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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屬權益 國際紐約人壽保費優惠 ( 活動期間至 2011/6/30 止 ) 1.1 % 保險商品消費回饋金只要您持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支付國際紐約人壽保險商品 *, 即可享 1.1% 的保險商品消費回饋金 * 限國際紐約人壽指定產品, 不含投資型保單 另支付國際紐約人壽保費之交易將不給予花旗禮享家積點回饋 * 每卡每年度最高回饋國際紐約人壽商品總保費金額上限新臺幣 500 萬元整, 每年度係指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保險商品消費回饋金將於交易當期之帳單回饋至您的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帳上 無上限紅利點數折抵保費您的一般消費 ( 支付國際紐約人壽保費之交易將不給予花旗禮享家積點回饋 ), 每 30 元可獲得花旗禮享家積點 1 點, 每累積 1,000 點花旗禮享家積點, 可折抵紐約人壽保費 100 元 * 禮享家積點折抵保費不限險種, 點數累積愈多, 保費折抵省愈多! * 需撥打紅利折抵專線進行折抵紅利折抵專線請撥打 :(02)2576-5888 只要您持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繳交國際紐約人壽保費, 不限險種與保費金額, 只要保費一經本行扣款成功後, 您即可撥打紅利兌換專線至花旗信用卡中心折抵您的保費 註 1: 兌換當時聯名卡帳上須至少持有花旗禮享家積點 1,000 點以上, 並以 1,000 點為保費折抵單位, 每 1,000 點花旗禮享家積點可折抵新臺幣 100 元, 您可自由選擇欲兌換之紅利點數, 最高可折抵您當筆繳交之全額保費 註 2: 花旗銀行將保留您最近三個月內最新的 10 筆國際紐約人壽保費之交易 ( 自扣款日起計算 ) 提供您折抵 註 3: 每卡每次最多可折抵 10 筆國際紐約人壽保費, 每筆保費交易僅可折抵一次保費, 保費交易一經折抵, 系統將自動紀錄, 並於下一期帳單內記載 註 4: 如您於折抵保費後發生保費退款的情形, 您必須自行撥打紅利折抵專線進行退點, 系統收到您的退點要求後會自動退還您先前所折抵之點數至您的聯名卡帳上 註 5: 限用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之累積花旗禮享家積點進行折抵, 不得就持卡人本身其他花旗銀行卡別之積點 / 現金紅利回饋加總折抵 花旗禮享家計劃 歡迎參與 花旗禮享家 計劃, 享受花旗禮享家帶給您無限的禮遇與 滿意兌換, 只要您持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簽帳消費, 就能累積 積點兌換精緻好禮 為了能即時和您分享最新兌換商品及服務, 請您 隨時上網 www.citibank.com.tw 查詢最新兌換訊息 一輩子用心經營 紅利積點終身有效 * 花旗信用卡珍惜您的每一筆消費, 不讓您費心紅利積點的效期, 只 要您的卡片有效 紅利積點就有效 * 指有效卡, 如轉成現金回饋白金卡, 則積點自轉換日起兩年內有效 近 300 項精緻商品給您豐富多樣的選擇 從個人到家庭用品, 從必備到休閒娛樂用品, 您想得到和沒想到 的, 我們都為您精選出來了, 眾多知名品牌商品, 任您兌換 商品 今日兌換 明日到貨 ** 服務範圍從大台北地區擴及台灣本島所有地區, 全台灣的持卡人都 可享有如此尊榮的禮遇 商品缺貨 網路兌換 大型家電 食品 偏遠地區及特殊狀況不在此限 花旗禮享家 24 小時兌換服務 電話語音兌換 :(02)2576-5888 網路兌換專區吉優特網站 :www.rewards.com.tw/citi 欲兌換商品, 請先上網查詢商品編號及兌換點數 ** 兌換日之次日需為銀行工作日 週一至週五 16:30pm 之後, 週六 週日及例假日完成兌換之訂單視為次一工作日之訂單 可於兌換日後二個工作天內送達 商品缺貨 網路兌換 大型家電 食品 偏遠地區及特殊狀況不在此限 本島偏遠地區 : 桃園縣復興鄉 新竹縣 ( 橫山鄉 五峰鄉 尖石鄉 ) 苗栗縣 ( 南庄鄉 獅潭鄉 造橋鄉 泰安鄉 ) 台中縣 ( 和平鄉 ) 南投縣 ( 信義鄉 仁愛鄉 ) 嘉義縣 ( 阿里山鄉 ) 台東縣 ( 延平鄉 卑南鄉 金峰鄉 ) 花蓮縣 ( 秀林鄉 ) 外島偏遠地區 : 蘭嶼 綠島 小琉球 澎湖 澎湖望安鄉 七美鄉 虎井島 桶盤島 大倉嶼 員貝嶼 鳥嶼 吉貝嶼 金門烏坵鄉 ( 大膽島 二膽島 ) 小金門 馬祖 ( 莒光鄉 東引鄉 ) 偏遠地區之範圍可能因配合廠商變動而改變, 最新偏遠地區之範圍請上本行網站查詢 1-1 1-2
紅利折現 輕鬆折抵刷卡消費 任何時間 不限商店刷卡消費 3 種方式任您兌換折抵 現在於國內外任一店家刷花旗信用卡, 只要單筆刷卡金額滿 NT$1,000, 在消費後 15 天 ( 含 ) 內提供簽單上之 授權碼 及 交易金額 給花旗, 就 可以用紅利積點 ( 或現金紅利 ) 折抵該筆消費金額, 最高可折抵 20%! 活動網址 :www.citibank.com.tw/sms 紅利折現 558181 簡訊兌換 ( 活動期間至 2011/6/30 止 ) 操作方式 : 輸入 授權碼 逗號 交易金額, 發送簡訊至 558181, 花旗銀行會立即處理您的兌換 (*558181 僅限中華電信 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門號之行動電話適用, 透過此方式兌換 每筆成功折抵交易需扣除 12 點花旗禮享家積點 / 大來菁英積分或 1 元現金紅利 ) 本示意簡訊內 容係依右方簽單 範例輸入 紅利折現語音兌換 ( 活動期間至 2011/6/30 止 ) 操作方式 : 撥打 02-2576-5888 輸入 身分證字號後 9 碼或卡號 按 6, 依語音指示進行兌換 紅利折現線上兌換 ( 活動期間至 2011/6/30 止 ) 遨遊四方哩程計劃 花旗禮享家 專為愛好旅遊的您, 提供多達 71 家航空公司及酒店集團的常客優惠計劃, 只要您是 遨遊四方 哩程計劃之各航空公司或酒店集團的會員, 透過本計劃能將您的 花旗禮享家積點 轉成以下各計劃之哩數 / 積分, 將讓您更快獲得免費機票及旅遊優惠! 長榮貴賓聯誼會 優惠的兌換比例, 讓您快速累積哩程數 現在加入 長榮貴賓聯誼會, 您所累積的哩程可選擇兌換長榮航空公司 ( 美國大陸航空 立榮航空 ) 的免費機票, 長榮航空的艙位升等, 或是免費旅館住宿券 每 3 點禮享家積點可轉換 1 哩 /mile 長榮哩程 長榮貴賓聯誼會 服務熱線 :(02)2501-7899 亞洲萬里通 亞洲萬里通 是亞洲最優越的旅遊獎勵計劃 透過搭乘全球 18 家夥伴航空公司, 及消費於其他遍及全球的合作夥伴, 可輕易賺取 亞洲萬里通 哩數, 以享受免費機票及其他生活品味獎勵 每 3 點禮享家積點可轉換 1 亞洲萬里通 里數 亞洲萬里通 免付費服務熱線:00801-85-2747( 國語服務請按 3) 新航 KrisFlyer 新航獎勵計劃 現在參與 新航獎勵計劃, 只要搭乘新加坡航空或夥伴航空公司, 包括 : 紐西蘭航空 全日空航空 英倫航空 達美航空等, 都能享有 新航獎勵計劃 每 2 點禮享家積點可轉換 1 哩 /mile 新航獎 勵計劃 哩數 KrisFlyer 會員服務專線 :002-65-6789-8111 泰航 皇家蘭花哩程酬賓計劃 參與的合作伙伴包括 星空聯盟 ( 泰國航空 聯合航空 德國漢莎航空等 ) 及特定酒店 租車公司, 為您帶來多采多姿的免費旅遊及其他多項的優惠 每 3 點禮享家積點可轉換 1 哩 /mile 皇家蘭花哩程酬賓計劃 哩數 皇家蘭花哩程酬賓計劃 服務專線:(02)8772-5222 分機 715 操作方式 : 進入活動網站 點選 線上兌換, 進行兌換 www.citibank.com.tw/sms * 每 12 點花旗禮享家積點或每 1 元現金紅利可折抵 NT$1, 本活動不適用自助加油站消費 商家現場已進行積點折現金之交易 分期付款交易 預借現金 餘額代償 彈性即享金等, 且不適用花旗信用卡附卡 花旗 / 大來長榮聯名卡 花旗哩遇白金卡及 Ready cash 卡持卡人參加 若資料正確且兌換成功, 折抵的金額將列示於持卡人下一期的帳單上 無法成功兌換之交易, 本行最晚將於次二個工作日內用簡訊回覆持卡人無法成功兌換的原因 其他詳細活動注意事項, 請上本行網站 www.citibank.com.tw/sms 查詢 達美航空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 西北航空公司 的 環宇哩程優惠計劃 已正式併入達美航空公司的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 活動 達美航空已加入天合聯盟與墨西哥航 空 法國航空 義大利航空及其他合作夥伙之航線遍及全球超過 162 個國家之 841 個國際城市 堪稱通往世界各地之捷徑 每 3 點禮享家積點可轉換 1 哩 /mile 飛凡哩程常客計劃 服務專線 :(02)2772-2188/0800-006070( 南部地區免付費專線 ) 網站 :delta.com/integrationtimeline 了解最新的訊息 Priority Club Worldwide 您可免費加入 Priority Club Worldwide, 在全球超過 2,700 間洲 際 皇冠及假日酒店享有貴賓禮遇 每 1 點禮享家積點可轉換 1 點 Priority Club 積分 Priority Club 會員服務專線 :002-65-6245-2705 * 以上積點點數轉換比例適用至 2011/6/30 止, 嗣後遨遊四方哩程計劃之積點點數轉換比例, 悉依兌換當時本行網站為準 相關優惠權益內容及限制條件請上本行網站 www.citibank.com.tw 查詢 注意事項 : * 提醒您, 欲參加上述計畫, 請先加入各航空公司或酒店成為會員後, 方可透過語音系統或花旗銀行網站轉換積點, 積點轉移時間約需 2-4 週 1-3 1-4 * 各計劃之優惠活動內容, 依各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會員辦法定之
白金電話秘書服務 1-5 專屬白金秘書 365 天, 無論您在台灣或世界各地, 白金專屬秘書服務體貼入微 VISA 白金卡會員請撥 台灣地區免付費電話 :0800-555-598 國外地區付費電話 :(886)2-2576-8088 海外緊急救助 掛失信用卡 及緊急預借現金服務 各航空班次 旅遊訂票 及旅遊計畫的諮詢服務 代為預定飯店 餐飲 渡假中心 租車 高爾夫球場 安排商務會議 流行餐飲 健康俱樂部 及購物等特別活動資訊的介紹 節慶 文化活動 旅遊景點資訊 * 以上服務請洽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 提醒您, 若您以手機撥打 VISA 白金卡秘書專線仍須自行負擔國際漫遊費用 白金卡會員專線 若您有個人信用卡帳戶相關事宜, 可透過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將由優秀服務團隊回覆相關問題 VISA 白金卡俱樂部 VISA 白金卡俱樂部則為 VISA 白金卡會員提供世界高爾夫球場 名 店 高級餐廳優惠及折扣, 詳細內容請見 VISA 網站 * 上述活動為 VISA 國際組織所提供, 實際活動及適用辦法內容, 以上述國際組織之規定為準 失卡零風險信用卡遺失處理 若您的卡片不慎遺失, 請您立即申報掛失 : 國內 : 請撥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 2576-8000 國外 : 花旗銀行 全球直撥台灣海外緊急服務免付費專線 電話 ( 詳見頁面 3-3), 中文服務, 親切方便! 失卡零風險, 絕對保障您持卡的安全您的信用卡如有遺失 被竊 被搶 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佔有之情形 ( 以下簡稱遺失或被竊等情形 ), 請儘速以電話通知本行辦理掛失停用手續, 並繳交掛失手續費新臺幣 200 元, 此費用將列示於您的下期信用卡帳單上 不論您是在 24 小時內, 或是在幾天後才發現並掛失, 不幸被冒用而發生的損失均由花旗銀行負擔, 讓您的失卡零風險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持卡人仍應負擔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後被冒用之損失 : 1. 容許或故意將信用卡交第三人使用者 2.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將使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或進行其他交易之交易密碼或其他辨識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使第三人知悉者 3. 與第三人或特約商店為虛偽不實交易行為或共謀詐欺者 持卡人如無上述但書情事及下列情形且本行能證明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者, 持卡人自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時起, 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 概由本行負擔 ; 惟在自動化設備辦理現金提領部分, 掛失前所發生之損失, 則由持卡人負擔 : 1. 得知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怠於立即通知本行, 或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後, 自當期繳款截止日起已逾二十日仍未通知本行者 2. 未於信用卡簽名致第三人冒用者 3. 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後, 未提出本行所請求之文件, 拒絕協助調查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者 4. 遺失或被竊之信用卡係由持卡人之配偶 親屬 朋友或其同居人 受僱人 代理人所冒用, 但可證明已對冒用人提起告訴者, 不在此限 5. 於免簽名之特約商店進行感應式付款交易, 經確認係持卡人本人交易或係冒用者與持卡人串謀之交易 * 詳細失卡零風險之辦法, 請參閱 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 補發新卡當您處理掛失手續後, 本行將酌收掛失手續費新臺幣 200 元 國內 : 在您來電掛失之後, 我們隨即補發新卡給您 國外 : 持卡人於海外遺失卡片, 一經掛失, 若須緊急補發新卡, 只須提供持卡人在海外的地址 電話 停留時間等訊息, 我們將儘快補發卡片給您, 若持卡人在旅遊期間, 來不及在當地領取 時, 可告知下站之停留地 時間及電話, 我們即會將新卡寄達 下站旅遊地, 讓持卡人在後段的旅途中, 無後顧之憂 此緊急補發之新卡僅可於緊急期間使用, 當您返國後 仍須與我們聯絡, 以補發新卡 1-6
1-7 旅行保障 ( 保險期間至 2012/2/28 止 ) 會員出外旅遊時, 只需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簽付全額公共運輸 工具費用, 或參加旅行團時, 旅遊團費總額之 80% 以上, 於保險期間內 發生事故且於保險期間內提出申請, 即可享有下列各項旅行保障 : 實支實付最高新臺幣 10,000 元班機延誤保障 會員旅行時, 如遇已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 ( 逾 4 小時, 不含 4 小時 ) 取 消或機位預定過滿而不能登機或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失接等情況, 而於 4 小時以內無其他空中運輸工具可供搭乘, 於等候期間, 會員用花 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在機場及出發地或於轉機失接時之轉機地簽 付合理且必要的食宿 電話 來往機場及住宿地點而支出之交通費及 因住宿且行李已交寄時為緊急需要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等費 用, 可獲得最高新臺幣 10,000 元的保障 申請期限 : 自班機延誤之日起 60 日內 必備文件 : 1. 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購買機票之簽帳單及旅行 社之代收轉付收據 2. 機票 登機證 行李牌及航空公司班機延誤證明 3. 詳列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簽付食宿等費用之簽 帳單, 明列消費明細之收據及發票 * 若是您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為配偶及未滿 25 歲未婚之子女簽付全額公共運輸工具費 用, 或參加旅行團時, 旅遊團費總額之 80% 以上, 您與配偶及子女前述實支實付之最高賠償 限額合計為新臺幣 20,000 元 實支實付最高新臺幣 10,000 元行李延誤保障 / 最高新臺幣 30,000 元行李遺失保障 ( 此保險是保障行李延誤或遺失而造成的不便, 非行李本身 ) 會員旅行時, 在抵達目的地機場逾 6 小時 ( 不含 6 小時 ) 後仍未接到登記 通關之隨行行李, 可在必要時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簽購購買緊 急日用必需品 實支實付最高以新臺幣 10,000 元為限 若行李延誤超 過 24 小時以上 ( 不含 24 小時 ), 即視為行李遺失, 會員在抵達目的地後 的 5 日內 ( 即 120 小時 ), 最晚於領回行李前另行購買緊急日用品, 實支 實付最高以新臺幣 30,000 元為限 申請期限 : 自行李延誤之日起 60 日內 理賠限制 : 若已依行李延誤保障給付保險金者, 則發生行李遺失時, 僅 就扣除已給付之行李延誤保險金之餘額賠付之, 但仍以行李 遺失保險金額為限 必備文件 :1. 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購買機票之簽帳單及旅行社 之代收轉付收據 2. 機票 登機證 行李牌及航空公司行李延誤證明 3. 詳列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簽付緊急日用必需品 之簽帳單, 明列消費明細之收據及發票 * 若是您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為配偶及未滿 25 歲未婚之子女簽付全額公共運輸工具費用, 或參加旅行團時, 旅遊總團費的 80% 以上, 則行李延誤保障您與配偶及子女實支實付之最高賠償限額合計為新臺幣 20,000 元, 行李遺失保障您與配偶及子女實支實付之最高賠償限額合計為新臺幣 60,000 元 新臺幣 2,000 萬元公共運輸工具旅行平安保險 會員旅行時, 無論持卡人是否享有任何其他保險, 皆可受到此項保 險之保障 保障期間為搭乘或上下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如係搭乘商 用客機 ( 包括加班機 ) 尚包括 : 1. 於飛機原訂起飛或實際起飛前 5 小時使用交通工具前往機場期間 2. 於機場內 3. 於飛機抵達機場後 5 小時內, 使用交通工具離開機場期間 申請期限 : 意外發生當天起 10 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必備文件 : 1. 保險金申請書 2. 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簽付公共運輸工具費用之簽帳單 3. 公共運輸工具票證 4. 意外事故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 若是您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為配偶及未滿 25 歲未婚之子女簽付全額公共運輸工具費用, 或參加旅行團時, 旅遊總團費的 80% 以上, 亦享有相同的保障 但依據保險法第 107 條之規定, 對於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被保險人, 不得提供死亡給付保障 ; 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之被保險人, 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 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 前述喪葬費用保險金額, 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 * 詳細殘障等級賠償金額請參照保險公司提供之信用卡綜合保險條款 申請方式 : 請透過富邦產物保險 ( 股 ) 公司 信用卡理賠服務中心 申請理賠 電話 :0800-009-888 或 (02)2577-5455#336 傳真.. (02)2577-4243 地址.. 10595 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 186 號 13 樓 注意事項 : 1. 上述保險服務 ( 旅行不便險 ) 係由花旗銀行以全體會員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 以上說明僅供參考, 實際保險內容以保險公司提供之信用卡綜合保險條款為準 2. 賠償帳款可能產生的匯差及手續費由理賠申請人自行負擔 3. 日用必需品 定義如下.. 1. 內 睡衣及其他必要之衣著鞋襪 2. 盥洗用具及生理用品 4. 詳細必備文件均需依保險條款為準, 歡迎洽詢富邦 ( 股 ) 公司 購物保障計劃 全球購物保障 ( 保險期間至 2012/2/28 止 ) 凡是於保險期間內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支付全額價款所購買 的物品 ( 不保項目除外 ), 無論在國內或全球各地, 自購物日起 45 天內 且於保險期間內, 因意外毀損 意外遺失 或失竊 強盜 搶劫等原 因所致之損失, 可依保單條款規定獲得適當賠償 申請期限 : 自損失發生日起 30 日內 必備文件 : 應依保單條款中規定之文件向富邦產物保險 ( 股 ) 公司提出 申請, 檢附文件以富邦產物保險 ( 股 ) 公司提供之購物保障 賠償申請函條款為準, 歡迎洽詢富邦產物保險 ( 股 ) 公司 服務專線 : 0800-009-888 或 (02)2577-5455#336 賠償金額 : 以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支付之價款扣除自負額後金 額為限, 但如僅以信用卡支付部份價款, 則依比例計算後 扣除自負額賠付之 扣除自負額後每一項目給付上限為新 臺幣 105,000 元, 每一次事件理賠總額 350,000 元 為上限 1-8
自負額 1. 失竊及意外遺失自負額 : 為損失金額之 10%, 但自負額最低為新臺幣 1,000 元 賠償方式 : 保險公司可於扣除自負額後, 得選擇以現金 重置或修復方式賠付損失 2. 強盜搶劫及其它意外損毀自負額 : 新臺幣 1,000 元 賠償方式 : 保險公司於扣除自負額後, 得選擇以現金 重置或修復方式賠付損失 申請方式 : 請透過富邦產物保險 ( 股 ) 公司 信用卡理賠服務中心 申請理賠電話 :0800-009-888 或 (02)2577-5455#336 傳真.. (02)2577-4243 地址.. 10595 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 186 號 13 樓 全球購物保障不包含事項前項所承保之購買物品以動產為限, 但不包含下列物品 : 1. 消耗品及易腐壞物品 ( 譬如 : 香水 乳液 等保養品及化妝品 煙酒類物品 水果 肉品及一般食品 ) 2. 機動車輛 摩托車 水上航行器 飛機或其馬達 設備及零件 ( 包含專供於其上使用之通訊設備 ) 3. 為商業用途或企業營運而購置之物品 ( 譬如 : 購入為公司行號使用之商品 公司之營業生財器具 等 ) 4. 金塊 稀有或貴重錢幣, 及未加工成飾品之寶石 ( 譬如 : 古董錢幣 藝術品 礦石 等 ) 5. 現金 鈔票 支票 旅行支票 匯票 郵政匯票 郵票 有價證券 票證或任何種類之票券 6. 信用卡 金融卡或其他作為簽帳或提款之塑膠卡片 7. 植物或動物 ( 花卉 盆栽 貓 狗 等寵物 ) 8. 享有保固契約或擔保責任之物品 全球購物保障不保事項 1. 不明原因之失蹤或無法解釋之滅失 2. 將所購買物品留置於公共場所 公共交通工具 計乘車或出租車輛內 3. 將所購買物品置存於無人看管之車輛內 但若車門 車窗均關閉上鎖而留有竊賊破壞進入之痕跡者 ( 若無破壞痕跡者但警方能確立竊盜屬實 ), 不在此限 4. 機械 電子 電路之故障或喪失功能 ( 此為產品本身之功能喪失 ) 5. 加工或處理過程中所致之毀損 ( 此為加工者之責任 ) 6. 使用不當或過度使用 濫用 ( 此為人為破壞 ) 7. 所購買物品之自然耗損 變質 污染 縮小 漏損 蟲咬 蟲害 金秀蝕 腐蝕或固有瑕疵 8. 因海關或其他政府機構行為所致之遲延 沒收或毀損 9. 被保險人 其代理人 同居家屬或受託看管所購買動產之人之故意或詐欺行為 10. 交運或運送途中發生之毀損滅失, 但被保險人隨身攜帶運送者, 不在此限 11. 所購買物品之產品瑕疵 設計缺陷 材料或施工錯誤 潛在缺陷或不當使用說明 ( 此為產品瑕疵 ) 12. 不可抗力之事故, 如地震 颱風及洪水等 13. 所購買物品之價值減損或不能使用之損失, 或任何間接損失 注意事項 : 1. 須該物品非本保險所不承保的物品, 且非除外條款之原因所致之毀損 2. 遇有意外遺失, 竊取, 強盜, 暴力竊盜, 搶劫之損失時, 務必報請警方處理 3. 已購有保險或享有保固或擔保之物品, 不在本全球購物保障計劃之保障範圍 4. 花旗銀行並非商品或勞務的提供人, 僅係對花旗會員提供上述免費附加服務, 如對產品有任何爭議, 花旗銀行不負法律責任 5. 上述保險事項, 係由花旗銀行以全體會員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 實際保險內容以保險公司之信用卡綜合保險條款為準 6. 賠償帳款可能產生之匯差及手續費由理賠申請人負擔 7. 花旗銀行得視狀況決定是否繼續提供保障 1-9
2. 用卡須知 1. 特約商店標誌無論國內外, 只要貼有此標誌的特約商店, 均可使用花旗銀行信用卡 8 認識您的卡片 掌握一切, 請從關心您的卡片開始 這是您的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 無論您身在何處, 都可享有 和全球四千一百萬花旗會員相同的禮遇與尊重 2 1 3 4 5 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正面 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背面 2. 威士卡 VISA 卡世界流通 / 認可之標誌 3. 卡號卡片正面的十六個壓凸或無凸數字, 就是您的信用卡卡號 4. 有效期限 ( 西元月 / 年 ) 這是此張信用卡發卡的 起始年月份及截止年月份 5. 您的英文大名您的英文大名除了身 份之辨識外, 尚有助於必要時之作業 處理, 花旗建議您所使用之英文姓名 與您的護照相同 6. 卡片黑色磁條或晶片內錄重要資料, 供信 用查詢用 請妥善放置並遠離具磁性及高溫高熱之物品 ( 如 : 電磁爐 微波爐 冰箱 唱片行 超市類之消磁板等 ) 另如有 多張信用卡或提款卡, 應儘量避免重疊放置, 以減少折損或消 磁而失去功能 7. 背面簽名處為安全起見, 收到卡片後請立刻以原子筆簽上您的大名 所簽字樣, 請與申請書簽名形式相同, 並請勿撕除此欄位之簽名紙 8. 服務專線電話 24 小時專人為您服務, 歡迎致電花旗電話理財服務 中心 (02)2576-8000 洽詢信用卡相關事宜 ( 國外若遇到無法刷卡或 卡片遺失時, 請利用全球直撥免付費電話, 詳見頁面 3-3) 9. 若您的卡片不慎毀損或因其它原因無法使用, 請立即撥花旗電話理 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換發新卡事宜 10. 即日起, 收到新卡的持卡人, 請上網開卡 www.citibank.com.tw 或請 撥花旗銀行 24 小時開卡專線 (02)2576-2299 開卡 提醒您需先完成 開卡手續後, 才可刷卡消費 單地址 11. 持卡人同意本行之交易帳款收付業 務 電腦處理業務或其他與本契約有 關之附隨業務 ( 包括但不限於帳款催 收 ), 於必要時得委託適當之第三人或 各信用卡組織之會員機構合作辦理 12. 正附卡帳單合併列印, 並寄至正卡人帳 13. 茲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規定, 正卡持卡人不得代附卡 持卡人為各項申請, 為此, 凡有關附卡人權益事項請務必由附 卡人親自向本行申請 14. 持卡人於使用信用卡前務必仔細閱讀 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 款 及本權益手冊, 若經持卡人使用信用卡, 即視同持卡人同 意遵守條款及會員權益手冊內容 15. 本會員權益如有變更, 除法令規定外, 恕不另行通知, 請會員 逕上花旗網站查詢最新權益內容 6 7 * 請妥善保管您信用卡上各項資料, 以避免他人盜刷 冒用並保障您的權益 2-1 2-2
簽帳注意事項簽帳前 : 1. 姓名 卡號是否正確印於簽單上 2. 金額是否正確 ( 日期無誤 ) 3. 請留意簽單之小費欄位, 如無給予之金額時, 請記得刪除或劃線 4. 如在國外刷卡, 請務必注意所簽幣值是否正確 5. 住宿五星級飯店時, 如遇櫃檯人員請您先行刷卡以留下空白簽單於櫃檯, 請不必擔心, 只要您在最後結帳時注意以上之要項即可安心簽名 6. 持卡人於國內原須以簽名方式結帳之交易, 倘消費金額於新臺幣 3,000 元以下者, 部份之美食街 電影院 大賣場或加油站等特約商店得以免簽名方式結帳 現在本行免簽名方式結帳之交易僅適用於花旗消費達人白金卡 花旗饗樂生活卡 簽帳後 : 1. 請您保留簽帳單副本, 直至您核對信用卡帳單正確無誤後, 方可撕毀作廢 2. 結帳後, 請確認服務人員交回正確之簽單副本與信用卡 3. 如果簽帳單因故需重填或欲取消交易時, 請務必確認該份簽帳單 ( 一式三聯 ) 已全部撕毀作廢, 或者每聯都逐一更正, 才不致引起日後帳單金額不符的糾紛 或者可向商店索取銷貨退款單, 做為您日後對帳之根據 信用卡電話密碼與預借現金密碼的使用說明 信用卡電話密碼 ( 用於操作電話服務功能 ) 1. 透過電話查詢您信用卡的帳戶相關事項 2. 透過電話預借現金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 用於花旗網路銀行註冊 預借現金及操作提款機服務 ) 1. 註冊使用花旗網路銀行 (www.citibank.com.tw); 登入後可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服務, 聰明理財更方便 2. 操作提款機預借現金怎樣保存您的私人密碼 : 當您牢記您的私人密碼後, 應即毀滅印有私人密碼的文件 不應讓任何人使用您的信用卡或私人密碼 絕對不可在卡上或任何經常放在卡附近的物件上, 註記私人密碼 不應直接寫上或記下私人密碼而不加以掩藏 避免使用容易被人猜度之數字組合, 如您的住宅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等 簽帳的步驟 一旦您在商店消費後, 欲以花旗銀行信用卡簽帳時, 請參考下列的步驟 : 1. 將信用卡交予服務人員刷卡時, 請儘量避免讓信用卡離開您的視線太久 ( 圖 a) 電子簽帳單刷卡機 2. 特約商店會為您刷卡, 並在簽帳單上寫下您的消費金額, 或直接列印出金額 ( 電子簽帳單刷卡機見圖 a/ 電子簽帳單見圖 b) ( 圖 b) 電子簽帳單 3. 拿到簽帳單時, 請查對 新臺幣總金額 (Total N.T.$) 處之數字是否正確, 小費欄部份 (TIPS) 如無給予之金額時, 記得刪除或劃線後, 於總金額處再填寫上正確之金額 ( 見圖 b) 4. 當一切查證無誤後, 請在持卡人簽名處簽名 ( X 處), 簽名樣式須與信用卡背面簽署的一致 5. 簽帳後, 請取回簽帳單持卡人存根聯及您的信用卡 6. 當您的卡片受損無法順利刷卡時, 可請特約商店人員以電話向其簽約銀行詢問授權號碼, 並請您即刻與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聯絡換發新卡 2-3 2-4
無凸字信用卡使用限制 持卡人持卡片表面無凸字卡號之信用卡, 如特約商店以人工手動壓印卡面凸字方式進行刷卡交易時, 上述卡片因無法拓印出卡號, 將無法進行交易 參考案例 : 案例一 : 於飛機上購買航空公司提供之免稅商品型錄中的商品, 因部分飛機上刷卡機無法與發卡銀行即時取得授權, 故僅能以拓印卡號於三聯式刷卡單之方式交易, 此時因無凸字之卡片無法拓印出卡號, 無法完成交易 案例二 : 於國外的某間精品小店購物, 該商店沒有提供一般刷卡機, 僅提供拓印卡號於三聯式刷卡單之方式交易, 此時因無凸字之卡片則無法拓印出卡號, 無法完成交易 案例三 : 於服飾店購物, 無凸字信用卡可能因磁條毀損無法讀取或刷卡機故障, 故僅能以拓印卡號於三聯式刷卡單之方式交易, 此時因無凸字之卡片無法拓印出卡號, 無法完成交易 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注意事項 一 信用卡僅為支付工具, 信用卡機構對買賣商品或服務之瑕疵或履行並不負保證責任, 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先審慎評估 例如, 在購買各行業商品 ( 服務 ) 禮券時, 應注意該禮券已依各行業之中央主管機關所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 提供履約保證 二 刷卡時, 請特別注意帳單或商品 / 服務合約上所列之交易金額與日期 付款方式 ( 載明信用卡卡號 ) 個人資料及購買之商品 / 服務內容是否完整無誤, 若購買非銀貨兩訖 ( 預付型 ) 商品 / 服務時, 更應注意商品 / 服務提供有效期間及條件是否明確記載, 務必於交易時確認商品 / 服務或合約內容完整無誤後, 才刷卡簽帳 若為非銀貨兩訖 ( 預付型 ) 產品, 帳單或商品 / 服務合約之原本 ( 或正本 ) 及相關文件 ( 例如購貨證明 收據 使用紀錄收據及表單 會員卡或晶片卡 上課證等 ) 應於刷卡完成時取得上述文件, 並保存至商品 / 服務有效期間屆滿或收到貨品確認無誤 三 保存每一筆消費簽單, 等到月結帳單寄到時, 逐筆核對, 如對交易明細暨帳款通知書所載事項有疑義, 包括無此筆交易 重覆請款 交易金額有誤 已以其他方式付款等, 應立即向特約商店或發卡機構詢問並請求處理 四 當購買之商品或服務有未獲提供 ( 含預借現金未吐鈔 ) 之情形時, 應先向特約商店或辦理預借現金機構尋求解決, 如無法解決時, 應依照發卡機構之約定條款之規定, 檢附第二條所列示之相關證明文件主張爭議帳款 ; 如持卡人與商店雙方已取得協議, 發卡機構將不會接續處理持卡人之爭議帳款 本行 ( 或本公司 ) 受理爭議帳款之客服電話 :(02)2576-8000 五 請持卡人購買非銀貨兩訖 ( 預付型 ) 之商品 / 服務時, 應注意其提供商品 / 服務期限及主張爭議款扣款期限, 以保障自身權益 六 茲就發卡機構處理各信用卡國際組織主張爭議帳款之程序 ( 以下簡稱 處理爭議帳款程序 ) 需要持卡人配合之重要事項, 摘要如下 : ( 一 ) 所謂商品或服務未獲提供係指預訂商品未獲特約商店移轉商品或其數量不符或於自動化設備上預借現金而未取得金錢或數量不符, 持卡人應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爭議帳款扣款期限截止前十五個工作日向發卡機構提出並主張扣款 持卡人對於同一筆交易僅能向發卡機構申請一次爭議帳款, 有關各信用卡國際組織就商品或服務未獲提供之爭議帳款扣款期限如下 : 信用卡國際組織 Visa 註一 : 交易清算日係指收單機構將該筆交易交付於清算組織進行資料處理的日期, 每筆交易清算日持卡人可逕洽發卡機構 註二 : 請注意 處理爭議帳款程序 應以各信用卡國際組織之詳細規則為準 各信用卡國際組織對 處理爭議帳款程序 有制定或變更規則 解釋及仲裁會員機構爭議之最終權限, 所以持卡人主張爭議帳款, 不表示一定可以退款或對於分期付款未付部分無須再繳款 ( 二 ) 如果持卡人刷卡購買商品 / 服務的提供期間超過前述信用卡國際組織之規 定, 則於該期間過後, 發生特約商店無法繼續提供商品 / 服務的情形時, 因為持卡人已無法透過信用卡國際組織作業規定處理此類爭議, 所以持 卡人購買該類商品 / 服務前, 宜審慎評估將來無法獲得商品 / 服務之風 險 發卡機構向收單機構提出扣款請求之期限 當服務或商品未提供時, 需於交易清算日或服務約定提供日起 120 日曆日 ( 含例 假日 ) 內, 且追溯時間不得超過交易清算日之 540 日曆日 服務未提供舉例說明 : 如 98 年 1 月 15 日以 Visa 卡購買某俱樂部會 員資格, 但俱樂部在 99 年 2 月 10 日停業, 而持卡人之會員資格仍 為有效時, 發卡機構應於 99 年 2 月 10 日起 120 日曆日內, 且不超 過自該交易清算日起算之 540 日曆日提出扣款請求 商品未收到舉例說明 : 如 99 年 1 月 15 日以 Visa 卡購買傢 俱, 並約定於 99 年 3 月 15 日將傢俱送至持卡人指定地點交 貨, 但 3 月 15 日當天商店卻表示無法交貨時, 發卡機構應 於 99 年 3 月 15 日起 120 日曆日內, 且不超過自該交易清算日 起算之 540 日曆日提出扣款請求 MasterCard 1. 當商品未收到時, 需於交易清算日或商品約定送達日起 120 日曆日內 DINERS 舉例說明 : 如 99 年 1 月 15 日以 MasterCard 卡購買傢俱, 並約 定於 99 年 3 月 15 日將傢俱送至持卡人指定地點交貨, 但 3 月 15 日當天商店表示無法交貨時, 發卡機構應於 99 年 3 月 15 日起 120 日曆日內提出扣款請求 2. 服務未獲提供 (1) 一次性提供服務 : 需於交易清算日或服務約定提供日起 120 日曆日內 舉例說明 : 如 98 年 1 月 15 日以 MasterCard 卡支付 98 年 3 月 15 日所提供的服務費用, 但 3 月 15 日當天商店表示無法提 供服務時, 發卡機構應於 98 年 3 月 15 日起 120 日曆日內提出 扣款請求 (2) 服務中斷 ( 非屬一次性提供服務 ): 需於交易清算日或特約 商店無法提供服務日起 120 日曆日內, 但追溯時間不得超過 交易清算日之 540 日曆日 舉例說明 : 如 98 年 1 月 15 日以 MasterCard 卡購買某俱樂部會員資格, 但俱樂部在 99 年 2 月 10 日停業, 而持卡人之會員資格仍為有效時, 發卡機構應於 99 年 2 月 10 日起 120 日曆日內, 且不超過自該交易清算日起 算之 540 日曆日提出扣款請求 國內 外交易於交易清算日 預定服務日或特約商店無法營 業日起 90 日曆日內 ( 三 ) 倘持卡人對於爭議帳款要求發卡機構向信用卡國際組織提出仲裁者, 持卡人需向發卡機構承諾支付仲裁程序可能產生之相關處理費用 惟 仲裁結果有利於持卡人, 持卡人無需負擔全部或部份仲裁處理費 本 行 ( 或本公司 ) 收取仲裁處理費為美金 500 元 2-5 2-6
帳單介紹 您的花旗銀行信用卡帳單是以每個月固定之結帳日以電腦為您詳列簽帳明細 您可以隨時登入花旗網路銀行 www.citibank.com.tw 查詢信用卡明細 帳戶餘額 繳款日期等資訊 如遇問題帳款請即時與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連絡 花旗銀行信用卡帳單上列印著您的重要卡片訊息, 請務必妥善保管 花旗銀行信用卡帳單 1 2 7 3 5 12 13 6 11 8 9 10 4 14 花旗銀行信用卡帳單說明 ( 如圖所示 ) 1. 您的信用卡部分號碼 2. 您的信用卡總信用額度 ( 即花旗信用卡一般信用額度與 特定預借現金信用額度 之總和 ) 3. 您的信用卡一般信用額度 4. 您的信用卡結帳日 ( 即本期帳單列印之日期 ) 5. 您本月的應付總額 6. 欲選擇使用循環信用時, 當期帳單之最低應繳金額 7. 您的繳款截止日期 8. 您簽帳消費的日期 9. 花旗銀行付款給特約商店的日期 ( 即循環信用利息之起算日及國外消費款項折換匯率為新臺幣之日期 ) 10. 您的消費種類及特約商店名稱 11. 您的 花旗禮享家積點 12. 您的 特定預借現金信用額度 ( 此欄訊息僅適用於有申請彈性即享金之客戶, 未申請彈性即享金之客戶此欄標示為 0) 13. 您的 特定預借現金額度 已使用金額 ( 此欄訊息僅適用於有申請彈性即享金之客戶, 未申請彈性即享金之客戶此欄標示為 0) 14. 您的繳款二聯單 ( 請勿塗改 ) 15. 請持卡人填寫欲付款之金額 ( 請勿低於最低應繳金額 ) 繳款注意事項 1. 循環信用利用循環信用, 您可以靈活繳付應繳款項, 不必全部一次付清, 但每月至少需繳付帳單上所列印之當期須繳的 最低應繳金額 若持卡人未按時依約繳款記錄, 本行得委外催收或依民事訴訟程序聲請強制執行, 並依相關規定登錄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可能影響持卡人未來申辦其他貸款 信用卡之權利 上述記錄揭露期間, 請上聯徵中心網站 www.jcic.org.tw 社會大眾專區 之 資料揭露期限 查詢 2. 最低應繳金額請於繳款期限前, 繳付本帳單所列之本期須繳的最低應繳金額 3. 逾期滯納金, 即違約金若您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或延誤繳款期限者, 本行除收循環信用利息外, 每逾一繳款截止日應按月繳付當期應付帳款扣除循環信用利息 / 調帳金額 / 手續費用 ( 含逾期滯納金 )/ 已付金額後之未繳清金額, 以下列方式計算逾期滯納金 ( 已付金額部份則會優先沖銷當期帳款中之費用 利息 前期剩餘未付款項 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 ) : 當期繳款延滯時, 逾期滯納金新臺幣三百元 ; 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 第二期逾期滯納金新臺幣四百元 ; 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 第三期之逾期滯納金新臺幣五百元 ; 但最高連續收取期數不得超過三期 持卡人按月繳付當期應付帳款扣除已付金額後之未繳清金額不足新臺幣一千元, 無需繳交逾期滯納金 ( 持卡人瞭解並同意, 本行如因持卡人遲延或不繳付應付款項, 而對持卡人以訴訟 非訟或其他法律程序進行請求時, 本行得依據法律, 另行請求持卡人應負擔相關之訴訟 非訟或其他法律程序等之費用, 此等費用並不包含在上述滯納金範圍內 ) ( 上述所列金額係以新臺幣為計算單位 ) 逾期滯納金計算實例說明 : 帳單日期為 4 月 5 日繳款截止日為 4 月 26 日 4 月 10 日陳小姐收到帳單, 應付帳款為 28,950 元, 最低應繳金額 2,600 元 4 月 26 日花旗銀行收到陳小姐繳款 1,650 元 ( 未達最低應繳金額 2,600 元 ), 須繳交當期逾期滯納金 300 元 15 2-7 2-8
4. 國外帳單之匯率計算您在國外消費後, 該帳款將依 VISA/MasterCard 國際組織所列之結匯日大盤匯率換算為新臺幣, 加計本行依與各信用卡國際組織間約定應給付予該國際組織之國外交易服務費數額及以交易金額百分之 點五之本行國外交易服務費後結付 各信用卡國際組織向本行收取之國外交易服務費費率可能隨時變更, 並詳載於信用卡月結單背頁 帳單注意事項 1. 保留每筆簽帳單有利每月對帳您當月的消費帳款不一定會立刻出現在次月的 帳單上, 須視特約商店何時請款而定 另外, 一般特約商店之招牌名稱與註 冊登記之名稱可能不同, 因此請保留您的簽帳單以便日後逐筆對帳 2. 24 小時電話服務隨時更新通訊地址若您因為搬家或換工作而更改通訊地址和 電話, 請儘速致電本行, 以免因為收不到帳單而延誤付款, 影響您的繳款紀錄 3. 留意帳單收到之日期您通常會於每月大約固定之日期收到帳單, 且繳款截止 日亦係一固定日期, 故您若於繳款截止日前仍未收到帳單, 請來電花旗電話 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透過 24 小時電話語音服務直接補寄您的帳單 4. 補寄前期帳單您可隨時來電要求補寄您的前期帳單, 但如係可歸於持卡人之 事由而要求補寄超過三個月前之帳單, 每份帳單本行將酌收補印帳單手續費 新臺幣一百元 ( 補寄最近三個月內帳單者免收 ), 此費用將列示於您的下期信 用卡帳單上 5. 附卡持卡人如未成年且未婚者, 其法定代理人或父母有權以書面通知本行調閱 持卡人帳單或終止附卡之信用卡契約, 若法定代理人或父母為主卡持卡人, 可 直接來電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申請, 該筆調閱帳單所須之手續 費依上述 4. 規定辦理, 並將列示於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的下期信用卡帳單上, 由 該持卡人支付 有疑問的帳款 1. 當您所購買的商品有瑕疵決定退貨, 務必取得商店所開立之退款證明, 其退 款單據需有您的信用卡號 日期 金額 且簽單上需有退款之字樣, 以利與 收單行做申訴 2. 當您核對帳單, 發現某筆交易金額有誤時, 務必提供交易的存根留底聯以資 證明 3. 交易產生時, 臨時決定付現, 但簽帳單已簽名, 務必請商店開立退款證明或 保留付現證明 ( 如 : 發票上現金之字樣 ) 4. 在國外的消費, 若此筆交易涉及退稅之事項, 務必保留退稅單據, 當此筆交 易請款的時間超過 45 天仍未收到退稅款項, 請與本行連絡 5. 當您使用信用卡預訂旅館, 事後若不克前往, 必須在該旅館規定之期限前通 知該旅館, 並且向該旅館取得取消號碼, 若未即時取消, 該旅館仍會向您收 取一日的住宿費用 6. 當您使用信用卡在自動櫃員機 (ATM) 預借現金時, 無論成功與否, 務必取 得收據以確認收據上的記錄顯示成功與否, 或通知櫃檯人員調查此筆交易是 否成功 若未成功, 請取得交易差異證明書, 以避免帳款產生爭議時, 可供 證明 7. 如果您對帳款有任何疑義, 並認為有必要調閱簽帳單時, 本行將於該期帳單 繳款日前提供您調閱簽單之服務, 必要時, 並需您簽交相關文件 ( 如授權 書 ), 始得進行爭議帳款扣款程序, 但因發卡銀行對收單銀行提出申訴的期 限有限制, 若超過期限, 則將無法與收單銀行申訴, 屆時您仍須負擔該爭議 款項 且若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調閱簽帳單, 經核對帳款確認無誤, 每張國內 消費簽帳單收取手續費新臺幣五十元, 國外消費簽帳單收取手續費新臺幣一 百元, 此費用將列示於您的下期信用卡帳單上 8. 郵購產品如欲退貨時, 請在鑑賞時間之內, 將郵購產品以包裹方式寄回郵購 公司, 並保留包裹收據以利查詢 9. 當您以信用卡做網路交易時, 請務必留下交易對象之網址或聯絡方式, 以利您 在終止服務或交易時, 可順利退款並不被加收任何費用 10. 若您利用信用卡辦理自動扣帳繳款, 當該信用卡的有效期限或卡號等資料有 2-9 帳繳款不成功 所變更時, 請自行通知繳款單位信用卡變更事宜, 以免造成您的自動扣 繳款方式 1.ATM( 自動提款機 ) 轉帳繳費 : 持卡人可以利用各家銀行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 透過各家銀行 ATM( 自動櫃員機 ) 選擇 轉帳 / 繳費功能 輸入銀行代號 021 及 信用卡卡號, 即可繳付信用卡帳款, 僅須負擔轉帳 / 繳費手續費 ( 手續費費率依照轉出銀行之規定 ) ( 週一至週五 9 : 0 0-15:30, 只需一個工作天即可入帳, 遇週休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 自動提款機 繳信用卡帳款操作說明選擇有與金資中心連線的自動提款機 將具有跨行轉帳功能之金融卡, 插入提款機內 請輸入您個人之金融卡密碼 請選擇 轉帳 ( 或繳費 ) 功能鍵 輸入銀行代號 021 輸入您欲付款的 繳款帳號 ( 即信用卡卡號 ) 請輸入欲付款的金額 檢查金額如正確, 請按 確定 鍵 ( 如不正確請按 更正 或 取消 鍵 ) 交易完成後請保留收據, 以便查核 * 訊息欄若出現代碼, 表示交易失敗, 可洽所屬的金融卡銀行, 詢問操作相關事項 2-10
2. 網路 ATM(WebATM) 轉帳繳費 : 持卡人可以利用各家銀行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 利用連線上網功能及讀卡機連接至各家銀行網路 ATM( 花旗 ( 台灣 ) 銀行網路 ATM 網址 :https://webatm.citibank.com.tw) 選擇 轉帳 / 繳費功能 輸入銀行代號 021 及 信用卡卡號, 即可繳付信用卡帳款, 僅須負擔轉帳 / 繳費手續費 ( 手續費費率依照轉出銀行之規定 ) ( 週一至週五 9:00-15:30, 只需一個工作天即可入帳, 遇週休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 網路 ATM(WebATM) 轉帳繳費操作說明將個人電腦連上網路, 並安裝 連結讀卡機 ( 為確保您的交易安全, 請避免於與他人共用之電腦, 或於公用電腦, 如網路咖啡店, 進行網路 ATM 相關交易 ) 連上任一家有提供網路 ATM 系統之銀行網頁, 並進入其網路 ATM 系統 ( 為確保您的交易安全, 請選擇注重安全 值得信賴的銀行網路 ATM 系統 - 如花旗銀行網路 ATM (https://webatm.citibank.com.tw) 請將具有跨行轉帳功能之金融卡, 插入讀卡機內 請輸入您個人之金融卡密碼 請選擇轉帳 ( 或繳費 ) 服務功能 輸入銀行代號 021 請輸入轉入帳號 : 即您的信用卡卡號 請輸入您欲繳付之金額 檢查轉帳 ( 或繳費 ) 交易資訊是否正確, 並依系統進行交易安全確認程序 ( 如輸入圖形驗證碼 ) 請再次輸入您個人之金融卡密碼 交易完成 * 若交易結果出現錯誤訊息, 可洽網路 ATM 所屬銀行, 詢問操作相關事項 3. 網路繳費無須額外書面申請 不需提領現金, 不需晶片讀卡機, 只要至花旗銀行網站 (www.citibank.com.tw) 首頁, 點選右邊 轉帳繳費中心 2-11 內 的 繳信用卡費 / 貸款, 就可立即以您在他行的活期存款帳戶, 快速繳交您的花旗信用卡卡費, 非假日晚上 8:30 分前繳費, 當天即可入帳 4. 語音繳款無須額外書面申請, 只要撥打至 (02)2576-8000 按 1 進入信用卡服務完成身份驗證後再按 16, 就可立即以您在他行的活期存款帳戶, 快速繳交您的花旗信用卡卡費, 非假日晚上 8:30 分前繳費, 當天即可入帳 5. 便利商店代繳您可持二聯單於繳款截止日前, 至可代收之便利商店全省各門市 : 全家便利商店 (Family Mart) 統一超商(7-ELEVEN) OK 便利店繳款 繳款上限為 2 萬元, 您可選擇全額支付或繳交最低應繳金額 您的帳款將於二至三個工作天入帳 持卡人於便利商店付款者, 無需負擔手續費 6. 郵政劃撥繳款請使用附於帳單正面的二聯單至全省郵局繳款, 無需另填寫劃撥單 若無二聯單亦可填寫劃撥單繳款, 帳號 50117980, 戶名為 花旗( 台灣 )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並註明繳款帳號 ( 即信用卡卡號或代收編號 ) 以便準確入帳 7. 電話轉帳繳款若您在花旗銀行設有活存帳戶並設定電話理財密碼即可致電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透過電話語音系統轉帳繳付信用卡帳款 8. 自動轉帳繳款您可致電花旗銀行信用卡會員服務中心, 索取 信用卡轉帳付款授權書, 或至花旗銀行網站 (www.citibank.com.tw) 列印 信用卡轉帳付款授權書, 填寫後直接郵寄回本行 於自動轉帳生效後 ( 帳單上顯示 我們將於 X 年 X 月 X 日自 XX 銀行帳號 XXXX 帳戶中扣除以支付本期帳款, 謝謝您 字樣即表示生效 ), 您的當月帳款將自動由該帳戶扣除 提醒您, 倘您已採用自動轉帳方式繳款, 請務必在扣款日前一個工作天查看是否帳戶內有足夠的餘額支付帳單, 以免次日扣款時因存款不足造成扣款不成, 延滯繳款 一經核准, 帳單上即會顯示您的自動轉帳帳戶訊息, 並請您於付款到期日前一營業日, 將您自動轉帳帳戶內應繳金額存足, 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 您的繳款將於扣款日後一至二個營業日入帳 ) * 可辦理自動轉帳付款之金融機構一覽表請上花旗銀行網站查詢 9. 親自繳款臺灣銀行 ( 限臺灣銀行之存款戶 ), 您可利用二聯單至代收行庫臺灣銀行及其各分行經由存簿方式繳款或透過臺灣銀行網路銀行之網路轉帳方式繳款 您的帳款將於二至四個工作天入帳 10. 匯款繳款您可至全省金融行庫填寫匯款單 : 收款人戶名應為持卡人之姓名 : 匯款帳號為 5+ 信用卡卡號後 13 碼 匯入行庫為花旗 ( 台灣 ) 銀行營業部, 惟匯款手續費需由匯款人自行負擔, 手續費金額依 各行庫規定 2-12
關於循環信用 擁有花旗銀行信用卡, 不僅讓您平日消費更加便利, 它的 循環信用 功能, 更成為您的理財好工具 什麼是循環信用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將最低應繳金額以上 ( 或等於最低應繳金額 ) 款項繳付花旗銀行, 就剩餘未付款項得延後付款, 並依持卡人適用之差別利率計付循環信用利息, 且得隨時清償原延後付款金額之全部或一部份 循環信用利息, 因成本及風險之考慮, 故其貸款利率較一般貸款為高, 但卻是一種十分便捷的短期貸款工具, 無須抵押 並可隨時結清 循環信用的利息計算 ( 以年利率 20% 說明 ) 採按日計息, 所以利息係以日利率 0.0548%( 小數點後第七位四捨五入 ) 為計算標準, 至持卡人全數付清為止 當您決定使用循環信用分期付款時, 利息結算在下一期的帳單上 ( 循環信用計息方式是依據您本期帳單上每一筆的消費追溯至入帳日, 以及前期帳單, 剩餘未結清的帳款, 自帳單結帳日起, 按日累積計息, 在您付款之金額繼續計息至下期帳單結帳日止, 這就是您下期帳單所列示之利息 各發卡機構對循環利息之起息日多以入帳日 ( 即發卡機構墊款日 ) 為起算日, 如發卡機構以帳款結帳日或繳款截止日為利息起算日時, 請注意利息起算日之先後會影響循環利息之計算 ) 最低應繳金額雖然循環信用可以使您暫時不必清償帳款, 但每個月仍需至少繳付帳單上所列印的 最低應繳金額, 此金額的計算如下 剩餘的額度, 您則可依您的方便隨時償還 最低應繳金額計算包括 : 1. 當期新增一般消費款項之 10% 2. 信用額度內其餘使用信用卡交易金額之 3%(1,2 項合計如低於新臺幣 1,000 元, 以 1,000 元計 ) 3. 累積總額 ( 包括消費帳款 各項手續費 ) 超過信用額度之全部使用信用卡交易金額 4. 累計以前各期逾期未付最低應繳款項之總和 5. 循環信用利息 逾期滯納金及其他費用 ( 如年費 各項手續費等 ) * 如果您的當期帳單累積總額不滿新臺幣 1, 0 0 0 元, 則按您實際消費金額付款 * 如果您透過信用卡辦理 EZ 購 / easy 購分期付款, 最低應繳金額應再加計當期之分期付款款項 循環信用的利息計算範例說明 為便利說明, 本範例係例示計算至小數點第 2 位, 其下四捨五入 帳單結帳日為 4/5; 繳款截止日為 4/26; 並且上期全額繳清 陳小姐收到 4/5 帳單, 帳單明細如下 : 簽帳日期入帳日期說明簽帳金額 3/8 3/10 一般消費 $1,500 3/16 3/18 一般消費 $17,000 3/21 3/22 預借現金 $10,000 則 4/5 帳單 3/10 $1,500 一般消費 4/26 花旗銀行收到陳小姐繳款 1,650 元, 則陳小姐 5/5 帳單需繳付循環利息金額 712 元及滯納金 300 元 利息算式如下 : 利息 = 累積帳款 計息天數 日息 ( 以年利率 20%, 約日息萬分之五點四八 ; 小數點後第七位四捨五入 ) (1) 3/10-3/17 利息為 $1.32 (1,500-1,200( 註 )) 8 0.0548%= 1.32 (2) 3/18-3/21 利息為 $37.92 (1,500-1,200( 註 )) 4 0.0548% = 37.92 (3) 3/22-4/25 利息為 $523.61 (1,500-1,200( 註 )+17,000+10,000) 35 0.0548% = 523.61 (4) 4/26-5/5 利息為 $149.6 3/22 預借現金手續費 $450 $28,950 上期結餘本期利息 8 天 4 天 35 天 10 天 當期應付帳款 3/18 $17,000 一般消費 3/22 $10,000 預借現金 最低應繳金額 = 當期一般消費 1 0 % + [ 當期應付帳款 -( 當期一般消費 + 手續費用 + 利息 )] 3% + 手續費用 + 利息 4/5 4/26 $1,650 收到陳小姐付款 =1,500+17,000+10,000+450 =28,950 元 (1,500-1,200( 註 )+17,000+10,000) 10 0.0548%=149.6 (1)+(2)+(3)+(4)=1.32+37.92+523.61+149.6=712 元 5/5 $743 利息 =(1,500+17,000) 10%+ [28,950-(1,500+17,000+450)] 3%+450= 2,600 ( 註 ) 4/26 繳款 1,650- 預借現金手續費 450 = 1,200( 已付金額會優先沖銷循環信用 利息及手續費用 ) 2-13 附註說明 1. 本期利息是來自上期帳單使用循環信用方式繳款, 未繳清全額而產生 利息起算日追溯自上期帳單每一筆消費之交易入帳日逐日計息至本期的帳單日期, 而列印在本期帳單上 2. 倘若您是使用循環信用方式繳款, 帳單上的每一筆消費, 均按循環信用計息, 一旦您於繳款截止日內將本期帳款全面結清, 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款項不 足新臺幣 1,000 元, 當期結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 不予計收 3. 入帳日期 即為循環利息之起算日, 特約商店向本公司請款之 日期及國外消費款項換算匯率為新臺幣的日期 2-14
3. 貼心禮遇 網路銀行便利 e 理財 24 小時 Online 的花旗網路銀行協助您隨時隨地查詢您最新的刷卡消費資料, 讓您不需出門, 免除辛苦排隊, 不再需要苦候帳單, 家裡的電腦就是您專屬的銀行櫃檯 信用卡便利 e 理財功能花旗網路銀行為提供更多元化 便利與快速的理財服務, 不斷推出各項創新功能, 功能如下 : 1. 信用卡申請件進度查詢 2. 線上開卡 3. 查詢信用卡信用額度與已使用額度 4. 查詢當期信用卡交易紀錄明細 5. 申請或變更預借現金密碼 6. 花旗禮享家點數線上查詢與兌換 7. 預借現金 8. 分期輕鬆付 消費分期 9. 申請永久信用額度調升 10. 網路帳單繳款 花旗銀行即時查即時繳 : 中華電信 台灣大哥大 遠傳電信 和信電訊 水費 電費 瓦斯費 台北市停車費 高雄市停車費 交通罰單 汽機車燃料費以及有線電視費等 11. 即時訊息通知服務 : 開卡成功提醒 已使用額度提醒 帳款逾期通知 帳款繳款成功提醒等 12. 網路繳納信用卡費 在花旗網站使用他行同名活存帳號繳納花旗信用卡費 13. 申請花旗銀行信用卡電子月結單, 為傳承綠色地球盡一份心力操作步驟說明進入 www.citibank.com.tw, 點選網頁右方的 信用卡網路服務 一般登入 需註冊網路銀行, 並以 * 網路使用者代號登入 可使用 常用服務 與 進階服務 輸入 網路使用者代號 與 網路登入密碼 再點選 登入 進入網路銀行後, 請點選左側 信用卡服務 快速登入 無需註冊網路銀行直接登入使用 常用服務 輸入您的資料, 進入常用服務 選擇您欲查詢的功能 * 若您第一次使用花旗網路銀行, 請先利用預借現金密碼申請註冊您的 網路使用者代號 與 網路登入密碼 預借現金密碼, 可透過 24 小時電話語音服務立即設定, 或透過網路銀行 常用服務 申請以郵寄方式取得 進入網路銀行, 進入嚴密的安全系統花旗網路銀行採用國際級先進嚴密之技術, 全程並經過 SSL 128 位 元安全加密程序, 以確保傳遞過程中資料的隱密性與完整性, 不會 被中途截取及破解, 您可安心悠遊在花旗網路銀行 現在即刻上花旗網路銀行 www.citibank.com.tw 3-1
附卡免年費優惠 花旗 國際紐約人壽聯名卡附卡免年費, 真正尊榮, 與您的親人分 享! 您的附卡持卡人同樣享有白金秘書服務及高額旅遊保險 真正 的尊榮感覺, 您不需支付任何附卡年費 * 正卡持卡人得為經本行同意之第三人申請核發附卡, 且正卡持卡人就附卡持卡人所使用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負連帶清償責任 * 附卡持卡人僅就使用該附卡所生應付帳款負清償責任 * 附卡申請人依金管會規定限於正卡持卡人之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 1. 海外緊急預借現金服務 全球跨國服務 當您旅遊他國時, 不慎因信用卡遺失而您急需用現金時, 您可到 您旅遊國家之花旗銀行申請緊急預借現金服務 2. 跨國緊急發卡服務 為服務信用卡會員在國外因信用卡之磁帶消磁 變更英文姓名 遺 失或被竊, 您可在旅遊當地申請緊急發卡服務, 但回國後請務必致 電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申請換發新卡事宜, 以維護您的權益 3. 全球直撥臺灣海外緊急免費專線 只要您在下列國家需要花旗銀行緊急支援, 如卡片遺失或卡片無法刷卡時, 撥下列電話直達臺灣花旗銀行服務中心, 由中文服務人員協助您解決問題 Country 國家電話 Australia 澳洲 1-800-008-389 Belgium 比利時 0800-79461 China 中國大陸 ( 請詳見注意事項 3) 10800-886-0046 10800-186-0046 Canada 加拿大 1866-671-1355 Chile 智利 1230-020-9502 France 法國 0800-903792 Germany 德國 0800-181-3248 Hong Kong* 香港 800-968-475 Indonesia 印尼 001-803-8861-1009 Israel 以色列 1800-946-2003 Italy 義大利 800-786-592 Japan* 日本 0034-800-400-538 Korea* 韓國 00798-886-18211 Macao 澳門 0800-834 Malaysia 馬來西亞 1800-80-8902 Netherlands* 荷蘭 0800-022-7214 New Zealand 紐西蘭 0800-44-3688 Philippines* 菲律賓 1800-765-7405 Portugal* 葡萄牙 800-888-006 Singapore 新加坡 800-8861-038 South Africa 南非 0800-994-005 Sweden* 瑞典 020-792-415 Switzerland* 瑞士 0800-562-426 Thailand 泰國 001-800-886-0012 Turkey 土耳其 008-008-869-01002 United Kingdom 英國 0800-032-4104 United States 美國 夏威夷 1866-845-0765 United Arab Emirates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800-0886-01002 * 公共電話需投幣或插入電話卡才能撥號 某些飯店並不提供免付費電話的代撥服務, 或另需收取手續費, 請事先向飯店櫃台詢問 不可利用公共電話撥號 注意事項 : 1. 某些飯店並不提供免付費電話的代撥服務, 或另需收取手續費, 請事先向飯店櫃檯詢問 2. 如以上海外緊急免費專線無法提供服務時, 請撥信用卡背面之 對方付費電話, 與花旗銀行服務中心連絡 3. 若您在中國大陸以下 10 個省份 城市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河南 遼寧 吉林黑龍江 山東 ), 請撥 10800-886-0046, 其餘省份 城市請撥 10800-186-0046 4. 海外緊急免費專線號碼會因各國電信業者服務變更而異動, 最新更新資料請至花旗銀行網站查詢 www.citibank.com.tw 3-2 3-3
1. 臨時提高信用額度 3-4 信用額度調整 為了方便您的臨時需求, 有足夠的資金運用, 本行提供您便利 的臨時調高信用額度申請服務! 您的一般信用額度 在此額度之內, 您可以刷卡消費, 並享受循環信用付款之方 便 ( 正卡人之額度與附卡人共用 ) 如何辦理臨時調高信用額度? 若您持卡滿 6 個月以上 付款記錄良好 即將出國或國內臨時急需放寬刷卡額度, 請於三天前通知本 行 24 小時電話理財服務專員辦理 花旗叮嚀您 : 臨時調高額度有一定的期限 ( 至多 30 天 ), 期限屆滿後回復至 原來的信用額度 臨時調高部份 無法享受循環信用繳款 無法預借現金 只供個人消費 2. 永久調高信用額度 Q&A 何時可永久調高呢? 我們會根據您的消費及繳款記錄並事先通知持卡人及取得書 面同意後調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記錄, 適當地為您 調整信用額度 ; 在 6 個月內曾調整過者, 則不再調整 如持卡人申請調整信用額度時, 本行將於核准後通知持卡人 如何辦理重新調整? 若您持卡 6 個月以上, 且能提供較申請信用卡時更充份有力之 財力資料, 如 : 房地產稅單 定存單 勞保卡 銀行活存影 本及公司薪資收入證明等, 我們將會再針對您的資料審核, 重新調整 * 關於上述增加信用額度的方式, 花旗銀行皆保有最終核准與否之權利 * 由信用卡持卡人本人自行主動申請調高信用額度時, 花旗銀行將依法令以書面通知附卡持卡人有關您申請調高信用額度事宜, 附卡持卡人就此並有終止其附卡信用卡契約之權利, 您新調高之信用額度將顯示在您下期信用卡帳單中, 本行不再另行通知 * 花旗銀行信用卡各卡別均設有最低信用額度, 持卡人仍得隨時致電本行申請更低之信用額度 預借現金 預借現金服務將使您的現金運用更有彈性, 更能從容地應付臨時急需, 不僅在出國旅遊前不需匆忙兌換外幣, 更可用來支付日常消費中必須付現的款項, 如添購家具 維修汽車 房屋頭期款, 都非常便利! 您可透過以下方式於國內外快速提領現金 : 國內預借現金 1. 24 小時自動提款機 (ATM) 預借現金請牢記您的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並攜帶花旗銀行信用卡至以下地點提領 : 1. 全臺花旗銀行分行的自動提款機 2. 與聯合信用卡中心或財金公司系統連線的他行自動提款機 * 全台 FISC/NCCC/ 各銀行 / 郵局共 2 萬 1 千多台 ATM 皆可提領 聯合信用卡中心的標誌 財金公司的標誌 * 非每台 ATM 皆提供本服務, 請檢視貼有 聯合信用卡中心梅花預借現金 標誌或 財金公司預借現金 標誌 * 因 ATM 預借現金有單筆提領金額的上限 ( 花旗銀行自行 ATM:NT$30,000; 他行 ATM:NT$20,000) 若欲預借超過單筆提領上限之較高金額, 請多利用電話語音預借現金或網路預借現金 2. 免密碼電話預借現金 無需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即可透過花旗電話裡財服務中心辦理預借現金 請備妥您欲轉帳帳戶的金融機構代號 ( 三位數 ) 分支代號 ( 四位數 ) 及帳號 ( 若欲轉帳至郵局帳戶, 郵局代號 700 郵政存簿儲金分支代號 0021 及帳號 14 碼 ), 撥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 2576-8000 按 1, 遵循電話語音指示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後再按 9, 不用密碼也可以預借現金 * 申請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請電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或登入 www.citibank.com.tw 花旗銀行信用卡網路服務中心申請 * 提醒您, 為維護您的資產安全, 電話預借現金僅得匯入持卡人本人同名國內活期存款帳戶 * 若您此次操作成功, 電腦將自動記錄您存入的銀行 分行代號及帳號, 下次再使用時, 即無須重新輸入 * 為維護持卡人的權益, 花旗銀行將視狀況需要, 由專人和持卡人確認身份, 以完成預借現金交易 持卡人每日使用 " 免密碼 " 電話語音預借現金上限為新臺幣 20 萬 ( 與預借當時可預借現金餘額較低者為上限 ), 花旗銀行每週會主動寄出交易成功之匯款確認信函至持卡人帳單地址, 以確認為持卡人本人交易 3. 語音即時匯款系統只要您曾透過電話語音服務申請花旗 鈔快速 預借現金, 之後如果您還想要再次透過電話申請預借現金, 並使用前次匯款留存之帳號 ( 限同卡號過去 12 個月內於本行透過電話語音或網路申請預借現金並匯款成功或曾透過電話申請 彈性即享金 / 活用雙享金 交易並匯款成功即帳號 ), 預借之現金將於營業時間內您完成交易當天匯入您指定之帳號, 省去您等待將近一個工作天的匯款時間! * 交易在銀行營業日下午 3:30 前完成可做即時匯款, 若於下午 3:30 之後完成交易, 將於下一個營業日下午 3:30 前匯入帳戶 * 首次透過電話語音或網路申請預借現金成功者, 交易成功次三個工作日起即適用 語音即時匯款系統 4. 網路預借現金先使用 網路使用者代號 及 網路登入密碼 登入網路銀行後, 點選 信用卡服務 進入 信用卡服務 頁面, 點選 預借現金, 即可透過網路辦理預借現金 ( 您尚需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才能辦理此項交易 ) *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申請, 請電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或登入上述網址申請 * 提醒您, 為維護您的資產安全, 網路預借現金僅得匯入持卡人本人同名國內活期存款帳戶 * 請於次一營業日先以 網路使用者代號 及 網路登入密碼 登入網路銀行後, 點選 信用卡服務, 再點選 最近交易記錄 確認是否預借成功 當您操作成功, 將可看到交易明細記錄中記載當筆 預借現金 交易 3-5
5. 銀行櫃檯預借現金 請憑您的花旗銀行信用卡及本人身分證, 親至下列受理預借現 金服務所指定之機構櫃檯辦理 : 提供預借現金之國內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遠東商銀聯邦銀行安泰銀行 渣打銀行大眾銀行高雄三信 * 國泰世華銀行 京城銀行慶豐銀行陽信商銀基隆二信 * 日盛商銀 新光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彰化銀行 * 上述銀行適用於 VISA 卡及 MasterCard 卡, 打 * 者僅適用 VISA 卡, 但並非所有銀行的分行皆有提供此服務, 如有變更, 將不另行通知, 請於預借前先行向各行庫確認 國外預借現金 在國外時, 最怕臨時急需使用現金, 只要您有花旗銀行信用卡及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即可在指定銀行或自動提款機馬上提領現 金, 讓您出門在外不用擔心 為了能快速取得現金, 出國前請先電洽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查詢您可預借現金的額度, 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 1. 憑您的花旗銀行信用卡及護照至國外當地 VISA / MasterCard 指 定之會員銀行提領現金 2. 憑您的花旗銀行信用卡及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透過標有下列 識別標誌之自動提款機 (ATM) 提領現金 VISA/MasterCard 均適用的標誌 VISA 專用的標誌 MasterCard 專用的標誌 * 在大陸地區或其他特定地區銀行櫃台預借現金, 因各國國情差異及各銀行規定不同, 當地銀行會再額外加收預借現金手續費 * 出國前請備妥或牢記 信用卡預借現金密碼, 此密碼須與您的信用卡分開放置, 並妥為保管 * 一旦您的信用卡遺失 被竊或發生其他喪失佔有之情形, 而遭他人冒用密碼至全球任一自動化設備 ( 如 ATM) 預借現金, 於辦理掛失手續前所造成之損失將由持卡人負擔 * 提醒您, 海外提款必須使用四位數密碼, 若您擁有的是六位數, 透過國內花旗銀行自動櫃員機或登入花旗網路銀行皆可更換 若忘記密碼, 請聯絡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 2576-8000, 重新申請寄發 預借現金之額度 您得隨時通知本行開啟或要求停止使用預借現金功能 自 99 年 10 月 26 日起, 新核發之信用卡持卡人於國內之預借現金額 度, 不得超過其個人總信用額度之一成, 既有持卡人已核給之預借 現金額度及國外之預借現金不在此限 若您為持卡未滿六個月之持卡人, 本行將依據您是否有消費及繳款 狀況彈性調整您單日預借現金上限及總預借現金額度 ; 在其可用餘 額範圍內, 最高提領金額不得超過剩餘未用之信用額度為可預借金 額之標準, 且持卡人個人總預借現金額度佔總信用額度比率依持卡 人之消費及繳款狀況彈性調整 若您已持卡滿六個月以上, 我們將根據您以往消費繳款紀錄, 調整 您預借現金的額度 * 花旗銀行將保留最終核准與否及預借額度之權利 費用說明 手續費用 : 每筆預借現金金額 3.5%+ 新臺幣 100 元計 利息費用 : 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期限截止日止如未全部清償, 本行得就 未清償部分自預借現金入帳日起, 就該帳款之餘額以差別 利率年息 11.74%~20%( 個別持卡人實際之循環利率因個 別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 ( 元 以下四捨五入 ); 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結清全部應 付帳款, 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款項不足新臺幣一千元, 則當 期結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 不予計收 * 在大陸地區或其他特定地區銀行櫃台預借現金, 因各國國情差異及各銀行規定不同, 當地銀行會再額外加收預借現金手續費 花旗的叮嚀 預借現金的額度不得超過剩餘未用之信用額度, 國內外均相同 案例說明 : 林凱立先生為花旗銀行信用卡的新持卡人, 持卡三個月 林凱 立的信用額度為 10 萬元, 本行依其消費及繳款狀況核定其最高 預借現金額度為個人總信用額度的 10%, 可預借現金的額度為 1 0 0, 0 0 0 1 0 % = 1 0, 0 0 0 元 但若林凱立先生已刷卡消費 95,000 元, 則可預借現金的額度為 5,000 元 ( 即剩餘可用額 度 5,000 元和可預借個人信用額度 10,000 元, 兩者取較低者 ) 注意事項 : * 花旗銀行於核准信用卡申請後, 如您勾選同意, 將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 如申請信用卡時勾選不同意花旗銀行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或未勾選者, 未來倘需預借現金密碼, 需致電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提出申請 * 持卡人倘所持卡片因遺失等因素而更換卡號, 需另行來電要求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 另外, 鎖定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者, 如卡片因遺失等因素而更換卡號或卡片之有效期到期時, 需另行來電要求鎖定持卡人之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 另持卡人若持有多張花旗銀行信用卡時, 需依不同卡號個別申請之 3-6 3-7
花旗 彈性即享金 一通電話現金到手聰明理財好輕鬆花旗 彈性即享金 是最方便也最快速, 滿足您日常生活中資金調度需求的產品, 也是花旗銀行信用卡會員的專屬優惠 只要撥一通電話到花旗 彈性即享金 申請專線, 依下列指示操作, 就可將一筆自由運用的現金於 2-3 個工作天內撥款至您指定的國內同名銀行帳戶 在同一通電話中, 您只需先申請 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於本行核准之 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範圍內, 申請 彈性即享金 上述 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與花旗銀行信用卡一般信用額度各自獨立, 彼此間不相互流用, 二者合計為您的總信用額度 花旗 彈性即享金 提供不同的 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比例 供您選擇繳付您每個月的 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您可依您當時的財務狀況規劃最適合您的 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比例 ; 手續費的收取則依個人的情況不同而有所差異, 原應於核准時一次付清, 特別優惠您於撥款時僅需先扣款繳交相當於核准金額 3% 的手續費, 剩餘手續費則讓您按約定期數攤還, 您可撥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從事相關諮詢 餘額代償新低利率餘額代償, 讓您輕鬆省利 : 持有花旗銀行信用卡, 就有機會享有低利餘額代償的超值優惠, 讓您擺脫束縛, 省下大筆循環信用利息差額! 優利方案 : 花旗針對卡友不定期推出令人驚喜的低利餘額代償方案, 讓您享有低循環信用利率的優惠! 首創電話語音申請代償服務申請專線 : 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 2576-5880 語音操作流程 : 花旗 彈性即享金 申請專線 : (02)2576-5885, 一通電話即可同時輕 鬆申請 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及您所需的 彈性即享金 金額! 花旗 彈性即享金 語音操作流程 請輸入您的卡號 請輸入您的電話密碼或生日 申請彈性即享金請按 (1), 彈性即享金條款請按 (2) 最近三筆交易結果請按 (3) 花旗銀行將就本次彈性即享金申請向聯合徵信中心提出徵信查詢如查詢後無法通過此筆款項申請, 查詢的紀錄將仍存在同意查詢請按 (1), 不同意請按 (2) 請輸入您的信用卡有效期限及信用卡背面三碼數字 請輸入您要設定的 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比例 及 手續費的約定期數 彈性即享金 金額銀行代碼 分行代碼 及您本人的同名帳戶帳號 交易提醒 * 本方案依持卡人所選定之期數, 每期收取固定金額手續費, 有關手續費實際金額及適用利率以當期活動內容為主 * 每筆代償酌收匯款作業處理費 NT$50, 請詳見 花旗餘額代償 注意事項第 14 項 * 花旗銀行保留隨時取消或更改活動之權利 * 相關優惠詳細內容及使用日期 使用規範請致電 : 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 2576-8000 交易確認 3-8 3-9
4. 附件 花旗銀行各地分行地址 台北市營業部 (02)8729-7100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1 號 松山分行 (02)2753-032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3 號及 1 號 2 樓 復興分行 (02)2751-4092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號 南京分行 (02)2576-6789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 18 號 松江分行 (02)2563-3456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01 號 中山分行 (02)2182-3588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 9 之 2 號 城東分行 (02)2521-9950 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 24 號 民生分行 (02)2503-0077 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 74 76 號 天母分行 (02)2835-2088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 24 號 1 樓 士林分行 (02)2882-3720 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 172 號 信義分行 (02)8725-2988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 460 號 建成分行 (02)2555-8566 台北市大安區重慶北路一段 67 號 大安分行 (02)2732-3188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333 號 敦化分行 (02)2700-7799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 376 號 內湖分行 (02)2659-9008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513 巷 22 弄 5 號 7 號 南港分行 (02)2653-7890 台北市南港區興東街 29 之 3 號 襄陽分行 (02)2371-5181 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 8 號 中正分行 (02)2397-5726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 158 號 新北市板橋分行 (02)6620-3100 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一段 210 號 板新分行 (02)2956-1188 新北市板橋區運路 26 號 永和分行 (02)2923-9222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 252 號 中和分行 (02)8226-5698 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 172 號 1 樓 土城分行 (02)8161-1388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 13 號 新店分行 (02)2218-9866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527 號 三重分行 (02)2972-6199 新北市三重區成功路 173 號 新莊分行 (02)8522-1188 新北市新莊區中山路一段 67 號 樹林分行 (02)2675-9668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一段 153 號 基隆基隆分行 (02)2424-1231 基隆市信一路 132 號 桃園桃園分行 (03)339-1234 桃園市縣府路 110 號 北桃園分行 (03)333-9213 桃園市三民路三段 288 號 中壢分行 (03)422-3999 桃園縣中壢市九和二街 45 號 新竹竹城分行 (03)522-6617 新竹市北大路 321 號 竹科分行 (03)563-3600 新竹市光復路一段 647 號 新竹分行 (03)610-8588 新竹縣竹北市文平路 130 號 宜蘭羅東分行 (03)955-5899 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 77 號 台中台中分行 (04)2372-6601 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 242 號 文心分行 (04)2204-8300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23 號 北台中分行 (04)2242-5811 台中市文心路四段 339 號 中港分行 (04)2313-1861 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 428 號 民權分行 (04)2221-4181 台中市民權路 102 號 清水分行 (04)2622-5991 台中市清水區中山路 243 之 3 號 豐原分行 (04)2527-6111 台中市豐原區豐中路 13 號 大里分行 (04)2483-2288 台中市大里區益民路二段 35 號 彰化彰化分行 (04)726-6266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 280 號 員林分行 (04)834-7711 彰化縣員林鎮員東路二段 410 號 雲林北港分行 (05)783-6171 雲林縣北港鎮中正路 95 號 斗六分行 (05)536-0866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211 號 麥寮分行 (05)693-8168 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 74 號 嘉義嘉義分行 (05)227-5100 嘉義市垂楊路 320 號 台南台南分行 (06)226-2500 台南市中西區永福路 2 段 83 號 安南分行 (06)223-1181 台南市民權路二段 97 號 金華分行 (06)211-2888 台南市金華路三段 218 號 府城分行 (06)252-3011 台南市西門路四段 374 號 永康分行 (06)253-8383 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 112 號 仁德分行 (06)270-2211 台南市仁德區仁義村中正路二段 1036 號 南科分行 (06)505-1717 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 15 號 2 樓 高雄高雄分行 (07)391-6000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 502 號 北高雄分行 (07)391-6646 高雄市博愛二路 610 號 612 號 港都分行 (07)551-0361 高雄市五福四路 111 號 苓雅分行 (07)261-8141 高雄市中山二路 472 號 新興分行 (07)226-7191 高雄市中正三路 45 號 前鎮分行 (07)336-9801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 239 號 鳳山分行 (07)748-0101 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 58 號 岡山分行 (07)622-8812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 172 號 屏東屏東分行 (08)766-6531 屏東市自由路 188 號 4-1 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V I S A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會員失卡服務會員旅遊期間若不慎失卡或被竊, 只要利用一通免費的電話撥給 GCAS(VISA 緊急協助中心 ), 可立即獲得下列服務 : 失卡報失 :GCAS 將免費替您辦妥掛失相關手續, 並連絡台北之花旗銀行 緊急預支現金 :GCAS 同時並可依您的需求, 為您安排緊急預支現金, 此緊急預支現金將會計入您 VISA 卡帳上, 由會員支付之 ( 預支現金最高金額請致電 VISA 全球客服中心免付費電話 ) 緊急替代卡 : 若您有需要, 並可辦理 緊急替代卡 ( 通常約需 1~2 個工作天 ) 但此替代卡只能於指定時間內使用, 故您於返國後仍須主動和本行連絡, 辦理補發新卡之手續 申請單位 :VSC 通濟隆集團 及各威士卡發卡機構 費用說明 : 以上三項服務,GCAS 將免費為會員協調服務 緊急醫療支援 提供當地適合之醫師名單及醫院 安排醫師探視或轉院事宜 協助安排醫療給付以便會員能得到及時治療, 但醫療費用仍須由會員給付 安排適當看護或安排會員家屬探訪 特殊藥品運送, 若會員急需某樣特殊藥品,GCAS 將儘可能安排取得 緊急法律協助 提供當地律師, 領事館及大使館地址 電話 若會員不幸牽涉交通事故或遭拘押時, 可請 GCAS 代為通知律師或朋友 協助暫時代為支付保釋金, 此保釋金將會計入您 VISA 卡帳上, 由會員支付之 ( 支付保釋金最高金額請致電 VISA 全球客服中心免付費電話 ) 費用說明 : GCAS 僅免費提供上述緊急醫療及法律支援相關服務, 但實際需支付之相關費用仍由會員自行負擔 旅遊緊急支援 緊急補票 : 會員若遺失機票, 可請 GCAS 安排緊急補發機票, 同時協助處理遺失機票申請補償手續 遺失行李協助 : 金卡會員若行李不慎遺失, 可請求 GCAS 協助追蹤尋找 緊急訊息傳遞 : 會員可透過 GCAS 之免費電話, 請 GCAS 代為傳遞緊急訊息 緊急文件運送 : 會員若將重要文件遺漏在他處, 可請 GCAS 協助取得, 並緊急遞送 安排翻譯 : 會員可請 GCAS 代為安排適合之翻譯人員 費用說明 : GCAS 僅免費提供上述服務, 但實際需支付之成本 ( 如 : 補票費用 文件快遞費用 翻譯人員費等 ) 將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會員在海外旅遊時, 若遇緊急事故或臨時需要協助, 可利 VISA 緊急協助中心 (Global Customer Assistance Service, 簡稱 GCAS), 獲得即時的支援, 使會員即使離家千里, 亦可安心無慮 4-2
VISA 全球客服中心免付費電話詳情及最新電話號碼查詢請上 VISA 網站 : http://www.visa-asia.com/ap/tw/cardholders/tips/customer_assist.shtml 4-3 國家 Country 電話 亞太地區 Asia / Pacific 澳洲 Australia 1800-450346 汶萊 Brunei 800-1111 or 866-765-9644 中國 ( 南部 ) ( 註二 ) China - Southern 10800-4400027 中國 ( 北部 )( 註三 ) China - Northern 10800-7440027 關島 Guam 888-425-0227 香港 Hong Kong 800-900-782 印尼 Indonesia 001-803-44-1600 日本 Japan 00531-44-0022 韓國 Korea 00-308-44-0050 澳門 Macau 0800-454 馬來西亞 Malaysia 1800-802997 紐西蘭 New Zealand 0508-600300 菲律賓 Philippines 1800-14410015 新加坡 Singapore 800-4481-250 台灣 Taiwan 0080-1-444-123 泰國 Thailand 001-800-441-3485 夏威夷 USA Hawaii 1-866-765-9644 歐洲 Europe 奧地利 Austria 0800-293-084 比利時 Belgium 0800-78465 開曼群島 Cayman Islands 1-800-847-2911 丹麥 Denmark 808-83399 芬蘭 Finland 0800-11-0057 法國 France 0800-904349 德國 Germany 0800-1822891 希臘 Greece 00800-4412-1092 匈牙利 Hungary 06800-14352 愛爾蘭 Ireland 1800-509042 義大利 Italy 800-781-769 列支敦斯登 Liechtenstein 0800-89-4732 盧森堡 Luxembourg 0800-2012 蒙特塞拉特 Montserrat 1-800-847-2911 荷蘭 Netherlands 0800-023-2964 挪威 Norway 800-11-570 葡萄牙 Portugal 800-844-034 聖馬利諾 San Marino 800-819-014 西班牙 Spain 900-94-8966 瑞典 Sweden 020-790939 瑞士 Switzerland 0800-835274 土耳其 Turkey 00-800-13-535-0900 英國 UK 0800-1695189 美國 / 加拿大 US / Canada 加拿大 Canada 1866-639-1911 美國 USA Main Land 1-866-765-9644 VISA 全球客服中心免付費電話 國家 Country 電話 拉丁美洲 / 加勒比海 Latin America / Caribbean 安圭拉島 Anguilla 1-800-847-2911 安地卡島 Antigua 1-800-847-2911 阿根廷 Argentina 0800-666-0171 阿魯巴島 Aruba 800-1518 巴哈馬 Bahamas 1-800-847-2911 巴貝多 Barbados 1-800-847-2911 百慕達島 Bermuda 1800-6230127 玻利維亞 Bolivia 800-10-0188 博內爾島 Bonaire 001-800-847-2911 巴西 Brazil 0800-891-3680 智利 Chile 1230-020-2136 哥倫比亞 Columbia 01800-912-5713 哥斯大黎加 Costa Rica 0800-011-0030 庫拉索島 Curacao 001-800-847-2911 多明尼加 Dominica 1888-425-2844 多明尼加共和國 Dominican Republic 1-800-847-2911 格瑞納達 Grenada 1-800-847-2911 瓜地馬拉 Guatemala 1-800-999-0115 印度 India 000-117 or 866-765-9644 牙買加 Jamaica 0-800-847-2911 墨西哥 Mexico 001-800-847-2911 尼維斯島 Nevis 1-800-847-2911 巴拿馬 Panama 001-888-771-1784 波多黎各 Puerto Rico 1-800-847-2911 沙巴 Saba 1-800-847-2911 荷屬聖佑達修斯 Saint Eustatius 1-800-847-2911 荷屬聖馬頓 Saint Maarten 1-800-847-2911 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 Saint kitts/nevis 1-800-847-2911 千里達 Trinidad 1888-425-0225 千里達托貝哥 Trinidad/Tobago 1-800-847-2911 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 Turks/Caico 0-1-800-847-2911 烏拉圭 Uruguay 00-0411-940-7915 委內瑞拉 Venezuela 0800-1-002167 英屬維爾京群島 British Virgin Islands 1-800-847-2911 美屬維爾京群島 US Virgin Islands 1-800-847-2911 中東 / 非洲 Middle East/Africa 巴林 Bahrain 8000-006 以色列 Israel 1-800-941-1605 南非 South Africa 0800-990-475 註一 請從上面的列表中, 查詢您所在的國家 / 地區當地的免付費電話, 或利用國際電話, 人工轉接至有中文服務的對方付費電話 :(612) 9251-3704 / (1) 410-581-9994 查詢最新 Visa 全球客戶服務中心電話, 請上 Visa 國際組織官方網站 www.visa.com.tw 註二 包含中國大陸以下省份 城市 安徽 重慶 福建 廣東 廣西 貴州 海南 湖南 江蘇 江西 上海 四川 西藏 雲南及浙江註三 包含中國大陸以下省份 城市 : 北京 甘肅 河北 黑龍江 河南 湖北 南蒙古 吉林 遼寧 寧夏 青海 山東 山西 天津及新疆 4-4
行與持卡人於電話申請核准當時以語音約定, 並載明於 花旗 彈性即享金 注意事項 寄送之交易確認函中 倘持卡人連續二期未於當月繳款 截止日前付清當期之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花旗彈性即享金 為信用卡循環動用預借現金產品, 持卡人得於額度範圍內分次申請動用, 動用金額倘未達額度上限, 或動用後償還部分本金, 持卡人可於尚未動用或已償還後恢復之額度範圍內, 再次動用之, 且持卡人僅需就其實際動用金額, 每月支付最低應繳金額以上 ( 含 ) 之金額, 並得隨時部份或全部清償, 無需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花旗彈性即享金 僅供收到本活動訊息之正卡持卡人申請, 暫不接受大來卡持卡人之申請 持卡人申請當時有逾期欠款或超過會員永久信用額度者, 花旗銀行將不受理其申請 持卡人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需遵守之約定事項, 臚列如下 : 或於尚未清償 花旗彈性即享金 欠款期間內取消卡片, 則所有剩餘未還 花旗彈性即享金 本金及尚未繳納之手續費將視為全部到期 5. 申請人倘選擇以循環信用方式繳款, 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月最低應繳金額或遲誤繳款期限者, 申請人同意花旗銀行得依 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 之規定收取逾期滯納金 ( 即違約金 ) 當申請人選擇 花旗彈性即享金 時, 即使申請人已按時繳付信用卡月結單之最低應繳金額 ( 含 ) 以上, 但未付清全部信用卡帳款, 申請人同意其當期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中之本金, 應列為 信用卡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 依 1. 持卡人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需先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即信用卡約定條款上載明之 特定預借現金額度, 且於花旗銀行核准之 花旗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範圍內, 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花旗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與信用卡一般信用額度各自獨立, 彼此間不相互流用 持卡人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時, 倘因另行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致持卡人總信用額度 ( 即 一般信用額度 與 花旗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之總和 ) 經持卡人要求調高者, 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核准後三十天內, 持卡人無法再申請臨時調高信用額度 ; 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核准後六個月內, 持卡人無法再申請調高信用額度或加辦新卡 花旗彈性即享金 最低申請金額為新臺幣 10,000 元, 申請上限為持卡人申請當時 花旗彈性即享金信用額度 可用餘額, 並以千元為申請金額遞增單位 花旗銀行得依持卡人之信用 財力狀況於申請上限範圍內決定 花旗彈性即享金 申請金額 申請金額若未達上述第三項之上限標準者, 持卡人可多次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 之相關規定, 計算循環利息 循環利息之計算係自每期 花旗彈性即享金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本金入帳日起, 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 就該帳款之餘額以年息百分之二十 ( 約日息萬分之五點四八 ; 小數點後第七位四捨五入 ), 計收循環利息 ( 元以下四捨五入 ) 其他循環信用相關規定請參考 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 範例說明如下 ( 本例所示為客戶未付清當期全部信用卡帳款, 而動用循環信用時, 方產生循環利息支出, 為便利說明, 本範例係例示計算至小數點第 2 位, 其下四捨五入 ) : 帳單結帳日期為 10/20; 繳款日為 11/15; 張先生所申請每期手續費率 0.76% 之新臺幣 10 萬元 花旗彈性即享金 於 10/12 撥款 張先生的 10 月份帳單應繳金額為 12,927 元, 其中當期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為 7, 9 7 7 元 (4,167+760+3,000+50,3,000 元為 花旗彈性即享金 手續費 ;4,167 元為張先生申請之 花旗彈性即享金 本金每月之最低應繳金額 ;760 元為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50 元為匯款費 ), 加上新增消費的 10%, 所以該期最低應繳 2. 持卡人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時, 得與花旗銀行約定每月繳交按花旗銀行核准之 花旗彈性即享金 金額一定比例計算之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 稱之為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比例 ), 並應繳付花旗銀行依每筆預借 花旗彈性即享金 金額一定比例計算之手續費, 且得隨時清償 自實際撥款日起, 持卡人應每月繳交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3. 預借 花旗彈性即享金 之手續費原應於核准時一次 金額為 8,477 元, 張先生於 11/15 繳交 6,000 元而未付清當期全部信用卡帳款 12,977 元, 即須依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計算循環利息 10 月份帳單如下 : 花旗彈性即享金 專案經花旗銀行核准後撥款, 每期 花旗彈性即享金 最低應繳金額 ( 手續費不計入循環信用利息計算 ), 按花旗銀行循環利息計算之入帳日為 花旗彈性即享金 之實際撥款日及其後每月同一日, 若無此同一日 ( 如 31 日 ), 則順延至同一日之下一日入帳 付清, 惟花旗銀行同意持卡人於每筆核准之 花旗彈 入帳日期簽帳日期 說明 簽帳金額 性即享金 撥款後, 隨首期帳單繳付另行約定之部分 10/02 09/30 福元百貨 NT$3,000 手續費, 剩餘手續費持卡人得選擇按約定期數分期繳 10/10 10/10 中油加油站 NT$2,000 付 選擇分期繳付 花旗彈性即享金 手續費者, 各 10/12 10/12 彈性即享金手續費 NT$3,000 期手續費將合併計入當期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 10/12 10/12 彈性即享金 NT$4,167 金額 中繳付 如每月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 10/12 10/12 彈性即享金手續費 NT$760 額 計算非為整數時, 小數點之後採四捨五入進位, 10/12 10/12 彈性即享金匯款費 NT$50 每月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並計入持卡人 應繳金額 NT$12,977 信用卡每期最低應繳金額中繳納 張先生 10 月份循環利息計算公式 : 利息 = 累積帳 4. 預借 花旗彈性即享金 之手續費率及約定之款 x 計息天數 x 日息 4-5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比例 由花旗銀 4-6
(1) 10/02~10/09: 3,000 x 8 x 0.0548% = 13.15 (2) 10/10~10/11: (3,000+2,000) x 2 x 0.0548% = 5.48 (3) 10/12~11/14: (3,000+2,000+4,167) x 34 x 0.0548% = 170.79 (4) 11/15~11/20: (3,000 + 2,000 + 4,167 - (6,000-760- 3,000-50)) x 6 x 0.0548% = 22.94 則張先生 11 月份帳單上應繳交之利息為 13.15 + 5.48 + 170.79+22.94 = 212 以上手續費率僅供參考, 您實際的手續費率以本行通知為準 6. 申請人指定並同意花旗銀行就申請人所繳付之信用卡帳款, 依序抵沖當期帳款中之費用 利息 前期剩餘未付款項 ( 先依帳單週期先後, 次依預借現金本金 餘額代償本金 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及彈性即享金每月最低應繳金額之本金順序沖銷 ) 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 ( 依入帳時間先後沖銷 ), 如仍有餘額且雙方別無其他約定時, 得依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至第三百二十三條規定抵充之 但花旗銀行指定之順序及方法較民法第三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更有利於申請人者, 從花旗銀行指定 7. 若申請人是在晚上 9:00 以前完成的交易, 花旗銀行將在 2-3 個工作天將核准款項轉入申請人的帳戶 晚上 9:00 至隔日凌晨 1:30 為 花旗彈性即享金 交易結算時間, 恕不開放 花旗彈性即享金 交易處理 8. 花旗彈性即享金 之本金 手續費 匯款作業處理費不列入花旗禮享家積點或現金紅利回饋 9. 所有 花旗彈性即享金 之交易一旦核准後, 申請人可以依申請人的資金狀況隨時清償 若申請人選擇以循環信用方式繳款, 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 繳付當期的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者, 則依一般信用卡帳款繳納方式繳款 若申請人選擇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 繳交當期 花旗彈性即享金最低應繳金額 以上金額時, 則須將此金額匯入花旗銀行設立之 花旗彈性即享金 預借現金還款專戶, 就此預借現金還款專戶之還款事宜, 申請人須於還款前事先打電話到花旗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2576-8000 詢問相關還款程序 10. 花旗彈性即享金 撥款金額僅得匯入申請人本人同名國內帳戶, 撥款時除將金額匯入持卡人設於花旗銀行之任何帳戶外, 匯入其他銀行之帳戶皆應支付花旗銀行匯款作業處理費每筆新臺幣伍拾元整 ( 若申請二筆, 則酌收新臺幣一百元整, 以此類推 ), 並同意以申請人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之花旗銀行信用卡支付 11. 有關本 花旗彈性即享金 注意事項未約定事宜, 悉依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規定辦理 12. 申請人申請 花旗彈性即享金 專案, 無法同時承作餘額代償 13. 花旗銀行保留最終核准申請與否及決定申請金額及更改手續費等之權利 花旗 easy 購 信用卡分期付款注意事項 1. 花旗 ( 台灣 ) 銀行於本注意事項中簡稱 花旗銀行, 臺灣大來國際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注意事項中簡稱 大來公司 2. 花旗 easy 購信用卡分期付款 ( 以下簡稱 花旗 easy 購 ) 專案只限用於臺灣發行之花旗銀行信用卡 /Ready Cash 卡及大來卡 花旗 easy 購 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花旗銀行 / 大來公司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 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花旗銀行 / 大來公司 3. 花旗 easy 購 之信用卡分期付款之購物金額上限為持卡人之花旗銀行信用卡 /Ready Cash 卡可用餘額, 最高不可超過其永久信用額度 分期付款之商品及每次購物金額應以特約商店所公告為準, 除花旗銀行 / 大來公司另行同意外, 單筆刷卡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參仟元 ( 含 ) 4. 臨時調高的信用額度不得作為 花旗 easy 購 之分期付款購物最高額度之計算依據 分期付款購物金額於刷卡交易當時即佔用持卡人的信用額度 5. 分期付款累計購物總金額若未達上述第 2 項之上限標準者, 持卡人可多次申請 花旗 easy 購 6. 花旗 easy 購 分期付款專案係指除手續費外不另收取分期付款本金借貸之利息 ( 惟仍適用信用卡 /Ready Cash 卡交易之循環信用利息 ) 7. 花旗 easy 購 專案核准日起, 分期付款本金及手續費將依持卡人選擇之還款期數按每一月為一期平均攤還 ( 下稱 每月應攤還金額 ), 每月應攤還金額 併入信用卡 /Ready Cash 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8. 持卡人同意, 花旗 easy 購 每月應攤還本金 與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相同 即持卡人指定並同意花旗銀行就持卡人所繳付之信用卡帳款, 依序抵沖當期帳款中之費用 利息 前期剩餘未付款項 ( 先依帳單週期先後, 次依預借現金本金 餘額代償本金 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及彈性即享金每月最低應繳金額之本金順序沖銷 ) 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 ( 依入帳時間先後沖銷 ), 如仍有餘額且雙方別無其他約定時, 得依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至第三百二十三條規定抵充之 但花旗銀行指定之順序及方法較民法第三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更有利於持卡人者, 從花旗銀行指定 持卡人在選擇 花旗 easy 購 時, 若只支付其信用卡月結 4-7 4-8
單之最低應繳金額但未付清全部帳款者, 倘依前述沖銷方式未完全清償 花旗 easy 購 每月應攤還金額, 則其 每月應攤還本金 應列為 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 按花旗信用卡 /Ready Cash 卡 / 大來卡約定條款規定之年利率計算循環信用利息 9. 花旗 easy 購 之商品及其價格 適用分期期數及申辦手續費依花旗銀行 / 臺灣大來國際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特約商店公告為準 10. 每月應攤還金額 計算公式如下 : 當次分期付款購物金額 / 選擇之分期付款期數 = 每月分期付款本金當次分期付款購物金額 x 手續費率 / 選擇之分期付款期數 = 每月分期付款手續費每月分期付款本金 + 每月分期付款手續費 = 每月應攤還金額如每月分期付款本金及每月分期付款手續費若非為整數時, 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 若因電子簽帳端末機就應付款項計算公式設定之不同, 以致簽帳單據收執聯所示之 每月應攤還金額 及 分期付款總金額 與持卡人之月結單所示若有誤差者, 則實際應付金額以持卡人月結單所示之金額為準 11. 持卡人應每期按時繳納 每月應攤還金額, 若 每月應攤還金額 有逾期滯納情形產生, 或持卡人於分期付款期間內取消卡片, 則所有剩餘未還分期付款本金及手續費將視為全部到期, 並將所有未還之分期付款本金以一次列入下期帳單之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中, 而分期付款手續費則列入下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內 12. 持卡人之每月分期付款本金將不計入花旗禮享家 / 大來菁享回饋計劃點數 哩程數及現金紅利回饋計算 13. 持卡人應妥善保留其 分期付款專用簽帳單 及 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 以便日後查詢 14. 持卡人在選擇 花旗 easy 購 時, 一旦交易完成, 不得取消 ; 還款期數不得中途更改, 除經花旗銀行同意外亦不得要求提前清償 15. 持卡人進行郵購式訪問買賣交易,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 可於收受商品七日內, 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持卡人於前揭期間內退貨須持原發票及分期付 款專用簽帳單或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並填寫 花旗銀行 / 臺灣大來國際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分期付款專用退貨單, 始得取消該分期付款交易 倘該分期付款交易為多筆商品者, 則辦理退貨時須退回全數商品, 無法核准單筆商品分別退貨之申請 特約商店規範之商品鑑賞期逾上述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七日鑑賞期者, 持卡人於收受商品七日後欲辦理退貨, 持卡人應自行洽特約商店辦理 相關出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 服務請逕洽商品出賣人 16. 參加 花旗 easy 購 分期付款專案時, 將由花旗銀行 / 大來公司就申請人所購買的商品 / 服務之全部價款及手續費一次墊付予特約商店, 並由客戶自花旗銀行核准之日起, 以每一月為一期, 分期償還每月應攤還金額 若申請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 / 服務之品質 數量 金額有所爭議時, 申請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 不得以此作為向花旗銀行 / 大來公司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 17. 有關 花旗 easy 購 條款未約定事項, 悉依花旗銀行信用卡 /Ready Cash 卡及大來卡約定條款定之 18. 花旗銀行 / 大來公司保留最終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與否及決定分期付款金額 期數及更改手續費率等之權利 19. 各特約商店之優惠產品規格與配備 實際價格 優惠內容 優惠活動期間與實際贈品等注意事項, 請以特約商店實際公告為準 各特約商店保留活動修改權利, 如有變更, 恕不另行通知 各優惠產品數量有限, 售完為止 贈品數量有限, 送完為止 20. 各優惠旅遊專案產品之簽證 護照 機場稅 兵險費 小費 純私人之消費 ( 例如 : 行李超重費 飲料酒類 洗衣 電話 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等 )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 ( 例如 : 自選建議行程 交通... 費用 ) 等各項費用, 請依各特約商店規定為主 各優惠旅遊行程之價格 報名期限 出團人數之限制與實際出發日期, 請依各特約商店公告為主 所有旅遊產品之價格均因淡旺季 寒暑假及航空公司之調整而調整 專案旅遊內容 行程 班機 飯店 餐點等以行程說明會為準, 詳情請洽各特約旅行社 4-9 4-10
花旗 餘額代償 注意事項 1. 持卡人於收到核發之信用卡七日內, 得向花旗銀行索取 取消授權書, 並於填妥後寄回以便取消信用卡 但持卡人已申請並獲花旗銀行核准使用信用卡帳款代償服務, 且花旗銀行已為持卡人撥款予其他信用卡機構者, 則花旗銀行已為持卡人撥付之款項即視為立即到期, 持卡人應立即償還該等款項並償還已發生之利息及手續費 2. 本餘額代償方案將依持卡人所選定之代償期數, 每期收取固定金額手續費, 有關手續費實際金額及適用利率將依持卡人所符合之餘額代償活動訊息內容為準 3. 本人指定並同意花旗銀行就本人於餘額代償優惠循環利率期間所繳付之信用卡帳款, 依序抵沖當期帳款中之費用 利息 前期剩餘未付款項 ( 先依帳單週期先後, 次依預借現金本金 餘額代償本金 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及彈性即享金每月最低應繳金額之本金順序沖銷 ) 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 ( 依入帳時間先後沖銷 ), 如仍有餘額且雙方別無其他約定時, 另應依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至第三百二十三條規定抵充之 但花旗銀行指定之順序及方法較民法第三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更有利於持卡人者, 從花旗銀行指定 4. 餘額代償活動僅限符合餘額代償活動的特定正卡會員 ( 但不適用於大來卡 大來長榮聯名卡及花旗 Ready-Cash 卡之正卡 ) 享有, 且本專案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併用 5. 餘額代償活動不可代償花旗集團發行之信用卡帳款 ( 含花旗信用卡 花旗 Ready Cash 卡 花旗大來卡 花旗大來長榮聯名卡 ) 6. 餘額代償活動不可代償現金卡 他行信用卡附卡及聯合信用卡中心發行的 U 卡之信用卡帳款 7. 持卡人同意於持卡人申請花旗信用卡餘額代償服務, 並獲得花旗銀行核准時, 花旗銀行 4-11 得代持卡人向申請表格中所載填之其他發卡機構, 以動支持卡人於代償當時剩餘之花旗信用卡信用額度, 代償持卡人所指定之款項, 並自花旗銀行代償撥款日起依所選定之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計算循環信用利息 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期間自代償金額撥款日起算至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期間截止 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期間屆滿後, 將恢復為循環信用年利率 20% 8. 優惠期間之計算方式如下..第一期以花旗銀行代償撥款日為始日, 計算至其後第一期帳單結帳日止, 故第一期實際日數縱未達 30 日, 仍以一期計 ; 自第二期起, 其計算皆與帳單所列結帳週期相同, 但不隨著結帳日變更而延長 ( 如申請之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期間為 6 期, 而代償撥款日為 5 月 1 日, 結帳日期為 5 月 20 日, 則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自 5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為第一期,10 月 20 日屆滿 6 期 ) 9. 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僅適用於所申請之餘額代償帳款, 其他信用卡消費款項 預借現金等產生之循環信用利息則按花旗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定之循環信用年利率計息 10. 持卡人同意於申請餘額代償後, 不論花旗銀行為持卡人撥款至其他信用卡機構與否, 皆不得變更申請代償金額或撤銷申請 11. 每件餘額代償之代償手續費, 原應於餘額代償申請核准時全部一次付清, 惟花旗銀行同意持卡人得以按月分期繳納, 依持卡人所選定之期數每期收取固定手續費, 若違約或在約定手續費期數屆滿前提前清償全部餘額代償本金時, 需同時一次繳清尚未繳納之手續費 ; 並同意以持卡人於申請表中所填載之花旗信用卡支付前述之手續費用 12. 每件代償設有最低申請金額限制, 需依持卡人所符合之當期活動訊息內容為準, 且此專案活動最多每件僅能代償四筆代償金額 13. 持卡人應支付花旗銀行匯款作業處理費每單 4-12
筆新臺幣伍拾元整, 代償兩筆則酌收處理費新臺幣壹佰元, 以此類推 並同意以持卡人於申請書所載之花旗信用卡支付 14. 花旗銀行於代償撥款完成後將另以書面通知持卡人, 未核准之代償交易將不另行通知, 持卡人同意並確認於未收到此書面通知前, 如原他行信用卡繳款日已到期, 持卡人將依規定繳納帳款, 花旗銀行對任何逾期付款及因此所產生之利息及費用, 不負任何責任 15. 本專案可代償之總金額不得超過代償當時持卡人於花旗信用卡之剩餘信用額度, 若持卡人所申請的單筆代償金額大於花旗銀行審核當時持卡人的信用卡剩餘信用額度時, 花旗銀行有權決定實際代償金額額度, 俾為持卡人做部份金額代償 各筆申請代償金額不得超過指定之各信用卡機構當期帳單應繳總額, 花旗銀行保留核准代償與否之權利, 且實際代償金額將依花旗銀行核定為準 16. 自花旗銀行代償撥款日起算之優惠循環信用年利率期間內, 若持卡人有未依約定繳納最低應繳帳款之情事發生, 持卡人同意花旗銀行得立即取消持卡人之優惠循環信用利率, 並依本人當時適用之差別循環信用利率計算循環信用利息 17. 餘額代償之金額 手續費及匯款作業處理費不列入花旗禮享家積點及現金紅利回饋 18. 本條款其他未約定事項, 悉依花旗信用卡約定條款定之 19. 花旗銀行保留隨時變更 / 終止上述各項規定之權利 20. 持卡人申請餘額代償, 無法同時承作花旗 彈性即享金 專案 4-13 申請分期輕鬆付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 1. 分期輕鬆付 僅適用收到本活動通知之特定花旗信用卡 ( 不含大來卡 ) 持卡人申請, 且本專案適用國內外之一般刷卡消費 ( 不含分期消費 ) 本專案每筆最低申請金額為新台幣 3,000 元, 且須於帳單繳款截止日前 5 個工作天前撥打 (02)2182-7969 提出申請 2. 分期輕鬆付 專案提供 3 6 9 12 18 24 30 期分期期數, 每期手續費率為每筆核准金額 0.3% 至 0.82%, 並於申請核准後併於信用卡帳單中繳納 總費用年百分率 :3 期為 5.39% 14.94%,6 期為 6.15% 16.94%,9 期為 6.43% 17.67%,12 期為 6.58% 17.97%,18 期為 6.72% 18.24%,24 期為 6.77% 18.16%,30 期為 6.78% 18.06% 3. 各筆 分期輕鬆付 交易之分期期數與手續費率, 由本人於申請時與貴行約定之 花旗銀行保留最終核准每次申請與否 申請金額下限 期數及手續費率的權利 貴行並得於各筆 分期輕鬆付 交易成立後, 以簡訊 電子郵件或帳單訊息方式通知本人 4. 分期輕鬆付 手續費原應於核准時一次付清, 惟貴行同意本人得選擇按約定期數分期繳付 若選擇分期繳付者, 各期手續費併入當期 分期輕鬆付最低應繳金額 中繳付 5. 分期輕鬆付 應繳本金無法整除者, 餘額統一於第一期收取, 手續費無法整除者, 元以下四捨五入 6. 本產品總費用年百分率 :a. 計算範例 : 帳款分期金額 10 萬元, 分期期數 12 期, 每期手續費為核准金額乘以 0.3%~0.82%,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為 3,600~9,840 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為 6.58%~17.90% b.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 實際條件, 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 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c.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預借現金利率 d.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 100 年 1 月 22 日 4-14
7. 分期輕鬆付 本金及手續費不適用貴行各類回饋計劃 8. 分期輕鬆付 之 每月應攤還金額 將列入當期最低應繳金額中, 倘若本人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或遲誤繳款期限者, 花旗銀行得依 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 之規定收取逾期滯納金 ( 即違約金 ), 且所有剩餘未還分期付款本金將視為全部到期, 將一次列帳於下期信用卡消費帳款中 並自各 每月應攤還本金 入帳日起, 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 就該帳款之餘額以年息最高百分之二十, 加計循環利息 ( 元以下四捨五入 ) 當本人選擇 分期輕鬆付 時, 即使本人已按時繳付信用卡月結單之最低應繳金額 ( 含 ) 以上, 但未付清全部信用卡帳款者, 本人同意, 其 分期輕鬆付 之 每月應攤還本金 應列為信用卡 得記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 依 花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 之相關規定, 計算循環利息 9. 電話辦理 分期輕鬆付, 可於 7 日內致電 (02)2576-8000 取消, 無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如提前清償, 貴行將自收到通知後, 不計收剩餘未到期之分期手續費用 10. 持卡人同意, 本專案每期 每月應攤還本金 與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相同 即持卡人指定並同意花旗銀行就持卡人所繳付之信用卡帳款, 依序抵沖當期帳款中之費用 利息 前期剩餘未付款項 ( 先依帳單週期先後, 次依預借現金本金 餘額代償本金 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及彈性即享金每月最低應繳金額之本金順序沖銷 ) 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 ( 依入帳時間先後沖銷 ), 如仍有餘額且雙方別無其他約定時, 得依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至第三百二十三條規定抵充之 但花旗銀行指定之順序及方法較民法第三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更有利於持卡人者, 從花旗銀行指定 11. 有關 分期輕鬆付 注意事項未約定事項, 悉依花旗銀行信用卡 /Ready Cash 卡約定條款定之 花旗集團隱私權保護 為讓每一位客戶對我們保存及使用個人資料的方式信賴及有信心, 這是花旗集團一直以來的目標及努力方向 您得以選擇 我們將依法令規定保護花旗集團每一位客戶的個人資料, 您可依法令規定選擇您的個人資料被運用的方式, 並隨時與我們聯絡 正如同您所重視的, 我們極力提供您各項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 以符合您的財務需求及目標 個人資料安全 我們的首要目標是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以符合法規規範之實體 電子 流程安全標準來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並訓練員工, 以適當的處理方式來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當我們由其他公司提供服務時, 亦會要求該公司對因此所取得之個人資料予以保密 如您想得到更多訊息, 請至花旗銀行網站 www.citibank.com.tw 4-15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