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Transcription

1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香港巴黎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T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 AN NANJING NANNING HONG KONG PARIS 杭州市杨公堤 15 号国浩律师楼邮编 : Grandall Law Building, 15 Yanggong Causeway, Hangzhou , China 电话 : 传真 : 网址 /Website: 二〇一六年五月

2 目录 释义... 1 第一部分引言... 4 一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4 二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4 第二部分正文... 6 一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6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资产重组的批准与授权 四 本次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五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六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七 标的公司的重大事项 八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九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 十一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中化岩土股票的情况 十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及其资格合法性 十三 结论性意见 第三部分签署页... 87

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 本中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中化岩土 上市公司 公司 标的资产 标的公司 指 指 指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 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 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49% 的股权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力行工程指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主题纬度指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题建筑指北京主题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系主题纬度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中青指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浙江鑫鹰 上海力彧 指 指 浙江鑫鹰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系浙江中青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系力行工程的股东 力行投资指上海力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系力行工程的原股东 交易对方 资产出售方 补偿义务人 本次交易 本次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报告书 本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力行工程的股东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 ; 主题纬度的股东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 ; 浙江中青的股东汪齐梁力行工程的股东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 ; 主题纬度的股东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中化岩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中化岩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股份发行中化岩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合计持有的力行工程 100% 股权 ; 采取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合计持有的主题纬度 100% 股权 ; 采取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汪齐梁持有的浙江中青 49% 股权截至本出具日最终经签署的 中化岩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 草案 )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第 1 页

4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定价基准日 交易价格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中化岩土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签署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股东汪齐梁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 中化岩土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签署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股东汪齐梁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化岩土与力行工程的股东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签署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 中化岩土与主题纬度的股东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签署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 中化岩土与力行工程的股东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签署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中化岩土与主题纬度的股东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签署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中化岩土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5 月 11 日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价格 审计 评估基准日指本次交易的审计 评估基准日, 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割日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 海通证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指 指 发行人本次交易获得批准后, 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至发行人名下的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以下事项均得以完成的日期 : 标的资产完成交割 ; 且中化岩土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并支付完毕全部现金对价之当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兴业指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京都中新指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所指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本所律师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1323 号 审计报告 指 指 本所为中化岩土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提供法律服务而指派的经办律师致同会计师对中化岩土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而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1323 号 审计报告 第 2 页

5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8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9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1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0 号 备考审计报告 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48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067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证券法 指 指 指 致同会计师对力行工程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而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8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对主题纬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而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9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对浙江中青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而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1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对中化岩土备考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0 号 备考报表审计报告 天健兴业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484 号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天健兴业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京都中新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067 号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说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改, 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于修订之日起施行 )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证监会第 109 号令 )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备忘录第 8 号 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重大资产组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 指 中化岩土现行有效的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万元指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第 3 页

6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致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称 本所 ) 依据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化岩土 或 公司 ) 签署的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担任中化岩土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本 第一部分引言 一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于 2001 年 3 月在浙江省杭州市注册成立, 目前是隶属于杭州市司法局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的业务范围中包括了证券法律服务业务 公司投资 融资法律服务业务 本所为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文件的签字律师为汪志芳律师和柯琤律师, 二位律师执业以来均无违法违规记录, 签字律师联系方式为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 15 号国浩律师楼 二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一 ) 本所律师依据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 第 4 页

7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二 )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作为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 三 ) 本所律师同意中化岩土部分或全部在本次资产重组的 报告书 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的内容, 但中化岩土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 四 ) 中化岩土 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 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所必需的真实 完整 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电子版材料或口头证言, 并无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 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副本及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是一致的, 相关文件和资料上的印章与签名都是真实的 ; 相关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文件, 本所律师系基于上述保证出具本 ( 五 )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发行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不对有关会计 审计 资产评估等其他专业性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在本中对有关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中的任何数据或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 六 ) 本仅供中化岩土为本次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 5 页

8 第二部分正文 一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化岩土分别与力行工程的股东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 主题纬度的股东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 浙江中青的股东汪齐梁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以及中化岩土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 一 ) 资产重组方案概况 中化岩土拟向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力行工程 100% 股权 ; 拟向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主题纬度 100% 股权 ; 拟向汪齐梁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中青 49% 股权, 具体如下 : 1 中化岩土拟向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力行工程 100% 股权, 交易价格为 30,000 万元, 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49,499, 元, 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250,500,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中化岩土将持有力行工程 100% 股权 2 中化岩土拟向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主题纬度 100% 股权, 交易价格为 1,1000 万元, 交易对价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中化岩土将持有主题纬度 100% 股权 3 中化岩土拟向汪齐梁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中青 49% 股权, 交易价格为 7,000 万元, 交易对价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鉴于中化岩土已于 2015 年 12 月以现金方式收购了浙江中青 51% 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中化岩土将持有浙江中青 100% 股权 根据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方案, 对照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的规定及中化岩土 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 中化岩土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未达到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需要适用 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二 )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第 6 页

9 1 中化岩土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包括 : (1) 力行工程 100% 股权 中化岩土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购买的力行工程 100% 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对方 出资额 持有力行工程的股权中化岩土拟购买股权比例 (%) 比例 (%) 王健 2, 吴湘蕾 1, 上海力彧 1, 合计 4, (2) 主题纬度 100% 股权 中化岩土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购买的主题纬度 100% 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对方 出资额 持有主题纬度股权比中化岩土拟购买股权例 (%) 比例 (%) 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 合计 (3) 浙江中青 49% 股权 中化岩土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汪齐梁购买的浙江中青 49% 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对方出资额 持有浙江中青的股权中化岩土拟购买股权 第 7 页

10 比例 (%) 比例 (%) 汪齐梁 4, 合计 4, ( 三 )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交易各方同意以天健兴业 京都中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48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力行工程 100% 股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30, 万元 ;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主题纬度 100% 股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11, 万元 ; 根据京都中新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067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青 49% 股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7, 万元 据此, 中化岩土与交易对方一致同意力行工程 100% 股权交易价格为 30,000 万元, 主题纬度 100% 股权交易价格为 11,000 万元, 浙江中青 49% 股权交易价格为 7,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合计为 48,000 万元 根据交易对方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中化岩土与各交易对方确定的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 交易股权比例 (%) 交易对价 ( 元 ) 王健 ,377, 吴湘蕾 力行工程 ,933, 上海力彧 ,688, 小计 ,000, 王永刚 ,860, 冯英 ,500, 邓忠文 ,650, 叶楠 ,650, 杨少玲 ,650, 杨勇 ,650, 刘国民 ,100, 严雷 ,100, 尚连锋 ,100, 主题纬度王秀娟 ,100, 郭建鸿 , 冯璐 , 王立娟 , 崔洙龙 , 白雪峰 , 王振鹏 , 刘远思 , 顾安晖 , 小计 ,000, 汪齐梁 浙江中青 ,000, 小计 ,000, 第 8 页

11 ( 四 ) 本次资产重组中的现金支付 合计 480,000, 根据中化岩土与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力行工程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0,000 万元, 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为 49,499, 元, 现金对价由中化岩土以自筹资金支付 其中, 向吴湘蕾支付现金 24,954, 元, 向上海力彧支付现金 24,545, 元 2 上述现金支付的时间 中化岩土向吴湘蕾 上海力彧支付的现金对价应在力行工程 100% 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 五 ) 本次资产重组中的股份发行 本次资产重组, 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合计 430,500, 元, 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如下 : 1 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2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力行工程的股东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 主题纬度的股东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 浙江中青的股东汪齐梁 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中化岩土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6 年 5 月 11 日 ) 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上述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中化岩土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 即 元 / 股 根据 附条件生效协议 的约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向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发行日期间, 如中化岩土股票因实施分红 配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股票除权 除息的, 中化岩土向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的价格将进行调整 因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 以中化岩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65,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 ( 含税 ), 第 9 页

12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 中化岩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8.20 元 / 股 4 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中化岩土与交易对方分别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确定的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数量计算方式 交易价格 发行价格,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8.20 元 / 股计算, 中化岩土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合计为 52,500,000 股, 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 交易股权比例 (%) 发行股份数量 ( 股 ) 王健 ,216,779 吴湘蕾 力行工程 ,216,963 上海力彧 ,115,045 小计 ,548,787 王永刚 ,739,024 冯英 ,012,195 邓忠文 ,219 叶楠 ,219 杨少玲 ,219 杨勇 ,219 刘国民 ,146 严雷 ,146 尚连锋 ,146 主题纬度王秀娟 ,146 郭建鸿 ,073 冯璐 ,073 王立娟 ,073 崔洙龙 ,829 白雪峰 ,829 王振鹏 ,829 刘远思 ,829 顾安晖 ,144 小计 ,414,628 汪齐梁 浙江中青 ,536,585 小计 ,536,585 合计 52,500,000 5 发行股份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根据中化岩土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协议, 中化岩土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 中化岩土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 且出现下述情形的, 中化岩土董事会有权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1) 中小板指数 ( 代码 : SZ) 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上市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 第 10 页

13 交易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 的收盘点数 ( 即 13, 点 ) 跌幅超过 10%; 或 (2) 建筑指数 ( 代码 : SZ) 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 的收盘点数 ( 即 2, 点 ) 跌幅超过 10% 中化岩土董事会决定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 调价基准日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发行价格调整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 股份对价金额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上述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中化岩土发生派息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而调整发行价格的, 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6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7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 力行工程的股东认购取得的中化岩土股份的锁定期 : 1 王健 吴湘蕾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的 25%, 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 50%, 锁定期届满二十四个月之后可转让剩余股份 2 上海力彧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 3 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中化岩土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与本次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期限, 则该部分锁定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 主题纬度的股东认购取得的中化岩土股份的锁定期 : 1 王永刚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的 25%, 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 50%, 锁定期届满二十四个月之后可转让剩余股份 2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取得的本次 第 11 页

14 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 3 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中化岩土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与本次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期限, 则该部分锁定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 浙江中青的股东汪齐梁认购取得的中化岩土股份的锁定期 : 1 汪齐梁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 2 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中化岩土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与本次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期限, 则该部分锁定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六 )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在评估基准日 ( 不含当日 ) 至实际交割日 ( 含实际交割日当日 ) 期间产生的盈利归中化岩土享有, 亏损由其各股东承担, 以现金补足 浙江中青在评估基准日 ( 不含当日 ) 至实际交割日 ( 含实际交割日当日 ) 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中化岩土享有或承担 标的资产的责任和风险自实际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 七 ) 利润补偿和业绩奖励 1 净利润承诺数额及承诺期限 根据中化岩土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 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承诺期限为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若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 则承诺年度相应顺延至下一年度, 即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 力行工程承诺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 (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900 万元 3,250 万元 3,650 万元 3,650 万元 3,650 万元 (2) 主题纬度承诺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 (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910 万元 1,100 万元 1,300 万元 1,300 万元 1,3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中化岩土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第 12 页

15 2 补偿安排 在承诺年度, 若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净利润承诺数的, 则中化岩土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 承诺期内每年补偿股份的具体计算方式分别如下 :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金额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对价总额 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 已补偿金额 ;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 当期应补偿金额 / 本次发行价格 如果中化岩土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则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因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新增获得的中化岩土股份数应一并纳入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范围 补偿义务人向中化岩土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应超过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 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如上述股份数量不足, 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中化岩土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现金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每年应补偿现金金额 = 当期应补偿金额 当期已补偿股份数 本次发行价格 如果中化岩土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 则补偿义务人计算出的当年度 ( 即某一承诺年度 ) 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应无偿赠予中化岩土, 前述分红收益的计算公式 : 在该承诺年度其每股已实际获得的现金股利 ( 以税前金额为准 )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 中化岩土应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 按照上述计算公式确定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并启动履行补偿的法律程序 3 补偿方式 对于股份补偿部分, 中化岩土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予以注销 4 减值测试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 中化岩土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 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 本次发行价格 + 已补偿现金, 补偿义务人应对中化岩土另行补偿 5 补偿义务人及补偿责任的承担 (1) 力行工程的股东 1 王健 吴湘蕾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 2 如王健 吴湘蕾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股份的数量不足, 王健 吴湘蕾应当以现金或中化岩土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中化岩土进行补偿 ; 第 13 页

16 3 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对王健 吴湘蕾在承诺年度期间内及期满后履行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承担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 即王健 吴湘蕾不履行该等义务的, 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王健 吴湘蕾履行补偿的方式对中化岩土进行补偿 (2) 主题纬度的股东 1 王永刚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 2 主题纬度其他股东即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对王永刚在承诺年度期间内及期满后履行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承担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 即王永刚不履行该等义务的, 主题纬度其他股东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王永刚履行补偿的方式对中化岩土进行补偿 6 违约责任 如果补偿义务人违反 附条件生效协议 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或关于股份质押的约束条款, 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本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的, 补偿义务人应向中化岩土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标准为当年的应补偿金额与补偿义务人实际以股份形式补偿的金额的差额的 30% 补充义务人不可撤销地确认及同意, 中化岩土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在 30 日内向中化岩土支付违约金 补偿义务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 并不当然免除其利润补偿责任,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足额补偿 7 业绩奖励 若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承诺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合计超过净利润承诺数合计的 ( 不含本数 ), 则将五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部分的 30% 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 的金额奖励给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的经营管理团队 上述所述奖励在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 专项审核报告 及 减值测试报告 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 由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有权机构确定在职经营管理团队的具体奖励范围 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 并报中化岩土批准 ( 八 ) 资产交割 1 资产交割 交易对方应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经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中化岩土并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 并办理完毕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自标的资产全部完成交割后 30 日内, 中化岩土应于深交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的发行 登记等手续, 自力行工程 100% 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中化岩土应将现金对价支付完毕 2 违约责任 第 14 页

17 交易对方应按 附条件生效协议 确定的标的资产过户时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如交易对方不按本协议确定的资产过户时间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除承担继续履行 附条件生效协议 约定之义务外, 每逾期一日, 应向中化岩土支付其本次交易所收转让对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交易各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 附条件生效协议 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 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 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 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 附条件生效协议 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 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 附条件生效协议 ( 九 )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 中化岩土于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日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 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归属于中化岩土, 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 不含当日 ) 至实际交割日 ( 含实际交割日当日 ) 期间内不得向标的公司各股东分配上述未分配利润 ( 十 )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决议在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果中化岩土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资产重组的核准文件,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资产重组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 完成日 综上,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其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的主体包括 : 标的资产的购买方中化岩土 ; 标的资产的出售方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 王永刚 冯英 杨勇 杨少玲 叶楠 邓忠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王立娟 郭建鸿 冯璐 刘远思 崔洙龙 王振鹏 白雪峰 顾安晖 汪齐梁 ( 一 ) 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暨股份发行人中化岩土 1 中化岩土目前的基本法律状况 根据中化岩土的工商登记资料, 中化岩土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A 的营业执照, 基本情况如下 : 第 15 页

18 企业名称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4,750 万元 ( 实收资本 :174,75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梁富华 公司住所 : 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 13 号院 1 号楼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 ) 经营范围为 : 工业 交通与民用各类建筑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设计 ;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 特种专业工程施工 ; 土石方施工 ; 深基坑支护方案的施工 ; 岩土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价 ; 岩土工程新技术与设备的开发研制 ; 岩土工程技术咨询 ; 普通货运 ( 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 ); 销售工程机械 建筑材料 化工产品 (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 租赁工程机械设备 ; 承包与公司实力 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 工程咨询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 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 ; 投资管理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股份持有人名册 及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截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中化岩土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1 吴延炜 659,751, 银华财富资本 - 民生银行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61,948, 刘忠池 153,868, 宋伟民 149,427, 梁富华 62,100, 王锡良 27,000, 王亚凌 27,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6,463, 王秀格 23,625, 杨远红 23,625, 合计 1,314,809, 中化岩土的历史沿革 (1) 中化岩土之前身中化岩土有限公司的设立 中化岩土前身为中化岩土有限公司, 系于 2001 年 12 月 6 日由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 上海劲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亿达集团大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当时适用之 公司法 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 中化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 经过历次变更, 截至中化岩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 第 16 页

19 (2) 中化岩土的设立 2009 年 6 月 22 日, 中化岩土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名称为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化岩土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2011 年 1 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22 号 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中化岩土公开发行 1,680 万股新股 2011 年 1 月 28 日, 经深交所深证上 [2011]35 号 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同意,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中化岩土总股本变更为 6,680 万股 (4) 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 2011 年 5 月, 经中化岩土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总股本 6,6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 本次利润分配后,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变更为 10,020 万股 2012 年 5 月, 经中化岩土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总股本 10,02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后,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变更为 20,040 万股 2014 年 4 月, 经中化岩土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总股本 20,04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变更为 40,080 万股 2014 年 8 月, 经中化岩土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4]724 号 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宋伟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的核准, 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 11,820 万股以及与子公司北京泰斯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共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 100% 股权 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变更为 51,900 万股 2015 年 5 月, 经中化岩土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总股本 51,90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变更为 103,800 万股 2015 年 12 月, 经中化岩土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 [2015]2341 号 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中化岩土非公开发行股票 12,700 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变更为 116,500 万股 2016 年 4 月, 经中化岩土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总股本 116,50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第 17 页

20 后,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变更为 174,750 万股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化岩土的工商登记 验资报告 公司章程 相关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的决议及公告文件等资料后确认 : 中化岩土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股票已依法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截至本出具日, 中化岩土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具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主体资格 ( 二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出售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出售方为 : 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 王永刚 冯英 杨勇 杨少玲 叶楠 邓忠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王立娟 郭建鸿 冯璐 刘远思 崔洙龙 王振鹏 白雪峰 顾安晖 汪齐梁, 相关情况如下 : 1 力行工程的出售方基本法律状况 (1) 自然人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王健, 中国国籍,1963 年 11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王健持有力行工程 49.79% 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2 吴湘蕾, 中国国籍,1973 年 2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宛南五村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吴湘蕾持有力行工程 25.31% 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2) 非自然人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上海力彧的基本情况 上海力彧目前持有由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MA1J8C5M42 的营业执照, 其住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海丰路 65 号 408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健, 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 : 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咨询 ( 除经纪 ), 投资管理 ( 除金融 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 截至本出具日, 上海力彧持有力行工程 24.90% 的股权 上海力彧的合伙人具体情况为 :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 1 王健 普通合伙人 吴婷婷 有限合伙人 陈佳璋 有限合伙人 冯正源 有限合伙人 王庆强 有限合伙人 原泉 有限合伙人 第 18 页

21 7 王宝童 有限合伙人 付卫华 有限合伙人 沈冲 有限合伙人 罗斌 有限合伙人 弋才德 有限合伙人 黄旭 有限合伙人 肖国华 有限合伙人 陈建钰 有限合伙人 郭飞 有限合伙人 张波 有限合伙人 吴川 有限合伙人 袁炼 有限合伙人 陈俊 有限合伙人 张伟 有限合伙人 季翔俊 有限合伙人 吴罡 有限合伙人 刘静娴 有限合伙人 韩静芬 有限合伙人 施雷 有限合伙人 侯程伟 有限合伙人 孙治强 有限合伙人 商厚珑 有限合伙人 王天迟 有限合伙人 卓强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 上海力彧的历史沿革 2016 年 3 月 3 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 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意核准企业名称为 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016 年 3 月 7 日, 王健等共 30 名合伙人共同签署了 合伙协议, 对上海力彧的注册资本 合伙人类型及权利 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海力彧取得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正式成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 上海力彧成立至今未发生工商变更事项 根据王健 力行工程及上海力彧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上海力彧系员工持股平台, 所有有限合伙人均为力行工程的核心人员, 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力彧除持有力行工程的股权以外, 没有其他对外投资, 也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情形, 不属于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等文件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序 第 19 页

22 经本所律师核查, 王健与吴湘蕾系夫妻关系, 上海力彧系王健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 2 主题纬度的出售方基本法律状况 (1) 王永刚, 中国国籍,1968 年 2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海燕街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王永刚持有主题纬度 72.60% 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2) 冯英, 中国国籍,1963 年 11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冯英持有主题纬度 15% 的股权 (3) 邓忠文, 中国国籍,1980 年 11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长江路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邓忠文持有主题纬度 1.5% 的股权 (4) 叶楠, 中国国籍,1980 年 6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二区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叶楠持有主题纬度 1.5% 的股权 (5) 杨少玲, 中国国籍,1981 年 3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杨少玲持有主题纬度 1.5% 的股权 (6) 杨勇, 中国国籍,1985 年 5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辽宁省海城市感王镇庙山村 ( 西庙山子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杨勇持有主题纬度 1.5% 的股权 (7) 刘国民, 中国国籍,1985 年 9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刘国民持有主题纬度 1% 的股权 (8) 严雷, 中国国籍,1980 年 9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严雷持有主题纬度 1% 的股权 第 20 页

23 (9) 尚连锋, 中国国籍,1983 年 7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大故事居委会顺河街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尚连锋持有主题纬度 1% 的股权 (10) 王秀娟, 中国国籍,1966 年 2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辽宁省昌图县北环路北山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王秀娟持有主题纬度 1% 的股权 (11) 郭建鸿, 中国国籍,1988 年 6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后城镇河西村安康路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郭建鸿持有主题纬度 0.5% 的股权 (12) 冯璐, 中国国籍,1987 年 6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河东社区居委会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冯璐持有主题纬度 0.5% 的股权 ( 13 ) 王立娟, 中国国籍, 1970 年 12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王立娟持有主题纬度 0.5% 的股权 (14) 崔洙龙, 中国国籍,1981 年 3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金桥嘉苑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崔洙龙持有主题纬度 0.2% 的股权 ( 15 ) 白雪峰, 中国国籍, 1981 年 12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一街镇政府小区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崔洙龙持有主题纬度 0.2% 的股权 (16) 王振鹏, 中国国籍,1981 年 4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铁西南大街 202 号玉铁苑小区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王振鹏持有主题纬度 0.2% 的股权 ( 17 ) 刘远思, 中国国籍, 1985 年 11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锦华北园 ****, 无其他国家 第 21 页

24 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刘远思持有主题纬度 0.2% 的股权 (18) 顾安晖, 中国国籍,1988 年 2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全椒路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顾安晖持有主题纬度 0.1% 的股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 王秀娟系王永刚的胞姐, 王立娟系王永刚的胞妹, 上述其他自然人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 浙江中青的出售方基本法律状况 (1) 汪齐梁, 中国国籍,1958 年 1 月出生, 身份证号为 ****, 住址为杭州市下城区楚妃巷 ****,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出具日, 汪齐梁持有浙江中青 49% 的股权并担任董事兼经理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王健 吴湘蕾 王永刚 冯英 杨勇 杨少玲 叶楠 邓忠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王立娟 郭建鸿 冯璐 刘远思 崔洙龙 王振鹏 白雪峰 顾安晖 汪齐梁等 21 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交易对方上海力彧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对方均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具备作为中化岩土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 四 ) 交易对方与中化岩土的关联关系 1 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力行工程股东中吴湘蕾系王健之配偶, 上海力彧系王健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 ; 主题纬度股东中王秀娟系王永刚之胞姐 王立娟系王永刚之胞妹 ; 力行工程股东 主题纬度股东与浙江中青股东汪齐梁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 交易对方之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 交易对方与中化岩土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中化岩土的工商登记资料 中化岩土的公开披露信息内容 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中化岩土及对交易对方的承诺与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自然人交易对方与持有中化岩土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在本次交易前, 除汪齐梁在中化岩土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中青担任董事兼经理以外, 自然人交易对方均未在中化岩土及其控制的公司担任职务 ; 非自然人交易对方与中化岩土持股 5% 以上自然人股东 中化岩土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该等人员 第 22 页

25 的近亲属不存在投资或委派任职等关联关系 截至本次资产重组停牌之日 (2015 年 12 月 28 日 ), 交易对方均未持有中化岩土的股份 ( 五 ) 本次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 等规定,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与中化岩土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本次资产重组的批准与授权 ( 一 ) 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出具日, 本次资产重组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 1 中化岩土的批准和授权 (1) 中化岩土因筹划本次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 ( 证券简称 : 中化岩土, 证券代码 :002542) 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 2016 年 3 月 7 日, 中化岩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同意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2)2016 年 5 月 10 日, 中化岩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包括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签署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的议案 关于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 > 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提供服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 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6 年 5 月 31 日, 中化岩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的基础上,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关于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 第 23 页

26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就本次资产重组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 并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 2016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意见, 对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出具了肯定性意见 (5)2016 年 5 月 10 日, 中化岩土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包括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签署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的议案 关于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 > 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提供服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6 年 5 月 31 日, 中化岩土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的相关议案, 包括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2 标的公司的批准与授权 (1)2016 年 5 月 10 日, 力行工程召开股东会, 审议同意各股东将其持有的力行工程合计 100% 股权转让给中化岩土 ; 同时各股东放弃对其他股东本次出让之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 同意各股东与中化岩土签署 附条件生效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及其他相关补充协议, 并按照协议约定由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各股东持有力行工程合计 100% 的股权 (2)2016 年 5 月 10 日, 主题纬度召开股东会, 审议同意各股东将其持有 第 24 页

27 的主题纬度合计 100% 股权转让给中化岩土 ; 同时各股东放弃对其他股东本次出让之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 同意各股东与中化岩土签署 附条件生效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及其他相关补充协议, 并按照协议约定由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各股东持有主题纬度合计 100% 的股权 (3)2016 年 5 月 10 日, 浙江中青召开股东会, 审议同意股东汪齐梁将其持有的浙江中青 49% 股权转让给中化岩土 ; 同意汪齐梁与中化岩土签署 附条件生效协议 及其他相关补充协议, 并按照协议约定由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汪齐梁持有浙江中青合计 49% 的股权 3 力行工程的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的批准与授权 2016 年 5 月 10 日, 上海力彧召开合伙人会议, 审议同意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力行工程 24.90% 的股权转让给中化岩土 ; 同意本合伙企业与中化岩土签署 附条件生效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及其他相关补充协议, 并按照协议约定由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力彧持有的力行工程合计 24.90% 的股权 ( 二 ) 尚需取得的批准及履行的程序 1 本次资产重组尚需中化岩土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 2 本次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出具日, 本次资产重组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尚需取得中化岩土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 本次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化岩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各致同会计师 天健兴业 京都中新为本次资产重组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8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9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1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0 号 备考审计报告 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48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067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及其说明 中化岩土的公开披露信息内容 中化岩土及标的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会议决议等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公司法 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 一 ) 本次发行股票符合 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价格超过股票票面金额, 为溢价发行 ; 且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第 25 页

28 均相同, 符合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 二 ) 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化岩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本次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中化岩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力行工程 100% 股权, 交易价格为 30,000 万元 ;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主题纬度 100% 股权, 交易价格为 11,000 元 ;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浙江中青 49% 股权, 交易价格为 7,000 元, 交易价格合计为 48,000 万元 交易完成后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均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1323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8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29 号 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1 号 审计报告 及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中化岩土和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及占比情况如下 : 项目 标的资产合计 上市公司 占比 (%) 资产总额 41, , 净资产总额 21, , 营业收入 12, , 注 : 2015 年 12 月, 中化岩土收购浙江中青 51% 股权, 故在计算上述指标时, 将浙江中青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100% 纳入计算 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条 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的规定及上述财务指标对比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适用 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 1 本次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资产重组前, 吴延炜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中化岩土 659,751,636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5% 按照本次资产重组发行股票的上限 52,500,000 股计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 吴延炜直接持有中化岩土的持股比例为 36.65%, 仍为第一大股东, 据此本次资产重组不会导致中化岩土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不适用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 2 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 (1) 根据标的公司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 力行工程主营业务为盾构机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 主题纬度主营业务为旅游规划设计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浙江中青拟经营的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机场运营服务, 其所属行业均属于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中化岩土和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的生产经营均能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本次资产重组不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的垄断行为, 不会导致相关行业形成行业垄断 第 26 页

29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一 ) 项之规定 (2) 本次资产重组不会导致中化岩土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 截至本出具日, 中化岩土的总股本为 1,747,500,000 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 若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数上限 52,500,000 股计算, 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仍不低于 10%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发生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变化,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存在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 等规定应暂停或终止上市的情形,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二 ) 项之规定 (3) 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价格, 系参考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48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067 号 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中化岩土董事会已经依法召开会议, 审核批准了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具有独立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 经交易各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确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三 ) 项之规定 (4)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 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力行工程 100% 的股权 主题纬度 100% 的股权及浙江中青 49% 的股权, 根据交易对方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上述股份完整的所有权, 标的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除王健将其持有力行工程 49.79% 的股权质押给中化岩土以外, 其他交易对方所持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不存在被查封 冻结 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资产重组仅为股权转让, 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承继, 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问题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四 ) 项之规定 (5) 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力行工程 100% 的股权 主题纬度 100% 的 第 27 页

30 股权及浙江中青 49% 的股权 力行工程主要从事地下施工机械如盾构机 顶管机等特种机械研发 设计 制造 租赁和技术服务业务, 以及地下施工工艺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 ; 主题纬度主要从事为客户提供公共艺术小镇 主题产业园区 旅游区域发展 旅游景区 乡建实践 空间再生 文化艺术场馆等方面的策划 规划方案业务, 具体包括总体规划 概念性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 浙江中青目前尚未开始营业, 拟主要从事航空作业 空中旅游 飞行培训 应急救援 飞行保障 空中巡查 通勤运输 公务型固定运营商服务等航空业务及依托机场范围内的资源开展的飞行表演 婚纱摄影 飞行模拟器 影剧院 纪念品商店 艺术品展览展示 赛车 时尚发布 广告业务 航空教育基地 航站楼办公场所租赁等非航空业务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 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将成为中化岩土的全资子公司, 将有利于提高中华岩土的持续盈利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不会发生中化岩土收购资产后的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五 ) 项之规定 (6) 本次交易前, 中化岩土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 在业务 资产 财务 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 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根据本次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资产重组完成后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均将成为中化岩土全资子公司, 仍将作为法律主体独立运行, 中化岩土及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的业务仍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会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 资产 财务 人员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六 ) 项之规定 (7) 本次交易前, 中化岩土已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经理层及公司各部门等组织机构, 并制定了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子公司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等管理制度, 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资产重组不涉及中化岩土公司组织机构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调整, 不影响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制度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制度等治理规则的完善及执行, 不会导致公司在规范运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 28 页

31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七 ) 项之规定 3 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1) 本次交易完成后, 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均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和上市公司仍将继续独立运行 根据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3530 号 备考审计报告 及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48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067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 增强独立性, 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一 ) 项之规定 (2) 致同会计师对中化岩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化岩土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二 ) 项之规定 (3) 根据中化岩土的公开披露信息及其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该等人员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中化岩土及其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之规定 (4) 本次中化岩土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力行工程 100% 的股权 主题纬度 100% 的股权及浙江中青 49% 的股权 根据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的工商登记资料 交易对方的声明承诺及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交易对方拥有标的股权的完整权益, 除王健将其持有力行工程 49.79% 的股权质押给中化岩土以外, 其他交易对方所持有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根据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生效时标的资产交割已完成全部所需的批准或授权, 各方对标的资产的交割约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及违约责任, 在各方均能依约履行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情况下, 标的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四 ) 项之规定 (5) 本次交易系向中化岩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 第 29 页

32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中化岩土主营业务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和互补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中化岩土将成为业务涵盖地基基础工程全部领域, 且延伸至地下施工 策划 规划方案设计 航空业务及依托机场范围内的资源开展的非航空业务的专业化综合服务提供商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业务结构优化升级, 初步落实多元化发展目标, 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4 本次资产重组发行的股份系向本次发行认购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 1 元 根据 附条件生效协议,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中化岩土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中化岩土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为 元 因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 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65,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8.20 元 / 股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 ( 一 ) 项以及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5 根据 附条件生效协议 及交易对方的承诺, 交易对方已就本次认购取得的中化岩土股份的锁定期做出相应锁定承诺 具体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详见本 一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第 ( 五 ) 项 股份发行情况 第 7 分项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以及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 ( 二 ) 项之规定 ( 三 ) 中化岩土不存在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1 根据中化岩土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一 ) 项之规定 2 根据中化岩土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中化岩土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公司的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二 ) 项之规定 3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1323 号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和其他非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 30 页

33 第三十九条第 ( 三 ) 项之规定 4 根据中化岩土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中化岩土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四 ) 项之规定 5 根据中化岩土及其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安局派出机构就中化岩土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中化岩土或其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五 ) 项之规定 6 根据致同专字 (2016) 第 510ZA1323 号 审计报告, 中化岩土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六 ) 项之规定 7 根据中化岩土的说明 中化岩土的公开披露信息内容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中化岩土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符合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之规定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不存在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中化岩土本次资产重组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五 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 ( 一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及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 之补充协议 为进行本次交易, 中化岩土与力行工程的股东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约定中化岩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力行工程 100% 的股权 中化岩土与王健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签署了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 之补充协议, 约定中化岩土在该协议签订后向王健支付意向金 3,000 万元, 在支付意向金之前, 王健应将其持有的力行工程的股权质押给中化岩土 ; 如双方正式达成股权收购交易的, 王健在收到中化岩土支付的对价的 2 日内, 将意向金返还中化岩土 为进行本次交易, 中化岩土与主题纬度的股东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约定中化岩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第 31 页

34 金的方式购买主题纬度 100% 的股权, 并在改协议签订后向王永刚支付意向金 1,000 万元 ; 如双方正式达成股权收购交易的, 王永刚在收到中化岩土支付的对价的 2 日内, 将意向金返还中化岩土 ( 二 ) 附条件生效协议 及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进行本次交易, 中化岩土与各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分别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协议, 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分别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现金支付及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净利润承诺补偿及业绩奖励 锁定期 资产交割 过渡期安排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税费的承担 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运作 协议的生效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主要条款如下 : 1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力行工程 100% 的股权 主题纬度 100% 的股权 浙江中青 49% 的股权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天健兴业 京都中新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参考依据, 由协议各方协商后确定 1 根据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48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收益法评估结果, 力行工程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为 30, 万元, 力行工程 100% 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30,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为 30,000 万元 2 根据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评估报告 收益法评估结果, 主题纬度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为 11, 万元, 主题纬度 100% 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11,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为 11,000 万元 3 根据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067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浙江中青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为 15, 万元, 汪齐梁所持 49% 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7,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为 7,000 万元 2 本次交易中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情况 (1) 本次中化岩土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情况如下 : 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 交易股权比例 (%) 发行股份数量 ( 股 ) 支付现金金额 ( 元 ) 王健 ,216,779 - 吴湘蕾 力行工程 ,216,963 24,954, 上海力彧 ,115,045 24,545, 小计 ,548,787 49,499, 王永刚 ,739,024 - 冯英 主题纬度 ,012,195 - 邓忠文 ,219 - 第 32 页

35 叶楠 ,219 - 杨少玲 ,219 - 杨勇 ,219 - 刘国民 ,146 - 严雷 ,146 - 尚连锋 ,146 - 王秀娟 ,146 - 郭建鸿 ,073 - 冯璐 ,073 - 王立娟 ,073 - 崔洙龙 ,829 - 白雪峰 ,829 - 王振鹏 ,829 - 刘远思 ,829 - 顾安晖 ,144 - 小计 ,414,628 - 汪齐梁 浙江中青 49 8,536,585 - 小计 49 8,536,585 - 合计 52,500,000 49,499, (2) 上述现金支付时间 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应在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促使力行工程召开股东会, 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中化岩土并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完毕力行工程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中化岩土应在力行工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 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中化岩土本次向交易对方共计发行 52,5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中化岩土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的交易均价 因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 以中化岩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65,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 中化岩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8.20 元 / 股 本次发行前如按照 附条件生效协议 的约定触发调价条件或中化岩土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交易各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中化岩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总股份数还需经中化岩土股东大会批准后, 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4 锁定期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化岩土股份的锁定期如下 : (1) 力行工程的股东承诺 : 1 王健 吴湘蕾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第 33 页

36 让 锁定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的 25%, 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 50%, 锁定期届满二十四个月之后可转让剩余股份 2 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 3 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中化岩土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与本次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期限, 则该部分锁定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 主题纬度的股东承诺 : 1 王永刚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的 25%, 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股份 50%, 锁定期届满二十四个月之后可转让剩余股份 2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 3 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中化岩土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与本次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期限, 则该部分锁定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 浙江中青的股东汪齐梁承诺 : 1 汪齐梁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 2 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中化岩土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与本次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约定的期限, 则该部分锁定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 资产交割 交易各方至迟应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资产交割 (1) 标的资产的交割 标的公司股东应在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中化岩土并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完毕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第 34 页

37 (2) 现金的支付 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交易后, 中化岩土应根据 附条件生效协议 的约定向相应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 (3) 发行股份的交割安排 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交易并自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后 30 日内, 中化岩土应于深交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的发行 登记等手续 中化岩土应就标的资产交割事宜向交易对方和目标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 交易对方应就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的发行 登记事宜向中化岩土提供必要的协助 6 过渡期损益安排 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在评估基准日 ( 不含当日 ) 至实际交割日 ( 含实际交割日当日 ) 期间产生的盈利归中化岩土享有, 亏损由其各股东承担, 以现金补足 浙江中青在评估基准日 ( 不含当日 ) 至实际交割日 ( 含实际交割日当日 ) 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中化岩土享有或承担 7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中化岩土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各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归属于中化岩土, 自实际交割日后, 上述未分配利润所有权转让予中化岩土 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 不含当日 ) 至实际交割日 ( 含实际交割日当日 ) 期间不得向标的公司各股东分配上述未分配利润 8 标的公司人员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仍将独立 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不因 附条件生效协议 项下之交易产生员工分流安排问题 ( 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的除外 ) 9 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交易各方确认, 本次交易仅为股权转让, 标的公司所涉及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继续承担 10 任职期限和竞业禁止 (1) 劳动服务期限 王健自交割日后在力行工程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并确保吴婷婷 陈佳璋 冯正源 王庆强 原泉 王宝童 付卫华 沈冲 罗斌 弋才德 黄旭 肖国华 陈建钰 郭飞 张波 吴川 袁炼 陈俊 张伟 季翔俊 吴罡 刘静娴 韩静 第 35 页

38 芬 施雷 侯程伟 孙治强 商厚珑 王天迟 卓强自交割日后在力行工程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王永刚自交割日后在主题纬度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并确保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自交割日后在主题纬度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汪齐梁自交割日后在浙江中青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2) 竞业禁止 王健在服务期间及从力行工程离职后三年内, 吴婷婷 陈佳璋 冯正源 王庆强 原泉 王宝童 付卫华 沈冲 罗斌 弋才德 黄旭 肖国华 陈建钰 郭飞 张波 吴川 袁炼 陈俊 张伟 季翔俊 吴罡 刘静娴 韩静芬 施雷 侯程伟 孙治强 商厚珑 王天迟 卓强在服务期间及从力行工程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中化岩土或力行工程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 王永刚在服务期间及从主题纬度离职后三年内,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在服务期间及从主题纬度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中化岩土或主题纬度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 汪齐梁在服务期间及从浙江中青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中化岩土或浙江中青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 交易对方及其所控制的除标的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拥有 管理 控制 投资 从事其他任何与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 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 合作 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 承包经营 委托管理 顾问 ) 从事与中化岩土 目标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类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如该等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中化岩土 目标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 则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化岩土 目标公司 本项义务自各该方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后终止 (3) 违约责任 王健服务不满 12 个月的, 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的 100% 作为补偿支付给中化岩土, 即王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全部股份由中化岩土以 1 元对价回购 ; 服务不满 24 个月的, 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的 50% 作为补偿支付给中化岩土, 即王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全部股份的 50% 由中化岩土以 1 元对价回购 ; 服务不满 36 个月的, 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的 30% 作为补偿支付给中化岩土, 即王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全部股份的 30% 由中化岩土以 1 元对价回购 ; 服务期限内王健持有的中化岩土股份数量因发生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调整变化, 则王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 36 页

39 除经中化岩土同意外, 吴婷婷 陈佳璋 冯正源 王庆强 原泉 王宝童 付卫华 沈冲 罗斌 弋才德 黄旭 肖国华 陈建钰 郭飞 张波 吴川 袁炼 陈俊 张伟 季翔俊 吴罡 刘静娴 韩静芬 施雷 侯程伟 孙治强 商厚珑 王天迟 卓强于服务期限内提前离职的, 每离职一人王健以现金方式补偿中化岩土 50 万元 王永刚服务不满 12 个月的, 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的 100% 作为补偿支付给中化岩土, 即王永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全部股份由中化岩土以 1 元对价回购 ; 服务不满 24 个月的, 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的 50% 作为补偿支付给中化岩土, 即王永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全部股份的 50% 由中化岩土以 1 元对价回购 ; 服务不满 36 个月的, 则应将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的 30% 作为补偿支付给中化岩土, 即王永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全部股份的 30% 由中化岩土以 1 元对价回购 ; 服务期限内王永刚持有的中化岩土股份数量因发生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调整变化, 则王永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化岩土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除经中化岩土同意外,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于服务期限内提前离职的, 每离职一人王永刚以现金方式补偿中化岩土 50 万元 交易对方违约的, 所得归中化岩土所有, 同时, 应当按照其违约所获得的所得的 50% 或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金额 ( 以二者孰高者为准 ) 向中化岩土承担赔偿责任 11 协议的生效 经中化岩土董事会批准签订协议, 且中化岩土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的公司各自然人股东签字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协议成立 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文件尚需取得下列部门 单位或机构的审批或核准后生效 : (1) 中化岩土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 (2)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12 利润补偿及业绩奖励 (1) 利润补偿期间及承诺净利润数 根据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期间及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 : 1 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力行工程 第 37 页

40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 (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900 万元 3,250 万元 3,650 万元 3,650 万元 3,650 万元 若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 则承诺年度相应顺延至下一年度, 即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 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承诺主题纬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 (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910 万元 1,100 万元 1,300 万元 1,300 万元 1,300 万元 若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的, 则承诺年度相应顺延至下一年度, 即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 补偿安排 在承诺年度, 如果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 则中化岩土应在根据 利润补偿协议 约定的方式计算出利润差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计算结果以及会计师的专项审核意见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 中化岩土将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 确定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并在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数量划转至中化岩土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或者以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锁定 ; 对于补偿义务人确认的需现金补偿的部分, 补偿义务人应在补偿股份划转当日以现金补足差额 (3) 补偿方式 对于股份补偿部分, 中化岩土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予以注销 对于现金补偿部分, 股份不足以补偿的, 则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4) 减值测试 承诺年度期限届满, 在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结果正式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 中化岩土应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承诺年度内应补偿的金额及应补偿的股份总数 补偿义务人应在中化岩土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另需补偿现金连同最后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一并支付至中化岩土指定银行账户 (5) 补偿责任的承担 力行工程的利润补偿责任由王健 吴湘蕾承担, 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对王健 吴湘蕾的补偿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 主题纬度的利润补偿责任由王永刚承担,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 第 38 页

41 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对王永刚的补偿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 (6) 业绩奖励 若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承诺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合计超过承诺净利润数合计的 ( 不含本数 ), 则将五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部分的 30% 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 的金额奖励给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的经营管理团队 上述所述奖励在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 由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有权机构确定在职经营管理团队的具体奖励范围 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 并报中化岩土批准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中化岩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已经中化岩土和交易对方签署, 协议形式合法有效 ; 协议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待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即可生效 ; 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损害中化岩土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 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即对协议各签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三 ) 利润补偿协议 及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为进行本次交易, 中化岩土与补偿义务人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签署 利润补偿协议 及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就净利润承诺数额及承诺期限 实际利润数额与标的资产减值的确定 利润补偿方式 奖励 协议的成立 生效和终止或解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本次交易涉及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及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 之补充协议 附条件生效协议 及 附条件生效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 及 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已经中化岩土和交易对方 补偿义务人签署, 协议形式合法有效 ; 协议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待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即可生效 ; 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侵害中化岩土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100% 的股权 浙江中青 49% 的股权 ( 一 ) 标的公司的基本法律情况 1 力行工程的基本法律情况 第 39 页

42 力行工程目前持有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5 月 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U 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4,8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王健, 住所为嘉定区宝钱公路 3816 号 5 幢底层, 经营范围为 : 工程机械设备 电力电气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机械设备 电力电气自动化设备的制造 销售 租赁 维修 ( 以上除特种设备 ) 经营期限为 2008 年 6 月 10 日至 2018 年 6 月 9 日 编号 截至本出具日, 力行工程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 1 王健 2,400 2, 吴湘蕾 1,220 1, 上海力彧 1,200 1, 合计 4,820 4, 主题纬度的基本法律情况 主题纬度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3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刚, 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4 号 ( 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循环水泵房三层 302 室 ), 经营范围为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 工程勘察 设计 经营期限为 200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9 年 9 月 22 日 截至本出具日, 主题纬度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 1 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第 40 页

43 11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 合计 浙江中青的基本法律情况 浙江中青目前持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G 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8,2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汪齐梁, 住所为杭州市葛岭路 10 号省人防招待所内, 经营范围为 : 一般经营项目 : 航空场地服务, 展览服务 ( 不含涉外 ), 摄影服务, 气象探测服务, 杀虫剂喷洒服务 跳伞 动力伞 滑翔 ( 含滑翔伞 滑翔机 悬挂滑翔 ) 热气球 飞艇 轻型飞机 牵引伞等航空运动项目 经营期限为 200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 编号 截至本出具日, 浙江中青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 1 中化岩土 4, , 汪齐梁 4, , 合计 8, , ( 二 ) 标的公司的设立及股本演变 1 力行工程 (1)2008 年 6 月, 力行工程设立 2008 年 3 月 27 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 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准企业名称为 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08 年 5 月 19 日, 股东力行建安 王健 吴湘蕾共同制定了力行工程章程, 对力行工程的注册资本及股东权利 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第 41 页

44 2008 年 5 月 19 日, 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佳瑞验字 [2008] 第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08 年 5 月 13 日, 力行工程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 其中力行建安以货币方式出资 385 万元, 王健以货币方式出资 245 万元, 吴湘蕾以货币方式出资 70 万元 2008 年 6 月 10 日, 力行工程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成立 力行工程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力行建安货币 1, 王健货币 1, 吴湘蕾货币 合计 3, 经本所律师核查, 力行建安系王健 吴湘蕾夫妇控制的企业 (2)2008 年 12 月, 实收资本变更至 1,4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4 日, 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佳瑞验字 (2008) 第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 日, 力行工程已收到全体股东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 其中力行建安以货币方式出资 385 万元, 王健以货币方式出资 245 万元, 吴湘蕾以货币方式出资 7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12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实收资本第二期增补 700 万元, 其中力行建安增补出资 385 万元, 王健增补出资 245 万元, 吴湘蕾增补出资 70 万元, 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2008 年 12 月 22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力行建安货币 1, 王健货币 1, 吴湘蕾货币 合计 3,500 1, (3)2009 年 5 月, 实收资本变更至 2,800 万元 2009 年 5 月 13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实收资本第三期增补 1,400 万元, 其中力行建安增补出资 770 万元, 王健增补出资 490 万元, 吴湘蕾增补出资 第 42 页

45 140 万元,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9 年 5 月 13 日, 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银沪会师验字 [2009] 第 B757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09 年 5 月 11 日, 力行工程已收到全体股东第三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400 万元, 其中力行建安以货币方式出资 770 万元, 王健以货币方式出资 490 万元, 吴湘蕾以货币方式出资 140 万元 2009 年 5 月 15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力行建安货币 1,925 1, 王健货币 1, 吴湘蕾货币 合计 3,500 2, (4)2010 年 3 月, 实收资本变更至 3,500 万元 2010 年 3 月 3 日, 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银沪会师内验字 [2010] 第 3-2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10 年 3 月 1 日, 力行工程已收到全体股东第四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 其中力行建安以货币方式出资 385 万元, 王健以货币方式出资 245 万元, 吴湘蕾以货币方式出资 70 万元 2010 年 3 月 4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完成第四期出资 700 万元, 其中力行建安出资 385 万元, 王健出资 245 万元, 吴湘蕾出资 70 万元,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3 月 11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力行建安货币 1,925 1, 王健货币 1,225 1, 吴湘蕾货币 合计 3,500 3, (5)2010 年 12 月,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增加至 4,000 万元 第 43 页

46 2010 年 12 月 14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000 万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王健缴纳,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12 月 17 日, 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银沪会师内验字 [2010] 第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10 年 12 月 16 日, 力行工程已收到王健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力行建安货币 1,925 1, 王健货币 1,725 1, 吴湘蕾货币 合计 4,000 4, (6)2010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1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力行建安将其持有的力行工程 30% 的股权转让给力行投资, 将 1.25% 的股权转让给吴湘蕾, 将 % 的股权转让给王健 同日, 力行建安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与力行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1200 万元, 与吴湘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50 万元, 与王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675 万元 2010 年 12 月 24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健货币 力行投资货币 吴湘蕾货币 合计 根据力行投资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力行投资系王健控制的企业 (7)2011 年 6 月,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增至 4,820 万元 2011 年 6 月 10 日, 力行工程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道杰一期 第 44 页

47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健 吴湘蕾 力行投资签署了 增资扩股协议, 约定力行工程增加注册资本 820 万元, 其中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 万元,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认缴新增出资 万元,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 万元 同日,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健 吴湘蕾签署了 协议书, 约定业绩指标 股份回购等条款 2011 年 6 月 16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820 万元, 同意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 1:4.51 的价格对公司增资, 其中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万元, 其中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增资 1, 万元, 其中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万元, 其中 96.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2011 年 6 月 22 日,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 (2011) 第 4198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10 年 6 月 21 日, 力行工程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 820 万元, 其中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2, 万元,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货币方式出资 1, 万元,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96.40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7 月 6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健货币 2,400 2, 力行投资货币 1,200 1, 吴湘蕾货币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货币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货币 合计 4,820 4, (8)2014 年 7 月,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减至 4,000 万元 第 45 页

48 2013 年 12 月 27 日, 王健 吴湘蕾 力行工程与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 股东退出协议, 约定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减资方式退股并获得退股款 21,751,700 元 2014 年 1 月 28 日, 王健 吴湘蕾 力行工程与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 股东退出协议, 约定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减资方式退股并获得退股款 4,347,600 元 2014 年 5 月 16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减至 4000 万元, 同意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 2014 年 5 月 30 日, 力行工程在 上海商报 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4 年 6 月 25 日, 王健 吴湘蕾 力行工程与上海道杰嘉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前身为 上海道杰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 签署了 股东退出协议, 约定上海道杰嘉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减资方式退股并获得退股款 10,632, 元 2014 年 7 月 16 日, 力行工程经审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4 年 7 月 17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健货币 2,400 2, 力行投资货币 1,200 1, 吴湘蕾货币 合计 4,000 4, 根据王健 吴湘蕾 力行投资出具的说明, 上海道杰嘉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退股款金额系各方综合考虑 2011 年 6 月增资入股时的增资款金额及持股期间累计已取得的分红款等因素, 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根据上海道杰嘉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上海九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上述三家机构均已收到全部退股款, 与力行工程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成的合同义务, 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9)2014 年 8 月,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增至 4,820 万元 2014 年 7 月 30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增至 4,820 万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820 万元由吴湘蕾缴纳, 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4 年 8 月 6 日, 力行工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变更登 第 46 页

49 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健货币 2,400 2, 吴湘蕾货币 1,220 1, 力行投资货币 1,200 1, 合计 4,820 4, (10)2016 年 3 月, 股权质押 根据中化岩土与王健 吴湘蕾 力行投资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与王健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签署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 之补充协议, 中化岩土拟购买王健所持有的力行工程股权并向王健支付 3,000 万元意向金, 王健将其持有的力行工程股权质押给中化岩土 就上述股权质押事宜, 王健与中化岩土签署了 质权合同, 王健将其持有的力行工程 49.79% 的股权质押给中化岩土 2016 年 3 月 31 日, 王健就本次股权质押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办理完成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中化岩土就力行工程 49.79% 股权的质权设立 本所律师认为, 力行工程上述股权质押系为保障本次资产重组顺利实施而设立, 不会对本次资产重组构成法律障碍 (11)2016 年 5 月, 股权转让 2016 年 4 月 22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力行投资将其持有的力行工程 24.90% 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力彧 同日, 力行投资与上海力彧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1,200 万元 2016 年 5 月 6 日, 力行工程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 1 王健 2, 吴湘蕾 1, 上海力彧 1, 合计 4, 第 47 页

50 根据力行投资 上海力彧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力行投资 上海力彧 王健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力行投资 上海力彧均系王健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 力行投资除王健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 上海力彧所有有限合伙人均为力行工程的核心人员 鉴于上海力彧为有限合伙企业且王健系唯一普通合伙人, 出于更直接 有效的对员工持股平台实施控制的目的, 力行投资将所持力行工程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力彧 2016 年 5 月, 上海力彧自力行投资处受让股权时, 交易双方的股权 ( 份额 ) 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 力行投资上海力彧序股东 / 合出资额 ( 万出资比例出资额 ( 万份额比例号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元 ) (%) 元 ) (%) 1 王健 普通合伙人 吴婷婷 有限合伙人 陈佳璋 有限合伙人 冯正源 有限合伙人 王庆强 有限合伙人 原泉 有限合伙人 王宝童 有限合伙人 付卫华 有限合伙人 沈冲 有限合伙人 罗斌 有限合伙人 弋才德 有限合伙人 黄旭 有限合伙人 肖国华 有限合伙人 陈建钰 有限合伙人 郭飞 有限合伙人 张波 有限合伙人 吴川 有限合伙人 袁炼 有限合伙人 陈俊 有限合伙人 张伟 有限合伙人 季翔俊 有限合伙人 吴罡 有限合伙人 刘静娴 有限合伙人 韩静芬 有限合伙人 施雷 有限合伙人 侯程伟 有限合伙人 孙治强 有限合伙人 商厚珑 有限合伙人 王天迟 有限合伙人 卓强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 ,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上海力彧自力行投资处受让股权时, 其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合伙人份额比例与力行投资的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股东持股比例相同 根据力行工程的工商登记资料, 力行工程股东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力行工程目前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纳到位, 王健 吴湘蕾 上海力彧持有的力行工程 第 48 页

51 的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除王健将其持有力行工程 49.79% 的股权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质押给中化岩土以外, 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 不存在被查封 冻结 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2 主题纬度 (1)2009 年 9 月, 主题纬度设立 2009 年 8 月 17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了 ( 京朝 ) 名称预核 ( 内 ) 字 [2009] 第 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准企业名称为 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22 日, 股东王秀娟 曲宏共同制定了主题纬度公司章程, 对主题纬度注册资本及股东权利 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9 年 9 月 23 日, 北京东胜瑞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胜瑞阳验字 [2009] 第 C3047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09 年 9 月 22 日, 主题纬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 其中王秀娟以货币方式出资 60 万元, 曲宏以货币方式出资 40 万元 2009 年 9 月 23 日, 主题纬度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正式成立 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秀娟货币 曲宏货币 合计 根据王秀娟 曲宏 王永刚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王秀娟系王永刚的胞姐, 系曲宏的配偶, 两人的股权实际系代王永刚持有,100 万元出资款实际为王永刚缴纳, 目前该股权代持法律关系已经解除 (2)2013 年 6 月,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增至 350 万元 2013 年 6 月 19 日, 主题纬度召开股东会, 经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50 万元, 并同意修改章程 2013 年 6 月 19 日, 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京润 ( 验 ) 字 [2013]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13 年 6 月 19 日, 主题纬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50 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其中王秀娟以货币方式出资 150 万元, 曲宏以货币方式出资 100 万元 2013 年 6 月 20 日, 主题纬度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第 49 页

52 记, 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秀娟货币 曲宏货币 合计 根据王秀娟 曲宏 王永刚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新增 250 万元出资款实际为王永刚缴纳 (3)2015 年 1 月, 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10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曲宏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王立娟 同日, 曲宏 王立娟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 出资转让协议书, 约定转让价格为每 1 元出资额 1 元 2015 年 1 月 12 日, 主题纬度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秀娟货币 王立娟货币 合计 根据王秀娟 曲宏 王立娟 王永刚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经王永刚同意, 原由曲宏代其持有的股权转由王立娟继续代王永刚持有, 王立娟系王永刚的胞妹 (4)2015 年 7 月, 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15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王秀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50% 的股权转让给王永刚 ; 王立娟将其持有的公司 40% 的股权转让给王永刚 同日, 王秀娟与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 出资转让协议书, 约定转让价格为每 1 元出资额 1 元 2015 年 6 月 11 日, 王立娟与王永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 出资转让协议书, 约定转让价款为 140 万元 ; 王秀娟与王永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 出资转让协议书, 约定转让价格为每 1 元出资额 1 元 第 50 页

53 2015 年 7 月 3 日, 主题纬度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王永刚货币 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 货币 合计 根据王秀娟 王立娟 曲宏 王永刚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股权转让本质上系股权代持法律关系的解除, 实际股东王永刚显名化并指定股权代持人王秀娟 王立娟将其受托代持的主题纬度持有的 10% 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 本所律师认为, 主题纬度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法律关系是委托方与受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及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王永刚不存在公务员身份等投资受限的情形, 委托持股未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代持行为真实 合法 有效 2015 年 7 月股权代持法律关系解除后,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与工商登记一致 在股权代持期间及解除后,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未因委托持股事宜而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也不存在因委托持股而损害其他第三方利益受到追索的情形 因此, 主题纬度过往存在的代持股事项已得到有效清理, 不会对目前股权结构的清晰性和稳定性造成实质影响, 亦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5)2015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 8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将其持有的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冯英, 王永刚将其持有的公司 5% 的股权转让给冯英, 1.5% 的股权转让给邓忠文,1.5% 的股权转让给叶楠 1.5% 的股权转让给杨少玲 1.5% 的股权转让给杨勇,1% 的股权转让给刘国民,1% 的股权转让给严雷,1% 的股权转让给尚连锋,1% 的股权转让给王秀娟,0.5% 的股权转让给郭建鸿,0.5% 的股权转让给冯璐,0.5% 的股权转让给王立娟,0.2% 的股权转让给崔洙龙,0.2% 的股权转让给白雪峰,0.2% 的股权转让给王振鹏,0.2% 的股权转让给刘远思,0.1% 的股权转让给顾安晖 2015 年 10 月 10 日, 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和冯英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格为每 1 元出资额 1 元 2015 年 11 月 11 日, 王永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与各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格为每 1 元出资额 3.5 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主题纬度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第 51 页

54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 1 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 合计 根据王永刚 冯英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经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 王永刚 冯英三方协商同意, 由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与冯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以每 1 元出资额 1 元的价格将登记在其名下的 10% 股权转让给冯英, 实际系由王永刚收取上述股权的转让对价, 转让价格为每 1 元出资额 1 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5 年 9 月 23 日, 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向中国国家画院递交 关于要求撤销投资的申请报告, 明确其受让主题纬度 10% 股权的投资方案已获审批同意, 其并未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现申请撤销投资计划, 转让股权并免于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评估及进场交易程序 2015 年 9 月 23 日, 中国国家画院下发 关于我院同意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撤销投资的批复, 同意撤销投资计划, 并协助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本所律师认为, 鉴于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受让股权时并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股权转让免于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评估及进场交易程序业经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 第 52 页

55 中心的主管机关中国国家画院批准, 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股权转让已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不构成本次资产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根据主题纬度的工商登记资料, 主题纬度股东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主题纬度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纳到位, 王永刚 冯英 邓忠文 叶楠 杨少玲 杨勇 刘国民 严雷 尚连锋 王秀娟 郭建鸿 冯璐 王立娟 崔洙龙 白雪峰 王振鹏 刘远思 顾安晖持有的主题纬度的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 不存在被查封 冻结 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3 浙江中青 (1)2003 年 4 月, 公司设立 2002 年 1 月 31 日, 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具了浙计社会 [2002]81 号 关于浙江中青影视航空俱乐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同意建设浙江中青影视航空俱乐部 2002 年 11 月 20 日,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出具了民航运函 [2002]876 号 关于同意浙江中青影视航空俱乐部开展筹建工作的批复 2003 年 3 月 27 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 ( 浙工商 ) 名称预核内 [2003] 第 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准企业名称为 浙江中青影视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2003 年 3 月 28 日, 股东浙江中青影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制定了浙江中青公司章程, 对浙江中青注册资本及股东权利 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3 年 4 月 2 日, 浙江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华验字 (2003) 第 291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03 年 4 月 2 日, 浙江中青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 万元, 其中浙江中青影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165 万元, 杭州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135 万元 2003 年 4 月 14 日, 浙江中青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成立 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1 2 股东名称 浙江中青影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货币 货币 合计 第 53 页

56 (2)2004 年 4 月, 名称变更 2004 年 3 月 19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名称变更为 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4 年 4 月 13 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 ( 浙工商 ) 名称变核内 [2004] 第 号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 浙江中青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2004 年 4 月 26 日, 浙江中青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3)2006 年 11 月, 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增至 1,000 万元 2006 年 11 月 1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浙江中青影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55% 的股权以每 1 元出资额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卓高虎 同日, 浙江中青影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卓高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将其持有的浙江中青 55% 的股权以 16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卓高虎 同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6 年 11 月 3 日, 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之验 (2006) 380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06 年 11 月 2 日, 浙江中青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 其中卓高虎以货币方式出资 240 万元, 毕浩以货币方式出资 350 万元, 汪齐梁以货币方式出资 100 万元, 浙江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 前身为 杭州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 以货币方式出资 10 万元 2006 年 11 月 3 日, 浙江中青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卓高虎货币 毕浩货币 浙江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货币 汪齐梁货币 合计 1,000 1, (4)2015 年 4 月, 股权转让 2015 年 4 月 22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卓高虎将持有的公司 40.5% 的股权 第 54 页

57 转让给汪齐梁, 毕浩将持有的公司 35% 的股权转让给汪齐梁, 浙江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14.5% 的股权转让给杨建新 同日, 卓高虎与汪齐梁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405 万元 ; 毕浩与汪齐梁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350 万元 ; 浙江先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与杨建新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145 万元 2015 年 4 月 30 日, 浙江中青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 1 汪齐梁 杨建新 合计 1, (5)2015 年 9 月,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增至 8,270 万元 2015 年 9 月 22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8,270 万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7,270 万元由汪齐梁缴纳,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 汪齐梁与浙江中青签订了 债权转股权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用以出资的债权为汪齐梁对浙江中青进行资金支持及垫付款项所形成的应收款项, 约定以上述 7,270 万元债权进行增资 2015 年 9 月 23 日, 浙江中青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1 汪齐梁货币 8,125 8, 杨建新货币 合计 8,270 8, 根据 债权转股权协议 浙江中青提供的往来款明细及浙江中青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用以出资的债权系汪齐梁自 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 历次以其自有资金对浙江中青进行资金支持及垫付款项所形成, 累计金额 7,270 万元 上述债权用作出资时未经评估, 不符合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存在瑕疵 鉴于汪齐梁对浙江中青的应收款项真实 合法 有效, 双方就该债权不存在争议, 符合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64 号 ) 第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用以出资的债权金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相同, 本次债权转股权不存在导致浙江中青注 第 55 页

58 册资本不实的可能性 浙江中青的工商行政主管机关业已出具 证明, 其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工商违法行为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增资不存在导致浙江中青注册资本不实的情形, 用以出资的债权未经评估的瑕疵不构成本次资产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6)2015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9 日, 经股东会审议同意, 汪齐梁将持有的公司 % 的股权转让给中化岩土, 杨建新将持有的公司 % 的股权转让给中化岩土,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5 年 12 月 21 日, 中化岩土与汪齐梁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7,387 万元 ; 与杨建新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款为 263 万元 2015 年 9 月 23 日, 浙江中青就本次变更事项向登记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 1 中化岩土 4, 汪齐梁 4, 合计 8, 根据浙江中青的工商登记资料, 浙江中青股东汪齐梁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浙江中青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纳到位, 汪齐梁持有的浙江中青的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 不存在被查封 冻结 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 三 ) 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 截至本出具日, 王健 吴湘蕾分别直接持有力行工程 49.79% 25.31% 的股权, 王健通过控制上海力彧间接持有力行工程 24.9% 的股权 王健与吴湘蕾为夫妻关系 依王健 吴湘蕾所享有的表决权, 其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公司的经营方针 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均有重大影响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王健 吴湘蕾为力行工程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 截至本出具日, 王永刚直接持有主题纬度 72.60% 的股权, 依王永刚所享有的表决权, 其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公司的经营方针 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均有重大影响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王永刚为主题纬度的实际控制人 3 截至本出具日, 中化岩土直接持有浙江中青 51% 的股权, 依中化岩土所享有的表决权, 其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公司的经营方针 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均有重大影响, 吴延炜系中化岩土的实际控制人 据此, 本 第 56 页

59 所律师认为, 吴延炜为浙江中青的实际控制人 ( 四 ) 根据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的工商登记资料 验资报告 章程 相关董事会 股东会的决议, 以及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股东出具的承诺, 本所律师认为, 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均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出具日, 力行工程 主题纬度 浙江中青均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七 标的公司的重大事项 ( 一 ) 力行工程的重大事项 1 主要资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出具日, 力行工程拥有以下主要资产 : (1) 专利权 截至本出具日, 力行工程拥有的 20 项专利,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申请号 / 专利号 名称 专利类型 1 ZL 一种吊装管片装置发明 2 ZL 大型门式起重机横向平移转场的方法和它的旋转装置 发明 取得方式申请取得 受让取得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ZL 双刀盘大型土压平衡盾构机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ZL 一种拌浆桶液位视频监测系统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ZL ZL ZL ZL X 9 ZL ZL 一种计速准确的水平旋喷注浆计一种防腐蚀且可快速拆装的管道连接器一种波纹形状的模板一种采用管道气压送土的盾构装置一种连接盾构机的管片及顶管法用的管节的过渡连接装置一种防止刀盘结泥饼的装置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第 57 页

60 11 ZL ZL ZL ZL ZL ZL ZL ZL ZL ZL 一种半敞开式的无心盾构刀盘可在土压平衡盾构与 TBM 硬岩掘进间切换的装置一种盾构掘进机刀盘的转换装置一种盾构机内用于喂片的设备一种基于 RFID 的盾构机管片信息采集装置一种基于条码识别的盾构机管片信息采集装置一种用于盾构机及顶管机的刀具磨损在线检测装置一种用于盾构机螺旋机前闸门的启闭装置一种用于检测钢构体磨损量的元件盾构内管片活动吊梁装置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 申请取得申请取得 本所律师注意到,2012 年, 力行工程就第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同时又申请了发明专利 2016 年 5 月 4 日, 国家专利局核发了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根据 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力行工程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后, 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 并就该项发明创造取得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2) 商标权 截至本出具日, 力行工程拥有的 3 项注册商标, 具体情况如下 : 注册号所有人商标图形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取得方式 注册有效期限 力行工程第 37 类受让取得 力行工程第 42 类原始取得 力行工程第 7 类原始取得 第 58 页

行工程 100% 股权评估值为 30, 万元 ;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 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主题纬度 100% 股权评估值为 11, 万元 ; 根据京都

行工程 100% 股权评估值为 30, 万元 ;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6) 第 0528 号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主题纬度城市规 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主题纬度 100% 股权评估值为 11, 万元 ; 根据京都 证券代码 :002542 证券简称 : 中化岩土公告编号 :2016-48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公司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 议通知以当面送达 电话 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向各监事发出,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利益 (2) 主题纬度承诺业绩较之前年度增幅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 主题纬度的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 , 利润总额 -1, 净利润 -1, 归属于母公司所

利益 (2) 主题纬度承诺业绩较之前年度增幅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 主题纬度的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 , 利润总额 -1, 净利润 -1, 归属于母公司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 问询函 的反馈意见回复暨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根据贵所 关于对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 ( 需行政许可 ) 2016 第 42 号 ) 的反馈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 )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逐一落实 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敬请贵部予以审核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12DC7B0B4CEC4BCBCAFD7CABDF0CAB9D3C3C7E9BFF6BCF8D6A4B1A8B8E E646F6378>

<4D F736F F D20312DC7B0B4CEC4BCBCAFD7CABDF0CAB9D3C3C7E9BFF6BCF8D6A4B1A8B8E E646F6378>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目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8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四 ) 致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冠福股份 公司 或 ) 委托, 担任冠福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四 ) 致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冠福股份 公司 或 ) 委托, 担任冠福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关 于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四 )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香港巴黎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T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 AN NANJING NANNING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 摘要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 摘要 ) 独立财务顾问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1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 摘要 )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 摘要 ) 独立财务顾问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1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 摘要 ) 独立财务顾问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1 公司声明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3 本次交易完成后,

More information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证券代码 :600559 证券简称 : 老白干酒公告编号 :2017-052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证券代码 :6740 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公告编号 :2017-070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合计 10,948,100 4,193,431 83,952,488 朱正强 宋美玉 汇众投资各自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占补偿方合计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的比例分别为 :61.63% 25.29% 13.08% 假设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无锡创科源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为 1600 万

合计 10,948,100 4,193,431 83,952,488 朱正强 宋美玉 汇众投资各自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占补偿方合计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的比例分别为 :61.63% 25.29% 13.08% 假设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无锡创科源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为 1600 万 证券代码 :002559 证券简称 : 亚威股份公告编号 :2016-07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10... 11... 12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声明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对公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3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 因本次交易引致

公司声明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对公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3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 因本次交易引致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实施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1 公司声明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对公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3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证券代码 :600438 证券简称 : 通威股份公告编号 :2016-06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7... 8... 9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股东

More information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证券代码 :600075 证券简称 : 新疆天业公告编号 :2015-05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More information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证券代码 :000603 证券简称 : 盛达矿业公告编号 :2018-098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8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 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A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8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 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A 证券代码 :603315 证券简称 : 福鞍股份公告编号 :2018-07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More information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证券代码 :300025 证券简称 : 华星创业公告编号 :2017-053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证券代码 :600126 证券简称 : 杭钢股份公告编号 :2015-04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7

More information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陈贵樟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马峻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陈贵樟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马峻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证券代码 :600987 证券简称 : 航民股份公告编号 :2018-033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6

More information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证券代码 :002599 证券简称 : 盛通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拟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下称 承诺方 ) 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承诺方作为友利控股的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 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2

More information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丁韫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 出席 4 人, 其中董事丁毅 毛英 周学军 张洁 祝守新 邹峻 许倩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丁韫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 出席 4 人, 其中董事丁毅 毛英 周学军 张洁 祝守新 邹峻 许倩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证券代码 :603611 证券简称 : 诺力股份公告编号 :2016-066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8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下称 标的公司 )100% 股权 ( 下称 标的资产 ) 并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本方( 下称 承诺方 ) 作为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 : 交易方式 标的资产及交易 对方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3 议案名称 : 对价支付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 : 交易方式 标的资产及交易 对方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3 议案名称 : 对价支付 证券代码 :600242 证券简称 :*ST 中昌公告编号 :2016-012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2

More information

8,036,05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二 会议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 98,876,05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8,036,05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二 会议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 98,876,058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证券代码 :300192 证券简称 : 科斯伍德公告编号 :2017-084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证券代码 :300280 证券简称 : 南通锻压公告编号 :2016-058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06 证券简称 :*ST 云网公告编号 :2015-23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交易对手克州湘鄂情股东孟凯先生 周智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中回避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 : 兆易创新公告编号 :2017-04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证券代码 :600986 证券简称 : 科达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6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4

More information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300132 证券简称 : 青松股份公告编号 :2019-00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7)0212 号 致 :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5 人, 董事长杜应流先生 董事丁邦满先生 董事胡晓玲女士 董事李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5 人, 董事长杜应流先生 董事丁邦满先生 董事胡晓玲女士 董事李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证券代码 :603308 证券简称 : 应流股份公告编号 :2017-02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 :300662 证券简称 : 科锐国际公告编号 :2018-064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More information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正天合书字 (217) 第 221 号 国 甘肃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兰州市通渭路 1 号房地产大厦 15 层电话 :(9)467222 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ZHENG TIAN HE LAW FIRM 甘肃 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 1 号兰州房地产大厦 15 层邮编 (ZIP)733 ADD:15/F,Lanzhou,Real Estate

More information

第三部分 签署页

第三部分  签署页 关于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帝龙新材 ) 委托, 担任帝龙新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 :600058 证券简称 : 五矿发展公告编号 : 临 2016-08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或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偿义务人沧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偿义务人沧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 证券代码 :300271 证券简称 : 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 :2018-104 关于补偿义务人沧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沧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沧州地铁 ) 应补偿股份 1,187,286 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0.16%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081,466

More information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 : 协鑫集成公告编号 :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029 200029 证券简称 : 深深房 A 深深房 B ( 公告编号 :2018-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事由和工作安排 ( 以下简称 深深房 或 公司 )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投控 ) 筹划涉及公司 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 (A 股 : 证券简称 : 深深房

More information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82,121, , ,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审议结果 : 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82,121, , ,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审议结果 : 通过 证券代码 :600798 证券简称 : 宁波海运公告编号 :2018-051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8

More information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其中董事谢小梅女士和刘燕平女士由于工作原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其中董事谢小梅女士和刘燕平女士由于工作原 证券代码 :603936 证券简称 : 博敏电子公告编号 :2018-02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3 李峰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 关于本

3 李峰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 关于本 证券代码 :600740 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公告编号 :2016-069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12

More information

会规则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 所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童玉祥先生 王健英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 出席 5 人, 薛炳海先生因

会规则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 所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童玉祥先生 王健英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 出席 5 人, 薛炳海先生因 证券代码 :603299 证券简称 : 井神股份公告编号 :2018-010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131 证券简称 : 利欧股份公告编号 :2016-02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交易对方之一迹象信息技术

More information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证券代码 :002265 证券简称 : 西仪股份公告编号 :2016-037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更新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及调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上市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More information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董事朱松青 独立董事张保华 独立董事何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董事朱松青 独立董事张保华 独立董事何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 证券代码 :603111 证券简称 : 康尼机电公告编号 :2017-03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6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证券代码 :600490 证券简称 : 鹏欣资源公告编号 :2017-13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 :600967 证券简称 : 北方创业公告编号 :2016-026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832715 证券简称 : 华信股份主办券商 : 海通证券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11 月 1 日

More informatio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2-1-1 声明和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 接受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化岩土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 A 二十三 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More information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4 人, 董事秦峰先生 朱洪策先生 杜建中先生 谢荣兴先生 李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4 人, 董事秦峰先生 朱洪策先生 杜建中先生 谢荣兴先生 李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证券代码 :600890 证券简称 : 中房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6-069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More information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证券代码 :600677 证券简称 : 航天通信公告编号 :2015-065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More information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股票代码 :002075 股票简称 : 沙钢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8-08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于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九润源股东吴玉华 陈晓琦合计持有的九润源 49% 的股权 ( 以下简称 本次收购 ); 同时, 公司拟向吉祥大酒店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祥大酒店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 万元 ( 以下简称 本次配套融资 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九润源股东吴玉华 陈晓琦合计持有的九润源 49% 的股权 ( 以下简称 本次收购 ); 同时, 公司拟向吉祥大酒店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祥大酒店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 万元 ( 以下简称 本次配套融资 或 股票代码 :600365 股票简称 : 通葡股份编号 : 临 2018 00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应参加表决监事

More information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300395 证券简称 : 菲利华公告编号 :2018-2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8 日,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More information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证券代码 :601000 证券简称 : 唐山港公告编号 :2016-02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4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验资报告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 股本 ) 变更前后对照表 5 3. 验资事项说明 6-12

目 录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验资报告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 股本 ) 变更前后对照表 5 3. 验资事项说明 6-1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目 录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验资报告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 股本 ) 变更前后对照表 5 3. 验资事项说明 6-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福鞍股份公告编号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福鞍股份公告编号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证券代码 :603315 证券简称 : 福鞍股份公告编号 :2018-07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郭伟康律师 陈竞蓬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对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More information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300448 证券简称 : 浩云科技公告编号 :2017-021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11 日,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 :600713 证券简称 : 南京医药公告编号 :ls2016-051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5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 D201511232843320051BJ-2 号致 :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尤洛卡的委托, 担任尤洛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致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人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致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人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致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1 关于并购 KSS Holdings, Inc. 并签署 合并协议 等有关交易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 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 反对 弃权 2 议案名称 :2 关于与 TechniSat Digital GmbH,Daun 签署 股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1 关于并购 KSS Holdings, Inc. 并签署 合并协议 等有关交易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 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 反对 弃权 2 议案名称 :2 关于与 TechniSat Digital GmbH,Daun 签署 股 证券代码 :600699 证券简称 : 均胜电子公告编号 :2016-04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4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二零一七年四月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事项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代码 :300496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2018-04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89 证券简称 : 神农基因公告编号 :2015-102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证券代码 :002077 证券简称 : 大港股份公告代码 :2016-00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More information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6 年 4 月 2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 公司连廊会议室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38 号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6 年 4 月 2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 公司连廊会议室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38 号 证券代码 :600880 证券简称 : 博瑞传播公告编号 :2016-02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万盛股份公告编号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原股东 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万盛股份公告编号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原股东 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 : 万盛股份公告编号 :2018-03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原股东 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网罗天下广告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网罗天下 ) 等 18 名股东持有的紫博蓝网络科技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紫博蓝 ) 合计 100% 股权 ; 同时, 公司拟向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 (

More informatio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睿康股份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或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002352 证券简称 : 鼎泰新材公告编号 :2017-013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More information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 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 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证券代码 :300437 证券简称 : 清水源公告编号 :2017-071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清水源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邮件 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

More information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029 200029 证券简称 : 深深房 A 深深房 B ( 公告编号 :2018-077)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事由和工作安排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深房 或 公司 )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5 年 5 月 31 日 材料目录 1..1 2..2 3 2004.3 4 2004.12 5 2004 2005..14 6 2004 17 7 2005.18 8 19 9 20 10 23 11 32 24 25 2004 会议须知 - 1 - 2004 会议议程 2004 2004 2004 2005 2004 2004 2005 32 2004 2004-2 - 2004

More information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意字 [2018] 第 027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 本所 ) 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碧水源公司或公司 ) 委托为碧水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601766(A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A 股 ) 编号 : 临 2016-028 证券代码 : 1766(H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H 股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根据 2015 年 11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22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

公司根据 2015 年 11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22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 的有关规定,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航基础 或 公司 ) 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对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基础产业集团 标的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证券代码 :002139 证券简称 : 拓邦股份公告编号 :201505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 修改 新增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601766(A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A 股 ) 编号 : 临 2016-031 证券代码 : 1766(H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H 股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More information

章程 的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 ; 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 :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章程 的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 ; 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 :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 :*ST 兴业公告编号 :2016-026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标的资产 2014 年至 2017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 [2018] 号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湖南黄金 ) 管理层编制的 湖南黄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标的资产

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标的资产 2014 年至 2017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 [2018] 号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湖南黄金 ) 管理层编制的 湖南黄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标的资产 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标的资产 2014 年至 2017 年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 [2018]6530-1 号 目 录 专项审核报告 1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3 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标的资产 2014 年至 2017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 [2018]6530-1 号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十届九次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十届九次 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联通大厦七楼 邮编 :519015 网址 :www.platolaw.com E-mail:platolaw@126.com 电话 :0756-3837387 传真 :0756-3837667 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6) 粤非凡律法字第 16 号 致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More information

2017 年度, 根据 关于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和信专字 (2018) 第 号 ), 上海大郡 2017 年度扣除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而产生的激励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万元 2017

2017 年度, 根据 关于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和信专字 (2018) 第 号 ), 上海大郡 2017 年度扣除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而产生的激励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万元 2017 证券代码 :300224 证券简称 : 正海磁材公告编号 :2018-19-03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 月 20 日,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明绚新能源技术

More information

网络投票系统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 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至 2017 年 5 月 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

网络投票系统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 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至 2017 年 5 月 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 证券代码 :600346 证券简称 : 恒力股份公告编号 :2017-05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7 年 5 月 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More information

-

- 证券代码 :002102 证券简称 : 冠福股份编号 :2016-06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More information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六 ) 融资融券 转融通 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 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六 ) 融资融券 转融通 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 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证券代码 :603169 证券简称 : 兰石重装公告编号 : 临 2017-05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