 提 撥 之 比 例 不 少 於 百 分 之 一,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十 五, 董 事 酬 勞 提 撥 之 比 例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以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無 獲 利 情 形,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2.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酬 勞 情 形 : (1)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若 與 認 列 費 用 年 度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者, 應 揭 露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無 獲 利 情 形,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2) 以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及 占 本 期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及 員 工 酬 勞 總 額 合 計 數 之 比 例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無 獲 利 情 形,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酬 勞 3.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分 派 情 形 ( 包 括 分 派 股 數 金 額 及 股 價 ) 其 與 認 列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有 差 異 者 並 應 敘 明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103 年 度 為 稅 後 純 損, 故 未 配 發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 十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51~
56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一 ) 尚 未 屆 期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及 對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種 類 第 十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105 年 6 月 3 日 申 報 生 效 日 期 發 行 日 期 發 行 單 位 數 (1,000 股 / 單 位 ) 5,000 單 位 發 行 得 認 購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1.18% 認 股 存 續 期 間 履 約 方 式 ~ 發 行 新 股 限 制 認 股 期 間 及 比 率 (%) 屆 滿 二 年 認 購 40% 屆 滿 三 年 認 購 70% 屆 滿 四 年 認 購 100% 已 執 行 取 得 股 數 0 已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0 逾 期 失 效 或 放 棄 數 量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未 執 行 認 股 者 其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對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250 單 位 4,750 單 位 30.7 元 1.12% 可 激 勵 員 工 長 期 服 務 並 提 升 向 心 力, 共 創 公 司 及 股 東 之 最 大 利 益 ~52~
57 ( 二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經 理 人 及 取 得 憑 證 可 認 股 數 前 十 大 員 工 之 姓 名 取 得 及 認 購 情 形 : 經 理 人 員 職 稱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總 經 理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財 務 部 協 理 ( 註 ) 營 運 中 心 主 任 龍 潭 廠 經 理 龍 潭 廠 副 理 龍 潭 廠 培 菌 課 課 長 姓 名 翁 淑 鈺 鄭 志 慧 路 孔 明 翁 雅 琳 孫 火 灶 詹 芳 琴 龍 潭 廠 生 曾 兆 瑜 產 課 課 長 龍 潭 廠 特 林 春 美 助 龍 潭 廠 培 菌 課 副 組 曾 玉 窗 長 總 經 理 室 工 文 管 組 高 馮 鳳 儀 級 助 理 總 經 理 室 文 管 組 高 李 淑 惠 級 專 員 總 經 理 室 高 級 專 員 廖 淑 媛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認 股 數 量 認 股 價 格 已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認 股 數 量 105 年 6 月 3 日 單 位 : 股 / 元 認 股 價 格 未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650, % , 元 19,955, % 2,000, % ,000, 元 61,400, % 註 : 鄭 志 慧 原 任 本 公 司 財 務 部 協 理, 於 104 年 4 月 轉 任 本 公 司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財 務 部 協 理, 依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及 認 股 辦 法 發 行 規 定, 因 本 公 司 營 運 所 需, 經 核 定 須 轉 任 本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或 其 他 公 司 之 認 股 權 人, 其 已 授 予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權 利 不 受 轉 任 之 影 響 ( 三 ) 尚 未 全 數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及 對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 無 此 情 形 ~53~
58 經 理 人 員 ( 四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經 理 人 及 取 得 股 數 前 十 大 之 員 工 姓 名 及 取 得 情 形 : 職 稱 生 技 投 資 事 業 部 總 經 理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財 務 部 協 理 ( 註 ) 營 運 中 心 主 任 龍 潭 廠 經 理 龍 潭 廠 副 理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物 流 部 主 任 ( 註 ) 龍 潭 廠 特 助 龍 潭 廠 培 菌 課 副 組 長 總 經 理 室 工 文 管 組 高 級 助 理 總 經 理 室 文 管 組 高 級 專 員 總 經 理 室 高 級 專 員 姓 名 翁 淑 鈺 鄭 志 慧 路 孔 明 翁 雅 琳 孫 火 灶 吳 衛 民 林 春 美 曾 玉 窗 馮 鳳 儀 李 淑 惠 廖 淑 媛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數 量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已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已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發 行 價 格 發 行 金 額 已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未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325, % 325, % 0 2,675, % 2,675, % 年 6 月 3 日 單 位 : 股 / 元 未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發 行 價 格 無 償 發 行 無 償 發 行 發 行 金 額 未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註 : 鄭 志 慧 原 任 本 公 司 財 務 部 協 理, 於 104 年 4 月 轉 任 本 公 司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財 務 部 協 理 ; 吳 衛 民 原 任 本 公 司 龍 潭 廠 資 材 課 課 長, 於 104 年 8 月 轉 任 本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物 流 部 主 任 依 本 公 司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 行 辦 法 規 定, 因 本 公 司 營 運 所 需, 經 核 定 須 轉 任 本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或 其 他 公 司 之 獲 配 人, 其 權 利 不 受 轉 任 之 影 響 六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54~
59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一 ) 前 各 次 發 行 或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尚 未 完 成 或 最 近 三 年 內 已 完 成 且 計 畫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者 : 96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內 容 1. 計 畫 內 容 : (1)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日 期 及 文 號 :96 年 12 月 4 日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號 (2) 本 計 畫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 新 台 幣 750,000 仟 元 (3) 資 金 來 源 :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30,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新 台 幣 10 元, 每 股 以 25 元 溢 價 發 行, 計 募 集 資 金 750,000 仟 元 (4)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及 預 計 效 益 : A. 原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資 金 運 用 狀 況 ~55~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投 入 項 目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20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6,250 6,250 6,250 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7,500 7,500 7,500 7,500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179,000 4,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1,250 1,250 1,250 1,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WH-1 糖 尿 病 傷 口 癒 合 劑 195,000 5,000 5,500 5,500 5,500 5,500 6,000 6,000 6,000 6,000 3,500 3,500 3,500 3,50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MS ,000 5,00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乳 癌 治 療 藥 物 RA-1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77,000 4,000 2,000 2,000 2,000 2,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1,250 1,250 1,250 1,025 治 療 藥 藥 物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75,000 5,000 3,000 3,000 3,000 3,000 2,000 2,000 2,000 2,000 6,250 6,250 6,250 6,250 1,250 1,250 1,250 1,250 5,000 5,000 5,000 5,000 合 計 846,000 23,000 26,750 26,750 26,750 26,750 30,500 30,500 30,500 30,500 37,250 37,250 37,250 37,25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51,250 51,250 51,250 51,025 ~55~
60 B. 原 預 計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開 發 計 畫 收 入 別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合 計 授 權 金 收 入 15,000 35,000 35,000 85, , ,000 銷 貨 收 入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授 權 金 收 入 30,000 50,000 50, ,000 權 利 金 收 入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授 權 金 收 入 15,000 30,000 30,000 75,000 WH-1 糖 尿 病 傷 口 癒 合 劑 授 權 金 收 入 10,000 20,000 20,000 50,000 MS-2001 乳 癌 治 療 藥 物 10,000 10,000 30,000 50,000 授 權 金 收 入 RA-1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治 療 藥 藥 物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授 權 金 收 入 20,000 50,000 70,000 合 計 15, , , , ,000 ~56~ (5) 第 一 次 計 畫 變 更 : A. 計 畫 變 更 原 因 變 更 後 計 畫 項 目 及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企 業 重 組 及 專 業 分 工, 增 加 企 業 競 爭 力 及 經 營 績 效, 經 97 年 6 月 9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並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公 告 96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第 一 次 計 畫 變 更 事 宜, 此 外 本 次 計 畫 變 更 經 98 年 6 月 16 日 股 東 常 會 予 以 追 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資 金 運 用 狀 況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投 入 項 目 210,116 3,888 6,228 5,000 5,000 5,000 6,250 6,250 6,250 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7,500 7,500 7,500 7,500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170, ,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1,250 1,250 1,250 1,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16,250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4, ,520 WH-1 糖 尿 病 傷 口 癒 合 劑 ~56~
61 資 金 運 用 狀 況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投 入 項 目 103,7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MS-2001 乳 癌 治 療 藥 物 70,789 2,701 1,088 3,000 3,000 3,000 2,000 2,000 2,000 2,000 6,250 6,250 6,250 6,250 1,250 1,250 1,250 1,250 5,000 5,000 5,000 5,000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4, ,521 RA-1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治 療 藥 藥 物 171, ,000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發 酵 抗 生 素 新 藥 15, ,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合 計 750,000 8,403 14, ,250 19,250 19,250 19,797 20,000 20,000 20,000 29,250 29,250 29,750 29,750 39,750 39,750 39,750 40,250 35,250 35,250 35,250 35,250 B. 預 計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開 發 計 畫 收 入 別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合 計 授 權 金 收 入 15,000 35,000 35,000 85,000 銷 貨 收 入 300, ,000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授 權 金 收 入 30,000 50,000 50, ,000 ~57~ 權 利 金 收 入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授 權 金 收 入 10,000 20,000 20,000 50,000 權 利 金 收 入 MS-2001 乳 癌 治 療 藥 物 授 權 金 收 入 20,000 50,000 70,000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權 利 金 收 入 10,000 15,000 20,000 45,000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收 益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轉 投 資 收 益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150, ,000 處 分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股 權 利 益 合 計 150,000 15,000 85, , , ,000 ~57~
62 (6) 第 二 次 計 畫 變 更 : A. 計 畫 變 更 原 因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a 本 公 司 已 陸 續 於 100 年 底 及 102 年 底 分 別 取 得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兩 項 新 藥 藥 證, 未 來 新 藥 營 運 重 心 及 策 略, 應 首 重 在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新 藥 之 銷 售 通 路 佈 局 行 銷 計 劃 國 際 化 佈 局, 為 公 司 創 造 新 藥 營 收 及 獲 利 b MS-20 已 成 功 取 得 化 療 漾 台 灣 新 藥 藥 證, 考 量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第 三 期 臨 床 實 驗 具 有 不 確 定 性, 倘 若 研 發 失 敗 除 影 響 化 療 漾 之 銷 售, 亦 將 造 成 已 投 入 之 巨 額 資 金 成 本 無 法 回 收 之 損 失 另 現 行 研 發 中 新 藥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及 MS-2001 乳 癌 治 療 藥 物, 與 化 療 漾 治 療 效 果 市 場 重 疊, 故 終 止 二 項 研 發 中 新 藥 繼 續 投 入 資 金, 降 低 營 運 風 險 c 發 酵 抗 生 素 新 藥 已 研 發 數 年, 研 究 過 程 中 發 現 對 人 體 細 胞 毒 性 太 強, 後 轉 為 研 發 生 物 性 農 藥, 惟 經 田 間 試 驗 成 果 不 如 預 期, 繼 續 執 行 該 計 畫 顯 無 效 益, 已 停 止 相 關 計 畫, 將 剩 餘 資 金 調 整 至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研 發 d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因 考 量 與 國 際 大 廠 合 作 不 易, 及 在 美 國 臨 床 實 驗 成 本 較 高, 將 面 臨 龐 大 研 發 資 金 之 壓 力, 故 規 劃 保 留 部 分 資 金 繼 續 執 行 台 灣 第 三 期 臨 床 實 驗, 待 取 得 新 藥 藥 證 後 全 力 行 銷 獲 利, 停 止 美 國 第 三 期 臨 床 實 驗 計 劃 e 以 上 剩 餘 資 金 轉 列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以 支 應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等 兩 項 新 藥 產 品 營 運 成 長 所 需 之 資 金 ~58~ f 綜 上 所 述, 為 將 96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所 募 集 之 資 金 做 最 有 效 益 之 運 用, 故 經 103 年 3 月 25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並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公 告 96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第 二 次 計 劃 變 更 事 宜 如 下 表 所 示, 此 外 本 次 計 畫 變 更 經 103 年 6 月 19 日 股 東 常 會 予 以 追 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資 金 運 用 狀 況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截 至 102 年 已 支 用 金 額 規 劃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投 入 項 目 86,728 86,728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39,017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3,000 3,000 3,000 3, ,217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4,324 4,324 WH-1 糖 尿 病 傷 口 癒 合 劑
63 投 入 項 目 MS-2001 乳 癌 治 療 藥 物 規 劃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截 至 102 年 已 支 用 金 額 資 金 運 用 狀 況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21,989 21,989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80,566 56,545 2,000 2,000 2,000 2,000 4,005 4,005 4,005 4,006 RA-1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治 療 藥 藥 物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4,218 4, , ,094 發 酵 抗 生 素 新 藥 5,520 5,520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290, ,344 合 計 750, , ,344 7,000 7,000 7,000 9,005 9,005 9,005 9,006 3,000 3,000 3,000 3, ~59~ ~59~
64 B. 預 計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開 發 計 畫 收 入 別 截 至 102 年 度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 107 年 合 計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MS-2001 乳 癌 治 療 藥 物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轉 投 資 收 益 處 分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股 權 利 益 授 權 金 收 入 銷 貨 收 入 150, , , , ,332 授 權 金 收 入 銷 貨 收 入 56,700 56, ,400 授 權 金 收 入 授 權 金 收 入 10,000 30,000 50,000 90,000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收 益 45,000 45,000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150, ,000 發 酵 抗 生 素 新 藥 授 權 金 收 入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節 省 利 息 支 出 5,110 5,110 5,110 5,110 5,110 25,550 合 計 195, , , , , ,810 1,080,282 (7) 第 三 次 計 畫 變 更 : A. 計 畫 變 更 原 因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a. 本 公 司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計 畫 歷 經 多 次 實 驗, 已 找 到 具 有 抗 癌 活 性 化 合 物, 惟 經 結 構 鑑 定 結 果 確 認 其 為 已 知 化 合 物 valinomycin, 不 具 市 場 價 值, 無 法 成 為 藥 物 開 發 標 的 之 後 研 發 團 隊 改 變 篩 選 與 純 化 策 略, 經 生 物 活 性 確 認, 找 到 數 個 候 選 化 合 物, 然 經 結 構 分 析, 仍 為 已 知 化 合 物 基 於 風 險 管 控 評 估 與 考 量, 實 已 無 研 發 效 益, 已 於 104 年 3 月 1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變 更 停 止 執 行 該 項 計 畫, 剩 餘 資 金 16,379 仟 元 於 104 年 第 1 季 轉 列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按 前 次 變 更 計 畫 繼 續 執 行 b. 本 次 計 畫 變 更 金 額 未 達 募 資 計 畫 總 金 額 之 百 分 之 二 十, 非 屬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或 發 行 公 司 債 計 畫 變 更 應 注 意 事 項 所 稱 之 募 集 資 金 計 畫 變 更, 故 無 須 提 報 股 東 會 追 認 B. 預 計 效 益 : a. 本 次 計 劃 變 更 後, 新 藥 研 發 計 畫 預 計 至 107 年 度 可 產 生 銷 貨 收 入 及 授 權 金 收 入 合 計 769,732 仟 元, 與 原 計 劃 預 計 至 107 年 度 產 生 銷 貨 收 入 及 授 權 金 收 入 計 859,732 仟 元 產 生 差 異 因 MS-20 肝 癌 輔 助 藥 物 及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計 畫 所 產 生 之 預 計 效 益 可 有 效 回 收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計 畫 已 投 入 之 資 金, 故 對 股 東 權 益 無 重 大 影 響 b. 本 公 司 終 止 已 研 發 多 年 尚 無 具 體 研 發 成 果 之 研 發 計 畫, 停 止 持 續 投 入 資 金 以 降 低 營 運 風 險 公 司 資 金 應 做 最 有 效 分 配, 未 來 新 藥 營 運 重 心 及 策 略 將 放 在 新 藥 之 銷 售 通 路 佈 局 行 銷 計 劃 及 國 際 化 佈 局, 本 次 現 增 計 畫 之 預 計 效 益 應 可 回 收 投 入 資 金, 對 股 東 權 益 有 正 面 助 益 ~60~ ~60~
65 2. 執 行 情 形 : (1)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計 劃 項 目 新 藥 研 發 執 行 情 形 105 年 第 一 季 累 計 執 行 進 度 支 用 金 額 預 定 268,983 實 際 239,961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95.66% 實 際 85.34%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剩 餘 資 金 餘 額 41,222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162,094 實 際 162,094 預 定 % 實 際 % 0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306,723 實 際 306,723 預 定 % 實 際 % 0 合 計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737,800 實 際 708,778 預 定 98.37% 實 際 94.50% 41,222 A 新 藥 研 發 : a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目 前 執 行 情 形 : 本 新 藥 計 劃 已 於 97 年 11 月 經 美 國 FDA IND 核 可 執 行 第 二 期 臨 床 試 驗, 並 同 時 進 行 多 國 多 中 心 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98 年 1 月 再 經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審 查 通 過, 同 意 本 公 司 於 台 北 榮 民 醫 院 進 行 人 體 臨 床 二 期 試 驗, 並 於 99 年 9 月 完 成 台 灣 受 試 者 收 案,100 年 完 成 第 二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臨 床 試 驗 證 實 MB-6 停 藥 8 周 後, 仍 顯 著 延 長 病 患 之 無 惡 化 存 活 期 及 降 低 病 人 死 亡 數, 另 可 顯 著 提 升 病 患 對 於 化 學 治 療 之 耐 受 性, 且 可 顯 著 減 少 嚴 重 不 良 事 件 本 計 畫 經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審 查 通 過 GCP( 優 良 臨 床 試 驗 規 範 ) 另 本 計 劃 於 102 年 1 月 取 得 衛 生 署 同 意 執 行 臨 床 三 期 核 准 函, 目 前 正 於 台 灣 進 行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未 來 改 進 計 劃 : 本 公 司 在 第 二 期 臨 床 實 驗 結 果 之 基 礎 下 繼 續 於 台 灣 執 行 第 三 期 臨 床 試 驗, 選 擇 足 夠 特 定 的 患 者, 進 一 步 確 認 藥 品 之 療 效, 藉 由 多 數 患 者 之 治 療, 確 定 適 應 症, 並 偵 測 藥 品 禁 忌 不 良 反 應 之 發 生 情 形, 取 得 注 意 事 項 及 藥 品 交 互 作 用 等 資 料 未 來 視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結 果, 規 劃 授 權 與 國 際 大 藥 廠 以 及 開 發 上 市 為 目 標 ~61~ ~61~
66 b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 本 公 司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計 畫 歷 經 多 次 實 驗, 已 找 到 具 有 抗 癌 活 性 化 合 物, 惟 經 結 構 鑑 定 結 果 確 認 其 為 已 知 化 合 物 valinomycin, 不 具 市 場 價 值, 無 法 成 為 藥 物 開 發 標 的 之 後 研 發 團 隊 改 變 篩 選 與 純 化 策 略, 經 生 物 活 性 確 認, 找 到 數 個 候 選 化 合 物, 然 經 結 構 分 析, 仍 為 已 知 化 合 物 基 於 風 險 考 量, 實 已 無 研 發 效 益, 故 於 104 年 3 月 10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停 止 執 行 該 項 計 畫, 並 將 剩 餘 資 金 轉 列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B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之 資 金 運 用 執 行 進 度 已 依 變 更 後 計 劃 執 行, 並 於 97 年 第 三 季 執 行 完 畢 C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已 依 變 更 後 計 畫 於 103 年 及 104 年 第 一 季 執 行 完 畢 (2) 預 計 效 益 達 成 情 形 : A. 截 至 102 年 度 止,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計 畫 項 目 已 完 成, 並 產 生 處 分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股 權 利 益 計 150,146 仟 元 及 轉 投 資 利 益 計 60,506 仟 元, 預 計 效 益 已 達 成 B. MS-20 已 於 台 灣 取 得 化 療 漾 藥 證, 自 101 年 度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銷 貨 化 療 漾 產 生 之 收 入 計 84,092 仟 元 本 公 司 化 療 漾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105 年 度 將 新 增 診 所 通 路, 預 估 至 少 完 成 600 家 診 所 進 藥 ;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未 來 持 續 進 行 銷 售 推 廣 ; 此 外 鎖 定 中 國 癌 症 化 療 新 藥 市 場, 目 前 正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未 來 將 透 過 代 理 商 擴 大 海 外 市 場 銷 售 另 中 天 公 司 國 際 部 持 續 進 行 國 際 授 權 臨 床 試 驗 等 業 務, 積 極 佈 局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與 海 外 市 場, 並 與 各 方 具 有 實 力 之 醫 藥 企 業 進 行 可 能 性 合 作 諮 商, 期 許 營 收 獲 利 均 能 穩 健 成 長 C. MB-6 大 腸 癌 輔 助 藥 物 經 第 二 期 臨 床 試 驗 證 實 MB-6 停 藥 8 周 後, 仍 顯 著 延 長 病 患 之 無 惡 化 存 活 期 及 降 低 病 人 死 亡 數, 可 顯 著 提 升 病 患 對 於 化 學 治 療 之 耐 受 性, 且 可 顯 著 減 少 嚴 重 不 良 事 件 目 前 在 台 灣 執 行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實 驗, 預 計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D.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新 藥 藥 證, 未 來 營 運 預 期 將 有 所 成 長, 故 於 103 年 第 一 季 將 計 劃 調 整 項 目 金 額 290,344 仟 元 轉 列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以 支 應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等 兩 項 新 藥 產 品 營 運 成 長 所 需 之 資 金 ; 另 放 線 菌 代 謝 物 新 藥 計 畫 於 104 年 第 一 季 調 整 項 目 金 額 16,379 仟 元 轉 列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以 支 應 營 運 所 需 依 計 畫 變 更 時 平 均 借 款 利 率 計 算, 每 年 可 節 省 利 息 5,402 仟 元, 有 效 改 善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故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效 益 尚 有 所 顯 現, 與 原 預 計 效 益 相 符 另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之 效 益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之 影 響 請 參 閱 年 報 第 78 頁 ~62~ ~62~
67 98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內 容 1. 計 畫 內 容 : (1)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日 期 及 文 號 :98 年 9 月 1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2) 本 計 畫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 新 台 幣 3,000,000 仟 元 (3) 資 金 來 源 :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100,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新 台 幣 10 元, 每 股 以 28 元 溢 價 發 行, 計 募 集 資 金 2,800,000 仟 元 計 畫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1 ( 註 1) mab02 ( 註 2) mab03 ( 註 3) (4)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A. 原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四 季 105 年 第 四 季 105 年 第 四 季 105 年 第 四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100,000 5,000 11,000 11,000 11,000 11,000 12,750 12,750 12,750 12, ,068, ,500 37,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15,000 15,000 10,000 10,000 20,000 20,000 1,068, ,500 37,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15,000 15,000 10,000 10,000 20,000 20, , ,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12,000 9,000 9,000 9,000 合 計 - 3,000,000 5,000 11,000 11,000 86,000 86, , , , ,250 97,500 97,500 62,500 62,500 32,000 29,000 49,000 49,000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計 畫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1 ( 註 1)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四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100, 年 第 四 季 1,068,000 10,000 10,000 10,000 10, , ,000 78,000 78,000 78,000 78,000 78,000 78, 年 第 四 季 1,068,000 10,000 10,000 10,000 10, , ,000 78,000 78,000 78,000 78,000 78,000 78, 年 第 四 季 764,000 9,000 9,000 9,000 9,000 64,500 64,5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合 計 - 3,000,000 29,000 29,000 29,000 29, , , , , , , , ,000 mab02 ( 註 2) mab03 ( 註 3) ~63~ ~63~
68 註 1: 研 發 癌 細 胞 上 皮 細 胞 生 長 因 子 接 受 器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簡 稱 EGFR) 之 單 株 抗 體, 可 應 用 於 大 腸 直 腸 癌 乳 癌 註 2: 研 發 癌 症 中 血 管 內 皮 細 胞 生 長 因 子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 簡 稱 VEGF) 之 單 株 抗 體, 可 應 用 於 肺 癌 大 腸 直 腸 癌 乳 癌 註 3: 研 發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 抗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 之 抗 體 治 療 藥 物 B. 原 預 計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計 畫 項 目 收 入 別 99 年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 107 年 108 年 109 年 110 年 111 年 合 計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1 ( 註 1) mab02 ( 註 2) mab03 ( 註 3) 授 權 金 收 入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 ,000 授 權 金 收 入 600, ,000 1,500,000 授 權 金 收 入 授 權 金 收 入 600, ,000 1,500, , ,000 1,500,000 合 計 30,000 30,000 30, ,000 1,230,000 30, ,000 1,830,000 4,740,000 計 畫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3 ( 註 1)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轉 投 資 公 司 (5) 第 一 次 計 畫 變 更 : A. 計 畫 變 更 原 因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本 公 司 為 企 業 永 續 經 營, 欲 透 過 專 業 分 工, 將 新 藥 開 發 持 續 花 費 之 費 用 及 風 險 降 至 最 低, 故 將 98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所 募 集 之 資 金 為 最 有 效 益 之 運 用, 經 99 年 12 月 6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並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公 告 98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計 劃 變 更 事 宜 如 下 表 所 示, 此 外 並 於 100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常 會 予 以 追 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四 季 105 年 第 四 季 99 年 第 四 季 104 年 第 四 季 100 年 第 一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114,252 10,353 11,415 18,969 11,515 11,000 12,750 12,750 12,750 12, , ,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32,500 12,000 9,000 9,000 9, , , , ,600 63,250 57,250 56,200 37,056 60,720 54,960 53,952 35,574 58,291 52,762 51, , , ~64~ ~64~
69 計 畫 項 目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一 季 100 年 第 一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53, , , , 合 計 - 2,800,000 10,353 11,415 18,969 11, , , , , ,450 69,556 93,220 87,460 86,452 47,574 67,291 61,762 60,794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計 畫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3 ( 註 1)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四 季 105 年 第 四 季 99 年 第 四 季 104 年 第 四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114, ,000 9,000 9,000 9,000 9,000 64,500 64,5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 , ,895 34,151 55,959 50,651 49,722 32,785 53,721 48,625 51, 轉 投 資 公 司 100 年 第 一 季 300,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100 年 第 一 季 53,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100 年 第 一 季 96, 合 計 - 2,800,000 43,151 64,959 59,651 58,722 97, ,221 98, ,872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註 1: 研 發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 抗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 之 抗 體 治 療 藥 物 B. 預 計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計 畫 項 目 收 入 別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 107 年 108 年 109 年 110 年 111 年 合 計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授 權 金 收 入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 ,000 mab03( 註 1) 授 權 金 收 入 600, ,000 1,500,000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55, , ,000 (5,000) (29,172) (50,184) (80,998) (54,703) (57,489) (56,207) (141,128) (141,401) (140,158) 635,250 22, , ,178 ~65~ ~65~
70 計 畫 項 目 收 入 別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 107 年 108 年 109 年 110 年 111 年 合 計 保 健 產 品 營 業 利 益 ( 註 2) 174, , , , ,725 1,020,789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3,368) (7,976) (13,358) (2,430) 6,674 19,745 38,285 46,272 63,466 76, , , ,431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轉 投 資 公 司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4,240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節 省 租 金 費 用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節 省 利 息 費 用 1,898 1,726 1,551 1,371 1,189 1, ,716 合 計 50, , , , , ,119 (3,440) (70,012) (62,492) 555, , ,078 1,925,895 4,758,354 (6) 第 二 次 計 畫 變 更 : A. 計 畫 變 更 原 因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a 98 年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中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轉 投 資 新 設 分 割 公 司 轉 投 資 公 司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及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等 五 項 計 劃 業 已 執 行 完 畢 b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4 月 與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簽 署 小 分 子 C 型 肝 炎 病 毒 抑 制 劑 DBPR110 及 其 衍 生 物 全 球 專 屬 授 權 合 約 ( 研 發 代 號 MB-110), 目 前 正 積 極 投 入 新 藥 MB-110 臨 床 前 開 發 階 段 之 劑 型 開 發 原 現 增 計 畫 中 新 藥 mab03 開 發 計 畫, 歷 經 多 次 實 驗 未 能 找 到 最 適 研 發 標 的, 本 公 司 為 降 低 新 藥 研 發 風 險, 嚴 控 燒 錢 速 度, 終 止 執 行 該 項 計 畫, 將 部 分 資 金 投 入 研 發 成 功 率 及 效 益 回 收 可 能 性 均 相 對 高 之 新 藥 MB-110 開 發 計 畫 c 本 公 司 陸 續 於 100 年 底 及 102 年 底 取 得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二 項 新 藥 藥 證, 未 來 新 藥 營 運 重 心 及 策 略 將 放 在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新 藥 之 銷 售 通 路 佈 局 行 銷 計 劃 及 國 際 化 佈 局 原 現 增 計 畫 中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因 面 臨 市 場 諸 多 不 利 因 素, 無 法 按 原 計 劃 投 入 資 金, 故 調 整 其 支 用 金 額 及 內 容, 使 其 涵 蓋 保 健 品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二 項 新 藥, 聚 焦 新 藥 之 銷 售 通 路 佈 局 行 銷 計 劃 國 際 化 佈 局, 為 公 司 創 造 新 藥 營 收 及 獲 利 d 剩 餘 資 金 將 轉 列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除 支 應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等 兩 項 新 藥 產 品 營 運 成 長 所 需 之 資 金, 並 聚 焦 在 提 昇 公 司 營 運 之 營 收 獲 利 與 其 他 增 加 股 東 權 益 之 經 營 活 動 上, 以 備 邁 向 國 際 化 併 購 及 有 利 公 司 價 值 提 昇 之 投 資 利 用 e 綜 上 所 述, 為 將 98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所 募 集 之 資 金 做 最 有 效 益 之 運 用, 故 經 103 年 3 月 25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並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公 告 98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第 二 次 計 劃 變 更 事 宜 如 下 表 所 示, 此 外 本 次 計 畫 變 更 經 103 年 6 月 19 日 股 東 常 會 予 以 追 認 ~66~
71 計 畫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3 ( 註 1)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轉 投 資 公 司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MB110 ( 註 2)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三 季 102 年 第 四 季 99 年 第 四 季 106 年 第 四 季 100 年 第 三 季 101 年 第 二 季 100 年 第 一 季 107 年 第 四 季 103 年 第 一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68,349 10,353 11,415 18,969 11,515 13, , , ,005 1, , , , ,361 46,054 3,773 7,293 2,873 20,569 16, , , , , , , , , , 合 計 2,800,000 10,353 11,415 18,969 11, , ,333 47, ,137 7,293 2,873 71,110 92,387 1, ,028 1,372 ~67~ ~67~
72 計 畫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3 ( 註 1)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轉 投 資 公 司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MB110 ( 註 2)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三 季 102 年 第 四 季 99 年 第 四 季 106 年 第 四 季 100 年 第 三 季 101 年 第 二 季 100 年 第 一 季 107 年 第 四 季 103 年 第 一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68, , , , ,830 30,080 36,340 46,934 28,333 21,533 27,200 48,800 31,000 22,600 29,600 50,900 34,000 23,800 32, , , , ,000 4,500 4,500 4,500 4,500 7,500 7,500 7,500 7,500 15,500 15,500 15,500 15,500 30,000 30,000 30,000 30, , , 合 計 2,800, ,414 57,330 34,580 40,840 54,434 35,833 29,033 34,700 64,300 46,500 38,100 45,100 80,900 64,000 53,800 62,300 ~68~ ~68~
73 計 畫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mab03 ( 註 1)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轉 投 資 公 司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MB110 ( 註 2)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100 年 第 三 季 102 年 第 四 季 99 年 第 四 季 106 年 第 四 季 100 年 第 三 季 101 年 第 二 季 100 年 第 一 季 107 年 第 四 季 103 年 第 一 季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預 計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107 年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68, , , , , , , ,000 30,000 30,000 30,000 30, , 合 計 2,80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69~ ~69~
74 B. 預 計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計 畫 收 入 別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 107 年 108 年 109 年 110 年 111 年 合 計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授 權 金 收 入 ,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 ,000 技 術 平 台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轉 投 資 公 司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55, , ,000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5,000) (29,172) (50,184) (80,998) (54,703) (57,489) (56,207) (141,128) (141,401) (140,158) 635,250 22, , ,178 保 健 品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等 產 品 之 營 業 利 益 , , , , ,626 ( 註 1)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 (3,368) (7,976) (13,358) (2,430) 6,674 19,745 38,285 46,272 63,466 76, , , ,431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節 省 租 金 費 用 -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020 24,240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節 省 利 息 費 用 - 1,898 1,726 1,551 1,371 1,189 1, ,716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節 省 利 息 費 用 ,705 14,705 14,705 14,705 14,705 14,705 14,705 14,705 14, ,345 MB110 ( 註 2) 授 權 金 收 入 , ,000 合 計 50, ,378 (54,414) (90,785) 124, , , , ,213 (29,549) 758, ,783 1,040,600 3,602,536 註 1: 係 以 保 健 食 品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等 產 品 之 營 業 毛 利 扣 除 廣 告 支 出 後 之 營 業 利 益 註 2: 係 研 發 治 療 C 型 肝 炎 之 小 分 子 藥 物 ~70~ ~70~
75 2. 執 行 狀 況 (1)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計 劃 項 目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執 行 情 形 105 年 第 一 季 累 計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68,349 實 際 68,349 預 定 % 實 際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剩 餘 資 金 餘 額 0 mab03 新 藥 開 發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5,971 實 際 5,971 預 定 % 實 際 % 0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474,699 實 際 474,699 預 定 % 實 際 % 0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421,560 實 際 235,066 預 定 65.28% 實 際 36.40% 410,694 轉 投 資 公 司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273,012 實 際 273,012 預 定 % 實 際 % 0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50,541 實 際 50,541 預 定 % 實 際 % 0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96,154 實 際 96,154 預 定 % 實 際 % 0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835,514 實 際 835,514 預 定 % 實 際 % 0 ~71~ ~71~
76 計 劃 項 目 MB110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執 行 情 形 105 年 第 一 季 累 計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63,500 實 際 29,221 預 定 18.14% 實 際 8.35% 剩 餘 資 金 餘 額 320,779 合 計 支 用 金 額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2,289,300 實 際 2,068,527 預 定 81.76% 實 際 73.88% 731,473 截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之 計 劃 執 行 狀 況, 除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新 藥 mab03 開 發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轉 投 資 公 司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及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計 畫 按 預 計 進 度 執 行 完 畢 外, 其 餘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及 新 藥 MB110 開 發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 A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 截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預 計 支 用 金 額 為 421,560 仟 元, 實 際 支 用 金 額 為 235,066 仟 元, 執 行 進 度 為 36.40%, 與 原 預 定 進 度 65.28% 產 生 差 異, 主 係 考 量 保 健 品 整 體 市 場 買 氣 低 迷, 暫 緩 廣 告 行 銷 計 劃 ;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因 電 視 廣 告 之 行 銷 效 益 不 如 預 期, 故 自 105 年 第 1 季 起 將 電 視 廣 告 之 行 銷 計 畫, 改 以 網 際 網 路 平 面 及 戶 外 媒 體 廣 告 為 主, 保 留 更 多 資 金 以 進 行 產 品 國 際 化 之 行 銷 佈 局, 致 資 金 支 用 進 度 與 原 預 計 支 用 金 額 產 生 差 異 B 新 藥 MB110 開 發 計 畫 : 截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現 增 股 款 29,221 仟 元 已 用 於 新 藥 MB110 開 發 計 劃, 執 行 進 度 為 8.35%, 較 原 預 定 進 度 18.14% 落 後 目 前 該 計 劃 尚 在 執 行 中, 且 於 104 年 12 月 通 過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FDA) 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審 查 (IND), 准 予 執 行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並 預 計 向 台 灣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TFDA) 申 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之 審 查 (IND), 取 得 核 准 後 將 進 入 一 期 臨 床 試 驗, 研 發 計 畫 執 行 進 度 正 常 另 本 公 司 因 嚴 控 預 算, 撙 節 成 本, 致 資 金 進 度 與 原 預 計 支 用 金 額 產 生 差 異 (2) 預 計 效 益 達 成 情 形 : A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計 劃 :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已 建 立 完 成, 為 追 求 抗 體 庫 授 權 之 最 大 效 益, 授 權 進 度 將 與 新 藥 開 發 進 度 一 併 綜 合 考 量 後 執 行, 故 建 立 抗 體 庫 技 術 平 台 計 畫 之 效 益 延 後 顯 現 B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計 劃 : a 屬 處 分 投 資 收 益 部 分 :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預 計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為 735,000 仟 元, 而 實 際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為 976,901 仟 元, 達 成 率 133%, 優 於 預 計 效 益 b 屬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部 分 : 99~105 年 第 一 季 預 計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合 計 為 291,598 仟 元, 實 際 認 列 轉 投 資 損 失 合 計 為 179,624 仟 元, 優 於 預 計 效 益 ~72~ ~72~
77 綜 上 所 述, 轉 投 資 分 割 新 設 公 司 計 劃 之 預 計 效 益 尚 有 所 顯 現 C 新 藥 mab03 開 發 計 劃 : 歷 經 不 斷 研 究,mAb03 新 藥 開 發 計 畫 仍 未 尋 獲 具 有 市 場 價 值 可 以 進 入 藥 物 開 發 之 穩 定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成 果 不 如 預 期 為 保 障 股 東 權 益, 提 高 產 品 開 發 成 功 率 及 效 益 回 收 機 率, 故 停 止 mab03 新 藥 開 發 計 畫, 並 將 部 分 剩 餘 未 支 用 資 金 變 更 為 MB110 新 藥 開 發 計 劃 雖 因 停 止 該 項 計 畫, 致 無 法 產 生 實 質 效 益, 惟 若 新 藥 MB110 研 發 成 功, 其 預 計 產 生 授 權 收 入 500,000 仟 元, 優 於 新 藥 MB-110 開 發 計 劃 預 計 投 入 之 資 金 350,000 仟 元 及 新 藥 mab03 開 發 計 劃 已 投 入 之 資 金 5,971 仟 元, 故 新 藥 mab03 開 發 計 劃 已 投 入 之 資 金 應 可 有 效 回 收, 對 股 東 權 益 應 無 不 利 之 影 響 D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之 計 畫 : 本 公 司 品 牌 建 立 及 廣 告 行 銷 之 計 畫,103~105 年 第 一 季 止 來 自 保 健 品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產 品 之 營 業 毛 利 扣 除 推 銷 費 用 之 損 失 合 計 為 (30,558) 仟 元, 較 原 預 計 效 益 387,738 仟 元 低, 其 差 異 原 因 主 係 因 保 健 品 未 持 續 投 資 產 品 及 品 牌 媒 體 廣 告, 致 實 際 效 益 未 達 目 標 ; 賀 必 容 及 化 療 漾 因 電 視 廣 告 效 益 未 如 預 期, 改 以 網 際 網 路 平 面 及 戶 外 媒 體 廣 告 為 主, 致 整 體 效 益 延 後 顯 現 E 轉 投 資 公 司 之 計 畫 : 100~105 年 第 一 季 因 增 資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合 計 為 44,406 仟 元, 較 預 計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15,522 仟 元 為 高, 主 要 係 中 天 ( 上 海 ) 生 技 公 司 因 受 到 中 國 保 健 品 法 規 修 改, 膠 囊 類 禁 止 進 口, 致 銷 售 品 項 無 法 輸 入 目 前 正 積 極 辦 理 保 健 品 認 證 中 ( 小 藍 帽 ), 待 取 得 認 證 後 即 可 投 產 行 銷, 預 期 效 益 應 可 達 成 F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之 計 畫 : 自 101 年 度 完 成 購 置 辦 公 大 樓 計 畫 後, 每 年 預 計 可 節 省 租 金 支 出 2,020 仟 元, 然 因 辦 理 門 牌 號 碼 之 分 戶 事 宜, 故 始 於 101 年 第 2 季 完 成 此 計 劃 依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北 區 工 業 區 管 理 處 繳 款 書 之 月 租 金 179 仟 元 設 算, 每 年 將 可 節 省 租 金 成 本 達 2,148 仟 元, 與 每 年 預 計 效 益 2,020 仟 元 相 當 G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之 計 畫 : 100 年 度 實 際 發 生 之 利 息 費 用 為 27 仟 元, 與 99 年 度 利 息 費 用 1,989 仟 元 比 較 減 少 1,962 仟 元, 其 減 少 金 額 與 100 年 度 預 計 節 省 利 息 費 用 1,898 仟 元 相 較 為 高, 應 可 達 預 計 於 101~109 年 度 可 節 省 銀 行 借 款 利 息 費 用 8,818 仟 元 之 效 益 H 新 藥 MB110 開 發 計 劃 : 目 前 該 計 劃 尚 在 執 行 中, 其 效 益 預 計 於 107 年 度 開 始 顯 現 I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計 劃 :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計 劃 之 總 額 為 835,514 仟 元, 若 依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平 均 借 款 利 率 1.76% 計 算, 每 年 可 節 省 利 息 14,705 仟 元, 可 有 效 改 善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因 此 其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效 益 尚 有 所 顯 現, 與 原 預 計 效 益 相 符 另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之 效 益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之 影 響 請 參 閱 年 報 第 78 頁 ~73~
78 102 年 度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內 容 1. 計 畫 內 容 : (1)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日 期 及 文 號 :102 年 5 月 14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2) 本 計 畫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 新 台 幣 2,400,000 仟 元 (3) 資 金 來 源 :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80,000 仟 股, 每 股 面 額 新 台 幣 10 元, 每 股 以 30 元 溢 價 發 行, 計 募 集 資 金 2,400,000 仟 元 (4)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及 預 計 效 益 : A. 計 畫 項 目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所 需 資 金 計 畫 項 目 預 定 完 成 日 期 總 額 預 定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第 四 季 擴 建 廠 房 103 年 第 四 季 746, ,000 93,000 93, , , ,400 18,800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103 年 第 四 季 844, , , ,200 84,400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103 年 第 四 季 350, ,500 87,500 87,500 87,500 0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102 年 第 二 季 460, , 合 計 2,400, ,000 93,000 93, , , , , ,200 註 : 擴 建 廠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預 計 於 103 年 底 完 工, 並 於 驗 收 完 成 後 一 年 (104 年 第 四 季 ) 支 付 工 程 及 設 備 尾 款 ~74~ ~74~
79 B. 預 計 效 益 a. 擴 建 廠 房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仟 瓶 年 度 產 品 別 ( 註 1) 生 產 量 銷 售 量 銷 售 值 營 業 毛 利 ( 損 ) 營 業 淨 利 ( 損 ) 化 療 漾 180ml , , , 年 度 化 療 漾 90ml (8,424) (8,424) 賀 必 容 50ml 4, , ,160 99,360 27,130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註 2 註 2 39,309 15,724 15,724 化 療 漾 180ml , , , 年 度 化 療 漾 90ml (11,794) (11,794) 賀 必 容 50ml 6, , , ,040 40,694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註 2 註 2 41,275 16,510 16,510 化 療 漾 180ml , , , 年 度 化 療 漾 90ml (15,331) (15,331) 賀 必 容 50ml 9, , , ,656 56,972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註 2 註 2 43,338 17,335 17,335 化 療 漾 180ml , , , 年 度 化 療 漾 90ml (18,398) (18,398) 賀 必 容 50ml 11, , , ,253 74,064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註 2 註 2 45,505 18,202 18,202 化 療 漾 180ml , , , 年 度 化 療 漾 90ml (20,239) (20,239) 賀 必 容 50ml 14, , , ,503 88,876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註 2 註 2 47,780 19,112 19,112 化 療 漾 180ml 1, , ,571,854 2,218,671 1,325,709 合 計 化 療 漾 90ml (74,186) (74,186) 賀 必 容 50ml 45, , ,741,081 1,053, ,736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註 2 註 2 217,207 86,883 86,883 註 1: 化 療 漾 90ml, 係 為 樣 品 使 用, 不 做 為 販 售 註 2: 因 加 工 品 項 多 樣 化, 包 含 飲 品 禮 盒 及 南 北 乾 貨, 故 無 法 計 算 生 產 及 銷 售 數 量 資 金 回 收 年 限 : 年 度 營 業 淨 利 (A) 折 舊 費 用 (B) 現 金 流 量 (C)=(A)+(B)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累 計 現 金 流 入 ,970 85, , , ,166 85, , , ,959 85, ,031 1,029, ,644 85, ,716 1,517, ,403 85, ,475 2,051,502 預 計 資 金 回 收 年 限 : 約 4.16 年 ~75~ ~75~
80 本 次 增 資 計 畫 用 以 擴 建 廠 房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共 計 1,590,000 仟 元, 以 上 述 預 估 之 營 業 淨 利, 並 加 回 本 次 計 畫 新 建 廠 房 及 設 備 所 提 列 之 折 舊 費 用, 估 算 累 計 現 金 流 入, 預 計 於 104 年 第 一 季 開 始 量 產, 本 次 計 畫 擴 建 廠 房 及 購 買 機 器 設 備 之 預 計 投 資 回 收 年 數 約 為 4.16 年 b.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觀 光 人 次 人 均 消 費 額 ( 元 )/ 人 次 消 費 總 額 毛 利 維 護 服 務 成 本 人 員 成 本 營 業 淨 利 104 年 度 60, ,000 19,500 2,400 2,160 14, 年 度 78, ,900 27,885 3,120 2,880 21, 年 度 101, ,910 42,842 4,056 3,600 35, 年 度 131, ,683 55,694 5,273 4,680 45, 年 度 171, ,525 83,541 6,855 6,120 70, 年 度 197, ,803 96,072 7,883 7,200 80, 年 度 226, , ,483 9,065 8,280 93,138 合 計 966, , ,017 38,652 34, ,445 資 金 回 收 年 限 : 年 度 營 業 淨 利 (A) 折 舊 費 用 (B) 現 金 流 量 (C)=(A+(B)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累 計 現 金 流 入 ,940 11,667 26,607 26, ,885 11,667 33,552 60, ,186 11,667 46, , ,741 11,667 57, , ,566 11,667 82, , ,989 11,667 92, , ,138 11, , ,114 預 計 資 金 回 收 年 限 : 約 6.10 年 本 次 計 畫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共 計 350,000 仟 元, 以 上 述 預 估 之 營 業 淨 利, 並 加 回 本 次 計 畫 新 建 廠 房 及 設 備 所 提 列 之 折 舊 費 用, 估 算 累 計 現 金 流 入, 預 計 於 104 年 第 一 季 開 始 營 運, 本 次 計 畫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之 預 計 投 資 回 收 年 數 約 為 6.10 年 c.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 本 次 募 集 資 金 中 新 台 幣 460,000 仟 元 用 以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屆 時 則 可 減 少 向 金 融 機 構 借 款 支 應, 若 以 101 年 度 公 司 平 均 借 款 利 率 1.82% 計 算, 預 計 每 年 將 可 節 省 8,372 仟 元 之 融 資 利 息 支 出 經 由 本 次 募 集 資 金 後, 除 可 節 省 利 息 支 出 外, 將 減 輕 公 司 之 財 務 負 擔, 更 取 得 自 有 資 金 以 提 高 資 金 運 用 彈 性, 降 低 對 銀 行 的 依 存 度, 對 公 司 未 來 營 運 及 產 業 競 爭 力 甚 有 助 益, 更 加 強 客 戶 對 其 財 務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之 信 心 ~76~ ~76~
81 2. 執 行 狀 況 (1) 資 金 運 用 進 度 : 計 劃 項 目 擴 建 廠 房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合 計 A 擴 建 廠 房 執 行 情 形 105 年 第 一 季 累 計 執 行 進 度 支 用 金 額 預 定 746,000 實 際 9,178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 實 際 1.23% 支 用 金 額 預 定 844,000 實 際 5,867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 實 際 0.70% 支 用 金 額 預 定 350,000 實 際 0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 實 際 0% 支 用 金 額 預 定 460,000 實 際 460,000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 實 際 % 支 用 金 額 預 定 2,400,000 實 際 475,045 執 行 進 度 預 定 % 實 際 19.79%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剩 餘 資 金 餘 額 736, , , ,924,955 本 公 司 為 與 關 係 企 業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整 合 資 源 及 考 量 其 合 併 園 區 之 整 體 效 益 後, 於 104 年 11 月 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原 預 定 於 龍 潭 工 廠 擴 建 之 廠 房 及 觀 光 工 廠, 移 至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興 建 另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與 廠 商 洽 談 新 設 廠 房 建 築 設 計 圖 等 事 宜, 故 尚 未 進 行 廠 房 擴 建 工 程, 後 續 將 由 專 責 單 位 持 續 進 行 相 關 作 業 B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預 計 於 部 份 擴 建 廠 房 工 程 完 成 後, 陸 續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然 因 擴 建 廠 房 工 程 因 上 述 原 因 尚 未 開 始 動 工, 截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已 購 入 部 分 機 器 設 備, 未 來 建 廠 完 成 後 可 移 至 新 廠 使 用, 本 計 劃 項 目 尚 未 執 行 完 畢 C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預 計 於 部 份 擴 建 廠 房 工 程 完 成 後, 將 陸 續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然 因 擴 建 廠 房 工 程 ~77~ ~77~
82 因 上 述 原 因 尚 未 開 始 動 工, 故 截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本 計 劃 項 目 尚 未 執 行 D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本 案 因 承 銷 時 程 延 後 一 季, 故 於 102 年 8 月 始 募 集 完 成 本 計 劃 項 目 已 於 102 年 第 三 季 執 行 完 畢 (2) 預 計 效 益 達 成 情 形 : A 擴 建 廠 房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依 計 劃 預 計 於 103 年 底 完 成 擴 建 廠 房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項 目, 並 於 104 年 第 一 季 開 始 產 生 效 益 惟 擴 建 廠 房 作 業 尚 未 完 成, 故 截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本 計 劃 項 目 尚 未 產 生 效 益 B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依 計 劃 預 計 於 103 年 底 完 成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擴 建, 並 於 104 年 第 一 季 開 始 產 生 效 益, 惟 擴 建 廠 房 作 業 尚 未 完 成, 故 截 至 105 年 第 一 季 止, 本 計 劃 項 目 尚 未 產 生 效 益 C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本 計 畫 已 於 102 年 第 三 季 執 行 完 畢, 依 據 公 司 101 年 度 平 均 借 款 利 率 1.82% 計 算, 預 計 每 年 將 可 減 少 因 營 運 週 轉 需 要 而 向 銀 行 借 款 之 利 息 8,372 仟 元, 預 計 效 益 達 成 情 形 正 常 ( 二 ) 如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償 還 債 務 者, 應 就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及 負 債 總 額 之 增 減 情 形 利 息 支 出 營 業 收 入 等 項 目 及 每 股 盈 餘 予 以 比 較 說 明, 並 分 析 財 務 結 構 : 1. 本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用 以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及 償 還 債 務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 (1) 98 年 現 增 計 畫 於 99 年 度 辦 理 第 一 次 計 畫 變 更, 其 中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計 畫 金 額 96,154 仟 元, 已 於 100 年 第 一 季 底 執 行 完 畢 (2) 96 年 及 98 年 現 增 計 畫 於 103 年 度 辦 理 第 二 次 計 畫 變 更, 其 中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計 畫 金 額 分 別 為 290,344 仟 元 及 835,514 仟 元, 已 於 103 年 第 一 季 底 執 行 完 畢 (3) 96 年 現 增 計 畫 於 104 年 第 一 季 調 整 項 目 金 額 16,379 仟 元 轉 列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以 支 應 營 運 所 需 (4) 102 年 現 金 增 資 計 畫 項 目 中,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金 額 為 460,000 仟 元, 已 於 102 年 第 三 季 執 行 完 畢 2. 現 金 增 資 用 以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及 償 還 債 務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之 影 響 請 參 閱 下 表 ~78~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流 動 資 產 2,605,233 4,463,792 3,432,453 3,259,806 流 動 負 債 725, , , ,861 負 債 總 額 761, , , ,558 營 業 收 入 256, , , ,275 利 息 收 入 24,434 27,857 38,205 35,298 利 息 支 出 968 8,028 2,065 7,033 每 股 淨 損 ( 元 ) (0.53) (0.35) (0.33) (0.46)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 ~78~
83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流 動 比 率 (%) 速 動 比 率 (%) (1) 本 公 司 101~103 年 度 之 營 業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均 逐 年 成 長, 且 每 股 淨 損 流 動 負 債 負 債 總 額 及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呈 下 降 趨 勢, 流 動 比 率 及 速 動 比 率 亦 呈 現 成 長 趨 勢, 顯 示 整 體 財 務 結 構 已 改 善, 故 本 公 司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之 效 益 尚 有 所 顯 現 (2) 而 104 年 度 因 保 健 品 未 持 續 投 入 廣 告 行 銷, 且 藥 品 之 廣 告 效 益 尚 未 完 全 顯 現, 故 營 業 收 入 較 103 年 度 減 少, 致 流 動 資 產 減 少, 每 股 淨 損 增 加 ; 另 為 配 合 公 司 營 運 需 求,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致 流 動 負 債 負 債 總 額 利 息 費 用 及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增 加, 流 動 比 率 及 速 動 比 率 下 降 ; 另 104 年 度 因 定 存 金 額 減 少, 故 利 息 收 入 下 降 詳 細 整 體 財 務 結 構 及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請 參 閱 年 報 第 132 頁 說 明 ~79~ ~79~
84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業 務 範 圍 1. 所 營 業 務 主 要 內 容 : IZ99990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業 C 飲 料 製 造 業 IG01010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IG02010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F 中 藥 批 發 業 C 中 藥 製 造 業 F 中 藥 零 售 業 F 農 產 品 零 售 業 F 食 品 什 貨 批 發 業 F 食 品 什 貨 飲 料 零 售 業 F 其 他 餐 飲 業 F 其 他 綜 合 零 售 業 年 度 主 要 產 品 之 營 業 比 重 如 下 :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主 要 來 自 保 健 品 醫 藥 品 及 有 機 食 品 銷 售,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1,518,853 仟 元, 較 103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1,399,356 仟 元 增 加 8.54%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主 要 產 品 銷 售 金 額 營 業 比 重 保 健 品 / 有 機 食 品 1,465, % 醫 藥 品 20, % 其 他 32, % 合 計 1,518, % 3. 目 前 之 主 要 商 品 項 目 : A 新 藥 : (1)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2)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B 保 健 食 品 : (1) 發 酵 精 華 系 列 : 田 中 寶 養 生 液 頂 級 冬 蟲 夏 草 菌 絲 體 配 方 (180ml 90ml) (2) 李 時 珍 本 草 屋 系 列 保 健 品 : 銀 髮 養 生 女 性 健 美 男 性 能 量 全 家 健 康 等 四 大 系 列 (3) 李 時 珍 本 草 屋 系 列 飲 品 : 青 木 瓜 四 物 鐵 零 卡 四 物 鐵 四 物 大 補 鐵 長 大 人 精 華 飲 靈 芝 御 品 人 蔘 (4) 通 路 品 牌 系 列 : 棉 花 田 保 健 品 系 列 清 醍 醐 保 健 品 系 列 維 他 屋 系 列 (5) 委 託 設 計 生 產 : 棉 花 田 生 機 保 健 食 品 系 列 及 其 他 代 工 系 列 產 品 C 有 機 產 品 : 生 鮮 食 品 乾 貨 食 品 冷 凍 冷 藏 食 品 等 ~80~
85 4. 開 發 中 及 計 畫 開 發 之 新 產 品 : A 新 藥 :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1~5 頁 104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B 健 康 食 品 :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5~9 頁 105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C 有 機 食 品 : 本 公 司 為 推 廣 有 機 產 業 與 地 球 環 保, 持 續 導 入 銷 售 新 的 有 機 產 品, 包 括 有 機 農 產 品 有 機 堅 果 有 機 五 穀 雜 糧 等 產 品 外, 預 計 再 開 發 魚 肉 雞 肉 猪 肉 等 商 品 另 積 極 開 發 並 擴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棉 花 田 有 機 餐 廳 於 103 年 12 月 正 式 營 運, 並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 二 ) 產 業 概 況 1.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A. 全 球 生 技 產 業 現 況 與 發 展 全 球 生 技 醫 藥 市 場 在 各 國 積 極 推 動 醫 藥 產 業 政 策 下, 同 時 資 本 市 場 充 足 的 資 金, 加 速 生 技 產 業 的 資 金 募 集, 在 產 業 技 術 發 展 與 資 金 挹 注 的 相 互 激 勵 下, 全 球 生 技 產 業 發 展 維 持 穩 健 生 長 依 據 BioCentury 公 司 統 計,2014 年 全 球 生 技 公 司 募 集 金 額 超 過 1,076 億 美 元 2014 年 全 球 共 有 110 生 技 公 司 成 功 第 一 次 公 開 發 行 (IPO), 此 反 映 股 市 蓬 勃 發 展, 提 高 生 技 公 司 申 請 IPO 的 意 願, 以 快 速 取 得 研 發 和 營 運 資 金, 加 速 產 品 開 發 上 市 依 據 EvaluatePharma 公 司 資 料 顯 示, 以 全 球 前 500 大 生 技 製 藥 公 司 的 銷 售 額 進 行 統 計,2014 年 全 球 處 方 用 藥 銷 售 額 為 7,431 億 美 元, 約 比 2013 年 成 長 2.8%, 如 下 圖 所 示 資 料 來 源 :World Preview 2015, outlook To 2020, EvaluatePharm, 2015; 摘 錄 2015 生 技 產 業 白 皮 書 2014 年 全 球 前 十 大 疾 病 治 療 類 別 用 藥 市 場, 癌 症 治 療 類 用 藥 Oncologics 已 多 年 高 居 銷 售 榜 首,2014 年 銷 售 額 達 到 億 美 元, 降 血 糖 用 藥 及 自 體 免 疫 用 藥 成 長 率 分 居 2014 年 前 大 治 療 領 域 第 1 名 及 第 2 名 用 於 糖 尿 病 治 療 的 降 血 糖 用 藥 Antidiabetics 之 銷 售 額, 從 2012 年 的 第 4 名, 爬 升 至 2014 年 的 第 2 名, 銷 售 額 也 從 424 億 美 元, 增 加 至 635 億 美 元 另 外,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用 藥 多 為 生 技 藥 品, 尤 其 以 用 於 治 療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的 藥 品 最 多, 例 如 AbbVie 公 司 的 Humira 目 前 雖 已 有 許 多 治 療 癌 症 之 藥 品, 然 隨 癌 症 病 患 人 口 及 死 亡 人 數 持 續 增 高, 且 現 有 藥 物 對 患 者 生 命 延 長 有 限, 癌 症 仍 有 未 被 滿 足 的 醫 療 需 求 ~81~
86 表 2014 年 全 球 前 十 大 治 療 藥 分 類 領 域 藥 品 領 域 2013 年 銷 售 額 2014 年 銷 售 額 2013~2014 年 成 長 率 Oncologics( 癌 症 用 藥 ) Antidiabetics( 降 血 糖 用 藥 ) Pain( 疼 痛 疾 病 用 藥 ) Antihypertensives( 降 血 壓 用 藥 ), pain & Combo Antibacterials( 抗 菌 藥 ) Respiratory Agents( 呼 吸 疾 病 用 藥 ) Mental Health( 精 神 疾 病 用 藥 ) Autoimmune Diseases( 自 體 免 疫 用 藥 ) Lipid Regulators( 降 血 脂 用 藥 ) Dermatologics( 皮 膚 用 藥 ) 資 料 來 源 :IMS Health 2014; 摘 錄 2015 生 技 產 業 白 皮 書 B. 全 球 藥 品 產 業 現 況 與 發 展 2012 年 為 原 廠 藥 專 利 期 滿 的 高 峰 期, 受 到 學 名 藥 市 場 強 力 挑 戰, 致 使 專 利 藥 品 銷 售 額 大 幅 下 降, 減 緩 全 球 藥 品 市 場 的 成 長 幅 度 隨 著 專 利 懸 崖 效 應 趨 緩, 主 流 專 利 藥 品 開 發 商 有 效 改 變 藥 物 開 發 經 營 模 式, 使 得 近 兩 年 全 球 處 方 藥 核 准 上 市 的 質 與 量 皆 有 顯 著 提 升, 更 在 多 個 指 標 藥 物 上 市 後, 帶 來 穩 定 的 成 長 動 能, 一 掃 成 長 趨 緩 的 陰 霾 根 據 EvaluatePharma 的 全 球 醫 藥 市 場 分 析 預 估, 全 球 藥 品 市 場 從 2016 年 開 始, 會 以 4.8% 的 複 合 經 濟 成 長 率 穩 定 成 長, 並 在 2020 年 接 近 1 兆 美 元 的 年 銷 售 額 規 模 ( 如 下 圖 所 示 ) ~82~
87 資 料 來 源 : World Preview 2015, outlook to 2020, EvaluatePharm, 2015 美 國 歐 洲 和 日 本 為 主 要 處 方 藥 品 市 場, 這 三 個 區 域 的 前 二 十 大 公 司 合 計 貢 獻 超 過 50% 以 上 的 全 球 銷 售 額 由 各 區 域 的 前 20 大 公 司 銷 售 額 統 計 得 知, 處 方 藥 品 主 要 的 成 長 區 域 則 為 美 國 和 歐 盟, 銷 售 額 成 長 率 分 別 為 8.9% 和 2.4%, 日 本 市 場 則 呈 現 2.6% 的 微 幅 衰 退 表 : 前 20 大 處 方 藥 品 - 區 域 銷 售 額 統 計 成 長 率 銷 售 額 (10 億 美 元 ) ( 美 元 ) ( 當 地 貨 幣 ) 區 域 / / / /14) 美 國 % +8.9% +2.9% +8.9% 歐 洲 % +2.4% -0.8% +2.4% 日 本 % -10.6% +1.7% -2.6% 前 20 大 公 司 合 % +3.6% +1.5% +4.9% 計 未 分 配 全 球 總 銷 售 額 % +2.8% 資 料 來 源 : World Preview 2015, outlook to 2020, EvaluatePharm, 年 全 球 前 十 大 生 技 新 藥 名 單 與 2013 年 概 略 相 同, 惟 排 名 順 序 略 有 調 整 第 一 名 仍 由 治 療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藥 物 Humira 所 蟬 聯, 即 便 Humira 專 利 即 將 於 2016 年 到 期, 其 銷 售 額 仍 由 2013 年 的 億 美 元 成 長 至 2014 年 的 億 美 元, 持 續 保 有 雙 位 數 的 成 長 而 此 產 品 發 展 最 快 的 生 物 相 似 藥 為 Amgen 的 ABP 501, 現 已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三 期, 預 估 2016 年 9 月 就 會 完 成 所 有 臨 床 試 驗, 但 受 限 於 專 利 權 爭 議, 預 估 最 快 2018 年 才 會 受 到 生 物 相 似 藥 所 帶 來 的 銷 售 衝 擊 2014 年 全 球 前 10 大 品 牌 藥 銷 售 排 名 單 位 : 億 美 元,% 品 牌 藥 Humira (Abbvie) 適 應 症 類 風 溼 關 節 炎 2013 年 銷 售 額 2014 年 銷 售 額 2013~2014 年 成 長 率 Sovaldi (Gilead Sciences) C 型 肝 炎 ~83~
88 品 牌 藥 Remicade (Johnson&Johnson/Merck) Rituxan (Roche/Biogen) Enbrel (Amgen/Pfizer) 適 應 症 類 風 溼 關 節 炎 非 何 杰 金 氏 淋 巴 瘤 類 風 溼 關 節 炎 2013 年 銷 售 額 2014 年 銷 售 額 2013~2014 年 成 長 率 Lantus (Sanofi-Aventis) 糖 尿 病 Avastin(Roche) 結 直 腸 癌 Herceptin(Roche) 乳 腺 癌 Advair(GSK) 氣 喘 慢 性 組 塞 性 肺 病 Crestor (AstraZeneca) 降 膽 固 醇 資 料 來 源 :GEN,2015 C.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現 況 與 發 展 根 據 2015 生 技 產 業 白 皮 書 的 資 料, 分 析 2005~2014 年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經 營 態 勢,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營 業 額 從 2005 年 的 新 臺 幣 1600 億 元, 維 持 穩 健 的 成 長 趨 勢, 至 2014 年 已 達 新 臺 幣 2886 億 元, 複 合 年 成 率 約 為 6.77% 其 中 以 醫 療 器 材 產 業 的 發 展 最 為 快 速, 其 營 業 額 從 2005 年 的 新 臺 幣 590 億 元, 以 8.52% 的 複 合 年 成 長 率 增 加, 至 2014 年 的 新 臺 幣 1232 億 元, 占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營 業 額 的 比 重 更 從 2005 年 的 36.9%, 增 加 到 2014 年 的 42.7%, 成 為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最 大 的 次 領 域 製 藥 產 業 營 業 額 從 2005 年 的 新 臺 幣 624 億 元, 緩 慢 成 長 至 2014 年 的 新 臺 幣 832 億 元, 複 合 年 成 長 率 僅 有 3.25% 製 藥 產 業 由 於 以 我 國 市 場 為 主, 產 業 發 展 易 受 醫 藥 給 付 政 策 影 響, 成 長 相 對 緩 慢 表 2013~2014 年 台 灣 生 技 產 業 經 營 現 況 單 位 : 新 台 幣 億 元 產 業 別 應 用 生 技 產 業 製 藥 產 業 醫 療 器 材 產 業 合 計 年 份 營 業 額 廠 商 家 數 ( 家 ) 從 業 人 員 ( 人 ) 17,540 17,340 19,000 19,000 35,040 36,429 71,580 73,769 出 口 值 進 口 值 內 銷 : 外 銷 62:38 62:38 76:24 76:24 58:42 58:42 65:35 65:35 國 內 市 場 需 求 978 1,010 1,620 1,634 1,334 1,334 3,882 3,978 資 料 來 源 :2015 生 技 產 業 白 皮 書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D. 保 健 食 品 之 市 場 因 應 追 求 健 康 的 食 品 消 費 趨 勢, 保 健 食 品 產 業 持 續 成 為 台 灣 及 國 際 間 重 要 且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產 業 根 據 Mintel 發 布 之 2014 年 美 國 四 大 消 費 趨 勢, 其 一 即 預 防 保 健 概 念 更 為 普 及, 消 費 者 為 預 防 及 降 低 退 休 後 之 龐 大 醫 療 負 擔, 開 始 重 視 日 常 飲 食 及 ~84~
89 其 健 康 效 益, 形 成 由 消 費 者 主 導 之 趨 勢 環 境 變 化 個 別 產 品 方 面, 據 Euromonitor 研 究 指 出,2015 年 傳 統 草 本 魚 油 Omega 脂 肪 酸 礦 物 質 和 益 生 菌 等 產 品 之 市 場 將 呈 穩 定 成 長, 預 計 至 2018 年 之 年 均 成 長 為 4% 健 康 及 預 防 需 求 漸 增, 預 計 2017 年 全 球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將 突 破 3,690 億 美 元 因 應 追 求 健 康 食 品 消 費 趨 勢 及 無 遠 弗 屆 的 網 路 購 物 型 態 大 幅 成 長, 保 健 食 品 產 業 將 持 續 成 為 台 灣 及 國 際 間 重 要 且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產 業 本 公 司 將 順 應 此 趨 勢, 已 上 市 系 列 李 時 珍 保 健 品, 將 藉 由 積 極 拓 展 有 機 連 鎖 通 路, 透 過 虛 擬 與 實 體 通 路 結 合, 增 加 市 佔 率 及 銷 售 業 績 國 際 保 健 市 場 發 展 方 面, 依 據 IEK 產 業 經 濟 與 趨 勢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指 出, 全 球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以 亞 太 地 區 為 全 球 銷 售 排 名 第 一 (2012 年 佔 全 球 市 場 44.3%), 預 估 2012 年 至 2017 年 全 球 市 場 規 模 將 新 增 322 億 美 元, 其 中 以 亞 太 地 區 與 北 美 地 區 為 主 (78%) 預 估 亞 太 市 場 規 模 新 增 136 億 美 元, 其 中 以 中 國 佔 比 最 高 40.3%, 為 亞 太 地 區 之 成 長 主 力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於 2013 年 研 究 發 表 指 出, 中 國 的 食 品 工 業 十 二 五 發 展 規 劃, 首 次 將 營 養 與 保 健 食 品 製 造 業 列 入 發 展 規 劃 據 該 規 劃, 預 計 到 2015 年, 中 國 營 養 與 保 健 品 的 產 值 將 達 到 一 兆 人 民 幣 左 右, 年 均 增 長 達 20% 中 國 營 養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的 銷 售 規 模 已 經 超 過 6,000 億 人 民 幣, 由 於 人 們 越 來 越 注 重 養 身 保 健, 估 計 市 場 將 持 續 增 長 日 本 市 場 成 長 則 趨 於 平 緩, 主 因 為 經 濟 成 長 緩 慢, 機 能 性 食 品 已 成 為 優 先 刪 減 開 支 的 項 目 印 度 印 尼 等 新 興 國 家 之 經 濟 成 長 健 康 觀 念 形 成 帶 動 市 場 成 長 快 速, 但 因 市 場 尚 未 成 熟, 消 費 者 使 用 基 本 營 養 補 充 產 品, 如 維 他 命 膳 食 補 充 品 為 主, 且 每 人 均 支 出 有 限 ( 約 每 年 人 均 支 出 5 至 20 美 元 ), 與 已 開 發 國 家 相 比 仍 有 5 至 10 倍 之 差 距 2. 產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A. 生 技 藥 品 (A) 製 藥 產 業 之 上 中 下 游 關 聯 性 製 藥 產 業 之 上 游, 係 製 備 藥 物 加 工 的 原 材 料 階 段 原 材 料 分 別 有 來 自 化 學 品 天 然 植 物 動 物 礦 物 微 生 物 菌 種 及 相 關 的 動 植 物 細 胞 等, 其 中 以 一 般 化 學 為 原 材 料 佔 大 多 數, 中 藥 的 上 游 中 藥 材, 則 主 要 以 植 物 及 少 部 分 由 動 物 礦 物 作 為 原 料 近 幾 年 來 由 於 生 物 技 術 的 進 展, 利 用 基 因 工 程 製 造 的 基 因 轉 殖 動 物 與 植 物, 也 可 以 直 接 培 養 做 為 生 產 藥 材 製 藥 產 業 之 中 游, 主 要 為 原 料 藥 工 業 及 中 藥 材 加 工 階 段 原 料 藥 工 業 基 本 上 為 有 機 化 學 工 業, 原 料 的 製 備 有 從 天 然 物 取 得 者, 有 從 微 生 物 發 酵 或 動 植 物 細 胞 培 養 而 來, 主 要 製 程 技 術 在 回 收 萃 取 分 離 純 化 及 製 劑 配 方 ; 由 一 般 化 學 品 製 備 者, 主 要 製 程 技 術 為 複 雜 的 有 機 合 成 及 分 離 純 化, 由 微 生 物 動 物 植 物 細 胞 製 備 者 無 論 是 抗 生 素 蛋 白 質 藥 物 單 株 抗 體 等, 則 亦 有 回 收 純 化 製 劑 配 方 等 加 工 中 藥 材 的 加 工 則 以 藥 用 植 物 加 工 炮 製 及 加 上 賦 型 劑 崩 散 劑 粘 著 劑 潤 滑 劑 等 製 備 為 方 便 使 用 的 劑 型 中 藥 除 了 可 依 傳 統 方 法 將 藥 材 加 工 成 膏 散 丹 丸 等 傳 統 方 劑 外, 目 前 已 有 許 多 的 工 廠 將 中 藥 方 劑, 提 煉 濃 縮 加 工 生 產 成 西 藥 劑 型, 稱 之 為 科 學 中 藥 製 藥 產 業 之 下 游, 係 指 傳 統 中 藥 科 學 中 藥 處 方 藥 及 成 藥 之 行 銷 通 路 商, 如 中 藥 房 中 醫 院 各 醫 療 診 所 藥 局 及 健 保 局 等, 透 過 醫 師 開 立 處 方 箋, 再 自 ~85~
90 藥 劑 師 調 劑, 送 交 終 端 消 費 患 者 (B) 新 藥 研 究 與 開 發 流 程 新 藥 之 開 發 研 究, 是 一 個 需 長 期 深 耕 之 產 業, 新 藥 從 實 驗 室 的 藥 物 篩 檢 經 過 臨 床 實 驗 階 段, 到 取 得 許 可 上 市, 平 均 需 要 12~15 年 的 時 間 及 8 億 美 元 的 發 展 經 費 一 項 新 藥 之 開 發, 首 先 由 發 現 新 化 學 物 質 開 始, 而 後 經 過 合 成 新 化 合 物 及 各 項 物 理 化 學 性 狀 之 研 究, 再 進 行 各 種 藥 理 試 驗 毒 物 試 驗 及 安 全 性 測 試 後, 始 可 向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提 出 試 驗 中 新 藥 之 申 請 (IND), 並 開 始 進 行 三 階 段 之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第 一 階 段 臨 床 試 驗, 是 以 健 康 志 願 者 做 人 體 試 驗, 以 了 解 新 藥 的 安 全 性 ; 第 二 階 段 臨 床 試 驗 的 受 試 驗 者 為 少 數 病 患, 主 要 是 確 立 療 效, 當 試 驗 療 效 達 到 一 定 再 現 性 後, 才 能 對 大 量 病 患 展 開 第 三 階 段 臨 床 實 驗 ; 第 三 階 段 的 臨 床 試 驗 完 成 後, 要 將 試 驗 報 告 送 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美 國 食 品 藥 品 監 督 管 理 局 ) 查 驗, 通 過 查 驗 上 市 後,FDA 還 要 對 新 藥 進 行 一 段 監 視 期, 如 果 發 現 有 不 良 反 應, 將 撤 銷 上 市 許 可 由 於 藥 品 直 接 使 用 於 人 體, 故 為 了 確 保 藥 品 之 安 全 性 及 有 效 性, 各 國 政 府 之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透 過 立 法, 規 範 藥 品 的 研 發 生 產 進 出 口 銷 售 使 用 等 過 程, 並 以 查 驗 登 記 等 方 式 予 以 嚴 密 監 控, 以 保 障 人 民 的 用 藥 安 全 不 過, 所 有 的 新 藥 研 發 公 司 皆 以 通 過 美 國 的 藥 品 暨 食 品 管 理 局 為 努 力 的 目 標, 主 要 係 因 美 國 福 利 制 度 健 全, 加 上 人 口 眾 多, 成 為 全 球 最 大 藥 品 市 場, 且 當 地 FDA 在 藥 品 及 食 品 上 市 販 賣 時, 有 極 為 嚴 格 的 審 核 程 序 及 要 求, 故 獲 得 美 國 FDA 通 過, 幾 乎 可 說 是 拿 到 全 球 銷 售 的 通 行 證 B. 保 健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產 業 之 上 中 下 游 關 聯 性 詳 下 圖 : 原 保 個 軍 便 中 網 消 物 健 人 公 利 醫 路 食 保 教 商 藥 經 料 品 健 通 店 經 銷 供 製 費 便 路 銷 商 造 應 商 利 商 店 商 者 ( 上 游 ) ( 中 游 ) ( 下 游 ) 保 健 食 品 產 業 之 上 游, 係 指 向 原 物 料 供 應 商 購 入 生 產 保 健 食 品 所 需 之 原 料 及 包 材 原 物 料 為 藥 材 及 食 品 等, 包 材 為 彩 盒 外 箱 及 收 縮 膜 等 經 由 保 健 食 品 製 造 商 製 造 生 產 後, 鋪 貨 至 網 路 經 銷 商 中 醫 藥 經 銷 商 及 便 利 商 店 等 通 路 銷 售 至 一 般 消 費 者 C. 有 機 食 品 有 機 食 品 之 上 游 包 括 農 業 漁 業 畜 牧 業 製 造 商, 中 游 主 要 為 貿 易 商 代 理 商 經 銷 商 流 通 業, 下 游 則 為 零 售 通 路 業 餐 飲 業, 最 後 產 品 再 銷 售 予 消 費 者 3. 產 品 之 發 展 趨 勢 本 公 司 係 以 從 事 生 技 新 藥 開 發 健 康 食 品 與 保 健 食 品 之 研 發 製 造 及 銷 售 以 及 有 機 食 品 之 銷 售 為 主 要 業 務, 就 藥 品 保 健 食 品 及 有 機 食 品 之 發 展 趨 勢 說 明 如 下 : ~86~
91 A. 生 技 藥 品 2014 年 全 球 十 大 品 牌 藥 品, 生 技 藥 品 即 占 有 7 個, 分 別 為 Humira Remicade Rituxan Enbrel Lantus Avastin Herceptin, 治 療 項 目 涵 蓋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非 何 杰 金 氏 淋 巴 瘤 糖 尿 病 癌 症 等 另 依 據 美 國 FDA 統 計,2014 年 共 核 准 41 個 新 藥, 其 中 30 個 為 小 分 子 藥,11 個 為 生 技 藥 品, 於 核 准 藥 中,17 個 屬 於 創 新 藥, 約 占 新 藥 核 准 數 41%, 包 括 Gilead Sciences 公 司 治 療 C 型 肝 炎 藥 物 Harvoni,Merck 公 司 用 治 療 惡 性 黑 色 素 瘤 的 PD-1 抑 制 劑 Keytruda 和 治 療 抗 血 小 板 新 藥 Zontivity 其 中 又 以 治 療 C 型 肝 炎 藥 物 Harvoni 為 2014 年 全 球 最 大 亮 點, 過 去 C 肝 主 要 以 注 射 干 擾 素 合 併 口 服 抗 病 毒 藥 物 治 療, 干 擾 素 會 產 生 惱 人 的 副 作 用, 產 生 有 如 得 到 流 感 一 樣 的 症 狀, 如 今 口 服 新 藥 出 爐, 可 造 福 不 少 患 者 另 又 依 據 EvaluatePharma 研 究 報 告 顯 示,2014 年 全 球 生 技 藥 品 市 場 規 模 為 1,790 億 美 元, 約 比 2013 年 成 長 8.5% 且 2014 年 全 球 前 大 品 牌 藥 中, 生 技 藥 品 共 有 7 個, 且 銷 售 額 皆 維 持 成 長 的 趨 勢 製 藥 業 產 品 主 要 應 用 於 疾 病 治 療 預 防, 不 但 屬 於 民 生 必 需 型 產 業, 更 是 高 科 技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政 府 鑒 於 製 藥 工 業 的 重 要 性, 乃 將 製 藥 工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事 業 列 為 十 大 新 興 工 業 之 重 點, 將 會 是 國 內 未 來 在 生 物 科 技 領 域 的 發 展 重 點 2015 年 銷 售 額 前 十 大 生 技 藥 品, 除 Janssen 和 Merck 的 Remicade, 以 及 Roche 和 Novartis 的 Lucentis 兩 種 產 品 外, 銷 售 額 皆 較 前 一 年 穩 定 成 長 Janssen 和 Merck 共 同 銷 售 的 Remicade, 肇 因 於 專 利 在 2015 年 2 月 到 期, 隨 著 Pfizer 發 展 的 Remicade 生 物 相 似 藥 -Inflectra 成 功 在 澳 洲 丹 麥 法 國 德 國 希 臘 荷 蘭 義 大 利 盧 森 堡 西 班 牙 和 瑞 典 等 國 上 市 銷 售, 並 成 為 美 國 FDA 第 一 個 核 准 上 市 的 單 株 抗 體 生 物 相 似 性 藥 物, 一 如 預 期 將 開 始 侵 蝕 原 廠 藥 的 獲 利, 然 其 中 牽 扯 複 雜 的 專 利 訴 訟,Inflectra 或 其 他 生 物 相 似 藥 對 於 後 續 Remicade 銷 售 額 的 影 響 仍 有 待 觀 察 而 Regeneron 和 Bayer 共 同 銷 售 的 治 療 黃 斑 性 退 化 症 藥 物 Eylea, 在 2015 年 1 月 發 表 和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羅 氏 製 藥 的 Lucentis 直 接 比 較 臨 床 療 效 的 試 驗 結 果, 臨 床 數 據 結 果 顯 示,Eylea 在 20/50 或 度 數 更 深 的 AMD 患 者 族 群 中, 相 較 於 Lucentis 有 顯 著 的 療 效, 而 在 20/40 或 更 低 近 視 度 數 的 AMD 患 者 族 群 中, 療 效 則 無 顯 著 差 異 因 此 在 售 價 相 差 不 多 的 情 況 下,Eylea 可 望 在 高 近 視 度 數 的 AMD 患 者 市 場 中, 搶 占 較 高 的 市 場 份 額, 綜 合 上 述 原 因, 致 使 Eylea 在 2015 年 以 超 過 30% 的 成 長 幅 度, 首 度 擠 入 銷 售 前 十 大 排 行 榜, 並 首 度 超 越 Lucentis 的 銷 售 額 2015 全 球 前 10 大 生 技 藥 品 銷 售 排 名 2015 排 名 (2014 排 名 ) 1 (1) 2 (3) 3 (2) 4 (5) 5 (4) 品 牌 藥 適 應 症 2014 年 銷 售 額 2015 年 銷 售 額 Humira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12,847 14,375 Enbrel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8,888 9,066 Remicade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9,817 8,975 Lantus/ Toujeo 糖 尿 病 6,746 7,161 Rituxan / MabThera 癌 症 和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6,891 7,145 ~87~
92 2015 排 名 (2014 排 名 ) 6 (6) 7 (7) 8 (8) 9 (13) 10 (9) 品 牌 藥 適 應 症 2014 年 銷 售 額 2015 年 銷 售 額 Avastin 大 腸 癌 6,408 6,776 Herceptin 乳 癌 6,262 6,615 Neulasta/G-Last a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低 下 4,599 4,806 Eylea 黃 斑 性 退 化 症 2,775 4,090 Lucentis 黃 斑 性 退 化 症 4,138 3,601 資 料 來 源 :La merie publishing,2015; 泉 盛 生 技 整 理 根 據 La merie 公 司 所 公 布 的 生 技 藥 品 產 品 類 別 銷 售 排 名, 抗 腫 瘤 壞 死 因 子 抗 體 藥 物 以 億 美 元 的 年 銷 售 額, 連 續 5 年 蟬 聯 藥 物 產 品 類 別 銷 售 的 第 一 名, 且 銷 售 額 逐 年 成 長 其 中 全 球 銷 售 額 最 高 的 三 大 藥 物 Humira Enbrel 和 Remicade 皆 屬 於 這 個 產 品 類 別, 這 三 個 產 品 2015 年 銷 售 金 額 合 計 達 億 美 元, 佔 該 類 別 的 90.07% 而 癌 症 抗 體 藥 物 類 別 接 續 排 名 第 二,2015 年 銷 售 額 來 到 億 美 元, 主 力 產 品 為 羅 氏 藥 業 期 下 的 Rituxan / MabThera Avastin 和 Herceptin 等 三 項 產 品, 合 計 營 收 達 億 美 元, 佔 該 產 品 類 別 的 70% 成 長 幅 度 最 高 的 產 品 類 別 為 心 臟 代 謝 與 抗 病 毒 抗 體, 成 長 率 達 28%, 而 率 退 幅 度 最 大 的 類 別 為 Alpha 干 擾 素 的 相 關 藥 物, 衰 退 幅 度 達 49.8%, 此 兩 類 產 品 的 消 長, 可 能 新 興 生 技 藥 品 有 長 足 進 展 有 關, 因 為 過 去 20 年 普 遍 使 用 干 擾 素 來 治 療 病 毒 所 引 起 的 疾 病 血 液 疾 病 和 部 分 腫 瘤 疾 病, 而 這 類 適 應 症 主 流 藥 物 已 逐 漸 被 療 效 更 佳 副 作 用 更 低 的 抗 體 藥 物 所 取 代 產 品 類 別 2015 年 全 球 前 10 大 藥 物 產 品 類 別 銷 售 排 名 2015 銷 售 額 (10 億 美 金 ) 成 長 率 (vs 2014) 年 銷 售 額 (10 億 美 金 ) 抗 腫 瘤 壞 死 因 子 抗 體 % 癌 症 抗 體 % 胰 島 素 和 類 似 物 % 其 他 抗 發 炎 抗 體 % 眼 疾 抗 體 % 重 組 抗 凝 血 因 子 % 促 紅 血 球 生 成 素 % 白 血 球 生 長 激 素 % Beta 干 擾 素 % 酶 替 代 療 法 % 心 臟 代 謝 及 抗 病 毒 抗 體 % 人 體 生 長 激 素 % 卵 泡 刺 激 素 Alpha 干 擾 素 % (15) (15) 其 他 蛋 白 藥 物 % 合 計 % 抗 體 藥 物 銷 售 額 % 抗 體 藥 物 比 例 59.5% 58.3 % 54.1 % 51.7 % 49.9 % 蛋 白 藥 物 銷 售 額 % 資 料 來 源 : La Merie Publishing, 2016; 泉 盛 生 技 整 理 ~88~
93 B. 抗 體 新 藥 綜 觀 整 體 藥 物 開 發 趨 勢,2015 年 為 抗 體 相 關 藥 物 核 准 上 市 創 紀 錄 的 一 年, 而 抗 體 相 關 產 品 無 疑 是 近 10 年 生 技 藥 品 市 場 的 主 要 基 石 根 據 BPTC 的 biotrak 系 統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截 至 2015 年 止, 已 有 194 個 治 療 性 生 技 新 藥 在 美 國 和 歐 盟 上 市, 其 中 有 57 個 為 抗 體 相 關 產 品, 約 佔 整 體 核 准 藥 物 數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2014 年 所 有 抗 體 相 關 藥 物 銷 售 額 達 到 850 億 美 元, 超 過 所 有 生 技 藥 物 銷 售 額 1,520 億 美 元 的 一 半, 且 2015 年 全 球 前 10 大 銷 售 額 的 生 技 藥 品 中, 有 6 個 為 抗 體 藥 品, 分 別 為 Humira Rémicade Rituxan Avastin Herceptin 和 Lucentis, 治 療 項 目 涵 蓋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非 何 金 氏 淋 巴 瘤 和 癌 症 等,2015 年 整 年 合 計 銷 售 額 已 突 破 470 億 美 元, 為 生 技 藥 品 發 展 最 快 的 品 項 顯 示 抗 體 相 關 藥 物 在 生 技 藥 物 的 領 域, 不 論 數 量 或 是 市 場 銷 售 額 皆 為 最 重 要 的 新 藥 產 品 品 項 La Merie 公 司 根 據 生 技 產 品 銷 售 額, 發 布 2015 年 前 十 大 生 技 製 藥 公 司 銷 售 排 名, 除 了 Bristol-Myers Squibb 公 司 因 為 最 新 的 免 疫 檢 查 點 抗 體 新 藥 上 市, 所 以 帶 動 整 體 銷 售 成 長, 一 舉 回 到 前 十 大 的 銷 售 排 名, 而 Merck 則 跌 落 生 技 藥 品 前 十 大 的 排 行 榜 之 外 針 對 產 品 獲 利 類 別 進 行 分 析, 顯 示 抗 體 藥 物 占 整 體 銷 售 額 的 比 例, 依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屬 性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其 中 Roche AbbVie Janssen (J&J) 和 Bristol-Myers Squibb 對 抗 體 藥 物 的 銷 售 依 賴 程 度 高 達 90% 左 右, 為 抗 體 藥 物 開 發 的 重 點 企 業 而 Nordisk 和 Sanofi 在 生 技 產 品 的 著 墨 相 對 較 低, 不 到 5%, 是 以 其 他 蛋 白 質 藥 物 為 主 要 藥 物 銷 售 標 的 發 展 較 為 平 均 的 是 Amgen 和 Pfizer, 在 生 技 產 品 中, 抗 體 藥 物 和 蛋 白 質 藥 物 約 各 佔 50% 2015 年 前 十 大 生 技 製 藥 公 司 銷 售 排 名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2015# 2014# 公 司 生 技 產 品 抗 體 藥 物 抗 體 藥 物 蛋 白 質 藥 物 銷 售 總 額 銷 售 額 百 分 比 銷 售 額 1 1 Roche 30,582 27, % 3, Amgen 18,726 9, % 9, AbbVie 14,752 14, % Novo Nordisk 12,016-0% 12, Janssen (J&J) 11,431 10, % 1, Sanofi 10, % 10, Pfizer 5,717 3, % 2, Eli Lilly 5,676 1, % 4, Biogen 5,409 1, % 3, Bristol-Myers Squibb 4,457 4, % - 資 料 來 源 : La Merie Publishing, 2016; 泉 盛 生 技 整 理 C. 保 健 食 品 近 年 來 預 防 勝 於 治 療 的 觀 念 逐 漸 興 起, 國 內 民 眾 也 逐 漸 注 重 自 身 的 保 健, 台 灣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呈 現 成 長 的 態 勢 目 前 台 灣 保 健 食 品 類 別 以 調 節 血 脂 腸 道 改 善 免 疫 調 節 護 肝 等 4 類 最 多, 其 中 調 節 血 脂 功 能 類 保 健 產 品 占 整 體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的 32%, 是 所 有 保 健 食 品 產 品 種 類 之 首 ; 腸 道 改 善 類 保 健 產 品 占 整 體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的 26%; 免 疫 調 節 功 能 類 保 健 產 品 占 國 內 整 體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的 14%; 護 肝 功 能 類 保 健 食 品 占 整 體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的 11%, 前 四 大 類 主 要 的 保 健 產 品 佔 整 體 保 健 ~89~
94 食 品 市 場 83% 保 健 食 品 種 類 其 實 和 國 人 飲 食 及 生 活 習 慣 的 改 變 有 很 大 關 聯 性 本 公 司 因 應 國 人 飲 食 與 重 視 健 康 的 養 生 趨 勢, 已 完 整 於 上 述 調 節 血 脂 腸 道 改 善 免 疫 調 節 護 肝 等 四 大 類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策 略 佈 局 有 別 於 市 場 上 一 般 保 健 食 品 使 用 大 量 的 添 加 糖 增 添 風 味 滿 足 口 感, 本 公 司 為 提 供 消 費 者 更 健 康 天 然 的 保 健 飲 品, 使 產 品 在 提 供 功 效 的 同 時, 不 對 人 體 造 成 負 擔, 李 時 珍 本 草 屋 品 牌 之 飲 品, 以 無 糖 養 生 作 為 品 牌 核 心 價 值, 包 含 健 康 窈 窕 的 零 卡 四 物 鐵 滋 補 養 生 的 靈 芝 御 品 人 蔘 飲 成 長 再 升 級 的 長 大 人 調 理 保 養 四 物 大 補 帖 等 產 品, 皆 以 中 國 傳 統 方 劑 為 基 底, 遵 循 古 法 熬 煮, 強 調 無 添 加 糖 無 人 工 甘 味 劑 無 負 擔, 以 天 然 甜 味 劑 ( 如 羅 漢 果 甘 草 赤 藻 糖 醇 等 ) 作 為 甜 味 來 源, 兼 顧 產 品 功 效 的 同 時, 在 無 糖 市 場 成 功 塑 造 獨 特 的 定 位 與 嚴 格 高 品 質 的 形 象 D. 有 機 食 品 (1) 由 關 心 環 保 到 注 意 食 品 安 全 快 速 的 工 業 化 帶 來 了 嚴 重 的 環 境 污 染 和 破 壞, 工 業 化 學 品 的 污 染 通 過 食 物 引 起 的 人 群 中 毒 和 疾 病 事 件 接 連 不 斷 當 時 的 日 本 以 追 求 經 濟 效 益 為 目 的, 農 業 上 大 量 使 用 農 藥 化 肥, 食 品 大 多 使 用 了 添 加 劑 對 由 此 產 生 的 對 人 體 健 康, 特 別 是 對 孩 子 的 健 康 問 題 感 到 憂 慮, 他 們 開 始 尋 求 沒 有 污 染 的 食 品 ; 同 時, 一 些 農 民 也 意 識 到 農 藥 化 肥 對 人 類 和 牲 畜 的 危 害, 以 及 對 土 壤 肥 力 的 影 響, 也 在 開 始 嘗 試 實 踐 有 機 農 業 (2) 由 綠 色 食 品 擴 大 到 綠 色 產 品 有 機 產 品 的 種 類, 已 由 最 初 的 作 物 ( 如 穀 物 蔬 果 香 草 等 ) 擴 展 至 肉 類 奶 類 魚 類 及 蜂 蜜 等 動 物 產 品 至 今, 已 有 愈 來 愈 多 的 有 機 加 工 食 品 ( 如 油 類 糖 類 糖 果 點 心 麵 包 酒 食 物 添 加 劑 等 ) 進 入 市 場 加 上 其 他 非 食 品 產 品 包 括 : 飼 料 棉 麻 天 然 殺 蟲 劑 及 驅 避 劑 切 花 盆 花 皮 革 木 材 及 木 材 產 品 以 及 化 妝 品 及 清 潔 用 品 的 個 別 成 分 等, 此 外, 近 年 來 在 發 達 國 家 還 根 據 生 產 原 料 是 否 有 機 的, 將 有 機 產 品 擴 大 到 有 機 紡 織 品 有 機 皮 革 有 機 化 妝 品 有 機 林 產 品 和 有 機 家 具 等 正 因 為 如 此, 目 前 在 國 際 有 機 產 品 貿 易 市 場 上, 除 了 有 機 食 品, 如 糧 食 油 料 肉 類 蛋 奶 製 品 飲 料 酒 類 咖 啡 可 可 茶 葉 草 藥 調 味 品 甜 味 品 等 品 種 外, 還 有 動 物 飼 料 種 子 棉 花 花 卉 等 有 機 產 品, 有 機 產 品 差 不 多 可 以 涵 蓋 人 類 生 活 的 每 個 環 節 (3) 有 機 產 品 認 證 ~90~
95 有 機 產 品 認 證 是 指 為 保 護 人 體 健 康, 保 護 資 源 和 環 境, 維 護 生 態 平 衡, 而 對 農 產 品 的 生 產 方 式 產 品 的 加 工 方 法 產 品 的 貿 易 行 為 以 及 其 他 需 要, 依 據 一 定 的 標 準 所 發 展 的 認 證 有 機 產 品 認 證 標 準 是 評 價 產 品 質 量 優 劣 程 度 和 加 工 企 業 貿 易 企 業 生 產 經 營 行 為 好 壞 程 度 的 尺 度, 是 國 家 發 展 有 機 產 品 政 策 的 具 體 體 現, 是 強 化 有 機 產 品 管 理 的 基 本 保 證 有 機 產 品 認 證 標 準 在 推 動 有 機 食 品 發 展 工 作 中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它 是 執 行 有 機 食 品 管 理 法 規 的 基 本 手 段 ; 是 規 範 有 機 食 品 生 產 經 營 和 認 證 活 動 的 基 本 依 據 ; 是 強 化 有 機 食 品 管 理 的 技 術 基 礎 ; 是 推 動 有 機 食 品 發 展 的 動 力 有 機 農 產 品 是 必 須 先 經 過 驗 證 之 後 再 給 予 認 證 驗 證 的 過 程, 短 期 作 物 ( 蔬 果 類 ) 驗 證 2 年, 長 期 作 物 ( 果 樹 類 )3 年, 第 一 年 通 過 驗 證 後, 即 屬 於 轉 型 期, 驗 證 單 位 除 了 給 予 轉 型 證 書 外, 還 可 以 依 個 人 所 需 申 請 轉 型 標 章, 可 以 貼 在 販 售 的 農 產 品 上, 經 過 前 述 期 限 後, 才 是 屬 於 有 機, 此 時 可 以 張 貼 有 機 農 產 品 的 標 章 我 國 自 96 年 7 月 發 布 施 行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規 範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過 程 之 產 品 驗 證 國 產 農 產 品 農 產 加 工 品 若 要 以 有 機 名 義 在 國 內 販 賣, 除 了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及 流 通 等 各 項 過 程, 都 必 須 符 合 農 委 會 訂 定 的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以 外, 還 必 須 經 過 驗 證 程 序 國 內 農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可 以 向 驗 證 機 構 申 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品 加 工 品 驗 證 通 過 驗 證 的 產 品 即 可 以 使 用 CAS 台 灣 有 機 農 產 品 標 章, 以 有 機 的 名 義, 在 市 場 上 販 賣 消 費 者 要 購 買 國 產 有 機 農 產 品, 只 要 認 明 CAS 標 章, 而 貼 有 轉 型 產 品 標 章 的 農 產 品, 代 表 該 農 家 已 改 變 耕 種 方 式, 只 是 尚 待 殘 留 在 土 地 的 化 肥 農 藥 退 化, 消 費 者 也 可 放 心 購 買 (4) 有 機 銷 售 通 路 多 元 化 隨 著 有 機 產 品 規 模 的 擴 大 和 一 些 大 型 銷 售 商 的 介 入, 現 在 有 機 農 產 品 的 零 售 市 場 已 由 過 去 的 單 一 銷 售 渠 道 ( 主 要 是 農 戶 直 銷 ) 轉 向 多 元 化 經 營 由 於 有 機 農 產 品 產 量 較 常 規 產 品 低, 因 而 市 場 價 格 較 一 般 農 產 品 高 目 前 有 機 食 品 的 銷 售 渠 道 主 要 有 三 類 :(1) 農 戶 直 銷 這 種 營 銷 方 式 沒 有 中 間 商, 減 少 了 流 通 環 節, 效 益 比 較 好 農 戶 直 銷 中 也 有 3 種 方 式 : 一 是 農 場 設 立 直 銷 店 ; 二 是 到 專 業 市 場 承 租 櫃 檯 進 行 專 櫃 直 銷 ; 三 是 宅 配 或 配 送, 根 據 訂 單 直 銷 送 貨 上 門 有 一 些 地 區 還 實 行 了 網 路 訂 購 和 郵 購 (2) 有 機 食 品 專 賣 店 銷 售, 這 種 營 銷 形 式 專 業 化 程 度 高, 主 要 依 托 大 中 型 有 機 食 品 批 發 配 送 中 心 進 行 調 劑, 因 而 完 全 實 現 了 全 國 有 機 食 品 的 貨 暢 其 流 (3) 傳 統 店 設 專 櫃 專 區 銷 售 (4) 連 鎖 店 近 幾 年, 一 些 大 型 連 銷 食 品 店 對 投 資 有 機 食 品 營 銷 抱 有 很 大 興 趣 有 的 開 發 了 自 己 的 有 機 食 品 商 標, 設 專 櫃 專 區 進 行 有 機 食 品 銷 售 (5) 有 機 農 產 品 普 及 化 早 期 農 業 生 產 著 重 於 短 期 內 產 量 的 提 昇, 而 隨 著 生 活 水 準 日 益 提 高, 消 費 者 對 於 農 產 品 的 需 求, 以 追 求 產 品 的 健 康 性 與 安 全 性 為 首 要 而 有 機 農 產 品 生 產 係 遵 循 自 然 資 源 循 環 永 續 利 用 原 則, 在 不 使 用 合 成 化 學 物 質, 強 調 水 土 資 源 保 育 與 生 態 平 衡 之 管 理 系 統 下, 達 到 生 產 自 然 安 全 之 農 產 品 為 目 標 因 此, 有 機 農 產 品 已 成 為 消 費 者 最 佳 選 擇, 在 大 量 生 產 後 將 更 為 普 及, 消 費 者 在 傳 統 市 場 超 市 大 賣 場 或 宅 配 等 均 容 易 購 買 到 安 全 可 靠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4. 產 品 之 競 爭 情 形 ~91~
96 新 藥 : A.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本 公 司 歷 時 14 年, 投 入 十 餘 億 元 研 發 的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已 於 100 年 12 月 取 得 台 灣 第 一 件 口 服 癌 症 治 療 新 藥 藥 證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遵 循 國 際 新 藥 研 發 規 範, 依 序 完 成 嚴 謹 的 臨 床 前 毒 理 藥 理 生 產 與 製 造 管 制 等 藥 物 研 發, 在 台 北 榮 總 與 新 光 醫 院 癌 症 中 心 完 成 的 三 期 臨 床 結 果 證 實, 可 顯 著 改 善 癌 症 病 患 因 化 療 所 造 成 之 疲 倦 感 (p-value<0.0001) 及 食 慾 減 低 (p-value=0.0005), 及 增 進 癌 症 病 患 維 持 家 庭 及 社 交 活 動 能 力 (p-value=0.0226) 目 前 已 上 市 或 正 在 開 發 的 化 療 保 護 劑 多 以 解 決 造 血 細 胞 受 到 化 學 藥 物 破 壞 的 問 題, 針 對 癌 症 化 療 患 者 之 免 疫 細 胞 活 性 刺 激 劑 方 面 則 尚 未 有 產 品 上 市 至 於 其 他 副 作 用 方 面, 白 血 球 過 低 引 起 之 發 燒 除 以 G-CSF 提 高 白 血 球 數 目, 並 以 Vancomycin 和 Ceftazidime 對 抗 感 染 為 主 要 治 療 方 法, 其 年 銷 售 額 為 2.6 億 美 元 ; 在 抗 疲 勞 方 面 以 精 神 刺 激 劑, 如 安 非 他 命 類 的 藥 物 及 類 皮 質 糖 類 等 減 輕 症 狀, 其 中 Cephalon 公 司 之 Provigil 藥 物 於 88 年 上 市, 用 於 治 療 疲 勞 憂 鬱 嗜 睡 等 症 狀, 89 年 的 銷 售 額 達 7200 萬 美 元, 至 91 年 成 長 為 2 億 美 元 ; 在 止 嘔 吐 方 面 有 Anzemet Zofran Kytril 等 藥 物, 約 9 億 美 元 之 市 場 ; 抗 憂 鬱 劑 則 多 採 用 Prozac Zoloft Paxil 等, 其 市 場 超 過 百 億 美 元 ; 另 外, 增 進 食 慾 劑 有 Marinol Oxandrin Megace 等 藥 物, 也 有 2 億 美 元 的 市 場 這 些 藥 物 應 用 範 圍 廣 泛, 同 時 也 有 許 多 副 作 用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取 得 台 灣 第 一 件 口 服 癌 症 治 療 新 藥 藥 證, 主 要 療 效 為 改 善 化 學 藥 物 治 療 之 癌 症 病 患 的 疲 勞 及 食 欲 不 振 茲 針 對 化 療 漾 作 為 癌 症 化 療 輔 助 劑 或 保 護 劑 可 以 治 療 之 領 域, 分 別 就 其 現 有 市 場 相 關 產 品 及 正 在 開 發 之 新 藥 種 類, 進 行 競 爭 產 品 分 析 如 下 : a 提 昇 食 慾 的 藥 物 目 前 治 療 慢 性 疾 病 導 致 體 重 下 降 常 用 的 食 慾 刺 激 劑, 有 由 Roxane Laboratories 和 Unimed Pharmaceuticals 兩 家 公 司 共 同 承 銷 的 Marinol, 其 為 大 麻 活 性 組 成 tetrahydrocannabinol 的 合 成 衍 生 物 ; 以 及 由 Bristol-Myers Squibb 公 司 所 開 發 的 商 品 Megace, 為 一 種 女 性 荷 爾 蒙 黃 體 酮 的 合 成 衍 生 物 ; 另 外 尚 有 Biotechnology General 公 司 的 商 品 Oxandrin, 其 為 睾 固 酮 的 合 成 衍 生 物 經 臨 床 證 實 18 個 癌 症 患 者 服 用 Megace 後, 有 13 個 患 者 食 慾 增 加, 另 外 9 個 受 試 者 中 有 8 個 攝 取 熱 量 明 顯 增 加 Marinol 的 副 作 用 是 感 覺 輕 飄 飄 精 神 高 亢 容 易 笑 ; 另 外 也 會 引 起 頭 昏 想 睡 思 考 紊 亂 和 憂 鬱 的 現 象 Megace 可 能 的 副 作 用 有 膝 蓋 水 腫 噁 心 過 敏 反 應 黃 疸 及 血 壓 升 高 等 服 用 Oxandrin 則 會 產 生 水 腫 肝 功 能 障 礙 和 血 脂 變 化 等 副 作 用 b 減 輕 疲 勞 的 藥 物 疲 勞 是 癌 症 患 者 最 常 見 且 困 惱 的 問 題, 約 有 79% 的 患 者 有 此 感 覺, 尤 其 在 治 療 期 間 更 形 嚴 重, 如 下 圖 癌 症 所 引 發 的 疲 勞 與 一 般 睡 覺 或 休 息 即 可 解 決 的 疲 勞 大 不 相 同, 其 產 生 的 原 因 相 當 複 雜 目 前 並 沒 有 針 對 癌 症 相 關 疲 勞 開 發 的 藥 物, 一 般 使 用 精 神 刺 激 劑, 如 安 非 他 命 類 的 藥 物, 易 造 成 食 慾 被 抑 制 的 副 作 用 ; 應 用 類 皮 質 糖 類 藥 物, 其 副 作 用 相 較 也 很 大 ; 以 抗 憂 鬱 劑 治 療 癌 症 疲 勞 尚 未 證 實 其 療 效 其 中 Cephalon 公 司 上 市 之 精 神 刺 激 劑 Provigil, 正 在 進 行 慢 性 疲 勞 症 的 臨 床 試 驗, 證 實 Provigil 能 顯 著 減 輕 由 細 胞 激 素 治 療 疾 病 所 引 起 的 疲 ~92~
97 勞 圖 癌 症 患 者 所 經 歷 的 副 作 用 c 提 昇 免 疫 系 統 中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的 潛 在 功 效 目 前 全 球 沒 有 任 何 以 提 昇 自 然 殺 手 ( 簡 稱 NK) 細 胞 活 性 為 藥 理 機 制 的 上 市 藥 物, 三 期 臨 床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化 療 漾 具 有 提 昇 免 疫 系 統 中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的 潛 在 功 效 d 治 療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過 低 合 併 發 燒 的 潛 在 功 效 三 期 臨 床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化 療 漾 具 有 治 療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過 低 合 併 發 燒 的 藥 物 的 潛 在 功 效 目 前 預 防 非 骨 髓 性 之 惡 性 腫 瘤 病 患, 接 受 化 療 後 發 生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過 低 合 併 發 燒 症 狀 的 藥 物 是 80 年 經 由 FDA 核 准,Amgen 公 司 以 重 組 DNA 技 術 製 造 的 G-CSF, 商 品 名 Neupogen,2012 年 的 銷 售 額 為 12.6 億 Neupogen 對 一 般 患 者 有 很 好 的 耐 受 性, 只 有 少 數 不 良 反 應 必 須 停 止 使 用, 最 常 被 報 導 的 不 良 反 應 是 輕 度 至 中 度 ( 偶 而 亦 為 嚴 重 ) 的 骨 髓 骨 疼 痛 (medullary bone pain) 骨 疼 痛 的 出 現 會 依 劑 量 和 施 打 方 式 而 不 同, 皮 下 注 射 發 生 率 低, 而 靜 脈 注 射 發 生 率 高 長 期 施 打 G-CSF 亦 可 能 引 起 表 皮 血 管 炎, 並 有 發 展 成 為 骨 髓 發 育 不 良 骨 髓 性 白 血 病 及 巨 脾 症 綜 上, 化 療 漾 所 訴 求 之 癌 症 化 療 輔 助 藥 物 或 保 護 劑 之 治 療 領 域 競 爭 者 分 析, 可 知 化 療 漾 具 有 多 種 療 效, 相 較 於 其 他 競 爭 產 品 有 其 利 基 市 場 之 優 勢, 比 較 摘 要 如 下 表 所 示 產 品 廠 商 化 療 漾 與 主 要 競 爭 者 之 優 勢 比 較 表 使 用 方 式 減 少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下 降 合 併 發 燒 症 增 強 NK 細 胞 毒 殺 活 性 增 加 食 慾 降 低 疲 勞 核 准 上 市 時 間 Neupogen Amgen 注 射 劑 預 防 & 治 療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民 國 80 年 Vancomycin Modacin Shionogi Tanabe Seiyaku 口 服 口 服 治 療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MGN-3 Daiwa 口 服 無 作 用 是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民 國 70 年 非 藥 物 81 年 日 本 上 市 Megace BMS 口 服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有 無 作 用 民 國 82 年 Provigil Cephalon 口 服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降 低 是 民 國 86 年 血 寶 PG-2 PhytoHealth 針 劑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無 作 用 是 已 於 99 年 通 過 查 核 ~93~
98 產 品 廠 商 使 用 方 式 減 少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下 降 合 併 發 燒 症 增 強 NK 細 胞 毒 殺 活 性 增 加 食 慾 化 療 漾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口 服 是 是 是 是 降 低 疲 勞 核 准 上 市 時 間 已 於 100 年 第 4 季 取 得 藥 證 B.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本 公 司 創 新 研 發 最 佳 配 方 組 成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是 經 多 項 基 礎 科 學 與 藥 理 研 究 證 實 賀 必 容 具 有 多 元 功 效, 且 遵 循 國 際 新 藥 研 發 規 範, 依 序 完 成 嚴 謹 的 臨 床 前 毒 理 藥 理 生 產 與 製 造 管 制 等 藥 物 研 發 階 段, 並 於 台 北 榮 總 醫 院 林 口 長 庚 醫 院 台 北 醫 學 院 台 安 醫 院 萬 芳 醫 院 及 中 國 附 設 醫 院 等 6 家 醫 院, 完 成 新 藥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賀 必 容 易 於 為 人 體 吸 收 利 用, 可 明 顯 減 緩 病 人 經 痛 強 度 指 數 (*p=0.0004), 增 加 病 人 血 紅 素 含 量 (*p<0.0001) 與 血 清 鐵 蛋 白 濃 度 (*p<0.0001), 以 及 明 顯 增 加 病 人 平 均 紅 血 球 容 積 (*p<0.0001)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取 得 台 灣 新 藥 藥 證, 適 用 於 緩 解 缺 鐵 性 貧 血 症 狀 及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缺 鐵 是 最 常 見 的 營 養 缺 乏 症 之 一, 約 有 50-70% 的 健 康 女 性 及 6-10% 的 小 孩 有 程 度 不 等 的 缺 鐵 情 形 鐵 質 缺 乏 的 可 能 原 因 包 括 鐵 質 的 攝 取 不 足 鐵 質 的 吸 收 不 良 鐵 質 需 求 量 大 增 鐵 質 的 流 失 量 太 大 缺 鐵 性 貧 血 仍 因 缺 乏 鐵 質 而 造 成 血 紅 素 的 合 成 有 缺 陷, 使 得 血 液 中 紅 血 球 內 的 血 色 素 減 少 稱 之 在 血 液 常 規 檢 查 中 可 發 現 紅 血 球 指 數, 即 平 均 紅 血 球 容 積 (MCV) 平 均 紅 血 球 血 紅 素 (MCH) 血 球 容 積 比 (HCT) 均 降 低, 而 血 液 抹 片 亦 呈 現 小 球 性 低 色 性 之 紅 血 球 缺 鐵 性 貧 血 症 狀 的 發 生 常 因 貧 血 的 程 度 而 有 所 不 同, 當 鐵 質 缺 乏 而 尚 未 形 成 貧 血 之 際, 通 常 不 會 有 臨 床 上 之 異 常, 若 是 缺 鐵 情 形 持 續 惡 化 影 響 紅 血 球 製 造 而 導 致 貧 血 與 血 氧 的 供 應 不 足, 此 時 會 使 人 體 細 胞 中 的 能 量 供 應 出 現 障 礙, 而 產 生 疲 倦 虛 弱 暈 眩 呼 吸 急 促 心 跳 加 快 臉 色 蒼 白 等 現 象, 並 且 缺 乏 體 力, 運 動 耐 力 降 低 免 疫 力 亦 會 下 降 血 液 檢 查 報 告 中, 以 血 紅 素 運 鐵 蛋 白 飽 和 度 與 血 清 鐵 蛋 白 的 數 值 做 為 判 斷 指 標, 當 三 個 指 標 中 必 須 且 僅 有 兩 個 指 標 不 正 常 時, 表 示 為 無 貧 血 症 狀 之 潛 伏 性 缺 鐵, 三 個 指 標 皆 不 正 常 時 表 示 為 缺 鐵 性 貧 血 一 旦 被 診 斷 為 缺 鐵 性 貧 血, 靠 食 物 補 充 的 效 果 有 限, 必 須 要 口 服 或 注 射 鐵 劑, 才 能 達 到 有 效 緩 解 缺 鐵 症 狀 目 前 針 對 缺 鐵 性 貧 血 的 治 療 以 鐵 劑 為 主 如 硫 酸 亞 鐵 糖 衣 錠 茲 將 賀 必 容 與 與 主 要 競 爭 者 硫 酸 亞 鐵 之 優 勢 比 較 摘 要 如 下 表 所 示 : 賀 必 容 與 主 要 競 爭 者 之 優 勢 比 較 表 賀 必 容 硫 酸 亞 鐵 p value 消 化 道 系 統 Gastrointestinal 4.7% 25% 緩 解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作 用 明 顯 無 作 用 -- 由 上 表, 顯 示 使 用 賀 必 容 所 造 成 腸 胃 方 面 不 適 發 生 率 遠 低 於 硫 酸 亞 鐵, 換 言 之 賀 必 容 具 有 較 高 之 安 全 性, 且 兼 具 有 緩 解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的 療 效 C. 抗 體 藥 物 以 抗 體 藥 物 為 發 展 主 流 的 生 技 藥 品, 因 其 鎖 定 明 確 的 藥 物 結 合 標 的 進 行 開 發, 藥 理 作 用 機 制 較 為 明 確, 更 可 對 症 下 藥, 相 較 於 傳 統 藥 物 多 為 症 狀 的 緩 解, 更 能 趨 近 達 成 治 療 疾 病 的 目 的, 因 所 發 展 的 適 應 症 不 同, 會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競 爭 情 形, 泉 盛 ~94~
99 生 技 目 前 主 要 發 展 藥 物 以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和 氣 喘 / 過 敏 症 為 首 要 發 展 適 應 症, 茲 就 相 關 適 應 症 進 行 競 爭 分 析 如 下 : (1)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藥 物 競 爭 情 形 目 前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治 療 藥 物 除 具 高 副 作 用 的 類 固 醇 製 劑 (Corticosteroids) 外, 可 以 分 為 三 大 類 : a. 非 類 固 醇 的 抗 炎 藥 物 (NSAIDs): 具 有 較 快 速 消 炎 止 痛 的 效 果, 包 括 各 種 抗 炎 藥 物, 國 內 較 常 用 Indocid Feldene Voltaren Relifex Naproxen Sulindac Surgam Tilcotil Celebrex Mobic Vioxx 等 一 般 而 言, 胃 潰 瘍 和 胃 病 變 是 最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b. 疾 病 調 節 抗 風 濕 藥 物 (Disease-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s, DMARDs): 由 於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是 一 種 慢 性 且 對 身 體 的 各 種 器 官 具 破 壞 性 的 疾 病, 為 了 阻 止 器 官 進 一 步 被 破 壞, 遂 有 DMARDs 藥 物 的 發 展 DMARDs 之 所 以 有 很 多 種, 主 要 是 因 為 它 們 每 一 種 藥 物 的 個 別 的 作 用 機 轉 都 不 一 樣, 依 病 情 的 變 化, 醫 師 也 會 作 不 同 的 選 擇, 使 用 單 一 種 或 合 併 多 種 藥 物 使 用, 最 終 的 目 的 是 控 制 住 病 情, 讓 器 官 不 再 破 壞 且 能 保 有 它 們 原 有 的 功 能 屬 於 DMARDs 的 藥 物 包 括 如 Hydroxychloroquine ( 奎 寧, 商 品 名 Plaquenil) Sulfasalazine ( 商 品 名 salazopyrin) Azathioprine ( 商 品 名 Imuran) Cyclosporin ( 環 孢 靈 素, 商 品 名 Neoral) Leflunomide ( 商 品 名 Arava) Cyclophosphamide ( 商 品 名 Endoxan 或 Cytoxan) c. 生 物 製 劑 (Biological Agents): 主 要 是 用 來 抑 制 體 內 發 炎 反 應 物 質, 如 腫 瘤 壞 死 因 子 (TNFα) 或 IL-1 IL-6 等 胞 泌 素 的 作 用 而 發 展 出 來 的 由 於 生 物 製 劑 的 作 用 對 象 十 分 明 確, 且 對 細 胞 一 般 正 常 的 運 作 並 不 會 有 影 響, 屬 於 選 擇 性 的 免 疫 抑 制 劑, 由 於 生 物 製 劑 具 有 藥 效 作 用 快 藥 效 佳 且 治 療 效 果 持 久 等 特 點, 臨 床 測 試 的 效 果 相 當 不 錯, 可 望 成 為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新 一 代 的 救 星 根 據 DrugAnalyst 網 頁 的 統 計 和 預 估, 全 球 銷 售 額 最 高 的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單 抗 藥 物 Humira,2015 年 銷 售 額 將 持 續 成 長 至 億 美 元, 排 名 第 二 第 三 的 Remicade 和 Enberl 銷 售 額 也 分 別 突 破 90 億 和 80 億 美 元 大 關, 顯 示 類 風 勢 性 關 節 炎 持 續 成 為 全 球 各 大 藥 廠 競 逐 醫 藥 市 場 的 重 點 醫 藥 發 展 領 域 2015 年 全 球 主 要 類 風 濕 性 節 炎 用 藥 銷 售 狀 況 商 品 名 主 要 廠 商 適 應 症 Humira Remicade J&J Enbrel AbbVie Amgen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幼 年 型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克 羅 恩 病 牛 皮 癬 性 關 節 炎, 銀 屑 病 ;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白 塞 症 候 群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克 羅 恩 病 牛 皮 癬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白 塞 症 候 群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牛 皮 癬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牛 皮 癬 性 關 節 炎 幼 年 型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單 位 : 億 美 元 2015 年 預 估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銷 售 額 ~95~
100 商 品 名 主 要 廠 商 適 應 症 2015 年 預 估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銷 售 額 Rituxan Genentech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白 血 病 Actemra Roche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Simponi J&J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Orencia BMS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Cimzia UCB 克 羅 恩 病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銀 屑 病 Celebrex Pfizer 骨 關 節 炎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成 人 急 性 疼 痛 經 痛 幼 年 型 類 風 濕 關 節 炎 資 料 來 源 :DrugAnalyst; 泉 盛 生 技 整 理 由 上 述 臨 床 治 療 效 果 和 市 場 統 計 結 果 得 知, 生 物 製 劑 用 於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治 療 為 臨 床 用 藥 的 趨 勢, 而 抗 體 藥 物 更 是 其 中 最 佳 的 選 擇 泉 盛 所 發 展 的 FB704A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完 全 符 合 現 有 藥 物 市 場 發 展 趨 勢, 將 逐 步 透 過 降 低 藥 物 使 用 劑 量 和 用 藥 頻 率 及 減 輕 副 作 用 等 面 向, 分 食 現 有 藥 物 市 場 (2) 氣 喘 與 過 敏 症 藥 物 競 爭 情 形 目 前 氣 喘 與 過 敏 症 的 臨 床 治 療, 大 多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劑 擬 交 感 神 經 藥 物 解 充 血 劑 皮 質 類 固 醇 及 巨 細 胞 抑 制 劑 等 小 分 子 藥 物 為 主 但 這 些 抗 過 敏 藥 物 多 具 有 擾 人 之 副 作 用, 且 僅 為 緩 解 症 狀, 並 無 法 真 正 有 效 治 療 疾 病, 對 於 中 重 度 患 者 的 療 效 更 是 有 限, 所 以 全 球 對 於 抗 過 敏 藥 品 需 求 仍 有 迫 切 的 需 要 樂 無 喘 (Omalieumab)-Anti-IgE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 是 目 前 唯 一 被 核 准 的 用 於 治 療 氣 喘 的 抗 體 藥 物, 可 有 效 改 善 中 重 度 的 過 敏 性 氣 喘, 並 減 低 類 固 醇 的 用 量, 市 場 定 位 如 下 圖 所 示 : 根 據 BBC Research 統 計 顯 示, 全 球 抗 氣 喘 藥 物 市 場 逐 年 攀 升, 預 估 整 體 市 場 需 求 可 望 突 破 200 億 美 金 ~96~
101 保 健 品 :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物 藥 物 管 理 署 於 2013 年 公 告, 台 灣 地 區 經 認 證 的 健 康 食 品 其 保 健 功 效 共 有 13 項, 分 別 為 調 節 血 脂 功 能 腸 胃 功 能 改 善 改 善 骨 質 疏 鬆 牙 齒 保 健 免 疫 調 節 功 能 調 節 血 糖 功 能 護 肝 功 能 ( 針 對 化 學 性 肝 損 傷 ) 抗 疲 勞 延 緩 老 化 促 進 鐵 吸 收 功 能 調 節 血 壓 功 能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功 能 輔 助 改 善 過 敏 體 質 功 能 等 目 前 台 灣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約 有 超 過 3,000 項 保 健 機 能 性 食 品, 截 至 105 年 5 月 通 過 衛 生 福 利 部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者 共 有 355 項 產 品 依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中 心 統 計, 隨 著 國 人 生 活 品 質 提 高 醫 療 技 術 進 步 飲 食 習 慣 改 變 以 及 人 口 結 構 高 齡 化, 國 人 罹 患 三 高 的 人 數 也 逐 年 攀 升 在 歷 經 SARS 腸 病 毒 等 傳 染 病 恐 慌, 台 灣 的 免 疫 調 節 保 健 食 品 銷 售 業 績 大 幅 提 升, 顯 示 國 人 對 於 免 疫 調 節 和 疾 病 預 防 的 重 視, 同 時 也 使 得 免 疫 調 節 成 為 我 國 一 般 消 費 者 所 關 心 的 健 康 食 品 功 效 重 要 訴 求 之 一 ; 年 輕 族 群 則 對 於 美 容 瘦 身 抗 疲 勞 有 較 高 的 興 趣 ;35 歲 以 上 消 費 族 群 首 重 保 健 功 能 免 疫 調 節 抗 老 化 骨 骼 健 康 李 時 珍 針 對 年 長 族 群 需 求, 推 出 結 合 靈 芝 與 人 蔘 兩 大 珍 貴 成 分 之 靈 芝 御 品 人 蔘 飲, 市 場 反 應 效 果 極 佳 而 最 新 上 市 之 商 品, 結 合 中 國 傳 統 方 劑 與 西 方 生 技 萃 取 技 術, 以 中 醫 為 體 西 醫 為 用 準 則, 研 發 出 市 面 上 首 創 的 無 糖 養 生 補 品 系 列, 於 提 供 保 健 功 效 的 同 時, 不 對 人 體 造 成 負 擔 有 機 產 品 : 目 前 有 機 通 路 之 主 要 競 爭 對 象 包 括 聖 德 科 斯 里 仁 等 連 鎖 業 者 與 自 營 的 有 機 食 品 專 賣 店, 而 全 聯 社 惠 康 超 市 大 潤 發 遠 東 愛 買 等 連 鎖 超 市 業 者 均 逐 漸 在 賣 場 設 立 有 機 商 品 專 櫃, 此 外, 各 大 集 團 亦 看 好 有 機 產 品 市 場 發 展 潛 力, 紛 紛 加 入 展 店, 包 括 Fresh One 太 平 洋 鮮 活 超 市 以 及 Lafe 台 灣 樂 菲 超 市, 讓 有 機 產 品 市 場 競 爭 日 益 激 烈 而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長 期 以 來 秉 持 著 健 康 快 樂 愛 的 經 營 理 念, 建 立 以 顧 客 為 導 向 的 品 牌 發 展, 投 入 有 機 商 品 市 場 的 開 發 未 來 將 持 續 評 估 各 地 商 圈 及 市 場 規 模, 鎖 定 具 有 潛 力 客 層 之 地 區 進 行 開 發 展 店, 並 對 門 市 經 營 績 效 進 行 檢 討 棉 花 田 公 司 所 經 營 之 棉 花 田 有 機 園 地 門 市 持 續 展 店 中, 目 前 已 開 設 近 60 家 直 營 門 市 另 積 極 開 發 並 擴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棉 花 田 有 機 餐 廳 於 103 年 12 月 正 式 開 幕,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97~
102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1.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第 一 季 項 目 研 發 費 用 231, ,144 32,337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399,356 1,518, ,140 研 發 費 用 佔 營 業 收 入 比 例 (%) 16.55% 11.73% 8.74% 2.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 A 建 立 微 生 物 發 酵 之 製 藥 技 術 平 台 人 類 腸 道 含 有 數 百 種 共 生 之 有 益 菌 與 有 害 菌, 有 益 菌 可 抑 制 有 害 菌 之 生 長, 能 增 強 免 疫 力, 並 有 分 解 致 癌 物 的 效 果 有 害 菌 則 會 使 氨 基 酸 腐 敗, 製 造 致 癌 物, 並 抑 制 自 體 免 疫 系 統, 引 發 疾 病 及 促 使 老 化 有 益 菌 與 有 害 菌 在 腸 道 中 會 保 持 平 衡 狀 態 存 在, 稱 之 為 菌 相 平 衡, 一 旦 有 害 菌 佔 優 勢, 人 類 即 開 始 生 病 以 癌 症 為 例, 癌 症 的 產 生 與 此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當 腸 內 有 害 菌 佔 優 勢 時, 食 物 中 所 攝 取 的 蛋 白 質 與 脂 肪 就 容 易 被 轉 變 為 亞 硝 基 氨 苯 酚 二 次 膽 汁 酸 等 促 進 癌 細 胞 生 長 的 因 子 ; 反 過 來 說, 如 果 能 使 腸 內 之 有 益 菌 增 加, 就 能 抑 制 致 癌 物 的 產 生, 達 到 預 防 及 抑 制 癌 症 的 效 果 所 以 保 持 腸 道 菌 叢 相 的 平 衡 與 有 益 菌 的 活 化, 與 人 體 的 健 康 息 息 相 關 本 公 司 將 源 自 人 類 腸 道 的 有 益 菌 株, 經 過 純 粹 培 養 馴 化 培 養 共 生 培 養, 再 接 種 至 富 含 植 物 藥 萃 取 之 培 養 基, 於 最 適 條 件 下 完 成 發 酵 作 用 ; 發 酵 液 經 由 滅 菌 離 心 過 濾 濃 縮 熟 成 等 製 程, 即 為 發 酵 植 物 藥 萃 取 液 此 多 樣 性 植 物 發 酵 液 將 透 過 蛋 白 質 體 快 速 篩 選 技 術 及 受 體 結 合 分 析 進 行 生 物 活 性 檢 測, 並 進 行 動 物 病 理 模 式 確 認 其 活 性, 完 成 藥 理 毒 理 試 驗 及 純 化 活 性 組 成 後, 經 臨 床 試 驗 證 明 其 藥 效 及 安 全 性, 即 為 新 藥 ; 再 應 用 配 方 技 術 製 備 成 各 種 劑 型 之 產 品 本 公 司 已 開 發 成 功 多 種 微 生 物 及 大 量 培 養 的 技 術 平 台, 包 括 MS-20 大 豆 發 酵 萃 取 物 MB-6 複 合 萃 取 植 物 新 藥 等, 並 可 針 對 不 同 植 物 藥 物 設 計 不 同 的 發 酵 製 程, 以 有 效 的 萃 取 植 物 中 的 有 益 物 質, 經 過 實 驗 室 的 特 定 篩 檢 方 法, 確 定 萃 取 得 的 發 酵 物 符 合 目 標 後, 進 一 步 進 行 生 化 實 驗 檢 測 及 毒 理 藥 理 實 驗, 進 入 新 藥 開 發 的 程 序 未 來 透 過 各 種 益 生 菌 種 的 多 樣 化 組 合, 將 針 對 不 同 植 物 藥 材 與 食 材, 發 掘 其 最 適 合 之 發 酵 製 程, 並 與 快 速 藥 物 篩 選 技 術 結 合, 不 斷 地 開 發 出 應 用 於 不 同 適 應 症 之 新 藥 茲 將 本 公 司 微 生 物 發 酵 之 製 藥 技 術 平 台 之 特 點 分 述 如 下 : (A) 提 高 活 性 成 份 多 種 腸 道 菌 共 生 培 養 技 術, 可 將 藥 材 活 性 物 質 轉 化 成 利 於 人 體 吸 收 形 式 (B) 無 限 延 伸 新 物 質 可 產 生 無 限 多 新 物 質, 經 大 量 快 速 且 有 效 地 篩 檢 系 統, 可 提 供 一 個 很 好 的 開 發 新 藥 平 台 (C) 針 對 目 標 疾 病 進 行 設 計 共 生 培 養 技 術 可 變 化 其 菌 叢 之 組 合, 配 合 適 當 的 藥 材 及 目 標 疾 病 加 以 設 計, 更 精 準 開 發 新 藥 或 特 定 保 健 品 ~98~
103 (D) 安 全 無 副 作 用 經 有 益 菌 發 酵 過 程 可 分 解 或 代 謝 部 分 毒 性 物 質, 產 生 較 安 全 低 副 作 用 之 新 藥 (E) 可 配 合 商 業 需 求 放 大 製 程 由 於 微 生 物 生 長 週 期 短 且 菌 體 以 倍 數 增 長, 可 配 合 市 場 需 求 生 產 大 量 代 謝 物 以 供 利 用 B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MS-20) 本 公 司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完 成 新 藥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後 已 通 過 衛 生 署 審 查, 於 100 年 12 月 取 得 台 灣 第 一 件 口 服 癌 症 治 療 新 藥 藥 證, 核 准 適 應 症 為 改 善 化 學 藥 物 治 療 之 癌 症 病 患 的 疲 勞 與 食 慾 不 振, 並 為 國 內 第 一 件 經 衛 生 署 核 可 上 市 之 口 服 癌 症 新 藥, 並 已 於 101 年 5 月 正 式 於 台 灣 上 市, 未 來 預 計 陸 續 於 中 國 等 國 際 市 場 上 市 C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Herbiron) 賀 必 容 為 整 合 中 天 獨 有 之 植 物 萃 取 製 藥 技 術, 以 及 易 為 人 體 吸 收 利 用 之 之 氨 基 酸 螯 合 鐵, 於 97 年 完 成 新 藥 臨 床 前 藥 理 試 驗 毒 理 試 驗 CMC 等,97 年 12 月 獲 得 DOH( 衛 生 署 ) 核 准, 以 評 估 賀 必 容 對 停 經 前 罹 患 缺 鐵 性 貧 血 女 性 之 安 全 性 及 療 效 性 之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新 藥 賀 必 容 已 完 成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並 於 102 年 12 月 取 得 台 灣 新 藥 藥 證, 核 准 適 應 症 為 緩 解 缺 鐵 性 貧 血 症 狀 及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目 前 正 積 極 尋 求 亞 洲 或 大 中 華 地 區 技 轉 授 權 合 作 夥 伴, 目 標 為 提 供 大 中 華 區 為 數 達 五 億 以 上 之 經 期 婦 女, 以 改 善 經 期 貧 血 與 不 適, 其 市 場 產 值 估 計 達 每 年 百 億 美 金 以 上 D MB-6 複 合 萃 取 植 物 新 藥 MB-6 整 合 中 天 獨 有 之 微 生 物 發 酵 及 萃 取 製 藥 技 術, 原 先 以 保 健 食 品 型 式 於 亞 洲 地 區 各 國 長 期 觀 察 消 費 者 之 使 用 經 驗, 確 認 MB-6 具 高 度 安 全 性, 及 觀 察 到 癌 症 病 患 日 常 食 用 對 於 其 提 升 癌 症 化 療 藥 效 能 及 降 低 毒 副 作 用 等 效 果 ; 因 此 更 進 一 步 以 複 合 式 萃 取 植 物 新 藥 完 成 新 藥 臨 床 前 藥 理 試 驗 毒 理 試 驗 CMC 等, 並 於 97 年 11 月 獲 得 美 國 FDA 核 准, 以 MB-6 合 併 FOLFOX4 治 療 轉 移 性 大 腸 直 腸 癌 病 患 之 第 二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本 案 於 100 年 11 月 向 TFDA 申 請 結 案 並 於 101 年 5 月 通 過 GCP 查 核, 確 認 臨 床 試 驗 之 安 全 性 及 療 效, 且 於 101 年 第 三 季 提 出 新 藥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申 請, 並 已 獲 衛 生 署 同 意 核 准 執 行 目 前 正 於 台 灣 醫 院 進 行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E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MB-110 肝 病 是 國 人 常 見 的 疾 病, 其 中 病 毒 所 引 起 的 肝 炎 是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目 前 B 型 肝 炎 已 有 疫 苗 可 以 預 防 與 控 制, 而 C 型 肝 炎 至 今 仍 沒 有 疫 苗, 因 此 有 效 治 癒 C 肝 的 新 藥 仍 有 迫 切 之 醫 療 上 的 需 求 自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取 得 小 分 子 C 型 肝 炎 病 毒 抑 制 劑 DBPR110 及 其 衍 生 物 全 球 專 屬 技 術 授 權 的 MB-110, 係 以 C 型 肝 炎 病 毒 非 結 構 性 蛋 白 NS5A 為 藥 物 標 的, 來 抑 制 C 肝 病 毒 的 複 製 增 生 機 轉, 進 而 達 到 治 癒 C 型 肝 炎 病 患 之 目 標 的 小 分 子 新 藥 目 前 已 完 成 CMC 臨 床 前 毒 理 藥 理 專 利 等 完 整 佈 局, 並 獲 美 國 FDA 核 准 執 行 第 一 期 臨 床 試 驗, 預 計 於 105 年 第 4 季 提 出 TFDA 的 IND 申 請, 進 入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99~
104 F 抗 體 新 藥 技 術 (A) 技 術 核 心 泉 盛 生 技 已 建 構 完 整 抗 體 新 藥 研 發 流 程 及 平 台, 和 組 織 具 國 際 水 準 之 抗 體 新 藥 研 發 團 隊, 進 行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主 要 運 用 平 台 如 下 : (1) 全 人 類 抗 體 庫 平 台 : 抗 體 庫 技 術 主 要 應 用 於 開 發 治 療 性 抗 體 和 單 抗 藥 物 複 合 體, 此 技 術 係 以 噬 菌 體 體 現 法 方 式, 將 健 康 人 體 的 抗 體 組 合 透 過 體 外 基 因 重 組 技 術, 將 抗 體 片 段 (scfv) 表 現 在 噬 菌 體 外 部 藉 由 噬 菌 體 容 易 複 製 及 保 存 的 好 處, 搭 配 不 同 需 求 的 篩 選 技 術, 取 得 具 有 高 親 合 力 及 專 一 性 之 人 類 抗 體 目 前 用 於 治 療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Humira 正 是 利 用 噬 菌 體 顯 現 平 台 所 研 發 出 的 抗 體 藥 物,2013 年 成 為 全 球 生 物 製 劑 類 銷 售 額 破 百 億 美 元 的 第 一 名 暢 銷 藥 物 (Lawrence and Lahteenmaki, 2014) 運 用 此 技 術 平 台 開 發 優 點 如 下 : a. 開 發 時 程 快 : 產 品 皆 為 全 人 基 因 組 合, 相 較 於 擬 人 化 或 嵌 合 抗 體, 不 僅 引 發 免 疫 反 應 的 情 形 相 對 的 減 輕, 更 可 省 去 人 源 化 過 程, 加 速 新 藥 開 發 時 程 b. 授 權 案 例 多 : 以 抗 體 庫 為 基 礎 所 開 發 的 新 藥, 開 發 初 期 便 具 有 高 額 授 權 價 值, 國 際 上 已 有 許 多 具 體 授 權 案 例 c. 建 構 規 模 大 : 抗 體 庫 規 模 與 抗 體 新 藥 篩 選 成 功 機 率 成 正 比, 目 前 抗 體 庫 規 模 已 超 過 600 億 株, 符 合 國 際 抗 體 庫 新 藥 開 發 水 準 d. 應 用 層 面 廣 : 可 應 用 於 開 發 治 療 性 抗 體 偵 檢 試 劑 及 藥 物 傳 輸 系 統 等 產 品, 可 多 元 化 開 發 各 類 產 品 e. 平 台 效 益 高 : 抗 體 庫 平 台 未 來 將 以 非 專 屬 授 權, 提 供 給 藥 廠 開 發 更 多 抗 體 新 藥, 造 福 更 多 的 病 患, 也 為 公 司 帶 來 更 大 的 授 權 金 與 權 利 金 收 入 等 商 業 效 益 (2) 抗 體 篩 選 平 台 : 精 準 快 速 且 具 策 略 性 篩 選 抗 體 藥 物 抗 體 庫 涵 蓋 為 數 眾 多 的 人 類 抗 體 組 合, 快 速 精 準 的 找 出 具 開 發 潛 力 的 候 選 藥 物, 成 為 開 發 嶄 新 抗 體 藥 物 的 首 要 關 鍵 由 抗 體 和 疾 病 標 的 可 專 一 性 結 合 的 特 性, 在 蛋 白 質 細 胞 及 動 物 等 三 種 層 級, 根 據 疾 病 標 的 的 特 性, 運 用 不 同 的 生 物 性 篩 選 策 略, 已 區 分 成 三 大 類 篩 選 平 台, 詳 細 說 明 如 下 : a. 重 組 蛋 白 (Recombinant protein) 篩 選 平 台 : 利 用 重 組 蛋 白 做 為 標 的 物 進 行 篩 選, 具 有 速 度 快 ( 約 四 周 可 完 成 挑 選 ) 專 一 性 高 及 可 明 確 進 行 相 關 功 能 性 驗 證 等 優 點, 適 用 於 懸 浮 於 血 中 的 疾 病 標 的 b. 體 外 腫 瘤 細 胞 (Tumor cell) 篩 選 平 台 : 此 平 台 具 有 可 同 時 兼 顧 接 近 真 實 細 胞 狀 況 及 操 作 方 便 的 優 勢, 並 且 使 抗 體 - 抗 體 結 合 維 持 在 原 始 狀 態 (native form) 下 進 行 的 好 處, 適 用 於 位 在 腫 瘤 上 的 疾 病 標 的 c. 獨 創 之 活 體 異 體 腫 瘤 移 植 (Xenograft model) 篩 選 平 台 : 此 平 台 將 腫 瘤 細 胞 移 植 於 老 鼠 體 內 皮 下, 經 由 全 人 類 抗 體 庫 抗 篩 選, 可 針 對 血 管 或 腫 瘤 組 織, 找 出 具 抗 血 管 新 生 及 抗 腫 瘤 生 長 功 能 之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適 用 於 各 項 癌 症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篩 選 (3) 人 源 化 抗 體 開 發 平 台 : ~100~
105 人 源 化 抗 體 仍 為 抗 體 藥 物 開 發 領 域 占 有 一 定 比 例, 在 已 許 可 上 市 的 33 個 抗 體 藥 物 中 人 源 化 抗 體 占 15 個, 泉 盛 擁 有 開 發 人 源 化 抗 體 的 完 整 能 力 a. 融 合 瘤 細 胞 技 術 : 針 對 有 價 值 的 細 胞 標 的, 對 小 鼠 進 行 免 疫 獲 得 高 專 一 性 高 生 物 活 性 的 鼠 源 單 株 抗 體 b. 抗 體 人 源 化 技 術 : 藉 由 抗 體 工 程 將 鼠 源 抗 體 之 抗 原 辨 識 區 移 植 之 人 類 抗 體 模 板, 將 鼠 源 蛋 白 減 少 至 最 低 程 度, 避 免 產 生 免 疫 反 應 而 減 損 抗 體 效 用 c. 親 和 力 提 升 技 術 : 綜 合 抗 體 抗 原 模 型 預 測 以 及 蛋 白 質 立 體 結 構 等 資 訊, 配 合 抗 體 庫 建 構 技 術, 建 構 高 效 價 的 突 變 抗 體 庫, 透 過 親 和 力 導 向 抗 體 篩 選, 提 升 抗 體 親 和 力 大 於 10 倍 以 上 (4) 抗 體 生 產 平 台 : 快 速 取 得 完 整 抗 體, 提 供 各 項 功 能 性 測 試 及 臨 床 前 試 驗 之 材 料, 為 抗 體 藥 物 開 發 的 關 鍵 之 一, 泉 盛 已 建 構 完 整 抗 體 生 產 支 援 系 統, 從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開 發 抗 體 大 量 生 產 到 下 游 純 化 回 收, 支 持 研 發 團 隊 加 速 產 品 開 發 有 效 率 的 抗 體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不 僅 能 供 應 各 種 分 析 試 驗 穩 定 可 靠 的 材 料 來 源, 生 產 成 本 下 降 使 產 品 更 具 競 爭 力, 創 造 更 大 的 獲 利 空 間 泉 盛 應 用 Freedom CHO-S 系 統 建 立 快 速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開 發 技 術, 能 在 10 週 內 產 生 穩 定 轉 染 細 胞 群, 生 產 出 可 供 後 續 功 能 性 驗 證 之 單 株 抗 體 藥 物,20 週 內 完 成 實 驗 用 細 胞 株 開 發, 獲 得 穩 定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以 搖 瓶 批 次 生 產 佐 以 簡 單 的 葡 萄 糖 饋 料, 抗 體 產 量 可 達 1g/L 以 上 搭 配 合 作 夥 伴, 我 們 可 以 進 行 cgmp Master Cell Bank 建 立 與 分 析, 以 及 大 量 抗 體 生 產 製 備 泉 盛 抗 體 生 產 團 隊, 建 構 WAVE 生 產 系 統 以 及 生 物 反 應 器 生 產 系 統, 執 行 抗 體 生 產 製 程 開 發 (5) 抗 體 功 能 性 驗 證 平 台 : 有 效 評 估 候 選 抗 體 發 展 之 潛 力 抗 體 新 藥 必 須 謹 慎 經 由 多 項 離 體 活 體 功 能 性 與 安 全 性 再 三 驗 證 後, 進 入 動 物 試 驗 與 人 體 臨 床 實 驗, 方 可 大 幅 降 低 新 藥 開 發 失 敗 的 風 險, 故 泉 盛 已 針 對 各 項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專 一 結 合 性 及 中 和 性 驗 證 技 術 平 台, 藉 此 驗 證 抗 體 新 藥 的 功 能 性, 提 升 臨 床 試 驗 的 成 功 率, 同 時 可 有 效 控 管 後 續 臨 床 實 驗 巨 額 花 費 與 風 險 因 應 各 抗 體 藥 物 功 能 性 的 不 同, 我 們 已 建 構 完 成 細 胞 增 生 細 胞 凋 亡 競 爭 實 驗 (competitive ELISA) 抗 體 依 賴 性 細 胞 毒 殺 (ADCC) 補 體 依 賴 型 細 胞 毒 殺 作 用 (CDC) 等 各 項 細 胞 與 蛋 白 質 層 次 功 能 性 驗 證 技 術, 整 合 流 式 細 胞 儀 表 面 電 漿 共 振 生 物 分 子 感 測 系 統 (BIAcore) 等 抗 體 親 和 力 檢 測 設 備, 精 準 驗 證 抗 體 藥 物 之 生 物 活 性 和 中 和 性 (6) 新 藥 篩 選 動 物 平 台 : 前 臨 床 藥 理 功 能 性 驗 證 藉 由 人 類 疾 病 動 物 模 式 執 行 各 項 開 發 中 抗 體 新 藥 之 功 能 性 驗 證 實 驗 (Proof-of-concept) 目 前 已 建 構 之 動 物 模 式 包 含 癌 症 ( 肝 癌 肺 癌 大 腸 直 腸 癌 淋 巴 癌 轉 移 性 胰 臟 癌 轉 移 性 攝 護 腺 癌 惡 質 症 血 管 新 生 ) 過 敏 症 (PBMC/SCID IgE)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RA GVHD) 及 肢 端 缺 血 壞 死 透 過 實 驗 動 物 活 體 藥 理 及 功 能 性 驗 證, 可 準 確 篩 選 出 具 開 發 潛 力 之 候 選 藥 物 進 入 前 臨 床 開 發 泉 盛 現 建 置 兩 座 不 鏽 鋼 IVC 獨 立 籠 飼 系 統, 同 時 可 容 納 數 百 隻 小 鼠 進 行 實 驗 並 提 供 穩 定 無 菌 之 飼 養 環 境 ~101~
106 (7) 抗 IgE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平 台 : 開 發 世 界 級 治 療 過 敏 症 抗 體 新 藥 免 疫 球 蛋 白 IgE 已 證 實 為 引 起 氣 喘 和 過 敏 的 疾 病 標 的, 降 低 病 患 血 液 中 過 量 表 現 IgE, 可 有 效 治 療 所 引 起 的 氣 喘 和 過 敏 等 疾 病 Omalizumab( 樂 無 喘 ) 為 全 球 目 前 僅 有 的 抗 IgE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可 有 效 治 療 重 度 氣 喘 和 過 敏 疾 病 泉 盛 透 過 開 發 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的 過 程, 快 速 有 效 率 的 學 習 並 複 製 其 成 功 開 發 經 驗, 奠 定 泉 盛 開 發 抗 IgE 抗 體 藥 物 的 良 好 基 礎 另 技 轉 引 進 FB825(Anti-CεmX) 抗 體 新 藥, 不 僅 讓 泉 盛 擁 有 與 國 際 大 藥 廠 競 爭 的 籌 碼, 更 快 速 厚 植 於 IgE 領 域 的 研 發 能 量 藉 由 深 耕 開 發 兩 項 抗 IgE 抗 體 藥 物, 並 持 續 進 行 全 球 專 利 佈 局, 讓 泉 盛 在 全 球 抗 IgE 抗 體 藥 物 中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B) 研 究 發 展 概 況 (1)FB825(Anti-CεmX 治 療 性 抗 體 新 藥 ): FB825 研 發 成 果 彙 整 如 下 :(a) 全 球 專 利 佈 局 :FB825 已 正 式 取 得 包 含 美 國 中 國 南 非 和 澳 大 利 亞 在 內 等 12 國 專 利, 包 護 範 圍 涵 蓋 抗 體 序 列 與 藥 物 結 合 標 的, 確 保 泉 盛 與 羅 氏 藥 廠 將 分 占 全 球 Anti-CεmX 新 藥 市 場 地 位, 為 此 藥 物 開 發 領 域 的 寡 占 者 (b) 劑 型 開 發 :FB825 已 完 成 靜 脈 注 射 和 皮 下 注 射 兩 種 劑 型 的 開 發, 將 有 助 於 後 續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申 請 與 藥 物 應 用 範 圍 的 擴 展 (c) 政 府 經 費 補 助 : 在 專 業 委 員 審 慎 評 估 下,FB825 兩 度 取 得 並 計 畫 規 劃 時 程 完 成 經 濟 部 之 科 專 計 畫 補 助, 證 實 產 品 通 過 嚴 格 的 技 術 審 核, 具 有 堅 實 的 藥 物 開 發 學 理 基 礎 (d)ind 申 請 :FB825 已 完 成 主 細 胞 庫 建 構 GLP/GMP 規 格 抗 體 生 產 和 靈 長 類 單 多 劑 量 動 物 毒 理 試 驗, 並 取 得 美 國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許 可, 目 前 正 在 美 國 執 行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確 認 藥 物 在 人 體 的 安 全 性 FB825 抗 體 是 新 一 代 治 療 過 敏 疾 病 的 抗 體 新 藥 相 較 於 Omalizumab 主 要 功 能 為 中 和 血 中 游 離 的 IgE,FB825 具 有 新 穎 藥 理 機 制, 它 能 透 過 誘 導 細 胞 凋 亡 和 抗 體 依 賴 性 細 胞 毒 殺 作 用 等 機 制 抑 殺 表 現 膜 鑲 嵌 型 IgE 的 B 淋 巴 細 胞 (mige-b 細 胞 ), 從 上 游 阻 斷 IgE 的 分 泌, 達 成 過 敏 疾 病 的 治 療 與 預 防 FB825 抗 體 新 藥 已 完 成 離 體 活 體 人 類 檢 體 及 安 全 性 相 關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FB825 具 有 高 度 藥 物 安 全 性, 具 有 殺 死 膜 結 合 型 IgE-B 淋 巴 細 胞, 抑 制 IgE 生 成 之 生 物 活 性 此 外, 與 全 球 唯 一 核 准 用 於 中 重 度 氣 喘 治 療 的 ~102~
107 抗 體 藥 物 Omalizumab 相 比 較,FB825 抗 體 新 藥 具 有 以 下 多 項 潛 在 發 展 利 基 與 商 化 優 勢 : a. 互 補 性 : 彌 補 高 IgE 表 現 病 患 (>700IU) 使 用 Omalizumab 有 劑 量 限 制 的 缺 口 b. 獨 特 性 : 藥 理 機 制 明 確, 無 副 作 用 c. 加 乘 性 : 和 Omalizumab 併 用, 可 減 低 Omalizumab 的 用 量, 達 成 最 佳 療 效 d. 預 防 性 : 可 用 於 季 節 性 過 敏 疾 病 預 防 e. 廣 泛 性 : 適 應 症 較 Omalizumab 更 為 寬 廣, 可 適 用 於 更 多 的 過 敏 和 氣 喘 患 者 (2)FB704(Anti-IL6 治 療 性 抗 體 新 藥 ): FB704A 是 泉 盛 完 全 自 主 開 發 的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運 用 自 建 之 全 人 類 抗 體 庫, 已 完 成 抗 體 篩 選 效 價 提 升 蛋 白 質 及 細 胞 層 級 功 能 性 和 安 全 性 驗 證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建 構 上 下 游 製 程 開 發 等 關 鍵 開 發 工 作, 待 完 成 GMP 生 產 和 靈 長 類 動 物 藥 毒 理 試 驗 後, 即 可 申 請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階 段, 達 成 新 藥 開 發 階 段 性 任 務 專 利 申 請 部 分,FB704A 全 人 抗 體 新 藥 已 取 得 台 灣 和 美 國 專 利, 中 國 歐 盟 和 其 他 七 國 之 專 利 業 已 進 入 實 質 審 查 階 段, 並 將 透 過 劑 型 開 發 和 適 應 症 擴 展 等 方 式, 強 化 專 利 保 護 範 圍 與 延 長 專 利 保 護 時 限 新 藥 授 權 工 作 部 分, 已 與 多 家 知 名 企 業 完 成 實 質 審 查 程 序, 將 選 擇 最 佳 策 略 合 作 方 案, 創 造 企 業 獲 利 與 藥 物 持 續 發 展 的 雙 贏 局 面 FB704A 經 由 多 項 離 體 活 體 功 能 驗 證 試 驗 結 果 證 實,FB704A 生 物 活 性 優 於 羅 氏 製 藥 已 上 市 銷 售 之 擬 人 化 抗 IL6 受 體 的 Actemra ( 目 前 全 世 界 唯 一 已 核 准 之 針 對 IL6 受 體 的 單 抗 新 藥 ), 包 括 多 項 免 疫 調 節 試 驗 證 實 FB704A 能 有 效 抑 制 人 類 多 整 細 胞 分 泌 促 發 炎 激 素 釋 放 的 活 性, 直 接 驗 證 FB704A 具 有 優 於 Actemra 治 療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之 潛 力 在 抑 制 癌 症 的 疾 病 模 式 測 試 中, 證 實 FB704A 不 僅 可 有 效 抑 制 血 管 新 生 及 腫 瘤 轉 移, 並 大 幅 減 緩 癌 症 惡 病 質 所 造 成 的 體 重 減 輕, 同 時 有 效 提 升 腫 瘤 小 鼠 的 存 活 率, 又 FB704A 經 過 一 系 列 細 胞 結 合 分 析 細 胞 激 素 釋 放 溶 血 測 試 等 安 全 性 試 驗, 證 明 安 全 性 極 佳 介 白 素 6 (IL6) 是 體 內 非 常 重 要 的 免 疫 調 控 與 細 胞 增 生 促 進 因 子 根 據 科 學 文 獻 報 導, 已 知 IL6 與 多 項 疾 病 發 生 機 轉 有 關, 是 目 前 跨 國 大 藥 廠 全 力 開 發 之 藥 物 標 的 FB704A 目 標 授 權 大 藥 廠 共 同 研 發, 規 劃 二 年 內 提 出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IND) 申 請, 加 速 成 為 全 球 第 一 個 核 准 應 用 於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治 療 之 抗 IL6 全 人 抗 體 新 藥 (3) FB317 (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 泉 盛 於 2012 年 5 月 與 香 港 晨 興 集 團 屬 下 龍 瑞 藥 業 簽 訂 共 同 開 發 合 約, 鎖 定 中 國 市 場 快 速 開 發 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泉 盛 擁 有 FB317 關 鍵 藥 理 分 析 技 術, 結 合 龍 瑞 藥 業 之 GMP 抗 體 生 產 設 施 及 向 中 國 CFDA 申 請 IND 核 准 的 成 功 經 驗, 在 中 國 進 行 FB317 抗 體 藥 物 的 開 發 工 作 過 去 這 段 時 間 已 完 成 活 性 方 法 開 發 與 確 效 藥 物 功 能 驗 證 和 前 臨 床 開 發 工 作, 重 要 成 果 ~103~
108 彙 整 如 下 :(1) 劑 型 開 發 : 皮 下 注 射 凍 乾 劑 型 已 開 發 完 成, 可 應 用 於 猴 子 與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2) 抗 體 生 產 : 依 中 國 法 規 要 求 完 成 四 批 次 GMP 規 格 之 抗 體 生 產, 並 持 續 觀 察 藥 物 穩 定 性 達 6 個 月 以 上 (3) 前 臨 床 藥 毒 理 試 驗 : 依 中 國 法 規 要 求 完 成 人 類 與 食 蟹 猴 之 組 織 交 叉 反 應 分 析 小 鼠 食 蟹 猴 和 豚 鼠 之 毒 理 分 析 和 兔 子 血 球 細 胞 的 體 外 溶 血 試 驗 等 藥 物 毒 理 分 析, 確 認 FB317 之 藥 物 安 全 性 目 前 已 向 CFDA 申 請 新 藥 臨 床 許 可 (IND), 等 待 CFDA 審 查 結 果, 後 續 並 規 劃 在 中 國 進 行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新 藥 申 請 生 產 與 銷 售 (4)FB121 (Ib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 2011 年 全 球 約 3,400 萬 人 遭 受 愛 滋 病 毒 感 染,1,700 萬 人 死 於 感 染, 全 球 HIV 治 療 市 場, 每 年 以 4.6% 的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穩 定 成 長, 預 估 2016 年 市 場 值 高 達 141 億 美 元 Ibalizumab 為 全 球 唯 一 完 成 臨 床 IIb 的 抗 愛 滋 病 抗 體 藥 物, 美 國 專 利 將 於 2016 年 到 期, 歐 盟 加 拿 大 與 澳 洲 專 利 已 於 2011 年 過 期 FB121 為 治 療 愛 滋 病 毒 (HIV) 感 染 症 的 抗 體 藥 物, 作 用 標 的 為 人 類 T 細 胞 表 面 的 CD4 分 子,CD4 是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必 要 的 膜 蛋 白 之 一 FB121 抗 體 結 合 CD4 後, 阻 斷 愛 滋 病 毒 進 入 T 細 胞 的 細 胞 融 合 作 用, 藉 此 防 止 感 染, 達 成 治 療 目 的 FB121 為 抗 CD4 抗 體 藥 物, 不 會 減 損 T 細 胞 而 傷 害 病 患 脆 弱 的 免 疫 系 統, 具 有 廣 泛 病 毒 抑 制 能 力 泉 盛 突 破 技 術 門 檻, 應 用 自 行 研 發 之 穩 定 高 產 量 抗 體 生 產 細 胞 株 開 發 技 術, 除 已 完 成 FB121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開 發 研 究 用 細 胞 庫 與 分 析 方 法 建 立 等, 更 透 過 上 下 游 製 程 建 立, 完 整 建 構 本 產 品 之 生 物 相 似 藥 前 期 發 展 工 作, 為 後 續 產 品 授 權 建 立 良 好 基 礎 FB121 經 檢 測 分 析 抗 體 純 度 物 化 性 質, 以 及 與 細 胞 表 面 CD4 分 子 結 合 功 能 均 證 明 符 合 標 準 在 最 關 鍵 的 活 性 檢 測 方 面, 泉 盛 委 託 美 國 專 業 生 技 公 司 執 行 抗 病 毒 活 性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在 針 對 相 同 的 愛 滋 病 毒 株,FB121 與 Ibalizumab 具 有 相 當 的 中 和 效 果 在 針 對 目 前 全 球 最 流 行 的 愛 滋 病 毒 株 組 合,FB121 亦 呈 現 廣 泛 的 病 毒 中 和 能 力, 證 實 隨 著 愛 滋 病 毒 不 斷 演 進,FB121 具 有 優 異 的 病 毒 中 和 能 力 (C) 最 近 年 度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 年 度 項 目 研 發 成 果 建 立 人 類 胰 臟 癌 / 大 腸 直 腸 癌 / 攝 護 腺 癌 / 皮 膚 癌 小 鼠 腫 瘤 模 式 建 立 人 類 淋 巴 癌 小 鼠 原 位 腫 瘤 模 式 猴 子 / 小 鼠 血 清 內 人 類 抗 體 濃 度 檢 測 分 析 平 台 103 人 類 抗 體 免 疫 原 性 分 析 平 台 作 為 公 司 內 部 篩 選 新 藥 之 平 台 並 取 得 ISO/IEC 之 品 質 認 證 作 為 公 司 內 部 篩 選 新 藥 之 平 台 並 取 得 ISO/IEC 之 品 質 認 證 完 成 猴 子 / 小 鼠 血 清 內 人 類 抗 體 濃 度 檢 測 分 析 平 台 執 行 人 類 抗 體 於 猴 子 / 小 鼠 藥 動 試 驗 時, 此 方 法 能 專 一 檢 測 人 類 抗 體, 不 受 動 物 血 清 干 擾 抗 體 濃 度 測 定 完 成 人 類 抗 體 免 疫 原 性 分 析 平 台 用 於 檢 測 分 析 人 類 抗 體 於 動 物 或 人 體 內 是 否 會 產 生 抗 藥 抗 體, 為 ~104~
109 年 度 項 目 研 發 成 果 人 類 Fc Receptor(FcγRI FcγRII FcγRIII) 結 合 分 析 平 台 FB317(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開 發 103 Anti-CεmX 新 藥 (FB825) 開 發 Anti-CεmX 新 藥 (FB825) 皮 下 注 射 高 濃 度 劑 型 開 發 Anti-IL6 新 藥 (FB704A) 靜 脈 注 射 劑 型 開 發 104 Anti-CεmX 新 藥 (FB825) 開 發 104 抗 體 藥 理 開 發 技 術 平 台 建 立 動 物 毒 理 與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藥 效 與 安 全 性 重 要 分 析 建 立 人 類 Fc Receptor 表 現 細 胞 株, 可 用 於 評 估 人 類 抗 體 功 效, 並 為 抗 體 生 物 相 似 藥 必 須 分 析 完 成 前 臨 床 開 發, 已 遞 交 中 國 CFDA 做 臨 床 實 驗 申 請 審 查 完 成 前 臨 床 開 發, 已 獲 得 美 國 臨 床 實 驗 核 准, 將 於 104 年 度 於 美 國 執 行 一 期 臨 床 試 驗 完 成 Anti-CεmX 新 藥 (FB825) 皮 下 注 射 高 濃 度 劑 型 開 發, 抗 體 於 此 劑 型 濃 度 可 達 150mg/mL, 增 加 用 藥 方 便 性 與 減 少 注 射 時 次 數 完 成 Anti-IL6 新 藥 (FB704A) 靜 脈 注 射 劑 型 開 發, 抗 體 濃 度 達 20mg/mL, 可 作 為 臨 床 試 驗 用 藥 劑 型 於 美 國 執 行 一 期 臨 床 試 驗, 執 行 成 較 良 好, 預 計 2016 年 Q3 可 得 知 完 整 實 驗 結 果 完 成 組 織 切 片 H&E 染 色 平 台 建 立 G 取 得 專 利 NO 專 利 名 稱 申 請 國 家 1 抑 制 脂 質 氧 化 酵 素 15-LOX(15-lipoxygenas 之 黑 豆 發 酵 組 合 物 美 國, 已 核 准 US 6,685,973 2 發 酵 黃 耆 具 抑 細 菌 效 果 之 製 造 方 法 美 國, 已 核 准 US 6,709,683 豆 科 發 酵 產 物 具 有 調 節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及 應 3 美 國, 已 核 准 用 於 癌 症 治 療 US 6,733, 具 脂 質 氧 化 酵 素 抑 制 活 性 之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物 製 備 方 法 應 用 於 氣 喘 之 預 防 或 治 療 利 用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物 來 抑 制 癌 症 降 低 感 染 及 促 進 健 康 之 方 法 以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液 進 行 抗 癌 抗 菌 及 調 節 免 疫 等 醫 療 作 用 之 方 法 綠 原 酸 異 綠 原 酸 的 組 合 物 及 其 抗 SARS 病 毒 活 性 之 醫 學 用 途 增 強 免 疫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預 防 或 治 療 癌 症 或 感 染 疾 病 之 醱 酵 大 豆 萃 取 液 延 長 睡 眠 時 間 及 降 低 癌 症 病 人 於 化 療 期 間 所 產 生 的 疲 勞 感 之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液 之 製 造 方 法 美 國, 已 核 准 US 6,855,350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中 國, 已 核 准 ZL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105~
110 NO 專 利 名 稱 申 請 國 家 10 發 酵 黃 耆 抑 菌 生 長 成 分 方 法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用 於 增 強 天 然 殺 傷 細 胞 活 性 的 發 酵 的 大 豆 萃 取 11 中 國, 已 核 准 液 ZL 利 用 大 豆 屬 發 酵 提 取 物 抑 制 15-LOX 中 國, 已 核 准 ZL 具 調 節 血 脂 功 效 的 食 用 油 中 國, 已 核 准 ZL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液 在 製 備 藥 物 中 的 應 用 中 國, 已 核 准 ZL 抑 制 癌 症 降 低 感 染 及 促 進 健 康 之 組 合 物 歐 洲, 已 核 准 16 用 於 抑 制 15-LOX 之 組 合 物, 其 包 含 經 發 酵 之 大 豆 萃 取 物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17 抑 制 癌 細 胞 生 長 的 黃 耆 發 酵 液 及 其 發 酵 方 法 中 國, 已 核 准 ZL Proline derivatives 美 國, 已 核 准 US 8,415, 脯 胺 酸 衍 生 物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20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物 用 于 益 生 組 合 物 的 製 備 的 應 用 中 國, 已 核 准 ZL 脯 氨 酸 衍 生 物 澳 門, 已 核 准 J/ 能 與 人 B 淋 巴 細 胞 上 的 mige 結 合 的 抗 CemX 抗 體 中 國 2015/3/18 核 准 ZL 治 療 C 型 肝 炎 病 毒 感 染 之 醫 藥 組 成 物 中 華 民 國, 已 核 准 發 明 第 I 號 24 Proline derivatives 日 本, 已 核 准 特 許 第 号 25 脯 氨 酸 衍 生 物 中 國, 已 核 准 ZL 發 酵 大 豆 萃 取 物 用 於 益 生 組 合 物 的 製 備 的 應 用 香 港, 已 核 准 HK Use of a fermented soy extract as a prebiotic composition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分 案 )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美 國, 已 核 准 US 9,259,450 南 非 2013/08/28 核 准 2012/09640 美 國 2013/06/11 核 准 8,460,664 美 國 2014/6/3 核 准 8,741,294 澳 洲 2014/7/10 核 准 B2 32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印 尼 2014/10/1 核 准 ~106~
111 NO 專 利 名 稱 申 請 國 家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CεmX peptides for inducing immune responses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能 與 人 B 淋 巴 細 胞 上 的 mige 結 合 的 抗 CemX 抗 體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Anti-CεmX antibodies capable of binding to human mige on B lymphocytes IDP 美 國 2015/3/10 核 准 8,974,794 中 國 2015/3/18 核 准 ZL 俄 羅 斯 2015/6/ 韓 國 2015/7/ 新 加 坡 2015/7/ 介 白 素 -6 抗 體 及 其 用 途 台 灣 2015/9/22 I Antibodies to Interleukin 6 美 國 2016/1/12 9,234, Anti-CεmX antibodies or antigen binding fragments thereof and uses of the same Anti-CεmX antibodies or antigen binding fragments thereof and uses of the same Anti-CεmX antibodies or antigen binding fragments thereof and uses of the same 以 色 列 2016/1/ 日 本 2016/2/ 香 港 2016/2/12 HK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劃 1.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保 健 品 事 業 方 面, 中 天 公 司 持 續 於 現 有 李 時 珍 保 健 品 之 通 路 深 耕, 並 藉 由 積 極 拓 展 優 質 量 販 店 網 路 行 銷 等 通 路, 透 過 虛 擬 與 實 體 通 路 結 合, 增 加 銷 售 之 機 會 與 廣 度 另 於 104 年 度 起 進 駐 有 機 通 路 - 棉 花 田 門 市 販 售, 充 分 整 合 集 團 行 銷 資 源 此 外, 本 公 司 亦 積 極 拓 展 海 外 市 場, 中 天 生 技 自 主 開 發 產 品 二 月 紅 膜 衣 錠 於 98 年 取 得 大 陸 保 健 食 品 小 藍 帽, 並 進 口 大 陸 市 場 銷 售,103 年 4 月 本 公 司 擴 大 進 行 三 支 維 它 命 系 列 商 品 之 保 健 食 品 小 藍 帽 註 冊 申 請, 目 前 正 積 極 辦 理 其 他 保 健 品 之 小 藍 帽 認 證 中 新 藥 銷 售 方 面, 中 天 公 司 之 新 藥 開 發 已 展 現 創 新 效 益,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分 別 於 100 年 及 102 年 取 得 新 藥 藥 證 並 上 市 販 售 化 療 漾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105 年 度 將 新 增 診 所 通 路, 預 估 至 少 完 成 600 家 診 所 進 藥 ;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未 來 持 續 進 行 銷 售 推 廣 ; 此 外 鎖 定 中 國 癌 症 化 療 新 藥 市 場, 目 前 正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未 來 將 透 過 代 理 商 擴 大 海 外 市 場 銷 售 新 藥 賀 必 容 則 將 持 續 強 化 於 藥 局 通 路 之 銷 售 推 廣 另 中 天 公 司 國 際 部 持 續 進 行 國 際 授 權 臨 床 試 驗 等 業 務, 積 極 佈 局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與 海 外 市 場, 並 與 各 方 具 有 實 力 之 醫 藥 企 業 進 行 可 能 性 合 作 諮 商, 期 許 營 收 獲 利 均 能 穩 健 成 長 ~107~
112 抗 體 新 藥 部 分 : (1) 完 成 早 期 臨 床 概 念 驗 證 : 旗 艦 產 品 FB825 已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除 了 在 健 康 受 試 者 中 驗 證 藥 物 安 全 性 外, 更 將 直 接 監 測 與 療 效 相 關 的 生 物 校 藥 標 的, 提 前 預 估 藥 物 是 否 具 有 療 效, 待 整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完 成, 可 取 得 初 步 藥 物 療 效 及 安 全 性 數 據, 相 較 於 傳 統 臨 床 試 驗 設 計, 不 僅 可 提 早 3-5 年 得 知 初 步 療 效 評 估, 同 時 可 提 供 適 應 症 發 展 可 行 性 評 估 數 據, 降 低 藥 物 開 發 失 敗 的 風 險, 藥 物 開 藥 初 期 即 可 大 幅 提 升 產 品 價 值 (2) 深 耕 專 利 佈 局, 厚 植 智 財 保 護 : 各 項 抗 體 新 藥 已 逐 步 完 成 基 礎 專 利 保 護, 將 持 續 透 過 藥 物 新 劑 型 的 開 發 和 適 應 症 擴 張 等 方 式, 強 化 新 藥 專 利 保 護 範 圍 延 長 專 利 保 護 時 限 和 提 升 產 品 授 權 價 值 (3) 新 藥 發 展 與 企 業 獲 利 同 步 推 展 : 新 藥 研 發 成 果 透 過 共 同 開 發 與 國 際 授 權 等 方 式, 吸 引 具 互 補 性 之 生 技 醫 藥 企 業 投 資, 不 僅 可 取 得 前 期 金 之 收 入, 更 可 使 新 藥 發 展 持 續 進 行, 分 擔 新 藥 開 發 風 險 同 時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生 技 新 藥 會 議, 提 高 公 司 與 產 品 能 見 度, 增 加 產 品 與 技 術 授 權 機 會, 創 造 企 業 獲 利 有 機 產 品 銷 售 方 面, 棉 花 田 公 司 105 年 度 除 持 續 評 估 各 地 商 圈 及 市 場 規 模, 鎖 定 具 有 潛 力 客 層 之 地 區 進 行 開 發 展 店, 並 針 對 門 市 經 營 績 效 進 行 檢 討 外, 也 積 極 規 劃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以 及 投 入 非 實 體 通 路 之 拓 展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度 完 成 之 現 金 增 資, 將 用 以 擴 建 廠 房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等, 未 來 廠 房 將 整 體 設 計 為 觀 光 工 廠 之 型 態, 規 畫 完 整 參 觀 藥 廠 之 動 線 及 遊 客 接 待 中 心 與 產 品 販 售 區 域, 以 垂 直 整 合 發 展 有 機 綠 色 環 保 健 康 等 事 業 體 系 2. 長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研 發 中 MB-110 C 肝 新 藥, 能 有 效 抑 制 C 型 肝 炎 病 毒 中 的 NS5A 蛋 白 並 具 有 高 活 性 和 選 擇 性 的 小 分 子 新 藥 在 C 型 肝 炎 病 毒 感 染 的 體 外 細 胞 試 驗 中,MB-110 對 基 因 型 1b 2a 與 3a 的 C 型 肝 炎 病 毒 顯 示 良 好 的 抑 制 病 毒 活 性 動 物 實 驗 證 實 MB-110 具 有 良 好 的 口 服 生 物 利 用 率, 且 安 全 性 佳 MB-110 已 完 成 國 際 專 利 佈 局, 目 前 已 取 得 美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國 和 日 本 等 專 利, 並 已 獲 美 國 FDA IND 核 准, 准 予 進 入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規 劃 於 105 年 第 4 季 提 出 中 華 民 國 FDA 的 IND 申 請,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抗 體 新 藥 方 面, 運 用 自 主 新 藥 開 發 平 台, 開 發 國 際 抗 體 新 藥 : 泉 盛 擁 有 全 人 抗 體 庫, 可 持 續 發 展 自 主 開 發 抗 體 新 藥, 將 持 續 評 估 與 慎 選 新 藥 開 發 標 的, 擴 增 產 品 線, 提 升 抗 體 藥 物 發 展 規 模, 站 穩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腳 步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一 ) 市 場 分 析 1. 主 要 商 品 之 銷 售 地 區 : 104 年 度 及 103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分 別 為 1,518,853 仟 元 及 1,399,356 仟 元, 主 要 均 為 內 銷 內 外 銷 金 額 請 參 閱 年 報 第 119 頁 2. 市 場 占 有 率 :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為 1,518,853 仟 元, 市 占 率 約 計 1.55% 3.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 ~108~
113 新 藥 : (1) 化 療 漾 : 隨 著 高 齡 化 社 會 來 臨 與 生 活 形 態 變 遷, 國 內 癌 症 發 生 率 持 續 攀 升 中, 根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統 計, 每 六 分 鐘 便 有 一 人 罹 患 癌 症, 高 達 四 成 癌 友 須 接 受 化 療, 其 中 有 80% 化 療 病 患 會 有 疲 勞 食 慾 不 振 等 副 作 用, 嚴 重 者 會 因 此 中 斷 療 程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為 台 灣 第 一 件 口 服 癌 症 輔 助 治 療 新 藥, 有 助 於 改 善 化 療 病 患 的 疲 勞 及 食 慾 不 振, 讓 患 者 有 足 夠 體 力 完 成 化 療 療 程 目 前 國 內 並 無 相 似 內 服 用 藥 針 對 化 療 引 起 的 疲 勞 和 食 慾 不 振 進 行 治 療 ( 改 善 ), 因 此 化 療 漾 的 市 場 獨 佔 性 極 大 化 療 漾 之 目 標 市 場 為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及 東 南 亞 根 據 台 灣 健 保 局 統 計, 台 灣 癌 症 病 患 人 數 約 40 萬 人, 每 年 新 增 約 9 萬 人 ; 中 國 全 國 腫 瘤 登 記 中 心 發 佈 的 2012 中 國 腫 瘤 登 記 年 報 中 記 載, 中 國 癌 症 病 患 人 數 約 450 萬 人, 每 年 新 發 癌 症 病 例 約 350 萬 (2) 賀 必 容 :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於 102 年 獲 得 國 內 口 服 植 物 新 藥 第 一 張 藥 證, 其 核 准 適 應 症 為 緩 解 缺 鐵 性 貧 血 症 狀 及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根 據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統 計, 貧 血 影 響 全 球 約 16.2 億 人, 佔 全 世 界 人 口 的 24.8%, 其 中 受 影 響 人 數 最 多 的 為 非 懷 孕 女 性 (4.684 億 人 ) 而 造 成 女 性 貧 血 的 主 因 為 缺 鐵 性 貧 血, 在 台 灣, 每 十 位 女 性 就 有 一 人 有 缺 鐵 性 貧 血, 其 盛 行 率 高, 目 前 台 灣 經 期 女 性 人 數 約 450 萬 至 500 萬 人, 八 成 以 上 女 性 會 產 生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賀 必 容 在 第 三 期 臨 床 試 驗 中 對 12 至 55 歲 青 春 期 與 育 齡 女 性 缺 鐵 性 貧 血 患 者, 可 有 效 提 升 血 紅 素 血 球 容 積 比 令 病 患 缺 鐵 指 標 皆 回 復 至 正 常 範 圍, 可 改 善 缺 鐵 性 貧 血 及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且 副 作 用 較 現 有 藥 物 低, 可 切 入 以 缺 鐵 性 貧 血 及 女 性 生 理 調 理 合 併 之 定 位 利 基 市 場 (3) 治 療 過 敏 抗 體 新 藥 : 免 疫 及 發 炎 疾 病 為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臨 床 試 驗 發 展 的 第 二 大 類 適 應 症, 僅 次 於 癌 症, 過 敏 症 則 是 此 類 適 應 症 中 最 重 要 的 疾 病 之 一 其 中 免 疫 球 蛋 白 IgE 已 知 是 引 起 過 敏 和 氣 喘 的 疾 病 標 的, 針 對 IgE 疫 球 蛋 白 的 抗 體 藥 物, 對 氣 喘 過 敏 性 鼻 炎 異 位 性 皮 膚 炎 等 過 敏 性 疾 病 具 有 顯 著 治 療 效 果, 惟 目 前 全 球 抗 過 敏 的 抗 體 藥 物, 只 有 羅 氏 藥 廠 及 諾 華 藥 廠 在 2003 年 通 過 美 國 FDA 核 准 的 Omalieumab 在 市 場 上 販 售, 該 藥 物 2012 年 銷 售 值 已 超 過 12 億 美 元 顯 見 過 敏 症 領 域 局 有 龐 大 的 市 場 價 值, 同 時 具 有 非 常 高 的 藥 物 研 發 門 檻, 泉 盛 生 技 轉 引 進 FB825(Anti-CεmX 抗 體 新 藥 ), 藉 由 全 球 專 利 佈 局, 將 成 為 少 數 可 望 分 食 龐 大 抗 IgE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市 場 的 公 司 適 應 症 臨 床 一 期 臨 床 二 期 臨 床 三 期 合 計 氣 喘 過 敏 性 鼻 炎 過 敏 性 皮 膚 炎 嗜 酸 粒 細 胞 性 支 氣 管 炎 合 計 根 據 抗 過 敏 臨 床 中 發 展 藥 物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目 前 共 有 22 種 抗 體 藥 物 在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發 展 階 段, 合 計 共 有 29 項 次 的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進 行 中, 其 中 69% 以 氣 喘 作 為 ~109~
114 適 應 症, 顯 見 氣 喘 的 治 療 仍 為 國 際 藥 廠 發 展 焦 點, 相 關 市 場 發 展 仍 具 高 度 發 展 潛 力 (4) 治 療 自 體 免 疫 抗 體 新 藥 適 應 症 臨 床 一 期 臨 床 二 期 臨 床 三 期 合 計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RA) 幼 年 特 發 性 關 節 炎 (sjia) 葛 瑞 夫 茲 氏 症 (Graves' disease) 風 濕 性 多 肌 痛 (Polymyalgia Rheumatica) 移 植 物 反 宿 主 疾 病 (GVHD) 紅 斑 性 狼 瘡 (SLE) 口 腔 黏 膜 炎 (Oral Mucositis) 合 計 根 據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抗 體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統 計 結 果 得 知, 合 計 共 有 130 項 次 的 臨 床 試 驗 於 七 種 適 應 症 中 進 行,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為 主 要 發 展 適 應 症, 顯 見 其 醫 療 市 場 的 迫 切 需 求 與 市 場 份 額 龐 大, 讓 全 球 各 大 藥 廠 競 相 投 入 相 關 適 應 症 的 開 發 之 中 由 於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致 病 機 轉 較 為 複 雜, 造 成 治 療 過 程 中, 需 要 不 斷 地 更 換 藥 物 或 配 合 其 他 藥 物 共 同 使 用, 才 能 達 成 治 療 的 目 的, 故 針 對 不 同 作 用 機 轉, 仍 需 積 極 研 發 新 的 治 療 藥 物, 此 一 適 應 症 市 場 不 易 被 單 一 藥 物 所 壟 斷, 鎖 定 特 定 族 群 進 行 治 療, 皆 有 其 市 場 發 展 利 基 保 健 品 : 根 據 Mintel 發 布 之 2014 年 美 國 四 大 消 費 趨 勢, 其 一 即 預 防 保 健 概 念 更 為 普 及, 消 費 者 為 預 防 及 降 低 退 休 後 之 龐 大 醫 療 負 擔, 開 始 重 視 日 常 飲 食 及 其 健 康 效 益, 形 成 由 消 費 者 主 導 之 趨 勢 環 境 變 化 個 別 產 品 方 面, 據 Euromonitor 研 究 指 出,2015 年 傳 統 草 本 魚 油 Omega 脂 肪 酸 礦 物 質 和 益 生 菌 等 產 品 之 市 場 將 呈 穩 定 成 長, 預 計 至 2018 年 之 年 均 成 長 為 4% 健 康 及 預 防 需 求 漸 增, 預 計 2017 年 全 球 保 健 食 品 市 場 將 突 破 3,690 億 美 元 因 應 追 求 健 康 食 品 消 費 趨 勢 及 無 遠 弗 屆 的 網 路 購 物 型 態 大 幅 成 長, 保 健 食 品 產 業 將 持 續 成 為 台 灣 及 國 際 間 重 要 且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產 業 本 公 司 將 順 應 此 趨 勢, 持 續 於 現 有 李 時 珍 保 健 品 之 通 路 深 耕, 並 藉 由 積 極 拓 展 優 質 量 販 店 網 路 行 銷 等 通 路, 透 過 虛 擬 與 實 體 通 路 結 合, 增 加 銷 售 之 機 會 與 廣 度 有 機 食 品 : 近 年 來 台 灣 爆 發 多 起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使 得 消 費 者 人 心 惶 惶, 對 食 品 產 業 整 體 亦 造 成 巨 大 的 衝 擊 為 因 應 國 人 對 食 品 健 康 安 全 日 益 升 高 的 迫 切 需 求, 政 府 機 關 針 對 食 品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食 品 輸 入 管 理 食 品 檢 驗 查 核 及 管 制 等 內 容, 均 特 別 以 專 章 規 範, 並 將 賦 予 衛 生 機 關 更 多 權 力 和 任 務 加 重 食 品 業 者 之 責 任 及 違 規 行 為 罰 鍰 與 刑 責, 建 立 完 善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由 於 國 人 對 食 安 問 題 日 益 重 視, 故 對 檢 驗 合 格 之 有 機 產 品 需 求 亦 增 加, 整 體 而 言, 有 機 產 品 之 營 收 及 獲 利 均 可 穩 定 成 長 4. 競 爭 利 基 : ~110~
115 A 技 術 創 新 的 競 爭 利 基 本 公 司 創 新 建 立 模 擬 人 類 腸 道 微 生 物 之 共 生 發 酵 技 術 平 台, 透 過 各 種 益 生 菌 種 的 多 樣 化 組 合, 發 掘 不 同 植 物 藥 材 與 食 材 的 最 適 發 酵 製 程, 經 由 此 發 酵 製 程 萃 取 植 物 中 的 有 效 成 份 同 時 將 其 不 易 被 人 體 利 用 的 成 份 在 體 外 發 酵 活 化, 轉 變 成 更 容 易 被 人 體 所 吸 收 的 型 態 運 用 有 益 菌 種 之 代 謝 合 成 作 用, 除 增 強 原 有 化 合 物 的 生 理 活 性, 降 低 其 原 有 毒 副 作 用 外, 更 因 微 生 物 的 代 謝 作 用 而 產 生 新 的 活 性 組 成 此 項 共 生 發 酵 技 術 除 應 用 於 癌 症 心 血 管 及 抗 感 染 等 疾 病 之 新 藥 開 發, 亦 可 應 用 於 具 有 功 效 性 之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微 生 物 共 生 發 酵 平 台 技 術 之 特 色 : 多 種 腸 道 菌 共 生 培 養 技 術, 可 將 藥 材 或 食 材 之 活 性 成 分 修 飾, 而 轉 化 成 利 於 人 體 吸 收 的 形 式, 更 能 達 成 治 療 或 保 養 功 效 可 形 成 龐 大 的 新 物 質, 經 大 量 快 速 且 有 效 地 篩 檢, 可 提 供 一 個 極 佳 開 發 新 藥 或 保 健 食 品 的 平 台 技 術 可 變 化 其 菌 株 之 組 合, 配 合 適 當 的 藥 材 或 食 材, 依 特 定 目 標 加 以 設 計, 提 昇 其 生 理 功 效 經 有 益 菌 共 生 培 養 可 能 分 解 或 代 謝 少 量 毒 性 物 質, 產 生 更 安 全 無 副 作 用 之 新 藥 或 保 健 食 品 經 由 不 同 菌 株 的 組 合 篩 選, 組 成 最 適 當 的 生 產 製 程, 以 經 濟 的 成 本 及 時 間 來 開 發 新 藥 及 保 健 食 品 能 快 速 放 大 發 酵 規 模 至 商 業 的 需 求 量 B 新 藥 的 競 爭 優 勢 及 機 會 96 年 6 月 15 日, 我 國 生 技 新 藥 發 展 條 例 經 立 法 院 通 過, 其 中 對 於 新 藥 企 業 之 資 金 籌 措 人 才 募 集 都 有 明 確 的 獎 勵 措 施, 生 技 新 藥 企 業 較 諸 過 去 容 易 得 到 人 才 與 投 資 資 金 之 挹 注, 本 公 司 基 於 政 府 政 策 的 具 體 獎 勵 已 對 生 技 企 業 在 新 藥 研 發 上 產 生 實 質 的 激 勵 與 支 持, 且 累 積 過 去 七 年 多 來 的 研 發 能 量 與 豐 富 之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本 公 司 認 為 此 時 應 是 加 速 發 展 國 際 化 新 藥 之 最 佳 時 機 本 公 司 歷 時 14 年 投 入 十 餘 億 元 研 發 的 中 天 生 技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完 成 新 藥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後 已 通 過 衛 生 署 審 查, 取 得 台 灣 第 一 件 口 服 癌 症 治 療 新 藥 藥 證 化 療 漾 遵 循 國 際 新 藥 研 發 規 範, 依 序 完 成 嚴 謹 的 臨 床 前 毒 理 藥 理 生 產 與 製 造 管 制 等 藥 物 研 發, 在 台 北 榮 總 與 新 光 醫 院 癌 症 中 心 完 成 的 三 期 臨 床 結 果 證 實, 可 顯 著 改 善 癌 症 病 患 因 化 療 所 造 成 之 疲 倦 感 (p-value<0.0001) 及 食 慾 減 低 (p-value=0.0005), 及 增 進 癌 症 病 患 維 持 家 庭 及 社 交 活 動 能 力 (p-value=0.0226) 化 療 漾 是 台 灣 第 一 個 口 服 的 癌 症 輔 助 治 療 新 藥, 由 於 安 全 性 極 佳, 衛 生 署 核 准 以 成 藥 上 市, 可 以 在 有 醫 師 藥 師 駐 點 的 醫 院 診 所 藥 局 等 地 販 售, 不 受 限 於 醫 院 處 方 用 藥, 方 便 病 患 購 買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為 本 公 司 自 行 研 發 之 新 藥, 具 有 自 主 智 慧 財 產 權, 已 申 請 台 灣 與 全 球 專 利 本 新 藥 經 核 准 具 有 緩 解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功 效, 經 期 女 性 約 80% 有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目 前 台 灣 經 期 女 性 約 500 萬 人, 市 場 規 模 廣 大, 且 未 有 明 顯 競 爭 者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比 起 一 般 鐵 劑, 身 體 可 利 用 率 極 佳, 在 缺 鐵 性 貧 血 改 善 上 效 果 明 顯, 安 全 高 且 副 作 用 低 以 上 優 勢 對 於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有 相 當 正 面 之 重 大 影 響 ~111~
116 根 據 統 計,2020 年 全 球 抗 C 型 肝 炎 藥 物 市 場 在 將 達 到 200 億 美 元, 甚 具 市 場 潛 力 而 目 前 現 有 已 核 准 的 C 肝 藥 物, 大 多 需 要 仰 賴 IFN-a 和 Ribavirin, 自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取 得 MB-110 是 針 對 抑 制 C 型 肝 炎 病 毒 的 NS5A 蛋 白 進 而 達 到 治 療 C 型 肝 炎 之 研 發 中 新 藥, 與 其 它 作 用 機 轉 的 丙 型 肝 炎 藥 物 合 併 使 用, 具 有 協 同 加 強 效 果 且 屬 於 第 二 代 口 服 抗 C 型 肝 炎 藥 物, 不 須 與 Interferon 並 用, 能 明 顯 降 低 C 型 肝 炎 傳 統 雞 尾 酒 療 法 的 副 作 用 本 產 品 已 取 得 美 國 中 國 日 本 台 灣 及 澳 門 等 專 利, 具 完 整 的 國 際 專 利 佈 局, 也 於 2015 年 取 得 美 國 FDA 核 准, 准 於 執 行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抗 體 新 藥 部 分 : (1) 產 品 規 劃 完 整 本 公 司 擁 有 全 人 抗 體 庫 和 抗 IgE 領 域 的 自 主 新 藥 開 發 能 力, 適 應 症 涵 蓋 自 體 免 疫 過 敏 症 和 愛 滋 病 等 疾 病 此 外, 積 極 與 各 學 研 單 位 合 作, 評 估 並 授 權 引 進 具 發 展 潛 力 之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持 續 拓 展 產 品 線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2) 產 品 安 全 低 副 作 用 相 較 於 小 分 子 藥 物 或 其 他 化 學 合 成 藥 物, 泉 盛 發 展 之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其 組 成 為 人 類 基 因 所 表 現 而 成, 可 避 免 引 發 因 不 同 物 種 或 不 同 性 質 所 產 生 的 免 疫 反 應, 提 升 藥 物 安 全 性 (3)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開 發 為 全 球 趨 勢 全 球 經 濟 起 飛, 為 追 求 人 類 更 高 的 醫 療 品 質, 對 新 藥 的 需 求 極 為 迫 切, 近 十 年 來, 標 靶 藥 物 的 興 起 與 分 子 醫 學 的 研 究, 逐 漸 改 變 癌 症 藥 物 的 開 發 方 向, 目 前 處 於 研 發 鏈 後 期 與 上 市 階 段 的 抗 癌 藥 物, 有 許 多 是 標 靶 藥 物, 其 發 展 方 向 可 分 為 既 有 產 品 拓 展 新 適 應 症, 或 是 新 藥 理 機 制 ; 預 計 未 來 十 年, 標 靶 藥 物 仍 持 續 成 為 抗 癌 藥 物 的 主 流, 同 時 帶 動 癌 症 藥 品 市 場 的 的 成 長 EvaluatePharma 根 據 2014 年 銷 售 額 統 計 結 果, 公 布 排 名 前 50 大 的 產 品 排 名 ( 僅 節 錄 前 10 大 如 下 附 表 ), 其 中 有 5 項 產 品 為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這 些 產 品 上 市 時 間 皆 超 過 10 年, 但 仍 能 維 持 銷 售 正 成 長, 銷 售 額 屢 創 新 高, 顯 示 單 株 抗 體 不 僅 市 場 接 受 度 高, 且 透 過 適 應 症 的 衍 生, 可 不 斷 創 造 新 市 場 利 基, 值 得 後 續 單 抗 體 藥 開 發 學 習 2014 年 前 十 大 藥 物 銷 售 排 名 排 序 產 品 名 銷 售 公 司 藥 理 機 轉 全 球 銷 售 額 ( 十 億 美 元 ) 上 市 時 產 品 % 間 ( 年 ) 類 別 Growth Anti-tumour 1 Humira AbbVie + Eisai necrosis factor 單 株 11,014 12,890 17% 12.3 alpha(tnfa) 抗 體 MAb Hepatitis C 2 Sovaldi nucleoside Gilead NS5B Sciences polymerase inhibitor , % 1.3 小 分 子 3 Enbrel 4 Remicade Amgen + Pfizer +Takeda JNJ + Merck & Co + Tumour necrosis factor alpha (TNFa) inhibitor Anti-tumour necrosis factor 8,778 8,915 2% ,367 8,807 5% 16.6 重 組 蛋 白 單 株 抗 體 ~112~
117 排 序 產 品 名 銷 售 公 司 藥 理 機 轉 Mitsubishi Tanabe 5 Lantus Sanofi 6 Rituxan Roche 7 Seretide/ Advair 8 Avastin Roche 9 Herceptin Roche 10 Januvia/ Janumet GlaxoSmithKli ne +Almirall + Faes Merck & Co + Daewoong + Ono+ Almirall alpha (TNFa) MAb Insulin analogue Anti-CD20 MAb Beta 2 adrenorecepto r agonist & corticosteroid Anti-VEGF MAb Anti-HER2 (ErbB-2) MAb Dipeptidyl peptidase IV (DPP-IV) inhibitor 全 球 銷 售 額 ( 十 億 美 元 ) % Growth 上 市 時 間 ( 年 ) 7,592 8,428 11% ,50 3 7,547 1% 17.4 產 品 類 別 重 組 蛋 白 單 株 抗 體 8,341 7,058-15% 16.6 小 分 子 6,751 7,018 4% ,562 6,863 5% 16.5 單 株 抗 體 單 株 抗 體 6,256 6,358 2% 8.6 小 分 子 資 料 來 源 :EvaluatePharma, 2015; 泉 盛 生 技 整 理 C 已 建 立 符 合 TQF 及 通 過 ISO 認 證 之 製 造 工 廠 本 公 司 龍 潭 工 廠 佔 地 4,500 坪, 於 90 年 8 月 完 成 廠 區 軟 硬 體 設 施 的 配 置, 並 於 同 年 獲 得 衛 福 部 中 醫 藥 司 核 准 為 中 藥 GMP 藥 廠, 以 進 行 化 療 漾 之 黃 豆 粉 發 酵 萃 取 量 產 作 業 工 廠 內 部 分 為 : 原 料 室 乳 化 區 培 菌 區 濃 縮 區 熟 成 區 充 填 區 清 洗 區 等 在 生 產 過 程 有 多 重 嚴 格 品 質 管 制, 並 藉 由 不 同 的 分 析 方 法 管 制 產 品 品 質, 測 定 項 目 包 括 : 物 理 性 分 析 : 氣 味 外 觀 顏 色 澄 清 度 和 ph 等 測 定 ; 化 學 性 分 析 包 含 TLC 圖 譜 及 HPLC 圖 譜 Daidzein Glycitein 含 量 等 化 性 分 析 此 外 確 保 無 不 純 物 質 的 干 擾, 每 批 化 療 漾 藥 品 亦 會 檢 測 總 重 金 屬 及 微 生 物 限 量 等 測 定, 以 確 保 產 品 品 質 無 虞 此 外, 本 公 司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管 理 科 學 會, 進 行 全 廠 ISO 驗 證 之 輔 導, 於 91 年 12 月 經 英 國 SGS 國 際 驗 證 通 過 ISO 9001:2008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並 由 中 華 民 國 管 理 科 學 會 之 推 薦, 獲 選 為 91 年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觀 摩 管 理 制 度 之 示 範 企 業 93 年 通 過 經 濟 部 科 專 計 畫 鼓 勵 國 內 企 業 在 台 設 立 研 發 中 心,100 年 8 月 通 過 ISO 22000:2005 & HACCP 食 品 安 全 系 統 驗 證,104 年 1 月 通 過 OHSAS18001:2007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預 計 於 105 年 12 月 通 過 ISO 14001:2015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顯 見 在 制 訂 與 落 實 管 理 制 度 有 卓 越 的 成 效 所 有 產 品 之 開 發 均 具 備 嚴 格 的 製 造 生 產 流 程 及 品 管 制 度 科 學 的 功 效 實 驗 驗 證 完 整 的 安 全 性 毒 理 報 告 及 穩 定 的 安 定 性 資 料 D 多 項 保 健 食 品 取 得 健 康 食 品 之 認 證 本 公 司 健 康 食 品 及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因 高 標 準 之 嚴 格 製 成 標 準, 取 得 多 項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加 強 消 費 者 對 公 司 產 品 之 信 賴 與 忠 誠 度, 與 其 他 同 業 競 爭 產 品 產 生 明 顯 區 隔 其 中 養 生 液 產 品 自 94 年 4 月 獲 得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062 號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具 有 助 於 增 加 腸 內 益 生 菌, 胃 腸 功 能 改 善 ; 於 94 年 6 月 獲 得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064 號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具 有 助 於 促 進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及 有 助 於 促 進 脾 臟 細 胞 增 生, ~113~
118 免 疫 調 節 功 能 之 功 效,95 年 7 月 再 獲 得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082 號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具 有 助 於 延 緩 血 中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氧 化 ( 以 上 64 號 及 82 號 認 證 因 衛 生 署 字 號 整 併, 併 入 第 62 號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中 );98 年 12 月 李 時 珍 特 級 紅 麴 膠 囊 獲 得 衛 署 健 食 規 字 第 號 健 康 食 品 另 本 公 司 研 究 開 發 之 頂 級 四 物 鐵 飲 料 取 得 衛 生 署 促 進 鐵 吸 收 之 保 健 功 效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署 健 食 字 第 A00142 號 ), 本 產 品 為 全 國 第 一 件 通 過 促 進 鐵 吸 收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之 食 品, 核 准 保 健 功 效 為 (1) 有 助 於 促 進 鐵 吸 收 (2) 有 助 於 增 加 血 紅 素 生 成 本 產 品 通 過 動 物 口 服 毒 性 測 試, 證 明 人 體 可 以 長 期 食 用 沒 有 毒 性, 藉 由 貧 血 老 鼠 14 天 的 血 紅 素 再 生 實 驗 證 明, 與 傳 統 四 物 或 硫 酸 亞 鐵 比 較, 在 動 物 體 之 血 紅 素 生 成 與 鐵 吸 收 率 上, 均 有 顯 著 之 改 善 功 效, 有 助 於 增 加 人 體 之 血 紅 素 生 成, 在 市 售 四 物 飲 品 中 第 一 個 獲 得 促 進 鐵 吸 收 功 效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103 年 12 月 李 時 珍 四 物 大 補 帖 ( 飲 品 ), 通 過 衛 生 福 利 部 促 進 鐵 吸 收 功 能 保 健 功 效 認 證 ( 衛 部 健 食 字 第 A00266 號 ) 104 年 2 月 草 本 複 方 膠 囊 獲 衛 生 福 利 部 核 准 護 肝 功 能 ( 針 對 化 學 性 肝 損 傷 ) 之 保 健 功 效 健 康 食 品 認 證 ( 衛 部 健 食 字 第 A00269 號 ) E 自 行 開 發 之 行 銷 通 路 棉 花 田 公 司 所 經 營 之 棉 花 田 有 機 園 地 門 市 持 續 展 店 中, 目 前 已 開 設 近 60 家 直 營 門 市 另 積 極 開 發 並 擴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棉 花 田 有 機 餐 廳 於 103 年 12 月 正 式 開 幕,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另 中 天 公 司 已 上 市 之 李 時 珍 系 列 保 健 品, 將 藉 由 積 極 拓 展 有 機 連 鎖 通 路, 透 過 虛 擬 與 實 體 通 路 結 合, 增 加 市 佔 率 及 銷 售 業 績 5.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A 有 利 因 素 a. 掌 握 產 品 之 市 場 需 求 與 行 銷 管 道 b. 有 堅 強 的 研 發 團 隊 且 掌 握 核 心 技 術, 能 及 時 開 發 出 好 的 產 品, 且 擁 有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的 產 業 實 務 經 驗 c. 高 品 質 產 品 製 造 技 術, 滿 足 客 戶 的 需 求 d. 高 門 檻 的 核 心 技 術, 系 列 抗 體 篩 選 研 發 製 造 平 台 e. 全 球 抗 體 藥 品 市 場 快 速 成 長, 全 人 抗 體 已 成 為 抗 體 新 藥 研 發 主 流 f. 政 府 積 極 推 動 生 技 產 業, 已 將 製 藥 工 業 列 入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提 供 多 項 優 惠 措 施 ; 成 立 生 技 與 製 藥 工 業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協 助 產 業 升 級 ;96 年 6 月 15 日 我 國 生 技 新 藥 發 展 條 例 經 立 法 院 通 過, 其 中 對 於 新 藥 企 業 之 資 金 籌 措 人 才 募 集 都 有 明 確 的 獎 勵 措 施, 生 技 新 藥 企 業 較 諸 過 去 容 易 得 到 人 才 與 投 資 資 金 之 挹 注, 應 是 加 速 發 展 國 際 化 新 藥 之 最 佳 時 機 g. 兩 岸 於 2010 年 12 月 簽 屬 ECFA 與 兩 岸 醫 藥 衛 生 合 作 協 議, 對 於 我 國 新 藥 業 者 進 軍 大 陸 市 場 是 一 大 利 多 政 策 h. 國 內 生 活 水 準 提 高, 且 國 人 日 益 重 視 健 康 及 人 口 結 構 老 齡 化, 預 估 對 保 健 品 市 場 之 需 求 將 增 加 i. 有 機 產 品 市 場 逐 年 成 長 j. 政 府 積 極 推 動 有 機 農 業 k. 消 費 者 食 品 安 全 意 識 抬 頭 ~114~
119 B 不 利 因 素 a. 生 技 製 藥 技 術 係 屬 高 科 技 產 業, 相 關 生 產 技 術 及 產 品 均 受 到 專 利 法 規 之 嚴 密 保 護 因 應 對 策 : 致 力 於 建 立 核 心 技 術 平 台, 將 研 發 成 果 申 請 國 際 專 利 保 護 b. 新 藥 開 發 耗 時 冗 長, 新 藥 開 發 期 間 需 要 相 當 多 以 及 相 當 長 的 人 力 物 力 資 金 時 間 等 投 入, 且 新 藥 開 發 涉 及 之 科 學 領 域 相 當 廣 泛 因 應 對 策 : 集 中 研 發 人 力, 延 攬 專 精 有 經 驗 之 專 家 學 者, 設 定 目 標 及 策 略, 共 同 為 新 藥 開 發 而 努 力 與 國 際 大 藥 廠 策 略 聯 盟 共 同 開 發 產 品, 並 積 極 建 立 行 銷 管 道, 拓 展 產 品 市 場 開 發 保 健 產 品, 以 保 健 產 品 的 營 收 獲 利 用 於 支 持 新 藥 研 發, 以 改 善 新 藥 開 發 所 導 致 的 虧 損, 增 強 公 司 的 營 運 實 力 c. 政 府 相 關 之 配 套 法 令 並 未 支 持 產 業 發 展 因 應 對 策 : 結 合 國 內 有 實 務 經 驗 之 專 家 或 技 術 幕 僚, 依 生 技 政 策 臨 床 前 研 發 臨 床 試 驗 與 市 場 投 資 等 領 域, 共 同 進 行 跨 領 域 檢 討, 希 望 能 集 思 廣 益 提 出 具 體 方 案 向 政 府 長 官 提 出 建 言, 促 進 跨 部 會 之 整 合, 以 真 正 有 效 落 實 產 業 發 展 的 推 動, 促 成 政 府 重 視 相 關 法 令 之 整 合, 協 助 產 業 發 展 與 升 級 d. 有 機 農 產 品 以 清 潔 安 全 及 無 農 藥 殘 留 為 訴 求, 深 受 消 費 者 喜 愛 有 機 農 產 品 之 生 產 過 程 有 別 於 一 般 農 產 品, 但 無 法 由 外 觀 或 分 析 其 化 學 成 分 加 以 區 別, 因 為 該 兩 種 產 品 在 外 觀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惟 在 售 價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常 成 為 不 肖 業 者 以 不 合 格 有 之 機 農 產 品 欺 騙 消 費 者, 惟 有 透 過 具 有 公 信 力 之 驗 證 標 章 方 能 區 別 兩 者 之 不 同 因 此, 如 何 建 立 完 善 之 驗 證 制 度 並 輔 以 有 機 農 產 品 標 章 標 示, 以 有 效 規 範 栽 培 者 之 生 產 管 理 及 提 供 消 費 者 選 購 有 機 農 產 品 之 依 循, 遂 為 當 前 重 要 課 題 因 應 對 策 : 均 依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之 規 定, 確 認 產 品 經 過 通 過 合 格 認 證 機 構 驗 證, 才 使 用 CAS 台 灣 有 機 農 產 品 標 章, 以 有 機 的 名 義 在 門 市 銷 售 此 外, 本 公 司 將 商 品 分 類 為 有 機 有 機 轉 型 期 天 然 產 銷 履 歷 嚴 選 等 五 大 類 商 品, 以 明 確 的 標 示 及 說 明, 讓 消 費 者 充 分 明 瞭 所 購 買 的 商 品 之 屬 性, 依 據 產 品 分 類 提 供 消 費 者 最 安 全 的 商 品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1.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A 新 藥 : 新 藥 名 稱 主 要 ( 申 請 試 驗 ) 療 效 化 療 漾 內 服 液 改 善 化 學 藥 物 治 療 之 癌 症 病 患 的 疲 勞 及 食 慾 不 振 賀 必 容 內 服 液 緩 解 缺 鐵 性 貧 血 症 狀 及 經 期 不 適 症 狀 MB-6 複 合 萃 取 植 物 大 腸 直 腸 癌 化 療 治 療 輔 助 藥 物 新 藥 抗 C 型 肝 炎 新 藥 係 針 對 抑 制 C 型 肝 炎 病 毒 的 NS5A 蛋 白 進 而 達 到 治 療 C 型 肝 MB-110 炎 之 研 發 中 新 藥 ~115~
120 新 藥 名 稱 抗 過 敏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治 療 類 風 溼 性 關 節 炎 抗 體 新 藥 B 健 康 食 品 產 品 名 稱 頂 級 四 物 鐵 飲 料 中 天 二 月 紅 多 種 維 生 素 鐵 片 特 級 紅 麴 膠 囊 養 生 液 李 時 珍 四 物 大 補 帖 飲 品 草 本 複 方 膠 囊 主 要 ( 申 請 試 驗 ) 療 效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所 有 IgE 相 關 過 敏 症, 如 氣 喘 過 敏 性 鼻 腔 及 鼻 竇 炎 異 位 性 皮 膚 炎 ; 慢 性 冷 因 性 或 膽 素 性 蕁 麻 疹 巨 大 細 胞 增 生 症 過 敏 性 麴 菌 症 間 質 性 膀 胱 炎 嗜 酸 性 球 性 腸 胃 失 調 症 候, 復 發 性 自 因 性 血 管 水 腫 等 可 專 一 性 治 療 過 敏 相 關 疾 病, 避 免 過 敏 原 造 成 過 度 免 疫 反 應 的 發 生, 減 低 副 作 用 的 產 生, 進 而 提 高 病 患 生 活 品 質 目 前 RA 治 療 所 使 用 的 小 分 子 藥 物 雖 然 價 格 便 宜, 但 易 產 生 副 作 用, 還 有 無 法 有 效 抑 制 病 程 與 藥 效 緩 慢 的 問 題 生 物 製 劑 已 成 為 RA 藥 物 市 場 主 流, 佔 市 場 總 值 70% 以 上 其 中 TNF α 拮 抗 劑 為 大 宗, 已 有 五 種 生 物 製 劑 上 市, 競 爭 激 烈 阻 斷 IL6/IL6R 反 應 為 新 興 治 療 RA 的 機 制, 在 許 多 臨 床 試 驗 顯 示, 對 TNFα 拮 抗 劑 無 療 效 反 應 患 者, 半 數 以 上 具 有 極 佳 的 療 效 另 外, 單 獨 使 用 IL6R 抗 體 藥 物 治 療, 患 者 皆 有 明 顯 症 狀 改 善 IL6 抗 體 在 RA 的 藥 物 治 療 儼 然 成 為 新 的 方 向, 近 幾 年 臨 床 試 驗 更 證 明, 抑 制 IL6 甚 至 比 抑 制 TNFα 更 為 有 效, 大 幅 增 加 IL6 在 RA 藥 物 研 發 的 價 值 促 進 鐵 吸 收 功 能 : 1. 有 助 於 促 進 鐵 吸 收 2. 有 助 於 增 加 血 紅 素 生 成 改 善 營 養 性 貧 血 保 健 功 效 調 節 血 脂 功 能 : 有 助 於 降 低 血 中 總 膽 固 醇 ( 一 ) 胃 腸 功 能 改 善 : 有 助 於 增 加 腸 內 益 生 菌 ( 二 ) 調 節 血 脂 功 能 : 有 助 於 延 緩 血 中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氧 化 ( 三 ) 免 疫 調 節 功 能 : 1. 可 促 進 脾 臟 細 胞 增 生 2. 可 促 進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促 進 鐵 吸 收 功 能 : 有 助 於 促 進 鐵 吸 收 護 肝 功 能 ( 針 對 化 學 性 肝 損 傷 ): 對 於 四 氯 化 碳 誘 發 之 大 鼠 肝 臟 損 傷 :(1) 有 助 於 降 低 血 漿 中 GOT(AST) 及 GPT(ALT) 值 ;(2) 有 助 於 增 加 血 漿 中 白 蛋 白 含 量 C 保 健 食 品 品 牌 產 品 名 稱 保 健 機 能 青 木 瓜 四 物 鐵 四 物 漢 方 本 草 結 合 青 木 瓜 汁 與 葫 蘆 巴, 補 充 營 養 調 整 體 質 富 含 甘 胺 酸 亞 鐵 之 零 熱 量 四 物 漢 方 飲 品, 調 整 體 零 卡 四 物 鐵 李 時 珍 百 年 質 增 添 紅 潤 氣 色 養 生 系 列 針 對 成 長 階 段 男 女 進 行 體 質 調 理, 幫 助 消 化, 有 助 長 大 人 精 華 飲 於 營 養 素 均 衡 吸 收 靈 芝 御 品 人 蔘 結 合 靈 芝 多 醣 與 蔘 材 中 皂 苷 精 華, 補 中 益 氣 雙 重 保 養, 增 強 體 力 與 保 護 力 ~116~
121 D 有 機 食 品 : 產 品 為 有 機 天 然 無 農 藥 無 化 肥 零 污 染 無 化 學 添 加 物, 主 要 產 品 項 目 及 產 品 理 念 如 下 : 產 品 類 別 產 品 理 念 有 機 的 蔬 菜 芽 菜 水 果 有 機 的 五 穀 雜 糧 豆 類 堅 果 種 子 有 機 的 全 麥 饅 頭 包 子 麵 包 五 穀 飯 麵... 等 有 機 的 小 麥 草 汁 精 力 湯 明 日 葉 汁 回 春 水 有 機 綜 合 奶 等 機 能 性 調 理 品 ( 促 進 代 謝 增 強 吸 收 均 衡 營 養 提 升 免 疫 系 統 ) 有 機 調 味 料 油 鹽 醬 醋 糖 國 內 有 機 或 天 然 的 農 產 品 優 先 避 免 人 工 合 成 的 化 學 添 加 物 以 傳 統 飲 食 文 化 融 合 現 代 生 物 科 技 促 進 身 心 健 康 為 優 先 2. 產 製 過 程 : 有 機 營 養 健 康 餐 ( 低 油 低 鹽 低 糖 高 纖 維 ) 濃 縮 液 劑 : 原 料 成 品 乳 化 ( 乳 化 槽 ) 充 填 ( 充 填 區 ) 滅 菌 ( 滅 菌 槽 ) 陶 磁 過 濾 混 合 充 填 培 菌 熟 成 ( 熟 成 區 ) 培 養 ( 恆 溫 培 養 箱 ) 滅 菌 ( 滅 菌 槽 ) 濃 縮 ( 濃 縮 槽 ) 飲 品 : 原 料 出 貨 生 產 調 料 包 裝 過 濾 充 填 滅 菌 套 標 / 貼 標 ~117~
122 膠 囊 錠 劑 : 原 料 出 貨 過 篩 包 裝 混 料 充 填 選 別 充 填 貼 標 抗 體 藥 物 : 抗 體 藥 物 藉 由 哺 乳 類 細 胞 進 行 生 產, 穩 定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的 篩 選 和 上 下 游 製 程 的 開 發 為 產 製 的 關 鍵, 泉 盛 已 完 成 相 關 技 術 的 建 構, 並 具 備 小 量 抗 體 生 產 的 產 能, 足 供 各 項 前 臨 床 研 究 分 析 之 用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 保 健 品 及 藥 品 : 主 要 原 物 料 供 應 來 源 供 應 狀 況 有 機 黃 豆 主 要 為 綠 昇 貿 易 貨 源 穩 定 充 裕 中 藥 材 主 要 為 佳 暉 蔘 藥 行 貨 源 穩 定 充 裕 其 他 原 料 裕 元 興 業 統 園 企 業 及 新 糖 城 等 國 內 廠 商 貨 源 穩 定 充 裕 其 他 物 料 台 灣 玻 璃 宏 全 國 際 瑞 美 彩 色 等 國 內 廠 商 貨 源 穩 定 充 裕 抗 體 藥 物 : 快 速 取 得 完 整 抗 體, 提 供 後 續 功 能 性 測 試 臨 床 前 試 驗 以 及 臨 床 試 驗 使 用 之 材 料, 為 抗 體 藥 物 開 發 的 基 礎, 泉 盛 生 技 已 建 構 完 整 抗 體 生 產 支 援 系 統, 從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開 發 抗 體 大 量 生 產 以 及 下 游 純 化 回 收, 支 持 研 發 團 隊 加 速 產 品 開 發 有 效 率 的 抗 體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不 僅 能 供 應 各 種 分 析 試 驗 穩 定 可 靠 的 材 料 來 源, 生 產 成 本 下 降 使 產 品 更 競 爭 力, 創 造 更 大 的 獲 利 空 間 泉 盛 生 技 應 用 Freedom CHO-S 系 統 建 立 快 速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開 發 技 術, 能 在 10 週 內 產 生 穩 定 轉 染 細 胞 群, 生 產 出 可 供 後 續 功 能 性 驗 證 之 單 株 抗 體 藥 物,20 週 內 完 成 實 驗 用 細 胞 株 開 發, 獲 得 穩 定 高 產 量 細 胞 株 ( 四 )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 銷 )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進 ( 銷 ) 貨 金 額 及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1.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供 應 商 名 稱 及 其 進 貨 金 額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本 公 司 最 近 兩 年 度 及 最 近 一 季 均 無 進 貨 金 額 占 進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供 應 商 2.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銷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銷 貨 金 額 及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本 公 司 最 近 兩 年 度 及 最 近 一 季 均 無 銷 貨 金 額 占 銷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118~
123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生 產 量 值 主 要 商 品 ( 或 部 門 別 )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單 位 : 瓶 ; 新 台 幣 仟 元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保 健 食 品 ( 註 ) 751, ,953 ( 註 ) 561, ,805 醫 藥 品 141,377 16,727 11, ,377 9,268 6,814 合 計 ( 註 ) 768, ,631 ( 註 ) 570, ,619 註 : 本 公 司 主 要 生 產 大 豆 發 酵 萃 取 液 系 列 產 品 及 保 健 飲 品, 大 豆 發 酵 萃 取 液 系 列 產 品 之 月 產 能 以 11,000 瓶 180CC 計 ; 保 健 飲 品 月 產 能 以 1,408,000 瓶 50CC 計 另 發 展 自 有 品 牌 產 品, 致 沖 飲 顆 粒 劑 錠 劑 及 膠 囊 劑 型 之 產 品 比 重 上 升, 由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劑 型 產 品 之 單 位 不 盡 相 同, 故 其 產 能 尚 不 具 比 較 意 義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銷 年 度 售 量 值 主 要 商 品 ( 或 部 門 別 ) 單 位 : 瓶 ; 公 斤 ; 新 台 幣 仟 元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保 健 品 / 有 機 食 品 9,869,825 1,349, ,105,926 1,465, 醫 藥 品 25,167 45, ,288 20, 其 他 0 3, , 合 計 9,894,992 1,399, ,139,214 1,518,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平 均 年 齡 及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度 截 至 6 月 3 日 止 經 理 人 員 員 工 人 數 管 理 職 員 研 發 及 技 術 人 員 生 產 線 員 工 門 市 銷 售 人 員 合 計 ~119~
124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度 截 至 6 月 3 日 止 平 均 年 歲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博 士 2% 1% 1%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碩 士 10% 8% 8% 大 專 58% 65% 66% 高 中 28% 25% 24% 高 中 以 下 2% 1% 1%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損 失 ( 包 括 賠 償 ) 及 處 分 之 總 額, 並 說 明 未 來 因 應 對 策 ( 包 括 改 善 措 施 ) 及 可 能 之 支 出 : 無 此 情 形 五 勞 資 關 係 : ( 一 )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以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1.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 A. 激 勵 制 度 實 施 情 形 項 次 重 要 項 目 簡 要 說 明 1. 優 秀 員 工 獎 勵 2. 研 發 獎 勵 事 件 經 查 明 屬 實 或 有 具 體 事 證 者, 依 優 異 程 度 給 予 大 功 / 小 功 / 嘉 獎 之 公 告 表 揚 與 頒 發 獎 金 研 發 成 果, 申 請 專 利 登 記 完 成 後, 頒 發 獎 金 予 專 案 相 關 人 員 3. 銷 售 獎 金 銷 售 達 成 目 標, 頒 發 銷 售 獎 金 4. 團 體 獎 金 部 門 或 跨 部 門 參 賽 獲 獎 者, 頒 發 團 體 獎 金 5. 提 案 獎 勵 依 提 案 評 分 給 予 不 同 獎 勵 6. 年 終 獎 金 依 年 度 公 司 經 營 成 果, 發 放 年 終 獎 金 7. 績 效 獎 金 依 員 工 個 人 年 度 工 作 表 現, 發 放 績 效 獎 金 8. 年 度 調 薪 依 物 價 指 數 產 業 調 薪 率 績 效 表 現 優 異 程 度, 調 整 員 工 個 人 薪 酬 9. 員 工 認 股 優 秀 員 工 依 認 股 原 則, 配 發 認 股 權 B. 員 工 福 利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公 司 項 次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1.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1. 結 婚 賀 禮 ~120~
125 項 次 公 司 項 次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2. 勞 工 保 險 健 康 保 險 2. 喪 葬 奠 儀 3. 團 體 保 險 3. 生 育 禮 金 4. 員 工 子 女 教 育 津 貼 4. 員 工 死 亡 慰 問 金 5. 優 惠 員 購 5. 端 午 中 秋 禮 品 6. 年 終 獎 金 6. 年 度 旅 遊 及 生 日 禮 金 7. 員 工 休 息 室 ( 按 摩 服 務 ) 7. 員 工 電 影 欣 賞 2. 員 工 進 修 及 訓 練 情 形 : 本 公 司 訂 定 教 育 訓 練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並 依 職 能 及 專 業 之 要 求 規 劃 相 關 培 訓 課 程, 以 增 進 員 工 知 能, 提 升 員 工 整 體 之 素 質, 提 升 經 營 績 效,104 年 度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實 績 如 下 表.. 教 育 訓 練 總 時 數 每 人 平 均 訓 練 時 數 18,150 小 時 31.5 小 時 3.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相 關 規 定, 按 每 月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員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存 入 中 央 信 託 局 並 依 勞 基 法 規 定, 辦 理 員 工 退 休 金 支 付 自 九 十 四 年 七 月 一 日 起,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者, 按 其 每 月 薪 資 6%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退 休 金 專 戶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如 有 關 係 企 業 年 資, 退 休 金 給 付 依 其 於 關 係 企 業 年 資 之 舊 制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發 放 4.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 本 公 司 透 過 新 進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年 度 教 育 訓 練 定 期 員 工 活 動 及 健 檢 之 舉 辦 內 部 提 案 獎 勵 舒 適 的 員 工 休 憩 室 等 機 制, 透 過 適 切 的 訓 練 讓 員 工 了 解 公 司 強 化 自 身 職 能 ; 定 期 活 動 規 劃 以 及 舒 適 無 壓 力 的 空 間 ; 建 立 內 部 提 案 制 度, 提 供 同 仁 提 出 流 程 改 善 之 管 道, 隨 時 求 新 求 變, 適 時 地 滿 足 員 工 的 需 求, 使 員 工 與 公 司 建 立 志 同 道 合 同 舟 共 濟 的 良 好 關 係, 以 提 昇 員 工 對 公 司 的 向 心 力 與 工 作 滿 意 度, 使 其 願 意 為 公 司 付 出 更 大 心 力, 為 公 司 創 造 更 大 貢 獻 與 價 值, 勞 資 雙 方 關 係 和 諧 5. 員 工 工 作 環 境 與 人 身 安 全 : (1) 本 公 司 設 置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單 位, 辦 理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事 項, 實 施 自 動 檢 查 及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持 續 改 善 各 項 安 全 衛 生 措 施, 營 造 安 全 健 康 舒 適 友 善 的 工 作 環 境 (2) 加 強 辦 理 各 項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及 宣 導 演 練, 有 效 強 化 員 工 作 業 安 全 意 識 智 能 及 應 變 能 力, 以 保 障 員 工 之 作 業 安 全 (3) 定 期 辦 理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提 供 優 惠 員 購 公 司 保 健 產 品, 關 懷 員 工 健 康 (4) 本 公 司 人 員 進 入 實 驗 室 均 需 換 穿 實 驗 衣 及 包 鞋, 以 避 免 化 學 藥 品 或 微 生 物 操 作 之 汙 染, 進 而 維 護 操 作 人 員 的 工 作 安 全 (5) 本 公 司 龍 潭 廠 已 於 104 年 1 月 通 過 OHSAS18001:2007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6) 為 保 障 性 別 平 等 工 作 權 利, 使 員 工 免 於 性 騷 擾 之 工 作 及 服 務 環 境, 訂 有 性 騷 擾 ~121~
126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設 立 性 騷 擾 申 訴 管 道, 以 確 保 能 適 時 採 取 預 防 糾 正 懲 戒 及 處 理 改 善 等 措 施 6. 員 工 行 為 倫 理 評 鑑 : (1) 本 公 司 訂 有 工 作 規 則, 其 包 含 職 業 倫 理 權 利 義 務 服 務 守 則 福 利 措 施 與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其 目 的 在 於 防 制 不 當 行 為 發 生, 並 促 使 員 工 行 為 符 合 工 作 規 則 之 規 範 (2) 工 作 規 則 除 於 本 公 司 內 部 網 站 首 頁 佈 達 週 知 外, 亦 為 新 進 人 員 之 必 要 訓 練 及 考 核 項 目, 讓 員 工 明 確 知 道 並 遵 守 行 為 規 範 (3) 為 達 成 公 司 策 略 目 標 及 營 運 計 畫 發 展, 本 公 司 實 施 績 效 管 理 制 度, 並 依 據 公 司 文 化 價 值 及 達 成 策 略 目 標 所 應 具 備 的 能 力, 訂 有 核 心 管 理 研 發 及 業 務 四 大 類 別 職 能 項 目, 要 求 全 體 員 工 展 現 並 落 實 於 工 作 表 現 的 行 為 準 則, 並 列 為 績 效 考 核 項 目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並 揭 露 目 前 及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估 計 金 額 與 因 應 措 施, 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者, 應 說 明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之 事 實 : 本 公 司 一 向 視 員 工 為 最 寶 貴 之 資 產, 非 常 重 視 員 工 之 未 來 發 展, 因 此, 勞 資 始 終 保 持 和 諧, 並 無 因 勞 資 糾 紛 而 導 致 損 失 發 生 六 重 要 契 約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租 賃 合 約 教 育 部 ~ 捷 運 永 春 站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直 營 店 租 賃 合 約 無 租 賃 合 約 豐 裕 興 業 ( 股 ) 公 司 麥 瓊 媛 麥 季 媛 ~ 辦 公 室 租 賃 合 約 無 租 賃 合 約 台 灣 糖 業 ( 股 ) 公 司 ~ 租 賃 合 約 台 灣 糖 業 ( 股 ) 公 司 ~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24-5 號 等 4 筆 土 地 及 地 上 權 租 賃 契 約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24-8 號 及 號 土 地 及 地 上 權 租 賃 契 約 無 無 授 權 契 約 書 中 央 研 究 院 96.09~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簽 訂 以 下 特 定 技 術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 由 台 灣 本 土 菌 株 發 酵 液 中 分 離 及 定 性 抗 菌 及 抗 流 感 之 有 效 成 分 由 台 灣 本 土 菌 株 發 酵 液 中 分 離 及 定 性 抗 癌 之 有 效 成 分 大 豆 共 生 發 酵 液 中 抗 癌 物 質 之 分 離 及 定 性 無 授 權 契 約 書 合 一 生 技 財 團 法 人 生 物 技 術 開 發 中 心 銷 售 通 路 經 銷 李 時 珍 生 物 科 技 ( 股 ) 合 約 公 司 ( 溯 及 有 效 ) ~ 本 公 司 於 98 年 1 月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及 中 央 研 究 院 簽 訂 專 屬 技 術 授 權 契 約 書, 以 取 代 本 公 司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所 簽 訂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中 對 於 該 兩 項 特 定 技 術 之 權 利 義 務 關 係 起 合 作 建 立 李 時 珍 銷 售 通 路 無 無 ~122~
127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合 作 契 約 書 上 海 大 潤 發 有 限 公 司 起 雙 方 同 意, 本 公 司 在 中 國 註 冊 之 第 號 維 他 屋 VitaHouse 營 養 保 健 品 類 商 標, 獨 家 提 供 上 海 大 潤 發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國 大 陸 門 市 店 使 用, 並 由 本 公 司 獨 家 負 責 開 發 及 製 造 無 銷 售 契 約 禾 利 行 有 限 公 司 ~ 全 球 專 屬 授 權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衛 生 研 合 約 究 院 授 權 禾 利 行 為 本 公 司 研 發 成 功 之 癌 症 新 藥 中 天 化 療 漾 口 服 液 台 灣 市 場 ( 不 含 對 病 友 會 之 銷 售 ) 獨 家 銷 售 代 理 ~ 小 分 子 C 型 肝 炎 病 毒 抑 制 劑 DBPR110 及 其 衍 生 物 全 球 專 屬 技 術 授 權 無 無 新 藥 合 作 意 向 大 陸 石 藥 集 團 有 限 公 書 司 起 在 中 國 市 場 本 公 司 與 石 藥 集 團 同 意 進 行 新 藥 合 作, 包 括 藥 物 授 權 臨 床 前 試 驗 臨 床 試 驗 藥 證 取 得 生 產 與 市 場 行 銷 等 雙 方 合 作 新 藥 項 目 包 括 化 療 漾 賀 必 容 MB110(C 肝 治 療 小 分 子 藥 物 ) 無 專 利 授 權 中 央 研 究 院 ~ [Anti-CεmX 抗 體 新 藥 ] 全 球 開 發 權 利 專 屬 授 權 無 專 案 契 約 財 團 法 人 資 訊 工 業 策 進 會 ~ 經 濟 部 科 技 研 究 發 展 專 案 - 執 行 A+ 企 業 創 新 研 發 淬 鍊 計 畫 - 前 瞻 技 術 研 發 計 畫 無 合 作 開 發 深 圳 龍 瑞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起 共 同 於 中 國 開 發 Omalizumab ( 治 療 過 敏 抗 體 新 藥 ) 生 物 相 似 藥 無 ~123~
128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一 )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資 料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1. 簡 明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2) 流 動 資 產 $ 4,410,266 $ 6,041,984 $ 4,901,136 $ 4,640,436 $ 4,569,714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997,073 1,220,334 1,181,570 1,143,380 1,122,274 無 形 資 產 210, , , , ,524 其 他 資 產 98, , , , ,861 資 產 總 額 7,403,565 9,538,827 9,745,202 9,832,917 9,634,872 流 負 動 分 配 前 931, , , , ,413 債 分 配 後 931, , , ,902 尚 未 分 配 非 流 動 負 債 42,095 51,740 63,761 67,497 66,426 負 總 債 分 配 前 973, , , , ,839 額 分 配 後 973, , , ,399 尚 未 分 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5,085,537 7,375,456 7,764,957 7,646,021 7,515,241 股 本 3,290,407 4,253,427 4,253,427 4,253,427 4,253,427 資 本 公 積 1,798,216 3,252,765 3,684,612 3,578,400 3,578,929 保 盈 留 分 配 前 (10,071) (142,405) (145,258) (198,728) (297,623) 餘 分 配 後 (10,071) (142,405) (145,258) (198,728) 尚 未 分 配 其 他 權 益 6,985 11,669 (27,824) 12,922 (19,492)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1,344,276 1,329,313 1,334,386 1,297,497 1,270,792 權 總 益 分 配 前 6,429,813 8,704,769 9,099,343 8,943,518 8,786,033 額 分 配 後 6,429,813 8,704,769 9,099,343 8,943,518 尚 未 分 配 註 1: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105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業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竣 事 ~124~
129 項 目 2. 簡 明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年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2,605,233 $ 4,463,792 $ 3,432,453 $ 3,259,80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493, , , ,957 無 形 資 產 65,542 59,395 27,530 25,155 其 他 資 產 10,999 10, , ,408 資 產 總 額 5,847,238 7,952,447 8,178,552 8,271,579 流 負 分 配 前 動 725, , , ,861 債 分 配 後 725, , , ,861 非 流 動 負 債 36,575 46,643 56,244 59,697 負 總 分 配 前 債 761, , , ,558 額 分 配 後 761, , , ,558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5,085,537 7,375,456 7,764,957 7,646,021 股 本 3,290,407 4,253,427 4,253,427 4,253,427 資 本 公 積 1,798,216 3,252,765 3,684,612 3,578,400 保 盈 留 分 配 前 (10,071) (142,405) (145,258) (198,728) 餘 分 配 後 (10,071) (142,405) (145,258) (198,728) 其 他 權 益 6,985 11,669 (27,824) 12,922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總 益 分 配 前 5,085,537 7,375,456 7,764,957 7,646,021 額 分 配 後 5,085,537 7,375,456 7,764,957 7,646,021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項 目 3. 簡 明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2) 營 業 收 入 $ 1,117,926 $ 1,167,834 $ 1,399,356 $ 1,518,853 $ 370,140 營 業 毛 利 455, , , , ,379 營 業 損 益 (411,113) (409,009) (387,542) (342,605) (62,597)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241, , ,363 83,514 (65,163) 稅 前 淨 損 (170,022) (153,118) (261,179) (259,091) (127,760) ~125~
130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年 度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損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2) (175,622) (158,279) (215,033) (275,754) (128,697)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損 (175,622) (158,279) (215,033) (275,754) (128,697)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70,395 (35,889) (57,532) 46,194 (33,224)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105,227) (194,168) (272,565) (229,560) (161,921)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181,303) (129,116) (140,426) (193,692) (98,895) 5,681 (29,163) (74,607) (82,062) (29,802) (109,002) (164,500) (198,673) (166,049) (131,309) 3,775 (29,668) (73,892) (63,511) (30,612) 每 股 虧 損 ( 元 ) (0.53) (0.35) (0.33) (0.46) (0.23) 註 1: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105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業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竣 事 4. 簡 明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256,693 $ 244,597 $ 285,258 $ 197,275 營 業 毛 利 94,381 76, ,330 58,583 營 業 損 益 (231,778) (202,642) (214,672) (201,621)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49,570 73,510 75,393 11,041 稅 前 淨 損 (182,208) (129,132) (139,279) (190,580)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損 (181,303) (129,116) (140,426) (193,692)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損 (181,303) (129,116) (140,426) (193,692)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72,301 (35,384) (58,247) 27,643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109,002) (164,500) (198,673) (166,049)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181,303) (129,116) (140,426) (193,692) ~126~
13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109,002) (164,500) (198,673) (166,049)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每 股 虧 損 ( 元 ) (0.53) (0.35) (0.33) (0.46)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 二 )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資 料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1. 簡 明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年 1 2 月 3 1 日 年 1 2 月 3 1 日 流 動 資 產 $ 4,801,355 $ 4,377,496 基 金 及 投 資 618,056 1,583,699 固 定 資 產 731, ,036 無 形 資 產 289, ,156 其 他 資 產 205, ,875 資 產 總 額 6,645,341 7,261,262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385, ,000 分 配 後 412, ,000 長 期 負 債 0 0 其 他 負 債 26,657 27,466 負 債 分 配 前 411, ,466 總 額 分 配 後 439, ,466 股 本 2,739,237 3,290,407 資 本 公 積 1,930,464 1,732,786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358,964 51,690 分 配 後 78,767 51,690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920 (6,060) ~127~
132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年 1 2 月 3 1 日 年 1 2 月 3 1 日 項 目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25,829 6,344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12,935) (13,225)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0 (62,792) 少 數 股 權 1,191,064 1,319,646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前 6,233,543 6,318,796 分 配 後 6,206,145 6,318,796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2. 簡 明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年 1 2 月 3 1 日 年 1 2 月 3 1 日 流 動 資 產 $ 2,758,185 $ 2,576,046 基 金 及 投 資 1,915,465 2,593,214 固 定 資 產 293, ,090 無 形 資 產 78,859 65,680 其 他 資 產 186, ,127 資 產 總 額 5,232,403 5,738,157 流 負 分 配 動 前 債 分 配 後 167, , , ,573 長 期 負 債 0 0 其 他 負 債 22,168 23,434 分 配 負 債 前 總 額 分 配 後 189, , , ,007 股 本 2,739,237 3,290,407 資 本 公 積 1,930,464 1,732,786 保 留 分 配 前 358,964 51,690 盈 餘 分 配 後 78,767 51,690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920 (6,06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25,829 6,344 ~128~
133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年 1 2 月 3 1 日 年 1 2 月 3 1 日 (12,935) (13,225)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0 (62,792) 分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前 配 後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3. 簡 明 合 併 損 益 表 5,042,479 4,999,150 5,015,081 4,999,150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1,194,787 $ 1,177,656 營 業 毛 利 598, ,985 營 業 損 益 (383,185) (431,05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800, ,322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51,804 18,564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365,546 (26,301)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284,982 (31,843)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0 0 非 常 損 益 0 0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0 0 本 期 損 益 284,982 (31,843) 合 併 純 ( 損 ) 益 歸 屬 予 母 公 司 股 東 合 併 純 ( 損 ) 益 歸 屬 予 少 數 股 權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元 ) 280,368 (33,290) 4,614 1, (0.10)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129~
134 4. 簡 明 個 體 損 益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517,403 $ 316,423 營 業 毛 利 300, ,938 營 業 損 益 (205,882) (234,446)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554, ,595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42,588 29,344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305,601 (34,195)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280,368 (33,290) 分 割 單 位 稅 後 淨 損 0 0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0 0 非 常 損 益 0 0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0 0 本 期 損 益 280,368 (33,290)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元 ) 0.86 (0.10)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 三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意 見 更 換 原 因 100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安 惠 張 清 福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人 事 調 整 101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安 惠 張 清 福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無 102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個 體 :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林 安 惠 張 清 福 合 併 : 無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個 體 : 103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邱 盟 捷 張 清 福 合 併 : 內 部 人 事 調 整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個 體 : 104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邱 盟 捷 張 清 福 合 併 : 無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130~
135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一 )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分 析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3 月 31 日 ( 註 2) 財 務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佔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償 債 流 動 比 率 能 力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151.50) (18.07) (125.46) (35.82) (77.94)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經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營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能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力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獲 資 產 報 酬 率 (%) (2.48) (1.77) (2.21) (2.75) (1.31) 權 益 報 酬 率 (%) (2.78) (2.09) (2.42) (3.06) (1.45) 利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5.17) (3.60) (6.14) (6.09) (3.00) 能 純 益 率 (%) (15.71) (13.55) (15.37) (18.16) (34.77) 力 每 股 盈 餘 ( 元 ) (0.53) (0.35) (0.33) (0.46) (0.23) 現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註 3) ( 註 3) ( 註 3) ( 註 3) ( 註 3) 金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註 3) ( 註 3) ( 註 3) ( 註 3) ( 註 3) 流 量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 註 3) ( 註 3) ( 註 3) ( 註 3) ( 註 3) 槓 營 運 槓 桿 度 (0.31) (0.38) (0.53) (0.78) (4.40)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財 務 結 構 :104 年 度 中 天 公 司 因 配 合 營 運 需 求,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負 債 總 額 增 加, 致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例 上 升 2. 償 債 能 力 :104 年 度 中 天 公 司 因 配 合 營 運 需 求,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致 流 動 比 率 及 速 動 比 率 下 降 ; 另 103 年 度 及 104 年 度 皆 為 稅 前 虧 損, 致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為 負 數 3. 經 營 能 力 : 中 天 公 司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主 要 來 自 保 健 品 藥 品 及 有 機 食 品 銷 售,104 年 度 化 療 漾 賀 必 容 積 極 擴 展 醫 院 與 藥 局 兩 大 藥 品 市 場 通 路, 進 行 全 方 位 行 銷 布 局 ; 棉 花 田 公 司 經 營 之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持 續 展 店 中, 目 前 已 開 設 近 60 家 直 營 門 市 另 棉 花 田 有 機 餐 廳 於 103 年 12 月 開 幕 後, 積 極 開 發 並 擴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綜 上, 整 體 營 收 較 去 年 同 期 成 長,104 年 度 經 營 能 力 優 於 103 年 度 4. 獲 利 能 力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收 雖 較 103 年 度 增 加, 惟 保 健 品 及 藥 品 市 場 銷 售 均 需 長 期 投 入 通 路 佈 局 及 廣 告 行 銷 資 源, 故 產 生 較 高 之 行 銷 費 用, 尤 其 藥 品 部 分, 中 天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及 102 年 12 月 始 分 別 取 得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兩 項 新 藥 藥 證, 新 藥 上 市 之 後 續 鋪 貨 及 銷 售 均 需 要 時 間, 此 係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特 性, 且 同 屬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之 子 公 司, 尚 處 研 發 階 段 綜 上, 使 104 年 度 產 生 虧 損, 致 資 產 報 酬 率 權 益 報 酬 率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呈 現 負 值, 與 103 年 度 相 當 5. 槓 桿 度 : 槓 桿 度 分 析 同 4. 獲 利 能 力 之 說 明 因 104 年 度 產 生 營 業 損 失, 致 營 運 槓 桿 度 呈 現 負 值, 與 103 年 度 相 當 註 1: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105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業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竣 事 註 3: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為 負 數, 故 不 予 以 計 算 ~131~
136 ( 二 )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分 析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財 務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佔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1, , , 償 債 流 動 比 率 能 力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162.43) (15.09) (66.46) (26.10)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3.25) (1.75) (1.72) (2.27) 權 益 報 酬 率 (%) (3.58) (2.07) (1.85) (2.51)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5.54) (3.04) (3.27) (4.48) 純 益 率 (%) (70.63) (52.79) (49.23) (98.18) 每 股 盈 餘 ( 元 ) (0.53) (0.35) (0.33) (0.46)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營 運 槓 桿 度 0.07 (0.52) (0.30) (0.15) 財 務 槓 桿 度 財 務 結 構 :104 年 度 中 天 公 司 因 配 合 營 運 需 求,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負 債 總 額 增 加, 致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例 上 升 2. 償 債 能 力 :104 年 度 中 天 公 司 因 配 合 營 運 需 求,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致 流 動 比 率 及 速 動 比 率 下 降 ; 另 103 年 度 及 104 年 度 皆 為 稅 前 虧 損, 致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為 負 數 3. 經 營 能 力 : 中 天 公 司 104 年 度 營 收 較 103 年 度 減 少, 主 係 保 健 品 及 藥 品 市 場 銷 售 均 需 長 期 投 入 通 路 佈 局 及 廣 告 行 銷 資 源, 故 產 生 較 高 之 行 銷 費 用, 尤 其 藥 品 部 分, 中 天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及 102 年 12 月 始 分 別 取 得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兩 項 新 藥 藥 證, 新 藥 上 市 之 後 續 鋪 貨 及 銷 售 均 需 要 時 間, 此 係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特 性, 且 同 屬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之 子 公 司, 尚 處 研 發 階 段, 故 104 年 度 經 營 能 力 較 103 年 度 略 微 下 降 4. 獲 利 能 力 :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同 3. 經 營 能 力 之 說 明 因 104 年 度 產 生 虧 損, 致 資 產 報 酬 率 權 益 報 酬 率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呈 現 負 值, 與 103 年 度 相 當 5. 槓 桿 度 : 槓 桿 度 分 析 同 3. 經 營 能 力 之 說 明 因 104 年 度 產 生 營 業 損 失, 致 營 運 槓 桿 度 呈 現 負 值, 與 103 年 度 相 當 註 1: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為 負 數, 故 不 予 以 計 算 ~132~
137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133~
138 ( 三 )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分 析 項 目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100 年 101 年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長 期 資 金 佔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1, 速 動 比 率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22.59)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經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營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能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力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4.70 (0.44) 獲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5.82 (0.63) 利 佔 實 收 營 業 利 益 (13.99) (13.10) 資 本 比 能 率 (%) 稅 前 利 益 (0.80) 力 純 益 率 (%) (2.70) 每 股 盈 餘 ( 元 ) 0.86 (0.10) 現 金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70.61) (14.47)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45.46) (23.04) 流 量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5.24) (2.41) 槓 營 運 槓 桿 度 (0.63) (0.40)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兩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不 適 用 ~134~
139 ( 四 )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分 析 項 目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註 : 該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100 年 101 年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長 期 資 金 佔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1, , 流 動 比 率 1, 速 動 比 率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7, (34.33)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經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營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能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力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5.43 (0.59) 獲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5.73 (0.66) 利 佔 實 收 營 業 利 益 (7.52) (7.13) 資 本 比 能 率 (%) 稅 前 利 益 (1.04) 力 純 益 率 (%) (10.52) 每 股 盈 餘 ( 元 ) 0.86 (0.10) 現 金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115.94) (9.75)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19.89) (15.08) 流 量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5.08) (1.89) 槓 營 運 槓 桿 度 (0.37) (0.19)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兩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不 適 用 ~135~
140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136~
141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書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盈 虧 撥 補 案 及 經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邱 盟 捷 會 計 師 及 張 清 福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及 本 公 司 暨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經 本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認 為 尚 無 不 合, 爰 依 公 司 法 第 二 百 一 十 九 條 之 規 定, 繕 具 報 告, 敬 請 鑒 核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獨 立 董 事 蔡 高 忠 審 計 委 員 會 委 員 獨 立 董 事 賴 源 河 審 計 委 員 會 委 員 獨 立 董 事 韓 立 群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137~
142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含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兩 年 對 照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綜 合 損 益 表 權 益 變 動 表 現 金 流 量 表 及 附 註 或 附 表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 自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138~
14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部 份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而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因 此 本 會 計 師 對 上 開 財 務 報 表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其 有 關 上 述 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之 金 額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上 述 子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資 產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 以 下 同 )66,862 仟 元 及 81,931 仟 元, 分 別 占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0.7% 及 0.8%, 民 國 104 及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24,883 仟 元 及 30,466 仟 元, 分 別 占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之 1.6% 及 2.2%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139~
144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 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 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與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編 製 民 國 104 及 103 年 度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 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邱 盟 會 計 師 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張 清 福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號 105 ~140~ ~140~ 年 3 月 14 日
145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四 及 六 ) $ 718,155 7 $ 65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七 ) 22,687-25,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五 及 八 ) 344,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十 ) 3,164, ,486, 應 收 票 據 ( 附 註 四 及 十 一 ) 1,327-2, 應 收 帳 款 ( 附 註 四 及 十 一 ) 33,727-46,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 附 註 四 及 三 四 )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四 十 一 二 七 及 三 四 ) 18,583-9, X 存 貨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二 ) 233,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十 三 及 三 五 ) 55,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二 十 ) 46, ,473-11XX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4,640, ,901, 非 流 動 資 產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九 ) 63,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四 五 十 五 及 三 四 ) 3,520, ,130,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四 五 十 六 及 三 四 ) 1,143, ,18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七 ) 158, , 商 譽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八 ) 40,407-44,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九 ) 143,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3,927-3, 預 付 設 備 款 8,765-9, 預 付 租 賃 款 - 非 流 動 ( 附 註 二 十 ) 76, , 存 出 保 證 金 ( 附 註 三 四 ) 33,510-30,410-15XX 非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5,192, ,844, XXX 資 產 總 計 $ 9,832, $ 9,745, 代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 動 負 債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四 及 二 一 ) $ 500,000 5 $ 250, 應 付 票 據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3, 應 付 帳 款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114, ,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 附 註 三 四 ) 2,360-10, 其 他 應 付 款 ( 附 註 四 二 三 及 三 四 ) 173,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7,216-17,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 附 註 四 ) 3,874-3,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附 註 三 四 ) 17,184-20,731-21XX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821, ,098 6 非 流 動 負 債 264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二 四 ) 49, , 存 入 保 證 金 ( 附 註 三 四 ) 負 債 準 備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 5,950-4,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11,564-15,116-25XX 非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67, , XXX 負 債 總 計 889, ,859 7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股 本 3110 普 通 股 4,253, ,253, 資 本 公 積 3,578, ,684, 累 積 虧 損 ( 198,728 ) ( 2 ) ( 145,258 ) ( 2 ) 3400 其 他 權 益 12,922 - ( 27,824 ) - 31XX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總 計 7,646, ,764, XX 非 控 制 權 益 1,297, ,334, XXX 權 益 總 計 8,943, ,099,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9,832, $ 9,745,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141~
146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淨 損 為 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營 業 收 入 ( 附 註 四 及 三 四 ) 4100 銷 貨 收 入 $ 1,486, $ 1,395,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32, , 營 業 收 入 合 計 1,518, ,399,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十 二 二 六 及 三 四 ) 943, , 營 業 毛 利 575, , 營 業 費 用 ( 附 註 二 六 及 三 四 ) 6100 推 銷 費 用 541, , 管 理 費 用 198,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178, ,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917, , 營 業 淨 損 ( 342,605 ) ( 23 ) ( 387,542 ) ( 27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706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四 及 十 五 ) 19, ,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 損 失 ) ( 3,733 ) - 13,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二 六 及 三 四 ) 64,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附 註 二 六 ) 10, , 財 務 成 本 ( 7,055 ) - ( 2,081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83, , 稅 前 淨 損 ( 259,091 ) ( 17 ) ( 261,179 ) ( 18 ) 7950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16,663 1 ( 46,146 ) ( 3 ) 8200 本 年 度 淨 損 ( 275,754 ) ( 18 ) ( 215,033 ) ( 15 ) ( 接 次 頁 ) ~142~
147 ( 承 前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本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1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 附 註 二 四 ) ( $ 5,162 ) - ( $ 1,008 )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6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附 註 二 五 ) ( 20,194 ) ( 1 ) 50,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失 ( 附 註 二 五 ) ( 68,616 ) ( 5 ) ( 15,661 ) ( 1 ) 837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二 五 ) 137,787 9 ( 84,170 ) ( 6 ) 8399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2,325 - ( 6,797 ) ( 1 ) 830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合 計 46,194 3 ( 57,532 ) ( 4 ) 8500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229,560 ) ( 15 ) ( $ 272,565 ) ( 19 ) 淨 損 歸 屬 於 : 8610 本 公 司 業 主 ( $ 193,692 ) ( 13 ) ( $ 140,426 ) ( 10 ) 8620 非 控 制 權 益 ( 82,062 ) ( 5 ) ( 74,607 ) ( 5 ) 8600 ( $ 275,754 ) ( 18 ) ( $ 215,033 ) ( 15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8710 本 公 司 業 主 ( $ 166,049 ) ( 11 ) ( $ 198,673 ) ( 14 ) 8720 非 控 制 權 益 ( 63,511 ) ( 4 ) ( 73,892 ) ( 5 ) 8700 ( $ 229,560 ) ( 15 ) ( $ 272,565 ) ( 19 ) 基 本 每 股 淨 損 ( 附 註 二 八 ) 9750 基 本 ( $ 0.46 ) ( $ 0.33 ) 9850 稀 釋 ( $ 0.46 ) ( $ 0.33 )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143~
148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備 供 出 售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金 融 商 品 員 工 非 控 制 權 益 股 本 ( 附 註 二 五 ) ( 附 註 四 二 五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待 彌 補 虧 損 之 兌 換 差 額 未 實 現 ( 損 ) 益 未 賺 得 酬 勞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 附 註 二 五 代 碼 股 數 ( 仟 股 ) 金 額 及 三 一 ) ( 附 註 二 五 ) ( 附 註 二 五 ) ( 附 註 二 五 ) 合 計 ( 附 註 二 五 ) ( 附 註 二 五 ) ( 附 註 二 五 ) 合 計 業 主 權 益 總 計 及 三 一 ) 權 益 總 額 A1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425,342 $ 4,253,427 $ 3,252,765 $ 51,690 $ 25,829 ( $ 219,924 ) ( $ 142,405 ) $ 6,525 $ 31,086 ( $ 25,942 ) $ 11,669 $ 7,375,456 $ 1,329,313 $ 8,704,769 B15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25,829 ) 25, B1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51,690 ) - 51,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 C11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 ( 142,405 ) , , C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 - ( 8,489 ) - - ( 3,953 ) ( 3,953 ) ( 12,442 ) 8,127 ( 4,315 ) D1 103 年 度 淨 損 ( 140,426 ) ( 140,426 ) ( 140,426 ) ( 74,607 ) ( 215,033 ) D3 103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879 ) ( 879 ) 32,876 ( 90,244 ) - ( 57,368 ) ( 58,247 ) 715 ( 57,532 ) N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 8, ,875 17,875 25,921 15,710 41,631 Z1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425,342 4,253,427 3,684, ( 145,258 ) ( 145,258 ) 39,401 ( 59,158 ) ( 8,067 ) ( 27,824 ) 7,764,957 1,334,386 9,099,343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 C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變 動 數 , ,513 2,940 32,453 C11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 ( 145,258 ) , , D1 104 年 度 淨 損 ( 193,692 ) ( 193,692 ) ( 193,692 ) ( 82,062 ) ( 275,754 ) D3 104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5,036 ) ( 5,036 ) ( 11,356 ) 44,035-32,679 27,643 18,551 46,194 M5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2,634 ) ( 2,006 ) M7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 - 5, ,791 14,632 20,423 N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 3, ,067 8,067 11,181 11,684 22,865 Z1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425,342 $ 4,253,427 $ 3,578,400 $ - $ - ( $ 198,728 ) ( $ 198,728 ) $ 28,045 ( $ 15,123 ) $ - $ 12,922 $ 7,646,021 $ 1,297,497 $ 8,943,518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144~ M5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864 38, ,200 M7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 - 7, ,831 16,792 24,623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144~
149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代 碼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A00010 本 年 度 稅 前 淨 損 ( $ 259,091 ) ( $ 261,179 )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 A20100 折 舊 費 用 94,841 85,211 A20200 攤 銷 費 用 15,367 15,752 A20400 指 定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淨 損 失 ( 利 益 ) 2,959 ( 1,829 ) A20900 財 務 成 本 7,055 2,081 A21300 股 利 收 入 ( 9,392 ) ( 4,553 ) A21200 利 息 收 入 ( 48,656 ) ( 53,515 ) A21900 員 工 認 股 權 酬 勞 成 本 22,865 41,631 A2230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利 益 之 份 額 ( 19,083 ) ( 24,113 ) A225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失 84 2,827 A23800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跌 價 損 失 ( 回 升 利 益 ) ( 66 ) 1,656 A29900 提 列 負 債 準 備 - 1,340 A23100 處 分 投 資 損 失 ( 利 益 ) 3,733 ( 13,602 ) A23700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4,479 8,322 A22900 其 他 A30000 營 業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數 A31130 應 收 票 據 852 ( 794 ) A31150 應 收 帳 款 12,343 ( 10,684 ) A31160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 112 ) 3,619 A31180 其 他 應 收 款 ( 10,210 ) 7,837 A31200 存 貨 14,674 ( 48,960 ) A3124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11,995 ) ( 7,507 ) A32130 應 付 票 據 3,083 ( 2,951 ) A32140 應 付 票 據 - 關 係 人 ( 568 ) - A32150 應 付 帳 款 ( 31,974 ) 30,985 A32160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 8,285 ) 8,867 A32180 其 他 應 付 款 40,772 6,672 A32200 負 債 準 備 83 2,038 ( 接 次 頁 ) ~145~
150 ( 承 前 頁 ) 代 碼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A32230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 3,547 ) $ 5,540 A3224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616 1,557 A33000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 179,173 ) ( 203,112 ) A33100 收 取 之 利 息 48,907 52,851 A33500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31,629 ) ( 16,776 ) AAAA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161,895 ) ( 167,037 )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B00100 取 得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3,974 ) - B00200 處 分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294 - B00300 取 得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99,176 ) ( 73,479 ) B00400 處 分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價 款 21, ,409 B00600 取 得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 577,887 ) B00700 處 分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價 款 322,182 - B01200 取 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 36,263 ) B01800 取 得 關 聯 企 業 ( 214,156 ) ( 1,460,000 ) B01900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2,800 - B02000 預 付 投 資 款 增 加 - ( 740 ) B02700 購 置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143,946 ) ( 180,991 ) B028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83, B03700 存 出 保 證 金 增 加 ( 3,100 ) ( 2,146 ) B04500 購 置 無 形 資 產 ( 7,074 ) ( 12,421 ) B05400 取 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90 ) - B0650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 增 加 ) 3,090 ( 49,766 ) B0660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清 算 退 回 款 - 2,857 B07100 預 付 設 備 款 增 加 ( 3,621 ) ( 4,526 ) B07300 預 付 租 賃 款 項 增 加 - ( 18,810 ) B07600 收 取 之 股 利 14,018 11,484 BBBB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23,559 ) ( 2,209,140 )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C00200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 減 少 ) 250,000 ( 200,000 ) C03100 存 入 保 證 金 增 加 C04800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20,423 24,623 C05400 取 得 子 公 司 股 權 ( 2,006 ) ( 59,994 ) ( 接 次 頁 ) ~146~
151 ( 承 前 頁 ) 代 碼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C05500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 $ 680,476 C05600 支 付 之 利 息 ( 7,047 ) ( 1,990 ) CCCC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261, ,598 DDDD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 11,454 ) 24,584 EEEE 本 年 度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增 加 ( 減 少 ) 數 64,462 ( 1,907,995 ) E00100 年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653,693 2,561,688 E00200 年 底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718,155 $ 653,693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147~
152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除 另 註 明 外, 金 額 以 新 台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於 89 年 5 月 3 日 設 立, 主 要 從 事 於 生 技 新 藥 與 保 健 食 品 之 研 發 製 造 及 買 賣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95 年 6 月 9 日 在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 買 賣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表 達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與 程 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首 次 適 用 修 正 後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AS) 解 釋 ( IFRIC) 及 解 釋 公 告 (SIC) 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 發 布 之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及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函,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個 體 ( 以 下 稱 合 併 公 司 ) 自 104 年 起 開 始 適 用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IASB) 發 布 且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2013 年 版 IFRS IAS IFRIC 及 SIC( 以 下 稱 IFRSs ) 及 相 關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修 正 規 定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適 用 修 正 後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2013 年 版 IFRSs 不 致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重 大 變 動 : 1. IFRS 10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此 準 則 取 代 IAS 27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同 時 亦 取 代 SIC 12 合 併 :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對 其 他 個 體 是 否 具 控 制, 據 以 決 定 應 納 入 合 併 之 個 體 當 合 併 公 司 有 (i)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ii) 因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參 與 而 產 生 變 動 報 酬 之 暴 險 或 ~148~
153 權 利, 且 (iii) 使 用 其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以 影 響 該 等 報 酬 金 額 之 能 力 時, 則 合 併 公 司 對 被 投 資 者 具 控 制 此 外, 針 對 較 為 複 雜 之 情 況 下 投 資 者 是 否 具 控 制 之 判 斷, 新 準 則 提 供 較 多 指 引 2. IFRS 12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IFRS 12 針 對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規 定 應 揭 露 內 容 合 併 公 司 適 用 IFRS 12 之 揭 露,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四 及 十 五 3.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IFRS 13 提 供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指 引,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建 立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架 構, 並 規 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揭 露 此 外, 該 準 則 規 定 之 揭 露 內 容 較 為 廣 泛, 例 如, 適 用 IFRS 13 前, 現 行 準 則 僅 要 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須 按 公 允 價 值 三 層 級 揭 露, 而 依 照 IFRS 13 規 定, 適 用 該 準 則 之 所 有 資 產 及 負 債 皆 須 提 供 前 述 揭 露 IFRS 13 之 衡 量 規 定 係 自 104 年 起 推 延 適 用 相 關 揭 露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三 4. IAS 1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依 修 正 之 準 則 規 定,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須 按 性 質 分 類 且 分 組 為 (1)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及 (2)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所 得 稅 亦 應 按 相 同 基 礎 分 組 適 用 該 修 正 規 定 前, 並 無 上 述 分 組 之 強 制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於 104 年 追 溯 適 用 上 述 修 正 規 定,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包 含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及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利 益 ( 損 失 )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除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外 ) 惟 適 用 上 述 修 正 並 不 影 響 本 年 度 淨 利 本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149~
154 ( 二 ) IASB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合 併 公 司 未 適 用 下 列 業 經 IASB 發 布 但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金 管 會 尚 未 發 布 生 效 日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 註 2)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6 年 1 月 1 日 ( 註 3) IFRS 9 金 融 工 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 修 正 強 制 生 效 日 及 過 渡 揭 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未 定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IFRS 10 IFRS 12 及 IAS 28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2016 年 1 月 1 日 合 併 報 表 例 外 規 定 之 適 用 IFRS 11 之 修 正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取 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4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5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 租 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2 之 修 正 未 實 現 損 失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認 2017 年 1 月 1 日 列 IAS 16 及 IAS 38 之 修 正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2016 年 1 月 1 日 法 之 闡 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 修 正 農 業 : 生 產 性 植 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金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36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 繼 續 IFRIC 21 公 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 期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註 2: 給 與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開 始 適 用 IFRS 2 之 修 正 ; 收 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 開 始 適 用 IFRS 3 之 修 正 ;IFRS 13 於 修 正 時 即 生 效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註 3: 除 IFRS 5 之 修 正 推 延 適 用 於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外, 其 餘 修 正 係 追 溯 適 用 於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150~
155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適 用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將 不 致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重 大 變 動 : 1. IFRS 9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之 認 列 及 衡 量 就 金 融 資 產 方 面, 所 有 原 屬 於 IAS 39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範 圍 內 之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IFRS 9 對 金 融 資 產 之 分 類 規 定 如 下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之 債 務 工 具, 若 其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 支 付 本 金 及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金 額 之 利 息, 分 類 及 衡 量 如 下 : (1) 以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減 損 損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2) 藉 由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與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而 達 成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減 損 損 益 與 兌 換 損 益 亦 認 列 於 損 益, 其 他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於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或 重 分 類 時, 原 先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應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投 資 指 定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及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後 續 無 須 評 估 減 損,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亦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IFRS 9 改 採 用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模 式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強 制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應 收 租 賃 款 IFRS 15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151~
156 產 生 之 合 約 資 產 或 放 款 承 諾 及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係 認 列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並 未 顯 著 增 加,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未 來 12 個 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已 顯 著 增 加 且 非 低 信 用 風 險,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但 未 包 括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必 須 按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此 外, 原 始 認 列 時 已 有 信 用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原 始 認 列 時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以 計 算 信 用 調 整 後 之 有 效 利 率, 後 續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則 按 後 續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累 積 變 動 數 衡 量 2. IAS 36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IASB 於 發 布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時, 同 時 修 正 IAS 36 資 產 減 損 之 揭 露 規 定, 導 致 合 併 公 司 須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增 加 揭 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本 次 IAS 36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合 併 公 司 僅 須 於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當 期 揭 露 該 等 可 回 收 金 額 此 外, 若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以 現 值 法 計 算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須 增 加 揭 露 所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2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IFRS 3 企 業 合 併 及 IFRS 8 營 運 部 門 等 若 干 準 則 IFRS 2 之 修 正 係 改 變 既 得 條 件 及 市 價 條 件 定 義, 並 增 列 績 效 條 件 及 服 務 條 件 定 義 該 修 正 釐 清 績 效 條 件 所 訂 之 績 效 目 標 得 按 合 併 公 司 或 同 一 集 團 內 另 一 個 體 之 營 運 ( 非 市 價 條 件 ) 或 權 益 工 具 之 市 價 ( 市 價 條 件 ) 設 定 該 績 效 目 標 之 設 定 得 與 合 併 公 司 整 體 或 部 分 ( 例 如 某 一 部 門 ) 績 效 有 關, 而 達 成 績 效 目 標 之 期 間 則 不 得 長 於 服 務 期 間 此 外, 該 修 正 並 釐 清 股 價 指 數 目 標 因 同 時 反 映 合 併 公 司 本 身 與 集 團 外 其 他 企 業 之 績 效, 故 非 屬 績 效 條 件 ~152~
157 IFRS 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企 業 合 併 之 或 有 對 價, 無 論 是 否 為 IAS 39 或 IFRS 9 之 適 用 範 圍,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IFRS 8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若 合 併 公 司 將 具 有 相 似 經 濟 特 性 之 營 運 部 門 彙 總 揭 露, 應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於 運 用 彙 總 基 準 時 所 作 之 判 斷 此 外, 該 修 正 亦 釐 清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部 門 資 產 定 期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時, 始 應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總 額 至 企 業 資 產 總 額 之 調 節 資 訊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適 用 IFRS 13 後, 無 設 定 利 率 之 短 期 應 收 款 及 應 付 款, 若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重 大, 仍 得 按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IAS 24 關 係 人 揭 露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為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之 管 理 個 體 係 屬 合 併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應 揭 露 管 理 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而 致 報 導 個 體 發 生 之 已 支 付 或 應 支 付 金 額, 惟 無 須 揭 露 該 等 薪 酬 之 組 成 類 別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3 IFRS 13 及 IAS 4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等 若 干 準 則 IFRS 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IFRS 3 不 適 用 於 聯 合 協 議 本 身 財 務 報 表 中 關 於 其 設 立 之 會 計 處 理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對 適 用 以 淨 額 基 礎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群 組 公 允 價 值 之 例 外 ( 即 組 合 例 外 ) 進 行 修 正, 以 釐 清 該 例 外 範 圍 包 括 IAS 39 或 IFRS 9 適 用 範 圍 內 並 依 其 規 定 處 理 之 所 有 合 約, 即 使 該 合 約 不 符 合 IAS 32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對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定 義 亦 然 IAS 40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合 併 公 司 應 同 時 依 IAS 40 及 IFRS 3 判 斷 所 取 得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屬 取 得 資 產 或 屬 企 業 合 併 5. IAS 16 及 IAS 38 之 修 正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之 闡 釋 企 業 應 採 用 適 當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以 反 映 其 消 耗 該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與 無 形 資 產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型 態 ~153~
158 IAS 1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修 正 規 定, 收 入 並 非 衡 量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 費 用 之 適 當 基 礎, 且 該 修 正 並 未 提 供 得 以 收 入 為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費 用 之 例 外 規 定 IAS 38 無 形 資 產 之 修 正 則 規 定, 除 下 列 有 限 情 況 外, 收 入 並 非 衡 量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費 用 之 適 當 基 礎 : (1)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收 入 之 衡 量 表 示 ( 例 如, 合 約 預 先 設 定 當 收 入 達 特 定 門 檻 後 無 權 再 使 用 該 無 形 資 產 ), 或 (2) 能 證 明 收 入 與 無 形 資 產 經 濟 效 益 之 耗 用 高 度 相 關 上 述 修 正 於 生 效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推 延 適 用, 並 允 許 提 前 適 用 6. IFRS 15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IFRS 15 係 規 範 來 自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認 列 原 則, 該 準 則 將 取 代 IAS 18 收 入 IAS 11 建 造 合 約 及 相 關 解 釋 合 併 公 司 於 適 用 IFRS 15 時, 係 以 下 列 步 驟 認 列 收 入 : (1) 辨 認 客 戶 合 約 ; (2) 辨 認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 (3) 決 定 交 易 價 格 ; (4)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 及 (5) 於 滿 足 履 約 義 務 時 認 列 收 入 IFRS 15 生 效 時,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追 溯 適 用 至 比 較 期 間 或 將 首 次 適 用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首 次 適 用 日 7. IFRS 16 租 賃 IFRS 16 係 規 範 租 賃 之 會 計 處 理, 該 準 則 將 取 代 IAS 17 租 賃 及 相 關 解 釋 於 適 用 IFRS 16 時, 若 合 併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除 小 額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得 選 擇 採 用 類 似 IAS 17 之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外, 其 他 租 賃 皆 應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應 分 別 表 達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折 舊 費 用 及 租 賃 負 債 按 有 效 利 息 法 所 產 生 之 利 息 費 用 在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償 付 租 賃 負 債 之 本 金 金 額 表 達 為 籌 資 活 動, 支 付 利 息 部 分 則 列 為 營 業 活 動 ~154~
159 對 於 合 併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之 會 計 處 理 預 計 無 重 大 影 響 IFRS 16 生 效 時,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追 溯 適 用 至 比 較 期 間 或 將 首 次 適 用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首 次 適 用 日 除 上 述 影 響 外,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其 他 準 則 解 釋 之 修 正 對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四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基 礎 編 製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 級 至 第 3 等 級 : 1. 第 1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2. 第 2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除 第 1 等 級 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3. 第 3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 三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流 動 資 產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資 產 ; 2.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實 現 之 資 產 ; 及 3.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但 不 包 括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或 清 償 負 債 而 受 到 限 制 者 ) 流 動 負 債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負 債 ; 2.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之 負 債 以 及 ~155~
160 3.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12 個 月 之 負 債 惟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已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 致 其 清 償 者, 並 不 影 響 分 類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 負 債 ( 四 ) 合 併 基 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個 體 ( 子 公 司 ) 之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已 納 入 被 收 購 或 被 處 分 子 公 司 於 當 期 自 收 購 日 起 或 至 處 分 日 止 之 營 運 損 益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已 予 調 整, 以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各 個 體 間 之 交 易 帳 戶 餘 額 收 益 及 費 損 已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子 公 司 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成 為 虧 損 餘 額 當 合 併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合 併 公 司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帳 面 金 額 已 予 調 整, 以 反 映 其 於 子 公 司 相 對 權 益 之 變 動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調 整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且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子 公 司 明 細 持 股 比 率 及 營 業 項 目, 參 閱 附 註 十 四 附 表 四 及 附 表 五 ( 五 ) 外 幣 各 個 體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以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 外 幣 ) 交 易 者, 依 交 易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因 交 割 貨 幣 性 項 目 或 換 算 貨 幣 性 項 目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損 益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者, 其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56~
161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不 再 重 新 換 算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本 公 司 及 其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 用 之 貨 幣 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分 別 歸 屬 予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六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物 料 製 成 品 商 品 存 貨 及 在 製 品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存 貨 成 本 之 計 算 係 採 加 權 平 均 法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存 貨 成 本 金 額 提 列 ( 七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但 非 屬 子 公 司 或 合 資 權 益 之 企 業 合 併 公 司 對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係 採 用 權 益 法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合 併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此 外, 針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之 變 動, 合 併 公 司 可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發 行 新 股 時, 合 併 公 司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致 使 持 股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並 因 而 使 投 資 之 股 權 淨 值 發 生 增 減 時, 其 增 減 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惟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致 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所 有 權 權 益 減 少 者,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金 額 按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 企 業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必 須 遵 循 之 基 礎 相 同 ; 前 項 ~157~
162 調 整 如 應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而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不 足 時, 其 差 額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合 併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 含 商 譽 ) 視 為 單 一 資 產, 比 較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亦 屬 於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減 損 損 失 之 任 何 迴 轉, 於 該 投 資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後 續 增 加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逆 流 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僅 在 與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八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以 成 本 認 列,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認 列 成 本 包 括 專 業 服 務 費 用, 及 符 合 資 本 化 條 件 之 借 款 成 本 該 等 資 產 於 完 工 並 達 預 期 使 用 狀 態 時, 分 類 至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適 當 類 別, 並 開 始 提 列 折 舊 自 有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對 每 一 重 大 部 份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合 併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九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採 直 線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除 列 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158~
163 ( 十 ) 商 譽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商 譽 係 依 收 購 日 所 認 列 之 商 譽 金 額 作 為 成 本,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為 減 損 測 試 之 目 的, 商 譽 分 攤 至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會 因 該 合 併 綜 效 而 受 益 之 各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 簡 稱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每 年 ( 及 有 跡 象 顯 示 該 單 位 可 能 已 減 損 時 ) 藉 由 包 含 商 譽 之 該 單 位 帳 面 金 額 與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比 較, 進 行 該 單 位 之 減 損 測 試 若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之 商 譽 係 當 年 度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則 該 單 位 或 單 位 群 組 應 於 當 年 度 結 束 前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若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減 損 損 失 係 先 減 少 該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受 攤 商 譽 之 帳 面 金 額, 次 就 該 單 位 內 其 他 各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比 例 減 少 各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商 譽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於 後 續 期 間 迴 轉 處 分 受 攤 商 譽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內 之 某 一 營 運 時, 與 該 被 處 分 營 運 有 關 之 商 譽 金 額 係 包 含 於 營 運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決 定 處 分 損 益 ( 十 一 ) 無 形 資 產 1. 單 獨 取 得 單 獨 取 得 之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衡 量,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無 形 資 產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 並 且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攤 銷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列 報 自 外 部 取 得 之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屬 尚 未 完 成 之 研 究 發 展 計 畫 將 繼 續 進 行 研 發 者, 亦 即 該 無 形 資 產 會 被 繼 續 研 發 直 到 開 發 完 成, 由 於 其 尚 未 開 發 完 成 達 到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因 此 不 進 行 攤 銷, 而 依 IAS 36 資 產 減 損 規 定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159~
164 2. 除 列 無 形 資 產 除 列 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十 二 )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可 能 已 減 損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合 併 公 司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共 用 資 產 係 依 合 理 一 致 基 礎 分 攤 至 最 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針 對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之 無 形 資 產, 至 少 每 年 及 有 減 損 跡 象 時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增 至 修 訂 後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若 未 於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 減 除 攤 銷 或 折 舊 )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三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則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1.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之 慣 例 交 易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認 列 及 除 列 ~160~
165 (1) 衡 量 種 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與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A.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持 有 供 交 易 及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不 包 含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股 利 或 利 息 )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方 式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三 B.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被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投 資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備 供 出 售 貨 幣 性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中 屬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與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計 算 之 利 息 收 入, 以 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其 餘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於 投 資 處 分 或 確 定 減 損 時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於 合 併 公 司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若 屬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及 與 此 種 無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並 單 獨 列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該 等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能 可 靠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若 有 減 損 時, 則 認 列 於 損 益 ~161~
166 C.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包 括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票 據 - 關 係 人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係 採 用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自 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高 度 流 動 性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係 用 於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2)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除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項,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如 應 收 帳 款, 該 資 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集 體 存 在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合 併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集 體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90 天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可 觀 察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經 客 觀 判 斷 該 減 少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有 關,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或 藉 由 調 整 備 抵 帳 戶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該 迴 轉 不 得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超 過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162~
167 當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且 發 生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時, 係 為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包 含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違 約 (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或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當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時, 原 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損 失 金 額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此 種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除 因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外,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3)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於 一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任 何 累 計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總 和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2. 權 益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債 務 及 權 益 工 具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之 定 義 分 類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以 取 得 之 價 款 扣 除 直 接 發 行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認 列 ~163~
168 再 取 回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於 權 益 項 下 認 列 與 減 除 購 買 出 售 發 行 或 註 銷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不 認 列 於 損 益 3. 金 融 負 債 (1) 後 續 衡 量 所 有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2)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 十 四 ) 負 債 準 備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之 金 額 係 考 量 義 務 之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而 為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若 負 債 準 備 係 以 清 償 該 現 時 義 務 之 估 計 現 金 流 量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係 為 該 等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 若 貨 幣 之 時 間 價 值 影 響 重 大 ) 1. 除 役 負 債 企 業 應 於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成 本 發 生 時, 依 一 般 認 列 原 則 評 估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所 有 成 本 該 等 成 本 除 為 取 得 或 建 造 一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所 發 生 之 原 始 成 本 外, 尚 應 包 含 企 業 因 安 裝 該 項 目 而 發 生 之 拆 卸 移 除 或 復 原 之 成 本 2. 備 抵 銷 貨 折 讓 及 退 貨 備 抵 銷 貨 折 讓 係 按 估 計 可 能 發 生 之 折 讓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退 貨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金 額 認 列 ( 十 五 ) 收 入 認 列 收 入 係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扣 除 估 計 之 客 戶 退 貨 折 扣 及 其 他 類 似 之 折 讓 銷 貨 退 回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金 額 提 列 1. 商 品 之 銷 售 銷 售 商 品 係 於 下 列 條 件 完 全 滿 足 時 認 列 收 入 : (1) 合 併 公 司 已 將 商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予 買 方 ; ~164~
169 (2)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已 經 出 售 之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 (3)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 (4)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及 (5)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已 發 生 或 將 發 生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去 料 加 工 時 ;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並 未 移 轉, 是 以 去 料 時 不 作 銷 售 處 理 合 併 公 司 客 戶 忠 誠 計 畫 下 因 商 品 銷 售 而 給 予 客 戶 之 獎 勵 積 分, 係 按 多 元 要 素 收 入 交 易 處 理, 原 始 銷 售 之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分 攤 至 所 給 與 之 獎 勵 積 分 及 該 銷 售 之 其 他 組 成 部 分 分 攤 至 獎 勵 積 分 之 對 價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 即 該 獎 勵 積 分 可 單 獨 銷 售 之 金 額 ) 衡 量 該 對 價 於 原 始 銷 售 交 易 時 不 認 列 為 收 入, 而 係 予 以 遞 延, 並 於 獎 勵 積 分 被 兌 換 且 合 併 公 司 之 義 務 已 履 行 時 認 列 為 收 入 2. 勞 務 之 提 供 勞 務 收 入 係 於 勞 務 提 供 時 予 以 認 列 3. 權 利 金 權 利 金 收 入 係 於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依 相 關 協 議 之 實 質 條 件, 以 應 計 基 礎 認 列 權 利 金 按 時 間 基 礎 決 定 者, 係 於 協 議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收 入 依 照 生 產 銷 售 與 其 他 衡 量 方 法 決 定 之 權 利 金 協 議, 係 依 協 議 條 款 認 列 收 入 4.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股 利 收 入 係 於 股 東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惟 前 提 係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利 息 收 入 係 於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係 依 時 間 之 經 過 按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與 所 適 用 之 有 效 利 率 採 應 計 基 礎 認 列 ~165~
170 ( 十 六 ) 租 賃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承 租 人, 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1. 合 併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2. 合 併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十 七 ) 政 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僅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公 司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且 將 可 收 到 該 項 補 助 時, 始 予 以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取 得 政 府 專 案 研 究 補 助 款 項, 依 專 案 研 究 計 畫 之 完 成 進 度 認 列 為 政 府 補 助 收 入, 帳 列 其 他 收 入 項 下 ( 十 八 ) 員 工 福 利 1.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2. 退 職 後 福 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費 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淨 利 息 及 再 衡 量 數 ) 係 採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服 務 成 本 ( 含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後 續 期 間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 剩 餘 ) 淨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不 得 超 過 從 該 計 畫 退 還 提 撥 金 或 可 減 少 未 來 提 撥 金 之 現 值 ~166~
171 ( 十 九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1. 給 與 員 工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員 工 認 股 權 係 按 給 與 日 所 決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預 期 既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之 最 佳 估 計 數 量,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費 用, 並 同 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若 其 於 給 與 日 立 即 既 得, 係 於 給 與 日 全 數 認 列 費 用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修 正 預 期 既 得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估 計 數 量 若 有 修 正 原 估 計 數 量, 其 影 響 數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使 累 計 費 用 反 映 修 正 之 估 計 數, 並 相 對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2.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時, 係 於 給 與 日 認 列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並 同 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若 屬 有 償 發 行, 且 約 定 員 工 離 職 時 須 退 還 價 款 者, 應 認 列 相 關 應 付 款 於 既 得 期 間, 若 員 工 提 前 離 職 時 無 須 返 還 已 領 取 之 股 利, 於 宣 告 發 放 股 利 時 認 列 費 用, 並 同 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修 正 預 期 既 得 之 權 益 工 具 估 計 數 量 若 有 修 正 原 估 計 數 量, 其 影 響 數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使 累 計 費 用 反 映 修 正 之 估 計 數, 並 相 對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 二 十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係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總 和 1. 當 期 所 得 稅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所 得 稅 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之 調 整, 列 入 當 期 所 得 稅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 課 稅 基 礎 二 者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計 算 ~167~
172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虧 損 扣 抵 或 研 究 發 展 等 支 出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時 認 列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權 益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惟 合 併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且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除 外 與 此 類 投 資 及 權 益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調 增 帳 面 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企 業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 所 產 生 之 租 稅 後 果 3. 本 年 度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及 估 計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合 併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之 相 關 資 訊 者, 管 理 階 層 必 須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有 所 不 同 ~168~
173 管 理 階 層 將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 則 於 修 正 當 期 認 列 ; 若 會 計 估 計 之 修 正 同 時 影 響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則 於 修 正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認 列 ( 一 ) 所 得 稅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與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分 別 為 3,927 仟 元 及 3,555 仟 元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分 別 為 11,564 仟 元 及 15,116 仟 元 由 於 未 來 獲 利 之 不 可 預 測 性, 合 併 公 司 於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分 別 尚 有 371,880 仟 元 及 322,309 仟 元 之 課 稅 損 失 並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之 可 實 現 性 主 要 視 未 來 能 否 有 足 夠 之 獲 利 或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而 定 若 未 來 產 生 之 獲 利 少 於 預 期,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迴 轉, 該 等 迴 轉 係 於 發 生 年 度 認 列 為 損 益 ( 二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評 價 流 程 當 採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於 活 絡 市 場 無 市 場 報 價 時, 依 相 關 法 令 或 依 判 斷 決 定 是 否 委 外 估 價 並 決 定 適 當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時 無 法 取 得 第 1 等 級 輸 入 值, 合 併 公 司 係 參 考 對 被 投 資 者 財 務 狀 況 與 營 運 結 果 之 分 析 最 近 交 易 價 格 相 同 權 益 工 具 於 非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類 似 工 具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及 可 比 公 司 評 價 乘 數 等 資 訊 決 定 輸 入 值, 若 未 來 輸 入 值 實 際 之 變 動 與 預 期 不 同, 可 能 會 產 生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合 併 公 司 每 季 依 市 場 情 況 更 新 各 項 輸 入 值, 以 監 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是 否 適 當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之 說 明,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三 ( 三 ) 自 外 部 取 得 -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合 併 公 司 所 取 得 係 為 繼 續 研 究 發 展 之 進 行 中 研 究 及 發 展 計 畫, 由 於 其 尚 未 開 發 完 成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因 此 不 進 行 攤 銷, 而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至 少 每 年 比 較 該 無 形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其 帳 面 金 額 以 測 試 是 否 減 損,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自 外 部 取 得 之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計 102,186 仟 元 及 99,686 仟 元 管 理 階 層 依 目 前 ~169~
174 之 研 發 進 度 及 未 來 新 藥 市 場 之 規 模 競 爭 情 形 評 估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預 期 未 產 生 重 大 減 損 損 失 ( 四 ) 商 譽 減 損 估 計 決 定 商 譽 是 否 減 損 時, 需 估 計 分 攤 到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使 用 價 值 為 計 算 使 用 價 值, 管 理 階 層 應 估 計 預 期 自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所 產 生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並 決 定 計 算 現 值 所 使 用 之 適 當 折 現 率 若 實 際 現 金 流 量 少 於 預 期,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減 損 損 失 ( 五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參 閱 上 述 附 註 四 ( 八 ) 及 ( 九 ) 所 述,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檢 視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 六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減 損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減 損 係 按 該 等 設 備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即 該 等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 評 估, 市 場 價 格 或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將 影 響 該 等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可 能 導 致 合 併 公 司 須 額 外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或 迴 轉 已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 七 ) 存 貨 之 減 損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估 計, 該 等 估 計 係 依 目 前 市 場 狀 況 及 類 似 產 品 之 歷 史 銷 售 經 驗 評 估, 市 場 情 況 之 改 變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該 等 估 計 結 果 ( 八 ) 對 子 公 司 具 控 制 之 判 斷 如 附 註 十 四 所 述, 合 併 公 司 對 若 干 公 司 持 有 少 於 半 數 之 表 決 權, 管 理 階 層 經 考 量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等 公 司 之 絕 對 持 股 比 率 以 及 實 質 控 制 該 等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組 成, 認 為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之 表 決 權 足 以 主 導 其 攸 關 活 動, 故 對 該 等 公 司 具 控 制 ~170~
175 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庫 存 現 金 $ 5,741 $ 4,969 銀 行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593, ,834 約 當 現 金 原 始 到 期 日 在 3 個 月 以 內 之 銀 行 定 期 存 款 119, ,890 $ 718,155 $ 653,693 銀 行 存 款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區 間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存 款 0.1%~0.85% 0.1%~0.94% 七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國 內 上 市 ( 櫃 ) 股 票 $ 22,687 $ 25,966 八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國 內 投 資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 344,992 $ 339,700 國 外 投 資 上 市 股 票 - 89 $ 344,992 $ 339,789 九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非 流 動 國 內 未 上 市 ( 櫃 ) 普 通 股 $ 42,499 $ 36,069 國 內 興 櫃 股 票 21,129 21,129 合 計 $ 63,628 $ 57,198 依 衡 量 種 類 區 分 備 供 出 售 $ 63,628 $ 57,198 ~171~
176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上 述 未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係 按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各 種 估 計 之 機 率, 致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其 中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於 103 年 12 月 23 日 上 櫃, 因 其 已 有 合 理 可 得 之 公 開 市 場 交 易 價 格, 故 將 其 重 分 類 至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十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原 始 到 期 日 超 過 3 個 月 之 定 期 存 款 $ 3,164,334 $ 3,486,516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原 始 到 期 日 超 過 3 個 月 之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年 利 率 0.85%~1.365% 及 0.94%~1.365% 十 一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票 據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1,327 $ 2,179 減 : 備 抵 呆 帳 - - $ 1,327 $ 2,179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40,704 $ 52,895 減 : 備 抵 呆 帳 ( 6,977 ) ( 6,825 ) $ 33,727 $ 46,070 其 他 應 收 款 應 收 退 稅 款 $ 7,419 $ 4,167 其 他 11,164 5,214 $ 18,583 $ 9,381 應 收 帳 款 合 併 公 司 對 商 品 銷 售 之 授 信 期 間 為 月 結 15 至 120 天 於 決 定 應 收 帳 款 可 回 收 性 時,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帳 款 自 原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 變 其 備 抵 呆 帳 係 參 考 交 易 對 方 過 去 拖 欠 記 錄 及 分 析 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以 估 計 無 法 回 收 之 金 額 ~172~
177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逾 期 但 合 併 公 司 尚 未 認 列 備 抵 呆 帳 之 應 收 帳 款, 因 其 信 用 品 質 並 未 重 大 改 變,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仍 可 回 收 其 金 額,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等 應 收 帳 款 並 未 持 有 任 何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保 障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未 逾 期 $ 33,722 $ 45,849 已 逾 期 0~60 天 ~90 天 ~120 天 天 以 上 6,977 6,825 合 計 $ 40,704 $ 52,895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0~60 天 $ 5 $ 221 以 上 係 以 逾 期 天 數 為 基 準 進 行 帳 齡 分 析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資 訊 如 下 : 個 別 評 估 群 組 評 估 減 損 損 失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6,451 $ - $ 6,451 加 : 本 年 度 提 列 呆 帳 費 用 減 : 本 年 度 實 際 沖 銷 外 幣 換 算 差 額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825 $ - $ 6,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6,825 $ - $ 6,825 加 : 本 年 度 提 列 呆 帳 費 用 減 : 本 年 度 實 際 沖 銷 外 幣 換 算 差 額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977 $ - $ 6,977 ~173~
178 十 二 存 貨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商 品 存 貨 $ 115,030 $ 121,411 製 成 品 55,158 41,570 在 製 品 49,991 66,991 物 料 4,129 4,026 原 料 8,296 12,359 製 成 品 -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1,190 1,365 $ 233,794 $ 247, 及 103 年 度 與 存 貨 相 關 之 銷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908,773 仟 元 及 829,303 仟 元 104 年 度 之 銷 貨 成 本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66 仟 元 存 貨 報 廢 損 失 3,284 仟 元 及 存 貨 盤 虧 1,870 仟 元 ;103 年 度 之 銷 貨 成 本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1,656 仟 元 存 貨 報 廢 損 失 5,232 仟 元 及 存 貨 盤 虧 512 仟 元 十 三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質 押 定 存 單 $ 44,713 $ 58,766 受 限 制 資 產 10,963 - $ 55,676 $ 58,766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利 率 區 間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質 押 定 存 單 0.65%~1.365% 0.65%~1.36% ~174~
179 十 四 子 公 司 ( 一 )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主 體 如 下 :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說 明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新 藥 研 發 及 銷 售 藥 品 39.17% 39.32% 1. 及 4. 有 限 公 司 ( 中 天 公 司 ) 限 公 司 (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 Microbio Lt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 %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公 司 )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公 司 )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泉 發 生 技 公 司 )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力 成 生 技 公 司 )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生 機 食 品 買 賣 營 業 諮 詢 顧 問 業 及 雜 誌 ( 期 刊 ) 出 版 業 營 養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及 飲 料 銷 售 業 務 72.66% 72.66% % %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46.88% 46.88%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24.26% 24.26% International Business 8.57% 8.57% 4. 泉 發 生 技 公 司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37.50% 37.50%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 - 2.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公 司 泉 發 生 技 公 司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3.125% 3.125% 力 成 生 技 公 司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45.44% 45.44% 泉 發 生 技 公 司 泉 達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泉 達 生 技 公 司 )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 3. Microbio Ltd.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泉 智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泉 智 生 技 公 司 )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生 物 科 技 公 司 )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 3. International Business 64.34% 64.34%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物 中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 % 4. 備 註 1. 泉 盛 生 技 之 員 工 於 103 年 3 月 執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704 仟 股, 本 公 司 並 於 103 年 第 2 季 及 第 3 季 陸 續 處 分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股 份 計 9,500 仟 股, 致 持 股 比 自 45.63% 下 降 至 39.32%, 另 於 104 年 3 ~175~
180 月 執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584 仟 股, 致 持 股 比 自 39.32% 下 降 至 39.17%, 惟 因 合 併 公 司 可 實 質 控 制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故 將 其 列 為 子 公 司 2. 係 泉 盛 於 104 年 1 月 新 增 於 大 陸 地 區 之 投 資 3. 泉 達 生 技 公 司 及 泉 智 生 技 公 司 已 分 別 於 104 年 7 月 及 9 月 清 算 4. 為 具 重 大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子 公 司 104 及 103 年 度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中,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公 司 及 力 成 生 技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而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 二 ) 具 重 大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子 公 司 資 訊 非 控 制 權 益 所 持 股 權 及 表 決 權 比 例 子 公 司 名 稱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60.83% 60.68%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公 司 27.34% 27.34%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 27.09% 主 要 營 業 場 所 及 公 司 註 冊 之 國 家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四 及 五 分 配 予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損 益 非 控 制 權 益 104 年 103 年 子 公 司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 $ 87,638 ) ( $ 104,708 ) $ 869,831 $ 903,766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公 司 13,023 15, , ,088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 6,787 ) 8, , ,337 其 他 ( 660 ) 5,667 17,614 20,195 ( $ 82,062 ) ( $ 74,607 ) $ 1,297,497 $ 1,334,386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303,203 $ 429,271 非 流 動 資 產 1,108,522 1,040,219 流 動 負 債 ( 20,241 ) ( 12,593 ) 非 流 動 負 債 ( 240 ) ( 240 ) 權 益 $ 1,391,244 $ 1,456,657 權 益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521,413 $ 552,891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869, ,766 $ 1,391,244 $ 1,456,657 ~176~
181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5,278 $ 1,074 本 年 度 淨 損 ( $ 144,077 ) ( $ 172,558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41,359 ( 14,834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102,718 ) ( $ 187,392 ) 淨 利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 56,439 ) ( $ 67,850 )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 87,638 ) ( 104,708 ) ( $ 144,077 ) ( $ 172,558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 40,239 ) ( $ 73,683 )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 62,479 ) ( 113,709 ) ( $ 102,718 ) ( $ 187,392 ) 現 金 流 量 營 業 活 動 ( $ 43,638 ) ( $ 289,211 ) 投 資 活 動 69, ,207 籌 資 活 動 ( 20,526 ) 53,732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 5,685 ( $ 18,272 )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630,791 $ 522,447 非 流 動 資 產 203, ,704 流 動 負 債 ( 213,706 ) ( 218,657 ) 非 流 動 負 債 ( 7,090 ) ( 5,580 ) 權 益 $ 613,029 $ 570,914 權 益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445,427 $ 414,826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167, ,088 $ 613,029 $ 570,914 ~177~
182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1,343,575 $ 1,141,748 本 年 度 淨 利 $ 47,631 $ 57,058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263 ) ( 269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47,368 $ 56,789 淨 利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34,608 $ 41,458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13,023 15,600 $ 47,631 $ 57,058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34,417 $ 41,263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12,951 15,526 $ 47,368 $ 56,789 現 金 流 量 營 業 活 動 $ 39,335 $ 60,137 投 資 活 動 117,640 ( 102,531 ) 籌 資 活 動 - -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 156,975 ( $ 42,394 )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及 其 子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374,301 $ 434,788 非 流 動 資 產 555, ,576 流 動 負 債 ( 34,636 ) ( 1,506 ) 非 流 動 負 債 - - 權 益 $ 894,980 $ 938,858 權 益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652,530 $ 684,521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242, ,337 $ 894,980 $ 938,858 ~178~
183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306 $ 750 本 年 度 淨 損 ( $ 25,054 ) $ 28,189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25,054 ) $ 28,189 淨 損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 18,267 ) $ 19,355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 6,787 ) 8,834 ( $ 25,054 ) $ 28,189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本 公 司 業 主 ( $ 18,267 ) $ 19,355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 6,787 ) 8,834 ( $ 25,054 ) $ 28,189 現 金 流 量 營 業 活 動 ( $ 17,921 ) ( $ 3,888 ) 投 資 活 動 21,266 ( 205,317 ) 籌 資 活 動 - -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 3,345 ( $ 209,205 ) 十 五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重 大 性 之 關 聯 企 業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809,359 $ 611,086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35,008 -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75,577 2,508,926 3,519,944 3,120,012 個 別 不 重 大 之 關 聯 企 業 海 德 生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0,009 穗 豐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81 $ 3,520,416 $ 3,130,493 ~179~
184 ( 一 ) 具 重 大 性 之 關 聯 企 業 所 持 股 權 及 表 決 權 比 例 公 司 名 稱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91% 26.80%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51% 32.51%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51% - 上 述 關 聯 企 業 之 業 務 性 質 主 要 營 業 場 所 及 公 司 註 冊 之 國 家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四 及 五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附 表 及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附 表 1.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合 併 公 司 於 104 年 4 月 參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之 現 金 增 資 增 加 投 資 股 數 5,353,907 股, 金 額 計 214,156 仟 元 2.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及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於 104 年 度 配 合 公 司 實 際 營 運 需 要, 進 行 組 織 重 整 以 提 昇 經 營 績 效, 分 割 新 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104 年 12 月 29 日 為 分 割 基 準 日, 分 割 後 本 公 司 減 少 對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之 持 股 並 換 取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113,750 仟 股, 計 1,137,500 仟 元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係 依 據 各 關 聯 企 業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具 公 開 市 場 報 價 之 第 1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如 下 : 公 司 名 稱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968,575 $ 2,298,317 以 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係 以 各 關 聯 企 業 IFRSs 財 務 報 告 為 基 礎 編 製, 並 已 反 映 採 權 益 法 時 所 作 之 調 整 ~180~
185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1,848,132 $ 1,244,870 非 流 動 資 產 959, ,524 流 動 負 債 ( 25,368 ) ( 67,703 ) 非 流 動 負 債 ( 16,348 ) ( 12,164 ) 權 益 $ 2,765,587 $ 1,934,527 合 併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25.91% 26.80% 合 併 公 司 享 有 之 權 益 $ 716,645 $ 518,372 其 他 調 整 92,714 92,714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809,359 $ 611,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7,841 $ 5,479 本 年 度 淨 利 ( 損 ) ( $ 93,017 ) $ 199,728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72,172 ) ( 220,175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165,189 ) ( $ 20,447 ) 自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之 股 利 $ 4,625 $ 6,931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1,685,231 $ 4,761,830 非 流 動 資 產 3,256,284 2,976,856 流 動 負 債 ( 43,773 ) ( 18,914 ) 非 流 動 負 債 ( 55,177 ) - 權 益 $ 4,842,565 $ 7,719,772 合 併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32.51% 32.51% 合 併 公 司 享 有 之 權 益 $ 1,573,833 $ 2,508,926 側 流 交 易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1,744 -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1,575,577 $ 2,508,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234,617 $ 45,747 本 年 度 淨 利 ( 損 ) $ 72,654 ( $ 97,824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237,104 ) ( 86,489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164,450 ) ( $ 184,313 ) ~181~
186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2,685,542 $ - 非 流 動 資 產 812,914 - 流 動 負 債 ( 6,141 ) - 權 益 $ 3,492,315 $ - 合 併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32.51% - 合 併 公 司 享 有 之 權 益 $ 1,135,008 $ -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1,135,008 $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 $ - 本 年 度 淨 損 ( $ 16 ) $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7,669 )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7,685 ) $ - ( 二 ) 個 別 不 重 大 之 關 聯 企 業 彙 總 資 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享 有 之 份 額 本 年 度 淨 利 $ - $ 84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 84 十 六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建 造 中 之 自 有 土 地 建 築 物 機 器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租 賃 改 良 其 他 設 備 不 動 產 合 計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526,936 $ 256,688 $ 331,794 $ 19,435 $ 110,747 $ 72,601 $ 256,062 $ 1,574,263 增 添 47,294 38,639 41, ,208 7,981 17, ,991 處 分 - - ( 690 ) ( 473 ) ( 5,932 ) ( 912 ) ( 95 ) ( 8,102 ) 淨 兌 換 差 額 - 8,349 2, ,239 14,193 27,982 重 分 類 ( 144,795 ) 24,811 3,100 - ( 8,000 ) - ( 31,235 ) ( 156,119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429,435 $ 328,487 $ 378,304 $ 19,475 $ 125,115 $ 81,909 $ 256,290 $ 1,619,015 累 計 折 舊 及 減 損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 $ 34,919 ) ( $ 209,895 ) ( $ 13,193 ) ( $ 52,929 ) ( $ 42,993 ) $ - ( $ 353,929 ) 折 舊 費 用 - ( 12,233 ) ( 39,877 ) ( 2,358 ) ( 20,698 ) ( 9,929 ) - ( 85,095 ) 處 分 , ,041 淨 兌 換 差 額 - ( 1,075 ) ( 1,181 ) ( 245 ) ( 63 ) ( 1,380 ) - ( 3,944 ) 重 分 類 - ( 4,073 ) - - 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 $ 52,300 ) ( $ 250,336 ) ( $ 15,355 ) ( $ 66,061 ) ( $ 53,393 ) $ - ( $ 437,445 ) 103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429,435 $ 276,187 $ 127,968 $ 4,120 $ 59,054 $ 28,516 $ 256,290 $ 1,181,570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429,435 $ 328,487 $ 378,304 $ 19,475 $ 125,115 $ 81,909 $ 256,290 $ 1,619,015 增 添 ,573-29,205 1,591 87, ,866 處 分 ( 78,227 ) ( 1,629 ) ( 3,750 ) ( 1,454 ) ( 12,142 ) ( 1,066 ) - ( 98,268 ) 淨 兌 換 差 額 - ( 2,211 ) ( 217 ) ( 156 ) ( 39 ) ( 928 ) ( 6,531 ) ( 10,082 ) 重 分 類 ,412-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351,208 $ 324,757 $ 402,754 $ 17,865 $ 142,139 $ 83,918 $ 337,146 $ 1,659,787 累 計 折 舊 及 減 損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 $ 52,300 ) ( $ 250,336 ) ( $ 15,355 ) ( $ 66,061 ) ( $ 53,393 ) $ - ( $ 437,445 ) 折 舊 費 用 - ( 16,973 ) ( 42,180 ) ( 1,830 ) ( 22,303 ) ( 11,092 ) - ( 94,378 ) 處 分 ,669 1,447 7,949 1,043-14,314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 ( 189 ) ( 83 ) - ( 57 ) - ( 329 ) 淨 兌 換 差 額 ,431 重 分 類 ( 7 )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 $ 68,618 ) ( $ 288,841 ) ( $ 15,710 ) ( $ 80,381 ) ( $ 62,857 ) $ - ( $ 516,407 ) 104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351,208 $ 256,139 $ 113,913 $ 2,155 $ 61,758 $ 21,061 $ 337,146 $ 1,143,380 ~182~
187 合 併 公 司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折 舊 : 建 築 物 廠 房 主 建 物 50 年 機 電 及 附 屬 建 物 35 年 消 防 設 備 5 至 10 年 其 他 5 至 50 年 機 器 設 備 2 至 20 年 辦 公 設 備 3 至 6 年 租 賃 改 良 3 至 5 年 其 他 設 備 3 至 25 年 合 併 公 司 分 別 於 100 年 5 月 99 年 3 月 7 月 及 98 年 6 月 以 路 孔 明 先 生 名 義 與 他 人 簽 訂 土 地 買 賣 契 約, 該 農 業 用 地 分 別 位 於 桃 園 縣 龍 潭 鄉 銅 鑼 圈 地 段 之 及 地 號, 總 價 款 ( 含 佣 金 )177,269 仟 元 已 全 數 支 付, 並 已 過 戶 予 路 孔 明 先 生, 合 併 公 司 就 上 述 土 地 已 簽 訂 協 議 書 以 保 全 公 司 之 權 益, 並 嗣 未 來 辦 理 地 目 變 更 後 將 規 劃 興 建 廠 房 十 七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已 完 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自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轉 入 159,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59,122 累 計 折 舊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自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轉 入 ( 482 ) 本 年 度 折 舊 數 ( 116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598 ) 103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158,524 ( 接 次 頁 ) ~183~
188 ( 承 前 頁 ) 已 完 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159,122 本 年 度 新 增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59,212 累 計 折 舊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598 ) 本 年 度 折 舊 數 ( 463 )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1,061 ) 104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158,151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係 由 具 備 我 國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資 格 之 估 價 師 江 晨 仰 進 行 估 價, 以 第 3 等 級 輸 入 值 衡 量 該 評 價 係 參 考 類 似 不 動 產 交 易 價 格 之 市 場 證 據, 所 採 用 之 重 要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包 括 折 現 率, 評 價 所 得 公 允 價 值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允 價 值 $ 154,552 $ 162,422 合 併 公 司 之 已 完 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30 年 之 耐 用 年 限 計 提 折 舊 十 八 商 譽 商 譽 主 要 係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97 年 間 取 得 向 日 葵 生 機 公 司 100% 股 權,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39,412 仟 元, 因 投 資 成 本 高 於 子 公 司 股 權 淨 值 無 法 分 析 發 生 原 因 者 列 為 商 譽 合 併 公 司 於 104 年 經 評 估 商 譽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認 列 與 泉 智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關 之 商 譽 減 損 4,150 仟 元 ~184~
189 十 九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商 標 權 專 利 權 技 術 授 權 電 腦 軟 體 其 他 合 計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115,166 $ 1,004 $ 103,110 $ 13,147 $ 16,173 $ 248,600 單 獨 取 得 ,500 4,906-12,421 處 分 ( 718 ) - ( 718 ) 除 列 - ( 738 ) ( 9,000 ) - - ( 9,738 ) 淨 兌 換 差 額 ,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15,217 $ 281 $ 101,610 $ 17,335 $ 17,169 $ 251,612 累 計 攤 銷 及 減 損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63,891 ) ( $ 798 ) ( $ 1,924 ) ( $ 7,807 ) ( $ 15,081 ) ( $ 89,501 ) 攤 銷 費 用 ( 9,780 ) ( 23 ) - ( 3,888 ) ( 128 ) ( 13,819 ) 處 分 除 列 淨 兌 換 差 額 ( 9 ) ( 939 ) ( 948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73,680 ) ( $ 83 ) ( $ 1,924 ) ( $ 10,977 ) ( $ 16,148 ) ( $ 102,812 ) 103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41,537 $ 198 $ 99,686 $ 6,358 $ 1,021 $ 148,800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115,217 $ 281 $ 101,610 $ 17,335 $ 17,169 $ 251,612 單 獨 取 得 - 1,072 2,500 3,502-7,074 處 分 除 列 重 分 類 淨 兌 換 差 額 ( 21 )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15,196 $ 1,353 $ 104,110 $ 21,747 $ 17,726 $ 260,132 累 計 攤 銷 及 減 損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73,680 ) ( $ 83 ) ( $ 1,924 ) ( $ 10,977 ) ( $ 16,148 ) ( $ 102,812 ) 攤 銷 費 用 ( 8,044 ) ( 66 ) - ( 4,591 ) ( 133 ) ( 12,834 ) 處 分 除 列 淨 兌 換 差 額 ( 579 ) ( 574 )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81,719 ) ( $ 149 ) ( $ 1,924 ) ( $ 15,568 ) ( $ 16,860 ) ( $ 116,220 ) 104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33,477 $ 1,204 $ 102,186 $ 6,179 $ 866 $ 143,912 上 述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攤 銷 費 用 : 商 標 權 10 年 專 利 權 4 至 10 年 電 腦 軟 體 1 至 10 年 其 他 3 年 合 併 公 司 自 外 部 取 得 之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經 評 估 屬 尚 未 完 成 之 研 究 發 展 計 畫 將 繼 續 進 行 者 因 該 無 形 資 產 會 被 繼 續 研 發 直 到 開 發 完 成, 由 於 其 尚 未 開 發 完 成 達 到 可 使 用 狀 態, 合 併 公 司 認 為 該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預 期 產 生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故 屬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該 新 藥 之 耐 用 年 限 在 確 定 為 有 限 之 前 將 不 會 攤 銷, 惟 無 論 是 否 有 任 何 減 損 跡 象,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其 中 有 關 C-Met 之 人 類 單 株 抗 體 片 段 (scfv) 新 藥 開 發 案 於 103 年 度 經 評 估 後 協 議 終 止, 故 將 其 除 列 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185~
190 二 十 預 付 租 賃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 2,298 $ 2,330 非 流 動 76,385 79,820 $ 78,683 $ 82,150 係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於 93 年 4 月 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上 海 市 松 江 區 房 屋 土 地 管 理 局 簽 訂 之 買 賣 土 地 使 用 權 合 約, 以 及 於 100 年 5 月 與 上 海 百 醫 奧 公 司 簽 訂 之 資 產 收 購 協 議 書 取 得 之 土 地 使 用 權, 約 定 使 用 面 積 計 分 別 為 28,802 平 方 米 ( 業 已 扣 除 於 100 年 5 月 徵 收 面 積 49,767 平 方 米 之 使 用 面 積 ) 及 12,653 平 方 米, 使 用 期 限 皆 為 五 十 年, 分 別 自 93 年 6 月 至 143 年 6 月 止 及 自 93 年 11 月 至 143 年 10 月 止 本 公 司 於 103 年 7 月 2 日 標 得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之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設 定 地 上 權, 支 付 20 年 權 利 金 共 計 18,810 仟 元 本 公 司 另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取 得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持 有 之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地 號 24-8 土 地 地 上 權 二 一 短 期 借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無 擔 保 借 款 信 用 額 度 借 款 - 週 轉 性 借 款 $ 500,000 $ 250,000 銀 行 週 轉 性 借 款 之 利 率 於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別 為 1.70% 及 1.77% 二 二 應 付 票 據 及 應 付 帳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票 據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3,320 $ - 非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3,320 $ 805 應 付 帳 款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114,124 $ 146,098 ~186~
191 二 三 其 他 應 付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其 他 應 付 款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 80,313 $ 64,501 應 付 設 備 款 32, 應 付 休 假 給 付 4,720 5,029 應 付 委 託 研 究 費 應 付 勞 務 費 456 2,417 應 付 廣 告 費 41 10,405 其 他 55,121 50,447 $ 173,824 $ 133,044 二 四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 一 )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泉 發 生 技 公 司 力 成 生 技 公 司 及 泉 智 生 技 公 司 所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依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6% 提 撥 退 休 金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專 戶 合 併 公 司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之 子 公 司 之 員 工, 係 屬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營 運 之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成 員 該 子 公 司 須 提 撥 薪 資 成 本 之 特 定 比 例 至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以 提 供 該 計 畫 資 金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此 政 府 營 運 之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義 務 僅 為 提 撥 特 定 金 額 ( 二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公 司 依 我 國 勞 動 基 準 法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日 前 6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合 併 公 司 按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交 由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以 該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台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年 度 終 了 前,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達 到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次 年 度 3 月 底 前 將 一 次 提 撥 其 差 額 該 專 戶 係 委 託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並 無 影 響 投 資 管 理 策 略 之 權 利 ~187~
192 列 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金 額 列 式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63,852 $ 56,782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14,364 ) ( 13,072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49,488 $ 43,71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變 動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資 產 淨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公 允 價 值 負 債 ( 資 產 ) 103 年 1 月 1 日 $ 53,040 ( $ 11,896 ) $ 41,144 服 務 成 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1,772-1,772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928 ( 247 ) 681 認 列 於 損 益 2,700 ( 247 ) 2,453 再 衡 量 數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除 包 含 於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外 ) - ( 34 ) ( 34 )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人 口 統 計 假 設 變 動 1,686-1,686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經 驗 調 整 ( 1,626 ) - ( 1,626 )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042 ( 34 ) 1,008 雇 主 提 撥 - ( 895 ) ( 895 ) 103 年 12 月 31 日 $ 56,782 ( $ 13,072 ) $ 43, 年 1 月 1 日 $ 56,782 ( $ 13,072 ) $ 43,710 服 務 成 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861 ( 210 ) 651 認 列 於 損 益 1,771 ( 210 ) 1,561 ( 接 次 頁 ) ~188~
193 ( 承 前 頁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除 包 含 於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外 ) $ - ( $ 137 ) ( $ 137 )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人 口 統 計 假 設 變 動 2,788-2,788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1,170-1,170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經 驗 調 整 1,341-1,341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5,299 ( 137 ) 5,162 雇 主 提 撥 - ( 945 ) ( 945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63,852 ( $ 14,364 ) $ 49,488 合 併 公 司 因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暴 露 於 下 列 風 險 : 1. 投 資 風 險 :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將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分 別 投 資 於 國 內 ( 外 ) 權 益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惟 合 併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 金 額 係 以 不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2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而 得 之 收 益 2. 利 率 風 險 : 政 府 公 債 / 公 司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惟 計 畫 資 產 之 債 務 投 資 報 酬 亦 會 隨 之 增 加, 兩 者 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影 響 具 有 部 分 抵 銷 之 效 果 3. 薪 資 風 險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計 算 係 參 考 計 畫 成 員 之 未 來 薪 資 因 此 計 畫 成 員 薪 資 之 增 加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合 併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衡 量 日 之 重 大 假 設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250%~1.500% 1.500%~1.750%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2.000%~3.000% 2.000%~3.000% ~189~
194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減 少 ) 之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增 加 0.25% ( $ 1,258 ) 減 少 0.25% $ 1,297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增 加 0.25% $ 1,252 減 少 0.25% ( $ 1,221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 故 上 述 敏 感 度 分 析 可 能 無 法 反 映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實 際 變 動 情 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預 期 1 年 內 提 撥 金 額 $ 981 $ 908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平 均 到 期 期 間 7.9 年 ~11.5 年 7.9 年 ~11.6 年 二 五 權 益 ( 一 ) 股 本 普 通 股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額 定 股 數 ( 仟 股 ) 600, ,000 額 定 股 本 $ 6,000,000 $ 6,000,000 已 發 行 且 已 收 足 股 款 之 股 數 ( 仟 股 ) 425, ,342 已 發 行 股 本 $ 4,253,427 $ 4,253,427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為 10 元, 每 股 享 有 1 表 決 權 及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利 額 定 股 本 中 供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所 保 留 之 股 本 為 20,000 仟 股 ~190~
195 ( 二 ) 資 本 公 積 104 及 103 年 度 各 類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之 調 節 如 下 :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股 權 淨 值 變 動 數 (3)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1) 員 工 認 股 權 (3) 認 列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數 (2) 合 計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3)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005,018 $ 9,750 $ 153,254 $ 59,543 $ 25,200 $ - $ 3,252,765 子 公 司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831 7,831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票 帳 面 價 值 差 , ,864 未 按 持 股 比 認 購 關 聯 企 業 現 金 增 資 - ( 9,436 ) ( 9,436 )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既 得 10, ( 10,800 ) - - 員 工 認 股 權 , ,046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142,405 ) ( 142,405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873,413 $ 1,261 $ 720,118 $ 67,589 $ 14,400 $ 7,831 $ 3,68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873,413 $ 1,261 $ 720,118 $ 67,589 $ 14,400 $ 7,831 $ 3,684,612 子 公 司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791 5,791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票 帳 面 價 值 差 未 按 持 股 比 認 購 關 聯 企 業 現 金 增 資 - 29, ,334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既 得 14, ( 14,400 ) - - 員 工 認 股 權 , ,114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145,258 ) ( 145,258 )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742,555 $ 30,774 $ 720,746 $ 70,703 $ - $ 13,622 $ 3,578,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用 以 發 放 現 金 或 撥 充 股 本, 惟 撥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為 限 2.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係 本 公 司 未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時, 因 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認 列 之 權 益 交 易 影 響 數, 或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資 本 公 積 之 調 整 數 3.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不 得 作 為 任 何 用 途 ( 三 ) 保 留 盈 餘 及 股 利 政 策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彌 補 以 往 虧 損, 提 撥 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另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其 餘 額 累 計 未 分 配 之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依 下 列 百 分 比 分 派 之 : 1. 董 事 酬 勞 : 不 高 於 2% 2. 員 工 紅 利 : 不 少 於 1%, 不 高 於 15% 3. 股 東 紅 利 : 扣 除 第 1 2 款 後 之 餘 額 為 股 票 紅 利, 依 章 程 訂 定 之 股 利 政 策 分 派 之 ~191~
196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董 事 會 擬 以 截 至 本 期 可 分 配 盈 餘 中 至 少 提 撥 50% 為 股 票 紅 利, 惟 以 可 分 配 盈 餘 計 算 之 每 股 股 利 小 於 0.5 元 時, 得 不 分 配 盈 餘 另 由 於 目 前 處 於 營 運 成 長 階 段, 須 以 保 留 盈 餘 因 應 營 運 成 長 及 投 資 需 求 之 資 金, 原 則 上 將 採 取 平 衡 股 利 政 策, 以 部 分 股 票 股 利 及 部 分 現 金 股 利 互 相 搭 配, 且 現 金 股 利 以 不 低 於 總 發 放 股 利 之 10% 依 104 年 5 月 公 司 法 之 修 正, 股 息 及 紅 利 之 分 派 限 於 股 東, 員 工 非 屬 盈 餘 分 派 之 對 象 配 合 上 述 法 規, 本 公 司 已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之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尚 待 於 105 年 6 月 27 日 召 開 之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員 工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參 閱 附 註 二 六 之 ( 四 )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及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s) 後,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適 用 疑 義 問 答 等 規 定 提 列 及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25% 之 部 分 除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分 配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除 屬 非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居 住 者 之 股 東 外, 其 餘 股 東 可 獲 配 按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計 算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已 於 103 年 6 月 19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51,690 仟 元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5,829 仟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42,405 仟 元 用 以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已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45,258 仟 元 用 以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已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98,728 仟 元 用 以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192~
197 有 關 104 年 度 之 盈 虧 撥 補 案 尚 待 預 計 於 105 年 6 月 27 日 召 開 之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 四 )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39,401 $ 6,525 換 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 12,612 ) 36,799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之 調 整 轉 出 數 - ( 302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換 算 差 額 之 份 額 ( 1,069 ) 3,176 換 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利 益 之 相 關 所 得 稅 2,325 ( 6,797 ) 年 底 餘 額 $ 28,045 $ 39,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 59,158 ) $ 31,08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 76,605 ) 11,334 處 分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股 權 調 整 轉 出 數 - ( 937 ) 處 分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累 計 損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4,032 ( 20,177 ) 未 按 持 股 比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致 持 股 變 動 因 而 推 定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2,662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份 額 116,608 ( 83,126 ) 年 底 餘 額 ( $ 15,123 ) ( $ 59,158 ) ~193~
198 3.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於 101 年 6 月 6 日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相 關 說 明 參 閱 附 註 二 九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 8,067 ) ( $ 25,942 ) 認 列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費 用 8,067 17,875 年 底 餘 額 $ - ( $ 8,067 ) 4. 非 控 制 權 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1,334,386 $ 1,329,313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份 額 本 年 度 淨 損 ( 82,062 ) ( 74,607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7,582 ) 13,55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3,957 ( 5,881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份 額 22,248 ( 10,795 ) 確 定 福 利 之 再 衡 量 數 ( 87 ) ( 89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相 關 所 得 稅 採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之 調 整 2,940 8,127 未 按 持 股 比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致 持 股 變 動 因 而 推 定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3,913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員 工 持 有 之 流 通 在 外 既 得 認 股 權 相 關 非 控 制 權 益 ( 附 註 二 九 ) 11,684 15,710 處 分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部 分 權 益 - 子 公 司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 附 註 三 ㄧ) 14,632 16,792 ( 接 次 頁 ) ~194~
199 ( 承 前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處 分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部 分 權 益 - 實 際 處 分 ( 附 註 三 一 ) $ - $ 95,760 取 得 子 公 司 泉 智 生 技 公 司 部 分 權 益 - 實 際 取 得 ( 附 註 三 ㄧ) ( 2,634 ) - 取 得 子 公 司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部 分 權 益 - 實 際 取 得 ( 附 註 三 一 ) - ( 57,424 ) 年 底 餘 額 $ 1,297,497 $ 1,334,386 二 六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淨 利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一 ) 其 他 收 入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淨 利 係 包 含 以 下 項 目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 48,656 $ 53,515 租 金 收 入 5,608 2,866 佣 金 收 入 股 利 收 入 9,392 4,553 $ 64,231 $ 61,271 ( 二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失 ( $ 84 ) ( $ 2,827 ) 指 定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利 益 ( 損 失 ) ( 2,959 ) 1,829 淨 外 幣 兌 換 淨 ( 損 ) 益 13,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 4,479 ) - 其 他 利 益 6,900 30,226 其 他 損 失 ( 1,474 ) ( 346 ) $ 10,988 $ 29,458 ~195~
200 ( 三 ) 折 舊 及 攤 銷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94,378 $ 85,095 無 形 資 產 12,834 13,819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預 付 租 賃 款 2,533 1,933 合 計 $ 110,208 $ 100,963 折 舊 費 用 依 功 能 別 彙 總 營 業 成 本 $ 13,403 $ 11,840 營 業 費 用 80,975 73,255 營 業 外 費 用 $ 94,841 $ 85,211 攤 銷 費 用 依 功 能 別 彙 總 營 業 成 本 $ 97 $ 80 營 業 費 用 15,270 15,672 $ 15,367 $ 15,752 ( 四 )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薪 資 費 用 $ 393,483 $ 370,399 員 工 保 險 費 用 32,638 32,655 伙 食 費 用 5,594 5,452 福 利 金 費 用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3,496 2, , ,363 退 職 後 福 利 ( 附 註 二 四 )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17,261 17,674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1,561 2,453 18,822 20,127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22,865 41,631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合 計 $ 477,777 $ 473,121 依 功 能 別 彙 總 營 業 成 本 $ 58,948 $ 52,919 營 業 費 用 418, ,202 $ 477,777 $ 473,121 依 現 行 章 程 規 定, 本 公 司 係 以 未 分 配 之 盈 餘 分 別 以 不 低 於 1% 及 不 高 於 15% 分 派 員 工 紅 利 及 不 高 於 2% 提 撥 董 事 酬 勞 ~196~
201 本 公 司 103 及 102 年 度 係 屬 虧 損,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依 104 年 5 月 修 正 後 公 司 法 及 105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擬 議 之 修 正 章 程, 本 公 司 係 以 當 年 度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稅 前 利 益 先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後 分 別 以 不 低 於 1% 及 不 高 於 15% 提 撥 員 工 酬 勞 及 以 不 高 於 2% 提 撥 董 監 事 酬 勞 104 年 度 係 屬 虧 損,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有 關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二 七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所 得 稅 ( 一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主 要 組 成 項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本 年 度 產 生 者 $ 18,208 ( $ 49,791 ) 遞 延 所 得 稅 本 年 度 產 生 者 ( 1,545 ) 3,645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 16,663 ( $ 46,146 ) 會 計 所 得 與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稅 前 淨 損 ( $ 259,091 ) ( $ 261,179 ) 稅 前 淨 損 按 法 定 稅 率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 44,045 ) ( $ 44,400 ) 稅 上 不 可 減 除 之 費 損 2, 免 稅 所 得 ( 6,102 ) ( 14,657 ) 未 認 列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1, 未 認 列 之 虧 損 扣 抵 57,135 55,564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於 本 年 度 之 調 整 1,826 ( 50,938 ) 基 本 稅 額 應 納 差 額 - 1,147 土 地 增 值 稅 3,303 - 於 其 他 轄 區 營 運 之 子 公 司 不 同 稅 率 之 影 響 數 1,290 6,690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 16,663 ( $ 46,146 ) ~197~
202 合 併 公 司 適 用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之 個 體 所 適 用 之 稅 率 為 17%; 中 國 地 區 子 公 司 所 適 用 之 稅 率 為 25% ( 二 )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處 分 子 公 司 部 分 權 益 $ - $ 16,521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 - $ 16,521 ( 三 )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換 算 $ 2,325 ( $ 6,797 )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 2,379 ( $ 6,742 ) ( 四 )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應 收 退 稅 款 ( 帳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 $ 7,419 $ 4,167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應 付 所 得 稅 $ 7,216 $ 17,394 ( 五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104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認 列 於 其 他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 3,444 $ 58 $ - $ 3,502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其 他 $ 3,555 $ 372 $ - $ 3,927 ( 接 次 頁 ) ~198~
203 ( 承 前 頁 ) 認 列 於 其 他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 $ 13,422 ) $ - $ 2,325 ( $ 11,097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521 ) - 54 ( 467 ) 其 他 ( 1,173 ) 1, ( $ 15,116 ) $ 1,173 $ 2,379 ( $ 11,564 ) 103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 3,425 $ 19 $ - $ 3,444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未 實 現 費 用 2,534 ( 2,534 ) - - $ 6,070 ( $ 2,515 ) $ - $ 3,555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 $ 6,625 ) $ - ( $ 6,797 ) ( $ 13,422 ) 職 工 福 利 超 限 ( 43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576 ) - 55 ( 521 ) 其 他 - ( 1,173 ) - ( 1,173 ) ( $ 7,244 ) ( $ 1,130 ) ( $ 6,742 ) ( $ 15,116 ) ( 六 ) 未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未 使 用 虧 損 扣 抵 及 未 使 用 投 資 抵 減 金 額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虧 損 扣 抵 106 年 度 到 期 $ 74,358 $ 74, 年 度 到 期 151, , 年 度 到 期 134, , 年 度 到 期 159, , 年 度 到 期 308, , 年 度 到 期 268, , 年 度 到 期 382, , 年 度 到 期 339, , 年 度 到 期 327,553 - $ 2,145,341 $ 1,817,788 投 資 抵 減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7,172 $ 13,285 ~199~
204 ( 七 )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未 分 配 盈 餘 87 年 度 以 後 未 分 配 盈 餘 ( $ 198,728 ) ( $ 145,258 )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本 公 司 $ 59,330 $ 27,798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 $ -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11,683 $ 16,842 泉 盛 生 技 $ 10,252 $ 9,265 泉 發 生 技 $ - $ - 力 成 生 技 $ $ 年 度 ( 預 計 ) 103 年 度 ( 實 際 ) 本 公 司 - -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20.60% 20.84% 泉 盛 生 技 - - 泉 發 生 技 - - 力 成 生 技 - - 由 於 實 際 分 配 予 股 東 之 可 扣 抵 稅 額, 應 以 股 利 盈 餘 分 配 日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之 餘 額 為 準 因 是 若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合 併 公 司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將 累 積 至 未 來 年 度 分 配 盈 餘 時, 再 用 以 計 算 股 東 可 獲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八 )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公 司 名 稱 核 定 最 後 年 度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103 年 度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102 年 度 泉 盛 生 技 102 年 度 泉 發 生 技 103 年 度 泉 智 生 技 102 年 度 力 成 生 技 102 年 度 泉 達 生 技 尚 未 核 定 ~200~
205 二 八 每 股 盈 餘 用 以 計 算 每 股 淨 損 之 淨 損 及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如 下 : 本 年 度 淨 損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損 ( $ 193,692 ) ( $ 140,426 ) 股 數 單 位 : 仟 股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用 以 計 算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424,245 $423,329 具 稀 釋 作 用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 員 工 認 股 權 - - 用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424,245 $ 423,329 本 公 司 將 員 工 認 股 權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列 入 計 算 104 及 103 年 之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因 具 反 稀 釋 作 用, 故 未 納 入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二 九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 一 )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1.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發 行 情 形 如 下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核 准 逾 期 失 效 或 流 通 在 外 權 證 代 號 發 行 日 發 行 數 量 已 行 使 數 量 放 棄 數 量 數 量 E ,000-1,000 4,000 F , ,750 10,000-1,250 8,750 截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核 准 逾 期 失 效 或 流 通 在 外 權 證 代 號 發 行 日 發 行 數 量 已 行 使 數 量 放 棄 數 量 數 量 E ,000-1,000 4,000 F , ,750 10,000-1,250 8,750 ~201~
206 每 一 單 位 可 認 購 普 通 股 1 仟 股 給 與 對 象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50 之 公 司 全 職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均 為 5 年, 憑 證 持 有 人 於 發 行 屆 滿 2 年 之 日 起, 可 行 使 被 給 與 之 一 定 比 例 之 認 股 權 證 認 股 權 行 使 價 格 為 發 行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格 認 股 權 證 發 行 後,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 (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盈 餘 轉 增 資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公 司 合 併 股 票 分 割 及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等 ), 認 股 權 行 使 價 格 依 規 定 公 式 予 以 調 整 104 及 103 年 度 未 有 員 工 行 使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單 加 權 平 均 執 行 價 格 位 ( 元 ) 單 加 權 平 均 執 行 價 格 位 ( 元 ) 年 初 流 通 在 外 8,750 $ ,250 $ 本 年 度 給 與 本 年 度 執 行 本 年 度 放 棄 或 失 效 - - ( 500 ) 年 底 流 通 在 外 8, , 年 底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7, , 本 年 度 給 與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公 允 價 值 $ - $ -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本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行 使 價 格 之 範 圍 ( 元 )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限 ( 年 ) 流 通 在 外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可 行 使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流 通 在 外 可 行 使 單 位 單 位 E $ , $ ,000 $ 27.7 F , , ~202~
207 103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行 使 價 格 之 範 圍 ( 元 )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限 ( 年 ) 流 通 在 外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可 行 使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流 通 在 外 可 行 使 單 位 單 位 E $ , $ ,150 $ 27.7 F , , 本 公 司 採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衡 量 100 年 3 月 及 101 年 3 月 給 與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E 及 F)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模 式 所 採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認 股 權 憑 證 E F 給 與 日 股 價 ( 新 台 幣 元 ) 42.2 元 元 行 使 價 格 ( 新 台 幣 元 ) 42.2 元 元 預 期 股 價 波 動 率 32% 41%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2.9 年 3.95 年 預 期 股 利 率 - 5% 無 風 險 利 率 1.275% 0.62% 本 公 司 104 及 103 年 度 因 上 述 員 工 認 股 權 交 易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3,114 仟 元 及 8,046 仟 元 ( 二 ) 本 公 司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於 101 年 6 月 6 日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總 額 30,000 仟 元, 計 發 行 3,000 仟 股, 並 採 無 償 配 發 員 工 獲 配 或 認 購 新 股 後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受 限 制 之 權 利 如 下 : 1. 不 得 將 該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出 售 質 押 設 定 轉 讓 或 贈 與 他 人, 亦 不 得 作 其 他 方 式 之 處 分 2. 不 得 參 與 配 股 配 息 3. 與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具 相 同 之 股 東 會 表 決 權 及 選 舉 權 員 工 未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者 時,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並 予 與 註 銷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實 際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3,000 仟 股, 並 全 數 既 得 ~203~
208 本 公 司 採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衡 量 發 行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模 式 所 採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標 的 日 之 現 時 價 格 ( 新 台 幣 元 ) 22.0 元 給 與 日 股 價 ( 新 台 幣 元 ) 29.6 元 預 期 股 價 波 動 率 41%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1 年 2 年 3 年 預 期 股 利 率 3.40% 無 風 險 利 率 1.36% 104 及 103 年 度 因 上 述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交 易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8,067 仟 元 及 17,875 仟 元 ( 三 )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發 行 情 形 如 下 :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19 日 102 年 6 月 25 日 103 年 12 月 29 日 及 104 年 4 月 29 日 分 別 自 金 管 會 申 報 生 效 並 核 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3,000 單 位 2,000 單 位 1,500 單 位 及 1,500 單 位, 每 一 單 位 可 認 購 普 通 股 一 仟 股 給 與 對 象 包 含 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50% 之 公 司 正 式 編 制 之 全 職 員 工 上 述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發 行 6,500 單 位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執 行 價 格 加 權 平 均 執 行 價 格 員 工 認 股 權 單 位 ( 仟 股 )( 元 ) 單 位 ( 仟 股 ) ( 元 ) 年 初 流 通 在 外 4,186 $ ,890 $ 35.0 本 年 度 給 與 1, , 本 年 度 放 棄 或 失 效 ( 810 ) 本 年 度 執 行 ( 584 ) 35.0 ( 704 ) 35.0 年 底 流 通 在 外 4, , 年 底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本 年 度 給 與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公 允 價 值 $ 9.3 $ 16.4 ~204~
209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行 使 價 格 之 範 圍 ( 元 ) 流 通 在 外 單 位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限 ( 年 ) 流 通 在 外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可 行 使 單 位 可 行 使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A $ 35 1,052 1 $ $ 35 B , C ,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行 使 價 格 之 範 圍 ( 元 )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限 ( 年 ) 流 通 在 外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可 行 使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流 通 在 外 可 行 使 單 位 單 位 A $ 35 2,186 2 $ $ 35 B ,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採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評 價 模 式 所 採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認 股 權 憑 證 A B C 給 與 日 股 價 ( 新 台 幣 元 ) 40 元 95.4 元 元 行 使 價 格 ( 新 台 幣 元 ) 35 元 99.5 元 元 預 期 股 價 波 動 率 35.4% 25% 28%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5 年 5 年 5 年 預 期 股 利 率 0% 0% 0% 無 風 險 利 率 0.62% 1.41% 1.4% 元 104 及 103 年 度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11,684 仟 元 及 15,710 仟 ~205~
210 三 十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合 併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合 併 公 司 與 其 他 公 司 簽 訂 土 地 房 屋 車 輛 等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營 業 租 賃 之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內 $ 118,533 $ 106,593 超 過 1 年 但 不 超 過 5 年 239, ,288 超 過 5 年 138,128 26,162 $ 496,494 $ 270,043 三 一 與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權 益 交 易 ( 一 )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員 工 於 103 年 3 月 執 行 其 員 工 認 股 權 704 仟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45.84% 下 降 為 45.63% 由 於 上 述 交 易 並 未 改 變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等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合 併 公 司 係 視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之 現 金 對 價 $ 24,623 子 公 司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按 相 對 權 益 變 動 計 算 應 轉 入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金 額 ( 16,792 )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 7,831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調 整 科 目 資 本 公 積 - 認 列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數 $ 7,831 ( 二 ) 合 併 公 司 於 103 年 4 5 及 8 月 間 陸 續 處 分 其 對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共 計 6.31% 之 持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45.63% 下 降 為 39.32% 合 併 公 司 於 103 年 8 月 取 得 子 公 司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6.77% 之 持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57.57% 上 升 至 64.34% 由 於 上 述 交 易 並 未 改 變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等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合 併 公 司 係 視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206~
211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 給 付 ) 之 現 金 對 價 ( $ 59,994 ) $ 680,476 子 公 司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按 相 對 權 益 變 動 計 算 應 ( 轉 入 ) 轉 出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金 額 57,424 ( 95,760 ) 調 整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 $ 2,570 ) $ 585,955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合 計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調 整 科 目 資 本 公 積 -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 2,570 ) $ 569,434 $ 566,864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16,521 16,521 ( $ 2,570 ) $ 585,955 $ 583,385 ( 三 )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員 工 於 104 年 2 月 執 行 其 員 工 認 股 權 584 仟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39.32% 下 降 為 39.17% 由 於 上 述 交 易 並 未 改 變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等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合 併 公 司 係 視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之 現 金 對 價 $ 20,423 子 公 司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按 相 對 權 益 變 動 計 算 應 轉 入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金 額 ( 14,632 )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 5,791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調 整 科 目 資 本 公 積 - 認 列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數 $ 5,791 ~207~
212 ( 四 ) 合 併 公 司 於 104 年 5 月 購 入 子 公 司 泉 智 生 技 公 司 共 計 11.94% 之 持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88.06% 上 升 為 100% 泉 智 生 技 公 司 給 付 之 現 金 對 價 ( $ 2,006 ) 子 公 司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按 相 對 權 益 變 動 計 算 應 轉 出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金 額 2,634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 628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調 整 科 目 資 本 公 積 -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628 三 二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以 使 股 東 報 酬 極 大 化 因 此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係 以 確 保 具 有 必 要 財 務 資 源 及 營 運 計 畫, 以 支 應 未 來 十 二 個 月 所 需 之 營 運 資 金 資 本 支 出 及 債 務 償 還 等 需 求 三 三 金 融 工 具 ( 一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趨 近 其 公 允 價 值 或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二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1.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股 票 $ 22,687 $ - $ - $ 22,687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 342,678 $ 2,314 $ - $ 344,992 ~208~
213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股 票 $ 25,966 $ - $ - $ 25,9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 335,565 $ 4,135 $ - $ 339,700 國 外 上 市 櫃 股 票 合 計 $ 335,654 $ 4,135 $ - $ 339,789 之 情 形 104 及 103 年 度 無 第 1 等 級 與 第 2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間 移 轉 2. 第 2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金 融 工 具 類 別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國 內 興 櫃 權 益 工 具 於 對 被 投 資 者 財 務 狀 況 與 營 運 結 果 之 分 析 最 近 交 易 價 格 類 似 權 益 工 具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及 可 比 公 司 評 價 乘 數 等, 包 括 非 由 可 觀 察 市 場 價 格 或 利 率 支 持 之 假 設 ( 三 )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22,687 $ 25,966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註 1) 4,026,005 4,287,59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註 2) 408, ,987 金 融 負 債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註 3) 709, ,557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收 款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及 存 出 保 證 金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及 以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餘 額 註 3: 餘 額 係 包 含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209~
214 ( 四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權 益 及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應 收 帳 款 應 付 帳 款 及 借 款 合 併 公 司 之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係 為 管 理 與 營 運 活 動 相 關 之 市 場 風 險 ( 包 含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及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為 降 低 相 關 財 務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致 力 於 辨 認 評 估 並 規 避 市 場 之 不 確 定 性, 以 降 低 市 場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績 效 之 潛 在 不 利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之 重 要 財 務 活 動, 係 經 董 事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依 相 關 規 範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進 行 覆 核 於 財 務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合 併 公 司 必 須 恪 遵 關 於 整 體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及 權 責 劃 分 之 相 關 財 務 操 作 程 序 1. 市 場 風 險 (1) 匯 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因 持 有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因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針 對 匯 率 風 險 之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定 期 檢 視 受 匯 率 影 響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做 適 當 調 整, 以 控 管 外 匯 波 動 產 生 之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與 貨 幣 性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七 敏 感 度 分 析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受 到 美 金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1% 時, 合 併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1% 係 為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並 將 其 期 末 之 換 算 以 匯 率 變 動 1% 予 以 調 整 下 表 之 正 數 係 表 示 當 新 台 幣 相 對 於 各 相 關 貨 幣 升 值 1% 時, 將 使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之 金 額 ; 當 新 台 幣 相 對 於 各 相 關 外 幣 貶 值 1% 時, 其 對 稅 前 淨 利 之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負 數 ~210~
215 美 金 之 影 響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損 益 $ 2,163 $ 2,485 (2) 利 率 風 險 因 合 併 公 司 內 之 個 體 同 時 以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借 入 資 金, 因 而 產 生 利 率 暴 險 合 併 公 司 藉 由 維 持 一 適 當 之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組 合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 3,209,047 $ 3,914,172 - 金 融 負 債 500, ,000 具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721, ,876 - 金 融 負 債 - - 敏 感 度 分 析 對 於 合 併 公 司 利 率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進 行 風 險 衡 量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碼,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之 固 定 利 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將 因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使 公 平 價 值 隨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浮 動 利 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將 因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使 有 效 利 率 隨 之 變 動, 而 使 其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產 生 波 動 針 對 合 併 公 司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之 利 率 變 動 金 融 資 產 部 位, 市 場 利 率 每 上 升 1 碼, 浮 動 利 率 金 融 資 產 將 分 別 有 現 金 流 入 1,804 仟 元 及 692 仟 元 當 市 場 利 率 下 降 1 碼 時, 其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負 數 ~211~
216 (3)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因 持 有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而 產 生 權 益 價 格 暴 險 敏 感 度 分 析 對 於 本 公 司 權 益 價 格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進 行 風 險 衡 量 本 公 司 係 採 用 敏 感 度 分 析 衡 量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風 險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權 益 投 資 部 位 暴 險 進 行 若 國 內 外 權 益 投 資 部 位 價 格 上 漲 / 下 跌 5%,104 及 103 年 度 稅 前 損 益 將 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之 變 動 分 別 增 加 /( 減 少 )1,134 仟 元 /( 1,134) 仟 元 及 1,298 仟 元 /( 1,298) 仟 元 ;104 及 103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將 因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分 別 增 加 /( 減 少 )17,250 仟 元 /( 17,250) 仟 元 及 16,990 仟 元 /( 16,990) 仟 元 2. 信 用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應 收 帳 款,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之 交 易 對 象 均 為 信 用 良 好 之 金 融 機 構, 無 重 大 履 約 疑 慮 故 預 期 無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係 集 中 於 合 併 公 司 前 四 大 客 戶,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應 收 帳 款 總 額 來 自 前 述 客 戶 之 比 率 分 別 為 68% 及 66% 其 餘 無 超 過 應 收 帳 款 總 額 5% 之 客 戶 3. 流 動 性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目 標, 係 維 持 營 運 所 需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高 流 動 性 之 有 價 證 券 等, 以 確 保 合 併 公 司 具 有 充 足 的 財 務 彈 性 ~212~
217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合 併 公 司 以 約 定 還 款 期 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其 係 依 據 合 併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並 以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編 製, 其 包 括 利 息 及 本 金 之 現 金 流 動 104 年 12 月 31 日 要 求 即 付 或 短 於 1 個 月 1 至 3 個 月 3 個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500,087 $ - $ - $ - $ - 應 付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3,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63,934 52, 其 他 應 付 款 77,277-20, $ 644,618 $ 52,061 $ 20,432 $ 489 $ 年 12 月 31 日 要 求 即 付 或 短 於 1 個 月 1 至 3 個 月 3 個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250,097 $ - $ - $ - $ - 應 付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93,574 62, 其 他 應 付 款 23,504 24, $ 367,980 $ 86,702 $ - $ 473 $ - 融 資 額 度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無 擔 保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 每 年 重 新 檢 視 ) - 已 動 用 金 額 $ 500,000 $ 250,000 - 未 動 用 金 額 500, ,000 $ 1,000,000 $ 1,000,000 ~213~
218 三 四 關 係 人 交 易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帳 戶 餘 額 收 益 及 費 損 於 合 併 時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故 未 揭 露 於 本 附 註 合 併 合 併 公 司 與 其 他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如 下 : ( 一 ) 營 業 交 易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銷 貨 關 聯 企 業 $ 4,808 $ 31,220 其 他 關 係 人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5,619 $ 31,297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關 聯 企 業 $ 1,989 $ 1,199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其 他 關 係 人 3, $ 6,139 $ 1,250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之 營 業 收 入 主 要 係 銷 貨 收 入,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相 同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進 貨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40,579 $ 44,296 關 聯 企 業 $ 40,579 $ 44,709 製 造 費 用 其 他 關 係 人 $ 667 $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906 $ 239 租 金 費 用 關 聯 企 業 $ 2,375 $ 1,978 其 他 關 係 人 4,128 1,525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6,503 $ 4,360 捐 贈 費 用 其 他 關 係 人 $ 86 $ 46 其 他 費 用 關 聯 企 業 $ 2,331 $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其 他 關 係 人 $ 2,808 $ 801 ~214~
219 相 同 主 要 係 關 係 人 提 供 合 併 公 司 有 關 服 務 等,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 二 ) 對 關 係 人 之 增 資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取 得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五 ) 關 聯 企 業 $ 214,156 $ 1,450,000 ( 三 ) 處 分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度 關 係 人 類 別 帳 列 項 目 交 易 股 數 交 易 標 的 處 分 價 款 處 分 利 益 關 聯 企 業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280,000 海 德 生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800 $ 299 ( 四 ) 應 收 ( 付 ) 關 係 人 款 項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其 他 關 係 人 $ 231 $ - 關 聯 企 業 $ 693 $ 581 應 付 帳 款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2,360 $ 10,645 其 他 應 付 款 關 聯 企 業 $ 1,277 $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1,337 $ 74 其 他 應 收 款 關 聯 企 業 $ - $ 643 ( 五 ) 取 得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 $ 74,743 ( 六 )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4 年 度 關 係 人 類 別 處 分 價 款 處 分 損 益 其 他 關 係 人 $ 83,790 $ 4,139 ~215~
220 ( 七 ) 存 出 保 證 金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存 出 保 證 金 其 他 關 係 人 $ 880 $ 880 ( 八 ) 存 入 保 證 金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存 入 保 證 金 關 聯 企 業 $ 240 $ 240 ( 九 ) 其 他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預 收 款 項 (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關 聯 企 業 $ 19 $ 年 度 103 年 度 租 金 收 入 關 聯 企 業 $ 3,808 $ 2,134 什 項 收 入 關 聯 企 業 $ 843 $ 328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51 $ 843 $ 379 利 息 收 入 其 他 關 係 人 $ 16 $ 3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租 賃 契 約, 其 有 關 租 金 之 決 議 及 收 取 方 法 和 一 般 租 賃 交 易 相 當 ( 十 ) 對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獎 酬 104 及 103 年 度 對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總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20,194 $ 25,490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2,479 6,364 $ 22,673 $ 31,854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 場 趨 勢 決 定 ~216~
221 三 五 質 押 之 資 產 之 擔 保 : 下 列 資 產 業 已 質 抵 押 作 為 通 路 行 銷 商 品 履 約 保 證 及 研 究 計 畫 等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質 押 定 存 單 ( 帳 列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 47,613 $ 58,766 質 押 活 存 ( 帳 列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8,063 - $ 55,676 $ 58,766 三 六 重 大 承 諾 及 或 有 事 項 除 已 於 其 他 附 註 揭 露 者 外,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之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如 下 : ( 一 ) 取 得 新 藥 授 權 合 約 項 次 1. 抗 癌 抗 流 感 及 抗 發 炎 新 藥 開 發 專 屬 授 權 合 約 本 公 司 於 96 年 9 月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簽 訂 五 項 特 定 技 術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包 括 從 發 酵 物 及 植 物 藥 材 中 提 取 之 純 化 物 質, 進 行 抗 癌 症 抗 流 感 及 抗 發 炎 等 相 關 生 技 新 藥 開 發, 合 約 期 間 自 96 年 9 月 19 日 至 116 年 9 月 18 日, 技 術 授 權 金 已 全 數 支 付 依 合 約 母 公 司 尚 須 支 付 銷 售 權 利 金 分 別 按 未 來 銷 售 以 該 技 術 所 研 發 之 產 品 及 再 授 權 所 得 之 一 定 比 例 計 算, 於 每 年 2 月 15 日 與 8 月 15 日 決 算 日 後 30 日 支 付 此 外, 雙 方 並 約 定 達 特 定 條 件 時, 母 公 司 尚 需 無 償 移 轉 一 定 額 股 份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母 公 司 於 97 年 6 月 分 割 讓 與 其 中 一 項 抗 癌 症 特 定 技 術 予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另, 母 公 司 於 98 年 1 月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簽 訂 合 約, 出 售 另 一 項 抗 發 炎 特 定 技 術 予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合 約 價 款 為 100 仟 元, 處 分 利 益 7 仟 元 母 公 司 並 於 98 年 1 月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及 中 央 研 究 院 簽 訂 專 屬 技 術 授 權 契 約 書, 以 取 代 母 公 司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所 簽 訂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中 對 於 該 兩 項 特 定 技 術 之 權 利 義 務 關 係 項 次 2.Anti-CεmX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專 屬 授 權 合 約 子 公 司 於 100 年 4 月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簽 訂 Anti-Cε mx 抗 體 新 藥 開 發 專 屬 授 權 合 約, 子 公 司 可 於 全 世 界 過 敏 類 藥 物 專 屬 使 用 實 施 重 製 修 改 該 發 明 技 術 及 授 權 專 利 合 約 期 間 自 100 年 4 月 6 日 至 ~217~
222 119 年 2 月 25 日 子 公 司 須 依 研 發 成 果 及 進 展 支 付 一 定 金 額 及 比 例 之 浮 動 授 權 金 及 銷 售 權 利 金 項 次 3. 用 以 生 產 重 組 蛋 白 質 之 細 胞 株 (CHO) S 授 權 合 約 子 公 司 於 103 年 6 月 與 Lif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簽 訂 生 產 重 組 蛋 白 質 之 細 胞 品 線 非 專 屬 執 照 授 權 合 約, 子 公 司 及 經 授 權 之 子 公 司 對 己 方 以 此 細 胞 品 線 生 產 研 發 之 重 組 蛋 白 質 具 有 使 用 實 施 售 出 轉 移 之 授 權 專 利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子 公 司 已 支 付 Lif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共 美 金 250 仟 元 項 次 4. 小 分 子 C 型 肝 炎 病 毒 抑 制 劑 DBPR110 及 其 衍 生 物 技 術 授 權 契 約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4 月 與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簽 訂 小 分 子 C 型 肝 炎 病 毒 抑 制 劑 DBPR110 及 其 衍 生 物 技 術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合 約 期 間 自 102 年 4 月 11 日 至 122 年 4 月 10 日, 本 公 司 需 依 照 里 程 碑 時 程 支 付 一 定 之 金 額 之 權 利 金 另 本 公 司 尚 須 支 付 按 銷 售 以 該 技 術 所 研 發 之 產 品 銷 售 淨 額 及 授 權 他 人 使 用 產 品 轉 授 權 收 入 之 一 定 比 例 權 利 金 ( 二 ) 新 藥 共 同 研 發 合 約 子 公 司 於 101 年 5 月 15 日 與 深 圳 龍 瑞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開 發 合 作 合 約, 該 合 約 之 合 作 期 間 自 合 約 生 效 後 延 續 至 雙 方 決 定 中 止 之 日 止 本 項 合 作 開 發 合 約 係 由 深 圳 龍 瑞 藥 業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前 期 之 抗 體 藥 物 生 產 臨 床 前 試 驗, 以 及 向 中 國 國 家 食 品 藥 品 監 督 管 理 局 申 請 Om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之 IND, 並 由 子 公 司 負 責 執 行 後 續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新 藥 藥 證 申 請 商 化 生 產 及 銷 售, 共 同 研 發 產 生 之 專 利 及 智 慧 財 產 權, 屬 雙 方 共 同 擁 有 雙 方 依 研 發 進 展 及 成 果 分 配 授 權 金 或 依 收 益 支 付 對 方 一 定 比 率 之 權 利 金 ~218~
223 三 七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合 併 公 司 各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所 揭 露 之 匯 率 係 指 該 等 外 幣 換 算 至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匯 率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外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元 $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1,740 美 元 6, ( 美 元 : 人 民 幣 ) 215,595 $ 217,335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採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人 民 幣 130, (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 $ 652,030 外 幣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元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1, 年 12 月 31 日 外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元 $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2,546 美 元 7, ( 美 元 : 人 民 幣 ) 246,041 $ 248,587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美 元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89 採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人 民 幣 132, (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 683,790 $ 683,879 外 幣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元 4,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131,033 ~219~
224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外 幣 匯 率 淨 兌 換 ( 損 ) 益 匯 率 淨 兌 換 ( 損 ) 益 美 元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 317 )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 665 ) 美 元 ( 美 元 : 人 民 幣 ) 13, ( 美 元 : 人 民 幣 ) 1,241 $ 13,084 $ 576 三 八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及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附 表 一 ) 3. 年 底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部 分 ( 附 表 二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9.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無 ) 10. 其 他 : 合 併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附 表 三 ) 11.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附 表 四 )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資 方 式 資 金 匯 出 入 情 形 持 股 比 例 本 年 度 損 益 及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年 底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已 匯 回 投 資 損 益 及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附 表 五 ) 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其 價 格 付 款 條 件 未 實 現 損 益 :( 附 表 三 )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220~
225 三 九 部 門 資 訊 (3) 財 產 交 易 金 額 及 其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數 額 (4) 票 據 背 書 保 證 或 提 供 擔 保 品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其 目 的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年 底 餘 額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期 利 息 總 額 (6) 其 他 對 當 期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如 勞 務 之 提 供 或 收 受 等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量 部 門 績 效 之 資 訊, 著 重 於 每 一 交 付 或 提 供 之 產 品 或 勞 務 之 種 類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八 號 營 運 部 門 之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包 含 保 健 食 品 部 門 及 新 藥 研 發 部 門 ( 一 ) 部 門 收 入 與 營 運 結 果 下 : 合 併 公 司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之 收 入 與 營 運 結 果 依 應 報 導 部 門 分 析 如 部 門 收 入 部 門 ( 損 ) 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保 健 食 品 $ 1,513,575 $ 1,398,282 ( $ 75,517 ) ( $ 56,888 ) 新 藥 研 發 5,278 1,074 ( 187,630 ) ( 242,651 ) $ 1,518,853 $ 1,399,356 ( 263,147 ) ( 299,539 ) 不 可 拆 分 之 管 理 費 用 ( 79,458 ) ( 88,003 )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 損 失 ) ( 3,733 ) 13,602 其 他 收 入 64,231 61,271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利 益 份 額 19,083 24,113 財 務 成 本 ( 7,055 ) ( 2,081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10,988 29,458 稅 前 淨 損 ( $ 259,091 ) ( $ 261,179 ) 以 上 報 導 之 收 入 係 與 外 部 客 戶 交 易 所 產 生 104 年 及 103 年 度 並 無 任 何 部 門 間 銷 售 部 門 利 益 係 指 各 個 部 門 所 賺 取 之 利 潤, 不 包 含 應 分 攤 之 總 部 管 理 成 本 與 董 事 酬 勞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份 額 租 金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益 處 分 投 資 損 益 兌 換 損 益 金 融 商 品 評 價 損 益 利 息 費 用 以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此 衡 量 金 額 係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予 部 門 及 評 量 其 績 效 ~221~
226 ( 二 ) 部 門 資 產 因 應 報 導 部 門 總 資 產 之 衡 量 金 額 未 定 期 提 供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故 應 揭 露 資 產 之 衡 量 金 額 為 零 ( 三 ) 地 區 別 資 訊 :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於 二 個 地 區 營 運 - 中 國 與 台 灣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收 入 非 流 動 資 產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中 國 $ 306 $ 750 $ 555,315 $ 505,575 台 灣 1,518,547 1,398,606 4,569,611 4,277,738 $ 1,518,853 $ 1,399,356 $ 5,124,926 $ 4,783,313 ( 四 )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104 及 103 年 度 無 收 入 占 損 益 表 上 收 入 金 額 10% 以 上 之 客 戶, 故 無 需 揭 露 ~222~
227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民 國 104 年 度 附 表 一 單 位 : 除 另 與 註 明 者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編 號 背 書 保 證 者 公 司 名 稱 1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 註 1(1)) 本 年 度 最 高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子 公 司 $ 1,529,204 $ 32,825 ( USD$ 1,000 ) 年 底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佔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比 率 (%)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 註 1(2)) 屬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屬 子 公 司 對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屬 對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保 證 $ - $ - $ % $ 3,823,011 Y N Y 備 註 註 1: (1) 個 別 對 象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7,646,021( 淨 值 ) 20%=1,529,204 (2)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7,646,021( 淨 值 ) 50%=3,823,011 註 2: 美 金 係 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USD$1= 換 算 ~223~
228 附 表 二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係 新 台 幣 仟 元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年 底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224~ 持 備 註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年 底 目 股 數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公 允 價 值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普 通 股 股 票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1,482,794 $ 22, % $ 22,687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東 生 華 製 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27,240 31, % 31,872 曜 亞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99,056 70, % 70,120 百 丹 特 生 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05,902 2, % 2,314 廣 博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司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3,606,900 36, % 36,069 註 2 流 動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377, , % 151,024 彥 臣 生 技 藥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700,135 21, % 21,129 註 2 流 動 新 興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855,000 57, % 57,528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普 通 股 股 票 有 限 公 司 東 生 華 製 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30,750 32, % 32,134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普 通 股 股 票 有 限 公 司 海 德 生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720,000 6, % 6,430 註 2 註 1: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四 註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故 以 成 本 衡 量 ~224~
229 附 表 三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225~ 編 號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象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 註 1 )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銷 貨 收 入 $ 8,680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57% 應 收 票 據 1,937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02% 應 收 帳 款 150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2,161 ) - - 未 實 現 銷 貨 毛 利 352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71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其 他 費 用 15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什 項 收 入 57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其 他 應 收 款 18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租 金 收 入 4,276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28% 租 金 支 出 2,114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14% 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230 ) - - 未 實 現 銷 貨 毛 利 491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銷 貨 收 入 43,564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2.87% 租 金 收 入 2,798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18% 應 收 帳 款 5,878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06% 其 他 費 用 125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什 項 收 入 2,974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2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2, 未 實 現 銷 貨 毛 利 6,276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未 實 現 處 分 商 標 權 利 益 22,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租 金 收 入 57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1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銷 貨 收 入 24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1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進 貨 2,995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0.20% 銷 貨 收 入 10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1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銷 貨 收 入 1 依 雙 方 議 定 條 件 為 之 - 註 一 :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 1.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2. 子 公 司 對 本 公 司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註 二 : 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已 併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相 關 投 資 及 損 益 業 已 全 數 沖 銷 ~225~
230 附 表 四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係 新 台 幣 仟 元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4 年 度 ~226~ 本 年 度 認 列 之 投 備 註 投 資 損 益 聯 企 業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 年 底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目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本 年 度 損 益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新 藥 研 發 及 銷 售 藥 品 等 $ 630,865 $ 630,865 59,263, % $ 521,413 ( $ 144,077 ) ( $ 56,439 ) 子 公 司 公 司 Microbio Ltd.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International Business 577, ,051 19,000, % 575,352 ( 16,120 ) ( 16,120 ) 子 公 司 217, Apia, Samoa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台 北 市 生 機 食 品 買 賣 營 業 諮 詢 顧 問 業 284, ,914 33,717, % 416,355 47,631 34,608 子 公 司 司 及 雜 誌 ( 期 刊 ) 出 版 業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營 養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及 飲 料 銷 售 171, ,000 10,000, % 46,224 ( 7,672 ) ( 7,672 ) 子 公 司 業 務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37,500 37,500 3,750, % 31,784 ( 5,133 ) ( 2,406 ) 子 公 司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500, ,736 42,904, % 662,836 ( 93,017 ) ( 20,737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8,010 8, , % 7,891 ( 90 ) ( 22 ) 子 公 司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化 學 原 料 批 發 智 慧 財 產 權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1,096,875 1,950, ,687, % 1,181,944 72,770 33,655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一 般 投 資 業 853,125-85,312, % 851,256 ( 16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International Business 74,466 74,466 2,530, % 76,678 ( 25,054 ) ( 2,147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公 司 Co., Ltd. 217, Apia, Samoa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124,262 92,371 7,507, % 146,523 ( 93,017 ) ( 3,627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30,000 30,000 3,000, % 25,010 ( 5,133 ) ( 1,925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化 學 原 料 批 發 智 慧 財 產 權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365, ,000 36,562, % 393,633 72,770 10,869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一 般 投 資 業 284,375-28,437, % 283,752 ( 16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2,500 2, , % 2,108 ( 5,133 ) ( 160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公 司 聯 企 業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15,000 15,000 1,500, % 13,889 ( 90 ) ( 41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泉 達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 1, ( 78 ) ( 78 ) 子 公 司 公 司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泉 智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 27, 子 公 司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海 德 生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 10, ( 4,309 ) ( 1,077 ) 註 5 穗 豐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雄 市 中 藥 批 發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等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 接 次 頁 ) ~226~
231 本 年 度 認 列 之 備 註 投 資 損 益 註 6: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本 年 度 辦 理 減 資 分 割, 新 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由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發 行 新 股 予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原 股 東 作 為 移 轉 營 業 價 值 之 對 價, 本 公 司 及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分 割 基 準 日 所 持 有 之 股 份 依 每 仟 股 減 少 股 辦 理 減 資, 分 別 減 少 對 鑽 石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持 股 並 換 取 新 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5,312,500 股 及 28,437,500 股, 計 853,125 仟 元 及 284,375 仟 元 ( 承 前 頁 ) 投 ( $ 25,054 ) ( $ 16,120 ) 子 公 司 ( 25,054 ) ( 25,054 ) 子 公 司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 年 底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目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本 年 度 損 益 Microbio Ltd.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International Business $ 577,051 $ 577,051 19,000, % $ 575,849 Co., Ltd. 217, Apia, Samoa ( USD 17,543 仟 元 ) Microbio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841, , % 894,153 Pharmaceutical Co., 司 ( 註 4) ( 註 4) ( USD 27,240 仟 元 ) Ltd. 上 海 市 松 江 工 業 區 茸 北 分 區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物 中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註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五 註 2: 係 按 原 始 投 資 歷 史 匯 率 換 算 註 3: 本 表 係 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USD1: 換 算 註 4: 本 公 司 係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由 於 該 公 司 持 有 此 大 陸 公 司 股 份, 故 母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此 大 陸 公 司 股 權 註 5: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104 年 3 月 處 分 該 公 司 部 份 股 權, 故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力, 已 於 本 期 轉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27~ ~227~
232 附 表 五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民 國 104 年 度 本 本 公 司 直 接 本 年 度 認 列 年 底 投 資 截 至 本 年 年 或 間 接 投 資 投 資 損 益 帳 面 價 值 底 止 已 匯 回 之 持 股 比 例 ( 註 2 ) ( 註 2 ) 投 資 收 益 ( 註 3 ) 64.34% ( $ 16,120 ) $ 575,291 $ - ( (USD 508 仟 元 ) ) ( USD 17,526 仟 元 ) 年 年 初 本 年 度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本 年 年 底 大 陸 被 投 資 投 資 方 式 自 台 灣 匯 出 自 台 灣 匯 出 被 投 資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匯 出 收 回 公 司 名 稱 ( 註 1 )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年 度 損 益 ( 註 2 ) ( 註 2 ) ( 註 2 ) ( 註 4 )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 902,688 (2) $ 573,453 $ - $ - $ 573,453 ( $ 25,054 ) 技 有 限 公 司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物 中 ( USD 27,500 仟 元 ) ( USD 17,470 仟 元 ) ( USD 17,470 仟 元 ) ( (USD 789 仟 元 ) )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上 海 百 醫 奧 製 藥 有 限 生 產 錠 劑 銷 售 公 司 自 產 產 品 並 229,775 (2) 50, , 公 司 ( 註 4) 提 供 相 關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 USD 7,000 仟 元 ) ( USD 1,530 仟 元 ) ( USD 1,530 仟 元 )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批 發 及 進 出 口 服 821 (2) % 技 有 限 公 司 務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成 果 轉 讓 及 ( USD 25 仟 元 ) ( USD 25 仟 元 ) ( USD 25 仟 元 ) 相 關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228~ 本 年 年 底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624,496 $624,496 $8,943,518 60%=$5,366,111 (USD19,025 仟 元 ) (USD19,025 仟 元 ) 註 1: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 19,025 (1) 直 接 赴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2)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 該 第 三 地 區 之 投 資 公 司 為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3) 其 他 方 式 註 2: 本 表 係 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USD1: 換 算 註 3: 係 未 包 含 泉 盛 生 技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8.57% 註 4: 該 公 司 已 於 102 年 8 月 經 上 海 市 松 江 區 國 家 稅 務 局 准 予 註 銷 稅 務 登 記, 並 於 102 年 9 月 經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准 予 註 銷 登 記 註 5: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金 額 如 下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日 期 文 號 金 額 ( 美 金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 2,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撤 銷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 140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撤 銷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 1,000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14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7,97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鴻 營 ( 上 海 )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於 101 年 10 月 由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吸 收 合 併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4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鴻 營 ( 上 海 )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於 101 年 10 月 由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吸 收 合 併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36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百 醫 奧 製 藥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53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000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5 ~228~
233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不 含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明 細 表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與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上 開 財 務 報 表 中 部 份 按 權 益 法 計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而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因 是 本 會 計 師 對 上 開 財 務 報 表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其 有 關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及 其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認 列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上 述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之 帳 列 金 額 分 別 計 新 台 幣 ( 以 下 同 )54,115 仟 元 及 59,618 仟 元, 皆 占 資 產 總 額 之 0.7%; 民 國 104 及 103 年 度 就 上 述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認 列 之 綜 合 損 益 金 額 分 別 為 (7,694) 仟 元 及 (8,519) 仟 元, 分 別 占 綜 合 損 益 之 4.6% 及 4.3%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229~
234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 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明 細表 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 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 以查核 據本會計師之意見 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 個體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邱 盟 會 計 師 捷 華 民 國 清 福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中 張 105 ~230~ ~230~ 年 3 月 14 日
235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四 及 六 ) $ 288,838 4 $ 42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七 ) 22,687-25,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五 及 八 ) 312,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十 ) 2,454, ,456, 應 收 票 據 ( 附 註 四 及 十 一 ) 1,298-2, 應 收 票 據 - 關 係 人 ( 附 註 四 及 三 一 ) 1,937-9, 應 收 帳 款 ( 附 註 四 及 十 一 ) 30,725-43,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 附 註 四 及 三 一 ) 6,223-10,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四 十 一 二 四 及 三 一 ) 7,615-5, X 存 貨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二 ) 117,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三 二 ) 4,713-5,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十 七 ) 10,852-11,087-11XX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3,259, ,432, 非 流 動 資 產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五 及 九 ) 57,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四 十 三 及 三 一 ) 4,295, ,011,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四 五 十 四 及 三 一 ) 524,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五 ) 79, , 無 形 資 產 ( 附 註 四 十 六 及 三 一 ) 25,155-27,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四 ) 3,200-3, 預 付 設 備 款 3,621-3, 存 出 保 證 金 ( 附 註 三 一 ) 6,943-5, 預 付 租 賃 款 - 非 流 動 ( 附 註 十 七 ) 16,537-17,477-15XX 非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5,011, ,746, XXX 資 產 總 計 $ 8,271, $ 8,178, 代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 動 負 債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十 九 ) $ 500,000 6 $ 250, 應 付 票 據 ( 附 註 四 及 二 十 ) 2, 應 付 帳 款 ( 附 註 四 及 二 十 ) 10,195-26, 其 他 應 付 款 ( 附 註 十 八 及 三 一 ) 48,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四 ) ,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 附 註 四 ) 3,874-3,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附 註 三 一 ) 1,048-1,595-21XX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565, ,351 4 非 流 動 負 債 264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二 一 ) 48, , 存 入 保 證 金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四 ) 11,097-13,422-25XX 非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59, , XXX 負 債 總 計 625, ,595 5 權 益 股 本 3110 普 通 股 4,253, ,253, 資 本 公 積 3,578, ,684, 累 積 虧 損 ( 198,728 ) ( 2 ) ( 145,258 ) ( 2 ) 3400 其 他 權 益 12,922 - ( 27,824 ) - 3XXX 權 益 總 計 7,646, ,764,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8,271, $ 8,178,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231~
236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淨 損 為 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營 業 收 入 ( 附 註 四 及 三 一 ) 4100 銷 貨 收 入 $ 196, $ 282,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561-2, 營 業 收 入 合 計 197, ,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四 十 二 二 三 及 三 一 ) 138, , 營 業 毛 利 58, , 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未 實 現 利 益 ( 2,143 ) ( 1 ) ( 7,368 ) ( 3 ) 5920 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已 實 現 利 益 2, ,065 3 營 業 費 用 ( 附 註 四 二 三 及 三 一 ) 6100 推 銷 費 用 132, , 管 理 費 用 79,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48, ,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260, , 營 業 淨 損 ( 201,621 ) ( 102 ) ( 214,672 ) ( 75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707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四 及 十 三 ) ( 35,133 ) ( 18 ) 3,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 損 失 ) ( 4,032 ) ( 2 ) 20,141 7 ( 接 次 頁 ) ~232~
237 ( 承 前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7010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二 三 及 三 一 ) $ 54, $ 49,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附 註 二 三 及 三 一 ) 2, , 財 務 成 本 ( 附 註 二 三 ) ( 7,033 ) ( 4 ) ( 2,065 ) ( 1 ) 7000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11, , 本 年 度 稅 前 淨 損 ( 190,580 ) ( 97 ) ( 139,279 ) ( 49 ) 7950 所 得 稅 費 用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四 ) 3, , 本 年 度 淨 損 ( 193,692 ) ( 98 ) ( 140,426 ) ( 49 ) 本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8310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1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 附 註 四 及 二 一 ) ( 4,845 ) ( 3 ) ( 683 ) ( 1 ) 833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四 ) ( 191 ) - ( 196 ) - ( 5,036 ) ( 3 ) ( 879 ) ( 1 ) 8360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6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失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 75,121 ) ( 38 ) ( 8,843 ) ( 3 ) 837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105, ( 41,728 ) ( 15 ) ( 接 次 頁 ) ~233~
238 ( 承 前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8399 與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四 及 二 四 ) $ 2,325 1 ( $ 6,797 ) ( 2 ) 32, ( 57,368 ) ( 20 ) 830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合 計 27, ( 58,247 ) ( 21 ) 8500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166,049 ) ( 84 ) ( $ 198,673 ) ( 70 ) 每 股 淨 損 ( 附 註 二 五 ) 9750 基 本 ( $ 0.46 ) ( $ 0.33 ) 9850 稀 釋 ( $ 0.46 ) ( $ 0.33 )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234~
239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係 新 台 幣 仟 元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備 供 出 售 保 留 盈 餘 ( 累 積 虧 損 )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金 融 商 品 股 本 ( 附 註 二 二 )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待 彌 補 虧 損 之 兌 換 差 額 未 實 現 ( 損 ) 益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代 碼 股 數 ( 仟 股 ) 金 額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 附 註 二 二 ) ( 附 註 二 二 ) ( 附 註 二 二 ) 合 計 ( 附 註 二 二 ) ( 附 註 二 二 )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合 計 權 益 總 額 A1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425,342 $ 4,253,427 $ 3,252,765 $ 51,690 $ 25,829 ( $ 219,924 ) ( $ 142,405 ) $ 6,525 $ 31,086 ( $ 25,942 ) $ 11,669 $ 7,375,456 B15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25,829 ) 25, B1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51,690 ) - 51,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 C11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 ( 142,405 ) , , C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數 - - ( 8,489 ) - - ( 3,953 ) ( 3,953 ) ( 12,442 ) D1 103 年 度 淨 損 ( 140,426 ) ( 140,426 ) ( 140,426 ) D3 103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879 ) ( 879 ) 32,876 ( 90,244 ) - ( 57,368 ) ( 58,247 ) N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 8, ,875 17,875 25,921 Z1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425,342 4,253,427 3,684, ( 145,258 ) ( 145,258 ) 39,401 ( 59,158 ) ( 8,067 ) ( 27,824 ) 7,764,957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 C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之 資 本 公 積 變 動 數 , ,513 C11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 ( 145,258 ) , , D1 104 年 度 淨 損 ( 193,692 ) ( 193,692 ) ( 193,692 ) D3 104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5,036 ) ( 5,036 ) ( 11,356 ) 44,035-32,679 27,643 M5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M7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 - 5, ,791 N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 3, ,067 8,067 11,181 Z1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425,342 $ 4,253,427 $ 3,578,400 $ - $ - ( $ 198,728 ) ( $ 198,728 ) $ 28,045 ( $ 15,123 ) $ - $ 12,922 $ 7,646,021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235~ M5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864 M7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 - 7, ,831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235~
24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代 碼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量 A00010 本 年 度 稅 前 淨 損 ( $ 190,580 ) ( $ 139,279 ) A20000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A20100 折 舊 費 用 23,880 24,932 A20200 攤 銷 費 用 8,662 11,028 A2040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損 失 ( 利 益 ) 3,279 ( 1,829 ) A20900 財 務 成 本 7,033 2,065 A21200 利 息 收 入 ( 35,298 ) ( 38,205 ) A21300 股 利 收 入 ( 8,531 ) ( 3,347 ) A21900 員 工 認 股 權 酬 勞 成 本 11,181 25,921 A2240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之 份 額 35,133 ( 3,637 ) A22500 處 分 及 報 廢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 42 ) ( 122 ) A22800 處 分 無 形 資 產 利 益 ( 2,680 ) ( 1,342 ) A23100 處 分 投 資 損 失 ( 利 益 ) 4,032 ( 20,141 ) A23800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27 1,216 A23900 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未 實 現 ( 損 失 ) 利 益 ( 248 ) 303 A29900 其 他 項 目 - 95 A30000 營 業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數 A31130 應 收 票 據 853 ( 798 ) A31140 應 收 票 據 - 關 係 人 7,764 ( 3,878 ) A31150 應 收 帳 款 12,371 ( 11,316 ) A31160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3,977 20,073 A31180 其 他 應 收 款 1,373 ( 1,760 ) A31200 存 貨 6,994 1,412 A3124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235 ( 5,099 ) A3224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933 1,881 A32130 應 付 票 據 1, A32150 應 付 帳 款 ( 16,764 ) 2,207 A32160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 ( 1 ) A32180 其 他 應 付 款 ( 12,708 ) 9,323 A32210 預 收 款 項 - 75 A32200 負 債 準 備 493 2,278 A32230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548 ) ( 79 ) ( 接 次 頁 ) ~236~
241 ( 承 前 頁 ) 代 碼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A33000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 $ 137,298 ) ( $ 127,952 ) A33100 收 取 之 利 息 35,418 38,403 A33500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20,479 ) ( 1,442 ) AAAA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122,359 ) ( 90,991 )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B00300 取 得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99,176 ) ( 72,738 ) B00400 出 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價 款 21, ,633 B00600 取 得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 466,570 ) B00700 出 售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985 - B01200 取 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 36,263 ) B01800 取 得 關 聯 企 業 ( 182,265 ) ( 1,539,994 ) B02000 預 付 投 資 款 增 加 - ( 740 ) B02300 處 分 子 公 司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680,476 B02700 購 置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5,458 ) ( 93,906 ) B028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價 款 B03700 存 出 保 證 金 增 加 ( 1,087 ) - B03800 存 出 保 證 金 減 少 B04500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 4,436 ) ( 1,153 ) B04600 處 分 無 形 資 產 - 49,189 B05400 取 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90 ) - B0650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減 少 ( 增 加 ) 1,102 ( 3,315 ) B07100 預 付 設 備 款 增 加 ( 3,621 ) ( 4,434 ) B07300 預 付 租 賃 款 增 加 - ( 18,810 ) B07600 收 取 之 股 利 16,284 12,077 BBBB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255,396 ) ( 1,302,829 )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C00200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 減 少 ) 250,000 ( 200,000 ) C03000 存 入 保 證 金 增 加 C05600 支 付 之 利 息 ( 7,043 ) ( 1,990 ) CCCC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242,957 ( 201,750 ) EEEE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減 少 ( 134,798 ) ( 1,595,570 ) E00100 年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423,636 2,019,206 E00200 年 底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288,838 $ 423,636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經 理 人 : 黃 山 內 會 計 主 管 : 王 瀛 君 ~237~
242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除 另 註 明 外, 金 額 以 新 台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本 公 司 於 89 年 5 月 3 日 設 立, 主 要 從 事 於 生 技 新 藥 與 保 健 食 品 之 研 發 製 造 及 買 賣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95 年 6 月 9 日 在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 買 賣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表 達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首 次 適 用 修 正 後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AS) 解 釋 ( IFRIC) 及 解 釋 公 告 (SIC) 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 發 布 之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及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函, 本 公 司 自 104 年 起 開 始 適 用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IASB) 發 布 且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2013 年 版 IFRS IAS IFRIC 及 SIC( 以 下 稱 IFRSs ) 及 相 關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修 正 規 定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適 用 修 正 後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2013 年 版 IFRSs 不 致 造 成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重 大 變 動 : 1. IFRS 12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IFRS 12 針 對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規 定 應 揭 露 內 容 本 公 司 適 用 IFRS 12 之 揭 露,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三 2.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IFRS 13 提 供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指 引,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建 立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架 構, 並 規 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揭 露 此 外, ~238~
243 該 準 則 規 定 之 揭 露 內 容 較 為 廣 泛, 例 如, 適 用 IFRS 13 前, 準 則 僅 要 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須 按 公 允 價 值 三 層 級 揭 露, 而 依 照 IFRS 13 規 定, 適 用 該 準 則 之 所 有 資 產 及 負 債 皆 須 提 供 前 述 揭 露 IFRS 13 之 衡 量 規 定 係 自 104 年 起 推 延 適 用 相 關 揭 露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十 3. IAS 1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依 修 正 之 準 則 規 定,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須 按 性 質 分 類 且 分 組 為 (1)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及 (2)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所 得 稅 亦 按 相 同 基 礎 分 組 適 用 該 修 正 規 定 前, 並 無 上 述 分 組 之 強 制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追 溯 適 用 上 述 修 正 規 定,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包 含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及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包 含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利 益 ( 損 失 )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除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數 外 ) 惟 適 用 上 述 修 正 並 不 影 響 本 年 度 淨 利 本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二 ) IASB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 接 次 頁 ) 本 公 司 未 適 用 下 列 業 經 IASB 發 布 但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截 至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金 管 會 尚 未 發 布 生 效 日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 註 2)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6 年 1 月 1 日 ( 註 3) IFRS 9 金 融 工 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 修 正 強 制 生 效 日 及 過 渡 揭 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239~
244 ( 承 前 頁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IFRS 10 及 IAS 28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未 定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IFRS 10 IFRS 12 及 IAS 28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2016 年 1 月 1 日 合 併 報 表 例 外 規 定 之 適 用 IFRS 11 之 修 正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取 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4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5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 租 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2 之 修 正 未 實 現 損 失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2017 年 1 月 1 日 認 列 IAS 16 及 IAS 38 之 修 正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2016 年 1 月 1 日 法 之 闡 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 修 正 農 業 : 生 產 性 植 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金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27 之 修 正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中 之 權 益 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36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 繼 續 IFRIC 21 公 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 期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註 2: 給 與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開 始 適 用 IFRS 2 之 修 正 ; 收 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 開 始 適 用 IFRS 3 之 修 正 ;IFRS 13 於 修 正 時 即 生 效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註 3: 除 IFRS 5 之 修 正 推 延 適 用 於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外, 其 餘 修 正 係 追 溯 適 用 於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240~
245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適 用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將 不 致 造 成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重 大 變 動 : 1. IFRS 9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之 認 列 及 衡 量 就 金 融 資 產 方 面, 所 有 原 屬 於 IAS 39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範 圍 內 之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IFRS 9 對 金 融 資 產 之 分 類 規 定 如 下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債 務 工 具, 若 其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 支 付 本 金 及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金 額 之 利 息, 分 類 及 衡 量 如 下 : (1) 以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減 損 損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2) 藉 由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與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而 達 成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減 損 損 益 與 兌 換 損 益 亦 認 列 於 損 益, 其 他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於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或 重 分 類 時, 原 先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應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本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投 資 指 定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及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後 續 無 須 評 估 減 損,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亦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IFRS 9 改 採 用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模 式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強 制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應 收 租 賃 款 IFRS 15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241~
246 產 生 之 合 約 資 產 或 放 款 承 諾 及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係 認 列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並 未 顯 著 增 加,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未 來 12 個 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已 顯 著 增 加 且 非 低 信 用 風 險,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但 未 包 括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必 須 按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此 外, 原 始 認 列 時 已 有 信 用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考 量 原 始 認 列 時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以 計 算 信 用 調 整 後 之 有 效 利 率, 後 續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則 按 後 續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累 積 變 動 數 衡 量 2. IAS 36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IASB 於 發 布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時, 同 時 修 正 IAS 36 資 產 減 損 之 揭 露 規 定, 導 致 本 公 司 須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增 加 揭 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本 次 IAS 36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本 公 司 僅 須 於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當 期 揭 露 該 等 可 回 收 金 額 此 外, 若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以 現 值 法 計 算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衡 量, 本 公 司 須 增 加 揭 露 所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2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IFRS 3 企 業 合 併 及 IFRS 8 營 運 部 門 等 若 干 準 則 IFRS 2 之 修 正 係 改 變 既 得 條 件 及 市 價 條 件 定 義, 並 增 列 績 效 條 件 及 服 務 條 件 定 義 該 修 正 釐 清 績 效 條 件 所 訂 之 績 效 目 標 得 按 本 公 司 或 同 一 集 團 內 另 一 個 體 之 營 運 ( 非 市 價 條 件 ) 或 權 益 工 具 之 市 價 ( 市 價 條 件 ) 設 定 該 績 效 目 標 之 設 定 得 與 本 公 司 整 體 或 部 分 ( 例 如 某 一 部 門 ) 績 效 有 關, 而 達 成 績 效 目 標 之 期 間 則 不 得 長 於 服 務 期 間 此 外, 該 修 正 並 釐 清 股 價 指 數 目 標 因 同 時 反 映 本 公 司 本 身 與 集 團 外 其 他 企 業 之 績 效, 故 非 屬 績 效 條 件 ~242~
247 IFRS 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企 業 合 併 之 或 有 對 價, 無 論 是 否 為 IAS 39 或 IFRS 9 之 適 用 範 圍,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IFRS 8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若 本 公 司 將 具 有 相 似 經 濟 特 性 之 營 運 部 門 彙 總 揭 露, 應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於 運 用 彙 總 基 準 時 所 作 之 判 斷 此 外, 該 修 正 亦 釐 清 本 公 司 僅 於 部 門 資 產 定 期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時, 始 應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總 額 至 企 業 資 產 總 額 之 調 節 資 訊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適 用 IFRS 13 後, 無 設 定 利 率 之 短 期 應 收 款 及 應 付 款, 若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重 大, 仍 得 按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IAS 24 關 係 人 揭 露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為 本 公 司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之 管 理 個 體 係 屬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應 揭 露 管 理 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而 致 報 導 個 體 發 生 之 已 支 付 或 應 支 付 金 額, 惟 無 須 揭 露 該 等 薪 酬 之 組 成 類 別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3 IFRS 13 及 IAS 4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等 若 干 準 則 IFRS 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IFRS 3 不 適 用 於 聯 合 協 議 本 身 財 務 報 表 中 關 於 其 設 立 之 會 計 處 理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對 適 用 以 淨 額 基 礎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群 組 公 允 價 值 之 例 外 ( 即 組 合 例 外 ) 進 行 修 正, 以 釐 清 該 例 外 範 圍 包 括 IAS 39 或 IFRS 9 適 用 範 圍 內 並 依 其 規 定 處 理 之 所 有 合 約, 即 使 該 合 約 不 符 合 IAS 32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對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定 義 亦 然 IAS 40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本 公 司 應 同 時 依 IAS 40 及 IFRS 3 判 斷 所 取 得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屬 取 得 資 產 或 屬 企 業 合 併 5. IAS 16 及 IAS 38 之 修 正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之 闡 釋 企 業 應 採 用 適 當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以 反 映 其 消 耗 該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與 無 形 資 產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型 態 ~243~
248 IAS 1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修 正 規 定, 收 入 並 非 衡 量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 費 用 之 適 當 基 礎, 且 該 修 正 並 未 提 供 得 以 收 入 為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費 用 之 例 外 規 定 IAS 38 無 形 資 產 之 修 正 則 規 定, 除 下 列 有 限 情 況 外, 收 入 並 非 衡 量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費 用 之 適 當 基 礎 : (1)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收 入 之 衡 量 表 示 ( 例 如, 合 約 預 先 設 定 當 收 入 達 特 定 門 檻 後 無 權 再 使 用 該 無 形 資 產 ), 或 (2) 能 證 明 收 入 與 無 形 資 產 經 濟 效 益 之 耗 用 高 度 相 關 上 述 修 正 於 生 效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推 延 適 用, 並 允 許 提 前 適 用 6. IFRS 15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IFRS 15 係 規 範 來 自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認 列 原 則, 該 準 則 將 取 代 IAS 18 收 入 IAS 11 建 造 合 約 及 相 關 解 釋 本 公 司 於 適 用 IFRS 15 時, 係 以 下 列 步 驟 認 列 收 入 : (1) 辨 認 客 戶 合 約 ; (2) 辨 認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 (3) 決 定 交 易 價 格 ; (4)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合 約 中 之 履 約 義 務 ; 及 (5) 於 滿 足 履 約 義 務 時 認 列 收 入 IFRS 15 生 效 時,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追 溯 適 用 至 比 較 期 間 或 將 首 次 適 用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首 次 適 用 日 7. IFRS 16 租 賃 IFRS 16 係 規 範 租 賃 之 會 計 處 理, 該 準 則 將 取 代 IAS 17 租 賃 及 相 關 解 釋 於 適 用 IFRS 16 時, 若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除 小 額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得 選 擇 採 用 類 似 IAS 17 之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外, 其 他 租 賃 皆 應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應 分 別 表 達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折 舊 費 用 及 租 賃 負 債 按 有 效 利 息 法 所 產 生 之 利 息 費 用 在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償 付 租 賃 負 債 之 本 金 金 額 表 達 為 籌 資 活 動, 支 付 利 息 部 分 則 列 為 營 業 活 動 ~244~
249 對 於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之 會 計 處 理 預 計 無 重 大 影 響 IFRS 16 生 效 時,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追 溯 適 用 至 比 較 期 間 或 將 首 次 適 用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首 次 適 用 日 除 上 述 影 響 外, 截 至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本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其 他 準 則 解 釋 之 修 正 對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基 礎 編 製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 級 至 第 3 等 級 : 1. 第 1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2. 第 2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除 第 1 等 級 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3. 第 3 等 級 輸 入 值 : 係 指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對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係 採 權 益 法 處 理 為 使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本 年 度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權 益 與 本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本 年 度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權 益 相 同, 個 體 基 礎 與 合 併 基 礎 下 若 干 會 計 處 理 差 異 係 調 整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份 額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暨 相 關 權 益 項 目 ( 三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流 動 資 產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資 產 ; 2.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實 現 之 資 產 ; 及 ~245~
250 3.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但 不 包 括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或 清 償 負 債 而 受 到 限 制 者 ) 流 動 負 債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負 債 ; 2.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之 負 債, 以 及 3.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12 個 月 之 負 債 惟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已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 致 其 清 償 者, 並 不 影 響 分 類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 負 債 ( 四 ) 外 幣 本 公 司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以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 外 幣 ) 交 易 者, 依 交 易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因 交 割 貨 幣 性 項 目 或 換 算 貨 幣 性 項 目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於 損 益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年 度 損 益,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者, 其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不 再 重 新 換 算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本 公 司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 用 之 貨 幣 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五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物 料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246~
251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存 貨 成 本 之 計 算 係 採 加 權 平 均 法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存 貨 成 本 金 額 提 列 ( 六 ) 投 資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對 子 公 司 之 投 資 子 公 司 係 指 本 公 司 具 有 控 制 之 個 體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本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子 公 司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此 外, 針 對 本 公 司 可 享 有 子 公 司 其 他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當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取 得 成 本 超 過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之 數 額 列 為 商 譽, 該 商 譽 係 包 含 於 該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且 不 得 攤 銷 ;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超 過 取 得 成 本 之 數 額 列 為 當 年 度 收 益 本 公 司 評 估 減 損 時,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考 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並 比 較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嗣 後 若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增 加 時, 將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認 列 為 利 益, 惟 資 產 於 減 損 損 失 迴 轉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歸 屬 於 商 譽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於 後 續 期 間 迴 轉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之 順 流 交 易 未 實 現 損 益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予 以 銷 除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之 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僅 在 與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七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本 公 司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但 非 屬 子 公 司 或 合 資 之 企 業 本 公 司 對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係 採 用 權 益 法 ~247~
252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本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此 外, 針 對 本 公 司 可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發 行 新 股 時, 本 公 司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致 使 持 股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並 因 而 使 投 資 之 股 權 淨 值 發 生 增 減 時, 其 增 減 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惟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致 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所 有 權 權 益 減 少 者,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金 額 按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 企 業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必 須 遵 循 之 基 礎 相 同 ; 前 項 調 整 如 應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而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不 足 時, 其 差 額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本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 含 商 譽 ) 視 為 單 一 資 產 比 較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亦 屬 於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減 損 損 失 之 任 何 迴 轉, 於 該 投 資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後 續 增 加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本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逆 流 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僅 在 與 本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八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自 有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係 採 直 線 基 礎, 對 每 一 重 大 部 分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本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248~
253 ( 九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本 公 司 採 直 線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除 列 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 無 形 資 產 1. 單 獨 取 得 單 獨 取 得 之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衡 量,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無 形 資 產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 並 且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攤 銷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列 報 自 外 部 取 得 之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屬 尚 未 完 成 之 研 究 發 展 計 畫 將 繼 續 進 行 研 發 者, 亦 即 該 無 形 資 產 會 被 繼 續 研 發 直 到 開 發 完 成, 由 於 其 尚 未 開 發 完 成 達 到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因 此 不 進 行 攤 銷, 而 依 IAS 36 資 產 減 損 規 定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2. 除 列 無 形 資 產 除 列 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十 一 )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之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可 能 已 減 損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本 公 司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共 用 資 產 係 依 合 理 一 致 基 礎 分 攤 至 最 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針 對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之 無 形 資 產, 至 少 每 年 及 有 減 損 跡 象 時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249~
254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增 至 修 訂 後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若 未 於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 減 除 攤 銷 或 折 舊 )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二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本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則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1.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之 慣 例 交 易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認 列 及 除 列 (1) 衡 量 種 類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與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A.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持 有 供 交 易 及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不 包 含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股 利 或 利 息 )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方 式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十 ~250~
255 B.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被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投 資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備 供 出 售 貨 幣 性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中 屬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與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計 算 之 利 息 收 入, 以 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其 餘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於 投 資 處 分 或 確 定 減 損 時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若 屬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及 與 此 種 無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並 單 獨 列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該 等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能 可 靠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若 有 減 損 時, 則 認 列 於 損 益 C.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包 括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票 據 - 關 係 人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與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係 採 用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自 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高 度 流 動 性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係 用 於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251~
256 (2)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除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本 公 司 係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項,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如 應 收 帳 款, 該 資 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集 體 存 在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本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集 體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90 天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可 觀 察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經 客 觀 判 斷 該 減 少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有 關,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或 藉 由 調 整 備 抵 帳 戶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該 迴 轉 不 得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超 過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當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且 發 生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時, 係 為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包 含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違 約 (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或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當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時, 原 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損 失 金 額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252~
257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此 種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除 因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外,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3)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於 一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任 何 累 計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總 和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2. 權 益 工 具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債 務 及 權 益 工 具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之 定 義 分 類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以 取 得 之 價 款 扣 除 直 接 發 行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認 列 再 取 回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於 權 益 項 下 認 列 與 減 除 購 買 出 售 發 行 或 註 銷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不 認 列 於 損 益 3. 金 融 負 債 (1) 後 續 衡 量 所 有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2)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253~
258 ( 十 三 ) 負 債 準 備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之 金 額 係 考 量 義 務 之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而 為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若 負 債 準 備 係 以 清 償 該 現 時 義 務 之 估 計 現 金 流 量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係 為 該 等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 若 貨 幣 之 時 間 價 值 影 響 重 大 ) 備 抵 銷 貨 折 讓 及 退 貨 備 抵 銷 貨 折 讓 係 按 估 計 可 能 發 生 之 折 讓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退 貨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金 額 認 列 ( 十 四 ) 收 入 認 列 收 入 係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扣 除 估 計 之 客 戶 退 貨 折 扣 及 其 他 類 似 之 折 讓 銷 貨 退 回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金 額 提 列 1. 商 品 之 銷 售 銷 售 商 品 係 於 下 列 條 件 完 全 滿 足 時 認 列 收 入 : (1) 本 公 司 已 將 商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予 買 方 ; (2) 本 公 司 對 於 已 經 出 售 之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 (3)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 (4)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及 (5)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已 發 生 或 將 發 生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去 料 加 工 時,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並 未 移 轉, 是 以 去 料 時 不 作 銷 貨 處 理 2. 勞 務 之 提 供 勞 務 收 入 係 於 勞 務 提 供 時 予 以 認 列 3. 權 利 金 權 利 金 收 入 係 於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依 相 關 協 議 之 實 質 條 件, 以 應 計 基 礎 認 列 權 利 金 按 時 間 基 礎 決 定 者, 係 於 協 議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收 入 依 照 生 產 銷 售 與 其 他 衡 量 方 法 決 定 之 權 利 金 協 議, 係 依 協 議 條 款 認 列 收 入 ~254~
259 4.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股 利 收 入 係 於 股 東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惟 前 提 係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利 息 收 入 係 於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係 依 時 間 之 經 過 按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與 所 適 用 之 有 效 利 率 採 應 計 基 礎 認 列 ( 十 五 ) 租 賃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承 租 人, 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1.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或 有 租 金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收 益 2.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營 業 租 賃 下, 或 有 租 金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費 用 ( 十 六 ) 員 工 福 利 1.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2. 退 職 後 福 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費 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淨 利 息 及 再 衡 量 數 ) 係 採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服 務 成 本 ( 含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後 續 期 間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255~
26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 剩 餘 ) 淨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不 得 超 過 從 該 計 畫 退 還 提 撥 金 或 可 減 少 未 來 提 撥 金 之 現 值 ( 十 七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1. 給 與 員 工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員 工 認 股 權 係 按 給 與 日 所 決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預 期 既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之 最 佳 估 計 數 量,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費 用, 並 同 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員 工 認 股 權 若 其 於 給 與 日 立 即 既 得, 係 於 給 與 日 全 數 認 列 費 用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修 正 預 期 既 得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估 計 數 量 若 有 修 正 原 估 計 數 量, 其 影 響 數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使 累 計 費 用 反 映 修 正 之 估 計 數, 並 相 對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員 工 認 股 權 2.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時, 係 於 給 與 日 認 列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並 同 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若 屬 有 償 發 行, 且 約 定 員 工 離 職 時 須 退 還 價 款 者, 應 認 列 相 關 應 付 款 於 既 得 期 間, 若 員 工 提 前 離 職 時 無 須 返 還 已 領 取 之 股 利, 於 宣 告 發 放 股 利 時 認 列 費 用, 並 同 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修 正 預 期 既 得 之 權 益 工 具 估 計 數 量 若 有 修 正 原 估 計 數 量, 其 影 響 數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使 累 計 費 用 反 映 修 正 之 估 計 數, 並 相 對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 十 八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係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總 和 1. 當 期 所 得 稅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所 得 稅 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之 調 整, 列 入 當 期 所 得 稅 ~256~
261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 課 稅 基 礎 二 者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計 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虧 損 扣 抵 或 研 究 發 展 等 支 出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時 認 列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惟 本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且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除 外 與 此 類 投 資 及 權 益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調 增 帳 面 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企 業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 所 產 生 之 租 稅 後 果 3. 本 年 度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257~
262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本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 管 理 階 層 必 須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有 所 不 同 管 理 階 層 將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 則 於 修 正 當 期 認 列 ; 若 會 計 估 計 之 修 正 同 時 影 響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則 於 修 正 當 期 及 未 來 期 間 認 列 ( 一 ) 所 得 稅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與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皆 為 3,200 仟 元 由 於 未 來 獲 利 之 不 可 預 測 性,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分 別 尚 有 208,679 仟 元 及 206,753 仟 元 之 課 稅 損 失 並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主 要 視 未 來 能 否 有 足 夠 之 獲 利 或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而 定 若 未 來 實 際 產 生 之 獲 利 少 於 預 期,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迴 轉, 該 等 迴 轉 係 於 發 生 期 間 認 列 為 損 益 ( 二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評 價 流 程 當 採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資 產 於 活 絡 市 場 無 市 場 報 價 時, 本 公 司 依 相 關 法 令 或 依 判 斷 決 定 是 否 委 外 估 價 並 決 定 適 當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時 無 法 取 得 第 1 等 級 輸 入 值, 本 公 司 係 參 考 對 被 投 資 者 財 務 狀 況 與 營 運 結 果 之 分 析 最 近 交 易 價 格 相 同 權 益 工 具 於 非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類 似 工 具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及 可 比 公 司 評 價 乘 數 等 資 訊 決 定 輸 入 值, 若 未 來 輸 入 值 實 際 之 變 動 與 預 期 不 同, 可 能 會 產 生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本 公 司 每 季 依 市 場 情 況 更 新 各 項 輸 入 值, 以 監 控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是 否 適 當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之 說 明,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十 ( 三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參 閱 上 述 附 註 四 ( 八 ) 及 ( 九 ) 所 述,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檢 視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258~
263 ( 四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減 損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與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減 損 係 按 該 等 設 備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即 該 等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 評 估, 市 場 價 格 或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將 影 響 該 等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可 能 導 致 本 公 司 須 額 外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或 迴 轉 已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 五 ) 存 貨 之 減 損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估 計, 該 等 估 計 係 依 目 前 市 場 狀 況 及 類 似 產 品 之 歷 史 銷 售 經 驗 評 估, 市 場 情 況 之 改 變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該 等 估 計 結 果 ( 六 ) 對 子 公 司 具 控 制 之 判 斷 如 附 註 十 三 所 述, 本 公 司 對 若 干 公 司 持 有 少 於 半 數 之 表 決 權, 管 理 階 層 經 考 量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對 該 等 公 司 之 絕 對 持 股 比 率 以 及 實 質 控 制 該 等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組 成, 認 為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表 決 權 足 以 主 導 其 攸 關 活 動, 故 對 該 等 公 司 具 控 制 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140 $ 210 銀 行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169,398 60,526 約 當 現 金 原 始 到 期 日 在 3 個 月 以 內 之 銀 行 定 期 存 款 119, ,900 $ 288,838 $ 423,636 銀 行 存 款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區 間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存 款 0.55%~0.85% 0.71%~0.94% 七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國 內 上 市 ( 櫃 ) 股 票 $ 22,687 $ 25,966 ~259~
264 八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國 內 投 資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 312,858 $ 314,070 國 外 投 資 上 市 股 票 - 89 $ 312,858 $ 314,159 九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非 流 動 國 內 未 上 市 ( 櫃 ) 普 通 股 $ 36,069 $ 36,069 國 內 興 櫃 股 票 21,129 21,129 $ 57,198 $ 57,198 依 衡 量 種 類 區 分 備 供 出 售 $ 57,198 $ 57,198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上 述 未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係 按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各 種 估 計 之 機 率, 致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十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原 始 到 期 日 超 過 3 個 月 之 定 期 存 款 $ 2,454,584 $ 2,456,569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原 始 到 期 日 超 過 3 個 月 之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年 利 率 0.85%~1.365% 及 1.35%~1.365% 十 一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 接 次 頁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票 據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1,298 $ 2,151 減 : 備 抵 呆 帳 - - $ 1,298 $ 2,151 ~260~
265 ( 承 前 頁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30,725 $ 43,276 減 : 備 抵 呆 帳 - - $ 30,725 $ 43,276 其 他 應 收 款 應 收 退 稅 款 $ 6,340 $ 2,806 其 他 1,275 2,770 $ 7,615 $ 5,576 應 收 帳 款 本 公 司 對 商 品 銷 售 之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為 月 結 15 至 120 天 於 決 定 應 收 帳 款 可 回 收 性 時, 本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帳 款 自 原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 變 其 備 抵 呆 帳 係 參 考 交 易 對 方 過 去 拖 欠 記 錄 及 分 析 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以 估 計 無 法 回 收 之 金 額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逾 期 但 本 公 司 尚 未 認 列 備 抵 呆 帳 之 應 收 帳 款, 因 其 信 用 品 質 並 未 重 大 改 變,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仍 可 回 收 其 金 額, 本 公 司 對 該 等 應 收 帳 款 並 未 持 有 任 何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保 障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未 逾 期 $ 30,720 $ 43,055 已 逾 期 0~60 天 合 計 $ 30,725 $ 43,276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0~60 天 $ 5 $ 221 以 上 係 以 逾 期 天 數 為 基 準 進 行 之 帳 齡 分 析 ~261~
266 十 二 存 貨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製 成 品 $ 54,039 $ 41,421 在 製 品 49,991 66,991 物 料 4,129 4,026 原 料 8,127 10,694 製 成 品 -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1,190 1,365 $ 117,476 $ 124, 及 103 年 度 與 存 貨 相 關 之 銷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138,692 仟 元 及 181,928 仟 元 104 年 度 之 銷 貨 成 本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27 仟 元 及 存 貨 報 廢 損 失 2,066 仟 元 103 年 度 之 銷 貨 成 本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1,216 仟 元 及 存 貨 報 廢 損 失 5,167 仟 元 十 三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投 資 子 公 司 $ 1,599,019 $ 1,635,749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2,696,036 2,375,783 $ 4,295,055 $ 4,011,532 ( 一 ) 投 資 子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Microbio Ltd. $ 575,352 $ 603,353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21, ,825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16, ,218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6,224 51,705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784 33,735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891 7,913 $ 1,599,019 $ 1,635,749 ~262~
267 所 有 權 權 益 及 表 決 權 百 分 比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Microbio Ltd % %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9.17% 39.32%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2.66% 72.66%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6.88% 46.88%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26% 24.26% 本 公 司 對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力 成 公 司 ) 之 持 股 為 24.26%, 惟 本 公 司 100%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亦 持 力 成 公 司 45.44%, 故 將 其 列 為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對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持 股 為 39.17%, 惟 本 公 司 可 實 質 控 制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故 將 其 列 為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對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泉 發 公 司 ) 之 持 股 為 46.88%, 惟 本 公 司 39.17%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亦 持 有 泉 發 公 司 37.50%, 故 將 其 列 為 子 公 司 1.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為 快 速 強 化 未 來 10 年 國 際 化 新 藥 開 發 實 力 及 經 營 績 效, 展 開 策 略 性 專 業 分 工 與 內 部 研 發 資 源 整 合, 以 降 低 抗 體 新 藥 族 群 開 發 風 險, 於 99 年 10 月 7 日 經 股 東 臨 時 會 決 議 將 研 發 中 心 項 下 癌 症 與 病 毒 感 染 之 抗 體 新 藥 及 其 相 關 偵 檢 試 劑 業 務 分 割 設 立 新 公 司 -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 並 以 99 年 11 月 25 日 為 分 割 基 準 日 2. Microbio Ltd. 本 公 司 為 擴 展 大 陸 市 場, 從 事 大 陸 醫 藥 及 保 健 品 相 關 業 務, 經 由 Microbio Ltd. 再 轉 投 資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間 接 持 有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為 發 展 生 機 產 品 銷 售 網 絡, 於 97 年 1 月 30 日 投 資 成 立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合 一 生 機 園 股 份 有 限 ~263~
268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公 司 ), 以 200,000 仟 元 取 得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之 通 路 及 棉 花 田 商 標 權 和 湘 淳 Sun Organism 商 標 權 4.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業 務 需 要, 於 103 年 10 月 8 日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3,000 仟 股, 本 公 司 認 購 3,000 仟 股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對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股 數 為 10,000 仟 股, 持 股 比 例 為 100% 104 及 103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係 依 據 各 子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 二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重 大 性 之 關 聯 企 業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 $ 662,836 $ 494,088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 1,181,944 1,881,695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 851,256 - $ 2,696,036 $ 2,375,783 具 重 大 性 之 關 聯 企 業 : 所 持 股 權 及 表 決 權 比 例 公 司 名 稱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22.05% 22.81%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24.38% 24.38%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24.38% - 上 述 關 聯 企 業 之 業 務 性 質, 主 要 營 業 場 所 及 公 司 註 冊 之 國 家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三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附 表 1.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本 公 司 為 確 保 公 司 未 來 中 長 期 產 品 發 展 與 競 爭 力, 以 追 求 進 一 步 參 與 國 際 分 工, 擴 大 經 濟 規 模, 於 97 年 4 月 14 日 股 東 ~264~
269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依 企 業 併 購 法 規 定 將 研 發 中 心 有 關 特 定 植 物 藥 萃 取 之 相 關 營 業, 包 括 向 財 團 法 人 生 物 技 術 開 發 中 心 (DCB) 取 得 之 糖 尿 病 傷 口 癒 合 與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三 項 開 發 中 新 藥 專 屬 授 權, 及 向 中 央 研 究 院 取 得 之 肝 癌 植 物 藥 專 屬 授 權, 以 新 設 分 割 方 式 成 立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並 以 97 年 6 月 2 日 為 分 割 基 準 日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4 月 參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之 現 金 增 資 並 增 加 投 資 股 數 4,556,635 股, 金 額 計 182,265 仟 元 2.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及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本 公 司 看 好 生 技 市 場 前 景, 於 101 年 11 月 27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參 與 共 同 發 起 設 立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取 得 50,000 仟 股 之 普 通 股 另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於 103 年 8 月 29 日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本 公 司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參 予 認 購 145,000 仟 股, 金 額 計 新 台 幣 1,450,000 仟 元 另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於 104 年 度 配 合 公 司 實 際 營 運 需 要, 進 行 組 織 重 整 以 提 昇 經 營 績 效, 分 割 新 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104 年 12 月 29 日 為 分 割 基 準 日, 分 割 後 本 公 司 減 少 對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之 持 股 並 換 取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85,313 仟 股, 計 853,125 仟 元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係 依 據 各 關 聯 企 業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 關 聯 企 業 具 公 開 市 場 報 價 之 第 1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如 下 : 公 司 名 稱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 1,675,426 $ 1,657,682 本 公 司 對 上 述 所 有 關 聯 企 業 皆 採 權 益 法 衡 量 以 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係 以 各 關 聯 企 業 IFRSs 財 務 報 告 為 基 礎 編 製, 並 已 反 映 採 權 益 法 時 所 作 之 調 整 ~265~
270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1,848,132 $ 1,244,870 非 流 動 資 產 959, ,524 流 動 負 債 ( 25,368 ) ( 67,703 ) 非 流 動 負 債 ( 16,348 ) ( 12,164 ) 權 益 $ 2,765,587 $ 1,934,527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22.05% 22.81% 本 公 司 享 有 之 權 益 $ 609,927 $ 441,179 其 他 調 整 52,909 52,909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662,836 $ 49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7,841 $ 5,479 本 年 度 淨 利 ( 損 ) ( $ 93,017 ) $ 199,728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72,172 ) ( 220,175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165,189 ) ( $ 20,447 ) 自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之 股 利 $ 3,936 $ 5,899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1,685,231 $ 5,644,554 非 流 動 資 產 3,256,284 2,157,894 流 動 負 債 ( 43,773 ) ( 82,657 ) 非 流 動 負 債 ( 55,177 ) ( 20 ) 權 益 $ 4,842,565 $ 7,719,771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24.38% 24.38% 本 公 司 享 有 之 權 益 $ 1,180,375 $ 1,881,695 側 流 交 易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1,569 -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1,181,944 $ 1,881,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293,595 $ 118,011 本 年 度 淨 利 ( 損 ) $ 72,770 ( $ 97,859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169,588 ) ( 86,489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96,818 ) ( $ 184,348 ) ~266~
271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資 產 $ 2,685,542 $ - 非 流 動 資 產 812,914 - 流 動 負 債 ( 6,141 ) - 權 益 $ 3,492,315 $ -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24.38% - 本 公 司 享 有 之 權 益 $ 851,256 $ -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851,256 $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 $ - 本 年 度 淨 損 ( $ 16 ) $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7,669 )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 7,685 ) $ - 十 四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建 築 物 土 地 及 設 備 機 器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租 賃 改 良 物 其 他 設 備 合 計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76,044 $ 133,111 $ 214,465 $ 4,968 $ 14,307 $ 17,735 $ 760,630 增 添 47,294 36,480 9, ,906 處 分 - - ( 210 ) - - ( 722 ) ( 932 ) 重 分 類 ( 72,129 ) 1, ( 8,000 ) - ( 78,686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351,209 $ 170,607 $ 224,267 $ 4,968 $ 6,502 $ 17,365 $ 774,918 累 計 折 舊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 23,051 $ 161,543 $ 3,662 $ 7,556 $ 15,011 $ 210,823 折 舊 費 用 - 3,897 17, , ,874 處 分 - - ( 210 ) - - ( 720 ) ( 930 ) 重 分 類 - 4, ( 4,556 ) - ( 252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 31,252 $ 178,724 $ 4,186 $ 5,293 $ 15,060 $ 234,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351,209 $ 139,355 $ 45,543 $ 782 $ 1,209 $ 2,305 $ 540,403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51,209 $ 170,607 $ 224,267 $ 4,968 $ 6,502 $ 17,365 $ 774,918 增 添 , ,458 處 分 - - ( 1,918 ) - - ( 622 ) ( 2,540 ) 重 分 類 ,412 2,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351,209 $ 170,717 $ 227,538 $ 4,968 $ 6,502 $ 19,644 $ 780,578 累 計 折 舊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 31,252 $ 178,724 $ 4,186 $ 5,293 $ 15,060 $ 234,515 折 舊 費 用 - 5,253 16, ,082 23,646 處 分 - - ( 1,918 ) - - ( 622 ) ( 2,540 ) 重 分 類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 36,505 $ 193,079 $ 4,534 $ 5,983 $ 15,520 $ 255,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351,209 $ 134,212 $ 34,459 $ 434 $ 519 $ 4,124 $ 524,957 ~267~
272 折 舊 費 用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 建 築 物 廠 房 主 建 物 50 年 機 電 動 力 設 備 35 年 工 程 系 統 5 至 10 年 其 他 5 至 50 年 機 器 設 備 2 至 20 年 辦 公 設 備 3 至 6 年 租 賃 改 良 3 至 5 年 其 他 設 備 3 至 25 年 十 五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已 完 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自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轉 入 79,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79,561 累 計 折 舊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自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轉 入 252 本 年 度 折 舊 數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79,251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79,561 本 期 新 增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79,651 累 計 折 舊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10 本 年 度 折 舊 數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79,107 ~268~
273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係 由 具 備 我 國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資 格 之 估 價 師 江 晨 仰 進 行 估 價, 以 第 3 等 級 輸 入 值 衡 量 該 評 價 係 參 考 類 似 不 動 產 交 易 價 格 之 市 場 證 據, 所 採 用 之 重 要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包 括 折 現 率, 評 價 所 得 公 允 價 值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允 價 值 $ 76,661 $ 81,416 提 折 舊 十 六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本 公 司 之 已 完 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30 年 之 耐 用 年 限 計 商 標 權 專 利 權 技 術 授 權 電 腦 軟 體 合 計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114,286 $ 1,004 $ 5,000 $ 9,812 $ 130,102 單 獨 取 得 ,138 1,153 處 分 ( 57,143 ) ( 57,143 ) 除 列 - ( 738 ) - - ( 738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57,143 $ 281 $ 5,000 $ 10,950 $ 73,374 累 計 攤 銷 及 減 損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63,809 ) ( $ 798 ) $ - ( $ 6,100 ) ( $ 70,707 ) 攤 銷 費 用 ( 8,572 ) ( 23 ) - ( 2,041 ) ( 10,636 ) 處 分 34, ,761 除 列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37,620 ) ( $ 83 ) $ - ( $ 8,141 ) ( $ 45,844 ) 103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19,523 $ 198 $ 5,000 $ 2,809 $ 27,530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57,143 $ 281 $ 5,000 $ 10,950 $ 73,374 單 獨 取 得 - 1,072 2, ,436 重 分 類 處 分 除 列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57,143 $ 1,353 $ 7,500 $ 12,724 $ 78,720 累 計 攤 銷 及 減 損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37,620 ) ( $ 83 ) $ - ( $ 8,141 ) ( $ 45,844 ) 攤 銷 費 用 ( 5,714 ) ( 66 ) - ( 1,941 ) ( 7,721 ) 處 分 除 列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43,334 ) ( $ 149 ) $ - ( $ 10,082 ) ( $ 53,565 ) 104 年 12 月 31 日 淨 額 $ 13,809 $ 1,204 $ 7,500 $ 2,642 $ 25,155 ~269~
274 銷 費 用 : 上 述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攤 商 標 權 專 利 權 電 腦 軟 體 10 年 4 至 10 年 1 至 10 年 本 公 司 自 外 部 取 得 之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經 評 估 屬 尚 未 完 成 之 研 究 發 展 計 畫 將 繼 續 進 行 者 因 該 無 形 資 產 會 被 繼 續 研 發 直 到 開 發 完 成, 由 於 其 尚 未 開 發 完 成 達 到 可 使 用 狀 態, 本 公 司 認 為 該 新 藥 研 發 技 術 預 期 產 生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故 屬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該 新 藥 之 耐 用 年 限 在 確 定 為 有 限 之 前 將 不 會 攤 銷, 惟 無 論 是 否 有 任 何 減 損 跡 象,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十 七 預 付 租 賃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 941 $ 941 非 流 動 16,537 17,477 $ 17,478 $ 18,418 本 公 司 於 103 年 7 月 2 日 標 得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之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設 定 地 上 權, 支 付 20 年 權 利 金 共 計 18,810 仟 元 本 公 司 另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取 得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持 有 之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地 號 24-8 土 地 地 上 權 十 八 其 他 應 付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其 他 應 付 款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 27,293 $ 23,165 應 付 休 假 給 付 3,359 3,896 應 付 勞 務 費 153 1,425 應 付 廣 告 費 41 10,405 其 他 17,273 21,946 $ 48,119 $ 60,837 ~270~
275 十 九 短 期 借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無 擔 保 借 款 信 用 額 度 借 款 - 週 轉 性 借 款 $ 500,000 $ 250,000 銀 行 週 轉 性 借 款 之 利 率 於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別 為 1.70% 及 1.77% 二 十 應 付 票 據 及 應 付 帳 款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票 據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2,625 $ - 非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2,625 $ 744 應 付 帳 款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10,195 $ 26,959 二 一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 一 )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依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6% 提 撥 退 休 金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專 戶 ( 二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依 我 國 勞 動 基 準 法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日 前 6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本 公 司 按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金, 交 由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以 該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台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年 度 終 了 前,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達 到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次 年 度 3 月 底 前 將 一 次 提 撥 其 差 額 該 專 戶 係 委 託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管 理, 本 公 司 並 無 影 響 投 資 管 理 策 略 之 權 利 ~271~
276 列 入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59,609 $ 52,944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11,249 ) ( 10,362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48,360 $ 42,582 ( 接 次 頁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變 動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103 年 1 月 1 日 $ 49,591 ( $ 9,573 ) $ 40,018 服 務 成 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1,772-1,772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868 ( 197 ) 671 認 列 於 損 益 2,640 ( 197 ) 2,443 再 衡 量 數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除 包 含 於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外 ) - ( 30 ) ( 30 )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人 口 統 計 假 設 變 動 1,311-1,311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經 驗 調 整 ( 1,580 ) - ( 1,580 )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713 ( 30 ) 683 雇 主 提 撥 - ( 562 ) ( 562 ) 103 年 12 月 31 日 $ 52,944 ( $ 10,362 ) $ 42, 年 1 月 1 日 $ 52,944 ( $ 10,362 ) $ 42,582 服 務 成 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利 息 費 用 ( 收 入 ) 794 ( 160 ) 634 認 列 於 損 益 1,704 ( 160 ) 1,544 再 衡 量 數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除 包 含 於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外 ) - ( 116 ) ( 116 )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人 口 統 計 假 設 變 動 2,488-2,488 ~272~
277 ( 承 前 頁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 1,059 $ - $ 1,059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經 驗 調 整 1,414-1,414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4,961 ( 116 ) 4,845 雇 主 提 撥 - ( 611 ) ( 611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59,609 ( $ 11,249 ) $ 48,360 本 公 司 因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暴 露 於 下 列 風 險 : 1. 投 資 風 險 :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將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分 別 投 資 於 國 內 ( 外 ) 權 益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惟 本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 金 額 係 以 不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2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而 得 之 收 益 2. 利 率 風 險 : 政 府 公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惟 計 畫 資 產 之 債 務 投 資 報 酬 亦 會 隨 之 增 加, 兩 者 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影 響 具 有 部 分 抵 銷 之 效 果 3. 薪 資 風 險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計 算 係 參 考 計 畫 成 員 之 未 來 薪 資 因 此 計 畫 成 員 薪 資 之 增 加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衡 量 日 之 重 大 假 設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250% 1.500%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3.000% 3.000%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減 少 ) 之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增 加 0.25% ( $ 1,138 ) 減 少 0.25% $ 1,172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增 加 0.25% $ 1,130 減 少 0.25% ( $ 1,103 ) ~273~
278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 故 上 述 敏 感 度 分 析 可 能 無 法 反 映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實 際 變 動 情 形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預 期 1 年 內 提 撥 金 額 $ 648 $ 575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平 均 到 期 期 間 7.9 年 7.9 年 二 二 權 益 ( 一 ) 股 本 普 通 股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額 定 股 數 ( 仟 股 ) 600, ,000 額 定 股 本 $ 6,000,000 $ 6,000,000 已 發 行 且 已 收 足 股 款 之 股 數 ( 仟 股 ) 425, ,342 已 發 行 股 本 $ 4,253,427 $ 4,253,427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為 10 元, 每 股 享 有 1 表 決 權 及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利 額 定 股 本 中 供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所 保 留 之 股 本 為 20,000 仟 股 ( 二 ) 資 本 公 積 104 及 103 年 度 各 類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之 調 節 如 下 :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股 權 淨 值 變 動 數 (3)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1) 員 工 認 股 權 (3) 認 列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數 (2) 合 計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3)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005,018 $ 9,750 $ 153,254 $ 59,543 $ 25,200 $ - $ 3,252,765 子 公 司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831 7,831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票 帳 面 價 值 差 , ,864 未 按 持 股 比 認 購 關 聯 企 業 現 金 增 資 - ( 9,436 ) ( 9,436 )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既 得 10, ( 10,800 ) - - 員 工 認 股 權 , ,046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142,405 ) ( 142,405 )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873,413 $ 1,261 $ 720,118 $ 67,589 $ 14,400 $ 7,831 $ 3,68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873,413 $ 1,261 $ 720,118 $ 67,589 $ 14,400 $ 7,831 $ 3,684,612 子 公 司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791 5,791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票 帳 面 價 值 差 未 按 持 股 比 認 購 關 聯 企 業 現 金 增 資 - 29, ,334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既 得 14, ( 14,400 ) - - 員 工 認 股 權 , ,114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145,258 ) ( 145,258 )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742,555 $ 30,774 $ 720,746 $ 70,703 $ - $ 13,622 $ 3,578,400 ~274~
279 1.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用 以 發 放 現 金 或 撥 充 股 本, 惟 撥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為 限 2.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係 本 公 司 未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時, 因 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認 列 之 權 益 交 易 影 響 數, 或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資 本 公 積 之 調 整 數 3.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不 得 作 為 任 何 用 途 ( 三 ) 保 留 盈 餘 及 股 利 政 策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彌 補 以 往 虧 損, 提 撥 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另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其 餘 額 累 計 未 分 配 之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依 下 列 百 分 比 分 派 之 : 1. 董 事 酬 勞 : 不 高 於 2% 2. 員 工 紅 利 : 不 少 於 1%, 不 高 於 15% 3. 股 東 紅 利 : 扣 除 第 1 2 款 後 之 餘 額 為 股 票 紅 利, 依 章 程 訂 定 之 股 利 政 策 分 派 之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董 事 會 擬 以 截 至 本 期 可 分 配 盈 餘 中 至 少 提 撥 50% 為 股 票 紅 利, 惟 以 可 分 配 盈 餘 計 算 之 每 股 股 利 小 於 0.5 元 時, 得 不 分 配 盈 餘 另 由 於 目 前 處 於 營 運 成 長 階 段, 須 以 保 留 盈 餘 因 應 營 運 成 長 及 投 資 需 求 之 資 金, 原 則 上 將 採 取 平 衡 股 利 政 策, 以 部 分 股 票 股 利 及 部 分 現 金 股 利 互 相 搭 配, 且 現 金 股 利 以 不 低 於 總 發 放 股 利 之 10% 依 104 年 5 月 公 司 法 之 修 正, 股 息 及 紅 利 之 分 派 限 於 股 東, 員 工 非 屬 盈 餘 分 派 之 對 象 配 合 上 述 法 規, 本 公 司 已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之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尚 待 於 105 年 6 月 27 日 召 開 之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員 工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參 閱 附 註 二 三 之 ( 五 )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及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s) 後,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適 用 疑 義 問 答 等 規 定 提 列 及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75~
28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25% 之 部 分 除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分 配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除 屬 非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居 住 者 之 股 東 外, 其 餘 股 東 可 獲 配 按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計 算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已 於 103 年 6 月 19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51,690 仟 元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5,829 仟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42,405 仟 元 用 以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已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45,258 仟 元 用 以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已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198,728 仟 元 用 以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有 關 104 年 度 之 盈 虧 撥 補 案 尚 待 預 計 於 105 年 6 月 27 日 召 開 之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 四 )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39,401 $ 6,525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換 算 差 額 份 額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 13,681 ) 39,975 處 分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股 權 調 整 轉 出 數 - ( 302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換 算 差 額 份 額 之 相 關 所 得 稅 2,325 ( 6,797 ) 年 底 餘 額 $ 28,045 $ 39,401 ~276~
281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 59,158 ) $ 31,08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 79,153 ) 11,298 處 分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股 權 調 整 轉 出 數 - ( 937 ) 處 分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累 計 損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4,032 ( 20,141 ) 未 按 持 股 比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致 持 股 變 動 因 而 推 定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2,662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份 額 119,156 ( 83,126 ) 年 底 餘 額 ( $ 15,123 ) ( $ 59,158 ) 3.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 8,067 ) ( $ 25,942 ) 認 列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費 用 8,067 17,875 年 底 餘 額 $ - ( $ 8,067 ) 二 三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淨 利 ( 一 ) 其 他 收 入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於 101 年 6 月 6 日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相 關 說 明 參 閱 附 註 二 六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淨 利 係 包 含 以 下 項 目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租 金 收 入 $ 10,939 $ 8,318 利 息 收 入 35,298 38,205 股 利 收 入 8,531 3,347 $ 54,768 $ 49,870 ~277~
282 ( 二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 42 $ 122 淨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指 定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損 ) 益 ( 3,279 ) 1,829 其 他 利 益 5,681 1,840 $ 2,471 $ 3,810 ( 三 ) 財 務 成 本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銀 行 借 款 利 息 $ 7,033 $ 2,065 ( 四 ) 折 舊 及 攤 銷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23,646 $ 24,874 無 形 資 產 7,721 10,636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預 付 租 賃 款 合 計 $ 32,542 $ 35,960 折 舊 費 用 依 功 能 別 彙 總 營 業 成 本 $ 11,029 $ 11,344 營 業 費 用 12,617 13,530 營 業 外 費 用 $ 23,880 $ 24,932 攤 銷 費 用 依 功 能 別 彙 總 營 業 成 本 $ 93 $ 80 營 業 費 用 8,569 10,948 $ 8,662 $ 11,028 ( 五 )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 接 次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薪 資 費 用 $ 126,612 $ 137,069 員 工 保 險 費 用 9,710 11,399 伙 食 費 用 1,973 2,107 福 利 金 費 用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 ,948 ~278~
283 ( 承 前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退 職 後 福 利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 4,788 $ 6,295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1,544 2,443 6,332 8,738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1,181 25,921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合 計 $ 156,068 $ 185,607 依 功 能 別 彙 總 營 業 成 本 $ 39,435 $ 45,740 營 業 費 用 116, ,867 $ 156,068 $ 185,607 依 現 行 章 程 規 定, 本 公 司 係 以 未 分 配 之 盈 餘 分 別 以 不 低 於 1% 及 不 高 於 15% 分 派 員 工 紅 利 及 不 高 於 2% 提 撥 董 事 酬 勞 本 公 司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係 屬 虧 損,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依 104 年 5 月 修 正 後 公 司 法 及 105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擬 議 之 修 正 章 程, 本 公 司 係 以 當 年 度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稅 前 利 益 先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後 分 別 以 不 低 於 1% 及 不 高 於 15% 提 撥 員 工 酬 勞 及 以 不 高 於 2% 提 撥 董 監 事 酬 勞 104 年 度 係 屬 虧 損,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有 關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122 人 及 151 人 ; 於 104 及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平 均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136 人 及 167 人 ~279~
284 二 四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所 得 稅 ( 一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主 要 組 成 項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本 年 度 產 生 者 $ - $ 1,147 以 前 年 度 之 調 整 3,112-3,112 1,147 遞 延 所 得 稅 本 年 度 產 生 者 -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3,112 $ 1,147 會 計 所 得 與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淨 損 ( $ 190,580 ) ( $ 139,279 ) 稅 前 淨 利 按 法 定 稅 率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 32,399 ) ( $ 23,677 ) 稅 上 不 可 減 除 之 費 損 4,034 3,214 免 稅 所 得 ( 1,450 ) ( 7,183 ) 未 認 列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2,604 - 未 認 列 之 虧 損 扣 抵 27,211 27,646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於 本 年 度 之 調 整 3,112 - 基 本 稅 額 應 納 差 額 - 1,147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3,112 $ 1,147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之 稅 率 為 17% ( 二 )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處 分 子 公 司 部 分 權 益 $ - $ 16,521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 - $ 16,521 ( 三 )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年 度 產 生 者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2,325 ( $ 6,797 )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 2,325 ( $ 6,797 ) ~280~
285 ( 四 )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應 收 退 稅 款 $ 6,340 $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應 付 所 得 稅 $ - $ 13,835 ( 五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104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認 列 於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 3,200 $ - $ - $ 3,20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 $ 13,422 ) $ - $ 2,325 ( $ 11,097 ) 103 年 度 認 列 於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 3,200 $ - $ - $ 3,20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 $ 6,625 ) $ - ( $ 6,797 ) ( $ 13,422 ) ( 六 )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項 目 ( 接 次 頁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虧 損 扣 抵 106 年 度 到 期 $ 63,760 $ 63, 年 度 到 期 131, , 年 度 到 期 134, , 年 度 到 期 115, , 年 度 到 期 231, ,530 ~281~
286 ( 承 前 頁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111 年 度 到 期 $ 179,875 $ 179, 年 度 到 期 205, , 年 度 到 期 50,796 76, 年 度 到 期 73,220 - $ 1,185,338 $ 1,138,047 投 資 抵 減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7,172 $ 13,285 ( 七 )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未 分 配 盈 餘 87 年 度 以 後 待 彌 補 虧 損 ( $ 198,728 ) ( $ 145,258 )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59,330 $ 27,798 由 於 實 際 分 配 予 股 東 之 可 扣 抵 稅 額, 應 以 股 利 盈 餘 分 配 日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之 餘 額 為 準 因 是 若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本 公 司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將 累 積 至 未 來 年 度 分 配 盈 餘 時, 再 用 以 計 算 股 東 可 獲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八 )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報 截 至 101 年 度 以 前 之 申 報 案 件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二 五 每 股 盈 餘 用 以 計 算 每 股 淨 損 之 淨 損 及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如 下 本 年 度 淨 損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年 度 淨 損 ( $ 193,692 ) ( $ 140,426 ) ~282~
287 股 數 單 位 : 仟 股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用 以 計 算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424, ,329 具 稀 釋 作 用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 員 工 認 股 權 - - 用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424, ,329 本 公 司 將 員 工 認 股 權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列 入 計 算 104 及 103 年 之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因 具 反 稀 釋 作 用, 故 未 納 入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二 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 一 )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劃 1.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發 行 情 形 如 下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核 准 逾 期 失 效 或 流 通 在 外 權 證 代 號 發 行 日 發 行 數 量 已 行 使 數 量 放 棄 數 量 數 量 E ,000-1,000 4,000 F , ,750 10,000-1,250 8,750 截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核 准 逾 期 失 效 或 流 通 在 外 權 證 代 號 發 行 日 發 行 數 量 已 行 使 數 量 放 棄 數 量 數 量 E ,000-1,000 4,000 F , ,750 10,000-1,250 8,750 每 一 單 位 可 認 購 普 通 股 1 仟 股 給 與 對 象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50 之 公 司 全 職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均 為 5 年, 憑 證 持 有 人 於 發 行 屆 滿 2 年 之 日 起, 可 行 使 被 給 與 之 一 定 比 例 之 認 股 權 證 認 股 權 行 使 價 格 為 發 行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格 認 股 權 證 發 行 後,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 (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盈 餘 轉 增 資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公 司 合 併 股 票 分 割 及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283~
288 託 憑 證 等 ), 認 股 權 行 使 價 格 依 規 定 公 式 予 以 調 整 104 及 103 年 度 未 有 員 工 行 使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單 加 權 平 均 執 行 價 格 位 ( 元 ) 單 加 權 平 均 執 行 價 格 位 ( 元 ) 年 初 流 通 在 外 8,750 $ ,250 $ 本 年 度 給 與 本 年 度 執 行 本 年 度 放 棄 或 失 效 - - ( 500 ) 年 底 流 通 在 外 8, , 年 底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7, , 本 年 度 給 與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公 允 價 值 $ - - $ - -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本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行 使 價 格 之 範 圍 ( 元 )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限 ( 年 ) 流 通 在 外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可 行 使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流 通 在 外 可 行 使 單 位 單 位 E $ , $ ,000 $ 27.7 F , , 年 12 月 31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行 使 價 格 之 範 圍 ( 元 )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限 ( 年 ) 流 通 在 外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可 行 使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 元 ) 流 通 在 外 可 行 使 單 位 單 位 E $ , $ ,150 $ 27.7 F , , ~284~
289 本 公 司 採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衡 量 100 年 3 月 及 101 年 3 月 給 與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代 號 E 及 F)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模 式 所 採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認 股 權 憑 證 E F 給 與 日 股 價 ( 新 台 幣 元 ) 42.2 元 元 行 使 價 格 ( 新 台 幣 元 ) 42.2 元 元 預 期 股 價 波 動 率 32% 41%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2.9 年 3.95 年 預 期 股 利 率 - 5% 無 風 險 利 率 1.275% 0.62% 104 及 103 年 度 因 上 述 員 工 認 股 權 交 易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3,114 仟 元 及 8,046 仟 元 ( 二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於 101 年 6 月 6 日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總 額 30,000 仟 元, 計 發 行 3,000 仟 股, 並 採 無 償 配 發 員 工 獲 配 或 認 購 新 股 後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受 限 制 之 權 利 如 下 : 1. 不 得 將 該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出 售 質 押 設 定 轉 讓 或 贈 與 他 人, 亦 不 得 作 其 他 方 式 之 處 分 2. 不 得 參 與 配 股 配 息 3. 與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具 相 同 之 股 東 會 表 決 權 及 選 舉 權 員 工 未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者 時,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並 予 與 註 銷 截 至 104 年 底 止, 本 公 司 已 實 際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3,000 仟 股, 並 已 全 數 既 得 本 公 司 採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衡 量 發 行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模 式 所 採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標 的 日 之 現 時 價 格 ( 新 台 幣 元 ) 22.0 元 給 與 日 股 價 ( 新 台 幣 元 ) 29.6 元 預 期 股 價 波 動 率 41%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1 年 2 年 3 年 預 期 股 利 率 3.40% 無 風 險 利 率 1.36% ~285~
290 104 及 103 年 度 因 上 述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交 易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8,067 仟 元 及 17,875 仟 元 二 七 持 有 子 公 司 之 變 動 - 不 影 響 控 制 ( 一 )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員 工 於 103 年 3 月 執 行 其 員 工 認 股 權 704 仟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45.84% 下 降 為 45.63% 由 於 上 述 交 易 並 未 改 變 本 公 司 對 該 等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本 公 司 係 視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之 現 金 對 價 $ 24,623 子 公 司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按 相 對 權 益 變 動 計 算 應 轉 入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金 額 ( 16,792 )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 7,831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調 整 科 目 資 本 公 積 - 認 列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數 $ 7,831 ( 二 ) 本 公 司 於 103 年 4 5 及 8 月 間 陸 續 處 分 其 對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共 計 6.31% 之 持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45.63% 下 降 為 39.32% 子 公 司 Microbio Ltd. 於 103 年 8 月 取 得 其 子 公 司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6.77% 之 持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57.57% 上 升 至 64.34% 由 於 上 述 交 易 並 未 改 變 Microbio Ltd. 對 該 等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故 係 視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 給 付 ) 之 現 金 對 價 ( $ 59,994 ) $ 680,476 子 公 司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按 相 對 權 益 變 動 計 算 應 ( 轉 入 ) 轉 出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金 額 57,424 ( 95,760 ) 調 整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 $ 2,570 ) $ 585,955 ~286~
291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合 計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調 整 科 目 資 本 公 積 -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 2,570 ) $ 569,434 $ 566,864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16,521 16,521 ( $ 2,570 ) $ 585,955 $ 583,385 ( 三 ) 子 公 司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之 員 工 於 104 年 2 月 執 行 其 員 工 認 股 權 584 仟 股, 致 持 股 比 例 由 39.32% 下 降 為 39.17% 由 於 上 述 交 易 並 未 改 變 本 公 司 對 該 等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本 公 司 係 視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泉 盛 生 技 公 司 收 取 之 現 金 對 價 $ 20,423 子 公 司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按 相 對 權 益 變 動 計 算 應 轉 入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金 額 ( 14,632 )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 5,791 權 益 交 易 差 額 調 整 科 目 資 本 公 積 - 認 列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變 動 數 $ 5,791 二 八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本 公 司 與 其 他 公 司 簽 訂 土 地 房 屋 車 輛 等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租 金 按 月 支 付, 租 賃 期 間 為 1 至 5 年 不 可 取 消 營 業 租 賃 之 未 來 最 低 給 付 稅 額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不 超 過 1 年 $ 6,503 $ 9,392 1~5 年 7,457 9,166 超 過 5 年 25,638 26,162 $ 39,598 $ 44,720 ~287~
292 二 九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以 使 股 東 報 酬 極 大 化 因 此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係 以 確 保 具 有 必 要 財 務 資 源 及 營 運 計 畫, 以 支 應 未 來 12 個 月 所 需 之 營 運 資 金 資 本 支 出 及 債 務 償 還 等 需 求 三 十 金 融 工 具 ( 一 )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趨 近 其 公 允 價 值 或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二 )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1.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股 票 $ 22,687 $ - $ - $ 22,687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 310,544 $ 2,314 $ - $ 312,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股 票 $ 25,966 $ - $ - $ 25,966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上 市 ( 櫃 ) 及 興 櫃 股 票 $ 309,935 $ 4,135 $ - $ 314,070 國 外 上 市 櫃 股 票 合 計 $ 310,024 $ 4,135 $ - $ 314, 年 及 103 年 度 無 第 1 等 級 與 第 2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間 移 轉 之 情 形 2. 第 2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金 融 工 具 類 別 評 價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國 內 興 櫃 權 益 工 具 於 對 被 投 資 者 財 務 狀 況 與 營 運 結 果 之 分 析 最 近 交 易 價 格 類 似 權 益 工 具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及 可 比 公 司 評 價 乘 數 等, 包 括 非 由 可 觀 察 市 場 價 格 或 利 率 支 持 之 假 設 ~288~
293 ( 三 )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22,687 $ 25,966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註 1) 2,802,876 2,962,600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註 2) 370, ,357 金 融 負 債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註 3) 530, ,719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票 據 - 關 係 人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收 款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及 存 出 保 證 金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及 以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餘 額 註 3: 餘 額 係 包 含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票 據 - 關 係 人 應 付 帳 款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四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本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權 益 投 資 應 收 帳 款 應 付 帳 款 及 借 款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係 為 管 理 與 營 運 活 動 相 關 之 市 場 風 險 ( 包 含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及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為 降 低 相 關 財 務 風 險,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辨 認 評 估 並 規 避 市 場 之 不 確 定 性, 以 降 低 市 場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績 效 之 潛 在 不 利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重 要 財 務 活 動, 係 經 董 事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依 相 關 規 範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進 行 覆 核 於 財 務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本 公 司 必 須 恪 遵 關 於 整 體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及 權 責 劃 分 之 相 關 財 務 操 作 程 序 1. 市 場 風 險 (1)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因 持 有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因 而 使 本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針 對 匯 率 風 險 之 管 理, 本 公 司 定 期 檢 視 受 匯 ~289~
294 率 影 響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做 適 當 調 整, 以 控 管 外 匯 波 動 產 生 之 風 險,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四 (2) 利 率 風 險 因 本 公 司 內 之 個 體 同 時 以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借 入 資 金, 因 而 產 生 利 率 暴 險 本 公 司 藉 由 維 持 一 適 當 之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組 合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 2,578,597 $ 2,822,784 - 金 融 負 債 500, ,000 具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169,386 62,924 - 金 融 負 債 - - 敏 感 度 分 析 對 於 本 公 司 利 率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進 行 風 險 衡 量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碼,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固 定 利 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將 因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使 公 平 價 值 隨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浮 動 利 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將 因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使 有 效 利 率 隨 之 變 動, 而 使 其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產 生 波 動 針 對 本 公 司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之 利 率 變 動 金 融 資 產 部 位, 市 場 利 率 每 上 升 1 碼, 浮 動 利 率 金 融 資 產 將 分 別 有 現 金 流 入 423 仟 元 及 157 仟 元 當 市 場 利 率 下 降 1 碼 時, 其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負 數 (3)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因 持 有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而 產 生 權 益 價 格 暴 險 ~290~
295 敏 感 度 分 析 對 於 本 公 司 權 益 價 格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進 行 風 險 衡 量 本 公 司 係 採 用 敏 感 度 分 析 衡 量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風 險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權 益 投 資 部 位 暴 險 進 行 若 國 內 外 權 益 投 資 部 位 價 格 上 漲 / 下 跌 5%,104 及 103 年 度 稅 前 損 益 將 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之 變 動 分 別 增 加 /( 減 少 )1,134 仟 元 /(1,134) 仟 元 及 1,298 仟 元 /(1,298) 仟 元 ;104 及 103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將 因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分 別 增 加 /( 減 少 )15,643 仟 元 /(15,643) 仟 元 及 15,708 仟 元 / ( 15,708) 仟 元 2.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本 公 司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本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應 收 帳 款, 由 於 本 公 司 之 交 易 對 象 均 為 信 用 良 好 之 金 融 機 構, 無 重 大 履 約 疑 慮 故 預 期 無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係 集 中 於 本 公 司 前 四 大 客 戶, 截 至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應 收 帳 款 總 額 來 自 前 述 客 戶 之 比 率 分 別 為 81% 及 71% 其 餘 無 超 過 應 收 帳 款 總 額 5% 之 客 戶 3.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管 理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目 標, 係 維 持 營 運 所 需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高 流 動 性 之 有 價 證 券 等, 以 確 保 本 公 司 具 有 充 足 的 財 務 彈 性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本 公 司 以 約 定 還 款 期 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其 係 依 據 本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並 以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編 製, 其 包 括 利 息 及 本 金 之 現 金 流 動 ~291~
296 104 年 12 月 31 日 要 求 即 付 或 短 於 1 個 月 1 至 3 個 月 3 個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500,087 $ - $ - $ - $ - 應 付 票 據 2, 應 付 帳 款 5,655 4, 其 他 應 付 款 6,873-20, $ 515,240 $ 4,540 $ 20,420 $ - $ 年 12 月 31 日 要 求 即 付 或 短 於 1 個 月 1 至 3 個 月 3 個 月 至 1 年 1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250,097 $ - $ - $ - $ -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9,610 17, 其 他 應 付 款 8,896 24, $ 269,347 $ 41,355 $ - $ - $ - 融 資 額 度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無 擔 保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 每 年 重 新 檢 視 ) - 已 動 用 金 額 $ 500,000 $ 250,000 - 未 動 用 金 額 500, ,000 $ 1,000,000 $ 1,000,000 三 一 關 係 人 交 易 事 項 ( 一 ) 營 業 收 入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銷 貨 子 公 司 $ 52,244 $ 55,207 關 聯 企 業 1,596 1,184 其 他 關 係 人 ,981 $ 54,502 $ 84,372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子 公 司 $ 71 $ 2,324 關 聯 企 業 $ 418 $ 2,827 ~292~
297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之 營 業 收 入 主 要 係 銷 貨 收 入,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相 同 上 述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主 係 本 公 司 和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商 標 授 權 金 合 約, 係 參 考 鑑 價 金 額 訂 定 以 前 年 度 應 收 取 之 商 標 權 利 金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製 造 費 用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239 $ 239 營 業 費 用 關 聯 企 業 $ 2,118 $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子 公 司 其 他 關 係 人 - 66 $ 2,579 $ 477 租 金 支 出 子 公 司 $ 2,114 $ 2,114 關 聯 企 業 $ 3,091 $ 2,114 捐 贈 其 他 關 係 人 $ 86 $ 46 同 ( 二 ) 對 關 係 人 增 資 主 要 係 關 係 人 提 供 本 公 司 有 關 服 務 等,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相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取 得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三 ) 子 公 司 $ - $ 89,994 關 聯 企 業 182,265 1,450,000 $ 182,265 $ 1,539,994 ( 三 ) 應 收 ( 付 ) 關 係 人 款 項 ( 接 次 頁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子 公 司 $ 7,965 $ 19,322 關 聯 企 業 其 他 關 係 人 $ 8,160 $ 19,721 ~293~
298 ( 承 前 頁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應 收 款 關 聯 企 業 $ - $ 3 子 公 司 18 - $ 18 $ 3 其 他 應 付 款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52 $ 52 預 收 款 項 (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關 聯 企 業 $ 19 $ 19 ( 四 ) 存 出 保 證 金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 聯 企 業 $ 299 $ - ( 五 ) 其 他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租 金 收 入 子 公 司 $ 7,131 $ 6,222 關 聯 企 業 2,433 1,905 $ 9,564 $ 8,127 其 他 收 入 子 公 司 $ 3,031 $ 1,398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7 關 聯 企 業 $ 3,852 $ 1,405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租 賃 契 約, 其 有 關 租 金 之 決 議 及 收 取 方 法 和 一 般 租 賃 交 易 相 當 ( 六 ) 背 書 保 證 關 係 人 類 別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關 係 人 類 別 子 公 司 $ 32,825 $ 31,650 ( 七 ) 取 得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 係 人 類 別 取 得 價 款 取 得 價 款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 - $ 74,743 ~294~
299 ( 八 ) 處 分 商 標 權 103 年 度 關 係 人 類 別 處 分 價 款 處 分 ( 損 ) 益 子 公 司 $ 49,189 $ 26,807 處 分 商 標 權 之 處 分 損 益 為 遞 延 收 入,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已 迴 轉 4,022 仟 元, 尚 有 22,785 仟 元 之 遞 延 收 入 未 迴 轉 ( 九 ) 對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獎 酬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總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11,663 $ 15,909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069 2,705 $ 12,732 $ 18,614 三 二 質 押 之 資 產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 場 趨 勢 決 定 下 列 資 產 業 已 質 抵 押 作 為 通 路 行 銷 商 品 之 擔 保 品 :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質 押 定 存 單 ( 帳 列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 4,713 $ 5,815 三 三 重 大 承 諾 及 或 有 事 項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之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如 下 : ( 一 ) 本 公 司 於 96 年 9 月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簽 訂 五 項 特 定 技 術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包 括 從 發 酵 物 及 植 物 藥 材 中 提 取 之 純 化 物 質, 進 行 抗 癌 症 抗 流 感 及 抗 發 炎 等 相 關 生 技 新 藥 開 發, 合 約 期 間 自 96 年 9 月 19 日 至 116 年 9 月 18 日, 技 術 授 權 金 已 全 數 支 付 依 合 約 本 公 司 尚 須 支 付 銷 售 權 利 金 分 別 按 未 來 銷 售 以 該 技 術 所 研 發 之 產 品 及 再 授 權 所 得 之 一 定 比 例 計 算, 於 每 年 2 月 15 日 與 8 月 15 日 決 算 日 後 30 日 支 付 此 外, 雙 方 並 約 定 達 特 定 條 件 時, 本 公 司 尚 需 無 償 移 轉 一 定 額 股 份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本 公 司 於 97 年 6 月 分 割 讓 與 其 中 一 項 抗 癌 症 特 定 技 ~295~
300 術 予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另, 本 公 司 於 98 年 1 月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簽 訂 合 約, 出 售 另 一 項 抗 發 炎 特 定 技 術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合 約 價 款 為 100 仟 元, 出 售 價 款 已 於 98 年 3 月 收 取 本 公 司 並 於 98 年 1 月 與 合 一 生 技 公 司 及 中 央 研 究 院 簽 訂 專 屬 技 術 授 權 契 約 書, 以 取 代 本 公 司 與 中 央 研 究 院 所 簽 訂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中 對 於 該 兩 項 特 定 技 術 之 權 利 義 務 關 係 ( 二 )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4 月 與 財 團 法 人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簽 訂 小 分 子 C 型 肝 炎 病 毒 抑 制 劑 DBPR110 及 其 衍 生 物 技 術 之 專 屬 授 權 契 約 合 約 期 間 自 102 年 4 月 11 日 至 122 年 4 月 10 日, 本 公 司 需 依 照 里 程 碑 時 程 支 付 一 定 之 金 額 之 權 利 金 另 本 公 司 尚 須 支 付 按 銷 售 以 該 技 術 所 研 發 之 產 品 銷 售 淨 額 及 授 權 他 人 使 用 產 品 轉 授 權 收 入 之 一 定 比 例 權 利 金 三 四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所 揭 露 之 匯 率 係 指 該 等 外 幣 換 算 至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匯 率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104 年 12 月 31 日 外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資 產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採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人 民 幣 $ 115, (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 $ 575, 年 12 月 31 日 外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資 產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美 元 $ ( 美 元 : 新 台 幣 ) $ 89 採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人 民 幣 118, (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 603,353 $ 603,442 ~296~
301 三 五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及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附 表 一 ) 3. 年 底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 ) ( 附 表 二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 9.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無 ) 10.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附 表 三 )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資 方 式 資 金 匯 出 入 情 形 持 股 比 例 本 年 度 損 益 及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年 底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已 匯 回 投 資 損 益 及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附 表 四 ) 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其 價 格 付 款 條 件 未 實 現 損 益 : 無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3) 財 產 交 易 金 額 及 其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數 額 (4) 票 據 背 書 保 證 或 提 供 擔 保 品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其 目 的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年 底 餘 額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年 度 利 息 總 額 (6) 其 他 對 當 年 度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如 勞 務 之 提 供 或 收 受 等 ~297~
302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民 國 104 年 度 附 表 一 單 位 : 除 另 與 註 明 者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編 號 背 書 保 證 者 公 司 名 稱 1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 註 1(1)) 本 年 度 最 高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子 公 司 $ 1,529,204 $ 32,825 ( USD$ 1,000 ) 年 底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佔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比 率 (%)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 註 1(2)) 屬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屬 子 公 司 對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屬 對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保 證 $ - $ - $ % $ 3,823,011 Y N Y 備 註 註 1: (1) 個 別 對 象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7,646,021( 淨 值 ) 20%=1,529,204 (2)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7,646,021( 淨 值 ) 50%=3,823,011 註 2: 美 金 係 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USD$1= 換 算 ~298~
303 附 表 二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係 新 台 幣 仟 元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轉 投 資 公 司 年 底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299~ 持 備 註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年 底 目 股 數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公 允 價 值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普 通 股 股 票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1,482,794 $ 22, % $ 22,687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東 生 華 製 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27,240 31, % 31,872 曜 亞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99,056 70, % 70,120 百 丹 特 生 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05,902 2, % 2,314 廣 博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司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投 資 者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3,606,900 36, % 36,069 註 2 流 動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377, , % 151,024 彥 臣 生 技 藥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700,135 21, % 21,129 註 2 流 動 新 興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855,000 57, % 57,528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普 通 股 股 票 有 限 公 司 東 生 華 製 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30,750 32, % 32,134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普 通 股 股 票 有 限 公 司 海 德 生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720,000 6, % 6,430 註 2 註 1: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三 註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故 以 成 本 衡 量 ~299~
304 附 表 三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係 新 台 幣 仟 元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轉 投 資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4 年 度 ~300~ 本 年 度 認 列 之 投 備 註 投 資 損 益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 年 底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目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本 年 度 損 益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新 藥 研 發 及 銷 售 藥 品 等 $ 630,865 $ 630,865 59,263, % $ 521,413 ( $ 144,077 ) ( $ 56,439 ) 子 公 司 公 司 Microbio Ltd.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International Business 577, ,051 19,000, % 575,352 ( 16,120 ) ( 16,120 ) 子 公 司 217, Apia, Samoa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台 北 市 生 機 食 品 買 賣 營 業 諮 詢 顧 問 業 284, ,914 33,717, % 416,355 47,631 34,608 子 公 司 司 及 雜 誌 ( 期 刊 ) 出 版 業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營 養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及 飲 料 銷 售 171, ,000 10,000, % 46,224 ( 7,672 ) ( 7,672 ) 子 公 司 業 務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37,500 37,500 3,750, % 31,784 ( 5,133 ) ( 2,406 ) 子 公 司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500, ,736 42,904, % 662,836 ( 93,017 ) ( 20,737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8,010 8, , % 7,891 ( 90 ) ( 22 ) 子 公 司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化 學 原 料 批 發 智 慧 財 產 權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1,096,875 1,950, ,687, % 1,181,944 72,770 33,655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一 般 投 資 業 853,125-85,312, % 851,256 ( 16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合 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International Business 聯 企 業 聯 企 業 74,466 74,466 2,530, % 76,678 ( 25,054 ) ( 2,147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124,262 92,371 7,507, % 146,523 ( 93,017 ) ( 3,627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30,000 30,000 3,000, % 25,010 ( 5,133 ) ( 1,925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化 學 原 料 批 發 智 慧 財 產 權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365, ,000 36,562, % 393,633 72,770 10,869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6) 台 北 市 一 般 投 資 業 284,375-28,437, % 283,752 ( 16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2,500 2, , % 2,108 ( 5,133 ) ( 160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公 司 聯 企 業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15,000 15,000 1,500, % 13,889 ( 90 ) ( 41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泉 達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 1, ( 78 ) ( 78 ) 子 公 司 公 司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泉 智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 27, 子 公 司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海 德 生 貿 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 10, ( 4,309 ) ( 1,077 ) 註 5 穗 豐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雄 市 中 藥 批 發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等 ,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 接 次 頁 ) ~300~
305 本 年 度 認 列 之 備 註 投 資 損 益 註 6: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本 年 度 辦 理 減 資 分 割, 新 設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由 新 耀 生 技 公 司 發 行 新 股 予 鑽 石 生 技 公 司 原 股 東 作 為 移 轉 營 業 價 值 之 對 價, 本 公 司 及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分 割 基 準 日 所 持 有 之 股 份 依 每 仟 股 減 少 股 辦 理 減 資, 分 別 減 少 對 鑽 石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持 股 並 換 取 新 耀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5,312,500 股 及 28,437,500 股, 計 853,125 仟 元 及 284,375 仟 元 ( 承 前 頁 ) 投 ( $ 25,054 ) ( $ 16,120 ) 子 公 司 ( 25,054 ) ( 25,054 ) 子 公 司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 年 底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目 104 年 12 月 31 日 10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本 年 度 損 益 Microbio Ltd.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International Business $ 577,051 $ 577,051 19,000, % $ 575,849 Co., Ltd. 217, Apia, Samoa ( USD 17,543 仟 元 ) Microbio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841, , % 894,153 Pharmaceutical Co., 司 ( 註 4) ( 註 4) ( USD 27,240 仟 元 ) Ltd. 上 海 市 松 江 工 業 區 茸 北 分 區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物 中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註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四 註 2: 係 按 原 始 投 資 歷 史 匯 率 換 算 註 3: 本 表 係 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USD1: 換 算 註 4: 母 公 司 係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由 於 該 公 司 持 有 此 大 陸 公 司 股 份, 故 母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此 大 陸 公 司 股 權 註 5: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104 年 3 月 處 分 該 公 司 部 份 股 權, 故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力, 已 於 本 期 轉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301~ ~301~
306 附 表 四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轉 投 資 公 司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民 國 104 年 度 本 本 年 度 認 列 年 底 投 資 截 至 本 年 年 投 資 損 益 帳 面 價 值 底 止 已 匯 回 ( 註 2 ) ( 註 2 ) 投 資 收 益 $ 575,291 $ - ( (USD 508 仟 元 ) ) ( USD 17,526 仟 元 ) 年 年 初 本 年 度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本 年 年 底 本 公 司 直 接 大 陸 被 投 資 投 資 方 式 自 台 灣 匯 出 自 台 灣 匯 出 被 投 資 公 司 或 間 接 投 資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匯 出 收 回 公 司 名 稱 ( 註 1 )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年 度 損 益 之 持 股 比 例 ( 註 2 ) ( 註 2 ) ( 註 2 ) ( 註 4 ) ( 註 3 )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 902,688 (2) $ 573,453 $ - $ - $ 573,453 ( $ 25,054 ) 64.34% ( $ 16,120 ) 技 有 限 公 司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物 中 ( USD 27,500 仟 元 ) ( USD 17,470 仟 元 ) ( USD 17,470 仟 元 ) ( (USD 789 仟 元 ) )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上 海 百 醫 奧 製 藥 有 限 生 產 錠 劑 銷 售 公 司 自 產 產 品 並 229,775 (2) 50, , 公 司 ( 註 4) 提 供 相 關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 USD 7,000 仟 元 ) ( USD 1,530 仟 元 ) ( USD 1,530 仟 元 )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批 發 及 進 出 口 服 821 (2) % 技 有 限 公 司 務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成 果 轉 讓 及 ( USD 25 仟 元 ) ( USD 25 仟 元 ) ( USD 25 仟 元 ) 相 關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本 年 年 底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624,496 $624,496 $8,943,518 60%=$5,366,111 (USD19,025 仟 元 ) (USD19,025 仟 元 ) ~302~ 註 1: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 19,025 (1) 直 接 赴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2)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 該 第 三 地 區 之 投 資 公 司 為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3) 其 他 方 式 註 2: 本 表 係 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USD1: 換 算 註 3: 係 未 包 含 泉 盛 生 技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8.57% 註 4: 該 公 司 已 於 102 年 8 月 經 上 海 市 松 江 區 國 家 稅 務 局 准 予 註 銷 稅 務 登 記, 並 於 102 年 9 月 經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准 予 註 銷 登 記 註 5: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金 額 如 下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日 期 文 號 金 額 ( 美 金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 2,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撤 銷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 140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撤 銷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 1,000 )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14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00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7,97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鴻 營 ( 上 海 )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於 101 年 10 月 由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吸 收 合 併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4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鴻 營 ( 上 海 )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於 101 年 10 月 由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吸 收 合 併 )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36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百 醫 奧 製 藥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1,530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000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25 ~302~
307 六 公 司 及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無 此 情 形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差 異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 4,640,436 $ 4,901,136 $ (260,700) (5) 長 期 投 資 3,584,044 3,187,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143,380 1,181,570 (38,190) (3) 無 形 資 產 184, ,357 (9,038) (5) 其 他 資 產 280, ,448 (710) - 資 產 總 額 9,832,917 9,745,202 87,715 1 流 動 負 債 821, , , 其 他 負 債 67,497 63,761 3,736 6 負 債 總 額 889, , , 股 本 4,253,427 4,253, 資 本 公 積 3,578,400 3,684,612 (106,212) (3) 累 積 虧 損 (198,728) (145,258) (53,470) 37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7,646,021 7,764,957 (118,936) (2) 一 前 後 期 變 動 達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且 變 動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仟 萬 元 以 上 者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其 影 響 分 析 說 明 如 下 : 1. 流 動 負 債 及 負 債 總 額 增 加, 主 係 中 天 公 司 為 配 合 公 司 營 運 需 求,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所 致 2. 累 積 虧 損 增 加, 係 中 天 公 司 104 年 度 產 生 稅 後 淨 損 所 致 二 以 上 變 動 情 形 對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303~ ~303~
308 二 財 務 績 效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項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 1,518,853 $ 1,399,356 $ 119, 營 業 成 本 943, , , 營 業 毛 利 575, ,053 5, 營 業 費 用 917, ,595 (39,745) (4.15) 營 業 損 失 (342,605) (387,542) 44,937 (11.60)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83, ,363 (42,849) (33.91) 稅 前 純 損 (259,091) (261,179) 2,088 (0.80) 一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主 要 原 因 : 營 業 收 入 / 成 本 / 毛 利 / 費 用 分 析 : 1. 中 天 公 司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主 要 來 自 保 健 品 藥 品 及 有 機 食 品 銷 售,104 年 度 中 天 新 藥 化 療 漾 及 賀 必 容 積 極 擴 展 醫 院 與 藥 局 兩 大 藥 品 市 場 通 路, 進 行 全 方 位 行 銷 佈 局 ; 棉 花 田 經 營 之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持 續 展 店 中, 目 前 已 開 設 近 60 家 直 營 門 市 另 棉 花 田 有 機 餐 廳 於 103 年 12 月 開 幕 後, 積 極 開 發 並 擴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故 整 體 營 收 及 毛 利 較 去 年 同 期 成 長 2. 費 用 部 分, 主 係 新 藥 研 發 進 度 與 預 期 不 同, 且 費 用 撙 節 故 延 後 支 用, 致 營 業 費 用 減 少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分 析 : 104 年 度 之 營 業 外 收 支 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 主 要 係 處 分 有 價 證 券 利 益 及 政 府 補 助 收 入 減 少 所 致 稅 前 純 損 分 析 :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收 及 毛 利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且 營 業 費 用 下 降, 雖 營 業 外 收 入 較 低, 本 期 稅 前 淨 損 仍 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 二 預 期 未 來 一 年 度 銷 售 數 量 與 其 依 據,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劃 : 1. 預 計 銷 售 數 量 與 其 依 據 : 新 藥 部 分, 中 天 新 藥 化 療 漾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105 年 度 將 新 增 診 所 通 路, 預 估 至 少 完 成 600 家 診 所 進 藥 ;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未 來 持 續 進 行 銷 售 推 廣 ; 此 外 鎖 定 中 國 癌 症 化 療 新 藥 市 場, 目 前 正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未 來 將 透 過 代 理 商 擴 大 海 外 市 場 銷 售 新 藥 賀 必 容 則 將 持 續 強 化 於 藥 局 通 路 之 銷 售 推 廣 另 中 天 公 司 國 際 部 持 續 進 行 國 際 授 權 臨 床 試 驗 等 業 務, 積 極 佈 局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與 海 外 市 場, 並 與 各 方 具 有 實 力 之 醫 藥 企 業 進 行 可 能 性 合 作 諮 商, 期 許 營 收 獲 利 均 能 穩 健 成 長 保 健 品 事 業 部 分, 中 天 公 司 李 時 珍 品 牌 將 持 續 投 入 行 銷 資 源 建 立 品 牌 形 象 與 知 名 度, 全 力 聚 焦 核 心 產 品 之 銷 售, 目 前 除 已 建 立 之 全 聯 福 利 中 心 便 利 商 店 個 人 用 品 店 及 中 西 藥 房 等 一 般 實 體 通 路 外, 將 針 對 網 路 通 路, 進 行 市 場 擴 張, 期 在 快 速 成 長 的 保 健 品 市 場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生 技 投 資 方 面, 子 公 司 - 棉 花 田 公 司 長 期 以 來 秉 持 健 康 快 樂 愛 的 經 營 理 念, 建 立 以 顧 客 為 導 向 的 品 牌 發 展, 投 入 有 機 商 品 市 場 的 開 發 棉 花 田 公 司 105 年 度 除 持 續 評 ~304~ ~304~
309 估 各 地 商 圈 及 市 場 規 模, 鎖 定 具 有 潛 力 客 層 之 地 區 進 行 開 發 展 店, 並 針 對 門 市 經 營 績 效 進 行 檢 討 外, 也 積 極 規 劃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以 及 投 入 非 實 體 通 路 之 拓 展 抗 體 新 藥 部 分, 泉 盛 公 司 為 創 新 型 新 藥 研 發 公 司, 新 藥 授 權 與 共 同 開 發 所 產 生 之 權 利 金, 為 現 階 段 獲 取 營 收 的 主 要 來 源, 透 過 參 加 國 際 會 議 進 行 發 表 專 案 演 說 與 商 業 媒 合, 配 合 國 際 期 刊 發 表 和 新 藥 專 利 的 取 得, 新 藥 研 發 進 程 與 市 場 利 基 已 受 到 許 多 國 際 大 型 生 技 公 司 或 藥 廠 的 關 注, 皆 有 助 於 後 續 商 業 合 作 的 建 立 伴 隨 藥 物 開 發 歷 程 的 演 進, 達 成 新 藥 開 發 的 里 程 碑, 已 累 積 豐 碩 的 成 果 作 為 對 外 洽 談 授 權 的 有 利 條 件,105 年 將 採 研 發 與 商 化 授 權 同 步 進 行 的 方 式, 期 能 創 造 實 質 收 益 且 各 項 新 藥 開 發 都 將 依 序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階 段, 為 泉 盛 公 司 累 積 實 質 的 產 品 價 值 另 目 前 已 和 多 家 生 技 公 司 或 藥 廠 簽 訂 保 密 協 定, 進 入 較 為 深 入 的 合 作 評 估, 可 望 帶 來 實 質 營 收 與 獲 利 2.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劃 :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預 計 將 透 過 生 技 新 藥 之 開 發 銷 售 保 健 品 及 有 機 食 品 之 銷 售 等 多 元 化 業 務 發 展, 改 善 營 運 績 效, 達 成 營 收 獲 利 目 標 三 現 金 流 量 : ( 一 )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分 析 說 明 : 年 度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 減 ) 比 例 (%) 項 目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註 註 不 適 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註 註 不 適 用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註 註 不 適 用 註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為 負 數, 故 不 予 以 計 算 ( 二 ) 流 動 性 不 足 之 改 善 計 畫 : 本 公 司 未 有 流 動 性 不 足 之 情 形, 故 不 適 用 ( 三 )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預 計 全 年 來 自 營 預 計 現 金 剩 餘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年 初 現 金 預 計 全 年 業 活 動 ( 不 足 ) 數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現 金 流 出 量 餘 額 淨 現 金 流 量 + - 投 資 計 劃 理 財 計 劃 3,882,489 1,948,553 (2,069,936) 3,761,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 營 業 活 動 : 新 藥 部 分, 本 公 司 持 續 積 極 擴 展 醫 院 與 藥 局 兩 大 藥 品 市 場 通 路, 化 療 漾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 另 鎖 定 中 國 癌 症 化 療 新 藥 市 場, 目 前 正 在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新 藥 賀 必 容 則 持 續 強 化 於 藥 局 通 路 之 銷 售 推 廣 保 健 品 事 業 部 分, 中 天 公 司 李 時 珍 品 牌 將 持 續 投 入 行 銷 資 源 建 立 品 牌 形 象 與 知 名 度, 全 力 聚 焦 核 心 產 品 之 銷 售, 目 前 除 已 建 立 之 全 聯 福 利 中 心 便 利 商 店 個 人 用 品 店 及 中 西 藥 房 等 一 般 實 體 通 路 外, 將 針 對 網 路 通 路, 進 行 市 場 擴 張, 期 在 快 速 成 長 的 保 健 品 市 場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有 機 食 品 部 分, 棉 花 田 公 司 105 年 度 除 持 續 ~305~ ~305~
310 評 估 各 地 商 圈 及 市 場 規 模, 鎖 定 具 有 潛 力 客 層 之 地 區 進 行 開 發 展 店, 並 針 對 門 市 經 營 績 效 進 行 檢 討 外, 也 積 極 規 劃 提 供 有 機 輕 食 料 理 及 便 當, 推 廣 有 機 飲 食 風 潮, 以 及 投 入 非 實 體 通 路 之 拓 展 故 預 計 全 年 度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為 1,948,553 仟 元 投 資 活 動 : 原 104 年 度 預 計 為 因 應 生 產 化 療 漾 賀 必 容 以 及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之 需 求, 而 擴 建 廠 房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及 擴 建 觀 光 工 廠 園 區, 因 與 關 係 企 業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考 量 資 源 整 合 及 合 併 園 區 之 整 體 效 益, 於 104 年 11 月 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將 原 預 定 於 龍 潭 工 廠 擴 建 之 廠 房 及 觀 光 工 廠, 移 至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南 糖 段 土 地 興 建 105 年 度 將 持 續 進 行 擴 建 廠 房 作 業, 故 將 產 生 現 金 流 出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及 流 動 性 分 析 : 不 適 用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無 此 情 形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項 目 說 明 Microbio Ltd.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股 )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104 年 度 稅 後 淨 ( 損 ) 利 主 要 業 務 (16,120) 投 資 控 股 (25,054) 投 資 控 股 (25,054) (7,672) 47,631 (144,077)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物 中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政 策 透 過 該 公 司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保 健 品 醫 藥 等 相 關 行 業 透 過 該 公 司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保 健 品 醫 藥 等 相 關 行 業 大 陸 生 產 基 地 及 行 銷 中 心 營 養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及 飲 料 銷 售 開 發 直 銷 通 路 業 務 生 機 食 品 買 賣 營 業 諮 詢 顧 問 業 及 雜 誌 ( 期 刊 ) 出 版 業 等 新 藥 研 發 及 銷 售 藥 品 等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未 來 一 改 善 計 畫 年 投 資 計 畫 認 列 轉 投 資 公 司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投 資 中 天 ( 上 海 ) 生 技 損 失 公 司 目 前 正 積 極 辦 理 保 健 品 認 證 中 ( 小 藍 帽 ), 待 取 主 係 受 到 中 國 保 健 品 法 規 修 改, 膠 囊 類 禁 止 進 口, 致 銷 售 品 項 無 法 輸 入 尚 在 拓 展 增 加 直 銷 商 與 銷 售 網 絡 期 間 得 認 證 後 即 可 投 產 行 銷 持 續 拓 展 增 加 直 銷 商 與 銷 售 網 絡 生 機 食 品 直 營 門 市 持 續 展 店 或 規 劃 開 放 加 盟 業 務 ; 開 立 有 機 餐 營 收 穩 定 成 長 不 適 用 無 廳, 積 極 開 發 並 擴 展 餐 飲 新 事 業 體 降 低 新 藥 族 群 開 發 之 風 險 ; 引 進 尚 處 新 藥 研 發 階 段 策 略 夥 伴 累 積 新 藥 授 權 籌 碼, 提 升 對 外 授 權 機 會 目 前 已 和 多 家 生 技 公 司 或 藥 廠 簽 訂 保 密 協 定, 進 入 較 為 深 入 的 合 作 評 估, 可 望 無 無 無 無 無 ~306~ ~306~
311 項 目 說 明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泉 智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鑽 石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新 耀 生 技 投 資 ( 股 ) 公 司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泉 達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104 年 度 稅 後 淨 ( 損 ) 利 (5,133) 55 (93,017) (90) 72,770 主 要 業 務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等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化 學 原 料 批 發 智 慧 財 產 權 生 物 技 術 服 務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政 策 降 低 新 藥 族 群 開 發 之 風 險 降 低 新 藥 族 群 開 發 之 風 險 降 低 新 藥 族 群 開 發 之 風 險 ; 引 進 策 略 夥 伴 降 低 新 藥 族 群 開 發 之 風 險 為 響 應 政 府 發 展 生 技 產 業 政 策, 鼓 勵 民 間 籌 設 生 技 創 投, 兼 以 生 技 產 業 方 興 未 艾, 未 來 前 景 看 好, 長 期 投 資 以 創 造 股 東 權 益 (16) 一 般 投 資 業 專 業 分 工 (9) (78)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批 發 及 進 出 口 服 務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成 果 轉 讓 及 相 關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大 陸 區 域 專 業 合 作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尚 處 研 發 階 段, 未 產 生 營 收 改 善 計 畫 帶 來 實 質 營 收 與 獲 利 加 速 研 發 進 度 並 積 極 尋 求 技 轉 授 權 或 與 國 際 藥 廠 合 作 研 發, 以 完 成 開 發 上 市 尚 處 研 發 階 段, 未 產 生 營 收, 獲 利 係 已 於 104 年 9 月 清 銀 行 定 存 產 生 之 利 算 息 收 入 營 收 小 幅 成 長, 惟 研 發 活 動 持 續 進 行 下, 研 發 費 用 持 續 增 加, 致 產 生 虧 損 尚 處 研 發 階 段, 未 產 生 營 收 鑽 石 生 技 104 年 度 因 適 用 IFRS 規 定,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投 資 商 品 依 性 質 予 以 適 當 分 類, 故 產 生 金 融 商 品 評 價 利 益 尚 屬 營 運 初 期, 故 尚 未 獲 利 尚 屬 營 運 初 期, 故 尚 未 獲 利 加 速 研 發 進 度 並 積 極 尋 求 技 轉 授 權 或 與 國 際 藥 廠 合 作 研 發, 以 完 成 開 發 上 市 加 速 研 發 進 度 並 積 極 尋 求 技 轉 授 權 不 適 用 將 依 短 中 長 期 規 劃 儘 速 引 進 潛 力 投 資 案, 以 產 生 投 資 收 入 加 速 研 發 進 度 並 積 極 尋 求 大 陸 技 轉 授 權 以 完 成 開 發 上 市 環 境 用 藥 零 售 業 智 慧 財 產 權 業 生 物 技 術 服 降 低 新 藥 族 群 開 尚 處 研 發 階 段, 未 已 於 104 年 7 月 清 務 業 其 他 工 商 發 之 風 險 服 務 及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業 產 生 營 收 算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307~ ~307~
312 六 風 險 事 項 1.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最 近 年 度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104 年 度 105 年 第 一 季 利 息 收 入 48,656 9,514 利 息 支 出 7,037 1,618 兌 換 ( 損 ) 益 13,084 (967) A. 利 率 變 動 : 104 年 度 合 併 利 息 收 入 及 利 息 支 出 分 別 僅 佔 當 期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1,518,853 仟 元 之 3.20% 及 0.46%,105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利 息 收 入 及 利 息 支 出 分 別 僅 佔 當 期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370,140 仟 元 之 2.57% 及 0.44%, 比 例 不 大, 且 除 向 銀 行 借 款 外, 尚 可 利 用 資 本 市 場 各 項 工 具 籌 措 資 金, 故 利 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不 致 有 重 大 影 響 B. 匯 率 變 動 : 104 年 度 及 105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兌 換 ( 損 ) 益 分 別 計 13,084 仟 元 及 (967) 仟 元, 分 別 僅 佔 當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之 0.86% 及 (0.26%), 故 匯 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C. 通 貨 膨 脹 : 本 公 司 密 切 注 意 市 場 價 格 波 動, 並 與 供 應 商 保 持 良 好 互 動, 故 通 貨 膨 脹 對 本 公 司 損 益 影 響 尚 屬 有 限 (2) 本 公 司 因 應 匯 率 變 動 及 利 率 變 動 之 具 體 措 施 : A. 隨 時 注 意 國 際 匯 市 各 主 要 貨 幣 之 走 勢 及 變 化, 以 掌 握 匯 率 走 勢 得 以 及 時 應 變, 同 時 要 求 業 務 人 員 於 產 品 報 價 過 程 中, 考 量 因 匯 率 變 動 所 產 生 之 風 險, 適 時 調 整 售 價, 以 保 障 應 有 之 利 潤 B. 與 銀 行 保 持 良 好 之 互 動 關 係, 俾 能 得 到 更 廣 泛 的 外 匯 利 率 訊 息 與 較 優 惠 報 價 C. 隨 時 注 意 未 來 利 率 走 勢, 適 時 利 用 資 本 市 場 各 項 融 資 工 具, 以 降 低 取 得 資 金 成 本 2.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制 定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並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未 來 從 事 有 關 作 業 時, 將 依 相 關 程 序 辦 理 中 天 公 司 於 104 年 度 為 因 應 子 公 司 -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興 建 廠 房 購 置 設 備 及 購 料 備 料 等 所 需 資 金, 並 考 量 資 金 成 本 及 作 業 時 程, 經 中 天 公 司 董 事 會 核 准, 以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為 借 款 人 向 銀 行 申 請 一 年 期 美 金 一 百 萬 元 之 信 用 狀 額 度, 並 由 本 公 司 擔 任 連 帶 保 證 人, 此 授 信 契 約 於 104 年 12 月 到 期 後 未 續 約, 截 至 到 期 日 止, 信 用 狀 額 度 尚 未 動 用 另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並 無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等 行 為 ~308~ ~308~
313 3.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1)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 項 目 (A) (B) (C) (D) (E) (F) 研 發 工 作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MB-6 已 獲 台 灣 FDA 審 查 同 意 執 行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本 案 現 於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附 屬 醫 院 林 口 長 庚 醫 院 高 雄 長 庚 醫 院 執 行 第 三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MB-110 是 針 對 抑 制 C 型 肝 炎 病 毒 的 NS5A 蛋 白 進 而 達 到 治 療 C 型 肝 炎 之 研 發 中 新 藥 MB-110 已 完 成 國 際 專 利 佈 局, 目 前 已 取 得 美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國 日 本 及 澳 門 等 專 利, 並 已 獲 美 國 FDA IND 核 准, 准 於 進 入 第 一 期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規 劃 於 105 年 第 4 季 提 出 中 華 民 國 FDA 的 IND 申 請,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FB825(Anti-Cε mx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 已 通 過 美 國 FDA 新 藥 臨 床 試 驗 許 可, 現 於 美 國 執 行 人 體 臨 床 一 期 試 驗, 確 認 藥 物 在 人 體 的 安 全 性, 並 著 手 規 劃 後 續 臨 床 試 驗, 確 認 藥 物 臨 床 療 效 FB704A(Anti-IL6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 已 完 成 單 劑 量 靈 長 類 動 物 藥 理 試 驗, 初 步 確 認 藥 物 安 全 性 並 無 疑 慮, 現 正 進 行 前 臨 床 藥 物 GMP 生 產 與 靈 長 類 動 物 毒 理 試 驗 FB317(Omalie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 與 香 港 晨 興 集 團 旗 下 龍 瑞 藥 業 共 同 開 發 的 FB317, 已 完 成 前 臨 床 藥 理 分 析 GMP 生 產 和 動 物 及 性 和 長 期 毒 理 試 驗, 並 已 向 中 國 CFDA 提 出 臨 床 試 驗 申 請, 相 關 審 查 作 業 中 FB121(Ibalizumab 生 物 相 似 藥 ): 已 完 成 主 細 胞 庫 製 備 階 段, 本 產 品 將 依 後 續 商 業 合 作 發 展, 在 中 國 地 區 執 行 GMP 生 產 工 作 (2)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105 年 度 研 發 費 用 303,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生 技 醫 藥 產 業 是 政 府 目 前 全 力 推 動 的 產 業 之 一, 為 鼓 勵 民 間 發 展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故 政 府 各 單 位 訂 定 租 稅 優 惠, 並 提 供 各 項 研 究 發 展 經 費 補 助 本 公 司 除 極 力 申 請 各 項 租 稅 優 惠 及 經 費 補 助 案, 以 減 少 本 公 司 資 金 之 流 出 外, 同 時 管 理 階 層 亦 隨 時 觀 察 注 意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之 變 動, 以 充 分 掌 握 並 因 應 市 場 環 境 變 化 故 最 近 年 度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並 未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另 102 年 起 台 灣 爆 發 多 起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使 得 消 費 者 人 心 惶 惶, 對 食 品 產 業 整 體 亦 造 成 巨 大 的 衝 擊, 但 同 時 也 顯 示, 食 品 業 者 對 於 原 料 之 源 頭 管 控 自 律 及 嚴 謹 度 不 足 為 因 應 國 人 對 食 品 健 康 安 全 日 益 升 高 的 迫 切 需 求,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於 102 年 6 月 19 日 公 布 對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進 行 全 面 性 大 幅 修 正, 本 次 修 正 係 全 盤 檢 討 現 行 食 品 衛 生 相 關 法 令 與 執 行 面 上 所 遭 遇 的 問 題, 其 中 針 對 食 品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食 品 輸 入 管 理 食 品 檢 驗 查 核 及 管 制 等 內 容, 均 特 別 以 專 章 規 範, 該 修 法 案 通 過 後, 將 賦 予 衛 生 機 關 更 多 權 力 和 任 務 加 重 食 品 業 者 之 責 任 及 違 規 行 為 罰 鍰 與 刑 責, 建 立 完 善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體 系, 促 使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邁 向 新 紀 元 民 國 104 年 2 月 5 日, 在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修 正 通 過 一 年 後, 包 含 食 用 油 脂 業 肉 類 加 工 食 品 業 乳 品 加 工 食 品 業 水 產 品 食 品 業 餐 盒 食 品 業 食 ~309~ ~309~
314 品 添 加 物 業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原 料 輸 入 業 及 應 標 示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及 標 示 非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等 9 大 類 食 品 業 者, 須 於 每 月 10 日 前 申 報 上 一 個 月 的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資 訊 至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非 追 不 可 ), 並 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 分 階 段 實 施 民 國 104 年 6 月 8 日, 衛 福 部 規 範 應 建 立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系 統 之 食 品 業 者, 規 劃 將 7 類 大 宗 民 生 物 資 ( 包 含 黃 豆 小 麥 玉 米 麵 粉 澱 粉 食 鹽 糖 ) 2 類 茶 葉 產 品 ( 包 含 茶 葉 包 裝 茶 葉 飲 料 ) 及 黃 豆 製 品 等 10 類 食 品 業 者, 估 計 約 有 1500 家 業 者, 並 自 104 年 7 月 31 日 起 納 入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制 度 管 理 目 前 本 公 司 亦 遵 循 相 關 政 府 規 範, 每 月 10 日 前 上 傳 黃 豆 相 關 製 品 之 非 追 不 可 資 料 近 年 來 發 生 許 多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造 成 民 眾 對 於 食 品 安 全 信 心 下 降, 引 起 民 眾 對 食 安 的 恐 慌, 有 些 民 眾 開 始 轉 而 購 買 有 機 認 證 或 是 有 生 產 履 歷 的 產 品, 以 確 認 產 品 安 全 及 品 質, 再 加 上 主 管 機 關 陸 續 修 法 強 化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本 公 司 除 依 新 修 正 法 規 辦 理 外, 亦 強 化 商 品 標 示 及 分 類 管 理, 將 商 品 分 類 為 有 機 有 機 轉 型 期 天 然 產 銷 履 歷 嚴 選 等 五 大 類 商 品, 以 明 確 的 標 示 及 說 明, 讓 消 費 者 充 分 明 瞭 所 購 買 的 商 品 之 屬 性, 依 據 產 品 分 類 提 供 消 費 者 最 安 全 的 商 品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隨 時 觀 察 注 意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之 變 動, 並 適 時 主 動 提 出 因 應 措 施 目 前 本 公 司 並 未 受 到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而 有 影 響 財 務 及 業 務 之 情 事 5.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多 具 有 特 殊 技 術 門 檻, 且 受 專 利 保 護, 故 於 專 利 保 護 期 間 不 易 有 太 大 之 變 化, 且 本 公 司 隨 時 注 意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之 技 術 發 展 趨 勢, 著 手 評 估 可 能 之 影 響, 進 行 必 要 之 方 向 或 策 略 調 整, 對 科 技 或 產 業 變 化 靈 活 因 應, 有 效 避 免 可 能 的 衝 擊, 本 公 司 採 取 以 下 措 施 以 為 因 應 最 近 年 度 並 無 重 大 科 技 改 變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重 大 影 響 之 情 形 (1) 備 有 適 足 之 資 金 以 降 低 新 藥 失 敗 的 風 險 (2) 審 慎 評 估 每 一 個 開 發 中 新 藥 之 機 會 與 效 益 (3) 新 藥 開 發 與 生 物 相 似 藥 同 步 推 展 (4) 力 行 節 約 與 費 用 合 理 化 嚴 格 執 行 預 算 管 理 制 度 以 減 少 不 必 要 之 開 支, 並 配 合 政 府 產 業 政 策, 申 請 研 發 計 畫 補 助 經 費 6.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中 天 公 司 自 創 業 以 來, 即 持 續 強 化 公 司 內 部 管 理, 積 極 邁 向 國 際 市 場 及 提 升 品 質 管 理 能 力 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尚 無 因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而 衍 生 相 關 企 業 危 機 之 情 事 7.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並 無 進 行 併 購 之 情 事 8.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中 天 公 司 新 藥 化 療 漾 於 醫 院 通 路 方 面, 目 前 已 在 國 內 34 家 醫 院 完 成 進 藥, 並 持 續 與 逾 40 餘 家 醫 院 進 行 進 藥 協 商 ; 藥 局 通 路 方 面, 已 超 過 一 千 家 藥 房 門 市 鋪 貨 ; 另 鎖 定 中 國 癌 症 化 療 新 藥 市 場, 目 前 正 在 申 請 中 國 進 口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新 藥 賀 必 容 則 持 續 強 化 於 藥 局 通 路 之 銷 售 推 廣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部 分,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為 國 內 著 名 之 有 機 商 店 品 牌, 全 省 有 近 60 家 門 市, 主 要 販 售 有 機 生 鮮 食 品 乾 貨 類 食 品 等, 中 天 公 司 102 年 現 金 增 資 用 以 購 置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設 備, 主 係 代 棉 花 田 之 乾 貨 類 產 品 進 行 烘 培 檢 ~310~ ~310~
315 驗 研 磨 攪 拌 混 合 及 分 裝 之 加 工, 透 過 中 天 集 團 資 源 之 有 效 整 合, 未 來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之 產 品 將 採 一 定 之 比 例 由 本 公 司 加 工 製 造 ; 另 隨 國 人 加 強 對 健 康 飲 食 及 健 康 生 活 追 求 的 趨 勢, 國 內 市 場 逐 年 呈 現 穩 健 成 長 之 趨 勢, 本 公 司 將 陸 續 尋 求 其 他 廠 商 之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機 會, 拓 展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市 場 之 規 模 故 為 因 應 生 產 自 行 研 發 新 藥 化 療 漾 賀 必 容 及 有 機 食 品 加 工 之 需 求, 本 公 司 已 於 102 年 度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以 支 應 廠 房 興 建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之 需 求, 綜 上 所 述, 尚 無 因 擴 充 廠 房 產 生 可 能 之 風 險 9.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進 貨 部 分,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與 各 供 應 商 間 往 來 關 係 良 好, 主 要 之 原 物 料 採 購 均 維 持 二 家 以 上 之 供 應 商, 供 貨 來 源 穩 定, 且 均 無 對 單 一 廠 商 進 貨 達 總 進 貨 金 額 10% 以 上 之 情 形 另 銷 貨 部 分, 本 公 司 保 健 品 通 路 佈 建 主 要 係 以 屈 臣 氏 康 是 美 全 聯 社 7-11 便 利 店 全 家 便 利 商 店 等 一 般 通 路 及 網 路 銷 售 為 主, 而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銷 售 有 機 食 品 為 零 售 通 路, 銷 售 對 象 均 屬 一 般 消 費 者, 故 亦 無 對 單 一 客 戶 銷 貨 達 總 銷 貨 金 額 10% 以 上 之 情 形 綜 上 所 述,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並 無 面 臨 因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產 生 之 風 險 10.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並 無 股 權 大 量 移 轉 情 事, 故 並 無 因 股 權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本 公 司 營 運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風 險 11.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中 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並 無 因 經 營 權 改 變 而 影 響 公 司 營 運 之 情 事, 且 已 制 訂 完 整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相 關 管 理 規 章, 因 此 經 營 權 如 有 改 變 對 公 司 營 運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將 可 降 低 12. 訴 訟 及 非 訟 案 件 : 公 司 及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實 質 負 責 人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目 前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公 司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 無 此 情 形 13.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1) 新 藥 開 發 之 風 險 : 高 風 險 為 新 藥 研 發 產 業 無 可 避 免 之 產 業 特 性, 於 冗 長 新 藥 開 發 過 程 中, 存 在 開 發 成 功 與 否 之 不 確 定 性, 即 使 進 入 人 體 臨 床 試 驗 階 段, 仍 存 在 發 生 臨 床 試 驗 結 果 不 如 預 期 無 法 完 成 或 失 敗 之 風 險, 以 致 於 耗 費 昂 貴 之 研 發 費 用 及 時 程 因 應 對 策 : 由 於 深 知 新 藥 開 發 隨 時 可 能 失 敗 的 風 險, 本 公 司 善 用 政 府 資 源, 於 新 藥 研 發 進 入 臨 床 階 段 同 時, 申 請 經 濟 部 業 界 科 專 之 補 助, 以 減 少 研 發 經 費 之 支 出 ; 此 外, 藉 由 政 府 對 生 技 企 業 在 新 藥 研 發 上 產 生 實 質 的 激 勵 與 支 持, 例 如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發 展 條 例 對 於 新 藥 企 業 之 研 究 發 展 資 金 籌 措 及 高 階 專 業 人 才 招 募 都 有 明 確 的 獎 勵 措 施 本 公 司 將 因 此 條 例 可 得 到 專 業 人 才 與 投 資 資 金 之 挹 注 同 時, 以 公 司 自 有 保 健 產 品 的 穩 定 銷 售 來 挹 注 資 金, 亦 可 降 低 新 藥 開 發 的 風 險 ~311~ ~311~
316 (2) 菌 種 滅 失 之 風 險 : 本 公 司 係 以 微 生 物 共 生 發 酵 技 術 來 開 發 植 物 新 藥 及 相 關 保 健 食 品, 因 此 微 生 物 菌 種 係 本 公 司 生 產 延 續 之 命 脈, 未 來 若 因 天 災 或 發 生 污 染 導 致 菌 種 滅 失, 對 公 司 未 來 營 運 及 生 產 作 業 造 成 重 大 之 影 響 因 應 對 策 : 由 於 微 生 物 菌 種 係 本 公 司 重 要 之 命 脈, 本 公 司 除 將 菌 種 妥 善 保 存 於 本 公 司 培 菌 中 心 外, 並 以 異 地 備 份 保 存 方 式, 確 保 微 生 物 菌 種 之 存 續, 以 期 降 低 菌 種 滅 失 之 風 險 (3) 抗 體 篩 選 平 台 滅 失 之 風 險 : 本 公 司 應 用 全 人 抗 體 庫 開 發 單 株 抗 體 新 藥, 因 此 抗 體 篩 選 相 關 平 台 係 本 公 司 生 產 研 發 延 續 之 重 要 關 鍵, 未 來 若 因 天 災 或 發 生 污 染 導 致 滅 失, 對 公 司 未 來 營 運 及 生 產 作 業 將 造 成 重 大 之 影 響 因 應 對 策 : 由 於 全 人 抗 體 庫 和 抗 體 篩 選 相 關 平 台 係 公 司 重 要 之 命 脈, 故 除 將 相 關 研 究 材 料 與 資 料 妥 善 保 存 於 專 屬 存 位 外, 並 以 異 地 備 份 保 存 方 式, 確 保 其 存 續, 以 期 降 低 滅 失 之 風 險 整 體 營 運 風 險 對 策 如 下 : 風 險 類 別 風 險 分 析 因 應 對 策 本 公 司 新 藥 開 發 之 適 應 症 為 過 敏 疾 病 和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等, 市 場 大, 競 爭 者 多 市 場 面 產 品 技 術 財 務 面 產 業 面 相 關 對 照 藥 物 與 檢 體 取 得 不 易 細 胞 生 產 抗 體 產 量 太 低, 增 加 生 產 成 本 臨 床 試 驗 結 果 不 如 預 期, 新 藥 無 法 上 市 新 藥 開 發 時 程 長 資 金 需 求 大 抗 體 新 藥 生 產 及 研 發 時 程 長 花 費 大, 獲 利 時 程 較 長 政 府 新 藥 臨 床 審 查 作 業 冗 長, 無 法 配 合 時 效 目 前 市 售 之 單 株 抗 體 藥 物 皆 需 配 合 其 他 化 療 藥 物, 才 具 有 較 佳 療 效, 本 公 司 朝 篩 選 出 具 單 一 治 療 性 抗 體 新 藥, 與 市 場 區 隔 已 與 國 內 外 大 型 研 究 醫 院 簽 訂 合 作 計 畫, 穩 定 提 供 檢 體 與 相 關 對 照 藥 物 持 續 篩 選 穩 定 高 產 量 抗 體 生 產 細 胞 株, 與 研 發 高 表 現 載 體 委 外 開 發 抗 體 高 產 量 生 產 細 胞 株 與 製 程, 以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藉 由 動 物 試 驗 及 人 體 使 用 經 驗, 瞭 解 安 全 性 與 療 效 ; 並 經 由 嚴 謹 臨 床 視 察 機 制 嚴 格 管 制 試 驗 品 質 同 時 開 發 不 同 適 應 症 之 新 藥, 以 分 散 單 一 藥 物 無 法 上 市 之 風 險 維 持 適 足 之 自 有 資 金 嚴 格 執 行 預 算 管 理 制 度 配 合 政 府 產 業 政 策, 申 請 計 畫 補 助 經 費 抗 體 新 藥 台 灣 已 有 臨 床 實 驗 初 期 即 授 權 成 功 案 例, 可 依 此 模 式 提 早 獲 利, 降 低 研 發 風 險 透 過 申 請 美 國 FDA 之 IND, 獲 得 國 際 認 同 ; 再 轉 向 衛 生 署 申 請, 並 積 極 與 主 管 機 關 溝 通, 加 速 臨 床 審 查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發 展 條 例 頒 布, 有 助 新 藥 產 業 發 展 ~312~ ~312~
317 (4) 產 品 品 質 控 管 之 風 險 : 由 於 醫 藥 食 品 攸 關 人 體 健 康 安 全, 因 此 其 產 品 品 質 要 求 相 對 嚴 格, 而 中 藥 大 多 係 天 然 之 植 物 或 礦 物, 其 成 份 常 因 基 源 產 地 採 收 季 節 等 複 雜 因 素 造 成 儲 存 條 件 的 差 異 性 及 成 份 規 格 的 難 以 規 範, 因 此 品 質 控 管 係 為 植 物 新 藥 開 發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環 因 應 對 策 : 本 公 司 嚴 謹 依 循 國 內 食 品 / 藥 品 作 業 法 規 及 國 際 PIC/s GMP 製 藥 規 範, 從 原 料 篩 選 供 應 商 評 鑑 到 各 階 段 生 產 品 質 管 制 均 建 立 嚴 謹 的 標 準, 且 在 成 立 第 二 年 即 斥 資 建 立 龍 潭 GMP 藥 廠 食 品 廠, 嚴 格 管 控 品 質, 以 符 合 藥 品 CMC( 藥 物 化 學 製 造 與 管 制 標 準 ) 的 作 業 程 序, 確 保 產 品 的 穩 定 性 一 致, 目 前 龍 潭 廠 各 項 技 術 與 研 發 均 已 成 熟, 且 經 ISO 9001:2008 食 品 品 質 及 中 藥 GMP 認 證 通 過 此 外, 龍 潭 廠 檢 驗 實 驗 室 亦 已 通 過 TAF( 全 國 認 證 基 金 會 ) ISO 實 驗 室 認 證, 期 以 嚴 格 之 品 質 管 制 來 降 低 產 品 品 質 控 管 之 風 險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無 ~313~ ~313~
318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 ( 一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年 度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24.26%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100% 46.88%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泉 發 生 技 45.44% 3.125% 37.5% 力 成 生 技 0% 0% 泉 智 1 生 技 ( 註 ) 泉 達 生 技 ( 註 ) 39.17% 泉 盛 生 技 8.57% 100%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100% Microbio Ltd %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100%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72.66%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註 : 泉 達 生 技 公 司 及 泉 智 生 技 公 司 已 分 別 於 104 年 7 月 及 9 月 清 算 2. 各 關 係 企 業 基 本 資 料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Microbio Ltd.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股 )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623,675 投 資 控 股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969,322 投 資 控 股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上 海 市 松 江 工 業 區 902,688 物 中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忠 孝 東 路 3 營 養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及 飲 段 305 號 3 樓 100,000 料 銷 售 業 務 生 機 食 品 買 賣 營 業 諮 詢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羅 斯 福 路 3 段 275 號 4 樓 464,050 顧 問 業 及 雜 誌 ( 期 刊 ) 出 版 業 台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三 段 305 號 4 樓 之 4 1,512,870 新 藥 研 發 及 銷 售 藥 品 等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松 江 路 63 巷 7-1 號 1 樓 80,000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松 江 路 63 巷 7-1 號 1 樓 33,010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314~
319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廣 東 省 珠 海 市 香 洲 區 橫 琴 新 區 橫 琴 鎮 下 村 148 號 407 單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821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批 發 及 進 出 口 服 務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成 果 轉 讓 及 相 關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3. 推 定 為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者 其 相 同 股 東 資 料 : 無 4. 整 體 關 係 企 業 經 營 業 務 所 涵 蓋 之 行 業 : Microbio Ltd. 關 係 企 業 名 稱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股 )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 各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資 料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經 營 業 務 及 往 來 分 工 情 形 保 健 膠 囊 及 錠 劑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中 藥 提 取 物 中 成 藥 加 工 及 生 產 新 藥 研 究 開 發 等 營 養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及 飲 料 銷 售 業 務 生 機 食 品 買 賣 營 業 諮 詢 顧 問 業 及 雜 誌 ( 期 刊 ) 出 版 業 新 藥 研 發 及 銷 售 藥 品 等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批 發 及 進 出 口 服 務 抗 體 藥 物 研 發 成 果 轉 讓 及 相 關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股 ;% 股 數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Microbio Ltd. 董 事 陳 俊 宏 19,000, %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董 事 路 孔 明 - - 董 事 路 孔 明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股 )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陳 俊 宏 翁 淑 鈺 林 文 源 董 事 馮 鳳 儀 董 事 長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路 孔 明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翁 淑 鈺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顧 武 男 監 察 人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鄭 志 慧 董 事 長 路 孔 明 董 事 翁 湘 淳 董 事 宜 泰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志 全 ,000, % 33,717, % ~315~ ~315~
320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翁 淑 鈺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羅 彩 文 監 察 人 陳 俊 宏 監 察 人 鄭 志 慧 董 事 長 黃 慧 芳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念 宜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李 建 賢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坤 松 獨 立 董 事 李 國 貞 獨 立 董 事 廖 繼 洲 獨 立 董 事 劉 玄 達 董 事 長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鄭 志 慧 董 事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旦 生 董 事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李 冬 陽 監 察 人 黃 慧 芳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廣 博 實 業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彭 玉 賢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馮 鳳 儀 林 淑 雲 監 察 人 高 芳 綺 股 數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59,263, % 3,750, % 801, %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馮 鳳 儀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企 業 名 稱 實 收 資 本 額 資 產 總 值 負 債 總 額 淨 值 104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除 每 股 盈 餘 外, 其 餘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 損 ) 益 本 期 ( 損 ) 益 ( 稅 後 )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 Microbio Ltd. 623, , ,844 0 (16,120) (16,120) (0.03) Micro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中 天 ( 上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69, , ,980 0 (25,054) (25,054) (0.03) 902, ,636 34, , (42,200) (25,054) (0.03) ~316~ ~316~
321 企 業 名 稱 中 天 健 康 事 業 ( 股 ) 公 司 棉 花 田 生 機 園 地 ( 股 ) 公 司 泉 盛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泉 發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力 成 生 物 科 技 ( 股 ) 公 司 泉 盛 ( 珠 海 )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實 收 資 產 負 債 營 業 淨 值 資 本 額 總 值 總 額 收 入 本 期 每 股 營 業 ( 損 ) 益 盈 餘 ( 損 ) 益 ( 稅 後 ) ( 稅 後 ) 100,000 49,941 3,365 46,576 27,877 (6,762) (7,672) (0.77) 464, , , ,028 1,343,575 56,659 47, ,512,870 1,411,725 20,481 1,391,244 5,278 (157,404) (144,077) (0.95) 80,000 66, ,693 0 (990) (5,133) (0.64) 33,010 30, ,564 0 (90) (90) (0.03) (9) (9) 0.01 註 :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者, 相 關 數 字 以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USD$1: 及 RMB$1:4.978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列 示 ( 二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詳 年 報 第 138 頁 至 第 228 頁 ( 三 ) 關 係 報 告 書 : 不 適 用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本 公 司 上 櫃 承 諾 事 項 均 已 完 成 五 第 一 上 ( 外 國 興 ) 櫃 公 司 應 包 括 與 我 國 股 東 權 益 保 障 規 定 重 大 差 異 之 說 明 : 不 適 用 ~317~ ~317~
322 玖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若 發 生 證 交 法 第 36 條 第 3 項 第 2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包 括 符 合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 公 司 重 大 訊 息 之 查 證 暨 公 開 處 理 程 序 第 11 條 第 1 項 重 大 訊 息 說 明 記 者 會 各 款 情 事 ), 應 逐 項 載 明 : 一 董 事 長 及 總 經 理 發 生 變 動 : ( 一 ) 發 生 緣 由 :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林 衛 理 先 生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會 全 面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長 職 務, 並 於 104 年 6 月 10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選 任 黃 山 內 為 董 事 長 ; 另 於 104 年 6 月 22 日 因 職 務 調 整 轉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室 高 級 顧 問, 由 黃 山 內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及 發 言 人 職 務 ( 二 )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董 事 長 及 總 經 理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無 重 大 影 響 二 向 關 係 人 取 得 不 動 產 : ( 一 ) 發 生 緣 由 : 本 公 司 與 合 一 生 技 ( 股 ) 公 司 為 整 合 資 源 及 考 量 合 併 園 區 之 整 體 效 益, 將 聯 合 開 發 屏 東 縣 南 州 糖 廠, 建 立 PIC/S GMP 藥 廠, 並 結 合 當 地 觀 光 資 源, 興 建 觀 光 藥 廠 園 區 本 案 業 經 雙 方 之 董 事 會 決 議, 由 合 一 生 技 將 南 州 糖 廠 之 部 分 土 地 使 用 權 利 - 南 糖 段 地 號 24-8 及 之 地 上 權 轉 讓 予 中 天 生 技, 交 易 價 格 暫 依 105 年 2 月 29 日 該 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帳 面 價 值 計 算 為 新 台 幣 26,155,739 元, 實 際 轉 讓 價 格 以 轉 讓 日 合 一 生 技 自 結 財 務 報 表 之 帳 面 價 值 計 算 中 天 生 技 將 原 預 定 於 龍 潭 工 廠 擴 建 之 部 分 廠 房 移 至 屏 東 縣 南 州 鄉 興 建, 雙 方 藉 由 取 得 低 價 之 土 地 結 合 當 地 觀 光 資 源 及 原 料 種 植 地 利 之 便 聯 合 開 發, 群 聚 效 應 以 提 升 經 濟 效 益, 為 雙 方 股 東 創 造 最 大 效 益 ( 二 )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本 案 業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經 本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上 述 交 易 係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準 則 辦 理,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無 重 大 影 響 ~318~ ~318~
323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評 估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日 期 : 105 年 3 月 14 日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報 導 具 可 靠 性 及 時 性 透 明 性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暨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1. 控 制 環 境,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與 溝 通, 及 5. 監 督 作 業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評 估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瞭 解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報 導 係 屬 可 靠 及 時 透 明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暨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105 年 3 月 14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7 人 中, 有 0 人 持 反 對 意 見, 餘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黃 山 內 總 經 理 : 黃 山 內 ~319~ ~319~
324 中 天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 黃 山 內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衛 理 職 稱 : 董 事 長 電 話 :(02)2655-855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股 票 代 號 :4128 一 三 年 度 年 報 本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http://newmops.twse.com.tw/ 證 期 局 指 定 之 資 訊 申 報 網 址 : 同 上 本 公 司 年 報 相 關 資 料 查 詢 網 址 : 同 上 http://www.microbio.com.tw/ 投 資 人 專 區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2016 173 2016 7 27 1 2016 2020 2 2011 2015 2015 3 4 98% GMP GSP 100% 100 19 12331 12345 6 521 5 6 12345 12331 2015 7000 98% 200 150 7 8 9 10 11 1 2 3 4 12 13 1 98% 100% 2 45% 40 3 60% 95% 4 2017 80% HACCP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签章页)
国 盛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汉 中 珑 津 茶 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推 荐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股 转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I 我国中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分析
中 国 中 药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2002 年 4 季 度 ) 出 版 日 期 : 2003 年 2 月 WWW.CEI.GOV.CN 编 写 说 明 本 期 报 告 由 中 药 协 会 军 事 医 学 科 学 院 专 家 分 析 撰 写 而 成 报 告 还 附 上 第 四 批 国 家 非 处 方 药 药 品 目 录 之 中 成 药 部 分, 力 图 为 专 业 市 场 沟 通 提 供 最
論鄭玄對《禮記‧月令》的考辨
19997 183-196 論 鄭 玄 對 禮 記 月 令 的 考 辨 183 論 鄭 玄 對 禮 記 月 令 的 考 辨 一 問 題 的 背 景 20b 8a 1 472 24 20a 33 7a 2 3 1 35 60 64 472 240241 2 1a 3 19b 184 4 5 二 鄭 玄 考 辨 月 令 成 書 時 代 及 來 源 的 論 證 65 4 20b 282 5 23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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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 A 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 LTD. XIIC
2002 2 3 3 4 5 6 29 ( ) : A A 000159 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 LTD. XIIC 22 45 830001 HTTP://WWW.xjgjsy.com/ 0991-2886434 0991-2861579 [email protected] 45 HTTP://WWW.http://www.cninfo.com.cn
600530招股书.PDF
5000 A 2001 6 18 5000 A 2001 6 17 2 00---6 30 2001 6 17 2 00 6 30 http://chinaroadshow.com http://www.homeway.com.cn 2001 6 17 2 00 4 00 55 2001 6 13 1.00 13.77 0.465 13.305 50,000,00 0 688,500,000 23,25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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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每 周 医 药 行 业 要 闻 2013.12.9 12.13 行 业 动 态 招 标 物 价 新 药 研 究 市 场 监 管 投 资 项 目 其 他 上 海 昊 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信 息 部 主 编 2013-12-16 行 业 动 态 2 1. 国 家 卫 计 委 发 布 合 理 用 药 十 原 则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新 闻 发 言 人 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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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 ( 3,956,424,598.96 3,759,181,789.81 3,770,902,604.23 5.25% 4,034,773,517.03 4,064,957,672.94 4,066,031,765.87-0.74% 7,242,241,407.50 6,943,135,944.56 6,958,987,345.18 4.31% 2,528,876,071.85 2,435,374,4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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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印 发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卫 生 厅 ( 局 ), 计 委 ( 物 价 局 ), 经 贸 委, 药 品 监 管 局, 中 医 药 局, 纠 风 办 : 上 海 会 议 以 来,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试 点
《米开朗琪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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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贵 阳 新 天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uiyang Xintian Pharmaceutical Co.,Ltd. ( 贵 阳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新 添 大 道 114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81 号 华 贸 中 心 德 意
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度(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至八十八年六月止)工作報告
高 雄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業 務 報 告 壹 前 言 復 進 欣 逢 貴 會 第 1 屆 第 2 次 大 會 開 議, 應 邀 前 來 提 出 業 務 報 告, 甚 感 榮 幸 承 蒙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對 本 局 各 項 業 復 進 務 不 吝 賜 教 與 督 導, 使 本 局 業 務 能 順 利 推 展, 在 此 先 表 示 最 誠 摯 的 感 謝 本 市 耕 地 面 積 為
2013年省局年报 最终.FIT)
河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年 报 荫 2013 第 一 章 会 议 材 料 翌 领 导 讲 话 徐 济 超 副 省 长 2013 河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宣 传 周 活 动 网 络 致 辞 同 志 们 袁 朋 友 们 院 按 照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宣 传 周 活 动 组 委 会 的 统 一 部 署 袁 我 们 坚 持 野 勤 俭 节 约 袁 务 求 实 效 冶 原 则 袁 利 用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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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民 眾 用 藥 品 質 方 案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1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0980095575 號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4 日 署 授 保 字 第 10100000800 號 公 告 修 正 壹 目 的 提 升 健 保 用 藥 品 質 及 便 利 性 貳 依 據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藥 價 基 準 參 定 義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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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4 2005 1 000514 2005 2 000514 2005 3 000514 2005 4 000514 2005 5 000514 2005 6 000514 2005 7 000514 2005 8 000514 2005 9 000514 2005 10 000514 2005 11 000514 2005 1 (2003)56 [2003]56 12004122 200403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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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2 3 3 4 6 8 11 13 14 26 28 32 60 2002 2003 1 18 2002 2002 5 31 3100001006917 310115739764252 310115739764252 312,377,217.73 360,048,073.09 360,048,073.09 204,681,114.81 204,681,114.81 2,253,777.58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标 准 为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结 合 各 行 业 工 程 设 计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21 个 行 业 的 相 应 工 程 设 计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3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学 习 目 标 知 识 目 标 : 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性 质 作 用 和 职 能 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原 则 性 与 灵 活 性 认 识 办 公 室 秘 书 应 具 备 的 职 业 素 养 能 力 目 标 : 培 养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工 作 悟 性 完 善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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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 2002 3 2002 4 2002 5 2002 2002 497,436,769.87 398,874,507.07 359,317,320.34 1,009,717,057.82 6,259,557.58 331,224,008.07 78,162,839.02 82,594,331.83 5,455,590.95 742,195,671.99-28,879,459.87 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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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省 西 点 药 业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ilin Province Xidian Pharmaceutical SciTech Development Co., Ltd ( 吉 林 省 磐 石 经 济 开 发 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菩提道次第廣論
菩 提 道 次 第 广 论 下 士 道 ( 二 ) 深 信 业 果 18 ( 分 别 业 的 轻 重 3 ) 最 尊 贵 的 净 莲 上 师 讲 解 我 们 继 续 说 明 为 什 么 业 特 别 重 大 的 原 因 第 二 个, 是 它 所 依 门, 所 依 门 的 缘 故, 依 它 所 依 的 内 容 而 有 轻 重 的 差 别 第 一 个, 它 所 依 的 是 什 么 呢? 就 是 你 是 不
繁 華 國 小 101 學 年 母 親 節 感 恩 惜 福 - 跳 蚤 市 場 暨 科 學 闖 關 遊 戲 親 子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一 依 據 :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校 務 計 畫 及 行 事 曆 二 目 的 : 1. 培 養 學 生 感 恩 惜 物 知 福 惜 福 的 節 儉 觀
屏 東 縣 繁 華 國 小 慶 祝 101 學 年 度 母 親 節 活 動 實 施 計 劃 壹 依 據. 一. 本 校 101 年 度 推 廣 教 育 優 先 區 親 職 教 育 及 社 區 化 教 育 辦 理 二.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行 事 曆 計 劃 辦 理 貳 目 的. 一. 建 立 正 確 的 現 代 父 母 角 色, 發 揮 親 職 教 育 之 功 能 二. 增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東 山 里 橫 坑 9 林 志 明 0932-511633 巷 89-5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小 漿 果 核 果 柑 桔 9210065 103.2.21 107..19 210065 無 107.2.12 10 陳 錦 生 新 竹 市 香 山 區
序 農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名 稱 1 劉 士 魁 2 林 東 詳 3 林 俊 堯 廖 本 源 5 林 碧 龍 10 年 驗 戶 名 冊 (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流 通 ) 地 址 彰 化 縣 永 靖 鄉 崙 子 村 九 分 路 192 巷 21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空 翔 里 2 鄰 迪 化 一 街 67 台 中 市 太 平 區 育 誠 街 12 巷 1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華 盛
45 45 67 1935 10 7 1937 4 6 1943 1945 4 1952 46 47 5 5 1 5 1979 1964 1949 1954 1966 1967 1 9 48 49 1960 70 12 16 1 2 3 4 5 6 1970 1964 1966 50 51 1993 2001 1990 1993 9 25 1950 6 5 7 96 811 12 8 10 1972
育儿小故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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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及 发 行 公 告 吉 林 紫 鑫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柳 河 县 英 利 路 88 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爱 河 桥 路 28 号 第 一 章 及 发 行 公 告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 申 报
廣 告
廣 告 目 錄 CAS 專 題 宣 導 2/ CAS MART 臺 灣 館 開 幕 暨 新 聞 發 佈 會 CAS 產 業 報 導 4/ 便 利 商 店 鮮 食 工 廠 用 心 堅 持 的 好 鄰 居 ~ 晉 欣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產 銷 一 體 快 樂 無 比 ~ 保 證 責 任 嘉 義 縣 崙 尾 果 菜 運 銷 合 作 社 CAS 驗 證 單 元 10/ 米 食 加 工 製
Microsoft Word - 095_2015.09.26 什麼最快樂 (白話與經文加註)-ok .doc
釋 厚 觀 ( 福 嚴 推 廣 教 育 班,2015.9.26) 各 位 法 師 各 位 居 士, 大 家 好! 今 天 跟 大 家 分 享 一 則 佛 典 故 事, 這 故 事 出 自 法 句 譬 喻 經, 在 大 正 藏 第 4 冊 595 頁 中 欄 到 596 頁 上 欄 過 去,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園 精 舍 時, 有 四 位 新 學 比 丘 一 起 來 到 㮈 樹 下 坐 禪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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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2 7 25 25 25 25 24 24 26.19.23.27 25 1 25 2 3 1 2 3 4 5 6 6276 685 538 423 6436 6993 6521 6849 6511 6226 416 675 522 6479 6422 6529 623 6488 513 (755) 82262888-3741 [email protected] 4 24 4 1 4 2 4
2005 002030 2006-005 2005 1 1.1 1.2 1.3 1.4 2005 1.5 2 2.1 002030 19 2005 19 510665 510665 http://www.daangene.com [email protected] 2.2 19 19 19 020-32290420 020-32290420 020-32290420 020-32290231 020-3229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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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報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5 参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7 一 公 司 組 織...7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資 料...9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20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20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21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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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 八 八 年 创 刊 回 忆 与 研 究 第 十 六 辑 上 海 市 新 四 军 历 史 研 究 会 浙 东 浙 南 分 会 编 二 O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1 ( 封 面 折 页 字 ) 编 委 会 顾 问 丁 公 量 丁 柯 吴 文 达 汪 志 荣 戚 南 强 李 国 经 主 编 陈 晓 光 副 主 编 葛 奇 忠 方 思 朋 编 委 ( 按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 方 思 朋 王
( )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121.2 117.5 125.8 122.0 130.9 126.8 135.4 131.5 140.3 136.0 144.9 140.2 153.5 147.9 160.6 154.7 165.1 160.3 167.7 163.9 169.3 165.8 169.6 166.7 170.0 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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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3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4 前 言... 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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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4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4 前 言...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余 路 [ 摘 要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是 中 国 改 革 的 重 要 环 节, 其 影 响 力 和 难 度 不 亚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本 文 着 重 围 绕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应 考 虑 的 五 个 方 面
目 录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1 信 息 交 流 省 编 办 刘 维 寅 副 主 任 到 我 市 对 市 县 政 府 机 构 改 革 工 作 进 行 实 地 评 估 11 我 市 部 分 部 门 试 点 实 行 部 门 内 部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13 我 市 三 项 措 施 确 保 机 构 编 制 监 督 活 动 常 态 化 14 基 层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高 职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的 创 新 与 实 践 1 李 选 芒 2 赵 居 礼 摘 要 高 职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的 重 点 是 明 确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构 建 适 应 培 养 目 标 的 课 程 体 系, 营 造 职 业 技 术 训 练 的 教 环 境, 建 设 双 师 结 构 的 师 资 队 伍 陕 西 工 业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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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4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5 前 言... 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称 等 所 有 时 间 都 为 学 生 装 好 行 李 出 发 时 间, 请 提 前 0 分 钟 将 行 李 运 到
附 件 :.014 年 实 习 生 进 出 实 习 单 位 用 车 方 案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014 年 6 月 实 习 学 生 进 出 实 习 单 位 用 车 计 划 教 务 处 编 014 年 6 月 5 日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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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员 干 部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简 报 第 15 期 ( 总 第 158 期 )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农 村 党 员 干 部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领 导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喜 迎 十 八 大 威 海 市 组 织 开 展 系 列 主 题 宣 传 活 动 迎 接 党 的 十 八 大 一 是 发 挥 党 建 电 视 栏 目 作 用 强 化 宣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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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評 共 產 黨 大 紀 元 系 列 社 論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錄 公 告 大 紀 元 發 表 系 列 社 論 九 評 共 產 黨... 3 九 評 之 一 評 共 產 黨 是 甚 麼... 4 前 言... 4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奪 取 和 維 持 政 權... 5 二. 以 謊 言 為 暴 力
103.06.23退休權益.ppt [相容模式]
臺 中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不 可 不 知 之 退 休 權 益 1 大 綱 一 退 休 撫 卹 理 論 二 現 行 退 休 制 度 (85 制 ) 三 再 任 停 止 領 受 月 退 休 金 及 優 惠 存 款 四 案 例 分 享 五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法 草 案 (90 制 ) 六 公 務 人 員 保 險 法 103 年 1 月 29 日 修 法 七 結 語 一 退 休 撫 卹
Microsoft Word - 1.《國文》試題評析.doc
許 清 龍 老 師 試 題 評 析 國 文 試 題 評 析 / 命 中 事 實 100 學 年 度 私 醫 聯 招 的 國 文 科 考 題, 有 上 課 的 同 學 應 該 發 出 會 心 一 笑, 甚 至 狂 笑, 因 為 老 師 的 命 中 率 實 在 太 高 了 除 了 基 本 的 字 音 字 形 字 義 成 語 的 題 型 外, 時 序 的 題 型 考 了 干 支 判 別 題 目 完 全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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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建 品 牌 细 管 理 重 过 程 为 宗 旨, 以 规 范 管 理 深 化 内 涵 为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年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5 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教 学 工 作 计 划 二 O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日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CNAS 技 术 研 究 论 文 集 (2009)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编 二 〇 一 〇 年 三 月
CNAS 技 术 研 究 论 文 集 (2009)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编 二 〇 一 〇 年 三 月 编 辑 委 员 会 主 编 : 肖 建 华 副 主 编 : 刘 欣 樊 恩 健 宋 桂 兰 编 委 : 刘 晓 红 吕 京 闫 振 刚 徐 沄 郁 文 李 红 征 苏 慎 之 吴 可 秋 刘 启 和 顾 江 源 王 小 曼 戴 润 生 张 斌 王 新 杰 统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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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udan-Zhangjiang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 1349 * 295,705 272,040 241,910 214,224 153,370 57,018 55,542 51,345 45,026 41,371 (3,113) (2,862) (2,332) (2,720) (1,057) 53,905 52,680 49,013 42,306
(a) (b) (c) 39
358,000 (NYSE Euronext Paris) 8516,000 (i) (ii)(iii) 38 (a) (b) (c) 39 40 (a)(b) (c)(d) 1,156 2,920 36 235 41 10 1 3 5 2 1 2 1 1 42 ISO ISO 9001:2008 9001:2008 5 5 100 100 245 245 18 1.43 43 22 19 77 1.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488 公 司 简 称 : 天 药 股 份 天 津 天 药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671 公 司 简 称 : 天 目 药 业 杭 州 天 目 山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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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40 Years of Public Health in Taipei City 5671 1 64 10 567 568 57 575 576 577 4 579 5710 5712 58721 581 5 62 58415 58725 06239 59 594 597 519 40 60 1 60412 61 65 6171 619 3119786 6110 62 62 623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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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一 节 项 目 概 况... 3 第 二 节 投 资 方 案... 6 第 三 节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与 可 行 性... 9 第 四 节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14 第 五 节 项 目 风 险 分 析... 16 第 六 节 报 告 结 论... 17 2
山 西 振 东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收 购 山 西 安 特 生 物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2011 年 5 月 1 目 录 第 一 节 项 目 概 况... 3 第 二 节 投 资 方 案... 6 第 三 节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与 可 行 性... 9 第 四 节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14 第 五 节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