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政 報 告 1 臺 北 市 政 府 施 政 報 告 報 告 人 : 馬 英 九 報 告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4 年 9 月 20 日 (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9 屆 第 6 次 定 期 大 會 ) 議 長 副 議 長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 欣 逢 貴 會 第 9 屆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80512_00330.doc

项目相关费用的提交方式

1

內政部函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業經該部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九十\)內中地字第九○八四○八四號令發布乙案

untitled

投影片 1

陕 西 妇 源 汇 性 别 发 展 培 训 中 心 杨 扬 提 供 水 观 音 村 灾 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项 目 策 略 目 标 改 善 灾 后 生 计 发 展, 培 育 社 区 组 织 与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从 而 提 高 社 区 在 公 共 服 务 的 功 能 ; 推 动 妇

apc110003_lifa_pwa p

本部陳部長威仁參加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74次會議後之

解 释 道 : 慈, 爱 也 ; 善, 吉 也 慈 善 二 字 合 用, 则 是 仁 慈 善 良 富 于 同 情 心 的 意 思 战 国 时 期 孟 子 的 穷 则 独 善 其 身, 达 则 兼 善 天 下, 北 宋 范 仲 淹 的 先 天 下 之 忧 而 忧, 后 天 下 之 乐 而 乐, 成 为

沟 通 的 时 代, 时 代 的 变 革 促 使 研 究 者 适 应 新 的 环 境, 采 用 新 的 方 法 不 断 推 进 新 媒 体 的 融 合, 大 数 据 作 为 一 种 普 遍 存 在 的 研 究 来 源, 是 未 来 各 类 研 究 的 基 础, 可 以 说 数 据 就 是 未 来 凤

是 這 個 洗 手 台? 莫 嘸 錯, 就 是 洗 碟 子 的 這 個 洗 手 台 我 看 你 們 洗 盤 子 相 好 卡 小 心 師 傅 講 得 口 沫 橫 飛, 吸 引 了 大 家 的 思 緒 擱 莫 完 擱 莫 完, 被 黑 貓 嚇 到 後, 我 放 下 盆 栽, 去 廚 房 拿 出 大 刀,

特殊教育學生輔導手冊-聽障類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 期 選 舉 時, 高 達 640 人 設 籍, 又 以 萬 華 區 日 善 里 華 江 里 全 德 里 三 個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最 誇 張, 坪 的 空 間, 分 別 有 人 設 籍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是 里

<4D F736F F D20B1E7BAD1A9FA2EAA4CABDBA7C22EBC42A87CC6462EC0B9A767AE622EC1E9A7BBAB475F6F6B5F2E646F63>

激荡三十年.doc

教 育 部 97 年 度 教 育 實 習 績 優 獎 示 例 彙 編 壹 實 習 輔 導 理 念 與 目 標 海 倫. 凱 勒 : 最 美 好 的 東 西 是 看 不 到 摸 不 到 的, 但 可 以 用 心 感 覺 維 克 多 雨 果 : 有 比 大 海 更 遼 闊 的 景 色, 那 是 天 空,

十周年特刊初拟大纲

Microsoft Word - K34行政法-法制_題+解+評OK_.doc

第二章 幼兒教育

四、實務實習課程之實習工作日誌(請貼上掃描檔)

92年度地方環境保護計畫執行報告


<4D F736F F D20BE47AADAB2BBA6A8AA47B3F8A769AED12E646F63>

目录

99行政實習心得分享及檢討會議記錄

( 二 ) 輔 導 店 家 建 立 電 子 商 務 平 台, 發 展 澎 湖 產 業 線 上 行 銷, 以 無 遠 弗 屆 的 電 子 商 務 跨 越 冬 季 遊 客 不 足 的 限 制, 活 絡 產 業 商 機 ( 三 ) 制 訂 影 視 媒 體 行 銷 澎 湖 獎 勵 條 例, 提 供 獎 勵

會 議 紀 錄 第 9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8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18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2 時 7 分 至 6 時 14 分 5 月 23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2 時 1 分 至 6 時 35 分 5 月 2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B0EAA5C1A4CEBEC7AB65B1D0A87CB870B8C9A755BFECB27AB8C9B1CFB1D0BEC7A740B77EAD6EC249>

untitled

财务部57

标题

<4D F736F F D20B367A6C3AA76B86FB1F8A8D2B9CFA751B86FBA63A6A8AD6EA5F3B8D1AA52B3CCABE1A7B9A6A8AAA95FB3CCB E31302E32362E646F63>

<4D F736F F D20C8ABCEC4A3A8CDBCA3A9>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 根 据 贵 部 2016 年 4 月 7 日 出 具 的 关 于 对 四 川 环 能 德 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重 组 问 询 函 ( 创 业 板 许 可 类 重 组 问 询 函 2016 第 23 号 ), 四 川

高雄市議會舉辦「河堤水岸體育園區」公聽會紀錄

DataWindow

的 ( 四 ) 非 法 集 资 有 哪 些 主 要 表 现 形 式? 非 法 集 资 活 动 涉 及 内 容 广 泛, 表 现 形 式 多 样,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 1 不 具 有 房 产 销 售 的 真 实 内 容 或 者 不 以 房 产 销 售 为 主 要 目 的, 以 返 本 销

(Microsoft Word - \300\351\251[\256\321\255\261\263\370\247i0413.doc)

2009年

1

untitled

101學年度新生成長營學生手冊

101學年度新生成長營學生手冊

6. 尹 旭 安 ( 湖 北 武 汉 ) 7. 翟 岩 民 ( 山 东 潍 坊 ) 8. 张 皖 荷 ( 山 东 潍 坊 ) 9. 刘 星 ( 山 东 潍 坊 ) 10. 李 燕 军 ( 山 东 潍 坊 ) 11. 姚 建 清 ( 山 东 潍 坊 ) 12. 唐 志 顺 ( 又 名 草 根 之 怒,

产 权 市 场 蓝 皮 书 程 国 有 企 业 资 产 租 赁 交 易 工 作 流 程 实 物 资 产 交 易 规 则 试 行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动 态 报 价 实 施 办 法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拍 卖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网 络 竞 价 实 施 办


高 雄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3 卷 第 11 期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龔 厝 里 里 長 黃 秋 堂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頂 厝 里 里 長 黃 天 麟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港 埔 里 里 長 吳 石 南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港 嘴 里 里 長 鄭 天 蔭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附件一:工作計畫書

(Microsoft Word - \257Z\277\313\267|\244\342\245U\275T\251w\252\251103)

96年度工作報告

921 22

質 詢 及 答 覆 財 政 建 設 部 門 質 詢 第 1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9 日 質 詢 對 象 : 財 政 建 設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徐 世 勲 計 1 位 時 間 18 分 鐘 速 記 錄 105 年 5 月 19 日

九十五年度提升服務品質績效報告

核 發 本 市 地 政 士 湯 瑞 媛 開 業 執 照...42 核 發 本 市 地 政 士 楊 丹 誠 開 業 執 照...42 核 發 本 市 地 政 士 林 學 堅 開 業 執 照...43 預 告 訂 定 桃 園 市 政 府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草 案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務會議暨

西北民族大学

MyCOS

(2) 四 个 没 有 : 没 有 经 费 没 有 报 酬 没 有 办 公 场 地 没 有 注 册 登 记 ;(3) 愿 景 的 特 殊 性 : 热 爱 家 乡 无 私 奉 献 不 计 报 酬 ;(4) 爱 好 的 特 殊 性 : 爱 管 闲 事 自 费 管 理 一 切 不 文 明 的 闲 事 2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D0D0D5FEB9DCC0EDD1A7D0A C4EAB6C8C9E7BBE1D4F0C8CEB1A8B8E6A3A E362E3139A3A92E646F63>

3.

總論.PDF

<4D F736F F D20AA46B3A1A4BDC5A5B77CB74EA8A3B74ABEE35FB56FA4E5AAA95F2E646F63>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顧 慮 社 會 觀 感, 毫 不 考 慮 交 九 京 站 周 邊 交 通 狀 況, 停 車 費 漲 就 漲, 猶 於 台 北 市 的 太 上 交 通 局 一 般 市 府 相 關 單 位 應 拿 出 魄 力 來, 並 要 用 盡 一 切 行 措 施, 要 求 萬 達 通 公

向陽花木大綱---

二 評 量 記 錄 個 別 智 力 測 驗 行 為 情 緒 評 估 觀 察 ( 一 ) 鑑 定 相 關 測 驗 資 料 測 驗 名 稱 魏 氏 兒 童 智 力 量 表 學 生 行 為 評 量 表 學 生 適 應 調 查 表 教 室 觀 察 測 驗 結 果 測 驗 日 期 99/8/23 1. 語 文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海 南 省 三 亚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重 庆 钢 铁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核 工 业 技 工 学 校 泸 州 老 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贵 州 乌 江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11

<4D F736F F D20D0FBBDCCB9A4D7F7BCF2B1A B5DA31C6DAA3A8D7DCB5DA313535C6DA5F E646F6378>

項 次 衛 生 福 利 部 (5 件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4 件 ) 文 化 部 (1 件 ) 教 育 部 (1 件 ) 內 政 部 (1 件 ) 外 交 部 (1 件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1 件 ) 主 管 等 36 件 尚 未 填 報 前

會 議 紀 錄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4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 時 12 分 至 3 時 20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吳 思 瑤 潘 懷 宗 王 欣 儀 陳 政 忠 張 茂

<4D F736F F D20B9F0D5FEB0ECB7A2A3A A3A935BAC52E646F63>


这 7 年 的 教 育 公 益 旅 程, 是 我 和 很 多 捐 赠 人 志 愿 者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一 起 认 识 教 育 理 解 教 育 的 过 程 : 美 国 教 育 家 哲 学 家 杜 威 在 100 多 年 前 就 指 出 : 教 育 即 生 长 教 育 即 生 活 教 育 的 本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第 一 次 看 到 這 本 書 時, 它 的 封 面 讓 我 誤 以 為 它 是 關 於 佛 教 之 類 的 書, 但 書 名 大 雄 卻 又 讓 我 想 到 卡 通 哆 啦 A 夢 裡 的 大 雄 在 好 奇 心 的 驅 使 下, 我 翻 開 了 這 本 書, 原

untitled

教育局核閱

你 要 研 擬 到 什 麼 時 候? 是 要 研 擬 到 民 國 1000 年 嗎? 市 長 在 這 次 會 期 的 施 政 報 告 中 也 有 報 告 過, 現 在 鄭 議 員 新 助 : 局 長, 你 屬 於 年 輕 一 輩 的, 你 懂 不 懂 我 的 意 思, 這 一 代 都 沒 有 人 要


作, 以 因 應 迎 接 推 動 特 別 支 援 教 育 政 策 的 挑 戰 目 前, 國 立 特 別 支 援 教 育 綜 合 研 究 所 (NISE) 依 各 障 別 分 別 辦 理 為 期 約 2 個 月 的 特 別 支 援 教 育 師 資 專 業 研 習 課 程, 參 加 研 習 教 師 須

九 主 席 裁 示 : ( 一 ) 請 各 處 室 將 暑 假 行 事 曆 提 交 至 秘 書 室 十 臨 時 動 議 : 無 十 一 散 會 : 下 午 4 時 十 二 附 件 如 後 2

臺北市出租住宅行動綱領

102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地 址 :(10608)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忠 孝 東 路 三 段 一 號 電 話 :(02) 分 機

Microsoft Word 第1次擴大行政會報紀錄0201.doc

DocHdl1OnPPMtmpTarget

<4D F736F F D C4EAC9FACCACB2B9B3A5D5FEB2DFD1D0BEBFD3EBCAD4B5E3CFEEC4BFBCF2B1A8A3A8B5DAD2BBBCADA3A92E646F63>

2017 臺 北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進 度 報 告 Nov Mar. 2014

4-中国艺术基金会发展报告.ppt

壹、主席致詞

公益渊源

假 的 专 业 资 质 证 书 专 业 团 队, 利 用 提 供 涨 停 板 股 票 等 营 销 策 略, 引 诱 投 资 者 上 钩, 投 资 者 一 定 要 高 度 警 惕, 不 要 轻 易 登 录 非 法 网 站 不 要 与 其 联 系 更 不 要 轻 易 将 所 谓 会 员 费 咨 询 费

untitled

目 录 CONTENTS 特 别 报 道 Special Report 02 深 入 学 习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四 个 全 面 思 想 理 论 贯 彻 落 实 依 法 治 国 方 略 记 区 政 协 2015 年 上 半 年 全 体 委 员 学 习 报 告 会 16 海 淀 政 协 2015

3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商 九十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預 定 行 事 曆

11 e M U 1999 Part e 119 e e Skype , , ,

民 族 音 乐 学 写 作 音 乐 教 育 综 合 理 论 音 乐 文 化 学 古 代 音 乐 文 献 西 方 音 乐 史 音 乐 鉴 赏 与 评 论 声 乐 演 唱 ( 美 声 ) 声 乐 演 唱 ( 民 族 ) 1 对 民 族 音 乐 学 的 学 科 定 义 基 本 观 念 和 发 展 历 史

中 外 音 乐 史 与 音 乐 评 论 声 乐 演 唱 ( 美 声 ) 声 乐 演 唱 ( 民 族 ) 声 乐 演 唱 ( 流 行 ) 1 熟 练 掌 握 中 国 古 代 及 西 方 音 乐 史 ( 含 古 代 近 现 代 部 分 ) 基 础 知 识 2 能 够 对 中 国 及 西 方 音 乐 史

原 來 的 那 種 複 數 選 區 好 像 有 一 點 差 異, 所 以 如 果 把 原 住 民 的 選 舉 改 成 單 一 席 位 選 區 的 話, 反 而 符 合 憲 法 修 憲 的 意 旨, 應 該 是 沒 有 違 憲 的 問 題, 它 的 優 點 也 能 夠 顯 現 出 來 ( 二 ) 接

體 檢 通 知 單 ( 體 檢 當 天 請 務 必 攜 帶 ) ~~~~~~~~~~~~~~~~~~~~~~~~~~~~~~~~~~~~~~~~~~~~~~~~~~~~~~~ 公 司 名 稱 : 上 銀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勞 委 會 所 訂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Transcription:

\/\/\/\/\/\/\/\/\/\/\/\/\/\/\/ \/\/\/\/\/\/\/\/\/\/\/\/\/\/\/ \ \/\/\/\/\/\/\/\/\/\/\/\/\/\/\/ \/\/\/\/\/\/\/\/\/\/\/\/\/\/\/ \ 要 目 施 政 報 告 ( 第 9 屆 第 6 次 定 期 大 會 ) 1 臺 北 市 政 府 施 政 報 告 802 2 臺 北 市 政 府 施 政 報 告 ( 口 頭 說 明 ) 935 工 作 報 告 ( 第 9 屆 第 6 次 定 期 大 會 ) 1 秘 書 處 工 作 報 告 978 2 民 政 局 工 作 報 告 987 3 社 會 局 工 作 報 告 997 4 勞 工 局 工 作 報 告 1028 5 地 政 處 工 作 報 告 1051 6 兵 役 處 工 作 報 告 1066 7 人 事 處 工 作 報 告 1072 8 政 風 處 工 作 報 告 1081 9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會 工 作 報 告 1086 10 法 規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1095 11 訴 願 審 議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1109 12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1118 13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1128 14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1134 15 財 政 局 工 作 報 告 1144 16 主 計 處 工 作 報 告 1174 17 建 設 局 工 作 報 告 1185 18 臺 北 翡 翠 水 庫 管 理 局 工 作 報 告 1216 19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工 作 報 告 1224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28 日 ( 星 期 六 ) 週 刊 臺 北 市 議 會 編 輯 發 行 每 星 期 六 出 版 中 華 郵 政 台 字 第 2828 號 執 照 登 記 為 第 一 類 新 聞 紙 第 72 卷 第 4 期

施 政 報 告 1 臺 北 市 政 府 施 政 報 告 報 告 人 : 馬 英 九 報 告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4 年 9 月 20 日 (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9 屆 第 6 次 定 期 大 會 ) 議 長 副 議 長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 欣 逢 貴 會 第 9 屆 第 6 次 定 期 大 會 開 議, 英 九 在 此 特 申 賀 忱, 並 祝 大 會 順 利 成 功! 今 年 7 月 遠 見 雜 誌 針 對 全 臺 23 縣 市 施 政 總 體 檢, 本 市 無 論 是 經 濟 表 現 基 礎 建 設 科 技 指 標 或 政 府 和 企 業 效 率 都 蟬 聯 全 國 第 一, 且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8 月 接 獲 Nova 國 際 鐵 路 標 竿 聯 會 賀 函,2004 年 臺 北 捷 運 系 統 可 靠 度 在 Nova 與 CoMET 所 有 24 個 會 員 中 名 列 世 界 第 一, 這 是 貴 會 的 嚴 格 監 督 市 民 的 高 度 配 合 與 本 府 全 體 同 仁 的 奉 獻 努 力 才 能 展 現 的 斐 然 成 果, 對 此 我 們 將 更 加 激 勵 自 我, 再 接 再 厲, 以 民 眾 對 市 政 建 設 的 殷 求 為 動 能, 以 環 境 資 源 循 環 共 生 社 會 安 全 進 步 共 享 與 經 濟 科 技 智 慧 成 長 為 目 標, 打 造 本 市 成 為 生 活 生 態 及 生 產 等 三 生 有 幸 適 合 人 居 的 世 界 級 城 市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最 受 民 眾 關 切, 本 府 致 力 推 動 犯 罪 預 防 治 安 風 水 師 到 府 會 勘 社 區 聯 防 機 制 等 措 施, 以 降 低 各 項 犯 罪 發 生 率, 目 前 本 市 影 響 治 安 的 暴 力 與 竊 盜 犯 罪 率 都 是 全 國 6 大 都 會 區 最 低 的 比 率, 內 湖 區 於 今 年 5 月 繼 全 球 84 個 社 區 亞 洲 香 港 與 韓 國 之 後 通 過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安 全 社 區 認 證 ; 另 積 極 推 動 防 火 觀 念 與 設 備, 使 火 災 發 生 件 數 自 87 年 985 件 34 人 死 亡, 逐 年 降 低 到 93 年 552 件 10 人 死 亡, 今 年 迄 今 更 僅 有 5 人 死 亡, 惟 我 們 並 不 因 此 而 自 滿, 因 為 全 球 氣 候 異 常 與 都 市 過 度 開 發, 使 救 災 救 難 次 數 不 斷 攀 升, 為 因 應 多 樣 化 救 災 需 求, 除 擴 充 多 元 化 的 救 災 設 備 與 提 升 救 災 技 能 外, 本 府 亦 於 5 月 3 日 啟 用 視 訊 會 議 系 統, 以 強 化 災 害 應 變 能 力, 建 構 一 座 安 全 的 城 市 在 強 國 必 先 強 身 與 預 防 重 於 治 療 的 理 念 下, 本 府 除 新 增 或 改 建 49 座 游 泳 池, 學 童 游 泳 能 力 實 施 檢 測, 並 輔 導 學 校 取 得 泳 池 使 用 執 照, 以 維 護 學 童 戲 水 安 全 外 ; 另 持 續 規 劃 興 建 8 座 市 民 運 動 中 心, 以 提 供 民 眾 優 質 多 元 運 動 環 境 ; 另 於 94 年 1 月 1 日 成 立 聯 合 醫 院 將 各 區 衛 生 所 改 制 為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以 加 強 公 衛 防 疫 能 力 及 提 高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與 管 理 效 能, 種 種 積 極 作 為 已 使 得 本 市 市 民 平 均 餘 命 提 升 至 79 歲, 超 過 全 國 平 均 的 76 歲, 符 合 健 康 活 力 長 壽 臺 北 城 的 目 標 打 造 永 續 生 態 城 市 為 本 府 施 政 主 軸 之 一, 自 推 動 垃 圾 費 隨 袋 徵 收 與 資 源 回 收 政 策 以 來, 垃 圾 已 減 量 55.55%, 資 源 回 收 率 為 34.31%, 含 廚 餘 的 資 源 回 收 率 為 37.83%, 顯 示 本 市 更 向 2010 垃 圾 零 掩 埋 資 源 全 回 收 的 環 保 願 景 邁 進 ; 除 持 續 推 動 已 達 75.96% 的 污 水 下 水 道 接 管 工 程 外, 亦 陸 續 推 動 污 水 截 流 曝 氣 礫 間 接 觸 自 然 淨 化 工 法 等 輔 助 措 施, 以 加 速 河 川 污 染 整 治 的 腳 步 ; 有 鑑 於 溫 室 802

氣 體 減 量 成 為 時 尚 與 環 保 新 風 潮, 本 府 亦 配 合 環 保 署 推 動 節 約 能 源 措 施, 並 推 動 小 巨 蛋 與 西 湖 市 場 整 體 開 發 新 建 大 樓 等 公 共 營 建 工 程 設 計 雨 水 回 收 系 統 及 遮 陽 板 等 省 能 設 施,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的 排 放 與 增 加 水 資 源 的 再 利 用, 以 順 應 節 能 環 保 之 新 趨 勢, 善 盡 地 球 村 成 員 的 責 任 觀 光 產 業 為 21 世 紀 明 星 產 業, 所 帶 動 的 經 濟 效 益 不 可 限 量, 基 此, 本 府 致 力 改 造 城 鄉 景 觀, 除 持 續 辦 理 騎 樓 整 平 人 行 道 更 新 街 道 與 後 巷 景 觀 美 化 機 車 彎 設 施 公 車 專 用 道 河 濱 高 灘 地 整 治 綠 化 與 簡 易 運 動 休 閒 設 施 等 建 設 外, 並 將 節 慶 的 文 化 體 驗 與 觀 光 景 點 串 聯, 讓 國 內 外 旅 客 感 受 到 本 市 的 熱 情 活 力 與 觀 光 新 魅 力 另 貓 空 纜 車 工 程 東 湖 地 區 聯 外 山 區 線 道 路 工 程 與 捷 運 內 湖 線 的 動 工, 將 解 決 貓 空 內 湖 東 湖 與 汐 止 地 區 交 通 擁 塞 問 題, 並 可 活 絡 當 地 觀 光 產 業, 提 供 市 民 舒 適 優 雅 的 生 活 空 間 近 幾 年 本 府 總 預 算 規 模 持 續 呈 現 負 成 長 趨 勢, 但 新 增 的 公 共 服 務 卻 日 益 增 加, 為 拓 展 市 政 建 設 與 滿 足 民 眾 需 求, 本 府 除 持 續 推 動 BOT OT 都 市 更 新 聯 合 開 發 合 作 認 養 及 基 金 創 業 投 資 等 財 務 策 略 外, 並 啟 動 信 義 區 臺 北 101 大 樓 及 內 湖 美 麗 華 商 場 等 重 大 投 資 計 畫 ; 南 港 軟 體 園 區 內 湖 科 技 園 區 及 北 投 士 林 科 技 園 區 形 成 之 臺 北 科 技 走 廊, 亦 帶 動 產 業 聚 合 與 輻 射 效 益, 促 進 本 市 經 濟 繁 榮 ; 另 藉 由 都 市 設 計 準 則 重 塑 艋 舺 地 區 歷 史 文 化 特 色, 營 造 懷 舊 復 古 氣 氛, 並 積 極 推 動 形 象 商 圈, 振 興 商 業 繁 榮, 以 落 實 翻 轉 軸 線 再 現 風 華 之 都 市 更 新 政 策 在 全 世 界 發 展 數 位 藝 術 潮 流 下, 文 化 產 業 需 要 人 文 科 技 與 藝 術 的 結 合, 以 群 聚 化 創 造 經 濟 規 模, 並 發 展 數 位 藝 術 中 心, 以 向 全 球 展 現 在 地 文 化 視 野, 落 實 科 技 人 文 創 意 的 城 市 都 市 另 運 動 已 成 為 新 的 文 化 消 費 產 業, 而 體 育 場 館 亦 蛻 變 為 城 市 天 空 線 不 可 或 缺 的 醒 目 剪 影 與 文 化 地 標, 全 臺 首 座 國 際 性 大 型 綜 合 體 育 館 小 巨 蛋 已 於 9 月 1 日 開 始 試 營 運, 不 僅 提 供 體 育 展 覽 藝 術 表 演 演 唱 會 與 大 型 集 會 等 多 樣 化 活 動 使 用, 成 為 民 眾 假 日 休 憩 的 好 去 處, 並 將 帶 動 驚 人 商 機 與 人 潮, 牽 動 城 市 的 經 濟 復 甦 網 路 的 蓬 勃 發 展, 帶 來 無 限 的 便 利 與 商 機, 英 九 自 上 任 以 來, 陸 續 推 動 網 路 新 都 與 無 線 寬 頻 政 策, 即 重 視 網 路 傳 輸 資 訊 零 時 差 的 特 性, 除 積 極 建 置 發 射 器 (hotpoint), 全 面 啟 動 無 線 臺 北 計 畫, 提 供 無 線 網 路 的 便 捷 性 外, 亦 打 造 中 崙 高 中 為 全 球 第 一 座 未 來 學 校, 將 電 腦 教 室 轉 變 為 教 室 電 腦 ; 讓 麗 山 高 中 與 美 國 休 士 頓 太 空 中 心 進 行 全 球 首 次 遠 距 教 學 ; 並 於 許 多 學 校 利 用 數 位 科 技, 進 行 語 文 教 學, 期 以 高 科 技 保 存 傳 統 文 化, 維 繫 文 化 的 永 恆 價 值 另 八 德 路 電 子 街 與 光 華 商 場 已 成 為 本 市 資 訊 產 業 特 色 街 區, 為 配 合 光 華 橋 的 拆 除, 確 保 行 車 安 全 並 擴 展 資 訊 產 業, 本 府 已 於 商 場 附 近 之 空 軍 總 部 新 生 社 規 劃 興 建 臺 北 資 訊 產 業 大 樓, 並 於 8 月 17 日 向 國 有 財 產 局 辦 理 原 金 山 拖 吊 場 土 地 承 租 借 用 相 關 事 宜 作 為 攤 販 臨 時 安 置 地 點, 以 落 實 光 華 商 場 先 安 置 後 拆 除 之 承 諾, 維 持 光 華 3C 商 圈 商 機 我 們 承 諾 將 抱 持 清 慎 勤 忍 的 態 度, 虛 心 接 受 客 觀 公 允 的 批 評, 以 築 夢 未 來 為 市 民 勾 勒 華 而 實 的 生 活 藍 圖, 落 實 無 障 礙 空 間 的 理 想 ; 全 力 維 持 城 市 魅 力 與 競 爭 力, 注 重 發 展 多 元 創 新 文 化 且 保 有 地 方 獨 特 性, 與 全 體 市 民 共 同 營 造 活 力 多 元 的 都 市 文 化 舒 適 安 居 的 優 質 生 活 數 位 治 理 的 網 路 新 都 前 瞻 進 步 的 都 市 發 展 與 永 續 健 康 的 生 態 環 境, 並 符 合 公 平 正 義 的 現 代 803

城 市 以 下 謹 將 94 年 1 月 至 6 月 本 府 重 要 施 政 情 形 及 未 來 施 政 推 展 方 向, 依 機 關 別 分 為 民 政 財 政 教 育 文 化 建 設 工 務 交 通 社 政 勞 工 行 政 警 政 與 消 防 衛 生 行 政 環 境 保 護 都 市 發 展 捷 運 工 程 與 營 運 地 政 兵 役 行 政 自 來 水 及 水 庫 管 理 一 般 行 政 措 施 等 18 篇 報 告 如 后 : 壹 民 政 區 里 行 政 業 務 強 化 區 級 災 情 通 報 機 制 : 本 府 民 政 局 防 災 通 報 管 理 系 統 已 穩 定 運 作, 自 94 年 6 月 份 起 本 市 各 區 災 情 回 覆 測 試 ( 網 路 及 PDA) 每 月 第 一 週 星 期 三 上 午 進 行 測 試 ; 另 為 強 化 防 災 緊 急 聯 繫 機 制, 函 請 本 市 各 區 申 裝 中 華 電 信 公 司 一 呼 百 應 服 務, 提 高 團 隊 機 動 能 力 支 援 0612 豪 雨 重 創 中 南 部 災 區 搶 救 復 原 任 務 : 本 府 成 立 緊 急 災 防 支 援 小 組 由 葉 副 市 長 召 集 本 府 相 關 局 處, 於 94 年 6 月 16 日 組 成 先 遣 部 隊 前 往 雲 林 縣 受 災 鄉 鎮 協 助 救 災 工 作, 並 運 用 民 政 局 防 災 通 報 系 統 - 緊 急 通 報 功 能, 通 知 雲 林 縣 政 府 派 至 各 受 災 鄉 鎮 勘 災 人 員 災 情 回 覆 市 長 與 民 有 約 : 共 計 辦 理 內 湖 士 林 南 港 松 山 信 義 等 5 場 次, 市 民 經 由 與 本 人 面 對 面 的 溝 通, 並 由 相 關 權 責 單 位 於 旁 說 明, 使 陳 情 問 題 能 儘 速 謀 策 解 決 市 容 查 報 : 本 期 市 容 查 報 案 件 共 計 查 報 51,146 件, 其 中 49,928 餘 件 已 完 工 結 案, 其 餘 案 件 仍 持 續 處 理 中 ; 另 調 查 本 市 橋 樑 路 燈 桿 交 通 號 ( 標 ) 誌 桿 清 潔 箱 及 緣 石 等 公 共 設 施 被 塗 鴉 情 形, 經 查 計 有 201 處 地 點, 於 函 請 各 權 責 單 位 處 理 後, 皆 已 改 善 完 妥 區 政 說 明 會 : 分 別 於 94 年 3 月 24 日 4 月 28 日 在 信 義 區 及 中 山 區 辦 理 區 政 說 明 會, 會 議 提 案 計 29 案, 已 依 規 定 程 序 進 行 追 蹤 列 管 區 志 編 纂 : 為 保 存 地 方 文 史, 提 供 關 心 地 方 發 展 的 民 眾 一 個 重 要 的 文 獻 參 考, 規 劃 各 區 辦 理 區 志 編 纂 作 業, 目 前 由 中 山 文 山 及 內 湖 等 3 區 進 行 編 纂 作 業, 預 訂 95 年 8 月 完 成 績 優 里 幹 事 及 績 優 民 政 人 員 表 揚 : 各 區 公 所 依 據 臺 北 市 里 幹 事 服 勤 及 工 作 考 核 要 點 薦 舉 績 優 里 幹 事 共 計 88 位 ; 另 本 市 績 優 民 政 人 員 18 位, 於 94 年 7 月 28 日 辦 理 表 揚 大 會, 以 表 彰 慰 勉 各 績 優 人 員 之 辛 勞, 激 勵 工 作 士 氣 臺 北 市 區 里 鄰 電 子 地 圖 網 站 圖 資 維 護 及 功 能 提 升 : 為 提 供 更 人 性 化 操 作 介 面 更 詳 實 之 圖 資, 方 便 市 民 獲 得 相 關 資 訊, 民 政 局 自 94 年 1 月 辦 理 電 子 地 圖 圖 資 更 新 維 護 及 功 能 擴 充, 期 使 圖 資 資 料 更 正 確, 以 達 便 民 目 的 區 里 自 治 業 務 賡 續 推 動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計 畫 : 本 府 民 政 局 94 年 度 編 列 4,413 萬 餘 元 推 動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計 畫, 經 廣 徵 提 案, 至 94 年 2 月 共 順 利 甄 選 20 座 鄰 里 公 園, 完 成 規 劃 為 具 有 當 地 特 色 創 造 力 的 鄰 里 公 園 主 題 經 營, 並 將 於 95 年 度 完 成 公 園 改 造 工 程 93 年 度 規 劃 案 17 件 鄰 里 公 共 空 間 公 園 改 造 工 程 案,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各 工 程 案 均 依 計 畫 進 度 施 工 中 里 民 活 動 空 間 管 理 : 推 動 臺 北 市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租 金 補 助 以 鼓 勵 里 民 活 用 公 804

共 空 間, 促 進 里 自 治 管 理, 全 巿 至 94 年 6 月 底 計 有 214 里 申 請 固 定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另 申 請 臨 時 里 民 活 動 場 所 計 188 次 本 巿 設 置 區 民 活 動 中 心 151 處, 里 民 活 動 處 所 365 處, 有 效 紓 解 本 巿 各 里 活 動 場 所 之 不 足 協 辦 任 務 型 國 民 大 會 代 表 選 舉 : 任 務 型 國 民 大 會 代 表 於 94 年 5 月 14 日 舉 行, 協 助 辦 理 各 項 選 務 工 作 本 次 國 大 選 舉, 本 市 選 舉 人 數 計 1,992,765 人, 投 票 人 數 540,184 人, 投 票 率 為 27.11% 辦 理 94 年 度 友 善 里 鄰 經 驗 分 享 活 動 : 邀 請 推 動 里 內 公 共 事 務 具 有 成 效 之 里 長, 將 其 成 功 經 驗 提 出 報 告,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及 交 流, 預 計 分 6 梯 次 舉 辦, 已 分 別 於 94 年 2 月 25 日 3 月 25 日 及 5 月 6 日 假 本 市 NGO 會 館 舉 辦 3 梯 次, 共 有 近 100 名 里 長 參 加 積 極 推 動 本 市 各 區 設 置 公 民 會 館 : 為 發 展 各 行 政 區 之 特 色, 以 活 化 地 區 文 化 提 升 區 民 對 地 方 認 同 促 進 地 區 民 眾 參 與 提 供 市 民 參 與 公 共 生 活 之 場 所, 積 極 推 動 本 市 各 區 設 置 公 民 會 館, 至 94 年 7 月 止 公 民 會 館 已 完 工 者 計 有 北 投 文 山 大 同 信 義 中 正 區 公 民 會 館 ; 完 成 規 劃 設 計 辦 理 發 包 作 業 者 計 有 中 山 士 林 等 二 區 宗 教 禮 俗 業 務 未 登 記 宗 教 團 體 訪 查 :94 年 4 月 22 日 至 7 月 22 日 依 未 登 記 宗 教 團 體 訪 查 實 施 計 畫 辦 理 未 立 案 宗 教 團 體 訪 查, 並 將 訪 查 結 果 更 新 至 宗 教 資 訊 系 統, 俾 供 市 民 查 詢 辦 理 宗 教 團 體 負 責 人 研 習 暨 市 政 座 談 會 :94 年 6 月 29 日 辦 理 94 年 度 宗 教 團 體 研 習 暨 市 政 座 談 會, 約 計 有 120 位 宗 教 團 體 代 表 參 與, 表 達 市 政 建 言 辦 理 2005 臺 北 燈 節 活 動 :94 年 2 月 11 日 至 27 日 假 本 市 仁 愛 路 全 線 國 父 紀 念 館 市 政 大 樓 及 市 府 廣 場 等 地 舉 辦 2005 臺 北 燈 節 活 動, 估 計 帶 動 本 市 觀 光 人 潮 510 萬 人 次 基 層 藝 文 民 俗 表 演 活 動 : 本 期 業 有 內 湖 區 信 義 區 萬 華 區 文 山 區 中 正 區 中 山 區 北 投 區 大 同 區 大 安 區 舉 辦 本 市 基 層 藝 文 活 動 計 10 場 次, 帶 動 各 區 民 俗 藝 術 傳 承 及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之 發 展 重 要 國 家 節 慶 期 間 國 旗 懸 掛 作 業 : 93 年 12 月 22 日 至 94 年 1 月 4 日 ( 行 憲 紀 念 日 至 元 旦 期 間 ), 於 本 市 重 要 道 路 綠 地 聯 外 橋 樑 暨 人 行 陸 橋 等 地 點 執 行 本 市 重 要 國 家 節 慶 期 間 國 旗 懸 掛 事 宜 NGO 會 館 推 廣 活 動 : 本 期 與 臺 北 市 出 版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知 識 起 飛 健 康 城 市 系 列 公 益 講 座 4 場, 並 協 助 內 政 部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委 員 會 辦 理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人 員 研 習 訓 練 規 劃 輔 導 孔 廟 增 祠 入 祀 案 : 為 讓 地 方 傑 出 的 教 育 家 或 對 文 史 哲 學 方 面 具 有 卓 越 貢 獻 者, 亡 故 後 能 入 祀 孔 廟, 以 示 尊 崇, 特 訂 定 臺 北 市 孔 廟 崇 文 祠 及 弘 道 祠 入 祀 要 點, 於 本 市 孔 廟 園 區 內 儀 門 兩 側 增 設 崇 文 及 弘 道 二 祠, 預 定 94 年 9 月 28 日 辦 理 入 祀 儀 式 94 年 春 祭 烈 士 入 祀 活 動 : 本 市 春 祭 烈 士 入 祀 典 禮, 於 94 年 3 月 28 日 假 本 市 忠 烈 祠 舉 行, 入 祀 烈 士 為 設 籍 本 市 故 替 代 役 役 男 陳 志 祥 抗 戰 時 期 海 南 島 陣 前 起 義 烈 士 李 慶 安 君 等 2 名 辦 理 臺 北 市 聯 合 婚 禮 :94 年 1 月 1 日 辦 理 臻 愛 姻 緣 定 聯 合 婚 禮, 共 99 對 805

新 人 參 加 ;4 月 16 日 辦 理 愛 情 桃 花 源 古 式 傳 統 婚 禮, 共 72 對 新 人 參 加 戶 政 業 務 賡 續 建 置 指 紋 辨 識 與 身 分 確 認 系 統 : 本 府 民 政 局 自 91 年 11 月 1 日 起 正 式 推 行 指 紋 辨 識 與 身 分 確 認 系 統, 截 至 94 年 6 月 份 建 置 人 數 已 逾 747,000 人, 並 逾 58,000 人 使 用 指 紋 辨 識 系 統 辦 理 戶 籍 業 務 未 來 將 在 第 2 3 期 系 統 擴 大 建 置 完 成 後, 再 增 加 17 項 申 辦 項 目, 以 擴 大 便 民 服 務 範 圍, 提 升 服 務 效 率 配 合 內 政 部 推 行 自 然 人 憑 證 業 務 : 本 市 自 92 年 4 月 份 起 配 合 內 政 部 推 行 以 來, 截 至 94 年 6 月 底 止, 各 戶 所 共 核 發 逾 106,000 件, 本 市 受 理 案 件 數 居 全 國 之 冠, 未 來 將 繼 續 與 內 政 部 共 同 研 擬 推 廣 其 應 用 面, 以 擴 大 應 用 範 圍 推 動 戶 籍 資 料 數 位 化 計 畫 : 配 合 內 政 部 將 本 市 臺 灣 光 復 後, 戶 政 電 腦 化 前 之 除 戶 戶 籍 資 料 共 18,964 冊 4,629,215 戶, 全 部 予 以 數 位 化, 建 置 影 像 資 料 檔, 並 於 94 年 4 月 透 過 戶 役 政 資 訊 系 統 網 路, 讓 民 眾 可 於 任 一 戶 政 事 務 所 申 請 上 開 除 戶 戶 籍 資 料 開 辦 戶 政 即 時 通 便 民 措 施 : 為 因 應 網 路 時 代 的 來 臨, 並 提 供 民 眾 更 多 元 的 服 務 管 道, 本 市 各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於 93 年 5 月 10 日 起, 利 用 MSN 軟 體, 提 供 民 眾 戶 政 諮 詢 及 視 訊 申 辦 服 務, 並 結 合 民 政 局 原 有 之 戶 政 工 作 站 輕 鬆 遞 易 利 辦 戶 政 巡 迴 車 等 措 施, 提 供 民 眾 更 便 捷 之 服 務, 截 止 94 年 6 月 底 止, 計 受 理 995 件 建 構 新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 本 府 於 93 年 11 月 25 日 成 立 跨 局 處 之 新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措 施 工 作 小 組, 由 金 副 市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民 政 局 擔 任 單 一 服 務 窗 口, 並 依 權 責 分 工 由 相 關 機 關 分 別 積 極 辦 理, 另 邀 請 行 政 院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委 員 會 臺 北 市 榮 民 服 務 處 及 專 家 學 者 針 對 特 定 議 題 進 行 諮 詢 研 討, 已 分 別 於 94 年 3 月 14 日 及 5 月 19 日 召 開 2 次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孔 廟 經 營 與 管 理 辦 理 第 三 級 古 蹟 交 趾 陶 修 復 工 程 : 為 保 存 文 化 資 產, 並 振 興 北 大 同 區 文 化 園 區 古 蹟 資 源 特 色, 辦 理 三 級 古 蹟 臺 北 孔 廟 交 趾 陶 修 復 工 程, 於 94 年 1 月 10 日 開 工, 預 訂 於 9 月 10 日 前 完 成 修 復 辦 理 臺 北 孔 廟 整 體 行 銷 : 行 銷 臺 北 孔 廟 發 展 儒 學 特 色 增 加 國 際 能 見 度 活 絡 廟 學 宮 核 心 地 區 振 興 帶 動 孔 廟 觀 光 及 北 大 同 文 化 產 業, 特 委 託 辦 理 臺 北 孔 廟 整 體 行 銷 整 體 性 長 期 性 規 劃 報 告, 並 於 94 年 9 月 4 日 辦 理 先 師 孔 子 周 遊 臺 北 主 題 行 銷 活 動, 將 儒 學 與 現 代 生 活 結 合 貳 財 政 預 算 收 支 94 年 度 總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本 市 94 年 度 總 預 算 歲 入 編 列 1,340 億 1,517 萬 餘 元, 歲 出 編 列 1,350 億 5,978 萬 餘 元, 以 上 歲 入 歲 出 相 較, 計 差 短 10 億 4,460 萬 餘 元, 連 同 債 務 還 本 編 列 50 億 元, 合 計 尚 須 融 資 調 度 60 億 4,460 萬 餘 元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歲 入 部 分 實 收 納 庫 數 634 億 7,091 萬 餘 元, 占 歲 入 預 算 總 額 47.36%, 計 超 徵 65 億 7,993 萬 餘 元 除 遺 贈 稅 因 中 央 實 際 撥 付 較 預 算 短 少 8 億 5,471 萬 餘 元 ; 菸 酒 稅 短 少 2 億 2,159 萬 餘 元 ; 中 央 統 籌 分 配 稅 短 少 806

54 萬 餘 元 外, 其 餘 稅 目 執 行 績 效 良 好 ; 其 中 土 地 增 值 稅 因 稅 率 調 降 暨 政 府 續 撥 3,000 億 元 優 惠 房 貸, 申 報 案 件 增 加, 計 超 徵 55 億 4,033 萬 餘 元 歲 出 部 分 累 計 實 付 數 652 億 7,140 萬 餘 元, 占 歲 出 預 算 48.33%( 如 附 表 1) 另 債 務 之 償 還 50 億 元 亦 已 全 數 執 行 完 畢 附 表 1 94 年 度 總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 單 位 : 千 元 項 目 預 算 數 ( 含 追 加 減 預 算 ) 實 際 收 ( 支 ) 數 實 際 收 支 數 占 預 算 數 % 一 歲 入 小 計 134,015,178 63,470,914 47.36 1 稅 課 收 入 99,533,845 54,493,149 54.75 2 稅 外 收 入 30,684,196 6,169,834 20.11 3 補 助 收 入 3,797,137 2,807,931 73.95 二 融 資 調 度 收 入 小 計 6,044,602 0 0 4 公 債 及 賒 借 收 入 6,044,602 0 0 5 移 用 以 前 年 度 歲 計 賸 餘 0 0 0.00 三 收 入 總 計 140,059,780 63,470,914 45.32 四 歲 出 小 計 135,059,780 65,271,402 48.33 1 一 般 政 務 支 出 8,443,316 4,247,479 50.31 2 教 育 科 學 文 化 支 出 51,461,105 25,422,986 49.40 3 經 濟 發 展 支 出 18,703,499 7,814,848 41.78 4 社 會 福 利 支 出 22,762,197 10,043,258 44.12 5 社 區 發 展 及 環 境 保 護 支 出 7,735,430 4,059,948 52.49 6 退 休 撫 恤 支 出 3,902,712 2,630,584 67.40 7 警 政 支 出 12,976,902 7,113,589 54.82 8 債 務 付 息 支 出 5,876,063 3,300,000 56.16 807

9 其 他 支 出 2,458,556 613,630 24.96 10 第 二 預 備 金 740,000 25,080 3.39 五 債 務 還 本 5,000,000 5,000,000 100.00 六 支 出 總 計 140,059,780 70,271,402 50.17 特 別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本 市 各 項 市 政 建 設 經 費, 除 編 列 年 度 預 算 支 應 外, 尚 有 部 分 連 續 性 計 畫 因 經 費 需 求 龐 大, 非 年 度 預 算 所 能 容 納, 均 以 編 列 特 別 預 算 方 式 辦 理, 所 需 財 源 則 以 移 用 以 前 年 度 歲 計 賸 餘 公 債 及 賒 借 收 入 等 支 應,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尚 未 舉 借 ; 至 各 特 別 預 算 工 程 除 已 辦 理 決 算 外, 尚 在 執 行 中 者 計 有 6 案, 其 收 支 情 形 如 附 表 2 附 表 2 特 別 預 算 收 支 概 況 (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 單 位 : 千 元 名 稱 預 算 數 收 入 ( 貸 ) 數 支 付 數 臺 北 都 會 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建 設 計 畫 第 三 期 工 程 臺 北 都 會 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建 設 計 畫 新 莊 及 蘆 洲 線 第 三 期 工 程 臺 北 都 會 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建 設 計 畫 後 續 路 網 南 港 線 東 延 段 工 程 181,731,351 113,540,843 114,879,544 160,920,237 47,552,409 60,818,834 15,000,000 1,548,028 2,922,712 臺 北 文 化 體 育 園 區 開 發 案 24,812,716 10,162,182 15,831,668 臺 北 都 會 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建 設 計 畫 後 續 路 網 信 義 線 臺 北 都 會 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建 設 計 畫 後 續 路 網 松 山 線 36,630,356 23 1,611,750 55,606,028 19 197,286 合 計 474,700,688 172,803,504 196,261,794 附 註 : 上 列 各 特 別 預 算 工 程 支 付 數 大 於 收 入 數 係 由 市 庫 先 行 墊 付 本 市 債 務 負 擔 情 形 : 截 至 94 年 6 月 底 止, 債 務 未 償 餘 額 實 際 數 為 1,771.14 億 元 ( 含 公 債 880 億 元, 借 款 591.14 億 元, 債 務 基 金 300 億 元 ), 另 已 編 列 預 算 並 經 貴 會 審 議 通 過 尚 未 舉 借 數 為 725.08 億 餘 元, 未 來 當 視 工 程 進 度 及 實 際 歲 入 情 形 再 決 定 是 入 舉 借 財 務 行 政 重 要 措 施 808

靈 活 庫 款 財 務 調 度 : 至 93 年 度 止 已 發 生 債 務 1,821.14 億 餘 元, 利 息 負 擔 沉 重, 爰 運 用 各 種 財 務 調 度 措 施, 以 節 省 利 息 支 出, 並 增 加 利 息 收 入, 其 措 施 為 : 運 用 市 庫 存 款, 先 行 墊 還 銀 行 貸 款 借 低 利 率 貸 款 償 還 高 利 率 借 款 以 市 庫 存 款 先 行 墊 付 各 項 特 別 預 算 工 程 經 費, 俟 年 度 結 束 或 市 庫 存 款 不 足 再 適 時 借 款 歸 墊, 以 延 緩 借 款 時 間 為 因 應 市 庫 支 絀 急 需, 向 本 市 各 特 種 基 金 調 撥 資 金 周 轉 以 上 4 項 共 計 節 省 利 息 支 出 約 2 億 餘 元 賡 續 推 動 使 用 政 府 公 務 卡 及 採 購 卡 : 為 簡 化 本 府 各 機 關 採 購 作 業 流 程, 推 動 亞 太 地 區 首 創 可 以 實 體 採 購 與 網 路 採 購 並 行 辦 理 進 行 交 易, 至 目 前 發 行 公 務 卡 380 張, 採 購 卡 596 張 ; 另 為 解 決 公 用 事 業 費 款 ( 即 水 費 電 費 電 話 費 等 ), 乃 結 合 運 用 中 央 機 關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電 子 採 購 系 統 功 能 辦 理 款 項 的 支 付, 再 行 推 辦 公 用 事 業 費 用 代 扣 繳 專 用 卡 及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網 路 採 購 卡 2 種 虛 擬 卡, 至 目 前 發 行 公 共 事 業 費 用 代 扣 繳 專 用 卡 362 張,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網 路 採 購 卡 575 張 本 期 回 饋 金 累 計 收 入 為 31,898 元 賡 續 執 行 臺 北 市 政 府 開 源 節 流 方 案 : 本 府 88 年 訂 頒 臺 北 市 政 府 開 源 節 流 方 案, 並 按 年 彙 編 年 度 作 業 計 畫, 通 函 各 機 關 積 極 辦 理, 確 實 執 行 截 至 94 年 6 月 底 止, 開 源 部 分 共 增 加 550.31 億 餘 元 之 收 入, 節 流 部 分 計 節 省 394.24 億 餘 元, 對 挹 注 本 市 收 入 及 導 入 經 營 效 率, 助 益 良 多 成 立 財 務 效 能 診 斷 工 作 小 組, 以 達 成 強 化 成 本 效 益 觀 念 減 少 不 經 濟 支 出 調 整 業 務 經 營 策 略 有 效 運 用 財 源 及 增 加 財 政 收 入 目 標 積 極 提 升 本 府 各 機 關 行 政 罰 鍰 執 行 績 效 : 截 至 94 年 5 月 底 止, 本 府 各 機 關 本 年 度 應 收 未 收 行 政 罰 鍰 總 計 17 億 餘 元, 實 收 13 億 餘 元, 金 額 收 繳 率 77.3%, 總 件 數 100 萬 餘 件, 已 執 行 69 萬 餘 件, 件 數 執 行 率 69.1%; 以 前 年 度 (89 至 93 年 度 ) 應 收 未 收 行 政 罰 鍰 ( 含 待 處 理 餘 額 36 億 6,432 萬 餘 元 及 取 得 債 權 憑 證 1 億 2,094 萬 餘 元 ) 總 計 37 億 8,526 萬 餘 元 156 萬 餘 件, 已 執 行 5 億 3,429 萬 餘 元 30 萬 餘 件 推 動 本 府 各 機 關 臨 櫃 信 用 卡 刷 卡 繳 費 機 制 : 為 擴 大 便 民 服 務, 並 提 升 本 府 各 機 關 收 入 e 化 之 財 務 效 率, 經 與 本 府 相 關 機 關 研 商 由 臺 北 市 交 通 事 件 裁 決 所 為 現 階 段 試 辦 臨 櫃 信 用 卡 繳 費 之 機 關, 並 採 即 時 銷 案 方 式 辦 理 全 案 將 由 該 所 及 本 市 市 庫 代 理 銀 行 (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 積 極 推 辦, 俾 提 升 服 務 效 能 為 提 供 民 眾 更 多 元 化 繳 費 選 擇 與 便 利, 自 94 年 2 月 起 推 動 委 託 便 利 超 商 代 收 本 市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學 雜 費, 並 於 4 月 間 將 公 立 幼 稚 園 之 學 雜 費 一 併 納 入 辦 理 強 化 臺 北 市 債 務 基 金 債 務 管 理 : 依 臺 北 市 債 務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自 治 條 例 第 3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規 定 : 本 市 債 務 基 金 在 不 增 加 市 政 府 債 務 未 償 餘 額 前 提 下, 得 以 舉 借 債 務 之 收 入 供 償 還 舊 債 或 作 舊 債 轉 換 為 新 債 之 用 及 臺 北 市 債 務 基 金 向 金 融 機 構 借 款 比 價 作 業 規 範, 賡 續 由 臺 北 市 債 務 基 金 以 舉 新 債 還 舊 債 借 低 利 還 高 利 借 短 還 長, 節 省 本 府 債 務 利 息 支 出 2 億 餘 元 809

提 升 本 府 所 屬 特 種 基 金 財 務 效 能, 挹 注 市 政 建 設, 減 低 公 務 預 算 壓 力 : 為 紓 解 總 預 算 財 務 壓 力, 朝 運 用 特 種 基 金 推 動 具 自 償 性 公 共 建 設, 提 升 工 程 執 行 成 效, 以 加 速 本 市 建 設 之 興 辦 ; 另 完 成 建 置 臺 北 市 特 種 基 金 推 動 創 業 投 資 方 案 相 關 作 業 機 制, 鼓 勵 各 特 種 基 金 管 理 機 關 本 著 政 府 主 導 民 間 推 辦 之 精 神, 以 餘 裕 資 金 當 種 子 資 金, 以 投 資 入 股 策 略 聯 盟 籌 組 新 公 司 等 投 資 策 略, 投 入 並 推 動 策 略 性 產 業, 以 加 速 本 市 產 業 政 策 之 推 動 稅 務 菸 酒 管 理 與 工 商 服 務 稅 收 概 況 : 本 市 94 年 地 方 稅 預 算 數 為 461.93 億 餘 元, 實 徵 數 為 296.19 億 元, 達 成 全 年 度 預 算 64.1%;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7.66 億 元, 成 長 2.7%, 各 項 稅 收 統 計 詳 如 附 表 3 附 表 3 稅 目 臺 北 市 稅 捐 稽 徵 處 94 年 6 月 各 項 稅 收 統 計 表 全 年 預 算 數 分 配 預 算 累 計 數 實 徵 淨 額 累 計 數 實 徵 淨 額 累 計 數 占 分 配 預 算 累 計 % ( 單 位 : 億 元 ) 超 短 徵 情 形 市 稅 合 計 461.93 228.08 296.19 129.9% 68.11 地 價 稅 166.98 6.99 7.31 104.6% 0.32 土 地 增 值 稅 90.00 49.78 109.02 219.0% 59.24 房 屋 稅 94.65 90.43 91.76 101.5% 1.33 使 用 牌 照 稅 60.96 55.81 59.08 105.9% 3.27 契 稅 16.00 8.33 10.65 127.8% 2.32 印 花 稅 31.24 15.74 17.20 109.3% 1.46 娛 樂 稅 2.10 1.00 1.16 116.0% 0.16 教 育 經 費 - - 0.01-0.01 資 料 來 源 : 依 據 徵 課 會 計 報 告 編 製 加 強 稅 捐 稽 徵 辦 理 財 政 部 訂 頒 94 年 度 遏 止 逃 漏 維 護 租 稅 公 平 重 點 工 作 計 畫 等 3 項 查 核 作 業, 截 至 6 月 底 止, 地 價 稅 增 加 2 億 2,619 萬 餘 元 房 屋 稅 增 加 8,613 萬 餘 元 印 花 稅 增 加 4,047 萬 餘 元 積 極 清 理 使 用 牌 照 稅 之 欠 稅, 第 1 階 段 檢 查 使 用 道 路 之 車 輛 部 分 已 完 成, 查 獲 違 章 車 輛 5,425 件, 催 繳 及 補 稅 裁 罰 金 額 達 1 億 886 萬 餘 元, 截 至 7 月 13 日 止, 已 繳 納 1,224 萬 餘 元 ; 第 2 階 段 加 強 牌 照 稅 繳 款 書 之 送 達, 截 至 7 月 13 日 止, 辦 理 催 繳 取 證 及 公 示 送 達 1,438 件 998 萬 餘 元, 已 繳 納 39 件 235,197 元 加 強 清 理 欠 稅 及 未 繳 罰 鍰 工 作, 截 至 6 月 底 止, 清 理 100 大 鉅 額 欠 稅 92 件 3.35 億 元, 清 理 比 率 件 數 為 92% 金 額 為 85.6% 清 理 以 前 年 度 欠 稅 及 未 繳 罰 鍰 73,250 件 14.23 億 元 810

建 置 地 方 稅 稅 務 資 訊 平 臺 : 為 讓 全 國 課 稅 資 料 暢 行 無 阻, 提 升 為 民 服 務 品 質, 本 市 稅 捐 稽 徵 處 配 合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之 規 劃, 建 構 以 個 體 為 導 向 以 網 際 網 路 為 基 礎 之 多 層 式 分 散 架 構 稅 務 應 用 系 統, 讓 各 項 地 方 稅 都 能 在 精 準 快 速 便 民 的 租 稅 環 境 中 完 成 徵 收 加 強 納 稅 服 務 及 宣 導 積 極 推 動 線 上 申 辦 服 務,94 年 度 新 增 線 上 申 辦 服 務 計 18 項, 目 前 於 臺 北 市 民 e 點 通 共 提 供 46 項 線 上 申 辦 服 務 截 至 6 月 底 止 計 受 理 993 件 成 立 納 稅 服 務 隊, 截 至 6 月 底 止, 出 席 里 民 大 會 暨 基 層 座 談 會 13 場, 參 與 社 區 活 動 227 場, 藉 由 多 元 活 潑 之 租 稅 宣 傳, 讓 市 民 認 識 租 稅 常 識 及 協 助 其 解 決 稅 務 問 題 為 積 極 推 動 公 務 行 銷, 本 市 稅 捐 稽 徵 處 訂 定 公 務 行 銷 實 施 計 畫, 宣 導 租 稅 常 識 及 納 稅 服 務 等 資 訊, 增 加 民 眾 對 政 府 施 政 績 效 之 了 解 本 期 計 執 行 136 場 次 本 市 稅 捐 稽 徵 處 主 辦 94 年 度 使 用 牌 照 稅 開 徵 全 國 性 租 稅 宣 傳, 並 結 合 財 政 部 臺 北 市 國 稅 局 93 年 度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全 國 性 宣 傳 活 動, 共 同 委 外 辦 理, 以 發 揮 經 費 最 大 宣 傳 效 益 強 化 工 商 服 務 創 造 商 機 改 善 經 營 環 境, 提 升 企 業 競 爭 力 辦 理 市 長 與 本 市 工 商 企 業 代 表 有 約 座 談 會 : 強 化 雙 向 溝 通, 了 解 業 界 心 聲, 適 時 提 供 必 要 之 金 融 工 商 及 稅 務 服 務, 積 極 協 助 業 者 改 善 經 營 環 境, 以 提 升 本 市 工 商 企 業 競 爭 力 辦 理 本 府 市 政 顧 問 財 政 組 市 政 論 壇 會 議 : 分 別 於 94 年 3 月 7 日 及 6 月 16 日 舉 辦 市 政 論 壇 會 議, 研 討 如 何 落 實 本 市 菸 酒 管 理 稅 政 革 新 之 成 果 與 展 望, 加 強 查 緝 私 劣 菸 酒, 以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並 提 供 諮 詢 建 議, 提 升 本 府 各 機 關 行 政 效 能 協 助 南 港 軟 體 園 區 廠 商 解 決 市 政 相 關 問 題 : 94 年 協 助 辦 理 市 長 參 訪 南 港 軟 體 工 業 園 區 (2005 生 技 展 ), 並 召 開 2 次 南 港 經 貿 園 區 服 務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 已 辦 理 24 次 ), 落 實 南 港 經 貿 園 區 市 府 單 一 窗 口 之 任 務 推 動 招 商 投 資 獎 勵 方 案 : 為 加 速 推 動 本 市 重 大 公 共 建 設, 凡 民 間 機 構 依 93 年 11 月 15 日 公 布 實 施 的 臺 北 市 促 進 民 間 機 構 參 與 重 大 公 共 建 設 減 免 地 價 稅 房 屋 稅 及 契 稅 自 治 條 例 參 與 本 市 重 大 公 共 建 設, 可 減 免 地 價 稅 房 屋 稅 及 契 稅 截 至 94 年 6 月 止, 受 理 2 件, 核 准 1 件, 減 免 期 間 為 94 至 98 年, 預 估 每 年 可 減 免 地 價 稅 35,490,400 元 加 強 菸 酒 管 理 及 查 緝 強 化 雙 向 溝 通, 於 94 年 5 月 16 日 邀 請 本 市 量 販 及 零 售 通 路 業 者 召 開 座 談 會, 除 宣 導 菸 酒 法 令 知 識 外, 並 促 請 業 者 自 律 自 治, 積 極 配 合 政 府 查 緝 不 法 菸 酒, 以 健 全 菸 酒 管 理, 保 障 消 費 者 及 合 法 廠 商 權 益 辦 理 私 劣 菸 酒 稽 查, 維 護 消 費 者 健 康 及 權 益 :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抽 檢 菸 酒 業 者, 並 於 春 節 端 午 節 菸 酒 消 費 旺 季 期 間, 赴 本 市 各 大 賣 場 專 案 抽 檢 菸 酒 業 者 及 輔 導 菸 酒 標 示 本 期 共 抽 檢 業 者 126 家, 緝 獲 違 法 案 件 13 案, 扣 押 私 菸 2,876 包 私 酒 307 公 升, 並 對 違 規 業 者 裁 處 行 政 罰 鍰 95 件 7,247,289 元 811

93 年 度 地 方 政 府 執 行 菸 酒 查 緝 績 效 考 核, 本 府 榮 獲 財 政 部 優 等 考 評 金 融 管 理 督 導 信 用 合 作 社 業 務 : 督 促 本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確 依 有 關 法 規 辦 理 各 項 金 融 業 務,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存 款 總 餘 額 為 869 億 餘 元, 放 款 總 餘 額 為 524 億 餘 元, 存 放 比 率 為 56.72%, 盈 餘 總 額 為 1 億 5,749 萬 餘 元 督 導 臺 北 市 動 產 質 借 處 業 務 : 本 市 動 產 質 借 處 係 辦 理 一 般 民 眾 之 短 期 資 金 融 資 質 借 機 構, 計 有 中 山 分 處 等 12 個 營 業 單 位 ( 其 中 南 港 延 平 2 分 處 奉 准 於 93 年 11 月 1 日 起 停 止 對 外 營 業 ); 本 期 辦 理 質 借 人 數 35,820 人 次, 質 借 件 數 計 47,286 件, 質 借 放 款 金 額 1,416,080,100 元 積 極 推 動 民 間 參 與 公 共 建 設 加 速 本 市 各 項 建 設 : 本 府 已 辦 理 完 成 BOT 案 件 9 件, 民 間 投 資 1,012 億 餘 元, 權 利 金 為 363.5 億 餘 元 ; 另 已 辦 理 之 委 託 經 營 案 (OT)144 件, 預 估 每 年 約 可 引 進 民 間 資 金 2 億 餘 元, 創 造 增 加 民 間 商 機 44 億 餘 元, 服 務 市 民 1,075 萬 人 次 合 計 全 年 可 節 省 4,126 人 力 32 億 6,633 萬 元 臺 北 資 訊 產 業 大 樓 開 發 案 : 為 積 極 帶 動 本 市 資 訊 產 業 專 用 區 之 開 發, 加 速 中 正 區 都 市 建 設, 並 配 合 光 華 橋 拆 遷 及 光 華 商 場 攤 商 未 來 安 置 所 需 用 地, 本 府 財 政 局 已 於 94 年 3 月 4 日 獲 行 政 院 核 准 有 償 撥 用 本 市 中 正 區 成 功 段 1 小 段 8 地 號 等 6 筆 國 有 土 地 以 興 辦 臺 北 資 訊 產 業 大 樓,5 月 30 日 完 成 所 有 權 移 轉 登 記, 並 委 託 本 府 工 務 局 新 建 工 程 處 辦 理 興 建 事 宜 市 有 財 產 管 理 市 有 財 產 概 況 : 本 府 所 屬 各 機 關 學 校 醫 療 院 所 及 市 營 事 業 機 構 所 使 用 土 地 土 地 改 良 物 房 屋 建 築 及 設 備 暨 金 額 超 過 1 萬 元 以 上, 且 使 用 年 限 在 2 年 以 上 之 機 械 及 設 備 交 通 運 輸 設 備 及 什 項 設 備, 皆 為 本 市 市 有 財 產 依 規 定 分 為 不 動 產 動 產 有 價 證 券 及 權 利 4 類, 均 納 入 電 腦 列 管,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總 值 為 4 兆 7,244 億 5,419 萬 元 ( 如 附 表 4) 附 表 4 臺 北 市 市 有 財 產 總 目 錄 總 表 (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 單 位 : 萬 元 分 類 項 目 筆 數 ( 幢 ) 面 積 (m2) 金 額 土 地 79,792 53,761,467 447,371,384 房 屋 建 築 及 設 備 10,163 10,084,523 8,295,102 機 械 及 設 備 9,426,184 交 通 運 輸 及 設 備 4,094,946 什 項 設 備 1,335,212 有 價 證 券 1,922,591 總 值 472,445,419 市 有 非 公 用 財 產 概 況 : 財 政 局 經 管 市 有 非 公 用 土 地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計 812

6,808 筆, 面 積 109 公 頃 9,995.99 平 方 公 尺, 總 值 1,083 億 2,433 萬 餘 元 ( 如 附 表 5) 至 經 管 市 有 非 公 用 建 物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計 150 筆, 面 積 86,535.49 平 方 公 尺 附 表 5 臺 北 市 政 府 財 政 局 經 管 市 有 非 公 用 土 地 統 計 表 類 別 筆 數 面 積 (m2) 各 類 別 面 積 所 占 比 率 出 租 1,306 54,677.61 4.97% 出 借 9 22,698.90 2.06% 被 占 用 ( 按 期 繳 納 使 用 補 償 金 ) 983 55,854.82 5.08% 被 占 用 ( 處 理 中 ) 778 43,046.82 3.91% 閒 置 302 44,620.48 4.06% 其 他 ( 含 保 護 區 農 業 區 溝 渠 或 供 公 眾 使 用 之 土 地 及 抵 稅 地 尚 未 使 用 之 機 關 用 地 ) 3,430 879,097.36 79.92% 合 計 6,808 1,099,995.99 100.00% 市 有 非 公 用 房 地 出 租 :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市 有 非 公 用 土 地 計 1,306 筆, 54,677.61 平 方 公 尺, 依 臺 北 市 市 有 土 地 出 租 租 金 計 收 基 準 照 申 報 地 價 年 息 5% 計 收 租 金 ; 建 物 7 筆 8,768.94 平 方 公 尺, 依 土 地 法 第 97 條 規 定 按 其 建 物 申 報 價 額 年 息 10% 計 收 租 金, 租 金 收 入 計 1 億 3,297 萬 餘 元 市 有 非 公 用 房 地 處 分 : 依 臺 北 市 市 有 財 產 管 理 自 治 條 例 第 67 條 第 69 條 及 相 關 規 定 可 辦 理 出 售 者, 依 土 地 法 第 25 條 規 定 完 成 出 售 程 序 後 辦 理 出 售,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出 售 房 地 總 收 入 計 3 億 2,658 萬 餘 元 市 有 土 地 標 租 作 臨 時 平 面 停 車 場 : 為 紓 解 本 市 停 車 需 求, 促 進 市 有 土 地 資 源 利 用, 財 政 局 於 92 年 1 月 30 日 修 正 臺 北 市 市 有 土 地 標 租 作 臨 時 平 面 停 車 場 使 用 之 處 理 原 則, 標 租 底 標 依 臺 北 市 市 有 土 地 出 租 租 金 計 收 基 準 所 訂 租 金 率 計 算, 即 按 當 年 土 地 公 告 地 價 5% 計 算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已 辦 理 38 筆 市 有 土 地 公 開 標 租 作 臨 時 平 面 停 車 場, 其 中 21 筆 標 脫, 脫 標 率 達 55% 以 上, 金 額 計 685 萬 餘 元 臺 北 市 有 閒 置 土 地 綠 美 化 及 巡 查 作 業 : 持 續 就 市 有 非 公 用 閒 置 土 地 先 予 以 簡 易 綠 化 植 栽 後, 委 由 里 幹 事 清 潔 隊 員 就 近 代 為 巡 查 檢 視, 如 發 現 有 被 占 用 或 髒 亂 情 事, 立 即 通 報 土 地 管 理 機 關 處 理, 並 開 放 附 近 居 民, 里 鄰 或 社 區 團 體 認 養 維 護, 以 異 業 結 合 之 理 念, 有 效 管 理 及 運 用 公 有 資 源, 亦 可 避 免 市 有 土 地 被 占 813

用 並 維 護 市 容 觀 瞻,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已 辦 理 綠 美 化 68 筆, 提 供 民 眾 認 養 者 6 筆 建 置 閒 置 房 地 提 供 短 期 使 用 作 業 機 制 : 為 有 效 利 用 非 公 用 閒 置 房 地, 本 府 於 93 年 1 月 9 日 訂 頒 臺 北 市 市 有 非 公 用 閒 置 房 地 提 供 使 用 作 業 要 點, 規 劃 以 使 用 期 間 不 超 過 3 年 為 限, 依 申 請 使 用 期 間 分 2 類 提 供 民 眾 使 用 並 收 取 使 用 費, 截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已 提 供 使 用 2 筆, 增 加 收 入 253,350 元 清 理 被 占 用 房 地, 開 闢 供 公 眾 使 用 : 依 臺 北 市 政 府 加 強 清 理 及 處 理 被 占 用 市 產 計 畫 及 臺 北 市 寺 廟 使 用 市 有 土 地 處 理 要 點, 自 84 年 7 月 1 日 起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已 處 理 結 案 土 地 面 積 總 計 918,316 平 方 公 尺, 占 92.36%, 建 物 36,151 平 方 公 尺, 占 91.3% 參 教 育 實 踐 教 育 品 質 年 的 願 景 與 要 求 發 展 優 質 教 育 環 境 推 動 優 質 學 校 之 具 體 措 施 持 續 於 各 項 活 動 中 加 強 對 學 校 進 行 優 質 學 校 宣 導, 並 建 立 指 標 共 識 統 整 融 和 各 級 學 校 之 校 務 評 鑑 指 標 與 優 質 學 校 指 標 項 目 將 優 質 學 校 指 標 列 為 重 要 視 導 內 容 優 質 學 校 之 認 定, 以 鼓 勵 代 替 考 核, 對 於 辦 學 卓 越 之 學 校, 予 以 獎 勵, 同 時 作 為 其 他 各 校 觀 摩 學 習 的 典 範 賡 續 推 動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建 構 均 質 優 質 學 校 賡 續 於 本 市 北 東 南 三 個 適 性 學 習 社 區 內 建 構 普 通 技 職 資 賦 優 異 身 心 障 礙 等 4 個 適 性 學 習 系 統 強 化 適 性 學 習 社 區 基 礎 網 絡 : 包 含 加 強 社 區 宣 導 工 作 進 行 社 區 教 育 需 求 評 估 建 立 社 區 教 育 資 訊 網 站 落 實 輔 導 網 絡 建 置 與 整 合 等 推 動 適 性 學 習 課 程 : 豐 富 適 性 學 習 社 區 內 各 校 之 合 作 課 程 與 創 意 課 程,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賡 續 辦 理 中 小 學 校 長 遴 選 : 臺 北 市 立 高 中 高 職 特 殊 學 校 及 國 中 小 校 長 遴 選 工 作, 於 7 月 12 日 辦 理 完 竣 國 小 校 長 遴 選 計 60 校, 其 中 連 任 30 校 轉 任 19 校 新 任 11 校 國 中 校 長 遴 選 計 20 校, 其 中 連 任 9 校 轉 任 3 校 新 任 8 校 高 中 職 及 特 教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計 13 校, 其 中 連 任 3 校 轉 任 1 校 新 任 9 校, 於 8 月 1 日 進 行 校 長 布 達 與 交 接 辦 理 各 級 學 校 校 長 會 議 : 為 闡 述 政 策 溝 通 理 念 凝 聚 共 識, 掌 握 施 政 方 向 以 落 實 教 育 政 策, 於 每 學 期 開 始 前 以 議 題 研 討 經 驗 交 流 新 知 增 進 等 方 式, 邀 請 校 長 研 討 校 務 經 營 策 略, 精 進 行 政 效 能, 並 激 發 創 意 領 導 能 力, 增 進 校 務 經 營 成 效, 打 造 本 市 優 質 學 校 教 育 環 境 而 努 力 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國 小 校 長 會 議 於 2 月 3 日 辦 理 完 竣, 國 高 中 職 特 教 學 校 校 長 會 議 於 1 月 27 日 辦 理 完 竣 94 學 年 度 各 級 學 校 校 長 會 議 於 8 月 分 梯 舉 行 辦 理 幼 稚 園 評 鑑 工 作 :94 年 度 共 評 鑑 文 山 北 投 士 林 3 區 75 園, 評 鑑 委 員 計 27 人, 分 成 9 組 進 行 評 鑑 工 作, 自 3 月 14 日 至 5 月 13 日 進 行 初 評 訪 視, 複 評 訪 視 於 5 月 18 日 至 6 月 10 日 止 814

辦 理 各 學 層 校 務 評 鑑 辦 理 第 四 期 國 小 校 務 評 鑑 : 於 學 校 進 行 自 評 後, 於 4 月 1 日 至 5 月 31 日 進 行, 計 39 校, 每 校 2 日 評 鑑 方 式 採 實 地 訪 視 方 式, 各 校 於 評 鑑 報 告 公 布 後, 於 3 個 月 內 提 出 改 進 計 畫, 教 育 局 並 將 進 行 追 蹤 輔 導 評 鑑 結 果 將 不 以 等 第 之 量 化 方 式 呈 現, 預 計 9 月 底 公 布 正 式 評 鑑 結 果 國 高 中 校 務 評 鑑 :93 年 底 已 辦 理 完 竣 國 中 高 中 校 務 評 鑑 及 追 蹤 評 鑑, 94 至 95 年 將 規 劃 辦 理 綜 合 性 的 國 高 中 校 務 評 鑑, 預 計 94 年 12 月 底 完 成 評 鑑 手 冊 辦 理 高 職 評 鑑 規 劃 專 案 :94 年 高 職 評 鑑 規 劃 將 尋 求 學 校 及 專 家 意 見, 落 實 91 至 93 年 度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評 鑑 結 果 之 運 用, 並 深 入 了 解 經 營 困 難 學 校 校 務 及 經 營 狀 況, 並 協 助 學 校 有 效 發 展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類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個 案 輔 導 評 量 複 評 工 作 : 藉 以 了 解 學 校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個 案 輔 導 現 況 成 效 及 校 園 團 隊 運 作 情 形, 並 協 助 特 教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複 評 於 3 月 至 5 月 實 施, 總 計 73 所 學 校, 其 中 國 小 38 校, 國 中 22 校, 高 中 職 13 校, 訪 視 結 果 計 有 31 校 獲 特 優, 含 國 小 14 校 國 中 5 校 高 中 職 12 校 成 立 高 國 中 總 務 工 作 群 組 : 為 協 助 學 校 總 務 人 員 依 法 行 政, 建 立 學 校 優 質 行 政, 打 造 優 質 教 學 環 境, 已 成 立 高 國 中 總 務 工 作 群 組 共 9 組, 提 供 總 務 工 作 研 討 及 促 進 總 務 工 作 績 效 協 助 並 輔 導 私 立 學 校 健 全 財 務 : 已 研 擬 輔 導 訪 視 私 立 學 校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實 施 計 畫, 將 相 關 查 核 意 見 列 入 業 務 督 導 重 要 參 據, 針 對 私 校 應 改 進 部 分, 限 期 輔 導 改 善, 期 能 透 過 輔 導 訪 視 機 制, 促 進 私 立 學 校 辦 學 及 管 理 制 度 化, 提 升 辦 學 品 質 與 效 益 重 視 學 生 受 教 權 益 發 揮 教 育 專 業 輔 導 與 管 教 學 生, 落 實 零 體 罰 政 策 落 實 零 體 罰 政 策 6 大 配 套 措 施 : 甲 請 學 校 從 人 權 學 生 受 教 權 來 檢 核 有 無 校 規 班 規 不 合 理 乙 發 動 並 教 導 學 生 敦 品 勵 學 敬 師 愛 校 自 治 自 律 運 動 丙 精 進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提 升 教 師 管 教 知 能 及 提 升 人 際 溝 通 技 巧 丁 教 育 局 及 學 校 從 優 獎 勵 輔 導 與 管 教 學 生 用 心 的 教 師 戊 設 立 臺 北 市 中 小 學 學 生 權 利 義 務 督 導 委 員 會, 提 供 教 師 輔 導 與 管 教 議 題 的 審 議 監 督 及 諮 詢 等 己 積 極 處 理 體 罰 之 不 適 任 教 師 訂 於 7 月 8 月 辦 理 教 師 輔 導 知 能 進 階 研 習 分 區 個 案 討 論 會 等, 精 進 教 師 諮 商 技 巧 掌 握 學 生 問 題, 建 構 解 決 之 道, 增 進 教 師 輔 導 專 業 知 能, 落 實 教 師 輔 導 管 教 精 進 方 案 補 救 教 學 輔 導 弱 勢 學 生 : 為 輔 導 並 照 顧 弱 勢 學 生, 辦 理 關 懷 弱 勢 弭 平 落 差 課 業 輔 導 計 畫 國 中 學 生 英 文 生 活 營 及 退 休 菁 英 風 華 再 現 計 畫 等, 另 推 動 弱 勢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方 案, 計 有 11 所 學 校 試 辦, 以 激 發 學 生 學 習 潛 能, 而 對 國 小 學 生 國 語 文 能 力 不 如 以 往 之 現 象, 亦 擬 定 加 強 提 升 方 案, 研 擬 學 生 增 加 學 習 時 數, 以 提 升 學 生 國 語 文 能 力 加 強 推 動 國 高 中 高 職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 各 國 高 中 賡 續 落 實 推 動 學 生 訓 輔 輔 815

導 工 作, 如 執 行 學 生 輔 導 新 體 制 生 命 教 育 生 涯 輔 導 親 職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等, 並 落 實 執 行 春 暉 密 集 輔 導 學 生 個 案 及 團 體 輔 導 關 懷 中 輟 學 生 及 涉 入 幫 派 學 生 之 輔 導 等 校 內 輔 導 工 作, 以 協 助 學 生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培 養 其 發 展 健 全 人 格, 期 藉 專 業 督 導 之 建 議, 建 置 完 整 學 生 輔 導 網 絡 與 輔 導 程 序 賡 續 推 動 各 級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方 案 : 賡 續 聘 用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人 員 協 助 學 校 推 動 輔 導 工 作, 本 期 聘 用 14 位 社 工 專 業 人 員 進 駐 國 中 小 學 校 協 助 學 校 辦 理 個 案 學 生 家 訪 轉 介 及 資 源 聯 結 等 社 工 處 遇 工 作, 服 務 33,000 人 次 另 委 託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善 牧 基 金 會 臺 北 市 基 督 教 教 會 聯 合 會 臺 北 市 基 督 教 勵 友 中 心 及 財 團 法 人 勵 馨 基 金 會 等 4 所 民 間 專 業 社 福 機 構 協 助 學 校 處 遇 複 雜 特 殊 個 案 需 介 入 保 護 之 學 生, 服 務 3,400 人 次 落 實 教 師 輔 導 與 管 教 精 進 方 案 為 宣 導 輔 導 管 教 政 策, 增 加 教 師 輔 導 管 教 學 生 能 力, 於 94 年 3 月 3 日 辦 理 國 中 輔 導 與 管 教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說 明 如 何 有 效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對 象 為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期 經 由 輔 導 主 任 對 管 教 理 念 的 澄 清, 將 相 關 理 念 宣 達 全 校 設 立 中 小 學 學 生 人 權 及 輔 導 管 教 督 導 委 員 會 : 為 尊 重 保 障 學 生 人 權 並 達 成 教 育 目 的, 設 立 中 小 學 學 生 人 權 及 輔 導 管 教 督 導 委 員 會, 至 6 月 底 已 召 開 2 次 委 員 會 議, 提 供 及 協 助 各 校 有 關 學 生 人 權 輔 導 管 教 等 事 宜 之 督 導 諮 詢 審 議 及 監 督 事 項 辦 理 各 教 育 階 段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審 核 : 各 校 依 臺 北 市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實 施 要 點, 召 開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訂 定 校 內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實 施 計 畫, 以 辦 理 校 內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事 宜 教 育 局 每 年 2 月 7 月 邀 集 相 關 人 員 及 專 家 學 者 召 開 本 市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鑑 輔 會 議, 審 議 各 校 彙 送 之 鑑 定 資 料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輔 導 實 施 計 畫 : 為 協 助 就 讀 高 中 職 之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並 促 進 其 學 習 心 理 社 會 及 職 業 等 之 適 應 能 力, 以 充 分 發 展 潛 能 學 校 應 建 立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提 供 最 少 限 制 之 學 習 環 境, 以 增 進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及 身 心 健 全 發 展 辦 理 區 域 性 資 賦 優 異 教 育 方 案 : 為 落 實 多 元 智 能 多 元 價 值 及 多 元 明 星 的 教 育 理 念, 重 視 全 人 教 育, 賡 續 辦 理 該 項 方 案 藉 設 計 多 元 開 放 彈 性 的 資 優 課 程 與 活 動, 提 供 各 教 育 階 段 資 優 生 發 展 潛 能 的 教 育 機 會, 使 本 市 資 優 教 育 之 推 展 更 精 緻 及 普 遍 94 年 度 計 補 助 43 校 辦 理 48 件 區 域 性 資 賦 優 異 教 育 方 案, 國 小 15 校 16 件, 國 中 13 校 16 件, 高 中 職 15 校 16 件 辦 理 各 階 段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定 及 就 學 輔 導 工 作 定 期 召 開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定 及 就 學 輔 導 委 員 會 大 會 : 處 理 有 關 鑑 定 安 置 及 輔 導 之 實 施 方 式 程 序 與 工 作 建 議 專 業 團 隊 及 特 教 資 源 中 心 應 聘 之 專 業 人 員 評 估 特 殊 教 育 工 作 績 效 其 他 鑑 定 安 置 及 輔 導 事 項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入 學 定 安 置 工 作 : 為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接 受 適 切 之 特 教 服 務, 於 3 月 至 6 月 間, 辦 理 鑑 定 及 安 置 工 作, 除 了 解 特 教 學 生 學 習 各 項 能 力 及 需 求 外, 更 結 合 轉 銜 工 作 提 供 服 務 94 學 年 度 幼 稚 園 新 生 計 鑑 定 321 名 安 置 283 名, 國 小 新 生 計 鑑 定 510 名 安 置 478 名, 國 中 816

新 生 計 鑑 定 1,233 名 安 置 953 名, 高 中 職 新 生 計 鑑 定 509 名 安 置 509 名 活 化 課 程 教 學 內 容 賡 續 推 動 國 中 小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為 推 動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賡 續 依 計 畫 及 工 作 小 組 分 工 進 行, 透 過 群 組 中 心 學 校 之 組 織 進 行 後 續 推 動 工 作 辦 理 九 年 一 貫 各 領 域 研 習 課 程 及 鄉 土 語 言 教 師 初 階 研 習 群 組 學 校 策 略 聯 盟 與 校 際 教 師 專 業 經 驗 分 享 邀 請 輔 導 教 授 訪 視 與 指 導 課 程 計 畫 觀 摩 彙 集 群 組 成 果 專 輯 等 推 動 臺 北 閱 讀 城 市 : 以 學 校 班 級 進 行 主 題 共 讀, 以 品 格 教 育 為 主 題, 透 過 師 生 共 讀 方 式, 增 進 閱 讀 技 巧 並 培 養 師 生 之 良 性 互 動 教 育 局 將 94 年 4 月 訂 為 閱 讀 月, 除 配 合 4 月 23 日 世 界 閱 讀 日 進 行 一 系 列 閱 讀 活 動 外, 另 配 合 兒 童 節 進 行 音 樂 戲 劇 表 演 說 唱 等 方 式 辦 理 不 同 類 型 之 閱 讀, 讓 閱 讀 進 入 生 活, 淨 化 心 靈 成 長 智 慧, 亦 辦 理 國 高 中 學 生 深 耕 閱 讀 心 得 寫 作 及 插 畫 競 賽 網 路 徵 件 活 動, 以 激 發 學 生 創 作 能 力 規 劃 藝 術 教 育 結 合 方 案 : 為 配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藝 術 與 人 文 領 域, 教 育 局 與 文 化 局 共 同 辦 理 結 合 專 業 藝 術, 均 化 藝 術 資 源, 以 提 升 學 生 文 化 創 造 力 各 國 小 將 於 94 學 年 度 起 配 合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於 3 年 級 參 觀 臺 北 市 立 美 術 館 發 現 典 藏 美 術 5 年 級 參 觀 臺 北 市 立 交 響 團 認 識 交 響 樂 與 交 響 樂 團 的 樂 器 及 6 年 級 參 觀 臺 北 市 立 國 樂 團 認 識 傳 統 音 樂 持 續 規 劃 辦 理 高 職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因 應 策 略 : 教 育 局 籌 辦 高 職 學 校 課 程 綱 要 研 習 活 動, 並 籌 組 因 應 職 業 學 校 新 課 程 核 心 工 作 小 組, 自 3 月 起 舉 辦 多 場 次 校 長 及 科 主 任 課 程 工 作 坊,94 年 度 重 要 工 作 項 目 為 建 置 教 學 資 源 網 辦 理 相 關 教 師 數 位 課 程 研 習 活 動 教 材 研 發 獎 勵 及 觀 摩, 持 續 召 開 核 心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和 編 列 相 關 設 備 補 助 經 費 落 實 特 殊 教 育 課 程 與 普 通 教 育 課 程 之 整 合 與 運 用 : 加 強 宣 導 將 特 教 教 師 納 入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會, 特 教 課 程 融 入 社 區 及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設 計, 並 分 區 辦 理 各 教 育 階 段 特 殊 教 育 與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整 合 與 運 用 之 研 習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辦 理 各 私 立 幼 稚 園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 為 維 護 幼 童 乘 車 之 安 全, 於 4 月 23 日 辦 理 私 立 幼 稚 園 駕 駛 及 隨 車 人 員 交 通 教 育 研 習, 共 294 人 參 加, 研 習 內 容 包 含 : 幼 童 接 送 之 安 全 維 護 幼 童 心 理 及 行 為 特 性 幼 童 專 用 車 安 全 駕 駛 之 維 護 檢 查 與 保 養 幼 童 專 用 車 安 全 逃 生 演 練 預 防 肇 事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及 應 變 能 力 之 培 養 醫 療 救 護 知 識 等 辦 理 幼 稚 園 教 師 多 元 文 化 研 習 : 為 輔 導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學 業 或 生 活 適 應 欠 佳 者, 要 求 全 市 幼 教 教 師 參 加 多 元 文 化 研 習, 以 利 主 動 了 解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生 活 及 學 習 適 應 狀 況, 善 盡 教 學 及 輔 導 學 生 職 責, 並 引 導 其 適 性 發 展 由 學 校 安 排 多 元 文 化 之 認 識 外 籍 配 偶 之 相 關 法 令 子 女 輔 導 檔 案 等 課 程, 使 幼 教 教 師 能 妥 善 運 用 學 生 輔 導 資 料, 協 助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學 習 提 升 幼 兒 教 育 專 業 成 長 推 展 幼 稚 園 創 意 教 學 計 畫 : 研 編 5 足 歲 幼 兒 創 造 力 測 驗, 以 語 文 圖 形 及 幼 兒 肢 體 動 覺 3 部 分, 擇 定 19 所 幼 稚 園 20 班 1,350 位 幼 兒 進 行 施 測, 分 別 了 解 幼 兒 創 造 力 相 關 指 標 流 暢 性 精 進 性 變 通 性 及 獨 創 性 817

修 訂 國 小 教 師 授 課 節 數 實 施 要 點 : 依 各 校 班 級 數 以 每 班 編 制 1.7 人 核 算, 惟 學 校 規 模 大 小 彈 性 節 數 安 排 減 課 範 圍 等, 確 有 斟 酌 之 處 在 檢 討 教 師 授 課 節 數 同 時, 因 應 社 會 對 學 生 能 力 下 降 之 疑 慮, 亦 進 行 學 生 增 加 在 校 時 數 之 研 究, 期 透 過 授 課 節 數 之 重 新 合 理 分 配 與 考 量, 搭 配 以 最 少 經 費 獲 得 增 加 學 生 在 學 時 數 的 利 基,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及 達 到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的 公 平 合 理 鼓 勵 教 師 多 元 進 修 及 落 實 登 錄 電 子 研 習 護 照 : 持 續 維 護 與 更 新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職 研 習 電 子 護 照 系 統, 舉 辦 填 報 宣 導 說 明 會, 設 置 學 校 每 月 自 我 檢 核 更 新 機 制, 以 落 實 教 師 研 習 填 報 本 期 各 級 學 校 共 辦 理 4,023 場 研 習 研 訂 教 育 人 員 特 殊 教 育 素 質 精 進 四 年 計 畫 : 為 提 升 全 體 教 育 人 員 特 殊 教 育 素 質, 重 視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基 本 人 權 與 教 育 權 利, 俾 提 供 適 性 教 育 與 輔 導, 教 育 局 特 研 定 計 畫, 辦 理 各 階 段 校 長 主 任 及 園 長 教 師 職 前 培 育 與 在 職 進 修 課 程, 並 持 續 加 強 特 教 教 師 普 通 班 新 進 教 師 特 教 專 業 素 養, 督 導 學 校 進 用 合 格 特 教 師 資 強 化 校 園 特 教 團 隊 運 作 及 深 入 檢 核 各 教 育 階 段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執 行 績 效 情 形 等, 以 提 升 教 育 人 員 特 教 專 業 知 能 有 效 整 合 資 源 系 統 推 動 國 小 普 通 教 室 環 境 改 善 工 程 四 年 計 畫 : 為 改 善 及 充 實 國 小 普 通 教 室 環 境 設 施, 成 立 研 究 小 組 研 擬 規 範, 本 案 透 過 試 辦 學 校 辦 理 觀 摩 會, 以 達 成 高 經 濟 效 益 及 時 效 果 提 升 教 育 品 質 高 附 加 價 值 等 效 益, 優 先 補 助 設 備 老 舊 資 源 落 差 較 大 之 學 校,94 年 度 起 分 4 年 編 列 專 案 經 費, 每 年 1 億 元 94 年 度 核 定 補 助 95 校, 共 計 1,024 間 教 室, 期 逐 年 提 升 改 善 國 小 普 通 教 室 教 學 環 境 品 質 持 續 辦 理 國 中 學 生 課 桌 椅 及 教 室 教 學 設 備 更 新 專 案 : 為 改 善 學 生 學 習 環 境, 持 續 補 助 國 中 更 新 課 桌 椅 及 教 學 設 備, 並 宣 導 愛 護 資 源 觀 念, 加 強 管 理 維 護, 將 可 節 餘 經 費 轉 為 購 置 教 室 教 學 設 備,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本 期 補 助 各 校 更 新 26,529 套 課 桌 椅, 經 費 19,870,221 元 ; 另 補 助 學 校 辦 理 更 新 教 學 設 施 設 備 經 費 6,603,000 元 持 續 辦 理 更 新 國 中 自 然 科 學 專 科 教 室 設 備 : 為 深 耕 環 保 及 科 技 發 展, 持 續 協 助 學 校 更 新 自 然 科 學 專 科 教 室 設 備, 以 增 進 教 師 將 科 技 融 入 學 習 活 動 設 計, 94 年 計 補 助 20 校 經 費 約 3,000 萬 元 推 動 市 立 師 院 改 名 教 育 大 學 及 與 市 立 體 院 整 併 : 為 符 合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需 求, 本 府 將 藝 術 學 校 用 地 管 理 權 變 更 為 該 校 行 政 院 於 3 月 10 日 會 議 決 議, 同 意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轉 型 為 教 育 大 學, 並 於 8 月 1 日 正 式 成 立, 教 育 局 將 研 議 該 校 與 市 立 體 院 整 併 相 關 籌 辦 事 宜 推 動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 本 市 共 有 62 所 學 校 參 與, 共 分 北 東 南 3 個 適 性 學 習 社 區, 每 個 社 區 內 建 構 普 通 技 職 資 賦 優 異 及 身 心 障 礙 等 4 個 適 性 學 習 系 統 專 案 進 行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95 年 度 經 費 運 用 及 資 源 整 合 規 劃 研 究, 透 過 委 託 調 查 本 市 各 高 中 職 之 教 學 需 求, 評 估 如 何 整 合 校 際 教 育 資 源, 成 立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以 落 實 社 區 資 源 共 享, 提 升 各 校 教 學 品 質 及 規 劃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95 年 度 經 費 運 用 模 式, 俾 使 有 限 經 費 達 到 最 大 功 效 818

加 強 各 教 育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轉 銜 服 務 工 作 : 為 落 實 學 生 轉 銜 通 報 工 作, 各 校 應 辦 理 親 師 座 談 會, 運 用 生 涯 輔 導 資 源 資 料 庫, 提 供 學 生 生 涯 規 劃 之 參 考 配 合 勞 工 局 社 會 局 提 供 學 生 升 學 就 業 職 訓 及 養 護 醫 療 等 轉 銜 服 務, 並 實 施 學 生 轉 銜 追 蹤 輔 導 至 少 6 個 月 各 教 育 階 段 學 校 應 辦 理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銜 研 討 會, 以 提 供 整 體 化 服 務 推 動 高 中 職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就 業 轉 銜 服 務 實 施 計 畫 : 為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連 續 教 育 及 轉 銜 服 務, 教 育 局 特 結 合 勞 政 系 統 資 源, 積 極 建 構 學 校 教 師 與 勞 工 局 就 業 服 務 員 轉 銜 服 務 合 作 之 工 作 模 式, 提 供 學 生 職 業 輔 導 評 量 及 進 入 社 區 就 服 務 機 會 ; 另 教 育 局 對 於 實 施 成 效 優 良 學 校 予 以 獎 勵, 並 視 需 要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到 校 訪 視 或 評 鑑,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有 公 私 立 高 中 職 14 校 特 教 學 校 3 校 共 17 校 轉 介 105 名 學 生, 經 學 校 邀 請 勞 工 局 召 開 轉 銜 會 議 討 論 後, 派 案 學 生 數 54 人 確 定 已 開 案 服 務 人 數 44 人 媒 合 就 業 人 數 18 人 穩 定 就 業 人 數 16 人 賡 續 辦 理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 職 能 物 理 語 言 聽 力 師 ) 到 校 輔 導 工 作 : 為 協 助 國 中 小 及 幼 稚 園 特 教 班 教 師 輔 導 啟 智 班 及 經 醫 師 診 斷 需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輔 導 之 學 生, 教 育 局 與 中 華 民 國 職 能 治 療 學 會 中 華 民 國 物 理 治 療 學 會 及 中 華 民 國 聽 力 語 言 治 療 學 會 簽 約, 提 供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到 校 協 助 個 案 治 療 之 專 業 評 估 協 助 擬 定 學 生 IEP 教 師 教 學 輔 導 技 巧 及 家 長 諮 詢 等 服 務 加 強 落 實 優 質 學 校 指 標 持 續 建 立 優 質 學 校 指 標 共 識 : 賡 續 透 過 教 育 局 及 教 師 研 習 中 心 之 各 種 教 育 管 道 會 議 期 刊 及 數 位 研 習 教 材 宣 達 優 質 學 校 指 標 之 理 念, 以 期 建 立 共 識, 共 塑 優 質 學 校 願 景, 並 以 此 指 標 追 求 進 步 精 益 求 精, 提 升 教 育 品 質 落 實 以 指 標 為 施 政 重 點 : 配 合 2005 年 教 育 品 質 年 之 要 求, 教 育 局 持 續 以 精 緻 教 育 之 理 念 及 優 質 學 校 指 標 為 教 育 施 政 重 點, 期 落 實 於 學 校 行 政 與 教 學 實 施 中, 同 時 將 逐 漸 讓 各 級 學 校 之 校 務 評 鑑 指 標 與 優 質 學 校 指 標 項 目 統 整 融 合 完 成 臺 北 市 優 質 學 校 評 選 及 獎 勵 要 點 之 研 定 :2005 年 為 教 育 品 質 年, 建 構 優 質 的 教 育 環 境 為 本 市 教 育 十 大 願 景 之 一, 為 落 實 優 質 學 校 之 建 構, 於 6 月 23 日 函 送 臺 北 市 優 質 學 校 評 選 及 獎 勵 要 點 報 名 表 及 評 分 表 各 1 份 予 各 級 學 校 及 各 學 校 籌 備 處, 同 時 預 定 於 95 年 編 列 500 萬 元 預 算, 推 動 臺 北 市 優 質 學 校 評 選 及 獎 勵 活 動, 希 望 各 級 學 校 以 指 標 為 指 引, 並 參 照 手 冊 經 營 策 略, 逐 步 完 成 建 構 優 質 學 校 之 理 想 發 展 健 康 城 市 活 力 校 園 營 造 校 園 安 全 環 境 加 強 幼 稚 園 公 共 安 全 維 護 : 賡 續 辦 理 幼 稚 園 公 共 安 全 暨 園 務 行 政 檢 查, 列 為 重 點 項 目 的 為 遊 樂 設 施 查 察 外 籍 教 師 幼 童 專 用 車 及 輔 導 防 治 腸 病 毒 衛 教 宣 導, 並 加 強 園 所 環 境 衛 生 與 安 全, 防 治 腸 病 毒 等 傳 染 疾 病 本 期 統 計 建 物 安 全 合 格 率, 本 市 235 所 私 立 幼 稚 園, 經 查 申 報 率 為 100%, 合 格 率 達 93% 消 防 檢 查 合 格 率 達 98% 建 管 消 防 缺 失 限 期 一 個 月 內 改 善, 除 擇 期 複 查, 並 列 入 補 助 積 點 扣 款 ; 另 規 劃 幼 童 車 路 邊 臨 檢 及 抽 查 方 案, 邀 集 社 會 局 交 通 局 監 理 處 等 相 關 單 位 於 加 強 幼 童 車 路 邊 臨 檢 及 抽 查, 以 維 學 童 生 命 819

安 全 截 至 6 月 份 止, 共 抽 查 幼 童 車 101 輛, 合 格 率 為 93.1% 加 強 校 園 安 全 管 理 機 制 : 學 校 除 遇 緊 急 危 機 事 件, 校 方 即 刻 通 報 教 育 局 以 為 危 機 處 理 外, 學 校 亦 定 期 於 每 月 初 回 報 教 育 局 有 關 校 園 實 驗 室 實 習 工 廠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等 最 新 資 料, 以 利 加 強 校 園 安 全 管 理 機 制 持 續 改 善 各 項 校 舍 安 全 設 施 : 持 續 辦 理 改 善 學 校 各 項 校 舍 安 全 修 繕 工 程 飲 水 安 全 照 明 設 施 供 電 系 統 排 水 系 統 遊 樂 設 施 戶 外 運 動 設 施 學 生 營 養 午 餐 設 施 消 防 安 全 設 施 及 各 項 意 外 天 然 災 害 等 工 程, 定 期 進 行 督 導 考 核, 主 動 提 供 學 校 機 關 辦 理 工 程 與 校 產 管 理 之 自 我 檢 核 表 件 及 注 意 事 項, 預 防 工 程 與 校 產 管 理 可 能 衍 生 之 爭 訟 事 宜 以 維 公 共 安 全, 並 建 構 安 全 的 校 園 環 境 加 強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 依 據 行 政 院 頒 交 通 安 全 執 行 方 案, 配 合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終 視 導 工 作, 辦 理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含 督 導 各 級 學 校 完 成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94 年 度 初 評 之 學 校 自 評 工 作, 另 亦 配 合 本 市 交 通 安 全 重 要 政 策, 加 強 辦 理 協 助 年 長 者 行 的 安 全 宣 導 計 畫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 為 讓 學 生 能 安 心 就 學 健 全 發 展, 軍 訓 同 仁 全 年 服 務 學 生, 並 對 遭 遇 困 難 或 突 發 意 外 事 故 的 學 生 提 供 緊 急 服 務, 經 由 各 校 橫 向 協 調 與 合 作, 有 效 維 護 學 生 安 全, 適 時 主 動 為 需 要 幫 助 的 學 生 提 供 服 務 本 期 臺 北 市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工 作 統 計, 總 計 服 務 78,557 人 次, 含 疾 病 照 料 17,221 人 次 急 難 救 助 940 人 次 情 緒 疏 導 25,580 人 次 轉 介 服 務 3,412 人 次 意 外 事 件 處 理 303 人 次 賃 居 訪 視 1,079 人 次 其 他 特 殊 事 件 疏 處 930 人 次 服 務 他 校 學 生 347 人 次, 與 學 生 家 長 聯 繫 28,745 人 次 等 倡 導 校 園 健 康 政 策 推 動 學 校 衛 生 教 育 與 健 康 促 進 的 工 作 : 結 合 衛 生 局 環 保 局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及 專 家 學 者 等, 有 系 統 的 推 動 學 校 衛 生 教 育 與 健 康 促 進 的 工 作, 並 使 學 校 成 為 促 進 健 康 的 場 所, 除 了 促 進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健 康 外, 也 要 結 合 家 庭, 將 健 康 概 念 影 響 更 多 人 創 設 支 持 的 健 康 環 境 督 導 學 校 定 期 維 修 運 動 場, 於 3 月 22 日 辦 理 中 等 學 校 實 驗 室 化 學 品 管 理 及 廢 棄 物 處 理 研 習 會, 針 對 實 驗 室 實 習 場 所 安 全 及 相 關 設 施 之 安 檢 與 維 修 追 蹤 協 助 進 行 各 區 學 校 病 媒 蚊 防 治 考 評 及 每 月 調 查 學 校 新 進 工 程 土 方 來 源, 以 防 治 紅 火 蟻 入 侵 校 園 運 用 教 育 部 永 續 校 園 補 助 款, 至 本 市 8 大 群 組 27 校 進 行 環 教 訪 視, 賡 續 校 園 永 續 工 作 宣 導 節 水 省 能 措 施 及 創 新 作 法 辦 理 廚 餘 回 收 方 式 資 源 減 量 資 源 回 收 廠 整 潔 維 護 開 發 落 葉 堆 肥 等 落 實 健 康 學 校 午 餐 校 園 優 良 食 品 之 飲 食 文 化, 每 月 抽 查 10 所 學 校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販 賣 校 園 飲 食 辦 理 情 形 促 進 校 園 體 育 教 育 發 展 建 構 運 動 賽 會 體 制 : 教 育 局 於 2 月 18 至 20 日 舉 辦 93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 簡 稱 市 中 運 ), 並 於 5 月 16 至 27 日 首 度 恢 復 舉 辦 93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運 動 會 ( 簡 稱 市 小 運 ), 此 二 項 均 本 市 兩 項 重 大 體 育 賽 會, 主 要 競 賽 項 目 820

分 為 游 泳 及 田 徑 兩 大 類,95 年 度 教 育 局 將 合 併 上 開 兩 項 賽 會, 舉 辦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會, 並 配 合 學 校 體 育 發 展 方 案 的 架 構, 建 立 從 國 小 校 內 班 際 比 賽 校 際 群 組 體 育 活 動 交 流 區 級 比 賽 全 市 性 比 賽 至 全 國 賽 等 一 貫 體 制, 期 能 兼 顧 體 育 活 動 的 推 廣 及 競 技 性 質, 提 供 大 型 比 賽 的 學 習 經 驗, 培 養 優 秀 選 手 暢 通 體 育 績 優 選 手 升 學 管 道 : 本 市 94 學 年 度 增 設 體 育 班, 計 有 西 湖 國 中 清 江 國 小 萬 芳 高 中 萬 芳 高 中 國 中 部 育 成 高 中 大 同 高 中 國 中 部 新 興 國 中 內 湖 高 中 明 湖 國 中 石 牌 國 中 信 義 國 中 麗 山 高 中 等 培 訓 成 績 優 異 學 校 及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之 學 生, 並 於 94 學 年 度 開 始 辦 理 招 生 事 宜, 以 提 供 運 動 績 優 選 手 進 路, 厚 植 績 優 運 動 選 手 競 技 實 力 修 訂 臺 北 市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學 生 進 路 輔 導 辦 法 : 期 能 建 構 以 運 動 成 績 優 異 高 中 為 運 動 群 組 的 中 心 學 校, 帶 領 相 同 運 動 重 點 之 國 中 小 共 同 發 展, 組 成 金 字 塔 型 之 發 展 模 式, 統 籌 有 限 資 源, 規 劃 辦 理 體 育 活 動 及 專 業 成 長 統 合 各 校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及 體 育 班, 依 運 動 項 目 地 區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與 體 育 師 資, 透 過 團 隊 合 作 及 群 體 指 導 方 式, 並 配 合 相 關 獎 助 與 獎 勵 措 施, 讓 優 秀 選 手 留 在 本 市 發 展 中 小 學 校 游 泳 池 冷 水 改 溫 水 工 程 : 依 據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加 強 各 學 校 游 泳 教 學 提 升 學 生 游 泳 能 力 教 育 計 畫, 自 90 年 起 分 近 中 長 程 3 階 段 逐 年 推 行, 自 87 年 底 至 95 年 底 共 新 ( 改 ) 建 60 座 溫 水 游 泳 池, 屆 時 本 市 計 有 109 校 112 座 游 泳 池, 其 中 包 含 87 座 溫 水 游 泳 池,25 座 冷 水 游 泳 池, 以 提 高 游 泳 池 使 用 率, 並 推 動 各 級 學 校 游 泳 教 學, 提 供 市 民 學 習 游 泳 的 機 會, 營 造 健 康 休 閒 的 生 活 環 境, 打 造 健 康 臺 北 城 提 升 中 小 學 學 生 游 泳 能 力 : 為 提 升 中 小 學 生 游 泳 能 力, 達 到 處 處 有 泳 池, 人 人 會 游 泳 ; 個 個 懂 救 生, 人 人 能 自 救 的 願 景, 每 年 的 3 至 6 月 定 為 游 泳 檢 測 月, 透 過 游 泳 能 力 的 檢 測, 來 提 升 學 生 游 泳 技 能 94 年 首 度 擴 大 將 無 游 泳 池 學 校 及 國 小 5 年 級 學 生 納 入 游 泳 檢 測 範 圍 畢 業 生 游 泳 檢 測 通 過 率, 有 游 泳 池 學 校 已 達 70%, 較 93 年 的 通 過 率 66% 進 步, 亦 首 度 納 入 檢 測 的 無 游 泳 池 學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游 泳 檢 測 通 過 率 亦 達 53%; 另 國 小 5 年 級 游 泳 檢 測 通 過 率, 有 游 泳 池 學 校 為 63%, 無 游 泳 池 學 校 為 50% 依 據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國 小 畢 業 生 游 泳 檢 測 有 游 泳 池 學 校, 通 過 率 已 達 78%, 無 游 泳 池 學 校 的 通 過 率 亦 達 67% 提 供 市 民 優 質 運 動 環 境 賡 續 大 型 運 動 設 施 巨 蛋 興 設 : 本 案 最 優 申 請 人 遠 雄 集 團 申 請 變 更 協 力 廠 商, 惟 依 7 月 5 日 甄 審 會 第 7 次 決 議 不 同 意 變 更, 請 遠 雄 集 團 依 照 甄 審 會 核 定 內 容, 於 本 府 正 式 通 知 文 到 1 個 月 內, 與 完 成 相 關 契 約 議 約 及 簽 訂 事 宜 倘 未 能 於 前 揭 規 定 期 限 內 完 成 議 約 及 簽 約 手 續, 則 本 府 依 據 申 請 須 知 規 定 將 視 為 流 標, 賡 續 按 同 須 知 流 標 處 理 之 規 定 辦 理 完 成 小 巨 蛋 委 託 民 營 案 計 畫 : 積 極 推 動 社 會 體 育 活 動, 持 續 辦 理 1 萬 5 千 席 位 體 育 館 興 建 工 程 及 完 成 小 巨 蛋 委 託 民 營 案 計 畫 小 巨 蛋 委 外 經 營 案 於 3 月 24 日 公 告 上 網 招 標,5 月 25 日 辦 理 第 二 次 開 標, 由 東 森 巨 蛋 經 營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得 標,6 月 16 日 完 成 簽 約 事 宜 小 巨 蛋 截 至 6 月 底 施 工 預 定 進 度 821

99.74%, 實 際 進 度 99.95%, 空 調 與 水 電 工 程 分 別 預 定 於 7 月 27 日 前 完 成 預 計 6 月 建 築 工 程 完 工,8 月 中 旬 取 得 使 照,9 月 至 11 月 試 營 運,94 年 12 月 正 式 啟 用 增 闢 各 類 運 動 場 地 設 施 : 運 動 中 心 除 提 供 高 齡 市 民 及 殘 障 市 民 公 益 時 段 免 費 使 用 外, 更 與 各 區 體 育 會 社 會 各 界 體 育 團 體 充 分 合 作, 舉 辦 各 種 公 益 活 動 供 市 民 參 與, 將 全 民 運 動 落 實 到 區 里, 深 受 市 民 歡 迎, 各 中 心 營 運 規 劃 情 形 : 中 山 區 運 動 中 心 : 本 期 計 有 360,184 人 次 使 用, 平 均 每 日 2,001 人 次 北 投 區 運 動 中 心 : 本 期 計 有 584,693 人 次 使 用, 平 均 每 日 3,248 人 次 2 年 內 信 義 中 正 南 港 萬 華 大 同 及 士 林 等 6 座 運 動 中 心 將 陸 續 興 建 完 成, 其 他 各 區 運 動 中 心 也 已 陸 續 動 工 迎 接 小 巨 蛋 完 工,2005 年 規 劃 21 項 國 際 體 育 活 動 及 國 際 運 動 競 賽, 推 展 國 際 體 育 交 流, 促 進 運 動 觀 光 產 業 積 極 培 養 運 動 人 才, 提 升 運 動 競 技 實 力 規 劃 各 級 學 校 發 展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建 立 基 層 運 動 訓 練 站, 培 養 優 秀 運 動 人 才 建 構 競 技 體 育 發 展 體 系 結 合 市 立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專 業, 成 立 運 動 訓 練 中 心 與 運 動 科 學 中 心 推 動 教 育 四 大 施 政 主 軸 的 政 策 目 標 培 養 現 代 國 民, 均 衡 人 文 科 技 深 耕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賡 續 有 計 畫 有 系 統 的 耕 耘 本 市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尊 重 多 元 建 立 平 權, 打 造 無 性 別 歧 視 之 教 育 環 境, 於 6 月 1 日 改 組 臺 北 市 政 府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藝 術 文 化 活 動 : 經 統 計 94 年 度 補 助 國 中 小 辦 理 傳 統 藝 術 教 育 共 計 130 校 持 續 辦 理 成 人 教 育, 落 實 市 民 終 身 學 習 辦 理 成 人 基 本 教 育 研 習 班 及 成 人 教 育 班, 提 供 老 人 教 育 及 充 實 生 活 與 職 業 之 知 能 加 強 辦 理 新 移 民 成 人 基 本 教 育 專 班, 增 進 新 移 民 ( 外 籍 配 偶 ) 基 本 識 字 能 力 生 活 適 應 與 家 庭 教 育 等 於 94 年 1 月 15 日 至 21 日 完 成 辦 理 2005 年 社 區 大 學 課 程 博 覽 會, 並 完 成 辦 理 2100 社 大 開 講 廣 播 學 習 列 車 於 3 月 28 日 起 開 播 於 94 年 6 月 18 日 至 19 日 辦 理 社 區 大 學 94 年 度 優 良 課 程 博 覽 會 賡 續 推 動 學 習 型 家 庭 計 畫 :94 年 學 習 型 家 庭 計 畫 總 計 申 請 150 案, 核 定 125 案 192 項 計 畫, 補 助 經 費 252 萬 元, 至 6 月 止, 計 辦 理 活 動 317 場 次 服 務 12,173 人 次 強 化 教 師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各 領 域 之 教 學 能 力 辦 理 教 師 數 位 化 教 學 之 研 習 活 動 : 讓 教 師 學 習 製 作 簡 易 多 媒 體 教 材 如 何 融 入 教 學 及 管 理 學 校 環 境 設 備 本 期 各 科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之 基 礎 及 進 階 研 習 課 程 於 計 開 辦 244 梯 次 培 訓 5,235 人 次, 資 訊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培 訓 課 程 共 計 開 辦 52 梯 次 培 訓 1,662 人 次 822

提 供 豐 富 的 教 學 資 源 :94 年 度 持 續 增 加 臺 北 市 多 媒 體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網 站 之 優 良 教 材, 本 期 各 領 域 新 增 之 網 路 資 源 庫 計 有 761 件 教 材 資 源 庫 建 置 計 有 25 件 素 材 資 源 庫 計 有 170 件 領 域 特 色 資 源 庫 建 置 計 有 187 件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各 類 國 際 資 訊 競 賽 : 為 增 加 學 生 網 路 競 賽 練 習 機 會, 擴 展 視 野 增 加 校 際 互 動 及 資 訊 教 育 之 推 廣, 積 極 鼓 勵 各 級 學 校 教 師 及 學 生 參 與 國 際 性 資 訊 競 賽 活 動 94 年 度 參 與 2005 年 國 際 學 校 網 界 博 覽 會 活 動, 成 績 於 5 月 公 布, 本 市 榮 獲 14 項 獎 項, 為 連 續 5 年 榮 獲 得 獎 數 最 多 之 城 市 展 現 臺 灣 主 體,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落 實 實 施 鄉 土 語 言 教 學 : 成 立 國 小 鄉 土 語 言 教 學 推 動 委 員 會, 設 置 行 政 規 劃 研 習 進 修 課 程 教 學 及 諮 詢 輔 導 等 4 組, 並 訂 定 年 度 工 作 計 畫 據 以 執 行 鄉 土 語 言 教 學 實 施 計 畫 鄉 土 語 言 教 學 實 施 要 點 自 93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本 市 鄉 土 教 育 中 心 之 成 立 與 營 運 : 剝 皮 寮 老 街 是 一 處 保 存 相 當 完 整 的 清 代 漢 人 街 區, 其 建 築 空 間 的 發 展 及 所 蘊 含 的 歷 史 意 義 極 具 保 存 價 值 本 市 鄉 土 教 育 中 心 的 成 立, 期 望 能 活 化 剝 皮 寮 老 街 展 現 地 區 特 有 產 業 與 文 化, 並 成 為 鄉 土 教 學 的 示 範 場 所, 以 達 成 歷 史 老 街 紮 根 教 育 園 地 教 育 活 動 活 化 歷 史 老 街 的 目 標 辦 理 鄉 土 語 言 及 閱 讀 教 學 研 習 : 為 推 動 國 小 鄉 土 語 言 及 閱 讀 教 學, 各 類 設 有 各 工 作 組, 針 對 各 組 之 課 程 教 材 師 資 培 訓 訪 視 輔 導 進 行 規 劃, 並 擬 訂 各 項 工 作 計 畫, 各 組 均 根 據 計 畫 執 行 重 要 工 作 項 目 有 關 教 師 專 業 培 訓 部 分, 各 工 作 組 均 規 劃 一 系 列 初 進 階 及 工 作 坊 研 習 課 程, 以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素 養 推 動 外 籍 新 移 民 及 其 子 女 社 區 學 習 計 畫 : 提 供 新 移 民 及 其 子 女 個 別 的 生 活 和 心 理 輔 導, 提 升 新 移 民 有 效 教 育 子 女 之 能 力, 協 助 子 女 心 智 發 展 與 學 習 意 願, 讓 其 子 女 在 學 校 能 自 在 的 學 習, 快 樂 的 成 長 相 關 措 施 : 提 供 外 籍 配 偶 華 語 識 字 學 習 課 程 ; 培 養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成 員 終 身 學 習 與 家 庭 教 育 相 關 能 力 ; 於 各 行 政 區 設 置 駐 區 承 辦 學 校, 各 校 每 週 排 定 兩 個 半 天, 以 專 業 心 理 師 駐 校 諮 商 ; 分 區 辦 理 說 明 會, 請 督 導 及 諮 商 師 列 席, 以 宣 導 方 案 內 容 流 程 等 強 化 社 會 關 懷, 輔 助 學 習 弱 勢 辦 理 幼 稚 園 申 領 幼 兒 教 育 券 補 助 經 費 : 完 成 發 放 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私 立 幼 稚 園 幼 生 就 讀 大 班 年 滿 5 足 歲 幼 生 6,733 名, 補 助 經 費 33,665,000 元 以 合 理 分 配 教 育 資 源 解 決 未 立 案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問 題, 提 供 公 私 立 幼 稚 園 良 性 競 爭 環 境 完 成 低 收 入 戶 幼 童 托 教 補 助 : 本 市 低 收 入 戶 幼 生 學 費 免 費, 月 費 由 教 育 局 核 撥 各 公 立 幼 稚 園 ; 私 幼 則 逕 向 社 會 局 申 領,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公 幼 352 位 幼 兒 審 核 通 過 補 助 月 費, 計 5,105,132 元, 業 已 撥 付 各 園 辦 理 教 育 部 實 施 中 低 收 入 戶 幼 童 托 教 補 助 案 : 依 據 教 育 部 及 內 政 部 函 轉 行 政 院 中 低 收 入 戶 幼 童 托 教 補 助 實 施 計 畫 辦 理,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共 53 位 就 讀 本 市 公 私 立 幼 兒 通 過 複 審, 每 人 核 予 補 助 6,000 元 ( 私 立 幼 稚 園 補 差 額 1,000 元 ), 共 核 撥 經 費 313,000 元 辦 理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教 育 費 暨 補 助 私 立 幼 稚 園 招 收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人 事 費 : 為 協 助 學 前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接 受 早 期 教 育, 以 激 發 潛 能, 期 使 獲 得 有 效 而 健 全 823

之 發 展 每 期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教 育 費 5,000 元,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協 助 151 名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接 受 早 期 教 育, 補 助 家 長 755,000 元 教 育 費 另 立 案 私 立 幼 稚 園 每 招 收 一 名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連 續 就 讀 一 學 期 補 助 人 事 費 5,000 元,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補 助 755,000 元 人 事 費, 鼓 勵 76 園 招 收 151 名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與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就 學 高 中 職 學 雜 費 減 免 : 減 免 對 象 為 就 讀 本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高 中 及 高 職 ( 含 進 修 學 校 ) 之 學 生, 在 三 年 修 業 年 限 內 ( 夜 間 部 為 四 年 ), 符 合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之 一 者 :(1)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2)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9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申 請 人 數 ( 私 立 高 中 職 ) 為 2,010 人 (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1,681 人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329 人 ), 補 助 金 額 22,269,200 元 規 劃 關 懷 弱 勢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方 案 : 依 弱 勢 學 生 之 興 趣 能 力 及 需 求 規 劃 相 關 學 習 輔 導 計 畫 或 方 案, 以 改 善 學 生 學 習 情 形, 提 升 學 生 之 學 習 成 效 94 年 已 請 11 所 國 中, 由 學 校 組 成 研 究 小 組, 針 對 校 內 弱 勢 學 生 作 行 動 研 究, 進 行 了 解 學 生 各 項 問 題, 並 提 出 解 決 方 案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成 人 教 育 : 為 提 供 年 滿 18 足 歲 未 升 學 或 中 途 致 殘 身 心 障 礙 者 之 繼 續 學 習 機 會, 本 市 於 4 所 特 教 學 校 資 源 中 心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成 人 教 育, 以 提 升 適 應 環 境 之 能 力, 含 休 閒 教 育 體 能 活 動 生 活 教 育 及 職 業 教 育 等 課 程 拓 展 全 球 視 野, 展 現 創 意 特 色 各 校 成 立 加 強 外 語 教 學 研 究 會 : 研 擬 加 強 學 生 聽 說 外 語 能 力 及 教 學 觀 摩, 研 究 成 果 列 為 各 校 教 學 視 導 項 目 之 一 聘 請 外 籍 專 業 人 士, 以 專 題 演 講 或 講 座 方 式 辦 理 座 談 會 及 討 論 會, 加 強 師 生 之 外 語 溝 通 能 力 等 另 為 提 升 高 中 英 文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已 於 93 年 度 首 度 辦 理 全 國 性 的 高 中 英 文 教 師 教 學 研 討 會, 建 立 全 國 英 文 教 師 研 討 教 學 技 巧 及 發 表 論 文 之 交 流 平 臺 提 升 師 院 體 院 學 生 中 英 文 能 力 :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為 國 小 師 資 之 搖 籃, 體 育 學 院 師 生 經 常 代 表 國 家 參 與 各 項 國 際 體 育 活 動 與 競 賽, 加 強 提 升 本 市 師 範 學 院 與 體 育 學 院 之 中 英 語 文 能 力, 有 助 於 進 而 提 升 國 小 師 資 中 英 語 文 能 力 素 養 及 本 國 國 際 形 象 與 國 民 外 交 成 立 創 造 力 教 育 推 動 委 員 會 : 推 動 創 造 力 教 育 為 本 市 重 要 教 育 政 策 之 一, 成 立 創 造 力 教 育 推 動 委 員 會, 敦 聘 專 家 學 者 及 企 業 人 士 擔 任 諮 詢 委 員, 指 導 臺 北 市 推 動 創 造 力 政 策 之 規 劃 委 員 會 下 設 推 動 小 組, 計 有 高 中 職 組 國 中 組 國 小 組 及 幼 稚 園 組 4 組, 推 動 創 造 力 政 策, 並 訂 定 創 造 力 教 育 中 程 4 年 計 畫, 以 精 緻 臺 北 創 意 新 都 為 願 景, 落 實 中 小 學 創 造 力 教 育 理 念 宣 導, 精 進 教 師 創 造 力 教 學 知 能, 培 育 創 意 學 子, 營 造 創 意 校 園 規 劃 辦 理 創 意 行 動 方 案 幼 稚 園 教 師 創 意 教 學 工 作 坊 國 小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教 學 創 新 研 討 會 國 中 小 幼 稚 園 教 育 專 業 創 新 與 行 動 研 究 徵 件 成 果 發 表 會 國 小 學 生 數 學 競 賽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824

國 高 中 創 意 夏 令 營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科 學 研 究 獎 助 計 畫 學 生 創 意 生 活 體 驗 營 ( 創 意 科 學 製 作, 創 意 思 考 課 程, 創 意 科 學 營 ) 社 區 大 學 創 意 教 學 觀 摩 研 討 會 肆 文 化 營 造 健 全 的 文 化 環 境 文 化 產 業 與 觀 光 之 推 動 遴 聘 臺 北 市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委 員 會 94 年 度 新 任 委 員, 延 攬 產 官 學 界 專 家 與 本 府 各 相 關 局 處 首 長 共 同 組 成,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並 成 立 文 化 產 業 融 資 創 投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藉 由 整 合 局 處 資 源 與 結 合 民 間 力 量, 共 同 推 動 本 市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94 年 度 臺 北 文 化 護 照 活 動, 精 選 本 市 36 條 特 色 街 道, 結 合 周 邊 特 色 商 店 及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相 關 資 訊, 規 劃 6 條 文 化 散 步 路 線, 讓 市 民 重 新 體 驗 豐 富 多 元 的 臺 北 街 頭 巷 尾 國 際 文 化 藝 術 交 流 94 年 1 月 11 日 協 辦 亞 洲 華 人 文 化 論 壇, 邀 集 了 臺 港 大 陸 馬 來 西 亞 及 新 加 坡 等 地 文 化 界 先 進, 探 討 當 前 華 文 世 界 互 動 中 所 浮 現 的 問 題 與 困 難, 藉 由 搭 起 華 人 亞 洲 與 第 三 世 界 的 連 帶 網 絡, 突 破 現 存 的 困 境 94 年 4 月 2 日 至 30 日 舉 辦 亞 太 女 性 世 紀 風 華 : 傑 出 女 性 世 紀 創 作 者, 邀 請 亞 太 地 區 與 國 內 傑 出 女 性 藝 術 家 進 行 對 話, 探 討 女 性 創 作 者 的 心 路 歷 程, 並 展 示 創 作, 讓 市 民 更 能 體 會 女 性 創 作 者 的 創 作 概 念 辦 理 駐 市 藝 術 家 交 流 活 動, 截 至 94 年 6 月 底 止 共 有 97 位 國 外 藝 術 家 來 訪, 43 位 本 市 藝 術 家 出 訪 藝 文 補 助 推 動 與 成 效 辦 理 傳 統 藝 術 補 助 案 : 本 期 申 請 傳 統 藝 術 補 助 案 計 有 56 件, 經 複 審 會 議 決 議, 計 補 助 42 件, 補 助 431 萬 元 依 據 臺 北 市 藝 文 補 助 暨 獎 勵 自 治 條 例, 補 助 專 業 藝 文 團 體 或 個 人 從 事 文 學 影 音 等 七 大 藝 術 創 作 展 演 調 查 研 究 等, 本 期 專 業 藝 文 補 助 案 共 計 218 件 申 請, 經 複 審 會 議 決 議, 計 補 助 121 件, 補 助 1,450 萬 元 辦 理 社 區 文 化 補 助 : 補 助 案 申 請 分 為 文 化 生 活 紀 錄 藝 術 教 育 推 廣 藝 文 活 動 文 化 調 查 文 化 空 間 美 化 等 5 類 本 期 申 請 案 共 計 79 件, 經 複 審 會 議 決 議, 計 補 助 46 件 補 助 465 萬 元 辦 理 弱 勢 團 體 及 原 住 民 等 少 數 族 群 藝 文 補 助 案, 以 達 到 文 化 多 元 傳 承 紮 根 之 效 果 本 期 申 請 案 共 計 71 件, 經 複 審 會 議 決 議, 計 補 助 57 件 補 助 450 萬 元 保 存 珍 貴 文 化 資 產 辦 理 本 市 古 蹟 指 定 及 歷 史 建 築 登 錄 : 本 期 完 成 4 處 古 蹟 公 告 : 艋 舺 洪 氏 祖 厝 天 母 白 屋 ( 美 軍 宿 舍 ) 陽 明 山 中 山 樓 大 稻 埕 千 秋 街 店 屋 及 4 處 歷 史 建 築 登 錄 : 士 林 神 農 宮 ( 芝 蘭 廟 ) 十 四 份 圳 舊 水 閘 門 草 山 行 館 新 芳 春 茶 行 規 劃 古 蹟 修 復 工 程 及 私 有 古 蹟 修 復 補 助 案 : 辦 理 市 定 古 蹟 紫 藤 廬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825

監 造 案 市 定 古 蹟 李 國 鼎 故 居 再 利 用 修 復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案 及 三 級 古 蹟 學 海 書 院 值 夜 室 屋 頂 緊 急 修 復 工 程 案 等 ; 另 核 定 補 助 艋 舺 清 水 巖 祖 師 廟 艋 舺 青 山 宮 北 投 文 物 館 臨 濟 護 國 禪 寺 中 山 基 督 長 老 教 會 等 5 處, 私 有 古 蹟 修 復 補 助, 共 計 1,600 萬 元 介 紹 本 市 文 化 內 涵 及 宣 揚 保 存 概 念 : 辦 理 臺 北 古 城 光 影 西 門 及 天 后 再 現 公 開 徵 求 設 計 構 想 徵 圖 活 動, 參 選 作 品 共 計 56 件, 各 評 選 出 5 件 優 秀 作 品, 並 將 所 有 參 賽 作 品 於 本 府 公 開 展 覽, 使 民 眾 回 溯 過 往 歷 史 共 啟 未 來 松 山 菸 廠 文 化 園 區 徵 求 民 間 自 行 規 劃 興 建 營 運 移 轉 案, 於 94 年 5 月 19 日 評 選 出 初 審 階 段 最 優 申 請 人 誠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刻 由 該 公 司 擬 定 規 劃 案 中 辦 理 加 強 古 蹟 維 護, 促 進 活 化 再 利 用 研 商 會 議, 邀 請 本 府 相 關 局 處 廣 泛 討 論, 朝 向 建 立 巡 查 機 制 及 健 全 政 府 職 能 等 方 向 推 動 推 廣 多 元 藝 文 活 動 第 七 屆 臺 北 電 影 節 : 今 年 以 俄 羅 斯 雙 城 - 莫 斯 科 聖 彼 得 堡 為 主 題, 放 映 俄 國 影 史 上 的 新 舊 經 典 作 品, 除 了 有 俄 國 電 影 豐 厚 的 傳 統 歷 史 美 學, 也 有 令 人 耳 目 一 新 的 現 代 俄 國 風 貌 ; 另 尚 有 臺 北 電 影 獎 臺 北 主 題 獎 等 獎 項, 總 獎 金 高 達 335 萬 元, 創 下 歷 年 新 高 出 版 文 化 快 遞 月 刊 : 使 市 民 快 速 掌 握 本 市 當 月 全 面 藝 文 活 動 資 訊, 並 具 體 呈 現 各 項 文 化 建 設, 提 高 市 民 參 與 藝 文 活 動 意 願 94 年 5 月 號 再 次 改 版 豐 富 版 面, 同 時 以 中 英 日 3 種 語 文 呈 現, 使 國 際 觀 光 客 及 在 本 市 居 住 之 外 籍 友 人 能 便 利 閱 讀, 即 時 完 整 的 臺 北 藝 文 資 訊 並 參 與 藝 文 活 動, 也 促 使 本 土 藝 文 活 動 國 際 化 賡 續 出 版 文 化 臺 北 叢 書 : 規 劃 由 歷 史 演 進 至 臺 北 的 文 化 現 況 而 至 市 民 的 生 活 點 滴, 以 離 散 的 市 民 角 度 書 寫 本 市 的 物 質 文 明 及 生 活 美 學, 兼 顧 文 化 趣 味 歷 史 意 義 及 觀 光 實 用 價 值 建 構 文 學 臺 北 : 辦 理 臺 北 文 學 獎 臺 北 公 車 暨 捷 運 詩 文 徵 選 活 動 及 臺 北 公 車 暨 捷 運 詩 文 推 廣 活 動 將 臺 北 城 建 立 成 一 個 詩 意 盎 然 充 滿 文 字 意 趣 的 美 好 城 市 辦 理 漢 字 文 化 節 : 自 93 年 12 月 25 日 起 盛 大 舉 辦 漢 字 文 化 節 系 列 活 動, 以 跨 界 多 元 方 式 呈 現 並 探 討 漢 字 之 發 展 歷 程 藝 術 性 實 用 價 值 等 層 面, 以 期 譜 出 漢 字 在 現 代 社 會 的 全 新 生 命 光 芒 辦 理 ㄍㄚˋ 傳 統, 人 人 有 責 傳 統 藝 文 新 生 展 演 活 動 : 邀 請 國 際 性 樂 團 與 樂 人, 融 合 北 管 戲 曲 唱 段 鼓 吹 等 元 素, 將 臺 灣 北 管 曲 藝 的 特 色 傳 播 到 國 際 舞 臺 自 94 年 5 月 30 日 至 6 月 5 日 共 舉 辦 4 場 音 樂 講 座 1 場 飆 北 管 派 對 1 場 大 型 音 樂 會 及 1 場 親 子 活 動 制 訂 臺 北 市 街 頭 藝 人 從 事 藝 文 活 動 許 可 辦 法 : 為 鼓 勵 本 市 藝 文 活 動 多 元 發 展, 保 障 街 頭 藝 術 家 之 權 益 及 合 法 性, 促 使 藝 術 文 化 走 出 殿 堂 融 入 市 民 生 活, 特 研 訂 本 辦 法, 自 94 年 4 月 27 日 起 發 布 實 施, 全 面 開 放 本 市 公 共 空 間, 本 期 共 計 333 組 報 名 申 請,174 組 通 過 推 動 臺 北 市 演 藝 團 體 輔 導 規 則 : 為 明 確 規 範 演 藝 團 體 登 記 立 案 之 法 律 效 果, 釐 清 並 賦 予 表 演 團 體 之 權 利 與 義 務, 營 造 本 市 成 為 有 利 於 文 化 藝 術 的 發 展 環 境, 鼓 勵 民 間 贊 助 藝 文 事 業, 確 實 扶 植 表 演 藝 術 產 業 的 發 展, 自 93 年 4 月 23 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