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3諮議會議議程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103諮議會議議程"

Transcription

1 附 錄 目 錄 附 錄 1-1-1: 103 學 年 度 第 3 次 班 務 會 議 紀 錄 1 附 錄 1-1-2: 103 學 年 度 第 3 次 班 課 程 會 議 紀 錄 3 附 錄 1-1-3: 103 學 年 度 第 8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4 附 錄 1-1-4: 103 學 年 度 第 1 次 諮 議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8 附 錄 1-1-5: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諮 議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16 附 錄 1-2-1: 教 育 部 函 - 增 設 法 律 碩 專 班 公 函. 24 附 錄 1-2-2: 組 織 架 構 核 心 能 力 基 本 素 養 對 應 表.. 28 附 錄 1-3-1: 103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32 附 錄 1-3-2: 104 學 年 度 第 2 次 班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41 附 錄 1-3-3: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課 程 規 畫 預 定 表 45 附 錄 2-1-1: 師 資 專 業 領 域 附 錄 2-1-2: 兼 任 教 師 聘 任 協 調 會 會 議 紀 錄 附 錄 2-2-1: 104 學 年 度 第 4 次 自 我 評 鑑 會 議 紀 錄 51 附 錄 2-3-1: 1031 學 年 期 ~1041 學 年 期 公 管 碩 專 班 必 修 修 課 人 數 一 覽 表 附 錄 2-4-1: 開 南 大 學 教 師 聘 約 附 錄 2-5-1: 開 南 大 學 教 學 型 優 良 教 師 績 效 採 認 要 點 附 錄 2-5-2: 開 南 大 學 優 良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60 附 錄 3-1-1: 102 學 年 ~104 學 年 各 學 年 公 管 碩 專 班 畢 業 學 分 數 一 覽 表.. 61 附 錄 3-2-1: 碩 專 班 導 生 紀 錄 表.. 68 附 錄 3-2-2: 教 師 在 校 時 間 表 附 錄 3-2-3: 公 管 碩 專 班 fb 群 組.. 77 附 錄 3-3-1: 開 南 大 學 活 動 報 告 表.. 79 附 錄 3-4-1: 數 位 學 習 歷 程 系 統 教 學 宣 導.. 84 附 錄 3-4-2: 101 學 年 ~104 學 年 e-portfolio 學 生 人 數 使 用 率 統 計 86 附 錄 3-5-1: 104 學 年 度 第 3 次 班 務 會 議 紀 錄 96 附 錄 4-1-1: 近 五 年 公 管 系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附 錄 4-1-2: 舉 辦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附 錄 4-1-3: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十 週 年 選 集 附 錄 4-1-4: 104 學 年 度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工 作 坊 189 附 錄 4-2-1: 開 南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附 錄 5-1-1: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SWOT 分 析. 207 I

2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03 學 年 度 第 3 次 班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 二 )12:45 地 點 : 卓 越 樓 B119 室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張 執 中 主 任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衛 民 副 教 授 鄭 善 印 主 任 李 麒 副 教 授 莊 錦 秀 助 理 教 授 列 席 人 員 : 洪 國 彰 ( 學 生 ) 紀 錄 : 吳 宗 恩 一 報 告 議 案 ( 略 ) 二 討 論 議 案 提 案 一 修 訂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務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請 討 論 說 明 :1. 為 配 合 人 社 院 公 管 碩 專 班 第 二 週 期 再 評 鑑 後 續 改 善 2.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二 條 本 會 以 院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以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本 會 置 執 行 長 乙 人, 由 院 長 選 任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之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兼 任 之 負 責 辦 理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研 擬 並 執 行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發 展 方 向 與 招 生 策 略 ( 二 ) 規 劃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設 計 與 學 術 活 動 ( 三 ) 統 籌 並 執 行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之 系 所 評 鑑 教 學 評 鑑 暨 學 生 論 文 指 導 工 作 分 配 事 宜 ( 四 ) 擔 任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導 師, 負 專 班 學 生 輔 導 之 責 ( 五 ) 出 席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本 會 以 院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以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修 改 條 文 1 1/207

3 決 議 : 通 過 職 專 班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 六 ) 研 議 其 他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重 大 事 項 執 行 長 一 職 為 無 給 職, 唯 任 職 期 間 得 適 用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第 十 三 條 有 關 著 作 與 升 等 要 求 年 限 向 後 順 延 之 規 定 提 案 二 修 訂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請 討 論 說 明 :1. 為 配 合 人 社 院 公 管 碩 專 班 第 二 週 期 再 評 鑑 後 續 改 善 2.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二 條 決 議 : 通 過 本 會 以 院 長 執 行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本 會 以 院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修 改 條 文 三 臨 時 動 議 提 案 一 : 暑 修 班 可 否 針 對 準 備 升 二 上 同 學 們 統 一 加 退 選,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依 學 校 規 定 辦 理 四 會 議 記 錄 經 主 席 宣 讀 與 會 委 員 確 認 無 誤 五 散 會 :13:01 2 2/207

4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03 學 年 度 第 03 班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 二 )12:30 地 點 : 卓 越 樓 B119 院 辦 公 室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張 執 中 主 任 鄭 善 印 主 任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衛 民 副 教 授 李 麒 副 教 授 莊 錦 秀 助 理 教 授 記 錄 : 吳 宗 恩 一 主 席 致 詞 二 討 論 議 案 提 案 一 : 擬 修 訂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為 配 合 人 社 院 公 管 碩 專 班 第 二 週 期 再 評 鑑 後 續 改 善, 詳 如 附 件 一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送 班 務 會 議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會 議 記 錄 經 主 席 宣 讀 與 會 委 員 確 認 無 誤 五 散 會 :12:40 1 3/207

5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103 學 年 度 第 8 次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 三 )13:10 地 點 : 卓 越 樓 B119 室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張 執 中 主 任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衛 民 副 教 授 鄭 善 印 主 任 黃 鼎 佑 助 理 教 授 ( 請 假 ) 吳 光 平 助 理 教 授 王 玉 玲 主 任 施 列 庭 副 教 授 謝 嫣 文 助 理 教 授 鄭 雪 玉 主 任 郭 怡 君 助 理 教 授 ( 請 假 ) 黃 惠 如 助 理 教 授 劉 佩 勳 助 理 教 授 徐 永 輝 主 任 劉 慧 娟 助 理 教 授 紀 錄 : 黃 珮 瑜 一 報 告 議 案 二 討 論 議 案 提 案 一 廢 止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榮 譽 學 分 學 程 實 施 要 點, 提 請 審 議 決 議 : 通 過 提 案 二 修 訂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務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請 討 論 說 明 :1. 為 配 合 人 社 院 公 管 碩 專 班 第 二 週 期 再 評 鑑 後 續 改 善 2. 本 案 業 已 經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第 3 次 班 務 委 員 會 通 過 3.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二 條 本 會 以 院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以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本 會 置 執 行 長 乙 人, 由 院 長 選 任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之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兼 任 之 負 責 辦 理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研 擬 並 執 行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發 展 方 向 與 招 生 策 略 ( 二 ) 規 劃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設 計 與 學 術 活 動 ( 三 ) 統 籌 並 執 行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之 系 所 評 鑑 教 學 評 鑑 暨 學 生 論 文 指 導 工 作 分 配 事 本 會 以 院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以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1 4/207 修 改 條 文

6 決 議 : 通 過 宜 ( 四 ) 擔 任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導 師, 負 專 班 學 生 輔 導 之 責 ( 五 ) 出 席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 六 ) 研 議 其 他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重 大 事 項 執 行 長 一 職 為 無 給 職, 唯 任 職 期 間 得 適 用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第 十 三 條 有 關 著 作 與 升 等 要 求 年 限 向 後 順 延 之 規 定 提 案 三 修 訂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請 討 論 說 明 :1. 為 配 合 人 社 院 公 管 碩 專 班 第 二 週 期 再 評 鑑 後 續 改 善 2. 本 案 業 已 經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第 3 次 班 務 委 員 會 通 過 3.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二 條 決 議 : 通 過 本 會 以 院 長 執 行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本 會 以 院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修 改 條 文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 四 會 議 紀 錄 經 主 席 宣 讀, 委 員 確 認 無 誤 五 散 會 13:20 2 5/207

7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務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學 年 度 第 3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8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 以 下 簡 稱 本 院 ) 為 推 動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設 置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本 會 以 院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以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本 會 置 執 行 長 乙 人, 由 院 長 選 任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之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兼 任 之 負 責 辦 理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研 擬 並 執 行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發 展 方 向 與 招 生 策 略 ( 二 ) 規 劃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設 計 與 學 術 活 動 ( 三 ) 統 籌 並 執 行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之 系 所 評 鑑 教 學 評 鑑 暨 學 生 論 文 指 導 工 作 分 配 事 宜 ( 四 ) 擔 任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導 師, 負 專 班 學 生 輔 導 之 責 ( 五 ) 出 席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 六 ) 研 議 其 他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重 大 事 項 執 行 長 一 職 為 無 給 職, 唯 任 職 期 間 得 適 用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第 十 三 條 有 關 著 作 與 升 等 要 求 年 限 向 後 順 延 之 規 定 第 三 條 本 會 職 責 如 下 : 一 審 議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發 展 發 向 入 學 政 策 及 招 生 二 審 議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及 任 課 教 師 之 選 任 三 審 議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教 學 評 鑑 學 生 輔 導 及 論 文 指 導 等 事 項 四 研 議 其 他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重 大 事 項 第 四 條 本 會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一 次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會 議 時, 得 邀 請 學 生 代 表 及 相 關 教 師 出 席 第 五 條 本 會 會 議 須 有 半 數 以 上 委 員 出 席 始 得 開 會, 有 出 席 委 員 半 數 以 上 同 意 始 得 議 決 第 六 條 本 辦 法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由 本 會 開 會 研 議 之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3 6/207

8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學 年 度 第 3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8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 以 下 簡 稱 本 院 ) 為 推 動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設 置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第 二 條 本 會 以 院 長 執 行 長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法 律 學 系 主 任 為 當 然 委 員,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組 系 ( 所 )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二 人 為 原 則 任 期 一 學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第 三 條 本 會 職 責 如 下 : 一 負 責 研 擬 規 劃 本 課 程 之 必 修 與 選 修 科 目 二 協 調 各 教 學 單 位 相 互 支 援 授 課 事 宜 三 制 定 本 課 程 抵 免 原 則 四 制 定 本 必 修 課 程 緩 修 原 則 五 審 訂 本 課 程 綱 要 六 制 定 其 他 與 本 課 程 相 關 事 宜 第 四 條 本 會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一 次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會 議 時, 得 邀 請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學 生 或 校 友 代 表 出 席 第 五 條 本 會 會 議 須 有 半 數 以 上 委 員 出 席 始 得 開 會, 有 出 席 委 員 半 數 以 上 同 意 始 得 議 決 第 六 條 本 辦 法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由 本 會 開 會 研 議 之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專 班 班 務 委 員 會 及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4 7/207

9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103 學 年 度 第 1 次 諮 議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 三 ) 下 午 14 時 00 分 地 點 : 卓 越 樓 B119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張 執 中 主 任 顏 良 恭 委 員 鄭 善 印 主 任 劉 秉 鈞 委 員 王 玉 玲 主 任 黃 瓊 慧 委 員 鄭 雪 玉 主 任 劉 慶 剛 委 員 徐 永 輝 主 任 陳 純 音 委 員 列 席 老 師 : 列 席 助 理 及 紀 錄 : 沈 佩 玲 張 舒 涵 莊 琬 如 許 誌 旅 黃 健 庭 黃 珮 瑜 吳 宗 恩 一 各 委 員 與 本 院 院 長 及 各 系 主 任 相 互 介 紹 二 主 席 報 告 三 系 所 分 組 報 告 1) 公 管 及 法 律 兩 系 討 論 請 至 院 長 辦 公 室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簡 報 ( 張 執 中 主 任 ) 法 律 學 系 &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簡 報 ( 鄭 善 印 主 任 ) 2) 日 英 華 語 三 系 討 論 教 室 請 至 B119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簡 報 ( 王 玉 玲 主 任 ) 應 用 英 語 學 系 簡 報 ( 鄭 雪 玉 主 任 ) 應 用 華 語 學 系 簡 報 ( 徐 永 輝 主 任 ) 四 委 員 建 議 與 綜 合 座 談 公 管 系 - 顏 良 恭 委 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系 教 授 ) 一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宜 作 何 調 整? 在 少 子 化 的 趨 勢 下,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招 生 名 額 會 被 迫 逐 年 調 整, 假 設 近 五 年 內 在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的 招 生 情 況 都 不 是 很 滿 意 的 情 況 下, 可 盡 力 維 持 大 學 部, 考 慮 關 閉 碩 士 班, 同 時 1. 全 力 發 展 碩 專 班, 並 預 估 十 年 內 這 股 在 職 專 班 需 求 在 北 桃 竹 地 區 是 否 會 被 滿 足? 是 否 還 有 進 一 步 成 長 的 空 間? 2. 公 管 碩 專 班 可 考 慮 與 法 律 碩 專 班 及 商 學 院 的 碩 專 班, 開 發 雙 學 位 課 程, 即 修 滿 雙 邊 所 規 定 的 課 程 後, 可 同 時 獲 得 雙 邊 的 碩 專 班 學 位 第 1 頁 共 8 頁 8/207

10 3. 學 校 設 立 招 生 專 屬 機 構, 全 力 拓 展 大 陸 生 源, 以 大 學 本 科 為 主, 冀 緩 解 國 內 生 源 不 足 的 壓 力 大 陸 招 生 可 分 為 三 個 管 道 :1) 正 規 學 士 班,2) 雙 聯 學 制,3) 境 外 開 班 ( 碩 專 班 學 士 進 修 班 ) 4.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宜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結 合, 協 助 桃 園 地 區 或 跨 域 問 題 的 提 出 與 解 決, 教 師 要 多 接 縣 政 府 或 相 關 公 部 門 的 研 究 計 畫, 同 時 邀 請 公 部 門 首 長 至 學 校 演 講 或 在 公 管 碩 專 班 做 定 期 的 講 座, 從 中 發 掘 縣 政 的 新 趨 勢 與 新 議 題, 並 開 展 雙 方 的 緊 密 關 係 ; 同 時 鼓 勵 學 生 至 縣 政 府 當 地 非 政 府 組 織 及 社 會 企 業 實 習, 增 加 未 來 的 就 業 選 擇 機 會 建 議 未 來 以 區 域 治 理 與 地 方 發 展 為 主 軸 來 設 計 規 畫 課 程, 以 凸 顯 開 南 行 管 系 的 特 色 二 各 校 招 生 及 宣 導 的 做 法 為 何? 1. 由 逢 甲 大 學 上 海 同 濟 大 學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世 新 大 學 等 校 所 組 成 的 兩 岸 三 地 四 校 合 開 暑 期 聯 合 大 學, 去 年 第 一 屆 在 上 海 同 濟 大 學 開 辦, 今 年 (2015) 移 師 逢 甲 大 學, 逾 300 名 兩 岸 學 生 共 修 各 校 專 長 課 程, 期 創 造 出 多 元 的 學 習 成 果 這 是 國 內 私 立 大 學 開 創 的 藍 海 招 生 與 宣 傳 策 略, 可 望 替 自 己 在 兩 岸 三 地 大 學 的 競 爭 與 合 作 中 打 出 品 牌 及 知 名 度 對 開 南 大 學 而 言, 可 選 擇 與 國 內 私 立 大 學 已 經 有 大 陸 姐 妹 校 的 大 學 結 盟, 或 直 接 與 大 陸 的 大 學 締 結 姐 妹 校, 根 據 教 育 部 2015 年 陸 生 在 台 總 數 排 名 依 序 是 淡 江, 銘 傳, 逢 甲 及 文 化, 可 從 這 四 所 私 校 在 大 陸 的 姊 妹 校 中 挑 選 出 合 適 的, 予 以 締 結 姐 妹 校, 再 從 學 生 交 流 中 去 建 立 學 校 的 口 碑 2. 招 生 管 道 和 方 式 不 外 乎 參 與 博 覽 會 諦 結 姊 妹 校 雙 聯 學 位 設 置 獎 學 金 等 3. 國 內 就 業 輔 導 資 訊 宣 傳 與 推 廣 透 過 導 師 課 週 會 或 高 中 校 友 會 廣 為 宣 傳, 鼓 勵 學 生 善 加 利 用 學 校 提 供 的 就 業 輔 導 資 源 加 強 校 友 會 資 料 建 檔 及 聯 繫, 藉 由 廣 大 校 友 的 引 介 或 協 助, 拓 展 學 弟 妹 畢 業 生 的 就 業 機 會 4. 加 強 學 生 高 中 校 友 會 之 功 能 a. 重 視 及 輔 導 高 中 校 友 會 之 招 生 宣 傳 功 能 b. 鼓 勵 高 中 校 友 會 於 寒 假 前 及 大 考 前, 返 回 高 中 母 校 與 在 校 學 弟 妹 舉 辦 座 談, 提 供 諮 詢 與 經 驗 分 享 c. 安 排 高 中 校 友 會 赴 母 校 高 中 舉 行 說 明 會, 或 在 母 校 高 中 至 大 學 參 觀 時 擔 任 解 說 員 三 各 校 往 大 陸 發 展 的 現 況 如 何? 1. 有 些 國 內 私 校 董 事 會 利 用 不 同 方 式 在 大 陸 設 有 私 立 高 校 或 經 營 企 業, 有 利 其 在 大 陸 招 生 宣 傳 2. 國 內 一 些 知 名 私 校 已 投 入 多 年 人 ( 物 ) 力, 在 經 營 其 與 大 陸 姐 妹 校 關 係, 給 予 來 台 陸 生 ( 研 修 短 期 課 程 學 生 ) 較 優 惠 的 條 件, 如 幾 個 付 費 生 換 幾 個 對 等 交 換 住 宿 優 惠 推 動 學 伴 制 度 ( 由 本 地 生 認 養 陸 生 ) 推 動 HostFamily 制 度 ( 由 老 師 認 養 陸 生, 不 定 期 聚 會 或 陪 同 文 化 或 景 點 旅 遊 ) 及 鼓 勵 免 費 研 習 外 文, 以 此 吸 引 陸 生 來 台 就 第 2 頁 共 8 頁 9/207

11 讀 3. 大 陸 有 1200 多 所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 即 台 灣 所 謂 的 三 專 ) 的 學 生, 可 在 各 省 市 選 前 五 名 的 專 校, 就 有 150 所 左 右, 他 們 學 生 想 透 過 3+2 或 2+2 的 方 式, 在 台 修 習 兩 年, 以 取 得 台 灣 的 大 學 學 士 學 位, 對 開 南 大 學 而 言, 這 是 一 條 可 開 拓 的 領 域, 可 稍 減 國 內 生 源 不 足 的 壓 力 四 各 校 教 學 有 何 創 新 作 法? 1. 台 灣 大 學 電 機 學 系 教 授 葉 丙 成 老 師 認 為, 教 學 最 重 要 是 要 讓 學 生 有 動 機 來 學 習 其 感 興 趣 的 東 西, 他 在 全 球 最 大 公 開 課 程 平 台 (Coursera) 開 設 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課 程 機 率 中, 搭 配 使 用 他 們 所 開 發 的 多 人 競 技 線 上 遊 戲 系 統 PaGamO 來 輔 助 教 學, 讓 學 習 者 透 過 與 他 人 競 賽 來 學 習 機 率, 將 更 有 效 率 且 更 有 動 機 來 學 習 2. 葉 丙 成 老 師 在 台 灣 大 學 另 開 設 簡 報 課 課 程, 裡 頭 有 幾 個 新 奇 的 教 學 方 法, 其 一 為 他 在 課 堂 中 給 同 學 三 分 鐘 的 時 間, 假 設 自 己 與 另 一 位 不 認 識 的 同 學 正 獨 處 於 電 梯 中, 要 求 自 己 試 著 與 對 方 開 啟 話 題 聊 天, 其 目 的 是 要 讓 每 個 人 都 能 對 任 何 人 演 講, 並 學 會 傾 聽 對 方 的 回 應, 另 一 為 學 生 上 台 演 講 前, 先 讓 底 下 的 聽 眾 抽 各 種 表 情 的 乒 乓 球, 如 疑 惑 同 意 不 感 興 趣 等 表 情, 其 目 的 是 要 讓 在 台 上 的 演 講 者 應 與 台 下 的 聽 眾 保 持 眼 神 的 交 流, 如 此 才 能 在 第 一 時 間 觀 察 到 聽 眾 的 反 應, 並 做 出 合 適 的 演 講 內 容 3. 台 灣 大 學 中 文 系 教 授 歐 麗 娟 老 師 在 Coursera 開 設 MOOC 課 程 紅 樓 夢 及 母 神 崇 拜, 其 教 學 理 念 為 對 於 歷 史 典 故 應 從 更 全 面 的 視 角, 做 更 專 業 的 解 讀, 也 就 是 讓 學 習 者 對 於 歷 史 經 典 有 更 多 角 度 來 切 入, 而 得 到 完 全 不 同 的 省 察 4. MOOCs 帶 來 了 四 個 新 概 念, a. 連 結 化 學 習 : 在 共 同 環 繞 一 個 主 題 學 習 的 網 絡 中, 同 儕 之 間 會 互 相 分 享 資 源 提 供 支 撐, 老 師 的 角 色 是 教 練 引 導, 而 非 權 威 的 知 識 傳 遞 者 b. 數 位 徽 章 : 當 學 習 者 完 成 一 組 學 習 目 標 時, 就 會 得 到 一 個 數 位 徽 章, 累 積 徽 章 就 能 得 到 下 一 個 獎 勵 c. 開 放 教 學 內 容 : 可 以 自 由 重 複 使 用 修 改 混 搭 重 新 散 佈 這 些 資 源 d. 分 散 的 內 容 儲 存 :MOOC 讓 師 生 體 驗 到 將 課 程 教 學 內 容 放 在 多 種 網 路 媒 體 的 好 處, 像 是 老 師 可 以 同 時 面 對 更 多 觀 眾 學 生 能 透 過 自 己 的 媒 體 ( 部 落 格 網 站 社 群 網 絡 ) 發 布 作 品 5. 政 治 大 學 商 學 院 導 入 AOL(Assurance of Learning 學 習 成 效 確 保 ) 評 量 法, 配 合 國 際 高 等 商 管 學 院 聯 盟 (AACSB) 之 學 習 成 效 確 保 計 劃 (Assurance of Learning, AOL), 維 持 國 際 認 證 之 頂 尖 水 準, 加 強 評 量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與 知 識 技 能, 確 保 高 等 教 育 之 學 習 成 效 與 品 質 保 證 6. 政 治 大 學 商 學 院 參 與 式 教 學 與 研 究 發 展 辦 公 室 (PERDO) 積 極 推 動 參 與 式 教 第 3 頁 共 8 頁 10/207

12 學 (PCMPCL 及 GCPCL), 自 2006 年 起, 已 遴 選 44 位 商 學 院 之 種 子 教 師 至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進 修 PCMPCL 回 國 後 將 參 與 式 教 學 方 式 推 廣 至 課 程 中, 透 過 積 極 的 師 生 互 動, 期 在 課 堂 中 激 盪 出 更 多 的 創 意 思 維 與 多 元 觀 點, 並 推 廣 師 徒 制, 開 放 其 他 教 授 至 課 堂 觀 摩 個 案 教 學 法, 以 充 分 落 實 參 與 式 教 學 之 精 神 五 各 校 導 師 輔 導 制 度 有 何 創 新 作 法? 1.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意 願 方 面, 加 強 第 一 哩 新 生 輔 導 ; 實 施 雙 導 師 輔 導 機 制, 提 供 課 業 及 生 活 輔 導 ; 推 動 學 習 預 警 制 度, 實 施 全 面 整 合 課 輔 計 畫, 針 對 課 業 落 後 同 學,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 加 強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及 職 涯 及 生 活 規 劃 輔 導 2. 為 鼓 勵 優 良 導 師, 學 校 得 建 立 獎 勵 制 度, 定 期 檢 視 導 師 工 作 表 現, 表 現 優 良 者 應 納 入 升 等 評 鑑 之 審 查 及 其 他 獎 勵 措 施 3. 學 校 每 學 期 至 少 舉 辦 一 次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會, 內 容 包 括 個 案 研 討, 加 強 實 務 經 驗 分 享 與 傳 承, 充 實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4. 學 校 得 指 派 導 師, 參 加 校 外 防 制 學 生 自 殺 藥 物 毒 品 濫 用 網 路 成 癮 等 相 關 主 題 之 進 修 或 研 習, 並 於 校 內 相 關 會 議 活 動 分 享 研 習 心 得 5.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自 96 學 年 度 起, 將 實 行 多 年 的 導 師 制 予 以 創 新, 以 課 程 化 的 方 式 進 行, 一 二 年 級 導 師 課 為 必 修 1 學 分, 期 能 更 落 實 導 師 生 的 互 動, 有 效 強 化 師 生 的 關 係, 更 積 極 看 待 導 師 課 程 各 導 師 以 生 活 教 育 人 文 關 懷 為 主 要 內 容 來 規 劃 導 師 課 程 18 小 時, 形 式 不 拘, 多 採 活 潑 生 動 的 課 程 方 式, 例 : 專 題 講 座 成 長 團 體 讀 書 會 電 影 賞 析 班 級 座 談 小 組 座 談 及 參 與 校 外 活 動 ( 展 覽 社 區 活 動 等 ) 來 促 進 導 師 生 的 互 動 6.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每 月 一 次 在 週 四 下 午 舉 辦 Fun4 海 大 全 校 師 生 聯 誼 活 動,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活 動 規 劃, 成 為 導 師 生 良 性 溝 通 的 一 項 管 道, 跳 脫 傳 統 班 會 模 式, 頗 具 創 意 六 以 您 多 年 的 系 主 任 經 驗, 宜 如 何 經 營 系 所? 1. 若 能 成 立 開 放 的 董 事 會 機 制, 選 聘 有 能 力 且 稱 職 的 校 長, 組 織 強 而 有 力 的 經 營 團 隊, 確 實 執 行 人 事 公 開 化 財 務 透 明 化 校 務 制 度 化 定 位 專 精 化, 科 系 的 設 立 與 社 會 的 脈 動 結 合, 重 視 教 職 員 的 福 利 與 心 聲, 關 懷 學 生 的 權 益 與 需 求, 確 立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標 與 願 景, 一 步 一 腳 印 之 下 奠 定 基 礎, 必 能 扭 轉 社 會 的 負 面 印 象 2. 強 化 學 生 在 學 教 育 a. 提 升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能 力 : 除 了 對 既 有 聘 任 教 師 的 研 究 與 教 學 能 力 進 行 輔 導 和 評 鑑 外, 亦 可 思 考 向 外 延 攬 名 師, 聘 任 著 名 教 授 藝 術 家 與 知 名 作 家 駐 校 為 講 座 教 授 特 聘 教 師, 以 充 實 本 校 的 師 資 陣 容 學 校 應 鼓 勵 各 院 系 多 尋 求 國 內 外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之 學 術 交 流 的 機 會, 多 舉 辦 各 項 學 術 性 研 討 會, 提 高 本 校 學 術 能 見 度 第 4 頁 共 8 頁 11/207

13 b. 提 高 學 生 在 校 學 習 滿 意 度 : 系 所 除 了 各 自 擬 定 的 課 程 教 學 核 心 能 力 外, 亦 必 須 注 意 在 學 學 生 校 友 與 產 學 專 家 對 課 程 教 學 的 意 見 回 饋 透 過 這 些 定 期 性 的 學 生 校 友 與 產 學 專 家 的 教 學 課 程 滿 意 度 評 鑑 調 查, 讓 院 系 與 老 師 充 分 了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及 系 所 課 程 核 心 能 力 是 否 適 切, 而 進 一 步 調 整 課 程 規 劃 與 內 容, 以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c. 提 供 學 生 跨 領 域 與 第 二 專 長 的 學 習 : 跨 領 域 學 分 學 程 修 輔 系 與 雙 主 修 的 修 習, 似 乎 成 為 學 生 重 要 的 就 學 規 劃, 故 學 校 是 否 能 提 供 足 夠 的 跨 領 域 學 習 資 源 或 培 養 學 生 第 二 專 長, 已 是 學 校 的 重 要 的 教 學 課 題 d. 與 其 他 大 學 及 企 業 的 交 流 策 略 聯 盟 : 為 了 讓 就 學 生 享 有 學 校 以 外 的 教 學 資 源, 學 校 可 與 其 他 大 學 或 企 業 進 行 學 術 與 教 學 資 源 上 的 交 流 策 略 聯 盟, 以 強 化 研 究 環 境 與 並 擴 大 校 內 教 學 資 源 與 他 校 的 策 略 聯 盟, 可 使 學 生 跨 校 選 修 課 程 參 與 更 多 學 術 教 學 活 動, 並 享 有 圖 書 期 刊 資 源 的 交 換, 而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增 加 學 校 的 招 生 吸 引 力 e. 五 年 一 貫 學 碩 直 升 學 位 制 度 : 在 少 子 化 人 口 結 構 的 威 脅 下, 五 年 一 貫 的 直 升 學 制 是 學 校 留 住 學 生 的 好 方 法, 建 議 各 學 系 可 大 力 推 行 提 供 優 秀 入 學 學 生 或 在 學 成 績 優 秀 學 生 直 升 的 制 度 f. 學 術 與 學 生 的 國 際 化 交 流 : 為 了 使 教 學 邁 向 國 際 化 及 增 強 學 生 國 際 觀, 學 校 應 更 積 極 發 展 一 套 完 整 校 院 系 的 三 層 級 行 政 及 學 術 國 際 化 推 動 策 略, 經 由 校 級 的 行 政 面 向 與 國 外 大 學 建 立 姊 妹 校 關 係, 提 供 彼 此 人 員 多 元 交 流 的 平 台, 以 進 入 更 為 實 質 的 合 作 內 涵 國 際 化 的 交 流 活 動 可 包 括 鼓 勵 教 師 的 短 期 訪 問 加 強 外 籍 教 師 的 徵 聘 共 同 開 設 遠 距 課 程 境 外 課 程 以 外 語 授 課 雙 聯 學 位 或 學 程 舉 辦 國 際 研 討 會 期 刊 發 表 等 雙 聯 學 制 的 實 行 不 僅 提 供 國 外 學 生 來 台 留 學 的 管 道, 亦 是 國 內 學 生 赴 國 外 留 學 的 另 一 種 途 徑 g. 充 實 硬 體 設 備 : 教 學 設 備 的 好 壞 將 直 接 影 響 學 校 的 教 學 品 質, 學 校 應 及 早 建 立 教 學 設 備 的 投 資 準 則, 並 透 過 校 內 管 理 資 訊 建 置 設 備 更 新 指 數 資 訊, 讓 學 生 享 有 最 好 的 教 學 設 備 提 高 學 生 對 校 園 環 境 的 維 護 與 安 全 性 校 園 e 化 程 度 校 園 生 活 舒 適 度 教 學 設 備 定 期 更 新 與 購 置 行 政 服 務 圖 書 館 及 宿 舍 等 周 邊 環 境 與 硬 體 設 備 的 滿 意 度 已 是 招 生 策 略 不 可 忽 視 的 一 環 3. 資 訊 蒐 集 和 分 析 a. 了 解 影 響 學 生 校 系 選 擇 的 原 因 : 學 校 必 須 瞭 解 學 生 選 讀 本 校 與 各 學 系 的 原 因, 依 此 加 強 或 改 善 學 校 既 有 的 招 生 策 略 與 方 針, 以 吸 引 更 優 秀 的 學 生 入 學 b. 了 解 新 生 未 來 就 讀 大 學 期 間 的 規 劃 : 可 透 過 大 一 新 生 問 卷 調 查, 了 解 新 生 未 來 四 年 大 學 就 讀 期 間 的 規 劃, 參 加 職 業 證 照 考 試 修 輔 系 參 加 海 外 遊 學 準 備 國 內 研 究 所 的 甄 試 或 考 試 參 加 國 第 5 頁 共 8 頁 12/207

14 家 考 試 的 比 例 各 為 何? c. 學 生 質 量 的 掌 控 : (1) 新 生 入 學 錄 取 成 績 的 分 析 : 透 過 入 學 學 生 的 質 量 分 析, 掌 握 歷 年 來 就 讀 學 生 數 量 與 入 學 成 績 變 化, 可 使 學 校 得 以 對 各 學 系 招 生 數 量 進 行 最 好 的 調 配, 以 提 升 入 學 新 生 的 整 體 素 質 (2) 學 生 在 校 成 績 的 比 較 分 析 : 除 了 確 實 掌 握 本 校 生 的 錄 取 成 績 外, 亦 必 須 對 該 生 入 學 後 的 學 習 成 績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檢 視 高 分 錄 取 本 校 的 學 生 入 學 後 的 學 業 成 績 是 否 仍 舊 優 異, 並 進 一 步 探 討 比 較 不 同 管 道 入 學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績 的 差 異 (3) 學 生 的 休 退 與 轉 學 狀 況 : 歷 年 就 讀 學 生 的 休 退 與 轉 學 的 統 計 分 析, 是 檢 視 本 校 是 否 留 住 錄 取 就 讀 本 校 之 學 生 的 重 要 指 標 (4) 截 尾 保 質 的 獎 勵 辦 法 : 入 學 獎 學 金 的 發 放, 是 希 望 藉 此 吸 納 更 多 優 秀 新 生 入 學, 以 減 少 指 考 入 學 成 績 較 不 好 的 學 生 人 數, 提 高 學 校 整 體 學 生 的 平 均 素 質, 達 到 截 尾 保 質 的 目 標 4. 學 生 未 來 發 展 a. 產 學 合 作 機 制 : 學 校 與 企 業 界 的 產 學 合 作, 不 僅 能 加 強 學 校 的 研 發 能 量, 強 化 學 校 的 競 爭 力, 藉 由 這 個 過 程 學 生 亦 可 增 加 與 企 業 界 接 觸 見 習 與 實 習 的 機 會, 進 而 擴 展 畢 業 生 的 未 來 就 業 機 會, 並 提 高 本 校 在 企 業 界 的 能 見 度 b. 職 涯 輔 導 : 除 了 職 涯 發 展 輔 導 員 必 須 具 備 專 業 能 力 外, 學 校 必 須 要 有 健 全 的 職 涯 輔 導 的 機 制, 除 了 校 級 的 職 輔 單 位, 亦 考 慮 建 立 院 級 的 職 輔 單 位, 以 根 據 各 院 不 同 學 科 專 業 與 產 業 領 域, 與 不 同 產 業 聯 繫 合 作, 發 展 不 同 的 職 涯 輔 導 方 案 c. 職 業 證 照 與 國 家 考 試 : 就 業 市 場 競 爭 壓 力 的 環 境 下, 畢 業 生 參 加 職 業 證 照 考 試 增 加 競 爭 優 勢 及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以 謀 得 工 作 已 成 為 一 種 趨 勢 當 大 學 教 育 被 期 待 為 職 業 培 訓 所 的 社 會 氛 圍 下, 學 校 是 否 能 協 助 或 獎 勵 專 業 證 照 考 試 或 國 考, 已 是 校 方 必 須 注 意 的 學 生 就 學 需 求 劉 秉 鈞 教 授 ( 銘 傳 大 學 財 經 法 律 系 系 主 任 ) 一 請 問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宜 作 何 調 整? 答 : 我 以 私 校 法 律 系 主 任 的 立 場 來 提 供 一 些 意 見 ( 一 ) 私 校 系 主 任 在 學 校 院 長 教 師 學 生 之 間 要 能 整 合 得 宜, 否 則 各 方 壓 力 下, 作 來 會 相 當 辛 苦 ( 二 ) 貴 系 剛 剛 評 鑑 通 過, 本 系 則 是 將 在 下 一 學 年 度 評 鑑, 依 我 經 驗, 評 鑑 完 畢 後 的 委 員 意 見 很 重 要, 一 定 要 努 力 完 成 他 們 的 要 求 ( 三 ) 法 律 系 的 核 心 能 力 中 有 一 項 是 自 行 創 業, 但 這 一 個 項 目 不 應 該 是 讓 學 生 自 生 自 滅, 而 應 該 是 有 一 些 課 程 可 以 達 到 這 個 目 標 剛 才 系 主 任 說 你 門 有 20 個 自 第 6 頁 共 8 頁 13/207

15 由 學 分 讓 學 生 自 由 發 揮, 但 這 還 不 夠, 應 該 有 更 進 一 步 的 課 程 及 輔 導 ( 四 ) 銘 傳 培 養 學 生 自 行 創 業 能 力 的 作 法 是, 利 用 寒 暑 假 時 間 幫 學 生 找 到 產 學 合 作 單 位, 由 學 生 前 往 實 習 108 個 小 時, 目 前 的 合 作 單 位 有 律 師 事 務 所 及 民 間 機 關 約 20 個 單 位, 如 保 險 金 控 銀 行 大 陸 公 司 等 ( 五 ) 銘 傳 的 課 程 特 色 是 學 程 與 輔 系 二 選 一, 故 需 注 意 學 程 與 課 程 之 關 連, 以 及 學 程 與 服 務 實 習 (108 小 時 ) 之 配 合 ( 六 ) 貴 系 應 注 意 生 師 比 此 外, 中 原 財 經 法 律 系 聘 用 前 司 法 院 長 賴 英 照 為 講 座 教 授, 銘 傳 也 聘 有 四 位 講 座 教 授, 這 些 人 在 聲 望 上 是 很 有 用 的, 貴 系 有 無 考 慮 也 學 習 這 種 模 式? 二 各 校 招 生 及 宣 導 的 作 法 為 何? 答 : 學 校 考 量 的 是 整 體 但 少 子 化 來 得 太 快, 各 校 有 應 變 不 及 之 感 例 如 各 校 都 出 現 研 究 生 報 名 少 於 錄 取 人 數 的 現 象 銘 傳 是 由 校 長 帶 頭 衝, 同 時 也 要 求 各 院 各 系 都 要 衝 銘 傳 幾 乎 每 週 開 評 鑑 會, 問 要 如 何 改 善? 若 有 學 生 人 數 減 少, 就 會 問 這 是 長 期 或 短 期 趨 勢? 我 們 法 律 系 還 好, 財 經 法 律 系 共 有 三 班, 報 到 率 是 99%, 生 源 部 分 不 像 其 他 系 所 這 麼 緊 張 但 教 育 部 也 希 望 再 度 整 併 法 律 系 所, 故 仍 不 可 掉 以 輕 心 三 各 校 往 大 陸 發 展 的 現 況 如 何? 答 : 銘 傳 算 是 很 早 就 往 大 陸 發 展 的 學 校, 目 前 在 少 子 化 情 勢 下, 各 校 也 都 前 往 發 展, 但 可 能 都 慢 了, 台 大 原 本 不 願 接 受 大 陸 生, 但 現 在 也 改 變 成 不 主 動 不 拒 絕, 可 見 各 校 都 已 受 到 影 響 大 陸 生 源 若 可 以 大 量 來 台, 這 對 於 台 灣 學 校 大 有 幫 助, 目 前 大 陸 生 來 的 數 目 只 是 杯 水 車 薪 而 已, 例 如 台 灣 要 求 要 來 的 學 生 必 須 是 二 本 線 學 校 的 學 生, 這 其 實 沒 有 必 要 的 明 傳 目 前 有 大 陸 生 約 500 人, 且 已 有 本 科 系 學 生, 並 非 都 是 研 究 生 或 短 期 生 四 各 校 教 學 有 何 新 作 法? 答 : 各 校 教 學 創 新 的 花 樣 很 多, 但 我 以 為 對 於 私 校 生 來 說, 不 要 談 網 路 教 學, 他 哪 有 這 麼 用 功? 來 校 看 看 同 學 都 懶 的 人, 要 想 他 能 在 家 上 網 學 習, 可 能 不 容 易 至 於 磨 課 師 教 室 翻 轉 等, 我 是 不 抱 著 信 心 因 為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大 的 出 路 還 是 國 考, 這 些 新 教 學 花 樣 是 否 對 於 國 考 有 用? 本 校 研 究 生 我 是 鼓 勵 他 們 能 夠 論 文 與 國 考 合 一, 例 如 一 二 年 級 拼 國 考, 三 四 年 級 再 寫 論 文, 希 望 能 兩 者 兼 備 我 們 今 年 的 律 師 考 取 十 多 人, 實 在 是 因 為 前 幾 年 努 力 耕 耘 的 成 果, 我 們 的 作 法 一 向 是 讓 研 究 生 帶 大 學 生, 以 便 造 成 善 性 循 環 當 然 這 也 會 造 成 教 師 間 的 競 爭, 偶 而 也 會 有 一 些 抱 怨, 尤 其 是 那 些 冷 僻 學 門 的 教 師 五 各 校 導 師 輔 導 制 度 有 何 創 新 作 法? 答 : 銘 傳 的 作 法 是, 盡 量 讓 有 精 神 疾 病 的 人 由 家 長 帶 回 但 每 班 也 都 會 有 幾 個 心 神 有 狀 況 的 人, 我 們 都 會 安 排 每 班 一 位 心 靈 JD, 由 他 來 負 責 監 控 班 內 的 學 生 狀 況 尤 第 7 頁 共 8 頁 14/207

16 其 是 在 每 學 期 期 中 與 期 末 考 時, 都 會 有 一 些 狀 況 出 現 我 們 也 會 要 舍 監 注 意 六 以 您 多 年 的 系 主 任 經 驗, 應 如 何 經 營 系 所? 答 : 首 先 在 研 究 所 部 分 就 應 注 意, 為 何 本 校 學 生 不 選 自 己 的 研 究 所? 必 須 要 自 我 檢 討 研 究 所 學 生 至 少 應 有 一 半 是 自 己 學 校 畢 業 的 才 對 銘 傳 到 現 在 才 有 3 個 法 官, 40 幾 個 律 師, 但 東 吳 一 年 就 有 80 幾 個 律 師, 開 南 也 應 該 跟 人 家 拼 一 下 國 考 才 好 銘 傳 去 年 考 上 司 法 官 的 學 長 會 主 動 回 校 帶 學 弟 妹, 由 老 師 去 找 錢, 學 校 出 場 地 這 樣 一 代 代 相 傳 才 會 逐 漸 有 起 色, 但 剛 開 始 作 的 老 師 會 比 較 辛 苦 些 五 散 會 第 8 頁 共 8 頁 15/207

17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諮 議 委 員 會 議 記 錄 時 間 :105 年 01 月 20 日 ( 三 ) 上 午 10:00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委 員 : 黃 榮 護 教 授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衛 民 主 任 賴 沅 暉 教 授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張 執 中 副 教 授 李 有 容 副 教 授 張 惠 堂 助 理 教 授 黃 國 宬 助 理 教 授 地 點 : 人 社 院 辦 公 室 (B119) 記 錄 : 沈 佩 玲 張 又 孋 壹 主 席 報 告 1. 主 席 報 告 本 次 舉 辦 諮 議 會 議 針 對 本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及 公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相 關 事 項 進 行 討 論, 感 謝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黃 榮 護 教 授 撥 冗 蒞 臨 貳 建 議 與 討 論 : 1. 公 管 系 衛 民 主 任 報 告 系 務 狀 況 ( 報 告 內 容 如 簡 報 檔 ) 2. 陳 啟 清 執 行 長 報 告 碩 專 班 班 務 狀 況 ( 報 告 內 容 如 簡 報 檔 ) 陳 執 行 長 : 研 究 生 的 論 文 解 決, 希 望 他 們 在 寫 題 目 的 選 擇 上 能 夠 具 有 實 務 性 的 特 色 另 外 呢, 他 們 提 出 三 個 問 題 特 別 加 以 改 善, 包 括 研 究 生 經 濟 因 素 這 一 部 分 特 別 是 碩 士 班 的 部 分 會 他 們 影 響 到 就 讀 的 意 願 跟 畢 業 因 素 另 外 我 們 的 研 究 有 待 提 昇, 現 在 也 包 括 了 碩 專 的 部 分, 也 包 括 我 們 教 師, 國 科 會 的 計 劃 衛 主 任 : 那 麼 本 系 在 近 年 的 有 關 研 究 所 以 我 們 在 資 料 上 還 沒 加 入 到 最 後 的 資 料 比 如 說 103 年, 那 麼 在 我 們 的 研 究 計 畫 部 分, 雖 然 在 數 量 上 顯 示 有 下 降 的 趨 勢 這 個 情 形 跟 老 師 的 師 資 人 數 的 下 降 有 關 係, 所 以 是 量 的 下 降, 並 不 是 質 的 下 降 陳 執 行 長 : 那 在 下 一 次 我 們 的 自 評 會 之 後,10 月 21 號 舉 辦, 依 據 自 評 委 員 的 建 議 以 及 院 長 的 支 持, 我 們 希 望 能 夠 集 結 我 們 辦 了 10 周 年 的 群 外 自 理 的 研 討 會, 特 別 是 本 系 的 教 師 選 集 主 要 是 以 本 系 為 主 那 目 前 我 們 的 進 度 就 是 已 經 把 能 夠 把 系 的 老 師, 在 最 近 三 年 內 發 表 的 相 關 論 文 集 合, 能 夠 篩 選 出, 目 前 負 責 的 是 張 中 教 授 幫 我 們 處 理, 也 開 始 撰 寫, 也 設 計 書 的 封 面 申 請 出 版 那 公 共 事 務 的 部 分, 特 16/207

18 別 也 是 系 上, 各 位 主 任 來 支 援, 也 是 由 院 長 來 幫 我 們 作 指 導, 所 以, 在 自 評 委 員 的 要 求,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工 作 坊 那 這 是 104 年 11 月 25 號 的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的 簡 要 辦 法 我 們 開 始 由 專 任 老 師 來 群 策 群 力, 也 歡 迎 人 社 院 以 及 其 他 老 師 來 參 與, 那 麼 每 一 個 老 師 以 半 小 時 到 一 個 小 時 來 發 表 觀 光 事 務 研 究 相 關 的 交 流 那 進 度 上 已 經 進 行 了 三 位 老 師, 那 大 概 到 104 年 第 二 學 期, 預 計 可 以 做 完 一 輪 大 概 每 隔 周 二 或 周 三, 相 關 行 程 目 錄 請 參 閱 諮 議 報 告 資 料 衛 主 任 : 那 這 是 歷 屆 本 系 老 師 擔 任 國 家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的 名 單, 本 系 在 我 們 的 做 了 調 整 在 有 關 內 在 的 部 分, 本 系 的 優 勢 為 師 資 專 業 多 元, 師 資 向 心 力 強, 學 生 的 輔 導 機 制 每 一 年 舉 辦 學 術 研 討, 在 劣 勢 的 部 分, 學 校 的 知 名 度, 以 及 學 生 的 素 質 有 待 提 升 師 資 雖 然 達 到 標 準, 但 無 往 上 提 升 環 境 面 來 講, 系 所 在 桃 園, 公 部 門 的 合 作 我 們 是 非 常 完 備 我 們 跟 移 民 署 還 有 原 住 民 局, 都 有 關 係 但 是 我 們 的 威 脅 就 是 說 還 是 受 到 少 子 化 的 衝 擊, 鄰 近 的 學 校, 師 資 的 條 件 學 生 的 入 學 等 等 的 誘 因 都 是 威 脅 我 們 學 校 的 因 素 陳 執 行 長 : 相 關 的 優 勢, 有 一 部 分 重 疊, 另 外 學 生 論 文, 工 作 實 務 上 高 度 相 關 性, 這 部 分 有 一 些 稍 微 不 同 的 地 方, 劣 勢 上, 有 一 部 分 一 樣, 有 部 分 是 評 鑑 委 員, 在 具 體 作 法 上, 在 上 次 的 自 評 會 之 後, 大 家 都 知 道 少 子 化, 補 救 的 措 施 就 是 聘 任, 兼 任 教 授 地 方 治 理 的 課 程 教 學 本 系 教 師 開 設 社 區 發 展 公 司 私 協 力 與 社 區 發 展, 有 一 些, 辦 理 碩 專 班 的 專 題 演 講, 在 我 們 院 長 支 持 之 下 聘 任 了 元 智 大 學 丘 昌 泰 教 授 中 ' 央 大 學 孫 緯, 題 目 都 跟 地 方 實 務 或 跟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特 殊 關 係, 索 定 地 方 治 理 的 議 題 下 學 期 開 始, 在 開 課 上, 也 許 我 們 兩 年 開 一 次 地 方 治 理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以 及 後 來 在 院 的 專 班 的 課 程 會 議 中 通 過 我 所 主 持 的 地 方 治 理 專 題 講 座, 聘 請 了 8 位 學 者 專 家 給 我 們 同 學 們 做 地 方 自 理 課 程 的 強 化 主 要 就 是 教 師 的 公 職 資 歷, 中 小 學 年 輕 的 老 師, 但 是 呢 就 是 說 剛 提 到 的, 現 在 有 一 些 威 脅, 包 括 來 自 於 未 來 的 中 小 學 的 教 師 進 修, 年 輕 人 的 限 定, 還 有 現 在 有 不 少 的 其 他 大 學 院 校 有 一 些 特 殊 的 推 廣 招 生 作 法, 還 特 別 跑 到 桃 園 地 區 來 招 生 這 一 方 面 我 問 過 元 智 跟 中 央 大 學, 他 們 也 同 樣 面 臨 這 樣 的 問 題, 這 是 我 們 的 威 脅 未 來 我 們 的 招 生 計 畫, 主 要 採 取 的 作 法, 我 們 採 取 大 學 博 覽 會 進 單 宣 搞, 模 擬 面 試, 加 強 輔 導 的 措 施, 穩 定 我 們 學 生 在 校 擴 大 實 習 機 會 碩 專 班 的 部 分, 已 經 發 送 出 去 的 請 院 辦 這 邊 協 助 然 後 招 生 簡 章 的 部 分 也 是 由 院 的 相 關 會 議 通 過, 我 們 設 計 的 招 生 簡 章 也 一 併 發 送, 分 送 到 軍 公 教 所 屬 單 位 宣 導 另 外, 檢 討 的 課 程, 由 原 來 畢 業 所 需 35 學 分 降 到 30 學 分, 強 化 論 文 寫 作 教 學 還 有 我 們 也 要 加 強 與 進 修 推 廣 處 的 合 作, 來 開 設 碩 專 的 學 生 班, 希 望 能 夠 強 化 招 生 的 成 效 我 們 目 前 也 列 入 了 週 日 排 課 的 可 能 性 本 系 的 報 告 完 畢 黃 委 員 : 17/207

19 世 新 大 學 所 面 臨 的 狀 況, 甚 至 是 更 辛 苦 剛 好 我 們 在 去 年 11 月 12 月 剛 作 完 評 鑑 所 以 印 象 也 很 深 刻 在 我 們 準 備 過 程 當 中, 我 們 也 就 是 再 一 次 整 個 管 理 學 院 整 個 課 程 做 一 個 深 入 性 的 檢 討 剛 好 有 一 個 機 會 來 分 享 核 心 價 值 跟 辦 學 理 念 : 世 新 大 學 行 管 系 從 1996 年 開 始, 大 概 第 一 重 視 的 就 是 核 心 價 值 跟 辦 學 的 理 念, 第 二 當 然 也 就 是 招 生 最 近, 就 是 同 樣 面 臨 招 生 人 數 不 足 問 題, 如 何 在 開 課 的 方 式 上 有 彈 性, 能 夠 不 導 致 惡 性 循 環 的 情 況 降 低 成 本 畢 竟, 私 立 學 校 裡 面, 開 源 節 流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有 五 個 主 要 的 核 心 價 值 跟 辦 學 的 理 念 : 從 我 們 的 辦 學 理 念, 又 分 成 四 個 概 念, 尤 其 是 兩 岸 經 略 事 實 上, 兩 岸 經 略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課 題, 地 方 治 理 則 是 現 代 的 潮 流, 基 本 上 開 南 大 學 公 管 系 所 及 碩 專 班 的 辦 學, 可 說 都 是 走 在 趨 勢 上 例 如, 世 新 行 管 系 也 有 很 多 的 課 程, 評 鑑 委 員 認 為 有 些 課 程 放 那 麼 久 也 沒 開 那 還 放 著 做 甚 麼? 其 實 有 諸 多 選 修 課 程, 叫 好 不 叫 座, 開 了 同 學 也 不 選 我 們 現 在 發 現, 碩 專 班 的 下 降 招 生 方 面, 原 來 傳 播 學 院 起 家 的 世 新, 現 在 連 傳 播 學 系 碩 專 班 也 陣 亡 了 一 直 到 我 們 報 名 之 前, 才 19 位 同 樣 國 立 大 學 也 有 招 生 不 足 的 情 況, 那 該 如 何 處 理? 我 們 在 這 次 的 評 鑑 當 中, 因 為 我 們 都 會 互 相 參 考, 其 實 大 家 都 有 招 生 的 問 題 學 校 說 招 生 招 得 不 好, 你 就 減 班, 底 線 是 10 個 我 們 找 了 陽 光 基 金 會, 找 非 營 利 組 織 來 贊 助 在 開 課 方 面, 例 如 必 修 課, 都 改 成 量 化 跟 質 化 的 研 究 方 法, 如 果 你 還 對 哪 個 方 面 還 需 要 再 鑽 研 的 話 讓 他 們 去 選 修 主 要 的 系, 像 行 管 系 或 是 觀 光 系, 財 金 系, 由 他 們 老 師 來 開, 學 生 就 會 去 選 擇 其 他 的 選 修 就 讓 他 們 在 管 理 院 去 修 甚 至 如 果 他 們 願 意 跨 院 到 其 他 系 去 修, 我 們 也 都 同 意 這 都 是 希 望 能 夠 COSTDOWN 六 年 條 款 其 實 絕 對 不 能 實 施 世 新 大 學 採 取 的 代 替 方 式 就 是 老 師 的 自 評 制 度, 就 是 老 師 的 績 效 與 成 就 世 新 大 學 基 本 上 雖 然 鼓 勵 老 師 研 究, 可 是 在 教 學 方 面 也 要 兼 顧 例 如, 學 生 入 大 學 第 一 年, 老 師 擔 任 學 生 的 守 護 神, 從 大 二 開 始, 則 是 注 重 學 生 的 職 涯 規 劃 尤 其 是 現 在, 很 多 的 國 立 大 學 教 授 退 休 之 後, 出 缺 很 多, 以 致 教 師 的 流 動 率 甚 高 我 們 在 課 程 裡 面, 針 對 我 們 的 師 資 進 行 務 實 地 改 善 從 這 角 度 以 觀, 開 南 大 學 公 管 系 所 及 碩 專 班 的 這 四 個 核 心 價 值, 以 及 學 生 來 源 都 是 很 在 地 化 的 設 計 另 一 方 面, 世 新 行 管 系 畢 業 生 除 了 國 家 考 試 之 外, 其 他 大 多 去 金 融 業, 例 如 我 們 還 有 個 同 學 在 花 旗 銀 行 擔 任 安 全 組 組 長 趙 院 長 : 至 於 研 究 方 面, 我 們 原 本 鼓 勵 老 師 盡 量 投 稿, 提 高 論 文 數 量 後 來 自 評 委 員 建 議 我 們 直 接 出 書 因 應 其 實 就 是 兩 個 主 要 的 問 題, 碩 專 班 跟 專 任 師 資 的 關 係, 現 在 面 臨 大 學 部 招 生 的 問 題 所 以 學 校 基 本 上 人 事 都 凍 結 評 鑑 的 問 題, 在 於 碩 專 班 專 任 師 資 的 不 足, 想 請 教 院 長, 我 們 該 用 甚 麼 方 式, 如 果 只 是 用 兼 任, 我 們 要 怎 麼 跟 評 鑑 委 員 陳 述 我 們 這 種 方 法 第 二 個 問 題, 碩 專 生 日 間 工 作, 夜 間 就 讀, 對 於 他 們 的 輔 導 機 制, 我 們 有 甚 麼 樣 的 做 法 可 以 參 考 18/207

20 黃 委 員 : 評 鑑 委 員 會 對 於 專 任 師 資 不 足 的 觀 點, 我 不 曉 得 他 所 謂 的 不 足, 是 希 望 你 們 的 量 是 多 少? 至 於 這 裡 所 謂 的 聘 任 專 任 老 師, 主 要 應 該 是 指 具 有 地 方 治 理 專 長 的 背 景 例 如, 就 我 們 世 新 大 學 來 說, 經 常 採 用 協 同 教 學 的 方 式 授 課,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二 者 並 進 所 謂 的 協 同 教 學, 就 是 說 在 教 學 課 程 之 中, 安 插 2 至 3 次 業 界 師 資 協 同 授 課, 至 於 業 界 師 資 的 篩 選, 則 又 跟 他 具 備 何 種 的 專 長 有 關 譬 如 在 公 務 體 系, 常 常 會 有 薦 任 或 其 他 專 門 技 術 的 專 家 人 才 陳 執 行 長 : 我 們 目 前 的 補 救 辦 法, 其 實 就 是 聘 請 兼 任 教 師 補 充, 或 者 上 一 系 列 的 地 方 治 理 演 講 黃 委 員 : 譬 如 我 們 上 一 次 至 暨 南 大 學 評 鑑, 現 在 學 校 的 名 額 調 度 都 很 吃 緊, 學 校 方 面 也 有 他 的 政 策, 如 果 以 其 他 支 援 系 統 的 師 資, 以 你 們 目 前 的 情 況 來 講, 地 方 治 理 這 一 領 域, 我 不 曉 得 是 要 聘 地 方 治 理 的 老 師 還 是 系 的? 因 為 系 所 評 鑑 都 已 經 通 過 了, 碩 專 班 怎 麼 會 沒 過 呢? 趙 院 長 : 上 一 次 本 系 的 系 所 評 鑑 之 後 的 結 果, 大 學 部 跟 碩 專 班 都 OK 但 是, 碩 專 班 卻 是 有 待 觀 察 黃 委 員 : 趙 院 長, 可 是 我 看 你 們 的 碩 專 班 基 本 上 沒 有 甚 麼 太 大 的 問 題 啊! 你 們 的 碩 專 班 整 個 課 程 架 構 以 及 辦 學 理 念 很 有 特 色, 至 於 師 資 不 足 或 是 你 們 的 研 究 有 待 強 化 部 分, 其 實 是 可 以 設 法 解 決 的 譬 如 地 方 治 理 課 程 多 聘 兼 任 的 師 資, 而 且 不 只 開 設 一 門 課 程, 這 不 也 是 解 決 師 資 不 足 問 題 的 方 法 了 嗎? 就 我 看 起 來, 諸 位 剛 剛 所 講 述 的 這 些 因 應 評 鑑 以 及 自 評 的 做 法, 包 括 開 設 系 列 性 的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還 有 一 些 課 包 括 請 兼 任 老 師, 就 是 從 104 學 年 度 的 下 學 期 開 始 進 行 教 學 另 一 方 面, 邀 請 賴 沅 暉 老 師 開 設 公 私 協 力 與 社 區 發 展 課 程, 柯 三 吉 老 師 開 設 區 域 發 展 課 程, 這 些 其 實 也 都 是 跟 地 方 治 理 領 域 課 程 有 關 的 當 然, 一 般 情 況 之 下, 通 常 我 們 必 須 盡 量 配 合 評 鑑 委 員 的 意 見 進 行 改 善 但 是, 地 方 治 理 領 域 的 師 資 不 足 問 題, 涉 及 許 多 學 校 以 及 未 來 社 會 發 展 的 許 多 層 面 但 是, 我 們 自 己 是 屬 於 私 立 大 學, 人 力 資 源 師 資 的 穩 定 規 劃 其 實 也 很 重 要, 少 子 化 結 果 使 得 生 師 比 急 凍 此 外, 私 立 大 學 教 師 平 常 也 須 要 花 時 間 去 進 行 教 學 服 務 輔 導 招 生 的 任 務, 這 些 則 是 可 以 採 取 鼓 勵 的 方 式, 多 讓 老 師 們 多 投 入 其 中 至 於 研 究 的 本 身, 也 許 老 師 當 然 也 是 要 面 臨 升 等 的 問 題 但 我 覺 得 再 增 加 一 名 地 方 治 理 專 任 師 資 的 問 題 涉 及 很 多 面 向, 其 實 你 們 可 以 有 自 己 19/207

21 的 解 釋! 當 然 能 夠 增 加 以 符 合 要 求 當 然 是 最 好 能 夠 教 地 方 治 理 的 師 資, 那 一 定 屬 於 公 共 管 理 的 領 域, 如 果 學 校 可 以 再 增 加 師 資 當 然 是 最 好 陳 執 行 長 : 把 協 同 教 學 列 入 我 們 改 善 考 量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邀 請 到 的 那 些 人 都 是 屬 於 業 界 的, 其 中 也 包 括 我 們 自 己 畢 業 的 系 友, 包 括 現 任 的 桃 園 市 文 化 局 局 長 原 住 民 行 政 局 局 長, 以 及 桃 園 市 議 員 黃 委 員 : 其 實, 也 就 是 把 這 個 名 詞 套 到 那 個 而 且 地 方 治 理 定 義 到 底 是 在 哪 哩? 還 有 你 們 系 裡 面 的 老 師, 所 以 我 不 覺 得 地 方 治 理 是 個 大 問 題 我 看 過 那 麼 多 的 東 西, 包 括 我 們 地 方 治 理 的 老 師, 也 去 兼 課 我 們 包 括 博 士 班, 那 個 是 讓 他 自 己 的 能 量 提 升, 我 們 這 個 老 師 沒 有 能 力 去 教 地 方 治 理 嗎? 應 該 不 太 可 能 因 為 他 原 來 只 有 開 地 方 政 府 行 政 專 題, 既 然 他 只 有 開 這 門 課, 那 其 他 的 地 方 治 理, 應 該 說 他 真 正 開 出 來 的 行 政 課 程 趙 院 長 : 剛 剛 所 提 到 的 開 大 人 社 院 以 及 公 管 系 所 做 的 這 些 補 救 措 施, 包 括 聘 兼 任 老 師, 開 設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已 然 是 我 們 想 討 論 之 後 的 因 應 措 施 了! 我 們 還 設 法 降 低 修 業 學 分 數 的 畢 業 門 檻 至 30 個 學 分, 事 實 上 這 還 包 括 了 那 幾 個 必 修 的 研 究 方 法, 差 不 多, 包 括 論 文, 一 共 30 個 學 分, 最 低 是 30 個 學 分 算 是 論 文 指 導 前 面 大 概 有 六 個 還 是 幾 個 課 程, 後 面 12 周 就 是 算 海 外 參 訪, 還 是 要 有 一 些 設 計, 就 是 在 形 式 上 碩 專 班 趕 快 在 一 年 半 或 兩 年 之 間, 所 以 海 外 研 習 一 樣 算 2 個 學 分, 一 般 的 話, 老 師 不 習 慣 在 周 末 開 課 黃 委 員 : 大 葉 大 學 在 台 北 所 開 設 的 課 程, 都 是 禮 拜 六 禮 拜 天 這 樣 的 整 個 集 中 上 課 方 式, 而 且, 這 裡 面 又 有 一 個 課 程 只 須 授 課 兩 次 到 三 次, 不 給 你 上 足 到 18 週, 一 個 學 期 的 有 些 課 程 就 上 過 兩 次 而 已 學 生 說 我 念 完 碩 士, 對 我 的 工 作 有 甚 麼 幫 助? 因 為 他 們 現 在 白 天 都 有 工 作, 你 要 讓 他 請 假 或 怎 樣, 現 在 問 題 也 是 一 樣, 白 天 的 碩 士 班 情 況 也 招 生 不 便 趙 院 長 : 碩 士 班 10 個 名 額 的 話, 學 校 的 成 本 來 算, 一 定 是 差 不 多 嚴 格 來 講, 事 實 上, 有 設 立 碩 士 班 的 系 所 話, 可 以 帶 動 學 習 風 氣, 所 以 假 如 學 生 名 額 不 到 10 個 的 話, 比 較 不 敷 成 本 以 碩 士 班 的 招 生 狀 況 來 說, 我 們 人 社 院 裡 面 比 較 好 的 話, 大 概 就 是 法 律 系, 因 為 念 法 律 的 人 本 來 就 人 數 最 多, 再 來 就 是 應 日 系, 因 為 我 們 第 二 年 可 以 保 送 到 日 本 當 交 換 學 生 我 的 意 思 是 說, 多 人 念 日 文 系 蠻 的 因 為 現 在 的 大 學 入 學, 大 家 都 還 是 看 學 校 而 不 看 系, 講 白 一 點 來 說 的 話, 譬 如 說 輔 大 20/207

22 跟 東 吳 的 日 文 系, 所 以 除 非 是 長 期 的, 學 校 排 名 並 不 容 易 翻 轉 這 裡 我 要 請 教 一 下, 像 我 們 博 覽 會, 我 們 博 覽 會 沒 甚 麼 在 辦, 這 個 效 果 如 何 呢? 黃 委 員 : 我 跟 你 說 博 覽 會 一 般 是 非 常 明 顯, 以 前 文 化 大 學 行 管 系, 每 年 來 考 我 們 碩 士 班 的 學 生, 起 碼 每 年 都 有 4~5 個, 但 是 前 年 開 始 突 然 沒 半 個 人 報 考 我 詢 問 的 結 果, 其 實 就 是 有 一 名 我 們 世 新 行 管 系 的 畢 業 生, 現 任 淡 江 大 學 工 行 系 系 主 任, 他 去 進 班 宣 導 碩 士 班 是 這 樣, 譬 如 說, 現 在 進 班 宣 導, 英 文 系 或 日 文 系 你 如 果 學 校 有 碩 士 班 的 話, 現 在 幾 乎 都 不 可 能 讓 你 們 進 班 宣 導 但 是 進 班 宣 導 之 外, 也 可 以 來 鼓 勵 學 生 轉 學 但 是 前 提 是 那 個 學 系 並 沒 有 設 立 碩 士 班 另 一 方 面, 加 強 招 收 轉 學 生, 世 新 行 管 系 過 去 都 是 招 一 次, 現 在 則 是 兩 個 學 期 都 招 轉 學 生 了, 把 大 學 部 學 生 員 額 補 滿 其 實 是 很 重 要 的 世 新 的 進 修 部, 譬 如 說 他 有 進 修 部 跟 夜 間 部 他 進 來 的 時 候, 可 以 修 哪 一 些 課? 我 們 夜 間 部 現 在 只 保 留 兩 個 系 夜 間 部 基 本 上, 你 看 連 白 天 的 都 弄 到 周 末 去, 尤 其 我 們 現 在 還 保 留 兩 個 二 技, 當 年 很 多 老 師 都 說 要 取 消 掉, 但 董 事 長 卻 堅 持 不 要 取 消 專 生 本, 現 在 大 陸 有 一 個 專 生 本, 他 們 大 陸 生 來 念 兩 年 而 且 這 次 習 近 平 來, 也 大 家 因 應 擴 大 至 幾 個 省 份 現 在 都 集 中 在 傳 播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則 比 較 少, 尤 其 是 行 管 系 因 為 你 行 管 系 回 去, 沒 辦 法 考 他 公 職, 所 以 我 們 都 只 是 短 期 研 究 生, 可 是 短 期 研 究 生 起 起 落 落 也 很 辛 苦 我 們 大 學 部 本 來 也 有 給 他 們 員 額, 他 們 會 選 擇 的 都 是 傳 播 學 院, 還 有 我 們 的 中 文 系 陸 生 繳 費 都 繳 很 多, 我 們 也 都 收 得 很 貴 基 本 上 文 化 大 學 此 類 招 生, 招 個 一 千 個 兩 千 個 都 沒 問 題 他 們 反 而 是 因 為 宿 舍 數 量 上 的 限 制, 不 過 這 個 要 看 學 校 的 政 策 有 的 學 校 對 招 收 大 陸 生 並 不 是 那 麼 的 熱 衷 但 是, 大 陸 的 生 源 市 場 實 在 很 大, 必 須 要 跟 大 陸 多 多 互 動, 因 為 我 們 很 早 就 已 經 進 行 其 實, 我 們 的 招 生 也 是 非 常 辛 苦 的 喔! 所 以 我 們 世 新 行 管 系 上 一 次 評 鑑 的 時 候, 都 問 我 們 要 怎 麼 進 行 招 生 而 已, 也 沒 問 我 們 太 多 這 些 課 程 或 是 甚 麼 因 為 課 程 可 以 隨 時 因 應 調 整 可 是, 關 於 老 師 的 師 資 數 量, 評 鑑 委 員 也 會 建 議 多 多 增 加 我 們 世 新 行 管 系 現 在 有 14 位 專 任 師 資, 可 是 14 位 教 師 其 中 有 很 多 教 授 都 是 身 兼 行 政 職 務 評 鑑 委 員 可 能 因 為 他 们 自 己 所 屬 的 院 比 較 單 純, 就 幾 個 系 而 已! 不 是 像 我 們 傳 播 學 院 下 轄 8 個 系 所, 學 生 共 約 有 6 千 多 名, 管 理 學 院 也 有 6 個 系, 學 生 共 約 有 4 千 名 其 實,4 千 名 等 於 一 所 大 學 的 數 量, 所 以 我 們 事 情 真 的 很 多! 趙 院 長 : 那 另 外 提 到 就 是 招 生 的 問 題, 所 以 我 們 每 個 禮 拜 五 都 會 請 系 助 跟 系 主 任, 務 必 要 將 這 個 禮 拜 五 的 對 外 招 生 活 動 學 校 現 在 處 理 就 是 說 用 加 強, 用 學 校 方 面 去 參 加 博 覽 會 或 是 請 一 些 高 中 生 來 現 在 聽 起 來 的 話, 可 能 進 班 招 生 的 方 式 有 一 定 的 效 果 所 以, 可 以 選 擇 在 寒 假 期 間 或 是 任 何 的 時 間? 黃 委 員 : 21/207

23 院 長! 我 跟 你 報 告 一 下, 學 生 來 源 所 畢 業 的 高 中, 你 會 發 現 其 實 都 是 來 自 鄰 近 的 學 校, 因 此 鄰 近 地 區 的 高 中 就 很 重 要 院 長! 我 們 世 新 行 管 系 是 這 樣 進 行 的, 平 常 的 時 候, 每 個 系 規 定, 這 個 學 期 要 選 出 幾 個 老 師 去 演 講, 他 們 傳 播 學 院 就 更 多, 去 演 講, 或 朝 會 班 會 的 時 候 進 行 演 講, 學 校 自 己 出 資, 鼓 勵 老 師 去 演 講 另 外, 大 台 北 地 區 還 有 一 些 學 校, 也 就 是 社 區 大 學, 可 以 部 分 承 認 他 們 所 辦 理 的 學 分, 但 是 其 中 會 面 臨 一 些 風 險, 也 就 是 說, 我 們 現 在 通 識 教 育 規 定 的 有 20 幾 個 學 分 就 像 華 梵 大 學 以 及 其 他 幾 個 學 校, 其 實 現 在 也 都 面 臨 很 大 的 招 生 壓 力 承 認 社 大 的 學 分, 到 底 會 有 多 大 成 果, 其 實 並 不 知 道, 但 也 就 是 他 所 採 取 的 措 施, 也 不 翠 明 白 說 出 要 讓 我 們 老 師 拋 頭 露 面, 去 搶 人 但 是 你 會 發 現, 這 些 學 校 面 臨 到 的 壓 力 其 實 就 是 招 生 趙 院 長 : 因 為 時 間 的 關 係, 再 次 地 謝 謝 黃 教 授 今 日 的 蒞 臨, 也 希 望 藉 由 本 次 的 會 議, 經 過 參 與 的 每 位 教 師 及 委 員 雙 向 的 了 解 與 討 論, 對 於 本 院 公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管 系 大 學 部 涵 蓋 碩 士 班 等 等, 皆 能 有 所 助 益 參 散 會 :12:00 活 動 照 片 一 22/207

24 活 動 照 片 二 活 動 照 片 三 23/207

25 24/207

26 25/207

27 26/207

28 27/207

29 附 錄 ( 一 ) 爲 提 升 在 職 專 班 學 生 視 野, 增 進 職 場 日 益 重 要 之 法 律 相 關 知 識,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自 99 學 年 度 起, 改 隸 本 校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統 籌, 更 名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並 納 入 法 律 學 相 關 實 用 課 程, 招 生 名 額 從 原 25 名, 增 加 至 30 名, 並 核 定 民 國 102 學 年 度 分 為 行 政 組 與 法 律 組, 行 政 組 每 年 招 收 學 生 續 增 至 35 名, 另 加 收 法 律 組 學 生 12 名 104 學 年 度, 法 律 組 獨 立 成 為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則 取 消 分 組, 招 生 名 額 為 35 名, 並 設 置 執 行 長 一 職 本 碩 士 專 班 成 立 已 10 年, 並 於 2010 年 ( 民 99) 年 度 改 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管 轄 目 前 本 專 班 正 邁 向 成 長 壯 時 期,99 學 年 度 報 考 人 數 已 經 達 394 人, 顯 現 辦 學 績 效 已 獲 各 界 肯 定 針 對 現 存 缺 失, 以 及 條 件 規 模 與 資 源 不 足 之 處, 正 積 極 自 我 改 善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正 是 對 這 些 努 力 績 效 之 總 體 檢, 如 : 強 化 學 生 專 業 與 工 作 之 結 合 提 升 教 師 共 同 合 作 研 究 爭 取 與 中 央 及 地 方 政 府 之 產 學 合 作, 以 及 加 強 校 際 國 際 的 學 術 合 作 等, 皆 有 助 於 本 專 班 提 昇 辦 學 績 效 與 社 會 形 象 組 織 架 構 圖 院 務 會 議 院 長 學 制 院 辦 公 室 委 員 會 執 行 長 院 助 理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公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1-1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組 織 架 構 圖 本 院 組 織 ( 如 圖 1-1), 以 院 務 會 議 為 最 高 決 策 單 位, 院 務 委 員 由 院 系 所 主 管 為 當 然 代 表, 院 長 為 召 集 人, 各 系 所 以 推 選 教 師 代 表 一 人 為 原 則, 每 滿 五 名 教 師 再 推 選 代 表 一 人 組 成 院 辦 公 室 設 專 任 助 理 一 名, 協 助 院 長 綜 理 院 務 本 院 目 前 設 置 有 :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課 程 委 員 會 評 鑑 指 導 委 員 會 等 分 別 主 管 相 關 事 宜 本 院 行 政 運 作 與 評 估 機 制 流 程, 原 則 上 依 據 上 述 架 構 進 行 計 劃 (Planning) 執 行 (Do) 檢 核 (Check) 與 行 動 (Action) 28/207

30 ( 二 ) 1. 本 專 班 之 學 生 自 2004 年 ( 民 93 年 ) 迄 今 102 學 年 度 則 呈 穩 定 成 長 狀 態 每 年 招 生 名 額 自 93 學 年 度 的 15 人, 後 調 整 為 20 人 25 人 碩 士 專 班 自 99 學 年 度 起, 改 隸 本 校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統 籌, 招 生 名 額 從 25 名, 增 至 30 名,102 學 年 度 起 將 續 增 至 35 名, 另 加 收 法 律 組 學 生 12 名 104 學 年 度, 法 律 組 獨 立 成 為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則 取 消 分 組, 招 生 名 額 為 35 名, 並 設 置 執 行 長 一 職 專 班 師 資 的 質 量 穩 定,102 學 年 度 公 管 系 及 法 律 系 等 系 所 支 援 師 資 共 19 員, 另 聘 兼 任 師 資 8 名, 共 27 名 2. 本 專 班 101 學 年 度 共 需 37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本 專 班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27%,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27 學 分 佔 73% 自 學 年 度 起 分 為 行 政 及 法 律 兩 組, 共 需 35 畢 業 學 分 104 學 年 度 起,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取 消 分 組 ( 法 律 組 另 外 獨 立 成 為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本 專 班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27%,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課 程 規 劃 如 ( 表 1) 表 學 年 度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質 性 研 究 法 2 論 文 寫 作 ( 一 )2 論 文 寫 作 ( 二 )2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 量 化 研 究 法 2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2 行 政 法 專 題 2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2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選 修 課 程 (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 民 主 治 理 專 題 2 決 策 理 論 與 實 務 2 中 國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公 共 財 務 專 題 2 政 策 評 估 專 題 2 全 球 治 理 與 區 域 整 合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2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政 策 行 銷 專 題 2 海 外 行 政 專 題 2 公 私 協 力 與 社 區 發 展 國 家 發 展 與 教 育 政 策 專 題 講 座 2 區 域 發 展 專 題 2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題 2 行 政 能 力 專 題 2 教 育 行 政 專 題 2 科 技 政 策 專 題 2 公 共 事 務 法 制 專 題 2 地 方 自 治 法 制 專 題 2 教 育 組 織 行 為 專 題 2 危 機 管 理 專 題 2 績 效 管 理 專 題 2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2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2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2 跨 域 治 理 專 題 2 台 商 經 營 與 兩 岸 治 理 3. 課 程 設 計 以 基 礎 研 究 專 業 典 範 跨 域 容 通 為 主 要 方 向 包 含 基 礎 研 究 課 程 的 質 性 研 究 法 量 化 研 究 法 論 文 寫 作 專 業 課 程 仍 以 公 共 行 政 公 共 政 策 與 公 共 管 理 作 為 學 科 典 範,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實 務 研 究 領 導 溝 通 與 跨 域 整 合 之 核 心 能 29/207

31 力, 如 :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民 主 治 理 專 題 ; 為 符 合 當 前 國 家 與 區 域 發 展 的 需 要, 如 :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等 大 方 向, 基 本 上 符 合 核 心 能 力 規 劃 方 向 課 程 內 容 除 管 理 面 向 專 業 知 識 外, 也 特 別 著 重 未 來 回 到 職 場 之 領 導 能 力 及 視 野 之 培 養, 如 : 政 府 再 造 電 子 化 政 府 行 政 法 決 策 理 論 政 府 與 企 業 等 課 程 4. 本 專 班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除 共 同 必 修 外, 各 組 選 修 課 程, 無 論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均 可 經 由 申 請 許 可 後 一 同 選 修, 併 計 入 選 修 課 程 14 學 分 內 5. 為 確 保 課 程 設 計 之 妥 適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品 質, 本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之 管 理, 以 及 學 生 指 標 能 力 之 檢 核 項 目 延 續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之 相 關 機 制 惟 基 於 在 職 專 班 之 需 求, 必 須 更 強 調 實 務 性 教 學 多 元 評 量 學 生 參 與, 以 貼 近 學 生 的 職 涯 發 展 ( 圖 1) 圖 1 人 社 院 公 管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與 指 標 能 力 管 控 機 制 6. 本 專 班 設 立 宗 旨 培 養 桃 園 航 空 城 區 域 具 有 國 際 視 野 與 本 土 關 懷 之 行 政 管 理 公 共 服 務 的 專 業 人 才 參 酌 校 院 核 心 能 力 與 基 本 素 養 後, 再 結 合 本 專 班 目 標 屬 性, 教 學 上 在 使 學 生 具 備 實 務 研 究 領 導 溝 通 跨 域 整 合 三 大 基 礎 核 心 能 力, 以 符 合 當 前 國 家 與 區 域 發 展 的 需 要 ( 圖 2) 30/207

32 圖 2 專 班 院 校 核 心 能 力 與 基 本 素 養 對 應 表 31/207

33 開 南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2 時 00 分 地 點 :N407 會 議 室 主 席 : 楊 教 務 長 明 宗 出 席 :( 詳 簽 到 單 ) 壹 主 席 報 告 無 貳 確 認 103 年 10 月 28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決 議 : 確 認 參 核 備 專 長 審 查 委 員 會 103 學 年 度 第 5 次 至 第 10 次 審 議 結 果 ( 附 件 第 85 頁 ) 准 以 備 查 肆 討 論 提 案 第 一 案 案 由 : 檢 具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入 學 新 生 之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規 劃 表, 提 請 討 論 ( 附 件 第 7 頁 ) 說 明 : 業 經 104 年 3 月 30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1 次 體 育 室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104 年 4 月 1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次 人 文 課 程 / 科 學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第 二 案 案 由 : 檢 具 商 學 院 各 系 所 修 訂 及 新 訂 課 程 規 劃 表,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業 經 104 年 04 月 7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4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一 國 際 榮 譽 學 程 修 訂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8-11 頁 ) 修 訂 對 照 表 如 下 : 學 年 度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刪 除 專 業 領 域 - 商 管 組 ( 三 十 學 分 ) Concentration Commerce ( 一 ) (30credits) 專 業 領 域 - 國 際 物 流 組 ( 三 十 學 分 ) Concentration International( 二 ) Logistics (30credits) 專 業 領 域 - 商 管 組 ( 三 十 學 分 ) Concentration Commerce ( 一 ) (30credits) 1 32/207

34 二 應 華 系 修 訂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頁 ) 修 訂 對 照 表 如 下 : 102 大 學 部 修 正 後 5 修 正 前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必 / 選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必 / 選 開 課 學 期 多 媒 體 華 語 學 習 一 2 必 選 多 媒 體 華 語 學 習 一 2 必 第 5 學 期 多 媒 體 華 語 學 習 二 2 必 選 多 媒 體 華 語 學 習 二 2 必 第 6 學 期 103 大 學 部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必 / 選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必 / 選 開 課 學 期 中 級 數 位 華 語 學 習 一 2 必 選 中 級 數 位 華 語 學 習 一 2 必 第 3 學 期 中 級 數 位 華 語 學 習 二 2 必 選 中 級 數 位 華 語 學 習 二 2 必 第 4 學 期 103 碩 士 班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必 / 選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必 / 選 開 課 學 期 刪 除 碩 士 論 文 0 必 二 上 刪 除 碩 士 論 文 0 必 二 下 二 公 管 系 新 訂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專 班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頁 ) 三 法 律 系 新 訂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頁 ) 四 應 日 系 新 訂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頁 ) 五 應 英 系 新 訂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進 修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頁 ) 六 應 華 系 新 訂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頁 ) 七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新 訂 104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74 頁 ) 八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新 訂 104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表 ( 附 件 第 75 頁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第 八 案 案 由 : 人 社 院 整 合 課 程 法 學 緒 論 及 商 事 法 概 要 取 消 案,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業 經 人 社 院 104 年 4 月 1 日 召 開 103 學 年 度 第 5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 考 量 法 學 緒 論 及 商 事 法 概 要 對 本 校 他 系 學 生 法 律 相 關 知 識 養 成 相 當 重 要, 該 取 消 案 不 予 通 過 33/207

35 34/207

36 35/207

37 開 南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7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2 時 00 分 地 點 :N407 會 議 室 主 席 : 藍 教 務 長 孝 勤 出 席 :( 詳 簽 到 單 ) 壹 主 席 報 告 略 貳 確 認 104 年 04 月 21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決 議 : 紀 錄 確 認 參 討 論 提 案 第 一 案 案 由 : 檢 具 開 南 大 學 整 合 課 程 實 施 辦 法 修 訂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1. 修 正 原 辦 法 第 一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一 條 條 文 2.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與 全 文 如 下 決 議 : 1. 修 正 通 過 2. 本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及 全 文 如 下 附 帶 決 議 : 本 辦 法 條 文 中 缺 少 鼓 勵 開 設 整 合 課 程 之 誘 因, 請 教 務 處 研 議 後 提 會 討 論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修 正 條 文 同 右 第 一 條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現 行 條 文 開 南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使 本 校 教 學 資 源 有 效 為 使 本 校 教 學 資 源 有 效 運 運 用, 達 到 教 學 優 質 化 的 用, 達 到 教 學 優 質 化 的 目 目 的, 特 訂 定 開 南 大 學 的, 特 訂 定 開 南 大 學 整 合 整 合 課 程 實 施 辦 法 ( 以 課 程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本 辦 法 ) 說 明 文 字 修 正 1 36/207

38 4. 修 訂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修 訂 104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表 修 訂 對 照 表 如 下 : 修 正 後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33%,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前 項 自 由 學 分 以 本 院 碩 專 班 所 開 課 程 為 限, 因 抵 免 學 分 所 餘 之 學 分 亦 同 ( 本 項 規 定 自 102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 修 正 前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33%,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5. 修 訂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04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表 修 訂 對 照 表 如 下 : 備 註 修 正 後 1. 本 專 班 畢 業 共 需 30 學 分, 其 中 必 修 4 學 分, 佔 13%; 專 業 選 修 26 學 分, 佔 87%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佔 6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前 項 自 由 學 分 以 本 院 碩 專 班 所 開 課 程 為 限, 因 抵 免 學 分 所 餘 之 學 分 亦 同 ( 本 項 規 定 自 104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 修 正 前 備 註 1. 本 專 班 畢 業 共 需 30 學 分, 其 中 必 修 4 學 分, 佔 13%; 選 修 26 學 分, 佔 87% 決 議 :1. 本 案 說 明 第 4 點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修 訂 104 學 年 度 課 程 規 劃 表 修 正 後 通 過,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如 下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修 正 條 文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備 註 備 註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33%,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前 項 自 由 學 分 以 本 院 碩 專 班 所 開 課 程 為 限, 因 抵 免 學 分 所 餘 之 學 分 亦 同 ( 本 項 規 定 自 102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 1. 本 專 班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33%,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前 項 自 由 學 分 以 本 院 碩 專 班 所 開 課 程 為 限, 因 抵 免 學 分 所 餘 之 學 分 亦 同 ( 本 項 規 定 自 102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 1. 本 專 班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33%,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10 37/207

39 38/207

40 39/207

41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104/10/27 修 訂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 質 性 研 究 法 2 論 文 寫 作 ( 一 )2 論 文 寫 作 ( 二 )2 量 化 研 究 法 2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2 行 政 法 專 題 2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2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2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民 主 治 理 專 題 2 決 策 理 論 與 實 務 2 中 國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公 共 財 務 專 題 2 政 策 評 估 專 題 2 全 球 治 理 與 區 域 整 合 2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2 選 修 課 程 (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政 策 行 銷 專 題 2 海 外 行 政 專 題 2 公 私 協 力 與 社 區 發 展 2 國 家 發 展 與 教 育 政 策 專 題 講 座 2 區 域 發 展 專 題 2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題 2 行 政 能 力 專 題 2 教 育 行 政 專 題 2 科 技 政 策 專 題 2 公 共 事 務 法 制 專 題 2 地 方 自 治 法 制 專 題 2 教 育 組 織 行 為 專 題 2 危 機 管 理 專 題 2 績 效 管 理 專 題 2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2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2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2 跨 域 治 理 專 題 2 台 商 經 營 與 兩 岸 治 理 2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33%,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前 項 自 由 學 分 以 本 院 碩 專 班 所 開 課 程 為 限 2. 本 課 程 適 用 於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3. 本 專 班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4. 除 共 同 必 修 外, 各 組 選 修 課 程, 無 論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均 可 經 由 申 請 許 可 後 一 同 選 修, 併 計 入 選 修 課 程 14 學 分 內 5. 本 課 程 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104 年 10 月 27 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1 40/207

42 附 錄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04 學 年 度 第 02 班 課 程 會 議 記 錄 時 間 : ( 三 )14:00 地 點 : 卓 越 樓 B119 院 辦 公 室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衛 民 主 任 陳 啟 清 執 行 長 張 執 中 張 惠 堂 鄭 善 印 主 任 李 麒 莊 錦 秀 吳 光 平 紀 錄 : 張 又 孋 報 告 議 案 一 1042 學 年 期 排 課 時 程 : 10/19( 一 )~11/11( 三 ) : 通 識 軍 訓 體 育 整 合 IHP 排 課 時 程 11/12( 四 )~12/06( 日 ) : 各 系 二 教 師 專 長 審 查 資 料 請 提 早 彙 整, 務 必 於 排 課 時 程 結 束 前 完 成 三 1042 學 年 期 教 學 計 畫 表 須 於 104/12/24 前 ( 初 選 前 ) 完 成 上 傳, 未 於 各 階 段 選 課 前 完 成 上 傳 教 學 計 畫 表 課 程 明 細, 將 提 報 各 院 作 為 教 師 績 效 評 量 之 參 考 待 定 教 師 請 各 開 課 單 位 協 助 完 成, 待 教 師 確 認 後, 再 由 教 師 重 新 填 寫 上 傳 四 一 二 級 主 管 由 教 師 兼 任 者, 星 期 二 三 下 午, 原 則 上 不 排 課 二 討 論 議 案 提 案 學 年 期 公 管 及 法 律 碩 專 班 預 定 開 課 科 目, 請 討 論 說 明 :1. 依 規 定 開 課 學 分 數 為 碩 專 班 2 年 級 ( 行 政 及 法 律 2 組 *9 學 分 )=18 學 分, 一 年 級 ( 行 政 及 法 律 2 班 *9 學 分 )=18 學 分, 共 計 36 學 分 2. 公 管 碩 專 在 學 生 缺 學 分 名 單 學 號 姓 名 系 所 年 班 學 籍 學 籍 在 學 已 修 本 學 期 選 應 取 畢 尚 缺 學 歸 屬 學 期 或 暑 課 學 分 數 業 學 分 分 數 年 度 數 修 E 薛 秀 鳳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蘇 政 豪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何 順 生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朱 敏 成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黃 金 剛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戴 文 馨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207

43 E 傅 瓊 茹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許 翔 惠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周 文 財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黃 宣 芸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李 淑 貞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梁 玉 娟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劉 彥 德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張 瑋 修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陳 柏 宇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蘇 鳳 珠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彭 美 淇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曾 敏 媛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莊 玉 婷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常 雲 鳳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黨 冠 群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葉 盛 義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江 慶 尚 公 管 碩 專 班 1 A 在 學 E 許 雅 貴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許 慧 姿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李 瑞 美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陳 雅 文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周 怡 伶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吳 政 達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陳 黎 維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李 麗 鳳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陳 璽 翔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吳 雅 琪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許 竣 翔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簡 玉 芬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蘇 士 恩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吳 雅 蕙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凌 芳 群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康 嘉 芬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鄒 婉 庭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蕭 愛 卿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田 維 美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潘 建 平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呂 晴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洪 國 彰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邱 志 成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李 菁 芬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黃 鈴 芳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陳 意 竹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趙 淑 娟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207

44 E 孟 嘉 禧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陳 秀 榮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劉 建 民 公 管 碩 專 班 2 A 在 學 E 李 家 興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E 陳 明 正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E 邱 淑 梅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E 盧 永 樂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E 楊 勝 雄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E 劉 淑 惠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E 邱 惠 珍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E 徐 冠 英 公 管 碩 專 班 ( 法 律 ) 2 B 在 學 法 律 碩 專 在 學 生 缺 學 分 名 單 學 號 姓 名 系 所 年 班 學 籍 學 籍 在 學 本 學 期 選 應 取 畢 尚 缺 學 歸 屬 學 期 暑 修 課 學 分 數 業 學 分 分 數 年 度 數 E 林 華 怡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徐 啟 祥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陳 昱 慧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孫 財 國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王 金 燕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陳 文 旺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郭 堉 秀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王 慎 行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呂 致 遠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彭 博 政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梁 英 源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温 倫 緯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E 陳 照 烱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在 學 學 年 期 開 課 狀 況 ( 公 管 碩 專 ) 課 號 課 名 學 分 必 選 修 授 課 教 師 選 課 人 數 班 級 E 質 性 研 究 法 2 必 張 執 中 24 碩 專 公 管 E 量 化 研 究 法 2 必 李 有 容 24 碩 專 公 管 E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2 必 柯 三 吉 23 碩 專 公 管 E 行 政 法 專 題 2 選 仉 桂 美 10 碩 專 公 管 E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選 林 水 吉 26 碩 專 公 管 E 政 策 評 估 專 題 2 選 黃 榮 源 24 碩 專 公 管 E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2 選 衛 民 13 碩 專 公 管 E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選 劉 金 順 11 碩 專 公 管 E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選 張 惠 堂 10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原 行 政 組 ) E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3 選 王 思 原 12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原 法 律 組 ) E 土 地 法 3 選 林 森 田 13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原 法 律 組 ) 3 43/207

45 1041 學 年 期 開 課 狀 況 ( 法 律 碩 專 ) 課 號 課 名 學 分 必 選 修 授 課 教 師 選 課 人 數 班 級 E 憲 法 2 選 李 麒 10 碩 專 法 律 E 民 法 ( 一 ) 2 選 林 麗 真 19 碩 專 法 律 E 民 法 親 屬 與 繼 承 編 2 選 莊 錦 秀 22 碩 專 法 律 E 刑 法 總 則 2 選 鄭 善 印 20 碩 專 法 律 E 法 學 方 法 論 2 選 鄭 善 印, 李 麒, 吳 光 平, 莊 錦 秀 11 碩 專 法 律 學 年 期 預 定 開 課 狀 況 ( 公 管 碩 專 ) 課 名 學 分 必 選 修 授 課 教 師 備 註 民 主 治 理 專 題 2 選 陳 啟 清 公 共 財 務 專 題 2 選 黃 智 聰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選 黃 適 卓 族 權 關 係 與 政 策 2 選 林 修 澈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2 選 柯 三 吉 公 私 協 力 與 社 區 發 展 2 選 賴 沅 暉 1042 學 年 期 預 定 開 課 狀 況 ( 法 律 碩 專 ) 課 名 學 分 必 選 修 授 課 教 師 備 註 行 政 法 ( 一 ) 2 選 李 麒 ( 一 ) 節 民 法 物 權 編 2 選 吳 光 平 ( 三 ) 節 刑 法 分 則 2 選 鄭 善 印 ( 三 ) 節 勞 工 法 2 選 黃 鼎 佑 決 議 : 由 公 管 碩 專 執 行 長 陳 啟 清 老 師 及 法 律 碩 專 導 師 吳 光 平 老 師 彙 整 提 出 開 課 科 目 提 案 2: 修 訂 104 學 年 度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請 討 論 說 明 :1) 便 於 學 生 修 課 一 年 半 提 出 畢 業, 修 正 必 修 開 課 學 期 2) 修 正 對 照 表 如 下 :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必 / 選 開 課 學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必 / 開 課 學 期 數 期 數 選 論 文 寫 作 ( 二 ) 2 必 二 上 論 文 寫 作 ( 二 ) 2 必 二 上 論 文 寫 作 ( 二 ) 2 必 二 下 論 文 寫 作 ( 二 ) 2 必 二 下 論 文 寫 作 4 必 二 上 新 增 決 議 :1. 通 過 2. 法 律 碩 專 一 併 修 正. 三 臨 時 動 議 法 律 碩 專 提 案 1. 推 廣 中 心 請 各 系 開 設 學 分 班, 以 因 應 法 律 專 班 明 年 招 生 20 名, 建 議 配 合 開 設 學 分 班 決 議 : 通 過 四 會 議 記 錄 確 認 無 誤 五 散 會 4 44/207

46 附 錄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在 職 專 班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課 程 規 劃 預 定 表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主 持 授 課 週 次 日 期 講 座 講 者 備 註 1. 02/23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課 程 說 明 1. 開 南 大 學 公 管 系 副 教 授 陳 啟 清 2.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概 論 2. 公 管 碩 專 班 執 行 長 3. 03/01 地 方 治 理 與 觀 光 政 策 1. 開 南 大 學 觀 光 系 助 理 教 授 楊 勝 評 4. 地 方 政 府 與 觀 光 實 務 2. 現 任 桃 園 市 官 光 旅 遊 局 局 長 5. 03/15 移 民 事 務 與 地 方 行 政 6. 移 民 事 務 與 地 方 治 理 徐 昀 1. 移 民 署 專 勤 隊 隊 長 7. 03/29 地 方 原 民 政 策 1. 現 任 桃 園 市 市 議 員 ( 原 民 ) 陳 瑛 8. 地 方 原 民 事 務 治 理 2. 碩 士 班 畢 業 系 友 9. 04/12 地 方 原 民 政 策 與 行 政 1. 現 任 桃 園 市 原 民 局 局 長 林 日 龍 10. 地 方 原 民 事 務 治 理 實 務 2. 碩 專 班 畢 業 系 友 11.04/26 地 方 治 理 與 文 化 1. 現 任 桃 園 市 文 化 局 局 長 莊 秀 美 12. 地 方 文 化 行 政 實 務 2. 碩 專 班 畢 業 系 友 13.05/03 地 方 議 會 運 作 實 務 1. 現 任 桃 園 市 市 議 員 彭 俊 豪 14. 地 方 府 會 關 係 實 務 2. 碩 士 班 畢 業 系 友 15.05/17 地 方 治 理 與 兩 岸 關 係 金 門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副 教 授 劉 佩 怡 16. 地 方 治 理 與 兩 岸 實 務 金 門 大 學 民 調 中 心 主 任 17.06/07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課 程 總 結 1. 開 南 大 學 公 管 系 副 教 授 陳 啟 清 18.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課 程 總 結 2. 公 管 碩 專 班 執 行 長 45/207

47 附 錄 ( 一 ) 本 專 班 現 有 師 資 與 本 班 學 術 專 長 與 所 設 定 核 心 能 力 符 合 程 度 高, 屬 於 行 政 管 理 領 域 有 5 人, 政 策 分 析 領 域 4 人, 兩 岸 經 略 領 域 3 人, 地 方 治 理 領 域 3 人, 法 律 專 業 領 域 4 人, 部 分 教 師 具 有 第 二 專 長, 得 以 支 援 它 組, 比 例 相 當 衡 平 ( 表 1) 表 1 公 管 系 及 法 律 系 等 系 所 支 援 師 資 專 業 領 域 一 覽 表 行 政 管 理 政 策 分 析 兩 岸 經 略 地 方 治 理 法 律 專 業 教 師 ㄧ 柯 三 吉 * 賴 沅 暉 張 執 中 仉 桂 美 鄭 善 印 教 師 二 林 俊 彥 衛 民 李 有 容 黃 適 卓 楊 偉 文 教 師 三 黃 榮 源 * 陳 啟 清 ( 黃 智 聰 ) * 楊 仁 煌 * 李 麒 教 師 四 張 惠 堂 黃 國 宬 ( 衛 民 ) 劉 金 順 * 黃 鼎 佑 教 師 五 林 水 吉 * ( 林 俊 彥 ) ( 黃 國 宬 ) 李 台 元 * 林 麗 真 * 兼 任 教 師 合 聘 () 可 支 援 尤 其, 本 專 班 教 師 來 自 本 國 美 國 英 國 日 本 德 國 奧 地 利 等 多 國 教 育 背 景, 師 資 結 構 具 有 相 當 多 元 及 多 國 學 術 之 特 色, 足 以 滿 足 本 專 班 教 學 目 標 及 學 生 學 習 要 求 ( 表 2) 行 政 管 理 表 2 公 管 系 及 法 律 系 等 系 所 支 援 師 資 之 專 長 配 合 相 關 程 度 姓 名 學 歷 專 長 領 域 林 俊 彥 1. 美 國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博 士 1. 技 職 學 校 行 政 與 管 理 教 授 2. 技 職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張 惠 堂 助 理 教 授 柯 三 吉 教 授 ( 兼 任 ) 黃 榮 源 副 教 授 ( 兼 任 ) 林 水 吉 副 教 授 ( 兼 任 ) 賴 沅 暉 教 授 1. 德 國 漢 堡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2.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3. 文 化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士 1. 美 國 夏 威 夷 大 學 政 治 學 公 共 政 策 博 士 2.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3. 中 興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系 1. 英 國 艾 塞 克 斯 大 學 政 府 系 博 士 2.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碩 士 3. 東 吳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士 1.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2. 美 國 舊 金 山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碩 士 3. 高 雄 醫 學 院 藥 學 系 學 士 1. 德 國 畢 勒 佛 大 學 社 會 學 學 院 ( 科 技 政 策 與 管 理 ) 社 會 科 學 博 士 2. 美 國 波 士 頓 東 北 大 學 政 治 系 ( 國 際 政 治 經 1. 政 策 溝 通 與 傳 播 2. 公 共 政 策 3. 人 事 行 政 4. 傳 播 政 策 與 管 理 1. 公 共 行 政 2. 憲 政 制 度 3. 公 共 政 策 4. 政 治 經 濟 1. 全 球 化 與 國 際 政 治 2. 歐 盟 與 區 域 政 合 3. 政 府 績 效 評 估 4. 區 域 與 地 方 治 理 1. 民 主 憲 政 2. 行 政 倫 理 3. 人 力 資 源 4. 新 公 共 服 務 1. 科 技 政 策 與 管 理 2. 公 共 政 策 3. 知 識 管 理 46/207

48 分 析 兩 岸 經 略 地 方 治 理 衛 民 副 教 授 陳 啓 清 副 教 授 黃 國 宬 助 理 教 授 張 執 中 副 教 授 李 有 容 副 教 授 黃 智 聰 教 授 ( 兼 任 ) 仉 桂 美 副 教 授 楊 仁 煌 副 教 授 黃 適 卓 助 理 教 授 劉 金 順 助 理 教 授 濟 學 ) 碩 士 3. 中 興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系 學 士 1.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博 士 2. 美 國 杜 蘭 大 學 政 治 學 碩 士 3.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4. 政 治 大 學 外 交 學 系 學 士 1. 政 治 大 學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2.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碩 士 3.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學 士 1. 英 國 諾 丁 漢 大 學 政 治 暨 國 際 關 係 學 系 博 士 2.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碩 士 2.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士 1.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博 士 2.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碩 士 3. 東 吳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士 1. 英 國 艾 塞 克 斯 大 學 政 府 系 博 士 2.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所 碩 士 3. 東 海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士 1. 美 國 西 雅 圖 華 盛 頓 大 學 經 濟 學 碩 士 博 士 2.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系 碩 士 3.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系 學 士 1.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學 博 士 2.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學 碩 士 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士 1.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政 治 學 博 士 2. 政 治 大 學 邊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3. 政 治 大 學 民 族 系 學 士 1. 美 國 南 加 大 公 共 行 政 博 士 2.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所 碩 士 3. 文 化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系 學 士 1. 天 津 南 開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2.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4. 技 術 社 會 學 5. 政 策 評 估 6. 政 治 經 濟 學 1. 公 共 政 策 2. 政 策 執 行 與 評 估 3. 公 共 選 擇 4. 兩 岸 經 貿 政 策 5. 立 法 程 序 與 技 術 1. 國 家 理 論 2. 憲 法 研 究 3. 台 灣 研 究 4. 地 方 研 究 5. 民 主 治 理 1. 民 主 化 研 究 2. 全 球 化 議 題 3. 跨 文 化 溝 通 與 人 資 管 理 1. 中 國 政 府 與 行 政 2.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3. 政 黨 與 選 舉 4. 社 會 科 學 方 法 論 1. 中 國 大 陸 究 專 題 2. 政 治 理 論 與 人 權 3. 電 子 化 政 府 4. 行 政 統 計 學 1. 中 國 經 濟 2. 財 政 理 論 3. 兩 岸 經 貿 關 係 4. 政 治 經 濟 1. 地 方 政 府 與 自 治 2. 行 政 法 3. 人 事 行 政 4. 組 織 理 論 與 行 為 1. 政 治 學 2.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3. 民 主 憲 政 發 展 4. 各 國 原 住 民 族 政 策 比 較 5. 社 區 發 展 與 管 理 1. 地 方 公 共 事 務 2. 地 方 自 治 與 政 府 3. 民 主 憲 政 發 展 1. 組 織 理 論 與 實 務 2. 非 營 利 組 織 經 營 策 略 李 台 元 助 理 教 授 ( 兼 任 ) 1. 政 治 大 學 民 族 學 系 博 士 2. 政 治 大 學 語 言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3. 政 治 大 學 民 族 學 系 學 士 1. 文 化 人 類 學 2. 民 族 語 言 學 3.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研 究 47/207

49 法 律 專 業 鄭 善 印 教 授 楊 偉 文 副 教 授 李 麒 副 教 授 黃 鼎 佑 助 理 教 授 林 麗 真 副 教 授 ( 兼 任 ) 1. 日 本 廣 島 大 學 博 士 課 程 修 畢 2. 日 本 明 治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3.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1. 美 國 杜 克 大 學 法 學 院 博 士 2. 美 國 波 士 頓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3. 文 化 大 學 法 律 系 學 士 1. 輔 仁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2. 國 防 管 理 學 院 法 學 碩 士 3. 政 治 作 戰 學 校 法 律 系 學 士 1. 奧 地 利 茵 斯 布 魯 克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2. 奧 地 利 茵 斯 布 魯 克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3.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所 碩 士 4.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系 學 士 1. 台 北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2. 德 國 奧 格 斯 堡 法 學 碩 士 3.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系 學 士 1. 刑 法 2. 刑 事 訴 訟 法 3. 警 察 法 1. 商 事 法 2. 金 融 法 3. 經 濟 法 1. 憲 法 2. 行 政 法 3. 國 際 公 法 4. 軍 事 法 1. 勞 動 法 2. 行 政 法 1. 民 法 2. 商 事 法 48/207

50 ( 二 ) 1.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於 99 學 年 度 改 隸 至 學 院, 其 前 身 隸 屬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該 系 成 立 至 今, 已 邁 入 第 12 年, 師 資 質 量 尚 稱 穩 定 100 年 度 有 1 名 老 師 退 休 2 名 離 職 與 1 名 轉 職 ;101 學 年 度 有 1 名 老 師 退 休,1 名 轉 職 ;102 學 年 度 則 有 1 名 升 等 教 授,1 名 轉 職 103 學 年 度,104 學 年 度, 現 專 任 師 資 8 員, 合 聘 師 資 1 員, 另 聘 兼 任 師 資 8 員,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佔 100%, 皆 是 公 共 行 政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術 界 的 生 力 軍 ( 相 關 支 援 系 統 的 師 資 法 律 系 專 任 教 師 10 名, 其 中 正 教 授 2 人, 副 教 授 4 人, 助 理 教 授 4 人 ; 同 時 聘 有 兼 任 教 師 18 人, 規 模 整 齊 )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兼 任 教 師 聘 任 協 調 會 聘 任 審 查 開 南 大 學 104 學 年 第 2 學 期 兼 任 教 師 聘 任 審 查 系 所 名 稱 類 型 教 師 姓 名 授 課 專 長 授 課 課 程 學 分 數 備 考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新 聘 Kolas Yotaka 社 會 學 原 住 民 族 專 題 原 住 民 行 政 原 住 民 文 化 政 策 2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新 聘 江 大 樹 人 事 行 政 政 府 再 造 府 際 關 係 組 織 理 論 地 方 治 理 社 區 營 造 公 共 事 務 新 聘 林 淑 馨 行 政 學 非 營 利 管 理 學 系 組 織 公 共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民 營 化 政 策 公 私 協 力 公 共 事 務 新 聘 林 修 澈 民 族 學 民 族 政 管 理 學 系 策 研 究 民 族 理 論 民 族 文 學 研 究 原 住 民 民 族 問 題 客 家 研 究 專 題 原 住 民 文 學 專 題 台 灣 民 族 信 仰 專 題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2 政 專 題 非 營 利 組 織 專 2 題 原 住 民 族 社 區 2 發 展 合 計 4 人 8 49/207

51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兼 任 教 師 聘 任 協 調 會 會 議 紀 錄 ( 節 本 ) 時 間 :104 年 11 月 5 日 上 午 10:00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五 樓 會 議 室 (S505) 主 持 人 : 林 校 長 俊 彥 出 列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請 假 人 員 : 張 世 儫 主 任 衛 民 主 任 郭 毓 仁 主 任 凌 孝 綦 主 任 壹 主 持 人 致 詞 :( 略 ) 貳 討 論 提 案 : 提 案 一 :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兼 任 教 師 新 聘 案, 提 請 討 論 ( 附 件 一 ~ 八 ) 說 明 : 1. 各 系 應 滿 足 專 任 教 師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並 確 實 有 授 課 需 求, 方 得 聘 任 兼 任 教 師 2. 依 各 系 提 出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新 聘 兼 任 教 師 需 求,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除 創 意 學 程 林 尚 德 健 管 系 富 柏 英 健 管 系 廖 宜 邡 因 系 上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暫 無 開 課 需 求 主 動 撤 案, 餘 照 案 通 過 50/207

52 附 錄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04 學 年 度 第 4 次 自 我 評 鑑 會 議 記 錄 時 間 : ( 四 )14:10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衛 民 主 任 鄭 善 印 主 任 陳 啟 清 張 執 中 地 點 : 人 社 院 辦 公 室 (B119) 記 錄 : 張 又 孋 壹 報 告 事 項 暨 討 論 事 項 1. 為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1/21( 六 ) 辦 理 之 自 我 評 鑑 實 地 訪 評, 依 委 員 建 議, 擬 檢 討 及 改 善 事 項 如 下 說 明 : 課 程 規 劃 部 份 (1) 地 方 治 理 新 師 資 之 延 聘 : 基 於 少 子 化 及 市 場 萎 縮, 故 本 校 尚 未 實 際 延 聘 新 師 資 ; 另 行 以 專 家 學 者 講 座 代 替, 由 本 系 黃 適 卓 老 師 ( 或 由 趙 順 文 院 長 開 設 )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課 程, 擬 以 專 題 講 座 方 式 進 行 規 劃, 每 週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授 課, 除 包 括 桃 園 地 區 地 方 治 理 專 家 學 者, 包 括 台 北 大 學 教 授 劉 坤 億 ( 桃 園 市 研 考 會 主 委 ) 銘 傳 大 學 教 授 陳 朝 建 ( 台 中 市 法 制 局 局 長 ) 移 民 署 署 長 莫 天 虎 等, 另 外 包 括 系 友 陳 瑛 ( 桃 園 市 原 住 民 族 市 議 員 ) 林 日 龍 ( 桃 園 市 原 住 民 局 副 局 長 ) 莊 秀 美 ( 桃 園 市 文 化 局 長 )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課 程 規 劃 預 定 表 黃 適 卓 助 理 教 授 或 仉 桂 美 副 教 授 主 持 授 課 週 次 講 座 講 者 備 註 1.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課 程 說 明 黃 適 卓 仉 桂 美 副 教 授 2.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概 論 3. 地 方 治 理 與 行 政 績 效 劉 坤 億 1. 台 北 大 學 公 行 系 副 教 授 4.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考 核 2. 現 任 桃 園 市 研 考 會 主 委 5. 地 方 政 府 與 法 制 建 設 陳 朝 建 1.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6. 地 方 政 府 與 府 會 關 係 2. 現 任 台 中 市 法 制 局 局 長 7.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管 理 紀 俊 臣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8.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再 造 9. 移 民 事 務 與 地 方 行 政 莫 天 虎 現 任 移 民 署 署 長 10. 移 民 事 務 與 地 方 治 理 11. 地 方 府 會 關 係 實 務 陳 瑛 現 任 桃 園 市 市 議 員 51/207

53 12. 地 方 議 會 運 作 實 務 碩 專 班 畢 業 系 友 13 地 方 行 政 運 作 實 務 林 日 龍 現 任 桃 園 市 原 住 民 局 副 局 長 14 地 方 原 民 事 務 治 理 實 務 碩 專 班 畢 業 系 友 15 地 方 治 理 與 文 化 莊 秀 美 現 任 桃 園 市 文 化 局 局 長 16 地 方 文 化 行 政 實 務 碩 專 班 畢 業 系 友 17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課 程 總 結 黃 適 卓 仉 桂 美 副 教 授 18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課 程 總 結 (2) 地 方 自 治 法 制 專 題 課 程 : 擬 邀 請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紀 俊 臣 教 授 兼 任 (3) 教 育 政 策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 擬 邀 請 校 長 林 俊 彥 教 授 於 週 六 授 課, 經 費 不 敷 之 處 由 院 長 專 簽 處 理 (4) 公 私 協 力 與 社 區 發 展 課 程 : 擬 邀 請 本 系 賴 沅 暉 教 授 擔 任 (5) 區 域 發 展 專 題 課 程 : 擬 邀 請 柯 三 吉 教 授 擔 任 設 置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工 作 坊 部 份 (1) 由 系 上 專 兼 任 老 師 組 成, 每 次 以 半 小 時 至 一 小 時 為 度, 輪 流 發 表 有 關 公 共 事 務 相 關 研 究 心 得 由 本 系 賴 沅 暉 教 授 擔 任 召 集 人 會 中 由 當 天 報 告 人, 準 備 簡 便 點 心 邀 請 本 系 同 仁 參 與 (2) 首 輪 回 十 場 自 下 月 初 至 105 年 3 月 進 行, 預 定 隔 週 二 或 週 三 舉 行, 由 本 系 專 兼 任 老 師 擔 任 報 告 人, 時 間 及 人 選 如 下 日 期 時 間 主 講 議 題 地 點 賴 沅 暉 社 會 脆 弱 性 的 評 估 N 張 執 中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N 張 惠 堂 歐 洲 公 共 領 域 N 柯 三 吉 政 府 再 造 研 究 N 陳 啟 清 全 球 化 與 國 家 轉 型 研 究 N 李 有 容 人 權 研 究 N 黃 國 宬 文 明 衝 突 N 仉 桂 美 地 方 治 理 與 區 域 發 展 研 究 N 黃 榮 源 歐 盟 多 層 次 治 理 研 究 N 衛 民 台 商 遷 徙 的 類 型 學 研 究 N207 出 版 結 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研 討 會 文 章 部 份 (1) 因 應 自 評 委 員 提 議 將 本 系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研 討 會 之 文 章 結 集 出 版, 擬 將 本 系 老 師 近 三 五 年 於 該 研 討 會 發 表 之 文 章 結 集 成 書, 正 式 申 請 ISBN; 院 方 承 52/207

54 諾 將 爭 取 經 費 出 版 (2) 本 次 會 後 由 李 有 容 老 師 自 最 近 三 五 年 所 辦 理 之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研 討 會 論 文 中 找 出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之 論 文, 擬 由 文 章 之 老 師 修 訂, 最 近 三 五 年 所 辦 理 之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研 討 會 論 文 由 張 執 中 老 師 擔 任 召 集 人, 預 定 於 1 月 4 日 彙 整 並 撰 寫 序 言 由 本 系 張 執 中 教 授 擔 任 召 集 人, 預 計 104 年 12 月 16 日 確 定 選 輯 各 位 老 師 各 一 篇 之 論 文 題 目, 105 年 1 月 4 日 送 交 召 集 人 8 張 惠 堂 媒 體 產 權 集 中 化 民 主 與 媒 體 治 理 : 權 力 的 觀 點 8 陳 啟 清 公 務 人 員 教 考 訓 用 政 策 之 實 證 研 究 : 增 設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兩 岸 組 之 調 查 分 析 8 楊 仁 煌 林 靜 玉 公 民 社 會 文 化 與 民 族 自 治 - 以 南 勢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自 治 為 例 8 衛 民 是 跨 國 移 民? 還 是 國 內 離 散? 以 跨 國 主 義 與 聯 鎖 社 群 做 為 大 陸 台 商 社 群 論 述 的 比 較 9 仉 桂 美 由 績 效 與 保 障 論 公 務 人 員 之 考 績 制 度 9 李 有 容 電 子 化 政 府 內 部 的 推 與 拉 9 張 惠 堂 跨 國 公 共 領 域 建 構 之 困 境 與 可 能 性 : 歐 盟 經 驗 分 析 9 陳 啟 清 劉 佩 怡 我 國 國 際 友 善 環 境 調 查 分 析 9 楊 仁 煌 公 民 社 會 文 化 與 民 族 自 治 以 阿 美 族 (Pancah) 部 落 自 治 為 例 9 衛 民 質 性 研 究 的 本 體 論 認 識 論 及 方 法 論 的 整 體 考 察 : 一 個 以 大 陸 台 商 認 同 議 題 為 對 象 的 研 究 案 例 10 李 有 容 薛 盈 瑩 新 移 民 女 性 生 活 適 應 與 照 顧 輔 導 之 研 究 以 桃 園 市 東 南 亞 籍 為 例 10 李 有 容 符 合 潮 流 亦 或 政 治 正 確? 監 察 院 的 人 權 關 懷 10 陳 啟 清 國 土 安 全 與 國 家 能 力 : 兼 論 對 我 國 的 啟 示 10 楊 仁 煌 林 靜 玉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知 識 產 業 以 阿 美 族 經 濟 文 化 為 例 10 衛 民 袁 千 慧 產 業 的 全 球 商 品 鏈 位 置 與 行 政 治 理 以 豐 泰 擔 任 Nike 專 業 代 工 廠 為 例 10 賴 沅 暉 災 害 治 理 中 的 知 識 管 理 與 信 任 議 題 追 蹤 評 鑑 之 自 評 報 告 繳 交 部 份 (1) 105 年 1 月 初 完 成 追 蹤 評 鑑 自 我 改 善 情 形 結 果 (2) 105 年 1 月 11 日 前, 上 傳 高 教 評 鑑 中 心 (2) 105 年 3 至 5 月 完 成 執 行 作 業 決 議 :1. 以 上 各 項, 依 說 明 事 項 辦 理 2. 諮 議 會 議 於 學 期 結 束 前 辦 理 一 場 3. 再 辦 1 2 場 專 題 演 講 参 臨 時 動 議 肆 會 議 紀 錄 確 認 無 誤 伍 散 會 15:40 53/207

55 1031 學 年 期 ~1041 學 年 期 學 年 期 開 課 單 位 名 稱 課 程 編 號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教 師 姓 名 必 選 修 選 上 總 人 數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E 政 組 行 政 法 專 題 3 仉 桂 美 選 10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E 政 組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3 衛 民 選 25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E 政 組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張 惠 堂 選 27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E 政 組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林 水 吉 選 36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E 政 組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劉 金 順 選 31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公 管 碩 專 必 修 修 課 人 數 一 覽 表 E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3 張 執 中, 李 有 容 必 33 E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3 柯 三 吉 必 33 E 憲 法 與 基 本 人 權 專 題 3 李 麒 選 20 E 民 法 (I) 2 林 麗 真 選 21 E 刑 法 3 鄭 善 印 選 26 E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3 張 執 中, 李 有 容 必 9 E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3 柯 三 吉 必 9 E 勞 工 法 3 黃 鼎 佑 選 10 E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3 王 思 原 選 10 E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3 柯 三 吉 選 36 E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題 2 李 有 容 選 15 E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3 賴 沅 暉 選 26 E 公 共 治 理 專 題 3 陳 啟 清 選 28 E 管 理 經 濟 學 3 黃 智 聰 選 26 54/207

56 1031 學 年 期 ~1041 學 年 期 學 年 期 公 管 碩 專 必 修 修 課 人 數 一 覽 表 開 課 單 位 名 稱 課 程 編 號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教 師 姓 名 必 選 修 選 上 總 人 數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E 政 組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黃 適 卓 選 11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E 政 組 論 文 寫 作 1 張 執 中 必 30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E 律 組 民 法 (II) 2 吳 光 平 選 14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E 律 組 商 事 法 3 王 思 原 選 9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E 律 組 行 政 程 序 法 專 題 3 朱 武 獻 選 13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鄭 善 印, E 刑 事 訴 訟 法 3 律 組 袁 紅 冰 選 26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E 律 組 民 事 訴 訟 法 3 莊 錦 秀 選 14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E 律 組 論 文 寫 作 1 張 執 中 必 碩 專 公 管 E 質 性 研 究 法 2 張 執 中 必 碩 專 公 管 E 量 化 研 究 法 2 李 有 容 必 碩 專 公 管 E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2 柯 三 吉 必 碩 專 公 管 E 行 政 法 專 題 2 仉 桂 美 選 碩 專 公 管 E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林 水 吉 選 碩 專 公 管 E 政 策 評 估 專 題 2 黃 榮 源 選 碩 專 公 管 E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2 衛 民 選 碩 專 公 管 E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劉 金 順 選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行 政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碩 專 人 文 社 會 - 法 律 組 E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張 惠 堂 選 10 E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3 王 思 原 選 12 E 土 地 法 3 林 森 田 選 13 55/207

57 附 錄 開 南 大 學 教 師 聘 約 第 30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58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60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64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25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第 28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0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5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14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7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8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40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4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4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5 條 及 13 條 條 文 第 4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5,15 條 條 文 第 53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5 條 條 文 第 55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5 條 條 文 第 6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5 條 條 文 第 6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5 條 條 文 第 7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5,7,15 條 條 文 第 75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2,4,5,6 條 條 文 第 78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21 條 條 文 一 開 南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新 聘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三 十 條 規 定 辦 理, 審 查 未 通 過 者, 應 即 改 聘 或 解 聘 二 應 聘 教 師, 同 意 本 聘 約 後, 應 於 二 週 內 簽 名 或 蓋 章 寄 還 本 校 人 事 室 登 錄, 逾 期 以 不 應 聘 處 理, 並 請 將 聘 書 原 件 退 回 註 銷 專 任 教 師 之 薪 給 依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及 本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並 自 實 際 到 職 日 起 支 應 聘 且 於 學 年 度 開 始 後 不 到 職 者, 應 賠 償 學 校 二 個 月 薪 資 總 額 之 違 約 金 於 應 聘 後, 學 年 度 開 始 前 辭 聘 者 亦 同 三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 教 授 八 小 時, 副 教 授 九 小 時, 及 助 理 教 授 九 小 時 至 十 小 時, 講 師 十 二 小 時 兼 任 行 政 職 務 者, 得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酌 減 時 數 ; 每 學 期 授 課 時 數 不 足 者, 須 依 本 校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暨 鐘 點 費 核 計 辦 法 相 關 規 定 補 足 四 專 任 教 師 於 開 學 期 間 每 週 應 在 校 至 少 三 天, 依 本 校 行 事 曆 授 課 監 試 批 改 作 業 及 評 定 學 生 成 績 等 職 責 每 學 期 上 課 時 間 除 授 課 時 數 外, 每 週 須 排 定 六 小 時 以 上 固 定 時 間 輔 導 學 生, 並 須 接 受 評 鑑 協 助 招 生 宣 傳 分 擔 夜 間 課 程 被 推 舉 或 指 定 參 加 各 種 委 員 會 專 案 計 畫 會 議 及 擔 任 導 師 社 團 輔 導 老 師 或 行 政 職 務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並 須 履 行 本 校 各 種 規 章 與 會 議 決 議 五 教 師 應 準 時 上 下 課 及 出 席 各 項 應 出 席 之 會 議, 無 法 出 席 者 須 請 假, 無 故 缺 課 或 未 出 席 會 議 將 列 入 教 師 評 鑑 紀 錄 教 師 請 假 須 於 事 前 提 出 申 請, 三 日 內 者 通 知 各 系 ( 所 ) 主 管 及 院 長 同 意, 連 續 三 日 ( 含 ) 以 上 者, 須 轉 陳 校 長 核 准 其 調 課 補 課 代 課 等 事 宜,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六 教 師 應 尊 重 性 別 平 等, 恪 守 專 業 倫 理, 確 實 遵 守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及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準 則 等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聘 任 - 13( 人 ) 56/207

58 七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不 得 擔 任 校 外 專 任 職 務 ; 需 於 校 外 兼 課 時, 應 依 規 定, 簽 請 校 長 核 准 校 外 兼 課 以 四 小 時 為 限, 且 於 學 期 開 始 前 填 妥 校 外 兼 課 報 核 表, 經 校 長 同 意 後 辦 理 惟 擔 任 本 校 主 管 職 務 未 通 過 本 校 教 師 評 鑑 未 達 本 校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之 教 師 違 反 限 期 升 等 條 款 之 教 師 或 經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決 議 者, 不 得 在 上 班 時 間 校 外 兼 課 ; 但 由 他 校 借 調 本 校 服 務 或 有 特 殊 原 因 經 校 長 核 准 者 不 在 此 限 八 專 任 教 師 應 每 年 度 接 受 評 鑑, 其 評 鑑 成 績 須 依 本 校 教 師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之 規 定, 作 為 教 師 晉 級 升 等 續 聘 停 聘 不 續 聘 資 遣 及 獎 勵 之 依 據 九 為 維 持 並 提 升 學 術 研 究 與 教 學 品 質 所 必 需, 專 任 教 師 應 依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限 期 升 等, 若 未 能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升 等 者, 須 經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不 予 續 聘, 但 經 專 案 辦 理 得 予 延 長 者, 不 在 此 限 十 專 任 教 師 之 進 修 研 究, 須 依 本 校 教 師 進 修 研 究 及 講 學 辦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經 核 准 後 始 給 予 獎 助 未 依 規 定 報 核 者, 本 校 得 不 採 認 其 研 究 進 修 成 果 ; 情 節 重 大 者, 亦 得 依 相 關 規 定 議 處 十 一 教 師 如 有 對 外 接 受 研 究 或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並 受 有 報 酬 及 利 用 學 校 設 備 等, 除 依 本 校 產 學 合 作 實 施 辦 法 規 定 外, 應 透 過 本 校 研 發 處 統 籌 辦 理, 由 學 校 具 名 簽 訂 合 約, 不 得 有 未 透 過 學 校 行 政 作 業 而 逕 與 各 機 關 ( 構 ) 訂 約, 接 受 委 託 研 究 等 情 事 十 二 教 師 申 請 各 種 補 助 時, 應 符 合 該 補 助 之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違 反 時, 得 由 本 校 主 動 通 知 相 關 單 位 機 關 ( 構 ), 取 消 其 資 格 或 停 止 相 關 補 助 並 自 負 相 關 法 律 責 任 十 三 本 校 講 座 教 授 客 座 教 授 之 權 利 義 務, 另 依 雙 方 之 約 定 辦 理 教 師 間 之 權 利 義 務, 得 另 行 簽 訂 教 師 聘 用 切 結 書 經 簽 訂 之 教 師 聘 用 切 結 書 所 載 明 之 一 切 權 利 義 務, 視 為 本 校 教 師 聘 約 之 一 部, 並 具 有 優 先 於 本 校 教 師 聘 約 之 效 力 十 四 本 校 教 師 之 聘 期, 以 一 年 一 聘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發 半 年 聘 書 續 聘 於 聘 約 期 滿 前 一 個 月 另 送 聘 書 十 五 教 師 在 聘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欲 辭 職 者, 須 經 學 校 同 意 後 始 得 離 職, 否 則 以 違 約 論, 應 賠 償 本 校 相 當 三 個 月 薪 資 總 額 之 違 約 金, 但 有 特 殊 情 況 經 校 長 核 可 後 不 在 此 限 聘 約 期 滿 後 如 不 再 應 聘 時, 應 於 聘 約 屆 滿 一 個 月 前, 以 書 面 通 知 學 校 停 止 續 聘 聘 約 期 滿 除 獲 續 聘 外, 本 聘 約 自 聘 約 期 滿 之 日 起 終 止 效 力 教 師 辭 職 時, 應 依 規 定 辦 妥 離 職 手 續 後, 始 得 發 給 離 職 證 明 書 十 六 教 師 在 聘 約 存 續 期 間, 有 職 責 上 疏 失 言 行 不 當, 或 違 反 本 校 聘 約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或 違 反 學 術 倫 理 一 般 倫 理, 或 有 教 師 法 第 十 四 條 及 第 十 七 條 各 款 情 事,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得 依 情 節 輕 重, 決 議 予 以 不 能 晉 級 不 能 升 等 不 能 申 請 補 助 解 聘 停 聘 或 不 續 聘 等 方 式 之 處 分 前 項 有 關 解 聘 停 聘 或 不 續 聘 之 處 分, 應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並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准 十 七 本 校 因 停 招 減 招 造 成 單 位 裁 撤 組 織 變 更 或 業 務 緊 縮 時, 專 任 教 師 如 因 無 適 當 工 作 致 喪 失 原 任 職 缺, 得 經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決 議,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備 後 予 以 資 遣, 惟 應 於 二 個 月 前 通 知 之 聘 任 - 13( 人 ) 57/207

59 十 八 本 校 基 於 業 務 需 要, 得 對 受 聘 人 提 供 之 個 人 資 料 工 作 電 腦 處 理 及 使 用, 但 不 得 涉 及 商 業 上 之 利 益 或 違 反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十 九 本 聘 約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其 他 相 關 法 令 辦 理 二 十 本 聘 約 涉 訟 時, 以 臺 灣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為 第 一 審 管 轄 法 院 二 十 一 本 聘 約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自 公 布 日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聘 任 - 13( 人 ) 58/207

60 ( 一 ) 附 錄 開 南 大 學 教 學 型 優 良 教 師 績 效 採 認 要 點 第 55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68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2,3 點 一 開 南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鼓 勵 教 師 投 入 教 學 之 創 新 並 強 化 對 學 生 之 課 業 輔 導,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要 點 之 教 學 型 優 良 教 師 為 符 合 本 校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中 依 法 產 生 之 優 良 教 師 或 全 學 年 授 課 超 過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且 教 學 評 鑑 平 均 分 數 達 4.4 分 及 平 均 填 答 率 達 80% 以 上 之 教 師 三 教 學 型 優 良 教 師 之 績 效 採 認 為 1. 本 校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有 關 著 作 與 升 等 要 求 可 延 後 一 年 2. 除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外, 全 學 年 必 須 義 務 增 授 六 學 分 之 課 程, 並 於 延 長 時 限 前 完 成 授 課 四 同 年 度 內 已 兼 任 專 案 經 理 之 教 師, 不 得 同 時 為 教 學 型 優 良 教 師 五 本 要 點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考 核 3 ( 人 ) 59/207

61 ( 二 ) 開 南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學 年 度 第 3 次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11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6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16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4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3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學 年 度 第 3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41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條 條 文 學 年 度 第 9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4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4,5,8 條 條 文 學 年 度 第 4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5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3,4,5,6,7,8 條 條 文 學 年 度 第 8 次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59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4 條 條 文 第 一 條 開 南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肯 定 及 表 揚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之 貢 獻,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之 教 師 係 指 本 校 專 任 之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及 講 師 第 三 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選 拔 會 議 成 員 由 本 校 學 習 成 效 暨 教 學 評 量 委 員 會 之 教 師 成 員 組 成 之 第 四 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之 獎 勵 名 額 共 十 人, 每 位 獲 選 者 由 本 校 頒 發 獎 牌 乙 面, 並 致 贈 獎 勵 金 新 台 幣 伍 萬 元 整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候 選 人 由 各 系 之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推 選 之 候 選 資 格 如 下 : 一 專 任 教 師, 在 本 校 服 務 滿 兩 年 ( 年 資 計 算 至 每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品 德 優 良, 堪 為 教 師 之 表 率 者 二 當 學 年 度 上 下 學 期 教 學 評 鑑 成 績 平 均 分 數 為 4.0( 含 ) 且 所 授 課 各 課 程 學 生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均 達 60 分 以 上 三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須 符 合 開 南 大 學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暨 鐘 點 費 核 計 辦 法 中 其 職 級 未 核 減 之 基 本 鐘 點 四 每 學 期 須 參 與 教 師 成 長 活 動 至 少 乙 次 第 五 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之 獎 勵, 每 學 年 度 辦 理 一 次 第 六 條 獲 得 教 學 優 良 之 教 師 兩 年 內 不 得 再 被 推 薦 第 七 條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之 選 拔 評 分 權 重 為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及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各 占 50%, 同 分 者 由 評 選 委 員 投 票 決 定 排 名 前 述 書 面 資 料 得 包 括 : 候 選 人 於 本 校 教 師 教 學 歷 程 系 統 上 傳 之 教 學 資 料 前 學 年 度 開 授 課 程 之 授 課 大 綱 及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紀 錄 前 學 年 度 參 與 校 內 外 教 師 成 長 活 動 之 紀 錄, 以 及 其 他 可 供 參 考 之 教 學 優 良 事 蹟 第 八 條 當 選 教 師 須 撰 寫 2,000 字 以 上 之 教 學 心 得 報 告, 並 於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經 驗 分 享 座 談 會 中, 以 公 開 講 演 之 形 式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前 述 教 學 心 得 報 告 及 公 開 講 演 簡 報 資 料, 由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彙 整 出 版,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考 第 九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60/207

62 附 錄 學 年 ~104 學 年 公 管 碩 專 班 各 學 年 畢 業 學 分 數 一 覽 表 學 年 部 別 名 稱 系 所 名 稱 必 修 學 分 數 選 修 總 學 分 數 畢 業 學 分 數 101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管 碩 專 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管 碩 專 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管 碩 專 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管 碩 專 班 /207

63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103/03/25 修 訂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規 定 必 修 課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3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3 管 理 經 濟 學 3 程 (10 學 分 ) 論 文 寫 作 1 海 外 公 共 管 理 專 題 研 量 化 資 料 分 析 3 質 化 資 料 分 析 3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3 析 3 公 共 治 理 專 題 3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地 方 公 共 事 務 專 題 3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3 專 業 選 修 課 公 共 財 政 專 題 3 行 政 法 專 題 3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題 3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3 程 ( 至 少 應 修 27 學 分 ) 決 策 理 論 與 實 務 3 科 技 政 策 專 題 3 各 國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3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3 中 國 大 陸 法 制 專 題 3 公 務 法 律 實 務 專 題 3 公 共 事 務 民 事 法 案 例 3 公 共 事 務 刑 事 法 案 例 3 公 共 事 務 商 事 法 案 例 3 勞 工 法 制 案 例 3 備 註 1. 本 系 共 需 37 畢 業 學 分, 其 包 括 : 本 系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27%,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27 學 分 佔 73% 2. 本 課 程 適 用 於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3. 本 系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4.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可 一 同 選 修 5. 選 修 課 程 於 103 年 03 月 25 日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6. 本 課 程 於 101 年 05 月 01 日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101 年 05 月 01 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2 62/207

64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行 政 組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103/03/25 修 訂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3 論 文 寫 作 1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3 行 政 法 專 題 3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3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公 共 財 務 專 題 3 選 修 課 程 (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 國 家 發 展 與 行 政 能 力 專 題 3 公 共 治 理 專 題 3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3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3 管 理 經 濟 學 3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決 策 理 論 與 實 務 2 質 化 資 料 分 析 2 量 化 資 料 分 析 2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2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題 2 海 外 行 政 與 法 律 專 題 3 區 域 發 展 專 題 3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5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佔 20%,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佔 57.1%, 自 由 學 分 8 學 分 佔 22.9% ( 限 於 本 專 班 兩 組 所 開 課 程 ) 2. 本 課 程 適 用 於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3. 本 專 班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4. 除 共 同 必 修 外, 各 組 選 修 課 程, 無 論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均 可 經 由 申 請 許 可 後 一 同 選 修, 併 計 入 選 修 課 程 20 學 分 內 5. 選 修 課 程 於 103 年 03 月 25 日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6. 本 課 程 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102 年 10 月 29 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3 63/207

65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法 律 組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103/03/25 修 訂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 選 修 課 程 (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3 論 文 寫 作 1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3 憲 法 與 基 本 人 權 專 題 3 行 政 程 序 法 專 題 3 國 際 公 法 3 行 政 爭 訟 法 制 專 題 3 刑 法 3 證 據 法 3 刑 事 訴 訟 法 3 警 察 學 專 題 3 民 法 (I)2 親 屬 與 繼 承 法 3 民 事 訴 訟 法 3 公 平 交 易 法 3 民 法 (II)2 行 政 法 3 移 民 法 規 專 題 3 國 際 人 道 法 3 人 事 管 理 與 勞 資 爭 議 專 題 3 犯 罪 學 2 商 事 法 3 海 外 行 政 與 法 律 專 題 3 勞 工 法 3 證 券 交 易 法 3 土 地 法 3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3 非 訟 事 件 法 3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5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佔 20%,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佔 57.1%, 自 由 學 分 8 學 分 佔 22.9% ( 限 於 本 專 班 兩 組 所 開 課 程 ) 2. 本 課 程 適 用 於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3. 本 專 班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4. 除 共 同 必 修 外, 各 組 選 修 課 程, 無 論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均 可 經 由 申 請 許 可 後 一 同 選 修, 併 計 入 選 修 課 程 20 學 分 內 5. 選 修 課 程 於 103 年 3 月 25 日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6. 本 課 程 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102 年 10 月 29 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4 64/207

66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行 政 組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103/05/20 訂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3 論 文 寫 作 1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3 行 政 法 專 題 3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3 公 共 治 理 專 題 3 公 共 財 務 專 題 3 選 修 課 程 (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 國 家 發 展 與 行 政 能 力 專 題 3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3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管 理 經 濟 學 3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3 決 策 理 論 與 實 務 2 質 化 資 料 分 析 2 量 化 資 料 分 析 2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2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題 2 公 共 事 務 法 制 專 題 2 區 域 發 展 專 題 3 海 外 行 政 與 法 律 專 題 3 社 區 發 展 與 管 理 2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5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佔 20%,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佔 57.1%, 自 由 學 分 8 學 分 佔 22.9% ( 限 於 本 專 班 兩 組 所 開 課 程 ) 2. 本 課 程 適 用 於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3. 本 專 班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4. 除 共 同 必 修 外, 各 組 選 修 課 程, 無 論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均 可 經 由 申 請 許 可 後 一 同 選 修, 併 計 入 選 修 課 程 20 學 分 內 5. 選 修 課 程 於 103 年 3 月 25 日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6. 本 課 程 於 103 年 05 月 20 日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103 年 05 月 20 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5 65/207

67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法 律 組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103/05/20 訂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3 論 文 寫 作 1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3 憲 法 與 基 本 人 權 專 題 3 行 政 程 序 法 專 題 3 國 際 公 法 3 行 政 爭 訟 法 制 專 題 3 刑 法 3 刑 事 訴 訟 法 3 證 據 法 3 警 察 學 專 題 3 選 修 課 程 (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 民 法 (I)2 親 屬 與 繼 承 法 3 民 事 訴 訟 法 3 公 平 交 易 法 3 民 法 (II)2 行 政 法 3 移 民 法 規 專 題 3 國 際 人 道 法 3 人 事 管 理 與 勞 資 爭 議 專 題 3 犯 罪 學 2 商 事 法 3 海 外 行 政 與 法 律 專 題 3 勞 工 法 3 證 券 交 易 法 3 土 地 法 3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3 非 訟 事 件 法 3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5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7 學 分 佔 20%,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20 學 分 佔 57.1%, 自 由 學 分 8 學 分 佔 22.9% ( 限 於 本 專 班 兩 組 所 開 課 程 ) 2. 本 課 程 適 用 於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3. 本 專 班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4. 除 共 同 必 修 外, 各 組 選 修 課 程, 無 論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均 可 經 由 申 請 許 可 後 一 同 選 修, 併 計 入 選 修 課 程 20 學 分 內 5. 選 修 課 程 於 103 年 3 月 25 日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6. 本 課 程 於 103 年 5 月 20 日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103 年 5 月 20 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6 66/207

68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課 程 規 劃 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適 用 ) 104/10/27 修 訂 學 年 別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學 期 別 研 一 上 研 一 下 研 二 上 研 二 下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 質 性 研 究 法 2 論 文 寫 作 ( 一 )2 論 文 寫 作 ( 二 )2 量 化 研 究 法 2 公 共 管 理 與 組 織 專 題 2 行 政 法 專 題 2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2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2 地 方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民 主 治 理 專 題 2 決 策 理 論 與 實 務 2 中 國 政 府 與 行 政 專 題 2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2 公 共 財 務 專 題 2 政 策 評 估 專 題 2 全 球 治 理 與 區 域 整 合 2 政 府 與 企 業 專 題 2 選 修 課 程 (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專 題 2 政 策 行 銷 專 題 2 海 外 行 政 專 題 2 公 私 協 力 與 社 區 發 展 2 國 家 發 展 與 教 育 政 策 專 題 講 座 2 區 域 發 展 專 題 2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題 2 行 政 能 力 專 題 2 教 育 行 政 專 題 2 科 技 政 策 專 題 2 公 共 事 務 法 制 專 題 2 地 方 自 治 法 制 專 題 2 教 育 組 織 行 為 專 題 2 危 機 管 理 專 題 2 績 效 管 理 專 題 2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2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2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2 跨 域 治 理 專 題 2 台 商 經 營 與 兩 岸 治 理 2 備 註 1. 本 專 班 共 需 30 畢 業 學 分, 包 括 : 規 定 必 修 課 程 10 學 分 佔 33%,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至 少 應 修 14 學 分 佔 47%, 自 由 學 分 6 學 分 佔 20%, 前 項 自 由 學 分 以 本 院 碩 專 班 所 開 課 程 為 限 2. 本 課 程 適 用 於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研 究 生 3. 本 專 班 碩 士 生 需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並 經 考 試 通 過 後 方 完 成 修 業 規 定, 畢 業 論 文 不 列 入 畢 業 學 分 數 4. 除 共 同 必 修 外, 各 組 選 修 課 程, 無 論 碩 一 及 碩 二 生 均 可 經 由 申 請 許 可 後 一 同 選 修, 併 計 入 選 修 課 程 14 學 分 內 5. 本 課 程 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通 過,104 年 10 月 27 日 教 務 會 議 核 備 7 67/207

69 68/207

70 69/207

71 70/207

72 附 錄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教 師 衛 民 辦 公 室 :A721 分 機 :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上 午 節 次 中 午 5 時 間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08:10~09: :10~10:00 公 共 政 策 ( 公 3 10:10~11:00 新 公 共 服 二 ) 務 ( 公 四 ) 4 11:10~12:00 A515 B205 12:10~13: :10~14: :10~15:00 下 午 8 15:10~16:00 公 共 事 務 專 題 講 座 ( 上 ) A410 校 外 授 課 9 16:10~17: :10~18: :30~19:15 晚 上 12 19:15~20: :10~20:55 兩 岸 關 係 與 政 策 專 題 14 20:55~21:40 ( 碩 專 一 ) B127 說 明 : 學 生 會 面 時 間 研 究 時 間 休 息 時 間 71/207

73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教 師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辦 公 室 :A613 分 機 :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上 午 節 次 中 午 5 下 午 時 間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08:10~09: :10~10: :10~11: :10~12:00 台 灣 政 經 發 展 研 究,B327 台 灣 政 經 發 展 研 究,B327 台 灣 政 經 發 展 研 究,B327 12:10~13: :10~14: :10~15: :10~16:00 國 家 發 展 理 論 與 實 務,A505 國 家 發 展 理 論 與 實 務,A505 國 家 發 展 理 論 與 實 務,A505 政 治 學 ( 上 ),B321 政 治 學 ( 上 ),B321 政 治 學 ( 上 ),B321 導 師 課 B305 導 師 課 B :10~17:00 民 主 憲 政 與 科 技,A505 晚 上 10 17:10~18: :30~19: :15~20:00 民 主 憲 政 與 科 技,A505 民 主 憲 政 與 科 技,B220 民 主 憲 政 與 科 技,B :10~20: :55~21:40 72/207 說 明 : 學 生 會 面 時 間 研 究 時 間 休 息 時 間

74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張 執 中 副 教 授 教 研 室 :A664 分 機 :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節 次 上 午 下 午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時 間 1 08:10~09: :10~10: :10~11:00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B105 社 會 科 學 方 法 論 B105 質 性 研 究 法 B :10~12: :10~13:00 公 益 服 務 勞 作 教 育 6 13:10~14:00 班 會 大 陸 政 策 與 7 14:10~15:00 兩 岸 關 係 A :10~16: :10~17: :10~18: :30~19: :15~20: :10~20: :55~21:40 說 明 : 上 課 時 間 課 程 名 稱 及 上 課 教 室 辦 公 時 間 研 究 時 間 學 生 會 面 時 間 休 息 時 間 73/207

75 公 共 管 理 學 系 李 有 容 教 師 辦 公 室 :S508-4 分 機 :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節 次 時 間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上 午 下 午 晚 上 :10~09: 00 09:10~10: :10~11:00 民 主 憲 政 4 11:10~12:00 與 科 技 :10~13: 00 13:10~14: 00 14:10~15: 00 15:10~16: 00 勞 作 教 育 一 電 子 化 政 府 公 共 政 策 專 業 英 文 導 讀 16:10~17: 9 00 行 政 統 計 學 10 17:10~18: 00 電 子 化 政 11 18:30~19: 府 ( 碩 ) 校 外 :15~20: 00 校 外 13 20:10~20: :55~21: 40 請 善 用 溝 通 聯 絡 [email protected] 校 外 校 外 量 化 資 料 分 析 74/207

76 公 管 系 > < 張 惠 堂 > 教 師 教 研 室 :A667 分 機 :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上 午 節 次 時 間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08:10~09:00 憲 法 導 論 2 09:10~10:00 B612 人 事 行 政 A :10~11: :10~12:00 12:10~13:00 下 午 晚 上 6 13:10~14:00 導 師 時 間 各 國 人 事 制 度 7 14:10~15:00 B :10~16:00 中 華 民 國 憲 9 16:10~17:00 法 與 政 府 ( 上 ) B211 17:10~18: :30~19:15 公 務 人 力 資 12 19:15~20:00 源 管 理 13 20:10~20: :55~21:40 說 明 : 上 課 時 間 < 課 程 名 稱 及 上 課 教 室 > : 學 生 會 面 時 間 : 為 確 保 您 的 權 益, 煩 請 事 先 預 約 ([email protected]) 其 他 時 段 請 聯 絡 : 研 究 時 間 : 休 息 時 間 75/207

77 公 管 系 > < 黃 國 宬 > 教 師 教 研 室 :A672 分 機 :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節 次 時 間 星 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上 午 下 午 晚 上 1 08:10~09:00 基 督 教 與 人 權 :10~10:00 10:10~11:00 B410 基 督 教 與 人 權 B519 進 階 生 活 美 語 A217 進 階 生 活 美 語 A217 A :10~12:00 A672 12:10~13:00 公 共 事 6 13:10~14:00 務 概 論 B411 社 會 科 學 方 法 論 A :10~15:00 A :10~16:00 A :10~17:00 17:10~18:00 民 主 憲 政 發 展 B410 民 主 憲 政 發 展 B :30~19:15 A :15~20:00 A :10~20:55 20:55~21:40 民 主 憲 政 發 展 A302 說 明 : 上 課 時 間 < 課 程 名 稱 及 上 課 教 室 > : 學 生 會 面 時 間 : 研 究 時 間 : 休 息 時 間 76/207

78 附 錄 公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fb 群 組 77/207

79 104 公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LINE 群 組 公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LINE 群 組 78/207

80 開 南 大 學 活 動 報 告 表 活 動 名 稱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專 題 講 座 活 動 地 點 卓 越 樓 B126 活 動 日 期 活 動 時 間 10:30-12:00 主 辦 單 位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協 辦 單 位 無 講 題 參 加 人 數 執 行 狀 況 其 它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的 公 民 參 語 和 績 效 管 理 : 審 議 民 主 的 觀 點 約 30 人 本 院 已 於 104 學 年 度 編 列 學 術 活 動 預 算, 並 已 於 104 年 11 月 7 日 辦 理 1 場 專 題 講 座, 邀 請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府 研 究 所 特 聘 教 授 兼 客 家 學 院 院 長 孫 煒 蒞 校 演 講, 講 題 :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的 公 民 參 與 和 績 效 管 理 : 審 議 民 主 的 觀 點 孫 教 授 提 到, 自 2014 年 以 來, 台 灣 歷 經 了 多 起 中 產 階 級 青 年 學 生 等 訴 求 政 治 更 民 主 決 策 更 透 明 公 民 運 動 的 挑 戰 ; 海 峽 兩 岸 人 民 對 於 公 共 事 務 的 社 會 關 懷, 並 親 身 涉 入 的 參 與 需 求 也 同 樣 有 增 無 減 ; 然 而, 近 代 代 議 民 主 體 制 失 靈 以 及 傳 統 政 治 參 與 式 微 已 成 為 全 球 化 趨 勢 作 為 代 議 民 主 政 體 第 一 線 的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如 何 積 極 回 應 公 民 參 與 的 期 待 如 何 強 化 地 方 民 主 治 理 的 能 力 如 何 實 踐 公 益 價 值, 已 是 刻 不 容 緩 的 課 題 孫 教 授 提 到, 設 計 審 議 式 民 眾 涉 入 績 效 管 理 的 操 作 模 型, 闡 明 公 民 參 與 績 效 管 理 以 及 審 議 民 主 的 意 涵, 指 出 連 結 三 者 的 樞 紐 1. 公 民 參 與 : 政 府 推 動 民 眾 涉 入 行 政 決 策 與 管 理 過 程 的 集 體 性 活 動, 主 導 者 是 行 政 機 關 動 機 在 於 激 發 社 區 內 的 基 層 民 眾, 協 助 基 層 政 治 組 織 以 及 推 動 公 共 事 務, 較 適 合 民 主 的 決 策 而 非 專 業 的 決 策 行 政 機 關 推 動 公 民 參 與 的 機 制, 如 公 眾 集 會 焦 點 座 談 公 聽 會 開 放 性 論 壇 等 等 等 2. 績 效 管 理 : 績 效 管 理 係 期 望 指 將 對 的 事 情 運 用 有 效 途 徑 達 到 預 期 水 準, 行 政 機 關 的 績 效 評 估 指 標 : 能 力 效 率 品 質 效 能 3. 審 議 民 主 : 參 與 討 論 的 眾 人 真 實 誠 懇 地 重 視 對 方 言 論 之 價 值 或 優 點 的 過 程, 充 分 知 情 (well-informed), 說 理 (reasoning), 審 議 民 主 的 運 作 關 鍵 是 民 眾 的 意 見 進 入 政 治 體 系, 轉 化 為 具 體 政 策 當 前 臺 灣 最 受 矚 目 之 審 議 民 主 的 主 題 便 是 參 與 式 預 算 結 合 公 民 參 與 績 效 管 理 與 審 議 民 主 的 樞 紐 是 民 眾 與 行 政 人 員 基 於 績 效 評 估 指 標, 進 行 包 容 開 放 的 對 話 對 話 的 參 與 者 地 位 平 等 而 不 具 強 制 性, 並 建 立 相 互 尊 重 及 信 任 對 話 的 參 與 者 以 同 理 心 彼 此 傾 聽 與 回 應, 特 別 是 對 方 的 意 見 不 同 於 己 時 更 需 如 此 對 話 的 參 與 者 探 求 對 方 的 基 本 假 定 立 場 價 值 以 及 世 界 觀, 經 由 共 同 學 習 來 發 展 分 享 的 認 同 最 後, 孫 教 授 提 到, 在 代 議 民 主 體 制 失 靈 以 及 傳 統 政 治 參 與 式 微 的 全 球 化 趨 勢 之 中, 建 立 參 與 治 理 的 相 關 制 度 是 提 升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績 效 的 有 效 途 徑 制 度 影 響 行 為 行 為 影 響 觀 感 觀 感 影 響 文 化 1 79/207

81 活 動 照 片 活 動 名 稱 :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專 題 講 座 活 動 時 間 : ( 六 ) 活 動 地 點 : 卓 越 樓 B126 主 辦 單 位 :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80/207

82 3 81/207

83 開 南 大 學 活 動 報 告 表 主 講 人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系 丘 昌 泰 教 授 講 題 : 我 國 文 創 產 業 的 瓶 頸 與 願 景 日 期 : ( 六 )10:30-12:00 地 點 : 卓 越 樓 B126 室 主 辦 單 位 :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本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於 ( 六 )10:30-12:00, 假 卓 越 樓 B126 室 舉 辦 專 題 演 講, 邀 請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系 丘 昌 泰 教 授 蒞 臨 演 講, 講 題 : 我 國 文 創 產 業 的 瓶 頸 與 願 景 丘 教 授 提 到, 支 撐 台 灣 製 造 與 台 灣 創 造 的 經 濟 型 態 : 從 國 民 生 產 毛 額 (Gross National Product, GNP)GNP 到 國 家 創 意 毛 額 (Gross National Creation, GNC)GNC ), 以 國 家 創 意 毛 額 衡 量 國 家 的 競 爭 力 全 球 已 進 入 創 意 經 濟 ( 創 意 為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生 產 要 素 ) 創 意 經 濟 為 未 來 的 經 濟 發 展 主 軸 文 創 產 業 的 推 手 : 創 意 經 濟 創 意 經 濟 包 含 的 範 圍 甚 廣, 從 研 發 文 化 資 產 與 服 務 玩 具 與 遊 戲 軟 體 等 文 化 產 業 活 動 與 過 程 是 創 意 經 濟 的 核 心 ( 文 化 產 業 ), 當 然 還 包 括 不 具 文 化 意 涵 的 創 意 活 動 ( 創 意 產 業 ) 創 意 經 濟 = 文 化 產 業 + 創 意 產 業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UNESCO) 發 表 創 意 經 濟 報 告 (2013), 指 出 : 創 意 經 濟 不 僅 是 世 界 經 濟 中 增 長 最 迅 速 的 部 門 之 一, 而 且 在 創 造 收 入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和 出 口 收 入 方 面 極 具 意 義 根 據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的 說 法, 由 於 此 類 產 業 是 未 來 的 明 日 之 星, 其 發 展 潛 力 頗 大, 故 被 稱 為 日 出 產 業 (sunrise industries) 或 未 來 取 向 的 產 業 (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 例 如, 台 灣 創 意 經 濟 的 代 表 : 手 工 肥 皂 創 作 師, 讓 肥 皂 成 為 新 伴 手 禮 阿 原 肥 皂 的 創 辦 人 江 榮 原 認 為 : 製 作 肥 皂 也 是 一 種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故 宮 博 物 院 文 創 行 銷 處 指 出 : 文 創 商 品 的 魅 力 無 窮, 例 如, 以 紙 膠 帶 朕 知 道 了 為 銷 售 人 氣 王, 從 一 年 銷 售 出 近 15 萬 盒, 估 算 已 創 造 2,800 萬 元 的 效 益, 另 第 2 名 到 第 10 名 人 氣 王 則 是 由 翠 玉 白 菜 相 關 商 品 通 包, 可 見 白 菜 是 一 人 之 下, 萬 人 之 上 法 藍 瓷 之 所 以 能 有 今 天 的 規 模, 主 要 拜 台 灣 及 歐 洲 研 發 大 陸 生 產 製 造, 產 品 行 銷 世 界 的 全 球 佈 局 策 略 所 賜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公 式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 文 化 內 涵 + 創 意 手 段 + 產 業 化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 A+B+C+D: cultural industries =A(arts)+B(business)+C(consumption)+D (design)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 藝 術 + 商 業 + 消 費 + 設 計 82/207

84 主 講 者 丘 昌 泰 教 授 與 本 院 趙 順 文 院 長 陳 啟 清 執 行 長 李 有 容 老 師, 及 碩 專 學 生 一 起 於 卓 越 樓 B126 教 室 合 影 83/207

85 數 位 學 習 歷 程 系 統 教 學 宣 導 附 錄 安 排 授 課 教 師 於 課 堂 上 宣 導 並 進 行 教 學 ( 一 ) 84/207

86 85/207

87 101 學 年 ~104 學 年 e-portfolio 學 生 人 數 使 用 率 統 計 學 年 度 登 入 人 數 /207

88 104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次 數 登 入 時 長 ( 分 ) 1 E 高 文 傑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盧 長 賢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郭 純 妤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雪 琴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曾 建 淵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黃 靖 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于 鴻 芝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楊 勝 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梁 若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張 宇 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徐 沛 瀅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李 宗 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葉 宏 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禾 溱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史 曉 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陳 金 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正 雄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鍾 家 震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李 素 貞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彭 應 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張 敬 崴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黃 文 壕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B E 許 慧 姿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雅 文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周 怡 伶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政 達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黎 維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李 麗 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璽 翔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雅 琪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許 竣 翔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簡 玉 芬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雅 蕙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鄒 婉 庭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蕭 愛 卿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田 維 美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呂 晴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洪 國 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林 明 蒨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黃 鈴 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意 竹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207

89 104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次 數 登 入 時 長 ( 分 ) 42 E 趙 淑 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孟 嘉 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黃 韋 傑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秀 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劉 建 民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明 正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邱 淑 梅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盧 永 樂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楊 勝 雄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劉 淑 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徐 冠 英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薛 秀 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蘇 政 豪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何 順 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朱 敏 成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黃 金 剛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戴 文 馨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傅 瓊 茹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許 翔 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周 文 財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黃 宣 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李 淑 貞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劉 彥 德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張 瑋 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柏 宇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蘇 鳳 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彭 美 淇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曾 敏 媛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莊 玉 婷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常 雲 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黨 冠 群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葉 盛 義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江 慶 尚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林 華 怡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徐 啟 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昱 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孫 財 國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王 金 燕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文 旺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郭 堉 秀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王 慎 行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207

90 104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次 數 登 入 時 長 ( 分 ) 83 E 呂 致 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彭 博 政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照 烱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2 4 使 用 人 數 85 人 89/207

91 103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次 數 登 入 時 長 ( 分 ) 1 E 楊 志 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葛 俐 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王 英 全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陳 瑛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雪 琴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李 澤 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黃 靖 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魏 沛 潁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楊 勝 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張 惠 君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林 國 清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張 宇 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洪 瑞 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禾 溱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史 曉 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歐 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鄭 杏 茹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李 素 貞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彭 應 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許 慧 姿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周 怡 伶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璽 翔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雅 琪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蘇 士 恩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鄒 婉 庭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田 維 美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洪 國 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黃 鈴 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意 竹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趙 淑 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孟 嘉 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張 欽 城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明 正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何 順 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常 雲 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林 華 怡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徐 啟 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昱 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孫 財 國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王 金 燕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王 慎 行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207

92 103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次 數 登 入 時 長 ( 分 ) 42 E 呂 致 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彭 博 政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1 30 使 用 人 數 43 人 91/207

93 102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登 入 時 次 數 長 ( 分 ) 1 E 鄭 如 芳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6 A E 郭 功 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陸 紀 銘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鄭 瑞 興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陳 姿 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林 俊 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呂 芳 川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謝 志 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楊 和 明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張 睿 瑩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机 曉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彭 德 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徐 嘉 甄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簡 玉 婷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蔡 寶 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邱 郁 純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鄭 亦 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謝 美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盧 長 賢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清 白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馬 維 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王 英 全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高 雪 容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雷 朝 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郭 純 妤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楊 志 君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吳 雪 琴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葉 永 南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黃 靖 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魏 沛 潁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于 鴻 芝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楊 勝 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張 惠 君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張 國 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林 國 清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梁 若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張 宇 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張 瑞 華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黃 敏 雀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曹 育 榕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洪 瑞 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徐 沛 瀅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207

94 102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登 入 時 次 數 長 ( 分 ) 43 E 周 珍 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李 宗 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葉 里 民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陳 禾 溱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史 曉 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歐 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金 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正 雄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鄭 杏 茹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李 素 貞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陳 兆 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彭 應 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張 哲 銘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許 湧 智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B E 郭 家 維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張 敬 崴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B E 黃 惠 娟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孝 盈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許 雅 貴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1 2 使 用 人 數 61 人 93/207

95 101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登 入 時 次 數 長 ( 分 ) 1 E 鄭 永 隆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黃 柏 霖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黃 緗 綺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林 誠 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鄭 文 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吟 竹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王 正 男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陸 紀 銘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張 敏 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曾 丹 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麥 中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陳 儀 桓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黃 國 郡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周 煜 棋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 A E 周 靖 昌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5 A E 許 秋 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李 玟 蘭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錢 淑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黃 志 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林 伶 燦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徐 潤 福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顧 耀 彬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郭 佳 民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莊 珮 漪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王 曉 芬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 A E 陳 姿 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林 俊 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楊 志 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呂 芳 川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葛 俐 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劉 中 昌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謝 志 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楊 和 明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高 文 傑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張 睿 瑩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張 晏 銓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机 曉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彭 德 忠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徐 嘉 甄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簡 玉 婷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蔡 寶 鳳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邱 郁 純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207

96 101 學 年 度 e-portfolio 學 生 使 用 率 統 計 序 會 員 帳 號 會 員 名 稱 系 所 年 級 班 級 登 入 登 入 時 次 數 長 ( 分 ) 43 E 鄭 亦 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廖 美 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謝 美 玲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盧 長 賢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呂 學 秀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 A E 吳 清 白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馬 維 慧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王 英 全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陳 瑛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E 雷 朝 榮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3 A E 洪 瑞 聰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 A 1 30 使 用 人 數 53 人 95/207

97 附 錄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04 學 年 度 第 03 次 班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 三 )14:30 地 點 : 卓 越 樓 B119 院 辦 公 室 主 席 : 趙 順 文 院 長 出 席 人 員 : 趙 順 文 院 長 衛 民 主 任 陳 啟 清 執 行 長 張 執 中 張 惠 堂 鄭 善 印 主 任 李 麒 莊 錦 秀 吳 光 平 紀 錄 : 張 又 孋 一 報 告 議 案 1. 本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訂 於 ( 六 )10:30-12:00, 假 卓 越 樓 B126 室 舉 辦 專 題 講 座, 邀 請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府 研 究 所 孫 煒 教 授 蒞 臨 演 講, 講 題 :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的 公 民 參 與 和 績 效 管 理 : 審 議 民 主 的 觀 點 學 年 度 起 碩 專 師 生 休 息 室 平 日 晚 間 在 A113, 周 六 則 安 排 在 B527, 該 空 間 都 是 適 宜 師 生 課 後 交 流 或 稍 事 休 息 之 處, 並 配 有 工 讀 生 服 務 二 討 論 議 案 學 年 度 第 02 次 班 課 程 會 議 提 案 討 論 決 議 事 項, 請 討 論 說 明 : 如 會 議 紀 錄 決 議 : 通 過 學 年 度 公 管 碩 專 及 法 律 碩 專 2 班 招 生 簡 章, 請 討 論 說 明 : 如 表 列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名 額 35 名 審 查 方 式 書 面 審 查 100% 備 審 資 料 1.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表 ( 如 附 件 二, 附 照 片 ) 2. 工 作 服 務 證 明 書 ( 範 例 如 附 件 三 ) 3. 自 傳 乙 份, 格 式 不 拘 4. 其 他 有 利 於 審 查 之 文 件 ( 例 如 : 讀 書 計 畫 證 照 得 獎 作 品 等 ) 備 註 錄 取 之 新 生, 第 一 學 期 一 律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或 休 學 諮 詢 服 務 院 所 網 址 : 院 所 電 話 :(03) 轉 4002 聯 絡 人 : 張 小 姐 傳 真 :(03) /207

98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法 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名 額 20 名 審 查 方 式 書 面 審 查 100% 備 審 資 料 1.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表 ( 如 附 件 二, 附 照 片 ) 2. 現 職 單 位 之 服 務 證 明 書 ( 範 例 如 附 件 三 ) 3. 自 傳, 格 式 不 拘 4. 其 他 有 利 於 審 查 之 文 件 ( 例 如 : 讀 書 計 畫 證 照 得 獎 作 品 等 ) 備 註 錄 取 之 新 生, 第 一 學 期 一 律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或 休 學 諮 詢 服 務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院 所 網 址 : 院 所 電 話 :(03) 轉 4002 聯 絡 人 : 張 小 姐 傳 真 :(03) [email protected] 學 年 期 及 1032 學 年 期 碩 專 班 各 授 課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請 討 論 說 明 : 如 表 列 學 年 班 學 分 平 均 標 準 專 兼 開 課 系 所 課 號 課 名 教 師 教 師 職 等 聘 任 系 別 期 次 數 數 差 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1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公 共 事 務 倫 理 公 共 事 務 管 林 水 吉 副 教 授 兼 任 專 題 理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1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公 共 事 務 管 張 惠 堂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管 理 理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1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王 思 原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法 律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1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勞 工 法 黃 鼎 佑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法 律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1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刑 法 鄭 善 印 教 授 專 任 法 律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公 共 事 務 管 政 府 再 造 專 題 柯 三 吉 教 授 兼 任 理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公 共 事 務 管 論 文 寫 作 張 執 中 副 教 授 專 任 理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公 共 事 務 管 公 共 治 理 專 題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專 任 理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公 共 事 務 管 管 理 經 濟 學 黃 智 聰 教 授 兼 任 理 學 系 2 97/207

99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公 共 事 務 管 公 共 政 策 專 題 賴 沅 暉 教 授 專 任 理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商 事 法 王 思 原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法 律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行 政 程 序 法 專 朱 武 獻 題 教 授 專 任 法 律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特 約 講 座 刑 事 訴 訟 法 袁 紅 冰 教 授 兼 任 法 律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民 事 訴 訟 法 莊 錦 秀 助 理 教 授 專 任 法 律 學 系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1032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 刑 事 訴 訟 法 鄭 善 印 教 授 專 任 法 律 學 系 決 議 : 提 供 授 課 老 師 參 考 4. 為 配 合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宜 建 立 適 用 在 職 專 班 之 輔 導 機 制, 請 討 論 說 明 :1. 本 院 業 已 製 作 導 生 紀 錄 表 供 各 班 導 師 使 用 2. 公 管 專 班 及 法 律 專 班, 已 陸 續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記 錄 如 附 件 決 議 :1. 建 議 圖 書 館 採 購 論 文 點 數 2. 有 關 夜 間 照 明 不 佳, 建 議 總 務 處 改 善 5. 畢 業 系 友 問 卷 調 查, 請 討 論 說 明 :1. 各 學 年 度, 問 卷 結 果 統 計 圖 如 附 件 3 98/207

100 4 99/207

101 決 議 : 提 供 授 課 教 師 參 考 三 臨 時 動 議 四 會 議 記 錄 確 認 五 散 會 (15:00) 5 100/207

102 附 錄 近 五 年 公 管 系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96 至 103 年 學 年 度 公 管 系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TSSCI 級 以 上 期 刊 論 文 專 書 專 書 論 文 研 討 會 論 文 合 計 校 內 外 專 題 研 究 本 專 班 教 師 除 國 科 會 計 畫, 每 年 均 提 出 整 合 型 的 研 究 計 畫, 並 以 研 究 成 果 參 與 國 內 外 學 術 研 討 會 投 稿 於 具 審 查 機 制 期 刊 期 能 以 研 究 強 化 教 學 效 果 96 至 103 年 學 年 度 公 管 系 教 師 參 與 研 究 計 畫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科 技 部 中 央 政 府 地 方 政 府 合 計 /207

103 96 至 103 年 度 公 管 系 教 師 國 科 會 計 畫 一 覽 表 學 年 度 主 持 人 專 題 計 畫 名 稱 103 張 執 中 政 左 經 右? 中 國 大 陸 習 李 體 制 下 的 政 權 意 識 形 態 與 改 革 路 徑 之 研 究 102 張 執 中 包 容 性 或 階 層 性 政 體? 中 國 大 陸 非 共 黨 菁 英 政 治 參 與 空 間 的 調 查 99 張 執 中 進 退 流 轉?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職 務 終 身 制 與 待 遇 終 身 制 之 研 究 99 賴 沅 暉 食 品 安 全 治 理 中 的 公 私 協 力 管 制 - 以 HACCP 體 系 的 運 作 為 例 98 賴 沅 暉 中 國 生 命 科 學 發 展 中 的 意 識 型 態 與 政 策 變 遷 - 以 人 類 胚 胎 幹 細 胞 研 究 為 例 98 張 執 中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之 研 究 97 李 有 容 中 國 大 陸 公 民 權 利 之 演 變 : 民 主 與 人 權 之 關 係 (II) 97 黃 智 聰 近 年 來 中 國 大 陸 地 方 財 政 與 經 濟 發 展 關 係 之 研 究 96 張 執 中 政 治 孤 島 現 象 : 中 國 大 陸 基 層 人 大 代 表 選 舉 中 民 薦 候 選 人 與 自 薦 競 選 者 的 參 選 門 檻 分 析 (I) 96 張 國 聖 海 上 貨 物 保 險 之 保 險 範 圍 : 英 美 協 會 貨 物 保 險 條 款 之 比 較 96 李 有 容 中 國 大 陸 公 民 權 利 之 演 變 : 民 主 與 人 權 之 關 係 (I) 102/207

104 96 至 103 年 度 公 管 系 教 師 合 作 參 與 之 研 究 計 畫 時 間 參 與 教 師 研 究 案 名 稱 2013 李 有 容 張 惠 堂 黃 國 宬 中 壢 市 免 費 市 民 公 車 :2013 調 查 與 評 估 專 案 研 究 計 畫,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公 所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兩 岸 互 設 經 貿 辦 事 機 構 之 需 求 政 經 柯 三 吉 衛 民 張 執 中 李 有 容 效 應 與 運 用 策 略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黃 國 宬 黃 榮 源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我 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專 家 會 議 制 度 與 審 柯 三 吉 陳 啟 清 張 惠 堂 賴 沅 議 民 主 之 實 現,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委 託 暉 張 執 中 李 有 容 研 究 計 畫 柯 三 吉 黃 榮 源 陳 啟 清 賴 沅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研 究, 桃 園 市 公 所 暉 衛 民 仉 桂 美 張 惠 堂 李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有 容 黃 國 宬 以 行 政 法 人 作 為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平 台 之 柯 三 吉 仉 桂 美 衛 民 黃 榮 做 法,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源 黃 國 宬 王 政 計 畫 柯 三 吉 陳 啟 清 賴 沅 暉 衛 民 我 國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之 公 眾 參 與 和 專 家 張 執 中 黃 榮 源 張 惠 堂 李 有 代 理 機 制 探 討,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委 託 容 研 究 計 畫 柯 三 吉 黃 榮 源 陳 啟 清 賴 沅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研 究, 桃 園 市 公 所 暉 衛 民 張 國 聖 曹 瑞 泰 張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惠 堂 李 有 容 黃 國 宬 考 試 院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委 託 計 畫, 考 試 柯 三 吉 劉 宜 君 曹 瑞 泰 黃 榮 院 擬 定 之 聘 用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草 案 對 源 張 惠 堂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體 制 影 響 之 研 究 2007 柯 三 吉 張 惠 堂 劉 宜 君 曹 瑞 考 試 院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委 託 計 畫, 公 務 泰 黃 榮 源 員 服 務 法 旋 轉 門 條 款 規 範 內 容 之 研 究 103/207

105 衛 民 副 教 授 Associate Prof. Dr.WEI Min 2015 期 重 探 哈 斯 新 功 能 主 義 與 其 在 歐 洲 統 合 演 進 上 的 意 涵, 問 題 與 研 究 ( 即 將 出 刊 ), 台 北 市 : 問 題 與 研 究 衛 民 袁 千 慧 全 球 商 品 鏈 與 全 球 治 理 : 以 豐 泰 企 業 及 台 灣 製 鞋 代 工 業 為 例 發 表 於 開 南 大 學 5 月 9 日 在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開 南 大 學 主 辦 的 第 十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上 2014 衛 民 大 陸 台 商 的 族 群 認 同 與 公 民 身 份 : 一 個 反 思 途 徑 的 質 性 研 究 發 表 於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5 月 24 日 在 淡 江 大 學 主 辦 的 年 會 質 性 研 究 的 本 體 論 認 識 論 與 方 法 論 的 整 體 考 察 : 一 個 以 大 陸 台 商 認 同 議 題 為 對 象 的 研 究 案 例 發 表 於 開 南 大 學 5 月 9 日 在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開 南 大 學 主 辦 的 第 九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上 2013 計 黃 榮 源 柯 三 吉 衛 民 張 執 中 李 有 容 黃 國 宬 兩 岸 互 設 經 貿 辦 事 機 構 之 需 求 政 經 效 應 與 運 作 策 略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大 陸 事 務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案,2012 年 9 月 年 4 月 期 衛 民 柯 三 吉 黃 國 宬 李 有 容 2011 以 行 政 法 人 作 為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平 台 之 做 法, 政 策 與 社 會, 桃 園 縣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與 政 策 學 系 是 跨 國 移 民? 還 是 國 內 離 散? 以 跨 國 主 義 與 聯 鎖 社 群 做 為 大 陸 台 商 社 群 論 述 的 比 較 發 表 於 開 南 大 學 5 月 9 日 在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開 南 大 學 主 辦 的 第 八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上 104/207

106 2012 期 瞥 見 一 顆 朦 朧 的 晨 星 我 國 原 住 民 更 民 身 份 的 當 前 素 描 與 未 來 建 構,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傳 播 學 刊 3: 衛 民 我 們? 他 們? 原 住 民 與 華 僑 的 公 民 身 份 辯 析 發 表 於 開 南 大 學 4 月 27 日 在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開 南 大 學 主 辦 的 第 七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2011 衛 民 解 開 原 住 民 族 與 公 民 身 份 的 矛 盾 以 審 議 民 主 搭 建 一 個 多 元 族 群 民 主 國 家 發 表 於 開 南 大 學 3 月 30 日 在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開 南 大 學 主 辦 的 第 六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上 衛 民 一 種 永 續 發 展, 兩 種 治 理? 原 住 民 自 治 區 在 地 方 治 理 上 的 地 位 發 表 於 中 華 民 國 華 夏 行 政 學 會 1 月 1 日 在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主 辦 的 地 方 治 理 與 永 續 發 展 : 慶 祝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100 年 學 術 研 討 會, 頁 衛 民 既 是 一, 又 是 二? 兩 岸 整 合 理 論 的 追 尋 發 表 於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5 月 29 日 主 辦 的 2011 年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年 會 暨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建 國 一 百 年 公 共 事 務 的 回 顧 與 展 望 期 一 中 原 則 與 大 陸 台 商 國 家 認 同 之 芻 探 聯 大 學 報 8/ 1: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以 行 政 法 人 作 為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平 台 之 做 法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 )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案 ) 2010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 )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之 公 眾 參 與 和 專 家 代 理 機 制 探 討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 ) 105/207

107 結 合 分 離 公 民 社 會 在 兩 岸 的 關 鍵 角 色 開 南 大 學 研 究 計 畫 : ( ) 召 喚 公 民 社 會 的 精 靈 重 返 公 共 服 務 -- 新 公 共 服 務 的 典 範 轉 移 第 五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2009 公 民 社 會 在 民 主 治 理 中 的 地 位 兩 岸 學 者 觀 點 的 比 較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金 融 海 嘯 下 的 全 球 化 民 主 化 與 民 主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大 學 ( ) 治 理 與 公 民 社 會 : 全 球 化 的 雙 向 道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年 會 暨 金 融 海 嘯 下 的 全 球 化 民 主 化 與 民 主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山 大 學 ( ) 一 國 兩 區? 南 北 台 灣 公 民 社 會 及 其 治 理 之 初 探 第 四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2008 期 台 商 與 台 商 政 策 : 解 開 兩 岸 關 係 僵 局 的 鎖 鑰? 東 亞 論 壇 季 刊 460:37-48 台 商 與 台 商 政 策 : 解 開 兩 岸 關 係 僵 局 的 鎖 鑰? 第 九 屆 兩 岸 經 貿 暨 管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大 華 技 術 學 院 ( ) 一 中 原 則 與 台 商 的 公 民 意 識 : 台 商 國 家 認 同 起 源 芻 探 第 三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2007 期 千 年 爭 戰 下 的 歐 洲 和 平 新 區 域 主 義 與 全 球 化 的 共 生 通 識 研 究 季 刊 11:67-92 兩 岸 是 人 為 造 成 的 制 度 著 重 於 建 構 主 義 本 體 論 的 方 法 論 探 討 第 二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專 兩 岸 是 人 為 造 成 的 制 度 : 以 建 構 主 義 為 本 體 論 的 新 制 度 分 析 韋 伯 文 化 章 風 動 心 動 還 是 心 動? 從 爭 辯 中 的 兩 岸 關 係 理 論 探 討 兩 岸 關 係 的 研 究 方 法 兩 岸 是 人 為 造 成 的 制 度 以 建 構 主 義 為 本 體 論 的 新 制 度 分 析 韋 伯 文 化 106/207

108 2006 沒 有 治 理 的 統 治? 兩 岸 觀 光 水 果 與 晶 圓 廠 三 案 例 的 探 討 第 一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 飄 浮 在 多 元 治 理 上 空 的 主 權 北 京 台 北 與 台 商 三 角 架 構 的 新 走 向 第 四 屆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年 會 暨 公 共 行 政 的 變 遷 與 挑 戰 學 術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公 企 中 心 ( ) 2005 期 歐 盟 與 全 球 化 : 一 對 共 生 體 競 爭 力 評 論 7: 一 個 中 國 是 人 們 造 就 的 一 個 由 理 性 主 義 轉 向 建 構 主 義 的 觀 點 第 三 屆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年 會 暨 公 共 行 政 的 變 遷 與 挑 戰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大 學 ( ) 是 風 動 旗 動 還 是 心 動?-- 爭 辯 中 的 兩 岸 關 係 理 論 的 方 法 論 爭 議 之 評 析 第 三 屆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2004 千 年 爭 戰 下 的 歐 洲 和 平 新 區 域 主 義 與 全 球 化 的 共 生 案 例 第 二 屆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 ) 2003 舊 主 權 與 新 治 理? 全 球 治 理 在 兩 岸 關 係 中 式 用 之 探 討 第 一 屆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 ) 2002 專 台 灣 中 國 大 崩 壞 海 鴿 文 化 107/207

109 林 俊 彥 教 授 Prof. Dr. LIN Chunyen 姓 名 職 稱 年 度 科 技 部 研 究 論 文 與 專 題 計 畫 獎 勵 名 稱 2012 運 用 互 動 學 習 與 實 境 參 與 提 升 中 學 生 對 無 線 網 通 科 技 之 探 索 能 力 2011 運 用 互 動 學 習 與 實 境 參 與 提 升 高 中 女 性 對 無 線 網 通 科 技 之 探 索 能 力 林 俊 彥 教 授 2011 大 自 然 的 觀 察 與 對 話 對 想 像 力 培 育 之 研 究 - 總 計 畫 2009 產 業 職 能 分 析 方 法 與 職 能 應 用 之 研 究 第 二 年 期 中 報 告 2008 產 業 職 能 分 析 方 法 與 職 能 應 用 之 研 究 第 一 年 期 中 報 告 2006 我 國 科 技 大 學 及 技 術 學 院 電 機 系 教 師 實 務 經 驗 與 其 工 作 成 就 關 係 之 研 究 2005 我 國 科 技 大 學 及 技 術 學 院 電 機 系 教 師 實 務 經 驗 與 對 學 生 職 涯 發 展 影 響 之 研 究 2004 技 職 學 校 發 展 專 業 能 力 指 標 之 整 合 研 究 2003 技 職 體 系 綜 合 高 中 基 礎 科 學 與 科 技 教 學 綱 站 之 建 置 2003 技 職 學 校 專 業 能 力 指 標 之 建 構 2000 建 構 我 國 科 技 大 學 專 業 系 所 教 育 品 質 指 標 之 研 究 總 計 2014 專 技 職 教 育 品 質 確 保 機 制 之 探 討 中 華 民 國 技 職 教 育 學 會 期 消 費 者 網 路 購 物 重 複 購 買 意 圖 前 置 因 素 之 研 究 - 以 Yahoo 購 物 中 心 為 例 JSC 顧 客 滿 意 度 學 刊, 10[1]:1-36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期 The Analysis of the 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 Development Model Suitable for Taiwan s Cosmetology and Hairdressing-Based on the Experiences of Hong Kong and United States Storage Management Solutions 1: (EI) 提 升 高 職 學 生 職 業 道 德 策 略 之 探 討 第 11 屆 題 生 職 業 倫 理 與 職 業 道 德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NATTWN: 彰 化 ( ) 108/207

110 2013 期 台 灣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國 際 化 現 況 發 展 探 究 致 理 學 報,34 期 近 年 來 中 國 大 陸 職 業 教 育 發 展 重 要 政 策 啟 示 致 理 通 識 學 報,33: 期 第 二 期 技 職 再 造 方 案 意 涵 探 究 致 理 學 報,33: 大 學 生 品 牌 之 決 與 購 買 意 願 關 係 之 研 究 - 以 韓 國 公 司 品 牌 為 例 第 22 屆 中 韓 文 化 關 係 國 際 學 術 會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 技 職 教 育 品 質 確 保 機 制 前 瞻 技 職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 科 技 校 院 適 合 培 育 之 美 容 相 關 專 業 人 才 探 討 2013 海 峽 兩 岸 技 職 ( 高 等 職 業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技 職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 ) 科 技 大 學 工 業 設 計 領 域 學 生 學 習 困 難 之 研 究 2013 海 峽 兩 岸 技 職 ( 高 等 職 業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技 職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 ) 創 業 家 精 神 品 牌 真 實 性 對 中 小 企 業 成 長 之 初 探 2013 世 界 華 人 工 業 設 計 論 壇 華 梵 大 學 ( ) "TCK or TPCK, Rethinking ICT in Education -A Case Study of Team Model Smart Classroom of AClass Learning Technology Inc"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Enterprise Resource Management, 2013, Taipei 2012 期 技 職 校 院 教 師 評 鑑 困 境 與 因 應 學 校 行 政 雙 月 刊,82, 期 我 國 技 職 教 育 專 業 師 資 實 務 能 力 問 題 之 探 討 技 術 及 職 業 教 育 季 刊,2(1),22-28 新 產 品 開 發 專 案 團 隊 成 員 衝 突 對 員 工 組 織 公 民 行 為 之 影 響 - 角 色 扮 演 教 育 訓 練 的 干 擾 效 果 2012 技 職 教 育 續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 ) The Discourse Analysis of Electronic Mail Mediated Communication in a Hong Kong Academic Organization 2012 技 職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 ) 計 主 持 人 基 礎 扎 根 能 力 提 升 - 實 務 能 力 精 煉 教 育 部 技 專 校 院 北 區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2011 期 美 國 與 台 灣 技 職 教 育 制 度 之 比 較 教 育 資 料 集 刊,51, 期 國 民 中 小 學 對 外 公 共 關 係 的 特 性 與 功 能 研 習 資 訊,28(4), " The Dialogue of Quantitative Research on Imagination " 2011TERA Imagination&Creativity Wellspring and Streams of Education, kaohsiung. NSC S /207

111 " A case study on curriculum application of imagination education research group (IERG) in th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2011TERA Imagination&Creativity Wellspring and Streams of Education, kaohsiung. NSC S 期 創 造 力 的 理 念 與 增 進 策 略 北 縣 教 育,70, 期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技 職 校 院 行 銷 管 理 模 式 之 建 構 學 校 行 政 雙 月 刊, 65,1-15 計 99 學 年 度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級 招 生 名 額 審 查 作 業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2009 期 香 港 回 歸 技 職 教 育 之 演 變 教 育 資 料 集 刊,43, 73~106 期 教 學 輔 導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之 研 究 學 校 行 政 雙 月 刊,63, 自 然 想 像 力 對 科 技 教 育 之 文 獻 分 析 第 三 屆 創 新 + 科 技 + 生 活 + 經 濟 +? 研 討 會 新 北 市 : 板 橋 ( ) 國 科 會 : S 先 進 國 家 職 能 架 構 之 發 展 2009 海 峽 兩 岸 應 用 性 高 等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深 圳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 ) 國 科 會 : S MY3 自 然 想 像 力 對 科 技 教 育 之 文 獻 分 析 2009 第 三 屆 創 新 + 科 技 + 生 活 + 經 濟 +? 研 討 會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 ) 台 灣 五 專 學 制 發 展 策 略 之 研 究 2009 海 峽 兩 岸 應 用 性 高 等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深 圳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 ~ ) 進 國 家 職 能 資 格 架 構 之 發 展 2009 海 峽 兩 岸 應 用 性 高 等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深 圳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 ~ ) 計 我 國 五 專 學 制 定 位 與 發 展 之 研 究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2008 期 " Applying deeper learning and Confucian values in enhancing school effectiveness: Empirical results and findings " Urban Education, 43(5), (SSCI) 能 力 本 位 教 育 的 發 展 趨 勢 2008 海 峽 兩 岸 應 用 性 高 等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北 京 聯 合 大 學 ( ~ ) 台 灣 五 年 制 專 科 教 育 的 現 況 與 發 展 2008 海 峽 兩 岸 應 用 性 高 等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85-92 北 京 聯 合 大 學 ( ~ ) 計 推 動 高 等 教 育 實 習 制 度 強 化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研 究 之 期 末 報 告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97 學 年 度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級 招 生 名 額 審 查 作 業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110/207

112 2007 期 我 國 技 術 校 院 電 機 教 師 實 務 經 驗 與 其 工 作 表 現 差 異 之 研 究 教 育 研 究 月 刊,155, 期 德 澳 美 日 技 職 教 育 發 展 對 我 國 學 校 行 政 之 啟 示 學 校 行 政 雙 月 刊,47, 期 以 內 部 行 銷 及 轉 型 領 導 理 念 建 構 金 融 業 有 效 率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興 國 管 理 學 院 學 報 期 " The KM chain - Empirical study of the vital knowledge sourcing links" The Journal of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s, XLVIII(2), (SCI) 期 "The mediate effect of learning and knowledge on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 Industrial Management & Data Systems, 107(7), (SCI) 期 " Linking school effectiveness and principals 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 the role of school culture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nagement in Education, 1(4), 期 " The warranty policy under fuzzy environment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Quality & Reliability Management, 24(2), (ABI) 期 " Practice makes better? - A study of meditation learners in a classroom environment " Educational Studies, 33(1), (SSCI) " The effect of personal experience on adult professional learning in the field of continuous education of finance in Taiwan " Association of 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ACTE) Annual Conference, Dec , Las Vegas 計 96 學 年 度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級 招 生 名 額 審 查 作 業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2006 期 全 面 品 管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在 組 織 發 展 各 階 段 目 標 策 略 之 探 討 研 習 論 壇 月 刊,72, 期 從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觀 點 探 討 因 應 組 織 衝 突 之 危 機 管 理 研 習 論 壇 月 刊 期 金 融 技 職 教 育 學 習 滿 意 度 及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台 灣 經 濟 金 融 月 刊,42(11), 期 技 職 校 院 學 生 生 涯 規 劃 之 探 討 學 校 行 政 雙 月 刊,45, 期 全 球 化 競 爭 下 台 灣 廣 告 業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台 灣 經 濟 金 融 月 刊,42(7), 期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經 營 面 臨 之 挑 戰 與 因 應 對 策 嶺 東 學 報, 19,9-30 期 以 平 衡 計 分 卡 與 策 略 地 圖 探 討 高 等 教 育 學 校 經 營 與 領 導 的 新 挑 戰 學 校 行 政 雙 月 刊,43, 期 從 台 灣 產 業 外 移 及 經 濟 衰 退 與 失 業 率 現 況 探 討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之 因 應 策 略 多 國 籍 企 業 研 究 學 報,30,25-38 期 辦 理 證 券 期 貨 技 職 證 照 測 驗 機 構 導 入 平 衡 計 分 卡 策 略 地 圖 之 探 討 會 計 研 究 月 刊, 245,39-55 期 學 校 知 識 管 理 的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與 運 用 校 行 政 雙 月 刊,42, 期 以 學 習 型 組 織 之 動 態 思 維 探 討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之 新 核 心 價 值 學 校 行 政 雙 月 刊, 41, /207

113 我 國 四 年 制 技 術 學 院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學 習 態 度 與 學 業 成 績 關 係 之 研 究 2006 台 灣 職 業 教 育 與 訓 練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 ) 二 年 制 技 術 校 院 學 生 學 習 態 度 學 習 動 機 與 學 習 成 績 相 關 之 研 究 中 華 工 業 職 業 教 育 學 會 九 十 五 年 度 學 術 論 文 專 輯,19-33 ( )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改 革 中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規 準 之 探 討 2006 年 台 灣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光 碟 版 )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 ~ ) 台 北 市 合 作 式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學 程 學 生 對 學 程 辦 理 方 式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 行 動 研 究 論 文 類 優 選 ) 台 北 市 第 七 屆 教 育 專 業 創 新 與 行 動 研 究 研 討 會, 高 職 組 成 果 集, 台 北 市 教 育 局 ( )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實 務 經 驗 對 畢 業 生 職 涯 發 展 影 響 之 研 究 以 電 機 學 系 為 例 2006 海 峽 兩 岸 高 職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上 海 第 二 工 業 大 學 ( ~ ) 台 北 市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95 年 度 經 費 運 用 及 資 源 整 合 規 劃 之 研 究 2006 全 國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研 討 會 教 育 部 技 術 校 院 敎 師 實 務 經 驗 對 其 專 業 教 學 效 能 影 響 內 涵 之 探 討 2006 技 職 教 育 永 續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 The Role of IT, Learning Motivation and Knowledge Sourcing in Knowledge Management"2006 Workshop on Journal Paper Writing and Publishing " A study for the adult examinees' motivation, barriers, satisfaction and post-exam reactions on the computer-based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s offered at Securities and Future Institute in Taipei, society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teacher educatio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mputing Education (AACE) 17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March 20-24, 2006, Orlando, Florida, USA 計 先 進 國 家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改 革 方 向 之 研 究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2005 美 國 ABET 與 NAIT 認 證 制 度 之 課 程 內 涵 與 我 國 工 程 及 科 技 教 育 認 證 (IEET) 之 探 討 國 際 工 程 技 術 教 育 研 討 會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台 灣 高 等 技 職 學 校 所 系 科 的 設 置 005 海 峽 兩 岸 高 職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深 圳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世 界 教 育 改 革 趨 勢 對 台 灣 技 職 教 育 的 影 響 台 灣 技 術 與 職 業 教 育 專 題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國 職 業 技 術 教 育 學 會 ( ~ ) " Rethinking teaching and learning with virtual classroom: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Canadian Association of Distance Education (CADE) 2005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計 台 北 市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95 年 度 經 費 運 用 及 資 源 整 合 規 劃 研 究 期 末 報 告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級 招 生 名 額 作 業 之 實 施 與 檢 討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112/207

114 2004 Greiner 組 織 變 革 模 式 對 九 十 五 年 濤 職 體 系 課 程 發 展 因 應 的 啟 示 學 校 行 政 論 壇 第 十 二 次 研 討 會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國 學 校 行 政 研 究 學 會 九 十 二 年 台 北 市 高 職 評 鑑 的 意 涵 與 醒 思 - 行 政 支 援 範 疇 台 北 市 九 十 三 年 高 職 評 鑑 觀 摩 與 研 討 會,11~15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我 國 技 專 校 院 成 人 職 業 教 育 政 策 應 有 的 調 適 九 十 三 年 科 技 整 合 的 成 人 技 職 教 育 研 討 會 論 文 集,18~22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成 人 教 育 研 究 所 計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總 量 管 制 之 檢 討 與 改 進 ( 第 三 期 )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二 年 期 研 究 案 2003 計 技 職 體 系 課 程 綱 要 草 案 調 整 及 上 網 計 畫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2002 台 灣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招 生 名 額 總 量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構 2002 海 峽 兩 岸 高 職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79-83 上 海 第 二 工 業 大 學 運 用 主 題 與 功 能 導 向 教 學 策 略 於 電 腦 教 學 之 探 討 與 建 構 第 十 七 屆 全 國 技 術 及 職 業 教 育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教 育 部 計 技 職 體 系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彙 整 及 網 站 建 置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總 量 管 制 之 檢 討 與 改 進 ( 第 二 期 )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2001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評 鑑 技 職 教 育 一 貫 課 程 評 鑑 研 討 會 論 文 集,69-73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系 校 長 學 校 本 位 情 境 領 導 理 論 的 因 素 探 討 二 十 一 世 紀 教 育 領 導 與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C 輔 仁 大 學 (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大 眾 化 趨 勢 與 技 職 教 育 人 力 發 展 規 劃 之 探 討 2001 海 峽 兩 岸 高 職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深 圳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臺 灣 職 業 學 校 工 科 教 師 參 加 在 職 進 修 對 專 業 能 力 之 影 響 2001 海 峽 兩 岸 高 職 ( 技 職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深 圳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科 技 大 學 電 機 系 專 業 學 程 之 規 劃 研 究 第 十 六 屆 全 國 技 術 及 職 業 教 育 研 討 會 一 般 技 職 及 人 文 教 育 類 政 策 組,9-18 " New perspective in developing course plan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 2001 IVETA Conference, Proceeding on CD " How on-line collaborative study improve human cognition a perspective on the evolution of modern education " 2001 AITE conference 113/207

115 計 技 職 體 系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整 合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新 世 紀 的 技 職 教 育 教 育 部 委 辦 主 持 廣 播 節 目 計 52 集 文 稿 計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總 量 管 制 之 檢 討 與 改 進 ( 第 一 期 )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2000 技 職 教 育 師 資 之 分 軌 與 分 級 教 育 部 技 職 教 育 改 革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教 育 部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學 生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2000 海 峽 兩 岸 技 職 ( 高 等 職 業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當 前 台 灣 技 職 教 育 師 資 問 題 之 探 討 2000 海 峽 兩 岸 技 職 ( 高 等 職 業 )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國 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台 北 市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合 理 單 位 教 育 成 本 之 探 討 第 15 屆 全 國 技 職 教 育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一 般 技 職 及 人 文 教 育 類 政 策 組,51-60 " Providing competency-based education for industry and its effects on classroom education "2000 IVETV Conference; Proceeding on CD 計 技 職 一 貫 課 程 發 展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大 專 專 業 教 師 師 資 分 流 之 規 劃 研 究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技 專 校 院 增 調 所 系 科 班 作 業 改 進 方 案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工 作 手 冊 教 育 部 委 託 專 題 研 究 計 專 科 學 校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工 作 手 冊 教 育 部 委 託 專 題 研 究 計 科 技 大 學 / 技 術 學 院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工 作 手 冊 教 育 部 委 託 專 題 研 究 1999 技 職 教 育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之 研 究 中 國 工 業 職 業 教 育 學 會 八 十 八 年 度 學 術 論 文 專 輯, 建 構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之 基 礎 1999 海 峽 兩 岸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從 國 內 IC 產 業 人 力 結 構 探 討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高 科 技 人 才 之 策 略 第 14 屆 全 國 技 職 教 育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一 般 及 人 文 教 育 類 人 力 組,33-42 台 灣 擴 充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面 臨 的 師 資 問 題 及 因 應 對 策 1999 海 峽 兩 岸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計 技 職 一 貫 課 程 規 劃 與 統 整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計 跨 世 紀 技 職 體 系 一 貫 課 程 規 劃 技 職 校 院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模 式 之 規 劃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114/207

116 1998 計 我 國 跨 世 紀 技 職 體 系 一 貫 課 程 規 劃 期 末 報 告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115/207

117 賴 沅 暉 副 教 授 Associate Prof. Dr. LAI Yuanhui 姓 名 賴 沅 暉 職 稱 副 教 授 年 度 國 科 會 研 究 論 文 與 專 題 計 畫 獎 勵 名 稱 2010 食 品 安 全 治 理 中 的 公 私 協 力 管 制 - 以 HACCP 體 系 的 運 作 為 例 2009 中 國 生 命 科 學 發 展 中 的 意 識 型 態 與 政 策 變 遷 - 以 人 類 胚 胎 幹 細 胞 研 究 為 例 2004 分 散 式 資 料 探 勘 生 物 序 列 特 徵 樣 式 總 計 專 家 在 管 制 標 準 設 定 過 程 中 的 角 色 -- 以 HACCP 食 品 安 全 標 準 之 發 展 為 例 第 六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百 年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專 家 會 議 制 度 與 審 議 民 主 之 實 現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2010 全 球 食 品 安 全 治 理 與 中 國 食 品 安 全 體 系 的 變 遷 - 以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施 行 為 例 2010 中 國 研 究 年 會 從 轉 型 到 轉 向 : 中 國 研 究 的 比 較 觀 點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民 眾 與 專 家 對 於 食 品 安 全 風 險 感 知 差 異 性 及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政 策 影 響 之 研 究 2010 TASPAA 多 元 變 遷 中 公 共 服 務 與 治 理 之 機 會 與 挑 戰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食 品 安 全 治 理 中 的 公 私 協 力 管 制 議 題 - 以 HACCP 體 系 之 運 作 為 例 第 五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之 公 眾 參 與 和 專 家 代 理 機 制 探 討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2009 期 116/207

118 開 放 與 防 衛 的 角 力 - 基 因 改 造 產 品 管 制 的 政 策 抉 擇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報 49:39-78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TSSCI) 中 國 生 命 科 學 發 展 中 的 意 識 型 態 與 政 策 變 遷 - 以 人 類 胚 胎 幹 細 胞 研 究 為 例 第 四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2008 期 多 層 次 創 新 體 系 的 形 成 與 國 家 創 新 體 系 的 重 構 - 科 技 政 策 制 訂 中 的 系 統 失 靈 議 題 競 爭 力 評 論 12:1-37 中 華 國 家 競 爭 力 研 究 學 會 賦 稅 正 義 的 失 落 與 重 建 : 以 土 地 增 殖 稅 適 用 自 用 住 宅 優 惠 稅 率 為 例 2008 年 台 灣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學 系 開 放 與 防 衛 的 角 力? 論 美 國 與 歐 盟 間 對 於 生 物 科 技 管 制 的 政 策 爭 端 與 貿 易 摩 擦 第 三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2007 期 政 策 弔 詭 : 政 治 決 策 的 藝 術 公 共 行 政 學 報 25: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TSSCI) 管 制 與 發 展 的 歧 路 - 中 國 基 因 轉 殖 作 物 的 發 展 與 農 業 生 物 科 技 政 策 的 變 遷 2007 年 台 灣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學 院 風 險 社 會 中 的 科 技 前 瞻 - 全 球 競 爭 下 的 科 技 治 理 與 政 策 制 訂 議 題 兩 岸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政 府 治 理 模 式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從 劇 變 的 時 代 到 永 續 發 展 : 變 遷 中 的 科 技 政 策 制 訂 與 治 理 典 範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年 會 暨 第 三 屆 兩 岸 四 地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TASPAA)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多 層 次 治 理 與 國 家 創 新 體 系 的 重 構 - 科 技 創 新 政 策 中 的 系 統 失 靈 議 題 第 二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章 科 技 管 理 全 華 科 技 圖 書 公 司 /207

119 創 新 體 系 產 官 學 網 絡 與 知 識 經 濟 的 區 域 化 - 創 新 與 科 技 政 策 的 多 層 次 治 理 議 題 兩 岸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兩 岸 治 理 模 式 比 較 研 討 會 多 元 治 理 模 式 的 現 狀 與 未 來 東 華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2005 新 興 科 技 發 展 的 政 策 過 程 建 構 - 以 基 因 科 技 為 例 第 三 屆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 桃 園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治 理 風 險 社 會 與 科 技 政 策 制 訂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暨 學 術 論 文 發 表 會 (TASPAA) 台 北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章 新 興 科 技 發 展 中 的 民 主 與 治 理 基 因 科 技 政 策 過 程 中 的 風 險 圖 像 韋 伯 文 化 2004 期 基 因 科 技 政 策 制 定 過 程 中 之 風 險 與 責 任 議 題 公 共 行 政 學 報 13:59-90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TSSCI) 期 科 技 為 風 險 之 本 - 評 Urich Beck 著, 汪 浩 譯 風 險 社 會 : 通 往 另 一 個 現 代 的 路 上 政 治 與 社 會 哲 學 評 論 9: (TSSCI) 期 新 興 科 技 發 展 對 政 策 過 程 的 影 響 : 以 健 康 照 護 政 策 中 之 醫 療 科 技 評 估 為 例 公 共 行 政 學 報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TSSCI) 期 新 基 因 學 的 治 理 與 政 策 議 題 : 以 基 因 檢 測 科 技 發 展 為 例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報,38:61-94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 具 匿 名 審 查 制 度 ) 新 興 科 技 發 展 對 政 策 過 程 的 影 響 E 化 治 理 地 方 財 政 與 組 織 變 革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企 中 心 章 科 技 管 理 導 論 全 華 科 技 圖 書 公 司 118/207

120 陳 啟 清 副 教 授 Associate Prof. Dr. CHEN Chiiching 2015 期 國 土 安 全 概 念 中 的 國 家 能 力 分 析 : 對 我 國 國 土 安 全 的 啟 示 台 灣 研 究 季 刊 ( 已 接 受 )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兩 岸 組 制 度 之 調 查 分 析 : 路 徑 依 賴 觀 點 競 爭 力 評 論 ( 已 接 受 ) 新 世 代 高 齡 者 玩 具 需 求 與 市 場 趨 勢 之 探 討 福 祉 科 技 與 服 務 管 理 學 刊 3(4): 書 評 - 面 對 巨 量 時 代 的 海 量 思 維 : 大 數 據 文 官 制 度 季 刊 7(1): 台 灣 國 際 友 善 環 境 營 造 政 策 : 社 會 資 本 的 分 析,2015 年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東 西 方 文 明 衝 突 下 的 政 經 多 樣 性 與 政 經 發 展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文 化 大 學 (2015/10/3-4) 國 土 安 全 與 國 家 能 力 : 兼 論 對 我 國 的 啟 示, 第 10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2015/5/8) 章 A Comparative Study of Japanese and Taiwanese Perceptions of Hot Springs, in Hajime Eto (ed.), New Business Opportunities in the Growing E-Tourism Industry ( ). Hershey, PA: IGI Global. I-Chun Liu and Chii-Ching Chen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Medical Tourism Policy in Taiwan, in Hajime Eto (ed.), New Business Opportunities in the Growing E-Tourism Industry ( ). Hershey, PA: IGI Global. I-Chun Liu and Chii-Ching Chen 2014 期 論 國 土 安 全 概 念 中 的 三 個 構 念 : 治 理 的 觀 點 人 文 學 報 38:1-21 台 灣 國 際 友 善 環 境 營 造 政 策 : 社 會 服 務 部 門 調 查 分 析 國 家 與 社 會 16: 劉 佩 怡 陳 啟 清 大 數 據 與 花 東 跨 域 治 理 : 以 文 化 觀 光 政 策 為 例, 第 十 一 屆 地 方 自 治 與 府 際 關 係 論 壇 東 華 大 學 (2014/12/6) 劉 宜 君 陳 啟 清 我 國 國 際 友 善 環 境 調 查 分 析, 第 9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2014/5/9) 陳 啟 清 劉 佩 怡 章 民 主 的 基 本 理 念 與 價 值 許 立 一 陳 啟 清 林 良 榮 黃 之 棟 廖 洲 棚 合 著 民 主 與 法 治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第 1 章 : 頁 3-45(ISBN ) 民 主 政 府 的 制 度 類 型 許 立 一 陳 啟 清 林 良 榮 黃 之 棟 廖 洲 棚 合 著 民 主 與 法 治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第 2 章 :47-82(ISBN ) 民 主 政 治 的 展 望 許 立 一 陳 啟 清 林 良 榮 黃 之 棟 廖 洲 棚 合 著 民 主 與 法 治 國 立 空 中 大 119/207

121 學, 第 5 章 : (ISBN ) 2013 專 增 設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兩 岸 事 務 人 才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之 研 究 考 選 部 ISBN: 期 Cultural Issues in Medical Tourism, American Journal of Tourism Research, 2(1): DOI: / I-Chun Liu & Chii-ching Chen 公 務 人 員 考 訓 用 政 策 之 探 討 高 考 二 級 兩 岸 組 之 個 案 分 析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T&D 飛 訊 170:1-25 國 民 年 金 政 策 執 行 之 研 究 福 利 治 理 的 觀 點 臺 灣 社 會 福 利 學 刊 11(1): 劉 宜 君 陳 啟 清 我 國 增 設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兩 岸 組 政 策 之 調 查 分 析 路 徑 依 賴 的 觀 點 公 共 服 務 與 災 害 治 理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2013/10/19) 日 本 高 齡 友 善 旅 遊 推 動 之 探 討 2013 福 祉 科 技 與 服 務 管 理 研 討 會, 元 智 大 學 (2013./6/15) 劉 宜 君 陳 啟 清 公 務 人 員 教 考 訓 用 政 策 之 實 證 研 究 增 設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兩 岸 組 之 調 查 分 析 第 八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2013.5/3) 2012 全 球 化 與 國 家 角 色 的 轉 型 第 七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2011 期 論 全 球 化 下 國 家 角 色 的 轉 型 : 國 家 權 力 與 治 理 國 家 與 社 會 11: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專 家 會 議 制 度 與 審 議 民 主 之 實 現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2010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之 公 眾 參 與 和 專 家 代 理 機 制 探 討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2008 期 120/207

122 論 國 家 中 心 的 國 家 自 主 性 概 念 變 遷 從 結 構 論 到 鑲 嵌 性 與 治 理 的 探 討 競 爭 力 評 論 11: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公 所 推 動 標 準 化 作 業 程 序 建 置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公 所 ( ~ ) 2006 期 從 國 家 中 心 論 的 觀 點 論 國 家 能 力 的 研 究 國 家 與 社 會 創 刊 號 :31-80 計 94 年 度 服 務 品 質 工 作 委 外 評 鑑 作 業 桃 園 縣 政 府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結 合 人 文 與 科 學 導 向 的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編 號 : 乙 -91-FDE1-4 ( ) 2005 計 辦 理 提 昇 服 務 品 質 改 善 管 理 系 統 及 參 與 第 八 屆 行 政 院 服 務 品 質 獎 委 託 採 購 計 畫 桃 園 縣 政 府 工 務 局 計 94 年 度 服 務 品 質 工 作 委 外 評 鑑 作 業 桃 園 縣 政 府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結 合 人 文 與 科 學 導 向 的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國 家 能 力 的 研 究 -- 國 家 中 心 論 的 觀 點 第 三 屆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2004 國 家 自 主 性 的 結 構 分 析 中 西 社 會 哲 學 對 話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南 京 大 學 ( ~0910) 企 業 的 終 身 學 習 規 劃 -- 從 知 識 管 理 與 社 會 資 本 的 關 係 探 討 海 峽 兩 岸 之 創 新 領 導 -- 企 業 知 識 創 新 與 終 身 學 習 研 討 會 元 智 大 學 ( )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結 合 人 文 與 科 學 導 向 的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計 公 共 政 策 碩 士 學 分 班 桃 園 縣 政 府 121/207

123 2003 期 公 民 教 育 與 終 身 學 習 的 結 構 意 義 -- 以 公 民 國 家 國 家 與 公 民 的 三 個 面 向 討 論 實 踐 通 識 論 叢 1: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結 合 人 文 與 科 學 導 向 的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計 公 共 政 策 碩 士 學 分 班 桃 園 縣 政 府 公 民 教 育 與 終 身 學 習 -- 從 國 家 與 社 會 關 係 的 結 構 系 絡 探 討 廿 一 世 紀 大 學 終 身 教 育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元 智 大 學 ( ) 國 家 機 關 的 權 力 結 構 變 遷 -- 以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為 個 案 觀 察 對 象 社 區 營 造 與 知 識 份 子 的 關 懷 學 術 研 討 會 佛 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 ~ ) 國 家 自 主 性 的 治 理 模 式 初 探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 ) 2002 期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想 與 實 踐 -- 論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的 奠 基 與 展 望 通 識 研 究 集 刊 2:1-28 大 學 通 識 課 程 的 規 劃 與 管 理 -- 兼 論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的 例 子 中 山 思 想 與 現 代 社 會 : 管 理 科 學 之 實 務 與 應 用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中 健 康 暨 管 理 學 院 ( ~ ) 論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的 通 識 教 育 -- 制 度 建 構 與 特 色 規 劃 樂 聲 揚 起 -- 第 一 屆 桃 園 鄉 土 文 化 學 術 研 討 會 萬 能 技 術 學 院 ( )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結 合 人 文 與 科 學 導 向 的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122/207

124 張 執 中 副 教 授 Associate Prof. Dr. CHANG Chihchung 姓 名 職 稱 年 度 國 科 會 研 究 論 文 與 專 題 計 畫 獎 勵 名 稱 張 執 中 副 教 授 2014 政 左 經 右? 中 國 大 陸 習 李 體 制 下 的 政 權 意 識 形 態 與 改 革 路 徑 之 研 究 2013 包 容 性 或 階 層 性 政 體? 中 國 大 陸 非 共 黨 菁 英 政 治 參 與 空 間 的 調 查 2010 進 退 流 轉?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職 務 終 身 制 與 待 遇 終 身 制 之 研 究 2009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之 研 究 2007 政 治 孤 島 現 象 : 中 國 大 陸 基 層 人 大 代 表 選 舉 中 民 薦 候 選 人 與 自 薦 競 選 者 的 參 選 門 檻 分 析 (I) 2005 黨 內 民 主 的 切 入 點? 中 共 黨 代 表 大 會 常 任 制 試 點 之 成 效 與 省 思 2004 違 憲 審 查 在 中 共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制 度 下 的 適 用 性 分 析 總 計 期 中 共 地 方 領 導 幹 部 選 任 機 制 變 革 : 票 決 制 與 公 推 直 選 之 研 究, 臺 灣 民 主 季 刊 TSSCI 期 刊 3[12]: 期 九 合 一 選 舉 後 中 共 對 台 政 策 與 兩 岸 關 係 展 望, 全 球 政 治 評 論 ( 特 1):87-107,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國 政 所 中 共 反 腐 與 政 治 動 員 以 周 永 康 案 為 例 2015 年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東 西 方 文 明 衝 突 下 的 政 經 多 樣 性 與 政 經 發 展 研 討 會 文 化 大 學 ( ) 中 國 大 陸 違 憲 審 查 的 民 主 意 涵 中 國 大 陸 改 革 與 民 主 轉 型 研 討 會 文 化 大 學 ( ) 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政 治 情 勢 總 結 及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情 勢 總 結 及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研 討 會 文 化 大 學 ( ) 他 近 期 大 陸 反 腐 趨 勢 觀 察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8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大 陸 成 立 國 務 院 推 進 職 能 轉 變 協 調 小 組 初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5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中 共 中 央 巡 視 組 反 腐 機 制 評 析 展 望 與 探 索 13[3] 展 望 與 探 索 雜 誌 社 他 大 陸 審 議 通 過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綱 要 初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2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123/207

125 2014 清 黨 或 反 腐? 比 較 習 近 平 與 胡 錦 濤 接 班 初 期 的 反 腐 運 動 深 化 與 創 新 : 大 陸 變 局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家 圖 書 館 ( ) 他 中 共 2014 年 對 台 工 作 會 議 解 析 亞 太 和 平 月 刊 6[3]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他 習 的 籠 子 關 得 住 老 虎 嗎?, 中 時 電 子 報 1031 他 中 共 十 八 屆 四 中 全 會 會 後 反 腐 制 度 改 革 評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1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從 第 十 八 屆 四 中 全 觀 察 中 共 內 部 權 力 新 動 向 亞 太 和 平 月 刊 6[11]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他 中 共 十 八 屆 四 中 全 會 會 的 法 治 道 路 交 流 雜 誌 138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2013 期 党 国 統 治 下 のガバナンス - 中 国 の 政 治 発 展 にかかる 分 析, 問 題 と 研 究 2[42]:29-72 美 國 再 平 衡 戰 略 下 的 南 海 局 勢 與 我 國 家 安 全 政 策 2013 年 公 共 安 全 學 術 研 討 會 安 全 研 究 與 情 報 學 之 發 展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 ) 美 國 再 平 衡 戰 略 背 景 下 的 南 海 問 題 : 兩 岸 關 係 的 視 角 第 九 屆 兩 岸 和 平 研 究 學 術 研 討 會 黑 龍 江 大 學 ( ) 推 選 與 票 決 制 下 的 中 共 幹 部 選 任 機 制 變 革 中 國 大 陸 基 層 選 舉 與 公 共 治 理 : 回 顧 突 破 與 展 望 研 討 會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 ) 習 李 體 制 與 政 治 改 革 策 略 : 取 向 與 前 景 習 李 體 制 人 事 調 整 與 政 策 取 向 : 持 續 與 變 遷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 ) 他 習 近 平 的 政 治 體 制 改 革 之 路 交 流 雜 誌 127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他 近 期 大 陸 反 腐 作 為 觀 察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2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當 前 中 共 反 貪 腐 評 析 亞 太 和 平 月 刊 3[5]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他 2013 年 大 陸 十 八 屆 三 中 全 會 會 後 觀 察 亞 太 和 平 月 刊 3[12]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2012 期 十 八 大 前 的 中 共 菁 英 衝 突 問 題, 全 球 政 治 評 論 39:15-19,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國 政 所 不 只 二 線 : 中 國 大 陸 精 英 退 場 與 流 動 的 路 徑 分 析 第 七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中 共 菁 英 退 場 與 流 動 : 以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為 例 中 共 十 八 大 精 英 甄 補 與 政 治 繼 承 : 變 遷 政 策 與 挑 戰 國 際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 ) 章 124/207

126 中 共 菁 英 退 場 與 流 動 : 以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為 例 陳 德 昇 主 編 中 共 十 八 大 菁 英 甄 補 : 人 事 政 策 與 挑 戰,INK 印 刻 出 版 社 他 大 陸 十 八 大 前 基 層 人 大 換 屆 之 觀 察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2012 年 兩 會 評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4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從 陳 光 誠 事 件 看 大 陸 人 權 保 障 概 況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6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習 近 平 神 隱 的 幾 點 觀 察, 中 時 電 子 報 0914 他 習 近 平 路 線 何 時 建 立, 中 時 電 子 報 0926 他 中 共 十 八 大 會 前 總 體 觀 察,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9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2011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專 家 會 議 制 度 與 審 議 民 主 之 實 現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大 陸 中 產 階 層 的 形 成 與 影 響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菁 英 循 環 與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專 業 化 研 究 2011 中 國 研 究 年 會 政 治 大 學 ( ) 正 視 現 實 vs. 建 立 互 信 : 兩 岸 CBMs 的 台 灣 視 角 第 七 屆 兩 岸 和 平 研 究 學 術 研 討 會 吉 林 大 學 ( ) 章 中 共 政 治 體 制 王 振 寰 等 主 編 中 國 大 陸 暨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10-40 巨 流 出 版 社 他 中 共 十 七 屆 六 中 全 會 與 文 化 體 制 改 革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1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大 陸 紅 歌 現 象 與 精 神 文 明 重 建 亞 太 和 平 月 刊 9[3]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他 胡 錦 濤 七 一 講 話 關 於 強 化 維 穩 工 作 之 評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9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2011 年 兩 會 評 析 亞 太 和 平 月 刊 4[3]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2010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之 公 眾 參 與 和 專 家 代 理 機 制 探 討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中 國 大 陸 對 台 工 作 組 織 體 系 與 人 事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課 責 或 究 責? 對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的 實 證 分 析 2010 中 國 研 究 年 會 政 治 大 學 ( ) 他 大 陸 行 政 復 議 體 制 改 革 概 況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1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對 中 共 推 動 黨 務 公 開 之 評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9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習 近 平 倡 導 優 良 文 風 評 析 展 望 與 探 索 6[8] 展 望 與 探 索 雜 誌 社 他 大 陸 政 府 預 算 公 開 與 財 政 透 明 化 的 問 題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6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125/207

127 他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保 守 國 家 秘 密 法 的 修 訂 與 效 應 亞 太 和 平 月 刊 6[2] 亞 太 和 平 研 究 基 金 會 他 對 大 陸 修 改 選 舉 法 4/1 條 款 的 評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2009 對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的 實 證 分 析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大 學 ( ) 統 治 下 的 治 理 談 中 國 大 陸 的 問 責 風 暴 經 濟 社 會 發 展 與 民 主 政 治 建 設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浙 江 省 委 黨 校 ( ) 問 責 風 暴 何 以 產 生?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度 的 政 治 邏 輯 第 四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他 大 陸 因 應 十 一 反 恐 維 穩 概 況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1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中 共 17 屆 4 中 全 會 與 未 來 黨 建 方 向 中 共 研 究 9 中 共 研 究 雜 誌 社 他 中 共 強 化 黨 員 與 幹 部 教 育 培 訓 工 作 研 析 展 望 與 探 索 9[7] 展 望 與 探 索 雜 誌 社 他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評 析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8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中 共 應 對 社 會 穩 定 的 治 理 模 式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3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2008 專 中 共 黨 國 邊 界 的 設 定 與 延 伸 : 歷 史 制 度 論 的 觀 點 韋 伯 文 化 期 後 極 權 威 權 政 體 的 政 治 改 革 路 徑 : 以 中 共 黨 內 民 主 為 例 社 會 科 學 論 叢 2[2]: 期 十 七 大 の 政 治 報 告 と 党 規 約 による 中 国 共 產 党 党 內 民 主 改 革 の 分 析 問 題 と 研 究 1[37]:21-70 計 主 持 人 中 國 社 會 運 動 與 社 會 穩 定 風 險 評 估 ( 第 二 年 度 )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統 治 下 的 治 理 對 中 國 政 治 發 展 的 評 析 第 四 屆 兩 岸 和 平 研 究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中 國 大 陸 改 革 開 放 三 十 年 的 回 顧 與 展 望 政 治 大 學 ( ~ ) 對 我 國 推 動 募 兵 制 的 可 行 性 評 估 第 三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章 中 共 黨 內 民 主 規 劃 : 從 四 級 黨 委 換 屆 探 討 陳 德 昇 主 編 中 共 十 七 大 政 治 精 英 甄 補 與 地 方 治 理 INK 印 刻 : 他 中 共 十 七 屆 三 中 全 會 評 析 展 望 與 探 索 11[6] 展 望 與 探 索 雜 誌 社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4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中 共 國 務 院 政 府 信 息 公 開 條 例 的 頒 布 與 效 應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7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126/207

128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3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中 國 第 十 一 屆 全 國 人 大 政 協 會 議 大 陸 與 兩 岸 情 勢 簡 報 3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2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中 共 第 十 七 屆 二 中 全 會 評 析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3[11]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2007 議 行 合 一 與 胡 錦 濤 時 期 的 政 治 改 革 胡 錦 濤 政 權 之 續 與 變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銘 傳 大 學 ( ) 從 四 級 黨 委 換 屆 探 討 中 共 黨 內 民 主 規 劃 中 共 十 七 大 政 治 精 英 甄 補 與 地 方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 ) 中 國 人 大 制 度 與 民 主 規 劃 中 國 問 題 與 兩 岸 關 係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靜 宜 大 學 ( ) 章 議 行 合 一 與 胡 錦 濤 時 期 的 政 治 改 革 胡 錦 濤 政 權 之 續 與 變 論 文 集 :33-84 章 政 治 體 制 與 政 治 改 革 李 英 明 主 編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25-52 巨 流 他 中 國 頻 繁 礦 災 背 後 的 資 源 爭 奪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12[10]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4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何 以 看 病 難 看 病 貴?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7[10]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3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反 腐 與 和 諧 社 會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4[10]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2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1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2006 期 中 國 選 舉 制 度 的 變 遷 對 四 次 修 正 選 舉 法 之 分 析 政 治 學 報 TSSCI 期 刊 42: 計 主 持 人 中 國 大 陸 社 會 轉 型 與 風 險 評 估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中 國 大 陸 違 憲 審 查 的 制 度 抉 擇 與 路 徑 依 循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憲 政 民 主 與 人 權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政 治 大 學 ( ) 中 國 大 陸 城 市 基 層 治 理 與 權 力 重 構 : 以 社 區 居 委 會 黨 組 織 為 例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中 國 大 陸 違 憲 審 查 的 發 展 與 侷 限 中 國 大 陸 憲 政 與 法 制 學 術 研 討 會 倫 文 集 政 治 大 學 127/207

129 ( ) 他 中 共 幹 部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文 件 之 評 析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10[9]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大 陸 情 勢 季 報 ( 社 會 )4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他 中 共 四 級 黨 委 換 屆 評 析 展 望 與 探 索 8[4] 展 望 與 探 索 雜 誌 社 他 從 協 商 民 主 看 中 共 政 治 改 革 評 中 共 85 週 年 黨 慶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8[9]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從 四 級 黨 委 換 屆 看 中 共 的 幹 部 制 度 改 革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7[9]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中 國 大 陸 十 屆 人 大 四 次 會 議 評 析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4[9]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大 陸 全 國 人 大 專 職 常 委 的 設 立 與 前 景 和 平 論 壇 電 子 報 2005 期 從 依 法 治 國 到 有 限 政 府?- 中 國 法 制 道 路 的 路 徑 依 循 東 亞 研 究 2[36]: 期 組 織 內 捲 與 列 寧 式 政 黨 的 調 適 與 變 遷 : 中 國 共 產 黨 個 案 分 析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集 刊 TSSCI 期 刊 2[17]: 中 國 大 陸 城 市 基 層 民 主 的 選 舉 制 度 分 析 : 以 W 市 社 區 居 委 會 為 例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多 元 社 會 和 解 政 治 共 識 民 主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央 研 究 院 ( ) 中 國 大 陸 中 介 組 織 的 合 法 化 困 境 : 以 W 市 商 會 為 例 整 合 全 球 化 與 在 地 化 :21 世 紀 政 治 學 研 究 的 新 趨 勢 學 術 研 討 會 東 海 大 學 ( ) 中 國 選 舉 制 度 的 變 與 常 對 四 次 修 正 選 舉 法 之 分 析 全 球 化 與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 ) 章 中 國 大 陸 政 治 體 制 與 發 展 趙 建 民 主 編 大 陸 研 究 與 兩 岸 關 係 晶 典 文 化 :03-22 章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軍 關 係 趙 建 民 主 編 大 陸 研 究 與 兩 岸 關 係 晶 典 文 化 : 他 大 陸 宏 觀 調 控 引 發 中 央 與 地 方 齟 齬 之 分 析 展 望 與 探 索 8[2] 展 望 與 探 索 雜 誌 社 他 中 共 十 六 屆 四 中 全 會 評 析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10[7] 歐 亞 基 金 會 2003 專 從 組 織 內 捲 化 途 徑 分 析 中 共 的 民 主 集 中 制 博 士 論 文 'Transformation of the CCP and China s Democratization'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Generational Change and China s Future,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 章 中 國 共 產 黨 的 主 張 與 信 仰 施 哲 雄 主 編 發 現 當 代 中 國 文 化 揚 智 文 化 :50-68 章 中 國 大 陸 的 黨 政 體 制 施 哲 雄 主 編 發 現 當 代 中 國 文 化 揚 智 文 化 :71-93 他 128/207

130 中 共 十 六 屆 三 中 全 會 與 政 治 發 展 的 評 估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10[6] 歐 亞 基 金 會 2002 期 中 共 民 主 集 中 制 的 實 踐 與 黨 內 民 主 的 前 景 中 國 事 務 10:39-57 期 兩 岸 對 政 治 談 判 的 評 估 及 因 應 策 略 分 析 問 題 與 研 究 TSSCI 期 刊 1[41]:25-50 中 共 民 主 集 中 制 的 實 踐 與 黨 內 民 主 的 前 景 中 國 大 陸 與 兩 岸 關 係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 ) 2001 期 不 對 稱 談 判 權 力 結 構 下 的 強 制 策 略 : 以 中 共 不 放 棄 對 台 動 武 為 例 東 亞 季 刊 3[32]:1-29 他 九 一 一 事 件 後 的 美 中 台 三 角 關 係 新 聞 深 度 分 析 簡 訊 他 三 個 代 表 與 中 共 今 後 政 治 走 向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8[3] 歐 亞 基 金 會 他 南 海 行 為 準 則 歐 亞 研 究 通 訊 1[3] 歐 亞 基 金 會 129/207

131 仉 桂 美 副 教 授 Associate Prof. Dr. CHANG Kueimei 2014 桃 園 改 制 後 台 灣 六 都 之 城 鄉 均 衡 發 展, 城 市 化 進 程 中 的 公 共 治 理 : 理 論 與 實 踐 年 第 十 屆 兩 岸 四 地 公 共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天 津 市 : 南 開 大 學 ( ~ ) 由 績 效 與 保 障 論 公 務 人 員 之 考 績 制 度, 開 南 大 學 第 九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 ) 2013 期 政 務 人 員 任 命 課 責 與 俸 給 離 退 之 法 制 建 制 公 務 人 員 月 刊 206: 直 轄 市 都 會 區 之 跨 域 治 理, 跨 域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國 行 政 學 會 ( ) 判 斷 餘 地 在 憲 政 適 用 上 之 發 展 趨 勢, 慶 祝 董 翔 飛 大 法 官 八 十 華 誕 學 術 研 討 會 憲 政 改 革 地 方 自 治 與 公 共 事 務 發 展 台 北 大 學 ( ) 由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與 退 休 制 論 優 質 公 務 人 力 之 活 化 繆 全 吉 教 授 逝 世 二 十 週 年 紀 念 學 術 研 討 會 傳 統 與 與 現 代 行 政 會 通 的 歷 史 見 證 台 灣 大 學 ( ) 全 球 城 市 下 大 台 北 直 轄 市 城 市 區 之 都 會 發 展, 本 於 人 性 的 參 與 和 治 理 年 第 九 屆 兩 岸 四 地 公 共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 ~ ) 2012 期 全 球 化 下 永 續 地 方 治 理 與 區 域 發 展 趨 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研 習 論 壇 139 :35-45 期 公 務 人 員 之 訓 練 方 案 與 需 求 之 績 效 評 估 T&D 飛 訊 122:15-22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由 地 方 行 政 能 力 提 升 論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府 際 協 力 治 理 第 八 屆 兩 岸 四 地 公 共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 政 府 轉 型 與 社 會 組 織 發 展 四 川 大 學 ( ~ ) 2011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以 行 政 法 人 作 為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平 台 之 做 法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期 新 直 轄 市 之 定 位 與 角 色 分 析 中 國 地 方 自 治 11[64]: /207

132 期 新 區 域 主 義 下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跨 域 治 理 中 國 地 方 自 治 6[64]:4-19 期 先 進 國 家 文 官 培 訓 之 新 趨 勢 T&D 飛 訊 127:1-15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都 會 區 之 永 續 發 展 改 制 直 轄 市 後 可 行 性 之 研 究 中 華 民 國 公 共 行 政 學 會 五 都 一 週 年 : 回 顧 與 前 瞻 學 術 研 討 會 公 共 行 政 學 會 ( ) 網 絡 治 理 下 都 會 區 之 區 域 競 爭 與 跨 域 治 理 2011 年 台 灣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辛 亥 百 年 與 兩 岸 政 治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政 治 大 學 ( ~ ) 新 直 轄 市 之 定 位 與 角 色 分 析 2011 年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一 百 年 地 方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 ) 都 會 區 之 府 際 治 理 與 區 域 整 合 發 展 2011 年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百 年 民 國 自 由 民 主 與 兩 岸 和 平 之 際 遇 學 術 研 討 會 東 海 大 學 ( ~ ) 新 北 市 都 會 區 跨 域 治 理 功 能 提 升 之 研 究 2011 年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 建 國 一 百 年 公 共 事 務 的 回 顧 與 展 望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 ~ ) 新 北 市 地 方 行 政 能 力 提 升 與 府 際 關 係 之 研 究 建 國 百 年 的 公 共 管 理 思 潮 : 趨 勢 與 挑 戰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南 大 學 ( ) 新 區 域 主 義 下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跨 域 治 理 第 七 屆 兩 岸 四 地 公 共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 公 共 管 理 : 制 度 創 新 與 和 諧 發 展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 ~ ) 2010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面 對 全 球 化 我 國 文 官 甄 才 與 培 訓 機 制 的 轉 型 趨 勢 考 試 院 期 由 直 轄 市 之 法 律 地 位 與 跨 域 治 理 論 大 都 會 區 之 永 續 發 展 2010 第 二 屆 城 市 學 研 究 學 術 研 討 會 : 氣 候 變 遷 與 城 市 治 理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期 行 政 中 立 訓 練 之 關 鍵 議 題 人 事 行 政 170:22-29 期 全 球 化 發 展 趨 勢 下 國 家 考 試 因 應 對 策 國 家 菁 英 季 刊 1[7]:33-52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能 力 的 提 升 與 培 訓 制 度 之 健 全 化 許 濱 松 教 授 逝 世 週 年 紀 念 學 術 研 討 會 世 新 大 學 ( ) 村 里 之 法 制 定 位 與 治 理 功 能 我 國 基 層 村 里 角 色 與 功 能 再 定 位 圓 桌 論 壇 台 北 大 學 ( ) 由 直 轄 市 之 法 律 地 位 與 跨 域 治 理 論 大 都 會 區 之 永 續 發 展 2010 第 二 屆 城 市 學 研 究 學 術 研 討 會 : 氣 候 變 遷 與 城 市 治 理 研 討 會 高 雄 市 立 空 大 ( ) 131/207

133 2009 期 由 文 官 能 力 論 行 政 中 立 在 文 官 改 革 中 之 影 響 R&D 飛 訊 86:1-20 期 由 行 政 區 劃 論 都 會 區 之 區 域 發 展 國 會 月 刊 10[37]:42-59 期 由 全 球 化 之 跨 域 治 理 論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交 通 網 絡 第 四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桃 園 航 空 城 與 上 海 都 會 區 之 跨 域 經 貿 治 理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金 融 海 嘯 下 的 全 球 化 民 主 化 與 民 主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大 學 ( ~ ) 由 地 方 治 理 與 府 際 關 係 論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區 域 發 展 地 方 治 理 能 力 提 升 學 術 研 討 會 文 化 大 學 ( ) 由 地 方 治 理 與 府 際 關 係 論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區 域 發 展 地 方 治 理 能 力 提 升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華 岡 出 版 部 由 全 球 化 之 區 域 治 理 論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與 上 海 都 會 區 之 接 軌 兩 岸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與 公 共 服 務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中 正 大 學 ( ) 由 都 市 跨 域 治 理 論 高 雄 都 會 區 之 可 持 續 性 發 展 全 球 化 下 新 公 共 管 理 趨 勢 與 挑 戰 - 理 論 與 實 踐 研 討 會 中 山 大 學 ( ~ ) 2008 計 準 直 轄 市 的 組 織 規 模 與 財 源 分 配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期 由 區 域 治 理 探 討 鄉 鎮 市 法 律 地 位 與 功 能 轉 型 考 銓 季 刊 55: 期 由 學 術 自 主 論 論 公 立 大 學 行 政 法 人 化 之 可 行 性 考 銓 季 刊 53:37-49 由 地 方 治 理 與 全 球 化 之 接 軌 論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之 形 成 台 灣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TPSA 2008: 全 球 競 爭 民 主 鞏 固 治 理 再 造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南 大 學 ( ~ ) 由 區 域 治 理 論 全 球 化 政 府 再 造 中 我 國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力 之 彈 性 化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2008: 變 局 與 挑 戰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正 大 學 ( ~ ) 由 學 術 自 主 論 論 公 立 大 學 行 政 法 人 化 之 可 行 性 第 三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2007 期 由 地 方 治 理 與 鄉 鎮 法 律 地 位 論 我 國 城 鄉 之 均 衡 發 展 考 銓 季 刊 49: 由 區 域 治 理 探 討 鄉 鎮 市 法 律 地 位 與 功 能 轉 型 地 方 制 度 改 造 與 跨 域 治 理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東 吳 大 學 ( ) 章 由 區 域 發 展 與 國 土 資 源 之 有 效 使 用 論 我 國 地 方 政 府 之 區 劃 與 層 級 地 方 自 治 論 述 專 輯 3: /207

134 2006 期 行 政 中 立 能 力 訓 練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 以 我 國 為 例 國 家 菁 英 季 刊 1[2]:39-56 期 由 組 織 再 造 論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之 權 益 保 障 與 組 織 創 新 公 務 員 月 刊 122:35-49 由 地 方 治 理 與 鄉 鎮 法 律 地 位 論 我 國 城 鄉 之 均 衡 發 展 三 合 一 選 舉 後 我 國 地 方 自 治 發 展 的 議 題 與 前 瞻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北 大 學 ( ) 2005 專 地 方 政 府 與 文 官 體 系 國 立 編 譯 館 計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中 立 訓 練 成 效 之 研 究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2004 期 由 公 民 治 理 析 論 臺 鐵 民 營 化 過 程 中 政 府 與 民 間 之 協 力 關 係 考 銓 季 刊 期 39: 期 新 區 域 主 義 下 之 我 國 都 會 區 政 府 的 協 力 關 係 公 務 員 月 刊 85:34-46 期 文 官 中 立 在 民 主 行 政 典 範 中 困 境 的 探 討 公 務 員 月 刊 86:21-34 期 全 球 化 與 地 方 化 中 我 國 地 方 政 府 之 組 織 變 革 與 發 展 公 務 員 月 刊 33: 專 婦 女 選 舉 與 政 府 體 制 薄 慶 玖 仉 桂 美 合 著, 文 笙 書 局 期 全 球 化 與 地 方 化 中 我 國 地 方 政 府 之 組 織 變 革 與 區 域 發 展 法 政 學 報 15:1-28 期 財 政 收 支 劃 分 法 對 地 方 財 政 之 影 響 立 法 院 院 聞 4[29]:48-62 他 日 本 公 務 員 保 障 暨 審 檢 辯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制 度 考 察 報 告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民 國 90 年 2 月 期 中 華 民 國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制 度 之 研 究 以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為 例 中 國 行 政 評 論 3[9]: /207

135 1999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中 共 省 制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1-43 期 地 方 制 度 法 實 施 前 後 地 方 議 會 權 限 差 異 之 研 究 中 國 地 方 自 治 9[52]:12-24 章 精 省 後 縣 市 政 府 組 織 功 能 之 研 究 翁 興 利 主 編 地 方 政 府 與 政 治 精 省 後 之 財 政 自 主 與 地 方 分 權 , 商 鼎 文 化 出 版 社 他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八 十 八 年 度 赴 美 國 研 習 報 告 - 政 府 再 造 與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民 國 88 年 6 月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海 峽 兩 岸 地 方 政 府 體 制 之 比 較 研 究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1-60 章 我 國 各 級 政 府 間 行 政 監 督 之 研 究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1997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中 共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結 構 與 功 能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1-71 他 考 試 院 德 國 英 國 法 國 人 事 行 政 考 察 團 考 察 報 告 考 試 院, 民 國 86 年 12 月 期 我 國 各 級 政 府 間 區 劃 調 整 之 監 督 文 大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學 報 5: 期 地 方 政 府 人 員 之 人 事 監 督 以 人 事 主 計 人 員 為 例 華 岡 法 科 學 報 11:9-35 期 我 國 各 級 政 府 間 之 組 織 調 整 與 監 督 空 大 行 政 學 報 3: 期 各 主 要 國 家 地 方 政 府 之 類 型 及 體 制 文 大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學 報 3: /207

136 1992 期 韓 非 的 法 治 思 想 華 岡 法 科 學 報 10:47-61 期 我 國 政 府 體 制 特 質 之 研 究 兼 論 各 主 要 國 家 之 政 府 體 制 特 質 文 大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學 報 1: 期 組 織 領 導 行 為 中 權 威 觀 念 的 研 究 幾 個 學 者 之 比 較 分 析 行 管 系 刊 計 選 罷 法 修 正 條 款 對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立 委 選 舉 之 影 響 評 估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期 各 主 要 選 舉 制 度 優 劣 之 探 討 兼 論 我 國 立 法 委 員 之 選 舉 華 岡 法 科 學 報 期 梁 啟 超 的 政 體 觀 行 管 系 刊 章 監 察 院 在 憲 政 體 系 中 的 防 腐 功 能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公 司 1985 期 監 察 院 彈 劾 權 的 防 腐 功 能 憲 政 時 代 2[11]: /207

137 李 有 容 副 教 授 Associate Prof. Dr.LEE Yujung 姓 名 職 稱 年 度 國 科 會 研 究 論 文 與 專 題 計 畫 獎 勵 名 稱 李 有 容 副 教 授 2008 中 國 大 陸 公 民 權 利 之 演 變 : 民 主 與 人 權 之 關 係 (II) 2007 中 國 大 陸 公 民 權 利 之 演 變 : 民 主 與 人 權 之 關 係 (I) 總 計 箸 要 藍 色, 不 要 垃 圾 : 海 洋 治 理 的 能 與 不 能, 社 會 治 理,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社 会 治 理 杂 志 社, 已 接 受 箸 工 具 化 下 的 文 化 資 產 與 臺 灣 價 值 形 塑 : 臺 灣 民 主 紀 念 園 區 與 樂 生 療 養 院,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學 刊, 第 33 期, 頁 22-53(THCI) 李 有 容 李 汾 陽 (2015) 箸 評 分 中 的 群 眾 影 響 : 以 大 學 生 參 與 課 程 成 績 為 例, 衡 平 天 下 (ISSN ), 第 4 期, 頁 1-12 三 贏 或 三 輸 - 人 力 仲 介 在 聘 僱 外 籍 看 護 工 中 的 角 色, 第 七 屆 發 展 年 會,10 月 鄭 幸 茹 李 有 容 桃 園 市 國 小 午 餐 補 助 政 策 的 困 境 與 出 路 :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觀 點,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2015 年 會 暨 東 西 方 文 明 衝 突 下 的 政 經 多 樣 性 與 政 經 發 展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10 月 3 日 ~4 日 黃 敏 雀 李 有 容 要 藍 色, 不 要 垃 圾 : 海 洋 治 理 的 能 與 不 能, 中 國 行 政 體 制 改 革 研 究 會, 北 京 : 國 家 行 政 學 院,9 月 6 日 ~10 日 符 合 潮 流 亦 或 政 治 正 確? 監 察 院 的 人 權 關 懷,2015 年 第 十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5 月 8 日 2014 箸 桃 園 縣 市 民 代 表 會 專 刊 (1946~2014), 桃 園 縣 市 民 代 表 會, 桃 園 縣 / 桃 園 市 代 表 會, 民 103 年 桂 齊 遜 倪 仲 俊 李 汾 陽 李 有 容 等 評 分 中 的 群 眾 影 響 : 以 大 學 生 參 與 課 程 成 績 為 例,2014 年 開 南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11 月 28 日 136/207

138 2000~2014 桃 園 縣 免 費 公 車 流 變 與 展 望 : 一 種 被 忽 視 的 地 方 公 共 服 務?,2014 年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術 研 討 會 市 政 發 展 與 公 共 治 理, 臺 北 市 立 大 學,11 月 15 日 李 有 容 張 惠 堂 黃 國 宬 從 管 理 到 服 務 : 桃 園 免 費 公 車 的 發 展 與 影 響,2014 經 濟 轉 型 與 管 理 模 式 之 變 遷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國 政 法 大 學,7 月 18~24 日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推 拉 式 策 略 :1999 服 務 熱 線,2014 第 九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5 月 9 日 2013 箸 從 後 新 公 共 管 理 觀 點 論 析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與 行 政 法 人, 國 家 與 社 會 第 十 四 期, 頁 柯 三 吉 衛 民 黃 國 宬 李 有 容 因 為 有 感, 所 以 99: 電 子 化 發 展 下 的 新 公 共 服 務, 第 二 屆 台 灣 幸 福 論 壇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12 月 27 日 殖 民 地 文 資 保 存 與 國 族 意 識, 東 亞 內 海 世 界 的 文 化 交 流, 開 南 大 學,5 月 24 日 李 汾 揚 李 有 容 Democratic Control vs. Influence Activities in Administrative Reform: A Saga of Cap Strategy in Taiwan, 2013 ASPA Annual Conference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 Local Concerns, Global Challenges, March 15~19, New Orleans, LA, USA. ( Don-yun Chen, Yu-jung Lee, and Ching-wen Lin) 計 2013 中 壢 市 公 所, 中 壢 市 免 費 市 民 公 車 :2013 調 查 與 評 估 ( 李 有 容 張 惠 堂 黃 國 宬 ), 主 持 人 計 2012~2013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兩 岸 互 設 經 貿 辦 事 機 構 之 需 求 政 經 效 應 與 運 作 策 略 之 研 究 ( 柯 三 吉 衛 民 李 有 容 黃 國 宬 黃 榮 源 張 執 中 ), 協 同 主 持 人 2012 期 養 貪 不 養 命 : 資 本 經 濟 轉 型 過 程 中 的 政 商 關 係 與 上 海 社 保 基 金 展 望 與 探 索 10:[6]:66-80 工 具 化 的 文 化 資 產 指 定 保 護 與 臺 灣 價 值 形 塑 : 樂 生 療 養 院 與 臺 灣 民 主 紀 念 館 台 灣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重 新 定 位 的 年 代 : 伸 張 正 義 能 源 發 展 與 國 際 趨 勢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 ) 期 經 濟 與 環 境 人 權 觀 察 2010 年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報 告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137/207

139 2011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專 家 會 議 制 度 與 審 議 民 主 之 實 現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以 行 政 法 人 作 為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平 台 之 做 法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民 主 與 人 權 的 碰 撞 : 當 原 住 民 踏 入 聯 合 國 殿 堂 第 六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百 年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專 家 代 理 機 制 與 公 眾 參 與 : 審 議 式 民 主 的 台 灣 實 踐 2011 第 六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百 年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2010 期 21 世 紀 人 類 需 求 的 改 變 : 人 權 與 貪 腐 的 觀 點 維 高 文 化 事 業 從 世 界 自 由 指 數 之 發 展 論 具 有 中 國 特 色 的 人 權 觀 與 亞 洲 價 值 從 轉 型 到 轉 向 : 中 國 研 究 的 比 較 觀 點 ~2010 中 國 研 究 年 會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 20 至 21 世 紀 社 會 價 值 的 演 變 : 人 權 的 觀 點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1 138/207

140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之 公 眾 參 與 和 專 家 代 理 機 制 探 討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2009 期 台 灣 經 濟 與 人 權 發 展 之 辯 證 關 係 以 漢 生 病 病 患 為 例 台 灣 民 主 季 刊 6[2]: (TSSCI) 期 經 濟 與 環 境 人 權 觀 察 2009 年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報 告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貪 污 與 經 濟 發 展 :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對 中 國 大 陸 的 影 響 金 融 海 嘯 下 的 全 球 化 民 主 化 與 民 主 治 理,2009 年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 ~ ) 他 經 濟 與 環 境 人 權 觀 察 2009 年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報 告 他 經 濟 與 環 境 人 權 觀 察 2008 年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報 告 2008 期 經 濟 與 環 境 人 權 觀 察 2008 年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報 告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經 濟 發 展 與 人 權 保 護 在 台 灣 試 論 樂 生 療 養 院 之 變 遷 國 際 關 係 學 會 Cyber Governance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the case of China 3rd Global Conference Visions of the Human in Cyberculture, Cyberspace and Science Fiction ( ~ )Oxford University, UK 中 國 大 陸 政 商 關 係 上 海 社 保 基 金 案 分 析 中 國 大 陸 社 會 穩 定 研 究 計 畫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研 院 政 治 所 籌 備 處 ( ) 經 濟 發 展 與 人 權 保 護 在 台 灣 試 論 樂 生 療 養 院 之 變 遷 2008 國 際 關 係 學 會,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 ) 他 經 濟 與 環 境 人 權 觀 察 2007 年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報 告 /207

141 期 經 濟 與 環 境 人 權 觀 察 2007 年 中 國 人 權 觀 察 報 告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STUDIES:Human Rights in Transition:Bottom Up or Top Down. BACS Annual Conference 2007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The Gridlock between Human Right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e case of Leprosy Sanitarium', Human Security in Asia:Emerging Issues and Challenges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the Asia Association for Global Studies Jeonju,Korea ( ~ ) 生 命 教 育 中 的 人 權 價 值 以 樂 生 療 養 院 為 例 基 礎 教 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2006 專 Human Rights in China: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Freedom of Movement Compared PhD. Dissertation, Government Department, University of Essex, UK 英 國 Essex 大 學 博 士 論 文 期 Adapting for Survival: China Surging for Cyber Market EAI Background Brief Paper 311 East Asian Institut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under Globalisation: Human Security,Conference on Globalis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Governance Kai-Nan University Taiwan( ) 2005 Freedom of Movement in China: The Evolution of Custody and Return to Origin of Location System, Dilemmas of the Post-Communist Condition An Interdisciplinary Conference on Discourse and Politics of Societies in Transition 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 UK( ~ ) Online Game and Identity: Diablo II in Taiwan The Sixth Essex Graduate Conference in Political Theory University of EssexUK( ~ ) 2004 Politics and Relig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Cases of Buddhism, Christianity and Falun Gong SEAS Electronic Working Papers Chinese Resistance to Imperialism: the Right to Subsistence,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Empire and Imperialism Past and Present, Interdisciplinary Conference Department of History University of Essex,UK( ~ ) /207

142 The Policy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on Freedom of Movement,Annual Conference of Association of Human Rights Institutes: UN Human Rights Reform, University of Essex,UK( ) 2001 專 中 共 社 會 主 義 人 權 觀 之 研 究 - 以 反 革 命 罪 為 例 碩 士 論 文 4 141/207

143 張 惠 堂 助 理 教 授 Assistant Prof. Dr. CHANG Huitang 2015 期 網 路 社 群 參 與 地 方 公 共 事 務 之 研 究 : 以 觀 新 藻 礁 生 態 保 育 議 題 為 例 中 國 行 政 評 論 21(3): 中 國 行 政 學 會 ( 與 李 威 翰 合 著 ) 2013 章 國 民 小 學 執 行 電 子 書 包 政 策 之 研 究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主 編 : 全 球 教 育 論 壇 : 課 程 及 教 學 論 文 集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 與 許 斯 裡 合 著 ) 章 歐 盟 公 共 領 域 之 建 構 與 媒 體 治 理 朱 景 鵬 / 主 編 : 歐 洲 聯 盟 的 公 共 治 理 : 政 策 與 案 例 分 析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出 版 中 心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中 壢 市 免 費 市 民 公 車 :2013 調 查 與 評 估 2012 傳 播 政 策 與 公 民 媒 體 識 讀 能 力 媒 體 民 主 時 代 的 觀 察 第 七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2011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專 家 會 議 制 度 與 審 議 民 主 之 實 現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142/207

144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100 年 度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飛 航 服 務 總 臺 之 服 務 滿 意 度 調 查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飛 航 服 務 總 臺 委 託 研 究 計 畫,2011 年 4 月 -7 月 第 六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百 年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2010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我 國 環 境 風 險 評 估 之 公 眾 參 與 和 專 家 代 理 機 制 探 討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99 年 度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飛 航 服 務 總 臺 之 服 務 滿 意 度 調 查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飛 航 服 務 總 臺 委 託 研 究 計 畫,,2010 年 4 月 -7 月, 共 同 主 持 人 媒 體 民 主 政 治 下 政 治 公 共 關 係 與 媒 體 功 能 的 轉 變 與 重 整 第 五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新 制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下 公 部 門 之 身 障 者 定 額 進 用 就 業 政 策 之 研 究 2010 TASPAA 兩 岸 四 地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學 術 研 討 會 警 察 大 學 2009 期 媒 體 民 主 政 治 下 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競 爭 力 評 論 13:1-26 中 華 國 家 競 爭 力 研 究 學 會 期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旋 轉 門 條 款 規 範 內 容 之 研 究 文 官 制 度 季 刊,1: /207

145 考 試 院 ( 與 柯 三 吉 劉 宜 君 曹 瑞 泰 合 著 ) 計 98 年 度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飛 航 服 務 總 臺 之 服 務 滿 意 度 調 查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飛 航 服 務 總 臺 委 託 研 究 計 畫,,2009 年 5 月 -7 月, 主 持 人 公 共 領 域 與 公 共 關 係 : 歐 盟 經 驗 之 初 探 全 球 化 下 新 公 共 管 理 趨 勢 與 挑 戰 - 理 論 與 實 踐 研 討 會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TASPAA) 年 會, 中 山 大 學 公 共 領 域 媒 體 與 民 主 理 論 的 連 結 : 政 治 溝 通 概 念 架 構 的 建 立 第 四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2008 歐 盟 之 民 主 赤 字 與 歐 洲 公 共 領 域 之 建 構 台 灣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全 球 競 爭 民 主 鞏 固 治 理 再 造 台 灣 新 課 題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暨 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學 系 德 國 1966 年 與 2005 年 大 聯 合 政 府 之 比 較 兼 論 其 對 政 黨 體 制 的 影 響 中 國 政 治 學 會 年 會 暨 2008: 變 局 與 挑 戰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多 層 次 治 理 與 歐 盟 公 共 領 域 之 建 構 地 方 自 治 與 民 主 發 展 :2008 年 選 後 台 灣 地 方 政 治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東 海 大 學 全 球 化 趨 勢 下 組 織 變 革 中 員 工 工 作 態 度 之 研 究 - 以 台 北 郵 局 為 例 第 三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 與 江 美 青 合 著 )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考 試 院 擬 定 之 聘 用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草 案 對 現 行 公 務 人 員 體 制 影 響 之 研 究, 考 試 院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144/207

146 2007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旋 轉 門 條 款 規 範 內 容 之 研 究 考 試 院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計 考 試 院 2006 公 共 政 策 與 新 聞 傳 播 媒 體 的 研 究 : 資 訊 全 球 化 趨 勢 的 觀 察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計 協 同 主 持 人 郵 政 專 營 權 及 普 及 服 務 制 度 之 研 究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郵 政 協 會 2005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辦 理 提 昇 服 務 品 質 改 善 管 理 系 統 及 參 與 第 八 屆 行 政 院 服 務 品 質 獎 委 託 採 購 計 畫 桃 園 縣 政 府 工 務 局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94 年 度 服 務 品 質 工 作 委 外 評 鑑 作 業 桃 園 縣 政 府 專 Medien und Politik im Demokratisierungsprozess auf Taiwan. 博 士 論 文, 德 文 版 Prof. Dr. Kleinsteuber (Hrsg.) Medien und Politik, 2006 LIT-Verlag, Hamburg 出 版 專 張 惠 堂 (1988) 公 共 政 策 制 定 過 程 衝 突 面 之 分 析 杜 邦 設 廠 爭 議 之 個 案 分 析 1988 年, 碩 士 論 文 145/207

147 黃 國 宬 助 理 教 授 Assistant Prof. Dr. HUANG,Kuocheng 桃 園 免 費 公 車 之 擴 散 與 延 續 : , 2014 年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術 研 討 會 - 市 政 發 展 與 公 共 治 理, 台 北 : 台 北 市 立 大 學,2014 年 11 月 15 日 李 有 容 張 惠 堂 黃 國 宬 (2014) 2013 期 從 後 新 公 共 管 理 觀 點 論 析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與 行 政 法 人 : 一 個 台 灣 地 區 的 實 證 研 究, 國 家 與 社 會,14, 柯 三 吉 衛 民 黃 國 宬 李 有 容 (2013) 2012 計 兩 岸 互 設 經 貿 辦 事 機 構 之 需 求 政 經 效 應 與 運 作 策 略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專 案 研 究,2012 年 11 月 年 3 月, 共 同 主 持 人 柯 三 吉 衛 民 李 有 容 黃 國 宬 黃 榮 源 張 執 中 (2012) 後 新 公 共 管 理 觀 點 之 論 證 分 析 : 區 域 治 理 與 行 政 法 人, 2012 年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術 研 討 會 - 提 昇 城 市 競 爭 力 和 治 理 能 力, 台 北 :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2012 年 11 月 24 日 柯 三 吉 衛 民 黃 國 宬 李 有 容 (2012) 2011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以 行 政 法 人 作 為 我 國 區 域 治 理 平 台 之 做 法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2010 計 共 同 主 持 人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分 析 桃 園 市 公 所 146/207

148 中 共 國 防 教 育 之 沿 革 與 發 展 2010 年 兩 岸 關 係 與 全 民 國 防 學 術 研 討 會 真 理 大 學 ( ) 2009 派 遣 員 工 聘 用 工 作 條 件 之 探 討 2009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與 策 略 研 討 會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 ~ ) 2008 期 區 域 研 究 在 全 球 化 時 代 的 定 位 黃 埔 學 報 54: 期 政 治 學 管 理 學 與 專 案 管 理 台 灣 專 案 管 理 雜 誌 2:117 計 日 韓 司 法 機 關 員 額 管 理 制 度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人 力 派 遣 業 現 況 與 發 展 以 台 灣 派 遣 公 司 為 例 2008 科 技 與 學 習 研 討 會 -- 專 案 管 理 於 數 位 內 容 人 力 發 展 之 應 用 研 討 會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 ) 21 世 紀 軍 事 領 導 之 理 論 與 發 展 第 十 一 屆 國 軍 軍 事 社 會 科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防 大 學 ( ) 2007 章 台 灣 人 力 派 遣 現 況 之 比 較 與 分 析 開 南 大 學 國 際 人 力 派 遣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計 台 灣 人 力 派 遣 現 況 之 比 較 與 分 析 教 育 部 台 灣 人 力 派 遣 現 況 之 研 究 與 比 較 -- 以 高 科 技 產 業 為 例 2007 人 力 派 遺 管 理 人 才 培 育 成 果 發 表 會 暨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Investigating Different Leadership Styles of High Level Human Resources: The Case of Graduate Institutes 2007 國 際 人 資 管 理 學 術 與 實 務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A Review of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in Intercollegiate Athletic Administration 2007 國 管 理 學 術 與 實 務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開 南 大 學 ( ) 2006 Teaching Politics to Business Students Disciplines in Dialogue II Conference The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UK. 147/207

149 人 力 資 源 的 全 球 化 與 在 地 化 2006 國 際 人 資 管 理 學 術 與 實 務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全 球 化 時 代 之 區 域 研 究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研 討 會 開 南 大 學 ( ) 2004 'In Defence of the Value and Necessity of Area Studies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 "Disciplinary Identity of Area Studies Conference" London, UK 期 Are Structure or Agency Based Approaches More Persuasive to the Study of Democratization?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2[2]: The 1990 Student Movement in Taiwan: A Political Opportunity Analysis' "The 45th 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Studies" Indianapolis, USA. 'Popular Participation and Democratisation in Taiwan' "The Sir Stanley Tomlinson Seminar Series, Institute of Asia Pacific Studies"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UK ' The National affairs Conference and Constitutional Reform in Taiwan A Bargaining Perspective' " Taiwan Studies Workshop, School of African and Oriental Studies" London, UK. ' Some Problems in the Study of Taiwan s Transition to Democracy ' " Central and Northern England Research Students Conference "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UK 148/207

150 附 錄 舉 辦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於 94 學 年 度 開 始 整 合 政 府 與 社 會 資 源, 舉 辦 國 際 性 學 術 研 討 會 -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Globaliz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Governance), 至 104 年 已 舉 辦 十 屆 ( 表 4-1), 並 計 畫 於 105 年 5 月 舉 辦 第 十 一 屆 除 結 合 了 社 會 資 源 ( 例 如 : 民 主 基 金 會 中 國 房 地 產 研 究 發 展 協 會 ) 四 所 大 學 相 關 系 所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學 系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府 研 究 所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系 等 ), 以 及 考 試 院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等 單 位 合 辦 或 協 辦 學 術 研 討 會 外, 更 成 為 本 專 班 師 生 與 產 官 學 界 建 立 學 術 研 究 網 絡, 以 及 政 府 部 門 與 學 術 界 對 話 的 重 要 平 台 表 4-1 歷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一 覽 表 ( 學 年 度 ) 學 年 度 日 期 研 討 會 主 題 /05/06 第 十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5/08 第 九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5/03 第 八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5/27 第 七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5/06 第 六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百 年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5/17 第 五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3/31 第 四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5/02 第 三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4/13 第 二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5/22 第 一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149/207

151 第 一 屆 知 識 管 理 與 政 府 績 效 學 術 研 討 會 議 程 研 討 會 預 定 日 期 :2002 / 6 / 1( 六 ) 主 辦 單 位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時 間 內 容 8:20 報 到 入 場 8:40 8:40 開 幕 式 9:00 主 持 人 : 牟 宗 燦 世 新 大 學 校 長 李 逸 洋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局 長 9:00 第 一 場 主 題 : 知 識 管 理 與 人 力 發 展 主 持 人 : 林 水 波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教 授 10:50 1. 知 識 管 理 與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發 表 人 : 孫 本 初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評 論 人 : 江 岷 欽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2. 以 知 識 管 理 做 為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的 策 略 發 表 人 : 盧 偉 斯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評 論 人 : 黃 朝 盟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3. 電 子 學 習 強 化 政 府 知 識 管 理 之 績 效 意 涵 : 策 略 管 理 觀 點 發 表 人 : 蕭 元 哲 義 守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黃 榮 護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終 身 教 育 學 院 副 院 長 評 論 人 : 游 玉 梅 行 政 院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副 主 任 10:50 11:10 11:10 12:30 12:30 13:30 13:30 15:20 15:20 15:40 茶 敘 時 間 第 二 場 主 題 : 政 府 績 效 管 理 的 設 計 主 持 人 : 張 潤 書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4. 知 識 管 理 下 政 府 機 關 績 效 衡 量 指 標 之 變 革 發 表 人 : 郭 昱 瑩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評 論 人 : 施 能 傑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5. 績 效 制 度 設 計 的 資 訊 問 題 : 信 號 機 制 設 計 與 代 理 人 成 本 發 表 人 : 陳 敦 源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評 論 人 : 朱 楠 賢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企 劃 處 處 長 午 餐 第 三 場 主 題 : 行 政 知 識 管 理 與 應 用 主 持 人 : 吳 定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6. 資 料 探 勘 於 行 政 知 識 管 理 的 應 用 發 表 人 : 蕭 乃 沂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黃 東 益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評 論 人 : 吳 瓊 恩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7.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對 民 主 治 理 的 形 塑 : 以 地 方 政 府 使 用 為 例 發 表 人 : 陳 立 剛 東 吳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副 教 授 評 論 人 : 余 致 力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8. 知 識 管 理 與 政 府 管 制 革 新 發 表 人 : 張 其 祿 中 央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葉 一 璋 世 新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評 論 人 : 王 漢 國 政 治 作 戰 學 校 副 校 長 茶 敘 時 間 時 間 內 容 150/207

152 15:40 17:00 第 四 場 主 題 : 政 策 知 識 管 理 與 應 用 主 持 人 : 柯 三 吉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院 院 長 9. 全 球 化 趨 勢 政 府 的 知 識 管 理 全 球 公 共 政 策 網 絡 途 徑 之 初 探 發 表 人 : 劉 宜 君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評 論 人 : 李 弘 暉 元 智 大 學 管 理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兼 所 長 10. 政 策 分 析 與 行 政 院 組 織 轉 型 發 表 人 : 林 水 波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教 授 評 論 人 : 丘 昌 泰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第 二 屆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 議 程 表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 星 期 四 ) 08:30 09:00 09:00 09:30 09:30 10:30 10:30 10:50 10:50 12:20 12:20 13:20 13:20 14:50 14:50 15:10 15:10 16:40 16:40 17:00 報 到 ( 地 點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至 誠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 開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施 校 長 國 肱 專 題 演 講 : 臺 灣 大 學 黃 教 授 俊 傑 臺 灣 大 學 歷 史 系 教 授 兼 共 教 會 主 委 中 研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合 聘 研 究 員 茶 敘 分 組 討 論 (A D) 午 餐 分 組 討 論 (B E) 茶 敘 分 組 討 論 (C F) 閉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施 校 長 國 肱 ( 地 點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至 誠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 1 151/207

153 第 三 屆 國 家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 議 程 表 地 點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L314) 分 組 討 論 ( 一 ) 場 次 A(10:30-12:00): 憲 政 法 治 議 題 主 持 人 : 王 佳 煌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李 麒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法 律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兼 主 任 ) 統 帥 權 劉 佩 怡 ( 玄 奘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 黃 炎 東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 開 發 中 國 家 政 黨 與 政 治 現 代 化 之 研 究 盧 瑞 鍾 (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教 授 ) 王 佳 煌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 台 灣 族 群 問 題 之 成 因 分 析 與 對 策 試 議 柯 三 吉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教 授 ) 曹 瑞 泰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學 系 副 教 授 ) 日 本 選 制 發 展 與 小 選 區 比 例 代 表 並 立 制 施 行 之 研 究 何 思 慎 ( 輔 仁 大 學 日 本 語 文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場 次 B(13:00-14:30): 兩 岸 與 國 際 議 題 主 持 人 : 汪 毓 瑋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衛 民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是 風 動 旗 動 還 是 心 動? --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方 法 論 爭 議 之 評 析 樊 中 原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金 廈 小 三 通 對 金 門 民 眾 政 治 認 同 影 響 研 究 兼 研 發 長 ) 初 探 胡 聲 平 (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與 大 陸 事 務 學 系 威 權 統 治 下 促 進 國 家 發 展 的 外 部 因 素 台 暨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灣 南 韓 菲 律 賓 之 比 較 國 安 民 ( 醒 吾 技 術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張 國 聖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趙 弘 章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張 國 聖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海 上 保 險 與 其 國 際 立 法 之 趨 勢 楊 君 仁 ( 中 央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 場 次 C(14:50-16:20): 全 球 化 與 全 球 治 理 議 題 主 持 人 : 宋 筱 元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系 主 任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汪 毓 瑋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 全 球 治 理 脈 絡 下 因 應 組 織 性 犯 罪 之 理 論 與 實 踐 陳 明 傳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國 境 學 系 教 授 ) 陳 添 壽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副 教 授 ) 全 球 化 與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策 略 李 允 傑 ( 空 中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 仲 崇 親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教 授 ) 全 球 化 與 社 會 安 全 探 微 宋 筱 元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系 主 任 ) 黃 榮 源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全 球 治 理 概 念 下 的 兩 岸 關 係 難 題 從 國 際 胡 聲 平 (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與 大 陸 事 務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機 制 理 論 思 考 暨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分 組 討 論 ( 二 ) 地 點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L109) 場 次 D(10:30-12:00): 國 家 與 公 民 社 會 議 題 ( 一 ) 主 持 人 : 劉 阿 榮 ( 元 智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院 長 ) 2 152/207

154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柯 于 璋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參 與 式 社 區 規 劃 之 課 題 與 展 望 從 地 方 花 敬 群 ( 玄 奘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治 理 的 觀 點 助 理 教 授 兼 主 任 ) 姚 蘊 慧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所 助 理 教 授 ) 由 風 險 社 會 到 純 粹 關 係 黃 煥 榮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陳 維 健 ( 青 年 論 壇 基 金 會 副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公 民 社 會 理 論 的 論 述 及 其 批 判 長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生 ) 趙 弘 章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陳 偉 之 ( 玄 奘 大 學 新 聞 學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 公 民 社 會 與 網 路 多 媒 體 林 宜 隆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場 次 E(13:00-14:30): 國 家 與 公 民 社 會 議 題 ( 二 ) 主 持 人 : 謝 登 旺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系 副 教 授 兼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陳 燕 禎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 國 家 與 社 會 : 台 灣 民 間 非 營 利 組 織 發 展 之 探 黃 新 福 ( 銘 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討 授 ) 潘 美 玲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學 學 系 助 理 教 參 與 教 育 志 工 的 社 會 網 絡 分 析 : 以 桃 園 市 某 陳 暉 淵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授 ) 鄭 淑 珍 ( 元 智 大 學 資 訊 社 會 學 研 究 國 小 的 志 工 為 例 系 暨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所 社 會 學 組 研 究 生 ) 鄭 美 華 ( 實 踐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兼 主 任 ) 公 民 文 化 權 與 公 民 美 學 社 會 之 建 構 王 俐 容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孫 長 祥 ( 元 智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 公 民 社 會 與 傳 統 倫 理 價 值 杜 保 瑞 ( 華 梵 大 學 哲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 場 次 F(14:50-16:20): 國 家 發 展 與 行 政 管 理 議 題 主 持 人 : 陳 啟 清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系 主 任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國 家 能 力 研 究 : 國 家 中 心 論 的 途 徑 陳 啟 清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謝 登 旺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 仉 桂 美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兼 人 事 室 主 任 ) 胡 龍 騰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賴 沅 暉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中 立 之 訓 練 與 保 障 政 府 部 門 知 識 管 理 與 移 轉 策 略 之 研 究 新 興 科 技 發 展 的 政 策 過 程 建 構 - 以 基 因 科 技 為 例 席 代 麟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 劉 宜 君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暨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孫 煒 ( 中 央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 分 組 討 論 ( 三 ) 地 點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L116) 場 次 G(10:30-12:00): 通 識 教 育 議 題 主 持 人 : 王 立 文 ( 元 智 大 學 副 校 長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張 弘 毅 (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社 會 科 教 育 台 灣 十 大 歷 史 人 物 之 選 編 以 台 北 市 立 康 才 媛 ( 銘 傳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學 系 副 教 授 ) 師 範 學 院 學 生 課 堂 調 查 為 分 析 場 域 授 ) 陳 登 武 ( 中 興 大 學 歷 史 系 副 教 授 ) 影 視 教 材 在 歷 史 與 人 生 課 程 的 運 用 -- 詹 宗 祐 ( 建 國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以 我 不 是 壞 女 孩 父 女 情 A 級 控 訴 副 教 授 ) 為 例 3 153/207

155 裴 晉 國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 陳 麗 芬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兼 任 講 師 ) 林 慧 貞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 吳 秀 峰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輔 導 老 師 ) 大 專 院 校 生 涯 規 劃 資 源 整 合 之 研 究 大 學 生 約 會 強 暴 防 治 觀 念 之 研 究 沈 宗 瑞 ( 清 華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兼 主 任 ) 王 雲 東 ( 台 灣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場 次 H(13:00-14:30): 人 文 與 思 想 議 題 主 持 人 : 張 家 麟 ( 真 理 大 學 宗 教 系 暨 研 究 所 主 任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余 金 龍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總 務 長 ) 李 商 隱 玉 陽 學 仙 行 蹤 考 桂 齊 遜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史 學 系 副 教 授 ) 程 南 洲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 從 論 語 中 論 孔 子 食 衣 住 行 的 生 活 藝 術 及 其 啟 示 林 政 華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 黃 淑 基 ( 南 華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講 師 ) 先 秦 的 宗 教 音 樂 與 禮 教 音 樂 孫 長 祥 ( 元 智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 歐 崇 敬 ( 南 華 大 學 宗 教 所 助 理 教 授 ) 中 國 哲 學 史 發 展 方 法 的 思 考 駱 芬 美 ( 銘 傳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 場 次 I(14:50-16:20): 通 識 教 學 議 題 主 持 人 : 李 汾 陽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中 心 主 任 ) 發 表 人 論 文 題 目 評 論 人 王 怡 辰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史 學 系 副 教 授 ) 通 識 教 育 歷 史 課 程 的 設 計 和 實 踐 吳 淑 鳯 ( 國 史 館 修 纂 處 協 修 ) 汪 子 錫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 陳 艷 紅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 倪 仲 俊 (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專 任 講 師 ) 對 立 或 互 賴 : 資 訊 社 會 中 警 察 通 識 教 育 的 大 眾 傳 播 學 素 養 規 劃 章 光 明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 日 本 生 活 與 文 化 教 學 多 媒 體 之 運 用 陳 淑 娟 ( 東 吳 大 學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教 授 ) 正 統 論 範 式 下 的 臺 灣 通 史 論 述 初 探 陳 登 武 ( 中 興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副 教 授 ) 4 154/207

156 會 議 總 議 程 第 四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08:10-08:50 報 到 08:50-09:00 09:00-09:50 09:50-10:10 茶 敘 2009 年 03 月 31 日 ( 星 期 二 ) 開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專 題 演 講 主 講 人 : 考 試 院 關 院 長 中 講 題 : 全 球 化 趨 勢 下 的 考 試 院 和 政 府 善 治 10:10-11:00 主 題 演 講 主 講 人 : 中 邨 章 (Akira NAKAMURA) 教 授 講 題 :Globalization and the Role of Government: What Have We Learned from the Recent Fiscal Crisis? 分 組 討 論 A1: 全 球 化 與 文 官 制 度 主 持 人 : 胡 幼 圃 ( 考 試 院 考 試 委 員 ) B1: 全 球 化 與 中 國 發 展 11:00-12:30 主 持 人 : 楊 仁 煌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 C1: 全 球 化 與 兩 岸 治 理 主 持 人 : 章 仁 香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 D1: 全 球 化 與 國 家 治 理 主 持 人 : 趙 永 茂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長 ) 12:30-13:30 午 餐 12:30-13:30 Poster Session 分 組 討 論 A2: 全 球 政 策 與 治 理 網 路 主 持 人 : 張 四 明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主 任 ) B2: 社 會 連 帶 與 民 主 治 理 13:30-15:10 主 持 人 : 王 佳 煌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主 任 ) C2: 全 球 化 與 跨 域 治 理 主 持 人 : 孫 本 初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主 任 ) D2: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與 公 共 治 理 主 持 人 : 施 正 鋒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院 長 ) 15:10-15:30 茶 敘 分 組 討 論 A3: 全 球 治 理 與 區 域 整 合 主 持 人 : 張 世 熒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主 任 ) B3: 族 群 政 策 與 多 元 治 理 15:30-17:10 主 持 人 : 江 明 修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學 院 院 長 ) C3: 全 球 化 與 組 織 變 革 主 持 人 : 林 水 波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系 教 授 ) D3: 全 球 化 與 公 民 社 會 主 持 人 : 陳 金 貴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17:10-17:30 閉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1 155/207

157 第 五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The 5 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Globaliz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Governance 會 議 手 冊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主 辦 單 位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協 辦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考 試 院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日 期 :2010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五 ) 地 點 : 開 南 大 學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156/207

158 貳 會 議 總 議 程 2010 年 05 月 07 日 ( 星 期 五 ) 08:10-08:40 報 到 ( 地 點 : 開 南 大 學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 08:40-09:00 開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專 題 演 講 09:00-09:50 講 題 : 文 官 治 理 : 典 範 的 轉 移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主 講 人 : 考 試 院 關 院 長 中 09:50-10:10 茶 敘 主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黃 院 長 智 聰 主 講 人 :Evan M. Berman, Ph.D. 10:10-11:00 講 題 :Public Administration in East Asia Huey McElveen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分 組 討 論 A1: 全 球 化 與 文 官 制 度 主 持 人 : 張 哲 琛 ( 銓 敘 部 部 長 ) 11:00-12:30 B1: 區 域 整 合 與 跨 域 治 理 主 持 人 : 朱 景 鵬 (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 C1: 全 球 化 與 公 共 管 理 主 持 人 : 蔡 良 文 ( 考 試 院 考 試 委 員 ) D1: 中 國 發 展 與 兩 岸 治 理 主 持 人 : 林 文 程 ( 中 山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長 ) 12:30-13:30 午 餐 12:30-13:30 Poster Session 13:30-15:10 分 組 討 論 A2: 全 球 化 與 地 方 治 理 主 持 人 : 趙 永 茂 ( 台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長 ) B2: 公 共 政 策 與 行 政 治 理 主 持 人 : 李 宗 勳 (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會 長 ) C2: 全 球 化 與 公 共 服 務 主 持 人 : 黃 適 卓 ( 開 南 大 學 副 校 長 ) D2: 社 會 連 帶 與 協 力 關 係 主 持 人 : 黃 智 聰 (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院 長 ) 15:10-15:30 茶 敘 分 組 討 論 A3: 全 球 政 策 與 治 理 網 路 主 持 人 : 周 育 仁 (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院 院 長 ) 15:30-17:10 B3: 族 群 政 策 與 多 元 治 理 主 持 人 : 李 嵩 賢 (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 C3: 全 球 化 與 國 家 治 理 主 持 人 : 王 佳 煌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系 主 任 ) D3: 全 球 化 與 公 民 社 會 主 持 人 : 許 慶 復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系 主 任 ) 綜 合 座 談 會 暨 閉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17:10-17:30 林 副 校 長 基 煌 黃 副 校 長 適 卓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院 長 黃 智 聰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系 主 任 許 慶 復 4 157/207

159 2011 年 第 六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 中 華 民 國 建 國 百 年 學 術 研 討 會 6th Conference on Globaliz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Governance:ROC Centennial, 2011 會 議 手 冊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主 辦 單 位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協 辦 單 位 : 考 試 院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銓 敘 部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桃 園 縣 政 府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台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日 期 :2011 年 5 月 6 日 ( 星 期 五 ) 年 6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地 點 : 開 南 大 學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158/207

160 貳 會 議 總 議 程 2011 年 5 月 6 日 ( 星 期 五 ) 08:10-09:00 報 到 ( 地 點 : 開 南 大 學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 開 幕 式 09:00-09:20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桃 園 縣 吳 縣 長 志 揚 專 題 演 講 09:20-09:50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主 講 人 : 立 法 院 王 院 長 金 平 主 題 : 臺 灣 的 關 鍵 力 量 --- 立 法 院 在 國 家 發 展 扮 演 的 角 色 09:50-10:10 茶 敘 縣 市 首 長 高 峰 論 壇 10:10-11:00 主 持 人 : 內 政 部 林 次 長 慈 玲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黃 院 長 智 聰 主 題 : 五 都 選 後 的 地 方 治 理 新 展 望 分 組 討 論 A1: 全 球 化 與 公 民 社 會 主 持 人 : 朱 景 鵬 (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主 任 委 員 ) B1: 公 務 人 力 資 源 與 公 共 治 理 主 持 人 : 蔡 璧 煌 ( 公 務 人 員 保 訓 會 主 任 委 員 兼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院 長 ) 11:00-12:30 C1: 全 球 化 下 的 文 官 制 度 變 革 主 持 人 : 張 哲 琛 ( 銓 敘 部 部 長 ) D1: 台 灣 五 都 的 新 區 域 治 理 關 係 ( 一 ) 主 持 人 : 張 桂 林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都 市 及 住 宅 發 展 處 處 長 ) E1: 全 球 化 與 跨 域 治 理 主 持 人 : 顏 秋 來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副 局 長 ) 12:30-13:30 午 餐 12:30-13:30 Poster Session 分 組 討 論 A2: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與 專 家 會 議 主 持 人 : 沈 世 宏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署 長 ) B2: 族 群 政 策 與 多 元 治 理 13:30-15:10 主 持 人 : 林 江 義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 C2: 政 策 網 絡 與 治 理 主 持 人 : 黃 秀 端 ( 東 吳 大 學 政 治 系 主 任 ) D2: 全 球 化 與 區 域 發 展 主 持 人 : 黃 榮 源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 15:10-15:30 茶 敘 分 組 討 論 A3: 全 球 治 理 與 區 域 整 合 主 持 人 : 陳 滄 海 (TASPAA 理 事 長 ) B3: 台 灣 五 都 的 新 區 域 治 理 關 係 ( 二 ) 15:30-17:10 主 持 人 : 陳 恆 鈞 (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C3: 社 會 連 帶 與 民 主 治 理 主 持 人 : 洪 泉 湖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主 任 ) D3:ECFA 與 兩 岸 關 係 主 持 人 : 林 皆 興 ( 義 守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 17:10-17:30 綜 合 座 談 會 暨 閉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黃 榮 源 /207

161 貳 會 議 總 議 程 2012 年 4 月 27 日 ( 星 期 五 ) 08:10-08:40 報 到 08:40-09:00 開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09:00-09:50 09:50-10:10 茶 敘 專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主 講 人 : 考 試 院 關 院 長 中 講 題 : 建 立 國 家 廉 政 體 系 落 實 公 共 服 務 價 值 主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學 務 長 柯 三 吉 10:10-11:00 主 講 人 :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長 趙 永 茂 講 題 : 臺 灣 地 方 公 共 治 理 與 公 共 服 務 的 幾 個 問 題 與 反 思 分 組 討 論 A1: 全 球 化 下 的 文 官 制 度 變 革 主 持 人 : 考 試 院 銓 敘 部 部 長 張 哲 琛 B1: 全 球 化 與 組 織 變 革 及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11:00-12:30 主 持 人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政 務 副 人 事 長 顏 秋 來 C1: 全 球 治 理 與 國 家 發 展 主 持 人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張 四 明 D1: 全 球 化 與 地 方 治 理 主 持 人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考 試 委 員 詹 中 原 12:30-13:30 午 餐 13:30-15:10 分 組 討 論 A2: 社 會 連 帶 公 民 社 會 與 民 主 治 理 主 持 人 : 臺 師 大 公 民 教 育 與 活 動 領 導 學 系 副 教 授 鄧 毓 浩 B2: 非 營 利 組 織 發 展 與 協 力 治 理 主 持 人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陳 金 貴 C2: 全 球 化 時 代 中 的 族 群 政 策 與 多 元 治 理 主 持 人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副 主 委 林 江 義 D2: 全 球 化 下 的 中 國 發 展 與 兩 岸 關 係 主 持 人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院 長 邵 宗 海 15:10-15:30 茶 敘 分 組 討 論 A3: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一 ) 15:30-17:20 主 持 人 :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所 長 陳 定 銘 B3: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二 )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黃 榮 源 綜 合 座 談 會 暨 閉 幕 式 17:20-17:30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黃 榮 源 /207

162 會 議 分 組 議 程 表 一 學 術 研 討 會 08:10~ 報 到 09:10 09:10~ 開 幕 式 09:30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09:30~ 10:00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專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安 邦 校 長 主 講 人 : 考 試 院 關 院 長 中 講 題 : 從 世 界 趨 勢 談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年 金 改 革 10:00~ 10:15 10:15~ 11:00 時 間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一 樓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場 次 / 地 點 茶 敘 主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林 副 校 長 基 煌 主 講 人 : Dr. William Vocke (Fulbright Taiwan) 執 行 長 講 題 : 政 府 績 效 管 理 國 際 教 育 交 流 與 台 灣 的 競 爭 力 Globalizatio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Taiwan's Competitiveness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情 境 因 素 心 理 中 介 因 素 與 變 革 取 向 組 織 公 民 行 為 的 關 係 之 探 討 - 以 刑 事 警 察 局 為 例 翁 興 利 蔡 豐 吉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碩 士 ) 鄭 善 印 ( 開 南 大 學 法 律 系 教 授 ) 11:00 12:30 A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張 哲 琛 考 試 院 銓 敘 部 部 長 ( ) 全 球 化 下 的 文 官 制 度 變 革 組 織 成 員 變 革 認 知 對 工 作 投 入 影 響 之 研 究 - 以 我 國 行 政 院 組 織 改 造 為 例 臺 灣 交 通 組 織 變 革 之 檢 討 與 改 進 林 靜 玟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博 士 候 選 人 ) 陳 武 正 ( 開 南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兼 教 務 長 ) 林 皆 興 ( 義 守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黃 錦 堂 ( 臺 灣 大 學 政 治 系 教 授 ) 危 機 情 境 下 高 階 文 官 政 策 倡 議 之 角 色 王 俊 元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行 政 警 察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張 筵 儀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207

163 時 間 11:00 12:30 時 間 11:00 12:30 場 次 / 地 點 B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場 次 / 地 點 C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314)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林 文 燦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主 任 秘 書 ( ) 全 球 化 與 公 共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創 新 治 理 下 的 公 私 互 動 網 絡 : 資 源 基 礎 論 的 服 務 傳 輸 觀 點 公 私 夥 伴 關 係 與 地 方 商 圈 治 理 的 研 究 公 部 門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之 研 究 : 以 人 事 作 業 雲 端 服 務 平 臺 推 動 過 程 為 例 決 定 方 式 的 論 理 與 多 樣 的 調 和 陳 暉 淵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曾 冠 球 黃 玉 龍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 林 柏 州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博 士 生 ) 葉 光 毅 夏 晧 清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都 市 計 劃 學 系 教 授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都 市 計 劃 學 系 博 士 候 選 人 ) 孫 煒 (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治 研 究 所 教 授 ) 呂 育 誠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胡 龍 騰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副 教 授 ) 林 文 燦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主 任 秘 書 )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詹 中 原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全 球 區 域 與 地 方 治 理 災 後 治 理 的 哲 學 觀 與 方 法 論 初 探 - 以 復 原 重 建 階 段 為 例 Analyzing the 2010 Local Government Reforms from the Lens of Democracy: A Case Study of the Four New Capitals in Taiwan 李 宗 勳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黃 之 棟 許 立 一 (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 黃 鉦 堤 (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謝 俊 義 (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 媒 體 產 權 集 中 化 民 主 與 媒 體 治 理 : 權 力 的 觀 點 張 惠 堂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劉 念 夏 ( 玄 奘 大 學 新 聞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207

164 打 破 本 外 二 元 體 制 的 治 理 創 新 廣 東 中 山 市 積 分 入 戶 制 度 的 理 論 與 實 證 文 小 勇 ( 廣 東 行 政 學 院 政 治 系 主 任 教 授 ) 王 信 賢 (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時 間 11:00 12:30 場 次 / 地 點 D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07)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周 育 仁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社 會 連 帶 公 民 社 會 與 永 續 發 展 12:30-13:30 午 餐 高 齡 友 善 的 休 閒 旅 遊 之 探 討 公 民 社 會 的 想 像 與 民 主 行 政 的 願 景 兼 論 政 治 文 化 的 啟 發 由 績 效 評 估 論 台 灣 公 共 政 策 的 系 統 迷 失 檢 視 社 會 課 責 及 其 研 究 劉 宜 君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系 副 教 授 ) 郭 耀 昌 ( 玄 奘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教 務 長 ) 黃 文 吉 ( 開 南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謝 尚 伯 ( 澳 洲 國 立 大 學 博 士 ) 周 育 仁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李 台 京 (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張 四 明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王 政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時 間 13:30 15:00 場 次 / 地 點 A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政 治 學 系 特 聘 教 授 ) 寇 健 文 (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所 長 十 八 大 後 的 中 國 發 展 與 兩 岸 關 係 中 國 大 陸 對 兩 岸 政 治 對 話 與 談 判 設 想 之 解 析 : 急 驚 風 或 慢 郎 中 戴 東 清 (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暨 大 陸 事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 林 水 吉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207

165 中 共 十 八 大 後 政 法 改 革 與 社 會 治 理 情 勢 黃 秋 龍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系 兼 任 副 教 授 ) 張 執 中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習 近 平 的 中 國 夢 與 中 共 外 交 政 策 許 志 吉 ( 國 安 會 助 理 研 究 員 ) 寇 健 文 (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所 長 ) 郭 晃 男 陳 津 萍 中 共 十 八 大 一 中 全 會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政 治 沈 明 室 中 央 軍 事 委 員 會 改 組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生 中 國 ( 國 防 大 學 戰 略 之 評 析 文 化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所 博 士 候 選 人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3:30 15:00 B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林 江 義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副 主 委 ) 全 球 化 時 代 中 的 族 群 政 策 與 多 元 治 理 公 民 社 會 文 化 與 民 族 自 治 - 以 南 勢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自 治 為 例 論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管 理 政 策 之 研 究 楊 仁 煌 林 靜 玉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觀 光 事 業 管 理 系 講 師 ) 林 日 龍 ( 桃 園 縣 原 住 民 行 政 局 副 局 長 ) 王 佳 煌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 林 秋 綿 (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不 動 產 與 城 鄉 環 境 學 系 副 教 授 ) 是 跨 國 移 民? 還 是 國 內 離 散? 以 跨 國 主 義 與 聯 鎖 社 群 做 為 大 陸 台 商 社 群 論 述 的 比 較 衛 民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余 小 云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207

166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楊 翹 楚 邵 建 民 全 球 化 下 之 氣 候 變 遷 (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與 移 民 民 署 視 察 文 化 大 學 政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13:30 15:00 C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314) 謝 立 功 (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署 長 ) 全 球 化 社 會 與 跨 國 境 治 理 全 球 人 才 流 動 對 我 國 的 影 響 與 策 略 探 討 台 灣 阻 絕 人 口 販 運 於 境 外 之 防 範 機 制 與 侷 限 治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選 人 ) 田 玉 玨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博 士 生 暨 兼 任 講 師 ) 王 懋 銓 (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專 員 淡 江 大 學 戰 略 研 究 所 碩 士 ) 助 理 教 授 ) 黃 國 宬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朱 金 池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行 政 警 察 學 系 副 教 授 )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公 司 組 織 創 新 的 國 際 化 與 航 空 城 的 競 合 發 展 尹 台 生 吳 相 勳 (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公 司 財 務 處 長 元 智 大 學 管 理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葉 文 健 ( 開 南 大 學 空 運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時 間 13:30 15:00 場 次 / 地 點 D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07)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吳 若 予 (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理 事 長 ) 全 球 化 與 後 新 公 共 管 理 我 國 醫 療 院 所 藥 袋 標 示 品 質 政 策 執 行 成 效 之 空 間 分 析 : 以 年 藥 袋 標 示 調 查 為 例 公 務 人 員 教 考 訓 用 政 策 之 實 證 研 究 : 增 設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兩 岸 組 之 調 查 分 析 臺 灣 社 會 的 鄰 里 環 境 與 個 人 主 觀 幸 福 感 莊 文 忠 張 鐙 文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博 士 生 ) 陳 啟 清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李 俊 豪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 吳 若 予 ( 台 灣 公 共 行 政 與 公 共 事 務 系 所 聯 合 會 理 事 長 ) 黃 靖 麟 (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副 研 究 員 ) 曾 文 志 (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教 授 ) /207

167 基 礎 自 治 體 之 區 域 化 : 台 灣 鄉 鎮 市 行 政 規 模 之 困 境 與 對 策 初 探 陳 建 仁 林 芳 吟 ( 東 海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副 教 授 東 海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地 方 政 治 組 碩 士 生 ) 紀 俊 臣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15:00~ 15:20 顏 文 隆 一 樓 川 堂 左 側 茶 敘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人 力 資 李 路 宣 源 彈 性 管 理 之 法 制 爭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議 政 府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15:20 17:10 A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陳 定 銘 (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教 授 兼 所 長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一 ) 地 方 治 理 與 文 化 產 業 定 位 及 發 展 - 大 甲 堡 祭 祀 禮 俗 文 化 園 區 可 行 性 評 估 組 織 的 動 力 學 機 制 及 其 調 節 林 奕 君 ( 中 興 大 學 國 家 政 策 與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姚 德 義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系 博 士 生 ) 許 志 吉 ( 國 安 會 助 理 研 究 員 ) 陳 定 銘 (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黎 逸 青 黎 錦 福 所 教 授 兼 所 長 ) 公 民 參 與 於 協 同 治 理 ( 輔 仁 大 學 法 學 院 財 法 趨 勢 下 之 重 要 性 研 究 系 學 生 臺 灣 新 北 地 方 法 院 法 官 ) /207

168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5:20 17:10 B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黃 榮 源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二 ) 國 際 性 非 營 利 組 織 在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以 慈 濟 基 金 會 為 例 文 林 苑 後 : 都 市 更 新 修 法 倡 議 聯 盟 非 傳 統 安 全 治 理 與 兩 岸 司 法 合 作 以 共 同 打 擊 跨 域 電 信 詐 欺 犯 罪 為 例 蔡 伯 超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國 家 政 策 與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何 品 慧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碩 士 生 ) 林 冠 穎 ( 政 治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王 占 璽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 黃 榮 源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 以 上 議 程 如 有 更 動, 將 另 行 公 告 ) /207

169 2014 年 第 九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議 分 組 議 程 表 08:10~ 08:40 08:40~ 09:00 09:00~ 09:50 09:50~ 10:10 10:10~ 11:00 時 間 報 到 開 幕 式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一 樓 川 堂 左 側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場 次 / 主 持 人 地 點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校 長 安 邦 專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安 邦 校 長 主 講 人 : 考 試 院 關 院 長 中 講 題 : 談 我 國 公 務 人 才 的 管 理 與 培 訓 茶 敘 主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高 安 邦 校 長 主 講 人 : 俄 羅 斯 國 民 經 濟 與 公 共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Prof. Dr. Alatoliy M. Balbeko 講 題 : 後 普 丁 時 代 俄 羅 斯 政 經 發 展 趨 勢 與 未 來 走 向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由 績 效 與 保 障 論 公 務 人 員 之 考 績 制 度 仉 桂 美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陳 金 貴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11:00 12:30 A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張 哲 琛 ( 銓 敘 部 部 長 ) 多 元 價 值 與 文 官 制 度 變 革 論 我 國 政 府 國 際 事 務 人 才 考 選 制 度 之 變 革 以 外 交 領 事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為 例 發 展 型 國 家 下 的 台 灣 中 央 銀 行 角 色 : 央 行 獨 立 性 指 標 的 再 檢 視 林 建 璋 ( 外 交 部 專 門 委 員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生 ) 蒙 志 成 張 千 祐 (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碩 士 生 ) 劉 坤 億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副 教 授 ) 張 弘 遠 (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國 貿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論 公 共 部 門 人 工 成 本 管 理 的 研 究 進 路 與 展 望 蘇 立 寧 ( 安 徽 大 學 公 共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兼 副 主 任 ) 陳 暉 淵 (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168/207

170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1:00 12:30 B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林 文 燦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主 任 秘 書 ) 行 政 革 新 與 公 共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電 子 化 政 府 內 部 的 推 與 拉 雲 林 縣 鄉 鎮 市 公 所 貪 瀆 犯 罪 成 因 與 防 制 之 研 究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獲 獎 因 素 分 析 : 創 新 與 變 革 管 理 的 觀 點 李 有 容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黃 于 恬 王 振 宇 (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公 所 政 風 室 主 任 ) 曾 冠 球 趙 書 賢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 柯 三 吉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黃 秋 龍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 李 宗 勳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跨 國 公 共 領 域 建 構 之 張 惠 堂 黃 榮 源 困 境 與 可 能 性 : 歐 盟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經 驗 分 析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學 系 副 教 授 ) 11:00 12:30 C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314) 詹 中 原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多 元 價 值 與 全 球 治 理 國 家 安 全 與 民 主 課 責 : 澳 大 利 亞 安 全 情 報 局 的 特 別 權 力 與 監 督 機 制 治 理 的 兩 難 : 由 組 織 分 化 整 合 途 徑 分 析 東 協 食 品 安 全 之 垂 直 或 平 行 多 元 網 絡 治 理 選 王 政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藍 夏 萍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選 人 ) 許 義 寶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國 境 警 察 學 系 副 教 授 ) 賴 沅 暉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 擇 老 子 治 理 的 多 元 價 值 沈 明 昌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選 人 ) 柯 義 龍 ( 東 海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暨 政 策 學 系 副 教 授 ) 1 169/207

171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台 灣 國 家 認 同 與 兩 岸 戴 東 清 陳 陸 輝 11:00 12:30 D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07) 楊 開 煌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兩 岸 與 亞 太 區 域 發 展 及 治 理 治 理 : 大 陸 學 者 的 觀 點 質 性 研 究 的 本 體 論 認 識 論 及 方 法 論 的 整 體 考 察 : 一 個 以 大 陸 台 商 認 同 議 題 為 對 象 的 研 究 案 例 當 前 兩 岸 國 小 書 法 教 育 政 策 執 行 之 比 較 分 析 (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暨 大 陸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衛 民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彭 安 麗 陳 采 勤 (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暨 大 陸 事 務 學 系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碩 士 班 助 理 教 授 ) ( 政 治 大 學 選 舉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員 兼 主 任 ) 楊 開 煌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楊 慶 麟 ( 中 原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1:00 12:30 E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116) 劉 宜 君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公 民 意 識 公 民 素 質 與 公 民 參 與 我 國 國 際 友 善 環 境 調 查 分 析 政 黨 之 政 治 社 會 化 功 能 研 究 運 用 多 媒 體 教 學 媒 介 作 為 反 貪 行 銷 方 式 之 成 效 檢 驗 以 閻 小 妹 法 治 教 育 卡 通 為 例 之 準 實 驗 設 計 公 私 協 力 與 地 方 社 區 產 業 發 展 之 策 略 - 以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三 協 會 為 例 陳 啟 清 劉 佩 怡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金 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 林 岱 緯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胡 龍 騰 陳 舒 婕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副 教 授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碩 士 生 ) 陳 定 銘 廖 曼 淇 (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語 文 暨 社 會 科 學 系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碩 士 班 教 授 兼 班 主 任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語 文 暨 社 會 科 學 系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 徐 淑 敏 ( 台 北 市 立 大 學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劉 宜 君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郭 耀 昌 ( 玄 奘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教 務 長 ) 席 代 麟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2 170/207

172 12:30-13:30 午 餐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3:30 15:00 A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邱 坤 玄 ( 總 統 府 國 家 安 全 會 議 諮 詢 委 員 )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與 政 經 社 演 變 中 共 創 新 區 域 治 理 及 其 侷 限 Governing the Skies or Expanding the Pie? Beijing s Declaration of the East China Sea ADIZ 中 國 大 陸 之 僑 務 組 織 政 策 及 成 效 之 研 究 黃 秋 龍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 周 茂 林 ( 開 南 大 學 應 用 英 語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許 世 榕 ( 師 範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 王 信 賢 (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教 授 ) 董 立 文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副 教 授 ) 張 執 中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3:30 15:00 B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李 臨 鳳 (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移 民 事 務 組 組 長 ) 移 民 政 策 與 人 力 活 化 我 國 跨 境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政 策 之 分 析 --- 以 跨 境 治 理 的 觀 點 兼 論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人 口 販 運 另 類 全 球 化 議 題 - 高 齡 者 玩 具 需 求 與 趨 勢 探 討 大 台 北 地 區 公 共 行 政 碩 士 教 育 國 際 化 程 度 之 研 究 王 智 盛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國 境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劉 宜 君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黃 朝 盟 曾 敬 穎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研 宋 筱 元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教 授 ) 黃 朝 盟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 紀 俊 臣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究 生 ) 3 171/207

173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13:30 15:00 C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314) 林 江 義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主 委 ) 多 元 價 值 與 族 群 政 策 公 民 社 會 文 化 與 民 族 自 治 - 以 阿 美 族 (Pancah) 部 落 自 治 為 例 泰 雅 族 賭 怒 卡 拉 (Dunuxkala) 部 落 遷 徒 歷 程 - 以 瑪 薩 瓦 旦 家 族 為 例 全 球 化 與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政 策 楊 仁 煌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林 誠 榮 ( 桃 園 縣 政 府 原 住 民 行 政 局 局 長 ) 李 台 元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蔡 志 偉 (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文 教 法 律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林 江 義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主 委 ) 楊 仁 煌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3:30 15:00 D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07) 葉 一 璋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一 )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下 全 球 就 業 安 全 機 制 的 衝 擊 與 挑 戰 - 臺 灣 的 個 案 研 究 以 新 公 共 管 理 論 公 務 人 力 保 障 與 組 織 效 能 之 平 衡 非 營 利 組 織 在 公 私 協 力 關 係 中 的 角 色 之 研 究 : 以 台 中 市 愛 心 食 物 銀 行 為 例 林 奕 蒼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博 士 生 ) 辛 恬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李 宗 洋 ( 東 海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暨 政 策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葉 一 璋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葉 一 璋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胡 至 沛 (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4 172/207

174 政 府 資 料 公 開 與 加 值 應 用 以 財 政 部 財 政 資 訊 中 心 之 資 訊 共 享 服 務 平 台 為 例 霍 達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胡 至 沛 (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探 討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使 用 政 府 Web2.0 網 站 之 黃 凡 起 王 中 天 影 響 因 素 : 以 ( 中 興 大 學 國 家 政 策 與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Facebook 粉 絲 專 頁 為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例 13:30 15:00 E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116) 王 中 天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二 ) 電 子 化 參 與 中 政 府 官 僚 的 認 知 定 位 及 民 意 應 用 - 臺 北 市 政 府 市 長 信 箱 個 案 的 檢 視 桃 園 縣 政 府 運 用 社 群 網 站 之 現 況 分 析 熊 子 翔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李 威 翰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王 中 天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蒙 志 成 (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 公 部 門 資 訊 傳 播 之 研 究 : 以 桃 園 縣 觀 光 導 覽 網 為 例 李 其 駿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蒙 志 成 (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15:00~ 15:20 顏 文 隆 一 樓 川 堂 左 側 茶 敘 5 173/207

175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張 惠 堂 ( 開 我 國 教 育 人 員 年 金 改 革 制 度 之 探 討 黃 品 豪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張 惠 堂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15:20 17:00 A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三 ) 民 主 治 理 下 的 文 官 制 度 興 革 : 以 高 階 文 官 議 題 為 中 心 台 中 市 公 車 服 務 輸 送 普 及 性 - 以 GIS 為 分 析 途 徑 台 灣 現 行 公 部 門 工 作 價 值 之 規 範 與 實 踐 - 以 環 保 署 土 壤 及 地 下 張 騰 亞 ( 政 治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余 俊 賢 ( 東 海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暨 政 策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蔡 宛 君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張 惠 堂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衛 民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衛 民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水 汙 染 整 治 基 金 管 理 究 所 碩 士 生 )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會 為 例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城 中 村 改 造 下 農 民 工 住 居 的 問 題 與 對 策 以 深 圳 市 南 山 區 為 例 黃 文 浩 ( 深 圳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行 政 管 理 碩 士 生 ) 衛 民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5:20 17:00 B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黃 國 宬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四 ) 地 區 型 公 益 組 織 經 營 與 招 募 志 工 策 略 --- 以 社 群 網 站 為 研 究 途 徑 安 倍 晉 三 第 二 次 執 政 一 周 年 對 中 關 係 的 變 化 試 論 結 社 自 由 權 在 公 務 人 員 法 制 上 之 分 析 影 響 台 灣 人 民 是 否 支 持 續 建 核 四 之 因 素 探 于 佳 弘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黃 相 為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呂 信 瞱 ( 嘉 義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莊 泓 錡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黃 基 禎 ( 國 防 大 學 戰 略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黃 基 禎 ( 國 防 大 學 戰 略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黃 基 禎 ( 國 防 大 學 戰 略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黃 國 宬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討 究 所 碩 士 生 )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6 174/207

176 不 在 籍 投 票 與 公 民 程 浚 豪 黃 國 宬 參 與 之 研 究 - 有 關 當 (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公 共 事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前 我 國 移 轉 投 票 的 務 與 公 民 教 育 學 系 研 究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議 題 論 述 與 分 析 所 碩 士 生 ) 場 次 / 主 時 間 主 持 人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地 點 題 17:00 閉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張 執 中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17:30 ( 以 上 議 程 如 有 更 動, 將 另 行 公 告 ) 7 175/207

177 2015 年 第 十 屆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議 分 組 議 程 表 08:10~ 08:30 報 到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途 徑 選 擇 與 公 共 服 務 : 以 台 北 市 肢 體 障 礙 者 為 例 劉 芃 葦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碩 士 生 ) 詹 中 原 ( 考 試 院 考 試 委 員 ) 08:30 10:00 A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詹 中 原 ( 考 試 院 考 試 委 員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一 ) 失 智 老 人 家 庭 照 顧 者 的 照 顧 負 荷 與 社 會 支 持 - 以 桃 園 市 失 智 症 關 懷 協 會 為 例 休 閒 與 勞 動 的 對 話 : 台 灣 民 宿 打 工 換 宿 者 之 經 驗 分 析 黃 瑜 庭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王 羿 艷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李 有 容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陳 志 瑋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高 雄 市 國 民 小 學 面 對 少 子 化 衝 擊 與 因 應 策 略 之 個 案 研 究 王 珮 玲 ( 東 海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暨 政 策 學 系 碩 士 生 ) 陳 志 瑋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08:30 10:00 B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鍾 國 允 (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府 研 究 所 教 授 兼 所 長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二 ) 活 用 國 立 學 研 機 構 人 力 - 以 兼 職 與 技 術 作 價 為 範 疇 精 神 專 科 醫 院 的 醫 療 倫 理 困 境 - 以 北 部 某 精 神 專 科 醫 院 為 例 女 同 志 如 何 作 女 人 監 所 消 費 社 會 之 探 討 翁 浩 植 (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府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 吳 師 維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生 ) 鍾 瑀 悠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呂 仲 豪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鍾 國 允 (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府 研 究 所 教 授 兼 所 長 ) 鍾 國 允 (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與 政 府 研 究 所 教 授 兼 所 長 ) 葉 一 璋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葉 一 璋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176/207

178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莊 文 忠 違 背 安 全 駕 駛 刑 事 案 件 分 析 之 研 究 林 厚 蒼 ( 桃 園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中 壢 分 局 偵 查 佐 ) 莊 文 忠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08:30 10:00 C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07)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三 ) 價 值 觀 與 警 察 廉 正 認 知 之 探 討 桃 園 直 轄 市 組 織 功 能 調 整 之 研 究 蕭 子 軒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吳 婉 菁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生 ) 莊 文 忠 ( 世 新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王 政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 世 ) 從 政 策 目 標 的 衝 突 性 論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YouBike 之 發 展 經 驗 陳 冠 羽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生 ) 王 政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08:30 10:00 D1: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116) 李 仲 彬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 四 ) 首 投 族 的 政 治 知 識 政 治 信 任 對 投 票 意 願 的 影 響 - 以 2014 年 九 合 一 選 舉 為 例 論 我 國 國 土 安 全 的 建 制 與 發 展 : 組 織 再 造 的 觀 點 中 國 青 年 黨 發 展 暨 現 況 初 探 陳 思 涵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碩 士 生 ) 陳 武 伯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生 ) 林 正 欣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生 ) 李 仲 彬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席 代 麟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席 代 麟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1 177/207

179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0:00~ 10:20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一 樓 川 堂 左 側 茶 敘 10:20~ 10:30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開 幕 式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林 校 長 俊 彥 10:30~ 11:30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專 題 演 講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林 校 長 俊 彥 主 講 人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杜 主 任 委 員 紫 軍 講 題 : 強 化 政 府 治 理 效 能 與 提 升 民 眾 信 任 之 挑 戰 與 契 機 11:30-13:00 午 餐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考 績 改 革 與 主 管 信 任 :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態 度 實 證 分 析 黃 一 峯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 蔡 良 文 ( 考 試 院 考 試 委 員 ) 13:00 14:30 A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蔡 良 文 ( 考 試 院 考 試 委 員 ) 人 力 活 化 與 文 官 制 度 變 革 公 立 大 學 教 師 薪 資 待 遇 制 度 之 研 究 彭 錦 鵬 李 俊 達 劉 坤 億 林 文 燦 ( 臺 灣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副 教 授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副 教 授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副 教 授 ) 盧 偉 斯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桃 園 市 桃 園 區 國 小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角 色 困 境 與 支 持 資 源 之 研 究 - 人 力 資 源 觀 點 張 惠 堂 黃 靖 旻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桃 園 市 西 門 國 小 專 任 輔 導 老 師 ) 黃 臺 生 ( 台 北 市 立 大 學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副 教 授 ) 2 178/207

180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3:00 14:30 B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林 文 燦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主 任 秘 書 ) 行 政 革 新 與 組 織 管 理 實 務 環 境 教 育 認 證 場 所 之 經 營 成 效 - 協 力 夥 伴 關 係 之 觀 點 民 眾 對 於 溫 泉 管 理 政 策 認 知 之 實 證 研 究 學 習 型 組 織 信 任 場 域 生 成 法 典 的 回 觀 反 映 故 事 - 臺 灣 永 續 演 化 計 畫 研 修 圖 與 彼 德. 聖 吉 組 織 學 習 的 新 五 項 修 練 彭 安 麗 郭 茹 甄 (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企 業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暨 大 陸 事 務 學 系 亞 太 研 究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 劉 宜 君 劉 昱 辰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黃 荻 昌 ( 開 南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林 文 燦 (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主 任 秘 書 ) 賴 沅 暉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郭 耀 昌 ( 文 化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彭 錦 鵬 論 廣 播 電 視 事 業 換 照 程 序 中 之 公 民 參 與 陳 耀 祥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余 小 云 (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 13:00 14:30 C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07) ( 臺 灣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公 私 協 力 與 公 民 參 與 試 論 我 國 氣 候 變 遷 公 私 部 門 協 力 - 以 分 析 倡 議 型 非 營 利 組 織 之 合 作 的 經 驗 為 例 探 討 協 力 公 共 管 理 的 決 定 性 因 素 劉 小 蘭 (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語 文 暨 社 會 科 學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曾 冠 球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 彭 錦 鵬 ( 臺 灣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 李 宗 勳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外 事 警 察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3 179/207

181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3:00 14:30 D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116) 吳 重 禮 ( 中 央 研 究 院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研 究 員 ) 移 民 政 策 與 國 家 發 展 日 本 的 結 婚 移 民 政 策 : 以 中 國 新 娘 為 中 心 國 土 安 全 與 國 家 能 力 : 兼 論 對 我 國 的 啟 示 新 移 民 女 性 生 活 適 應 與 照 顧 輔 導 之 研 究 - 以 桃 園 市 東 南 亞 籍 為 例 蘇 俊 斌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 陳 啟 清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李 有 容 薛 盈 瑩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生 ) 許 義 寶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國 境 警 察 學 系 副 教 授 ) 吳 重 禮 ( 中 央 研 究 院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研 究 員 ) 謝 登 旺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兼 學 務 長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論 我 國 原 住 民 族 自 治 - 從 法 制 層 面 論 述 沈 建 中 ( 臺 北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 林 江 義 (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主 委 ) 13:00 14:30 E2: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129) 林 江 義 (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主 委 ) 族 群 政 策 與 社 會 信 任 桃 園 縣 都 市 原 住 民 族 語 政 策 執 行 之 研 究 - 兼 論 族 語 學 習 家 庭 之 實 施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知 識 產 業 - 以 阿 美 族 經 濟 文 化 為 例 黃 榮 源 葛 俐 慧 (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桃 園 市 政 府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局 專 員 ) 楊 仁 煌 林 靜 玉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觀 光 事 業 管 理 系 講 師 ) Kolas Yotaka ( 桃 園 市 政 府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局 局 長 ) 衛 民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的 語 言 活 力 : 以 族 語 書 面 化 為 核 心 李 台 元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黃 約 伯 (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助 研 究 員 ) 4 180/207

182 14:30~ 15:00 顏 文 隆 一 樓 川 堂 左 側 場 次 / 主 持 人 地 點 茶 敘 時 間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呂 育 誠 社 會 學 的 經 驗 研 究 與 社 會 科 學 的 論 理 葉 光 毅 夏 晧 清 ( 成 功 大 學 都 市 計 劃 學 系 教 授 翔 意 規 劃 顧 問 公 司 規 劃 師 ) 呂 育 誠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15:00 16:30 A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0)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地 方 治 理 與 社 區 發 展 論 土 地 保 留 徵 收 及 其 損 失 填 補 : 嘉 義 市 公 道 五 個 案 研 究 危 機 情 境 下 的 市 長 領 導 行 為 與 多 元 群 體 認 知 之 研 究 - 以 台 南 鐵 路 地 下 化 事 件 為 例 臺 北 市 政 府 入 口 網 站 課 責 機 制 之 研 究 曾 建 元 周 靜 妮 (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台 灣 苗 栗 地 方 法 院 法 官 ) 馬 群 傑 曾 一 航 ( 臺 南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臺 南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生 ) 陳 紀 君 (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社 會 暨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仉 桂 美 ( 監 察 委 員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黃 國 宬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黃 一 峯 (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 ( 臺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5:00 16:30 B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12) 顏 良 恭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 全 球 化 與 跨 域 治 理 災 害 治 理 中 的 知 識 管 理 與 信 任 議 題 產 業 的 全 球 商 品 鏈 位 置 與 行 政 治 理 - 以 豐 泰 擔 任 Nike 專 業 代 工 廠 為 例 由 行 政 治 理 探 討 我 國 交 通 運 輸 安 全 之 問 題 與 對 策 賴 沅 暉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 衛 民 袁 千 慧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 黃 文 吉 翁 錦 棟 ( 開 南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 顏 良 恭 (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 樊 中 原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紀 俊 臣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5 181/207

183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5:00 16:30 C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207) 劉 宜 君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社 會 實 踐 與 多 元 關 懷 高 齡 者 活 躍 老 化 行 為 之 研 究 - 以 桃 園 市 崇 德 常 青 會 休 閒 參 與 活 動 為 例 高 齡 者 終 身 學 習 與 生 活 品 質 之 關 係 - 以 元 智 大 學 為 例 新 聞 倫 理 認 知 之 研 究 - 以 馬 來 西 亞 為 例 大 學 校 園 內 的 宅 男 性 別 意 識 展 演 方 聖 堯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丁 建 豪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鄭 佩 雯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張 書 維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碩 士 生 ) 胡 至 沛 (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胡 至 沛 ( 中 華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陳 啟 清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陳 啟 清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5:00 16:30 D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116) 丘 昌 泰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 多 元 價 值 與 國 家 發 展 從 制 度 韌 性 探 討 公 共 治 理 的 民 主 資 產 符 合 潮 流 亦 或 政 治 正 確? - 監 察 院 的 人 權 關 懷 東 亞 民 眾 政 治 信 任 的 民 主 制 約 : 多 層 次 模 型 的 實 證 分 析 我 國 小 學 實 施 暑 期 學 習 課 程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李 宗 勳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外 事 警 察 學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 李 有 容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楊 琇 雯 蒙 志 成 (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經 濟 所 博 士 生 成 功 大 學 政 治 系 暨 政 治 經 濟 所 助 理 教 授 ) 陳 盈 宏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候 選 人 ) 丘 昌 泰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教 授 ) 黃 榮 源 ( 文 化 大 學 行 政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 蔡 佳 泓 ( 政 治 大 學 選 舉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員 兼 主 任 ) 陳 嘉 怡 ( 開 南 大 學 應 用 華 語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6 182/207

184 時 間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15:00 16:30 E3: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L129) 楊 開 煌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銘 )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與 兩 岸 關 係 中 國 大 陸 境 外 執 法 安 全 與 周 邊 信 任 危 機 台 灣 的 文 化 認 同 與 政 治 認 同 : 大 陸 學 者 的 觀 點 步 履 蹣 跚? 跨 越 鴻 溝? 民 進 黨 兩 岸 政 策 轉 型 動 力 機 制 與 發 展 困 境 黃 秋 龍 ( 元 智 大 學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 戴 東 清 ( 南 華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企 業 學 系 副 教 授 ) 柳 金 財 ( 佛 光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董 立 文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公 共 安 全 學 系 副 教 授 ) 顏 建 發 (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教 授 ) 楊 開 煌 ( 銘 傳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教 授 ) 時 間 16:30 17:10 場 次 / 地 點 主 持 人 閉 幕 式 顏 文 隆 國 際 會 議 廳 主 題 題 目 發 表 人 評 論 人 主 持 人 :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主 任 張 執 中 ( 以 上 議 程 如 有 更 動, 將 另 行 公 告 ) 7 183/207

185 附錄 /207

186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 十 週 年 選 集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185/207

187 出 版 序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於 民 國 91 年 成 立, 設 有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與 人 社 院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本 系 結 合 桃 園 航 空 城 區 域 發 展 特 色, 以 多 元 化 與 專 業 國 家 考 試 輔 導 師 資, 培 養 學 生 兼 具 學 術 研 究 與 公 職 考 試 實 力, 並 為 私 部 門 培 育 處 理 公 部 門 管 制 政 策 與 行 政 之 人 才 本 系 自 2006 年 舉 辦 全 球 化 與 行 政 治 理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至 今 即 將 邁 入 第 十 一 屆 每 一 屆 主 題 係 針 對 全 球 局 勢 國 家 與 區 域 整 體 發 展 考 量 而 規 劃, 包 括 全 球 化 環 境 與 公 共 行 政 及 治 理 的 關 係 台 灣 後 五 都 時 代 治 理 關 係, 展 望 十 年 的 地 方 國 家 與 全 球 治 理 探 討 全 球 區 域 及 地 方 行 政 治 理 的 挑 戰 與 作 為 多 元 價 值 與 公 共 治 理 危 機 與 信 任 到 和 解 與 共 識 並 從 文 官 制 度 行 政 革 新 公 民 社 會 族 群 關 係 全 球 治 理 國 家 發 展 與 兩 岸 關 係 等 面 向, 提 供 產 官 學 界 與 青 年 學 子 充 分 的 對 話 空 間, 以 落 實 大 桃 園 地 區 實 務 與 理 論 結 合, 強 化 經 驗 交 流 與 跨 域 合 作 十 年 有 成, 本 研 討 會 已 成 功 地 結 合 各 級 政 府 部 門 大 桃 園 地 區 與 北 部 各 大 學 共 襄 盛 舉, 並 且 有 來 自 美 國 德 國 英 國 日 本 俄 羅 斯 與 大 陸 等 地 知 名 學 者, 及 全 國 三 十 餘 所 公 私 立 大 學 院 校 學 者 專 家 熱 烈 參 與 充 分 提 供 跨 領 域 與 跨 校 的 溝 通 對 話 平 台, 也 成 為 國 內 官 方 與 學 術 界 矚 目 的 盛 事 本 書 集 結 歷 屆 研 討 會 九 篇 文 章, 包 括 賴 沅 暉 老 師 災 害 治 理 中 的 知 識 管 理 與 信 任 議 題 ; 衛 民 老 師 與 袁 千 慧 同 學 產 業 的 全 球 商 品 鏈 位 置 與 行 政 治 理 - 以 豐 泰 擔 任 Nike 專 業 代 工 廠 為 例 ; 仉 桂 美 老 師 由 績 效 與 保 障 論 公 務 人 員 之 考 績 制 度...; 陳 啟 清 老 師 以 國 土 安 全 與 國 家 能 力 : 兼 論 對 我 國 的 啟 示 ; 楊 仁 煌 老 師 公 民 政 治 文 化 與 民 族 自 治 - 以 阿 美 族 (Pancah) 部 落 自 治 為 例 ; 李 有 容 老 師 網 際 網 路 的 推 拉 效 應 : 永 不 止 息 的 服 務 熱 線? ; 張 執 中 老 師 與 謝 政 新 同 學 問 責 風 暴 何 以 產 生?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度 的 政 治 邏 輯 ; 張 惠 堂 老 師 媒 體 產 權 集 中 化 民 主 與 媒 體 治 理 : 權 力 的 觀 點, 以 及 黃 國 宬 老 師 全 球 化 時 代 之 區 域 研 究 等, 將 本 系 教 師 的 研 究 成 果 分 享 各 界 本 研 討 會 已 經 邁 入 第 十 一 屆, 今 年 選 擇 以 和 解 與 共 識 為 主 題 在 二 戰 結 束 七 十 年 的 今 天, 國 內 外 仍 面 臨 世 代 族 群 發 展 正 義 文 明 與 主 權 問 題 的 考 驗, 如 何 走 向 和 解 的 道 路, 尋 求 建 立 共 識 之 機 制, 改 變 勝 者 全 拿 而 朝 向 利 益 共 享, 將 是 未 來 全 球 政 經 發 展 的 關 鍵 和 解 與 共 識 與 你 我 的 未 來 息 息 相 關, 和 解 需 要 相 互 妥 協, 面 對 當 代 治 理 的 挑 戰, 無 論 政 府 或 學 界 必 須 是 及 早 培 養 辨 識 選 擇 適 應 轉 化 與 控 制 的 能 力, 並 調 整 出 一 套 更 具 包 容 性 與 前 瞻 性 的 公 共 治 理 模 式 186/207

188 目 錄 災 害 治 理 中 的 知 識 管 理 與 信 任 議 題 ( 賴 沅 暉 )...17 產 業 的 全 球 商 品 鏈 位 置 與 行 政 治 理 - 以 豐 泰 擔 任 Nike 專 業 代 工 廠 為 例 ( 衛 民 袁 千 慧 )...36 由 績 效 與 保 障 論 公 務 人 員 之 考 績 制 度 ( 仉 桂 美 )...57 國 土 安 全 與 國 家 能 力 : 兼 論 對 我 國 的 啟 示 ( 陳 啟 清 )...73 公 民 政 治 文 化 與 民 族 自 治 - 以 阿 美 族 (Pancah) 部 落 自 治 為 例 ( 楊 仁 煌 )...88 網 際 網 路 的 推 拉 效 應 : 永 不 止 息 的 服 務 熱 線?( 李 有 容 ) 問 責 風 暴 何 以 產 生? 中 國 大 陸 黨 政 幹 部 問 責 制 度 的 政 治 邏 輯 ( 張 執 中 謝 政 新 ) 媒 體 產 權 集 中 化 民 主 與 媒 體 治 理 : 權 力 的 觀 點 ( 張 惠 堂 ) 全 球 化 時 代 之 區 域 研 究 ( 黃 國 宬 ) /207

189 作 者 簡 介 賴 沅 暉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教 授, 德 國 畢 勒 菲 爾 德 大 學 社 會 學 學 院 ( 科 技 政 策 與 管 理 ) 社 會 科 學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醫 療 保 險 政 策 與 管 理 科 技 政 策 與 管 理 公 共 政 策 衛 民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台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公 共 政 策 政 策 執 行 與 評 估 公 共 選 擇 公 共 事 務 與 報 導 袁 千 慧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產 業 政 策 仉 桂 美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現 任 監 察 委 員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地 方 政 府 與 自 治 行 政 法 人 事 行 政 組 織 理 論 與 行 為 陳 啟 清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政 治 大 學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政 治 學 國 家 理 論 民 主 理 論 台 灣 研 究 民 主 治 理 研 究 楊 仁 煌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現 任 考 試 院 保 訓 委 員, 研 究 專 長 為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社 區 發 展 與 管 理 政 治 社 會 學 李 有 容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英 國 艾 塞 克 斯 大 學 政 府 系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政 治 理 論 與 人 權 政 策 比 較 政 治 張 執 中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中 國 政 府 與 政 治 兩 岸 關 係 與 兩 岸 政 策 社 會 主 義 國 家 轉 型 謝 政 新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中 國 政 治 張 惠 堂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德 國 漢 堡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政 策 溝 通 與 傳 播 公 共 政 策 人 事 行 政 傳 播 政 策 與 管 理 黃 國 宬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諾 丁 漢 (Nottingham) 大 學 政 治 暨 國 際 關 係 學 系 博 士, 研 究 專 長 為 全 球 化 議 題 比 較 政 治 188/207

190 開 南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104 學 年 度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工 作 坊 附 錄 賴 沅 暉 教 授 擔 任 召 集 人 序 日 期 時 間 主 講 議 題 備 註 賴 沅 暉 社 會 脆 弱 性 的 評 估 張 執 中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張 惠 堂 歐 洲 公 共 領 域 柯 三 吉 政 府 再 造 研 究 陳 啟 清 全 球 化 與 國 家 轉 型 研 究 李 有 容 人 權 研 究 黃 國 宬 文 明 衝 突 仉 桂 美 地 方 治 理 與 區 域 發 展 研 究 黃 榮 源 歐 盟 多 層 次 治 理 研 究 衛 民 台 商 遷 徙 的 類 型 學 研 究 189/207

191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工 作 坊 190/207

192 191/207

193 192/207

194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次 公 共 事 務 研 究 工 作 坊 193/207

195 194/207

196 195/207

197 196/207

198 開 南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系 104 學 年 度 第 三 次 工 作 坊 197/207

199 198/207

200 附 錄 開 南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待 遇 服 務 辦 法 第 二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十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十 八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十 九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23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28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2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0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3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5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7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38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40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4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4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9 條 13 條 及 附 則 條 文 第 48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2,14,21 條 條 文 第 5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23,58 條 條 文 第 53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1,13 條 條 文 第 55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1,13 條 條 文 第 6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1,13 條 條 文 第 6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2,13,15,16 條 條 文 第 7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1,11,13,29,58-62 條 條 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開 南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教 師 之 聘 任 待 遇 及 服 務 要 項, 除 教 育 部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均 依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第 二 條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應 在 校 至 少 三 天, 依 本 校 行 事 曆 授 課 監 試 及 評 定 學 生 成 績, 並 對 於 學 生 心 理 品 德 生 活 言 行, 隨 時 隨 地 擔 任 導 護 責 任, 每 週 除 授 課 外, 需 排 定 六 小 時 以 上 固 定 時 間 輔 導 學 生, 並 有 分 擔 夜 間 課 程 安 排 擔 任 導 師 行 政 職 務 參 與 活 動 會 議 協 助 招 生 宣 傳 及 各 項 事 務 工 作 辦 理 本 校 委 託 事 項 及 其 他 法 令 所 規 定 之 義 務 教 師 應 尊 重 性 別 平 等, 恪 守 專 業 倫 理, 確 實 遵 守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及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準 則 等 相 關 規 定 第 三 條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不 得 兼 任 校 外 有 給 之 專 任 職 務, 經 校 長 同 意 得 在 校 外 兼 課 者, 以 四 小 時 為 限, 並 不 得 低 於 本 校 之 授 課 職 等 校 外 兼 課 應 於 每 學 年 前 請 兼 課 學 校 來 函 徵 得 本 校 同 意, 若 兼 課 科 目 時 數 無 異 動, 課 程 為 一 學 年 者, 同 意 函 以 每 學 年 辦 理 乙 次 為 原 則 俸 給 - 3( 人 ) 199/207

201 校 外 兼 課 兼 職 者, 每 學 年 前 均 應 專 案 向 學 校 報 准, 未 經 核 准 逕 自 兼 課 兼 職 者, 提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處 因 校 外 兼 課 兼 職 事 宜 致 與 本 校 校 務 有 衝 突 時, 應 以 本 校 校 務 之 處 理 為 優 先, 否 則 應 依 請 假 規 定 辦 理 之 第 二 章 聘 任 第 四 條 本 校 教 師 分 為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均 由 校 長 就 合 格 人 員 中 聘 任 之 第 五 條 講 師 須 具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在 研 究 院 所 研 究, 得 有 碩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者 二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曾 任 助 教 擔 任 協 助 教 學 或 研 究 工 作 四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三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六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第 六 條 助 理 教 授 須 具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二 具 有 碩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三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醫 學 系 中 醫 學 系 牙 醫 學 系 畢 業, 擔 任 臨 床 工 作 九 年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曾 任 醫 學 中 心 主 治 醫 師 四 年,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四 曾 任 講 師 三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第 七 條 副 教 授 須 具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二 曾 任 助 理 教 授 三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第 八 條 教 授 應 具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八 年 以 上, 有 創 作 或 發 明, 在 學 術 上 有 重 要 貢 獻 或 重 要 專 門 著 作 者 二 曾 任 副 教 授 三 年 以 上,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重 要 專 門 著 作 者 第 九 條 教 師 聘 任 分 為 初 聘 續 聘 及 長 期 聘 任 三 種 教 師 聘 期 初 聘 為 一 年, 續 聘 第 一 次 為 一 年, 以 後 續 聘, 每 次 以 二 年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發 一 年 或 半 年 聘 書, 長 期 聘 任 者 為 六 年 長 聘 或 永 久 聘 任, 但 聘 期 至 屆 俸 給 - 3( 人 ) 200/207

202 齡 退 休 為 止 兼 任 教 師 聘 期 均 以 一 年 為 限 本 校 與 教 師 間 之 權 利 義 務 約 定, 依 開 南 大 學 教 師 聘 約 辦 理 但 本 校 與 教 師 間 得 另 行 簽 訂 教 師 聘 用 切 結 書, 經 簽 訂 之 教 師 聘 用 切 結 書 所 載 明 之 一 切 權 利 義 務, 視 為 本 校 教 師 聘 約 之 一 部, 並 具 有 優 先 於 本 校 教 師 聘 約 之 效 力 第 三 章 績 效 評 量 應 聘 解 聘 第 十 條 專 任 教 師 之 績 效 評 量 依 開 南 大 學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評 定 之 第 十 一 條 本 校 專 任 講 師 應 於 應 聘 後 二 年 內 考 取 國 內 外 ( 不 含 大 陸 地 區 ) 博 士 班 進 修, 五 年 內 進 修 完 畢, 如 未 能 達 成, 則 不 予 續 聘 ; 兼 本 校 行 政 職 務 或 執 行 年 度 稽 核 計 畫 者 或 專 案 經 理 者 或 獲 教 學 型 優 良 教 師 校 優 良 導 師 或 教 學 型 教 師 者 得 以 兼 任 之 年 限 向 後 順 延 之 承 接 校 外 計 畫 經 費 年 度 總 額 累 計 達 新 臺 幣 五 十 萬 元 以 上 或 承 接 科 技 部 計 畫 者, 得 向 後 順 延 一 年 第 十 二 條 聘 期 屆 滿 之 教 師,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評 量, 作 成 續 聘 一 年 或 二 年 長 期 聘 任 維 持 原 俸 不 續 聘 停 聘 或 解 聘 之 決 議 教 師 在 聘 期 中 發 現 有 不 適 任 者 或 違 反 本 辦 法 及 學 校 其 他 有 關 規 定 者, 依 情 節 輕 重, 得 由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決 定 處 理 之 方 式 第 十 三 條 專 任 教 師 應 力 求 以 本 校 教 師 名 義, 每 年 至 少 發 表 具 有 匿 名 審 查 制 度 之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一 篇 為 原 則 ;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副 教 授 六 年 未 能 升 等, 不 予 續 聘, 但 女 性 教 師 因 懷 孕 生 產 者 每 次 得 延 後 一 年 計 算 女 性 教 師 因 懷 孕 生 產 每 次 得 延 長 其 升 等 年 限 一 年 擔 任 教 育 部 國 科 會 或 其 他 中 央 政 府 機 關 委 託 研 究 案 之 主 持 人 或 共 同 主 持 人 者 亦 視 同 發 表 論 文, 但 該 研 究 案 受 委 託 單 位 應 為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於 開 南 大 學 出 版 社 所 出 版 之 論 著 視 同 發 表 論 文 校 教 評 會 認 為 專 任 教 師 所 發 表 之 論 文 或 所 參 與 之 專 案 研 究 有 問 題 時, 得 要 求 專 任 教 師 公 開 發 表, 校 教 評 會 判 定 問 題 嚴 重 時, 得 不 予 認 定 兼 任 本 校 行 政 職 務 ( 一 級 及 二 級 主 管 ) 或 執 行 年 度 稽 核 計 畫 者 或 專 案 經 理 者 或 獲 教 學 型 優 良 教 師 校 優 良 導 師 或 教 學 型 教 師 者 得 以 兼 任 之 年 限 向 後 順 延 之 承 接 校 外 計 畫 經 費 年 度 總 額 累 計 達 新 臺 幣 五 十 萬 元 以 上 或 承 接 科 技 部 計 畫 者, 得 向 後 順 延 一 年 第 十 四 條 教 師 如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得 予 不 續 聘 : 一 未 按 規 定 辦 理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者 二 未 履 行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規 定 者 俸 給 - 3( 人 ) 201/207

203 三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其 績 效 評 量 不 合 格 者 四 未 履 行 本 辦 法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者 五 未 履 行 本 辦 法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者 六 有 本 辦 法 第 二 十 一 條 情 事 者 第 十 五 條 教 師 如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應 予 停 聘 或 解 聘 : 一 無 特 殊 原 因, 在 一 學 期 內 有 一 科 目 缺 課 時 數 達 總 授 課 時 數 三 分 之 一 或 連 續 二 學 期 內 各 有 一 科 目 缺 課 時 數 達 總 授 課 時 數 四 分 之 一 者 事 後 補 課 不 能 相 抵 二 涉 及 刑 事 或 民 事 案 件 經 判 決 有 罪, 並 嚴 重 影 響 校 譽 者 三 行 為 違 反 相 關 法 令, 經 查 確 有 實 據 者 四 專 任 教 師 於 校 外 擔 任 專 職 者 五 違 反 教 師 聘 約 情 節 重 大 者 第 十 六 條 解 聘 之 教 師 不 得 再 聘 第 十 七 條 教 師 不 服 解 聘 或 停 聘 處 置 者, 得 向 本 校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申 訴 第 十 八 條 教 師 接 到 聘 書 後, 須 於 兩 星 期 內 決 定 是 否 應 聘, 逾 期 則 視 為 不 應 聘, 應 將 已 收 受 之 聘 書 正 本 退 回 人 事 室 註 銷 專 任 教 師 應 聘 後, 於 學 年 開 始 以 後 不 到 職 者, 應 賠 償 學 校 二 個 月 薪 資 總 額 之 違 約 金 於 應 聘 後, 學 年 開 始 前 辭 聘 者 亦 同 第 十 九 條 新 聘 教 師 應 聘 到 職 後, 應 依 人 事 室 之 規 定 及 相 關 文 件 辦 理 第 二 十 條 專 任 教 師 應 親 自 履 行 聘 約, 在 聘 約 有 效 期 間 內 辭 職 者 以 違 約 論, 應 賠 償 本 校 相 當 三 個 月 薪 資 總 額 之 違 約 金, 但 有 特 殊 情 況 經 校 長 核 可 後 不 在 此 限 教 師 辭 職 應 經 校 長 同 意 後 辦 理 離 職 手 續, 發 給 離 職 證 明 教 師 聘 期 屆 滿 不 再 應 聘 時, 應 於 聘 期 屆 滿 前 一 個 月 提 出 辭 職 書, 否 則 以 違 約 論, 應 賠 償 本 校 相 當 二 個 月 薪 資 總 額 之 違 約 金 教 師 辭 職 應 經 校 長 同 意 後 辦 理 離 職 手 續, 發 給 離 職 證 明 第 二 十 一 條 本 校 因 停 招 減 招 造 成 單 位 裁 撤 組 織 變 更 或 業 務 緊 縮 時, 專 任 教 師 如 因 無 適 當 工 作 致 喪 失 原 任 職 缺 時, 其 工 作 權 益 應 不 予 保 障, 並 應 於 二 個 月 前 通 知 之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專 任 教 師 自 99 學 年 起 2 年 內 ( 民 國 101 年 7 月 31 日 ) 應 依 其 專 長 領 域, 向 本 校 系 所 申 請 轉 聘, 若 屆 期 未 完 成 轉 聘 者, 應 予 資 遣 前 項 向 本 校 申 請 轉 聘 之 教 師, 由 學 校 依 教 師 帶 職 帶 薪 第 二 專 長 培 養 辦 法 之 規 定, 於 5 月 初 組 成 專 長 審 議 委 員 會, 依 教 育 部 評 鑑 意 見, 對 其 轉 聘 申 請 案 作 成 決 議, 提 送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議 第 二 十 二 條 教 師 離 職 時, 應 辦 理 離 職 手 續, 如 聘 期 未 屆 滿 時, 並 應 將 原 發 給 之 聘 書 繳 回 人 事 室 註 銷, 完 成 手 續 者 由 本 校 發 給 離 職 證 明 俸 給 - 3( 人 ) 202/207

204 第 二 十 三 條 新 聘 教 師 應 依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二 十 六 條 及 第 三 十 規 定, 報 請 教 育 部 審 查 其 資 格, 送 審 未 通 過 者, 應 即 改 聘 或 解 聘 新 聘 教 師 持 有 教 育 部 資 格 證 書 者, 專 門 著 作 不 須 外 審 以 學 位 或 文 憑 新 聘 或 改 聘 之 專 兼 任 教 師, 採 一 級 ( 次 ) 外 審, 並 將 專 門 著 作 或 學 位 論 文 送 請 五 位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評 審, 外 審 委 員 名 單 則 由 校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決 定 產 生, 推 薦 名 單 之 人 數 須 為 外 審 委 員 人 數 之 2 至 3 倍 獲 四 人 以 上 審 查 成 績 七 分 以 上 視 為 及 格, 經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核 通 過 後, 陳 報 教 育 部 請 頒 證 書 新 聘 教 師 持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送 審 教 師 資 格 者, 於 聘 任 前 應 依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辦 理 學 歷 驗 證 或 查 證 作 業, 並 於 到 職 時 繳 交 依 本 辦 法 聘 任 外 籍 人 士 為 教 師, 用 人 單 位 應 依 雇 主 聘 用 外 國 人 許 可 及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工 作 許 可 前 項 工 作 許 可, 新 聘 教 師 應 於 接 獲 聘 書 後 至 起 聘 前 十 五 日 辦 理 ; 現 職 教 師 應 併 同 續 聘 辦 理 第 二 十 四 條 軍 訓 教 官 之 聘 任 依 教 育 部 之 規 定 辦 理 第 四 章 待 遇 第 二 十 五 條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為 本 俸 及 學 術 研 究 費 兼 任 主 管 職 務 者 另 支 給 主 管 加 給, 均 按 月 計 發 之 第 二 十 六 條 本 校 教 師 之 薪 俸 應 依 照 教 職 員 工 薪 津 計 算 標 準 表 計 算 之 教 職 員 工 薪 津 計 算 標 準 表 另 訂 之 第 二 十 七 條 本 校 初 任 教 師 以 自 最 低 薪 級 起 敘 為 原 則, 但 符 合 本 校 敘 薪 辦 法 或 依 其 學 經 歷 升 等 取 得 較 高 之 教 師 等 級 者, 得 予 以 提 敘 調 整 前 項 經 歷 以 任 教 或 研 究 與 現 任 職 務 相 當 者 為 限, 並 須 具 有 合 法 證 明 文 件 第 二 十 八 條 教 師 至 本 校 任 職 滿 一 學 年, 依 服 務 成 績 優 良, 每 年 晉 支 本 俸 或 年 功 俸 一 級, 若 有 特 殊 優 異 表 現 者, 陳 報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給 特 優 獎 金 及 特 優 獎 狀, 均 於 次 年 表 揚 並 頒 發 第 二 十 九 條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鐘 點 日 夜 間 合 計 以 六 小 時 為 限, 中 途 兼 任 者, 自 核 定 到 職 之 日 起 算 ; 鐘 點 費 依 本 校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暨 鐘 點 費 核 計 辦 法 規 定 按 實 際 授 課 週 數 支 給 第 三 十 條 本 校 教 師 應 自 實 際 到 職 之 日 起 薪, 離 職 之 日 止 薪, 但 未 於 學 期 開 始 前 報 准 在 案, 而 於 學 期 開 始 未 滿 三 個 月 即 行 離 職 或 改 兼 者, 應 將 該 學 期 所 領 之 全 部 薪 津 繳 回 改 兼 者 按 其 實 際 授 課 鐘 點 改 支 鐘 點 費 第 三 十 一 條 ( 刪 除 ) 第 三 十 二 條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得 依 相 關 辦 法 申 請 研 究 獎 勵 等 經 費 第 五 章 授 課 俸 給 - 3( 人 ) 203/207

205 第 三 十 三 條 ( 刪 除 ) 第 三 十 四 條 ( 刪 除 ) 第 三 十 五 條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授 課 之 基 本 時 數 由 教 務 處 及 系 所 負 責 排 足 第 三 十 六 條 授 課 教 師 須 按 時 到 校 親 自 授 課, 指 導 學 生 研 究, 評 改 學 生 報 告 及 試 卷, 不 得 私 自 另 請 他 人 代 課 第 三 十 七 條 體 育 教 師 均 須 兼 任 體 育 指 導 員, 擔 任 課 外 運 動 之 指 導 第 三 十 八 條 實 驗 ( 習 ) 繪 畫 書 法 中 英 文 電 腦 輸 入 法 工 程 圖 學 等 科 目 之 折 算 鐘 點 標 準 另 訂 之 教 學 實 驗 ( 習 ) 之 時 間, 兩 小 時 以 一 小 時 計 算 第 六 章 請 假 補 課 第 三 十 九 條 本 校 教 師 之 請 假 休 假, 悉 依 本 校 教 職 員 請 假 及 休 假 辦 法 辦 理 第 四 十 條 教 師 請 假 應 於 事 前 或 期 滿 銷 假 後, 自 動 與 學 生 洽 商 補 課 時 間, 並 通 知 教 務 處 備 查 ; 如 需 請 人 代 課 者, 代 課 人 選 須 商 得 系 所 及 教 務 處 之 同 意, 代 課 教 師 報 酬 由 請 假 人 自 行 商 洽 解 決 第 四 十 一 條 ( 刪 除 ) 第 四 十 二 條 專 任 教 師 請 假 ( 含 病 假 ) 在 四 星 期 以 上 不 足 二 個 月 時, 得 由 系 所 及 教 務 處 逕 行 請 人 代 課, 所 需 之 鐘 點 費 在 請 假 教 師 薪 津 內 扣 除 專 兼 任 教 師 請 假 ( 含 病 假 ) 在 二 個 月 以 上 者, 薪 津 停 發, 請 人 代 課 所 需 鐘 點 費 乃 由 學 校 致 送 編 制 內 專 任 女 教 師 產 假 代 課 鐘 點 費 由 學 校 支 給 第 四 十 三 條 專 任 教 師 因 進 修 研 究 借 調 傷 病 兵 役 生 產 等 原 因 得 申 請 留 職 停 薪, 除 借 調 公 職 或 大 專 校 ( 院 ) 校 長 者 以 一 任 為 限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者 以 三 年 為 限 外, 其 餘 均 以 二 年 為 限, 但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者 得 再 申 請 延 長 二 年, 並 依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留 職 停 薪 辦 法 辦 理 之 第 四 十 四 條 教 師 未 經 請 假 而 無 故 缺 課 達 一 星 期 以 上 者, 由 各 系 所 會 同 教 務 處 簽 報 校 長 處 理 之 其 曠 職 情 節 重 大 者, 得 提 請 校 教 評 會 討 論 停 聘 解 聘 不 續 聘 相 關 事 宜 第 七 章 升 等 第 四 十 五 條 本 校 教 師 合 於 教 育 部 送 審 資 格 者, 經 考 查 其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等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學 術 著 作, 得 申 請 升 等 第 四 十 六 條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升 等 之 申 請 推 薦 與 審 查, 依 照 本 校 教 師 升 等 規 則 辦 理 之 第 四 十 七 條 教 師 之 升 等 按 程 序 申 請,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報 請 教 育 部 審 查, 並 依 教 育 部 審 定 通 過 之 起 資 日 為 本 校 升 等 改 聘 日 期 俸 給 - 3( 人 ) 204/207

206 第 八 章 休 假 第 四 十 八 條 本 校 專 任 教 授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者, 得 申 請 從 事 學 術 性 研 究 之 休 假 : 一 年 齡 未 滿 六 十 二 歲 者 二 累 計 至 休 假 生 效 日 止, 於 本 校 擔 任 教 授 年 資 已 達 七 年 者 三 任 教 授 期 間 獲 國 科 會 甲 種 以 上 研 究 獎 勵 累 計 達 五 次 者 第 四 十 九 條 各 系 ( 所 ) 每 年 提 出 申 請 休 假 教 授 以 一 名 為 原 則, 其 擔 任 之 課 程, 由 相 關 教 師 分 任, 所 屬 系 ( 所 ) 不 得 因 此 增 加 專 任 員 額 第 五 十 條 教 師 休 假 應 先 擬 訂 研 究 計 劃 及 預 期 效 果, 於 每 年 十 月 底 以 前 提 出 申 請, 以 第 一 次 提 出 申 請 者 為 優 先, 經 各 級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核 後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之 第 五 十 一 條 教 授 休 假 以 一 年 為 限, 如 獲 學 校 核 准, 得 以 半 年 為 單 位 分 段 休 假 分 段 休 假 研 究 應 於 核 准 之 日 起 二 年 內 完 成, 逾 期 視 為 自 動 放 棄 第 五 十 二 條 兼 有 行 政 職 務 之 教 師, 其 休 假 得 比 照 職 員 休 假 之 相 關 規 定 但 曾 奉 准 留 職 留 薪 進 修 考 察 者 及 當 年 度 已 享 有 職 員 休 假 者, 其 休 假 日 數 應 予 扣 除 第 五 十 三 條 教 授 休 假 期 滿 後 三 個 月 內, 應 就 休 假 期 間 從 事 之 學 術 性 研 究 成 果 向 學 校 提 出 書 面 報 告, 經 學 術 審 議 委 員 會 審 查 後, 提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核 備 ; 未 提 報 告 者 或 研 究 成 果 不 佳 者, 除 列 入 教 師 績 效 評 量 外, 不 得 再 申 請 休 假 第 五 十 四 條 教 授 休 假 期 間 之 薪 給 照 發, 休 假 期 滿 經 本 校 續 聘 者 兩 年 之 內 不 得 辭 職 或 退 休 第 五 十 五 條 凡 申 請 休 假 之 教 授, 如 限 於 名 額 未 經 核 定 者, 得 於 次 年 度 繼 續 申 請 之 第 五 十 六 條 教 授 休 假 研 究 期 間 不 得 擔 任 其 他 專 任 有 給 職 務, 若 於 校 內 授 課 不 得 再 支 領 鐘 點 費 第 五 十 七 條 教 授 休 假 應 俟 返 校 服 務 滿 七 年 後, 方 得 再 申 請 休 假 分 段 休 假 者 之 返 校 服 務 年 資, 以 核 准 休 假 之 該 學 年 度 結 束 起 算 之 第 九 章 附 則 第 五 十 八 條 各 系 ( 所 ) 於 各 學 年 度 之 招 生, 若 實 際 就 學 之 學 生 連 續 兩 年 僅 為 學 校 核 准 之 學 生 數 之 百 分 七 十 五 以 下 造 成 系 ( 所 ) 課 程 調 整 者, 學 校 得 資 遣 部 份 專 任 教 師 第 五 十 九 條 各 系 ( 所 ) 有 前 條 之 情 況 時, 學 校 應 依 師 生 比 決 定 當 該 系 ( 所 ) 之 專 任 教 師 聘 用 數, 超 過 聘 用 數 之 教 師, 應 予 以 資 遣 依 招 生 獎 勵 辦 法 歸 入 各 系 參 與 招 生 工 作 之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及 體 育 室 教 師 應 依 學 校 之 專 業 考 量 原 則 之 分 配 列 入 前 項 各 系 ( 所 ) 之 專 任 教 俸 給 - 3( 人 ) 205/207

207 師 聘 用 數 中 第 六 十 條 學 校 依 本 附 則 第 一 條 及 第 二 條 統 計 各 系 ( 所 ) 應 資 遣 的 專 任 教 師 數 後,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標 準 決 定 被 資 遣 之 教 師 : 一 符 合 第 一 條 之 系 ( 所 ) 與 依 招 生 獎 勵 辦 法 歸 入 各 系 之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及 體 育 室 之 教 師 為 資 遣 對 象 二 對 第 一 款 之 個 別 教 師 做 評 比 後, 自 教 師 績 效 評 量 較 差 者 優 先 資 遣 三 由 校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教 務 長 研 發 長 人 事 室 主 任 組 成 教 師 資 遣 委 員 會 決 定 之, 並 送 各 級 教 評 會 審 議 第 六 十 一 條 各 系 ( 所 ) 之 招 生 數 若 實 際 就 學 學 生 數 連 續 兩 年 增 加 而 成 長 到 學 校 核 准 之 學 生 數 之 百 分 八 十 時, 各 系 ( 所 ) 之 增 聘 教 師 以 各 系 ( 所 ) 被 資 遣 之 教 師 為 優 先 聘 用 對 象 第 六 十 二 條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俸 給 - 3( 人 ) 206/207

208 公 共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SWOT 分 析 附 錄 /20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竹 北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080901~20080905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494940127 陳 亭 昕 494940402 林 書 瑜 1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陳 亭 昕 --- 課 程 安 排 部 分 的 說 明 林 書 瑜 --- 前 言 部 分 的 說 明 照 片 總 整 理 一 前 言 :

More information

國立政治大學第 601 次行政會議議程

國立政治大學第 601 次行政會議議程 604 95 11 8 2 10 7 5 ( ) ( ) ( ) ( ) ( ) ( ) ( ) ( ) ( ) ( ) 95 6 14 94 1 1 32 45 95 10 4 603 2 95 10 4 603 91306089 94 2-83 77 58 61 C1 B C D 95 8 30 95 10 4 603 3 95 10 24 0950010772 ( ) 95 8 30 95 (

More information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新 龙 围 空 间 新 龙 围 初 衷 是 打 造 成 一 个 集 村 民 聚 会 文 化 展 览 产 品 展 示 培 训 会 议 等 多 功 能 的 村 民 活 动 中 心, 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开 张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新 龙 围 空 间 新 龙 围 初 衷 是 打 造 成 一 个 集 村 民 聚 会 文 化 展 览 产 品 展 示 培 训 会 议 等 多 功 能 的 村 民 活 动 中 心, 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开 张 绿 耕 简 报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第 一 期 广 东 绿 耕 社 会 工 作 发 展 中 心 城 乡 合 作 公 平 贸 易 共 创 生 态 文 明 与 可 持 续 生 活 新 龙 围 重 生 之 旅, 仍 在 继 续 从 化 连 南 四 川 云 南 沙 东 培 训 中 山 大 学 -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More information

修平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修平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修 帄 科 技 大 學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三 明 治 教 學 校 外 實 習 報 告 實 習 公 司 : 台 灣 屈 臣 氏 個 人 用 品 商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益 店 指 導 老 師 : 葉 京 怡 老 師 學 姓 號 :BZ100026 名 : 黃 俐 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0 摘 要 尌 業 形 勢 日 益 嚴 峻, 很 多 大 學 生 提

More information

教 务 信 息 〇 1 成 都 大 学 教 务 处 2015 年 3 月 9 日 月 份 工 作 内 容 责 任 科 室 3 月 1. 启 动 2015 年 教 师 赛 课 工 作 建 设 科 2. 成 都 市 属 高 校 质 量 提 升 办 公 室 :(1) 拟 定 市 属 高 校 教 务 处 长 联 系 会 制 度 方 案, (2) 分 发 上 一 轮 市 级 质 量 工 程 建 设 效

More information

鲁女院党字[2006]号

鲁女院党字[2006]号 中 共 山 东 女 子 学 院 委 员 会 文 件 鲁 女 院 党 字 2016 7 号 签 发 人 : 郭 翠 芬 中 共 山 东 女 子 学 院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各 党 总 支,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 现 将 山 东 女 子 学 院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按 照 学 校 总 体 部 署 要 求, 结 合

More information

095THU DOC

095THU DOC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SWOT????????????????????????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DAD2BBC6AA2020B9E6D5C2D6C6B6C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DAD2BBC6AA2020B9E6D5C2D6C6B6C8>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实 用 手 册 2014 年 12 月 目 录 关 于 编 制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实 用 手 册 的 说 明... 5 第 一 篇 规 章 制 度... 6 第 一 部 分 单 位 层 面 的 规 章 制 度... 6 1. 中 共 上 海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常 委 会 议 事 决 策 规 则... 7 2. 中

More information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黄 正 林 位 于 黄 土 高 原 内 蒙 古 高 原 和 青 藏 高 原 交 会 处 的 甘 肃 宁 夏 青 海 是 一 个 农 业 牧 业 和 农 牧 交 错 的 地 区 又 是 一 个 少 数 民 族 集 聚 的 地 区 由 于 居 民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不 同 农 村 市 场 的 构 成 也 不 同 在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的 地 区 以 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始 于 世 纪 末 的 汉 阳 铁 厂 以 及 之 后 的 汉 冶 萍 公 司 为 了 获 得 本 土 的 技 术 能 力 汉 冶 萍 公 司 先 后 选 送 了 约 名 中 国 学 生 赴 英 德 美 等 西 方 国 家 学 习 冶 金 技 术 从 而 产 生 了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的 首 批 本 土 工 程 师 这 批 工 程 师 在

More information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盟 新 老 成 员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比 较 仇 雨 临 黄 小 勇 面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日 趋 严 重 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挑 战 欧 盟 国 家 普 遍 进 行 了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新 老 成 员 国 由 于 既 遭 遇 相 同 问 题 又 面 对 不 同 挑 战 因 此 在 改 革

More information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战 争 与 社 会 转 型 中 的 中 国 基 督 教 会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边 疆 服 务 研 究 年 代 后 期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发 起 了 一 场 旨 在 服 务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以 巩 固 抗 战 后 方 的 运 动 号 召 教 会 内 外 有 为 之 士 到 当 时 被 称 为! 边 疆 的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开 展 生

More information

数 据 库!!

数 据 库!! 黄 玺 瑛 魏 东 平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状 态 对 于 地 学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意 义 重 大 因 此 测 量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并 绘 制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图 一 直 受 到 国 际 地 学 界 广 泛 关 注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世 界 应 力 图 计 划 以 下 简 称 经 各 国 专 家 多 年 合 作 和 努 力 工 作 现 已 出 版 了 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教 師 人 事 法 規 簡 介 報 告 人 : 黃 韻 如 您 好, 歡 迎 光 臨! 人 事 室 同 仁 及 業 務 職 掌 介 紹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職 掌 電 話 主 任 黃 韻 如 綜 理 人 事 業 務 #2100 祕 書 吳 佩 君 組 織 編 制 聘 任 升 等 送 審 借 調 兼 課 兼 職 教 師 兼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發 布 作 業 #2101 專 員 馬 君 敬 職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組 員 : 周 樂 然 姜 歷 強 容 艷 娟 陳 曉 丹 謝 立 瓊 組 長 : 陳 春 苗 1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對 小 孩 成 長 的 影 響 3 朋 友 和 同 學 如 何 影 響 小 孩 子 的 成 長 5 電 視 文 化 對 小 孩 子 成 長 的 影 響 7 現 代 文 明 的 影 響 10 小 孩 子 的 教 育 情 況 12 附 件 1.. 拉 五 米 家 小 孩 子 生 活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作 者 : 江 佩 珊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許 祐 甄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張 詠 晴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指 導 老 師 : 洪 雅 津 壹 前

More information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年 第 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总 第 期 试 论 近 代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原 因 兼 与 华 人 移 民 东 南 亚 之 比 较 曹 善 玉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世 纪 年 代 到 世 纪 年 代 大 批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表 面 上 看 政 治 强 制 曾 是 导 致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突 出 原 因 但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陈 静 北 平 沦 陷 后 伪 华 北 临 时 政 府 对 北 平 金 融 强 行 统 制 建 立 了 伪 中 央 银 行 中 国 联 合 准 备 银 行 随 后 排 挤 中 国 法 币 发 行 联 银 券 统 一 华 北 的 货 币 市 场 太 平 洋 战 争 后 又 掠 夺 滞 留 在 平 津 租 界 内 中 国 政 府 的 巨 额 白 银 打 击 中 国 本 土 的 民 族 金 融 资 本 整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职 业 流 动 与 城 市 劳 动 者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二 元 路 径 模 式 吴 愈 晓 使 用 年 中 国 社 会 网 络 与 职 业 经 历 调 查 广 州 上 海 厦 门 济 南 和 西 安 城 市 数 据 检 验 了 改 革 以 后 影 响 中 国 城 市 劳 动 者 职 业 流 动 模 式 以 及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因 素 研 究 结 果

More information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拉 康 论 自 恋 侵 略 性 与 妄 想 狂 的 自 我 严 泽 胜 对 人 类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及 其 妄 想 狂 结 构 的 揭 示 是 拉 康 主 体 解 构 战 略 的 重 要 一 环 拉 康 认 为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源 于 它 是 基 于 自 恋 认 同 的 产 物 而 这 种 自 恋 认 同 模 式 又 生 发 出 自 我 的 侵 略 性 自 恋 与 侵 略 性 之 间

More information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葛 洪 义!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 + % & #, # 二 追 求 作 为 主 体 理 性

More information

书 评 :,,,, :,,,,, ( ),, :?,,,,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 兼 评 边 燕 杰 丘 海 雄 的 企 业 的 社 会 资 本 及 其 功 效 刘 林 平,,,,,,,,,,,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社 会 学 研 究.,,,,, :,,,,,,, 1,,,,,,,, (. ),,,,,,,, (, : ) :,, 1 亚 当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王 春 光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摩 西 的 时 刻 出 32:1-35 在 人 的 一 生 中, 总 会 有 一 些 特 别 的 时 刻, 这 种 时 刻, 可 能 让 人 经 历 无 与 伦 比 的 成 功, 或 是 惨 不 忍 睹 的 失 败 在 出 埃 及 记 32 章 里, 摩 西 就 经 历 了 这 样 的 特 别 时 刻 他 在 西 奈 山 上, 为 着 以 色 列 民 众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是 他 一 生

More information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邮 政 编 码 朱 咏 梅 安 徽 省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230001 倪 朝 民 安 徽 省 立 医 院 230001 吴 建 贤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230601 林 惠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杜 艳 玉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陈 彦 平 包 头 市 第 四 医 院 014030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潘 毅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试 图 创 造 一 种 抗 争 文 体 ( ) 一 种 期 望 打 开 个 体 抗 争 经 验 的 崭 新 可 能 性 的 次 文 学 ( ) 这 种 抗 争 文 体 浪 迹 于 一 个 身 体 痛 楚 的 地 带 :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特 区 工 厂 生 活 中 的 尖 叫 ( ) 和 梦 魇 ( ) 我 将 追 溯 一 个 来 自 农 村 的 打

More information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10 分 ~11 時 30 分 地 點 : 臺 中 潮 港 城 國 際 美 食 廣 場 2 樓 ( 臺 中 市 南 屯 區 環 中 路 四 段 2 號 ) 主 席 : 施 文 仁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會 長 司 儀

More information

张 飞 龙 何 豪 亮 胎 骨 是 漆 器 制 作 的 骨 架 可 以 髹 漆 的 胎 体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有 木 胎 陶 胎 金 属 胎 纸 胎 竹 胎 皮 胎 裱 胎 脱 胎 树 脂 胎 等 其 中 以 木 胎 应 用 最 广 本 文 着 重 探 讨 了 漆 器 底 胎 工 艺 的 制 作 技 法 不 同 胎 骨 做 地 工 艺 虽 有 差 异 但 基 本 类 似 主 要 包 括 制 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三峽鎮衛生所_3_-張家宸.李永繁.doc

Microsoft Word - 三峽鎮衛生所_3_-張家宸.李永繁.doc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台 北 縣 三 峽 鎮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8/22~8/26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 學 號 ):491940011 張 家 宸 491940499 李 永 繁 一 前 言 : 衛 生 所 是 推 行 公 共 衛 生 的 第 一 線, 也 是 最 基 層 的 醫 療 照 護 機 構, 尤 其 是 在 一 些 偏 遠 的 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武漢大學交流營心得_黃莉云_.doc

Microsoft Word - 武漢大學交流營心得_黃莉云_.doc 武 漢 大 學 交 流 營 心 得 貿 三 丙 黃 莉 云 2010.7.11 懷 著 期 待 又 有 點 害 怕 的 心 情 踏 上 往 大 陸 的 旅 程, 這 是 我 人 生 頭 一 次 到 大 陸 去, 因 此 對 於 即 將 遇 上 的 事 物 和 人, 都 抱 著 非 常 好 奇 和 冒 險 的 心 態, 加 上 說 明 會 得 知 我 們 是 要 自 己 搭 飛 機 過 去 到 武 漢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77BCD6AAEFA4FDBBBFAF5BB27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77BCD6AAEFA4FDBBBFAF5BB279> 壹 方 案 發 展 背 景 與 動 機 一 方 案 發 展 的 背 景 屏 東 縣 外 海 有 一 個 美 麗 的 小 琉 球, 是 全 台 唯 一 的 珊 瑚 礁 島 嶼, 造 就 出 豐 富 的 海 岸 自 然 景 觀, 因 此 有 海 上 公 園 之 稱 不 只 如 此, 小 琉 球 在 人 文 也 具 有 特 色, 居 民 靠 海 謀 生, 從 諺 語 討 海 人, 三 分 命 可 知, 他

More information

今天 2011年春季号 总 92 期

今天   2011年春季号 总 92 期 今 天 2011 年 春 季 号 总 92 期 目 录 业 余 诗 人 专 辑 这 些 业 余 诗 人 赵 野 海 波 的 诗 ( 七 首 ) 凄 凉 犯 简 史 海 波 吉 木 狼 格 的 诗 ( 六 首 ) 我 的 诗 歌 吉 木 朗 格 李 亚 伟 的 诗 ( 十 三 首 ) 口 语 和 八 十 年 代 李 亚 伟 默 默 的 诗 ( 十 三 首 ) 我 们 就 是 海 市 蜃 楼 一 个 人

More information

*

* (1982.2 1987.12) 1982 2 20 6 23 6 4 7 14 20 7 28 [1982]148 670 20 9 10 12 10037 1581 126 ( 1 ) 1983 1 17 2 4 2 25 83 20 3 21 4 70 9 11 4 3 11 21 [1983]127 12 1984 8 4 20 3 5 5 7 12 29 12 1985 1 14 1 4

More information

(2000 7 24 ) / / / / / / /

(2000 7 24 ) / / / / / / / (2000 7 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2000 7 24 ) (2000 7 24 ) ! 250 348 ! ! 0 1 (2000 7 25 ) 1952 1959 1926-1927 198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8\244T\244\362\277\337\272]\244W\265L\246W.doc)

(Microsoft Word - 8\244T\244\362\277\337\272]\244W\265L\246W.doc) 赤 川 次 郎 作 品 集 8 三 毛 貓 榜 上 無 名 1 偶 然, 是 件 有 趣 的 事 溫 水 小 百 合 知 道 之 後, 心 情 輕 鬆 了 不 少 光 是 這 個, 看 官 大 概 不 明 白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吧 若 要 理 解 小 百 合 的 感 受, 就 必 須 由 火 車 緩 緩 開 動, 從 車 窗 看 不 見 在 月 台 揮 手 的 母 親 時, 小 百 合 陷 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專家本色941202.doc

Microsoft Word - 專家本色941202.doc 專 家 本 色 : 名 師 教 學 實 錄 與 專 訪 前 言 本 次 所 拜 訪 的 學 校 是 位 於 彰 化 的 北 斗 家 商, 我 們 帶 著 既 緊 張 又 興 奮 的 心 情, 準 備 好 類 影 機 數 位 相 機 與 錄 音 筆, 希 望 能 將 訪 談 的 內 容 做 很 完 整 的 介 紹, 把 馮 老 師 的 教 學 精 華 全 部 呈 現 而 馮 傳 蓉 老 師 的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但, 你 应 该 听 过 我 们 走 在 大 路 上 这 首 歌, 或 许 还 知 道 革 命 人 永 远 是 年 轻 那 支 歌 ; 并 且, 几 乎 可 以 肯 定, 你 在 戴 红 领 巾 的 那 阵, 必 然 唱 过 牛 儿 还 在 山 坡 吃 草, 放 牛 的 却 不 知 道 哪 儿 去

但, 你 应 该 听 过 我 们 走 在 大 路 上 这 首 歌, 或 许 还 知 道 革 命 人 永 远 是 年 轻 那 支 歌 ; 并 且, 几 乎 可 以 肯 定, 你 在 戴 红 领 巾 的 那 阵, 必 然 唱 过 牛 儿 还 在 山 坡 吃 草, 放 牛 的 却 不 知 道 哪 儿 去 爹 亲 娘 亲 不 如 毛 主 席 亲 作 者 下 场 有 多 惨 http://www.aboluowang.com/2015/0821/601184.html 2015-08-19 22:01:59 李 劫 夫 是 中 国 近 现 代 著 名 作 曲 家, 他 曾 创 作 了 大 量 的 毛 泽 东 诗 词 歌 曲 和 毛 泽 东 语 录 歌 曲, 最 为 著 名 的 就 是 曾 风 行 一 时

More information

2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序 临 终 关 怀, 由 佛 门 净 宗 古 来 祖 师 大 德 提 倡 助 念 往 生, 现 今 已 渐 为 社 会 大 众 所 重 视, 在 台 湾, 台 大 长 庚 等 各 大 医 院, 也 都 设 有 助 念 室 ; 大 陆 上 许 多 道 场, 也 有 专 为

2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序 临 终 关 怀, 由 佛 门 净 宗 古 来 祖 师 大 德 提 倡 助 念 往 生, 现 今 已 渐 为 社 会 大 众 所 重 视, 在 台 湾, 台 大 长 庚 等 各 大 医 院, 也 都 设 有 助 念 室 ; 大 陆 上 许 多 道 场, 也 有 专 为 华 净 藏 空 净 法 宗 师 学 主 会 讲 讲 记 组 整 理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2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序 临 终 关 怀, 由 佛 门 净 宗 古 来 祖 师 大 德 提 倡 助 念 往 生, 现 今 已 渐 为 社 会 大 众 所 重 视, 在 台 湾, 台 大 长 庚 等 各 大 医 院, 也 都 设 有 助 念 室 ; 大 陆 上 许 多 道 场, 也 有 专 为 临 命 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3032313230355FA8BEA861B8EAB7BDBEE3A658BB50C0B3A5CE28B773A6CBA5AB29>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3032313230355FA8BEA861B8EAB7BDBEE3A658BB50C0B3A5CE28B773A6CBA5AB29> 編 修 校 園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家 庭 防 災 卡 47/92 校 況 與 災 害 分 析 演 練 組 別 指 揮 官 搶 救 組 通 報 組 避 難 引 導 組 安 全 防 護 組 緊 急 救 護 組 準 備 器 材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大 聲 公 收 音 機 手 電 筒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消 防 器 材 圓 鍬 十 子 鎬 繩 子 哨 子 手 電 筒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師

More information

之 原 則 及 國 防 部 訂 頒 國 軍 列 管 國 有 不 動 產 提 供 非 軍 方 單 位 使 用 處 理 原 則 規 定 不 符, 仍 應 以 出 租 方 式 辦 理 惟 可 就 偏 遠 地 區 提 供 官 兵 金 融 水 電 服 務 使 用 部 分, 研 議 降 低 租 金 標 準, 報

之 原 則 及 國 防 部 訂 頒 國 軍 列 管 國 有 不 動 產 提 供 非 軍 方 單 位 使 用 處 理 原 則 規 定 不 符, 仍 應 以 出 租 方 式 辦 理 惟 可 就 偏 遠 地 區 提 供 官 兵 金 融 水 電 服 務 使 用 部 分, 研 議 降 低 租 金 標 準, 報 五 主 席 致 詞 :( 略 ) 六 座 談 內 容 :( 略 ) 七 實 地 訪 查 結 果 詳 如 附 件 訪 查 紀 錄 表 八 結 論 : ( 一 ) 實 地 訪 查 紀 錄 表 內 之 建 議 處 理 方 式, 請 國 防 部 配 合 辦 理 ( 二 ) 國 防 部 96 年 度 計 畫 釋 出 之 土 地, 請 准 就 地 上 建 物 併 同 變 更 為 非 公 用 財 產 或 報 廢

More information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释 禅 波 罗 蜜 次 第 法 门 第 十 二 讲 最 尊 贵 的 净 莲 上 师 讲 解 讲 于 新 加 坡 大 悲 佛 教 中 心 二 一 年 六 月 三 日 各 位 法 师! 各 位 居 士 大 德! 阿 弥 陀 佛! 我 们 今 晚 介 绍 魔 事 什 么 叫 魔 事 呢? 就 是 指 魔 罗 所 做 的 事, 叫 做 魔 事 那 魔 罗 做 什 么 事 呢? 就 是 经 常 以 破 坏 众

More information

1700 装 卸 搬 运 7645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2100 建 筑 7410 工 程 服 务 11%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是 指 使 用 装 卸 搬 运 工 具 或 者 人 力 畜 力 将 货 物 在 运 输 工 具 之 间 装 卸 现 场 之 间 或 者 运 输 工 具 与 装 卸

1700 装 卸 搬 运 7645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2100 建 筑 7410 工 程 服 务 11%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是 指 使 用 装 卸 搬 运 工 具 或 者 人 力 畜 力 将 货 物 在 运 输 工 具 之 间 装 卸 现 场 之 间 或 者 运 输 工 具 与 装 卸 营 改 增 征 收 品 目 对 照 表 1110 铁 路 货 物 运 输 1120 铁 路 旅 客 运 输 7110 铁 路 运 输 服 务 11% 铁 路 运 输 服 务, 是 指 通 过 铁 路 运 送 货 物 或 者 旅 客 的 运 输 业 务 活 动 1210 公 路 货 物 运 输 1220 公 路 旅 客 运 输 1300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业 7120 其 他 陆 路 运 输 服

More information

《盗墓笔记》 南派三叔/著

《盗墓笔记》 南派三叔/著 盗 墓 笔 记 南 派 三 叔 / 著 五 十 年 前, 一 群 长 沙 土 夫 子 ( 盗 墓 贼 ) 挖 到 了 一 部 战 国 帛 书, 残 篇 中 记 载 了 一 座 奇 特 的 战 国 古 墓 的 位 置, 但 那 群 土 夫 子 在 地 下 碰 上 了 诡 异 事 件, 几 乎 全 部 身 亡 五 十 年 后, 其 中 一 个 土 夫 子 的 孙 子 在 先 人 笔 记 中 发 现 了

More information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1990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宏達組9804.doc

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宏達組9804.doc 越 南 漢 文 學 與 民 俗 文 化 期 中 報 告 書 澎 湖 縣 山 水 社 區 越 南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田 野 調 查 日 期 : 三 月 二 十 一 日 ( 六 ) 至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 日 ) 指 導 教 授 陳 益 源 老 師 成 員 古 佳 峻 戴 榮 冠 林 宏 達 阮 氏 清 水 澎 湖 縣 山 水 社 區 越 南 新 住 民 妊 娠

More information

平 凡 足 迹 李 本 川 作 者 为 中 国 科 学 院 海 洋 研 究 所 研 究 员,1935 年 生, 山 东 荣 成 人 我 今 年 63 岁 了 大 前 年 丈 夫 和 儿 子 在 一 个 月 内 先 后 离 开 了 人 世, 女 儿 又 已 出 嫁, 现 在 是 孑 然 一 身 我 是

平 凡 足 迹 李 本 川 作 者 为 中 国 科 学 院 海 洋 研 究 所 研 究 员,1935 年 生, 山 东 荣 成 人 我 今 年 63 岁 了 大 前 年 丈 夫 和 儿 子 在 一 个 月 内 先 后 离 开 了 人 世, 女 儿 又 已 出 嫁, 现 在 是 孑 然 一 身 我 是 序 这 是 一 群 在 五 十 年 代 的 阳 光 下 成 长 起 来 的 女 大 学 生 们 晚 年 的 回 忆 那 时 她 们 朝 气 蓬 勃, 满 怀 理 想 ; 她 们 对 英 特 纳 雄 奈 尔 一 定 要 实 现 坚 信 不 移 ; 她 们 将 艰 苦 奋 斗 作 为 自 己 必 修 的 功 课, 将 无 私 奉 公 作 为 自 己 道 德 修 养 的 最 高 境 界, 将 服 从 祖

More information

修平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修平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修 平 科 技 大 學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三 明 治 教 學 校 外 實 習 報 告 實 習 公 司 : 大 里 廣 濟 中 醫 - 減 重 部 指 導 老 師 : 盧 文 欽 老 師 學 姓 號 :BZ100090 名 : 曾 利 亞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摘 要 修 平 科 技 大 學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四 年 級 實 習 開 始 了 大 學 三 年 級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104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1 貳 教 育 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組 織... 4 參 教 育 部 評 鑑 學 校 等 第... 6 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進 度... 8 伍 104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成 效 評 鑑 總 評 鑑 報 告... 9 陸 大 專 組 評 鑑 報 告 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F6BFFD2D313032BEC7A67EB2C432BEC7B4C1B2C4A440A6B8B1D0B0C8B77CC4B32D3130332D30332D3132>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F6BFFD2D313032BEC7A67EB2C432BEC7B4C1B2C4A440A6B8B1D0B0C8B77CC4B32D3130332D30332D3132> 靜 宜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教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3 月 12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30-3:00 地 點 : 文 興 樓 一 樓 會 議 廳 主 席 : 曾 教 務 長 守 得 記 錄 : 廖 玉 慈 出 席 : 陳 錦 芬 ( 外 語 學 院 ) 郭 俊 巖 代 ( 人 社 院 ) 蔡 素 珍 ( 理 學 院 ) 詹 秋

More information

21

21 21 104 年 10 月 發 行 TCU ALUMNI 慈 濟 大 學 第 二 十 一 期 校 友 通 訊 活 動 報 導 慈 大 研 發 脈 診 筆 / 2015 慈 懿 業 師 引 航 學 士 後 中 醫 學 系 授 袍 暨 宣 誓 典 禮 / 天 空 學 院 熱 門 課 程 線 上 看 中 草 藥 園 開 幕 / 看 見 慈 大 之 美 / 文 創 月 活 動 邀 請 孫 翠 鳳 分 享 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自我探索與職涯發展-中華科大-講義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自我探索與職涯發展-中華科大-講義 [相容模式] 自 我 探 索 與 職 涯 發 展 講 師 : 張 智 勇 博 士 行 政 院 青 輔 會 產 業 與 職 涯 校 園 講 座 講 師 英 國 倫 敦 城 市 技 能 專 業 學 會 (City&Guilds) 台 灣 地 區 發 展 中 心 評 鑑 委 員 暨 品 質 指 導 員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創 業 諮 詢 輔 導 創 業 顧 問 師 勞 委 會 企 訓 聯 絡 網 人 力 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BD8B86DA743BAD2AED5B6E9A4CEB1C0B0CAACDBC3F6B1B9AC49A4B6B2D02D3130323031622E707074>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BD8B86DA743BAD2AED5B6E9A4CEB1C0B0CAACDBC3F6B1B9AC49A4B6B2D02D3130323031622E707074> 建 置 低 碳 校 園 及 推 動 相 關 措 施 介 紹 主 講 人 報 告 大 綱 一 計 畫 緣 起 二 教 育 部 計 畫 三 低 碳 校 園 行 動 方 案 四 規 劃 低 碳 校 園 自 評 五 結 語 2 一 計 畫 緣 起 - 國 家 節 能 減 碳 總 計 畫 3 一 計 畫 緣 起 - 經 濟 部 建 設 低 碳 島 計 畫 社 區 低 碳 文 化 營 造 學 校 能 源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4BDA640A475B57BA454BC68AFC5AB7EBDE8BADEB27AB460C0F4AC5BBA6328ADD7292DB35CBAFBAE78>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4BDA640A475B57BA454BC68AFC5AB7EBDE8BADEB27AB460C0F4AC5BBA6328ADD7292DB35CBAFBAE78> 公 共 工 程 三 層 級 品 質 管 理 循 環 架 構 桃 園 縣 政 府 工 務 局 許 維 庭 章 節 概 要 一 前 言 二 承 包 商 三 階 品 管 三 工 程 主 辦 單 位 / 監 造 單 位 四 主 管 機 關 三 層 級 品 管 五 工 安 與 品 質 六 結 語 2 一 前 言 1.1 三 層 級 品 質 管 理 定 義 1.2 三 層 級 品 質 管 理 應 用 3 1.1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表 目 錄... IV 圖 目 錄... VII 附 錄 表 目 錄... IX 壹 摘 要... 1 貳 導 論... 2 參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11 項 目 一 : 目 標 特 色 與 自 我 改 善... 11 1.1 院 系 依 據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擬

目 錄 表 目 錄... IV 圖 目 錄... VII 附 錄 表 目 錄... IX 壹 摘 要... 1 貳 導 論... 2 參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11 項 目 一 : 目 標 特 色 與 自 我 改 善... 11 1.1 院 系 依 據 中 長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擬 元 智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社 會 暨 政 策 科 學 學 系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聯 絡 人 : 李 姝 諍 聯 絡 電 話 : (03)4638800-2161 電 子 郵 件 : [email protected] 系 所 主 管 : 劉 宜 君 教 授 目 錄 表 目 錄... IV 圖 目 錄... VII 附 錄 表 目 錄... IX 壹 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244\353.doc)

(Microsoft Word - 4\244\353.doc) 20092009-2010 年度第三 年度第三期 地址 地址 九龍新蒲崗崇齡街 33 號新蒲崗廣場地下 A23A23-A26 網址 網址 http://spk.wd.rhenish.org 電話 電話 23261336 目 錄 ( 一 ) 最 新 消 息 P.3 ( 二 ) 老 師 心 聲 訪 問 何 老 師 P.4 ( 三 ) 專 題 文 章 趣 怪 的 科 學 P.5-8 ( 四 ) 小 食 嘗

More information

會 議 紀 錄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4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 時 12 分 至 3 時 20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吳 思 瑤 潘 懷 宗 王 欣 儀 陳 政 忠 張 茂

會 議 紀 錄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4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 時 12 分 至 3 時 20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吳 思 瑤 潘 懷 宗 王 欣 儀 陳 政 忠 張 茂 要 目 會 議 紀 錄 ( 大 會 )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4958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5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5025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6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5062 十 二 年 國 教 暨 併 校 議 題 營 養 午 餐 調 漲 案 食 安

More information

前程_ _MK04_行銷企劃_西式膠裝424p

前程_ _MK04_行銷企劃_西式膠裝424p Marketing Planning : Logic, Creativity, Implementation 4 1. 2. 3. 104 Marketing Planning : Logic, Creativity, Implementation 4.1 106 4 4.2 4-1 4-1 107 Marketing Planning : Logic, Creativity, Implementatio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D0A8F4B4C1A5BDA6A8AA47A4C0A8C95FB74ABEE35F30323130A6ADA45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D0A8F4B4C1A5BDA6A8AA47A4C0A8C95FB74ABEE35F30323130A6ADA457> 目 錄 壹 整 體 計 畫 架 構 及 推 動 情 形 1 一 臺 灣 師 大 推 動 及 執 行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之 組 織 架 構 圖 1 二 本 校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結 構 圖 與 概 述 2 三 總 計 畫 推 動 與 協 調 情 形..7 貳 各 分 項 計 畫 內 容 概 述 及 執 行 成 果 9 一 基 礎 紮 根 計 畫 10 計 畫 1-1 課 程 改 造 厚 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070519馮天俊-問題分析與決策力

Microsoft PowerPoint - 070519馮天俊-問題分析與決策力 問 題 分 析 與 決 策 一 問 題 是 什 麼? 1. 概 括 性 的 問 題 定 義? 疑 難 待 決 的 題 目! 2. 精 確 性 問 題 的 定 義? 問 題 是 預 期 狀 況 與 現 狀 之 間 存 在 差 距, 並 已 形 成 不 利 或 潛 在 的 不 利, 而 必 須 加 以 解 決 者 3. 解 決 與 擴 大 問 題 預 期 狀 況 愚 者 現 狀 擴 大 縮 小 智 者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