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 ) 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 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 )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 ) 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 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 )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Transcription

1 第 11 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已经 2006 年 12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原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 年公布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局长 李毅中 二 七年一月十一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 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 根据 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 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 以下简称执业证 ) 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和本规定, 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2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 ) 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 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 )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以下与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 ) 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上的煤矿 非煤矿矿山 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 经营单位, 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 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 7 人以下的, 至少配备 1 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 30% 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 以下统称聘用单位 ) 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第二章注 册 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经注册取得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八条申请注册的人员,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取得资格证书 ; ( 二 ) 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

3 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第九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分类注册, 注册类别包括 : ( 一 ) 煤矿安全 ; ( 二 ) 非煤矿矿山安全 ; ( 三 ) 建筑施工安全 ; ( 四 ) 危险物品安全 ; ( 五 ) 其他安全 第十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 )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聘用单位同意后, 将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规定的申请材料报送部门 省级注册机构 ; 中央企业总公司 ( 总厂 集团公司 ) 经安全监管总局认可, 可以将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 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二 ) 部门 省级注册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 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 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部门 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将初步核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 ( 三 ) 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部门 省级注册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总公司 ( 总厂 集团公司 ) 报送的材料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 准予注册的,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 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 ; 不予注册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注册申请表 ; ( 二 ) 申请人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 三 )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 ( 复印件 );

4 ( 四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注册 : ( 一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 二 ) 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 ( 三 )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聘用单位申请注册的 ; ( 四 ) 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注册有效期为 3 年, 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 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 30 日前, 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 ; 逾期未作决定的, 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注册申请表 ; ( 二 ) 申请人执业证 ; ( 三 )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 ( 复印件 ); ( 四 ) 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 ( 五 ) 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在注册有效期内, 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 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注册申请表 ; ( 二 ) 申请人执业证 ; ( 三 ) 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 ( 复印件 ); ( 四 ) 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 ( 复印件 )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5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及时告知执业证和执业印章颁发机关 ; 重新具备条件的, 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四条申请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 ( 一 ) 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 ; ( 二 )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 ( 三 ) 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 ( 四 ) 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十六条执业证颁发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将执业证和执业印章收回, 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 ( 一 ) 注册安全工程师受到刑事处罚的 ; ( 二 ) 有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未申请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 ; ( 三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执 业 第十七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 ( 一 ) 安全生产管理 ; ( 二 ) 安全生产检查 ; ( 三 ) 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 ; ( 四 ) 安全检测检验 ; ( 五 ) 安全生产技术咨询 服务 ; ( 六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七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第十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由聘用单位委派, 并按照注册类别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同时在出具的各种文件 报告上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 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

6 签署意见 : ( 一 )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 ( 二 ) 排查事故隐患, 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 ( 三 ) 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 ( 四 ) 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 ( 五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 ( 六 ) 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 评估 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 ( 七 )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第二十条聘用单位应当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执业活动档案, 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 ; ( 二 ) 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 ( 三 ) 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 ( 四 ) 参加继续教育 ; ( 五 ) 使用本人的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 ( 六 )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 ( 七 )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 ( 八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 ) 保证执业活动的质量, 承担相应的责任 ; ( 二 ) 接受继续教育, 不断提高执业水准 ; ( 三 ) 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有关报告上署名 ;

7 ( 四 ) 维护国家 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 ( 五 ) 保守执业活动中的秘密 ; ( 六 ) 不得出租 出借 涂改 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 ( 七 )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 ; ( 八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 时间累计不得少于 48 学时 第二十四条继续教育由部门 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 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 ( 总厂 集团公司 ) 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煤矿安全 非煤矿矿山安全 危险物品安全 (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 ) 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 由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 建筑施工安全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 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 公正 公平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规定, 对申请注册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七条安全监管总局对准予注册以及注销注册 撤销注册 吊销执业证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 接受社会监督

8 第二十八条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罚 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发现申请人 聘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 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 ; 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条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 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 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由执业证颁发机关撤销其注册, 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由执业证颁发机关吊销其执业证, 当事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 ) 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 ( 二 ) 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收取费用的 ; ( 三 ) 出租 出借 涂改 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 ; ( 四 ) 泄漏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五 ) 利用执业之便, 贪污 索贿 受贿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 六 ) 提供虚假执业活动成果的 ; ( 七 ) 超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 ( 八 )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9 第三十三条在注册工作中,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 ( 一 ) 利用职务之便,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 二 ) 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 ( 三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的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的专业人员, 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 年公布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员, 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 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 ; 符合条件的, 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

员, 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 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 ; 符合条件的, 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5-06-14 打印自 : 监理协会地址 : http://www.cahwec.com/article.php/991 2005-0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7 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已经 2004 年 8 月 24 日建设部第 4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 五年二月四日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 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提高工程项目管 理水平,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 建筑法 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执业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适用本 规定 第三条本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 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提高工程项目管 理水平,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 建筑法 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执业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适用本 规定 第三条本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53 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已于 2006 年 12 月 11 日经建设部第 112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 二 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 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提高工程项目管 理水平,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 建筑法 行政许可法

More information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提高物业管理专业管理人员素质, 维护 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利益,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 度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物业管理企业中,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 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师, 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 取得 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 资格证书 ),

More information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 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执业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 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 资格互认,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以下简称执业资格 ), 并按照本办法注册,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1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 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 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 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 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More information

 

  第 20 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局长 : 王显政二 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 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 安全生产法 和有关法律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注册包括初始注册 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第五条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申请初始注册须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规定的 计量检定员证 ; ( 二 ) 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 含企 事业单位设

第四条注册包括初始注册 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第五条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申请初始注册须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规定的 计量检定员证 ; ( 二 ) 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 含企 事业单位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 注册计量 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的公告 (2013 年第 64 号 ) 2013 年第 64 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的公告 为做好注册计量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检定 人员管理办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等法律 规章和文件的规定, 我局制定 了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册和执业, 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 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依

第三条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册和执业, 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 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995 年 9 月 23 日国务院令第一百八十四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三章执业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 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 保障公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注册建筑师, 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 及相关业务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第64号(797)

Microsoft Word 第64号(797)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 行规定 的公告 (2013 年 5 月 6 日国家质检总局 2013 年第 64 号公告 ) 为做好注册计量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等法律 规章和文件的规定, 我局制定了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2013 年 5 月 6 日 1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More information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61 号 袁茂倩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 申辩 ( 或陈述 申辩未被采纳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9 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 <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 的决定 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 2019 年 3 月 15 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的决定 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9 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 <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 的决定 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 2019 年 3 月 15 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的决定 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9 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 <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 的决定 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 2019 年 3 月 15 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的决定 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 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作如下修改 : 一 将相关条文中的 注册申请人 修改为 申请人 二 将第六条修改为

More information

4 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十四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 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黑龙江煤矿安全 监察局及所属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

4 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十四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 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黑龙江煤矿安全 监察局及所属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 1 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事故隐患, 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More information

建人函 号 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 不见面 注册核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城乡建设委 城乡规划建设委 ), 广德 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 局 ): 为深化 放管服 改革, 加快推进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创新执业人员注册办理模式, 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提升政务服务

建人函 号 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 不见面 注册核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城乡建设委 城乡规划建设委 ), 广德 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 局 ): 为深化 放管服 改革, 加快推进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创新执业人员注册办理模式, 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提升政务服务 建人函 2018 3393 号 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 不见面 注册核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城乡建设委 城乡规划建设委 ), 广德 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 局 ): 为深化 放管服 改革, 加快推进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创新执业人员注册办理模式, 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经研究决定, 我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二级建造师 不见面 注册核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取得安全工程 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7 年 ;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9 年 ( 二 ) 取得安全工程 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5 年 ; 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7 年 ( 三

( 一 ) 取得安全工程 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7 年 ;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9 年 ( 二 ) 取得安全工程 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5 年 ; 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7 年 ( 三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

More information

设区的市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范围从事除本办法第七条 第八条规定的建 设项目以外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章资质认可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设立国家级 省级和市级职业卫生专家库 ( 以下简称专家库 ), 由专家库专家承

设区的市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范围从事除本办法第七条 第八条规定的建 设项目以外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章资质认可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设立国家级 省级和市级职业卫生专家库 ( 以下简称专家库 ), 由专家库专家承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0 号,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从事职业卫生检测 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

More information

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_2_.docx

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_2_.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52 号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第三章注册第四章执业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 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注册, 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9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已经 2015 年 3 月 2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局 长杨栋梁 2015 年 5 月 27 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 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维护法制统一,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 职业卫生等知识 ; ( 三 ) 伤亡事故统计 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 ( 四 )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 ( 五 )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 六 )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 ( 七 ) 其他需要培训的

( 二 )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 职业卫生等知识 ; ( 三 ) 伤亡事故统计 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 ( 四 )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 ( 五 )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 六 )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 ( 七 ) 其他需要培训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防范伤亡事故, 减轻职业危害,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 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More information

师制度的政策制定, 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 监督和检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原则

师制度的政策制定, 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 监督和检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原则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消防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 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 从事消防设施检测 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 检测检验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 ( 特种设备除外 ) 及产品的型式检验 安全标志检验 在用检验 监督监察检验 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内工矿

第四条 检测检验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 ( 特种设备除外 ) 及产品的型式检验 安全标志检验 在用检验 监督监察检验 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内工矿 第 12 号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已经 2016 年 12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2 年公布的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二 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 规范检测检验行为,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 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 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 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 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 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 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 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 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 术人员素质, 规范施工管理行为,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自 2002 年 12 月 9 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的通知 人发 [2002]111 号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 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More information

1 初始注册申请表 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注册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表 一式二份, 附件材料一 式一份 ;? 2 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3 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规格的纸张, 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 不需另行制 作申报材料封面 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五 办理程序

1 初始注册申请表 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注册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表 一式二份, 附件材料一 式一份 ;? 2 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3 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规格的纸张, 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 不需另行制 作申报材料封面 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五 办理程序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 一 办理依据 : 1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建设部第 137 号令 ); 2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 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 3 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10]9 号 二 注册条件 : 1 获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注 : 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

More information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修正)--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修正)--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第 62 号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的决定 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06 年 9 月 28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 年 9 月 28 日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2 年 10 月 13 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

More information

党政办公室 科员 进入面试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3 64

党政办公室 科员 进入面试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3 64 1 10001 机关党委 科员 64 2 10002 机关党委 科员 63 3 10004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2 44 4 10005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2 57.5 5 10006 总工会 科员 1 62 6 10007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2 64 7 10008 规划建设局 科员 8 63 8 10009 规划建设局 科员 6 60 9 10010 规划建设局 科员 6 50.5 10 10011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 有效, 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 是指产地环境 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要求, 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 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 由政府推动, 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 是指产地环境 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要求, 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 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 由政府推动, 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 号 经 2002 年 1 月 30 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7 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业经 2002 年 4 月 3 日农业部第 5 次常务会议 2002 年 4 月 1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27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

More information

5 管理体系 检测检验报告 取得重点实验室或其他检测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明 从事与安全生产资质时需提交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证明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2 号 ) 第六条第五项 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 ; 第六项 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

5 管理体系 检测检验报告 取得重点实验室或其他检测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明 从事与安全生产资质时需提交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证明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2 号 ) 第六条第五项 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 ; 第六项 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 附件 1 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45 项 ) 序号 1 机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 复印件 ) 申请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时, 需提交该机构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2 号 ) 第八条第三项 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 3 年以上, 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 2 法定代表人参加相关安全生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时需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合格提交材料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 应当对实习学生 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 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掌握本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 应当对实习学生 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 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掌握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80 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 的决定 已经 2015 年 2 月 2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 2015 年 5 月 29 日 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支持 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 解决 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 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支持 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 解决 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 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PDF printing 600 dpi

PDF printing 600 dpi 注册证书情况注册有效期内主要业绩申请人 ( 签字 ): 年月日聘用企业意见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1) 编号 : 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工商注册地 邮政编码 近期一寸 免冠彩照 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原注册编号 注册专业 注册有效期届满日期 申请延续注册专业 继续教育情况 必修课 ( 学时 ) 选修课 ( 学时 ) 备注

More information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保监会令 2013 年第 2 号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已经 2012 年 12 月 21 日中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主席 项俊波 2013 年 1 月 6 日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 保护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 ) 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 ) 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2 年版 ) 目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总则安全生产职责和保障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事故, 保障人身及财产 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 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广东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京卫医 号各区卫生计生委, 各三级医院 : 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 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经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并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京卫医 号各区卫生计生委, 各三级医院 : 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 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经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并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京卫医 2017 228 号各区卫生计生委, 各三级医院 : 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 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经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保障本办法顺利执行 一 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市 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执业机构要加强领导,

More information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2014

More information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对照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对照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 草案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 业准入条件, 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工作, 根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有关法律 行政 法规,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 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的化工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 本办法不适用于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件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指南 一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 一 ) 申请条件 1 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并担任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 3 无下列情形: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 70 周岁的 ; (2) 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 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 总部 ) 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 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 总部 ) 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1 号 新修订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已经 2011 年 7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 5 月 17 日公布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More information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注册 : ( 一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 二 ) 因受刑事处罚,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 ( 三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注册 : ( 一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 二 ) 因受刑事处罚,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 ( 三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文 2017 1998 年 6 月 26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8 年 6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 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 保护人民健康, 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在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More information

第28号令

第28号令 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条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二 ) 注册资本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 ( 三 ) 最近 3 年内承担过下列第

More information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是指接受委托, 对建设项目投资

More information

An EU project implemented by BAFA. 中国出口管制手册 目 录 第一部分 : 中国的防扩散努力与实践...1...11...17...22...29...32 第二部分 : 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41... 47... 52... 58... 63... 69... 85... 89... 94... 100... 110... 114... 117 第一部分

More information

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栏目进行网上填报 2) 建设部 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个人版 企业版 软件下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 ( 选择 办事大厅 中 人员行政许

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栏目进行网上填报 2) 建设部 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个人版 企业版 软件下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 (  选择 办事大厅 中 人员行政许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发输变电 ) 办事指南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发输变电 ) 初始注册 一 办理依据 : 1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建设部第 137 号令 ); 2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 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 3 关于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有关注册问题的通知 ( 建注函 [2006]24 号 ); 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

More information

2) 建设部 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个人版 企业版 软件下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 ( 选择 办事大厅 中 人员行政许可事项 中相应的申请事项中的 办理指南 下方的 在线申报 }, 在 个人

2) 建设部 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个人版 企业版 软件下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 (  选择 办事大厅 中 人员行政许可事项 中相应的申请事项中的 办理指南 下方的 在线申报 }, 在 个人 注册建筑师办事指南 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 一 办理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国务院第 184 号令 ); 2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 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 3 关于印发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的通知( 注建 [2006]3 号 ); 4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More information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 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

More information

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栏目进行网上填报 2) 建设部 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个人版 企业版 软件下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 ( 选择 办事大厅 中 人员行政许

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栏目进行网上填报 2) 建设部 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个人版 企业版 软件下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 (  选择 办事大厅 中 人员行政许 注册结构工程师办事指南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 一 办理依据 : 1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建设部第 137 号令 ); 2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 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 3 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关注册问题的通知 ( 建注函 [2006]24 号 ); 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 11 部门规章的决定 (

More information

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正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 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 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异议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 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异议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014 年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 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2010 年 12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 根据 2015 年 4 月 2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35A1A2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7A2B2E1BBE1BCC6CAA6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35A1A2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7A2B2E1BBE1BCC6CAA6B7A82E646F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三章业务范围和规则第四章会计师事务所第五章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1 号 新修订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已经 2011 年 7 月 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 5 月 17 日公布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More information

,,,,, 5,,, :,,,,,, ( ), 6,,,,,,,,, 7,, ( ),,,,,,,,,, 8,,,,,,,,,,,,,,,,, 9,,,,, :, :, :, :,,,,,

,,,,, 5,,, :,,,,,, ( ), 6,,,,,,,,, 7,, ( ),,,,,,,,,, 8,,,,,,,,,,,,,,,,, 9,,,,, :, :, :, :,,,,, :. /.....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 万春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实行法律监督, 符合人大制度关于权力监督制约的原理, 不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应有的诉讼地位和独立性 权威性, 体现了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的要求, 具有基本法律依据 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应遵循严格限制并减少死刑 切实保障人权 维护公共利益 公平 及时 突出重点等原则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诉讼地位不是公诉人, 而是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备案审查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注册 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的通知 1996 年 11 月 22 日人发 1996 116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 ( 人事劳动 ) 厅 ( 局 ) 国税局 地税局,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人事 ( 干部 ) 部门 : 为了加强对税务代理制度的管理, 提高税务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保证税务代理制度向法制化轨道发展, 现将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市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承担上级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 ( 以下简称受理机构 ) 负责受理保健食品注册和接收相关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省 自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市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承担上级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 ( 以下简称受理机构 ) 负责受理保健食品注册和接收相关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材料 省 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22 号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 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 年 2 月 26 日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童年 第一章童年 第一章童年 第二章小学 第二章小学 第二章小学 第二章小学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六章进省队 第六章进省队 第六章进省队 第七章拍电影 第七章拍电影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 三 )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 四 )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 30 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 副矿长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 还应当具

( 二 ) 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 三 )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 四 )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 30 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 副矿长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 还应当具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2 号,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考核 发证 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本规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已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 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 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More information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支持 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 解决 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支持 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 解决 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保健食品注册, 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申请, 依照法定程 序 条件和要求, 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 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申请材料 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 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保健食品备案, 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 条件和要求, 将表明产品安全性

第三条保健食品注册, 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申请, 依照法定程 序 条件和要求, 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 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申请材料 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 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保健食品备案, 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 条件和要求, 将表明产品安全性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2 号 ) 2016 年 02 月 27 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22 号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 年 2 月 26 日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2BDC1C6C6F7D0B5C9FAB2FABCE0B6BDB9DCC0EDB0ECB7A8A3A CDA8B1A8A3A9>

<4D F736F F D20D2BDC1C6C6F7D0B5C9FAB2FABCE0B6BDB9DCC0EDB0ECB7A8A3A CDA8B1A8A3A9>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 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秩序, 保障医疗器械安全 有效, 根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 许可 备案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公布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More information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5 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已经 2009 年 2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6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9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2001 年 12 月 26 日公布的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19 号 ) 同时废止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More information

上电建筑报(电子版)拟稿

上电建筑报(电子版)拟稿 主办 :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2014 年第 3 期总第 018 期出版日期 :2014 年 4 月 4 日网址 :www.cec.sepcc.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修正前后对照表 修正前 ( 黑体字部分为删去内容 )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More information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2004-12-6 8:01:00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 维护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竞争秩序, 保护 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托管业务, 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教师, 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在学校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 ( 三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第三章定期注册的条件第五条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二 )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教师, 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在学校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 ( 三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第三章定期注册的条件第五条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实施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健全教师管理机制,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根据教育部关于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More information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72 是 第一考场 07 初中语文 70 是 第一考场 08 初中语文 76 是 第一考场 09 初中语文

More information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 Fax: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 Fax: 1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47160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603-8061 9988; Fax: 603-8061 9933 Email: akitiara@po.jaring.my Website: www.akitiara.com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 决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2014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第三章基金托管人第四章基金的募集第五章基金份额的交易第六章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章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第八章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第九章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第十章监督管理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7A8>

<4D F736F F D20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7A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4 第三章基金托管人... 8 第四章基金的募集... 12 第五章基金份额的交易... 16 第六章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7 第七章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18 第八章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 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 构批准或者备案,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 坚持为 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 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 构批准或者备案,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 坚持为 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11 年 2 月 11 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 文化部令第 57 号 ) 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 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 权益, 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 有序地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 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 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以下简称质量检测 ), 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 接受委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征求《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

关于征求《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鲁安监函字 2016 62 号 关于征求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修订征求意见稿 ) 意见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省有关部门 单位, 省有关重点企业 :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实施以来, 对我省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省安监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More information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序号 :20180401287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E32057R0M CN-00215E32057R0M 的认证证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 序号 :20180401288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docx

Microsoft Word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docx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建市 [2014]118 号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有效遏制违法发包 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我部制定了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More information

BSZN /00

BSZN /00 BSZN-0962-2016/00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2016-01-01 发布 2016-01-01 实施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事项的办理 二 事项名称和代码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0962) 三 办理依据

More information

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 互联网站域名为 :shhxf.119.gov.cn, 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内操作指南 ) 提交预审, 待预审通过后再至省消防总队办理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委托本机构人员办理的, 应提交相应书面委托书 ( 见附件 1) 申请具体事项详见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

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 互联网站域名为 :shhxf.119.gov.cn, 操作方法详见系统内操作指南 ) 提交预审, 待预审通过后再至省消防总队办理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委托本机构人员办理的, 应提交相应书面委托书 ( 见附件 1) 申请具体事项详见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甘公消 2018 19 号 关于做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支队,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 公安部令第 129 号发布, 公安部令第 136 号修订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公安部令第 143 号 ) 等文件规章精神, 结合公安部消防局 关于贯彻实施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

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More information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 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指导 协调 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 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指导 协调 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和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 治理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人-川教〔2014〕60号

Microsoft Word - 人-川教〔2014〕60号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川教 2014 60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中小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 ( 试行 ) 的通知 各市 ( 州 ) 教育局 :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健全教师管理机制,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我国将推进教师资格管理改革,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国发 2012 41 号 ) 提出 :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按教育部的安排, 这项工作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全面开展,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宾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毕如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最新版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来源 : 深窗综合 2014-09-30 13:54 编辑 : 邱恒 分享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修订 ) (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行 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 安全生产规划, 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行 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 安全生产规划, 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版 ) ( 首安信息整理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More information

4 取得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 ; 5 职称为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 所取得的职称需要满足相应的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 ; 三 提交材料 :( 窗口受理时, 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核对 ) 1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 2 部网扫描件上传 ( 所有扫描件需清晰完整, 对涉及多页证书或材料的应全部上传

4 取得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 ; 5 职称为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 所取得的职称需要满足相应的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要求 ; 三 提交材料 :( 窗口受理时, 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核对 ) 1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 2 部网扫描件上传 ( 所有扫描件需清晰完整, 对涉及多页证书或材料的应全部上传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 一 办理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 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 3.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建设部第 147 号令 ) 4. 关于印发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 的通知 ( 建市监函 [2006]28 号 ) 5. 关于开展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批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 中建监协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发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发布日期 2003-10-28 生效日期 2004-06-01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现予公布,

More information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支持 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及时协调 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支持 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及时协调 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 (2014 年修订 ) 核心内容 :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经过 201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 2014 年修订版,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 (2014 年修订 ) 经过五十多项的修改, 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以及违法惩处的力度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共 114 条, 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More information

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DA8C9E8B9A4B3CCD6CAC1BFBCECB2E2B9DCC0EDB0ECB7A8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DA8C9E8B9A4B3CCD6CAC1BFBCECB2E2B9DCC0EDB0ECB7A82E646F6378>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已于 2005 年 8 月 23 日经第 7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 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

More information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令第 77 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已于二 年三月二十三日经第二十次部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 年三月二十九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

More information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 定的, 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 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 定的, 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 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2 年 6 月 29 日通过公布,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More information

1 个人数字证书申领 申请人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 上海建筑业 (CIACFWH), 点击 微应用 菜单中的 电子签署 申请个人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时须同步上传手写签名, 以免影响申请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 企业数字证书申领 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事项需企业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

1 个人数字证书申领 申请人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 上海建筑业 (CIACFWH), 点击 微应用 菜单中的 电子签署 申请个人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时须同步上传手写签名, 以免影响申请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 企业数字证书申领 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事项需企业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 二级 ( 含二级临时 ) 注册建造师办事指南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一 办理依据 1 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 ( 建设部令第 153 号 ); 2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 建市 [2007]101 号 ); 3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 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 4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建办市 [2007]54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鼓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在临时执业中的业务合作, 并以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不得与尚未取得临时执业许可证或临时执业许可证已废止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临时执业方面的合作, 也不得向其提供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等业务资料 第五条

第四条鼓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在临时执业中的业务合作, 并以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不得与尚未取得临时执业许可证或临时执业许可证已废止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临时执业方面的合作, 也不得向其提供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等业务资料 第五条 附件 1: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 审计业务暂行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以及外国注册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暂行规定所称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 以下简称临时执业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章程, 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培训等服务, 发挥自律作用, 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章程, 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培训等服务, 发挥自律作用, 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 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 的安全生产, 适用本法 :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3]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3 年 10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3 第三章 基金托管人...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