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數論位論文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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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政 治 法 律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看 到 法 律 中 的 人 : 一 位 非 法 律 背 景 地 方 公 務 員 在 法 學 知 識 成 長 歷 程 之 自 我 敘 事 See People in the Law:A Self-Narrative of Legal Knowledge Gaining Process of a Local Civil Servant Without Legal Professional Training 研 究 生 : 廖 德 魁 指 導 教 授 : 廖 義 銘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一 月
2 摘 要 我 因 緣 巧 合, 以 一 位 專 科 電 機 工 程 畢 業 生, 役 畢 之 後 考 取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自 工 職 轉 換 成 公 職, 為 能 增 進 工 作 職 能, 從 此 進 入 政 法 領 域, 持 續 在 職 進 修 迄 今 在 修 完 碩 專 班 學 程 之 際, 亟 思 將 這 段 生 涯 轉 換 的 學 習 歷 程 作 個 盤 整 與 反 思, 本 研 究 爰 以 一 位 非 法 律 背 景 地 方 公 務 員 在 法 學 知 識 成 長 歷 程 為 主 題, 進 行 自 我 敘 事 之 研 究 目 的 在 探 究 : 一 理 工 科 相 關 背 景 者 報 考 公 務 人 員 的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二 基 層 公 務 員 在 法 學 知 識 學 習 後, 對 職 場 上 的 幫 助 三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作 為 相 關 教 育 單 位 在 校 學 生 及 進 一 步 研 究 之 參 考 研 究 方 法 主 要 係 以 深 度 訪 談 來 收 集 重 要 文 本 資 料, 同 時 採 以 敘 事 分 析 法, 並 輔 以 文 獻 分 析 及 文 件 分 析, 佐 以 相 關 史 料 公 文 及 照 片 等, 以 求 研 究 方 法 及 資 料 蒐 集 上 之 三 角 檢 證 本 研 究 從 初 任 公 職 的 個 案 到 改 學 法 律 的 個 案 故 事, 依 序 自 我 敘 說 : 生 涯 轉 換 之 契 機 及 壓 力 初 任 公 職 遇 到 的 困 境 就 讀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法 政 系 再 念 一 次 大 學 財 法 系 及 更 上 一 層 樓 進 入 政 治 法 律 碩 專 班 的 學 習 歷 程 再 進 一 步 分 析 討 論, 我 以 非 法 律 背 景 報 考 地 方 公 務 員 之 考 試 動 機, 其 次 擔 任 公 務 員 後, 對 於 為 民 服 務 之 工 作 價 值 觀 與 如 何 捨 取 工 作 價 值 之 衝 突, 還 有 公 務 員 的 職 場 歷 練 對 於 個 人 未 來 學 習 法 律 之 影 響, 最 後 則 思 索 在 學 習 法 律 後, 對 公 務 員 工 作 上 之 助 益 本 研 究 據 此 省 思 了 重 要 他 人 對 我 學 習 歷 程 的 影 響, 生 涯 轉 換 對 於 個 人 的 意 義, 轉 換 後 的 職 場 辛 酸 以 及 習 法 之 人 不 得 有 投 機 心 態 等 並 臚 列 出 了 對 非 法 律 人 對 於 在 職 生 對 相 關 教 育 單 位 以 及 後 續 研 究 的 建 議, 以 供 與 個 人 背 景 相 似 者 生 涯 轉 換 的 參 考 關 鍵 詞 : 非 法 律 人 生 涯 轉 換 地 方 公 務 員 重 要 他 人 人 性 I
3 II
4 Abstract The author, who graduated from a college electronically engineering department, has entered the civil service by coincidence.since the civil service is quite a different area from what the author have learned in college, the author had to study politics and law to improve working skill. Finally the author became a graduate student in legal area. This study is to present "a self-narrative of legal knowledge gaining process of a local civil servant without legal professional training", and it includes the subjects: 1. The career transition from a engineering graduate to a civil servant. 2. How civil servants benefit from legal knowledge enhancement 3. In terms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the author provides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s and references for researchers associated with education and students who will do further research. This study mainly adapts narrative analysis and uses some document analysis as supplementary. Also the author collected data from several interviews and verified by related documents. This research present the case study from being a civil servant to studying in law, which includes:" the opportunity and pressure of career transition", "the difficulty of being a civil service freshman", "studying in Department of Law and Political Science of Kaohsiung Open University ","Studying in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and Economic Law once again" and " enrolling in graduate school of Government and Law". Furthermore, this study analyzes the subjects such as "the motive of a non-legal profession to apply for civil service", "the value and confliction of local civil servant", "the adaptation and difficulty to be a the law profession" and "the effect of civil III
5 service experience to career transition " In this study, the author provides the suggestions for the civil servant who have similar background of career transition and provides the references for the students and researchers who study in this area. Key word:non-legal professional; career science transition; local civil servants; significant others; human nature. IV
6 謝 誌 我 終 於 可 以 寫 謝 誌 了, 這 代 表 了 整 本 碩 士 論 文 的 完 成 感 謝 這 段 撰 寫 論 文 期 間, 啟 發 我 幫 助 我 成 長 的 所 有 人 回 首 這 段 在 職 進 修 生 涯 的 日 子 裡, 初 期 是 長 女 婕 宇 進 入 小 學 念 ㄧ 年 級, 而 我 也 進 入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財 經 法 律 系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ㄧ 年 級 就 讀, 當 次 女 婕 晞 進 入 小 學 念 ㄧ 年 級 時, 我 則 同 時 進 入 本 校 政 治 法 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ㄧ 年 級 就 讀 在 我 重 返 校 園 學 習 法 律 課 程 之 際, 巧 遇 一 雙 女 兒 也 進 入 小 校 就 讀, 父 女 同 為 學 生, 應 是 我 公 務 人 員 生 涯 中, 最 值 得 回 憶 的 一 段 時 光 這 段 期 間, 我 將 生 活 重 心 置 於 進 修 課 業 方 面, 讓 學 齡 中 的 小 女 在 我 的 身 教 下 淺 移 默 化, 很 自 然 的 培 養 出 多 元 化 的 閱 讀 習 慣, 這 應 該 是 我 當 初 始 料 未 及 的 額 外 收 穫 在 本 論 文 從 選 定 題 目 至 寫 作 期 間, 必 先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 廖 義 銘 老 師, 自 論 文 題 目 選 定 修 改 以 及 每 次 的 meeting 時 間, 在 他 的 學 術 引 領 與 不 次 鼓 勵 下, 我 才 不 致 迷 失 論 文 撰 寫 時 的 方 向 有 了 廖 老 師 的 費 心 指 點, 讓 我 從 無 到 有 的 論 文 寫 作 體 驗, 而 漸 具 信 心, 終 能 將 這 本 系 首 見 以 自 我 敘 事 法 寫 作 的 碩 士 論 文 如 期 完 成 感 謝 2 位 口 試 委 員 : 楊 鈞 池 教 授 與 曾 純 純 教 授 細 心 嚴 謹 的 審 閱 與 指 正 論 文 的 缺 失, 有 了 他 們 的 建 議 斧 正, 我 這 本 不 成 熟 的 論 文 才 勉 強 達 到 他 們 要 求 的 品 質 謹 此, 致 上 我 最 誠 摯 的 敬 意 與 謝 忱 我 還 要 感 謝 2 位 教 育 體 制 外 的 老 師 首 先 是 前 高 雄 工 專 楊 源 誠 老 師, 有 他 的 心 靈 引 導, 以 及 視 我 為 己 出 的 關 懷, 才 能 開 啟 我 初 入 社 會 求 職 生 涯 的 規 劃 之 門 其 次 要 感 謝 恩 師 賴 世 昌 主 任, 他 在 我 職 涯 轉 換 中 扮 演 了 多 重 的 角 色 : 既 是 國 考 指 導 老 師 又 是 進 修 學 習 上 的 知 心 好 友 也 是 我 結 婚 時 的 媒 人, 感 謝 他 豐 富 了 我 的 家 庭 生 活, 讓 我 與 內 人, 以 及 舍 妹, 在 他 的 指 導 下, 先 後 考 取 公 職, 有 機 會 在 政 府 部 門 工 作, 我 會 永 遠 懷 著 感 恩 的 心 謝 謝 各 位 老 師, 您 們 都 是 我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接 著 要 感 恩 永 遠 為 我 默 默 付 出 的 父 母 親, 無 論 是 待 人 處 事 或 求 學 V
7 求 職 等 階 段, 都 有 雙 親 不 時 教 誨 與 提 供 我 寶 貴 的 意 見, 讓 我 的 人 生 方 向 沒 有 偏 差, 在 我 已 屆 40 歲 的 不 惑 之 齡, 對 外 我 將 勇 往 直 前 ; 在 家 必 定 繼 續 善 盡 人 子 的 孝 道 殷 盼 雙 親 身 體 健 康 福 壽 綿 長 最 後, 一 定 要 提 到 內 人, 林 秀 芳 小 姐 她 是 我 生 命 中 的 另 一 半, 從 一 起 準 備 報 考 公 職 開 始 先 後 到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工 作 再 返 鄉 服 務 與 我 組 成 家 庭... 等, 一 路 走 來, 她 都 是 最 支 持 我 的 人, 我 們 一 同 分 享 生 活 中 的 喜 怒 哀 樂, 彼 此 相 互 信 任 扶 持 與 鼓 勵 有 了 她 為 家 庭 付 出 無 窮 的 心 力, 照 顧 我 們 的 一 雙 寶 貝 女 兒 婕 宇 婕 晞, 才 能 讓 我 毫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先 後 完 成 本 校 法 學 院 大 學 部 以 及 研 究 所 學 程, 在 碩 士 論 文 獲 得 審 查 通 過 之 際, 更 要 記 上 一 筆, 以 為 誌 念 廖 德 魁 謹 誌 2013 年 元 月 VI
8 目 錄 摘 要.I Abstract..III 謝 誌...V 目 錄 Ⅶ 圖 表 目 錄 XI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1 壹 研 究 動 機 1 貳 研 究 目 的 5 第 二 節 文 獻 探 討 6 壹 生 涯 規 劃 6 貮 生 涯 轉 換 11 參 生 涯 轉 換 之 敘 事 分 析 相 關 研 究...14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流 程...16 壹 研 究 方 法..16 一 文 獻 分 析 16 二 敘 事 分 析 17 三 深 度 訪 談 18 VII
9 四 文 件 分 析.19 貮 研 究 步 驟.. 20 參 敘 事 流 程..20 肆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21 第 四 節 名 詞 解 釋..22 壹 非 法 律 人.. 22 貮 地 方 公 務 員.. 22 参 重 要 他 人..22 肆 人 性.23 第 二 章 試 探 具 體 化 與 選 擇 階 段.. 25 第 一 節 生 涯 轉 換 之 契 機 及 壓 力.. 25 第 二 節 巧 遇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29 第 三 節 生 涯 轉 換 信 念 堅 定 從 工 職 到 公 職 34 第 三 章 特 殊 化 與 誘 導 階 段..37 第 一 節 看 見 地 方 政 治 角 力..37 第 二 節 人 緣 佳, 竟 被 他 村 挖 角..40 第 三 節 主 管 行 政 裁 量 權 與 個 人 發 展 之 衝 突.. 42 第 四 章 轉 移 與 維 持 階 段..49 第 一 節 就 讀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法 政 系.. 49 VIII
10 第 二 節 再 念 一 次 大 學 財 法 系..55 第 三 節 更 上 一 層 樓! 進 入 政 治 法 律 碩 專 班.. 58 第 五 章 分 析 與 討 論.. 63 第 一 節 非 法 律 背 景 報 考 地 方 公 務 員 之 動 機 因 素.. 63 第 二 節 地 方 公 務 員 的 工 作 價 值 與 衝 突.. 66 第 三 節 成 為 法 律 人 之 適 應 與 困 境.. 69 第 六 章 省 思 與 建 議.. 75 第 一 節 重 要 他 人 對 我 學 習 歷 程 的 影 響.. 75 第 二 節 研 究 省 思.. 78 第 三 節 研 究 的 建 議.. 81 參 考 文 獻.. 85 IX
11 附 錄...91 附 錄 一 : 臺 灣 省 政 府 建 設 廳 ( 甲 種 ) 電 匠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附 錄 一 ( 續 ): 臺 灣 省 政 府 建 設 廳 ( 乙 種 ) 電 匠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附 錄 一 ( 續 ):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設 局 氣 體 燃 料 導 管 裝 管 技 工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附 錄 一 ( 續 ): 丙 級 自 來 水 配 管 技 術 士 證 書 及 丙 級 室 內 配 線 屋 內 線 路 裝 線 技 術 士 證 書 附 錄 二 : 臺 灣 省 政 府 自 來 水 管 承 裝 技 工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附 錄 三 : 花 蓮 縣 各 鄉 鎮 市 公 所 執 行 自 治 業 務 暨 村 里 幹 事 服 務 事 項 績 效 考 核 要 點 附 錄 四 : 屏 東 縣 村 里 幹 事 服 務 要 點 附 錄 五 :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成 績 附 錄 六 :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學 生 抵 免 學 分 辦 法 附 錄 七 : 學 生 申 請 課 程 抵 免 審 核 結 果 查 詢 附 錄 八 :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財 經 法 律 學 系 學 分 抵 免 辦 法 附 錄 九 : 選 課 時 同 時 選 修 上 課 衝 突 之 科 目, 予 以 取 消 相 關 選 課 與 成 績 公 文 附 錄 十 : 學 校 對 我 提 出 疑 問 案 回 覆 公 文 附 錄 十 一 : 我 回 復 高 大 教 字 第 號 函 文 手 稿 附 錄 十 二 :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教 務 處 書 面 申 復 無 理 由 駁 回 公 文 X
12 圖 表 目 錄 表 學 者 對 生 涯 的 定 義.6 表 各 學 者 對 生 涯 轉 換 的 定 義 13 圖 研 究 步 驟 圖.20 圖 金 針 山 風 雲 37 圖 圖 圖 圖 年 豐 年 祭 慶 祝 活 動 年 豐 年 祭 慶 祝 活 動..44 昔 日 豐 南 村 的 跳 舞 場 及 聚 會 一 隅. 47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母 語 教 學 活 動. 48 XI
13 看 到 法 律 中 的 人 : 一 位 非 法 律 背 景 地 方 公 務 員 在 法 學 知 識 成 長 歷 程 之 自 我 敘 事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研 究 主 要 在 探 討 一 位 非 法 律 背 景 地 方 公 務 員 在 法 學 知 識 成 長 歷 程 之 自 我 敘 事, 本 章 分 四 節 進 行 探 討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第 二 節 文 獻 探 討,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流 程, 第 四 節 名 詞 解 釋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壹 研 究 動 機 由 於 國 內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有 關 自 我 敘 說 式 的 敘 事 研 究 逐 漸 興 起, 碩 博 士 論 文 也 蔚 成 一 股 風 潮, 但 目 前 對 於 類 似 理 工 科 畢 業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生 涯 轉 換 學 習 歷 程 之 敘 事 研 究 卻 極 為 少 見 加 上 我 從 20 歲 開 始 以 電 機 專 科 領 域, 轉 入 政 法 領 域 至 今 已 屆 40 歲 的 不 惑 之 齡,20 年 間 有 關 求 學 與 就 業 各 方 面 經 歷, 迄 今 也 到 了 該 作 一 個 較 為 正 式 的 學 術 性 反 思 的 時 刻, 以 為 自 己 的 人 生 上 半 場 作 一 個 盤 整, 並 利 個 人 未 來 生 涯 規 劃, 同 時 也 期 盼 經 由 此 研 究 成 果, 能 提 供 相 關 科 系 師 生 未 來 教 學 與 進 修, 以 及 對 政 法 相 關 領 域 學 術 研 究 之 參 考 建 議 民 國 98 年 6 月 端 午 節 前 夕,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政 治 法 律 系 第 一 屆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榜 示, 我 僥 倖 獲 得 正 取 第 14 名 回 憶 國 中 畢 業 時 ( 民 國 76 年 6 月 ), 班 導 師 於 班 級 內 一 一 點 名 某 生 將 無 法 順 利 考 取 省 立 屏 東 高 中, 當 時 我 就 是 被 點 中 名 字 的 其 中 一 位 學 生 又 經 過 了 十 數 年 後, 該 位 班 導 師 對 我 竟 能 進 入 公 部 門 服 務, 更 感 到 意 外 由 於 自 己 運 氣 與 努 力, 走 出 老 師 預 料 之 外 的 人 生 際 遇, 亦 須 感 恩 曾 提 攜 過 我 的 師 長 們, 當 下 計 劃 未 來 的 研 究 能 朝 質 性 的 自 我 敘 說 方 式 來 做 學 習 歷 程 的 研 究 以 選 擇 與 自 己 生 命 貼 近 的 主 題 來 撰 寫 碩 士 論 文 1
14 研 究 動 機 分 兩 階 段 敘 述 : 前 半 段 是 以 理 工 科 學 生 的 養 成 教 育 的 過 程 ; 至 於 生 涯 轉 換 的 後 半 段 則 是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取 得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資 格 後, 進 修 政 法 領 域 學 習, 以 及 任 職 基 層 行 政 機 關 後 終 身 學 習 的 歷 程 一 生 涯 轉 換 前 半 段 : 按 自 己 的 興 趣 及 意 願 選 擇 就 讀 科 系 民 國 76 年 入 學 私 立 永 達 工 專 五 專 部 電 機 科, 該 科 別 係 我 第 一 志 願 要 唸 的 科 系, 因 入 學 時 即 清 楚 未 來 就 業 方 向 於 民 國 81 年 畢 業 前 夕 即 先 後 完 成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及 臺 灣 省 建 設 廳 舉 辦 之 技 能 檢 定 考 試, 亦 順 利 的 先 後 取 得 五 張 專 門 職 業 證 照 1 ( 附 錄 一 )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是 對 技 職 教 育 體 制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的 一 種 肯 定 服 空 軍 義 務 役 期 間, 在 臺 南 官 田 新 兵 訓 練 時, 遇 國 防 部 上 校 軍 官 為 各 部 隊 需 求 選 任 具 有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我 就 以 毛 遂 自 薦 方 式 被 選 任 擔 任 空 軍 作 戰 司 令 部 第 三 機 動 管 制 分 隊 雷 達 站 擔 任 電 機 修 護 士 由 此 可 知, 國 軍 部 隊 早 就 認 同 政 府 部 門 所 舉 辦 之 技 術 人 員 證 照 制 度 退 役 後 我 曾 應 徵 國 內 知 名 企 業 公 司, 譬 如 華 航 長 榮 及 國 泰 人 壽 總 公 司 等 招 募 電 機 人 員 考 試, 當 時 我 只 有 專 科 文 憑 卻 能 夠 得 到 面 試 人 員 之 青 睞, 這 也 表 示 國 內 具 有 較 佳 制 度 企 業 公 司 同 樣 是 以 具 有 專 業 證 照 2 及 實 務 經 驗 者 為 公 司 儲 備 技 術 人 員 二 生 涯 轉 換 後 半 段 : 為 兼 顧 現 實 生 活 及 理 想 志 趣 而 改 途 個 人 最 感 幸 運 的 是 很 輕 易 的 就 獲 得 公 職 可 能 令 現 在 的 大 學 畢 業 生 覺 得 不 解 與 艷 羨 3 雖 然 我 有 六 種 專 門 職 業 證 照, 此 五 張 專 門 職 業 證 照 : 臺 灣 省 政 府 建 設 廳 甲 種 電 匠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 建 電 甲 字 第 號 ); 臺 灣 省 政 府 建 設 廳 乙 種 電 匠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 建 電 乙 字 第 號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丙 級 自 來 水 配 管 技 術 證 ( 號 );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設 局 氣 體 燃 料 導 管 裝 管 技 工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 高 市 建 氣 證 字 第 號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丙 級 室 內 配 線 屋 內 線 路 裝 修 技 術 士 證 ( 號 ) 民 眾 日 報 (3/24/2012),< 桃 園 職 訓 中 心 外 聘 講 師 蔡 証 明 學 徒 也 能 出 頭 天 >,6 版 聯 合 報 (3/31/2012),<14 年 考 照 路 打 造 黃 金 招 牌 >,D2 版 聯 合 報 (3/24/2012),< 考 取 證 照 打 造 最 佳 入 門 磚 >,D2 版 聯 合 報 (12/9/2012),< 今 年 七 十 九 萬 人 考 國 考 報 名 數 創 新 高 >,A8 版 中 國 時 報 (12/7/2012),< 地 方 特 考 12 萬 人 搶 2914 名 >,A1 版 2
15 按 理, 我 應 該 去 工 廠 從 事 電 機 工 程 類 的 工 作 才 對, 可 是 我 卻 因 緣 際 會 的 認 識 國 考 達 人 賴 世 昌 先 生 4, 因 此 獲 其 指 點 自 修, 於 退 伍 之 後 的 第 一 年 ( 民 國 84 年 ) 一 次 準 備 就 通 過 84 年 地 方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特 考 一 般 民 政 科 考 試, 從 此 步 入 公 部 門 ; 自 此 展 開 政 法 領 域 學 習 歷 程 茲 敘 述 如 後 : ( 一 ) 能 否 兼 顧 溫 飽 與 人 生 志 向, 是 我 入 伍 前 開 始 思 考 的 問 題 自 己 雖 曾 擔 任 國 內 私 人 企 業 電 機 修 護 工 程 人 員, 不 過 後 來 還 是 選 擇 轉 換 至 公 部 門, 以 追 求 自 己 的 人 生 志 向 與 生 活 保 障 ( 二 ) 民 國 84 年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丙 等 特 考 分 發 至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公 所 擔 任 村 幹 事 乙 職 5, 該 職 務 雖 是 地 方 政 府 最 基 層 職 務, 卻 讓 我 開 始 體 認 一 位 公 務 人 員 要 將 本 職 做 好, 憑 藉 的 原 則 應 該 是 依 法 行 政, 而 不 應 只 是 承 襲 舊 慣, 人 云 亦 云 有 樣 學 樣 ( 三 ) 因 中 央 山 脈 阻 隔, 花 東 縱 谷 無 論 是 人 文 經 濟 教 育 環 境 等 條 件 仍 受 到 極 大 限 制, 我 在 民 國 87 年 申 請 調 回 屏 東 縣 枋 山 鄉 公 所 服 務, 擔 任 民 政 課 課 員 乙 職 當 時 遇 到 立 法 院 大 翻 修 農 業 發 展 條 例 地 方 自 治 行 政 機 關 基 層 承 辦 員 普 遍 受 到 極 大 壓 力, 工 作 職 能 上 之 無 助 及 無 力 感, 讓 我 萌 生 想 進 入 大 學 院 校 政 法 系 所 學 習 相 關 領 域 的 想 法 ( 四 ) 民 國 89 年 順 利 請 調 返 回 家 鄉 ( 內 埔 ) 服 務, 在 這 段 期 間 並 完 成 了 終 身 大 事, 而 工 作 地 點 亦 離 家 近, 於 是 開 始 決 定 政 治 法 律 學 習 之 旅 首 先 是 91 年 9 月 免 試 入 學 進 入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就 讀 法 律 政 治 系, 其 教 學 模 式 是 採 4 5 賴 世 昌 老 師 現 任 屏 東 縣 屏 東 地 政 事 務 所 政 風 室 主 任 曾 通 過 國 家 考 試 計 11 次 ( 含 3 次 高 考 5 次 普 考 及 3 次 特 考 ); 目 前 就 讀 於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班 二 年 級 有 關 其 詳 細 的 經 歷 與 事 蹟, 參 見 賴 世 昌 (2012), 國 考 達 人 賴 世 昌 的 閱 讀 記 憶 及 應 考 策 略, 台 北 : 聯 經 我 當 年 參 加 地 方 公 務 人 員 花 東 地 區 考 試 分 發 時, 初 任 公 務 人 員 職 務 都 係 以 村 幹 事 職 缺 任 用, 其 工 作 內 容 是 協 助 村 長 辦 理 村 里 自 治 業 務 各 項 社 會 福 利 業 務 兵 役 通 知 單 送 達 及 各 類 公 職 人 員 選 務 工 作 3
16 遠 距 離 教 學 方 式, 每 一 個 月 返 回 學 校 一 次 面 授 教 學 因 空 中 大 學 是 以 終 身 學 習 教 育 來 招 收 學 生, 所 以 修 業 期 限 無 限 制, 惟 我 仍 於 民 國 94 年 6 月 僅 花 費 三 年 的 時 間 取 得 法 政 系 法 律 組 法 學 士 學 位 也 因 此 開 始 系 統 性 的 學 習 法 律 政 治 系 的 課 程, 期 間 也 先 後 通 過 司 法 特 考 司 法 行 政 四 等 法 警 考 試 榜 示 錄 取 以 及 公 務 人 員 薦 任 官 升 等 考 試 及 格 ( 五 ) 高 雄 市 政 府 提 供 一 資 源 共 享 學 習 平 臺, 只 要 是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公 教 人 力 資 源 中 心 所 開 設 生 活 法 律 課 程, 就 會 提 供 十 位 須 自 費 學 習 名 額 給 屏 東 縣 政 府 公 教 人 員 學 習 該 課 程, 在 民 國 91 年 至 98 年 間, 我 為 吸 收 法 律 常 識 而 經 常 自 費 前 往 上 課 學 習, 授 課 講 座 不 乏 為 國 內 知 名 法 律 學 者 及 司 法 實 務 界 先 驅 譬 如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政 治 法 律 系 賴 恒 盈 教 授 曾 擔 任 地 方 制 度 法 課 程, 財 經 法 律 系 饒 瑞 正 教 授 講 授 保 險 法 實 務 課 程, 我 都 躬 逢 其 盛, 在 場 聆 聽, 增 進 法 律 新 知 ( 六 ) 民 國 95 年 我 曾 報 考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政 治 法 律 學 系 公 法 組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考 試, 但 因 準 備 方 向 偏 差, 成 績 不 如 理 想, 以 致 龍 門 點 額, 鎩 羽 而 返 與 研 究 所 擦 身 而 過 當 時 為 聆 聽 法 律 碩 士 班 課 程, 我 亦 曾 在 考 前 參 加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法 律 學 系 法 律 研 究 碩 士 學 分 班, 修 習 碩 士 班 法 學 課 程 ( 七 ) 後 來 進 入 地 方 議 事 機 關 ( 代 表 會 ) 有 感 於 地 方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於 執 行 預 算 及 審 議 決 算 時, 須 具 備 更 多 財 政 方 面 的 學 能, 我 深 覺 需 加 強 這 方 面 之 學 識 所 以 在 民 國 96 年 就 報 考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財 經 法 律 學 系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進 修 民 國 96 年 9 月 至 99 年 6 月 的 三 年 期 間, 是 我 學 習 法 律 教 育 最 為 紮 實 的 階 段 ( 八 ) 生 涯 轉 換 政 法 領 域 學 習 的 最 後 歷 程 是 在 民 國 98 年 5 月 考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第 1 屆 政 治 法 律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此 時, 4
17 我 同 時 擁 有 了 二 種 身 分, 一 是 大 三 生, 另 一 是 碩 一 生 6 到 了 這 個 階 段, 我 雖 進 入 不 惑 之 年, 但 對 於 政 法 領 域 仍 存 著 許 多 的 疑 惑 沒 想 到 竟 讓 我 和 小 女 兒 同 時 邁 入 了 新 的 領 域, 我 進 入 了 研 究 所 一 年 級, 婕 晞 進 入 了 國 小 一 年 級 依 稀 記 得 當 時 她 曾 問 我 的 一 個 問 題, 爸,ㄩㄣ\ 母 是 什 麼, 我 義 正 詞 嚴 的 回 答 : 代 理 孕 母 是 沒 想 到 小 女 兒 婕 晞 竟 生 氣 的 大 叫, 媽, 你 看 啦, 我 是 說 注 意 符 號 的 韻 母, 爸 爸 不 知 道 在 說 什 麼 啦 從 此 以 後, 在 我 們 家, 總 少 不 了 這 樣 的 對 話 與 笑 話 親 愛 的 老 婆 說 我 走 火 入 魔 了 可 是 她 卻 不 知, 在 我 心 中 燃 起 了 政 法 的 火 苗, 已 經 漫 延 綜 上 生 涯 轉 換 中, 對 我 的 學 習 歷 程 發 生 重 大 影 響 的 親 朋 好 友 包 括 : 家 人 服 務 機 關 首 長 師 長 同 仁 以 及 無 隸 屬 關 係 公 務 人 員 等 這 些 在 我 生 命 中 的 重 要 他 人 將 分 別 在 後 續 章 節 中 詳 加 敘 事 及 省 思 他 們 在 我 生 涯 轉 換 的 學 習 歷 程 中 的 關 鍵 性 影 響 貮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 一 探 究 理 工 科 相 關 背 景 者, 於 生 涯 轉 換 報 考 公 務 人 員 的 歷 程 二 探 究 基 層 公 務 員 在 法 學 知 識 學 習 後, 對 職 場 上 的 幫 助 三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作 為 相 關 教 育 單 位 在 校 學 生 及 進 一 步 研 究 之 參 考 6 當 時 我 是 高 雄 大 學 財 經 法 律 系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二 年 級 生, 是 以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畢 業 的 身 分 報 考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政 治 法 律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5
18 第 二 節 文 獻 探 討 壹 生 涯 規 劃 生 涯 (carerr), 一 詞 最 早 見 於 莊 子 養 生 篇 中 : 吾 生 也 有 涯, 而 知 也 無 涯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科 技 的 發 展 教 育 的 普 及, 逐 漸 變 為 生 活 之 計, 故 有 人 稱 為 生 計 Career 的 意 義 有 各 種 的 涵 意 及 解 釋, 如 事 業 職 業 工 作 前 程 生 計 生 涯 等 英 漢 字 典 的 解 釋 為 : 一 生 道 路 經 歷 事 業 謀 生 之 道 ; 心 理 及 社 會 學 家 指 為 : 吾 人 生 命 歷 程 中 所 經 歷 的 一 系 列 職 業 與 工 作, 其 涵 蓋 範 圍 及 個 人 的 一 生 7 然 而, 許 多 學 者 專 家 對 生 涯 的 定 義, 也 可 概 分 為 廣 狹 兩 種 涵 義 狹 義 的 生 涯 係 指 與 個 人 終 生 所 從 事 工 作 或 職 業 有 關 的 過 程, 似 與 一 般 我 們 所 謂 的 事 業 同 義 廣 義 的 生 涯 則 是 指 整 體 人 生 的 發 展, 也 即 除 了 終 生 的 事 業 外, 尚 包 含 個 人 整 體 生 活 型 態 的 開 展 8 表 學 者 對 生 涯 的 定 義 提 出 者 定 義 Shartle(1952) 生 涯 是 指 一 個 人 工 作 生 活 中 所 經 歷 的 職 業 或 職 位 的 總 稱 Super(1957) 生 涯 係 指 一 個 人 終 生 經 歷 的 所 有 職 位 之 整 體 歷 程 McFarland(1969) 生 涯 係 指 一 個 人 依 據 心 中 的 長 期 目 標, 所 形 成 的 一 系 列 職 業 或 工 作 選 擇, 以 及 相 關 的 教 育 或 訓 練 活 動, 是 有 計 畫 的 職 業 發 展 歷 程 Hood & Banathy(1972) 生 涯 包 括 個 人 對 工 作 世 界 職 業 的 選 擇 與 發 展, 非 職 業 性 或 休 閒 活 動 的 選 擇 與 追 求, 以 及 在 社 交 活 動 中 參 與 的 滿 足 感 Hall(1976) 生 涯 係 指 一 個 人 終 其 一 生, 伴 隨 與 工 作 或 職 業 有 關 的 經 驗 和 活 動 Super(1976) 生 涯 是 生 活 裡 各 種 事 件 的 演 進 方 向 與 歷 程, 統 合 個 人 一 生 中 的 各 種 職 業 和 生 活 角 色, 由 此 表 現 出 個 人 獨 特 的 自 我 發 展 組 型 ; 生 涯 也 是 人 生 自 青 春 期 以 迄 退 休 之 後, 一 連 串 有 酬 或 無 酬 職 位 的 綜 合, 甚 至 包 含 了 副 業 家 庭 和 公 民 的 角 色 McDaniels(1978) 生 涯 的 意 義 應 比 一 個 人 的 工 作 或 職 業 更 為 廣 泛, 7 8 張 添 洲 (1993), 生 涯 發 展 與 規 劃, 頁 18, 臺 北 : 五 南 羅 文 基 朱 湘 吉 陳 如 山 合 著 (1991), 生 涯 規 劃 與 發 展, 頁 5-6, 臺 北 :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6
19 Webster(1986) 饒 達 欽 ( 民 73) 牛 格 正 ( 民 75) 林 幸 臺 ( 民 76) 金 樹 人 ( 民 77) 楊 朝 祥 ( 民 78) 它 是 指 一 個 人 終 其 一 生 所 從 事 工 作 與 休 閒 活 動 的 整 體 生 活 型 態 生 涯 乃 係 個 人 一 生 職 業 社 會 與 人 際 關 係 的 總 稱, 亦 即 個 人 終 生 發 展 的 歷 程 生 涯 意 指 一 個 人 生 命 歷 程 中 所 經 歷 的 一 序 列 職 業 工 作 和 職 位, 亦 即 生 活 中 與 諸 工 作 角 色 有 關 的 經 驗 順 序 工 作 是 一 個 總 名 稱, 如 果 把 工 作 當 作 個 人 一 生 的 事 業 來 看 即 是 生 涯, 生 涯 包 括 了 個 人 一 生 中 所 涵 蓋 的 職 位 職 務 職 業 與 行 業 等 生 涯 包 括 個 人 一 生 中 所 從 事 的 工 作, 以 及 其 擔 任 的 職 務 角 色, 但 同 時 也 涉 及 其 他 非 工 作 或 非 職 業 的 活 動, 亦 即 個 人 生 活 中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各 方 面 的 活 動 與 經 驗 Career 原 意 為 兩 輪 馬 車, 引 申 為 道 路, 即 人 生 的 發 展 道 路, 亦 即 指 個 人 一 生 中 所 扮 演 的 系 列 角 色 與 職 位 生 涯 就 是 一 個 人 在 就 業 前 就 業 中 以 及 退 休 後 所 擁 有 的 各 種 重 要 職 位 與 角 色 的 總 合 資 料 來 源 : 羅 文 基 朱 湘 吉 陳 如 山 合 著 9 楊 朝 祥 ( 民 78) 則 認 為 生 計 有 以 下 特 質 10 : 一 終 生 性 : 摡 括 一 個 人 一 生 所 擁 有 的 各 種 職 位 角 色 二 總 合 性 : 其 所 指 的 並 不 是 某 一 時 段 所 擁 有 職 位 角 色, 而 是 一 生 之 中 所 有 的 職 位 角 色 的 總 合 三 企 求 性 : 對 個 人 而 言, 生 涯 不 僅 需 適 合 個 人 的 特 質, 同 時 它 也 是 個 人 企 求 的 四 工 作 性 : 雖 然 一 個 人 扮 演 的 角 色 很 多, 但 工 作 是 其 中 最 重 要 者, 是 以 個 人 的 生 涯 是 以 工 作 為 中 心 因 此, 楊 朝 祥 指 出, 生 計 輔 導 之 主 要 理 論 基 礎 是 生 計 發 展 論, 此 派 學 說 強 調 個 人 長 期 的 發 展 歷 程, 注 重 個 人 自 我 觀 念 的 重 要 性 他 們 認 為 職 業 選 擇 是 一 個 發 展 的 動 態 過 程, 它 並 非 是 單 純 而 唯 一 的 決 定, 而 是 一 段 時 期 中 一 連 串 的 決 定 : 在 其 過 程 中 的 每 一 階 段 不 僅 受 到 前 面 階 段 的 影 響, 亦 將 關 係 到 未 來 階 段 的 發 展 9 10 參 見 羅 文 基 朱 湘 吉 陳 如 山 合 著, 前 揭 ( 註 8) 書, 頁 6-7 楊 朝 祥 (1989), 生 計 輔 導 終 生 的 輔 導 歷 程, 頁 4, 臺 北 : 行 政 院 青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7
20 綜 上 所 述, 本 研 究 將 生 涯 規 劃 界 定 為 一 個 人 一 生 當 中, 面 對 教 育 職 業 角 色 及 其 他 重 要 發 展 時 的 選 擇, 而 每 一 個 階 段 的 發 展 與 選 擇 都 以 實 現 自 我 潛 能 為 目 的 所 以, 在 1950 年 代 開 始, 許 多 專 家 學 者 提 出 職 業 選 擇 過 程 的 理 論 11 分 述 如 下 : 一 金 斯 柏 格 (Ginzberg) 的 普 通 職 業 選 擇 理 論 個 人 職 業 選 擇 是 一 系 列 相 關 的 發 展 階 段, 價 值 觀 現 實 環 境 心 理 上 的 原 因 教 育 機 會 以 及 成 就 均 影 響 個 人 職 業 選 擇 的 過 程 成 長 是 一 個 持 續 不 斷 的 過 程, 隨 時 都 要 做 不 同 的 選 擇 ; 理 想 和 實 際 之 間 都 充 滿 各 種 選 擇 狀 態, 個 人 必 須 為 達 到 或 一 期 望 的 目 標 而 放 棄 許 多 選 擇 機 會 依 據 金 斯 柏 格 的 看 法, 生 涯 發 展 的 過 程 可 分 成 以 下 階 段 : ( 一 ) 幻 想 期 (11 歲 之 前 ): 小 孩 子 相 信 他 能 做 他 想 做 的 事, 需 要 和 衝 動 是 職 業 選 擇 的 要 素 ( 二 ) 試 驗 期 (11-17 歲 ): 能 力 和 價 值 觀 是 決 定 選 擇 的 因 素 選 擇 只 是 試 驗 性, 所 以 又 可 分 為 :1) 興 趣 階 段 (11-12 歲 ); 2) 能 力 階 段 (13-14 歲 );3) 價 值 階 段 (15-16 歲 );4) 過 渡 階 段 (17 歲 ) ( 三 ) 現 實 期 (17 歲 以 後 的 成 人 ): 選 擇 在 此 時 期 被 決 定, 職 業 需 求 或 教 育 機 會 以 及 個 人 因 素 間 必 須 獲 得 妥 協 此 時 期 又 可 分 為 試 探 具 體 化 專 門 化 等 階 段 金 斯 柏 格 強 調 職 業 發 展 的 過 程 乃 終 於 妥 協 於 職 業 選 擇 的 過 程 中, 個 人 嘗 試 著 要 在 興 趣 能 力 價 值 以 及 機 會 限 制 等 種 種 現 實 社 會 因 素 中 謀 求 平 衡 二 蘇 伯 (Super) 的 自 我 觀 念 發 展 理 論 ( 一 ) 生 長 階 段 ( 出 生 至 14 歲 ): 自 我 觀 念 已 在 家 庭 與 學 校 生 活 11 參 見 楊 朝 祥, 前 揭 ( 註 10) 書, 頁
21 中 確 定 發 展, 在 此 階 段, 需 要 及 幻 想 首 先 發 生, 而 興 趣 及 能 力 也 隨 著 社 會 期 望 和 真 實 的 體 驗 而 更 形 重 要 此 階 段 又 可 分 幻 想 期 (4-10 歲 ) 興 趣 期 (11-12 歲 ) 及 能 力 期 (13-14 歲 ) ( 二 ) 試 探 階 段 (15-24 歲 ): 人 們 在 學 校 及 休 閒 活 動 中 進 行 自 我 考 驗, 角 色 扮 演 以 及 職 業 試 探 此 一 階 段 可 分 為 幻 想 期 (15-17 歲 ) 整 體 期 (18-21 歲 ) 真 實 期 (22-24 歲 ) ( 三 ) 建 立 階 段 (24-44 歲 ): 由 於 已 發 現 適 合 自 已 的 職 業 領 域, 因 此 人 們 會 專 心 致 力 於 此 領 域 此 一 階 段 又 可 分 為 嘗 試 期 (25-30 歲 ) 穩 定 期 (31-44 歲 ) 維 持 期 (45-64 歲 ) ( 四 ) 衰 老 階 段 (65 歲 以 上 ): 由 於 身 心 條 件 的 衰 退, 工 作 活 動 也 將 改 變 和 停 止, 因 而 產 生 新 的 工 作 角 色, 由 工 作 的 選 擇 參 與 者 演 變 成 工 作 的 觀 察 者 此 一 階 段 又 可 分 為 衰 退 和 退 休 二 個 子 階 段 三 泰 德 曼 (Tideman) 的 職 業 抉 擇 ( 一 ) 試 探 階 段 : 會 考 慮 一 些 出 自 內 心 所 想 獲 得, 而 且 可 能 獲 得 的 目 標, 並 且 對 每 一 個 選 擇 對 象 先 做 自 我 評 估 ( 二 ) 具 體 化 階 段 : 開 始 出 現 模 式 於 選 擇 理 論 之 中, 當 他 們 面 臨 迫 切 的 選 擇 之 時, 則 所 有 的 相 關 因 子 將 相 繼 出 現 ( 三 ) 選 擇 階 段 : 個 體 的 行 為 系 統 的 準 備 去 執 行 其 決 定 ( 四 ) 特 殊 化 階 段 : 當 自 我 意 象 獲 得 統 整 時, 先 前 決 定 的 猶 豫 也 就 雲 消 霧 散 了 ( 五 ) 誘 導 階 段 : 包 含 想 像 與 實 際 的 對 立 ( 六 ) 轉 移 階 段 : 有 著 重 大 的 轉 變 ( 七 ) 維 持 階 段 : 並 非 不 變, 而 是 到 達 了 動 力 平 衡, 內 在 與 外 在 因 素 的 平 衡 試 探 具 體 化 選 擇 誘 導 轉 移 維 持 這 一 連 串 過 程 是 職 業 選 擇 過 程 中 必 經 之 途 徑 有 些 問 題 也 許 是 職 前 的, 或 許 是 在 職 中 的 當 一 個 9
22 決 定 確 定 之 後, 新 的 行 為 又 接 踵 而 來 綜 上 所 述, 以 泰 德 曼 之 職 業 抉 擇 理 論 為 本 研 究 之 理 論 依 據, 嘗 試 以 研 究 者 個 人 生 涯 規 劃 與 轉 換 之 過 程 為 研 究 主 體, 敘 事 分 析 歸 納 整 理 出 研 究 者 在 職 業 選 擇 過 程 中 所 歷 經 之 途 徑 與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試 著 將 其 呈 現 於 以 下 章 節 中 所 謂 生 涯 規 劃 係 指 一 個 人 盡 可 能 規 劃 未 來 生 涯 發 展 的 歷 程, 考 慮 個 人 的 智 能 性 向 價 值, 以 及 阻 力 助 力, 做 好 事 先 安 排, 期 望 能 自 得 其 所 也 就 是 面 對 未 來 的 歲 月, 做 好 構 思 與 有 所 安 排, 針 對 未 來 所 預 期 的 目 標, 配 合 時 間 的 先 後 加 以 有 效 處 理 所 以 生 涯 規 劃 是 一 種 生 活 型 態 生 命 意 義 的 選 擇 自 我 成 就 期 待 實 現 的 手 段 12 洪 鳳 儀 ( 民 89) 提 到 生 涯 規 劃 的 五 大 要 素 是 : 知 已 知 彼 抉 擇 目 標 行 動 知 已 是 瞭 解 自 已 這 個 人, 向 內 看 看 自 已 的 興 趣 能 力 價 值 觀 個 性 性 向, 以 及 父 母 的 管 教 態 度 學 校 與 社 會 教 育 對 個 人 產 生 的 影 響 等 知 彼 是 探 索 外 在 的 世 界, 包 括 職 業 的 特 性 所 需 的 能 力 就 業 管 道 工 作 內 容 工 作 發 展 前 景 職 業 的 薪 資 待 遇 等 抉 擇, 包 括 抉 擇 技 巧 抉 擇 風 格, 及 抉 擇 可 能 面 臨 的 衝 突 阻 力 助 力 等 抉 擇 後 是 為 自 已 訂 定 目 標, 然 後 採 取 行 動 有 了 積 極 的 行 動, 戰 勝 的 機 率 就 更 高 了 13 Maslow 的 需 求 階 層 論, 把 人 類 的 需 求 排 列 為 五 個 層 次, 即 生 理 的 安 全 的 愛 與 歸 屬 的 尊 嚴 的 及 自 我 實 現 的 需 求 同 時 Maslow 又 提 出 了 匱 乏 動 機 和 存 在 動 機 的 不 同, 匱 乏 動 機 是 個 體 感 受 到 不 滿 或 挫 折, 想 要 改 變 目 前 狀 況 的 需 求 ; 而 存 在 動 機 主 要 指 此 時 此 刻 的 享 受, 或 是 追 求 成 長 動 機 及 形 而 上 動 機 的 渴 望 所 以, 吳 思 達 ( 民 96) 對 生 涯 規 劃 目 標 設 定 的 廣 度 與 深 度 提 出 下 述 運 用 原 則 14 : 一 設 定 適 合 自 已 的 目 標 : 從 各 個 角 度 分 析 出 發 揮 自 我 能 力 的 目 吳 思 達 (2007), 生 涯 規 劃 與 管 理, 頁 14, 臺 北 : 全 華 洪 鳳 儀 (2000), 生 涯 規 劃, 頁 49-51, 臺 北 : 揚 智 參 見 吳 思 達, 前 揭 ( 註 12) 書, 頁
23 標, 也 可 藉 由 個 人 資 產 性 格 價 值 觀 量 身 作 出 最 適 合 自 已 的 目 標 二 化 為 實 際 作 法 : 當 一 個 人 覺 得 某 個 目 標 對 他 非 常 重 要 時, 他 想 要 獲 得 的 慾 望 就 愈 強 烈, 其 意 圖 性 會 引 導 他 的 生 活 或 工 作 方 向, 也 就 是 對 某 個 特 定 目 標 的 意 向 性, 會 使 人 的 注 意 力 與 行 為 導 向 與 此 目 標 有 關 的 焦 點 上 三 設 定 期 限 : 人 是 複 雜 的 動 物, 在 各 種 意 圖 性 衝 突 下, 會 使 得 計 畫 中 抉 擇 具 有 趨 避 性, 因 此 區 分 短 中 長 期 目 標, 或 未 來 考 慮 想 轉 職 的 工 作, 作 為 生 涯 規 劃 中 的 設 定 期 限, 以 階 段 性 的 成 功 體 驗 逐 漸 累 積 成 就 四 進 行 有 效 角 色 扮 演 : 人 的 性 格 主 要 具 有 意 圖 性, 也 就 是 如 果 決 定 選 擇 某 個 有 意 義 的 目 標 時, 就 會 表 現 出 其 意 圖 這 時 可 請 信 賴 的 友 人 來 聽 聽 您 的 轉 業 計 畫, 並 請 友 人 對 計 畫 大 膽 提 出 感 想 及 批 評, 也 可 請 生 涯 規 劃 專 家 擔 任 顧 問 角 色, 藉 以 了 解 你 轉 業 計 畫 的 缺 點, 以 做 為 自 已 的 參 考 所 以, 子 曰 : 吾 十 有 五 而 志 於 學, 三 十 而 立, 四 十 而 不 惑, 五 十 而 知 天 命, 六 十 而 耳 順, 七 十 而 從 心 所 欲, 不 踰 矩 可 謂 是 生 涯 規 劃 的 最 佳 寫 照 貮 生 涯 轉 換 從 階 段 說 的 理 論 角 度 來 看, 轉 型 (transition) 指 的 是 從 一 個 階 段 到 另 一 個 階 段 的 變 動 轉 型 可 以 很 平 順, 就 像 從 立 業 階 段 轉 型 到 守 成 階 段 Schlossberg 指 出 四 種 轉 型 的 類 型 : 預 期 型 非 預 期 型 長 期 困 擾 型 非 事 件 型 ( 不 會 發 生 的 事 件 型 ) 一 預 期 型 : 指 多 數 人 一 生 中 都 會 遇 到 的 事 情, 例 如 : 大 學 畢 業 結 婚 開 始 工 作 和 退 休 等 二 非 預 期 型 : 指 的 是 意 料 之 外 的 事 情 例 如 家 庭 成 員 的 死 亡 被 開 除 或 者 是 被 調 任 11
24 三 長 期 困 擾 型 : 如 工 作 地 點 的 往 返 耗 時 甚 久 不 可 理 喻 的 上 司 對 期 限 壓 力 的 擔 憂 或 者 是 體 能 狀 況 的 不 適 等 四 非 事 件 型 : 指 的 是 個 人 希 望 發 生, 卻 永 遠 不 可 能 發 生 的 事 例 如 對 職 位 晉 升 或 期 望 派 到 某 個 地 區, 但 卻 一 直 沒 能 實 現 另 外,Hopson 和 Adams 也 提 出 自 願 轉 型 和 非 自 願 轉 型 的 說 法 一 自 願 轉 型 : 例 如 某 個 會 計 師 辭 去 工 作, 一 心 想 要 成 為 一 名 歌 手 二 非 自 願 轉 型 : 則 是 被 裁 員 或 開 除 Pearlin 和 Leiberman 以 及 Schlossberg 等 人 為 個 人 人 生 角 色 的 不 同 律 動 做 了 一 些 分 類 的 工 作, 將 這 些 生 涯 事 件 分 成 三 大 領 域 : 非 標 準 事 件 標 準 角 色 轉 型 和 持 續 性 的 職 業 問 題 標 準 轉 型 往 往 是 預 期 型 和 自 願 型, 好 比 開 始 個 人 的 第 一 份 全 職 工 作, 或 者 在 生 完 孩 子 之 後, 再 回 到 工 作 職 場 工 作 這 些 事 情 都 可 以 再 幾 個 星 期 或 幾 個 月 前 就 預 先 知 道, 這 些 例 子 多 發 生 在 Super 理 論 中 的 探 索 階 段 另 一 種 標 準 角 色 轉 型 是 角 色 的 喪 失, 指 的 是 從 某 個 工 作 轉 變 到 退 休 的 階 段, 就 Super 理 論 來 說, 可 解 釋 為 從 守 成 階 段 進 入 卸 任 階 段 的 一 種 變 動 標 準 轉 型 如 果 是 非 預 期 型 的, 就 往 往 會 成 為 一 種 危 機, 如 個 人 若 漠 視 即 將 到 來 的 退 休 問 題, 完 全 不 做 任 何 計 畫 的 話, 就 會 對 退 休 後 的 角 色 轉 變 感 到 震 驚 Louis 則 創 造 出 個 人 在 工 作 角 色 中 所 經 歷 的 五 種 標 準 轉 型 種 類 : 一 進 入 或 回 流 工 作 職 場 : 如 從 學 生 邁 入 社 會 成 為 社 會 新 鮮 人 二 在 相 同 的 組 織 裡 擔 任 不 同 的 角 色 職 務 : 指 個 人 在 同 一 家 公 司 裡 的 一 些 變 化, 也 許 是 技 術 的 轉 變 同 事 的 流 動 或 者 是 實 質 上 的 物 質 環 境 改 變 三 從 一 個 工 作 組 織 更 換 到 另 一 個 工 作 組 織 : 如 換 了 新 的 雇 主, 必 須 重 新 適 應 新 的 工 作 型 態 新 的 任 務 以 及 新 的 同 事 四 改 變 專 業 領 或 : 若 當 事 人 離 開 了 原 職 業, 重 新 投 入 另 一 種 行 業 時, 則 轉 變 的 劇 烈 性 就 更 大 了 如 工 程 師 轉 行 成 為 律 師 五 離 開 工 作 職 場 : 則 類 似 一 種 退 場 形 式 因 為 退 休 懷 孕 解 雇 12
25 或 裁 員 等 因 素 而 從 職 場 上 退 了 下 來 15 表 各 學 者 對 生 涯 轉 換 的 定 義 學 者 定 義 王 培 瑾 ( 民 86) 指 個 體 擔 任 之 工 作 角 色 社 會 地 位 有 所 改 變 林 美 蓉 ( 民 88) 指 工 作 上 遇 到 瓶 頸, 面 臨 停 滯, 或 是 不 滿 意, 不 適 應 時, 所 做 的 考 慮 或 改 變 張 德 聰 ( 民 88) 指 成 人 於 其 生 涯 發 展, 可 能 因 工 作 中 遇 到 瓶 頸 面 臨 升 遷 之 停 滯, 對 現 有 工 作 不 滿 意 不 適 應, 或 希 望 找 到 能 自 我 實 現 之 工 作 生 涯, 曾 經 志 願 性 或 非 志 願 性 的 轉 換 工 作 或 者 因 為 工 作 角 色 之 調 整, 如 升 遷 調 職 轉 換 工 作 及 退 休 ; 也 可 能 因 婚 姻 生 活 之 轉 變 包 括 結 婚 離 婚 及 再 婚 ; 或 者 因 家 庭 角 色 之 改 變 如 成 為 父 母 等 高 秀 蓉 ( 民 89) 指 不 同 生 活 或 工 作 領 域 轉 換 時, 個 體 所 體 會 及 學 習 到 的 經 驗 價 值 觀 生 活 型 態 的 改 變 楊 宇 彥 ( 民 90) 指 個 人 在 較 長 期 的 職 業 發 展 或 生 活 角 色 上 有 了 轉 變, 包 括 工 作 轉 換 所 帶 來 的 個 人 生 涯 結 構 改 變, 及 個 人 假 設 世 界 的 修 正 Sarason(1977) 指 從 一 個 工 作 領 域 轉 換 至 另 一 個 完 全 不 同 的 工 作 領 域 或 者 是 原 職 位 晉 升 的 變 動 或 是 在 同 一 工 作 領 域 中 多 次 的 改 變 ; 所 以 將 生 涯 轉 換 分 成 平 行 式 垂 直 式 及 多 次 垂 直 式 等 三 種 類 型 O Neil and 轉 換 是 人 生 命 的 一 部 份, 包 含 著 價 值 觀 世 界 觀 及 個 人 Fishman(1982) 外 在 的 改 變, 有 的 人 會 逃 避, 有 的 人 會 歷 經 痛 苦 而 適 應, 或 許 在 個 人 的 毅 力 生 活 架 構 及 夢 想 上 會 有 得 有 失 Schlossberg(1984) 認 為 生 涯 轉 換 包 括 危 機 轉 折 和 改 變 的 意 思 在 內, 轉 換 意 指 預 期 與 非 預 期 的 事 件 導 致 個 人 及 世 界 觀 的 假 定 產 生 改 變, 個 體 為 求 一 致 性, 以 引 發 個 人 行 為 關 係 之 改 變 Louis(1980) 將 個 人 在 工 作 角 色 中 所 經 歷 的 標 準 轉 換 種 類, 歸 為 五 種 : 進 入 或 回 流 工 作 的 組 織 ; 在 相 同 的 組 織 裡 擔 任 不 同 的 角 色 職 務 ; 從 一 個 工 作 組 織 更 換 到 另 一 個 工 作 組 織 ; 改 變 專 業 領 域 或 者 離 開 工 作 職 場 Hobson and 視 生 涯 轉 換 為 事 件 生 活 狀 況 轉 換 的 歷 程 經 驗 的 改 Welbourne(1991) 變, 這 包 涵 著 個 人 角 色 關 係 工 作 信 念 及 個 人 假 定 的 改 變 16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黃 秀 美 15 Richard S.Sharf 原 著, 李 茂 興 譯 (1998), 生 涯 諮 商 : 理 論 與 實 務, 頁 , 臺 北 : 弘 智 16 黃 秀 美 (2001), 國 軍 志 願 役 中 年 男 性 退 役 軍 官 生 涯 轉 換 之 分 析 研 究, 頁 28-30,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成 人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3
26 綜 上 定 義, 本 研 究 將 生 涯 轉 換 視 為 : 在 我 的 生 涯 中, 遇 到 一 些 意 外 或 不 滿 的 事 情, 面 對 其 中 的 困 擾 或 期 望 時, 個 人 在 職 場 生 活 中 尋 求 改 變, 有 計 畫 的 轉 換 信 念 工 作 及 角 色 的 歷 程 參 生 涯 轉 換 之 敘 事 分 析 相 關 研 究 在 臺 灣 博 碩 士 論 文 知 識 加 值 系 統 : 自 由 的 博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全 文 資 料 庫 中 17, 以 關 鍵 字 生 涯 轉 換 與 敘 事 分 析 為 檢 索 策 略 查 詢, 可 以 查 詢 出 約 39 筆 資 料 其 中 大 多 以 教 職 體 系 的 生 涯 轉 換 之 敘 事 分 析 研 究 為 多, 可 歸 納 為 二 大 類, 其 一 為 教 育 領 域 內 不 同 職 務 的 生 涯 轉 換, 像 是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至 普 通 班 教 師 之 歷 程 國 小 女 性 校 長 參 與 行 政 心 路 歷 程 之 研 究 一 位 國 小 校 長 生 涯 發 展 歷 程 之 敘 說 研 究 等 另 一 則 由 其 他 領 域 轉 換 教 職 體 系 或 由 教 職 體 系 轉 換 其 他 領 域 者 像 是 現 職 非 師 範 體 系 國 中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之 敘 事 分 析 研 究 我 不 代 課 了 : 女 性 國 小 代 理 代 課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之 敘 說 研 究 雲 林 縣 國 民 小 學 超 額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之 歷 程 分 析 研 究 由 教 師 角 色 轉 換 諮 商 心 理 師 之 路 : 探 女 性 諮 商 心 理 師 的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南 部 地 區 國 中 實 習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傾 向 之 探 討 儲 備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因 素 與 看 法 之 研 究 一 位 幼 兒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之 旅 五 位 國 民 小 學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生 涯 轉 換 之 研 究 探 討 等 當 然 還 有 其 他 像 是 運 動 舞 蹈 認 真 休 閒 者 之 職 業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臺 灣 優 秀 運 動 員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之 研 究 體 育 背 景 人 士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與 其 復 原 力 內 涵 之 研 究 乘 著 夢 想 的 翅 膀 起 飛 從 生 涯 轉 換 中 尋 找 自 我 認 定 非 相 關 科 系 學 生 進 入 心 輔 所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之 研 究 傑 出 表 現 青 年 職 涯 轉 換 歷 程 之 研 究 中 年 女 性 職 場 轉 換 之 經 驗 與 學 習 研 究 以 兒 童 補 教 業 為 例 等 都 說 明 了 在 生 涯 歷 程 中 由 一 個 階 段 到 另 一 個 階 段 之 心 路 歷 程, 有 的 平 順 有 的 迷 惑, 但 尚 未 發 現 到 與 研 究 者 相 類 似 的 個 案 這 並 不 能 說 明 完 全 沒 有 理 工 科 學 生 轉 入 政 法 領 域 學 習 者, 只 能 說 目 前 還 17 臺 灣 博 碩 士 論 文 知 識 加 值 系 統 14
27 未 見 到 他 們 將 自 己 的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訴 諸 文 字 而 已 透 過 臺 灣 博 碩 士 論 文 知 識 加 值 系 統,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其 他 類 似 的 研 究 分 析, 以 做 為 本 論 文 基 底, 讓 本 論 文 能 更 詳 實 更 完 整 的 呈 現 此 外, 在 本 論 文 中, 我 自 五 專 電 機 工 程 科 畢 業 後, 選 擇 生 涯 轉 換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從 工 職 到 公 職 雖 說 生 涯 轉 換 是 個 人 的 選 擇 與 決 定, 但 在 旁 若 無 重 要 他 人 之 影 響 與 鼓 勵, 也 無 法 成 就 今 日 的 我 我 選 擇 生 涯 轉 換 投 入 法 律 領 域, 無 非 是 想 解 決 職 場 上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而 依 法 行 政 為 公 務 人 員 首 要 原 則, 如 違 反 依 法 行 政, 公 務 人 員 須 負 民 事 刑 事 及 行 政 責 任, 而 行 政 主 體 ( 服 務 之 機 關 ) 則 須 負 國 家 賠 償 責 任 因 此 公 務 人 員 在 處 理 公 共 事 務 時, 就 要 遵 守 國 家 法 令, 依 法 律 命 令 執 行 任 務 但 是 當 問 題 出 現 時, 我 們 只 能 單 方 面 論 及 依 法 行 政 而 不 應 一 併 考 量 到 人 性 18 立 場 嗎? 所 以, 本 論 文 除 了 廣 泛 搜 集 有 關 生 涯 規 劃 及 生 涯 轉 換 的 文 獻 外, 同 時 也 在 法 律 學 識 養 成 過 程 中, 藉 由 重 要 他 人 關 鍵 事 件 的 引 領, 以 及 分 析 與 探 討 非 理 性 的 人 性, 在 行 政 實 務 上 重 要 性 18 廖 義 銘 (2001), 從 理 性 到 反 思 - 後 現 代 時 期 行 政 法 基 本 理 念 之 轉 型, 第 十 章 認 真 地 對 待 人 性,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15
28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流 程 壹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以 深 度 訪 談 為 主 要 的 蒐 集 資 料 方 法, 開 放 式 的 訪 談 大 綱 比 較 能 夠 引 發 較 寬 廣 的 話 題 對 談, 讓 身 兼 被 研 究 者 的 我 在 不 受 侷 限 的 問 題 架 構 下 侃 侃 而 談, 期 使 欲 探 究 的 問 題 逐 漸 被 釐 清 另 外 以 文 獻 及 文 件 分 析 必 要 時 訪 談 研 究 對 象 的 重 要 關 係 人 等 多 元 的 研 究 方 法, 同 時 兼 顧 正 反 面 的 觀 點, 以 期 讓 問 題 的 全 貌 能 夠 多 方 呈 現, 由 讀 者 自 行 下 道 德 上 的 判 斷, 也 期 待 未 來 有 更 多 的 研 究 討 論, 共 同 關 心 職 場 轉 換 跑 道 與 在 職 進 修 的 相 關 議 題 一 文 獻 分 析 文 獻, 指 的 是 包 含 我 們 希 望 加 以 研 究 的 現 象 的 任 何 訊 息 形 式 它 不 是 直 接 從 研 究 對 象 那 裡 獲 取 研 究 所 需 要 的 資 料, 而 是 去 蒐 集 和 分 析 現 存 的 以 文 字 形 式 為 主 的 文 獻 資 料 ㄧ 般 而 言, 學 界 大 概 是 把 文 獻 資 料 分 為 個 人 文 獻, 官 方 文 獻 及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三 大 類, 也 可 以 把 它 分 為 初 級 文 獻 和 次 級 文 獻 兩 大 類 所 謂 初 級 文 獻 指 的 是 由 親 身 經 歷 某 一 事 件 或 行 為 的 人 所 寫 的 資 料, 次 級 文 獻 則 是 利 用 別 人 的 初 級 文 獻 所 編 寫 或 產 生 出 的 新 的 文 獻 資 料 19 所 以 我 分 別 從 高 雄 大 學 圖 書 館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圖 書 館 屏 東 縣 立 圖 書 館 高 高 屏 代 借 代 還 e 網 及 各 大 網 路 系 統 尋 找 與 生 涯 規 劃 生 涯 轉 換 地 方 公 務 員 發 展 法 律 背 景 議 題 敘 事 分 析 相 關 之 書 籍 期 刊 碩 博 士 論 文 與 網 站, 再 藉 由 上 述 文 獻 中 的 參 考 文 獻 區 延 伸, 按 圖 索 驥 來 搜 尋 更 大 量 更 豐 富 的 相 關 文 獻 資 訊, 並 且 詳 加 瀏 覽 與 閱 讀, 以 瞭 解 當 前 國 內 相 關 的 研 究 進 展 概 況 之 後, 再 決 定 本 研 究 論 文 的 方 向 和 定 位 19 袁 方 (2002), 社 會 研 究 方 法, 頁 , 臺 北 : 五 南 16
29 二 敘 事 分 析 敘 說 分 析 ( 亦 稱 言 辭 分 析 或 言 說 分 析 ) 在 於 研 究 者 將 生 活 故 事 和 對 話 的 表 達 本 身 視 作 研 究 問 題 而 予 以 剖 析 研 究 者 不 僅 是 將 所 聽 到 的 故 事 說 辭 對 話 視 作 社 會 真 相, 並 且 當 作 經 驗 的 再 次 呈 現 使 得 語 言 已 不 只 是 透 明 的 傳 達 或 反 應 媒 介 ( 或 工 具 ) 而 已, 而 是 一 種 表 達 行 動 20 當 研 究 者 針 對 敘 說 進 行 分 析 時, 應 注 意 到 21 : ( 一 ) 敘 說 結 構 : 完 整 的 言 辭 結 構 應 包 括 :1) 摘 要 ;2) 場 景 ; 3) 事 件 或 行 動 ;4) 評 價 ;5) 解 決 方 式 ;6) 結 尾 ( 二 ) 意 義 及 情 境 之 結 構 : 人 們 敘 說 不 只 是 陳 述 一 些 過 去 的 事, 而 是 包 括 表 達 對 這 些 事 的 瞭 解 狀 況 或 意 義 解 釋 是 悲 劇 喜 劇 浪 漫 史, 言 辭 上 亦 以 情 緒 融 入 之 聲 調 等 形 式 表 達, 或 選 擇 性 的 遺 漏 ( 三 ) 敘 說 的 真 實 性 : 敘 說 分 析 所 探 討 的 並 非 單 純 的 描 述 是 否 為 事 實 或 外 部 效 度 等 問 題 而 是 以 說 者 的 事 實 建 構 來 看 問 題 即 研 究 說 者 如 何 捕 捉 呈 現 和 解 釋 經 驗 以 反 應 他 們 的 世 界 觀 特 質 或 說 服 他 人 的 互 動 過 程 ( 四 ) 分 析 時 的 訣 竅 : 分 析 敘 說 除 了 分 類 結 構 登 錄 之 技 術 考 量 外, 最 重 要 仍 是 研 究 者 在 此 安 排 和 再 安 排 的 過 程 中 逐 漸 發 現 澄 清 和 洞 察 人 們 的 言 語 中 到 底 在 說 什 麼 在 此 找 尋 和 選 擇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自 身 的 詮 釋 明 顯 的 介 入, 因 此 研 究 者 應 有 所 自 覺 研 究 者 不 但 應 指 出 其 詮 釋, 也 應 開 始 給 另 類 詮 釋 及 讀 者 詮 釋 之 空 間 ( 五 ) 敘 說 分 析 的 效 度 與 限 制 : 一 個 敘 說 分 析 的 評 價 標 準, 胡 慧 幼 (2010), 質 性 研 究 : 理 論 方 法 及 本 土 女 性 研 究 實 例, 頁 134, 臺 北 : 巨 流 參 見 胡 慧 幼, 前 揭 ( 註 20) 書, 頁
30 必 須 在 不 同 於 效 度 與 真 實 性 的 概 念 下 重 新 決 定 1) 說 服 力 : 理 論 上 和 資 料 本 身 之 問 題 是 否 可 具 此 說 服 力 ; 2) 資 料 和 解 釋 的 回 應 能 被 接 受 和 同 意 ;3) 相 互 呼 應 ; 4) 實 用 性 ;5) 沒 有 規 範 敘 說 分 析 是 以 故 事 的 形 式 展 現 一 個 人 的 生 命 歷 程, 藉 以 了 解 一 個 人 及 其 伴 隨 經 驗 而 來 的 想 法 與 感 受 本 研 究 中, 我 將 藉 由 敘 事 分 析 的 方 法 進 行 參 與 觀 察 深 度 訪 談 回 溯 及 文 件 蒐 集, 以 重 新 建 構 出 被 研 究 者 的 我 在 公 務 員 職 場 及 進 修 的 歷 程 三 深 度 訪 談 訪 談 就 是 研 究 者 尋 訪 訪 問 被 研 究 者 並 且 與 其 進 行 交 談 和 詢 問 的 一 種 活 動 訪 談 是 一 程 研 究 性 交 談, 是 研 究 者 通 過 口 頭 談 話 的 方 式 從 被 研 究 者 那 裡 搜 集 第 一 手 資 料 的 一 種 研 究 方 法 22 華 倫 (Warren) 認 為 深 度 訪 談 是 用 來 收 集 以 個 人 為 中 心 的 詳 細 訊 息, 想 要 了 解 什 麼 對 個 人 有 意 義 馬 歇 爾 和 羅 絲 門 (Marshall and Rossman) 認 為 深 度 訪 談 是 有 目 的 的 會 談, 研 究 者 藉 由 會 談 的 過 程, 了 解 受 訪 者 對 某 項 事 物 的 了 解, 了 解 受 訪 者 對 問 題 的 認 知 和 建 構 巴 頓 (Patton) 也 認 為 訪 談 主 要 是 從 別 人 的 解 釋 來 了 解 他 們 的 感 覺 思 考 和 意 圖, 以 及 對 事 件 的 建 構 高 夫 門 (Kaufman) 認 為 深 度 訪 談 是 藉 由 面 對 面 的 訪 談, 收 集 詳 細 豐 富 且 以 受 訪 者 為 主 的 資 訊, 特 別 是 當 研 究 者 想 要 了 解 對 受 訪 者 有 意 義 的 事 物 時 綜 上 各 家 論 述, 可 以 了 解, 深 度 訪 談 是 以 人 為 本 的 研 究 取 向 23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中 的 深 度 訪 談, 讓 身 兼 被 研 究 者 的 我 或 與 本 研 究 相 關 之 成 員 面 對 面, 針 對 本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之 有 關 議 題 內 容, 藉 由 數 次 訪 談 的 過 程, 使 被 研 究 者 回 憶 其 重 要 的 生 命 經 歷 與 深 刻 之 想 法 或 感 受, 進 而 從 訪 談 內 容 中 發 掘 有 助 於 本 研 究 的 相 關 資 訊, 並 分 陳 向 明 (2002), 社 會 科 學 質 的 研 究, 頁 221, 臺 北 : 五 南 謝 臥 龍 主 編 (2004), 質 性 研 究, 頁 83, 臺 北 : 心 理 18
31 析 整 理 為 故 事 文 本 在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可 以 自 行 決 定 敘 事 的 情 境, 因 此 本 研 究 是 以 成 長 過 程 的 時 間 先 後 順 序 來 決 定 敘 事 的 主 題 例 如 從 五 專 就 業 大 學 研 究 所, 到 現 階 段 40 歲 的 我 所 以 我 的 生 命 各 階 段, 原 則 上 是 依 事 件 發 生 時 間 先 後 的 順 序, 來 舖 陳 自 我 敘 事 的 段 落 採 取 此 種 策 略, 就 像 訪 問 者 的 主 題 提 示 型 態, 綜 上 所 述, 我 將 生 涯 轉 換 及 學 習 歷 程 的 重 要 事 件, 作 為 本 論 文 之 章 節 大 綱 至 於 本 研 究 深 度 訪 談 的 主 要 對 象 時 間 以 及 地 點 先 一 併 分 述 如 後 : ( 一 ) 對 象 : 前 高 雄 工 專 楊 源 誠 老 師 時 間 :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20 日 地 點 : 屏 東 市 ㄧ 誠 電 機 補 習 班 ( 二 ) 對 象 : 賴 世 昌 主 任 時 間 : 民 國 101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6 日 地 點 : 屏 東 地 政 事 務 所 政 風 室 ( 三 ) 對 象 : 研 究 者 母 親 時 間 : 民 國 101 年 10 月 6 日,10 月 13 日 地 點 : 屏 東 縣 內 埔 鄉 住 居 所 四 文 件 分 析 質 性 研 究 中, 文 件 的 主 要 用 途 是 檢 核 和 增 強 其 他 資 料 來 源 的 證 據, 如 果 研 究 者 發 現 文 件 和 觀 察 訪 談 所 得 資 料 互 相 矛 盾, 即 需 立 刻 進 一 步 探 究 原 因 24 所 以, 本 研 究 除 了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獲 取 主 要 資 料, 更 以 文 件 蒐 集 之 資 料 來 進 行 相 互 比 對, 並 以 此 作 為 印 證, 如 照 片 公 文 人 事 派 令 學 業 成 績 等, 有 助 於 探 索 本 文 故 事 之 時 間 順 序 背 景 脈 絡, 以 減 少 爭 議 並 增 加 說 服 力 24 黃 瑞 琴 (1994), 質 的 教 育 研 究 方 法, 頁 , 臺 北 : 心 理 19
32 貮 研 究 步 驟 研 究 問 題 的 形 成 進 入 研 究 場 域 資 料 收 集 文 獻 收 集 深 度 訪 談 資 料 分 析 敘 事 分 析 文 件 分 析 撰 寫 報 告 圖 研 究 步 驟 圖 1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繪 製 參 敘 事 流 程 我 在 本 研 究 中, 整 合 了 前 揭 文 獻 探 討 中 關 於 泰 德 曼 的 職 業 抉 擇 理 論, 嘗 試 著 分 析 探 討 各 階 段 的 目 標 與 轉 變 在 試 探 具 體 化 與 選 擇 階 段 中, 我 面 臨 了 生 涯 轉 換 之 契 機 及 壓 力, 是 否 繼 續 以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的 技 能 作 為 終 身 職 業, 還 是 選 擇 另 一 個 地 方 公 務 人 員 為 志 業 會 考 慮 一 些 想 獲 得 的 並 且 對 每 一 個 選 擇 做 出 評 估, 將 其 具 體 化 後, 準 備 執 行 其 決 定 而 進 入 了 公 職 體 系 後, 原 先 的 想 像 與 現 實 出 現 對 立, 我 看 見 了 地 方 的 政 治 角 力, 因 為 自 己 待 人 處 事 誠 懇, 竟 被 他 村 挖 角, 因 為 主 管 行 政 裁 量 權 與 個 人 發 展 產 生 衝 突, 種 種 與 泰 德 曼 之 特 殊 化 與 誘 導 階 段 不 謀 而 合 20
33 最 後, 我 為 求 精 進 職 能, 除 了 自 修 學 習 法 律 取 得 薦 任 官 資 格 外, 更 選 擇 了 以 進 入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法 政 系 為 起 點, 從 工 科 轉 換 為 法 學 領 域, 並 再 進 入 高 雄 大 學 政 治 法 律 碩 專 班 研 讀 此 階 段 在 泰 德 曼 的 理 論 中, 則 是 轉 移 與 維 持 階 段 的 寫 照 試 探 具 體 化 選 擇 誘 導 轉 移 維 持, 這 一 連 串 的 過 程 是 職 業 業 選 擇 中 必 經 途 徑 我 參 閱 了 許 多 關 於 生 涯 規 劃 與 生 涯 轉 換 的 書 籍 與 理 論, 最 後 以 泰 德 曼 的 職 業 抉 擇 結 合 我 深 度 訪 談 關 係 成 員 的 自 我 敘 事, 以 成 立 本 研 究 架 構 肆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本 研 究 是 以 個 人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作 為 研 究 主 題, 探 討 其 中 轉 換 前 後 階 段 之 利 弊 得 失, 在 材 料 選 定 上 限 制 在 於 有 關 敘 事 研 究 方 面 之 心 理 學, 社 會 學 等 等 加 以 分 析 個 人 經 歷 之 轉 換 過 程 對 於 各 種 社 會 關 係 之 影 響 本 研 究 集 研 究 者 敘 事 者 詮 釋 者 多 重 角 色 於 一 人, 因 此 我 的 角 色 與 立 場 難 免 會 被 質 疑 研 究 的 可 信 度, 也 難 擺 脫 自 說 自 話 之 嫌 在 本 研 究 中, 由 我 自 行 決 定 敘 事 的 情 境, 以 我 成 長 過 程 的 時 間 先 後 順 序 來 決 定 敘 事 的 主 題 在 資 料 收 集 上 因 為 記 憶 事 件 焦 點 時 間 及 是 否 公 開 意 願 等 問 題, 導 致 資 料 顯 得 片 面 而 不 完 整 且 所 選 用 的 觀 點 事 件 等, 都 具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主 觀 性 個 人 感 受 及 某 個 面 向 主 題 所 以 材 料 選 定 上, 必 然 也 會 因 為 上 述 所 列 情 形, 成 為 本 論 文 研 究 範 圍 限 制 21
34 第 四 節 名 詞 解 釋 壹 非 法 律 人 本 研 究 對 非 法 律 人 的 定 義 界 定 如 下 : 意 指 非 從 事 於 法 律 實 務 工 作 性 質, 及 無 學 習 正 規 法 學 養 成 教 育 之 人 也 就 是 指 對 於 司 法 其 本 身 並 非 專 業, 且 也 無 法 律 社 會 學 之 專 業 背 景 之 人 士 而 言 25 貮 地 方 公 務 員 稱 公 務 員 者, 謂 經 國 家 或 地 方 自 治 團 體 任 用, 並 與 國 家 或 地 方 自 治 團 體 發 生 公 法 上 職 務 及 忠 實 關 係 之 人 員 ( 刑 法 第 10 條 第 2 項 參 照 ) 學 理 上 公 務 員 概 念 區 分 國 家 公 務 員 與 地 方 公 務 員, 理 論 上 本 有 區 分, 在 聯 邦 國 家, 單 一 國 家 如 日 本, 制 度 上 仍 有 兩 種 不 同 之 公 務 員 法, 分 別 規 範 國 家 公 務 員 與 地 方 公 務 員 我 國 現 行 法 制, 各 種 公 務 員 法 規 均 ㄧ 體 適 用 於 全 國 公 務 員 而 無 中 央 或 地 方 之 分 参 重 要 他 人 其 係 指 ㄧ 群 對 個 人 日 後 行 為 具 有 相 當 影 響 力 的 人 而 言 此 語 出 自 於 米 26 德 的 自 我 意 識 發 展, 在 米 德 的 自 我 概 念 發 展 論 調 裡, 強 調 重 要 他 人 係 指 孩 童 所 羨 慕 模 仿 的 對 象, 對 個 人 的 評 估 最 具 影 響 力, 通 常 是 指 父 母 師 長 兄 弟 姊 妹 同 學 遊 伴 童 子 軍 隊 長 等 這 些 人 也 將 變 成 是 個 人 的 參 考 團 體, 而 這 個 團 體 足 以 影 響 個 人 評 估 自 己 的 形 象 行 為 或 決 定 本 研 究 中 的 重 要 他 人 是 指 在 我 的 生 涯 轉 換 歷 程 中, 曾 經 說 過 的 一 席 話 或 做 過 的 某 ㄧ 件 事, 分 別 影 響 了 我 的 學 習 歷 程 及 想 法 而 言 吳 庚 (2010), 行 政 法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頁 197, 臺 北 : 三 民 宋 鎮 照 (2000), 社 會 學, 頁 , 臺 北 : 五 南 22
35 肆 人 性 人 性 是 超 越 時 間 空 間 的 人 類 共 同 的 人 格 27, 行 為 動 機 或 潛 在 的 發 展 力 人 性 是 人 類 學 心 理 學 及 社 會 學 的 共 同 研 究 領 域, 不 過 各 學 科 著 重 的 面 向 互 不 相 同, 人 類 學 家 強 調 有 機 體 及 生 物 面, 認 為 人 性 即 生 理 需 要 或 天 生 的 衝 動 心 理 學 家 著 重 天 賦 的 才 能 與 情 緒 社 會 學 家 強 調 社 會 面, 傾 向 於 從 直 接 團 體 說 明 人 性 人 性 作 為 自 然 界 的 物 種 之 ㄧ 所 擁 有 的 特 徵 28 社 會 學 家 們 一 般 同 意, 與 其 他 動 物 相 比 較, 人 性 的 顯 著 特 點 是 它 的 可 塑 性 由 於 沒 有 與 生 俱 來 的 特 殊 本 能 或 天 性, 隨 著 成 熟 而 發 展 或 由 環 境 所 自 動 激 發, 人 的 行 為 將 受 文 化 和 社 會 化 所 影 響 27 王 雲 五 (1971), 雲 五 社 會 科 學 大 辭 典 社 會 學, 頁 12, 臺 北 : 台 灣 商 務 28 David Jary & Julia Jary 原 著, 周 業 謙 周 光 淦 譯 (2005), 社 會 學 辭 典, 頁 314, 臺 北 : 貓 頭 鷹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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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第 二 章 試 探 具 體 化 與 選 擇 階 段 本 章 將 以 自 己 初 任 公 職 時 所 發 生 的 一 些 個 案 故 事 敘 說 在 生 涯 轉 換 時 之 契 機 與 壓 力, 以 及 轉 換 職 場 後 遇 到 的 困 境 第 一 節 生 涯 轉 換 之 契 機 及 壓 力 我 自 私 立 永 達 工 商 專 校 電 機 工 程 科 五 專 部 畢 業 後, 當 時 未 急 著 要 入 伍 服 役, 因 家 兄 與 我 當 年 度 同 時 自 學 校 畢 業 經 詢 問 內 埔 鄉 公 所 兵 役 課 後 得 知 家 中 如 有 役 男 同 時 入 伍 之 情 形, 則 有 一 人 可 辦 理 緩 徵 當 時 自 己 曾 思 考, 也 許 該 利 用 這 次 緩 徵 入 伍 機 會 嘗 試 考 國 家 考 試 29, 所 以 在 民 國 81 年 8 月 第 一 次 嘗 試 報 考 普 通 考 試 電 力 工 程 類 科 在 應 考 試 準 備 期 間 認 知 到, 會 參 加 這 種 由 考 試 院 考 選 部 所 舉 辦 的 國 家 考 試, 一 但 獲 得 30 錄 取 之 人 員, 政 府 即 會 保 障 其 工 作 權, 日 後 將 無 後 顧 之 憂 因 此 每 年 才 吸 引 成 千 上 萬 考 生 想 當 公 務 人 員, 擠 進 這 錄 取 率 極 低 的 國 家 考 試 門 檻, 惟 能 擠 進 這 窄 門 者 實 在 多 是 百 中 取 一 呀! 當 時 的 電 力 工 程 類 科 普 通 考 試 經 驗 讓 我 開 啟, 國 家 考 試 錄 取 者 ( 及 格 人 員 ) 似 乎 要 有 系 統 的 準 備 扎 實 的 學 科 理 論 基 礎 思 路 清 晰 以 及 堅 持 不 斷 的 繼 續 考 下 去 等 特 性, 才 有 機 會 擠 入 上 榜 的 專 車 也 因 初 次 經 歷 了 此 次 普 通 考 試, 讓 我 對 國 家 考 試 的 規 模 及 性 質 有 了 初 步 概 念 民 國 83 年 服 義 務 役 於 空 軍 志 航 基 地 期 間, 我 仍 會 利 用 休 假 期 間 往 返 臺 東 縣 及 屏 東 縣, 目 的 就 是 繼 續 完 成 服 兵 役 退 伍 後 欲 投 入 職 場 之 第 六 張 專 業 證 照 31 ( 附 錄 二 ), 以 利 將 來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32 此 時 也 順 利 完 成 了 自 五 有 此 念 頭, 係 因 我 自 十 九 歲 就 開 始 報 考 中 央 政 府 機 關 所 舉 辦 之 各 類 專 業 證 照 考 試, 且 都 順 利 考 取, 所 以 會 認 為 國 家 考 試 應 是 與 這 類 考 試 準 備 方 向 差 不 多 吧! 依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第 85 條 規 定, 公 務 人 員 之 選 拔, 應 實 行 公 開 競 爭 之 考 試 制 度 此 係 指 公 務 人 員 之 任 用, 由 國 家 依 法 定 程 序, 進 用 一 定 資 格 的 人 而 言 生 涯 考 取 第 六 張 專 業 證 照 係 臺 灣 省 政 府 自 來 水 管 承 裝 技 工 考 驗 合 格 證 書 ( 省 建 水 證 字 第 號 ) 我 所 考 取 的 每 張 專 業 證 照 係 採 學 科 ( 筆 試 ) 及 格 後, 才 能 晉 級 術 科 考 試 係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的 考 試 設 計, 因 證 照 都 是 昔 日 工 專 生 畢 業 後 的 就 業 性 指 標! 能 順 利 考 取, 還 真 的 須 一 番 努 力 才 行 記 得 學 校 授 課 電 機 機 械 課 程 的 講 師 就 是 怎 麼 考 都 無 法 考 取! 以 我 為 例, 學 校 會 教, 但 學 生 考 不 取, 必 25
38 專 電 機 科 四 年 級 開 始 的 專 業 證 照 考 試, 至 83 年 9 月 退 伍 前 之 短 程 目 標 後, 我 的 母 親 問 起 了 我 以 下 這 段 話, 內 容 係 : 考 取 這 些 專 業 證 照 能 當 公 務 人 員 嗎? 這 與 你 入 伍 前 曾 落 榜 的 普 通 考 試 電 力 工 程 類 科 有 相 關 嗎? 母 親 的 疑 問 讓 我 憶 起 孩 童 時 期, 母 親 為 讓 父 親 能 夠 到 鄉 公 所 服 務 擔 任 工 友 乙 職 而 請 託 當 時 鄉 長, 未 料 這 位 地 方 首 長 竟 然 說 出, 這 職 務 很 多 人 排 隊, 妳 要 提 前 ( 錢 ) 來 講, 才 有 機 會 等 語 對 於 母 親 的 問 起, 我 當 時 並 未 加 以 思 索 只 淡 淡 的 回 應 說, 應 該 對 退 伍 後 找 工 作 有 加 分 效 果 吧! 原 來 母 親 一 直 以 來 都 殷 切 盼 望 著 身 為 子 女 的 我 們 能 以 當 公 務 人 員 為 終 身 的 職 業 民 國 83 年 9 月 退 伍 後, 投 入 廠 房 電 機 修 護 工 作, 當 下 只 想 先 有 一 份 自 給 自 足 工 作, 不 想 增 加 家 中 負 擔, 等 到 能 經 濟 自 主 後, 再 來 考 慮 準 備 國 家 考 試 工 作 數 月 後, 開 始 對 於 私 人 企 業 三 班 制 的 輪 班 制 度 再 三 思 索 我 要 一 輩 子 都 要 待 在 這 裡 嗎? 不 斷 的 深 思 我 要 如 何 改 變 現 階 段 的 自 己, 是 否 該 朝 自 己 初 衷 所 訂 目 標 繼 續 待 在 業 界, 抑 或 成 就 母 親 心 中 一 直 都 殷 切 盼 望 著 子 女 能 以 當 公 務 人 員 為 職 業 的 目 標 而 邁 進 除 此 之 外 甫 自 臺 灣 省 政 府 公 路 局 退 休 鄰 居 吳 叔 叔 亦 直 言 說 : 你 考 的 一 些 專 業 證 照, 雖 然 都 是 國 家 所 核 發 的, 但 那 是 做 苦 力 的 工 作! 現 在 的 你 還 年 輕 有 本 錢 能 吃 得 了 苦 力, 一 但 上 了 年 紀 後, 也 許 就 會 覺 得 力 不 從 心 了 這 是 首 次 有 人 對 我 所 考 取 的 專 業 證 照 提 出 否 定 之 語 須 向 專 業 電 機 補 習 班 繳 清 學 費 後, 先 苦 讀 三 個 月 的 學 科 基 礎 後 再 參 加 學 科 筆 試, 及 格 後 再 苦 練 近 四 個 月 的 實 務 操 作 練 習 後, 再 至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所 指 定 的 職 訓 中 心 參 加 專 業 證 照 術 科 考 試 當 時 讀 五 專 生 的 我 為 將 來 就 業 目 的 而 努 力 付 出 學 習, 相 信 是 現 在 在 校 學 子 應 可 作 為 學 習 借 鏡 之 處! 26
39 對 於 他 人 直 言 斷 語, 我 謙 虛 受 教 也 積 極 思 考 未 來 方 向, 決 定 激 勵 自 己 轉 換 跑 道 在 一 次 偶 然 的 機 緣, 我 拜 會 引 導 我 考 取 電 機 專 業 證 照 的 前 國 立 高 雄 工 專 老 師 ---- 楊 源 誠 老 師 33 我 問 起 他 : 我 想 考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適 合 嗎? 與 楊 老 師 討 論 此 事 的 時 間, 我 記 得 已 是 晚 上 十 點 整, 師 徒 兩 人 就 坐 在 他 補 習 班 實 習 廠 放 置 的 大 型 鐵 製 工 具 箱 上, 老 師 回 覆 我 的 疑 問, 內 容 是 : 你 可 能 不 適 合 在 業 界 ( 電 機 機 械 群 ) 上 班, 我 開 電 機 補 習 班 及 在 學 校 兼 課, 每 年 招 收 的 學 生, 我 看 得 多! 請 相 信 老 師 的 建 言, 考 專 業 證 照 別 人 可 當 溫 飽 的 依 據, 但 你 只 能 當 興 趣 來 考, 你 可 嘗 試 找 別 的 工 作 對 於 老 師 的 回 應, 當 時 心 情 真 是 跌 落 谷 底! 最 後 楊 老 師 仍 勉 勵 我, 問 起 對 報 考 交 通 部 電 信 人 員 特 考, 當 這 種 技 術 職 公 務 人 員 的 意 願 及 想 法? 對 於 這 突 如 其 來 的 詢 問, 宛 如 航 行 黑 暗 海 洋 中 的 孤 舟, 突 然 望 見 遠 處 燈 塔 光 線 般, 我 一 口 回 應 老 師 願 意 準 備 該 項 國 家 考 試, 亦 請 老 師 予 以 輔 導 因 為 當 時 楊 老 師 強 調 他 能 輔 導 的 部 份, 只 是 技 術 人 員 術 科 領 域 ( 即 實 務 操 作 ), 至 於 第 一 試 筆 試 ( 初 試 ) 則 須 尋 求 坊 間 公 職 補 習 班 加 強, 才 能 通 過 筆 試 這 個 階 段 交 通 部 電 信 人 員 特 考 應 試 科 目 係 國 文 微 積 分 物 理 基 本 電 學 等, 34 我 覺 得 這 些 筆 試 學 科 準 備 起 來 比 起 術 科 考 試 ( 實 務 操 作 ) 還 困 難 我 捫 心 自 問 數 理 部 份, 對 我 而 言, 阻 力 重 重, 因 為 自 己 數 理 科 目 並 不 高 明, 想 要 贏 過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出 身 的 考 生 可 能 非 一 蹴 可 及 其 實 這 段 補 習 筆 試 學 科 期 間, 即 是 痛 苦 的 開 始, 因 為 成 績 難 以 達 到 該 有 的 水 平 惟 想 起 如 能 獲 得 錄 取 就 能 擔 任 公 務 人 員, 所 以 我 就 只 好 硬 著 頭 皮, 國 立 高 雄 工 專 電 機 科 兼 任 講 師, 屏 東 市 一 誠 電 機 配 管 補 習 班 負 責 人, 考 取 專 技 證 照 計 二 十 餘 張, 電 機 業 界 之 考 試 技 術 奇 人 自 國 中 二 年 級 時 起, 數 學 化 學 物 理 等 須 理 解 的 科 目, 從 未 及 格 一 次 27
40 努 力 從 新 學 起 數 理 等 學 科, 以 便 有 實 力 來 應 試! 就 在 我 準 備 國 家 考 試 期 間, 遇 到 交 通 部 電 信 局 因 配 合 政 府 行 政 組 織 精 簡, 擬 將 電 信 業 務 朝 向 民 營 化 ( 公 司 化 ) 經 營 所 以 我 當 時 準 備 報 考 之 電 信 外 線 技 術 組 別 類 科, 當 年 度 就 因 此 不 再 對 外 招 考 員 工 精 簡 35 組 織 後, 則 會 將 現 行 的 電 信 外 線 技 術 全 面 改 為 對 外 委 託 方 式 營 運 36 歷 經 此 種 交 通 部 電 信 公 務 機 關 因 政 府 組 織 精 簡 政 策 的 外 在 環 境 轉 變, 我 深 刻 體 會 到, 考 生 欲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一 定 要 選 擇 確 定 每 年 都 會 招 考 的 類 科, 以 及 經 常 性 會 開 出 職 缺 名 額 多 的 職 系 職 組 來 準 備 在 此 階 段, 我 生 命 中 的 重 要 他 人, 是 我 的 母 親, 在 家 母 心 中 ㄧ 直 殷 切 盼 望 自 己 的 子 女 能 以 擔 任 公 務 人 員 為 職 業, 所 以 我 為 了 實 踐 她 的 心 願, 盡 力 以 公 職 為 目 標 而 邁 進, 也 因 而 改 變 了 我 的 想 法 與 學 習 歷 程 為 此, 無 論 是 在 待 人 處 事 方 面 或 在 求 學 求 職 等 階 段, 對 於 雙 親 不 時 的 耳 提 面 命 與 寶 貴 意 見, 我 都 謹 記 在 心, 不 敢 違 逆, 我 的 人 生 方 向 才 不 致 有 任 何 差 池 此 係 指 行 政 機 關 將 權 限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或 個 人 處 理 之 意 依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6 條 第 1 項 規 定, 行 政 機 關 得 依 法 規 將 其 權 限 之 一 部 分,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或 個 人 辦 理 參 見 許 南 雄 (2000), 行 政 學 術 語, 頁 , 臺 北 : 商 鼎 文 化 組 織 精 簡 係 指 機 關 組 織 限 制 其 單 位 或 人 力 的 增 擴 而 採 行 機 構 精 簡 或 人 事 減 肥 由 於 各 機 關 組 織 均 依 業 務 的 擴 充 而 不 斷 增 設 部 門 及 人 力, 故 一 般 情 況 下, 組 織 均 趨 於 龐 大, 其 後 果 即 造 成 帕 金 森 定 律 的 病 態 不 僅 員 額 驟 增, 也 形 成 人 事 費 用 的 急 驟 增 加, 而 未 必 有 助 於 行 政 效 能 的 提 高 依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第 3 條 第 4 款, 職 系 : 係 包 括 工 作 性 質 及 所 需 學 識 相 似 之 職 務 依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第 3 條 第 5 款, 職 組 : 係 包 括 工 作 性 質 相 近 之 職 系 28
41 第 二 節 巧 遇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對 於 第 一 次 欲 準 備 國 考 卻 又 遭 遇 政 府 組 織 精 簡 政 策 改 變, 我 仍 不 放 棄 以 擔 任 公 務 人 員 為 職 業 的 志 向 所 以, 我 又 再 次 尋 求 楊 老 師 的 協 助, 當 時 他 就 向 我 陳 述 一 段 與 另 一 位 學 員 對 話 的 一 段 往 事, 內 容 是 : 在 民 國 65 年 時, 我 收 了 一 位 學 生, 他 向 我 學 考 電 匠, 我 當 時 就 開 這 位 學 生 的 玩 笑, 你 的 玉 手 纖 小 如 女 子, 手 掌 的 紋 宻 如 髮 絲 一 般, 這 輩 子 根 本 就 不 是 拿 鏍 絲 起 子 的 料 十 年 後 (75 年 ), 這 位 學 生 竟 然 考 取 了 公 職, 師 生 再 遇 時, 還 會 為 舊 事 重 提, 莞 爾 一 番 又 再 經 過 數 年 後, 這 位 學 生 已 是 國 家 考 試 常 勝 軍 之 代 名 詞 了 我 ( 楊 老 師 ) 自 79 年 至 82 年 就 收 你 為 學 生 ( 門 生 ), 這 數 年 中 的 師 徒 經 歷 及 時 間, 我 察 覺 到 你 會 為 自 己 訂 下 一 目 標 後, 會 盡 全 力 以 赴, 然 後 完 成 這 目 標 從 你 19 歲 學 生 時 期 起 至 服 役 退 役 後 皆 是 如 此 所 以 我 想 介 紹 這 位 我 認 識 的 國 試 奇 才, 讓 他 來 帶 領 你 進 入 考 國 家 考 試 這 一 途 徑, 對 你 將 來 有 所 幫 助 最 後 經 由 楊 老 師 轉 介 而 認 識 公 職 考 試 達 人 賴 世 昌 先 生 初 認 識 他 時, 只 知 他 剛 從 屏 東 市 民 代 表 會 卸 任 秘 書 職 務, 起 初 我 是 完 全 出 於 好 奇 心 來 看 待 這 號 人 物, 且 當 時 他 所 製 作 的 補 習 班 宣 傳 廣 告 單 內 容 為, 賴 世 昌 先 生 只 有 一 般 高 職 普 通 的 學 歷, 又 少 於 常 人 之 準 備 時 間, 前 後 順 利 通 過 了 六 次 國 家 考 試, 而 且 成 績 尚 稱 優 異 我 對 於 這 種 廣 告 效 果 還 真 的 非 常 誘 人 呢! 對 於 這 位 考 場 常 勝 軍, 我 當 時 的 想 法 是, 只 要 其 願 意 傾 囊 相 授 一 半 的 考 試 要 領 給 我, 應 該 就 有 機 會 考 取! 所 以 一 定 要 找 他 拜 師 學 藝, 學 習 國 家 考 試 之 考 試 要 領 83 年 12 月 年 底 時, 我 與 賴 世 昌 老 師 談 論 有 關 接 受 其 帶 領 準 備 國 家 考 試 事 宜, 及 該 參 29
42 39 加 何 種 補 習 班 課 程 而 猶 豫 不 決 時, 賴 老 師 見 狀, 就 對 我 說 : 我 們 都 是 透 過 楊 老 師 而 彼 此 認 識 的, 且 又 同 是 客 家 子 弟, 這 表 示 我 倆 有 緣 分 存 在 觀 你 面 容 長 相, 我 敢 直 言 你 一 年 之 內 絕 對 會 上 榜, 絕 對 是 一 位 考 公 務 人 員 的 璞 玉 經 由 賴 老 師 這 麼 一 說, 原 本 舉 棋 不 定 的 心, 乃 確 定 相 信 他, 而 參 加 保 證 班 課 程 現 在 想 起 此 事, 覺 得 恩 師 的 行 銷 策 略 真 是 好! 抓 得 住 考 生 的 心 我 曾 經 為 了 能 順 利 準 備 電 機 科 畢 業 生 投 入 職 場 所 需 之 專 業 證 照 向 楊 老 師 學 考 試 技 能, 現 在 又 有 機 緣 認 識 國 考 達 人 賴 世 昌 老 師 而 我 也 深 信 考 試 係 技 術 的 環 節, 絕 不 像 作 學 問 一 般! 最 後 我 決 定 選 擇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中 每 年 一 定 都 會 招 考 的 一 般 民 政 職 系 為 應 試 類 科 因 該 類 科 無 論 係 初 等 考 試 高 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甚 至 司 法 特 考 等 類 科 其 應 試 科 目 都 具 有 高 度 重 疊 性 質, 在 準 備 一 般 民 政 科 之 際, 又 可 同 時 參 加 同 等 級 的 特 種 考 試 類 科 40 如 此 一 來 只 要 是 同 類 科 的 考 試 都 可 以 參 加, 這 將 可 增 加 考 試 及 上 榜 機 會, 而 避 免 屆 時 又 像 前 次 準 備 的 技 術 類 科 一 樣, 發 生 令 人 扼 腕 情 形 自 84 年 1 月 起, 向 家 中 借 款 新 臺 幣 肆 萬 伍 仟 元 整 採 分 期 付 款 方 式 繳 清 保 證 班 補 習 費, 為 了 這 筆 費 用 還 向 父 親 承 諾 : 一 定 會 在 一 年 之 內 考 取 公 職 考 試, 以 及 一 旦 考 試 結 果 不 順 遂 時, 會 去 先 找 一 份 工 作, 有 了 固 定 經 濟 收 入 後, 才 會 再 考 慮 如 何 繼 續 報 考 公 職 一 途 因 為 堅 信 抓 對 了 大 方 向, 就 離 成 功 不 遠 矣! 的 原 則, 這 時 我 當 39 民 國 83 年 其 所 創 辦 的 世 昌 補 習 班, 收 費 標 準 有 區 分 成 自 強 班 及 保 證 班 兩 大 班 別 自 強 班 課 程 係 指 考 生 考 完 當 年 度 的 國 家 考 試 類 科 後, 上 課 的 課 程 即 結 束 保 證 班 則 是 讓 考 生 繼 續 的 上 完 考 試 課 程, 直 到 考 取 任 何 一 種 國 家 考 試 為 止 亦 因 此 保 證 班 課 程 制 度 設 計, 其 所 收 取 的 保 證 班 補 習 費 用 就 會 是 自 強 班 所 收 取 費 用 之 二 倍 參 見 賴 世 昌, 前 揭 ( 註 4) 書, 頁 現 在 的 國 家 考 試 係 非 常 競 爭 的, 對 於 參 加 的 國 考 科 目 只 差 異 一 二 考 試 科 目, 考 生 都 會 嘗 試 報 考 該 類 科 考 試, 以 增 加 上 榜 機 會 例 如 長 時 間 準 備 高 普 考 試 的 考 生, 就 會 參 加 特 種 考 試 司 法 人 員 四 等 法 警 類 科 的 應 試 30
43 起 全 職 的 國 考 生, 每 日 過 著 八 點 前 至 屏 東 市 立 復 興 圖 書 館 報 到 唸 書, 晚 上 七 點 前 往 世 昌 公 職 補 習 班 上 課 的 生 活 當 時 補 習 的 考 試 科 目 計 有 : 行 政 法 概 要 行 政 學 概 要 地 方 自 治 概 要 法 學 緒 論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概 要 國 文 及 本 國 史 地 等 7 個 科 目 光 看 考 試 科 目 就 可 知 一 般 民 政 類 科 其 實 是 較 傾 向 法 政 類 科 領 域 剛 開 始 準 備 這 些 科 目 時 還 真 是 無 法 適 應! 對 於 詰 屈 聱 牙 的 法 律 用 語, 譬 如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會 議, 釋 字 第 382 號 解 釋 理 由 書 所 示 高 度 屬 人 性 質 之 行 政 裁 量 41 專 業 法 律 用 語, 真 讓 初 次 接 觸 專 業 用 語 又 非 法 律 背 景 的 我, 直 嘆 望 字 生 畏 呀! 在 近 八 個 月 的 準 備 考 試 學 習 過 程 中, 除 每 天 都 按 讀 書 應 考 計 畫 過 著 緊 湊 的 生 活 我 亦 常 思 索 著, 在 國 家 考 試 中, 能 夠 出 類 拔 萃 金 榜 題 名 的 考 生, 當 遇 情 緒 低 落 時, 壓 力 是 如 何 排 解 的? 對 此 疑 惑, 我 於 應 試 84 年 8 月 普 通 考 試 後, 三 個 月 內 又 緊 接 著 準 備 地 方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 現 更 名 為 :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特 考 ) 時 才 獲 得 解 答 對 於 當 全 職 考 生 會 有 情 緒 低 落 想 法, 主 要 係 因 為 42 : (1) 情 緒 的 不 安 來 源, 例 如 時 間 金 錢 投 注 那 麼 多, 不 知 是 否 能 如 願 順 利 上 榜 (2) 對 於 國 考 考 試 科 目 其 出 題 範 圍 的 不 確 定 性, 常 感 到 徬 徨 (3) 對 初 次 接 觸 之 國 考 考 試 科 目, 需 要 讀 的 書 本 又 多, 毫 無 把 握 感 (4) 公 職 考 試 上 榜 機 會 太 低, 每 年 有 太 多 落 榜 考 生 虛 耗 青 春 於 43 此 44 (5) 周 遭 考 試 成 功 者 不 多, 少 有 人 能 告 訴 我 成 功 之 道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382 號 解 釋 理 由 書 : 受 理 學 生 退 學 或 類 此 處 分 爭 訟 事 件 之 機 關 或 法 院, 對 於 其 中 涉 及 學 生 品 行 考 核 學 業 評 量 或 懲 處 方 式 之 選 擇, 應 尊 重 教 師 及 學 校 本 於 專 業 及 對 事 實 真 相 之 熟 知 所 為 之 決 定, 僅 於 其 判 斷 或 裁 量 違 法 或 顯 然 不 當 時, 得 予 撤 銷 或 變 更 參 見 李 惠 宗 (2006), 憲 法 要 義, 頁 , 臺 北 : 元 照 蓋 教 師 對 學 生 之 學 業 評 價, 屬 高 度 屬 人 性 質 之 行 政 裁 量, 法 院 原 則 上 不 得 隨 意 介 入 整 理 自 賴 世 昌 (1994), 考 試 秘 笈, 頁 1-2, 屏 東 : 自 刊 中 國 時 報 (9/20/2012),< 落 榜 十 三 次 廖 終 摘 高 普 考 雙 榜 首 >,A13 版 聯 合 報 (11/5/2012),< 不 怕 失 敗 臺 北 大 學 法 律 系 第 一 名 畢 業 陳 拼 上 法 警 榜 首 >,AA4 中 國 時 報 (3/22/2012),< 初 考 放 榜 二 十 名 博 士 全 軍 覆 沒 >,A5 版 31
44 當 我 準 備 國 家 考 試 期 間, 遇 情 緒 低 落 時, 我 如 何 排 解 ( 準 備 國 家 考 試 壓 力 排 解 應 有 之 認 識 ) 45? (1) 只 求 先 能 錄 取, 而 不 去 講 求 單 科 得 分 多 少, 所 以 個 人 當 國 考 全 職 生 時 會 講 求 讀 書 計 畫 與 策 略 (2) 應 試 每 一 科 目 需 要 面 面 俱 到, 亦 即 每 一 科 都 不 要 放 棄, 因 國 家 考 試 競 爭 激 烈, 常 以 些 微 分 數 決 定 勝 敗 (3) 依 照 考 試 計 劃, 按 部 就 班, 需 有 長 期 作 戰 之 準 備 也 就 是 當 作 是 上 班 一 樣, 定 時 定 量 直 到 考 完, 告 訴 自 己 一 定 會 錄 取 (4) 每 日 早 上 固 定 運 動 時 間, 讓 考 試 沉 重 壓 力 能 紓 解 (5) 調 整 最 佳 心 理 狀 態, 適 時 的 結 伴 旅 遊, 短 暫 放 鬆 自 己 (6) 需 得 到 家 人 完 全 支 持 與 鼓 勵, 包 含 經 濟 上 的 挹 注 (7) 與 同 為 國 考 目 標 好 友 組 成 讀 書 會, 彼 此 鼓 勵 支 持 在 此 階 段, 我 生 命 中 的 重 要 他 人, 他 們 是 我 的 師 長, 一 武 ( 技 術 類 ) 一 文 ( 法 政 類 ), 對 我 而 言 他 們 既 是 經 師, 也 是 人 師 首 先 是 前 高 雄 工 專 楊 源 誠 老 師, 如 非 他 當 時 的 一 席 話 考 專 業 證 照, 別 人 可 當 溫 飽 依 據, 但 我 只 能 當 作 興 趣 來 考 他 是 電 機 技 術 證 照 補 教 業 界 的 翹 楚 46, 在 此 專 業 領 域 中, 他 可 說 是 閱 人 無 數, 才 會 對 我 說 出 這 樣 的 建 議 他 對 我 的 心 靈 引 導 與 鼓 勵, 以 及 視 我 為 己 出 的 關 懷, 才 能 開 啟 我 初 入 社 會 求 職 生 涯 的 規 劃 之 門 其 次 是 恩 師 賴 世 昌 主 任, 他 是 我 職 涯 轉 換 中 的 國 考 指 導 老 師 又 是 進 修 學 習 上 的 知 心 好 友, 因 為 他 的 不 藏 私, 傾 囊 47 相 授 公 職 考 試 技 巧 給 我, 讓 我 正 確 習 得 : 有 效 的 讀 書 方 法 靈 活 的 記 憶 技 巧, 正 確 的 申 論 答 題 經 驗 在 他 的 指 導 下, 順 利 考 取 公 職, 有 機 會 在 政 府 部 門 工 作, 也 由 於 他 的 積 極 上 進 48, 引 領 我 完 成 研 究 所 學 歷 二 位 師 長 帶 領 我 的 考 試 經 驗 皆 有 ㄧ 共 通 之 處, 那 就 是, 面 對 考 試 一 定 要 用 對 的 整 理 自 賴 世 昌, 前 揭 ( 註 42) 書, 頁 3-4 有 關 於 楊 源 誠 老 師 學 經 歷, 請 參 閱 前 揭 ( 註 33) 參 見 賴 世 昌, 前 揭 ( 註 4) 書, 頁 103 賴 老 師 95 年 考 上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政 法 系 碩 士 班 ( 一 般 生 ),97 年 畢 業, 他 是 第 三 屆 進 去, 卻 是 政 法 系 第 一 位 提 出 碩 士 論 文, 應 屆 如 期 2 年 畢 業 取 得 法 學 碩 士 學 位 者 100 年 更 上 一 層 樓, 跨 足 教 育 領 域, 考 取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班, 目 前 還 是 博 士 班 二 年 級 研 究 生 32
45 方 法, 才 不 會 徒 勞 無 功, 這 與 作 學 問 的 方 式, 絕 對 會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33
46 第 三 節 生 涯 轉 換 信 念 堅 定 從 工 職 到 公 職 84 年 11 月 普 考 放 榜, 我 成 了 落 榜 者, 不 過 我 仍 抱 持 著 下 一 場 考 試 就 能 錄 取 的 信 念, 每 天 以 必 勝 的 決 心, 繼 續 奮 戰 緊 接 而 來 的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丙 等 特 考 且 不 斷 的 告 訴 自 己, 普 考 放 榜 日 與 地 方 基 層 丙 等 特 考 的 考 試 日 期 相 距 不 到 十 日, 只 要 咬 緊 牙 根 繼 續 堅 持 下 去, 勝 利 ㄧ 定 屬 於 自 己 各 縣 市 政 府 為 劃 分 考 區 的 基 層 特 考, 何 況 特 考 尚 有 綁 住 錄 取 人 員 服 務 年 資 的 限 制 規 範, 所 以 我 選 擇 了 花 蓮 縣 為 應 試 考 區 年 11 月 11 日 考 試 第 一 天, 考 試 科 目 : 行 政 法 概 要 行 政 學 概 要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概 要 以 及 本 國 歷 史 及 地 理 概 要 等 四 科 目, 當 日 考 試 作 答 起 來, 非 常 順 手, 如 行 雲 流 水 一 般, 覺 得 這 次 應 考, 應 有 機 會 留 在 此 地 服 務 第 一 天 考 完 後 不 知 是 否 太 過 於 興 奮, 始 終 深 夜 轉 輾 難 眠 最 後 決 定 不 休 息 了, 起 身 將 第 二 天 要 應 試 的 科 目 再 重 點 式 的 複 習 瀏 覽 一 遍, 直 到 凌 晨 四 點 才 躺 下 休 息 片 刻 也 因 睡 眠 的 不 足, 第 二 天 是 帶 著 意 志 力 應 考 的 很 幸 運 的! 當 天 地 方 自 治 概 要 法 學 緒 論 等 應 試 科 目 之 出 題 方 向 與 我 在 失 眠 長 夜 所 複 習 的 重 點 一 樣, 考 出 了 相 類 似 的 題 型 考 試 結 束 鐘 聲 響 起, 我 也 帶 著 信 心 回 屏 東, 盼 翌 年 放 榜 時 能 榜 示 錄 取 基 層 特 考 之 後, 拜 訪 了 賴 老 師, 他 問 我 考 得 如 何? 是 否 順 利? 我 回 答 : 還 可 以, 寫 的 很 順 手 等 語 二 個 月 後, 賴 老 師 要 北 上 至 考 選 部 為 其 補 習 班 學 員 查 榜, 問 我 是 否 願 意 將 我 的 准 考 證 號 碼 給 他, 以 利 他 查 榜, 並 在 第 一 時 間 告 訴 我 上 榜 的 喜 訊 很 僥 倖 的, 賴 老 師 自 考 選 部 第 一 位 傳 回 補 習 班 得 知 上 榜 的 學 生 就 是 我 考 生 廖 德 魁 榜 示 錄 取 了 我 何 其 有 幸, 竟 以 魯 鈍 平 庸 之 資, 於 短 期 一 年 內 順 利 上 榜, 考 取 公 職 除 感 激 父 母 親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楊 老 師 適 時 的 心 靈 引 導 方 向 以 及 亦 師 亦 友 賴 世 昌 恩 師 於 學 科 上 的 解 惑, 亦 要 感 謝 當 時 女 友 ( 現 在 的 內 人 ) 在 49 考 選 部 民 國 84 年 舉 辦 的 地 方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是 以 各 縣 市 政 府 為 考 區 及 錄 取 分 發 單 位 而 各 縣 市 政 府 的 報 名 人 數, 於 考 試 前 一 週 才 會 公 告, 當 時 網 路 不 若 現 在 進 步 所 以 我 同 時 報 名 了 苗 栗 縣 以 及 花 蓮 縣 二 類 別 考 區 說 穿 了, 這 亦 是 考 試 策 略 之 一 34
47 經 濟 上 的 適 時 奧 援 50 ( 當 時 為 求 一 次 考 取, 當 起 全 職 考 生 ), 雖 女 友 無 法 於 一 年 內 順 利 考 取, 惟 我 與 女 友 的 彼 此 信 任 及 相 互 扶 持 51, 其 亦 於 隔 年 ( 民 國 85 年 ) 地 方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丙 等 特 考 榜 示 錄 取, 分 發 於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公 所 服 務, 與 我 在 同 一 鄉 擔 任 村 里 幹 事 乙 職 也 因 幸 運 之 神 先 後 眷 顧 了 我 及 女 友, 此 股 向 上 發 展 力 量 間 接 影 響 了 舍 妹 報 考 公 職 動 機 與 信 念 其 在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畢 業 後 也 循 我 之 路 徑, 步 上 投 入 國 家 考 試 並 獲 錄 取, 現 皆 順 利 的 擔 任 公 務 人 員 乙 職 我 因 當 時 不 甘 維 持 現 狀, 故 想 力 圖 改 變 52 卻 因 一 個 偶 然 的 機 緣 接 受 了 改 變, 職 業 生 涯 由 工 職 電 機 修 護 員, 轉 向 公 職 政 府 行 政 職 務 工 作 內 容 也 從 工 業 技 術 專 業, 跨 進 行 政 部 門 政 法 兼 具 之 路 也 因 我 動 機 與 信 念 的 堅 定, 不 輕 言 放 棄, 除 自 己 取 得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資 格 外, 也 鼓 動 了 女 友 及 舍 妹 向 上 考 取 的 能 量 投 入 公 職 近 18 年, 現 在 回 憶 當 年 考 試 緣 起, 似 乎 有 過 半 係 為 達 到 母 親 期 望 以 及 自 己 當 時 單 純 的 想 法, 那 就 是, 倘 若 我 與 女 友 都 能 考 取 當 公 務 人 員 的 話, 將 可 擁 有 ㄧ 份 穩 定 且 能 兼 顧 經 濟 及 生 活 品 質 的 工 作, 而 具 備 未 來 結 婚 自 組 家 庭 的 條 件 所 以 一 直 到 今 天, 我 選 擇 公 職 這 條 路, 還 是 無 怨 無 悔, 非 常 珍 惜 這 份 得 之 不 易 的 工 作 年 1 月 與 女 友 認 識 交 往 時, 她 在 高 雄 農 業 改 良 場 服 務, 擔 任 臨 時 契 約 工 從 普 通 考 試 放 榜 直 到 85 年 1 月 地 方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榜 示 錄 取 前, 我 沒 有 向 家 中 拿 取 生 活 費 用, 又 完 全 無 收 入 當 時 都 是 靠 女 友 之 適 時 經 濟 接 濟 協 助 51 這 時 換 成 我 於 經 濟 上 的 完 全 協 助 女 友, 鼓 勵 其 在 考 前 三 個 月 辭 去 臨 時 人 員 工 作, 全 力 衝 刺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52 工 商 時 報 (3/17/2012),< 特 考 榜 首 找 到 改 變 動 力 從 未 想 過 要 從 事 公 職, 蔡 為 了 尋 求 改 變, 報 考 國 際 新 聞 人 員 特 考, 卻 得 到 榜 首 >,D3 版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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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第 三 章 特 殊 化 與 誘 導 階 段 在 此 階 段 我 進 入 了 公 職, 其 自 我 意 象 獲 得 了 整 合, 同 時 也 包 含 了 想 像 與 現 實 之 間 的 對 立 如 看 見 了 地 方 政 治 角 力 被 他 村 挖 角 以 及 主 管 行 政 裁 量 權 與 個 人 發 展 之 衝 突 第 一 節 看 見 地 方 政 治 角 力 自 參 加 民 國 84 年 11 月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特 考 後, 於 85 年 1 月 29 日 分 發 至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公 所 報 到, 並 由 服 務 機 關 分 派 擔 任 村 幹 事 一 職 該 鄉 盛 產 金 針 蜜 柚 稻 米 等 農 產 品, 尤 以 六 十 石 山 53 之 金 針 花 更 是 臺 灣 著 名 產 區, 素 有 歐 洲 小 瑞 士 之 稱 而 當 地 居 民 將 休 閒 與 農 業 結 合, 成 為 觀 光 景 點, 可 觀 賞 滿 山 遍 野 的 美 麗 金 針 花 海, 是 個 純 樸 又 美 麗 的 客 家 鄉 鎮 圖 金 針 山 風 雲 ( 作 者 梁 秋 南 )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六 十 石 山 金 針 花 攝 影 比 賽 得 獎 作 品 集 (90-91 年 ) 資 料 來 源 :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公 所 黃 白 束 小 姐 提 供 53 六 十 石 山 位 處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竹 田 村 境 內, 視 野 清 晰 時, 可 遠 眺 關 山 平 原 及 玉 里 瑞 穗 等 平 原 與 玉 里 鎮 赤 科 山 以 及 太 麻 里 金 針 山 並 列 臺 灣 三 大 金 針 花 產 區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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