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律 流 程 准 则 日 本 和 亚 太 地 区 执 法 部 门 apple 日 本 和 亚 太 ( APAC ) 地 区 的 执 法 部 门 或 其 他 政 府 机 构 在 向 这 些 地 区 提 供 服 务 的 Apple 相 关 实 体 寻 求 Apple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用 户 信 息 或 与 Apple 设 备 相 关 的 信 息 时, 可 使 用 这 些 准 则 根 据 Apple 的 隐 私 政 策 http://www.apple.com/legal/privacy/szh/, 这 些 准 则 中 使 用 的 Apple 字 样 应 指 在 特 定 地 区 负 责 用 户 信 息 的 相 关 实 体 Apple 在 必 要 时 将 更 新 下 列 准 则 此 版 本 于 2015 年 9 月 29 发 布 有 关 Apple 用 户 信 息 的 其 他 所 有 请 求, 包 括 有 关 信 息 披 露 的 用 户 疑 问, 都 应 转 荐 至 https:// www.apple.com/cn/privacy/contact/ 这 些 准 则 不 适 用 于 执 法 机 构 向 日 本 和 亚 太 地 区 以 外 的 Apple Inc. 或 Apple 相 关 当 地 实 体 提 出 的 请 求 对 于 来 自 执 法 部 门 的 信 息 请 求, 我 们 遵 循 与 控 制 我 们 数 据 的 全 球 实 体 有 关 的 法 律, 并 且 根 据 法 律 要 求 提 供 详 细 信 息 对 于 来 自 美 国 以 外 的 执 法 机 构 的 内 容 请 求, 除 紧 急 情 况 ( 见 下 文 紧 急 请 求 中 的 定 义 ) 以 外,Apple 仅 针 对 根 据 共 同 法 律 协 助 协 议 程 序 或 通 过 与 美 国 司 法 部 机 构 协 作 签 发 的 搜 查 令 提 供 内 容
目 录 I. 常 规 信 息 II. 服 务 流 程 准 则 A. 执 法 部 门 信 息 请 求 B. 保 留 请 求 C. 紧 急 请 求 D. 帐 户 删 除 请 求 III. Apple 可 提 供 的 信 息 A. 设 备 注 册 B. 用 户 服 务 记 录 C. itunes D. Apple Store 零 售 店 交 易 E. Apple Store 在 线 商 店 购 物 F. itunes 礼 品 卡 G. icloud H. 查 找 我 的 iphone I. 从 使 用 密 码 锁 定 的 ios 设 备 中 提 取 数 据 J. 其 他 可 提 供 的 设 备 信 息 K. 有 关 Apple Store 零 售 店 监 控 视 频 的 请 求 L. Game Center M. ios 设 备 激 活 N. 登 录 日 志 O. 我 的 Apple ID 和 iforgot 日 志 P. FaceTime IV. 常 见 问 题 V. 附 录 A
I. 常 规 信 息 Apple 设 计 制 造 并 营 销 移 动 通 信 和 媒 体 设 备 个 人 电 脑 以 及 便 携 式 数 字 音 乐 播 放 器, 同 时 还 销 售 各 种 相 关 软 件 服 务 外 围 设 备 联 网 解 决 方 案, 以 及 第 三 方 数 字 内 容 和 应 用 软 件 Apple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Mac iphone ipad ipod Apple TV 消 费 者 和 专 业 应 用 软 件 组 合 产 品 ios 和 Mac OS X 操 作 系 统 icloud 各 种 配 件 服 务 和 支 持 方 案 Apple 还 通 过 itunes Store App Store ibookstore 和 Mac App Store 销 售 和 提 供 数 字 内 容 Apple 根 据 Apple 的 隐 私 政 策 以 及 适 用 于 特 定 服 务 项 目 的 服 务 条 款 / 条 款 和 条 件 持 有 相 关 用 户 信 息 Apple 致 力 于 维 护 Apple 产 品 和 服 务 用 户 的 隐 私 因 此, 有 关 Apple 产 品 和 服 务 用 户 ( Apple 用 户 ) 的 信 息 只 能 根 据 适 当 的 法 律 程 序 进 行 透 露 这 些 准 则 中 包 含 的 信 息 旨 在 向 日 本 和 亚 太 地 区 的 执 法 机 构 提 供 有 关 法 律 程 序 的 信 息,Apple 在 向 这 些 地 区 的 执 法 部 门 和 政 府 机 构 披 露 电 子 信 息 时 需 要 这 些 信 息 这 些 准 则 的 目 的 并 不 在 于 提 供 法 律 建 议 这 些 准 则 的 常 见 问 题 ( FAQ ) 部 分 旨 在 解 答 Apple 收 到 的 部 分 常 见 问 题 这 些 准 则 和 常 见 问 题 都 不 能 涵 盖 所 有 可 能 发 生 的 情 况 因 此, 如 果 执 法 部 门 有 其 他 任 何 疑 问, 日 本 的 执 法 部 门 应 联 系 japan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而 亚 太 地 区 其 他 国 家 / 地 区 的 执 法 人 员 应 联 系 apac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这 些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仅 供 执 法 部 门 和 政 府 人 员 使 用 如 果 您 选 择 向 此 地 址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则 必 须 使 用 经 验 证 的 执 法 部 门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进 行 发 送 所 有 这 些 准 则 规 定 均 非 用 于 制 定 与 Apple 相 违 背 的 可 执 行 的 权 利,Apple 的 政 策 将 来 可 能 会 更 新 或 更 改, 恕 不 另 行 通 知 执 法 部 门 Apple 收 到 的 大 多 数 执 法 部 门 请 求 都 是 寻 求 有 关 特 定 Apple 设 备 或 用 户 以 及 Apple 可 向 用 户 提 供 的 特 定 服 务 的 信 息 Apple 若 依 据 其 数 据 保 留 政 策 仍 持 有 所 请 求 的 信, 则 可 在 此 范 围 之 内 提 供 Apple 设 备 或 用 户 信 息 Apple 保 留 下 文 某 些 可 提 供 的 信 息 部 分 中 列 出 的 数 据 所 有 其 他 数 据 的 保 留 时 间 以 满 足 隐 私 政 策 中 列 出 的 目 的 为 准 执 法 部 门 在 提 出 请 求 时 应 尽 可 能 详 尽 具 体 地 说 明, 以 避 免 在 回 复 过 于 宽 泛 的 请 求 时 产 生 误 解 和 / 或 异 议 II. 服 务 流 程 准 则 A. 执 法 部 门 信 息 请 求 若 执 法 机 构 的 请 求 系 通 过 来 自 执 法 机 构 的 电 子 邮 件 提 出 且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则 Apple 将 接 受 此 类 服 务, 前 提 是 这 些 请 求 发 自 执 法 机 构 经 验 证 的 执 法 部 门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如 果 日 本 和 亚 太 地 区 的 执 法 人 员 向 Apple 提 交 法 律 请 求, 应 直 接 通 过 他 们 经 验 证 的 执 法 部 门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向 以 下 地 址 发 送 请 求 :japan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适 用 于 日 本 ) 和 apac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 适 用 于 亚 太 地 区 ) 这 些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仅 用 于 提 交 执 法 部 门 请 求 Apple 将 以 下 执 法 部 门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视 为 有 效 : 协 查 函 调 取 证 据 通 知 书 传 票 法 院 判 令 搜 查 扣 押 令 澳 大 利 亚 1979 年 电 信 法 案 规 定 的 授 权 书, 或 当 地 等 同 的 有 效 法 律 请 求 Apple 需 要 的 文 书 类 型 可 能 因 国 家 / 地 区 而 有 所 不 同, 且 取 决 于 对 方 寻 求 提 供 的 信 息
B. 保 留 请 求 Apple 存 储 的 所 有 icloud 内 容 数 据 都 在 服 务 器 位 置 经 过 加 密 当 使 用 第 三 方 供 应 商 存 储 数 据 时,Apple 决 不 会 向 他 们 提 供 密 钥 Apple 将 加 密 密 钥 保 存 在 其 美 国 数 据 中 心 同 样 地, 若 美 国 境 外 的 执 法 机 构 寻 求 此 类 内 容, 则 必 须 通 过 美 国 司 法 部 机 构 获 取 相 应 的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如 果 该 国 家 / 地 区 与 美 国 签 署 过 共 同 法 律 协 助 协 议 (MLAT), 则 可 以 通 过 协 议 中 指 定 的 程 序 或 与 美 国 司 法 部 机 构 协 作, 从 而 获 取 相 应 的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如 果 在 开 始 实 施 MLAT 程 序 之 前 请 求 保 留 数 据, 应 通 过 subpoenas@apple.com 将 此 类 请 求 提 交 给 Apple Inc. 请 使 用 能 辨 明 执 法 人 员 和 机 构 身 份 的 执 法 部 门 信 头 提 交 保 留 请 求, 以 便 对 请 求 进 行 验 证 请 在 信 中 附 上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和 电 话 号 码 保 留 请 求 必 须 附 上 相 关 的 Apple ID/ 帐 户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或 全 名 以 及 电 话 号 码, 和 / 或 全 名 以 及 主 体 Apple 帐 户 的 实 际 地 址 在 收 到 保 留 请 求 后, 对 于 所 请 求 的 现 有 用 户 数 据,Apple 会 对 请 求 提 出 时 可 用 的 相 应 数 据 进 行 一 次 拉 取 操 作 并 保 留 90 天 90 天 期 限 过 后, 保 留 的 数 据 将 从 储 存 服 务 器 中 自 动 移 除 但 是, 若 对 方 提 出 延 期 请 求 则 可 再 延 长 90 天 针 对 同 一 帐 户 的 两 个 以 上 的 保 留 请 求 将 被 视 为 对 原 先 保 留 材 料 的 延 期 请 求, 但 Apple Inc. 不 会 针 对 此 类 请 求 保 留 新 的 材 料 C. 紧 急 请 求 当 请 求 涉 及 对 以 下 方 面 造 成 真 实 直 接 且 严 重 威 胁 的 情 况 时,Apple 会 将 该 请 求 视 为 紧 急 请 求 : 1) 个 人 的 生 命 / 安 全 ; 2) 国 家 安 全 ; 3) 对 重 要 基 础 设 施 或 装 置 造 成 重 大 损 坏 如 果 提 交 请 求 的 执 法 人 员 能 提 供 有 效 的 确 认 信 息, 证 明 他 们 的 请 求 与 涉 及 以 上 一 个 或 多 个 条 件 的 真 实 紧 急 情 况 有 关,Apple 将 紧 急 调 查 此 类 请 求 向 Apple 提 出 紧 急 请 求 时, 相 关 执 法 人 员 应 填 写 执 法 紧 急 信 息 请 求 ( 见 附 录 A), 并 直 接 通 过 其 经 验 证 的 执 法 部 门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发 送 至 :exigent@apple.com 且 邮 件 主 题 中 应 包 含 执 法 紧 急 信 息 请 求 (Emergency Law Enforcement Information Request) 字 样 为 响 应 执 法 紧 急 信 息 请 求, 需 Apple 提 供 用 户 数 据 时,Apple 会 联 系 提 交 执 法 紧 急 信 请 求 的 执 法 人 员 的 主 管, 并 需 该 主 管 向 Apple 确 认 该 执 法 紧 急 信 息 请 求 的 合 法 性 Apple 要 求 提 交 执 法 紧 急 信 息 请 求 的 执 法 人 员, 在 提 交 请 求 时 提 供 其 主 管 的 联 系 方 式 此 外, 提 交 请 求 的 执 法 人 员 可 拨 打 +1 408-974-2095 联 系 Apple 的 全 球 安 全 运 营 中 心 (GSOC) 在 致 电 GSOC 时, 执 法 人 员 应 告 知 对 方 有 一 个 紧 急 执 法 部 门 信 息 请 求, 然 后 简 要 说 明 请 求 的 具 体 内 容, 并 提 请 将 其 作 为 紧 急 请 求 转 达 给 相 应 团 队 处 理 该 电 话 号 码 可 为 所 有 语 言 提 供 支 持
D. 帐 户 删 除 请 求 若 执 法 部 门 要 求 Apple 删 除 某 用 户 的 Apple ID, 则 必 须 向 Apple 出 示, 要 求 删 除 该 帐 户 的 法 庭 指 令 或 调 查 函, 以 及 提 出 该 请 求 的 依 据 III. Apple 可 提 供 的 信 息 A. 设 备 注 册 在 ios 8 和 OS Yosemite 10.10 发 布 之 前, 用 户 注 册 Apple 设 备 时 会 向 Apple 提 供 基 本 注 册 或 用 户 信 息 ( 包 括 姓 名 地 址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和 电 话 号 码 ) Apple 不 会 验 证 此 信 息, 因 此 其 可 能 不 准 确, 也 可 能 无 法 反 映 设 备 的 持 有 者 若 用 户 将 运 行 ios 8 及 更 高 版 本 的 设 备 以 及 运 行 OS Yosemite 10.10 及 更 高 版 本 的 Mac 与 icloud Apple ID 相 关 联 时,Apple 将 收 到 这 些 设 备 的 注 册 信 息 此 信 息 可 能 不 准 确, 也 可 能 无 法 反 映 设 备 的 持 有 者 注 册 信 息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请 注 意,Apple 设 备 的 序 列 号 不 包 含 字 母 O 或 I, 但 序 列 号 中 会 使 用 0( 零 ) 和 1( 一 ) 若 请 求 的 序 列 号 中 包 含 字 母 O 或 I, 则 不 会 返 回 结 果 B. 用 户 服 务 记 录 用 户 就 设 备 或 服 务 与 Apple 用 户 服 务 联 系 的 联 系 信 息 可 从 Apple 处 获 取 此 信 息 可 能 包 括 就 特 定 Apple 设 备 或 服 务 与 用 户 交 流 的 支 持 记 录 此 外, 也 可 提 供 有 关 设 备 保 修 和 维 修 的 信 息 此 信 息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C. itunes itunes 是 一 款 免 费 的 应 用 软 件, 用 于 整 理 和 播 放 电 脑 上 的 数 字 音 乐 和 视 频 它 也 是 一 个 商 店, 为 用 户 提 供 可 下 载 到 电 脑 和 ios 设 备 的 内 容 用 户 创 建 itunes 帐 户 后, 可 以 提 供 订 阅 者 的 基 本 信 息, 如 姓 名 实 际 地 址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和 电 话 号 码 此 外, 如 需 itunes 购 买 / 下 载 交 易 和 连 接 的 信 息 itunes 订 阅 者 信 息 和 含 有 IP 地 址 的 连 接 日 志, 可 以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D. Apple Store 零 售 店 交 易 销 售 点 交 易 是 指 Apple Store 零 售 店 内 发 生 的 现 金 信 用 卡 / 借 记 卡 或 礼 品 卡 交 易 若 要 获 取 特 定 购 买 所 关 联 卡 片 的 类 型 购 买 者 姓 名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交 易 日 期 / 时 间 交 易 金 额 和 零 售 店 位 置 的 相 关 信 息 时, 需 要 提 交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请 求 在 提 供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请 求 来 请 求 销 售 点 记 录 时, 请 附 上 所 使 用 的 完 整 信 用 卡 / 借 记 卡 号 以 及 其 他 任 何 信 息, 如 交 易 的 日 期 和 时 间 金 额 和 购 买 的 商 品 此 外, 执 法 部 门 还 可 在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请 求 中 向 Apple 提 供 与 购 买 相 关 联 的 收 据 编 号, 以 便 通 过 回 复 获 取 收 据 副 本 此 信 息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E. Apple Store 在 线 商 店 购 物 Apple 维 护 有 关 在 线 购 买 的 信 息, 包 括 姓 名 发 运 地 址 电 话 号 码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购 买 的 产 品 购 买 金 额 以 及 购 买 所 用 的 IP 地 址 获 取 此 信 息 需 要 提 交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请 求 当 请 求 有 关 在 线 订 单 的 信 息 (itunes 购 买 除 外 ) 时, 需 要 提 供 完 整 的 信 用 卡 / 借 记 卡 卡 号 订 单 号 参 考 编 号 或 所 购 商 品 的 序 列 号 除 了 以 上 这 些 信 息 之 外, 还 可 以 一 并 提 供 用 户 的 姓 名, 但 是 只 提 供 用 户 的 姓 名 无 法 获 取 信 息 此 信 息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F. itunes 礼 品 卡 itunes 礼 品 卡 的 兑 换 代 码 由 十 六 位 字 母 数 字 组 成, 位 于 礼 品 卡 背 面 灰 色 可 刮 开 区 域 下 方, 礼 品 卡 的 底 部 还 有 一 个 十 九 位 长 度 的 代 码 根 据 这 些 代 码,Apple 可 以 确 定 该 礼 品 卡 是 1 否 已 激 活 或 已 兑 换, 以 及 与 此 礼 品 卡 关 联 的 帐 户 是 否 已 经 购 买 过 商 品 当 itunes 礼 品 卡 被 激 活 时,Apple 会 记 录 零 售 店 的 名 称 位 置 日 期 和 时 间 当 itunes 礼 品 卡 通 过 在 itunes Store 上 购 买 商 品 进 行 兑 换 时, 礼 品 卡 将 链 接 至 用 户 帐 户 可 提 供 订 阅 者 信 息 和 IP 地 址 通 过 Apple Store 在 线 商 店 购 买 的 itunes 礼 品 卡 可 通 过 其 Apple Store 在 线 商 店 订 单 号 在 Apple 系 统 中 找 到 ( 注 : 这 仅 适 用 于 通 过 Apple( 而 非 第 三 方 零 售 商 ) 购 买 的 itunes 礼 品 卡 ) 此 信 息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执 法 部 门 必 须 明 确 指 定 执 法 人 员 寻 求 的 与 该 礼 品 卡 编 号 有 关 的 信 息 Apple 应 对 执 法 部 门 / 政 府 机 构 的 法 律 程 序 时, 无 法 取 消 激 活 itunes 礼 品 卡 G. icloud icloud 是 Apple 的 云 服 务, 可 让 用 户 通 过 其 所 有 设 备 访 问 其 音 乐 照 片 文 稿 等 很 多 用 户 将 自 己 的 生 活 点 滴 以 数 字 形 式 存 放 在 云 端 和 他 们 的 设 备 上 正 因 如 此, 针 对 整 个 Apple 体 系, 我 们 都 竭 尽 所 能, 以 确 保 用 户 的 信 息 安 全 icloud 还 能 让 用 户 将 其 ios 设 备 备 份 到 icloud 用 户 可 以 随 时 关 闭 icloud 备 份 通 过 icloud 服 务, 用 户 可 以 创 建 一 个 icloud.com 电 邮 件 帐 户 icloud 电 子 邮 件 域 包 括 @icloud.com @me.com 2 和 @mac.com Apple 存 储 的 所 有 icloud 内 容 数 据 都 在 服 务 器 位 置 经 过 加 密 当 使 用 第 三 方 供 应 商 存 储 数 据 时,Apple 决 不 会 向 他 们 提 供 密 钥 Apple 将 加 密 密 钥 保 存 在 其 美 国 数 据 中 心 icloud 是 基 于 订 阅 者 的 服 务 针 对 icloud 数 据 的 请 求 中 必 须 附 上 相 关 的 Apple ID/ 帐 户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如 果 Apple ID/ 帐 户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未 知,Apple 则 要 求 提 供 订 阅 者 全 名 和 电 话 号 码 和 / 或 全 名 和 实 际 地 址 信 息, 以 验 证 主 体 Apple 帐 户 1 已 激 活 表 示 卡 片 已 从 零 售 店 销 售 点 购 买, 但 尚 未 使 用 或 兑 换 ( 即, 用 于 增 加 itunes 帐 户 上 的 商 店 信 用 余 额 或 用 于 购 买 itunes Store 中 的 内 容 ) 2 icloud 已 取 代 MobileMe 服 务 因 此,Apple 并 不 存 有 与 之 前 的 MobileMe 帐 户 关 联 的 任 何 单 独 内 容 如 果 内 容 不 在 icloud 中, 则 表 明 未 被 存 储
以 下 信 息 可 从 icloud 取 : i. 订 阅 者 信 息 当 用 户 创 建 icloud 帐 户 时, 可 能 会 向 Apple 提 供 基 本 订 阅 者 信 息, 如 姓 名 实 际 地 址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和 电 话 号 码 此 外, 还 可 提 供 有 关 icloud 功 能 连 接 的 信 息 如 需 icloud 订 阅 者 信 息 和 含 有 IP 地 址 的 连 接 日 志, 或 许 可 以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连 接 日 志 保 留 最 多 30 天 ii. 邮 件 日 志 邮 件 日 志 包 括 收 件 和 发 件 通 信 的 记 录, 如 时 间 日 期 发 件 人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和 收 件 人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如 果 执 法 人 员 专 门 寻 求 邮 件 日 志, 则 必 须 在 法 律 请 求 中 注 明 此 信 息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icloud 邮 件 日 志 保 留 最 多 60 天 iii. 电 子 邮 件 内 容 和 其 他 icloud 内 容 : 照 片 流 文 稿 通 讯 录 日 历 书 签 ios 设 备 备 份 icloud 只 存 储 订 阅 者 在 其 帐 户 处 于 活 跃 状 态 时 选 择 在 帐 户 中 保 留 的 服 务 内 容 icloud 内 容 可 能 包 括 电 子 邮 件 存 储 的 照 片 文 稿 通 讯 录 日 历 书 签 和 ios 设 备 备 份 ios 设 备 备 份 可 能 包 括 用 户 的 相 机 胶 卷 中 的 照 片 和 视 频 设 备 设 置 app 数 据 imessage 短 信 彩 信 和 语 音 留 言 Apple 存 储 的 所 有 icloud 内 容 数 据 都 在 服 务 器 位 置 经 过 加 密 当 使 用 第 三 方 供 应 商 存 储 数 据 时,Apple 决 不 会 向 他 们 提 供 密 钥 Apple 将 加 密 密 钥 保 存 在 其 美 国 数 据 中 心 若 美 国 境 外 的 执 法 机 构 寻 求 此 类 内 容, 则 必 须 通 过 美 国 司 法 部 机 构 获 取 相 应 的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如 果 该 国 家 / 地 区 与 美 国 签 署 过 共 同 法 律 协 助 协 议 (MLAT), 则 可 以 通 过 协 议 中 指 定 的 程 序 或 与 美 国 司 法 部 机 构 协 作, 从 而 获 取 相 应 的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Apple Inc. 仅 在 应 对 根 据 MLAT 程 序 发 出 的 搜 查 令 时 提 供 用 户 内 容, 具 体 内 容 为 用 户 帐 户 中 存 在 的 数 据 删 除 的 内 容 在 从 Apple 的 服 务 器 中 清 除 后,Apple 便 不 会 保 留 这 些 内 容 H. 查 找 我 的 iphone 查 找 我 的 iphone 是 一 项 可 由 用 户 启 用 的 功 能, 通 过 该 功 能,iCloud 订 阅 者 能 够 找 到 其 丢 失 或 弄 丢 的 iphone ipad ipod touch 或 Mac 和 / 或 采 取 一 些 操 作, 包 括 将 设 备 置 于 丢 失 模 式 锁 定 或 擦 除 设 备 有 关 此 服 务 的 更 多 信 息, 可 访 问 http://www.apple.com/cn/icloud/find-myiphone.html 通 过 查 找 我 的 iphone 功 能 找 到 的 设 备 位 置 信 息 是 面 向 用 户 的,Apple 没 有 通 过 此 服 务 提 供 的 地 图 或 电 子 邮 件 提 醒 的 记 录 查 找 我 的 iphone 连 接 日 志 或 许 可 提 供, 并 可 以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查 找 我 的 iphone 连 接 日 志 可 用 期 限 为 大 约 30 天 请 求 远 程 锁 定 或 抹 掉 设 备 数 据 的 查 找 我 的 iphone 交 易 活 动 信 息 或 许 可 提 供 ( 若 用 户 采 取 过 相 关 操 作 ) 仅 当 收 到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后, 才 可 提 供 有 关 远 程 抹 掉 / 擦 除 的 信 息 Apple 无 法 根 据 执 法 部 门 的 请 求 在 用 户 的 设 备 上 激 活 此 功 能 查 找 我 的 iphone 功
能 必 须 由 用 户 以 前 针 对 特 定 设 备 启 用 Apple 并 不 存 有 特 定 设 备 的 GPS 信 息 I. 从 使 用 密 码 锁 定 的 ios 设 备 中 提 取 数 据 有 关 在 特 定 设 备 上 访 问 特 定 内 容 的 技 术 协 助 请 求, 应 通 过 共 同 法 律 协 助 协 议 (MLAT) 程 序 直 接 提 交 给 Apple Inc. 若 美 国 境 外 的 执 法 机 构 寻 求 此 类 内 容, 则 必 须 通 过 美 国 司 法 部 机 构 获 取 相 应 的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如 果 该 国 家 / 地 区 与 美 国 签 署 过 MLAT, 则 可 以 通 过 协 议 中 指 定 的 程 序 或 与 美 国 司 法 部 机 构 协 作, 从 而 获 取 相 应 的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对 于 运 行 ios 8.0 及 更 高 版 本 的 所 有 设 备,Apple 不 会 执 行 ios 数 据 提 取, 因 为 数 据 提 取 工 具 不 再 有 效 要 提 取 的 文 件 使 用 与 用 户 密 码 绑 定 的 加 密 密 钥 保 护,Apple 没 有 该 密 码 对 于 运 行 版 本 低 于 ios 8.0 的 ios 设 备, 在 收 到 根 据 MLAT 程 序 签 发 的 搜 查 令 时,Apple Inc. 可 以 从 使 用 密 码 锁 定 的 ios 设 备 中 提 取 某 些 类 别 的 活 跃 数 据 具 体 而 言, 若 用 户 在 ios 设 备 上 生 成 的 活 跃 文 件 包 含 在 Apple 原 生 app 中 且 其 中 的 数 据 没 有 使 用 密 码 加 密 ( 用 户 生 成 的 活 跃 文 件 ), 则 可 提 取 并 通 过 外 部 介 质 提 供 给 执 法 部 门 Apple Inc. 可 以 在 运 行 ios 4 到 ios 7 的 ios 设 备 上 执 行 这 个 数 据 提 取 流 程 请 注 意,Apple Inc. 在 收 到 根 据 MLAT 程 序 签 发 的 搜 查 令 后, 只 能 向 执 法 部 门 提 供 以 下 由 用 户 生 成 的 活 跃 文 件 类 别 : 短 信 imessage 彩 信 照 片 视 频 通 讯 录 录 制 的 音 频 和 通 话 记 录 Apple Inc. 无 法 提 供 电 子 邮 件 日 历 条 目 或 任 何 第 三 方 App 数 据 数 据 提 取 流 程 只 能 在 Apple Inc.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库 比 蒂 诺 总 部 对 能 正 常 使 用 的 设 备 执 行 如 需 Apple Inc. 协 助 执 行 此 流 程, 搜 查 令 中 必 须 附 上 下 面 所 列 用 语, 以 及 设 备 的 序 列 号 或 IMEI 号 有 关 查 找 ios 设 备 的 序 列 号 或 IMEI 号 的 更 多 信 息, 请 参 考 :http://support.apple.com/kb/ HT4061?viewlocale=zh_CN 请 确 保 搜 查 令 上 法 官 姓 名 打 印 清 晰 可 辨, 以 便 完 成 相 应 的 文 书 工 作 执 法 部 门 获 取 包 含 该 段 用 语 的 搜 查 令 后, 可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subpoenas@apple.com 以 便 在 Apple Inc. 获 取 服 务 可 通 过 当 面 约 见 或 发 运 的 方 式 将 ios 设 备 提 供 给 Apple Inc. 进 行 数 据 提 取 如 果 执 法 部 门 选 择 发 运 设 备, 则 执 法 人 员 只 有 在 收 到 Apple 请 求 发 运 的 电 子 邮 件 后, 才 能 发 运 设 备 对 于 当 面 约 见 执 行 数 据 提 取 流 程,Apple 要 求 执 法 人 员 携 带 存 储 容 量 至 少 为 ios 设 备 内 存 容 量 两 倍 的 FireWire 硬 盘 驱 动 器 或 者, 如 果 执 法 部 门 选 择 发 运 设 备, 则 应 向 Apple 提 供 存 储 容 量 至 少 为 ios 设 备 内 存 容 量 两 倍 的 外 部 硬 盘 驱 动 器 或 USB 闪 存 驱 动 器 请 务 必 在 收 到 请 求 发 运 的 电 子 邮 件 之 后 再 寄 送 设 备 在 数 据 提 取 流 程 完 成 之 后, 我 们 会 提 供 此 设 备 上 用 户 生 成 内 容 的 副 本 Apple Inc. 不 会 保 留 此 流 程 中 所 提 取 的 任 何 用 户 数 据 的 副 本 ; 因 此 执 法 机 构 应 自 行 负 责 所 有 证 据 的 保 存
所 需 的 搜 查 令 语 : 特 此 下 令 Apple Inc. 协 助 [ 执 法 机 构 ] 搜 查 一 部 Apple ios 设 备, 设 备 型 号 为, 使 用 的 网 络 为, 其 访 问 编 号 ( 电 话 号 码 ) 3 为, 序 列 号 或 IMEI 4 号 为,FCC ID 编 号 为 ( 以 下 简 称 设 备 ), 在 设 备 处 于 合 理 工 作 状 态 并 已 通 过 密 码 保 护 锁 定 的 情 况 下 提 供 合 理 的 技 术 协 助 此 类 合 理 的 技 术 协 助 包 括 尽 其 所 能 从 设 备 中 提 取 数 据 将 数 据 从 设 备 拷 贝 到 外 部 硬 盘 驱 动 器 或 其 他 存 储 介 质, 以 及 将 上 述 存 储 介 质 返 还 给 执 法 部 门 然 后, 执 法 部 门 可 对 提 供 的 存 储 介 质 上 的 设 备 数 据 执 行 搜 查 进 一 步 下 令, 就 设 备 数 据 加 密 的 程 度 而 言,Apple 可 向 执 法 部 门 提 供 加 密 数 据 的 副 本, 但 Apple 不 需 要 尝 试 解 密,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让 执 法 部 门 能 尝 试 访 问 任 何 加 密 的 数 据 Apple 应 合 理 地 努 力 保 持 设 备 数 据 的 完 整 性, 但 无 需 因 本 协 助 命 令 而 保 存 任 何 用 户 数 据 的 副 本 ; 执 法 人 员 应 自 行 负 责 所 有 证 据 的 保 存 J. 其 他 可 提 供 的 设 备 信 息 MAC 地 址 : 媒 体 访 问 控 制 地 址 (MAC 地 址 ) 是 分 配 到 网 络 接 口 进 行 物 理 网 段 通 信 的 唯 一 标 识 符 任 何 具 有 网 络 接 口 的 Apple 产 品 都 有 一 个 或 多 个 MAC 地 址, 例 如 蓝 牙 以 太 网 Wi- Fi 或 FireWire 通 过 向 Apple 提 供 序 列 号 ( 若 为 ios 设 备, 则 是 IMEI MEID 或 UDID), MAC 地 址 可 以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UDID: 唯 一 设 备 识 别 码 (UDID) 是 一 个 由 40 个 字 母 和 数 字 组 成 的 序 列, 特 定 于 具 体 的 ios 设 备 看 起 来 类 似 于 : 2j6f0ec908d137be2e1730235f5664094b831186 如 果 执 法 部 门 持 有 该 设 备, 则 可 将 设 备 连 接 到 itunes 以 获 取 UDID 在 itunes 摘 要 标 签 下, 点 按 序 列 号 以 查 看 UDID K. 有 关 Apple Store 零 售 店 监 控 视 频 的 请 求 视 频 监 控 记 录 在 Apple Store 零 售 店 最 多 保 留 三 十 天 在 此 期 限 之 后, 监 控 视 频 可 能 无 法 提 供 执 法 部 门 可 以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japan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适 用 于 日 本 ) 和 apac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适 用 于 大 亚 太 地 区 ) 请 求 监 控 视 频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其 会 被 转 发 给 相 应 的 团 队 进 行 处 理 如 果 存 在 需 要 回 复 的 数 据, 该 团 队 将 直 接 联 系 执 法 人 员 3 请 注 意,Apple 设 备 的 序 列 号 不 包 含 字 母 O 或 I, 但 序 列 号 中 会 使 用 0( 零 ) 和 1( 一 ) 无 法 对 带 字 母 O 或 I 的 序 列 号 执 行 ios 提 取 4 IMEI 号 蚀 刻 在 Cellular 版 ipad iphone 原 始 机 型 iphone 5 iphone 5c iphone 5s iphone 6 和 iphone 6 Plus 的 背 面 有 关 更 多 信 息, 请 参 阅 http://support.apple.com/kb/ht4061?viewlocale=zh_cn 请 注 意, 对 于 IMEI 号 蚀 刻 在 SIM 卡 托 架 上 的 机 型, 设 备 中 的 SIM 卡 托 架 可 能 不 是 设 备 随 附 的 相 匹 配 的 原 装 托 架
L. Game Center Game Center 是 Apple 的 社 交 游 戏 网 络 可 提 供 有 关 用 户 或 设 备 的 Game Center 连 接 的 信 息 如 需 含 有 IP 地 址 的 连 接 日 志 和 交 易 记 录, 可 以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M. ios 设 备 激 活 当 用 户 激 活 ios 设 备 或 升 级 软 件 后,Apple 会 从 服 务 提 供 商 处 或 设 备 中 获 取 某 些 信 息, 具 体 取 决 于 事 件 可 提 供 事 件 的 IP 地 址 ICCID 编 号 和 其 他 设 备 标 识 符 此 信 息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N. 登 录 日 志 在 可 用 的 情 况 下, 用 户 或 设 备 的 Apple 服 务 ( 如 itunes icloud 我 的 Apple ID 和 Apple 论 坛 ) 登 录 活 动 可 从 Apple 处 获 取 如 需 含 有 IP 地 址 的 连 接 日 志 或 登 录 交 易 记 录, 可 以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件 获 取 O. 我 的 Apple ID 和 iforgot 日 志 用 户 的 我 的 Apple ID 和 iforgot 日 志 可 从 Apple 处 获 取 我 的 Apple ID 和 iforgot 日 志 可 能 包 括 有 关 密 码 重 设 操 作 的 信 息 如 需 含 有 IP 地 址 的 连 接 日 志 或 交 易 记 录, 可 以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P. FaceTime FaceTime 通 信 采 用 端 到 端 加 密, 当 FaceTime 数 据 在 设 备 之 间 传 送 时,Apple 无 法 解 密 这 些 数 据 Apple 无 法 拦 截 FaceTime 通 信 当 用 户 发 起 FaceTime 通 话 邀 请 时,Apple 会 获 得 FaceTime 通 话 邀 请 日 志 这 些 日 志 并 不 表 示 实 际 发 生 了 用 户 之 间 的 任 何 通 信 Apple 没 有 相 关 FaceTime 通 话 是 否 成 功 建 立 或 FaceTime 通 话 持 续 时 间 的 信 息 FaceTime 通 话 邀 请 日 志 保 留 最 多 30 天 FaceTime 通 话 邀 请 日 志 可 通 过 请 求 者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相 应 法 律 程 序 文 书 获 取
IV. 常 见 问 题 问 : 我 是 否 可 以 联 系 Apple 询 问 有 关 执 法 部 门 信 息 请 求 或 法 律 程 序 的 问 题? 答 : 可 以, 所 有 问 题 或 疑 问 都 应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japan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适 用 于 日 本 ) 和 apac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适 用 于 亚 太 地 区 ) 问 :Apple 是 否 可 以 向 我 提 供 当 前 已 锁 定 的 ios 设 备 的 密 码? 答 : 不 可 以,Apple 没 有 用 户 密 码 的 调 取 权 限 但 是, 根 据 设 备 所 运 行 的 ios 版 本, 如 准 则 中 所 述, 也 许 能 够 在 收 到 根 据 MLAT 程 序 签 发 的 搜 查 令 后, 从 已 锁 定 的 设 备 中 提 取 部 分 数 据 问 :Apple 是 否 存 储 GPS 信 息 并 在 回 复 请 求 时 提 供 此 信 息? 答 : 不 存 储,Apple 不 会 跟 踪 设 备 的 地 理 位 置 问 : 当 执 法 部 门 使 用 回 复 的 信 息 结 束 了 调 查 / 刑 事 案 件 后, 应 如 何 处 理 这 些 信 息? 答 :Apple 要 求 在 相 关 调 查 刑 事 案 件 以 及 所 有 上 诉 均 已 完 成 之 后, 销 毁 为 执 法 部 门 生 成 的 包 含 个 人 身 份 信 息 的 任 何 文 件 和 记 录 ( 包 括 任 何 副 本 ) 问 : 您 是 否 可 以 帮 我 将 失 窃 或 丢 失 的 设 备 归 还 给 相 应 的 拥 有 者? 答 : 如 果 执 法 部 门 已 经 找 回 疑 似 丢 失 或 失 窃 的 设 备, 并 想 将 其 返 还 给 其 原 先 的 拥 有 者, 则 执 法 部 门 应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将 索 要 注 册 信 息 的 请 求 转 发 至 : japan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适 用 于 日 本 ) 和 apac_police_requests@apple.com( 适 用 用 于 亚 太 地 区 ) 请 附 上 设 备 的 序 列 号 或 IMEI 号 以 及 其 他 任 何 相 关 信 息 如 果 可 获 得 注 册 信 息, 则 会 提 供 该 信 息, 以 便 执 法 部 门 可 以 联 系 注 册 人, 并 告 诉 他 / 她 设 备 已 经 找 到
V. 附 录 A 执 法 紧 急 信 息 请 求 为 可 编 辑 的 PDF 表 格, 请 于 此 下 载 : http://www.apple.com/legal/privacy/le-emergencyreques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