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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级注册计量师培训教材 辅导讲稿 ( 上册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

2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 国人部发 [2006]40 号 2006 年 4 月 26 日发文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提高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保障国家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 目的 )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据计量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 从事计量检定 校准 检验 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 ( 以下简称 计量技术工作 ) 的专业技术人员 ( 适用对象 )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职业准入制度, 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 职业准入 )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计量师, 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后, 从事规定范围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注册 ) 第五条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 级别 ) 英文分别译为 :Level 1 Certified Metrology Engineer Level 2 Certified Metrology Engineer 第六条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以下简称质检总局 ) 共同负责注册计量师制度工作, 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 监督和检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 主管 分工 ) 第二章考 试 第七条注册计量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 统考 )

3 第八条质检总局负责拟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考试试题, 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 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的建议 ( 质检总局分工 ) 第九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 会同质检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 监督 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 人事部分工 ) 第十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 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 考生要求 ) 第十一条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一级考生报名条件 ) ( 一 )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工作满 6 年, 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4 年 ; ( 二 )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工作满 4 年, 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3 年 ; ( 三 )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 3 年, 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 ( 四 )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 工作满 2 年, 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 ( 五 )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 ( 六 ) 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 学位的人员, 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第十二条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二级考生报名条件 ) ( 一 ) 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 年 ; ( 二 )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 年 第十三条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 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 人 事部 质检总局共同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 由相应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 事行政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 书 ( 颁证 ) 第十四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 由发证机关收 回 自收回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 当事人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计 量师资格考试 ( 处理 ) 第三章注 册 第十五条 国家对注册计量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 取得注册计量 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经过注册后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名义执业 ( 执 业管理 ) 第十六条 质检总局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以下简称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为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 并负责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 审查工作 ( 分级注册 ) 第十七条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 应当受聘于 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并通过聘用单位报本单位所在地 ( 聘用 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 ) 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向省级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 注册申请 ) 第十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 料后,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当场或在 5 个工作日内, 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 均应当出具加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受理与否 ) 第十九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按规 定条件 程序完成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申报材料的审查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

5 格注册的审批工作 并在规定的时限内, 将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注册审批机关审批 各级注册审批机关自受理相应级别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 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各级注册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相关批准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 并核发相应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 注册证 ) ( 审批和发证 ) 第二十条 注册证 每一注册有效期为 3 年 注册证 在有效期 限内是注册计量师的执业凭证, 由注册计量师本人保管和使用 ( 注册证有效期 ) 第二十一条初始注册者, 可自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 1 年内提出注册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 在申请初始注册时, 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 初始注册 )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 ; ( 二 )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 ( 三 )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 ( 四 ) 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 ( 五 ) 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规定的 计量检定员证 ; ( 六 ) 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 应当在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 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 ;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视为准予延续 ( 延续注册 )

6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的申请表 ; ( 二 )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 ( 三 )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 ( 四 ) 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和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 ( 五 ) 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 注册计量师变更专业类别或执业单位的, 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后, 其注册证件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变更注册 )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 ( 一 )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的申请表 ; ( 二 ) 与变更后的专业类别一致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 ( 三 ) 聘用单位同意变更专业的证明 ; ( 四 )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 ( 五 ) 工作调动证明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证明 第二十 四条 注册计量师因丧失行为能力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其 注册证 失效 ( 失效 ) 第二十五条注册计量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由注册计量师本人或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由相应注册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 办理注销手续, 收回 注册证 : ( 一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 二 ) 申请注销注册的 ; ( 三 )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 ( 四 ) 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 ( 五 ) 受到刑事处罚的 ; ( 六 ) 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 ; ( 七 ) 聘用单位被依法取消计量技术工作资质的 ;

7 ( 八 ) 因本人过失造成利害关系人重大经济损失的 ; ( 九 ) 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 注销 )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注册 : ( 一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 二 )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 ( 三 ) 因在计量技术工作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 ( 四 ) 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 不予注册 ) 第二十七条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应当予以撤消, 并由注册审批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当事人在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追责 ) 第二十八条对被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的人员, 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 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 可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注册有关情况 当事人对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有异议的,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公布情况 ; 行政复议 诉讼 ) 第三十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计量师延续 重新申请注册和逾期初始注 册的必备条件 在每个注册期内, 注册计量师应当按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 教育 ( 继续教育 ) 第四章执 业 第三十一条注册计量师依据国家计量法律 法规的规定, 开展相应专业的执业活动 第三十二条各级注册计量师只能在聘用单位计量技术工作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本人注册的专业范围内, 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8 第三十三条一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 : 进行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的校准, 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 出具计量技术报告 ; 指导 检查同一专业项目二级注册计量师开展工作 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 : 除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校准之外的其他计量技术工作, 出具相应计量技术报告 ( 一级 二级执业范围 ) 第三十四条一级注册计量师应当具备下列执业能力 : ( 一 ) 熟悉国家计量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法律规定, 有较丰富的计量技术工作经验 ; ( 二 ) 了解国际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 掌握计量技术发展前沿情况, 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 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 ( 三 ) 熟练运用本专业计量技术法规, 使用相关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完成量值传递等技术工作, 正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分析与评定, 出具的计量技术报告准确无误 ; ( 四 ) 具有较强的本专业计量技术课题研究能力, 能够应用新技术成果, 指导本专业二级注册计量师工作 ( 一级具备的执业能力 ) 第三十五条二级注册计量师应当具备下列执业能力 : ( 一 ) 熟悉国家计量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法律规定, 有一定的计量技术工作经验 ; ( 二 ) 熟练运用本专业计量技术法规和使用相关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较好地完成本专业量值传递 (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校准除外 ) 等技术工作 ; ( 三 ) 能正确出具本专业计量技术报告 (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校准除外 ) ( 二级具备的执业能力 ) 第三十六条在计量技术工作中形成的计量技术报告, 应当由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报告生效 ) 第三十七条 因注册计量师出具的计量技术报告不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 法规 规章和技术规范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聘 用单位可向承担相应责任的注册计量师追偿 ( 赔偿 追偿 )

9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八条注册计量师享有下列权利 :( 权利 ) ( 一 ) 使用本专业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称谓 ; ( 二 ) 依据国家计量技术法律 法规和规章,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计量技术工作, 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 ( 三 ) 接受继续教育 ; ( 四 ) 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 ( 五 ) 对不符合规定的计量技术行为提出异议, 并向上级部门或注册审批机构报告 ; ( 六 )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十九条注册计量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义务 ) ( 一 ) 遵守法律 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恪守职业道德 ; ( 二 ) 执行计量法律 法规 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 ; ( 三 ) 保证计量技术工作的真实 可靠, 以及原始数据和有关资料的准确 完整, 并承担相应责任 ; ( 四 ) 在本人完成的计量技术工作相关文件上签字 ; ( 五 ) 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 ( 六 ) 严格保守在计量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 技术秘密 ; ( 七 ) 接受继续教育, 提高计量技术工作水准 第六章附 则 第四十条 在本规定施行之日前, 对长期在计量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技 术工作, 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并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 可通过考核认定办法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考核认定具体办法由人事部 质检总局另行制定 ( 认定 ) 第四十一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

10 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申请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境外人员办法 ) 第四十二条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并符合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工程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其中, 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 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或工程技术员职务 第四十三条注册计量师执业的具体范围 专业划分 需注册计量师签字盖章的文件种类 继续教育内容 计量技术机构配备各级别注册计量师数量和注册执业等具体办法, 由质检总局另行制定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执业, 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本规定要求, 制定具体办法, 组织实施, 并将注册管理有关情况报质检总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在实施注册计量师制度过程中, 相关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 因工作失误, 使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给予相应赔偿, 并可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 失误赔偿 )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有不履行工作职责, 监督不力, 或者谋取私利等违纪违规行为, 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由其上级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追责 )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 实施日期 )

11 附 : 注册计量师有关问题解答 ( 中国计量 ) 1. 国外部分发达国家的职业资格制度是怎样的? 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在事关公众利益的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他们在职业资格的管理体系 评价标准 运作方法以及职业管理方面已日臻完善, 职业资格制度已经成为规范职业秩序的重要保障体系, 也是架筑于求职者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桥梁 据了解, 加拿大 美国 英国等国家在 100 多年前就相继在建筑师 会计师 律师等行业中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并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也在建筑士 医士 工程士等行业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 这些国家对人员资格的管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 一类是政府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建立的准入资格 ; 另一类是由各种协会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型资格 准入型资格数量有限, 如英国属于女王批准的注册资格有 50 多个, 美国依据法律建立的执业资格数量只有几十个 服务型资格数量较多, 如日本有 1200 种服务型资格 以上国家在实施准入型资格制度上大致有以下特点 : (1) 重视专业学历教育, 并以此作为申请执业资格的先决条件, 一般未通过专业学历教育的人员不得申请执业资格 ; (2) 重视实践和实际能力, 只会看书不会做事的人一般考不取执业资格 ; (3) 资格一般采取考试的办法取得 ; (4) 实施注册管理 2. 职业资格制度有什么优点? 职业资格制度具有以下优点 : (1) 职业资格制度是维护正常职业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 (2) 职业资格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人才评价机制 通过统一考试和动态注册管理, 体现了公开 公平 竞争 择优的原则 (3) 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通过不断实施的职业知识技术更新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 能促使相关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执业的能力 (4) 职业资格制度是参与世界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5) 职业资格制度能够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认知度 3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在我国, 职业资格制度这一概念于 1993 年正式提出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在我国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 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 劳动部和人事部于 1994 年印发了 < 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 的通知 ( 劳部发 [1994]98 号 ), 开始建立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 4. 为什么要建立注册计量师制度? 目前我国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是按照 计量法 的规定进行管理的, 实行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制度 截止 2005 年底, 全国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有 人, 企 事业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有 人 ; 经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人员约有 6 万人 现行 计量法 于 1985 年颁布, 当时我国还在实施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管理模式发生变化, 部分企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撤消, 有些企 事业单位由国营转化为股份公司, 在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下, 企 事业单位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也面临着改革的问题 此

12 外, 为了持续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的水平, 使其适应经济 科技和社会的不断发展, 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与完善 鉴于资格制度的各种优点, 在计量领域实行准入制度将能够进一步规范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解决长期以来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升计量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考核质量, 通过建立社会化的注册计量师制度实现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层管理和资质管理 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实施, 将有利于提高计量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满足量值传递 计量监督和开展校准工作的需要, 为全社会计量技术人员的技术考核提供服务平台 5. 注册计量师资格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6. 二级注册计量师和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范围有什么不同? 规定 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一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 : 进行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的校准, 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 出具相关的证书或者计量技术报告 ; 指导同一专业项目二级注册计量师开展工作 ; 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 : 除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校准之外的其他计量技术工作, 出具相关的证书或者计量技术报告 具体来说, 目前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 注册证 后, 可以开展相关项目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 校准, 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工作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 并出具计量技术报告或者相关的证书 ; 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 注册证 后, 可以开展相关项目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 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工作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 并出具计量技术报告或者相关的证书 7. 二级注册计量师和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能力有什么不同? 二级注册计量师应当具备的执业能力包括 : 熟悉国家计量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法律规定, 有一定的计量技术工作经验 ; 熟练运用本专业计量技术法规, 较好地完成本专业量值传递 (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校准除外 ) 等技术工作 ; 能正确出具本专业计量技术报告 (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器具校准除外 ) 一级注册计量师除了具备二级注册计量师应具备的能力外, 还应具有较丰富的计量技术工作经验, 了解国际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 掌握计量技术发展前沿情况, 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 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能够正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分析与评定, 具有较强的本专业计量技术课题研究能力, 并指导本专业二级注册计量师工作 ( 见 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三十五条 ) 8. 哪些人可以申请注册计量师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 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 规定 第十条 ), 合格者可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如要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件, 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 规定 第十七条 ) 9. 哪些人员需要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 (1) 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中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人员, 应当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 ; 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 可以申请注册计量师资格, 也可以按照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 ; 无主管部门企 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人员中, 从事计量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的人员, 应当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

13 (2) 从事计量校准 检验和测试的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逐步实施注册计量师制度 10. 怎样才能获得注册计量师资格? 获得注册计量师资格, 首先需要通过考核认定或者考试两种方式之一来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再经过项目注册取得相关项目的 注册证 对于长期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并满足 规定 相应条件的人, 可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注册计量师的考核认定工作是一次性的, 在资格考试开始前完成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进行项目注册时, 需提交国家质检总局 ( 对于一级注册计量师 )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对于二级注册计量师 ) 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或者 计量法 规定颁发的 计量检定员证 11.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哪些?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和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3 个科目 其中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和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2.5 小时,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和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2 个科目 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2.5 小时 12. 计划何时开始第一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第一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划于 2007 年第三季度举行 13. 项目注册时所需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包括哪些内容? 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里包括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成绩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 二部分成绩都合格才能申请计量专业项目注册 14. 对于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件的人员, 申请计量专业项目注册前是否还需要进行项目考核? 为了保证全国计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实施, 对于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件的人员, 可持有效计量检定员证件申请相关项目的注册, 不需要再进行项目考核 15 哪些人可以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的考核认定? 长期在计量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 业绩突出,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 并符合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规定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的考核认定, 但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职业 ( 执业 ) 资格证书 现在公务员岗位工作 正在申报其他专业职业 ( 执业 ) 资格考核认定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 不属于申报范围 另外, 凡因计量技术工作中违法违纪或发生重大失误, 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不得申报 16 一级注册计量师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一级注册计量师的申报条件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或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2) (3) 项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 : (1) 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 1 取得理学类 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5 年 2 取得理学类 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2 年 3 取得理学类 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0 年 4 取得理学类 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7 年 (2) 技术业绩 : 1 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主持完成 1 项以上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

14 的研制工作, 其研究成果已作为国家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投入使用 2 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排名前 5 名 ) 3 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 ( 部 ) 级科技进步 ( 科技成果 ) 一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4 获得 2 项以上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 ( 部 ) 级科技进步 ( 科技成果 ) 二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5 获得 3 项以上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 ( 部 ) 级科技进步 ( 科技成果 )3 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3) 学术水平 : 1 作为主要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完成 1 项以上已颁布实施的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订工作 (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目录 ) 2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 (ISSN) 的国外期刊上,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计量技术相关论文 3 篇及以上 ( 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 3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 (ISBN) 的计量技术相关专业著作, 本人独立撰写的章节在 5 万字以上 17 二级注册计量师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二级注册计量师的申报条件为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和条件 (2) 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 : (1) 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 1 取得中专学历后,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5 年 2 取得理学类 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20 年 3 取得理学类 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5 年 4 取得理学类 工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 10 年 (2) 技术业绩 : 1 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主持完成 1 项以上计量标准的研制工作, 其研究成果已投入使用 ; 2 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 ( 部 ) 级科技进步 ( 科技成果 ) 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3 作为主要负责人 ( 排名前 3 名 ), 完成 1 项以上已颁布实施的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订工作 (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目录 ) 4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 (ISSN) 的国外期刊上,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计量技术相关论文 2 篇及以上 ( 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 5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 (ISBN) 的计量技术相关专业著作, 本人独立撰写的章节在 3 万字以上 18 注册计量师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由谁负责实施? 人事部 质检总局共同成立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 负责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质检总局 二级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工作, 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按照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和质检总局发布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19 二级注册计量师的考核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二级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工作, 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质检总局发布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考核认定程序

15 20 是否符合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都能够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 不一定, 国家对考核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 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遴选 21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是否每年都进行?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只进行一次, 实施资格考试后不再进行考核认定 22 通过了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是否即为注册计量师? 通过注册计量师考核认定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后, 还需进行注册方可成为注册计量师

16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以下简称质检总局 ) 共同成立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 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 设在质检总局 ), 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 按照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和本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质检总局 人事部负责指导 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质检总局组织成立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负责一级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和命题工作, 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 第三条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和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3 个科目 考试分 3 个半天进行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和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2.5 小时,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第四条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 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可免试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科目, 只参加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和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2 个科目的考试 第五条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和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2 个科目 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2.5 个小时, 分 2 个半天进行 第六条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 必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第七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 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 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 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 须经人事部 质检总局批准 第九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及有关项目收费标准, 须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 并向社会公布, 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 凡参与考试工作 ( 包括试卷的命题 审题与考试的组织管理等 ) 的人员, 不得参加考试和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 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考试考务工作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切实做好试卷命制 印刷 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严防泄密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 按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事部令第 3 号 ) 处理

17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 一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科目 ( 一 ) 考试目的考察应考人员按照计量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办法 规定 规范的要求, 运用计量综合知识, 依法 正确地从事相关计量工作的能力 ( 二 ) 考试基本要求 1. 根据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依法开展相关计量工作 2. 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 实施强制检定 仲裁检定及计量调解工作, 能分析 判断和解决相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根据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立 使用和维护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保存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4. 根据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有关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 权利 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遵纪守法 履行职责 5. 根据计量法律 法规的规定, 按照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解决在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和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判断计量器具法制管理的范围, 解决执行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制度以及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度 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制度时遇到的问题 7.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进行零售商品称重和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 8. 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参与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 测试的能力 9. 根据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量和单位的标准, 使用 表示和书写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根据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 表述和应用量 测量 计量 测量结果 测量仪器及其特性 计量标准等计量术语, 并在审核证书 报告及文件时能判断其正确性 11.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规定, 理解和执行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保证计量溯源性和测量结果的质量 12. 根据计量专业的特点 计量安全防护的要点和方法, 分析 识别 判断对人员 仪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隐患, 能提出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合理建议 13. 根据注册计量师的职业特点, 在工作中遵守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 二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 科目 ( 一 ) 考试目的考察应考人员运用测量误差理论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方法以及计量的有关规定, 处理测量数据 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从事计量实务并解决工作中相应问题的能力 ( 二 ) 考试基本要求 1. 根据误差理论及相关知识, 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误差, 并能在实际测量工作中减少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

18 2. 根据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方法, 分析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 评定测量结果的 A 类与 B 类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处理不确定分量间的相关性, 计算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确定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 报告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3. 根据数字修约规则, 确定测量不确定度和测量结果数据的有效位数 4. 根据概率论与统计学的相关知识, 判别和剔除测量数据中的异常值, 计算算术平均值 加权算术平均值 实验标准偏差 测量重复性和测量复现性 5. 根据测量仪器特性评定方法, 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 计算计量器具的绝对误差 相对误差和引用误差 6. 根据合格判定的原则, 给出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检定结论 7. 根据计量检定或校准的要求, 依据有效和适用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控制环境条件 选择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 实施检定或校准的操作 处置出现的异常情况, 并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信息齐全的原始记录 8. 根据有关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核验, 按照证书 报告的书写和格式要求出具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完成审核与批准程序, 使用计量检定印证, 处理证书 报告的修改或变更, 保存证书 报告的副本 9. 依据计量标准命名技术规范, 确定申请建立的计量标准的名称 ; 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撰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进行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 稳定性考核以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验证, 编写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建立计量标准的文件集 10. 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和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 编写和使用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11. 根据测量仪器比对规范的要求制定比对技术方案, 进行比对数据的处理, 处理比对中的实际问题, 对比对结果做出合理评价, 撰写比对结果的报告 12.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实施对计量标准的期间核查, 包括制定核查方案, 选择核查标准, 记录并分析核查数据, 采取措施防止测量过程失控 13. 根据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对列入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型式批准部分 ) 的计量器具开展型式评价工作, 判定型式评价的结果 14. 根据国内外计量发展动态 计量科学研究的特点和工作中的实际需求, 具有选题 申请 撰写研究报告等开展计量科研的能力 三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科目 考试目的通过案例分析考察应考人员运用计量法律法规和综合知识及测量数据处理和专业实务的理论和实际经验从事相关计量工作的综合能力 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的题型如下 : 一 单项选择题 ( 每题 1 分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不答或答错不得分 请在括号中填写答案正确的字母 ) 对纳入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应实施 ( B ) A. 校准 B. 检定 C. 检测 D. 评价

19 二 多项选择题 ( 每题 2 分 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符合题意的答案, 错选或多选的不得分 ; 少选, 每个选对项得 0.5 分 请在括号中填写答案正确的字母 ) 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后, 应给出测量仪器示值的校准值及其不确定度, 测量不确定度可以用 (B,C,D) 表示 A. u B. u c C. U(k=2) D. U p(ν= ) 三 问答题 ( 每题 5 分 ) 按照 JJF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的规定, 在什么条件下测量不确定度对合格评定的影响可忽略不计, 此时, 合格评定的判据是什么?(P218) 答 : 依据 JJF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的规定对测量仪器示值误差进行评定, 并且需要对示值误差是否符合最大允许误差做出符合性判定时, 必须对评定得到的示 值误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当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 (U 95 或 k=2 时的 U) 与被评 定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MPEV) 之比满足小于或等于 1:3 的要求时, 可忽略考虑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对符合性评定的影响 合格评定的判据是 : MPEV 判为合格 > MPEV 判为不合格 四 计算题 ( 每题 10 分 ) 对某恒温源的温度进行测量, 测量 10 次, 测量数据如下 : ,99.99,100.00,99.97, ,100.03,100.01,99.97, 写出算术平均值和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的计算公式, 并给出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P206)

20 五 综合分析题 (30 分 ) 电学实验室某检定员使用直流电压表检定装置, 检定用户送检的直流数字电压表, 按照检定规程要求, 连接并操作被检表和检定装置, 记录检定数据 原始记录节录如下 : 送检单位 : 略 送检仪器名称 : 直流数字电压表 型号 : 略 准确度等级 :0.01 级 ( 注 : 相对误差 ) 检定日期 :2007 年 5 月 15 日 标准装置 : 直流电压表检定装置,0.005 级 ( 注 : 相对误差 ) 标准装置上次检定时间 :2006 年 10 月 25 日 实验室温度 :21 实验室相对湿度 :55% 检定项目 : 基本误差 量程 实际值 ( 标准值 )/ V 被检表显示值 / V 相对误差 /(%) V

21 平均值 实验标准偏差检定员 : 陈 ( 签字 ) 核验员 : 检定员根据其他项目的检定结果, 同时根据上次检定结果与本次结果之间的变化程度, 给出合格的结论 检定证书内容节录如下 : 送检单位 : 略 送检仪器名称 : 直流数字电压表 型号 : 略 准确度等级 :0.01 级 检定日期 :2007 年 3 月 15 日 检定结论 : 合格 标准装置 : 直流电压表检定装置,0.005 级 标准装置上次检定时间 :2006 年 10 月 25 日 实验室温度 :20 实验室相对湿度 :50% 检定项目 : 基本误差 量程 实际值 ( 标准值 )/ V 被检表显示值 / V 相对误差 /(%) 100V 检定员 : 陈 ( 签字 ) 核验员 : 张 ( 签字 ) 批准人 : 宋 ( 签字 ) 1.( 单选题 ): 本题的检定结果判定合格是依据 (B) A. 相关计量校准规范 B. 相关计量检定规程 C. 相关计量检定系统表 D.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2. 检查在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中, 哪些地方不正确, 说明正确的结果 3. 判断数据中是否存在粗大误差?(P209) 4. 按原始记录的数据, 计算实际值 ( 标准值 ) 及被检表显示值的平均值和实验标准偏差, 并填写在表中

22 5. 实验室根据校准证书得到标准装置在 100V 的修正值为 V, 这个修正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为 V,k=2 请计算该表 100V 点的校准值及其 k=2 时的扩展不确定度 (P251) 答 :( 2.) 错误 1: 原始记录的温湿度 检定日期与证书出具的温湿度 检定日期不同, 应修改为一致 错误 2: 证书没有出具检定周期 错误 3: 按检定规程, 基本量程应均匀选取不少于 10 个点进行测量, 此案例中, 建议选点为 10V 20V 30V 40V 50V 60V 70V 80V 90V 100V 且应选择其中一个点的负值进行测量, 例如 :-100V 错误 4: 证书应给出不确定度错误 5: 原始记录应有原始记录编号, 证书应有证书编号错误 6: 应指出检定时具体依据的规程错误 7: 原始记录和证书均应给出被检表的编号 型号等信息错误 8: 检定规程并没有规定检定证书上出具的是检定结果的平均值, 此证书中出具的平均值本身就是检定方法上的错误, 标准器的标准值是不能取平均值的, 例如 : 第一次测量时标准值为 90V, 第二次测量时标准值为 110V, 证书上不能出具两次的平均值 100V 作为检定结果的数据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 一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科目 ( 一 ) 考试目的考察应考人员按照计量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办法 规定 规范的要求, 运用计量综合知识, 依法 正确地从事相关计量工作的能力 ( 二 ) 考试基本要求 1. 根据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依法开展相关计量工作 2. 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 实施强制检定 仲裁检定及计量调解工作, 并能解决在检定工作中遇到的相应问题 3. 根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使用和维护计量标准, 保存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4. 根据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有关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 权利 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遵纪守法 履行职责 5.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和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能判断计量器具法制管理的范围 6.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进行零售商品称重和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 7. 根据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量和单位的标准, 使用 表示和书写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根据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 表述和应用量 测量 计量 测量结果 测量仪器及其特性 计量标准等计量术语

23 9. 根据计量法的规定, 执行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10.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规定, 理解和执行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保证计量溯源性和测量结果的质量 11. 根据计量专业的特点 计量安全防护的要点和方法, 分析 识别 判断对人员 仪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隐患 12. 根据注册计量师的职业特点, 在工作中遵守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 二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科目 ( 一 ) 考试目的考察应考人员按照计量的有关规定, 运用测量数据处理和计量专业实务的理论与实际经验解决工作中相应问题的能力 ( 二 ) 考试基本要求 1. 根据误差理论及相关知识, 在实际操作中减小系统误差 2. 根据数理统计方法, 判别和剔除测量数据中的异常值, 计算算术平均值及其实验标准偏差 3. 根据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方法, 评定包含因子为 2 的扩展不确定度, 报告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4. 根据数字修约规则, 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和测量结果数据的有效位数 5. 根据检定规程的规定, 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 计算计量器具的绝对误差 相对误差和引用误差, 给出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检定结论 6. 了解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 使用校准规范进行校准 7. 根据计量检定或校准的要求, 依据有效和适用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控制环境条件, 选择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 实施检定或校准的操作, 并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信息齐全的原始记录 8. 根据有关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核验, 按照证书 报告的书写和格式要求出具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处理证书报告的修改或变更, 使用计量检定印证, 保存副本 9. 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参与撰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实施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 稳定性考核, 保存和维护计量标准的文件集 10. 根据测量仪器比对规范的要求, 参与量值的比对工作 11.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按照制定的核查方案, 实施对计量标准的期间核查 12. 根据测量数据处理和专业实务的要求, 能够分析和判断计量专业案例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样题 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的题型如下 :

24 一 单项选择题 ( 每题 1 分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不答或答错不得分 请在括号中填写答案正确的字母 ) 对纳入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应实施 ( B ) A. 校准 B. 检定 C. 检测 D. 评价 二 多项选择题 ( 每题 2 分 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符合题意的答案, 错选或多选的不得分 ; 少选, 没个选对项得 0.5 分 请在括号中填写答案正确的字母 ) 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后, 应给出测量仪器示值的校准值及其不确定度, 测量不确定度可以用 (B,C,D) 表示 A. u B. u c C. U(k=2) D. U p(ν= ) 一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 分上 下两册, 上册是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下册是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本书是依据现行有效的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针对一级注册计量师应该熟悉和掌握的计量基础知识和从事计量业务的能力编写而成 上册内容主要包括 : 计量的法律和法规 计量的监督管理 量和单位 测量仪器及其特性 测量标准 计量技术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计量安全防护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下册内容主要包括 : 测量误差的处理,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 计量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实施, 计量标准的建立 考核及使用, 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使用和编制, 比对和测量审核的实施, 期间核查的实施, 型式评价的实施等 每节都提供了一些案例 思考题和选择题, 以便于读者自我检查学习的效果

25 第一章计量法律 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 第一节计量法律 法规及计量监督管理 1. 学习目的 : (1) 根据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依法开展相关计量工作 学习法律法规 : 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等计量法律法规知识 ; 遵守法律法规 : 在计量检定工作中能够自觉地遵守计量法律法规 ; 应用法律法规 : 应用法律法规解决计量检定和相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 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 实施强制检定 仲裁检定及计量调解工作, 能分析 判断和解决相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根据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立 使用和维护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保存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4) 根据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有关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 权利 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遵纪守法 履行职责 (5)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和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判断计量器具法制管理的范围, 解决执行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制度以及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度 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制度时遇到的问题 (6)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进行零售商品称重和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 (7) 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参与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 测试的能力 2. 主要内容 : 内容主要包括计量立法的宗旨, 我国的计量法规体系和计量监督管理体制, 计量法律责任,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计量检定 计量器具产品的法制管理, 共 19 项 (1) 计量立法的目的 ; (2) 计量法 的适用范围 ; (3) 计量法规体系的组成 ; (4) 计量监督管理的体制 ; (5)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 ; (6) 计量基准的建立原则 ; (7) 计量标准的建立和管理 ; (8) 有证标准物质的管理 ; (9) 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的原则 ; (10) 计量强制检定的实施和管理 ; (11) 计量仲裁检定的要求 ; (12) 计量检定印 证的管理 ; (13) 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 ; (14) 注册计量师的管理 ; (15)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 ; (16) 计量器具新产品 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 ; (17) 商品量的监督检验 ; (18)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

26 (19) 计量法律责任 以上 19 项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 一是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宏观方面的内容, 包括以下 6 个方面 : (1) 计量立法的目的 ; (2) 计量法 的适用范围 ; (3) 计量法规体系的组成 ; (4) 计量监督管理的体制 ; (5)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 ; (19) 计量法律责任 二是与注册计量师所从事的工作直接有关的内容, 包括以下 9 个方面 : (6) 计量基准的建立原则 ; (7) 计量标准的建立和管理 ; (8) 有证标准物质的管理 ; (9) 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的原则 ; (10) 计量强制检定的实施和管理 ; (11) 计量仲裁检定的要求 ; (12) 计量检定印 证的管理 ; (13) 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 ; (14) 注册计量师的管理 三是与注册计量师所从事的工作相关的内容, 包括以下 4 个方面 : (15)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 ; (16) 计量器具新产品 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 ; (17) 商品量的监督检验 ; (18)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 (1) 计量立法的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 ; (2) 在具体工作中贯彻立法的宗旨 (3) 应用法律法规解决计量检定和相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难点 : (1) 什么是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的分类, 各类计量标准的用途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 (2) 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 计量器具产品的法制管理 ; (3) 新内容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和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 ;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计量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3)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 (4)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 (7)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 (8)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 (9)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 (10) 法定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11)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型式批准部分 ) ;

27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 (14)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 (15) 计量检定印 证管理办法 ; (16)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 (17)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 (18)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19)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20)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 (21)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 (22) 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 ; (23) 社会公正计量行 ( 站 ) 监督管理办法 ; (24)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 (25)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等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二级不要求掌握 九.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一 计量立法的宗旨和调整范围 ( 一 ) 计量立法的宗旨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以下简称 计量法 ) 第一条中把计量立法的宗旨高度概括为 :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有利于生产 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维护国家 人民的利益 ( 二 ) 立法的意义计量立法使我国计量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计量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计量检定及其他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有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计量检定人员既要通过计量检定来确保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更要通过计量检定来履行服务经济建设 促进科技发展 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根本职责 无论是计量检定规程的制订和实施, 还是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评价 计量器具产品的质量监督等工作, 都应按计量监督管理的要求, 从有利于经济发展 有利于科技进步 有利于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高度出发, 来正确地处理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 认真做好为经济服务 为企业服务 为消费者服务的各项工作 ( 三 ) 计量法 调整的范围任何一部法律法规, 都有其调整范围 计量法 第二条说明了计量法适用的地域和调整对象, 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所有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中国人民解放军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凡是使用计量单位, 建立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进行计量检定, 制造 修理 销售 使用计量器具和进口计量器具, 开展计量认证, 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 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均为 计量法 适用的范围, 都必须按照 计量法 的规定加以调整, 不允许随意变更, 必须遵守本法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计量法 侧重调整的是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以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 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计量问题, 不是计量工作中所有的问题都要立法 也就是说, 主要限定在对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内 二 我国计量法规体系的组成 法规体系, 是由母法及从属于母法的若干子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按照审批的权限 程序和法律效力的不同, 计量法规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是法律 ; 第二层次是行政法规 ; 第三层次是规章 目前, 我国已形成了以 计量法 为基本法, 若干计量行政法规 规章以及地方

28 性计量法规 规章为配套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 ( 一 ) 计量法律 1985 年 9 月 6 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 自 198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计量法 作为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基本法, 是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最高准则 制定和实施 计量法, 是国家完善计量法制 加强计量管理的需要, 是我国计量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标志 计量法 的基本内容 : 计量立法宗旨 调整范围 计量单位制 计量基准器具 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计量器具管理 计量监督 计量机构 计量人员 计量授权 计量认证 计量纠纷处理和计量法律责任等, 共计六章三十五条 ( 二 ) 计量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 或批准 ) 的计量行政法规主要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计量法实施细则 ) 1987 年 1 月 19 日国务院批准,1987 年 2 月 1 日原国家计量局发布 主要对 计量法 中有关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 计量检定 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 计量器具的销售和使用 计量监督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计量调解和仲裁检定 费用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细化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1984 年 2 月 27 日由国务院发布主要目的是明确我国在采用国际单位制的基础上, 进一步统一我国的计量单位 该命令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1984 年 1 月 20 日国务院第 21 次常委会通过 主要对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目标 要求 措施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1987 年 4 月 15 日国务院发布 主要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范围 检定机构 检定的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1989 年 10 月 11 日国务院批准 主要对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 进口计量器具的审批 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 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990 年 4 月 5 日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 为加强国防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保证军工产品的量值准确, 对国防计量机构及职责 计量标准 计量检定 计量保证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 1990 年 12 月 18 日国务院批准 主要对我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做出了具体规定 ( 三 ) 计量规章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计量规章主要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型式批准部分 )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计量检定印 证管理办法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社会公正计量行 ( 站 ) 监督管理办法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等 此外, 一些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和政府, 以及较大城市人大也根据需要制定了

29 一批地方性的计量法规和规章 在我国的计量法律 计量行政法规和计量规章中, 对我国计量监督管理体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计量基准和标准 计量检定 计量器具产品 商品量的计量监督和检验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等计量工作的法制管理要求, 以及计量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 计量监督管理的体制 ( 一 ) 计量监督管理的概念计量监督是计量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是指计量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形式, 它体现国家与地方各级计量行政部门之间, 各主管部门 各企业 事业单位之间在计量监督中的关系 我国的计量监督管理实行按行政区划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的体制 全国的计量工作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由当地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理机构 ( 二 ) 我国计量监督管理体系 计量法 第四条明确规定 :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在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 :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 法规的职责是 : 1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规章制度,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2 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 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组织量值传递 ; 3 对制造 修理 销售 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 4 进行计量认证, 组织仲裁检定, 调解计量纠纷 ; 5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 法规的实施情况, 对违反计量法律 法规的行为, 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 为了保证计量监督工作的实施, 计量法 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根据需要设置计量监督员 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在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 : 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 场所巡回检查, 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律 法规的行为, 进行现场处理, 执行行政处罚 目前, 我国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 目前, 我国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关系如下图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国家级计量技术机构 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省级政府机构 ) 省级计量技术机构 市 地 州 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 县 区 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 : 图中实线箭头为直属关系 县级计量技术机构

30 ( 三 ) 我国计量技术机构体系 计量法 第二十条规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 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监督机构, 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其职责是 : 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进行量值传递, 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起草技术规范, 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在第三十条中又明确规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 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 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 1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2 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3 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 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 4 授权有关技术机构, 承担法律法规的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因此, 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设的计量技术机构包括两种 : 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此外, 还有一些其他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 虽然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但是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 可以承担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检定或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图中, 国家级计量技术机构中包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国家专业计量站等机构 ; 省 市 县三级计量技术机构中包括了依法设置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依法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在社会上, 除了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和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外, 还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建立的量技术机构以及广大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需要建立的计量技术机构或计量实验室 四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JJF 展开详述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计量技术机构, 是保障我国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为计量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的技术机构 ( 一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成 计量法 第二十条规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 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 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 : 授权有关技术机构, 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2001 年 1 月 21 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31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主体, 主要承担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 二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责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规定,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责 : 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进行量值传递, 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起草技术规范, 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 1 研究 建立计量基准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 2 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 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 ; 3 开展校准工作 ; 4 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技术规范 ; 5 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 一般包括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计量标准考核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评价 仲裁检定 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 三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行为准则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明确规定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1 伪造数据 ; 2 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 3 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 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 4 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 5 伪造 盗用 倒卖强制检定印 证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规定 : 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 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 测试任务的单位,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1 被授权单位执行检定 测试任务的人员, 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 ; 2 被授权单位的相应计量标准, 必须接受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 ; 3 被授权单位承担授权的检定 测试工作, 必须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 ; 4 被授权单位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 在双方协商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 由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和仲裁检定 ( 四 )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了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 机制 内容和法律责任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 根据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施垂直管理体制的要求,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实施两级管理的模式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明确规定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机制, 主要是实施考核授权制度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如何组织考核 如何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如何进行复查换证 如何对新增项目进行授权和终止承担的授权项目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经授权后才能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十五条规定 :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32 1 本办法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 2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 3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 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 4 用户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中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措施 要求和法律责任, 做出了以下规定 : (1)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进行整改, 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 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 暂停其有关工作 ; 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2)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可予以警告, 并处以罚款 (3) 对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 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和违反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一 二 三 四款规定的, 予以警告, 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4) 违反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 伪造 盗用 倒卖强制检定印 证的, 没收其非法检定印 证和全部违法所得, 并处以罚款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从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 徇私舞弊, 情节轻微的, 给予行政处分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 ( 一 ) 计量基准的建立原则 计量法 第五条明确规定 :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 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计量基准是指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了定义 实现 保存 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多个量值, 用作有关量的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实物量具 测量仪器 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 全国的各级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 都应直接或者间接地溯源到计量基准 国家建立计量基准的原则 : 一是要根据社会 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 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一规划, 组织建立 二是属于基础性 通用性的计量基准, 建立在国家质检总局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 属于专业性强 仅为个别行业所需要, 或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 可以建立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所属的计量技术机构 计量基准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故对每项测量参数来说, 全国只能有一个计量基准,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其他部门和单位不能随意建立计量基准 2007 年 6 月 6 日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并发布的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对计量基准的法制管理, 如计量基准的建立 保存 维护 改造 使用 废除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 二 ) 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计量标准处于国家检定系统表的中间环节, 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即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 通过检定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 从而确保工作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 确保全国计量单位制和量值的统一 为了使各项计量标准能够在正常的技术状态下进行工作, 保证量值的溯源性, 按 计量法 规定,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 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 都要依法考核合格, 才有资格进行量值传递 这是保障全国量值准确一致的必要手段 考核的目的是确认其是否具有开展量值传递的资格 考

33 核内容主要包括 : 计量标准设备 环境条件 检定人员以及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 ) 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批准, 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 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 在处理计量纠纷时, 只有以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仲裁检定后的数据才能作为依据, 并具有法律效力 计量法 第六条明确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 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需要组织建立, 但必须履行法定的考核程序, 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使用 具体地说, 下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须向上一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技术考核 ; 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属于哪一级政府的, 就由哪一级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合格符合要求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 由建立该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不能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使用 2 部门计量标准按照 计量法 第七条规定 :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 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 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取得合格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 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 3 企业 事业单位计量标准按照 计量法 第八条规定 : 企业 事业单位根据需要, 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企业 事业单位有权根据生产 科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计量标准, 在本单位内部使用, 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 为了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 计量法 规定, 建立本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 须经与企业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 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才能在本单位内开展非强制检定 ( 三 ) 标准物质的法制管理按照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规定,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属于计量器具 根据 计量法实施细则 的规定, 原国家计量局于 1987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适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包括化学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物理特性与物理化学特性测量标准物质和工程技术特性测量标准物质 凡向外单位供应的标准物质的制造以及标准物质的销售和发放, 必须遵守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在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第四条中明确规定 : 企业 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 必须具备与所制造的标准物质相适应的设施 人员和分析测量仪器设备, 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在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第五条中明确规定 : 企业 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新产品, 应进行定级鉴定, 并经评审取得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六 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 ( 一 ) 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的原则计量器具的检定 ( 可简称计量检定或检定 ), 是指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

34 合法定要求的程序, 它包括检查 加标记和 ( 或 ) 出具检定证书 ( 见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9.12 款 ) 根据此定义, 计量检定就是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它是计量检定人员利用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对新制造的 使用中的 修理后的和进口的计量器具进行一系列实际操作, 以判断其准确度等计量特性及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是否可供使用 因此, 计量检定在计量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计量检定具有法制性, 其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 它是进行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的重要形式, 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 是计量法制管理的重要环节 根据 计量法 及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 (1) 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受国家计量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约束, 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 就地就近进行 经济合理 是指计量检定, 组织量值传递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量设施, 合理地布置检定网点 就地就近 进行检定, 是指组织量值传递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2) 从计量基准到各级计量标准直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 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进行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3) 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 检定项目 检定条件 检定方法 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的处理等, 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 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4) 检定结果必须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 计量检定过程包括了检查和加标记 出证书的全过程 检查一般包括计量器具外观的检查和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的检查等 计量器具计量特性的检查, 其实质是把被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与计量标准器的计量特性相比较, 评定被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是否在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 (5) 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 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 二 )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和实施实施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是 计量法 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既是计量行政部门进行法制监督的主要任务, 也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计量技术机构的重要职责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 数量多, 影响大, 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建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关系到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 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 计量法 第九条明确规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部门和企业 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以及用于贸易结算 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强制检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实行定点 定期的检定 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检定, 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强制检定的范围包括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由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是根据用途决定的, 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的, 才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不做上述用途的, 就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对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按 计量法 规定, 应制定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以明确需强制检定的范围 1987 年 4 月 15 日国务院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

35 作计量器具目录 1987 年 5 月 28 日由原国家计量局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共 55 项 111 种 例如 :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酒精计 煤气表 水表 燃油加油机 定量包装机 轨道衡 瓦斯计 水质污染监测仪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强制检定目录也作了补充和调整,1999 年 1 月 20 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发文新增了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棉花水分测量仪 验光仪 验光镜片组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5 种 ;2001 年 10 月 26 日发文新增了燃气加气机 热能表 2 种 ;2002 年 12 月 27 日发文取消了汽车里程表, 至今为 60 项 117 种 1991 年 8 月 6 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了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 试行 ), 附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进一步推动了强制检定工作的深人开展 实施强制检定的主要特点表现在 :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 并按照经济合理 就地就近原则, 指定所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2) 固定检定关系, 定点送检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由当地县 ( 市 ) 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安排, 由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之间可以协商跨地区委托检定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由主持考核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安排, 由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 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 应按规定登记造册, 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4) 承担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 要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检定周期, 安排好周期检定计划, 实施强制检定 (5) 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的实施情况, 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 未按规定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的, 要追究法律责任, 责令其停止使用, 可并处罚款 ( 三 )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和实施对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法 第九条规定 : 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 企业 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 科研 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 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 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本单位不能检定的, 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1999 年 3 月 19 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第 6 号公告发布了 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在公告中规定 :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着科学 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有关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 公告规定 :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 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 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测试, 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 四 ) 计量仲裁检定的实施和管理 计量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 以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 即计量纠纷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 测试活动, 统称为仲裁检定 以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的数据作为处理计量纠纷的

36 依据, 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 计量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 以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这就是说, 当计量纠纷的双方在相互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 或双方对数据争执不下时, 最终应以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来判定 ( 五 ) 计量检定印 证的管理 计量检定印 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定 : 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检定任务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执行规定的检定任务, 出具检定证或加盖检定印, 均需遵守本办法 计量器具经检定机构检定后出具的检定印 证, 是评定计量器具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技术判断, 是评定该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法定结论, 是整个检定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经计量基准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出具的检定印证, 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法制性的标记或证明, 在调解 审理 仲裁计量纠纷时, 可作为法律依据, 具有法律效力 1 计量检定印 证的种类计量检定印 证包括 : (1) 检定证书 : 以证书形式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 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件 (2) 检定结果通知书 ( 又称检定不合格通知书 ): 证明计量器具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3) 检定合格证 : 证明检定合格的证件 (4) 检定合格印 : 证明计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而在计量器具上加盖的印记 例如, 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 ( 錾印 喷印 钳印 漆封印 ) 或粘贴合格标签 (5) 注销印 : 经检定不合格, 注销原检定合格的印记 2. 计量检定印 证的管理计量检定印 证的管理, 必须符合 计量检定印 证管理办法 及有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计量器具的检定结论不同, 使用的检定印 证也不同 (1) 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 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 检定证书 检定合格证 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2) 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 由检定单位出具 检定不合格通知书 ( 或 检定结果通知书 ), 或注销原检定合格印 证 (3) 检定证书 或 检定不合格通知书 必须字迹清楚, 数据无误, 内容完整, 有检定 核验 主管人员签字, 并加盖检定单位印章 (4) 计量检定印 证应有专人保管, 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检定合格印应清晰完整 残缺 磨损的检定合格印, 应立即停止使用 (5) 对伪造 盗用 倒卖强制检定印 证的, 没收其非法检定印 证和全部违法所得, 可并处罚款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 ) 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计量检定人员作为计量检定的主体, 在计量检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计量检定人员所从事的计量检定工作是一项法制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 尤其是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 不仅要承担计量检定任务, 而且还要受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为计量执法提供计量技术保证的任务, 因此不仅要求计量检定人员应全面掌握与所从事的计量检定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而且应全面掌握有关的计量法律法规知识, 并认真遵守有关计量法制管理的要求为此必须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 为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 完善现行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管体制, 实现计量检定员与注册计量师两种管理制度的衔接, 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管, 提高计量检定

37 人员的素质, 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2007 年 12 月 29 日国家质检总局以总局第 105 号令批准发布了新的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并于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对从事计量检定的检定人员的管理依据 1 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适用于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 2 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 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1) 具备中专 ( 含高中 ) 或相当于中专 ( 含高中 )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2) 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并具备 6 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 (3) 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 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 (4) 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 (5) 经有关部门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此外, 具备相应条仵, 并按规定要求取得 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的, 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 依照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执行 3 计量检定人员的权利 (1) 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 (2) 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 并获得相关技术文件 ; (3) 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 4 计量检定人员的义务 : (1) 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 恪守职业道德 ; (2) 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 ; (3) 正确保存 维护 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 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 (4) 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有关的任务 ; (5) 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5 计量检定人员的法律责任 (1) 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 用于量值传递 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等, 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者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 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2) 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 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 并处以罚款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冒用 计量检定员证 或者 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构成违法行为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4) 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 1 伪造 篡改数据 报告 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 2 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 3 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 4 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 计量检定员证 或者 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违反上述规定, 构成违法行为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七 ) 注册计量师的管理

38 在计量领域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是为了进 - 步规范全社会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计量技术人才提出的新要求 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实施, 将有利于整合考试资源, 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考核提供一个社会平台, 实现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管理的社会化和分层次管理 2O06 年 4 月 26 日, 原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和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根据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的要求, 国家对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 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1. 注册计量师的含义注册计量师, 是指经考核认定或考试, 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后, 从事规定范围的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计量师应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开展相应专业的执业活动 注册计量师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2 注册计量师的管理体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检总局共同负责注册计量师制度工作, 并按职责分工对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 监督和检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3 注册计量师的考试注册计量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 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 : 科目 1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 科目 2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 科目 3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 : 科目 1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 科目 2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册计量师的考试按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规定进行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 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质检总局共同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 由相应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用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注册计量师资格不能简单理解是职称 但是, 为了为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方便, 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或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聘任为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4 注册计量师的注册国家对从事计量法律 法规规定的计量检定 校准 检验 测试等的计量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职业准入制度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经过注册后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名义执业 国家质检总局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审批机关, 并负责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工作

39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 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并通过聘用单位报本单位所在地 ( 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 ) 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者, 可自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 1 年内提出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 (1)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 ; (2)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 (3)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 (4) 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 (5) 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 计量法 规定的 汁量检定员证 ; (6) 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在进行注册时, 需提交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或者提交 计量法 规定的 计量检定员证 注册证 有效期为 3 年 注册证 是注册计量师的职业凭证, 由注册计量师本人保管和使用 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 应当在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 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 ; 逾期未做出决定的, 视为准予延续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 (1)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的申请表 ; (2) 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 (3)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 (4) 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和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 (5) 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 注册计量师变更专业类别或执业单位的, 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后, 其注册证件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注册计量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由注册计量师本人或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由相应注册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 办理注销手续. 收回 注册证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2) 申请注销注册的 ; (3)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 (4) 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 (5) 受到刑事处罚的 ; (6) 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 ; (7) 聘用单位被依法取消计量技术工作资质的 ; (8) 因本人过失造成利害关系人重大经济损失的 ; (9) 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5 注册计量师的权利注册计量师享有下列权利 : (1) 使用本专业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称谓 ; (2) 依据国家计量技术法律 法规和规章,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计量技术工作, 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 (3) 接受继续教育 ; (4) 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 (5) 对不符合规定的计量技术行为提出异议, 并向上级部门或注册审批机构报告 ;

40 (6)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6 注册计量师的义务 (1) 遵守法律 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恪守职业道德 ; (2) 执行计量法律 法规 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 ; (3) 保证计量技术工作的真实 可靠, 以及原始数据和有关资料的准确 完整, 并承担相应责任 ; (4) 在本人完成的计量技术工作相应文件上签字 ; (5) 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 (6) 严格保守在计量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 技术秘密 ; (7) 接受继续教育, 提高计量技术工作水准 7. 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制度和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关系随着注册计量师制度的推出, 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模式将发生相应变化 当前, 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同时执行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和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为了实现计量检定员考核制度与注册计量师制度的衔接, 经修订的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 具备相应条件, 并按规定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的, 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七 计量器具产品的法制管理 纳入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产品的范围, 是指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型式批准部分 ) (2005 年 10 月 8 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 145 号发布 ) 的计量装置 仪器仪表和量具 对计量器具产品实施法制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 :( 1 )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制度 ;( 2 )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制度 ;( 3 ) 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及检定制度 ( 一 )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 1.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概念 ; 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本单位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 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 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 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 2.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 ; 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 必须申请型式批准 型式批准是 承认计量器具的型式符合法定要求的决定 型式评价是 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可否予以批准, 或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 而对该计量器具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 型式评价有时也称定型鉴定 3. 计量器具新产品的管理制度 ;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工作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重点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 型式评价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型式批准部分 ) 中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 4. 型式批准的申请程序 ; (1) 单位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 在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前, 应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申请型式批准应递交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 (2) 受理申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 按计量器具新产品法制管理的分工, 委托相应的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 并通知申请单位 (3)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 根据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委托, 在 10 个工作日

41 内与申请单位联系, 做出型式评价的具体安排 (4) 申请单位应向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提供试验样机, 并递交有关的技术资料 5. 型式评价的程序 ; (1)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必须具备计量标准 检测装置以及场地 工作环境等相关条件, 按照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授权, 方可开展相应的型式评价工作 (2)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必须全面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 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型式评价技术规范拟定型式评价大纲 型式评价大纲由承担型式评价技术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3) 型式评价应按照型式评价大纲进行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已经规定了型式评价要求的, 按规程执行 (4) 型式评价一般应在 3 个月内完成 型式评价结束后,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将型式评价结果报委托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并通知申请单位 (5) 型式评价过程中发现计量器具存在问题的, 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通知申请单位, 可在 3 个月内进行一次改进 ; 改进后, 送原技术机构重新进行型式评价 申请单位改进计量器具的时间不计入型式评价时限 (6)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在型式评价后, 应将全部样机 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退还申请单位, 并保留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6. 型式批准的审批程序 ; (1)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接到型式评价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根据型式评价结果和计量法制管理的要求, 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 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 经审查不合格的, 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 对已经不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和技术水平落后的计量器具,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废除原批准的型式 任何单位不得制造已废除型式的计量器具 7. 型式批准的监督管理 ; (1)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 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 资料必须保密 违反规定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赔偿申请单位的损失, 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技术机构出具虚假数据的. 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其授权型式评价技术机构资格 (3) 任何单位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 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型式 对原有产品在结构 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 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 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4) 申请单位对型式批准结果有异议的, 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5) 制造 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 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 计量法 及 计量法实施细则 和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二 )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制度 计量法 第十二条规定 :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 事业单位, 必须具备与所制造 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 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或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2007 年 12 月 29 日国家质检总局以总局第 104 号令发布了新的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适用范围 管理体制 中请与受理 核准与发证 证书和标志 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

42 1. 调整对象 ; 该办法的调整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 以经营为目的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 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所称计量器具是指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型式批准部分 ) 的计量器具 2. 管理体制 ;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制造 修理计童器具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 高效 便民的原则 3. 申请条件 ; 申请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1) 具有与所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 ; (2) 具有与所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 (3) 具有保证所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检验条件 ; (4) 具有与所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文件 ; (5) 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 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并具有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4. 许可效力 许可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项目效力 生产地效力 时间效力 委托加工效力四个方面 (1) 项目效力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只对经批准的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等项目有效 新增制造 修理项目的, 应当另行办理新增项目的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制造量程扩大或者准确度提高等超出原有许可范围的相同类型计量器具新产品, 或者因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改变导致产品性能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的, 应当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 其有关现场考核手续可以简化 (2) 生产地效力因制造或修理场地迁移 检验条件或技术工艺发生变化 兼并或重组等原因造成制造 修理条件改变的, 应当重新办理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3) 时间效力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 有效期届满, 需要继续从事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的,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 向原准予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4) 委托加工效力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制造计量器具的, 被委托方应当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并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委托加工的计量器具, 应当标注被委托方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5. 监督管理 (1)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不得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计量器具 (2)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取得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管理, 对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的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3) 根据不同的情况, 原准予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法撤回 撤销 注销其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43 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 ) 进口计量器具的管理 计量法 第十六条规定 : 进口的计量器具, 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1989 年 10 月 11 日经国务院批准,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1996 年 6 月 24 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进口计量器具是指从境外进口在境内销售的计量器具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从国外进口的计量器具日益增多, 其中既有技术先进 质量优良的产品, 也有型式落后 质量低劣的产品, 甚至有不符合我国计量法律 法规要求的产品 因此, 必须加强对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1. 调整对象 ;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口计量器具, 以及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 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上述 外商 指外国制造商 经销商, 以及港 澳 台地区的制造商 经销商 2. 适用范围 ; 办理型式批准的进口计量器具的范围是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2006 年 1 月 13 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5 号发布 ) 的计量器具 3. 管理体制 ;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的进口计量器具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进口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各地区 各部门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和海关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进口计量器具实施管理 4. 型式批准 ; 凡进口或者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的计量器具, 应当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未经型式批准的, 不得进口或者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的具体项目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型式批准部分 ) 相同 5. 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 ; 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的进口计量器具, 在销售之前必须经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未经检定合格的, 不得销售 6.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其中规定 : 承担进口计量器具定型鉴定和检定的技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违反实施细则的规定, 给申请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赔偿申请单位的损失, 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 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检验 加强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是世界各国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我国当前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 1985 年颁布的 计量法 是根据我国当时的经济转型期的具体情况, 重点规范了计量器具的制造 修理 进口 销售和使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利用计量器具进行计量作弊和故意克扣造成商品缺秤少量的情况时有发生 计量法 对此虽有规定, 但过于原则, 操作性不强 为加强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 国家先后出台了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等规章和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 等规范性文件, 以及国家计量技术规 JJF

44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为我国加强对商品量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提供了依据 ( 一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在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 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 要求 核称商品的方法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 管理对象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以重量结算的食品 金银饰品 2. 管理要求 ; (1) 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 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 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 (2) 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当场称量商品, 必须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 保证商品量计量合格 (3) 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每次当场称重商品, 在规定的称重范围内, 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规定的负偏差 3. 核称商品的办法 ; 零售商品经销者和计量监督人员可以按照如下方法核称商品 : (1) 原计量器具核称法直接核称商品, 商品的核称重量值与结算 ( 标称 ) 重量值之差不应超过商品的负偏差, 并且称重与核称重量值等量的最大允许误差优于或等于所经销商品的负偏差三分之一的砝码, 砝码示值与商品核称重量值之差不应超过商品的负偏差 (2) 高准确度称重计量器具核称法用最大允许误差优于或等于所经销商品的负偏差三分之一的计量器具直接核称商品, 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 ( 标称 ) 重量值之差不应超过商品的负偏差 (3) 等准确度称重计量器具核称法用另一台最大允许误差优于或等于所经销商品的负偏差的计量器具直接核称商品, 商品的核称重量值与结算 ( 标称 ) 重量值之差不应超过商品的负偏差的 2 倍 4. 法律责任 零售商品经销者违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 计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 二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在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 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范围 管理体制 基本要求 净含量标注要求 净含量计量要求 计量监督管理措施 禁止误导性包装 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 管理范围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以销售为目的, 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 体积 长度 面积 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生产 销售定量包装商品, 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 管理体制 ;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 基本要求 ;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 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 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 保证生产 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45 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4. 净含量标注要求 ; (1)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 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 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 净含量 ( 中文 ) 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 ( 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 三个部分组成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以长度 面积 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 可以免于标注 净含量 三个中文字, 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 ( 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 (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3)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 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 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 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 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5. 净含量计量要求 ; (1)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 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2)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 应当按照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 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3) 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行业标准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允许短缺量以及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已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没有规定的, 按照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执行 (4) 对因水分变化等因素引起净含量变化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 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在规定条件下商品净含量的准确 6. 计量监督管理措施 ; (1)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 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 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及水分变化等因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产生的影响 (2) 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进行的检验, 应当由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进行 检验定量包装商品, 应当考虑储存和运输等环境条件可能引起的商品净含量的合理变化 7. 禁止误导性包安装 ;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 销售者在使用商品的包装时, 应当节约资源 减少污染 正确引导消费, 商品包装尺寸应当与商品净含量的体积比例相当 不得采用虚假包装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 使消费者对包装内的商品量产生误解 8. 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 (1) 国家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 保证计量诚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的要求, 对生产者进行核查, 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并颁发全国统一的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 允许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 ; (2) 获得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 的生产者, 违反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要求的, 责令其整改, 停止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

46 格标志, 可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 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拒绝整改的, 由发证机关吊销其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 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 责令其停止使用, 可处 元以下罚款 9. 法律责任 (1) 生产 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未正确 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 责令改正 ; 未标注净含量的, 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 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 (2) 生产 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 经检验其实际含量违反上述办法的有关规定的, 责令改正, 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 3 倍以下 最高不超过 元的罚款 九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是指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 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进行的考核和证明 计量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 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规定 :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考核内容包括 : (1) 计量检定 测试设备的性能 ; (2) 计量检定 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 ; (3) 保证量值统一 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检机构,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认证 ; 属地方性的产品质检机构, 向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认证 经考核合格, 由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发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并同意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 5 年 5 年后要重新申请, 复查换证 在 5 年有效期内要进行若干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 经考核不合格,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 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 十 计量法律责任 计量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计量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违法的情节及造成后果的程度不同, 计量法 规定的法律责任有三种 (1) 行政法律责任 ( 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 如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 责令其停止进口, 没收进口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 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 10%~50% 的罚款 (2) 民事法律责任 当违法行为构成侵害他人权利, 造成财产损失的, 则要负民事责任 如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要责令赔偿损失 (3) 刑事法律责任 已构成犯罪, 由司法机关处理的, 属刑事法律责任 如制造 修理 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 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伪造盗用 倒卖检定印 证的, 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 计量法 规定, 对计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 行政处罚是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给予有违法行为, 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法人及公民的一种法律制裁

47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 (1) 警告 ; (2) 罚款 ; (3)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 (4) 责令停产停业 ; (5)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6) 行政拘留 ; (7)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国 计量法 规定了八种行政处罚的形式 : (1) 责令停止生产 ( 对批量产品 ); (2) 停止制造 ( 对计量器具新产品 ); (3) 停止销售 ; (4) 停止营业 ; (5) 停止使用 ; (6) 没收计量器具 ; (7) 没收违法所得 ; (8) 罚款 计量法实施细则 又补充规定了四种行政处罚形式 : (1) 停止检验 ; (2) 停止出厂 ; (3) 停止进口 ; (4) 吊销营业执照 ; 以及责令改正和封存两种行政强制措施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1~P2 一级教材 ) 2. (P7) 3. (P8) 4. (P9) 5. (P10) 6. (P11) 7. (P12) 8. (P13) 9. (P14) 10.(P15) 11.(P16~P17) 12.(P17 P15) 13.(P17) 14.(P17 P19~P20) 15.( 对比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与 105 号令 ) 16.(P27) 17.(P20) 18.(P20) 19.(P21) 20.(P22~P23) 21.(P24~P25) 22.(P30)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48 第二节计量技术法规及国际计量技术文件 1. 学习目的 : (1) 计量技术法规的范围和分类 (2) 根据计量法律 法规的规定, 按照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解决在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主要内容 : 内容介绍了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校准规范的应用, 还让我们了解国际计量技术规范,OIML 证书制度以及 互认协议 (MRA)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 (1) 熟悉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校准规范的汉语拼音缩写表示 ; (2) 了解国际计量技术规范,OIML 证书制度以及 互认协议 (MRA) 难点 : (1) 计量技术法规的分类 ; (2) 计量技术法规的编号 ; (3) 计量技术法规的应用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计量法 第十条 ; (2)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93 个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二级只需一般了解国际计量技术规范,OIML 证书制度以及 互认协议 (MRA) 一 计量技术法规的范围及其分类 ( 一 ) 计量技术法规的范围 1 计量技术法规综述计量技术法规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它们是正确进行量值传递 量值溯源, 确保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所测出的量值准确可靠, 以及实施计量法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条件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是国家对量值传递的程序做出规定的法定性技术文件 计量法 第十条规定 :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这就确立了检定系统表的法律地位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采用框图结合文字的形式, 规定了国家计量基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从计量基准通过计量标准向工作计量器具进行量值传递的程序和方法 计量标准复现和保存量值的不确定度以及工作计量器具的最大允许误差等 制定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目的在于把实际用于测量工作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和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联系起来, 以保证工作计量器具应具备的准确度和溯源性 它所提供的检定途径应是科学 合理 经济的 计量检定规程是为评定计量器具特性, 规定检定项目 检定条件 检定方法 检定结果的处理 检定周期乃至型式评价 使用中检验的要求, 作为确定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法定性技术文件 计量法 第十条规定 :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 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这就确立了计量检定规程的法律地位

49 计量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检定规程所不能包含的, 计量工作中具有综合性 基础性并涉及计量管理的技术文件和用于计量校准的技术规范 它虽不属于强制执行的法定性技术文件, 但为科学计量发展 计量技术管理, 实现溯源性等方面提供了统一的指导性的规范和方法, 也是计量技术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 2 计量技术法规的法制和现状建立和完善计量技术法规体系是实现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的重要保障 尽管我国度量衡的发展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但 20 世纪 50 年代初中国还没有自己的检定规程,1953 年成立的一机部计量检定所按照翻译苏联的检定规程开展有限的检定工作 1956 年至 1965 年为创始阶段,1966 年至 1975 年为保持阶段,1976 年至 1985 年为发展阶段,1986 年至 1995 年为立法繁荣阶段,1996 年至今为调整 提高与国际化阶段 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大部分是引用苏联的, 并将其列人检定规程的附录中 至 1990 年,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共颁布了 89 个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对应计量学的 10 大学科的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 概括了我国计量基 标准的水平及量值传递系统的全貌 随着计量基 标准的不断发展, 目前我国共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93 个 计量法 的颁布和实施, 大大促进了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制 修订工作, 尤其是 1987 年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针对这 55 项 111 种计量器具迫切需要有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才能对其进行定点定期的强制检定, 现已制定出近千个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基本满足了执法的需要 随着我国自 1985 年加人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特别是我国于 2001 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为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TBT), 国家计量技术法规从管理到内容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在管理体制上, 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起草工作从原来的归口单位管理转为技术委员会管理, 从内容上要求积极采用 OIML 发布的国际建议 国际文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 从编写结构上要求尽可能包含相关的内容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内容不仅包括原来的单一检定和周期检定的要求, 还可包括计量器具控制的型式评价以及使用中的检验, 并明确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的内容, 周期检定则是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和规定的程序所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 此外,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用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国际趋势, 因此在允许的范围内, 现在有些计量检定规程已由计量校准规范来代替, 因而在计量技术规范中增加了很多计量校准规范 ( 二 ) 计量技术规范的分类 1 计量检定规程 (JJG) 根据 计量法 第十条, 计量检定规程分为三类 :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专业一般为 : 长度 力学 ( 包括质量 容量 密度 压力 真空 流量 测力 硬度 振动 转速 ) 声学 热学 电磁 无线电 时间频率 电离辐射 化学 光学 气象等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对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 可以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后方可生效 在相关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颁布实施后, 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即行废止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和 中

50 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对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 可以制定适应于本地区的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后方可生效 在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实施后, 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即行废止 2 计量检定系统表只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一种 它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修订, 由建立计量基准的单位负责起草 一项国家计量基准基本上对应一个计量检定系统表 它反映了我国科学计量和法制计量的水平 3 计量技术规范 (JJF) 计量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包括 : 通用计量技术规范, 含通用计量名术语以及各计量专业的名词术语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及国家校准规编写规则 计量保证方案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计量检测体系确认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测量仪器比对等 ; 专用计量技术规范, 含各专业的计量校准规范 某些特定计量特性的测量方法 测量装置试验方法等 ( 三 ) 计量技术法规的编号上述 3 种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编号分别 : 1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用汉语拼音缩写 JJG 表示, 编号为 JJG - ; 2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用汉语拼音缩写 JJG 表示, 顺序号为 2000 号以上, 编号为 JJG2 - ; 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用汉语拼音缩写 JJF 表示, 编号为 JJF -, 其中国家计量基准 副基准操作技术规范顺序号为 1200 号以上 - 为法规的 顺序号 - 年份号, 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 年份号为批准的年份 ) 例如 :JJG 心电监护仪 JJG 线纹计量器具检定系统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 JJF 微米波长基准操作技术规范地方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编号为 JJG() -,() 里用中文字, 代表该检定规程的批准单位和施行范围, 为顺序号,- 为批准的年份 二 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技术规范的应用 ( 一 ) 计量检定规程的应用计量检定规程是执行检定的依据 检定必须按照检定规程进行 自 1998 年以来,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内容向国际建议靠拢, 有些规程中增加了型式评价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大部分规程除了必须包括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的要求外, 还增加了使用中检验的要求, 因此从设计到制造, 一直到使用 修理, 检定规程对保障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及量值溯源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按 计量法 规定, 对计量器具实施依法管理, 采取两种形式 一是国家实施强制检定, 主要适用于贸易结算 医疗卫生 安全防护 环境监测四个方面以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 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 二是非强制检定, 由企事业单位自行实施 由此可见, 需依法实施检定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 凡实施检定的计量器具, 必须制定相应的检定规程, 作为实施检定的具有法制性的技术依据 我国目前除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外, 还规定可制定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开展对各行业专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对地方需开展检定的其他计量器具的检定

51 从国际发展趋势看, 对可能引起利害冲突和保护公众利益的计量器具, 需实行法制管理, 应制定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 ; 而对其他计量器具, 则由使用单位依据相应的校准规范进行校准, 进行量值溯源 按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第 12 号国际文件 受检计量器具的使用范围, 计量检定规程在依法实施检定领域中的应用, 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内容 : 1 贸易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 贸易用计量器具必须检定 这就是说, 在商业活动中, 不管什么时候, 买方与卖方之间都不应因测量不准而引起利害冲突, 为了保护公众利益, 所有可能引起争议的计量器具均应置于法制管理之下而加以检定 2 官方活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 计量器具用于下列官方活动时应进行检定 : 与海关 征税或税务有关的测量 ; 确定为官方机构进行的运输费用 ( 如邮政服务 ); 测量和检测表征船舶有关的量 ; 涉及公共利益的监督活动 ; 涉及由法制权威机构发起的议程或法律程序或其他与官方目的有关的专家报告 ; 大地测量 为了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证, 为官方目的进行的测量, 为公共利益进行的监督活动, 都应该使用专用的 经过检定的计量器具 3 用于医疗 药品制造和试验的计量器具的检定 ; 用于人或动物诊断或处置的计量器具 物质和装置, 用于药品制造或医疗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应考虑进行检定 4 环境保护 劳动保护和预防事故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 测量声音 ( 噪音 ) 振动 电离辐射 非电离辐射和空气 水 : 土壤以及食品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 ; 在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中用于确定量值和检查是否小于允许极限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 ; 涉及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的, 如质量 长度 面积 容量 压力 温度 时间 频率 密度 体积或质量浓度 电压和电流测量的计量器具, 以及上述测试或校准的标准物质或计量标准, 应由官方检 3 定 5 公路交通监视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 官方用于公路交通监视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 6 计量管理的其他方面计量器具的检定 用于以下方面, 如建筑 ( 房屋 堤坝和桥梁 ) 运输 ( 道路 汽车 水路 铁道和航空 ) 危险场所及危险品 ( 仓库 运输 毒品处理 易燃 易爆和放射性物质 ) 公共设施 ( 水 能源 下水道 垃圾 废品 ) 娱乐 ( 投币机和其他博弈设施 ) 的计量器具, 应考虑进行检定 ( 二 )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应用即国家溯源等级图, 它是将国家基准的量值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 或从计量工作器具的量值逐级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一个比较链, 以确保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 它可以促进并保证我国建立的各项计量基准的单位量值准确地进行量值传递, 也是我国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的重要依据, 是实施量值传递和溯源选用测量标准 测量方法的重要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规定了从计量基准到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链及其测量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 可以确定各级计量器具计量性能, 有利于选择测量用计量器具, 确保测量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还可以帮助地方和企业结合本地区 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按所用的计量器具, 确定需要配备的计量标准, 在经济合理实用的原则下, 建立本地区 本企业的量值传

52 递 溯源体系 在进行计量标准考核中, 申请单位要填写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其中第五项内容就是要依据计量检定系统表填报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所以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在实现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这一计量工作的根本目标方面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 三 ) 计量技术规范的应用计量技术规范是一个统称, 它的内容十分广泛, 所涉及的应用面也很宽 如为了统一我国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各专业的计量术语, 国家颁布了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及有关专业计量术语的技术规范 ; 为了推动我国计量校准工作的开展, 制定了通用性强 使用面广的计量校准规范 ; 为了促进计量技术工作, 制定了不少有关的计量技术规范, 如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测量仪器可靠性分析 测量仪器比对规范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导导则 等 ; 为了加强我国计量管理工作, 制定了相应的有关计量管理的技术规范, 如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国家校准规范的编写规则,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 等 ; 结合计量工作的需要, 还制定了计量保证方案 (MAP) 技术规范, 如 长度 ( 量块 ) 计量保证方案技术规范 维氏硬度计计量保证方案技术规范 等, 以促进计量保证方案的实施 ; 制定测量方法 试验方法及其他技术性规定, 如 光子和高能电子束吸收剂量测量方法 γ 射线辐射加工剂量保证监测方法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试验规范 机械秤改装规范 等 计量技术规范的应用广泛, 它在规范计量管理工作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得到广泛的应用 三 国际计量组织机构及国际计量技术规范 ( 一 ) 米制公约 及相关国际组织 1. 米制公约 2. 国际米制公约组织 3. 国际计量大会 (CGPM) 4. 国际计量委员会 (CGPM) 5. 国际计量局 (BIPM) ( 二 )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 及相关组织 1.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 2.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3. 国际法制计量大会 (CGML) 4. 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 (CIML) 5. 国际法制计量局 (BIML) ( 三 ) 国际计量技术联合会 (IMEKO) ( 四 ) 亚太计量组织 1. 亚太计量规划组织 (APMP) 2. 亚太法制计量论坛 (APIMF) ( 五 )OIML 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 1. OIML 国际建议 OIML 国际建议 (R) 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两类主要出版物之一 它是针对某种计量器具的典型的推荐性技术法规 内容包括对计量器具的计量要求 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以及检定方法 检定用设备 误差处理等 从 1990 年起, 为了推行 OIML 证书制度, 国际建议中增加型式评价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格式 计量要求规定计量特性和有关影响量参数两个方面 计量特性如分度值 最大允

53 许误差 稳定性 重复性 漂移 准确度等级等 ; 影响量包括温度 振动 电磁干扰 供电电压等 技术要求规定为满足计量要求而必须达到的基本 通用的技术要求, 包括外观结构 操作的适应性 安全性 可靠性 防止欺骗以及对显示方式 读数清晰等的要求 管理要求规定计量器具从设计到使用的各个阶段中有关型式批准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验 标识 标记 证书及其有效期, 密封 锁定和其他计量安全装置的完整性等 最后界定该计量器具法制特性的授予 确认或撤销 上述要求的目的是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 为了保护公众利益, 首先要使用准确可靠的计量器具, 给出准确的测量结果, 并防止欺骗性, 即决不允许利用计量器具作假行骗 为此, 这种计量器具必须是优良的, 即在设计上就要考虑这些要求都能得到实现, 因此要进行型式评价 型式批准 ; 为保证每台用于法制计量的器具都满足这些要求, 使用前要进行首次检定 ; 还必须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能维持所要求的性能, 要进行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这些就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认为应该对属于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提出的要求, 也就是对国际建议所包含内容的要求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力图通过各国贯彻这些国际建议, 将其转化为各国的国家计量规程, 从而协调 统一各国对法制计量器具的要求, 实现 OIML 的宗旨 按照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 的规定, 各成员国应当在道义上尽可能履行这些决定, 即有义务执行国际建议 国际建议实质上是指导各成员国开展法制计量工作的国际性技术法规, 只是因为 OIML 是一个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 考虑到各国的主权, 不能用法规这一带强制性的名称, 而改用建议 OIML 国际建议被世贸组织 (WTO) 作为国际标准, 用于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TBT) 至今,OIML 发布了一百多项国际建议 2. OIML 国际文件 OIML 国际文件 (D) 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两类主要出版物之一, 这类出版物实质上是提供文件资料, 旨在改进法制计量机构的工作 在 1972 年第四届国际法制计量大会上通过的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工作方针 中指出,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可能会发布一些文件, 以促进各国与计量有关的国家技术法规的协调一致, 从而会对各国之间在建立 组织或扩建计量业务方面的相互合作有所贡献 国际文件主要是关于计量立法和计量器具管理方面的管理性文件, 也有一些针对某类计量器具的技术性文件 国际文件不像国际建议那样具有强制性, 即 OIML 成员国在执行时不像对国际建议那样具有条约义务约束的强制性, 由于各国政治体制不同, 计量管理模式不同, 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国际文件提供了对各国计量管理工作具有原则性指导意义的重要资料 至今,OIML 发布了 27 个国际文件 3. 采用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的原则 OIML 各成员国有尽可能采用 OIML 国际建议的道义义务, 而国际文件包括有关技术和管理性文件, 属于非正式法规, 各成员国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 从已颁布的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的内容来看, 所涉及的计量器具主要与贸易结算和公众利益, 特别是与国际贸易密切相关, 这是因为计量器具不但本身就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商品, 而且几乎所有商品的国际贸易都要使用计量器具才能得以进行 因此, 近年来各国都积极研究采用 OIML 国际建议 特别是 1980 年国际关税和贸易总协定通过 标准守则, 限制在国际贸易中利用技术法规的差异搞贸易保护主义以来, 各国都在努力加快使本国的计量法令和规程与 OIML 国际建议尽可能取得一致 很显然, 不符合国际建议要求的计量器具今后必然难以出口, 用在其他商品的国际贸易中也难以得到国际承认 尤其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为促进各成员国积极贯彻国际建议, 促进成员国计量器具的互认, 正在积极开展 OIML 计量器具证书制度, 则积极采用国际建议 国际文件变得更为重要 为了积极采用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仵,1986 年 7 月 1 日, 原国家计量局印发了 采用国际建议管理办法 ( 试行 ) 按国际上的规定,OIML 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属于国际标准

54 范畴 2001 年 11 月 21 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2002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从上述文件可知, 采用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1)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制定公布的 国际建议, 是为各国制定有关法制计量的国家法规而提供的范本, 采用 国际建议 是成员国的义务, 也是国际上相互承认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决定和检定 测试结果的共同要求 它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减少技术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 提高我国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确保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促进我国计量工作的发展 (2) 采用 国际建议 应符合 计量法 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规和政策, 并坚持积极采用 注重实效的方针 (3) 采用 国际建议 是将国际建议的内容, 经过分析 研究和试验验证, 本着科学合理 切实可行的原则, 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的计量检定规程, 并按我国计量检定规程的制定 审批 发布的程序规定执行 (4) 采用 国际建议 的形式主要是两种 : 等同采用 : 指与国际建议在技术内容上和文件结构上相同, 或者与国际建议在技术内容上相同, 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 ; 修改采用 : 指与国际建议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 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 允许包涵编辑性修改 (5) 凡涉及我国颁发 OIML 计量器具证书的计量检定规程, 应达到相应国际建议的全部要求, 以实现国际互认 (6) 凡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的计量检定规程, 在封面和前言中必须明确国际建议的编号 名称和采用程度, 并在编制说明中要详细说明采用国际建议的目的 意义 对比分析内容 我国规程和国际建议的主要差异及原因, 上报时应附有国际建议的原文和中文版本文件 采用 OIML 国际文件, 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有关计量规范性文件, 可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为了积极采用 OIML 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 应积极参与 OIML 有关技术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下设有 OIML 中国秘书处, 并建立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指导秘书处 (SP) 和报告秘书处 (SR) 在国内的技术负责单位, 制定了工作简则和分工, 确定了 SP SR 国内技术负责单位的职责, 这些机构不仅要参与 OIML 国际建议 国际文件的收发 报道 宣传 投票及参与制修订, 还要积极组织和研究采用 OIML 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 以促进我国计量工作的发展 四 OIML 证书制度 ( 一 )OIML 证书制度的推行 1.OIML 证书制度概述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计量器具证书制度是经过长达 20 年的酝酿和研究, 终于在 1990 年 11 月, 在葡萄牙召开的第二十五届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时通过的 这种合格证书是在自愿的基础上, 对符合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国际建议的计量器具的型式颁发的 OIML 之所以要推行证书制度, 一方面是受认证工作在全世界发展的影响 ; 另一方面是要促进 OIML 国际建议在成员国中的推行 制造厂若要获得证书, 其生产的计量器具必须要百分之百满足有关国际建议的要求 这是一种促进执行国际建议的推动力, 从而更好地实现其公约规定的协调各国对法制计量器具要求的目的 同时也促诠计量器具质量的提高 OIML 证书制度对促进计量器具的国际贸易具有极重要的作用 这是因为在计量器具的进口方面, 很多国家都要求进行型式批准, 这不仅造成大量重复的工作, 有时还形成一种对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证书制度的推行, 使 OIML 证书在成员国中普遍得到相互承认, 将为消除技术壁垒创造条件 证书制度的另一个目的是在那些

55 不需要进行型式批准的国家, 对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提供方便, 并且有助于促进那些符合 OIML 国际建议的要求, 属于非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生产 销售和使用 证书制度是针对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颁发的 之所以要规定范围, 一方面是法制计量器具本身就有范围 更重要的原因是, 证书制度的目的之一是要实现成员国之间普遍的相互承认, 要求各成员国颁发的证书具有可比性 考虑到各成员国技术发展水平不同, 必须在国际建议中统一规定进行型式评价的要求 试验用设各 试验方法以及试验报告格式等 目前, 大部分国际建议还不能满足这种要求, 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已经采取措施, 加快国际建议的修订, 以扩大发证的范围 2.OIML 证书制度的内容和推行实施证书制度的具体内容是 : 对于发证范围内的计量器具, 制造厂可以自愿向所属成员国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 ; 发证机构在审查并接受申请后, 委托实验室对制造厂提供的样机进行试验 ; 如果试验结果证明该种器具完全符合有关的 OIML 国际建议的要求, 则由发证机构颁发 OIML 合格证书 ; 然后由国际法制计量局注册, 通知各成员国并在其出版物上发布 发证机构应尽可能准确地估算进行试验和发证所需的费用, 并告知申请者所估算的试验发证费以及证书注册所需费用的准确数目 ; 进行试验和发证所需的费用应根据每个国家收费实际情况来确定, 注册所需费用由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确定 OIML 证书制度还要求执行成员国, 应保证制定一个包括申诉在内的执行 监督和管理这一制度的实施办法, 并与本国的法律相符合 为此, 我国于 1991 年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 关于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制度的通知 ( 技监局量发 [1991]369 号文 ), 对在我国具体推行这一制度规定了具体办法 我国在 1992 年 6 月 9 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向国务院有关部门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技术监督 ( 标准计量 计量 ) 局印发送了 关于试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制度的有关程序 的通知 ( 技监局量法 [1992]245 号文 ), 并附有关程序 18 条 ( 二 ) OIML 合格证书的使用 OIML 合格证书证明试验中以所用的样机代表的该种计量器具的型式符合有关的 OIML 国际建议中的各项要求 合格证书适用于那些已制定了 OIML 国际建议的计量器具, 颁发证书的具体计量器具种类和适用的国际建议由国际法制计量局公布目录确定 各成员国可结合本国情况确定适用的范围, 合格证书由 OIML 成员国的发证机构颁发, 在我国此项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OIML 中国秘书处负责 对于证书所有者, 已注册的 OIML 合格证书和相应的试验报告有以下用途 : (1) 有助于在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申请型式批准 申请人的责任是保证申请批准的型式与证书中的型式相同 制造厂或出口商在向进口国申请型式批准时, 接受申请的法制计量部门 ( 或其他部门 ) 必须尽量考虑 OIML 合格证书和所附的试验报告的作用 成员国的法制计量部门尤其应注意到承认证书并接受试验结果报告可以加速和协调国家或地区进行型式批准的过程这一优越性 显然, 也有利于成员国之间的互认 (2) 有助于在不需要型式批准的国家对单个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 (3) 作为获得证书的单位, 可告之买主和用户及其他有关方面, 通过生产企业的说明书 产品目录或者在刊物上表明该计量器具型式符合有关国际建议的要求 但必须注意, 证书不能代表某个具体的计量器具符合有关国际建议的要求, 在某个计量器具上既不能使用 OIML 证书编号, 也不能有任何 OIML 标志 (4) 在使用中, 除了证书的编号和发证成员国的名字外, 不得部分引用证书内容或有关试验报告的内容, 但可以全文复制 合格证书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使用, 则 OIML 可要求获证者改正, 直至撤销注册证书 如果国际建议作了修改, 不符合新修订的国际建议, 则要求重新申请新的证书 我国至今已对国际建议 R76 非自动衡器 国际建议 R60 称重传感器二大类产品, 向

56 27 家计量器具生产企业颁发了 69 份 OIML 合格证书 另外还在准备颁发合格证书的有国际建议 R117 非水液体测量系统 ( 加油机 ) 国际建议 R31 膜式燃气表 OIML 证书制度的实施, 在提高我国计量器具制造水平 产品出口以及促进国际间互认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 互认协议 (MRA) 互认协议 (MRA) 是在米制公约的授权下由国际计量委员会 (CIPM) 起草的, 国际计量局 (BIPM) 为主协调人 其核心内容是在 BIPM 的主持下, 由国际计量委员会 10 个咨询委员会 (CIPM/CC) 负责, 并由 6 个区域计量组织 (RMO) 配合, 有计划地开展国家计量基 标准的国际比对, 包括关键比对和辅助比对, 从而给出各国计量基 标准的等效度 在比对结果的基础上, 各国计量院向所在区域的 RMO 提交其校准和测量能力 (CMCS), 经 RMO 组织的评审后, 提交区域计量组织和国际计量局联合委员会 (JCRB) 审查, 经过批准后方可进人 BIPM 编制的关键比对数据库 ( 简称 KCDB), 获得承认 简而言之,MRA 的实施程序包含以下三个步骤 : 计量基 标准的关键比对, 即由 CC BIPM 和 RMO 选定并组织开展各个技术领域中主要技术和方法的比对, 涵盖了基本单位 导出单位及其倍数或分数单位, 以及部分实物标准 ; 计量基 标准的辅助比对, 即开展上述关键比对未涵盖的, 但有特定需求的比对 ; 国家计量院质量管理体系和能力验证, 即国家计量院应建立一个能维护计量基 标准正常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具备实施校准与测量管理所需的组织机构 程序 过程和资源 互认协议 (MRA) 的最终结果, 即国际计量局 (BIPM) 编制的关键比对数据库 (KCDB), 由 BIPM 负责建立和维护, 并在其网站上发布 (llttp://kcdb bipm.org) 它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附录 A(MRA 签署者 ): 签署本协议的国家计量院名单 附录 B( 关键比对和辅助比对结果 ): 给出所有 CC BIPM 和 RMO 关键和辅助比对的结果, 其中包括 : 每一参加比对的计量院给出的值及其宣称的不确定度 ; 关键比对参考值及其相应的不确定度 ; 各计量院给出值与关键比对参考值的偏离及该偏离的不确定度 ( 置信水平为 95%), 即其等效度 ; 参加比对的计量院的计量基 标准之间的等效度 附录 C( 校准和测量能力 CMCS): 各国计量院所出具的校准和测量证书被参加本协议 附录 B 部分的其他计量院所认可的量 分别以量 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 ( 一般情况下, 置信水平为 95%) 的形式列出每一参加计量院的校准和测量能力 附录 D: 关键比对和辅助比对目录 经本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签署 MRA 后, 国家计量院应 : 接受 MRA 中规定的建立 BIPM KCDB 的程序 ; 承认 BIPM KCDB 中公布的关键比对和辅助比对结果 ; 承认 BIPM KCDB 中公布的其他参加互认的国家计量院的校准与测量能力 当然,MRA 所涉及的校准和测量结果的相关责任将完全由给出该结果的国家计量院承担, 而不会通过 MRA 而延伸至参加互认的其他国家计量院 鉴于计量 认可和法制计量对于巩固工业 商业和国际贸易所依赖的全球统一的计量体系的重要性,BIPM 国际法制计量 (OIML) 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ILAC) 根据各自的使命, 分别建立了不同领域的国际互认协议 考虑到这些互认协议之间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三个国际组织于 2006 年 1 月 23 日发表联合声明, 邀请各国政府 立法机构 地区和国际贸易或经济组织及其他机构承诺, 在一切可能之时合理地采用这些互认协议, 承认协议框架下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准确性 溯源性和符合性, 从而实现一次测量 全球通用的最终目标, 消除国际贸易中因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缺乏对测量结果的互认所造成的贸易技术壁垒

57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33) 2.(P33) 3.(P34) 4.(P35) 5.(P43) 6.(P44) 7.(P45) 8.(P45) 9.(P46)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二章 计量综合知识 第一节量和单位 1. 学习目的 : (1) 根据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量和单位的标准, 使用 表示和书写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 正确掌握量与量值 ; 量制与量纲 ; 基本单位 导出单位与计量单位制 2. 主要内容 : (1) 量与量值的概念 表示和表达 ; (2) 量制 基本量的量纲和量纲的表示 ; (3) 计量单位的概念 符号 ; 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 ; (4) 计量单位制和国际单位制 (SI)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 (1) 国际单位制 (SI); (2) 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 ; (3) 量制 基本量的量纲和量纲 ; (4) 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 难点 : (1) 量的表示和书写 ; (2) 量值的表达 ; (3) 量纲的表示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及正确使用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 ; (2)GB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 (3)GB 有关量 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

58 (4)GB 量和单位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一级与二级相同 一 量和量值 ( 一 ) 量 1 量 (quantity) 的概念自然界的事物通常是由一定的 量 构成的, 而且是通过量来体现的 任何现象 物体或物质都以一定的形式存在, 其形式又都是通过量来表征的 量是指 现象 物体和物质可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一种属性 计量学中的量指的是可以测量的量, 这种量可以是广义的, 如长度 质量 ( 重量 ) 温度 电流 时间等, 也可以是特指的, 称特定量, 如一个人的身高 一辆汽车的自重等 在计量学中把可直接相互进行比较的量称为同种量, 如宽度 厚度 周长 波长为同种量, 量的种类属于长度量 某些同种量组合在一起称其为同类量, 如功 热量 能量等 人们通过对自然界各种量的探测 分析和确认, 分清量的性质, 确定量的大小, 以达到认识自然 利用和改造自然的目的 2 量的表示 (1) 量的符号 1 量的符号通常是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 如面积的符号 A, 力的符号 F, 波长 的符号 λ 等 ; 2 量的符号都必须用斜体表示, 如质量 m, 电流 I 等 (2) 量的符号的下标 1 在某些情况下, 不同量有相同的符号或对同一个量有不同的应用或要表示不 同的值时, 采用下标予以区分 如电流与发光强度是两个不同的量, 电流用符号 Ⅰ 表示, 发光强度用 I V 表示 又如 : 对于 3 个不同大小的长度, 可以分别表示成 L 1,L 2,L 3 2 量的符号的下标可以是单个或多个字母, 也可以是阿拉伯数字 数学符号 元素符号 化学分子式 下标字体的表示原则为 : 除用物理量的符号及用表示变量 坐标和序号的字母作为下标时, 下标字体用斜体字母外, 其他下标用正体 例如 :C P 的下标 P 是压力量的符号, 所以为斜体 ;F x 的下标 x 是坐标 X 轴的符号,L i, L k, 的下标 i 和 k 以及 x n,y m 的下标 n 和 m 是序号的字母符号, 都应为斜体 其他下标如 : 相对标准不确定度 u r 的下标 r 表示相对, 半周期 T 1/2 的下标 1/2 表示 一半, 动能 E k 的下标 k 表示动,C g 的下标 g 表示气体, 标准重力加速度 g n 的下标 n 表示标 准,B 点的场强 E B 的下标 B 表示 B 点位置, 最大电压 V max 的下标 max 表示最大, 这些下标都 是用正体

59 当下标是阿拉伯数字 数学符号 元素符号 化学分子式时, 用正体表示 例如 U 95 表示置信水平为 0.95 的扩展不确定度,i 1,i 2,i 3 分别表示第一 第二 第三次谐波 分量, 由于下标为数, 所以下标用正体 ; ρ cu 表示铜的电阻率, 下标 Cu 是铜元素的符号, 用正体 当下标用 等数学符号时, 用正体 3 基本量和导出量 (1) 基本量 (base quantity) 基本量是指在给定量制中, 约定地认为在函数关系上彼此独立的量 ( 在国际单位制中, 基本量有 7 个, 即 : 长度 质量 时间 电流 热力学温度 物质的量和发光强度 ) (2) 导出量 (derived quantity) 是指在给定量制中, 由基本量的函数所定义的量 ( 导出量是通过基本量的相乘或相除得到的量 如国际单位制中的速度是导出量, 它是由基本量长度除时间来定义的 导出量很多, 如力 压力 能量 电位 电阻 摄氏温度 频率等 ) ( 二 ) 量值 1 量值的概念值 (value of a quantity) 量值是指一般由一个数乘以计量单位 ( 测量单位 ) 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2 量值的表达量值应该正确表达, 如 18 ~20 或 (18~20) 180V~240V 或 (180~240)V, 但不能表示为 18~20 ;180~240V, 因为 18 和 180 是数字, 不能与量值等同使用 它有数值和单位两部分的组合来表示 量值 数值 单位的关系可表示为 : A={A} A 式中 : A--- 某量的符号 ; {A}= 单位符号 ; 如 : l=75.7cm l 长度量的符号 ; 75.7 数值 ; cm 单位符号 二 量制 量纲和无量纲量 ( 一 ) 量制量制是指彼此间存在着确定关系的一组量 也可以说, 量制是在科学技术领域中约定选取的基本量和与之存在确定关系的导出量的特定组合 量制通常以基本量符号的组合作为特定量制的缩写名称, 如基本量为长度 (l) 质量 (m) 和时间 (t) 的力学量制的缩写名称为 l,m,t 量制 ( 二 ) 量纲 1 基本量的量纲 以给定量制中基本量的幂的乘积表示某量的表达式 称为量纲 量纲都以大写的正体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表示 例如 : 在国际单位制中七个基本量的量纲见下表 : 基本量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发光强度 基本量量纲 L M T I Θ N J 2 量纲的表示量纲的符号为 dim, 可表示为 :

60 dimq=l α M β T γ I δ Θ ε N ξ J η 式中 : 量纲的符号为 dim ; αβγδεζη 称为量纲指数 (1) 基本量的量纲表示, 举例 : 长度的量纲 :diml=l; 质量的量纲 :dimm=m; 时间的量纲 :dimt =T (2) 导出量的量纲表示, 举例 : 速度 v = l/t 的量纲 dimv=diml /dimt=l/t=lt -1 加速度 a = v/t 的量纲 dima=dimv/dimt= LT -1 /T=LT -2 力 F = ma 的量纲 dimf=dimmdima=lmt -2 压力 p = F/l 2 的量纲 dimp=dimf/diml 2 =L -1 MT -2 动能 E = 1/2mv 2 的量纲 dime=dimmdimv 2 = M(LT -1 ) 2 = L 2 M T -2 功 W = Fl 的量纲 dimw = dimfdiml = L 2 M T -2 速度 v=l/t 的量纲 dimv=diml/dimt=l/t=lt -1 3 量和量纲之间的关系量纲仅表明量的构成, 而不能充分说明量的内在联系 例如 : 在给定量制中, 同种量的量纲一定相同, 但具有相同量纲的量却不一定是同种量 如在国际单位制中, 功和 力矩的量纲相同, 都是 L 2 M T -2, 但它们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量 4 量纲的意义量纲的意义在于定性地表示量与量之间的关系, 尤其是基本量和导出量之间的关系 量纲是一个量的表达式, 在实际工作中, 任何科技领的规律 定律, 都可通过各有关量的函数式来描述 也就是说, 所有的科技规律 定律, 都以通过一组选定的基本量以及由它们得出的导出量来表述 而所有的量, 又都具有一定的纲, 所以量纲可以反映出各有关量之间的关系, 从而使它们所描述的科技规律 定律获得统一的表示方法 通过量纲可得出任何一个量与基本量之间的关系, 以及检验量的表达式是否正确 如果一个量的表达式正确, 则其等号两边的量纲必然相同, 通常称它为 量纲法则 利 用这个法则可用来检查物理公式的正确性 例如冲量 Ft = m(v 2-v 1), 其等号左边的量 纲为 dim(ft)= LMT -1 ; 等号右边的量纲是 dim[m(v 2-v 1)] = LMT -1, 两边具有相同的量 纲, 表明上述公式是正确的 ( 三 ) 无量纲量 在量纲表达式中, 其基本量量纲的全部指数均为零的量 称为无量纲量 如平面角 线性应变 摩擦因数 折射率等 这些量并不是没有量纲, 只不过它的量纲指数皆为零 由于任何指数为零的量皆等于 1, 所以量纲为 1 的量, 也就是无量纲量, 无量纲量也称为量纲为 l 的量

61 三 计量单位和单位制 ( 一 ) 计量单位 1 计量单位的概念计量单位就是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地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 计量单位也叫做测量单位 2 计量单位的符号每个计量单位都有规定的代表符号, 为了方便世界各国统一使用, 国际计量大会有统一的规定, 并把它叫做国际符号 如在国际单位制中, 长度计量单位米的符号是 m, 力的计量单位牛顿的符号为 N; 我国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吨的符号为 t 平面角单位度的符号为 ( ) 等 计量单位的中文符号, 通常由单位的中文名称的简称构成, 如电压单位的中文名称是伏特, 简称为伏, 则电压单位的中文符号就是伏 若单位的中文名称没有简称, 则单位的中文符号用全称, 如摄氏温度单位的中文符号为摄氏度 若单位由中文名称和词头构成, 则单位的中文符号应包括词头, 如压力单位的中文符号为千帕等 3 计量单位与量值 : 同一个量可以用不同的计量单位来表示, 但无论何种量, 其量的大小与所选择的计量单位无关 即一个量的量值大小不随计量单位的改变而改变, 而量值则因计量单位选择不同而表现形式各异 原因是一个量的量值, 在计量单位改变的同时, 数值也随之改变, 而量值大小是不变的 如 :1 张桌子为 1.20 米, 也可以是 120 厘米 4 计量单位的选择计量的任务首先是要统一计量单位, 并以法律来加以保证, 规定它的量值, 尽可能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单位相一致 ( 二 ) 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 1 基本单位在 给定量制中基本量的计量单位 称为基本单位 如在国际单位制中, 基本单位有七个, 它们的名称分别为米 千克 秒 安培 开尔文 摩尔和坎德拉 在给定的量制中, 基本量约定地认为是彼此独立的, 但相对应的基本单位并不都是彼此独立的, 如长度是独立的基本量, 但其单位新的米定义中, 却包含了时间基本单位秒, 所以在现代计量学中, 一般不再用 独立单位 这个名词 2 导出单位在 给定量制中导出量的计量单位 称为导出单位 导出单位是由基本单位按一定的物理关系相乘或相除构成的新的计量单位, 如速度单位是由长度单位和时间单位相除而得到的, 即米 / 秒 ; 力的单位牛顿是由质量单位与加速度单位相乘而得到的, 即 2 千克 米 / 秒, 其中加速度单位也是导出单位 (l) 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为了表示方便, 对有些导出单位给予专门的名称和符号, 称它们为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 如压力单位帕斯卡 (Pa) 电阻单位欧姆 (Ω) 频率单位赫兹 (Hz) 光通量单位流明 (lm) 等 (2) 导出单位的构成导出单位的构成可以有多种形式 : 1 由基本单位和基本单位组成, 如速度单位米 / 秒 2 由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组成, 如力的单位牛顿为千克 米 / 秒 2, 其中千克为基 2 本单位, 而米 / 秒为加速度单位, 它是导出单位

62 3 由基本单位和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组成, 如功 热的单位焦耳为牛 米, 其中牛为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 米为基本单位 4 由导出单位和导出单位组成, 如电容单位法拉为库 / 伏, 库仑和伏特均为导出单位 3 一贯导出计量单位和倍数单位 (1) 一贯导出计量单位 可由比例因数为 1 的基本单位幂的乘积表示的导出计量单位 称为一贯导出计量单位, 简称为一贯单位 在国际单位制中, 全部导出单位都是一贯单位, 如力的单位 牛顿,1N=1kg m s 2 ; 功 能的单位焦耳,1J=lN m; 电压单位伏特,1V=1Ω A 等 (2) 倍数单位由于科技领域不同和被测对象的不同, 一般都要选用大小恰当的计量单位, 如机械加工时, 加工余量用米表示则太大, 一般采用毫米或微米表示 若要测量北京至上海之间的直线距离, 用米表示又太小, 应该用千米 在计量实践中, 人们往往从同一种量的许多单位中选用某一个单位作为基础, 并赋予它独立的定义, 把这个单位叫它为主单位, 如米 干克 秒 安 牛 伏等 为了使用方便, 表达一个量的大小, 仅用一个主单位显然很不方便 1960 年第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对国际单位制构成中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进行了命名 它是在主单位前加上一个符号, 使它成为一个新的计量单位 按约定的比率, 由给定单位构成的更大的计量单位 称倍数单位, 如千米 (km) 兆帕 (MPa) 等 按约定的比率, 由给定单位构成的更小的计量单位, 称为分数单位, 如毫伏 (mv) 微瓦 (μw) 等 其中千 (10 3 ) 兆 (10 6 ) 毫 (10-3 ) 和微 (10-6 ) 均称为词头 k M m 和 μ 为词头的国际符号, 千 兆 毫和微为词头的中文符号 1993 年 12 月 27 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 GB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国家标准中, 国际单位制的构成由 SI 单位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 改成了 SI 单位的倍数单位, 不再分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 统称为倍数单位 在实际选用倍数单位时, 一般应使量的数值在 0.1~1000 范围以内, 如 m 可 写成 7.58mm;15263Pa 可以写成 kPa; s 可以写成 89.1ns 但真空中光 的速度 m/s, 为了在使用中对照方便, 一般数位不受限制 4 制外计量单位不属于给定单位制的计量单位 例如 :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中,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对国际单位制来讲就是制外单位 ( 三 ) 计量单位制和国际单位制 (SI) 1 计量单位制 为给定量制按规定规则确定的一组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 称为计量单位制, 简称单位制 按规定规则确定 是指规定每一个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的定义, 及其大小单位之间的进位和单位名称及符号, 也就是有了给定量制 同一个量制可以有不同的单位制, 因基本单位选取的不同, 单位制也就不一样 如力学量制中基本量是长度 质量和时间, 而基本单位可选用长度为米 质量为千克 时间为秒, 则叫它为米 千克 秒制 (MKS 制 ) 若长度单位采用厘米 质量用克 时间用秒, 则叫它为厘米 克 秒制 (CGS 制 ) 还有米 千克力 秒制 (MKGFS 制 ) 米 吨 秒制 (MTS 制 ) 等 2 一贯计量单位制 一贯计量单位制是指全部导出单位均为一贯单位的计量单位制, 简称一贯单位制, 如国际单位制 这种单位制使用方便, 单位之间换算简捷 3 国际单位制 (SI)

63 (1) 米制的建立米制是国际上最早建立的一种计量单位制度, 因为这种计量制度是以米为基础, 所以把它叫做米制 (2) 国际单位制 (SI) 的形成计量单位制的形成和发展, 与科学技术的进步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国际间的贸易发展和科技交流, 以及人们生活等紧密相关 1948 年召开的第九届国际计量大会做出了决定, 要求国际计量委员会创立一种简单而科学的并供所有米制公约成员国都能使用的实用单位制 1954 年第十届国际计量大会决定采用米 千克 秒 安培 开尔文和坎德拉作为基本单位 1960 年第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决定把以上述六个单位为基本单位的实用计量单位制命名为 国际单位制, 并规定其国际符号为 SI, 取自法文 Le Systeme Internatonal d Unites 的字头 1974 年第十四届国际计量大会决定增加将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作为基本单位 目前国际单位制共有七个基本单位 国际单位制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产生, 它也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3) 国际单位制的特点国际单位制是在米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一贯单位制,, 它继承了米制的合理部分, 克服了米制的弱点 它比米制更加科学 合理, 是米制的现代化形式, 也有人称它为 现代米制 它是当今世界上比较科学和完善的计量单位制, 并将随着科技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国际单位制其国际通用符号为 SI 它由 SI 单位 ( 包括 SI 基本单位 SI 导出单位 ), 以及 SI 单位的倍数单位 ( 包括 SI 单位的十进倍数单位和十进分数单位 ) 组成 它的主要特点是 : 1 统一性国际单位制包括了力学 热学 电磁学 光学 声学 物理化学 固体物理学 分子物理学 原子物理学等各理论学科和各科学技术领域的计量单位 国际单位制的七个基本单位都具有严格的科学定义, 其导出单位则是通过选定的方程式用基本单位来定义的, 从而使量的单位之间有直接的内在物理联系 这样, 科学技术 工业生产 国内外贸易以及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都统一在一个单位制之中 国际单位制能实现统一的原因, 除了它的科学结构外, 还在于从单位制本身到各个单位的名称 符号和使用规则都是标准化的, 而且一个单位只有一个名称和一个国际符号 2 简明性国际单位制取消了相当数量的繁琐的制外单位, 简化了物理定律的表示形式和计算手续, 省去了很多不同单位制之间的单位换算 如在力学和热学中采用了国际单位制后, 就可省去热功当量 千克力和牛顿之间的换算, 这样就不必编制很多的计算表, 避免了繁琐的计算, 节省了人力 物力和时间, 同时也减少了计算和设计上可能出现的差错 由于国际单位制是一种十进单位制, 使用十进制词头, 贯彻了一个单位只有一个名称和一个符号的原则及一贯性原则, 使国际单位制显得简单明了, 非常方便使用 3 实用性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和大多数导出单位的大小都很实用, 其中大部分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例如安培 (A) 焦耳 (J) 伏特 (V) 等 国际单位制对大量常用的量的单位, 没有增添不习惯的新单位 国际单位制还包括数值范围很广的词头, 并构成十进倍数单位, 可以使单位大小在很大范围内调整, 以便适用于大到宇宙 小到微观粒子的领域 4 合理性国际单位制坚持 一个量对应一个单位 的原则, 避免了多种单位制和单位的并用及换算, 消除了许多不合理甚至是矛盾的现象 如在力学 热学和电学中的功 能

64 和热量这几个量, 虽然测量形式不同, 但它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量 在过去多种单位制并用时, 它们常用的单位有千克力米 克力米 尔格 千卡 卡 电子伏特 瓦特小时 千瓦小时等很多米制单位 此外, 还有磅力英尺 马力小时和英热单位等多种英制及其他单位制单位 而使用国际单位制时, 只用焦尔一个单位就能代替所有这些常用单位 这不仅反映了这几个量之间的物理关系, 而且也省略了很多运算, 避免了同类量具有不同量纲和不是同类量却具有相同量纲的矛盾 5 科学性国际单位制的单位是根据科学实验所证实的物理规律严格定义的, 它明确和澄清了很多物理量与单位的概念, 并废弃了一些旧的不科学的习惯概念 名称和用法 例如 : 过去长期以来, 把千克 ( 俗称公斤 ) 既作为质量单位, 又作为重力单位, 而质量和重力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物理量 在国际单位制中, 明确了质量单位是千克 重力的单位是牛顿, 区分了质量和重力之间的不同概念 6 精确性国际单位制的七个基本单位, 目前基本上都能以当代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准确度来复现和保存, 目前我国七个 SI 基本单位复现的标准不确定度情况见下表 : 7 继承性 (4) 国际单位制的构成 1SI 基本单位 ( 共 7 个 ) 国际单位制选取了彼此独立的七个量作为基本量, 对每一个量分别定义了一个单位, 称为基本单位,SI 基本单位见下表 : 名称 + 量的符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符号 ( 国际符号 + 中文符号 )

65 a. 长度单位 米 (m) b. 质量单位 千克 (kg) c. 时间单位 秒 (s) d. 电流单位 安培 (A) e. 热力学温度单位 开尔文 (K) f. 物质的量单位 摩尔 (mol) g. 发光强度单位 坎德拉 (cd) 2SI 导出单位 SI 导出单位是按一贯性原则, 由 SI 基本单位通过相乘或相除形式表示的单位 SI 导出单位由两部分组成 a. 包括 SI 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 SI 导出单位共 21 个 由于 SI 导出单位中有的量的单位名称太长, 读写都不方便, 所以国际计量大会决 定对常用的 19 个 SI 导出单位给予专门名称 如把力的单位 kg m/s 2 称为牛 [ 顿 ]; 把电 压的单位 m 2 kg s -1 A -1 称为伏 [ 特 ], 这样读写都很方便 这些专门名称大多数 是以科学家名字命名的

66 注 :1 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时, 符号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第二个字母小写, 但必须是正体 如 N( 牛顿 ) Pa( 帕斯卡 ) Hz( 赫兹 ) 等, 不能写成 n PA HZ 2 一个单位的名称不得分开, 如温度为 20 即 2O 摄氏度, 不能说成摄氏 20 度 b. 组合形式的 SI 导出单位除上述由 SI 基本单位组合成具有专门名称的 SI 导出单位外, 还有用 SI 基本单位间或 SI 基本单位和具有专门名称的 SI 导出单位的组合通过相乘或相除构成的但没有 专门名称的 SI 导出单位, 如速度单位 m s -1, 加速度单位 m s -2, 面积单位 m 2, 体积单位 m 3, 力矩单位 N m, 表面张力单位 N/m 等 c.si 单位的倍数单位 SI 单位的倍数单位是指由 SI 词头加在 SI 基本单位或 SI 导出单位的前面所构成的单位, 如千米 (km) 吉赫 (GHz) 毫伏 (mv) 纳米 (nm) 等 但千克 (kg) 除外 前面已讲过, 无论是十进倍数单位还是十进分数单位, 统称为十进倍数单位 SI 词头一共有 20 个, 从 到 10 24, 其中 4 个是十进位的, 即百 (10 2 ) 十 (10 1 ) 分 (10-1 ) 和厘 (10-2 ), 这些词头通常只加在长度 面积和体积单位前面, 如分米 (dm), 厘米 (cm); 平方厘米 (cm 2 ), 平方毫米 (mm 2 ) 等 其他 16 个词头都是千进位 用于构成十进倍 数的 SI 词头见下表 :

67 21 个导出量的量纲 :( 一级培训教材 62 页表 2-4) (1)( 平面 ) 角 弧度 量纲为 1 (2) 立体角 球面度 1 (3) 频率 赫兹 T -1 (4) 力 牛 ( 顿 ) LMT -2 (5) 压力 压强 帕 ( 斯卡 ) L -1 MT -2 (6) 功 热量 焦耳 L 2 MT -2 (7) 应力 能 ( 量 ) 瓦特 L 2 MT -3 (8) 电荷 ( 量 ) 库 ( 仑 ) TI (9) 电压 电动势 电位 伏 ( 特 ) L 2 MT -3 I -1 (10) 电容 法拉 L -2 M -1 T 4 I 2 (11) 电阻 欧姆 L 2 MT -3 I -2 (12) 电导 西门子 L -2 M -1 T 3 I 2 (13) 磁通 ( 量 ) 韦 ( 伯 ) L 2 MT -2 I -1 磁通 ( 量 ) 密度 (14) 磁感应强度 特 ( 斯拉 ) MT -2 I -1 (15) 电感 亨 ( 利 ) L 2 MT -2 I -2 (16) 摄氏温度 摄氏度 Θ (17) 光通量 流明 J (18)( 光 ) 照度 勒 ( 克斯 ) L -2 J (19)( 放射性 ) 活度 贝可 ( 勒尔 ) T -1 (20) 吸收剂量 戈 ( 瑞 ) L 2 T -2

68 (21) 剂量当量希 ( 沃特 ) L 2 T -2 [dimq=lαmβtγiδθεnξjη( 量纲的符号为 dim;αβγδεζη 称为量纲指数 )] ( 四 )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1 法定计量单位我国 计量法 规定 :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我国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 ---- 由国家法律承认, 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 就是由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强制使用或允许使用的计单位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在 1984 年 2 月 27 日由国务院发布的, 即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在 计量法 中已做出了规定, 并以政府令发布, 2 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意义 (1) 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进一步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重要决策 ; (2) 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改革开放的需要 3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特点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一样, 都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 并参照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 结合我国的国情, 选定了 16 个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其中 10 个是国际计量大会认可的, 允许与国际单位制并用, 而其余 6 个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单位 对于国际上有争议的或只是少数国家采用的, 我国一律没有选用, 这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和交流 同时, 也考虑到我国人民群众的习惯, 把公斤和公里作为法定单位的名称, 可与千克和千米等同使用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特点 : 结构简单明了 科学性强 比较完善具体, 但留有余地 它完整系统地包含了国际单位制, 与国际上采用的计量单位协调一致, 且使用方便, 易于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和进行推广 4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我国 计量法 规定,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由两部分单位组成 :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即 : 1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 2 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 ;

69 3 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 ; 4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 见下表 );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有 16 个 : 量的名称单位名称单位符号 时间 分 [ 小 ] 时天 ( 日 ) min h d 与 SI 单位关系 1min=60s 1h=60min=3600s 1d=24h=86400s [ 平面 ] 角 [ 角 ] 秒 [ 角 ] 分度 1 =(π /64800)rad 1 =60 =(π/10800)rad 1 =60 =(π/180)rad 旋转速度转每分 r/min 1r/min=(1/60)s -1 长度海里 n mile 1 n mile=1852m 体积升 L,(l) 1L=10-3 m 3 =1dm 3 速度 节 kn 1kn=1 n mile/h =(1852/3600)m/s 质量 吨原子质量单位 t u 1t=10 3 kg 1u kg 能电子伏 ev 1 ev J 极差分贝 db 线密度特 [ 克斯 ] tex 1tex=10-6 kg/m 面积公顷 hm 2 1 hm 2 =10 4 m 2 5 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 6 由国际单位制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 5.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 1984 年 6 月原国家计量局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法,1993 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 GB310O-19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有关量 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量和单位

70 这些为准确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贯彻执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必须注意法定计单位的名称 单位和词头符号的正确读法和书写, 正确使用单位和词头 (1) 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是指单位的中文名称, 它分为全称和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所列出的 44 个单位名称 (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7 个 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 21 个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16 个 ) 和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名称均为单位的全称 在使用时, 把其中的方括号内的字省略掉即为该单位的简称 如力的单位全称叫牛顿, 简称为牛 ; 电阻单位全称为欧姆, 简称为欧 对没有方括号的 ( 即没有简称的 ) 单位名称, 就只能用全称 如摄氏温度的单位为摄氏度, 不能叫度 ; 立体角的单位为球面度 使用单位简称的作用有两个, 一是在不致混淆的场合下, 简称等效于它的全称, 使用方便 ; 二是简称被规定作为单位的中文符号使用 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的使用方法如下 : 1 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 符号中的乘号没有对应的名称, 除号的对应名称为 每 字, 无论分母中有几个单位, 每 字只出现一次 例如 : 比热容单位的符号是 J/(kg K), 其单位名称是 焦耳每千克开尔文, 而不是 每千克开尔文焦耳 或 焦耳每千克每开尔文 2 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 其顺序应是指数名称在前, 单位名称在后 相应的指数名称由数字加 次方 二字而成 例如 : 断面惯性矩的单位 m 4 的名称为 四次方米 3 如果长度的 2 次和 3 次幂表示面积和体积, 则相应的指数名称为 平方 和 立方 并置于长度单位之前, 否则应称为 二次方 和 三次方 例如 : 体积单位 dm 3 的名称是 立方分米, 而断面系数单位 m 3 的名称是 三次方米 4 书写单位名称时, 不加任何表示乘或除的符号或其他符号 例如 : 电阻率单位 Ω m 的名称为 欧姆米, 而不是 欧姆 米 欧姆 - 米, [ 欧姆 ] [ 米 ] 等 例如 : 密度单位 kg/m 3 的名称为 千克每立方米, 而不是 千克 / 立方米 (2) 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符号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符号的使用方法如下 : 1 在初中 小学课本和普通书刊中, 有必要时, 可将单位的简称 ( 包括带有词头的单位简称 ) 作为符号使用, 这样的符号称为 中文符号 2 法定单位和词头的符号, 不论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 一律用正体, 不附省略点, 且无复数形式 3 单位符号的字母一般用小写体, 若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 则其符号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体 例如 : 时间单位 秒 的符号是 s 压力 压强的单位 帕斯卡 的符号是 Pa 4 词头符号的字母当其所表示的因数小于或等于 10 3 时, 一律用小写体, 如 10 3 为 k( 千 ) 10-1 为 d( 分 ) 10-2 为 c( 厘 ); 大于或等于 10 6 时用大写体, 如 10 6 为 M( 兆 ) 10 9 为 G( 吉 ) 等 5 由两个以上单位相乘构成的组合单位, 其符号有下列两种形式 :

71 N m Nm 若组合单位符号中某单位的符号同时又是某词头的符号, 并有可能发生混淆时, 则应尽量将它置于右侧 例如 : 力矩单位 牛顿米 的符号应写成 Nm, 而不宜写成 mn, 以免误解为 毫牛顿 6 由两个以上单位相乘所构成的组合单位, 其中文符号只用一种形式, 即用居中圆点代表乘号 例如 : 动力黏度单位 帕斯卡秒 的中文符号是 帕 秒 而不是 帕秒 [ 帕 ] [ 秒 ] 帕 [ 秒 ] 帕 - 秒 ( 帕 秒 ) 帕斯卡 秒 等 7 由两个以上单位相除所构成的组合单位, 其符号可用下列三种形式之一 : kg/m 3 kg m -3 kgm -3 当可能发生误解时, 应尽量用居中圆点或斜线 (/) 的形式 例如 : 速度单位 米每秒 的符号用 m s -1 或 m/s, 而不宜用 ms -1 以免误解为 每毫 秒 8 由两个以上单位相除所构成的组合单位, 其中文符号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之 3 一 : 千克 / 米 -3 千克 米 9 在进行运算时, 组合单位中的除号可用水平横线表示 例如 : 速度单位可以写成 m/s 或米 / 秒 10 分子无量纲而分母有量纲的组合单位即分子为 1 的组合单位的符号, 一般不用分式而用负数幂的形式 例如 : 波数单位的符号是 m -1, 一般不用 1/m (11) 在用斜线表示相除时, 单位符号的分子和分母都与斜线处于同一行内 当分母中包含两个以上单位符号时, 整个分母一般应加圆括号 在一个组合单位的符号中, 除加括号避免混淆外, 斜线不得多于一条 w 例如 : 热导率单位的符号是 W/(K m), 而不能表示成 /(K m),w/k m 或 W/K/m (12) 词头的符号和单位的符号之间不得有间隙, 也不加表示相乘的任何符号 (13) 单位和词头的符号应按其名称或者简称读音, 而不得按字母读音 (14) 摄氏温度的单位 摄氏度 的符号, 可作为中文符号使用, 可与其他中文符号构成组合式的单位 (3) 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使用规则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使用规则如下 : 1 单位与词头的名称, 一般只宜在叙述性文字中使用 单位和词头的符号, 在公式 数据表 曲线图 刻度盘和产品铭牌等需要简单明了表示的地方使用, 也可用于叙述性文字中 应优先采用符号 2 单位的名称或符号必须作为一个整体使用, 不得拆开 例如 : 摄氏温度单位 摄氏度 表示的量值应写成并读成 20 摄氏度, 摄氏度是一个整体, 不得写成并读成 摄氏 20 度 例如 :30km/h 应读成 三十千米每小时, 不应读成 每小时三十千米 3 选用 SI 单位的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 一般应使量的数值处于 0.1~1000 范围内

72 例如 : N 可以写成 12kN 0,00394m 可以写成 3.94mm 11401Pa 可以写成 kPa 3,l 10-8 s 可以写成 31ns 某些场合习惯使用的单位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例如 : 大部分机械制图使用的长度单位可以用 mm( 毫米 ) ; 导线截面积使用的面 积单位可以用 mm 2 ( 平方毫米 ) 在同一个量的数值表中或叙述同一个量的文章中, 为对照方便而使用相同的单位时, 数值不受限制 词头 h da d c( 百 十 分 厘 ), 一般用于某些长度 面积和体积的单位中, 但根据习惯和方便也可用于其他场合 4 有些非法定单位, 可以按习惯用 SI 词头构成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 例如 :mci mgal mr 等 法定单位中的摄氏度以及非十进制的单位, 如平面角单位 度 [ 角 ] 分 [ 角 ] 秒 与时间单位 分 时 日 等, 不得用 SI 词头构成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 5 词头不得重迭使用 例如 : 应该用 nm, 不应该用 mμm; 应该用 pf, 不应该用 μμf 6 亿 (10 8 ) 万 (10 4 ) 等是我国习惯用的数词, 仍可使用, 但不是词头 习惯使用的 统计单位, 如万公里可记为 万 km 或 10 4 km ; 万吨公里可记为 万 t km 或 10 4 t km 7 只是通过相乘构成的组合单位在加词头时, 词头通常加在组合单位中的第一个单位之前 例如 : 力矩的单位 kn m, 不宜写成 N km 8 只通过相除构成的组合单位或通过乘和除构成的组合单位在加词头时, 词头一般应加在分子中的第一个单位之前, 分母中一般不用词头 但质量的 SI 单位 kg, 不作为有词头的单位对待 例如 :kj/mol 不宜写成 J/mmol 比能单位可以是 J/kg 9 当组合单位分母是长度 面积和体积单位时, 按习惯与方便, 分母中可以选用词头构成倍数单位或分数单位 例如 : 密度的单位可以选用 g/cm 3 10 一般不在组合单位的分子分母中同时采用词头, 但质量单位 kg 不作为有词头对待 例如 : 电场强度的单位不宜用 kv/mm, 而是 MV/m; 质量摩尔浓度可以用 mmol/kg (11) 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的指数, 指包括词头在内的单位的幂 例如 :1cm 2 =1 (10-2 m) 2 = m 2 ; 而 1cm 2 lo -2 m 2 ; lμs -1 =1 (10-6 s) -1 =10 6 s -1 (12) 在计算中, 建议所有量值都采用 SI 单位表示, 词头应以相应的 10 的幂代替

73 (kg 本身是 SI 单位, 故不应换成 10 3 g) (13) 将 SI 词头的部分中文名称置于单位名称的简称之前构成中文符号时, 应注意避免与中文数词混淆, 必要时应使用圆括号 -1 例如 : 旋转频率的量值不得写为 3 千秒 如表示 三每千秒, 则应写为 3( 千秒 ) -1 ( 此处 千 为词头 ); 如表示 三千每秒, 则应写为 3 千 ( 秒 ) -1 ( 此处 千 为数词 ) 3 例如 : 体积的量值不得写为 2 千米 如表示 二立方千米, 则应写为 2( 千米 ) 3 ( 此处 千 为词头 ); 如表示 二千立方米, 则应写为 2 千 ( 米 ) 3 ( 此处 千 为数词 ) (4) 应废除的和错误的或不恰当的计量单位举例应废除的常用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举例 ( 见教材 P74 表 2-7) 错误的或不恰当的计量单位举例 ( 见教材 P75 表 2-8) 6.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要求 1984 年 2 月 27 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中要求 : 我国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我国目前在人民生活中采用的市制计量单位, 可以延续使用到 1990 年,1990 年底以前要完成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 根据国务院的 命令,1984 年 3 月 9 日, 国家计量局发布了经国务院第 21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 : 全国于 80 年代末, 基本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 分两个阶段进行 :1984 年 ~1987 年年底四年期间, 国民经济各主要部门, 特别是工业交通 文化教育 宣传出版 科学技术和政府部门, 应大体完成其过渡, 一般只准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1990 年年底以前, 全国各行各业全面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 自 1991 年 1 月起, 除个别特殊领域外, 不允许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通过广泛的法定计量单位的宣传 进行计量单位改制等一系列活动,1991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检查验收, 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 又经过了十多年的努力, 包括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改革等都已完成, 全国已全面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当然, 由于人们的习惯, 在贸易市场 有的商店偶尔还出现用市制或英制表示的计量单位, 如蔬菜多少钱一斤 电视机三十四英寸等, 这些都将随着法制计量的加强而解决 7.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适用范围凡从事下列活动, 需要使用计量单位的, 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 (1) 制发公文 公报 统计报表 ; (2) 编播广播 电视节目, 传输信息 ; (3) 出版 发行出版物 ; (4) 制作 发布广告 ; (5) 生产 销售产品, 标注产品标识, 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 ; (6) 印制票据 票证 账册 ; (7) 出具证书 报告等文件 ; (8) 制作公共服务性标牌 标志 ;

74 (9) 国家规定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 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如果违反使用规定, 国家将予以处罚 8. 部分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举例过去较为常用的部分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举例 ( 见教材 P76 表 2-9)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50 P51 P52) 2.(P50 P53 P52 综述 ) 3.(P51 P54) 4.(P51 P54) 5.(P51 P54) 6.(P52 P53) 7. [ 加速度 力 能量 ( 动能 ) 压力 电阻] 8.(P55 P56 综述 ) 9.(P56) 10.(P56) 11.(P58~P61) 12.(P62~P64) 13.(P68 P69) 14.(P64 P65) 15.(P65 P66) 16.(P67 P76) 17.(P67 P68) 18.(P68) 19.(P71) 20. μm pf s 2 h Nm (k m) 不在同一水平线 21.(P76) 22.(P74)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二节测量 计量 1. 学习目的 : 根据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 表述和应用量 测量 计量计量术语, 了解和掌握常用的测量原理 方法 程序和计量的概述 发展 特点 分类 2. 主要内容 : (1) 测量概述与作用 ; (2) 计量概述 发展 特点和分类 ; (3) 计量学和计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 (1) 熟练掌握常用的测量原理和方法 ; (2) 了解计量的概述 发展 特点 分类难点 : (1) 常用的测量原理 方法 程序 ; (2) 计量的特点 分类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75 (1)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二级只一般了解计量学和计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 测量 ( 一 ) 测量概述什么是测量? 按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中的定义, 测量就 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这一定义包括了三层内涵 :(1) 测量是一种操作, 操作的方式在定义中没有做具体规定, 它既可以是一项复杂的物理实验活动, 如激光频率的绝对测量 地球至月球的距离测量 纳米测量等 ; 也可以是一种简单的动作, 如称体重 用尺量布等 ; 这种操作可以手动 半自动, 也可以自动地进行 (2) 这里强调是 一组操作, 说明测量是指操作的全过程, 测量本身是一个过程, 即包括从确定被测的量开始, 选定测量原理和测量方法, 选用测量仪器, 规定测量程序 控制影响量的取值范围, 进行实验和计算, 直至获得和报告具有适当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 (3) 操作的目的 ( 即测量的目的 ) 在于确定被测对象量值的大小, 这里没有限定测量范围和测量不确定度, 也没有规定获得量值大小的方法和途径 因此, 该定义可用于所有可测的量, 适用于各种领域和各个方面的测量 在计量学中, 测量既是核心的概念, 又是研究的对象 因此, 人们把测量有时也称为计量, 例如把测量单位称为计量单位, 把测量标准称为计量标准等 1 测量过程测量活动是一个过程 所谓 过程 是指 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输入是过程的依据和要求 ( 包括资源 ); 输出是过程的结果, 是由有资格的人员通过充分适宜的资源所开展的活动将输入转化为输出 ; 相互关联 反映过程中各项活动间的互相联系 顺序和接口 ; 相互作用 反映过程中各环节的相互影响和关系 测量过程是由根据输入的测量要求, 经过测量活动, 到得到并输出测量结果的全部活动 测量过程的三个要素是 : 1 输入 : 确定被测量及对测量的要求 ; 2 测量活动 : 对所需要的测量进行策划, 从测量原理 测量方法到测量程序 ; 配备资源, 包括适宜的且具有溯源性的测量设备, 选择和确定具有测量能力的人员, 控制测量环境, 识别测量过程中影响量的影响, 实施测量操作 ; 3 输出 : 按输入的要求给出测量结果, 出具证书和报告 量 作为一个概念, 有广义量和特定量之分 广义量是从无数特定同种量中抽象出来的量, 如温度 容积 电压 长度等 ; 而特定量是特指的某被测对象的量, 只有可测量的特定量才能进行测量 测量时, 受测量的物体 现象或状态称为被测件或被测对象 被测量有时指受测量的特定量, 如某 杯水的温度 某一容器的容积 某处电源的输出电压以及某根导线的长度 对被测量的描述要求对研究的现象 物体或物质的状态有详细说明, 例如要求对包括与被测量有关的其他量 ( 如时间 温度 压力 频率 ) 做出说明 按测量的目的提出测量要求, 包括对被测量的详细要求 对影响量的要求 测量不确定度和测量结果的表达形式的要求等 确定了被测量和测量要求后, 选择测量原理 测量方法和测量设备, 确定测量人员, 制定测量程序和开展测量活动 2 测量原理测量原理是指 测量的科学基础 它是指测量所依据的自然科学中的定律 定理和得到充分理论解释的自然效应等科学原理 例如, 在力的测量中应用的牛顿第二定律, 在电学测量中应用的欧姆定律, 在温度

76 测量中应用的热电效应, 在质量测量中应用的杠杆原理, 在速度测量中应用的多普勒效应, 在长度测量中应用的光干涉原理, 都属于测量原理 正确地运用测量原理, 是保证测量准确可靠的科学基础 实际上, 测量结果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主要取决于所应用的原理 如在长度测量中, 应用激光干涉方法不仅改善了测量不确定度, 而且极大地扩展了测量范围 ; 在长度比较测量中, 若不遵守阿贝准则, 就会带来较大的测量不确定度 3 测量方法测量方法是指 进行测量时所用的, 按类别叙述的一组操作逻辑次序 换句话说就是根据给定测量原理实施测量时, 概括说明的一组合乎逻辑的操作顺序, 测量方法就是测量原理的实际应用 例如 : 根据欧姆定律测量电阻时, 可采用伏安法 电桥法及补偿法等测量方法, 在采用电桥法时, 又可分为替代法 微差法及零位法等 由于测量的原理 运算和实际操作方法的不同, 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测量方法 常用的测量方法 : (1) 直接测量法和间接测量法这是根据量值取得的不同方式来进行分类的 直接测量法是指 不必测量与被测量有函数关系的其他量, 而能直接得到被测量值的一种测量方法 换言之, 是指测量结果可通过测量直接获得的测量方法 大多数情况下采用直接测量法, 测得结果是由测量仪器的示值直接给出, 但在进行高准确度测量时, 为了减小测量结果中所含的系统误差, 通常需要做补充测量来确定其影响量的值, 对测量结果加以修正, 即使这样, 这类测量仍属直接测量 间接测量法是指 通过测量与被测量有函数关系的其他量, 从而得到被测量值的一种测量方法 也就是说, 被测量的量值是通过其他量的测量, 按一定函数关系计算出来的 如长方形面积是通过测量其长度和宽度用其乘积来确定的, 固体密度是根据测量物体的质量和体积的结果, 按密度定义公式计算的 间接测量法在计量学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许多导出单位, 如压力 流量 速度 重力加速度 功率等量的单位的复现是由间接测量法得到的 (2) 基本测量法和定义测量法 通过对一些有关基本量的测量, 以确定被测量值的测量方法 称为基本测量法, 也叫绝对测量法 根据量的单位定义来确定该量的测量方法 称为定义测量法, 这是按计量单位定义复现其量值的一类方法, 这种方法既适用于基本单位也用于导出单位 (3) 直接比较测量法和替代测量法 将被测量的量值直接与已知其值的同一种量相比较的测量方法 称为直接比较测量法 这种测量方法在工程测试中广为应用, 如标准量块的长度测量, 在等臂天平上测量砝码等 这种方法有两个特点, 一是必须是同一种量才能比较, 二是要用比较式测量仪器 采用这种方法, 许多误差分量由于与标准的同方向增减而相互抵消, 从而获得较高的测量不确定度 将选定的且已知其值的同种量替代被测量, 使在指示装置上得到相同效应以确定被测量值的一种测量方法 称为替代测量法 例如, 在质量计量中常用波尔特法, 将被测的物体置于天平的秤盘上, 使之平衡, 然后取下被测物体, 代替砝码再使天平平衡, 那么所加砝码的质量即为被测物体的质量,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能消除天平不等臂性带来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 (4) 微差测量法和符合测量法 将被测量与同它只有微小差别的已知同种量相比较, 通过测量这两个量值间的差值以确定被测量值的一种测量方法 称为微差测量法 例如用量块在比较仪上测量活塞的直径或环规的孔径, 比较仪上的示值差即为 两个量值之差 由于两个相比较的量处于相同条件下比较, 因此, 各个影响量引起的误差分量可自动作局部抵消或

77 基本上全部抵消 微差测量法的测量不确定度来源主要有两个分量 : 一是计量标准器的误差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二是比较仪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用观察某些标记或信号相符合的方法, 来测量出被测量值与作为比较标准用的同一种已知量值之间微小差值的一种测量方法 称为符合测量法 例如, 用游标卡尺测量零件尺寸就是利用这种测量方法, 使游标上的刻线与主尺上的刻线相符合, 确定零件的尺寸大小 (5) 补偿测量法和零值测量法将测量过程作这样安排, 使一次测量中包含有正向误差, 而在另一次测量中包含有负向误差, 因此, 测量结果中大部分误差能互相补偿而消去, 把这种测量方法称为 补偿测量法 如在电学计量中, 为了消除热电势带来的系统误差, 常常改变测量仪器的电流方向, 取两次读数和的二分之一为测量结果 调整已知其值的一个或几个与被测量有已知平衡关系的量, 通过平衡原理确定被测量值的一种测量方法 称为零值测量法, 也称为平衡测量法, 例如, 用电桥测量电阻就是采用这种方法 当然, 按测量的特点和方式, 测量又可分为接触测量和非接触测量 动态测量和静态测量 模拟测量和数字测量 手动测量和自动测量等 4 测量程序测量程序是指 进行特定测量时所用的, 根据给定的测量方法具体叙述的一组操作 换句话说, 测量程序是根据给定的方法实施对某特定量的测量时, 所规定的具体 详细的操作步骤, 通常记录在文件中, 并且足够详细 操作者在进行测量时不再需要补充资料 相当于日常所说的操作方法 操作规范或操作规程, 具体实施测量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测量程序应确保测量的顺利进行 当然, 是否需要制定测量程序应按测量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对于一般简单的测量, 人们已十分习惯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也就不需要形成什么文件 有时习惯上, 测量程序也被称为测量方法, 应注意到它们之间实际上是有区别的 测量原理 测量方法 测量程序是实施测量时所需的三个重要因素 测量原理是实施测量过程中的科学基础, 测量方法是测量原理的实际应用, 而测量程序是测量方法的具体化 5 测量资源的配置和测量影响量的控制测量的资源包括测量人员 测量所需的测量仪器及其配套设备 测量所需的环境条件及设施 测量方法的规范 规程或标准以及有关文件 要实施测量, 必须配备相应的测量仪器, 为此必须选用经检定或校准合格且符合测量要求的测量仪器 测量人员应有一定的技能和资格 为了获得准确可靠的测量 减少测量误差 减小测量不确定度, 必须充分估计到影响量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对测量中明显影响测量结果的环境条件及其他各种因素, 要采取控制措施 6 测量结果测量结果是测量过程的输出, 是经过测量所得到的被测量的值, 完整的测量结果应当包括有关测量不确定度信息, 必要时还应说明有关影响量的取值范围 ( 二 ) 测量的作用测量是人们认识世界 改造客观世界的重要手段 测量是科学技术的基础, 正如俄国科学家门捷列夫所说 : 没有测量, 就没有科学 科学从测量开始, 每一种物质和现象, 只有通过测量才能真正认识 不能测量的东西, 人们就不可能全面地认识它 测量是工业生产的重要手段, 它可以保证产品质量 零配件互换 改进和监控工艺 改善劳动条件 加强经营管理 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实现生产的自动化现代化 测量是掌握物资财富和动力资源的数量的途径, 是经济合理地使用这些财富 减少能源和材料消耗的重要手段 测量可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确保国内和国际上贸易活动的

78 正常进行 环境监测和食品 药品以及医疗卫生 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测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测量涉及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 买东西要称重量 做衣服要量尺寸, 人们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测量 因此, 测量与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人们认识自然 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在各个领域无时无处不存在测量 如果没有测量, 一切社会活动都是无法想象的 二 计量 ( 一 ) 计量概述计量在我国已有近 5 千年的历史 过去, 计量在我国称为 " 度量衡 ", 其原义是关于长度 容量和质量的测量, 其主要的计量器具是尺 斗 秤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它的概念和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和充实, 远远超出 " 度量衡 " 的范畴 单位的统一是测量统一的基础, 测量统一则反映在量值准确可靠和一致上 那么, 什么是计量? 按我国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中的定义, 计量是指 实现单位统一 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这个定义明确了计量的目的及其基本任务是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 其内容是为实现这一目的所进行的各项活动, 这一活动具有十分的广泛性, 它涉及工农业生产 科学技术 法律法规 行政管理等, 通过计量所获得的测量结果是人类活动中最重要的信息源之一 计量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 它属于测量, 源于测量, 而又严于一般测量, 是测量的一种特定形式 计量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逐步形成的 当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的交换变成社会性活动时, 客观上就需要测量单位的统一, 并要求在一定准确度内对同一物体在不同地点, 用不同的测量手段, 达到其测量结果一致 为此, 就要求以法定的形式建立统一的单位制, 建立计量基准 标准, 并以这种计量基准 标准检定其他计量器具, 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从而形成了区别于测量的新概念计量, 也可以说, 统一准确的测量就是计量 应该说计量的本质就是测量, 但它又不等于普通的测量, 而是在特定的条件下, 具有特定含义 特定目的和特殊形式的测量 从狭义上讲, 计量属于测量的范畴 它是一种为使被测量的单位量值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溯源到基本单位的测量 但从广义上讲, 计量是指实现单位统一 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 即包含为达到测量单位统一 量值准确可靠测量的全部活动 如确定计量单位制, 研究建立计量基准 标准, 进行量值传递 计量监督管理等 因此计量是一种内容特殊的测量, 而且根据法制管理的要求, 计量有实现对全国测量业务进行国家监督的任务 ( 二 ) 计量的发展 (3 个阶段 ) 1 古代计量计量在我国历史上称为 度量衡 史记记载, 约公元前 21 世纪, 传说黄帝就设置了 衡 量 度 亩 数 五量 公元前 221 年,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 颁发诏书, 以最高法令形式将度量衡法制推行于天下 秦朝还监制了许多度量衡标准器, 并实行定期的检定制度 2 近代计量从世界范围看,1875 年 米制公约 的签订, 标志着近代计量的开始 随着近代物理学的发展, 近代计量逐步引人了 物理量 的概念, 使计量研究应用的对象得到了技术扩展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计量摆脱了利用人体 自然物体作为 计量基准 的原始状态, 进入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发展时期 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

79 这个时期的计量基准大都是经典理论指导下的宏观实物基准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 由于原有的工业基础薄弱,20 世纪 50 年代我国进人了国民经济全面恢复时期, 也是我国工业化奠基的时期, 数百个大型工业企业的建立, 使工业部门的计量工作逐步兴起 1955 年国务院设立了国家计量局, 才开始推行米制, 制定了统一计量制度的条例法规, 组织计量器具的检定 ;1956 年把 统一的计量系统 计量技术和国家标准的建立 列人国家重点发展项目, 同时, 采取建立临时计量标准的措施 ;1957 年我国可以开展国家检定的计量专业发展到长度 温度 力学 电学计量等九大类, 初步形成了我国近代计量科学体系的雏形 1959 年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 和 统一公制计量单位名称方案, 促进了我国计量工作的发展 3 现代计量现代计量的标志是 1960 年国际计量大会决议通过并建立的适用于各个科学技术领域的计量单位, 即国际单位制 它将以经典理论为基础的宏观实物基准, 转为以量子物理和基本物理常数为基础的微观自然基准 也就是说, 现代计量以当今科学技术的最高水平, 使基本单位计量基准建立在微观自然现象或物理效应的基础上, 并建立科学 简便 有效的溯源体系, 实现国际上测量的统一 基本物理常数是指自然界的一些普遍适用的常数, 它们不随时间 地点或环境条件的影响而变化 基本物理常数的引人和发展在定义计量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我国现代计量的发展经历了多次飞跃 在 20 世纪 60 年代, 我国以建立计量基准作为国家科研规划项目的重中之重 从 60 年代到 80 年代, 我国计量科研进人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经过了十余年的努力, 相继建立了包括一些自然基准在内的 100 余项计量基准, 为我国现代计量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国计量基准体系的建立, 标志着我国现代计量科学已从根基上拉近了与国际计量科学水平的距离, 有的基准技术水平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计量领域扩充了化学计量 70 年代我国加入 米制公约, 形成了国际计量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 从 20 世纪 80 年代起, 我国迎来了现代计量发展的新的历史机遇 1985 年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使计量全面介入商贸 安全 健康 环保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 逐步建立我国的法制计量体系, 使计量全面进人现代社会领域并展现了其公正 公平和权威的形象 计量法的实施, 为各行各业几十万个企业规范了计量管理, 配备了必要的计量器具, 培训了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 在工业领域全面建立并完善了计量保证体系, 使我国工业计量的规模和水平得到了空前的扩展和提高, 使计量转变为生产力 通过对贸易结算 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领域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进入 21 世纪后,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家对计量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 使我国现代计量有了更大规模的发展 以量子物理为依据的基础研究取得进一步发展, 课题选择面向国际计量热点和前沿关键问题, 例如量子质量基准 光钟 基本常数测量研究等, 陆续取得丰硕的成果, 并正在逐步建立我国现代科学计量体系 进一步完善国家计量法规, 开拓法制计量的新领域, 完善计量保障机构, 逐步建立我国现代法制计量体系 进一步加强企业基础工作, 完善企业测量管理体系 大力推广不确定度的应用, 普遍开展校准服务, 逐步建立我国现代工业计量体系 通过签订国际计量互认协议, 广泛参加国际比对和同行评审, 积极开展国际计量交流与合作, 我国的计量基准和计量校准测试能力得到了国际上的普遍承认, 我国的计量水平已跻身于国际先进行列 ( 三 ) 计量的特点 (4 个方面 ) 1 准确性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接近程度 准确性是计量的基本特点, 是计

80 量科学的命脉, 计量技术工作的核心 准确性是开展计量活动的基础, 只有在准确的基础上才能达到量值的一致 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完全准确无误的测量, 因此在给出测量结果量值的同时, 必须给出其测量不确定度 ( 或误差范围 ) 否则, 所进行的测量的质量 ( 品质 ) 就无从判断 所谓量值的 准确, 是指在一定的不确定度 误差极限或允许误差范围内的准确 只有测量结果的准确, 计量才具有一致性, 测量结果才具有使用价值, 才能为社会提供计量保证 2 一致性计量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单位的统一与量值的一致, 计量单位统一和单位量值一致是计量一致性的两个方面, 单位统一是量值一致的前提 量值一致是指量值在一定不确定度内的一致, 是在统一计量单位的基础上, 无论在何时 何地, 采用何种方法, 使用何种测量仪器, 以及由何人测量, 只要符合有关的要求, 其测量结果就应在给定的区间内一致 也就是说, 测量结果应是可重复 可再现 ( 复现 ) 可比较的 通过量值的一致性可证明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计量的实质是对测量结果及其有效性 可靠性的确认, 否则, 计量就失去其社会意义 国际计量组织非常关注各国计量的一致性, 采取了一些措施, 例如, 开展国际关键比对和辅助比对, 目的是验证各国的测量结果在等效区间或协议区间内的一致性 3 溯源性为了实现量值一致, 计量强调 溯源性 溯源性是确保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途径 溯源性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量值, 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 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 这种特性使所有的同种量值, 都可以按这条比较链通过校准向测量的源头追溯, 也就是溯源到同一个计量基准 ( 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 ), 或通过检定按比较链进行量值传递 否则, 量值出于多源或多头, 必然会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造成混乱 所谓 量值溯源, 是指自下而上通过不间断的比较链, 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量值与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联系起来, 通过校准而构成溯源体系 ; 而 量值传递, 则是指自上而下通过逐级检定或校准而构成检定系统, 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通过各级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 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和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都使测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保证 4 法制性为实现单位统一 量值准确可靠, 不仅要有一定的技术手段, 还要有相应的法律 法规和行政管理等法制手段, 依法实施严格的计量法制监督, 也就是说, 某些计量活动必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做出相应的规定, 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古今中外, 计量都是由政府纳入法制管理, 确保计量单位的统一, 避免不准确 不诚实的测量带来的危害, 以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权益, 都是通过法制来实现的 我国计量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为准则, 所有的计量活动均符合其规定 否则, 计量的准确性 一致性就无法实现, 其作用也无法发挥 ( 四 ) 计量的分类按计量的社会功能, 把计量大致分为 3 个组成部分 1 法制计量法制计量是计量的一部分, 是计量工作的重要方面 计量作为社会事业, 并不是每一个方面都需要政府管理, 但政府应管什么? 政府应把管理重点放在制定与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并依法进行计量监督上, 也就是说, 法制计量是政府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工作重点 在国民经济 社会生活中, 存在着有利害冲突的计量, 法制计量的目的是要解决由于不准确 不诚实测量所带来的危害, 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为了消除这种利害冲突, 则必须实施依法管理 当前国际社会公认的法制计量领域即为我国 计

81 量法 所规定的贸易结算 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等领域 近年来, 随着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提出, 各国对资源越来越重视, 资源控制也将纳人依法管理的范围 因此, 法制计量的领域是随经济发展而变化的 什么是法制计量? 在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中指出, 法制计量是指 计量的一部分, 即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执行工作有关的部分, 涉及计量单位 测量方法 测量设备和测量实验室的法定要求 在这个定义中, 主要讲了从法制计量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执行方法 法制计量的内容主要包括 : 计量立法 统一计量单位 测量方法 计量器具和测量结果的控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测量实验室管理等 计量立法包括 : 国家计量法的制定 计量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以及各种计量技术法规的制定 统一计量单位要求强制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的控制包括 : 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 许可制度 强制检定 ( 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 计量器具的检查等 测量结果和有关计量技术机构的管理包括 : 定量包装商品量的管理 对校准和检测实验室的要求 当然, 这些工作必须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来执行 总之, 法制计量是政府行为, 是政府的职责 2 科学计量科学计量是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也是计量的基础, 它是指基础性 探索性 先行性的计量科学研究, 通常用最新的科技成果来精确地定义与实现计量单位, 并为最新的科技发展提供可靠的测量基础 科学计量是计量技术机构的主要任务, 包括计量单位与单位制的研究 计量基准与标准的研制 物理常数与精密测量技术的研究 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系统的研究 量值比对方法与测量不确定度的研究 当然也包括对测量原理 测量方法 测量仪器的研究, 以解决有关领域准确测量的问题, 开展动态 在线 自动 综合测量技术的研究, 开展新的科学领域中量值溯源方法的研究, 提高测量人员测量能力的研究, 联系生产实际开展与提高工业竞争能力有关的计量测试课题的研究, 以及涉及法制计量和计量管理的研究等 科学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保障 3 工业计量 ( 又称工程计量 ) 工业计量也称为工程计量 一般是指工业 工程 生产企业中的实用计量 有关能源或材料的消耗 监测和控制, 生产过程工艺流程的监控, 生产环境的监测以及产品质量与性能的检测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创新, 企业的节能降耗与环保, 统计技术的应用, 经营和管理生产活动, 安全的保障, 提高生产效率等, 无不与计量有关 因此, 计量已成为生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 成为企业的重要技术基础 工业计量 的含义具有广义性, 并不是指单纯的工业领域, 广义的是指除了科学计量 法制计量以外的其他计量测试活动, 它是涉及应用领域的计量测试活动的统称, 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在生产和其他各种过程中的应用计量技术均属于工业计量的范畴 工业计量一词是我国对这些计量测试活动的一种习惯用语, 涉及建立企业计量检测体系, 开展各种计量测试话动, 建立校准 测试服务市场, 发展仪器仪表产业等方面 工业计量测试能力实际上也是一个国家工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高技术为基础的经济构架中显得尤为重要 工业计量在国民经济中的实际应用具有广阔的前景 计量的 3 个组成部分分别代表以政府为主导的计量社会事业 计量的基础和计量应用 3 个方面 三 计量学 ( 一 ) 计量学概述从科学的发展来看, 计量曾经是物理学的一部分, 后来随着领域和内容的扩展, 形成了一门研究测量理论和实践的综合性科学, 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计量学

82 根据 JJG 通用计量名词及定义, 计量学是 关于测量的科学 然而它又不同于其它学科, 具有双重属性, 既属于自然科学, 又属于社会科学 作为自然属性, 它属于生产力的范畴, 不是某种社会制度的产物, 也不因某种社会制度的消亡而消亡 ; 而作为社会属性, 它又属于上层建筑, 伴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发展, 与社会制度紧紧相连, 不能脱离社会制度而单独存在 计量学涵盖有关测量的理论与实践的各个方面, 而不论测量的不确定度如何, 也不论测量是在科学技术的哪个领域中进行的 计量学研究的对象涉及有关测量的各个方面, 如 : 可测的量 ; 计量单位和单位制 ; 计量基准 标准的建立 复现 保存和使用 ; 测量理论及其测量方法 ; 计量检测技术 ; 测量仪器 ( 计量器具 ) 及其特性 ; 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 包括检定 校准 测试 检验和检测 ; 测量人员及其进行测量的能力 ; 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 基本物理常数 标准物质及材料特性的准确测定 ; 计量法制和计量管理, 以及有关测量的一切理论和实际问题 计量学作为一门科学, 它同国家法律 法规和行政管理紧密结合的程度, 在其他学科中是少有的 计量是科学技术和管理的结合体, 它包括计量科技和计量管理两个方面, 两者相互依存 相互渗透, 即计量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而计量科学技术中又涉及较强的法制性 因此, 计量科学的研究不仅涉及有关计量科学技术, 同时涉及有关法制计量和计量管理的内容 计量学有时简称计量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发展, 计量学的内容还会更加丰富 计量学通常采用了当代的最新科技成果, 计量水平往往反映了科技水平的高低 计量又是科学技术的基础, 没有计量就没有科技的发展, 计量学的发展将大大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 ( 二 ) 计量学研究的内容主要有 : 量和单位 ; 计量器具 ( 包括计量基 标准及工作计量器具 );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 ; 测量误差 测量不确定度与数据处理以及计量管理等 计量的对象,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 主要是各种物理量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 社会的发展, 计量的对象已突破了传统物理量的范畴, 不仅扩展到化学量 工程量, 而且扩展到生物方面的生理 心理量, 甚至一些微观领域的统计计数量, 如质子数 中子数 血球个数等计数量也可通过一定的物理技术手段转换成物理量来计量 因此, 可以说, 一切可测量的量, 皆属于计量的对象 可以预料, 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计量学的内容还会更加丰富 ( 三 ) 计量学的范围我国目前按专业, 把计量分为 10 大类 : 几何量 ( 长度 ) 热学 力学 电磁学 电子学 时间频率 电离辐射 光学 声学 化学 ( 含标准物质 ) 等计量 1. 几何量计量几何量计量在习惯上又称长度计量 其基本参量是长度和角度 按项目分类, 包括 : 线纹计量 端度计量 线胀系数 大长度计量 角度计量 表面粗糙度 齿轮 螺纹 面积 体积等计量 ; 也包括形位参数 : 直线度 平面度 圆度 垂直度 同轴度 平行度 对称度等计量 ; 以及空间坐标计量 纳米计量等 几何量计量的应用十分广泛, 绝大部分物理量都是以几何量信息的形式进行定量描述的, 在计量单位中占有重要地位 2. 热学计量热学计量主要包括温度计量和材料的热物性计量 温度计量按国际实用温标划分可分为高温计量 中温计量和低温计量 热物性是重要的工程参量, 热物性计量包括导热系数 热膨胀 热扩散 比热容和热辐射特性等方面 通常在工业化自动生产过程中, 温度 压力 流量是三个常用的热工量参数, 为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通常把压力 真空和流量放人热学计量部分, 而把这一部分称为 热工计量, 但按专业划分, 即按 量和单位 分类划分, 压力 真空和流量应属于力学量 有时把热物性计量纳

83 人化学计量中, 则热学计量简称为温度计量 3. 力学计量力学计量作为计量科学的基本分支之一, 其内容极为广泛 力学计量涉及的领域包括 : 质量计量 容量计量 力值计量 压力计量 真空计量 流量计量 密度计量 转速计量 扭矩计量 振动和冲击计量 重力加速度等计量, 也包括表征材料机械性能的硬度计量等技术参量 力学计量是计量学中发展最早的分支之一, 古代 度量衡 中的 量 和 衡 就是现在所谓的容量计量和质量计量 随着现代工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特别是近代物理学和计算技术的发展, 力学计量的研究内容和手段在不断地扩充和扩展 4. 电磁学计量电磁学计量的内容十分广泛, 其分类方法也多种多样 按学科分, 可分为电学计量和磁学计量 ; 按工作频率分, 可分为直流电计量和交流电计量两部分 电磁计量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包括 : 直流和 1MHz 以下交流的阻抗和电量 精密交直流测量仪器仪表 模数 / 数模转换技术和交流 直流比例技术 磁学量 磁性材料和磁记录材料 磁测量仪器仪表以及量子计量等 电学计量包括 : 交直流电压 交直流电流 电能 电阻 电容 电感 电功率等计量 磁学计量包括 : 磁通 磁矩 磁感应强度等磁学量的计量 电磁计量具有较高的准确度 灵敏度, 能够实现连续测量, 便于记录和进行数据处理, 并可实施远距离测量, 人们越来越多地将各种非电量转换为电磁量进行测量 5. 电子学计量电子学计量习惯上又称为无线电计量 从电子学计量覆盖的频率范围看, 包括超低频 低频 高频 微波计量 毫米波和亚毫米波整个无线电频段各种参量的计量 无线电计量需要测量的参数众多, 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 表征信号特征的参量, 如电压 电流 场强 功率 1 电场强度 磁场强度 功率通量密度 频率 波长 波形参数 脉冲参量 失真 调制度 ( 调幅 调频 调相 ) 频谱参量 噪声等 ; 表征网络特性的参量, 如集总参数电路参量 ( 电阻 电导 电抗 电纳 电感 电容 ) 反射参量 ( 阻抗 电压驻波比 反射系数 回波损失 ) 传输参量 ( 衰减 相移 增益 时延 ) 以及电磁兼容性等 电子学计量发展迅速, 随着电子技术及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智能型测量仪器 自动测试仪器的广泛应用, 电子学计量在计量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6. 时间频率计量时间频率计量所涉及的是时间和频率量, 时间是基本量, 而频率是导出量 时间计量的内容包括 : 时刻计量和时间间隔计量 频率计量的主要对象, 是对各种频率标准 ( 简称频标 ) 晶体振荡器和频率源的频率准确度 长期稳定度 短期稳定度以及相位噪声的计量, 以及对频率计数器的检定或校准 7. 电离辐射计量电离辐射计量的主要任务是三个, 一是测量放射性本身有多少的量, 即测量放射性核素的活动 ; 二是测量辐射和被照介质相互作用的量 ; 三是中子计量 电离辐射计量应建立放射性活度,X γ 射线吸收量,X γ 射线照射量和中子注量等计量基准和标准, 开展对标准辐射源 医用辐射源 活度计 X γ 谱仪 比释动能测量仪 剂量计 照射量计 注量测量仪 电离辐射防护仪等测量仪器的检定和校准 电离辐射计量广泛应用于科学技术研究 核动力 核燃料 工农业生产 生物学 医疗卫生 环境保护 安全防护 资源勘探 军事国防等各个领域和部门 8. 声学计量声学计量包括超声 水声 空气声的各项参量的计量, 声压 声强 声功率是其主要参量, 还包括声阻 声能 传声损失 听力等计量 这些参量的测量和研究是声学计量技术的基础 声学计量包括以下内容 : 如空气声声压计量 超声声强和声功率计量 水声声压计量 听觉计量和机械噪声声功率及噪声声强计量 声学计量在量值

84 传递 溯源过程中, 所检定或校准的对象有传声器 声级计 听力计 超声功率计 水听器 标准噪声源及医用超声源 超声探伤仪 超声测厚仪等 水声计量已成为研究和利用海洋, 以及进行探测 导航 通讯等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 在国防和经济建设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9. 光学计量光学计量包括自红外 可见光到紫外的整个光谱波段的各种参量的计量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 光学计量主要包括 : 辐射度计量 ( 辐射能量 辐射强度 辐射亮度 辐射照度 曝辐射量 ), 光度计量 ( 发光强度 光亮度 光出射度 光照度 光量 曝光量 ), 激光辐射度计量 ( 激光辐射量 激光辐射时域参量 激光辐射空域参量 ), 材料光学参数计量 ( 材料反射特性参数 材料透射特性参数 ), 色度计量, 光纤参数计量, 光辐射探测器参数计量等 光学计量还包括 : 眼科光学计量, 成像光学计量, 几何光学计量等 10. 化学计量随着测量科学的不断发展, 化学已从局限于定性描述一些化学现象逐步发展成为今天的定量描述物质运动的内在联系的一门基础科学, 而化学计量则是在不同空间和时间里测量同一量时为保证其量值统一的基本手段 由于物质和化学过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大多数化学测量中, 物质都要经历某些化学变化, 而且产生消耗, 所以广泛采用相对测量法进行测量 由于化学过程的这一特点, 在化学计量中多采用标准物质来进行量值传递和溯源, 以及通过有关部门颁布标准测量方法 标准参考数据, 建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标准物质的研制在化学计量中十分重要 标准物质按特性分类分为 : 化学成分标准物质 物理化学特性标准物质 工程技术特性标准物质 化学计量包括燃烧热 酸碱度 电导率 黏度 湿度 基准试剂纯度等计量, 也包括为建立生物技术可溯源的测量体系, 开展生物量计量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根据应用领域将计量学分为工业计量学 商业计量学 天文计量学 医用计量学等 当然, 上述划分并不是绝对的 在实际研究和具体计量中, 往往并不 也没有必要去严格区分 四 计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人们的广泛社会活动中, 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大量的各种不同的测量, 科学实验 工农业生产 商品流通 人民生活都离不开测量, 而且在测量过程中都在追求测量的准确 计量工作就是为测量的准确提供可靠的保证, 确保国家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 这是国家的重要政策 计量是科学技术 生产 社会经济秩序 贸易 环境保护 节能 国防 文化体育 人民生活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 是确保社会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 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 一 ) 计量与科学技术 ( 二 ) 计量与生产 ( 三 ) 计量与社会经济秩序 ( 四 ) 计量与贸易 ( 五 ) 计量与环境保护 ( 六 ) 计量与节能 ( 七 ) 计量与国防

85 ( 八 ) 计量与文化体育 ( 九 ) 计量与人民生活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80) 2.(P81 P82) 3.(P84) 4.(P86) 5.(P89)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三节测量结果 1. 学习目的 : 根据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 正确表述和应用被测量 影响量 量的真值 约定真值 测量结果以及描述测量结果的术语等概念 2. 主要内容 : 被测量和影响量 ; 量的真值和约定真值 ; 测量结果以及描述测量结果的术语等概念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 (1) 测量误差的应用与分类 ; (2) 测量误差的重复性与复现性 ; (3) 测量准确度的描述 ; (4) 测量不确定度的概念与作用, 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扩展不确定度的区别以及测量不确定度与测量误差的主要区别 难点 : (1) 量的真值和约定真值 ; (2) 测量结果以及描述测量结果的术语 ; (3) 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扩展不确定度的概念 作用与区别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 (2) JJF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一级与二级的要求基本相同 一 被测量及影响量 ( 一 ) 被测量 (meastlrand) 被测量是 作为被测对象的特定量 测量的目的是确定被测量的量值, 被测量也就是我们想要测量的量 (1) 要测量的是什么量, 这是测量时必须搞清楚的 测量时要知道被测对象的特定量是什么, 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要对被测量进行定义 被测量的定义包括对测量有影响的有关影响量所进行的说明, 其详细程度是相应于所需的测量准确度而定的, 以便对与测量有关的所有的实际用途来说, 其值是单一的 (2) 要注意, 测量有时会改变研究中的现象 物体或物质, 此时实际受到测量的量可能不同于想要测量的被测量

86 (3) 被测量不一定是物理量, 还可以是化学量 生物量等 在医学测量中, 被测量可能是一种生理活动 ( 二 ) 影响量 (influence qtlantky) 影响量是指 不是被测量但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量 ( 影响测量的各种因素 ) 测量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与测量结果有关的测量标准 标准物质和参考数据 ( 引用数据 ) 之值会对测量结果的准确程度产生影响, 测量仪器的短期不稳定以及如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和湿度等因素也会对测量结果有影响 间接测量的测量结果是由各直接测量的量通过函数关系计算得到, 此时每项直接测量都可能受影响量的影响, 从而影响最终测量结果 二 量的真值和约定真值 ( 一 ) 真值 (true value) 真值是指 与给定的特定量的定义一致的值 ( 真值是唯一的, 但也是未知的 ) 量的真值只有通过完善的测量才能获得, 但由于测量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影响量的影响, 使通过测量得不到真值, 因此真值按其本性是不确定的 在经典方法描述中, 认为真值是惟一的, 但实际上往往是未知的 按现在的定义, 由于特定量的定义细节总是不完善的, 与给定的特定量定义一致的值不一定只有一个, 也就是不存在单一的真值, 可能存在与定义一致的一组真值 当被测量的定义的不确定度与测量不确定度的其他分量相比可忽略时, 认为被测量可以用 实际惟一 的量值表示, 称为 被测量的真值, 其中 真 字可忽略, 就称为 被测量值 只有在基本常量的特殊情况下, 量可被认为具有一个单一的真值 ( 二 ) 约定真值 (conventional true value) 约定真值是指 对于给定目的具有适当不确定度的 赋予特定量的值 ( 由于真值是不可知的, 实际计量中用约定真值代替真值, 有时该值是约定采用的 ) 在实际使用中, 有时约定真值还称指定值 标准值 参考值 校准值等 在日常检定或校准中, 将由测量标准复现的量值作为约定真值, 常称为标准值或实际值 约定真值仅是真值的估计值, 是具有不确定度的, 但国际约定量值通常被公认为具有相当小的测量不确定度 三 测量结果 (measurement result) 在新版国际计量学名词中, 测量结果定义为 : 由测量所得到的赋予被测量的量值及其有关的信息 由于各种影响量的存在, 由测量得不到被测量的真值, 只能得到被测量的估计值, 用被测量的估计值作为被测量的测量结果时, 人们就要求知道这种估计的可信程度 测量结果仅是被测量的估计值, 其可信程度由测量不确定度来定量表示 因此, 通常情况下, 测量结果应该表示为一个被测量的估计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必要时还要给出不确定度的置信水平 自由度等的说明, 这样才是完整的表述 除非对于某些用途而言, 如果认为测量不确定度可以忽略不计, 则测量结果可以仅表示为被测量的估计值 单次测量的结果有时称观测值 测得值或测量值 在很多情况下, 测量结果是在重复观测的基础上确定的 对于示值的重复测量, 可得到一组相应的测得值 用一组独立重复测量的测得值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可以减小由随机影响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 所以是被测量的最佳估计值 因此, 通常情况下, 测量结果是多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及该算术平均值的测量不确定度 测量结果有以下两种情况 : (1) 未修正结果 (uncorrected result)

87 系统误差修正前的测量结果 (2) 已修正结果 (corrected result) 系统误差修正后的测量结果 对于间接测量, 测量结果是由各直接测量的量值通过函数关系经计算获得的, 其中每个直接测量值的不确定度都会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有贡献 四 描述测量结果的术语 ( 一 ) 测量误差 1 测量误差 (error of measurement) 测量误差定义为 : 测量结果减去被测量的真值 实际工作中测量误差又简称误差 一般情况下, 由于真值不能确定, 测量误差是未知的, 测量误差是一个概念性术语 在新版国际计量学名词中, 测量误差定义为测得的量值与参考量值之差 当涉及存在单个参考量值时, 例如 : 如果某测量结果与用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不计的计量标准复现的量值比较时, 用测量标准的量值作为参考量值 ; 而如果用给定的约定量值作为参考量值时, 这种情况下可以得到测量误差 但无论测量标准的标准值还是其他约定值, 实际上都是存在不确定度的, 获得的只是测量误差的估计值 测量误差的估计值是测量值偏离参考量值的程度, 通常情况是指绝对误差 但需要时也可用相对形式表示, 即用绝对误差与被测量值之比表示时称相对误差 (relative error), 常用百分数或指数幂表示 ( 例如 1% 或 ), 有时也用带相对单 位的比值表示 ( 例如 0.3μV/V); 给出测量误差时必须注明误差值的符号, 当测量值大于参考值时为正号, 反之为负号 获得测量误差估计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得到测量结果的修正值 测量误差不应与测量中产生的错误和过失相混淆 测量中的过错常称为 粗大误差 或 过失误差, 它不属于测量误差定义的范畴 测量仪器的特性用 示值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 准确度等级 等术语表示, 不要与测量结果的测量误差相混淆 2 测量误差的分类测量误差按不同性质分为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两类 (1) 系统误差 (systematic error) 系统误差是指 在重复性条件下, 对同一被测量进行无穷多次测量所得结果的平均值与被测量真值之差 ( 其参考量值是真值 ; 其来源可以是已知的或未知的 ; 对于已知的系统误差可以采用修正来补偿 ) 它是在重复测量中保持恒定不变或按可预见的方式变化的测量误差的分量 1 系统误差的参考量值是真值 因为被测量的真值不知道, 所以系统误差不能完全得到 因此, 系统误差是一个概念性的术语 当用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不计的测量标准的标准值或约定值作为参考量值时, 可得到系统误差的估计值 2 系统误差的来源可以是已知的或未知的, 对已知的来源, 如果可能, 系统误差可以从测量方法上采取措施予以减小或消除 例如在用等臂天平称重时, 可用交换法或替代法消除天平两臂不等引入的系统误差 3 对于已知的系统误差可以采用修正来补偿 由系统误差估计值可以求得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从而得到已修正的测量结果 但由于参考量值是有不确定度的, 因此由系统误差估计值得到的修正值也是有不确定度的 (2) 随机误差 (random error) 随机误差是指 测量结果与在重复性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无穷多次测量所得

88 的结果的平均值之差 1 随机误差的参考量值是对同一个被测量由无穷多次重复测量得到的平均值, 即期望值 2 一组重复测量的随机误差形成一种分布, 该分布可以用方差描述, 并具有为零的期望值 3 随机误差是由影响量的随机时空变化所引起, 它们导致重复测量中数据的分散性 测量值的重复性就是由于所有影响测量结果的影响量不能完全保持恒定而引起的 4 随机误差等于测量误差减系统误差 由于不可能进行无穷多次测量, 因此定义的随机误差是得不到的, 随机误差是一个概念性的术语 ; 不要用随机误差来定量描述测量结果 总之 : 测量误差包括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 其概念如下图所示 测量误差示意图 因此, 测量误差包括了随机误差与系统误差, 从概念上存在以下公式 : =δ+ε 通常情况下, 测量误差 随机误差 δ 和系统误差 ε 都是理想的概念性术语, 不可能通过测量得到它们的准确值 3 测量误差的修正当已知测量误差时可以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修正值 (correcton) 是指 用代数法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加, 以补偿其系统误差的值 修正值等于负的系统误差估计值, 即与估计的系统误差大小相等 符号相反 由于系统误差的估计值是有不确定度的, 因此修正不可能消除系统误差, 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小系统误差 已修正的测量结果即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度, 但可能已十分接近被测量的真值 ( 即误差很小 ) 因此, 不应把测量不确定度与已修正测量结果的误差相混淆 如果系统误差的估计值很小, 而修正引入的不确定度很大, 就不值得修正 此时往往将影响量对测量结果的系统性影响按 B 类评定方法评定其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修正除了用修正值外, 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 如为补偿系统误差, 可以在未修正测量结果上乘一个因子, 该因子称修正因子 (correcton factor), 也可以用修正曲线或修正值表 ( 二 )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复现性 1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测量结果的重复性 (repeatability of results of measurement) 可简称为重复性 (repeatability) 重复性的定义是 : 在相同条件下, 对同一被测量进行连续多次测量所得结果之间

89 的一致性 测量重复性时的相同条件又称重复性条件, 包括 : 相同的测量程序 ; 相同的观测者 ; 在相同条件下使用相同的测量仪器 ; 相同地点 ; 在短时间内的重复测量 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 多次测量所得测量值之间的分散性, 就是其一致程度, 所以重复性可用实验标 准偏差来定量表示, 常用符号为 Sr 2 测量结果的复现性测量结果的复现性 (reproducibility of results of measurement) 在不致误解时可简称为复现性 (reproducibility) 在一些学科中, 又称为再现性 复现性定义为 : 在改变了的测量条件下, 同一被测量的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定义中所指的改变了的测量条件, 可以是以下条件中的某一条或几条 : 测量原理 测量方法 观测者 测量仪器 参考测量标准 地点 使用条件 测量时间 定义中所涉及的测量结果通常指已修正结果, 特别在改变了测量仪器和参考测量标准时, 不同仪器和不同标准均各有其修正值的情况下 复现性可用实验标准偏差来定量表示, 常用符号为 S R 在给出复现性时, 应明确说 明所改变条件的详细情况 ( 三 ) 测量准确度 (measurement accuracy) 测量准确度定义为 :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测量准确度是假定存在真值的理想情况下定义的, 由于真值一般是未知的, 定义的测量准确度就不能定量给出 因此它是一个定性的概念 所以 测量准确度 只是对测量结果的一个概念性或定性描述, 在文字叙述中使用, 但不给出量值 测量准确度作为定性描述, 只有高低之分, 没有数值大小之分 叙述时可以说准确度高或准确度低, 准确度符合标准要求等 ; 当测量提供较小的测量误差时就说该测量是较准确的或准确度较高 但不要定量表示成 : 准确度为 0.25% 准确度 =±16mg 等, 这样的表示方法是错误的 ( 四 ) 测量不确定度 1 测量不确定度的定义和作用测量不确定度 (uncertainnty of measurement) 测量不确定度定义为 表征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 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1) 引出术语 测量不确定度 的出发点是用来描述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是一个说明给出的测量结果的不可确定程度和可信程度的参数 例如 : 当得到测量结果为 :m=500g,u=1g(k=2); 就知道被测对象的重量为 (500±1)g, 测量结果不可确定的区间是 499g~501g, 在该区间内的置信水平 ( 即可信程度 ) 约为 95% 这样的测量结果比仅给 500g 还给出了更多的可信度信息 (2) 测量不确定度是说明测量值分散性的参数测量不确定度不说明测量结果是否接近真值, 而是说明测量值分散性的参数 由于测量的不完善和人们的认识不足, 测量值是具有分散性的 这种分散性有两种情况 : 1 由于各种随机性因素的影响, 每次测量得到的值不是同一个值, 而是以一定概率分布分散在某个区间内的许多值 ; 2 虽然有时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恒定不变的系统性影响, 但由于不知道其值, 也只能根据现有的认识, 认为它以某种概率分布存在于某个区间内, 可能存在于区域内的任意位置, 这种概率分布也具有分散性 (3) 为了表征测量值的分散性, 测量不确定度用标准偏差表示因为在概率论中标准偏差是表征随机变量或概率分布分散性的特征参数 当然,

90 为了定量描述, 实际上用标准偏差的估计值来表示测量不确定度, 所以称为标准不确定度 在实际使用中, 往往希望知道包含测量结果的区间, 因此测量不确定度也可用标准偏差的倍数或说明了置信水平 ( 包含概率 ) 的区间半宽度表示 测量不确定度表示为区间半宽度时称为扩展不确定度 (4) 不同场合下测量不确定度术语的表述不同 1 不带形容词的 测量不确定度 用于一般概念和定性描述 ; 2 带形容词的测量不确定度, 如 : 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和扩展不确定度, 用于在不同场合对测量结果的定量描述 (5) 标准不确定度有两类评定方法一般, 测量不确定度是由多个分量组成的, 用标准偏差表示的不确定度分量的评定方法分为两类 : 1 不确定度的 A 类评定 (type A evaluaton of uncertainty) 是指 用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标准不确定度 也就是根据一系列测量数据的统计分布估算标准偏差估计值的评定方法, 称为测量不确定度的 A 类评定方法, 用 A 类评定得到 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用实验标准偏差表征, 符号为 u A 2 不确定度的 B 类评定 (type B evaluation of uncertainty) 不确定度的 B 类评定是指 用不同于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标准不确定度 也就是用基于经验或有关信息假设的概率分布来估计标准偏差的评定方法称为测量不确定度的 B 类评定方法, 用 B 类评定得到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也用估计的标 准偏差表征, 符号为 u B (6) 不确定度不按系统或随机的性质分类因为系统性和随机性在不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转换的 例如某标准电阻的阻值的不确定度在批量生产时具有随机性, 而到用户手里就又是系统性的了, 所以不确定度不按性质分类 在需要说明不确定度分量的性质时, 可表述为 由随机效应导致的测量不确定度 或 由系统效应导致的测量不确定度 2 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扩展不确定度的区别 (1) 标准不确定度 (standard uncertainty) 标准不确定度是指 以标准偏差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 它不是由测量标准引起的不确定度, 而是指不确定度由标准偏差的估计值表示, 表征测量值的分散性 标准不确定度用符号 u 表示 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往往由许多来源引起, 对每个不确定度 来源评定的标准偏差, 称为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用 u i 表示 (2)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combined standard uncertainty)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是指 当测量结果由若干其他量的值求得时, 按其他各量的方差或 ( 和 ) 协方差算得的标准不确定度 也可以说,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是由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合成得到的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的方法称为测量不确定度传播律 合成 标准不确定度用符号 u C 表示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仍然是标准偏差, 它是测量结果标准偏差的估计值, 它表征了 测量结果的分散性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自由度称为有效自由度, 用, ν eff 表示, 它表 明所评定的 u C 的可靠程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也可用 u C (y) y 相对形式表示, 必要时

91 可以用符号仍 u r 或 u rel 表示 3 扩展不确定度 (expended uncertainty) 扩展不确定度是指 确定测量结果的区间量, 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 (1) 扩展不确定度是由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倍数得到, 即将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u C 扩展了 k 倍得到, 用符号 U 表示, U=ku C 扩展不确定度确定了测量结果可能值所在的区 间 测量结果可以表示为 :Y=y±U 式中,y 是被测量的最佳估计值 被测量的值 Y 以一 定的概率落在 y-u, y+u 区间内, 该区间称为统计包含区间 所以扩展不确定度是测量 结果的统计包含区间的半宽度 (2) 置信水平, 又称置信概率, 是与统计包含区间有关的概率值 置信水平表明测量结果的取值区间包含了概率分布下总面积的百分数, 表明了测量结果的可信程度 测量结果的取值区间在被测量值概率分布总面积中所包含的百分数称为该区间的包含概率或置信水平 (level of confidence), 用 p 表示 扩展不确定度也可以用相对形式表示, 例如 : 用 U(y)/y 表示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也 可用符号 U r(y) U r 或 U rel 表示 说明具有规定的包含概率 ( 置信水平 ) 为 p 的扩展不确定度时, 可以用 Up 表示 例如 : U 95 表明由扩展不确定度决定的测量结果取值区间具有置信水平为 0.95, 或 U 95 是包含 概率为 95% 的统计包含区间的半宽度 由于 U 是表示统计包含区间的半宽度, 而 u C 是用标准偏差表示的, 所以它们均是非 负参数, 即 U 和 u C 单独定量表示时, 数值前都不必加正负号, 如 U=0.05V, 不应写成 U=± 0.05V 为求得扩展不确定度, 对合成标准不确定度所乘的数字因子 称包含因子 (coverage factor) 包含因子用符号 k 表示时, U=ku C, 一般 k 取 2 或 3 当用于表示置 信水平为 p 的包含因子时, 包含因子用符号 k p 表示, U p =k pu C k 的取值决定了扩展不确 定度的置信水平, 若 u C 近似正态分布, 且其有效自由度较大, 则 :U=2u C, 测量结果 Y 在 (y-2u C, y+2u C) 区间内置信水平 p 约为 95%; U =3u C 时, 测量结果 Y 在 (y-3u C, y+3u C) 区间 内置信水平 p 约为 99% 置信水平 (level of confidence) 又称包含概率, 是与统计包含区间有关的概率值 置信水平表明测量结果的取值区间包含了概率分布下总面积的百分数, 表明了测量结果的可信程度 置信水平 ( 或包含概率 ) 可以用 0~1 之间的数表示, 也可以用百分

92 数表示 例如置信水平为 0.99 或 99% 3 测量不确定度与测量误差的主要区别测量误差表明测量结果偏离真值的多少, 是一个确定的值 ; 测量误差按性质可分为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两类, 都是理想的概念 由于真值未知, 现在测量误差一般已不再用于定量描述测量结果的准确程度 ; 由参考值代替真值时, 可得到测量误差的估计值, 它是一个有正号或负号的量值, 其值为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的参考值之差, 大于参考值时为正, 小于参考值时为负 由于测量不可能理想完善, 所以测量结果中始终存在测量误差, 误差是客观存在的, 不以人的认识程度而改变 当已知系统误差的估计值时, 可以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测量不确定度表明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 是一个区间 用标准偏差, 标准偏差的倍数, 或说明了置信水准的区间的半宽度来表示, 它是一个无符号的参数 测量不确定度与人们对被测量和影响量及测量过程的认识有关 测量不确定度可以由人们根据实验 资料或经验等信息评定, 得到定量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值 测量不确定度分量评定时不必区分其性质 不存在随机与系统两类不确定度的区分 测量不确定度与真值无关, 不说明测量结果偏离真值的多少, 不能用于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它仅给出了测量结果可信程度的信息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97) 2.(P98) 3.(P98) 4.(P99) 5.(P101) 6.(P102) 7.(P104)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四节测量仪器及其特性 1. 学习目的 : 根据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 正确表述和应用测量仪器及其特性等概念 2. 主要内容 : 测量仪器 ( 计量器具 ) 的特点与作用 ; 实物量具 测量系统与测量设备 ; 测量仪器分类 ; 测量仪器的特性以及测量仪器的使用环境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 (1) 测量仪器 ( 计量器具 ) 的分类 特点与作用 ; (2) 实物量具 测量系统与测量设备 难点 : (1) 示值范围 标称范围 量程和测量范围 ; (2) 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 (2) JJF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一级与二级的要求基本相同

93 一 测量仪器 ( 计量器具 ) ( 一 ) 测量仪器及其作用 1 测量仪器 (measureing instrument) 测量仪器是指 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它是用来测量并能得到被测对象量值的一种技术工具或装置 测量仪器又称计量器具, 为了达到测量的预定要求, 测量仪器必须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计量学特性, 特别是测量仪器的准确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测量仪器的特点是 : (1) 用于测量, 目的是为了获得被测对象量值的大小 (2) 具有多种形式, 它可以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使用 例如体温计 电压表 直尺 度盘秤等可以单独地用来完成某项测量 ; 另一类测量仪器, 如砝码 热电偶 标准电阻等, 则需与其他测量仪器和 ( 或 ) 辅助设备一起使用才能完成测量 测量仪器可以是实物量具, 也可以是测量仪器仪表或一种测量系统 (3) 测量仪器本身是一种器具或一种技术装置, 是一种实物 在我国有关计量法律 法规中, 测量仪器称为计量器具, 即计量器具是测量仪器的同义词 从上述测量仪器的定义可以看出, 测量仪器是用于测量目的的所有器具或装置的统称, 我国习惯统称为计量器具 2 测量仪器的作用测量是为了获得被测量值的大小, 而得到被测量值的大小是通过计量器具来实现的, 所以计量器具是人们从事测量获得测量结果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它是测量的基础, 是从事测量的重要条件 计量器具又是复现单位 实现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的重要手段 为实现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必须建立相应的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和工作用计量器具, 并通过检定和校准来实现测量的统一, 实现测量的准确性 一致性, 这一任务正是通过各级计量器具进行量值的传递和溯源来完成的 计量器具又是实施计量法制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国家计量法规对用于贸易结算 医疗卫生 安全防护 环境监测四个方面且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这些强检计量器具既是实施法制管理的对象, 又是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提供服务的重要手段, 正是通过这些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 使广大人民群众免受不准确 不诚实测量带来的危害 计量器具又是开展科学研究 从事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如果没有计量器具, 就无法获得量值, 科研就无法进行, 生产过程就无法控制, 产品质量就无从保证 ( 二 ) 实物量具 测量系统和测量设备 1 实物量具 (material measure) 实物量具是 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给定量的一个或多个已知值的器具 其本身不带指示器, 而由被测量对象本身形成指示器 ( 如 :25kg 的标准砝码 ) 它的主要特性是能复现或提供某个量 某些量的已知量值 这里所说的固定形态应理解为量具是一种实物, 它应具有恒定的物理化学状态, 以保证在使用时量具能确定地复现并保持已知量值 获得已知量值的方式可以是复现的, 也可以是提供的 如砝码是量具, 它本身的已知值就是复现了一个质量单位量值的实物 如标准信号发生器也是一种实物量具, 它提供多个已知量值作为供给量输出 定义中的已知值应理解为其测量单位 数值及其不确定度均为已知 可见实物量具的特点是 : (1) 本身直接复现或提供了单位量值, 即实物量具的示值 ( 标称值 ) 复现了单位量值, 如量块 线纹尺本身就复现了长度单位量值 ;

94 (2) 在结构上一般没有测量机构, 如砝码 标准电阻, 它只是复现单位量值的一个实物 ; (3) 由于没有测量机构, 在一般情况下, 如果不依赖其他配套的测量仪器, 就不能直接测量出被测量值, 如砝码要用天平 量块要配用干涉仪 光学计 因此, 实物量具往往是一种被动式测量仪器 量具本身所复现的量值, 通常用标称值表示 对实物量具而言, 标称值是指标在实物上的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给定量的那个值 这个量值是经修约取整后的一个值, 往往是通过标准器对比所确定的量值的近似值 它可以表明实物量具的特性 例如, 标在标准电阻上的量值 100Ω, 标在砝码上的量值 10g, 标在单刻度量杯上的量值 1L, 标在量块上的量值 100mm, 该标称值就是实物量具本身所复现的量值 对于多刻度的玻璃量器 可变电容器 电阻箱之类的量具, 则通常取其满刻度值作为标称值, 这种标称值也可作为总标称值 有的量具还标有如额定电流值 准确度等级等, 但通常不能认为这些量值或数据是量具的标称值 量具按其复现或提供的量值看, 又可以分为单值量具和多值量具, 单值量具如量块 标准电池 砝码等, 一般不带标尺 ; 多值量具如线纹尺 电阻箱等, 带有标尺 多值量具也包含成套量具, 如砝码组 量块组等 量具从工作方式来分, 可以分为从属量具和独立量具 必须借助其他测量仪器才能进行测量的量具, 称为从属量具, 如砝码, 只有借助天平或质量比较仪才能进行质量的测量 ; 不必借助其他测量仪器即可进行测量的量具称为独立量具, 如尺子 量杯等 标准物质即参考物质按定义均属于测量仪器中的实物量具 2 测量系统 (measuring system) 测量系统是指 组装起来以进行特定测量的全套测量仪器及其配套设备 具体地说, 是指用于特定测量目的, 由全套测量仪器和有关的其他设备组装起来所形成的一个系统 从定义看, 测量系统是由各种测量仪器连同辅助设备组装起来的, 有时也可以随时拆卸, 形成固定安装的测量系统称为测量装置 测量装置作为计量标准时, 有时又称检定装置或校准装置 当然, 测量系统可以是小型的或便携式的, 但也可以是中型 大型或固定式的, 有时则可能是把计量器具 计算装置和辅助装置连接起来的一套自动化的装置, 便于转换 存储和在自动化系统中应用 3 测量设备 (measuring equipment) 测量设备是指 测量仪器 测量标准 标准物质 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的总称 它包括检定或校准中使用的, 还包括试验和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测量设备 可见它并不是指某台或某类设备, 而是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相关的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统称 测量设备有以下几个特点 : (1) 概念的广义性 测量设备不仅包含一般的测量仪器, 而且包含了各等级的测量标准 各类标准物质和实物量具, 还包含和测量设备连接的各种辅助设备, 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和软件 测量设备还包括了检验设备和试验设备中用于测量的设备 定义的广义性是从 ISO9000 标准的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所决定的 (2) 内容的扩展性 测量设备不仅仅是指测量仪器本身, 而又扩大到辅助设备, 因为有关的辅助设备将直接影响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里主要指本身不能给出量值而没有它又不能进行测量的设备, 也包括作为检验手段用的工具 工装 定位器 模具 夹具等试验硬件或软件 可见作为测量设备的辅助设备对保证测量的统一和准确十分重要 (3) 测量设备不仅是指硬件还有软件, 它还包括 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 这是

95 指设备使用说明书 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测量程序文件等资料, 当然也包括一些测量仪器本身所属的测量软盘, 没有这些资料就不能给出准确可靠的数据 因此, 软件也应视为是测量设备的组成部分 测量设备是一个总称, 它比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含意更为广泛 提出此术语有利于对测量过程进行控制 ( 三 ) 测量仪器的分类测量仪器按其结构 功能 作用 性质或不同专业, 具有很多的分类方法 测量仪器按其结构和功能特点可分为以下几类 : 1 指示式测量仪器 ( 或显示式测量仪器 )(indicating measuring instrument) 指示式或显示式测量仪器是指能 显示示值的测量仪器 这类仪器具有显示装置, 显示可以是模拟的 数字的或半数字的, 可以显示单个量值, 也可以显示多个量值 例如模拟式电压表 压力表 千分尺 数字式频率计 数字电压表 数字式电子秤都属于显示式测量仪器 显示式测量仪器还可用图形方式显示, 如波形显示 频谱显示 图像显示等 如温度指示仪器也可以单点或多点进行测温 注意不要将单纯的指示装置 指示器 显示器等与显示式测量仪器相混淆 2 记录式测量仪器 (recording measuring instrument) 记录式测量仪器是指 提供示值记录的测量仪器 这类测量仪器能将被测量值的示值记录下来 给出的记录可以是模拟的 ( 连续或断续线条 ), 也可以是数字的 ; 可记录一个量或多个量的值, 如温度记录仪 气压记录仪 记录式光谱仪 热释光剂量计等 如温度记录仪可以单点记录, 也可以多点打印记录 这类测量仪器具有记录器 绝大多数记录式测量仪器也具有显示功能, 当然其主要的功能是记录, 即记录式仪器也可带有指示装置以显示示值 3 累计式测量仪器 (totalizing measureng instrument) 累计式测量仪器是指 通过对来自一个或多个源中, 同时或依次得到的被测量的部分值求和, 以确定被测量值的测量仪器 它是为了获得被测量在一段时间间隔内的累计值, 即被测量值求和的测量仪器 这是从测量仪器的使用功能上来进行分类的, 有些情况下, 测量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被测量的瞬时值, 而通常测量仪器的示值所反映的是被测量的瞬时值 因此, 为了给出累计量就必须使测量仪器增加一个累计的功能, 这个功能由累计器来实现, 如累计式皮带秤 有时, 提供分量量值的被测量源不止一个, 需要同时被累计或依次地从不同的源得到被测量的分量量值 4 积分式测量仪器 (integrating measuring instrument) 积分式测量仪器是指 通过一个量对另一个量积分, 以确定被测量值的测量仪器 有些被测量按其定义或实际性质本来就是一个积分量 例如, 家庭用的电能表, 就是两次付费时刻之间的一段时间内, 所耗用的功率对时间的积分 家用电能表中的积分机构能随时将所用电能的量累积计算出来, 并通过数字指示装置加以显示 又如皮草面积的测量, 将皮革摊平在平面上, 实际上就是要测量其轮廓线所围的平面面积, 因此也很自然是一个积分量 所以, 家用电能表和皮革面积测量仪都是积分式测量仪器 积分式测量仪器不能将积分变量分割为无限小的微分, 而只是分割为可认为足够小的分段就行了 可见, 累计式测量仪器, 如果将分量量值设法加以足够的细分, 也就成了积分式测量仪器了 5 模拟式测量仪器或模拟式指示仪器模拟式测量仪器或模拟式指示仪器是指 其输出或显示为被测量或输入信号连续

96 函数的测量仪器 这是从测量仪器输出或显示的形式来分类 即测量仪器的输出或显示为被测量的量值或为与输人信号相对应的连续函数值 通常遇到的被测量, 如长度 角度 温度 质量 力 电流 电压等, 均被看作是可以无限细分的连续量 因此, 在一定条件下, 任何两个这种量之间均可以建立起数值上的对应关系即函数关系, 这就是说, 输出量是输入量的一种模拟信号的关系 例如, 用热电偶测温, 热电偶作为感温元件又将被测对象的温度值 ( 非电量 ) 变换为相应的热电动势 ( 电量 ), 两者之间具有函数关系, 然后通过配套的动圈式显示仪表, 将其输出变换为表针的偏转角度, 从而指示出被测温度的大小 又如, 玻璃水银温度计, 则是将被测温度变换为水银柱高度 ( 长度 ) 进行指示 这些都是可以连续读数的模拟式测量仪器 模拟式测量仪器仅仅是就输出或显示的表现形式而言, 而与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无关 如电测量仪器中不同原理的磁电系仪表 电磁系仪表 电动系仪表均属于模拟式测量仪器 模拟式测量仪器, 有的可以显示被测量值, 有的则可以输出某一个已知量值, 故有模拟式指示仪器或模拟式测量仪器两个术语 6 数字式测量仪器或数字式指示仪器数字式测量仪器或数字式指示仪器是指 提供数字化输出或显示的测量仪器 这是从测量仪器输出或显示的不同形式来分类的 只要其输出或显示是以十进数字自动显示的, 则就是数字式测量仪器, 而与仪器的工作原理无关 例如, 通常使用的数字电压表 数字电流表 数字功率表 数字频率计等, 尤其是数字电压表, 使用更为广泛 如 - 台应用称重传感器的地秤, 配用的输出显示仪表是数字式电压表, 则该地秤就是数字式测量仪器 数字式温度计大多也以频率 电压 电阻等为感温信号, 通过模 / 数 (A/D) 转换电路, 以数字形式显示测温结果 数字式测量仪器具有准确度高 灵敏度高 重复性好 测量速度快 可同时测量多种参数, 特别是具有便于与计算机相连以进行自动化测量和控制等一系列优点 数字式测量仪器可以提供数字化输出, 也可以提供数字化显示, 故采用了数字式测量仪器和数字式指示仪器两个名称 ( 四 ) 测量链 测量传感器 检测器 敏感器 1 测量链 (measuring chain) 测量链是指 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系列单元, 由它们构成测量信号从输入到输出的通道 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从测量信号输入到输出所形成的一个通道, 这一通道由一系列单元组成 如由传声器 衰减器 滤波器 放大器和电压表组成的电声测量链 ; 如一个压力表的机械测量链, 由波登管 机械传动系统和刻度盘构成 2 测量传感器 (measuring transducer) 测量传感器是指 提供与输入量有确定关系的输出量的器件 测量传感器的作用就是将输入量按照确定的对应关系变换成易测量或处理的另一种量, 或大小适当的同一种量再输出 在实践中, 一些被测量往往不能找到能将它与已知量值直接进行比较的测量仪器来测量, 或者测量准确度不高, 如温度 流量 加速度等量, 直接同它们的标准量比较是相当困难的, 但可以将输入量变换成其他量, 如电流 电压 电阻等易测的电学量 ; 或变换成大小不同的同种量, 如将大电流变换成较易测量的安培量级的电流, 这种器件就称为测量传感器 通常测量传感器的输入量就是被测量 如热电偶输入量为温度, 经其转变输出为热电动势, 根据温度与其热电动势的对应关系, 可从温度指示仪或电子电位差计上得到被测的温度值, 因此热电偶就是一种测温的传感器 传感器的种类很多, 按被测量分类, 可分为温度传感器 力传感器 压力传感器 应变传感器 速度传感器等 ; 按测量原理分类, 可分为电阻式 电感式 电容式 热电式 压电式 光电式等 计量器具中所用的传感器种类繁多, 按其测量原理及应用举例如下 :

97 电阻式传感器, 把被测量的量变化变换为电阻变化的传感器, 如热电阻 电感式传感器, 把被测量的量变化变换为自感或互感变化的传感器, 如电动量仪 电容式传感器, 把被测量的量变化变换为电容变化的传感器, 如电动量仪 压电式传感器, 利用一些晶体材料的压电效应, 把力或压力的变化变换为电荷量变化的传感器, 在力 加速度 超声及声纳等测量中得到广泛应用 压磁式传感器, 利用一些铁磁材料的压磁效应, 把力或压力的变化变换为磁导率变化的传感器, 如测力 称重用传感器 压阻式传感器, 利用半导体材料的压阻效应, 把压力的变化变换为电阻变化的传感器 光电式传感器, 利用光电效应, 把光通量的变化变换为电量的传感器 霍尔传感器, 利用某些半导体材料的霍尔效应, 将被测量的变化变换为霍尔电势变化的传感器 热电式传感器, 利用热电效应, 将温度变化变换为电动势变化的传感器, 如热电偶 磁电式传感器, 利用电磁感应定律, 将转速的变化变换为感应电动势或其他频率变化的传感器 电离辐射式传感器, 利用电离辐射的穿透能力, 使气体电离具有热效应和光电效应的变化变换为电量变化的传感器, 如 γ 射线测量仪 光纤传感器, 利用光在光纤中传播时其振幅 ( 光强 ) 相位 偏振态 模式等随被测量值变化而变化的传感器, 它们可测量压力 温度 流量 流速 转速 加速度 位移 电流 磁场 辐射等参数 有时提供与输人量有给定关系的输出量的器件, 并不直接作用于被测量, 而是测量仪器的通道中间的某个环节, 或是测量仪器本身内部的某一部件, 则这种器件亦称为测量变换器 ; 如输人和输出为同种量, 亦称为测量放大器 ; 输出量为标准信号的传感器通常也称为变送器, 如温度变送器 压力变送器 流量变送器等 3 检测器 (detector) 检测器是指 用于指示某个现象的存在而不必提供有关量值的器件或物质 检测器的用途是为了指示某个现象物体或物质是否存在, 即反映该现象物体或物质的某特定量是否存在, 或者是为了确定该特定量是否达到了某一规定的阈值的器件或物质 检测器并不是与被测量值无关, 其测量的信息结果是由被测量值决定的, 并且具有一定的准确度, 其特点是不必提供具体量值的大小 例如, 对制冷装置检测其制冷剂是否泄漏的卤素检漏仪, 在化学反应中用检测器的化学试纸, 为了检测是否有测量讯号而使用的示波器, 为了检测信号接近零值程度的零位检测器或指零仪, 在电离辐射中为了确定辐射水平阀值用的给出声和光讯号的个人剂量计等 有的检测器直接作用于被测量, 又能够随着输入量而达到输出, 这就是一种测量传感器 有的检测器本身也就是一种敏感器 4 敏感器 ( 敏感元件 )(sensor) 敏感器是指 测量仪器或测量链中直接受被测量作用的元件 敏感元件是直接受被测量作用, 能接受被测量信息的一个元件 例如, 热电高温计中热电偶的测量结 ( 热端 ), 铂电阻温度计的敏感线圈, 涡轮流量计的转子, 压力表的波登管, 液面测量仪的浮子, 光谱光度计的光电池, 双金属温度计的双金属片等 它是测量仪器或测量链中输人信号的直接接受者, 可以是一种元件, 也可以是一种器件 必须注意敏感元件与传感器 检测器的区别, 三者的概念是不同的 传感器是提供与输入量有确定关系的输出量的器件, 检测器是用于指示某个现象的存在而不必提供有关量值的器件或物质 例如, 热电偶是测量传感器, 但它并不是敏感元件, 因为只有热电偶的测量结 ( 热端 ) 直接处于被测量温度中, 因此测量结才是敏感元件 又如, 电阻温度计

98 中的工业热电阻, 它是测量传感器, 但实际测温中虽然把热电阻的感温元件均处于被测量温度中, 但此时热电阻的感温元件就是敏感元件, 而不是传感器, 因为它还有导线连接, 可以进行输出, 所以敏感元件只能说是传感器直接受被测量作用的那一部分, 两者是有区别的 另外, 相对于检测器而言, 也是不同的概念, 检测器是用以确定被测量阈值的测量仪器, 如卤素检漏仪, 当然它并不是一个敏感元件 有的检测器本身就是直接作用于被测量从而确定其阈值, 如化学试纸, 这种检测器当然就属于一种敏感器 敏感元件在某些领域中, 也用术语检测器来表示, 即有的敏感器能够直接确定被测量阈值, 则也可以称为检测器 ( 五 ) 显示装置 指示器 测量仪器的标尺和仪器常数 1 显示装置显示装置又称指示装置, 是指 测量仪器显示示值的部件 显示装置通常位于测量仪器的输出端 显示装置与指示装置虽为同义词, 但严格地讲, 两者是有差异的 指示装置是显示装置的一种, 指示装置通常具有指示器, 可以用指针刻度等进行显示, 也可以用数字进行显示, 而某些复杂的信号则要靠文字 图形和图像来显示, 甚至应用计算机借助屏幕直接进行显示, 以供人观察分析, 因此, 显示装置具有广义性 测量仪器上应用的多数仍是指示装置 指示装置提供示值的方式通常有三种 : 模拟式 数字式 半数字式 模拟式指示装置提供模拟示值, 通常带有标尺和指示器, 将被测量变换为长度或角度量值进行显示 数字式指示装置提供数字示值, 即它把模拟量转换为以脉冲信号的频率或时间间隔形式出现的数字量, 然后用电子计数器计数并进行显示 半数字式指示装置是以上两种的组合, 即除末位数为模拟示值外, 其他均为数字化示值, 它通过末位由有效数字的连续移动进行内插的数字式指示, 或通过由标尺和指示器辅助读数的数字或指示提供半数字示值 示值的概念既适用于测量仪器, 也适用于实物量具 因此, 指示 ( 显示 ) 装置也包括实物量具的指示器或定位装置 但应注意, 并不是所有的测量仪器都带有显示装置, 例如, 有时实物量具用其标称值作为其示值, 如量块 标准电阻 砝码等, 这些不能作为显示装置, 因为它没有显示示值的部件 但一些可调式量具也具有显示装置, 如电阻箱 多刻度的玻璃量器等 2 指示器指示器是指 显示装置的固定的或可动的部件, 根据它相对于标尺标记的位置即可确定示值 显示装置中用以确定示值的部件, 可以是固定的, 也可以是活动的 如何去确定示值呢? 通常由指示器相对于标尺标记的位置来确定 通常指示装置具有测量仪器的标尺, 标尺上带有一组或多组有序的带有数码的标记, 这就是测量仪器标尺上与被测量值有对应关系的刻线 点及数字等记号, 即标尺标记, 指示器正是在上述标记上的以确定其被测量值示值的固定或不动的部件 例如, 指示式电流表 电压表 动圈式温度测量仪 百分表 千分表其指示器就是可动的指针 ; 如玻璃温度计 体温计 玻璃量器 U 型管压力计的指示器就是可上下升降的液面 ; 光点式检流计的指示器就是可动的光点 ; 水平仪中的指示器就是气泡 ; 对于记录式测量仪器, 其指示器就是可移动的记录笔 也存在着固定的指示器. 如人体秤的分度盘, 其指示器是固定的, 而其标尺或度盘在转动 又如, 常用的千分尺 微分筒是可转动的, 而在固定套筒上相对微分筒棱边的垂直线即作为指示器, 它是固定的 如家用电能表 煤气表, 其读数窗口具有指示标线, 这就是固定的指示器 这里必须注意指示装置和指示器的区别, 指示器是指示装置中确定示值的部件 因此. 它直接影响着示值读数的准确度

99 3 测量仪器的标尺测量仪器的标尺是指 测量仪器显示装置的部件, 由一组有序的带有数码的标记构成 标尺是测量仪器显示装置中的一个部件, 它由一组有序的带有数码的标尺标记所构成 标尺标记上所标注的数字可以用被测量单位表示, 也可以用其他单位表示, 或仅为一个纯数 标尺通常固定或标注在度盘上 一个度盘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标尺 ( 如万用表 ) 度盘可以是固定的, 也可以是活动的, 所以标尺也可以是固定的或活动的 例如, 各种指示式电表 压力表 直尺 刻度量器等的度盘是固定的, 而有些人体秤的度盘是活动的 在模拟式测量仪器中, 标尺使用十分广泛, 带有指示器的显示装置均带有标尺 标尺是确定测量仪器被测量值示值大小的重要部件, 因为标尺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是否所有测量仪器都具有标尺? 不一定, 关键决定于该测量仪器是否有指示装置, 即是否有指示示值的部件, 如量块 标准电阻 砝码只有其标称值, 并无指示示值的部件, 就没有标尺 ; 同样, 数字显示的测量仪器也不存在标尺 测量仪器的标尺是对测量仪器而言的. 但通常使用时简称标尺 与标尺有关的术语及含义如下 : (1) 标尺长度标尺长度是指 在给定标尺上, 始末两条标尺标记之间且通过全部最短标尺标记各个中点的光滑连线的长度 标尺长度就是标尺的第一个标记 ( 始端 ) 与最末一个标记 ( 末端 ) 之间连线的长度, 此连线应通过全部最短标记的中点, 这根连线也可称为标尺基线 它可能是实线 ( 对直线标尺而言 ), 如直尺 卡尺, 也可能是虚线 ( 对圆弧曲线 圆等标尺而言 ), 如指示式电压表 电流表 百分表 ; 也可以是一条标尺基线, 对多量程的标尺也可能有多条标尺基线 标尺长度以长度单位表示, 它与被测量的单位或标在标尺上的单位无关 标尺长度对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十分重要, 因为它影响着测量仪器读数误差的大小 (2) 标尺间距标尺间距是指 沿着标尺长度的同一条线测得的两相邻标尺标记之间的距离 标尺间距是沿标尺长度的线段 ( 即标尺基线 ) 所测量得到的任何两个相邻标尺标记之间的距离 它以长度单位表示, 而与被测量的单位和标在标尺上的单位无关 标尺间隔相同时, 如标尺间距大, 则有利于减小读数误差 (3) 标尺间隔 ( 分度值 ) 标尺间隔是指 对应两相邻标尺标记的两个值之差 标尺间隔用标在标尺上的单位来表示, 而与被测量的单位无关, 人们习惯上称为分度值, 即标尺间隔和分度值是同义词 例如, 百分表的分度值为 0.01mm; 千分表的分度值为 0.001mm; 体温计的分度值为 0.1 有的测量仪器有几个标尺, 且其标尺间隔各不相同, 则此时标尺的分度值往往是指最小的标尺间隔 分度值影响着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它和标尺分度一起, 是某些测量仪器划分准确度等级的主要依据 (4) 标尺分度标尺分度是指 标尺上任何两相邻标尺标记之间的部分 标尺分度主要说明标尺分成了多少个可以分辨的区间, 决定标尺分度的数目是分得粗一点, 还是分得细一点 如某长度测量仪器其两相邻标尺间隔为 lmm, 如果在这一相邻标尺中间再加上一条短刻线, 则其标尺间隔变为 0.5mm; 如果在 1mm 标尺间隔上等间隔地加上 10 条短刻线, 则相邻标尺间隔则为 0.1mm, 分度更细了 要注意标尺分度和标尺间隔 ( 分度值 ) 的区别, 标尺分度是说明如何确定标尺的数目和区间, 而标尺间隔 ( 分度值 ) 是指两相邻标尺标记的两个值之差 从上面例子可见, 两者有一定关系, 分度数目多了, 其分度值就小了 标尺分度数目和分度值, 是很多测量仪器划分准确度等级

100 的重要依据 4 仪器常数仪器常数是指 为给出被测量的指示值或用于计算被测量的指示值, 必须与测量仪器直接示值相乘的系数 仪器常数是为确定被测量指示值与仪器示值相乘的一个系数, 其目的是为了确定被测量值的大小 例如, 有些同一标尺单个显示的多量程的测量仪器, 如万用表, 它对应不同选择开关位置有不同的测量范围 如测量电阻值, 则与示值相乘的 k 10k 就是仪器常数 ; 如直流电位差计具有相应的量程系数, 即 , 这些系数就是仪器常数 ; 有的测量仪器是通过计算得到被测量值, 在计算中所得的系数就是仪器常数 当仪器常数为 1 时, 通常不必在仪器上标明 ( 六 ) 测量仪器的调整和使用者调整 1 测量仪器的调整测量仪器的调整是指 使测量仪器性能进入适于使用状态的操作, 可简称为调整 调整是为了确保测量仪器具有正常性能, 消除可能产生的偏差, 使仪器能进入使用状态所要做的一种操作 测量仪器由于示值的失准或长期存放 长途运输 或者搬运 冲击以及由于仪器本身的不稳定, 失去其原有的正常性能, 或者由于新的测量仪器使用前的安装等, 均要求其性能恢复和达到适于使用状态 例如, 在测量仪器检定 校准或修理过程中, 如示值误差超过了最大允许误差, 则可以通过标尺的移动或调整传动机构及其他方法来进行调整 ; 如通过在调整腔内加铅或研磨, 使砝码的质量与其标称值之间的偏差达到预定范围之内 ; 通过改变导线长度调整电阻器的值到正确值 ; 调整时钟的摆轮, 使其在每秒时间内往复转动的次数达到最理想值 ; 调整杠杆秤的杠杆长度 ; 对使用中的仪表进行零位调整 ( 机械零位和电气零位 ); 仪表放大比调整及灵敏度调整 ; 仪器安装过程中的水平调整等 有时调整以后, 为了防止使用中不得随意变更 则要对可调部件加以封印 调整的方式可以是自动的 半自动的或手动的 2 测量仪器的使用者调整测量仪器的使用者调整是指 可由使用者做的调整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测量仪器使用中的准确度 调整的原因千差万别, 有的是属于仪器本身的不稳定性, 产生缓慢变化, 有的是经过运输振动产生的偏差, 有的是属于需要正常安装, 有的是仪器说明书中规定在使用前需进行调整的内容 凡允许使用者进行调整的, 均属于这一范畴 最常用的是零位调整, 其操作应严格按仪器说明书规定进行 二 测量仪器的特性 ( 一 ) 示值范围 标称范围 量程和测量范围 1 示值范围测量仪器的示值是指 测量仪器所给出的量值 ; 示值范围是指 测量仪器极限示值界限内的一组值 示值范围通常以最小示值与最大示值表示, 例如 10V~200V 对于模拟式测量仪器而言, 示值范围也就是其标尺范围, 即由指示装置标尺上始末两端标记之间所指示的标尺值的范围 示值范围可以用标在显示器标尺上的单位来表示, 而与被测量的单位无关, 通常用其上下限范围来表述 例如, 用热电偶测温, 其指示仪表示值范围为温度单位, 而其被测量是热电动势毫伏值, 如上限为 1000, 下限为 0, 则示值范围为 :

101 0 ~1000 ; 如日常使用的度盘秤的示值范围为 :(0~4)kg; 如一支下限为 -20, 上限为 +50 的玻璃温度计, 则其示值范围为 :-20 ~+50 ; 有的测量仪器有几个示值范围, 如 :10kN 万能材料试验机中就有 (0~20)kN (0~50)kN (0~100)kN 三个示值范围 ; 对于数字式显示的测量仪器, 则其示值范围按显示器上的单位由数字位数来决定 2 标称范围 (nominal interval) 标称范围是指 测量仪器的操纵器件调到特定位置时可得到的示值范围 标称范围是操纵器件调到特定位置时可得到的示值范围, 此时的示值范围是与测量仪器的整体相联系的, 是指标尺所指示的被测量值可得到的范围 标称范围通常以被测量的单位表示, 而不管标在标尺上的是什么单位 例如, 一台万用表, 把操纵器件调到 10V 一档, 其标尺上下限数字为 0~lO, 则其标称范围为 (0~100)V; 一支玻璃温度计, 其标尺下限示值为 -30, 其上限值为 +80, 则此温度计的标称范围为 -30 ~+80 把标称范围的下限称为最小值, 把标称范围的上限称为最大值, 标称范围通常用最小值和最大值表示 当下限为 0 时, 标称范围一般用其最大值来表示, 如 (0~100)V 的电压表, 则其标称范围为 lo0v 标称范围和示值范围是有区别的, 两者都是在指示装置上指示的极限示值界限内的一组值 但对于模拟式指示装置的测量仪器而言, 示值范围可以称为标尺范围, 此时标称范围与示值范围有一定差异, 标称范围用被测量的单位表示, 它是对包括标尺在内的整个测量仪器而言 ; 而示值范围是指其标尺本身, 用标在指示器上的单位表示, 不联系到整个测量仪器 很多仪器实际上标称范围和示值范围是相同的 标称值 (nominal value) 是指 测量仪器上表明其特性或指导其使用的量值, 该量值为完整值或近似值 例如标在标准电阻上的标称值 :100Ω, 标在单刻度量杯上的量值 :100mL, 恒温控温箱的定点温度 :25 3 量程 (span) 量程是指 标称范围两极限之差的模 量程是指标称范围的上限即最大值减去其下限即最小值所得之差值的绝对值 例如, 温度计下限为 -30, 上限为 +80, 则其量程为 80-(-30), 即为 110 ; 某电压表的标称范围为 100V, 则其量程为 V, 即为 100V; 如对 -lov~+10v 的标称范围, 其量程为 20V 引入量程的概念的主要用途是可以方便地确定测量仪器的引用误差 在计算引用误差时需要确定一个仪器的特定值, 该特定值一般称为引用值, 通常量程就是这一引用值 例如, 有三块准确度等级为 1 级的电压表 ( 即引用误差为 ±1%), 其标称范围分别为 -10V~+10V 0 V~20V +10V~30V, 如按标称范围去比较, 会感到不得要领, 而用量程计算其引用误差, 则其引用误差均为 ±l%, 标称范围内的最大允许误差为引用误差乘其量程, 上述几种情况的量程均为 20V, 所以最大允许误差均为 20V (± 1%)=±0.20V 可见虽然标称范围不同, 但其准确度是相同的 4 测量范围 (measuring range), 也称工作范围 (working range) 测量范围是指 测量仪器的误差处在规定极限内的一组被测量的值 即测量仪器的误差能保证在规定的允许误差极限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示值范围 测量范围就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在这一规定的测量范围内使用, 其示值误差就应处在允许极限内, 如超出测量范围使用, 则示值误差可能超出允许极限值 有些测量仪器的测量范围与其标称范围相同, 如体温计 电流表 压力表 密度计等, 而有的测量仪器在下限附近, 其相对误差会急剧增大, 如地秤 有时测量仪器由于原理结构特点, 如光学高温计以灯丝亮度比对进行测温, 它能满足示值允许误差的标称范围为 700 ~30O0, 则 700 ~3000 为其测量范围 要注意正确区别示值范围 标称范围 测量范围和量程的概念 示值范围是指测量仪器标尺或显示装置所能指示的范围, 可用标在标尺或显示器上的单位表示 ; 标称

102 范围是对测量仪器整体而言的, 通常用被测量的单位表示 ; 测量范围是指能保证规定准确度, 满足示值误差在规定极限内, 可用于测量的量值范围 ; 量程是指 标称范围上限值和下限值之差的模 ( 二 ) 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 1 灵敏度 (sensitivity) 灵敏度是指 测量仪器响应的变化除以对应的激励变化 灵敏度是反映测量仪器被测量 ( 输入 ) 变化引起仪器示值 ( 输出 ) 变化的程度, 用被观察变量的增量 ( 即响应或输出量 ) 与相应被测量的增量 ( 即激励或输入量 ) 之商来表示 如被测量变化很小, 而引起的示值 ( 输出量 ) 改变很大, 则该测量仪器的灵敏度就高 对于线性测量仪器来说, 其灵敏度 S 为 : 式中的 k 叫传递系数, 当响应 y 与激励 x 是同一种变量时, 又叫放大系数 对于非线性的测量仪器, 则灵敏度表示为 : 这时灵敏度随激励变化而变化, 它是一个变量, 它与激励值有关 在某些情况下, 使用下式表示相对灵敏度 式中,r 为激励即输人的被测量值 灵敏度可能与被测量的增量即激励值有关, 被测量值的变化必须大于分辨力 灵敏度是测量仪器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计量特性 但有时灵敏度并不是越高越好, 为了方便计数, 使示值处于稳定, 还需要特意地降低灵敏度 2 鉴别力 (discrimination)( 阈 ) 鉴别力是指 使测量仪器产生未察觉的响应变化的最大激励变化, 这种激励变化应缓慢而单调地进行 它是指当测量仪器在某一示值给予一定的输入, 这种激励变化缓慢从单方向逐步增加, 当测量仪器的输出产生有可觉察的响应变化时, 此输入的激励变化称为鉴别力, 同样可在反行程进行 为了准确地得到其鉴别力 ( 阈值 ), 激励的变化 ( 输入量的变化 ) 应缓慢同时地在同一行程上进行, 以消除惯性或内部传动机构的问隙和摩擦的影响 通常一台测量仪器的鉴别力 ( 阈 ) 还应在标尺的上 中 下不同示值范围的正向及反向行程进行测定, 其鉴别力 ( 阈值 ) 是不同的. 可以按其最大的激励变化来表示测量仪器的鉴别力 有时人们也习惯地称鉴别力为灵敏阈或灵敏限 产生鉴别力的原因可能与噪声 ( 内部或外部的 ) 摩擦 阻尼 惯性等有关, 也与激励值有关 要注意灵敏度和鉴别力 ( 阈 ) 的区别和关系, 这是两个概念, 灵敏度是被测量 ( 输入量 ) 变化引起了测量仪器示值 ( 输出量 ) 变化的程度 ; 鉴别力 ( 阈 ) 是引起测量仪器示值 ( 输出量 ) 可觉察变化时被测量 ( 输入量 ) 的最小变化值, 是指使测量仪器指针移动所要输入的最小量值, 但二者是相关的, 灵敏度越高, 其鉴别力越小 ; 灵敏度越低, 其鉴别力越大 如有两台检流计,A 台输入 1mA, 光标移动 10 格,B 台输入 lma. 光标移动 20 格, 则 B 台的灵敏度为 20 格 /mλ, 比 A 台的灵敏度 10 格 /ma 高 若人眼睛的分辨力即可觉察的最小

103 变化量为 0.1 格, 则 A 台改变 0.1 格, 将输入 0.01mA,B 台改变 0.1 格, 将输入 0.0O5mA 可见 B 台的鉴别力为 0.O05mA, 比 A 台的 0.01mA 小, 但 B 台的灵敏度比 A 台要高 3 分辨力 (resolution) 分辨力是指 显示装置能有效辨别的最小示值差 也就是说, 分辨力是指指示或显示装置对其最小示值差的辨别能力 指示或显示装置提供示值的方式, 可以分为模拟式 数字式 半数字式三种 模拟式指示装置提供模拟示值, 最常见的是模拟式指示仪表, 用标尺指示器作为读数装置, 其测量仪器的分辨力为标尺上任何两个相邻标记之间闸隔所表示的示值差 ( 最小分度值 ) 的一半 如线纹尺的最小分度值为 1mm, 则分辨力为 0.5mm 数字式显示装置提供数字示值, 带数字显示装置的测量仪器的分辨力, 是最低位数字变化一个字时的示值差 如数字电压表最低一位数宇变化 1 个字的示值差为 1μV, 则分辨力为 lμ V 半数字式指示装置是以上两种的综合 它通过由末位有效数字的连续移动进行内插的数字式指示, 或通过由标尺和指示器辅助读数的数字式指示来提供半数字示值 要区别分辨力和鉴别力 ( 阈 ) 的概念, 不要把二者相混淆 因为鉴别力是在测量仪器处于工作状态时通过实验才能评估或确定数值, 它说明响应的觉察变化所需要的最小激励值 而分辨力是只须观察指示或显示装置, 即使测量仪器不工作也可确定, 是说明最小示值差的辨别能力 分辨力高可以降低读数误差, 从而减少由于读数误差引起的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要提高分辨力, 往往有很多因素, 如指示仪器可增大标尺间距, 规定刻线和指针宽度, 规定指针和度盘间的距离等 有的测量仪器用改进读数装置来提高分辨力, 如广泛使用的游标卡尺, 利用游标读数原理, 用游标来提高卡尺读数的分辨力, 使游标分辨力达到 0.10mm 0.05mm 和 0.02mm 4 稳定性 (stability) 稳定性是指 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通常稳定性是指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随时间不变化的能力 稳定性可以进行定量的表征, 主要是确定计量特性随时间变化的关系 通常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 : 用计量特性发生某个规定的量的变化所需经过的时间, 或用计量特性经过规定的时间所发生的变化量来进行定量表示 对于测量仪器, 尤其是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或某些实物量具, 稳定性是重要的计量性能之一, 示值的稳定是保证量值准确的基础 测量仪器产生不稳定的因素很多, 主要原因是元器件的老化 零部件的磨损, 以及使用贮存维护工作不仔细等所致 测量仪器进行的周期检定或校准, 就是对其稳定性的一种考核, 稳定性也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检定周期的重要依据之一 5 漂移 (drift) 漂移是指 测量仪器计量特性的慢变化 这是反映在规定条件下, 指测量仪器计量特性随时间的慢变化, 如在几分钟 几十分钟或多少小时内保持其计量特性恒定的能力 在漂移过程中, 示值的连续变化既与被测量的变化无关也与影响量的变化无关 如有的测量仪器的零点漂移, 有的线性测量仪器静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量程漂移 产生漂移的原因, 往往是由于温度 压力 湿度等变化所引起, 或由于仪器本身性能的不稳定 测量仪器使用时采取预热 预先放置一段时间与室温等温, 就是减少漂移的一些措施 6 响应特性 (rcsponse characteristic) 响应特性是指 在确定条件下, 激励与对应响应之间的关系 激励就是输入量或输入信号, 响应就是输出量或输出信号, 而响应特性就是输入输出特性 对一个完整的测量仪器来说, 激励就是被测量, 而响应就是它对应地给出的

104 示值 显然, 只有准确地确定了测量仪器的响应特性, 其示值才能准确地反映被测量值 因此, 可以说响应特性是测量仪器最基本的特性 该定义中 在确定条件下 是一种必要的限定, 因为只有在明确约定的条件下, 讨论响应特性才有意义 测量仪器的响应特性, 在静态测量中, 测量仪器的输入 x( 即被测量的量值或激励 ) 和输出 y( 即示值或响应 ) 不随时间而改变, 它的输入输出特性或静态响应特性可用下式表示 : Y=f(x) 此关系可以建立在理论或实验的基础上, 除了上述表述外, 也可以用数表或图形表示, 对于具有线性标尺的测量仪器, 其静态响应特性为 Y=kx 式中,k 是测量仪器本身的一些固定参数值确定的常数 这是线性测量仪器响应特性的普遍表示式 只要 k 值一经确定, 响应特性也就完全确定 例如, 模拟式磁电系电流表理论推导可得出指针偏转角 α( 响应 ) 与被测电流 I( 激励 ) 有如下关系 : 式中 :B --- 磁系统缝隙中的磁感应强度 ; S --- 不动线圈的面积 ; n --- 线圈匝数 ; τ --- 游丝或张丝的反抗力矩系数 它们对一台具体测量仪器来说都是取固定值的参数, 即既不随时间改变, 也不随被测电流改变 ( 在一定范围内取值 ) 因此,k 就是可惟一确定的常数 也可以用实验方法确定屁值, 这时实际上是将已知的标准量值作为激励, 确定仪器的校准曲线, 进而通过线性化处理, 将校准曲线用一条直线来代替 确定了线性测量仪器的静态响应特性, 就可以方便地根据它来研究测量仪器的一系列静态特性 ( 即用于测量静态量时测量仪器所呈现的特性 ), 如灵敏度 线性 滞后 漂移等特性及由它们引起的测量误差 关于测量仪器的动态响应特性, 在动态测量中, 测量仪器的激励或输入按时间 τ 的函数而改变, 其响应或输出也是时间的函数 一般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常系数微分方程来描述, 用拉普拉斯积分变换来求解常系数线性微分方程十分方便. 当激励按时间函数变化时, 传递函数 ( 响应的拉普拉斯变换除以激励的拉普拉斯变换 ) 是响应特性的一种形式 7 响应时间响应时间是指 激励受到规定突变的瞬间, 与响应达到并保持其最终稳定值在规定极限内的瞬间, 这两者之间的时间间隔 这是测量仪器响应特性的重要参数之一 这是指对输入输出关系的响应特性中, 考核随着激励的变化其响应时间反映的能力, 当然越短越好 响应时间短, 则反映指示灵敏快捷, 有利于进行快速测量或调节控制 8 死区 (dead band) 死区是指 不致引起测量仪器响应变化的激励双向变动的最大死区 即当被测量值双向变化时, 相应示值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变化的最大区间 有的测量仪器由于机构零件的摩擦, 零部件之间的间隙, 弹性材料的变形, 阻尼机构的影响, 或由于被测量滞后等原因, 在增大输入时, 没有响应输出 ; 或者在减少输入时, 也没有响应变化, 这一不能引起响应变化的最大的激励变化范围称为死区, 相当于不工作区或不显示区 通常测量仪器的死区可用滞后误差或回程误差来进行定量确定 例如, 当用标准

105 电位差计检定测温用自动电子电位差计时, 以标准电位差计示值作为被测量值的输入量, 增加标准电位差计示值, 使电子电位差计的指针从正行程方向达到某一规定的示 值, 此时读取标准电位差计的示值为 A 1; 然后缓慢减小标准电位差计的输人量, 使其从 反方向行程改变被测量, 当发现电子电位差计指针有可觉察移动时, 读取标准电位差 计的示值为 A 2, 则 A 1- A 2 丨值为测量仪器在此点的回程误差, 即激励双向变动的区间 值 所说的 最大区间 是指在测量仪器的整个测量范围内, 其死区的最大变化值, 如测定 3 个点, 则以最大的死区作为该测量仪器的死区区间 当然死区大小与测量过程中的速率有关, 要准确地得到死区的大小则激励的双向变动要缓慢地进行 对于数字式的计量仪器的死区,IEC 标准解释为 : 引起数字输出的模拟输入信号的最小变化 但有时死区过小, 反而使示值指示不稳定, 稍有激励变化, 响应就改变 为了提高测量仪器示值的稳定性, 方便读数, 有时要采取降低灵敏度或用增加阻尼机构等措施, 但这些做法加大了死区 9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accuracy of a measuring instrument)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是指 测量仪器给出接近于真值的响应能力, 也就是测量仪器输出的测量结果接近于被测量真值的能力 由于各种测量误差存在, 通常任何测量都不可能是完善的, 实际上真值是不可知的, 当然接近于真值的能力也是不确定的 因此,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是一种测量仪器示值接近真值的程度, 准确度是定性的概念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是表征测量仪器品质和特性的最重要的性能, 因为使用测量仪器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准确可靠的测量结果, 实质就是要求示值更接近于真值 为此, 虽然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是一种定性的概念, 但从实际应用上人们还是希望以定量的概念来进行表述, 以具体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接近于真值的能力的大小 在实际应用中, 常用准确度等级 测量仪器的 [ 示值 ] 误差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或测量仪器的引用误差等 10 准确度等级 (accuracy class) 准确度等级是指 符合一定的计量要求, 使误差保持在规定极限以内的测量仪器的等别 级别 准确度等级是在规定的参考条件下, 按照测量仪器的计量性能所能达到的允许误差所划分的仪器的等别或级别, 它反映了测量仪器的准确程度, 所以准确度等级是对测量仪器特性的具有概括性的描述, 也是测量仪器分类的主要特征之一 测量仪器为什么要划分准确度等级? 测量仪器按允许误差大小进行分类, 有利于量值传递或溯源, 有利于制造和销售, 有利于用户合理地选用测量仪器 准确度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测量仪器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 当然有时还要考虑其他计量特性指标的要求 等和级的区别通常这样约定 : 测量仪器加修正值使用时分为等, 使用时不加修正值时分为级 ; 有时测量标准器分为等, 工作计量器具分为级 通常准确度等级用约定数字或符号表示, 如 0.2 级电压表 0 级量块 一等标准电阻等 通常测量仪器的准确度等级在相应的技术标准 计量检定规程等文件中做出规定, 包括划分准确度等级的各项有关计量性能的要求及其允许误差范围 实际上准确度等级只是一种表达形式, 这些等级的划分仍是以最大允许误差 引用误差等一系列数值来定量表述 例如 : 电工测量指示仪表按准确度等级分类分为 七级, 具体地说, 就是该测量仪器以示值范围的上限值 ( 俗称满刻度值 ) 为引用值的引用误差, 如 1.0 级指示仪表则其引用误差为 ±1.0%FS( 其中 FS 就是满刻度值的英文 Full Scale 的缩写 ) 百分表准确度等级分为 级, 则主要是以示值最大允许

106 误差来确定 准确度代号为 B 级的称重传感器, 当载荷 m 处于 0 m 5000v 时 (v 为传感器的检定分度值 ), 则其最大允许误差为 0.35v 一等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就是以其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来划分的, 所以准确度等级实质上是以测量仪器的误差来定量地表述的测量仪器准确度的大小 有的测量仪器没有准确度等级指标, 测量仪器的性能就是用测量仪器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来表述 这里要注意,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准确度等级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 引用误差等概念的含意是不同的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是定性的概念, 它可以用准确度等级 测量仪器示值误差等来定量表述 要说明一点.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是测量仪器最主要的计量性能 人们关心的就是测量仪器是否准确可靠, 如何来确定这一计量性能呢? 通常可用其他的术语来定量表述 要注意区分测量仪器的准确度和准确度等级的区别 准确度等级只是确定了测量仪器本身的计量要求, 它并不等于用该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时所得测量结果的准确度高低, 因为准确度等级是指仪器本身而言的, 是在参考条件下测量仪器误差的允许极限 11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error of indication)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是指 测量仪器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真值之差, 也简称为测量仪器的误差 示值是由测量仪器所指示的被测量值, 示值概念具有广义性, 如测量仪器指示装置标尺上指示器所指示的量值, 即直接示值或乘以测量仪器常数所得到的示值 对实物量具, 量具上标注的标称值就是示值 ; 对模拟式测量仪器而言, 示值概念也适用于相邻标尺标记间的内插估计值 ; 对于数字式测量仪器, 其显示的数字就是示值 ; 示值也适用于记录仪器, 记录装置上的记录元件位置所对应的被测量值就是示值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就是指测量仪器的示值与被测量的真值之差 这是测量仪器的最主要的计量特性之一, 其实质就是反映了测量仪器准确度的大小, 是测量仪器准确度表述的一种形式, 示值误差大, 则其准确度低, 示值误差小, 则其准确度高 示值误差是对真值而言的, 由于真值是不能确定的, 实际上使用的是约定真值或标准值 为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当其接受高等级的测量标准器检定或校准时, 则标准器复现的量值即为约定真值, 通常称为标准值或实际值, 即满足规定准确度的用来代替真值使用的量值 所以指示式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 示值 - 标准值 ; 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 = 标称值 - 标准值 例如, 被检电流表的示值 I 为 40A, 用标准电流表检定, 其电流标准值为 I 0 =41A, 则 示值误差 为 : = I-I 0 = 40A - 41A = -1A 即该电流表的示值比其约定真值小 la 如一工作玻璃量器的容量的标称值 V 为 1000mL, 经标准玻璃量器检定, 其容量标准 值 ( 实际值 )V 0 为 lo05ml, 则量器的示值误差 为 : = V- V 0 = 1000mL-1005mL = -5mL 即该工作量器的标称值比其约定真值小 5mL 通常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可用绝对误差表示, 也可以用相对误差表示 确定测量仪器示值误差的大小, 是为了判定测量仪器是否合格, 或为了获得其示值的修正值 在日常计算和使用时要注意示值误差 偏差和修正值的区别, 不要相混淆 偏差 (deviation) 是指 一个值减去其参考值, 对于实物量具而言, 偏差就是实

107 物量具的实际值 ( 即标准值或约定真值 ) 对于标称值偏离的程度, 即偏差 = 实际值 标称值 ; 而示值误差 = 示值 ( 标称值 )- 实际值, 修正值 = - 示值误差 12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 (maximum permissible errors)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是指 对给定的测量仪器, 规范 规程等所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这是指在规定的参考条件下, 在技术标准 计量检定规程等技术规范中, 测量仪器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的极限值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也可称为测量仪器的误差限 当它是对称双侧误差限, 即有上限和下限时, 可表达为 : 最大允许误差 =± MPEV, 其中 MPEV 为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的英文缩写 最大允许误差可用绝对误差形式表示, 如 =±α; 或用相对误差形式表示, δ=± /XO 100%, X O 为被测量的约定真值 ; 也可以用引用误差形式表示 即 δ=± /Xn 100%, X n 为引用值, 通常是量程或 满刻度值 要区别和理解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和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之间的关系 三者的区别是 : 最大允许误差是指技术规范 ( 如标准 检定规程 ) 所规定的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是判定仪器是否合格的一个规定要求 ; 而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是测量仪器的示值与被测量的真值 ( 由于真值不知, 往往用约定真值代替真值 ) 之差, 即示值误差的实际大小, 是通过检定 校准所得到的 个值, 可以评价是否满足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从而判断该测量仪器是否合格, 或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修正值, 以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度 ; 测量不确定度是表征测量结果分散性的一个参数, 或表述成一个区间或一个范围, 说明被测量真值以一定概率落于其中, 它是用于说明测量结果的可信程度的 可见, 最大允许误差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和测量不确定度具有不同概念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是某一点示值对真值 ( 约定真值 ) 之差,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的值是确定的, 其符号也是确定的, 可能是正误差或负误差 ; 示值误差是实验得到的数据, 可以用示值误差获得修正值, 以便对测量仪器进行修正, 而最大允许误差只是一个允许误差的规定范围, 是人为规定的一个区间范围 在文字表述上, 最大允许误差是一个专用术语, 最好不要分割, 要规范化, 可以把所指最大允许误差的对象作为定语放在前面, 如 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而不采用 最大允许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的最大允许值 等 而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前面不应加 ± 号,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只对某一点示值而言, 并不是一个区间 过去有的把带有 ± 号的最大允许误差作为 示值误差, 只是一种习惯使用方法, 实际上是指示值最大时的允许误差的要求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和最大允许误差的具体关系是通常用测量仪器各点示值误差的最大值, 去和最大允许误差比较, 判断是否符合最大允许误差要求, 即是否在最大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如在范围内, 则该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为合格 13 测量仪器的基值误差 (datum error) 测量仪器的基值误差是指 为核查仪器而选用在规定的示值或规定的被测量值处的测量仪器误差, 可简称为基值误差 为了检定或校准测量仪器, 人们通常选取某些规定的示值或规定的被测量值, 在该值上测量仪器的误差称为基值误差 选用规定的示值, 如对普通准确度等级的衡器来说, 载荷点 50e 和 200e 是必检的基本点 (e 是衡器的检定分度值 ), 它们在首次检定时基值误差分别不得超过 ±0.5e 和 ± 1.0e 如对于中 ( 高 ) 准确度等级的衡器, 载荷点 500e 和 2000e 是必须检的, 它们在首次检定时的基值误差分别不得超过 ±0.5e 和 ±1.0e 如对于标准热电偶的检定或分度, 通常选用锌 锑及铜 3 个温度固定点进行示值检

108 定或分度, 则在此 3 个值上被检标准热电偶的示值误差, 即为基值误差 通常将测量仪器的零值误差作为基值误差对待, 因为零值对考核测量仪器的稳定性 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4 测量仪器的零值误差 (zero error) 测量仪器的零值误差是指 被测量为零值的基值误差 零值误差是指被测量为零值时, 测量仪器示值相对于标尺零刻线之差值 也可以说是当被测量值为零时, 测量仪器的直接示值与标尺零刻线之差 通常在测量仪器通电情况下, 称为电气零位 ; 在不通电的情况下, 称为机械零位 零位在测量仪器检定 校准或使用时十分重要, 因为它无需标准器就能确定其零位值, 如各种指示仪表和千分尺 度盘秤等都具有零位调节器, 可以作为检定或校准或用作使用者调整, 以便确保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有的测量仪器零位不能进行调整, 则此时零值误差应作为测量仪器的基值误差进行测定, 应满足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测量仪器的零值误差与指示装置的结构相关 15 测量仪器的固有误差 (intrinsic error) 测量仪器的固有误差是指 在参考条件下确定的测量仪器的误差, 通常也称为基本误差 它是指测量仪器在参考条件下所确定的仪器本身所具有的误差 主要来源于测量仪器自身的缺陷, 如仪器的结构 原理 使用 安装 测量方法及其测量标准传递等造成的误差 固有误差的大小直接反映了该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一般固有误差都是对示值误差而言, 因此固有误差是测量仪器划分准确度等级的重要依据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就是测量仪器在参考条件下, 反映测量仪器自身存在的所允许的固有误差极限值 提出固有误差这一术语是相对于附加误差而言的 附加误差就是测量仪器在非参考条件下所增加的误差 额定操作条件 极限条件等都属于非参考条件, 非参考条件下工作的测量仪器的误差, 必然会比参考条件下的固有误差要大一些, 这个增加的部分就是附加误差 它主要是由于影响量超出参考条件规定的范围, 对测量仪器带来影响的所增加的误差, 即属于外界因素所造成的误差 因此, 测量仪器在使用时与检定 校准时的环境条件不同而引起的误差, 就是附加误差 测量仪器在静态条件下检定 校准, 而在实际动态条件下使用, 则也会带来附加误差 16 测量仪器的偏移 (bias) 测量仪器的偏移是指 测量仪器示值的系统误差的估计值 人们在用测量仪器测量时, 总希望得到真实的被测量值, 但实际上多次测量同一个被测量时, 往往得到不同的示值, 这说明测量仪器存在着误差, 这些误差由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组成 形成测量仪器示值的系统误差分量的估计值我们称之为测量仪器的偏移 造成测量仪器偏移的原因是很多的, 如仪器设计原理上的缺陷 标尺或度盘安装得不正确 使用时受到测量环境变化的影响 测量或安装方法的不完善 测量人员的因素以及测量标准器的传递误差等 测量仪器示值的系统误差, 按其误差出现的规律, 除了固定的系统误差外, 有的系统误差是按线性变化 周期性变化或复杂规律变化的 为了确定测量仪器的偏移, 通常用适当次数重复测量的示值误差的平均值来估计, 这样可以排除测量仪器示值的随机误差的分量 在确定测量仪器偏移时, 应考虑不同的示值上可能偏移不同 测量仪器的偏移, 直接影响着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主要取决于系统误差, 有时系统误差比随机误差往往会大一个数量级, 并且不易被发现 测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校准, 主要就是为了确定测量仪器示值误差的大小, 并给予修正值进行修正, 控制测量仪器的偏移, 以确保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109 17 测量仪器的重复性 (repeatability) 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是指 在相同测量条件下, 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 测量仪器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 就是指在相同测量条件下, 重复测量同一个被测量, 其测量仪器示值的一致程度 相同的测量条件主要包括 : 相同的测量程序 ; 相同的观测者 ; 在相同条件下使用相同的测量设备 ; 在相同地点 ; 在短时间内重复 测量仪器的重复性, 即多次测量同一量时其示值的变化 实质上反映了测量仪器示值的随机误差分量, 所以重复性可以用示值的分散性定量地表示, 这也是衡量测量仪器计量性能的指标之一 要区别测量仪器重复性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及示值变动性的概念 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是对测量仪器的示值而言, 而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是针对测量结果而言 有的长度测量仪器, 经常使用 示值变动性 或 示值变化, 它是指在测量条件不作任何改变的情况下, 对同一被测量进行多次重复测量, 其结果的最大差异 实质上它反映了测量仪器示值读数机构的重复性, 一般在不改变被测量对象安装位置情况下进行, 主要是考核读数机构引起的示值最大变化, 它不能表示出示值的分散性, 从概念上与重复性还是有一定差异的 18 测量仪器的引用误差 (fiducial error) 测量仪器的引用误差是指 测量仪器的误差除以仪器的特定值 特定值一般称为引用值, 它可以是测量仪器的量程也可以是标称范围或测量范围的上限等 测量仪器的引用误差就是测量仪器的绝对误差与其引用值之比 例如, 一台标称范围 (0~150)V 的电压表, 当在示值为 100.0V 处, 用标准电压表检定所得到的实际值 ( 标准值 ) 为 99.4V, 则该处的引用误差为 上式中 ( )V = +0.6V 为 100.0V 处的示值误差, 而 150V 为该测量仪器的标称范围的上限 ( 即引用值 ), 所以引用误差是对满刻度值而言的 上述例子所说的引用误差与相对误差的概念是有区别的,100.0V 处的相对误差为 相对误差是相对于被检定点的示值而言, 是随示值而变化的 当用示值范围的上限值作为引用误差时, 通常可在误差数字后附以缩写字 FS(Full Scale) 例如, 某测力传感器的满量程最大允许误差为 ±0.05%FS 采用引用误差可以十分方便地表述测量仪器的准确度等级, 例如, 指示式电工仪表分为 七个准确度等级, 它们的仪表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都是以量程的百分数 (%) 来表示的, 即 1 级电工仪表的最大允许误差表示为 ± 1%FS, 实际上就是用引用误差表示的仪器最大允许误差 ( 三 ) 测量仪器的使用条件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受测量仪器使用条件的影响, 通常测量仪器允许的使用条件有以下 3 种形式 1 参考条件参考条件是指 为测量仪器的性能评价或为测量结果的相互比对而规定的使用条件 这是指测量仪器在进行检定 校准 比对时的使用条件, 参考条件就是标准工作条件或称为标准条件 测量仪器具有自身的基本计量性能, 如准确度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其他性能 而这些性能是在有一定影响量的情况下考核的, 严格规定的考核测量仪器计量性能的工作条件就是参考条件, 参考条件

110 一般包括作用于测量仪器的影响量的参考值或参考范围, 只有在参考条件下才能真正反映测量仪器的计量性能和保证测量结果的可比性 开展检定 校准工作时, 通常参考条件就是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上规定的工作条件 2 额定操作条件额定操作条件是指 测量仪器的规定计量特性处于给定极限内的使用条件 额定操作条件就是指测量仪器的正常工作条件 额定操作条件一般要规定被测量和影响量的范围或额定值, 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和额定值下使用, 测量仪器才能达到规定的计量特性或规定的示值允许误差值, 满足规定的正常使用要求 如工作压力表测量范围上限为 10MPa, 则其上限只能用于 10MPa, 如额定电流为 10A 的电能表, 其输入电流不得超过 10A; 有的测量仪器的影响量的变化对计量特性具有较大的影响, 而随着影响量的变化, 会增大测量仪器的附加误差, 则还需要规定影响量如温度 湿度 振动及其环境的范围和额定值的要求, 通常在仪器使用说明书中应做出规定 在使用测量仪器时, 搞清楚额定操作条件十分重要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时, 才能保证测量仪器的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当然在额定操作条件下, 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仍会随着测量或影响量的变化而变化 但此时变化量的影响, 仍能保证测量仪器在规定的允许误差极限内 3 极限条件极限条件是指 测量仪器的规定计量特性不受损也不降低, 其后仍可在额定操作条件下运行而能承受的极端条件 这是指测量仪器能承受的极端条件 承受这种极限条件后, 其规定的计量特性不会受到损坏或降低, 测量仪器仍可在额定操作条件下正常运行 极限条件应规定被测量和影响量的极限值 例如, 有些测量仪器可以进行测量上限 10% 的超载试验 ; 有的允许在包装条件下进行振动试验 ; 有的考虑到运输 贮存和运行的条件, 进行 (-40~+50) 的温度试验或相对湿度达 95% 以上的湿度试验, 这些都属于测量仪器的极限条件 在经受极限条件后, 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 测量仪器仍能保持其规定的计量特性而不受影响和损坏 通常测量仪器所进行的型式试验, 其中有的项目就属于是一种极端条件下对测量仪器的考核 必须正确区别额定操作条件 极限条件和参考条件的概念 额定操作条件是测量仪器正常使用的条件, 参考条件是为确定测量仪器本身计量性能所规定的标准条件, 极限条件则是测量仪器不受损坏和不降低准确度所允许的极端条件 这三者当中, 参考条件要求最严, 额定操作条件比较宽, 而极限条件的范围和额定值为最大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106) 2.(P109) 3.(P107) 4.(P108) 5.(P109) 6.(P111) 7.(P111) 8.(P116) 9.(P116) 10.(P118) 11.(P119) 12.(P120) 13.(P120) 14.(P123) 15.(P121) 16.(P122) 17.(P122) 18.(P123) 19.(P124) 20.(P124) 21.(P124) 22.(P125)

111 23.(P126) 24.(P126) 25.(P127) 26.(P121 P127) 27.(P127) 28.(P128) 29.(P120) 30.(P128) 31.(P120 P128) 32.(P128) 33.(P130)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五节 测量标准 1. 学习目的 : (1) 根据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 正确表述和应用计量标准等计量术语等概念 (2) 根据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立 使用和维护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 保存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2. 主要内容 : (1) 测量标准含义 分类与应用 ;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含义 关系与必要性 ; (2) 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与标准物质 ;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1) 测量标准含义 分类 应用 作用和管理 ; (2)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 ; (3) 计量标准难点 : (1)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含义 关系与必要性 ; (2) 计量标准的地位 作用 分级 应用和考核 复查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 (2) JJF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一级与二级的要求基本相同 一 测量标准概述 ( 一 ) 测量标准的含义测量标准 ([measurement]standard) 是指 为了定义 实现 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 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 测量仪器 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 测量标准是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的统称 从测量标准的定义可以看出, 测量标准有三层含义 : 一是研制 建立测量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定义 实现 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 ; 二是其在测量领域里作为计量标准 ( 基准 ) 器具使用, 而不是作为工作计量器具使用 ; 三是具有实物量具 测量仪器 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四种形态的实体, 而不是文本标准 实物量具是指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给定量的一个

112 或多个已知值的量具,, 例如 :1kg E 1 等级砝码 10mm 一等量块 100Ω 标准电阻等 测量仪器是指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例如 : 标准电流表 天平等 测量系统是指组装起来以进行特定测量的全套测量仪器和其他设备 测量系统不仅包括上述实物量具 测量仪器或参考物质, 还包括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软件 ( 二 ) 测量标准的分类和应用测量标准按照级别 地位 性质 作用和用途的不同, 有多种分类方式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分类方式和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的规定, 测量标准可分为国际 [ 测量 ] 标准 国家 [ 测量 ] 标准 原级标准 次级标准 参考标准 工作标准 传递标准 搬运式标准及参考物质等 根据管理的需要, 我国将测量标准分为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三类 计量基准分为基准和副基准 ; 计量标准分为最高等级计量标准 ( 简称最高计量标准 ) 和其他等级计量标准 ; 我国将标准物质分为一级标准物质和二级标准物质 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给出了各种测量标准的定义 : 1 国际 [ 测量 ] 标准国际 [ 测量 ] 标准 (international[measurement]standard) 在我国称为国际 [ 计量 ] 基准, 是指 经国际协议承认的测量标准, 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国际 [ 测量 ] 标准必须经国际协议承认, 并且在国际范围内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 它是世界各国测量单位量值定值的依据, 也是溯源的源头 2 国家 [ 测量 ] 标准国家 [ 测量 ] 标准 (national [measurement]standard) 是指 经国家决定承认的测量标准, 在一个国家内作为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该名词在我国通常称为国家计量基准或计量基准 国家决定承认 确定了国家计量基准的法制地位 计量法 第五条规定 :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 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 : 计量技术机构申报计量基准, 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目前我国的国家计量基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即国家质检总局来组织建立和批准承认 3 原级标准 (primary standard) 原级标准是指 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 其值不必参考相同量的其他标准, 被指定的或普遍承认的测量标准 原级标准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 当被国家决定承认后, 就称之为国家计量基准, 基准概念同等地适用于基本量和导出量 在我国, 原级标准如果被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并颁发 计量基准证书 后, 就称为计量基准 ; 而其他一些符合该定义的原级标准, 则可能被列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 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 4 次级标准 (secondary standard) 次级标准是指 通过与相同量的基准比对而定值的测量标准 为区别原级标准, 且它的量值是通过与相同量的基准比对确定的, 在计量学特性上要稍低于原级标准, 但又高于日常使用的工作标准 建立副基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基准, 因为多次直接使用基准可能会损坏其原有的计量学特性 此外, 当有必要时, 副基准可以代替基准

113 建立工作基准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基准和副基准保持其原有的计量特性 它可以频繁地用于检定 校准计量标准或高准确度的工作计量器具 为了减少量值传递环节, 次级标准即副基准与工作基准的建立并不是必须的, 要从实际出发 5 参考标准 (reference standard) 参考标准是指 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 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 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该定义给出参考标准存在的范围及其性质和作用 它与我国 计量法 中的最高计量标准相对应, 计量法 中阐明了最高计量标准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 并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为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 6 工作标准 (working standard) 工作标准是指 用于日常校准或核查实物量具 测量仪器或参考物质的测量标准 工作标准通常用参考标准校准 用于确保日常测量工作正确进行的工作标准称为核查标准 该定义给出了工作标准的用途及工作对象 日常的检定或校准工作基本上用工作标准 因此, 工作标准的数量很大, 它通常用参考标准检定或校准 根据需要, 工作标准还可以按其同的准确度进行分等分级 此外, 用于确保日常测量工作正确进行所用的核查标准也为工作标准 在计量保证方案 (MAP) 中, 核查标准 (check standard) 被定义为 : 一个性能良好且稳定的内部标准 该标准通过周期性的重复测量, 以确定测量过程是否处于统计控制状态 工作标准常常与一些辅助的测量仪器及辅助设备组成检定或校准用的 检定装置 或 校准装置 工作标准必须精心维护, 经常核查其是否足够准确, 以满足日常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的要求, 有效期满时应由上一级计量标准对其实施检定或校准 7 传递标准 (transfer standard) 传递标准是指 在测量标准相互比较中用作媒介的测量标准 当媒介不是测量标准时, 应该用术语 传递装置 它是在测量标准相互比较中, 也即包括同级标准间的相互比对或上一级标准向下一级标准传递量值中作媒介的测量标准 传递标准应用非常广泛, 在实施计量保证方案 (MAP) 中需要作为媒介的传递标准 研制高准确度 高稳定性的传递标准也是科学计量的重要任务 如在力值计量中, 产生力值的是各种力标准机, 而传递力值的是各种测力仪, 它们在力值比对及力值量值传递中是必不可少的 如国际间大力值的比对, 其媒介就是高准确度 高稳定性的力传感器, 它就可称为传递标准 为了在国际间进行硬度值的比对, 就要研制高稳定性 均匀性好的标准硬度块, 把它作为媒介 这种标准硬度块就起到传递标准的作用 又如在放射性核素活度计量保证方案中, 由主持实验室研制, 发放量值可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标准源或标准活度计作为传递标准 为实施计量保证方案 (MAP), 能否研制出高稳定性 高准确度的传递标准是关键所在 8 搬运式标准 (travelling standard) 搬运式标准是指 供运输到不同地点有时具有特殊结构的测量标准 例如, 电池供电的便携式铯原子频率标准 这种标准的特点, 首先它是测量标准, 而这种标准是可在实验室或测量场地间来回搬运的, 它应该是坚固的 便于安装和运输, 最主要的是它的性能不会因运输而受到影响, 当然对其包装及运输方式 注意事项应有相应的要求 本定义仅在该标准是否能方便地来回搬运上将标准器加以分类, 不可搬运的也就是固定式的标准器 如 ⒛ MN 力标准机显然是不可搬运的, 而标准力传感器显然是可搬运的, 属搬运式标准, 而它又属于传递标准 检定硬度计的标准硬度块是结构简单的搬运式标准, 而绝对重力仪就是具有特殊结构的搬运式标准

114 9 参考物质 ( 标准物质 )(reference material) 参考物质又称标准物质, 可用符号 RM 表示, 它是指 具有一种或多种是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 用以校准测量装置 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标准物质可以是纯的或混合的气体 液体或固体 例如, 检定密度计的酒精溶液 化学分析校准用的标准溶液等 ( 三 ) 测量标准的作用和管理测量标准在计量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是复现计量单位, 确保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物质基础 要保证全国量值的统一, 必须保证各类测量标准量值准确可靠 测量标准广泛应用于生产 科研 商贸领域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有着极其广阔的社会性, 在整个计量立法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 测量标准不仅是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 而且是各级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 计量服务的技术基础 按照 计量法 的规定, 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鉴定 审批和管理 计量标准中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则以考核的方式进行管理, 由各级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 其他计量标准由建立计量标准的单位自主管理 二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 ( 一 ) 量值传递与溯源性的含义 1 量值传递量值传递是指 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 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活动 2 溯源性 (traceability) 溯源性是指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 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 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这种特性使所有的同种量的测量结果都可以溯源到同一个计量基准, 从而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无论是进行量值传递, 还是量值溯源, 都离不开用准确度等级较高的计量标准在规定的不确定度之内对准确度等级较低的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 因此每一层次的检定或校准都是量值传递中的一个环节, 同时也是量值溯源的一个步骤 在我国, 量值传递关系和量值溯源关系用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来表示 为了使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的过程有序地进行,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了各种量值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是为了规定量值传递程序而编制的一种法定技术文件, 它对国家计量基准到各级计量标准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做出了规定, 其目的是保证单位量值由国家计量基准经过各级计量标准, 准确可靠地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 它包括了从国家计量基准到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关系, 使用的方法和仪器设备, 各级标准器复现或保存量值的不确定度以及国家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的测量能力 我国自 1987 年至今, 发布 实施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已有 93 种, 编号为 JJG20 01~JJG2093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概括了我国量值传递技术全貌, 凝聚了我国的计量管理经验, 反映了我国科学计量和法制计量水平, 是我国计量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 计量法 规定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 同时, 为满足

115 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溯源性要求而实施校准时, 也应该根据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准确度要求, 在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中选择合适的溯源途径, 它可能是系统表中的一部分, 也可能是其延伸, 绘制出该计量器具通过一条什么样的比较链与国家计量基准相联系的溯源等级图, 以作为其溯源性的证据 因此,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在计量领域占据着重要的法律地位 在使用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时要注意其附加说明, 即 工作计量器具可能会有新的产品或不同的名称, 在检定系统表中不可能全部列出 对未列人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工作计量器具, 必要时可根据其被测量 测量范围和工作原理, 参考相应检定系统表中列出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测量范围和工作原理, 确定适合的量值传递途径 ( 二 )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关系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是同一过程的两种不同的表达, 其含义就是把每一种可测量的量从国际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基准复现的量值通过检定或校准, 从准确度高到低地向下一级计量标准传递, 直到工作计量器具 作为某一个量的定值依据的国际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基准就是这个量的源头, 是准确度最高点, 从这点向下传递, 量值的准确度逐渐降低, 直至生产 生活和科学实验中获得的测量值, 构成了这个量的一条不间断的量值传递链 从而使用工作计量器具所得到的测量值, 通过这样一条不间断的链与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 即实现量值溯源, 此时这条不间断的链又称溯源链 要实现量值的准确可靠, 在每个量的传递链或溯源链中都要规定每一级的测量不确定度, 从而使量值在传递过程中准确度的损失尽可能小, 使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真正有效 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互为逆过程 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逐级传递 在每一种量的量值传递关系中, 国家计量基准只允许有一个 在我国, 大部分国家计量基准保存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主要建立在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部门计量标准建立在省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建立在企事业单位, 工作计量器具广泛用于生产 科研 商贸领域和人民生活之中 量值溯源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自愿行为, 溯源的起点是计量器具测得的量值即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 通过工作计量器具 各级计量标准直至国家基准 溯源的途径允许逐级或越级送往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或校准, 从而将测量结果与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相联系, 但必须确保溯源的链路不能间断 作为某一个量的定值依据的国际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基准就是这个量值的源头, 是准确度的最高点 生产 生活和科学实验中获得测量值的工作计量器具由计量标准校准, 各级计量标准再向上送校, 直至源头, 构成了这个量值的一条不间断的校准链, 从而使用工作计量器具所得到的测量值, 通过这样一条不间断的链与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 即实现量值溯源 量值溯源可以通过送检或送校来实现 ( 三 )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必要性 计量法 第一条规定了计量立法宗旨, 要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为达到这一宗旨而进行的活动中最基础 最核心的过程就是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 它既涉及科学技术问题, 也涉及管理问题和法制问题 任何计量器具, 由于种种原因, 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误差 计量器具只有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时才能放心使用, 否则将得出错误的测量结果 如果没有自国家计量基准 各级计量标准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的量值传递或各种计量器具向这些国家计量基准 标准或有证标准物质寻求的溯源, 要使新制造或购置的 使用中的 修理后的 不同形式的 分布于不同地区 在不同环境下测量同一量值的计量器具都能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工作, 是不可能的 为保障全国量值传递的一致性和测量结果的可信度, 为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准确的检定 校准数据或结果, 有必要加强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工作

116 三 计量基准 ( 一 ) 计量基准的含义计量基准, 又称国家计量基准, 它是由经国家决定承认, 在一个国家内作为对有关量值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计量基准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科学计量水平 在给定的计量领域中, 所有计量器具进行的一切测量均可追溯到计量基准所复现或保存的计量单位量值, 从而保证这些测量结果准确可靠和具有实际的可比性 计量基准无一例外地处在全国传递计量单位量值的最高或起始的位置, 也是全国计量单位量值溯源的终点 我国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规定, 计量基准必须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 计量基准证书 后, 方可正式使用 根据需要, 它可以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对, 使量值与国际计量基准保持一致 ( 二 ) 计量基准的地位和作用计量基准是一个国家量值的源头 我国的计量基准是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全国的各级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都要溯源于计量基准 计量基准可以进行仲裁检定, 所出具的数据能够作为处理计量纠纷的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 四 计量标准 ( 一 ) 计量标准的含义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 用于检定或校准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测量标准 通常, 计量标准的准确度应高于被检定或校准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凡不用于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而只用于日常测量的计量器具, 不管其准确度有多高都称为工作计量器具, 不能称之为计量标准 我国的计量标准, 按其法律地位 使用和管辖范围的不同, 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部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三类 : 截止 2007 年年底, 全国经过各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有 项, 其中,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 项, 部门 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有 项 ( 二 ) 计量标准的地位和作用计量标准在我国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中处于中间环节, 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即计量标准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 通过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 确保工作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和统一, 从而使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测量得到的数据可以溯源到计量基准 计量标准是将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纽带, 是确保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 实现全国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计量标准的管理, 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 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一致性 准确性, 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公正 准确的检定 校准数据或结果, 国家对计量标准实行考核制度, 并纳人行政许可的管理范畴 计量标准中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 在社会上实施计量

117 监督具有公证作用, 在处理计量纠纷时,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仲裁检定后的数据可以作为仲裁依据, 具有法律效力 ( 三 ) 计量标准的分级和应用按照我国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量标准可以分为最高等级计量标准和其他等级计量标准 最高计量标准又有三类 : 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 ; 其他等级计量标准也有三类 : 其他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部门次级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其他等级计量标准 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 其他等级计量标准的准确度等级要比同类的最高计量标准低, 其他等级计量标准的量值一般可以溯源到相应的最高计量标准 例如 : 一个计量技术机构建立了二等量块标准装置为最高计量标准, 该单位建立的相同测量范围的三等量块标准装置 四等量块标准装置就为其他等级计量标准 对一个计量技术机构而言, 如果一项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器需要外送到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溯源, 而不能由本机构溯源, 一般将该项计量标准可以认为是最高计量标准 ; 如果一项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器可以在本机构溯源, 也不能就判断其为次级计量标准, 还应当按照该计量标准在与其 计量学特性 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中的位置来判断其是否为最高计量标准 例如 : 某单位以前没有流量类计量标准, 现在新建立了一项流量计量标准, 虽然它的量值可以溯源到本单位的质量和时间计量标准, 但根据流量计量检定系统表, 该项计量标准属于本单位流量领域准确度最高的计量标准 因此, 应该判定它属于最高计量标准, 而不是其他等级计量标准 我国对最高计量标准和其他等级计量标准的管理方式不同, 对于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由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对于其他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则由本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对于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应当由有关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而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等级计量标准则不需要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量标准考核合格, 开展量值传递的范围为 : (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 ; (2) 部门计量标准在本部门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或校准 ; (3) 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或校准 如果需要超过规定的范围开展量值传递或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 建立计量标准的单位应当向有关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授权 凡是申请计量授权的计量标准不论是最高计量标准还是其他等级计量标准, 都应当经授权的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标准考核合格 ( 四 ) 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复查 1 计量标准的考核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省级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考核 :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 地 ( 市 ) 县级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由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 各级地方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合格, 取得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的, 由建立该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部门颁发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2) 部门计量标准的考核 :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 须经同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 取得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才能在部门内开展非强制检定 (3) 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 : 其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 须经与企业 事

118 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级的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4)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 : 其建立本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 应当向该单位工商注册地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 (5) 授权单位计量标准的考核 : 承担计量行政部门授权任务的单位建立相关计量标准, 应向授权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 考核合格取得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才能开展授权范围内的检定工作 2 计量标准的复查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有效期届满 6 个月前, 持证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复查考核 经复查考核合格, 准予延长有效期 ; 不合格的, 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复查考核单位发送 计量标准考核结果通知书 超过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有效期的, 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按照新建计量标准重新申请考核 五 标准物质 ( 一 ) 标准物质的特点 分级和作用 1 标准物质的含义标准物质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 用以校准测量装置 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标准物质在国际上又称为参考物质 标准物质可以是纯的或混合的气体 液体或固体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的规定,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属于计量器具的范畴 我国纳入依法管理的标准物质也称为有证标准物质 有证标准物质是指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 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 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 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批准的标准物质都核发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证书 和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截止 2008 年年底, 经国家批准可供使用的标准物质共有一级标准物质 1466 种, 二级标准物质 3769 种 2 标准物质的特点 : (1) 具有量值准确性 ; (2) 用于测量的目的 3 标准物质的分级 : 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标准物质采用定义法或其他准确 可靠的方法对其特性量值进行计量, 其不确定度达到国内最高水平, 主要用于对二级标准物质或其他物质定值, 或者用来检定或校准高准确度的仪器设备或评定和研究标准方法 ; 二级标准物质采用准确 可靠的方法或直接与一级标准物质相比较的方法对其特性量进行计量, 主要用来做工作标准使用, 作为现场方法的研究和评定 4 标准物质的作用标准物质是量值传递的一种重要手段, 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法定依据 它可以作为计量标准来检定 校准或校对仪器设备, 作为比对标准来考核仪器设备 测量方法和操作是否正确, 测定物质或材料的组成和性质, 考核各实验室之间测量结果的准确度和一致性, 鉴定所试制的仪器设备或评价新的测量方法, 以及用于仲裁检定等 ( 二 ) 标准物质的种类 定级和管理 1 标准物质的种类标准物质的品种和数量很多 我国发布的标准物质目录, 按专业领域的分类方法, 分为钢铁 有色金属 建筑材料 核材料与放射性 高分子材料 化工产品 地质 环境 临床化学与医药 食品 能源 工程技术 物理学与物理化学 13 大类 2 标准物质的定级

119 标准物质定级的主要根据是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稳定性 均匀性和准确性 一级标准物质的定级条件 : (l) 用绝对测量法或有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 如果只有一种定值方法时, 就要有多个实验室以同等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 ; (2) 不确定度具有国内最高水平, 均匀性在不确定度范围之内 ; (3) 稳定性在一年以上, 或达到国际上同等标准物质的先进水平 ; (4) 包装形式符合标准物质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级标准物质的定级条件 : (1) 用与一级标准物质进行比较测量的方法或一级标准物质的定值方法定值 ; (2) 不确定度和均匀性虽未达到一级标准物质的水平, 但能满足一般测量的需要 ; (3) 稳定性在半年以上, 或能满足实际测量的需要 ; (4) 包装形式符合有关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3. 标准物质的管理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标准物质的申报 技术审查 定级 批准发布都做了明确的 严格的规定 企业 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 必须具备与所制造的标准物质相适应的设施 人员和分析测量仪器设备 企业 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新产品, 应进行定级鉴定, 并经评审取得 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证书, 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133) 2.(P134) 3.(P135) 4.(P137) 5.(P139) 6.(P139) 7.(P140) 8.(P141) 9.(P141) 10.(P143) 11.(P143)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六节计量技术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1. 学习目的 :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规定, 理解和执行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保证计量溯源性和测量结果的质量 2. 主要内容 : (1) 计量技术机构的基本要求 ; (2) 检定 校准 检测工作公正性的要求 ; (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 (4) 资源的配备和管理 ; (5) 计量标准 测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实施 ; (6) 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 ; (7) 检定 校准 检测的质量保证等 3. 要点与难点 : 要点 (1) 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

120 (2) 理解和执行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难点 :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 (2) 计量溯源性和测量结果质量的保证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JJF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 (2) GB/T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一级与二级的要求基本相同 一 计量技术机构的基本要求 计量技术机构应该是一个实体, 所建立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机构所进行的全部计量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 对计量技术机构有以下要求 : (1) 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2) 有相应的机构负责人和员工的工作质量不受内部 外部不正当压力和影响的保证措施 ; (3) 有形成文件的保密政策和程序 ; (4) 有形成文件的公正性 诚实性的政策 ; (5) 规定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结构, 以及质量管理 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 (6) 规定对检定 校准 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 操作 验证和核查人员的职责 权力及相互关系 ; (7) 由熟悉检定 校准或检测的方法 程序 目的和结果评价的监督人员对从事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 ; (8) 有技术负责人, 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确保机构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 (9) 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 不管现有的其他职责, 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与质量相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 遵循的责任和权力 质量负责人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和资源的机构负责人 ; (10) 指定关键管理人员 ( 如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 的代理人 ; (11) 确保机构人员理解他们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 以及如何为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 (12) 计量技术机构的负责人应确保在机构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 并就与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有关的事宜进行沟通 二 检定 校准 检测工作公正性的要求 1. 计量技术机构的公正性是其法制性的必然要求, 也是其社会存在价值的基础 公正性应该是计量技术机构各项行为的重要准则, 也是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计量技术机构的公正性地位依靠自身的管理和行为规范来保证 机构要保证其公正性, 就必须确保其组织结构的独立性 ( 以保证对结果判断的独立性 ) 经济利益的无关性 ( 不以盈利为目的 ) 以及人员的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 计量技术机构的公正性的要求主要两方面的表现 : (1) 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内部 外部的压力和诱惑的影响 机构应采取多种措施, 如公正性声明 工作人员守则 职业道德规范等措施, 保证其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 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 例如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客户的贿赂或酬金而将不合格判为合格, 工作人员不应追求完成产值指标而不顾质量等 上级或本机构的行政领导不应由于种种原因而干

121 预测量的数据及由此得出的结论, 因此行政领导应发布不干预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 充分保证其公正性的声明, 并切实贯彻执行 公正性声明一般应反映在质量手册中 (2) 计量技术机构不参与任何影响公正性或职业道德的活动 机构应制定文件化的政策和程序, 以避免参与任何可能削弱其能力 公正性 诚实性 独立判断力或影响其职业道德的活动 例如不参与顾客产品的经销 推销 推荐 监制活动等 三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计量技术机构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化的载体 计量技术机构应将其政策 制度 计划 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制定成文件, 并达到确保机构的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质量管理所需要的程度 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 并被其理解 获取和执行 管理体系文件通常包括 :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书 表格 质量计划 规范 外来文件 记录等 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在质量手册中阐明机构管理体系中与质量有关的政策, 包括质量方针声明 应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 质量方针声明由机构负责人授权发布, 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 (1) 机构管理层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顾客提供检定 校准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 (2) 管理层关于机构服务标准的声明 ; (3) 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的目的 ; (4) 要求机构所有与检定 校准和检测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 并在工作中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 ; (5) 机构管理层对遵守 JJF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或有关标准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2. 质量手册 ; 计量技术机构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应包括或注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 并概述管理体系中所用文件的架构 质量手册中应确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作用和责任, 包括确保遵循相关规范的责任 3. 程序文件 机构应编制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一起共同构成对整个管理体系的描述 程序文件的范围应覆盖 JJF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或有关标准的要求, 其详略程度应取决于工作的复杂程度 使用的方法以及开展相应工作所涉及的人员技能和培训 四 资源的配备和管理 1. 人员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工作的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 监督 检定 校准和检测人员 机构应使用长期正式职工或合同制职工 在使用合同制职工和编外技术人员及关键的支持人员时, 机构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 并依据机构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与计量检定 校准和检测等服务项目直接相关的人员, 应经过必要的培训, 具各相关的技术知识 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 检定 校准和检测人员应按有关的规定经考核合格, 并被授权后持证上岗 计量技术机构应制定对人员的教育 培训和技能目标 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 培训计划应与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应评价这些活动的有效性

122 对与检定 校准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 计量技术机构应明确规定有关人员的职责 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经验 资格和培训内容 计量技术机构还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特殊类型的抽样 检定 校准和检测 ; 签发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 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殊类型的设备 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有关授权 能力 教育和专业资格 培训 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并包括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 2. 设施和环境条件计量技术机构用于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设施, 包括 ( 但不限于 ) 能源 照明和环境条件, 应符合所开展项目的技术规范或规程所规定的要求, 并应有助于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的正确实施 计量技术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影响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在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 检定 校准和检测时, 应予以特别注意 对影响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如果相关的规范 方法和程序有要求, 或者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 机构应监测 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对诸如生物消毒 灰尘 电磁干扰 辐射 湿度 供电 温度 声级和振动等应予以重视, 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 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结果时, 应停止工作 计量技术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应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例如采取屏蔽 隔热 隔音 超净等措施 对影响检定 校准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人和使用, 应加以控制 机构应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应制定程序并采取有效措施, 以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 并符合有关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 测量设备计量技术机构必须配备为正确进行检定 校准和检测 ( 包括抽样 物品制各 数据处理与分析 ) 所要求的所有抽样 测量和检测设备 应列出所建立的计量基 ( 标 ) 准名称及设备一览表, 并注明设备名称 型号 测量范围 ( 或量程 ) 测量不确定度 ( 或准确度等级 / 最大允许误差 ) 量值传递或溯源关系等 当机构需要使用本机构控制之外的设备 ( 例如借用的设备 ) 时, 应确保同样满足要求 用于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设备 ( 包括软件 ) 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 并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用于开展检定 校准的计量基 标准必须按规定经考核合格, 并取得相应的有效证书和溯源证明 ; 开展检测的测量仪器 ( 计量器具 ) 应持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 ( 或 ) 校准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 ( 包括设备的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 ), 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对测量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用于检定 校准或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每一设备 ( 包括软件 ), 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2) 应保存对检定 校准或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每一台设备 ( 或每套装置 ) 及其软件的记录 ( 通常称为仪器档案 ) (3) 机构应具有安全处置 运输 储存 使用和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 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4) 设备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 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缺陷 超出规定限度等情况, 均应停止使用 这些设备应撤离使用位置或加贴标签 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止使用, 以防误用, 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或校准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 机构应检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的检定 校准和 ( 或 ) 检测的影响 (5) 受机构控制的需检定或校准的所有测量设备, 应使用标签 标号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检定或校准状态, 包括上次检定或校准的日期和再检定 校准或失效的日期

123 (6) 无论什么原因, 若设备脱离了机构的直接控制, 机构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 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或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7)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维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8) 当检定或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 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 ( 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 ) 得到正确更新 (9) 用于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设备, 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 以防止发生致使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五 计量标准 测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实施 测量的溯源性是由能出示其资格 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或校准服务来保证的 由这些机构出具的检定 / 校准证书应表明通过一个不间断的校准链与国家基准相联系 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应包含测量结果及其不确定度或是否符合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中规定要求的结论 计量技术机构用于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所有设备, 包括对检定 校准 检测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辅助测量设备 ( 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 ), 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以证明其溯源性 机构应制定设备检定或校准的程序和计划 1. 测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实施计量技术机构应编制和执行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或校准计划, 以确保由本机构进行的检定 校准和检测可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 计量标准量值溯源的实施计量技术机构应具有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框图 周期检定的程序和计划 计量标准应由有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 机构所持有的计量标准器具应仅用于检定或校准, 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除非能表明其作为计量标准的性能不会失效 计量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或之后均应检定或校准 3. 标准物质量值溯源的实施可能时, 标准物质应溯源到国际单位制单位, 或有证标准物质 只要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 应对内部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4. 期间核查 ( 第四章第六节展开论述 ) 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计量基 ( 标 ) 准 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以保持其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六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计量技术机构与顾客有关的过程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要求 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 二是服务顾客 ( 一 ) 要求 标书和合同的评审计量技术机构应建立和维持评审顾客要求 标书和合同的程序 这些为签订检定 校准或检测合同而进行评审的政策和程序应确保 : (1) 对顾客的要求予以明确 形成文件, 并易于理解 ; (2) 机构具有满足顾客要求的资格 能力和资源 ; (3) 选择适当的 能满足顾客要求的检定 校准和检测方法 与顾客要求之间的任何不同意见, 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每项合同应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 并得到机构和顾客双方的接受 同时, 应保存评审的记录以及合同执行期间就顾客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顾客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 评审的内容应包括机构分包出去的所有工作 对合同的任何偏离均应通知顾客

124 如果在工作开始后需要修改合同, 应重新进行同样的评审过程, 并将所有修改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 ( 二 ) 服务顾客计量技术机构对顾客开展检定 校准和检测等服务时, 必须遵守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工作质量 完成时间和收取费用等方面的规定 机构应与顾客或其代表保持沟通与合作, 以便明确顾客的要求与反馈, 并在确保其他顾客机密的前提下, 允许顾客到实验室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 七 检定 校准 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检定 校准和检测方法是实施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技术依据 因此, 计量技术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检定 校准和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等工作 一 检定 校准和检测概述 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 检定 校准 型式评价 定量包装商品 ( 一 ). 基本要求计量技术机构进行的所有检定 校准 检测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 包括抽样 处置 运输 储存和被检物品的准备, 还包括检定 校准 检测数据的统计方法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机构人员在使用和操作所有相关的设备及在处置和准备被检物品时, 应有使用说明书或必要的操作规程 所有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说明书 标准 手册和参考数据应保持现行有效版本并易于员工取阅 对校准或检测方法的偏离只有在该偏离在技术上认为合理的 已有文件规定或经授权 并取得计量行政部门或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 二 ). 方法的选择 1. 计量检定必须使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则可使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检定规程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2. 开展校准时, 机构应使用满足顾客需要的 对所进行的校准适宜的校准方法, 首先应使用国家制定的校准规范 如无国家校准规范, 当顾客未指定所用的校准方法时, 应尽可能选用公开发布的, 如国际的 地区的或国家的标准或技术规范 或参考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 机构应确保其使用的标准或技术规范是现行有效的版本, 必要时, 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或技术规范加以补充, 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机构参考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最新公布的, 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依据 JJF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制定的方法, 应确认其满足机构的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和审批后使用 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顾客 当认为顾客所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期时, 机构应通知顾客 7

125 3. 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型式评价大纲 如无国家统一的大纲, 机构可根据 JJF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和 JJF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的要求拟定型式评价大纲 大纲应经科学论证, 并由机构主管领导批准 4. 商品量检测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商品量检测技术规范 :JJF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 ( 三 ). 机构制定的方法机构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制定计量检定规程 校准规范或检测方法, 或为其应用而制定校准或检测方法的工作应是一项有计划的活动, 应指定有足够资源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计划应随制定的进度加以更新, 并确保所有有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 四 ). 非标准的方法 ; 在检定规程 校准规范 检测技术规范或标准中未包含的方法称非标准方法 如必须使用非标准方法时, 应征得顾客的同意 所制定的方法在使用前应经适当的确认, 包括对顾客要求的明确说明以及校准或检测的目的 ( 五 ). 方法的确认 1. 方法确认的概念确认是通过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 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 用于确定某方法性能的技术可以是下列情况之一, 或其组合 : (1) 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 (2) 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 (3) 实验室间比对 ; (4) 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 (5) 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 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 按预期用途对由所确认的方法得到的测量结果进行评价, 必要时还对检出限 选择性 线性 重复性和 ( 或 ) 复现性 灵敏度等计量特性进行评价 由客观证据证明该方法的测量范围和测量不确定度以及上述有关特性满足预期的用途 2. 方法确认的要求机构需要做方法确认的范围 : 非标准方法 机构自行制定的方法 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 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 确认的目的 : 证实该方法适用于预期的用途 确认应尽可能全面, 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 确认记录 : 机构应记录确认所获得的结果 使用的确认程序以及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结论 八 检定 校准 检测物品的处置 计量技术机构应有用于检定 校准和检测物品的运输 接受 处置 保护 存储 保留和 ( 或 ) 清理的程序, 包括为保护检定 校准和检测物品完整性以及机构与顾客利益所需的全部条款 机构应有对被检定 校准和检测物品的标识规定 物品在检定 校准和检测过程中在机构内外运转的全过程应保留该标识 标识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物品不会在实物上或在涉及的记录和其他文件中混淆 如果合适, 标识应包含物品群组的细分和物品在实验室内外部的传递状态 在接受检定 校准和检测物品时, 应记录异常情况或对检定 校准或检测方法中

126 所规定条件的偏离 当对物品是否适合检定 校准或检测有疑问, 或当物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 或对所要求的检定 校准和检测规定不够详尽时, 机构应在工作前询问顾客, 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 并记录下讨论的内容 机构应有程序和适当的设施避免检定 校准和检测物品在存储 处置和准备过程中发生性能退化 丢失或损坏 应遵守随物品提供的处理说明 当物品需要被存放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时, 机构应对存放和安全做出安排, 以保护该物品或其有关部分的状态和完整性 九 检定 校准 检测中抽样的控制 抽样是一种按规定的程序, 从物质 模片 材料或产品的总体中抽取一部分, 为检定 校准或检测提供有代表性的样本 抽样也可能是被测或被校物质 模片 材料或产品的相应技术规范所要求的 为了确保抽样工作的科学性 公正性和有效性, 计量技术机构应对检定 校准和检测中的抽样实施以下三个方面的控制 : (1) 计量技术机构为实施检定 校准或检测而涉及对物质 材料或产品进行抽样时, 应有抽样计划和程序 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 对商品量检测的抽样方法, 国家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 以确保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 在实施抽样时, 如果顾客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 增加或删节的要求时, 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抽样资料, 并记人包括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 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3) 当抽样作为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 机构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 这些记录应包括所用的抽样程序 抽样人员的识别 环境条件 ( 如果相关 ) 必要时有抽样地点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 如果适用, 还应包括抽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十 检定 校准 检测的质量保证 为了达到保证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质量的目标, 必须对检定 校准和检测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两个方面进行有效地控制, 对控制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 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 ( 一 ) 影响检定 校准和检测过程质量的因素的控制对检定 校准和检测过程质量的控制, 就是对检定 校准和检测过程中所涉及的测量设备 测量方法 环境条件和人员操作技能等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的因素分别实施有效的控制 检定 校准和检测人员应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测量标准或测量设备经检定或校准, 证明满足使用要求并具有溯源性 ; 检定必须以检定规程为依据, 校准应执行有关规范和要求, 必要时应编制操作规程 检测应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技术规范或标准 型式评价大纲或有关的技术标准 ; 环境条件控制到符合规程 规范或标准规定的要求 此外, 应有检定 校准和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或突然的外界干扰时的处理办法 ( 如设备故障 仪器损坏 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处理程序 ) ( 二 ) 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控制计量技术机构应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监控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所得数据的记录方式应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 如可行, 应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 这种监控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 监控方法有 ( 但不限于 ) 下列几种 : (1) 定期使用一级或二级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 (2) 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

127 (3) 利用相同或不相同方法进行重复检定 校准或检测 ; (4) 对保留的物品进行再检定 校准或检测 ; (5) 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间的相关性 十一 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 计量技术机构对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的管理要求 : 1. 机构按规定的期限保存原始记录, 包括得出检定 校准 检测结果的原始观察数据及其导出数据, 被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物品的信息记录, 实施检定 校准和检测时的人员 设备和环境条件及依据的方法的记录和数据处理记录 并按规定要求保留出具的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的副本 2. 每份检定 校准或检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 以便于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 并保证该检定 校准或检测在尽可能与原来条件接近的条件下能够复现 记录应包括负责抽样的人员, 各项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执行人员和结果核验人员的签名 3. 观测结果 数据和计算应在工作时予以记录, 并能按照特定的任务分类识别 4. 当在记录中发生错误时, 对每一错误应划改, 不可擦掉或涂掉, 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 并将正确值填写在其旁边 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 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 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更改 十二 检定 校准 检测结果的报告 计量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是计量技术机构向顾客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产品, 是机构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质量的具体体现 证书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顾客的切身利益, 也关系计量技术机构自身的形象和信誉 计量技术机构对证书和报告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八个方面的要求 : ( 一 ) 基本要求 ; 计量技术机构应准确 清晰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结果, 并符合检定 校准和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 结果通常是以检定证书 ( 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 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的形式出具, 并应包括顾客要求的, 说明检定 校准和检测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只有在与顾客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 可用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 ( 二 ) 检定证书 ; 机构进行检定工作, 必须按 计量检定印 证管理办法 的规定, 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当被检定的仪器已被调整或修理时, 如果可获得, 应保留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记录, 并报告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结果 ( 三 ) 校准证书 ; 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校准工作, 应出具校准证书, 并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的规定 校准证书应仅与量和功能性检测的结果有关, 校准证书中给出校准值或修正值时, 应同时给出它们的不确定度 校准证书中, 如欲做出符合某规范的说明时, 应指明符合或不符合该规范的那些条款 如符合某规范的声明中略去了测量结果和相关的不确定度时, 机构应记录并保持这些结果, 以备日后查阅 做出符合性声明时, 应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当被校准的仪器已被调整或修理时, 如果可获得, 应报告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校准结果 校准证书一般不应包含对校准时间间隔的建议, 除非顾客有要求并已与顾客达成协议 ( 四 ) 检测报告 ;

128 机构进行商品量检测和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等计量检测工作, 必须按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五 ) 意见和解释当证书中包含意见和解释时, 意见和解释应被清晰标注 检测报告中包含的意见和解释可以包括 ( 但不限于 ) 下列内容 : (1) 关于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说明 ; (2) 合同的履行情况 ; (3) 如何使用结果的建议 ; (4) 用于改进的指导意见 ( 六 ) 证书和报告的格式证书和报告的格式应设计成适用于所进行的检定 校准或检测类型, 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检定证书的格式应按 计量检定印 证管理办法 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设计 ( 七 ) 证书和报告的修改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在发布后要作内容的修改时, 只能以追加文件或资料调换的形式进行, 并应包括 对序号为 ( 或其他标识 ) 的检定证书 ( 或校准证书 检测报告 ) 的补充文件 的声明, 或其他等效的文字形式 如必须出具一份完整的 新的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时, 应对新的证书重新给予编号, 并声明本证书或报告代替 检定证书 号 或 校准证书 号, 或 检测报告 号, 原证书 / 报告作废 ( 八 ) 证书和报告的保管 应对计量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的管理和保存制定管理程序 证书专用印章应有专人保管 十三 不合格的控制 计量技术机构应具有当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或工作结果不符合管理体系的要求时应执行的政策和程序 该政策和程序应保证 : (1) 确定对不合格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规定当不合格工作被确定时所采取的措施 ( 包括必要时暂停工作, 扣发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 (2) 对不合格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 (3) 立即进行纠正, 同时对不合格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 ; (4) 必要时, 通知顾客并取消工作 ; (5) 确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 对质量管理体系或检定 校准或检测活动的不合格工作或问题的鉴别, 可能在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某些环节进行, 例如顾客投诉 质量控制 仪器校准 消耗材料的核查 对员工的考察或监督 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的核查 管理评审 内部审核和外部考核 当评价表明不合格工作可能再度发生, 或对机构运作的符合性产生怀疑时, 应立即执行管理体系所规定的纠正措施程序 十四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实施 ( 一 ) 内部审核的实施 (1) 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预先制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对其活动进行内部审核,

129 以验证其运行持续符合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的要求, 以确保其符合性 内部审核计划应涉及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 包括检定 校准和检测活动 质量负责人应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管理层的需要, 策划和组织内部审核 审核应由经过培训和具备资格的人员执行, 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 即内审人员不要审核自己负责的工作 (2) 当审核中发现机构所进行的活动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时, 机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如果调查表明机构给出的结果可能已受影响时, 应书面通知顾客 (3) 应记录审核活动的领域 审核发现的情况和采取的纠正措施 (4) 应对审核活动进行跟踪, 并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 ( 二 ) 管理评审的实施 (1) 计量技术机构负责人应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 定期对机构的管理体系以及检定 校准和检测工作进行评审, 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 并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 (2)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 1 政策和程序的适宜性分析 ; 2 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报告 ; 3 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 ; 4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 5 由外部机构进行评审的结果 ; 6 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 ; 7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情况 ; 8 顾客的反馈意见 ; 9 投诉情况 ; 10 改进的建议 ; ⑾ 其他相关因素, 如质量控制活动 资源以及员工培训等 (3)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决定和措施 : 1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修订 ; 2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检定 校准和检测的改进 ; 3 关于资源需求 ( 包括人 财 物 ) 的决策 机构负责人应确保上述决定和措施在适当和约定的时限内得到实施 十五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 一 ) 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是指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计量技术机构应采取措施, 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 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 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 (1) 识别和找到出现的不合格现象 ( 包括内部审核或外部评审 质量监督 顾客投诉等来源 ); (2) 查找和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 (3)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 (4)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 (5) 记录所采取措施及采取措施后的效果 ; (6)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当不合格或偏离会导致对机构符合其政策和程序, 或符合 JJF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或有关标准产生怀疑时, 机构应尽快对相关活动区域进行附加审核

130 ( 二 ) 预防措施预防措施是指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也是对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 校准和检测技术以及管理体系实施改进的极好机会 计量技术机构应制定措施, 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 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预防措施应与潜在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 (l) 分析和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 (2) 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和时机 ; (3)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预防措施 ; (4) 记录所采取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的效果 ; (5)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十六 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1) 持续改进 是质量管理原则的核心 由于计量技术机构是以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主要关注焦点, 而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不断变化的, 所以耍提高顾客满意的程度,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必须持续改进 (2) 计量技术机构要不断寻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的机会, 以实现质量管理体系所设定的目标 ( 质量方针 总体目标 ) 改进措施可以是日常渐进的改进活动, 也可以是重大的战略性改进活动, 机构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尤其应关注日常渐进的改进活动 (3) 为了促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持续改进, 计量技术机构应考虑以下活动 : 1 通过质量方针和总体目标的建立, 营造一个激励改进的氛围并开展相关活动 ; 2 利用内部审核的结果来不断发现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 ; 3 通过分析, 找出顾客的不满, 检定 校准和检测未满足要求, 过程不稳定等诸多不符合项 ; 4 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 避免不合格的发生或再发生 ; 5 通过在管理评审活动中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充分评价, 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习题及参考答案 :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147) 2.(P148) 3.(P148) 4.(P149) 5.(P152) 6.(P154) 7.(P157) 8.(P158) 9.(P162) 10.(P161) 11.(P160) 12.(P160)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七节计量安全防护 1. 学习目的 : (1) 根据计量专业的特点 计量安全防护的要点和方法, 分析 识别 判断对人员 仪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隐患, 能提出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合理建议 2. 主要内容 : 计量安全防护的定义 ; 基本方法和要点 ; 开展现场检定 校准 检测时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和计量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制度 3. 要点与难点 :

131 影响计量人员或仪器设备安全的危险源分析及防护措施 ( 一般地熟悉了解 )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1) JJF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 (2) GB/T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 (3) GB/T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一级与二级的要求基本相同 一. 计量安全防护的定义 计量安全防护是指在计量工作及相关活动中人员 设备的安全和防护问题 计量安全防护是要保护计量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计量安全防护是指计量工作人员在从事计量工作或相关活动过程中获得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劳动安全保障条件, 建立安全健康风险意识, 贯彻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从而预防事故发生和控制职业危害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 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 而危险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 设备或财产损失以及工作环境破坏的状态 事故就是造成人员死亡 疾病 ( 职业病 ) 伤害 损坏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事故是突然发生的, 安全防护就是防止事故发生和保护人员与设备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为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就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 财产损失 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就是认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危险源可能会引起事故的发生, 某一个或某些危险源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 二. 计量安全防护的基本方法和要点 ( 一 ) 计量工作的特点计量工作涉及操作人员 测量标准 设施 设备 测量方法 被测对象 测量数据等许多方面, 计量安全防护必须根据计量工作的特点进行 计量工作有如下特点 : 1. 计量涉及的专业面广 从大力值的测力设备到高电压设备 电离辐射源 射频辐射源, 以及各种化学试剂 标准物质等, 许多方面都会涉及安全风险 2. 计量要求的环境条件严格 为达到计量标准的高准确度和高稳定性, 往往需要采用恒温 防振 屏蔽等控制环境条件的设施, 长期处于这些设施中可能会对人员的健康有影响 3. 计量标准及其配套仪器设备价格昂贵 一旦由于火灾 爆炸或其他因素造成设备损坏, 不仅财产损失严重, 并且由于计量单位服务面广, 会波及影响到量值传递工作的正常进行 4. 计量所依据的方法由法规性文件加以控制 计量人员必须执行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一些实验室还制作了操作规范, 因此可以在制定规程或规范时对本专业存在的危险源提出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操作要求 计量的这个特点有利于安全防护 ( 二 ) 计量安全防护的基本方法 1. 辨识危险源, 找到不安全因素 ; 2. 通过风险评估, 分析危险源带来的危害程度, 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规划防护设施和应急措施 ; 3. 起草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规范 ; 4. 最大限度地为计量人员提供安全防护 ; 5. 实施计量过程的安全管理, 保障计量人员的人身安全 ( 三 ) 计量安全防护的要点危险源可能的来源也就是计量安全防护要重视的要点, 大致如下 :

132 1. 物理因素 2. 生物因素 3. 化学因素 4. 环境因素 5. 火灾危险 6. 机械因素 7. 心里因素上述涉及的只是一般性地描述了部分专业 场所的安全问题和防护要点, 为计量人员考虑安全防护提供参考 计量人员应以此为基础, 识别自己从事的专业和项目中的危险源, 评估其风险, 通过改善 维护和运行健康安全防护体系, 不断完善自身和计量基 标准的安全 危险源的识别应从涉及人员 场所和活动加以考虑, 例如 : 实验室的固定人员 临时人员和来访人员 ; 固定场所中进行的计量活动和非固定场所 用户现场进行的计量活动 ; 日常计量活动和计量活动前的准备阶段 后续的收尾工作 ; 量值传溯源活动, 设施 设备的维护 维修活动等 三. 影响计量人员或仪器设备安全的危险源分析及防护措施 ( 一 ) 恒温环境为了保证计量的量值准确, 减少环境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计量实验室往往需要控制室内环境的温度 湿度 对实验室内空气的流速进行必要的控制 与此同时, 为了保证温度的稳定和节约能源, 降低成本, 往往实验室环境条件控制系统采用循环空气, 影响了新鲜空气的进入 因此, 在计量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可能面临下列危险源 : 1. 空气中的化学成分 : 如房屋装修造成的污染, 设备排除的气体, 清洁剂 实验用化学试剂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物质, 人员呼出的二氧化碳等 ; 2. 实验室内外温度差对人体造成的不良刺激 ; 3. 空调恒温造成的人体舒适性降低或局部温度过低等影响 防护措施 : 可采取包括加强新风量 减少污染源和加强人员防护等措施降低风险 改变新鲜空气占循环空气量的比例, 是决定实验室内空气清洁程度的重要因素 恒温室内应避免化学气体 ( 清洁剂 设备排出的气体 仪器构成物质的泄出 标准试剂 ) 的产生 ; 必须使用清洁剂等化学物质时, 应采用直排系统, 将产生的有害气体排出室外 送风速度 送风温度及空气品质对室内工作的人员舒适性和长期健康的影响较大 例如, 由于较大的气流速度对舒适性的影响非常大, 在必须采用大流量空调系统时, 工作人员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避免局部体温下降造 ( 二 ) 环境空间计量实验室是从事计量工作的基础设施, 为计量基准或标准提供实验场地和环境条件, 用于保存计量基准 标准的仪器和设备, 保存测量记录等 1. 建筑材料中逐步释放或在发生火灾时释放的有害化学物质 ; 2. 实验室功能空间和通道的划分不合理或过于紧张, 物品存放 日常操作 人员和车辆通行等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就可能造成事故 ; 3. 缺乏必要的辅助设备用于搬运 安装被测物品, 容易造成人员伤害 ; 4. 具有机械伤害 辐射伤害等的危险场地防护设施不完善或标识不明显 ; 5. 危险检测系统和应急处理设施, 如烟雾探测器 喷淋灭火或适用的消防设施配置不合理或不充足, 影响发生火灾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 6. 报警设施不具备或不明显 ; 应急设施, 如绷带等急救物品及化学污染冲洗设施

133 紧急出口等安全设施不充分 这些危险源, 在处理不当时, 可以造成非常不良的后果 例如建筑或装饰材料的错误选择, 可能造成失火时产生毒气, 使人窒息 ; 又如缺乏报警设施, 如不具备火警紧急按钮, 电话需要拨前置号码, 但在电话机处没有明显标识, 在紧急情况下, 可能由于慌乱, 电话无法拨通, 造成报警的延误, 使人员和仪器设备严重受损 防护措施 :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消除潜在危险, 或采取措施, 降低风险 例如, 对危险区域进行提示, 对高危区域 ( 例如操作放射源时对辐射区域 ) 进行信号提示和入口锁闭, 防止人员误入造成危害 ( 三 ) 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物件之间的相互运动将人体或设备局部受到挤压 碰撞 撞击 夹断 剪切 割伤和擦伤 卡位或缠住而造成的伤害 在实验室内搬运大型仪器 标准器和被测件, 或对基 标准仪器进行检修维护 对被测样品进行清洗时, 这些设备的意外运动, 标准器和被测件放置不稳定造成的滑动, 以及仪器设备 被测件表面的尖利部分均是造成操作人员机械伤害的危险源 机械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轻则剧痛出血, 重则肢体伤残, 危及生命 除了上述机械伤害以外, 还要防止搬运大型仪器 标准器和被测件时由于超过人力承受能力造成的人员肌肉拉伤, 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机械伤害 防护措施 : 应该对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进行评估, 采取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 例如 : 配备适当的起重设备, 人员佩戴适当的保护用具 ( 如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 ), 在检修等非正常状态时放置禁止操作标识等措施, 按照规定的程序安放和处理被测样品 同时, 为了及时处理机械损伤, 在工作场所配备急救用品, 制定应急预案, 在发生机械伤害时根据损伤程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机械伤害造成的损伤 ( 四 ) 用电安全电流通过人体, 它产生的热效应会造成人体电灼伤甚至死亡, 引起的化学效应会造成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 ; 电流通过导线或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电磁场对人体的辐射会导致人员头晕 乏力和神经衰弱 ; 设备老化或维护不良, 造成接触不良或绝缘能力下降, 容易引起局部过热或放电火花, 造成火灾 防护措施 : 1. 各种开关 插头插座等均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 电线的布置符合安全规范, 电气设备使用接地线, 不超负荷用电, 安装触电保护器等, 避免漏电 过热引起的触电或火灾风险, 避免意外触电引起的人员伤害 ; 2. 带电接头 电磁场周围均采取加防护罩等方式进行防护 避免意外触电 被辐射的风险 ; 3. 采取标识和围挡措施, 避免人员过分靠近危险区域, 避免意外触电 被辐射的风险 ; 4. 安装保险丝或限流开关等, 防止过大的电流引起的火灾风险 ; 5. 为相关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如绝缘鞋 绝缘手套等, 避免意外触电风险 ; 6. 对待特别危险的工作, 采取机器 机械手 自动控制器或机器人代替人到现场进行操作, 避免意外触电 被辐射的风险 ( 五 ) 化学毒物安全化学计量和生物计量涉及许多化学物质 其他的计量专业, 也会用到部分化学物质作为溶剂 清洁剂或燃料等 许多化学物质具有易燃 易爆 有毒等特性, 需要特别防范

134 防护措施 : 1. 防毒技术措施包括预防和净化回收措施两部分 预防措施是指尽量减少人与毒物直接接触的措施 ; 而净化回收措施是指由于受工作条件的限制, 仍存在有毒物质散逸的情况下, 可采用通风排毒的方法将有毒物质收集起来, 再用各种净化法消除其危害 2. 个人防护措施是防止毒物进入人体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根据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 呼吸防护 : 用于防毒的呼吸防护器具大致可分为两类 : 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和隔离式防毒呼吸器 (2) 过滤式防毒呼吸器主要有过滤防毒面具和过滤防毒口罩 它们的一个主要部件是一个面具或口罩, 后面接一个滤毒罐 它们的净化过程是先将吸入空气中的有害粉尘等物质阻止在滤网外, 过滤后的有毒气体再经过滤毒罐进行化学或物理吸附 ( 吸收 ) (3) 皮肤本身是人体具有保护作用的屏障, 因此水溶性物质不能通过无损的皮肤进入人体内 但当水溶性物质与脂溶性或类脂溶性物质 ( 如有机磷化合物和某些金属有机化合物 ) 共存时, 就有可能通过皮肤进入人体 必须采取皮肤防护措施 : 如工作服 工作帽 工作鞋 手套 口罩 眼镜等, 这些防护品可以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皮肤的接触 对于上述采取措施后仍然外露的皮肤, 则需涂以皮肤防护剂 3. 保障化学毒物安全, 还必须采取群防群治的管理措施, 让有可能接触到化学物质的工作人员拥有知情权, 保证其获得防护的权力, 了解所接触的化学物质的毒性和预防措施, 了解发生事故时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采取的措施, 了解发生中毒事故后的症状, 以便在出现不良症状时可以及时发现 及时报告 及时获得医治, 避免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 六 ) 消防安全燃烧是一种同时伴有放热和发光效应的激烈的氧化反应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 可燃物 氧化剂和点火源 它们是构成燃烧的三个要素, 缺一不可 一般说来, 凡是能在空气 氧气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 凡是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氧化剂 点火源是具有一定能量, 能够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 有时也称着火点 而燃烧类型可分为闪燃 自燃和点燃等几种, 每种类型的燃烧都有其特点 闪燃是可燃性液体的特征之一 各种液体的表面都有一定量的蒸气存在, 蒸气的浓度取决于该液体的温度 对同一种液体, 温度越高, 蒸气浓度越大 液体表面的蒸汽与空气混合会形成可燃性混合气体 当液体升温至一定的温度, 蒸汽达到一定的浓度时, 如有火焰或炽热物体靠近此液体表面, 就会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 这种燃烧现象叫闪燃 自燃包括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 ( 加热自燃 ) 某些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影响时, 由于物体内部所产生的物理 ( 辐射 吸附等 ) 化学 ( 分解 化合等 ) 及生物化学 ( 细菌腐烂 发酵等 ) 过程产生热量, 这些热量在某些条件下会积聚起来, 导致升温, 又进一步加快上述过程的行进速度, 于是可燃物温度越来越高, 当达到一定温度时, 就会发生燃烧 这种现象叫本身自燃, 自燃都是在不接触明火的情况下 自动 发生的燃烧 点燃即可燃物质与明火直接接触引起燃烧, 在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 物质被点燃后, 先是局部区域 ( 与明火接触处 ) 被强烈加热, 首先达到引燃温度, 产生火焰, 该局部燃烧产生的热量, 足以把临近的部分加热到引燃温度, 燃烧就得以蔓延开去 考虑到闪燃和自燃的可能性, 在条件具备时, 空气干燥造成的静电火花, 电线接

135 头的松动造成的升温, 均可能构成火灾条件, 形成灾害性后果 所以, 使用 存放易燃 可燃物品时, 应该避免现场同时构成燃烧的三个要素, 特别要注意隐藏的危险, 控制液态化学物品不要达到闪电, 控制各种要素不出现非正常的过热现象, 避免闪燃和自燃的发生 引发爆炸的条件是 : 爆炸品 ( 含还原剂与氧化剂在内 ) 或可燃物与空气的混合物 ( 在爆限之内 ) 和引爆源同时存在相互作用 如果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上述条件之一, 就可以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因此, 应遵循防火和爆炸的基本原则进行安全防护工作 1. 防火的基本原则 (1) 严格控制火源 ; (2) 采用耐火材料 ; (3) 监视酝酿期特征 ; (4) 阻止火焰的蔓延 ; (5) 阻止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 (6)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 (7) 组织训练消防队伍 2. 防爆的基本原则 (1) 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 (2) 严格控制着火源 ; (3) 燃爆开始时及时泄出压力 ; (4) 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 (5) 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 设备和建筑物的损坏 ( 七 ) 辐射安全辐射包括电磁辐射 电离辐射和光辐射 以光辐射为例, 包括红外线 可见光和紫外线波段 眼睛是对光辐射最敏感的人体器官 红外线主要对眼睛有伤害, 特别是近红外可引起白内障 这种伤害多见于使用弧光灯 电焊和氧乙炔焊割等作业, 可戴绿色镜片防护镜 紫外辐射可引起皮肤潮红 皮肤红斑 眼角膜结膜炎等 激光对机体的损伤主要表现为对眼睛和皮肤的伤害, 对眼睛的损伤以视网膜灼伤为多见 ; 对皮肤的伤害主要表现为灼烧 激光防护措施主要有 : 采取防护设施, 如采光充分, 操作时围护结构用吸光材料制成, 色调宜暗, 整个激光光路应设置不透明的保护遮光罩 ; 个人防护措施有 : 穿着颜色略深的防燃工作服, 戴有边罩的防护眼镜, 并定期检查镜片是否失效, 特别要防护红宝石和钕激射器发出的激光 即使使用功率较低的激光器, 由于其能量比较集中, 也不允许长时间直视激光源, 以免造成视网膜灼伤, 视力受损 四. 开展现场检定 校准 检测时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 1. 了解现场的安全规定 ; 2. 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如如安全帽 护目镜 防噪耳罩 工作鞋 工作服 工作手套等 ; 3. 对现场进行观察, 不仅观察计量活动相关的环境条件, 还要观察相关区域中容易发生危险的可能, 采取必要的防护 例如注意观察现场的工作区 危险区和通行区的标识, 佩戴安全帽 护目镜的提示,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的疏散通道提示和实际情况等 4. 遵守现场的安全规定, 在规定的区域通行和作业 ; 5. 打开自行携带的测量仪器时应有条不紊, 摆放有序, 防止摔碰, 防止丢失 ; 检

136 查现场的电源 接地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6. 现场休息时注意设备的安全, 必要时及时收起容易丢失的物件, 设置标识防止他人误摸误动测量仪器 五. 计量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制度 1. 防盗 ; 2. 防火 防爆 ; 3. 防水 ; 4. 防毒 ; 5. 安全用电 六. 事故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1.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人员教育 ; 2. 建立安全监督和报警机制 ; 3. 建立应急预案及相关设施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P164) 2.(P164) 3.(P164) 4.(P165) 5.(P166) 6.(P171) 7.(P171 P172)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第八节职业道德教育 1. 学习目的 : (1) 根据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有关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 权利 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遵纪守法 履行职责 (2) 根据注册计量师的职业特点, 在工作中遵守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 2. 主要内容 : (1) 道德和职业道德 ; (2)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 ; 3. 要点与难点 :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特点和职业道德 ;( 一般地熟悉了解 ) 4. 主要参考的计量法律法规等资料 :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 5. 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 一级与二级的要求基本相同 一. 道德和职业道德 ( 一 ) 道德和职业道德的概念 1. 道德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社会规范, 是人们关于善与恶 正义与非正义 光荣与耻辱 公正与偏私的观念 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道德通过社会舆论, 树立道德典范, 培养人们的道德信念并使之转化为行为, 从而

137 服务于社会的利益 道德作为调整和维护社会利益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规范, 在本质上与法律法规是一致的 社会秩序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 除了有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外, 更多的是靠社会道德力量起作用 法律的规范和调整使社会处于稳定状态, 而道德的力量使社会更加和谐 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皇现出积极 健康 向上的良好态势, 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 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崇尚先进 学习先进蔚然成风, 追求科学 文明 健康生活方式, 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 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 在这种形势下, 我国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型道德观的基本方针, 根据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 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 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 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 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以爱祖国 爱人民 爱劳动 爱科学 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 以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以 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 为基本要求 全社会大力倡导以下基本道德规范 : 1 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 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 竞争与协作 先富与共富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 提倡尊重人 理解人 关心人, 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 努力为人民 为社会多做好事 2 树立集体主义精神 : 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 集体 个人的利益关系, 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反对小团体主义 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 损人利己, 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 8 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 提高民族自尊心 自信心和自豪感, 以热爱祖国 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 以损害祖国利益 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 提倡学习科学知识 科学思想 科学精神 科学方法, 艰苦创业 勤奋工作, 反对封建迷信 好逸恶劳, 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4 遵守社会公德 : 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遵纪守法, 努力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5 遵守职业道德 :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努力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6 建立家庭美德 :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成为家庭的好成员 2. 职业道德人们生活在社会上, 需要获得各种物质的和精神的生活条件 当一个人从事一定职业时, 就以自己的职业角色为社会服务 人与人 人与社会 行业之间的关系, 需要通过职业道德来规范和调整 职业道德, 是指一定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 是人们在本职工作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是以所从事职业所在行业的整体利益出发, 以行业的生存和兴旺为目标来规范和评价职业内从业人员的行为, 在特定的职业生活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 职业道德不具有强制性, 但通过培训和同业人员的相互影响发挥作用 : 共同的职业道德修养使所有的同行对职业内发生在本职本行的高尚行为感到共同光荣, 对不良行为感到共同耻辱,

138 对自己的过失感到内疚 职业道德会强烈地影响着同行业人员的兴趣 爱好 性格和作风, 从而形成一个行业形象, 影响着社会对这个行业的总体印象和信任程度 ( 二 ) 职业道德的作用 1. 职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 人与物的关系 3. 职业所联系的社会关系 ( 三 ) 职业道德的特点 1. 职业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和相对稳定性 2. 职业道德受制于道德文化 3. 职业道德规范与职业活动目的具有一致性 二.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 ( 一 )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特点职业特点是职业道德形成的基础, 决定了该职业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的差别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特点 : 1. 注册计量师是技术人员, 必须掌握相关的技术和能力, 保证完成计量工作任务 ; 2. 注册计量师依据国家计量法律 法规和规章和有关计量技术法规开展工作, 受法律 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管理规定的制约 ; 3. 必须保证所出具的数据及有关资料的真实 可靠 准确和完整, 对出具的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 4. 注册计量师涉及客户的技术信息, 应具有保密意识, 为客户保密 为社会提供公正 准确的数据时注册计量师职业活动的目的, 注册计量师在遵守法律 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同时, 也必须恪守职业道德, 在社会生活中的良好形象 ( 二 )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 1. 依法办事 2. 客观公正 3. 严谨细致 4. 诚实守信 5. 服务热情 6. 团队合作 7. 不断进取 8. 勇于创新 依法办事, 客观公正, 严谨细致, 诚实守信, 服务热情, 团队合作, 不断进取, 勇于创新 是上述要求在计量师行业中的实践 注册计量师的工作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也需要通过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获得社会的认可, 服务于社会 习题及参考答案 ( 一 ) 思考题参考答案 : 1.( 了解 ) 2.(P175) 3.(P179) ( 二 ) 单选题 ( 三 ) 多选题参考答案见教材

139 ( ) 6. 1

140 JJF JJF JJF JJF JJF JJF JJF JJF

141 1., (verficaton), ( ) JJF , : (l), ; (2), 3

142 ; (3), ; (4),, 2. (cdibrat0n),,, JJF P

143 ,,,, JJF

144 metrological expertise JJF ,,,, 3. (1) 6

145 2 *, *, P.269,,,,,,,,,,,,,,,, 7

146 1. P JJF JJF JJF JJF

147 4. 5. ( )

148

149 11 3

150 1. * 2. JJF , 4. 12

151 5. JJF ,,, : (1) (2), (3), (4) 13

152 (5) (6), (7) (8),, (9),,,,,,,,, ( ), k = 2 (JJF ),, 14

153 ,,,,,,, k = 2,, k = 2, JJF , -,, JJF ( ) 15

154 ( ) ( ) ( ), 16

155 ( ). ( ),.,,,,,,.,, ( ) ( ) 17

156 ( ) ( ) ( ) 18

157 ,,, P.282,,,,,,, 19

158 , MPEV,,,,,,, ( ) 6 8 JJF %, k, 20

159 4.8 k +2.1% a., b. c. (1) (2) R R s R R s u c (R) 2 2 u c ( R) u ( ) u ( ) 4-20

160 u ( ) u ( ) 3 1 u( ) a a=2.5 a% R m Rm 115mm R m= mm=80.5mm 2.5% 80.5mm=2.0mm 4k k 1.2mm 1k 0.2k 2.0/ k =0.33k u( ) 0.33 u( ) k ( 2 ) u( ) k 2 u( ), 1/2, 0.1k, JJF u( ) % v 1k 4.7k 0.2 k u( ) k

161 10% JJF v 50 v 1 2 u( xi ) u( x ) i JJF u c (R) u c ( R) u ( ) u ( ) k U u c (R) B (R) u c k=2 95% JJF U kuc (R) k 4-24, U 0. 3 k k= U 0.3 U rel 6% 4-25 R 4.8 : R ( ) k, U

162 7 +2.1% 5%, 4.46 k 4.94 k, 0.3 k, 4.8 k : 4.5 k 5.1 k,,, 2.1%+6%=8.1%>5%, k, 0.3 k :4.4 k 5.0 k,, % 24

163 ( ) 2 U95 MPEV 1/3 ( ) 2 JJF P JJF ( ), 25

164

165 1. JJF JJF JJF JJF JJF JJF ( ) P.308) JJF

166 ( ) P.308 JJF

167 JJF ( ) JJF

168 1 2 P.309 JJF1069 JJF1059 ISO17025, 30

169 JJF

170 - Welch-Satterthwaite GUM u c (y) k =2 U 2u ( y) c,, P.310) 32

171 ( ) (,, ) 1., 2.,, : ( ) ( ) (,, ) ( ) ( ) (,, ) 33

172 P.311 ( ) (1) ; (2) ; (3) ; (4) ; (5) ( ) P

173 ( ) ( ), ( ) : (1) (2) 35

174 (3) : (4) :,, (5) :, 4, / 36 1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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