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卷 第 3 期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14 No3 2008 年 6 月 J. CENT. SOUTH UNIV. (SOCIAL SCIENCE) Jun 2008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的 合 法 性 基 础 胡 锐 军 ( 国 家 教 育 行 政 学 院 社 科 部, 北 京,102617) 摘 要 : 儒 学 是 一 个 以 全 面 安 排 人 间 政 治 秩 序 为 目 标 以 探 求 理 想 政 治 秩 序 为 旨 归 的 秩 序 理 性 主 义, 它 把 追 求 王 权 主 义 小 康 社 会 大 同 世 界 作 为 自 己 的 求 索 路 径 和 理 想 归 依, 并 以 天 命 人 性 阴 阳 这 三 个 基 本 哲 学 命 题 为 本 体 论 依 据, 建 构 了 一 个 王 权 主 义 为 核 心 价 值 目 标, 以 己 - 家 - 君 ( 国 ) 为 秩 序 主 体 以 三 纲 五 常 为 秩 序 规 范 以 家 长 式 权 威 为 秩 序 力 的 精 巧 的 君 主 政 治 秩 序 样 式 这 一 秩 序 样 式 在 历 史 的 长 河 中 获 得 了 持 久 的 运 行, 其 根 源 在 于 儒 家 将 君 权 神 授 血 缘 认 同 古 远 传 统 精 英 崇 拜 分 别 作 为 了 其 政 治 秩 序 合 法 性 资 源 的 形 上 基 础 宗 法 基 础 历 史 基 础 和 民 意 基 础 关 键 词 : 儒 学 ; 政 治 秩 序 ; 君 权 神 授 ; 血 缘 认 同 ; 古 远 传 统 ; 精 英 崇 拜 中 图 分 类 号 :B22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672-3104(2008)03 0329 06 儒 学 是 一 个 以 全 面 安 排 人 间 政 治 秩 序 为 目 标 以 探 求 理 想 政 治 秩 序 为 旨 归 的 完 整 价 值 体 系, 是 一 种 秩 序 的 理 性 主 义 [1](221) 它 把 追 求 王 权 主 义 小 康 社 会 大 同 世 界 作 为 自 己 的 求 索 路 径 和 理 想 归 依, 并 以 天 命 人 性 阴 阳 这 三 个 基 本 哲 学 命 题 为 本 体 论 依 据, 建 构 了 一 个 精 巧 的 君 主 政 治 秩 序 样 式 在 这 个 秩 序 样 式 中, 大 一 统 王 权 德 治 礼 治 和 谐 稳 定 等 级 官 僚 是 基 本 价 值 维 度, 其 中 德 治 和 礼 治 是 政 治 秩 序 的 基 本 治 理 模 式, 以 此 为 基 点, 儒 家 设 计 了 一 条 内 圣 外 王 的 政 治 秩 序 运 作 路 径, 把 格 物 致 知 诚 意 正 心 修 身 齐 家 治 国 平 天 下, 作 为 了 政 治 主 体 承 载 政 治 秩 序 的 路 径 在 这 一 路 径 的 牵 引 下, 儒 家 对 其 政 治 秩 序 体 系 做 了 如 下 安 排 : 以 己 - 家 - 君 ( 国 ) 为 政 治 秩 序 主 体, 己 是 起 点 家 是 单 元 君 ( 国 ) 是 秩 序 的 枢 纽 ; 以 三 纲 五 常 为 政 治 秩 序 规 范, 仁 是 基 础 礼 是 核 心 ; 以 家 长 式 权 威 为 秩 序 力, 辅 之 以 政 治 权 力 和 政 治 暴 力, 秉 持 德 主 刑 辅 的 仁 政 ; 以 天 理 - 礼 法 - 人 情 天 - 君 - 民 三 角 互 动 和 君 本 主 义 - 民 本 主 义 己 - 家 - 君 ( 国 ) 双 向 互 动 的 为 政 治 秩 序 作 用 机 理 ; 以 均 平 德 治 礼 治 三 纲 仁 政 权 威 中 庸 民 本 等 作 为 维 系 和 调 控 政 治 秩 序 的 基 本 矢 量 儒 家 的 这 种 秩 序 设 计 是 非 常 精 巧 的, 但 是, 具 有 了 建 构 的 内 容 并 不 一 定 能 够 真 正 上 升 为 意 识 形 态, 成 为 指 导 现 实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的 样 式 和 摹 本, 它 还 需 要 解 决 政 治 合 法 性 问 题 政 治 合 法 性 是 指 政 治 秩 序 依 据 法 律 道 德 传 统 个 人 魅 力 或 其 它 公 认 的 准 则 而 获 得 人 民 的 价 值 认 同 和 持 久 支 持, 它 解 决 和 回 答 政 治 秩 序 何 以 持 久 的 问 题, 其 实 质 是 研 究 公 民 对 政 治 权 力 或 政 治 统 治 的 服 从 性 认 可 性 和 忠 诚 性 问 题, 即 政 治 权 威 的 来 源 问 题 任 何 一 种 政 治 秩 序 一 旦 建 构 起 来 都 要 面 临 这 一 问 题 只 有 政 治 秩 序 才 拥 有 着 或 丧 失 着 合 法 性, 只 有 它 们 才 需 要 合 法 化 [2](184) 早 在 古 希 腊 时 期, 亚 里 士 多 德 就 认 为 : 一 种 政 体 如 果 要 达 到 长 治 久 安 的 目 的, 必 须 使 全 邦 各 部 分 ( 各 阶 级 ) 的 人 民 都 能 参 加 而 且 怀 抱 着 让 它 存 在 和 延 续 的 意 愿 [3](188) 马 克 斯 韦 伯 也 指 出 : 一 切 经 验 表 明, 没 有 任 何 一 种 统 治 自 愿 地 满 足 于 仅 仅 以 物 质 的 动 机 或 者 仅 仅 以 情 绪 的 动 机, 或 者 仅 仅 以 价 值 合 乎 理 性 的 动 机, 作 为 其 继 续 存 在 的 机 会 勿 宁 说, 任 何 统 治 都 企 图 唤 起 并 维 持 对 它 的 合 法 性 的 信 仰 [4](239) 面 对 这 一 根 本 性 问 题, 历 代 儒 者 对 之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论 证 和 重 视, 如 果 没 有 信 仰, 用 孔 夫 子 的 话 来 说, 世 界 就 无 秩 序 可 言 所 以, 维 护 信 仰, 在 政 治 上 甚 至 比 让 人 民 吃 饱 饭 更 为 重 要 [1](194) 在 儒 家 所 有 合 法 性 资 源 中, 君 权 神 授 血 缘 认 同 远 古 传 统 精 英 崇 拜 是 基 本 的 共 性, 他 们 以 此 去 说 服 人 们 服 从 这 种 收 稿 日 期 :2008 03 06 作 者 简 介 : 胡 锐 军 (1975 ), 男, 江 西 高 安 人, 国 家 教 育 行 政 学 院 社 会 科 学 教 研 部 讲 师,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 比 较 政 治 文 化 与 政 治 思 想 史 政 治 学 理 论 与 方 法.
330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第 14 卷 政 治 秩 序 下 的 君 王 统 治, 保 持 对 其 的 持 久 性 忠 诚, 从 而 为 其 君 主 政 治 秩 序 盖 上 社 会 普 遍 承 认 的 印 章 [5](104) 一 君 权 神 授 : 合 法 性 的 形 上 基 础 政 治 合 法 性 根 本 的 是 要 解 决 政 治 权 力 的 认 同 和 服 从 问 题, 即 人 民 为 什 么 要 服 从 这 种 政 治 权 力 或 政 治 统 治 面 对 这 个 基 本 的 合 法 性 问 题, 儒 家 在 寻 求 依 靠 仁 义 等 道 德 理 性 作 为 政 治 统 治 保 证 的 同 时, 也 觉 察 到 仅 仅 依 靠 个 人 内 心 的 道 德 良 心, 总 不 是 十 分 可 靠 和 有 效, 因 此, 他 们 在 谈 到 政 治 权 力 合 法 性 的 最 后 依 据 时, 总 是 以 天 命 来 做 保 底 的 条 件, 把 其 诉 诸 于 天 的 形 上 高 度, 认 为 君 王 的 政 治 权 力 是 源 于 天 人 合 一 而 导 出 的 君 权 神 授 定 律 天 人 合 一 思 想 是 一 个 比 较 古 老 的 哲 学 问 题, 渊 源 久 远, 如 周 易 孟 子 荀 子 等 都 对 此 做 过 论 述 周 易 序 卦 说 : 有 天 地 然 后 有 万 物, 有 万 物 然 后 有 男 女, 有 男 女 然 后 有 夫 妇, 有 夫 妇 然 后 有 父 子, 有 父 子 然 后 有 君 臣, 有 君 臣 然 后 有 上 下, 有 上 下 然 后 礼 仪 有 所 错 孟 子 说 : 尽 其 心 者, 知 其 性 也 知 其 性, 则 知 天 矣 ( 孟 子 尽 心 上 ) 虽 然 他 们 没 有 明 确 的 提 出 天 人 合 一 的 概 念, 但 却 已 经 含 有 这 方 面 的 思 想 了 至 于 荀 子, 他 虽 然 提 出 了 明 于 天 人 之 分 的 积 极 思 想, 认 为 故 明 于 天 人 之 分, 则 可 谓 至 人 矣 ( 荀 子 天 论 ) 但 其 还 是 主 张 人 道 要 效 法 天 道 的 真 正 提 出 天 人 合 一 概 念 的 是 董 仲 舒, 他 对 天 人 合 一 思 想 进 行 了 较 为 细 致 的 梳 理 和 深 入 阐 发 他 认 为, 天 和 人 是 同 类 合 一 的, 天 人 之 间 会 产 生 相 互 感 应, 天 亦 有 喜 怒 之 气 哀 乐 之 心, 与 人 相 副 以 类 合 之, 天 人 一 也 春, 喜 气 也, 故 生 ; 秋, 怒 气 也, 故 杀 ; 夏, 乐 气 也, 故 养 ; 冬, 哀 气 也, 故 藏 四 者 天 人 同 有 之 有 其 理 而 一 用 之 与 天 同 者 大 治, 与 天 异 者 大 乱 ( 春 秋 繁 露 阴 阳 义 ) 除 此 以 外, 还 有 许 多 学 者 对 天 人 合 一 的 思 想 进 行 了 探 讨, 提 出 了 许 多 观 点, 并 加 以 运 用 如 张 载 王 阳 明 等 宋 明 理 学 诸 子, 都 对 此 进 行 了 阐 发, 提 出 了 诸 如 天 人 本 无 二, 不 必 言 合 ( 宋 儒 学 案 明 道 学 案 ), 心 即 天, 言 心 则 天 地 万 物 皆 举 之 也 ( 阳 明 全 书 答 季 明 德 ) 等 等 观 点 在 这 些 言 论 当 中, 尤 以 北 宋 张 载 的 表 述 最 为 精 致, 他 说 : 乾 称 父, 坤 称 母, 予 兹 藐 焉, 乃 混 然 中 处 故 天 地 塞 吾 其 体 ; 天 地 之 帅 吾 其 性 民 吾 同 胞, 物 吾 与 也 大 君 者, 吾 父 母 宗 子 ; 其 大 臣, 宗 子 之 家 相 也 尊 高 年, 所 以 长 其 长 ; 慈 孤 弱, 所 以 幼 吾 幼 圣 其 合 德, 贤 其 秀 也 存, 吾 顺 事 ; 没, 吾 宁 也 ( 西 铭 ) 这 是 透 观 人 生 的 最 高 境 界 天 人 合 一 的 合 法 性 基 础 或 功 用 在 于 说 明 天 心 与 人 心 是 合 拍 的, 所 谓 天 人 合 一, 其 实 是 说 天 ( 宇 宙 ), 与 人 ( 人 间 ) 的 所 有 合 理 性 在 根 本 上 建 立 在 同 一 个 基 本 的 依 据 上 [6](7) 天 通 过 与 人 合 的 方 式 把 政 治 权 力 赋 予 了 君 主, 君 主 从 天 那 儿 得 到 政 治 权 力, 从 而 使 君 主 的 权 力 具 有 形 上 本 体 纯 正 神 圣 和 不 可 逆 的 特 征, 即 说 明 它 有 着 超 越 的 价 值 源 头, 由 此, 君 主 政 治 秩 序 自 然 具 有 了 无 限 的 正 当 性 和 权 威 性, 人 民 对 之 便 会 有 心 悦 诚 服 的 服 膺 在 儒 家 看 来, 君 权 是 来 源 于 天 的, 人 心 与 天 心 可 以 贯 通, 夫 大 人 者, 与 天 地 合 其 德, 与 日 月 合 其 明, 与 四 时 合 其 序, 与 鬼 神 合 其 吉 凶 先 天 而 弗 违, 后 天 而 奉 天 时 ( 周 易 文 言 ) 天 子 者 与 天 地 参, 故 德 配 天 地, 兼 利 万 物, 与 日 月 并 明, 明 照 四 海 而 不 遗 微 小 ( 礼 记 经 解 ) 圣 人 参 于 天 地, 并 于 鬼 神, 以 治 政 也 ( 礼 记 礼 运 ) 君 道 即 天 道 也 ( 河 南 程 氏 遗 书 卷 十 一 ) 君 权 神 授 最 有 力 的 代 表 是 董 仲 舒, 在 他 那 儿 君 权 神 授 被 发 挥 到 了 极 至 : 王 者 承 天 意 以 从 事, 王 者 天 之 所 予 也 ( 春 秋 繁 露 尧 舜 不 擅 移 汤 武 不 专 杀 ), 唯 天 子 受 命 于 天, 天 下 受 命 于 天 子, 一 国 则 受 命 于 君 ( 春 秋 繁 露 为 人 者 天 ) 王 是 上 天 的 使 者 与 化 身, 是 真 命 天 子, 百 姓 必 须 服 从 同 时 王 又 是 一 个 连 取 天 地, 纵 横 海 内 的 全 能 者, 普 天 之 下 所 有 的 东 西 都 是 他 的, 人 们 要 崇 尚 他 服 膺 他, 古 之 造 文 者, 三 画 而 连 其 中 谓 之 王 三 画 者, 天 地 与 人 也 取 天 地 与 人 之 中 以 为 贯 而 参 通 之, 非 王 者 孰 能 当 是 ( 春 秋 繁 露 奉 本 ) 下 至 公 候 伯 子 男, 海 内 之 心 悬 于 天 子 ( 春 秋 繁 露 奉 本 ) 人 民 的 一 切 权 力 从 源 于 天, 接 续 于 君 主 : 天 子 受 命 于 天, 诸 侯 受 命 于 天 子, 子 受 命 于 父, 臣 妾 受 命 于 君, 妻 受 命 于 夫 诸 所 受 命 者, 其 尊 皆 天 也, 虽 谓 受 命 于 天 亦 可 ( 春 秋 繁 露 顺 命 ) 宋 明 理 学 认 为, 君 权 来 自 于 天 理 的 传 授, 是 不 可 违 背 的, 具 有 其 现 存 的 合 法 性 依 据 : 父 子 君 臣, 天 下 之 定 理, 无 所 逃 于 天 地 之 间 ( 河 南 程 氏 遗 书 卷 五 ), 公 候 上 承 天 子, 天 子 居 天 下 之 尊, 率 土 之 滨, 莫 非 王 臣 凡 土 地 之 富, 人 民 之 众, 皆 王 者 之 有 也, 此 理 之 正 也 ( 周 易 程 氏 传 大 有 挂 ) 君 权 神 授, 是 儒 家 为 获 得 其 合 法 性 而 对 天 命 观 念 所 作 的 一 次 转 移, 即 通 过 天 人 合 一 的 君 权 神 授 方 式, 把 人 们 对 天 的 畏 惧 转 变 为 了 对 君 的 畏 惧 这 样, 通 过 君 权 神 授 的 天 威, 君 主 便 具 有 正 义 性 神 圣 性 合 理 性 合 法 性, 成 为 了 道 德 正 义 与 终 极 价 值 的 化 身, 无 形 中 便 构 成 了 一 种 普 天 民 众 对 政 治 权 力 认 可 和 崇 尚
第 3 期 胡 锐 军 :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的 合 法 性 基 础 331 的 合 法 性 信 仰, 人 们 既 畏 天 也 崇 君, 崇 圣 崇 君 的 政 治 信 仰 得 到 了 强 化 正 如 马 克 斯 韦 伯 说 的 : 皇 帝 的 个 人 地 位 完 全 建 立 在 他 作 为 天 的 全 权 代 表 ( 天 子 ) 的 卡 里 斯 马 基 础 上, 他 的 先 人 们 现 在 就 住 在 这 个 天 上 [1](194) 总 之, 天 人 合 一 导 源 的 君 权 神 授 为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的 合 法 性 找 到 了 形 上 依 据, 奠 定 了 其 政 治 秩 序 的 意 识 形 态 基 础, 稳 定 了 人 们 可 能 因 社 会 动 荡 而 造 成 的 惴 惴 不 安 的 社 会 心 理 二 血 缘 认 同 : 合 法 性 的 宗 法 基 础 在 儒 家 的 秩 序 建 构 理 念 中, 血 缘 是 一 个 重 要 的 合 法 性 资 源, 其 政 治 秩 序 模 式 得 以 在 现 实 中 建 构 是 和 血 缘 的 社 会 稳 定 性 及 其 所 具 有 的 合 法 性 功 能 分 不 开 的 因 为, 血 缘 是 稳 定 的 力 量 [7](72) 亲 属 关 系 在 一 切 蒙 昧 民 族 和 野 蛮 民 族 的 社 会 制 度 中 起 着 决 定 作 用 [5](24) 在 前 文 的 论 述 中 已 经 指 出, 家 或 宗 法 的 结 构 是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结 构 的 复 制 模 本, 血 缘 自 然 充 当 着 这 种 复 制 的 支 持 性 力 量, 因 此, 人 们 之 所 以 能 持 久 忠 诚 于 当 下 的 政 治 秩 序 是 和 人 们 的 血 缘 认 同 分 不 开 的 血 缘 是 身 分 社 会 的 基 础 [7](77) 尊 重 血 缘 亲 情, 自 古 以 来 就 是 中 国 人 最 远 古 的 传 统 儒 家 认 为, 异 姓 则 异 德, 异 德 则 异 类, 同 姓 则 同 德, 同 德 则 同 心, 同 心 则 同 志 ( 国 语 晋 语 ) 从 发 生 学 的 角 度 来 看, 人 类 对 于 亲 情 是 不 可 以 选 择 的, 人 们 无 法 决 定 和 选 择 谁 来 作 自 己 的 父 母 ; 同 时 这 种 关 系 又 是 不 可 逆 的, 人 们 同 样 无 法 逆 转 先 在 的 大 小 尊 长 关 系 血 缘 的 不 可 选 择 性 造 就 了 亲 亲, 而 不 可 逆 性 则 造 就 了 尊 尊 这 样, 亲 亲 尊 尊 的 血 缘 特 征 先 天 便 具 有 一 种 至 上 的 权 威, 人 们 可 以 刻 薄 自 己 却 永 远 不 能 刻 薄 父 辈, 所 谓 百 善 孝 为 先 就 是 这 种 道 理 当 这 种 亲 亲 尊 尊 的 宗 法 等 级 结 构 或 家 庭 秩 序 因 为 天 人 性 阴 阳 等 的 形 上 支 持 和 经 济 基 础 的 依 托 而 辐 射 到 社 会 政 治 领 域 时, 它 就 被 奠 定 为 政 治 秩 序 结 构 复 制 的 模 本, 而 血 缘 也 便 同 时 获 得 了 合 法 性 的 宗 法 基 础 亲 亲 为 和, 具 有 仁 的 特 性, 讲 求 和 谐 ; 尊 尊 在 别, 具 有 礼 的 本 质, 讲 求 别 异 亲 亲 要 求 绝 对 的 遵 从 血 缘 关 系, 对 亲 人 表 示 忠 诚 的 亲 和, 从 而 追 求 和 谐 的 秩 序 状 态 ; 尊 尊 要 求 别, 但 是 这 种 别 是 以 尊 敬 为 前 提 的, 即, 既 要 承 认 当 下 的 亲 疏 贵 贱 男 女 之 分, 又 要 表 示 出 尊 敬 的 认 同 这 样, 亲 亲 的 和 与 尊 尊 的 别 一 起 构 成 了 一 种 对 当 下 等 级 结 构 认 同 的 价 值 张 力 由 于 亲 亲 尊 尊 的 不 可 选 择 性 和 不 可 逆 性, 这 种 价 值 张 力 便 具 有 持 久 的 力 量, 能 保 持 对 家 庭 关 系 认 同 的 延 续 性, 使 家 庭 关 系 一 直 和 谐 融 洽 当 这 种 由 血 缘 认 同 而 获 得 的 家 庭 关 系 推 至 宗 族 关 系 再 至 国 家 关 系 时, 便 构 成 了 对 国 家 现 有 秩 序 结 构 的 认 同, 国 家 秩 序 的 结 构 也 因 此 而 能 获 得 和 谐 的 布 局, 这 样, 政 治 的 关 系 便 和 血 缘 的 关 系 结 合 了 起 来, 血 缘 引 导 和 扶 持 了 政 治 与 此 同 时, 血 缘 还 具 有 沿 袭 性, 血 缘 的 沿 袭 性 决 定 了 人 们 可 以 往 上 不 断 迁 延 自 己 源 头 的 可 能 性 和 对 源 头 的 不 可 否 定 性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从 既 有 的 家 庭 关 系 出 发 人 们 可 以 往 上 寻 至 父 辈 祖 辈 一 直 可 以 上 至 很 远 的 氏 族 起 始, 这 里, 中 国 人 历 来 重 视 家 谱 就 是 很 好 的 证 明 当 这 种 沿 袭 性 继 续 往 上 推 时, 就 可 以 不 断 放 大, 甚 至 是 很 大 的 国 家, 当 溯 源 到 最 早 的 创 生 人 时, 就 诸 夏 皆 黄 炎 之 后 也 ( 国 语 周 语 ), 同 出 一 个 帝 灵 或 祖 先, 天 下 一 家 了, 这 时, 血 缘 的 合 法 性 功 能 就 显 现 了 出 来, 既 然 同 出 一 源 天 下 一 家, 有 着 共 同 的 世 系 和 帝 系, 就 没 有 对 当 下 秩 序 否 定 的 必 要 血 缘 意 味 着 家 意 味 着 宗 法, 因 此 血 缘 沿 袭 性 不 可 选 择 性 不 可 逆 性 的 特 定 性 质 决 定 了 血 缘 在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中 所 具 有 的 合 法 性 功 能 它 为 政 治 秩 序 的 稳 定 维 系 获 得 了 基 本 的 政 治 心 理 条 件, 巩 固 和 维 护 了 君 主 的 权 力 和 权 威, 正 如 刘 泽 华 先 生 所 说 的 : 血 缘 认 同 为 王 权 主 义 和 君 主 政 治 的 一 统 天 下 提 供 了 相 应 的 政 治 心 理 条 件, 从 另 一 个 方 面 增 强 了 君 主 统 治 的 权 威 性 [8](162) 由 此, 血 缘 认 同 自 然 构 成 了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合 法 性 的 宗 法 基 础, 成 为 了 牢 固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的 稳 定 力 量 血 缘 所 决 定 的 社 会 地 位 不 容 个 人 选 择 世 界 上 最 用 不 上 意 志, 同 时 在 生 活 上 又 是 影 响 最 大 的 决 定, 就 是 谁 是 你 的 父 母 谁 当 你 的 父 母, 在 你 说, 完 全 是 机 会, 且 是 你 存 在 之 前 的 既 存 事 实 社 会 用 这 个 无 法 竞 争, 又 不 易 藏 没 歪 曲 的 事 实 来 作 分 配 各 人 的 职 业 身 分 财 产 的 标 准, 似 乎 是 最 没 有 理 由 的 了 ; 如 果 有 理 由 的 话, 那 是 因 为 这 是 安 稳 既 存 秩 序 的 最 基 本 的 办 法 只 要 你 接 受 了 这 原 则,( 我 们 有 谁 曾 认 真 的 怀 疑 过 这 事 实? 我 们 又 有 谁 曾 想 为 这 原 则 探 讨 过 存 在 的 理 由?) 社 会 里 很 多 可 能 引 起 的 纠 纷 也 随 着 不 发 生 了 [7](72) 三 古 远 传 统 : 合 法 性 的 历 史 基 础 一 切 活 动, 如 果 没 有 历 史 经 验 作 参 照 和 支 持, 也 就 失 去 了 其 价 值 和 依 据, 尤 其 是 当 人 们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遇 有 重 要 问 题 需 要 解 决 或 遇 到 时 代 性 的 巨 大 问 题 需 要 决 策 时, 他 们 都 几 无 例 外 总 是 以 历 史 为 依 据, 从 历 史 经 验 那 儿 提 炼 和 找 寻 答 案, 大 凡 人 类 文 明 在 关 注 社 会
332 问 题 时, 往 往 将 以 往 人 类 经 验 的 历 史 现 象 当 作 注 意 的 焦 点 [9](47) 就 儒 家 而 言, 其 所 肩 负 的 历 史 任 务 是 重 建 人 间 的 政 治 秩 序, 面 对 这 一 个 历 史 使 命, 他 们 不 能 指 望 一 个 独 立 的 法 律 家 等 级 出 现 不 过, 似 乎 能 指 望 神 圣 的 传 统 性, 因 为 只 有 这 样 才 能 使 它 的 合 法 性 得 到 保 障 按 照 马 克 斯 韦 伯 的 定 义, 传 统 合 法 性 是 指 建 立 在 相 信 历 来 传 统 神 圣 性 和 由 传 统 授 命 实 施 权 威 的 统 治 者 之 上 的 合 法 性 的 统 治 儒 家 重 建 政 治 秩 序 的 历 史 使 命 及 其 崇 古 好 远 的 历 史 意 识, 决 定 了 其 乐 于 从 历 史 的 场 域 去 找 寻 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和 实 现 的 合 法 性 依 据, 古 远 传 统 自 然 就 成 了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合 法 性 的 历 史 基 础 儒 家 学 者 从 孔 子 开 始 便 有 尊 重 传 统, 笃 信 历 史 是 政 治 秩 序 得 以 建 构 和 生 存 的 根 基 的 立 场 2000 多 年 来, 中 国 学 者 每 逢 新 的 问 题, 总 是 通 过 重 新 诠 释 经 典 来 寻 找 答 案 [9](47) 自 孔 子 创 立 儒 学 之 日 起, 获 取 政 治 秩 序 合 法 性 的 传 统 资 源 就 有 一 个 十 分 明 确 的 意 向 和 认 识 孔 子 自 称 述 而 不 作, 信 而 好 古 ( 论 语 述 而 ), 祖 述 尧 舜, 宪 章 文 武 ( 中 庸 ) 他 认 为 真 正 的 历 史 开 始 于 那 些 伦 理 秩 序 和 政 府 的 缔 造 者, 在 历 史 的 源 头 屹 立 着 的 是 伏 羲 神 农 燧 人 皇 帝 尧 舜 禹 等 的 理 想 形 象, 他 们 体 现 了 上 天 的 永 恒 原 型 因 而, 中 国 长 期 发 展 的 历 史 文 化, 是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的 合 法 性 依 据 之 一, 周 监 于 二 代, 郁 郁 乎 文 哉! 吾 从 周 ( 论 语 八 佾 ) 行 夏 之 时, 乘 殷 之 辂, 服 周 之 冕, 乐 则 韶 舞 ( 论 语 卫 灵 公 ) 此 外, 在 论 语 中 还 多 处 载 有 儒 学 崇 尚 传 统 的 言 论, 就 历 史 人 物 而 言, 孔 子 提 到 或 评 论 过 的 历 史 人 物 及 其 事 件 有 黄 帝 尧 舜 禹 稷 汤 文 王 武 王 周 公 微 子 箕 子 比 干 泰 伯 伯 夷 叔 齐 虞 仲 伯 达 伯 适 仲 突 仲 忽 叔 夜 叔 夏 季 随 季 祸 羿 升 桀 纣, 等 等 在 孔 子 看 来, 三 皇 五 帝 及 夏 商 周 三 代 所 创 造 和 积 累 的 文 化 是 美 好 的, 具 有 现 实 合 理 性 的 品 格, 因 此, 他 把 周 和 三 皇 五 帝 的 时 代 作 为 政 治 秩 序 模 式 建 构 的 原 型, 认 为 传 统 是 政 治 秩 序 合 法 性 最 佳 的 思 想 资 源 和 历 史 基 础 孟 子 荀 子 董 仲 舒 司 马 迁 韩 愈 石 介 张 载 等 儒 者 也 都 一 直 坚 持 这 一 认 识 大 戴 礼 记 的 五 帝 德 帝 系 司 马 迁 的 五 帝 本 纪 由 尧 舜 往 上 推 到 五 帝, 周 易 系 辞 白 虎 通 义 圣 人 再 往 上 推 到 三 皇 董 仲 舒 提 出 了 黑 白 赤 三 统 说, 认 为 历 史 总 是 这 三 统 的 循 环 后 来, 唐 代 韩 愈 提 出 了 详 细 的 道 统 说, 他 编 排 了 一 个 尧 舜 禹 汤 文 武 周 公 孔 子 孟 子 的 传 授 系 统 : 尧 以 是 传 为 舜, 舜 以 是 传 之 禹, 禹 是 以 传 之 汤, 汤 是 以 传 之 文 武 周 公, 文 武 周 公 传 至 孔 子, 孔 子 传 至 孟 轲, 轲 之 死, 不 得 其 传 焉 ( 昌 黎 先 生 集 卷 十 一 ) 到 了 宋 代, 石 介 在 复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第 14 卷 古 制 中, 从 礼 乐 制 度 的 创 作 层 面, 在 韩 愈 道 统 谱 系 的 基 础 上, 加 上 了 伏 羲 神 农 黄 帝 三 人, 提 出 了 一 个 新 的 传 授 系 统 张 载 在 正 蒙 作 者 篇 中 为 儒 学 编 排 了 一 个 新 的 道 统, 认 为 中 国 政 治 文 化 的 传 授 者 是 伏 羲 神 农 黄 帝 尧 舜 禹 汤 七 人 这 套 由 三 皇 五 帝 三 王 所 构 成 的 古 史 系 统 是 儒 者 们 牢 固 地 站 在 历 史 文 化 的 立 场 对 其 政 治 秩 序 理 论 及 其 样 式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证 明, 他 们 认 为 其 所 创 立 的 政 治 秩 序 理 论 就 是 对 以 往 传 统 政 治 谱 系 的 接 续 因 此, 儒 家 思 想 是 中 国 文 明 时 代 初 期 以 来 文 化 自 身 发 展 的 产 物, 体 现 了 三 代 传 衍 的 传 统 及 其 养 育 的 精 神 气 质 [10](16) 儒 家 对 于 远 古 传 统 的 回 溯 和 领 会,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获 得 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的 原 始 模 本, 以 为 其 合 法 性 提 供 历 史 基 础 首 先, 他 们 把 周 作 为 现 实 层 面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的 原 始 模 型, 主 要 表 现 是 继 承 殷 周 传 续 下 来 的 礼 乐 制 度 西 周 礼 乐 文 化 是 儒 家 产 生 的 土 壤, 西 周 思 想 为 孔 子 和 早 期 儒 家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世 界 观 政 治 哲 学 伦 理 德 性 的 基 础 [10](16) 儒 家 认 为, 礼 乐 的 传 统 是 连 续 发 展 的, 早 在 夏 商 周 三 代 即 已 开 始, 应 该 在 有 所 损 益 和 升 华 的 基 础 上 继 承 下 来, 孔 子 说 : 殷 因 于 夏 礼, 所 损 益 可 知 也 周 因 于 殷 礼, 所 损 益 可 知 也 ( 论 语 为 政 ) 荀 子 一 再 强 调 这 种 传 承 的 重 要 性, 他 说 : 百 王 之 无 变, 足 以 为 道 贯, 一 废 一 起, 应 之 以 贯, 理 贯 不 乱 不 知 贯, 不 知 应 变 贯 之 大 体 未 尝 亡 也 ( 荀 子 天 论 ) 这 样, 通 过 对 周 礼 一 脉 相 承 而 有 所 甄 别 的 接 续,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理 论 就 找 到 了 合 法 性 的 历 史 依 据 杨 向 奎 先 生 讲 : 没 有 周 公 就 不 会 有 传 世 的 礼 乐 文 明, 没 有 周 公 就 没 有 儒 家 的 历 史 渊 源 [11](136) 其 次, 他 们 把 远 古 先 王 之 道 的 秩 序 模 式 作 为 理 想 政 治 秩 序 模 式 的 原 型, 儒 家 认 为, 理 想 政 治 秩 序 模 式 之 所 以 可 能, 是 因 为 历 史 上 曾 经 有 过 这 样 的 盛 世, 既 然 这 样 的 盛 世 曾 经 出 现 过, 那 么 按 照 道 统 的 发 展, 只 要 其 理 想 政 治 秩 序 具 有 先 王 之 道 的 特 征, 就 有 实 现 的 可 能 再 次, 把 尧 舜 禹 汤 文 武 周 公 作 为 政 治 活 动 的 楷 模, 儒 家 认 为, 君 王 的 权 力 除 了 源 于 天 之 外, 还 是 一 种 自 然 道 统 的 接 续, 是 一 个 自 然 的 让 渡 过 程, 因 此 是 合 法 的 与 此 同 时, 它 还 传 达 了 这 样 的 信 息, 即 只 要 对 人 性 劝 诱 得 当, 每 一 个 人 都 有 成 为 尧 舜 的 可 能, 如 果 从 君 到 民 的 每 一 个 政 治 主 体 都 能 够 修 善 治 国, 那 么 就 能 够 从 现 有 的 秩 序 模 式 进 入 理 想 国 的 境 界 最 后, 继 承 以 往 的 德 性 传 统 儒 家 之 所 以 崇 尚 古 远 的 传 统, 是 与 怀 念 那 些 先 王 贤 人 的 人 格 品 质 及 其 以 德 治 国 理 念 分 不 开 的, 因 此, 它 们 需 要 继 承 这 种 传 统 总 的 来 说, 大 多 数 儒 者 的 心 中 都 存 有 对 古 往 传 统
第 3 期 胡 锐 军 :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的 合 法 性 基 础 333 的 无 限 自 足 性 信 念, 他 们 相 信 历 史 是 最 公 正 的, 只 有 历 史 才 是 最 具 说 服 力 的 经 验 事 实, 因 此, 其 回 溯 传 统 的 合 法 性 意 义 就 在 于, 将 其 建 构 的 政 治 秩 序 模 式 置 于 历 史 长 河 中, 从 历 史 的 角 度 看 它 是 否 具 有 合 法 性 他 们 认 为, 政 治 秩 序 或 政 治 统 治 是 否 合 法, 首 要 是 看 它 是 否 具 有 历 史 合 法 性, 即 看 它 是 否 符 合 历 史 积 淀 下 来 的 政 治 信 念 政 治 原 则 和 政 治 文 化 传 统, 是 否 有 历 史 蓝 图 的 模 本 基 础 在 他 们 看 来, 传 统 可 能 成 为 人 们 热 烈 依 恋 过 去 的 对 象, 因 为 在 传 统 中 可 以 找 到 过 去 人 们 会 把 传 统 当 做 理 所 当 然 的 东 西 加 以 接 受, 并 认 为 去 实 行 或 去 相 信 传 统 是 人 们 该 做 的 唯 一 合 理 之 事 [12](276) 既 然 如 此, 那 么 依 传 统 模 式 建 构 起 来 的 君 主 政 治 秩 序, 就 具 有 禀 承 的 合 理 性, 其 政 治 权 力 的 嬗 递 也 是 合 理 的, 对 传 统 的 彻 底 颠 覆, 就 是 对 秩 序 的 破 坏, 对 君 权 的 破 坏, 这 样, 君 主 政 治 秩 序 就 和 传 统 强 烈 地 结 合 在 了 一 处, 具 有 了 求 治 避 乱 的 保 护 机 制 以 及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合 法 性 功 能 总 之, 在 回 溯 古 远 的 依 托 下, 传 统 成 了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合 法 性 的 历 史 基 础, 为 其 提 供 了 历 史 的 动 力 宗 教 及 其 转 化 的 传 统, 奠 定 孔 子 人 文 主 义 的 基 础 ; 周 文 的 传 统, 提 供 孔 子 历 史 的 动 力, 与 文 化 秩 序 重 建 的 资 源 [13](118) 四 精 英 崇 拜 : 合 法 性 的 民 意 基 础 马 克 斯 韦 伯 认 为, 个 人 魅 力 型 的 合 法 性, 主 要 指 依 靠 具 有 非 凡 才 能 人 的 魅 力 及 其 所 默 示 和 创 立 的 制 度 的 神 圣 性 来 树 立 权 威, 即 依 赖 于 具 有 魅 力 素 质 的 领 袖 本 人, 认 同 英 雄 主 义 和 楷 模 榜 样 在 儒 家 那 儿, 这 种 对 领 袖 魅 力 英 雄 主 义 和 楷 模 榜 样 的 认 同 主 要 表 现 为 精 英 崇 拜, 即 对 圣 人 君 王 君 子 仁 人 志 士 等 理 想 人 格 的 推 崇 向 往 和 认 同, 儒 家 认 为 圣 人 君 王 君 子 仁 人 志 士 等 人 具 有 至 上 的 权 威 和 超 凡 的 魅 力, 他 们 对 政 治 秩 序 的 统 治 和 引 领 是 合 乎 道 德 理 性 和 人 的 本 质 的, 具 有 合 法 性 依 据 由 于 儒 家 把 性 善 论 作 为 人 的 本 质 预 设, 认 为 道 德 理 性 根 植 于 人 性 当 中, 这 就 为 人 性 向 圣 人 君 王 君 子 仁 人 志 士 等 理 想 人 格 靠 近 提 供 了 可 能, 与 此 同 时, 古 远 三 皇 五 帝 等 已 经 树 立 起 来 的 圣 王 贤 人 品 格, 也 为 理 想 人 格 的 塑 造 和 贤 人 政 治 提 供 了 经 验 的 证 明 故 而, 儒 家 崇 尚 和 提 倡 精 英 政 治, 认 为 人 们 对 圣 人 君 王 君 子 仁 人 志 士 等 的 精 英 崇 拜, 是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合 法 性 的 民 意 基 础 也 正 是 因 为 此, 多 数 儒 者, 一 生 都 在 为 精 英 政 治 的 合 法 性 而 努 力 游 说 在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理 论 的 整 个 体 系 当 中, 对 圣 人 君 王 君 子 仁 人 志 士 等 的 期 盼 和 描 述 是 不 绝 于 耳 的, 他 们 认 为 这 些 精 英 人 物 具 有 着 高 尚 的 品 德 优 良 的 素 质 特 殊 的 能 力 超 凡 的 魅 力 和 至 上 的 权 威 首 先, 圣 人 与 天 道 通 体 无 所 不 能 : 圣 者, 通 也 道 也 声 也 ; 道 无 所 不 通, 明 无 所 不 照, 闻 声 知 情, 与 天 地 合 德, 日 月 合 明, 四 时 合 序, 鬼 神 合 吉 凶 ( 白 虎 通 义 圣 人 ) 圣 人 者, 道 之 极 也 ( 荀 子 礼 论 ) 圣 人, 百 世 之 师 也 ( 孟 子 尽 心 下 ) 其 次, 君 主 是 全 能 的 化 身 : 君 者 元 也, 君 者 原 也, 君 者 权 也, 君 者 温 也, 君 者 群 也 ( 春 秋 繁 露 深 察 名 号 ) 君, 至 尊 也 ( 仪 礼 子 夏 传 ) 第 三, 君 子 有 高 尚 的 品 格 : 无 君 子, 则 天 地 不 理, 礼 仪 无 统 ( 荀 子 王 制 ) 君 子 尊 德 性 而 道 问 学, 致 广 大 而 尽 精 微, 极 高 明 而 道 中 庸, 温 故 而 知 新, 敦 厚 以 崇 礼 ( 中 庸 ) 君 子 博 学 于 文, 约 之 以 礼 ( 论 语 雍 也 ) 君 子 义 以 为 上 ( 论 语 阳 货 ) 君 子 以 仁 存 心, 以 礼 存 心 ( 孟 子 离 娄 下 ) 最 后, 仁 人 志 士 具 有 大 丈 夫 的 气 概 : 居 天 下 之 广 居, 立 天 下 之 正 位, 行 天 下 之 大 道 得 志, 与 民 由 之 ; 不 得 志, 独 行 其 道 富 贵 不 能 淫, 贫 贱 不 能 移, 威 武 不 能 屈, 此 之 谓 大 丈 夫 ( 孟 子 滕 文 公 下 ) 总 而 言 之, 这 些 精 英 人 物 是 政 治 秩 序 和 政 治 责 任 的 主 要 承 载 者 和 担 当 者, 他 们 可 以 托 六 尺 之 孤, 可 以 寄 百 里 之 命, 临 大 节 而 不 可 夺 也 ( 论 语 泰 伯 ) 因 此, 在 儒 家 的 视 域 中, 圣 人 君 王 君 子 仁 人 志 士 等 博 雅 君 子, 是 理 想 人 格 的 归 宿, 他 们 禀 赋 了 天 的 气 息, 汇 集 了 一 切 优 秀 品 格, 具 有 着 巨 大 的 权 威 性 和 正 确 性, 他 们 是 政 治 秩 序 维 护 和 承 载 的 中 坚 力 量, 只 要 政 治 权 力 是 掌 握 在 他 们 手 中, 尤 其 是 君 王 对 政 治 秩 序 的 把 舵, 那 就 是 合 法 的 理 想 的, 人 们 无 需 有 异 议, 需 要 的 只 是 服 膺 和 认 同 在 儒 家 的 倡 导 下, 对 圣 人 君 王 君 子 贤 人 仁 人 志 士 等 的 认 同 和 服 从, 形 成 了 中 国 人 最 自 觉 的 一 个 传 统 和 内 心 意 愿, 君 子, 高 雅 之 人, 后 来 亦 称 勇 士, 在 士 大 夫 时 代 是 达 到 了 全 面 的 自 我 完 善 境 界 的 人 : 一 件 堪 称 古 典 永 恒 的 灵 魂 美 之 典 范 的 艺 术 品, 传 统 儒 学 正 是 把 这 种 典 范 植 入 蒙 生 的 心 灵 中 的 [1](183) 历 代 以 来, 人 们 对 明 君 总 是 推 崇 之 至, 而 对 昏 君 则 是 唾 弃 不 已, 几 乎 所 有 的 人 都 把 自 己 的 命 运 维 系 在 明 君 和 清 官 这 根 单 一 的 线 上, 期 盼 着 通 过 他 们 把 自 己 带 入 美 好 的 生 活 境 界, 而 很 少 去 关 注 政 治 秩 序 和 制 度 的 安 排, 精 英 政 治 无 疑 获 得 了 人 们 的 广 大 认 同 和 民 意 自 愿, 构 成 了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合 法 性 的 民 意 基 础, 同 时 也 导 致 了 人 们 强 烈 的 崇 圣 心 理 和 对 君 子 人 格 贤 人 政 治 及 清 官 的 无 限 期 盼, 最 终 体 现 和 倒 向 了 人 治 的 路 途
334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第 14 卷 综 述 上 面 的 分 析,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理 论 中 所 建 立 的 这 些 合 法 性 基 础, 为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合 法 性 证 明 它 们 中 的 每 一 条 都 可 以 在 人 们 的 心 里 产 生 精 神 的 发 酵 作 用, 让 人 们 对 其 政 治 秩 序 保 持 自 觉 的 认 同, 对 君 主 的 政 治 地 位 怀 有 服 膺 的 忠 诚, 这 就 共 同 造 就 了 君 主 家 长 式 的 政 治 权 威, 保 证 了 人 们 对 君 主 政 治 权 威 的 同 意 和 认 可 它 们 和 小 农 经 济 基 础 及 天 命 天 理 ( 天 ) 道 人 性 善 阴 阳 等 本 体 论 依 据 一 起 形 成 了 一 个 向 前 的 共 同 合 力, 牢 靠 的 固 化 支 持 和 决 定 了 儒 家 政 治 秩 序 建 构 和 运 行 的 价 值 目 标 及 其 历 史 走 向 参 考 文 献 [1] 马 克 斯 韦 伯. 儒 教 与 道 教 [M]. 北 京 商 务 印 书 馆, 1995. [2] 哈 贝 马 斯. 交 往 与 社 会 进 化 [M]. 重 庆 : 重 庆 出 版 社, 1989. [3] 亚 里 士 多 德. 政 治 学 [M]. 北 京 : 商 务 印 书 馆, 1996. [4] 马 克 斯 韦 伯. 经 济 与 社 会 上 卷 [M]. 北 京 : 商 务 印 书 馆, 1997. [5]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选 集 第 四 卷 [M].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 1972. [6] 葛 兆 光. 中 国 思 想 史 导 论 [M]. 上 海 : 复 旦 大 学 出 版 社, 2001. [7] 费 孝 通. 乡 土 中 国 [M]. 北 京 : 生 活 读 书 新 知 三 联 出 版 社, 1985. [8] 马 克 斯 韦 伯. 儒 教 与 道 教 [M]. 北 京 商 务 印 书 馆, 1995. [9] 哈 贝 马 斯. 交 往 与 社 会 进 化 [M]. 重 庆 : 重 庆 出 版 社, 1989. [10] 亚 里 士 多 德. 政 治 学 [M]. 北 京 : 商 务 印 书 馆, 1996. [11] 马 克 斯 韦 伯. 经 济 与 社 会 上 卷 [M]. 北 京 : 商 务 印 书 馆, 1997. [12]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选 集 第 四 卷 [M].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 1972. [13] 葛 兆 光. 中 国 思 想 史 导 论 [M]. 上 海 : 复 旦 大 学 出 版 社, 2001. [14] 费 孝 通. 乡 土 中 国 [M]. 北 京 : 生 活 读 书 新 知 三 联 出 版 社, 1985. [15] 刘 泽 华. 中 国 的 王 权 主 义 [M].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2000. [16] 费 正 清. 中 国 : 传 统 与 变 迁 [M]. 北 京 : 世 界 知 识 出 版 社, 2002. [17] 陈 来. 古 代 宗 教 与 伦 理 : 儒 家 思 想 的 根 源 [M]. 北 京 : 生 活 读 书 新 知 三 联 书 店, 1996. [18] 杨 向 奎. 宗 法 社 会 与 礼 乐 文 明 [M].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 1992. [19] E 希 尔 斯. 论 传 统 [M].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1991. [20] 韦 政 通. 中 国 思 想 传 统 的 创 造 转 化 韦 政 通 自 选 集 [M]. 昆 明 : 云 南 人 民 出 版 社, 2002. The legitimacy bases for Confucianists political order construction HU Ruijun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Beijing 102617, China) Abstract: Confucianism is a kind of theory to take the pursuit of ideal political order as its ultimate goal, which takes Kingship Society to Well-to-do Society to Great Harmony Society as its pursuit path and direction. With the support of three Ontological Bases: Fatality, Humanity and Yin yang, Confucianism formed its special theory of political order which takes Individual-Family-King as carriers of political order, the Three Cardinal Guides and the Five Constant Virtues as their political order norm, and Paternalistic Authority as order driver, and takes Kingship Political Order as key value goal. It was this kind of order model that maintained the long life and history of Chinese feudalism society, just by the support of four legitimacy bases: Supernal Regality, Consanguinity Agreement, Ancient Tradition and Elite Worship, which can also individually be called metaphysical basis, patriarchal basis, historical basis and mass basis. Keywords: Confucianism; political order; supernal regality; consanguinity agreement; ancient tradition; elite worship [ 编 辑 : 颜 关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