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07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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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青字〔2005〕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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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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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樣 的 深 不 管 是 怎 樣, 對 方 真 的 要 結 束 同 居 關 係, 真 的 都 會 好 好 講 清 楚 和 溝 通, 傷 害 是 一 定 會 有, 但 不 要 用 到 雙 方 像 敵 人 一 樣, 這 樣 對 雙 方 來 說, 有 什 麼 意 義 存 在 呢?! 因 為 彼 此 之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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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寫 作 的 理 論 基 礎 一 寫 作 的 意 義 作 文 是 語 文 學 習 的 重 要 內 容, 是 衡 量 語 文 素 養 的 重 要 尺 度, 具 有 社 會 實 用 的 需 要 ( 陳 玉 秋, 2004) 此 外, 作 文 還 具 有 滋 潤 個 體 心 靈, 發 表 思 想 啟 發 思 想, 以 及 創 作 能 力 養 成 的 功 能, 也 是 傳 遞 知 識 文 化, 以 及 表 情 達 意 的 生 活 必 需 品 ( 譚 達 士, 1975) 研 究 者 綜 合 整 理 部 分 國 內 外 的 相 關 文 獻 後, 將 寫 作 的 意 義 歸 納 為 以 下 三 點 : ( 一 ) 寫 作 是 高 層 次 的 認 知 運 作 及 語 文 能 力 寫 作 是 透 過 各 種 感 官 的 綜 合 活 動, 主 要 在 反 映 現 實 和 情 感, 同 時 也 是 思 維 的 訓 練 過 程 和 整 體 的 驗 收 工 作 ( 羅 秋 昭, 1996);Bereiter 和 Scardamalia(1986) 指 出, 要 寫 出 一 篇 完 整 的 文 章, 個 體 必 須 具 備 與 主 題 內 容 文 法 規 範 文 體 結 構 等 有 關 的 陳 述 性 知 識, 亦 必 須 具 備 如 何 按 照 必 要 規 範 寫 出 和 主 題 相 關 之 內 容 的 策 略 性 知 識, 進 而 整 合 和 抽 象 運 作 這 些 知 識 以 完 成 創 作 ; 何 三 本 (2002) 則 認 為, 寫 作 歷 程 需 要 綜 合 運 用 觀 察 思 維 聯 想 創 造 等 能 力 所 以, 寫 作 並 非 只 是 單 純 地 我 手 寫 我 口, 而 是 需 要 寫 作 者 綜 合 運 用 觀 察 體 驗 想 像 分 析 辨 別 組 織 歸 納 以 及 文 字 表 達 等 知 能, 並 以 表 情 達 意 為 目 的 的 歷 程 ( 吳 錦 釵, 1996; 曾 慧 禎, 2002) 此 外,Hayes 和 Flower(1977) 指 出, 寫 作 是 寫 作 者 運 用 策 略 和 思 考 問 題 的 歷 程, 是 一 種 高 目 標 導 向 和 展 現 智 慧 的 表 現 ( 廖 昭 永, 2003), 接 著 又 進 一 步 說 明 寫 作 是 人 類 心 智 運 作 中 最 複 雜 的 活 動, 寫 作 者 不 斷 回 憶 並 提 取 記 憶 中 舊 有 的 8

經 驗 以 產 生 新 的 構 想, 將 構 想 轉 換 為 內 在 語 言 或 文 字 的 形 式 後, 進 一 步 組 織 想 法, 使 其 成 為 具 邏 輯 有 意 義 的 組 織 架 構, 最 後 再 將 整 個 思 考 網 絡 轉 換 為 寫 作 成 品, 並 透 過 不 斷 的 省 思 或 評 鑑 加 以 修 改, 促 使 作 品 臻 於 完 善 (Hayes & Flower, 1986) ( 二 ) 寫 作 是 個 體 與 社 會 互 動 的 歷 程 Vygotsky(1986) 將 寫 作 稱 為 複 雜 的 社 會 文 化 活 動, 認 為 寫 作 是 家 庭 及 社 會 關 係 中 意 義 的 探 索 嘗 試 創 作 與 表 現 之 歷 程 既 然 寫 作 是 以 文 字 來 做 溝 通, 寫 作 者 自 然 必 須 對 文 字 的 結 構 與 用 途 有 相 當 的 知 覺 與 瞭 解, 並 在 合 於 規 範 的 要 求 下, 用 他 人 能 理 解 的 方 式 來 呈 現 ( 引 自 林 憲 治, 2004);Nystrand(1989, 1990) 把 寫 作 看 成 是 寫 作 者 和 讀 者 之 間 的 協 商 其 論 述 焦 點 放 在 心 理 的 互 動, 重 視 讀 者 和 寫 作 者 的 觀 點 以 及 他 們 的 後 設 知 識, 強 調 寫 作 者 渴 望 和 讀 者 達 成 相 互 關 係, 共 享 彼 此 間 的 社 會 實 體 寫 作 不 僅 是 認 知 建 構 的 歷 程, 同 時 也 是 寫 作 者 和 讀 者 社 會 溝 通 的 歷 程 此 觀 點 認 為, 文 章 的 意 義 不 存 在 文 章 或 寫 作 的 意 圖, 而 是 在 寫 作 者 和 讀 者 之 間 的 互 動 和 共 同 假 設 引 發 出 來 的 ( 吳 蓉 燕,2003; 鄭 博 真,1999);Goodman (1996) 則 認 為,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溝 通 與 互 動, 除 了 經 由 口 語 語 言 的 表 達 外, 還 包 括 了 書 面 語 文 的 表 達, 寫 作 即 是 書 面 語 文 的 一 種 陳 盈 璇 (1998) 也 指 出, 寫 作 是 一 種 心 理 歷 程, 經 由 作 者 的 創 作 來 表 達 個 人 內 心 的 思 想 感 情 情 緒 等, 藉 以 和 讀 者 產 生 交 流, 成 為 有 意 義 的 溝 通 活 動 ( 三 ) 寫 作 是 個 人 創 意 的 表 現 寫 作 統 合 了 思 想 的 傳 遞 與 情 感 的 表 達, 由 於 每 個 人 的 思 想 不 會 完 全 相 同, 文 字 表 達 內 容 自 然 有 所 差 異, 所 以 寫 作 本 身 就 是 個 人 創 意 的 展 現 Turner(1978) 認 為 寫 作 的 過 程 就 是 一 種 創 造, 創 造 和 作 文 的 關 係 密 不 可 分, 作 文 是 一 種 思 想 的 表 達 工 具, 而 語 文 本 身 既 是 一 種 激 發 思 考 的 媒 介, 更 是 創 造 性 行 為 的 最 9

高 表 現 ( 引 自 廖 昭 永, 2003); 彭 震 球 (1991) 也 表 示, 語 文 能 力 中 真 正 能 顯 出 創 造 性 的 表 現 能 力, 多 屬 於 說 話 和 作 文, 尤 其 是 作 文, 它 的 藝 術 性 與 創 造 性 更 為 一 般 人 所 特 別 強 調 ( 引 自 許 家 芬, 2004);Bulter 和 Bentley(1988) 認 為, 寫 作 是 一 種 文 字 理 解 和 發 現 的 歷 程, 不 僅 需 要 寫 作 者 將 文 字 排 置 於 紙 上, 更 需 要 其 在 處 理 運 用 文 字 的 過 程 中, 融 入 個 人 經 驗, 發 現 意 義, 進 而 產 生 創 作 ;Hudelson (1994) 則 表 示, 寫 作 是 指 作 者 藉 由 文 字 符 號 來 建 構 文 本 創 造 意 義 的 一 種 語 文 歷 程 ; 吳 忠 魁 (2000) 在 論 述 中 也 提 到, 寫 作 是 作 者 將 所 看 到 的 聽 到 的 想 到 的 內 容, 用 文 字 表 達 出 來, 這 些 表 達 的 內 容 是 具 有 意 義 的, 而 非 單 純 的 文 字 書 寫 綜 合 前 述 三 項 觀 點, 寫 作 歷 程 涉 及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種 類 非 常 廣 泛, 且 需 要 個 體 適 切 地 運 用 及 整 合 各 種 不 同 知 識 與 能 力, 是 一 個 極 為 複 雜 的 過 程, 因 此 寫 作 可 以 說 是 高 層 次 的 語 文 能 力, 也 是 高 層 次 的 認 知 運 作 表 現 再 者, 寫 作 是 個 體 嘗 試 與 他 人 溝 通 的 途 徑 之 一, 因 此 必 須 要 顧 及 讀 者 所 具 備 的 觀 點 及 知 識, 方 便 讀 者 閱 讀, 才 能 夠 引 發 讀 者 的 迴 響 及 共 鳴, 因 此 寫 作 活 動 可 以 說 是 寫 作 者 與 社 會 互 動 的 一 種 方 式 此 外, 寫 作 能 夠 讓 個 體 藉 由 自 己 獨 特 的 創 作 模 式 來 表 達 自 身 的 思 想 與 情 感, 可 以 說 是 展 現 個 人 創 意 的 一 種 方 式 二 影 響 國 中 生 作 文 品 質 的 因 素 既 然 寫 作 是 一 個 複 雜 的 歷 程, 自 然 會 有 許 多 的 因 素 會 影 響 到 最 終 的 作 文 品 質, 下 面 將 探 討 影 響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品 質 之 因 素 : ( 一 ) 環 境 Smith Neisworth 和 Greer(1978) 採 交 互 作 用 論 的 觀 點, 認 為 環 境 對 學 童 的 學 習 發 展 是 相 當 具 有 影 響 力 的 ( 引 自 張 怡 婷, 2003) 而 從 語 言 發 展 的 角 度 來 看,Goodman(1992) 認 為 文 字 知 識 的 發 展 隱 於 環 境 背 景 之 中 ; 涂 亞 鳳 (2006) 10

則 表 示, 寫 作 發 展 如 同 口 語 發 展 過 程 一 樣, 當 學 生 置 身 於 社 會 環 境 中, 聽 到 口 說 語 言 後, 也 會 試 著 去 應 用, 並 在 運 用 語 言 的 結 果 中 得 到 回 饋, 進 而 察 覺 到 語 言 對 他 們 產 生 的 影 響, 最 後 習 得 語 言 而 寫 作 是 一 種 個 體 從 事 書 面 語 言 運 作 的 語 文 活 動, 因 此, 也 需 要 從 社 會 環 境 中 得 到 發 展 與 促 進 ; 林 憲 治 (2004) 亦 指 出, 若 個 體 從 環 境 中 得 到 的 刺 激 或 示 範 愈 多, 有 更 多 仿 效 或 反 應 的 機 會, 其 寫 作 學 習 的 效 果 會 更 好 由 此 可 知, 國 中 生 在 作 文 上 的 表 現 受 到 其 與 所 接 觸 環 境 中 的 人 事 物 之 互 動 的 影 響, 特 別 是 在 主 要 的 學 習 場 所 - 校 園 中 當 體 認 到 環 境 對 學 生 作 文 品 質 的 重 要 性 時, 學 生 在 校 園 中 最 常 接 觸 的 教 師 同 儕 以 及 語 文 物 理 環 境, 便 可 說 是 影 響 學 生 作 文 品 質 好 壞 的 重 要 環 境 因 素 ( 二 ) 主 題 知 識 從 寫 作 歷 程 來 看, 寫 作 者 依 據 自 身 對 主 題 的 瞭 解, 規 劃 作 品 的 內 容 與 架 構 後, 著 手 進 行 寫 作 也 就 是 說, 主 題 知 識 會 影 響 作 文 內 容 的 產 出 歷 程 因 此, 寫 作 者 若 是 對 寫 作 主 題 沒 有 基 本 的 認 識 或 瞭 解, 內 容 就 易 篇 離 主 題, 不 容 易 寫 出 適 切 的 文 章 許 多 國 內 外 學 者 也 證 實, 與 寫 作 主 題 相 關 的 知 識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扮 演 了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會 影 響 寫 作 者 在 寫 作 上 的 表 現 (Hillock, 1987;Hayes & Flower, 1986; 洪 金 英, 1993; 曾 慧 禎, 2002; 林 憲 治, 2004);Hayes 和 Flower (1986) 研 究 寫 作 歷 程 時 亦 發 現, 寫 作 者 是 否 具 備 寫 作 主 題 的 相 關 知 識, 常 會 影 響 到 其 作 品 的 品 質 ( 三 ) 生 活 經 驗 生 活 經 驗 能 夠 幫 助 寫 作 者 增 廣 見 聞 增 加 對 人 事 物 的 體 驗 及 生 活 的 思 考, 能 夠 讓 寫 作 者 獲 得 廣 博 的 見 識 並 培 養 思 考 及 批 判 的 能 力 吳 蓉 燕 (2003) 與 陳 昭 儀 (2005) 分 析 國 內 傑 出 作 家 的 創 作 歷 程 時 發 現, 他 們 都 非 常 強 調 生 活 經 驗, 認 為 生 活 經 驗 除 了 可 以 引 起 個 體 心 理 衝 擊, 源 源 不 絕 地 提 供 新 穎 的 創 作 題 材 外, 個 體 11

在 面 臨 生 活 中 的 各 種 情 境 時, 也 能 夠 學 習 判 斷 和 思 考, 藉 以 增 長 智 慧, 有 助 於 寫 作 素 材 的 累 積 及 思 考 能 力 之 培 養 ; 王 基 倫 (2005) 則 是 根 據 中 小 學 作 文 教 學 現 況 指 出, 生 活 積 累 情 感 積 累 藝 術 發 現 能 力, 及 強 烈 的 創 作 意 圖, 雖 然 都 是 影 響 作 文 品 質 的 要 素, 但 因 國 內 的 中 小 學 作 文 教 學 只 是 一 項 訓 練 過 程, 並 未 達 到 作 家 創 作 的 程 度, 有 時 也 為 了 配 合 課 程 進 度, 安 排 一 些 命 題 作 文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生 活 積 累 與 情 感 積 累 則 較 藝 術 發 現 創 作 意 圖 來 得 重 要 ; 章 五 奇 (2005) 也 指 出, 學 生 寫 不 出 好 文 章, 生 活 經 驗 太 少 是 一 個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由 此 可 知, 當 學 生 有 了 豐 富 的 生 活 閱 歷, 不 僅 有 助 於 激 發 思 考 的 多 元 性 批 判 性 及 想 像 的 靈 活 性, 也 能 幫 助 學 生 累 積 情 感, 這 些 都 能 夠 充 實 文 章 的 內 容, 使 作 文 品 質 有 所 提 升 ( 四 ) 語 文 知 識 曾 慧 禎 (2002) 認 為, 寫 作 者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需 要 擁 有 與 句 法 文 法 文 章 結 構 或 形 式 等 相 關 的 陳 述 性 知 識, 而 這 些 知 識 會 影 響 到 最 終 的 寫 作 表 現 ; 姜 淑 玲 (1996) 亦 指 出, 寫 作 是 一 種 以 書 面 語 言 形 式 來 表 達 思 想 與 情 感 的 活 動, 一 方 面 著 重 文 字 表 達 的 方 式 與 技 巧, 包 括 造 詞 造 句 句 型 變 化 句 子 改 寫 等 基 本 語 文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也 著 重 與 段 落 組 織 文 章 結 構 等 有 關 文 章 層 次 的 問 題, 包 括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佈 局 等, 這 些 語 文 知 識 都 是 寫 作 的 基 礎, 不 僅 影 響 寫 作 的 進 行, 對 於 作 文 品 質 的 良 窳 也 會 有 所 影 響 ( 五 ) 後 設 認 知 能 力 Bereiter 和 Scardamalia(1987) 認 為, 寫 作 能 力 和 口 語 能 力 之 不 同 處 在 於, 寫 作 歷 程 中 缺 乏 立 即 互 動 之 對 象, 無 法 直 接 獲 得 外 在 的 回 饋 所 以 對 寫 作 者 而 言, 創 作 歷 程 可 說 是 無 法 對 其 表 徵 思 考 即 時 給 予 回 饋 的 自 我 運 思 歷 程 (Yarrow & Topping, 2001) 因 此, 寫 作 者 的 後 設 認 知 能 力 便 成 為 影 響 作 文 品 質 的 重 要 因 12

素 之 一, 所 謂 的 後 設 認 知 即 是 指 個 體 對 自 己 認 知 歷 程 與 結 果 的 覺 察 及 自 我 調 整, 包 括 兩 個 構 成 要 素 : 一 是 對 自 我 認 知 歷 程 的 瞭 解 ; 另 一 則 是 對 認 知 活 動 的 監 控 與 調 整 優 秀 的 寫 作 者 會 擬 訂 合 適 的 寫 作 目 標 與 計 畫, 並 據 此 目 標 計 畫 進 行 寫 作, 同 時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不 斷 監 控 與 修 改, 最 後 再 校 閱 文 章 ( 洪 金 英, 1993), 這 就 是 寫 作 者 對 自 己 認 知 歷 程 的 知 識 與 覺 察 由 於 現 今 多 數 的 國 中 學 生, 仍 無 法 具 體 掌 握 寫 作 的 歷 程 與 原 則, 因 此 這 種 後 設 認 知 的 監 控 能 力 對 其 而 言, 是 一 件 較 為 困 難 的 任 務 換 句 話 說, 多 數 的 國 中 生 在 寫 作 文 時, 常 常 僅 能 將 腦 海 中 既 有 的 知 識 直 接 陳 述 出 來, 卻 難 以 思 考 如 何 組 織 與 有 效 的 修 正, 作 文 的 品 質 也 就 難 以 提 升 三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中 常 見 的 問 題 一 般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中 常 出 現 的 問 題, 大 致 能 夠 歸 類 為 立 意 取 材 組 織 結 構 修 辭 技 巧 字 詞 語 句 與 標 點 符 號 等 五 大 方 面, 其 中 第 一 項 屬 於 內 容 思 想 的 問 題, 第 二 項 則 屬 形 式 結 構 的 嚴 謹 程 度, 後 三 項 則 可 歸 為 文 字 技 巧 成 熟 度 的 範 疇 ( 鄭 博 真, 1996 2003; 陳 嘉 英 陳 智 弘, 2006) ( 一 ) 立 意 取 材 方 面 立 意 即 是 文 章 的 主 旨, 決 定 了 寫 作 者 的 思 路 取 材 組 織 結 構 甚 至 用 詞 的 方 向 國 中 學 生 常 見 的 問 題, 包 括 未 把 握 重 點 敘 寫, 主 次 不 分 ; 材 料 不 足, 內 容 貧 乏 ; 取 材 偏 離 主 題 和 範 圍 ; 常 用 籠 統 的 詞 句, 缺 乏 具 體 實 例 ; 缺 乏 真 實 情 感 ; 缺 乏 想 像 力 ; 內 容 缺 乏 新 鮮 感, 平 庸 無 趣 等 ( 二 ) 組 織 結 構 方 面 結 構 就 如 同 文 章 的 骨 架, 合 理 的 組 織 以 及 前 後 文 的 緊 密 銜 接, 都 能 夠 使 文 章 脈 絡 更 加 清 晰 易 讀 國 中 學 生 常 見 的 組 織 結 構 問 題, 包 括 分 段 不 恰 當 ; 內 容 安 排 13

缺 乏 合 理 的 順 序, 條 理 紊 亂 不 清 ; 文 章 前 後 脫 節, 未 能 相 互 呼 應 等 ( 三 ) 修 辭 技 巧 方 面 修 辭 是 美 化 文 采 的 利 器, 不 但 能 創 造 形 式 的 美 感, 又 可 加 強 文 句 的 氣 勢 國 中 學 生 常 見 的 修 辭 技 巧 問 題, 在 於 未 能 善 用 修 辭 技 巧 來 潤 飾 文 句 以 及 不 當 使 用 修 辭 技 巧, 如 誇 大 失 當 比 喻 不 當 等 ( 四 ) 字 詞 語 句 方 面 字 詞 語 句 運 用 的 精 準 性 與 流 暢 度, 影 響 寫 作 者 的 見 解 與 思 想 是 否 能 清 晰 且 正 確 的 傳 達 給 讀 者 國 中 學 生 常 見 有 關 字 詞 語 句 問 題, 包 括 使 用 錯 字 或 別 字 ; 用 詞 不 適 當 ; 遺 漏 字 詞, 意 思 不 完 整 ; 字 詞 多 餘 累 贅 ; 語 詞 顛 倒 錯 誤 ; 濫 用 成 語 ; 句 子 結 構 混 亂 ; 句 子 費 解 等 ( 五 ) 標 點 符 號 方 面 適 切 而 恰 當 地 運 用 標 點 符 號, 可 以 使 語 意 更 加 明 確 國 中 學 生 常 見 的 問 題, 包 括 該 加 上 標 點 符 號 的 地 方, 卻 遺 漏 標 點 符 號 ; 不 該 加 上 標 點 符 號 的 地 方, 卻 多 出 標 點 符 號 以 及 錯 用 標 點 符 號 等 綜 合 第 二 三 點 的 文 獻 討 論 可 知, 主 題 知 識 生 活 經 驗 有 助 於 文 章 素 材 的 累 積, 能 夠 改 善 國 中 學 生 在 作 文 中 立 意 取 材 不 當 的 問 題 ; 環 境 及 語 文 知 識 能 夠 充 實 學 生 的 寫 作 知 能, 例 如 文 章 結 構 文 字 運 用 技 巧 等 知 識 ; 後 設 認 知 能 力, 則 能 夠 幫 助 學 生 有 效 地 檢 視 自 己 的 作 品, 發 現 自 己 文 章 的 優 缺 點, 加 以 成 長 改 進 這 些 因 素 對 於 改 進 作 文 的 整 體 品 質 均 有 所 助 益 14

由 於 學 校 為 國 中 生 的 主 要 學 習 場 所, 因 此 研 究 者 嘗 試 以 學 生 自 身 以 及 其 與 校 園 語 文 環 境 同 儕 和 教 師 間 的 互 動 為 探 討 的 重 點, 藉 以 瞭 解 國 中 學 生 的 文 化 資 本 同 儕 互 動 及 內 化 判 準 對 其 作 文 品 質 的 影 響 綜 合 前 述 文 獻, 研 究 者 認 為 : 豐 富 學 生 的 生 活 閱 歷, 可 以 增 進 學 生 多 元 化 的 體 驗 與 思 考, 進 而 提 升 寫 作 內 容 與 見 解 的 豐 富 程 度, 此 外, 校 園 中 的 語 文 資 源, 也 能 夠 提 供 學 生 觀 摩 與 學 習 的 機 會 ; 而 學 生 經 由 同 儕 的 分 享 學 習 互 動 歷 程, 不 僅 可 以 累 積 寫 作 的 相 關 知 識 與 技 能, 例 如 主 題 知 識 生 活 經 驗 語 言 知 識 及 後 設 認 知 能 力 的 培 養 等, 也 能 夠 擴 展 彼 此 的 視 野, 間 接 豐 富 了 個 體 的 生 活 與 學 習 經 驗, 積 累 寫 作 素 材 ; 此 外, 學 生 和 教 師 的 寫 作 學 習 互 動, 影 響 著 學 生 對 寫 作 所 抱 持 的 看 法, 進 而 建 構 出 一 套 屬 於 自 己 的 寫 作 標 準, 當 要 進 行 寫 作 活 動 時, 這 套 標 準 影 響 著 學 生 對 寫 作 歷 程 以 及 文 章 內 容 的 監 控, 自 然 會 影 響 最 終 的 文 章 品 質 簡 單 來 說, 國 中 生 的 文 化 資 本 同 儕 互 動 以 及 內 化 判 準 對 其 作 文 品 質 應 會 產 生 正 向 的 影 響 四 作 文 品 質 之 評 量 ( 一 ) 評 量 的 類 型 作 文 本 身 是 一 種 高 層 次 的 語 文 能 力, 且 牽 涉 到 相 當 複 雜 的 運 思 歷 程, 因 此 評 量 的 方 法 也 有 所 不 同 根 據 Huot(1990) 整 理 的 作 文 評 量 文 獻 資 料 發 現, 典 型 的 作 文 評 量 可 分 為 整 體 評 量 (Holistic scoring) 分 析 評 量 (Analytic scoring) 及 主 要 特 質 評 量 (Primary trait scoring) 三 類 Cohen(1994) 則 補 充 了 多 元 特 質 評 量 (Multitrait scoring) 與 檔 案 評 量 (Portfolios assessment) 二 項 研 究 者 將 各 類 評 量 的 主 要 概 念 與 優 缺 點 簡 述 於 下 表 : 15

表 2-1-1 作 文 品 質 評 量 類 型 一 覽 表 評 量 類 型 整 體 評 量 分 析 評 量 主 要 特 質 評 量 多 元 特 質 評 量 檔 案 評 量 主 要 概 念 優 點 缺 點 依 賴 訓 練 有 素 的 評 分 者 在 閱 讀 * 能 說 明 評 鑑 學 生 * 僅 做 質 的 評 斷, 完 整 篇 文 章 後, 根 據 整 體 印 寫 作 的 標 準 不 適 合 作 個 別 化 象, 再 參 照 計 分 指 引 或 評 量 表 * 適 用 於 大 樣 本 的 教 學 方 案 所 敘 述 的 寫 作 特 徵, 給 予 一 個 * 符 合 經 濟 效 益, 分 數 不 需 花 費 太 多 時 間 和 金 錢 為 特 徵 的 特 色 分 析, 通 常 以 一 * 一 次 處 理 一 個 技 * 難 以 獲 得 可 靠 的 個 量 表 或 檢 核 表 為 基 礎, 列 出 能, 可 提 供 診 斷 評 分 量 表 關 於 寫 作 的 顯 著 特 徵, 包 括 : 性 資 料 * 內 在 評 分 者 信 度 想 法 組 織 用 字 韻 味 慣 * 適 用 於 個 別 的 學 較 難 建 立 用 法 標 點 符 號 拼 字 和 書 寫 生 * 計 分 複 雜 費 時 等 * 易 傾 向 於 強 調 錯 誤 分 析 屬 於 整 體 評 量 的 一 種, 焦 點 置 * 適 用 於 小 樣 本 * 計 分 標 準 的 設 定 於 特 訂 的 修 辭 特 徵 或 作 品 的 特 * 計 分 指 引 明 確 不 及 應 用 之 效 度 問 質 此 法 必 須 先 確 認 欲 測 量 的 複 雜 題 文 體, 並 訓 練 評 分 者 做 關 於 該 文 體 獨 特 特 徵 的 整 體 判 斷 根 據 不 同 的 文 章 設 下 不 同 的 評 * 不 同 性 質 的 文 章 * 難 以 界 定 特 定 性 分 面 向, 而 這 些 評 分 向 度 ( 通 有 其 特 定 的 評 分 質 文 章 的 評 分 向 常 3-4 個 ) 是 由 多 位 評 分 者 一 起 向 度, 故 評 分 效 度 決 定 發 展 的 不 再 拘 泥 於 文 度 佳 字 表 達 的 特 質, 也 會 從 其 他 的 * 提 供 多 向 度 的 訊 角 度 來 評 定 息, 對 教 學 與 學 習 具 正 向 效 果 檢 視 在 自 然 情 境 下 所 蒐 集 到 的 * 適 用 於 總 結 性 評 * 無 法 提 供 足 夠 的 資 訊, 通 常 以 半 引 導 方 式, 讓 量 診 斷 訊 息 學 生 完 成 寫 作 作 品 必 須 選 擇 * 適 用 於 大 樣 本 學 生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作 品, 使 用 標 準 化 常 模, 參 照 成 就 測 驗 予 以 評 量 整 體 而 言, 整 體 評 量 分 析 評 量 主 要 特 質 評 量 與 多 元 特 質 評 量 都 屬 於 直 接 16

評 量 的 方 式, 而 較 常 被 採 用 的 則 是 整 體 評 量 與 分 析 評 量 兩 類 柯 志 忠 (2000) 指 出, 國 內 寫 作 教 學 實 務 中, 多 數 教 師 採 取 整 體 印 象 的 評 分 方 式, 給 予 學 生 作 品 一 個 等 地 或 百 分 比 的 分 數, 較 少 會 細 分 成 數 個 項 目 去 評 量 整 體 評 量 雖 然 較 為 節 省 時 間 與 金 錢 的 花 費, 但 因 其 是 對 整 篇 文 章 提 供 一 個 整 體 分 數, 故 提 供 的 訊 息 有 限 ; 分 析 評 量 在 計 分 上 雖 花 費 較 多 時 間 與 金 錢, 卻 可 針 對 文 章 中 的 想 法 組 織 用 字 等 不 同 面 向 進 行 評 量, 提 供 較 多 的 診 斷 訊 息, 有 助 於 瞭 解 學 生 寫 作 技 能 的 精 熟 與 否 因 此, 若 想 清 楚 地 瞭 解 學 生 寫 作 困 境 與 癥 結 所 在, 以 便 提 供 學 生 適 切 建 議, 採 分 析 型 的 評 定 方 式 會 有 較 好 的 效 果 基 於 這 樣 的 觀 點, 本 研 究 擬 採 取 分 析 評 量 的 方 式, 以 瞭 解 學 生 在 作 文 品 質 上 的 優 點 與 問 題 所 在 ( 二 ) 評 量 項 目 的 訂 定 國 內 外 已 發 展 出 的 作 文 評 定 量 表, 依 據 不 同 的 教 學 目 標 及 研 究 需 要, 而 有 特 定 的 評 分 項 目 研 究 者 蒐 集 部 分 文 獻 後, 依 據 量 表 編 製 者 評 分 項 目 作 一 整 理, 詳 見 表 2-1-2: 從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各 學 者 所 訂 定 的 寫 作 評 定 量 表 都 傾 向 於 使 用 分 析 型 的 評 量 方 式, 主 要 是 以 內 容 取 材 組 織 結 構 以 及 基 本 技 巧 這 三 方 面 為 主 研 究 者 除 了 參 酌 前 述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中 常 見 的 問 題 及 表 中 各 學 者 的 量 表 外, 另 徵 詢 三 位 中 學 國 語 文 教 師 的 意 見, 訂 定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作 文 評 量 向 度 最 後, 以 整 體 文 章 新 穎 性 形 式 結 構 嚴 謹 性 文 字 技 巧 成 熟 度 以 及 內 容 深 刻 性 四 個 向 度 為 本 研 究 作 文 評 定 量 表 之 內 涵, 藉 以 瞭 解 本 研 究 所 選 取 的 各 變 項 對 於 學 生 作 文 品 質 的 影 響 17

表 2-1-2 作 文 品 質 評 量 項 目 一 覽 表 編 製 者 陳 英 豪 簡 楚 瑛 王 萬 清 (1988) 張 新 仁 (1992) 陳 鳳 如 (1993) Cohen (1994) Roid (1994) 蔡 銘 津 (1995) 姜 淑 玲 (1996) 鄭 博 真 (1996) 評 分 項 目 1. 文 字 修 辭 : 標 點 適 當 用 字 正 確 修 辭 精 確 文 法 通 則 句 型 通 順 2. 內 容 取 材 : 取 材 適 切 旁 徵 博 引 見 解 獨 特 事 理 分 明 文 體 相 符 3. 段 落 組 織 : 段 落 清 晰 承 轉 曲 折 結 論 得 體 起 始 有 力 前 後 呼 應 1. 文 字 修 辭 : 包 含 標 點 用 字 詞 意 文 法 及 句 型 2. 組 織 架 構 : 段 落 起 始 承 接 結 論 前 後 3. 內 容 思 想 : 取 材 旁 徵 博 引 見 解 獨 到 事 理 分 明 文 題 相 符 1. 文 字 修 辭 : 包 含 標 點 用 字 修 辭 文 法 及 句 型 2. 內 容 思 想 : 取 材 景 物 見 解 事 理 文 題 3. 組 織 架 構 : 段 落 起 始 承 接 結 尾 前 後 1. 內 容 : 想 法 明 確 性 2. 組 織 : 組 織 連 慣 性 3. 字 詞 : 用 字 用 詞 及 用 語 4. 文 法 : 有 無 錯 誤 掌 握 複 雜 性 5. 技 巧 : 拼 字 與 標 點 1. 構 想 2. 組 織 3. 生 動 (Voice)4. 文 字 修 辭 5. 流 暢 6. 形 式 1. 文 字 修 辭 : 標 點 適 當 用 字 正 確 修 辭 精 確 文 法 通 順 句 型 豐 富 2. 內 容 思 想 : 取 材 適 切 主 題 鮮 明 背 景 清 晰 情 節 流 暢 高 潮 湧 現 3. 組 織 結 構 : 段 落 分 明 起 始 有 力 承 轉 合 宜 結 局 得 體 前 後 一 貫 1. 內 容 : 中 心 詳 略 材 料 2. 結 構 : 段 落 銜 接 3. 語 言 表 達 : 字 詞 句 標 點 字 跡 1. 標 點 符 號 : 標 點 正 確 2. 字 詞 語 句 : 用 字 正 確 用 詞 正 確 句 子 通 順 3. 思 想 內 容 : 內 容 充 實 取 材 切 題 列 舉 實 例 符 合 事 實 4. 組 織 結 構 : 條 理 清 晰 段 落 分 明 前 後 呼 應 5. 修 辭 美 化 : 措 辭 精 緻 說 明 生 動 18

編 製 者 陳 鳳 如 (1999) 柯 志 忠 (2000) 陳 文 琪 (2001) 仇 小 屏 (2005) 陳 滿 銘 (2005) 涂 亞 鳳 (2006) 陳 嘉 英 陳 智 弘 (2006) 評 分 項 目 1. 流 暢 性 : 文 句 通 暢 文 思 流 暢 文 章 篇 幅 2. 變 通 性 : 內 容 多 樣 用 詞 多 變 觀 點 多 面 3. 獨 創 性 : 題 目 獨 特 內 容 新 穎 見 解 獨 特 4. 精 密 性 : 修 辭 精 確 段 落 貫 串 詞 藻 豐 富 1. 文 句 表 達 : 遣 詞 用 字 文 句 連 貫 表 達 流 暢 2. 內 容 思 考 : 內 容 合 題 掌 握 重 點 思 惟 清 晰 3. 組 織 結 構 : 段 落 適 宜 前 後 連 貫 架 構 完 整 4. 基 本 技 巧 : 文 字 正 確 標 點 正 確 語 句 正 確 1. 內 容 思 想 : 中 心 思 想 明 確 取 材 適 當 敘 述 合 理 見 解 獨 特 描 寫 生 動 2. 組 織 結 構 : 分 段 清 楚 銜 接 恰 當 架 構 完 整 3. 通 則 規 範 : 標 點 正 確 字 詞 使 用 恰 當 文 句 通 順 1. 意 象 : 立 意 取 材 2. 章 法 : 運 材 佈 局 1. 意 象 : 義 蘊 ( 情 理 ) 材 料 ( 事 物 景 ) 2. 章 法 : 篇 章 之 形 式 結 構, 亦 即 連 句 成 節 連 節 成 段 連 段 成 篇 的 邏 輯 組 織 1. 敏 覺 性 : 用 字 正 確 觀 察 入 微 體 會 深 刻 2. 流 暢 性 : 文 句 通 暢 文 思 流 暢 文 章 篇 幅 3. 變 通 性 : 標 點 多 樣 用 詞 多 變 觀 點 多 面 4. 獨 創 性 : 內 容 新 穎 見 解 獨 到 風 格 獨 特 5. 精 密 力 : 修 辭 精 確 段 落 連 貫 題 文 相 符 1. 立 意 取 材 2. 結 構 組 織 3. 遣 詞 造 句 4. 格 式 別 字 及 標 點 符 號 19

第 二 節 寫 作 動 機 的 理 論 基 礎 一 動 機 與 寫 作 動 機 ( 一 ) 動 機 的 意 義 張 春 興 (1999) 認 為 動 機 是 指 引 起 個 體 活 動, 維 持 已 引 起 的 活 動, 並 導 使 該 活 動 朝 向 某 一 目 標 的 內 在 歷 程 ; 江 南 發 (1994) 解 釋 動 機 為 一 假 設 性 的 構 念, 用 以 說 明 引 發 個 體 表 現 出 具 目 標 導 向 之 行 為 的 起 始 方 向 強 度 及 持 續 等 現 象 的 內 在 狀 態, 它 是 促 使 個 體 從 事 各 種 活 動 的 內 在 原 因 ;Graham 和 Weiner(1996) 認 為 動 機 可 以 用 來 檢 視 個 體 選 擇 某 行 為 的 原 因 (choice of behavior) 行 為 潛 勢 (latency of behavior) 行 為 強 度 (intensity of behavior) 行 為 的 持 久 度 (persistence of behavior), 以 及 從 事 該 行 為 時, 個 體 的 認 知 及 情 緒 反 應 等 內 在 狀 態 綜 合 前 述 學 者 的 看 法, 動 機 可 以 說 是 複 雜 的 內 在 狀 態, 是 一 股 吸 引 與 激 勵 個 體 從 事 某 種 活 動 或 工 作 的 力 量, 同 時 也 影 響 著 活 動 中 個 體 的 調 適 以 及 使 用 策 略 的 選 擇, 進 而 影 響 到 活 動 的 結 果 ( 二 ) 寫 作 動 機 研 究 者 將 上 述 學 者 對 動 機 所 提 出 的 解 釋, 延 伸 至 寫 作 領 域 中 : 寫 作 動 機 是 指 引 起 個 體 從 事 維 持 寫 作 活 動, 並 促 使 個 體 朝 向 所 設 定 的 最 終 目 標 進 行 的 內 在 歷 程 不 同 個 體 所 設 定 的 最 終 目 標 必 然 有 所 差 異, 因 此 寫 作 動 機 可 以 解 釋 為 個 體 從 事 寫 作 活 動 的 理 由, 寫 作 可 能 是 自 發 性 的 需 要, 為 滿 足 個 體 的 心 理 需 求, 例 如 抒 發 情 緒 表 達 自 我 等 ; 也 可 能 是 受 到 外 在 環 境 中 的 種 種 因 素 所 影 響, 例 如 他 人 評 價 為 求 獎 賞 等, 而 這 個 寫 作 理 由 也 會 影 響 寫 作 歷 程 中 的 策 略 選 擇 心 力 投 注 以 及 最 終 的 結 果 表 現 20

二 影 響 寫 作 動 機 的 因 素 研 究 者 整 理 相 關 資 料 後, 將 可 能 影 響 寫 作 動 機 的 因 素 列 舉 如 下 : ( 一 ) 早 期 寫 作 經 驗 Collins 與 Bissell(2002) 認 為 早 期 的 寫 作 經 驗 影 響 學 生 對 於 從 事 寫 作 活 動 的 能 力 感, 進 而 影 響 到 從 事 寫 作 的 動 機 ;Lam 與 Law(2007) 也 指 出, 過 去 的 寫 作 經 驗 有 助 於 提 升 寫 作 者 的 自 我 效 能, 因 而 引 發 其 寫 作 之 動 機 ; 吳 蓉 燕 (2003) 研 究 發 現, 早 期 成 功 的 寫 作 經 驗 促 使 優 秀 文 藝 創 作 者 在 寫 作 方 面 開 始 自 我 肯 定, 也 因 此 轉 而 積 極 地 創 作 可 見, 成 功 的 寫 作 經 驗 不 僅 提 供 日 後 寫 作 時 所 需 的 鷹 架, 且 能 增 進 寫 作 者 的 信 心, 因 此 在 有 鷹 架 支 持 與 預 見 成 功 的 情 況 下, 個 體 從 事 寫 作 的 動 機 就 容 易 提 升 ( 二 ) 重 要 他 人 或 楷 模 生 活 中 有 重 要 的 寫 作 示 範 者 是 培 養 一 個 喜 愛 寫 作 的 個 體 之 重 要 因 素 這 個 寫 作 示 範 者 可 以 是 生 活 中 的 重 要 他 人, 例 如 教 師 父 母 同 儕, 也 可 以 是 楷 模 人 物, 如 傳 記 中 的 人 物 或 是 存 在 於 社 會 上 的 心 中 偶 像 這 些 重 要 他 人 或 楷 模 藉 由 不 同 的 管 道 分 享 自 身 的 寫 作 經 驗, 讓 個 體 從 中 學 習 與 體 會 寫 作 如 何 豐 富 寫 作 者 的 生 命 以 及 所 能 帶 來 的 喜 悅, 因 而 促 使 個 體 產 生 寫 作 的 慾 望 (Codling, Gambrell, Kennedy, Palmer, & Graham,1996; 吳 蓉 燕, 2003) ( 三 ) 社 會 支 持 與 人 際 互 動 的 環 境 Codling 等 人 (1996) 調 查 指 出 人 際 互 動 是 影 響 寫 作 動 機 的 重 要 因 素, 意 即 在 寫 作 時 能 否 和 他 人 溝 通 交 換 心 得 及 獲 得 他 人 的 肯 定, 會 影 響 到 個 體 的 寫 作 動 機 ; 此 外, 該 調 查 中 也 發 現, 家 庭 若 是 支 持 與 鼓 勵 寫 作, 則 能 有 效 提 升 兒 童 的 寫 21

作 動 機 由 此 可 知, 若 個 體 的 學 習 環 境 中 充 滿 人 際 互 動, 使 其 能 有 較 多 和 他 人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交 換 寫 作 學 習 心 得 的 機 會, 並 得 到 支 持 與 鼓 勵, 對 寫 作 動 機 的 提 升 會 有 所 幫 助 ( 四 ) 豐 富 且 可 接 觸 (availability) 的 語 文 環 境 研 究 證 實 環 境 中 藏 書 的 可 接 觸 性 與 可 獲 得 性 (availability of books) 有 助 於 提 升 個 體 的 閱 讀 動 機 (Gambrell, 1996), 由 此 可 知, 個 體 多 是 從 最 易 取 得 書 本 的 地 方 來 選 取 閱 讀 材 料 對 於 同 屬 語 文 領 域 學 習 活 動 的 寫 作 而 言, 研 究 者 推 測 可 接 近 的 語 文 環 境 對 於 寫 作 動 機 也 會 有 所 影 響, 當 個 體 所 處 的 學 習 環 境 中, 有 豐 富 的 語 文 相 關 資 料 能 幫 助 個 體 學 習 寫 作 以 及 產 生 寫 作 的 素 材, 寫 作 動 機 就 有 提 升 的 可 能 但 豐 富 的 語 文 環 境 不 一 定 保 證 能 培 養 出 高 寫 作 動 機 的 個 體, 還 要 視 個 體 使 用 這 些 資 訊 的 狀 況 而 定 因 此, 可 接 觸 的 語 文 環 境 對 喜 愛 寫 作 的 個 體 來 說, 應 屬 必 要 條 件 綜 合 前 述 文 獻 可 知, 早 期 的 寫 作 經 驗 重 要 他 人 以 及 環 境 會 影 響 個 體 的 寫 作 動 機 本 研 究 將 焦 點 放 在 國 中 校 園 環 境 中, 研 究 者 認 為 教 師 同 儕 及 校 園 中 的 語 文 物 理 環 境 對 學 生 的 寫 作 動 機 應 會 有 所 影 響 教 師 及 同 儕 可 說 是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的 重 要 他 人, 因 此 學 生 與 同 儕 間 的 互 動 與 教 師 互 動 所 建 構 出 的 內 化 判 準, 以 及 校 園 中 語 文 環 境 的 豐 富 程 度 及 可 取 得 性 學 生 自 身 所 具 備 的 生 活 學 習 經 驗 等 文 化 資 本 對 寫 作 動 機 的 影 響, 是 本 研 究 所 要 探 究 的 重 點 之 一 三 寫 作 動 機 與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 一 ) 寫 作 動 機 與 作 文 整 體 品 質 之 關 係 Lam 與 Law(2007) 研 究 發 現, 寫 作 動 機 是 教 學 活 動 與 作 文 品 質 的 中 介 因 子, 22

意 即 教 學 活 動 若 能 促 發 學 生 的 寫 作 動 機, 對 其 作 文 品 質 會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此 結 果 證 實 了 寫 作 動 機 的 重 要 性 ; 吳 蓉 燕 (2003) 的 研 究 則 發 現, 優 秀 文 藝 創 作 者 在 投 入 創 作 活 動 時, 常 常 達 到 忘 我 的 境 界, 不 僅 享 受 創 作 的 樂 趣, 且 能 從 過 程 中 探 索 自 己 的 問 題, 可 見 強 烈 的 內 在 動 機 對 作 文 品 質 有 正 向 的 影 響 此 外, 研 究 也 指 出 創 作 者 剛 開 始 投 入 寫 作 時, 想 要 獲 得 獎 項 和 肯 定 的 外 在 動 機, 也 都 能 促 使 其 繼 續 投 入 創 作 中, 並 不 斷 提 升 作 品 的 品 質 ;Walker(2003) 的 研 究 也 指 出, 有 關 改 善 作 品 或 技 巧 的 具 體 回 饋 是 個 體 寫 作 自 我 效 能 發 展 並 影 響 作 品 品 質 的 有 力 因 素 ; Gersten 和 Baker(2001) 針 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所 做 的 寫 作 介 入 教 學 研 究 亦 發 現, 提 供 大 量 質 的 回 饋 是 成 功 介 入 不 可 或 缺 的 要 素, 顯 示 獲 得 他 人 回 饋 的 外 在 動 機, 有 助 於 作 文 品 質 的 提 升 由 此 可 知, 當 寫 作 者 具 有 愈 強 的 寫 作 動 機 時, 對 於 文 章 整 體 品 質 的 提 升 會 有 所 助 益 一 般 研 究 中, 對 於 內 在 動 機 會 提 升 作 文 品 質 是 比 較 沒 有 異 議 的 ; 而 外 在 動 機 對 學 生 作 文 的 整 體 品 質 的 影 響 則 需 要 實 證 研 究 提 供 進 一 步 的 佐 證 由 於 多 數 的 國 中 學 生 正 處 於 寫 作 生 手 的 階 段, 當 他 們 能 有 得 獎 獲 得 他 人 肯 定 等 外 在 的 努 力 目 標 時, 會 有 很 大 的 動 力 繼 續 從 事 寫 作 改 進 作 文 的 品 質,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國 中 學 生 的 整 體 寫 作 動 機 愈 高, 其 作 文 的 整 體 品 質 也 會 愈 好 ( 二 ) 寫 作 動 機 與 作 文 品 質 中 整 體 文 章 新 穎 性 之 關 係 作 文 結 合 了 寫 作 者 的 思 想 與 情 感, 由 於 每 個 人 的 思 想 不 會 完 全 相 同, 文 字 表 達 內 容 自 然 會 有 所 差 異, 所 以 作 文 可 以 說 是 個 人 創 意 的 展 現 因 此, 探 究 寫 作 動 機 與 作 文 品 質 中 的 整 體 文 章 新 穎 性 間 之 關 係 亦 是 本 研 究 的 旨 趣 之 一, 下 面 將 分 別 探 討 內 在 動 機 以 及 外 在 動 機 與 創 造 力 之 間 的 關 係 : 23

1. 內 在 動 機 與 創 造 力 在 理 論 方 面, 很 多 學 者 都 認 為 內 在 動 機 有 助 於 創 造 力 的 展 現 (Sternberg & Lubart,1991,1992,1995,1996; Woodman & Schoenfeldt,1989,1990; Runco & Chand,1995; Csikszentmihalyi,1990; Gardner,1993; Csikszentmihalyi & Robinson,1986; Getzels & Csikszentmihalyi,1976; Mansfield & Busse, 1981; 引 自 Collins & Amabile, 1999), 而 且 有 相 當 多 的 實 證 研 究 提 供 佐 證 ( 引 自 Collins & Amabile,1999):Torrance(1981,1983,1987) 研 究 發 現, 從 事 自 己 所 熱 愛 工 作 的 人 較 具 有 創 造 力 ;Heinzen Mills 和 Cameron(1993) 以 在 數 學 與 科 學 方 面 具 才 能 的 年 輕 人 為 研 究 對 象, 發 現 具 創 造 力 的 年 輕 人 擁 有 比 他 們 的 同 儕 更 高 的 內 在 動 機 ;Gruber(1986;Gruber & Davis,1988) 則 是 採 個 案 研 究 法, 觀 察 到 高 創 造 力 者 對 工 作 高 度 地 投 入, 可 以 為 一 些 問 題 入 迷 到 投 入 數 年 的 時 間 鑽 研 ;Albert(1990) 與 Perkins(1988) 的 研 究 則 發 現, 具 創 造 力 的 個 體, 可 以 從 具 有 挑 戰 性 的 工 作 中 得 到 能 量, 而 這 也 是 高 度 內 在 動 機 的 特 徵 2. 外 在 動 機 與 創 造 力 由 於 外 在 動 機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被 視 為 是 外 在 的 控 制, 但 有 些 時 候, 確 實 也 提 供 了 有 用 且 需 要 的 訊 息, 於 是 Deci 與 Ryan(1985) 將 外 在 動 機 修 正 為 包 含 控 制 與 訊 息 兩 個 面 向 而 Amabile(1993, 1996) 依 據 此 概 念, 界 定 了 兩 種 類 型 的 外 在 動 機, 一 是 具 綜 合 作 用 的 外 在 動 機 因 子 (synergistic extrinsic motivators), 能 夠 提 供 知 識 訊 息 或 賦 權 給 個 體, 使 個 體 把 工 作 做 得 更 好, 且 其 能 夠 與 內 在 動 機 協 同 作 用 以 完 成 任 務, 包 括 了 訊 息 性 的 外 在 動 機 (informational extrinsic motivation) 及 賦 權 性 的 外 在 動 機 (enabling extrinsic motivation); 另 一 是 不 具 綜 合 作 用 的 外 在 動 機 因 子 (nonsynergistic extrinsic motivators), 使 人 有 受 控 制 之 感 且 會 損 傷 其 內 在 動 機, 此 即 為 控 制 性 的 外 在 動 機 (controlling extrinsic motivation) 由 動 機 的 綜 合 作 用 (motivational synergy) 之 概 念 可 知, 部 分 外 在 動 機 的 因 子 有 助 於 內 在 動 機 之 發 展, 並 進 而 促 使 個 體 在 內 在 動 機 24

的 作 用 下 完 成 任 務, 對 創 造 力 有 所 助 益 綜 合 前 述 文 獻 可 知, 內 在 動 機 對 創 造 力 的 價 值 與 重 要 性 是 大 家 所 肯 定 的, 但 外 在 動 機 如 何 影 響 個 體 的 創 造, 則 需 視 外 在 動 機 的 性 質 而 定, 若 其 能 提 供 個 體 有 效 的 資 訊, 便 能 提 升 個 體 的 創 造 成 效 ; 若 是 讓 個 體 有 被 控 制 的 感 受, 則 容 易 使 個 體 將 專 注 力 分 散 在 外 在 目 的 與 工 作 兩 方 面, 便 會 對 學 生 的 創 造 力 產 生 較 負 面 的 效 果 因 此, 本 研 究 擬 根 據 Amabile(1993) 的 動 機 假 說 來 探 討 國 中 學 生 寫 作 動 機 與 創 造 力 之 間 的 關 係, 藉 以 檢 視 驗 證 其 理 論 25

第 三 節 文 化 資 本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一 文 化 資 本 的 概 念 ( 一 ) 資 本 的 意 義 朱 建 宗 (2006) 認 為, 資 本 是 累 積 物 品 的 價 值, 不 僅 能 再 製 成 其 他 物 品, 還 能 夠 幫 助 產 生 更 多 的 財 富 ;Bourdieu(1980) 則 是 使 用 資 本 一 詞 來 描 述 個 人 透 過 在 場 域 中 的 往 來 而 實 踐 的 社 會 產 物 或 系 統 關 係, 其 中 社 會 產 物 包 括 物 質 的 和 觀 念 的, 如 思 想 行 動 事 件 及 任 何 人 類 活 動 的 產 物 ( 引 自 廖 慧 宜, 2006) 因 此, 資 本 可 以 說 是 個 體 在 與 場 域 互 動 中 所 獲 得 的 資 源, 可 用 來 協 助 其 累 積 更 多 的 財 富 資 源 或 能 量 ( 二 ) 文 化 資 本 的 意 涵 文 化 資 本 的 概 念 最 早 是 由 法 國 當 代 社 會 學 家 P. Bourdieu 所 提 出 的, 之 後 De Graaf 與 Farkas 以 及 B. H. Erickson 等 學 者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詮 釋, 將 文 化 資 本 的 概 念 加 以 擴 充 研 究 者 將 上 述 學 者 對 文 化 資 本 的 看 法 簡 述 如 下 : 1.Bourdieu 的 觀 點 Bourdieu(1977) 認 為 文 化 資 本 是 人 們 對 於 上 層 階 級 文 化 所 能 掌 握 的 程 度 上 階 層 文 化 可 以 是 物 質 層 面 的, 例 如 藝 術 品 餐 飲 服 飾 等 ; 也 可 以 是 非 物 質 層 面 的, 例 如 談 吐 儀 態 舉 止 品 味 與 文 化 知 識 等 ( 黃 毅 志, 2000) 其 指 出 文 化 資 本 存 在 於 下 列 三 種 形 式 中, 一 是 主 體 化 的 形 態 (embodied state), 指 的 是 一 種 經 過 學 習 而 內 化 的 文 化 素 養 ; 二 是 客 體 化 的 形 態 (objectified state), 也 就 是 以 文 化 財 的 方 式 存 在, 例 如 書 籍 字 典 圖 畫 等 等 ; 三 是 制 度 化 的 形 態 (institutionalized state), 是 指 與 教 育 機 構 相 關, 能 以 教 育 資 格 認 證 方 式 予 26

以 保 存 者, 例 如 文 憑 (Bourdieu,1986) 2.De Graaf 與 Farkas 的 觀 點 Bourdieu 的 文 化 資 本 所 指 的 上 層 精 英 文 化, 是 較 為 狹 隘 的 文 化 概 念 De Graaf(1986) 與 Farkas et al.(1990) 擴 大 了 文 化 資 本 的 定 義, 並 將 之 稱 為 文 化 資 源 (cultural resource), 其 認 為 文 化 資 本 除 包 含 上 層 階 級 文 化 的 概 念 外, 也 應 納 入 家 庭 讀 書 風 氣, 以 及 學 生 們 所 具 有 的 學 習 習 慣 及 風 格 等 因 素 ( 引 自 孫 清 山 黃 毅 志, 1996) 3.Erickson 的 多 元 文 化 觀 點 多 元 文 化 觀 點 並 不 侷 限 於 上 層 階 級 文 化, 而 是 指 個 體 對 各 式 各 樣 文 化 類 型 熟 悉 的 程 度 Erickson(1996) 指 出, 上 層 階 級 者 並 不 會 排 斥 除 了 上 層 階 級 文 活 動 之 外 的 一 般 文 化 活 動, 也 會 參 與 一 般 的 文 化 活 動 因 此, 文 化 的 不 平 等 不 在 品 味 的 階 層 差 異 ( 如 看 肥 皂 劇 或 經 典 戲 劇 的 差 別 ), 而 是 在 於 文 化 知 識 的 階 層 差 異 ( 如 僅 知 道 一 些 肥 皂 劇 或 經 典 戲 劇 和 擁 有 豐 富 的 文 化 知 識 且 懂 肥 皂 劇 及 經 典 戲 劇 的 差 別 ) 可 見 多 元 文 化 是 將 文 化 資 本 看 成 包 含 多 個 領 域 和 主 題, 有 多 方 面 的 內 容, 其 各 組 成 部 份 間 並 沒 有 高 下 之 分, 如 古 典 音 樂 與 流 行 歌 曲 之 間 並 沒 有 高 低 的 差 別, 因 為 兩 者 都 屬 於 某 種 文 化 類 型 之 一 ( 李 煜, 2001) 綜 合 前 述 文 獻 可 知, 文 化 資 本 的 內 涵 從 Bourdieu 所 著 重 的 高 層 次 文 化, 逐 漸 擴 充 至 一 般 的 文 化 活 動, 以 及 家 庭 所 能 提 供 的 教 育 資 源 等 個 體 所 能 得 到 的 文 化 刺 激, 指 涉 的 範 圍 越 來 越 廣, 不 再 侷 限 於 上 階 層 的 文 化 二 文 化 資 本 與 學 習 根 據 Bourdieu 的 看 法, 學 生 所 持 有 的 文 化 資 本 與 其 學 業 成 就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27

係 Bourdieu(1977) 認 為 家 庭 是 傳 遞 文 化 資 本 的 重 要 管 道, 文 化 資 本 的 形 成 與 習 得 是 在 家 庭 中 奠 定 基 礎, 而 學 校 則 進 一 步 地 傳 遞 與 培 養 個 體 的 文 化 資 本 意 即 文 化 資 本 的 累 積 是 屬 於 後 天 的 社 會 建 構 歷 程, 出 身 於 不 同 社 會 階 級 的 兒 童 所 能 獲 得 的 文 化 資 本 並 不 相 同, 此 外, 由 於 文 化 資 本 中 的 語 言 和 文 化 能 力 是 學 校 教 育 所 重 視 的 環 節, 中 上 階 級 的 學 生 平 日 在 家 中 即 接 受 這 些 文 化 的 薰 陶, 自 然 易 於 和 教 師 溝 通, 且 較 易 獲 得 教 師 的 注 意 與 協 助, 因 此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也 就 處 於 較 有 利 的 地 位 ( 范 信 賢, 1997; 朱 建 宗, 2006) DiMaggio(1982) 認 為 Bourdieu 的 觀 點 太 過 於 決 定 主 義 和 宿 命 論, 改 採 較 為 動 態 的 觀 點 來 看 待 文 化 資 本, 他 認 為 文 化 活 動 的 參 與 比 身 為 中 上 階 級 成 員 更 為 重 要, 明 確 地 說, 個 體 雖 然 能 夠 在 家 庭 成 長 過 程 中 獲 得 文 化 資 本, 但 也 可 以 透 過 後 天 參 與 文 化 活 動 而 獲 得 與 累 積, 因 此 學 生 在 校 內 或 校 外 參 與 文 化 活 動 對 學 業 成 績 也 有 幫 助 ( 蔡 毓 智, 2002) 此 外, 也 有 學 者 主 張, 不 只 中 上 階 層 的 文 化 活 動 對 學 業 成 績 有 幫 助, 其 他 諸 如 雕 刻 繪 畫 舞 蹈 攝 影 等 才 藝 學 習, 或 是 家 中 的 文 化 環 境 及 文 化 資 源 的 提 供, 都 可 被 視 為 文 化 資 本 而 影 響 學 業 成 績 (De Graaf, 1986;Erickson, 1996; Teachman,1987; 朱 建 宗, 2006) 雖 然 學 者 所 主 張 的 文 化 資 本 意 涵 有 所 不 同, 但 對 於 文 化 資 本 與 學 習 間 的 關 係 均 持 有 一 致 的 看 法 : 文 化 資 本 的 獲 得 與 累 積 對 學 習 會 有 所 影 響 而 國 內 外 有 不 少 關 於 文 化 資 本 與 學 習 之 關 係 的 實 證 研 究, 雖 然 各 研 究 所 採 的 文 化 資 本 內 涵 有 所 不 同, 但 就 廣 義 的 文 化 資 本 內 涵 來 說, 文 化 資 本 是 會 影 響 學 習 的 (DiMaggio, 1982;De Graaf, 1986;Dumais, 2002;Farkas et al., 1990; 朱 建 宗, 2006; 李 威 伸, 2003) 28

三 文 化 資 本 之 測 量 內 容 隨 著 文 化 資 本 概 念 的 流 通, 許 多 構 念 不 同 的 變 項 也 納 入 了 文 化 資 本 的 討 論 範 疇, 國 內 學 者 朱 建 宗 (2006) 歸 納 出 上 層 階 級 文 化 一 般 文 化 參 與 文 化 相 關 課 程 與 教 育 文 化 資 源 四 類 文 化 資 本 的 測 量 內 容 研 究 者 進 一 步 將 前 三 類 整 併 為 文 化 活 動 參 與 一 項, 是 以 文 化 資 本 的 測 量 內 容 可 分 為 文 化 活 動 的 參 與 與 教 育 文 化 資 源 兩 大 類 別 ( 一 ) 文 化 活 動 的 參 與 1. 上 層 階 級 文 化 指 上 層 階 級 者 平 日 所 參 與 如 參 觀 博 物 館 美 術 館 聽 音 樂 會 等 的 文 化 活 動, 進 而 累 積 培 養 並 轉 換 成 內 在 禀 性 的 一 部 份 測 量 的 內 容 包 括 :1. 觀 賞 戲 劇 表 演, 例 如 國 劇 舞 台 劇 歌 劇 ;2. 欣 賞 音 樂 表 演, 例 如 聽 古 典 音 樂 國 樂 ;3. 參 觀 書 畫 展 歷 史 建 築 ;4. 彈 奏 樂 器 寫 作 繪 畫 等 2. 一 般 文 化 指 除 了 上 層 文 化 之 外, 一 般 社 會 大 眾 所 從 事 的 文 化 活 動, 例 如 :1. 遊 憩 文 化, 包 括 看 海 觀 星 騎 車 兜 風 夜 遊 露 營 球 類 運 動 國 內 旅 遊 泡 溫 泉 等 ;2. 大 眾 文 化, 包 括 看 電 視 電 影 錄 影 帶 聽 流 行 音 樂 打 電 腦 上 網 上 KTV 等 3. 文 化 相 關 課 程 參 與 音 樂 美 術 繪 畫 等 文 化 相 關 課 程 Eitle 和 Eitle(2002) 測 量 文 化 資 本 的 內 容 包 括 : 學 生 參 與 校 外 的 美 術 音 樂 和 跳 舞 課 程 Dumais(2006) 則 是 以 舞 蹈 課 程 戲 劇 課 程 美 術 課 程 表 演 藝 術 課 程 外 國 語 文 課 程 和 手 工 藝 課 程 作 為 文 化 資 本 的 測 量 內 涵 29

( 二 ) 教 育 文 化 資 源 教 育 文 化 資 源 是 指 家 庭 提 供 有 助 於 子 女 學 習 的 教 育 文 化 物 品 Teachman (1987) 提 出 教 育 資 源 (educational resources) 包 括 家 中 是 否 有 固 定 讀 書 場 所 是 否 有 參 考 書 籍 報 紙 字 典 或 百 科 全 書 四 項 ; 孫 清 山 和 黃 毅 志 (1996) 以 家 庭 是 否 擁 有 收 音 機 音 響 設 備 電 視 機 報 紙 和 雜 誌 為 測 量 內 容 ;Eitle 和 Eitle (2002) 測 量 家 庭 教 育 資 源 的 項 目 包 括 : 家 中 是 否 有 報 紙 定 期 雜 誌 百 科 全 書 地 圖 集 字 典 電 腦 電 子 計 算 機 和 超 過 50 本 的 書 籍 由 此 可 見, 基 於 研 究 目 的 與 需 求 不 同, 所 測 量 的 文 化 資 本 內 涵 也 有 所 差 異 本 研 究 之 文 化 資 本 採 廣 義 的 看 法, 結 合 文 化 資 源 與 多 元 文 化 之 概 念, 測 量 的 內 容 則 是 依 據 研 究 需 求, 分 為 生 活 與 學 習 之 多 元 性 以 及 校 園 語 文 物 理 環 境 兩 個 部 份 其 中, 生 活 與 學 習 之 多 元 性 在 瞭 解 學 生 文 化 活 動 參 與 的 情 形, 校 園 語 文 環 境 則 是 參 照 教 育 文 化 資 源 的 概 念, 將 其 定 義 為 校 園 中 所 能 提 供 有 助 於 學 生 學 習 且 與 語 文 相 關 之 文 化 物 品 四 文 化 資 本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作 文 是 國 中 學 生 的 學 習 活 動 之 一, 根 據 前 述 文 化 資 與 學 習 關 係 之 討 論, 研 究 者 認 為 文 化 資 本 亦 會 影 響 到 寫 作 活 動 的 進 行 與 表 現 下 面 將 探 討 文 化 資 本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的 關 係 ( 一 ) 文 化 資 本 與 寫 作 動 機 之 關 係 吳 蓉 燕 (2003) 對 八 位 優 秀 的 文 藝 創 作 者 進 行 訪 談, 發 現 由 於 生 活 經 驗 能 夠 引 起 個 體 心 理 衝 擊, 且 個 體 可 以 在 面 臨 各 種 生 活 情 境 時 學 習 判 斷 和 思 考, 增 長 智 慧, 故 藉 由 生 活 經 驗 與 思 考 的 累 積, 能 夠 提 升 個 體 從 事 寫 作 活 動 的 動 機 ; 李 玉 貴 30

(2005) 也 指 出, 學 生 親 身 參 與 課 外 的 參 觀 悠 遊 與 體 驗 活 動, 能 夠 豐 富 思 考 靈 活 想 像 解 放 心 靈, 使 學 生 有 所 感, 進 而 對 寫 作 會 有 顯 著 的 促 發 作 用 此 外, 吳 蓉 燕 (2003) 發 現, 學 校 教 育 提 供 最 初 發 表 作 品 的 園 地 能 夠 引 起 個 體 想 要 獲 得 肯 定 的 需 求, 提 升 寫 作 動 機 根 據 上 述 的 文 獻 可 知, 生 活 經 驗 有 助 於 引 發 個 體 寫 作 的 動 機, 且 校 方 藉 由 公 佈 學 生 佳 作 的 方 式, 不 僅 讓 作 品 被 公 佈 的 學 生 有 正 向 的 寫 作 經 驗, 對 於 其 他 的 學 生 也 具 示 範 作 用, 對 於 學 生 寫 作 意 願 的 提 升 會 有 幫 助, 顯 示 校 園 中 的 語 文 物 理 環 境 對 個 體 的 寫 作 動 機 也 會 有 所 影 響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文 化 資 本 可 以 說 是 寫 作 活 動 發 生 前 的 重 要 條 件 由 於 探 討 文 化 資 本 與 寫 作 動 機 關 係 的 實 證 資 料 仍 較 為 缺 乏, 故 研 究 者 嘗 試 以 實 證 研 究 探 討 兩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期 能 累 積 此 方 面 的 文 獻 資 料 ( 二 ) 文 化 資 本 與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不 少 學 者 都 強 調 生 活 經 驗 會 影 響 到 作 文 品 質 的 良 窳 孫 晴 峰 (1992) 在 炒 一 盤 作 文 的 好 菜 一 書 中 強 調 親 身 經 驗 與 感 受, 鼓 勵 眼 耳 鼻 口 心 五 官 並 用, 一 方 面 幫 助 孩 子 利 用 五 官 去 蒐 集 資 料, 一 方 面 也 幫 助 學 生 去 體 會 事 物 的 美 感, 如 此 不 僅 能 夠 豐 富 文 章 內 容, 更 能 增 添 其 美 感 ; 蔡 銘 津 (2002) 認 為 寫 作 中 所 需 要 的 內 容 知 識, 靠 的 就 是 個 人 閱 歷 的 豐 富 相 關 的 研 究 也 證 實 了 生 活 經 驗 對 作 文 品 質 的 重 要 性, 吳 蓉 燕 (2003) 發 現, 特 殊 的 生 長 環 境 不 僅 塑 造 出 創 作 者 獨 特 的 思 維 風 格, 也 提 供 了 日 後 獨 特 的 創 作 題 材, 影 響 創 作 者 的 作 文 品 質 ; 陳 昭 儀 (2005) 則 是 結 合 三 位 傑 出 作 家 創 作 歷 程 的 採 訪 Flower 與 Hayes(1986) 的 認 知 歷 程 模 式 以 及 專 家 熟 手 的 寫 作 模 式, 歸 納 出 計 劃 轉 譯 及 回 顧 三 個 階 段 的 創 作 歷 程 其 中, 計 劃 階 段 包 括 主 題 的 產 出 與 題 材 的 泉 源, 在 此 階 段 中, 作 者 自 身 的 經 驗 與 觀 察 的 結 果, 對 其 日 後 的 創 作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31

此 外,Campbell(1960) 根 據 知 識 演 化 論 的 觀 點 指 出, 成 長 於 多 元 文 化 的 個 體 能 提 出 較 為 廣 泛 的 假 設, 因 而 提 高 創 新 的 機 率 Goertzel Goertzel 與 Goertzel(1978) 發 現 在 所 謂 的 二 十 世 紀 傑 出 人 士 當 中, 第 一 代 與 第 二 代 移 民 占 有 比 預 期 高 的 比 例, 他 們 認 為 這 是 因 為 移 民 具 有 較 多 樣 性 的 文 化 背 景 組 合 ( 引 自 詹 志 禹, 2004) 因 此, 多 元 文 化 的 接 觸 有 助 於 個 體 增 廣 見 聞, 促 進 廣 泛 思 考, 從 而 促 使 個 體 有 較 為 優 秀 的 表 現 另 一 方 面, 校 園 語 文 環 境 可 以 說 是 學 校 所 提 供 有 助 於 學 生 學 習 且 與 語 文 領 域 相 關 的 文 化 部 分 研 究 證 實 校 園 語 文 環 境 能 夠 提 升 學 生 作 文 的 品 質 : 黃 正 傑 (1996) 發 現, 作 品 欣 賞 是 作 文 學 習 過 程 中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若 能 進 一 步 提 供 類 似 的 文 章 讓 學 生 模 仿 學 習, 學 習 的 效 果 會 更 好 ( 引 自 涂 亞 鳳, 2006); 章 五 奇 (2005) 也 指 出, 教 師 指 導 作 文 技 巧 時, 若 只 是 口 頭 說 明, 學 生 不 易 瞭 解, 最 好 能 有 一 些 範 文 範 句, 使 學 生 更 清 楚 綜 合 上 述 文 獻 資 料 可 知, 豐 富 且 多 元 的 生 活 體 驗, 不 僅 能 夠 使 個 體 從 較 為 多 元 的 角 度 去 思 考 問 題, 還 能 累 積 寫 作 的 題 材 與 靈 感 ; 而 校 園 中 所 提 供 的 語 文 資 源, 能 讓 學 生 有 觀 摩 與 學 習 的 機 會, 進 而 累 積 寫 作 的 相 關 資 源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文 化 資 本 對 作 文 品 質 的 提 升 有 所 幫 助 由 於 探 討 文 化 資 本 與 作 文 品 質 關 係 的 文 獻 資 料 仍 多 屬 理 論 的 論 述, 較 少 實 證 資 料, 故 研 究 者 擬 從 國 中 生 多 元 的 生 活 與 學 習 經 驗 以 及 校 園 所 提 供 的 語 文 物 理 環 境 出 發, 探 討 文 化 資 本 對 學 生 的 作 文 品 質 是 否 會 產 生 正 向 的 影 響, 期 能 提 供 具 體 的 量 化 資 料 作 為 相 關 論 述 之 佐 證 此 外, 研 究 者 認 為, 校 園 提 供 語 文 物 理 環 境 的 相 關 教 育 資 源 固 然 重 要, 但 學 生 是 否 去 使 用 這 些 資 源, 也 是 本 研 究 所 重 視 的 部 份, 研 究 者 認 為 學 生 使 用 校 園 中 語 文 資 源 的 頻 率 與 其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亦 存 在 著 正 向 的 關 係, 且 其 對 寫 作 動 機 與 作 文 品 質 的 影 響 應 較 校 園 語 文 物 理 環 境 之 豐 富 性 要 來 的 大 32

第 四 節 國 中 生 同 儕 互 動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一 同 儕 互 動 的 概 念 ( 一 ) 同 儕 的 定 義 韋 氏 字 典 將 同 儕 定 義 為 與 別 人 具 備 相 同 立 足 點 的 人 ; 發 展 心 理 學 家 認 為, 同 儕 是 具 同 等 地 位, 或 泛 指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以 相 似 的 行 為 複 雜 程 度 運 作 的 個 體 ( 林 翠 湄 譯, 1995); 社 會 學 的 觀 點 則 認 為, 同 儕 團 體 是 指 年 齡 相 近 社 會 地 位 相 近 者, 組 合 而 成 交 往 親 密 的 小 團 體, 可 以 分 享 彼 此 熟 悉 的 價 值 經 驗 與 生 活 風 格, 滿 足 成 員 的 社 會 需 求, 也 是 個 人 行 為 態 度 價 值 觀 的 參 照 團 體 ( 楊 錦 雲, 2004);Gray and Tindall(1978) 視 同 儕 是 彼 此 分 享 互 相 熟 悉 的 價 值 經 驗 生 活 及 風 格 且 年 齡 相 近 的 人 ( 引 自 謝 美 英, 1998); Santrock(2003) 認 為 同 儕 就 是 年 齡 相 近 學 習 階 段 相 似 的 人, 也 可 以 是 相 同 成 熟 水 準 的 人 ( 引 自 李 靜 怡, 2005); 何 金 樺 (2003) 認 為 同 儕 可 以 說 是 年 齡 相 近 具 平 等 地 位, 且 有 共 同 價 值 觀 與 行 為 標 準 的 團 體, 也 可 以 說 是 友 伴 關 係 ; 羅 品 欣 (2004) 將 同 儕 依 年 齡 和 地 位 分 開 來 做 解 釋, 以 年 齡 來 區 分, 同 儕 就 是 由 年 齡 相 近 似 的 成 員 所 組 成 的 群 體 ; 以 地 位 來 區 分, 同 儕 意 指 彼 此 處 於 同 等 地 位 的 人, 這 包 含 了 平 等 的 社 交 程 度 相 同 的 成 熟 水 準 與 相 似 的 學 習 階 段 綜 合 上 述 學 者 的 觀 點 可 知, 同 儕 是 指 年 齡 社 會 地 位 與 成 熟 水 準 相 近 的 個 體, 不 僅 擁 有 類 似 的 生 活 經 驗 行 為 標 準 與 價 值 觀, 同 時 也 是 彼 此 行 為 態 度 與 價 值 觀 的 參 照 團 體 ( 二 ) 同 儕 互 動 意 涵 同 儕 是 個 體 生 活 中 重 要 的 社 群 團 體, 由 於 彼 此 間 的 年 齡 社 會 地 位 與 成 熟 度 相 近, 且 擁 有 類 似 的 價 值 觀 與 生 活 經 驗, 透 過 彼 此 的 交 流 與 分 享, 能 使 個 體 獲 得 33

不 同 於 親 子 關 係 中 人 際 需 求 的 滿 足, 得 到 自 我 成 長 所 需 的 支 持 和 瞭 解, 同 時 也 能 獲 得 行 為 態 度 及 價 值 觀 等 參 照 比 較 的 標 準 二 同 儕 對 青 少 年 的 重 要 性 根 據 Schiamberg(1988) 所 提 出 的 青 年 期 二 階 段 理 論 (Two-stage theory of adolescence), 將 青 年 期 分 成 青 年 早 期 (early adolescence) 和 青 年 晚 期 (late adolescence) 青 年 早 期 大 約 自 12 至 16 歲, 青 年 晚 期 則 是 自 17 至 25 26 歲, 國 中 學 生 正 值 青 年 早 期 的 階 段, 我 們 稱 之 為 青 少 年 青 年 期 通 常 被 稱 為 轉 變 時 期, 此 時 期 的 同 儕 經 驗 不 僅 是 兒 童 期 的 延 伸, 更 是 日 後 成 人 生 活 的 雛 型, 也 就 是 說, 青 年 期 的 同 儕 經 驗 是 日 後 面 對 工 作 人 際 關 係 和 家 庭 生 活 等 社 會 適 應 的 基 礎 Coleman(1980) 從 青 年 期 的 三 個 特 徵 說 明 同 儕 團 體 對 青 少 年 之 重 要 性 ( 引 自 顏 裕 峰, 1993): 1. 青 少 年 需 要 面 對 生 理 發 展 的 改 變 不 同 於 以 往 的 社 會 及 生 活 壓 力 2. 早 期 與 父 母 建 立 的 情 緒 連 結 關 係 在 青 年 期 逐 漸 分 離 3. 青 少 年 需 要 實 驗 和 嘗 試 新 的 行 為 形 式 國 內 學 者 黃 淑 玲 (1995) 歸 納 出 以 下 四 點 來 說 明 同 儕 團 體 對 青 少 年 的 重 要 性 : 1. 情 感 支 持 愛 與 隸 屬 的 需 求 是 個 體 賴 以 健 全 的 生 活 要 素 同 儕 的 接 納 與 認 同 促 使 個 體 產 生 歸 屬 感 與 安 全 感 2. 行 為 楷 模 被 接 受 於 團 體 中 的 青 少 年 於 互 動 中 有 更 多 機 會 觀 察 學 習 同 儕 有 效 的 社 交 行 為, 因 而 改 善 自 己 的 社 交 能 力 3. 增 進 正 向 行 為 34

同 儕 互 動 中, 同 儕 很 直 接 明 確 對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的 行 為 作 出 反 應, 藉 由 同 儕 的 回 應, 可 以 逐 漸 修 正 自 己 的 行 為 4. 同 儕 互 教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可 以 透 過 領 導 等 方 法, 教 導 同 儕 某 些 社 會 行 為 從 前 述 文 獻 中, 不 難 看 出 同 儕 對 青 少 年 的 重 要 性 進 入 青 少 年 期 的 個 體, 藉 著 同 儕 互 動 產 生 集 體 的 思 考 與 反 應 方 式, 不 但 擴 展 了 生 活 視 野, 亦 提 供 彼 此 行 為 價 值 的 規 範, 而 互 動 中 彼 此 所 傳 遞 的 經 驗 知 識 與 態 度, 相 互 影 響 著 每 一 個 團 體 成 員, 這 樣 的 經 歷 有 別 於 與 成 人 間 的 互 動 且 身 處 團 體 中 的 青 少 年, 藉 由 彼 此 的 互 動, 能 夠 有 被 接 納 認 同 的 感 受, 因 而 產 生 歸 屬 感 與 安 全 感 我 們 可 以 說, 同 儕 團 體 提 供 身 處 轉 變 期 的 青 少 年 學 習 新 社 會 角 色 的 機 會, 擴 展 青 少 年 的 視 野 及 學 習 經 驗, 促 使 其 社 會 化 三 同 儕 互 動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寫 作 歷 程 是 一 種 社 會 性 的 歷 程, 本 身 即 隱 含 著 社 會 互 動 的 脈 絡 Nystrand (1989) 的 寫 作 互 動 模 式 與 Woodman 和 Schoenfeldt(1990) 的 創 造 行 為 模 式 都 提 及 社 會 互 動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扮 演 了 重 要 的 角 色 研 究 者 在 此 將 探 討 同 儕 互 動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的 關 係 ( 一 ) 同 儕 互 動 與 寫 作 動 機 之 關 係 部 分 學 者 從 廣 義 的 學 習 角 度 來 說 明 同 儕 的 重 要 性 Goodnew(1993) 即 指 出, 青 少 年 在 學 校 所 擁 有 的 同 儕 支 持 愈 多, 相 對 會 有 較 高 的 學 習 動 機 ( 引 自 朱 建 宗, 2006);Sage 和 Kindermann(1999) 亦 發 現, 被 同 儕 所 接 納 的 與 認 同 的 學 生, 擁 有 較 高 的 動 機 參 與 課 堂 活 動 而 在 寫 作 領 域 中 的 相 關 研 究 也 發 現 類 似 的 結 果 : Graner(1987) 研 究 發 現, 同 儕 合 作 的 方 式 使 學 生 在 寫 作 過 程 中 得 到 更 多 社 會 性 35

和 情 緒 性 的 支 持, 因 而 寫 作 態 度 變 得 較 積 極 ( 陳 雲 珠, 2004);Codling 等 人 (1996) 調 查 指 出 人 際 互 動 是 影 響 寫 作 動 機 的 重 要 因 素, 意 即 在 寫 作 時 能 否 和 他 人 溝 通 交 換 心 得 及 獲 得 他 人 的 肯 定, 均 會 影 響 到 個 體 的 寫 作 動 機 另 一 方 面, 閱 讀 與 寫 作 分 別 是 書 寫 語 文 的 接 收 與 表 達 層 面 (Goodman, 1996), 兩 者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存 在, 因 此 研 究 者 擬 藉 由 同 儕 互 動 與 閱 讀 動 機 的 關 係 來 推 論 同 儕 互 動 與 寫 作 動 機 的 關 係 Chambers(1991) 指 出, 回 應 是 人 天 生 的 本 能 與 需 求, 在 分 享 與 回 應 閱 讀 完 一 本 書 後 所 產 生 的 感 覺, 正 是 閱 讀 最 大 的 樂 趣 所 在, 因 此, 相 互 談 論 書 籍 內 容 的 互 動 形 式, 是 增 強 學 童 閱 讀 行 為 的 重 點 之 一 ; Gunning(2000) 研 究 也 發 現, 社 會 性 的 合 作 可 以 提 升 學 童 的 成 就 與 較 高 層 次 的 認 知 和 閱 讀 的 內 在 動 機, 意 即 確 認 了 個 體 與 他 人 的 社 交 活 動 可 以 增 進 閱 讀 動 機 ( 引 自 張 怡 婷,2003) 從 這 些 文 獻 中 可 以 看 出, 同 儕 間 的 分 享 互 動 能 夠 使 學 生 有 更 強 的 動 機 去 從 事 閱 讀 活 動 整 合 上 述 文 獻 可 知, 同 儕 是 國 中 生 在 校 園 生 活 中 的 重 要 社 群 團 體 對 身 處 青 年 期 的 國 中 學 生 而 言, 具 有 相 近 年 齡 成 熟 水 準 的 同 儕 團 體 提 供 了 個 體 行 為 態 度 及 價 值 觀 參 照 比 較 的 標 準 因 此, 同 儕 間 的 相 互 牽 動, 對 個 體 的 動 機 行 為 學 習 行 為 的 養 成 也 都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示 範 作 用 前 述 直 接 與 間 接 的 研 究 也 顯 示 出 相 似 的 結 果 : 同 儕 間 的 互 動, 能 激 發 學 生 從 事 某 項 活 動 的 動 機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同 儕 間 的 交 流 分 享, 使 學 生 獲 得 間 接 的 生 活 與 學 習 經 驗, 進 而 能 提 升 學 生 的 寫 作 動 機, 也 就 是 說, 國 中 學 生 和 同 儕 分 享 討 論 的 互 動 頻 率 愈 高, 寫 作 動 機 也 會 愈 高 ( 二 ) 同 儕 互 動 與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周 文 君 (2002) 指 出, 自 1980 年 起, 國 內 寫 作 研 究 開 始 關 注 學 生 從 事 寫 作 活 動 時, 與 教 師 同 儕 間 互 動 關 係 的 探 討 在 合 作 學 習 的 情 境 中, 學 生 可 從 同 儕 間 36

的 互 動 互 助, 感 知 他 人 的 思 考 模 式, 進 而 內 化 以 提 昇 自 己 更 高 層 次 的 思 考 能 力 將 之 運 用 於 寫 作 過 程 中, 同 儕 間 的 合 作 對 話 相 互 評 論, 有 助 於 個 人 錯 誤 觀 念 的 發 現 與 修 正, 具 有 支 援 增 進 認 知 與 自 我 覺 察 的 正 面 功 能 Yarrow 與 Topping(2001) 研 究 指 出, 合 作 學 習 能 改 善 學 童 的 作 文 品 質 ; 鄭 博 真 (1996) 發 現, 結 合 同 儕 回 饋 的 修 改 策 略 教 學, 對 學 童 的 修 改 能 力 與 寫 作 品 質 均 有 所 改 善 ; 姜 淑 玲 (1996) 指 出, 對 話 式 寫 作 教 學 有 助 於 提 升 學 童 的 作 文 品 質 ; 柯 志 忠 (2000) 研 究 發 現, 採 取 同 儕 小 組 互 動 或 學 生 配 對 的 寫 作 教 學 方 式, 有 助 於 增 進 學 童 在 寫 作 表 現 的 成 效, 但 其 和 小 組 成 員 彼 此 的 熟 悉 度, 能 否 有 效 的 溝 通 有 關 ; 陳 雲 珠 (2004) 研 究 發 現, 合 作 學 習 寫 作 教 學 有 助 於 學 童 寫 作 態 度 及 表 現 的 提 升, 顯 示 出 學 生 有 能 力 以 合 作 的 方 式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並 能 獲 益 於 合 作 學 習 ; 廖 昭 永 (2003) 則 指 出, 合 作 學 習 能 夠 增 進 國 小 學 童 的 寫 作 創 造 力 ; 張 正 仁 (2005) 亦 指 出, 合 作 學 習 有 助 於 提 升 國 小 學 童 的 國 語 文 能 力, 對 於 學 童 學 習 國 語 文 的 態 度 也 有 所 改 善 此 外, Blain(2001) 發 現, 當 學 生 接 受 來 自 同 儕 的 幫 助 時, 其 寫 作 初 稿 和 完 稿 間 的 品 質 有 顯 著 提 升, 比 沒 有 同 儕 協 助, 學 生 獨 自 完 成 文 章 時 有 較 佳 的 成 果 整 合 上 述 國 內 外 相 關 研 究 發 現, 同 儕 互 動 對 於 作 文 品 質 有 正 向 的 影 響 : 合 作 學 習 提 供 學 童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與 同 儕 互 動 的 機 會, 同 儕 間 的 討 論 不 僅 能 夠 激 盪 出 不 同 的 思 考 火 花, 且 能 夠 對 彼 此 的 寫 作 歷 程 提 出 修 改 的 建 議 這 樣 的 歷 程 有 助 於 自 我 省 思 能 力 的 提 升, 進 而 使 學 生 有 較 好 的 作 文 品 質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同 儕 間 的 交 流 分 享, 能 使 學 生 獲 得 間 接 的 生 活 經 驗, 增 加 對 生 活 的 體 驗 和 思 考, 有 助 於 寫 作 素 材 的 累 積 ; 此 外, 學 生 也 能 從 同 儕 寫 作 經 驗 的 分 享 中, 獲 得 學 習 與 省 思 的 機 會, 對 日 後 的 作 文 品 質 也 能 產 生 正 向 的 影 響 也 就 是 說, 國 中 學 生 和 同 儕 間 分 享 討 論 的 互 動 頻 率 愈 高, 其 作 文 的 品 質 也 會 愈 優 良 37

第 五 節 內 化 判 準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一 內 化 判 準 的 概 念 ( 一 ) 判 準 的 概 念 從 演 化 論 的 觀 點 來 看, 演 化 歷 程 基 本 上 就 是 變 異 - 選 擇 - 保 存 (variation -selection-retention) 三 種 機 制 間 的 循 環 而 此 模 式 能 夠 運 用 於 生 物 心 理 社 會 文 化 知 識 等 各 種 層 面 (Campbell,1960,1974;Chan,2001;Cziko,1998; Radnitzky & BartelyⅢ,1987; 引 自 詹 志 禹, 2003) 若 將 此 概 念 置 於 人 類 社 會 中, 可 以 發 現 變 異 的 概 念 即 現 行 社 會 中 所 指 的 多 元, 而 選 擇 則 是 指 在 各 學 門 領 域 中 對 於 多 元 的 篩 選 機 制, 透 過 這 個 機 制 的 運 作, 所 留 存 下 的 想 法 見 解 知 識 等 任 何 表 現 則 較 具 適 應 性 ( 楊 智 先, 2000) Csikszentmihalyi(1999) 將 創 造 歷 程 置 於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之 下, 提 出 創 造 力 的 系 統 演 化 模 式 此 模 式 指 出, 創 造 是 個 人 學 門 與 領 域 三 個 子 系 統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其 中, 個 人 所 指 的 範 疇 涵 蓋 人 格 特 質 及 背 景 相 關 因 素 ; 學 門 是 指 專 業 社 群, 即 所 謂 守 門 人 (gate-keepers) 的 角 色 ; 領 域 則 是 指 各 個 學 科 的 象 徵 符 號 系 統 這 個 模 式 融 入 了 演 化 的 觀 點, 指 出 個 人 所 有 新 的 想 法 即 是 各 種 變 異, 而 這 些 變 異 必 須 經 得 起 所 屬 學 門 的 選 擇 才 得 以 保 存 下 來 而 獲 得 適 應, 最 後 適 應 成 功 的 變 異 才 是 在 學 門 裡 具 新 穎 價 值 的 創 造 簡 單 來 說, 每 個 領 域 都 有 專 屬 的 學 門 社 群, 因 此 當 個 體 的 想 法 見 解 知 識 等 任 何 表 現 能 夠 符 合 所 屬 學 門 的 價 值 標 準 ( 即 所 謂 的 判 準 ) 時, 這 些 行 為 表 現 才 能 夠 繼 續 保 存 於 社 會 文 化 中 綜 合 前 述 觀 點 可 知, 判 準 是 客 觀 存 在 於 環 境 中 的 這 些 判 準 構 成 了 篩 選 的 機 制, 守 門 人 持 判 準 對 個 體 的 想 法 知 識 等 任 何 表 現 進 行 評 估 與 選 擇, 通 過 判 準 篩 選 所 保 存 下 來 的 各 種 表 現 則 擁 有 較 佳 的 適 應 性 反 之, 若 無 法 通 過 篩 選, 個 體 便 38

需 要 重 新 建 構 以 產 生 新 的 想 法 或 新 的 表 現 等 ( 二 ) 內 化 判 準 既 然 外 在 的 判 準 能 夠 決 定 個 體 的 各 種 表 現 是 否 具 適 應 性, 個 體 為 了 讓 自 己 的 表 現 能 夠 符 合 守 門 人 的 選 擇 標 準, 自 然 就 必 須 將 之 內 化 成 為 心 中 的 標 準 或 判 準 內 化 常 被 誤 解 為 被 動 抄 襲 模 仿 和 直 接 輸 入, 其 實 它 的 真 正 意 義 是 內 在 知 覺 以 及 自 我 規 範 逐 漸 形 成 的 過 程, 意 即 個 體 會 透 過 學 習 和 實 際 理 解 來 建 構 自 己 的 知 識, 而 非 只 是 被 動 的 將 外 界 所 有 事 物 直 接 複 製 的 過 程 ( 張 新 仁, 2005) 也 就 是 說, 當 個 體 知 覺 到 某 領 域 中 所 使 用 來 判 斷 表 現 的 標 準 時, 是 否 每 一 個 體 對 這 些 標 準 的 理 解 都 是 相 同 的 呢? 其 答 案 是 否 定 的 因 為 事 物 由 外 在 進 入 到 內 在 的 過 程, 需 要 個 體 依 據 舊 有 的 經 驗 及 知 識 進 行 整 合, 而 個 體 所 擁 有 的 舊 有 經 驗 不 同, 使 得 其 在 新 事 物 的 理 解 上 也 有 所 差 異 結 合 前 述 判 準 與 內 化 的 概 念 可 知, 內 化 判 準 是 指 個 體 透 過 領 域 知 識 的 學 習, 或 透 過 與 專 業 社 群 的 互 動, 建 構 出 判 斷 性 原 則 與 標 準, 並 經 由 內 化 歷 程 所 形 成 有 了 這 些 判 準, 個 體 才 可 能 對 不 同 的 的 假 設 問 題 解 決 途 徑 或 嘗 試 性 產 品, 進 行 分 析 比 較 評 價 和 選 擇, 才 能 更 進 一 步 地 判 斷 解 決 策 略 或 產 品 的 適 切 性, 因 而 有 利 於 問 題 發 現 問 題 解 決 以 及 創 造 發 明 ( 詹 志 禹, 2004) 二 內 化 判 準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關 係 依 據 Csikszentmihalyi(1999) 的 系 統 觀 點, 如 果 無 法 掌 握 學 門 社 群 所 使 用 的 判 斷 原 則 或 價 值 標 準, 個 人 不 僅 無 法 判 斷 自 己 作 品 的 品 質, 也 無 法 評 估 自 己 是 否 有 所 進 步, 在 該 領 域 中 也 就 較 難 有 傑 出 的 表 現 此 外,Campbell(1960) 根 據 知 識 演 化 的 觀 點 指 出, 創 造 性 成 就 之 所 以 有 個 別 差 異, 原 因 之 一 是 個 體 沒 有 將 選 擇 判 準 內 化, 或 所 內 化 的 判 準 與 專 家 所 使 用 的 判 準 不 同 也 就 是 說, 判 準 的 內 39

化 過 程 並 非 將 客 觀 原 則 或 標 準 原 封 不 動 的 移 進 內 心, 而 是 個 體 在 學 習 工 作 的 過 程 中, 透 過 與 教 師 父 母 同 儕 專 業 社 群 文 化 傳 統 等 的 互 動, 覺 察 到 某 些 判 準, 並 經 理 解 詮 釋 這 些 判 準 過 後, 逐 步 主 動 建 構 而 成 ( 詹 志 禹, 2004) 由 於 個 人 在 判 準 的 內 化 過 程 中, 會 經 歷 覺 察 理 解 詮 釋 的 過 程, 進 而 以 個 人 所 接 受 的 方 式 將 判 準 內 化 至 心 中, 因 此 個 人 最 初 所 覺 察 到 的 判 準 與 最 終 所 內 化 的 判 準 不 一 定 相 同, 除 了 學 生 已 認 同 的 判 準 之 外, 學 生 對 於 教 師 用 來 評 判 寫 作 作 品 的 標 準 之 覺 察 度 為 何, 則 是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的 另 一 焦 點 故 研 究 者 將 內 化 判 準 分 為 兩 個 層 面 探 討, 猜 測 教 師 判 準 指 的 是 學 生 對 於 守 門 人, 也 就 是 教 師, 所 持 的 外 在 判 準 之 覺 察 程 度 ; 已 認 同 判 準 則 是 指 學 生 經 理 解 詮 釋 所 覺 察 到 的 判 準 且 認 同 該 判 準 的 價 值 性 後, 對 判 準 的 內 化 程 度 綜 合 前 述 系 統 論 及 知 識 演 化 論 的 觀 點 發 現, 掌 握 內 化 判 準 似 乎 是 從 事 創 作 活 動 的 必 要 條 件 之 一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內 化 判 準 的 形 成, 能 讓 學 生 對 寫 作 產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掌 握 感, 除 了 增 強 寫 作 動 機, 也 有 助 於 增 進 文 章 的 品 質 當 學 生 掌 握 了 內 化 判 準, 才 可 能 對 自 己 的 作 品 進 行 評 價, 判 斷 作 品 的 優 缺 點 以 及 進 步 與 否, 因 而 無 論 是 基 於 挑 戰, 想 讓 自 己 更 進 步 或 是 為 了 達 到 某 一 外 在 目 的, 都 促 使 學 生 有 較 強 的 動 機 去 從 事 寫 作 活 動, 且 作 品 在 經 過 自 我 評 價 後, 個 體 能 夠 針 對 需 要 補 強 的 地 方 加 以 修 正, 因 而 會 有 較 佳 的 作 文 品 質 也 就 是 說, 內 化 判 準 和 寫 作 動 機 以 及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應 存 在 著 正 向 的 關 係 此 外, 在 判 準 內 化 的 過 程 中, 學 生 會 經 歷 判 準 覺 察 與 判 準 認 同 兩 個 歷 程, 而 國 中 學 生 覺 察 教 師 對 判 準 的 重 視 程 度 以 及 國 中 生 自 身 對 判 準 的 認 同 程 度 這 兩 個 歷 程, 哪 一 個 對 學 生 的 寫 作 動 機 以 及 作 文 品 質 有 較 大 的 影 響 力, 也 是 研 究 者 感 興 趣 之 處 40

三 寫 作 內 化 判 準 的 測 量 內 涵 瞭 解 學 生 內 化 的 寫 作 判 準 與 寫 作 動 機 作 文 品 質 之 間 的 關 係 為 本 研 究 的 旨 趣 之 一, 然 而 學 生 從 事 寫 作 活 動 時 內 心 所 使 用 的 判 準 內 涵 究 竟 是 什 麼? 由 於 之 前 並 沒 有 相 關 研 究, 因 此 本 研 究 擬 依 據 作 文 品 質 的 評 量 內 涵, 即 整 體 文 章 新 穎 性 形 式 結 構 嚴 謹 性 文 字 技 巧 成 熟 度 以 及 內 容 深 刻 性 四 個 類 別, 評 估 國 中 學 生 對 於 教 師 所 持 判 準 的 覺 察 情 形 以 及 學 生 本 身 對 這 些 寫 作 判 準 之 認 同 情 形, 以 瞭 解 學 生 對 各 項 判 準 的 內 化 程 度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