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91 年 3 月 18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7 年 1 月 3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7 年 12 月 16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9 年 10 月 26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第 條 100 年 1 月 27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東吳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91 年 3 月 18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7 年 1 月 3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7 年 12 月 16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9 年 10 月 26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第 條 100 年 1 月 27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Transcription

1 東吳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91 年 3 月 18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7 年 1 月 3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7 年 12 月 16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 99 年 10 月 26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第 條 100 年 1 月 27 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備第 6 54 條 105 年 7 月 1 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第 1~4 6~8 10~12 14~17 20~38 條 105 年 9 月 13 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第 ~ 條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校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爰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 訂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條本校與工友間一切權利義務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本規則未規定者, 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工友, 係指本校所僱用之技術工友 ( 含駕駛 ) 及普通工友, 其工作依本校業務需要指派之 第二章僱用第四條本校新僱工友, 應具備條件如下 : 一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 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 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 符合以上各條之規定外, 並須具備其應僱工作之技藝且經考驗合格 第五條新僱之工友, 與其議定先予試用 3 個月, 在試用期間內, 不能勝任工作或試用不合格者, 本校得隨時停止試用, 並依勞基法第 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試用期間之工資發給, 以開始試用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第六條工友經本校錄用後應依相關規定繳驗下列文件 : 一 本校所定履歷資料表 二 繳驗有關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 核對後發還 ) 三 其他本校要求之文件 第三章服務守則第七條工友應恪遵以下工作服務規則 : 一 依規定時間服勤, 每日上下班親至指定處所簽到退 ; 未簽到退且未出勤者, 該缺勤期間以曠職論 二 工作時間內, 不得在校外兼職, 並應在指定處所工作或待命, 除交辦任務外, 不得從事外務或藉故在外遊蕩 三 上班時間, 不得喝酒 不得帶酒意上班 聚眾嬉戲 賭博及高聲喧嘩 四 儀容整潔 禮貌週到 態度和藹 ; 遇有接洽詢問者, 應親切回應, 妥為說明, 並立即通報 五 應服從管理人員調度及主管指示, 不得逃避推諉, 態度傲慢, 言語粗暴 六 同事間應和睦相處, 互助合作 ; 不得爭吵 打架或謾罵威脅 1

2 第八條 七 傳遞公文, 不得翻閱內容及延誤時效 ; 或洩漏學校業務秘密等行為 八 對所負責之環境區域 保管之公物或車輛, 應善盡管理維護或保養之責任 九 不得有破壞團體紀律 對外發表批評學校言論, 或有影響本校聲譽之行為 十 應遵守相關教育法令 職業安全衛生法 本校各單行規章及本規則 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相關規定 ; 另, 擔任駕駛工作者, 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及相關規定 十一 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 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 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 工作範圍由工作主管單位或總務主管單位明確規定之, 工作主管單位如對其工作表現不滿意, 或總務主管單位需要時, 得調動之, 調動原則如下 : 一 基於業務需要 二 不違反勞動契約 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未作不利之變更 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五 如調動工作地點過遠, 本校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六 考量工友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第四章工作時間第九條正常工作時間以 8 小時為原則, 每週正常總工時為 40 小時, 但上 下班時間, 本校得依業務需要並經員工同意而調整之 第十條本校基於業務需要, 經勞資會議同意, 得延長工作時間,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 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1 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 駕駛延長工作之時間,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因天災 事變或突發事件, 必須延長之工作, 應按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並於事後補給適當之休息 第五章工資第十二條 工友工資依契約之約定發給, 且不低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核定之基本工資, 並均自到職日起支, 至離職日停支 第十三條工友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之 : 一 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者, 每 1 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 1.34 倍計算 二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者, 每 1 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 1.67 倍計算 第六章請假與休假第十四條工友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休息, 作為例假 2

3 第十五條工友於紀念日 勞動節日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均應休假 本校為配合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制, 經勞資協商同意後得依政府機關當年公告辦公日曆表, 將勞動基準法所定紀念日 節日及放假日調移於工作日 第十六條在本校連續服務滿一定期間者, 每年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休假日則由本校與工友協商排定之 : 一 1 年以上, 未滿 3 年者, 計 7 日 二 3 年以上, 未滿 5 年者, 計 10 日 三 5 年以上, 未滿 10 年者, 計 14 日 四 10 年以上者, 每 1 年加給 1 日, 加至 30 日止 第十七條事假 : 全年累計不得超過 14 日, 事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 因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全年累計以 7 日為限, 但其日數應併入事假計算 第十八條病假 : 一 普通傷病假 : ( 一 ) 因普通傷害 疾病或生理原因, 須治療或休養者, 得在下列規定範圍內, 請普通傷病假 : 1. 未住院者,1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30 日 ( 不含例假日 ) 2. 住院者,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30 日以上含例假日 ) 3.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30 日以上含例假日 ) ( 二 ) 普通傷病假 1 年內未超過 30 日部份, 工資折半發給, 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 由本校補足之 ( 三 ) 普通傷病假超過 30 日, 經以事假 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 得予留職停薪, 以 1 年為限, 期滿仍無法復職者, 由學校發給 3 個月全薪之醫療補助, 依其服務年資辦理退休或資遣 二 公傷病假 : 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 傷害或疾病者, 依勞保指定或健保特約醫院出具之證明給予公傷病假, 工資照給 ; 關於職業災害補償, 依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三 生理假 : 女性工友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 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 全年請假日數未逾 3 日, 不併入病假計算, 其工資比照病假折半發給 ; 其餘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四 安胎休養請假 : 員工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 其治療或休養期間, 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安胎休養請假薪資之計算, 依病假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婚假 : 計 8 日 ( 不含例假日, 工資照給 ), 可自結婚之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畢, 但經本校同意者, 得於 1 年內請畢 第二十條產假 : 計 56 日 ( 含例假日 ) 流產假 : 流產者依下列情形給假 ( 含例假日 ) 一 妊娠 3 個月以上流產者, 計 28 日 二 妊娠 2 個月以上, 未滿 3 個月流產者, 計 7 日 三 妊娠未滿 2 個月流產者, 計 5 日 3

4 受僱 6 個月以上者, 產假或流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 未滿 6 個月者, 薪資減半發給 陪產假 : 配偶分娩時, 給予陪產假 5 日, 並應於配偶生產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 15 日期間內申請, 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第二十一條產檢假 :5 日, 得以小時計 ( 不含例假日, 工資照給 ) 第二十二條喪假 : 一 父母 養父母 繼父母 配偶喪亡者, 給喪假 8 日 ( 不含例假日, 工資照給 ) 二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子女 配偶之父母 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 給喪假 6 日 ( 不含例假日, 工資照給 ) 三 曾祖父母 外曾祖父母 兄弟姐妹 配偶之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喪亡者, 給喪假 3 日 ( 不含例假日, 工資照給 ) 喪假得於 1 年內依民俗習慣分次申請 第二十三條公假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得依實際需要給予公假 一 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二 奉派參加訓練講習 三 學校指派出公差者 第二十四條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 除事假 3 天以下之病假及生理假外, 其餘假別之申請, 均應檢具相關證明 請假 1 天以內者, 由領班及工友管理人核准 ; 請假 1 天以上,2 天 ( 含 ) 以內者, 由二級主管核准 ; 超過 2 天以上者, 由總務長核准 請假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 ; 每 4 小時作半日計, 每 8 小時作 1 日論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 3 日, 或 1 個月內曠職, 累計達 6 日者, 由總務處簽會人事室, 陳報校長辦理解僱事宜 第七章獎懲第二十五條獎勵分嘉獎 記功 記大功 累計嘉獎 3 次作為記功 1 次, 累計記功 3 次作為記大功 1 次 ; 懲處分申誡 記過 記大過 累計申誡 3 次作為記過 1 次, 累計記過 3 次作為記大過 1 次 前項獎勵辦理原則如下 : 一 辦理所屬單位職責內之業務或活動, 除有優異表現者得予獎勵外, 應納入年度成績考核, 不另敘獎 二 獎勵應以實際承辦人員為主, 其餘協辦人員視其績效審慎獎勵 三 校外單位來函建議之敘獎案, 應參照本辦法辦理 四 已領取津貼或工作酬勞者, 除具有特殊貢獻外, 不再敘獎 五 獎勵案件經核定後, 應由其主管於所屬一級單位之相關會議中公開表揚 第二十六條在同一考核年度內累積達 2 大功者, 發給 2 個月本薪獎金 ; 記 1 大功者, 發給 1 個月本薪獎金 獎懲紀錄得作為年度服務成績考核之計分項目 同一考核年度之獎懲得相互抵銷, 但紀錄仍予保留 第二十七條各項獎懲標準如下 :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記嘉獎 : 4

5 ( 一 ) 維護校園安全, 有具體貢獻 ( 二 ) 辦理重要活動, 圓滿成功 ( 三 ) 代表學校參加各類競賽, 成績優異 名列前茅, 為校爭光 ( 四 ) 對於主辦業務有優異表現, 或提供創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 ( 五 ) 服務態度良好, 屢獲好評 ( 六 ) 公餘參與社會公益服務, 犧牲奉獻 ( 七 ) 其他相當於前述各款情事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記功 : ( 一 ) 適時消弭意外事件或變故之發生, 使學校免受損失 ( 二 ) 執行學校交付之重大任務, 圓滿成功, 增進學校榮譽或權益 ( 三 ) 針對主辦業務, 予以革新, 有重大成效 ( 四 ) 救助他人急難, 義行可嘉者 ( 五 ) 其他相當於前述各款情事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記大功 : ( 一 ) 冒險搶救重大災害, 使學校免遭嚴重破壞者 ( 二 ) 主動爭取辦理重大任務, 圓滿成功, 增進學校榮譽或權益者 ( 三 ) 承辦大型重要活動, 圓滿成功, 提昇國家形象及增進學校榮譽 ( 四 ) 針對校務, 提供具體革新建議, 經採行後, 有重大成效 ( 五 ) 其他相當於上述各款情事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 得記申誡 : ( 一 ) 督導不週 處理業務失當或支援校務工作失職 ( 二 ) 違反性別平等 智慧財產權或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 ( 三 ) 工作怠慢或對交辦任務無故延誤 ( 四 ) 行為不檢, 有違公序良俗 ( 五 ) 執行勤務違反相關法規者 ( 六 ) 擅代他人或指使他人代行簽核等情事 ( 七 ) 值勤無故不到或擅離職守 ( 八 ) 服務態度不佳, 屢遭致批評 ( 九 ) 未依規定辦理業務移交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 得記過 : ( 一 ) 前款所列各情形之再犯或情節嚴重 ( 二 ) 管理不善或怠忽職責, 使學校有遭受損失之虞 ( 三 ) 有謊報或偽造或竊用行為 ( 四 ) 洩漏職務上之機密 ( 五 ) 無正當理由, 公然違抗主管命令 ( 六 ) 涉性騷擾事件, 經查證屬實 ( 七 ) 在校園喝酒 賭博或滋事者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 得記大過 : ( 一 ) 前款所列各情形之再犯或情節嚴重 ( 二 ) 貪污瀆職 營私舞弊 挪用公款 ( 三 ) 明知同僚舞弊, 刻意隱瞞或庇護 ( 四 ) 誣告或暴力脅迫同事 長官 ( 五 ) 在校內鬥毆或酗酒滋事 5

6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第八章考核第三十條 ( 六 ) 涉性侵害事件, 經查證屬實 除特殊原因外, 獎懲案件應於事實發生後 1 個月內簽辦 記功或記過以下之獎懲, 由各單位主管填具獎懲建議表依行政程序簽核 ; 記大功或記大過以上之獎懲, 須經職工評審委員會審議, 並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通過為決議 當事人對獎懲結果有異議時, 得於收受或知悉獎懲結果之次日起, 依東吳大學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之規定提起申訴 年度考核依本校職工服務成績考核辦法辦理 第九章退休 撫卹與資遣第三十一條退休年齡之認定依戶籍記載, 自出生之日起十足計算 第三十二條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申請退休 一 服務 15 年以上, 並年滿 55 歲者 二 服務滿 25 年者 三 服務 10 年以上, 並年滿 60 歲者 第三十三條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予命令退休, 不得請求延長 : 一 年滿 65 歲者 二 因身體殘廢或心神喪失, 致不能工作者 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退休者, 應檢附公立醫院之證明 第三十四條本校得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終止聘僱契約 第三十五條 87 年 12 月 31 日前之工作年資, 其退休 撫卹 資遣金, 以其最後在職之薪級, 按公立學校同薪級人員應領退休 撫卹 資遣金之標準計算 87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後之工作年資, 其退休 資遣金, 則以核准退休 資遣時之一個月平均工資 ( 含加班費 津貼等項目 ) 計算 第三十六條工友如發生退休 撫卹 資遣等事實時, 其相關給與計算依據如下 : 一 99 年 1 月 1 日前進用者 : ( 一 )87 年 12 月 30 日前之工作年資, 其退休 撫卹 資遣給與標準, 係按其服務年資發給 1 次退休金 撫卹金或資遣費, 每服務半年給予 1 個基數, 滿 15 年後, 另行 1 次加發 1 個基數, 最高總數以 61 個基數為限, 未滿半年者, 以半年計 如因公傷病致使身體殘廢或心神喪失而辦理退休 撫卹者, 應按下列標準給予 : 1. 服務年資滿 15 年者, 除依前項規定發給外, 另加發 20% 2. 服務年資未滿 15 年者, 給與 30 個基數 ( 二 )87 年 12 月 31 日至 98 年 12 月 31 日適用勞動基準法後之服務年資, 其退休 撫卹 資遣給與, 依勞動基準法各項規定辦理 ( 三 )99 年 1 月 1 日後之工作年資, 其退休 撫卹 資遣給與, 依其選定或適用之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 除前述給與外, 應依本校教職員工喪葬補助辦法 團體保險規定 教職員工福利辦法 本規則 18 條 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等規定, 申請相關給付或補助, 惟合計給與低於本校原教職工退休撫卹資遣辦法標準時, 由學校補足其差額 6

7 工友發生退休 撫卹 資遣事實時, 須採計曾任私立大專校院未核發退休金 資遣費之年資 二 99 年 1 月 1 日 ( 含 ) 後進用之工友發生退休 資遣事實時,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 ; 發生撫卹事實時, 依本校教職員工喪葬補助辦法 團體保險規定辦理 第十章附則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 工友福利依 東吳大學教職員工福利辦法 辦理 本規則經台北市勞工局核備, 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施行, 修正時亦同 7

約 但若本校遭天災 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者, 得報主管機關核定後終止勞動契約 第十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第十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除依規定予以預告或約者, 符合退休規定者依勞未及預告, 而依規定發給預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告期間之工資外, 應於離職辦理, 不合退休規定者, 發日

約 但若本校遭天災 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者, 得報主管機關核定後終止勞動契約 第十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第十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 除依規定予以預告或約者, 符合退休規定者依勞未及預告, 而依規定發給預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告期間之工資外, 應於離職辦理, 不合退休規定者, 發日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勞工工作規則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 臺中市政府 97 年 1 月 30 日府勞資字第 0970024086 號函備查 臺中市政府 97 年 8 月 5 日府勞資字第 0970182641 號函備查 臺中市政府 99 年 8 月 17 日府勞資字第 0990225326 號函備查 100 年 05 月 24 日第一屆第 4 次勞資會議通過 100 年 09 月 06 日第一屆第 5 次勞資會議通過

More information

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 8 週 ( 含例假日 );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產假 28 日 ;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7 日 ;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5 日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 21 日為

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 8 週 ( 含例假日 );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產假 28 日 ;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7 日 ;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5 日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 21 日為 第一條 真理大學職員及適用勞基法人員請假暨休假辦法 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三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四年六月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真理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辦理職員

More information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七十八年八月一日訂定八十年一月一月第一次修訂八十六年九月一日第二次修訂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第三次修訂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第四次修訂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五日第五次修訂 第一條 : 本辦法以本公司員工為適用範圍 第二條 : 本公司員工除因公出差及因故請假免予簽到外, 均應按規定時間到公或出勤, 不得委請他人代為簽到 否則, 一經查出, 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均應懲處 第三條 : 員工於出勤

More information

二 對於本校各級主管, 主管家屬或其他員工及其家屬, 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三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情節重大 四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 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 五 故意損耗儀器設備或其他本校所有物品, 或故意洩漏本校學術 研究及校務上之秘密致本校受有損害 六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

二 對於本校各級主管, 主管家屬或其他員工及其家屬, 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三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情節重大 四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 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 五 故意損耗儀器設備或其他本校所有物品, 或故意洩漏本校學術 研究及校務上之秘密致本校受有損害 六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 東吳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1 月 9 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第 1~6 8~10 13~16 18 20 23~24 26~28 30~36 條 105 年 3 月 28 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第 7 11 17 20 25 29 條 105 年 5 月 5 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第 12 19 21~22 條 106 年 1 月 24 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第 3 6 32 條 106

More information

元智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元智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元智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94.12.05 94 學年第 7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07.23 102 學年第 26 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3.10.07 桃園縣政府勞檢字第 1030245983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校為規範聘僱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提高行政服務效能, 爰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 訂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條本校與工友間一切權利義務, 依本規則辦理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事項, 悉依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CF9B875A448ADFBA475A740AA41B0C8B357AB68AED6B3C AED6B3C6A5FEB1F8A4E5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ACF9B875A448ADFBA475A740AA41B0C8B357AB68AED6B3C AED6B3C6A5FEB1F8A4E52E646F6378>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約聘人員工作 ( 服務 ) 規則 103.10.09.103 學年度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11.26. 北府勞條字第 1032073661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校為明確規範學校與約聘人員間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管理制度, 推動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約聘人員 ( 以下簡稱人員 ) 係指依本校約聘人員聘用辦法所聘用之人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E41A5CEB3D2B0CAB0F2B7C7AA6BA448ADFBA475A740B357AB68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E41A5CEB3D2B0CAB0F2B7C7AA6BA448ADFBA475A740B357AB682E646F6378>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 工作規則 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編印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目錄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僱用 解僱 調職... 1 第三章工資 津貼及獎金... 5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 6 第五章退休... 12 第六章考勤 考核 獎懲 升遷... 13 第七章社會保險與職業災害補償... 14 第八章勞資會議與勞工安全衛生...

More information

工作規則審核

工作規則審核 _ 優質人資有限公司 _ 工作規則 事業單位 ( 蓋章 ): 優質人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 蓋章 ): 張蘭芬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三路 79 號電話 :(02)2299-3500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04 日 ( 民 ) 勞勞安 04- 附件二 -1/11 優質人資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 訂立目的 ) 優質人資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案

第四案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93.12.09.93 學年度第 4 次行政會議通過 94.04.07.93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修正 97.03.06.96 學年度第 6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5.06.98 學年度第 8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5.26. 北府勞安字第 0990474304 號函核備 99.07.08.98 學年度第 10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8.24.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5D8B1EBA46ABEC7BE41A5CEB3D2B0CAB0F2B7C7AA6BA448ADFBA475A740B357AB682E646F6378>

<4D F736F F D B5D8B1EBA46ABEC7BE41A5CEB3D2B0CAB0F2B7C7AA6BA448ADFBA475A740B357AB682E646F6378> 華梵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6 年 04 月 12 日華梵大學校務會議通過 106 年 06 月 08 日華梵人字第 1060608 號簽修正核定 106 年 06 月 21 日新北市勞資字第 1061133948 號函核備通過 106 年 07 月 11 日華梵人字 1060000977 號函頒訂定施行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華梵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與本校雙方之權利義務,

More information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國立陽明大學遴聘業界專業教師契約書 國立陽明大學 ( 以下簡稱甲方 ) 為執行 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 進用 ( 以下簡稱乙方 ), 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 共同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 一 契約期間 :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應業務所需, 得先予試用三個月, 試用期滿合格者同意繼續續約, 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 工作項目 : 乙方接受甲方之指導監督, 從事下列工作 : 三

More information

元智大學非編制人員服務及管理規則訂定條文(草案)及說明

元智大學非編制人員服務及管理規則訂定條文(草案)及說明 元智大學非編制人員服務工作規則 103.07.23 102 學年第 26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10.07 桃園縣政府勞檢字第 1030245983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校為規範聘僱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提高行政服務效能, 爰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七十條規定,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校與受僱人員間之權利義務, 依本規則辦理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事項, 悉 第三條 依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二條因業務所需而安排工友有提前上 下班或延後上 下班之必要者, 得經個別工友同意後, 由主管單位調整其上 下班時間 第十三條工友應按照本校所訂之工作時間服勤務, 並應依具體出勤情形逐次簽到與簽退 未依規定或未據實為之者查明屬實, 視同曠工 第十四條因業務之特殊需要, 有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

第十二條因業務所需而安排工友有提前上 下班或延後上 下班之必要者, 得經個別工友同意後, 由主管單位調整其上 下班時間 第十三條工友應按照本校所訂之工作時間服勤務, 並應依具體出勤情形逐次簽到與簽退 未依規定或未據實為之者查明屬實, 視同曠工 第十四條因業務之特殊需要, 有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 中原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104.02.05 第 928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4.04.15 桃園市政府府勞條字第 1040091189 號函同意核備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定本校工友工作上之權利義務與服務守則, 以保障其權益並提高行政效率, 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第七十條之規定,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之工友, 係指本校員額編制內專任之技術工友及普通工友 第三條本校工友之管理 獎懲

More information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 章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依法有關規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並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團體協約之約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3D2B8EAB77CC4B3B77CC4B3ACF6BFFD >

<4D F736F F D20B3D2B8EAB77CC4B3B77CC4B3ACF6BFFD > 國立中興大學第 4 屆第 11 次勞資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 :103 年 11 月 27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 30 分開會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 4 樓第 4 會議室會議主席 : 張主席喬棠記錄 : 陳宥里出列席人員 :( 略 ) 一 主席報告 : 感謝勞方代表推舉本人擔任主席 參與人數已達法定人數, 會議開始 二 會議報告 : 本會議應到 14 人, 實到 12 人, 人數已達法定開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ACECA46AA475A740B357AB B3D2A475A7BDAED6A977>

<4D F736F F D20A4A4ACECA46AA475A740B357AB B3D2A475A7BDAED6A977>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1 勞工工作規則 篇2 勞工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勞工工作規則 3 臺中市政府 97 年 1 月 30 日府勞資字第 0970024086 號函備查臺中市政府 97 年 8 月 5 日府勞資字第 0970182641 號函備查臺中市政府 99 年 8 月 17 日府勞資字第 0990225326 號函備查臺中市政府 101 年 8 月 1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10130089 號函同意核備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8C8AA46A7DEB34EBEC7B07CA475A740B357AB682DAED6B3C6B371B94C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A8C8AA46A7DEB34EBEC7B07CA475A740B357AB682DAED6B3C6B371B94C2E646F6378> 亞東技術學院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7 月 20 日第一屆第 1 次勞資會議通過 104 年 12 月 23 日 104 學年度第 5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 年 03 月 15 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勞條字第 1050350341 號函核備通過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亞東技術學院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提昇行政服務品質, 促進勞資和諧共識, 達成組織目標, 特依勞動基準法

More information

修正條文

修正條文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修正總說明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於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訂定發布, 其後於九十一年三月七日及九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修正發布 二次在案 為使法規名稱與法規內容規範對象一致, 爰將名稱修正為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以下簡稱本 辦法 ) 又為配合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修 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 ( 以下簡稱性平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函 檔號 : 保存年限 : 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23975565 承辦人 : 劉晟民電話 :02-2397-9298#510 E-Mail:rafaliu@dgpa.gov.tw 裝 訂 受文者 : 教育部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發文字號 : 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38012 號速別 : 最速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More information

合聘、改聘案:

合聘、改聘案: 大葉大學第一屆第 13 次勞資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 :106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四 ) 下午 1 時 10 分至 2 時 40 分開會地點 : 本校管理學院 B205 會議室主席 : 侯雪娟小姐 資方代表 : 莊基仁先生 宋進忠先生 施學誠先生勞方代表 : 何茜容小姐 賴淑娟小姐 蔡依寧小姐 蕭聖奇先生 林耀東先生請假人員 : 梁卓中先生記錄 : 彭惠苓小姐 壹 主席致詞 今年 6 月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本校工作規則

Microsoft Word - 本校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僱用 遷調 2 第三章薪資及獎金 4 第四章出勤及給假 4 第五章服務紀律 8 第六章考核獎懲 8 第七章福利保險與安全衛生 9 第八章解雇 資遣 離職及退休 9 第九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11 第十章性騷擾防治 12 第十一章附則 12-1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97 年 6 月 3 日 96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通過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7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受僱與解僱..1 第三章工資 津貼及獎金..4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5 第五章退休..9 第六章考勤 考核 獎懲 升遷 10 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 10 第八章福利措施與安全衛生 11 第十章其他 12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訂立目的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More information

二 因單位裁撤 ( 併 ) 或業務緊縮時 三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 1 個月以上時 四 業務性質變更, 有減少約用人員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 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十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契約時, 其預告期間如下 : 一 繼續工作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者, 於 10 日前預告之

二 因單位裁撤 ( 併 ) 或業務緊縮時 三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 1 個月以上時 四 業務性質變更, 有減少約用人員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 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十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契約時, 其預告期間如下 : 一 繼續工作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者, 於 10 日前預告之 朝陽科技大學工作規則 民國 104 年 3 月 26 日勞資會議通過民國 104 年 5 月 25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40115165 號函核備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勞資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5 年 4 月 7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62405 號函核備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明確規範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人員與本校相互間之權利與義務, 促使雙方同心協力發展校務, 促進勞資和諧,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暨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More information

壹、如何訂定工作規則

壹、如何訂定工作規則 世新大學編制外工作者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受僱及解僱... 1 第三章工資... 4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 5 第五章退休... 10 第六章女性員工... 11 第七章考核獎懲與訓練進修... 12 第八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13 第九章福利措施與安全衛生... 14 第十章附則... 14 世新大學編制外工作者工作規則 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More information

四 產假 : 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 8 日等同產檢假, 應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 8 週 ( 含例假日 );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產假 28 日 ;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7 日 ;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5 日 分娩前

四 產假 : 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 8 日等同產檢假, 應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 8 週 ( 含例假日 );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產假 28 日 ;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7 日 ;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5 日 分娩前 第一條 真理大學職員及適用勞基法人員請假暨休假辦法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三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四年六月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真理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辦理職員 ( 含專任助教 ) 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

More information

(範例)

(範例)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本所 105 年 4 月 18 日彰地人字第 1050003622 號函訂定 彰化縣政府 105 年 4 月 25 日府勞動字第 1050130812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點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以下簡稱本所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特依勞動基準法暨有關法令訂定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點本規則所稱臨時人員, 係指本所非依公務人員法制,

More information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10.14 104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01 105 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More information

(\246C\246L _001[1].tif \(1 \255\266\255\261\))

(\246C\246L _001[1].tif \(1 \255\266\255\261\))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適用勞基法之員工請假辦法 87.06.22(87) 高醫法字第 032 號函頒布 94.08.17 九十四學年度附設醫院第一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4.09.14 九十四學年度第二次法規委員會修正通過 94.10.06 九十四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暨第三次行政聯席會議通過 94.10.12 高醫醫法字第 0940100015 號函公布實施 97.03.19 九十六學年度附設醫院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本校臨時人員工作規則_ doc

Microsoft Word - 本校臨時人員工作規則_ doc 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100.03.16 本校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國立中山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 以下簡稱臨時人員 ) 管理制度, 提昇行政服務品質, 促進勞資和諧共識, 依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暨中央相關法規, 訂定本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More information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5027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More information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88647 號函核定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5 年 06 月 16 日勞資會議報告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明確規範約僱人員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達成校務之發展, 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約僱人員, 係指依本校約僱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與教學助理聘任及服務辦法

More information

五 員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八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 其預告期間如下 :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 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 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 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員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 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

五 員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八條依前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 其預告期間如下 :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 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 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 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員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 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 亞洲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4.09.23 第 1 屆第 1 次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10.22 臺市政府府授勞動字第 1040233169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亞洲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以提昇工作效率及服務品質, 達成校務之發展, 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More information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1.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桃工秘字第 1040034740 號函公布施行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以下簡稱本局 ) 為樹立制度, 健全組織及管理, 保障臨時人員合法權益, 特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訂定本規則 臨時人員之管理, 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訂定者, 悉依本規則行之 第 2 條 : 本規則適用對象, 係指本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臨時人員

More information

MA0704出勤管理辦法.doc

MA0704出勤管理辦法.doc 出勤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 促使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習慣, 以增進工作效率 (2) 訂定本公司員工出勤之統一標準, 以利管理工作之推行 1.2. 適用範圍凡本公司員工均適用之 1.3. 管理單位本辦法之管理單位為人力資源部 2. 出勤管理 2.1. 上下班時間 2.1.1. 總部 : 每日九時至十八時,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十三時三十分休息一小時 2.1.2. 會館 :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doc

Microsoft Word -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doc 壹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約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具體明確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之約定

More information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文件編號 :PU-10700-B-1369-2016122001 管理單位 : 人事室 版次 :03 20161220 修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文件名稱 :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 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60271606 號函核定民國 106 年 12 月 20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勞資會議報告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07 年 7 月 19 日北市勞資字第 號函核備 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 ( 以下簡稱本院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營運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07 年 7 月 19 日北市勞資字第 號函核備 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 ( 以下簡稱本院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營運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107 年 7 月 19 日北市勞資字第 1076005989 號函核備 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 ( 以下簡稱本院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營運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凡受本院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之員工均適用 第二章受僱與解僱第三條新進員工於接到通知後,

More information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 凡受本公司僱用從事工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 凡受本公司僱用從事工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受僱與解僱 2 第三章工資 津貼及獎金 6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 7 第五章退休 13 第六章女工 15 第七章考勤 考核 獎懲 升遷 15 第八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16 第九章社會保險 福利措施與安全衛生 17 第十章性騷擾之防治 18 第十一章其他 20 1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120-D06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

Microsoft Word - A120-D06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 A120-D06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04 月 28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6 月 02 日府勞資字第 1040081162 號函核定 104 年 06 月 23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7 月 24 日府勞資字第 1040112401 號函核定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 訂定目的 )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與本校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條 ( 勞動契約 ) 本校得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 換約或續約時亦同 前項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認定之 第五條 ( 工作年資計算 ) 員工工作年資之採計方式規定如下 : 一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 未滿三個月而訂 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 前後工作年

第四條 ( 勞動契約 ) 本校得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 換約或續約時亦同 前項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認定之 第五條 ( 工作年資計算 ) 員工工作年資之採計方式規定如下 : 一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 未滿三個月而訂 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 前後工作年 長榮大學適用勞基法人員工作規則 105 年 08 月 24 日 105 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 年 09 月 22 日 105 學年度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 年 10 月 17 日南市勞條字第 105103955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長榮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More information

document

document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聯絡人 : 黃俊容電話 :(02)77365937 傳真 :(02)23977022 Email:junron@mail.moe.gov.tw 受文者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發文字號 : 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30188058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勞動部

More information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1000-041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弘光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教職員工差假事宜, 依教育部部 頒教師請假規則與本校相關法令規定, 訂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 假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 除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優先依勞動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Microsoft Word 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臺北醫學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02 年 09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4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8 月 06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05 月 0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10 月 0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0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22 日北醫校秘字第 1070003913 號令修正, 全文

More information

三 因結婚者, 給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 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 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四 因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八日, 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四十二日 ; 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 ; 懷孕三個月以上未

三 因結婚者, 給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 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 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四 因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八日, 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四十二日 ; 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 ; 懷孕三個月以上未 中國文化大學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 104.02.04 第 170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修正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二條 專任教師請假, 依下列規第二條專任教師請假, 依下列規配合性別工作平 定 : 定 : 等法第 15 條第 5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學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每學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 doc

Microsoft Word - ~ doc 逢甲大學教職員工退休撫卹資遣辦法 第一章總則 本校董事會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第十三屆第十次常會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八十七年八月十八日台 (87) 人 ( 三 ) 字第八七 0 九一二 0 二號函核備 教育部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台 (89) 人 ( 三 ) 字第八九一二六九九七號函修正 本校董事會九十八年四月十九日第十七屆第三次常會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九十八年五月十九日台人 ( 三 ) 字第 0 九八 00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中州科技大學非編制人員工作規則 104.10.28 104 學年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2.17 府勞動字第 1050044395 號函核備 104.05.25 104 學年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21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10.24 府勞動字第 1050358801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訂立目的中州科技大學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計畫人員休假及加班 相關議題 衝擊與影響 1. 計畫支出項目增加, 降低彈性支用的額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休假日數, 及加班費補休, 雇主應發給工資, 故請主持人預排計畫助理特休假及補休, 以免產生未休代金 2. 每 7 天休息 1 天 例假日 1 天 ( 學校現行工作日以週一至週五日為主 ): 除非天災事變, 例假日不得強制工作, 且須通報 3. 務必落實上下班打卡機制 : 研究助理線上打卡本校未鎖

More information

1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玄奘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W00R1068-150916E2)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9 日第 226 次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第 227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玄奘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 提升其工作效率及服務品 質, 明確規定聘僱雙方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E616C BAF4ADB6A4BDA769A475A4CDA475A740B357AB68ADD7A5BFA5FEA4E52E646F63>

<4D F736F F D E616C BAF4ADB6A4BDA769A475A4CDA475A740B357AB68ADD7A5BFA5FEA4E52E646F63> 國立中央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90.04.30 本校第 345 次行政會議通過桃園縣政府 90.07.03 九十府勞動字第 126078 號函核備 99.11.22 本校第 530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桃園縣政府 99.12.24 府勞動字第 0990573564 號函核備 ( 除第 6 20 21 25 28 31 32 59 67 條外 ) 100.01.17 本校第 533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桃園縣政府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0EAA5DFBB4FAA46B14DACECBEC7AED5ABB4ACF9B669A5CEA448ADFBA475A740B357AB E646F63>

<4D F736F F D20B0EAA5DFBB4FAA46B14DACECBEC7AED5ABB4ACF9B669A5CEA448ADFBA475A740B357AB E646F63>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民國 100 年 04 月 27 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民國 100 年 05 月 1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臺東縣政府 100 年 06 月 03 日府社勞字第 1000060701 號函核備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契約進用人員與本校雙方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順利推展本校業務, 特依勞動基準法暨有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DD7ACF9A5CEA448ADFBA475A740B357AB68ADD7A5BFABE1A5FEB1F8A4E528A774B5B9B0B2A440C4FDAAED29>

<4D F736F F D ADD7ACF9A5CEA448ADFBA475A740B357AB68ADD7A5BFABE1A5FEB1F8A4E528A774B5B9B0B2A440C4FDAAED29> 國立政治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97 年 8 月 26 日第 1 次及 97.9.19 第 2 次勞資會議通過民國 97 年 10 月 1 日第 615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臺北市政府 97 年 11 月 10 日府勞一字第 09737651100 號函審核結果, 除第 8.9.14.15.21.22.26.27.28.29.30.31.32.33.37.38.42. 43.44.45.47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差勤辦法_行政會議、董事會通過_ docx

Microsoft Word - 差勤辦法_行政會議、董事會通過_ docx 雲林縣私立大成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教職員工差勤辦法 中華民國 104 年 02 月 02 日修訂中華民國 104 年 05 月 13 日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06 月 21 日董事會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06 月 25 日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09 月 07 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30 日第十四屆第 13 次董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More information

「親民工商專科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親民工商專科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大葉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2 月 4 日第一屆第 3 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3 月 12 日第 88 次行政會議 (104.3.12) 通過 104 年 4 月 20 日第一屆第 4 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5 月 25 日第 90 次行政會議 (104.3.12) 通過 104 年 6 月 23 日彰化縣政府勞動字第 1040190557 號函核備 104 年 7 月

More information

3. 輪班工作起訖時間經排定後, 未經單位主管同意, 不得私自調動, 若乙方私自調班未經申請, 而超過法令工時者, 屬個人失職之務 ( 二 ) 延長工作時間 : 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

3. 輪班工作起訖時間經排定後, 未經單位主管同意, 不得私自調動, 若乙方私自調班未經申請, 而超過法令工時者, 屬個人失職之務 ( 二 ) 延長工作時間 : 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 勞動契約範本 診所 ( 以下簡稱甲方 ) 立契約人 ( 以下簡稱乙方 ) 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 一 契約期間 類型 : 不定期契約 : 甲方自年月日起, 僱用乙方為 ( 請填職稱 ; 例如 : 藥師 會計 ) 定期契約 : 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僱用乙方為 ( 超過一年者, 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臨時性工作 短期性工作 季節性工作 特定性工作 二 工作項目 : 乙方接受甲方指導監督,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AFEA5F3312DB1D0AE76BDD0B0B2B357AB68B3A1A4C0B1F8A4E5ADD7A5BFAFF3AED7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AAFEA5F3312DB1D0AE76BDD0B0B2B357AB68B3A1A4C0B1F8A4E5ADD7A5BFAFF3AED7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條教師之請假, 依下列規第三條教師之請假, 依下列規一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 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學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每學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 應按日扣除薪給, 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 定 : 一

More information

本機關 ( 學校 ) 進用或解僱臨時人員時, 不得以種族 階級 語言 思想 宗教 黨派 籍貫 出生地 性別 性傾向 年齡 婚姻 容貌 五官 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 予以歧視 ; 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 從其規定 第七條 ( 報到手續 ) 新進臨時人員受僱後, 應依規定之到職日至本機關 (

本機關 ( 學校 ) 進用或解僱臨時人員時, 不得以種族 階級 語言 思想 宗教 黨派 籍貫 出生地 性別 性傾向 年齡 婚姻 容貌 五官 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 予以歧視 ; 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 從其規定 第七條 ( 報到手續 ) 新進臨時人員受僱後, 應依規定之到職日至本機關 ( 附件 1 機關 ( 學校 ) 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範本 ( 本範本僅供參考, 相關規定事項仍應以勞動主管機關核備內容為依據 )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機關 ( 學校 )( 以下簡稱本機關 ( 學校 )) 為明確規定臨時人員與本機關 ( 學校 ) 雙方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順利推展本機關 ( 學校 ) 業務, 特依勞動基準法暨有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 本規則所稱臨時人員,

More information

大千綜合醫院

大千綜合醫院 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公佈日期 :104 年 9 月 8 日頁次 :1 壹 目的 104 年 8 月 5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新竹市政府 104 年 9 月 8 日府勞動字第 1040137170 號函核備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貳 範圍 一 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適用勞基法之技工及工友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開南大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開南大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開南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 第一條 第二條 則 1 104.11.03 第 79 次校務會議通過 105.05.19 府勞條字第 1050119854 號函核備 開南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 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 第二章僱用

More information

六 吸食毒品 服用藥物成癮或有其他重大不良嗜好者 七 曾受僱於本校, 有不法恐嚇教職員 未經奉准擅自離職之情事或經懲戒解僱者 八 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 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九 外籍勞工未取得合法工作權者 十 未滿十六歲者 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

六 吸食毒品 服用藥物成癮或有其他重大不良嗜好者 七 曾受僱於本校, 有不法恐嚇教職員 未經奉准擅自離職之情事或經懲戒解僱者 八 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 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九 外籍勞工未取得合法工作權者 十 未滿十六歲者 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 玄奘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9 日第 226 次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第 227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14 日新竹市政府府勞動字第 1040154725 號函同意備查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4 日第 240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3 日第 243 次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 第十條 第十九條修正總說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自三十六年八月二日國民政府核准公布施行, 其後於四十五年至一百零四年間, 共修正發布十五次在案 為切合休假核給意旨係為慰勞公務人員之工作辛勞, 允宜增加休假運用彈性, 同時考量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之衡平性, 以及婚假與喪假運用之彈性, 爰修正本規則, 共計修正三條條文, 其修正重點如下 : 一 將事假每年准給日數由

More information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103 年 7 月 24 日行政會議通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103 年 9 月 5 日南市勞條字第 1030833197 號函核備 104 年 1 月 21 日勞資會議通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104 年 2 月 11 日南市勞條字第 104012540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台灣首府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約用工作人員 ( 以下簡稱約用人員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章 總則 臺中市后里區農會工作規則目錄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聘僱與解聘僱... 2 第三章工資與獎勵... 9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 10 第五章服務與紀律... 22 第六章退休... 23 第七章女工... 25 第八章考核與獎懲... 26 第九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26 第十章福利事項與安全衛生... 28 第十一章性別工作平等及性騷擾防治措施... 29 第十二章附則...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3D2B0CAB0F2B7C7AA6BB7A7BBA1B1D0A87CB3A12E >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3D2B0CAB0F2B7C7AA6BB7A7BBA1B1D0A87CB3A12E >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員黃子毓 1 勞動基準法係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為保障勞工權益, 加強勞雇關係, 促進經濟發展,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權益將獲得最基本之保障, 凡適用該法之行業或工作者,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 不得低於該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2 2 3 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 勞動基準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 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 但因經營型態 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職員服務規則.doc

Microsoft Word 職員服務規則.doc 華梵大學職員服務規則 79 年 8 月 16 日院務會議通過 82 年 01 月 07 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82 年 01 月 14 日董事會通過 85 年 06 月 12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85 年 06 月 25 日董事會通過 88 年 06 月 02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88 年 06 月 10 日董事會通過 89 年 01 月 05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89 年 06 月 29 日董事會通過

More information

1 次請畢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陪產假 :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 20 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 5 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 15 日 (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喪假 :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一 ) 因父母 配偶死

1 次請畢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陪產假 :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 20 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 5 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 15 日 (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喪假 :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一 ) 因父母 配偶死 第一條 文藻外語大學教職員請假規則 民國 87 年 09 月 16 日行政會議通過民國 89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5 年 08 月 2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08 月 2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12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7 年 02 月 1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8 年 11 月 2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2 年 02

More information

1

1 1. 目的為使員工之考勤加班規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辦法 2. 範圍 : 適用於台灣總部 3. 權責 3.1 部門主管 : 有效管理 / 督導部門人員工作及考勤加班狀況 3.2 人資單位 : 因應組織工作型態需求, 建立有效的考勤制度與系統, 掌握全公司人員考勤加班狀況, 以正確進行薪資 考勤等相關作業 3.3 員工 : 在兼顧工作品質與效率之原則下, 有效管理個人時間資源, 並遵循考勤加班管理辦法之規範,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大學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聘僱作業要點(草案)條文訂定說明表

國立臺北大學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聘僱作業要點(草案)條文訂定說明表 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工作規則 本校 99 年 3 月 9 日第 40 次行政會議通過臺北縣政府勞工局 99 年 7 月 9 日北府勞安字第 0990533772 號函核備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100 年 6 月 28 日北府勞安字第 1000545713 號函核備本校 107 年 3 月 14 日第 57 次行政會議通過新北市政府 107 年 4 月 30 日新北府勞資字第 1070706720 號函核備

More information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臺北醫學大學博士後研究員與助理人員聘任及管理辦法 102 年 11 月 13 日行政會議新訂通過 107 年 10 月 0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22 日北醫校秘字第 1070003913 號令修正, 全文 13 條 第一條本校為使博士後研究員與助理人員之聘任及管理有所遵循, 特訂定 臺北醫學大學博士後研究員與助理人員聘任及管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適用對象本辦法係規範各類研究計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ru doc

Microsoft Word - ru doc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工作規則 97 年 2 月 15 日第 457 次行政會議通過臺北市政府 98 年 1 月 22 日府勞一字第 09830139500 號函審核結果, 除第 7~10.12~14.16~17.20.22.24~27. 30~31.33.40~41 條外, 餘同意核備 98 年 4 月 10 日第 469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臺北市政府 98 年 6 月 9 日府勞一字第

More information

聖約翰科技大學編制外人員工作規則

聖約翰科技大學編制外人員工作規則 聖約翰科技大學 編制外人員工作規則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以新北府勞條字第 1042227470 號函核定通過 聖約翰科技大學編制外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104 年 09 月 15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民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1 日以新北府勞條字第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大學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聘僱作業要點(草案)條文訂定說明表

國立臺北大學進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聘僱作業要點(草案)條文訂定說明表 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工作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 第十二條 ( 工作時數 ) 聘僱人員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 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 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 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 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十五條 天災 事變出勤 因天災 事變或突發事件, 本校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OBR901教職員工差假實施辦法

Microsoft Word - OBR901教職員工差假實施辦法 中臺科技大學教職員工差假實施辦法 文件編號: OBR901 920701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40629 校務會議通過更改校名 960129 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60307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自 960801 起實施 961205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70528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00525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章出勤 第一條本校教職員工之有關差勤請假事宜, 均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全學年度請假時日之計算,

More information

學生代表提案:

學生代表提案: 國立臺東大學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總務會議紀錄 時間 :101 年 04 月 29 日 ( 星期五 ) 下午 3 時 30 整地點 : 知本校區行政服務大樓三樓第二會議室主持人 : 王總務長文清出列席人員 : 詳簽到表 記錄 : 賴美雲 壹 主席致詞 : 略 貳 前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前次會議提案決議事項 提案一 : 修訂 國立臺東大學總務會議設置要點 部分條文, 請討論 ( 提案單位 : 總務處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待遇第十三條本校職員之待遇, 依照本校 教職員工敘薪辦法 之規定辦理, 其辦法另訂之 第四章出勤第十四條本校行政單位二級主管 ( 含 ) 以下職員除差假外, 均應於規定時間按時刷卡出勤辦公 但由助理教授以上兼任者, 不在此限 職員於到校辦公時間內不得校外兼課兼職 第十五條本校辦公時間如下 :

第三章待遇第十三條本校職員之待遇, 依照本校 教職員工敘薪辦法 之規定辦理, 其辦法另訂之 第四章出勤第十四條本校行政單位二級主管 ( 含 ) 以下職員除差假外, 均應於規定時間按時刷卡出勤辦公 但由助理教授以上兼任者, 不在此限 職員於到校辦公時間內不得校外兼課兼職 第十五條本校辦公時間如下 : 銘傳大學職員服務規則 中華民國 86 年 12 月 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0 年 3 月 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2 年 9 月 2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3 年 10 月 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6 年 5 月 7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7 年 6 月 2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9 年 3 月 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9 年 1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5AAB371B94CB1F8A4E5ADD7A5BFADABC24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5AAB371B94CB1F8A4E5ADD7A5BFADABC2492E646F63> 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 96 年 12 月 19 日三讀通過條文修正重點 ( 有關該法之施行日期, 將俟總統府公布後施行, 相關法制作業時間大約半個月 至 1 個用左右, 另第 16 條條文之施行日期則由行政院定之 ) 修正重點 現行規定 三讀通過內容 1 名稱變更 兩性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2 條文提及 兩性 部分改為 性別 有 兩性 文字之條文計有第 1 5 6 條 計有第 1 5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會議提案

行政會議提案 世新大學教師請辦法 101 年 06 月 14 日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本校教師之請, 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 ( 含研究人員 ) 第三條教師之請,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事 : 因事得請事, 每學年以十日為限, 超過規定之日數, 須報請校長核准 二 家庭照顧 : 因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 其請日數併入事計算, 每學年以七日為限

More information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十五日 ; 繼父母 配偶之父母 子女死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十五日 ; 繼父母 配偶之父母 子女死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 名稱 : 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日期 : 民國 105 年 04 月 22 日法規類別 :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 1 條 本規則依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 按月支給待遇, 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 軍警學校 矯正學校, 於適用本規則時, 以其上級機關為本規則所定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第 3 條教師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More information

五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五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 含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十五日 ; 因繼父母 配偶之父母 子女死亡者, 給喪假十日 ; 因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姊妹死亡者, 給喪

五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五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 含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十五日 ; 因繼父母 配偶之父母 子女死亡者, 給喪假十日 ; 因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姊妹死亡者, 給喪 第一條 世新大學職員請假辦法 本校專任職員之請假, 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職員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 1 民國 101 年 6 月 14 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民國 107 年 3 月 2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學年核給十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 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每學年核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 事假計算 二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

More information

勞動基準法工時制度及修法重點說明

勞動基準法工時制度及修法重點說明 勞動基準法工時制度及修法重點說明 報告人 : 臺南市政府 勞工局 1 工作時間認定 工作時間 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 於雇主之設施內或雇主指定之場所提供勞務, 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 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 ( 待命時間 ), 因受雇主拘束, 亦屬工作時間 2 工作時數規定 法定正常工時 :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 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 ( 勞基法 30 第 1 項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1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使用說明 2 2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 4 3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24 4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 Q&A 34 5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規則諮詢專線 37 6 附件 附件 1 申請 ( 修訂 ) 公文函例 39 附件 2 事業單位申請報備工作規則作業流程圖 40 附件 3 事業

目錄 1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使用說明 2 2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 4 3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24 4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 Q&A 34 5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規則諮詢專線 37 6 附件 附件 1 申請 ( 修訂 ) 公文函例 39 附件 2 事業單位申請報備工作規則作業流程圖 40 附件 3 事業 勞動部 工作規則參考手冊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編印 1 目錄 1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使用說明 2 2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 4 3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24 4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 Q&A 34 5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規則諮詢專線 37 6 附件 附件 1 申請 ( 修訂 ) 公文函例 39 附件 2 事業單位申請報備工作規則作業流程圖 40 附件 3 事業單位送審工作規則時應備文件 41 附件

More information

第 4 條 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 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

第 4 條 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 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 名稱教師請假規則 修正日期 法規類別 民國 102 年 08 月 05 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 1 條 第 2 條 本規則依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 按月支給待遇, 並依法取得教 第 3 條 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 軍警學校 矯正學校, 於適用本規則時, 以其上級機關為本規則所定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教師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More information

教職員服務規則

教職員服務規則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教職員服務規則 62.8 訂定 65.9.27 修正 81.9 修正 82.9 修正 84.12.20 84 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85.12.18 85 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88.11.10 88 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89.09.13 89 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90.03.28 89 學年度第三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92.12.31

More information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十二日為限, 不限一次請畢 ;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五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 含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十五日 ; 繼父母 配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十二日為限, 不限一次請畢 ;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五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 含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十五日 ; 繼父母 配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 第十條 第十九條修正條文 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 應按日扣除俸 ( 薪 ) 給 二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 得請病假, 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

More information

臺南市政府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草案)

臺南市政府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草案)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19 日府人力字第 1000277742 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6 日府人力字第 1010180664 號函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約用人員, 係指本機關非依公務人員法制 ( 含工友管理要點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 進用,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八條、第十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八條、第十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 第十條 第十九條修正總說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自三十六年八月二日國民政府核准公布施行, 其後於四十五年至一百零四年間, 共修正發布十五次在案 為切合休假核給意旨係為慰勞公務人員之工作辛勞, 允宜增加休假運用彈性, 同時考量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之衡平性, 以及婚假與喪假運用之彈性, 爰修正本規則, 共計修正三條條文, 其修正重點如下 : 一 將事假每年准給日數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1_ 勞工處來函修正-佛光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修正案.docx

Microsoft Word _1_ 勞工處來函修正-佛光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修正案.docx 佛光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5.02.23 104 學年度第 7 次主管會報通過 105.03.08 104 學年度第 8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佛光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本校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 2 條凡受本校僱用之約聘職行政人員 校車駕駛員 校內外各項專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會議記錄

Microsoft Word 會議記錄 長庚大學 105 年 3 月份行政會議記錄 一 時 二 地 三 主 間.. 105 年 3 月 24 日 ( 星期四 ) 中午 12 時 10 分 點..第一醫學大樓二樓簡報室 席..包家駒校長 四 出席.. ( 詳如後附簽到單 ) 五 主席致詞 :( 略 ) 記錄 : 許淑惠六 報告事項 : ( 一 ) 宣讀上次會議記錄 : 記錄確認 七 討論事項 : 案由一 : 修訂本校 長庚大學捐贈收入管理暨致謝辦法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docx

Microsoft Word - 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docx 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正日期 : 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 第一章總則 第 1 條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 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 爰制定本法 第 2 條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 從其約定 本法於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 亦適用之 但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四條 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規定, 不在此限 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訴 救濟及處理程序,

More information

華 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2 第二章 受僱 2 第三章 工作時間 休假 特別休假 3 第四章 工資及發放日期 6 第五章 津貼 獎金.7 第六章 服務紀律 7 第七章 考勤 考核 請假 獎懲及升遷. 8 第八章 解雇 資遣 離職及退休...16 第九章 災害傷病補償及撫恤.. 18 第十章 女工..19 第十一章性騷擾防治措施.. 20 第十二章福利..21 第十三章勞工安全衛生規定..22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AFEA5F32D A4A4B5D8A5C1B0EAC2E5AE76A4BDB77CA5FEB0EAC170A658B77C2EA9FAA67EA843B A470AEC9A475AEC9B773A8EEAED7A15DB74ABEE3B74EA8A3A15E2E646F6378>

<4D F736F F D AAFEA5F32D A4A4B5D8A5C1B0EAC2E5AE76A4BDB77CA5FEB0EAC170A658B77C2EA9FAA67EA843B A470AEC9A475AEC9B773A8EEAED7A15DB74ABEE3B74EA8A3A15E2E646F6378>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勞動基準法適用相關問題彙整 綱要一 參考雲林縣政府勞工處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彙整資料...2 二 104 年 10 月 25 日勞動部至全聯會理事會溝通說明勞動檢查等相關事宜紀錄.25 三 蒐集因應勞基法 40 小時工時新制醫療院所疑問...31 1 一 參考雲林縣政府勞工處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彙整資料 ( 一 ) 通則篇 Q1:( 未置備勞工名卡 : 勞基法 7 79) 老林企業社為傳統產業之行業僅聘僱

More information

勞動部

勞動部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定目的 )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與本校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建立健全之管理制度, 促使雙方同心協力於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 ( 適用對象 ) 本校經勞動部公告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人員 第二章受僱與解僱 第三條

More information

勞動契約書(草案)

勞動契約書(草案) 本契約範例係勞動部公版, 請各單位應依實際情況訂定適用之合約 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勞動部 105 年 9 月 8 日勞動關 2 字第 1050126824 號函訂定 事業單位 ( 以下簡稱甲方 ) 立合約書人 : ( 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議後共同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俾資遵循 : 1 契約起始日及期間 : 從事非繼續性工作, 聘僱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從事有繼續性工作,

More information

勞動契約書(草案)

勞動契約書(草案) 國立東華大學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 國立東華大學 ( 以下簡稱甲方 ) 立契約書人 : ( 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議後共同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俾資遵循 : 一 契約起始日及期間 : 從事非繼續性工作, 聘僱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從事有繼續性工作, 聘僱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二 工作職稱 : 三 工作地點 : 國立東華大學 四 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97 年 6 月 3 日 96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通過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7 年 6 月 18 日府勞動字第 0970065911 號 99 年 7 月 7 日 98 學年度第 11 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 39 50 51 條條文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9 年 8 月 24 日府勞動字第 0991504782 號 99 年 12 月 7 日 99

More information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More information

致理技術學院專任教師權益相關事項一覽表

致理技術學院專任教師權益相關事項一覽表 壹 新進職員遴選程序類別 項目 相 關 權 益 依據法規及條文 項 一 填具人力需各單位職員出缺或人力不足時, 得由職缺單位主管或人事室填具人力崇右技術學院職員進用及求單需求單, 陳請校長核可後進行遴選作業, 由人事室就相關職缺先行公升遷辦法第 4 條第 1 項 開辦理校內遷調 如校內無適合人選可資勝任者或無意願人選, 則依規定公開招募 二 招募人事室經公開招募並與用人單位主管進行面試, 必要時得酌予筆試或崇右技術學院職員進用及實作測試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