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險 中 介 人 素 質 保 證 計 劃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險 考 試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2010 年 版
序 言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按 照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險 考 試 範 圍 編 纂 而 成, 該 考 試 試 題 將 按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擬 定 內 文 每 章 結 尾 部 份 另 列 有 模 擬 試 題 供 參 考 在 香 港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的 應 允 下,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轉 載 了 其 為 素 質 保 證 計 劃 編 纂 而 成 的 文 本 的 部 份 章 節, 而 澳 門 保 險 公 會 澳 門 保 險 業 中 介 人 協 會 及 澳 門 保 險 專 業 中 介 人 聯 會 亦 對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提 供 了 不 少 寶 貴 的 意 見 和 協 助 編 纂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的 目 的, 是 為 應 考 人 士 提 供 可 靠 的 參 考 資 料 雖 然 我 們 在 編 寫 時 已 力 求 完 備, 但 內 文 或 仍 有 錯 漏 或 不 善 之 處 在 必 要 時, 請 參 閱 有 關 法 例 或 徵 求 專 業 意 見 還 望 不 吝 賜 正, 待 再 版 時 得 以 訂 正 初 版 : 2007 年 6 月 2001 年 香 港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2010 年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未 經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及 香 港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的 許 可,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的 任 何 部 份 均 不 得 被 翻 印 作 出 售 或 其 他 牟 利 之 用 i
目 錄 章 次 頁 次 1.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簡 介 1 1 1.1 定 義 1 1 1.2 概 念 1 2 2. 投 資 2 1 2.1 投 資 動 機 2 1 2.1.1 投 資 風 險 2.1.2 風 險 定 義 2.1.3 風 險 種 類 2.1.4 風 險 與 回 報 之 取 捨 2.1.5 減 低 風 險 的 技 巧 2.2 投 資 考 慮 因 素 2 6 2.2.1 投 資 目 標 與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2.2.2 其 他 投 資 限 制 2.2.3 總 結 2.3 投 資 資 產 2 10 2.3.1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2.3.2 定 息 證 券 2.3.3 股 票 2.3.4 地 產 2.3.5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2.3.6 低 變 現 能 力 的 投 資 2.3.7 投 資 基 金 2.4 壽 險 及 年 金 2 41 2.4.1 壽 險 2.4.2 年 金 3.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3 1 3.1 歷 史 發 展 3 1 3.2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的 特 點 3 3 3.3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的 收 費 種 類 3 4 ii
3.3.1 收 費 3.3.2 與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有 關 的 收 費 3.4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種 類 3 7 3.5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保 費 結 構 3 8 3.5.1 整 付 保 費 計 劃 3.5.2 定 期 繳 費 計 劃 3.6 整 付 保 費 和 定 期 繳 費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及 其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基 本 計 算 3 9 3.6.1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的 基 本 計 算 3.6.2 保 費 應 用 方 法 一 3.6.3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3.6.4 提 取 利 益 ( 局 部 退 保 ) 3.6.5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3.6.6 死 亡 保 險 金 3.6.7 毛 保 費 回 報 3.6.8 保 費 應 用 方 法 二 3.6.9 定 期 繳 費 保 單 的 基 本 計 算 3.6.10 每 月 繳 交 保 費 3.7 投 資 相 連 基 金 的 結 構 3 20 3.8 投 資 相 連 基 金 種 類 3 21 3.8.1 存 款 基 金 3.8.2 單 位 化 基 金 3.8.3 轉 換 3.9 投 資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好 處 3 27 3.10 投 資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風 險 3 29 3.11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與 保 證 保 單 及 有 利 潤 保 單 的 比 較 3 30 3.11.1 保 證 保 單 無 利 潤 不 分 紅 保 單 3.11.2 有 利 潤 分 紅 保 單 3.11.3 比 較 準 則 3.12 稅 項 3 33 3.13 銷 售 常 規 3 34 3.13.1 了 解 客 戶 的 財 務 需 要 3.13.2 在 銷 售 過 程 中 須 說 明 的 資 料 3.13.3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iii
3.13.4 冷 靜 期 3.13.5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3.14 道 德 操 守 3 43 3.15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3 44 3.15.1 相 連 保 單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3.16 保 單 管 理 及 給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保 單 報 告 3 46 3.16.1 保 單 簽 發 3.16.2 保 單 交 付 3.16.3 保 單 更 改 3.16.4 給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資 料 3.16.5 保 險 結 算 單 3.16.6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4. 澳 門 的 規 管 架 構 4 1 4.1 保 險 法 例 及 指 引 4 1 4.1.1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IO) 及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BO) 4.1.2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指 導 性 通 知 4.2.3 保 險 經 紀 行 為 的 法 律 責 任 4.2 其 他 相 關 法 例 4 5 4.3.1 防 止 洗 黑 錢 及 恐 怖 分 子 籌 資 活 動 附 錄 5 1 A 複 息 率 及 孳 息 5 1 B 個 人 財 務 審 查 表 5 3 C 投 保 申 請 書 上 的 冷 靜 期 權 益 聲 明 用 詞 指 引 5 7 D 隨 簽 發 保 單 而 作 出 的 冷 靜 期 權 益 聲 明 用 詞 指 引 5 9 E 購 買 人 壽 保 險 的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5 11 F 非 相 連 保 單 及 萬 用 壽 險 ( 非 相 連 ) 的 說 明 文 件 5 16 G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退 保 說 明 5 18 術 語 解 釋 (i)-(xiv) 辭 彙 表 (1)-(8) O O O iv
應 考 須 知 除 非 你 獲 得 豁 免, 否 則 你 在 保 險 中 介 人 資 格 考 試 中 選 考 本 科 目 的 同 時, 亦 須 修 考 保 險 原 理 及 實 務 及 人 壽 保 險 兩 科 雖 然 考 試 規 則 並 未 規 定 你 須 首 先 修 讀 該 兩 個 科 目, 但 這 是 合 理 的 做 法, 因 為 該 兩 個 科 目 可 為 日 後 的 學 習 打 好 基 礎, 而 且 該 兩 科 中 有 很 多 專 有 名 詞 與 概 念, 是 你 在 修 讀 本 科 時 必 須 已 掌 握 清 楚 的 在 這 裏, 我 們 希 望 你 注 意 不 同 章 節 在 考 試 中 所 佔 的 比 重 雖 然 所 有 章 節 均 應 認 真 學 習, 但 下 表 將 列 出 考 試 中 各 部 份 所 佔 的 比 例 以 作 參 考 章 次 比 重 1 5% 2 35% 3 40% 3 20% 總 計 100% v
第 一 章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簡 介 1.1 定 義 六 月 三 十 日 第 27/97/M 號 法 令 頒 布 的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acao Insurance Ordinance) 第 二 部 指 明,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屬 長 期 業 務 類 別 中 的 C 類, 即 相 連 長 期 類 別 在 定 義 上, 相 連 長 期 業 務 (Linked Long Term Business) 指 訂 立 與 執 行 人 壽 保 險 或 支 付 人 壽 年 金 的 合 約, 而 該 等 合 約 所 提 供 的 利 益 是 全 部 或 部 份 參 照 任 何 種 類 的 財 產 ( 不 論 是 否 在 合 約 內 指 明 ) 的 價 值 或 從 其 而 得 到 的 收 入 而 釐 定, 或 參 照 任 何 種 類 財 產 價 值 的 波 動 情 況 或 其 指 數 的 波 動 情 況 而 釐 定 的 ( 不 論 該 等 財 產 是 否 在 合 約 內 指 明 ) 為 減 少 市 場 對 A 類 ( 人 壽 及 年 金 ) 及 C 類 ( 相 連 長 期 ) 業 務 分 類 的 混 淆 不 清, 必 須 凸 顯 類 別 C 相 連 長 期 業 務 之 其 中 一 些 特 點 類 別 C 保 單 必 須 為 人 壽 保 險 或 支 付 人 壽 年 金 的 合 約 ; 並 具 有 下 列 一 項 或 多 項 特 點 : (a) 保 單 所 提 供 的 利 益, 不 論 是 否 有 開 支 或 費 用 的 扣 減, 是 全 部 或 部 份 參 照 指 定 資 產 的 價 值 或 從 其 而 得 到 的 收 入, 或 參 照 股 價 或 其 他 指 數 的 波 動 情 況 計 算 的 ; (b) 保 單 持 有 人 有 權 從 一 系 列 的 投 資 基 金 中 選 擇 投 資 資 產 ; (c) (d) 市 值 調 整 或 類 似 性 質 的 調 整 會 按 保 單 的 條 款 應 用 於 退 保 脫 退 價 值 的 計 算 上, 但 在 冷 靜 期 ( 請 參 閱 3.13.4) 內 按 市 值 調 整 計 算 所 退 回 的 投 資 相 連 整 付 保 險 保 單 的 保 費 則 屬 例 外 ; 及 保 單 條 文 訂 明 保 單 持 有 人 要 承 擔 全 部 或 部 份 與 其 利 益 相 連 的 投 資 風 險 在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Investment-linked insurance policy) 亦 有 以 下 名 稱 : (a) 投 資 相 連 ( 或 譯 作 單 位 相 連 ) 壽 險 年 金 (Unit-linked life / annuities) : 這 是 英 國 常 用 的 名 稱 單 位 相 連 清 楚 點 出 保 單 的 價 值 是 與 相 關 投 資 的 單 位 價 值 相 連 1/1
(b) 變 額 壽 險 年 金 (Variable life / annuities) : 這 是 美 國 常 用 於 稱 述 投 資 相 連 業 務 的 名 稱 變 額 一 詞 點 出 回 報 隨 相 關 投 資 的 價 值 而 變 動 變 額 壽 險 有 兩 類 : 固 定 保 費 變 額 壽 險 (Fixed premium variable life) 是 以 終 身 壽 險 為 根 據 說 到 這 種 產 品 時, 一 般 人 都 不 用 固 定 保 費 這 個 形 容 詞 而 僅 說 變 額 壽 險 這 種 壽 險 提 供 固 定 保 費 的 付 款 時 間 表 靈 活 保 費 變 額 壽 險 (Flexible premium variable life) 是 以 萬 用 壽 險 (universal life) 為 根 據 的 ( 由 終 身 壽 險 衍 生 的 靈 活 保 費 壽 險 ) 這 種 產 品 也 稱 作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variable universal life) 或 萬 用 變 額 壽 險 說 到 這 種 產 品 時, 一 般 人 都 保 留 靈 活 保 費 或 萬 用 等 字 詞, 因 為 變 額 壽 險 一 般 指 具 固 定 保 費 的 一 類 這 種 壽 險 具 有 萬 用 壽 險 產 品 在 保 費 和 保 額 方 面 的 彈 性, 把 定 價 因 素 分 別 列 示, 並 與 變 額 壽 險 的 投 資 變 數 特 性 相 結 合 投 資 相 連 年 金 的 產 品 在 澳 門 並 不 常 見 最 流 行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險 產 品 是 靈 活 保 費 變 額 壽 險 ( 亦 稱 作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或 萬 用 變 額 壽 險 ) 1.2 概 念 如 前 所 述,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保 單 價 值 是 與 相 關 投 資 的 表 現 直 接 掛 鈎 的, 即 將 保 單 價 值 與 壽 險 保 險 人 所 經 營 的 某 種 單 位 化 基 金 (unitized fund) 的 單 位, 或 與 單 位 信 託 ( 或 互 惠 基 金 ) 的 單 位 連 繫 起 來 單 位 的 價 值 與 相 關 基 金 的 資 產 值 有 直 接 關 係, 並 隨 有 關 投 資 的 表 現 而 波 動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可 有 多 種 形 式, 但 都 有 一 個 共 通 點 保 費 的 全 部 或 部 份 會 用 於 購 買 基 金 的 單 位, 並 以 購 買 時 的 價 格 計 算, 因 此, 保 單 的 價 值 將 隨 分 派 所 得 單 位 的 價 值 而 波 動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運 作 方 式 與 傳 統 壽 險 及 年 金 不 同 傳 統 壽 險 及 年 金 的 淨 保 費 是 投 資 於 公 司 的 整 體 投 資 之 中, 其 收 入 用 於 累 積 現 金 價 值 (cash value), 並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支 付 利 益 此 等 保 單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及 現 金 價 值 一 般 都 是 固 定 和 有 保 證 的, 保 險 公 司 須 承 擔 投 資 的 風 險 如 投 資 的 表 現 高 於 保 險 合 約 所 需 的 保 證 數 額, 超 出 之 數 會 令 保 險 公 司 的 利 潤 增 加 有 時, 該 收 入 的 其 中 部 份 會 以 現 金 紅 利 股 息 (dividends) 形 式 分 派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及 或 股 東 要 是 投 資 的 表 現 不 理 想, 保 險 公 司 便 要 承 擔 損 失 至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淨 保 費 是 投 資 於 投 資 基 金 帳 戶 內, 與 公 司 整 體 的 資 產 分 開 的, 因 而 與 保 險 人 的 債 務 也 是 完 全 獨 立 的 保 單 的 價 值 死 亡 保 險 金 或 年 金 給 付 數 額 會 隨 投 資 基 金 帳 戶 的 表 現 而 變 這 類 保 單, 所 有 投 1/2
資 風 險 均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承 擔, 但 他 們 並 不 直 接 擁 有 帳 戶 紀 錄 內 任 何 相 關 資 產 投 資 得 益 歸 保 單 持 有 人 所 有, 投 資 損 失 亦 會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承 擔 有 多 種 基 金 可 作 為 與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連 繫 之 用, 其 中 包 括 股 票 ( 普 通 股 份 ) 定 息 投 資 (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及 債 務 證 券 ) 和 一 系 列 的 現 金 和 其 他 證 券 資 產 基 金 所 有 供 準 客 戶 選 擇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險 產 品 及 產 品 內 的 投 資 基 金, 都 必 須 取 得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認 可 最 後, 只 有 根 據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獲 得 授 權 在 澳 門 經 營 C 類 業 務 的 保 險 公 司 方 可 承 保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O O O 1/3
模 擬 試 題 考 試 包 括 五 十 條 多 項 選 擇 題 大 多 數 的 試 題 是 很 直 接 的, 要 求 從 四 個 備 選 答 案 選 擇 一 個 正 確 答 案 例 子 如 下 : 選 擇 題 1.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如 要 公 開 發 售, 須 取 得 下 列 哪 間 機 構 的 認 可.. (a) 澳 門 保 險 公 會 (b)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c) 澳 門 保 險 中 介 人 協 會 (d) 澳 門 保 險 業 中 介 人 聯 會 [ 答 案 請 參 閱 1.2] 註 : 若 你 瀏 覽 本 手 冊 的 有 關 章 節, 將 很 容 易 找 到 答 案 如 有 需 要, 答 案 可 在 本 手 冊 最 後 一 頁 找 到 1/4
第 二 章 投 資 由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價 值 視 乎 其 相 關 投 資 組 合 的 表 現 好 壞 而 定, 所 以 必 須 有 投 資 的 基 本 認 識 才 能 完 全 了 解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性 質 我 們 將 透 過 三 個 章 節 來 討 論 投 資 相 關 話 題 在 第 一 章 中, 我 們 會 縱 覽 一 些 基 本 投 資 概 念, 尤 其 是 有 關 投 資 目 標 風 險 與 回 報 以 及 投 資 者 所 需 面 對 的 各 種 限 制 在 第 二 章 中, 我 們 將 詳 細 介 紹 主 要 投 資 資 產 類 型, 包 括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定 息 證 券 股 票 ( 股 份 ) 地 產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低 變 現 能 力 投 資 而 投 資 基 金 及 保 險 產 品 將 會 在 最 後 的 一 個 章 節 中 討 論 2.1 投 資 風 險 是 甚 麼 驅 使 一 個 人 投 資 而 不 把 金 錢 立 即 用 掉 呢? 最 常 聽 到 的 答 案 是 積 累 財 富 及 未 雨 綢 繆 要 增 加 財 富, 就 要 在 儲 蓄 上 做 些 功 夫, 讓 儲 蓄 增 長 任 何 人 在 其 儲 蓄 上 所 做 的 功 夫, 令 儲 蓄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而 有 所 增 加 就 是 投 資 所 以 投 資 是 把 金 錢 投 放 一 段 時 間, 以 便 日 後 能 取 得 更 大 的 回 報 投 資 的 定 義 就 是 犧 牲 現 值 以 換 取 未 來 價 值 2.1.1 投 資 風 險 談 到 投 資, 很 多 人 都 著 眼 於 能 賺 到 多 少, 而 沒 有 詳 細 分 析 或 甚 至 不 知 道 投 資 所 涉 及 的 風 險 投 資 顧 問 必 須 完 全 了 解 風 險 的 概 念 幫 助 投 資 者 確 定 風 險 承 擔 才 可 進 行 投 資 或 提 供 投 資 意 見 因 此 讓 我 們 先 詳 細 討 論 有 關 風 險 的 問 題 2.1.2 風 險 定 義 風 險 是 發 生 損 失 或 損 傷 的 可 能 性 用 投 資 的 術 語 來 說, 風 險 就 是 可 能 影 響 一 項 投 資 的 期 終 價 值 的 不 確 定 因 素 不 過 投 資 者 對 下 跌 風 險 都 較 為 關 注, 因 為 下 跌 風 險 表 示 原 來 的 投 資 數 額 可 能 喪 失 或 減 少 ( 統 稱 財 務 風 險 ) 對 投 資 行 業 來 說, 財 務 風 險 的 存 在 表 示 投 資 者 在 金 錢 上 可 能 會 有 虧 損, 而 誰 也 不 能 絕 對 保 證 資 本 一 定 會 有 所 增 長 很 多 人 都 覺 得 財 務 風 險 在 近 年 增 加 了 1987 年 股 災 1992 年 英 鎊 脫 離 歐 元 兌 換 率 機 制 1994 年 債 券 市 場 泡 沫 爆 破 1997-1998 年 亞 洲 金 融 市 場 危 機 2001 年 之 911 恐 佈 份 子 襲 擊 以 至 SARS 2/1
為 經 濟 所 帶 來 的 重 創 等, 都 在 投 資 者 腦 海 中 留 下 深 刻 印 象 由 於 投 資 者 覺 得 財 務 風 險 增 加 了, 加 上 他 們 察 覺 到 有 多 種 管 理 風 險 的 技 巧 和 產 品, 所 以 市 場 對 風 險 管 理 服 務 的 需 求 急 劇 增 加 2.1.3 風 險 種 類 投 資 者 有 時 誤 以 為 把 資 產 放 在 銀 行 帳 戶 內 就 可 避 免 各 種 風 險, 但 這 樣 做 仍 有 兩 種 風 險 : - 所 投 資 的 銀 行 倒 閉, 因 而 產 生 違 約 拖 欠 風 險 ; 及 - 將 來 物 價 較 高 令 儲 蓄 的 購 買 力 下 降, 因 而 產 生 通 脹 風 險 對 一 般 投 資 者 來 說, 影 響 他 們 的 投 資 的 風 險 因 素 可 說 是 無 窮 無 盡, 以 下 所 列 僅 為 較 普 遍 和 重 要 的 風 險 : 市 場 風 險 (Market risk) - 市 場 的 基 本 供 求 情 況 會 影 響 投 資 工 具 的 價 格 要 是 投 資 者 須 在 價 格 低 於 其 原 來 購 入 價 時 出 售 資 產, 他 她 就 會 蒙 受 虧 損 公 司 風 險 (Company risk) - 一 些 負 面 的 發 展, 例 如 損 失 市 場 佔 有 率 或 推 出 新 產 品 失 利 等 都 會 對 公 司 的 財 務 狀 況, 以 致 其 股 價 做 成 不 利 影 響 經 濟 風 險 (Economic risk) - 因 整 體 經 濟 情 況 逆 轉 而 可 能 做 成 的 影 響 通 脹 風 險 (Inflation risk) - 因 投 資 的 回 報 未 能 追 上 通 脹 率, 以 致 購 買 力 減 弱 違 約 拖 欠 ( 信 貸 ) 風 險 (Default (credit) risk) - 發 出 債 務 的 人 可 能 沒 能 力 支 付 利 息 和 償 還 本 金 利 率 ( 價 格 ) 風 險 (Interest rate (price) risk) - 因 當 前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以 致 某 些 定 息 投 資 在 期 滿 前 出 現 價 格 波 動 變 現 風 險 (Liquidity risk) - 投 資 不 能 變 現 ( 出 售 ), 或 需 支 付 高 昂 費 用 方 可 變 現 再 投 資 率 風 險 (Reinvestment-rate risk) - 不 能 把 臨 時 流 動 現 金 或 期 滿 投 資 以 相 同 或 更 高 的 回 報 率 再 投 資 兌 換 ( 貨 幣 ) 風 險 (Exchange (currency) risk) - 國 外 財 務 投 資 在 期 滿 時 可 能 因 兌 換 率 波 動 引 致 要 以 較 為 不 利 的 兌 換 率 兌 換 為 本 國 貨 幣 主 權 或 政 治 風 險 (Sovereign or political risk) - 政 治 不 穩 令 政 府 採 取 行 動, 以 致 損 及 在 該 國 的 財 務 投 資 工 具 的 財 務 利 益 2.1.3 風 險 與 回 報 之 取 捨 2/2
投 資 自 然 會 涉 及 風 險 任 何 投 資 都 須 在 風 險 與 預 期 回 報 之 間 作 出 取 捨 作 為 一 般 性 的 法 則, 投 資 者 欲 取 得 較 高 的 回 報, 必 需 準 備 接 受 更 高 的 風 險 較 高 的 回 報 就 是 補 償 投 資 所 涉 及 的 較 高 風 險, 同 時, 投 資 者 應 注 意 在 作 出 投 資 決 定 時, 不 同 資 產 類 別 都 有 不 同 的 風 險 和 回 報 以 下 圖 表 指 出 多 種 投 資 資 產 在 風 險 與 回 報 之 間 的 關 係 請 注 意, 圖 表 並 不 符 比 例, 祗 為 顯 示 各 資 產 在 風 險 水 平 與 預 期 回 報 的 相 對 位 置 預 期 回 報 率 風 險 與 回 報 之 取 捨 衍 生 工 具 較 高 回 報 短 期 債 務 工 具 債 券 股 票 銀 行 存 款 較 高 風 險 風 險 2.1.5 減 低 風 險 的 技 巧 已 有 多 種 技 巧 經 證 明 是 可 減 低 投 資 所 涉 及 的 風 險, 這 些 技 巧 包 括 分 散 投 資 平 均 成 本 法 和 時 間 (a) 分 散 投 資 (Diversification) 分 散 投 資 指 在 投 資 組 合 中, 擁 有 不 同 資 產 類 別 或 同 一 類 別 但 不 同 發 行 期 的 資 產, 或 投 資 於 不 同 市 場 地 區 或 國 家 把 投 資 分 散 是 投 資 經 理 慣 常 的 做 法, 既 可 減 低 風 險, 又 不 會 大 幅 減 少 回 報 把 低 回 報 相 關 性 的 資 產 放 在 同 一 投 資 組 合 內 可 大 幅 減 低 投 資 組 合 的 整 體 風 險 而 不 致 過 度 減 低 回 報 為 甚 麼 分 散 投 資 會 減 低 風 險 呢? 因 為 各 個 市 場 的 走 勢 通 常 都 不 是 一 樣 的, 而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對 市 場 的 波 動 有 不 同 的 反 應 即 是 說 在 同 一 市 場 經 濟 波 動 下, 某 投 資 工 具 的 反 應 2/3
可 能 是 價 值 下 跌, 但 另 一 投 資 工 具 的 價 值 則 可 能 上 升 例 如 經 濟 下 滑 通 常 會 令 股 票 市 場 下 跌 ( 經 濟 風 險 ), 但 同 時 卻 會 推 高 債 券 市 場 ( 利 率 更 低, 債 券 價 格 更 高 ) 又 如, 利 率 下 跌 令 定 期 存 款 的 回 報 減 少, 但 亦 同 時 令 高 息 率 的 債 券 價 格 上 升 均 衡 投 資 組 合 ( balanced portfolio ) 來 自 多 種 投 資 資 產 的 投 資 回 報 比 單 一 資 產 的 投 資 回 報 更 加 穩 定, 因 為 投 資 者 實 際 上 是 把 風 險 分 散 了 以 投 資 而 論, 誰 也 不 應 把 所 有 雞 蛋 放 在 一 個 籃 子 裏 這 亦 是 投 資 基 金 的 基 本 理 念 以 下 圖 表 顯 示 了 當 投 資 組 合 中 的 資 產 類 別 增 加 時, 投 資 組 合 的 總 風 險 便 會 下 降 分 散 投 資 風 險 具 體 風 險 整 體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10 20 投 資 組 合 中 的 證 券 數 量 2/4
(b) 平 均 成 本 法 (Dollar Cost Averaging) 每 個 投 資 者 都 希 望 能 在 市 場 的 最 低 點 入 市, 但 沒 有 人 知 道 市 場 在 甚 麼 時 候 處 於 低 點 相 反 地, 我 們 常 看 到 很 多 人 受 困 於 市 場 的 高 點 投 資 者 都 想 低 買 高 賣, 但 結 果 卻 成 了 高 買 低 賣 投 資 者 利 用 平 均 成 本 法 的 技 巧 可 避 免 在 不 適 當 時 間 把 所 有 金 錢 投 入 市 場 投 資 者 可 每 隔 一 段 固 定 時 間 投 資 固 定 數 額 的 金 錢 例 如 有 一 位 投 資 者 想 投 資 港 幣 150,000 元 在 甲 股, 但 卻 不 肯 定 當 時 是 否 適 當 的 入 市 時 機 他 她 決 定 把 資 本 分 為 5 個 等 份, 每 份 港 幣 30,000 元, 然 後 在 每 月 的 月 中 購 入 價 值 港 幣 30,000 元 的 甲 股 以 下 是 他 她 的 交 易 紀 錄 日 期 市 價 購 入 股 份 數 目 1 月 15 日 港 幣 50 元 600 2 月 15 日 港 幣 60 元 400 3 月 15 日 港 幣 40 元 750 4 月 15 日 港 幣 25 元 1,200 5 月 15 日 港 幣 50 元 600 購 入 股 份 總 數 3,650 每 股 平 均 價 港 幣 41.10 元 從 上 表 可 看 到 雖 然 甲 股 的 股 價 經 過 一 段 波 動 後 已 返 回 原 先 之 價 位 港 幣 50 元, 與 投 資 者 開 始 投 資 時 的 價 格 相 同, 但 投 資 者 卻 是 以 港 幣 41.10 元 的 價 格 建 立 起 投 資 組 合 箇 中 原 因 是 投 資 者 利 用 固 定 投 資 數 額, 在 股 價 較 低 時 購 入 較 多 股 份, 而 在 股 價 較 高 時 購 入 較 少 的 股 份, 從 而 令 平 均 成 本 下 降 (c) 時 間 調 節 風 險 (Time as a Risk Moderator) 時 間 不 僅 發 揮 複 利 的 力 量 ( 請 參 閱 附 錄 A), 令 投 資 者 得 益, 還 有 助 於 減 低 投 資 的 風 險 請 看 以 下 恒 生 指 數 走 勢 圖 我 們 看 到 股 市 的 基 本 走 勢 是 向 上 的, 只 有 一 些 暫 時 的 波 動 例 如 有 位 投 資 者 不 幸 地 在 1997 年 的 高 峰 入 市, 要 是 他 她 能 堅 持 至 2000 年, 不 僅 可 收 復 失 地, 還 可 以 有 一 點 小 收 穫 可 是, 如 果 他 她 是 個 短 線 投 資 者, 在 1998 年 把 所 持 的 股 份 拋 售, 結 果 便 完 全 不 同 了 2/5
恒 生 指 數 每 月 走 勢 (1963-2008) 資 料 來 源 : 香 港 交 易 所 市 場 資 料 有 一 點 須 予 指 出 的 是, 如 投 資 者 留 在 市 場 的 時 間 足 夠 長, 大 部 份 的 股 市 都 會 恢 復 過 來, 並 超 越 先 前 的 高 位, 但 等 候 時 間 的 長 短 則 不 定 例 如, 某 些 日 本 股 票 的 價 格 現 時 還 未 恢 復 到 10 年 前 的 水 平 2.2 投 資 考 慮 因 素 在 對 投 資 風 險 有 一 個 基 本 的 認 識 後, 我 們 將 繼 續 討 論 投 資 決 策 前 需 要 考 慮 的 其 他 因 素 2.2.1 投 資 目 標 與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制 訂 投 資 目 標 應 是 投 資 的 第 一 步 當 投 資 者 被 問 到 投 資 目 標 時, 他 們 大 部 份 都 會 說 是 賺 錢 究 竟 他 們 想 賺 多 少 錢? 典 型 的 答 案 是 越 多 越 好 不 過 這 樣 的 答 案 並 沒 有 太 大 意 義 投 資 目 標 必 須 具 體 和 切 合 實 際, 並 且 考 慮 到 投 資 者 的 個 人 需 要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和 投 資 限 制 一 個 人 的 投 資 回 報 目 標 可 以 用 絕 對 或 相 對 的 百 份 率 表 示 例 如, 投 資 目 標 可 以 是 在 未 來 10 年 內 取 得 平 均 每 年 15%, 或 比 通 漲 率 高 1%, 的 回 報 投 資 目 標 亦 可 以 是 個 概 括 目 標, 例 如 資 本 增 值 保 本 或 維 持 收 入 2/6
在 訂 立 投 資 目 標 時,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是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考 慮 指 標 正 如 我 們 在 討 論 風 險 與 回 報 之 間 的 取 捨 時 已 說 過, 若 要 追 求 高 回 報, 必 會 帶 來 高 度 風 險 要 訂 立 實 際 的 投 資 目 標, 需 瞭 解 能 承 受 風 險 的 程 度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risk tolerance) 是 投 資 者 為 了 取 得 某 幅 度 的 預 期 回 報 增 長 而 願 意 接 受 的 最 大 風 險 額 有 人 說 每 個 投 資 者 都 有 一 個 風 險 承 受 指 標, 即 是 他 她 有 多 大 程 度 願 意 冒 損 失 投 資 的 風 險, 以 換 取 回 報 增 加 的 機 會 要 是 有 兩 項 投 資 ( 假 設 兩 者 的 預 期 回 報 都 一 樣 ), 而 其 中 一 項 的 投 資 風 險 低 於 另 一 項, 選 擇 風 險 較 低 的 投 資 者 都 是 抗 拒 風 險 的 投 資 者 (risk-averse investor) 按 照 投 資 者 能 承 受 風 險 的 能 力, 投 資 者 一 般 分 為 三 類 : (a) (b) (c) 保 守 型 : 這 類 投 資 者 所 關 注 的 是 保 本 多 於 高 回 報 率 他 們 也 可 以 說 是 抗 拒 風 險 的, 即 不 是 以 小 博 大 的 賭 徒 進 取 型 : 這 類 投 資 者 較 願 意 接 受 風 險, 並 冀 求 取 得 更 佳 的 回 報, 回 報 必 然 會 有 波 動, 而 且 在 短 期 而 言 可 能 會 有 虧 損 穩 健 型 : 採 取 中 庸 之 道, 可 以 接 受 適 度 的 風 險, 但 保 本 仍 屬 重 要 一 般 而 言, 處 於 人 生 不 同 階 段 亦 會 影 響 所 能 承 受 的 風 險 隨 著 投 資 者 年 紀 漸 長, 投 資 策 略 一 般 都 會 有 所 調 整, 以 符 合 新 的 目 標 和 情 況 另 一 方 面, 一 個 人 能 冒 多 大 風 險 的 能 力 亦 會 影 響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概 括 來 說, 擁 有 較 大 淨 資 產 的 投 資 者 能 承 受 的 風 險, 比 擁 有 較 少 淨 資 產 的 投 資 者 為 高 現 已 有 很 多 準 則 協 助 投 資 者 評 估 他 們 的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投 資 者 在 投 資 前 可 利 用 這 些 準 則, 瞭 解 本 身 的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2.2.2 其 他 投 資 限 制 投 資 目 標 和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都 局 限 了 投 資 的 風 險, 並 決 定 投 資 的 回 報 目 標, 但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其 他 因 素 影 響 投 資 者, 需 在 作 出 投 資 前 加 以 考 慮 這 些 因 素 包 括 : 1. 變 現 能 力 ; 2. 投 資 年 期 ; 及 3. 稅 務 考 慮 2/7
(a) 變 現 能 力 (Liquidity Requirement) 變 現 能 力 指 投 資 者 毋 須 在 價 格 上 作 重 大 讓 步 而 可 迅 速 出 售 資 產 的 能 力 古 董 就 是 個 不 能 立 即 變 現 的 資 產 的 例 子 一 個 藝 術 投 資 者 擁 有 一 件 唐 朝 瓷 器, 如 果 要 在 一 個 小 時 內 將 這 物 件 出 售, 可 能 只 賣 得 一 個 較 低 的 價 錢 要 是 出 售 可 延 遲 一 點 待 至 有 公 開 拍 賣 舉 行, 那 麼 出 售 的 價 錢 毫 無 疑 問 會 高 得 多 但 是, 一 個 持 有 價 值 港 幣 1,000,000 元 匯 豐 普 通 股 的 投 資 者 要 在 一 小 時 內 將 股 份 出 售, 所 得 的 價 錢 可 能 與 其 他 剛 把 匯 豐 股 份 出 售 的 賣 家 所 得 的 很 相 近 投 資 計 劃 必 須 顧 及 到 投 資 者 的 變 現 需 要 一 個 年 輕 的 投 資 者 如 定 下 長 期 投 資 目 標, 他 的 變 現 需 要 可 能 很 低 然 而 一 個 靠 退 休 金 過 活 的 人 則 需 有 穩 定 的 周 轉 現 金, 所 以 其 投 資 組 合 應 有 部 份 是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之 類 的 可 變 現 證 券 (b) 投 資 年 期 (Investment Time Horizon) 這 是 投 資 者 打 算 持 續 投 資 的 時 間 通 常 需 視 乎 投 資 者 的 投 資 目 標 年 齡 和 當 前 財 務 狀 況 而 定 大 多 數 的 投 資 工 具 一 般 都 可 按 以 下 投 資 年 期 分 類 : - 短 線 - 中 線 - 長 線 不 足 一 年 一 年 至 五 年 五 年 以 上 如 前 所 述, 時 間 是 抵 銷 風 險 的 因 素 一 個 有 效 控 制 風 險 的 策 略 是 不 理 會 價 格 在 短 期 的 波 動 ( 不 過 份 緊 張 或 過 度 關 注 ), 而 只 著 眼 於 長 期 回 報 歷 史 顯 示 投 資 者 持 有 投 資 的 時 間 愈 長, 取 得 負 數 回 報 的 機 會 便 愈 小 只 打 算 作 短 線 投 資 的 投 資 者, 應 避 免 風 險 大 的 投 資, 因 為 資 產 可 能 需 在 不 適 當 時 候 變 現 長 線 投 資 者 通 常 有 較 大 的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因 為 任 何 短 期 的 虧 損 都 可 從 以 後 各 年 的 回 報 中 收 回 與 購 買 股 份 和 債 券 相 比, 投 資 於 投 資 基 金 及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必 須 預 備 作 較 長 線 的 投 資 (c) 稅 務 考 慮 (Tax Consideration) 2/8
個 人 所 得 稅 是 按 個 人 或 家 庭 的 應 課 稅 收 入 徵 收 的 在 澳 門, 投 資 上 的 回 報 是 不 需 繳 納 個 人 所 得 稅 ( 資 本 增 值 或 投 資 收 益 稅 ) 的 2.2.3 總 結 如 上 所 述, 欲 向 客 戶 提 出 或 推 薦 投 資 組 合 的 顧 問, 必 須 考 慮 客 戶 的 投 資 需 要 及 目 標, 了 解 客 戶 的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水 平 條 件 約 束 以 及 其 他 特 殊 情 況 應 注 意 的 是, 未 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發 出 有 關 牌 照 的 保 險 中 介 人 不 應 向 客 戶 作 出 任 何 投 資 建 議 在 出 售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時, 保 險 中 介 人 應 向 客 戶 清 楚 地 介 紹 該 保 單 的 特 點 及 優 點, 以 及 對 比 相 關 投 資 基 金 的 風 險 及 收 益 除 非 已 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發 給 牌 照 准 許 從 事 相 關 的 受 規 管 活 動 外, 保 險 中 介 人 應 避 免 向 客 戶 提 供 證 券 投 資 意 見 雖 然 未 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發 予 牌 照 的 保 險 中 介 人 是 不 容 許 向 客 戶 提 供 證 券 投 資 意 見, 但 對 不 同 類 型 投 資 及 其 相 關 風 險 與 回 報 架 構 的 了 解 將 有 助 於 向 準 客 戶 傳 遞 中 肯 及 正 確 的 資 訊, 亦 有 助 於 儘 早 確 認 潛 在 客 戶 需 要 的 產 品 類 型 保 險 公 司 經 紀 大 多 會 自 行 設 計 一 套 調 查 問 卷, 幫 助 代 理 業 務 代 表 搜 集 客 戶 相 關 資 料 該 等 資 料 包 括 國 籍 ( 稅 務 考 慮 ) 家 屬 人 數 現 金 流 投 資 目 標 及 偏 好 當 前 資 產 組 合 及 保 險 保 障 內 容 有 關 詳 細 論 述 請 參 閱 第 3.13.1 節 2/9
2.3 投 資 資 產 投 資 資 產 通 常 按 資 產 的 性 質 而 分 為 不 同 的 資 產 類 別 每 類 投 資 資 產 都 有 其 優 點 和 缺 點 以 下 所 列 為 最 常 見 的 資 產 類 別, 並 會 在 下 文 各 節 中 加 以 詳 述 : 1.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2. 定 息 證 券 3. 股 票 4. 地 產 5.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6. 低 變 現 能 力 投 資 7. 投 資 基 金 8. 人 壽 保 險 2.3.1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分 為 兩 類, 一 是 銀 行 存 款, 二 是 可 轉 讓 短 期 債 務 票 據 (a) 銀 行 存 款 (Bank Deposits) 這 是 把 金 錢 以 定 期 或 活 期 形 式 存 放 在 銀 行 在 澳 門, 只 有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認 可 的 財 務 機 構 才 可 接 受 公 眾 存 款, 以 及 用 所 得 款 項 作 零 售 或 商 業 貸 款 此 等 機 構 分 為 持 牌 銀 行 有 限 制 牌 照 銀 行 及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澳 門 有 很 穩 健 及 鞏 固 的 銀 行 系 統, 所 以 把 金 錢 存 放 在 澳 門 的 銀 行 是 很 安 穩 的 從 活 期 存 款 所 得 的 利 息 回 報 通 常 是 各 種 投 資 資 產 中 最 低 的, 反 映 出 這 類 資 產 的 低 風 險 和 高 變 現 能 力 等 特 性 應 注 意 的 是 定 期 存 款 的 回 報 率 通 常 較 活 期 存 款 為 高, 但 變 現 能 力 則 較 低 提 早 提 取 定 期 存 款 會 被 收 取 高 昂 的 罰 款 (b) 可 轉 讓 短 期 債 務 工 具 (Negotiable Short-term Debt Instruments) 這 些 都 是 短 期 ( 一 般 在 少 於 一 年 內 期 滿 ) 具 高 度 變 現 能 力 低 風 險 的 債 務 工 具, 由 政 府 銀 行 和 具 規 模 的 非 財 務 企 業 發 行, 而 且 在 大 多 數 的 財 務 機 構 的 短 期 投 資 和 借 貸 活 動 中, 具 重 要 作 用 大 多 數 的 投 資 者 都 會 持 有 這 些 工 具 直 至 期 滿 之 時, 但 這 些 工 具 大 部 份 是 可 轉 讓 的, 即 任 何 投 資 者 如 需 在 期 滿 前 取 得 資 金, 可 在 二 手 市 場 將 這 些 工 具 售 予 另 一 投 資 者 擁 有 相 當 資 2/10
金 的 投 資 者 可 直 接 投 資 於 這 類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但 大 多 數 投 資 者 是 透 過 在 各 財 務 機 構 的 貨 幣 市 場 帳 戶 作 間 接 投 資 大 部 份 短 期 債 務 工 具 都 是 以 貼 現 方 式 銷 售, 即 投 資 者 所 付 價 錢 是 低 於 票 面 值, 而 在 償 付 時 則 取 回 票 面 值 價 錢 例 如 票 面 值 港 幣 500,000 元, 為 期 182 天 (26 個 星 期 ) 的 香 港 外 匯 基 金 票 據 (Hong Kong Exchange Fund Bill), 以 年 率 3.75% 的 收 益 率 銷 售, 投 資 者 所 付 的 是 港 幣 490,822.30 元 ( 即 港 幣 500,000 元 (1 + 3.75% x 182 365)), 但 在 182 天 後, 投 資 者 可 收 回 港 幣 500,000 元, 回 報 率 是 年 率 3.75% 主 要 的 短 期 債 務 工 具 包 括 : - 政 府 票 據 ; - 短 期 存 款 證 ; 及 - 商 業 票 據 (i) 政 府 票 據 (Government Bills) 這 些 是 政 府 發 行, 用 於 應 付 政 府 的 預 算 開 支, 美 國 國 庫 券 和 香 港 外 匯 基 金 票 據 就 是 其 中 一 些 例 子 投 資 於 這 些 債 券 無 異 於 貸 款 予 政 府 由 於 政 府 違 約 拖 欠 的 風 險 極 低, 甚 或 沒 有 風 險, 所 以 在 同 類 工 具 中, 這 些 工 具 的 收 益 率 是 最 低 的 美 國 國 庫 券 的 最 低 面 額 是 10,000 美 元, 香 港 外 匯 基 金 票 據 是 港 幣 500,000 元, 都 是 以 貼 現 方 式 發 行 和 買 賣, 期 滿 期 限 有 4 13 26 和 52 個 星 期 (ii) 短 期 存 款 證 (Short-term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這 些 可 轉 讓 短 期 定 期 存 款 證 大 都 是 由 商 業 銀 行 發 行, 期 滿 期 限 少 於 一 年 的 定 期 存 款 的 證 據 大 多 數 存 款 證 的 發 行 價 為 港 幣 500,000 元 或 港 幣 1,000,000 元 存 款 證 的 收 益 率 一 般 都 高 於 具 相 同 期 滿 期 限 的 政 府 票 據, 因 為 商 業 銀 行 比 政 府 會 有 較 高 的 違 約 拖 欠 可 能 這 些 工 具 的 二 手 市 場 變 現 能 力 較 低, 加 上 有 稅 務 因 素, 所 以 對 投 資 者 來 說 屬 負 面 因 素 (iii) 商 業 票 據 (Commercial Papers) 這 些 是 由 具 高 評 級 的 財 務 和 非 財 務 公 司 發 行, 期 滿 期 限 少 於 一 年 的 無 抵 押 借 據 商 業 票 據 是 銀 行 借 貸 以 外 的 另 一 種 低 成 本 借 貸 商 業 票 據 的 回 報 率 一 般 都 高 於 2/11
其 他 具 相 若 期 限 的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息 率, 反 映 其 較 低 的 變 現 能 力 和 較 高 的 風 險 不 過, 與 其 他 企 業 定 息 證 券 ( 例 如 企 業 債 券 ) 的 息 率 相 比, 回 報 率 還 是 較 低 在 美 國, 商 業 票 據 的 未 償 還 數 額 遠 超 過 任 何 類 型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 國 庫 券 除 外 ) 的 數 額, 而 且 大 部 份 都 是 由 財 務 公 司 發 行, 這 些 公 司 之 中 有 些 是 銀 行 的 控 股 公 司, 也 有 從 事 零 售 和 個 人 財 務 保 險 和 租 賃 的 (c)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的 利 弊 這 類 投 資 工 具 較 適 宜 用 作 短 期 安 全 港, 以 待 長 線 策 略, 並 且 具 有 以 下 優 點 : - 低 風 險 ; - 作 為 應 急 儲 備 ; - 為 日 後 特 定 的 目 的 積 累 資 金 ; - 本 金 不 變, 有 些 具 有 本 金 保 險 ; 及 - 具 高 變 現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這 類 工 具 亦 有 其 缺 點 : - 低 回 報 ( 通 脹 風 險 ); - 收 益 率 波 動 不 定 ( 再 投 資 率 風 險 ); - 違 約 拖 欠 風 險 ( 就 非 政 府 發 行 而 言 ); 及 - 投 資 額 大 2.3.2 定 息 證 券 (Fixed Income Securities) 定 息 證 券 或 固 定 收 益 證 券 是 一 組 投 資 工 具, 提 供 定 額 的 定 期 回 報, 通 常 是 一 份 保 證 文 件 或 證 明 書, 說 明 投 資 者 貸 款 予 發 行 人 ( 可 以 是 一 間 公 司 或 政 府 ), 以 換 取 定 額 利 息 收 入 以 及 在 期 滿 時 獲 償 付 本 金 定 息 證 券 可 看 作 是 公 司 或 政 府 向 市 場 借 貸, 而 回 報 則 基 於 各 借 款 人 的 信 貸 風 險 評 級 定 息 證 券 一 般 著 眼 於 當 前 的 收 入, 但 亦 會 有 增 值 的 機 會 如 有 活 躍 的 二 手 市 場, 則 可 在 期 滿 前 隨 時 買 賣 不 過 如 二 手 市 場 十 分 呆 滯, 投 資 者 的 資 金 在 證 券 期 滿 前 的 整 段 期 間 內 都 不 能 變 現 定 息 證 券 可 分 為 兩 大 類 : 1. 償 還 債 項, 如 債 券 ; 以 及 2. 優 先 股 2/12
(a) 債 券 債 券 是 公 司 市 政 府 國 家 及 超 國 家 機 構 ( 如 世 界 銀 行 亞 洲 開 發 銀 行 和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會 等 ) 發 行 的 債 務 票 據, 通 常 期 限 較 長 ( 一 年 以 上 至 30 年 或 更 長 ) 債 券 的 特 點 是 發 行 人 應 允 向 債 券 持 有 人 ( 投 資 者 ) 繳 付 兩 筆 現 金 流 第 一 筆 是 定 期 繳 付 的 固 定 款 額, 直 至 指 定 日 期 第 二 筆 是 在 指 定 日 期 的 全 數 償 還 該 等 定 期 付 款 被 稱 為 息 票 付 款, 而 全 數 償 還 被 稱 為 債 券 的 本 金 (i) 債 券 屬 性 以 下 將 會 討 論 定 息 證 券 的 各 種 特 徵 (1) 發 行 人 有 多 種 機 構 組 織 可 在 市 場 發 行 債 務 票 據, 包 括 超 國 家 機 構 政 府 政 府 機 構 市 政 府 和 私 營 企 業 a. 超 國 家 機 構 債 券 (Supra-nationals Bonds) 這 是 發 行 自 多 邊 組 織, 例 如 國 際 復 興 開 發 銀 行 ( 一 般 稱 為 世 界 銀 行 ) 亞 洲 開 發 銀 行 和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會 等 所 發 行 的 債 券 質 素 很 高, 違 約 拖 欠 的 風 險 很 低 b. 政 府 債 券 (Government Bonds) 這 是 政 府 向 公 眾 借 貸 的 財 務 工 具, 屬 最 安 全 的 投 資, 差 不 多 全 無 違 約 拖 欠 的 風 險, 因 為 利 息 繳 付 與 本 金 償 付 都 由 政 府 擔 保 由 於 政 府 擁 有 優 良 的 信 貸 質 素, 所 以 在 各 種 具 相 若 期 滿 期 限 的 定 息 證 券 中, 政 府 債 券 是 收 益 率 最 低 的 一 種 在 美 國, 這 些 政 府 債 券 稱 為 國 庫 證 券 (Treasuries) ( 美 國 國 庫 中 期 債 券 和 國 庫 長 期 債 券 ), 而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發 行 的 債 務 證 券 稱 為 外 匯 基 金 票 據 (Exchange Fund Bills, or Notes) 2/13
c. 政 府 機 構 證 券 (Government Agency Securities) 像 香 港 按 揭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港 鐵 公 司 機 場 管 理 局 等 由 政 府 擁 有 或 支 持 的 企 業 也 會 在 債 券 市 場 籌 集 資 金 d. 市 政 債 券 (Municipal Bonds) 很 多 幅 員 廣 闊 國 家 的 州 政 府 或 地 方 政 府 亦 發 行 債 券 以 應 付 其 預 算 開 支 債 務 的 償 還 視 乎 地 方 政 府 的 徵 稅 能 力 或 從 公 共 事 業 所 得 的 收 入 市 政 債 券 比 政 府 債 券 有 較 高 風 險 e. 企 業 債 券 (Corporate Bonds) 企 業 債 券 屬 私 營 企 業 的 中 期 或 長 期 債 務 此 類 債 券 有 些 以 資 產 抵 押, 有 些 則 無 抵 押 企 業 發 行 的 債 券 可 分 為 很 多 種 類 企 業 發 行 人 有 些 是 具 規 模 的 知 名 跨 國 公 司, 有 些 則 是 小 規 模 的 公 司 企 業 債 券 的 性 質 和 風 險 會 有 很 大 差 別 (2) 票 面 值 (Par Value) 票 面 值 亦 稱 為 面 值 期 滿 價 值 或 贖 回 價 值, 是 發 行 人 同 意 在 期 滿 時 償 還 予 債 券 持 有 人 的 數 額 債 券 可 有 不 同 的 票 面 值 (3) 可 換 股 權 利 (Convertibility) 有 個 別 種 類 債 券, 投 資 者 有 權 可 選 擇 收 取 票 面 值 或 其 他 資 產 類 別 ( 通 常 是 發 行 人 或 其 他 公 司 的 普 通 股 ) 此 類 債 券 稱 為 可 換 股 債 券 (convertible bonds) 此 等 企 業 債 券 賦 予 投 資 者 權 利, 使 他 們 能 在 債 券 期 滿 日 或 之 前, 在 指 定 日 期 按 預 定 價 格 把 債 券 轉 換 為 指 定 數 目 的 普 通 股 設 定 轉 換 權 旨 在 增 加 債 券 的 吸 引 力, 尤 其 如 果 債 券 是 無 抵 押 的 可 換 股 債 券 一 般 繳 付 固 定 利 率 的 利 息, 而 因 為 有 可 換 股 的 好 處, 所 以 利 息 通 常 是 少 於 不 可 換 股 債 券 的 利 息 2/14
(4) 息 票 利 率 (Coupon Rate) 這 是 發 行 人 答 應 付 予 投 資 者 的 利 率 息 票 的 付 款 按 以 下 公 式 計 算 : 票 面 值 x 息 票 利 率 x 年 期 份 數 例 如 債 券 的 息 票 利 率 為 年 率 8%, 票 面 值 為 港 幣 10,000 元, 每 半 年 繳 付 利 息, 即 債 券 持 有 人 每 6 個 月 可 得 港 幣 400 元 的 息 票 付 款 計 算 方 法 如 下 : 港 幣 10,000 元 x 0.08 x 1/2 = 港 幣 400 元 息 票 利 率 可 在 整 段 債 券 期 間 維 持 固 定, 但 亦 可 浮 動, 即 按 某 參 考 利 率 而 作 定 期 調 整 大 部 份 債 券 都 是 定 息 債 券, 其 息 票 利 率 在 發 行 時 已 予 固 定, 無 論 利 率 在 債 券 發 行 後 有 任 何 變 化, 債 券 持 有 人 所 收 取 的 息 票 付 款 都 是 以 此 利 率 計 算 (5) 期 滿 期 限 (Term to Maturity) 大 部 份 債 券 都 有 固 定 期 滿 期 限, 發 行 人 在 期 限 屆 滿 時 會 向 債 券 持 有 人 繳 付 款 項 有 些 投 資 者 視 1 至 5 年 的 期 滿 期 限 為 短 期,5 至 12 年 為 中 期, 而 超 過 12 年 為 長 期 在 香 港 發 行 的 債 券 鮮 有 超 過 10 年 的, 但 在 美 國, 長 期 債 券 的 期 滿 期 限 一 般 是 30 年 (6) 價 格 與 收 益 率 之 關 係 (Price and Yield Relationship) 發 行 定 息 債 券 時, 息 票 利 率 一 般 是 按 照 當 前 的 市 場 情 況 以 及 發 行 人 在 發 行 時 的 信 貸 風 險 程 度 而 定 債 券 發 行 後, 即 可 在 二 手 市 場 轉 讓 整 體 利 率 水 平 和 發 行 人 的 信 貸 風 險 程 度 會 隨 著 時 間 轉 變, 反 映 整 體 經 濟 狀 況 和 發 行 人 的 財 政 表 現 因 此, 債 券 新 買 家 會 要 求 一 個 與 市 埸 其 他 同 類 型 債 券 相 若 的 收 益 率, 而 市 場 收 益 率 可 能 與 此 債 券 原 來 的 息 票 利 率 不 同 若 債 券 的 息 票 利 率 高 過 市 場 收 益 率, 但 仍 以 債 券 票 面 值 出 售 的 話, 對 買 方 當 然 是 很 具 吸 引 2/15
力 ; 相 反, 賣 家 便 不 大 願 意 以 票 面 值 出 售 該 債 券 為 了 達 成 此 交 易, 債 券 便 需 以 較 票 面 值 為 高 之 價 格 出 售, 市 場 稱 之 為 溢 價 (premium) 例 如 ABC 企 業 發 行 票 面 值 港 幣 10,000 元 的 5 年 期 債 券, 息 票 利 率 為 10%pa, 則 那 些 願 意 以 8%pa 的 收 益 率 把 錢 借 予 ABC 企 業 5 年 的 投 資 者 會 願 意 付 出 高 於 港 幣 10,000 元 的 價 格 購 買 此 債 券 反 過 來 說, 如 投 資 者 要 求 的 收 益 率 高 於 固 定 的 息 票 利 率, 則 債 券 只 能 以 低 於 票 面 值 的 價 格 出 售, 我 們 會 說 債 券 是 以 貼 現 價 (discount) 沽 出 根 據 以 上 例 子, 如 投 資 者 對 上 述 ABC 企 業 債 券 要 求 有 12%pa 的 收 益 率, 就 不 會 付 出 港 幣 10,000 元 的 價 格 來 購 買 要 售 出 該 債 券 的 話, 賣 家 須 以 低 於 港 幣 10,000 元 的 價 格 出 售 債 券 只 會 在 息 票 利 率 相 等 於 市 場 要 求 的 收 益 率 時 才 會 以 與 票 面 值 相 同 的 價 格 出 售, 在 此 情 況, 我 們 說 債 券 以 票 面 值 (at par) 出 售 收 益 率 = 息 票 利 率 債 券 以 票 面 值 出 售 收 益 率 > 息 票 利 率 債 券 以 貼 現 價 出 售 收 益 率 < 息 票 利 率 債 券 以 溢 價 出 售 根 據 以 上 的 討 論, 我 們 還 可 進 一 步 的 指 出 收 益 率 與 債 券 價 格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成 反 比 的 當 利 率 ( 收 益 率 ) 上 升, 債 券 價 便 會 下 跌, 反 之 亦 然 有 些 市 場 投 機 人 士 稱 這 種 關 係 為 定 息 法 則 (Law of Fixed Income) 這 就 是 為 什 麼 投 資 債 券 的 最 佳 時 機 是 當 利 率 已 經 突 破 及 勢 必 回 落 的 時 候 以 下 表 格 顯 示 20 年 債 券 在 不 同 收 益 率 下 的 價 格, 並 將 其 關 係 繪 成 圖 表 2/16
價 格 - 收 益 率 關 係 我 們 這 裏 有 20 年 8% 息 票 利 率 的 債 券 ( 票 面 值 港 幣 1,000 元 ), 該 債 券 在 不 同 收 益 率 下 的 價 格 是 多 少? 收 益 率 收 益 率 變 化 價 格 價 格 變 化 價 格 變 化 % 2%pa -6% $1,985.09 $437.97 28.31% 4%pa -4% $1,547.12 $315.93 25.66% 6%pa -2% $1,231.19 $231.19 23.12% 8%pa 0% $1,000.00 0 0 10%pa 2% $828.36 -$171.64-17.16% 12%pa 4% $699.05 -$129.31-15.61% 14%pa 6% $600.07 -$98.98-14.16% 16%pa 8% $522.98 -$77.09-12.85% 價 格 - 收 益 率 關 係 價 格 如 果 收 益 率 上 升, 價 格 會 下 跌 如 果 收 益 率 下 跌, 價 格 會 上 升 如 果 收 益 率 下 跌, 價 格 上 升 速 度 會 漸 增 如 果 收 益 率 上 升, 價 格 下 跌 速 度 會 漸 減 收 益 率 除 了 收 益 率 與 債 券 價 格 之 間 的 關 係 成 反 比 之 外, 我 們 還 可 看 到 兩 者 之 間 有 其 他 頗 有 意 思 的 關 係 1. 收 益 率 增 加 2%( 由 8%pa 增 至 10%pa) 時 的 債 券 價 格 變 化 與 收 益 率 減 少 2%( 由 2/17
8%pa 減 至 6%pa) 時 的 變 化, 兩 者 的 幅 度 並 不 相 同 在 收 益 率 減 少 時 債 券 價 格 上 升 的 幅 度, 較 收 益 率 以 同 樣 幅 度 增 加 時 債 券 價 格 下 跌 的 幅 度 為 大 2. 曲 線 是 凸 面 的, 表 示 當 收 益 率 下 跌 時, 債 券 價 格 上 升 的 速 度 會 漸 增, 而 當 收 益 率 增 加 時, 債 券 價 格 下 跌 速 度 會 漸 減 (7) 適 銷 性 (Marketability) 適 銷 性 指 投 資 者 有 多 容 易 能 把 債 券 出 售 而 毋 須 在 價 格 上 作 大 幅 度 的 折 讓, 即 變 現 能 力 由 於 大 部 份 的 債 券 都 是 在 專 門 買 賣 債 券 的 市 場 買 賣, 所 以 交 投 活 躍 的 債 券, 買 入 賣 出 價 的 差 別 比 交 投 呆 滯 的 債 券 為 低 因 此, 交 投 活 躍 的 債 券 會 比 交 投 呆 滯 的 有 較 低 的 期 末 收 益 率 和 較 高 的 實 質 價 值 (intrinsic value) (8) 債 券 評 級 (Bond Ratings) 這 些 用 英 文 字 母 表 示 的 評 級 是 由 專 門 提 供 企 業 和 債 券 發 行 人 的 信 貸 風 險 評 級 公 司 ( 評 級 機 構 ) 發 出 的, 以 顯 示 債 券 的 投 資 素 質 這 些 評 級 常 給 詮 釋 為 是 用 來 顯 示 發 行 人 會 違 約 拖 欠 的 可 能 性 對 很 多 美 國 債 券 發 行 人 來 說, 這 些 評 級 是 發 行 債 券 的 必 備 條 件, 而 且 會 直 接 影 響 發 行 價 債 務 發 行 人 需 將 其 財 務 數 據 交 給 評 級 機 構 以 便 取 得 評 級 最 廣 為 人 接 受 的 評 級 機 構 為 標 準 普 爾 (S&P) 和 穆 迪 投 資 服 務 公 司 (Moody s) 評 級 往 往 採 用 較 廣 泛 的 類 別, 債 券 通 常 分 為 投 資 級 或 投 機 級 一 般 而 言, 投 資 級 債 券 的 評 級 都 是 最 高 四 項 的 評 級 ( 即 標 準 普 爾 的 AAA 至 BBB ; 穆 迪 的 Aaa 至 Baa) 中 的 一 項 相 反 地, 投 機 級 債 券 所 得 評 級 都 是 較 低 的 (BB Ba 或 以 下 ) 有 時 這 些 低 評 級 證 券 又 稱 為 高 收 益 債 券 或 垃 圾 債 券 2/18
債 券 評 級 穆 迪 標 準 普 爾 解 釋 投 資 級 Aaa AAA 最 高 安 全 度 Aa AA 高 級 高 信 貸 素 質 A A 中 高 級 Baa BBB 中 低 級 投 機 級 Ba BB 低 級 投 機 性 B B 高 度 投 機 性 Caa CCC 風 險 相 當 高, 低 於 標 準 Ca CC 可 能 拖 欠, 十 分 投 機 性 本 地 外 國 及 歐 洲 債 券 C C 極 高 投 機 性 CI 不 付 利 息 的 收 益 債 券 D 拖 欠 (ii) (ii) 本 地 外 國 及 歐 洲 債 券 債 券 可 按 發 行 的 市 場 而 分 類 發 行 債 券 須 符 合 不 同 的 法 律 和 規 例 限 制, 所 以 對 發 行 人 和 投 資 者 都 有 不 同 的 影 響 本 地 債 券 (Domestic bonds) 是 以 企 業 居 籍 所 在 國 的 本 國 貨 幣 發 行 的 外 國 債 券 (Foreign bonds) 則 是 外 國 企 業 以 其 本 國 貨 幣 發 行 的 揚 基 債 券 (Yankee bonds) 是 外 國 企 業 在 美 國 市 場 發 行 的 美 元 債 券 武 士 債 券 (Samurai bonds) 是 居 籍 在 日 本 以 外 的 企 業 在 日 本 發 行 的 日 元 債 券 發 行 這 些 債 券 均 需 向 有 關 的 規 管 機 構 提 出 申 請 和 取 得 認 可 歐 洲 債 券 (Eurobonds) 是 在 借 款 人 國 家 以 外 的 地 方 發 行, 而 且 通 常 是 以 發 行 國 家 以 外 之 貨 幣 作 定 值 例 如, 由 美 國 企 業 發 行, 以 美 元 ( 或 歐 羅 以 外 的 其 他 貨 幣 ) 定 值, 但 在 歐 盟 國 家 銷 售 的 債 券 就 是 歐 洲 債 券 投 資 歐 洲 債 券 的 好 處 主 要 是 它 既 不 受 監 管, 亦 不 用 繳 稅 (iii) 債 券 投 資 的 優 點 債 券 投 資 較 適 宜 作 長 線 投 資, 並 有 以 下 優 點 : 2/19
- 低 度 至 中 度 風 險 ; - 具 變 現 能 力, 容 易 在 市 場 沽 出 ; - 比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有 較 高 回 報 ; - 保 本 ; - 穩 定 和 可 預 計 收 入 ; 及 - 可 透 過 衍 生 產 品 作 對 沖 (iv) 債 券 投 資 的 缺 點 - 投 資 額 大 - 未 必 是 一 般 投 資 者 所 能 負 擔 ; - 價 格 風 險 - 利 率 波 動 ; - 通 脹 風 險 - 固 定 利 率 ; - 變 現 能 力 - 有 些 債 券 未 能 在 二 手 市 場 有 承 接 ; - 不 能 分 享 公 司 的 盈 利 ; - 沒 有 投 票 權 ; - 發 行 人 有 可 能 違 約 拖 欠 ; 及 - 可 能 需 運 用 複 雜 的 買 賣 技 巧 (b) 優 先 股 (Preferred Shares/Preference Shares) 優 先 股 是 一 種 公 司 的 擁 有 權, 讓 投 資 者 在 公 司 有 足 夠 利 潤 支 付 股 息 時, 有 權 取 得 固 定 的 股 息 優 先 股 股 東 跟 擁 有 公 司 普 通 股 的 投 資 者 不 同, 優 先 股 股 東 沒 有 投 票 權, 但 卻 有 權 在 普 通 股 股 東 獲 支 付 股 息 前, 首 先 取 得 他 們 應 得 的 股 息 優 先 股 股 東 亦 有 優 先 權 在 公 司 清 盤 時, 針 對 公 司 的 資 產 提 出 申 索 但 優 先 股 在 香 港 並 不 普 及 投 資 於 優 先 股 的 利 益 與 投 資 於 債 券 相 若 優 先 股 所 付 股 息 的 息 率 通 常 是 固 定 的 不 過, 優 先 股 與 債 券 不 同 之 處 在 於 優 先 股 股 息 雖 然 是 固 定 的, 但 卻 不 是 利 息, 如 公 司 沒 有 利 潤, 可 能 不 付 股 息 優 先 股 又 與 普 通 股 不 同, 即 使 利 潤 異 常 地 高, 優 先 股 股 息 也 不 會 超 過 固 定 息 率 由 於 優 先 股 股 東 無 權 完 全 分 享 公 司 的 盈 利, 所 以 投 資 於 優 先 股 以 取 得 資 本 增 值 的 機 會 較 低 2.3.1 股 票 (Equities) 普 通 股 是 另 外 一 種 公 司 的 擁 有 權 這 是 最 為 人 熟 悉 的 財 務 工 具 股 東 或 股 票 持 有 人 是 公 司 的 剩 餘 權 益 擁 有 者, 即 在 公 司 清 盤 時, 債 權 人 和 優 先 股 股 東 須 先 獲 得 償 付, 普 通 股 股 東 才 可 收 到 任 何 付 款 股 2/20
票 讓 投 資 者 參 與 ( 分 享 ) 上 市 公 司 的 長 期 增 長 在 公 司 清 盤 時, 普 通 股 股 東 基 本 上 衹 可 得 到 在 全 部 清 還 所 有 索 償 者 後, 所 剩 餘 之 資 產 法 團 形 式 的 企 業 最 大 優 點 在 於 股 東 僅 承 擔 有 限 責 任 在 澳 門, 普 通 股 通 常 都 是 繳 足 股 款 並 且 是 不 可 催 繳 的, 所 以 普 通 股 股 東 有 可 能 損 失 自 己 最 初 的 投 資, 但 也 僅 限 於 此 若 是 法 團 無 力 履 行 義 務, 股 東 無 須 向 法 團 出 資 還 債 一 旦 破 產 後, 法 團 的 股 票 將 變 得 一 文 不 值, 此 時 投 資 者 當 初 的 投 資 亦 化 為 烏 有 買 賣 在 香 港 上 市 的 證 券 均 經 中 央 結 算 及 交 收 系 統 (Central Clearing And Settlement System (CCASS)) 進 行, 而 該 系 統 是 採 用 電 腦 化 帳 面 記 錄 結 算 及 交 收 的 所 有 交 易 均 作 電 子 記 錄, 記 在 經 紀 ( 或 投 資 者 ) 於 CCASS 中 的 股 份 帳 戶 結 餘 中, 毋 須 實 際 傳 遞 股 票 在 購 買 股 份 時, 投 資 者 可 要 求 取 得 實 物 股 票 作 為 其 擁 有 權 的 憑 證, 並 可 在 股 票 過 戶 登 記 處 以 其 名 義 登 記 股 票 要 是 股 票 遺 失 了, 須 經 過 冗 長 而 且 昂 貴 的 程 序 補 發 股 票 投 資 者 或 可 將 股 份 委 託 銀 行 或 經 紀 妥 為 保 管, 而 銀 行 或 經 紀 通 常 會 把 股 票 存 放 在 CCASS, 但 CCASS 僅 承 認 該 等 保 管 人 為 證 券 的 直 接 持 有 人 投 資 者 亦 可 在 CCASS 開 立 投 資 者 帳 戶, 以 存 放 其 股 票, 但 買 賣 股 票 仍 須 經 由 銀 行 或 經 紀 進 行 這 個 方 法 可 讓 投 資 者 直 接 控 制 所 持 股 份 與 其 他 類 型 的 投 資 一 樣, 總 回 報 才 是 重 點 所 在 股 東 獲 得 回 報 的 途 徑 有 兩 種 : 一 是 以 高 於 購 入 價 售 出 股 份, 二 是 收 取 公 司 股 息 但 是 股 東 可 能 會 因 股 價 下 跌 而 蒙 受 經 濟 損 失, 此 外 二 線 股 或 小 盤 股 亦 可 能 缺 乏 流 通 性, 即 難 以 出 售 經 營 狀 況 良 好 的 公 司 股 息 可 能 會 逐 年 增 長, 而 該 公 司 的 股 價 亦 可 能 隨 之 上 升, 此 時 的 回 報 可 能 既 包 括 股 息 收 入 又 包 括 資 本 增 益 但 如 公 司 經 營 不 善, 股 價 則 可 能 會 下 跌 證 券 市 場 股 價 瞬 息 萬 變 一 般 認 為 股 票 比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和 債 券 的 風 險 要 大 盈 利 ( 非 股 息 ) 是 公 司 價 值 的 根 本 所 在 分 析 股 票 價 值 的 慣 常 術 語 歸 納 如 下 : 1. 市 價 盈 利 率 ( 或 市 盈 率 PE Ratio): 公 司 股 票 現 價 與 過 往 12 個 月 的 每 股 盈 利 之 比 2. 股 本 回 報 率 (Return on Equity): 公 司 盈 利 與 賬 面 值 之 比 3. 股 息 率 (Dividend Yield): 當 前 的 每 股 全 年 股 息, 以 佔 公 司 普 通 股 當 前 市 價 的 一 個 百 分 率 表 示 4. 派 息 率 (Payment Ratio or Payout Ratio): 給 股 東 派 息 現 2/21
金 數 與 公 司 總 盈 利 之 比 5. 自 留 額 比 率 (Retention Ratio) : 是 指 公 司 未 派 付 給 股 東 而 為 將 來 發 展 所 自 留 的 那 部 份 收 益 (a) 股 息 (Dividends) 以 現 金 向 股 東 所 作 的 付 款 稱 為 股 息 澳 門 並 無 股 票 市 場, 故 亦 無 宣 布 股 息 派 發 時 間 的 統 計 資 料 在 香 港, 股 息 通 常 是 由 董 事 局 每 半 年 宣 布 一 次, 並 且 是 在 董 事 局 指 明 的 股 息 日 付 予 現 有 記 錄 上 已 過 戶 的 股 東 公 司 管 理 層 可 利 用 股 息 的 變 化 作 為 信 號 工 具, 藉 提 高 或 降 低 股 息 來 顯 示 公 司 未 來 的 盈 利 股 份 價 格 會 隨 投 資 者 對 每 家 公 司 的 表 現 與 前 景 的 樂 觀 度 而 變 動 編 訂 可 收 取 股 息 的 股 東 名 單 並 不 簡 單, 因 為 對 很 多 公 司 來 說, 股 份 經 常 買 賣, 名 單 也 經 常 有 變 定 下 除 息 日 就 可 決 定 可 收 取 股 息 的 股 東 因 為 記 錄 普 通 股 擁 有 權 的 轉 移 需 時, 香 港 證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在 截 止 登 記 過 戶 日 期 之 前 兩 個 營 業 日 為 除 息 日 在 除 息 日 前 購 買 股 票 的 投 資 者 有 權 收 取 有 關 的 股 息, 在 除 息 日 當 日 或 之 後 購 買 的 則 不 能 收 取 股 息 (b) 投 資 股 票 之 優 點 - 有 股 息 收 入 ; - 資 本 增 值 ; - 對 公 司 具 有 部 份 擁 有 權 ; - 有 限 責 任 ; - 流 動 性 好 ; - 回 報 高 於 債 券 ; 及 - 能 很 好 地 對 沖 通 脹 (c) 投 資 股 票 之 缺 點 - 受 公 司 盈 利 波 動 的 影 響 ; - 短 期 價 格 波 幅 大 ; - 市 場 風 險 ; - 公 司 風 險 ; 及 - 經 濟 風 險 2/22
2.3.4 地 產 地 產 投 資 是 澳 門 最 佳 的 投 資 方 式 之 一 自 2000 年 起, 地 產 價 格 穏 步 上 升, 在 2004 至 2005 年 間, 房 價 成 倍 上 升, 於 年 底 才 稍 微 穏 定 下 來 地 產 投 資 可 以 多 種 的 形 式 進 行 最 常 見 的 方 式 是 租 賃 物 業, 投 資 者 付 出 首 期 購 買 住 宅 單 位 房 屋 商 鋪 或 寫 字 樓, 然 後 以 租 金 收 入 清 償 按 揭 及 其 他 開 支 與 此 同 時, 租 賃 物 業 既 提 供 周 轉 現 金, 又 有 機 會 從 物 業 升 市 中 獲 得 利 潤 另 一 種 形 式 的 地 產 投 資 是 購 買 住 宅 單 位 房 屋 商 鋪 或 寫 字 樓 甚 至 是 未 開 發 的 土 地, 以 待 稍 後 出 售 獲 利 此 類 投 資 亦 可 透 過 按 揭 進 行 融 資 (a) 地 產 投 資 之 優 點 - 資 本 增 值 ; - 對 沖 通 脹 ; - 可 利 用 銀 行 按 揭 作 借 貸 ; 及 - 具 擁 有 物 業 的 優 越 感 (b) 地 產 投 資 之 缺 點 - 升 跌 程 度 / 風 險 高 : - 交 易 成 本 高 ; - 市 場 缺 乏 流 動 性 ; - 管 理 問 題 ; - 投 資 額 大 ; 及 - 租 金 收 益 率 低 2.3.5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Financial Derivatives)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是 一 種 財 務 工 具, 其 價 值 視 乎 相 關 的 資 產 或 從 相 關 的 資 產, 例 如 股 份 債 券 利 率 外 幣 或 股 市 指 數 等, 衍 生 (derived) 出 來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有 兩 大 類 : 期 權 和 遠 期 合 約 由 於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比 其 他 類 型 的 投 資 具 較 大 投 機 性, 而 且 結 構 複 雜, 所 以 只 適 合 於 成 熟 或 專 業 的 投 資 者 (a)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的 用 途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可 作 多 種 用 途 : 風 險 管 理 投 機 或 套 戥 : 2/23
(i) 風 險 管 理 (Risk management): 衍 生 工 具 廣 泛 應 用 於 對 沖 (hedging), 而 對 沖 的 目 的 是 要 剔 除 市 場 價 格 變 化 對 資 產 或 投 資 組 合 價 值 的 影 響 例 如, 基 金 經 理 持 有 由 股 票 組 成 的 投 資 組 合, 而 他 預 期 市 場 在 短 期 內 會 向 下 調 整 為 了 保 障 他 的 投 資 組 合 的 價 值, 基 金 經 理 可 沽 空 (sell short) 股 票 指 數 期 貨 合 約, 以 便 股 市 下 跌 時, 從 沽 空 股 票 指 數 期 貨 合 約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可 抵 銷 投 資 組 合 所 損 失 的 價 值 要 是 股 市 持 續 上 升, 在 期 貨 對 沖 上 所 招 致 的 損 失 則 會 被 投 資 組 合 的 增 值 所 抵 銷 因 此, 以 期 貨 合 約 對 沖 會 剔 除 下 跌 風 險, 但 同 時 亦 會 放 棄 了 上 升 潛 力 對 沖 收 益 資 產 對 沖 損 失 (ii) (iii) 投 機 (Speculation): 投 機 者 買 賣 衍 生 工 具 的 唯 一 目 的 是 要 利 用 較 初 始 值 為 佳 的 價 格 平 倉, 從 而 獲 利 例 如, 某 交 易 商 認 為 恒 生 指 數 ( 恒 指 ) 會 下 跌, 於 是 沽 空 恒 指 期 貨 合 約 要 是 恒 指 確 如 所 料 般 下 跌, 交 易 商 可 在 較 低 水 平 購 回 其 期 貨 合 約, 從 而 獲 利 反 之, 如 恒 指 非 如 他 所 料 而 上 升, 則 他 就 要 蒙 受 損 失 投 機 者 常 遭 人 指 責, 說 他 們 的 買 賣 令 市 場 波 動 過 大, 但 這 樣 的 指 責 或 許 不 太 公 平, 因 為 他 們 也 增 加 了 市 場 的 變 現 能 力 套 戥 (Arbitrage) : 套 戥 是 在 不 同 市 場 同 時 購 入 和 出 售 相 同 或 類 似 的 資 產, 以 期 從 價 格 錯 配 中 賺 取 無 風 險 的 利 潤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的 價 值 是 衍 生 自 相 關 的 資 產, 所 以 該 等 資 產 的 價 格 與 衍 生 工 具 的 價 格 是 互 有 關 連 的 不 過, 由 於 兩 個 市 場 受 不 同 的 供 求 情 況 推 動, 這 種 價 格 關 係 有 時 會 互 不 調 合 這 樣 便 為 套 戥 的 人 做 就 機 會, 藉 同 時 買 入 價 格 過 低 的 工 具 ( 例 如 股 份 ) 和 售 出 價 格 過 高 的 工 具 ( 例 如 指 數 ) 而 獲 利 例 如, 恒 指 期 貨 合 約 以 高 於 目 前 恒 指 300 點 出 售, 有 些 投 資 公 司 2/24
可 能 入 市 沽 空 期 貨 合 約, 並 在 現 貨 市 場 購 入 相 關 的 股 份 組 合 在 恒 指 期 貨 合 約 結 算 日, 兩 個 市 場 會 趨 於 一 致, 產 生 無 風 險 的 利 潤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產 品 種 類 繁 多, 而 且 結 構 又 很 複 雜 我 們 在 此 只 集 中 討 論 幾 種 基 本 的 產 品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有 兩 大 類 : 1. 遠 期 及 期 貨 合 約 2. 期 權 及 認 股 權 證 (b) 遠 期 及 期 貨 合 約 (Forward and Futures Contracts) 遠 期 合 約 (forward contract) 是 買 家 與 賣 家 之 間 的 協 議, 由 雙 方 在 交 易 當 天 就 資 產 貨 品 訂 下 價 格, 而 該 等 資 產 貨 品 會 在 一 個 指 定 的 未 來 日 期 交 付 所 買 賣 的 資 產 或 貨 品 包 括 股 票 債 券 利 率 外 幣 商 品 和 股 票 指 數 等 期 貨 合 約 (futures contract) 一 般 是 標 準 化 的 遠 期 合 約, 在 有 規 模 的 市 場 ( 稱 為 期 貨 市 場 ) 買 賣 期 貨 合 約 所 涉 及 的 相 關 資 產 種 類 很 多, 例 如 農 業 和 冶 金 產 品 孳 息 資 產 外 幣 和 股 票 指 數 期 貨 合 約 的 結 算 方 法 通 常 為 平 倉 買 賣 實 際 交 付 或 現 金 結 算 股 票 指 數 期 貨 合 約 是 以 某 一 股 市 指 數 為 基 礎, 例 如 杜 瓊 斯 工 業 平 均 指 數 (DJIA) 標 準 普 爾 五 百 指 數 (S&P 500) 恒 生 指 數 等, 而 這 些 指 數 是 量 度 股 市 整 體 股 價 走 勢 的 指 標 買 賣 股 票 指 數 期 貨 是 以 標 準 化 合 約 買 入 或 沽 出 一 個 包 括 指 數 內 所 有 成 份 股 的 假 設 投 資 組 合, 買 賣 是 按 交 易 時 所 指 定 的 未 來 日 子 及 協 議 價 格 進 行 就 可 交 付 相 關 貨 品 的 期 貨 合 約 而 言, 買 家 同 意 在 履 約 日 接 受 賣 家 對 貨 品 的 交 付, 並 作 出 付 款 但 就 股 票 指 數 期 貨 合 約 而 言, 結 算 是 以 現 金 進 行, 而 沒 有 實 際 將 指 數 所 涉 及 的 證 券 交 付 從 買 賣 股 票 指 數 期 貨 合 約 可 得 到 的 利 潤 或 虧 損 是 由 原 來 合 約 價 與 最 後 結 算 價 兩 者 的 差 額 決 定 例 如, 投 資 者 在 10,000 點 買 入 一 張 恒 生 指 數 ( 恒 指 ) 期 貨 合 約, 而 合 約 的 最 後 結 算 價 是 在 10,800 點, 則 投 資 者 可 賺 得 (10,800 10,000) x 港 幣 50 元 = 港 幣 40,000 元 ( 恒 指 期 貨 合 約 指 數 每 一 點 值 港 幣 50 元 ) 在 香 港, 恒 指 期 貨 合 約 是 在 香 港 期 貨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買 賣 的 恒 指 期 貨 合 約 的 價 值 相 等 於 指 數 值 乘 以 港 幣 50 元 例 2/25
如, 恒 指 期 貨 合 約 是 在 9,800 點 買 賣 的, 其 相 關 合 約 價 值 即 為 港 幣 490,000 元 ( 港 幣 50 元 x 98,000) 合 約 的 買 家 與 賣 家 可 就 股 市 整 體 走 勢 ( 以 股 市 指 數 計 ) 而 持 倉 投 資 於 相 關 股 份 的 投 資 者 須 在 買 賣 交 易 後 的 兩 個 營 業 日 內, 全 數 付 清 股 款, 但 期 貨 合 約 的 買 家 或 賣 家 則 只 需 繳 付 一 筆 相 當 於 合 約 價 值 的 一 個 百 份 率 的 保 證 金 ( 孖 展 ) 孖 展 要 求 會 因 應 不 同 市 場 不 同 投 資 產 品 與 及 根 據 市 況 而 釐 定, 故 此 經 常 會 有 差 異 ( 在 撰 寫 本 文 時, 一 張 恒 生 指 數 期 貨 合 約 的 初 次 保 證 金 是 港 幣 38,250 元, 約 相 等 於 合 約 價 值 的 8%) 因 此, 投 資 者 在 指 數 方 面 的 持 倉, 與 在 相 關 股 份 方 面 要 達 到 相 同 持 倉 比 較, 前 者 所 需 資 本 只 為 後 者 的 某 一 份 數 不 過 期 貨 合 約 的 槓 桿 作 用 有 時 會 產 生 反 效 果 假 如 股 市 出 現 不 利 於 投 資 者 的 變 動, 而 波 幅 達 8% 的 話, 投 資 在 期 貨 合 約 的 本 金 就 會 全 部 虧 掉 (c) 期 權 及 認 股 權 證 (Options and Warrants) 期 權 合 約 給 予 持 有 人 權 利 ( 不 是 責 任 ) 買 入 或 沽 出 指 定 數 額 的 相 關 資 產, 而 買 賣 是 以 協 議 的 價 格 在 指 定 時 間 內 或 於 指 定 時 間 進 行 在 期 權 交 易 中, 買 家 ( 又 稱 持 有 人 ) 付 予 賣 家 ( 又 稱 期 權 賣 方 ) 一 筆 協 定 的 費 用, 稱 為 期 權 金 或 溢 價 (premium) 期 權 買 家 你 有 權 向 我 買 入 期 權 賣 家 期 權 合 約 期 權 金 相 關 資 產 : 股 份 指 數 債 券 外 匯 商 品 行 使 期 權 指 持 有 人 實 行 有 關 權 利, 由 雙 方 實 行 在 期 權 合 約 中 指 明 的 交 易 如 持 有 人 選 擇 行 使 期 權, 期 權 賣 方 有 責 任 實 行 指 明 的 交 易 2/26
不 同 相 關 資 產 都 有 期 權 買 賣, 而 相 關 資 產 包 括 股 票 ( 股 票 期 權 或 認 股 權 證 ) 股 票 指 數 債 券 ( 可 提 早 贖 回 及 可 提 早 售 回 債 券 (callable and putable bonds) ) 外 匯 ( 貨 幣 期 權 ) 利 率 商 品 等 認 購 期 權 (call option) 給 予 持 有 人 權 利 ( 不 是 責 任 ) 買 入 相 關 資 產, 而 認 沽 期 權 (put option) 則 給 予 持 有 人 權 利 ( 不 是 責 任 ) 沽 出 相 關 資 產 認 購 期 權 持 有 人 買 入 相 關 資 產, 或 認 沽 期 權 持 有 人 沽 出 相 關 資 產 的 預 先 協 議 價 格 稱 為 敲 價 (strike price) 或 行 使 價 (exercise price) 敲 價 在 期 權 合 約 商 定 時 訂 定 期 權 合 約 是 有 時 限 的 權 利 終 止 的 日 期 稱 為 到 期 日 (expiration date) 期 權 有 兩 種 形 式 : 歐 式 期 權 和 美 式 期 權 歐 式 期 權 只 可 在 到 期 日 行 使, 而 美 式 期 權 則 可 在 到 期 日 當 日 或 之 前 行 使 交 易 日 : x1 年 5 月 23 日 買 家 : ABC 賣 家 : XYZ 美 式 認 購 匯 豐 控 股 數 量 : 400 股 敲 價 : 港 幣 100 元 到 期 日 : x1 年 11 月 23 日 期 權 金 : 港 幣 2,800 元 ABC 付 予 XYZ 港 幣 2,800 元 期 權 金, 有 權 在 x1 年 11 月 23 日 或 之 前 以 每 股 港 幣 100 元 向 XYZ 購 買 400 股 匯 豐 控 股 期 權 可 在 場 外 交 易 市 場 或 透 過 有 規 模 的 交 易 所 買 賣 期 權 買 賣 在 有 規 模 的 交 易 所 以 標 準 化 合 約 進 行, 交 易 會 更 加 方 便 這 些 交 易 所 採 用 結 算 公 司 的 服 務, 由 該 等 公 司 保 存 所 有 買 賣 的 記 錄, 並 擔 任 所 有 期 權 賣 方 的 買 家 和 所 有 買 家 的 期 權 賣 方 期 權 賣 方 需 存 放 一 筆 保 證 金, 以 確 保 他 們 履 行 責 任 保 證 金 的 數 額 和 形 式 視 乎 個 別 期 權 合 約 而 定 認 股 權 證 的 運 作 方 式 與 股 票 期 權 一 樣 在 香 港, 大 部 份 的 認 股 權 證 都 是 認 購 權 證, 但 也 有 一 些 認 沽 權 證 認 股 權 證 有 兩 2/27
種 : 股 本 認 股 權 證 (equity warrants) 和 衍 生 認 股 權 證 (derivative warrants) 股 本 認 股 權 證 由 發 行 相 關 股 份 的 公 司 發 行, 而 衍 生 認 股 權 證 則 由 第 三 者 發 行, 通 常 是 投 資 公 司 或 財 務 機 構 期 權 和 認 股 權 證 的 特 點 是 這 些 合 約 的 回 本 是 不 對 稱 的 例 如 你 看 好 長 江 實 業 (CKH) 的 股 價, 而 選 擇 以 期 權 金 港 幣 3,000 元 買 入 1,000 股 認 購 期 權, 敲 價 為 港 幣 50 元, 並 持 有 該 期 權 合 約 至 到 期 日 在 期 權 到 期 日, 如 CKH 的 股 價 在 港 幣 50 元 以 下, 期 權 就 不 值 得 行 使, 而 你 就 損 失 了 所 付 的 港 幣 3,000 元 期 權 金 不 論 CKH 的 股 價 怎 麼 低, 你 最 大 的 損 失 就 是 港 幣 3,000 元 不 過 如 果 CKH 的 股 價 上 升, 例 如 至 港 幣 62 元, 你 從 期 權 所 賺 得 的 是 ( 港 幣 62 元 港 幣 50 元 ) x 1,000 = 港 幣 12,000 元, 扣 除 港 幣 3,000 元 的 期 權 金 開 支, 你 的 淨 利 潤 是 港 幣 9,000 元 在 這 情 況 下, 在 期 權 到 期 日, CKH 的 股 價 愈 高, 你 的 利 潤 便 愈 大 因 此, 期 權 買 家 的 最 大 損 失 是 所 付 的 期 權 金, 但 所 能 賺 得 的 在 理 論 上 是 無 限 量 的 不 過, 期 權 賣 方 的 回 報 則 與 期 權 買 家 的 剛 剛 相 反, 所 賺 取 的 是 有 限 的, 但 損 失 卻 可 能 是 無 限 的 (d) 衍 生 工 具 的 優 點 - 針 對 不 想 要 的 風 險 提 供 有 效 對 沖 ; - 有 效 率 的 投 機 工 具 ; - 損 失 僅 限 於 所 付 期 權 金 ( 就 期 權 買 家 而 言 ); - 具 高 度 槓 桿 作 用 ; - 回 報 潛 力 高 ; - 具 變 現 能 力 ( 就 於 交 易 所 買 賣 的 衍 生 工 具 而 言 ); 及 - 交 易 費 用 低 (e) 衍 生 工 具 的 缺 點 - 風 險 極 高 ; - 損 失 無 限 ( 就 期 權 賣 方 和 期 貨 買 賣 人 而 言 ); - 需 繳 付 相 當 數 額 的 期 權 金 ( 就 期 權 買 家 而 言 ); - 在 期 滿 日 後 會 損 失 全 部 所 付 期 權 金 ; 及 - 對 相 關 證 券 沒 有 擁 有 權 或 股 息 收 入 這 些 財 務 工 具 都 很 複 雜, 而 且 有 其 獨 特 的 風 險, 所 以 並 不 適 合 每 一 位 投 資 者 在 買 賣 衍 生 工 具 之 前, 投 資 者 應 對 這 些 產 品 的 性 質 和 所 涉 風 險 已 經 完 全 瞭 解 2/28
2.3.6 低 變 現 能 力 的 投 資 在 結 束 本 段 前, 我 們 將 簡 單 地 討 論 另 一 類 投 資 工 具 這 類 投 資 很 多 人 視 為 嗜 好 多 於 投 資, 不 過 這 類 資 產 從 前 確 有 相 當 的 回 報 這 些 資 產 包 括 古 董 名 畫 錢 幣 和 郵 票 鑽 石 和 其 他 收 藏 品 投 資 者 除 了 可 從 這 類 投 資 取 得 金 錢 上 的 回 報 之 外, 還 可 因 擁 有 這 些 物 品 而 得 到 滿 足 感 不 過, 這 類 投 資 的 市 場 通 常 都 沒 有 多 大 的 變 現 能 力, 而 且 交 易 費 用 也 可 能 很 高 昂 這 些 資 產 很 多 都 是 在 拍 賣 會 中 出 售, 所 以 價 格 會 有 很 大 差 異 此 外, 投 資 者 也 需 在 這 方 面 具 有 特 別 的 知 識 和 經 驗 2.3.7 投 資 基 金 (Investment Funds) 在 以 下 章 節 中, 所 有 投 資 基 金 互 惠 基 金 或 單 位 信 託 等 名 詞, 皆 被 視 為 集 體 投 資 計 劃 由 於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的 價 值 大 多 是 與 投 資 基 金 的 表 現 有 直 接 關 連, 保 險 中 介 人 (insurance intermediary) 在 銷 售 這 些 產 品 時 應 對 投 資 基 金 的 特 點 利 益 和 運 作 有 很 透 徹 的 認 識 投 資 基 金 是 一 種 集 體 投 資, 把 投 資 目 標 相 近 的 投 資 者 的 資 金 集 合 起 來 投 資 公 司 跟 著 把 資 金 分 散 投 資 到 由 各 種 財 務 工 具 ( 例 如 股 票 和 債 券 ) 組 成 的 投 資 組 合, 而 投 資 者 可 間 接 擁 有 投 資 公 司 所 購 入 的 資 產, 以 及 分 享 投 資 公 司 由 此 而 獲 得 的 盈 利 基 金 的 種 類 繁 多, 適 應 投 資 者 的 不 同 需 要 投 資 基 金 可 按 所 投 資 的 資 產 類 別 分 類, 例 如 : 股 票 基 金 債 券 基 金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及 創 業 資 本 基 金 等 基 金 亦 可 按 投 資 目 標 而 分 為 進 取 型 增 長 基 金 增 長 基 金 收 益 基 金 均 衡 基 金 等 有 些 基 金 是 為 投 資 於 特 定 工 業 而 設 立 ( 例 如 科 技 基 金 ), 或 按 地 理 範 圍 而 設 立, 例 如 環 球 基 金 美 國 基 金 歐 洲 基 金 遠 東 基 金 中 國 基 金 香 港 基 金 等 一 些 有 關 投 資 基 金 的 問 題 將 在 以 下 各 段 討 論. (a) (b) 互 惠 基 金 及 單 位 信 託 各 種 不 同 的 投 資 基 金 在 很 多 方 面 都 別 具 特 色, 所 以 要 作 分 類 是 很 困 難 的 在 不 同 的 司 法 管 轄 區 都 有 不 同 的 名 稱 投 資 基 金 一 般 稱 為 互 惠 基 金 或 單 位 信 託 互 惠 基 金 (Mutual Fund) 2/29
這 是 最 簡 單 又 最 常 見 的 情 況 投 資 公 司 成 立 的 目 的 是 籌 集 資 金 以 投 資 於 其 他 公 司 的 股 份, 而 這 些 公 司 只 有 一 種 投 資 者, 就 是 由 該 等 公 司 代 為 作 出 投 資 的 股 份 持 有 人 這 些 股 份 持 有 人 直 接 擁 有 投 資 公 司, 因 而 間 接 擁 有 該 公 司 本 身 所 擁 有 的 財 務 資 產 互 惠 基 金 公 司 有 董 事 局, 由 其 股 份 持 有 人 選 出 董 事 局 通 常 會 聘 請 專 業 投 資 經 理, 即 管 理 公 司 (management company) 來 管 理 投 資 公 司 的 資 產 這 些 管 理 公 司 可 能 是 認 可 的 財 務 機 構 法 人 公 司 或 保 險 公 司 管 理 公 司 往 往 是 創 立 和 推 廣 互 惠 基 金 的 商 業 實 體 管 理 公 司 可 訂 立 合 約 來 管 理 多 個 互 惠 基 金, 而 每 個 互 惠 基 金 都 是 獨 立 組 織, 有 本 身 的 董 事 局 (c) 單 位 信 託 (Unit Trust) 信 託 是 英 國 普 通 法 中 存 在 已 久 的 概 念 這 個 概 念 在 英 國 澳 洲 加 拿 大 和 新 加 坡 等 普 通 法 國 家 都 獲 得 承 認 香 港 也 採 用 這 個 概 念 不 過, 像 台 灣 日 本 法 國 或 盧 森 堡 等 大 陸 法 國 家, 信 託 是 不 被 承 認 的, 所 以 他 們 會 改 而 採 用 互 惠 基 金 單 位 信 託 是 根 據 信 託 設 立 的 投 資 工 具 要 成 立 一 個 單 位 信 託, 投 資 公 司 會 購 買 一 個 具 體 組 合 的 證 券, 並 將 證 券 交 予 信 託 人 (trustee) 存 放 投 資 目 標 相 近 的 投 資 者 把 資 金 集 合 起 來, 然 後 投 資 於 該 類 資 產 此 等 稱 為 可 贖 回 信 託 證 書 的 單 位 會 被 發 售 予 公 眾 擁 有 這 些 證 書 的 人 可 按 其 所 擁 有 的 單 位 的 比 例, 取 得 先 前 存 放 於 信 託 人 的 證 券 的 權 益 信 託 人 就 這 些 證 券 所 收 取 的 一 切 收 益 會 付 予 信 託 證 書 持 有 人, 本 金 亦 會 償 付 予 有 關 的 持 有 人 購 買 任 何 單 位 信 託 的 投 資 者 不 需 在 信 託 存 續 的 整 段 期 間 內 都 持 有 該 信 託 事 實 上, 單 位 通 常 可 售 回 信 託, 售 價 以 投 資 組 合 中 相 關 資 產 的 買 入 價 ( 即 投 資 組 合 中 證 券 的 市 值 ) 計 算, 這 亦 稱 為 每 單 位 的 資 產 淨 值 (Net Asset Value) 資 產 淨 值 是 按 以 下 方 式 計 算 : 資 產 淨 值 = ( 總 資 產 總 負 債 ) 已 發 行 單 位 數 目 每 單 位 的 價 格 一 經 確 定 後, 信 託 人 可 出 售 一 種 或 多 種 證 券 以 取 得 從 投 資 者 回 購 單 位 所 需 的 現 金 (d) 開 放 型 基 金 及 封 閉 型 基 金 2/30
投 資 基 金 出 售 股 份 予 投 資 者, 並 以 所 得 資 金 按 基 金 的 投 資 目 標 購 入 資 產 和 證 券 不 過, 基 金 推 出 後, 各 有 不 同 的 運 作 方 式, 並 可 分 類 為 開 放 型 基 金 及 封 閉 型 基 金 (i) 開 放 型 基 金 (Open-end Funds) 開 放 型 基 金 具 不 定 額 資 本, 可 隨 時 根 據 相 關 投 資 的 資 產 淨 值 或 以 接 近 該 資 產 淨 值 的 價 格 購 入 現 存 的 股 份 單 位 另 一 方 面, 基 金 又 可 以 持 續 地 向 投 資 者 推 出 新 股, 價 格 亦 是 以 資 產 淨 值 為 根 據 由 於 基 金 的 開 放 性 質, 所 以 投 資 的 人 愈 多, 基 金 的 規 模 會 愈 大, 股 份 數 目 亦 會 增 加 相 反, 如 投 資 者 贖 回 投 資, 基 金 規 模 會 縮 小, 股 份 亦 會 被 註 銷 股 份 單 位 的 價 格 視 乎 投 資 公 司 所 投 資 的 資 產 價 值 而 定 (ii) 封 閉 型 基 金 (Closed-end Funds) 封 閉 型 基 金 是 投 資 公 司, 其 業 務 是 投 資 於 其 他 財 務 資 產 或 公 司 基 金 初 期 發 行 固 定 數 目 的 股 份, 即 基 金 的 規 模 是 固 定 的 在 初 次 發 售 後, 鮮 會 發 行 新 股 或 購 回 股 份 ; 不 管 投 資 者 數 目 有 多 少, 股 份 數 目 是 不 變 的 投 資 者 欲 買 入 或 沽 出 封 閉 型 基 金 的 股 份 須 透 過 二 手 市 場 進 行 這 類 基 金 一 般 是 在 有 規 模 的 股 票 市 場 如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American Stock Exchange 或 香 港 交 易 所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等 進 行 買 賣 雖 然 封 閉 型 基 金 的 股 價 反 映 基 金 內 的 資 產 價 值, 卻 與 開 放 型 基 金 不 同, 價 錢 一 般 未 必 等 如 基 金 的 資 產 淨 值 的 如 果 想 把 股 份 沽 出 的 人 超 過 欲 買 入 的 人, 股 價 會 下 跌, 而 且 會 低 於 資 產 淨 值 要 是 買 入 的 人 多 於 沽 出 的 人, 則 股 價 會 上 升 美 國 的 研 究 顯 示 封 閉 型 基 金 ( 在 美 國 ) 的 買 賣 價 一 般 都 有 折 扣 的, 約 為 資 產 淨 值 的 5% 至 20% 很 多 封 閉 型 基 金 是 為 投 資 於 變 現 能 力 不 大 的 市 場, 例 如 物 業 或 新 興 經 濟 地 區 的 股 市, 因 為 這 些 基 金 本 身 所 具 的 封 閉 性 質, 基 金 公 司 不 需 要 在 市 場 情 況 突 變 時 ( 以 不 合 理 價 錢 ) 售 出 資 產, 以 應 付 投 資 者 贖 回 股 份 的 要 求 (e) 投 資 基 金 的 收 費 與 費 用 2/31
投 資 於 基 金 需 承 擔 最 少 兩 種 費 用 第 一 種 為 銷 售 費 用 或 手 續 費 用, 是 用 作 支 付 基 金 的 運 作 和 配 銷 費 用, 第 二 種 為 管 理 年 費, 是 就 管 理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向 其 繳 付 的 費 用 (i) 無 手 續 費 用 (No Load) 基 金 公 司 以 直 銷 形 式 發 售 單 位 股 份 而 毋 須 經 過 銷 售 機 構 此 類 基 金 通 常 不 收 取 初 次 銷 售 費 用, 統 稱 為 無 手 續 費 用 基 金 所 以 單 位 股 份 都 是 以 相 等 於 其 資 產 淨 值 的 價 格 銷 售 不 過, 若 投 資 者 在 某 段 時 限 內 把 股 份 售 回 予 基 金 公 司, 則 會 被 收 取 贖 回 費 用 或 懲 罰 性 費 用 有 些 基 金 公 司 亦 會 按 年 收 取 配 銷 費 用 (ii) 銷 售 費 用 手 續 費 用 (Sales Fee Load) 如 基 金 是 由 推 銷 人 員 銷 售, 基 金 公 司 須 就 所 售 單 位 股 份 繳 付 佣 金, 稱 為 手 續 費 用, 而 一 般 的 手 續 費 用 如 下 : - 首 次 認 購 費 用 ; - 贖 回 費 用 ; 及 - 均 衡 佣 金 (1) 首 次 認 購 費 用 (Front-end Load) 基 金 公 司 通 常 在 出 售 單 位 股 份 時 向 投 資 者 收 取 首 次 認 購 費 用 此 費 用 只 付 一 次, 並 且 是 以 初 次 購 入 價 的 某 個 百 份 率 計 算 這 些 基 金 通 常 稱 為 A 類 單 位 股 份, 對 長 線 投 資 者 來 說 是 個 較 具 吸 引 力 的 選 擇 (2) 贖 回 費 用 (Back-end Load) 贖 回 費 用 是 投 資 者 將 單 位 股 份 售 回 ( 不 是 購 買 ) 予 基 金 公 司 時 繳 付 的 當 投 資 者 向 基 金 公 司 售 回 他 們 的 單 位 股 份 時, 他 們 須 支 付 一 筆 條 件 性 遞 延 銷 售 手 續 費 或 贖 回 手 續 費 條 件 性 遞 延 銷 售 手 續 費 通 常 是 在 投 資 者 持 有 單 位 股 份 首 數 年 按 資 產 淨 值 計 算, 並 逐 年 遞 減, 直 至 毋 須 繳 付 贖 回 費 用 可 以 單 位 股 份 之 資 產 淨 值 之 一 個 既 定 百 份 率 或 按 投 資 者 持 有 單 位 股 份 之 年 期 收 取 另 外, 投 資 者 每 年 須 繳 付 不 超 過 1% 的 配 銷 費 用 (distribution fee) 這 些 股 份 通 常 2/32
稱 為 B 類 單 位 股 份, 對 擬 持 有 最 少 5 年 的 中 線 投 資 者 來 說 是 個 較 具 吸 引 力 的 選 擇 此 外, 有 些 B 類 單 位 股 份 可 在 數 年 後 轉 為 A 類, 之 後 就 不 需 繳 付 配 銷 年 費 用 (3) 均 衡 佣 金 (Level Load) 投 資 者 須 在 購 買 單 位 股 份 時 向 基 金 公 司 繳 付 小 額 首 次 認 購 費 用, 並 且 如 在 一 年 內 出 售, 還 可 能 需 繳 付 小 額 贖 回 費 用 另 外, 基 金 公 司 亦 會 收 取 配 銷 費 用, 以 支 付 持 續 的 基 金 銷 售 開 支 這 些 股 份 通 常 稱 為 C 類 單 位 股 份, 對 短 線 投 資 者 來 說 較 具 吸 引 力 此 等 收 費 方 式 在 香 港 並 不 普 遍 (iii) 管 理 費 用 (Management Fees) 除 銷 售 費 用 外, 所 有 基 金 都 就 專 業 基 金 經 理 所 提 供 的 投 資 和 顧 問 服 務 收 取 管 理 年 費 管 理 費 相 當 於 基 金 平 均 市 值 的 某 個 百 份 率, 例 如 年 率 0.5% 至 1% (iv) 其 他 費 用 投 資 公 司 可 收 取 的 其 他 費 用 還 包 括 ( 但 不 限 於 ): (1) 用 以 支 付 向 投 資 者 提 供 資 料 記 錄 及 客 戶 服 務 之 行 政 管 理 費 用 ; (2) 保 證 費 用 ( 適 用 於 保 證 基 金 ); (3) 信 託 費 用 ; 及 (4) 代 管 費 用 等 (f) 投 資 基 金 的 好 處 投 資 基 金 的 好 處 可 引 用 以 下 一 句 說 話 總 結 起 來 : 對 大 部 份 投 資 者 來 說, 礙 於 他 們 的 時 間, 投 資 技 巧 或 財 力 所 限, 他 們 是 難 以 負 擔 高 昂 的 費 用, 以 取 得 媲 美 專 業 投 資 者 般 之 回 報 投 資 基 金 正 好 補 充 這 方 面 之 不 足, 為 他 們 獲 取 專 業 意 見 及 回 報 基 金 所 涉 風 險 一 般 都 低 於 直 接 持 有 證 券, 而 且 還 提 供 經 濟 效 益 投 資 基 金 的 主 要 好 處 概 括 如 下 : (i) 分 散 投 資 (Diversification) 2/33
投 資 基 金 提 供 多 樣 化 的 投 資 選 擇, 既 有 增 長, 也 有 收 益, 或 兩 者 兼 備, 還 有 可 投 資 於 國 際 市 場 和 本 地 市 場 的 機 會 基 金 的 投 資 經 理 通 常 以 多 達 50 至 200 種 或 更 多 證 券 設 立 投 資 組 合 事 實 上, 這 些 投 資 經 理 是 把 投 資 者 的 金 錢 放 在 多 個 籃 子 裏, 而 不 是 一 個 傳 統 上 只 有 大 機 構 和 具 高 淨 資 產 值 的 個 人 投 資 者 才 能 作 多 元 化 的 投 資 現 在 有 了 投 資 基 金, 普 羅 投 資 者 亦 可 把 投 資 作 分 散 處 理 (ii) 專 業 管 理 (Professional management) 投 資 基 金 都 由 專 業 具 專 長 的 全 職 投 資 經 理 管 理, 他 們 根 據 廣 泛 和 持 續 的 經 濟 研 究, 作 出 買 入 和 沽 出 的 決 定 他 們 在 分 析 宏 觀 經 濟 情 況 股 市 市 況 利 率 通 脹 和 個 別 公 司 的 財 務 表 現 後, 挑 選 與 基 金 的 目 標 最 吻 合 的 投 資 從 前 只 有 大 機 構 和 具 高 淨 資 產 值 的 個 人 投 資 者 才 可 取 得 此 等 專 業 投 資 經 理 的 服 務, 但 現 在 普 羅 投 資 者 也 可 以 透 過 投 資 基 金, 享 受 這 些 專 業 管 理 的 好 處 (iii) 增 長 潛 力 (Growth potential) 從 投 資 基 金 所 得 的 長 期 回 報, 可 能 高 於 傳 統 儲 蓄 事 實 上, 投 資 基 金 有 這 樣 迅 速 的 增 長, 其 中 一 個 原 因 是 相 對 於 投 資 者 個 別 進 行 投 資 所 取 得 的 回 報, 基 金 確 有 驕 人 的 表 現 記 錄 當 然, 各 基 金 都 有 不 同 的 表 現, 但 平 均 來 說, 長 遠 的 走 勢 顯 示 股 票 基 金 的 增 長 大 都 能 夠 追 得 上 美 國 經 濟 的 增 長 此 外, 債 券 與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亦 能 夠 反 映 其 各 別 市 場 的 長 期 走 勢 (iv) 方 便 (Convenience) 投 資 基 金 容 易 購 買 投 資 者 可 透 過 投 資 公 司 的 專 業 持 牌 人 (licensed person) 購 買 大 多 數 類 型 的 基 金, 而 這 些 持 牌 人 都 能 協 助 投 資 者 分 析 其 財 務 需 要 和 目 標, 並 推 薦 適 當 的 基 金 今 天, 澳 門 大 多 數 的 商 業 銀 行 都 銷 售 投 資 公 司 的 基 金 投 資 基 金 的 變 現 能 力 強, 投 資 者 很 容 易 贖 回 自 己 的 投 資 投 資 者 可 在 任 何 營 業 日, 將 其 投 資 的 全 部 或 部 份 贖 回, 並 收 取 該 等 投 資 的 市 值 ( 當 然 可 能 高 於 或 低 於 2/34
原 來 買 入 的 價 值 ) 一 般 情 形 下 投 資 者 會 在 數 個 營 業 日 內 收 到 贖 回 的 資 金 (v) 可 參 與 環 球 市 場 (Access to global markets) 有 些 市 場 是 不 容 許 外 國 投 資 者 投 資 的, 但 國 際 投 資 公 司 則 可 於 當 地 設 立 公 司, 在 當 地 市 場 進 行 投 資 這 樣 就 增 加 了 投 資 者 的 投 資 機 會, 否 則 他 們 是 無 從 取 得 這 些 投 資 機 會 的 好 處 (vi) 靈 活 性 (Flexibility) 投 資 基 金 各 有 本 身 的 特 點, 容 許 投 資 者 制 定 自 己 的 投 資 策 略 投 資 者 可 選 擇 最 適 合 的 投 資 種 類, 以 配 合 本 身 的 投 資 目 標 和 承 受 風 險 的 能 力 (vii) 變 現 能 力 (Liquidity) 大 多 數 的 投 資 基 金 都 能 隨 時 以 相 等 於 資 產 淨 值 的 價 格 出 售, 所 以 投 資 者 能 很 容 易 地 將 投 資 變 現 而 不 需 在 價 格 上 作 大 幅 的 折 讓 (viii) 容 易 負 擔 (Affordability) 擁 有 有 限 資 源 的 投 資 者 如 欲 投 資 於 股 票 市 場, 只 能 購 買 到 零 碎 的 股 份, 而 且 經 紀 佣 金 會 較 高, 此 外, 他 們 也 不 會 得 到 分 散 投 資 的 好 處 但 投 資 基 金 的 經 濟 效 益 規 模, 令 普 羅 投 資 者 亦 可 透 過 它 們 作 這 方 面 的 投 資 由 於 小 數 額 的 投 資 基 金 單 位 亦 可 作 買 賣, 使 一 般 投 資 者 也 能 負 擔 投 資 者 只 需 在 投 資 計 劃 開 始 時, 投 資 港 幣 10,000 元 ( 或 更 低 ), 其 後 每 月 的 定 期 投 資 額 更 可 低 至 港 幣 1,000 元 (ix) 節 省 費 用 (Cost efficiency) 投 資 者 有 時 覺 得 投 資 基 金 費 用 昂 貴, 因 為 投 資 者 須 付 最 多 5% 的 佣 金 不 過, 以 這 筆 款 項, 他 們 卻 可 取 得 世 界 級 專 家 的 專 業 服 務, 為 他 們 作 投 資 決 定 此 外, 投 資 公 司 往 往 採 用 任 何 投 資 者 都 不 能 負 擔 的 先 進 電 腦 設 備 投 資 者 集 腋 成 裘, 把 資 金 集 中 起 來, 利 用 大 批 購 買 的 好 處, 使 交 易 和 行 政 管 理 費 得 以 大 大 減 少 2/35
(x) 行 政 管 理 (Administration) 投 資 者 不 用 處 理 與 管 理 投 資 組 合 有 關 的 行 政 工 作, 例 如 處 理 股 份 買 賣 的 付 款 事 宜 登 記 股 份 安 排 託 管 收 集 股 息 及 申 請 供 股 等 (xi) 保 障 (Protection) 投 資 基 金 的 資 產 一 般 都 由 信 託 人 或 代 管 人 保 管, 他 們 有 責 任 保 障 投 資 者 的 權 益, 代 投 資 者 持 有 該 等 投 資 信 託 人 亦 有 責 任 確 保 所 作 投 資 是 符 合 投 資 目 標, 而 代 管 人 則 負 責 將 資 產 妥 為 保 存 投 資 基 金 的 業 務 是 受 到 高 度 規 管 的 在 澳 門, 內 含 投 資 基 金 的 投 資 相 連 產 品 必 須 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認 可, 方 可 向 公 眾 推 銷, 否 則 即 屬 違 法 雖 然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認 可 並 不 等 同 對 投 資 產 品 作 出 保 證, 但 投 資 產 品 必 須 符 合 具 體 規 定 方 可 獲 得 認 可 (xii) 最 新 投 資 資 料 (Up to date investment position) 大 多 數 的 投 資 基 金 每 日 都 會 在 報 章 刊 登 買 入 價 和 沽 出 價, 以 及 基 金 的 資 產 淨 值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展, 有 些 基 金 更 透 過 互 聯 網 發 布 有 關 的 資 料 (xiii) 將 得 益 自 動 再 投 資 (Automatic reinvestment of gains) 大 多 數 的 投 資 基 金 會 容 許 投 資 者 將 所 得 的 股 息 和 資 本 增 益 自 動 再 投 資, 以 不 費 分 文 的 方 式, 購 買 額 外 的 基 金 股 份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複 利 效 力 就 會 令 投 資 者 的 資 產 之 價 值 大 幅 增 加 (xiv) 轉 換 基 金 權 利 (Exchange privilege) 在 一 組 基 金 中, 投 資 者 通 常 可 以 按 本 身 財 務 狀 況 及 投 資 策 略 的 變 化, 把 全 部 或 部 份 投 資 於 某 基 金 中 的 投 資 轉 換 為 具 不 同 目 標 的 其 他 基 金 (g) 投 資 基 金 的 缺 點 (i) 管 理 費 2/36
操 作 投 資 基 金 的 專 業 投 資 經 理 會 直 接 從 投 資 基 金 收 取 費 用, 如 果 投 資 者 自 行 管 理 本 身 的 投 資, 則 可 省 卻 這 項 費 用 (ii) 缺 乏 選 擇 投 資 者 雖 然 能 選 擇 他 她 擬 投 資 的 基 金 類 別, 但 對 於 基 金 內 應 包 括 哪 些 個 別 股 票 或 債 券 的 挑 選 上, 卻 全 無 控 制 權 (iii) 缺 乏 擁 有 人 的 權 利 如 果 投 資 者 直 接 持 有 某 公 司 的 股 份, 他 她 有 權 出 席 該 公 司 的 周 年 大 會 並 就 重 要 事 項 投 票, 但 投 資 基 金 的 投 資 者 對 於 基 金 內 的 個 別 投 資, 卻 沒 有 有 關 的 權 利 (h) 投 資 基 金 各 方 的 職 責 (i) 管 理 公 司 的 職 責 就 管 理 公 司 的 一 般 責 任 而 言, 管 理 公 司 必 須 : (1) 根 據 組 成 文 件 的 規 定, 以 持 有 人 的 利 益 作 為 管 理 該 計 劃 的 方 針, 同 時 亦 要 履 行 一 般 法 律 加 諸 其 身 上 的 職 責 ; (2) 保 存 基 金 的 會 計 帳 冊 及 記 錄, 以 及 編 製 基 金 的 帳 目 和 報 告 每 個 財 政 年 度 最 少 需 出 版 兩 份 報 告 ; 及 (3) 確 保 公 眾 人 士 得 以 隨 時 查 閱 組 成 文 件 (ii) 信 託 人 (Trustee) 代 管 人 (Custodian) 的 職 責 以 單 位 信 託 或 互 惠 基 金 形 式 成 立 的 每 一 認 可 投 資 基 金 須 分 別 委 任 證 監 會 接 納 的 信 託 人 或 代 管 人 信 託 人 將 按 照 信 託 法 的 一 般 原 則 履 行 其 職 責 就 互 惠 基 金 公 司 來 說, 代 管 人 的 責 任 應 載 列 在 組 成 文 件, 例 如 代 管 人 協 議 書 之 內 獲 接 納 的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應 該 : (1) 持 續 地 受 到 監 管 機 構 的 監 察 ; 或 2/37
(2) 委 任 獨 立 審 計 師 定 期 審 核 其 內 部 監 控 措 施 和 制 度 A.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的 一 般 責 任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必 須 : (1) 根 據 組 成 文 件 的 規 定, 以 信 託 形 式 代 持 有 人 控 制 基 金 的 所 有 資 產 ; (2) 以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名 義 將 所 有 資 產 註 冊 ; 若 該 計 劃 向 外 借 貸, 該 等 資 產 可 以 貸 方 的 名 義 註 冊 ; (3) 對 其 代 理 人 就 構 成 基 金 的 部 份 財 產 的 資 產 所 採 取 的 行 為 負 責 ; (4) 採 取 合 理 審 慎 的 措 施, 確 保 在 出 售 及 購 回 單 位 股 份 時, 均 依 照 組 成 文 件 的 規 定 辦 理 ; (5) 採 取 合 理 的 措 施, 確 保 出 售 和 購 回 的 價 格 均 按 照 組 成 文 件 的 規 定 計 算 ; (6) 執 行 管 理 公 司 的 指 示, 但 有 關 指 示 與 組 成 文 件 的 規 定 有 所 衝 突 的 則 除 外 ; (7) 採 取 合 理 的 措 施, 確 保 符 合 組 成 文 件 內 有 關 投 資 和 借 貸 的 限 制 ; (8) 向 持 有 人 發 出 報 告, 說 明 管 理 公 司 有 否 依 照 組 成 文 件 的 規 定 管 理 基 金 ; 若 沒 有,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就 此 採 取 哪 些 措 施 ; 及 (9) 採 取 合 理 的 措 施, 確 保 認 購 單 位 股 份 的 款 項 未 收 妥 前, 不 會 發 出 單 位 股 份 證 明 書 B.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的 獨 立 性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必 須 是 獨 立 的 個 體 假 若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屬 於 相 同 的 最 終 控 股 公 司, 他 們 均 被 視 為 獨 立, 如 果 : (1)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均 為 具 規 模 的 財 務 機 構 的 附 屬 公 司 ; (2)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均 非 對 方 的 附 屬 公 司 ; (3)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並 無 相 同 的 董 事 ; 及 (4)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共 同 簽 署 承 諾 書, 聲 明 各 自 獨 立 處 理 基 金 事 宜 ; 或 2/38
(5) 司 法 管 轄 區 在 法 律 上 規 定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及 管 理 公 司 須 各 自 獨 立 行 事 (iii) 審 計 師 的 職 責 在 計 劃 成 立 或 日 後 當 審 計 師 一 職 懸 空 時, 管 理 公 司 或 互 惠 基 金 公 司 的 董 事 必 須 為 該 計 劃 委 任 審 計 師 審 計 師 必 須 獨 立 於 管 理 公 司 和 信 託 人 代 管 人, 而 就 互 惠 基 金 公 司 來 說, 審 計 師 必 須 獨 立 於 互 惠 基 金 公 司 的 董 事 管 理 公 司 必 須 將 基 金 的 年 報 交 由 審 計 師 審 核 (iv) 過 戶 登 記 處 的 職 責 基 金 或 信 託 人 ( 就 單 位 信 託 而 言 ) 或 信 託 人 所 委 任 的 人 士 必 須 備 置 持 有 人 的 登 記 冊, 並 將 登 記 冊 的 存 放 地 點 通 知 證 監 會 2/39
2.4 壽 險 及 年 金 美 國 壽 險 管 理 學 會 (LOMA) 將 人 壽 保 險 保 單 定 義 為 : 保 險 公 司 承 諾 當 被 保 險 人 死 亡 時 即 支 付 保 險 金 的 保 單 2.4.1 壽 險 (a) 壽 險 的 主 要 種 類 壽 險 的 主 要 種 類 概 述 如 下 : (i) (ii) (iii) (iv) 定 期 壽 險 (Term insurance): 就 指 定 期 間 提 供 保 障, 亦 稱 為 臨 時 保 險 保 單 利 益 只 在 受 保 人 於 指 定 期 間 內 死 亡 才 予 繳 付, 並 且 在 死 亡 之 時 保 單 必 須 是 有 效 的 儲 蓄 壽 險 (Endowment insurance) : 在 指 定 期 間 終 結 或 發 生 早 逝 時 繳 付 保 額 如 受 保 人 在 終 結 期 後 尚 存, 保 單 即 告 期 滿 終 身 壽 險 (Whole life insurance): 保 單 持 續 至 受 保 人 死 亡 之 時, 其 基 本 特 點 是 保 額 在 死 亡 時 ( 不 論 何 時, 但 不 會 在 之 前 ) 繳 付 萬 用 壽 險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 基 本 上 是 一 種 具 有 以 下 特 點 的 壽 險 合 約 : (1) 靈 活 保 費 ; (2) 可 調 整 利 益 ; (3) 開 支 與 費 用 披 露 予 投 保 人 ; (4) 積 累 現 金 價 值 ; 及 (5) 分 項 列 明 ( 分 別 列 示 各 定 價 因 素 ) 保 障 的 成 本 投 資 得 益 及 公 司 開 支, 並 披 露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b) 壽 險 的 優 點 - 對 不 明 朗 情 況 作 出 保 障 ; - 適 合 作 長 線 投 資 ( 定 期 壽 險 除 外 ); - 保 障 因 早 喪 而 致 喪 失 收 入 ; - 低 風 險, 甚 或 無 風 險 ; 及 - 為 特 定 的 用 途 儲 蓄 資 金 ( 定 期 壽 險 除 外 ) 2/40
(c) 壽 險 的 缺 點 - 周 轉 現 金 減 少 ; - 收 益 率 低 ; - 在 壽 險 起 保 時 需 有 可 保 利 益 ; - 無 變 現 能 力 ( 起 碼 在 短 期 內 ); - 缺 乏 靈 活 性 ; 及 - 是 否 接 受 投 保 須 視 乎 保 險 人 的 核 保 決 定 2.4.2 年 金 (Annuity) 作 為 一 次 過 或 一 連 串 分 期 繳 付 保 費 的 回 報, 在 年 金 領 取 人 (annuitant) 的 有 生 之 年 定 期 或 按 其 他 議 定 的 條 款 或 條 件 支 付 一 連 串 的 指 定 金 額 例 如 年 金 領 取 人 現 在 付 出 澳 門 幣 1,500,000 元 購 買 一 份 年 金, 由 該 年 金 每 月 付 予 年 金 領 取 人 一 筆 固 定 付 款 澳 門 幣 10,000 元, 為 期 20 年 (a) 年 金 特 點 年 金 有 多 項 特 點 : (i) (ii) (iii) 即 期 年 金 (Immediate annuity): 通 常 是 以 整 付 的 方 式 購 買, 利 益 或 分 期 付 款 在 緊 接 第 一 年 金 期 ( 一 個 月 或 六 個 月 ) 後 開 始 延 付 年 金 (Deferred annuity) : 分 期 付 款 在 指 定 時 間 或 年 金 領 取 人 達 到 某 年 齡 時 開 始 變 化 (Variations) : 可 有 多 種 不 同 變 化, 有 一 種 是 分 期 給 付 指 定 數 目 年 期 ( 不 論 死 亡 是 否 在 此 期 間 內 發 生, 此 屬 確 定 年 金 (annuity certain)); 另 一 種 是 分 期 給 付 起 碼 指 定 數 目 年 期, 不 論 死 亡 是 否 發 生, 如 超 過 該 年 期 年 金 領 取 人 仍 在 生, 則 須 終 身 給 付 予 領 取 人, 稱 為 保 證 年 金 (guaranteed annuity) ( 或 確 定 期 間 終 身 年 金 ) (b) 年 金 的 優 點 - 穩 定 的 周 轉 現 金 ; - 適 合 退 休 人 士 ; - 適 合 作 長 線 投 資 ; - 保 障 不 會 因 過 份 長 壽 而 引 致 收 入 損 失 ; - 為 特 定 的 未 來 用 途 儲 蓄 資 金 ; 2/41
- 有 定 期 及 保 證 收 益 ; - 低 風 險, 甚 或 無 風 險 ; 及 - 就 不 利 財 政 情 況 作 對 沖 (c) 年 金 的 缺 點 - 如 有 通 脹, 定 額 付 款 的 購 買 力 漸 降 ; - 退 休 人 士 壽 命 可 能 比 年 金 給 付 期 更 長 ; - 回 報 低 ; - 在 短 期 來 說 沒 有 變 現 能 力 ; 及 - 缺 乏 靈 活 性 O O O 2/42
模 擬 試 題 選 擇 題 1. 以 下 哪 一 項 並 不 是 投 資 於 投 資 基 金 的 好 處? (a) 容 易 負 擔 ; (b) 有 銀 行 保 證 ; (c) 方 便 ; (d) 分 散 投 資 [ 答 案 請 參 閱 2.3.7] 2. 以 下 哪 一 項 投 資 選 擇 具 備 資 產 增 值 股 息 收 入 變 現 能 力 和 對 沖 通 脹 等 好 處? (a) 現 金 ; (b) 債 券 ; (c) 期 權 ; (d) 股 票 3. 單 以 收 費 而 論, 哪 類 投 資 基 金 對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較 適 合? (a) A 類 股 份, 因 為 投 資 者 通 常 要 求 長 線 投 資 ; (b) B 類 股 份, 因 為 沒 有 手 續 費 ; (c) C 類 股 份, 因 為 有 手 續 費 和 配 銷 年 費 ; (d) 上 述 各 類 均 不 適 合 4. 投 資 衍 生 工 具 的 其 中 一 項 優 點 是 : (a) 波 動 水 平 低 ; (b) 保 證 回 報 ; (c) 具 高 回 報 潛 力 ; (d) 有 股 息 收 入 [ 答 案 請 參 閱 2.3.3] [ 答 案 請 參 閱 2.3.7] [ 答 案 請 參 閱 2.3.5] [ 答 案 可 於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最 後 一 頁 找 到 ] 2/43
第 三 章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3.1 歷 史 發 展 人 壽 保 險 始 見 於 大 約 400 年 前 它 的 作 用 是 滿 足 財 務 保 障 的 需 要 多 年 以 來, 保 險 產 品 推 陳 出 新, 為 的 是 滿 足 市 場 上 不 斷 演 變 的 需 求 定 期 壽 險 和 一 般 終 身 壽 險, 是 兩 類 傳 統 的 人 壽 保 險, 佔 了 全 球 個 人 壽 險 市 場 的 大 部 份 多 年 來, 為 了 更 好 地 滿 足 客 戶 的 需 要, 這 兩 類 傳 統 壽 險 附 加 了 很 多 不 同 的 特 點,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衍 生 產 品 包 括 有 萬 用 壽 險 變 額 壽 險 和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 美 國 名 稱 ) 單 位 相 連 ( 英 國 名 稱 ) 投 資 相 連 ( 亞 洲 名 稱 ) 萬 用 壽 險 是 一 類 新 的 終 身 壽 險, 其 特 點 是 容 許 靈 活 的 保 費 和 保 額 變 額 壽 險 是 另 一 類 終 身 壽 險, 其 特 點 是 將 投 資 風 險 轉 移 到 保 單 持 有 人 身 上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兼 具 萬 用 壽 險 和 變 額 壽 險 的 特 點 我 們 不 妨 回 顧 美 國 和 英 國 兩 大 保 險 市 場 的 狀 況, 從 中 瞭 解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歷 史 發 展 單 位 相 連 保 單 於 1957 年 在 英 國 面 世 的 1958 年, 英 國 政 府 規 定 單 位 信 託 只 可 由 中 介 人 或 者 透 過 報 章 廣 告 銷 售, 而 且 只 可 收 取 非 常 微 薄 的 佣 金 這 對 於 單 位 信 託 經 理 造 成 了 很 大 問 題, 因 為 他 們 幾 乎 不 可 能 有 穩 定 的 單 位 銷 售 源 流 有 見 及 此, 他 們 就 構 思 了 一 個 壽 險 保 單 形 式 的 定 期 儲 蓄 計 劃, 以 保 費 投 資 於 一 個 單 位 信 託 上 因 為 這 類 單 位 相 連 保 單 是 一 種 人 壽 保 險, 而 非 直 接 持 有 信 託 單 位, 所 以 它 受 到 的 規 管 與 其 他 形 式 的 壽 險 產 品 相 同, 而 可 由 推 銷 員 直 接 向 公 眾 銷 售, 亦 可 收 取 較 高 佣 金 從 此, 很 多 單 位 信 託 公 司 開 始 包 銷 單 位 相 連 保 單, 或 與 現 有 的 壽 險 公 司 訂 立 協 定, 提 供 與 其 本 身 的 單 位 相 連 的 保 單 也 有 不 少 壽 險 公 司 亦 開 始 根 據 同 一 構 思 開 發 本 身 的 單 位 相 連 產 品 同 時, 整 付 單 位 相 連 壽 險 業 務 亦 開 始 在 英 國 出 現 這 種 整 筆 投 資 方 式 相 對 於 單 位 信 託 被 視 為 比 較 優 勝 另 一 點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因 為 地 產 的 變 現 能 力 低, 英 國 的 單 位 信 託 是 不 容 許 投 資 於 地 產 的, 但 整 付 壽 險 就 沒 有 這 種 限 制 英 國 人 若 想 將 一 筆 資 金 投 資 於 地 產 單 位, 整 付 單 位 相 連 壽 險 就 變 成 他 們 唯 一 的 選 擇 從 此, 英 國 的 單 位 相 連 保 險 市 場 迅 速 成 長, 現 在 已 有 很 大 的 個 人 壽 險 市 場 佔 有 率 這 種 產 品 受 歡 迎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 經 濟 趨 勢 有 利 於 單 位 相 連 產 品 消 費 者 覺 得 這 種 產 品 有 吸 引 力 積 極 進 取 的 銷 售 環 境 銷 售 方 法 規 管 比 較 寬 鬆, 以 及 電 腦 化 的 發 展 令 單 位 相 連 業 務 的 管 理 得 以 完 善 3/1
單 位 相 連 壽 險 在 英 國 的 發 展 超 乎 單 位 信 託 的 另 一 主 要 原 因 是 後 者 不 能 提 供 管 理 基 金 ( 近 年 被 稱 為 均 衡 基 金 ) 單 位 信 託 通 常 是 單 一 對 象 或 特 選 類 別 的 投 資, 例 如 增 長 科 技 地 域 基 金 等 另 一 方 面, 單 位 相 連 壽 險 公 司 的 內 部 基 金 卻 可 以 提 供 一 種 管 理 基 金, 按 不 同 比 例 投 資 於 定 息 證 券 股 票 地 產 和 現 金 存 款 等, 而 毋 須 一 開 始 就 有 固 定 不 變 的 比 例 1993 年 英 國 的 單 位 相 連 保 險 產 品 在 個 人 新 造 壽 險 業 務 中 約 佔 66% 近 年 來, 英 國 的 各 大 銀 行 紛 紛 成 立 本 身 的 壽 險 附 屬 公 司, 同 時 致 力 推 銷 單 位 相 連 產 品 至 於 美 國, 萬 用 壽 險 和 變 額 壽 險 都 是 在 1970 年 代 中 期 引 進 的, 初 時 的 銷 售 成 績 僅 為 不 過 不 失 當 變 額 壽 險 在 英 國 加 拿 大 和 荷 蘭 的 銷 售 已 相 當 成 功, 並 被 引 進 美 國 的 時 間, 這 種 產 品 被 視 為 有 助 抵 銷 通 脹 對 壽 險 保 單 死 亡 賠 償 的 不 利 影 響 而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卻 是 在 1980 年 代 初 才 被 引 進 美 國 市 場 的 雖 然 萬 用 壽 險 在 1980 年 代 起 飛, 在 美 國 市 場 取 得 僅 次 於 終 身 壽 險 的 地 位, 但 必 須 留 意, 直 至 1991 年, 變 額 壽 險 和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始 終 是 敬 陪 末 座, 在 壽 險 市 場 的 佔 有 率 僅 得 8% 變 額 壽 險 和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發 展 不 前, 主 要 是 複 雜 的 規 管 結 構 所 致 在 美 國, 變 額 壽 險 和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被 視 為 證 券 業 務, 所 以 除 了 受 到 個 別 州 份 的 保 險 業 監 理 專 員 規 管 外, 亦 受 到 聯 邦 證 券 法 的 規 限 和 美 國 證 券 交 易 委 員 會 的 規 管 基 於 這 種 分 類, 投 資 相 連 產 品 的 保 險 銷 售 代 理 人 在 美 國 必 須 註 冊 為 經 紀 交 易 商 自 1991 年 起, 變 額 壽 險 和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在 美 國 壽 險 市 場 的 佔 有 率 顯 著 增 加, 在 1996 年 已 超 過 20% 在 美 國,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是 一 種 佔 主 導 地 位 的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產 品 這 種 產 品 能 夠 有 長 足 增 長, 原 因 在 於 可 觀 的 股 票 投 資 收 益, 而 互 惠 基 金 受 歡 迎 程 度 的 增 加, 亦 促 進 了 客 戶 對 這 類 以 投 資 為 主 的 壽 險 產 品 的 興 趣 投 資 相 連 產 品 在 澳 門 的 發 展, 較 海 外 市 場 緩 慢 這 類 產 品 在 2000 年 才 開 始 引 進, 過 去 幾 年 漸 受 歡 迎, 主 要 是 客 戶 的 累 積 儲 蓄 持 續 增 加, 及 對 投 資 基 金 的 認 識 逐 漸 加 深 3/2
3.2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的 特 點 人 壽 保 險 年 金 的 保 費 率 主 要 是 用 三 個 因 素 來 釐 定 : - 保 險 成 本 (cost of insurance); - 保 險 公 司 的 營 運 和 銷 售 支 出, 及 撥 備 和 利 潤 ; 以 及 - 利 息 投 資 盈 利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主 要 特 點 是 : 1. 所 有 費 用 和 收 費 都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公 開 ; 2. 保 費 款 項 在 扣 除 有 關 收 費 如 保 險 成 本 和 開 支 之 後, 都 投 資 於 保 單 持 有 人 所 選 擇 的 投 資 基 金 帳 戶, 而 這 些 帳 戶 是 與 保 險 公 司 的 一 般 資 產 或 投 資 分 開 的 ( 有 關 不 同 的 保 費 應 用 方 法, 請 參 閱 第 3.6.2 和 3.6.8 節 ); 3. 保 單 價 值 將 會 隨 著 相 關 投 資 基 金 的 價 值 而 波 動 因 此, 保 單 利 益 如 死 亡 保 險 金 額 或 年 金 給 付 金 額 或 現 金 價 值 等, 除 了 最 低 保 證 利 益 外, 都 會 視 乎 投 資 表 現 而 變 動 ; 4. 一 般 提 供 多 種 不 同 的 投 資 基 金, 各 有 不 同 的 投 資 策 略 如 貨 幣 市 場 股 票 債 券 基 金 等 ; 5. 保 單 持 有 人 享 有 與 其 選 擇 的 投 資 基 金 的 表 現 有 關 的 全 部 投 資 利 益, 亦 承 擔 有 關 的 全 部 風 險 ; 及 6. 一 般 來 說 並 不 適 用 於 小 額 的 保 費, 因 為 在 支 付 有 關 的 開 支 和 保 險 成 本 後, 保 費 還 應 該 有 一 筆 足 夠 的 餘 額, 可 作 選 定 的 投 資 3/3
3.3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的 收 費 種 類 如 前 所 述,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與 傳 統 定 期 或 終 身 壽 險 的 其 中 一 種 基 本 分 別, 在 於 所 有 收 費 都 是 分 開 的, 而 且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公 開 為 了 加 深 對 這 種 產 品 的 了 解, 我 們 首 先 概 括 說 明 以 下 各 項 保 險 收 費 : 3.3.1 收 費 (Insurance Charges) 保 險 公 司 須 就 提 供 保 險 單 收 取 若 干 費 用, 以 支 付 市 場 推 廣 分 銷 管 理 及 保 險 等 開 支 這 些 收 費 也 是 保 險 公 司 的 利 潤 來 源 實 際 上, 所 有 種 類 的 保 險 單 都 有 這 些 收 費, 唯 一 的 分 別 在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收 費 是 分 開 說 明 的 (a) 保 險 成 本 (Cost of Insurance)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Mortality Charges) 保 險 成 本 用 於 支 付 死 亡 年 金, 以 及 其 他 保 險 利 益 保 險 成 本 的 高 低 主 要 取 決 於 性 別 年 齡 吸 煙 習 慣 保 額 (sum assured) 受 保 者 風 險 級 別 及 死 亡 保 險 金 選 擇 等 壽 險 保 單 的 保 險 成 本 亦 稱 為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由 一 大 群 人 分 擔 死 亡 風 險 是 人 壽 保 險 的 基 本 原 則 保 險 公 司 往 往 利 用 反 映 每 一 年 齡 組 別 平 均 壽 命 的 死 亡 表 來 估 計 每 年 需 要 支 付 的 死 亡 索 償 (claims) 澳 門 的 保 險 公 司 通 常 採 用 各 種 不 同 的 死 亡 表 (mortality tables) 來 作 參 考, 例 如 1996 年 香 港 受 保 人 死 亡 表 以 及 某 些 可 靠 的 海 外 死 亡 表 年 金 保 險 成 本 的 依 據 是 年 金 死 亡 表 (annuity mortality tables), 而 非 壽 險 死 亡 表 (life insurance mortality tables) (b) 保 單 費 用 首 次 費 用 (Policy Fee Initial Charges) 這 項 收 費 用 作 支 付 保 險 公 司 的 銷 售 費 用, 市 場 推 廣 費 用, 及 保 險 計 劃 成 本 等 開 支 保 險 公 司 通 常 會 收 取 統 一 的 成 本 費 用 或 按 保 單 的 規 模 收 取 不 同 的 費 用 以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計 劃 的 整 個 年 期 而 言, 這 費 用 可 能 不 算 很 高, 但 短 期 來 說, 可 達 至 保 單 首 個 年 度 的 保 費 (c) 行 政 維 持 費 用 (Administration Fee) 這 項 收 費 是 用 以 支 付 保 險 公 司 的 行 政 開 支, 於 每 年 收 取 某 一 固 定 金 額, 或 是 保 費 的 一 個 百 份 比 3/4
3.3.2 與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有 關 的 收 費 (a) 買 賣 差 價 (Bid-offer Spread) 扣 除 保 險 收 費 後 的 保 費, 將 用 於 根 據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投 資 策 略 來 購 買 投 資 基 金 至 於 購 買 投 資 基 金 所 需 的 費 用, 則 會 反 映 在 投 資 單 位 的 買 賣 價 格 差 額 上, 保 險 公 司 稱 之 為 買 賣 差 價 這 個 差 價 是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從 保 險 公 司 買 入 單 位 的 價 格 ( 賣 出 價 (offer price))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向 保 險 公 司 賣 出 單 位 的 價 格 ( 買 入 價 (bid price)) 之 間 的 差 距 買 入 價 一 般 按 資 產 淨 值 釐 定, 即 相 關 資 產 可 兌 現 的 價 值 因 此, 如 果 資 產 淨 值 是 澳 門 幣 12 元, 買 入 價 通 常 就 是 澳 門 幣 12 元, 而 倘 若 賣 出 價 是 澳 門 幣 12.60 元, 差 價 就 是 5% ( 以 買 入 價 的 一 個 百 份 比 來 表 達 ) 這 項 費 用 由 保 險 公 司 徵 收, 通 常 用 於 支 付 保 單 的 市 場 推 廣 成 本, 而 且 通 常 與 保 單 規 模 成 正 比 (b) 基 金 管 理 費 用 (Fund Management Fee) 這 項 費 用 由 投 資 基 金 經 理 就 管 理 基 金 的 服 務 而 收 取, 通 常 是 有 關 基 金 市 值 的 一 個 特 定 百 份 比, 用 以 支 付 保 險 公 司 投 資 管 理 人 員 的 開 支, 每 年 由 0.5% 至 1% 不 等 這 項 收 費 的 高 低 取 決 於 競 爭 受 管 理 資 產 的 類 別 管 理 活 躍 程 度 以 及 保 險 公 司 的 利 潤 要 求 例 如, 指 數 基 金 的 管 理 費 通 常 低 於 股 票 基 金 單 位 定 價 時 會 考 慮 這 個 因 素 (c) 基 金 轉 換 費 用 (Fund Switching Charge) 這 是 就 保 單 持 有 人 不 時 修 改 投 資 選 擇 和 分 配 而 收 取 的 費 用, 即 在 保 險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不 同 基 金 之 間 轉 換 投 資 的 收 費 保 險 公 司 通 常 容 許 每 年 免 費 轉 換 幾 次 然 而, 必 須 注 意 的 是, 某 些 保 險 公 司 是 完 全 不 收 轉 換 費 的 (d) 退 保 費 用 (Surrender Charge) 這 是 在 保 單 持 有 人 以 出 售 投 資 基 金 單 位 形 式 退 保 時 收 取 的 費 用 這 項 收 費 通 常 從 退 保 時 所 出 售 單 位 的 價 值 中 扣 除 它 是 用 以 彌 補 保 險 公 司 已 付 出 但 未 收 回 的 前 期 開 支, 如 保 單 費 用 首 次 費 用 等 因 此, 一 份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退 保 費 3/5
用 通 常 是 按 保 單 簽 發 後 的 年 數 而 減 少 的 首 年 退 保 費 用 可 能 高 達 保 單 持 有 人 供 款 的 100%, 用 以 支 付 保 險 公 司 的 前 期 開 支 (e)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費 用 (Top-up Fee) 這 是 在 保 單 持 有 人 選 擇 增 加 其 投 資 ( 即 存 入 額 外 保 費 以 增 購 額 外 投 資 單 位 ) 時 收 取 的 費 用 某 些 保 險 公 司 會 就 存 入 額 外 保 費 收 取 劃 一 或 相 當 於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top-up) 的 某 個 百 份 比 的 費 用 有 關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的 例 子 請 參 閱 第 3.6.3 節 (f) 相 關 基 金 之 收 費 及 費 用 保 險 公 司 通 常 會 提 供 不 同 種 類 之 基 金 以 供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之 持 有 人 選 擇, 包 括 聯 接 基 金 及 鏡 子 基 金 此 等 基 金 之 做 法 乃 將 投 資 款 項 投 入 一 相 關 基 金, 再 由 後 者 根 據 其 既 定 之 策 略 買 入 股 票, 債 券 等 直 接 投 資 產 品 ( 有 關 投 資 基 金 的 資 料 請 參 閱 第 2.3.7 節 ) 這 種 做 法 是 要 利 用 相 關 基 金 的 經 理 之 投 資 管 理 專 長, 將 大 量 投 資 者 之 資 金 集 中 投 資 以 發 揮 經 濟 效 益 的 作 用 聯 接 鏡 子 基 金 之 結 構 固 然 有 其 實 際 之 優 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之 持 有 人 亦 須 注 意 一 些 相 關 基 金 之 間 接 收 費 及 費 用, 包 括 投 資 管 理 費 用, 代 管 及 信 託 費 用, 行 政 管 理 費 用 與 及 保 險 公 司 代 保 單 持 有 人 認 購 或 贖 回 相 關 基 金 單 位 時 所 須 付 出 之 有 關 費 用 ( 有 關 基 金 的 收 費 及 費 用 請 參 閱 第 2.7.3(e) 節 ) 此 等 費 用 皆 附 加 在 保 單 之 其 他 費 用 之 上 不 過, 如 保 險 公 司 與 基 金 經 理 之 關 係 良 好, 或 具 有 較 高 之 議 價 條 件, 則 費 用 可 以 減 少 甚 至 完 全 豁 免 3/6
3.4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種 類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可 分 為 兩 類 : (a) (b) 投 資 相 連 年 金 這 類 年 金 的 給 付 數 額 會 根 據 投 資 基 金 的 表 現 而 變 動 年 金 在 澳 門 需 求 不 大, 所 以 並 不 普 及 ; 投 資 相 連 人 壽 保 險 基 本 上, 任 何 一 種 壽 險 產 品 都 可 以 是 投 資 相 連 的 最 普 遍 是 與 終 身 壽 險 和 儲 蓄 壽 險 相 連 由 於 產 品 的 設 計, 令 這 種 保 單 可 提 供 保 費 和 保 額 方 面 的 靈 活 性 因 此, 除 了 第 3.2 節 所 述 的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的 特 點 外, 這 類 保 單 還 可 能 附 有 以 下 特 點 ( 但 非 強 制 性 的 ): (i) 通 常 提 供 繳 付 保 費 方 面 的 靈 活 性, 不 過 也 提 供 整 付 保 費 選 擇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增 加 或 減 少 定 期 保 費 的 金 額, 也 可 隨 時 存 入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甚 至 ( 只 要 保 單 價 值 足 以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 可 暫 停 繳 交 保 費 一 段 時 期 ( 進 入 保 費 免 繳 期 (premium holiday)) (ii) 提 供 保 額 方 面 的 靈 活 性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調 整 保 單 的 保 額 但 增 加 保 額 通 常 要 提 出 可 保 證 明 (iii) (iv) 提 供 兩 種 死 亡 保 險 金 選 擇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選 擇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level death benefit) 或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increasing death benefit))( 詳 情 請 參 閱 第 3.6.6 節 ) 可 從 保 單 提 款 而 且 毋 需 因 而 支 付 利 息, 但 保 單 餘 額 必 須 足 以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以 下 我 們 將 集 中 探 討 這 類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保 單 3/7
3.5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保 費 結 構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保 單 一 般 分 為 兩 類, 分 別 在 於 保 費 結 構 : 整 付 保 費 計 劃 和 定 期 繳 費 計 劃 3.5.1 整 付 保 費 計 劃 (Single Premium Plan) 整 付 保 費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適 合 有 大 筆 資 金 可 供 使 用 的 人 士 這 類 人 士 除 了 要 求 人 壽 保 障 外, 也 希 望 得 到 一 個 長 期 及 有 利 可 圖 的 投 資 選 擇, 讓 他 們 可 以 自 由 制 定 自 己 的 投 資 策 略 3.5.2 定 期 繳 費 計 劃 (Regular Premium Plan) 定 期 繳 費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適 合 希 望 定 期 積 累 儲 蓄 的 人 士 另 外, 除 了 有 人 壽 保 障 之 外, 他 們 也 可 享 有 靈 活 的 投 資 策 略, 又 可 利 用 小 額 資 金 購 買 各 種 不 同 投 資 基 金 的 單 位, 以 分 散 投 資 風 險 3/8
3.6 整 付 保 費 和 定 期 繳 費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及 其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基 本 計 算 3.6.1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的 基 本 計 算 首 先, 整 付 保 費 總 額 須 繳 付 2%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予 保 險 公 司 政 府 印 花 稅 及 保 險 收 費 可 在 期 初 繳 付 保 費 時 從 保 費 中 扣 除, 也 可 在 保 單 有 效 期 間 定 期 ( 每 月 每 年 等 ) 從 保 費 扣 除 保 費 餘 額 用 於 購 買 選 定 投 資 基 金 的 單 位 保 險 公 司 一 般 採 用 兩 種 方 法 從 保 費 中 扣 除 保 險 收 費 其 一 是 將 整 筆 保 費 轉 換 成 投 資 單 位, 然 後 將 適 當 數 目 的 單 位 再 轉 換 成 現 金, 以 支 付 有 關 費 用 另 一 種 方 法 是 在 前 期 扣 除 有 關 的 保 險 收 費, 然 後 將 保 費 餘 額 轉 換 成 投 資 單 位, 歸 入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投 資 帳 戶 內 以 下 例 子 說 明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的 保 費,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退 保 與 提 取 利 益, 以 及 兩 類 死 亡 保 險 金 選 擇 的 計 算 方 法 為 求 簡 明 起 見, 我 們 假 設 這 份 保 單 的 保 費 已 扣 除 2%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及 只 投 購 壽 險, 別 無 附 加 利 益, 而 且 只 投 資 於 一 種 基 金 方 法 一 買 入 單 位 保 費 方 法 二 繳 交 收 費 投 資 單 位 賣 出 單 位 餘 下 單 位 投 資 單 位 買 入 單 位 投 資 單 位 投 資 單 位 繳 交 收 費 投 資 單 位 帳 戶 假 設 : 整 付 保 費 = 澳 門 幣 50,000 元 現 時 每 一 投 資 基 金 單 位 的 資 產 淨 值 = 澳 門 幣 12 元 買 賣 差 價 = 5% 3.6.2 保 費 應 用 方 法 一 (Premium Application Method One) 其 中 一 種 做 法 是 將 澳 門 幣 50,000 元 保 費 全 數 用 於 購 買 投 資 基 金 單 位 如 前 所 述, 買 入 價 通 常 是 按 資 產 淨 值 釐 定 的, 所 以 若 買 賣 差 價 是 5%, 而 買 入 價 是 澳 門 幣 12 元, 賣 出 價 將 會 是 澳 門 幣 12 元 x (1 + 0.05), 即 澳 門 幣 12.60 元 因 此, 保 險 公 司 將 會 以 每 單 位 澳 門 幣 12.60 元 的 價 格 賣 出 這 個 投 資 基 金 的 單 位 3/9
可 購 買 的 單 位 數 目 為 50,000 12.60, 即 3,968.25 個 單 位 ; 換 言 之, 該 基 金 將 會 向 這 份 保 單 分 派 3,968.25 個 單 位 假 設 : 保 單 費 用 = 澳 門 幣 1,000 元 在 整 段 保 單 生 效 時 期 內 的 行 政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 保 費 的 2.5%** ** 這 是 假 設 的 收 費 率, 因 為 我 們 不 會 探 究 這 個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死 亡 率 各 項 收 費 和 費 用 會 以 註 銷 單 位 形 式 收 取 我 們 假 設 所 有 收 費 和 費 用 都 在 開 始 時 扣 除, 而 所 有 開 支 都 計 入 買 賣 差 價 內 因 此, 須 註 銷 ( 兌 現 ) 的 單 位 數 目 是 : 保 單 費 用 = 澳 門 幣 1,000 元 行 政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 澳 門 幣 50,000 元 x 2.5% = 澳 門 幣 1,250 元 總 收 費 = 澳 門 幣 (1,000 + 1,250) 元 = 澳 門 幣 2,250 元 由 於 單 位 以 買 入 價, 即 澳 門 幣 12 元 註 銷 須 註 銷 單 位 數 目 = 2,250 12 = 187.5 因 此, 餘 下 單 位 數 目 = 3,968.25-187.5 = 3,780.75 3/10
3.6.3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Top-up Application) 若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保 單 開 始 日 起 計 的 兩 年 後, 欲 存 入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澳 門 幣 20,000 元 ( 為 求 簡 明 起 見, 我 們 假 設 這 份 保 單 的 保 費 已 扣 除 2%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及 只 投 購 壽 險, 別 無 附 加 利 益, 而 且 只 投 資 於 一 種 基 金 ) 假 設 :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費 用 = 澳 門 幣 200 元 行 政 費 用 =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的 1.5% 假 設 單 位 價 格 沒 有 波 幅, 但 從 開 始 日 澳 門 幣 12 元 的 買 入 價 起 計, 每 年 上 升 8% 第 一 年 買 入 價 = 澳 門 幣 12 元 x 1.08 = 澳 門 幣 12.96 元 第 二 年 買 入 價 = 澳 門 幣 12.96 元 x 1.08 = 澳 門 幣 14.00 元 或 = 澳 門 幣 12 元 x 1.08 2 = 澳 門 幣 12 元 x 1.1664 = 澳 門 幣 14.00 元 第 一 年 賣 出 價 = 澳 門 幣 12.60 元 x 1.08 = 澳 門 幣 13.61 元 第 二 年 賣 出 價 = 澳 門 幣 13.61 元 x 1.08 = 澳 門 幣 14.70 元 可 購 買 的 額 外 單 位 數 目 = 20,000 14.70 = 1,360.54 ( 單 位 ) 行 政 費 用 = 澳 門 幣 20,000 元 x 1.5% = 澳 門 幣 300 元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總 收 費 = 澳 門 幣 (200 + 300) 元 = 澳 門 幣 500 元 須 註 銷 單 位 數 目 = 500 14.00 = 35.71 ( 單 位 ) 購 買 的 額 外 單 位 數 目 = (1,360.54-35.71) 單 位 = 1,323.83 單 位 總 持 有 量 ( 單 位 數 目 )= (3,780.75 + 1,324.83) 單 位 = 5,105.58 單 位 3/11
3.6.4 提 取 利 益 ( 局 部 退 保 )(Withdrawal (Partial Surrender) Benefit)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保 單 的 其 中 一 個 特 點 是,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隨 時 以 買 入 價 賣 出 全 部 或 部 份 單 位 ( 可 能 須 支 付 退 保 費 用 ) 假 設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單 位 買 入 價 為 澳 門 幣 18 元 時, 欲 提 取 澳 門 幣 9,000 元, 須 註 銷 單 位 數 目 將 會 是 9,000 18 = 500 單 位 餘 下 單 位 數 目 =5,105.58-500 = 4,605.58 單 位 3/12
3.6.5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Surrender Value) 若 保 單 持 有 人 並 非 局 部 提 取 款 項, 而 是 選 擇 完 全 退 保 ( 按 澳 門 幣 18 元 的 買 入 價 計 算 ),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將 會 是 : 澳 門 幣 18 元 x 5,105.58 = 澳 門 幣 91,900.44 元 現 金 $91,900.44 以 買 入 價 $18/ 單 位 賣 出 投 資 單 位 5,105.58 單 位 X $18 帳 戶 結 束 投 資 單 位 帳 戶 3.6.6 死 亡 保 險 金 (Death Benefit)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一 般 有 兩 類 死 亡 保 險 金 可 供 選 擇 :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或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a)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Increasing Death Benefit) 這 類 死 亡 保 險 金 額 是 等 於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帳 戶 內 於 死 亡 日 期 (date of death) 所 積 累 單 位 的 價 值, 加 上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額 假 設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承 保 額 是 整 付 保 費 的 150%, 在 死 亡 時 應 支 付 的 保 額 為 : 保 額 = ** 按 買 入 價 ( 於 死 亡 日 期 ) 的 單 位 價 值 + 澳 門 幣 50,000 元 的 150% 按 以 上 例 子, 在 存 入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澳 門 幣 20,000 元 和 提 取 澳 門 幣 9,000 元 後, 保 單 內 餘 下 有 4,605.58 個 單 位, 據 此, 假 設 在 死 亡 日 期 時 的 單 位 買 入 價 是 澳 門 幣 20 元, 保 額 便 是 : 3/13
澳 門 幣 20 元 x 4,605.58 + 澳 門 幣 50,000 元 x 150% = 澳 門 幣 92,111.60 元 + 澳 門 幣 75,000 元 = 澳 門 幣 167,111.60 元 (b)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Level Death Benefit)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額 是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帳 戶 內 於 死 亡 日 期 所 積 累 單 位 的 價 值 或 者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額, 以 較 高 者 為 準 假 設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承 保 額 是 150%, 則 在 死 亡 時 應 支 付 的 保 額 是 : 死 亡 時 保 額 = 按 買 入 價 ( 於 死 亡 日 期 ) 的 單 位 價 值 或 澳 門 幣 50,000 元 的 150%, 以 較 高 者 為 準 ** 應 要 注 意 的 是, 為 求 簡 明 起 見, 我 們 採 用 相 同 的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計 算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及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故 案 例 中 的 兩 類 保 單 於 死 亡 日 有 著 相 同 的 單 位 數 目 但 在 實 際 情 況 下,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或 保 險 成 本 將 取 決 於 所 選 擇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類 型, 而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往 往 較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為 高 當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較 高 的 時 候, 可 用 作 投 資 於 投 資 基 金 的 保 費 金 額 亦 會 減 少,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賬 戶 因 而 積 累 較 小 的 單 位 數 目 同 樣 按 以 上 例 子, 在 存 入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澳 門 幣 20,000 元 和 提 取 澳 門 幣 9,000 元 後, 保 單 內 餘 下 有 4,605.58 個 單 位, 據 此, 假 設 死 亡 日 期 的 買 入 價 是 澳 門 幣 20 元, 保 額 便 是 : 澳 門 幣 20 元 x 4,605.58 或 澳 門 幣 50,000 元 x 150%, 以 較 高 者 為 準, 即 澳 門 幣 92,111.60 元 或 澳 門 幣 75,000 元 當 中 的 較 高 者 因 此, 在 死 亡 時 應 支 付 的 保 額 是 較 高 的 澳 門 幣 92,111.60 元 3.6.7 毛 保 費 回 報 (Return on Gross Premium) 這 是 大 多 數 保 險 公 司 在 退 保 說 明 書 上 採 用 的 計 算 方 法, 用 以 估 計 各 種 不 同 投 資 產 品 的 回 報 這 種 計 算 方 法 計 入 複 式 回 報 率, 程 序 如 下 利 用 以 上 例 子, 即 保 單 持 有 人 開 始 時 繳 付 了 澳 門 幣 50,000 元, 扣 除 所 有 費 用 後, 獲 分 派 3,780.75 個 單 位 假 設 期 初 的 單 位 買 入 價 為 澳 門 幣 12 元, 價 3/14
格 增 長 率 為 8%, 10 年 過 後, 澳 門 幣 12 元 將 會 上 升 至 澳 門 幣 25.91 元, 而 單 位 的 價 值 將 會 是 澳 門 幣 3,780.75 x 25.91 元, 即 澳 門 幣 97,959.23 元 以 澳 門 幣 50,000 元 為 例, 毛 保 費 回 報 的 計 算 如 下 : ( 複 式 回 報 率 概 念 請 參 閱 附 錄 A) 設 r 為 毛 保 費 的 年 回 報 率 澳 門 幣 50,000 元 x (1 + r) 10 = 澳 門 幣 97,959.23 元 (1+r) 10 = 澳 門 幣 97,959.23 元 澳 門 幣 50,000 元 = 1.9592 (1+r) = 1.9592 1 1 0 = 1.0696 r = 1.0696-1 = 0.0696 = 6.96% 3.6.8 保 費 應 用 方 法 二 (Premium Application Method Two) 計 算 保 單 可 獲 分 派 之 單 位 數 目 的 另 一 方 法, 是 先 從 整 付 保 費 減 除 保 單 費 用 行 政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然 後 以 淨 保 費 來 購 買 單 位 假 設 : 整 付 保 費 = 澳 門 幣 50,000 元 保 單 費 用 = 澳 門 幣 1,000 元 行 政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 澳 門 幣 50,000 元 x 2.5% = 澳 門 幣 1,250 元 用 於 投 資 的 淨 保 費 = 澳 門 幣 (50,000-1,000-1,250) 元 = 澳 門 幣 47,750 元 以 現 時 資 產 淨 值 ( 買 入 價 ) 為 澳 門 幣 12 元, 賣 出 價 為 澳 門 幣 12.60 元 ( 請 參 閱 3.6.2 ) 計 算, 可 購 買 的 單 位 數 目 將 會 是 47,750 12.60, 即 3,789.68 單 位 由 於 保 單 費 用 與 行 政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不 受 買 賣 差 價 的 影 響, 所 以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獲 分 派 的 單 位 數 目 會 較 方 法 一 略 為 多 一 些 在 澳 洲 和 英 國 常 用 的 另 一 方 法, 是 在 保 單 有 效 期 間, 定 期 ( 例 如 每 月 ) 扣 除 保 單 費 用 行 政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即 使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亦 是 如 此 3/15
存 入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提 款 退 保 遞 增 及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計 算 方 法 如 前 所 述 ( 註 : 為 求 簡 明 起 見, 我 們 假 設 這 份 保 單 的 保 費 已 扣 除 2%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及 只 投 購 壽 險, 別 無 附 加 利 益, 而 且 只 投 資 於 一 種 基 金 ) 3.6.9 定 期 繳 費 保 單 的 基 本 計 算 定 期 繳 費 保 單 的 運 作 原 理 與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相 同 主 要 分 別 在 於 保 單 持 有 人 須 定 期 繳 交 保 費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靈 活 地 改 變 定 期 保 費 繳 付 額 整 付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或 者 暫 停 繳 交 保 費 一 段 時 期 應 要 注 意 的 是,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第 一 年 所 繳 付 的 保 費 可 能 全 部 被 註 銷 用 作 支 付 長 期 費 用 如 分 銷 和 保 單 簽 發 成 本 等 首 次 費 用, 而 不 會 獲 得 分 派 任 何 投 資 單 位, 這 需 視 乎 每 一 保 險 公 司 的 佣 金 和 收 費 而 定 以 下 是 一 個 典 型 的 保 費 分 配 結 構 :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及 以 後 扣 除 政 府 印 花 稅 首 次 費 用 管 理 月 費 和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後 0% 用 於 投 資 扣 除 政 府 印 花 稅 首 次 費 用 管 理 月 費 和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後 50% 用 於 投 資 扣 除 政 府 印 花 稅 管 理 月 費 和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後 100% 用 於 投 資 3/16
在 此 例 子 中, 我 們 假 設 所 有 期 初 收 費 在 兩 年 內 攤 銷, 但 第 一 年 會 有 較 大 的 分 攤 比 重 從 這 個 例 子 可 以 看 到,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投 保 後 的 幾 年 內 退 保 是 很 不 划 算 的 某 些 保 險 公 司 會 選 擇 更 長 期 的 攤 銷 法, 而 不 採 用 上 述 的 期 初 費 用 攤 銷 法 (initial charge amortization) 這 種 攤 銷 法 使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投 資 帳 戶 在 第 一 年 也 可 獲 分 派 單 位 但 是, 倘 若 保 單 在 簽 發 後 幾 年 內 便 被 註 銷, 保 險 公 司 就 要 承 擔 不 一 定 能 收 回 全 數 前 期 開 支 的 風 險 在 此 情 況 下, 保 險 公 司 可 能 會 徵 收 退 保 費, 以 彌 補 預 付 之 前 期 支 出 3.6.10 每 月 繳 交 保 費 澳 門 的 保 險 公 司 慣 常 使 用 保 費 應 用 方 法 一, 即 將 每 月 繳 交 的 所 有 保 費 轉 換 成 投 資 單 位, 然 後 將 足 以 支 付 每 月 費 用 的 單 位 註 銷 計 算 方 法 與 整 付 保 費 相 同, 不 過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通 常 是 在 保 單 開 始 時 全 部 扣 除, 而 定 期 繳 費 保 單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及 死 亡 保 險 費 則 每 月 計 算, 並 從 投 資 帳 戶 中 扣 除 死 亡 保 險 金 有 兩 種 選 擇, 但 由 於 定 期 繳 費 與 整 付 保 費 的 計 算 方 法 略 有 不 同, 所 以 在 下 一 節 分 開 說 明 : ( 註 : 為 求 簡 明 起 見, 我 們 假 設 這 份 保 單 的 保 費 已 扣 除 2%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及 只 投 購 壽 險, 別 無 附 加 利 益, 而 且 只 投 資 於 一 種 基 金 ) 計 算 舉 例 : 假 設 : 壽 險 保 障 的 年 成 本 比 率 = 澳 門 幣 千 份 之 六 元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 澳 門 幣 500,000 元 投 資 帳 戶 內 的 單 位 數 目 = 400 買 入 價 = 澳 門 幣 12 元 賣 出 價 = 澳 門 幣 12.60 元 每 月 保 單 費 用 = 澳 門 幣 30 元 每 月 保 費 = 澳 門 幣 500 元 1. 利 用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方 法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 帳 戶 價 值 + 保 額 (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 帳 戶 價 值 = 澳 門 幣 400 x 12 元 = 澳 門 幣 4,800 元 3/17
死 亡 時 保 額 = 澳 門 幣 4,800 元 + 澳 門 幣 500,000 元 = 澳 門 幣 504,800 元 扣 除 額 計 算 : 每 月 購 買 的 單 位 = 500 12.60 = 39.68 單 位 風 險 額 = 選 定 死 亡 保 障 = 澳 門 幣 500,000 元 一 個 月 的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 壽 險 保 障 的 年 成 本 比 率 x (1 12) x 風 險 額 = 澳 門 幣 (6 1,000) 元 x (1 12) x 澳 門 幣 500,000 元 = 澳 門 幣 250 元 總 收 費 加 保 單 費 用 = 澳 門 幣 250 元 + 澳 門 幣 30 元 = 澳 門 幣 280 元 須 註 銷 單 位 數 目 = 280 12 = 23.33 單 位 餘 下 單 位 總 數 = (400 + 39.68 23.33) 單 位 = 416.35 單 位 2. 利 用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方 法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 帳 戶 價 值 或 保 額 ( 選 定 死 亡 保 障 ) 的 較 高 者 帳 戶 價 值 = 400 x 澳 門 幣 12 元 = 澳 門 幣 4,800 元 死 亡 時 保 額 = 澳 門 幣 500,000 元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 澳 門 幣 500,000 元 ( 澳 門 幣 4,800 元 與 澳 門 幣 500,000 元 的 較 高 者 ) 扣 除 額 計 算 : 每 月 購 買 的 單 位 = 500 12.60 = 39.68 單 位 風 險 額 = 選 定 死 亡 保 障 減 除 帳 戶 價 值 = 澳 門 幣 500,000 元 澳 門 幣 4,800 元 = 澳 門 幣 495,200 元 一 個 月 的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3/18
= 壽 險 保 障 的 年 成 本 比 率 x (1 12) x 風 險 額 = 澳 門 幣 (6 1,000) 元 x (1 12) x 澳 門 幣 495,200 元 = 澳 門 幣 247.60 元 總 收 費 加 保 單 費 用 = 澳 門 幣 247.60 元 + 澳 門 幣 30 元 = 澳 門 幣 277.60 元 須 註 銷 單 位 數 目 = 277.60 12 = 23.13 單 位 餘 下 單 位 總 數 = (400 + 39.68 23.13) 單 位 = 416.55 單 位 由 於 死 亡 保 險 費 用 需 每 月 計 算, 並 從 帳 戶 中 扣 除, 所 以 保 險 公 司 會 容 許 保 單 持 有 人 改 變 其 已 選 定 的 壽 險 保 障 但 要 注 意 的 是, 增 加 壽 險 保 障 是 需 要 提 出 可 保 證 明 因 為 有 此 特 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相 比 傳 統 保 單 會 有 較 高 的 靈 活 性 至 於 其 他 利 益 ( 如 嚴 重 疾 病 完 全 及 永 久 傷 殘 意 外 保 險 等 利 益 ) 的 收 費, 都 是 以 此 方 法 計 算 3/19
3.7 投 資 相 連 基 金 的 結 構 與 大 部 份 投 資 基 金 一 樣, 投 資 相 連 基 金 一 般 屬 於 以 下 結 構 : (a) 積 累 單 位 : 從 投 資 所 得 的 全 部 利 潤 都 積 累 起 來, 再 投 資 於 原 來 的 基 金, 從 而 提 高 單 位 的 價 格 單 位 持 有 量 則 維 持 不 變 (b) 分 派 單 位 : 從 投 資 所 得 的 全 部 利 潤 都 以 紅 利 單 位 形 式 分 派 給 投 資 者, 從 而 增 加 單 位 持 有 量 單 位 價 格 則 維 持 不 變 由 於 保 單 持 有 人 有 權 分 享 投 資 所 得 的 全 部 利 潤, 所 以 保 單 持 有 人 會 從 單 位 價 格 上 升 ( 積 累 單 位 ) 或 單 位 持 有 量 增 加 ( 分 派 單 位 ) 中 獲 益 3/20
3.8 投 資 相 連 基 金 種 類 理 論 上, 投 資 相 連 保 險 單 可 與 任 何 類 型 的 投 資 基 金 相 連 投 資 基 金 種 類 繁 多, 由 保 守 型 基 金 (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以 至 高 風 險 基 金 ( 認 股 權 證 基 金 ) 都 有 基 金 通 常 會 以 其 所 定 投 資 目 標 及 其 相 關 投 資 項 目 劃 分 類 別 保 險 公 司 通 常 會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提 供 多 種 不 同 的 基 金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以 根 據 本 身 的 投 資 策 略, 首 先 選 擇 適 合 的 投 資 基 金, 然 後 將 這 些 基 金 劃 分 比 重, 從 而 建 立 自 己 的 投 資 組 合 例 如,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選 擇 基 金 甲 乙 丙 丁, 然 後 將 投 資 的 分 配 定 為 40% 在 甲,30% 在 乙, 20% 在 丙, 10% 在 丁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供 款 將 會 根 據 這 個 比 例 作 出 投 資 保 險 公 司 通 常 容 許 保 單 持 有 人 隨 時 轉 換 基 金 或 者 更 改 投 資 組 合 在 平 衡 投 資 組 合 的 風 險 與 回 報 方 面, 基 金 的 分 配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因 此, 保 險 中 介 人 最 好 能 夠 了 解 每 種 產 品 的 優 點 及 缺 點, 並 能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加 以 說 明, 讓 他 她 作 出 最 後 決 定 澳 門 的 保 險 公 司 多 數 將 本 身 的 基 金 歸 類 為 存 款 基 金 和 單 位 化 基 金 以 下 各 節 將 會 簡 括 地 介 紹 這 些 基 金 3.8.1 存 款 基 金 (Deposit Fund) 這 是 一 種 有 息 基 金 這 類 基 金 的 單 位 賣 出 價 一 般 定 於 澳 門 幣 1,000 元 利 息 收 入 是 會 以 單 位 賣 出 價 購 買 新 的 單 位, 然 後 記 入 帳 戶 之 內 這 樣, 小 額 投 資 者 就 可 投 資 於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所 以 這 類 基 金 又 稱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money market fund) 或 貨 幣 基 金 (money fund) 主 要 目 標 : 投 資 於 短 期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以 求 在 最 低 的 資 本 風 險 下 提 供 穩 定 收 益 特 點 : 開 放 型 ; 單 位 賣 出 價 維 持 不 變 ( 例 如 : 澳 門 幣 1,000 元 ); 利 息 以 購 入 單 位 形 式 記 入 帳 戶 ; 及 投 資 於 短 期 投 資 工 具 優 點 : 安 全 最 穩 定 ; 回 報 高 於 銀 行 存 款 ; 及 具 有 資 產 流 通 性 缺 點 : 利 率 可 能 波 動 ; 及 回 報 率 較 低 3/21
3.8.2 單 位 化 基 金 (Unitized Funds) 這 是 有 特 定 目 標 而 且 分 開 管 理 的 基 金, 可 由 保 險 公 司 本 身 或 獨 立 的 基 金 經 理 管 理 以 下 概 括 介 紹 一 些 常 見 的 投 資 基 金 類 型 : (a) 債 券 基 金 (Bond fund) 主 要 目 標 : 在 最 低 的 資 本 風 險 下 提 供 穩 定 收 益 特 點 : 投 資 於 債 券 市 場 ; 相 等 於 一 個 多 元 化 債 券 投 資 組 合 ; 投 資 於 政 府 和 或 大 公 司 發 行 的 債 務 證 券 ; 及 有 些 可 能 是 投 資 於 較 高 收 益 的 垃 圾 債 券 優 點 : 回 報 率 高 於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基 金 經 理 可 趁 利 率 變 動 時 進 行 買 賣 ; 及 通 常 可 抵 銷 通 脹 缺 點 : 有 利 率 上 升 的 風 險 ; 及 有 發 行 者 信 貸 風 險 (b) 股 票 基 金 (Equity Fund) 主 要 目 標 : 達 至 較 高 的 長 期 資 本 增 值 特 點 : 投 資 於 股 票 市 場 ; 較 為 適 合 長 期 投 資 ; 及 相 等 於 一 個 多 元 化 股 票 投 資 組 合 優 點 : 歷 來 回 報 率 較 高 ; 有 良 好 的 對 沖 通 脹 作 用 ; 及 充 份 利 用 基 金 經 理 的 專 長 缺 點 : 可 能 會 收 取 較 高 的 管 理 費 ; 風 險 高 於 債 券 基 金 ; 及 有 公 司 倒 閉 風 險 (c) 指 數 基 金 (Index Fund) 主 要 目 標 : 反 映 特 定 指 數 的 表 現 特 點 : 無 為 管 理 ; 自 動 產 生 投 資 決 定 ; 交 易 數 量 有 限 ; 及 3/22
也 可 能 與 非 股 票 指 數 聯 繫 優 點 : 易 於 明 白 ; 管 理 費 較 低 ; 風 險 低 於 指 數 期 貨 ; 及 可 做 對 沖 缺 點 : 不 能 利 用 市 場 變 動 獲 利 ; 僅 能 追 貼 大 市 表 現 ; 不 能 超 越 大 市 ; 及 熊 市 期 間 不 受 歡 迎 (d) 認 股 權 證 基 金 (Warrant Fund) 主 要 目 標 : 取 得 異 常 高 的 回 報 特 點 : 主 要 投 資 於 認 股 權 證 ; 及 利 用 認 股 權 證 進 行 槓 桿 投 資 優 點 : 可 能 取 得 高 回 報 缺 點 : 風 險 異 常 高 (e) 環 球 基 金 (Global Fund) 主 要 目 標 : 投 資 於 世 界 各 地 的 股 票 或 債 券 特 點 : 國 際 投 資 優 點 : 分 散 投 資 ; 及 掌 握 海 外 的 投 資 機 會 缺 點 : 貨 幣 政 治 風 險 ; 繁 複 的 代 管 安 排 ; 各 國 會 計 程 序 的 差 異 ; 及 資 訊 公 開 程 度 較 低 (f) 地 區 國 家 基 金 (Regional Country Fund) 主 要 目 標 : 投 資 於 特 定 的 地 區 或 國 家 特 點 : 一 般 是 封 閉 型 基 金, 也 可 以 是 開 放 型 基 金 優 點 : 潛 在 高 增 長 ; 及 3/23
可 掌 握 地 區 的 機 會 缺 點 : 高 風 險 ; 變 現 力 低 ; 及 投 資 分 散 度 不 足 (g) 專 門 基 金 (Specialty Fund) 主 要 目 標 : 投 資 於 特 定 行 業 領 域 及 掌 握 回 報 潛 力 特 點 : 集 中 於 某 一 特 定 行 業 ; 及 高 風 險, 高 回 報 優 點 : 潛 在 高 增 長 ; 充 份 利 用 基 金 經 理 對 特 定 行 業 的 認 識 ; 及 掌 握 某 一 行 業 的 機 會 缺 點 : 潛 在 風 險 較 高 ; 投 資 分 散 度 不 足 ; 及 變 現 力 低 (h) 收 益 基 金 (Income Fund) 主 要 目 標 : 賺 取 經 常 性 收 益, 而 非 取 得 資 本 增 長 特 點 : 賺 取 優 先 股 股 息 ; 及 債 券 票 息 優 點 : 穩 定 收 益 ; 中 度 風 險 ; 及 變 現 力 高 缺 點 : 資 本 增 值 較 低 某 些 收 益 基 金 的 目 標 會 比 其 他 收 益 基 金 較 為 進 取 些 (i) 均 衡 基 金 (Balanced Fund) 主 要 目 標 : 同 時 達 至 收 益 和 資 本 增 值 ; 並 避 免 承 擔 過 度 的 風 險 特 點 : 投 資 於 股 票 及 債 券 的 一 個 組 合 ; 著 重 於 股 票 的 增 長 潛 力 ; 債 券 收 益 較 為 穩 定 ; 及 3/24
介 乎 債 券 基 金 與 增 長 基 金 之 間 優 點 : 缺 點 : 風 險 回 報 均 衡 ; 及 分 散 投 資 中 度 回 報 ; 及 不 能 充 分 掌 握 牛 市 的 機 會 (j) 增 長 基 金 (Growth Fund) 主 要 目 標 : 達 至 最 大 程 度 的 資 本 增 值, 而 非 賺 取 穩 定 的 股 息 特 點 : 優 點 : 缺 點 : 投 資 於 增 長 股 ; 及 可 投 資 在 主 流 市 場 之 外, 但 被 投 資 經 理 認 為 具 有 增 長 潛 力 的 小 型 及 較 低 知 名 度 公 司 增 長 率 較 高 ; 及 充 分 利 用 基 金 經 理 的 專 長 某 些 基 金 經 理 可 能 會 採 用 高 度 進 取 投 機 的 策 略 ; 風 險 極 高 ; 及 沒 有 穩 定 的 收 益 股 息 來 源 (k) 保 證 基 金 (Guaranteed Fund) 主 要 目 標 : 利 用 本 金 回 報 的 保 證, 對 不 利 的 市 場 表 現 作 中 性 的 反 應 特 點 : 保 證 金 額 將 於 到 期 日 支 付 優 點 : 沒 有 本 金 風 險 缺 點 : 保 證 費 用 高 ; 有 最 低 投 資 期 ; 可 能 附 帶 特 別 條 件 ; 及 回 報 率 較 低 (l) 基 金 中 的 基 金 (Fund of Funds)( 單 位 投 資 組 合 管 理 基 金 (Unit Portfolio Management Funds) ) 主 要 目 標 : 實 行 多 元 化 專 業 管 理 3/25
特 點 : 投 資 於 其 他 互 惠 基 金 優 點 : 分 散 投 資 缺 點 : 管 理 費 可 能 較 高 3.8.3 轉 換 (Switching) 在 澳 門, 銷 售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保 險 公 司 多 數 會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提 供 多 於 一 種 的 基 金, 亦 容 許 保 單 持 有 人 不 時 轉 換 基 金 或 改 變 其 投 資 組 合 這 種 特 色 有 助 保 單 持 有 人 因 應 其 個 人 的 投 資 目 標 或 金 融 市 場 的 變 化 來 調 配 投 資 組 合 例 如, 當 退 休 年 齡 漸 近 時,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能 希 望 將 其 投 資 由 一 種 較 進 取 的 股 票 基 金 轉 移 到 一 個 較 穩 定 和 變 現 力 較 高 的 收 益 基 金 另 外, 在 投 資 的 某 個 階 段,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能 希 望 將 其 投 資 從 一 個 均 衡 基 金 轉 移 到 一 個 專 門 基 金 ( 例 如 科 技 基 金 ), 以 掌 握 這 個 特 定 行 業 的 增 長 潛 力 3/26
3.9 投 資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好 處 由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投 資 表 現 與 相 關 投 資 基 金 的 表 現 直 接 掛 钩, 所 以 這 種 保 單 具 有 投 資 基 金 的 所 有 好 處 ( 請 參 閱 第 2.3.7 節 ) 與 其 他 類 型 的 保 險 產 品 相 比,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主 要 優 點 在 於 其 潛 在 的 投 資 回 報 和 靈 活 性 藉 著 這 種 靈 活 性, 可 因 應 每 個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需 求 為 其 設 計 一 個 合 適 的 保 險 計 劃 以 下 概 括 說 明 其 中 的 一 些 好 處 : (a) (b) 潛 在 較 高 投 資 回 報 : 保 單 持 有 人 除 了 得 到 死 亡 保 障 外, 還 有 機 會 按 照 本 身 的 投 資 策 略, 利 用 可 選 擇 的 各 種 基 金 建 立 自 己 的 投 資 組 合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設 計 他 她 的 投 資 策 略, 投 資 於 保 險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不 同 投 資 基 金, 亦 可 在 不 同 的 基 金 之 間 轉 換, 以 配 合 他 她 在 不 同 階 段 的 投 資 目 標, 或 於 當 時 的 市 況 中 獲 利 靈 活 保 費 :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最 具 吸 引 力 的 特 點 之 一, 是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選 擇 改 變 保 費, 即 不 時 增 減 定 額 保 費 的 金 額 或 存 入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靈 活 保 費 令 保 單 持 有 人 得 以 在 現 金 周 轉 較 寬 鬆 時 繳 交 較 高 的 保 費 假 如 投 資 帳 戶 之 結 餘 足 夠 支 付 有 關 的 保 險 及 投 資 費 用, 在 現 金 周 轉 緊 絀 時, 例 如 失 業 時 則 可 以 暫 時 停 繳 保 費 (c) 可 變 保 額 : 除 了 享 有 改 變 保 費 的 靈 活 性 外, 保 單 持 有 人 還 可 改 變 保 額 在 一 份 定 期 繳 費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保 單 中,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就 某 一 數 額 的 保 費, 在 既 定 限 度 之 內 選 擇 自 己 的 保 額 隨 後 以 至 合 約 屆 滿 期 間, 他 她 有 權 因 應 本 身 的 環 境, 將 保 額 調 高 或 調 低 ( 同 樣 是 在 既 定 限 度 之 內 ) 這 種 改 變 通 常 只 可 每 年 一 次, 而 且 須 遵 守 核 保 (underwriting) 規 定 與 傳 統 的 終 身 壽 險 相 比, 這 種 增 減 保 額 ( 在 既 定 限 度 之 內 ) 的 方 法 會 較 為 方 便, 原 因 是 大 多 數 的 傳 統 終 身 壽 險 保 單 都 不 容 許 將 保 額 調 低, 而 增 加 保 額 就 必 須 簽 發 一 份 新 的 保 單 (d) 變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 死 亡 保 險 金 有 兩 種 常 見 的 選 擇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選 擇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或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前 者 的 保 險 金 額 是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帳 戶 內 於 死 亡 日 期 所 積 累 單 位 的 價 值 或 者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額, 以 較 高 者 為 準 後 者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額 相 等 於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帳 戶 內 於 死 亡 日 期 所 積 累 單 位 的 價 值, 再 加 上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額 長 遠 而 言, 一 個 健 全 而 成 功 的 投 資 組 合 可 以 令 保 單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額 增 加 3/27
(e) 容 許 局 部 退 保 提 款 : 保 單 持 有 人 通 常 可 從 保 單 中 提 取 某 一 特 定 最 低 金 額, 但 餘 額 必 須 足 以 支 付 各 項 費 用 和 有 關 的 保 險 收 費 提 款 方 式 是 將 價 值 相 當 於 提 款 額 的 單 位 兌 現 與 傳 統 的 人 壽 保 險 單 相 比,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好 處 在 於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在 有 需 要 時 從 保 單 中 提 取 投 資 單 位 / 現 金, 而 毋 須 為 取 得 保 單 抵 押 貸 款 而 付 息, 亦 毋 須 為 了 取 得 保 單 的 現 金 價 值 而 退 保, 因 而 失 去 保 障 (f) 享 有 投 資 於 投 資 基 金 的 好 處 : 投 資 於 投 資 基 金 有 一 些 明 顯 的 好 處, 包 括 可 借 助 專 業 的 基 金 管 理 專 長, 及 可 以 有 限 的 資 金 參 與 多 元 化 投 資 組 合 的 投 資 3/28
3.10 投 資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風 險 投 資 基 金 的 表 現 並 無 保 證, 既 可 升 亦 可 跌 由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價 值 與 其 相 關 投 資 的 表 現 直 接 掛 鈎, 所 以 倘 若 所 選 的 投 資 表 現 欠 佳, 保 單 價 值 就 有 可 能 減 低 因 此,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潛 在 收 益 雖 然 有 可 能 高 於 傳 統 保 單, 但 亦 有 可 能 較 低, 視 乎 其 相 關 投 資 的 表 現 而 定 與 直 接 購 買 投 資 基 金 在 風 險 上 的 另 一 點 不 同 之 處, 是 購 買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需 要 考 慮 時 間 的 因 素 這 種 保 單 通 常 會 預 設 至 少 5 年 的 期 限, 而 保 單 的 所 有 各 項 費 用 都 會 集 中 在 期 初 支 付 因 此, 如 前 所 述, 若 提 早 贖 回 這 類 保 單, 將 要 付 出 很 高 的 退 保 費 用, 以 彌 補 保 險 公 司 在 前 期 所 預 付 的 開 支 3/29
3.11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與 保 證 保 單 及 有 利 潤 保 單 的 比 較 3.11.1 保 證 保 單 無 利 潤 不 分 紅 保 單 (Guaranteed Policies Without- Profits Non-Participating Policies) 這 些 產 品 保 證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死 亡 保 險 金 和 任 何 現 金 價 值 方 面 有 固 定 的 回 報 率 其 中 一 些 例 子 是 定 期 保 險 不 分 紅 終 身 壽 險 和 儲 蓄 保 險 這 些 保 單 按 保 證 成 本 銷 售, 即 是 說 所 有 保 單 元 素 ( 即 若 有 保 費 保 額 以 及 現 金 價 值 ) 都 有 保 證, 不 會 隨 著 保 險 公 司 的 營 運 表 現 而 轉 變 3.11.2 有 利 潤 分 紅 保 單 (With-Profits Participating Policies) 有 利 潤 分 紅 保 單 如 有 利 潤 ( 分 紅 ) 終 身 壽 險 和 儲 蓄 保 險 等, 其 保 單 持 有 人 有 權 分 享 保 險 公 司 的 盈 餘 ( 利 潤, 分 紅 ) 獲 分 派 的 利 潤 會 以 紅 利 (dividends) 形 式 記 入 帳 戶 內 英 式 保 險 公 司 會 採 用 奬 金 制 度, 包 括 期 末 奬 金 (reversionary bonus) 履 約 最 終 獎 金 (performance terminal bonus) 3.11.3 比 較 準 則 基 本 上, 我 們 應 以 下 列 準 則 將 投 資 相 連 人 壽 保 險 單 與 其 他 常 規 人 壽 保 險 單 作 比 較 : - 投 資 回 報 和 風 險 ; - 投 資 選 擇 ; - 保 費 ; - 死 亡 保 險 金 ; - 死 亡 保 險 金 選 擇 ; - 現 金 價 值 ; 及 - 局 部 提 款 3/30
標 準 投 資 回 報 和 風 險 保 證 保 單 無 利 潤 保 單 不 分 紅 保 單 有 利 潤 保 單 分 紅 保 單 在 死 亡 或 保 單 期 滿 時 支 回 報 與 保 險 公 司 的 整 體 付 固 定 金 額, 所 以 除 了 投 資 表 現 掛 鈎 由 於 保 壽 險 公 司 破 產 的 風 險 險 公 司 在 投 資 豐 收 年 會 外, 這 類 產 品 並 無 投 資 補 充 儲 備, 歉 收 年 會 動 風 險 然 而, 回 報 率 比 用 儲 備, 所 以 這 類 產 品 較 低 的 回 報 得 以 平 整 化 的 未 來 的 紅 利 現 金 紅 利 並 無 保 證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投 資 風 險 較 高, 兼 且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承 擔 保 單 價 值 隨 投 資 基 金 的 價 值 變 動 因 此, 這 類 產 品 的 利 益 和 風 險 直 接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承 受, 不 像 有 利 潤 保 單 一 般 得 到 平 整 風 險 或 回 報 波 動 性 取 決 於 基 金 投 資 策 略 投 資 選 擇 無 無 有 保 費 固 定 定 期 保 單 於 有 效 期 間 可 遞 增 或 定 額, 而 非 分 紅 終 身 壽 險 及 儲 蓄 保 單 通 常 為 定 額 固 定, 通 常 為 定 額 有 靈 活 性 可 改 變 保 費 繳 付 額 暫 停 繳 交 保 費 和 存 入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此 外, 保 險 公 司 可 調 整 保 單 規 定 的 某 些 收 費 若 未 來 的 情 況 與 產 品 定 價 時 所 假 設 的 情 況 有 差 別, 就 可 能 調 整 收 費 因 此, 保 險 公 司 在 期 初 定 價 後 要 持 續 地 檢 討 定 價, 將 實 際 情 況 與 假 設 作 比 較 死 亡 保 險 金 固 定 定 期 保 單 為 定 額 遞 增 遞 減, 非 分 紅 終 身 壽 險 及 儲 蓄 保 單 為 定 額 固 定 及 定 額 可 變 的, 以 投 資 表 現 為 依 據, 但 在 受 保 人 死 亡 時 會 有 最 低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賠 償 額 3/31
標 準 死 亡 保 險 金 選 擇 保 證 保 單 無 利 潤 保 單 不 分 紅 保 單 有 利 潤 保 單 分 紅 保 單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無 無 有, 通 常 有 兩 個 選 擇, 即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和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現 金 價 值 定 期 保 單 沒 有 現 金 價 值 非 分 紅 終 身 壽 險 及 儲 蓄 保 單 為 固 定 及 有 保 證 ( 如 有 ) 固 定 及 有 保 證 可 變 的, 以 投 資 表 現 為 依 據 無 保 證 是 否 容 許 局 部 提 款 否 否 是, 通 常 容 許 以 局 部 退 保 形 式 提 款 3/32
3.12 稅 項 根 據 澳 門 現 行 法 例, 投 資 回 報 毋 須 繳 納 資 本 增 值 稅 因 此,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相 關 投 資 基 金 所 產 生 的 投 資 回 報 一 般 是 免 稅 的 在 澳 門, 所 有 人 壽 保 險 保 單 的 保 費 總 額 附 加 保 費 和 任 可 構 成 保 險 公 司 收 益 ( 不 論 是 單 一 或 同 一 保 險 文 件 中 收 集 得 來 的 ) 的 金 額, 都 需 繳 納 2% 的 政 府 印 花 稅 準 保 單 持 有 人 應 尋 求 稅 務 顧 問 的 獨 立 意 見, 以 便 遺 產 安 排 須 注 意 的 是, 海 外 居 民 可 能 受 其 本 國 的 稅 務 法 例 規 限, 而 這 些 法 例 可 能 有 非 常 嚴 格 之 限 制 準 保 單 持 有 人 應 自 行 尋 求 獨 立 的 稅 務 意 見 3/33
3.13 銷 售 常 規 保 險 業 和 監 管 當 局 對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其 中 一 個 關 注 之 處, 是 保 險 中 介 人 的 銷 售 方 式, 以 及 投 資 者 如 何 理 解 這 類 產 品 就 算 已 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發 給 牌 照 的 保 險 中 介 人, 都 不 可 向 其 客 戶 給 予 證 券 投 資 方 面 的 意 見 這 意 味 著 獲 准 銷 售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持 牌 保 險 中 介 人 士, 在 銷 售 的 過 程 中, 是 不 容 許 對 其 客 戶 提 供 與 保 單 有 掛 鈎 的 投 資 基 金 的 意 見 3.13.1 了 解 客 戶 的 財 務 需 要 不 同 類 型 的 壽 險 提 供 不 同 的 目 的 和 滿 足 保 險 客 戶 不 同 的 財 務 需 要 投 資 相 連 保 險 產 品 未 必 適 合 每 一 位 客 戶 他 們 較 適 合 那 些 不 單 需 要 壽 險 保 障, 而 且 : 需 要 較 傳 統 保 險 保 單 更 高 的 投 資 回 報 ; 有 較 高 的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 有 意 對 為 其 保 單 提 供 利 益 的 投 資 作 出 選 擇 ; 願 意 支 付 較 傳 統 長 期 保 單 更 高 的 保 費 ; 有 一 個 中 期 或 長 期 的 投 資 目 標 因 此, 在 推 介 這 類 型 的 保 單 予 客 戶 前,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先 了 解 準 客 戶 的 財 務 需 要 這 可 以 通 過 有 系 統 的 探 測 程 序, 從 客 戶 處 收 集 所 需 的 信 息 個 人 財 務 審 查 表 ( 請 參 閱 附 錄 B) 的 設 計 已 包 含 大 部 分 應 獲 得 的 信 息 他 們 分 為 兩 大 類 : 客 觀 的 和 主 觀 的 信 息 (a) 客 觀 資 料 (i) 個 人 簡 介 : 提 供 有 關 客 戶 及 其 配 偶 的 個 人 和 家 庭 數 據, 包 括 他 們 的 姓 名, 年 齡, 職 業, 以 及 家 屬 的 數 目 和 他 們 的 年 齡 此 信 息 有 助 保 險 中 介 人 確 定 客 戶 整 體 家 庭 的 未 來 財 務 需 要 例 如 : 客 戶 的 年 齡 可 能 會 影 響 到 退 休 規 劃 的 決 定, 工 作 的 穩 定 性 可 能 會 影 響 保 險 / 投 資 的 決 策, 和 家 屬 的 年 齡 可 能 會 導 致 未 來 在 教 育 方 面 開 支 的 需 要 等 (ii) 資 產 及 負 債 概 況 : 顯 示 客 戶 所 擁 有 的 財 產 和 財 務 責 任 尤 其 要 列 出 客 戶 當 前 的 投 資 組 合 資 產 和 負 債 兩 者 間 的 差 異 是 客 戶 的 資 產 淨 值 3/34
這 些 資 料 是 很 重 要 的, 因 為 它 能 全 面 顯 示 出 客 戶 的 真 正 財 政 狀 況 從 資 產 方 面, 可 評 估 出 客 戶 的 風 險 資 料 從 負 債 方 面, 可 確 認 出 客 戶 的 保 險 需 要 ( 例 如 : 為 抵 押 的 保 險 保 障 ) 從 淨 資 產 方 面, 可 了 解 到 客 戶 的 投 資 負 擔 能 力 (iii) 現 金 流 報 表 : 包 括 客 戶 的 收 入 和 支 出, 即 資 金 的 來 源 和 使 用 這 報 表 有 助 保 險 中 介 人 了 解 客 戶 的 淨 現 金 流 從 收 入 方 面, 保 險 中 介 人 可 評 估 出 客 戶 所 需 要 保 障 的 程 度 從 支 出 和 淨 現 金 流 方 面, 保 險 中 介 人 也 可 以 了 解 到 客 戶 是 否 已 經 定 期 作 出 投 資, 及 其 所 能 投 資 的 金 額 (iv) 現 時 的 保 險 保 障 : 這 顯 示 客 戶 現 有 的 財 務 保 障, 以 有 關 的 保 險 產 品 為 其 生 命, 傷 殘 及 疾 病 作 出 保 障, 以 年 金 養 老 金 和 退 休 計 劃 保 障 其 退 休 生 活 (b) 主 觀 資 料 此 信 息 有 助 保 險 中 介 人 確 定 客 戶 是 否 需 要 增 加 保 險 金 額 這 包 括 個 人 及 財 務 目 標 需 要, 和 客 戶 以 及 其 配 偶 的 優 先 需 求 : 他 們 的 短 / 中 / 長 期 投 資 目 標 ; 他 們 的 價 值 觀 態 度 和 期 望 ; 有 關 財 務 事 項 的 知 識 水 平 ; 及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上 述 兩 類 資 料 容 許 保 險 中 介 人 對 客 戶 的 財 務 狀 況 作 出 分 析 和 評 估, 並 確 定 客 戶 的 家 庭 需 要 退 休 需 要 最 後 開 支 房 產 需 要 等 等 有 了 這 些 資 料, 保 險 中 介 人 便 可 以 給 客 戶 推 薦 一 些 最 合 適 及 能 夠 滿 足 其 具 體 目 標 和 需 要, 符 合 客 戶 的 價 值 觀 意 向 和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的 壽 險 產 品 最 後, 保 險 中 介 人 應 再 參 閱 第 2.1 和 2.2 節, 更 好 地 去 理 解 有 關 投 資 動 機 投 資 風 險 風 險 與 回 報 的 取 捨 減 低 風 險 的 技 巧 投 資 的 考 量 投 資 目 標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和 投 資 限 制 等 議 題, 以 便 能 更 好 地 了 解 客 戶 的 可 能 投 資 / 保 險 選 擇 和 決 定 3.13.2 在 銷 售 過 程 中 須 說 明 的 資 料 在 銷 售 投 資 相 連 壽 險 產 品 時, 應 該 向 客 戶 清 楚 說 明 以 下 各 項 資 料 : 3/35
投 資 時 限 ;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和 說 明 文 件 ; 產 品 風 險 ; 產 品 特 點 和 優 點 ; 政 府 印 花 稅 ; 及 費 用 和 收 費 (a) 投 資 時 限 投 資 相 連 產 品 不 應 視 作 投 機 產 品 與 大 多 數 保 險 產 品 一 樣, 這 種 產 品 只 適 合 著 眼 於 長 線 投 資 的 保 單 持 有 作 為 投 資 工 具 而 所 謂 的 長 線, 通 常 是 指 五 年 以 上 保 險 中 介 人 亦 應 該 向 準 客 戶 指 出,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各 項 費 用 和 收 費 都 是 集 中 在 初 期 支 付, 若 提 早 贖 回, 將 要 付 出 高 昂 的 退 保 費 用, 因 為 保 險 公 司 會 扣 除 有 關 的 費 用 和 收 費, 以 彌 補 其 開 支 及 相 關 投 資 的 手 續 費 (b)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Principal Brochure) 和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 由 於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持 有 人 要 直 接 承 擔 相 連 基 金 的 投 資 結 果, 所 以 保 險 中 介 人 有 義 務 要 向 準 客 戶 提 供 高 效 率 的 服 務, 詳 細 和 正 確 地 解 釋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及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使 其 能 作 出 正 確 的 選 擇 (c) 產 品 風 險 在 投 資 術 語 來 說, 風 險 是 指 與 投 資 期 末 價 值 有 關 的 不 明 朗 因 素 一 般 而 言, 預 期 回 報 率 越 高 的 資 產, 其 本 質 就 越 不 穩 定, 換 言 之, 其 風 險 就 越 高 有 關 的 主 要 投 資 考 慮 因 素 請 參 閱 第 2.2 節 保 險 中 介 人 應 該 指 出, 一 種 投 資 基 金 的 過 往 表 現 並 不 預 示 未 來 的 表 現 (d) 產 品 特 點 和 優 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有 一 些 頗 為 吸 引 的 特 點, 如 潛 在 的 高 回 報 以 及 靈 活 的 保 費 繳 付 等 由 於 本 章 節 的 前 部 已 對 這 種 產 品 的 特 點 及 其 與 傳 統 壽 險 產 品 的 比 較 作 過 論 述, 這 裡 就 不 再 贅 述 了 (e) 費 用 和 收 費 3/36
3.13.3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除 了 一 般 保 險 收 費 外,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通 常 會 附 有 一 些 相 關 投 資 基 金 的 費 用 和 收 費 ( 請 參 閱 第 3.3.2 節 ) 保 險 中 介 人 應 該 明 確 地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解 釋 有 關 的 費 用 和 收 費, 以 保 障 雙 方 之 利 益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 如 有 ) 應 在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申 請 正 式 提 出 之 前 交 給 投 資 者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最 好 為 單 一 文 件, 當 中 所 載 的 資 料, 應 足 以 令 有 意 參 與 計 劃 人 士 作 出 有 根 據 的 判 斷, 特 別 是 以 下 的 資 料 : (a) 計 劃 的 名 稱 及 類 別 計 劃 的 名 稱 及 描 寫 不 得 誤 導 可 能 有 意 參 與 計 劃 的 人 士, 並 且 應 準 確 地 反 映 計 劃 的 類 別 及 目 標 (b) 參 與 各 方 應 載 列 所 有 參 與 計 劃 運 作 各 方 的 名 稱 及 其 註 冊 地 址, 包 括 有 關 申 請 公 司 的 簡 介 (c) 投 資 回 報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應 詳 述 如 何 釐 定 計 劃 的 投 資 回 報 除 獲 保 證 固 定 投 資 回 報 的 計 劃 外, 應 載 有 警 告 提 示, 說 明 有 關 投 資 會 涉 及 風 險 如 果 投 資 政 策 的 性 質 特 殊, 則 應 載 有 一 項 警 告 提 示, 說 明 投 資 於 該 項 計 劃 或 與 該 計 劃 掛 鈎 的 基 金 將 涉 及 不 尋 常 的 風 險, 並 且 應 描 寫 所 涉 及 的 風 險 (d) 費 用 及 收 費 費 用 及 收 費 的 解 釋 可 以 簡 略, 但 應 該 可 供 清 楚 辨 認, 並 且 應 包 括 : (i) (ii) 計 劃 參 與 者 所 有 應 付 費 用 及 收 費, 包 括 就 認 購 贖 回 及 轉 換 而 徵 收 的 所 有 費 用 ; 該 項 計 劃 或 與 該 計 劃 掛 鈎 的 基 金 須 支 付 的 所 有 費 用 及 收 費 ; 及 3/37
(iii) 有 關 費 用 會 否 改 變 的 詳 情 及 有 關 的 通 知 期 應 以 表 列 方 式 撮 要 列 出 計 劃 所 徵 收 的 所 有 費 用 及 收 費, 以 便 計 劃 參 與 者 可 迅 速 掌 握 整 個 收 費 架 構 舉 凡 所 需 披 露 計 劃 的 費 用 及 收 費 涉 及 複 雜 的 計 算, 為 求 清 楚 起 見, 需 舉 例 說 明 (e) 投 資 目 標 及 限 制 該 項 計 劃 或 與 該 計 劃 掛 鈎 的 基 金 的 投 資 目 標 概 要 應 包 括 ( 如 適 用 ): (i) 擬 作 出 投 資 的 類 別, 及 其 在 投 資 組 合 中 所 佔 的 相 對 比 例 ; (ii) 擬 作 出 投 資 的 地 理 分 布 ; (iii) (iv) 投 資 及 借 貸 限 制 ; 及 如 果 投 資 政 策 的 性 質 特 殊, 則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應 載 有 一 項 警 告 提 示, 說 明 有 關 投 資 計 劃 涉 及 不 尋 常 風 險, 並 且 應 說 明 所 涉 風 險 (f) 借 款 能 力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應 說 明 該 計 劃 或 與 該 計 劃 掛 鈎 的 基 金,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可 以 出 現 未 清 償 債 項, 及 說 明 招 致 該 未 清 償 債 項 的 原 因 (g) 組 成 文 件 中 的 條 款 概 要 有 關 以 下 各 項 條 款 的 概 要 : - 資 產 估 值 及 定 價 ; - 保 費 供 款 的 特 點 ; - 利 益 ; - 期 滿 價 值 及 提 早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 及 - 終 止 條 件 (h) 申 請 及 退 保 程 序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應 該 載 有 申 請 及 退 保 程 序 的 概 要 (i) 冷 靜 期 (Cooling-off Period) 有 關 冷 靜 期 的 條 文 撮 要 ( 請 參 閱 第 3.13.4 節 ) 3/38
(j) 管 制 法 律 該 項 計 劃 的 管 制 法 律 應 予 以 披 露, 並 確 認 計 劃 參 與 各 方 有 權 在 澳 門 的 法 院 或 任 何 與 該 項 計 劃 有 關 連 的 法 院 提 起 法 律 訴 訟 (k) 稅 項 如 當 中 提 及 計 劃 參 與 者 將 享 有 的 稅 務 利 益, 則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應 簡 略 地 解 釋, 根 據 申 請 公 司 接 獲 的 稅 務 專 家 意 見, 申 請 公 司 如 何 理 解 該 計 劃 對 澳 門 的 計 劃 參 與 者 的 稅 務 影 響 計 劃 參 與 者 應 就 個 人 的 特 殊 稅 務 狀 況 尋 求 專 業 意 見 (l)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的 出 版 日 期 3.13.4 冷 靜 期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內 所 有 事 實 及 數 字, 在 合 理 情 況 下 應 盡 量 切 合 最 近 期 的 發 展 (m) 責 任 聲 明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應 載 有 一 項 聲 明, 表 示 申 請 公 司 會 對 該 刊 物 所 載 資 料 的 準 確 程 度 承 擔 責 任 (n) 認 可 聲 明 如 果 有 關 計 劃 的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指 稱 該 項 計 劃 已 獲 得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及 香 港 證 監 會 認 可, 它 必 須 同 時 聲 明, 獲 得 認 可 並 不 意 味 著 該 計 劃 獲 官 方 推 介 公 眾 普 遍 存 有 一 種 恐 懼, 就 是 人 壽 保 險 中 介 人 可 能 在 推 銷 時 太 急 進, 甚 至 有 點 咄 咄 迫 人 而 某 些 人 因 而 會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被 迫 投 購 了 並 非 其 真 正 所 想 要, 甚 至 負 擔 不 來 的 人 壽 保 險 為 了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自 2003 年 7 月 1 日 起 推 出 冷 靜 期 建 議 (Cooling-off Initiative) 這 項 建 議 讓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於 合 理 期 限 內 重 新 思 考 對 於 購 買 作 為 長 期 承 擔 的 壽 險 產 品 的 決 定 在 該 期 限 內, 若 保 單 持 有 人 改 變 主 意, 他 們 有 權 向 保 險 公 司 發 出 取 消 保 單 的 書 面 通 知, 並 要 求 取 回 扣 除 任 何 市 值 調 整 額 (market value adjustment)( 如 有 ) 後 的 已 付 保 費 退 款 3/39
根 據 冷 靜 期 建 議 的 規 定,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冷 靜 期 屆 滿 前 7 天, 將 可 收 到 一 份 完 整 的 保 單 文 件 或 通 知 書, 說 明 保 單 已 經 可 以 領 取 以 及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讓 他 們 有 足 夠 的 時 間 仔 細 閱 讀 保 單 文 件, 並 作 出 決 定 在 這 機 制 下, 冷 靜 期 將 延 伸 至 : (a) 在 投 保 申 請 書 簽 署 後 起 計 21 天 ; (b) 在 新 保 單 發 出 後 起 計 14 天 ; (c) 在 將 新 保 單 或 說 明 保 單 已 經 可 以 領 取 以 及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之 通 知 書 交 付 予 保 單 人 持 有 人 或 其 代 表 後 起 計 7 天 保 單 持 有 人 / 投 保 人 有 權 在 既 定 時 限 內 行 使 其 權 利, 整 份 保 單 會 被 取 消, 已 繳 保 費 在 扣 除 市 值 調 整 後 將 獲 退 還 任 何 市 值 調 整 只 可 用 來 計 算 兌 現 資 產 時 可 能 出 現 的 虧 損, 而 該 等 資 產 是 保 險 公 司 按 有 關 壽 險 保 單 的 保 費 所 作 出 的 投 資 ; 因 此, 保 險 公 司 簽 發 保 單 時 的 費 用 或 佣 金 支 出, 將 不 得 計 算 在 市 值 調 整 之 內 如 為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保 險 公 司 必 須 在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 Principal Brochure ) ( 見 第 3.13.3 節 ) 內 披 露 引 用 市 值 調 整 的 權 利, 並 必 須 準 備 資 料 說 明 計 算 市 值 調 整 的 基 準, 以 供 保 單 持 有 人 於 填 寫 投 保 申 請 書 前 參 閱 此 外, 保 險 公 司 應 : (a) 在 他 們 的 中 介 人 培 訓 材 料 及 內 部 指 引 中 指 明,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 (i) (ii) 當 準 保 單 持 有 人 簽 署 投 保 申 請 書 時,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向 他 們 說 明 他 們 可 享 有 的 冷 靜 期 權 益 和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 及 如 果 保 險 中 介 人 負 責 代 表 保 險 公 司 派 發 保 單, 在 保 單 簽 發 後, 必 須 於 合 理 時 間 內, 將 保 單 交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b) 制 定 內 部 監 控 措 施 以 確 保 和 證 明 : (i) 在 保 單 簽 發 後 9 天 內 將 保 單 交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 或 在 3/40
(ii) 在 保 單 簽 發 後 9 天 內,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發 出 通 知 書, 說 明 保 單 已 經 可 以 領 取 以 及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 及 (c) 當 遇 到 客 戶 於 訂 明 的 時 段 過 後, 要 求 退 還 保 費 但 遭 保 險 公 司 拒 絕 者, 有 關 的 投 訴 或 爭 議 紀 錄 應 妥 為 保 存, 以 備 在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要 求 時, 提 供 該 等 紀 錄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已 制 定 了 一 組 冷 靜 期 權 益 聲 明 用 詞 指 引 (Wording Guideline on Announcement of Cooling -off Rights on Application Form) ( 附 錄 C) 投 保 申 請 書 簽 署 欄 的 正 上 方 必 須 印 上 冷 靜 期 權 益 聲 明 ( 聲 明 ), 而 聲 明 的 文 字 型 號 不 能 小 於 申 請 書 內 其 他 聲 明 的 文 字 型 號, 而 且 不 能 小 於 8 號 同 時, 聲 明 用 的 語 言, 必 須 與 申 請 書 其 他 部 分 一 致 於 保 單 簽 發 時, 保 單 持 有 人 必 須 再 獲 提 醒 保 單 附 帶 的 冷 靜 期 權 益 保 險 公 司 可 直 接 致 函 通 知 保 單 持 有 人, 或 將 聲 明 列 印 在 保 單 封 套 / 封 面 上 聲 明 用 的 語 言, 必 須 與 通 知 客 戶 保 單 已 經 簽 發 的 其 他 往 來 函 件 的 語 言 一 致, 而 文 字 型 號 不 能 小 於 10 號 詳 情 請 參 閱 附 錄 D 的 冷 靜 期 權 益 聲 明 用 詞 指 引 (Wording Guidelines on Announcement of Cooling -off Rights with Policy Issue) 3.13.5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頒 布 的 第 012/2001-AMCM 號 通 告 設 立 人 壽 保 險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於 2001 年 11 月 1 日 起 生 效 當 中 規 定, 在 客 戶 同 意 或 作 出 決 定 購 買 新 壽 險 保 單 以 取 代 現 有 保 單 之 前, 必 須 填 妥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Customer Protection Declaration) 制 訂 聲 明 書 的 目 的 是 : (a) 查 證 是 否 有 人 建 議 客 戶 轉 保, 如 有 者, (b) 確 保 代 理 經 紀 已 經 對 客 戶 詳 細 解 釋 轉 保 的 重 要 後 果 ; 以 及 (c) 確 保 客 戶 完 全 明 白 有 關 的 嚴 重 後 果 此 舉 證 明 保 險 代 理 經 紀 已 經 向 客 戶 詳 細 解 釋 建 議 轉 保 對 客 戶 造 成 的 實 質 或 潛 在 弊 處, 或 證 明 保 險 代 理 經 紀 已 經 向 客 戶 交 代 原 因 及 或 理 據 再 者, 填 妥 的 聲 明 書 可 成 為 保 障 保 險 代 理 / 經 紀 在 被 投 訴 不 專 業 行 為 的 情 況 下, 作 為 已 經 向 客 戶 提 供 該 等 意 見 的 理 據 3/41
銷 售 保 單 的 保 險 公 司 應 保 留 聲 明 書 正 本, 而 副 本 須 : (a) (b) 隨 新 保 單 送 交 客 戶 ; 以 及 於 新 壽 險 保 單 簽 發 日 起 計 七 個 工 作 天 內, 送 交 被 取 代 保 單 的 保 險 公 司 為 加 強 此 機 制 之 效 用,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已 公 佈 新 版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 請 參 閱 附 錄 E 之 樣 本 ), 並 於 2003 年 8 月 1 日 起 正 式 生 效 3/42
3.14 道 德 操 守 不 論 推 銷 甚 麼 保 險 產 品, 保 險 中 介 人 都 要 恪 守 道 德 操 守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遵 守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第 二 章 所 指 定 的 最 低 要 求 這 些 規 定 將 會 在 第 4 章 有 更 詳 細 的 論 述 保 險 公 司 和 客 戶 均 信 賴 其 保 險 中 介 人, 不 道 德 的 行 為 不 僅 令 有 關 公 司 的 聲 譽 蒙 污, 也 會 損 害 澳 門 保 險 業 整 體 的 專 業 形 象 和 聲 譽 在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受 理 公 眾 對 保 險 代 理 人 的 投 訴 個 案 中, 所 涉 及 的 投 訴 範 圍 包 括 提 供 不 實 的 文 件 或 客 戶 簽 名, 錯 解 客 戶 的 要 求 和 没 有 將 保 單 術 語 作 詳 盡 的 解 釋 下 列 幾 項 常 見 的 不 專 業 行 為 應 要 盡 量 避 免 : 失 實 陳 述 (Misrepresentation) 是 指 保 險 中 介 人 / 持 牌 人 士 蓄 意 作 出 誤 導 性 的 陳 述, 以 誘 使 準 客 戶 投 購 保 險, 如 聲 稱 投 資 回 報 有 保 證, 而 實 際 上 並 無 此 等 保 證 等 誘 導 轉 保 (Twisting) 是 指 保 險 中 介 人 作 出 誤 導 性 陳 述 不 披 露 事 實 作 出 失 實 陳 述 以 及 作 不 全 面 的 比 較, 以 誘 使 投 保 人 將 現 有 的 壽 險 轉 換 為 另 一 份 壽 險, 因 而 蒙 受 損 失 詳 情 請 參 閱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頒 布 的 第 010/2003-AMCM 號 通 告 人 壽 保 險 轉 保 指 引 回 佣 (Rebating) 是 指 保 險 中 介 人 將 其 佣 金 回 贈 給 準 客 戶, 以 誘 使 該 客 戶 投 購 一 份 保 單 由 於 客 戶 應 該 根 據 每 一 產 品 本 身 的 優 點 來 評 估 當 中 的 風 險 和 好 處, 如 果 受 到 回 佣 影 響, 就 不 一 定 能 作 出 適 當 決 定 詐 騙 (Fraud) 是 指 保 險 中 介 人 / 持 牌 人 士 蓄 意 作 出 虛 假 的 陳 述 和 索 賠, 故 意 隱 暪 重 要 資 料 以 進 行 欺 騙 或 行 騙 如 中 介 人 蓄 意 隱 瞞 有 關 客 戶 健 康 狀 況 的 資 料 3/43
3.15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自 2003 年 7 月 1 日 起, 保 險 公 司 必 須 為 非 單 位 相 連 保 單 和 萬 用 壽 險 ( 非 相 連 保 單 ) 編 製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s)( 請 參 閱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第 007/2003-AMCM 號 通 告 ), 但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除 外 倘 保 險 公 司 為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編 製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該 說 明 文 件 須 以 兩 個 假 設 回 報 率 作 為 基 礎, 清 楚 說 明 在 保 險 期 間 的 預 計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即 準 客 戶 若 在 參 與 計 劃 首 五 年 內 的 每 年 年 終 時, 以 及 其 後 每 五 年 直 至 計 劃 到 期 時 退 保, 在 扣 除 一 切 相 關 費 用 後, 預 計 可 取 回 的 退 保 發 還 金 額 保 險 中 介 人 推 銷 這 些 保 單 時 應 向 準 客 戶 解 釋 說 明 書 內 所 述 的 成 本 結 構, 而 準 客 戶 亦 須 在 文 件 上 簽 署, 以 示 明 白 在 香 港, 證 監 會 為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制 訂 了 指 引 由 關 證 監 會 所 提 供 的 文 件 樣 本 已 轉 載 於 附 錄 G 以 供 參 閱 以 下 將 概 括 討 論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中 某 些 較 為 重 要 之 處 : 3.15.1 相 連 保 單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a)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 保 險 公 司 須 就 每 項 建 議 投 資 擬 備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另 外, 證 監 會 亦 可 能 會 允 許 以 劃 一 內 容 的 方 式 編 寫, 但 該 說 明 文 件 所 載 的 退 保 發 還 金 額, 必 須 是 根 據 按 照 最 高 佣 金 計 算 方 法 及 最 低 保 險 費 要 求 而 訂 立 的 合 約 年 期 計 算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保 險 公 司 在 投 保 單 簽 訂 之 前, 須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提 供 說 明 文 件, 供 其 參 閱 及 簽 署 (b) 最 低 要 求 :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須 包 括 以 下 資 料 : (i)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 Surrender values): 保 險 公 司 必 須 說 明, 如 果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參 與 計 劃 首 五 年 內 的 每 年 年 終 時, 以 及 其 後 每 五 年 直 至 計 劃 到 期 時 退 保, 在 扣 除 一 切 相 關 費 用 後, 預 計 可 取 回 的 退 保 發 還 金 額 保 險 公 司 須 基 於 兩 個 不 同 的 假 設 回 報 率 ( 初 步 分 別 設 定 為 低 者 不 高 於 每 年 5% 及 高 者 不 高 於 每 年 9%) 計 算 出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 證 監 會 可 在 諮 詢 業 界 意 見 後 修 改 上 述 設 定 回 報 率 ) (ii) 規 定 聲 明 : 擬 備 說 明 書 須 載 有 下 述 聲 明 ( 請 參 閱 附 錄 G): 3/44
" 以 下 假 設 的 比 率 僅 作 說 明 之 用, 並 非 一 項 保 證 或 按 照 過 往 業 績 為 基 礎, 因 此 與 實 際 的 回 報 率 可 能 有 所 差 別 注 意 : 下 文 僅 概 括 說 明 產 品 名 稱 的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旨 在 根 據 下 述 的 假 設 顯 示 出 有 關 的 費 用 和 收 費 如 何 影 嚮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然 而 卻 絕 不 影 嚮 保 單 所 訂 明 的 條 款 及 細 則 " 在 投 資 者 簽 署 欄 上 方, 應 清 楚 載 有 下 述 聲 明 : " 警 告 : 除 非 你 有 意 就 已 選 擇 的 保 險 計 劃 年 期 支 付 全 期 保 險 費, 否 則 不 應 投 資 於 本 產 品 如 果 你 提 早 終 止 投 資 於 本 產 品, 則 可 能 會 蒙 受 上 文 所 述 的 損 失 " 聲 明 我 確 認 已 閱 讀 及 明 白 本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並 已 收 到 本 計 劃 的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c) 按 客 戶 需 要 修 訂 (Company Customization): 保 險 公 司 如 獲 證 監 會 允 許, 可 按 客 戶 需 要 在 文 件 中 加 添 額 外 資 料, 但 這 些 額 外 資 料 不 可 具 誤 導 成 份, 亦 不 可 在 其 他 方 面 減 損 根 據 上 述 的 最 低 要 求 所 披 露 的 資 料 3/45
3.16 保 單 管 理 及 給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保 單 報 告 與 傳 統 人 壽 保 險 單 一 樣,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管 理 活 動, 如 保 單 簽 發 通 訊 文 件 記 錄 保 費 收 取 利 益 管 理 保 單 更 改 等, 都 是 由 保 險 公 司 執 行 的 由 於 不 同 的 投 資 者 有 不 同 的 保 險 和 投 資 需 要, 保 險 公 司 會 就 每 一 保 單 持 有 人 簽 發 一 份 獨 有 的 保 單 文 件, 內 有 根 據 在 申 請 表 內 所 提 交 資 料 而 訂 定 的 全 部 約 束 性 條 款 及 細 則 3.16.1 保 單 簽 發 (Policy Issuance) 核 保 程 序 完 成 和 投 保 批 准 後, 保 險 公 司 可 準 備 保 單, 然 後 交 付 保 單 持 有 人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保 單 在 簽 發 之 後, 未 經 保 單 持 有 人 同 意 是 不 可 取 消 或 修 改 的 在 某 些 方 面 而 言, 保 險 公 司 簽 發 和 交 付 保 單 之 後 就 不 可 反 悔 因 此, 在 簽 發 和 交 付 前 必 須 仔 細 核 證 保 單 3.16.2 保 單 交 付 (Policy Delivery) 保 單 的 交 付 與 簽 發 是 密 切 相 關 的 利 用 現 代 科 技, 可 以 十 分 迅 速 而 準 確 地 製 作 保 單 文 件 公 司 內 部 系 統 應 建 立 客 戶 的 記 錄, 並 核 實 首 期 保 費 是 否 已 經 收 到 因 此, 只 有 在 有 關 客 戶 的 情 況 有 變 時, 常 規 程 序 才 會 改 變 這 一 切 都 可 利 用 自 動 化 系 統 來 處 理 3.16.3 保 單 更 改 (Policy Changes) 與 其 他 傳 統 人 壽 保 險 單 一 樣,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持 有 人 可 要 求 更 改 保 單, 包 括 非 財 務 上 的 更 改, 例 如 : - 更 改 保 單 指 定 受 益 人 (beneficiary); - 保 單 轉 讓 ; 及 - 更 改 地 址 個 人 資 料 或 財 務 上 的 更 改, 例 如 : - 保 單 復 效 ; - 更 改 繳 費 的 頻 率 ; - 保 單 抵 押 貸 款 ; 及 - 退 保 等 另 外,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持 有 人 更 可 享 有 一 些 額 外 的 保 單 服 務, 這 都 是 一 般 傳 統 人 壽 保 險 單 所 未 能 提 供 的, 例 如 : 3/46
- 更 改 保 費 額 ; - 更 改 保 額 ; -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 - 提 取 ( 局 部 退 保 ); - 轉 換 基 金 ; 及 - 暫 停 繳 交 保 費 等 3.16.4 給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資 料 保 險 公 司 一 般 向 每 一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持 有 人 提 供 兩 份 報 告 一 份 是 關 於 保 單 表 現 和 價 值 的 保 險 結 算 單 (policy statement) 另 一 份 是 關 於 投 資 相 連 基 金 表 現 的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 fund performance report ) 在 管 理 任 何 投 資 相 連 業 務 時, 實 際 上 是 離 不 開 電 腦 的 這 種 靈 活 的 保 險 產 品 要 求 大 量 的 計 算 和 記 錄 保 存 工 作, 必 須 以 高 效 能 而 靈 活 的 電 腦 系 統 執 行 除 了 具 備 任 何 保 險 管 理 系 統 的 標 準 功 能 之 外, 這 套 系 統 還 須 處 理 其 他 事 項, 如 單 位 基 金 交 易 因 應 保 費 變 動 分 配 單 位 以 註 銷 單 位 方 法 ( 請 參 閱 第 3.6 節 ) 扣 除 收 費 ( 保 險 及 投 資 費 用 ) 及 調 整 投 資 分 配 比 率 等 等 3.16.5 保 險 結 算 單 保 險 結 算 單 至 少 每 年 擬 備 一 次, 在 保 單 周 年 後 30 天 內 進 行 保 險 公 司 不 一 定 要 以 保 單 周 年 為 基 準, 亦 可 以 選 擇 在 保 單 年 度 某 個 特 定 日 期 擬 備 結 算 單, 例 如 每 一 曆 年 的 12 月 31 日, 但 每 年 度 的 結 算 單 日 期 必 須 是 一 致 的 保 險 結 算 單 的 作 用, 是 概 括 列 明 結 算 期 內 進 行 的 交 易 事 項, 以 及 截 至 結 算 單 日 期 的 保 單 價 值 結 算 單 至 少 應 包 括 以 下 資 料 : 1. 期 初 持 有 單 位 的 數 目 及 價 值 ; 期 間 買 入 者 ; 期 間 賣 出 者 ; 以 及 期 末 持 有 者 ; 2. 期 間 收 取 的 費 用 ; 3. 期 間 收 取 的 保 費 ; 4. 截 至 結 算 單 日 期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水 平 ; 5. 截 至 結 算 單 日 期 的 淨 現 金 退 保 價 值 ; 及 6. 截 至 結 算 單 日 期 的 任 何 未 償 還 貸 款 額 3.16.6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保 險 公 司 亦 會 每 年 擬 備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的 作 用 是 概 括 說 明 期 間 的 基 金 表 現, 並 重 點 說 明 投 資 政 策 的 任 何 轉 變 一 般 而 言,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包 括 以 下 資 料 : 3/47
1. 經 審 核 的 基 金 財 務 報 表 摘 要 ; 2. 基 金 當 年 的 淨 投 資 回 報 與 前 五 年 或 以 上 ( 如 有 ) 的 投 資 回 報 的 比 較 ; 3. 基 金 在 截 至 報 告 日 期 所 持 有 的 投 資 一 覽 表 ; 4. 當 年 向 基 金 收 取 的 任 何 費 用 ; 及 5. 一 份 有 關 自 上 次 報 告 發 表 以 來, 基 金 對 投 資 目 標 及 取 向 的 任 何 變 更 投 資 限 制 的 任 何 變 更, 或 者 基 金 投 資 顧 問 方 面 的 任 何 變 更 的 報 告 - - - - 3/48
模 擬 試 題 選 擇 題 1. 投 資 相 連 業 務 最 早 出 現 於 : (a) 英 國 ; (b) 美 國 ; (c) 加 拿 大 ; (d) 澳 洲 [ 答 案 請 參 閱 3.1] 2. 以 下 哪 一 項 是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主 要 特 點 之 一? (a) 單 純 作 投 資 用 途 ; (b) 其 現 金 價 值 通 常 是 按 現 行 買 入 價 計 算 分 配 予 保 單 的 單 位 價 值 ; (c) 有 保 證 期 滿 價 值 ; (d) 作 短 線 投 機 用 途 3. 以 下 哪 種 基 金 的 股 票 比 重 較 高, 而 固 定 收 益 金 融 工 具 的 比 重 較 低? (a)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b) 債 券 基 金 ; (c) 均 衡 基 金 ; (d) 增 長 基 金 4. 以 下 哪 一 項 是 指 數 基 金 的 弱 點? (a) 風 險 較 高 ; (b) 管 理 費 較 高 ; (c) 表 現 不 能 超 越 大 市 ; (d) 有 公 司 倒 閉 風 險 [ 答 案 請 參 閱 3.2] [ 答 案 請 參 閱 3.8] [ 答 案 請 參 閱 3.8.2] ( 註 : 如 有 需 要, 答 案 可 在 本 手 冊 最 後 一 頁 找 到 ) 3/49
第 四 章 澳 門 的 規 管 架 構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IO) 及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BO) 為 澳 門 的 保 險 人 (insurers) 和 保 險 中 介 人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訂 定 規 管 架 構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獲 授 權 負 責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及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的 執 行 保 險 公 司 擬 承 保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須 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根 據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授 權 為 可 經 營 C 類 長 期 業 務 的 公 司 保 險 中 介 人 擬 銷 售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應 獲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根 據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批 准 登 記 另 一 方 面, 法 律 規 定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在 公 開 邀 約 前 須 獲 得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批 准 但 須 強 調 的 是,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批 准 並 非 對 投 資 產 品 的 贊 同 4.1 保 險 法 例 及 指 引 4.1.1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IO) 及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BO)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IO) 及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BO) 在 保 險 原 理 及 實 務 的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中 已 詳 細 討 論 過, 在 此 將 不 再 重 覆 其 細 節 不 過, 在 規 管 方 面, 以 下 幾 項 都 是 重 要 的, 應 予 注 意 :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IO) 及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BO) 的 立 法 意 圖 是 : 1. 規 管 保 險 業 務 的 經 營 ; 2. 規 管 保 險 中 介 人 ; 3. 委 任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監 督 保 險 業 ; 4. 授 予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向 保 險 人 和 保 險 中 介 人 授 予 批 准 與 進 行 干 預 的 權 力 ; 5. 規 定 保 險 人 及 保 險 中 介 人 向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提 交 財 務 報 表 和 其 他 資 料 ; 及 6. 就 附 帶 或 相 關 的 事 宜 訂 定 條 文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IO) 對 保 險 公 司 有 多 項 嚴 格 的 規 定, 包 括 以 下 各 方 面 : 4/1
1. 保 險 人 的 批 准 ; 2. 資 本 規 定 ; 3. 償 付 準 備 金 的 規 定 ; 4. 具 適 當 資 格 的 董 事 及 控 權 人 ; 及 5. 足 夠 的 再 保 險 此 等 規 定 都 是 要 確 保 保 險 公 司 在 經 濟 上 和 社 會 上 的 存 活 能 力, 從 廣 義 而 言, 必 然 是 關 乎 客 戶 服 務 的 根 據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IO) 第 3 條 的 規 定, 任 何 公 司 擬 在 澳 門 經 營 任 何 類 別 的 保 險 業 務, 可 向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申 請, 要 求 給 予 批 准 第 19 條 規 定 評 估 授 權 申 請 的 其 中 一 個 重 要 考 量 因 素, 是 負 責 有 效 地 管 理 這 家 保 險 公 司 的 人 要 由 有 足 夠 資 格 和 專 業 經 驗 的 人 士 來 擔 任 1989 年 6 月 5 日 第 38/89/M 號 法 令 頒 布 的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BO), 隨 後 被 2001 年 6 月 28 日 第 27/2001 號 行 政 法 規 及 2003 年 5 月 6 日 第 14/2003 號 行 政 法 規 所 修 訂 如 需 詳 細 資 料, 請 參 閱 該 條 例 4.1.2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指 導 性 通 告 保 險 中 介 人 首 要 是 時 刻 以 誠 信 及 正 直 的 態 度 經 營 業 務 為 求 清 晰 其 在 行 使 及 執 行 方 面 之 權 力 及 責 任,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已 發 出 下 列 指 引, 以 協 助 保 險 人 及 保 險 代 理 人 遵 守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 客 戶 保 障 指 引 為 了 保 障 投 保 的 市 民 不 會 因 保 險 代 理 人 誤 導 或 偽 造 文 件 而 蒙 受 損 失, 保 險 中 介 人 不 得 要 求 準 客 戶 客 戶 在 空 白 表 格 上 簽 署, 或 在 未 完 全 填 妥 而 與 保 單 有 關 的 文 件 上 簽 署 表 格 上 任 何 改 動, 必 須 經 由 顧 客 簡 簽 保 險 中 介 人 銷 售 保 單 時, 有 責 任 以 至 誠 及 客 觀 的 態 度 向 準 投 保 人 解 釋 每 份 保 單 的 內 容 如 果 客 戶 已 經 擁 有 其 他 壽 險 保 單, 則 保 險 代 理 人 必 須 全 面 及 公 正 地 披 露 所 有 新 舊 保 單 的 事 實, 以 便 保 單 持 有 人 全 面 了 解 轉 換 保 單 帶 來 的 預 計 損 失 保 險 代 理 人 在 銷 售 壽 險 保 單 時, 必 須 填 妥 由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不 時 修 訂 的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CPD), 並 提 醒 客 戶 留 意 聲 明 書 的 內 容 保 險 公 司 必 須 制 定 管 制 程 序, 以 監 察 保 險 中 介 人 對 通 告 的 遵 守 (b) 冷 靜 期 權 益 指 引 4/2
冷 靜 期 權 益 給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一 個 機 會 去 重 新 思 考 他 們 購 買 壽 險 產 品 的 決 定 在 市 場 上 的 其 他 產 品 中, 一 般 是 不 會 提 供 這 類 消 費 者 的 保 障 冷 靜 期 的 時 段 為 投 保 申 請 書 簽 署 後 起 計 的 21 天, 或 新 保 單 發 出 後 起 計 的 14 天, 又 或 是 將 新 保 單 或 說 明 保 單 已 經 可 以 領 取 以 及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之 通 知 書 交 付 予 保 單 人 持 有 人 或 其 代 表 後 起 計 的 7 天 所 有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必 須 保 存 有 關 客 戶 在 上 述 指 定 的 限 期 以 外 要 求 退 回 款 項 而 引 致 的 投 訴 或 糾 紛 的 記 錄, 並 在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要 求 下 提 供 這 些 資 料 除 整 付 保 費 的 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外, 所 有 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保 單 持 有 人 有 權 在 冷 靜 期 內 要 求 退 回 百 份 之 一 百 保 單 貨 幣 為 計 算 單 位 的 已 付 保 費, 或 以 保 險 公 司 在 退 款 日 所 提 供 的 兌 換 率, 以 相 應 的 澳 門 元 / 港 元 退 款 對 於 所 有 投 資 相 連 的 保 單 及 整 付 保 費 的 非 投 資 相 連 人 壽 保 單, 保 險 公 司 有 權 在 退 回 的 保 費 中 扣 除 市 值 調 整 (MVA) 金 額 市 值 調 整 金 額 的 計 算 只 可 根 據 保 險 公 司 在 沽 售 由 人 壽 保 單 保 費 投 資 的 資 產 所 造 成 之 損 失 絕 對 不 可 包 括 由 於 發 出 保 單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支 出 或 佣 金 費 用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計 劃 說 明 書, 必 須 說 明 保 險 公 司 有 權 扣 除 市 值 調 整 金 額, 並 在 準 投 保 人 簽 署 申 請 書 前 說 明 有 關 計 算 的 基 準 至 於 整 付 保 費 的 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準 投 保 人 在 簽 署 保 險 申 請 書 前, 必 須 清 楚 知 道 保 險 公 司 有 權 扣 除 市 值 調 整 金 額 這 方 面 可 通 過 函 件 或 產 品 的 說 明 書 通 知 準 客 戶 除 了 上 述 的 條 款, 保 險 公 司 仍 可 在 退 回 保 費 中 扣 除 一 些 核 保 的 直 接 費 用, 當 中 不 僅 限 於 身 體 檢 查 及 調 查 費 用 4.1.3 保 險 經 紀 行 為 的 法 律 責 任 保 險 經 紀 人 須 就 本 身 所 作 出 的 行 為 或 不 作 為 向 被 保 險 人 和 保 險 受 益 人 負 責 ; 如 作 為 其 僱 員 的 推 銷 員 的 行 為 或 不 作 為 可 能 影 響 彼 等 所 介 入 的 保 險 合 同 或 保 險 業 務 的 簽 立 或 效 力 時, 該 等 行 為 或 不 作 為 也 由 保 險 經 紀 人 負 責, 而 職 業 上 固 有 的 民 事 責 任, 應 按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規 定 以 保 險 合 同 或 銀 行 擔 保 予 以 妥 善 的 保 障 保 險 經 紀 認 可 的 要 件 4/3
要 獲 取 認 可 成 為 保 險 經 紀 人, 申 請 人 必 須 完 全 符 合 下 列 要 件 : a) 企 業 實 體 本 身 具 有 適 合 於 經 營 保 險 中 介 業 務 的 商 業 和 行 政 組 織 ; b) 在 其 現 職 人 員 編 制 中, 最 少 有 三 名 僱 員, 而 其 中 最 少 有 一 名 為 風 險 分 析 員 ; c) 如 屬 總 公 司 設 在 外 地 的 經 紀 人, 申 請 人 須 在 本 國 或 地 區 獲 許 成 為 保 險 經 紀 人, 或 在 該 國 或 該 地 區 的 保 險 經 紀 人 社 團 作 登 記 ; d) 任 何 合 夥 人 董 事 經 理, 或 總 公 司 設 於 外 地 的 經 紀 人, 其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任 何 代 表, 未 因 保 險 代 理 人 及 經 紀 人 法 例 (ABO) 第 十 五 條 第 一 款 g 項 所 指 的 犯 罪 而 被 判 罪 或 正 被 起 訴 ; e) 任 何 企 業 實 體 或 合 夥 人 董 事 經 理, 又 或 總 公 司 設 在 外 地 的 經 紀 人, 其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代 表, 均 須 在 申 請 許 可 之 日 起 計 的 前 三 年 內 未 因 第 三 十 三 條 的 規 定 而 被 懲 處 有 關 法 例 的 詳 細 資 料, 請 瀏 覽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網 頁 (http://www.amcm.gov.mo) 4/4
4.2 其 他 相 關 法 例 4.2.1 防 止 洗 黑 錢 及 恐 怖 分 子 籌 資 活 動 亞 太 區 打 擊 清 洗 黑 錢 組 織 (APG) 是 打 擊 洗 黑 錢 財 務 行 動 特 別 組 織 (FATF) 的 準 成 員, 該 組 織 是 專 門 對 付 洗 黑 錢 及 恐 怖 分 子 籌 資 活 動 的 國 際 組 織, 澳 門 作 為 亞 太 區 打 擊 清 洗 黑 錢 組 織 的 成 員, 亦 有 定 期 參 與 亞 太 組 織 所 舉 辦 的 區 域 性 反 清 洗 黑 錢 會 議 而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 AMCM ) 的 保 險 業 監 察 處 亦 對 保 險 業, 就 制 定 防 範 洗 黑 錢 及 恐 怖 分 子 籌 資 活 動 所 應 採 取 的 措 施 上, 提 供 一 般 性 的 指 引 根 據 現 行 適 用 的 法 律 及 按 照 國 際 慣 例,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在 2006 年 特 別 向 保 險 業 發 佈 了 以 下 兩 個 通 告 : 1. 保 險 業 務 防 止 及 打 擊 洗 黑 錢 和 恐 怖 主 義 融 資 活 動 指 引 ( 第 009/2006-AMCM 號 通 告 ); 及 2. 保 險 業 務 防 止 及 打 擊 洗 黑 錢 和 恐 怖 主 義 融 資 活 動 指 引 更 新 ( 第 012/2006-AMCM 號 通 告 ) 上 述 指 引 羅 列 出 保 險 業 所 應 制 訂 的 原 則 和 做 法, 當 中 的 某 些 重 點 概 述 如 下 : (a) 洗 黑 錢 與 保 險 (i) 最 常 見 的 方 式 : 1. 採 用 整 付 保 費 合 約 投 資 債 券 購 買 年 金 人 壽 保 險 或 個 人 退 休 金 ; 2. 索 回 保 費 ; 及 3. 多 付 保 費 (ii) 洗 黑 錢 的 不 同 階 段 : 洗 黑 錢 分 為 三 個 常 見 階 段, 提 醒 保 險 機 構 警 覺 潛 在 的 犯 罪 活 動 : 1. 存 放 : 以 實 物 方 式 處 置 來 自 不 法 活 動 的 現 金 收 益 ; 2. 掩 藏 : 透 過 複 雜 的 安 排 以 隱 藏 款 項 來 源 等 ; 及 3. 整 合 : 將 經 清 洗 的 款 項 回 流 到 金 融 體 系 內 (b) 澳 門 有 關 打 擊 洗 黑 錢 和 恐 怖 主 義 融 資 活 動 的 法 例 (i) 現 行 致 力 於 打 擊 洗 黑 錢 和 恐 怖 主 義 融 資 活 動 的 法 律 框 架 於 2006 年 4 月 起 生 效 «預 防 及 遏 止 清 洗 黑 錢 犯 罪» (3 月 23 日 第 2/2006 號 法 律 ) 和 «預 防 及 遏 止 恐 怖 主 義 犯 罪» (3 月 30 日 第 3/2006 號 法 律 ) 制 定 了 相 關 條 款, 用 以 預 防 及 遏 止 清 4/5
洗 黑 錢 和 恐 怖 主 義 融 資 犯 罪 第 2/2006 號 法 律 明 確 設 立 金 融 情 報 辦 公 室 的 法 律 基 礎, 賦 予 其 集 中 分 析 和 宣 傳 可 疑 交 易 報 告 的 特 殊 責 任 (ii) (iii) (iv) (v) 上 述 法 律 的 目 的, 是 要 確 立 洗 黑 錢 和 恐 怖 主 義 融 資 犯 罪 的 定 義 及 不 遵 守 法 律 規 定 所 引 致 的 刑 責 後 果 清 洗 黑 錢 的 最 高 刑 罰 為 監 禁 二 至 八 年, 而 有 關 恐 怖 活 動 的 最 高 刑 罰 為 監 禁 二 十 年 上 述 法 律 還 規 定 被 監 督 實 體 的 義 務, 例 如 仔 細 查 證 客 戶 身 份, 如 無 法 履 行 身 份 仔 細 查 證 義 務 應 拒 絕 進 行 交 易 保 存 有 關 客 戶 的 身 份 和 交 易 文 件 舉 報 可 疑 交 易, 並 禁 止 通 風 報 信 必 須 遵 守 法 律 規 定 的 實 體 包 括 有 : 金 融 機 構 博 彩 業 地 產 代 理 買 賣 貴 價 貨 物 的 商 人 律 師 公 證 人 登 記 官 和 提 供 服 務 的 其 他 公 司 二 零 零 六 年 五 月 刊 登 的 第 7/2006 號 行 政 法 規, 授 予 監 督 機 構 頒 布 具 體 規 則 的 權 力, 以 確 保 被 監 管 的 實 體 嚴 格 遵 守 法 律 的 規 定 對 違 反 行 政 法 規 所 規 定 的 義 務, 自 然 人 可 被 科 處 澳 門 幣 10,000 元 ( 澳 門 幣 壹 萬 元 ) 至 澳 門 幣 500,000 元 ( 澳 門 幣 伍 拾 萬 元 ) 的 罰 金, 而 對 法 人 則 科 處 澳 門 幣 100,000 元 ( 澳 門 幣 壹 拾 萬 元 ) 至 澳 門 幣 5,000,000 元 ( 澳 門 幣 伍 佰 萬 元 ) 的 罰 金 但 是, 如 果 從 犯 罪 所 得 的 經 濟 利 益 超 出 最 高 罰 金 的 一 半, 最 高 罰 金 將 是 其 經 濟 收 益 的 雙 倍 (c) 現 行 保 險 業 防 止 及 打 擊 洗 黑 錢 和 恐 怖 主 義 融 資 活 動 指 引 ( 以 下 簡 稱 指 引 ) 所 規 定 的 程 序 (i) 對 客 戶 身 分 進 行 查 證 : 客 戶 必 須 提 供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ii) 備 存 記 錄 : 必 須 制 定 及 保 留 有 關 人 士 充 足 的 交 易 記 錄 資 金 來 源 等, 尤 其 是 整 付 保 費 業 務 (iii) 可 疑 交 易 : 設 定 程 序 使 能 有 效 地 識 別 出 可 疑 交 易, 及 向 金 融 情 報 辦 公 室 舉 報 有 關 交 易 (iv) 遵 守 法 律 (v) 與 執 法 機 關 緊 密 合 作 (vi) 職 員 培 訓 : 應 採 取 足 夠 措 施, 以 確 保 員 工 得 到 適 當 的 培 訓, 及 知 悉 這 重 要 領 域 的 最 新 發 展 指 引 同 時 要 求 保 險 公 司 再 保 險 公 司 自 保 公 司 私 人 退 休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以 及 保 險 中 介 人 保 留 有 關 的 匯 款 交 易 記 錄 當 他 們 寄 出 或 收 取 海 外 客 戶 的 款 項 達 澳 門 幣 20,000 元 ( 澳 門 幣 貳 萬 元 ) 或 以 上, 應 就 有 關 交 易 詳 加 記 載 以 下 各 項 資 料 : 4/6
1. 交 易 序 號 ; 2. 涉 及 的 貨 幣 和 金 額 ; 3. 收 到 客 戶 指 示 的 日 期 和 時 間 ; 4. 指 示 細 節 ; 5. 客 戶 的 詳 細 資 料 ; 6. 涉 及 的 銀 行 帳 戶 ; 以 及 7. 交 付 和 收 款 的 日 期 和 時 間 - - - - 4/7
模 擬 試 題 選 擇 題 1. 以 下 哪 一 項 並 不 是 澳 門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的 直 接 意 圖? (a) 規 管 保 險 業 務 的 經 營 ; (b) 規 管 認 可 保 險 公 司 ; (c) 就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所 用 的 保 單 字 句 設 立 規 管 架 構 ; (d) 規 定 保 險 公 司 向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提 交 財 務 報 表 及 其 他 資 料 [ 答 案 請 參 閱 4.1.1] ( 註 : 如 有 需 要, 答 案 可 在 本 手 冊 最 後 一 頁 找 到 ) 4/8
附 錄 A 複 息 率 及 孳 息 金 錢 時 間 值 的 概 念, 是 基 於 假 定 了 孳 息 能 力 增 長 或 預 期 的 隱 含 通 貨 膨 脹 因 素, 金 錢 的 未 來 購 買 力 ( 未 來 值 ) 較 諸 現 時 同 一 款 額 ( 現 值 ) 的 購 買 力 更 大 現 值 (PV) = 金 錢 現 時 的 價 值 未 來 值 (FV) = 按 既 有 比 率 複 息 計 算 的 同 一 款 額 金 錢 的 未 來 價 值 範 例 : 如 一 組 資 產 按 今 日 計 值 為 澳 門 幣 100 元 假 定 此 價 值 在 兩 年 內 每 年 增 值 8%, 則 澳 門 幣 100 元 在 兩 年 後 的 未 來 值 可 計 算 如 下 : 第 一 年 澳 門 幣 100 元 x 1.08 = 澳 門 幣 108 元 第 二 年 澳 門 幣 108 元 x 1.08 = 澳 門 幣 116.64 元 或 閣 下 可 如 此 計 算 : 澳 門 幣 100 元 x 1.08 2 金 錢 時 間 值 的 概 念 包 含 了 複 息 的 概 念 複 息 計 算 是 資 產 ( 在 上 述 情 況 中, 即 澳 門 幣 100 元 ) 在 之 前 的 本 金 加 利 息 ( 澳 門 幣 108 元 ) 的 基 礎 上 孳 息 的 能 力 公 式 是 :PV (1 + r) n = FV PV = 現 值 r = 每 期 利 率 n = 複 息 期 數 目 FV = 未 來 值 在 上 述 範 例 中, 我 們 假 定 保 單 持 有 人 有 3,780.75 個 單 位, 而 每 單 位 買 價 為 澳 門 幣 12 元 在 十 年 後, 假 定 增 長 率 為 8%, 澳 門 幣 12 元 將 增 至 澳 門 幣 25.91 元 計 算 方 法 為 : 澳 門 幣 12 元 x (1.08) 10 = 澳 門 幣 25.91 元 因 此, 在 十 年 之 後, 單 位 的 價 值 將 是 3,780.75 x 澳 門 幣 25.91 元 = 澳 門 幣 97,959.23 元 根 據 前 述 範 例, 以 澳 門 幣 50,000 元 的 整 付 保 費, 其 毛 保 費 回 報 率 可 計 算 如 下 : 澳 門 幣 50,000 元 (1 + r) 10 = 澳 門 幣 97,959.23 元 以 r 為 毛 保 費 的 每 年 回 報 率 5/1
澳 門 幣 50,000 元 x (1 + r) 10 = 澳 門 幣 97,959.23 元 (1 + r) 10 = 澳 門 幣 97,959.23 元 澳 門 幣 50,000 元 = 1.9592 (1 + r) = 1.9592 1 10 = 1.0696 r = 1.0696-1 = 0.0696 = 6.96% 5/2
個 人 財 務 審 查 表 附 錄 B 機 密 客 戶 名 稱 : 辦 理 人 : 完 成 日 期 : 5/3
1. 個 人 資 料 客 戶 配 偶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 年 齡 國 籍 澳 門 居 民 身 份 證 編 號 / 護 照 編 號 婚 姻 狀 況 已 婚 / 單 身 / 分 居 / 離 婚 已 婚 / 單 身 / 分 居 / 離 婚 吸 煙 者 是 / 否 是 / 否 立 下 遺 囑 是 / 否 是 / 否 家 居 地 址 電 話 1. 2. 傳 真 電 郵 2. 家 屬 姓 名 1. 2. 3. 4 出 生 日 期 / 年 齡 性 別 教 育 開 支 開 始 年 齡 直 至 年 齡 年 開 支 托 兒 所 小 學 中 學 大 學 3. 就 業 僱 主 職 位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客 戶 配 偶 5/4
4. 現 金 流 每 月 收 入 每 月 開 支 客 戶 配 偶 客 戶 配 偶 薪 金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抵 押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投 資 收 入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貨 款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租 金 收 入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信 用 卡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其 他 收 入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家 庭 開 支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保 險 / 退 休 保 障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基 金 供 款 定 期 付 款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總 收 入 澳 門 幣 總 開 支 澳 門 幣 每 月 儲 蓄 澳 門 幣 5. 資 產 物 業 物 業 地 址 1. 2. 已 抵 押 是 / 否 是 / 否 每 月 支 出 貸 款 人 類 別 淨 利 息 / 償 還 資 本 淨 利 息 / 償 還 資 本 價 值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租 金 收 入 是 / 否 金 額 澳 門 幣 是 / 否 金 額 澳 門 幣 投 資 存 款 銀 行 金 額 澳 門 幣 銀 行 金 額 澳 門 幣 證 券 及 股 票 名 稱 股 票 數 量 價 值 澳 門 幣 名 稱 股 票 數 量 價 值 澳 門 幣 債 券 名 稱 債 券 數 量 價 值 澳 門 幣 名 稱 債 券 數 量 價 值 澳 門 幣 其 他 資 產 描 述 價 值 澳 門 幣 描 述 價 值 澳 門 幣 總 資 產 澳 門 幣 6. 負 債 抵 押 ( 住 家 ) 抵 押 ( 其 他 房 地 產 ) 借 貸 現 有 帳 單 其 他 債 務 總 負 債 7. 淨 值 ( 總 資 產 - 總 負 債 ) 澳 門 幣 澳 門 幣 5/5
8. 投 資 目 的 短 期 中 期 長 期 9. 投 資 風 險 的 偏 好 防 禦 謹 慎 均 衡 增 長 進 取 定 期 儲 蓄 防 禦 謹 慎 均 衡 增 長 進 取 一 筆 過 10. 一 般 保 險 你 否 購 買 了 家 居 是 / 否 費 用 保 險 公 司 續 期 日 保 險? 你 否 購 買 了 機 動 是 / 否 費 用 保 險 公 司 續 期 日 車 保 險? 11. 保 障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保 額 每 年 保 費 種 類 有 效 期 1. 2. 退 休 金 / 保 障 退 休 基 金 公 司 目 前 價 值 每 月 供 款 額 有 效 期 1. 2. 公 司 保 額 每 年 保 費 有 效 期 危 疾 保 險 保 障 1. 2. 意 外 保 險 1. 2. 醫 療 保 險 1. 2. 失 能 入 息 保 險 1. 2. 12. 建 議 理 由 1. 1. 2. 2. 3. 3. 4. 4. 簽 名 日 期 5/6
投 保 申 請 書 上 的 冷 靜 期 權 益 聲 明 用 詞 指 引 附 錄 C 投 保 申 請 書 上 必 須 突 顯 保 單 持 有 人 享 有 取 消 保 單 的 權 利 用 詞 和 格 式 的 指 引 如 下 : (a) 所 有 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 非 投 資 相 連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除 外 ) 適 用 取 消 保 單 權 益 及 發 還 保 費 本 人 明 白 本 人 有 權 以 書 面 通 知 要 求 取 消 保 單 及 取 回 所 有 已 繳 保 費 ; 但 是 本 人 必 須 簽 署 該 通 知, 並 確 保 保 險 公 司 之 澳 門 辦 事 處 於 以 下 時 段 內 直 接 收 到 該 通 知 : 於 遞 交 投 保 申 請 書 日 起 計 的 21 天 內, 或 新 保 單 簽 發 日 起 計 的 14 天 內, 或 新 保 單 或 說 明 保 單 已 經 可 以 領 取 以 及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之 通 知 書 交 付 予 本 人 或 本 人 的 代 表 後 起 計 的 7 天 內 註 釋 : (i) 保 險 公 司 可 能 需 要 將 保 單 簽 發 日 期 訂 明 在 其 保 單 條 款 上 ; (ii) 辦 事 處 的 地 址 必 須 位 處 澳 門 ; (iii) 退 還 的 保 費 可 以 投 保 的 貨 幣 支 付, 或 以 保 險 公 司 在 退 還 已 繳 保 費 當 日 所 公 布 的 匯 率 計 算, 以 等 值 的 港 元 / 澳 門 幣 支 付 ; (iv) (v) 保 險 公 司 可 從 已 繳 保 費 中, 扣 除 核 保 申 請 所 需 的 直 接 費 用 ( 但 不 僅 限 於 醫 療 檢 查 及 調 查 費 用 ) 後, 再 退 還 所 剩 餘 之 金 額 ; 任 何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所 引 發 的 理 由, 令 保 單 無 法 於 上 述 期 間 內 交 付, 新 建 議 所 給 予 的 冷 靜 期 保 障 將 不 再 有 效, 以 較 後 者 為 準, 而 保 單 當 即 生 效 (b) 所 有 投 資 相 連 及 非 投 資 相 連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適 用 取 消 保 單 權 益 及 發 還 保 費 本 人 明 白 本 人 有 權 以 書 面 通 知 要 求 取 消 保 單 及 取 回 扣 除 市 值 調 整 後 的 已 繳 保 費 ; 但 是 本 人 必 須 簽 署 該 通 知, 並 確 保 保 險 公 司 之 澳 門 辦 事 處 於 以 下 時 段 內 直 接 收 到 該 通 知 : 於 遞 交 投 保 申 請 書 日 起 計 的 21 天 內, 或 新 保 單 簽 發 日 起 計 的 14 天 內, 或 新 保 單 或 說 明 保 單 已 經 可 以 領 取 以 及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之 通 知 書 交 付 予 本 人 或 本 人 的 代 表 後 起 計 的 7 天 內 註 釋 : 5/7
(i) (ii) 在 營 銷 過 程 中, 以 及 投 保 人 簽 署 投 保 申 請 書 之 前, 保 險 公 司 必 須 披 露 引 用 市 值 調 整 的 權 利, 以 及 有 詳 盡 資 料 說 明 計 算 市 值 調 整 的 基 準 ; 至 於 投 資 相 連 產 品, 保 險 公 司 必 須 在 壽 險 計 劃 退 保 說 明 書 內 披 露 引 用 市 值 調 整 的 權 利 ; (iii) 辦 事 處 的 地 址 必 須 位 處 澳 門 ; (iv) (v) (vi) 退 還 的 保 費 可 以 投 保 的 貨 幣 支 付, 或 以 保 險 公 司 在 退 還 已 繳 保 費 當 日 所 公 布 的 匯 率 計 算, 以 等 值 的 港 元 / 澳 門 幣 支 付 ; 保 險 公 司 可 從 已 繳 保 費 中, 扣 除 核 保 申 請 所 需 的 直 接 費 用 ( 但 不 僅 限 於 醫 療 檢 查 及 調 查 費 用 ) 後, 再 退 還 所 剩 餘 的 金 額 ; 任 何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所 引 發 的 理 由, 令 保 單 無 法 於 上 述 期 間 內 交 付, 新 建 議 所 給 予 的 冷 靜 期 保 障 將 不 再 有 效, 以 較 後 者 為 準, 而 保 單 當 即 生 效 (c) 字 體 的 格 式 文 字 的 型 號 不 能 小 於 8 號, 以 及 : (i) (ii) 必 須 用 粗 體 印 刷, 文 字 的 型 號 不 能 小 於 申 請 書 上 其 他 部 分 的 文 字 的 型 號 ; 語 言 得 與 申 請 書 其 他 部 分 一 致 ; 及 (iii) 印 於 投 保 申 請 書 客 戶 簽 署 欄 的 正 上 方 5/8
隨 簽 發 保 單 而 作 出 的 冷 靜 期 權 益 聲 明 用 詞 指 引 附 錄 D 保 險 公 司 簽 發 保 單 時, 必 須 加 上 顯 眼 的 聲 明, 清 楚 提 醒 保 單 持 有 人 他 們 享 有 冷 靜 期 權 益, 以 及 通 知 他 們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保 單 持 有 人 如 欲 進 一 步 了 解 其 權 益, 有 權 直 接 致 電 保 險 公 司 查 詢 指 引 的 用 詞 和 格 式 的 指 引 如 下 : (1) 用 詞 閣 下 有 權 改 變 主 意 如 果 閣 下 並 非 完 全 滿 意 這 份 保 單, 閣 下 有 權 改 變 主 意 我 們 相 信 這 份 保 單 能 滿 足 閣 下 的 財 務 需 求, 但 是, 如 果 閣 下 並 非 完 全 滿 意, 請 : 將 保 單 退 回 本 公 司 ; 以 及 附 上 由 閣 下 親 筆 簽 署 要 求 取 消 保 單 的 函 件 我 們 會 取 消 此 保 單, 並 發 還 閣 下 已 繳 的 保 費 ( 請 參 閱 註 釋 (i)) 閣 下 如 欲 行 使 取 消 保 單 權 益,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 閣 下 必 須 簽 署 要 求 取 消 保 單 的 函 件, 並 確 保 保 險 公 司 之 澳 門 辦 事 處 於 以 下 時 段 內 直 接 收 到 該 份 函 件 : 於 遞 交 投 保 申 請 書 日 起 計 的 21 天 內, 或 新 保 單 簽 發 日 起 計 的 14 天 內, 或 新 保 單 或 說 明 保 單 已 經 可 以 領 取 以 及 冷 靜 期 的 屆 滿 日 之 通 知 書 交 付 予 閣 下 或 閣 下 的 代 表 後 起 計 的 7 天 內, 及 如 果 閣 下 曾 經 因 索 償 而 獲 得 賠 償, 則 不 會 獲 發 還 保 費 如 果 閣 下 尚 有 疑 問, 請 與 聯 絡, 我 們 樂 於 進 一 步 向 閣 下 解 釋 取 消 保 單 的 權 益 註 釋 : (i) 非 投 資 相 連 整 付 保 費 保 單 以 外 的 所 有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保 單 持 有 人 於 冷 靜 期 內 可 獲 退 還 全 部 已 繳 的 保 費, 退 還 的 保 費 可 以 投 保 的 貨 幣 支 付, 或 以 保 險 公 司 在 退 還 已 繳 保 費 當 日 所 公 布 的 匯 率 計 算, 以 等 值 的 港 元 / 澳 門 幣 支 付 ; 5/9
(ii) 所 有 投 資 相 連 及 非 投 資 相 連 整 付 保 費 的 保 單 必 須 加 上 : 在 我 們 接 獲 閣 下 取 消 保 單 的 書 面 通 知 之 時, 我 們 會 先 行 扣 除 市 值 調 整 的 金 額 (iii) (iv) 保 險 公 司 可 從 已 繳 保 費 中, 扣 除 核 保 申 請 所 需 的 直 接 費 用 ( 但 不 僅 限 於 醫 療 檢 查 及 調 查 費 用 ) 後, 再 退 還 所 剩 餘 的 金 額 ; 任 何 由 保 單 持 有 人 所 引 發 的 理 由, 令 保 單 無 法 於 上 述 期 間 內 交 付, 新 建 議 所 給 予 的 冷 靜 期 保 障 將 不 再 有 效, 以 較 後 者 為 準, 而 保 單 當 即 生 效 (2) 聲 明 的 格 式 保 險 公 司 可 將 聲 明 : (a) 顯 示 在 保 單 封 套 / 封 面 上, 或 (b) 以 獨 立 通 告 形 式, 由 保 險 公 司 直 接 寄 交 客 戶 聲 明 必 須 顯 而 易 見, 文 字 的 型 號 不 能 小 於 10 號 5/10
附 錄 E 人 壽 保 險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重 要 文 件 : 本 聲 明 書 乃 新 壽 險 保 單 的 投 保 申 請 書 / 建 議 書 的 其 中 組 成 部 分 填 寫 本 聲 明 書 前, 請 先 詳 閱 註 釋 (1) (3) 甲 部 承 保 公 司 名 稱 1. 上 述 投 保 申 請 書 建 議 書 用 以 取 代 閣 下 任 何 現 有 壽 險 保 單? (2) 申 請 人 投 保 人 姓 名 是 否 投 保 申 請 書 建 議 書 / 保 單 編 號 ( 請 填 妥 全 部 ) ( 請 填 妥 丙 部 ) (4) 乙 部 保 險 中 介 人 應 協 助 閣 下 評 估 現 有 保 單 與 建 議 新 壽 險 保 單 的 利 弊 然 而, 閣 下 亦 應 反 覆 查 對 現 有 保 單 的 承 保 公 司 的 實 質 或 潛 在 弊 端, 及 不 應 在 新 壽 險 保 單 未 獲 簽 發 前 取 消 任 何 現 有 保 單 2. 轉 保 在 財 務 上 構 成 的 影 響 : (5) 轉 保 在 財 務 上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總 括 來 說, 轉 保 的 財 務 影 響 大 概 相 等 於 現 有 的 保 單 兩 年 保 費 或 现 有 保 單 和 新 壽 險 保 單 的 利 益 例 證 有 助 閣 下 瞭 了 解 有 關 影 響 然 而, 說 明 上 所 載 的 通 常 並 非 保 證, 實 際 利 益 要 視 乎 有 關 保 單 的 未 來 投 資 表 現 ( 澳 門 幣 / 港 元 / 美 元 ) 投 保 額 (6) 現 有 保 單 (7) 新 壽 險 保 單 五 年 後 保 單 的 預 期 總 現 金 價 值 (a) 有 實 際 或 潛 在 的 弊 端 約 澳 門 幣 / 港 元 / 美 元 [ 現 有 保 單 的 兩 年 保 費 ] 或 五 年 後 現 有 保 單 與 新 保 單 的 金 額 差 別 為 澳 門 幣 / 港 元 / 美 元 (e) (f) (9) 沒 有 弊 端 (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填 上 評 語 ) (8) 減 : 現 時 總 現 金 價 值 總 現 金 價 值 增 長 [(a)-(b)] 減 : 五 年 內 所 繳 付 之 保 費 (b) (c) (d) 淨 增 ( 減 ) 值 [(c)-(d)] (e) (f) ============ ============ 5/11
3. 轉 保 對 受 保 資 格 的 影 響 : 新 的 承 保 人 也 許 會 重 新 審 查 閣 下 當 前 的 健 康 狀 況, 職 業 和 消 遣 活 動 若 上 述 各 項 有 重 大 改 變, 可 能 會 導 致 部 分 保 障 被 拒 或 需 要 支 付 的 保 費 會 被 提 高 有 實 際 或 潛 在 的 弊 端 沒 有 弊 端 (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填 上 評 語 ) 4. 轉 保 對 索 賠 資 格 的 影 響 : 有 實 際 或 潛 在 的 弊 端 新 保 單 訂 明 的 條 款 可 能 與 現 有 保 單 有 別, 因 而 導 致 不 得 異 議 條 款 及 自 殺 條 款 的 時 限 需 重 新 計 算 因 此, 閣 下 在 現 有 保 單 下 本 可 獲 得 的 賠 償, 轉 保 後 可 能 會 遭 拒 絕 沒 有 弊 端 (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填 上 評 語 ) 本 人 謹 此 聲 明 本 人 已 詳 閱 本 聲 明 書, 並 與 保 險 中 介 人 討 論 有 關 項 目 的 內 容, 包 括 新 保 單 的 所 有 條 款 凡 於 上 述 乙 部 選 取 有 實 質 或 潛 在 弊 端 的 答 案 者, 本 人 謹 此 聲 明 理 解 及 接 受 保 險 中 介 人 對 轉 保 後 所 帶 來 的 財 務 及 其 他 影 響 的 闡 釋 本 人 明 白 假 如 本 人 未 完 全 理 解 本 聲 明 書 及 新 保 單 條 款 的 情 況 下 簽 署, 即 使 日 後 發 現 因 是 次 轉 保 導 致 本 人 蒙 受 損 失, 本 人 或 會 因 此 而 有 損 日 後 的 追 討 權 益 (10) 丙 部 (11) 丁 部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聲 明 中 介 人 聲 明 本 人 特 此 請 求 保 險 中 介 人 立 刻 發 送 本 聲 明 的 副 本 予 本 人 現 有 壽 險 保 單 的 保 險 公 司 本 人 聲 明 本 人 已 向 申 請 人 投 保 人 詳 細 解 釋 上 述 各 項, 以 及 轉 保 後 所 帶 來 的 利 弊, 包 括 保 單 的 所 有 條 款 及 細 則 ; 又 本 人 並 沒 有 作 出 任 何 虛 假 陳 述 或 隱 瞞 任 何 資 料, 以 致 影 響 申 請 人 投 保 人 的 決 定 若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提 出 要 求, 本 人 必 須 立 即 將 此 聲 明 書 的 副 本 送 交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現 有 保 單 的 壽 險 公 司 保 險 中 介 人 簽 署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簽 署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簽 署 保 險 中 介 人 全 名 ( 若 為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的 意 向 才 需 簽 署 ) ( 忠 告 : 請 勿 簽 署 空 白 聲 明 書 ) 於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保 險 中 介 人 註 冊 編 號 日 期 ( 日 / 月 / 年 ) : 日 期 ( 日 / 月 / 年 ) 日 期 ( 日 / 月 / 年 ) : 5/12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註 釋 (1) 客 戶 若 要 申 請 / 投 保 新 壽 險 保 單 時, 必 須 以 中 文 葡 文 或 英 文 填 寫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通 知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其 保 障 聲 明 書 將 會 連 同 新 保 單 一 同 發 出 (2) 為 了 方 便 認 證,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填 寫 簽 發 新 壽 險 保 單 的 保 險 公 司 的 全 名 ( 保 險 公 司 可 將 其 名 稱 預 先 編 印 在 表 格 上 ), 新 保 單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之 姓 名, 以 及 有 關 之 申 請 書 / 投 保 書 / 保 單 之 編 號 (3) 倘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於 甲 部 第 一 個 問 題 的 答 案 為 否, 他 / 她 必 須 填 寫 丙 部, 而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在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完 全 滿 意 其 對 新 壽 險 保 單 的 條 款 及 細 則 所 作 的 解 釋 後, 方 可 於 丁 部 會 簽 (4) 倘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於 甲 部 第 一 個 問 題 的 答 案 為 是, 他 / 她 必 須 填 寫 乙 部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向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徹 底 解 釋 及 討 論 因 改 動 其 現 有 保 險 安 排 所 導 致 的 財 務 受 保 資 格 及 索 償 資 格 等 的 所 有 實 際 及 潛 在 影 響 (5) 保 險 中 介 人 可 以 用 現 有 保 單 的 兩 年 保 費 來 描 述 財 務 上 的 影 響, 或 比 較 保 單 及 現 有 保 單 五 年 後 的 淨 值 轉 變 (6) 保 險 中 介 人 可 建 議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向 現 有 保 單 的 保 險 公 司 索 取 下 一 保 單 週 年 的 價 值 (7)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填 寫 新 保 單 的 價 值 (8) 五 年 的 總 保 費 應 不 需 包 括 一 些 對 現 金 價 值 沒 有 影 響 的 附 加 契 約 或 額 外 保 障 (9) 如 沒 有 弊 端 此 欄 被 選 取,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填 上 評 語 可 用 額 外 紙 張 來 作 說 明, 唯 保 險 中 介 人 及 顧 客 必 須 在 所 有 紙 張 上 簽 署 (10) 在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簽 署 前,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向 他 / 她 閱 讀 及 解 釋 丙 部 之 聲 明 (11) 保 險 中 介 人 必 須 於 丁 部 會 簽, 聲 明 已 向 申 請 人 / 投 保 人 詳 細 解 釋 轉 保 決 定 對 現 有 保 單 構 成 的 影 響, 包 括 將 會 簽 發 的 新 保 單 的 所 有 條 款 5/13
非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保 險 退 保 說 明 附 錄 F XYZ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A 重 要 事 項 : 此 乃 貴 保 單 之 保 險 退 保 說 明 摘 要, 並 不 影 響 保 單 內 所 列 的 條 款 與 規 定 B ABC 計 劃 建 議 書 摘 要 1. 姓 名 : 年 齡 : 性 別 : C 吸 煙 者 / 非 吸 煙 者 2. D ] 基 本 計 劃 摘 要 ( 貨 幣 : ) E 投 保 時 之 保 障 額 : F 投 保 時 之 每 月 保 費 : 3. 基 本 計 劃 說 明 摘 要 ( 貨 幣 : ) G 保 單 年 度 完 結 H1 保 證 可 得 金 額 身 故 賠 償 H2 預 期 可 得 金 額 H3 總 額 I1 保 證 可 得 金 額 現 金 價 值 I2 預 期 可 得 金 額 I3 總 額 J 總 保 費 1 2 3 4 5 10 15 20 25 30 65 歲 4. 保 障 摘 要 ( 貨 幣 : ) 保 障 項 目 基 本 計 劃 例 如 : 意 外 死 亡 保 障 雙 倍 賠 償 住 院 現 金 K 投 保 時 之 保 障 額 L 投 保 時 之 每 月 保 費 M 每 月 保 費 總 額 : 5. 說 明 : (i) (ii) 上 列 為 貴 保 單 主 要 利 益 的 說 明 摘 要, 如 欲 得 悉 更 多 資 料, 或 索 取 更 詳 盡 的 建 議 書, 請 與 本 公 司 或 閣 下 的 保 險 代 理 聯 絡 第 三 部 份 顯 示 的 基 本 計 劃 說 明 摘 要, 並 未 將 第 四 部 份 所 列 之 附 加 或 額 外 保 障 ( 如 適 用 者 ) 計 算 在 內, 且 假 設 閣 下 已 全 數 支 付 應 繳 保 費 5/14
[ 非 指 定 ] (iii) 由 於 需 要 將 金 額 調 整 為 整 數, 上 列 保 費 總 額 或 會 與 應 繳 保 費 總 額 稍 有 出 入 (iv) 上 列 預 期 可 得 紅 利 金 額 乃 根 據 本 公 司 現 時 之 紅 利 分 配 加 以 預 測 而 是 沒 有 保 證 的 實 際 獲 發 之 紅 利 或 會 比 上 表 所 示 者 較 高 或 較 低 N1 (v) 如 上 表 所 示, 閣 下 可 將 上 述 預 期 可 得 金 額 存 放 於 本 公 司 生 息, 有 關 息 率 將 不 時 調 整 上 表 用 以 計 算 累 積 金 額 之 年 利 率 為 X%, 但 此 息 率 是 沒 有 保 證 的 閣 下 亦 可 選 擇 提 取 全 數 或 部 份 金 額 此 舉 並 不 會 影 響 保 障 額, 惟 上 列 現 金 價 值 將 會 相 應 調 低 N2 ] (vi) 假 如 利 率 及 預 期 紅 利 分 配 於 保 單 有 效 期 內 維 持 不 變, 閣 下 可 於 第 XX 個 保 單 年 度 開 始, 利 用 積 存 紅 利 ( 及 現 金 給 付 ) 支 付 基 本 計 劃 的 未 來 保 費 然 而, 這 是 沒 有 保 證 的, 實 際 情 況 將 隨 利 率 或 紅 利 分 配 比 例 更 改 而 變 動 屆 時, 閣 下 或 需 額 外 繳 付 保 費, 以 維 持 基 本 計 劃 的 效 力 [N3] 6. 聲 明 : 本 人 確 認 已 細 閱 本 保 險 退 保 說 明 摘 要, 並 明 白 當 中 所 載 資 料 姓 名 : 簽 署 : 日 期 : 5/15
非 投 資 成 分 萬 用 壽 險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XYZ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A 重 要 事 項 : 此 乃 貴 保 單 保 險 利 益 之 說 明 摘 要, 並 不 影 響 保 單 內 所 列 的 條 款 與 規 定 B ABC 計 劃 建 議 書 摘 要 1. 姓 名 : 年 齡 : 性 別 : C 吸 煙 者 / 非 吸 煙 者 2. D ] 基 本 計 劃 摘 要 ( 貨 幣 : ) E 投 保 時 之 保 障 額 : F 投 保 時 之 每 月 保 費 : 3. 基 本 計 劃 說 明 摘 要 ( 貨 幣 : ) 假 設 派 息 率 現 時 利 率 X % 保 單 年 ( 非 指 定 ) 度 完 結 1 2 3 4 5 10 15 20 25 30 65 歲 現 金 總 額 G 身 故 賠 償 總 額 現 金 總 額 G 身 故 賠 償 總 額 現 金 總 額 Y % G 身 故 賠 償 總 額 總 保 費 保 證 身 故 賠 償 額 [H] 4. 說 明 : [ 如 預 測 是 基 於 現 時 保 單 收 費 ] [ 如 預 測 不 是 基 於 現 時 保 單 收 費 ] (i) (ii) (iii) 上 列 為 貴 保 單 主 要 利 益 的 說 明 摘 要, 如 欲 得 悉 更 多 資 料, 或 索 取 更 詳 盡 的 建 議 書, 請 與 本 公 司 或 閣 下 的 保 險 代 理 聯 絡 第 三 部 份 顯 示 的 基 本 計 劃 說 明 摘 要, 並 未 包 括 附 加 或 額 外 保 障 在 內, 且 假 設 閣 下 從 未 有 間 斷 支 付 全 數 預 定 保 費 及 現 時 保 單 收 費 維 持 不 變 第 三 部 份 顯 示 的 基 本 計 劃 說 明 摘 要, 並 未 包 括 附 加 或 額 外 保 障 在 內, 且 假 設 閣 下 從 未 有 間 斷 支 付 全 數 [I] 預 定 保 費 及 應 用 於 此 說 明 摘 要 的 假 定 保 單 收 費 維 持 不 變 惟 此 假 定 的 保 單 收 費 與 現 時 公 司 收 取 的 保 單 收 費 並 不 相 同 [ 非 指 定 ] (iv) 由 於 需 要 將 金 額 調 整 為 整 數, 上 列 保 費 總 額 或 會 與 應 繳 保 費 總 額 稍 有 出 入 (v) 第 三 部 份 所 示 之 應 付 現 金 總 額 及 身 故 賠 償 總 額 乃 根 據 假 設 派 息 率 於 保 單 有 效 期 內 維 持 不 變 而 計 算 此 等 假 設 利 率 僅 作 參 考 用 途 而 並 非 保 證 或 根 據 往 績 來 釐 定 實 際 利 率 可 能 高 過 或 低 於 上 列 數 字 5/16
[ 如 包 括 以 現 時 利 率 預 測 ] 5. 聲 明 : (vi) 公 司 所 派 發 的 現 時 利 率 並 不 可 用 作 預 測 將 來 的 利 率 將 來 的 利 率 可 高 過 或 低 於 現 時 利 率 本 人 確 認 已 細 閱 本 保 險 退 保 說 明 摘 要, 並 明 白 當 中 所 載 資 料 姓 名 : 簽 署 : 日 期 : 5/17
附 錄 G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退 保 說 明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額 說 明 : 產 品 名 稱 : 保 險 公 司 名 稱 : 申 請 人 名 稱 : 管 理 儲 蓄 帳 戶 XYZ 保 險 公 司 以 下 假 設 的 比 率 僅 作 說 明 之 用, 並 非 一 項 保 證 或 按 照 過 往 業 績 為 基 礎, 因 此 與 實 際 的 回 報 率 可 能 有 所 差 別 注 意 : 下 文 僅 概 括 說 明 產 品 名 稱 的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旨 在 根 據 下 述 的 假 設 顯 示 出 有 關 的 費 用 和 收 費 如 何 影 響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然 而 卻 絕 不 影 響 保 單 所 訂 明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以 下 的 計 算 表 說 明 閣 下 ( 保 單 持 有 人 ) 在 扣 除 所 有 費 用 及 收 費 後, 將 獲 發 還 的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假 設 如 下 : 合 約 年 期 : 25 年 保 費 : 月 供 100.00 美 元 壽 險 保 障 : 80,000.00 美 元 受 保 人 : 男 性, 30 歲, 非 吸 煙 者 回 報 率 : 以 每 年 [9%] 及 [5%] 說 明 * ABC 管 理 儲 蓄 帳 戶 的 預 計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 月 供 100.00 美 元, 共 25 年 ) 假 設 淨 回 報 率 為 假 設 淨 回 報 率 為 保 險 單 生 效 後 繳 付 的 保 險 單 生 效 後 的 年 數 [ 每 年 9%], 則 [ 每 年 5%], 則 保 險 費 總 額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為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為 1 USD1,200.00 USD0.00 USD0.00 2 USD2,400.00 USD444.00 USD425.00 3 USD3,600.00 USD1,492.00 USD1,414.00 4 USD4,800.00 USD2,634.00 USD2,452.00 5 USD6,000.00 USD3,878.00 USD3,542.00 10 USD12,000.00 USD11,920.00 USD9,794.00 15 USD18,000.00 USD24,277.00 USD17,750.00 20 USD24,000.00 USD42,644.00 USD27,318.00 25 USD 30,000.00 USD62,662.00 USD32,182.00 * 以 上 假 設 的 回 報 率 僅 作 說 明 之 用, 並 非 按 照 過 往 業 績 為 基 礎, 因 此 與 實 際 的 回 報 率 可 能 有 所 差 別 所 用 的 回 報 率 已 扣 除 所 有 年 度 管 理 費 例 如, 如 果 你 選 擇 的 投 資 基 金 的 最 高 年 度 管 理 費 為 1% 年 利 率, 則 假 定 總 回 報 率 分 別 是 10% 和 6% 警 告 : 除 非 你 有 意 就 已 選 擇 的 保 險 計 劃 年 期 支 付 全 期 的 保 險 費, 否 則 不 應 投 資 於 本 產 品 如 果 你 提 早 終 止 投 資 於 本 產 品, 則 可 能 會 蒙 受 上 文 所 述 的 損 失 5/18
聲 明 我 確 認 已 閱 讀 及 明 白 本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並 已 收 到 本 計 劃 的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簽 署 及 日 期 : [ 申 請 人 ] 5/19
術 語 解 釋 行 政 費 用 (Administration Fee) 行 政 費 用 亦 稱 為 維 持 費 用 (Maintenance Fee), 是 用 以 支 付 保 險 公 司 的 行 政 開 支, 每 年 收 取 一 次, 可 以 是 固 定 金 額 或 是 保 費 的 某 個 百 份 比 3.3.1c 年 金 領 取 人 (Annuitant) 有 資 格 領 取 年 金 款 項 的 人 3.4. 2 年 金 (Annuity) 年 金 是 對 年 金 領 取 人 當 初 支 付 的 整 付 保 費 或 分 期 付 款 支 付 的 保 費 所 作 的 回 報, 它 是 終 生 或 按 其 他 協 定 的 期 限 或 條 件 連 續 地 向 年 金 領 取 人 作 出 的 定 期 給 付 套 戥 (Arbitrage) 套 戥 是 在 不 同 市 場 同 時 購 入 和 出 售 相 同 或 類 似 的 資 產, 以 期 從 價 格 錯 配 中 賺 取 無 風 險 的 利 潤 均 衡 基 金 (Balanced Fund) 投 資 組 合 為 股 票 與 債 券 的 投 資 基 金, 目 標 是 達 致 收 益 與 資 本 的 增 長, 但 同 時 避 免 過 高 的 風 險 1.2 2.3.5 a 2.3.7 受 益 人 (Beneficiary) 取 保 單 利 益 的 人 士 在 保 單 索 償 事 件 中, 獲 指 定 為 可 收 3.16.3 買 賣 差 價 (Bid-offer Spread) 保 單 持 有 人 從 保 險 公 司 買 入 單 位 的 價 格 ( 賣 出 價 ) 與 保 單 持 有 人 向 保 險 公 司 賣 出 單 位 ( 買 入 價 ) 之 間 的 差 價 債 券 (Bonds) 債 券 是 企 業 市 政 府 國 家 及 超 國 家 機 構 發 行 的 債 務 工 具 債 券 基 金 (Bond Fund) 投 資 於 債 券 市 場 的 投 資 基 金, 目 標 是 在 最 低 的 資 本 風 險 下 提 供 穩 定 收 益 債 券 評 級 (Bond Ratings) 這 是 由 評 級 機 構 發 出, 以 英 文 字 母 表 示 的 風 險 評 級, 用 作 反 映 所 發 行 債 券 的 投 資 質 素 紅 利 (Bonus) 紅 利 與 分 紅 保 單 的 現 金 紅 利 大 致 相 同 英 式 的 有 利 潤 保 單 除 最 終 應 付 的 利 益 外,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額 外 給 付 的 期 末 款 額 3.3.2 a 2.1.5 a 3.8.2 a 2.3.8 (8) 3.11.2 認 購 期 權 (Call Option) 入 相 關 資 產 的 合 約 給 予 持 有 人 權 利 ( 不 是 責 任 ) 買 2.3.5 c (i)
可 提 早 贖 回 債 券 (Callable Bond) 這 種 債 券 附 有 讓 發 行 人 在 債 券 期 滿 日 之 前 贖 回 ( 提 早 還 款 ) 的 選 擇 權 現 金 價 值 (Cash Value) 現 金 價 值 亦 可 稱 為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Surrender Value), 是 保 單 持 有 人 提 前 終 止 保 單 時 可 獲 支 付 的 款 額 但 並 非 所 有 保 單 都 有 現 金 價 值, 例 如 定 期 保 險 存 款 證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由 商 業 銀 行 發 行 的 可 轉 讓 短 期 定 期 存 款 證, 作 為 固 定 到 期 日 少 於 一 年 的 存 款 憑 證 索 償 (Claims) 對 人 壽 保 險 人 而 言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一 環 有 關 部 門 須 處 理 索 償 的 調 查 手 續 及 理 賠 等 各 方 面 的 事 項 封 閉 型 基 金 (Closed-end Funds) 發 行 固 定 數 目 股 份 的 投 資 基 金, 通 常 在 主 要 的 股 票 交 易 所 上 市 與 開 放 型 基 金 不 同 的 是, 封 閉 型 基 金 不 會 持 續 地 發 行 及 贖 回 股 份 商 業 票 據 (Commercial Papers) 由 具 高 評 級 的 財 務 和 非 財 務 公 司 發 行, 到 期 日 少 於 一 年 的 無 抵 押 借 據 按 客 戶 需 要 修 訂 (Company Customization)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可 按 客 戶 需 要 作 出 修 訂, 但 須 尊 重 文 件 的 基 本 意 向 公 司 風 險 (Company Risk) 某 些 負 面 的 發 展, 例 如 損 失 市 場 佔 有 率 推 出 新 產 品 失 利 等, 都 會 對 公 司 的 財 務 狀 況, 以 至 其 股 價 做 成 不 利 的 影 響 冷 靜 期 建 議 (Cooling-off Initiative) 香 港 保 險 業 聯 會 倡 議 的 一 項 自 我 監 管 措 施, 賦 予 壽 險 保 單 持 有 人 權 利, 可 在 規 定 的 期 限 之 內 撤 消 已 經 簽 定 的 保 險 合 約 冷 靜 期 (Cooling-off Period) 在 冷 靜 期 間, 保 單 持 有 人 可 仔 細 了 解 有 關 保 單 的 所 有 資 料, 並 可 向 保 險 公 司 發 出 取 消 保 單 的 書 面 通 知, 要 求 退 回 已 繳 交 的 保 費, 但 須 扣 除 市 值 調 整 額 可 換 股 債 券 (Convertible Bonds) 債 券 之 投 資 者 有 權 選 擇 收 取 票 面 值, 或 發 行 人 及 其 他 公 司 的 普 通 股 2.3.5 c 1.2 2.3.1 b 3.3.1 a 2.3.7 d 2.3.1 b 3.15.1 b 2.1.3 3.13.4 3.13.3 i 2.3.2 (3) 企 業 債 券 (Corporate Bonds) 務 私 營 企 業 的 中 期 或 長 期 債 3.3. 1 biii (ii)
保 險 成 本 (Cost of Insurance) 保 險 公 司 用 於 支 付 死 亡 年 金 以 及 其 他 保 險 利 益 的 收 費 保 險 成 本 的 高 低 主 要 取 決 於 性 別 年 齡 吸 煙 習 慣 保 額 受 保 者 風 險 級 別 死 亡 保 險 金 選 擇 等, 亦 稱 為 死 亡 保 險 費 (mortality charges) 3.2 息 票 利 率 (Coupon Rate) 利 率 債 券 發 行 人 承 諾 付 予 投 資 者 的 2.1.5 a 代 管 人 (Custodian) 由 互 惠 基 金 公 司 委 任 的 認 可 機 構, 負 責 按 照 組 成 文 件 ( 例 如 代 管 人 協 議 ) 的 條 文 以 信 託 方 式 為 持 有 人 保 管 基 金 的 所 有 資 產 死 亡 日 期 (Date of Death) 在 壽 險 的 死 亡 索 償 中 須 加 以 確 立 的 一 個 重 點, 特 別 是 對 定 期 或 遞 減 定 期 壽 險 而 言, 因 為 死 亡 日 期 可 能 影 響 索 償 的 有 效 性 或 索 償 款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Death Benefit) 受 保 人 死 亡 時 根 據 保 單 給 付 的 基 本 款 額, 但 可 能 會 受 其 他 因 素 的 影 響, 例 如 意 外 死 亡 保 險 金 等 存 款 基 金 (Deposit Fund) 名 義 上 有 息 的 基 金, 主 要 投 資 於 短 期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在 最 低 的 資 本 風 險 下 提 供 穩 定 收 益 2.3.7 eii 3.6.6 a 3.1 3.8 違 約 拖 欠 ( 信 貸 ) 風 險 (Default (Credit) Risk) 能 没 有 支 付 利 息 和 償 還 本 金 的 能 力 發 債 人 可 2.1.3 延 付 年 金 (Deferred Annuity) 在 指 定 時 間 或 年 金 領 取 人 達 至 某 一 年 齡 時 開 始 分 期 發 放 的 年 金 衍 生 認 股 權 證 (Derivative Warrant) 由 第 三 者 發 行 的 認 股 權 證 ( 期 權 ), 通 常 是 由 投 資 公 司 或 財 務 機 構 發 行 2.4.2 aii 2.3.5 c 貼 現 價 (Discount) 債 券 以 低 於 票 面 值 的 價 格 出 售 2.3.2 ai5 配 銷 費 用 (Distribution Fee) 投 資 基 金 向 投 資 者 收 取 的 年 費, 作 為 出 售 基 金 予 新 投 資 者 及 向 現 有 投 資 者 提 供 服 務 的 報 酬 分 散 投 資 (Diversification) 在 投 資 組 合 中, 擁 有 不 同 資 產 類 別 或 同 一 類 別 但 不 同 發 行 期 的 資 產, 或 投 資 於 不 同 市 場 地 區 或 國 家, 以 減 低 投 資 組 合 整 體 的 風 險 2.3.7 ei3 2.1.5 a (iii)
股 息 率 (Dividend Yield) 每 股 可 獲 派 發 的 年 度 股 息, 以 企 業 普 通 股 現 行 市 價 的 百 分 比 作 表 示 2.3.3 股 息 ( 股 票 )(Dividends (Equity)) 股 東 股 息 ( 保 險 )(Dividend (Insurance)) 險 公 司 的 整 除 盈 餘 予 保 單 持 有 人 以 現 金 形 式 支 付 予 以 現 金 形 式 分 派 保 2.3.2 b 1.2 平 均 成 本 法 (Dollar Cost Averaging) 投 資 者 每 隔 一 段 固 定 時 間 購 入 固 定 數 額 的 資 產, 以 避 免 在 不 適 當 時 間 把 所 有 金 錢 投 入 市 場 2.1.5 本 地 債 券 (Domestic Bonds) 幣 發 行 的 債 券 經 濟 風 險 (Economic Risk) 生 的 影 響 以 企 業 居 籍 所 在 國 的 本 國 貨 整 體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而 可 能 產 2.3.2 aii 2.1.3 儲 蓄 壽 險 (Endowment Insurance) 結 束 時 給 付 保 額 的 壽 險 合 約 在 發 生 早 逝 或 特 定 期 2.4.1 b 股 票 (Equity) 是 一 種 公 司 的 擁 有 權, 讓 投 資 者 有 機 會 參 與 ( 分 享 ) 有 限 公 司 的 長 期 資 本 增 長 股 票 基 金 (Equity Fund) 投 資 於 股 票 市 場 的 投 資 基 金, 其 目 標 是 達 致 較 高 的 長 期 資 本 增 長 2.3.3 2.3.7 fiii 股 本 認 股 權 證 (Equity Warrant) 發 行 的 認 股 權 證 ( 期 權 ) 由 發 行 相 關 股 份 的 公 司 2.3.5 c 歐 洲 債 券 (Eurobonds) 是 在 借 款 人 國 家 以 外 的 地 方 發 行, 而 且 通 常 是 以 發 行 國 家 以 外 之 貨 幣 ( 美 元 或 歐 羅 以 外 的 其 他 貨 幣 ) 作 定 值 的 債 券 兌 換 ( 貨 幣 ) 風 險 (Exchange (Currency) Risk) 以 外 幣 定 值 的 國 外 財 務 投 資, 因 受 兌 換 率 波 動 的 影 響, 可 能 要 以 較 為 不 利 的 兌 換 率 兌 換 為 本 國 貨 幣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Financial Derivative)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的 價 值 視 乎 要 相 關 的 資 產 或 從 相 關 的 資 產 衍 生 出 來, 例 如 股 票 債 券 利 率 外 幣 商 品 或 股 市 指 數 等 2.3.2 aii 2.1.3 2.3.5 (iv)
財 務 風 險 (Financial Risk) 金 額 可 能 損 失 全 部 或 部 份 的 投 資 2.1.2 適 當 人 選 準 則 (Fit and Proper) 在 監 管 方 面 的 一 個 常 見 詞 組, 意 指 從 監 管 的 角 度 來 說, 擔 任 或 希 望 擔 任 公 司 某 重 要 職 位 的 人 士, 必 須 是 適 當 和 可 接 受 的 4.1.1 定 息 證 券 (Fixed Income Securities) 資 工 具, 提 供 定 額 的 定 期 回 報 定 息 證 券 是 一 組 投 2.3.2 遠 期 合 約 (Forward Contract) 買 賣 雙 方 之 間 的 協 議 雙 方 在 交 易 當 天 就 指 定 未 來 日 期 交 收 的 資 產 貨 品 訂 下 價 格 2.3.5 外 國 債 券 (Foreign Bonds) 的 債 券 是 外 國 企 業 以 當 地 貨 幣 發 行 2.3.2 aii 詐 騙 (Fraud) 投 資 代 表 保 險 中 介 人 蓄 意 作 出 虛 假 的 陳 述 和 聲 明, 故 意 隱 暪 資 料 以 進 行 欺 騙 或 行 騙 的 不 道 德 手 法 基 金 中 的 基 金 ( Fu n d o f F unds ) 投 資 於 其 他 互 惠 基 金 的 投 資 基 金, 目 標 是 實 行 多 元 化 專 業 管 理, 亦 稱 為 單 位 投 資 組 合 管 理 基 金 ( Unit Po r t fo l io Ma na ge me nt F u n ds ) 基 金 管 理 費 用 (Fund Management Fee) 投 資 基 金 經 理 就 其 管 理 基 金 的 服 務 所 收 取 的 費 用, 通 常 是 有 關 基 金 市 值 的 一 個 特 定 百 份 比, 用 以 支 付 保 險 公 司 投 資 管 理 人 員 的 開 支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Fund Performance Report) 是 基 金 於 過 去 某 段 時 間 內 的 表 現 總 結, 顯 示 投 資 保 單 內 的 所 有 變 化 3.14 3.8.21 3.3.2 b 3.16.4 基 金 轉 換 費 用 (Fund Switching Charge) 時 修 改 投 資 選 擇 和 分 配 而 收 取 的 費 用 就 保 單 持 有 人 不 3.3.2 c 期 貨 合 約 (Futures Contract) 在 有 規 模 的 市 場 ( 期 貨 交 易 所 ) 內 買 賣 的 標 準 化 遠 期 合 約 2.3.5 aiii 環 球 基 金 (Global Fund) 的 投 資 基 金 投 資 於 世 界 各 地 的 股 票 或 債 券 3.8.2 e (v)
政 府 票 據 (Government Bills) 的 短 期 債 務 政 府 債 券 (Government Bonds) 工 具 政 府 用 作 支 付 開 支 所 發 行 政 府 向 公 眾 借 貸 的 財 務 2.3.1 b 2.3.2 ai1b 毛 保 費 (Gross Premium) 根 據 死 亡 率 利 息 及 支 出 等 三 個 評 核 因 素 所 釐 定 的 壽 險 保 費 增 長 基 金 (Growth Fund) 投 資 於 具 有 增 長 潛 力 股 票 的 投 資 基 金, 其 目 標 是 達 致 最 高 的 資 本 增 長 而 非 股 息 的 收 入 保 證 基 金 (Guaranteed Fund) 提 供 本 金 保 證 的 投 資 基 金 有 些 保 證 基 金 甚 至 保 證 給 予 一 個 最 低 的 回 報 保 證 保 單 (Guaranteed Policies) 這 些 壽 險 保 單 保 證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保 額 方 面 有 固 定 的 回 報 率 此 等 保 單 按 保 證 成 本 銷 售, 即 是 說 所 有 保 單 元 素 ( 即 若 有 保 費 保 額 以 及 現 金 價 值 ) 都 有 保 證, 不 會 隨 著 保 險 公 司 的 營 運 表 現 而 轉 變, 亦 稱 為 不 分 紅 保 單 無 利 潤 保 單 (nonparticipating without-profit policies) 3.6.1 2.3.7 3.8.2 k 3.11.1 對 沖 (Hedging) 合 價 值 的 影 響 用 作 剔 除 市 場 價 格 變 化 對 資 產 或 投 資 組 2.3.2 aiii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 以 兩 個 假 設 的 回 報 率 為 其 基 礎, 清 楚 說 明 在 保 險 期 間 的 預 計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的 文 件 即 期 年 金 (Immediate Annuity) 以 整 付 方 式 購 買 的 年 金, 其 利 益 或 分 期 付 款 在 緊 接 第 一 年 金 期 ( 一 個 月 或 六 個 月 ) 後 開 始 3.13.2 2.4.2 ai 收 益 基 金 (Income Fund) 增 長 為 目 標 的 投 資 基 金 以 產 生 定 期 收 益 而 非 達 致 資 本 2.3.7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Increasing Death Benefit) 死 亡 保 險 金 是 以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死 亡 當 日, 其 帳 戶 內 所 積 累 單 位 的 價 值, 再 加 上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額 作 計 算 3.4 iii 指 數 基 金 (Index Fund) 資 基 金 以 反 映 特 定 指 數 表 現 為 目 標 的 投 3.3.2 b (vi)
通 脹 風 險 (Inflation Risk) 購 買 力 減 弱 投 資 回 報 率 不 及 通 脹 率, 導 致 2.1.3 保 險 代 理 人 (Insurance Agent) 保 險 合 約 的 代 理 人 通 常 都 是 代 表 保 險 人, 並 按 保 費 的 多 寡 獲 取 佣 金 作 為 報 酬 保 險 經 紀 (Insurance Broker) 作 為 保 單 持 有 人 或 潛 在 的 保 單 持 有 人 的 代 理 人, 洽 談 或 安 排 在 澳 門 或 由 澳 門 簽 發 的 保 險 合 約 的 人 士, 或 就 有 關 保 險 的 事 宜 提 供 意 見 服 務 的 人 士 保 險 收 費 (Insurance Charges) 保 險 公 司 就 提 供 保 單 所 收 取 的 費 用, 用 以 支 付 市 場 推 廣 分 銷 管 理 及 保 險 等 開 支 澳 門 保 險 活 動 管 制 法 例 (Macao Insurance Ordinance) 澳 門 保 險 業 監 管 制 度 的 主 要 法 例 保 險 中 介 人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在 澳 門, 保 險 中 介 人 包 括 保 險 代 理 人 和 保 險 銷 售 者 ( 通 常 代 表 保 險 人 ) 及 保 險 經 紀 ( 通 常 代 表 被 保 險 人 ) 每 一 組 別 適 用 不 同 的 監 管 守 則 和 條 文 利 率 ( 價 格 ) 風 險 (Interest Rate (Price) Risk) 因 當 前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以 致 某 些 定 息 投 資 在 期 滿 前 出 現 價 格 波 動 實 質 價 值 ( Intrinsic Value) 立 即 行 使 期 權 所 得 的 價 值 或 者, 也 可 以 解 釋 為 認 購 期 權 的 定 價 減 去 期 權 的 行 使 價 後 所 得 出 的 資 產 市 場 價 值 2.3.7 4.1.3 3.3 1.1 4 2.1.3 2.3.2 ai6 投 資 (Investment) 犧 牲 現 值 以 換 取 未 來 價 值 2 投 資 基 金 (Investment Funds) 是 一 種 集 體 投 資, 把 投 資 目 標 相 近 的 投 資 者 的 資 金 集 合 起 來 以 作 投 資 2.3.7 投 資 年 期 (Investment Time Horizon) 資 的 時 間 期 限 這 是 投 資 者 打 算 投 2.2.2 b 投 資 相 連 年 金 (Investment-linked Annuity) 給 付 數 額 會 根 據 投 資 基 金 的 表 現 而 變 動 這 類 年 金 的 3.4 a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Investment-linked Insurance Policy) 這 類 保 單 的 保 單 價 值 一 般 是 與 其 相 關 投 資 組 合 的 表 現 掛 鈎 的 1 (vii)
投 資 風 險 (Investment Risk) 可 能 影 響 投 資 的 期 終 價 值 的 不 明 朗 因 素, 特 別 是 原 來 的 投 資 金 額 可 能 損 失 或 減 損 2.1.1 定 息 法 則 (Law of Fixed Income) 間 成 反 比 的 關 係 收 益 率 與 債 券 價 格 之 2.3.2 ai5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Level Death Benefit) 保 單 持 有 人 於 死 亡 日, 其 帳 戶 內 所 積 累 單 位 的 價 值 或 者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障 額, 以 較 高 者 為 準 相 連 長 期 業 務 (Linked Long Term Business) 指 訂 立 與 執 行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或 支 付 人 壽 年 金 的 合 約, 而 合 約 所 提 供 的 利 益 將 會 全 部 或 部 份 參 照 某 種 類 財 產 的 價 值 或 從 其 而 得 到 的 收 入 而 釐 定, 或 參 照 某 種 類 財 產 價 值 的 波 動 情 況 或 其 指 數 的 波 動 情 況 而 釐 定 的 變 現 能 力 (Liquidity) 投 資 者 毋 須 在 價 格 上 作 重 大 讓 步 而 可 迅 速 出 售 資 產 的 能 力 3.4 biii 1.1 2.3.2 ai6 變 現 風 險 (Liquidity Risk) 需 支 付 高 昂 費 用 方 可 變 現 投 資 不 能 變 現 ( 出 售 ), 或 2.1.3 手 續 費 (Load Charge) 員 的 佣 金 就 所 售 股 份 單 位 繳 付 予 推 銷 人 2.3.7 ei 低 相 關 性 (Low Correlation) 相 互 之 間 關 係 不 大 或 沒 有 關 係 在 分 散 投 資 的 過 程 中, 投 資 於 相 互 之 間 關 係 不 大 的 資 產 可 減 低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公 司 (Management Company) 獲 發 牌 或 已 註 冊 從 事 相 關 受 規 管 活 動 的 公 司 由 投 資 基 金 所 委 任, 負 責 管 理 組 成 文 件 中 所 指 範 圍 內 的 投 資 管 理 費 (Management Fee) 管 理 公 司 就 專 業 基 金 經 理 所 提 供 的 投 資 和 顧 問 服 務 所 收 取 的 費 用 市 場 風 險 (Market Risk) 市 場 的 基 本 供 求 情 況 會 影 響 投 資 工 具 的 價 格 倘 投 資 者 出 售 其 資 產 的 價 格 低 於 原 來 購 入 價, 他 她 將 須 蒙 受 虧 損 市 值 調 整 (Market Value Adjustment) 根 據 冷 靜 期 建 議, 保 險 公 司 有 權 計 算 因 將 壽 險 保 費 進 行 投 資 所 購 買 的 任 何 資 產 變 現 所 蒙 受 的 損 失, 於 退 回 的 保 費 款 額 中 作 出 調 整 2.1.5 a 2.3.7 b 2.3.7 e 2.1.3 3.13.4 (viii)
失 實 陳 述 (Misrepresentation) 保 險 中 介 人 持 牌 人 士 蓄 意 作 出 誤 導 性 的 陳 述, 以 誘 使 準 客 戶 投 購 保 險 的 不 道 德 手 法 洗 黑 錢 (Money Laundering) 利 用 商 業 或 金 融 工 具 ( 例 如 人 壽 保 險 ) 來 清 洗 非 法 所 得 金 錢 的 非 法 活 動 保 險 人 必 須 加 倍 小 心 察 辨 及 排 除 這 些 行 徑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Money Market Instruments) 由 政 府 銀 行 和 具 規 模 的 非 財 務 企 業 發 行 的 短 期 具 高 度 變 現 能 力 及 低 風 險 的 債 務 工 具 3.14 4.2.1 2.2.2 a 死 亡 保 險 費 (Mortality Charges) of Insurance) 請 參 閱 保 險 成 本 (Cost 3.3.1 a 死 亡 表 (Mortality Tables) 率 的 公 開 統 計 數 字 市 政 債 券 (Municipal Bonds) 其 預 算 開 支 所 發 行 的 債 券 互 惠 基 金 (Mutual Fund) 的 而 成 立 的 投 資 基 金 反 映 每 一 年 齡 組 別 預 計 死 亡 州 政 府 或 地 方 政 府 為 應 付 以 投 資 於 其 他 公 司 的 股 份 為 目 3.3.1 a 2.3.2 ai1d 2.3.7 資 產 淨 值 (Net Asset Value) 根 據 投 資 組 合 內 相 關 資 產 的 市 價, 扣 除 負 債 及 累 計 開 支 後 的 價 值 2.3.7 c 保 單 保 費 (Office Premium) 向 保 險 公 司 所 支 付 的 保 費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該 財 政 年 度 內 3.1 開 放 型 基 金 (Open-end Fund) 按 相 關 投 資 的 資 產 淨 值 所 計 算 的 價 格 或 與 之 相 近 的 價 格 購 入 現 有 股 份 單 位 的 投 資 基 金 期 權 (Option) 給 予 持 有 人 權 利 ( 不 是 責 任 ) 以 協 議 的 價 格 在 指 定 的 時 間 或 於 指 定 的 時 間 內 進 行 買 入 或 沽 出 指 定 數 額 的 相 關 資 產 的 合 約 2.3.7 d 2.3.5 c 以 票 面 值 出 售 (Par) 債 券 以 相 等 於 票 面 值 的 價 格 出 售 2.3.2 a2 票 面 值 (Par Value) 發 行 人 同 意 於 期 滿 日 償 還 予 債 券 持 有 人 的 數 額, 亦 稱 為 面 值 (face value) 期 滿 價 值 (maturity value) 或 贖 回 價 值 (redemption value) 2.3.2 a2 (ix)
局 部 提 款 (Partial Withdrawal) 容 許 保 單 持 有 人 按 一 個 特 定 最 低 金 額 從 保 單 提 款, 以 減 低 保 單 的 現 金 價 值, 但 餘 額 必 須 足 以 支 付 各 項 費 用 和 有 關 的 保 險 費 此 做 法 毋 須 繳 交 罰 款 或 利 息, 亦 稱 為 局 部 退 保 (partial surrender) 分 紅 不 分 紅 保 單 (Participating Non-participating) 亦 稱 為 有 利 潤 保 單 (With-Profits) 或 無 利 潤 保 單 (Without- Profits), 這 些 詞 彙 表 明 有 關 保 單 是 否 能 分 享 保 險 公 司 的 利 潤 倘 若 是 分 紅 保 單, 則 保 險 公 司 須 支 付 股 息 或 紅 利 3.6.4 3.11.1 派 息 比 率 (Payment Ratio (or Payout Ratio)) 派 發 現 金 股 息 所 佔 盈 利 之 百 份 比 企 業 向 股 東 2.3.3 業 績 表 現 費 用 (Performance Fee) 的 投 資 收 益 而 收 取 的 費 用 投 資 公 司 按 實 際 達 到 2.3.7 eii 保 單 更 改 (Policy Changes) 這 是 保 戶 服 務 部 門 其 中 的 一 項 職 責, 所 處 理 的 大 小 事 項 包 括 有 微 細 至 更 改 地 址, 重 要 至 更 改 受 益 人 轉 讓 以 及 更 改 保 額 等 等 保 單 交 付 (Policy Delivery) 保 單 準 備 妥 當 之 後, 通 常 會 由 保 險 中 介 人 將 個 別 保 單 交 付 予 投 保 人 保 單 費 用 (Policy Fee) 保 險 公 司 所 收 取 的 費 用, 用 於 支 付 保 單 的 分 銷 市 場 推 廣 和 保 單 簽 發 等 開 支, 亦 稱 為 首 次 投 保 費 (Initial Charges) 3.16 3.16.2 3.3.1 b 保 單 簽 發 (Policy Issuance) 的 程 序 準 備 核 證 及 交 付 保 單 文 件 3.16.1 保 險 結 算 單 (Policy Statement) 概 括 列 明 結 算 期 內 所 進 行 的 交 易 事 項, 以 及 截 至 結 算 單 日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提 供 的 保 單 價 值 優 先 股 (Preference Share) 公 司 的 一 種 擁 有 權, 讓 投 資 者 在 企 業 有 足 夠 利 潤 支 付 股 息 時, 有 權 取 得 固 定 的 股 息, 亦 稱 為 優 先 股 份 (Preferred Share) 3.16.4 2.3.2 b 期 權 金 ( 債 券 )(Premium (Bond)) 售 期 權 金 ( 期 權 )(Premium (Option)) 支 付 予 賣 方 的 款 項 債 券 以 高 於 票 面 價 出 由 期 權 買 方 就 期 權 2.3.2 ai5 2.3.5 c (x)
保 費 免 繳 期 (Premium Holiday) 只 要 保 單 價 值 足 以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費, 容 許 定 期 繳 交 保 費 計 劃 下 的 保 單 持 有 人 暫 停 繳 交 保 費 一 段 時 期 而 毋 須 繳 付 罰 款 或 利 息 的 利 便 措 施 3.4 b i 保 費 款 項 (Premium Payment) 須 支 付 的 款 項 市 盈 率 (Price Earning Ratio) 十 二 個 月 之 每 股 盈 利 保 單 持 有 人 就 承 保 範 圍 所 企 業 之 現 行 股 價 除 以 過 去 3.1 2.3.3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Principal Brochure) 刊 載 有 必 要 資 料 的 文 件, 而 有 關 的 資 料 足 可 令 有 意 參 與 計 劃 人 士, 就 建 議 的 投 資 作 出 有 根 據 的 決 定 3.13.3 認 沽 期 權 (Put Option) 出 相 關 資 產 的 合 約 給 予 持 有 人 權 利 ( 不 是 責 任 ) 沽 2.3.5 c 可 提 早 售 回 債 券 (Putable Bond) 附 有 讓 持 有 人 在 債 券 期 滿 日 之 前 售 回 ( 提 早 售 回 予 發 行 人 ) 的 選 擇 權 的 債 券 回 佣 (Rebating) 是 指 保 險 中 介 人 違 反 專 業 守 則, 將 其 佣 金 回 贈 給 準 客 戶, 以 誘 使 該 客 戶 投 購 保 單 2.3.5 c 3.14 地 區 國 家 基 金 (Regional Country Fund) 特 定 的 地 區 或 國 家 的 投 資 基 金 投 資 於 一 個 3.8.2 f 定 期 繳 費 計 劃 (Regular Premium Plan) 以 定 期 保 費 提 供 資 金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較 適 合 希 望 定 期 積 累 儲 蓄 的 人 士 再 投 資 率 風 險 (Reinvestment-rate Risk) 不 能 把 臨 時 流 動 現 金 或 期 滿 投 資 以 相 同 或 更 高 的 回 報 率 再 投 資 保 留 比 率 (Retention Ratio) 企 業 不 派 發 給 股 東 而 保 留 作 日 後 發 展 用 途 之 盈 利 的 百 份 比 3.5 2.1.3 2.3.3 股 本 回 報 (Return on Equity) 企 業 之 盈 利 除 以 帳 面 值 2.3.3 期 末 紅 利 (Reversionary Bonus) 現 時 已 存 在 的 財 務 利 益, 但 其 所 有 權 須 遞 延 至 將 來 才 可 充 分 享 有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Risk Tolerance) 是 投 資 者 為 了 取 得 某 幅 度 的 預 期 回 報 增 長, 而 願 意 接 受 的 最 大 風 險 額 3.11.2 2.2.1 (xi)
抗 拒 風 險 的 投 資 者 (Risk-averse Investor) 假 設 有 兩 項 預 期 回 報 一 樣 的 投 資, 而 其 中 一 項 的 投 資 風 險 低 於 另 一 項, 又 或 是 有 兩 項 預 期 風 險 一 樣 的 投 資, 而 其 中 一 項 的 預 期 回 報 高 於 另 一 項, 則 選 擇 風 險 較 低 或 預 期 回 報 較 高 的 投 資 者 都 是 抗 拒 風 險 的 投 資 者 2.2.1 武 士 債 券 (Samurai Bonds) 日 本 發 行 的 日 元 債 券 由 居 籍 在 日 本 以 外 的 企 業 在 2.3.2 aii 沽 空 (Sell Short) 投 資 者 出 售 手 上 並 無 持 有 的 證 券, 並 承 諾 會 把 賣 出 的 證 券 再 買 回 來 整 付 保 費 計 劃 (Single Premium Plan) 以 整 付 保 費 提 供 資 金 的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較 適 合 有 大 筆 資 金 可 供 動 用 的 人 士 主 權 ( 政 治 ) 風 險 (Sovereign (Political) Risk) 政 治 不 穩 令 政 府 採 取 行 動, 以 致 損 及 在 該 國 的 財 務 投 資 工 具 的 財 務 利 益 專 門 基 金 (Specialty Fund) 投 資 於 特 定 行 業 或 類 別 的 投 資 基 金, 其 目 標 是 掌 握 回 報 潛 力 敲 價 (Strike Price) 認 購 期 權 持 有 人 買 入 相 關 資 產, 或 認 沽 期 權 持 有 人 沽 出 相 關 資 產 的 預 先 協 議 價 格, 亦 稱 為 行 使 價 (Exercise Price) 保 額 (Sum Assured) 當 保 險 合 約 所 列 明 的 索 償 事 件 ( 如 死 亡 ) 發 生 時, 所 須 支 付 的 賠 償 金 額 超 國 家 機 構 (Supra_nationals) 多 邊 組 織, 例 如 : 國 際 復 興 開 發 銀 行 ( 一 般 稱 為 世 界 銀 行 ) 亞 洲 開 發 銀 行 和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會 (IMF) 等 退 保 費 用 (Surrender Charge) 這 是 保 險 公 司 在 保 單 持 有 人 以 出 售 投 資 基 金 單 位 形 式 退 保 時 收 取 的 費 用 轉 換 (Switching) 容 許 保 單 持 有 人 隨 時 在 各 基 金 之 間 轉 換 投 資 或 更 改 其 投 資 組 合 的 措 施 定 期 保 險 (Term Life) 保 單 利 益 只 在 被 保 險 人 於 指 定 期 間 ( 定 期 ) 內 死 亡 才 予 給 付 的 人 壽 保 險, 亦 稱 為 臨 時 保 險 (Temporary Term Insurance) 2.3.5 ai 3.1 2.1.3 3.8.2 g 2.3.5 c 3.3.1 a 2.3.2 ai 3.3.2 d 3.3.2 c 2.4.1 a (xii)
期 滿 期 限 (Term to Maturity) 債 券 的 期 滿 年 數, 期 滿 日 是 發 行 人 向 債 券 持 有 人 償 還 款 項 的 日 子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Top-up) 容 許 保 單 持 有 人 在 保 費 到 期 時 存 入 固 定 額 外 保 費 ( 稱 為 定 期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 或 在 任 何 時 間 存 入 單 筆 額 外 保 費 ( 稱 為 單 筆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費 用 (Top-up Fee) 這 是 保 險 公 司 在 保 單 持 有 人 選 擇 增 加 其 投 資 時 收 取 的 費 用 信 託 人 (Trustee) 由 投 資 基 金 委 任, 按 照 有 關 信 託 的 一 般 法 律 履 行 其 職 責 的 認 可 機 構 誘 導 轉 保 (Twisting) 保 險 中 介 人 作 出 誤 導 性 陳 述 不 披 露 事 實 作 出 失 實 陳 述 以 及 作 不 全 面 的 比 較, 以 誘 使 被 保 險 人 將 現 有 的 壽 險 轉 換 為 另 一 份 壽 險, 因 而 蒙 受 損 失 的 違 反 專 業 守 則 的 手 法 承 保 核 保 包 銷 (Underwriting) 核 保 是 指 在 審 核 保 險 申 請 時 或 決 定 適 用 的 保 險 條 款 時 所 進 行 的 風 險 評 估 和 篩 選 過 程 包 銷 是 指 在 安 排 證 券 或 債 券 作 首 次 公 開 發 售 時, 投 資 銀 行 保 證 認 購 發 行 人 擬 發 售 的 證 券 或 債 券 的 過 程 2.3.2 ai4 3.3.2 e 3.3.2 e 2.3.2 c 3.14 3.9 c 單 位 信 託 (Unit Trust) 根 據 信 託 設 立 的 投 資 工 具 1.2 單 位 相 連 (Unit-linked) 稱 這 是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英 國 常 用 名 1.1 (a) 單 位 化 基 金 (Unitized Funds) 有 特 定 目 標 而 且 分 開 管 理 的 基 金, 可 由 保 險 公 司 本 身 或 獨 立 的 基 金 經 理 管 理 萬 用 壽 險 (Universal Life) 具 有 靈 活 保 費 可 調 整 保 額 並 會 累 積 現 金 價 值 的 壽 險 合 約 1.2 1.1 (b) 變 額 壽 險 (Variable Life)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的 美 國 術 語 1.1 (b)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Variable Universal Life) 具 有 萬 用 壽 險 在 保 費 和 面 額 方 面 的 彈 性, 把 定 價 因 素 分 別 列 示, 並 與 變 額 壽 險 的 投 資 變 數 特 性 相 結 合 的 壽 險 合 約 波 幅 (Volatility) 一 種 資 產 ( 股 票 債 券 或 互 惠 基 金 ) 的 回 報 率 的 年 度 化 標 準 差 異, 用 以 說 明 價 格 波 動 的 幅 度 和 頻 率, 是 期 權 定 價 的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1.1 (b) 2.3.3 c (xiii)
認 股 權 證 基 金 (Warrant Fund) 主 要 投 資 於 認 股 權 證 的 投 資 基 金, 其 目 標 是 取 得 異 常 高 的 回 報 3.8 有 利 潤 (With-Profits) 的 用 詞 無 利 潤 (Without-Profits) 保 險 的 用 詞 英 國 保 險 術 語 中 等 同 於 分 紅 保 險 英 國 保 險 術 語 中 等 同 於 不 分 紅 3.11.2 3.11.1 終 身 壽 險 (Whole Life) 保 費 不 會 隨 受 保 人 的 年 齡 增 加, 但 保 險 金 僅 在 死 亡 時 ( 不 論 何 時, 但 不 會 在 之 前 ) 給 付 的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2.4.1 c 揚 基 債 券 (Yankee Bonds) 的 美 元 債 券 由 外 國 企 業 在 美 國 市 場 發 行 2.3.2 aii (xiv)
辭 彙 表 [ 按 漢 字 筆 劃 排 序 ] 四 劃 公 司 風 險 Company Risk 2.1.3, 2.3.3c 分 紅 不 分 紅 保 單 Participating Non- 3.11.1, 3.11.2 Participating 分 派 單 位 Distribution Units 3.7b 分 散 投 資 Diversification 2.1.5a, 2.3.7fi, 2.3.7fviii, 3.8.2 毛 保 費 Gross Premium 3.6.1, 3.6.7 手 續 費 Load Charge 2.3.7ei 互 惠 基 金 Mutual Fund 1.2, 2.3.7, 3.1, 3.8.21, 4.2.1 五 劃 以 票 面 值 出 售 Par 1.1, 2.3.2a 可 提 早 贖 回 債 券 Callable Bond 2.3.5c 可 提 早 售 回 債 券 Putable Bond 2.3.5c 可 換 股 債 券 Convertible Bond 2.3.2(3) 代 管 人 Custodian 2.3.7eii, 3.8.2e1 平 均 成 本 法 Dollar Cost Averaging 2.1.5 本 地 債 券 Domestic Bonds 2.3.2aii 本 金 Principal 2.1.3, 2.3.1c, 2.3.2, 2.3.7, 3.8.1, 3.13.3, 3.13.4, 4.1.2a 外 國 債 券 Foreign Bonds 2.3.2aii 外 匯 基 金 票 據 Exchange Fund Bills 2.3.1b, 2.3.2 市 政 債 券 Municipal Bonds 2.3.2ai1d 市 盈 率 Price Earning Ratio 2.3.3 市 場 風 險 Market Risk 2.1.3, 2.3.3c 市 值 調 整 Market Value Adjustment 3.13.4, 3.13.4c. 3.13.4f 失 實 陳 述 Misrepresentation 1.2, 3.14, 4.13a 主 要 推 銷 刊 物 Principal Brochure 3.13.3, 3.13.4f, 3.15.1aii 主 權 ( 政 治 ) 風 險 Sovereign (Political) Risk 2.1.3 (1)
六 劃 行 使 價 Exercise Price 2.3.5c 行 政 費 用 Administration Fee 2.3.7eii, 3.3.1c 年 金 Annuity 1.2, 2.4.2, 3.2, 3.3.1a, 3.4a 年 金 領 取 人 Annuitant 2.4.2 存 款 基 金 Deposit Fund 3.8, 3.8.1 存 款 證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2.3.1b 企 業 債 券 Corporate Bonds 2.3.1biii, 2.3.2ai 有 利 潤 保 單 With-Profits Policies 3.11.2 死 亡 日 期 Date of Death 3.6.6 死 亡 表 Mortality Tables 3.3.1a 死 亡 保 險 金 Death Benefit 1.2, 3.1 死 亡 保 險 費 Mortality Charges 3.3.1a, 3.4b, 3.6.2, 3.6.6b, 3.6.8, 3.6.9, 3.6.10, 3.6.10(2) 收 益 Yield 2.3.1, 2.3.2, 2.3.4, 2.4.1f, 3.8.2, 3.10 收 益 基 金 Income Fund 2.3.7, 3.8.2h, 3.8.3 地 區 國 別 基 金 Regional Country Fund 3.8.2f 地 產 Real Estate 2, 2.3, 2.3.4, 2.3.7 回 佣 Rebating 3.14 再 投 資 率 風 險 Reinvestment-rate Risk 2.1.3, 2.3.1c 七 劃 低 相 關 性 Low Correlation 2.1.5a 局 部 退 保 均 衡 Partial Surrender Balanced 3.6.4, 3.9e, 3.11.3, 3.16.3 2.2.1c, 2.3.7, 3.1, 3.8.2i, 3.8.3 均 衡 投 資 組 合 Balanced Portfolio 2.1.5 均 衡 基 金 Balanced Fund 2.3.7, 3.1, 3.8.2i, 3.8.3 冷 靜 期 Cooling-off Period 3.13.3i, 3.13.4 冷 靜 期 建 議 Cooling-off Initiative 3.13.4 兌 換 ( 貨 幣 ) 風 險 Exchange (Currency) Risk 2.1.3 即 期 年 金 Immediate Annuity 2.4.2ai 投 資 Investment 1.2, 2, 2.3.5c, 2.3.6, 2.3.7, 3.3.2, 3.4, 3.5, 3.6.1, 3.6.3, 3.6.6, 3.6.7, 3.6.8, 3.6.9, 3.7, 3.8, 3.9, 3.10, 3.11, 3.12, 3.13 (2)
投 資 目 標 Investment Objective 2, 2.2.1, 2.2.2, 2.2.3, 2.3.7, 3.8, 3.8.3, 3.13.1, 3.13.3e, 3.16.6 投 資 回 報 Investment Returns 2.3.7f, 3.11.3, 3.12, 3.13.3c, 3.16.6 投 資 年 期 Investment Time Horizon 2.2.2b 投 資 相 連 年 金 Investment-linked Annuity 3.4a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Investment-linked 1, 2, 3.8, 3.13.2b Insurance Policy 投 資 風 險 Investment Risk 1.2, 2.1.1, 3.1, 3.11.3, 3.13.1b 投 資 基 金 Investment Funds 1.2, 2.3.7, 3.1, 3.2, 3.5.2, 3.6.1, 3.6.6, 3.7, 3.8, 3.8.2, 3.9a, 3.9f, 3.10, 3.11, 3.12, 3.13 投 資 組 合 Investment Portfolio 2, 2.2.3, 2.3.5a, 3.8, 3.8.3, 3.9, 3.13.1a 投 機 Speculation 2.3.5a 利 率 ( 價 格 ) 風 險 Interest Rate (Price) Risk 2.1.3 抗 拒 風 險 的 投 資 者 Risk-averse Investor 2.2.1 八 劃 延 付 年 金 Deferred Annuity 2.4.2aii 受 益 人 Beneficiary 3.16.3 股 本 回 報 Return on Equity 2.3.3 股 本 認 股 權 證 Equity Warrant 2.3.5c 股 息 ( 股 票 ) 股 息 ( 保 險 ) Dividends (Equity) Dividends (Insurance) 2.3.2b, 2.3.3, 2.3.3a, 2.3.7fx, 3.8.2, 3.11.2, 3.11.3 1.2 股 息 率 Dividend Yield 2.3.3 股 票 Equity 2.1.2, 2.1.5a, 2.3.3, 2.3.5c, 2.3.7fiii, 3.1, 3.3.2b, 3.8.2, 3.8.3 股 票 基 金 Equity Fund 2.3.7fiii, 3.3.2b, 3.8.2b, 3.8.3 定 息 法 則 Law of Fixed Income 2.3.2ai5 定 息 證 券 Fixed Income Securities 2, 2.3, 2.3.1, 2.3.2 (3)
定 期 保 險 Term Life 2.4.1a, 3.1 定 期 繳 費 計 劃 Regular Premium Plan 3.1, 3.5, 3.5.2 定 額 死 亡 保 險 金 Level Death Benefit 3.4biii, 3.6.6, 3.6.6b, 3.9d, 3.11.3 固 定 保 費 Fixed Premium 1.1b 武 士 債 券 Samurai Bonds 2.3.2aii 波 幅 Volatility 2.3.3c, 2.3.4b, 3.11.3 九 劃 紅 利 Bonus 3.7b, 3.11.2, 3.11.3 封 閉 型 基 金 Closed-end Funds 2.3.7d 信 託 人 Trustee 2.3.7 保 守 Conservative 2.2.1a, 3.8 保 留 比 率 Retention Ratio 2.3.3 保 單 交 付 Policy Delivery 3.16.2 保 單 更 改 Policy Changes 3.16, 3.16.3 保 單 保 費 Office Premium 3.1, 3.5 保 單 管 理 Policy Administration 3.16 保 單 費 用 Policy Fee 3.3.1b, 3.3.2d, 3.6.2, 3.6.8, 3.6.10 保 單 簽 發 Policy Issuance 3.16.1 保 費 免 繳 期 Premium Holiday 3.4bi, 3.11.3, 3.16.3 保 費 款 項 Premium Payment 1.1b, 1.2, 3.1, 3.2, 3.3.1b, 3.3.2a, 3.4bi, 3.6.9, 3.11.3, 3.13.2d, 3.15.1aii, 3.16.3 保 險 中 介 人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4, 2.2.3, 3.1.3, 3.13.1, 3.13.4, 3.14 保 險 代 理 人 Insurance Agent 1.2, 2.3.7 保 險 成 本 Cost of Insurance 3.2, 3.3.1, 3.3.1a, 3.6.6b 保 險 收 費 Insurance Charges 3.3 保 險 結 算 單 Policy Statement 3.16.4, 3.16.5 保 險 經 紀 Insurance Broker 4 保 額 Sum Assured 3.3.1a, 3.4b, 3.4bii, 3.6.6a, 3.6.6b, 3.6.10(1), 3.6.10(2), 3.9c, 3.16.3 保 證 保 單 Guaranteed Policies 3.11.1, 3.11.3 保 證 基 金 Guaranteed Fund 3.8.2k (4)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Customer Protection 4.1.2a Declaration 按 客 戶 需 要 修 訂 Company Customization 3.15.1b 衍 生 認 股 權 證 Derivative Warrant 2.3.5c 政 府 票 據 Government Bills 2.3.1b 政 府 債 券 Government Bonds 2.3.2aii 指 數 基 金 Index Fund 3.3.2b, 3.8.2c 首 次 費 用 Initial Charges 3.3.1b, 3.3.2d, 3.6.9 相 連 長 期 業 務 Linked Long Term 1.1 Business 洗 黑 錢 Money Laundering 4.2.1, 4.2.1a, 4.2.1b 負 責 人 Responsible Officer 3.14 負 擔 能 力 Affordability 2.3.7f, 3.13.1a 風 險 Risk 1.2, 2, 2.1.1, 2.1.2, 2.1.3, 2.1.4, 2.1.5, 2.2.1, 2.2.2, 2.3.1, 2.3.2, 2.3.3, 2.3.4, 2.3.5, 2.3.7, 3.1, 3.2, 3.3.1, 3.5.2, 3.6.9, 3.6.10, 3.8, 3.8.1, 3.8.2, 3.10, 3.11.3, 3.13.1, 3.13.2, 3.13.3, 3.14, 3.16.4 風 險 承 受 能 力 Risk Tolerance 2.2.1, 2.2.2, 2.2.2b, 2.2.3, 2.3.7fvi, 3.13.1b 風 險 與 回 報 Risk-return 2.1.4, 3.13.1 風 險 管 理 Risk Management 2.1.2, 2.3.5a 退 保 現 金 價 值 Surrender Value 3.6.5, 3.13.3g, 3.15, 3.15.1, 3.16.5 退 保 費 用 Surrender Charge 3.3.2d, 3.6.9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 3.13.2, 3.15 派 息 比 率 Payment (Payout) Ratio 2.3.3 十 劃 個 人 簡 介 配 銷 費 用 Personal Profile Distribution Fee 3.13.1a 2.3.7ei3 套 戥 Arbitrage 2.3.5a 索 償 Claims 2.3.2b, 3.3.1a, 3.14, 3.16.4 息 票 利 率 Coupon Rate 2.1.5a, 2.3.2ai 財 務 衍 生 工 具 Financial Derivative 2.3.5 (5)
財 政 政 策 Fiscal Policy 2.2.3.c 財 務 風 險 Financial Risk 2.1.2 核 保 Underwriting 2.4.1f, 3.9c, 3.16.1 通 脹 風 險 Inflation Risk 2.1.3, 2.3.1c, 2.3.2aiv 十 一 劃 現 金 價 值 Cash Value 1.2, 2.4.1d, 3.2(3), 3.6.6h, 3.6.10(2), 3.9e, 3.11.1, 3.11.3 商 業 票 據 Commercial Papers 2.3.1b 基 金 中 的 基 金 基 金 業 績 報 告 Fund of Funds Fund Performance Report 3.8.2l 3.16.4, 3.16.6 基 金 管 理 費 用 Fund Management Fee 3.3.2b 基 金 轉 換 費 用 Fund Switching Charge 3.3.2c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Money Market Instruments 2, 2.2.2a, 2.3, 2.3.1, 2.3.3, 3.8.1 票 面 值 Par Value 2.3.2a 專 門 基 金 Specialty Fund 3.8.2g, 3.8.3 終 身 壽 險 Whole Life 1.1, 2.4.1c, 3.1, 3.3, 3.4, 3.9c, 3.11.2, 3.13.1 進 取 Aggressive 2.2.1b, 2.3.7, 3.1, 3.8.2, 3.8.3, 3.13.4 十 二 劃 買 賣 差 價 Bid-offer Spread 3.3.2a, 3.6.1, 3.6.2, 3.6.8 集 體 投 資 Collective Investment 2.3.7 普 通 股 Common Stock 2.2.2a, 2.3.2, 2.3.3 貼 現 價 Discount 2.3.1b, 2.3.2ai5, 2.3.7dii 詐 騙 Fraud 3.14 期 末 紅 利 Reversionary Bonus 3.11.2 期 貨 合 約 Future Contract 2.3.5a, 2.3.5b 期 滿 Maturity 2.1.3, 2.3.1b, 2.3.2, 2.3.5, 3.8.2, 3.11.3, 3.13.3, 3.15, 3.15.1 期 滿 期 限 Term to Maturity 2.3.2ai4 期 權 Option 2.3.5, 3.1, 3.3.1, 3.4b, 3.6.6, 3.6.10, 3.9b, 3.9d, 3.11.3 期 權 金 ( 期 權 ) Premium (Option) 2.3.5c (6)
期 權 金 ( 債 券 ) Premium (Bond) 2.3.2ai5 開 放 型 基 金 Open-end Fund 2.3.7d 稅 務 稅 項 Tax 2.2.2, 2.3.1b, 3.1, 3.12, 3.13.3k 單 位 化 基 金 Unitized Fund 1.2, 3.8, 3.8.2 單 位 相 連 Unit-linked 1.1a, 3.1 單 位 信 託 Unit Trust 1.2, 2.3.7, 3.1 無 利 潤 保 單 Without-Profits 3.11.1 揚 基 債 券 Yankee Bonds 2.3.2aii 十 三 劃 萬 用 壽 險 Universal Life 1.1b, 2.4.1d, 3.1, 3.4b 道 德 操 守 Ethics 3.14 債 券 Bonds 2.1.5a, 2.2.2b, 2.3.1biii, 2.3.2, 2.3.3, 2.3.5, 3.8.2 債 券 基 金 債 券 評 級 Bond Fund Bond Rating 2.3.7, 3.2(4), 3.8.2 2.3.2(7) 經 濟 風 險 Economic Risk 2.1.3, 2.1.5a, 2.3.3c 資 產 淨 值 Net Asset Value 2.3.7, 3.3.2a, 3.6.2 業 績 表 現 費 用 Performance Fee 2.3.7eii 違 約 拖 欠 ( 信 貸 ) 風 險 Default (Credit) Risk 2.1.3 十 四 劃 適 當 人 選 準 則 Fit and Proper 4.1.1 遠 期 合 約 Forward Contract 2.3.5 遞 增 死 亡 保 險 金 Increasing Death Benefit 3.4iii, 3.6.6, 3.9d, 3.11.3 認 沽 期 權 Put Option 2.3.5c 認 股 權 證 Warrants 2.3.5, 3.8.2d 認 股 權 證 基 金 Warrant Fund 3.8 認 購 期 權 Call Option 2.3.5c 對 沖 Hedging 2.3.2aiii, 2.3.5ai, 3.8.21 管 理 公 司 Management Company 2.3.7, 3.3.2b, 3.8.2 管 理 費 Management Fee 2.3.7, 3.3.2b, 3.8.2 實 質 價 值 Intrinsic Value 2.3.2ai6 敲 價 Strike Price 2.3.5c 誘 導 轉 保 Twisting 3.14 (7)
十 五 劃 適 銷 性 Marketability 2.3.2 增 長 基 金 Growth Fund 2.3.7, 3.8.2 歐 洲 債 券 Eurobonds 2.3.2aii 十 六 劃 積 累 單 位 Accumulation Units 3.7a 整 付 保 費 計 劃 Single Premium Plan 3.1, 3.5, 3.5.1 十 七 劃 環 球 基 金 Global Fund 2.3.7, 3.8.2e 優 先 股 Preference Share 2.3.2b 儲 蓄 壽 險 Endowment Insurance 2.4.1b, 3.11.1, 3.11.2 十 八 劃 轉 換 Switching 3.3.2c, 3.8.3, 3.13.3d, 3.16.3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Top-up 3.3.2e, 3.4bi, 3.6.1, 3.6.3, 3.6.9, 3.9, 3.11.3, 3.16.3 額 外 投 資 保 費 費 用 Top-up Fee 3.3.2e, 3.6.3 二 十 三 劃 變 現 風 險 Liquidity Risk 2.1.3 變 現 能 力 Liquidity 2, 2.1.3, 2.2.2, 2.2.2a, 2.3, 2.3.1, 2.3.2a, 2.3.3b, 2.3.5aii, 2.3.5d, 2.3.6, 2.3.7fvii, 3.8.1, 3.8.2 變 額 壽 險 Variable Life 1.1b, 3.1, 3.4b 變 額 萬 用 壽 險 Variable Universal Life 1.1b, 3.1, 3.4 二 十 四 劃 靈 活 保 費 Flexible Premium 1.1b, 2.4.1d, 3.1, 3.4b, 3.9b, 3.13.2d (8)
模 擬 試 題 答 案 章 次 試 題 1 2 3 4 4 1 (b) (b) (a) (c) 2 (d) (b) 3 (a) (d) 4 (c) (c)
鳴 謝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的 編 撰 工 作, 得 到 了 以 下 機 構 的 代 表 參 與, 謹 在 此 表 示 感 謝.. 香 港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澳 門 保 險 公 會 澳 門 保 險 業 中 介 人 協 會 澳 門 保 險 專 業 中 介 人 聯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