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行 政 法 治 最 新 进 展 註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教 授 马 怀 德 ( 本 文 为 马 怀 德 教 授 于 于 2006 年 10 月 19 日 在 由 廉 署 主 办 之 持 廉 守 正 - 经 验 交 流 会 上 的 发 言 稿 ) 1999 年 3 月, 九 届 人 大 二 次 会 议 将 依 法 治 国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的 基 本 方 略 写 入 宪 法 从 此, 我 国 法 治 建 设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时 期 依 法 治 国 的 关 键 是 依 法 行 政, 2004 年 3 月, 国 务 院 印 发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提 出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经 过 十 年 左 右 坚 持 不 懈 的 努 力, 基 本 实 现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的 目 标 近 几 年 来, 我 国 在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方 面 开 展 了 卓 有 成 效 的 工 作, 取 得 了 一 些 重 要 的 理 论 和 制 度 成 果,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一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作 为 行 政 机 关 依 法 对 社 会 经 济 事 务 实 行 事 前 管 理 的 一 种 手 段, 在 我 国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和 社 会 生 活 中 发 挥 过 重 要 作 用 但 随 着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不 断 发 展, 改 革 逐 步 深 化, 社 会 全 面 进 步, 以 及 我 国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在 更 大 范 围 内 和 更 深 程 度 上 参 与 经 济 全 球 化 进 程 的 背 景 下,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的 弊 端 日 渐 突 出 2004 年, 行 政 许 可 法 正 式 实 施,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迅 速 推 进, 在 政 治 经 济 和 社 会 各 个 层 面 都 产 生 了 积 极 影 响 通 过 改 革, 有 力 推 动 了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和 管 理 创 新, 促 进 了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同 时 也 为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治 理 腐 败 创 造 了 良 好 条 件 註 马 怀 德 教 授 现 任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副 校 长,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法 学 院 院 长 诉 讼 法 研 究 中 心 副 主 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马 怀 德 教 授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法 学 会 行 政 法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监 察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行 政 法 学 研 究 主 编, 国 家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建 设 部 教 育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法 律 顾 问, 北 京 市 依 法 治 市 顾 问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顾 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顾 问 1
一 是 大 幅 度 削 减 行 政 审 批 专 案, 审 批 事 项 过 多 过 滥 的 状 况 明 显 改 变 国 务 院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先 后 三 次 组 织 国 务 院 各 部 门 对 审 批 专 案 进 行 清 理, 在 严 格 规 范 审 核 的 基 础 上, 取 消 和 调 整 了 国 务 院 68 个 具 有 行 政 审 批 职 能 的 部 门 和 单 位 的 1806 项 行 政 审 批 专 案, 占 总 数 的 50.1%, 实 现 了 大 幅 度 减 少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的 目 标 31 个 省 ( 区 市 ), 废 止 和 修 订 规 范 性 文 件 11073 件, 共 取 消 和 调 整 审 批 专 案 22000 多 项, 占 审 批 专 案 总 数 的 一 半 以 上 二 是 创 新 管 理 方 式, 政 府 职 能 进 一 步 转 变 相 关 审 批 专 案 取 消 和 调 整 后,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管 理 方 式 和 管 理 手 段 对 能 够 通 过 市 场 机 制 解 决 的 事 项, 采 取 招 标 拍 卖 等 市 场 运 作 方 式 ; 对 应 由 统 一 的 管 理 规 范 和 强 制 性 标 准 取 代 个 案 审 批 的 事 项,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相 应 的 管 理 规 范 和 标 准 ; 对 转 为 日 常 监 管 的 事 项, 加 大 事 中 和 事 后 检 查 力 度 ; 对 不 再 实 施 审 批, 转 由 行 业 组 织 或 社 会 仲 介 组 织 自 律 管 理 的 事 项, 积 极 稳 妥 地 做 好 移 交 工 作 三 是 行 政 审 批 权 力 的 运 行 逐 步 规 范 不 少 地 区 和 部 门 结 合 行 政 许 可 法 的 实 施, 分 别 公 布 该 部 门 的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程 式 规 定 或 者 办 法, 规 范 行 政 审 批 权 力 的 运 行 比 如, 在 受 理 环 节, 建 立 公 示 制 度, 对 审 批 专 案 名 称 设 定 依 据 实 施 主 体 条 件 程 式 等 内 容 予 以 公 示 ; 在 实 施 环 节, 严 格 限 定 审 批 时 限, 规 范 审 批 程 式, 并 普 遍 实 行 首 问 负 责 服 务 承 诺 限 时 办 结 等 制 度 ; 此 外, 还 积 极 采 用 资 讯 技 术, 推 行 网 上 审 批 目 前, 各 地 共 建 立 政 务 服 务 大 厅 3314 个,738 个 省 级 部 门 实 行 了 窗 口 统 一 办 理, 占 应 实 行 窗 口 统 一 办 理 的 省 级 部 门 的 95.1% 以 农 业 部 为 例, 从 2003 年 11 月 17 日 试 运 行 到 2006 年 8 月 11 日, 农 业 部 行 政 审 批 综 合 办 公 大 厅 共 受 理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90304 件, 已 办 结 79193 件, 按 时 办 结 79107 件, 按 时 办 结 率 达 99.89%, 体 现 了 高 效 便 民 的 原 则 四 是 加 强 对 行 政 审 批 行 为 的 监 督 制 约 在 监 督 环 节, 完 善 内 部 层 级 监 督 机 制, 建 立 行 政 审 批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对 违 规 和 不 当 审 批 行 为 予 以 纠 正 有 些 地 方 还 成 立 了 行 政 投 诉 中 心,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已 经 建 立 行 政 投 诉 中 心 "1400 多 个 目 前, 各 级 政 府 正 在 致 力 于 将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推 向 深 入, 以 进 一 步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创 新 政 府 管 理 方 式, 方 便 老 百 姓 二 政 务 公 开 与 资 讯 公 开 立 法 提 上 议 事 日 程 行 政 机 关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政 府 资 讯 是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早 在 2
2000 年 12 月,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就 发 出 关 于 在 全 国 乡 镇 政 权 机 关 全 面 推 行 政 务 公 开 制 度 的 通 知 全 国 乡 镇 普 遍 推 行 了 政 务 公 开, 并 逐 步 走 上 了 规 范 化 轨 道 ;85% 以 上 的 县 级 和 83% 的 地 市 级 行 政 机 关 实 行 了 政 务 公 开, 省 级 政 府 部 门 的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取 得 了 巨 大 进 展 乡 镇 政 权 机 关 公 开 等 事 项 主 要 包 括 乡 镇 政 府 行 政 管 理 经 济 管 理 活 动 的 事 项 村 务 公 开 相 对 应 的 事 项 乡 镇 政 府 各 部 门 和 派 驻 站 所 公 开 的 事 项 等 各 地 还 出 现 许 多 创 新 性 做 法, 如 山 东 省 胶 南 市 在 海 青 镇 试 行 村 务 公 开 发 言 人 " 制 度, 各 村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村 情 发 布 会, 由 发 言 人 " 向 全 村 群 众 公 布 村 务 2005 年 3 月,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行 政 务 公 开 的 意 见 各 级 行 政 机 关 积 极 推 行 政 务 公 开, 并 不 断 提 高 公 开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全 面 性 和 实 效 性 目 前, 国 务 院 共 有 53 个 部 门 及 直 属 单 位 建 立 了 政 务 公 开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办 事 机 构,28 个 部 门 和 单 位 建 立 了 政 务 公 开 制 度 卫 生 部 农 业 部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商 务 部 等 10 个 部 门 设 立 了 政 务 公 开 大 厅 或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各 部 门 和 各 地 在 促 进 政 务 公 开 方 面 主 要 采 取 了 以 下 做 法 : 其 一, 完 善 政 府 新 闻 发 布 制 度, 许 多 通 过 政 府 新 闻 发 布 会 定 期 发 布 政 务 资 讯 ; 其 二, 通 过 政 府 公 报 政 务 公 开 栏 公 开 办 事 指 南 和 其 他 形 式 公 开 政 务, 如 公 安 部 创 办 了 公 安 部 公 报, 准 确 及 时 地 刊 载 公 安 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与 公 安 工 作 密 切 相 关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司 法 解 释 和 国 际 条 约, 审 计 署 自 2004 年 以 来, 每 年 不 定 期 将 审 计 结 果 向 社 会 公 告,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果 地 方 各 级 审 计 机 关 也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大 力 推 行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制 度, 目 前 已 累 计 向 社 会 公 告 审 计 结 果 1600 多 篇 ( 次 ); 其 三, 积 极 探 索 通 过 社 会 公 示 听 证 和 专 家 谘 询 论 证 以 及 邀 请 人 民 群 众 旁 听 政 府 有 关 会 议 等 形 式, 对 行 政 决 策 的 过 程 和 结 果 予 以 公 开 ; 其 四, 通 过 各 类 综 合 或 专 项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对 行 政 许 可 公 共 服 务 等 事 项 予 以 公 开 ; 其 五, 加 强 政 府 网 站 建 设, 推 进 电 子 政 务, 逐 步 扩 大 网 上 审 批 查 询 交 费 办 证 谘 询 投 诉 求 助 等 服 务 专 案 的 范 围, 为 人 民 群 众 提 供 快 捷 方 便 的 服 务 在 资 讯 公 开 立 法 方 面,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目 前 已 有 80 多 部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包 含 有 关 政 府 资 讯 公 开 的 规 定,12 个 省 和 16 个 较 大 的 市 制 定 了 专 门 规 范 政 府 资 讯 公 开 活 动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或 规 章,25 个 国 务 院 部 门 出 台 了 政 府 资 讯 公 开 方 面 的 规 章 或 文 件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推 进 政 府 资 讯 公 开 活 动, 国 务 院 法 制 办 正 在 抓 紧 研 究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资 讯 公 开 条 例 ( 草 案 ), 该 法 的 出 台 将 极 大 地 规 范 和 推 动 政 府 资 讯 公 开 工 作 3
三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初 步 建 立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是 规 范 和 监 督 行 政 机 关 行 政 执 法 活 动 的 一 项 重 要 制 度, 创 建 于 20 世 纪 90 年 代 初 为 推 动 建 立 权 责 明 确 行 为 规 范 监 督 有 效 保 障 有 力 的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于 2005 年 7 月 发 布 了 关 于 推 行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的 若 干 意 见 该 意 见 对 依 法 界 定 执 法 职 责 提 出 了 三 方 面 的 要 求 : 一 是 梳 理 执 法 依 据 ; 二 是 分 解 执 法 职 权 ; 三 是 确 定 执 法 责 任 同 时 要 求 建 立 健 全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机 制, 认 真 落 实 执 法 责 任 国 务 院 各 部 门 和 各 地 认 真 落 实 意 见, 取 得 了 实 效 其 一, 积 极 部 署, 加 强 领 导 共 有 28 个 省 ( 区 市 ) 召 开 了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或 者 省 长 办 公 会, 专 题 研 究 了 推 行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问 题 ;17 个 省 ( 区 市 ) 召 开 了 全 省 推 行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工 作 会 议 11 个 省 ( 区 市 ) 和 5 个 部 委 专 门 成 立 了 推 行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有 5 个 省 建 立 了 由 法 制 监 察 人 事 等 部 门 参 加 的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28 个 省 ( 区 市 ) 和 10 多 个 部 委 专 门 就 贯 彻 37 号 文 件 制 发 了 通 知, 根 据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实 际 提 出 了 具 体 要 求 其 二, 加 强 相 关 制 度 建 设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不 断 加 强 和 完 善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相 关 制 度 建 设 截 至 2006 年 5 月 底, 31 个 省 ( 区 市 ) 和 26 个 国 务 院 部 门 共 制 定 有 关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11 部 规 章 28 部 规 范 性 文 件 18 个, 有 的 地 方 和 部 门 还 就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行 政 执 法 案 卷 评 查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追 究 和 行 政 执 法 奖 励 等 作 了 专 门 规 定, 北 京 河 北 浙 江 湖 南 宁 夏 和 公 安 部 铁 道 部 民 政 部 文 化 部 等 其 三, 依 法 界 定 执 法 职 责 截 至 2006 年 5 月 底, 全 国 15 个 省 ( 区 市 ) 和 20 个 国 务 院 部 门 已 经 完 成 分 解 行 政 执 法 职 权 工 作,8 个 省 ( 区 市 ) 政 府 和 15 个 国 务 院 部 门 已 经 完 成 确 定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工 作 不 少 地 方 纷 纷 公 示 权 力 清 单 " 2006 年 7 月,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以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告 的 形 式 公 布 了 该 省 18 个 执 法 部 门 的 权 力 清 单 ", 并 用 表 格 的 形 式 一 目 了 然 地 厘 清 了 各 执 法 主 体 的 行 政 执 法 事 项 及 其 一 一 对 应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条 文, 分 类 清 晰 编 排 科 学, 同 时 也 方 便 查 询 8 月, 北 京 市 的 65 个 行 政 执 法 主 体 在 首 都 之 窗 网 站 上 向 市 民 公 示 权 力 清 单 ", 市 民 可 清 楚 查 询 行 政 机 关 8735 项 行 政 执 法 事 项 以 及 一 一 对 应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等 目 前, 全 国 约 有 80% 的 省 级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开 展 了 梳 理 执 法 依 据 工 作, 交 出 了 自 己 的 执 法 清 单 " 经 省 级 政 府 认 可 后, 有 的 地 方 已 开 始 对 外 公 布 4
其 四, 建 立 健 全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机 制 截 至 2006 年 5 月 底, 河 南 省 宁 夏 自 治 区 和 海 关 总 署 水 利 部 新 制 定 了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制 度, 有 9 个 省 ( 区 市 ) 和 15 个 国 务 院 部 门 在 原 来 开 展 评 议 考 核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了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机 制 14 个 省 ( 区 市 ) 和 9 个 国 务 院 部 门 对 所 属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 行 政 执 法 机 构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 进 行 了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17 个 省 ( 区 市 ) 还 开 展 了 行 政 执 法 案 卷 评 查 工 作 一 些 地 方 和 部 门 将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与 对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的 目 标 考 核 岗 位 责 任 制 考 核 和 行 风 评 议 活 动 等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不 断 完 善 评 议 考 核 机 制 ; 一 些 地 方 和 部 门 充 分 利 用 现 代 资 讯 管 理 手 段, 不 断 提 高 评 议 考 核 的 公 正 性 和 准 确 性 ; 一 些 地 方 将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结 果 与 奖 惩 挂 钩, 与 评 先 创 优 晋 职 晋 级 相 结 合, 不 断 加 大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的 力 度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在 评 议 考 核 过 程 中, 将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内 部 评 议 与 外 部 评 议 相 结 合, 通 过 召 开 座 谈 会 举 行 民 意 测 验 等 多 种 形 式 开 展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工 作 有 的 部 门 和 地 方 建 立 了 行 政 执 法 过 错 追 究 制, 如 工 商 总 局 海 关 气 象 局 税 务 总 局 证 监 会 等 以 国 土 资 源 系 统 为 例, 全 国 20 多 个 省 280 多 个 市 和 1800 多 个 县 的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建 立 了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和 过 错 追 究 制 比 如, 黑 龙 江 省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开 展 了 行 政 许 可 和 行 政 处 罚 案 卷 评 查 活 动 ; 福 建 省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采 用 依 法 行 政 建 议 书 对 违 法 或 不 当 行 政 提 出 整 改 建 议 ; 海 南 等 省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建 立 了 投 诉 制 度 ; 四 川 内 江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落 实 专 人 负 责 处 理 投 诉, 实 行 一 次 投 诉 查 实 停 职 处 理 " 等 等 其 五, 追 究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在 对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的 基 础 上, 对 作 出 违 法 和 不 当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的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和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按 照 意 见 的 规 定 追 究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北 京 市 于 2005 年 在 全 市 行 政 处 罚 案 卷 评 查 中, 通 报 批 评 了 行 政 处 罚 案 卷 不 合 格 的 2 个 部 门 和 未 按 照 法 定 程 式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的 20 个 部 门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2005 年 追 究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人 263 人, 其 中 通 过 批 评 教 育 离 岗 培 训 调 离 执 法 岗 位 或 者 取 消 执 法 资 格 等 行 政 手 段 处 理 122 人,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126 人,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15 人 四 公 务 员 依 法 行 政 能 力 得 到 明 显 提 高 1993 年 8 月, 国 务 院 制 定 了 国 家 公 务 员 暂 行 条 例 2005 年 4 月,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15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公 务 员 法, 于 2006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生 效 公 务 员 的 依 法 行 政 能 力 是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的 重 要 保 障 为 提 高 行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依 5
法 行 政 的 观 念 和 能 力, 政 府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公 务 员 培 训 制 度 依 法 行 政 情 况 考 核 制 度 一 方 面, 各 地 和 部 门 积 极 开 展 公 务 员 培 训, 建 立 起 公 务 员 学 法 制 度 2005 年, 人 事 部 下 发 了 关 于 在 全 国 公 务 员 中 开 展 公 共 管 理 核 心 内 容 培 训 的 通 知, 明 确 提 出 以 增 强 公 务 员 行 政 意 识 提 高 公 务 员 行 政 能 力 为 核 心, 大 规 模 开 展 公 务 员 通 用 能 力 公 共 行 政 公 共 政 策 公 共 经 济 和 依 法 行 政 培 训 2006 年, 下 发 了 公 务 员 公 共 管 理 核 心 内 容 培 训 大 纲, 将 依 法 行 政 培 训 内 容 概 括 为 邓 小 平 民 主 法 制 理 论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宪 法 行 政 法 律 规 范 的 制 定 与 适 用 行 政 处 罚 制 度 行 政 复 议 制 度 行 政 诉 讼 制 度 国 家 赔 偿 制 度 行 政 监 察 制 度 监 察 等 九 个 专 题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制 度 中 组 部 国 务 院 法 制 办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联 合 举 办 了 省 部 级 领 导 依 法 行 政 专 题 研 究 班,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也 开 展 了 大 规 模 的 培 训 工 作, 各 级 领 导 干 部 依 法 行 政 意 识 和 能 力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高 例 如, 为 了 提 高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整 体 素 质, 山 东 省 政 府 制 定 了 山 东 省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管 理 办 法, 先 后 培 训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120 万 人 次, 编 印 了 43 种 公 共 法 律 知 识 读 本 烟 台 市 2005 年 对 全 市 16000 名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进 行 统 一 考 试, 统 一 资 格 认 定, 统 一 上 网 公 开, 取 消 300 多 名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执 法 资 格 另 一 方 面, 建 立 完 善 了 公 务 员 考 核 制 度 根 据 公 务 员 法 的 规 定, 对 公 务 员 的 考 核 按 照 管 理 许 可 权, 全 面 考 核 公 务 员 的 德 能 勤 绩 廉 考 核 分 为 平 时 考 核 和 定 期 考 核 人 事 部 于 2000 年 下 发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国 家 公 务 员 考 核 工 作 的 意 见, 全 国 每 年 平 均 95% 以 上 的 公 务 员 都 参 加 年 度 考 核 许 多 地 方 通 过 了 公 务 员 考 核 办 法, 结 合 各 地 实 际 完 善 了 公 务 员 考 核 制 度 各 部 门 和 各 地 建 立 还 完 善 了 行 政 执 法 评 议 考 核 制 度, 重 点 考 察 执 法 部 门 和 执 法 人 员 行 使 执 法 职 权 和 履 行 法 定 义 务 的 情 况 另 外, 还 通 过 建 立 健 全 行 政 执 法 奖 惩 机 制, 创 造 有 利 于 推 动 严 格 执 法 公 正 执 法 文 明 执 法 的 良 好 环 境 在 行 政 机 关 领 导 的 政 绩 评 价 方 面, 许 多 地 方 和 部 门 出 现 了 一 些 新 的 做 法 从 2005 年 起, 北 京 市 将 政 务 公 开 的 情 况 纳 入 了 政 绩 考 核 2006 年 7 月, 浙 江 省 人 大 通 过 了 浙 江 省 环 境 污 染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将 浙 江 省 内 各 行 政 区 域 内 环 境 质 量 水 平 纳 入 领 导 干 部 政 绩 考 核 8 月, 山 东 省 政 府 公 布 了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十 一 五 " 规 划, 在 干 部 职 务 晋 升 评 优 创 先 代 表 推 选 等 方 面 实 行 环 保 一 票 否 决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近 日 提 出, 中 国 将 推 行 领 导 干 部 任 期 环 境 保 护 政 绩 考 核, 克 服 单 纯 追 求 GDP 的 倾 向 海 南 省 近 日 将 政 府 举 债 情 况 纳 入 干 部 评 价 考 核 体 系 6
五 廉 政 建 设 走 向 制 度 化 根 据 行 政 监 察 法 的 规 定, 监 察 机 关 是 人 民 政 府 行 使 监 察 职 能 的 机 关, 依 法 对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国 家 公 务 员 和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任 命 的 其 他 人 员 实 施 监 察 开 展 行 政 监 察 工 作, 加 强 对 行 政 权 力 的 监 督 制 约, 能 够 促 使 行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法 定 许 可 权 和 程 式 履 行 职 责, 依 法 处 理 经 济 社 会 事 务, 有 效 防 止 行 为 失 范 权 力 滥 用, 不 断 提 高 依 法 行 政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我 国 行 政 监 察 机 关 的 基 本 职 责, 即 保 证 政 令 畅 通 维 护 行 政 纪 律 促 进 廉 政 建 设 改 善 行 政 管 理 提 高 行 政 效 能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历 来 对 行 政 监 察 工 作 十 分 重 视 1993 年,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和 监 察 部 以 及 地 方 各 级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合 署 办 公, 实 行 一 套 工 作 机 构 两 个 机 关 名 称, 履 行 党 的 纪 律 检 查 和 政 府 行 政 监 察 两 项 职 能 的 体 制, 目 的 是 为 了 增 强 党 政 监 督 的 整 体 效 能, 加 强 对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监 督, 进 一 步 加 大 反 腐 败 斗 争 力 度 1997 年 5 月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通 过 了 行 政 监 察 法 1998 年, 中 共 中 央 发 布 关 于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规 定, 以 加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明 确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对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应 负 的 责 任 2004 年 10 月, 行 政 监 察 法 实 施 条 例 开 始 生 效 2005 年 1 月, 中 共 中 央 发 布 建 立 健 全 教 育 制 度 监 督 并 重 的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实 施 纲 要 2005 年, 各 级 政 府 和 监 察 机 关 大 力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廉 洁 从 政, 加 大 了 对 政 府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监 督 的 力 度 各 级 监 察 机 关 以 涉 及 国 计 民 生 公 共 服 务 公 共 利 益 等 部 门 和 行 业 为 重 点, 加 强 了 对 贯 彻 执 行 行 政 许 可 法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特 别 是 着 重 对 国 土 资 源 农 业 环 保 质 检 建 设 水 利 交 通 公 安 等 部 门 和 行 业 开 展 监 督 检 查 各 级 监 察 机 关 共 受 理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行 为 的 投 诉 21010 件, 追 究 责 任 2845 人 一 些 地 方 制 定 了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备 案 制 度 行 政 许 可 监 督 办 法 行 政 许 可 过 错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等 配 套 制 度, 规 范 和 加 强 了 对 行 政 许 可 各 主 要 环 节 的 监 督 天 津 深 圳 苏 州 等 地 和 农 业 部 建 立 了 行 政 许 可 电 子 监 察 系 统, 对 行 政 许 可 的 受 理 承 办 审 核 批 准 办 结 各 个 环 节 实 现 全 程 监 督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严 格 执 行 廉 洁 从 政 各 项 规 定, 严 肃 查 处 领 导 干 部 违 反 规 定 收 送 现 金 有 价 证 券 和 支 付 凭 证 的 1182 人, 收 缴 款 额 6213.8 万 元 ; 查 处 跑 官 要 官 问 题, 受 到 批 评 教 育 和 诫 勉 的 334 人, 给 予 组 织 处 理 和 纪 律 处 分 97 人 ; 纠 正 和 查 处 领 导 干 部 放 任 纵 容 配 偶 子 女 和 身 边 工 作 人 员 利 用 领 导 干 部 职 权 和 职 务 影 响 谋 取 非 法 利 益 的 835 人 ; 查 处 借 婚 丧 嫁 娶 等 事 宜 收 钱 敛 财 的 630 人 ; 查 处 参 加 赌 博 的 党 员 干 部 8338 人 2006 年 1 月,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在 中 央 纪 委 第 六 次 全 会 上 发 表 重 要 讲 话, 把 开 展 7
治 理 商 业 贿 赂 专 项 工 作 作 为 今 年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的 六 项 重 点 工 作 之 一, 强 调 要 坚 决 纠 正 不 正 当 交 易 行 为, 依 法 查 处 商 业 贿 赂 案 件 2 月 8 日,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关 于 开 展 治 理 商 业 贿 赂 专 项 工 作 的 意 见, 对 治 理 商 业 贿 赂 作 出 全 面 部 署 中 央 成 立 了 治 理 商 业 贿 赂 领 导 小 组,40 多 个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相 继 成 立 了 治 理 商 业 贿 赂 领 导 小 组, 大 多 数 由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担 任 组 长 31 个 省 ( 区 市 ) 和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由 省 委 副 书 记 常 务 副 省 长 或 副 省 长 担 任 组 长 据 统 计, 目 前 全 国 检 察 机 关 共 受 理 和 自 行 发 现 商 业 贿 赂 案 件 线 索 9000 余 件, 正 在 立 案 侦 查 的 4367 件, 正 在 审 查 起 诉 的 1195 件, 已 向 法 院 提 起 公 诉 的 674 件 在 轰 动 一 时 的 北 京 反 商 业 贿 赂 第 一 案 " 中, 被 称 为 电 脑 天 才 的 原 农 业 银 行 北 京 市 分 行 科 技 处 处 长 温 某 在 任 职 6 年 时 间 里, 先 后 索 取 贿 赂 款 1073 万 元, 贪 污 公 款 432 万 元, 犯 罪 金 额 共 计 1505 万 元, 最 终 被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以 商 业 贿 赂 罪 一 审 判 处 死 刑 2006 年 9 月 4 日, 在 国 务 院 召 开 的 加 快 推 进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和 管 理 创 新 电 视 电 话 会 议 上, 国 务 院 总 理 温 家 宝 明 确 强 调 要 深 入 开 展 反 腐 倡 廉, 确 保 权 力 不 被 滥 用 一 是 扎 实 开 展 治 理 商 业 贿 赂 专 项 工 作 二 是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治 理 腐 败 继 续 深 入 推 进 行 政 审 批 政 府 投 资 监 管 国 有 资 产 监 管 政 府 决 策 等 方 面 的 制 度 改 革 三 是 发 扬 民 主, 强 化 对 权 力 运 行 的 监 督 各 级 政 府 都 要 主 动 接 受 人 大 政 协 的 监 督, 强 化 社 会 监 督 和 政 府 内 部 的 专 门 监 督, 为 现 阶 段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提 出 了 具 体 要 求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是 新 时 期 行 政 法 治 建 设 的 重 大 任 务 相 信 经 过 全 国 上 下 坚 持 不 懈 的 努 力, 一 定 能 够 把 我 们 的 政 府 建 设 成 为 行 为 规 范 运 转 协 调 公 正 透 明 廉 洁 高 效 的 责 任 政 府 法 治 政 府 效 能 政 府 和 服 务 政 府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