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520D6F7B0ECC8AFC9CCCDC6BCF6B1A8B8E6>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doc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五 ) 最 近 二 十 四 个 月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 六 )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和 经 营 业 绩 ; ( 七 ) 具 有 健 全 的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 ( 八 ) 具 有 完 善 的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部 控 制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书面申请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公 司 已 支 付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款 及 增 资 款, 取 得 其 50.5% 股 权, 中 德 索 罗 门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办 妥 股 权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姚 记 扑 克 公 司 自 2015 年 4 月 起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股票代码:000936

章 节 涉 及 的 相 关 主 体 新 增 报 告 期 相 应 财 务 业 务 及 法 律 等 披 露 内 容 3. 根 据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方 案, 更 新 重 组 报 告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第 一 章 本 次 交 易 概 况 第 六 章 发 行 股 份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第 六 章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1 考 点 一 : 债 券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2

件 二 关 于 公 司 治 理 规 范 性 的 意 见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制 度, 明 晰 了 各 机 构 职 责 和 议 事 规 则 ; 公 司 制 订 的 公 司 章 程 中, 对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的 责 任 义 务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指数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1) 本 激 励 计 划 采 用 的 激 励 形 式 为 限 制 性 股 票 根 据 本 计 划 拟 授 予 给 激 励 对 象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数 量 300 万 股, 占 本 计 划 签 署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15,000 万 股 的 2%, 其 中

一、资质申请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08-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注 2: 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暂 时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 议 案, 同 意 本 公 司 自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一 年 之 内, 使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4D F736F F D20BBAACEF7D6A4C8AFB9D8D3DAB1B1BEA9B6AFC1A6D4B4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7C7B9ABBFAAB7A2D0D0B9C9C6B1C4BCBCAFD7CABDF C4EAB6C8B4E6B7C5BACDCAB9D3C3C7E9BFF6B5C4D7A8CFEEBACBB2E9B1A8B8E6A3A8B4FDBACFB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二纺机 二纺B股 公告编码:临

上篇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报 告 必 须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度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 二 )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 ( 三 ) 最 近 一 年 的 股 本 变 动 情

<4D F736F F 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目 录 1.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2 2.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3 3.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监 票 人 计 票 人 建 议 名 单 4 4. 会 议 审 议 议 案 4.1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修 订 公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Transcription:

华 龙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推 荐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国 信 股 份 股 份 公 司 或 公 司 ) 就 其 股 份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 公 开 转 让 事 宜 经 过 董 事 会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向 华 龙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龙 证 券 ) 提 交 了 挂 牌 申 请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发 布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推 荐 规 定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工 作 指 引 )) 的 要 求, 华 龙 证 券 对 国 信 股 份 的 公 司 业 务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财 务 和 公 司 合 法 合 规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对 国 信 股 份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出 具 本 推 荐 报 告 一 尽 职 调 查 情 况 华 龙 证 券 推 荐 国 信 股 份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尽 职 调 查 项 目 小 组 (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小 组 ) 根 据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于 2015 年 11 月 7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 对 国 信 股 份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调 查 的 主 要 事 项 包 括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历 史 沿 革 独 立 性 关 联 交 易 同 业 竞 争 规 范 运 作 持 续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发 展 前 景 重 大 事 项 等 项 目 小 组 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公 司 员 工 进 行 了 交 谈, 并 查 阅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 大 )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监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会 计 账 簿 会 计 凭 证 最 近 两 年 审 计 报 告 工 商 档 案 资 料 纳 税 凭 证 重 大 业 务 合 同 等, 调 查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状 况 财 务 状 况 公 司 治 理 和 合 法 合 规 事 项 通 过 上 述 的 尽 职 调 查, 项 目 小 组 出 具 了 华 龙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任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对 国 信 股 份 的 业 务 状 况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财 务 和 公 司 合 法 合 规 等 事 项 发 表 了 意 见 二 内 核 程 序 及 内 核 意 见 华 龙 证 券 推 荐 挂 牌 业 务 内 核 小 组 对 国 信 股 份 挂 牌 申 请 文 件 进 行 了 认 真 审 阅, 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召 开 了 内 核 会 议 参 加 会 议 的 内 核 成 员 为 黄 辉 吕 红 贞 熊 辉 吴 团 结 郭 莉 莉 乔 春 斌 匙 芳 七 人, 其 中 吴 团 结 为 律 师, 郭 莉 莉 为 注 册 会 计 师, 黄 辉 为 行 业 专 家 上 述 内 核 成 员 不 存 在 近 三 年 内 有 违 法 违 规 记 录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担 任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持 有 拟 推 荐 挂 牌 公 司 股 份 或 在 该 公 司 中 任 职 以 及 存 在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其 公 正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形 根 据 推 荐 规 定 对 内 核 的 要 求, 内 核 成 员 经 审 核 讨 论, 对 国 信 股 份 本 次 挂 牌 申 请 出 具 如 下 审 核 意 见 : ( 一 ) 内 核 小 组 审 阅 了 项 目 小 组 提 交 的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等 主 要 申 报 材 料, 并 对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底 稿 进 行 了 抽 查 核 实 内 核 小 组 认 为 : 项 目 小 组 已 按 照 尽 调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对 国 信 股 份 进 行 了 实 地 考 察 资 料 核 查 等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 项 目 小 组 中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律 师 行 业 分 析 师 已 就 尽 职 调 查 中 涉 及 的 财 务 会 计 事 项 法 律 事 项 公 司 业 务 事 项 出 具 了 调 查 报 告 ; 项 目 小 组 已 严 格 按 照 尽 调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对 国 信 股 份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 二 ) 国 信 股 份 和 华 龙 证 券 已 根 据 业 务 规 则 尽 调 工 作 指 引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细 则 ( 试 行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内 容 与 格 式 指 引 ( 试 行 ) 等 文 件 的 规 定 制 作 了 本 次 推 荐 挂 牌 项 目 备 案 文 件 内 核 小 组 审 阅 相 关 文 件 后 认 为, 国 信 股 份 挂 牌 前 拟 披 露 的 信 息 符 合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 三 ) 国 信 股 份 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内 核 小 组 审 核 了 整 体 变 更 相 关 事 项, 认 为 国 信 股 份 整 体 变 更 行 为 依 法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 四 ) 内 核 小 组 审 核 了 项 目 小 组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挂 牌 基 本 条 件 的 尽 职 调 查, 认

为 国 信 股 份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2.1 条 有 关 挂 牌 的 条 件 ( 五 ) 根 据 关 于 做 好 制 作 和 报 送 推 荐 挂 牌 备 案 文 件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中 拟 推 荐 挂 牌 备 案 文 件 风 险 评 估 办 法 的 要 求, 内 核 小 组 审 核 了 国 信 股 份 风 险 评 估 表 及 风 险 事 项, 评 定 本 次 推 荐 挂 牌 项 目 风 险 等 级 为 中 等 风 险 三 推 荐 理 由 ( 一 )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是 2003 年 建 立 的 浙 江 省 首 家 汽 车 租 赁 企 业 相 比 于 神 州 租 车 和 一 嗨 租 车, 公 司 创 建 时 间 较 早, 二 十 多 年 来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信 誉, 和 一 支 专 业 的 经 营 队 伍 ; 作 为 汽 车 租 赁 业 的 先 行 者, 国 信 品 牌 已 在 全 国 具 有 较 好 的 声 誉 ; 公 司 是 交 通 运 输 部 的 重 点 联 系 企 业 ; 是 全 国 中 小 汽 车 租 赁 企 业 联 盟 的 理 事 长 单 位 ; 是 中 国 出 租 车 暨 汽 车 租 赁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和 其 汽 车 租 赁 专 委 副 主 任 单 位 ; 是 浙 江 省 汽 车 租 赁 协 会 副 会 长 和 杭 州 市 汽 车 租 赁 行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单 位, 在 行 业 中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力 ( 二 ) 渠 道 优 势 公 司 在 全 国 汽 车 租 赁 企 业 松 散 联 合 的 基 础 上,2010 年 在 上 海 成 立 国 信 汽 车 租 赁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子 公 司, 又 联 合 全 国 25 家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在 北 京 成 立 国 信 中 联 汽 车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并 在 其 下 建 立 了 全 国 主 要 城 市 40 多 个 经 营 网 点, 公 司 已 经 具 备 了 全 国 网 络 经 营 条 件 和 全 国 网 络 服 务 功 能, 具 有 网 络 竞 争 的 优 势 ( 三 ) 成 本 优 势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本 较 一 般 中 小 汽 车 租 赁 企 业 较 低, 由 于 公 司 多 年 的 社 会 信 誉, 公 司 的 融 资 得 到 了 银 行 和 有 关 汽 车 厂 商 的 支 持 ; 又 由 于 公 司 租 赁 车 队 有 一 定 的 规 模, 一 部 分 车 辆 进 行 团 购 价 采 购, 降 低 了 车 辆 成 本, 所 以 公 司 在 租 赁 价 格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竞 争 能 力 四 推 荐 意 见 根 据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项 目 小 组 依 据 工 作 指 引 对 国 信 股 份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内 核 小 组 依 据 业 务 规 则 和 推 荐 规 定 进 行 了 审 核, 召 开 了 内 核 会 议 根 据 项 目 小 组 尽 职 调 查 情 况 和 内 核 小 组 审 核 意 见, 华 龙 证 券 认 为 国 信 股 份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所 规 定 的 挂 牌 条 件 ( 一 ) 公 司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1 依 法 设 立 公 司 前 身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有 限 公 司 ) 于 2003 年 1 月 16 日, 在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公 司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2016 年 2 月 19 日,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瑞 华 审 字 2016 33070022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 信 有 限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20,243,180.00 元 2016 年 2 月 19 日, 万 隆 ( 上 海 )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万 隆 评 报 字 [2016] 第 1132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 信 有 限 经 评 估 后 的 净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3,781.77 万 元 2016 年 2 月 19 日, 国 信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 同 意 以 经 审 计 的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20,243,180.00 元 按 1.012159:1 的 比 例 折 股 2,00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00.00 万 元, 由 原 股 东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持 有, 超 出 注 册 资 本 差 额 的 部 分 243,180.00 元 计 入 股 份 公 司 的 资 本 公 积 2016 年 2 月 19 日, 公 司 全 体 发 起 人 签 署 发 起 人 协 议, 一 致 同 意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人 协 议 约 定 了 股 份 公 司 的 名 称 住 所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期 限 股 份 总 额 持 股 比 例 及 发 起 人 权 利 义 务 等 内 容 2016 年 3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发 起 人 出 席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关 于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筹 办 情 况 的 报 告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等 议 案 2016 年 3 月 6 日,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瑞 华 验 字 [2016]33070004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16 年 3 月 6 日, 公 司 已 将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20,243,180.00 元 折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本 20,000,000.00 股,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000,000.00 元 2016 年 3 月 18 日, 股 份 公 司 取 得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社 会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746337259Y 的 营 业 执 照 2 存 续 满 两 年 公 司 是 由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有 限 公 司 ) 整 体 变 更 而 来 在 整 体 变 更 时,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管 理 层 等 均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且 以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为 依 据 折 股,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可 以 连 续 计 算, 可 认 定 公 司 存 续 已 满 两 年 因 此,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二 章 第 2.1 条 第 ( 一 ) 项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按 原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存 续 时 间 可 以 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计 算 的 规 定 ( 二 ) 公 司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1 业 务 明 确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公 司 目 前 提 供 各 类 轿 车 和 商 务 车 的 长 租 短 租 和 互 联 网 租 车 服 务 2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6,686,561.74 元 16,729,876.59 元,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明 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425,630.62 元 1,088,682.04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不 存 在 依 据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八 十 条 规 定 解 散 的 情 形, 或 法 院 依 法 受 理 重 整 和 解 或 者 破 产 申 请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二 章 第 2.1 条 第 ( 二 ) 项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规 定 ( 三 )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

公 司 在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为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成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则 和 制 度, 为 公 司 治 理 的 完 善 奠 定 了 制 度 基 础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这 些 规 则 和 制 度 在 日 常 的 经 营 管 理 中 均 得 到 了 严 格 的 执 行 公 司 近 两 年 没 有 发 生 因 违 法 经 营 而 受 到 工 商 税 务 等 政 府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中 能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二 章 第 2.1 条 第 ( 三 ) 项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 的 规 定 ( 四 )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通 过 核 查 公 司 提 供 的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股 份 均 登 记 在 股 东 名 下, 且 登 记 在 各 股 东 名 下 的 股 份 均 属 各 股 东 合 法 拥 有, 不 存 在 交 叉 持 股 股 份 代 持 的 情 形, 公 司 股 权 明 晰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至 今, 未 发 生 股 份 转 让 的 行 为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前, 公 司 曾 发 生 的 增 资 和 股 权 转 让 行 为 均 完 成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二 章 第 2.1 条 第 ( 四 ) 项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的 规 定 ( 五 )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 公 司 已 与 华 龙 证 券 签 署 主 办 券 商 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签 订 的 推 荐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协 议, 华 龙 证 券 愿 意 为 公 司 提 供 推 荐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服 务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二 章 第 2.1 条 第 ( 五 ) 项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 的 规 定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规 定 的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条 件 五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事 项 ( 一 ) 行 业 风 险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是 : 将 自 有 车 辆 租 赁 给 用 户 使 用, 并 提 供 咨 询 购 置 装 饰 保 险 维 修 等 附 加 服 务 公 司 所 属 的 行 业 上 游 为 各 大 品 牌 汽 车 生 产 制 造 商 和 经 销 商, 下 游 为 政 府 部 门 国 有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等 单 位 用 户,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客 户 导 向 性 比 较 明 显, 受 上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的 影 响 和 限 制 如 果 上 游 行 业 的 供 应 商 销 售 策 略 变 动, 或 者 下 游 客 户 的 购 车 或 租 车 策 略 习 惯 方 式 发 生 改 变 或 调 整, 会 对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情 况 造 成 影 响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为 车 辆,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较 大, 如 果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情 况 发 生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会 受 到 较 大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目 前 的 业 务 侧 重 于 商 务 用 车 的 长 租 业 务, 在 车 辆 购 置 时 采 取 的 是 定 制 上 车 模 式, 即 公 司 将 根 据 客 户 对 于 用 车 主 体 车 辆 用 途 用 车 频 率 用 车 环 境 等 具 体 需 求, 帮 助 客 户 选 定 租 赁 车 辆, 确 定 车 型 租 金 租 期 和 押 金 后 再 采 购 对 应 车 辆, 从 而 能 够 有 效 控 制 由 于 下 游 客 户 车 辆 使 用 习 惯 或 方 式 改 变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不 稳 定 的 风 险 ( 二 )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和 人 均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城 市 化 率 和 城 乡 公 路 基 础 设 施 的 不 断 完 善, 国 内 一 线 城 市 为 了 应 对 交 通 拥 堵 出 台 的 限 购 政 策 等 因 素, 汽 车 租 赁 行 业 正 迎 来 前 所 未 有 的 发 展 机 遇, 市 场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该 行 业 已 吸 引 国 内 外 的 众 多 汽 车 租 赁 企 业 及 风 险 投 资 基 金 的 介 入 除 了 传 统 的 汽 车 租 赁 企 业 的 日 益 扩 张, 互 联 网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凭 借 着 风 险 资 本 的 支 持 和 互 联 网 化 的 经 营 模 式 的 革 新, 加 剧 了 汽 车 租 赁 行 业 的 竞 争 程 度, 公 司 存 在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的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依 托 其 拥 有 的 成 规 模 车 队 专 业 管 理 人 员 完 善 的 业 务 流 程 和 多 年 业 内 积 累 的 品 牌 优 势, 通 过 对 单 位 用 户 的 用 车 主 体 车 辆 用 途 用 车 频 率 用 车 环 境 等 各 方 面 的 用 车 需 求 变 动 的 及 时 掌 握, 不 断 调 整 业 务 流 程, 以 应 对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同 时 部 分 互 联 网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采 取 的 是 轻 资 产 运 营 模 式, 并 不 自 行 购 车, 而 是 与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合 作 共 同 为 客 户 服 务 公 司 凭 借 专 业 的 管 理 水 平 科 学 的 车 辆 调 度 及 良 好 的 市 场 声 誉, 成 为 最 早 与 快 的 合 作 的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公 司 自 有 的 合 法 运 营 车 辆 能 够 有 效 的 解 决 目 前 部 分 互 联 网 汽 车 公 司 与 私 家 车 主 自 带 车 合 作 的 法 律 风 险, 对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影 响 力 起 到 了 有 效 的 补 充 ( 三 )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风 险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汽 车 租 赁 业, 租 赁 车 辆 存 在 所 有 权 人 和 使 用 权 人 相 分 离 的 情 形, 承 租 人 在 使 用 租 赁 车 辆 的 过 程 中, 存 在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乃 至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导 致 车 辆 损 毁 和 人 员 伤 亡 的 风 险 公 司 已 经 为 租 赁 车 辆 投 保 车 辆 保 险, 如 果 出 险, 保 险 公 司 理 赔 可 以 承 担 部 分 赔 偿 金 额 但 是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仍 然 会 对 公 司 的 财 产 以 及 公 司 的 声 誉 造 成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侵 权 责 任 法 第 四 十 九 条 规 定, 因 租 赁 机 动 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由 机 动 车 使 用 人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机 动 车 所 有 人 对 损 害 的 发 生 有 过 错 的,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在 向 客 户 提 供 租 赁 车 辆 前, 会 向 车 辆 投 保 交 强 险 及 车 辆 损 失 险 第 三 者 责 任 险 等 商 业 险 种, 因 此 可 以 基 本 锁 定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时 公 司 的 责 任 范 围 公 司 目 前 的 客 户 主 要 为 政 府 部 门 国 有 企 业 和 外 资 企 业 等 单 位 客 户, 客 户 自 身 管 理 规 范, 诚 信 良 好, 履 约 能 力 强, 公 司 能 够 通 过 对 用 车 客 户 的 选 择 尽 量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 四 ) 政 策 性 风 险 汽 车 租 赁 行 业 属 于 国 家 政 策 鼓 励 发 展 的 产 业 交 通 运 输 部 关 于 交 通 运 输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大 力 发 展 汽 车 租 赁 业, 推 动 建 立 全 国 性 的 汽 车 租 赁 业 服 务 网 络, 完 善 汽 车 租 赁 业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经 营 行 为 同 时 受 限 于 大 中 城 市 交 通 拥 堵 状 况, 部 分 大 中 城 市 对 于 小 客 车 的 增 长 数 量 和 配 置 比 例 进 行 调 控, 租 赁 类 的 小 客 车 数 量 配 置 也 会 受 到 部 分 影 响 汽 车 租 赁 行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及 未 来 的 潜 力 离 不 开 国 家 政 策 的 支 持, 如 果 上 述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会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带 来 不 确 定 性 应 对 措 施 : 一 是 公 司 在 汽 车 租 赁 行 业 通 过 多 年 的 经 营 积 累, 建 立 起 丰 富 的 品 牌 优 势 和 社 会 信 誉, 政 府 也 对 租 赁 规 模 大 信 用 好 的 企 业 进 行 政 策 倾 斜,2016 年 公 司 中 标 浙 江 省 政 府 公 务 车 租 赁 项 目, 成 为 浙 江 省 政 府 机 关 公 务 车 定 点 供 应 商, 争 取 到 公 务 车 改 革 政 策 带 来 的 新 市 场 ; 二 是 及 时 关 注 行 业 政 策 的 最 新 动 向, 根 据 行 业 政 策 和 市 场 客 户 的 需 求 不 断 调 整 市 场 拓 展 方 向,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向 不 限 牌 的 地 区 开 拓 市 场, 建 立 地 区 分 公 司 开 展 汽 车 租 赁 业 务, 并 计 划 发 展 政 策 鼓 励 的 电 动 汽 车 租 赁 业 务, 保 证 企 业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 五 )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43 倍 和 1.17 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性 较 低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及 时 偿 还 到 期 债 务,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一 是 提 高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比 例,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率,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增 资 1000 万 元, 计 划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融 资 进 一 步 增 加 自 有 资 金 ; 二 是 扩 大 与 汽 车 租 赁 期 相 匹 配 的 贷 款 规 模, 目 前 公 司 合 作 的 银 行 中 有 50% 银 行 给 予 发 放 了 中 长 期 贷 款 ( 六 )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存 在 的 风 险 截 止 报 告 期 基 准 日, 本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子 公 司 为 子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陈 振 国 在 江 苏 银 行 上 海 闵 行 支 行 办 理 的 个 人 经 营 贷 款 额 为 人 民 币 伍 佰 万 元 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期 限 2014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0 日 该 笔 借 款 供 子 公 司 使 用, 相 关 利 息 支 出 也 由 子 公 司 承 担, 可 能 存 在 利 息 支 出 不 能 税 前 扣 除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本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已 就 此 事 项 出 具 承 诺 函, 如 将 来 公 司 因 该 事 项 需 要 补 交 相 关 税 款 或 受 到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公 司 所 遭 受 的 损 失 由 全 部 股 东 承 担 ( 七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比 较 高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为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2015 年 2014 年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分 别 为 978,109.55 元 959,326.58 元,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32% 和 72.30%,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比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对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存 在 一 定 的 依 赖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挂 牌 后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融 资 扩 大 公 司 规 模, 加 大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逐 步 减 少 对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依 赖 ( 九 ) 客 户 依 赖 风 险 公 司 2015 年 2014 年 对 浙 江 省 送 变 电 工 程 公 司 的 租 赁 收 入 分 别 为 4,991,828.00 元 和 6,134,555.65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8.02% 和 23.41% 浙 江 电 力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收 入 分 别 为 2,139,595.00 元 和 394,108.00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73% 和 1.50% 公 司 对 上 述 两 客 户 存 在 着 一 定 依 赖, 若

未 来 不 能 和 上 述 客 户 继 续 合 作,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目 前 客 户 主 要 分 为 政 府 机 构 外 资 国 资 企 业 和 民 营 企 业 三 大 类 2014 年 开 始 公 司 与 快 的 专 车 和 滴 滴 专 车 合 作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合 理 规 划 客 户 构 成 和 车 辆 分 配, 并 进 一 步 拓 展 市 场, 减 少 对 上 述 两 个 客 户 的 依 赖 ( 十 )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股 份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6 日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建 立 健 全 了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了 现 代 化 企 业 发 展 所 需 的 内 控 体 系 但 是, 由 于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较 短, 各 项 管 理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尚 未 经 过 一 个 完 整 经 营 周 期 的 检 验, 公 司 治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也 需 要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逐 渐 完 善 未 来 随 着 公 司 的 发 展 和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将 对 公 司 治 理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因 此, 在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初 期, 公 司 存 在 一 定 内 部 治 理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进 行 管 理 经 营, 切 实 有 效 的 保 障 公 司 的 治 理 机 制 有 效 运 行, 内 控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相 关 制 度 的 切 实 执 行 同 时 公 司 将 严 格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推 荐 主 办 券 商 及 社 会 舆 论 等 各 种 形 式 的 外 部 监 督,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和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随 着 规 模 的 扩 大, 逐 步 建 立 内 部 财 务 审 计 和 内 部 经 营 管 理 审 计, 营 造 守 法 公 平 的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在 企 业 内 部 形 成 有 权 必 有 责, 用 权 必 受 监 督 的 良 好 氛 围 ( 十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黄 金 生 先 生 以 及 黄 斌 黄 晨 等 一 致 行 动 人, 黄 金 生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76.6475% 的 股 权 比 例, 通 过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766.475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38.32375%; 黄 斌 持 有 公 司 50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25%; 黄 晨 持 有 公 司 33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16.5%, 黄 金 生 以 及 黄 斌 黄 晨 等 一 致 行 动 人 能 够 控 制 公 司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为 79.82375% 黄 金 生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能 够 对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财 务 政 策 和 人 事 任 免 等 重 大 事 项 施 予 重 大 影 响 如 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财 务 决 策 重 要 人 事 任 免 等 方 面 进 行 不 当 控 制 或 干 涉, 会 导 致 公 司 决 策 偏 向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利 益, 从 而 偏 离 公 司 及 中 小 股 东 最 佳 利 益 公 司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 本 页 无 正 文, 为 华 龙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浙 江 国 信 汽 车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推 荐 报 告 盖 章 页 ) 华 龙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