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0629 股票简称 : 攀钢钒钛公告编号 :2016-X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测公司 2016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一 ) 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概况 (1)2016 年, 公司预计发生采购 销售和劳务类关联交易共计 178.54 亿元, 比 2015 上年上升 42.54 亿元, 上升 31.28%, 其中 : 1 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金额为 128.53 亿元, 比上年增加 41.27 亿元, 上升 47.30%, 主要是卡拉拉矿放量生产 预计铁矿石价格上升等影响 ; 2 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金额为 50.01 亿元, 比上年增加 1.27 亿元, 增长 2.60%, 主要是香港攀港公司预计增加对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钢管采购影响 (2)2016 年, 预计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鞍钢财务公司 ) 发生存款利息 0.2 亿元, 贷款 贴现及委托贷款利息 0.4 亿元, 最高存款每日余额 ( 包括应计利息 )4.20 亿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4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测公司 2016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大德 段向东 张治杰 陈勇 周一平在董事会上就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 二 )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 : 万元 1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 2015 年度 2016 年度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占同类交上限金额易的比例 鞍山钢铁集团 640,000 426,400 48.25% 钒 钛 矿等产品攀钢集团 384,600 289,200 32.72% 电 攀钢集团 252,200 150,652 64.06% 攀钢集团 8,500 3,279 8.38% 其他产品及服务鞍山钢铁集团 3,025 7.73% 合计 1,285,300 872,557 关联采购 及接受劳 务 辅助材料 能源动力 其他产品及服务 鞍山钢铁集团 42,000 43,043 19.44% 攀钢集团 38,200 34,725 15.69% 鞍山钢铁集团 22,300 16,241 8.34% 攀钢集团 126,000 178,531 81.34% 鞍山钢铁集团 41,400 40,958 8.44% 攀钢集团 44,500 37,909 7.78% 原材料攀钢集团 185,700 136,000 61.44% 合计 500,100 487,406 存款利息鞍钢财务公司 2,000 736 5.92% 金融服务 最高存款每日余额 ( 包括应计利息 ) 鞍钢财务公司 42,000 36,229 - 贷款 贴现及委托贷款利息鞍钢财务公司 4,000 2,275 2.06% 注释 : 1. 攀钢集团 : 指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 鞍山钢铁集团 : 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含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 三 )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 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之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本次预测的 2016 年度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基于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签订的 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 (2016-2018 年度 ) 和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的 原材料供应协议(2016-2018 年度 ) 做出的, 且预测的关联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上限均未超出该两项协议 2
之约定 由于该两项协议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因此公司预测的 2016 年度与鞍山钢铁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本次预测的 2016 年度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基于公司与攀钢集团公司已签订的 采购框架协议 (2016-2018 年度 ) 和 销售框架协议 (2016-2018 年度 ) 做出的 由于该两项协议未对 2016-2018 年度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约定, 因此本次预测的 2016 年度公司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之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本次预测的 2016 年度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存贷款事项, 是基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 (2015-2016 年度 ) 的议案 做出的, 预测的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最高存款每日余额和贷款 贴现及委托贷款利息额未超过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该预测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 公司拟将预测的 2016 年度与攀钢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和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 四 )2016 年 1 至 3 月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20.91 亿元 3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一 ) 关联方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住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法定代表人 : 姚林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7 亿元税务登记证号码 :210303241420014 主要业务 : 铁矿锰矿 ( 下属企业经营 ), 耐火土石, 黑色金属, 钢压延制品, 金属制品 ( 不含专营 ), 焦化产品, 火力发电, 工业 民用气体, 水泥, 耐火材料制品, 电机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仪器仪表, 铁路电讯装置, 冶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非金属建筑材料 建筑砖瓦制造, 房屋 公路 铁路 矿山 冶炼 化工 通信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 工程勘察 设计, 铁路 ( 企业内部经营 ) 公路运输 ( 下属企业经营 ), 房屋 设备出租, 计算机系统开发, 冶金技术开发 转让 培训 兼营 : 耐火土石开采 建筑 设备安装 勘察设计 耐火材料 铁路公路运输 技术开发, 转让 培训 咨询 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956 亿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636 亿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34 亿元, 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53 亿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同受鞍钢集团公司控制, 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 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 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 4
确定 因此,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 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 二 ) 关联方 :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住所 : 四川省攀枝花市向阳村法定代表人 : 张大德注册资本 : 人民币 50 亿元税务登记证号码 :210302118885772 主要业务 : 钢 铁 钒 钛 焦冶炼 ; 钢压延加工 ; 金属制品 机械设备 电器设备制造修理 ; 建筑材料制造 ; 冶金工程 工业自动化 信息工程技术服务 ; 综合技术及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 ; 生活饮用水供应 ; 销售 : 机械设备 电器设备 金属材料 汽车配件 建筑材料 五金 交电 化工产品 ( 不含危险化学品 ) 预包装食品( 含冷冻饮品 ) 百货; 零售 : 烟 ; 广告设计 制作 发布 ; 报纸出版 发行 ; 有限广播电视传输及网络维护 ; 餐饮服务 ; 设备租赁 ; 物资储存 ; 日用品修理 ; 房屋租赁 ; 花卉 苗木种植及零售 ; 储存经营冷冻 ( 藏 ) 食品 ; 加工经营实用油 面条及糕点 ( 含裱花蛋糕 )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315 亿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76 亿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88 亿元, 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67 亿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73 亿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是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 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 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 5
确定 因此,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 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 三 ) 关联方 :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住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 8 号法定代表人 : 于万源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0 亿元税务登记证号码 :210302118885772 主要业务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提供担保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等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50 亿元 ; 净资产为人民币 62 亿元 ;2015 年度,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2 亿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6 亿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为鞍钢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因此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内控完善 经营稳健 服务手段先进 业务能力较强, 各项监管指标均达标, 资产优良, 不良贷款率始终为零 多年来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一直为本公司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 6
务, 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资金保障 同时,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 我们认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 能力按照相关约定为本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在自愿 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 遵循市场化为原则,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 能源动力 接受的劳务, 以及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矿石 铁精矿等产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 1. 有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定价执行 ; 2. 有政府指导价的, 由相关各方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 3. 无政府指导价的, 由相关各方在市场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确定市场价格时, 应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经营地及邻近地区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相同规格和质量的产品当时收取的商品价格 ; 4. 无市场价格或该产品市场价不可比时, 按成本价加同类企业平均利润率作为双方结算的价格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建立在自愿 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 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沛 张强 杨渊德 吉利对公司预测 2016 年度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 : 公司 7
预测的 2016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有关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 定价公允合理,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此关联交易事项, 会议的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