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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 伯 維 復 邁 針 筒 裝 注 射 劑 Humir 40mg Solution for Injetion, Pre filled Syringe 衛 署 菌 疫 輸 字 第 000776 號 艾 伯 維 復 邁 注 射 劑 Humir 40mg Solution for Injetion, Vil 衛 署 菌 疫 輸 字 第 000775 號 本 藥 限 由 醫 師 使 用 產 品 名 Adlimum 注 射 溶 液 含 dlimum 注 射 溶 液 的 預 充 填 式 注 射 器 商 品 名 Humir 說 明 Humir 是 一 種 基 因 重 組 之 人 類 免 疫 球 蛋 白 (IgG 1 ) 單 株 抗 體, 只 含 有 人 類 胜 肽 序 列 Humir 是 以 噬 菌 體 呈 現 技 術 (phge disply tehnology) 得 到 人 類 重 鏈 和 輕 鏈 差 異 區 序 列, 具 有 對 人 類 腫 瘤 壞 死 因 子 (TNF) 和 人 類 IgG 1 重 鏈 和 kpp 輕 鏈 序 列 的 專 一 性 Humir 對 可 溶 性 腫 瘤 壞 死 因 子 (TNF lph) 有 高 度 的 親 和 性 和 專 一 性, 但 對 淋 巴 毒 素 (TNF et) 並 無 此 特 性 Adlimum 是 藉 由 哺 乳 動 物 細 胞 表 現 系 統 的 基 因 重 組 技 術 而 製 造, 含 有 1330 個 胺 基 酸, 分 子 量 約 為 148 仟 道 爾 頓 (kilodlton) Humir 是 以 無 菌 不 含 防 腐 劑 的 非 經 腸 胃 道 的 注 射 溶 液 供 應 Humir 的 溶 液 清 澈 無 色, 其 ph 值 為 5.2 每 一 單 一 劑 量 預 充 填 式 注 射 器 或 小 瓶 中, 含 有 40 mg 的 dlimum 於 0.8 ml 溶 液 (50 mg/ml) 非 活 性 的 成 分 包 含 : 每 0.8 ml 注 射 液 中 有 4.932 mg sodium hloride 0.69 mg sodium dihydrogen phosphte dihydrte 1.224 mg disodium phosphte dihydrte 0.244 mg sodium itrte 1.044 mg itri id monohydrte 9.6 mg mnnitol 0.8 mg polysorte 80 0.02 0.04 mg sodium hydroxide 和 注 射 用 水 適 應 症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Humir 適 用 於 患 有 中 度 至 重 度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並 且 曾 經 對 一 種 或 超 過 一 種 的 DMARDs 藥 物 有 不 適 當 反 應 的 成 人 病 患, 可 減 輕 症 狀 與 徵 兆 ( 包 括 主 要 臨 床 反 應 和 臨 床 緩 解 ) 抑 制 結 構 上 損 害 的 惡 化 Humir 可 單 獨 使 用 也 可 以 和 或 其 他 DMARDs 藥 物 併 用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適 用 於 對 疾 病 緩 解 型 抗 風 濕 藥 物 無 療 效 之 成 人 活 動 性 與 進 行 性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Humir 可 單 獨 使 用 也 可 以 和 或 其 他 DMARDs 藥 物 併 用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適 用 於 減 輕 患 有 活 動 性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的 病 患 之 症 狀 與 徵 兆 克 隆 氏 症 適 用 於 對 傳 統 治 療 無 效 之 成 人 中 度 至 重 度 克 隆 氏 症 (CD), 可 減 輕 症 狀 與 徵 兆 及 誘 導 與 維 持 臨 床 緩 解 Humir 亦 適 用 於 對 inflixim 已 經 失 去 療 效 或 無 耐 受 性 之 成 人 中 度 至 重 度 克 隆 氏 症, 可 減 輕 症 狀 與 徵 兆 及 誘 導 與 維 持 臨 床 緩 解 乾 癬 對 其 他 全 身 性 治 療, 包 括 ylosporine 或 其 他 光 化 學 療 法 無 效 有 禁 忌 或 無 法 耐 受 之 中 度 至 重 度 乾 癬 成 人 患 者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Humir 適 用 於 對 於 皮 質 類 固 醇 和 / 或 6 merptopurine (6 MP) 或 zthioprine (AZA) 等 傳 統 治 療 無 效 或 對 這 種 療 法 不 耐 受 或 有 醫 療 禁 忌 之 中 度 至 嚴 重 活 動 性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成 人 病 患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Humir 適 用 於 治 療 對 傳 統 治 療 無 效 之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Intestinl Behet s Disese) 病 患 小 兒 適 應 症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Humir 與 Methotrexte 併 用 適 用 於 2 歲 及 以 上 患 有 活 動 性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並 且 曾 經 對 一 種 或 超 過 一 種 DMARDs 藥 物 反 應 不 佳 之 患 者 Humir 可 單 獨 用 於 對 Methotrexte 無 法 耐 受 或 不 適 合 持 續 使 用 之 患 者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Humir 適 用 於 對 皮 質 類 固 醇 及 免 疫 調 節 劑 (Immunomodultors) 反 應 不 佳 之 6 歲 或 大 於 6 歲 中 度 至 重 度 克 隆 氏 症 患 者, 可 減 輕 症 狀 與 徵 兆 及 誘 導 與 維 持 臨 床 緩 解 劑 量 和 給 藥 本 藥 限 由 醫 師 使 用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及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成 年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病 患 的 Humir 建 議 劑 量 為 每 隔 一 週 皮 下 注 射 單 一 劑 量 40 mg Methotrexte () 醣 質 類 固 醇 水 楊 酸 非 類 固 醇 類 抗 發 炎 藥 物 止 痛 劑 或 其 他 DMARDs 藥 物 可 於 Humir 治 療 期 間 繼 續 使 用 在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病 患, 有 些 沒 有 併 用 的 病 患, 則 可 能 可 以 增 加 Humir 的 給 藥 頻 率 至 每 週 40 mg ( 非 必 須 ) 克 隆 氏 症 成 年 克 隆 氏 症 病 患 的 Humir 建 議 劑 量 為 最 初 第 1 天 皮 下 注 射 160 mg ( 可 於 一 天 注 射 4 針 或 連 續 二 天 每 天 注 射 2 針 ), 接 著 2 週 後 注 射 80 mg ( 第 15 天 ) 再 過 2 週 後 ( 第 29 天 ) 開 始 每 兩 週 一 次 給 予 維 持 劑 量 40 mg Aminosliyltes 皮 質 類 固 醇 和 / 或 免 疫 調 節 劑 ( 如,6 merptopurine 和 zthioprine) 可 於 Humir 治 療 期 間 繼 續 使 用 有 些 覺 得 反 應 降 低 的 病 患 可 能 可 以 經 由 增 加 Humir 的 給 藥 頻 率 至 每 週 40 mg 而 獲 益 有 些 於 第 4 週 仍 未 有 反 應 的 病 患, 可 能 因 持 續 維 持 治 療 至 12 週 而 獲 益 對 於 在 這 段 期 間 無 反 應 的 病 患 應 謹 慎 地 再 考 慮 是 否 持 續 治 療 在 維 持 治 療 期 間, 可 依 照 臨 床 治 療 規 範 將 皮 質 類 固 醇 逐 漸 減 量 乾 癬 成 年 乾 癬 病 患 的 Humir 建 議 劑 量 為 初 始 劑 量 80 mg, 接 著 初 始 劑 量 1 週 後 開 始 每 隔 一 週 注 射 40 mg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中 度 至 重 度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成 人 病 患 的 Humir 誘 導 治 療 建 議 劑 量 為 第 0 週 注 射 160 mg ( 劑 量 可 以 一 天 分 成 四 次 注 射 或 每 天 注 射 兩 次 連 續 兩 天 ), 並 在 第 2 週 注 射 80 mg 誘 導 治 療 後, 建 議 劑 量 是 每 二 週 皮 下 注 射 40 mg 在 Humir 治 療 期 間,Aminosliyltes 皮 質 類 固 醇 和 / 或 免 疫 調 節 劑 ( 如 6 merptopurine 和 zthioprine) 可 繼 續 使 用 在 維 持 治 療 期 間, 可 依 照 臨 床 治 療 規 範 將 皮 質 類 固 醇 逐 漸 減 量 只 有 少 數 反 應 降 低 的 病 患 可 能 可 以 經 由 增 加 Humir 的 給 藥 頻 率 至 每 週 40 mg 而 獲 益 現 有 的 數 據 顯 示, 通 常 在 治 療 2 8 週 內 會 達 到 臨 床 反 應 Adlimum 應 僅 可 針 對 治 療 前 8 週 有 反 應 的 病 患 持 續 使 用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成 年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病 患 的 Humir 初 始 劑 量 為 皮 下 注 射 160 mg, 接 著 初 始 劑 量 2 週 後 注 射 80mg 初 始 劑 量 4 週 後 開 始 每 隔 一 週 注 射 40 mg 小 兒 適 應 症 之 用 法 用 量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2 歲 及 以 上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的 Humir 建 議 劑 量 須 依 體 重 而 定, 如 下 表 所 示 在 Humir 治 療 期 間,Methotrexte 醣 質 類 固 醇 非 類 固 醇 抗 發 炎 藥 和 / 或 止 痛 劑 可 繼 續 使 用 患 者 (2 歲 及 以 上 ) 劑 量 10 公 斤 至 <15 公 斤 每 隔 一 週 10 mg (40mg 注 射 劑 ) 15 公 斤 至 <30 公 斤 每 隔 一 週 20 mg (40mg 注 射 劑 ) 30 公 斤 每 隔 一 週 40 mg (40mg 筆 型 注 射 器 或 針 筒 裝 注 射 劑 ) Humir 尚 未 被 研 究 用 於 年 齡 <2 歲 或 體 重 <10 公 斤 的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病 患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6 歲 及 以 上 克 隆 氏 症 的 小 兒 病 患 的 Humir 建 議 劑 量 須 依 體 重 而 定, 如 下 表 所 示 小 兒 患 者 誘 導 劑 量 於 第 四 週 ( 第 29 日 ) 開 始 之 維 持 劑 量 17 公 斤 至 <40 公 斤 第 1 天 注 射 80mg ( 於 一 日 投 與 兩 次 40mg 劑 量 ), 及 第 15 天 ( 兩 週 後 ) 注 射 40mg 每 兩 週 注 射 20mg 40 公 斤 第 1 天 注 射 160mg ( 於 一 日 投 與 四 次 40mg 劑 量 或 於 連 續 兩 日 分 別 投 予 兩 次 40mg 劑 量 ), 及 第 15 天 ( 兩 週 後 ) 注 射 80mg ( 於 一 日 投 與 兩 次 40mg 劑 量 ) 每 兩 週 注 射 40mg 於 給 予 維 持 劑 量 8 週 後 疾 病 復 發 或 治 療 無 效 之 患 者, 少 數 可 能 藉 由 增 加 給 藥 頻 率 至 每 週 一 次 而 獲 益 Humir 的 準 備 Humir 應 於 醫 師 的 指 導 及 監 視 下 使 用 如 果 有 需 要 且 醫 師 認 定 為 適 當 並 有 醫 療 追 蹤 時, 病 患 於 適 當 的 皮 下 注 射 技 巧 訓 練 後 可 自 行 注 射 Humir 自 行 注 射 的 部 位 包 括 大 腿 或 腹 部 應 輪 換 注 射 部 位 絕 不 可 於 敏 感 瘀 青 發 紅 或 變 硬 的 皮 膚 給 予 新 一 次 的 注 射 非 口 服 的 藥 物 產 品 注 射 前, 應 檢 視 溶 液 和 容 器 有 無 微 粒 或 變 色 不 可 將 Humir 和 其 他 藥 物 在 同 一 注 射 器 或 藥 瓶 中 混 合 任 何 未 使 用 的 產 品 或 廢 棄 物 應 依 當 地 規 定 處 置 兒 童 的 使 用 Humir 尚 未 研 究 用 於 小 於 2 歲 的 兒 童 Humir 尚 未 在 小 兒 科 病 患 除 了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和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以 外 的 其 他 適 應 症 上 確 立 其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老 年 人 的 使 用 在 Humir 臨 床 試 驗 的 所 有 受 試 者 中,10.3% 為 65 歲 以 上, 而 約 有 2.2% 為 75 歲 以 上 這 些 受 試 者 和 較 年 輕 的 病 患 在 有 效 性 大 致 上 並 未 觀 察 到 有 差 別, 老 年 人 無 需 調 整 劑 量 禁 忌 Humir 禁 用 於 已 知 對 Humir 或 Humir 其 他 賦 形 劑 過 敏 的 病 患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感 染 病 患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已 被 觀 察 到 有 因 細 菌 分 枝 桿 菌 侵 入 性 黴 菌 ( 散 播 型 或 肺 外 組 織 漿 菌 病 麴 菌 病 球 黴 菌 病 ) 病 毒 寄 生 蟲 或 其 他 伺 機 性 的 嚴 重 感 染 發 生 敗 血 症 極 少 數 病 例 的 結 核 病 念 珠 菌 症 李 斯 特 菌 病 退 伍 軍 人 病 和 肺 囊 腫 病, 亦 曾 於 使 用 TNF 的 拮 抗 劑 時 發 生, 包 括 Humir 在 臨 床 試 驗 中 發 現 的 其 他 嚴 重 感 染, 包 括 肺 炎 腎 盂 腎 炎 敗 血 性 關 節 炎 和 敗 血 病 已 有 因 感 染 而 造 成 住 院 或 死 亡 的 報 導 這 種 嚴 重 感 染 易 發 生 於 併 用 其 他 免 疫 抑 制 藥 物 的 病 患, 而 使 病 患 更 易 受 到 除 了 他 們 內 在 疾 病 以 外 的 感 染 除 非 感 染 已 受 到 控 制, 否 則 感 染 發 作 期 間 的 病 患 不 應 開 始 Humir 的 治 療, 包 括 慢 性 或 局 部 感 染 對 於 曾 暴 露 於 結 核 菌 下 的 病 患, 以 及 曾 於 結 核 病 或 地 方 性 的 黴 菌 病 ( 如, 組 織 漿 菌 病 球 黴 菌 病 或 芽 生 黴 菌 病 ) 的 高 風 險 區 域 旅 行 的 病 患, 在 開 始 治 療 前 應 考 慮 使 用 Humir 治 療 之 風 險 與 利 益 ( 詳 見 其 他 伺 機 性 感 染 ) 如 同 其 他 TNF 拮 抗 劑, 病 患 應 於 Humir 治 療 之 前 治 療 期 間 和 之 後 受 到 密 切 的 感 染 監 測 包 括 結 核 病 於 接 受 Humir 治 療 時 發 生 新 感 染 的 病 患 應 受 到 密 切 的 監 測 並 接 受 一 個 完 整 的 診 斷 評 估 如 果 病 患 發 生 嚴 重 的 新 感 染 或 敗 血 症, 則 應 停 止 投 與 Humir 及 開 始 適 當 的 抗 微 生 物 或 抗 黴 菌 治 療 直 到 感 染 得 到 控 制 醫 師 應 小 心 考 慮 使 用 Humir 於 有 復 發 性 感 染 病 史 或 有 潛 在 病 況 而 有 可 能 較 易 受 到 感 染 的 病 患 結 核 病 曾 被 報 導 與 投 與 Humir 有 關 的 結 核 病, 包 括 復 發 及 新 發 生 的 結 核 病 其 中 包 括 肺 部 及 肺 外 的 案 例 ( 如 散 佈 性 結 核 ) 在 開 始 Humir 治 療 前, 所 有 的 病 患 應 接 受 活 性 及 非 活 性 ( 潛 伏 性 ) 結 核 病 感 染 的 評 估 此 詳 細 醫 療 評 估 應 包 括 患 者 結 核 病 病 史 或 是 否 先 前 曾 接 觸 過 活 性 結 核 患 者 和 先 前 和 / 或 現 有 的 免 疫 抑 制 治 療 應 遵 照 當 地 的 建 議 執 行 適 當 的 篩 檢 試 驗 ( 如, 胸 部 x 光 及 結 核 菌 皮 膚 試 驗 ) 在 開 始 Humir 治 療 前 應 先 治 療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感 染 當 執 行 皮 膚 結 核 菌 試 驗 以 偵 測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感 染 時, 皮 膚 腫 塊 面 積 大 於 或 等 於 5 mm 時 應 視 為 陽 性 反 應, 即 使 是 先 前 已 注 射 BCG 卡 介 苗 疫 苗 應 該 將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有 可 能 無 法 測 得 的 可 能 性 列 入 考 慮, 特 別 是 在 那 些 來 自 或 旅 行 至 高 結 核 病 盛 行 國 家 或 曾 與 活 性 結 核 病 人 密 切 接 觸 的 病 患 如 果 診 斷 患 有 活 性 結 核 病, 則 不 應 開 始 Humir 的 治 療 如 果 診 斷 患 有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應 於 Humir 的 治 療 開 始 前 依 當 地 建 議 給 予 適 當 的 抗 結 核 病 預 防 對 於 結 核 病 試 驗 結 果 呈 陰 性 但 有 許 多 或 明 顯 的 結 核 病 感 染 危 險 因 子 的 病 患 及 過 去 有 潛 伏 性 或 活 性 結 核 病 病 史 但 未 確 定 有 適 當 的 治 療 療 程 之 病 患, 亦 應 考 慮 在 開 始 Humir 治 療 前 之 抗 結 核 病 預 防 性 的 治 療 應 僅 於 斟 酌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的 危 險 及 治 療 結 核 病 的 危 險 後, 再 決 定 對 這 些 病 患 開 始 抗 結 核 病 的 治 療 如 果 必 要, 應 諮 詢 有 治 療 結 核 病 專 業 技 術 的 醫 師 接 受 Humir 治 療 之 有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的 病 患 若 同 時 接 受 抗 結 核 病 的 治 療, 可 降 低 復 發 的 危 險 儘 管 有 預 防 性 的 結 核 病 治 療, 接 受 Humir 治 療 之 病 患 仍 有 發 生 結 核 病 復 發 的 案 例 而 且, 已 有 篩 檢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結 果 為 陰 性 的 病 患, 接 受 Humir 治 療 後, 發 展 為 活 性 結 核 病 的 案 例, 且 有 一 些 已 成 功 治 療 之 活 性 結 核 病 治 療 的 病 患, 在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時, 產 生 復 發 結 核 病 對 於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應 監 測 其 活 性 結 核 病 的 徵 兆 / 症 候, 特 別 是 因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感 染 試 驗 結 果 可 能 是 偽 陰 性 應 考 慮 皮 膚 結 核 菌 試 驗 結 果 有 偽 陰 性 的 風 險, 特 別 是 對 於 有 嚴 重 疾 病 或 免 疫 不 全 的 病 患 如 果 診 斷 患 有 潛 伏 性 結 核 病, 應 於 Humir 的 治 療 開 始 前 依 當 地 建 議 給 予 適 當 的 抗 結 核 病 預 防 在 Humir 治 療 期 間, 應 指 導 病 患 如 有 暗 示 結 核 病 感 染 的 徵 兆 / 症 候 ( 如 : 持 續 咳 嗽 虛 弱 / 體 重 減 輕 微 熱 ) 發 生 時, 尋 求 醫 師 建 議 其 他 伺 機 性 感 染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已 被 觀 察 到 有 伺 機 性 感 染 包 括 侵 入 性 黴 菌 感 染 的 發 生 這 些 感 染 在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的 病 患 身 上 常 不 易 被 發 覺, 而 導 致 適 當 治 療 的 延 遲, 有 時 造 成 死 亡 的 結 果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的 病 患, 較 容 易 受 到 嚴 重 黴 菌 感 染, 如 組 織 漿 菌 病 球 黴 菌 病 芽 生 黴 菌 病 麴 菌 病 念 珠 菌 症 和 其 他 伺 機 性 感 染 病 患 產 生 發 燒 倦 怠 體 重 減 輕 出 汗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和 / 或 肺 部 浸 潤 或 其 他 嚴 重 的 全 身 性 疾 病 ( 有 / 無 伴 隨 休 克 ) 時, 應 立 即 尋 求 醫 療 照 顧 以 進 行 診 斷 評 估 對 於 居 住 或 旅 遊 於 黴 菌 病 盛 行 地 域 的 病 患, 若 病 患 產 生 可 能 是 全 身 性 黴 菌 感 染 的 徵 兆 與 症 狀, 應 懷 疑 病 患 受 到 侵 入 性 黴 菌 感 染 病 患 處 於 組 織 漿 菌 病 或 其 他 侵 入 性 黴 菌 感 染 之 危 險 中, 臨 床 醫 師 應 考 慮 投 與 以 經 驗 為 依 據 的 抗 黴 菌 治 療 直 到 病 原 體 被 確 認 在 一 些 感 染 發 作 期 的 病 患 中, 組 織 漿 菌 病 抗 原 和 抗 體 的 測 試 結 果 有 可 能 是 陰 性 的 如 果 可 行, 投 與 以 經 驗 為 依 據 的 抗 黴 菌 治 療 決 定, 應 諮 詢 有 診 斷 和 治 療 侵 入 性 黴 菌 感 染 專 業 之 醫 師, 且 應 將 嚴 重 黴 菌 感 染 的 風 險 及 抗 黴 菌 治 療 的 風 險 皆 納 入 考 量 若 病 患 產 生 嚴 重 的 黴 菌 感 染, 應 建 議 停 止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直 到 感 染 獲 得 控 制 B 型 肝 炎 的 復 發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已 被 認 為 與 慢 性 B 型 肝 炎 病 毒 (HBV) 帶 原 患 者 產 生 HBV 的 復 發 有 關 有 一 些 案 例 在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時 發 生 HBV 的 復 發 而 致 死 已 知 這 些 報 導 大 多 是 發 生 在 病 患 併 用 其 他 藥 物 而 抑 制 了 免 疫 系 統, 可 能 也 促 使 HBV 的 復 發 有 HBV 感 染 風 險 的 病 患, 在 開 始 以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前 應 評 估 其 是 否 有 HBV 感 染 的 證 據 開 處 方 者 對 已 確 認 是 HBV 帶 原 的 病 患, 應 小 心 謹 慎 處 方 TNF 拮 抗 劑 病 患 為 HBV 帶 原 且 需 要 以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者, 在 治 療 期 間 及 治 療 結 束 後 數 個 月 中 應 密 切 監 測 活 性 HBV 感 染 的 症 狀 與 徵 兆 尚 未 有 針 對 HBV 帶 原 病 患 以 抗 病 毒 療 法 併 用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以 預 防 HBV 復 發 之 足 夠 的 安 全 性 及 有 效 性 數 據 病 患 產 生 HBV 復 發 時, 應 停 止 使 用 Humir 及 開 始 使 用 有 效 的 抗 病 毒 治 療 和 適 當 的 支 持 療 法 神 經 病 變 TNF 拮 抗 劑, 包 括 Humir, 在 極 少 數 病 例 中 與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去 髓 鞘 疾 病 (demyelinting disese), 包 括 多 發 性 硬 化 視 神 經 炎 (opti neuritis) 和 周 邊 去 髓 鞘 疾 病, 包 括 Guillin Brré 症 候 群 的 臨 床 症 狀 和 / 或 有 放 射 線 學 診 斷 證 實 之 新 生 或 惡 化 有 關 開 處 方 者 於 曾 患 有 或 最 近 發 生 之 中 樞 或 周 邊 神 經 系 統 去 髓 鞘 疾 病 的 病 患, 宜 格 外 謹 慎 使 用 本 藥 惡 性 腫 瘤 在 TNF 拮 抗 劑 之 對 照 臨 床 試 驗 中, 與 對 照 組 比,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組 病 患 被 觀 察 到 發 生 較 多 包 括 淋 巴 瘤 的 惡 性 腫 瘤 案 例 對 照 組 人 數 及 其 有 限 的 治 療 期 間 無 法 導 出 確 定 的 結 論 此 外, 高 疾 病 活 動 度 的 久 病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患 者, 也 有 較 高 的 淋 巴 瘤 背 景 發 生 率 而 使 風 險 評 估 變 困 難 在 使 用 Humir 治 療 之 長 期 開 放 性 試 驗 期 間, 惡 性 腫 瘤 的 整 體 發 生 率 與 一 般 人 口 之 年 齡 性 別 及 人 種 之 預 期 相 似 以 現 有 的 知 識, 不 能 排 除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之 病 患 發 展 淋 巴 瘤 或 其 他 惡 性 腫 瘤 的 可 能 風 險 已 有 幼 兒 及 青 少 年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的 治 療 後 發 生 惡 性 腫 瘤 的 報 導, 部 分 為 致 死 案 例 其 中 約 一 半 的 案 例 為 淋 巴 瘤, 包 括 Hodgkin 氏 及 非 Hodgkin 氏 淋 巴 瘤 其 他 案 例 則 呈 現 各 種 不 同 的 惡 性 腫 瘤, 包 括 與 免 疫 力 低 下 經 常 相 關 的 罕 見 惡 性 腫 瘤 發 生 惡 性 腫 瘤 發 生 的 中 位 數 約 在 接 受 治 療 的 30 個 月 後 大 部 份 的 病 患 同 時 倂 服 免 疫 抑 制 劑 這 些 案 例 的 取 得 來 自 不 同 來 源 的 上 市 後 通 報, 包 括 病 例 登 記 以 及 自 發 性 的 上 市 後 通 報 有 極 罕 見 的 上 市 後 報 導 曾 在 使 用 dlimum 治 療 的 病 患 發 現 有 一 種 罕 見 但 經 常 會 致 死 的 侵 略 性 淋 巴 瘤 肝 脾 T 細 胞 淋 巴 瘤 (Heptospleni T ell lymphom, HSTCL) 大 部 份 的 病 患 先 前 曾 使 用 inflixim 治 療 且 併 用 zthioprine 或 6 merptopurine 治 療 發 炎 性 腸 道 疾 病 Humir 併 用 zthioprine 或 6 merptopurine 時, 應 小 心 考 量 它 的 潛 在 風 險 肝 脾 T 細 胞 淋 巴 瘤 的 成 因 與 dlimum 的 相 關 性 未 知 尚 未 有 Humir 對 曾 有 惡 性 腫 瘤 病 史 病 患 的 研 究 或 接 受 Humir 治 療 時 發 展 出 惡 性 腫 瘤 病 患 的 持 續 治 療 研 究 應 額 外 小 心 考 慮 使 用 Humir 治 療 這 些 病 患 所 有 的 病 患, 特 別 是 有 廣 泛 免 疫 抑 制 劑 治 療 史 的 病 患 或 光 化 學 療 法 (PUVA) 治 療 史 的 乾 癬 病 患, 在 接 受 Humir 治 療 前 及 治 療 期 間 應 檢 查 是 否 有 出 現 非 黑 色 素 瘤 皮 膚 癌 已 有 急 性 及 慢 性 白 血 病 的 案 例 被 報 導 在 上 市 後 TNF 拮 抗 劑 用 於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及 其 他 適 應 症 相 關 患 有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相 較 於 一 般 族 群, 即 使 未 使 用 TNF 抑 制 劑 治 療, 也 可 能 具 有 較 高 產 生 白 血 病 的 風 險 ( 高 達 兩 倍 ) 現 有 數 據 未 知 是 否 以 dlimum 治 療 會 影 響 產 生 異 常 增 生 (dysplsi) 或 結 腸 癌 的 風 險 所 有 會 增 加 異 常 增 生 (dysplsi) 或 結 腸 癌 風 險 的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的 病 患 ( 如, 長 期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或 原 發 性 硬 化 性 膽 管 炎 ) 或 先 前 有 異 常 增 生 (dysplsi) 或 結 腸 癌 病 史 的 患 者, 在 治 療 前 及 疾 病 期 應 定 期 進 行 異 常 增 生 (dysplsi) 篩 檢 此 評 估 應 包 括 依 當 地 建 議 進 行 結 腸 鏡 檢 查 和 切 片 檢 查 過 敏 與 Humir 有 關 的 嚴 重 過 敏 不 良 反 應 於 臨 床 試 驗 中 為 罕 見 使 用 Humir 曾 有 嚴 重 過 敏 反 應 包 括 過 敏 性 休 克 的 案 例 報 告 若 有 過 敏 性 休 克 反 應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投 與 Humir 並 開 始 適 當 的 治 療 血 液 學 病 變 以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罕 有 發 生 全 部 血 球 減 少 症 包 括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的 報 導 但 有 使 用 Humir 產 生 血 液 系 統 的 不 良 反 應 被 報 導, 包 括 醫 學 上 明 顯 的 血 球 減 少 症 ( 如, 血 小 板 減 少 症 白 血 球 減 少 症 ) Humir 與 這 些 報 導 的 因 果 關 係 未 明 所 有 病 患 應 被 告 知 如 果 他 們 在 使 用 Humir 的 療 程 中 發 生 可 能 與 惡 血 質 相 關 的 症 狀 ( 如, 持 續 發 燒 淤 青 出 血 蒼 白 ), 須 立 刻 就 醫 病 患 確 知 有 顯 著 血 液 學 異 常 現 象 時, 應 考 慮 停 止 使 用 Humir 治 療 同 時 使 用 生 物 製 劑 類 DMARDS 或 TNF 拮 抗 劑 在 臨 床 試 驗 中 發 現 合 併 使 用 nkinr 和 其 他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etnerept) 有 發 生 嚴 重 感 染 的 現 象, 而 卻 沒 有 比 單 獨 使 用 etnerept 有 更 多 的 臨 床 效 益 由 於 etnerept 和 nkinr 合 併 使 用 會 產 生 這 樣 的 不 良 反 應, 若 是 nkinr 和 其 他 的 TNF 拮 抗 劑 合 併 使 用 也 可 能 造 成 類 似 的 毒 性 因 此, 並 不 建 議 dlimum 與 nkinr 合 併 使 用 因 為 會 增 加 感 染 的 風 險 及 其 他 潛 在 的 藥 理 學 交 互 作 用, 因 此 不 建 議 dlimum 與 其 他 生 物 製 劑 類 DMARDS ( 如,nkinr 與 tept) 或 其 他 TNF 拮 抗 劑 併 用 免 疫 抑 制 在 一 個 有 64 位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病 患 的 試 驗 中, 並 無 證 據 顯 示 遲 發 性 過 敏 反 應 的 抑 制 免 疫 球 蛋 白 濃 度 的 降 低 或 功 能 細 胞 T 和 B 細 胞 和 NK 細 胞 單 核 白 血 球 細 胞 / 巨 噬 細 胞 和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數 量 的 改 變

疫 苗 注 射 在 一 個 隨 機 雙 盲 對 照 的 試 驗, 共 有 226 位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成 年 患 者 以 Humir 治 療, 評 估 接 受 肺 炎 雙 球 菌 和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苗 後 的 抗 體 反 應 對 於 肺 炎 雙 球 菌 抗 原,86% 使 用 Humir 的 病 患 可 達 到 具 有 保 護 性 抗 體 的 濃 度, 在 組 為 82% 共 有 37% 以 Humir 治 療 的 受 試 者 以 及 40% 組 的 受 試 者, 對 於 肺 炎 雙 球 菌 疫 苗 的 五 種 抗 原 中 至 少 三 種 達 到 至 少 兩 倍 抗 體 量 的 增 加 在 同 一 個 試 驗 當 中, Humir 組 98% 的 病 患 以 及 組 95% 的 病 患 對 於 流 行 性 感 冒 抗 原 達 到 具 有 保 護 力 的 抗 體 濃 度 共 有 52% Humir 治 療 組 的 受 試 者 及 63% 組 的 受 試 者, 對 於 流 行 性 感 冒 病 毒 疫 苗 的 三 種 抗 原 中 至 少 兩 種 達 到 至 少 四 倍 的 抗 體 增 加 量 如 果 可 能, 建 議 小 兒 病 患 在 開 始 以 Humir 治 療 前, 應 依 據 現 行 預 防 接 種 的 基 準 完 成 當 時 所 需 要 的 所 有 免 疫 接 種 除 了 活 體 疫 苗 以 外, 使 用 Humir 的 病 患 可 以 同 時 接 受 疫 苗 的 施 打 沒 有 數 據 顯 示 使 用 Humir 的 病 患 因 為 施 打 活 體 疫 苗 而 造 成 感 染 的 二 次 傳 播 暴 露 到 dlimum 的 子 宮 內 胎 兒, 不 建 議 在 母 親 懷 孕 期 間 最 後 注 射 dlimum 的 5 個 月 內 接 受 活 體 疫 苗 的 施 打 鬱 血 性 心 衰 竭 尚 未 有 Humir 對 鬱 血 性 心 衰 竭 (CHF) 病 患 的 正 式 研 究, 然 而, 在 另 一 種 TNF 拮 抗 劑 臨 床 試 驗 中, 有 較 高 比 例 的 與 CHF 相 關 的 嚴 重 不 良 反 應 發 生, 包 括 CHF 惡 化 及 新 發 生 的 CHF CHF 惡 化 的 案 例 亦 曾 於 使 用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被 報 導 當 Humir 使 用 在 有 心 衰 竭 的 病 患 時, 醫 生 應 特 別 小 心 並 對 病 患 進 行 監 測 自 體 免 疫 過 程 使 用 Humir 治 療 可 能 會 產 生 自 體 免 疫 抗 體 的 形 成 長 期 使 用 Humir 治 療 對 產 生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的 影 響 未 知 如 果 病 患 在 使 用 Humir 治 療 後 產 生 疑 似 類 狼 瘡 (lupus like) 症 狀 時, 應 停 止 治 療 ( 見 不 良 反 應, 自 體 抗 體 ) 老 年 人 的 使 用 在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中,65 歲 以 上 的 病 患 發 生 嚴 重 感 染 的 頻 率 比 65 歲 以 下 的 病 患 高 在 Humir 臨 床 試 驗 的 所 有 受 試 者 中,10.3% 為 65 歲 以 上, 而 約 有 2.2% 為 75 歲 以 上 因 為 在 老 年 族 群 大 致 有 較 高 的 感 染 發 生 率, 所 以 在 治 療 老 年 人 時 應 小 心 謹 慎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當 投 與 Humir 至 21 位 穩 定 接 受 治 療 的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病 患 時, 血 清 中 濃 度 的 改 變 並 沒 有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相 對 地, 在 單 一 和 多 次 投 藥 後, 分 別 使 dlimum 的 擬 似 清 除 率 降 低 29% 和 44% 結 果 顯 示 不 需 要 調 整 Humir 或 的 劑 量 尚 未 於 正 式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試 驗 中 評 估 Humir 和 以 外 之 藥 物 的 交 互 作 用 臨 床 試 驗 中, 當 Humir 和 常 用 的 DMARDs ( 疾 病 修 飾 抗 風 濕 藥 物 :sulfslzine hydrohloroquine leflunomide 和 非 口 服 的 黃 金 製 劑 ) 醣 質 類 固 醇 水 楊 酸 非 類 固 醇 類 抗 發 炎 藥 物 或 止 痛 劑 使 用 時, 未 曾 觀 察 到 交 互 作 用 藥 物 / 實 驗 室 試 驗 交 互 作 用 無 已 知 干 擾 存 在 於 Humir 和 實 驗 室 試 驗 之 間 懷 孕 和 授 乳 胚 胎 胎 兒 產 期 發 育 毒 性 試 驗 已 於 ynomolgus 猴 執 行, 劑 量 最 高 達 100 mg/kg ( 約 為 人 類 當 每 週 皮 下 投 與 40 mg 且 併 用 時 AUC 的 266 倍 或 當 每 週 皮 下 投 與 40 mg 但 無 時 AUC 的 373 倍 ), 顯 示 並 無 由 於 dlimum 而 對 胎 兒 造 成 傷 害 的 證 據 然 而, 並 未 於 懷 孕 婦 女 中 有 足 夠 且 控 制 良 好 的 試 驗 由 於 動 物 生 殖 和 發 育 試 驗 並 不 能 完 全 預 測 人 體 反 應, 只 有 明 顯 需 要 時, 才 可 於 懷 孕 時 使 用 Humir Adlimum 暴 露 於 懷 孕 婦 女 的 臨 床 資 料 有 限 然 而, 懷 孕 婦 女 於 懷 孕 期 間 接 受 dlimum 治 療, dlimum 可 能 會 通 過 胎 盤 進 入 胎 兒 血 漿 中 而 這 些 胎 兒 可 能 會 增 加 感 染 的 風 險 暴 露 到 dlimum 的 子 宮 內 胎 兒, 不 建 議 在 母 親 懷 孕 期 間 注 射 最 後 一 劑 dlimum 後 的 5 個 月 內 接 受 活 體 疫 苗 的 施 打 應 建 議 育 齡 婦 女 於 接 受 Humir 治 療 期 間 避 免 懷 孕 生 產 和 分 娩 Humir 對 生 產 或 分 娩 之 影 響 未 知 哺 乳 母 親 尚 未 知 道 dlimum 是 否 會 分 泌 於 人 類 乳 汁 中 或 於 進 食 後 被 全 身 系 統 吸 收 然 而, 由 於 人 類 免 疫 球 蛋 白 會 經 由 乳 汁 分 泌, 且 因 為 有 嚴 重 不 良 反 應 的 潛 在 可 能, 不 建 議 於 Humir 最 後 一 次 的 治 療 5 個 內 進 行 哺 乳 應 考 慮 藥 物 對 母 親 的 重 要 性 以 決 定 應 停 止 哺 乳 或 停 藥 不 良 反 應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中 軸 型 椎 關 節 炎 包 括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克 隆 氏 症 乾 癬 及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臨 床 試 驗 Humir 已 在 8152 位 病 患 進 行 對 照 及 開 放 標 籤 達 60 個 月 或 更 長 時 間 的 樞 紐 臨 床 試 驗 這 些 試 驗 包 含 有 早 期 和 長 期 疾 病 之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病 患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中 軸 型 椎 關 節 炎 包 括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克 隆 氏 症 乾 癬 及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病 患 樞 紐 對 照 試 驗 包 含 於 對 照 階 段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5312 位 病 患 和 接 受 或 活 性 對 照 品 治 療 的 3133 位 病 患 在 樞 紐 試 驗 之 雙 盲 對 照 階 段 中, 因 不 良 事 件 而 中 斷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有 6.1% 為 使 用 Humir 的 病 患, 而 有 5.8% 為 接 受 對 照 治 療 的 病 患 大 約 14% 的 病 患 會 經 歷 注 射 部 位 反 應, 是 Humir 相 關 臨 床 試 驗 上 非 常 的 不 良 反 應 之 一 至 少 可 能 與 dlimum 有 因 果 關 係 的 不 良 事 件, 包 括 臨 床 和 實 驗 室 檢 驗, 依 系 統 器 官 分 類 和 頻 率 ( 非 常 : 1/10; : 1/100 至 <1/10; : 1/1000 至 <1/100; 罕 見 : 1/10,000 至 <1/1000) 列 於 表 二 已 包 含 各 種 適 應 症 中 頻 率 最 高 的 不 良 事 件 在 系 統 器 官 分 類 欄 中 標 示 星 號 (*) 者, 可 於 其 他 章 節, 禁 忌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以 及 不 良 反 應 章 節, 找 到 進 ㄧ 步 的 資 訊 表 二 臨 床 試 驗 的 不 良 反 應 系 統 器 官 分 類 頻 率 不 良 反 應 感 染 及 蔓 延 * 非 常 呼 吸 道 感 染 ( 包 括 上 下 呼 吸 道 感 染 肺 炎 鼻 竇 炎 咽 喉 炎 鼻 咽 炎 及 皰 疹 病 毒 肺 炎 ) 系 統 性 感 染 ( 包 括 敗 血 症 念 珠 菌 症 以 及 流 行 性 感 冒 ) 腸 道 感 染 ( 包 括 病 毒 性 腸 胃 炎 ) 皮 膚 及 軟 組 織 感 染 ( 包 括 甲 溝 炎 蜂 窩 組 織 炎 小 膿 皰 疹 壞 死 性 肌 膜 炎 以 及 帶 狀 皰 疹 ) 耳 朵 感 染 口 腔 感 染 ( 包 括 單 純 皰 疹 口 腔 皰 疹 以 及 齒 感 染 ) 生 殖 道 感 染 ( 包 括 陰 道 黴 菌 感 染 ) 泌 尿 道 感 染 ( 包 括 腎 盂 腎 炎 ) 真 菌 感 染 關 節 感 染 伺 機 性 感 染 及 結 核 病 ( 包 括 球 黴 菌 病 組 織 漿 菌 病 以 及 複 雜 型 禽 結 核 分 枝 桿 菌 感 染 ) 神 經 感 染 ( 包 括 病 毒 性 腦 膜 炎 ) 眼 睛 感 染 細 菌 感 染 良 性 惡 性 及 未 特 定 腫 瘤 ( 包 括 囊 包 及 息 肉 )* 良 性 腫 瘤 黑 色 素 瘤 以 外 的 皮 膚 癌 ( 包 括 基 底 細 胞 癌 及 鱗 狀 細 胞 癌 ) 淋 巴 瘤 ** 實 體 器 官 腫 瘤 ( 包 括 乳 癌 肺 腫 瘤 以 及 甲 狀 腺 腫 瘤 ) 黑 色 素 瘤 ** 血 液 及 淋 巴 系 統 異 常 * 非 常 白 血 球 減 少 ( 包 括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減 少 症 及 顆 粒 球 缺 乏 症 ) 貧 血 血 小 板 數 量 減 少 白 血 球 增 多 原 發 性 血 小 板 缺 乏 紫 斑 症 罕 見 全 血 球 數 量 減 少 免 疫 系 統 異 常 敏 感 過 敏 症 ( 包 括 季 節 性 過 敏 ) 代 謝 和 營 養 異 常 非 常 脂 質 增 加 低 血 鉀 症 尿 酸 增 加 血 鈉 異 常 低 血 鈣 症 血 糖 過 高 低 磷 酸 血 症 脫 水 精 神 異 常 情 緒 改 變 ( 包 括 抑 鬱 ) 焦 慮 失 眠 神 經 系 統 異 常 * 非 常 頭 痛 皮 膚 感 覺 異 常 ( 包 括 感 覺 遲 鈍 ) 偏 頭 痛 神 經 根 壓 迫 顫 抖 神 經 病 變 罕 見 多 發 性 硬 化 症 眼 睛 異 常 視 力 損 傷 結 膜 炎 瞼 緣 炎 (lephritis) 眼 睛 腫 複 視 耳 朵 及 迷 路 異 常 眩 暈 聾 耳 鳴 心 臟 異 常 * 心 搏 過 速 心 律 不 整 鬱 血 性 心 衰 竭 罕 見 心 搏 停 止 血 管 異 常 高 血 壓 發 紅 血 腫 動 脈 血 管 阻 塞 血 栓 性 靜 脈 炎 主 動 脈 動 脈 瘤 呼 吸 胸 及 縱 膈 膜 異 常 * 咳 嗽 氣 喘 呼 吸 困 難 慢 性 阻 塞 性 肺 病 間 質 性 肺 疾 病 肺 炎 胃 腸 異 常 非 常 腹 痛 噁 心 嘔 吐 腸 胃 道 出 血 消 化 不 良 胃 食 道 逆 流 病 症 乾 燥 症 (si syndrome) 胰 臟 炎 吞 嚥 困 難 臉 部 水 腫 肝 膽 異 常 * 非 常 肝 酵 素 增 加 膽 囊 炎 及 膽 石 症 膽 紅 素 增 加 肝 臟 脂 肪 變 性 皮 膚 和 皮 下 組 織 異 常 非 常 紅 疹 ( 包 括 脫 屑 性 紅 疹 ) 搔 癢 蕁 麻 疹 淤 青 ( 包 括 紫 斑 症 ) 皮 膚 炎 ( 包 括 濕 疹 ) 指 甲 破 損 多 汗 夜 汗 瘢 痕 肌 肉 骨 骼 及 結 締 組 織 異 常 非 常 肌 肉 骨 骼 疼 痛 肌 肉 痙 攣 ( 包 括 血 中 肌 酸 磷 酸 酶 增 加 ) 橫 紋 肌 溶 解 全 身 性 紅 斑 性 狼 瘡 腎 臟 及 尿 道 異 常 血 尿 腎 臟 損 傷 夜 尿 生 殖 系 統 及 乳 房 異 常 勃 起 功 能 障 礙 一 般 異 常 及 注 射 部 位 狀 況 * 非 常 注 射 部 位 反 應 ( 包 括 注 射 部 位 紅 疹 ) 胸 痛 水 腫 發 炎 實 驗 室 數 據 凝 血 及 流 血 異 常 ( 包 括 活 性 局 部 血 栓 形 成 激 素 時 間 延 長 ) 自 體 抗 體 測 試 呈 陽 性 ( 包 括 雙 股 D 抗 體 ) 血 中 乳 酸 去 氫 酶 增 加 損 傷 中 毒 及 因 醫 療 處 置 造 成 的 併 發 症 * 傷 口 痊 癒 能 力 受 損 * 可 於 禁 忌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以 及 不 良 反 應 章 節 找 到 進 一 步 的 資 訊 ** 包 括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在 日 本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試 驗 中, 病 患 之 安 全 性 資 料 與 已 建 立 之 Humir 安 全 性 資 料 相 似 幼 年 病 患 普 遍 來 說, 幼 年 病 患 的 不 良 反 應 在 發 生 頻 率 與 種 類 上 與 成 人 病 患 相 似 注 射 部 位 反 應 在 樞 紐 對 照 的 試 驗 中, 在 成 人 與 兒 童 病 患 中,13.6%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顯 現 注 射 部 位 反 應 ( 紅 疹 和 / 或 發 癢 出 血 疼 痛 或 腫 脹 ), 而 有 7.6% 接 受 對 照 治 療 的 病 患 顯 現 這 些 反 應 大 部 分 注 射 部 位 反 應 輕 微 且 大 多 不 需 停 藥 感 染 在 樞 紐 對 照 的 試 驗 中, 在 成 人 與 兒 童 病 患 中,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感 染 率 為 1.52 / 病 人 年, 而 對 照 組 治 療 的 病 患 為 1.45/ 病 人 年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嚴 重 感 染 的 發 生 率 為 0.04/ 病 人 年, 而 對 照 組 治 療 的 病 患 為 0.03/ 病 人 年 這 些 感 染 主 要 為 鼻 咽 炎 上 呼 吸 道 感 染 及 鼻 竇 炎 大 部 分 的 病 患 在 感 染 恢 復 後 仍 繼 續 接 受 Humir 的 治 療 在 Humir 對 照 開 放 性 試 驗 中, 在 成 人 與 兒 童 病 患 中, 曾 報 導 有 發 生 嚴 重 感 染 ( 包 括 很 少 發 生 的 致 死 性 感 染 ), 包 括 有 結 核 病 ( 含 栗 粒 狀 結 核 病 及 肺 外 結 核 ) 及 侵 入 性 伺 機 感 染 ( 如, 散 佈 型 組 織 胞 漿 菌 病 肺 囊 蟲 肺 炎 麴 菌 病 及 李 斯 特 菌 病 ) 惡 性 腫 瘤 及 淋 巴 增 生 疾 病 在 臨 床 試 驗 中,203 位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小 兒 病 患 以 Humir 治 療 605.3 病 人 年, 未 觀 察 到 有 惡 性 腫 瘤 的 發 生 此 外, 在 一 個 有 192 位 克 隆 氏 症 兒 童 病 患 以 Humir 治 療 258.9 病 人 年 的 臨 床 試 驗 中, 未 觀 察 到 有 惡 性 腫 瘤 的 發 生 以 中 度 至 嚴 重 活 動 性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中 軸 型 椎 關 節 炎 包 括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克 隆 氏 症 乾 癬 和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成 人 病 患 為 對 象 至 少 為 期 12 週 之 Humir 樞 紐 對 照 試 驗 之 對 照 部 份 中, 在 4622 位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觀 察 到 惡 性 腫 瘤 ( 淋 巴 瘤 和 非 黑 色 素 細 胞 瘤 皮 膚 癌 除 外 ) 之 發 生 率 (95% 信 賴 區 間 ) 為 6.0 (3.7, 9.8) /1000 病 人 年, 相 對 於 2828 位 對 照 組 治 療 的 病 患 為 5.1 (2.4, 10.7) /1000 病 人 年, 其 中 Humir 的 中 位 治 療 期 間 為 5.1 個 月 而 對 照 治 療 的 病 患 為 4.0 個 月 在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非 黑 色 素 細 胞 瘤 皮 膚 癌 的 發 生 率 (95% 信 賴 區 間 ) 為 9.7 (6.6,14.43)/1000 病 人 年, 而 對 照 治 療 組 的 病 患 為 5.1 (2.4, 10.7) /1000 病 人 年 在 這 些 皮 膚 癌 中,Humir 治 療 組 的 病 患 鱗 狀 細 胞 癌 的 發 生 率 (95% 信 賴 區 間 ) 為 2.6 (1.2, 5.5)/1000 病 人 年, 而 對 照 治 療 組 的 病 患 為 0.7 (0.1, 5.2)/1000 病 人 年 在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淋 巴 瘤 的 發 生 率 (95% 信 賴 區 間 ) 為 0.7 (0.2, 3.0)/1000 病 人 年, 而 對 照 治 療 的 病 患 為 1.5 (0.4, 5.8)/1000 病 人 年 在 臨 床 試 驗 的 對 照 部 份 以 及 進 行 中 和 已 完 成 的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中 所 觀 察 到 除 了 淋 巴 瘤 及 非 黑 色 素 細 胞 瘤 皮 膚 癌 以 外 的 惡 性 腫 瘤 發 生 率 每 1000 病 人 年 約 為 8.8 非 黑 色 素 細 胞 瘤 皮 膚 癌 觀 察 到 的 發 生 率 每 1000 病 人 年 約 為 10.3, 淋 巴 瘤 觀 察 到 的 發 生 率 每 1000 病 人 年 約 為 1.4 這 些 試 驗 的 中 位 期 間 約 為 3.4 年, 共 包 含 5727 位 曾 使 用 Humir 至 少 一 年 以 上 或 在 開 始 治 療 ㄧ 年 內 產 生 惡 性 腫 瘤 的 病 患, 代 表 超 過 24,568 病 人 年 的 治 療 自 體 抗 體 對 病 患 在 RA 試 驗 I 至 V 中 之 多 個 時 間 點 的 血 清 樣 本 測 試 自 體 抗 體 在 這 些 適 當 且 受 到 良 好 控 制 的 試 驗 中, 於 基 準 點 呈 現 陰 性 抗 核 抗 體 效 價 的 病 患, 有 11.9% 接 受 Humir 治 療 者 和 8.1% 接 受 及 活 性 對 照 品 治 療 者, 於 24 週 時 呈 現 陽 性 效 價 在 3989 位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所 有 RA PsA 及 AS 試 驗 的 病 患 中, 有 兩 位 病 患 產 生 顯 示 新 發 生 的 類 紅 斑 性 狼 瘡 之 臨 床 症 狀 病 患 於 停 止 治 療 後 獲 得 改 善 沒 有 病 患 顯 現 紅 斑 性 狼 瘡 腎 炎 或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的 症 狀 尚 不 清 楚 長 期 以 Humir 治 療 對 發 展 自 體 免 疫 疾 病 的 影 響 乾 癬 : 新 形 成 以 及 惡 化 已 有 報 導 使 用 包 括 Humir 等 TNF 拮 抗 劑, 產 生 包 括 膿 疱 性 乾 癬 以 及 手 腳 掌 蹠 乾 癬 的 新 發 生 乾 癬 案 例, 以 及 原 已 患 乾 癬 的 惡 化 病 例 這 些 病 患 許 多 皆 同 時 倂 服 免 疫 抑 制 劑 ( 如 : 皮 質 類 固 醇 ) 其 中 一 些 病 患 需 要 住 院 大 部 分 病 患 在 停 止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後 乾 癬 皆 已 改 善 一 些 病 患 在 再 次 使 用 不 同 的 TNF 拮 抗 劑 後, 再 次 產 生 乾 癬 對 於 嚴 重 案 例 以 及 儘 管 已 使 用 局 部 外 用 藥 治 療 但 病 情 仍 無 改 善 或 加 重 者, 應 考 慮 停 用 Humir 肝 臟 酵 素 升 高 在 以 RA 與 PsA 病 患 為 對 象, 對 照 期 從 第 4 週 至 104 週 之 Humir ( 每 隔 一 週 皮 下 注 射 40mg) Phse 3 對 照 試 驗 中, 有 3.7% Humir 治 療 組 病 患 及 1.6% 對 照 治 療 組 病 患, 發 生 ALT 升 高 3 x ULN 的 現 象 在 這 些 試 驗 中 的 許 多 病 患 亦 服 用 會 使 肝 臟 酵 素 升 高 的 藥 物 ( 如,NSAIDS, ), 但 Humir 與 肝 臟 酵 素 升 高 兩 者 之 關 聯 性 尚 不 清 楚 在 以 克 隆 氏 症 病 患 為 對 象, 對 照 期 從 第 4 週 至 52 週 之 Humir ( 初 始 劑 量 分 別 在 第 1 天 和 第 15 天 使 用 160 mg 與 80 mg 或 80 mg 與 40 mg, 隨 後 每 隔 一 週 40mg) Phse 3 試 驗, 有 0.9%Humir 治 療 組 病 患 及 0.9% 對 照 治 療 組 病 患, 發 生 ALT 升 高 3 x ULN 的 現 象 在 以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病 患 為 對 象, 對 照 期 從 第 1 週 至 第 52 週 之 Humir ( 初 始 劑 量 分 別 在 第 1 天 和 第 15 天 使 用 160 mg 與 80 mg, 隨 後 每 隔 一 週 40mg) Phse 3 試 驗 中, 有 1.5%Humir 治 療 組 病 患 及 1.0% 對 照 治 療 組 病 患, 發 生 ALT 升 高 3 x ULN 的 現 象 在 以 乾 癬 病 患 為 對 象, 對 照 期 從 第 12 週 至 之 Humir ( 初 始 劑 量 為 80 mg, 然 後 每 隔 一 週 40 mg) Phse 3 對 照 試 驗 中, 有 1.8%Humir 治 療 組 病 患 及 1.8% 對 照 組 病 患, 發 生 ALT 升 高 3 xuln 的 現 象 在 以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及 中 軸 型 椎 關 節 炎 病 患 為 對 象, 對 照 期 從 第 12 週 至 Humir ( 每 隔 一 週 40 mg) Phse 3 對 照 試 驗 中, 有 2.1%Humir 治 療 組 病 患 及 0.8% 對 照 治 療 組 病 患, 發 生 ALT 升 高 3 xuln 的 現 象 在 以 年 齡 4 至 17 歲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病 患 為 對 象 的 Phse 3 對 照 試 驗 中, 有 4.4% Humir 治 療 組 病 患 及 1.5% 對 照 治 療 組 病 患, 發 生 ALT 升 高 3 x ULN 的 現 象 大 部 分 ALT 升 高 發 生 在 合 併 methotrexte 治 療 組 在 年 齡 2 至 4 歲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病 患 為 對 象 的 Phse 3 試 驗 中, 未 發 現 ALT 升 高 3 x ULN 的 現 象 在 以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病 患 為 對 象 之 Phse 3 試 驗 中, 評 估 Humir 在 依 體 重 調 整 之 誘 導 治 療 接 著 投 與 兩 種 依 體 重 調 整 之 維 持 劑 量, 持 續 治 療 52 週 之 有 效 性 及 安 全 性, 有 2.6% (5/192) 的 病 患 發 生 ALT 升 高 3xULN 的 現 象, 而 這 些 病 患 中 其 中 4 人 於 基 準 點 有 合 併 使 用 免 疫 抑 制 劑 在 所 有 適 應 症 中,ALT 升 高 的 病 患 為 無 症 狀 且 在 大 部 份 的 案 例 此 升 高 現 象 為 暫 時 性 的, 且 持 續 治 療 即 可 恢 復 然 而, 在 接 受 TNF 拮 抗 劑, 包 括 dlimum,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曾 有 嚴 重 肝 臟 不 良 反 應 包 括 肝 臟 衰 竭 之 上 市 後 極 罕 見 報 導 發 生 此 病 因 與 使 用 dlimum 之 關 聯 性 仍 不 清 楚 合 併 zthioprine/6 merptopurine 治 療 在 成 人 克 隆 氏 症 試 驗 中, 與 Humir 單 獨 治 療 組 相 比, 惡 性 及 嚴 重 感 染 相 關 的 不 良 事 件 在 Humir 與 zthioprine/6 merptopurine 合 併 治 療 組 具 較 高 發 生 率 上 市 後 監 測 或 第 四 期 臨 床 試 驗 觀 察 到 的 其 他 不 良 反 應 於 核 准 後 期 間 使 用 Humir 產 生 的 不 良 反 應 已 被 報 導 因 為 這 些 事 件 來 自 於 不 確 定 數 目 人 口 之 自 願 性 通 報, 通 常 無 法 可 靠 地 估 計 他 們 的 頻 率 或 建 立 與 Humir 暴 露 的 因 果 關 係 表 三 上 市 後 監 測 或 第 IV 期 臨 床 試 驗 觀 察 到 的 其 他 不 良 反 應 身 體 系 統 不 良 反 應 感 染 及 蔓 延 憩 室 炎 良 性 惡 性 非 特 定 性 腫 瘤 ( 包 括 囊 包 及 息 肉 )* 肝 脾 T 細 胞 淋 巴 瘤 白 血 病 Merkel 細 胞 癌 ( 神 經 內 分 泌 性 皮 膚 癌 ) 免 疫 系 統 異 常 * 過 敏 性 休 克 (nphylxis) 類 肉 瘤 神 經 系 統 異 常 * 去 髓 鞘 病 變 ( 如 視 神 經 炎 吉 蘭 巴 雷 氏 症 候 群 Guillin Brré syndrome) 中 風 呼 吸 胸 及 縱 膈 腔 異 常 肺 栓 塞 肋 膜 積 液 肺 部 纖 維 化 胃 腸 道 異 常 * 腸 穿 孔 肝 膽 異 常 * B 型 肝 炎 復 發 肝 臟 衰 竭 肝 炎 皮 膚 和 附 屬 組 織 異 常 皮 膚 血 管 炎 史 蒂 芬 強 生 (Stevens Johnson) 症 候 群 血 管 水 腫 新 發 生 或 惡 化 的 乾 癬 ( 包 括 手 腳 掌 蹠 膿 疱 乾 癬 ) 多 形 性 紅 斑 禿 髮 肌 肉 骨 骼 及 結 締 組 織 異 常 類 狼 瘡 症 候 群 心 臟 異 常 心 肌 梗 塞 一 般 性 疾 病 及 注 射 部 位 狀 況 發 熱 * 可 於 禁 忌 警 語 及 注 意 事 項 以 及 不 良 反 應 章 節 找 到 進 一 步 的 資 訊 過 量 尚 未 建 立 人 體 對 Humir 的 最 大 耐 受 劑 量 未 曾 於 Humir 的 臨 床 試 驗 中 發 現 劑 量 限 制 性 毒 性 曾 在 臨 床

試 驗 中 對 病 患 投 與 高 達 10 mg/kg 的 多 次 劑 量, 並 無 劑 量 限 制 性 毒 性 的 證 據 如 發 生 過 量, 建 議 觀 察 病 患 是 否 有 任 何 不 良 反 應 的 症 狀 或 影 響, 並 且 立 即 給 予 適 當 的 症 狀 性 治 療 臨 床 藥 理 學 一 般 Adlimum 對 TNF 具 有 結 合 專 一 性, 藉 由 阻 斷 其 與 p55 和 p75 細 胞 表 面 TNF 接 受 器 的 交 互 作 用 而 中 和 TNF 的 生 物 活 性 TNF 是 一 種 與 正 常 發 炎 和 免 疫 反 應 有 關 的 天 然 生 成 細 胞 素 (ytokine) 在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及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病 患 的 關 節 液 中 可 發 現 TNF 濃 度 的 升 高, 這 對 病 理 性 發 炎 和 關 節 破 壞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也 是 這 些 疾 病 的 顯 著 特 徵 TNF 的 濃 度 增 加 亦 可 於 乾 癬 中 發 現 對 於 乾 癬, 使 用 Humir 治 療 可 降 低 表 皮 的 厚 度 和 發 炎 細 胞 的 浸 潤 這 些 Humir 產 生 的 臨 床 作 用 機 轉 與 其 藥 物 藥 效 學 活 性 之 間 的 關 係 目 前 未 知 Adlimum 也 調 節 由 TNF 誘 發 或 控 制 的 生 物 反 應, 包 括 負 責 白 血 球 細 胞 移 動 的 黏 著 分 子 濃 度 改 變 (ELAM 1 VCAM 1 和 ICAM 1,50% 抑 制 濃 度 (IC 50 ) 為 1 2 X 10 10 M) 藥 物 藥 效 學 在 接 受 Humir 治 療 後, 可 發 現 炎 症 急 性 期 反 應 物 (C 反 應 蛋 白 (CRP) 和 紅 血 球 沉 降 速 率 (ESR) 和 血 清 細 胞 激 素 (IL 6) 的 濃 度 較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病 患 的 基 準 值 快 速 降 低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克 隆 氏 症 或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的 病 患 亦 被 發 現 CRP 濃 度 快 速 的 下 降, 且 克 隆 氏 症 的 病 患 結 腸 中 TNF 的 濃 度 及 發 炎 指 標, 如 人 類 白 血 球 抗 原 (HLA DR) 和 骨 髓 過 氧 化 酶 (MPO), 亦 顯 著 的 下 降 產 生 組 織 再 造 而 造 成 軟 骨 破 壞 的 細 胞 基 質 蛋 白 酵 素 (Mtrix metlloproteinses, MMP 1 和 MMP 3) 的 血 清 濃 度 也 在 投 與 Humir 後 降 低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及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的 病 患 常 發 生 輕 度 至 中 度 的 貧 血 和 淋 巴 細 胞 數 的 降 低, 並 且 會 有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和 血 小 板 數 量 的 升 高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通 常 在 慢 性 炎 症 的 這 些 血 液 指 標 上 得 到 改 善 以 美 國 風 濕 病 學 院 的 反 應 標 準 (ACR 20) 測 量 血 清 dlimum 的 濃 度 療 效 關 係 如 下 所 示, 似 乎 是 遵 照 Hill E mx 公 式 : 圖 一 : 濃 度 療 效 關 係 從 參 與 第 二 和 第 三 階 段 試 驗 病 患 的 浮 腫 關 節 數 量 觸 痛 關 節 數 量 和 ACR 20 的 反 應 之 藥 物 動 力 學 / 藥 物 藥 效 學 模 式 分 析 得 到 半 數 有 效 濃 度 (EC 50 ) 預 估 值 介 於 0.8 至 1.4 mg/ml 之 間 藥 物 動 力 學 吸 收 在 皮 下 投 與 單 一 劑 量 40 mg 的 Humir 至 59 位 健 康 受 試 者 後,dlimum 的 吸 收 和 分 佈 緩 慢, 平 均 最 高 血 清 濃 度 約 在 投 藥 後 5 天 到 達 由 三 個 經 由 皮 下 投 與 單 一 劑 量 40 mg 之 試 驗 中, 估 計 所 得 dlimum 之 平 均 絕 對 生 體 可 用 率 為 64% 分 佈 和 排 除 單 一 劑 量 dlimum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在 靜 脈 投 與 劑 量 範 圍 在 0.25 至 10 mg/kg 的 幾 個 研 究 中 被 測 定 Adlimum 的 分 佈 體 積 (V ss ) 介 於 4.7 至 6.0 L, 表 示 dlimum 大 約 平 均 分 佈 於 血 管 和 血 管 外 液 之 間 Adlimum 的 排 除 緩 慢, 清 除 率 通 常 小 於 12 ml/h 在 這 數 個 研 究 中 的 平 均 最 終 半 衰 期 約 為 2 週, 範 圍 介 於 10 至 20 天 在 所 研 究 的 劑 量 範 圍, 清 除 率 和 半 衰 期 並 不 因 研 究 劑 量 而 相 對 改 變, 且 靜 脈 和 皮 下 投 藥 後 的 最 終 半 衰 期 相 似 一 些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病 患 關 節 液 中 的 dlimum 濃 度, 為 dlimum 在 血 清 中 濃 度 的 31 至 96% 穩 定 狀 態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以 每 隔 一 週 皮 下 投 與 40 mg 的 Humir 至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所 得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最 低 濃 度 (trough onentrtion) 分 別 約 為 5 mg/ml ( 無 併 用 methotrexte ()) 和 8 至 9 mg/ml ( 併 用 ), 以 其 半 衰 期 來 預 測 dlimum 的 蓄 積 情 況 在 以 20 40 80 mg 每 隔 一 週 和 每 週 皮 下 投 藥 後, 在 穩 定 狀 態 下 的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trough level) 約 隨 劑 量 成 比 例 增 加 在 投 藥 超 過 2 年 以 上 的 長 期 研 究 中, 並 無 證 據 顯 示 清 除 率 會 隨 著 時 間 而 改 變 乾 癬 病 患 以 每 隔 一 週 投 與 40 mg Humir 的 單 一 藥 物 治 療, 所 得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最 低 濃 度 為 5 mg/ml 從 超 過 1200 位 病 患 的 族 群 藥 物 動 力 學 (popultion phrmokineti) 的 資 料 分 析 顯 示, 併 用 對 dlimum 的 擬 似 清 除 率 (pprent lerne, CL/F) ( 見 藥 品 交 互 作 用 ) 有 內 在 的 影 響 一 如 預 期 地, 隨 著 體 重 的 增 加 和 抗 dlimum 抗 體 的 存 在,dlimum 的 擬 似 清 除 率 有 升 高 的 傾 向 其 他 較 次 要 的 因 素 也 被 確 認 : 接 受 低 於 建 議 劑 量 的 病 患 和 類 風 濕 性 因 子 或 C 反 應 蛋 白 (CRP) 濃 度 高 的 病 患, 預 測 會 有 較 高 的 擬 似 清 除 率, 這 些 因 素 不 太 可 能 具 有 臨 床 上 的 重 要 性 克 隆 氏 症 的 病 患,Humir 起 始 劑 量 為 第 0 週 時 皮 下 注 射 160 mg, 之 後 第 2 週 皮 下 注 射 80 mg, 在 第 2 週 和 第 4 週 達 到 平 均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約 為 12 mg/ml 克 隆 氏 症 病 患 在 接 受 Humir 每 隔 一 週 40 mg 之 維 持 劑 量 後, 在 及 第 56 週 被 觀 察 到 的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最 低 濃 度 約 為 7 mg/ml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病 患,Humir 起 始 劑 量 為 第 0 週 時 皮 下 注 射 160 mg, 之 後 第 2 週 皮 下 注 射 80 mg, 在 誘 導 期 達 到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約 為 12 mg/ml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病 患 在 接 受 Humir 每 隔 一 週 40 mg 之 維 持 劑 量 後 達 到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最 低 濃 度 約 為 8 mg/ml 在 日 本 的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患 者 中,Humir 起 始 劑 量 為 第 0 週 時 皮 下 注 射 160 mg, 之 後 第 2 週 皮 下 注 射 80 mg, 在 誘 導 期 達 到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約 為 13 mg/ml 日 本 的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患 者 在 接 受 Humir 每 隔 一 週 40 mg 之 維 持 劑 量 後 達 到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最 低 濃 度 約 為 9 mg/ml 特 殊 族 群 特 殊 族 群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是 利 用 族 群 藥 物 動 力 學 分 析 研 究 老 年 人 年 齡 似 乎 對 dlimum 的 擬 似 清 除 率 僅 有 極 小 的 影 響 從 族 群 分 析 中, 在 40 歲 至 65 歲 (n=850) 和 大 於 或 等 於 65 歲 (n=287) 的 病 患, 其 以 體 重 校 準 後 的 平 均 清 除 率 分 別 為 0.33 和 0.30 ml/h/kg 兒 童 年 齡 4 至 17 歲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JIA) 病 患, 在 每 隔 一 週 皮 下 投 與 24 mg/m 2 ( 最 高 不 超 過 40 mg) 後,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下 的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 自 20 週 至 48 週 測 得 ) 分 別 為 5.6 ± 5.6 mg/ml (102 %CV) (Humir 單 獨 治 療 ) 和 10.9 ± 5.2 mg/ml (47.7% CV) ( 併 用 ) 體 重 <30 kg 年 齡 4 至 17 歲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JIA) 病 患 每 隔 一 週 單 獨 皮 下 投 與 Humir 20 mg 或 併 用,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下 的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分 別 為 6.8 mg/ml 和 10.9 mg/ml 體 重 30 kg 每 隔 一 週 單 獨 皮 下 投 與 Humir 40 mg 或 併 用,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下 的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分 別 為 6.6 mg/ml 和 8.1 mg/ml 針 對 年 齡 2 至 <4 歲 或 年 齡 4 歲 或 以 上 體 重 <15kg 之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JIA) 病 患 進 行 之 JIA II 試 驗, 每 隔 一 週 單 獨 皮 下 投 與 Humir 或 併 用,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下 的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分 別 為 6.0 mg/ml (Humir 無 併 用 ) 和 7.9 mg/ml ( 併 用 ) 體 重 40 公 斤 的 克 隆 氏 症 小 兒 患 者 中, 在 第 0 週 和 第 2 週 時 分 別 皮 下 投 與 160 mg 和 80mg 的 第 四 週 平 均 血 清 dlimum 濃 度 (± 標 準 差 ) 為 15.7±6.5mg/mL, 每 隔 週 皮 下 投 與 40mg 的 第 五 十 二 週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下 的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 標 準 差 ) 為 10.5±6.0mg/mL 體 重 <40 公 斤 的 克 隆 氏 症 小 兒 患 者 中, 在 第 0 週 和 第 2 週 時 分 別 皮 下 投 與 80 mg 和 40mg 的 第 四 週 平 均 血 清 dlimum 濃 度 (± 標 準 差 ) 為 10.6± 6.1mg/mL, 每 隔 週 皮 下 投 與 20mg 的 第 五 十 二 週 平 均 穩 定 狀 態 下 的 血 清 dlimum 最 低 濃 度 (± 標 準 差 ) 為 6.9±3.6mg/mL 性 別 在 校 正 病 患 的 體 重 後, 並 無 性 別 相 關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差 異 種 族 免 疫 球 蛋 白 清 除 率 預 期 不 會 因 種 族 而 有 差 別 從 有 限 的 非 白 種 人 資 料 並 無 發 現 dlimum 藥 物 動 力 學 上 的 重 大 差 別 肝 和 腎 功 能 不 全 並 無 肝 或 腎 功 能 不 全 病 患 的 藥 物 動 力 學 資 料 疾 病 狀 態 健 康 受 試 者 和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顯 示 相 似 的 dlimum 藥 物 動 力 學 臨 床 前 安 全 資 料 從 單 一 劑 量 毒 性 重 複 劑 量 毒 性 和 基 因 毒 性 臨 床 前 試 驗 之 資 料 顯 示, 對 人 類 無 特 別 危 險 致 癌 性 突 變 性 和 生 殖 力 的 損 害 未 執 行 長 期 的 dlimum 動 物 試 驗 以 評 估 致 癌 性 的 可 能 或 對 生 殖 力 的 影 響 於 小 白 鼠 體 內 微 核 分 析 (mironuleus test) 或 沙 門 氏 菌 大 腸 桿 菌 (Ames) 測 試 法 中 沒 有 觀 察 到 dlimum 致 分 裂 性 (lstogeni) 或 致 突 變 性 (mutgeni) 影 響 臨 床 試 驗 說 明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臨 床 試 驗 在 所 有 的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臨 床 試 驗 中 共 有 超 過 3000 位 的 病 患 來 評 估 Humir Humir 的 療 效 性 和 安 全 性 在 5 個 隨 機 雙 盲 和 適 當 對 照 組 的 試 驗 中 評 估, 其 中 有 些 病 患 接 受 長 達 120 個 月 的 治 療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RA) 試 驗 I (DE009) 評 估 271 位 大 於 或 等 於 18 歲 正 患 有 中 度 至 重 度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且 曾 以 至 少 一 種 但 不 超 過 四 種 的 疾 病 修 飾 抗 風 濕 藥 物 (DMARDs) ( 如,hydroxyhloroquine 口 服 或 可 注 射 之 黃 金 (gold) 製 劑 zthioprine D peniillmine sulfslzine) 治 療 失 敗, 且 曾 以 每 週 劑 量 12.5 至 25 mg 的 ( 若 是 不 耐 受 則 以 10 mg 的 劑 量 ), 以 及 的 劑 量 持 續 維 持 在 每 週 10 至 25 mg 而 治 療 失 敗 的 病 患 病 患 有 6 個 或 6 個 以 上 的 浮 腫 關 節 和 9 個 或 9 個 以 上 的 觸 痛 關 節, 且 依 據 ACR 標 準 診 斷 為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每 隔 一 週 投 與 劑 量 為 20 40 或 80 mg 的 Humir 或, 為 期 24 週 RA 試 驗 II (DE011) 評 估 544 位 大 於 或 等 於 18 歲 正 患 有 中 度 至 重 度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且 曾 以 至 少 一 種 疾 病 修 飾 抗 風 濕 藥 物 (DMARD) ( 如 : sulfslzine hydroxyhloroquine 口 服 或 可 注 射 之 黃 金 製 劑 D peniillmine zthioprine) 治 療 失 敗 之 病 患 病 患 曾 有 10 個 或 10 個 以 上 的 浮 腫 關 節 和 12 個 或 12 個 以 上 的 觸 痛 關 節, 並 且 也 依 據 ACR 標 準 診 斷 以 皮 下 注 射 的 方 式 每 隔 一 週 投 與 劑 量 為 20 或 40 mg 的 Humir 並 在 隔 週 投 與 或 每 週 投 與 Humir, 為 期 26 週 ; 則 在 相 同 的 期 間 每 週 投 與 RA 試 驗 III (DE019) 評 估 619 位 大 於 或 等 於 18 歲 正 患 有 中 度 至 重 度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每 週 以 劑 量 12.5 至 25 mg 的 ( 若 是 不 耐 受 則 以 10 mg 的 劑 量 ), 且 其 的 劑 量 持 續 維 持 在 每 週 12.5 至 25 mg, 而 無 法 達 到 有 效 治 療 的 病 患 不 同 於 RA 試 驗 I,RA 試 驗 III 的 病 患 不 需 曾 經 有 除 外 任 何 一 種 疾 病 修 飾 抗 風 濕 藥 物 (DMARDs) 的 治 療 失 敗 病 患 有 6 個 或 6 個 以 上 的 浮 腫 關 節 和 9 個 或 9 個 以 上 的 觸 痛 關 節, 並 且 依 據 ACR 標 準 診 斷 為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本 試 驗 共 有 三 組 第 一 組 每 週 接 受 的 注 射, 為 期 52 週 第 二 組 每 週 接 受 20 mg 的 Humir, 為 期 52 週 第 三 組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40 mg 的 Humir, 而 於 間 隔 週 接 受 注 射 在 第 一 階 段 52 週 的 試 驗 完 成 後, 其 中 457 位 患 者 繼 續 參 加 一 開 放 標 籤 的 延 續 試 驗,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40 mg 的 Humir 或 之 治 療 最 長 達 十 年 RA 試 驗 IV (DE031) 評 估 636 位 大 於 或 等 於 18 歲 正 患 有 中 度 至 重 度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這 些 病 患 符 合 ACR 標 準 診 斷 為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至 少 達 3 個 月, 且 至 少 有 6 個 浮 腫 關 節 和 9 個 觸 痛 關 節 病 患 可 以 不 曾 接 受 疾 病 修 飾 抗 風 濕 藥 物 (DMARD) 的 治 療 或 持 續 其 現 有 的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治 療, 只 要 該 治 療 已 穩 定 持 續 至 少 28 天 病 患 隨 機 分 配 至 每 隔 一 週 40 mg 的 Humir/, 為 期 24 週 RA 試 驗 V (DE013) 評 估 799 位 未 曾 使 用 治 療 患 有 中 度 至 重 度 活 動 性 早 期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成 人 病 患 ( 平 均 患 病 期 間 小 於 9 個 月 ) 此 試 驗 是 每 隔 一 週 使 用 Humir 40 mg 與 合 併 治 療 每 隔 一 週 40 mg 的 Humir 單 獨 治 療 及 單 獨 治 療 達 104 週, 以 其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之 症 狀 及 徵 兆 與 進 行 性 關 節 損 壞 速 率 之 降 低 來 評 估 其 有 效 性 此 五 個 臨 床 試 驗 的 結 果 全 部 以 ACR 的 反 應 標 準 判 斷 病 患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改 善 程 度 百 分 比 來 表 達 RA 試 驗 I II 和 III 的 主 要 療 效 指 標 和 RA 試 驗 IV 的 次 要 療 效 指 標 為 於 第 24 或 26 週 病 患 達 到 ACR 20 反 應 的 百 分 比 RA 試 驗 V 之 主 要 療 效 指 標 為 於 第 52 週 病 患 達 到 ACR 50 反 應 的 百 分 比 RA 試 驗 III 和 V 於 第 52 週 有 附 加 的 主 要 療 效 指 標 為 疾 病 惡 化 的 遲 緩 ( 以 x 光 結 果 檢 測 ) RA 試 驗 III 亦 以 生 活 品 質 的 改 變 為 其 主 要 療 效 指 標 臨 床 反 應 試 驗 I II 和 III 在 所 有 三 項 試 驗 中 病 患 接 受 Humir 治 療 且 達 到 ACR 20 50 和 70 反 應 的 百 分 比 一 致 此 三 項 試 驗 的 結 果 總 結 於 表 四 表 四 對 照 試 驗 中 ACR 反 應 ( 病 患 百 分 比 ) 反 應 RA 試 驗 I * RA 試 驗 II * RA 試 驗 III * / n=60 Humir / n=63 n=110 Humir *n=113 / n=200 Humir / n=207 ACR 20 6 個 月 12 個 月 ACR 50 6 個 月 12 個 月 ACR 70 6 個 月 12 個 月 13.3% 6.7% 3.3% 65.1% 52.4% 23.8% 19.1% 8.2% 1.8% 46.0% 22.1% 12.4% 29.5% 24.0% 9.5% 9.5% 2.5% 4.5% 63.3% 58.9% 39.1% 41.5% 20.8% 23.2% RA 試 驗 I 於 24 週 RA 試 驗 II 於 26 週 RA 試 驗 III 於 24 週 和 52 週 每 隔 一 週 投 與 40 mg 的 Humir * p<0.01, 在 所 有 的 時 間 點 Humir 相 較 於 的 ACR 20 50 70 RA 試 驗 II 中 每 週 接 受 40 mg Humir 的 病 患, 於 第 6 個 月 時 ACR 20 50 和 70 的 反 應 比 率 分 別 為 53.4% 35.0% 和 18.4%, 亦 達 到 統 計 上 之 顯 著 意 義 RA 試 驗 III 的 ACR 反 應 標 準 結 果 細 項 列 於 表 五 下 列 敘 述 的 結 果 一 般 可 代 表 每 一 個 執 行 過 的 試 驗 在 RA 試 驗 III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大 多 數 具 ACR 反 應 的 病 患 在 觀 察 至 最 長 達 到 10 年 仍 維 持 反 應 在 207 位 於 隨 機 試 驗 期 中 分 配 到 隔 週 40mg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中,114 位 持 續 隔 週 40mg Humir 治 療 達 五 年 在 這 些 病 患 當 中,86 位 (75.4%) 達 到 ACR20 反 應 ;72 位 (63.2%) 達 到 ACR50 反 應 ;41 位 (36%) 達 到 ACR70 反 應 在 207 位 病 患 中,81 位 持 續 隔 週 40mg Humir 治 療 長 達 十 年 在 這 些 病 患 當 中,64 位 (79.0%) 達 到 ACR20 反 應 ;56 位 (69.1%) 達 到 ACR50 反 應 ;43 位 (53.1%) 達 到 ACR70 反 應 表 五 RA 試 驗 III 的 ACR 反 應 細 項 參 數 ( 中 位 數 ) / (N=200) Humir / (N=207) 基 準 點 24 週 52 週 基 準 點 24 週 52 週 觸 痛 關 節 的 數 量 (0 68) 26.0 15.0 15.0 24.0 8.0* 6.0* 浮 腫 關 節 的 數 量 (0 66) 17.0 11.0 11.0 18.0 5.0* 4.0* 醫 師 總 體 評 估 疾 病 活 性 63.0 35.0 38.0 65.0 20.0* 16.0* 病 患 總 體 評 估 疾 病 活 性 53.5 39.0 43.0 52.0 20.0* 18.0* 疼 痛 59.5 38.0 46.0 58.0 21.0* 19.0* 殘 障 指 數 (HAQ) 1.50 1.25 1.25 1.50 0.75* 0.75* CRP (mg/l) 10.0 9.0 9.0 10.0 4.0* 4.0* 每 隔 一 週 投 與 40 mg 的 Humir 視 覺 類 比 量 表 ;0 = 最 佳,100 = 最 差 健 康 評 估 問 卷 的 殘 障 指 數 ;0 = 最 佳,3 = 最 差, 評 估 病 患 實 行 下 列 活 動 的 能 力 : 穿 衣 / 打 扮 起 立 吃 飯 步 行 伸 手 緊 握 保 持 衛 生 和 維 持 日 常 活 動 * p<0.001,humir 相 較 於, 以 自 基 準 點 的 平 均 改 變 值 為 依 據 在 RA 試 驗 III 中, 84.7% 在 有 ACR 20 反 應 的 病 患 在 第 52 週 保 持 相 同 的 反 應 下 列 圖 表 說 明 在 試 驗 III 和 II 中 Humir 對 ACR 20 反 應 的 耐 久 性 圖 二 :RA 試 驗 III 52 週 間 的 ACR 20 反 應 圖 三 :RA 試 驗 II 26 週 間 的 ACR 20 反 應 RA 試 驗 IV

接 受 Humir 治 療 和 標 準 照 護 的 病 患 的 ACR 20 反 應 相 較 於 接 受 治 療 和 標 準 照 護 的 病 患 具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善 (p<0.001) 並 無 觀 察 到 Humir 和 其 他 DMARDs 藥 物 併 用 相 關 的 特 殊 不 良 反 應 在 RA 試 驗 I 至 IV 中,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比 接 受 治 療 的 病 患 較 快 且 較 常 達 到 ACR 20 50 和 70 反 應 在 RA 試 驗 I 中,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26.0%) 和 接 受 的 病 患 (5.0%) 在 第 一 週 ( 第 一 次 試 驗 回 診 ) ACR 20 反 應 具 有 統 計 意 義 之 差 別 具 有 統 計 意 義 之 差 異 的 ACR 20 反 應 也 見 於 RA 試 驗 II III 和 IV 的 第 二 週 ( 第 一 次 試 驗 回 診 )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 分 別 為 36.4% 29.1% 和 33.7%) 和 接 受 安 慰 劑 的 病 患 ( 分 別 為 7.3% 13.0% 和 8.6%) 之 間 第 一 個 ACR 50 和 70 反 應 時 間 也 於 所 有 四 項 試 驗 中 觀 察 到 具 有 相 似 的 型 態 有 些 沒 有 併 用 的 病 患 可 能 因 為 增 加 Humir 的 投 藥 頻 率 至 每 週 40 mg 而 得 到 額 外 的 益 處 這 可 從 一 個 開 放 標 籤 的 長 期 試 驗 中 再 得 到 確 認, 在 該 試 驗 中, 不 完 全 反 應 的 病 患 其 投 藥 頻 率 從 每 隔 一 週 40 mg 增 加 至 每 週 40 mg RA 試 驗 V RA 試 驗 V 是 以 未 曾 使 用 治 療 之 早 期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患 者, 以 Humir 與 合 併 治 療, 與 單 獨 使 用 及 Humir 相 較, 結 果 在 第 52 週 時 有 較 快 及 較 顯 著 的 ACR 反 應, 並 且 維 持 至 第 104 週 ( 請 見 表 六 ) 在 第 52 週 時, 以 Humir/ 治 療 者 所 有 ACR 反 應 所 列 之 項 目 都 有 進 步, 並 且 維 持 至 第 104 週 在 這 個 兩 年 的 試 驗 中, 接 受 Humir/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有 48.5% 達 到 主 要 的 臨 床 反 應 (ACR 70, 連 續 六 個 月 ); 接 受 單 獨 治 療 的 病 患 有 27.2% 達 到 主 要 臨 床 反 應 (p<0.001); 接 受 Humir 單 獨 治 療 的 病 患 則 有 24.5% 達 到 主 要 臨 床 反 應 (p<0.001) 表 六 RA 試 驗 V 中 之 ACR 反 應 ( 病 患 百 分 比 ) 反 應 N=257 Humir N=274 Humir/ N=268 ACR 20 第 52 週 62.6% 54.4% 72.8% 第 104 週 56.0% 49.3% 69.4% ACR 50 第 52 週 45.9% 41.2% 61.6% 第 104 週 42.8% 36.9% 59.0% ACR 70 第 52 週 27.2% 25.9% 45.5% 第 104 週 28.4% 28.1% 46.6% 主 要 臨 床 反 應 第 104 週 27.2% 24.5% 48.5% 主 要 臨 床 反 應 定 義 為 持 續 六 個 月 反 應 達 到 ACR 70 以 上 p<0.05,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單 獨 治 療 之 ACR 20 反 應 ;p<0.001,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單 獨 治 療 之 ACR 50 ACR 70 反 應 及 主 要 臨 床 反 應 p<0.001,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Humir 單 獨 治 療 第 52 週 時, 接 受 Humir/ 合 併 治 療 之 病 患 有 42.9%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DAS28<2.6); 接 受 單 獨 治 療 之 病 患 有 20.6%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 接 受 Humir 單 獨 治 療 之 病 患 則 有 23.4%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Humir/ 的 合 併 治 療 在 臨 床 上 及 統 計 上 對 於 中 度 至 重 度 的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患 者 達 到 低 疾 病 狀 態, 都 優 於 (p<0.001) 及 Humir(p<0.001) 單 獨 治 療 的 結 果 ( 請 見 表 七 ) 表 七 RA 試 驗 V 中 之 DAS28 反 應 DAS28 反 應 N=257 Humir N=274 Humir/ N=268 第 52 週 基 準 點 ( 平 均 值 ) 6.3 6.4 6.3 自 基 準 點 之 改 變 平 均 值 2.8 1.4 2.8 1.5 3.6 1.3 ( 平 均 值 標 準 偏 差 ) 緩 解 期 之 病 患 百 分 比 20.6% 23.4% 42.9% (DAS28<2.6) 第 104 週 基 準 點 ( 平 均 值 ) 6.3 6.3 6.3 自 基 準 點 之 改 變 平 均 值 3.1 1.4 3.2 1.4 3.8 1.3 ( 平 均 值 標 準 偏 差 ) p<0.001,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單 獨 治 療 p<0.001,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Humir 單 獨 治 療 放 射 線 照 相 反 應 在 RA 試 驗 III 中,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平 均 罹 患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的 期 間 約 為 11 年, 關 節 結 構 損 害 以 放 射 線 照 相 評 估 並 以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之 Shrp 分 數 (modified totl Shrp sore) 及 其 項 目 : 侵 蝕 分 數 (erosion sore) 和 關 節 空 間 狹 隘 分 數 (JSN) 的 改 變 來 表 達 手 / 手 腕 和 前 足 的 放 射 線 照 相 於 基 準 點 6 個 月 和 12 個 月 讀 取 第 12 個 月 的 結 果 列 於 表 八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Shrp 分 數 (Totl Shrp Sore, TSS) 和 侵 蝕 分 數 在 第 6 個 月 時 可 觀 察 到 具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變, 並 且 於 第 12 個 月 時 維 持 不 變 放 射 線 照 片 上 的 變 化 在 第 52 週 可 顯 示 出 : 接 受 Humir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患 者 其 惡 化 程 度 較 單 獨 使 用 者 低 表 八 RA 試 驗 III 中 以 為 比 較 於 為 期 12 個 月 間 放 射 線 照 相 的 改 變 Humir Humir 和 的 差 p 值 N=200 N=207 別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之 Shrp 分 數 的 2.7 0.1 2.6 0.001 改 變 ( 平 均 值 ) 侵 蝕 的 改 變 ( 平 均 值 ) 1.6 0.0 1.6 0.001 沒 有 新 的 侵 蝕 ( 病 患 的 百 分 46.2 62.9 16.7 0.001 比 ) 關 節 腔 狹 窄 (JSN) 分 數 的 改 變 1.0 0.1 0.9 0.002 ( 平 均 值 ) 每 隔 一 週 投 與 40 mg 以 rnked ANCOVA 分 析 為 根 據 RA 試 驗 III 的 開 放 標 籤 延 續 研 究 中, 結 構 上 損 害 的 惡 化 速 率 的 降 低 在 部 分 患 者 中 可 維 持 8 年 和 10 年 在 第 8 年,207 位 患 者 中 的 81 位 於 隨 機 試 驗 期 以 Humir 隔 週 40mg 治 療 的 患 者 以 放 射 線 照 相 評 估 在 這 些 患 者 當 中,48 位 患 者 沒 有 結 構 損 害 的 惡 化 ( 定 義 為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之 Shrp 分 數 的 改 變 小 於 0.5) 在 第 10 年,207 位 患 者 中 的 79 位 於 隨 機 試 驗 期 以 Humir 隔 週 40mg 治 療 的 患 者 以 放 射 線 照 相 評 估 在 這 些 患 者 當 中,40 位 患 者 沒 有 結 構 損 害 的 惡 化 ( 定 義 為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之 Shrp 分 數 的 改 變 小 於 0.5) 在 RA 試 驗 V 中, 關 節 結 構 損 害 之 評 估 與 RA 試 驗 III 相 同 在 第 52 週 及 第 104 週 以 合 計 之 Shrp 分 數 侵 蝕 分 數 及 JSN 評 估 其 放 射 照 相 的 改 變, 結 果 顯 示 相 較 於 或 Humir 單 獨 治 療 組,Humir/ 合 併 治 療 組 對 於 惡 化 的 程 度 有 較 大 的 抑 制 ( 請 見 表 九 ) 表 九 RA 試 驗 V 中 第 52 週 之 放 射 線 照 相 的 改 變 平 均 值 N=257 (95% 信 賴 區 間 ) Humir N=274 (95% 信 賴 區 間 ) Humir/ N=268 (95% 信 賴 區 間 ) 合 計 之 Shrp 分 數 5.7 (4.2 7.3) 3.0 (1.7 4.3) 1.3 (0.5 2.1) 侵 蝕 分 數 3.7 (2.7 4.7) 1.7 (1.0 2.4) 0.8 (0.4 1.2) JSN 分 數 2.0 (1.2 2.8) 1.3 (0.5 2.1) 0.5 (0 1.0) p<0.001 在 第 52 週 和 104 週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單 獨 治 療 p<0.01 在 第 52 週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Humir 單 獨 治 療 及 P<0.001 在 104 週 Humir/ 合 併 治 療 相 較 於 Humir 單 獨 治 療 在 52 週 及 104 週 的 治 療 後, 沒 有 惡 化 (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之 Shrp 分 數 的 改 變 0.5) 的 病 患 百 分 比 在 Humir/ 合 併 治 療 的 組 別 ( 分 別 為 63.8% 及 61.2%) 顯 著 地 比 單 獨 治 療 ( 分 別 為 37.4% 及 33.5%,p<0.001) 及 Humir 單 獨 治 療 ( 分 別 為 50.7%,p<0.002 及 44.5%,p<0.001) 高 生 活 品 質 與 身 體 活 動 功 能 在 所 有 五 個 適 當 且 受 到 良 好 控 制 的 試 驗 中, 利 用 健 康 評 估 問 卷 (HAQ) 的 殘 障 指 數 來 評 估 與 健 康 相 關 的 生 活 品 質, 也 是 RA 試 驗 III 已 預 先 指 定 在 第 52 週 的 主 要 療 效 指 標 在 所 有 四 個 試 驗 中 Humir 所 有 劑 量 / 時 間 表 顯 示, 從 基 準 值 至 第 6 個 月 時 HAQ 的 殘 障 指 數 相 較 於 具 統 計 上 有 意 義 的 改 善 在 RA 試 驗 III 中, 從 基 準 點 至 第 52 週 的 改 善 平 均 值 ( 信 賴 區 間 ), Humir/ 合 併 治 療 患 者 為 0.60 ( 0.65, 0.55), / 合 併 治 療 者 為 0.25 ( 0.33, 0.17) (P<0.001) 63% 的 Humir/ 合 併 治 療 患 者 其 HAQ 在 第 52 週 ( 雙 盲 的 研 究 階 段 ) 可 達 到 0.5 或 以 上 的 改 善 大 多 數 達 到 身 體 活 動 功 能 改 善 並 持 續 治 療 的 患 者 維 持 改 善 持 續 到 520 週 (10 年 ) 開 放 標 籤 治 療 階 段 在 四 個 適 當 且 受 到 良 好 控 制 的 試 驗 中, 簡 式 健 康 調 查 (SF 36) 也 被 用 來 評 估 整 體 與 健 康 相 關 的 生 活 品 質 在 所 有 四 個 試 驗 中,Humir 所 有 的 劑 量 / 時 間 表 顯 示 從 基 準 點 至 第 6 個 月 SF 36 身 體 細 項 總 分 數 較 安 慰 劑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善, 這 也 在 RA 試 驗 III 的 第 52 週 繼 續 保 持 SF 36 的 平 均 改 善 亦 在 第 156 週 ( 第 36 個 月 ) 測 量 結 束 繼 續 保 持 試 驗 II 和 IV 中,Humir 在 第 6 個 月 時 SF 36 心 理 細 項 總 分 數 也 較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增 加 在 所 有 四 個 試 驗 中,SF 36 的 疼 痛 和 生 命 有 關 分 數 顯 示 從 基 準 點 至 第 6 個 月 每 隔 一 週 劑 量 40 mg 的 Humir 較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善 這 些 發 現 可 由 慢 性 疾 病 治 療 功 能 性 評 估 (FACIT) 分 數 得 到 證 實, 顯 示 在 所 有 分 析 的 三 個 試 驗 中, 第 6 個 月 時 疲 倦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減 輕, 並 且 在 RA 試 驗 III 的 第 52 週 繼 續 保 持 在 RA 試 驗 V 中, 第 52 週 時,Humir/ 合 併 治 療 在 HAQ 殘 障 指 數 SF 36 的 身 體 細 項 總 分 數 皆 較 單 獨 治 療 及 Humir 單 獨 治 療 進 步 很 多 (P<0.001), 並 持 續 至 第 104 週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臨 床 試 驗 Humir 的 安 全 性 及 藥 效 已 於 以 413 位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為 對 象 之 2 個 隨 機 雙 盲 對 照 的 試 驗 被 評 估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PsA) 試 驗 I(M02 518) 納 入 313 位 中 度 至 重 度 惡 化 中 的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成 年 病 患 (>3 個 腫 脹 關 節 及 >3 個 觸 痛 關 節 ), 這 些 病 患 對 於 非 固 醇 類 消 炎 藥 (NSAID) 有 下 列 其 中 一 種 形 式 的 不 適 反 應 :1. 末 梢 指 骨 間 (distl interphlngel, DIP) 相 關 (N=23);2. 多 關 節 性 關 節 炎 ( 無 類 風 濕 性 結 節, 有 乾 癬 出 現 )(N=210);3. 殘 毀 性 關 節 炎 (rthritis mutilns)(n=1);4. 非 對 稱 性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N=77); 或 5. 類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N=2) 原 本 接 受 治 療 ( 穩 定 劑 量 30 mg/ 週, 超 過 一 個 月 ) 的 病 患 (313 位 病 患 中 的 158 位 ) 可 以 繼 續 接 受 相 同 劑 量 的 治 療 此 試 驗 為 Humir 40 mg 或 是 每 兩 個 星 期 給 一 次, 為 期 24 週 之 雙 盲 試 驗 PsA 試 驗 II(M02 570) 為 期 12 週, 治 療 100 位 對 於 DMARD 治 療 效 果 不 佳 的 病 患 在 完 成 此 2 個 試 驗 時, 共 有 383 位 病 患 納 入 一 每 隔 一 週 投 與 Humir 40 mg 之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ACR 和 PASI 反 應 和 相 較,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在 疾 病 活 性 的 測 量 上 有 改 善 ( 請 見 表 十 及 表 十 一 ) 在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病 患 中, 在 第 一 次 試 驗 回 診 ( 兩 週 後 ) 時 有 些 病 患 的 臨 床 反 應 很 明 顯 雖 然 有 少 數 病 患 在 納 入 時 有 殘 毀 性 關 節 炎 以 及 類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之 亞 型, 但 類 似 的 反 應 在 每 一 類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亞 型 病 患 都 可 見 到 無 論 在 基 準 點 時 病 患 是 否 有 同 時 接 受 的 治 療, 反 應 皆 相 似 對 有 乾 癬 至 少 佔 身 體 表 面 積 (ody surfe re, BSA)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的 病 患 評 估 其 乾 癬 面 積 及 嚴 重 指 數 (PASI) 反 應 在,Humir 治 療 組 (N=69) 達 到 75% 或 90% 改 善 的 病 患 比 例 分 別 是 59% 及 42% 在 組 (N=69) 達 到 75% 或 90% 改 善 的 病 患 比 例 則 分 別 是 1% 及 0%(p<0.001) 第 一 次 試 驗 回 診 時 ( 兩 週 後 ) 某 些 病 患 的 PASI 反 應 很 明 顯 無 論 在 基 準 點 時 病 患 是 否 有 同 時 接 受 的 治 療, 反 應 皆 相 似 表 十 在 對 照 之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試 驗 之 ACR 反 應 ( 病 患 百 分 比 ) PsA 試 驗 I PsA 試 驗 II 反 應 ACR 20 第 12 週 ACR 50 第 12 週 ACR 70 第 12 週 N=162 14% 15% 4% 6% Humir N=151 58% 57% 36% 39% 1% 20% 1% 23% p<0.001, 針 對 Humir 與 之 所 有 比 較 p<0.05, 針 對 Humir 與 之 所 有 比 較 N=49 16% 2% 0% Humir N=51 39% 25% 14% 不 適 用 表 十 一 在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試 驗 I 病 患 之 疾 病 活 動 要 素 N=162 Humir* N=151 參 數 : 中 位 數 基 準 點 基 準 點 觸 痛 關 節 的 數 量 浮 腫 關 節 的 數 量 醫 師 總 體 評 估 23.0 17.0 20.0 5.0 11.0 9.0 11.0 3.0 53.0 49.0 55.0 16.0 病 患 總 體 評 估 49.5 49.0 48.0 20.0 疼 痛 49.0 49.0 54.0 20.0 殘 障 指 數 (HAQ) d 1.0 0.9 1.0 0.4 CPR e 7.8 7.4 8.0 2.1 *p<0.001,humir 相 較 於, 以 自 基 準 點 的 中 位 數 改 變 值 為 依 據 範 圍 0 78 範 圍 0 76 視 覺 類 比 量 表 ;0 = 最 佳,100 = 最 差 d 健 康 評 估 問 卷 的 殘 障 指 數 ;0 = 最 佳,3 = 最 差, 評 估 病 患 實 行 下 列 活 動 的 能 力 : 穿 衣 / 打 扮 起 立 吃 飯 步 行 伸 手 緊 握 保 持 衛 生 和 維 持 日 常 活 動 e 正 常 範 圍 :0 2.87 mg/l 在 開 放 性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中,ACR 反 應 可 維 持 長 達 136 週 放 射 線 影 像 反 應 在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試 驗 中 以 放 射 線 影 像 的 改 變 來 評 估 手 手 腕 和 腳 的 放 射 線 影 像 是 在 基 準 點 ( 病 患 使 用 Humir 或 之 雙 盲 期 間 ) 及 第 48 週 ( 所 有 病 患 使 用 開 放 標 籤 Humir) 取 得 由 不 知 病 患 治 療 組 別 之 醫 師 以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Shrp 分 數 (modified Totl Shrp Sore, mtss), 包 括 遠 端 指 間 關 節 ( 與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試 驗 中 之 TSS 不 同 ), 來 評 估 放 射 線 影 像 與 組 比,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可 降 低 放 射 線 影 像 惡 化, 且 可 維 持 至 第 48 週 ( 請 見 表 十 二 ) 表 十 二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之 調 整 過 的 合 計 Shrp 分 數 改 變 N=141 Humir N=133 第 48 週 基 準 點 平 均 值 22.1 23.4 23.4 改 變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0.9±3.1 0.1±1.7 0.2±4.9* * p <0.001,Humir( 第 48 週 ) 相 較 於 ( ) 之 改 變 值 為 依 據 ( 原 始 分 析 ) 以 Humir 治 療 且 於 起 始 至 第 48 週 無 放 射 線 性 進 展 之 受 試 者 (n=102) 中,84% 在 144 週 治 療 下 持 續 顯 示 無 放 射 線 性 進 展 生 活 品 質 與 身 體 活 動 功 能 使 用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在 與 組 比, 以 HAQ 及 SF 36 評 估, 顯 示 在 身 體 活 動 功 能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善 在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期 間, 身 體 活 動 功 能 的 改 善 持 續 至 136 週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臨 床 試 驗 每 隔 一 週 給 予 劑 量 40 mg 的 Humir 的 安 全 性 及 藥 效 已 於 2 個 以 393 位 活 動 性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的 成 人 病 患 為 對 象 之 隨 機 為 期 24 週 之 雙 盲 對 照 的 試 驗 被 評 估 一 項 較 大 的 試 驗 (AS 試 驗 I 或 稱 M03 607) 納 入 315 位 活 動 性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定 義 符 合 下 列 3 個 標 準 中 至 少 2 個 項 目 : (1) Bth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疾 病 活 動 指 數 (Bth AS disese tivity index, BASDAI) 分 數 4 m (2) 整 體 背 痛 之 視 覺 類 比 量 表 (visul nlog sore, VAS) 40 mm (3) 晨 間 僵 硬 1 小 時, 且 對 傳 統 療 法 無 效 之 成 人 病 患 在 盲 性 試 驗 期 之 後, 緊 接 著 一 個 開 放 試 驗 期, 病 患 接 受 皮 下 投 與 每 隔 一 週 劑 量 40 mg 的 Humir 高 達 236 週 結 果 顯 示, 與 治 療 組 比,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其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症 狀 與 徵 兆 有 具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善 如 圖 四 表 十 三 及 表 十 四 所 示, 於 第 二 週 首 先 觀 察 到 疾 病 的 活 動 性 有 明 顯 的 改 善, 且 持 續 至 有 脊 椎 完 全 僵 直 (totl spinl nkylosis) 的 病 患 也 被 納 入 此 試 驗 (n=11) 這 些 病 患 與 沒 有 完 全 僵 直 的 病 患 反 應 相 似 圖 四 : 每 次 回 診 之 ASAS 20 反 應 表 十 三 對 照 之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試 驗 之 藥 效 反 應 AS 試 驗 I: 症 狀 與 徵 兆 的 減 輕 反 應 對 照 組 N=107 Humir 組 N=208 ASAS 20 Week 2 16% 42%*** Week 12 21% 58%*** Week 24 19% 51%*** ASAS 50 Week 2 3% 16%*** Week 12 10% 38%*** Week 24 11% 35%*** ASAS 70 Week 2 0% 7%** Week 12 5% 23%*** Week 24 8% 24%*** BASDAI 50 Week 2 4% 20%*** Week 12 16% 45%*** Week 24 15% 42%*** ***, ** 在 第 2 12 及 24 週,Humir 與 組 間 所 有 的 比 較 之 P<0.001 <0.01 時 為 統 計 上 有 意 義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的 評 估 Bth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疾 病 活 動 指 數 (Bth AS disese tivity index, BASDAI)

在 時, 相 較 於 6% 以 治 療 的 病 患,22%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達 到 一 個 低 階 的 疾 病 活 動 性 ( 以 在 四 個 ASAS 反 應 參 數 分 數 範 圍 0 100 mm 中 的 每 一 個 反 應 值 <20 為 指 標 ) (P<0.001) 表 十 四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的 疾 病 活 動 要 素 對 照 組 N=107 Humir 組 N=208 基 準 點 平 均 平 均 基 準 點 平 均 平 均 ASAS 20 反 應 指 標 * 病 患 總 體 疾 病 活 動 的 評 估 * 65 60 63 38 總 背 痛 數 * 67 58 65 37 發 炎 * 6.7 5.6 6.7 3.6 BASFI * 56 51 52 34 BASDAI d 分 數 * 6.3 5.5 6.3 3.7 BASMI e 分 數 * 4.2 4.1 3.8 3.3 Trgus to wll (m) 15.9 15.8 15.8 15.4 腰 椎 彎 曲 (m) 4.1 4.0 4.2 4.4 頸 椎 旋 轉 ( 度 ) 42.2 42.1 48.4 51.6 腰 椎 側 彎 (m) 8.9 9.0 9.7 11.7 踝 間 距 (m) 92.9 94.0 93.5 100.8 CRP f * 2.2 2.0 1.8 0.6 以 視 覺 類 比 量 表 (Visul Anlog Sle (VAS) 0= 無,100= 嚴 重 ) 作 評 估, 至 少 有 20% 和 10 單 位 改 善 的 病 患 百 分 比 問 題 5 和 6 之 BASDAI ( 定 義 見 d) 的 平 均 Bth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功 能 指 數 (Bth Ankylosing Spondylitis Funtionl Index, BASFI) d Bth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疾 病 活 動 指 數 (Bth AS disese tivity index, BASDAI) e Bth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衡 量 指 數 (Bth Ankylosing Spondylitis Metrology Index, BASMI) f C 反 應 性 蛋 白 (C Retive Protein, mg/dl) * 在 時 Humir 治 療 組 與 組 之 所 有 比 較 為 統 計 上 有 意 義 在 以 82 位 活 動 性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成 人 病 患 為 對 象 的 小 型 隨 機 雙 盲 對 照 試 驗 (AS 試 驗 II,M03 606) 中 已 看 出 有 相 同 的 趨 勢 病 患 報 告 的 結 果 是 在 兩 個 使 用 一 般 性 的 健 康 狀 況 問 卷 SF 36 及 疾 病 特 定 的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生 活 品 質 問 卷 (ASQoL) 之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試 驗 來 評 估 與 治 療 組 相 比,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SF 36 Physil Component Sore 在 第 12 週 有 明 顯 較 大 的 改 善 ( 平 均 改 變 為 6.93, 組 平 均 改 變 為 1.55;P<0.001), 且 持 續 至 ( 平 均 改 變 7.44 v.s. 1.85)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生 活 品 質 問 卷 (ASQoL) 的 結 果 支 持 這 些 在 整 體 生 活 品 質 改 善 的 發 現 與 治 療 組 相 比, 以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在 第 12 週 有 統 計 上 有 意 義 的 改 善 ( 平 均 改 變 為 3.15, 組 平 均 改 變 為 0.95;P<0.001), 且 持 續 至 ( 平 均 改 變 3.58 v.s. 1.06) 克 隆 氏 症 臨 床 試 驗 Humir 多 重 劑 量 的 安 全 性 及 藥 效 已 於 中 至 重 度 成 人 克 隆 氏 症 病 患 ( 克 隆 氏 症 活 動 性 指 標 (CDAI) 220 且 450) 為 對 象 之 隨 機 雙 盲 對 照 的 試 驗 被 評 估 併 用 穩 定 劑 量 的 minosliyltes 類 固 醇 和 / 或 免 疫 調 節 劑 是 被 允 許 的, 有 79% 的 病 患 持 續 接 受 至 少 一 種 的 這 些 藥 物 臨 床 緩 解 之 誘 導 ( 定 義 為 CDAI< 150) 已 在 2 個 試 驗 中 被 評 估 在 CD 試 驗 I (M02 403) 中, 有 299 位 未 曾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的 病 患 被 隨 機 分 成 4 個 治 療 組 ; 組 在 第 0 週 第 2 週 接 受,160/80 組 在 第 0 週 接 受 Humir 160 mg 及 第 2 週 接 受 80 mg,80/40 組 在 第 0 週 接 受 Humir 80 mg 及 第 2 週 接 受 40 mg, 及 40/20 組 在 第 0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及 第 2 週 接 受 20 mg 在 第 4 週 時 評 估 臨 床 結 果 在 CD 試 驗 II (M04 691) 中,325 位 對 inflixim 已 失 去 療 效 或 無 耐 受 性 的 病 患 被 隨 機 安 排 在 第 0 週 接 受 Humir 160 mg 及 第 2 週 80 mg 或 第 0 週 及 第 2 週 接 受 在 第 4 週 時 評 估 臨 床 結 果 臨 床 緩 解 之 維 持 已 在 CD 試 驗 III (M02 404) 中 被 評 估 在 此 試 驗 中, 有 854 病 患 接 受 Humir 開 放 標 籤 治 療, 在 第 0 週 接 受 80 mg 及 第 2 週 接 受 40 mg 然 後, 在 第 4 週 病 患 被 隨 機 分 成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每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或 接 受 總 試 驗 期 間 為 56 週 分 別 對 在 第 4 週 有 臨 床 反 應 (CR 70= 降 低 至 CDAI 70) 與 未 有 臨 床 反 應 的 病 患 分 類 和 分 析 臨 床 緩 解 的 誘 導 無 論 是 未 曾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的 病 患 (CD 試 驗 I), 或 對 inflixim 已 失 去 反 應 或 無 耐 受 性 的 病 患 (CD 試 驗 II), 相 較 於 組,160/80 Humir 治 療 組 有 較 高 比 例 的 病 患 在 第 4 週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之 誘 導 ( 見 表 十 五 ) 表 十 五 CD 試 驗 I 和 CD 試 驗 II 之 臨 床 緩 解 之 誘 導 ( 病 患 百 分 比 ) CD 試 驗 I CD 試 驗 II N=74 Humir 160/80 mg N=76 N=166 Humir 160/80 mg N=159 第 4 週 臨 床 緩 解 12% 36%* 7% 21%* 臨 床 反 應 (CR 70) 34% 58%** 34% 52%** 臨 床 緩 解 為 CDAI 指 數 < 150; 臨 床 反 應 為 減 少 CDAI 指 數 至 少 70 點 * p<0.001 是 來 自 Humir v.s. 成 對 的 比 較 ** p<0.01 是 來 自 Humir v.s. 成 對 的 比 較 臨 床 緩 解 之 維 持 在 CD 試 驗 III 中,58% (499/854) 的 病 患 在 第 4 週 產 生 臨 床 反 應 且 已 在 主 要 分 析 中 被 評 估 這 些 在 第 4 週 產 生 臨 床 反 應 的 病 患 中, 在 第 26 週 及 56 週, 相 較 於 維 持 組,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維 持 組 有 較 高 達 比 例 的 病 患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 見 表 十 六 ) 相 較 於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治 療 組, 每 週 接 受 Humir 治 療 組 未 有 明 顯 較 高 的 臨 床 緩 解 率 表 十 六 CD 試 驗 III 之 臨 床 緩 解 之 維 持 ( 病 患 百 分 比 ) N=170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N=172 每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N=157 第 26 週 臨 床 緩 解 17% 40%* 47%* 臨 床 反 應 28% 54%* 56%* 第 56 週 臨 床 緩 解 12% 36%* 41%* 臨 床 反 應 18% 43%* 49%* 臨 床 緩 解 為 CDAI 指 數 < 150; 臨 床 反 應 為 減 少 CDAI 指 數 至 少 70 點 * P<0.001,Humir 相 較 於 成 對 的 比 較 那 些 在 第 4 週 產 生 臨 床 反 應 而 在 試 驗 期 間 獲 得 緩 解 的 病 患, 相 較 於 維 持 組,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治 療 組 的 病 患 有 明 顯 較 長 時 間 的 緩 解 繼 續 保 持 相 較 於 組, 在 第 56 週,Humir 治 療 組 與 疾 病 相 關 的 住 院 及 手 術 的 比 例 呈 現 具 統 計 意 義 的 降 低 相 較 於 組, 在 第 26 週,Humir 治 療 組 受 試 者 的 廔 管 癒 合 具 統 計 意 義 的 較 高 比 例,dlimum 組 為 [21/70 (30.0%)], 而 組 為 [6/47 (12.8%)] 分 別 有 23/70 (32.9%) 的 dlimum 組 病 患 和 6/47(12.8%) 安 慰 劑 組 病 患 廔 管 完 全 癒 合 維 持 至 第 56 週 在 一 個 納 入 135 位 病 患 的 內 視 鏡 試 驗 (M05 769) 中, 研 究 Humir 對 粘 膜 癒 合 的 療 效 27.4%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於 第 12 週 達 到 粘 膜 癒 合, 而 組 只 有 13.1% (p=0.056),24.2%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於 第 52 週 達 到 粘 膜 癒 合, 而 組 則 為 0% (p<0.001) 生 活 品 質 在 CD 試 驗 I 和 II 中, 相 較 於 組, 在 第 4 週 隨 機 分 配 至 Humir 80/40 mg 和 160/80 mg 組 的 病 患 其 疾 病 特 定 之 發 炎 性 腸 道 疾 病 問 卷 (IBDQ) 總 分 數 有 達 到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善 在 CD 試 驗 III 中, 在 第 26 週 及 56 週,dlimum 治 療 組 亦 有 統 計 意 義 的 改 善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臨 床 試 驗 在 二 個 隨 機 雙 盲 對 照 試 驗 中, 針 對 中 度 至 嚴 重 活 動 性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成 年 病 患 (Myo 指 數 6 至 12 分, 內 視 鏡 檢 次 指 數 2 3 分 ) 進 行 Humir 多 重 劑 量 的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評 估 併 用 穩 定 劑 量 的 Aminosliyltes 皮 質 類 固 醇 和 / 或 免 疫 調 節 劑 是 允 許 的 在 UC 試 驗 I 進 行 誘 導 臨 床 緩 解 ( 定 義 為 Myo 指 數 2 且 無 次 指 數 > 1) 的 評 估 在 UC 試 驗 I 中,390 位 未 曾 有 腫 瘤 壞 死 因 子 (TNF) 拮 抗 劑 治 療 經 驗 的 病 患, 隨 機 分 配 至 其 中 一 組 組 在 第 0 週 及 第 2 週 接 受,Humir 組 在 第 0 週 接 受 Humir 160 mg, 第 2 週 接 受 Humir 80 mg, 或 在 第 0 週 接 受 Humir 80 mg, 隨 後 第 2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在 第 2 週 後, dlimum 兩 治 療 組 病 患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而 在 第 8 週 評 估 臨 床 緩 解 在 UC 試 驗 II 中, 有 248 位 病 患 在 第 0 週 接 受 Humir 160 mg, 第 2 週 接 受 Humir 80 mg 之 後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40 mg, 有 246 位 病 患 則 接 受 在 第 8 週 評 估 臨 床 緩 解 之 誘 導, 第 52 週 評 估 臨 床 緩 解 之 維 持 相 較 於 組, 接 受 160/80 mg Humir 治 療, 在 UC 試 驗 I ( 分 別 為 18.5% vs. 9.2%,p=0.031) 及 UC 試 驗 II ( 分 別 為 16.5% vs. 9.3%,p=0.019) 中, 在 第 8 週 時 具 有 統 計 意 義 上 較 高 比 例 的 受 試 者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在 UC 試 驗 II, 以 Humir 治 療 在 第 8 週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的 病 患 中, 在 第 52 週 時 41 位 中 有 21 (51%) 位 病 患 達 臨 床 緩 解 UC 試 驗 II 之 整 體 試 驗 結 果 如 表 十 七 表 十 七 : UC 試 驗 II 之 反 應 緩 解 和 黏 膜 癒 合 ( 病 患 百 分 比 ) 每 隔 一 週 注 射 Humir 40 mg N=246 N=248 第 52 週 臨 床 緩 解 8.5% 17.3%* 臨 床 反 應 18% 30%* 黏 膜 癒 合 15% 25%* 第 8 週 和 第 52 週 持 續 緩 解 4% 8.5%* 持 續 反 應 12% 24%** 持 續 黏 膜 癒 合 11% 19%* 臨 床 緩 解 定 義 為 Myo 指 數 2 且 無 次 指 數 > 1; *p<0.05 是 來 自 Humir v.s. 成 對 的 比 較 **p<0.001 是 來 自 Humir v.s. 成 對 的 比 較 在 基 準 點 接 受 皮 質 類 固 醇 在 第 八 週 有 反 應 的 病 患 中 在 於 第 52 週 時,47% 的 病 患 有 反 應,29% 的 病 患 達 到 臨 床 緩 解,41% 的 病 患 有 黏 膜 癒 合 所 有 疾 病 造 成 及 UC 相 關 的 住 院 率, 在 UC 試 驗 I 和 II 的 匯 整 分 析 中 皆 觀 察 到 具 統 計 上 有 意 義 的 降 低 在 UC 試 驗 II 中, 約 有 40% 的 病 患 在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前 已 對 inflixim 治 療 失 敗 相 較 於 未 曾 有 TNF 拮 抗 劑 使 用 經 驗 的 病 患,dlimum 對 這 些 病 患 的 療 效 會 降 低 在 這 些 使 用 TNF 拮 抗 劑 前 已 治 療 失 敗 的 病 患 中, 組 有 3% 及 dlimum 組 有 10% 的 病 患 在 第 52 週 時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UC 試 驗 I 及 II 的 病 患 可 選 擇 進 入 一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UC 試 驗 III) 大 約 30% 的 病 患 在 未 到 3 年 之 前 停 止 治 療, 接 受 Humir 治 療 3 年 後, 以 prtil Myo sore 評 估, 有 75% (301/402) 的 病 患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治 療 一 年 或 一 年 以 上 失 去 反 應 的 病 患, 可 能 可 以 經 由 增 加 Humir 的 給 藥 頻 率 至 每 週 40 mg 而 獲 益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試 驗 在 一 個 開 放 標 籤 無 對 照 試 驗 中, 在 時, 對 於 傳 統 治 療 ( 類 固 醇 或 免 疫 抑 制 劑 ) 無 效 之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日 本 患 者 的 顯 著 改 善 率 為 45.0% (9/20) 顯 著 改 善 率 是 指 病 患 中 整 體 的 胃 腸 道 症 狀 及 內 視 鏡 評 估 的 分 數 皆 小 於 等 於 1 ( 使 用 omposite disese ssessment sle 評 估 ), 並 在 潰 瘍 大 小 及 腸 胃 道 症 狀 有 改 善 的 比 例 乾 癬 臨 床 試 驗 Humir 的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已 於 以 適 合 全 身 性 療 法 或 光 照 療 法 之 成 人 慢 性 乾 癬 (hroni plque psorisis) 病 患 ( 包 含 10% 體 表 面 積 且 乾 癬 範 圍 及 嚴 重 度 指 標 (PASI) 12 或 10) 為 對 象 之 隨 機 雙 盲 對 照 試 驗 被 評 估 73% 納 入 乾 癬 試 驗 I 和 試 驗 II 的 病 患, 先 前 有 接 受 全 身 性 療 法 或 照 光 療 法 Humir 的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也 在 以 適 合 全 身 性 療 法 之 伴 隨 手 和 / 或 足 乾 癬 的 中 度 至 重 度 成 人 慢 性 乾 癬 (hroni plque psorisis with onomitnt hnd nd/or foot psorisis) 病 患 為 對 象 之 隨 機 雙 盲 試 驗 被 評 估 ( 乾 癬 試 驗 III) 乾 癬 試 驗 I (M03 656) 評 估 1212 位 病 患 的 三 個 治 療 階 段 在 階 段 A, 病 患 接 受 或 Humir 80 mg, 接 著 在 初 始 劑 量 一 週 後 給 予 每 隔 一 週 40 mg 在 治 療 16 週 後, 至 少 達 到 PASI 75 反 應 ( 與 基 準 點 相 比,PASI 分 數 改 善 至 少 75%) 的 病 患, 接 著 進 入 階 段 B, 接 受 開 放 標 籤 每 隔 一 週 40 mg Humir 在 第 33 週 仍 維 持 PASI 75 反 應 且 原 先 在 階 段 A 被 隨 機 分 配 到 接 受 活 性 藥 物 治 療 的 病 患, 接 著 在 階 段 C 會 被 再 隨 機 分 配 接 受 每 隔 一 週 40 mg Humir 或, 額 外 為 期 19 週 所 有 的 治 療 組, 平 均 基 準 點 PASI 分 數 為 18.9, 及 基 準 點 醫 師 總 體 評 估 (PGA) 分 數 範 圍 涵 蓋 中 度 ( 含 53% 病 患 ) 至 嚴 重 (41%) 到 非 常 嚴 重 (6%) 乾 癬 試 驗 II (M04 716), 比 較 在 271 位 病 患 中, 相 較 於 及, 使 用 Humir 的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病 患 接 受 及 初 始 劑 量 7.5 mg, 然 後 增 加 劑 量 至 第 12 週 最 高 達 25 mg 或 Humir 初 始 劑 量 80 mg 接 著 每 隔 一 週 40 mg ( 在 初 始 劑 量 一 週 後 開 始 ) 至 第 16 週 目 前 尚 未 有 超 過 16 週 之 Humir 與 比 較 治 療 的 數 據 接 受 治 療 的 病 患 在 第 8 週 及 / 或 第 12 週 若 達 PASI 50 反 應 則 不 再 進 一 步 增 加 劑 量 所 有 的 治 療 組, 平 均 基 準 點 PASI 分 數 為 19.7, 及 基 準 點 PGA 分 數 範 圍 涵 蓋 為 輕 度 (<1%) 至 中 度 (48%) 至 嚴 重 (46%) 到 非 常 嚴 重 (6%) 所 有 參 加 第 2 期 及 第 3 期 乾 癬 試 驗 的 病 患 皆 納 入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M03 658), 再 接 受 Humir 治 療 至 少 108 週 在 乾 癬 試 驗 I 和 II, 主 要 指 標 為 自 基 準 點 至 第 16 週 可 達 PASI 75 反 應 的 病 患 比 例 ( 見 表 十 八 和 表 十 九 ) 表 十 八 乾 癬 試 驗 I (M03 656) 第 16 週 的 療 效 結 果 N=398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40 mg Humir N=814 PASI 75 26 (6.5) 578 (70.9) PASI 100 3 (0.8) 163 (20.0) PGA: 清 除 / 最 小 17 (4.3) 506 (62.2) 病 患 達 PASI 75 反 應 的 比 例 是 以 集 中 調 整 (enter djusted) 比 例 來 計 算 P<0.001,Humir 相 較 於 表 十 九 乾 癬 試 驗 II (M04 716) 第 16 週 的 療 效 結 果 N=53 N=110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40 mg Humir N=108 PASI 75 10 (18.9) 39 (35.5) 86 (79.6), PASI 100 1 (1.9) 8 (7.3) 18 (16.7), d PGA: 清 除 / 最 小 6 (11.3) 33 (30.0) 79 (73.1), P<0.001,Humir 相 較 於 P<0.001,Humir 相 較 於 P<0.01,Humir 相 較 於 d P<0.05,Humir 相 較 於 在 乾 癬 試 驗 I, 於 第 33 週 時 具 有 PASI 75 反 應 的 病 患 被 再 次 隨 機 分 配 至 組 後, 有 28% 產 生 失 去 適 當 反 應 ( 與 基 準 點 相 比,PASI 分 數 於 33 週 後 和 52 週 或 52 週 前, 導 致 <PASI 50 反 應, 相 較 於 33 週 PASI 分 數 至 少 增 加 6 分 ), 相 較 下 持 續 使 用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只 有 5% 發 生 這 樣 的 情 形,p<0.001 重 新 被 隨 機 分 配 至 組 後, 未 有 足 夠 反 應 的 病 患 隨 後 被 納 入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在 重 新 治 療 12 週 和 24 週 後, 分 別 有 38% (25/66) 和 55% (36/66) 再 達 到 PASI 75 反 應 在 乾 癬 study I 第 16 週 與 第 33 週 達 到 PASI 75 的 233 位 病 患 共 接 受 Humir 治 療 達 52 週 並 進 入 開 放 標 籤 延 長 試 驗 而 在 額 外 的 108 週 開 放 標 籤 延 長 試 驗 治 療 ( 共 160 週 ) 之 後, 這 群 病 患 的 PASI 75 與 PGA of ler or miniml response rte 分 別 是 74.7% 與 59.0% 乾 癬 study II 中, 共 有 94 位 病 患 隨 機 進 入 Humir 治 療, 並 在 開 放 標 籤 延 長 試 驗 持 續 使 用 Humir 而 在 額 外 的 108 週 開 放 標 籤 延 長 試 驗 治 療 ( 共 124 週 ) 後, 這 群 病 患 的 PASI 75 與 PGA of ler or miniml response rte 分 別 是 58.1% 與 46.2% 共 計 347 位 穩 定 的 反 應 者 參 與 開 放 標 籤 延 長 試 驗 中 的 停 止 治 療 和 再 度 治 療 評 估 復 發 (PGA 變 成 moderte 或 更 差 ) 的 平 均 時 間 大 約 5 個 月 這 些 病 患 在 停 止 治 療 期 間 並 未 出 現 病 情 的 反 彈 再 度 治 療 的 病 患 中, 有 76.5% (218/285) 在 16 週 後 達 到 PGA of ler or miniml response, 而 不 管 病 情 復 發 是 或 不 是 出 現 在 停 止 治 療 後 ( 分 別 為 69.1% [123/178] 與 88.8% [95/107]) 與 組 ( 試 驗 I 和 II) 和 組 ( 試 驗 II) 相 比, 從 基 準 點 至 第 16 週 顯 示 DLQI ( 皮 膚 醫 學 生 活 品 質 指 標 ) 有 明 顯 的 改 善 在 試 驗 I 中, 與 組 相 比,SF 36 之 身 體 與 心 智 要 素 的 總 結 分 數 亦 有 明 顯 的 改 善 在 一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中, 病 患 因 為 PASI 反 應 低 於 50% 而 劑 量 從 每 隔 一 週 40 mg 逐 漸 增 加 至 每 週 40 mg, 於 劑 量 逐 漸 增 加 後 在 第 12 週 評 估, 有 93/349 (26.6%) 的 病 患 達 到 PASI 75 反 應 乾 癬 study III (REACH) 在 71 位 患 有 中 度 至 重 度 慢 性 乾 癬 與 手 和 / 或 足 乾 癬 的 病 患 中, 比 較 Humir 相 較 於 安 慰 劑 的 有 效 性 和 安 全 性 病 患 接 受 初 始 劑 量 Humir 80 mg, 接 著 給 予 每 隔 一 週 40 mg Humir 或 ( 在 初 始 劑 量 一 週 後 開 始 ) 至 第 16 週 在 第 16 週,Humir 治 療 組 病 患 的 手 和 / 或 足 達 到 PGA of ler or lmost ler 的 比 例 在 統 計 上 顯 著 高 於 組 ( 分 別 為 30.6% 與 4.3% [P = 0.014]) 小 兒 臨 床 試 驗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Humir 的 安 全 性 及 有 效 性 在 兩 個 以 活 動 性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患 者 為 對 象 的 試 驗 中 (JIA I 和 II) 被 評 估 JIA I 試 驗 Humir 的 安 全 性 及 有 效 性 於 一 以 171 位 ( 年 齡 4 至 17 歲 )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JIA) 患 者 為 對 象 之 多 中 心 隨 機 雙 盲 平 行 試 驗 中 被 評 估 在 試 驗 期 間, 病 患 依 照 治 療 或 非 治 療 分 層 所 有 病 患 必 須 有 顯 現 活 動 性 中 度 或 重 度 疾 病 徵 象 不 論 先 前 NSAIDs 止 痛 劑 皮 質 類 固 醇 或 DMARDs 的 治 療 於 治 療 前 曾 經 接 受 過 生 物 性 DMARDs 治 療 的 患 者 則 不 納 入 此 試 驗 試 驗 包 含 四 個 階 段 : 開 放 標 籤 起 始 試 驗 期 (OL LI;16 週 ), 雙 盲 隨 機 停 藥 試 驗 期 (DB;32 週 ),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期 (OLE BSA; 直 到 136 週 ), 開 放 標 籤 固 定 劑 量 試 驗 期 (OLE FD;16 週 ) 在 此 試 驗 的 前 三 個 階 段, 病 患 每 隔 一 週 依 體 表 面 積 皮 下 投 與 Humir 24 mg/m 2 最 高 不 超 過 40 mg 在 OLE FD 階 段, 體 重 <30kg 患 者 每 隔 一 週 皮 下 投 與 20mg, 體 重 30kg 患 者 每 隔 一 週 皮 下 投 與 40mg 病 患 持 續 使 用 穩 定 劑 量 的 非 類 固 醇 抗 炎 藥 劑 (NSAIDs) 及 / 或 prednisone ( 0.2 mg/kg/dy 或 最 大 劑 量 10 mg/dy) OL LI 階 段 末 期 達 到 小 兒 ACR30 反 應 之 患 者 將 隨 機 分 配 至 雙 盲 試 驗 期 (DB) 每 隔 一 週 接 受 Humir 或, 持 續 32 週 或 用 至 疾 病 復 發 為 止 疾 病 復 發 之 定 義 為 與 基 準 點 比,Peditri ACR 核 心 標 準 的 六 項 中 至 少 三 項 有 30% 以 上 的 惡 化 至 少 有 二 個 發 病 關 節 及 六 項 中 沒 有 超 過 一 項 有 >30% 的 改 善 32 週 後 或 於 DB 期 疾 病 復 發 後, 病 患 將 被 納 入 開 放 標 籤 延 伸 試 驗, 在 轉 換 到 依 據 體 重 的 固 定 劑 量 治 療 (OLE FD 期 ) JIA I 試 驗 臨 床 反 應 在 16 週 OL LI 期 末 期,94% 治 療 的 患 者 及 74% 非 治 療 的 患 者 達 到 小 兒 ACR30 反 應 在 DB 期, 明 顯 觀 察 到 與 相 較, 較 少 投 與 Humir 患 者 疾 病 復 發, 不 論 無 (43% vs. 71%) 及 有 (37% vs. 65%) 在 與 投 予 患 者 之 相 較 下, 較 多 投 予 Humir 的 患 者 於 第 48 週 持 續 呈 現 ACR30/50/70 反 應 在 整 個 研 究 中 投 予 Humir 的 患 者, 小 兒 ACR 反 應 於 OLE 期 持 續 至 兩 年 JIA 2 試 驗 Humir 於 一 以 32 位 ( 年 齡 2 至 4 歲 或 4 歲 ( 含 ) 以 上 且 體 重 <15 公 斤 ) 的 中 度 至 重 度 活 動 性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JIA) 兒 童 為 對 象 之 開 放 標 籤 多 中 心 試 驗 中 被 評 估 大 部 分 的 病 患 (97%) 每 隔 一 周 接 受 皮 下 注 射 單 一 劑 量 Humir 24 mg/m 2 最 高 不 超 過 20 mg 至 少 達 24 週, 最 長 達 120 週 試 驗 期 間 大 部 分 病 患 合 併 使 用, 且 較 少 使 用 皮 質 類 固 醇 或 非 類 固 醇 抗 炎 藥 劑 (NSAIDs) 這 個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評 估 安 全 性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一 隨 機 雙 盲 的 52 週 兩 種 Humir 劑 量 的 臨 床 試 驗 (PCD I 試 驗 ) 針 對 192 位 年 齡 6 至 17 歲 中 至 重 度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病 患 (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活 動 性 指 標 (PCDAI) > 30) 為 對 象 進 行 納 入 的 病 患 在 過 去 兩 年 須 對 皮 質 類 固 醇 或 免 疫 調 節 劑 ( 例 : zthioprine, 6 merptopurine, 或 methotrexte) 反 應 不 佳 曾 經 接 受 過 TNF 阻 斷 劑 之 病 患 若 先 前 曾 對 TNF 阻 斷 劑 失 去 反 應, 或 對 TNF 阻 斷 劑 耐 受 性 不 佳, 則 可 被 納 入 所 有 病 患 接 受 依 體 重 ( 體 重 40 kg 和 < 40 kg) 決 定 劑 量 之 開 放 標 籤 誘 導 治 療 體 重 40 kg 者 接 受 160 mg ( 於 第 0 週 ) 及 80 mg ( 於 第 2 週 ) 體 重 < 40 kg 者 接 受 80 mg ( 於 第 0 週 ) 及 40 mg ( 於 第 2 週 ) 在 第 4 週 時, 在 各 個 體 重 組 ( 40 kg 和 < 40 kg) 的 病 患 隨 機 以 1:1 比 例 分 配 至 接 受 兩 種 維 持 劑 量 ( 高 劑 量 與 低 劑 量 ) 高 劑 量 是 對 40 kg 病 患 隔 週 投 與 40mg 和 對 < 40 kg 病 患 隔 週 投 與 20mg 低 劑 量 是 對 40 kg 病 患 隔 週 投 與 20mg 和 對 < 40 kg 病 患 隔 週 投 與 10mg 在 整 個 研 究 期 間 允 許 同 時 併 用 穩 定 劑 量 的 皮 質 類 固 醇 (prednisolone 每 日 40mg 或 等 同 ) 和 免 疫 調 節 劑 (zthioprine,6 merptopurine, 或 methotrexte) 在 第 12 週, 疾 病 復 發 的 病 患 ( 自 第 四 週 的 PCDAI 增 加 15 或 PCDAI 值 > 30), 或 沒 有 反 應 的 病 患 ( 在 兩 次 相 隔 至 少 兩 週 的 回 診 未 達 到 PCDAI 值 自 基 準 點 降 低 15) 則 允 許 提 高 劑 量 ( 例 : 從 盲 性 隔 週 投 與 換 成 盲 性 每 週 投 與 ); 提 高 劑 量 的 病 患 被 視 為 治 療 失 敗 在 基 準 值,38% 病 患 有 投 與 皮 質 類 固 醇,62% 有 投 與 免 疫 調 節 劑 44% 病 患 曾 對 TNF 阻 斷 劑 失 去 反 應, 或 對 TNF 阻 斷 劑 耐 受 性 不 佳 基 準 值 的 PCDAI 中 位 數 是 40 在 所 有 192 位 病 患 中,188 位 完 成 了 4 週 誘 導 期,152 位 病 患 完 成 了 26 週 的 治 療,124 位 病 患 完 成 了 52 週 的 治 療 51% (48 / 95) 在 低 維 持 劑 量 組 的 病 患 提 高 劑 量,38% (35 / 93) 在 高 維 持 劑 量 組 的 病 患 提 高 劑 量 在 第 四 週,28% (52 / 188) 的 病 患 有 臨 床 緩 解 ( 定 義 為 PCDAI 10)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 定 義 為 PCDAI 10) 和 臨 床 反 應 ( 定 義 為 PCDAI 從 基 準 點 降 低 至 少 15 分 ) 的 比 例 在 第 26 週 和 第 52 週 評 估 在 第 26 週 及 第 52 週, 達 到 臨 床 緩 解 和 臨 床 反 應 的 病 患 比 例 在 高 劑 量 組 比 低 劑 量 組 高 ( 表 二 十 ) 建 議 的 維 持 劑 量 是 對 <40kg 患 者 隔 週 投 與 20mg 和 對 40kg 患 者 隔 週 投 與 40mg 表 二 十 : PCI I 試 驗 中 臨 床 緩 解 與 臨 床 反 應 # 低 維 持 劑 量 組 高 維 持 劑 量 組 ( 每 隔 一 週 20 或 10mg) N=95 ( 每 隔 一 週 40 或 20mg) N=93 第 26 週 臨 床 緩 解 28% 39% 臨 床 反 應 48% 59% 第 52 週 臨 床 緩 解 23% 33% 臨 床 反 應 28% 42% 低 維 持 劑 量 是 對 40kg 患 者 隔 週 投 與 20mg 和 對 <40kg 患 者 隔 週 投 與 10mg # 高 維 持 劑 量 是 對 40kg 患 者 隔 週 投 與 40mg 和 對 <40kg 患 者 隔 週 投 與 20mg 臨 床 緩 解 定 義 為 PCDAI 10 臨 床 反 應 定 義 為 PCDAI 從 基 準 點 降 低 至 少 15 分 免 疫 性 抗 dlimum 抗 體 的 形 成 與 dlimum 廓 清 率 的 提 高 及 有 效 性 降 低 有 關 抗 dlimum 抗 體 的 出 現 與 不 良 反 應 無 明 顯 關 係 成 人 RA 試 驗 I II 和 III 的 病 患 在 第 6 至 第 12 個 月 期 間, 會 在 數 個 不 同 的 時 間 點 檢 測 dlimum 抗 體 在 樞 紐 試 驗 中, 相 較 於 2/370 位 (0.5%) 組 的 病 患, 抗 dlimum 抗 體 已 於 58/1053 位 (5.5%) dlimum 治 療 組 病 患 中 被 檢 出 Humir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為 0.6%, 相 較 之 下, 未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為 12.4% 乾 癬 性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中,dlimum 抗 體 已 於 38/376 位 (10%) dlimum 治 療 組 病 患 中 被 檢 出 Humir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為 7% (14/198 位 病 患 ), 相 較 之 下, 未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為 13.5% (24/178 位 病 患 ) 僵 直 性 脊 椎 炎 的 病 患 中, 抗 體 已 於 17/204 位 (8.3%) dlimum 治 療 組 病 患 中 被 檢 出 相 較 於 Humir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為 1/19 (5.3%), 未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為 16/185 (8.6%) 克 隆 氏 症 的 病 患 中,dlimum 抗 體 已 於 7/269 位 (2.6%) dlimum 治 療 組 病 患 中 被 檢 出 在 中 度 至 重 度 活 動 性 潰 瘍 性 結 腸 炎 患 者 中, 有 接 受 Humir 治 療 的 患 者, 抗 體 發 生 率 是 5% 然 而, 由 於 分 析 檢 驗 條 件 之 限 制, 抗 dlimum 抗 體 只 有 在 血 清 dlimum 濃 度 < 2mg/ml 時 才 可 被 偵 測 到 在 所 有 血 清 dlimum 濃 度 < 2mg/ml 的 患 者 中 ( 大 約 占 所 有 被 研 究 的 患 者 的 25%), 抗 體 發 生 率 是 20.7% 在 日 本 的 腸 道 貝 西 氏 症 病 患, 抗 dlimum 抗 體 已 於 1/20 位 (5%) dlimum 治 療 病 患 中 被 檢 出 乾 癬 的 病 患 中, 抗 dlimum 抗 體 已 於 77/920 位 (8.4%) dlimum 單 一 藥 物 治 療 組 病 患 中 被 檢 出 在 參 與 停 止 治 療 與 再 度 治 療 的 Humir 長 期 單 一 治 療 乾 癬 病 患 中 發 現, 於 再 度 治 療 後 產 生 Humir 抗 體 的 比 例 為 2.3%, 與 停 止 治 療 的 比 例 相 當 (1.9%) 小 兒 在 年 齡 4 至 17 歲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中, 於 16% dlimum 治 療 組 病 患 被 檢 出 抗 dlimum 抗 體 單 獨 使 用 Humir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為 26%; 相 較 之 下,Humir 與 合 併 治 療 的 病 患, 抗 體 發 生 率 則 為 6% 年 齡 2 至 4 歲 或 4 歲 ( 含 ) 以 上 且 體 重 <15 公 斤 的 幼 年 型 自 發 性 多 關 節 炎 的 病 患 中, 於 7%(1/15) 病 患 檢 出 抗 dlimum 抗 體, 且 此 一 檢 出 抗 dlimum 抗 體 的 患 者 為 接 受 合 併 methotrexte 治 療 的 病 患 在 小 兒 克 隆 氏 症 病 患 中, 於 3% 接 受 Humir 治 療 病 患 被 檢 出 抗 dlimum 抗 體 然 而, 由 於 分 析 檢 驗 條 件 之 限 制, 抗 dlimum 抗 體 只 有 在 血 清 dlimum 濃 度 < 2mg/ml 時 才 可 被 偵 測 到 在 所 有 血 清 dlimum 濃 度 < 2mg/ml 的 患 者 中 ( 大 約 占 所 有 被 研 究 的 患 者 的 32%), 抗 體 發 生 率 是 10% 因 為 這 種 免 疫 性 的 分 析 具 有 產 品 特 異 性, 故 不 適 合 與 其 他 產 品 比 較 抗 體 產 生 的 比 例 儲 存 儲 存 於 2 C 至 8 C ( 於 冷 藏 室 中 ) 並 儲 存 注 射 器 或 藥 瓶 於 外 盒 包 裝 中 不 可 冷 凍 保 存 超 過 有 效 期 限 後 請 勿 使 用 離 開 冷 藏 後 可 儲 存 在 不 高 於 25 度 之 室 溫 中 單 次 儲 存 達 14 天, 且 須 避 光 儲 存, 若 於 室 溫 儲 存 的 14 天 內 未 使 用 即 應 丟 棄 包 裝 Humir (dlimum) 無 菌 注 射 溶 液 為 40 mg 的 dlimum 溶 於 0.8 ml 的 無 菌 溶 液, 以 下 列 的 非 口 服 包 裝 型 式 供 應 : 含 Humir 40 mg 注 射 溶 液 的 單 次 使 用 預 充 填 式 注 射 器 紙 盒 中 裝 有 2 個 塑 膠 包 裝 盒, 各 內 含 1 個 預 充 填 式 注 射 器 和 1 個 酒 精 棉 片 筆 型 注 射 器 ( 內 含 單 次 使 用 預 充 填 式 注 射 器 ) Humir 筆 型 注 射 器 是 單 次 使 用 的 灰 色 與 紫 紅 色 注 射 筆, 含 有 一 支 Humir 玻 璃 注 射 器 和 1 片 酒 精 墊 單 次 使 用 小 瓶 紙 盒 中 裝 有 1 個 內 含 1 個 小 藥 瓶 的 1 個 錫 鋁 箔 包 裝,1 個 藥 瓶 一 個 袋 裝 的 無 菌 空 注 射 針 筒 和 2 個 酒 精 棉 片 小 藥 瓶 附 橡 膠 蓋 鋁 箔 折 邊 上 蓋 和 拉 蓋 針 筒 裝 注 射 劑 製 造 廠 :Vetter Phrm Fertigung GmH & Co. KG 廠 址 : Shutzenstrsse 87 nd 99 101 88212 Rvensurg, Germny Finl relesed y AVie Biotehnology GmH, Mx Plnk Ring 2, D 65205 Wiesden, Germny 筆 型 注 射 器 ( 內 含 單 次 使 用 預 充 填 式 注 射 器 ) 製 造 廠 :Vetter Phrm Fertigung GmH & Co. KG 廠 址 : Shutzenstrsse 87 nd 99 101 88212 Rvensurg, Germny Finl ssemly, leling nd pkging t Aesi Queenorough Ltd, North Rod Queenorough, Kent, ME11 5EL, UK 注 射 劑 製 造 廠 : Vetter Phrm Fertigung GmH & Co. KG 廠 址 : Eisenhnstrsse 2 4, 88085 Lngenrgen, Germny 包 裝 廠 : Vetter Phrm Fertigung GmH & Co. KG 廠 址 : Shutzenstrsse 87 nd 99 101 D 88212 Rvensurg, Germny Bth Relese Site: AVie Biotehnology GmH, Mx Plnk Ring 2, D 65205 Wiesden Germny 藥 商 : 瑞 士 商 艾 伯 維 藥 品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民 生 東 路 三 段 49 51 號 15 樓 電 話 :(02)25039818 經 銷 商 : 衛 采 製 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長 安 東 路 一 段 18 號 9 樓 電 話 :(02)25314175 仿 單 譯 自 CCDS03320814 Sep 2014 (Intestinl Behet s Dis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