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 票選委員四人 : 由受考人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候選人, 再由全體職員投票選出四人及候補委員二人 委員會以副校長為主席 ;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 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之 第一項第一及第二款委員於任期內因職務異動時, 由接替人員遞補之 第一項第三款委員因故出缺時, 由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三 ) 票選委員四人 : 由受考人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候選人, 再由全體職員投票選出四人及候補委員二人 委員會以副校長為主席 ;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 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之 第一項第一及第二款委員於任期內因職務異動時, 由接替人員遞補之 第一項第三款委員因故出缺時, 由"

Transcription

1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職員陞遷作業要點 107 年 4 月 18 日本校 106 學年度第 4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 為期公開 公平 公正辦理本校編制內職員陞遷作業,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 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以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組織法規中, 除政務人員 機要人員 人事人員及主計人員外, 定有職稱及依法律任用 派用之人員為適用對象 三 本要點所稱陞遷, 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 ( 一 ) 陞任較高職等之職務 ( 二 ) 非主管職務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 三 ) 遷調相當之職務 四 本校各單位職務出缺, 以資績並重 內陞與外補兼顧原則, 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得免經甄審 ( 選 ) 之職缺外, 應就本校或他機關具有該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本功績原則評定陞遷 各單位職缺如由本校人員陞遷時, 應辦理甄審 如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 除下列人員外, 應公開甄選 : ( 一 ) 因配合政府政策或修正組織編制須安置 移撥之人員 ( 二 ) 職務列等 稱階 等階 級別 ( 以下簡稱職務列等 ) 相同且職務相當, 並經各該權責機關職員甄審委員會同意核准對調之人員 ( 三 ) 依主管機關所定遷調法令, 實施遷調之駐外人員 人事室於辦理陞遷前, 應簽報校長決定職缺擬辦內陞或外補後再行辦理 如擬外補, 應將職缺之機關名稱 職稱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報名規定及所需資格條件等資料於報刊或網路公告三日以上 五 本校為辦理職員陞遷甄審 ( 選 ) 等相關事宜, 成立職員甄審委員會 ( 以下簡稱委員會 ), 置委員十一人, 任期一學年, 期滿得連任, 其中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其產生方式如下 : ( 一 ) 指定委員六人 : 1. 副校長一人 2. 由校長就本校一 二級主管專兼任行政主管中遴聘五人擔任之 ( 二 ) 當然委員一人 : 人事室主任 1

2 ( 三 ) 票選委員四人 : 由受考人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候選人, 再由全體職員投票選出四人及候補委員二人 委員會以副校長為主席 ;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 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之 第一項第一及第二款委員於任期內因職務異動時, 由接替人員遞補之 第一項第三款委員因故出缺時, 由當屆依得票高低遞補之 ( 得票數相同時, 以抽籤方式決定 ), 其任期至當學年度任期屆滿之日止 六 本校職缺之陞遷, 應依陞遷序列表 ( 如附表一 ) 逐級辦理陞遷 如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時, 得按人員銓敘審定之職等高低依序辦理 但次一序列中經委員會評定為非適當人選或未具擬陞任資格時, 得由再次一序列人選陞任 七 辦理本校職員之陞任, 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 並依擬陞任職務所需知能, 就考試 學歷 職務歷練 訓練 進修 年資 考績 ( 成 ) 獎懲及發展潛能等項目, 訂定標準, 評定分數, 其陞任評分標準表 ( 如附表二 ), 經甄審委員會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必要時, 得舉行面試或測驗 如係主管職務, 並應評核其領導能力 職缺擬由本校以外人員遞補時, 得參酌前項規定訂定資格條件辦理之 依第一項所評定之積分有二人以上相同時, 以較高職等或訓練進修及發展潛能積分較高者, 排序在前 八 本校職員之陞遷, 應由人事室就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分別情形, 依積分高低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名冊, 並檢同有關資料, 報請校長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 再依積分高低排定名次列冊, 報請校長就前三名中圈定陞補之 ; 如陞遷二人以上時, 就陞遷人數之二倍中圈定陞補之 本校具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經書面或其他足以確認之方式聲明不參加該職務之陞任甄審時, 得免予列入當次陞任甄審名冊 校長對甄審委員會報請圈定陞遷之人選有不同意見時, 得退回重行依本要點規定改依其他甄選方式辦理陞遷事宜 2

3 九 本校陞遷序列表中同一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 得視業務實際需要, 由校長逕予核定, 免經甄審程序 十 本校辦理陞遷業務人員, 不得循私舞弊 遺漏舛誤或洩漏秘密 ; 其涉及本人 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姻親之甄審 ( 選 ) 案, 應行迴避 如有違反, 視情節予以懲處 十一 本要點規範未盡事項,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3

4 附表一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職員陞遷序列表 序列職稱職務列等備註 一 秘書 專門委員 簡任第十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二組長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三 秘書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技正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四 專員輔導員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擬陞任之現任組員應具相當薦任考試資格, 又如係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者, 應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五 組員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 職等至第七職等 技士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六 助理員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或薦任第六職等 技佐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七辦事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八書記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附註 一 陞遷人員須具有擬陞遷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 二 本表之行政與技術性職務, 應分別在各該性質職務間遷調為原則, 惟若行政職系與技術職系人員間遷調應具擬任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 並須符合職系專長認定要點之規定 三 其他未列入本表之職務, 依據所列職務列等, 比照相當序列辦理

5 附表二 選項區分 ( 配比分數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職員陞任評分標準表 評比項目評分標準說明 國中 ( 初中 初職 ) 以下畢業 1 共同選 學歷 高中 ( 職 ) 畢業 2 專科學校畢業 3 大學 ( 獨立學院 ) 畢業 4 具碩士學位 5.5 本項目之評分, 以最高學歷計算, 最高以 7 分為限 一 學歷之認定, 以教育部或國防部 ( 軍事學校 ) 學制為準 專科以上學校之學歷凡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者, 不分國內外, 計分相同 二 本校人員於初任公職後取得之更高學歷, 得由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視該學歷與擬任職務性質是否相關, 審酌決定採計評分, 並於陞任評分表內明定之 項( 4 0 分) 考試 具博士學位 7 初等考試或五等特考及其相當之考試及格 1 普考或四等特考及其相當之考試及格 2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三等特考及其相當之考試及格 3.5 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或二等特考及其相當之考試及格 4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7 分為限 一 84 年 1 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經甲等特考及格者, 評分標準以 6 分計 二 簡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或 91 年 1 月 29 日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施行前, 以考績取得簡任任用資格者, 評分標準以 4.5 分計 ; 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評分標準以 2.5 分計 ; 雇員升委任升等考試及格, 評分標準以 0.5 分計 三 各類考試等級比照如次 : ( 一 )85 年 1 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舉辦之丁等特考及格, 相當於五等特考及格 ( 二 )85 年 1 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

6 高等考試一級考試或一等特考及其相當之考試及格 5 施行前舉辦之丙等特考及格, 相當於四等特考及格 ( 三 )85 年 1 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舉辦之乙等特考及格, 相當於三等特考及格 ( 四 ) 未分級之高考及 85 年 1 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舉辦之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及格, 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 ( 五 )85 年 1 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施行前舉辦之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及格, 相當於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及格 ( 六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普考試及格, 且取得轉任相當職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 比照公務人員高普考試等級計分 ( 七 ) 檢覈及銓定資格考試及格, 比照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各等級調降 1 分 ( 八 ) 國軍上校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格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及格, 評分標準均以 4 分計 四 原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各職等考試及格, 比照計分標準如下 : ( 一 ) 第一 二職等 :1 分 ( 二 ) 第三職等 :2 分 ( 三 ) 第五職等 :3 分 ( 四 ) 第六職等 :3.5 分 ( 五 ) 第七 八職等 :4 分 ( 六 ) 第九職等 :5 分 ( 七 ) 第十職等 :5 分 五 具有與擬陞任職務等級相當 工作性質相同之職業證照者, 得視職缺之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 經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審查後, 照上列評分標準再加 1 分 六 辦理下列出缺職務之陞任評分時, 本項考試不予評分 : ( 一 ) 派用機關之各項職務 ( 二 ) 一般行政機關內設置之派用職務 ( 三 ) 各機關 ( 構 ) 學校採行證照用人制度或以學歷用人之職務

7 共同選項( 4 0 分) 年 資 非主管職務年資每滿 1 年 副主管職務年資每滿 1 年 主管職務年資每滿 1 年 本項目之一 服務年資之計分, 以現職及 同職務評分, 最列等 之職務期間為限 所稱 現職 高以 10 分及 同職務列等 之職務, 指 本為限 職, 不包含代理之職務 ; 同職務列等 包括本校同一陞遷序列之職務 又所稱 現職, 不包括權理期間在內, 惟銓敘審定之職等已達同一陞遷序列職務最低職等之權理年資, 不在此限 二 主管職務, 指擔任主管職務或兼任本職相當之主管職務, 並依待遇支給規定, 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之年資 三 副主管職務, 指擔任副主管職務或兼任本職相當之副主管職務, 並依待遇支給規定, 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之年資 四 尾數未滿半年者, 非主管職務核給 0.6 分 副主管職務核給 0.8 分 主管職務 1 分 ; 在半年以上, 未滿 1 年者, 以 1 年計算 ; 同一年內擔任非主管 副主管及主管職務者, 以其當年擔任非主管 副主管及主管職務時間較長者計分 五 曾任基層服務之 同職務列等 職務年資, 得視職缺之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 經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審查後另酌予加分 但加分後之分數, 仍不得超過本項最高 10 分之限制 考 績 甲等 2 乙等 1.6 本項目之一 年終考績 ( 成 ), 以現職及 同職務評分, 最列等 職務之最近 5 年為限 高以 10 分二 考列丙等者, 不予計分 為限 三 另予考績 ( 成 ) 者, 照上列標準減半計分 四 前一年度之考績 ( 成 ) 在校長覆核後, 如未經銓敘部審定, 准先依校長覆核之考績結果, 據以核計給分 獎 懲 嘉獎 ( 申誡 )1 次 0.2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6 分 一 平時獎懲, 以現職及 同職務列等 職務期間最近 5 年內 ( 以辦理陞任甄審當月上溯計算 ) 已核定發布者為

8 記功 ( 記過 )1 次 0.6 記大功 ( 記大過 )1 次 1.8 為限 限 二 最近 5 年內曾受懲戒處分者, 除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規定期間不得陞任外, 申誡 比照記過減分, 記過 比照記大過減分, 減俸 減總分 2 分, 降級 減總分 2.2 分, 休職 減總分 2.4 分 三 按上列標準獎加懲減, 其結果如產生 負分時, 應倒扣總分 訓練進修 合計達 100 小時以上, 未達 250 小時 1 合計達 250 小時以上, 未達 400 小時 3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5 分為限 以現職及 同職務列等 職務期間之最近 5 年內, 與擬任職務性質相關, 並登載於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 之終身學習時數始予計分 為獲取學位之進修時數不予計分 合計達 400 小時以上 5 個別選項( 4 0 外語能力 通過外語能力檢定初級, 領有合格證書 2 者 通過外語能力檢定中級, 領有合格證書 4 者 通過外語能力檢定中高級 高級或優級, 領有合格證書者 5 本項目評現職或 同職務列等 職務期間, 通過全分, 最高民英檢或相當等級外語能力檢測者, 依左以 5 分為列標準計分 ; 同時通過二項以上外語能力限 測驗者, 以等級最高之一項計分 分 ) 職務歷練 1. 經歷二個以上職務遷調者 2. 經歷三個以上職務遷調者 3. 曾任主管職務且具有績效者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6 分為限 一 職務歷練以現職及 同職務列等 之 職務為限, 惟任職未滿 6 個月者不計 二 工作指派擔任與現職職責程度相當 之工作, 服務滿 6 個月以上者, 得予 採計 三 配合組織調整, 調整工作單位或職 務, 未更換主要工作內容者不計 四 因現職不適任或經懲處調任者不計 五 於 校區綜合業務處或進修推廣 處服務, 每滿 1 年, 再給予 0.5 分

9 發展潛能 1. 具備業務創新及研究發展能力 2. 具有主動與積極之工作態度 3. 本職工作品質優良 工作效率高 4. 具備人際關係互動及應對能力 0-6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6 分為限 由候選人服務單位主管及職缺單位主管分別評分後, 取其平均數作為本項目之評分 分數高於 5.4 分 ( 含 ) 及低於 3 分 ( 含 ) 者, 應敘明具體事實, 提供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評審 5. 對工作有旺盛企圖心及責任感 溝通協調 1. 平易近人 應對得體 2. 具備團隊精神, 能與他人充分合作 3. 勇於任事, 富責任感 0-6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6 分為限 由候選人服務單位主管及職缺單位主管分別評分後, 取其平均數作為本項目之評分 分數高於 5.4 分 ( 含 ) 及低於 3 分 ( 含 ) 者, 應敘明具體事實, 提供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評審 服務態度 負責盡職, 自動自發, 積極辦理業務, 落實顧客導向, 提升服務品質 發揮團隊精神, 對於工作與職務調整, 及與他人協調合作, 能優先考量 0-6 組織目標之達成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6 分為限 由候選人服務單位主管及職缺單位主管 分別評分後, 取其平均數作為本項目之評 分 分數高於 5.4 分 ( 含 ) 及低於 3 分 ( 含 ) 者, 應敘明具體事實, 提供公務人員甄審 暨考績委員會評審

10 領導能力或專業能力 1. 領導能力 : (1) 具備業務分工 指導 統籌及貫徹執行能力 (2) 具備組織溝通 協調 規畫 果斷及說服之能力 (3) 具備團隊精神, 能融入工作 (4) 具有服從長官指揮之態度 (5) 具有與同仁和諧相處之態度 2. 專業能力 : (1) 具有本職或相近工作之專業學識及豐富經驗 (2) 對本職工作具有創新見解 0-6 本項目之評分, 最高以 6 分為限 一 職務為二級主管以上者, 考評領導能力 ; 職務非二級主管以上者, 考評專業能力 二 由候選人服務單位主管及職缺單位主管分別評分後, 取其平均數作為本項目之評分 分數高於 5.4 分 ( 含 ) 及低於 3 分 ( 含 ) 者, 應敘明具體事實, 提供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評審 (3) 積極進修並不斷充實專業能力 (4) 在工作崗位上能兼顧工作方法 質量 時效 創新等層面, 並使之合理可行 (5) 與擬任職務相關之著作 綜合考評 項 (20 分 ) 由校長就出缺職務需要 受考人服務情形 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等檢討作綜合考評 校長作綜合考評後, 應併同 共同選項 個別選項 面試或業務測驗 提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就各受考人之積分高低, 排定名次, 送由人事單位列冊陳請校長圈定升補 面試或測驗 依本要點第七點規定辦理 百分比計分 一 本項占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其餘 共同選項 個別選項 綜合考評 三大項合計分數占總分百分之八十 ( 即乘以 80%) 二 如舉行面試或測驗, 配分比例視職務性質不同, 由用人單位簽請核定

11 附則 : 一 本表應經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討論, 再經行政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 二 本表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訂定 三 個別選項之資績, 均以受考人最近五年 ( 由陳准內陞核定之月起往前之年月 ) 現職或同職務列等且與擬任職務性質相當者, 核予採計 四 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於復職後, 其陞遷評分採計評分, 由當事人自行就下列兩種方式擇優採計 : ( 一 ) 甲式 : 考績 獎懲評分均溯前採計 1 是類人員考績 獎懲之評分得溯前採計, 惟仍應以採計現職及 同職務列等 職務期間之考績 獎懲為限, 且最多合計五年 2 至年資採計評分部分, 則依現行規定辦理, 以現職及 同職務列等 之職務期間為限 ( 包含留職停薪前與復職後之年資 ) ( 二 ) 乙式 : 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折半採計評分 五 對於自他機關調進本校服務具參加陞任資格人員, 需任職一定期間後, 始採計其曾任他機關服務之年資 考績 獎懲事實列入資績評分, 由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視業務需要 職務性質及陞遷生態審酌決定之, 惟不得逾 3 年

12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職員陞遷作業要點總說明為利辦理本校編制內職員陞遷作業, 爰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 並參酌整併前原三校實務作法, 研訂本要點草案 本要點計十二點, 各點次規範重點如下 : 一 本要點訂定之法源依據 ( 第一點 ) 二 本要點適用對象 ( 第二點 ) 三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 明訂陞遷事項之範圍 ( 第三點 ) 四 職務出缺時之遴補方式 ( 第四點 ) 五 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組成相關事項 ( 第五點 ) 六 訂定陞遷陞序列表 ( 第六點 ) 七 規範陞任評分項目及訂定評分標準表 ( 第七點 ) 八 陞遷相關作業方式 ( 第八點 ) 九 免經甄審程序之情形 ( 第九點 ) 十 規範陞遷相關業務人員應有保密義務及迴避原則 ( 第十點 ) 十一 本要點規範未盡事項之法規依據 ( 第十一點 ) 十二 本要點訂定及修正行政作業程序 ( 第十二點 )

13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職員陞遷作業要點逐點說明對照表 點次說明一 為期公開 公平 公正辦理本校編制明訂本要點法源依據 內職員陞遷作業,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 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以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組織法規中, 除政務人員 機要人員 人事人員及主計人員外, 定有職稱及依法律任用 派用之人員為適用對象 三 本要點所稱陞遷, 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 ( 一 ) 陞任較高職等之職務 ( 二 ) 非主管職務陞任或遷調主管職 務 ( 三 ) 遷調相當之職務 四 本校各單位職務出缺, 以資績並重 內陞與外補兼顧原則, 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得免經甄審 ( 選 ) 之職缺外, 應就本校或他機關具有該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本功績原則評定陞遷 各單位職缺如由本校人員陞遷時, 應辦理甄審 如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 除下列人員外, 應公開甄選 : ( 一 ) 因配合政府政策或修正組織編制須安置 移撥之人員 ( 二 ) 職務列等 稱階 等階 級別 ( 以下簡稱職務列等 ) 相同且職務相當, 並經各該權責機關職員甄審委員會同意核准對調之人員 ( 三 ) 依主管機關所定遷調法令, 實施遷調之駐外人員 人事室於辦理陞遷前, 應簽報校長決定職缺擬辦內陞或外補後再行辦理 如擬外補, 應將職缺之機關名稱 職稱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報名規定及所需資格條件等資料於報刊或網路公告三日以上 明訂本要點適用對象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4 條所定陞遷事項之範圍 一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5 條規定, 職務出缺人員之遴補方式以內陞或外補為原則, 應分別辦理甄審及公開甄選作業 二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1 項規定, 規範陞遷前置作業及外補職缺應公告之相關資料及公告日數

14 五 本校為辦理職員陞遷甄審 ( 選 ) 等相關事宜, 成立職員甄審委員會 ( 以下簡稱委員會 ), 置委員十一人, 任期一學年, 期滿得連任, 其中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其產生方式如下 : ( 一 ) 指定委員六人 : 1. 副校長一人 2. 由校長就本校一 二級主管專兼任行政主管中遴聘五人擔任之 ( 二 ) 當然委員一人 : 人事室主任 ( 三 ) 票選委員四人 : 由受考人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為票選委員候選人, 再由全體職員投票選出四人及候補委員二人 委員會以副校長為主席 ;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 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之 第一項第一及第二款委員於任期內因職務異動時, 由接替人員遞補之 第一項第三款委員因故出缺時, 由當屆依得票高低遞補之 ( 得票數相同時, 以抽籤方式決定 ), 其任期至當學年度任期屆滿之日止 六 本校職缺之陞遷, 應依陞遷序列表 ( 如附表一 ) 逐級辦理陞遷 如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時, 得按人員銓敘審定之職等高低依序辦理 但次一序列中經委員會評定為非適當人選或未具擬陞任資格時, 得由再次一序列人選陞任 七 辦理本校職員之陞任, 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 並依擬陞任職務所需知能, 就考試 學歷 職務歷練 訓練 進修 年資 考績 ( 成 ) 獎 本點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 並參考原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實務作法, 規範有關甄審委員會組成事項 一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6 條規定, 陞遷應依序列表逐級辦理 二 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 得依序辦理人員陞遷之方式, 得按一般公務人員銓敘審定之職等級別高低依序辦理, 以授權各機關彈性辦理本機關人員陞遷事宜 三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略以, 所稱次一序列中無適當人選, 指次一序列具有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均經甄審委員會評定為非適當人選, 或次一序列均未具有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一 本點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7 條規定訂定之, 係規範陞任評核項目 評分標準及積分相同者之排序等事項

15 懲及發展潛能等項目, 訂定標準, 評定分數, 其陞任評分標準表 ( 如附表二 ), 經甄審委員會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必要時, 得舉行面試或測驗 如係主管職務, 並應評核其領導能力 職缺擬由本校以外人員遞補時, 得參酌前項規定訂定資格條件辦理之 依第一項所評定之積分有二人以上相同時, 以較高職等或訓練進修及發展潛能積分較高者, 排序在前 八 本校職員之陞遷, 應由人事室就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分別情形, 依積分高低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名冊, 並檢同有關資料, 報請校長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 再依積分高低排定名次列冊, 報請校長就前三名中圈定陞補之 ; 如陞遷二人以上時, 就陞遷人數之二倍中圈定陞補之 本校具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經書面或其他足以確認之方式聲明不參加該職務之陞任甄審時, 得免予列入當次陞任甄審名冊 校長對甄審委員會報請圈定陞遷之人選有不同意見時, 得退回重行依本要 二 陞任評分標準表說明如下 : ( 一 ) 為鼓勵同仁至分校區或進修推廣處服務, 爰於職務歷練考評項目增訂於分校區或進修推廣處服務之年資加分機制 ( 二 ) 溝通協調考評項目係依據海洋科技大學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 ( 表一適用對象 : 簡任秘書 組長 表二適用對象 : 技正 秘書 專員 ) 訂定之 又評比內涵參考臺灣大學職員資績評分表訂定 ( 三 ) 服務態度考評項目係依據海洋科技大學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訂定 又評比內涵係參據公務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服務態度考核內容訂定之 ( 四 ) 發展潛能 溝通協調 服務態度 領導能力及專業能力部分, 參考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 本項評分經評定為超過 90% 或未滿 50% 者, 須檢具書面資料於甄審委員會中提出說明, 訂定初評分數高於 5.4 分 ( 含 ) 及低於 3 分 ( 含 ) 者, 應敘明具體事實, 提供甄審委員會評審 本點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9 點規定訂定之, 係規範陞遷 ( 包括內陞及外補 ) 作業方式

16 點規定改依其他甄選方式辦理陞遷事宜 九 本校陞遷序列表中同一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 得視業務實際需要, 由校長逕予核定, 免經甄審程序 十 本校辦理陞遷業務人員, 不得循私舞弊 遺漏舛誤或洩漏秘密 ; 其涉及本人 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姻親之甄審 ( 選 ) 案, 應行迴避 如有違反, 視情節予以懲處 十一 本要點規範未盡事項,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本點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訂定之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6 條規定, 明訂相關人員應有保密義務及甄審案之迴避原則 對於本要點規範未盡事項,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規定辦理, 以符法制 本要點訂定及修正之行政作業程序

<4D F736F F D20AA46B5D8A46ABEC7C2BEADFBB0A5A5F4B5FBA4C0BCD0B7C7AAED5F39392D35A448B5FBB77CADD7AD71AAA95F>

<4D F736F F D20AA46B5D8A46ABEC7C2BEADFBB0A5A5F4B5FBA4C0BCD0B7C7AAED5F39392D35A448B5FBB77CADD7AD71AAA95F> 國立東華大學職員陞任評分標準表 89 年 10 月 11 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 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通過 9 年 1 月 13 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第 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修正 9 年 7 月 3 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 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修正 93 年 1 月 1 日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 3 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修正 97 年 11 月 5 日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 1 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修正

More information

105兼任人事講習_機關場_公告版

105兼任人事講習_機關場_公告版 公 務 人 員 甄 補 程 序 及 常 見 問 題 解 析 王 虎 存 宜 蘭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人 力 科 科 長 任 免 遷 調 作 業 主 要 法 令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法 現 職 公 務 人 員 調 任 辦 法 依 法 考 試 及 格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適 用 職 系 對 照 表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施 行 細 則 公 務 人 員 陞 遷

More information

長榮管理學院職技人員任用與晉升原則

長榮管理學院職技人員任用與晉升原則 第一條 長榮大學編制內職員及技術人員任用與晉陞要點 1050407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613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1050623 第九屆董事會第 3 次會議修正通過 為鼓舞編制內職員及技術人員工作熱忱, 提升工作效率, 暢通陞遷管道, 特訂定長榮大學編制內職員及技術人員任用與晉陞要點 ( 以下簡稱本要點 ) 第二條本校任用編制內各級職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More information

各單位研提警察陞遷辦法修正意見對照表

各單位研提警察陞遷辦法修正意見對照表 附件四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第七序列以下職務人員陞遷評分標準表 ( 甲表 ) 項目 共同選項 ( 遷調積分, 占陞職積分 80% ) 學歷 考試 年資 評比項目 評分標準 國中 ( 初中 初職 ) 以下畢業 高中 ( 職 ) 畢業 警察學校或臺灣警察專 科學校警員班之養成教 育畢業 專科學校畢業 5 大學 ( 獨立院校 ) 畢業 7 具碩士學位 9 具博士學位 初等考試 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五等考試

More information

96年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解答

96年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解答 106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等別 : 四等考試類科 : 人事行政科目 :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一 某甲參加普通考試及格並正式分發任職後, 若想要在機關晋升至薦任官, 請問其可能需要具備那些條件, 並經歷那些過程?(25 分 ) 普考及格後取得薦任資格之途徑 參加委任升薦任考試及格 :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三年, 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 得應薦任升官等考試 (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BF81內文

Microsoft Word - 2BF81內文 第一章 3 任用 一 從歷屆試題來觀察 公務員法 最常被命題的就是有關公務人員 任 用 的題目 幾乎每一年的考題中 至少都會出現一題 往往四個 題目中 就有兩個題目與 任用 有關 占了一半的比例 因此 任 用篇 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由於 任用篇 的內容相當龐雜 為便 93 地特三等 93 高考三級 94 地特三等 94 高考三級 95 地特三等 95 高考三級 95 普考 96 地特三等 96 高考三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理陞遷及銓敘審定 ; 復查公務人員陞遷法 ( 以下簡稱陞遷法 ) 第 5 條第 2 項規定 : 各機關職缺如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 應辦理甄審 第 6 條第 2 項規定 : 各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 應依陞遷序列逐級辦理陞遷 第 8 條第 2 項 : 本機關同一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 得免經甄審程

理陞遷及銓敘審定 ; 復查公務人員陞遷法 ( 以下簡稱陞遷法 ) 第 5 條第 2 項規定 : 各機關職缺如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 應辦理甄審 第 6 條第 2 項規定 : 各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 應依陞遷序列逐級辦理陞遷 第 8 條第 2 項 : 本機關同一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 得免經甄審程 公立托兒所改制為公立幼兒園後, 繼續於原機構任用之職員及教保員, 其職務可否變更疑義 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92900 號 主旨 : 有關貴局函詢公立托兒所改制為公立幼兒園後, 繼續於原機構任用之職員及教保員, 其職務可否變更一案, 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8 月 25 日總處組字第 1030043712 號函辦理併復貴局

More information

前項人員之品德及忠誠, 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 必要時, 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 得辦理特殊查核 ; 有關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 適用對象 規範內涵 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 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 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 於當事人有不利

前項人員之品德及忠誠, 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 必要時, 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 得辦理特殊查核 ; 有關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 適用對象 規範內涵 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 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 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 於當事人有不利 名稱公務人員任用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23 日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 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公務人員之任用, 應本專才 專業 適才 適所之旨, 初任與升調並重, 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第 3 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 : 一 官等 : 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 二 職等 : 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三 職務 : 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 四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壹 前言 1 貳 公務人員任用 遴補 調動及甄審 免經甄審規定 2 參 本府公務人員人事任免作業辦理情形說明 4 肆 林市長上任後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任免實務作業 及職務調動情形分析 6 伍 結語 13

目錄 壹 前言 1 貳 公務人員任用 遴補 調動及甄審 免經甄審規定 2 參 本府公務人員人事任免作業辦理情形說明 4 肆 林市長上任後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任免實務作業 及職務調動情形分析 6 伍 結語 13 臺中市議會第 2 屆第 3 次定期會 林市長上任後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七至八職等以上公務人員職務調動情形專案報告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報告人 : 處長陳杉根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6 日 目錄 壹 前言 1 貳 公務人員任用 遴補 調動及甄審 免經甄審規定 2 參 本府公務人員人事任免作業辦理情形說明 4 肆 林市長上任後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任免實務作業 及職務調動情形分析 6 伍 結語 13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官等分委任 薦任 簡任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 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 ; 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 ; 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第 6 條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 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 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 必要時, 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

官等分委任 薦任 簡任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 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 ; 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 ; 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第 6 條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 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 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 必要時, 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 名稱 : 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日期 : 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法規類別 :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 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 應本專才 專業 適才 適所之旨, 初任與升調並重, 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第 3 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 : 一 官等 : 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 二 職等 : 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三

More information

五 鄉 ( 鎮 市 ) 公所設主計室, 置主任 前項直轄市政府主計處並置副處長 ; 縣 ( 市 ) 政府主計處得置副處長 各機關未設統計單位者, 統計業務由各該機關主計機構辦理 第八條未達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所定設處 ( 室 ) 標準之各機關, 應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 一 由其上級機關主計機

五 鄉 ( 鎮 市 ) 公所設主計室, 置主任 前項直轄市政府主計處並置副處長 ; 縣 ( 市 ) 政府主計處得置副處長 各機關未設統計單位者, 統計業務由各該機關主計機構辦理 第八條未達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所定設處 ( 室 ) 標準之各機關, 應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 一 由其上級機關主計機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中華民國 1 0 1 年 1 2 月 5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69301 號令修正公布 第一條各級主計機構 人員設置 管理, 依本條例之規定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主計機構, 指各級政府機關 ( 構 ) 公立學校 公營事業機構 ( 以下簡稱各機關 ) 內掌理歲計 會計 統計業務之機構 行政院主計總處為掌理全國主計業務之中央主計機關 第三條本條例所定一級主計機構如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DD7A5BFB1F8A4E5A4CEAAFEA5F3>

<4D F736F F D ADD7A5BFB1F8A4E5A4CEAAFEA5F3> 第六條附件四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第七序列以下職務人員陞遷評分標準表 ( 甲表 ) 評分項目評比項目說明標準學國中 ( 初中 初職 ) 以 歷下畢業高中 ( 職 ) 畢業 2 警察學校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員班之養 3 成教育畢業 共同選項 ( 遷調積分, 占陞職積分 80%) 考試 專科學校畢業 5 大學 ( 獨立院校 ) 畢業 7 具碩士學位 9 具博士學位 初等考試 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五等考試

More information

105兼任人事講習_學校場_公告版

105兼任人事講習_學校場_公告版 公務人員甄補程序及常見問題解析 王虎存宜蘭縣政府人事處人力科科長 公務人員甄補 教師甄選 任免遷調作業主要法令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陞遷法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 宜蘭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上下級機關權責劃分表 公務人員甄補程序簽擬遴補方式簽擬遴補方式徵才公告徵才公告甄審會審議甄審會審議首長圈定首長圈定發布派令發布派令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任免遷調及考試分發法規與實務

任免遷調及考試分發法規與實務 105 年度兼任辦人事人員 研習 - 學校場次 1 任免法規與實務探討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人事室黃秋萍 參考法規 2 一 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 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 公務人員俸給法 四 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 五 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 六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 七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八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各項考試訓練實施計畫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職員任用及升遷辦法

真理大學職員任用及升遷辦法 真理大學職員任用及升遷辦法 民國 94 年 11 月 14 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民國 97 年 9 月 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8 年 4 月 27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9 年 12 月 6 日暨民國 100 年 2 月 2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4 年 6 月 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5 年 3 月 2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真理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嘉義大學進用契僱人員及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要點

國立嘉義大學進用契僱人員及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要點 國立嘉義大學進用契僱人員及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要點 98 年 9 月 8 日 98 學年度第 2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全文計 21 條條文 99 年 7 月 20 日 98 學年度第 8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 3 點 第 10 點第 20 點 第 21 點條文 101 年 4 月 10 日 100 學年度第 6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 3 點 103 年 9 月 9 日 103 學年度第 2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第 6 條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 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 一 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 ; 先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者, 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 二 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

第 6 條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 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 一 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 ; 先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者, 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 二 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 初任薦任職務時, 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 名稱 : 公務人員俸給法修正日期 :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法規類別 : 考試 > 銓敘部 > 俸給目 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俸給, 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下 : 一 本俸 : 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 年功俸 : 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 三 俸級 : 係指各職等本俸及年功俸所分之級次 四 俸點 : 係指計算俸給折算俸額之基數 五 加給 : 係指本俸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313032A67EABD7A6D2B8D5A4E9B57BAAED2E786C73>

<313032A67EABD7A6D2B8D5A4E9B57BAAED2E786C73> 1 102010 2 102020 102021 3 102030 4 102040 102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初等 101.10.23-11.01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藥師 醫事放射師 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 獸醫師考試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 舊案補考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More information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40 分自傳 讀書計畫 在校成績等 專業能力 15 分成果作品或醫藥相關心得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伍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92 2 26 0920001662 91 11 21 9106743 92 2 10 0920000903 95 10 11 0950006806 42 95 10 17 0950009936 91 2 07 9100679 91 6

More information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 四等 五等 ( 二 ) ( 四 ) ( 六 ) ( 日 ) 1. 關務人員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三考區舉行 2. 身心障礙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 宜蘭 花蓮 臺東六考區舉行 3.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 四等 五等 ( 二 ) ( 四 ) ( 六 ) ( 日 ) 1. 關務人員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三考區舉行 2. 身心障礙特考分臺北 臺中 高雄 宜蘭 花蓮 臺東六考區舉行 3.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 序號考試代碼考試名稱等級預定報名日期預定考試日期備註 1 103010 2 103020 103021 3 103030 4 103040 10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初等 102.10.15( 二 )- 10.24( 四 ) 103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 藥師 醫事檢驗師 醫事放射師 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 獸醫師考試 103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

More information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8 383 現行考銓制度 補充教材 國家考試知多少 / 謝連參 現行考銓制度 第一次開課時 有幾位同學分別問及有關參加國家考 試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如何蒐集應試科目有關資料 如何準備考試 以及考 試答題技巧等問題 茲依據相關規定及個人經驗說明如下 一 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規定一向寬鬆 以報考人數較多的高考三 級 大專畢業 普考 高中 職畢業 為例 行政類如一般行政 一般民 政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BF81內文.doc

Microsoft Word - 2BF81內文.doc 第一章 任用 3 一 從歷屆試題來觀察, 公務員法 最常被命題的就是有關公務人員 任 考試 用 的題目, 幾乎每一年的考題中, 至少都會出現一題 往往四個 題目中, 就有兩個題目與 任用 有關, 佔了一半的比例, 因此 任 用篇 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由於 任用篇 的內容相當龐雜, 為便 於觀察, 茲將其分為 11 個單元, 並將歷屆考題出題處分析如下表 : 單元 原則 名詞定義一般查核及特殊查核積極與消極任用資格考試錄取人員任用程序之途徑取得公務人員各官等任用資格調任遷調期間任用迴避規定及首長不得任用留職停薪規定資遣特殊人員其他9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5F4A5CEAECAA4C9BFECAA6B2DAED6A977AA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5F4A5CEAECAA4C9BFECAA6B2DAED6A977AAA92E646F63> 義守大學職員任用及陞遷辦法 99 年 1 月 8 日校長核定公告 第一條 本校為使管理制度化, 職員之任用及陞遷有所依據, 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職員, 係指學校編制內辦理行政工作及一般技術性工作之專任人員 第三條本校職員職位設置依工作責任之不同, 區分為主管職及非主管職位 本校職員職務等級表如附表一 第四條本校非主管職位依工作類別區分為 : 一 行政職 : 適用擔任行政支援或事務性工作之職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C2BEB0C8A54EB27AADD7A5BFC160BBA1A9FA5FB56FA5ACA5CE5F2E646F63>

<4D F736F F D C2BEB0C8A54EB27AADD7A5BFC160BBA1A9FA5FB56FA5ACA5CE5F2E646F63>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修正總說明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 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 ) 前經考試院於七十六年十一月六日以 ( 七六 ) 考台秘議字第二七 O 八號函核定修正, 歷經四次修正, 除解決部分機關因特定事由造成人力短缺時, 業務能順利推行外, 亦能兼顧考試用人之政策 九十六年七月十八日修正發布本注意事項後, 中央暨地方機關依第十一點第一項規定, 將職務代理名冊函送銓敘部查考時, 發現本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於實務執行時有窒礙之處,

More information

三年以上, 經銓敘合格者 ( 四 ) 曾任政府機關學校委任職之會計審計職務七年以上, 經銓敘合格者 ( 五 ) 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專修會計學科畢業, 曾任會計審計職務三年以上, 成績優良者 ( 六 ) 現任私立大專及中等學校會計主任二年以上, 成績優良者 ( 七 ) 私立學校會計制度準則內

三年以上, 經銓敘合格者 ( 四 ) 曾任政府機關學校委任職之會計審計職務七年以上, 經銓敘合格者 ( 五 ) 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專修會計學科畢業, 曾任會計審計職務三年以上, 成績優良者 ( 六 ) 現任私立大專及中等學校會計主任二年以上, 成績優良者 ( 七 ) 私立學校會計制度準則內 中國醫藥大學職員遴用甄審及升遷辦法 中華民國 86 年 1 月 22 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95 年 9 月 20 日職員代表討論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95 年 10 月 16 日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95 年 11 月 2 日本校榮人字第 0950002192 號函公布中華民國 96 年 10 月 31 日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96 年 11 月 21 日本校榮人字第 0960002630 號函發布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ii

ii 壹 新進人員報到... 1 貳 考試分發任用及送審... 3 參 職務歸系表及職務說明書之擬 ( 修 ) 訂... 15 肆 職務陞遷與歷練... 21 一 薦任以下職務內陞... 21 二 簡任職務內陞... 29 三 院內各單位間同序列職務遷調... 36 四 各官等職務外補... 39 伍 動態登記與送審... 47 陸 留職停薪及復職申請... 56 柒 職務代理... 60 捌 晉升官等訓練...

More information

rptExamInfo 1

rptExamInfo 1 序號考試代碼 101010 1 101011 2 101020 3 101030 4 101040 101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醫事放射師 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 獸醫師考試 101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 專技高考 100.10.21( 五 )-11.01 專技高考 普考 100.12.12-12.26 101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No.38 第十卷第二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No.38 第十卷第二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專論 國家考試與永續發展 從考選機關幾個重要的政策改革方向說起 * ** 1992 OSCE 關鍵字 :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 司法官兩階段考試 募兵制度 公布申論試題參考答案 應考資格納入實務工作經驗 * 考試院考試委員 (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 Examination Yuan) ** 考選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Counselor of the Ministry

More information

大綱 任用 ( 含升遷 ) 常見問題 敘薪常見問題 差假常見問題 考績獎懲常見問題 退休常見問題 因公派員出國案件常見問題 動態清冊常見問題 2

大綱 任用 ( 含升遷 ) 常見問題 敘薪常見問題 差假常見問題 考績獎懲常見問題 退休常見問題 因公派員出國案件常見問題 動態清冊常見問題 2 農田水利會人事業務 常見問題探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杜幼惟 105/8/3 大綱 任用 ( 含升遷 ) 常見問題 敘薪常見問題 差假常見問題 考績獎懲常見問題 退休常見問題 因公派員出國案件常見問題 動態清冊常見問題 2 任用 ( 含升遷 ) 常見問題 農田水利會聯合統一考試任用 農田水利會現職職員之任用 非農田水利會現職職員之任用 機要人員之任用 升遷 權理 代理 兼任主管人員 3 農田水利會聯合統一考試任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C203-05內文.doc

Microsoft Word - 2C203-05內文.doc 001 1 逐題詳解 : 有鑑於坊間人事行政大意的題庫書, 品質良莠不齊, 有些沒有完整詳解, 有些並未配合新修正的法條重新解析, 這些問題都有可能讓考生因為記了不合時宜的答案, 而在考場上徒呼負負 考完試以後扼腕不已 老師特地選錄了 99 年迄今初等考試 身心障礙五等特考, 以及地方政府特考的人事行政大意試題, 共計 650 題, 每一題都依照最新的法令加以詳解, 考生們在練習時一但發現有疑問,

More information

No.39 第十卷第三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The Correlation of Core Capability of Public Policy Examination and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bstract Yu-Tou

No.39 第十卷第三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The Correlation of Core Capability of Public Policy Examination and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bstract Yu-Tou 專題 公共政策應試科目之核心能力與政經發展之關聯性分析 * ** 20 *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博士候選人 (Ph.D. candidate, 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 Shih Hsin University) **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

More information

此外 考試命題趨勢也會反映實務情形 對於新興的議題分析也是相當重 要的準備方式 因此 要予以關注報紙時事及考試院 人事行政總處等網 站的訊息 如果有出現相關法規修訂的 草案 讀一下其中的立法理由 和修正說明的地方 因為 那極有可能是未來出題的方向 例如 近幾年 對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的變革討論熱烈 有

此外 考試命題趨勢也會反映實務情形 對於新興的議題分析也是相當重 要的準備方式 因此 要予以關注報紙時事及考試院 人事行政總處等網 站的訊息 如果有出現相關法規修訂的 草案 讀一下其中的立法理由 和修正說明的地方 因為 那極有可能是未來出題的方向 例如 近幾年 對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的變革討論熱烈 有 hapter 人事行政大意 關 鍵 焦 點 本科考試重點首重於建立人事法制規章之基本架構 對於相關之人事法令 要能有清晰且完整的概念 才能有層次地與有技巧性地記住考試重點 故 準備前一定要瞭解法規用語及專有名詞的意義及內涵 對於人事法條前後 的舖陳敘述 連貫因果 聯結條件 例外限制 適用對象與排除情形等 亦需於研讀時注意 並加以標明註記 準備的功夫更要留意以下幾項要 領 關鍵 一 考古題的演練非常重要

More information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員警陞遷作業要點(修正核定版)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員警陞遷作業要點(修正核定版) 本局員警陞遷作業要點相關作業規定問答集 人事室 壹 陞職相關問題 一 本局辦理陞職程序為何?(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 12 條規定 ) 答 : 本局辦理出缺陞任案件, 由人事室依陞職積分名冊, 並檢同相關資料, 簽請局長召開人事甄審委員會, 從具陞任資格且有意願之人員前三名中評定陞補之 ; 如陞任二人以上時, 就陞遷人數之二倍中評定陞補之 並於召開會議甄審後, 再依程序簽請局長圈定陞補 二 任現職未滿

More information

1. 分臺北 桃園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 臺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 領隊人員考試 專技普考 ( 二 ( 四 ( 六 ( 日 第二試口試 ( 六 ( 日 東

1. 分臺北 桃園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 臺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 領隊人員考試 專技普考 ( 二 ( 四 ( 六 ( 日 第二試口試 ( 六 ( 日 東 考選部 107 年考試期日計畫表 列印日期 :107/01/25 序號考試代碼 考試名稱 級 預定報名日期 預定考試日期 備註 1. 分臺北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 臺東八考區 1 107010 107 年公務人員初考試 初 106.10.20( 五 -10.30( 一 107.01.06( 六 2. 承辦單位 : 高普考試司第一科 3. 試務工作室電話 :02-22369188 分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5F4A5CEAA6BBC57AD71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A5F4A5CEAA6BBC57AD71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公務人員任用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 ; 並修正第六條條文修 正條文對照表修正後條文第六條第三項各機關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 官等 職等及員額者外, 應依其業務性質就其適用之職務列等表選置職稱, 並妥適配置各官等 職等職務, 訂定編制表, 函送考試院核備 第七條各機關對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 應賦予一定範圍之工作項目 適當之工作量及明確之工作權責, 並訂定職務說明書, 以為該職務人員工作指派及考核之依據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俸給法(民國94年05月18日修正)

公務人員俸給法(民國94年05月18日修正) 公務人員俸給法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修正 第一條 公務人員之俸給, 依本法行之 第二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下 : 一 本俸 : 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 年功俸 : 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 三 俸級 : 係指各職等本俸及年功俸所分之級次 四 俸點 : 係指計算俸給折算俸額之基數 五 加給 : 係指本俸 年功俸以外, 因所任職務種類 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 而另加之給與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5 1 1 2014 84.30 33.78 118.08 75.10 33.22 108.32 72.80 36.14 108.94 45.00 45.00 40.00 40.00 Nout WELLINK 50.00 50.00 50.00 50.00 40.00 40.00 7

2014 2015 1 1 2014 84.30 33.78 118.08 75.10 33.22 108.32 72.80 36.14 108.94 45.00 45.00 40.00 40.00 Nout WELLINK 50.00 50.00 50.00 50.00 40.00 40.00 7 1960 2013 5 2016 1960 2014 4 2017 1955 2004 8 2016 1955 2010 10 2016 1957 2011 7 2017 1972 2011 7 2017 1962 2013 7 2016 1957 2014 9 2017 1954 2014 10 2017 1946 2010 10 2016 1950 2011 3 2017 Nout WELLINK

More information

~ ~2055 : I

~ ~2055 : I 人事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07-5252000 2041~20462051~2055 :07-5252059 http://www2.nsysu.edu.tw/person/personnel.htm E-mailope@mail.nsysu.edu.tw I -------------------------------------------------------- 1 --------------------------------------------------------------

More information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第一章政制和行政 行政長官 行政會議 1 31 15 16 45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30 30 ( ) 70 35 35 立法會會議 ( ) 38 181 841 479 33 19 131 126 財務委員會 49 ( ) 73 15 20 3 24 58 內務委員會 34 政府帳目委員會 18 ( ) 4 議事規則委員會 12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法案委員會 12 12 30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SARS 灰信網 (freesion)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SARS 灰信網 (frees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A Study of the Accountability of the PRC s Civil Servant: From a Legal System Perspective 沈建中 (Shen, Chien-Chung) 國立臺北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摘要

More information

者 ( 五 ) 主辦業務經上級機關評定成績特優者 ( 六 ) 對所交辦重要專案工作, 經認定如期圓滿達成任務者 ( 七 ) 奉派代表國家參加與本職有關之國際性比賽, 成績列前三名者 ( 八 ) 代表機關參加國際性會議, 表現卓著, 為國爭光者 ( 九 ) 依考試院所頒激勵法規規定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或

者 ( 五 ) 主辦業務經上級機關評定成績特優者 ( 六 ) 對所交辦重要專案工作, 經認定如期圓滿達成任務者 ( 七 ) 奉派代表國家參加與本職有關之國際性比賽, 成績列前三名者 ( 八 ) 代表機關參加國際性會議, 表現卓著, 為國爭光者 ( 九 ) 依考試院所頒激勵法規規定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或 名稱 :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修正日期 : 民國 103 年 07 月 22 日法規類別 : 考試 > 銓敘部 > 考績目 第 1 條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二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公務人員年終考績, 於每年年終辦理, 其確有特殊情形不能如期辦理者, 得由考績機關函經銓敘部同意展期辦理 但以不逾次年六月底為限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 以月計之 公務人員調任現職,

More information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2012 1 2 1 2 E-mailhsiaoen@mail.chna.edu.tw; mshchen@mail.chna.edu.tw ()() 97 98 101 2011 1 848 6 2010 12 76 508 59 84.6430 71.5363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公務人員權利 義務與責任 彰化縣政府人事處報告人 : 陳啟聰 民國 105 年 4 月 15 日 1 報告大綱 公務人員之權利 公務人員之義務 公務人員之責任 結語 2 公務人員之權利 經濟方面的權利身分方面的權利救濟方面的權利 1. 俸給權 2. 考績權 3. 公保給付權 4. 退休金權 5. 撫卹金權 1. 身分保障權 2. 職務執行保障權 3. 請假及休假權 4. 受獎勵權 5. 結社權 1.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彰化啟智學校九十三年度職員甄選計畫(簡章)

國立彰化啟智學校九十三年度職員甄選計畫(簡章) 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107 年度語言治療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 公務人員任用法 及其施行細則 公務人員陞遷法 及其施行細則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貳 甄選專業人員之職稱 名額 職等 辦公地點 : 一 職稱 : 語言治療師二 名額 :1 名(備取 2 名)三 官職等 : 師三級 四 辦公地點 :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 1 段 306 號 參 公告時間 方式 : 一 時間 :107

More information

106地特

106地特 等別 : 三等考試 類科 : 人事行政 科目 : 現行考銓制度 106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一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考試, 應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 其內涵為何? 又應考人於參加國家 考試時, 其有那些情事涉及刑事責任者, 應移送檢察機關辦理?(25 分 ) 擬答 :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考試, 應公開競爭方式之內涵如下 : 以公開競爭的考試方法選才, 有下列功能 : 避免徇私分贓

More information

編號類別項目涉及錯誤情形或相關案例注意改進事項法規案例二 : 1. 機關人事室 員利用職務之便, 及退休後利用回該室敘舊機會, 製作不實資料, 詐領 退撫基金離職退費 及 駐衛警察退職補償金 2. 案經檢討結果, 該機關人事室除 退撫基金離職退費 及 駐衛警察退職補償金 核撥作業有重大疏漏外, 其人

編號類別項目涉及錯誤情形或相關案例注意改進事項法規案例二 : 1. 機關人事室 員利用職務之便, 及退休後利用回該室敘舊機會, 製作不實資料, 詐領 退撫基金離職退費 及 駐衛警察退職補償金 2. 案經檢討結果, 該機關人事室除 退撫基金離職退費 及 駐衛警察退職補償金 核撥作業有重大疏漏外, 其人 各人事單位辦理人事業務常見案例一覽表 編號類別項目涉及錯法規 誤 情 形 或 相 關 案 例注 意 改 進 事 項 1-1 人事 管理 1-2 人事管理 人事人員必須係規劃移撥人員始得參加專長轉換訓練 ; 各人事機關 ( 構 ) 並應本綜覈名實之原則評核所屬人事人員考績 請各人事機構加強各項人事業務之控管機制及人員風紀與操守 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專長轉換訓練實施計畫

More information

Marine Bill

Marine Bill 273 * ** * **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運籌管理系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漁業生產與管理系副教授兼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碩士學位學程主任 274 15 Marine Bill 1994 2001 2004 2006 2000 2009 275 276 15 4 277 1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教育訓練中心, 海巡人才培育與展望 278 15 1. 1 4 2 2 3 4 2. 279 2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2012 年多益測驗全球考生資料統計報告 A < 1> 2012 B < 2> 100% 500 2012 2012 / 21 25 (38%) 57% (58%) 25% / 20% 35% 53% 31% 17% / 31% 12% 6 45 1-10% 81% 6 2012 48 3 30% 1 編註 1: 請見 P.15 編註 2: 請見 P.17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466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履歷表

公務人員履歷表 臺南市 107 年護理人員公開甄選簡章 -1- ( 護理人員甄試專區網頁 ) 壹 依據 : 依據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陞遷法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及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人員 護理人員及營養師陞遷作業補充規定 辦理 貳 甄選職務及名額 : 一 甄選職務 : 臺南市各區衛生所士 ( 生 ) 級護士或師 ( 三 ) 級護理師 ( 視錄取人員所具資格依法任用, 詳見下方三 注意事項 ( 一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教師待遇條例 ( 以下簡稱本條例 ) 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等級相當, 依下列規定認定 : 一 初任教師 私立學校轉任公立學校之教師及公 私立學校轉任私立學校之教師薪級未敘定前, 其曾任職務之薪 ( 俸 ) 級達本條例第八條或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起敘薪級以上年資, 得認定職務等級相當 二 公立學校教師轉任公立學校教師薪級未敘定前,

More information

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會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033)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B809目錄-新

Microsoft Word - 2B809目錄-新 現行考銓制度 - 恐怖猜題 壹 重重要試題題題庫...001 試題 1 試題 2 試題 3 試題 4 試題 5 試題 6 試題 7 : 試述憲憲法及增修條條文規定考考試院之職權權各為何? 其不同之理理由何在?......003 : 試述行行政院人事行行政總處之設設置依據目的的及其掌理事事項與組織織規定各為何? 又該總處處與考試院有有何關係?...004 : 人事機機關的類型一一般設有部內內制 部外制及及折衷制三三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3 ?、人事管理 doc

Microsoft Word - 03 ?、人事管理 doc 参 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條例 - 453 - 人事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九月二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十一條中華民國三十一年十一月一日國民政府令施行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二條 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 第 一 條 中央及地方機關之人事管理,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由考試院銓 敍部依本條例行之 第 二 條 總統府 五院 各部 會 處 局 署, 各省 ( 市 ) 政府, 設 人事處或人事室

More information

D55

D55 高雄市立那瑪夏國民中學 100 年度幹事甄選簡章 壹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 甄選人員 : 一 職稱 : 幹事 ( 職務編號 :A150210) 二 職系 : 一般行政職系三 官等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四 名額 :1 名五 工作內容 : ( 一 ) 兼辦人事業務並協助事務 出納業務 ( 二 ) 辦理勞健保業務 ( 三 ) 一般行政會議紀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6 法規名稱 :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時間 :102.11.25 第一條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 ( 以下簡稱本訓練 ) 依本辦法行之 本辦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三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以下簡稱保訓會 ) 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 ( 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 辦理 必要時得委託訓練機關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ACE3B07CA655B3E6A6ECA448ADFBC2BEBAD9A4A4AD5E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ACE3B07CA655B3E6A6ECA448ADFBC2BEBAD9A4A4AD5E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中央研究院各單位人員職稱中英文對照 中文 英文 職稱 院長 President 副院長 Vice President 院士 Academician 所長 研究員兼所長 Research Fellow and 研究員兼代所長 Research Fellow and Acting 處主任 代主任 Acting 主任 副所長 Deputy 研究員兼副所長 Research Fellow and Deputy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4B6A6D22DB27BA6E6A6D2BBCDA8EEABD7B7A7AD6E>

<4D F736F F D B4B6A6D22DB27BA6E6A6D2BBCDA8EEABD7B7A7AD6E> 類科 : 人事行政科目 :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105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一 我國現行職位分類制從民國 76 年起施行至今, 即將屆滿 30 年, 其對我國政府人事行政現代化與專業化發展貢獻卓著, 然亦有論者反思其負面效應 試析論我國現行職位分類制的優點與限制 (25 分 ) ( 本題出自普考考銓制度叮嚀 2 題 P6) 我國人事制度於民國七十六年實施兩制合一 ( 簡薦委制與職位分類制合併 )

More information

財金資訊-82期.indd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02營養師員甄選﹙簡章﹚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02營養師員甄選﹙簡章﹚ 國立楊梅高級中學 103 年護理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 公務人員任用法 及其施行細則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及其施行細 則 公務人員陞遷法 及其施行細則 學校衛生法 及其施行細 則 貳 甄選職稱 級別及名額 : 一 職稱 : 護理師 二 級別 : 師 ( 三 ) 級 三 名額 :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參 公告時間及方式 :103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16 日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More information

11

11 名稱 : 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一日修正 ) 壹 總則 一 為健全行政院 ( 以下簡稱本院 ) 所屬各級行政機關 公立學校 公營事業人事機構 ( 以下簡稱各級人事機構 ) 組織, 提高人事人員素質, 加強人事服務, 特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第三條第三款規定, 訂定本要點前項所稱人事機構, 包括各級地方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之人事機關 ( 構 ) 在內 二

More information

學校職員員額編制作業流程

學校職員員額編制作業流程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及格原職改派作業流程 步驟學校及行政機關本府上級機關 接獲考試及格證 書 2. 占薦任第 6 職等以上職缺 3 2. 辦理原職改派附件 : 注意事項 2 縣府所屬機關 學校 3. 報府核發派令附件 : 3. 派免建議函 鄉鎮市公所 4 4. 核發派令附件 : 4. 派令 5 5. 填報擬任人員送審書附件 : 5. 擬任人員送審書 5.2 公務人員任用或俸給案審查須檢附相關證件

More information

9 4 直轄市之區由鄉 ( 鎮 市 ) 改制者, 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 ( 鎮 市 ) 長, 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 ; 其任期自改制日起, 為期 4 年 但有何種情事者, 不得進用? 涉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 已連任二屆 依法代理 10

9 4 直轄市之區由鄉 ( 鎮 市 ) 改制者, 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 ( 鎮 市 ) 長, 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 ; 其任期自改制日起, 為期 4 年 但有何種情事者, 不得進用? 涉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 已連任二屆 依法代理 10 桃園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法規測驗題庫 ) 行政機關組 序號答案題目 選項 1 選項 2 選項 3 選項 4 1 4 下列何者非地方自治團體? 直轄市 縣 ( 市 ) 鄉 ( 鎮 市 ) 公區公所所 2 2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所稱地方行政機 直轄市政府消 縣立醫院 縣 ( 市 ) 政府 鄉公所 關不包括何者 : 防機關 3 3 直轄市政府人口在多少人以上, 得增置 150 萬人 200 萬人

More information

學校職員員額編制作業流程

學校職員員額編制作業流程 宜蘭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擬任人員送審作業流程 步驟機關學校上級機關 公務人員就職 2. 就職後三個月內填報擬任人員送審書附件 :. 擬任人員送審書.2 公務人員任用審查須檢附相關證件範例及確認表注意事項 2. 銓敘部審定 3 3. 簽會當事人 財政課 主計室等單位 4 4. 由 web 任免遷調子系統接收銓 審資料轉檔並更新現職 5 結案 . 擬任人員送審書 ( 範例 ) 受文者 : 宜蘭縣政府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B ( 2 A ) ( ) 4 9 B ( 2 A )

B ( 2 A ) ( ) 4 9 B ( 2 A ) 4 6 8 4 0 4 1 7 6 8 4 8 8 4 7 4 9 B ( 2 A ) ( ) 4 9 B ( 2 A ) 2 2 0 0 9-2 0 1 0 1 8 9 2 9 1 3 1 2 1 4 1 2 2 5 1 9 9 ( ) 6 2 2 8 2 0 0 9-2 0 1 0 7 2 3 4 8 2 3 6 2 0 0 9-2 0 1 0 3 2 0 0 9-2 0 1 0 2 0 1 0

More information

人事法規案例研討專班 -「組織編制」

人事法規案例研討專班 -「組織編制」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一 組編基本概念 二 組編法令介紹 三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四 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 五 銓敍部 - 各機關官等職等配置試算 六 案例分析及討論 一 組編基本概念 機關組織 組織法規 業務職掌 + 單位組設 1. 地方制度法 2.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3.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編制表 員額編制 1.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2.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3. 行政院函頒各項地方員額管制措施

More information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績優計畫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績優計畫 人事案例典藏 105 年 9 月製 目錄 編號類別項目內容頁次 A-1 綜合企劃 有關人事室主任及人事管理員職期屆滿申請延長案 B-1 組織編制有關各機關辦理修正組織規程時應注意事項 3 B-2 組織編制未具任用資格人員占缺之職務歸系疑義 5 C-1 考試任用 有關公營事業人員依法退休後, 復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學習, 其相關權益應如何處置 C-2 考試任用試用人員試用未期滿成績考核不及格作業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履歷表

公務人員履歷表 姓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號碼 公務人員履歷表 一般 英文姓名 ( 姓氏在前 ) 出生日期 外國國籍 ( 郵遞區號 ) 性別 民國年月日 請粘貼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彩色光面照片 戶籍地 縣 ( 市 ) 鄉 ( 鎮市區 ) 村 ( 里 ) 鄰 路 ( 街 ) 段巷弄號樓 通訊處 現居住所 ( 郵遞區號 ) 縣 ( 市 ) 鄉 ( 鎮市區 ) 村 ( 里 ) 鄰 電話 住宅 :( ) 電子郵件 信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1科全部.doc

Microsoft Word - 第1科全部.doc SOP-0101: 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之擬 ( 修 ) 訂 一 處理流程 : 二 法令依據 : ( 一 ) 地方制度法 ( 二 )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 三 ) 健全機關組織功能合理管制員額作業要點 1 ( 四 ) 職務列等表 ( 五 ) 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 ( 六 ) 各機關組織法規涉及考銓業務事項作業要點 ( 七 ) 嘉義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 八 ) 嘉義市各區區公所組織規程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大甲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職員甄選簡章

國立大甲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職員甄選簡章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07 年度約僱護士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05 月 21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30055964 號函暨本校 103 年度 約僱人員僱用計畫及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規定辦理 二 甄選職缺及名額 薪資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工作時間 僱用期限 : ( 一 ) 甄選職缺及名額 : 約僱護士 1 名 ( 正取 1 名, 備取 2

More information

澎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

澎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 澎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 考試任免實務作業手冊 榜單 澎湖縣政府人事處 編製 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序言 由於人事業務內容相當繁雜, 法令更是時常修改, 常造成人事同仁在作業上的困擾, 期望能改善各人事同仁在處理業務時的不便, 並能提供最正確的資訊, 有所依據, 以減少實務作業之認知落差, 進而縮短作業流程, 提高行政效率, 以確保機關同仁的權益 公務人員為政府機關構成模式的主要軸心,

More information

33期.indd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More information

參 升任官等訓練 141 次目錄 次目錄 一 晉升簡任官等訓練... 157 ( 一 ) 參訓對象... 157 釋 1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第 2 項增訂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規定後, 關務 警察及交通事業人員之晉升相當簡任官等 ( 資位 ) 應如何辦理及能否參加保訓會辦理之 92 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疑義... 157 釋 2 現職薦任人員參加 91 年年終考績後, 在未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前,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俸給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公務人員俸給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公務人員俸給法 (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 第 1 條公務人員之俸給, 依本法行之 第 2 條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下 : 一 本俸 : 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 年功俸 : 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 三 俸級 : 係指各職等本俸及年功俸所分之級次 四 俸點 : 係指計算俸給折算俸額之基數 五 加給 : 係指本俸 年功俸以外, 因所任職務種類 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2333) 截至 2015 年 6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人事法規案例研討專班 - 考核獎懲 1 壹 前言貳 平時考核參 獎懲業務肆 考績業務伍 考績委員會陸 結語 2 考核宗旨 考績法第 2 條明定, 公務人員之考績, 應綜覈名實, 信賞必罰, 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目的在績效管理 考核相關法規 考績法 考績法施行細則 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公務員懲戒法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桃園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More information

交通部公路總局人事制度改為簡薦委制專題報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人事制度改為簡薦委制專題報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 組織改造說明 簡 報 報告人 : 人力科吳科長燕真 目 錄 壹 本局組織改造及改制時程 貳 本局未來組織架構及員額 參 人事制度改為簡薦委制 肆 結 語 壹 本局組織改造 及改制時程 民國 101 年元月施行 本局前為因應立法院 98 年 10 月 29 日審查本局預算時決議 : 本局薪資結構應於一年內解決, 故原規劃於 100 年完成人事制度改為簡薦委制 現行政院組織改造相關法案業經完成立法,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