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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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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 言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在 民 國 81 年 提 出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建 議 大 學 主 要 的 招 生 管 道 均 採 用 二 階 段 考 試, 而 其 中 的 第 一 階 段 以 測 驗 高 中 生 具 備 的 基 本 學 科 能 力, 並 評 量 考 生 是 否 具 有 接 受 大 學 教 育 所 應 具 備 的 基 本 知 能 為 主, 稱 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自 83 學 年 度 起 開 始 舉 辦, 其 成 績 初 期 僅 供 大 學 推 薦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使 用, 爾 後 隨 著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的 實 施 及 開 展, 以 及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 現 含 繁 星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高 中 生 申 請 入 學 部 分 大 學 的 進 修 學 士 班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申 請 入 學 軍 事 學 校 正 期 班 大 學 部 甄 選 入 學 國 立 臺 北 藝 術 大 學 單 招 部 分 大 學 的 運 動 績 優 生 單 招 離 島 地 區 及 原 住 民 籍 高 中 應 屆 畢 業 生 保 送 師 範 大 學 甄 試 日 本 立 命 館 亞 洲 太 平 洋 大 學 招 收 臺 灣 地 區 留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等 國 內 外 大 學 招 生 管 道, 各 以 篩 選 檢 定 採 計 參 酌 等 方 式, 廣 泛 採 納 其 考 試 成 績, 使 得 考 試 規 模 進 而 逐 步 成 長, 報 考 人 數 亦 從 僅 約 8 千 餘 人 至 多 高 達 16 萬 4 千 餘 人, 至 今 已 成 為 國 內 最 重 要 的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之 一 103 學 年 度 之 報 考 人 數 為 14 萬 7 千 餘 人 本 中 心 ( 為 徵 信 與 服 務 大 眾, 每 一 學 年 度 均 編 製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本 工 作 報 告 包 括 試 務 工 作 概 述 查 核 工 作 概 述 試 題 與 答 案 ( 含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 統 計 圖 表 會 議 紀 錄 等, 以 供 大 學 招 生 高 中 報 名 教 育 研 究 媒 體 服 務 及 關 心 考 試 之 各 界 人 士 了 解 本 測 驗 為 期 本 工 作 報 告 達 到 上 列 目 的 與 功 能, 敬 請 各 界 先 進 不 吝 賜 教, 以 作 為 未 來 改 進 之 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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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 錄 壹 工 作 報 告 一 試 務 組 織 系 統 圖 1 二 各 考 區 及 負 責 學 校 2 三 試 務 工 作 日 程 表 3 四 簡 章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6 五 試 務 工 作 概 述 8 ( 一 ) 第 一 處 8 甲 命 題 組 8 乙 閱 卷 組 10 ( 二 ) 第 二 處 16 甲 考 務 組 16 乙 資 訊 組 27 ( 三 ) 第 三 處 29 ( 四 ) 闈 務 組 32 六 查 核 工 作 概 述 36 貳 統 計 圖 表 一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37 ( 一 )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37 ( 二 ) 各 考 區 及 各 分 區 試 場 考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38 ( 三 )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42 ( 四 ) 各 集 報 學 校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表 43 二 成 績 統 計 58 ( 一 ) 原 始 分 數 與 級 分 對 照 表 58 ( 二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59 ( 三 ) 五 科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60 ( 四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分 布 圖 62 ( 五 ) 總 級 分 人 數 分 布 圖 63 ( 六 )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統 計 表 64 ( 七 ) 各 科 成 績 標 準 一 覽 表 65 三 人 工 閱 卷 66 ( 一 ) 各 題 題 分 及 需 第 三 閱 差 分 表 66 ( 二 )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67 ( 三 )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68

6 四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69 ( 一 ) 各 科 試 題 鑑 別 度 及 通 過 率 之 分 布 圖 69 ( 二 )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0 ( 三 ) 英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1 ( 四 ) 數 學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3 ( 五 ) 社 會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4 ( 六 ) 自 然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76 五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78 ( 一 )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78 ( 二 ) 英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80 ( 三 ) 數 學 科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84 ( 四 ) 社 會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85 ( 五 ) 自 然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89 參 附 錄 一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各 類 考 試 試 務 組 織 簡 則 93 二 會 議 紀 錄 95 ( 一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一 次 會 議 紀 錄 95 ( 二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四 次 會 議 紀 錄 98 三 各 科 試 題 暨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106 ( 一 ) 國 文 考 科 試 題 106 ( 二 ) 英 文 考 科 試 題 114 ( 三 ) 數 學 考 科 試 題 122 ( 四 ) 社 會 考 科 試 題 130 ( 五 ) 自 然 考 科 試 題 146 ( 六 ) 各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162 四 各 科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167 ( 一 ) 國 文 考 科 167 ( 二 ) 英 文 考 科 174 ( 三 ) 數 學 考 科 183 ( 四 ) 社 會 考 科 185 ( 五 ) 自 然 考 科 217

7 壹 工 作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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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一 試 務 組 織 系 統 圖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試 務 組 織 系 統 圖 96 年 5 月 4 日 第 663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7 年 10 月 17 日 第 727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試 務 召 集 人 ( 研 究 副 主 任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中 心 發 言 人 ( 行 政 副 主 任 )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闈 務 ( 闈 長 ) 第 一 處 ( 處 長 ) 行 政 組 執 行 幹 事 第 三 處 ( 處 長 ) 第 二 處 ( 處 長 ) 會 計 試 題 組 執 行 幹 事 執 行 幹 事 考 務 組 資 訊 組 執 行 幹 事 執 行 幹 事 閱 卷 組 ( 總 幹 事 ) 命 題 組 ( 總 幹 事 ) 執 行 幹 事 執 行 幹 事 主 任

10 二 各 考 區 及 負 責 學 校 ( 一 ) 臺 北 一 考 區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 二 ) 臺 北 二 考 區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三 ) 臺 北 三 考 區 : 銘 傳 大 學 ( 四 ) 臺 北 四 考 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五 ) 臺 北 五 考 區 : 世 新 大 學 ( 六 ) 新 北 一 考 區 : 輔 仁 大 學 ( 七 ) 新 北 二 考 區 : 淡 江 大 學 ( 八 ) 基 隆 考 區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 九 ) 桃 園 考 區 : 中 原 大 學 ( 十 ) 中 壢 考 區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 十 一 ) 新 竹 考 區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 十 二 ) 苗 栗 考 區 :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 十 三 ) 臺 中 一 考 區 : 逢 甲 大 學 ( 十 四 ) 臺 中 二 考 區 : 東 海 大 學 ( 十 五 ) 臺 中 三 考 區 : 靜 宜 大 學 ( 十 六 ) 南 投 考 區 :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 十 七 ) 彰 化 考 區 : 大 葉 大 學 ( 十 八 ) 雲 林 考 區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 十 九 ) 嘉 義 考 區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二 十 ) 臺 南 一 考 區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廿 一 ) 臺 南 二 考 區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 廿 二 ) 高 雄 一 考 區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 廿 三 ) 高 雄 二 考 區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 廿 四 ) 高 雄 三 考 區 :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 廿 五 ) 屏 東 考 區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 廿 六 ) 宜 蘭 考 區 :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 廿 七 ) 花 蓮 考 區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 廿 八 ) 臺 東 考 區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 廿 九 ) 澎 湖 考 區 :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 三 十 ) 金 門 考 區 :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 卅 一 ) 馬 祖 考 區 : 銘 傳 大 學 ( 卅 二 ) 大 陸 考 場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2~

11 三 試 務 工 作 日 程 表 係 指 訂 定 日 期 及 執 行 之 單 位 係 指 相 關 單 位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四 聘 請 命 題 總 幹 事 二 聘 請 命 題 小 組 召 集 人 及 命 題 委 員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4 日 第 1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第 三 處 闈 務 組 閱 卷 組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會 計 人 事 五 聘 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委 員 二 聘 請 考 試 委 員 會 委 員 五 各 處 組 呈 報 試 務 迴 避 人 員 名 單 一 簡 章 及 報 名 表 件 招 商 二 考 試 委 員 會 ( 審 議 簡 章 ) 五 行 政 會 議 審 定 簡 章 五 發 布 簡 章 發 售 新 聞 稿 一 發 售 簡 章 ( 至 11 月 11 日 止 ) 一 簡 章 電 子 檔 ( 含 有 聲 版 ) 上 網 一 聘 請 考 區 承 辦 學 校 五 聘 請 閱 卷 召 集 人 國 文 科 英 文 科 閱 卷 籌 備 會 議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會 議 (10 五 月 至 11 月 ) 二 各 處 組 章 戳 刻 製 完 成 四 1. 印 製 答 案 卡 2. 訂 購 答 案 卡 膠 套 及 紙 箱 第 一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本 次 考 試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工 作 日 程 四 表 ) 一 發 布 報 名 新 聞 稿 二 報 名 ( 至 11 月 11 日 ) 五 開 放 使 用 103 學 年 度 學 測 試 務 表 單 預 算 一 聘 請 命 題 顧 問 一 確 定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卷 及 封 面 格 式 第 一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四 ( 討 論 考 區 工 作 日 程 表 經 費 編 列 原 則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 五 發 布 報 名 截 止 新 聞 稿 上 旬 1. 各 處 組 檢 視 各 工 作 項 目 之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圖 流 程 說 明 及 自 我 查 核 表, 若 需 調 整 須 於 辦 理 前 陳 核 修 訂 版 本 2. 各 處 組 提 出 本 次 考 試 各 工 作 項 目 之 自 我 查 核 項 目 之 預 訂 完 成 日 期 預 訂 之 重 點 查 核 項 目 三 報 名 人 數 初 步 統 計 並 通 知 各 考 區 ( 協 調 試 場 編 排 ) 1. 各 處 組 提 需 用 物 品 機 器 設 備 及 交 通 工 具 需 求 五 2. 印 製 及 採 購 試 題 卷 袋 場 務 資 料 准 考 證 用 紙 及 封 套 等 三 各 考 區 確 定 分 區 地 點 及 試 場 數 下 旬 學 測 查 核 工 作 座 談 會 五 提 出 各 科 各 組 閱 卷 委 員 名 單 二 讀 卡 螢 幕 閱 卷 及 成 績 處 理 程 式 測 試 ( 至 12 月 27 日 止 ) 四 第 二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預 算 工 作 日 程 表 定 稿 )( 上 午 ) 四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會 議 ( 下 午 ) 五 寄 發 閱 卷 委 員 聘 書 ( 含 應 聘 書 ) 一 考 生 確 認 報 名 資 枓 ( 至 12 月 12 日 止 ) 四 報 名 補 正 及 報 名 費 退 費 申 請 截 止 各 考 區 ~3~

12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一 國 文. 英 文 閱 卷 委 員 模 擬 測 試 會 議 (12 月 中 旬 )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三 發 布 寄 發 准 考 證 新 聞 稿 第 三 處 闈 務 組 閱 卷 組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會 計 人 事 一 函 知 各 考 區 運 送 試 題 及 答 案 卷 卡 之 方 式 及 時 間 二 四 五 1. 寄 發 准 考 證 2. 寄 發 身 心 障 礙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3. 提 供 語 音 及 網 路 查 詢 報 名 費 退 費 處 理 情 形 寄 發 第 一 批 試 務 資 料 ( 含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監 試 人 員 聘 書 等 試 務 物 品 ) 第 二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 確 定 分 區 試 場 數 考 區 經 費 ; 檢 送 考 區 章 戳 ) 各 考 區 五 聘 請 各 科 閱 卷 委 員 ( 回 收 應 聘 書 ) 一 各 考 區 確 定 考 試 期 間 緊 急 聯 絡 人 名 單 ( 含 電 話 ) 接 領 題 卷 卡 人 員 名 單 ( 含 地 點 ) 一 考 生 更 正 准 考 證 截 止 四 第 三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試 前 工 作 總 檢 查 ) 四 答 案 卷 查 驗 包 裝 作 業 ( 至 1 月 7 日 止 ) 四 答 案 卡 查 驗 包 裝 作 業 ( 至 1 月 14 日 止 ) 五 發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新 聞 稿 日 入 闈 資 訊 設 備 架 設 一 試 車 記 者 會 寄 發 第 二 批 試 務 資 料 一 ( 含 考 區 試 場 分 配 表 考 生 名 冊 及 座 位 標 示 單 等 ) 二 函 知 並 撥 付 各 考 區 試 務 經 費 二 1. 公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2. 提 供 語 音 及 網 路 查 詢 試 場 服 務 二 第 一 梯 次 入 闈 四 第 二 梯 次 入 闈 五 閱 卷 組 提 供 閱 卷 委 員 及 工 作 人 員 名 單 給 第 二 處 ( 資 訊 ) 日 第 三 梯 次 入 闈 ( 錄 製 語 音 點 字 製 作 試 題 人 員 ) 三 受 理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截 止 (16 日 後 由 考 區 逕 行 受 理 ) 四 發 布 開 放 考 生 查 看 試 場 新 聞 稿 運 送 澎 湖, 金 門, 馬 祖 等 三 考 區 及 大 陸 考 場 之 全 部 試 題 四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運 送 臺 北 新 北 市 及 外 島 以 外 各 考 區 之 全 部 試 題 及 五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2. 各 考 區 開 放 查 看 試 場 : 下 午 2 時 至 4 時 第 一 天 考 試 2. 運 送 臺 北 新 北 市 各 考 區 第 一 天 考 試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六 案 卷 卡 3. 臺 北 新 北 市 各 考 區 送 回 第 一 天 試 畢 答 案 卷 卡 4. 讀 卡 開 始 ( 至 1 月 22 日 ) 六 1. 每 節 考 試 後 公 布 試 題 2. 召 開 答 案 討 論 會 ( 國 社 ) 1. 第 二 天 考 試 運 送 臺 北 新 北 市 各 考 區 第 二 天 考 試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日 案 卷 卡 3. 各 考 區 送 回 試 畢 答 案 卷 卡 及 試 務 資 料 1. 每 節 考 試 後 公 布 試 題 日 2. 召 開 答 案 討 論 會 ( 數 英 自 ) 3. 公 布 選 擇 題 答 案 ( 國 數 社 ) 日 出 闈 暨 出 闈 記 者 會 ~4~

13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日 布 置 閱 卷 場 地 安 裝 電 腦 設 備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一 大 陸 考 場 送 回 試 畢 之 答 案 卷 卡 及 全 部 試 務 資 料 一 公 布 選 擇 題 答 案 ( 英 自 ) 一 第 二 處 移 交 抽 樣 影 像 檔 予 至 閱 卷 組 一 召 開 國 文 英 文 兩 科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二 完 成 螢 幕 閱 卷 答 案 卷 掃 描 二 召 開 國 文 科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三 完 成 答 案 卡 讀 卡 三 選 擇 題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傳 真 受 理 截 止 三 第 二 處 提 供 螢 幕 閱 卷 各 科 到 考 資 料 檔 予 閱 卷 組 召 開 國 文 英 文 試 閱 會 議 及 正 式 閱 卷 開 始 ( 至 1/27 止 ) 三 1. 國 文 科 :1/22( 三 )-1/27( 一 )( 一 二 閱 結 束 ) 2. 英 文 科 :1/22( 三 )-1/27( 一 )( 一 二 閱 結 束 ) 四 國 文 英 文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 記 者 會 ) 四 公 布 國 文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標 準 查 核 小 組 及 考 試 委 員 會 委 員 督 導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 讀 卡 四 與 螢 幕 閱 卷 ) 六 第 二 處 提 供 選 擇 題 答 對 率 及 選 項 分 析 檔 予 第 一 處 第 三 處 闈 務 組 閱 卷 組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二 三 四 閱 及 進 行 紙 面 補 閱 ( 至 1 月 29 日 止 ) 四 成 績 計 算 ( 至 2 月 7 日 ) 四 確 定 選 擇 題 答 案 五 回 覆 選 擇 題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交 違 規 及 疑 義 卷 卡 資 料 予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及 第 二 處 五 ( 資 訊 ) 一 考 試 委 員 會 ( 審 議 違 規 事 項 ) 一 成 績 通 知 單 列 印 及 轉 檔 ( 至 2 月 12 日 止 ) 三 發 布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及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新 聞 稿 四 1.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2. 語 音 網 路 查 詢 及 簡 訊 通 知 成 績 服 務 四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說 明 記 者 會 會 計 人 事 四 各 考 區 開 始 清 理 保 管 之 試 題 五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 至 2 月 18 日 止 ) 二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查 詢 截 止 二 複 查 覆 核 作 業 ( 至 2 月 19 日 止 ) 三 查 核 小 組 及 考 試 委 員 會 委 員 督 導 複 查 覆 核 作 業 三 複 查 記 者 會 ( 下 午 ) 四 1. 簽 報 複 查 覆 核 結 果 2. 將 複 查 異 動 成 績 通 知 招 生 單 位 五 1. 寄 發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2. 提 供 複 查 結 果 查 詢 ( 中 心 網 路 語 音 ) 四 成 績 申 訴 審 議 會 議 一 公 布 國 文. 英 文 考 科 引 導 寫 作 佳 作 四 - 五 第 三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 試 務 及 考 區 工 作 檢 討 )( 至 3 月 14 日 止 ) 各 考 區 五 考 區 經 費 核 銷 一 第 四 次 試 務 工 作 會 ( 結 束 檢 討 會 議 ) 三 工 作 報 告 編 印 完 成 ~5~

14 四 簡 章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之 編 訂 作 業, 分 為 以 下 步 驟 : 一 係 依 據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與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本 中 心 試 務 工 作 會 及 考 試 委 員 會 等 會 議 之 施 測 檢 討 意 見, 以 及 參 照 103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之 內 容, 擬 具 初 步 修 訂 意 見 二 提 報 本 中 心 考 試 委 員 會 102 年 9 月 10 日 第 13 屆 第 1 次 會 議 審 議 三 經 本 中 心 102 年 9 月 12 日 第 28 次 行 政 會 議 核 定 後 付 梓 ( 一 ) 重 要 試 務 日 程 : 考 試 重 要 日 期, 仍 循 往 例 比 照 前 一 學 年 度 (102)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以 及 參 酌 民 國 103 年 農 曆 春 節 (103 年 1 月 31 日 ) 與 各 例 假 日 而 略 作 調 整 個 別 郵 遞 報 名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集 體 報 名 項 目 102 學 年 度 日 期 ( 星 期 ) 103 學 年 度 日 期 ( 星 期 ) 報 名 --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 四 ) ~ ( 三 ) ( 四 ) ~ ( 三 ) ( 四 ) ~ ( 一 ) ( 二 ) ~ ( 一 ) ( 一 ) ~ ( 四 ) 寄 發 准 考 證 ( 四 ) ( 二 ) 公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 二 ) ( 二 ) 考 試 ( 日 ) ~ ( 一 ) ( 六 ) ~ ( 日 ) 公 布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 一 ) ( 日 ) 公 布 英 文 自 然 選 擇 題 答 案 ( 二 ) ( 一 )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及 公 布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 三 ) ( 四 )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 四 ) ~ ( 一 ) ( 五 ) ~ ( 二 ) 註 :102 年 農 曆 春 節 : 102 年 2 月 10 日 ( 星 期 日 ),103 年 農 曆 春 節 : 103 年 1 月 31 日 ( 星 期 五 ) ( 二 ) 簡 章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 1. 考 試 重 要 日 期 : 考 試 日 期 及 相 關 試 務 日 程,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日 程 並 隨 民 國 103 年 農 曆 春 節 假 日 調 整 ~6~

15 2. 報 名 (1)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取 消 郵 遞 報 名, 並 修 訂 相 關 文 字 (2) 參 照 103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及 學 科 能 力 測 簡 章, 修 訂 相 片 或 數 位 相 片 檔 案 拍 照 時 間 (3) 因 應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增 列 七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一 ) 之 文 字 說 明 3. 准 考 證 寄 發 使 用 及 補 發 (1)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增 訂 准 考 證 更 正 資 料 時 間 起 迄 (2) 明 列 提 供 網 路 及 電 話 語 音 查 詢 之 服 務 4.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生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相 關 文 字 修 訂 5. 公 布 試 題 及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 (1) 對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取 消 傳 真 方 式, 僅 受 理 郵 寄 以 示 慎 重 (2) 試 題 反 映 意 見, 須 書 明 相 關 內 容, 修 訂 相 關 文 字 6. 試 場 規 則 及 違 規 處 理 辦 法 : 修 訂 第 8 條 第 1 項 之 部 分 文 字 : 考 生 入 場 後, 除 准 考 證 及 考 試 必 用 文 具 外, 所 有 物 品 均 應 立 即 放 置 於 臨 時 置 物 區, 經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後 仍 不 放 妥 非 考 試 必 需 用 品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一 級 分 7.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 (1)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相 關 文 字 修 訂 (2) 新 增 申 請 複 審 之 時 程 : 複 審 申 請 書 應 於 103 年 1 月 2 日 前,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件 寄 本 中 心 (10099 臺 北 郵 政 號 信 箱 ) 信 封 上 註 明 申 請 複 審 字 樣,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3) 取 消 考 生 自 備 盲 用 電 腦, 考 生 若 需 使 用, 由 中 心 統 一 提 供, 8. 附 錄 一 考 生 畢 ( 肄 ) 業 學 校 代 碼 表 : 配 合 部 分 學 校 更 名 及 新 設 立 修 正 9. 附 錄 四 財 團 法 人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 因 應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增 列 附 錄 四 ~7~

16 五 試 務 工 作 概 述 ( 一 ) 第 一 處 第 一 處 負 責 支 援 命 題 及 閱 卷 等 工 作 1. 支 援 命 題 包 括 : (1) 釐 訂 命 題 工 作 相 關 章 則 與 操 作 手 冊 (2) 規 劃 命 題 工 作 時 程 (3) 研 擬 試 題 本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4) 研 擬 答 案 卷 卡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5) 提 供 命 題 所 需 之 參 考 資 料, 包 括 命 題 參 考 手 冊 參 考 試 卷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說 明 認 識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教 科 書 等 (6) 提 供 參 考 答 案 與 評 分 原 則 2. 支 援 閱 卷 包 括 : (1) 召 開 閱 卷 籌 備 會 議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會 議 (2) 寄 發 及 整 理 閱 卷 委 員 聘 書 (3) 建 立 閱 卷 委 員 人 力 庫 ( 包 括 辦 理 閱 卷 研 習 會 等 ) (4) 閱 卷 場 所 及 閱 卷 程 序 之 規 劃 (5) 修 改 閱 卷 標 準 化 流 程 (6) 招 募 及 培 訓 臨 時 試 務 工 作 人 員 (7) 建 制 螢 幕 閱 卷 模 式 (8) 確 定 閱 後 資 料 分 析 模 式 甲 命 題 組 命 題 相 關 工 作, 依 不 同 的 任 務 編 組, 共 分 任 務 性 與 經 常 性 二 組 任 務 性 編 組 包 括 : 本 中 心 命 題 總 幹 事 各 考 科 命 題 小 組 各 考 科 命 題 顧 問 ( 小 組 ); 經 常 性 編 組 包 括 : 第 一 處 之 命 題 支 援 組 試 題 研 發 組 題 庫 組 各 試 卷 的 命 題 組 卷 修 題 等 工 作 由 命 題 小 組 之 召 集 人 和 命 題 顧 問 負 責 ; 命 題 支 援 組 提 供 各 項 行 政 支 援 ; 試 題 研 發 組 提 供 各 項 命 題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 題 庫 組 提 供 部 分 題 庫 試 題 1. 命 題 為 提 升 試 題 品 質, 達 到 評 量 之 目 的, 本 中 心 聘 請 各 科 學 者 進 行 長 期 的 試 題 研 發, 編 製 命 題 相 關 參 考 資 料, 以 提 供 各 科 命 題 小 組 與 命 題 顧 問 ( 小 組 ) 參 考 各 科 命 題 小 組 依 測 驗 目 標 課 程 綱 要 命 題 命 題 小 組 與 命 題 顧 問 ( 小 組 ) 均 在 保 密 的 情 況 下, 由 大 學 教 授 負 責 本 學 年 度 除 循 例 延 聘 高 中 教 師, 包 括 : 國 文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物 理 化 學 生 物 地 球 科 學 八 科 各 一 位 以 外, 另 請 本 中 心 各 學 科 研 究 員 ( 公 民 與 社 會 物 理 生 物 學 科 研 究 員 除 外 ) 入 闈 協 助 檢 視 試 題 2.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確 定 各 考 科 試 後, 隨 即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公 告 試 題, 並 召 開 答 案 討 論 會 議, 逐 題 討 論 試 題 內 容 及 其 答 案 會 議 成 員 為 大 學 教 授 高 中 教 師 等 數 名 ; 考 試 隔 天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提 供 參 考 答 案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確 定 流 程 如 圖 一 ~8~

17 3.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處 理 由 第 三 處 收 取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郵 件, 由 各 學 科 研 究 員 處 理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遇 重 大 試 題 /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請 學 者 專 家 協 助 釋 疑 若 學 者 專 家 提 供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內 容 仍 有 不 妥 時, 召 開 試 題 疑 義 討 論 會 議, 會 議 成 員 含 大 學 教 授 本 中 心 命 題 研 究 委 員 會 相 關 學 科 之 委 員 高 中 教 師 試 務 召 集 人 命 題 總 幹 事 命 題 組 執 行 幹 事 學 科 研 究 員, 依 以 下 試 題 / 答 案 疑 義 處 理 原 則 建 議 給 分 方 式 若 題 目 超 出 課 綱 或 無 答 案, 則 全 體 到 考 生 該 題 均 給 分 從 各 種 角 度 解 釋, 會 得 到 數 種 互 相 矛 盾 的 答 案 或 無 適 當 答 案, 則 全 體 到 考 生 該 題 均 給 分 若 題 目 有 數 個 合 理 答 案, 則 相 關 各 答 案 均 給 分 題 目 不 夠 周 詳, 則 全 體 到 考 生 均 給 分 在 受 理 試 題 或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期 限 內, 共 收 到 139 件 來 函 : 國 文 6 題 (11 件 ) 英 文 11 題 (20 件 ) 數 學 1 題 (1 件 ) 社 會 26 題 (83 件 歷 史 13 件 地 理 14 件 公 民 與 社 會 56 件 ) 自 然 14 題 (24 件 物 理 0 件 化 學 3 件 生 物 13 件 地 球 科 學 8 件 ), 其 中 有 部 分 來 函 僅 對 參 考 答 案 提 出 疑 問 但 未 陳 述 意 見 經 徵 詢 學 者 專 家 後,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為 無 答 案, 已 於 中 心 網 頁 說 明 ; 其 餘 各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均 維 持 不 變 試 題 或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之 回 覆, 本 中 心 依 103 學 測 簡 章 ( 第 8 頁 ) 規 定, 於 2 月 7 日 公 告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考 試 ( ~ ) 收 集 各 方 意 見 提 出 可 能 問 題 ( ~ ) 答 案 討 論 會 議 ( ~ ) 公 布 參 考 答 案 ( ~ ) 收 集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 ~ ) 試 務 召 集 人 命 題 總 幹 事 學 者 專 家 學 科 研 究 員 處 理 試 題 /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 ~ ) 第 二 處 計 算 成 績 ( ) 確 定 答 案 ( )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內 容 上 網 ( ) 圖 一 ~9~

18 乙 閱 卷 組 本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採 螢 幕 閱 卷, 閱 卷 科 目 有 國 文 英 文 二 科 1. 閱 卷 前 置 工 作 流 程 人 事 物 1. 討 論 閱 卷 流 程 及 相 關 規 約 2. 提 出 協 同 主 持 人 建 議 名 單 聘 請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閱 卷 籌 備 會 議 ( 閱 卷 組 學 科 幹 事 ) 遴 選 工 讀 生 召 開 工 作 說 明 會 1. 提 出 資 訊 設 備 需 求 2. 確 認 系 統 功 能 3. 規 劃 及 確 定 閱 卷 場 地 1. 提 出 場 地 文 具 餐 點 相 關 設 備 等 需 求 2. 協 助 佈 置 閱 卷 場 地 ( 第 三 處 閱 卷 組 ) 1 確 認 閱 卷 流 程 及 相 關 規 約 2. 提 出 閱 卷 委 員 建 議 名 單 閱 卷 協 同 主 持 人 會 議 ( 閱 卷 組 學 科 幹 事 ) 1. 各 科 閱 卷 委 員 名 單 經 主 管 確 認 後 由 人 事 製 作 聘 書, 閱 卷 組 寄 發 聘 書 2. 聘 書 寄 回 後 由 閱 卷 組 整 理 並 將 資 料 輸 入 閱 卷 人 力 庫 中 建 檔 聘 書 ( 含 補 聘 ) ( 閱 卷 組 人 事 ) 螢 幕 閱 卷 模 擬 測 試 會 議 ( 未 曾 參 與 螢 幕 閱 卷 者 ) 閱 卷 委 員 確 定 應 聘 後, 於 閱 卷 前 兩 週 寄 發 試 閱 會 議 開 會 通 知 試 閱 會 議 ( 閱 卷 組 學 科 幹 事 ) ~10~

19 2. 閱 卷 流 程 (1) 閱 卷 流 程 1. 討 論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2. 初 步 擬 訂 評 分 標 準 3. 挑 出 標 準 卷 及 試 閱 卷 4. 編 輯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1. 召 集 人 或 協 同 主 持 人 說 明 各 0 題 評 分 標 準 及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2. 各 委 員 進 行 試 閱 3. 小 組 進 行 討 論 達 到 共 識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 ( 召 集 人 協 同 主 持 人 學 科 幹 事 ) 試 閱 會 議 ( 召 集 人 協 同 主 持 人 學 科 幹 事 閱 卷 組 ) 正 式 閱 卷 ( 一 二 三 閱 ) 分 配 答 案 卷 1. 掃 描 並 將 答 案 卷 圖 檔 轉 入 主 機 2. 處 理 閱 卷 期 間 的 問 題 卷 3. 管 理 系 統 主 機 ( 閱 卷 組 第 二 處 ) 1. 提 供 餐 點 電 力 其 他 設 備 需 求 2. 協 助 辦 理 閱 卷 說 明 之 記 者 會 ( 閱 卷 組 第 三 處 )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完 成 閱 卷 是 否 退 卷 與 第 四 閱 閱 卷 費 核 銷 ( 閱 卷 組 ) ~11~

20 (2) 正 式 閱 卷 流 程 正 式 閱 卷 一 二 閱 註 1 差 異 是 否 一 二 閱 平 均 成 績 是 差 第 異 三 閱 註 2 註 2 差 異 是 否 一 三 閱 平 均 或 二 三 閱 平 均 或 第 三 閱 為 主 成 績 第 四 閱 成 績 註 1: 第 一 第 二 閱 分 數 差 超 過 重 閱 標 準 時, 即 需 第 三 閱, 第 三 閱 差 分 標 準 詳 見 表 1 註 2: 第 三 閱 與 第 一 第 二 閱 分 數 差 距 均 大 於 重 閱 標 準, 則 送 第 四 閱 表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各 考 科 各 題 題 分 及 第 三 閱 差 分 表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題 號 一 二 三 題 分 差 分 >2 >5 >8 題 分 8 20 差 分 >2 >5 合 計 分 數 第 一 二 三 閱 卷 結 束 第 四 閱 利 用 投 影 機 投 射 出 答 案 卷 登 入 系 統 進 入 閱 卷 功 能 討 論 輸 入 分 數 還 卷 ~12~ 召 集 人 正 副 召 集 人 及 一 位 資 深 協 同 主 持 人 召 集 人

21 (3) 退 卷 流 程 ( 紙 面 閱 卷 流 程 ) 紙 面 閱 卷 流 程 包 括 螢 幕 閱 卷 影 像 不 清 楚 之 退 卷 及 錄 音 帶 作 答 部 分, 改 為 紙 面 閱 卷 螢 幕 閱 卷 影 像 清 楚 是 閱 卷 成 績 否 退 卷 系 統 統 整 執 行 幹 事 查 退 卷 數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可 螢 幕 閱 卷 是 否 是 由 第 二 處 檢 視 用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作 答 是 紙 面 閱 卷 否 影 像 檔 內 容 與 原 卷 是 否 相 同 註 否 第 一 二 三 閱 ( 或 主 閱 ) 成 績 評 於 答 案 卷 之 評 分 欄 成 績 檔 送 資 訊 組 原 始 作 答 答 案 卷 送 考 務 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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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7. 評 分 標 準 為 求 達 到 閱 卷 評 分 標 準 的 共 識, 正 式 閱 卷 之 前, 閱 卷 召 集 人 必 須 召 開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 國 文 科 第 二 天 再 召 開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 所 有 協 同 主 持 人 皆 須 參 與, 會 中 除 依 據 命 題 組 提 供 的 評 分 參 考 指 標 外, 並 抽 取 若 干 答 案 卷 製 成 樣 卷, 進 行 試 閱 與 討 論, 再 依 共 識 編 製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正 式 閱 卷 當 日, 則 先 由 閱 卷 召 集 人 主 持 試 閱 會 議,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必 須 出 席 聽 取 閱 卷 評 分 說 明, 並 進 行 試 閱 與 討 論, 在 取 得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一 致 性 後, 才 開 始 正 式 閱 卷 各 科 方 式 如 下 : (1) 國 文 科 評 分 方 式 採 三 等 九 級 概 念 ( 含 等 級 及 分 數 ), 閱 卷 委 員 實 際 評 分 時, 依 評 分 標 準 選 定 等 級, 再 依 等 級 所 代 表 的 分 數 參 酌 用 字 的 正 確 性 及 修 辭 等 細 部 情 況 評 定 分 數, 以 分 數 評 分 可 讓 考 生 的 成 績 更 為 準 確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於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暨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中 訂 定 評 分 標 準 挑 選 標 準 卷 與 試 閱 卷, 並 製 作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2) 在 評 分 上, 中 譯 英 重 點 在 於 評 量 考 生 是 否 能 運 用 熟 悉 的 字 詞, 將 中 文 句 子 譯 成 正 確 通 順 達 意 的 英 文 英 文 作 文 則 依 據 內 容 組 織 文 法 句 構 詞 彙 拼 字 體 例 五 個 項 目 給 分 閱 卷 正 / 副 召 集 人 及 協 同 主 持 人 於 評 分 標 準 會 議 中 訂 定 評 分 標 準, 挑 選 試 閱 卷 及 製 作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本 中 心 非 選 擇 題 的 答 案 卷 已 全 面 改 為 螢 幕 閱 卷 螢 幕 閱 卷 除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能 即 時 觀 察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穩 定 度, 有 效 掌 控 評 分 誤 差 以 確 保 閱 卷 品 質, 提 升 閱 卷 的 公 平 性, 並 掌 控 閱 卷 速 度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的 開 發 閱 卷 委 員 的 訓 練 閱 卷 場 所 的 軟 硬 體 測 試, 皆 依 預 訂 的 實 施 程 序 執 行 整 體 閱 卷 的 流 程, 從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閱 卷 說 明 會 試 閱 樣 卷 到 正 式 閱 卷, 均 依 照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進 行 8. 第 三 閱 之 份 數 表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國 文 及 英 文 考 科 各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統 計 表 項 目 總 份 數 年 度 第 一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 百 分 比 ) 第 二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 百 分 比 ) 第 三 題 第 三 閱 份 數 ( 百 分 比 ) 103 國 文 145,900 份 19,280 份 (13.22%) 11,793 份 (8.08%) 4,180 份 (2.87%) 103 英 文 145,575 份 4,200 份 (2.89%) 7,137 份 (4.90%) ~15~

24 ( 二 ) 第 二 處 甲 考 務 組 工 作 概 述 考 務 試 務 主 要 工 作 項 目 如 下 : (1) 簡 章 彙 編 及 試 務 日 程 安 排 (2) 辦 理 考 區 試 務, 包 括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考 區 經 費 編 列 核 銷 考 區 資 訊 網 大 陸 考 場 考 區 試 務 考 區 觀 摩 等 相 關 業 務 (3) 辦 理 報 名 作 業, 包 括 報 名 資 料 處 理 准 考 證 編 碼 准 考 證 印 製 及 寄 發 等 相 關 業 務 (4)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務, 包 括 報 名 及 審 查 准 考 證 編 碼 經 費 編 列 等 相 關 業 務 (5) 規 劃 答 案 卷 印 製 包 裝 答 案 卷 影 像 掃 描 及 影 像 檔 檢 核 作 業 (6) 規 劃 印 製 場 務 相 關 表 件 (7) 辦 理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相 關 試 務 (8) 辦 理 複 查 作 業 及 複 查 後 申 訴 相 關 試 務 (9) 辦 理 各 項 試 務 語 音 查 詢 網 路 查 詢 (10) 其 他 服 務, 包 括 編 修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考 生 應 考 注 意 事 項 編 輯 工 作 報 告 考 試 委 員 會 文 書 處 理 工 作... 等 試 務 諮 詢 與 資 訊 服 務 報 名 作 業 1. 報 名 人 數 總 計 147,478 人 (102 年 :150,030 人 ), 內 含 :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555 單 位 (102 年 :554 單 位 ),137,769 人 (102 年 :138,598 人 ) 補 習 班 集 體 報 名 :25 單 位 (102 年 :27 單 位 ),4,490 人 (102 年 :5,710 人 ) 個 別 報 名 :5,219 人 (102 年 :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4,940 人, 個 別 郵 遞 報 名 :782 人 ) 2. 報 名 資 料 處 理 (1) 整 合 各 項 考 試 ( 含 英 聽 學 測 術 科 及 指 考 ) 集 體 報 名 作 業, 將 原 需 各 校 自 行 下 載 安 裝 之 校 內 報 名 作 業 軟 體 改 為 線 上 作 業 之 網 路 版 (2) 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 起 報 名 作 業 系 統 開 放 上 網, 受 理 報 名 至 11 月 11 日 止, 彙 整 所 有 報 名 資 料 檔, 查 驗 報 名 人 數 各 考 區 人 數 相 片 檔 案 應 繳 資 料 等 (3) 查 驗 報 名 資 料 ( 含 相 片 檔 身 分 證 影 本 中 低 /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等 ): 經 查 驗 因 缺 繳 或 格 式 不 合 而 須 補 者 74 人 (102 年 :37 人 ), 經 102 年 12 月 4 日 以 簡 訊 通 知 及 電 話 連 繫 後 計 有 9 位 未 補 件 (4) 經 審 核 證 明 文 件 後, 低 收 入 戶 與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人 數 彙 整 表 如 下 : 中 低 / 低 收 入 戶 人 數 集 體 報 名 個 別 報 名 低 收 入 戶 3,262 3,170 人 92 人 中 低 收 入 戶 1,611 1,578 人 33 人 報 名 費 由 教 育 部 專 款 補 助 (5) 其 他 重 要 查 核 事 項 如 : 查 核 報 名 資 格 : 計 查 有 2 位 資 賦 優 異 跳 級 升 學 生 (102 年 :2 人 ) 查 核 及 比 對 應 繳 報 名 費 與 銀 行 繳 費 檔 案, 並 聯 繫 更 正 ~16~

25 查 核 重 複 報 名 : 個 報 與 集 報 重 複 者, 以 集 報 資 料 為 主 查 核 考 試 地 區 : 查 核 考 生 選 擇 之 考 試 地 區 與 其 通 訊 處 或 戶 籍 有 無 異 常 者 查 核 身 分 可 疑 或 報 名 資 料 異 常 之 考 生, 彙 請 相 關 考 區 注 意 (6) 退 件 及 退 費 處 理 : 個 別 報 名 考 生 中, 計 有 繳 報 名 費 未 報 名 或 於 報 名 截 止 前 撤 銷 報 名 者 1 人, 現 為 高 二 生 或 專 三 生 而 不 符 報 考 資 格 者 0 人, 報 名 資 料 不 齊 且 經 通 知 後 未 補 件 者 9 人, 以 及 個 別 報 名 考 生 溢 繳 報 名 費 1 人, 共 計 11 人 退 還 報 名 費 集 體 報 名 單 位 中, 計 有 22 校 繳 費 異 常, 內 含 1 校 1 位 考 生 有 差 額 另 以 考 生 個 別 繳 費 補 足 10 校 將 英 聽 與 術 科 考 試 報 名 費 誤 入 學 測 專 戶 或 學 測 誤 入 術 科 帳 號 11 校 以 匯 票 繳 交 報 名 費 2 校 溢 繳 報 名 費 3. 准 考 證 編 碼 印 製 及 寄 發 (1) 維 持 103 學 年 度 之 編 碼 原 則 編 號 時 需 注 意 事 項 有 : 梅 花 座 原 則 分 區 學 校 人 數 比 例 集 報 性 別 郵 區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行 動 不 便 考 生 考 區 特 殊 需 求 等 (2) 計 有 1205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3002 光 隆 高 商 3403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4401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5101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及 5102 國 立 虎 尾 高 中 等 6 個 分 區, 非 使 用 七 直 行 每 行 六 人 模 式 編 排 試 場 座 位 (3) 經 102 年 12 月 24 寄 發 准 考 證, 集 體 報 名 者 准 考 證 以 郵 局 快 捷 寄 交 報 名 單 位 轉 發 報 名 考 生, 個 別 報 名 者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考 生 寄 發 後 重 製 准 考 證 者, 計 有 808 人 (102 年 :110 人 ), 其 中 內 含 更 改 考 區 4 人 姓 名 錯 字 8 人 改 名 8 人 身 分 證 錯 號 4 人 相 片 更 正 779 人 其 他 5 人 等 ; 以 及 變 更 生 日 地 址 電 話 等 資 料 但 未 重 製 准 考 證 者 計 有 1,036 人 (102 年 :929 人 ) 製 作 答 案 卷 及 場 務 資 料 1. 製 卷 作 業 (1) 本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委 託 永 豐 紙 業 以 lis 系 統 掃 描 查 驗 及 包 裝 國 文 及 英 文 兩 科 之 答 案 卷, 於 103 年 1 月 4 日 至 8 日 進 行 逐 張 掃 描 檢 測, 併 進 行 查 驗 包 裝 作 業, 並 於 封 箱 前 再 一 次 進 行 各 考 區 數 量 之 全 面 清 點, 最 後 俟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特 殊 卷 製 作 完 畢 後, 一 併 於 1 月 10 日 完 成 封 箱 (2) 依 考 區 分 區 分 裝 為 245 箱 (102 年 244 箱 ), 內 含 國 文 131 箱 英 文 107 箱 以 及 國 英 併 箱 7 箱 因 污 損 而 補 印 的 不 良 答 案 卷, 計 有 國 文 40 張 (102 年 239 張 ), 英 文 28 張 (102 年 184 張 ), 並 發 現 未 順 號 各 6 組 (3) 使 用 題 卷 卡 標 籤 暨 裝 箱 管 理 程 式 處 理 標 籤 列 印 轉 檔 管 理 及 自 行 補 印 答 案 卷, 效 果 良 好 2. 答 案 卷 掃 描 及 影 像 檔 檢 核 作 業 本 學 年 度 之 國 文 英 文 二 科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卷 數 量 為 294,966 份 ( 含 空 號 ), 非 選 擇 題 答 案 卷 於 考 務 作 業 室 完 成 掃 描 及 檢 核 作 業 自 103 年 1 月 18 日 開 始 作 業, 經 A3 專 業 掃 描 器 掃 描 並 擷 取 考 生 作 答 區 域 之 影 像, 同 步 判 讀 條 碼, 建 立 影 像 檔 流 水 號 及 准 考 證 對 照 表 並 參 照 前 項 之 對 照 表, 每 一 試 場 抽 樣 兩 考 生 書 面 答 案 卷 核 對 影 像 檔 無 誤, 並 完 成 缺 考 生 逐 一 核 對 影 像 空 白 確 認 作 業, 確 定 缺 考 資 料 登 錄 無 誤 配 合 閱 卷 組 於 1 月 21 日 完 成 全 部 之 螢 幕 閱 卷 作 業, 成 績 資 料 均 由 閱 卷 委 員 加 註 電 子 簽 章, 以 確 認 閱 卷 成 績 無 誤 3. 場 務 資 料 ~17~

26 (1) 仍 循 往 例 依 表 訂 日 期 分 二 次 寄 送 各 考 區, 第 一 次 為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7 日 寄 送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監 試 聘 書 各 項 表 件 及 物 品 ; 第 二 次 係 俟 考 生 資 料 核 校 完 成 後 於 103 年 1 月 6 日 寄 送 考 生 名 冊 及 座 位 標 示 單 等 (2) 配 合 試 場 規 則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之 修 訂 考 區 反 映 意 見 及 個 資 法 規 定, 修 訂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公 告 及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相 關 表 件 ; 以 及 重 新 修 訂 考 生 入 場 監 試 人 員 宣 讀 事 項 提 示 單 監 試 說 明 簡 報 及 相 關 試 務 表 件 考 區 場 務 作 業 表 件 共 為 38 種 (102 年 :42 種 ) 考 區 試 務 1. 考 分 區 安 排 : (1) 考 生 計 有 147,478 人, 配 置 於 32 個 考 區 89 個 分 區 (102 年 90 個 分 區 ) 3,604 個 試 場 (102 年 3,667 個 試 場 ), 其 中 含 2 個 大 陸 考 場 及 1 個 臺 北 身 心 障 礙 生 單 獨 分 區 ;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374 人, 配 置 在 22 個 考 區 24 個 分 區 88 個 試 場 (2) 除 新 竹 考 區 比 照 往 例 改 由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輪 辦 ; 其 他 考 區 仍 請 原 承 辦 單 位 辦 理 (3)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照 顧 大 陸 臺 商 子 弟 學 校 學 生 應 考 權 益 之 政 策, 於 大 陸 東 莞 華 東 兩 校 設 置 考 場, 由 本 中 心 自 行 辦 理, 並 分 別 洽 請 銘 傳 大 學 世 新 大 學 協 辦 (4) 馬 祖 考 區 乃 請 銘 傳 大 學 承 辦 ; 仍 循 例 函 請 連 江 縣 政 府 協 辦 試 題 備 援 作 業 2.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 (1)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原 則 仍 訂 於 星 期 四 舉 行 本 學 年 度 循 例 舉 行 3 次 會 議 : 第 一 次 會 議 於 102 年 11 月 7 日 召 開, 討 論 經 費 編 列 原 則 及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內 容 ; 第 二 次 於 報 名 後 102 年 12 月 27 日 召 開, 確 定 分 區 試 場 數 及 考 區 經 費 ; 第 三 次 為 檢 討 會 議 於 考 試 後 103 年 3 月 20,21 日 ( 星 期 三 ) 擴 大 舉 行 (2)103 年 2 月 10 日 第 13 屆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4 次 會 議 : 1 報 告 各 科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表 : 最 後 一 節 自 然 科 之 缺 考 人 數 1,964 人 缺 考 率 1.33%(102 年 :2,387 人 缺 考 率 1.59%) 2 報 告 試 場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 計 有 臺 北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花 蓮 考 區 提 報 8 件 試 場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3 審 議 考 區 提 報 之 試 場 違 規 考 生 案 件 共 計 396 件 (102 年 :392 件 ); 經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查 報, 計 有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考 生 5 件 4 審 議 考 生 申 訴 事 件 : 計 收 到 申 訴 信 件 27 案, 其 中 試 務 意 見 反 映 與 經 查 明 申 訴 事 由 不 存 在 者 逕 予 函 覆 外, 計 有 24 案 申 訴 信 函 經 考 試 委 員 會 併 違 規 案 討 論 3.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 依 據 本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與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並 參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考 區 試 務 手 冊 內 容 與 檢 討 會 之 建 議, 修 訂 試 務 日 程 與 部 分 文 字 經 民 國 102 年 11 月 7 日 第 一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議 討 論 後 修 正 修 訂 部 分 以 網 底 標 示,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如 下 : (1) 增 列 考 區 工 作 流 程 圖 等 (2) 刪 場 務 資 料 已 有 之 附 表 : 如 試 場 記 載 表 等 8 種 表 格 (3) 配 合 簡 章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與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之 增 修 規 定, 修 訂 相 關 內 容 (4) 配 合 試 場 規 則 及 違 規 處 理 辦 法 第 8 條 第 1 項 條 文 之 增 修 規 定, 修 訂 相 關 內 容 4. 考 區 經 費 : ~18~

27 (1)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費 編 列 原 則 表, 依 102 學 年 度 原 則 編 列 (2)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之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費 編 列 原 則 表, 則 依 據 102 學 年 度 原 則 編 列 環 境 維 護 費 編 列 原 則, 由 每 分 區 基 本 費 5,000 元 加 上 每 試 場 120 元 計, 調 整 為 每 分 區 基 本 費 5,000 元 加 上 每 試 場 150 元 調 與 各 考 區 編 列 原 則 表 一 致 (3) 大 陸 考 場 試 務 經 費 1,111,964 元 (366 位 考 生 ), 由 教 育 部 專 案 補 助 5. 其 他 相 關 業 務 : (1) 派 員 赴 大 陸 考 場 辦 理 考 區 試 務 : 由 第 二 處 2 位 同 仁, 協 同 銘 傳 大 學 與 世 新 大 學 監 試 人 員, 分 別 赴 大 陸 東 莞 及 華 東 2 台 商 學 校 辦 理 試 務 (2) 派 員 支 援 第 三 處 戒 護 運 送 題 卷 卡 (3) 彙 製 各 考 區 答 案 卷 卡 交 接 單 ; 辦 理 答 案 卷 卡 交 接 ; 領 題 當 日 接 待 考 區 領 題 人 員 ; 接 收 清 點 各 考 區 試 畢 答 案 卷 及 試 務 資 料 (4) 本 學 年 度 因 人 力 吃 緊, 往 年 派 員 至 考 區 觀 摩 之 措 施 暫 停 辦 理 (5) 更 新 考 區 資 訊 網, 提 供 多 樣 與 考 區 相 關 資 料, 供 考 區 查 詢 及 下 載, 其 中 含 考 區 工 作 會 議 紀 錄 監 試 說 明 簡 報 樣 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作 答 表 件 及 注 意 事 項 等 (6) 建 置 各 考 場 地 點 位 置 圖 之 網 路 連 結, 於 103 年 1 月 7 日 公 布 試 場 分 配 表 時 同 步 置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供 考 生 查 覽 ( 註 : 公 布 之 試 場 分 配 表 中, 未 含 大 陸 考 場 ) (7) 函 請 教 育 部 及 各 縣 市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 考 試 前, 對 各 考 區 分 區 提 供 必 要 之 行 政 協 助 ; 考 試 後, 對 所 轄 分 區 學 校 予 以 獎 勵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相 關 試 務 (1)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委 員, 循 例 聘 請 相 關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代 表 ( 含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學 生 事 務 及 特 殊 教 育 司 衛 生 福 利 部 社 會 及 家 庭 署 ) 以 及 具 豐 富 經 驗 之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代 表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主 任 各 領 域 之 特 殊 教 育 專 家 學 者 與 專 科 醫 師 擔 任 本 次 委 員 名 單, 原 王 委 員 幼 玲 因 人 事 更 迭, 另 敦 請 中 華 民 國 殘 障 聯 盟 王 榮 璋 秘 書 長 出 席 ; 另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佘 永 吉 助 理 教 授 因 公 務 繁 忙 不 克 出 席, 復 聘 曾 任 101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委 員 之 同 校 系 王 副 教 授 華 沛 擔 任 ; 此 外, 因 他 障 組 別 申 請 應 考 服 務 之 考 生 人 數 與 年 俱 增, 增 聘 曾 任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委 員 之 林 口 長 庚 醫 院 兒 童 心 智 科 張 醫 師 學 岭 擔 任 協 助 審 議 其 餘 均 比 照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委 員 名 單 (2)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審 查 會 議 在 102 年 12 月 5 日 舉 行, 有 鑒 於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逐 年 增 多, 本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仍 循 102 學 年 度 之 方 式, 以 先 分 組 ( 視 障 肢 障 他 障 ) 討 論, 再 綜 合 審 議 的 方 式 進 行 逐 案 確 認 (3) 審 議 原 則 : 1 考 試 時 間 部 分, 分 為 A 等 級 各 科 延 長 20 分 鐘 B 等 級 國 文 及 英 文 兩 科 延 長 20 分 鐘 C 等 級 特 定 考 科 延 長 20 分 鐘 及 D 等 級 正 常 應 考 時 間 或 考 試 時 間 不 延 長 等 四 種 視 障 考 生, 凡 診 斷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視 覺 功 能 障 礙, 分 別 予 以 審 定 肢 障 考 生, 依 據 考 生 診 斷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書 寫 表 現 坐 姿 平 衡 功 能 等 相 關 病 情, 分 別 予 以 審 定 他 障 考 生 部 分, 審 視 考 生 診 斷 證 明 書 所 載 之 精 神 功 能 及 在 校 學 習 記 錄 表 等 相 關 資 料, 分 別 予 以 審 定 2 申 請 非 紙 筆 之 特 殊 試 題 或 特 殊 作 答 方 式 者, 均 須 逐 案 確 認 同 意 審 議 時, 對 在 校 學 習 記 錄 表 有 相 關 紀 錄 者 優 先 同 意 ; 未 有 紀 錄 者 則 綜 合 審 酌 其 他 補 充 資 料, 再 做 ~19~

28 決 定 其 他 服 務 事 項 則 循 往 例 處 理 之 (4) 共 審 議 307 位 考 生 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申 請 表 及 相 關 資 料 ( 含 診 斷 證 明 書 與 在 校 學 習 記 錄 表 等 ) 送 請 審 查, 內 含 視 障 類 86 人 肢 障 類 70 人 他 障 類 151 人 另 因 情 緒 障 礙 或 其 他 傷 病 申 請 於 人 數 較 少 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考 試, 但 無 其 他 服 務 事 項 之 考 生 計 有 68 位, 以 及 申 請 考 區 提 供 行 動 協 助 或 特 殊 座 位 安 排 的 考 生 有 125 人, 但 未 涉 及 考 試 時 間 及 題 卷 卡 之 作 答 事 項, 依 慣 例 由 第 二 處 逕 視 考 生 障 礙 情 況 與 考 生 或 其 師 長 協 調 處 理 之, 故 僅 提 報 委 員 會 備 案 而 不 列 入 討 論 (5) 在 前 開 送 請 審 議 之 A( 視 障 類 ) B( 肢 障 類 ) C( 他 障 及 病 弱 類 ) 三 類 307 位 考 生 中, 經 三 組 審 查 委 員 進 行 逐 案 審 議 後, 有 45 位 考 生 雖 未 達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標 準, 但 因 審 定 通 過 特 殊 試 題 或 答 案 卡 特 殊 作 答 方 式 或 人 數 較 少 試 場 申 請 事 項 者, 除 編 號 C138 計 1 位 考 生 移 至 一 般 試 場 應 試 外, 餘 306 人 及 D 類 ( 少 人 試 場 類 )68 位 傷 病 考 生 共 計 374 人 均 安 排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應 試 故 總 計 同 意 有 374 位 考 生, 配 置 在 22 個 考 區 24 個 分 區 88 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場 應 試 (6) 較 特 殊 之 服 務 有 : 1 特 殊 試 題 部 分 :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7 位, 為 顧 及 試 題 之 安 全 及 相 容 性, 援 例 須 使 用 本 中 心 提 供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 使 用 紙 本 點 字 試 題 者 有 11 位 ; 使 用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者 有 10 位, 其 中 內 含 文 字 版 試 題 9 位 及 點 字 版 試 題 1 位 其 中 文 字 版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則 與 一 般 試 題 相 同 ; 點 字 版 之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及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均 相 同, 有 部 分 試 題 因 圖 形 過 於 複 雜 題 幹 過 長 或 為 判 讀 語 音 題 型 等 因 素 以 致 未 製 作, 而 使 其 題 數 略 少 於 一 般 試 題, 故 其 成 績 依 題 分 比 例 還 原 後, 再 重 予 計 算 2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點 字 機 作 答 者 9 位 ; 使 用 盲 用 電 腦 作 答 者 有 10 位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35 位 ; 使 用 錄 音 作 答 者 有 6 位 均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試 務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公 布 週 知, 以 作 為 考 生 應 考 及 各 考 區 辦 理 試 務 之 依 據 3 考 試 時 間 : 各 科 均 延 長 20 分 鐘 者 有 132 位, 國 英 二 科 各 延 長 20 分 鐘 有 129 位, 數 學 科 延 長 20 分 鐘 有 1 位, 國 文 科 延 長 20 分 鐘 有 1 位, 其 餘 11 位 之 應 考 時 間 與 一 般 考 生 相 同 (7) 另 對 聽 障 生 72 人 以 及 罹 患 下 肢 障 或 行 動 不 便 輕 度 情 障 病 弱 等 輕 度 障 礙 或 病 情 之 考 生 176 人, 提 供 一 樓 試 場 末 排 座 位 等 一 般 生 試 場 之 應 考 服 務 2. 相 關 試 務 : (1) 為 製 作 點 字 試 題 ( 含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及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 循 例 洽 請 淡 江 盲 生 資 源 中 心 入 闈 協 助 製 作 (2) 為 製 作 語 音 試 題, 循 例 洽 請 清 大 盲 友 會 等 單 位 協 助 (3) 使 用 點 字 機 作 答 之 考 生 答 案 卷, 援 例 聘 請 淡 江 盲 生 資 源 中 心 協 助 翻 譯 ; 翻 譯 人 員 為 8 人 (4) 協 助 臺 北 一 考 區 臺 中 一 考 區 及 高 雄 一 考 區 等 3 個 考 區 共 10 位 考 生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或 盲 用 電 腦 應 試, 特 循 例 請 淡 江 盲 生 資 源 中 心 各 支 援 電 腦 設 備 及 工 程 師 一 名 3. 經 費 : (1)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之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費 編 列 原 則 表, 依 據 102 學 測 標 準 編 列 (2)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考 區 試 務 經 費 (22 考 區,102 年 21 考 區 ) 共 計 1,506,510 元,374 位 考 生 (102 年 318 人 ) 之 平 均 費 用 4,028 元 (102 年 約 4,339 元 ) 循 例 函 請 教 育 部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考 區 試 務 經 費 ~20~

29 (3)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審 查 費 ( 含 複 審 ) 共 42,000 元 (4) 前 列 二 項 以 外 之 4 位 考 生 (2 位 變 更 使 用 試 題,1 位 變 更 答 案 卡 作 答 方 式,1 位 變 更 答 案 卡 與 答 案 卷 作 答 方 式 ), 經 本 處 詳 查 各 生 障 礙 情 形, 均 建 議 同 意 其 申 請 事 項 (5) 其 他 試 務 費 用 含 點 字 答 案 卷 翻 譯 費 24,000 元 支 援 考 區 辦 理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作 答 試 務 費 用 5,400 元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相 關 試 務 1. 受 理 申 請 : (1) 因 突 發 傷 病 而 申 請 應 考 服 務 者, 均 依 簡 章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辦 理 (2) 本 中 心 依 簡 章 規 定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5 日 以 前 受 理 之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計 有 75 件,16 日 以 後 逕 由 各 考 區 受 理 2. 計 有 臺 北 一 等 20 個 考 區 為 40 位 考 生 啟 用 37 間 備 用 試 場 ; 其 中 臺 北 二 臺 中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臺 南 二 花 蓮 計 6 個 考 區, 為 7 位 因 腹 瀉 嘔 吐 或 諾 羅 確 診 考 生 增 開 7 間 備 用 試 場 3.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4 位 4. 經 費 : 因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而 啟 用 備 用 試 場 及 代 謄 答 案 卡 之 工 作 費, 共 計 283,500 元 (102 年 463,224 元 ) 考 生 違 規 概 況 及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1. 各 考 區 試 場 突 發 狀 況 : 考 試 期 間 計 有 臺 北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花 蓮 考 區 提 報 8 件 試 場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簡 述 如 下 : (1) 臺 北 二 考 區 ( 五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一 隻 中 型 蜜 蜂 ( 疑 似 虎 頭 蜂 ) 於 第 一 天 國 文 科 9 時 25 分 停 留 至 該 生 桌 面 試 題 上, 影 響 該 生 作 答, 經 監 試 人 員 向 試 務 中 心 反 應, 事 務 人 員 前 往 處 理, 以 透 明 提 袋 捕 捉, 捕 捉 過 程 迅 速 精 準, 於 9 時 30 分 結 束 讓 該 生 繼 續 考 試, 並 未 驚 動 其 他 考 生 考 生 受 影 響 之 時 間 (5 分 鐘 ) 與 考 生 確 認 ( 並 請 其 於 試 場 記 載 表 簽 名 ) 後, 以 延 長 作 答 5 分 鐘 處 理 (2) 嘉 義 考 區 ( 二 ) 國 立 嘉 義 女 中 分 區 : 第 二 節 數 學 考 試 時, 教 學 大 樓 校 園 廣 播 系 統 於 13:20 至 13:25 發 出 3-4 次 間 歇 性 嗡 嗡 的 聲 音, 影 響 ~ 及 備 用 共 32 間 試 場, 經 考 生 服 務 隊 監 試 人 員 及 巡 場 人 員 等 反 應, 因 間 歇 性 聲 響 發 聲 情 形 約 有 4~5 分 鐘,5 分 鐘 後 狀 況 已 排 除 (3) 臺 南 一 考 區 ( 一 ) 國 立 臺 南 一 中 分 區 : 事 由 : 英 文 科 試 題 及 答 案 卡 在 學 生 入 場 前 發 放 完 畢, 但 答 案 卷 未 在 考 試 開 始 鈴 響 前 發 放, 開 始 時 9:20 學 生 反 應 沒 有 答 案 卷, 立 即 發 放 約 在 3 分 鐘 內 (9:23) 完 成 發 放 處 理 方 式 :(1) 立 即 發 放 答 案 卷, 並 請 巡 場 人 員 立 即 回 報 試 務 辦 公 室 (2) 考 試 期 間 宣 布 考 試 延 長 3 分 鐘, 並 在 結 束 鈴 響 時 宣 布 結 束 鈴 響 畢 後, 再 延 長 3 分 鐘, 請 繼 續 作 答 (4) 臺 南 一 考 區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分 區 : 試 場 18 日 第 一 節 國 文 科, 因 門 被 反 鎖, 考 生 於 9 點 23 分 始 能 進 場 監 考 老 師 於 25 分 宣 佈 注 意 事 項 完 畢 開 始 考 試 立 即 宣 布 延 長 5 分 鐘 試 場 18 日 第 一 節, 門 亦 被 反 鎖, 考 生 於 9 點 18 分 進 場, 待 考 生 坐 定 後, 監 考 老 師 宣 布 注 意 事 項, 宣 布 完 畢 約 於 9:20 開 始 考 試, 經 與 大 考 中 心 確 認, 為 撫 ~21~

30 平 考 生 緊 張 情 緒, 延 長 考 試 兩 分 鐘 (5) 臺 南 一 考 區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分 區 : 試 場,18 日 第 三 節 社 會 科, 學 生 反 應 西 曬 問 題, 監 考 老 師 於 3 點 28 分, 請 學 生 暫 停 筆, 處 理 3 位 學 生 桌 子 移 到 教 室 後 面, 因 全 班 停 筆 2 分 鐘, 全 班 延 長 2 分 鐘 ( 移 動 位 置 為 , , ) (6) 臺 南 一 考 區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分 區 : 試 場,18 日 第 三 節 社 會 科, 學 生 反 應 西 曬 問 題, 監 考 老 師 於 3 點 32 分 左 右, 請 全 班 學 生 停 筆, 詢 問 學 生 是 否 需 要 移 動 位 置, 結 果 學 生 均 表 示 不 需 要 因 全 班 停 筆 1 分 鐘, 所 以 全 班 延 長 2 分 鐘 (7) 花 蓮 考 區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分 區 :1/17 發 現 海 星 分 區 外 牆 鄰 近 社 區 有 喪 家 搭 棚, 詢 問 後 得 知 1/18 上 午 辦 理 告 別 式, 請 村 長 至 喪 家 協 調 並 告 知 海 星 高 中 辦 理 學 測 需 保 持 安 靜 1/18 上 午 9:10 國 文 科 考 試 時 監 試 人 員 反 應, 試 場 另 一 邊 外 牆 有 人 辦 理 喪 事, 發 出 嚴 重 噪 音 影 響 考 生 應 考 ( 麥 克 風 致 詞, 電 子 琴 唱 聖 歌 ), 試 務 中 心 立 即 請 村 長 海 星 人 員 試 務 人 員 分 三 次 請 喪 家 降 低 音 量, 但 仍 有 多 數 考 生 表 達 受 到 干 擾, 經 詢 問 鄰 近 試 場 監 試 人 員 後, 總 計 12 間 試 場 受 到 影 響, 經 考 區 總 幹 事 分 區 主 任 試 務 組 長 討 論, 並 與 大 考 中 心 聯 繫 後, 確 認 給 予 受 影 響 的 12 間 試 場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10 分 鐘 試 務 中 心 人 員 於 10:13 逐 一 試 場 通 知 監 試 人 員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之 訊 息, 並 請 監 試 人 員 於 10:20 前 向 考 生 宣 布, 試 務 中 心 人 員 將 於 11:30 以 手 搖 鈴 方 式 提 醒 考 試 結 束 因 分 區 週 邊 噪 音 干 擾,103440~ 試 場 ( 共 12 間 ) 延 長 考 試 時 間 10 分 鐘 (8) 花 蓮 考 區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分 區 : 第 一 天 社 會 科 考 試 因 電 子 鐘 設 定 失 效, 導 致 分 區 部 分 考 場 ( 共 25 間 試 場, 不 含 試 場 突 發 傷 病 試 場 ) 考 試 開 始 鈴 響 晚 1 分 30 秒 響 鈴, 發 現 後 以 手 動 方 式 打 鈴 ( 原 預 設 響 鈴 時 間 為 15:20:00, 實 際 響 鈴 時 間 為 15:21:30) 經 試 務 中 心 確 認 時 間 後, 回 報 並 經 大 考 中 心 同 意, 考 試 結 束 鈴 響 將 延 後 1 分 30 秒 響 鈴, 並 已 通 知 各 試 場 監 試 人 員 此 一 訊 息 ( 原 預 定 17:00:00, 實 際 響 鈴 時 間 為 17:01:30) 2. 考 生 違 規 概 況 : 考 生 違 規 案 件 經 考 區 提 報 試 場 違 規 者 計 有 396 件, 資 訊 組 提 報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者 有 5 件 與, 閱 卷 組 提 報 答 案 卷 作 答 違 規 者 計 有 57 件, 經 提 本 中 心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4 次 會 議 討 論 後, 依 委 員 會 決 議 處 理 (1) 考 區 提 報 試 場 違 規 統 計 : 違 規 類 別 提 報 案 件 起 號 迄 號 件 數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區 提 報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案 件 統 計 表 違 規 事 實 意 圖 窺 視 他 人 答 案 或 意 圖 便 利 他 人 窺 視 答 案, 經 制 止 後 再 犯 者 應 試 時 飲 食 抽 菸 嚼 食 口 香 糖 等, 或 相 互 交 談 無 故 擾 亂 試 場 秩 序 或 影 響 他 人 作 答 未 帶 准 考 證 入 場 應 試, 至 當 節 考 試 結 束 鈴 聲 響 畢 前 仍 未 送 達 試 場 或 未 依 規 定 申 請 補 發 違 規 依 據 條 項 款 就 座 後 未 經 監 試 人 員 許 可 擅 自 離 開 座 位 ~22~

31 違 規 類 別 提 報 案 件 起 號 迄 號 件 數 違 規 事 實 違 規 依 據 條 項 款 考 試 開 始 鈴 響 前 書 寫 畫 記 翻 閱 試 題 本 或 作 答 考 生 入 場 後, 未 將 考 試 必 用 文 具 外 之 物 品 放 置 於 臨 時 置 物 區 應 試 時 將 行 動 電 話 等 通 訊 器 材 書 籍 紙 張 或 具 有 計 算 記 憶 等 功 能 之 物 品 置 於 抽 屜 中 桌 椅 下 座 位 旁 或 隨 身 攜 帶 考 生 攜 帶 入 場 ( 含 臨 時 置 物 區 ) 之 手 錶 或 物 品, 應 試 時 發 出 聲 響 或 影 響 試 場 秩 序 考 試 開 始 後, 考 生 在 座 位 上 使 用 手 機 在 同 一 試 場 坐 錯 座 位 應 試,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無 故 污 損 破 壞 答 案 卷 卡, 或 在 卷 卡 上 顯 示 身 分 作 任 何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於 答 案 卡 上 使 用 修 正 液 或 修 正 帶 修 正 在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試 題 本 以 外 之 處 抄 錄 答 案 於 考 試 結 束 鈴 聲 響 畢, 仍 繼 續 作 答 於 考 試 結 束 鈴 聲 響 畢, 經 制 止 仍 繼 續 作 答 19 2 計 15 類 396 件 (2) 資 訊 組 提 報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統 計 : 編 號 違 規 條 文 內 容 件 數 1 第 13 條 第 2 款 無 故 污 損 答 案 卡 與 條 碼 作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合 計 5 (3) 閱 卷 組 提 報 答 案 卷 作 答 違 規 統 計 : 編 號 違 規 條 文 內 容 件 數 1 第 13 條 在 答 案 卷 上 顯 示 自 己 身 分 21 2 第 2 款 在 答 案 卷 上 作 任 何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其 他 ( 無 違 規 條 文 不 予 扣 分 ) 3 合 計 考 生 申 訴 : (1) 考 試 結 束 後 之 申 訴 : 於 考 試 結 束 後, 計 收 到 申 訴 信 件 27 案, 其 中 試 務 意 見 反 映 與 經 查 明 申 訴 事 由 不 存 在 者 逕 予 函 覆 外, 計 有 24 件 申 訴 案, 提 報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議 經 提 請 本 中 心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4 會 議 討 論 後, 各 案 5 ~23~

32 均 依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以 及 簡 章 與 試 場 規 則 及 違 規 處 理 辦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函 覆, 並 於 第 三 次 考 區 試 務 工 作 會 中 提 請 各 考 區 酌 予 參 考 注 意 (2) 成 績 通 知 單 寄 發 後 之 申 訴 : 複 查 作 業 於 成 績 單 寄 發 後, 收 到 4 件 申 訴 信 件, 含 針 對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標 準 與 得 分 之 申 訴 案, 以 及 雖 經 考 試 委 員 會 審 議 卻 不 服 處 分 之 再 申 訴 案 ; 再 申 訴 案 經 查 證 後, 均 維 持 原 決 議 之 內 容 予 以 函 覆, 另 有 1 案 不 服 監 試 處 置 向 教 育 部 提 起 訴 願 1. 受 理 申 請 : (1)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於 103 年 2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至 2 月 18 日 下 午 5 時 止, 限 以 網 路 申 請 (2) 於 網 路 登 錄 申 請 者 計 有 2,311 人, 而 最 後 依 規 定 完 成 繳 費 者 僅 1,836 人 (102 年 1,832 人 ) 總 計 複 查 答 案 卡 2,357 份 89,954 題 及 答 案 卷 1,979 份 4,767 題, 申 請 複 查 之 人 數 題 數 及 申 請 率 與 去 年 各 有 增 減 2. 抽 卷 卡 : (1) 共 抽 取 答 案 卷 1,979 份 (102 年 1,868 份 ), 內 含 國 文 科 1,170 份, 英 文 科 809 份 (2) 共 抽 取 答 案 卡 2,357 份 (102 年 2,751 份 ), 內 含 國 文 科 631 份, 英 文 科 562 份, 數 學 科 444 份, 社 會 科 324 份, 自 然 科 396 份 3. 複 核 : (1) 依 據 本 中 心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工 作 規 則 及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複 查 工 作 計 畫 辦 理 相 關 事 項 (2) 洽 請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務 處 協 助 派 員 10 人, 與 本 中 心 同 仁 組 成 複 查 工 作 小 組, 以 2 人 1 組 方 式, 於 103 年 2 月 19 日 進 行 逐 題 核 對 作 業 (3) 敦 請 考 試 委 員 會 於 103 年 2 月 19 日 下 午 蒞 臨 現 場 監 督, 且 開 放 媒 體 採 訪 (4) 共 複 核 答 案 卷 4,767 題 (102 年 :4,403 題 ): 含 國 文 科 3,284 題, 英 文 科 1,483 題 ; 答 案 卡 89,954 題 (102 年 :103,575 題 ): 含 國 文 科 12,818 題, 英 文 科 26,514 題, 數 學 科 6,754 題, 社 會 科 20,557 題, 自 然 科 23,311 題 4. 處 理 結 果 : (1) 經 複 核 後, 計 提 報 疑 義 卡 英 文 數 學 自 然 科 3 張 答 案 卡 共 題 之 答 案 出 現 疑 義 ( 研 判 係 受 橡 皮 屑 等 異 物 干 擾 機 器 判 讀 畫 記 太 輕 及 未 擦 拭 乾 淨 ), 再 經 疑 義 卷 卡 議 決 小 組 議 決 後, 同 意 更 正 答 案 者 有 3 人 (2) 本 學 年 度 之 議 決 小 組, 由 主 任 2 位 副 主 任 查 核 小 組 召 集 人 第 一 處 處 長 第 二 處 處 長 及 閱 卷 總 幹 事 共 7 人 組 成 之, 並 於 2 月 20 日 上 午 舉 行 會 議 (3) 經 依 前 項 結 果 重 新 計 算 成 績 後, 原 始 分 數 異 動 者 2 人, 級 分 因 此 異 動 者 1 人, 其 餘 複 查 無 誤 (4)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依 簡 章 規 定 於 103 年 2 月 21 日 寄 發, 並 於 上 午 9 時 提 供 網 路 及 電 話 語 音 查 詢 5. 複 查 後 申 訴 : (1) 為 增 進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之 公 信 力 以 及 消 弭 不 必 要 之 申 訴, 關 於 複 查 後 之 成 績 申 訴 事 項, 由 本 中 心 另 邀 請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學 科 專 家 高 中 校 長 等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組 成 成 績 申 訴 審 議 小 組 審 定 後 回 覆 ~24~

33 (2) 成 績 申 訴 審 議 小 組 會 議 於 2 月 27 日 舉 行, 由 本 中 心 黎 主 任 建 球 主 持, 共 8 位 委 員 出 席 本 學 年 度 複 查 後 之 成 績 申 訴 案, 共 計 有 4 件,2 件 為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1 件 為 英 文 選 擇 題 1 件 為 數 學 選 填 題 經 逐 案 抽 卷 卡 再 次 仔 細 審 議 後, 確 認 均 無 疑 義, 故 維 持 原 評 閱 結 果, 成 績 不 異 動 試 務 查 詢 1. 各 項 試 務 語 音 查 詢 : 語 音 查 詢 共 13,935 人 次 (102 年 24,740 人 次 ) 包 含 : 試 務 日 程 及 簡 章 發 售 582 人 次 報 名 狀 況 1,382 人 次 報 名 資 料 確 認 535 人 次 准 考 證 號 及 試 場 位 置 4,513 人 次 成 績 2,304 人 次 複 查 結 果 294 人 次 其 他 4,325 人 次 本 學 年 度 起 個 別 報 名 一 律 使 用 網 路 報 名, 且 為 第 二 年 提 供 成 績 手 機 簡 訊 通 知, 故 語 音 查 詢 人 次 有 較 明 顯 降 低 之 情 形 2. 各 項 試 務 網 路 查 詢 : (1) 本 學 年 度 試 務 網 路 系 統 包 含 對 外 服 務 系 統 及 內 部 查 詢 系 統 : 1 對 外 服 務 系 統 : 含 集 體 報 名 前 置 作 業 系 統 個 別 報 名 資 料 登 錄 報 名 處 理 進 度 查 詢 報 名 資 料 確 認 查 詢 個 報 考 生 准 考 證 郵 寄 掛 號 號 碼 查 詢 准 考 證 號 碼 暨 試 場 查 詢 准 考 證 資 料 更 正 成 績 查 詢 成 績 複 查 登 錄 暨 結 果 查 詢 等 2 內 部 查 詢 系 統 : 含 報 名 資 料 統 計 查 詢 集 報 資 料 異 常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個 別 郵 遞 報 名 資 料 建 檔 系 統 等 (2) 彙 集 近 年 來 考 生 詢 問 次 數 較 多 的 事 項, 編 修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考 生 應 考 注 意 事 項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等 試 務 資 訊, 結 合 前 項 試 務 網 路 之 對 外 服 務 系 統, 於 中 心 首 頁 另 闢 試 務 專 區, 俾 利 考 生 查 詢 其 他 服 務 1. 編 輯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 蒐 集 本 學 年 度 各 工 作 組 資 料 及 相 關 統 計 圖 表, 並 編 輯 完 成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登 載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除 徵 信 大 眾 及 試 務 傳 承 外, 俾 使 大 學 招 生 高 中 報 名 教 育 研 究 媒 體 服 務 及 關 心 考 試 等 人 士 了 解 本 測 驗 2. 考 試 委 員 會 文 書 處 理 工 作 指 派 專 人 擔 任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負 責 該 委 員 會 文 書 處 理 工 作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期 間, 相 關 工 作 項 目 及 日 程 如 下 : 工 作 項 目 日 程 內 容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1 次 會 議, 審 議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簡 章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讀 卡 與 答 案 卷 登 錄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13 屆 第 4 次 會 議, 議 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重 大 違 規 監 督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會 議 部 分 : 召 開 2 次 會 議, 負 責 發 文 議 程 會 議 資 料 記 錄 等 文 書 事 宜, 與 辦 理 簽 到 發 出 席 費 及 核 銷 等 事 務 事 項 2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與 複 查 作 業 : 負 責 發 文 與 聯 繫 委 員, 將 出 席 名 單 提 供 各 相 關 處 組 製 作 工 作 證, 陪 同 委 員 監 督, 發 出 席 費 並 核 銷 3 其 他 事 項 : 記 錄 工 作 情 形 提 報 中 心 大 事 記, 負 責 與 委 員 之 聯 繫 事 宜 ~25~

34 3. 諮 詢 與 資 訊 服 務 (1) 電 話 及 現 場 諮 詢 考 生 家 長 及 各 界 人 士 對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如 有 疑 問, 可 透 過 電 話 諮 詢 或 親 至 本 中 心 由 專 人 進 行 互 動 說 明, 以 提 供 即 時 的 資 訊 與 釋 疑 服 務 (2) 資 訊 服 務 1 充 分 提 供 考 試 相 關 資 訊 本 於 公 正 公 平 公 開 之 精 神, 循 例 將 本 測 驗 簡 章 內 容 之 影 像 檔 及 聲 音 檔, 自 民 國 102 年 9 月 30 日 簡 章 發 售 之 日 起, 即 長 期 置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首 頁 之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務 專 區 中 公 告 周 知 為 使 考 生 及 社 會 大 眾 能 更 全 面 且 完 整 地 認 識 本 項 測 驗, 特 將 有 關 測 驗 簡 介 及 相 關 參 考 資 訊 附 載 於 簡 章 中, 資 料 內 容 包 括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定 位 測 驗 目 標 考 試 科 目 測 驗 範 圍 與 時 間 題 型 與 計 分 及 成 績 使 用 之 主 要 招 生 管 道 等 說 明 此 外,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提 供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參 考 資 料 之 連 結 與 下 載 服 務 及 相 關 單 位 ( 配 合 考 招 諮 詢 分 流 ) 諮 詢 電 話 網 址 訊 息 等 並 同 步 提 供 自 動 語 音 傳 真 回 覆 系 統 索 取 資 料 服 務 2 中 心 網 站 即 時 傳 達 相 關 考 試 訊 息 為 即 時 傳 達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相 關 考 試 訊 息, 舉 凡 各 項 試 務 要 聞 及 公 布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等, 皆 即 時 於 中 心 網 站 刊 載, 以 便 利 考 生 快 速 查 詢 相 關 訊 息 為 協 助 考 生 了 解 各 分 區 之 地 理 位 置, 便 利 前 往 應 考,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07 日 公 告 試 場 分 配 表 時, 同 時 在 本 中 心 網 站 最 新 訊 息 連 結 各 分 區 (89 個 分 區 ) 之 地 理 位 置 參 考 圖, 以 提 供 查 詢 參 考 另 為 提 醒 考 生 注 意 考 試 相 關 事 項, 以 避 免 發 生 疏 失 或 違 規 事 件, 特 於 考 試 前 製 作 考 生 應 考 注 意 事 項 等 應 試 提 示 資 訊, 內 容 包 含 准 考 證 的 使 用 與 補 發 考 試 日 程 及 時 間 考 試 攜 帶 物 品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試 場 內 注 意 事 項 常 見 違 規 事 件 及 應 考 檢 查 表 等, 刊 載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3 海 外 僑 校 服 務 對 於 吉 隆 坡 臺 灣 學 校 雅 加 達 臺 灣 學 校 胡 志 明 市 臺 灣 學 校 及 檳 吉 臺 灣 學 校 等 4 所 海 外 臺 灣 學 校, 東 莞 台 商 子 弟 學 校 華 東 台 商 子 女 學 校 等 2 所 大 陸 台 商 子 弟 學 校, 提 供 集 體 報 名 及 其 他 相 關 諮 詢 ; 對 於 其 他 具 僑 生 身 分 就 讀 大 陸 或 國 外 學 校 之 個 別 考 生, 提 供 與 考 試 及 招 生 有 關 之 資 訊 服 務, 必 要 時 轉 介 教 育 部 處 理 ~26~

35 乙 資 訊 組 1. 工 作 概 述 本 學 年 度 第 二 處 資 訊 業 務 包 括 : (1) 辦 理 答 案 卡 印 製 檢 測 包 裝 作 業 (2) 辦 理 選 擇 題 答 案 卡 讀 卡 作 業 (3) 辦 理 成 績 計 算 及 相 關 成 績 處 理 (4) 辦 理 成 績 通 知 單 印 製 及 相 關 資 料 處 理 (5) 辦 理 成 績 證 明 印 製 及 相 關 資 料 處 理 (6) 辦 理 複 查 成 績 登 錄 及 複 查 相 關 成 績 處 理 (7) 提 供 答 案 卷 影 像 掃 描 系 統 開 發 與 維 護 (8) 提 供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開 發 與 維 護 (9) 提 供 成 績 查 詢 服 務 (10) 提 供 工 作 報 告 及 各 類 相 關 統 計 處 理 2. 答 案 卡 檢 測 包 裝 空 白 答 案 卡 讀 卡 檢 測 及 包 裝 作 業 自 103 年 1 月 2 日 起 假 資 訊 作 業 室 進 行, 於 103 年 1 月 13 日 完 成 相 關 作 業 本 學 年 度 之 答 案 卡 格 式 為 四 種 不 同 格 式, 分 別 為 50 題 5 選 項 60 題 12 選 項 50 題 12 選 項 75 題 6 選 項 等 四 種 答 案 卡 以 試 場 為 單 位, 依 試 場 分 袋 包 裝, 上 置 首 卡 以 為 讀 卡 時 之 查 驗 依 據 答 案 卡 於 包 裝 之 前 皆 經 過 上 機 讀 卡 完 成 空 白 卡 檢 測 及 人 工 逐 張 檢 視 卡 片 是 否 有 污 損 情 形 等 雙 重 作 業, 以 確 保 答 案 卡 之 印 刷 品 質 符 合 規 範 裝 箱 則 採 用 條 碼 查 驗, 按 分 區 裝 箱 後, 讀 取 箱 外 及 內 裝 各 袋 首 卡 條 碼, 相 互 比 對 完 全 相 符 後, 才 可 以 印 出 該 箱 之 封 籤, 以 確 保 裝 箱 之 答 案 卡 正 確 無 誤 3.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卡 讀 卡 作 業 本 學 年 度 參 加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人 數 共 計 147,483 人 ( 含 空 號 ), 總 計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五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卡 數 量 為 737,415 張 答 案 卡 自 103 年 1 月 18 日 即 進 行 閱 讀 程 式 查 核 以 及 人 工 查 驗 之 多 元 檢 驗, 至 1 月 26 日 完 成 所 有 資 料 建 檔 作 業 讀 卡 作 業 期 間 並 設 門 禁 及 答 案 卡 流 通 管 制 系 統, 凡 進 出 拆 卡 讀 卡 抽 樣 查 驗 作 業 均 以 電 腦 管 制 考 區 送 回 之 答 案 卡 於 點 交 箱 數 後, 即 拆 箱 上 機 讀 卡 並 依 試 場 查 核 答 案 卡 張 數, 當 日 讀 卡 資 料 檔 均 備 份 並 加 註 電 子 簽 章 答 案 卡 以 DRS900 型 光 學 讀 卡 機 讀 取 答 案 卡 並 同 時 掃 描 影 像, 可 同 時 得 到 OMR 值 (A) 灰 階 值 (B) 電 腦 模 擬 人 工 判 讀 (C) 三 種 產 生 之 差 異 卡 及 抽 樣 查 核 數 量 如 下 : (1) 差 異 答 案 卡 1 單 選 題 : 依 下 列 順 序 得 出 結 果 或 列 為 差 異 卡 :A B C 三 者 相 同, 以 C 為 結 果 ;C 為 單 且 C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 其 餘 列 為 差 異 卡 科 目 / 類 別 A B C 三 者 相 同, 以 C 為 結 果 C 為 單 且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列 為 差 異 卡 國 文 (15) 2,211, 英 文 (56) 8,255,181 2,569 1,298 數 學 (30) 4,419,566 3, 社 會 (72) 10,617, 自 然 (37) 5,455, 單 位 : 題 ~27~

36 2 多 選 題 : 依 下 列 順 序 得 出 結 果 或 列 為 差 異 卡 :C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 其 餘 列 為 差 異 卡 科 目 / 類 別 C 等 於 A B 之 一 者, 以 C 為 結 果 列 為 差 異 卡 國 文 (8) 1,179, 英 文 (0) 數 學 (6) 884, 社 會 (0) (2) 抽 樣 核 對 答 案 卡 4.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自 然 (31) 4,570,872 1,101 單 位 : 題 科 目 抽 樣 張 數 總 張 數 百 分 比 % 國 文 1, , 英 文 1, , 數 學 1, , 社 會 1, , 自 然 1, , 合 計 9, , 註 1: 各 科 抽 樣 核 對 以 每 分 區 抽 取 1 個 試 場 為 原 則 ( 每 一 試 場 僅 核 對 二 分 之 一 ) 註 2: 抽 樣 核 對 之 答 案 卡 不 做 任 何 處 理, 如 經 確 認 非 屬 考 生 應 負 責 任 者, 方 予 酌 情 更 正 本 學 年 度 於 2 月 6 日 選 擇 題 答 案 確 定 即 陸 續 進 行 相 關 之 各 項 成 績 計 算, 並 於 考 試 委 員 會 確 定 違 規 考 生 處 理 後 進 行 違 規 考 生 相 關 成 績 之 計 算 成 績 計 算 採 雙 線 程 式 查 驗, 並 經 由 人 工 循 序 查 核 ; 各 項 資 料 檔 案 移 交 均 加 註 電 子 簽 章 以 確 保 資 料 傳 遞 之 安 全 至 2 月 11 日 查 核 作 業 完 成, 即 開 始 列 印 考 生 之 成 績 通 知 單, 總 計 147,478 份,2 月 13 日 交 第 三 處 寄 發 成 績 通 知 單 寄 發 當 天 並 於 中 心 網 站 提 供 考 生 成 績 查 詢 及 相 關 成 績 統 計 公 告, 同 時 發 送 簡 訊 通 知 ; 於 103 年 2 月 13 日 上 午 9 時 開 放 成 績 查 詢, 至 當 日 下 午 5 時 共 計 143,954 查 詢 人 次 ; 簡 訊 通 知 於 當 日 上 午 6 時 開 始 發 送, 至 上 午 8 時 01 分 發 送 完 成, 共 發 送 141,036 簡 訊, 其 中 131,200 則 發 送 成 功,9,836 則 發 送 失 敗 本 學 年 度 使 用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成 績 證 明 (103 年 2 月 至 103 年 4 月 30 日 ) 之 招 生 單 位 約 計 19 單 位, 總 計 申 請 使 用 成 績 筆 數 166,390 筆, 個 人 申 請 使 用 成 績 249 人, 總 計 筆 數 389 筆 ~28~

37 ( 三 ) 第 三 處 本 處 主 要 工 作 為 傳 媒 服 務 簡 章 發 售 運 題 卷 卡 闈 外 總 務 閱 卷 總 務 試 務 用 品 採 購 試 務 相 關 文 件 印 刷 郵 寄 出 納 ( 報 名 費 閱 卷 費 處 理 等 ) 相 關 機 構 聯 繫 其 他 事 項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等, 以 及 支 援 其 他 各 處 組 完 成 試 務 工 作, 各 項 工 作 順 利 完 成 1. 簡 章 發 售 (1) 發 售 地 點 除 本 中 心 外, 集 體 購 買 委 由 集 體 報 名 單 位 代 售, 支 付 20% 代 售 費 ; 各 地 區 現 場 購 買 代 售 點 委 由 各 地 18 所 大 學 及 1 所 高 中, 亦 支 付 20% 代 售 酬 勞 (2) 本 年 度 簡 章 共 發 售 68,159 份 ( 含 贈 送 約 3,000 份 ), 發 售 份 數 約 佔 報 名 人 數 的 46 % 2. 運 送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1) 離 島 考 區 : 為 免 天 候 不 佳 影 響 班 機 起 飛, 馬 祖 金 門 澎 湖 考 區 之 試 題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於 考 試 前 兩 天 (1 月 16 日 ) 搭 乘 飛 機 一 次 運 送 (2) 大 陸 考 場 : 華 東 東 莞 考 場 之 試 題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於 考 試 前 兩 天 (1 月 16 日 ) 搭 乘 飛 機 一 次 運 送 (3) 臺 北 新 北 考 區 及 離 島 以 外 之 考 區 : 於 考 試 前 一 天 (1 月 17 日 ) 將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一 次 運 送 至 考 區 ; 以 箱 型 貨 車 運 送 南 部 中 南 部 中 部 北 部, 以 及 中 型 巴 士 運 送 東 北 部 9 人 座 車 運 送 東 部 考 區 方 式 運 送 (4) 臺 北 新 北 考 區 : 試 題 及 空 白 答 案 卷 卡, 於 考 試 當 日 (1 月 18 日 及 至 19 日 ) 清 晨, 由 本 中 心 派 車 考 區 派 員 一 併 領 取 (5) 試 畢 繳 回 答 案 卷 卡 : 花 東 及 離 島 考 區 (1 月 19 日 ) 由 承 辦 考 區 人 員 搭 機 護 送 答 案 卷 卡 至 松 山 機 場 ; 大 陸 考 場 (1 月 20 日 ) 由 承 辦 考 區 人 員 搭 機 護 送 答 案 卷 卡 至 桃 園 機 場, 本 中 心 安 排 車 輛 接 返 中 心 ; 其 餘 各 考 區 (1 月 19 日 ) 均 由 考 區 承 辦 人 員 護 送 繳 回 中 心 3. 試 務 用 品 之 採 購 及 租 賃 (1) 招 商 印 製 : 簡 章 表 件 答 案 卷 答 案 卡 備 用 卡 首 卡 准 考 證 成 績 通 知 單 等 (2) 採 購 試 務 闈 務 閱 卷 等 需 求, 包 括 消 耗 品 與 非 消 耗 品 之 文 具 紙 張 闈 內 日 用 品 電 腦 軟 硬 體 等, 及 刻 製 各 考 區 各 組 印 章 等 (3) 租 借 機 器 : 闈 內 印 製 試 題 速 印 機 16 臺 裝 釘 試 題 檢 釘 摺 機 8 套 影 印 機 1 臺 等 之 租 借 4. 費 用 處 理 (1) 報 名 費 之 收 費 : 1 委 託 華 南 銀 行 辦 理 收 費 事 宜 2 繳 費 方 式 為 華 銀 臨 櫃 票 據 繳 費 跨 行 匯 款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轉 帳,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考 生 亦 可 至 便 利 商 店 繳 費 (2) 閱 卷 費 考 區 經 費 等 之 發 放 5. 收 發 及 郵 寄 工 作 (1) 寄 發 考 區 試 務 資 料 ~29~

38 (2) 寄 發 考 生 准 考 證 成 績 單 複 查 結 果 通 知 書 (3)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之 收 件 處 理 及 郵 寄 (4) 簡 章 購 買 與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之 郵 政 劃 撥 資 料 建 檔 及 處 理 (5) 公 文 收 發 及 郵 寄 6. 傳 媒 服 務 (1) 發 布 新 聞 : 1 新 聞 稿 : 簡 章 發 售 提 醒 考 生 報 名 報 名 截 止 寄 發 准 考 證 試 場 分 配 查 看 試 場 成 績 寄 發 2 書 函 : 參 觀 試 車 國 文 英 文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會 旁 聽 考 試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違 規 案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說 明 會 成 績 複 查 說 明 會 (2) 考 試 試 務 說 明 記 者 會 暨 參 觀 闈 場 試 車 活 動 : 於 1 月 6 日 辦 理 (3) 記 者 室 媒 體 服 務 : 1 考 試 期 間 在 記 者 室 ( 本 中 心 文 昌 廳 ) 設 置 10 線 電 話 線 寬 頻 連 網 設 備 一 台 影 印 機 及 餐 飲 等 供 記 者 使 用 2 於 每 節 考 試 結 束 後, 辦 理 新 聞 媒 體 領 取 新 聞 用 試 題 試 題 特 色 及 綜 合 評 論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等 業 務 (4) 出 闈 記 者 會 :1 月 19 日 出 闈 後 隨 即 舉 辦, 中 心 主 管 闈 長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及 試 考 生 等 出 席 (5)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會 : 於 1 月 23 日 辦 理, 說 明 國 文 科 及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評 分 標 準 (6) 媒 體 旁 聽 考 試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考 生 違 規 案 : 考 試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考 生 違 規 案 於 2 月 10 日 上 午 10 時 在 本 中 心 第 一 會 議 室 舉 行, 媒 體 列 席 旁 聽 (7)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說 明 會 : 於 2 月 13 日 辦 理, 為 配 合 當 日 寄 發 考 生 成 績 單, 辦 理 記 者 說 明 會, 說 明 本 次 測 驗 成 績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8) 成 績 複 查 說 明 會 : 於 2 月 19 日 辦 理, 藉 由 媒 體 讓 大 眾 了 解 本 中 心 對 考 生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流 程 是 很 審 慎 處 理 7. 相 關 機 構 之 聯 繫 聯 繫 及 發 函 教 育 部 各 考 區 各 高 中 國 防 部 警 政 署 海 岸 巡 防 署 國 道 公 路 警 察 局 民 用 航 空 局 內 政 部 空 中 勤 務 總 隊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財 政 部 臺 北 關 稅 局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臺 北 市 及 新 北 市 警 察 局 各 縣 市 政 府 各 縣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航 空 警 察 局 航 空 公 司 中 華 郵 政 公 司 臺 灣 大 學 臺 灣 省 自 來 水 公 司 臺 北 市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臺 灣 電 力 公 司 等 單 位, 俾 便 執 行 簡 章 發 售 運 題 撥 付 考 區 經 費 商 借 閱 卷 場 地 維 護 闈 場 安 全 協 助 大 陸 考 場 試 題 護 送 維 護 考 場 週 邊 安 全 及 寧 靜 並 預 防 使 用 通 訊 器 材 作 弊, 以 及 考 試 當 日 入 闈 閱 卷 期 間 之 水 電 等 之 正 常 運 作 8. 其 他 事 項 (1) 闈 外 總 務 工 作 : 水 電 支 援 闈 場 內 外 布 置 與 復 原 入 闈 餐 會 闈 內 餐 飲 入 闈 期 間 ~30~

39 闈 內 用 品 補 充 出 闈 後 垃 圾 清 運 等 (2) 閱 卷 總 務 工 作 : 本 次 閱 卷 場 地 借 用 臺 灣 大 學 外 語 教 學 暨 資 源 中 心 ; 閱 卷 場 地 洽 借 及 配 合 事 項 之 協 調, 代 訂 便 當 安 排 茶 點 需 用 物 品 採 購 及 租 借 等 (3) 配 合 辦 理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高 中 輔 導 團 試 題 分 析 試 場 : 於 考 試 開 始 時 間 同 步 領 取 試 題, 並 提 供 試 題 分 析 試 場 電 腦 及 印 表 機 等, 為 考 量 試 題 保 密 及 安 全 等, 場 地 安 全 規 格 比 照 中 心 闈 場, 並 於 場 地 內 裝 設 無 線 影 音 訊 號 阻 斷 器 (4) 其 他 : 各 項 營 繕 工 作 ; 開 立 各 考 區 郵 政 帳 戶 ; 各 作 業 場 所 或 會 議 場 地 布 置 讀 卡 期 間 水 電 維 護 餐 點 之 準 備 ; 辦 理 運 題 入 闈 人 員 平 安 保 險 及 其 他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等 ~31~

40 ( 四 ) 闈 務 組 1. 工 作 概 述 闈 務 組 係 任 務 編 組 單 位, 由 本 中 心 人 員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技 術 人 員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語 音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編 成 此 次 考 試 之 入 闈 總 人 數 合 計 75 人,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7 日 至 19 日 間, 分 以 下 三 梯 次 於 當 天 上 午 入 闈 : 梯 次 入 闈 日 期 性 質 入 闈 人 數 入 闈 人 員 一 二 三 1 月 7 日 1 月 9 日 1 月 12 日 一 般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試 題 印 製 人 員 語 音 及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32~ 本 中 心 人 員 11 人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8 人 試 考 生 3 人 清 潔 人 員 1 人 本 中 心 人 員 3 人 外 聘 技 術 員 14 人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28 人 7 本 中 心 1 人 外 聘 專 業 人 員 6 人 (1) 印 刷 釘 摺 : 印 製 試 題 份 數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考 試 用 一 般 試 題 共 計 約 840,000 份 ( 含 考 生 用 試 場 及 分 區 備 用 ), 試 題 經 查 驗, 裝 包 再 依 分 區 科 目 裝 箱 總 計 1,060 箱 另 新 聞 用 試 題 每 科 100 本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三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8 頁 的 A4 版 面 ; 社 會 自 然 兩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16 頁 的 A4 版 面 (2) 特 殊 試 題 製 作 : 1 放 大 試 題 本 : 國 文 70 本 數 學 70 本 社 會 70 本 英 文 70 本 自 然 70 本, 另 89 個 分 區 每 科 均 備 份 1 本 2 點 字 試 題 本 : 詳 列 如 下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考 生 備 用 本 中 心 留 存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 考 生 用 國 文 14 份 數 學 14 份 社 會 14 份 英 文 14 份 自 然 14 份 4 點 字 圖 冊 : 數 學 自 然 各 19 冊 5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 分 為 點 字 版 文 字 版 2 種 各 版 本 數 量 如 下 點 字 版 : 文 字 版 : (3) 查 驗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考 生 備 用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考 生 備 用 一 般 試 題 : 第 一 階 段 是 印 刷 品 質 查 驗, 由 6 位 查 驗 人 員 查 驗 印 刷 完 成 之 試 題 文 字 符 號

41 或 圖 形 是 否 印 刷 不 清 有 無 掉 字 拖 版 或 污 損 版 面 位 置 是 否 正 確 正 反 面 文 字 是 否 印 反 或 夾 帶 空 白 頁 等 第 二 階 段 是 釘 摺 品 質 查 驗, 由 8 位 查 驗 員 搭 配 8 組 檢 釘 摺 機, 約 10 至 15 份 抽 查 試 題 頁 碼 順 序 是 否 正 確 頁 面 是 否 裝 反 或 缺 漏 頁 是 否 釘 摺 不 良 內 容 是 否 印 刷 不 清 或 掉 字 等 情 形 第 三 階 段 是 試 題 份 數 查 驗, 由 2 位 查 驗 員 搭 配 2 台 電 子 秤, 先 以 每 試 場 42 份 試 題 為 取 樣 標 準, 待 取 樣 完 成 後, 再 將 已 完 成 釘 摺 查 驗 之 試 題 秤 出 每 試 場 所 需 的 數 量 第 四 階 段 是 試 題 本 系 統 性 抽 樣 查 驗 及 裝 入 試 題 袋, 由 每 試 場 中 系 統 抽 出 2 本 仔 細 查 驗 內 容 頁 碼 順 序 釘 摺 情 形 後, 即 裝 入 事 先 印 好 考 區 考 場 的 試 題 袋 中, 並 再 以 彈 簧 秤 秤 一 次 重 量, 確 認 試 題 數 量 無 誤 後 將 題 袋 彌 封 並 加 蓋 彌 封 章 2 特 殊 試 題 : 放 大 試 題 由 打 包 組 人 員 逐 頁 查 驗 試 題 文 字 符 號 或 圖 形 是 否 印 刷 不 清 有 無 掉 字 拖 版 或 污 損 版 面 位 置 是 否 正 確 點 字 試 題 列 印 出 所 需 之 份 數, 由 盲 生 摸 讀 第 一 份 及 最 後 一 份 題 本 之 每 一 頁 第 一 行 前 段 及 最 末 行 後 段 文 字, 確 認 無 文 字 之 脫 誤 點 字 圖 冊 印 製 的 每 一 份 圖, 皆 需 請 盲 生 再 次 摸 圖 確 認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完 成 之 CD 先 查 看 科 目 是 否 正 確 讀 取 面 是 否 有 刮 傷 再 以 CD PLAYER 抽 查 試 聽 各 音 軌 是 否 可 正 確 讀 取 (4) 裝 箱 部 分 : 將 彌 封 好 之 試 題 袋 依 考 區, 分 區 試 場 順 號 放 置, 核 對 無 誤 後 先 用 打 包 機 打 包, 再 次 核 對 科 目 考 區 分 區 試 場 起 迄 後 即 裝 入 置 有 塑 膠 袋 之 紙 箱 中, 將 塑 膠 袋 之 封 口 以 束 線 紮 緊 並 將 封 口 朝 下 放 置 以 防 雨 水 淋 溼, 封 箱 後 貼 上 印 好 科 目 考 區 分 區 之 標 示 單, 最 後 彌 封 蓋 章 再 以 打 包 機 打 包 本 次 考 試 各 科 箱 數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三 科 各 158 箱 自 然 及 社 會 兩 科 各 293 箱, 總 計 1,060 箱 另 大 陸 考 場, 為 因 應 試 題 隨 身 擕 帶 及 行 李 限 重 及 當 地 機 場 通 關 作 業, 試 題 以 可 登 機 之 旅 行 箱 裝 運, 除 在 箱 外 貼 上 標 示 單 外, 再 於 箱 外 封 以 透 明 塑 膠 膜 兩 考 場 共 計 裝 10 箱 (5) 工 作 時 間 : 1 每 天 工 作 時 間 :08:00~12:00 13:00~18:00 19:00~23:30 共 計 13.5 小 時 2 各 科 所 需 時 間 :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每 科 以 1 個 工 作 天 ( 時 間 ) 印 製, 社 會 自 然 每 科 以 2 天 個 工 作 天 ( 時 間 ) 印 製, 共 計 印 製 時 間 約 需 7.5 至 8 個 工 作 天 ~33~

42 2. 組 織 架 構 圖 闈 外 支 援 闈 長 闈 務 執 行 幹 事 試 題 組 協 助 審 題 教 師 執 行 幹 事 副 執 行 幹 事 研 究 員 試 考 生 第 三 處 打 包 裝 箱 組 語 音 試 題 組 印 刷 製 訂 組 打 字 排 版 組 組 長 組 長 組 長 總 警 水 務 電 人 技 員 衛 工 ( 廿 四 小 時 輪 值 ) 水 清 電 潔 技 人 工 員 工 讀 生 錄 音 人 員 裝 查 袋 驗 工 讀 生 裝 釘 技 工 術 讀 員 生 印 刷 技 工 術 讀 員 生 點 字 作 業 人 員 3. 印 刷 流 程 試 題 組 排 版 組 定 稿 製 版 試 印 看 樣 簽 章 闈 長 及 協 助 審 題 老 師 看 樣 製 版 正 確 ( 校 稿 ) 是 否 全 部 銷 毀 重 新 製 版 檢 驗 試 題 袋 裝 釘 (2 張 以 上 的 試 題 必 須 裝 釘 ) 整 紙 印 刷 依 據 實 際 需 用 量 印 刷 查 驗 裝 袋 試 題 袋 彌 封 ~34~

43 4. 裝 箱 流 程 裝 箱 核 對 考 區 分 區 科 目 箱 號 及 起 迄 試 場 計 算 包 數 1 依 據 節 次 科 目 及 各 考 區 分 開 排 列 2 依 據 試 場 分 配 表 確 認 ---- 考 區 分 區 科 目 箱 號 起 迄 試 場 及 考 試 日 期, 裝 於 紙 箱 3 再 度 核 對 箱 號 科 目 試 場 別 校 對 紙 箱 並 上 封 籤 試 題 移 交 ~35~

44 六 查 核 工 作 概 述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之 任 務, 依 據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各 類 考 試 試 務 組 織 簡 則 第 八 條 為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業 務 之 查 核, 並 建 立 長 久 的 查 核 機 制, 由 各 單 位 確 實 執 行, 使 發 生 錯 誤 的 可 能 越 來 越 少 為 有 效 降 低 和 預 防 試 務 錯 誤, 提 高 試 務 品 質 與 建 立 試 務 傳 承 機 制,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除 於 每 次 考 試 執 行 重 點 查 核 外, 多 年 來 並 持 續 推 動 各 處 組 建 立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及 自 我 查 核 機 制 本 中 心 之 試 務 標 準 化 文 件, 適 用 於 本 中 心 辦 理 之 大 型 考 試 (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 包 括 : 1. 本 中 心 試 務 工 作 系 統 圖, 包 含 主 要 系 統 B01~B18 驅 動 系 統 A01~A06 支 援 系 統 C01~C13 2.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規 格 與 範 例 3. 試 務 標 準 化 流 程 圖 與 流 程 說 明, 建 立 37 大 項 試 務 工 作 之 標 準 化 流 程, 4. 電 腦 輔 助 查 核 系 統, 含 自 我 查 核 系 統 及 單 位 主 管 評 核 系 統 5. 各 項 試 務 規 章 6. 試 務 標 準 化 詞 庫 初 版 本 次 學 測 之 重 點 查 核, 仍 循 往 例 針 對 (1) 行 之 有 年 之 作 業 流 程 惟 尚 未 達 到 試 務 標 準 化 者 (2) 首 度 設 置 之 工 作 項 目 (3) 為 徵 信 社 會 各 界, 具 備 以 昭 公 信 性 質 之 工 作 項 目 進 行 查 核 ; 依 102 年 11 月 28 日 舉 行 之 103 學 測 查 核 工 作 座 談 會 決 議 之 項 目 執 行 重 點 查 核 如 下 : 重 點 查 核 時 間 重 點 查 核 項 目 相 關 單 位 ( 週 二 ) 製 卷 流 程 (B07): 委 外 印 製 與 包 裝 第 二 處 ( 週 四 )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 螢 幕 閱 卷 讀 卡 ( 與 考 試 委 員 視 察 同 時 ) 第 一 處 第 二 處 ( 週 三 ) 成 績 複 查 作 業 ( 與 考 試 委 員 視 察 同 時 ) 第 二 處 ~36~

45 貳 統 計 圖 表

46

47 一 考 生 基 本 資 料 ( 一 )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項 別 人 數 出 生 別 69 前 性 別 男 女 公 立 普 通 高 中 學 校 類 別 私 立 普 通 高 中 公 立 職 業 學 校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其 它 屆 別 應 屆 非 應 屆 合 計 百 分 比 項 別 人 數 出 生 別 後 合 計 百 分 比 性 別 男 ,023 27,349 41, , 女 ,934 26,834 43, , 公 立 普 通 高 中 ,917 33,591 51, , 學 校 類 別 私 立 普 通 高 中 ,265 15,138 25, , 公 立 職 業 學 校 ,515 3, ,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071 3, , 其 它 , 屆 別 應 屆 ,648 50,424 85, , 非 應 屆 ,010 3,309 3, , 合 計 ,267 4,957 54,183 85, , 百 分 比 ~37~

48 ( 二 ) 各 考 區 及 各 分 區 試 場 考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1101 ( 一 ) 臺 北 市 立 成 功 高 中 , ( 二 ) 臺 北 市 立 建 國 高 中 ,764 臺 北 一 考 區 1103 ( 三 ) 臺 北 市 立 第 一 女 中 , ( 四 )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工 , ( 五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合 計 209 7, ( 一 ) 國 立 臺 灣 師 大 附 中 , ( 二 )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中 ,016 臺 北 二 考 區 1203 ( 三 ) 臺 北 市 立 成 淵 高 中 , ( 四 ) 臺 北 市 立 華 江 高 中 , ( 五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267 合 計 , ( 一 )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中 , ( 二 ) 臺 北 市 立 百 齡 高 中 ,890 臺 北 三 考 區 1303 ( 三 )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 ( 四 ) 臺 北 市 立 內 湖 高 中 ,890 合 計 160 6, ( 一 ) 臺 北 市 立 景 美 女 中 ,680 臺 北 四 考 區 1402 ( 二 ) 新 北 市 立 新 店 高 中 ,680 合 計 80 3, ( 一 ) 臺 北 市 立 中 崙 高 中 ,512 臺 北 五 考 區 1502 ( 二 ) 臺 北 市 立 木 柵 高 工 ,008 合 計 60 2, ( 一 )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工 , ( 二 ) 新 北 市 立 中 山 國 中 , ( 二 ) 新 北 市 立 中 山 國 中 新 北 一 考 區 2503 ( 三 ) 新 北 市 立 板 橋 高 中 , ( 四 )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中 , ( 四 )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中 ( 五 )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973 合 計 , ( 一 )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 ( 一 )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 二 ) 新 北 市 立 三 民 高 中 ,712 新 北 二 考 區 2603 ( 三 ) 新 北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 ( 三 ) 新 北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 四 ) 新 北 市 立 錦 和 高 中 ,268 合 計 198 8, ( 一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299 基 隆 考 區 3001 ( 一 )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 二 ) 私 立 光 隆 家 商 ,260 合 計 62 2,561 ~38~

49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桃 園 考 區 中 壢 考 區 新 竹 考 區 苗 栗 考 區 臺 中 一 考 區 臺 中 二 考 區 臺 中 三 考 區 南 投 考 區 3101 ( 一 ) 國 立 桃 園 高 中 , ( 二 ) 國 立 陽 明 高 中 , ( 二 ) 國 立 陽 明 高 中 ( 三 )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 合 計 148 6,015 ( 一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附 屬 中 壢 高 中 ( 一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附 屬 中 壢 高 中 , ( 二 ) 國 立 中 壢 高 商 , ( 三 ) 私 立 育 達 高 中 , ( 四 ) 桃 園 縣 立 平 鎮 高 中 , ( 五 ) 私 立 復 旦 高 中 ,428 合 計 192 7, ( 一 ) 國 立 新 竹 高 中 , ( 一 ) 國 立 新 竹 高 中 ( 二 ) 國 立 新 竹 女 中 , ( 三 )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 ( 四 )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 ( 四 )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合 計 160 6, 國 立 苗 栗 高 中 , 國 立 苗 栗 高 中 合 計 40 1, ( 一 ) 逢 甲 大 學 , ( 一 ) 逢 甲 大 學 ( 二 ) 國 立 文 華 高 中 , ( 三 ) 國 立 臺 中 二 中 ,100 合 計 180 7, ( 一 )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 ( 二 ) 私 立 明 德 高 中 , ( 三 ) 國 立 臺 中 女 中 ,764 合 計 165 6, ( 一 ) 靜 宜 大 學 , ( 一 ) 靜 宜 大 學 ( 二 ) 國 立 清 水 高 中 , ( 三 ) 國 立 豐 原 高 中 ,001 合 計 109 4, ( 一 )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 ( 一 )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 二 ) 國 立 草 屯 商 工 合 計 60 2,474 ~39~

50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4701 ( 一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進 德 校 區 , ( 一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進 德 校 區 彰 化 考 區 雲 林 考 區 嘉 義 考 區 臺 南 一 考 區 臺 南 二 考 區 高 雄 一 考 區 高 雄 二 考 區 高 雄 三 考 區 4702 ( 二 ) 國 立 彰 化 師 大 附 屬 高 工 , ( 三 ) 國 立 員 林 高 中 , ( 四 ) 國 立 員 林 崇 實 高 工 ,050 合 計 150 6, ( 一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 ( 一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 二 ) 國 立 虎 尾 高 中 ,573 合 計 80 3, ( 一 )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 ( 一 )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 二 ) 國 立 嘉 義 女 中 ,974 合 計 105 4, ( 一 ) 國 立 臺 南 一 中 ,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 ( 二 )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 三 ) 國 立 臺 南 女 中 , ( 四 ) 國 立 家 齊 女 中 , ( 五 ) 私 立 長 榮 高 中 ,226 合 計 235 9, ( 一 ) 國 立 新 營 高 中 , ( 一 ) 國 立 新 營 高 中 ( 二 ) 臺 南 市 立 南 新 國 中 合 計 52 2, ( 一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 一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 二 ) 國 立 高 雄 師 大 附 中 , ( 三 )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 ( 四 ) 國 立 鳳 新 高 中 ,149 合 計 156 6, ( 一 ) 私 立 道 明 高 中 , ( 二 )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中 , ( 三 )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女 中 ,680 合 計 160 6, ( 一 ) 高 雄 市 立 中 山 高 中 , ( 二 )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544 合 計 85 3,560 ~40~

51 考 區 名 分 區 分 區 名 試 場 起 號 試 場 迄 號 試 場 數 准 考 證 數 屏 東 考 區 宜 蘭 考 區 花 蓮 考 區 臺 東 考 區 澎 湖 考 區 金 門 考 區 馬 祖 考 區 大 陸 考 場 7701 ( 一 ) 國 立 屏 東 女 中 , ( 二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林 森 校 區 ( 三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民 生 校 區 ( 三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民 生 校 區 , 合 計 92 3,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合 計 68 2, ( 一 ) 私 立 四 維 高 中 ,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 二 )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合 計 56 2, 國 立 臺 東 高 中 國 立 臺 東 高 中 合 計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澎 湖 科 技 大 學 合 計 國 立 金 門 大 學 合 計 國 立 馬 祖 高 中 合 計 東 莞 臺 商 子 弟 學 校 華 東 臺 商 子 女 學 校 合 計 總 計 3, ,483 註 : 註 : 考 生 總 數 為 147,478; 准 考 證 數 為 147,483, 內 含 5 個 空 號 ~41~

52 考 區 名 稱 應 到 人 數 ( 三 )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總 表 1 月 18 日 1 月 19 日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實 到 缺 考 臺 北 一 考 區 7,780 7, , , , , 臺 北 二 考 區 10,163 9, , , , , 臺 北 三 考 區 6,720 6, , , , , 臺 北 四 考 區 3,360 3, , , , , 臺 北 五 考 區 2,520 2, , , , , 新 北 一 考 區 10,030 9, , , , , 新 北 二 考 區 8,062 7, , , , , 基 隆 考 區 2,561 2, , , , , 桃 園 考 區 6,015 5, , , , , 中 壢 考 區 7,979 7, , , , , 新 竹 考 區 6,547 6, , , , , 苗 栗 考 區 1,611 1, , , , , 臺 中 一 考 區 7,158 7, , , , , 臺 中 二 考 區 6,930 6, , , , , 臺 中 三 考 區 4,512 4, , , , , 南 投 考 區 2,473 2, , , , , 彰 化 考 區 6,157 6, , , , , 雲 林 考 區 3,257 3, , , , , 嘉 義 考 區 4,333 4, , , , , 臺 南 一 考 區 9,704 9, , , , , 臺 南 二 考 區 2,148 2, , , , ,141 7 高 雄 一 考 區 6,211 6, , , , , 高 雄 二 考 區 6,720 6, , , , , 高 雄 三 考 區 3,560 3, , , , , 屏 東 考 區 3,800 3, , , , , 宜 蘭 考 區 2,773 2, , , , , 花 蓮 考 區 2,240 2, , , , , 臺 東 考 區 澎 湖 考 區 金 門 考 區 馬 祖 考 區 大 陸 考 場 合 計 * 147, ,900 1, ,817 1, ,792 1, ,575 1, ,520 1,958 身 障 生 註 : 上 列 各 考 區 應 到 實 到 缺 考 及 合 計 之 人 數 均 含 身 障 生 人 數 ~42~

53 ( 四 ) 各 集 報 學 校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表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100 國 立 師 大 附 中 臺 北 市 立 第 一 女 中 1, , 臺 北 市 立 建 國 高 中 1,245 1,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中 臺 北 市 立 景 美 女 中 臺 北 市 立 成 功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內 湖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大 同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家 商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工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工 農 臺 北 市 立 成 淵 高 中 國 立 政 大 附 中 私 立 衛 理 女 中 私 立 華 興 高 中 私 立 景 文 高 中 私 立 再 興 高 中 私 立 大 誠 高 中 私 立 延 平 高 中 私 立 祐 德 高 中 私 立 滬 江 高 中 私 立 強 恕 高 中 私 立 靜 修 女 中 私 立 方 濟 高 中 私 立 薇 閣 高 中 私 立 惇 敘 工 商 私 立 文 德 女 中 私 立 泰 北 高 中 私 立 開 平 餐 飲 職 業 學 校 私 立 復 興 實 驗 高 中 私 立 東 方 工 商 私 立 中 興 高 中 私 立 喬 治 工 商 ~43~

54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136 私 立 東 山 高 中 私 立 十 信 高 中 私 立 協 和 工 商 私 立 開 南 商 工 私 立 金 甌 女 中 私 立 稻 江 高 商 私 立 育 達 家 商 私 立 立 人 高 中 私 立 大 同 高 中 私 立 稻 江 護 家 私 立 華 岡 藝 校 私 立 達 人 女 中 臺 北 市 立 南 港 高 工 臺 北 市 立 士 林 高 商 臺 北 市 立 木 柵 高 工 臺 北 市 立 內 湖 高 工 臺 北 市 立 明 倫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華 江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陽 明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永 春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和 平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西 松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大 理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啟 明 學 校 新 北 市 立 鶯 歌 工 商 臺 北 市 立 大 直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萬 芳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百 齡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南 港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麗 山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啟 聰 學 校 臺 北 市 立 育 成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中 崙 高 中 臺 北 市 立 南 湖 高 中 國 立 華 僑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板 橋 高 中 ~44~

55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207 新 北 市 立 泰 山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新 店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中 和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瑞 芳 高 工 新 北 市 立 丹 鳳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工 新 北 市 立 三 重 商 工 新 北 市 立 淡 水 商 工 私 立 格 致 高 中 私 立 南 強 工 商 私 立 竹 林 高 中 私 立 淡 江 高 中 私 立 崇 光 女 中 私 立 醒 吾 高 中 私 立 穀 保 家 商 私 立 聖 心 女 中 私 立 徐 匯 高 中 私 立 及 人 高 中 私 立 東 海 高 中 私 立 中 華 高 中 私 立 莊 敬 工 家 私 立 光 仁 高 中 私 立 恆 毅 高 中 私 立 崇 義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私 立 金 陵 女 中 私 立 樹 人 家 商 私 立 辭 修 高 中 私 立 能 仁 家 商 私 立 豫 章 工 商 私 立 開 明 工 商 私 立 復 興 商 工 私 立 智 光 商 工 新 北 市 立 明 德 高 中 私 立 清 傳 高 商 新 北 市 立 樹 林 高 中 私 立 中 華 商 海 私 立 南 山 高 中 ~45~

56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249 新 北 市 立 雙 溪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金 山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清 水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三 民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海 山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秀 峰 高 中 國 立 基 隆 高 中 國 立 基 隆 女 中 新 北 市 立 三 重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錦 和 高 中 新 北 市 立 安 康 高 中 國 立 基 隆 商 工 國 立 基 隆 海 事 私 立 聖 心 高 中 私 立 光 隆 家 商 新 北 市 立 石 碇 高 中 基 隆 市 立 中 山 高 中 私 立 二 信 高 中 私 立 培 德 工 家 新 北 市 立 林 口 高 中 私 立 康 橋 高 中 國 立 宜 蘭 高 中 國 立 蘭 陽 女 中 國 立 宜 蘭 高 商 私 立 中 道 高 中 私 立 慧 燈 高 中 宜 蘭 縣 立 南 澳 高 中 基 隆 市 立 安 樂 高 中 基 隆 市 立 暖 暖 高 中 國 立 羅 東 高 工 國 立 蘇 澳 海 事 國 立 頭 城 家 商 國 立 羅 東 高 中 國 立 羅 東 高 商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附 屬 中 壢 高 中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桃 園 縣 立 大 園 國 際 高 中 ~46~

57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291 國 立 桃 園 高 中 國 立 科 學 園 區 實 驗 高 中 桃 園 縣 立 平 鎮 高 中 私 立 大 華 高 中 國 立 內 壢 高 中 桃 園 縣 立 永 豐 高 中 桃 園 縣 立 南 崁 高 中 桃 園 縣 立 大 溪 高 中 桃 園 縣 立 壽 山 高 中 國 立 新 竹 高 中 國 立 新 竹 女 中 國 立 竹 東 高 中 國 立 竹 南 高 中 國 立 陽 明 高 中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國 立 中 壢 家 商 國 立 卓 蘭 實 驗 高 中 國 立 苗 栗 高 中 新 竹 市 立 成 德 高 中 新 竹 市 立 香 山 高 中 新 竹 縣 立 湖 口 高 中 苗 栗 縣 立 興 華 高 中 苗 栗 縣 立 苑 裡 高 中 國 立 苑 裡 高 中 國 立 新 竹 高 工 國 立 新 竹 高 商 國 立 中 壢 高 商 國 立 苗 栗 高 商 國 立 關 西 高 中 國 立 桃 園 農 工 國 立 龍 潭 農 工 國 立 苗 栗 農 工 國 立 大 湖 農 工 私 立 建 臺 高 中 私 立 全 人 實 驗 高 中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私 立 光 復 高 中 私 立 磐 石 高 中 ~47~

58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332 私 立 曙 光 女 中 私 立 義 民 高 中 私 立 振 聲 高 中 私 立 治 平 高 中 私 立 泉 僑 高 中 私 立 復 旦 高 中 私 立 光 啟 高 中 私 立 大 成 高 中 私 立 君 毅 高 中 私 立 方 曙 商 工 私 立 仰 德 高 中 國 立 新 竹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私 立 忠 信 高 中 私 立 成 功 工 商 私 立 永 平 工 商 私 立 新 興 高 中 私 立 清 華 高 中 私 立 大 興 高 中 私 立 至 善 高 中 私 立 育 民 工 家 私 立 東 泰 高 中 私 立 世 界 高 中 私 立 中 興 商 工 私 立 內 思 高 工 私 立 啟 英 高 中 私 立 六 和 高 中 私 立 育 達 高 中 國 立 臺 中 一 中 1,042 1, 國 立 臺 中 二 中 國 立 臺 中 女 中 國 立 清 水 高 中 國 立 豐 原 高 中 國 立 大 甲 高 中 國 立 文 華 高 中 臺 中 市 立 新 社 高 中 臺 中 市 立 長 億 高 中 臺 中 市 立 西 苑 高 中 臺 中 市 立 忠 明 高 中 ~48~

59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411 國 立 臺 中 高 農 國 立 臺 中 家 商 國 立 臺 中 高 工 國 立 豐 原 高 商 國 立 大 甲 高 工 國 立 沙 鹿 高 工 國 立 東 勢 高 工 國 立 霧 峰 農 工 國 立 臺 中 啟 明 學 校 臺 中 市 立 惠 文 高 中 國 立 大 里 高 中 臺 中 市 立 中 港 高 中 臺 中 市 立 后 綜 高 中 私 立 明 道 高 中 1, 私 立 明 台 高 中 私 立 大 明 高 中 私 立 宜 寧 高 中 私 立 曉 明 女 中 私 立 衛 道 高 中 私 立 青 年 高 中 私 立 立 人 高 中 私 立 弘 文 高 中 私 立 慈 明 高 中 私 立 華 盛 頓 高 中 私 立 嘉 陽 高 中 臺 中 市 立 大 里 高 中 私 立 常 春 藤 高 中 私 立 明 德 高 中 私 立 玉 山 高 中 私 立 嶺 東 高 中 私 立 僑 泰 高 中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私 立 致 用 高 中 私 立 東 海 大 學 附 中 私 立 光 華 高 工 臺 中 市 立 東 山 高 中 國 立 中 科 實 驗 高 中 國 立 南 投 高 中 ~49~

60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501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附 中 國 立 竹 山 高 中 國 立 中 興 高 中 私 立 三 育 高 中 私 立 五 育 高 中 國 立 仁 愛 高 農 國 立 草 屯 商 工 國 立 南 投 高 商 國 立 埔 里 高 工 國 立 水 里 商 工 私 立 同 德 家 商 國 立 彰 化 師 大 附 屬 高 工 國 立 和 美 實 驗 學 校 南 投 縣 立 旭 光 高 中 私 立 弘 明 實 驗 高 中 私 立 普 台 高 中 國 立 彰 化 高 中 國 立 員 林 高 中 國 立 彰 化 女 中 國 立 員 林 家 商 國 立 永 靖 高 工 國 立 北 斗 家 商 國 立 鹿 港 高 中 國 立 員 林 崇 實 高 工 彰 化 縣 立 二 林 高 中 國 立 二 林 工 商 國 立 彰 化 高 商 國 立 秀 水 高 工 國 立 員 林 農 工 私 立 達 德 商 工 私 立 大 慶 商 工 私 立 正 德 高 中 私 立 精 誠 高 中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國 立 溪 湖 高 中 彰 化 縣 立 彰 化 藝 術 高 中 國 立 彰 化 啟 智 學 校 彰 化 縣 立 成 功 高 中 ~50~

61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547 彰 化 縣 立 田 中 高 中 國 立 嘉 義 高 中 國 立 嘉 義 女 中 國 立 民 雄 農 工 國 立 東 石 高 中 國 立 嘉 義 高 工 國 立 華 南 高 商 國 立 嘉 義 高 商 國 立 嘉 義 家 職 私 立 萬 能 工 商 嘉 義 縣 立 竹 崎 高 中 嘉 義 縣 立 永 慶 高 中 私 立 協 同 高 中 私 立 同 濟 高 中 私 立 東 吳 工 家 私 立 興 華 高 中 私 立 宏 仁 女 中 私 立 輔 仁 高 中 私 立 嘉 華 高 中 私 立 仁 義 高 中 私 立 協 志 工 商 私 立 立 仁 高 中 私 立 弘 德 工 商 國 立 新 港 藝 術 高 中 國 立 西 螺 農 工 國 立 虎 尾 高 中 國 立 北 港 高 中 國 立 斗 六 高 中 國 立 土 庫 商 工 國 立 北 港 農 工 國 立 斗 六 家 商 國 立 虎 尾 農 工 雲 林 縣 立 麥 寮 高 中 雲 林 縣 立 斗 南 高 中 私 立 文 生 高 中 私 立 正 心 高 中 私 立 永 年 高 中 私 立 揚 子 高 中 ~51~

62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671 私 立 維 多 利 亞 實 驗 高 中 私 立 大 成 商 工 私 立 大 德 工 商 私 立 義 峰 高 中 私 立 福 智 高 中 國 立 臺 南 一 中 國 立 臺 南 女 中 國 立 臺 南 二 中 國 立 家 齊 女 中 國 立 新 營 高 中 國 立 後 壁 高 中 國 立 善 化 高 中 國 立 玉 井 工 商 國 立 北 門 高 中 國 立 曾 文 農 工 國 立 新 化 高 中 國 立 新 豐 高 中 臺 南 市 立 大 灣 高 中 臺 南 市 立 永 仁 高 中 國 立 新 化 高 工 國 立 北 門 農 工 國 立 曾 文 家 商 國 立 臺 南 海 事 國 立 白 河 商 工 國 立 新 營 高 工 國 立 臺 南 高 商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中 臺 南 市 立 土 城 高 中 臺 南 市 立 南 寧 高 中 私 立 瀛 海 高 中 私 立 聖 功 女 中 私 立 長 榮 高 中 私 立 德 光 高 中 私 立 崑 山 高 中 私 立 長 榮 女 中 私 立 光 華 女 中 私 立 黎 明 高 中 ~52~

63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739 私 立 南 光 高 中 私 立 興 國 高 中 私 立 明 達 高 中 私 立 港 明 高 中 私 立 鳳 和 高 中 私 立 六 信 高 中 私 立 慈 幼 工 商 私 立 南 英 商 工 私 立 陽 明 工 商 私 立 新 榮 高 中 私 立 天 仁 工 商 私 立 育 德 工 家 私 立 亞 洲 餐 旅 學 校 私 立 慈 濟 高 中 國 立 南 科 國 際 實 驗 高 中 國 立 馬 公 高 中 國 立 澎 湖 海 事 高 職 國 立 金 門 高 中 國 立 金 門 農 工 國 立 馬 祖 高 中 國 立 高 雄 師 大 附 中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女 中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商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工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高 雄 市 立 海 青 工 商 高 雄 市 立 中 山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小 港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新 莊 高 中 國 立 鳳 山 高 中 國 立 鳳 新 高 中 國 立 旗 美 高 中 國 立 岡 山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三 民 家 商 國 立 岡 山 農 工 ~53~

64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818 國 立 旗 山 農 工 國 立 鳳 山 商 工 私 立 新 光 高 中 私 立 樹 德 家 商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附 中 私 立 復 華 高 中 私 立 立 志 高 中 私 立 道 明 高 中 私 立 明 誠 高 中 私 立 中 華 藝 校 私 立 普 門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瑞 祥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三 民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林 園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鼓 山 高 中 私 立 華 德 工 家 私 立 大 榮 高 中 私 立 三 信 家 商 私 立 國 際 商 工 私 立 高 英 工 商 私 立 中 山 工 商 私 立 高 苑 工 商 私 立 高 鳳 工 家 私 立 正 義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仁 武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路 竹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文 山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新 興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福 誠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六 龜 高 中 高 雄 市 立 楠 梓 高 中 私 立 義 大 國 際 高 中 國 立 屏 東 女 中 國 立 屏 東 高 中 國 立 潮 州 高 中 國 立 恆 春 工 商 屏 東 縣 立 大 同 高 中 ~54~

65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905 國 立 屏 北 高 中 國 立 東 港 海 事 國 立 佳 冬 高 農 國 立 內 埔 農 工 國 立 屏 東 高 工 屏 東 縣 立 枋 寮 高 中 私 立 陸 興 高 中 私 立 美 和 高 中 屏 東 縣 立 來 義 高 中 私 立 華 洲 工 家 私 立 民 生 家 商 私 立 屏 榮 高 中 屏 東 縣 立 東 港 高 中 國 立 花 蓮 高 中 國 立 花 蓮 女 中 國 立 玉 里 高 中 國 立 臺 東 高 中 國 立 臺 東 女 中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附 屬 體 育 高 中 臺 東 縣 立 蘭 嶼 高 中 國 立 花 蓮 高 農 國 立 花 蓮 高 工 國 立 花 蓮 高 商 國 立 臺 東 高 商 國 立 臺 東 專 科 學 校 國 立 關 山 工 商 國 立 成 功 商 業 水 產 國 立 光 復 商 工 花 蓮 縣 立 體 育 實 驗 高 中 私 立 四 維 高 中 私 立 海 星 高 中 私 立 育 仁 高 中 私 立 公 東 高 工 私 立 中 華 工 商 私 立 慈 濟 大 學 附 中 南 華 高 中 職 業 進 修 學 校 志 仁 高 中 職 業 進 修 學 校 國 立 臺 灣 戲 曲 學 院 ~55~

66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991 中 正 預 校 B03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家 商 夜 間 部 B04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05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工 農 夜 間 部 B09 私 立 協 和 工 商 夜 間 部 B10 私 立 育 達 家 商 夜 間 部 B12 臺 北 市 立 南 港 高 工 夜 間 部 B13 臺 北 市 立 士 林 高 商 夜 間 部 B14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附 設 高 商 進 修 學 校 B15 光 華 商 職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16 私 立 泰 北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17 私 立 滬 江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20 私 立 復 興 商 工 夜 間 部 B21 私 立 復 興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23 私 立 振 聲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25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高 商 B26 國 立 臺 中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28 臺 中 市 立 后 綜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29 國 立 彰 化 師 大 附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35 私 立 世 界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37 新 北 市 立 淡 水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40 新 北 市 立 新 北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42 私 立 開 南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43 新 北 市 立 三 重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45 私 立 樹 人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46 私 立 智 光 商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48 私 立 開 明 工 商 夜 間 部 B49 私 立 明 德 女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50 成 功 大 學 附 設 高 工 進 修 學 校 B51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52 國 立 新 竹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54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56 國 立 臺 東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57 國 立 臺 中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58 國 立 員 林 農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63 國 立 花 蓮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64 私 立 新 興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65 國 立 東 勢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56~

67 單 位 校 名 合 計 男 生 女 生 B66 國 立 基 隆 女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68 國 立 宜 蘭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70 國 立 彰 化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72 國 立 沙 鹿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73 國 立 屏 東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75 私 立 光 啟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76 國 立 中 壢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79 私 立 啟 英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81 私 立 正 德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82 高 雄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83 國 立 新 竹 高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86 國 立 臺 中 啟 明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89 國 立 桃 園 農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90 國 立 員 林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92 國 立 龍 潭 農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93 誠 正 中 學 B94 國 立 秀 水 高 工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95 私 立 穀 保 家 商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98 國 立 臺 中 高 農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B99 私 立 治 平 高 中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C01 吉 隆 坡 臺 灣 學 校 C04 胡 志 明 市 臺 灣 學 校 C07 東 莞 台 商 子 弟 學 校 C08 華 東 台 商 子 女 學 校 C09 上 海 台 商 子 女 學 校 S00 個 別 報 名 5,219 3,273 1,946 A00 其 它 報 名 單 位 4,490 2,819 1,671 合 計 147,478 74,259 73,219 ~57~

68 二 成 績 統 計 ( 一 ) 原 始 分 數 與 級 分 對 照 表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級 距 級 分 分 數 區 間 級 分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1. 級 距 : 以 各 科 到 考 考 生, 計 算 其 原 始 得 分 前 百 分 之 一 考 生 ( 取 整 數, 小 數 無 條 件 進 位 ) 的 平 均 原 始 得 分, 再 除 以 15, 並 取 至 小 數 第 二 位, 第 三 位 四 捨 五 入 2. 本 測 驗 之 成 績 採 級 分 制, 原 始 得 分 0 分 為 0 級 分, 最 高 為 15 級 分, 缺 考 以 0 級 分 計 各 級 分 與 原 始 得 分 級 距 之 計 算 方 式 詳 見 簡 章 第 9~10 頁 ~58~

69 ( 二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15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社 會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自 然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15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9~

70 ( 三 ) 五 科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表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

71 總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計 人 數 累 計 百 分 比 29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 : 累 計 百 分 比 = 從 0 到 該 級 分 的 累 計 人 數 / ( 報 名 人 數 - 五 科 均 缺 考 人 數 ) ~61~

72 ( 四 ) 各 科 級 分 人 數 百 分 比 分 布 圖 ~62~

73 ( 五 ) 總 級 分 人 數 分 布 圖 ~63~

74 ( 六 ) 成 績 證 明 申 請 統 計 表 資 料 截 至 4 月 30 日 止 序 號 招 生 單 位 資 料 筆 數 1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 單 招 ) 3,616 2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繁 星 推 薦 ) 23,050 3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個 人 申 請 ) 87,883 4 國 軍 學 校 正 期 班 甄 選 入 學 6,498 5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 離 島 & 原 住 民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國 立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 醫 事 人 員 養 成 公 費 生 甄 試 ) 國 立 台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1,073 9 台 北 市 立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1,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輔 仁 大 學 ( 進 修 學 士 & 運 動 績 優 單 招 ) 1,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 學 士 學 程 & 體 育 系 單 招 ) 文 化 大 學 ( 舞 蹈 學 系 單 招 )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 單 獨 招 生 ) 科 技 校 院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38, 靜 宜 大 學 ( 申 請 入 學 ) 261 總 計 166,390 ~64~

75 ( 七 ) 各 科 成 績 標 準 一 覽 表 年 度 103 學 年 度 102 學 年 度 101 學 年 度 100 學 年 度 99 學 年 度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總 級 分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級 分 百 分 比 頂 標 前 標 均 標 後 標 底 標 頂 標 前 標 均 標 後 標 底 標 頂 標 前 標 均 標 後 標 底 標 頂 標 前 標 均 標 後 標 底 標 頂 標 前 標 均 標 後 標 底 標 註 : 1. 以 違 規 處 理 前 資 料 為 依 據 2. 百 分 比 = 大 於 或 等 於 該 標 級 分 人 數 / 該 科 到 考 人 數 ~65~

76 三 人 工 閱 卷 ( 一 ) 各 題 題 分 及 需 第 三 閱 差 分 表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各 題 題 分 及 需 第 三 閱 差 分 題 號 一 二 三 四 五 題 分 差 分 >2 >5 >8 題 分 8 20 差 分 >2 >5 ~66~

77 ( 二 )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分 數 第 一 題 ( 滿 分 :9 分 ) 第 二 題 ( 滿 分 :18 分 ) 第 三 題 ( 滿 分 :27 分 )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缺 考 1, , , , , , 報 名 總 人 數 : 147,478 ~67~

78 ( 三 ) 英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分 數 人 數 統 計 表 分 數 第 一 題 ( 滿 分 :8 分 ) 第 二 題 ( 滿 分 :20 分 )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累 積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積 人 數 累 積 百 分 比 缺 考 報 名 總 人 數 : 147,478 ~68~

79

80 ( 二 )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578 到 考 人 數 : 145,900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 * * * * * * * * 註 :1. 本 表 之 分 組 係 依 總 分 得 分 而 為 之 2. 本 表 不 包 含 使 用 點 字 卷 考 生 人 數 3.P= 全 體 到 考 考 生 答 對 率 4.Ph= 高 分 組 ( 前 33%) 考 生 答 對 率 5.Pl= 低 分 組 ( 後 33%) 考 生 答 對 率 6.Pa~Pe= 依 成 績 高 低 分 為 各 佔 20% 的 五 種 能 力 組 考 生 答 對 率 7.D= 全 體 到 考 考 生 鑑 別 度 Ph-Pl 8.T= 多 選 題 全 對 率 9.D1~D4= 五 種 能 力 組 考 生 鑑 別 度 (D1=Pa-Pb...D4=Pd-Pe) 10. 題 號 前 有 * 符 號 者 為 多 選 題, 以 得 分 率 代 替 答 對 率 Σ 該 題 考 生 得 分 ( 多 選 題 ) 得 分 率 =( ) 100 考 生 人 數 該 題 題 分 ( 該 題 未 答 者 分 子 以 零 分 計 ) ~70~

81 ( 三 ) 英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578 到 考 人 數 : 145,900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 ~71~

82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2~

83 ( 四 ) 數 學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661 到 考 人 數 : 145,817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 * * * * * *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3~

84 ( 五 ) 社 會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686 到 考 人 數 : 145,792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 ~74~

85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5~

86 ( 六 ) 自 然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報 考 人 數 : 147,478 缺 考 人 數 : 1,958 到 考 人 數 : 145,520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 * * * * * * * * * * * * * * ~76~

87 題 號 P Ph Pl Pa Pb Pc Pd Pe T D D1 D2 D3 D4 * * * * * * * * * * * * * * * * *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答 對 率 及 鑑 別 指 數 表 之 備 註 ~77~

88 五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 一 )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 H L T 0 * H L T *90 3 H L T * H L T *60 5 H L T 0 13 * H L T *61 7 H L T 0 15 * H L T 0 8 * H L T 0 * H L T 0 14 * H L T * H L T * H L T * H L ~78~

89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77 15 H L T 0 53 * *93 *16 H L T 0 *91 * *90 *17 H L T *23 *63 10 *18 H L T 0 27 *59 *94 *95 *75 *19 H L T 0 *70 * *20 H L T *64 *68 *21 H L T 0 *79 *88 15 *75 6 *22 H L T *93 *85 *86 *23 H L 註 :1. 本 表 之 分 組 係 依 總 分 得 分 而 為 之 2. 題 號 前 有 * 符 號 者 為 多 選 題 3.T,H,L 分 別 為 全 部 到 考 考 生, 高 分 組 考 生 ( 前 33%), 低 分 組 考 生 ( 後 33%) 之 答 案 百 分 比 4. 各 答 案 百 分 比 前 有 星 號 者 為 標 準 答 案 5. 各 答 案 百 分 比 = 畫 記 該 答 案 人 數 該 組 ( 高 分 組, 低 分 組, 全 體 ) 全 部 到 考 人 數 6. 因 小 數 點 四 捨 五 入, 各 選 項 百 分 比 總 計 近 似 100% ~79~

90 ( 二 ) 英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 H L T 0 * H L T 0 * H L T *55 4 H L T * H L T 0 13 * H L T * H L T *81 8 H L T 0 9 * H L T 0 9 * H L T * H L T 0 12 * H L T * H L T 0 * H L T * H L ~80~

91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18 * H L T 0 * H L T *68 18 H L T 0 * H L T * H L T 0 6 * H L T *62 22 H L T * H L T *77 24 H L T 0 * H L T 0 18 * H L T * H L T *45 28 H L T 0 * H L T * H L ~81~

92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 H L T * H L T * H L T * H L T * H L T 0 22 * H L T * H L T 0 * H L T *67 39 H L T * H L T 0 3 * H L T *79 42 H L T 0 * H L T *67 44 H L T 1 * H L ~82~

93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 H L T *60 47 H L T 0 8 * H L T 0 6 * H L T * H L T 0 * H L T *66 52 H L T * H L T 0 * H L T * H L T 1 9 * H L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83~

94 ( 三 ) 數 學 科 選 擇 ( 填 )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T *82 1 H L T * H L T 0 4 * H L T * H L T 0 8 * H L T 0 20 * H L T 0 *89 19 *82 15 *55 * 7 H L T 0 * *87 20 * 8 H L T 0 16 *80 *86 *85 16 * 9 H L T *83 *72 46 *10 H L T 0 48 *86 *79 25 *68 *11 H L T 0 * *38 26 *12 H L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84~

95 ( 四 ) 社 會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28 * H L T * H L T 0 1 * H L T 0 * H L T * H L T 0 7 * H L T 0 6 * H L T * H L T 0 6 * H L T * H L T * H L T *69 12 H L T 0 * H L T 0 3 * H L T *45 15 H L T *46 16 H L T * H L T * H L ~85~

96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 H L T * H L T 0 * H L T * H L T *91 23 H L T H L T 0 * H L T *72 26 H L T * H L T 0 * H L T *21 29 H L T 0 * H L T * H L T 0 * H L T 0 11 * H L T *78 34 H L T *45 35 H L T 0 2 * H L T 0 3 * H L ~86~

97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 H L T * H L T 0 21 * H L T *48 41 H L T 0 10 * H L T *28 43 H L T 0 15 * H L T * H L T * H L T 0 * H L T *70 48 H L T * H L T 0 3 * H L T * H L T 0 29 * H L T * H L T 0 * H L T *60 55 H L T 0 13 * H L ~87~

98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91 57 H L T * H L T * H L T 0 * H L T *50 61 H L T *61 62 H L T 0 * H L T * H L T 0 * H L T 0 7 * H L T * H L T 0 23 * H L T 0 * H L T 0 * H L T 0 4 * H L T 0 * H L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88~

99 ( 五 ) 自 然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 H L T * H L T * H L T * H L T 0 * H L T 0 15 * H L T * H L T 0 23 * H L T 0 * H L T 0 1 * H L T * H L T 0 * H L T * H L T 0 11 * H L T *54 15 H L T *67 16 H L T * H L ~89~

100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62 18 H L T 0 * H L T 0 * H L T * H L T * H L T 0 7 * H L T *44 * *24 H L T 0 * *55 32 *25 H L T 0 10 * *89 *26 H L T *63 *86 20 *27 H L T 0 48 *81 *59 *87 24 *28 H L T 0 9 *95 *88 21 *86 *29 H L T 0 24 * *66 *30 H L T *79 15 *49 *31 H L T 0 22 *60 29 *64 28 *32 H L T 0 * *83 *71 *33 H L T *42 46 *50 *34 H L ~90~

101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0 27 * *67 *35 H L T 0 * *75 *82 *36 H L T 0 * *74 *37 H L T 0 *68 *72 59 *73 37 *38 H L T 0 33 *66 24 *84 *91 *39 H L T 0 *59 * *40 H L T * H L T 0 25 * H L T * H L T *56 44 H L T 0 * *66 *45 H L T *26 46 H L T 0 9 * *28 *47 H L T 0 * H L T * H L T 0 10 * *56 *50 H L T 0 26 *75 *82 *85 33 *51 H L ~91~

102 題 號 類 別 未 答 A B C D E F G H I J T *75 52 H L T 0 30 *88 *94 *69 15 *53 H L T 0 12 * *71 *54 H L T 0 18 *72 * *55 H L T 0 *71 *47 * *56 H L T 0 * *78 *75 *57 H L T 1 14 * H L T 1 * H L T 0 *56 11 * *60 H L T 1 21 *72 20 *68 13 *61 H L T * H L T 0 9 * H L T * H L T 1 *47 *84 54 *61 54 *65 H L T 1 33 *78 *82 38 *66 *66 H L T *38 67 H L T 1 16 *71 13 * *68 H L 註 : 名 詞 解 釋 及 說 明 請 參 考 國 文 科 選 擇 題 選 項 分 析 表 之 備 註 ~92~

103 參 附 錄

104

105 一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各 類 考 試 試 務 組 織 簡 則 90 年 06 月 08 日 第 430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90 年 06 月 29 日 第 431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0 年 09 月 07 日 第 440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1 年 10 月 18 日 第 485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3 年 10 月 01 日 第 557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4 年 02 月 04 日 第 572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5 年 06 月 16 日 第 630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97 年 10 月 17 日 第 727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為 辦 理 考 試 試 務 工 作, 置 召 集 人 一 人, 由 主 任 聘 請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員 擔 任 之 ; 除 主 持 考 試 各 項 會 議 外, 並 負 責 試 務 全 部 工 作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會 議 召 開 及 秘 書 等 業 務, 由 召 集 人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之 試 務 發 言 由 中 心 發 言 人 負 責 之 查 核 工 作 另 成 立 小 組, 由 主 任 聘 請 專 人 負 責 之 第 二 條 第 一 處 負 責 支 援 命 題 及 閱 卷 等 工 作 一 支 援 命 題 包 括 : ( 一 ) 釐 定 命 題 工 作 相 關 章 則 與 操 作 手 冊 ( 二 ) 規 劃 命 題 工 作 時 程 ( 三 ) 研 擬 試 題 卷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 四 ) 研 擬 答 案 卷 卡 之 格 式 與 樣 稿 ( 五 ) 提 供 命 題 所 需 之 參 考 資 料, 包 括 命 題 參 考 手 冊 參 考 試 卷 考 試 說 明 認 識 考 試 系 列 教 科 書 等 ( 六 ) 提 供 參 考 答 案 與 評 分 原 則 二 支 援 閱 卷 包 括 : ( 一 ) 建 立 閱 卷 委 員 人 力 庫 ( 包 括 辦 理 閱 卷 研 習 會 等 ) ( 二 ) 編 輯 閱 卷 工 作 手 冊 ( 三 ) 調 派 學 科 幹 事 及 行 政 幹 事 ( 四 ) 建 制 電 腦 管 卷 模 式 ( 五 ) 確 定 閱 卷 之 資 料 分 析 模 式 ( 六 ) 閱 卷 場 所 及 閱 卷 程 序 之 規 劃 第 三 條 命 題 工 作 設 命 題 組, 置 總 幹 事 一 人, 由 主 任 聘 請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士 擔 任 之, 負 責 推 薦 各 科 命 題 召 集 人, 經 主 任 暨 試 務 召 集 人 同 意 後 聘 定 之, 並 按 時 提 出 各 科 試 題 第 四 條 閱 卷 工 作 設 閱 卷 組, 置 總 幹 事 一 人, 由 主 任 聘 請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士 擔 任 之 閱 卷 正 ( 副 ) 召 集 人 由 第 一 處 推 薦, 交 由 閱 卷 總 幹 事 簽 請 主 任 決 定 各 科 閱 卷 正 ( 副 ) 召 集 人, 並 執 行 閱 卷 工 作 第 五 條 第 二 處 負 責 有 關 考 務 資 訊 及 服 務 等 事 項 包 括 : 一 釐 訂 各 種 考 試 章 則 二 擬 訂 試 務 工 作 日 程 ~ 93 ~

106 三 編 輯 簡 章, 辦 理 報 名 四 辦 理 場 務 資 料 相 關 事 項 五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服 務 事 項 六 製 作 答 案 卷 及 答 案 卡 七 辦 理 考 區 試 務 相 關 事 項 八 辦 理 考 試 違 規 相 關 事 項 九 辦 理 成 績 處 理 相 關 事 項 十 辦 理 成 績 複 查 十 一 辦 理 試 務 申 訴 相 關 事 項 十 二 辦 理 試 務 作 業 相 關 資 訊 系 統 之 開 發 暨 維 護 事 項 十 三 辦 理 試 務 資 訊 設 備 相 關 事 項 十 四 辦 理 試 務 資 訊 安 全 事 項 十 五 辦 理 各 類 考 試 統 計 事 項 十 六 編 輯 考 試 工 作 報 告 十 七 辦 理 考 試 委 員 會 文 書 作 業 十 八 辦 理 試 務 諮 詢 及 服 務 事 項 十 九 協 辦 答 案 卷 卡 之 運 送 與 保 管 試 題 分 析 等 相 關 事 項 第 六 條 第 三 處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業 務 相 關 事 務 之 配 合 包 括 : 一 文 件 收 發 報 名 收 件 郵 寄 及 公 告 刊 登 二 簡 章 送 印 及 發 售 工 作 三 闈 場 內 部 規 劃 與 內 外 安 全 之 維 護 及 餐 飲 之 提 供 四 與 相 關 單 位 協 調 聯 絡 五 試 題 ( 卷 卡 ) 運 送 時 車 輛 及 押 運 人 員 安 排 六 試 務 經 費 之 出 納 與 核 銷 七 使 用 場 地 之 布 置 及 工 讀 生 之 召 募 八 協 同 第 二 處 保 管 卷 卡 九 媒 體 服 務 及 新 聞 發 布 第 七 條 闈 務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試 題 製 作, 由 主 任 聘 請 相 關 人 士 擔 任 闈 長, 下 設 試 題 組 與 行 政 組 試 題 組 負 責 普 通 試 題 定 稿 與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其 餘 事 務 如 試 題 印 製 查 驗 裝 袋 裝 箱 物 品 採 購 語 音 試 題 製 作 等 由 行 政 組 負 責 此 兩 組 工 作 人 員 由 中 心 調 配 人 選 擔 任, 協 助 闈 長 完 成 工 作 第 八 條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負 責 各 項 考 試 業 務 之 查 核, 並 建 立 長 久 的 查 核 機 制, 由 各 單 位 確 實 執 行, 使 發 生 錯 誤 的 可 能 越 來 越 少 第 九 條 會 計 負 責 試 務 經 費 預 算 之 彙 編, 掌 控 及 決 算 之 彙 整 第 十 條 本 簡 則 經 本 中 心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修 正 時 亦 同 ~ 94 ~

107 二 會 議 紀 錄 ( 一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一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9 月 1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正 地 點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第 一 會 議 室 ( 臺 北 市 舟 山 路 237 號 2 樓 ) 主 席 : 黎 主 任 委 員 建 球 紀 錄 : 楊 穎 惇 出 席 :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代 表 : 黃 委 員 雯 玲 (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長 ) -- 請 假 丁 委 員 亞 雯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請 假 鄭 委 員 新 輝 (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游 淑 惠 科 長 代 理 專 家 學 者 代 表 : 林 委 員 昇 平 ( 試 務 專 家 ) 李 委 員 光 華 ( 學 科 專 家 ) 余 委 員 致 力 ( 測 驗 專 家 )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代 表 : -- 請 假 -- 請 假 莊 委 員 榮 輝 ( 大 學 招 聯 會 執 行 秘 書 / 臺 灣 大 學 教 務 長 ) -- 請 假 林 委 員 明 地 (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 中 正 大 學 教 務 長 ) 林 委 員 清 河 ( 聯 合 分 發 委 員 會 / 成 功 大 學 教 務 長 ) 高 中 代 表 : 楊 委 員 世 瑞 ( 中 山 女 中 校 長 ) 薛 委 員 光 豐 ( 台 中 文 華 高 中 校 長 ) 張 委 員 添 唐 ( 台 南 一 中 校 長 ) 考 試 中 心 代 表 : 洪 委 員 冬 桂 ( 中 心 副 主 任 ) 沈 委 員 青 嵩 ( 中 心 副 主 任 ) 曹 委 員 亮 吉 ( 中 心 顧 問 ) 蕭 委 員 次 融 ( 中 心 顧 問 ) -- 請 假 列 席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 郭 敘 妙 第 一 處 - 黃 處 長 璀 娟 張 銘 秋 姜 曉 華 第 二 處 - 陳 處 長 仁 偉 周 進 興 溫 金 森 謝 㑊 磬 解 從 琳 第 三 處 - 鍾 代 理 處 長 同 發 嵇 本 芝 闈 務 組 - 溫 金 森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 楊 穎 惇 -- 游 素 碧 秘 書 代 理 -- 郭 堃 煌 主 任 代 理 主 席 致 詞 :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百 忙 中 撥 冗 蒞 會, 並 歡 迎 新 委 員 的 參 與 本 次 會 議 主 要 審 議 102 學 年 度 學 測 簡 章 ; 考 試 簡 章 內 容 關 係 數 十 萬 考 生 之 權 益, 非 常 重 要, 請 各 位 儘 量 提 供 高 見 ~ 95 ~

108 壹 業 務 報 告 一 第 十 二 屆 考 試 委 員 會 自 民 國 101 年 9 月 1 日 至 102 年 8 月 31 日, 共 召 開 五 次 委 員 會 議, 分 別 審 議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審 議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審 議 103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議 決 各 項 考 試 之 違 規 事 件 與 申 訴 事 件 二 本 ( 十 三 ) 屆 委 員 會 委 員 任 期 自 民 國 102 年 9 月 1 日 至 103 年 8 月 31 日 止, 由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三 人 學 者 專 家 三 人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代 表 三 人 高 中 校 長 或 相 關 代 表 三 人 本 中 心 相 關 人 員 四 人 組 成 ( 組 織 簡 則 詳 附 件 一, 頁 4; 委 員 名 單 詳 附 件 二, 頁 5) 三 本 屆 考 試 委 員 會 預 訂 工 作 項 目 與 日 程 ( 詳 下 ): ( 一 ) 委 員 會 議 :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事 項 內 容 二 一 一 一 三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一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二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三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四 次 會 議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五 次 會 議 審 議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提 供 試 務 改 進 意 見 議 決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第 一 次 考 試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議 決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第 二 次 考 試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議 決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審 議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議 決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違 規 與 申 訴 事 件 審 議 104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簡 章 ( 二 )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與 複 查 作 業 : 1 監 督 成 績 處 理 : 於 各 項 考 試 完 畢 二 週 內 辦 理, 擇 定 日 期 時 間 請 委 員 至 中 心 監 督 答 案 卡 與 答 案 卷 成 績 處 理 作 業 ( 依 學 年 度 考 試 次 數, 包 括 學 測 指 考 共 二 次 ) 2 監 督 複 查 作 業 : 於 各 項 考 試 成 績 單 寄 發 後 二 週 內 辦 理, 擇 定 日 期 請 委 員 至 中 心 監 督 複 查 作 業 ( 依 學 年 度 考 試 次 數, 包 括 學 測 指 考 共 二 次 ) 四 102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執 行 概 況 報 告 ( 詳 附 件 三, 頁 6-11) 五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執 行 概 況 報 告 ( 詳 附 件 四, 頁 12-18) 六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執 行 概 況 報 告 ( 詳 附 件 五, 頁 19-23) 貳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 草 案 ),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參 考 102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與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之 施 測 結 果 與 建 議 擬 訂 簡 章 二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 草 案 ) 及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 詳 附 件 六, 頁 24-25) 考 委 意 見 : 楊 委 員 世 瑞 : 對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明 年 簡 章 修 訂 改 成 : 取 消 傳 真 方 式, 僅 受 理 郵 寄, 是 否 會 造 成 不 便, 建 議 中 心 應 有 對 外 的 說 法 決 議 : 簡 章 修 正 通 過 楊 委 員 意 見 提 行 政 會 議 討 論 後, 再 決 定 是 否 維 持 取 消 傳 真 方 式 ~ 96 ~

109 提 案 二 : 各 項 考 試 之 檢 討 與 建 議 事 宜, 請 討 論 說 明 : 依 據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考 試 委 員 會 組 織 簡 則 第 二 條 本 委 員 會 任 務 第 四 項 提 供 考 試 業 務 改 進 意 見, 敬 請 各 位 委 員 參 考 102 學 年 度 各 項 考 試 執 行 概 況 資 料, 提 供 相 關 改 進 意 見 決 議 : 請 委 員 若 有 任 何 改 進 意 見, 持 續 對 本 中 心 提 出 指 正 參 臨 時 動 議 楊 委 員 世 瑞 : 本 學 年 度 指 考 國 文 科 申 訴 案 件 多 集 中 在 非 選 擇 題 的 第 一 大 題, 主 因 是 回 答 之 重 點 提 示, 已 經 接 近 是 標 準 答 案, 中 心 應 有 適 當 的 公 告 及 說 明, 以 免 除 後 續 的 申 訴 中 心 回 應 : 指 考 國 文 科 非 選 擇 題 的 評 分 標 準, 已 在 本 中 心 首 頁 之 訊 息 公 告 發 布 的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國 文 考 科 非 選 擇 題 閱 卷 評 分 原 則 說 明 載 明 散 會 ~ 97 ~

110 ( 二 )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四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3 年 2 月 10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10 時 正 地 點 :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第 一 會 議 室 ( 台 北 市 舟 山 路 237 號 2 樓 ) 主 席 : 黎 主 任 委 員 建 球 出 席 :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代 表 : 黃 委 員 雯 玲 (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長 ) 丁 委 員 亞 雯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請 假 林 委 員 奕 華 (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請 假 -- 王 珮 珊 專 員 代 理 鄭 委 員 新 輝 (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 -- 游 淑 惠 專 委 代 理 專 家 學 者 代 表 : 林 委 員 昇 平 ( 試 務 專 家 ) 李 委 員 光 華 ( 學 科 專 家 ) 余 委 員 致 力 ( 測 驗 專 家 )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代 表 : -- 請 假 -- 請 假 莊 委 員 榮 輝 ( 大 學 招 聯 會 執 行 秘 書 / 臺 灣 大 學 教 務 長 ) -- 請 假 林 委 員 明 地 ( 甄 選 入 學 委 員 會 / 中 正 大 學 教 務 長 ) 林 委 員 清 河 ( 聯 合 分 發 委 員 會 / 成 功 大 學 教 務 長 ) 高 中 代 表 : 楊 委 員 世 瑞 ( 中 山 女 中 校 長 ) 薛 委 員 光 豐 ( 台 中 文 華 高 中 校 長 ) 張 委 員 添 唐 ( 台 南 一 中 校 長 ) 考 試 中 心 代 表 : 洪 委 員 冬 桂 ( 中 心 副 主 任 ) 沈 委 員 青 嵩 ( 中 心 副 主 任 ) 曹 委 員 亮 吉 ( 中 心 顧 問 ) 蕭 委 員 次 融 ( 中 心 顧 問 ) -- 請 假 紀 錄 : 楊 穎 惇 -- 請 假 -- 詹 錢 登 組 長 代 理 列 席 : 查 核 工 作 小 組 - 郭 敘 妙 第 一 處 - 黃 處 長 璀 娟 張 銘 秋 余 甄 紘 吳 錱 俞 第 二 處 - 陳 處 長 仁 偉 周 進 興 舒 琮 慧 王 琇 麗 謝 㑊 磬 解 從 琳 劉 錦 璜 李 文 清 陳 宣 宏 林 俊 吉 張 家 鳳 第 三 處 - 鍾 代 理 處 長 同 發 嵇 本 芝 闈 務 組 - 溫 金 森 考 試 委 員 會 秘 書 - 楊 穎 惇 主 席 致 詞 : 很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在 開 春 後 幾 天 即 出 席 本 次 會 議, 此 次 會 議 主 要 在 審 議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生 的 違 規 及 申 訴 案 件 並 借 重 各 委 員 的 經 驗 給 予 建 議 ; 另 外 也 要 討 論 103 學 年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的 相 關 修 訂 ~ 98 ~

111 甲 報 告 事 項 : 第 二 處 一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務 概 況 : ( 一 ) 本 學 年 度 報 名 考 生 共 147,478 人, 配 置 於 32 個 考 區 89 個 分 區 3,604 個 試 場, 其 中 含 1 個 大 陸 考 場 及 1 個 臺 北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單 獨 分 區 ;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8 日 ( 星 期 六 ) 及 19 日 ( 星 期 日 ) 舉 行 考 試 1. 本 次 大 陸 考 場 仍 設 置 於 東 莞 及 華 東, 感 謝 教 育 部 航 警 局 及 航 空 公 司 之 行 政 協 助, 以 及 銘 傳 大 學 與 世 新 大 學 支 援 試 務 人 員, 如 期 順 利 完 成 各 項 試 務 工 作 2. 本 次 考 試 各 科 缺 考 人 數 及 缺 考 率 分 別 如 下 表 :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各 科 缺 考 人 數 統 計 表 學 年 度 時 間 1 月 18 日 星 期 六 1 月 19 日 星 期 日 應 到 人 數 缺 考 人 數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缺 考 人 數 缺 考 率 ,478 1, % 1, % 1, % 1, % 1, % ,030 1, % 2, % 2, % 2, % 2, % ,560 1, % 1, % 1, % 2, % 2, % ( 二 )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試 務 : 1. 本 次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共 計 有 374 位 考 生, 配 置 在 22 個 考 區 24 個 分 區 88 試 場 較 102 學 年 度 318 人 增 幅 14% 以 上, 承 蒙 高 中 端 各 校 教 務 與 輔 導 老 師 的 努 力 配 合, 以 及 獲 得 考 區 工 作 人 員 的 全 力 投 入, 相 關 試 務 均 能 圓 滿 完 成 2. 特 殊 試 題 部 分 :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7 位, 為 顧 及 試 題 之 安 全 及 相 容 性, 援 例 須 使 用 本 中 心 提 供 之 軟 硬 體 設 備 ; 使 用 紙 本 點 字 試 題 者 有 11 位 ; 使 用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者 有 10 位, 其 中 內 含 文 字 版 試 題 9 位 及 點 字 版 試 題 1 位 其 中 文 字 版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則 與 一 般 試 題 相 同 ; 點 字 版 之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及 點 字 紙 本 試 題 之 試 題 內 容 及 計 分 方 式 均 相 同, 計 分 方 式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一 3.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點 字 機 作 答 者 9 位 ; 使 用 盲 用 電 腦 作 答 者 有 10 位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35 位 ; 使 用 錄 音 作 答 者 有 6 位 均 分 別 擬 定 相 關 試 務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公 布 週 知, 以 作 為 考 生 應 考 及 各 考 區 辦 理 試 務 之 依 據 ( 三 )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 1. 本 中 心 依 簡 章 規 定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5 日 以 前 受 理 之 突 發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計 有 75 件,16 日 以 後 逕 由 各 考 區 受 理 2. 計 有 臺 北 一 等 20 個 考 區 為 40 位 考 生 啟 用 37 間 備 用 試 場 ; 其 中 臺 北 二 臺 中 二 嘉 義 臺 南 一 臺 南 二 花 蓮 計 6 個 考 區, 為 7 位 因 腹 瀉 嘔 吐 或 諾 羅 確 診 考 生 增 開 7 間 備 用 試 場 因 為 事 前 充 分 的 試 務 準 備, 以 上 偶 發 情 況 均 依 應 變 程 序 妥 適 處 理, 順 利 完 成 ~ 99 ~

112 3. 特 殊 作 答 部 分 : 使 用 一 般 電 腦 作 答 答 案 卷 者 有 4 位 ( 四 ) 考 試 期 間 計 有 8 個 考 分 區 發 生 重 大 偶 發 事 件, 詳 附 件 二 ( 五 ) 本 學 年 度 學 測 經 考 區 提 報 之 試 場 違 規 考 生 共 計 396 件, 較 102 學 年 392 件 增 加 4 件, 其 中 攜 帶 手 機 入 場 或 手 機 手 錶 鈴 響 有 關 之 違 規 案 件 仍 占 多 數 統 計 表 見 附 件 三,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二 ( 六 ) 經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查 報, 計 有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考 生 5 件,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三 ( 七 ) 於 考 試 結 束 後, 計 收 到 申 訴 信 件 27 案, 其 中 試 務 意 見 反 映 與 經 查 明 申 訴 事 由 不 存 在 者 逕 予 函 覆 外, 計 有 24 件 申 訴 案 提 請 討 論, 詳 見 討 論 事 項 五 ( 八 ) 各 科 答 案 卡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8 日 起 進 行 閱 讀 以 及 人 工 查 驗,5 科 答 案 卡 總 計 737,415 張, 至 1 月 22 日 完 成 資 料 之 建 檔 作 業 ; 答 案 卷 於 1 月 18 日 至 21 日 進 行 掃 描 建 檔 作 業, 國 文 與 英 文 兩 科 答 案 卷 共 計 294,966 張 2 月 9 日 至 10 日 進 行 成 績 計 算,2 月 11 日 至 12 日 列 印 成 績 通 知 單, 並 於 2 月 13 日 寄 發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及 公 布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同 步 提 供 網 路 及 電 話 語 音 之 成 績 查 詢 服 務 並 主 動 發 送 成 績 簡 訊 通 知 ( 九 )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將 於 民 國 103 年 2 月 13 日 寄 發, 個 別 報 名 者 逕 寄 至 考 生 之 通 訊 地 址, 集 體 報 名 者, 寄 交 報 名 單 位 轉 發 考 生 考 生 如 對 成 績 有 疑 義 者, 應 於 2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2 月 18 日 下 午 5 時 止 之 期 限 內, 使 用 考 生 成 績 通 知 單 上 考 生 申 請 複 查 成 績 密 碼, 至 本 中 心 網 站 之 複 查 申 請 網 頁, 登 載 申 請 複 查 相 關 資 料 二 104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之 考 試 日 期, 如 依 往 年 於 春 節 ( 民 國 104 年 2 月 19 日 ) 前 舉 行 之 慣 例, 經 初 步 詢 問 部 分 高 中 之 預 訂 行 事 曆 (104 年 1 月 21 日 上 學 期 結 束 ) 後, 預 訂 於 104 年 1 月 25 日 ( 星 期 日 ) 及 26 日 ( 星 期 一 ) 辦 理 薛 委 員 光 豐 : 明 年 (104 年 ) 春 節 過 年 比 較 晚, 會 在 下 學 期 開 學 後 放 假, 因 此 有 可 能 會 把 下 學 期 第 一 個 星 期 的 課 調 到 上 學 期 期 末 上 課, 依 中 心 目 前 的 規 劃 可 能 會 有 衝 突, 請 事 先 規 劃 備 案 主 席 裁 示 : 此 為 全 國 性 政 策, 若 各 高 中 校 長 提 出 建 議, 教 育 部 也 接 受 下 學 期 課 程 提 早 到 上 學 期 期 末 上 課 的 意 見, 考 試 時 間 再 做 調 整, 目 前 仍 暫 定 104 年 1 月 25 日 ( 星 期 日 ) 及 26 日 ( 星 期 一 ) 辦 理 並 請 第 二 處 與 教 育 部 密 切 聯 繫 確 認 第 三 處 本 處 配 合 各 項 試 務 運 作, 主 要 工 作 為 傳 媒 服 務 簡 章 發 售 報 名 收 件 運 題 卷 卡 闈 外 總 務 閱 卷 總 務 試 務 用 品 採 購 試 務 相 關 文 件 印 刷 郵 寄 出 納 ( 報 名 費 處 理 閱 卷 費 發 放 等 ) 相 關 機 構 聯 繫 其 他 事 項 臨 時 交 辦 事 項 等, 以 及 支 援 其 他 各 處 組 完 成 試 務 工 作, 各 項 工 作 已 順 利 完 成 闈 務 組 闈 務 組 係 任 務 編 組 單 位, 由 本 中 心 人 員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技 術 人 員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語 音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編 成 此 次 考 試 之 入 闈 總 人 數 合 計 75 人,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7 日 至 19 日 間, 分 為 以 下 三 梯 次 於 當 天 上 午 入 闈 : ~ 100 ~

113 梯 次 入 闈 日 期 性 質 入 闈 人 數 入 闈 人 員 一 1 月 7 日 一 般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23 二 1 月 9 日 試 題 印 製 人 員 45 三 1 月 12 日 一 印 刷 釘 摺 : 語 音 及 點 字 試 題 製 作 人 員 本 中 心 人 員 11 人 協 助 審 題 高 中 老 師 8 人 試 考 生 3 人 清 潔 人 員 1 人 本 中 心 人 員 3 人 外 聘 技 術 員 14 人 臨 時 試 務 人 員 28 人 7 本 中 心 1 人 外 聘 專 業 人 員 6 人 印 製 試 題 份 數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考 試 用 一 般 試 題 共 計 約 840,000 份 ( 含 考 生 用 試 場 及 分 區 備 用 ), 試 題 經 查 驗, 裝 包 再 依 分 區 科 目 裝 箱 總 計 1,060 箱 另 新 聞 用 試 題 每 科 100 本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三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8 頁 的 A4 版 面 ; 社 會 自 然 兩 科 的 題 本 為 不 超 過 16 頁 的 A4 版 面 二 特 殊 試 題 製 作 : ( 一 ) 放 大 試 題 本 : 國 文 70 本 數 學 70 本 社 會 70 本 英 文 70 本 自 然 70 本, 另 89 個 分 區 每 科 均 備 份 1 本 ( 二 ) 點 字 試 題 本 : 詳 列 如 下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考 生 備 用 本 中 心 留 存 ( 三 )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 考 生 用 國 文 14 份 數 學 14 份 社 會 14 份 英 文 14 份 自 然 14 份 ( 四 ) 點 字 圖 冊 : 數 學 自 然 各 19 冊 ( 五 )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 分 為 點 字 版 文 字 版 2 種 各 版 本 數 量 如 下 點 字 版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考 生 備 用 文 字 版 : 項 目 \ 科 目 國 文 數 學 社 會 英 文 自 然 考 生 使 用 考 生 備 用 命 題 組 103 學 測 各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參 考 答 案, 已 分 別 於 103 年 1 月 日 在 本 中 心 網 站 ( 網 址 : 公 布 在 受 理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的 期 限 內, 本 中 心 共 收 到 139 件 來 函 : 國 文 6 題 (11 件 ) 英 文 11 題 (20 件 ) 數 學 1 題 (1 件 ) 社 會 26 題 (83 件 ) 自 然 14 題 (24 件 ), 對 參 考 答 案 提 出 意 見 經 徵 詢 學 者 專 家 後,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為 無 答 案 ( 說 明 如 下 ); 其 餘 各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均 維 ~ 101 ~

114 持 不 變 試 題 或 答 案 反 映 意 見 之 回 覆, 本 中 心 依 103 學 測 簡 章 ( 第 8 頁 ) 規 定, 於 2 月 7 日 公 告 於 本 中 心 網 站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說 明 : 1. 在 一 般 生 活 用 語 中,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相 當 於 交 通 違 規 罰 款 (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語 辭 典 : 罰 款 亦 稱 為 罰 金 ), 且 此 一 用 語 在 一 般 媒 體 報 導 或 網 路 媒 介 中 也 常 見, 部 分 高 中 教 科 書 也 有 相 同 用 法, 因 此 本 中 心 於 103 年 1 月 19 日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選 項 (C) 2. 本 題 測 驗 的 主 要 概 念 為 經 濟 學 之 政 府 的 收 入 與 支 出, 雖 然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作 為 如 一 般 所 理 解 的, 而 且 罰 金 與 罰 鍰 皆 屬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但 從 法 律 層 面 嚴 格 而 言, 罰 金 與 罰 鍰 兩 個 名 詞 的 法 律 意 涵 有 明 顯 差 異 交 通 違 規 所 繳 納 之 款 項 屬 行 政 罰 之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之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的 敘 述 有 瑕 疵 3. 經 多 方 考 量, 為 避 免 考 生 因 為 瞭 解 罰 金 與 罰 鍰 的 差 異 不 選 答 (C) 選 項, 而 選 擇 其 他 選 項 或 放 棄 作 答, 因 此, 本 題 無 論 作 答 與 否, 均 給 分 閱 卷 組 今 年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非 選 擇 題 閱 卷 日 期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22 日 起 至 1 月 27 日 止, 國 文 及 英 文 考 科 的 閱 卷 工 作 分 別 於 規 劃 時 間 內 順 利 完 成 經 統 計, 扣 除 缺 考, 答 案 卷 份 數 總 計 291,475 份, 閱 卷 委 員 ( 含 正 副 召 集 人 與 協 同 主 持 人 ) 人 數 總 計 394 人, 各 科 份 數 與 人 數 如 下 表 螢 幕 閱 卷 考 科 答 案 卷 數 閱 卷 委 員 人 數 國 文 145,900 份 英 文 145,575 份 227 位 167 位 為 求 閱 卷 評 分 標 準 有 一 定 共 識, 閱 卷 的 準 備 工 作 依 循 本 中 心 一 貫 作 法, 由 閱 卷 召 集 人 負 責 召 開, 協 同 主 持 人 共 同 參 與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 暨 樣 卷 確 認 會 議 ) 會 中 除 參 考 命 題 組 提 供 的 評 分 參 考 指 標 外, 並 抽 樣 部 分 考 生 的 答 案 卷, 進 行 試 閱 與 討 論, 最 後 依 據 會 中 所 得 的 共 識 編 製 閱 卷 參 考 手 冊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於 正 式 閱 卷 前, 必 須 參 加 由 閱 卷 召 集 人 主 持 的 試 閱 會 議, 聽 取 閱 卷 評 分 說 明 後, 進 行 試 閱, 以 取 得 全 體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一 致 性 正 式 閱 卷 時, 每 份 答 案 卷 皆 由 兩 位 委 員 評 閱, 若 二 者 分 數 差 距 超 過 標 準, 再 由 第 三 者 進 行 第 三 閱 螢 幕 閱 卷 整 體 流 程, 發 展 至 今, 前 置 作 業 包 括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的 更 新 閱 卷 委 員 的 訓 練 閱 卷 場 所 的 軟 硬 體 測 試, 評 分 作 業 則 從 各 科 評 分 標 準 訂 定 會 議 試 閱 會 議 試 閱 樣 卷 到 正 式 閱 卷, 皆 依 預 訂 的 實 施 程 序 及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執 行 整 體 而 言, 螢 幕 閱 卷 系 統 因 為 以 隨 機 方 式 配 卷, 可 提 升 閱 卷 公 平 性, 同 時, 大 量 減 低 紙 面 閱 卷 所 需 人 力,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更 重 要 的 是, 可 藉 此 掌 握 閱 卷 速 度, 並 檢 驗 閱 卷 委 員 評 分 的 穩 定 度 103 學 測 螢 幕 閱 卷 的 場 地 位 於 臺 灣 大 學 外 語 教 學 暨 資 源 中 心, 共 使 用 9 間 電 腦 教 室, 閱 卷 前 經 過 系 統 測 試, 在 閱 卷 期 間 場 地 運 作 順 利 ~ 102 ~

115 乙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考 生 成 績 換 算 方 式, 請 確 認 說 明 : ( 一 ) 依 據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拾 參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之 規 定, 考 生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或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應 試 時, 如 因 原 試 題 之 圖 形 過 於 複 雜 題 幹 過 長 或 為 判 讀 語 音 題 型 等 因 素, 以 致 未 製 作 而 免 予 作 答 時, 各 該 生 成 績 按 其 應 可 作 答 之 實 際 題 分 依 比 例 還 原 後, 再 重 予 計 算 ( 二 ) 本 次 考 試 使 用 紙 本 點 字 試 題 者 有 11 位, 使 用 盲 用 電 子 試 題 7 位, 使 用 語 音 播 放 試 題 點 字 版 試 題 1 位, 共 計 有 19 位 考 生 之 成 績 須 予 換 算 ( 三 ) 使 用 點 字 試 題 考 生 成 績 換 算 方 式 詳 附 件 一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二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經 考 區 提 報 考 生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案 共 計 396 件,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考 區 提 報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考 生 統 計 表 與 清 冊 詳 附 件 三 決 議 : 依 提 案 建 議 修 正 通 過,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三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經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提 報 考 生 違 規 作 答 答 案 卡 案 共 計 5 件,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第 二 處 資 訊 組 提 報 答 案 卡 作 答 違 規 考 生 清 單 詳 附 件 四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四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閱 卷 組 提 報 疑 義 答 案 卷 共 57 件,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閱 卷 組 提 報 違 反 試 場 規 則 考 生 清 冊 詳 附 件 五 決 議 : 依 提 案 建 議 修 正 通 過,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五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考 生 申 訴 案 共 計 24 案, 如 何 處 理, 請 討 論 說 明 : 考 生 申 訴 案 件 處 理 一 覽 表 詳 附 件 六 決 議 : 依 委 員 會 討 論 結 果 執 行, 詳 見 委 員 會 決 議 欄 提 案 六 :103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簡 章 ( 草 案 ), 請 審 議 說 明 : ( 一 ) 原 則 參 照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簡 章 與 102 學 年 度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施 測 檢 討 意 見 修 訂 ( 二 ) 本 簡 章 ( 草 案 ) 重 要 修 訂 事 項 與 考 試 重 要 日 期 詳 附 件 七 決 議 : 修 正 通 過 提 案 七 :104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考 試 日 期 與 考 試 對 象 規 劃 事 宜, 請 討 論 案 說 明 : 一 背 景 說 明 ( 一 )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目 前 一 年 辦 理 兩 次 考 試, 皆 在 學 期 中 辦 理 (10 月 12 月 ) 惟 10 月 份 學 校 校 慶 與 各 類 活 動 多 ; 大 學 該 時 段 事 務 亦 繁 忙, 有 6 成 以 上 考 區 反 映 試 務 量 過 重, 並 已 有 考 區 提 出 無 法 繼 續 承 辦 試 務 情 形 ; 海 外 臺 校 亦 反 映 皆 於 學 期 中 考 試, 學 生 無 法 返 臺 應 考 有 損 其 權 益 ~ 103 ~

116 ( 二 ) 家 長 團 體 反 映 期 望 減 少 考 試 次 數, 建 議 中 心 考 量 英 聽 與 學 測 日 程 整 併 之 可 能 性 ; 東 部 學 校 亦 曾 表 示 因 路 途 遙 遠, 學 生 多 次 奔 波, 費 時 費 錢 ( 三 ) 英 聽 測 驗 成 績 於 104 學 年 度 正 式 納 入 大 學 招 生 各 管 道 檢 定 項 目, 目 前 二 次 考 試 日 程 接 近, 高 中 無 法 調 整 學 生 學 習 方 式 或 增 強 其 能 力, 建 議 提 早 開 放 高 二 生 考 試 ( 詳 開 放 高 二 應 考 英 聽 優 缺 點 說 明 資 料 ), 學 生 能 有 較 多 次 與 較 長 時 間 之 學 習 可 能 性 二 調 整 規 劃 ( 一 ) 原 則 : 英 聽 與 學 測 皆 為 獨 立 測 驗 ; 英 聽 測 驗 原 則 一 年 舉 辦 兩 次 考 試, 每 次 考 試 分 為 上 午 與 下 午 兩 場 次 ( 上 午 場 11:00-12:00, 下 午 場 2:00-3:00) ( 二 )104 學 年 度 英 聽 測 驗 規 劃 如 下 : 1. 考 試 日 期 (1) 第 一 次 考 試 延 後 於 11 月 初 考 試, 原 則 於 11 月 的 第 一 個 星 期 六 ;104 學 年 度 暫 定 為 103 年 11 月 1 日 (2) 第 二 次 考 試 於 寒 假 中 辦 理, 接 續 於 學 測 後 之 第 三 天 考 試 ; 原 則 為 星 期 二 ( 學 測 為 日 一 ),104 學 年 度 暫 定 為 104 年 1 月 27 日 2. 考 試 對 象 (1) 第 一 次 考 試 限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2) 第 二 次 考 試 除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外, 開 放 高 二 學 生 採 集 體 報 名 方 式 應 考 討 論 : 中 山 女 中 楊 委 員 世 瑞 : 各 高 中 校 慶 在 11 月 份 比 10 月 份 多, 第 一 次 英 聽 考 試 規 劃 在 11 月 份, 宜 再 多 做 調 查 高 教 司 王 委 員 珮 珊 : 英 聽 考 場 若 與 學 測 不 同, 是 否 可 以 容 納 報 考 考 生 請 了 解 大 考 中 心 沈 委 員 青 嵩 : 對 於 考 區 問 題, 考 區 會 議 大 部 分 承 辦 大 學 也 表 示 同 意 接 辦, 考 區 也 提 出 一 些 技 術 性 問 題, 包 括 2 種 考 試 相 關 規 定 有 些 差 異, 怕 監 試 人 員 會 有 困 擾, 這 些 本 中 心 第 二 處 正 進 行 修 正 場 地 雖 較 學 測 複 雜, 但 本 中 心 也 能 克 服 高 雄 教 育 局 游 委 員 淑 惠 : 對 於 英 聽 考 場 與 學 測 不 同 時 是 否 可 以 提 早 知 道, 以 利 熟 悉 交 通 路 線 主 席 : 請 第 二 處 了 解, 學 測 與 英 聽 的 考 場 有 多 少 重 覆, 有 多 少 差 異, 若 差 異 多 是 否 可 開 放 讓 考 生 事 前 看 考 場, 可 再 研 究 決 議 : 1. 考 試 日 期 : 對 於 第 一 次 考 試 時 間, 請 第 二 處 進 行 調 查, 第 一 維 持 原 案 於 10 月 中 下 旬 考 試 ; 第 二 以 11 月 1 日 進 行 第 一 次 考 試, 以 大 多 數 選 擇 意 見 為 意 見 2. 考 試 對 象 : (1) 第 一 次 考 試 限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2) 第 二 次 考 試 除 高 三 學 生 與 重 考 生 外, 開 放 高 二 學 生 採 集 體 報 名 方 式 應 考 丙 臨 時 動 議 文 華 高 中 薛 委 員 光 豐 : 1. 監 試 人 員 處 理 事 情 愈 來 愈 圓 滿, 所 以 申 訴 及 爭 議 感 覺 也 比 較 少 2. 簡 章 的 規 劃 越 來 越 完 整, 也 能 在 事 前 想 到 原 先 不 完 善 的 地 方, 表 示 中 心 人 員 越 來 越 專 業 ~ 104 ~

117 3. 幫 考 生 代 管 手 機 的 部 分, 本 校 願 意 試 辦, 但 是 相 關 責 任 的 歸 屬 問 題, 以 及 如 何 提 高 考 生 托 管 的 意 願 是 目 前 還 無 法 克 服 的 4. 從 今 年 的 申 訴 案 發 現, 還 是 有 些 監 試 人 員 在 監 考 時 仍 出 現 狀 況, 是 否 可 以 請 承 辦 大 學 在 遴 選 時 多 加 注 意 5. 是 否 能 針 對 辦 理 英 聽 的 高 中 學 校 提 供 補 助, 改 善 設 備 高 雄 教 育 局 游 委 員 淑 惠 : 關 於 補 助 問 題, 是 否 請 教 育 部 成 立 專 案, 進 行 補 助 主 席 : 1. 監 試 人 員 請 大 學 遴 選 時 多 加 注 意 2. 英 聽 設 備 仍 請 教 育 部 能 協 調 進 行 補 助 3. 手 機 保 管 問 題 請 第 二 處 再 研 究 可 行 辦 法 散 會 ~ 105 ~

118 三 各 科 試 題 暨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國 文 考 科 考 試 時 間 :12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選 擇 題 共 23 題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非 選 擇 題 共 三 大 題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非 選 擇 題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在 答 案 卷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可 以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 或 未 使 用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答 案 卷, 致 評 閱 人 員 無 法 辨 認 機 器 掃 描 後 之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答 案 卷 每 人 一 張, 不 得 要 求 增 補 ~ 106 ~

119 第 1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選 擇 題 ( 占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占 30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5 題, 每 題 有 4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下 列 各 組 內 注 音 符 號 所 表 示 的 字, 字 形 相 同 的 選 項 是 : (A) 輪 ㄈ ㄢ 上 陣 / 漏 鼓 移, 則 ㄈㄢ 代 (B) ㄐ ㄧ ㄠ ˇ 倖 獲 勝 / ㄐ ㄧ ㄠ ˇ 俗 干 名 (C) 消 災 解 ㄜ ˋ / 運 會 之 趨, 莫 可 阻 ㄜ ˋ (D) ㄧㄢ ˇ 旗 息 鼓 / 土 地 平 曠, 屋 舍 ㄧ ㄢ ˇ 然 2.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內 的 選 項 : 對 於 如 樂 生 院 這 般 極 具 保 存 價 值 的 歷 史 遺 產, 首 先, 內 政 部 身 為 主 管 機 關, 當 然, 應 主 動 進 行 古 蹟 審 查 與 指 定 作 業 ; 再 者, 過 去 許 多 年 文 資 法 的 修 訂, 不 是 為 了 限 制 內 政 部 指 定 古 蹟 的 權 力, 而 是 將 原 先 只 屬 於 中 央 政 府 的 權 力 釋 放 出 來, 讓 地 方 政 府 有 更 多, 共 同 為 保 存 臺 灣 珍 貴 的 文 化 資 產 與 集 體 記 憶, 擔 起 重 要 的 任 務 ( 改 寫 自 夏 鑄 九 正 視 歷 史 教 育, 莫 做 古 蹟 殺 手 ) (A) 責 無 旁 貸 / 從 來 / 權 責 (C) 依 法 行 政 / 從 來 / 自 由 (B) 責 無 旁 貸 / 反 而 / 自 由 (D) 依 法 行 政 / 反 而 / 權 責 3. 桃 花 因 顏 色 鮮 豔 美 麗, 故 詩 人 常 藉 以 比 喻 美 麗 的 女 子 下 列 詩 歌 中 的 桃 花, 不 具 此 喻 意 的 選 項 是 : (A) 一 夜 清 風 動 扇 愁, 背 時 容 色 入 新 秋 桃 花 眼 裡 汪 汪 淚, 忍 到 更 深 枕 上 流 (B) 每 坐 臺 前 見 玉 容, 今 朝 不 與 昨 朝 同 良 人 一 夜 出 門 宿, 減 卻 桃 花 一 半 紅 (C) 淺 色 桃 花 亞 短 牆, 不 因 風 送 也 聞 香 凝 情 盡 日 君 知 否, 還 似 紅 兒 淡 薄 妝 (D) 暮 春 三 月 日 重 三, 春 水 桃 花 滿 禊 潭 廣 樂 逶 迤 天 上 下, 仙 舟 搖 衍 鏡 中 酣 4.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最 接 近 其 意 旨 的 選 項 : 堅 信 一 首 詩 的 沉 默 比 所 有 的 擴 音 器 加 起 來 更 清 晰, 比 機 槍 的 口 才 野 砲 的 雄 辯 更 持 久 堅 信 文 字 的 冰 庫 能 冷 藏 最 燙 的 激 情 最 新 鮮 的 想 像 時 間, 你 帶 得 走 歌 者 帶 不 走 歌 ( 余 光 中 青 青 邊 愁 ) (A) 筆 落 驚 風 雨, 詩 成 泣 鬼 神 (B) 不 惜 歌 者 苦, 但 傷 知 音 稀 (C) 屈 平 詞 賦 懸 日 月, 楚 王 臺 榭 空 山 丘 (D) 詩 可 以 興, 可 以 觀, 可 以 群, 可 以 怨 5. 某 生 為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繪 製 便 於 理 解 的 圖 形 如 右,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A) 甲 可 填 : 墨 子 (B) 乙 可 填 :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對 話 內 容 (C) 丙 可 填 : 孟 子 (D) 丁 可 填 :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篇 題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語 錄 專 論 例 : 論 語 甲 特 徵 : 乙 例 : 丙 韓 非 子 特 徵 : 丁 ~ 107 ~

120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國 文 考 科 共 7 頁 6.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四 凶 之 才 皆 可 用 堯 之 時, 聖 人 在 上, 皆 以 其 才 任 大 位, 而 不 敢 露 其 不 善 之 心 堯 非 不 知 其 不 善 也, 伏 則 聖 人 亦 不 得 而 誅 之 及 堯 舉 舜 於 匹 夫 之 中 而 禪 之 位, 則 是 四 人 者 始 懷 憤 怨 不 平 之 心 而 顯 其 惡, 故 舜 得 以 因 其 跡 而 誅 竄 之 也 ( 河 南 程 氏 遺 書 ) (A) 堯 知 四 凶 不 善, 故 意 授 以 大 位, 使 四 凶 彼 此 制 衡 (B) 堯 不 因 人 有 不 善 之 心, 即 對 其 才 幹 能 力 全 盤 否 定 (C) 舜 得 位 後, 四 凶 遭 貶 斥 而 懷 恨, 心 性 遂 由 善 轉 惡 (D) 舜 認 為 心 懷 惡 念 者, 縱 無 惡 行 表 露, 仍 不 可 寬 貸 四 凶 : 相 傳 為 堯 舜 時 代 四 個 惡 名 昭 彰 的 部 族 首 領 7. 右 圖 是 兩 副 吟 詠 鄭 成 功 的 對 聯, 請 依 文 意 與 對 聯 組 成 原 則, 選 出 最 適 合 的 選 項 : 甲 方 知 海 外 有 孤 忠 丙 敢 向 東 南 爭 半 壁 乙 稱 名 則 婦 孺 皆 知 丁 舉 目 有 河 山 之 異 (A) 丙 甲 丁 乙 (B) 丙 乙 丁 甲 (C) 丁 甲 丙 乙 (D) 丁 乙 丙 甲 諸 王 無 寸 土, 一 隅 抗 志, 4 四 鎮 多 貳 心, 兩 島 屯 師, 3 南 天 留 祠 宇, 雄 圖 雖 渺, 2 東 海 望 臺 澎, 風 景 不 殊, 1 8. 下 列 是 一 段 散 文, 依 文 意 選 出 排 列 順 序 最 恰 當 的 選 項 : 千 百 年 後 凝 視 王 羲 之 的 蘭 亭 序, 甲 碰 到 紙 上 的 纖 維, 順 勢 微 微 迴 轉, 乙 單 鞭 蓄 勢, 繼 續 向 左 緩 緩 推 出 丙 太 極 雲 手 般 向 右 下 沉 去, 力 道 隱 含 未 盡, 丁 仍 然 可 以 感 受 王 羲 之 筆 尖 每 一 個 纖 細 的 動 作, 戊 永 和 九 年 歲 在 癸 丑, 那 永 字 的 一 點 如 凌 空 而 來 風 聲, 光 是 那 麼 一 點, 可 以 領 略 的 內 涵, 用 十 年 時 間 去 理 解 都 不 嫌 多 ( 侯 吉 諒 紙 上 太 極 ) (A) 丁 乙 甲 戊 丙 (B) 丁 戊 甲 丙 乙 (C) 戊 乙 甲 丙 丁 (D) 戊 丁 乙 丙 甲 9.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符 合 作 者 想 法 的 選 項 : 年 紀 輕 的 時 候, 倒 是 敢 說 話, 可 是 沒 有 人 理 睬 他 到 了 中 年, 在 社 會 上 有 了 地 位, 說 出 話 來 有 相 當 分 量, 誰 都 樂 意 聽 他 的, 可 是 正 在 努 力 的 學 做 人, 一 味 的 唯 唯 否 否, 出 言 吐 語, 切 忌 生 冷, 總 揀 那 爛 熟 的, 人 云 亦 云 等 到 年 紀 大 了, 退 休 之 後, 比 較 不 負 責 任, 可 以 言 論 自 由 了, 不 幸 老 年 人 總 是 嘮 叨 的 居 多, 聽 得 人 不 耐 煩, 任 是 入 情 入 理 的 話, 也 當 作 耳 邊 風 這 是 人 生 一 大 悲 劇 ( 張 愛 玲 論 寫 作 ) (A) 年 輕 人 與 老 年 人 都 較 敢 表 達 意 見, 但 也 不 耐 聽 他 人 意 見 (B) 中 年 人 處 世 多 權 衡 利 害 輕 重, 常 不 願 說 出 與 眾 不 同 之 論 (C) 說 話 者 地 位 越 高 年 齡 越 長, 越 能 得 到 聽 眾 喜 愛 與 信 任 (D) 說 者 無 意, 聽 者 有 心 的 差 距, 形 成 人 生 一 大 悲 劇 ~ 108 ~ - 2 -

121 第 3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題 不 止 一 次 有 人 以 博 士 呼 我, 有 的 是 口 惠, 有 的 竟 見 諸 筆 墨 此 種 善 意 的 逾 格 提 拔, 受 者 是 窘 不 堪 言 的 立 予 糾 正, 顯 得 矯 情, 聽 其 自 然, 又 有 愧 於 心, 說 不 定 還 給 人 以 無 恥 近 乎 勇 的 口 實, 為 禍 為 福, 無 待 言 矣 我 生 平 第 一 次 受 類 此 擡 舉 的 洗 禮, 是 在 十 八 九 年 以 前, 剛 當 上 助 教 不 滿 幾 個 月 夫 助 教 者, 實 在 是 學 生 生 活 的 延 長 就 當 此 時, 一 位 父 執 輩 路 過 邊 城, 少 不 得 要 略 盡 地 主 之 誼, 這 一 來 可 引 來 數 秒 鐘 的 無 地 自 容 因 為, 不 數 日, 一 封 道 謝 的 信 來 了, 信 封 上 赫 然 有 某 某 教 授 道 啟 字 樣 天 下 事 那 裡 有 天 知, 地 知, 你 知, 我 知 那 樣 便 宜 之 事 那 位 司 閽 老 者, 平 時 並 不 把 每 一 封 信 都 送 到 每 人 這 裡, 這 天 卻 予 我 以 殊 遇 咯, 這 是 你 的! 說 時, 眼 睛 緊 盯 住 我, 大 有 要 我 俯 首 認 罪 之 意 我 想 他 心 中 一 定 大 嘆 好 傢 伙, 才 幾 個 月, 就 若 是! 司 閽 老 者 當 然 不 是 具 有 幽 默 感 之 人, 否 則 他 大 可 在 教 授 之 旁, 作 一 眉 批 : 始 於 何 時? ( 節 錄 自 吳 魯 芹 博 士 和 博 士 銜 ) 10. 上 文 內 的 詞 語,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的 選 項 是 : (A) 人 心 不 古 / 招 搖 撞 騙 (B) 人 心 不 古 / 好 為 人 師 (C) 不 學 無 術 / 招 搖 撞 騙 (D) 不 學 無 術 / 好 為 人 師 11. 下 列 敘 述, 符 合 上 文 文 意 的 選 項 是 : (A) 被 學 校 破 格 拔 擢 授 予 博 士, 讓 作 者 心 裡 始 終 懷 著 不 安 與 矛 盾 (B) 作 者 認 為 稱 謂 宜 與 實 際 相 符, 故 對 被 冠 以 虛 銜 常 感 到 不 自 在 (C) 作 者 視 浮 名 為 身 外 之 物, 故 對 他 人 奉 承 的 尊 稱 並 不 放 在 心 上 (D) 司 閽 老 者 不 假 辭 色 的 批 評, 令 作 者 為 自 己 的 虛 榮 心 深 感 慚 愧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題 王 汾 濱 言 : 其 鄉 有 養 八 哥 者, 教 以 語 言, 甚 狎 習, 出 遊 必 與 之 俱, 相 將 數 年 矣 一 日, 將 過 絳 州, 去 家 尚 遠, 而 資 斧 已 罄 其 人 愁 苦 無 策 鳥 云 : 何 不 售 我? 送 我 王 邸, 當 得 善 價, 不 愁 歸 路 無 貲 也 其 人 云 : 我 安 忍! 鳥 言 : 不 妨 主 人 得 價 疾 行, 待 我 城 西 二 十 里 大 樹 下 其 人 從 之 攜 至 城, 相 問 答, 觀 者 漸 眾 有 中 貴 見 之, 聞 諸 王 王 召 入, 欲 買 之 其 人 曰 : 小 人 相 依 為 命, 不 願 賣 王 問 鳥 : 汝 願 住 否? 答 言 : 願 住 王 喜 鳥 又 言 : 給 價 十 金, 勿 多 予 王 益 喜, 立 畀 十 金 其 人 故 作 懊 恨 狀 而 出 王 與 鳥 語, 應 對 便 捷 呼 肉 啖 之 食 已, 鳥 曰 : 臣 要 浴 王 命 金 盆 貯 水, 開 籠 令 浴 浴 已, 飛 簷 間, 梳 翎 抖 羽, 尚 與 王 喋 喋 不 休 頃 之, 羽 燥, 翩 躚 而 起 操 晉 聲 曰 : 臣 去 呀! 顧 盼 已 失 所 在 王 及 內 侍, 仰 面 咨 嗟, 急 覓 其 人, 則 已 渺 矣 後 有 往 秦 中 者, 見 其 人 攜 鳥 在 西 安 市 上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鴝 鵒 ) 12. 關 於 本 篇 故 事 內 容,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A) 八 哥 的 主 人 因 缺 旅 費, 打 算 出 售 八 哥 (B) 八 哥 擬 另 謀 棲 身 之 處, 設 局 誆 騙 主 人 (C)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利 用 賣 身 詐 取 錢 財 (D) 八 哥 與 主 人 得 手 後, 在 西 安 故 技 重 施 畀 : 交 給 ~ 109 ~

122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國 文 考 科 共 7 頁 13. 下 列 關 於 故 事 的 解 釋, 錯 誤 的 選 項 是 : (A) 主 人 將 八 哥 攜 至 城, 相 問 答, 係 為 製 造 奇 觀 引 人 注 意 (B) 八 哥 對 王 言 給 價 十 金, 勿 多 予, 有 助 於 取 得 王 的 信 任 (C) 主 人 故 作 懊 恨 狀, 目 的 是 為 了 讓 八 哥 相 信 他 萬 分 不 捨 (D) 八 哥 尚 與 王 喋 喋 不 休, 係 為 讓 王 疏 於 防 備, 以 便 逃 走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題 昌 他 亡 西 周, 之 東 周, 盡 輸 西 周 之 情 於 東 周 東 周 大 喜, 西 周 大 怒 馮 且 曰 : 臣 能 殺 之 君 予 金 三 十 斤 馮 且 使 人 操 金 與 書, 間 遺 昌 他 書 曰 : 告 昌 他, 事 可 成, 勉 成 之 ; 不 可 成, 亟 亡 來 亡 來 事 久 且 泄, 自 令 身 死 因 使 人 告 東 周 之 候 曰 : 今 夕 有 姦 人 當 入 者 矣 候 得 而 獻 東 周, 東 周 立 殺 昌 他 ( 戰 國 策 東 周 策 ) 14. 下 列 各 組 內 的 文 字, 前 後 意 義 相 同 的 選 項 是 : (A) 昌 他 亡 西 周, 之 東 周 / 嚮 之 來, 非 有 取 於 升 斗 之 祿 (B) 馮 且 使 人 操 金 與 書 / 噫! 微 斯 人, 吾 誰 與 歸 (C) 事 久 且 泄, 自 令 身 死 / 今 疾 且 成, 已 非 三 月 不 能 瘳 (D) 因 使 人 告 東 周 之 候 曰 / 因 人 之 力 而 敝 之, 不 仁 15. 依 據 文 意,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A) 馮 且 收 買 昌 他 為 西 周 間 諜, 遭 東 周 查 獲 而 遇 害 (B) 馮 且 命 昌 他 策 反 東 周 斥 候, 反 令 昌 他 被 捕 遇 害 (C) 馮 且 誣 陷 昌 他 收 賄 通 敵, 昌 他 逃 至 東 周 而 遭 戮 (D) 馮 且 故 布 疑 陣, 使 昌 他 被 東 周 誤 為 間 諜 而 遭 戮 二 多 選 題 ( 占 24 分 ) 說 明 : 第 16 題 至 第 23 題, 每 題 有 5 個 選 項,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之 選 項 獨 立 判 定, 所 有 選 項 均 答 對 者, 得 3 分 ; 答 錯 1 個 選 項 者, 得 1.8 分 ; 答 錯 2 個 選 項 者, 得 0.6 分 ; 答 錯 多 於 2 個 選 項 或 所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6. 文 學 作 品 常 見 悲 喜 並 敘 而 以 喜 襯 悲 的 表 達 方 式 下 列 文 句, 含 有 此 種 表 達 方 式 的 選 項 是 : (A) 這 豈 不 正 是 此 生 不 斷, 反 覆 來 襲 的, 熟 悉, 令 人 動 心 的 白 芒 花 嗎? 像 夢 魘, 但 它 是 美 麗 的 夢 魘, 美 麗 而 哀 愁 (B) 我 已 懂 得, 一 把 小 小 黃 楊 木 梳, 再 也 理 不 清 母 親 心 中 的 愁 緒 因 為 在 走 廊 的 那 一 邊, 不 時 飄 來 父 親 和 姨 娘 琅 琅 的 笑 語 聲 (C)( 秦 得 參 ) 在 室 內 踱 來 踱 去, 經 他 妻 子 幾 次 的 催 促, 他 總 沒 有 聽 見 似 的, 心 裡 只 在 想, 總 覺 有 一 種 不 明 瞭 的 悲 哀, 只 不 住 漏 出 幾 聲 的 嘆 息 (D) 有 幾 回, 鄰 舍 孩 子 聽 得 笑 聲, 也 趕 熱 鬧, 圍 住 了 孔 乙 己 他 便 給 他 們 茴 香 豆 吃, 一 人 一 顆 孩 子 吃 完 豆, 仍 然 不 散, 眼 睛 都 望 著 碟 子 孔 乙 己 著 了 慌, 伸 開 五 指 將 碟 子 罩 住 (E) 金 發 伯 突 然 奇 怪 的 異 常 的 大 笑 起 來, 秀 潔 聽 出 他 是 有 意 幽 默, 有 意 製 造 輕 鬆, 有 意 大 笑 ; 胸 中 一 時 千 頭 萬 緒, 五 味 雜 陳, 聽 著 金 發 伯 那 樣 的 笑 聲, 竟 比 哭 聲 更 令 人 難 以 承 受, 卻 也 只 能 附 和 著 笑 候 : 斥 候, 探 子 ~ 110 ~ - 4 -

123 第 5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17. 代 詞 在 句 子 中, 通 常 指 稱 特 定 的 對 象, 但 有 時 亦 未 明 確 指 涉 特 定 的 人 事 物 下 列 文 句 中 的 我 你 他, 並 未 明 確 指 涉 特 定 對 象 的 選 項 是 : (A) 同 學 們 你 一 言, 我 一 句, 討 論 得 非 常 熱 烈 (B) 大 家 一 窩 蜂 去 動 物 園 看 圓 仔, 你 推 我 擠, 萬 頭 攢 動 (C) 我 說 的 那 間 飯 店, 能 清 楚 看 到 黃 色 小 鴨, 包 管 你 滿 意 (D) 咱 們 兩 個 就 此 拆 夥, 你 走 你 的 陽 關 道, 我 過 我 的 獨 木 橋 (E) 他 山 之 石, 可 以 攻 玉, 意 在 教 人 汲 取 經 驗 見 賢 思 齊 18. 某 唐 代 詩 人 特 展 的 宣 傳 看 板 有 詩 句 如 下, 下 列 可 作 為 此 詩 人 特 展 解 說 標 題 的 選 項 是 : (A) 流 放 夜 郎 (B) 天 上 謫 仙 人 (C) 成 都 浣 花 草 堂 (D) 見 證 安 史 之 亂 (E) 繼 承 新 樂 府 運 動 19. 閱 讀 右 詩, 選 出 符 合 詩 意 的 選 項 : (A) 乾 燥 的 風 和 稻 草 瑟 縮 著 凸 顯 農 作 物 歉 收 (B)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比 喻 人 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C)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和 破 落 的 庭 院 皆 暗 示 農 村 的 沒 落 (D)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比 喻 老 農 與 農 村 昔 日 的 榮 景 (E)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表 達 對 老 農 與 農 村 宿 命 無 奈 的 感 歎 20. 關 於 下 列 甲 乙 二 人 的 陳 述,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被 廷 爭 疏 離 君 主 / 被 戰 爭 逐 出 長 安 / 蜀 道 這 條 玄 宗 倉 皇 出 奔 的 路 / 你 奔, 就 苦 於 上 青 天 了 / 麗 人 行 的 低 吟 / 悲 陳 陶 的 吶 喊 / 哀 江 頭 的 吞 聲 / 沒 感 動 任 何 當 局 / 你 的 詩 只 有 酒 壺 聽 懂 在 乾 燥 的 風 中 / 一 束 一 束 稻 草, 瑟 縮 著 / 在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午 後, 在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中 / 吾 鄉 的 老 人, 萎 頓 著 /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終 於 是 一 束 稻 草 的 / 吾 鄉 的 老 人 / 誰 還 記 得 / 也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一 束 稻 草 的 過 程 和 終 局 / 是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 吳 晟 稻 草 ) 每 患 遷 固 以 來, 文 字 繁 多, 自 布 衣 之 士, 讀 之 不 遍, 況 於 人 主, 日 有 萬 機, 何 暇 周 覽! 臣 常 不 自 揆, 欲 刪 削 冗 長, 舉 撮 機 要, 專 取 關 國 家 盛 衰, 繫 生 民 休 戚, 善 可 為 法, 惡 可 為 戒 者, 為 編 年 一 書, 上 起 戰 國, 下 終 五 代, 凡 一 千 三 百 六 十 二 年, 修 成 二 百 九 十 四 卷 甲 予 在 京 師, 因 借 館 閣 諸 公 家 藏 數 本, 參 校 之, 蓋 十 正 其 六 七, 其 要 皆 主 於 利 言 之, 合 從 連 橫, 變 詐 百 出 然 自 春 秋 之 後, 以 迄 于 秦, 二 百 餘 年 興 亡 成 敗 之 跡, 粗 見 於 是 矣! 雖 非 義 理 之 所 存, 而 辯 麗 橫 肆, 亦 文 辭 之 最, 學 者 所 不 宜 廢 也 乙 (A) 甲 強 調 該 書 的 政 治 功 能 ; 乙 肯 定 該 書 的 言 辭 效 益 (B) 甲 所 修 之 書 可 能 是 資 治 通 鑑 ; 乙 所 校 之 書 可 能 是 戰 國 策 (C) 甲 和 乙 的 陳 述, 皆 為 呈 給 皇 帝 的 上 書, 勸 諫 治 國 應 以 歷 代 興 亡 為 鑑 (D) 史 記 漢 書 是 甲 用 以 成 書 的 主 要 材 料, 也 是 乙 用 以 成 書 的 主 要 憑 藉 (E) 燭 之 武 退 秦 師 可 在 甲 所 修 之 書 中 檢 得 ; 馮 諼 客 孟 嘗 君 可 在 乙 所 校 之 書 中 讀 到 ~ 111 ~

124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國 文 考 科 共 7 頁 21. 閱 讀 下 文,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曾 子 寢 疾, 病 樂 正 子 春 坐 於 床 下, 曾 元 曾 申 坐 於 足, 童 子 隅 坐 而 執 燭 童 子 曰 : 華 而 睆, 大 夫 之 簀 與? 子 春 曰 : 止! 曾 子 聞 之, 瞿 然 曰 : 呼! 曰 : 華 而 睆, 大 夫 之 簀 與? 曾 子 曰 : 然 斯 季 孫 之 賜 也, 我 未 之 能 易 也 元, 起, 易 簀 曾 元 曰 : 夫 子 之 病 革 矣! 不 可 以 變 幸 而 至 於 旦, 請 敬 易 之 曾 子 曰 : 爾 之 愛 我 也 不 如 彼 君 子 之 愛 人 也 以 德, 細 人 之 愛 人 也 以 姑 息 吾 何 求 哉? 吾 得 正 而 斃 焉, 斯 已 矣 舉 扶 而 易 之, 反 席 未 安 而 沒 ( 禮 記 檀 弓 ) (A) 樂 正 子 春 擔 心 曾 子 睡 不 著, 故 要 童 子 勿 執 燭 火 (B) 曾 元 希 望 曾 子 換 席 子, 以 不 負 季 孫 賜 簀 的 美 意 (C) 曾 子 責 怪 曾 元 不 懂 得 變 通, 不 如 季 孫 善 體 人 意 (D) 曾 子 認 為 不 宜 逾 矩, 故 堅 持 要 曾 元 為 他 換 席 子 (E) 曾 子 以 為 : 因 愛 而 姑 息 對 方, 反 可 能 傷 害 對 方 22. 蘇 軾 赤 壁 賦 : 惟 江 上 之 清 風, 與 山 間 之 明 月, 耳 得 之 而 為 聲, 目 遇 之 而 成 色, 此 四 句 的 文 意 可 理 解 為 : 江 上 之 清 風, 耳 得 之 而 為 聲 ; 山 間 之 明 月, 目 遇 之 而 成 色, 但 作 者 改 變 句 子 的 銜 接 順 序, 故 閱 讀 時, 宜 就 文 意 調 節 對 應 關 係 下 列 文 句, 與 此 表 達 方 式 相 似 的 選 項 是 : (A) 句 讀 之 不 知, 惑 之 不 解 ; 或 師 焉, 或 不 焉 睆 : 明 亮 簀 : 席 子 (B) 西 伯 幽 而 演 易, 周 旦 顯 而 制 禮 ; 不 以 隱 約 而 弗 務, 不 以 康 樂 而 加 思 (C) 禽 鳥 知 山 林 之 樂, 而 不 知 人 之 樂 ; 人 知 從 太 守 遊 而 樂, 而 不 知 太 守 之 樂 其 樂 (D) 牠 們 曾 交 錯 湧 疊, 也 曾 高 速 接 近 船 舷 又 敏 捷 地 側 翻 ; 如 在 表 演 水 中 疊 羅 漢, 如 流 星 一 樣 劃 一 道 弧 線 拋 射 離 去 (E) 老 和 尚 竟 哽 咽 起 來, 掉 了 幾 滴 眼 淚, 他 趕 緊 用 袈 裟 的 寬 袖 子, 搵 了 一 搵 眼 睛 ; 秦 義 方 也 掏 出 手 帕, 狠 狠 擤 了 一 下 鼻 子 23. 後 宮 甄 嬛 傳 中, 華 妃 陪 皇 后 看 戲 時 說 : 到 底 是 樊 梨 花 有 身 家, 出 身 西 涼 將 門 的 嫡 出 女 兒 若 是 換 作 庶 出 女 兒, 再 沒 有 這 移 山 倒 海 的 本 事, 可 真 是 死 路 一 條 了 華 妃 表 面 上 是 評 論 戲 中 角 色, 實 則 藉 以 影 射 皇 后 是 庶 出 女 兒 下 列 文 句 畫 底 線 處 的 文 字, 也 在 表 面 意 義 之 外 另 有 影 射 的 選 項 是 : (A) 鳳 姐 拉 過 劉 姥 姥 來, 把 一 盤 子 花 橫 三 豎 四 的 插 了 一 頭, 賈 母 和 眾 人 笑 得 不 得 了, 劉 姥 姥 笑 道 : 我 雖 老 了, 年 輕 時 也 風 流, 愛 個 花 兒 粉 兒 的, 今 兒 索 性 做 個 老 風 流 (B) 范 進 想 向 丈 人 胡 屠 戶 借 鄉 試 的 路 費, 被 胡 屠 戶 罵 了 一 個 狗 血 噴 頭 : 你 問 我 借 盤 纏, 我 一 天 殺 一 個 豬 還 賺 不 得 錢 把 銀 子, 都 把 與 你 去 丟 在 水 裡, 叫 我 一 家 老 小 嗑 西 北 風? (C) 華 歆 勸 曹 丕 殺 曹 植 曹 丕 召 曹 植 入 見, 限 七 步 吟 詩 一 首, 須 以 兄 弟 為 題, 但 不 許 犯 兄 弟 字 樣, 方 可 免 死 曹 植 略 不 思 索, 即 吟 曰 : 煮 豆 燃 豆 萁, 豆 在 釜 中 泣 本 是 同 根 生, 相 煎 何 太 急! (D) 虬 髯 客 想 請 道 士 觀 察 李 世 民 是 否 具 天 子 之 相, 以 決 定 自 己 是 否 退 出 逐 鹿 之 局, 乃 由 劉 文 靜 邀 李 世 民 前 來 看 棋 弈 棋 中 的 道 士 見 李 世 民 神 采 驚 人, 慘 然 曰 : 此 局 全 輸 矣! 於 此 失 卻 局, 奇 哉! 救 無 路 矣! (E) 歐 陽 鋒 將 柯 鎮 惡 震 下 屋 頂, 郭 靖 黃 蓉 分 別 以 降 龍 十 八 掌 落 英 神 劍 掌 對 付 歐 陽 鋒 一 旁 窺 見 的 楊 過, 後 來 故 意 說 給 黃 蓉 聽 : 一 個 大 蟋 蟀 跟 一 隻 老 蟋 蟀 對 打, 老 蟋 蟀 輸 了, 又 來 了 兩 隻 小 蟋 蟀 幫 著, 三 隻 打 一 個 大 蟋 蟀 跳 來 跳 去, 這 邊 彈 一 腳, 那 邊 咬 一 口, 嘿 嘿, 那 可 厲 害 了 ~ 112 ~ - 6 -

125 第 7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國 文 考 科 第 貳 部 分 : 非 選 擇 題 ( 共 三 大 題, 占 54 分 ) 說 明 : 本 部 分 共 有 三 題, 請 依 各 題 指 示 作 答, 答 案 必 須 寫 在 答 案 卷 上, 並 標 明 題 號 一 二 三 作 答 務 必 使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且 不 得 使 用 鉛 筆 一 文 章 解 讀 ( 占 9 分 : 第 ( 一 ) 題 6 分, 第 ( 二 ) 題 3 分 ) 閱 讀 框 線 內 文 章, 回 答 :( 一 ) 古 人 的 清 賞 和 今 人 的 觀 光 有 何 不 同? ( 二 ) 文 中 人 品 亦 化 成 商 品 的 意 思 為 何? 請 將 答 案 標 明 ( 一 )( 二 ) 書 寫,( 一 )( 二 ) 合 計 文 長 約 字 ( 約 5-7 行 ) 近 代 之 觀 光 遊 覽 必 廣 攬 遊 眾, 乃 可 贏 利 故 凡 屬 勝 境, 惟 求 通 俗 化, 遂 使 群 客 奔 波 盡 興, 實 則 人 看 人 儻 兼 以 歌 唱 舞 蹈, 愈 撩 亂, 則 愈 活 躍, 心 神 無 片 刻 安 頓 處, 斯 為 觀 光 之 成 功 凡 屬 觀 光, 乃 求 動, 不 求 靜 乃 求 熱 鬧, 不 求 清 淨 此 乃 近 代 人 心 一 大 趨 向 中 國 風 景 皆 求 清 賞, 鳥 鳴 山 更 幽, 始 覺 此 山 中 之 深 趣 山 中 方 七 日, 世 上 已 千 年 儻 亦 男 女 雜 沓, 喧 嘩 擁 擠, 轉 眼 即 過, 則 七 日 亦 在 一 瞬 間 此 始 是 近 代 觀 光 客 遊 覽 客 所 要 求, 如 此 才 感 快 意 古 人 詩 振 衣 千 仞 岡, 濯 足 萬 里 流, 今 人 則 必 在 萬 目 睽 睽 下 振 衣, 一 振 衣 而 下 座, 掌 聲 雷 動, 乃 始 快 意 千 仞 岡 上, 何 人 得 見! 海 水 浴 場, 亦 必 人 群 俱 集, 乃 始 成 一 場 面 一 人 濯 足, 則 何 情 味 可 言! 故 千 仞 之 岡, 則 必 組 旅 行 隊 萬 里 之 流, 則 必 組 游 泳 團 一 人 閒 居, 必 感 無 聊 古 以 窈 窕 乃 成 淑 女, 今 則 儘 時 髦, 儘 摩 登, 投 入 人 群 中 活 躍, 以 供 人 玩 賞 為 己 樂, 人 品 亦 化 成 商 品, 良 可 嗟 矣 ( 錢 穆 品 與 味 ) 二 文 章 分 析 ( 占 18 分 : 第 ( 一 ) 題 9 分, 第 ( 二 ) 題 9 分 ) 言 語 交 際 過 程 中, 常 見 運 用 謙 遜 原 則 儘 量 降 低 姿 態, 不 彰 顯 自 己, 例 如 : 小 弟 不 才, 能 力 有 限, 請 多 包 涵 但 基 於 某 些 目 的, 也 可 能 刻 意 不 採 取 這 項 原 則 請 就 下 引 諸 葛 亮 出 師 表 的 文 字 分 析 :( 一 ) 列 出 並 簡 要 說 明 文 中 何 處 運 用 謙 遜 原 則? 何 處 刻 意 彰 顯 自 己, 不 採 取 謙 遜 原 則? ( 二 ) 文 中 運 用 謙 遜 原 則 的 同 時, 又 刻 意 不 採 取 謙 遜 原 則, 目 的 為 何? 行 ) 請 將 答 案 標 明 ( 一 )( 二 ) 書 寫,( 一 )( 二 ) 合 計 文 長 約 字 ( 約 臣 本 布 衣, 躬 耕 於 南 陽, 苟 全 性 命 於 亂 世, 不 求 聞 達 於 諸 侯 先 帝 不 以 臣 卑 鄙, 猥 自 枉 屈, 三 顧 臣 於 草 廬 之 中, 諮 臣 以 當 世 之 事, 由 是 感 激, 遂 許 先 帝 以 驅 馳 後 值 傾 覆, 受 任 於 敗 軍 之 際, 奉 命 於 危 難 之 間, 爾 來 二 十 有 一 年 矣 先 帝 知 臣 謹 慎, 故 臨 崩 寄 臣 以 大 事 也 受 命 以 來, 夙 夜 憂 勤, 恐 託 付 不 效, 以 傷 先 帝 之 明, 故 五 月 渡 瀘, 深 入 不 毛 今 南 方 已 定, 兵 甲 已 足, 當 獎 率 三 軍, 北 定 中 原, 庶 竭 駑 鈍, 攘 除 姦 凶, 興 復 漢 室, 還 於 舊 都, 此 臣 所 以 報 先 帝 而 忠 陛 下 之 職 分 也 三 引 導 寫 作 ( 占 27 分 ) 阿 里 巴 巴 能 打 開 石 門, 是 因 為 他 知 道 芝 麻 開 門 的 密 語 ; 烹 飪 高 手 能 征 服 大 家 的 味 蕾, 是 因 為 他 練 就 一 身 功 夫, 抓 到 美 味 的 訣 竅 ; 演 員 能 成 功 詮 釋 某 個 角 色, 必 然 是 因 為 他 對 人 生 的 悲 歡 離 合 有 深 刻 的 領 會 對 於 人 生 的 考 驗, 你 是 否 也 有 自 己 的 通 關 密 語? 請 以 通 關 密 語 為 題, 寫 下 你 找 出 密 語 而 得 以 通 關 的 過 程, 以 及 其 中 的 體 會 文 長 不 限 ~ 113 ~

126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英 文 考 科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第 壹 部 分 單 選 題 共 56 題 第 貳 部 分 非 選 擇 題 共 二 大 題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非 選 擇 題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在 答 案 卷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可 以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 或 未 使 用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答 案 卷, 致 評 閱 人 員 無 法 辨 認 機 器 掃 描 後 之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答 案 卷 每 人 一 張, 不 得 要 求 增 補 ~ 114 ~

127 第 1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單 選 題 ( 占 72 分 ) 一 詞 彙 題 ( 占 15 分 ) 說 明.. 第 1 題 至 第 15 題, 每 題 有 4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1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Lost and scared, the little dog along the streets, looking for its master. (A) dismissed (B) glided (C) wandered (D) marched 2. On a sunny afternoon last month, we all took off our shoes and walked on the grass with feet. (A) bare (B) raw (C) tough (D) slippery 3. It is both legally and wrong to spread rumors about other people on the Internet. (A) morally (B) physically (C) literarily (D) commercially 4. These warm-up exercises are designed to help people their muscles and prevent injuries. (A) produce (B) connect (C) broaden (D) loosen 5. Mei-ling has a very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her parents. She always them before she makes important decisions. (A) impresses (B) advises (C) consults (D) motivates 6. The restaurant has a charge of NT$250 per person. So the four of us need to pay at least NT$1,000 to eat there. (A) definite (B) minimum (C) flexible (D) numerous 7. At the Book Fair, exhibitors from 21 countries will textbooks, novels, and comic books. (A) predict (B) require (C) display (D) target 8. Before John got on the stage to give the speech, he took a deep to calm himself down. (A) order (B) rest (C) effort (D) breath 9. Most young people in Taiwan are not satisfied with a high school and continue to pursue further education in college. (A) maturity (B) diploma (C) foundation (D) guarantee 10. Residents are told not to dump all household waste into the trash can; reusable materials should first be sorted out and recycled. (A) shortly (B) straight (C) forward (D) namely 11. Kevin had been standing on a ladder trying to reach for a book on the top shelf when he lost his and fell to the ground. (A) volume (B) weight (C) balance (D) direction 12. If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some programs at the university may be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A) relieved (B) eliminated (C) projected (D) accounted 13. People in that remote village feed themselves by hunting and engaging in forms of agriculture. No modern agricultural methods are used. (A) universal (B) splendid (C) primitive (D) courteous 14. The government issued a travel for Taiwanese in response to the outbreak of civil war in Syria. (A) alert (B) monument (C) exit (D) circulation 15. The baby panda Yuan Zai at the Taipei Zoo was separated from her mother because of a minor injury that occurred during her birth. She was by zookeepers for a while. (A) departed (B) jailed (C) tended (D) captured ~ 115 ~

128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英 文 考 科 共 7 頁 二 綜 合 測 驗 ( 占 15 分 ) 說 明.. 第 16 題 至 第 30 題, 每 題 一 個 空 格, 請 依 文 意 選 出 最 適 當 的 一 個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1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第 16 至 20 題 為 題 組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question.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16. (A) Amazing (B) Smiling (C) Deciding (D) Praying 17. (A) At (B) By (C) For (D) Into 18. (A) a (B) the (C) other (D) another 19. (A) Again (B) Indeed (C) Together (D) Moreover 20. (A) brave (B) lonely (C) mean (D) skinny 第 21 至 25 題 為 題 組 Every year tens of thousands of tourists visit Mount Kilimanjaro, the highest mountain in Tanzania, Africa, to witness the scenes depicted in Earnest Hemingway s The Snows of Kilimanjaro. They are attracted by the American writer s 21 of the millennia-old glaciers. However, this tourist attraction will soon 22. According to the Climate Change Group, formed by environmentalists worldwide to document the effects of global warming, Mount Kilimanjaro s snows and glaciers are melting and are 23 to disappear by Not only will the summit lose its tourist attraction, but the disappearance of the snows will also cause major damage to the ecosystem on the dry African plains at its base. 24 the snow covering the peak, there will not be enough moisture and water to nourish the plants and animals below. Rising temperatures, an effect of global warming, 25 threaten the ecosystem of this mountain area. The loss of snows on the 5,892m peak, which have been there for about 11,700 years, could have disastrous effects on Tanzania. 21. (A) situations (B) descriptions (C) translations (D) calculations 22. (A) operate (B) expand (C) recover (D) vanish 23. (A) capable (B) ready (C) likely (D) horrible 24. (A) Among (B) Besides (C) Inside (D) Without 25. (A) thus (B) just (C) instead (D) otherwise ~ 116 ~ - 2 -

129 第 3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第 26 至 30 題 為 題 組 Most human beings actually decide before they think. When people encounter a complex issue and form an opinion, how thoroughly have they 26 all the important factors involved before they make their decisions? The answer is: not very thoroughly, 27 they are executives, specialized experts, or ordinary people in the street. Very few people, no matter how intelligent or experienced, can 28 all the possibilities or outcomes of a policy or a course of action within just a short period of time. Those who take pride in being decisive often try their best to consider all the factors beforehand. 29, it is not unusual for them to come up with a decision before they have the time to do so. And 30 an opinion is formed, most of their thinking then is simply trying to find support for it. 26. (A) conveyed (B) examined (C) solved (D) implied 27. (A) whoever (B) because (C) whether (D) rather 28. (A) set out (B) turn out (C) put into practice (D) take into account 29. (A) However (B) Furthermore (C) Conditionally (D) Similarly 30. (A) though (B) unless (C) once (D) even 三 文 意 選 填 ( 占 10 分 ) 說 明 : 第 31 題 至 第 40 題, 每 題 一 個 空 格, 請 依 文 意 在 文 章 後 所 提 供 的 (A) 到 (J) 選 項 中 分 別 選 出 最 適 當 者, 並 將 其 英 文 字 母 代 號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1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第 31 至 40 題 為 題 組 In English-speaking cultures, the choice of first names for children can be prompted by many factors: tradition, religion, nature, culture, and fashion, to name just a few. Certain people like to give a name that has been handed down in the family to show 31 for or to remember a relative whom they love or admire. Some families have a tradition of 32 the father s first name to the first born son. In other families, a surname is included in the selection of a child s given name to 33 a family surname going. It may be the mother s maiden name, for instance. For a long time, 34 has als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naming children. Boys names such as John, Peter, and Thomas are chosen from the Bible. Girls names such as Faith, Patience, and Sophie (wisdom) are chosen because they symbolize Christian qualities. However, for people who are not necessarily religious but are fond of nature, names 35 things of beauty are often favored. Flower and plant names like Heather, Rosemary, and Iris 36 this category. Another factor that has had a great 37 on the choice of names is the spread of culture through the media. People may choose a name because they are strongly 38 a character in a book or a television series; they may also adopt names of famous people or their favorite actors and actresses. Sometimes, people pick foreign names for their children because those names are unusual and will thus make their children more 39 and distinctive. Finally, some people just pick a name the sound of which they like, 40 of its meaning, its origins, or its popularity. However, even these people may look at the calendar to pick a lucky day when they make their choice. (A) drawn to (B) fall into (C) impact (D) involving (E) keep (F) passing down (G) regardless (H) religion (I) respect (J) unique ~ 117 ~

130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英 文 考 科 共 7 頁 四 閱 讀 測 驗 ( 占 32 分 ) 說 明.. 第 41 題 至 第 56 題, 每 題 請 分 別 根 據 各 篇 文 章 之 文 意 選 出 最 適 當 的 一 個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第 41 至 44 題 為 題 組 American writer Toni Morrison was born in 1931 in Ohio. She was raised in an African American family filled with songs and stories of Southern myths, which later shaped her prose. Her happy family life led to her excellent performance in school, despite the atmosphere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the society. After graduating from college, Morrison started to work as a teacher and got married in Several years later, her marriage began to fail. For a temporary escape, she joined a small writers group, in which each member was required to bring a story or poem for discussion. She wrote a story based on the life of a girl she knew in childhood who had prayed to God for blue eyes. The story was well received by the group, but then she put it away, thinking she was done with it. In 1964, Morrison got divorced and devoted herself to writing. One day, she dusted off the story she had written for the writers group and decided to make it into a novel. She drew on her memories from childhood and expanded upon them using her imagination so that the characters developed a life of their own. The Bluest Eye was eventually published in From 1970 to 1992, Morrison published five more novels. In her novels, Morrison brings in different elements of the African American past, their struggles, problems and cultural memory. In Song of Solomon, for example, Morrison tells the story of an African American man and his search for identity in his culture. The novels and other works won her several prizes. In 1993, Morrison received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She is the eighth woman and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woman to win the honor. 41. What is the passage mainly about? (A) The life of black people in the U.S. (B) The life of an African American writer. (C) The history of African American culture. (D) The history of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42. Why did Morrison join the writers group? (A) She wanted to publish The Bluest Eye. (B) She wanted to fight racial discrimination. (C) She wanted to be a professional writer. (D) She wanted to get away from her unhappy marriage. 43.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at is one of the themes in Morrison s works? (A) A search for African American values. (B) Divorced black women in American society. (C) Songs and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in Ohio. (D) History of African Americans from the 1970s through the 1990s. 44.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true about Toni Morrison? (A) She has been writing a lot since her adolescent years. (B) She suffered from severe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her family. (C) What she wrote in her novels are true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D) No African American woman ever received a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before her. ~ 118 ~ - 4 -

131 第 5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第 45 至 48 題 為 題 組 Below is an excerpt from an interview with Zeke Emanuel, a health-policy expert, on his famous brothers. Interviewer: You re the older brother of Rahm, the mayor of Chicago, and Ari, an extremely successful talent agent. And you re a bioethicist and one of the architects of Obamacare. Isn t writing a book about how great your family is a bit odd? Zeke: I don t write a book about how great my family is. There are lots of idiocies and foolishness a lot to make fun of in the book. I wrote Brothers Emanuel because I had begun jotting stories for my kids. And then we began getting a lot of questions: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Three successful brothers, all different areas. I: To what do you attribute the Emanuel brothers success? Z: I would put success in quotes. We strive. First, I think we got this striving from our mother to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A second important thing is you never rest on the last victory. There s always more to do. And maybe the third important thing is my father s admonition that offense is the best defense. We don t give up. I: Do you still not have a TV? Z: I don t own a TV. I don t own a car. I don t Facebook. I don t tweet. I: But you have four cell phones. Z: I m down to two, thankfully. I: Your brothers are a national source of fascination. Where do you think they ll be in five years? Z: Ari will be a superagent running the same company. Rahm would still be mayor of Chicago. I will probably continue to be my academic self. The one thing I can guarantee is none of us will have taken a cruise, none of us will be sitting on a beach with a pina colada. 45. What does Zeke Emanuel have in mind when saying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A) The secret to bringing up successful kids. (B) The recipe for a breakfast food. (C) The difference among the brothers. (D) The questions from his kids. 46. What does Zeke Emanuel think of the modern conveniences mentioned in the interview? (A) Better late than never. (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C) One can live without many of them. (D) They are great inventions. 47. According to Zeke Emanuel,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a reason for the brothers success? (A) They defend themselves by attacking others. (B) They learn a lot from great people s quotes. (C) They are committed to glorifying their parents. (D) They keep moving forward even after a big success. 48. Which of the following best summarizes Zeke Emanuel s response to the last question? (A) The brothers look forward to a family trip on a cruise. (B) Nothing much will change in the near future for them. (C) Higher positions and more power will be their goals. (D) None of the brothers will go to the beach. 第 49 至 52 題 為 題 組 MOOC, a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aims at providing large-scale inter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open access via the web.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such as videos, readings, and problem sets, MOOCs provide interactive user forums that help build a community for the students, professors, and teaching assistants. MOOCs first made waves in the fall of 2011, when Professor Sebastian Thrun from Stanford University opened his graduate-leve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urse up to any student anywhere, and 160,000 students in more than 190 countries signed up.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 119 ~

132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英 文 考 科 共 7 頁 world in many ways.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Professor Thrun has even envisioned a future in which there will only need to be 10 universities in the world. Perhaps the most striking thing about MOOCs,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is that they re free. This is certainly good news for cash-strapped students. There is a lot of excitement and fear surrounding MOOCs. While some say free online courses are a great way to increase the enrollment of minority students, others have said they will leave many students behind. Some critics have said that MOOCs promote an unrealistic one-size-fits-all model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hat there is no replacement for true dialogues between professors and their students. After all, a brain is not a computer. We are not blank hard drives waiting to be filled with data. People learn from people they love and remember the things that arouse emotion. Some critics worry that online students will miss out on the social aspects of college. 49. What does the word cash-strapped in the second paragraph mean? (A) Making a lot of money. (B) Being short of money. (C) Being careful with money. (D) Spending little money. 50.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one of the features of MOOCs? (A) It is free to take the courses. (B) Many courses are offered by famous universities. (C) Most courses addres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 Many students can take the course at the same time. 51. What is the second paragraph mainly about? (A) The impact of MOOCs. (B) The goal of MOOCs. (C) The size of MOOC classes. (D) The cost of MOOC courses. 52.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a problem of MOOCs mentioned in the passage? (A) The disappearance of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B) The limited number of courses offered around the world. (C) The overreliance on professors from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D) The lack of social interaction among students and professors. 第 53 至 56 題 為 題 組 Today the car seems to make periodic leaps in progress. A variety of driver assistance technologies are appearing on new cars. A developing technology called Vehicle-to-Vehicle communication, or V2V, is being tested by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as a way to help reduce the number of accidents. V2V works by using wireless signals to send information back and forth between cars about their location, speed and direction, so that they keep safe distances from each other. Another new technology being tested is Vehicle-to-Infrastructure communication, or V2I. V2I would allow vehicles to communicate with road signs or traffic signals and provide information to the vehicle about safety issues. V2I could also request traffic information from a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and access the best possible routes. Both V2V and V2I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around 80 percent of vehicle crashes on the road. More and more new cars can reverse-park, read traffic signs, maintain a safe distance in steady traffic and brake automatically to avoid crashes. Moreover, a number of firms are creating cars that drive themselves to a chosen destination without a human at the controls. It is predicted that driverless cars will be ready for sale within five years. If and when cars go completely driverless, the benefits will be enormous. Google, which already uses prototypes of such cars to ferry its staff along Californian freeways, once put a blind man in a prototype and filmed him being driven off to buy takeaway hamburgers. If this works, huge numbers of elderly and disabled people can regain their personal mobility. The young will not have to pay crippling motor insurance, because their reckless hands and feet will no longer touch the wheel or the accelerator. People who commute by car will gain hours each day to work, rest, or read a newspaper. ~ 120 ~ - 6 -

133 第 7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英 文 考 科 53.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true about V2V? (A) V2V communication has been very well developed. (B) Through V2V, drivers can chat with each other on the road. (C) V2V is designed to decrease crashes by keeping safe distances. (D) Through V2V, a car can warn cyclists nearby of its approach. 54. What does infrastructure in Vehicle-to-Infrastructure refer to? (A) Traffic facilities and information systems. (B) The basic structure of roads and bridges. (C) Knowledge and regulations about safe driving. (D) The traffic department of the government. 55.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a potential benefit of driverless cars? (A) The elderly will become more mobile. (B) Drivers can sleep in cars all the way to work. (C) People can race cars to their heart s content. (D) A blind man can get into a car and travel safely. 56. Wha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e passage? (A) Cars will refuse to start if the driver is drunk. (B) The future may be a vehicle-accident-free era. (C) Everyone, including children, can afford a car. (D) The production of driverless cars is still far away. 第 貳 部 分 : 非 選 擇 題 ( 占 28 分 ) 說 明 : 本 部 分 共 有 二 題, 請 依 各 題 指 示 作 答, 答 案 必 須 寫 在 答 案 卷 上, 並 標 明 大 題 號 ( 一 二 ) 作 答 務 必 使 用 筆 尖 較 粗 之 黑 色 墨 水 的 筆 書 寫, 且 不 得 使 用 鉛 筆 一 中 譯 英 ( 占 8 分 ) 說 明 :1. 請 將 以 下 中 文 句 子 譯 成 正 確 通 順 達 意 的 英 文, 並 將 答 案 寫 在 答 案 卷 上 2. 請 依 序 作 答, 並 標 明 子 題 號 每 題 4 分, 共 8 分 1. 有 些 年 輕 人 辭 掉 都 市 裡 的 高 薪 工 作, 返 回 家 鄉 種 植 有 機 蔬 菜 2. 藉 由 決 心 與 努 力, 很 多 人 成 功 了, 不 但 獲 利 更 多, 還 過 著 更 健 康 的 生 活 二 英 文 作 文 ( 占 20 分 ) 說 明..1. 依 提 示 在 答 案 卷 上 寫 一 篇 英 文 作 文 2. 文 長 至 少 120 個 單 詞 (words) 提 示.. 請 仔 細 觀 察 以 下 三 幅 連 環 圖 片 的 內 容, 並 想 像 第 四 幅 圖 片 可 能 的 發 展, 寫 一 篇 涵 蓋 所 有 連 環 圖 片 內 容 且 有 完 整 結 局 的 故 事 ~ 121 ~

134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數 學 考 科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考 試 時 間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單 選 題 6 題, 多 選 題 6 題, 選 填 題 第 A 至 H 題 共 8 題 作 答 方 式 :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選 填 題 作 答 說 明 : 選 填 題 的 題 號 是 A,B,C,, 而 答 案 的 格 式 每 題 可 能 不 同, 考 生 必 須 依 各 題 的 格 式 填 答, 且 每 一 個 列 號 只 能 在 一 個 格 子 畫 記 請 仔 細 閱 讀 下 面 的 例 子 例 : 若 第 B 題 的 答 案 格 式 是 , 而 依 題 意 計 算 出 來 的 答 案 是, 則 考 生 8 必 須 分 別 在 答 案 卡 上 的 第 18 列 的 與 第 19 列 的 畫 記, 如 : 例 : 若 第 C 題 的 答 案 格 式 是 50, 而 答 案 是 時, 則 考 生 必 須 分 別 在 答 案 50 7 卡 的 第 20 列 的 與 第 21 列 的 畫 記, 如 : 試 題 後 附 有 參 考 公 式 及 可 能 用 到 的 數 值 ~ 122 ~

135 第 1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選 擇 題 ( 占 60 分 ) 一 單 選 題 ( 占 30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6 題, 每 題 有 5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5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等 於 3 (1) 5log log 2? (2) 3 5log2 (3) 5log2 log3 (4) 5log2 log3 (5) 5 3 log2 2. 令 A (5,0,12) B( 5,0,12) 為 坐 標 空 間 中 之 兩 點, 且 令 P 為 xy 平 面 上 滿 足 PA PB 13 的 點 請 問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中 的 點 可 能 為 P? (1) (5,0,0) (2) (5,5,0) (3) (0,12,0) (4) (0,0,0) (5) (0,0,24) 3. 在 坐 標 平 面 上, 以 (1,1), ( 1,1), ( 1, 1) 及 (1, 1) 等 四 個 點 為 頂 點 的 正 方 形, 與 圓 2 2 x y x y 有 幾 個 交 點? (1) 1 個 (2) 2 個 (3) 3 個 (4) 4 個 (5) 0 個 ~ 123 ~

136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數 學 考 科 共 7 頁 4. 請 問 滿 足 絕 對 值 不 等 式 4x 12 2x 的 實 數 x 所 形 成 的 區 間, 其 長 度 為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1) 1 (2) 2 (3) 3 (4) 4 (5) 6 5. 設 6 (1 2) a b 2, 其 中 ab, 為 整 數 請 問 b 等 於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1) (2) (3) (4) (5) C 2C 2 C 2 C C 2C 2 C C 2C 2 C 2 C 2 C 2 C 2 C C 2 C 2 C C 2 C 2 C 2 C 某 疾 病 可 分 為 兩 種 類 型 : 第 一 類 占 70%, 可 藉 由 藥 物 A 治 療, 其 每 一 次 療 程 的 成 功 率 為 70%, 且 每 一 次 療 程 的 成 功 與 否 互 相 獨 立 ; 其 餘 為 第 二 類, 藥 物 A 治 療 方 式 完 全 無 效 在 不 知 道 患 者 所 患 此 疾 病 的 類 型, 且 用 藥 物 A 第 一 次 療 程 失 敗 的 情 況 下, 進 行 第 二 次 療 程 成 功 的 條 件 機 率 最 接 近 下 列 哪 一 個 選 項? (1) 0.25 (2) 0.3 (3) 0.35 (4) 0.4 (5) 0.45 ~ 124 ~ - 2 -

137 第 3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二 多 選 題 ( 占 30 分 ) 說 明 : 第 7 題 至 第 12 題, 每 題 有 5 個 選 項,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之 選 項 獨 立 判 定, 所 有 選 項 均 答 對 者, 得 5 分 ; 答 錯 1 個 選 項 者, 得 3 分 ; 答 錯 2 個 選 項 者, 得 1 分 ; 答 錯 多 於 2 個 選 項 或 所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7. 設 坐 標 平 面 上,x 坐 標 與 y 坐 標 皆 為 整 數 的 點 稱 為 格 子 點 請 選 出 圖 形 上 有 格 子 點 的 選 項 (1) y x 2 (2) 3y 9x 1 (3) (4) y x 2 x 2 y (5) y log9 x 2 8. 關 於 下 列 不 等 式,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2) (3) (4) (5) 一 物 體 由 坐 標 平 面 中 的 點 ( 3,6) 出 發, 沿 著 向 量 v 所 指 的 方 向 持 續 前 進, 可 以 進 入 第 一 象 限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v=(1, 2) (2) v=(1, 1) (3) v=(0.001,0) (4) v=(0.001,1) (5) v=( 0.001,1) ~ 125 ~

138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數 學 考 科 共 7 頁 10. 設 f ( x ) 為 實 係 數 二 次 多 項 式, 且 已 知 f (1) 0 f (2) 0 f (3) 0 令 g( x) f ( x) ( x 2)( x 3),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y f( x) 的 圖 形 是 開 口 向 下 的 拋 物 線 (2) y g( x) 的 圖 形 是 開 口 向 下 的 拋 物 線 (3) g(1) f (1) (4) g( x) 0在 1 與 2 之 間 恰 有 一 個 實 根 (5) 若 為 f( x) 0的 最 大 實 根, 則 g( ) 設 a1 1且 a1, a2, a3, 為 等 差 數 列 請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若 a100 0, 則 a (2) 若 a100 0, 則 a (3) 若 a1000 0, 則 a100 0 (4) 若 a1000 0, 則 a ( ) (5) a1000 a10 a100 a1 12. 所 謂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以 百 分 數 表 達 (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時, 所 有 年 齡 以 整 數 表 示 ) 下 表 為 去 年 某 國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其 中 的 年 齡 範 圍 有 所 重 疊 年 齡 範 圍 35~44 歲 35~39 歲 40~44 歲 45~49 歲 失 業 率 12.66(%) 9.80(%) 13.17(%) 7.08(%) 請 根 據 上 表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在 上 述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中, 以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為 最 高 (2)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多 於 45~4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3) 40~49 歲 的 失 業 率 等 於 % 2 (4) 35~3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少 於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5) 如 果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降 低, 則 45~49 歲 的 失 業 率 會 升 高 ~ 126 ~ - 4 -

139 第 5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第 貳 部 分 : 選 填 題 ( 占 40 分 ) 說 明 :1. 第 A 至 H 題, 將 答 案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區 所 標 示 的 列 號 (13 36) 2. 每 題 完 全 答 對 給 5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未 完 全 答 對 不 給 分 A. 設 圓 O 之 半 徑 為 24, OC 26, OC 交 圓 O 於 A 點, CD 切 圓 O 於 D 點,B 為 A 點 到 OD 的 垂 足, 如 右 邊 的 示 意 圖 則 AB ( 化 為 最 簡 分 數 ) B. 坐 標 平 面 上, 若 直 線 y ax b( 其 中 ab, 為 實 數 ) 與 二 次 函 數 2 y x 的 圖 形 恰 交 於 一 點, 亦 與 二 次 函 數 y 2 ( x 2) 12的 圖 形 恰 交 於 一 點, 則 a 18, b C. 小 鎮 A 距 離 一 筆 直 道 路 6 公 里, 並 與 道 路 上 的 小 鎮 B 相 距 12 公 里 今 欲 在 此 道 路 上 蓋 一 家 超 級 市 場 使 其 與 A, B 等 距, 則 此 超 級 市 場 與 A 的 距 離 須 為 公 里 ( 化 為 最 簡 根 式 ) D. 坐 標 空 間 中 有 四 點 A (2,0,0) B (3,4,2) C( 2,4,0) 與 D( 1,3,1) 若 點 P 在 直 線 CD 上 變 動, 則 內 積 PA PB 之 最 小 可 能 值 為 ( 化 為 最 簡 分 數 ) ~ 127 ~

140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數 學 考 科 共 7 頁 E. 設 u, v 為 兩 個 長 度 皆 為 1 的 向 量 若 u + v 與 u 的 夾 角 為 75, 則 u 與 v 的 內 積 為 ( 化 為 最 簡 根 式 ) F. 一 個 房 間 的 地 面 是 由 12 個 正 方 形 所 組 成, 如 右 圖 今 想 用 長 方 形 瓷 磚 舖 滿 地 面, 已 知 每 一 塊 長 方 形 瓷 磚 可 以 覆 蓋 兩 個 相 鄰 的 正 方 形, 即 或 則 用 6 塊 瓷 磚 舖 滿 房 間 地 面 的 方 法 有 種 G. 已 知 a c b d 是 一 個 轉 移 矩 陣, 並 且 其 行 列 式 ( 值 ) 為 5 8 則 a d ( 化 為 最 簡 分 數 ) H. 如 圖, 正 三 角 形 ABC 的 邊 長 為 1, 並 且 已 知 sin15 6 2, 則 正 三 角 形 DEF 的 邊 長 為 ( 化 為 最 簡 根 式 ) ~ 128 ~ - 6 -

141 第 7 頁 共 7 頁 103 年 學 測 數 學 考 科 參 考 公 式 及 可 能 用 到 的 數 值 n(2 a ( n 1) d) 1. 首 項 為 a, 公 差 為 d 的 等 差 數 列 前 n 項 之 和 為 S 2 首 項 為 a, 公 比 為 r ( r¹ 1) 的 等 比 數 列 前 n 項 之 和 為 S n a(1 r ) 1 r 2. 三 角 函 數 的 和 角 公 式 : sin( A B) sin Acos B cos Asin B cos( A B) cos Acos B sin Asin B tan A tan B tan( A B) 1 tanatanb 3. ABC 的 正 弦 定 理 : a b c 2R (R 為 ABC 外 接 圓 半 徑 ) sin A sin B sin C ABC 的 餘 弦 定 理 : c a b 2abcosC n 一 維 數 據 X : x1, x2,..., x n, 算 術 平 均 數 X ( x1 x2 xn) xi n n i 標 準 差 1 n 1 n X ( xi X) (( xi ) n X ) n i 1 n i 1 ( ) xi X)( yi Y 5. 二 維 數 據 i 1 ( X, Y) : ( x1, y1),( x2, y2),...,( xn, y n), 相 關 係 數 rxy, n 迴 歸 直 線 ( 最 適 合 直 線 ) 方 程 式 y Y Y rx, Y ( x X) X n X Y 6. 參 考 數 值 : , , , , 對 數 值 : log , log , log , log ~ 129 ~

142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社 會 考 科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單 選 題 共 72 題 作 答 方 式 :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 130 ~

143 第 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單 選 題 ( 占 144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72 題 皆 計 分 每 題 有 4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大 明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棒 球 比 賽, 卻 因 不 慎 漏 接 導 致 球 隊 以 一 分 飲 恨, 賽 後 檢 討 時, 教 練 批 評 指 責 其 反 應 太 慢, 他 因 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下 列 哪 個 概 念 最 符 合 大 明 的 處 境? (A) 米 德 (George H. Mead): 概 化 他 人 (the generalized others) (B) 顧 里 (Charles H. Cooley): 鏡 中 自 我 (looking-glass self) (C) 佛 洛 依 德 (Sigmund Freud): 超 我 (super ego) (D) 艾 瑞 克 森 (Erik Erikson): 自 我 混 淆 (self-confusion) 2. 在 現 實 社 會 中, 不 同 文 化 常 因 誤 會 或 偏 見, 產 生 彼 此 有 高 低 的 區 分, 形 成 文 化 位 階 與 歧 視 的 現 象, 衍 生 出 不 平 等 問 題 以 臺 灣 社 會 為 例, 下 列 哪 個 現 象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與 不 平 等? (A) 教 育 部 在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為 原 住 民 身 分 考 生 設 有 增 額 錄 取 的 制 度 (B) 地 方 政 府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舉 辦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C) 政 府 規 定 大 陸 籍 配 偶 取 得 國 民 身 分 證 的 時 間, 要 比 其 他 外 籍 配 偶 多 幾 年 (D) 政 府 在 組 織 上 增 設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並 在 多 所 大 學 裡 成 立 客 家 文 化 學 院 3. 由 於 刻 板 印 象 而 產 生 性 別 迷 思 的 狀 況 常 可 見, 近 來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融 入 課 程 已 成 為 校 園 的 重 要 課 題 下 列 何 者 可 反 映 出 校 園 內 的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A) 訓 導 主 任 大 力 呼 籲 學 生 們 不 要 霸 凌 弱 小 同 學 (B)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是 為 保 障 女 性 教 職 員 生 而 成 立 (C) 體 育 老 師 徵 求 班 上 男 女 各 十 位 同 學 參 加 拔 河 比 賽 (D) 開 學 第 一 天 導 師 請 班 上 力 氣 大 的 同 學 幫 忙 搬 新 課 本 4. 根 據 聯 合 國 定 義, 非 政 府 組 織 是 在 地 方 國 家 或 國 際 上 成 立 的 非 營 利 性 自 願 公 民 團 體, 不 屬 於 政 府 也 非 由 政 府 所 設 立 下 列 哪 個 組 織 最 符 合 上 述 定 義 的 非 政 府 組 織? (A) 世 界 展 望 會 (B) 世 界 衛 生 大 會 (C)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D) 經 濟 合 作 暨 發 展 組 織 年 北 韓 領 導 人 金 正 日 過 世, 北 韓 新 聞 主 播 穿 著 韓 國 喪 服 播 報 這 項 消 息 ; 某 國 有 位 新 聞 主 播 當 天 也 故 意 穿 著 韓 服, 並 戲 謔 地 夾 雜 韓 語 播 報 從 媒 體 識 讀 的 角 度, 某 國 這 則 報 導 是 否 符 合 媒 體 的 表 現? (A) 符 合, 憲 法 保 障 媒 體 言 論 自 由 (B) 符 合, 媒 體 追 求 創 意 勇 於 突 破 (C) 不 符 合, 媒 體 罔 顧 新 聞 倫 理 及 專 業 (D) 不 符 合, 媒 體 不 應 以 創 意 沖 淡 哀 傷 新 聞 ~ 131 ~

144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6. 有 學 者 提 出 全 球 在 地 化 (glocalization) 的 概 念, 指 涉 企 業 考 量 世 界 各 地 的 特 殊 情 況, 將 商 品 或 服 務 進 行 適 當 地 調 整, 以 符 應 當 地 文 化 和 社 會 特 性 及 需 求, 並 藉 以 增 加 銷 售 業 績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全 球 在 地 化 現 象? (A) 德 國 麵 包 香 腸 與 豬 腳 深 受 臺 灣 民 眾 喜 愛, 德 式 餐 廳 數 量 大 增 (B) 全 球 咖 啡 連 鎖 店 結 合 臺 灣 當 地 素 材, 推 出 獨 特 的 烏 龍 茶 口 味 咖 啡 (C) 客 家 桐 花 季 吸 引 了 大 量 民 眾 的 參 與, 有 助 於 客 家 聚 落 文 化 傳 承 與 產 業 振 興 (D) 全 球 電 腦 大 廠 推 出 新 型 平 板 電 腦, 因 款 式 新 穎, 引 起 本 地 消 費 者 搶 購 熱 潮 7-8 為 題 組 某 內 閣 制 國 家 共 有 10 個 行 政 區, 各 行 政 區 的 國 會 議 員 選 舉 投 票 結 果 如 表 1 所 示 如 果 該 國 國 會 總 共 有 20 個 席 次, 政 黨 代 表 與 地 方 選 區 席 次 各 半, 並 且 各 自 計 算 ; 其 中, 選 民 可 投 二 票, 一 票 投 給 政 黨, 一 票 投 給 選 區 候 選 人 表 1 行 政 區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丙 黨 得 票 率 丁 黨 得 票 率 1 38% 50% 5% 7% 2 35% 34% 21% 10% 3 10% 11% 59% 20% 4 50% 10% 5% 35% 5 30% 20% 15% 35% 6 15% 10% 65% 10% 7 45% 30% 5% 20% 8 30% 50% 10% 10% 9 50% 30% 10% 10% 10 25% 65% 5% 5% 政 黨 得 票 率 30% 50% 10% 10% 7. 針 對 前 述 條 件, 此 次 選 舉 後 國 會 最 大 黨 應 該 為 何? (A) 甲 黨 (B) 乙 黨 (C) 丙 黨 (D) 丁 黨 8. 根 據 該 國 國 會 選 舉 結 果, 其 後 可 能 的 政 治 發 展,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最 為 正 確? (A) 甲 黨 可 以 與 任 一 政 黨 結 盟, 都 能 組 成 過 半 多 數 政 府 (B) 乙 黨 擁 有 穩 定 過 半 的 多 數 支 持, 可 以 單 獨 組 成 政 府 (C) 丙 黨 可 在 甲 乙 政 黨 間, 扮 演 關 鍵 角 色 爭 取 組 閣 利 益 (D) 丁 黨 是 國 會 中 席 次 最 少 的 政 黨, 沒 有 機 會 加 入 內 閣 9. 有 學 者 主 張, 兩 岸 關 係 從 對 立 走 向 和 緩, 其 實 與 臺 灣 政 治 民 主 化 發 展 有 密 切 的 關 連 請 問 下 列 何 項 歷 史 事 實 及 其 影 響 最 能 印 證 上 述 的 看 法? (A)1979 年 臺 灣 用 三 民 主 義 統 一 中 國 來 取 代 原 有 的 反 攻 大 陸 (B)1991 年 臺 灣 透 過 修 憲 程 序 終 止 動 員 戡 亂, 承 認 兩 岸 分 治 的 現 實 (C)1991 年 先 後 成 立 行 政 院 陸 委 會 與 海 基 會, 展 開 兩 岸 事 務 性 對 話 (D)1993 年 海 基 會 海 協 會 於 新 加 坡 首 次 會 談, 創 兩 岸 交 流 的 先 河 ~ 132 ~ - 2 -

145 第 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10. 我 國 自 1991 年 展 開 七 次 憲 法 增 修,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這 幾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A) 總 統 直 選 實 施 雙 首 長 體 制, 強 化 我 國 民 主 深 化 的 基 礎 (B) 單 一 國 會 席 次 減 半 任 期 四 年, 確 立 代 議 政 治 的 內 涵 (C) 明 定 大 法 官 會 議 為 釋 憲 機 制, 維 繫 我 國 憲 政 運 作 的 穩 定 (D) 修 憲 案 交 由 公 民 複 決 落 實 公 投 之 法 源, 實 踐 人 民 主 權 11. 基 於 權 力 制 衡, 我 國 行 政 與 立 法 機 關 各 有 權 力 制 衡 彼 此 有 關 這 些 權 力 運 作 的 敘 述, 何 者 並 不 正 確? (A) 立 法 院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可 以 發 動 委 員 連 署 提 出 倒 閣 案 (B) 行 政 院 針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C) 立 法 委 員 基 於 施 政 弊 案, 發 動 調 查 權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D) 國 會 因 政 府 施 政 不 當, 拒 絕 行 政 首 長 上 台 進 行 施 政 報 告 12. 近 年 來, 許 多 先 進 民 主 國 家 政 府 信 任 度 持 續 下 滑, 有 學 者 指 出 傳 統 代 議 民 主 國 家 強 調 依 法 行 政 的 形 式 合 法 性 (legality), 而 忽 略 人 民 實 際 感 受 與 回 應 的 實 質 正 當 性 (legitimacy)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乃 是 強 調 正 當 性 更 高 於 合 法 性 的 現 象? (A) 張 三 違 規 右 轉 被 罰 而 心 生 不 滿, 欲 聯 合 相 同 經 驗 民 眾 上 街 遊 行 (B) 夜 市 居 民 網 路 舉 發 少 數 攤 販 違 規 營 業, 獲 得 眾 多 網 友 按 讚 支 持 (C) 現 任 首 長 要 求 檢 調 單 位 監 聽 敵 對 陣 營 候 選 人, 以 利 其 競 選 連 任 (D) 市 長 因 鄰 縣 受 災 時 未 搶 救 而 造 成 嚴 重 傷 亡, 引 爆 民 怨 提 前 下 台 13. 立 法 院 通 過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時 因 漏 字 問 題 引 發 巨 大 爭 議, 引 起 各 界 對 立 法 品 質 的 關 注 假 設 法 律 生 效 施 行 後, 如 發 現 法 律 條 文 有 重 大 疏 漏, 該 進 行 何 種 程 序 修 正? (A) 立 法 院 依 立 法 程 序 將 修 正 案 通 過 後, 送 請 總 統 公 布 (B) 由 大 法 官 會 議 宣 告 該 法 律 違 憲 後, 立 法 院 進 行 修 改 (C) 先 由 總 統 召 集 五 院 院 長 會 商 後, 交 由 立 法 院 修 改 (D) 行 政 院 長 經 總 統 核 可 後, 向 立 法 院 提 出 覆 議 案 要 求 修 改 年 底, 一 位 突 尼 西 亞 青 年 因 抗 議 政 府 而 自 焚, 此 消 息 藉 由 手 機 及 網 路 等 迅 速 傳 開, 引 起 許 多 對 高 失 業 率 及 高 糧 價 不 滿 的 群 眾 上 街 示 威 抗 議, 導 致 執 政 多 年 的 總 統 下 台 下 列 對 於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保 障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糧 價 飆 高, 許 多 人 沒 錢 購 買 食 物, 顯 示 政 府 並 未 充 分 保 障 人 民 之 財 產 權 (B) 許 多 年 輕 人 找 不 到 工 作, 此 高 失 業 率 表 示 國 家 未 充 分 保 障 人 民 之 工 作 權 (C) 人 民 以 網 路 及 手 機 等 傳 遞 相 關 訊 息, 是 人 民 行 使 憲 法 上 結 社 自 由 的 表 現 (D) 能 讓 長 期 執 政 的 總 統 迅 速 下 台, 是 因 為 人 民 行 使 創 制 權 與 複 決 權 的 結 果 15. 請 以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觀 點, 判 斷 以 下 對 於 人 民 上 街 示 威 遊 行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其 行 為 當 屬 合 法 (B) 人 民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就 應 提 起 訴 願 及 訴 訟, 故 示 威 抗 議 違 反 法 律 程 序 (C)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必 須 要 先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否 則 示 威 抗 議 即 違 法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 133 ~

146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16. 某 記 者 連 線 報 導 內 容 為 : 為 您 插 播 最 新 消 息, 涉 及 重 大 貪 瀆 案 的 被 告 小 明 今 天 下 午 終 於 到 案,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預 料 案 情 還 會 有 進 一 步 的 發 展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A) 違 反 偵 查 不 公 開 原 則 (B) 侵 犯 被 告 的 隱 私 權 (C) 違 背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17. 大 華 與 小 英 結 婚 後, 育 有 一 女 佩 佩 佩 佩 五 歲 時, 兩 人 因 故 離 婚, 但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發 生 爭 執 下 列 關 於 佩 佩 監 護 權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若 小 英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她 可 決 定 是 否 讓 大 華 探 視 佩 佩 (B)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小 英 對 佩 佩 依 法 即 不 須 再 負 扶 養 之 義 務 (C) 若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歸 屬 有 爭 議 時, 大 華 與 小 英 亦 可 約 定 由 雙 方 共 同 行 使 (D)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監 護 權, 但 未 盡 監 護 義 務, 小 英 即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18. 過 去 有 戡 亂 時 期 預 防 匪 諜 再 犯 管 教 辦 法, 其 中 規 定 人 民 因 匪 諜 罪 判 處 徒 刑 或 受 感 化 教 育 執 行 期 滿 後, 如 其 思 想 行 狀 未 改 善, 認 有 再 犯 之 虞 者, 得 令 入 勞 動 教 育 場 所, 強 制 工 作 嚴 加 管 訓 此 規 定 後 遭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宣 告 違 憲 你 認 為 下 列 哪 一 選 項 的 說 法 正 確? (A) 過 去 這 個 辦 法 只 屬 行 政 命 令 而 已, 如 果 是 以 法 律 規 定, 就 沒 有 違 憲 疑 慮 (B) 再 犯 之 虞 定 義 太 過 模 糊, 違 反 明 確 性 要 求, 如 果 語 意 明 確, 此 規 定 就 沒 有 違 憲 疑 慮 (C) 此 規 定 等 於 讓 國 家 對 人 民 進 行 思 想 考 核, 在 任 何 情 況 都 違 反 人 性 尊 嚴 保 障 (D) 課 以 強 制 工 作 及 嚴 加 管 訓 的 處 罰 效 果 太 強 烈, 如 果 較 輕 微, 此 規 定 就 不 違 憲 19. 黃 色 小 鴨 旋 風 席 捲 全 臺, 造 成 民 眾 對 小 鴨 玩 具 的 需 求 大 增, 加 上 廠 商 無 法 立 刻 提 高 產 能, 即 使 以 原 有 價 格 的 兩 倍 購 買, 也 無 法 解 決 小 鴨 玩 具 供 不 應 求 的 問 題 請 問 以 下 有 關 小 鴨 玩 具 價 格 措 施 以 及 對 經 濟 效 率 或 福 祉 影 響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提 高 玩 具 價 格 可 降 低 需 求 數 量 提 升 整 體 經 濟 效 率 (B) 提 高 玩 具 價 格 可 提 高 供 給 數 量, 但 會 損 害 生 產 者 剩 餘 (C) 管 制 玩 具 價 格 在 原 價 兩 倍 之 下 可 保 障 民 眾 權 益, 避 免 降 低 經 濟 效 率 (D) 限 制 玩 具 維 持 原 有 價 格, 可 讓 經 濟 效 率 的 損 失 達 到 最 低 20. 不 少 企 業 將 客 戶 服 務 委 外 經 營, 以 美 國 企 業 為 例, 便 將 電 話 客 戶 服 務 委 由 印 度 菲 律 賓 等 同 是 英 語 國 家 的 公 司 經 營 下 列 有 關 企 業 業 務 委 外 並 透 過 跨 國 方 式 經 營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印 度 菲 律 賓 等 國 勞 工 可 因 此 直 接 受 雇 於 美 國 企 業, 提 高 當 地 人 民 所 得 (B) 美 國 勞 工 可 因 此 輕 易 移 動 至 外 國 獲 得 就 業 機 會, 降 低 美 國 失 業 問 題 (C) 企 業 基 於 機 會 成 本 的 考 量, 選 擇 有 利 的 經 營 方 式 以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獲 利 (D) 企 業 考 慮 貧 窮 問 題, 藉 此 援 助 開 發 中 國 家, 改 善 其 與 已 開 發 國 家 的 差 距 ~ 134 ~ - 4 -

147 第 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21. 表 2 為 X 國 生 產 蘋 果 香 蕉 兩 種 商 品 的 生 產 可 能 組 合 該 表 顯 示, 生 產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以 及 第 四 單 位 蘋 果 的 機 會 成 本, 分 別 為 一 單 位 二 單 位 三 單 位 以 及 四 單 位 的 香 蕉 請 問 有 關 該 生 產 可 能 組 合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生 產 第 十 單 位 香 蕉 的 機 會 成 本 高 於 生 產 其 他 單 位 香 表 2 蕉 之 水 準 組 合 香 蕉 蘋 果 (B) 組 合 乙 的 香 蕉 與 蘋 果 總 量 大 於 組 合 丁, 故 X 國 不 會 以 甲 10 0 組 合 丁 進 行 生 產 乙 9 1 (C) 組 合 甲 的 香 蕉 與 蘋 果 總 量 大 於 組 合 戊 的 水 準, 故 組 丙 7 2 合 甲 的 效 率 高 於 組 合 戊 丁 4 3 (D) 生 產 第 十 單 位 香 蕉 的 機 會 成 本 與 生 產 第 一 至 第 四 單 戊 0 4 位 香 蕉 的 水 準 相 同, 顯 示 機 會 成 本 不 變 22. 為 避 免 市 場 買 賣 器 官 之 非 法 行 為, 主 管 機 關 除 立 法 規 範 器 官 捐 贈 與 移 植 的 醫 療 行 為 外, 也 會 依 據 某 些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序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順 位, 請 問 下 列 何 者 最 適 合 作 為 決 策 的 依 據? (A) 受 贈 者 受 贈 時 的 所 得 水 準, 因 所 得 愈 高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率 愈 高 (B) 受 贈 者 願 意 付 的 價 格 水 準, 因 願 付 愈 高 價 者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愈 大 (C) 受 贈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時 間, 如 此 才 能 讓 器 官 捐 贈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D) 受 贈 者 等 待 器 官 移 植 時 間 長 短, 等 待 愈 短 者 愈 先 獲 得 適 度 回 饋 23. 無 償 住 在 父 母 提 供 房 屋 的 小 明, 早 上 洗 完 衣 服 整 理 完 家 中 環 境 後, 便 搭 乘 公 車 上 班 途 中 經 過 開 立 發 票 的 便 利 商 店 購 買 咖 啡, 也 在 不 開 立 發 票 的 路 邊 攤 購 買 三 明 治 根 據 以 上 內 容, 請 問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洗 衣 等 家 務 活 動 雖 未 經 市 場 交 易, 但 仍 可 以 估 算 的 方 式 計 入 GDP (B) 住 在 父 母 提 供 之 房 屋, 因 未 繳 交 房 租, 該 住 宅 提 供 的 勞 務 未 計 入 GDP (C) 在 不 開 發 票 的 路 邊 攤 消 費, 由 於 也 經 過 市 場 交 易, 所 以 可 計 入 GDP (D) 向 開 立 發 票 的 便 利 商 店 買 咖 啡 消 費, 因 經 過 市 場 交 易, 所 以 計 入 GDP 24. 政 府 可 透 過 改 變 公 共 政 策 之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方 式, 達 到 調 節 景 氣,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進 而 穩 定 整 體 經 濟 社 會 的 目 標 請 問 以 下 有 關 政 府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政 府 在 制 訂 支 出 政 策 分 配 資 源 時, 道 德 與 公 平 為 其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B) 民 間 利 益 團 體 透 過 管 道 影 響 政 府 公 共 政 策, 為 造 成 市 場 失 靈 的 原 因 (C) 民 眾 繳 納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戶 籍 謄 本 工 本 費 等, 屬 於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之 列 (D) 政 府 增 加 敬 老 津 貼 支 出, 可 達 到 照 顧 年 長 者 與 提 高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之 目 標 25. 某 一 時 期 中, 一 位 政 治 人 物 表 示 : 臺 灣 經 濟 仍 以 農 業 為 主, 農 民 占 人 口 總 數 60% 以 上, 而 佃 農 戶 約 占 總 農 戶 總 額 的 68.8% 如 想 要 社 會 安 定, 經 濟 發 展, 必 須 實 施 此 項 新 政 策 此 項 新 政 策 應 是 : (A) 三 七 五 減 租 (B) 漲 價 歸 公 (C) 土 地 國 有 (D) 肥 料 換 穀 ~ 135 ~

148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26. 一 份 民 間 刊 物 針 對 臺 灣 當 時 的 政 治 現 況 提 出 幾 點 呼 籲, 包 括 : 政 府 應 依 據 憲 法 行 政 總 統 不 可 擴 權 總 統 不 應 連 選 連 任 ; 政 府 應 保 障 基 本 人 權, 反 對 國 民 黨 一 黨 專 政, 要 求 政 府 應 當 准 許 成 立 其 他 政 黨 ; 以 及 軍 隊 國 家 化 這 份 刊 物 最 可 能 是 : (A)1910 年 代 的 新 青 年 (B)1920 年 代 的 臺 灣 青 年 (C)1920 年 代 的 臺 灣 民 報 (D)1950 年 代 的 自 由 中 國 27. 某 一 時 期 中, 臺 灣 某 地 曾 經 發 生 官 民 衝 突, 事 件 平 定 後, 政 府 不 僅 嚴 厲 處 分 參 與 者, 也 連 帶 處 罰 其 左 鄰 右 舍, 科 以 相 當 於 一 個 工 人 半 年 工 資 的 高 額 罰 款 這 種 情 形 最 可 能 發 生 於 : (A) 荷 蘭 統 治 時 期, 因 漢 人 人 數 較 多, 荷 蘭 人 欲 以 連 坐 法 威 嚇 (B) 淸 朝 統 治 時 期, 因 財 政 短 缺, 欲 以 高 額 罰 款 彌 補 軍 費 不 足 (C)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為 壓 制 臺 民 反 抗 政 府, 乃 採 行 保 甲 連 坐 制 (D) 政 府 遷 臺 之 後, 為 阻 止 共 黨 勢 力 蔓 延, 乃 實 施 保 甲 連 坐 制 28. 幾 位 同 學 考 察 臺 灣 考 古 遺 址 分 布 圖 時, 發 現 臺 灣 西 部 海 岸 很 少 有 新 石 器 時 代 遺 址, 各 人 紛 紛 推 測 造 成 這 個 現 象 的 原 因, 下 列 哪 個 說 法 最 合 理? (A) 西 部 人 口 稠 密, 開 發 過 速, 遺 址 遭 破 壞 殆 盡 (B) 二 次 大 戰 時, 美 軍 轟 炸 臺 灣, 遺 址 遭 到 破 壞 (C) 西 部 海 岸 河 口 沙 洲 發 達, 史 前 人 類 活 動 困 難 (D) 因 斷 層 經 過, 地 震 頻 繁, 史 前 人 類 無 法 定 居 29. 某 人 參 訪 都 城 後, 認 為 首 都 氣 象 萬 千 地 理 形 勢 佳, 唯 須 仰 賴 東 南 的 糧 食 他 說 :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但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輸 ; 本 朝 重 新 疏 通 運 河, 以 利 南 方 米 糧 北 運 這 是 何 時 的 首 都? (A) 東 漢 洛 陽 (B) 唐 代 長 安 (C) 宋 代 汴 京 (D) 明 代 北 京 30. 日 本 統 治 臺 灣 初 期, 總 督 府 認 為 男 性 留 辮 女 性 纏 足 都 為 陋 習, 企 圖 禁 止, 但 成 效 不 彰 然 而 一 段 時 間 後, 臺 灣 人 民 卻 開 始 剪 辮 放 足, 成 為 風 潮 殖 民 官 員 檢 討, 認 為 這 股 風 潮 並 非 總 督 府 的 政 策 收 效, 而 是 受 到 其 他 因 素 影 響 這 位 官 員 所 指 的 因 素 最 可 能 是 : (A) 辛 亥 革 命 推 翻 滿 清 政 權 (B) 威 爾 遜 提 倡 的 民 族 自 決 (C) 蔣 中 正 推 動 新 生 活 運 動 (D) 七 七 事 變 引 發 中 日 戰 爭 31. 瑞 芳 的 金 瓜 石 曾 有 座 戰 俘 營, 關 押 了 一 千 多 名 來 自 英 美 加 拿 大 等 國 的 戰 俘, 被 迫 採 掘 銅 礦 因 為 生 活 與 工 作 條 件 都 差, 醫 藥 又 不 足, 不 少 戰 俘 命 喪 於 此 這 些 戰 俘 的 來 源 應 是 : (A)1860 年 英 法 聯 軍 之 役 中 被 俘 虜 的 官 兵 (B)1914 年 日 本 與 德 國 開 戰 時 俘 虜 的 戰 俘 (C)1942 年 日 本 在 東 南 亞 戰 區 俘 虜 的 戰 俘 (D)1972 年 越 戰 期 間 臺 灣 收 容 的 各 國 戰 俘 ~ 136 ~ - 6 -

149 第 7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32. 中 共 史 家 對 臺 灣 歷 史 上 的 重 要 人 物 施 琅 有 頗 多 研 究 1980 年 以 前, 這 些 史 家 稱 施 琅 為 背 叛 明 朝, 投 降 滿 清 的 漢 奸 ;1980 年 以 後, 改 稱 施 琅 事 親 至 孝, 接 受 儒 家 薰 陶, 是 一 位 正 面 人 物 他 們 對 施 琅 評 價 轉 變 的 最 合 理 解 釋 是 : (A) 學 者 依 當 局 政 策, 調 整 歷 史 解 釋 立 場 (B) 引 用 西 方 觀 點, 拋 棄 道 德 史 觀 的 框 架 (C) 發 現 新 史 料, 得 以 重 新 評 估 施 琅 功 過 (D) 學 術 交 流 後, 認 同 臺 灣 學 者 觀 察 角 度 33. 某 一 時 期, 朝 廷 給 予 官 員 合 法 占 田 的 特 權, 官 位 越 大, 土 地 越 多 同 時, 許 多 大 族 家 中 動 輒 擁 有 千 百 名 奴 僕, 依 法 均 不 需 負 擔 稅 役 這 最 可 能 是 哪 一 時 期 的 現 象? (A) 戰 國 時 期, 戰 爭 頻 仍, 藉 以 爭 取 大 族 合 作 (B) 晉 朝, 世 家 大 族 基 礎 雄 厚, 皇 帝 亦 需 妥 協 (C) 南 宋, 為 對 抗 北 方 金 人, 以 特 權 換 取 支 持 (D) 清 初, 南 方 未 統 一, 以 優 厚 條 件 吸 引 歸 順 34. 一 位 外 國 軍 官 在 家 書 中 提 到 : 我 們 如 果 能 攻 下 這 座 城 市, 將 可 以 就 近 補 充 煤 炭 但 該 城 的 砲 臺 頗 為 堅 固, 據 說 是 德 國 工 程 師 設 計 的, 而 且 中 國 指 揮 官 帶 來 自 己 一 手 訓 練 的 部 隊, 地 方 士 紳 也 組 織 民 兵 投 入 戰 場, 戰 爭 可 能 不 會 太 順 利 這 位 外 國 軍 官 所 參 加 的 戰 爭 是 : (A)1840 年 鴉 片 戰 爭 (B)1860 年 英 法 聯 軍 (C)1874 年 牡 丹 社 事 件 (D)1884 年 中 法 戰 爭 35. 老 師 在 課 堂 中 介 紹 西 歐 某 一 時 期 時 提 到 : 當 時 君 主 積 極 發 展 工 商 業, 力 求 增 加 稅 收 ; 並 改 革 法 律 制 度, 興 辦 教 育 事 業, 以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及 國 民 素 質 這 堂 課 的 主 題 應 是 : (A) 中 古 時 期 的 莊 園 經 濟 活 動 (B) 十 二 世 紀 的 東 西 文 化 交 流 (C) 十 六 世 紀 西 歐 的 重 商 主 義 (D) 十 八 世 紀 的 開 明 專 制 理 念 36. 某 地 位 於 歐 洲 通 往 中 國 的 航 路 上, 早 在 1819 年, 英 國 商 船 便 在 此 建 立 交 易 據 點, 逐 漸 發 展 成 繁 榮 港 口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期 間, 日 軍 曾 攻 占 此 地, 控 制 三 年 多 1945 年, 日 本 投 降, 該 地 重 歸 英 國 管 轄, 但 當 地 人 民 爭 取 自 主, 先 脫 離 英 國 統 治, 進 而 獨 立 建 國 這 個 國 家 是 : (A) 泰 國 (B) 新 加 坡 (C) 越 南 (D) 印 度 年, 英 國 派 遣 馬 戛 爾 尼 出 使 中 國, 使 團 於 9 月 底 乘 船 自 英 國 出 發,1793 年 8 月 5 日 才 抵 達 天 津 1878 年, 中 國 派 遣 曾 紀 澤 為 駐 英 國 法 國 欽 差 大 臣, 於 11 月 22 日 自 上 海 乘 船 赴 任,1879 年 1 月 1 日 便 抵 達 法 國 馬 賽 港 這 期 間, 哪 一 項 重 大 變 化 縮 短 了 航 行 的 時 間? (A) 美 國 發 明 航 空 器 (B) 蘇 伊 士 運 河 通 航 (C) 海 圖 製 作 更 精 良 (D) 公 海 航 行 較 安 全 ~ 137 ~

150 103 年 學 測 第 8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38. 某 次 戰 爭 之 後, 戰 勝 國 要 求 : 挑 起 戰 事 者 要 割 地 賠 款 有 人 呼 籲 : 如 果 賠 償 金 額 遠 超 出 發 動 戰 爭 者 所 能 承 擔, 一 定 會 造 成 經 濟 困 境, 引 發 民 怨, 無 論 任 何 一 方 都 難 逃 捲 入 的 命 運, 甚 至 引 發 下 一 場 戰 爭 不 幸 言 中, 不 久 之 後, 各 國 又 捲 入 衝 突 之 中 此 人 最 可 能 是 : (A)1815 年 維 也 納 會 議 中 的 奧 地 利 首 相 梅 特 涅 (B)1871 年 德 法 戰 爭 後 德 意 志 帝 國 首 相 俾 斯 麥 (C)1919 年 巴 黎 和 會 召 開 時 的 英 國 代 表 凱 因 斯 (D)1945 年 二 次 大 戰 結 束 後 的 美 國 總 統 杜 魯 門 39. 西 方 學 術 傳 到 中 國 時, 引 起 許 多 人 的 學 習 興 趣 某 位 皇 帝 對 數 學 非 常 有 興 趣, 儘 管 國 事 紛 擾, 南 方 還 有 重 臣 叛 變, 他 仍 與 幾 位 數 學 家 一 起 研 究 科 學, 計 算 各 種 幾 何 問 題 這 位 皇 帝 最 可 能 是 : (A) 向 馬 可 波 羅 學 習 西 方 科 學 的 元 朝 皇 帝 (B) 在 宮 廷 討 論 歐 基 里 德 數 學 的 明 朝 皇 帝 (C) 向 耶 穌 會 傳 教 士 學 習 數 學 的 清 初 皇 帝 (D) 在 同 文 館 學 習 數 學 幾 何 的 清 末 皇 帝 40. 十 八 世 紀 中, 閩 南 移 民 來 臺 後, 多 聚 族 而 居 ; 同 姓 之 人, 常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以 強 化 關 係 這 種 現 象 足 以 說 明 清 代 臺 灣 漢 人 社 會 的 哪 一 項 特 色? (A) 移 墾 社 會 重 視 地 緣 關 係 (B) 傳 統 宗 族 強 調 血 緣 連 結 (C) 弱 勢 移 民 強 調 團 結 合 作 (D) 原 鄉 信 仰 深 入 移 民 社 會 41. 圖 1 是 近 代 新 式 學 堂 教 科 書 的 課 文 及 插 圖, 從 課 文 的 敘 述 與 插 圖 的 呈 現, 其 內 容 最 可 能 反 映 了 哪 一 種 時 代 思 潮? (A) 尊 君 思 想, 以 維 護 皇 室 地 位 (B) 強 化 團 練, 以 防 止 內 亂 再 起 (C) 排 滿 思 潮, 以 推 翻 滿 清 政 權 (D) 保 國 強 種, 以 對 抗 列 強 侵 略 42. 某 地 原 為 希 臘 人 活 動 區 域, 後 來 才 有 其 他 民 族 移 入, 包 括 羅 馬 尼 亞 人 土 耳 其 人 克 羅 埃 西 亞 人 波 士 尼 亞 人 斯 洛 維 尼 亞 人 與 馬 其 頓 人 居 民 分 別 信 奉 基 督 教 與 伊 斯 蘭 教 ; 基 督 教 信 仰 又 以 希 臘 正 教 為 主 當 地 曾 經 建 立 聯 邦 制 國 家, 卻 爆 發 內 戰, 民 族 紛 爭 至 今 不 斷 這 個 地 區 是 : (A) 伊 比 利 半 島 (B) 巴 爾 幹 半 島 (C) 克 里 米 亞 半 島 (D) 安 那 托 利 亞 高 原 圖 1 ~ 138 ~ - 8 -

151 第 9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43. 表 3 是 一 場 戰 爭 之 中 各 國 人 口 損 失 的 統 計 : 表 3 國 家 百 分 比 (%) 國 家 百 分 比 (%) 波 蘭 20 德 國 6.6 南 斯 拉 夫 12.5 法 國 1.3 希 臘 7 英 國 0.8 蘇 聯 9 這 場 戰 爭 是 : (A) 三 十 年 戰 爭 (C)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B) 克 里 米 亞 戰 爭 (D)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44. 一 位 外 籍 人 士 評 論 : 中 國 人 與 歐 洲 人 並 無 衝 突, 並 不 憎 惡 他 們, 中 國 人 只 是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這 些 人 到 中 國 只 是 欺 騙 掠 奪 和 鎮 壓 中 國 人 ; 為 了 販 賣 鴉 片 的 權 利, 對 中 國 作 戰 ; 用 傳 教 的 鬼 話 來 掩 蓋 掠 奪 政 策, 以 便 自 己 大 發 橫 財 ; 中 國 人 難 道 能 不 痛 恨 他 們 嗎? 這 位 人 士 最 可 能 是 : (A) 希 望 來 華 通 商 的 英 國 商 務 監 督 義 律 (B) 宣 揚 共 產 主 義 的 蘇 聯 革 命 領 袖 列 寧 (C) 主 張 門 戶 開 放 的 美 國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D) 提 倡 東 亞 共 榮 的 日 本 首 相 近 衛 文 麿 45. 老 師 在 黑 板 上 懸 掛 一 幅 地 圖 ( 如 圖 2), 圖 中 將 日 本 領 域 分 別 以 黑 色 及 灰 色 標 示 這 幅 地 圖 最 可 能 是 反 映 哪 一 時 期 的 東 亞 情 勢? (A)1871 年 (B)1905 年 (C)1935 年 (D)1971 年 圖 某 一 時 期 中, 英 國 議 員 知 道 普 魯 士 已 經 實 施 強 迫 入 學 的 政 策, 而 英 國 許 多 兒 童 仍 然 沒 有 受 過 任 何 教 育 於 是 通 過 法 案, 設 置 教 育 部, 並 提 出 初 等 教 育 法, 撥 款 興 學, 同 時 要 求 父 母 督 促 5 到 12 歲 的 兒 童 上 學 這 是 何 時 的 情 況? (A) 十 七 世 紀 後 期 (B) 十 八 世 紀 中 期 (C) 十 九 世 紀 後 期 (D) 二 十 世 紀 中 期 47. 旅 行 社 推 出 城 市 觀 光 行 程, 訴 求 : 大 唐 遺 風, 說 明 此 行 可 以 參 訪 當 地 的 唐 式 建 築, 體 驗 茶 道, 參 拜 佛 寺, 也 可 以 參 觀 法 律 文 書 的 收 藏, 領 略 中 國 唐 朝 的 風 情 這 個 行 程 最 可 能 是 : (A) 京 都 物 語 (B) 首 爾 采 風 (C) 河 內 漫 遊 (D) 上 海 驚 艷 ~ 139 ~

152 103 年 學 測 第 10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48. 一 個 民 族 在 中 國 建 立 政 權 後, 國 君 諮 詢 學 者, 以 了 解 統 治 中 國 之 術 一 位 漢 人 建 議 : 為 政 應 以 原 本 法 令 為 主, 並 參 酌 中 國 制 度 這 種 說 法 引 起 該 民 族 的 王 公 大 臣 反 對, 認 為 中 國 僅 是 帝 國 的 一 部 分, 不 必 重 視, 而 統 治 者 也 不 需 採 用 亡 國 者 的 制 度 這 個 統 治 民 族 是 : (A) 女 真 (B) 鮮 卑 (C) 契 丹 (D) 蒙 古 49. 一 位 同 學 想 在 暑 假 期 間 去 海 外 遊 學, 他 希 望 能 利 用 這 機 會 學 習 英 語 認 識 當 地 的 原 住 民 文 化, 並 體 驗 獨 特 的 冰 河 地 形 和 活 火 山 景 觀 下 列 哪 個 地 區 是 該 同 學 的 最 佳 選 擇? (A) 夏 威 夷 (B) 菲 律 賓 (C) 紐 西 蘭 (D) 愛 爾 蘭 年 年 初, 瑞 典 財 政 官 員 在 訪 問 南 非 後, 認 為 非 洲 對 於 瑞 典 經 濟 發 展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助 益, 因 此 促 成 了 以 紡 織 業 為 主 的 經 貿 團, 至 衣 索 比 亞 坦 尚 尼 亞 進 行 投 資 環 境 的 考 察 對 於 瑞 典 紡 織 業 而 言, 非 洲 具 有 下 列 哪 些 區 位 優 勢? 甲 棉 花 原 料 來 源 供 應 充 足 ; 乙 可 以 避 開 亞 洲 企 業 競 爭 ; 丙 與 瑞 典 本 地 時 間 差 異 大 ; 丁 工 廠 勞 力 薪 資 便 宜 低 廉 (A) 甲 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丙 丁 51. 以 下 是 關 於 某 個 國 家 氣 候 與 傳 統 農 業 活 動 的 描 述 : 三 到 五 月 間 因 土 地 過 於 乾 硬 而 無 法 種 植 水 稻 六 月 雨 季 開 始 後, 農 民 必 須 趕 緊 播 種, 才 能 在 十 月 雨 季 結 束 後 收 割 該 國 最 可 能 是 下 列 何 國? (A) 日 本 (B) 臺 灣 (C) 印 度 (D) 印 尼 52. 圖 3 為 中 國 某 地 區 的 風 景 油 畫 作 品 該 作 品 的 取 景 地 區 具 有 下 列 哪 項 特 色? (A) 曾 受 冰 河 的 侵 蝕 作 用, 山 脊 間 成 為 交 通 要 道 (B) 土 壤 聚 鐵 鋁 化 作 用 旺 盛, 耕 地 養 分 含 量 有 限 (C) 農 業 生 產 以 麥 作 為 主, 當 地 居 民 以 麵 為 主 食 (D) 盛 行 風 向 多 屬 偏 西 風, 夏 冬 降 雨 無 明 顯 差 異 圖 照 片 1 是 美 國 某 種 氣 象 災 害 的 景 觀, 圖 4 的 甲 乙 丙 丁 代 表 美 國 的 四 個 地 區 該 種 氣 象 災 害 最 可 能 出 現 在 哪 區?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乙 丙 甲 照 片 1 圖 4 丁 ~ 140 ~

153 第 1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年, 捷 克 波 蘭 匈 牙 利 斯 洛 維 尼 亞 愛 沙 尼 亞 等 國 開 始 與 歐 盟 展 開 入 會 談 判 2000 年, 保 加 利 亞 拉 脫 維 亞 羅 馬 尼 亞 斯 洛 伐 克 立 陶 宛 等 國 也 陸 續 與 歐 盟 展 開 入 會 談 判 至 2007 年, 這 些 國 家 都 順 利 加 入 歐 盟 下 列 哪 種 現 象 最 有 可 能 在 這 些 國 家 加 入 歐 盟 後 發 生? (A) 歐 盟 每 年 必 須 增 加 預 算, 以 供 作 縮 小 區 域 差 距 的 基 金 (B) 歐 洲 議 會 有 更 大 的 發 言 權, 可 增 進 歐 盟 的 民 主 正 當 性 (C) 西 歐 產 業 結 構 得 以 快 速 轉 型, 各 國 之 間 貧 富 差 距 縮 短 (D) 歐 洲 法 院 可 更 有 效 的 審 理 和 裁 決 會 員 國 之 間 各 種 爭 執 55. 圖 5 是 全 球 不 同 緯 度 地 區 雪 線 氣 溫 和 降 水 量 的 關 係 圖 根 據 此 圖, 可 獲 得 下 列 哪 些 結 論? 甲 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正 比 ; 乙 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反 比 ; 丙 緯 度 45 度 以 上 地 區,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正 比 ; 丁 緯 度 30 度 以 下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反 比 km cm 圖 5 (A) 甲 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丙 丁 56. 照 片 2 是 某 人 正 午 時 間, 站 在 赤 道 正 上 方, 面 向 西 方, 從 上 向 下 拍 攝 的 照 片 該 照 片 的 拍 攝 日 期 和 下 列 哪 個 節 氣 最 接 近? (A) 立 春 (2 月 4 日 或 5 日 ) (B) 芒 種 (6 月 6 日 或 7 日 ) (C) 寒 露 (10 月 8 日 或 9 日 ) (D) 冬 至 (12 月 22 日 或 23 日 ) 照 片 ~ 141 ~

154 103 年 學 測 第 12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57. 近 年 來, 全 球 電 視 購 物 及 網 路 電 子 商 務 等 無 店 鋪 消 費 額 比 重 增 加, 逐 漸 在 零 售 業 中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無 店 鋪 販 賣 的 興 起 與 下 列 哪 兩 個 社 會 經 濟 環 境 變 遷 的 關 係 最 密 切? 甲 傳 統 產 業 外 移 嚴 重 ; 乙 交 通 革 新 快 速 發 展 ; 丙 城 鄉 差 距 日 益 擴 大 ; 丁 物 流 產 業 迅 速 興 起 (A) 甲 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乙 丁 58. 圖 6 為 某 國 2013 年 的 人 口 金 字 塔 圖 該 國 人 口 中, 有 40% 的 穆 斯 林,31% 的 東 正 教 徒,15% 的 天 主 教 徒 該 國 具 有 下 列 何 種 特 色? (A) 外 國 移 入 人 口 眾 多 (B) 經 濟 呈 現 高 度 發 展 (C) 地 處 於 政 治 緩 衝 帶 (D) 種 姓 制 度 根 深 蒂 固 男 千 人 圖 6 女 年 9 月 29 日,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正 式 掛 牌 成 立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企 圖 之 一 是 : 希 望 鼓 勵 跨 國 公 司 來 此 建 立 亞 太 地 區 總 部, 籌 辦 可 整 合 貿 易 物 流 結 算 等 功 能 的 營 運 中 心, 拓 展 專 用 帳 戶 的 服 務 貿 易 跨 境 收 付 和 融 資 功 能, 使 之 成 為 國 際 貿 易 結 算 中 心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A) 大 阪 (B) 天 津 (C) 香 港 (D) 新 加 坡 為 題 組 圖 7 是 某 半 島 經 過 處 理 後 的 衛 星 影 像 請 問 : 60. 圖 7 所 示 的 地 區, 其 位 置 具 有 下 列 哪 項 特 性? (A) 位 處 板 塊 接 觸 地 帶 (B) 土 壤 以 草 原 黑 土 和 栗 鈣 土 為 主 (C) 海 洋 性 氣 候 和 季 風 氣 候 過 渡 區 (D) 墨 西 哥 灣 流 和 拉 布 拉 多 寒 流 交 會 區 61. 該 半 島 所 屬 的 國 家, 是 下 列 哪 個 國 際 組 織 的 成 員? (A) 歐 洲 聯 盟 (EU) (B) 北 美 自 由 貿 易 區 (NAFTA) (C) 石 油 輸 出 國 家 組 織 (OPEC) (D) 亞 洲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會 議 (APEC) 圖 7 ~ 142 ~

155 第 1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為 題 組 新 疆 地 區 民 族 多 元, 居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和 生 活 方 式 頗 有 差 異, 經 常 發 生 社 會 騷 動 中 國 政 府 為 了 維 持 新 疆 地 區 社 會 秩 序, 於 2011 年 3 月 起 在 烏 魯 木 齊 北 京 等 地, 透 過 手 機 基 地 台 獲 得 手 機 用 戶 的 即 時 位 置, 以 了 解 當 地 民 眾 聚 散 的 即 時 情 況 請 問 : 62. 新 疆 地 區 除 漢 族 以 外 的 居 民, 其 宗 教 信 仰 和 生 活 方 式, 和 下 列 哪 個 文 化 區 的 居 民 最 相 似? (A) 西 方 文 化 區 (B) 南 亞 文 化 區 (C) 東 南 亞 文 化 區 (D) 西 亞 北 非 文 化 區 63. 下 列 哪 項 技 術 最 適 用 於 分 析 新 疆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的 位 置 資 料, 以 了 解 其 聚 集 情 況? (A)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B) 地 圖 投 影 判 讀 (C) 航 照 判 釋 分 析 (D) 遙 感 探 測 技 術 為 題 組 照 片 3 是 世 界 四 個 地 區 的 傳 統 民 宅 建 築 請 問 : 甲 乙 丙 丁 照 片 從 地 基 設 計 和 屋 頂 形 式 的 角 度 思 考, 照 片 3 中 傳 統 民 宅 建 築 形 式 的 地 區 差 異, 和 下 列 哪 個 因 素 的 關 係 最 密 切? (A) 日 照 時 數 (B) 宗 教 信 仰 (C) 降 水 多 寡 (D) 人 口 疏 密 65. 從 自 然 景 觀 帶 的 角 度 來 看, 哪 種 傳 統 民 宅 分 布 區, 單 位 面 積 生 物 量 大, 環 境 破 壞 後 則 生 態 系 不 易 回 復?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 143 ~

156 103 年 學 測 第 14 頁 社 會 考 科 共 15 頁 為 題 組 甲 企 業 生 產 顯 示 器 液 晶 電 視 與 筆 記 型 電 腦 用 面 板, 位 於 臺 灣 南 部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的 總 部, 負 責 設 計 研 發 與 行 銷 ; 成 品 組 裝 基 地 設 於 浙 江 寧 波 和 廣 東 佛 山 該 企 業 所 需 零 組 件 包 括 韓 國 的 彩 色 濾 光 片, 美 國 的 素 玻 璃, 日 本 的 驅 動 IC 和 偏 光 片 以 及 臺 灣 的 背 光 模 組 近 兩 年 來, 半 數 的 背 光 模 組 重 要 零 組 件 增 亮 膜 由 臺 灣 的 乙 廠 商 供 應, 但 乙 廠 商 不 以 此 為 滿 足, 決 定 再 投 資 20 億 美 元, 研 發 新 產 品 請 問 : 66. 甲 企 業 位 於 臺 灣 南 部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的 總 部 負 責 設 計 研 發 與 行 銷, 不 涉 足 生 產 製 造 的 部 分, 這 樣 的 型 態 最 能 反 映 下 列 工 業 發 展 的 哪 項 特 性? (A) 進 口 替 代 (B) 知 識 經 濟 (C) 三 角 貿 易 (D) 聚 集 經 濟 67. 乙 廠 商 生 產 的 增 亮 膜, 雖 占 有 近 半 的 市 場, 但 決 策 者 仍 不 以 此 為 滿 足, 而 進 一 步 投 資 研 發 新 產 品 乙 廠 商 的 營 運 策 略, 和 下 列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哪 項 特 性 有 關? (A) 空 間 分 工 鏈 緊 密 (B) 即 時 生 產 需 求 強 (C)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短 (D) 市 場 資 金 流 動 快 為 題 組 圖 8 是 臺 灣 某 地 區 的 地 圖, 圖 中 數 字 為 地 形 等 高 線 的 數 值, 單 位 為 公 尺 照 片 4 是 在 圖 上 某 處 拍 攝 的 一 幢 民 居 請 問 : 子 丑 卯 圖 8 寅 照 片 涵 蓋 圖 8 的 整 體 範 圍 最 可 能 屬 於 下 列 何 種 地 形? (A) 平 原 (B) 台 地 (C) 盆 地 (D) 沖 積 扇 69. 圖 8 中 甲 乙 丙 丁 是 三 合 院 所 在 地 點, 子 丑 寅 卯 是 拍 攝 照 片 的 地 點 照 片 4 的 拍 攝 方 向 最 可 能 是 下 列 何 者? (A) 從 丑 向 甲 拍 攝 (B) 從 子 向 乙 拍 攝 (C) 從 卯 向 丙 拍 攝 (D) 從 寅 向 丁 拍 攝 70. 假 設 圖 8 中 子 丑 寅 卯 代 表 四 處 農 地 坵 塊 在 日 治 時 代 早 期, 這 四 處 的 土 地 利 用, 有 三 處 為 水 田, 一 處 為 茶 園 根 據 圖 中 等 高 線 分 布 的 資 訊, 從 天 然 灌 溉 水 源 的 角 度 思 考, 其 中 哪 塊 農 地 最 可 能 是 茶 園? (A) 子 (B) 丑 (C) 寅 (D) 卯 ~ 144 ~

157 第 1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社 會 考 科 為 題 組 照 片 5 為 臺 灣 四 個 火 車 站 的 舊 式 站 牌 請 問 : 年, 日 人 為 興 建 日 月 潭 水 力 發 電 廠, 曾 鋪 設 一 條 鐵 路, 以 搬 運 工 程 所 需 機 具 與 建 材 照 片 5 的 四 個 車 站 中, 哪 個 車 站 位 於 該 條 鐵 路 路 線 上? (A) 新 城 (B) 龍 泉 (C) 豐 富 (D) 六 塊 厝 72. 這 四 個 車 站 皆 與 長 度 超 過 50 公 里 的 溪 流 相 鄰 其 中 哪 個 車 站 旁 的 溪 流, 其 河 口 堆 積 物 質 的 平 均 顆 粒 最 大? (A) 新 城 (B) 龍 泉 (C) 豐 富 (D) 六 塊 厝 照 片 ~ 145 ~

15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自 然 考 科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 100 分 鐘 題 型 題 數 : 第 壹 部 分 共 40 題 第 貳 部 分 共 28 題 作 答 方 式 :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 更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未 依 規 定 畫 記 答 案 卡, 致 機 器 掃 描 無 法 辨 識 答 案 者, 其 後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擔 一 原 子 量 二 式 量 H=1.0 Li=6.9 C=12.0 O=16.0 Na=23.0 LiOH =23.9 Na 2CO 3=106 ~ 146 ~

159 第 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第 壹 部 分 ( 占 80 分 ) 一 單 選 題 ( 占 4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23 題, 每 題 均 計 分,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請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1. 甲 乙 丙 丁 四 種 不 同 坡 度 的 海 岸 地 形, 在 相 同 的 潮 差 下, 哪 一 種 地 形 的 潮 間 帶 最 大? 平 均 水 面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 四 種 海 岸 地 形 的 潮 間 帶 都 相 同 2. 地 球 歷 史 上 氣 候 變 遷 是 因 為 全 球 能 量 收 支 或 分 配 的 情 況 改 變 所 造 成,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直 接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的 主 要 因 素? (A) 地 表 海 陸 分 布 情 況 改 變 (B) 大 型 的 火 山 噴 發 (C)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D) 溫 鹽 環 流 改 變 (E) 地 球 繞 日 軌 道 的 改 變 3. 火 山 由 地 下 深 處 的 岩 漿 伴 隨 著 氣 體 碎 屑 從 地 表 噴 出 而 形 成, 多 數 與 板 塊 的 運 動 有 關 圖 1 何 處 為 現 今 有 火 山 分 布 的 地 區? (A) 甲 乙 丙 (B) 乙 丙 丁 (C) 丙 丁 戊 (D) 甲 乙 丁 (E) 乙 丙 戊 平 均 水 面 平 均 水 面 平 均 水 面 甲 乙 丙 丁 4. 氣 壓 可 以 代 表 單 位 面 積 上 方 空 氣 柱 的 重 量, 某 一 氣 象 站 的 海 拔 高 度 大 約 是 3000 公 尺, 平 均 氣 壓 大 約 是 700 百 帕, 在 3000 公 尺 高 度 以 下 的 大 氣 層, 約 佔 整 個 大 氣 層 空 氣 重 量 的 多 少 百 分 比? (A) 10 (B) 20 (C) 30 (D) 40 (E) 一 般 認 為 銀 河 系 中 心 有 一 個 超 大 質 量 的 黑 洞 有 些 天 文 學 家 估 計 這 黑 洞 的 質 量 大 約 是 太 陽 的 四 百 萬 倍, 太 陽 離 此 超 大 質 量 黑 洞 的 距 離 約 為 28,000 光 年 如 果 太 陽 該 超 大 質 量 黑 洞 與 地 球 排 成 一 直 線, 且 二 者 對 地 球 的 主 要 影 響 只 有 萬 有 引 力, 則 這 個 超 大 質 量 黑 洞 和 地 球 之 間 的 萬 有 引 力, 大 約 是 地 球 和 太 陽 之 間 萬 有 引 9 力 的 多 少 倍?(28,000 光 年 大 約 是 天 文 單 位 ) 12 (A) (B) (C) (D) 4 10 (E) 戊 乙 丁 圖 1 丙 甲 ~ 147 ~

160 103 年 學 測 第 2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6. 在 2011 年 3 月 11 日,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發 生 強 烈 地 震 並 引 發 海 嘯 臨 海 的 福 島 核 電 廠 ( 見 圖 2) 隨 之 發 生 嚴 重 的 核 能 災 害, 導 致 含 輻 射 的 廢 水 意 外 地 洩 漏 到 海 洋 中 由 於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有 親 潮 自 北 方 沿 岸 向 南 流, 到 日 本 東 部 外 海 ( 約 北 緯 35 ) 碰 到 黑 潮, 因 此 長 時 間 後, 在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最 可 能 的 漂 流 去 向 為 何? (A) 先 向 南 流, 之 後 順 著 黑 潮 向 西 南 流 到 臺 灣 附 近 (B) 先 向 南 流, 遇 到 黑 潮 後 轉 向 東 流 向 中 太 平 洋 (C)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湧 升 到 圖 2 表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D) 往 北 流 到 北 海 道 海 域 再 轉 入 日 本 海 (E)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下 沉 到 深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福 島 核 電 廠 7. 孟 德 爾 曾 利 用 試 交 來 鑑 定 顯 性 性 狀 個 體 的 基 因 型, 下 列 有 關 試 交 實 驗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是 指 雜 交 後 所 產 生 之 第 一 子 代 (F1) 間 互 相 交 配 (B) 是 一 個 F1 個 體 與 一 個 顯 性 同 型 合 子 (AA) 個 體 的 交 配 (C) 對 F1 個 體 進 行 試 交 實 驗, 可 用 以 判 定 其 親 代 (P) 之 基 因 型 (D) 是 一 個 不 明 基 因 型 個 體 與 一 個 隱 性 同 型 合 子 (aa) 個 體 的 交 配 (E) 是 一 個 顯 性 同 型 合 子 個 體 與 一 個 隱 性 同 型 合 子 個 體 的 交 配 8-9 為 題 組 藥 廠 的 科 學 家 研 發 出 一 種 可 藉 由 抑 制 動 物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進 而 降 低 體 內 膽 固 醇 的 新 藥 物 為 檢 測 該 藥 物 可 能 的 副 作 用 而 進 行 人 體 實 驗, 其 中 一 位 受 試 者 於 服 藥 前 後 進 行 尿 液 檢 查, 其 部 分 結 果 如 下 表 所 示 : 檢 測 項 目 正 常 範 圍 值 檢 測 單 位 服 藥 前 檢 測 值 服 藥 後 檢 測 值 酸 鹼 值 4.5~8.0 ph 值 葡 萄 糖 220 mg/100 ml 蛋 白 質 10 mg/100 ml 8 12 鈉 2.7~28.7 meq/100 ml 鉀 2.6~12.3 meq/100 ml 該 藥 物 造 成 細 胞 的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則 下 列 何 者 最 可 能 是 其 所 作 用 的 細 胞 構 造? (A) 核 糖 體 (B) 內 質 網 (C) 高 基 氏 體 (D) 細 胞 核 (E) 粒 線 體 9. 研 究 人 員 根 據 上 表 數 據, 推 論 該 藥 物 會 對 腎 臟 功 能 造 成 影 響 下 列 哪 一 腎 臟 組 織 最 可 能 受 此 藥 物 的 破 壞? (A) 絲 球 體 (B) 入 球 小 動 脈 (C) 腎 小 管 (D) 腎 動 脈 (E) 集 尿 管 ~ 148 ~ - 2 -

161 第 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10. 下 列 哪 一 項 人 類 的 活 動, 最 可 能 會 增 加 該 地 區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A) 自 然 林 改 為 人 造 林 (B) 水 泥 地 改 建 為 生 態 池 (C) 野 生 池 塘 改 建 為 吳 郭 魚 飼 養 場 (D) 濕 地 海 岸 填 海 以 增 加 農 地 面 積 (E) 原 始 河 岸 以 混 凝 土 槽 化 11. 生 物 的 演 化 過 程 相 當 漫 長, 不 易 直 接 觀 察, 常 藉 由 各 種 證 據 方 能 推 論 其 演 變 的 歷 程 下 列 有 關 各 種 演 化 證 據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根 據 化 石 及 其 所 在 地 層, 可 推 測 古 生 物 外 形 及 其 生 活 的 環 境 (B) 根 據 鯨 的 鰭 與 麻 雀 翅 膀 的 骨 骼 構 造, 可 推 測 兩 構 造 為 同 源 器 官 ( 同 源 構 造 ) (C) 根 據 昆 蟲 與 爬 蟲 類 的 胚 胎 發 育 過 程, 可 推 測 兩 者 在 綱 的 階 層 上 具 有 共 同 祖 先 (D) 根 據 化 石 的 地 理 分 布, 可 推 測 當 時 大 陸 板 塊 的 位 置 與 現 今 是 否 相 同 (E) 根 據 物 種 之 DNA 分 子 核 苷 酸 序 列 的 相 似 性, 可 推 測 物 種 間 的 親 緣 關 係 之 遠 近 12. 銀 有 兩 種 同 位 素, 其 原 子 質 量 為 107 amu 和 109 amu, 而 其 天 然 含 量 分 別 為 51.35% 及 48.65%, 故 銀 的 平 均 原 子 量 為 amu 試 問 任 一 銀 原 子, 其 原 子 質 量 為 amu 的 機 率 (%) 為 何? (A) 0 (B) 2.70 (C) (D) (E) 王 同 學 在 不 同 的 溫 度 分 別 進 行 鹽 類 化 合 物 甲 80 ( ) 與 乙 ( )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實 驗, 得 到 的 結 果 70 溶 60 如 圖 3 已 知 溶 解 度 定 義 為 每 100 克 的 水 所 溶 解 解 50 的 化 合 物 質 量 ( 克 ), 則 下 列 敘 述, 哪 一 項 正 確? 度 (A) 甲 的 溶 解 度 總 是 比 乙 大 20 (B) 在 攝 氏 80 度 時, 甲 的 溶 解 度 是 乙 的 兩 倍 (C) 當 溶 液 溫 度 上 升, 甲 與 乙 溶 解 度 皆 變 大 溫 度 ( ) (D) 在 攝 氏 50 度 時, 甲 與 乙 溶 解 度 幾 乎 相 同 圖 3 (E) 於 攝 氏 80 度 時, 將 20 克 的 乙 溶 於 50 克 的 水 中, 將 此 溶 液 溫 度 緩 慢 降 低 至 攝 氏 50 度, 溶 液 中 會 出 現 化 合 物 乙 結 晶 14. 在 常 溫 常 壓, 未 知 體 積 之 氧 氣 與 40 公 升 的 一 氧 化 碳, 在 催 化 劑 的 存 在 下 進 行 反 應 反 應 後 氣 體 之 組 成 為 二 氧 化 碳 與 氧 氣, 總 體 積 為 70 公 升 若 反 應 後, 溫 度 與 壓 力 維 持 不 變, 則 氧 氣 在 反 應 前 反 應 後 的 體 積 分 別 是 多 少 公 升? (A) (B) (C) (D) (E) 已 知 25 時, 甲 瓶 水 溶 液 的 ph 值 為 2, 乙 瓶 水 溶 液 的 OH 3 濃 度 為 10 M, 則 甲 瓶 的 H 濃 度 為 乙 瓶 H 濃 度 的 多 少 倍? 9 (A) 10 5 (B) 10 (C) (D) 10 (E) 下 列 哪 一 項 為 氧 化 還 原 反 應? (A) NH 3g ( ) HCl( g) NH4 Cl(s) (B) BaCl2(aq) Na 2SO4(aq) BaSO 4(s ) + 2NaCl(aq) (C) CaCO3( s) CaO ( s) CO2 ( g) (E) (D) Zn + CuSO ZnSO Cu (s) 4(aq) 4 (aq) ( s) U n Ba Kr 3 n ~ 149 ~

162 103 年 學 測 第 4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17. 太 空 載 具 常 以 氫 氧 化 鋰 吸 收 太 空 人 所 呼 出 的 二 氧 化 碳,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2 LiOH () s CO2(g) Li2CO 3s () H2O () l 假 設 太 空 人 平 均 每 天 所 消 耗 的 能 量 為 3000 大 卡, 而 能 量 主 要 由 氧 化 體 內 葡 萄 糖 所 提 供,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CH O 6 O 6 CO 6H O H 2800 kj (s) 2(g) 2(g) 2 (l) 則 一 位 太 空 人 執 行 任 務 5 天 所 釋 出 的 二 氧 化 碳, 至 少 需 以 多 少 公 斤 的 氫 氧 化 鋰, 始 能 清 除 完 畢?( 已 知 1 大 卡 相 當 於 4.2 kj) (A) (B) (C) 3.20 (D) 6.50 (E) 下 列 有 關 物 理 或 生 物 之 相 對 尺 度 大 小 的 比 較, 何 者 正 確? (A) 夸 克 < 原 子 核 < 紅 血 球 < 原 子 (B) 夸 克 < 原 子 核 < 細 胞 核 < 原 子 (C) 木 星 < 地 球 < 太 陽 < 星 系 團 < 銀 河 系 (D) 地 球 < 太 陽 < 太 陽 系 < 星 系 團 < 銀 河 系 (E) 地 球 < 太 陽 < 太 陽 系 < 銀 河 系 < 星 系 團 乙 19. 克 卜 勒 分 析 第 谷 的 行 星 觀 測 資 料 發 現 等 面 積 定 律, 即 一 個 行 星 與 太 陽 的 連 線, 在 等 長 的 時 間 內, 於 行 丙 太 陽 甲 星 軌 道 所 掃 過 的 面 積 必 相 等, 如 圖 4 中 的 五 個 灰 色 丁 區 域 所 示 已 知 太 陽 在 右 邊 焦 點 上, 則 此 行 星 在 甲 戊 乙 丙 丁 戊 五 點 上, 哪 一 點 的 動 能 最 大? 圖 4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 戊 20. 下 列 哪 一 個 實 驗 可 以 最 精 確 的 判 斷 某 一 混 合 氣 體 中 是 否 有 氦 氣 存 在? (A) 觀 察 氣 體 的 光 譜 (B) 觀 察 氣 體 壓 力 隨 溫 度 的 變 化 (C) 用 肉 眼 辨 識 氣 體 的 顏 色 (D) 測 量 常 溫 常 壓 下 氣 體 的 密 度 (E) 測 量 常 溫 常 壓 下 氣 體 的 折 射 率 21. 太 陽 內 部 核 融 合 的 反 應 速 率 相 當 穩 定, 足 以 持 續 提 供 地 球 100 億 年 的 能 源 需 求 根 據 研 究, 影 響 核 融 合 反 應 速 率 的 主 要 作 用 力, 與 中 子 衰 變 成 質 子 電 子 和 另 一 個 稱 為 反 微 中 子 的 電 中 性 粒 子 的 過 程, 屬 於 同 一 種 基 本 交 互 作 用 由 此 可 知 下 列 何 者 為 影 響 核 融 合 反 應 速 率 的 主 要 作 用 力? (A) 靜 電 力 (B) 強 力 (C) 弱 力 (D) 重 力 ( 萬 有 引 力 ) (E) 電 力 與 磁 力 22. 下 列 有 關 都 卜 勒 效 應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只 適 用 於 縱 波 (B) 只 適 用 於 需 要 靠 介 質 傳 播 的 波 動 (C) 適 用 於 不 同 波 長 的 聲 波 與 電 磁 波 (D) 適 用 於 無 線 電 波 及 可 見 光, 但 對 於 X 光 及 波 長 更 短 之 電 磁 波 則 不 適 用 (E) 適 用 於 超 聲 波 及 人 耳 可 以 聽 到 的 聲 波, 但 不 適 用 於 波 長 更 長 的 次 聲 波 23. 棒 球 賽 一 名 投 手 以 水 平 速 度 108 公 里 / 小 時, 擲 出 質 量 約 為 0.15 公 斤 的 棒 球 如 果 投 手 對 原 靜 止 棒 球 的 加 速 時 間 約 為 0.15 秒, 則 投 手 對 棒 球 的 平 均 施 力 約 為 多 少 牛 頓? (A) 16 (B) 30 (C) 45 (D) 108 (E) 200 ~ 150 ~ - 4 -

163 第 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二 多 選 題 ( 占 26 分 ) 說 明 : 第 24 題 至 第 36 題, 每 題 均 計 分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各 題 之 選 項 獨 立 判 定, 所 有 選 項 n 2k 均 答 對 者, 得 2 分 ; 答 錯 k 個 選 項 者, 得 該 題 的 分 數 ; 但 得 分 低 於 零 分 或 所 n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24. 外 海 形 成 的 海 嘯 也 是 波 浪 的 一 種, 當 它 傳 遞 接 近 岸 邊 時, 下 列 哪 些 現 象 的 敘 述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波 速 變 快 (B) 波 速 不 變 (C) 波 速 變 慢 (D) 波 高 變 高 (E) 波 高 不 變 (F) 波 高 變 小 25. 颱 風 是 臺 灣 常 見 的 天 然 災 害 之 一, 下 列 有 關 颱 風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颱 風 中 心 的 氣 壓 最 低 (B) 颱 風 眼 牆 的 氣 壓 最 高 (C) 颱 風 眼 牆 的 風 速 最 小 (D) 一 般 在 颱 風 眼 牆 的 降 雨 最 大 (E) 颱 風 眼 的 空 氣 上 升 運 動 最 強 26. 地 球 是 人 類 賴 以 生 存 的 環 境, 地 球 系 統 中 各 部 分 的 互 動 與 平 衡 都 可 能 會 對 生 物 的 生 存 產 生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下 列 有 關 地 球 系 統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地 球 系 統 包 括 岩 石 圈 水 圈 大 氣 圈 與 外 太 空 四 個 系 統 (B) 透 過 地 球 系 統 中 各 部 分 的 巧 妙 互 動, 有 些 物 質 會 循 環 不 已 (C) 生 態 系 統 會 受 到 地 球 環 境 變 遷 的 影 響, 但 是 生 態 系 統 發 生 改 變 時 不 會 影 響 地 球 系 統 的 平 衡 (D) 相 較 於 海 水 及 大 氣, 板 塊 發 生 改 變 的 時 間 尺 度 比 較 長, 因 此 是 系 統 中 比 較 不 重 要 的 部 分 (E) 太 陽 是 地 球 系 統 的 主 要 能 量 來 源 27. 下 列 哪 些 生 物 科 技 的 成 果, 現 階 段 運 用 到 重 組 DNA 的 技 術?( 應 選 2 項 ) (A) 試 管 嬰 兒 (B) 複 製 羊 桃 莉 (C) 利 用 酵 母 菌 生 產 胰 島 素 (D) 具 有 抗 蟲 基 因 的 轉 殖 玉 米 (E) 利 用 放 射 線 誘 發 突 變 的 植 物 種 子 28. 下 列 有 關 生 物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之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會 產 生 CO 2 (B) 會 產 生 ATP (C) 種 子 淹 水 過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為 無 氧 呼 吸 (D) 葡 萄 經 由 酵 母 菌 的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可 釀 成 葡 萄 酒 (E) 人 體 劇 烈 運 動 後, 肌 肉 缺 氧 時 會 產 生 酒 精 堆 積 29. 下 列 有 關 人 類 活 動 對 生 物 及 環 境 影 響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透 過 人 為 復 育 貓 熊, 可 有 效 提 高 其 族 群 之 遺 傳 多 樣 性 ( 基 因 多 樣 性 ) (B) 將 冷 媒 氟 氯 碳 化 物 逸 散 於 空 氣 中, 是 引 起 大 氣 臭 氧 層 破 洞 擴 大 的 原 因 之 一 (C) 將 硫 化 物 過 量 排 放 於 大 氣, 會 影 響 水 生 棲 地 及 水 源 的 酸 鹼 值 (D) 大 氣 中 二 氧 化 碳 濃 度 的 增 加, 會 造 成 紫 外 線 到 達 地 表 量 增 加 (E) 殺 蟲 劑 DDT 釋 入 生 態 系 後, 會 因 食 物 鏈 的 傳 遞 而 造 成 生 物 放 大 效 應 ( 生 物 累 積 ) ~ 151 ~

164 103 年 學 測 第 6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30. 下 列 有 關 真 核 細 胞 遺 傳 物 質 表 現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轉 錄 作 用 在 核 糖 體 上 進 行 (B) 轉 譯 作 用 在 細 胞 質 內 進 行 (C) 將 DNA 上 的 遺 傳 訊 息 抄 錄 至 RNA 上 的 過 程 稱 為 轉 譯 作 用 (D) 利 用 DNA 聚 合 酶, 將 DNA 上 遺 傳 訊 息 抄 錄 至 RNA 上 (E) 當 基 因 表 現 時,DNA 的 兩 股 會 先 分 開, 僅 以 其 中 一 股 的 核 苷 酸 序 列 為 模 版, 合 成 一 股 RNA 31. 已 知 氮 氣 與 氧 氣 反 應 生 成 二 氧 化 氮 的 平 衡 反 應 式 如 下 : N2(g) 2O2(g) 2NO2(g) H 68kJ 下 列 有 關 此 一 反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此 反 應 為 一 放 熱 反 應 (B) 二 氧 化 氮 的 莫 耳 生 成 熱 為 68 kj (C) 此 反 應 式 符 合 質 量 守 恆 定 律 (D) 此 反 應 中 氮 氣 扮 演 氧 化 劑 的 角 色 (E) 二 氧 化 氮 溶 於 水 後, 可 使 藍 色 石 蕊 試 紙 變 成 紅 色 32. 將 100.0mL 0.40M 的 HCl 溶 液 加 於 4.24g 的 Na 2CO 3固 體, 會 產 生 氣 泡 下 列 關 於 此 反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此 反 應 的 平 衡 反 應 式 為 : Na 2 CO 3 HCl 2NaCl H 2 O CO 2 (B) 若 反 應 完 全, 則 可 產 生 0.88 克 的 CO 2 (C) 反 應 後 會 剩 餘 0.01 莫 耳 的 Na 2CO 3 (D) 此 反 應 的 限 量 試 劑 為 HCl (E) 此 反 應 為 沉 澱 反 應 33. 將 下 列 反 應 式 平 衡 後, 若 平 衡 係 數 皆 取 最 簡 單 整 數, 則 哪 些 反 應 式 左 邊 的 平 衡 係 數 總 和 比 右 邊 的 平 衡 係 數 總 和 少 2? ( 應 選 3 項 ) 催 化 分 解 NH N H (A) 3g 2g 2g (B) Fe2O CO Fe 3s g s CO2 g CH OH HO CHO HO (C) 6 4 2aq 2 2aq 6 4 2aq 2 l (D) Ca HCO 3 2s HCl aq CaCl 2 aq CO 2 g H 2 O l (E) HC CH Ag NH3 NO g 3 aq AgC CAg s NH4NO 3 aq NH3 g 下 列 關 於 馬 克 士 威 在 電 磁 學 上 貢 獻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是 第 一 位 發 現 電 磁 感 應 者 (B) 是 第 一 位 發 現 電 流 可 產 生 磁 場 者 (C) 是 第 一 位 預 測 電 磁 波 存 在 者 (D) 是 第 一 位 實 驗 證 實 電 磁 波 存 在 者 (E) 是 第 一 位 理 論 導 出 電 磁 波 傳 播 速 率 者 35. 在 十 七 世 紀 時, 牛 頓 提 出 光 的 微 粒 說, 認 為 光 是 由 極 輕 的 微 小 粒 子 所 構 成, 由 此 可 以 解 釋 光 線 直 進 反 射 等 現 象, 但 下 列 哪 些 光 學 現 象, 無 法 用 牛 頓 的 微 粒 說 解 釋? ( 應 選 2 項 ) (A) 針 孔 成 像 實 驗, 其 像 上 下 顛 倒 左 右 相 反 (B) 肥 皂 泡 在 空 中 飄 浮 時, 呈 現 絢 麗 的 色 彩 (C) 物 體 在 燈 光 照 射 下, 其 背 光 處 有 明 顯 的 影 子 (D) 在 道 路 轉 彎 處 豎 立 凸 面 鏡, 可 以 擴 大 駕 駛 人 的 視 野 (E) 光 從 空 氣 入 射 至 玻 璃 中, 其 速 率 變 慢, 且 行 進 路 徑 偏 向 法 線 ~ 152 ~ - 6 -

165 第 7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36. 十 九 世 紀 末, 實 驗 發 現 將 光 照 射 在 某 些 金 屬 表 面, 會 導 致 電 子 自 表 面 逸 出, 稱 為 光 電 效 應, 逸 出 的 電 子 稱 為 光 電 子 下 列 關 於 光 電 效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光 電 效 應 實 驗 結 果 顯 示 光 具 有 粒 子 的 性 質 (B) 愛 因 斯 坦 因 首 先 發 現 光 電 效 應 的 現 象 而 獲 得 諾 貝 爾 物 理 獎 (C) 光 照 射 在 金 屬 板 上, 每 秒 躍 出 的 光 電 子 數 目 與 光 照 射 的 時 間 成 正 比 (D) 光 照 射 在 金 屬 板 上, 當 頻 率 低 於 某 特 定 頻 率 ( 底 限 頻 率 或 低 限 頻 率 ) 時, 無 論 光 有 多 強, 均 不 會 有 光 電 子 躍 出 (E) 光 照 射 在 金 屬 板 上, 當 頻 率 高 於 某 特 定 頻 率 ( 底 限 頻 率 或 低 限 頻 率 ) 時, 即 便 光 強 度 很 弱, 仍 會 有 光 電 子 躍 出 三 綜 合 題 ( 占 8 分 ) 說 明 : 第 37 題 至 第 40 題, 每 題 2 分, 每 題 均 計 分, 請 將 正 確 選 項 畫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單 選 題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 多 選 n 2k 題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答 錯 k 個 選 項 者, 得 該 題 的 分 數 ; 但 得 分 低 於 零 分 或 所 有 n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為 題 組 雷 雨 是 因 大 氣 強 烈 對 流 所 產 生 的 現 象, 也 與 氮 的 循 環 有 關 發 生 時 往 往 伴 隨 著 閃 電 狂 風 暴 雨, 甚 至 冰 雹 龍 捲 風 等 劇 烈 天 氣 產 生 雷 雨 的 積 雨 雲 形 成 發 展 時, 大 氣 環 境 一 般 具 備 下 列 三 個 條 件 : 大 氣 處 於 不 穩 定 狀 態 有 充 沛 的 水 汽 和 足 夠 的 舉 升 力 地 球 上 的 生 物 能 生 生 不 息, 世 代 相 傳, 這 不 能 不 歸 功 於 大 氣 的 存 在 事 實 上, 自 然 界 有 天 然 的 循 環 作 用, 使 空 氣 的 成 分 保 持 不 變 俗 話 說 一 場 雷 一 場 肥, 空 中 的 雷 電 可 使 氮 與 氧 化 合, 遇 雨 水 降 落 地 面 經 細 菌 轉 化 成 為 植 物 的 肥 料 氮 的 固 定 係 由 空 氣 中 取 氮, 將 其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例 如 製 造 氨 而 氨 是 製 造 硝 酸 尿 素 硫 酸 銨 肥 料 的 中 間 物 氮 循 環 為 自 然 界 中 氮 和 含 氮 化 合 物 在 生 態 系 統 中 轉 換 的 過 程, 其 中 將 空 氣 中 的 氮 氣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的 固 氮 作 用, 對 生 物 的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生 物 中 僅 有 固 氮 細 菌 可 進 行 固 氮, 因 其 具 固 氮 酶 可 將 氮 氣 形 成 銨 鹽, 再 經 由 亞 硝 化 細 菌 與 硝 化 細 菌 轉 化 為 硝 酸 鹽, 以 利 植 物 根 部 吸 收, 而 部 分 植 物 則 可 藉 由 與 藍 綠 菌 根 瘤 菌 等 固 氮 細 菌 共 生 而 獲 取 氮 37. 雷 雨 一 般 較 不 容 易 發 生 在 甚 麼 樣 的 天 氣 系 統 或 條 件 中?( 應 選 2 項 ) (A) 極 地 大 陸 氣 團 中 心 (B) 春 天 的 鋒 面 系 統 (C) 梅 雨 季 的 西 南 氣 流 (D) 夏 日 午 後 旺 盛 的 對 流 (E) 太 平 洋 高 壓 中 心 38. 下 列 有 關 雷 雨 與 肥 料 的 化 學 反 應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雷 雨 (A) 雷 雨 可 能 造 成 氮 氣 與 氧 氣 作 用, 其 反 應 式 如 右 : N 2 O 2 2NO (B) 硝 化 細 菌 可 進 行 的 反 應 如 右 : 硝 化 細 菌 NO 2 NO 3 (C) 硫 酸 銨 是 一 種 氮 肥, 其 化 學 式 為 NH4SO 4 (D) 植 物 吸 收 銨 鹽 和 硝 酸 鹽, 合 成 蛋 白 質 和 核 酸 等 含 氮 化 合 物 (E) 在 實 驗 室 常 溫 常 壓 即 可 由 氮 氣 與 氫 氣 合 成 氨, 進 一 步 可 製 造 尿 酸 ~ 153 ~

166 103 年 學 測 第 8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39. 氮 的 獲 取 與 生 物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原 核 生 物 均 可 行 固 氮 作 用 (B) 真 核 生 物 均 無 法 自 行 固 氮 作 用 (C) 植 物 直 接 吸 收 一 氧 化 氮 而 獲 取 氮 素 (D) 若 水 稻 田 中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E) 若 植 物 與 根 瘤 菌 共 生, 可 藉 由 固 氮 作 用 而 獲 取 氮 源 40. 在 雷 雨 天 收 聽 廣 播 節 目 時, 一 道 強 烈 閃 電 畫 破 天 際, 收 音 機 隨 之 發 出 一 陣 雜 訊, 說 明 劇 烈 放 電 可 產 生 電 磁 波 下 列 關 於 電 磁 波 性 質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電 磁 波 不 需 要 介 質 即 可 傳 播 (B) 電 磁 波 的 電 場 振 盪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垂 直 (C) 電 磁 波 的 磁 場 振 盪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平 行 (D) 電 磁 波 的 介 質 振 動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垂 直 (E) 電 磁 波 的 介 質 振 動 方 向 與 傳 播 方 向 相 互 平 行 第 貳 部 分 ( 占 48 分 ) 說 明 : 第 41 題 至 第 68 題, 每 題 2 分 單 選 題 答 錯 未 作 答 或 畫 記 多 於 一 個 選 項 者, 該 題 n 2k 以 零 分 計 算 ; 多 選 題 每 題 有 n 個 選 項, 答 錯 k 個 選 項 者, 得 該 題 的 分 數 ; 但 得 n 分 低 於 零 分 或 所 有 選 項 均 未 作 答 者, 該 題 以 零 分 計 算 此 部 分 得 分 超 過 48 分 以 上, 以 滿 分 48 分 計 41. 天 文 學 家 觀 測 星 系 在 天 球 的 分 布 時, 發 現 星 系 大 致 均 勻 分 布, 但 部 分 天 區 的 星 系 數 量 相 當 少, 而 這 些 區 域 圍 繞 天 球 一 圈, 呈 現 大 圓 之 分 布 下 列 哪 一 敘 述 為 其 原 因? (A) 因 為 該 天 區 的 星 系 數 量 真 的 很 少 (B) 由 於 仙 女 座 大 星 系 遮 掩 了 遠 方 的 星 系 (C) 由 於 大 小 麥 哲 倫 星 系 遮 掩 了 遠 方 的 星 系 (D) 由 於 我 們 本 身 的 銀 河 系 遮 掩 了 遠 方 的 星 系 (E) 由 於 宇 宙 物 質 的 分 布 呈 現 兩 大 部 分 42. 河 川 攜 帶 泥 砂 至 海 岸 時, 不 同 粒 徑 的 泥 砂 會 沉 積 在 出 海 口 附 近 的 不 同 地 點 某 地 的 地 層 由 老 到 新 的 沉 積 順 序 依 序 為 地 層 甲 乙 丙 圖 5 中 的 甲 乙 丙 為 各 地 層 樣 本 的 近 照 圖, 各 圖 下 方 比 例 尺 的 單 位 為 公 分 若 只 單 純 考 慮 海 進 或 海 退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不 考 慮 如 河 川 季 節 流 量 變 化 及 沿 岸 流 等 因 素, 則 下 列 哪 一 種 海 水 相 對 於 陸 地 的 變 動, 較 可 能 造 成 此 地 由 地 層 甲 至 地 層 丙 的 沉 積 環 境 變 化? 甲 乙 丙 圖 5 (A) 海 退 (B) 海 進 (C) 先 海 退 後 海 進 (D) 先 海 進 後 海 退 (E) 海 水 面 保 持 不 變 動 ~ 154 ~ - 8 -

167 第 9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43. 假 設 某 地 區 發 生 地 震 時,P 波 的 傳 遞 速 度 為 6 公 里 / 秒,S 波 的 傳 遞 速 度 為 4 公 里 / 秒, 則 當 該 地 區 發 生 地 震 時, 這 兩 種 地 震 波 到 達 甲 測 站 的 時 間 差 為 10 秒, 到 達 乙 測 站 的 時 間 差 為 30 秒, 如 果 甲 測 站 在 上 午 9:25:30 (9 點 25 分 30 秒 ) 測 到 初 達 P 波, 則 乙 測 站 應 在 何 時 測 到 初 達 P 波? (A) 9:25:40 (B) 9:25:50 (C) 9:26:00 (D) 9:26:10 (E) 9:26: 科 學 家 利 用 地 震 波 探 測 地 球 內 部 的 分 層 結 構, 經 模 式 計 算 得 到 全 球 各 地 的 地 殼 厚 度 分 布 如 圖 6 圖 上 等 厚 度 線 上 的 數 值 ( 單 位 為 公 里 ) 為 各 地 地 殼 之 厚 度 下 列 有 關 此 圖 的 敘 述, 哪 一 項 錯 誤? 圖 6 (A) 海 洋 地 殼 的 厚 度 大 都 比 大 陸 地 殼 薄 (B) 地 殼 厚 度 大 都 小 於 45 公 里 (C) 地 勢 高 的 區 域, 地 殼 大 多 較 厚 (D) 因 為 各 地 的 地 殼 厚 度 不 同, 故 莫 氏 不 連 續 面 的 深 度 也 不 一 樣 (E) 若 要 鑽 探 取 得 上 部 地 函 物 質, 以 北 緯 10 度 東 經 15 度 之 地 點 為 最 佳 45. 科 學 家 已 經 了 解 光 源 與 光 譜 的 關 係, 所 以 藉 由 觀 測 遙 遠 天 體 的 光 譜, 可 以 獲 得 其 訊 息 下 列 有 關 光 譜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白 熾 燈 泡 發 出 的 光 譜 為 連 續 光 譜 (B) 如 果 在 白 熾 燈 泡 四 周 有 一 團 低 溫 的 氣 體, 氣 體 會 吸 收 能 量 而 產 生 發 光 的 明 線 (C) 只 有 少 數 幾 種 原 子 才 可 能 有 發 射 光 譜 或 吸 收 光 譜 (D) 太 陽 的 可 見 光 光 譜 為 發 射 光 譜 (E) 如 果 氣 體 中 的 電 子 吸 收 了 能 量 之 後, 電 子 躍 遷 至 高 能 量 狀 態, 當 電 子 跳 回 低 能 量 狀 態, 便 會 發 出 特 定 波 長 的 明 線, 稱 為 發 射 光 譜 ~ 155 ~

168 103 年 學 測 第 10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46. 如 圖 7 所 示, 目 前 地 球 自 轉 軸 指 向 為 圖 中 x, 與 繞 日 公 轉 軸 交 角 約 為 23.5 度 如 果 地 球 自 轉 軸 的 指 向 偏 轉 為 圖 中 y, 但 交 角 仍 為 23.5 度 僅 就 天 文 的 角 度 來 看, 則 地 球 北 半 球 的 夏 天 與 冬 天, 與 實 況 ( 現 況 ) 相 比 為 何? 選 項 夏 天 冬 天 (A) 與 現 況 差 不 多 與 現 況 差 不 多 (B) 比 現 況 冷 比 現 況 熱 (C) 比 現 況 冷 比 現 況 冷 (D) 比 現 況 熱 比 現 況 熱 (E) 比 現 況 熱 比 現 況 冷 47. 氣 象 觀 測 包 括 傳 統 氣 象 觀 測 與 遙 測, 氣 象 局 綜 合 了 各 種 觀 測 資 料, 輸 入 氣 象 模 式 中, 便 可 做 數 值 天 氣 預 報 以 下 關 於 傳 統 地 面 氣 象 站 觀 測 氣 溫 氣 壓 濕 度 露 點 風 及 雲 等 項 目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北 風 指 的 是 向 北 吹 的 風 (B) 乾 濕 球 溫 度 計 溫 差 越 大 時, 相 對 濕 度 越 小 (C) 露 點 的 大 小 可 以 直 接 用 來 判 斷 相 對 濕 度 的 高 低 (D) 氣 壓 不 受 溫 度 影 響, 所 以 氣 壓 計 可 直 接 置 於 陽 光 下 (E) 各 觀 測 項 目 中, 雲 量 及 雲 狀 目 前 仍 以 人 工 目 視 觀 測 為 題 組 下 表 為 四 種 脊 椎 動 物 的 平 均 體 重 及 平 均 腦 重 量 資 料 : 動 物 名 稱 平 均 體 重 ( 公 克 ) 平 均 腦 重 量 ( 公 克 ) 小 鼠 大 象 2,550,000 5,000 黑 猩 猩 42, 羊 40, 根 據 上 表 的 資 料, 若 BB 值 代 表 平 均 腦 重 量 占 平 均 體 重 的 百 分 比, 則 BB 值 最 大 與 最 小 的 兩 種 動 物, 依 序 分 別 為 何? (A) 小 鼠, 大 象 (B) 大 象, 黑 猩 猩 (C) 黑 猩 猩, 羊 (D) 羊, 小 鼠 (E) 黑 猩 猩, 小 鼠 49. 根 據 上 表 資 料, 下 列 何 者 是 最 合 理 的 推 論? (A) 靈 長 類 的 BB 值 最 高 (B) 個 體 越 小 則 BB 值 越 小 (C) 體 重 越 大 則 BB 值 越 大 (D) 雜 食 性 動 物 的 BB 值 較 草 食 性 的 為 高 (E) 具 社 會 行 為 的 生 物 其 BB 值 較 沒 有 社 會 行 為 的 為 高 地 球 圖 7 公 轉 軌 道 ~ 156 ~

169 第 11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50. 李 同 學 想 了 解 生 長 素 對 某 種 植 物 組 織 培 養 苗 各 部 位 生 長 率 的 影 響, 於 各 培 養 基 添 加 不 同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經 過 一 段 時 與 對 200 間 後, 分 別 測 量 其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的 長 照 組 100 相 度 變 化, 再 與 對 照 組 相 互 比 較 後, 得 出 對 如 圖 8 的 相 對 生 長 率 依 據 此 圖, 下 列 生 0 長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率 (A) 莖 對 低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最 為 敏 感 (%) (B)1ppm 生 長 素 可 使 莖 有 最 大 的 生 長 效 果 1 (C)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芽 停 止 生 長 2 (D)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根 的 長 度 縮 短 3 (E)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同 時 促 進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根 芽 莖 添 加 生 長 素 之 濃 度 (ppm) 圖 8 莖 促 進 抑 制 為 題 組 甲 狀 腺 細 胞 生 成 甲 狀 腺 素 的 過 程 中, 利 用 碘 幫 浦 蛋 白 將 碘 離 子 吸 收 至 細 胞 內, 過 程 中 會 消 耗 ATP, 最 後 甲 狀 腺 球 蛋 白 中 的 酪 胺 酸 與 碘 離 子 結 合, 形 成 甲 狀 腺 素 甲 狀 腺 素 進 入 標 的 細 胞 後, 會 與 其 位 於 細 胞 核 中 的 受 體 結 合, 藉 此 活 化 與 代 謝 作 用 相 關 的 基 因 表 現 日 本 於 2011 年 3 月 11 日 發 生 大 地 震, 導 致 福 島 核 電 廠 輻 射 外 洩, 為 了 降 低 輻 射 傷 害, 當 地 民 眾 會 依 醫 生 指 示 每 日 服 用 碘 片 一 次 服 用 碘 片 的 作 用 是 讓 甲 狀 腺 細 胞 內 的 碘 含 量 飽 和, 使 放 射 性 碘 不 易 成 為 合 成 甲 狀 腺 素 的 原 料 一 般 而 言, 碘 片 服 用 約 30 分 鐘 後 即 可 發 揮 效 用, 而 自 環 境 中 接 觸 到 的 放 射 性 碘, 則 需 約 10~ 12 小 時 才 會 進 到 人 體 的 甲 狀 腺 51. 下 列 有 關 甲 狀 腺 與 甲 狀 腺 素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甲 狀 腺 共 有 4 個, 包 埋 在 副 甲 狀 腺 的 組 織 內 (B) 甲 狀 腺 細 胞 藉 主 動 運 輸 將 碘 輸 入 細 胞 (C) 需 有 甲 狀 腺 球 蛋 白 才 能 合 成 甲 狀 腺 素 (D) 甲 狀 腺 細 胞 對 碘 的 吸 收 具 有 飽 和 現 象 (E) 甲 狀 腺 素 為 胺 類 激 素, 其 受 體 位 在 細 胞 膜 上 52. 若 某 地 區 在 3 月 21 日 早 上 8 點 遭 受 放 射 性 碘 污 染, 則 該 地 區 民 眾 在 下 列 哪 一 個 時 間 開 始 服 用 碘 片 的 預 防 效 用 最 低? (A) 3 月 21 日 早 上 8 點 (B) 3 月 21 日 早 上 9 點 (C) 3 月 21 日 中 午 12 點 (D) 3 月 21 日 傍 晚 6 點 (E) 3 月 21 日 晚 上 10 點 ~ 157 ~

170 103 年 學 測 第 12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為 題 組 棉 花 是 錦 葵 科 (Malvaceae) 棉 屬 (Gossypium), 為 亞 洲 與 非 洲 之 重 要 的 經 濟 作 物, 其 種 子 之 種 皮 毛 細 胞 形 成 的 纖 維 是 紡 織 原 料, 種 仁 則 含 有 豐 富 的 蛋 白 質 與 脂 質, 但 是 卻 同 時 具 有 多 酚 類 化 合 物 棉 酚, 只 有 反 芻 動 物 才 能 無 毒 消 化, 對 人 類 則 具 有 相 當 毒 性 而 不 能 直 接 作 為 食 物 的 來 源 棉 花 的 葉 莖 與 花 也 含 有 棉 酚, 其 可 保 護 植 株 避 免 受 到 病 蟲 害 的 侵 襲 植 物 學 家 曾 利 用 雜 交 培 育 出 不 含 棉 酚 的 品 種, 但 卻 因 極 易 受 到 蟲 害 而 大 幅 減 產 美 國 科 學 家 已 成 功 利 用 基 因 轉 殖 技 術 ( 核 糖 核 酸 干 擾 技 術 或 稱 基 因 沉 默 技 術 ), 僅 減 弱 種 子 內 之 棉 酚 基 因 的 表 現, 但 在 其 他 器 官 則 不 受 影 響, 植 株 仍 能 保 有 抵 禦 蟲 害 的 能 力 雖 然 研 究 人 員 已 證 實 這 種 轉 基 因 棉 花 的 可 遺 傳 性, 但 尚 未 能 確 定 其 基 因 穩 定 性 的 維 持 53. 下 列 有 關 棉 花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學 名 為 Malvaceae gossypium (B) 纖 維 由 種 皮 的 毛 細 胞 形 成 (C) 種 仁 內 含 有 豐 富 的 蛋 白 質 與 脂 質 (D) 種 子 可 作 為 牛 或 羊 的 飼 料 (E) 棉 酚 對 昆 蟲 不 具 毒 性, 但 對 人 類 則 具 有 毒 性 54. 下 列 有 關 棉 酚 的 相 關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野 生 種 的 棉 花 植 株, 僅 繁 殖 器 官 具 有 棉 酚 相 關 基 因 (B) 雜 交 後 不 含 棉 酚 的 棉 花 品 種, 易 受 到 蟲 害 而 大 幅 減 產 (C) 種 子 不 含 棉 酚 的 棉 花 植 株, 均 不 具 有 抵 禦 蟲 害 的 能 力 (D) 去 除 棉 酚 毒 性 之 基 改 棉 花 種 子 的 可 遺 傳 性 與 基 因 穩 定 性 均 已 被 確 定 (E) 現 階 段 基 因 轉 殖 後 的 棉 花, 其 葉 莖 花 與 種 子 的 細 胞 仍 含 有 棉 酚 相 關 基 因 55. 林 同 學 在 藥 品 櫃 發 現 一 瓶 標 示 不 明 的 有 機 藥 品, 由 殘 餘 標 籤 得 知 其 分 子 式 為 CH 6 12, 該 化 合 物 可 能 為 下 列 哪 幾 類 化 合 物?( 應 選 2 項 ) (A) 直 鏈 烷 烴 (B) 環 烷 烴 (C) 烯 烴 (D) 環 烯 烴 (E) 炔 烴 56. 下 列 有 關 醣 類 化 合 物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平 常 食 用 的 紅 糖 白 砂 糖, 其 主 要 成 分 都 是 蔗 糖 (B) 纖 維 素 經 水 解 可 產 生 葡 萄 糖, 可 用 於 製 造 酒 精 (C) 醣 類 化 合 物 中 的 澱 粉, 可 用 碘 酒 驗 出 (D) 蔗 糖 屬 於 雙 醣 類 化 合 物, 經 水 解 可 得 兩 分 子 的 葡 萄 糖 (E) 醣 類 物 質 屬 於 碳 水 化 合 物, 其 化 學 成 分 通 式 均 可 寫 為 ( CH2O) n 57. 透 明 質 酸, 又 稱 玻 尿 酸, 最 近 常 被 應 用 在 醫 藥 及 美 容 上, 其 化 學 結 構 如 下 : 試 問 此 多 醣 聚 合 物 具 有 哪 些 官 能 基?( 應 選 3 項 ) (A) 羧 基 (B) 鹵 基 (C) 酯 基 (D) 羥 基 (E) 醯 胺 基 ~ 158 ~

171 第 13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為 題 組 元 素 週 期 表 之 前 三 週 期 的 最 後 元 素 分 別 為 氦 氖 氬, 而 其 對 應 原 子 序 為 , 已 知 甲 乙 丙 是 週 期 表 上 相 鄰 的 三 種 元 素, 甲 與 乙 是 同 週 期 的 元 素, 乙 與 丙 是 同 主 族 的 元 素 58. 該 三 種 元 素 的 原 子 序 之 和 為 27,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承 上 題, 若 此 三 種 元 素 均 為 金 屬,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王 同 學 翻 到 一 本 舊 書, 看 到 一 張 記 載 一 些 早 期 元 素 分 析 結 果 的 表 格, 其 中 甲 乙 丙 丁 代 表 四 種 不 同 的 元 素 甲 乙 丙 丁 甲 甲 元 素 很 柔 軟 乙 丙 丁 甲 與 乙 可 形 成 化 合 物 ( 甲 2乙 ) 甲 與 丙 可 形 成 離 子 化 合 物 ( 甲 丙 ) 乙 與 丁 可 形 成 離 子 化 合 物 ( 乙 丁 ) 丙 分 子 具 有 顏 色 丁 元 素 在 常 溫 常 壓 下 為 固 體 註 : 表 格 中 括 號 內 的 元 素 組 合, 分 別 代 表 該 物 質 化 學 式 之 示 意 式 依 甲 乙 丙 丁 的 順 序, 試 問 下 列 哪 些 元 素 組 合, 可 符 合 上 述 的 結 果?( 應 選 2 項 ) (A) 鉀 氧 氯 鎂 (B) 鈹 氯 氧 鐵 (C) 鈉 氧 溴 鈣 (D) 鈣 氧 溴 鈉 (E) 鉀 氯 氟 鈣 61. 圖 9 的 分 子 模 型, 僅 含 碳 氫 氧 氮 四 種 元 素, 圖 中 一 短 線 連 結 代 表 單 鍵,= 短 線 連 結 代 表 雙 鍵 有 關 此 分 子 模 型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2 項 ) (A) 碳 與 氫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21 (B) 碳 與 氧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11 (C) 氮 與 氧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4 (D) 氮 與 氫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14 (E) 碳 與 氮 的 原 子 個 數 總 和 為 9 圖 ~ 159 ~

172 103 年 學 測 第 14 頁 自 然 考 科 共 15 頁 62. 三 個 點 電 荷 X Y Z 位 於 等 腰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三 個 頂 點 如 圖 10 所 示,Z 所 受 X Y 的 庫 侖 靜 電 力 之 合 力 為 F 若 X 與 Y 的 位 置 互 換, 而 Z 的 位 置 不 變, 則 下 列 何 者 為 Z 所 受 X Y 的 庫 侖 靜 電 力 之 合 力 方 向? (A) (B) (C) Y X Z (D) (E) 圖 10 F 為 題 組 某 生 搭 電 梯 由 五 樓 直 接 下 降 到 一 樓, 行 進 的 距 離 為 12 公 尺, 取 重 力 加 速 度 為 10 2 公 尺 / 秒 電 梯 的 速 率 v 隨 時 間 t 而 變, 如 圖 11 所 示 當 電 梯 由 靜 止 啟 動 後 可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最 初 的 2.0 秒 加 速 行 進 ; 接 著 有 t 0 秒 以 2.0 公 尺 / 秒 等 速 行 進 ; 最 後 4.0 秒 減 速 直 到 停 止 v ( 公 尺 / 秒 ) t t 0 t ( 秒 ) 圖 下 列 何 者 為 圖 11 中 的 t 0 值? (A) 2.5 (B) 3.0 (C) 3.5 (D) 4.0 (E) 若 該 生 的 質 量 為 50 公 斤, 考 慮 在 下 降 過 程 的 三 個 階 段 中, 電 梯 地 板 對 該 生 在 各 階 段 的 平 均 施 力, 三 者 中 最 大 的 量 值 為 多 少 牛 頓? (A) 25 (B) 50 (C) 500 (D) 525 (E) 在 光 滑 的 水 平 面 上 有 一 靜 止 且 質 量 為 M 的 木 塊, 一 質 量 為 m 的 子 彈 以 速 度 v 向 右 水 平 射 入 該 木 塊 在 陷 入 木 塊 的 過 程 中, 子 彈 受 摩 擦 力 而 減 速 子 彈 最 後 停 留 在 木 塊 中, 兩 者 以 相 同 的 速 度 運 動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當 射 入 的 子 彈 減 速 時, 摩 擦 力 對 木 塊 作 正 功 (B) 子 彈 與 木 塊 互 施 摩 擦 力, 且 兩 力 量 值 相 同 方 向 相 反 (C) 當 子 彈 減 速 停 留 在 木 塊 後, 木 塊 的 末 速 為 mv / M (D) 在 子 彈 陷 入 木 塊 後, 當 兩 者 的 速 度 相 等 時, 摩 擦 力 消 失 (E) 由 於 沒 有 外 力 作 用 於 子 彈 與 木 塊 的 系 統, 故 系 統 的 動 能 守 恆 ~ 160 ~

173 第 15 頁 共 15 頁 103 年 學 測 自 然 考 科 66. 一 金 屬 球 以 質 量 可 忽 略 的 細 線 靜 止 懸 掛 於 天 花 板, 如 圖 12 所 示 此 系 統 相 關 的 受 力 情 況 如 下 : W 1 為 金 屬 球 所 受 的 重 力, W 2 為 金 屬 球 對 地 球 的 引 力, T 1 為 懸 線 施 於 金 屬 球 的 力, T 2 為 懸 線 施 於 天 花 板 的 力, T 3 為 金 屬 球 施 於 懸 線 的 力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應 選 3 項 ) (A) T 1 與 T 2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B) W 1 與 W 2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C) T 1 與 T 3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D) T 1 與 W 1 互 為 作 用 力 與 反 作 用 力 (E) T 1 T 2 T 3 W 1 與 W 2 的 量 值 均 相 等 為 題 組 科 學 家 為 了 研 究 人 類 步 伐 與 姿 勢 以 了 解 肢 體 如 何 隨 著 感 官 以 及 週 遭 環 境 而 調 適 使 用 如 圖 13 的 簡 化 模 型, 假 設 人 體 質 量 集 中 於 O 處, 下 肢 為 一 長 度 為 L 的 彈 性 體, 踏 下 台 階 時 腳 底 對 著 地 面 施 力, 下 肢 受 到 地 面 之 鉛 直 反 作 用 力 F, 所 以 長 度 會 F 有 所 改 變, 設 其 絕 對 值 為 ΔL, 則 F 與 ΔL 的 比 值 S, 可 用 以 代 表 人 腳 垂 直 踩 踏 L 較 低 地 面 時 下 肢 的 僵 硬 程 度,S 愈 大 代 表 踩 踏 時 下 肢 愈 僵 硬 圖 14 為 甲 受 測 者 踏 下 固 定 落 差 的 台 階 時, 所 受 之 F 與 對 應 之 ΔL 的 實 驗 數 據 當 人 在 踏 下 不 同 落 差 的 台 階, 或 是 在 視 力 模 糊 的 情 況 下, 下 肢 的 僵 硬 程 度 都 會 有 所 調 適, 實 驗 的 結 果 彙 整 如 圖 15 依 據 以 上 所 述, 回 答 第 67~68 題 圖 12 台 階 O 圖 13 L F 反 作 用 力 F (N) 甲 受 測 者 長 度 變 化 ΔL (mm) 圖 14 視 力 模 糊 視 力 正 常 67. 從 圖 14 的 實 驗 數 據 研 判, 甲 受 測 者 垂 直 踩 踏 台 階 時 的 僵 硬 程 度 S 約 是 多 少 N /m? 5 (A) (B) (C) (D) (E) 從 圖 15 踏 下 台 階 的 研 究 資 料, 可 以 推 論 出 下 列 哪 些 結 論?( 應 選 2 項 ) (A) 視 力 正 常 時, 下 肢 較 視 力 模 糊 時 為 柔 軟 (B) 視 力 正 常 時, 下 肢 較 視 力 模 糊 時 為 僵 硬 (C) 視 力 模 糊 與 否, 不 影 響 下 肢 的 柔 軟 或 僵 硬 (D) 台 階 落 差 大 時, 下 肢 較 落 差 小 時 為 柔 軟 (E) 台 階 落 差 大 時, 下 肢 較 落 差 小 時 為 僵 硬 (F) 台 階 落 差 大 小, 不 影 響 下 肢 的 柔 軟 或 僵 硬 僵 硬 程 度 S 增 加 小 中 大 ( 台 階 落 差 ) 圖 ~ 161 ~

174 ( 六 ) 各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國 文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A 21 DE 2 A 22 ABD 3 D 23 CDE 4 C 5 D 6 B 7 D 8 B 9 B 10 A 11 B 12 C 13 C 14 C 15 D 16 BE 17 ABE 18 CD 19 BCDE 20 AB ~162~

175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英 文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C 21 B 41 B 2 A 22 D 42 D 3 A 23 C 43 A 4 D 24 D 44 D 5 C 25 A 45 A 6 B 26 B 46 C 7 C 27 C 47 D 8 D 28 D 48 B 9 B 29 A 49 B 10 B 30 C 50 C 11 C 31 I 51 A 12 B 32 F 52 D 13 C 33 E 53 C 14 A 34 H 54 A 15 C 35 D 55 C 16 B 36 B 56 B 17 A 37 C 18 D 38 A 19 A 39 J 20 C 40 G ~163~

176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數 學 考 科 選 擇 ( 填 )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E A F B 19 - G C H D ~164~

177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社 會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B 21 A 41 D 61 D 2 C 22 C 42 B 62 D 3 B 23 D 43 D 63 A 4 A 24 無 答 案 44 B 64 C 5 C 25 A 45 C 65 A 6 B 26 D 46 C 66 B 7 B 27 C 47 A 67 C 8 C 28 A 48 D 68 B 9 B 29 D 49 C 69 A 10 C 30 A 50 B 70 A 11 C 31 C 51 C 71 B 12 D 32 A 52 B 72 A 13 A 33 B 53 C 14 B 34 D 54 A 15 D 35 D 55 D 16 D 36 B 56 B 17 C 37 B 57 D 18 C 38 C 58 C 19 A 39 C 59 C 20 C 40 B 60 A 社 會 考 科 第 24 題 答 案 調 整 說 明 : 1. 在 一 般 生 活 用 語 中,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相 當 於 交 通 違 規 罰 款 (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語 辭 典 : 罰 款 亦 稱 為 罰 金 ), 且 此 一 用 語 在 一 般 媒 體 報 導 或 網 路 媒 介 中 也 常 見, 部 分 高 中 教 科 書 也 有 相 同 用 法, 因 此 本 中 心 於 103 年 1 月 19 日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選 項 (C) 2. 本 題 測 驗 的 主 要 概 念 為 經 濟 學 之 政 府 的 收 入 與 支 出, 雖 然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作 為 如 一 般 所 理 解 的, 而 且 罰 金 與 罰 鍰 皆 屬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但 從 法 律 層 面 嚴 格 而 言, 罰 金 與 罰 鍰 兩 個 名 詞 的 法 律 意 涵 有 明 顯 差 異 交 通 違 規 所 繳 納 之 款 項 屬 行 政 罰 之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之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的 敘 述 有 瑕 疵 3. 經 多 方 考 量, 為 避 免 考 生 因 為 瞭 解 罰 金 與 罰 鍰 的 差 異 不 選 答 (C) 選 項, 而 選 擇 其 他 選 項 或 放 棄 作 答, 因 此, 本 題 無 論 作 答 與 否, 均 給 分 ~165~

178 103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自 然 考 科 選 擇 題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題 號 答 案 1 A 21 C 41 D 61 BD 2 C 22 C 42 B 62 D 3 D 23 B 43 D 63 B 4 C 24 CD 44 E 64 D 5 A 25 AD 45 AE 65 ABD 6 B 26 BE 46 E 66 BCE 7 D 27 CD 47 BE 67 E 8 B 28 BCD 48 A 68 BD 9 A 29 BCE 49 D 10 B 30 BE 50 BE 11 C 31 CE 51 BCD 12 A 32 BD 52 E 13 D 33 ADE 53 BCD 14 B 34 CE 54 BE 15 E 35 BE 55 BC 16 E 36 ADE 56 ABC 17 D 37 AE 57 ADE 18 E 38 ABD 58 B 19 A 39 BDE 59 A 20 A 40 AB 60 AC ~166~

179 四 各 科 試 題 或 答 案 之 反 映 意 見 回 覆 ( 一 ) 國 文 考 科 題 號 :5 題 目 : 5. 某 生 為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繪 製 便 於 理 解 的 圖 形 如 右,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A) 甲 可 填 : 墨 子 (B) 乙 可 填 :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對 話 內 容 (C) 丙 可 填 : 孟 子 (D) 丁 可 填 :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篇 題 意 見 內 容 : 先 秦 諸 子 散 文 語 錄 專 論 例 : 論 語 甲 特 徵 : 乙 例 : 丙 韓 非 子 特 徵 : 丁 1. 選 項 (A) 的 墨 子 雖 然 不 是 純 粹 的 語 錄 體, 但 墨 子 是 語 錄 體 過 渡 到 論 辯 體 的 代 表, 很 多 坊 間 及 網 路 的 資 料 甚 至 直 接 把 墨 子 列 在 語 錄 體, 或 是 稱 它 為 論 辯 式 語 錄 體, 且 墨 子 一 書 包 括 耕 柱 貴 義 公 孟 公 輸 等 五 篇 都 是 以 語 錄 體 的 形 式 呈 現, 雖 然 墨 子 一 書 在 語 錄 體 中 雜 有 質 樸 的 議 論 文, 但 也 無 法 直 接 把 墨 子 歸 類 於 論 辯 類 此 外, 墨 子 的 七 患 尚 賢 明 志 等 章 節 皆 有 子 墨 子 曰 子 墨 子 言 曰 等 語 句, 足 見 其 具 有 語 錄 體 之 特 色 因 此, 這 個 選 項 是 否 出 得 不 夠 嚴 謹? 建 議 從 寬 給 分 2. 選 項 (D)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篇 題, 但 是 題 幹 舉 例 韓 非 子 本 身 就 沒 有 完 全 符 合, 像 翰 林 版 所 選 錄 的 課 文 猛 狗 社 鼠 棘 刺 刻 猴 ; 南 一 版 的 買 履 置 度 齊 桓 公 好 服 紫 等, 從 篇 題 完 全 看 不 出 主 旨, 且 課 本 亦 言 及 篇 題 為 後 人 所 加 註, 與 題 意 頗 有 背 離, 容 易 讓 學 生 誤 判 再 者, 如 果 (D) 可 以 找 到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的 題 旨, 那 麼 選 項 (B) 也 可 以 找 到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的 對 話 內 容, 例 如 : 孟 子, 因 此 選 項 (B) 不 見 得 完 全 有 誤 此 外, 選 項 (C) 孟 子 是 語 錄 體 但 是 內 容 上 卻 有 專 論 色 彩, 有 模 糊 空 間 所 以, 選 項 (B)(C)(D) 皆 有 可 議 之 處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葉 慶 炳 中 國 文 學 史 (1987): 墨 子 現 存 五 十 三 篇, 文 體 既 不 一 致, 成 篇 自 有 先 後 其 中 耕 柱 貴 義 公 孟 魯 問 公 輸 三 辯 六 篇, 記 墨 翟 言 行, 體 裁 極 近 論 語, 可 信 為 門 人 所 記, 為 墨 子 書 中 最 早 作 品 其 他 各 篇, 大 致 已 捨 記 言 體 而 採 據 題 抒 論 體, 結 構 相 當 嚴 密, 其 為 晚 出 無 疑 我 國 諸 子 散 文 之 發 展, 乃 由 無 題 之 記 言 體 演 進 至 據 題 抒 論 體 由 此 可 知, 墨 子 書 中 雖 有 六 篇 為 語 錄 體, 但 多 數 篇 章 如 兼 愛 非 攻 等, 都 是 屬 於 據 題 抒 論 體 或 可 謂 墨 子 一 書 可 見 到 語 錄 體 過 渡 到 據 題 抒 論 體 的 痕 跡, 但 並 不 宜 因 此 將 墨 子 歸 類 為 語 錄 體, 使 之 與 純 粹 是 語 錄 體 的 論 語 並 列 故 選 項 (A) 不 應 列 入 正 確 答 案 2. 翰 林 版 南 一 版 的 韓 非 子 選 一 課, 各 選 錄 二 則 節 選 自 韓 非 子. 外 儲 說 的 故 事, 並 於 題 解 說 明 所 用 之 猛 狗 社 鼠 棘 刺 刻 猴 等 標 題, 為 編 者 所 加 ; 所 謂 的 編 者 指 的 是 編 著 翰 林 版 南 一 版 教 材 的 學 者 易 言 之, 韓 非 子 一 書 中 各 篇 自 有 篇 題, 並 非 由 後 人 加 註 標 題, 課 本 所 見 標 題 為 編 書 者 自 訂 至 於 孟 子 一 書, 由 孟 子 門 人 所 記, 並 非 由 孟 子 本 人 親 撰, 其 體 例 全 ~167~

180 仿 論 語, 屬 於 語 錄 體 再 者, 根 據 葉 慶 炳 中 國 文 學 史 (1987) 所 言 : 前 述 論 孟 二 書, 均 弟 子 篹 述 師 說 而 成 ; 墨 子 莊 子, 則 後 人 羼 附 者 多 矣, 要 皆 非 孔 孟 墨 莊 本 人 手 著 至 戰 國 末 荀 子 韓 非 子, 始 為 荀 況 韓 非 所 手 著, 論 文 體, 亦 幾 全 屬 據 題 抒 論 之 長 篇 大 章 矣 綜 合 前 述, 可 知 選 項 (B) 作 者 親 撰 與 弟 子 對 話 內 容, 不 符 合 語 錄 的 特 徵 ; 選 項 (C) 題 幹 專 論 中 的 丙 處, 亦 不 宜 填 入 語 錄 體 的 孟 子 ; 選 項 (D) 以 出 現 概 括 全 篇 主 旨 的 標 題 作 為 專 論 的 特 徵, 並 無 不 妥 因 此, 敘 述 正 確 的 是 選 項 (D) ~168~

181 題 號 :10 題 目 :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題 不 止 一 次 有 人 以 博 士 呼 我, 有 的 是 口 惠, 有 的 竟 見 諸 筆 墨 此 種 善 意 的 逾 格 提 拔, 受 者 是 窘 不 堪 言 的 立 予 糾 正, 顯 得 矯 情, 聽 其 自 然, 又 有 愧 於 心, 說 不 定 還 給 人 以 無 恥 近 乎 勇 的 口 實, 為 禍 為 福, 無 待 言 矣 我 生 平 第 一 次 受 類 此 擡 舉 的 洗 禮, 是 在 十 八 九 年 以 前, 剛 當 上 助 教 不 滿 幾 個 月 夫 助 教 者, 實 在 是 學 生 生 活 的 延 長 就 當 此 時, 一 位 父 執 輩 路 過 邊 城, 少 不 得 要 略 盡 地 主 之 誼, 這 一 來 可 引 來 數 秒 鐘 的 無 地 自 容 因 為, 不 數 日, 一 封 道 謝 的 信 來 了, 信 封 上 赫 然 有 某 某 教 授 道 啟 字 樣 天 下 事 那 裡 有 天 知, 地 知, 你 知, 我 知 那 樣 便 宜 之 事 那 位 司 閽 老 者, 平 時 並 不 把 每 一 封 信 都 送 到 每 人 這 裡, 這 天 卻 予 我 以 殊 遇 咯, 這 是 你 的! 說 時, 眼 睛 緊 盯 住 我, 大 有 要 我 俯 首 認 罪 之 意 我 想 他 心 中 一 定 大 嘆 好 傢 伙, 才 幾 個 月, 就 若 是! 司 閽 老 者 當 然 不 是 具 有 幽 默 感 之 人, 否 則 他 大 可 在 教 授 之 旁, 作 一 眉 批 : 始 於 何 時? ( 節 錄 自 吳 魯 芹 博 士 和 博 士 銜 ) 10. 上 文 內 的 詞 語,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的 選 項 是 : (A) 人 心 不 古 / 招 搖 撞 騙 (C) 不 學 無 術 / 招 搖 撞 騙 (B) 人 心 不 古 / 好 為 人 師 (D) 不 學 無 術 / 好 為 人 師 意 見 內 容 : 按 題 幹 之 敘 述, 作 者 擔 任 助 教 工 作, 卻 被 稱 教 授 此 一 職 稱, 教 授 乃 是 為 人 師 者, 與 助 教 所 擔 任 的 協 助 性 職 務 性 質 不 同, 所 以 被 如 此 稱 呼 有 好 為 人 師 之 嫌 ; 司 閽 老 者 心 中 大 嘆 人 心 不 古 的 原 因 乃 其 認 為 作 者 並 不 是 一 位 老 師, 只 是 一 位 助 教, 有 別 人 稱 作 者 為 教 授, 一 定 是 作 者 在 外 好 為 人 師, 以 教 人 自 居, 故 別 人 才 會 稱 他 作 教 授 況 且 作 者 並 無 以 教 授 之 名 矇 騙 詐 取 他 人 財 物 之 行 為, 只 是 在 父 執 輩 長 者 路 過 邊 城 時 出 面 盡 其 地 主 之 誼, 因 此 選 項 (A) 招 搖 撞 騙 一 詞 略 有 不 妥, 而 認 為 選 項 (B) 人 心 不 古 / 好 為 人 師 較 接 近 題 旨, 可 作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所 引 吳 魯 芹 博 士 和 博 士 銜 一 文 中, 作 者 的 一 位 父 執 輩 來 函 道 謝, 收 信 的 作 者 時 任 助 教, 稱 謂 上 卻 被 誤 為 教 授, 作 者 無 端 獲 此 虛 名, 心 中 有 愧, 故 以 幽 默 的 筆 調, 藉 司 閽 老 者 的 親 自 送 信, 揣 想 老 者 心 中 反 應, 以 為 自 嘲 細 繹 文 意 及 詞 語 搭 配, 作 者 並 非 不 學 無 術 ( 缺 乏 學 問 ), 亦 未 有 好 為 人 師 ( 喜 好 教 導 他 人 ) 之 舉, 而 是 被 誤 解 為 冒 用 教 授 職 銜 騙 取 他 人 信 任 的 不 肖 之 徒 因 此, 缺 空 處 依 序 最 適 合 填 入 的 是 人 心 不 古 ( 意 指 人 心 不 似 古 時 純 樸 ) 和 招 搖 撞 騙 ( 意 指 借 名 炫 耀, 到 處 詐 騙, 並 非 專 指 詐 取 錢 財 ) 故 正 確 答 案 是 選 項 (A) ~169~

182 題 號 :12 題 目 : 為 題 組 閱 讀 下 文, 回 答 題 王 汾 濱 言 : 其 鄉 有 養 八 哥 者, 教 以 語 言, 甚 狎 習, 出 遊 必 與 之 俱, 相 將 數 年 矣 一 日, 將 過 絳 州, 去 家 尚 遠, 而 資 斧 已 罄 其 人 愁 苦 無 策 鳥 云 : 何 不 售 我? 送 我 王 邸, 當 得 善 價, 不 愁 歸 路 無 貲 也 其 人 云 : 我 安 忍! 鳥 言 : 不 妨 主 人 得 價 疾 行, 待 我 城 西 二 十 里 大 樹 下 其 人 從 之 攜 至 城, 相 問 答, 觀 者 漸 眾 有 中 貴 見 之, 聞 諸 王 王 召 入, 欲 買 之 其 人 曰 : 小 人 相 依 為 命, 不 願 賣 王 問 鳥 : 汝 願 住 否? 答 言 : 願 住 王 喜 鳥 又 言 : 給 價 十 金, 勿 多 予 王 益 喜, 立 畀 十 金 其 人 故 作 懊 恨 狀 而 出 王 與 鳥 語, 應 對 便 捷 呼 肉 啖 之 食 已, 鳥 曰 : 臣 要 浴 王 命 金 盆 貯 水, 開 籠 令 浴 浴 已, 飛 簷 間, 梳 翎 抖 羽, 尚 與 王 喋 喋 不 休 頃 之, 羽 燥, 翩 躚 而 起 操 晉 聲 曰 : 臣 去 呀! 顧 盼 已 失 所 在 王 及 內 侍, 仰 面 咨 嗟, 急 覓 其 人, 則 已 渺 矣 後 有 往 秦 中 者, 見 其 人 攜 鳥 在 西 安 市 上 (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鴝 鵒 ) 12. 關 於 本 篇 故 事 內 容,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A) 八 哥 的 主 人 因 缺 旅 費, 打 算 出 售 八 哥 (B) 八 哥 擬 另 謀 棲 身 之 處, 設 局 誆 騙 主 人 (C)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利 用 賣 身 詐 取 錢 財 (D) 八 哥 與 主 人 得 手 後, 在 西 安 故 技 重 施 意 見 內 容 : 文 中 寫 八 哥 幫 助 牠 的 主 人 計 劃 如 何 獲 得 歸 路 之 貲, 主 人 依 循 牠 的 指 示 從 之 但 是 選 項 (C) 的 敘 述 寫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 合 謀 一 詞 應 是 共 同 謀 劃, 是 雙 向 的, 而 不 是 單 方 面 的 獻 出 計 策, 使 某 人 遵 從, 因 此 選 項 (C) 使 用 合 謀 一 詞, 恐 有 爭 議 意 見 回 覆 : 依 據 題 幹 引 文, 雖 然 是 八 哥 先 提 出 計 策, 主 人 後 從 之, 但 八 哥 與 主 人 雙 方 確 實 達 成 了 利 用 賣 身 詐 取 錢 財 的 共 識, 其 後 主 人 與 八 哥 也 一 起 於 市 集 招 攬 群 眾 吸 引 中 貴 注 意, 進 而 騙 取 王 的 錢 財, 因 此 選 項 (C) 敘 述 八 哥 與 主 人 合 謀, 符 合 故 事 情 節, 是 正 確 答 案 畀 : 交 給 ~170~

183 題 號 :16 題 目 : 16. 文 學 作 品 常 見 悲 喜 並 敘 而 以 喜 襯 悲 的 表 達 方 式 下 列 文 句, 含 有 此 種 表 達 方 式 的 選 項 是 : (A) 這 豈 不 正 是 此 生 不 斷, 反 覆 來 襲 的, 熟 悉, 令 人 動 心 的 白 芒 花 嗎? 像 夢 魘, 但 它 是 美 麗 的 夢 魘, 美 麗 而 哀 愁 (B) 我 已 懂 得, 一 把 小 小 黃 楊 木 梳, 再 也 理 不 清 母 親 心 中 的 愁 緒 因 為 在 走 廊 的 那 一 邊, 不 時 飄 來 父 親 和 姨 娘 琅 琅 的 笑 語 聲 (C)( 秦 得 參 ) 在 室 內 踱 來 踱 去, 經 他 妻 子 幾 次 的 催 促, 他 總 沒 有 聽 見 似 的, 心 裡 只 在 想, 總 覺 有 一 種 不 明 瞭 的 悲 哀, 只 不 住 漏 出 幾 聲 的 嘆 息 (D) 有 幾 回, 鄰 舍 孩 子 聽 得 笑 聲, 也 趕 熱 鬧, 圍 住 了 孔 乙 己 他 便 給 他 們 茴 香 豆 吃, 一 人 一 顆 孩 子 吃 完 豆, 仍 然 不 散, 眼 睛 都 望 著 碟 子 孔 乙 己 著 了 慌, 伸 開 五 指 將 碟 子 罩 住 (E) 金 發 伯 突 然 奇 怪 的 異 常 的 大 笑 起 來, 秀 潔 聽 出 他 是 有 意 幽 默, 有 意 製 造 輕 鬆, 有 意 大 笑 ; 胸 中 一 時 千 頭 萬 緒, 五 味 雜 陳, 聽 著 金 發 伯 那 樣 的 笑 聲, 竟 比 哭 聲 更 令 人 難 以 承 受, 卻 也 只 能 附 和 著 笑 意 見 內 容 : 1. 選 項 (A), 就 引 文 而 言, 令 人 動 心 的 白 芒 花, 動 心 二 字 即 有 喜 的 意 味, 而 夢 魘 哀 愁 則 為 悲 的 意 象, 以 動 心 來 襯 托 哀 愁 夢 魘, 當 然 是 以 喜 襯 悲 建 議 選 項 (A) 為 正 確 答 案 2. 選 項 (D), 引 文 中 的 笑 聲 是 指 酒 店 中 眾 人 取 笑 孔 乙 己 的 笑 聲, 為 眾 人 之 喜 以 孩 子 們 來 趕 熱 鬧 之 喜 和 眾 人 之 喜 襯 托 出 孔 乙 己 的 寒 酸 窘 迫, 受 盡 取 笑 之 悲 亦 是 以 喜 襯 悲 建 議 (D)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選 項 (A) 僅 描 述 白 芒 花 是 作 者 美 麗 的 夢 魘, 為 作 者 帶 來 美 麗 的 哀 愁, 並 無 悲 喜 並 敘 而 以 喜 襯 悲 的 表 達 故 選 項 (A) 不 是 正 確 答 案 2. 選 項 (D) 僅 敘 述 孔 乙 己 伸 開 五 指 將 碟 子 罩 住 的 著 慌, 並 無 悲 的 敘 述, 雖 前 有 聽 得 笑 聲 的 敘 述, 但 不 能 呈 現 以 喜 襯 悲 的 作 用 故 選 項 (D) 不 是 正 確 答 案 ~171~

184 題 號 :18 題 目 : 18. 某 唐 代 詩 人 特 展 的 宣 傳 看 板 有 詩 句 如 下, 下 列 可 作 為 此 詩 人 特 展 解 說 標 題 的 選 項 是 : 被 廷 爭 疏 離 君 主 / 被 戰 爭 逐 出 長 安 / 蜀 道 (A) 流 放 夜 郎 這 條 玄 宗 倉 皇 出 奔 的 路 / 你 奔, 就 苦 於 上 青 天 (B) 天 上 謫 仙 人 了 / 麗 人 行 的 低 吟 / 悲 陳 陶 的 吶 喊 / 哀 江 頭 的 (C) 成 都 浣 花 草 堂 吞 聲 / 沒 感 動 任 何 當 局 / 你 的 詩 只 有 酒 壺 聽 懂 (D) 見 證 安 史 之 亂 (E) 繼 承 新 樂 府 運 動 意 見 內 容 : 題 幹 的 新 詩 敘 述 的 對 象 為 杜 甫, 但 是 新 詩 中 出 現 的 蜀 道 苦 於 上 青 天 卻 是 李 白 的 詩 句, 且 長 安 玄 宗 酒 壺 等 詞 也 可 用 來 形 容 李 白 意 見 回 覆 : 乍 看 詩 中 蜀 道 苦 於 上 青 天 酒 壺 等 字, 會 使 人 不 禁 聯 想 到 寫 下 蜀 道 難, 難 於 上 青 天 的 李 白 然 而, 仔 細 檢 視 詩 中 線 索 : 戰 爭 玄 宗 倉 皇 出 奔, 點 出 安 史 之 亂 的 史 實, 而 麗 人 行 悲 陳 陶 哀 江 頭 等 皆 為 杜 甫 的 名 作, 可 知 本 詩 所 描 述 的 對 象 並 非 李 白, 而 是 杜 甫 杜 甫 曾 於 成 都 築 浣 花 草 堂, 並 見 證 安 史 之 亂, 故 選 項 (C) (D) 與 杜 甫 相 關, 是 正 確 答 案 ~172~

185 題 號 :19 題 目 : 19. 閱 讀 右 詩, 選 出 符 合 詩 意 的 選 項 : (A) 乾 燥 的 風 和 稻 草 瑟 縮 著 凸 顯 農 作 物 歉 收 (B)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比 喻 人 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C)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和 破 落 的 庭 院 皆 暗 示 農 村 的 沒 落 (D)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比 喻 老 農 與 農 村 昔 日 的 榮 景 (E)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表 達 對 老 農 與 農 村 宿 命 無 奈 的 感 歎 在 乾 燥 的 風 中 / 一 束 一 束 稻 草, 瑟 縮 著 / 在 被 遺 棄 了 的 田 野 午 後, 在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中 / 吾 鄉 的 老 人, 萎 頓 著 /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終 於 是 一 束 稻 草 的 / 吾 鄉 的 老 人 / 誰 還 記 得 / 也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一 束 稻 草 的 過 程 和 終 局 / 是 吾 鄉 人 人 的 年 譜 ( 吳 晟 稻 草 )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B) 所 言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的 陽 光 也 可 能 只 是 一 般 的 陳 述, 未 必 是 比 喻 人 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再 者, 選 項 (B) 的 不 夠 充 分, 表 示 仍 有 些 許 關 懷, 那 麼 文 中 老 人 就 不 該 是 萎 頓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而 是 人 們 沒 有 給 農 村 老 農 關 懷, 而 非 不 夠 充 分 故 選 項 (B) 有 過 度 臆 測 之 嫌 意 見 回 覆 : 吳 晟 稻 草 一 詩, 以 稻 草 喻 指 老 農, 傳 達 了 對 農 村 凋 零 農 村 人 口 老 化 問 題 的 深 刻 關 懷 稻 草 是 在 稻 米 收 成 後, 才 會 被 棄 置 在 田 野, 在 此 之 前, 也 曾 綠 過 葉 開 過 花 結 過 果, 表 示 農 村 仍 進 行 著 耕 作 的 活 動, 並 非 是 毫 無 生 機 的 廢 墟, 而 老 農 也 並 非 是 完 全 被 遺 棄 在 破 落 的 庭 院 中 詩 中 以 不 怎 麼 溫 暖 / 也 不 是 不 溫 暖 形 容 陽 光, 傳 達 出 陽 光 帶 來 暖 意, 卻 未 能 完 全 滿 足 期 待 的 狀 態, 在 充 滿 喻 意 象 徵 的 詩 境 中, 依 此 推 論 人 們 對 老 農 或 農 村 的 關 懷 不 夠 充 分, 當 屬 合 理, 亦 不 致 違 逆 詩 意 故 選 項 (B) 的 敘 述 符 合 詩 意 ~173~

186 ( 二 ) 英 文 考 科 題 號 :9 題 目 : 9. Most young people in Taiwan are not satisfied with a high school and continue to pursue further education in college. (A) maturity (B) diploma (C) foundation (D) guarantee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foundation 有 基 礎 的 意 思,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diploma 的 語 意 及 用 法 作 答 線 索 為 題 幹 中 not satisfied with a high school 與 pursue a further education in college 之 語 意 關 係 foundation 當 可 數 名 詞 時, 為 機 構 ( 基 金 會 等, 如 :Pine High School Foundation) 或 建 築 的 基 礎 ( 如 :This lot has a sound foundation and good chimney built.) 的 意 思, 但 並 無 a high school foundation 的 搭 配 用 法 題 號 :12 題 目 : 12. If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some programs at the university may be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A) relieved (B) eliminated (C) projected (D) accounted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projected 若 作 為 提 出 某 計 畫,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eliminate 的 語 意 及 用 法 題 幹 中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 學 生 報 到 率 降 低 ) 與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 之 間 的 語 意 關 係 為 本 題 作 答 線 索 若 project 一 詞 依 考 生 之 解 讀 作 為 提 出 某 計 畫 的 意 思, 但 因 是 被 動 語 態, 為 求 語 意 連 貫, 則 應 該 是 some plans( 計 畫 ) 或 some measures( 措 施 ) 作 為 主 詞 而 被 提 出 來 (be projected); 若 選 項 (C) 與 本 題 幹 主 詞 some programs at the university( 大 學 某 些 系 所 ) 一 起 使 用, 則 跟 上 下 文 student enrollment continues to drop( 學 生 報 到 率 降 低 ) 與 to reduce the operation costs(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 之 間 的 前 後 語 意 不 連 貫 ( 原 本 題 意 為 學 生 報 到 率 降 低 與 大 學 某 些 系 所 被 刪 減 以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之 間 的 因 果 語 意 關 係 ), 因 此 選 項 (C) 非 本 題 正 答 選 項 ~174~

187 題 號 :15 題 目 : 15. The baby panda Yuan Zai at the Taipei Zoo was separated from her mother because of a minor injury that occurred during her birth. She was by zookeepers for a while. (A) departed (B) jailed (C) tended (D) captured 意 見 內 容 : 四 個 選 項 皆 為 合 理 選 項, 此 題 應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tend 的 語 意 及 用 法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題 幹 中 separated from her mother because of a minor injury ( 因 為 小 傷 被 迫 與 媽 媽 隔 離 ) 及 by zookeepers ( 由 動 物 園 的 保 育 員 ) 之 間 的 語 意 關 係 除 了 tended( 照 顧 ) 外, 其 他 選 項 與 本 句 語 意 皆 不 符 題 號 :16 題 目 :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 -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question.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16. (A) Amazing (B) Smiling (C) Deciding (D) Praying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A) Amazing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Amazing( 令 人 感 到 驚 訝 的 ) 一 詞 通 常 用 來 修 飾 事 物, 若 要 修 飾 人 應 為 amazed, 例 :John was amazed at the news., 因 此 選 項 (A) 非 本 題 正 答 ~175~

188 題 號 :17 題 目 :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 -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question.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17. (A) At (B) By (C) For (D) In 意 見 內 容 : 1. 請 說 明 選 項 (B) 與 (C) 不 妥 之 處 2. at 與 for 皆 有 因 為 由 於 的 意 義, 因 此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片 語 at this 在 篇 章 中 的 用 法 At this 的 語 意 為 Upon hearing this ( 一 聽 到 就 回 答 ), 故 根 據 上 下 文 意, 選 項 (A) 為 本 題 正 答 ; 其 餘 選 項 語 意 皆 不 符 (By 語 意 為 藉 由 ; For 語 意 為 因 為 ) ~176~

189 題 號 :20 題 目 : Aesop, the Greek writer of fables, was sitting by the roadside one day when a traveler asked him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d in Athens. Aesop replied, Tell me where you come from and what sort of people live there, and I ll tell you what sort of people you ll find in Athens. 16, the man answered, I come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all friendly, generous, and warm -hearted. I love them. 17 this, Aesop answered, I m happy to tell you, my dear friend, that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A few hours later, 18 traveler came down the road. He too stopped and asked Aesop the same question. 19, Aesop made the same request. But frowning, the man answered, I m from Argos and there the people are unfriendly, 20, and vicious.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Well, I m afraid you ll find the people of Athens much the same, replied Aesop. 20. (A) brave (B) lonely (C) mean (D) skinny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D)skinny 有 低 劣 的 吝 嗇 的 意 思,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詞 彙 mean 之 語 意 與 能 否 掌 握 上 下 文 意 對 比 的 關 係 : 第 一 段 內 容 中 的 friendly generous warm-hearted 與 第 二 段 的 unfriendly mean, 以 及 vicious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空 格 前 後 的 unfriendly 與 vicious, 以 及 下 一 句 They re thieves and murderers, all of them. 此 外,skinny 通 常 意 指 身 體 的 瘦 弱, 考 生 所 指 skinny 作 為 低 劣 吝 嗇 的 語 意 並 不 常 見, 再 者, 根 據 本 文 全 文 文 意, 低 劣 吝 嗇 的 語 意 亦 不 妥 適 ~177~

190 題 號 :43 題 目 : American writer Toni Morrison was born in 1931 in Ohio. She was raised in an African American family filled with songs and stories of Southern myths, which later shaped her prose. Her happy family life led to her excellent performance in school, despite the atmosphere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the society. After graduating from college, Morrison started to work as a teacher and got married in Several years later, her marriage began to fail. For a temporary escape, she joined a small writers group, in which each member was required to bring a story or poem for discussion. She wrote a story based on the life of a girl she knew in childhood who had prayed to God for blue eyes. The story was well received by the group, but then she put it away, thinking she was done with it. In 1964, Morrison got divorced and devoted herself to writing. One day, she dusted off the story she had written for the writers group and decided to make it into a novel. She drew on her memories from childhood and expanded upon them using her imagination so that the characters developed a life of their own. The Bluest Eye was eventually published in From 1970 to 1992, Morrison published five more novels. In her novels, Morrison brings in different elements of the African American past, their struggles, problems and cultural memory. In Song of Solomon, for example, Morrison tells the story of an African American man and his search for identity in his culture. The novels and other works won her several prizes. In 1993, Morrison received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She is the eighth woman and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woman to win the honor. 43.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at is one of the themes in Morrison s works? (A) A search for African American values. (B) Divorced black women in American society. (C) Songs and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in Ohio. (D) History of African Americans from the 1970s through the 1990s.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文 章 內 容 細 節 之 間 的 關 係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三 段 memories from childhood; 第 四 段 different elements of the African American past, their struggles, problems and cultural memory, search for identity in black culture 等 字 詞 的 提 示 選 項 (C) Songs and stories of African Americans in Ohio. 與 第 一 段 第 二 句 She was raised in an African American family filled with songs and stories of Southern myths 之 語 意 並 不 相 符, 故 非 合 理 之 選 項 ~178~

191 題 號 :45 題 目 : Below is an excerpt from an interview with Zeke Emanuel, a health-policy expert, on his famous brothers. Interviewer: You re the older brother of Rahm, the mayor of Chicago, and Ari, an extremely successful talent agent. And you re a bioethicist and one of the architects of Obamacare. Isn t writing a book about how great your family is a bit odd? Zeke: I don t write a book about how great my family is. There are lots of idiocies and foolishness a lot to make fun of in the book. I wrote Brothers Emanuel because I had begun jotting stories for my kids. And then we began getting a lot of questions: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Three successful brothers, all different areas. I: To what do you attribute the Emanuel brothers success? Z: I would put success in quotes. We strive. First, I think we got this striving from our mother to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A second important thing is you never rest on the last victory. There s always more to do. And maybe the third important thing is my father s admonition that offense is the best defense. We don t give up. I: Do you still not have a TV? Z: I don t own a TV. I don t own a car. I don t Facebook. I don t tweet. I: But you have four cell phones. Z: I m down to two, thankfully. I: Your brothers are a national source of fascination. Where do you think they ll be in five years? Z: Ari will be a superagent running the same company. Rahm would still be mayor of Chicago. I will probably continue to be my academic self. The one thing I can guarantee is none of us will have taken a cruise, none of us will be sitting on a beach with a pina colada. 45. What does Zeke Emanuel have in mind when saying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A) The secret to bringing up successful kids. (C) The difference among the brothers.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B) The recipe for a breakfast food. (D) The questions from his kids.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根 據 上 下 文 推 測 What did Mom put in the cereal? 的 句 意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一 段 對 答 中 提 及 三 兄 弟 成 功 處 之 各 句 文 意, 尤 其 是 在 回 應 的 最 後 一 句 Three successful brothers, all different areas. 而 後 文 的 內 容 都 與 三 兄 弟 的 成 功 相 關, 例 如 : 下 一 個 問 題 為 To what do you attribute the Emanuel brothers success? 全 文 並 未 提 及 三 兄 弟 彼 此 間 相 異 之 處, 且 選 項 (C) 的 陳 述 未 能 表 達 成 功 的 原 因 或 秘 訣, 故 選 項 (C) 非 合 理 選 項 ~179~

192 題 號 :50 題 目 : MOOC, a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aims at providing large-scale inter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open access via the web.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such as videos, readings, and problem sets, MOOCs provide interactive user forums that help build a community for the students, professors, and teaching assistants. MOOCs first made waves in the fall of 2011, when Professor Sebastian Thrun from Stanford University opened his graduate-leve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urse up to any student anywhere, and 160,000 students in more than 190 countries signed up.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world in many ways.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Professor Thrun has even envisioned a future in which there will only need to be 10 universities in the world. Perhaps the most striking thing about MOOCs,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is that they re free. This is certainly good news for cash-strapped students. There is a lot of excitement and fear surrounding MOOCs. While some say free online courses are a great way to increase the enrollment of minority students, others have said they will leave many students behind. Some critics have said that MOOCs promote an unrealistic one-size-fits-all model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hat there is no replacement for true dialogues between professors and their students. After all, a brain is not a computer. We are not blank hard drives waiting to be filled with data. People learn from people they love and remember the things that arouse emotion. Some critics worry that online students will miss out on the social aspects of college. 50.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one of the features of MOOCs? (A) It is free to take the courses. (B) Many courses are offered by famous universities. (C) Most courses addres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 Many students can take the course at the same time. 意 見 內 容 : 選 項 (B)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文 章 主 旨 與 細 節 之 間 的 關 係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二 段 內 容, 尤 其 是 第 二 句 以 後 的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they re free 等 字 詞 的 提 示, 選 項 (A) 選 項 (B) 與 選 項 (D) 都 是 MOOCs 的 特 質 (feature) 其 中, 由 第 二 段 的 內 容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許 多 課 程 由 知 名 大 學 的 教 授 授 課 ), 得 知 選 項 (B) Many courses are offered by famous universities. 為 特 質 之 一 ; 而 根 據 文 章 第 二 段 第 一 句,MOOCs 最 初 雖 是 由 Professor Thrun 所 開 設 的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課 程 造 成 後 續 風 潮, 但 此 並 非 MOOCs 的 特 點, 且 選 項 (C) 的 敘 述 在 文 章 中 並 未 提 及, 與 文 意 不 符, 因 此 選 項 (C) 為 本 題 正 答 ~180~

193 題 號 :51 題 目 : MOOC, a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 aims at providing large-scale inter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open access via the web.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course materials such as videos, readings, and problem sets, MOOCs provide interactive user forums that help build a community for the students, professors, and teaching assistants. MOOCs first made waves in the fall of 2011, when Professor Sebastian Thrun from Stanford University opened his graduate-leve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urse up to any student anywhere, and 160,000 students in more than 190 countries signed up.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world in many ways.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Professor Thrun has even envisioned a future in which there will only need to be 10 universities in the world. Perhaps the most striking thing about MOOCs, many of which are being taught by professors a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is that they re free. This is certainly good news for cash-strapped students. There is a lot of excitement and fear surrounding MOOCs. While some say free online courses are a great way to increase the enrollment of minority students, others have said they will leave many students behind. Some critics have said that MOOCs promote an unrealistic one-size-fits-all model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that there is no replacement for true dialogues between professors and their students. After all, a brain is not a computer. We are not blank hard drives waiting to be filled with data. People learn from people they love and remember the things that arouse emotion. Some critics worry that online students will miss out on the social aspects of college. 51. What is the second paragraph mainly about? (A) The impact of MOOCs. (B) The goal of MOOCs. (C) The size of MOOC classes. (D) The cost of MOOC courses. 意 見 內 容 : 根 據 字 典,size 有 巨 大 的 意 思, 選 項 (C) 應 為 合 理 選 項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掌 握 段 落 大 意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第 二 段 全 段 文 意, 第 二 句 This new breed of online classes is shaking up the higher education world in many ways.( 這 類 網 路 課 程 對 於 高 等 教 育 有 震 撼 性 的 影 響 ) 為 本 段 主 題 句, 接 下 來 的 內 容 皆 為 支 撐 主 題 的 細 節, 如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 大 學 數 量 將 大 幅 減 少 ) 第 二 段 內 容 雖 然 談 及 Since the courses can be taken b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students at the same time, 但 後 半 句 the number of universities might decrease dramatically 才 是 主 要 的 重 點, 因 此 選 項 (C) 並 非 本 段 大 意 ~181~

194 題 號 :56 題 目 : Today the car seems to make periodic leaps in progress. A variety of driver assistance technologies are appearing on new cars. A developing technology called Vehicle-to-Vehicle communication, or V2V, is being tested by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as a way to help reduce the number of accidents. V2V works by using wireless signals to send information back and forth between cars about their location, speed and direction, so that they keep safe distances from each other. Another new technology being tested is Vehicle-to-Infrastructure communication, or V2I. V2I would allow vehicles to communicate with road signs or traffic signals and provide information to the vehicle about safety issues. V2I could also request traffic information from a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and access the best possible routes. Both V2V and V2I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around 80 percent of vehicle crashes on the road. More and more new cars can reverse-park, read traffic signs, maintain a safe distance in steady traffic and brake automatically to avoid crashes. Moreover, a number of firms are creating cars that drive themselves to a chosen destination without a human at the controls. It is predicted that driverless cars will be ready for sale within five years. If and when cars go completely driverless, the benefits will be enormous. Google, which already uses prototypes of such cars to ferry its staff along Californian freeways, once put a blind man in a prototype and filmed him being driven off to buy takeaway hamburgers. If this works, huge numbers of elderly and disabled people can regain their personal mobility. The young will not have to pay crippling motor insurance, because their reckless hands and feet will no longer touch the wheel or the accelerator. People who commute by car will gain hours each day to work, rest, or read a newspaper. 56. Wha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e passage? (A) Cars will refuse to start if the driver is drunk. (B) The future may be a vehicle-accident-free era. (C) Everyone, including children, can afford a car. (D) The production of driverless cars is still far away. 意 見 內 容 : 文 章 中 第 一 段 內 容 只 提 到 新 的 科 技 只 能 將 車 禍 率 降 低 百 分 之 八 十, 因 此 選 項 (B) 敘 述 不 夠 嚴 謹, 與 文 章 敘 述 相 違, 建 議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測 驗 考 生 能 否 做 適 當 的 推 論 (inference) 與 判 斷 作 答 線 索 在 於 對 全 文 內 容 的 理 解 第 一 段 最 後 一 句 Both V2V and V2I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around 80 percent of vehicle crashes on the road. 的 語 意 可 能 還 有 約 20% 的 機 率 產 生 車 禍, 選 項 (B) 中 用 了 may be 正 確 且 適 度 地 表 達 了 這 個 語 意, 是 四 個 選 項 中 對 未 來 發 展 最 合 理 的 推 論 根 據 第 二 段 第 一 句 至 第 三 句, 選 項 (A) 與 選 項 (D) 皆 非 正 確 答 案, 而 文 章 內 容 都 未 提 及 所 有 的 人 都 可 以 買 車 這 個 概 念, 因 此 選 項 (C) 亦 非 正 解, 故 維 持 選 項 (B) 為 唯 一 正 答 ~182~

195 ( 三 ) 數 學 考 科 題 號 :12 題 目 : 12. 所 謂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以 百 分 數 表 達 (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時, 所 有 年 齡 以 整 數 表 示 ) 下 表 為 去 年 某 國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其 中 的 年 齡 範 圍 有 所 重 疊 年 齡 範 圍 35~44 歲 35~39 歲 40~44 歲 45~49 歲 失 業 率 12.66(%) 9.80(%) 13.17(%) 7.08(%) 請 根 據 上 表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1) 在 上 述 四 個 年 齡 範 圍 中, 以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為 最 高 (2)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多 於 45~4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3) 40~49 歲 的 失 業 率 等 於 % 2 (4) 35~39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少 於 40~44 歲 勞 動 力 人 數 (5) 如 果 40~44 歲 的 失 業 率 降 低, 則 45~49 歲 的 失 業 率 會 升 高 意 見 內 容 : 原 公 布 的 標 準 答 案 為 (1)(4), 但 本 人 認 為 答 案 亦 可 為 (1) 原 因 如 下 說 明 : 題 目 中,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題 目 敘 述 不 夠 精 準, 有 兩 種 解 讀 方 式 : 1. 是 指 該 年 齡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 可 得 標 準 答 案 (1)(4)) 2.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 勞 動 力 : 指 年 滿 十 五 歲 以 上 可 以 工 作 之 民 間 人 口, 包 括 就 業 者 及 失 業 者 在 內 ( 參 考 來 源 : 主 計 處 人 力 資 源 調 查 統 計 編 製 方 法 概 述 與 名 詞 定 義 ) 若 以 第 2 種 方 式 解 讀, 將 無 法 得 知 任 何 特 定 年 齡 範 圍 的 勞 動 力 人 數 的 資 訊, 亦 無 法 確 定 第 (4) 選 項 的 正 確 性, 因 此 只 有 第 一 個 選 項 正 確, 所 得 答 案 為 (1) 多 選 題 之 說 明 中 明 列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個 是 正 確 的 選 項, 因 此 只 有 一 個 選 項, 並 不 違 背 題 型 原 意 在 此 主 張 只 答 (1) 選 項 的 考 生, 即 為 所 有 選 項 均 答 對 者, 此 題 亦 可 得 5 分 ~183~

196 意 見 回 覆 : 由 題 幹 所 述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率, 是 指 該 年 齡 範 圍 的 失 業 人 數 與 勞 動 力 人 數 之 比 可 知 : 勞 動 力 人 數 係 指 某 個 年 齡 範 圍 可 以 工 作 之 人 口, 包 括 就 業 者 及 失 業 者 若 以 台 端 所 述 之 第 2 種 方 式 解 讀, 則 表 格 內 的 35~44 歲 的 失 業 率 數 字 應 為 35~39 歲 之 失 業 率 9.80% 加 上 40~44 歲 之 失 業 率 13.17%( 等 於 22.97%), 而 非 題 目 上 所 列 之 12.66%, 故 台 端 所 述 之 第 2 種 方 式 解 讀 有 誤 因 此 本 題 的 答 案 為 (1)(4) ~184~

197 ( 四 ) 社 會 考 科 歷 史 題 號 :29 題 目 : 29. 某 人 參 訪 都 城 後, 認 為 首 都 氣 象 萬 千 地 理 形 勢 佳, 唯 須 仰 賴 東 南 的 糧 食 他 說 :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但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輸 ; 本 朝 重 新 疏 通 運 河, 以 利 南 方 米 糧 北 運 這 是 何 時 的 首 都? (A) 東 漢 洛 陽 (B) 唐 代 長 安 (C) 宋 代 汴 京 (D) 明 代 北 京 意 見 內 容 : 文 中 並 無 描 述 特 定 時 間, 因 此 若 將 時 代 推 回 至 唐 朝 安 史 之 亂 後, 則 完 全 符 合 題 幹 所 述 中 唐 安 史 後, 北 方 生 產 力 驟 減, 就 是 因 為 有 運 河 的 支 撐, 加 上 已 經 相 當 發 達 的 海 路 運 輸, 才 能 夠 從 江 南 一 帶 補 足 北 方 糧 食 的 短 缺, 唐 朝 因 而 得 以 苟 延 殘 喘 152 年 長 安 城 相 對 於 東 南 江 南 一 帶 既 屬 北 方, 且 前 朝 隋 代 亦 有 重 修 運 河 ; 海 運 發 達, 南 糧 北 運 因 此, 此 題 選 項 (B)(D) 均 應 為 正 解 意 見 回 覆 : 1. 隋 代 開 鑿 了 連 接 中 國 南 北 的 大 運 河, 推 進 了 東 南 地 區 在 歷 史 上 的 重 要 性 元 代 建 都 北 京, 政 治 中 心 和 經 濟 中 心 呈 現 南 北 分 立 狀 態, 原 來 唐 宋 時 代 到 長 安 的 運 河 已 失 去 作 用, 須 有 一 條 有 效 的 南 北 交 通 線, 使 江 淮 財 賦 可 以 順 利 抵 達 北 京, 故 自 元 世 祖 開 始 重 修 大 運 河 2. 題 幹 敘 述 的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這 個 前 朝 指 的 便 是 元 朝 元 世 祖 曾 自 須 城 縣 ( 山 東 東 平 ) 安 山 西 南, 到 臨 清 ( 山 東 臨 清 ), 開 鑿 一 條 運 河, 稱 之 為 會 通 河, 用 來 連 接 永 濟 渠 的 舊 河 道 又 開 鑿 大 都 ( 北 京 ) 至 通 州 ( 河 北 通 縣 ) 之 通 惠 河, 使 永 濟 渠 繼 續 上 達 北 京 可 惜 會 通 河 岸 狹 水 淺, 無 法 進 行 大 量 運 輸, 因 此 直 至 元 朝 滅 亡, 南 北 的 轉 運 工 作 始 終 是 以 海 運 為 主 到 了 明 代, 黃 河 決 堤, 導 致 會 通 河 淤 塞 絕 航 明 成 祖 即 位 後, 用 海 陸 兼 運 的 方 式, 仍 不 能 滿 足 北 方 的 需 求, 於 是 又 重 新 疏 通 各 地 運 河 南 北 水 道 既 然 可 以 暢 通 無 阻, 於 是 罷 去 海 運, 明 代 漕 運 從 此 全 由 河 道 運 送,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D) 3. 唐 代 首 都 長 安 雖 符 合 地 理 形 勢 優 越, 但 不 符 合 題 幹 之 前 朝 雖 重 修 大 運 河, 但 糧 米 主 要 以 海 路 運 輸 的 敘 述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185~

198 題 號 :40 題 目 : 40. 十 八 世 紀 中, 閩 南 移 民 來 臺 後, 多 聚 族 而 居 ; 同 姓 之 人, 常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以 強 化 關 係 這 種 現 象 足 以 說 明 清 代 臺 灣 漢 人 社 會 的 哪 一 項 特 色? (A) 移 墾 社 會 重 視 地 緣 關 係 (C) 弱 勢 移 民 強 調 團 結 合 作 (B) 傳 統 宗 族 強 調 血 緣 連 結 (D) 原 鄉 信 仰 深 入 移 民 社 會 意 見 內 容 : 1. 本 題 題 幹 前 半 段 敘 述 移 民 之 地 緣 關 係, 後 半 段 則 敘 述 移 民 的 血 緣 關 係, 故 (A)(B) 選 項 皆 不 足 以 包 含 完 整 題 幹 敘 述, 題 幹 未 言 及 (D), 因 此 (C) 選 項 團 結 合 作 應 為 合 理 此 題 應 送 分 2. 此 題 題 幹 時 間 為 十 八 世 紀 中, 學 生 作 答 時 應 該 會 判 斷 為 開 港 前, 不 管 後 面 是 不 是 有 聚 族 而 居, 或 是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其 實 了 解 十 八 世 紀 中 葉 尚 處 移 墾 社 會 的 學 生, 多 半 都 會 想 到 此 時 的 宗 族 組 織 為 唐 山 祖, 而 唐 山 祖 並 無 確 定 的 血 緣 譜 系 連 結, 建 議 將 此 題 答 案 更 改 為 (A)(C), 因 為 移 墾 社 會 強 調 團 結 合 作, 同 姓 聚 居 也 並 無 錯 誤 3. 清 代 早 期 移 民 一 開 始 先 重 視 地 緣 關 係, 並 以 地 緣 凝 聚 向 心 力 合 作, 故 以 (A) 選 項 為 宜 此 外, 題 幹 將 聚 族 而 居 及 興 建 祠 堂 二 者, 以 ; 斷 句, 兩 者 應 皆 以 閩 南 移 民 為 共 同 主 詞, 在 此 前 提 之 下, 無 論 是 聚 族 而 居 或 興 建 祠 堂, 應 皆 以 來 自 閩 南 此 一 地 緣 關 係 作 為 前 提, 此 即 上 述 所 謂 移 墾 社 會 以 地 緣 關 係 凝 聚 向 心 力 之 社 會 特 色 此 外, 同 姓 之 人, 亦 未 必 有 血 緣 關 係, 因 此, 即 便 是 早 期 的 移 墾 社 會 多 以 唐 山 祖 作 為 祭 祀 對 象, 亦 不 以 血 緣 關 係 作 為 連 結, 而 係 以 地 緣 關 係 維 繫 本 題 應 以 (A) 選 項 為 較 適 解 答 4. 題 幹 第 一 句 敘 述 : 閩 南 移 民 來 臺 後, 多 聚 族 而 居 此 句 話 旨 在 說 明 地 緣 關 係, 而 共 建 祠 堂 則 是 親 緣 關 係, 因 此,(A)(B) 兩 選 項 皆 應 為 正 確 答 案 5. 十 八 世 紀 中, 屬 於 清 領 前 期, 其 祭 祀 組 織 是 重 地 緣 的 唐 山 祖 唐 山 祖 是 由 同 姓, 但 未 必 具 有 血 緣 關 係 者 所 組 成 的 宗 族 組 織, 祭 祀 他 們 在 中 國 遠 祖, 而 祭 祀 對 象 為 大 陸 原 鄉 較 顯 赫 的 同 姓 人 物 故 (A) 也 應 為 正 確 答 案 6. 清 領 時 期 早 期 臺 灣 的 移 民, 多 來 自 同 一 祖 籍 地, 不 一 定 具 有 血 緣 關 係, 為 地 緣 關 係 的 組 合 為 聯 絡 情 誼 凝 聚 力 量 或 集 資 創 業, 成 立 同 宗 或 同 姓 的 祖 公 會, 奉 祀 大 陸 原 鄉 世 代 較 遠 的 祖 先 這 些 祖 公 會 設 有 祠 堂 族 產 和 族 譜, 並 定 時 舉 行 祭 祖 活 動, 通 常 採 自 願 參 加, 此 即 唐 山 祖 宗 族, 又 稱 合 約 式 宗 族 族 人 間 有 明 確 血 緣 關 係, 且 以 來 臺 第 一 代 祖 先 及 其 後 代 為 祭 祀 對 象 的 開 臺 祖 宗 族, 象 徵 移 墾 社 會 的 先 民 對 新 地 緣 ( 臺 灣 ) 的 認 同, 此 一 現 象 的 形 成 約 在 19 世 紀 中 因 此, 本 題 以 (A) 選 項 答 案 較 佳 意 見 回 覆 : 1. 漢 人 移 墾 臺 灣, 其 原 鄉 的 生 活 方 式, 乃 至 漢 人 社 會 重 視 祖 先 崇 拜 的 特 色, 都 充 分 表 現 在 臺 灣 漢 人 社 會 之 中 漢 人 移 民 在 新 的 土 地 上 自 求 發 展, 為 保 障 生 存, 除 透 過 神 明 祭 祀 為 媒 介, 形 成 以 居 住 地 域 為 範 圍 的 大 小 祭 祀 圈 之 地 緣 組 織 外 ; 也 透 過 血 緣 連 結, 形 成 各 種 類 型 的 宗 族 組 織, 透 過 傳 統 宗 族 的 形 式, 聚 族 而 居 及 共 同 興 建 祠 堂 等 2. 基 本 上, 漢 人 社 會 的 宗 族 是 以 血 緣 系 譜 為 主 的 組 織, 以 崇 拜 祖 先 來 凝 聚 宗 族 成 員 之 間 的 關 係 不 論 是 移 民 初 期 的 唐 山 祖, 抑 或 後 來 產 生 的 開 臺 祖, 多 強 調 同 姓 的 關 係, 並 透 過 祭 祖 的 方 式, 以 團 ~186~

199 結在臺的同姓族人 題幹強調的 同姓之人 常共同興建祠堂 正足以反映漢人社會的傳統宗族 所強調的血緣連結方式 藉以強化彼此關係 以對抗其他族群的挑戰 3. 題幹之中 並未呈現 移墾社會重視地緣關係 的例證 故知(A)選項不符題幹所述 而移民也並 非是弱勢團體 如白種人移民美洲或閩南漢人族群移居臺灣 皆非弱勢團體 故(C)選項並非正答 由上述可知本題答案應無疑義 題號 41 題目 41. 圖 1是 近 代 新 式 學 堂 教 科 書 的 課 文 及 插 圖 從 課 文 的 敘 述 與插圖的呈現 其內容最可能反映了哪一種時代思潮 (A)尊 君 思 想 以 維 護 皇 室 地 位 (B)強 化 團 練 以 防 止 內 亂 再 起 (C)排 滿 思 潮 以 推 翻 滿 清 政 權 (D)保 國 強 種 以 對 抗 列 強 侵 略 圖1 意見內容 十八星旗是武昌起義後 中華民國軍政府宣告成立時的旗幟 1912 年 1 月 10 日中華民國臨時參 議院通過決議 以五族共和旗 簡稱五色旗 為中國國旗 以十八星旗為陸軍旗 是故 題目圖中五 色旗與鐵血十八星旗同時出現時 清遜帝尚未退位 滿清未亡 因此 選項(C)應屬合理 意見回覆 1. 這幅教科書上的課文與插圖 呈現出新式軍隊軍容整齊的形象 新式軍隊係政府所設立 以保家 衛國 抵禦外侮為宗旨 現代化軍隊的建立 與保國強種 以對抗列強侵略的時代思潮息息相關 此亦是中國在列強船堅砲利威脅下 從清末一直延續至民國時期最主要的時代思潮之一 2. 本題幹所提供的圖像資料 其性質是屬於學校教科書 作為政府的教科書 自然不能也不會宣導 反對政府的思想 故(C)選項可以排除不選 3. 至於圖像內的兩幅旗幟 是否分別屬於來函所提及的五色旗與鐵血十八星旗 由於圖像上的旗幟 相當簡化 加以無顏色 無灰階 且縮小排版 所以 就試卷上的圖像而言 實無法明確指稱它 們是屬於何種旗幟 自然也無法成為考察的重點 否則人言言殊 難有定解 即令屬於五色旗與 鐵血十八星旗 若能將它們列於政府的教科書中 彼時應當已無需強調排滿 由上述可知本題答 案應無疑義 187

200 題 號 :43 題 目 : 43. 表 3 是 一 場 戰 爭 之 中 各 國 人 口 損 失 的 統 計 : 表 3 國 家 百 分 比 (%) 國 家 百 分 比 (%) 波 蘭 20 德 國 6.6 南 斯 拉 夫 12.5 法 國 1.3 希 臘 7 英 國 0.8 蘇 聯 9 這 場 戰 爭 是 : (A) 三 十 年 戰 爭 (C)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B) 克 里 米 亞 戰 爭 (D)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意 見 內 容 : 1. 我 以 為 刪 去 法 是 可 以 解 題 的, 故 先 刪 去 (C)(D): 在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大 戰 中, 美 國 都 有 中 途 參 加, 還 有 最 重 要 的 日 本 廣 島 原 子 彈 傷 亡 重 大, 受 難 人 數 應 佔 有 一 定 比 例 吧? 表 3 中 的 百 分 比 是 指 一 國 內 的 損 失 人 口, 或 指 各 國 損 失 人 口 佔 的 比 例? 2. 題 幹 提 到 各 國, 但 僅 列 出 歐 洲 戰 場 部 分 國 家, 資 料 不 全 且 有 矛 盾 此 外, 其 資 料 未 提 出 是 與 哪 個 年 份 做 百 分 比 比 較 ; 再 者, 表 中 數 據 與 史 實 有 所 出 入, 根 據 維 基 百 科, 蘇 聯 傷 亡 ( 含 平 民 ) 至 少 占 其 1939 年 總 人 口 13% 以 上, 其 他 數 據 也 有 高 估 低 估 的 情 形, 而 產 生 判 斷 上 的 困 難 最 後, 因 各 國 政 府 提 供 的 傷 亡 數 字 皆 有 很 大 出 入 ( 如 日 本 及 中 華 民 國 對 日 戰 爭 死 傷 的 不 一 致 ) 故 傷 亡 數 字 不 宜 作 為 判 斷 的 依 據 建 議 此 題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本 表 僅 是 列 出 某 次 戰 爭 中 一 些 國 家 人 口 損 失 之 統 計, 並 非 為 該 次 戰 爭 所 有 涉 及 國 家 之 損 失 人 口 統 計 從 表 中 可 以 得 知 下 列 訊 息 : 波 蘭 人 口 損 失 比 例 最 大, 英 法 最 少, 而 蘇 聯 南 斯 拉 夫 有 參 戰, 從 人 口 損 失 比 例 及 表 格 中 的 國 家 名 稱, 如 蘇 聯 南 斯 拉 夫 等 名 稱 判 斷, 此 場 戰 爭 應 為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2.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開 戰 之 初, 法 國 即 向 德 國 投 降, 故 傷 亡 較 少 ; 英 國 本 土 主 要 是 遭 受 到 德 國 空 軍 轟 炸, 國 土 並 未 直 接 淪 為 戰 場, 所 以 人 口 損 失 比 例 最 少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導 火 線 為 德 國 入 侵 波 蘭, 波 蘭 遭 到 德 蘇 的 瓜 分, 兩 國 在 當 地 都 有 大 量 屠 殺 行 為, 故 人 口 損 失 最 多 除 此 之 外, 蘇 聯 是 1917 年 成 立 的 國 家, 建 國 後 便 退 出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 南 斯 拉 夫 則 是 在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後 才 正 式 成 立 的 國 家, 據 此 亦 可 排 除 (A)(B)(C) 選 項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188~

201 題 號 :44 題 目 : 44. 一 位 外 籍 人 士 評 論 : 中 國 人 與 歐 洲 人 並 無 衝 突, 並 不 憎 惡 他 們, 中 國 人 只 是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這 些 人 到 中 國 只 是 欺 騙 掠 奪 和 鎮 壓 中 國 人 ; 為 了 販 賣 鴉 片 的 權 利, 對 中 國 作 戰 ; 用 傳 教 的 鬼 話 來 掩 蓋 掠 奪 政 策, 以 便 自 己 大 發 橫 財 ; 中 國 人 難 道 能 不 痛 恨 他 們 嗎? 這 位 人 士 最 可 能 是 : (A) 希 望 來 華 通 商 的 英 國 商 務 監 督 義 律 (B) 宣 揚 共 產 主 義 的 蘇 聯 革 命 領 袖 列 寧 (C) 主 張 門 戶 開 放 的 美 國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D) 提 倡 東 亞 共 榮 的 日 本 首 相 近 衛 文 麿 意 見 內 容 : 1. 本 題 題 幹 節 錄 自 列 寧 中 國 的 戰 爭, 該 段 文 章 之 完 整 原 文 如 下 : ( 是 的, 中 國 人 確 實 憎 惡 歐 洲 人, 然 而 他 們 究 竟 憎 惡 哪 一 種 歐 洲 人, 並 且 為 了 什 麼 呢?) 中 國 人 並 不 是 憎 惡 歐 洲 人 民, 因 為 他 們 和 歐 洲 人 並 無 衝 突, 他 們 是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及 被 資 本 家 馴 服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那 些 到 了 中 國 只 是 為 了 賺 錢 的 人, 那 些 利 用 其 被 讚 頌 的 文 明 只 是 為 了 欺 騙 掠 奪 暴 行 的 人, 那 些 對 中 國 作 戰 只 是 為 了 獲 得 販 賣 毒 害 人 民 的 鴉 片 權 的 人, 那 些 偽 善 地 以 傳 播 基 督 教 來 掩 護 掠 奪 政 策 的 人, 中 國 人 能 不 憎 惡 他 們 嗎? 但 考 題 內 容 卻 將 之 簡 化 2. 其 中, 在 代 名 詞 的 使 用 方 面, 原 文 章 的 他 們, 在 前 面 指 的 是 中 國 人, 而 最 後 一 個 是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但 依 照 題 幹 的 寫 法, 第 一 個 他 們 指 的 是 廣 泛 的 ( 任 何 一 個 ) 歐 洲 人, 而 第 二 個 同 樣 是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考 生 依 題 意 推 估, 此 一 外 籍 人 士 並 非 具 有 歐 洲 人 及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的 身 分 因 俄 羅 斯 係 歐 洲 國 家, 因 此 便 將 英 國 及 蘇 聯 刪 去 雖 題 幹 暗 示 仇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但 亦 可 解 讀 為 試 圖 改 善 中 國 處 境 的 美 國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海 約 翰 不 但 以 言 語 說 服 歐 洲 人 儘 量 壓 低 庚 子 賠 款 的 索 款 金 額, 並 試 圖 帶 領 歐 洲 諸 國 跟 進, 且 協 調 使 中 國 僅 須 以 現 金 賠 償 而 非 土 地 ) 考 生 可 根 據 其 作 為 推 估 其 在 評 論 中 國 時, 會 站 在 中 國 一 方 而 抨 擊 歐 洲 由 於 出 題 時 未 依 照 作 者 原 意 進 行 適 當 節 錄, 致 使 本 題 敘 述 出 現 瑕 疵, 而 題 幹 對 代 名 詞 的 不 正 確 使 用, 導 致 考 生 將 錯 誤 解 讀 題 意 而 選 出 非 大 考 中 心 公 布 之 標 準 答 案, 本 人 認 為 應 將 該 題 的 (C) 選 項 列 為 答 案, 或 全 題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從 題 幹 敘 述 憎 惡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來 看, 可 推 知 這 個 人 其 實 有 反 對 資 本 家 及 其 代 表 的 資 本 主 義 之 意 ; 從 傳 教 的 鬼 話 來 掩 蓋 掠 奪 政 策, 可 知 此 人 對 傳 教 或 宗 教 的 看 法 是 採 取 負 面 的 批 評 綜 合 上 述, 可 知 正 確 答 案 為 (B) 2. 美 國 是 資 本 主 義 的 國 家, 具 有 宗 教 信 仰, 國 務 卿 海 約 翰 自 然 不 會 反 對 資 本 主 義, 更 不 會 對 宗 教 信 仰 或 傳 教 事 業 大 加 抨 擊, 故 (C) 選 項 可 以 排 除 不 選 3. 比 對 來 函 的 譯 本 引 文 與 題 幹 文 字, 兩 者 的 意 涵 相 近, 歸 納 來 函 引 文 和 題 幹 文 字 所 呈 現 的 內 容, 皆 可 得 知 說 話 者 是 在 批 判 資 本 主 義 帝 國 主 義 宗 教 等 各 種 歐 美 列 強 所 展 現 的 行 為, 並 無 來 函 提 及 之 未 依 照 作 者 原 意 進 行 適 當 節 錄, 致 使 本 題 敘 述 出 現 瑕 疵 的 情 形 ~189~

202 4. 就 代 名 詞 的 使 用 而 言, 本 題 題 幹 的 第 一 個 他 們 是 代 稱 歐 洲 人, 文 末 第 二 個 他 們 是 代 稱 歐 洲 資 本 家 和 唯 資 本 家 之 命 是 從 的 歐 洲 各 國 政 府, 並 無 法 得 出 來 函 所 提 出 : 此 一 外 籍 人 士 並 非 具 有 歐 洲 人 的 身 分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題 號 :46 題 目 : 46. 某 一 時 期 中, 英 國 議 員 知 道 普 魯 士 已 經 實 施 強 迫 入 學 的 政 策, 而 英 國 許 多 兒 童 仍 然 沒 有 受 過 任 何 教 育 於 是 通 過 法 案, 設 置 教 育 部, 並 提 出 初 等 教 育 法, 撥 款 興 學, 同 時 要 求 父 母 督 促 5 到 12 歲 的 兒 童 上 學 這 是 何 時 的 情 況? (A) 十 七 世 紀 後 期 (B) 十 八 世 紀 中 期 (C) 十 九 世 紀 後 期 (D) 二 十 世 紀 中 期 意 見 內 容 : 題 幹 提 到 普 魯 士, 但 答 案 (C)19 世 紀 後 期, 德 國 地 區 應 已 被 德 意 志 帝 國 統 一 (1871 年 ), 所 以 該 地 應 不 再 屬 於 普 魯 士 王 國 因 此,19 世 紀 後 期 答 案 描 述 時 間 點 有 瑕 疵 意 見 回 覆 : 年, 普 魯 士 腓 特 烈 威 廉 一 世 曾 頒 布 有 關 民 眾 學 校 的 勸 學 令 (Advisor Order), 力 促 父 母 必 須 送 其 子 女 就 學, 否 則 重 罰, 唯 該 令 並 未 普 遍 實 行 到 了 1763 年, 腓 特 烈 二 世 頒 布 普 通 學 校 法 規, 成 為 實 施 義 務 教 育 的 基 礎, 日 後 普 魯 士 統 一 日 耳 曼 地 區, 其 義 務 教 育 制 度 亦 隨 之 施 行 德 意 志 帝 國 全 境, 為 現 代 學 制 的 發 展 奠 下 基 石 從 1870 年 起, 英 國 的 教 育 才 明 顯 的 改 善, 這 一 年 通 過 初 等 教 育 法, 確 認 國 家 必 須 負 起 責 任, 教 育 五 歲 到 十 二 歲 的 兒 童,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C) 2. 為 了 避 免 考 生 死 記 年 代, 選 項 是 以 較 為 籠 統 的 時 間 斷 限 來 呈 現, 本 題 考 察 的 重 點 是 英 國 初 等 教 育 的 概 略 情 形, 正 是 屬 於 十 九 世 紀 後 期 3. 此 外, 德 意 志 帝 國 是 聯 邦 制 國 家, 帝 國 成 立 之 後, 普 魯 士 王 國 仍 繼 續 存 在, 一 直 到 1947 年 才 結 束, 如 俾 斯 麥 正 是 普 魯 士 王 國 首 相, 兼 帝 國 首 相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題 答 案 應 無 疑 義 ~190~

203 地 理 題 號 :52 題 目 : 52. 圖 3 為 中 國 某 地 區 的 風 景 油 畫 作 品 該 作 品 的 取 景 地 區 具 有 下 列 哪 項 特 色? (A) 曾 受 冰 河 的 侵 蝕 作 用, 山 脊 間 成 為 交 通 要 道 (B) 土 壤 聚 鐵 鋁 化 作 用 旺 盛, 耕 地 養 分 含 量 有 限 (C) 農 業 生 產 以 麥 作 為 主, 當 地 居 民 以 麵 為 主 食 (D) 盛 行 風 向 多 屬 偏 西 風, 夏 冬 降 雨 無 明 顯 差 異 意 見 內 容 : 圖 3 由 ( 圖 3) 可 知 此 地 擁 有 奇 山 異 水, 再 由 植 被 方 面 判 斷 : 樹 木 呈 現 高 低 層 次 分 布, 似 頗 茂 密, 因 此 推 論 出 此 地 土 地 中 養 分 是 足 以 提 供 大 樹 (B) 選 項 耕 地 養 分 含 量 有 限 可 稍 作 修 正, 再 者, 此 處 使 用 耕 地 兩 字 表 示 此 地 適 合 耕 耘, 但 圖 中 比 比 奇 峰, 應 較 難 耕 耘 意 見 回 覆 : 自 油 畫 中 殘 丘 聳 立 的 形 態, 應 可 辨 識 該 地 為 石 灰 岩 地 形 區 中 國 石 灰 岩 地 形 發 達 地 區, 主 要 分 布 於 雲 貴 高 原, 該 地 區 在 高 溫 多 雨 的 環 境 下, 淋 溶 作 用 旺 盛, 使 土 壤 聚 鐵 鋁 化 作 用 顯 著, 造 成 土 壤 中 的 鈣 鉀 鈉 鎂 離 子 等 礦 物 流 失, 使 得 土 壤 養 分 流 失, 耕 地 ( 栽 種 農 作 物 之 地 區 ) 養 分 貧 瘠,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B) ~191~

204 題號 53 題目 5 3. 照 片1是 美 國 某 種 氣 象 災 害 的 景 觀 圖 4的 甲 乙 丙 丁 代 表 美國的四個地區 該種氣象災害 甲 最可能出現在哪區 (A)甲 (B)乙 (C)丙 (D)丁 丁 乙 照片 1 丙 圖4 意見內容 1. 龍捲風 很明顯地是乙和丙之間擇一 不過溫帶大陸氣候是廣大的 變動的 因此我以為乙和 丙都有可能涵蓋到 再由 空曠 的地表判斷 應是 放牧帶 最可能 由暗明的圖片中很難看 出作物 高草類 所以玉米混合帶 冬麥帶 棉花帶先排除 2. 懷俄明州這幾年也有龍捲風發生 答(B)乙可不可以 意見回覆 由照片明顯得知此氣候災害為龍捲風 龍捲風 發生在積雨雲下方或自積雨雲向下發展至地面或 海面之強烈旋轉氣柱 肉眼常可見成漏斗狀雲或管狀雲 世界上龍捲風發生最多的地方在美國 主要 發生在美國中西部大平原 包括德州 奧克拉荷馬州 堪薩斯州 密蘇里州以及伊利諾州等 其中 丙 選項所在位置即密蘇里州 1美國中西部大平原亦有 龍捲風走廊 稱號 由於西側有從洛磯 山脈吹來的乾空氣 南側有墨西哥灣吹來的暖濕空氣 且美國中部大平原面積廣大 兩股氣流交會的 結果 使得該地區大氣非常不穩定 故正確答案為(C) (B)乙地位於懷俄明州 該州位於落磯山地區 屬草原氣候 故發生龍捲風的機率較低 1 中央氣象局 2007 年 6 月 15 日 龍捲風特輯 臺北市 交通部 民 103 年 1 月 27 日取自 192

205 題 號 :55 題 目 : 55. 圖 5 是 全 球 不 同 緯 度 地 區 雪 線 氣 溫 和 降 水 量 的 關 係 圖 根 據 此 圖, 可 獲 得 下 列 哪 些 結 論? 甲 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正 比 ; 乙 北 半 球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成 反 比 ; 丙 緯 度 45 度 以 上 地 區, 平 均 氣 溫 高 低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正 比 ; 丁 緯 度 30 度 以 下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多 寡 和 雪 線 高 低 成 反 比 km cm 圖 5 (A) 甲 乙 (B) 甲 丁 (C) 乙 丙 (D) 丙 丁 意 見 內 容 : 1. 正 比 反 比 就 教 育 部 重 編 國 語 辭 典 修 定 版, 正 比 反 比 均 有 二 義 ( 此 處 宜 用 正 / 反 相 關 ) 正 比 (1) 兩 個 是 互 相 順 應 的 關 係,A 擴 大 若 干 倍,B 亦 須 擴 大 若 干 倍 (2) 兩 事 物 一 方 起 變 化, 另 一 方 起 相 對 變 化 反 比 (1) 兩 個 量 其 一 增 為 若 干 倍, 另 一 縮 為 若 干 之 一 倍 (2) 兩 事 物 一 方 起 變 化, 另 一 方 起 相 反 變 化 對 大 多 數 認 真 上 高 中 數 學 或 國 中 數 學 的 考 生 而 言, 應 只 知 正 / 反 比 的 (1) 就 正 / 反 比 (1) 而 言 : 正 比 之 圖 形 因 為 經 上 下 平 移 而 形 狀 相 同 的 兩 線 ( 丙 ) 氣 溫 高 低 與 雪 線 自 然 無 正 比 關 係, 尤 其 80 S~90 S 雪 線 維 持 0 並 無 變 化, 不 論 採 (1) 或 (2) 溫 度 均 需 持 平 反 比 之 定 義 為 兩 者 相 成 為 固 定 值 ( 丁 ) 無 反 比 (1) 或 (2) 關 係, 因 為 : 1 雪 線 低 峰 在 0, 降 水 量 高 峰 在 10 S 左 右, 兩 者 並 無 相 對 應 2 0 ~10 S 間 兩 線 同 時 上 升 是 正 比 關 係 並 非 反 比 ~193~

206 2. 題幹或選項未有 約略/大約 等字眼 考生應仔細判讀 當仔細判讀會發現此題不只應無 正解 亦無 最佳答案 錯最少 當 丙 丁 可選 甲 乙 亦無錯誤 意見回覆 1. 考生可以觀察圖中緯度 45 度以上的地區 隨著緯度的升高 則平均氣溫愈低 雪線高度也隨之下 降 丙 緯度 30 度以下的地區 隨著緯度降低 平均降水量愈高 雪線愈低 丁 此題除了考 察考生圖表閱讀的分析能力外 也評量考生是否具備緯度對氣溫 雨量的影響 以及雪線的高低 是降水量與氣溫的綜合反應的概念 2. 由於地理學科包含了自然地理與人文地理 因此在描述 真實 社會中複雜的自然現象或社會關 係其間的變化關係時 對 正比 或 反比 字詞的使用上 並非像數學 正比 或 反比 的 嚴謹定義 常是用來描述現象間變化趨勢一致或不一致的關係 如來函中正比 反比定義 2 兩 事物一方起變化 另一方起相對變化/兩事物一方起變化 另一方起相反變化 故此題以整體趨勢 來說應以選項(D)為最佳答案 題號 58 題目 5 8. 圖 6 為 某 國 年 的 人 口 金 字 塔 圖 該 國 人 口 中 有40 % 的 穆 斯 林 3 1 % 的 東 正 教 徒 男 女 15% 的 天 主 教 徒 該 國 具 有 下 列 何 種 特 色 (A)外 國 移 入 人 口 眾 多 (B)經 濟 呈 現 高 度 發 展 (C)地 處 於 政 治 緩 衝 帶 (D)種 姓 制 度 根 深 蒂 固 千人 意見內容 圖6 1. 想法一 題目中給予我們各宗教信仰人口的比例 唯有(D)能夠判別 而(C)的 政治 緩衝帶和 宗教 性 質不同 且無法由題中得知此國是政教合一或政教分離 所以先擱置一旁 想法二 再由金字塔來判斷 可知是較接近 縮減型 而此型常是已開發國家 經濟發展良好 所以在(A) (C) (D)皆擱置一旁 (B)最可能 意見回覆 1. 由題幹 40%的穆斯林 31%的東正教徒 15%的天主教徒 得知該國宗教信仰以伊斯蘭教 東正 教及天主教為主 應可判斷該國位於東歐地區 東歐由於地理位置關係 東歐的族群複雜與宗教 多元 處於政治緩衝帶 故以(C)為正確答案 194

207 2. 由 人 口 金 字 塔 固 然 可 判 斷 (B) 經 濟 呈 現 高 度 發 展 為 可 能 答 案, 但 卻 不 能 判 斷 40% 的 穆 斯 林, 31% 的 東 正 教 徒,15% 的 天 主 教 徒 的 人 口 結 構, 故 (B) 不 能 為 正 確 答 案 題 號 :59 題 目 : 年 9 月 29 日,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正 式 掛 牌 成 立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企 圖 之 一 是 : 希 望 鼓 勵 跨 國 公 司 來 此 建 立 亞 太 地 區 總 部, 籌 辦 可 整 合 貿 易 物 流 結 算 等 功 能 的 營 運 中 心, 拓 展 專 用 帳 戶 的 服 務 貿 易 跨 境 收 付 和 融 資 功 能, 使 之 成 為 國 際 貿 易 結 算 中 心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A) 大 阪 (B) 天 津 (C) 香 港 (D) 新 加 坡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選 項 (B) 天 津 : 近 來 天 津 積 極 開 發 濱 海 新 區, 天 津 經 濟 實 力 的 提 升 使 上 海 北 京 廣 州 深 圳 等 大 都 市 倍 感 競 爭 的 壓 力 ( 龍 騰 課 本 第 四 冊 第 172 頁 ) 2. 答 案 應 為 (D) 新 加 坡 上 海 自 貿 區 才 剛 成 立, 後 續 之 營 運 及 發 展 仍 未 可 預 知, 怎 可 斷 定 一 定 會 成 功, 而 且 對 其 他 城 市 造 成 影 響? 何 況 就 市 場 的 自 由 度 而 言, 新 加 坡 遠 在 上 海 自 貿 區 之 上, 而 且 相 關 之 國 貿 物 流 金 流 及 營 運 中 心 等 發 展 已 久, 就 如 倫 敦 金 融 中 心, 雖 有 許 多 城 市 欲 取 而 代 之, 卻 迄 今 仍 屹 立 不 搖, 未 來 之 事, 變 化 極 大, 孰 勝 孰 敗, 有 誰 能 預 知 未 來 競 爭 之 結 果? 3. a. 就 學 生 而 言 有 認 真 上 地 理 的 學 生, 大 多 認 為 新 加 坡 較 香 港 像 上 海 b. 就 大 眾 而 言 不 論 網 路 多 數 論 壇 社 論 人 士 商 業 周 刊 大 陸 官 方 都 認 為 新 加 坡 是 上 海 自 貿 區 的 強 勁 對 手 例 如 :(1) 上 海 是 取 代 新 加 坡 為 最 大 港 而 非 香 港 ( 高 中 課 本 有 寫, 老 師 有 教 );(2) 自 由 時 報 電 子 報 c. 就 學 術 而 言 根 據 中 新 網 &NOWnews 今 日 新 聞 表 示 :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在 廣 州 中 山 大 學 舉 行 不 少 專 家 表 示, 上 海 自 貿 區 的 崛 起, 不 會 讓 香 港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失 色 此 次 會 議 邀 澳 洲 德 國 日 本 臺 灣 香 港, 澳 門 逾 100 位 海 內 外 知 名 學 者 與 會 d. 就 事 實 而 言 題 幹 未 提 及 預 測 等 字 眼, 此 題 之 事 是 現 在 進 行 式, 結 果 是 未 來 式, 經 濟 的 諸 多 變 因 影 響, 不 只 學 生 考 生, 應 無 人 可 現 在 確 定 答 案 結 果 4. (1) 本 題 於 題 幹 中 提 及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的 目 的 之 一 為 建 立 亞 太 地 區 總 部 使 上 海 成 為 國 際 貿 易 結 算 中 心, 而 就 亞 洲 太 平 洋 地 區 而 言, 新 加 坡 應 為 最 重 要 的 金 融 服 務 和 航 運 中 心,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之 成 立, 對 其 之 衝 擊 應 為 最 大 (2) 另, 參 考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經 貿 資 訊 網 之 資 料 : 中 國 大 陸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試 驗 區 於 本 (2013) 年 9 月 29 正 式 掛 牌 後, 儘 管 坊 間 對 於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建 設 初 期 的 改 革 力 度 不 如 預 期 而 略 顯 ~195~

208 失 望, 惟 該 區 最 終 目 標 係 瞄 準 新 加 坡 的 論 調, 卻 甚 囂 塵 上 多 名 觀 察 專 家 認 為, 相 較 於 複 雜 的 金 融 改 革,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在 航 運 貿 易 方 面 改 革 阻 力 較 小, 改 革 步 伐 或 將 加 快, 新 加 坡 感 受 到 的 衝 擊 或 將 更 早 到 來, 因 此 在 15 至 20 年 間,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超 越 新 加 坡 並 非 不 可 能 二 新 加 坡 位 於 麻 六 甲 海 峽, 地 理 位 置 優 越, 在 建 立 成 為 中 轉 自 由 港 碼 頭 的 優 勢 後, 多 數 貨 物 在 此 轉 運, 因 此 成 為 世 界 物 流 中 心 物 流 中 心 可 衍 生 成 為 資 金 流 中 心 金 融 中 心 商 業 中 心 生 活 中 心 服 務 中 心 等, 因 而 世 界 各 國 銀 行 均 至 新 加 坡 設 立 分 行 或 代 表 處, 使 得 人 口 500 多 萬 的 新 國 擁 有 上 千 家 外 資 銀 行 及 數 十 萬 名 銀 行 員 因 此, 肩 負 金 融 制 度 改 革 等 多 項 重 任 的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對 新 加 坡 構 成 一 定 威 脅, 尤 其 目 前 上 海 洋 山 深 水 港 已 超 越 新 加 坡 成 為 世 界 第 一 大 港 ( (3) 而 香 港 在 進 出 口 及 轉 口 貿 易 上, 依 據 維 基 百 科 2006 年 之 資 料 顯 示, 其 貿 易 額 比 例 均 以 中 國 為 最 大 宗, 其 餘 亞 太 地 區 比 例 甚 微, 現 在 其 是 否 仍 為 亞 太 地 區 之 要 角, 似 有 值 得 商 榷 之 處 ( 參 考 資 料 : 維 基 百 科 ) (4) 最 後, 在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之 股 市 表 現 上, 香 港 恆 生 指 數 在 2013 年 9 月 13 日 約 點, 2014 年 1 月 17 日 收 點 由 上 述 可 知,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之 成 立 對 香 港 之 衝 擊 似 乎 並 未 反 映 在 最 重 要 的 股 市 表 現 上, 若 輕 言 其 對 香 港 將 發 生 或 已 發 生 衝 擊, 似 嫌 速 斷 (5) 綜 上 所 述, 筆 者 認 為 本 題 應 以 (D) 選 項 為 較 適 解 答 5. 根 據 2013 年 9 月 13 日 工 商 時 報 電 子 報 所 述, 上 海 自 貿 區, 新 加 坡 成 假 想 敵, 針 對 第 (D) 個 答 案 新 加 坡 提 出 疑 問, 煩 請 解 釋 6. 若 就 國 際 排 名 觀 點 來 看, 新 加 坡 排 名 僅 較 上 海 排 名 前 一 位, 應 受 最 大 影 響 因 此 (C) (D) 選 項 皆 正 確 2013 年 新 華 - 道 瓊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發 展 指 數 (IFCD Idex) 公 布, 前 10 強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亞 洲 有 香 港 東 京 新 加 坡 上 海 等 四 個 城 市 入 榜, 隨 著 上 海 自 貿 區 獲 批, 將 加 重 大 陸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 資 料 來 源 : 7. (1) 本 年 度 學 測 的 社 會 科 第 59 題,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考 試 中 心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C) 香 港 (2) 然 吾 人 從 龍 騰 文 化 出 版 之 地 理 教 科 書 第 四 冊 的 第 181 頁 ( 如 附 件 ) 中 提 到, 上 海 已 有 發 展 成 亞 太 地 區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態 勢 上 海 正 處 於 和 東 京 新 加 坡 競 爭 的 地 位 由 此 論 可 得,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新 加 坡 的 影 響 最 大 (3) 在 衡 諸 新 聞 時 事, 如 工 商 時 報 / 中 時 電 子 報,2013 年 9 月 13 日 上 海 自 貿 區 新 加 坡 成 假 想 敵, 文 件 中 透 露, 上 海 自 貿 區 勢 以 新 加 坡 等 國 家 為 競 爭 對 象 又 如 世 界 新 聞 網,2013/Nov/12, 上 海 設 立 自 貿 區 的 歷 史 內 幕, 文 中 所 述, 上 海 為 什 麼 更 需 要 自 貿 區? 當 時 的 世 界 第 一 大 港 新 加 坡 的 年 吞 吐 量 超 過 一 千 萬 標 準 集 裝 箱 上 海 自 貿 區 將 徹 底 砸 了 新 加 坡 的 飯 碗 (4) 綜 合 可 知, 由 地 理 課 本 及 新 聞 時 事 等 等 之 所 述,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新 加 坡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故 本 題 之 答 案 為 (D) 新 加 坡 意 見 回 覆 : 1. 上 海 為 中 國 的 金 融 中 心 及 國 際 貿 易 港 口, 隨 著 上 海 外 港 洋 山 港 的 興 建, 進 一 步 加 強 上 海 的 競 爭 力 隨 著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同 是 以 中 國 為 主 要 市 場 且 位 階 相 當 的 香 港 衝 擊 最 大, 故 以 (C) 為 正 確 答 案 ~196~

209 2. 本 題 所 指 的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是 中 國 ( 上 海 ) 自 由 貿 易 試 驗 區 (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 的 簡 稱, 為 中 國 大 陸 政 府 批 准 設 立 的 首 個 自 由 貿 易 園 區 其 試 驗 區 涵 蓋 上 海 市 外 高 橋 保 税 區 外 高 橋 保 税 物 流 園 區 洋 山 保 税 港 區 和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综 合 保 稅 區 等 4 個 海 關 特 殊 監 管 區 域 成 立 的 核 心 理 念 在 於 順 應 世 界 經 貿 發 展 趨 勢, 推 動 國 際 化 與 自 由 化 成 立 的 整 體 目 標 為 建 設 成 為 具 有 國 際 水 準 的 投 資 貿 易 便 利 貨 幣 兌 換 自 由 監 管 高 效 便 捷 法 制 環 境 規 範 的 自 由 貿 易 試 驗 區 3. 根 據 顧 鈺 民 等 (1994) 中 國 保 稅 區 一 書 中 的 定 義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類 型, 可 區 分 成 發 達 國 家 以 及 發 展 中 國 家, 兩 者 的 目 標 取 向 大 不 相 同 發 達 國 家 為 使 自 己 的 產 品 能 在 世 界 上 獨 佔 鰲 頭, 是 以 擴 大 對 外 貿 易 和 發 展 轉 口 貿 易 占 主 要 部 分, 側 重 的 是 解 決 區 域 性 的 經 濟 和 就 業 問 題 ; 發 展 中 國 家 在 設 置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時 間 上 晚 於 發 達 國 家, 因 此 為 了 求 得 經 濟 上 完 全 獨 立, 積 極 的 從 發 達 國 家 中 引 進 資 金 技 術, 目 標 上 是 為 了 吸 引 外 資 和 先 進 技 術 為 主, 側 重 整 個 國 家 的 經 濟 技 術 成 長 4. 綜 合 上 述,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重 點 在 於 實 行 政 府 職 能 轉 變 金 融 制 度 貿 易 服 務 外 商 投 資 和 稅 收 政 策 等 多 項 改 革 措 施, 除 了 推 動 自 由 港 的 大 部 分 特 點 外, 還 要 藉 由 吸 引 外 資 設 廠, 發 展 出 口 加 工 企 業, 允 許 和 鼓 勵 外 資 設 立 大 的 商 業 企 業 金 融 機 構 等, 促 進 區 內 經 濟 整 合 及 全 面 發 展 因 此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無 論 歸 於 發 達 國 家 或 發 展 中 國 家, 其 功 能 均 為 側 重 整 個 國 家 的 經 濟 和 技 術 成 長, 或 解 決 區 域 性 的 經 濟 和 就 業 問 題 由 此,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受 影 響 的 首 先 當 是 國 內 其 他 具 有 類 似 發 展 的 港 市, 其 中 又 以 曾 被 英 國 殖 民 以 中 國 門 戶 自 居 的 香 港 最 受 到 影 響 就 國 外 的 都 市 而 言, 即 使 有 影 響, 其 程 度 也 無 法 和 國 內 港 市 相 提 並 論 5. 某 版 本 教 科 書 有 關 上 海 的 描 述 : 上 海 已 有 發 展 成 亞 太 地 區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態 勢 其 中 有 約 1/4 是 外 資 金 融 機 構, 上 海 正 處 於 和 東 京 新 加 坡 競 爭 的 地 位 內 文 明 確 指 出 : 甲 上 海 具 有 發 展 成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態 勢 ; 乙 東 京 新 加 坡 是 全 球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之 一 引 文 是 從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角 度 作 比 較, 其 只 是 題 幹 所 提 之 自 由 貿 易 區 當 中 各 項 功 能 的 一 部 分 6. 由 於 題 幹 所 問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成 立, 對 下 列 哪 個 都 市 的 經 濟 發 展 影 響 最 大? 因 此 考 生 需 將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對 選 項 中 都 市 所 受 的 影 響 程 度 進 行 比 較 根 據 題 幹 條 件, 外 資 企 業 考 慮 要 在 亞 太 地 區 設 立 總 部 的 話, 若 以 國 家 的 角 度 考 量, 則 考 生 需 先 考 量 投 資 地 點 是 在 中 國 或 新 加 坡 若 原 本 即 選 擇 於 新 加 坡 設 立 的 外 資 企 業, 則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還 是 可 能 會 選 擇 在 新 加 坡 設 立, 因 此 或 許 會 有 影 響 ( 即 各 新 聞 媒 體 討 論 所 討 論 的 影 響 ), 但 絕 對 不 如 香 港 來 的 大 ; 因 為 若 原 選 擇 於 中 國 設 立 的 外 資 企 業, 則 需 對 一 向 被 視 為 中 國 門 戶 的 香 港 與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進 行 比 較 香 港 有 自 被 英 國 殖 民 後 所 具 備 的 自 由 港 特 徵 一 向 被 視 為 中 國 大 陸 的 門 戶, 以 及 與 中 國 市 場 緊 密 聯 繫 等 優 勢, 但 這 些 優 勢 會 被 同 質 性 高 的 上 海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後 取 代 再 者, 以 地 緣 關 係 的 角 度 考 量, 上 海 較 鄰 近 香 港, 且 上 海 也 更 鄰 近 中 國 的 政 經 中 樞, 且 其 自 由 貿 易 區 設 立 的 功 能 可 取 代 香 港 現 今 具 備 的 優 勢, 故 香 港 所 受 影 響 勢 必 大 於 新 加 坡 7. 雖 然 此 題 是 預 測 性 的 問 題, 但 根 據 顧 鈺 民 等 (1994) 中 國 保 稅 區 書 中 定 義, 還 是 可 以 推 論 出 正 確 答 案 是 和 上 海 相 同 位 階 的 都 市 8. 根 據 以 上 說 明, 正 確 答 案 (C) 香 港 無 誤 ~197~

210 題 號 :63 題 目 : 為 題 組 新 疆 地 區 民 族 多 元, 居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和 生 活 方 式 頗 有 差 異, 經 常 發 生 社 會 騷 動 中 國 政 府 為 了 維 持 新 疆 地 區 社 會 秩 序, 於 2011 年 3 月 起 在 烏 魯 木 齊 北 京 等 地, 透 過 手 機 基 地 台 獲 得 手 機 用 戶 的 即 時 位 置, 以 了 解 當 地 民 眾 聚 散 的 即 時 情 況 請 問 : 63. 下 列 哪 項 技 術 最 適 用 於 分 析 新 疆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的 位 置 資 料, 以 了 解 其 聚 集 情 況? (A)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C) 航 照 判 釋 分 析 (B) 地 圖 投 影 判 讀 (D) 遙 感 探 測 技 術 意 見 內 容 : 1. (D) 選 項 : 手 機 有 電 磁 波, 會 產 生 訊 號, 使 用 遙 測 技 術 才 能 接 受 訊 號 2. 能 偵 測 到 手 機 訊 號, 原 理 是 藉 由 多 個 通 訊 衛 星 或 Wi-Fi host spot 與 手 機 傳 送 接 收 電 磁 波 訊 號, 藉 以 得 知 手 機 用 戶 在 地 球 上 的 分 區 及 位 置 分 析 過 程 中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GPS) 遙 測 系 統 缺 一 不 可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只 做 資 料 整 合, 只 佔 了 分 析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建 議 開 放 (D) 選 項 作 為 答 案 之 一 或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是 儲 存 處 理 分 析 展 示 和 查 詢 地 理 資 料 的 工 具, 可 有 效 統 整 所 記 錄 的 空 間 資 料 和 屬 性 資 料, 多 元 呈 現 地 理 資 訊, 並 提 供 具 體 的 分 析 結 果 和 決 策 支 援, 是 分 析 新 疆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位 置 資 料 的 最 佳 方 式 2. (D) 遙 感 探 測 技 術 是 指 無 須 接 觸 物 體, 快 速 有 效 的 獲 得 大 範 圍 的 資 訊 廣 義 的 遙 測 包 括 電 磁 波 震 波 聲 波 溫 度 電 磁 場 重 力 場 等 狹 義 的 遙 測 則 僅 對 地 面 物 體 反 射 及 放 射 的 電 磁 輻 射 能 量 進 行 偵 測 與 分 析 故 根 據 上 述, 遙 測 可 快 速 大 範 圍 的 獲 得 手 機 用 戶 的 所 在 地 區 的 底 圖 資 料, 但 分 析 該 地 區 手 機 用 戶 的 聚 集 情 形 仍 以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最 為 適 宜 ~198~

211 題號 70 題目 為 題 組 圖 8 是臺灣某地區的地圖 圖中數字為地形等高線的數值 單位為公尺 照片4是在圖上某處拍攝的一幢民居 請問 子 丑 卯 寅 照片 4 圖8 70. 假 設 圖 8中 子 丑 寅 卯 代 表 四 處 農 地 坵 塊 在 日 治 時 代 早 期 這 四 處 的 土 地 利用 有三處為水田 一處為茶園 根據圖中等高線分布的資訊 從天然灌溉 水源的角度思考 其中哪塊農地最可能是茶園 (A)子 (B)丑 (C)寅 (D)卯 意見內容 就水往低處流的概念 應選地勢較低處 而在卯的左方二頂高線有二小型 v 指向較高處 推論有 水流 此外茶園需在丘陵地 丁明顯平坦且在圖中最高處 儘管題目強調以水源角度 但也必須不失 一般性 才符合事實 意見回覆 1. 在臺灣 水田多位於地勢較低 灌溉方便的區域 茶園則位在地勢較高 排水良好的坡地 由圖 上等高線可知除了 子 坵塊地勢較高外 其餘三者皆在地勢較低處 且圖中的左方 兩 條等高線為台地崖 故題幹中 天然灌溉水源 應是指台地崖旁出現的湧泉 故 子 處引水灌 溉較為容易 故以(A)為正確答案 2. 丁位於高度低於 130 公尺以下的三合院 非如來函文中所述為圖中最高處 199

212 公 民 與 社 會 題 號 :1 題 目 : 1. 大 明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棒 球 比 賽, 卻 因 不 慎 漏 接 導 致 球 隊 以 一 分 飲 恨, 賽 後 檢 討 時, 教 練 批 評 指 責 其 反 應 太 慢, 他 因 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下 列 哪 個 概 念 最 符 合 大 明 的 處 境? (A) 米 德 ( George H. Mead) : 概 化 他 人 ( the generalized others ) (B) 顧 里 ( Charles H. Cooley) : 鏡 中 自 我 ( looking-glass self) (C) 佛 洛 依 德 ( Sigmund Freud) : 超 我 ( super ego) (D) 艾 瑞 克 森 ( Erik Erikson) : 自 我 混 淆 ( self-confusion) 意 見 內 容 : 1. 我 認 為 題 幹 中 教 練 已 批 評 指 責, 大 明 因 而 認 為 自 己 笨, 這 已 經 不 是 想 像 他 人 反 應 產 生 的 自 責, 而 是 教 練 已 把 話 說 出 口 我 認 為 選 項 (A) 的 概 化 他 人 符 合 教 練 對 小 明 的 評 估, 小 明 衡 量 本 身 行 為 而 難 過 2. 答 案 (B) 和 (D) 都 對, 大 明 能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棒 球 比 賽, 顯 然 打 棒 球 的 能 力 夠 水 準 只 因 教 練 的 各 人 看 法, 認 為 他 反 應 太 慢, 而 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事 實 上, 這 是 肇 因 於 教 練 權 威 的 指 責, 大 明 此 時 不 敢 也 不 知 再 仔 細 檢 討 整 個 事 件 的 事 實, 這 是 青 少 年 極 可 能 受 他 人 或 環 境 影 響 的 無 意 間 結 局, 其 造 成 的 結 果 常 是 自 我 混 淆 任 何 假 設 性 或 真 實 的 情 境, 其 背 景 心 理 現 實 狀 況 可 能 是 多 樣 貌 的, 恐 怕 沒 辦 法 量 化 哪 一 個 概 念 最 符 合 哪 一 個 情 境, 是 以 (B) 和 (D) 都 對 3. 鏡 中 自 我 非 指 一 個 人 的 處 境, 而 是 用 以 說 明 形 成 自 我 的 過 程,(A)(B)(C)(D) 選 項 中 僅 有 (D) 可 以 指 涉 一 個 人 的 處 境, 且 題 目 有 提 及 大 明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比 賽, 顯 示 大 明 為 一 國 中 生 或 高 中 生, 符 合 艾 瑞 克 森 的 自 我 認 同 與 自 我 混 淆 之 十 二 至 十 八 歲 的 年 齡, 可 用 青 少 年 期 的 主 要 任 務 是 建 立 在 他 人 眼 中 的 形 象, 這 一 階 段 的 危 機 是 自 我 混 淆, 解 釋 其 處 境 鏡 中 自 我 不 能 用 於 指 涉 一 個 人 的 處 境 意 見 回 覆 : 1. 選 項 (A) 概 化 他 人, 一 般 而 言 指 的 是 其 他 人 別 人 等 抽 象 的 集 體 概 念, 與 題 幹 敘 述 不 符 2. 根 據 題 幹 : 教 練 批 評 指 責 其 反 應 太 慢, 他 因 此 認 為 自 己 很 笨 能 力 不 好, 不 適 合 打 棒 球 由 此 可 見, 大 明 並 沒 有 產 生 自 我 混 淆 的 情 形, 因 此 選 項 (D) 不 正 確 另 學 校 可 能 是 國 中 或 高 中, 也 有 可 能 是 小 學 或 大 學, 因 此 無 法 就 學 校 一 詞 判 斷 大 明 為 青 少 年, 並 基 於 此 而 得 到 產 生 自 我 混 淆 的 答 案 3. 大 明 很 顯 然 是 以 教 練 對 其 的 批 評 投 射 在 自 我 的 認 知 上, 因 此 選 項 (B) 顧 里 鏡 中 自 我 概 念, 最 適 合 描 述 大 明 現 在 的 處 境 綜 上 所 述, 本 題 答 案 為 選 項 (B) 無 誤 ~200~

213 題 號 :2 題 目 : 2. 在 現 實 社 會 中, 不 同 文 化 常 因 誤 會 或 偏 見, 產 生 彼 此 有 高 低 的 區 分, 形 成 文 化 位 階 與 歧 視 的 現 象, 衍 生 出 不 平 等 問 題 以 臺 灣 社 會 為 例, 下 列 哪 個 現 象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與 不 平 等? (A) 教 育 部 在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為 原 住 民 身 分 考 生 設 有 增 額 錄 取 的 制 度 (B) 地 方 政 府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舉 辦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C) 政 府 規 定 大 陸 籍 配 偶 取 得 國 民 身 分 證 的 時 間, 要 比 其 他 外 籍 配 偶 多 幾 年 (D) 政 府 在 組 織 上 增 設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並 在 多 所 大 學 裡 成 立 客 家 文 化 學 院 意 見 內 容 : 1. 大 陸 配 偶 取 得 我 身 分 證 所 需 年 限 較 其 他 國 長, 應 是 因 為 我 國 國 防 安 全 考 量 而 非 文 化 位 階, 故 不 宜 以 選 項 (C) 作 為 標 準 答 案, 可 參 考 施 正 鋒 教 授 於 臺 灣 法 律 網 之 文 章 而 選 項 (B) 中 地 方 政 府 只 特 別 強 調 為 東 南 亞 配 偶 開 辦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而 不 是 為 其 他 國 配 偶 如 歐 美 人 士 開 辦? 難 道 這 不 是 另 一 種 型 式 的 文 化 優 越 感 嗎? 因 此 解 答 應 為 (B) 2. 選 項 (B) 有 提 及 地 方 政 府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配 偶 舉 辦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課 程, 而 外 籍 配 偶 所 指 涉 範 圍 應 不 限 於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故 選 項 (B) 所 說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強 調 只 有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需 要 學 習 國 語 文 及 臺 灣 民 俗 風 情 歧 視 其 原 文 化 較 為 低 等 需 加 強 學 習 臺 灣 風 俗 民 情 的 意 涵, 顯 已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及 不 平 等, 故 建 議 選 項 (B) 開 放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關 於 政 府 對 於 中 國 大 陸 配 偶 的 差 別 待 遇 確 實 存 在, 這 一 點 大 家 ( 即 使 贊 成 方 也 承 認, 以 國 家 安 全 理 由 為 優 位, 犧 牲 中 國 大 陸 配 偶 的 各 項 其 他 權 益, 是 不 得 不 的 作 法 ) 都 是 肯 定 的 不 論 這 樣 政 策 的 考 量 是 基 於 甚 麼 道 理 ( 包 括 國 家 安 全 在 內 ), 也 姑 且 不 談 是 否 涉 及 文 化 歧 視 ( 其 實 政 策 辯 論 過 程 中, 有 些 學 者 專 家 及 政 治 人 物 的 言 論, 在 在 表 明 了 一 種 文 化 優 越 感 及 歧 視 ), 其 意 涵 和 效 應 涉 及 的 不 平 等 現 象 極 為 明 顯, 不 僅 限 於 政 治 權, 也 及 於 社 會 文 化 權, 這 方 面 已 經 有 不 少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論 述 ( 如 夏 曉 鵑 教 授 一 系 列 著 作 及 諸 多 碩 博 士 論 文 ) 據 此 選 項 (C) 作 為 正 確 答 案 殆 無 疑 義 2. 政 府 ( 中 央 及 地 方 ) 秉 持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不 僅 鼓 勵 各 族 群 保 存 及 發 展 母 語 及 文 化, 例 如 原 住 民 客 家 等, 也 樂 見 其 他 外 來 族 群 的 文 化 輸 入 與 發 展, 包 括 東 亞 東 南 亞 及 全 球 文 化, 但 相 對 也 希 望 協 助 各 族 群 的 適 應 與 共 存 地 方 政 府 對 於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提 供 的 服 務, 就 是 遵 行 上 述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下 的 措 施, 並 無 文 化 歧 視 及 不 平 等 的 意 涵 及 效 應 之 所 以 特 別 為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舉 辦 學 習 活 動, 主 要 是 因 為 來 自 這 個 地 區 的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較 多, 不 能 因 此 刻 意 或 強 行 推 斷 為 負 面 或 惡 意 的 文 化 歧 視 及 差 別 待 遇, 據 此 選 項 (B) 並 不 適 合 作 為 答 案 ~201~

214 題 號 :3 題 目 : 3. 由 於 刻 板 印 象 而 產 生 性 別 迷 思 的 狀 況 常 可 見, 近 來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融 入 課 程 已 成 為 校 園 的 重 要 課 題 下 列 何 者 可 反 映 出 校 園 內 的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A) 訓 導 主 任 大 力 呼 籲 學 生 們 不 要 霸 凌 弱 小 同 學 (B)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是 為 保 障 女 性 教 職 員 生 而 成 立 (C) 體 育 老 師 徵 求 班 上 男 女 各 十 位 同 學 參 加 拔 河 比 賽 (D) 開 學 第 一 天 導 師 請 班 上 力 氣 大 的 同 學 幫 忙 搬 新 課 本 意 見 內 容 : 依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第 6 條 規 定, 學 校 須 設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但 選 項 (B) 中 的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一 詞 明 顯 漏 了 教 育 二 字 此 題 以 我 國 法 律 上 並 不 存 在 的 組 織 為 正 答 選 項, 實 令 人 費 解 上 述 委 員 會 的 設 置 及 其 功 能 發 揮, 皆 依 我 國 相 關 法 令 的 規 範 而 行, 自 有 其 法 治 性 的 嚴 謹 意 涵, 試 題 中 不 應 擅 改 其 名 稱 在 本 題 無 任 何 選 項 正 確 的 情 況 下, 建 議 此 題 應 直 接 送 分, 方 符 合 實 施 測 驗 的 教 育 目 的 意 見 回 覆 : 選 項 (B)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應 為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之 簡 稱, 並 不 影 響 作 答 送 分 對 多 數 答 對 本 題 的 考 生 並 不 公 平, 未 必 符 合 測 驗 的 教 育 目 的 ~202~

215 題 號 :7-8 題 目 : 7-8 為 題 組 某 內 閣 制 國 家 共 有 10 個 行 政 區, 各 行 政 區 的 國 會 議 員 選 舉 投 票 結 果 如 表 1 所 示 如 果 該 國 國 會 總 共 有 20 個 席 次, 政 黨 代 表 與 地 方 選 區 席 次 各 半, 並 且 各 自 計 算 ; 其 中, 選 民 可 投 二 票, 一 票 投 給 政 黨, 一 票 投 給 選 區 候 選 人 表 1 行 政 區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丙 黨 得 票 率 丁 黨 得 票 率 1 38% 50% 5% 7% 2 35% 34% 21% 10% 3 10% 11% 59% 20% 4 50% 10% 5% 35% 5 30% 20% 15% 35% 6 15% 10% 65% 10% 7 45% 30% 5% 20% 8 30% 50% 10% 10% 9 50% 30% 10% 10% 10 25% 65% 5% 5% 政 黨 得 票 率 30% 50% 10% 10% 7. 針 對 前 述 條 件, 此 次 選 舉 後 國 會 最 大 黨 應 該 為 何? (A) 甲 黨 (B) 乙 黨 (C) 丙 黨 (D) 丁 黨 8. 根 據 該 國 國 會 選 舉 結 果, 其 後 可 能 的 政 治 發 展,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最 為 正 確? (A) 甲 黨 可 以 與 任 一 政 黨 結 盟, 都 能 組 成 過 半 多 數 政 府 (B) 乙 黨 擁 有 穩 定 過 半 的 多 數 支 持, 可 以 單 獨 組 成 政 府 (C) 丙 黨 可 在 甲 乙 政 黨 間, 扮 演 關 鍵 角 色 爭 取 組 閣 利 益 (D) 丁 黨 是 國 會 中 席 次 最 少 的 政 黨, 沒 有 機 會 加 入 內 閣 意 見 內 容 : 表 格 中 第 一 列 部 分 文 字 為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所 指 的 是 否 為 甲 黨 候 選 人 得 票 率 乙 黨 候 選 人 得 票 率? 某 選 民 將 政 黨 票 投 給 甲 黨, 不 一 定 會 將 人 的 那 一 票 投 給 甲 黨 候 選 人 因 此 本 人 認 為 表 格 中 未 清 楚 呈 現 各 選 區 各 政 黨 候 選 人 之 得 票 狀 況, 使 同 學 答 題 時 產 生 混 淆 再 者 政 黨 得 票 率 置 於 最 下 方, 易 令 人 產 生 其 得 票 率 為 1-10 行 政 區 甲 黨 得 票 率 乙 黨 得 票 率 之 加 總, 因 而 找 不 到 於 各 選 區 參 選 之 候 選 人 得 票 情 況, 故 無 法 作 答 ~203~

216 意 見 回 覆 : 題 幹 已 言 明 : 選 民 共 可 投 二 票, 一 票 投 給 政 黨, 一 票 投 給 選 區 候 選 人 表 中 行 政 區 1-10 即 為 選 區, 選 區 對 應 格 中 所 產 生 的 得 票 率, 當 然 就 是 選 區 候 選 人 的 得 票 率, 是 否 於 政 黨 之 外 標 註 候 選 人 並 不 影 響 作 答 本 題 原 有 測 驗 考 生 判 讀 表 格 數 據 之 能 力, 試 題 及 答 案 均 無 誤 ~204~

217 題 號 :10 題 目 : 10. 我 國 自 1991 年 展 開 七 次 憲 法 增 修,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這 幾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A) 總 統 直 選 實 施 雙 首 長 體 制, 強 化 我 國 民 主 深 化 的 基 礎 (B) 單 一 國 會 席 次 減 半 任 期 四 年, 確 立 代 議 政 治 的 內 涵 (C) 明 定 大 法 官 會 議 為 釋 憲 機 制, 維 繫 我 國 憲 政 運 作 的 穩 定 (D) 修 憲 案 交 由 公 民 複 決 落 實 公 投 之 法 源, 實 踐 人 民 主 權 意 見 內 容 : 1. 臺 灣 實 施 的 制 度 和 雙 首 長 制 不 同 選 項 (C) 則 是 在 廢 除 動 員 戡 亂 後 才 有, 此 為 第 一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因 此 建 議 選 項 (A)(C) 都 給 分 2. 我 國 自 從 立 國 以 來, 從 未 於 憲 法 或 於 任 何 法 規 命 令 中, 曾 明 確 指 出 我 國 為 總 統 制 內 閣 制 或 半 總 統 ( 雙 首 長 ) 制 僅 僅 是 學 界 認 定 修 憲 前 行 政 院 對 立 法 院 負 責 有 內 閣 制 特 色, 修 憲 後 行 政 院 院 長 改 由 總 統 直 接 任 命, 有 總 統 制 的 特 色, 再 加 上 行 政 院 仍 要 向 立 法 院 備 詢 以 示 負 責, 因 而 有 混 合 制 的 特 色 建 國 百 年 以 來, 我 國 一 直 是 以 總 統 和 行 政 院 長 雙 首 長 並 存 的 方 式 治 國, 只 是 在 修 憲 前 後 權 力 有 明 顯 消 長, 才 會 因 此 有 人 說 修 憲 後 是 改 良 式 雙 首 長 制, 但 並 不 能 如 選 項 中 敘 述 : 實 施 雙 首 長 制 憲 法 無 明 文 規 定, 且 所 謂 雙 首 長 制 亦 行 之 有 年, 若 以 實 施 一 詞 帶 過, 太 過 牽 強, 有 違 憲 法 所 述 與 現 實 情 況 選 項 用 字 遣 詞 不 夠 嚴 謹, 有 明 顯 疏 漏, 會 造 成 答 題 之 困 擾 選 項 (A)(C) 為 此 題 正 解, 應 從 寬 認 定 3.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本 南 一 版 第 二 冊 第 66 頁 : 使 我 國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逐 步 趨 近 於 法 國 第 五 共 和 所 實 施 的 混 合 制, 與 選 項 (A) 直 言 實 施 雙 首 長 制 有 所 抵 觸, 建 議 送 分 4. 根 據 我 國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並 未 提 及 我 國 實 施 雙 首 長 制 另, 法 國 所 實 施 之 雙 首 長 制 與 我 國 實 施 之 制 度 也 有 所 出 入 請 再 次 討 論 選 項 (A) 之 正 確 性 5. 我 國 非 典 型 總 統 總 理 所 領 導, 而 是 由 總 統 領 導, 組 成 內 閣 可 參 見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本 南 一 版 第 二 冊 第 66 頁 : 修 憲 使 我 國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逐 步 趨 近 於 法 國 的 混 合 制 意 見 回 覆 : 1.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負 責 釋 憲, 為 憲 法 本 文 第 條 所 規 定, 並 非 1991 年 ( 民 國 80 年 ) 以 來 七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故 選 項 (C) 符 合 題 幹 所 問, 為 正 確 答 案 2. 我 國 行 憲 始 自 民 國 36 年, 尚 未 及 百 年 行 憲 不 久, 即 於 民 國 37 年 實 施 動 員 戡 亂 時 期 臨 時 條 款, 至 民 國 80 年 才 廢 止, 這 段 期 間, 許 多 憲 法 本 文 被 凍 結, 幾 乎 沒 有 真 正 實 施 過 3. 我 國 中 央 政 府 屬 於 何 種 體 制, 憲 法 或 任 何 法 令 的 確 未 有 明 文 規 定, 事 實 上, 世 界 各 國 也 鮮 少 將 自 己 本 國 的 政 府 體 制 類 型 明 白 條 列 一 般 而 言, 各 國 的 政 府 體 制 類 型, 是 根 據 多 數 政 治 學 研 究 的 分 類 而 來 4. 有 關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之 設 計 類 型, 不 外 乎 總 統 制 內 閣 制 雙 首 長 制 和 委 員 制 四 種 類 ~205~

218 型, 我 國 憲 法 於 民 國 86 年 第 四 次 修 憲 後,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之 設 計 類 型, 學 界 根 據 憲 法 實 質 精 神 與 運 作 內 涵, 將 其 稱 之 雙 首 長 制 或 半 總 統 制, 此 乃 最 適 合 我 國 實 況 之 分 類 類 型, 也 是 學 界 在 相 關 著 作 與 學 術 論 述 之 通 說 此 可 參 見 國 內 相 關 憲 法 學 者 之 諸 多 著 作, 如 吳 玉 山 (2001:165) 徐 正 戎 (2000:1-3) 許 宗 力 (2001: ) 隋 杜 卿 (2003:3) 等 人 之 論 述 雖 然, 部 分 學 者 對 此 仍 有 持 不 同 意 見, 例 如 湯 德 宗 (1998: ) 認 為 應 屬 形 式 半 總 統 制 的 實 質 總 統 制, 以 及 林 佳 龍 (2000: ) 亦 稱 此 為 總 理 總 統 制 等, 但 此 為 在 四 種 建 構 類 型 之 補 充 性 說 法, 應 不 影 響 學 界 主 流 與 社 會 普 遍 認 定 之 雙 首 長 制 之 歸 類 ; 同 時, 也 鮮 少 有 學 者 將 其 歸 類 為 政 治 學 教 科 書 之 其 他 三 種, 包 括 總 統 制 內 閣 制 和 委 員 制 等 中 央 政 府 體 制 之 類 型 綜 上 所 述, 選 項 (A) 總 統 直 選 實 施 雙 首 長 體 制, 強 化 我 國 民 主 深 化 的 基 礎, 的 確 是 1991 年 以 來 七 次 修 憲 的 成 果, 因 此 無 法 作 為 正 確 答 案 參 考 資 料 : 林 佳 龍,2000, 半 總 統 制 多 黨 體 系 與 不 穩 定 的 民 主 : 臺 灣 憲 政 衝 突 的 制 度 分 析, 林 繼 文 編, 政 治 制 度, 臺 北 : 中 研 院 社 科 所, 頁 吳 玉 山,2001, 合 作 還 是 對 立? 半 總 統 制 府 會 分 立 下 的 憲 政 運 作, 明 居 正 高 朗 編, 憲 政 體 制 新 走 向, 臺 北 : 新 臺 灣 人 基 金 會, 頁 徐 正 戎,2000, 左 右 共 治 - 雙 首 長 之 宿 命, 政 策 月 刊,59:8-12 許 宗 力,2001, 發 現 雙 首 長 制, 陳 隆 志 編, 新 世 紀 新 憲 政 : 新 世 紀 智 庫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臺 北 : 元 照 出 版 社, 頁 湯 德 宗,1998, 論 九 七 修 憲 後 的 權 力 分 立 憲 政 工 程 的 另 類 選 擇, 臺 大 法 學 論 叢,27(2): 隋 杜 卿,2003, 回 歸 憲 法 : 憲 政 轉 機 的 正 路, 憲 政 危 機 與 憲 政 轉 機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7 月 18 日 ), 臺 北 :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學 系 ~206~

219 題 號 :11 題 目 : 11. 基 於 權 力 制 衡, 我 國 行 政 與 立 法 機 關 各 有 權 力 制 衡 彼 此 有 關 這 些 權 力 運 作 的 敘 述, 何 者 並 不 正 確? (A) 立 法 院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可 以 發 動 委 員 連 署 提 出 倒 閣 案 (B) 行 政 院 針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C) 立 法 委 員 基 於 施 政 弊 案, 發 動 調 查 權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D) 國 會 因 政 府 施 政 不 當, 拒 絕 行 政 首 長 上 台 進 行 施 政 報 告 意 見 內 容 : 1. 選 項 (B) 行 政 院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行 政 院 若 是 要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需 要 總 統 核 可 才 可 以, 並 非 本 身 的 權 力, 選 項 (B) 的 敘 述 未 寫 出 總 統 核 可, 應 該 是 錯 誤 的, 故 可 列 為 正 確 答 案 2.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二 款 之 規 定 : 行 政 院 對 於 立 法 院 決 議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如 認 為 有 窒 礙 難 行 時, 得 經 總 統 之 核 可, 於 該 決 議 案 送 達 行 政 院 十 日 內,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依 上 述 判 斷, 覆 議 案 的 提 出 僅 針 對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因 此, 選 項 (B) 所 指 的 行 政 院 針 對 立 法 院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於 此 界 定 不 明, 再 者 未 經 總 統 之 核 可, 亦 無 法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建 議 選 項 (B)(C) 均 給 分 意 見 回 覆 : 1. 選 項 (B) 所 指 可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乃 是 指 覆 議 權 的 主 體 而 言,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之 規 定, 行 政 院 的 確 是 提 出 覆 議 案 的 主 體 機 關 2. 我 國 有 關 覆 議 制 度 原 規 定 於 憲 法 第 57 條, 後 來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對 此 另 為 規 定, 憲 法 第 57 條 停 止 適 用 依 增 修 條 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規 定 : 行 政 院 對 於 立 法 院 決 議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如 認 為 有 窒 礙 難 行 時, 得 經 總 統 之 核 可, 於 該 議 決 案 送 達 行 政 院 十 日 內,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此 為 覆 議 制 度 的 憲 法 上 界 定 3. 基 本 上, 覆 議 制 度 乃 是 解 決 行 政 立 法 僵 局 一 項 重 要 的 制 度 設 計, 其 主 要 存 在 於 立 法 院 決 議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之 形 式, 癥 結 點 在 於 行 政 院 認 為 有 窒 礙 難 行 時 選 項 (B) 所 謂 不 妥 之 決 議 事 項, 即 為 前 述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窒 礙 難 行 之 內 容, 其 措 辭 用 語 應 無 過 多 殊 異 之 處 ; 同 時, 這 些 內 容 能 夠 對 應 行 政 院 之 採 取 覆 議 行 動 者, 當 然 僅 限 定 於 憲 法 規 定 之 法 律 案 預 算 案 條 約 案 等 形 式 4. 本 題 命 題 主 旨 為 行 政 與 立 法 之 權 力 制 衡 與 運 作 內 涵, 本 題 選 項 (C) 立 法 委 員 基 於 施 政 弊 案, 發 動 調 查 權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其 糾 舉 彈 劾 失 職 官 員 非 立 法 委 員 職 權, 明 顯 不 正 確, 也 是 本 題 答 案 唯 一 之 選 擇 ~207~

220 題 號 :13 題 目 : 13. 立 法 院 通 過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時 因 漏 字 問 題 引 發 巨 大 爭 議, 引 起 各 界 對 立 法 品 質 的 關 注 假 設 法 律 生 效 施 行 後, 如 發 現 法 律 條 文 有 重 大 疏 漏, 該 進 行 何 種 程 序 修 正? (A) 立 法 院 依 立 法 程 序 將 修 正 案 通 過 後, 送 請 總 統 公 布 (B) 由 大 法 官 會 議 宣 告 該 法 律 違 憲 後, 立 法 院 進 行 修 改 (C) 先 由 總 統 召 集 五 院 院 長 會 商 後, 交 由 立 法 院 修 改 (D) 行 政 院 長 經 總 統 核 可 後, 向 立 法 院 提 出 覆 議 案 要 求 修 改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中 的 兩 句 話, 並 無 直 接 相 關 第 二 句 話 中 的 假 設 為 一 個 關 鍵 假 設 法 律 生 效 實 施 後 意 指 某 個 法 律 生 效 實 施 後, 而 非 特 定 指 涉 第 一 句 話 中 的 立 法 院 通 過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時 因 漏 字 問 題 第 二 句 是 假 設 的 情 況, 但 完 全 沒 有 詳 細 說 明 是 何 種 情 況, 沒 說 明 實 施 後 多 久, 也 沒 有 說 明 法 條 有 何 重 大 疏 漏, 如 發 現 是 由 誰 發 現 如 果 此 題 的 第 二 句 話 是 指 第 一 句 話 的 實 例, 那 應 該 清 楚 表 達, 切 勿 因 節 省 字 數 而 造 成 題 意 不 清 如 同 許 多 釋 憲 案 中, 皆 是 有 人 覺 得 法 律 有 侵 害 人 權 有 重 大 疏 漏 有 違 憲 之 虞, 才 提 出 釋 憲 聲 請 被 大 法 官 會 議 宣 告 違 憲 之 後, 才 由 立 法 院 修 改 因 此 釋 憲 案 的 提 出, 也 符 合 題 中 所 描 述 的 情 況 基 於 以 上 理 由, 建 議 選 項 (A)(B) 都 給 分 2.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之 所 以 啟 動 覆 議 程 序, 是 因 為 法 律 條 文 少 了 教 字, 而 使 得 大 學 教 授 與 公 務 人 員 無 正 當 理 由 受 到 不 公 平 對 待, 因 此 有 可 能 違 反 平 等 原 則 若 經 有 權 提 起 釋 憲 之 機 關 或 人 民 於 符 合 法 定 條 件 之 情 況 下 向 大 法 官 提 出 聲 請, 大 法 官 未 必 不 予 受 理, 受 理 後 亦 非 不 可 能 對 該 法 條 做 成 違 憲 之 解 釋 再 者, 選 項 (B) 之 文 字, 並 未 指 明 大 法 官 主 動 宣 告 該 法 條 違 憲, 因 此 未 違 反 司 法 權 被 動 性 之 原 則 本 人 建 議 選 項 (B) 列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題 幹 敘 述, 本 題 很 清 楚 地 是 以 時 事 的 會 計 法 修 正 案 破 題, 藉 此 測 驗 一 般 性 的 法 律 生 效 實 施 後 的 修 正 程 序, 並 非 測 驗 會 計 法 之 修 法 本 身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2. 一 般 性 的 法 律 修 正, 由 立 法 院 依 程 序 進 行 即 可, 選 項 (B) 大 法 官 宣 告 違 憲 不 是 先 決 條 件, 故 錯 誤 3. 綜 上 所 述, 本 題 正 確 答 案 為 選 項 (A) 無 誤 ~208~

221 題 號 :15 題 目 : 15. 請 以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觀 點, 判 斷 以 下 對 於 人 民 上 街 示 威 遊 行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其 行 為 當 屬 合 法 (B) 人 民 對 政 府 施 政 不 滿 就 應 提 起 訴 願 及 訴 訟, 故 示 威 抗 議 違 反 法 律 程 序 (C)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必 須 要 先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否 則 示 威 抗 議 即 違 法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意 見 內 容 : 1. 題 幹 所 謂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不 見 得 指 臺 灣 地 區, 那 麼 一 國 之 憲 法 若 賦 予 人 民 集 會 遊 行 自 由, 基 本 上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之 活 動 即 獲 得 憲 法 保 障, 除 非 該 行 為 違 反 法 律 保 留 的 條 件 但 事 實 上 選 項 (D) 之 觀 點 必 然 建 立 在 選 項 (A) 上, 唯 有 (A) 合 法, 方 有 (D) 之 但 書 條 件 才 是, 再 者,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之 合 理 範 圍, 即 為 歷 來 各 方 爭 點, 均 有 戕 害 憲 法 賦 予 人 民 集 會 自 由 之 可 能 其 實 法 治 國 原 則 憲 法 學 中 也 是 複 雜 的 概 念, 但 如 果 從 其 中 基 本 權 利 保 障 的 觀 點 來 說, 遊 行 示 威 算 是 憲 法 保 障 的 集 會 自 由 跟 言 論 自 由, 最 好 的 方 式 當 然 是 不 要 有 任 何 限 制, 因 為 即 使 是 雙 軌 理 論 中 非 針 對 言 論 內 容 的 限 制, 譬 如 說 要 在 國 民 黨 中 常 會 的 會 場 一 百 公 尺 以 外 才 能 抗 議, 在 某 方 面 來 說 會 使 得 抗 議 無 法 達 成 原 來 應 有 的 效 果, 所 以 許 可 制 或 所 謂 的 限 制, 都 有 可 能 被 濫 用 而 妨 害 言 論 自 由 綜 上 所 述, 請 重 新 評 估 選 項 (A) 是 否 亦 為 適 當 解 答, 若 不 允, 還 請 敘 明 學 理 及 相 關 事 由 以 備 社 會 公 評 而 昭 公 信 2. 第 15 題 是 以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觀 點 來 判 斷 示 威 遊 行 的 法 律 保 障, 而 非 我 國 現 行 法 律 ( 集 會 遊 行 法 ) 對 於 示 威 遊 行 的 法 律 保 障, 所 以 若 是 以 選 項 (A) 也 會 是 可 以 選 擇 的 答 案 選 項 (C) 則 是 我 國 目 前 的 現 制, 選 項 (D) 也 符 合 現 制, 只 有 選 項 (B) 不 正 確 此 題 涉 及 示 威 遊 行 行 為 的 價 值 判 斷,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不 僅 要 拘 束 人 民 的 行 為, 也 要 拘 束 國 家 的 施 政, 但 此 題 的 答 案 若 是 (D), 則 是 偏 向 要 約 束 人 民 的 行 為, 而 從 寬 看 待 國 家 對 於 人 民 示 威 遊 行 的 管 制 是 否 符 合 法 治 國 家 的 精 神, 此 點 難 謂 真 正 符 合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觀 點, 只 具 備 片 面 的 法 治 觀 念 只 要 求 人 民 守 法 而 寬 待 國 家 更 與 憲 政 主 義 保 障 人 權 的 思 潮 背 道 而 馳 3.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必 定 保 障 人 民 的 示 威 抗 議 行 為, 故 選 項 (A)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其 行 為 當 屬 合 法 應 正 確 無 誤 選 項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以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應 也 正 確, 但 是 選 項 (A) 較 為 切 中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的 意 義 4. 依 集 遊 法 第 8 條 第 1 項 規 定, 室 外 集 會 遊 行 除 有 同 條 項 但 書 規 定 之 情 形,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許 可 本 題 既 未 說 明 上 街 示 威 遊 行 是 否 屬 該 條 但 書 所 規 定 無 庸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許 可 之 情 形, 則 具 法 律 概 念 之 考 生 選 擇 選 項 (C) 亦 非 無 據, 故 請 選 項 (C) 亦 給 予 計 分 5. 選 項 (C) 應 為 正 確 的 敘 述, 根 據 憲 法 保 障 的 集 會 自 由 規 定, 集 會 前 須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選 項 (D)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屬 於 徵 收 土 地 的 情 況, 應 改 為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較 為 恰 當, 因 此 (D) 並 非 正 確 選 項 至 於 選 項 (A) 敘 述 模 糊, 基 本 上 只 要 是 正 當 的 行 為 示 威 抗 議 就 是 合 法, 因 此 選 項 (A) 也 可 以 考 慮 給 ~209~

222 分 若 本 題 四 個 選 項 都 有 不 合 理 之 處, 亦 可 以 全 部 送 分 6. 當 年 野 草 莓 運 動 便 是 採 取 公 開 違 背 集 會 遊 行 法 的 公 民 不 服 從, 突 顯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 許 可 ) 的 不 合 理 可 見 抗 議 行 為 需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否 則 抗 議 即 違 法 選 項 (D) 的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應 改 為 防 止 危 害 社 會 秩 序 較 為 合 適 意 見 回 覆 : 1. 本 題 是 單 選 題, 每 個 選 項 都 是 獨 立 完 整 的 句 子, 也 必 須 單 獨 判 斷 其 陳 述 正 確 與 否, 並 沒 有 哪 個 選 項 屬 於 前 提 或 結 論 的 問 題 2. 現 代 法 治 國 家 固 然 較 為 強 調 人 民 權 利 之 保 障 以 及 限 制 政 府 之 權 力, 然 而 並 非 絕 對, 政 府 對 於 人 民 權 利 的 行 使 固 然 應 該 給 予 最 大 範 圍 的 保 障, 但 人 民 行 使 權 利 若 有 過 當 或 不 法 之 行 為, 其 行 為 仍 應 受 到 限 制, 否 則 可 能 侵 害 其 他 人 之 權 利 本 題 是 測 驗 考 生 對 於 人 民 權 利 保 障 及 限 制 的 整 體 性 瞭 解, 將 不 同 層 次 設 計 在 不 同 選 項, 並 有 若 干 誘 答 的 敘 述, 期 考 生 能 判 斷 正 誤, 來 函 所 稱 : 與 要 求 人 民 守 法 而 寬 待 國 家 更 與 憲 政 主 義 保 障 人 權 的 思 潮 背 道 而 馳, 並 非 原 命 題 意 旨 3. 就 選 項 (A) 而 言, 人 民 示 威 抗 議 的 行 為, 固 然 屬 於 憲 法 集 會 自 由 的 保 障 範 圍, 但 其 行 為 若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侵 害 他 人 權 利 或 破 壞 社 會 秩 序, 例 如 丟 汽 油 彈 坐 臥 軌 道 阻 擋 火 車 等, 則 可 能 觸 犯 刑 法, 故 選 項 (A) 後 段 當 屬 合 法 之 敘 述 不 正 確 憲 法 保 障 的 權 利, 如 果 濫 用, 違 反 法 律 規 定, 仍 屬 違 法 行 為, 應 受 法 律 制 裁 另 以 言 論 自 由 為 例 亦 同, 憲 法 雖 然 保 障 言 論 自 由, 但 不 表 示 言 論 自 由 的 行 為 都 合 法, 如 果 涉 及 誹 謗, 也 必 須 負 相 關 刑 責 4. 就 選 項 (C) 而 言, 無 論 各 民 主 國 家 或 我 國, 集 會 遊 行 有 以 許 可 為 原 則 ( 通 常 須 先 許 可, 少 數 例 外 ), 也 有 以 許 可 為 例 外 ( 通 常 不 須 事 先 許 可, 少 數 例 外 需 申 請 許 可 ), 但 選 項 (C) 必 須 先 得 到 主 管 機 關 的 許 可 此 一 全 稱 性 的 陳 述 錯 誤 5. 集 會 自 由 權 利, 是 相 對 的 而 非 絕 對 的 權 利, 就 我 國 而 言, 憲 法 第 23 條 規 定,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等 目 的, 且 符 合 比 例 原 則, 可 依 據 法 律 限 制 人 民 集 會 自 由 權 利 其 中 符 合 比 例 原 則, 通 俗 用 語 表 達 就 是 合 理, 故 選 項 (D)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法 律 可 合 理 限 制 示 威 抗 議 活 動 為 正 確 敘 述, 答 案 無 誤 ~210~

223 題 號 :16 題 目 : 16. 某 記 者 連 線 報 導 內 容 為 : 為 您 插 播 最 新 消 息, 涉 及 重 大 貪 瀆 案 的 被 告 小 明 今 天 下 午 終 於 到 案,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預 料 案 情 還 會 有 進 一 步 的 發 展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A) 違 反 偵 查 不 公 開 原 則 (C) 違 背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B) 侵 犯 被 告 的 隱 私 權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意 見 內 容 : 1. 由 題 目 中 :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可 知 此 階 段 應 還 在 偵 查, 並 未 進 到 起 訴 和 審 判 的 動 作 然 而, 記 者 卻 報 導, 明 顯 違 反 偵 查 不 公 開 原 則 其 次, 檢 察 官 當 然 有 權 利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只 要 有 經 過 法 官 的 相 關 程 序, 如 同 學 生 有 權 產 生 在 上 課 時 間 吃 水 果 的 想 法, 但 需 先 問 過 師 長 才 行 2. 題 幹 提 及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查 後, 還 未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經 法 官 確 定 判 決 有 罪, 應 不 能 逕 行 公 開 被 告 本 名?( 儘 管 已 遭 檢 方 懷 疑 涉 及 重 大 貪 瀆 罪, 甚 至 起 訴 ~), 故 選 項 (B) 侵 害 被 告 隱 私 權, 有 爭 議! 3. 因 偵 查 中 被 告, 只 有 檢 察 官 有 權 利 決 定 是 否 聲 請 羈 押, 倘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不 聲 請 羈 押 被 告, 法 院 法 官 即 亦 無 權 利, 也 無 機 會, 審 酌 偵 查 中 之 被 告, 是 否 羈 押 之 問 題, 因 此 所 有 偵 查 中 之 被 告, 是 否 會 被 羈 押, 仍 需 且 亦 只 有 決 定 在 檢 察 官 是 否 聲 請 將 被 告 收 押, 若 檢 察 官 認 被 告 無 收 押 之 必 要, 即 無 聲 請 之 問 題, 所 以 本 次 試 題 出 現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尚 無 何 不 妥, 因 是 否 決 定 聲 請 將 他 收 押, 仍 屬 檢 察 官 之 權 利 因 此, 此 考 題 出 題 方 式 不 夠 精 準, 會 影 響 考 生 之 判 斷, 誠 如 上 所 述, 偵 查 中 被 告 僅 有 檢 察 官 有 權 利 聲 請 收 押, 因 此 需 先 由 檢 察 官 決 定 被 告 是 否 將 他 收 押, 才 會 有 後 續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之 問 題 ; 倘 若 檢 察 官 偵 訊 後, 決 定 被 告 不 需 將 他 收 押, 何 來 向 法 院 聲 請 收 押 之 問 題, 檢 察 官 直 接 可 命 被 告 交 保 或 限 制 住 居 等 強 制 處 分 即 可 綜 上 所 述, 偵 查 中 被 告 是 否 會 被 收 押, 仍 需 先 決 定 於 檢 察 官 是 否 認 為 被 告 應 被 收 押, 若 檢 察 官 認 為 被 告 應 被 收 押, 才 有 後 續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之 問 題, 而 此 考 題 出 題 方 式 實 不 精 準, 故 意 使 僅 高 中 程 度 之 考 生 陷 於 錯 誤 之 思 考 模 式, 例 如 : 考 生 亦 可 認 為, 檢 察 官 要 先 決 定 被 告 有 收 押 之 必 要 後, 才 會 向 法 院 聲 請, 如 檢 察 官 認 為 被 告 無 收 押 之 必 要, 何 來 向 法 院 聲 請 之 問 題 ( 請 參 考 刑 訴 228 條 第 4 項 ) 4. (1) 題 目 為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此 報 導 一 語 究 何 所 指, 到 底 是 指 記 者 報 導 的 行 為, 還 是 指 報 導 的 內 容 而 言, 如 此 模 糊 不 清 的 語 意, 著 實 令 人 難 以 理 解 於 作 答 時, 就 題 旨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考 生 認 為 即 指 記 者 的 報 導 行 為, 是 發 生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也 就 是 說 探 討 的 是 記 者 的 行 為 有 何 法 律 上 的 爭 議, 而 非 指 去 探 討 報 導 內 容 中 檢 察 官 職 權 之 爭 議 ; 又 媒 體 侵 犯 隱 私 權 的 爭 議 時 有 所 聞, 更 有 大 法 官 585 等 號 之 解 釋, 由 此 ~211~

224 而 斷,(B) 侵 犯 被 告 的 隱 私 權 之 答 案 似 能 更 切 題 意, 考 後 一 直 在 想, 此 報 導 主 要 發 生 下 列 哪 一 項 法 律 爭 議? 之 語, 至 今 實 在 難 解 也 難 懂 (2) 答 案 若 為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則 又 有 以 下 之 意 見 誤 解 檢 察 官 職 權 乃 因 個 人 學 識 不 足, 或 者 認 識 不 周, 而 為 錯 誤 之 了 解, 而 這 種 誤 解 根 本 不 是 ( 法 律 ) 爭 議, 只 是 個 誤 解, 答 案 (D)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根 本 不 是 題 意 所 謂 之 法 律 爭 議, 如 此 答 非 所 問, 而 為 正 解, 考 生 真 又 是 一 個 不 解 若 將 答 案 改 為 (C) 違 背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考 生 或 許 能 夠 稍 為 苟 同, 值 此 考 生 也 不 會 誤 解 題 旨 而 錯 答 此 題 (3) 就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等 語 則 又 是 一 牽 強 難 懂 之 處, 在 考 場 幾 經 思 量 後, 認 為 語 意 應 解 為 檢 察 官 開 庭 偵 訊 後 決 定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而 由 法 官 裁 定 羈 押 而 達 收 押 之 目 的 之 意 理 由 如 下 : 法 律 上 之 用 語 如 裁 定 判 決 等 等 為 法 院 為 裁 判 時 之 意 思 表 示 用 語 而 決 定 似 非 法 律 上 之 處 分 用 語 檢 察 官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就 語 意 上 解 析 應 該 解 為 為 檢 察 官 意 欲 向 法 院 聲 請 將 他 收 押 而 非 以 檢 察 官 決 定 收 押 就 如 同 法 官 裁 定 羈 押 之 明 確 意 思 表 示, 甚 而 以 此 作 為 本 題 破 題 之 關 鍵, 實 難 苟 同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刑 事 訴 訟 法 第 245 條 第 3 項 : 檢 察 官 檢 察 事 務 官 司 法 警 察 官 司 法 警 察 辯 護 人 告 訴 代 理 人 或 其 他 於 偵 查 程 序 依 法 執 行 職 務 之 人 員, 除 依 法 令 或 為 維 護 公 共 利 益 或 保 護 合 法 權 益 有 必 要 者 外, 偵 查 中 因 執 行 職 務 知 悉 之 事 項, 不 得 公 開 或 揭 露 予 執 行 法 定 職 務 必 要 範 圍 以 外 之 人 員 據 此, 偵 察 不 公 開 規 範 的 是 偵 查 程 序 中 依 法 執 行 職 務 之 相 關 人 員, 記 者 本 於 新 聞 自 由 及 民 眾 知 的 權 利, 本 可 報 導 重 大 貪 瀆 案 之 被 告 並 提 及 其 名 字, 因 此 沒 有 違 反 偵 察 不 公 開 以 及 侵 害 被 告 隱 私 權 的 問 題 2. 根 據 刑 事 訴 訟 法 第 228 條 第 4 項 : 被 告 經 傳 喚 自 首 或 自 行 到 場 者, 檢 察 官 於 訊 問 後 認 有 羈 押 之 必 要 者, 得 予 逮 捕, 並 將 逮 捕 所 依 據 之 事 實 告 知 被 告 後, 聲 請 法 院 羈 押 之 因 此 本 題 題 幹 檢 察 官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是 錯 誤 的 陳 述 檢 察 官 如 果 認 為 有 羈 押 的 必 要 性, 僅 能 再 向 法 院 聲 請 羈 押, 檢 察 官 對 於 羈 押 被 告 與 否 並 沒 有 決 定 權, 決 定 權 在 法 官, 因 此 當 然 不 能 在 偵 訊 後 決 定 將 他 收 押 故 本 題 所 問 報 導 發 生 的 法 律 爭 議 就 在 於 記 者 誤 解 檢 察 官 的 職 權, 以 為 他 可 以 決 定 收 押 被 告, 故 正 確 答 案 為 選 項 (C) 無 誤 ~212~

225 題 號 :17 題 目 : 17. 大 華 與 小 英 結 婚 後, 育 有 一 女 佩 佩 佩 佩 五 歲 時, 兩 人 因 故 離 婚, 但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發 生 爭 執 下 列 關 於 佩 佩 監 護 權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若 小 英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她 可 決 定 是 否 讓 大 華 探 視 佩 佩 (B)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小 英 對 佩 佩 依 法 即 不 須 再 負 扶 養 之 義 務 (C) 若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歸 屬 有 爭 議 時, 大 華 與 小 英 亦 可 約 定 由 雙 方 共 同 行 使 (D)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監 護 權, 但 未 盡 監 護 義 務, 小 英 即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意 見 內 容 : 民 法 親 屬 編 繼 承 編 大 都 採 強 制 規 定, 對 未 成 年 子 女 之 監 護 規 定 為 父 母 共 同 行 使 ( 父 且 母 ), 親 權 既 是 權 利, 也 是 義 務, 不 能 任 意 拋 棄 民 法 第 1055 條 第 1 項 : 夫 妻 離 婚 者, 對 於 未 成 年 子 女 權 利 義 務 之 行 使 或 負 擔, 依 協 議 由 一 方 或 雙 方 共 同 任 之 並 無 父 母 雙 方 都 拋 棄 監 護 權 之 選 項, 也 無 協 議 交 由 第 三 者 任 之 之 選 項 可 證 依 第 17 題 題 意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發 生 爭 執 選 項 (D) 若 大 華 取 得 對 佩 佩 監 護 權, 可 證 小 英 對 佩 佩 承 擔 權 利 義 務 之 意 願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但 ( 父 ) 大 華 未 盡 監 護 義 務,( 母 ) 小 英 當 然 取 得 對 佩 佩 之 監 護 權, 更 是 無 可 懷 疑 選 項 (D) 是 正 確 答 案 建 請 本 題 (C) 和 (D) 皆 給 對 意 見 回 覆 : 1. 民 法 第 1055 條 第 3 項 : 行 使 負 擔 權 利 義 務 之 一 方 未 盡 保 護 教 養 之 義 務 或 對 未 成 年 子 女 有 不 利 之 情 事 者, 他 方 未 成 年 子 女 主 管 機 關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或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得 為 子 女 之 利 益, 請 求 法 院 改 定 之 2. 民 法 第 條 : 法 院 為 前 條 裁 判 時, 應 依 子 女 之 最 佳 利 益, 審 酌 一 切 情 狀, 尤 應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一 子 女 之 年 齡 性 別 人 數 及 健 康 情 形 二 子 女 之 意 願 及 人 格 發 展 之 需 要 三 父 母 之 年 齡 職 業 品 行 健 康 情 形 經 濟 能 力 及 生 活 狀 況 四 父 母 保 護 教 養 子 女 之 意 願 及 態 度 五 父 母 子 女 間 或 未 成 年 子 女 與 其 他 共 同 生 活 之 人 間 之 感 情 狀 況 六 父 母 之 一 方 是 否 有 妨 礙 他 方 對 未 成 年 子 女 權 利 義 務 行 使 負 擔 之 行 為 七 各 族 群 之 傳 統 習 俗 文 化 及 價 值 觀 前 項 子 女 最 佳 利 益 之 審 酌, 法 院 除 得 參 考 社 工 人 員 之 訪 視 報 告 或 家 事 調 查 官 之 調 查 報 告 外, 並 得 依 囑 託 警 察 機 關 稅 捐 機 關 金 融 機 構 學 校 及 其 他 有 關 機 關 團 體 或 具 有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之 適 當 人 士 就 特 定 事 項 調 查 之 結 果 認 定 之 3. 民 法 第 條 : 父 母 均 不 適 合 行 使 權 利 時, 法 院 應 依 子 女 之 最 佳 利 益 並 審 酌 前 條 各 款 事 項, 選 定 適 當 之 人 為 子 女 之 監 護 人, 並 指 定 監 護 之 方 法 命 其 父 母 負 擔 扶 養 費 用 及 其 方 式 4. 根 據 前 述 三 條 民 法 條 文, 夫 妻 離 婚 者, 對 於 未 成 年 子 女 之 監 護 權, 並 無 父 母 其 中 一 方 未 盡 對 子 女 監 護 義 務 者, 另 一 方 即 取 得 子 女 監 護 權 之 規 定, 民 法 的 規 定 是 : 由 法 院 改 定 ( 民 法 第 1055 條 第 3 項 ) 此 外, 也 有 可 能 發 生 父 母 均 不 適 合 行 使 監 護 權 之 情 形, 此 時 民 法 規 定 則 是 : 由 法 院 依 子 女 之 最 佳 利 益 選 定 適 當 之 監 護 人 ( 民 法 第 條 ) 綜 上 所 述, 選 項 (D) 錯 誤 ~213~

226 題 號 :22 題 目 : 22. 為 避 免 市 場 買 賣 器 官 之 非 法 行 為, 主 管 機 關 除 立 法 規 範 器 官 捐 贈 與 移 植 的 醫 療 行 為 外, 也 會 依 據 某 些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序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順 位, 請 問 下 列 何 者 最 適 合 作 為 決 策 的 依 據? (A) 受 贈 者 受 贈 時 的 所 得 水 準, 因 所 得 愈 高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率 愈 高 (B) 受 贈 者 願 意 付 的 價 格 水 準, 因 願 付 愈 高 價 者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愈 大 (C) 受 贈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時 間, 如 此 才 能 讓 器 官 捐 贈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D) 受 贈 者 等 待 器 官 移 植 時 間 長 短, 等 待 愈 短 者 愈 先 獲 得 適 度 回 饋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應 在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前 清 楚 說 明 此 處 的 社 會 福 利 是 經 濟 學 或 社 會 學 的 概 念, 使 學 生 能 夠 清 楚 瞭 解 題 意 2. 應 敘 明 題 幹 中 所 指 涉 的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是 否 從 經 濟 學 的 角 度 進 行 判 讀? 若 從 經 濟 學 角 度 解 讀, 應 由 市 場 機 制 決 定 社 會 福 利 最 大, 但 在 本 題 中 又 指 出 器 官 買 賣 屬 非 法 行 為, 以 致 答 案 無 法 選 (B), 不 過 選 項 (C) 又 難 以 充 分 解 釋 經 濟 學 上 社 會 福 利 的 極 大 化 概 念 建 議 (B)(C) 均 可 給 分 3. 本 題 所 謂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序, 而 本 課 綱 在 定 義 社 會 福 利 時, 將 之 定 義 為 生 產 者 剩 餘 與 消 費 者 剩 餘 之 和 ( 總 剩 餘 ), 亦 即 當 市 場 機 能 有 效 運 作 之 下, 會 自 動 達 到 經 濟 效 率, 此 總 剩 餘 最 大 時, 即 為 社 會 福 利 最 大 之 時 因 此 在 本 題 中, 受 贈 者 願 意 負 擔 的 價 格 愈 高, 得 到 器 官 捐 贈 的 消 費 者 剩 餘 也 會 愈 高, 因 此 社 會 福 利 也 會 愈 大 選 項 (C) 以 受 贈 者 之 存 活 時 間 判 斷, 並 不 符 合 課 綱 中 所 定 義 之 社 會 福 利, 題 幹 既 要 求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則 答 題 者 及 毋 須 將 此 與 社 會 福 利 無 關 之 因 素 納 入 考 慮 綜 上 所 述, 本 題 之 選 項 (B) 為 較 適 答 案 4.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僅 以 極 大 化 社 會 福 利 原 則 決 定 受 贈 者 的 優 先 順 位, 這 個 意 思 是 排 除 其 他 條 件, 不 論 法 律 倫 理 道 德 等 其 他 條 件, 而 純 粹 以 經 濟 學 的 社 會 福 利 最 大 化 原 則 來 判 斷 受 贈 者 的 順 位 選 項 (B) 受 贈 者 願 付 的 價 格 水 準, 因 願 付 愈 高 價 者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愈 大, 以 經 濟 學 消 費 者 剩 餘 的 角 度 來 看, 願 意 付 出 的 價 格 愈 高 者, 其 所 能 造 成 的 消 費 者 剩 餘 就 會 愈 大, 其 帶 來 的 社 會 福 利 貢 獻 也 會 愈 大 本 題 最 後 以 法 律 或 倫 理 道 德 之 理 由 做 成 選 項 (C) 的 答 案, 容 易 造 成 對 經 濟 學 理 解 不 深 的 同 學 寫 對, 但 對 經 濟 學 理 解 較 多 程 度 較 好 的 同 學 寫 錯, 這 樣 的 結 果, 甚 不 公 平, 也 違 反 考 試 測 試 學 生 能 力 的 目 的, 故 建 議 (B)(C) 皆 給 分 ~214~

227 意 見 回 覆 : 1. 根 據 題 幹 及 選 項 敘 述, 考 生 應 當 可 判 斷 題 幹 之 社 會 福 利 是 屬 於 經 濟 學 範 疇 之 概 念 本 中 心 未 來 會 提 醒 命 題 小 組 斟 酌 題 目 敘 述 需 要, 適 度 增 加 相 關 說 明, 以 免 可 能 造 成 考 生 混 淆 2. 以 經 濟 學 的 觀 點, 若 資 源 配 置 處 於 邊 際 社 會 利 益 等 於 邊 際 社 會 成 本 時, 社 會 福 利 為 最 大 當 社 會 上 沒 有 外 部 性 公 共 財 或 獨 占 廠 商 等 市 場 失 靈 現 象 時, 私 人 觀 點 和 社 會 觀 點 一 致, 因 此 透 過 市 場 交 易 計 算 的 消 費 者 剩 餘 和 生 產 者 剩 餘 可 以 用 來 衡 量 社 會 福 利 的 大 小 本 題 討 論 器 官 捐 贈, 不 涉 及 市 場 交 易, 且 有 外 部 性 現 象, 因 此 並 不 適 合 以 消 費 者 剩 餘 和 生 產 者 剩 餘 來 衡 量 福 利 ; 其 次, 此 贈 與 行 為 主 要 的 效 益 在 於 延 長 受 贈 者 的 生 命, 因 此,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條 件, 以 受 贈 者 受 贈 後 的 存 活 時 間 作 為 決 策 依 據 為 最 適 合 ~215~

228 號 :24 題 目 : 24. 政 府 可 透 過 改 變 公 共 政 策 之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方 式, 達 到 調 節 景 氣,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進 而 穩 定 整 體 經 濟 社 會 的 目 標 請 問 以 下 有 關 政 府 收 入 與 支 出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政 府 在 制 訂 支 出 政 策 分 配 資 源 時, 道 德 與 公 平 為 其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B) 民 間 利 益 團 體 透 過 管 道 影 響 政 府 公 共 政 策, 為 造 成 市 場 失 靈 的 原 因 (C) 民 眾 繳 納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戶 籍 謄 本 工 本 費 等, 屬 於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之 列 (D) 政 府 增 加 敬 老 津 貼 支 出, 可 達 到 照 顧 年 長 者 與 提 高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之 目 標 意 見 內 容 : 1. 罰 金 與 罰 鍰 是 不 同 的 概 念, 前 者 是 刑 法 的 主 刑 之 一, 後 者 則 是 屬 於 行 政 法 的 罰 則 交 通 違 規 的 罰 款 為 行 政 罰 的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的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的 敘 述 有 誤, 也 非 答 案, 故 本 題 沒 有 答 案, 應 該 送 分 2. 選 項 (A) 政 府 在 制 訂 支 出 政 策 分 配 資 源 時, 道 德 與 公 平 為 其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實 為 正 確 答 案 政 府 政 策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絕 對 不 會 僅 有 效 率 與 公 平, 道 德 當 然 是 權 衡 取 捨 的 依 據 之 一 不 能 忽 視 也 不 可 否 認, 道 德 具 有 價 值 澄 清 價 值 判 斷 的 作 用, 有 非 常 多 的 國 家 法 律 和 政 策 都 還 存 有 著 道 德 因 素 於 其 間 故 選 項 (A) 確 實 為 正 確 答 案 意 見 回 覆 : 1. 在 一 般 生 活 用 語 中,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相 當 於 交 通 違 規 罰 款 (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語 辭 典 : 罰 款 亦 稱 為 罰 金 ), 且 此 一 用 語 在 一 般 媒 體 報 導 或 網 路 媒 介 中 也 常 見, 部 分 高 中 教 科 書 也 有 相 同 用 法, 因 此 本 中 心 於 103 年 1 月 19 日 公 布 之 參 考 答 案 為 選 項 (C) 2. 本 題 測 驗 的 主 要 概 念 為 經 濟 學 之 政 府 的 收 入 與 支 出, 雖 然 交 通 違 規 罰 金 可 作 為 如 一 般 所 理 解 的, 而 且 罰 金 與 罰 鍰 皆 屬 政 府 收 入 項 目, 但 從 法 律 層 面 嚴 格 而 言, 罰 金 與 罰 鍰 兩 個 名 詞 的 法 律 意 涵 有 明 顯 差 異 交 通 違 規 所 繳 納 之 款 項 屬 行 政 罰 之 罰 鍰 而 非 刑 罰 之 罰 金, 因 此 選 項 (C) 的 敘 述 有 瑕 疵 3. 經 多 方 考 量, 為 避 免 考 生 因 為 瞭 解 罰 金 與 罰 鍰 的 差 異 不 選 答 (C) 選 項, 而 選 擇 其 它 選 項 或 放 棄 作 答, 因 此, 本 題 無 論 作 答 與 否, 均 給 分 ~216~

229 ( 五 ) 自 然 考 科 化 學 題 號 :32 題 目 : 32. 將 100.0mL 0.40M 的 HCl 溶 液 加 於 4.24g 的 Na 2CO 3固 體, 會 產 生 氣 泡 下 列 關 於 此 反 應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2 項 ) (A) 此 反 應 的 平 衡 反 應 式 為 : Na 2 CO 3 HCl 2NaCl H 2 O CO 2 (B) 若 反 應 完 全, 則 可 產 生 0.88 克 的 CO 2 (C) 反 應 後 會 剩 餘 0.01 莫 耳 的 Na 2CO 3 (D) 此 反 應 的 限 量 試 劑 為 HCl (E) 此 反 應 為 沉 澱 反 應 意 見 內 容 : 認 為 題 目 有 誤 依 酸 鹼 混 合 ( 酸 鹼 滴 定 ) 的 計 算 : 當 Na 2CO 3 a 莫 耳 與 HCl b 莫 耳 作 用 係 依 下 列 進 行 Na CO + HCl NaHCO + NaCl...( 式 1) NaHCO + HCl NaCl + H CO ( H O + CO )...( 式 2) 若 b < a 則 只 進 行 第 一 步, 應 剩 下 Na 2CO 3+ NaHCO 3 2. 若 b=a 則 恰 完 成 第 一 步, 剩 下 NaHCO 3( 第 一 個 當 量 點 ) 此 二 種 情 況 都 不 會 進 行 第 二 步 ( 若 Na 2CO 3尚 未 用 完 即 生 成 H2CO 3, 此 二 者 為 不 共 軛 之 酸 鹼, 不 可 能 存 在 ) 本 題 係 a=b ( Na 2 CO 3 與 HCl 皆 為 0.04 mol), 混 合 後 恰 剩 下 NaHCO 3, 並 無 CO 量 試 劑 故 建 議 本 題 一 律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本 題 的 題 幹 敘 述 已 說 明 會 產 生 氣 泡, 故 表 示 有 CO 2(g) 2(g),HCl 亦 非 限 的 生 成 此 外, 本 題 並 非 是 酸 鹼 滴 定, 若 是 酸 鹼 滴 定 的 反 應, 則 有 可 能 使 反 應 控 制 在 ( 上 式 1) NaHCO 3的 生 成 但 是, 本 題 是 Na 2CO 3與 HCl 作 用 的 反 應 是 碳 酸 鹽 與 酸 性 水 溶 液 反 應, 會 產 生 二 氧 化 碳, 詳 如 下 式 ( 請 參 見 南 一 版 選 修 化 學 下 冊 第 12 頁 ) CO + 2 H CO + H O...( 式 3) 2 3(aq) (aq) 2(g) 2 (l) HCO + H CO + H O...( 式 4) 3(aq) (aq) 2(g) 2 (l) 2. Na 2CO 3與 HCl 在 溶 液 中 實 際 的 反 應 情 況, 有 可 能 是 如 ( 上 式 1) 會 先 產 生 NaHCO 3, 一 旦 NaHCO 3 產 生 後, H 就 會 開 始 與 HCO 3 作 用 ( 上 式 4), 故 溶 液 中 無 論 是 HCO 2 3 或 是 CO 3 都 會 與 H 反 應 產 生 CO 2(g) ( 上 式 3 與 上 式 4) 故 全 反 應 式 可 寫 成 : Na 2CO 3 2 HCl 2 NaCl H2O CO2 3. 本 中 心 進 行 實 作 測 試, 配 製 100.0mL 0.40M 的 HCl 與 4.24g 的 Na 2CO 3固 體 反 應, 發 現 ~217~

230 有 大 量 的 氣 泡 產 生, 且 持 續 相 當 長 的 時 間, 故 來 函 所 述 : 混 合 後 恰 剩 下 NaHCO 3, 並 無 CO 2(g), 並 不 正 確 4. 綜 合 上 述, 本 題 為 計 量 試 題, 並 不 涉 及 滴 定 關 係, 且 有 實 驗 結 果 支 持 本 題 Na 2CO 3與 HCl 莫 耳 數 相 等, 因 1 莫 耳 的 Na 2CO 3可 與 2 莫 耳 的 HCl 作 用, 故 HCl 為 限 量 試 劑 本 題 並 無 疑 義 與 送 分 相 關 問 題 題 號 :58-59 題 目 : 為 題 組 元 素 週 期 表 之 前 三 週 期 的 最 後 元 素 分 別 為 氦 氖 氬, 而 其 對 應 原 子 序 為 , 已 知 甲 乙 丙 是 週 期 表 上 相 鄰 的 三 種 元 素, 甲 與 乙 是 同 週 期 的 元 素, 乙 與 丙 是 同 主 族 的 元 素 58. 該 三 種 元 素 的 原 子 序 之 和 為 27,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承 上 題, 若 此 三 種 元 素 均 為 金 屬, 則 甲 乙 丙 在 週 期 表 中 的 相 對 位 置, 最 多 有 幾 種 可 能? (A) 1 (B) 2 (C) 3 (D) 4 (E) 5 意 見 內 容 : 題 目 敘 述 未 完 整 說 明 甲 乙 丙 三 元 素 是 否 為 完 全 相 鄰 或 不 完 全 相 鄰, 原 始 答 案 所 採 用 的 屬 完 全 相 鄰 2 種, 然 不 完 全 相 鄰 之 答 案 為 4 種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 ) 以 及 (6 7 14) 不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 ) (5 9 13) (5 7 15) 以 及 (3 8 16) 第 58 題, 共 有 6 組 解, 然 依 題 幹 敘 述 所 求 為 相 對 位 置 之 總 類 共 有 4 種 ( 以 乙 為 中 心 之 左 上 左 下 右 上 右 下 ) 故 以 相 對 位 置 所 求 應 為 4 種, 亦 可 為 選 項 第 59 題, 共 2 組 解,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 ) 不 完 全 相 鄰 之 甲 乙 丙 原 子 序 為 ( ) 以 乙 為 中 心 之 左 下 右 上 故 以 相 對 位 置 所 求 應 為 2 種 意 見 回 覆 : 本 題 題 幹 已 說 明 : 已 知 甲 乙 丙 是 週 期 表 上 相 鄰 的 三 種 元 素, 沒 有 提 到 所 謂 不 完 全 相 鄰 的 情 況, 考 生 考 慮 不 完 全 相 鄰, 是 對 相 鄰 的 誤 解 其 次, 來 函 所 言, 以 乙 為 中 心 之 左 上 左 下 右 上 右 下 的 相 對 位 置, 題 幹 中 完 全 沒 有 提 到 所 謂 以 乙 為 中 心 的 相 對 位 置, 這 些 推 論 是 屬 考 生 自 行 推 衍 題 意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非 題 幹 所 呈 現 的 意 涵 故 考 生 所 提 的 答 案 是 對 題 意 誤 解 以 及 自 行 延 伸 題 意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並 不 是 正 確 答 案 ~218~

231 生 物 題 號 :8 題 目 : 8-9 為 題 組 藥 廠 的 科 學 家 研 發 出 一 種 可 藉 由 抑 制 動 物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進 而 降 低 體 內 膽 固 醇 的 新 藥 物 為 檢 測 該 藥 物 可 能 的 副 作 用 而 進 行 人 體 實 驗, 其 中 一 位 受 試 者 於 服 藥 前 後 進 行 尿 液 檢 查, 其 部 分 結 果 如 下 表 所 示 : 檢 測 項 目 正 常 範 圍 值 檢 測 單 位 服 藥 前 檢 測 值 服 藥 後 檢 測 值 酸 鹼 值 4.5~8.0 ph 值 葡 萄 糖 220 mg/100 ml 蛋 白 質 10 mg/100 ml 8 12 鈉 2.7~28.7 meq/100 ml 鉀 2.6~12.3 meq/100 ml 該 藥 物 造 成 細 胞 的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則 下 列 何 者 最 可 能 是 其 所 作 用 的 細 胞 構 造? (A) 核 糖 體 (B) 內 質 網 (C) 高 基 氏 體 (D) 細 胞 核 (E) 粒 線 體 意 見 內 容 : 1. (1) 題 幹 敘 述 中 抑 制 動 物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之 敘 述 語 意 不 清, 學 生 可 解 釋 為 : 1 合 成 酵 素 的 功 能 失 常 ( 核 糖 體 失 常, 無 法 製 造 出 酵 素 ), 或 是 2 該 酵 素 於 作 用 的 胞 器 中 未 發 揮 作 用 ( 內 質 網 中 參 與 膽 固 醇 製 造 的 酵 素 被 抑 制 ) (2) 若 為 第 2 種 解 釋, 則 有 超 綱 之 疑 慮 建 議 之 答 案 :A 或 B 均 給 分 2. 題 幹 敘 述 科 學 家 發 明 可 藉 由 抑 制 細 胞 中 某 個 構 造 內 一 種 酵 素 之 功 能 而 酵 素 屬 於 蛋 白 質 的 一 種, 而 細 胞 內 製 造 蛋 白 質 的 場 所, 而 內 質 網 則 與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修 飾 有 關, 高 基 氏 體 則 具 有 貯 存 運 輸 分 泌 之 功 能, 故 本 人 主 張,(A)(B)(C) 皆 應 給 分 3. 本 題 超 出 課 綱, 依 照 99 課 綱 真 核 細 胞 及 其 胞 器 的 構 造 與 功 能 是 在 選 修 生 物 的 範 圍 本 題 該 藥 物 造 成 細 胞 的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則 下 列 何 者 最 可 能 是 其 所 作 用 的 細 胞 構 造? 出 題 重 點 在 考 製 造 膽 固 醇 的 胞 器, 不 在 本 次 考 試 範 圍, 應 該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本 題 題 目 論 述 藥 物 影 響 哪 個 構 造, 造 成 膽 固 醇 製 造 減 少, 而 非 論 述 哪 個 細 胞 構 造 受 藥 物 影 響, 抑 制 酵 素 之 功 能 2. 核 糖 體 與 酵 素 合 成 有 關, 但 與 本 題 題 目 所 問 不 符, 所 以 答 案 並 非 核 糖 體 3. 各 版 本 提 及 內 質 網 相 關 敘 述 如 下 : (1) 南 一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構 造 有 些 內 質 網 上 沒 有 核 糖 體 附 著, 稱 為 平 滑 內 質 網 平 滑 內 質 網 則 含 有 與 脂 質 合 成 有 關 的 酵 素, 能 合 成 脂 質 ~219~

232 (2) 康 熹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構 造 內 質 網 由 呈 扁 平 囊 狀 或 管 狀 的 膜 組 成, 可 協 助 細 胞 內 物 質 的 運 輸, 並 參 與 蛋 白 質 及 脂 質 的 合 成 (3) 龍 騰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構 造 內 質 網 可 以 協 助 細 胞 內 的 物 質 運 輸, 也 含 有 酵 素 可 以 進 行 某 些 代 謝 作 用, 如 脂 質 的 合 成 (4)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二 節 細 胞 的 發 現 構 造 與 功 能 內 質 網 可 協 助 細 胞 內 物 質 的 運 輸, 其 內 含 有 多 種 酵 素, 與 脂 質 和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與 修 飾 有 關 4. 從 上 述 第 三 點 可 得 知 內 質 網 與 脂 質 的 製 造 合 成 有 關, 也 和 題 目 所 問 的 相 符, 因 此 本 題 答 案 為 內 質 網, 許 多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的 課 本 皆 有 提 及 此 觀 念, 因 此 本 題 沒 有 超 綱 ~220~

233 題 號 :11 題 目 : 11. 生 物 的 演 化 過 程 相 當 漫 長, 不 易 直 接 觀 察, 常 藉 由 各 種 證 據 方 能 推 論 其 演 變 的 歷 程 下 列 有 關 各 種 演 化 證 據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根 據 化 石 及 其 所 在 地 層, 可 推 測 古 生 物 外 形 及 其 生 活 的 環 境 (B) 根 據 鯨 的 鰭 與 麻 雀 翅 膀 的 骨 骼 構 造, 可 推 測 兩 構 造 為 同 源 器 官 ( 同 源 構 造 ) (C) 根 據 昆 蟲 與 爬 蟲 類 的 胚 胎 發 育 過 程, 可 推 測 兩 者 在 綱 的 階 層 上 具 有 共 同 祖 先 (D) 根 據 化 石 的 地 理 分 布, 可 推 測 當 時 大 陸 板 塊 的 位 置 與 現 今 是 否 相 同 (E) 根 據 物 種 之 DNA 分 子 核 苷 酸 序 列 的 相 似 性, 可 推 測 物 種 間 的 親 緣 關 係 之 遠 近 意 見 內 容 : 11.(B) 根 據 鯨 的 鰭 與 麻 雀 翅 膀 的 骨 骼 構 造, 可 推 測 兩 構 造 為 同 源 器 官 ( 同 源 構 造 ) 鯨 屬 於 哺 乳 類, 麻 雀 屬 於 的 鳥 類 是 從 爬 蟲 類 演 化 而 來 的, 兩 者 的 演 化 來 源 是 不 相 同 的, 不 能 稱 作 同 源 器 官, 所 以 選 項 (B) 也 錯 誤, 答 案 應 改 為 (B)(C) 皆 可 在 龍 騰 版 的 基 礎 生 物 ( 上 ) 課 本 p95 中 寫 道 : 屬 於 相 同 發 育 來 源 的 構 造 稱 為 同 源 構 造, 例 如 : 人 類 的 上 肢 貓 的 前 肢 鯨 的 胸 鰭 蝙 蝠 的 翼, 雖 然 現 今 功 能 不 同, 但 其 骨 骼 的 發 育 過 程, 相 對 位 置 及 排 列 方 式 很 相 近, 因 此, 推 論 這 四 類 動 物 源 自 共 同 祖 先, 分 類 上 同 屬 脊 椎 動 物 之 哺 乳 類 而 同 源 - 維 基 百 科 中 強 調 : 同 源 這 一 概 念 需 與 相 似 區 分 開 來 比 如 說, 昆 蟲 的 翅 膀 蝙 蝠 的 翅 膀 和 鳥 類 的 翅 膀 是 相 似 的, 但 卻 不 同 源, 這 種 現 象 被 稱 為 非 同 源 相 似 ( 或 同 形 質, 英 文 : Homoplasy) 這 些 相 似 的 結 構 由 不 同 的 渠 道 演 化 而 來, 這 種 演 化 過 程 叫 做 趨 同 演 化 (Convergency) 鯨 的 胸 鰭 和 蝙 蝠 的 翅 膀 屬 於 同 源 器 官, 因 為 他 們 同 屬 哺 乳 類 ; 而 蝙 蝠 的 翅 膀 與 鳥 類 的 翅 膀 並 不 同 源, 被 稱 為 非 同 源 相 似, 因 為 前 者 為 哺 乳 類, 後 者 為 鳥 類 也 就 是 說 鯨 的 胸 鰭 與 麻 雀 的 翅 膀 並 不 能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因 為 鯨 和 蝙 蝠 一 樣 為 哺 乳 類, 麻 雀 為 鳥 類, 彼 此 並 不 同 源 (B) 選 項 也 是 錯 誤 的, 應 該 送 分 參 考 資 料 : 龍 騰 版 基 礎 生 物 ( 上 ) 意 見 回 覆 : 1. 判 斷 同 源 器 官 除 了 看 是 否 由 共 同 祖 先 演 化 而 來, 最 主 要 是 看 解 剖 後 的 結 構, 再 進 行 比 較 判 斷 2. 推 論 是 否 為 共 同 祖 先, 不 單 單 只 看 現 在 所 屬 的 類 別, 例 如 : 哺 乳 類 鳥 類, 而 是 要 看 他 們 最 初 是 由 哪 個 種 類 分 支 演 化 而 來 的 3. 各 版 本 提 及 相 關 敘 述 如 下 : (1) 翰 林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來 自 共 同 祖 先 的 物 種 可 能 在 構 造 上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但 仔 細 觀 察 就 可 以 看 出 其 相 似 處, 例 如 : 人 類 的 手 貓 的 前 肢 鯨 的 泳 鰭 蝙 蝠 的 翅 膀 蜥 蜴 及 蛙 的 前 肢 等, 雖 然 外 型 和 功 能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然 而 檢 視 內 部 構 造, 便 可 發 現 具 有 相 同 對 應 的 骨 骼, 只 是 大 小 形 狀 不 同, 顯 示 這 6 種 動 物 可 能 是 由 共 同 祖 先 演 化 而 來 的 (2)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221~

234 有 些 動 物 的 外 觀 及 功 能 差 異 很 大, 但 解 剖 後 比 對 其 內 部 構 造, 發 現 其 基 本 構 造 非 常 相 似, 如 人 類 手 臂 骨 骼 的 排 列, 就 與 鯨 的 前 肢 蝙 蝠 的 飛 翼 鳥 的 翅 膀 相 似, 只 是 骨 骼 的 數 目 大 小 或 長 短 不 同 而 已 這 些 器 官 或 結 構 是 來 自 於 共 同 祖 先 的 特 徵,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3) 泰 宇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同 源 器 官 是 指 不 同 生 物 之 間, 不 論 其 形 態 和 功 能 是 否 為 相 同 的 器 官, 但 其 具 有 相 同 的 構 造 組 成, 且 胚 胎 發 育 過 程 所 顯 示 的 相 對 位 置 及 來 源 相 同, 如 人 類 的 前 肢 貓 的 前 肢 鯨 豚 的 鰭 狀 前 肢 馬 的 前 肢 和 蝙 蝠 的 飛 翼 等, 雖 然 他 們 的 外 觀 差 異 很 大, 且 功 能 各 異, 但 他 們 的 骨 骼 構 造 卻 相 似, 顯 示 這 些 器 官 在 發 育 時 來 自 相 同 的 胚 胎 層, 同 源 器 官 可 以 支 持 生 物 可 能 來 自 共 同 祖 先 之 理 論 (4) 三 民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演 化 的 證 據 對 於 現 生 生 物 的 關 係, 早 期 主 要 透 過 型 態 性 狀 間 之 比 較 來 建 立 但 是 有 些 生 物 的 外 觀 雖 各 不 同, 比 對 解 剖 後 的 器 官 構 造, 卻 可 發 現 彼 此 間 有 許 多 相 似 處 例 如 : 鯨 豚 的 前 肢 蝙 蝠 的 翼 貓 的 前 肢 及 人 類 的 手, 雖 然 外 形 差 異 很 大 功 能 也 各 不 相 同, 確 有 相 似 的 骨 骼 構 造, 顯 示 其 是 一 個 共 同 祖 先 的 後 裔 這 些 外 形 功 能 可 能 不 同, 但 演 化 來 源 相 同 的 器 官,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5) 康 熹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三 章 演 化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 第 二 節 生 命 樹 科 學 家 觀 察 生 物 的 型 態 構 造 時, 發 現 有 些 生 物 在 形 態 上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但 其 基 本 構 造 卻 很 相 似, 如 烏 龜 的 前 肢 蝙 蝠 的 翼 鯨 的 前 肢 和 人 類 的 手 這 些 功 能 各 異 的 前 肢 可 能 源 自 同 一 共 同 祖 先 的 前 肢, 稱 為 同 源 構 造, 意 即 烏 龜 蝙 蝠 鯨 和 人 類 的 前 肢, 可 作 為 源 自 共 同 祖 先 的 證 據 (6) 人 的 手 臂 海 豚 的 鰭 蝙 蝠 的 翼 及 鳥 的 翅, 外 形 似 乎 差 異 很 大, 但 其 基 本 構 造 類 似, 只 在 骨 頭 的 數 目 大 小 或 長 度 上 有 些 不 同 生 物 為 了 適 應 環 境, 演 化 出 外 觀 或 功 能 不 同, 但 基 本 解 剖 構 造 相 同 的 器 官, 稱 為 同 源 器 官 這 些 同 源 器 官 記 錄 著 演 化 的 訊 息, 擁 有 同 源 器 官 的 生 物 代 表 源 自 於 某 一 共 同 祖 先 ~222~

235 題 號 :28 題 目 : 28. 下 列 有 關 生 物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之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3 項 ) (A) 會 產 生 CO 2 (B) 會 產 生 ATP (C) 種 子 淹 水 過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為 無 氧 呼 吸 (D) 葡 萄 經 由 酵 母 菌 的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可 釀 成 葡 萄 酒 (E) 人 體 劇 烈 運 動 後, 肌 肉 缺 氧 時 會 產 生 酒 精 堆 積 意 見 內 容 : 1. 題 目 所 問, 有 關 生 物 行 無 氧 呼 吸 之 敘 述,(A) 選 項 亦 正 確, 理 由 如 下 酵 母 菌 在 無 氧 環 境 下 行 發 酵 作 用, 反 應 式 如 下 C 6 H 12 O 6 +2ADP+2Pi 2C 2 H 5 OH+2CO 2 +2ATP 故 生 物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時 亦 有 產 生 CO 2 之 反 應, 且 選 項 (D) 亦 為 酒 精 發 酵 之 反 應, 故 (A) (B) (C) (D) 皆 為 正 確 之 選 項 2. 無 氧 呼 吸 是 指 以 氧 氣 以 外 的 物 質 作 為 呼 吸 作 用 電 子 傳 遞 鏈 中 的 電 子 受 體 之 呼 吸 類 型, 與 有 氧 呼 吸 差 在 氧 氣 參 與 與 否 ; 至 於 發 酵 作 用 則 是 缺 乏 電 子 傳 遞 鏈 的 呼 吸 類 型 (A) 在 形 成 乙 醯 輔 酶 A 克 氏 循 環 時, 會 產 生 CO 2 (C) 從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為 發 酵 作 用 ( 主 要 是 酒 精 發 酵 ) (D) 酵 母 菌 進 行 發 酵 作 用 才 能 產 生 酒 精 釀 酒 根 據 以 上 分 析, 本 題 根 本 不 可 能 有 3 個 答 案, 推 測 可 能 是 命 題 者 誤 以 為 無 氧 呼 吸 就 是 發 酵 作 用 若 是 如 此,(A) 也 未 必 正 確, 如 乳 酸 發 酵 就 沒 有 釋 出 CO 2, 但 題 目 用 了 個 會 字, 的 確 是 會, 那 可 能 就 是 3 個 (BCD) 或 4 個 (ABCD) 答 案, 也 有 爭 議! 既 然 命 題 原 理 錯 誤, 本 題 應 考 慮 送 分 3. 酒 精 發 酵 的 過 程 會 產 生 CO 2, 就 應 選 (A) 選 項 如 果 原 題 未 給 該 選 項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部 分 無 氧 呼 吸 ( 如 乳 酸 發 酵 ) 不 會 產 生 CO 2, 那 (A) 應 改 為 " 均 " 會 產 生 CO 2 才 是 錯 誤 的 論 述 ; 而 原 本 (A) 的 敘 述, 無 氧 呼 吸 只 要 有 會 產 生 CO 2 的 例 子,(A) 論 述 應 就 可 視 為 正 確 4. 根 據 Campbell 生 物 學 第 八 版 9.5 節, 其 標 題 為 (Fermentation and anaerobic respiration enable cells to produce ATP without the use of oxygen), 章 節 中 還 有 發 酵 作 用 和 無 氧 呼 吸 的 比 較, 顯 示 發 酵 作 用 和 無 氧 呼 吸 是 兩 類 不 同 的 反 應 本 題 答 案 有 錯 誤, 公 布 的 正 確 選 項 甚 至 有 葡 萄 經 由 酵 母 菌 的 無 氧 呼 吸 作 用 可 釀 成 葡 萄 酒, 明 顯 將 兩 種 不 同 的 作 用 混 淆, 本 題 應 該 送 分 5. 選 項 (A) 中 指 出 無 氧 呼 吸 會 產 生 CO 2, 就 我 們 高 中 所 學, 確 實 酵 母 菌 行 的 酒 精 發 酵 會 產 生 CO 2, 而 乳 酸 發 酵 則 不 會, 所 以 當 我 在 寫 這 題 的 時 候, 對 題 目 的 解 讀 是 只 要 有 任 何 無 氧 呼 吸 的 過 程 會 產 生 CO 2 即 可, 然 而 從 公 布 的 答 案 中, 題 目 的 意 思 應 是 指 無 氧 呼 吸 皆 會 產 生 CO 2, 因 此 我 想 對 此 提 出 疑 問 6. (C) 選 項 種 子 淹 水 淹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成 無 氧 呼 吸 為 選 修 生 物 的 內 容, 明 顯 超 出 99 課 綱 基 礎 生 物 之 範 圍, 亦 無 法 用 目 前 所 學 的 知 識 來 判 斷 至 於 (A) 選 項 敘 述 過 於 模 糊, 無 氧 呼 吸 的 乳 酸 發 酵 反 應 式 為 C 6 H ADP+2Pi 2CH 3 CHOHCOOH+2ATP, 但 酒 精 發 酵 則 是 ~223~

236 C 6 H 12 O 6 +2ADP+2Pi 2C 2 H 5 OH+2CO 2 +2ATP, 一 種 會 產 生 CO 2 另 一 種 方 式 則 不 會, 因 此 (A) 選 項 有 選 或 沒 選 都 合 理, 建 議 本 題 (A) 和 (C) 都 給 分 意 見 回 覆 : 1. 來 函 陳 述 (A) 在 形 成 乙 醯 輔 酶 A 進 入 克 氏 循 環 時, 會 產 生 CO 2 但 會 產 生 乙 醯 輔 酶 A 而 進 入 克 氏 循 環 時, 代 表 是 在 有 氧 呼 吸 過 程, 和 本 題 題 目 所 論 述 的 無 氧 呼 吸 是 不 同 的 ( 見 下 圖 ) 本 題 選 項 (A) 敘 述 無 氧 呼 吸 會 產 生 CO 2, 但 無 氧 呼 吸 分 為 酒 精 發 酵 和 乳 酸 發 酵, 其 中 酒 精 發 酵 會 產 生 CO 2, 乳 酸 發 酵 不 會 但 選 項 用 會 而 非 可 能 會, 表 示 兩 種 發 酵 都 會 產 生 CO 2, 而 不 是 僅 有 其 中 一 種, 因 此 選 項 (A) 仍 為 錯 誤 選 項 2. 各 版 本 中 所 提 及 的 相 關 內 容 如 下 : (1) 南 一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及 能 量 表 1-1 有 氧 呼 吸 與 無 氧 呼 吸 的 比 較 有 氧 呼 吸 葡 萄 糖 +6O 2 6CO 2 +6H 2 O+36ATP 無 酒 精 葡 萄 糖 2CO 2+2 乙 醇 (C 2 H 5 OH)+2ATP 氧 發 酵 呼 乳 酸 葡 萄 糖 2 乳 酸 (CH 3 CHOHCOOH)+2ATP 吸 發 酵 (2) 三 民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五 節 細 胞 與 能 量 如 果 細 胞 處 在 無 氧 環 境 下, 葡 萄 糖 分 解 產 生 的 丙 酮 酸 將 不 會 進 入 粒 線 體, 而 是 直 接 在 細 胞 質 中 被 代 謝 (3) 泰 宇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及 能 量 酵 母 菌 和 植 物 細 胞 在 無 氧 情 況 下 可 以 進 行 酒 精 發 酵, 產 生 酒 精 和 二 氧 化 碳, 反 應 式 如 下 : 葡 萄 糖 酒 精 + 二 氧 化 碳 + 能 量 C 6 H 12 O 6 2C 2 H 5 OH+2CO 2 +2AT P 乳 酸 菌 及 動 物 肌 肉 在 無 氧 的 狀 態 下, 可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產 生 乳 酸 如 我 們 在 激 烈 運 動 後 造 成 肌 ~224~

237 肉 組 織 缺 氧, 便 會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葡 萄 糖 乳 酸 + 能 量 C 6 H 12 O 6 2CH 3 CHOHCOOH+2ATP (4) 龍 騰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及 能 量 有 些 微 生 物, 如 乳 酸 菌 和 酵 母 菌 能 在 缺 氧 環 境 下 進 行 無 氧 呼 吸, 又 稱 發 酵 作 用 酵 母 菌 可 利 用 醣 類 進 行 酒 精 發 酵 產 生 酒 精 和 二 氧 化 碳 ; 乳 酸 菌 可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產 生 乳 酸 此 外, 植 物 根 細 胞 在 缺 氧 的 環 境 下, 可 以 進 行 酒 精 發 酵 來 產 生 少 量 能 量 ; 人 體 的 骨 骼 肌 細 胞 缺 氧 時, 也 可 以 進 行 乳 酸 發 酵 產 生 少 量 能 量, 以 暫 時 維 持 細 胞 的 生 理 功 能 (5)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四 節 細 胞 與 能 量 植 物 和 酵 母 菌 在 缺 氧 的 環 境 下, 細 胞 內 的 葡 萄 糖 會 轉 變 為 乙 醇 和 二 氧 化 碳, 稱 為 酒 精 發 酵, 反 應 式 如 下 : C 6 H 12 O 6 2C 2 H 5 OH+2CO 2 +2ATP ( 酒 精 ) 乳 酸 菌 及 動 物 的 骨 骼 肌 等 細 胞 在 缺 氧 的 狀 態 下, 會 將 葡 萄 糖 轉 變 為 乳 酸, 稱 為 乳 酸 發 酵, 其 反 應 式 如 下 : C 6 H 12 O 6 2CH 3 CHOHCOOH+2ATP ( 乳 酸 ) (6) 翰 林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 第 一 章 生 命 的 特 性 / 第 五 節 細 胞 的 能 量 無 氧 呼 吸 的 總 反 應 式 為 : C 6 H 12 O 6 2C 2 H 5 OH( 乙 醇 )+2CO 2 + 能 量 C 6 H 12 O 6 2CH 3 CHOHCOOH( 乳 酸 )+ 能 量 3. (C) 選 項 種 子 淹 水 淹 久 會 由 有 氧 呼 吸 轉 變 成 無 氧 呼 吸 若 用 常 識 判 斷 應 為 缺 氧 狀 態, 即 應 行 無 氧 呼 吸, 因 此 無 關 課 文 之 陳 述, 所 以 無 超 出 基 礎 生 物 之 範 圍 ~225~

238 4. 酒 精 發 酵 與 乳 酸 發 酵 其 產 生 量 的 過 程 ( 見 下 圖 ) 參 考 資 料 :Jane B. Reece,Lisa A. Urry,Michael L. Cain,Steven A. Wasserman,Peter V. Minorsky,and Rober B. Jackson,Campbell Biology ninth edition,p.224 ~226~

239 題 號 :29 題 目 : 29. 下 列 有 關 人 類 活 動 對 生 物 及 環 境 影 響 的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3 項 ) (A) 透 過 人 為 復 育 貓 熊, 可 有 效 提 高 其 族 群 之 遺 傳 多 樣 性 ( 基 因 多 樣 性 ) (B) 將 冷 媒 氟 氯 碳 化 物 逸 散 於 空 氣 中, 是 引 起 大 氣 臭 氧 層 破 洞 擴 大 的 原 因 之 一 (C) 將 硫 化 物 過 量 排 放 於 大 氣, 會 影 響 水 生 棲 地 及 水 源 的 酸 鹼 值 (D) 大 氣 中 二 氧 化 碳 濃 度 的 增 加, 會 造 成 紫 外 線 到 達 地 表 量 增 加 (E) 殺 蟲 劑 DDT 釋 入 生 態 系 後, 會 因 食 物 鏈 的 傳 遞 而 造 成 生 物 放 大 效 應 ( 生 物 累 意 見 內 容 : 保 育 (conservation) 是 指 對 生 物 圈 中 的 資 源 有 計 畫 並 有 效 的 利 用, 降 低 對 生 態 系 及 環 境 的 干 擾, 以 維 持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永 續 如 果 保 育 做 得 好, 可 再 生 資 源 就 能 用 之 不 竭, 達 到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的 選 項 (A) 課 本 從 未 描 述 過 貓 熊 保 育 的 實 際 成 效, 題 幹 根 本 無 法 判 斷 對 錯 若 無 效, 那 為 何 還 要 保 育? 建 議 本 選 項 應 開 放 給 分 意 見 回 覆 : 就 人 為 復 育 多 年 來 說, 是 可 有 效 提 高 遺 傳 多 樣 性 的 ; 但 就 人 為 復 育 貓 熊 來 說, 因 為 專 指 特 定 物 種, 所 以 不 一 定 能 有 效 提 高 貓 熊 的 遺 傳 多 樣 性, 因 此 (A) 選 項 不 能 選 ~227~

240 題 號 :39 題 目 : 為 題 組 雷 雨 是 因 大 氣 強 烈 對 流 所 產 生 的 現 象, 也 與 氮 的 循 環 有 關 發 生 時 往 往 伴 隨 著 閃 電 狂 風 暴 雨, 甚 至 冰 雹 龍 捲 風 等 劇 烈 天 氣 產 生 雷 雨 的 積 雨 雲 形 成 發 展 時, 大 氣 環 境 一 般 具 備 下 列 三 個 條 件 : 大 氣 處 於 不 穩 定 狀 態 有 充 沛 的 水 汽 和 足 夠 的 舉 升 力 地 球 上 的 生 物 能 生 生 不 息, 世 代 相 傳, 這 不 能 不 歸 功 於 大 氣 的 存 在 事 實 上, 自 然 界 有 天 然 的 循 環 作 用, 使 空 氣 的 成 分 保 持 不 變 俗 話 說 一 場 雷 一 場 肥, 空 中 的 雷 電 可 使 氮 與 氧 化 合, 遇 雨 水 降 落 地 面 經 細 菌 轉 化 成 為 植 物 的 肥 料 氮 的 固 定 係 由 空 氣 中 取 氮, 將 其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例 如 製 造 氨 而 氨 是 製 造 硝 酸 尿 素 硫 酸 銨 肥 料 的 中 間 物 氮 循 環 為 自 然 界 中 氮 和 含 氮 化 合 物 在 生 態 系 統 中 轉 換 的 過 程, 其 中 將 空 氣 中 的 氮 氣 轉 化 為 氮 化 合 物 的 固 氮 作 用, 對 生 物 的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生 物 中 僅 有 固 氮 細 菌 可 進 行 固 氮, 因 其 具 固 氮 酶 可 將 氮 氣 形 成 銨 鹽, 再 經 由 亞 硝 化 細 菌 與 硝 化 細 菌 轉 化 為 硝 酸 鹽, 以 利 植 物 根 部 吸 收, 而 部 分 植 物 則 可 藉 由 與 藍 綠 菌 根 瘤 菌 等 固 氮 細 菌 共 生 而 獲 取 氮 39. 氮 的 獲 取 與 生 物 生 長 息 息 相 關,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3 項 ) (A) 原 核 生 物 均 可 行 固 氮 作 用 (B) 真 核 生 物 均 無 法 自 行 固 氮 作 用 (C) 植 物 直 接 吸 收 一 氧 化 氮 而 獲 取 氮 素 (D) 若 水 稻 田 中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E) 若 植 物 與 根 瘤 菌 共 生, 可 藉 由 固 氮 作 用 而 獲 取 氮 源 意 見 內 容 : 此 題 (D) 選 項, 若 水 稻 田 中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為 何 有 共 生 的 藍 綠 菌 即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課 本 中 並 未 提 及, 故 此 選 項 應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除 了 固 氮 細 菌 外, 藍 綠 菌 也 會 行 固 氮 作 用 而 形 成 氨, 氨 溶 於 水, 可 形 成 銨 鹽, 也 就 是 氮 肥, 所 以 有 共 生 藍 綠 菌 可 減 少 氮 肥 的 施 加 2. 各 版 本 提 及 相 關 敘 述 如 下 : (1) 南 一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氮 是 生 物 體 蛋 白 質 及 核 酸 等 有 機 物 的 主 要 元 素 之 一, 大 多 數 的 生 物 不 能 直 接 利 用 空 氣 中 的 氮 為 氮 源, 唯 固 氮 細 菌 ( 如 : 根 瘤 菌 ) 及 有 些 藍 綠 菌 可 藉 固 氮 作 用, 在 體 內 把 空 氣 中 的 氮 轉 換 成 氨 (NH 3 ) 氨 溶 於 水 中, 可 形 成 銨 鹽 (NH + 4 ), 銨 鹽 可 被 植 物 根 吸 收 (2) 全 華 圖 書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氮 元 素 為 生 物 體 內 蛋 白 質 核 酸 的 主 要 成 分 氨 (N 2 ) 是 大 氣 中 含 量 最 多 的 氣 體, 然 而 大 部 分 生 物 無 法 直 接 利 用, 需 依 賴 根 瘤 菌 和 藍 綠 菌 等 微 生 物 行 固 氮 作 用, 將 氮 轉 變 為 氨 (NH 3 ) (3) 三 民 書 局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三 節 生 態 系 ~228~

241 水 域 中 的 藍 綠 菌 土 壤 中 的 固 氮 菌 及 共 生 於 豆 科 植 物 根 部 的 根 瘤 菌, 均 可 進 行 固 氮 作 用 而 產 生 氨 (4) 康 熹 文 化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大 氣 中 雖 有 高 達 78% 的 氮 氣, 但 一 般 生 物 無 法 直 接 使 用, 不 過 有 些 生 物 可 進 行 固 氮 作 用, 將 氮 轉 變 成 氨 (NH 3 ) 例 如 : 藍 綠 菌 和 固 氮 桿 菌 固 氮 作 用 產 生 的 氨 溶 於 水 中 形 成 銨 鹽 後, 便 可 為 植 物 等 生 產 者 吸 收 利 用 (5) 翰 林 出 版 / 基 礎 生 物 下 冊 / 第 六 章 生 物 與 環 境 / 第 二 節 生 態 系 土 壤 與 水 域 裡 還 有 其 他 細 菌 及 藍 綠 菌 也 能 行 固 氮 作 用 ~229~

242 題 號 :50 題 目 : 50. 李 同 學 想 了 解 生 長 素 對 某 種 植 物 組 織 培 養 苗 各 部 位 生 長 率 的 影 響, 於 各 培 養 基 添 加 不 同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後, 分 別 測 量 其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的 長 度 變 化, 再 與 對 照 組 相 互 比 較 後, 得 出 如 圖 8 的 相 對 生 長 率 依 據 此 圖, 下 列 敘 述 哪 些 正 確? ( 應 選 2 項 ) (A) 莖 對 低 濃 度 的 生 長 素 最 為 敏 感 (B) 1ppm 生 長 素 可 使 莖 有 最 大 的 生 長 效 果 1 (C)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芽 停 止 生 長 2 (D)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使 根 的 長 度 縮 短 3 (E) 10 ppm 之 生 長 素 可 同 時 促 進 根 芽 及 莖 生 長 與 對 照 組 相 對 生 長 率 (%) 根 芽 莖 添 加 生 長 素 之 濃 度 (ppm) 圖 8 莖 促 進 抑 制 意 見 內 容 : 雖 然 本 題 並 沒 有 任 何 學 理 上 的 問 題, 但 99 課 綱 為 了 區 別 程 度 上 差 異, 編 寫 的 課 本 幾 乎 都 把 此 圖 改 放 在 選 修 生 物 上 冊 或 是 補 充 資 料, 當 然 考 圖 表 是 學 測 精 神, 但 對 非 三 類 組 學 生 而 言, 是 否 有 超 綱 不 公 平 之 嫌? 本 題 是 考 慮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1. 此 圖 表 在 各 版 本 選 修 生 物 上 冊 皆 有 出 現, 而 各 版 本 之 基 礎 生 物 上 冊, 泰 宇 三 民 康 熹 龍 騰 及 南 一 等 版 本 都 有 將 此 圖 列 於 課 本 中, 可 提 供 學 生 參 考 2. 本 題 採 用 圖 表 概 念 來 測 驗 學 生, 學 生 可 以 使 用 已 具 有 的 知 識 來 判 別 圖 表 的 內 容, 因 此 在 作 答 上 並 不 會 出 現 困 難 ~230~

243 地 球 科 學 題 號 :2 題 目 : 2. 地 球 歷 史 上 氣 候 變 遷 是 因 為 全 球 能 量 收 支 或 分 配 的 情 況 改 變 所 造 成,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直 接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的 主 要 因 素? (A) 地 表 海 陸 分 布 情 況 改 變 (B) 大 型 的 火 山 噴 發 (C)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D) 溫 鹽 環 流 改 變 (E) 地 球 繞 日 軌 道 的 改 變 意 見 內 容 : 1. 在 地 球 磁 場 倒 轉 的 過 程 中, 磁 場 會 減 弱, 這 段 時 間 內 大 量 帶 電 粒 子 得 以 進 入 大 氣 層 內 此 時 地 球 大 氣 所 獲 得 的 總 能 量 將 增 加, 理 應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建 議 此 題 送 分 2. 個 人 認 為 此 題 沒 有 正 確 答 案, 地 球 磁 場 的 反 轉 確 實 是 影 響 氣 候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以 下 為 地 球 磁 場 的 轉 變 對 地 球 氣 候 的 影 響 相 關 論 述 : (1) 當 地 球 各 差 異 旋 轉 的 圈 層 發 生 角 動 量 交 換 時, 地 核 和 地 幔 的 轉 動 速 度 差 異 縮 小, 電 流 場 環 繞 減 慢, 磁 場 強 度 變 小, 動 能 也 變 小 由 能 量 守 恆 原 理, 減 少 的 動 能 轉 化 為 等 量 的 熱 能, 熱 能 積 累 在 地 核 和 地 幔 的 邊 界, 造 成 熱 膨 脹, 膨 脹 使 地 核 地 幔 邊 界 的 熱 物 質 湧 動, 往 地 表 上 升, 稱 為 熱 幔 柱, 在 地 殼 薄 弱 的 地 方 噴 湧 而 出, 就 形 成 了 眾 所 周 知 的 火 山 爆 發 和 地 震 活 動 (2) 地 球 磁 場 的 另 一 個 重 要 功 能 就 是 抵 禦 太 陽 的 粒 子 流, 即 太 陽 風 侵 襲, 如 果 迅 速 減 弱, 太 陽 的 粒 子 流 會 更 多 地 進 入 地 球 大 氣 層 後 消 耗 了 兩 極 的 臭 氧, 並 與 臭 氧 結 合 成 水, 進 而 破 壞 極 地 臭 氧 層 地 磁 層 的 減 弱 和 臭 氧 層 的 破 壞 使 更 多 太 陽 輻 射 熱 量 進 入 地 球, 增 強 氣 候 的 暖 化, 而 熱 量 首 先 要 集 中 進 入 的 兩 極 地 區, 北 極 和 南 極 大 陸 邊 緣 的 海 冰 因 此 會 大 量 融 化 (3) 此 外, 有 一 個 結 論 是 非 常 明 確 的, 全 球 變 暖 時 期 對 應 地 磁 正 向 期 或 地 磁 反 向 減 弱 期, 全 球 變 冷 對 應 地 磁 反 向 期 或 地 磁 正 向 減 弱 期 大 冰 期 和 溫 暖 期 的 轉 變 一 定 會 發 生 地 磁 極 性 反 轉 意 見 回 覆 : 1. 氣 候 變 遷 是 指 地 球 氣 候 長 時 間 內 的 整 體 改 變, 影 響 的 因 素 有 太 陽 輻 射 量 變 動 大 氣 成 分 改 變 地 表 反 照 率 多 寡 海 陸 分 布 情 形 及 冷 暖 洋 流 能 量 輸 送 等, 這 些 因 素 都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地 球 系 統 能 量 平 衡 的 改 變, 造 成 氣 候 變 遷 2. 藉 由 測 量 從 火 山 噴 發 出 來 的 玄 武 岩 磁 性, 科 學 家 發 現 地 球 磁 場 的 確 有 反 轉 現 象, 週 期 大 約 數 萬 年 到 數 百 萬 年, 平 均 20 萬 到 30 萬 年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時 的 磁 場 強 弱 變 化, 雖 然 會 影 響 帶 電 粒 子 進 入 地 球 大 氣 的 多 寡, 但 影 響 以 電 離 層 為 主, 並 不 會 明 顯 改 變 大 氣 狀 態, 化 石 證 據 也 顯 示 生 物 並 沒 有 明 顯 受 到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的 影 響 所 以, 相 較 其 他 四 個 選 項 (A)(B)(D)(E), 選 項 (C) 地 球 磁 場 反 轉 並 不 是 影 響 氣 候 變 遷 的 主 要 因 素 ~231~

244 題 號 :3 題 目 : 3. 火 山 由 地 下 深 處 的 岩 漿 伴 隨 著 氣 體 碎 屑 從 地 表 噴 出 而 形 成, 多 數 與 板 塊 的 運 動 有 關 圖 1 何 處 為 現 今 有 火 山 分 布 的 地 區? 戊 丁 甲 (A) 甲 乙 丙 (B) 乙 丙 丁 乙 丙 (C) 丙 丁 戊 (D) 甲 乙 丁 (E) 乙 丙 戊 圖 1 意 見 內 容 : 雖 然 學 生 應 知 道 火 山 主 要 發 生 在 張 裂 型 板 塊 邊 界 海 溝 ( 如 環 太 平 洋 火 山 帶 ) 熱 點 處 然 而 此 題 學 生 需 要 知 道 全 球 所 有 中 洋 脊 海 溝 熱 點 的 位 置 才 能 作 答 例 如, 學 生 要 知 道 環 太 平 洋 火 山 帶 在 太 平 洋 東 側 範 圍 到 整 個 南 美 洲 西 岸, 東 岸 則 在 印 尼 開 始 往 東 偏 折, 未 經 過 澳 洲 東 岸 學 生 也 要 知 道 冰 島 的 位 置 在 格 陵 蘭 東 邊, 在 大 西 洋 中 洋 脊 上 學 生 更 要 知 道 黃 石 公 園 在 美 國 北 邊 偏 西, 而 不 是 美 國 南 邊 此 題 已 超 過 高 中 課 綱 範 圍, 建 議 送 分 意 見 回 覆 : 地 球 科 學 知 識 的 學 習 不 建 議 侷 限 在 文 字 上, 應 配 合 圖 表 並 融 會 貫 通, 若 能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更 佳 題 幹 已 提 示 考 生 火 山 分 布 多 數 與 板 塊 的 運 動 有 關, 各 版 本 課 本 也 都 有 介 紹 全 球 板 塊 邊 界 的 分 布 情 形, 故 本 題 並 無 超 綱 問 題 ~232~

245 題 號 :6 題 目 : 6. 在 2011 年 3 月 11 日,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發 生 強 烈 地 震 並 引 發 海 嘯 臨 海 的 福 島 核 電 廠 ( 見 圖 2) 隨 之 發 生 嚴 重 的 核 能 災 害, 導 致 含 輻 射 的 廢 水 意 外 地 洩 漏 到 海 洋 中 由 於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有 親 潮 自 北 方 沿 岸 向 南 流, 到 日 本 東 部 外 海 ( 約 北 緯 35 ) 碰 到 黑 潮, 因 此 長 時 間 後, 在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最 可 能 的 漂 流 去 向 為 何? (A) 先 向 南 流, 之 後 順 著 黑 潮 向 西 南 流 到 臺 灣 附 近 (B) 先 向 南 流, 遇 到 黑 潮 後 轉 向 東 流 向 中 太 平 洋 (C)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湧 升 到 表 圖 2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D) 往 北 流 到 北 海 道 海 域 再 轉 入 日 本 海 (E) 先 向 南 流, 碰 到 黑 潮 後 下 沉 到 深 層 並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福 島 核 電 廠 意 見 內 容 : 1. 此 題 題 幹 敘 述 應 是 要 測 驗 考 生 親 潮 與 黑 潮 各 屬 於 何 種 類 的 洋 流, 且 以 福 島 核 災 之 核 輻 射 廢 水 來 評 量 考 生 寒 暖 流 交 會 時 會 產 生 的 現 象 但 題 目 最 後 問 到 長 時 間 後, 在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最 可 能 的 漂 流 去 向 為 何? 本 人 意 見 在 於, 由 於 洋 流 的 運 動 屬 於 巨 觀 尺 度 下 的 行 為, 而 題 目 所 敘 輻 射 廢 水 相 較 於 洋 流 乃 微 觀 尺 度 下 的 行 為, 此 行 為 由 於 尺 度 相 差 甚 遠, 故 無 法 預 測 之 且 根 據 全 華 圖 書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之 基 礎 地 球 科 學 ( 上 ),99 年 1 月 初 版 101 年 7 月 再 版 ( 王 乾 盈 主 編 ) 之 課 本 P.96 第 三 段, 課 文 只 寫 到 黑 潮 親 潮 在 日 本 附 近 的 交 會 處, 是 世 界 五 大 漁 場 之 一 文 中 並 未 提 及 兩 寒 暖 流 之 間 產 生 何 種 交 互 作 用, 但 唯 一 可 知 道 的 是, 日 本 東 南 方 附 近 海 域 確 為 兩 寒 暖 流 交 會 處, 故 本 人 主 張 選 項 (B)(C)(E) 應 皆 給 分 2. 有 可 能 表 層 的 輻 射 廢 水 因 親 潮 的 冷 水 比 重 較 大 而 下 沉 至 黑 潮 水 底 下, 又 或 者 大 部 分 廢 水 可 能 東 流, 卻 有 少 部 分 廢 水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故 選 項 (E) 應 該 正 確 意 見 回 覆 : 1. 全 華 版 課 本 內 文 雖 然 沒 有 敘 述 親 潮 與 黑 潮 交 會 後 的 情 形, 但 在 三 大 洋 中 主 要 洋 流 的 示 意 圖 中, 有 標 示 出 親 潮 與 黑 潮 的 分 布 2. 親 潮 自 日 本 東 北 部 外 海 沿 岸 向 南 流 後, 並 未 繼 續 流 到 臺 灣 一 帶 海 域, 而 是 如 題 幹 所 述, 在 北 緯 35 度 與 黑 潮 會 合 後, 往 東 流 向 中 太 平 洋 由 於 黑 潮 規 模 較 親 潮 大, 且 深 約 700 公 尺, 親 潮 表 層 所 攜 帶 的 輻 射 廢 水 並 無 法 下 沉 至 黑 潮 水 底 下, 所 以 不 會 滯 留 在 日 本 東 南 部 海 域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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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02E31A475A740B3F8A769ABCAADB1A4CEA5D8BFFD2E646F6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4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工 作 報 告 前 言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在 民 國 81 年 提 出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建 議 大 學 主 要 的 招 生 管 道 均 採 用 二 階 段 考 試, 而 其 中 的 第 一 階 段 以 測 驗 高 中 生 具 備 的 基 本 學 科 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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