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Similar documents


循经指压疗法

Microsoft Word - HERBRECIPES《中國藥膳》.doc

毛主席的猪

附件1.FIT)

A 股 简 称 : 广 汽 集 团 A 股 代 码 : 公 告 编 号 : 临 H 股 简 称 : 广 汽 集 团 H 股 代 码 :02238 债 券 简 称 :12 广 汽 01/ 02/03 债 券 代 码 : 广 汽 转


(\244j\257d\276\307\274\351_ C.indd_70%.pdf)

6寸PDF生成工具

<C4DACEC42E696E6464>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

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Transcription:

公 司 代 码 :601996 公 司 简 称 : 丰 林 集 团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三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四 公 司 负 责 人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刘 念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钟 作 杰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经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2015 年 度 公 司 ( 母 公 司 ) 净 利 润 为 78,898,727.15 元,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7,889,872.72 元 后, 公 司 拟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 份 总 数 468,912,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6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8,134,720.00 元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结 转 下 一 年 度 六 前 瞻 性 陈 述 的 风 险 声 明 本 报 告 涉 及 的 发 展 战 略 未 来 计 划 等 前 瞻 性 陈 述 不 构 成 公 司 对 投 资 者 的 实 质 承 诺, 敬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七 是 否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否 八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否 九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的 特 别 重 大 风 险 公 司 已 在 本 报 告 中 详 细 阐 述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面 临 的 各 种 风 险 及 应 对 措 施, 包 括 行 业 政 策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环 保 风 险 等, 敬 请 查 阅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中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部 分 1 / 112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3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3 第 三 节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7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1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20 第 六 节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27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30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31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36 第 十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113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40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12 2 / 112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常 用 词 语 释 义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丰 林 集 团 指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百 色 丰 林 指 广 西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环 江 丰 林 指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丰 林 林 业 指 广 西 丰 林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丰 林 苗 木 指 南 宁 丰 林 苗 木 有 限 公 司 丰 林 供 应 链 指 广 西 丰 林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丰 林 人 造 板 指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惠 州 丰 林 指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丰 林 国 际 指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上 思 丰 林 指 广 西 上 思 华 夏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指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上 交 所 交 易 所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大 信 指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报 告 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会 计 期 间 元 万 元 亿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亿 元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一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丰 林 集 团 Guangxi Fenglin Wood Industry Group Co., Ltd. Fenglin Group 崔 建 国 3 / 112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王 海 潘 恒 联 系 地 址 广 西 南 宁 市 白 沙 大 道 22 号 丰 林 集 团 广 西 南 宁 市 白 沙 大 道 22 号 丰 林 集 团 电 话 0771-4016666-8616 0771-4016666-8616 传 真 0771-4010400 0771-4010400 电 子 信 箱 IR@fenglingroup.com IR@fenglingroup.com 三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广 西 南 宁 市 良 庆 区 银 海 大 道 1233 号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530221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广 西 南 宁 市 白 沙 大 道 22 号 丰 林 集 团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530031 公 司 网 址 www.fenglingroup.com 电 子 信 箱 IR@fenglingroup.com 四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名 称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www.sse.com.cn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证 券 部 五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股 票 种 类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代 码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丰 林 集 团 601996 六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境 内 )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保 荐 机 构 名 称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办 公 地 址 北 京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1 号 学 院 国 际 大 厦 1506 签 字 会 计 师 姓 名 谢 青 杨 成 名 称 恒 泰 长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一 路 88 号 中 心 商 务 大 厦 22 楼 签 字 的 保 荐 代 表 人 姓 名 靳 磊 李 荆 金 持 续 督 导 的 期 间 201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 / 112

七 近 三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2015 年 2014 年 本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2013 年 (%) 营 业 收 入 1,156,231,820.59 1,199,474,212.66-3.61 903,157,003.2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53,949,997.76 83,443,911.57-35.35 90,692,275.12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35,820,137.50 84,447,609.77-57.58 80,501,743.39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144,198,189.91 109,783,799.11 31.35 66,217,460.05 额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本 期 末 比 上 年 同 期 末 2013 年 末 增 减 (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1,717,830,363.83 1,691,965,438.06 1.53 1,636,656,246.49 产 总 资 产 2,152,644,558.85 2,032,836,671.67 5.89 1,996,889,491.67 期 末 总 股 本 468,912,000.00 468,912,000.00 0.00 468,912,000.00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本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2013 年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12 0.18-33.33 0.19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12 0.18-33.33 0.1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0.08 0.18-55.56 0.17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3.17 5.02 减 少 1.85 个 百 分 点 5.6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10 5.08 减 少 2.98 个 百 分 点 5.03 八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 一 )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 二 )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 三 )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的 说 明 : 不 适 用 5 / 112

九 2015 年 分 季 度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第 一 季 度 (1-3 月 份 ) 第 二 季 度 (4-6 月 份 ) 第 三 季 度 (7-9 月 份 ) 第 四 季 度 (10-12 月 份 ) 营 业 收 入 170,769,339.14 334,278,532.17 317,351,815.97 333,832,133.31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926,652.81 34,883,070.54 11,051,848.31 4,088,426.10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3,415,616.06 28,799,833.50 10,762,900.35-7,158,212.4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0,191,152.56 131,300,460.64 58,454,377.97 24,634,503.86 季 度 数 据 与 已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数 据 差 异 说 明 十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和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2015 年 金 额 2014 年 金 额 2013 年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2,571,193.49 4,793,929.08-930,604.59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2,293,658.08 1,713,893.13 650,000.00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3,615,980.20 6 / 112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58,873.68-6,958,497.79 13,886,951.88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19,056.67-74,100.76-89.20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11,154.50-478,921.86-3,415,726.36 合 计 18,129,860.26-1,003,698.20 10,190,531.73 十 一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当 期 变 动 对 当 期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153,307,805.11 153,307,805.11 3,611,378.72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合 计 153,307,805.11 153,307,805.11 3,611,378.72 第 三 节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及 行 业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是 国 内 最 早 从 纤 维 板 生 产 的 公 司 之 一, 是 国 家 农 业 产 业 化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和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是 国 内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的 林 板 一 体 化 产 业 集 团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人 造 板 的 生 产 销 售 以 及 营 林 造 林 业 务 其 中 人 造 板 业 务 包 括 纤 维 板 刨 花 板 和 胶 合 板, 合 计 拥 有 78 万 立 方 米 的 设 计 产 能, 在 广 西 省 南 宁 市 百 色 市 拥 有 三 个 纤 维 板 生 产 基 地, 在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拥 有 一 个 刨 花 板 生 产 基 地 ( 一 ) 纤 维 板 业 务 纤 维 板 生 产 销 售 业 务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为 不 同 规 格 的 中 ( 高 ) 密 度 纤 维 板 纤 维 板 生 产 以 林 区 三 剩 物 次 小 薪 材 等 森 林 废 弃 物 为 原 料, 大 大 提 高 了 木 材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率, 对 解 决 我 国 木 材 资 源 紧 缺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生 产 厚 度 为 2mm~40mm 不 同 规 格 的 纤 维 板 丰 林 牌 纤 维 板 被 评 为 广 西 名 牌 产 品 国 家 免 检 产 品, 产 品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家 具 木 地 板 建 筑 装 潢 中 高 档 车 船 装 修 工 艺 制 品 高 级 音 响 乐 器 和 电 子 行 业 等 领 域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纤 维 板 销 售 收 入 8.77 亿 元,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76% ( 二 ) 刨 花 板 业 务 7 / 112

为 完 善 产 品 结 构,2013 年 10 月 公 司 完 成 了 对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75% 股 权 的 收 购, 刨 花 板 业 务 成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之 一 刨 花 板 是 以 次 小 薪 材 和 三 剩 物 等 为 原 料 生 产 的 优 质 环 保 型 人 造 板, 属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国 家 鼓 励 类 环 保 产 品, 产 品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家 具 制 造 室 内 装 饰 建 筑 装 潢 音 箱 等 各 种 不 同 领 域, 产 品 主 要 在 华 南 地 区 销 售, 并 销 往 全 国 各 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完 成 了 对 惠 州 丰 林 的 技 术 改 造, 技 改 后 无 论 是 在 环 保 上, 还 是 在 质 量 稳 定 性 上 都 有 了 较 大 的 提 高, 产 品 通 过 宜 家 认 证 以 及 TUV 监 管 审 核 等, 满 足 了 高 端 客 户 对 质 量 的 需 求, 大 大 增 加 了 丰 林 刨 花 板 在 市 场 上 的 竞 争 力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刨 花 板 销 售 收 入 2 亿 元,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18% ( 三 ) 营 林 造 林 业 务 公 司 营 林 造 林 业 务 包 括 速 丰 林 种 植 苗 木 培 育 及 林 木 ( 苗 木 ) 产 品 的 销 售, 可 为 纤 维 板 刨 花 板 制 造 提 供 配 套 原 材 料 经 过 10 多 年 的 营 林 造 林, 公 司 在 广 西 南 宁 百 色 环 江 等 地 营 造 速 生 丰 产 林 20.09 万 亩 公 司 速 生 丰 产 林 主 要 树 种 为 尾 叶 桉 尾 巨 桉 马 尾 松 杉 树 等 营 林 造 林 是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的 上 游 环 节, 是 打 造 林 板 一 体 化 产 业 链,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资 源 基 础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属 于 林 业 产 业, 主 营 业 务 纤 维 板 刨 花 板 生 产 和 销 售 属 于 林 业 中 的 木 材 加 工 业 的 细 分 行 业 人 造 板 制 造 业, 营 林 造 林 业 务 属 于 林 业 的 细 分 行 业 林 木 的 培 育 和 种 植 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发 展 阶 段 特 点 及 发 展 展 望 : ( 一 ) 行 业 整 合 规 模 效 应 行 业 集 中 度 提 升 是 人 造 板 行 业 的 必 然 趋 势 目 前 一 方 面 产 能 持 续 增 加, 另 一 方 面 市 场 消 费 者 不 增 反 减, 人 造 板 供 求 关 系 失 衡, 行 业 产 能 结 构 性 过 剩, 资 源 瓶 颈 长 期 存 在, 市 场 集 中 度 仍 然 较 低 因 此 通 过 行 业 整 合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实 现 规 模 效 应 是 人 造 板 行 业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在 行 业 整 合 中, 品 牌 企 业 通 过 收 购 兼 并 中 小 企 业, 进 行 设 备 升 级 改 造, 输 出 管 理 品 牌 和 技 术,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扩 大, 从 而 实 现 做 大 做 强 使 行 业 集 中 度 获 得 提 升 ( 二 ) 技 术 进 步 促 进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扩 大, 差 异 化 市 场 形 成 随 着 人 造 板 制 造 技 术 的 不 断 创 新, 人 造 板 的 加 工 性 能 逐 步 提 高, 应 用 领 域 逐 步 扩 大, 大 幅 面 特 薄 型 异 型 板 抗 静 电 阻 燃 板 防 潮 板 无 醛 板 镂 铣 板 及 其 他 各 种 特 殊 用 途 的 产 品 不 断 涌 现, 技 术 的 创 新 也 使 得 人 造 板 产 品 的 定 制 化 差 异 化 市 场 形 成, 为 品 牌 公 司 通 过 结 构 调 整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业 升 级 转 变 增 长 方 式 提 供 了 机 遇 ( 三 ) 环 保 安 全 成 为 人 造 板 消 费 新 趋 势 随 着 经 济 社 会 不 断 进 步,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环 保 意 识 的 增 强, 消 费 者 对 产 品 绿 色 安 全 性 能 的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为 了 适 应 市 场 的 需 要, 品 牌 人 造 板 企 业 不 断 加 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和 技 术 创 新, 降 低 产 品 中 的 甲 醛 释 放 量, 环 保 标 准 逐 步 提 高, 与 此 同 时 国 家 对 人 造 板 的 安 全 与 环 保 要 求 日 趋 严 格, 为 注 重 质 量 管 理 和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的 品 牌 企 业 带 来 发 展 机 遇 ( 四 ) 天 然 林 商 业 采 伐 将 全 部 停 止 林 业 资 源 价 值 获 提 升 机 遇 8 / 112

2015 年 6 月, 国 家 林 业 局 副 局 长 在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国 新 办 发 布 会 上 表 示, 到 2017 年 天 然 林 商 业 性 采 伐 将 要 全 部 停 止 禁 止 全 部 天 然 林 商 业 采 伐, 将 减 少 行 业 供 给, 提 升 木 材 的 市 场 价 格 同 时, 我 国 木 材 进 口 比 例 近 50%, 国 际 市 场 价 格 的 上 涨, 也 使 得 国 内 林 业 资 源 价 值 进 一 步 提 升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情 况 的 说 明 主 要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重 大 变 化 说 明 年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15,331 万 元, 主 要 系 通 过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货 币 型 基 金 所 致, 其 中 本 金 15,000 万 元, 期 末 市 值 为 15,331 万 元 年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1,500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参 与 北 京 荷 溏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认 缴 资 金 5,000 万 元, 占 北 京 荷 溏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认 缴 出 资 额 50,000 万 元 的 10%, 公 司 本 期 按 约 定 出 资 认 缴 额 的 30%, 即 1,500 万 元 年 末 较 年 初 减 少 1,573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转 让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剩 余 46.35% 股 权 所 致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年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1,838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出 租 上 思 丰 林 所 致 在 建 工 程 年 末 较 年 初 减 少 3,930 万 元, 主 要 是 惠 州 丰 林 完 成 设 备 的 技 术 改 造,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其 中 : 境 外 资 产 391.86(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0.18% 境 外 资 产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香 港 新 设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香 港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三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 一 ) 生 产 基 地 位 于 林 木 资 源 丰 富 的 地 区, 具 备 明 显 的 区 位 优 势 2015 年 12 月 发 布 的 国 家 林 业 局 关 于 严 格 保 护 天 然 林 的 通 知 提 出, 严 格 控 制 低 产 低 效 天 然 林 改 造 严 格 控 制 天 然 林 树 木 采 挖 移 植 进 一 步 完 善 天 然 林 保 护 措 施 国 家 对 天 然 林 的 保 护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逐 步 停 止 天 然 林 的 商 业 采 伐 后, 将 对 人 造 板 企 业 的 木 材 原 料 采 购 等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公 司 人 造 板 业 务 的 生 产 基 地 均 设 林 木 资 源 丰 富, 特 别 是 人 工 林 资 源 丰 富 的 广 西 和 广 东 地 区, 为 持 续 经 营 提 供 原 料 两 广 地 区 属 亚 热 带 气 候, 雨 量 充 沛, 林 木 生 长 量 是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的 2-3 倍 同 时, 广 西 是 桉 树 种 植 第 一 大 省 近 10 年 来, 广 西 桉 树 人 工 林 发 展 快 速, 年 均 新 增 200 万 亩 左 右, 桉 树 面 积 生 长 量 蓄 积 量 均 居 全 国 第 一 位, 解 决 了 广 西 80% 以 上 全 国 20% 以 上 的 木 材 需 求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均 位 于 国 内 木 材 资 源 地, 将 提 高 公 司 未 来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 二 ) 公 司 是 最 早 进 行 纤 维 板 生 产 的 国 内 企 业 之 一, 具 备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的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是 中 国 林 业 产 业 联 合 会 副 会 长 单 位, 中 国 林 学 会 木 材 工 业 分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和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协 会 纤 维 板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公 司 所 属 南 宁 工 厂 的 纤 维 板 生 产 线 为 国 内 第 五 条 广 西 第 一 条 纤 维 板 生 产 线, 经 过 近 二 十 年 的 运 营, 拥 有 一 支 人 造 板 行 业 内 成 熟 的 管 理 队 伍, 管 理 运 营 经 验 丰 富 9 / 112

公 司 被 中 国 木 材 与 木 制 品 流 通 协 会 授 予 2015 中 国 木 材 与 木 制 品 行 业 十 大 领 军 企 业 中 国 板 材 行 业 最 具 影 响 力 ( 品 牌 ) 制 造 企 业 的 荣 誉 称 号 ( 三 ) 公 司 从 事 纤 维 板 生 产 和 销 售 近 二 十 年, 积 累 了 大 量 的 客 户 资 源 公 司 所 属 南 宁 工 厂 进 入 人 造 板 行 业 近 二 十 年, 与 国 内 知 名 的 家 居 企 业 如 大 自 然 索 菲 亚 全 友 好 莱 客 欧 派 等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在 华 南 地 区 西 南 地 区 以 及 华 东 地 区 开 发 了 众 多 的 经 销 商 和 客 户, 拥 有 良 好 的 客 户 关 系 和 网 络 基 础, 拥 有 众 多 长 期 和 稳 定 的 客 户 资 源, 在 行 业 内 享 受 较 好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 四 )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具 备 一 定 的 技 术 优 势, 尤 其 是 在 设 备 的 系 统 管 理 方 面 丰 林 集 团 是 自 治 区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广 西 木 质 板 材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广 西 林 产 加 工 产 业 工 程 院 的 依 托 单 位, 具 有 强 大 的 研 发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长 期 与 中 国 林 科 院 林 业 行 业 协 会 及 上 下 游 企 业 等 单 位 结 成 友 好 创 新 联 盟, 共 同 建 立 阻 燃 人 造 板 检 测 中 心 及 产 学 研 长 期 合 作 平 台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的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从 最 初 的 20 万 立 方 米 的 产 能 设 计 水 平, 经 过 不 断 地 技 术 改 造 投 入 和 运 营, 目 前 达 到 30 万 立 方 米 的 生 产 能 力, 且 从 投 产 至 今 连 续 压 机 的 钢 带 经 过 不 断 维 护 仍 然 有 效 运 营 超 过 了 8 年 时 间, 在 行 业 内 创 造 了 新 记 录, 为 国 内 设 备 运 营 能 力 较 为 领 先 的 连 续 压 机 生 产 线, 在 设 备 的 系 统 管 理 方 面 具 备 一 定 的 技 术 优 势 ( 五 ) 重 视 研 发, 不 断 创 新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将 不 断 研 发 适 应 市 场 需 要 的 新 产 品 作 为 保 持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手 段 公 司 拥 有 专 利 技 术 20 项, 自 主 研 制 并 实 现 批 量 化 生 产 的 环 保 防 潮 中 密 度 纤 维 板 是 南 宁 市 2013 年 度 通 过 认 定 的 39 个 工 业 新 产 品 之 一 ;2014 年 获 得 科 技 部 火 炬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开 发 中 心 颁 发 的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称 号, 丰 林 牌 阻 燃 板 获 得 了 国 家 林 业 局 的 新 产 品 技 术 鉴 定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生 产 的 B 级 阻 燃 板 目 前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地 位, 生 产 安 全 环 保 符 合 市 场 需 求 的 高 质 量 产 品 一 直 是 公 司 创 新 技 术 研 究 方 向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行 业 顶 尖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卓 越 的 集 成 和 精 细 的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拥 有 3 条 先 进 水 平 的 连 续 平 压 生 产 线 随 着 项 目 的 投 产 以 及 林 产 加 工 产 业 工 程 院 的 建 设 完 成, 公 司 研 发 特 种 人 造 板 的 能 力 得 到 提 升, 定 制 化 生 产 提 高 了 产 品 附 加 值, 安 全 环 保 高 质 量 差 异 化 的 特 种 人 造 板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将 成 为 公 司 未 来 保 持 行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的 重 要 保 证 公 司 将 在 产 品 技 术 服 务 等 方 面 持 续 改 进 创 新, 进 一 步 提 高 核 心 竞 争 实 力 ( 六 ) 成 功 收 购 一 条 刨 花 板 生 产 线, 积 累 了 并 购 经 验 人 造 板 行 业 的 现 状 仍 然 是 企 业 规 模 小 行 业 分 散 度 高 单 个 企 业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低 等 特 点, 今 后 的 发 展 趋 势, 仍 然 是 从 分 散 到 集 中, 国 内 要 形 成 数 家 大 型 龙 头 企 业, 市 场 集 中 度 将 大 大 提 高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完 成 了 亚 洲 创 建 惠 州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75% 股 权 的 收 购 事 项, 首 次 进 入 刨 花 板 生 产 业 务, 所 收 购 的 生 产 线 为 国 内 首 条 刨 花 板 生 产 线, 经 过 公 司 团 队 的 运 营, 已 经 连 续 2 年 盈 利, 并 在 2015 年 1 月 成 功 完 成 了 技 术 装 备 的 改 造 升 级 工 作, 收 购 项 目 取 得 了 初 步 的 成 功, 行 业 内 给 予 10 / 112

很 高 的 评 价, 为 公 司 将 来 的 发 展 积 累 了 并 购 经 验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国 内 人 造 板 生 产 企 业 仍 然 面 临 着 严 峻 的 挑 战, 一 方 面 产 能 持 续 增 加, 另 一 方 面 受 国 内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房 地 产 市 场 不 景 气 影 响, 市 场 消 费 低 迷, 人 造 板 供 求 关 系 失 衡, 产 能 过 剩 风 险 加 剧, 市 场 低 价 竞 争 激 烈 ; 木 质 原 材 料 运 输 物 流 劳 动 力 成 本 快 速 上 升, 导 致 企 业 成 本 不 断 上 升, 企 业 效 益 下 滑, 以 上 不 利 因 素 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了 较 大 的 影 响 面 对 当 前 的 困 难 形 势 和 问 题, 人 造 板 行 业 将 会 加 速 优 胜 劣 汰, 产 业 集 中 度 会 越 来 越 高, 对 人 造 板 企 业 挑 战 与 机 遇 并 存 公 司 采 取 外 延 与 内 生 式 发 展 并 举 的 方 式, 积 极 应 对 宏 观 经 济 和 行 业 格 局 正 在 发 生 的 深 刻 变 化 对 外 公 司 拟 通 过 发 行 股 份 方 式 购 买 封 开 威 利 邦 100% 股 权 和 清 远 威 利 邦 100% 股 权, 公 司 的 人 造 板 设 计 产 能 由 交 易 前 的 78 万 m 3 / 年 提 高 至 115 万 m 3 / 年 通 过 本 次 收 购 后 公 司 将 能 优 化 公 司 产 业 布 局,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提 升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潜 力 和 市 场 地 位, 对 公 司 做 大 做 强 人 造 板 产 业 增 强 抵 御 风 险 的 能 力,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以 及 加 强 品 牌 建 设 增 加 股 东 价 值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对 内 公 司 管 理 层 仍 然 会 在 坚 持 抓 好 安 全 生 产 产 品 生 产 质 量 的 基 础 上 努 力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通 过 技 术 改 良 研 发 无 醛 板, 使 人 造 板 向 低 甲 醛 或 零 甲 醛 方 向 发 展, 加 速 行 业 转 型 升 级 ; 同 时, 公 司 会 继 续 坚 持 增 加 阻 燃 板 防 潮 板 等 特 种 板 的 生 产 和 市 场 推 广, 积 极 开 拓 创 新,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环 保 性 能, 提 供 高 品 质 差 异 化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 营 销 方 面 公 司 将 积 极 主 动 进 行 产 品 市 场 推 广, 与 客 户 对 接 其 个 性 化 需 求, 为 客 户 提 供 定 制 化 服 务, 在 为 客 户 创 造 价 值 的 同 时, 加 大 去 库 存 的 力 度, 并 逐 步 减 少 应 收 账 款 的 规 模, 控 制 经 营 风 险 ; 在 营 林 造 林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将 加 强 采 伐 许 可 证 的 管 理, 确 保 采 伐 许 可 证 及 时 办 理, 增 加 林 木 销 售 的 面 积 二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15,623 万 元, 同 比 下 降 3.6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395 万 元, 同 比 下 降 35.3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因 林 木 砍 伐 证 需 要 提 交 相 关 林 业 部 门 审 批, 实 际 办 理 进 度 没 有 达 到 预 期 影 响, 营 林 造 林 业 务 收 入 同 比 下 降 33.25%; 以 及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收 到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增 值 税 退 税 收 入 同 比 减 少 2,639 万 元, 下 降 53.5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情 况 良 好, 实 现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4,420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31.35% 报 告 期 末 营 林 造 林 面 积 20.09 万 亩 11 / 112

( 一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利 润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115,623.18 119,947.42-3.61 营 业 成 本 95,245.51 100,223.59-4.97 销 售 费 用 10,321.02 8,516.92 21.18 管 理 费 用 6,883.58 6,174.38 11.49 财 务 费 用 48.05-474.47 110.1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419.82 10,978.38 31.3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573.60-12,713.89-61.8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075.53-3,130.47 581.57 研 发 支 出 218.67 501.69-56.41 财 务 费 用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主 要 系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增 加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1. 收 入 和 成 本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分 地 区 情 况 分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情 况 毛 利 率 (%) 12 / 112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人 造 板 行 业 109,050.97 91,856.49 15.77-0.98-3.60 增 加 2.30 个 百 分 点 林 木 行 业 5,488.62 3,037.19 44.66-33.25-22.29 减 少 7.80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7,568.76 7,290.74 3.67-0.96-1.07 增 加 0.11 个 百 分 点 内 部 抵 销 -7,413.31-7,356.16 合 计 114,695.03 94,828.25 17.32-3.60-4.80 增 加 1.04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纤 维 板 87,690.74 73,018.73 16.73 2.33-0.27 增 加 2.17 个 百 分 点 胶 合 板 1,063.99 1,534.92-44.26-56.19-39.25 减 少 40.23 个 百 分 点 刨 花 板 20,296.24 17,302.84 14.75-7.75-11.47 增 加 3.59 个 百 分 点 林 木 5,488.62 3,037.19 44.66-33.25-22.29 减 少 7.80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7,568.85 7,290.74 3.67-0.96-1.07 增 加 0.11 个 百 分 点 内 部 抵 销 -7,413.31-7,356.16 合 计 114,695.13 94,828.25 17.32-3.60-4.80 增 加 1.04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地 区 情 况 分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华 东 地 区 29,209.90 23,732.34 18.75-4.34-8.36 增 加 3.57 个 百 分 点

西 南 地 区 17,244.44 14,332.56 16.89 29.06 24.77 增 加 2.85 个 百 分 点 华 南 地 区 66,931.77 56,044.78 16.27-11.05-10.6 减 少 0.42 个 百 分 点 华 中 地 区 2,751.27 2,575.80 6.38 272.34 271.38 增 加 0.24 个 百 分 点 华 北 地 区 5,357.10 4,935.13 7.88 12.57 7.88 增 加 4.01 个 百 分 点 西 北 地 区 -100.00-100.00 国 外 客 户 613.95 563.81 8.17-54.19-53.68 减 少 1.02 个 百 分 点 内 部 抵 销 数 -7,413.31-7,356.16 合 计 114,695.13 94,828.25 17.32-3.60-4.80 增 加 1.04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分 地 区 情 况 的 说 明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州 丰 林 因 1 2 月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停 产, 刨 花 板 产 量 同 比 下 降 11.06%, 造 成 刨 花 板 收 入 下 降 7.75%; 林 木 行 业 方 面, 受 砍 伐 证 办 理 进 度 影 响, 林 地 销 售 面 积 同 比 下 降 了 21%, 以 及 速 生 林 地 轮 伐 期 一 般 为 5 年, 受 当 期 可 伐 林 地 面 积 以 及 蓄 积 量 变 化 影 响 会 造 成 收 入 波 动, 以 上 原 因 造 成 报 告 期 林 业 收 入 下 降 33.25% 其 他 业 务 主 要 是 集 团 内 贸 易 公 司 采 购 甲 醛 尿 素 后 销 售 给 生 产 工 厂 的 业 务, 在 合 并 报 表 后 给 予 内 部 抵 销 报 告 期 内, 因 公 司 进 行 资 源 整 合, 逐 步 剥 离 落 后 产 能, 上 思 丰 林 将 主 要 经 营 性 资 产 租 赁 给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不 再 从 事 具 体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造 成 胶 合 板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了 56.19% 华 东 地 区 西 南 地 区 以 及 华 南 地 区 是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销 售 区 域 报 告 期 内, 华 中 地 区 增 长 272.34% 主 要 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开 发 了 武 汉 市 场 所 致 ; 国 外 客 户 下 降 54.19% 主 要 是 胶 合 板 业 务 减 少 所 致 (2). 产 销 量 情 况 分 析 表 生 产 量 比 销 售 量 比 库 存 量 比 生 产 量 销 售 量 库 存 量 主 要 产 品 上 年 增 减 上 年 增 减 上 年 增 减 ( 万 立 方 米 ) ( 万 立 方 米 ) ( 万 立 方 米 ) (%) (%) (%) 人 造 板 76 75 5-1 0-2 产 销 量 情 况 说 明 : 2014 年 3 月, 公 司 完 成 募 投 项 目 15 万 M 3 /a 特 种 人 造 板 项 目 的 投 产 工 作, 纤 维 板 经 营 规 模 得 到 大 幅 增 长, 整 体 的 纤 维 板 装 备 水 平 得 到 了 大 幅 度 提 高, 改 变 了 过 去 多 层 压 机 生 产 工 厂 和 设 备 为 主 的 落 后 面 貌,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3 条 连 续 压 机 生 产 线,, 使 报 告 期 内 纤 维 板 的 产 量 销 售 量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 刨 花 板 业 务 产 销 量 同 比 下 降 主 要 系 因 为 惠 州 丰 林 1 2 月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停 产 影 响, 下 半 年 刨 花 板 市 场 销 售 旺 盛 技 改 后 公 司 刨 花 板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获 得 客 户 认 可, 导 致 刨 花 板 库 存 同 比 下 降 29.49% 公 司 的 人 造 板 业 务 在 报 告 期 内 基 本 实 现 了 产 销 平 衡, 年 末 人 造 板 产 成 品 的 库 存 量 处 于 公 司 1 个 月 的 产 量 以 内, 属 于 合 理 范 围 13 / 112

(3). 成 本 分 析 表 分 行 业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分 行 业 情 况 本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上 年 同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本 期 金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比 例 (%) 人 造 板 行 业 直 接 材 料 及 动 力 75,488.18 79.26 79,733.11 79.56-5.32 人 造 板 行 业 人 工 及 福 利 费 4,815.18 5.06 4,991.09 4.98-3.52 人 造 板 行 业 制 造 费 用 11,553.13 12.13 10,567.50 10.54 9.33 林 木 行 业 营 林 工 序 1,274.23 1.34 1,371.30 1.37-7.08 林 木 行 业 物 资 成 本 790.44 0.83 1,096.51 1.09-27.91 林 木 行 业 道 路 维 护 及 摊 79.42 0.08 110.86 0.11-28.36 销 林 木 行 业 林 地 租 金 308.78 0.32 460.18 0.46-32.90 林 木 行 业 人 工 及 福 利 费 351.50 0.37 504.58 0.50-30.34 林 木 行 业 制 造 费 用 232.82 0.24 365.13 0.36-36.24 其 他 行 业 其 他 351.84 0.37 1,023.33 1.02-65.62 合 计 95,245.51 100.00 100,223.59 100.00 成 本 分 析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其 他 包 括 : 子 公 司 销 售 单 板 采 购 尿 素 对 外 销 售 等 贸 易 业 务 及 租 赁 业 务 2.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 减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销 售 费 用 10,321.02 8,516.92 1,804.10 21.18 管 理 费 用 6,883.58 6,174.38 709.20 11.49 财 务 费 用 48.05-474.47 522.52 110.13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费 用 上 涨 110.13%, 主 要 系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增 加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3. 研 发 投 入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本 期 费 用 化 研 发 投 入 218.67 本 期 资 本 化 研 发 投 入 0 研 发 投 入 合 计 218.67 研 发 投 入 总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0.19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的 数 量 47 研 发 人 员 数 量 占 公 司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4.76 研 发 投 入 资 本 化 的 比 重 (%) 0 14 / 112

4. 现 金 流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增 减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419.82 10,978.38 3,441.44 31.3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573.60-12,713.89-7,859.71-61.8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075.53-3,130.47 18,206.00 581.57 说 明 : 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比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上 涨 31.35%, 主 要 系 大 宗 化 工 原 料 降 价, 本 期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减 少 所 致 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比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下 降 61.82%, 主 要 系 公 司 购 买 货 币 型 基 金 以 及 投 资 北 京 荷 塘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所 致 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比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上 涨 581.57%, 主 要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到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IFC)18,652 万 元 长 期 借 款 所 致 ( 二 ) 非 主 营 业 务 导 致 利 润 重 大 变 化 的 说 明 ( 三 )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项 目 名 称 本 期 期 末 数 本 期 期 末 数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资 产 及 负 债 状 况 上 期 期 末 数 上 期 期 末 数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本 期 期 末 金 额 较 上 期 期 末 变 动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45,008.98 21 36,382.83 18 24 应 收 账 款 12,839.53 6 12,829.93 6 0 存 货 36,334.78 17 42,845.55 21-15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情 况 说 明 单 位 : 万 元 0 1,573.08 1-100 主 要 系 公 司 转 让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公 司 剩 余 的 46.35% 股 权 所 致 固 定 资 产 57,789.75 27 58,804.59 29-2 无 形 资 产 18,164.27 8 19,270.06 9-6 长 期 借 款 21,531.60 10 2,890.00 1 645 主 要 系 公 司 收 到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IFC)18,652 万 元 长 期 借 款 所 致 15 / 112

( 四 )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总 体 分 析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初 余 额 为 15,730,825.95 元, 期 末 余 额 为 0 元, 期 末 较 年 初 减 少 15,730,825.95 元, 系 本 期 公 司 以 2,317.50 万 元 转 让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剩 余 46.35% 的 股 权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参 与 北 京 荷 溏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认 缴 资 金 5,000 万 元, 占 北 京 荷 溏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认 缴 出 资 额 50,000 万 元 的 10%, 公 司 本 期 按 约 定 出 资 认 缴 额 的 30%, 即 1,500 万 元 (1) 重 大 的 股 权 投 资 无 (2) 重 大 的 非 股 权 投 资 无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53,307,805.11 其 中 :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其 他 153,307,805.11 合 计 153,307,805.11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系 通 过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的 货 币 型 基 金, 本 金 150,000,000.00 元, 市 值 为 153,307,805.11 元 ( 五 ) 重 大 资 产 和 股 权 出 售 无 ( 六 ) 主 要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主 要 子 公 司 及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达 10% 以 上 的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 序 号 1 2 3 公 司 名 称 广 西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丰 林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纤 维 板 生 产 销 售 营 林 造 林 销 售 纤 维 板 生 产 销 售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总 额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27,000.00 100% 43,648.33 37,099.12 42,385.86 2,685.46 20,000.00 100% 29,243.91 25,198.92 5,488.62 1,818.38 36,065.64 100% 56,310.64 37,551.04 28,923.44 1,395.47 16 / 112

4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刨 花 板 生 产 销 售 12,215.62 75% 31,254.93 20,064.27 20,296.24 555.89 ( 七 ) 公 司 控 制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情 况 无 三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 一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和 发 展 趋 势 1 行 业 整 合 规 模 效 应 行 业 集 中 度 提 升 是 人 造 板 行 业 的 必 然 趋 势 随 着 行 业 的 快 速 增 长, 人 造 板 主 要 产 品 产 能 也 在 持 续 扩 张, 目 前 行 业 产 能 过 剩, 资 源 瓶 颈 长 期 存 在, 市 场 集 中 度 仍 然 较 低, 因 此 通 过 行 业 整 合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实 现 规 模 效 应 是 人 造 板 行 业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在 行 业 整 合 中, 品 牌 企 业 通 过 收 购 兼 并 中 小 企 业, 进 行 设 备 升 级 改 造, 输 出 管 理 品 牌 和 技 术,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扩 大, 从 而 实 现 做 大 做 强 使 行 业 集 中 度 获 得 提 升 2 技 术 进 步 促 进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扩 大, 差 异 化 市 场 形 成 随 着 人 造 板 制 造 技 术 的 不 断 创 新, 人 造 板 的 加 工 性 能 逐 步 提 高, 应 用 领 域 逐 步 扩 大, 大 幅 面 特 薄 型 异 型 板 抗 静 电 阻 燃 板 防 潮 板 无 醛 板 镂 铣 板 及 其 他 各 种 特 殊 用 途 的 产 品 不 断 涌 现, 技 术 的 创 新 也 使 得 人 造 板 产 品 的 定 制 化 差 异 化 市 场 形 成, 为 品 牌 公 司 通 过 结 构 调 整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业 升 级 转 变 增 长 方 式 提 供 了 机 遇 3 环 保 安 全 成 为 人 造 板 消 费 新 趋 势 随 着 经 济 社 会 不 断 进 步,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环 保 意 识 的 增 强, 消 费 者 对 产 品 绿 色 安 全 性 能 的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为 了 适 应 市 场 的 需 要, 品 牌 人 造 板 企 业 不 断 加 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和 技 术 创 新, 降 低 产 品 中 的 甲 醛 释 放 量, 环 保 标 准 逐 步 提 高, 与 此 同 时 国 家 对 人 造 板 的 安 全 与 环 保 要 求 日 趋 严 格, 为 注 重 质 量 管 理 和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的 品 牌 企 业 带 来 发 展 机 遇 4 向 " 林 板 一 体 化 " 方 向 发 展 " 林 板 一 体 化 " 是 国 家 林 业 产 业 政 策 鼓 励 的 经 营 模 式, 其 要 义 在 于 " 以 板 养 林, 以 林 促 板 " 人 造 板 企 业 属 于 资 源 依 赖 型 企 业, 对 木 材 原 料 的 稳 定 供 应 要 求 较 高 长 期 来 看, 因 林 业 资 源 紧 张, 木 质 原 料 的 价 格 呈 上 涨 趋 势, 拥 有 配 套 原 料 林 基 地 的 人 造 板 企 业 经 营 业 绩 受 木 质 原 料 价 格 上 涨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因 此, 林 木 资 源 是 人 造 板 企 业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基 础 5 人 造 板 的 生 产 基 地 将 逐 步 向 国 内 资 源 中 心 地 带 转 移 我 国 是 全 球 土 地 沙 漠 化 危 害 最 深 重 水 土 流 失 最 严 重 水 资 源 最 匮 乏 的 国 家 之 一, 国 家 林 业 局 将 分 三 步 部 署 到 2017 年 底 全 面 停 止 天 然 林 商 业 性 采 伐 国 家 对 天 然 林 的 保 护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逐 步 停 止 天 然 林 的 商 业 采 伐 后, 将 对 人 造 板 企 业 的 木 材 原 料 采 购 等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人 造 板 的 生 产 基 地 将 逐 步 向 国 内 速 生 丰 产 林 较 为 丰 富 的 广 西 广 东 福 建 等 地 区 转 移, 资 源 匮 乏 或 者 地 处 天 然 林 保 护 区 域 内 的 人 造 板 企 业 将 逐 步 消 亡 17 / 112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林 业 是 国 家 政 策 大 力 支 持 的 产 业, 随 着 国 家 对 天 然 林 保 护 力 度 不 断 增 强, 我 国 木 材 资 源 的 缺 口 将 逐 步 扩 大, 人 造 板 作 为 天 然 木 材 的 主 要 替 代 品, 木 材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率 高, 环 保 属 性 使 得 其 重 要 性 不 断 提 升 同 时, 新 消 费 趋 势 亦 使 得 中 高 端 高 品 质 人 造 板 产 品 供 不 应 求, 为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提 供 发 展 机 遇, 未 来 行 业 集 中 度 将 逐 步 提 升 作 为 国 内 人 造 板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丰 林 集 团 将 抓 住 国 内 人 造 板 行 业 估 值 水 平 较 低 的 良 好 契 机, 依 托 广 西 广 东 地 区 丰 富 的 森 林 资 源 和 公 司 管 理 技 术 优 势, 以 资 本 市 场 为 平 台, 通 过 行 业 整 合 和 技 术 创 新, 逐 步 扩 大 人 造 板 产 能,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和 品 牌 价 值, 逐 步 发 展 成 为 产 业 链 基 本 完 整 产 品 结 构 合 理 具 备 研 发 创 新 制 造 品 牌 营 销 与 资 产 管 理 等 综 合 能 力 的 林 板 一 体 化 产 业 集 团, 实 现 人 造 板 行 业 国 内 领 先, 世 界 一 流 的 战 略 目 标 ( 一 ) 国 内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1 通 过 国 内 并 购, 逐 步 增 加 人 造 板 产 能,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规 模, 打 造 丰 林 集 团 的 规 模 优 势 ; 2 通 过 国 内 并 购, 扩 大 营 林 造 林 规 模, 为 丰 林 集 团 林 板 一 体 化 战 略 提 供 有 力 的 资 源 保 障 ( 二 ) 国 际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积 极 稳 妥 推 进 丰 林 集 团 的 国 际 化 战 略, 考 察 境 外 投 资 机 会, 并 适 时 开 展 境 外 项 目 的 投 资 或 建 设, 主 要 方 向 为 优 质 林 木 资 源 的 收 购 以 及 优 质 人 造 板 项 目 的 建 设 ( 三 ) 品 牌 及 客 户 发 展 规 划 1 丰 林 集 团 品 牌 的 市 场 定 位 为 高 端 用 户 市 场, 生 产 高 品 质 差 异 化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因 此 技 术 研 发 方 向 要 紧 跟 公 司 的 品 牌 市 场 定 位 ; 2 随 着 产 销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丰 林 集 团 在 加 强 现 有 客 户 维 护 的 同 时, 需 不 断 开 发 新 客 户, 尤 其 是 品 牌 影 响 力 大 资 金 实 力 雄 厚 的 客 户, 为 客 户 创 造 价 值, 并 提 升 丰 林 集 团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 四 ) 实 现 发 展 规 划 的 原 则 在 实 施 上 述 战 略 目 标 时, 丰 林 集 团 坚 持 以 下 原 则 : 国 内 营 林 造 林 以 及 人 造 板 项 目 的 发 展 主 要 采 取 并 购 的 方 式, 集 中 考 虑 林 木 资 源 较 为 丰 富, 人 工 林 资 源 较 为 发 达 的 广 西 广 东 福 建 等 区 域, 并 优 先 考 虑 交 通 便 利 靠 近 市 场 的 标 的 境 外 营 林 造 林 以 及 人 造 板 项 目 开 展 可 采 取 新 建 和 并 购 的 方 式, 坚 持 到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完 备 拥 有 丰 富 可 砍 伐 林 木 资 源 的 法 制 化 国 家 发 展 ( 三 ) 经 营 计 划 2016 年 度 公 司 收 入 计 划 11.98 亿 元 期 间 费 用 计 划 1.87 亿 元 为 达 到 2016 年 经 营 目 标 拟 采 取 以 下 策 略 和 行 动 : 1 加 强 新 产 品 研 发, 继 续 发 展 差 异 化 产 品, 如 阻 燃 板 防 潮 板 和 镂 铣 板 等 特 殊 功 能 用 途 的 板 材 及 其 工 业 化 生 产, 继 续 提 高 阻 燃 板 防 潮 板 E0/E1 级 产 品 的 比 重, 加 大 对 无 醛 板 的 研 发 ; 2 进 一 步 完 善 绩 效 考 核 机 制, 提 升 经 营 和 管 理 水 平 ; 从 采 购 生 产 物 流 销 售 入 手, 继 续 改 进 集 团 统 一 采 购 模 式, 减 少 采 购 成 本 ; 注 重 设 备 维 护, 提 高 开 机 率 ; 保 持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性 ; 注 重 市 场 信 息 反 馈 适 时 调 整 销 售 策 略,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 18 / 112

3 继 续 提 高 集 团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水 平, 对 集 团 的 ERP 系 统 进 行 二 次 开 发, 以 满 足 公 司 对 信 息 化 的 进 一 步 要 求 该 经 营 计 划 不 代 表 公 司 对 2016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预 测, 能 否 实 现 取 决 于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导 向 原 料 供 应 情 况 生 产 设 备 技 术 改 造 情 况 电 力 供 应 情 况 等 因 素, 存 在 多 种 不 确 定 因 素 影 响 ( 四 )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1 宏 观 经 济 下 滑 的 风 险 国 内 外 经 济 缓 慢 复 苏, 但 存 在 不 稳 定 和 不 确 定 行,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依 然 较 大, 市 场 需 求 放 缓, 将 使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面 临 向 下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将 提 升 经 营 和 管 理 能 力, 加 大 技 术 创 新 力 度,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品 牌 价 值, 增 强 抗 风 险 能 力 2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人 造 板 行 业 产 能 过 剩 仍 会 继 续, 竞 争 加 剧, 行 业 面 临 洗 牌 公 司 面 临 市 场 和 无 序 竞 争 的 压 力,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行 业 平 均 利 润 水 平, 压 缩 公 司 人 造 板 产 品 的 盈 利 空 间 公 司 将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和 产 业 链 整 合 战 略, 实 现 做 大 做 强, 以 产 品 结 构 的 优 化 和 产 业 升 级, 增 强 市 场 博 弈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空 间 3 原 辅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和 木 材 原 料 供 应 短 缺 的 风 险 人 造 板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辅 材 料 价 格 逐 年 上 涨, 成 本 上 升 将 造 成 公 司 利 润 下 降 同 时, 随 着 我 国 人 造 板 生 产 能 力 的 快 速 发 展, 木 材 原 料 供 需 矛 盾 日 趋 紧 张, 木 材 原 料 短 缺 将 成 为 制 约 人 造 板 生 产 能 力 发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广 西 的 区 域 林 木 资 源 优 势, 同 时 继 续 增 加 公 司 的 营 林 造 林 面 积, 并 建 立 与 市 场 联 动 具 有 灵 活 反 应 能 力 的 原 材 料 收 购 体 制 以 及 针 对 不 同 政 策 环 境 和 资 源 状 况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保 障 体 系,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和 木 材 原 料 供 应 的 风 险 4 下 游 行 业 影 响 的 风 险 在 国 际 市 场 萎 缩 和 国 内 房 地 产 调 控 以 及 生 产 要 素 成 本 不 断 上 涨 等 多 重 因 素 影 响 下, 人 造 板 下 游 产 业 的 发 展 速 度 放 缓, 下 游 加 工 产 品 的 出 口 受 到 影 响, 行 业 产 能 过 剩 和 库 存 压 力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确 定 影 响 随 着 我 国 城 镇 化 建 设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步 伐 加 快 以 及 城 市 人 口 的 持 续 增 长, 人 造 板 及 其 下 游 产 品 的 国 内 市 场 也 将 好 转 同 时, 经 济 下 滑 时 期 也 会 加 快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创 新 步 伐, 公 司 将 借 此 机 会 加 快 技 术 改 造 和 管 理 创 新, 利 用 信 息 技 术 改 造 传 统 产 业, 从 而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推 动 生 产 向 高 端 化 发 展, 实 现 做 优 做 强 5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风 险 人 造 板 产 业 长 期 以 来 享 受 国 家 各 项 税 收 减 免 优 惠 政 策, 如 果 国 家 税 收 政 策 出 现 变 化,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影 响 19 / 112

6 环 保 标 准 变 动 的 风 险 由 于 目 前 的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人 造 板 不 可 避 免 地 含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游 离 甲 醛,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也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粉 尘 和 废 渣, 同 时,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涉 及 高 温 高 压 等 工 艺, 如 果 操 作 不 当, 将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亡 环 境 污 染 等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从 而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随 着 社 会 进 步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社 会 对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国 家 和 地 方 在 环 保 方 面 的 要 求 也 不 断 提 高, 可 能 在 将 来 制 定 更 为 严 格 的 环 保 标 准, 使 本 公 司 支 付 更 高 的 环 保 费 用 公 司 将 加 强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推 广, 逐 步 提 高 差 异 化 定 制 化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以 及 优 质 环 保 产 品 的 比 重, 增 强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后 劲 四 公 司 因 不 适 用 准 则 规 定 或 特 殊 原 因, 未 按 准 则 披 露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说 明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 一 )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1 公 司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等 文 件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公 司 章 程 中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相 关 条 款 进 行 修 改, 并 经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以 及 2014 年 4 月 18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实 施 现 行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可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股 票 股 利 现 金 分 红 与 股 票 股 利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许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公 司 优 先 推 行 现 金 分 红 方 式 同 时 对 利 润 分 配 的 方 式 (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 实 施 条 件 及 决 策 程 序 作 出 逐 项 规 定 (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2014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 券 时 报 上 刊 登 的 相 关 公 告 ) 2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拟 定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的 预 案 如 下 :2014 年 度 公 司 ( 母 公 司 ) 净 利 润 为 111,569,935.00 元,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1,156,993.50 元 后, 公 司 拟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 份 总 数 468,912,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6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8,134,720 元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结 转 下 一 年 度 本 次 不 进 行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该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已 经 公 司 2015 年 4 月 16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于 2015 年 5 月 7 日 实 施 3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拟 定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的 预 案 如 下 :2015 年 度 公 司 ( 母 公 司 ) 净 利 润 为 78,898,727.15 元,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7,889,872.72 元 后, 公 司 拟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 份 总 数 468,912,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6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8,134,720.00 元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结 20 / 112

转 下 一 年 度 本 次 不 进 行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本 预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二 ) 公 司 近 三 年 ( 含 报 告 期 ) 的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或 预 案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或 预 案 分 红 年 度 每 10 股 送 红 股 数 ( 股 ) 每 10 股 派 息 数 ( 元 ) ( 含 税 )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股 ) 现 金 分 红 的 数 额 ( 含 税 ) 占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5 年 0 0.60 0 28,134,720 53,949,997.76 52.15 2014 年 0 0.60 0 28,134,720 83,443,911.57 33.72 2013 年 0 0.60 0 28,134,720 90,692,275.12 31.02 ( 三 )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可 供 普 通 股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普 通 股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公 司 应 当 详 细 披 露 原 因 以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二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 一 )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在 报 告 期 内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背 景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承 诺 类 型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方 FENGLIN INTERNA TIONAL LIMITED (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刘 一 川 承 诺 内 容 1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没 有, 将 来 也 不 从 事 与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也 不 会 通 过 投 资 于 其 他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从 事 或 参 与 和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相 同 的 竞 争 性 业 务 ;2 如 果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其 现 有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经 营 业 务 范 围, 而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对 此 已 经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的, 只 要 本 公 司 \ 本 人 仍 然 是 丰 林 集 团 的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同 意 在 合 理 期 限 内 对 该 相 关 业 务 进 行 转 让 且 丰 林 集 团 在 同 等 商 业 条 件 下 有 优 先 收 购 权 ;3 对 于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其 现 有 业 务 范 围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经 营 业 务 范 围, 而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尚 未 对 此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的, 只 要 本 公 司 \ 本 人 仍 然 是 丰 林 集 团 的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不 从 事 与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相 竞 争 的 该 等 新 业 务 ;4 丰 林 集 团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后 且 本 公 司 \ 本 人 依 照 所 适 用 的 上 市 规 则 被 认 定 为 丰 林 集 团 的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不 会 变 更 解 除 本 承 诺 ;5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忠 实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并 21 / 112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2011 年 9 月 29 日, 无 承 诺 期 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否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是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解 决 土 地 等 产 权 瑕 疵 其 他 其 他 FENGLIN INTERNA TIONAL LIMITED (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刘 一 川 FENGLIN INTERNA TIONAL LIMITED (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刘 一 川 FENGLIN INTERNA TIONAL LIMITED (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刘 一 川 FENGLIN INTERNA TIONAL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若 不 履 行 本 承 诺 所 赋 予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1 不 利 用 自 身 的 地 位 及 控 制 性 影 响 谋 求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业 务 合 作 等 方 面 给 予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优 于 市 场 第 三 方 的 权 利 ; 2 不 利 用 自 身 的 地 位 及 控 制 性 影 响 谋 求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达 成 交 易 的 优 先 权 利 ;3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以 低 于 或 高 于 市 场 价 格 的 条 件 与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交 易, 亦 不 利 用 关 联 交 易 从 事 任 何 损 害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利 益 的 行 为 ;4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公 司 \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尽 量 避 免 或 减 少 并 规 范 与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如 果 有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生, 本 公 司 \ 本 人 均 会 履 行 合 法 程 序, 及 时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保 证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丰 林 集 团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5 丰 林 集 团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后 且 本 公 司 \ 本 人 依 照 所 适 用 的 上 市 规 则 被 认 定 为 丰 林 集 团 的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不 会 变 更 解 除 本 承 诺 ;6 本 公 司 将 忠 实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若 不 履 行 本 承 诺 所 赋 予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1 因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尚 未 办 理 产 权 证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而 被 有 权 部 门 责 令 拆 除 造 成 的 损 失, 以 及 因 拆 除 后 重 新 构 建 替 代 房 屋 建 筑 物 而 发 生 的 成 本 费 用, 由 丰 林 国 际 ( 或 刘 一 川 ) 对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进 行 全 额 补 偿 2 因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的 办 公 楼 ( 即 白 沙 村 村 委 综 合 楼 ) 不 能 取 得 房 屋 产 权 证 和 城 市 房 屋 租 赁 许 可 证 而 被 有 权 部 门 罚 款 导 致 的 损 失, 以 及 因 此 被 责 令 搬 迁 发 生 的 费 用, 或 者 因 上 述 原 因 导 致 转 租 合 同 违 约 而 承 担 的 损 失, 由 丰 林 国 际 ( 或 刘 一 川 ) 对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全 额 补 偿 对 于 上 思 丰 林 自 成 立 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 期 间 因 未 缴 纳 社 保 以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导 致 的 补 缴 义 务 以 及 因 此 可 能 遭 受 的 任 何 罚 款 或 者 损 失, 由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和 刘 一 川 先 生 承 担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在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证 券 公 司 22 / 112 2011 年 9 月 29 日, 无 承 诺 期 限 2011 年 9 月 29 日, 无 承 诺 期 限 六 个 月, 截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承 诺 LIMITED (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刘 一 川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等 方 式 累 计 增 持 本 公 司 A 股 股 份, 增 持 金 额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24,500,000 元 并 承 诺, 在 增 持 期 间 及 增 持 完 成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次 增 持 的 公 司 股 份 至 2016 年 1 月 8 日 已 完 成 三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被 占 用 情 况 及 清 欠 进 展 情 况 四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一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二 )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或 核 算 方 法 变 更 的 原 因 和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 三 ) 董 事 会 对 重 要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原 因 及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五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现 聘 任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60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限 1 年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报 酬 20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2015 年 4 月 18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续 聘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及 审 计 费 用 的 议 案 及 关 于 公 司 续 聘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控 审 计 机 构 及 审 计 费 用 的 议 案, 同 意 继 续 聘 任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年 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聘 期 一 年 2015 年 度, 本 公 司 支 付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财 务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费 共 计 人 民 币 80 万 元 审 计 期 间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六 面 临 暂 停 上 市 风 险 的 情 况 ( 一 ) 导 致 暂 停 上 市 的 原 因 以 及 公 司 采 取 的 消 除 暂 停 上 市 情 形 的 措 施 不 适 用 23 / 112

七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八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 一 )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无 后 续 进 展 的 事 项 概 述 及 类 型 查 询 索 引 公 司 以 惠 州 市 好 的 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在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未 按 时 还 款, 且 多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2 次 协 商 无 果, 分 别 向 南 宁 市 江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且 江 南 区 法 院 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 发 已 立 案 受 理 为 确 保 公 司 利 益, 公 司 百 色 丰 林 丰 林 人 造 板 惠 州 布 在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丰 林 拟 计 划 分 别 向 江 南 区 法 院 提 出 申 请, 查 封 好 的 板 名 下 存 款 土 地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交 易 所 网 房 产 机 器 设 备 根 据 法 院 要 求 公 司 为 该 财 产 保 全 提 供 担 保 该 担 保 站 的 2016-011 014 017 事 项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号 公 告 ( 二 )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或 有 后 续 进 展 的 诉 讼 仲 裁 情 况 24 / 112

九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诚 信 状 况 的 说 明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未 履 行 法 院 生 效 判 决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等 情 况 十 一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或 其 他 员 工 激 励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 一 ) 相 关 激 励 事 项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概 述 查 询 索 引 2015 年 9 月 14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关 于 <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详 细 内 容 分 别 见 于 2015 年 9 月 15 持 股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等 相 关 议 案, 并 经 公 司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日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5 年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修 订 <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期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 的 议 案 等 相 关 议 案 本 次 股 权 员 12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刊 登 工 持 股 计 划 实 施 方 式 为 控 股 股 东 无 偿 赠 与 结 合 大 宗 交 易 限 制 性 股 票 向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转 让 股 份 本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所 在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涉 股 票 总 额 共 计 为 1,700 万 股, 占 丰 林 集 团 总 股 本 的 3.63% 其 中 : 第 一 期 为 700 万 股, 第 二 期 和 第 三 期 分 别 为 500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万 股 标 的 股 票 主 要 通 过 定 向 受 让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丰 林 国 际 ) 股 份 的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协 议 转 让 (www.sse.com.cn) 的 相 关 公 告 内 无 偿 受 让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系 统 或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 取 得 公 司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的 证 券 股 东 账 户 资 金 账 户 容 和 银 行 三 方 存 管 账 户 已 设 立, 股 权 转 让 方 式 具 体 方 案 正 在 协 商 当 中, 目 前 尚 未 缴 款 ( 二 )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或 有 后 续 进 展 的 激 励 情 况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25 / 112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情 况 其 他 激 励 措 施 ( 三 ) 报 告 期 公 司 激 励 事 项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十 二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十 三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 二 ) 担 保 情 况 ( 三 )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现 金 资 产 管 理 的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2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3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 四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2014 年 4 月, 公 司 与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签 署 了 贷 款 意 向 性 文 件 经 公 司 2014 年 9 月 3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2014 年 9 月 22 日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与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IFC) 签 署 贷 款 协 议 的 议 案 关 于 同 意 全 资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贷 款 抵 押 资 产 的 议 案 关 于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申 请 合 计 不 超 过 2 亿 元 的 贷 款 协 议, 公 司 为 该 贷 款 提 供 了 担 保 由 于 贷 款 条 件 的 变 化,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修 订 及 重 述 协 议 关 于 同 意 修 订 全 资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与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IFC) 签 署 的 相 关 资 产 抵 押 协 议 的 议 案 关 于 与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IFC) 签 署 股 权 质 押 协 议 的 议 案, 延 长 贷 款 期 限 至 7 年 十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十 五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工 作 情 况 ( 一 )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情 况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履 行 对 对 股 东 对 客 户 对 员 工 对 环 境 对 资 源 对 社 会 应 尽 的 义 务 与 责 任 26 / 112

积 极 做 好 对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保 护, 坚 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1 充 分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决 策 权 知 情 权 和 收 益 权 一 是 通 过 及 时 规 范 准 确 完 整 地 信 息 披 露,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知 情 权 ; 二 是 通 过 提 供 多 渠 道 的 沟 通 方 式, 方 便 投 资 者 了 解 公 司,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事 情 决 策, 发 表 意 见 和 建 议, 充 分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决 策 权 ; 三 是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完 善 和 明 确 了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尤 其 是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规 定 了 最 低 现 金 分 配 比 例, 在 实 际 分 红 中, 实 行 高 比 例 的 现 金 分 红, 保 障 了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权 ; 2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在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服 务 过 程 中 的 各 个 环 节, 制 定 一 系 列 检 验 标 准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产 品 主 要 指 标 严 格 遵 照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 重 视 品 牌 建 设, 努 力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同 时,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力 求 环 保 低 碳, 能 源 利 用 率 高 于 国 家 平 均 水 平 ; 3 公 司 切 实 关 爱 和 激 励 员 工, 努 力 调 动 员 工 的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 为 保 证 员 工 的 身 心 健 康, 公 司 每 年 安 排 员 工 进 行 职 业 健 康 体 检, 为 每 位 员 工 建 立 健 康 档 案 为 满 足 员 工 的 精 神 需 求, 公 司 举 办 各 种 业 余 文 化 活 动, 增 强 公 司 管 理 层 与 员 工 之 间 的 交 流 另 外, 为 提 高 员 工 素 质 和 能 力, 公 司 加 强 培 训 力 度, 将 职 业 培 训 经 常 化 ; 4 在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方 面, 公 司 在 广 西 设 立 或 参 与 设 立 了 多 项 奖 学 金 或 基 金 会, 如 教 育 园 丁 奖 扶 贫 助 学 金 华 鼎 奖 学 金 协 力 扶 助 基 金 会 等, 扶 贫 助 学, 促 进 师 德 建 设 ( 二 ) 属 于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规 定 的 重 污 染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十 六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情 况 第 六 节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普 通 股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一 )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1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本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2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无 变 化 3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 如 有 ) 不 适 用 ( 二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27 / 112

二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股 东 总 数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30,366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上 一 月 末 的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27,850 ( 二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东 前 十 名 流 通 股 东 ( 或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表 股 东 名 称 ( 全 称 )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期 末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股 份 状 态 数 量 单 位 : 股 股 东 性 质 FENGLIN INTERNATIONAL -23,445,000 229,473,000 48.94 0 境 外 法 人 无 LIMITED(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郝 双 刚 5,000,000 5,000,000 1.07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香 港 中 央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3,743,732 3,743,732 0.80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柴 长 茂 3,200,000 3,200,000 0.68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付 玉 芝 3,082,500 3,082,500 0.66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谢 华 斌 2,227,200 2,227,200 0.47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陈 敏 健 1,788,900 1,788,900 0.38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王 淑 霞 356,600 1,773,600 0.38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沈 立 人 1,654,800 1,654,800 0.35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张 晔 1,383,200 1,383,200 0.29 0 无 境 内 自 然 人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数 量 229,473,000 股 份 种 类 及 数 量 种 类 数 量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29,473,000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郝 双 刚 5,0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000,000 香 港 中 央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3,743,732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743,732 柴 长 茂 3,2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200,000 付 玉 芝 3,082,5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082,500 谢 华 斌 2,227,2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227,200 陈 敏 健 1,788,9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788,900 王 淑 霞 1,773,6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773,600 沈 立 人 1,654,8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654,800 张 晔 1,383,2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83,200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及 持 股 数 量 的 说 明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与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和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并 不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公 司 未 知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人 的 情 况 28 / 112

三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1 法 人 名 称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刘 一 川 成 立 日 期 1997 年 8 月 22 日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外, 未 经 营 其 他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和 参 股 的 其 他 境 内 外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发 生 控 股 或 参 股 其 他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的 情 形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情 况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无 2 公 司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不 适 用 3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股 东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不 适 用 4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自 然 人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主 要 职 业 及 职 务 过 去 10 年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刘 一 川 中 国 香 港 否 本 公 司 董 事 除 本 公 司 外, 无 其 他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2 公 司 不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不 适 用 3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不 适 用 29 / 112

4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5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信 托 或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方 式 控 制 公 司 不 适 用 ( 三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情 况 介 绍 无 四 股 份 限 制 减 持 情 况 说 明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30 / 112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及 报 酬 情 况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及 报 酬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 注 ) 性 别 年 龄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年 度 内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量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税 前 报 酬 总 额 ( 万 元 ) 崔 建 国 董 事 长 男 59 2014-3-26 2016-9-16 0 0 0-60 否 刘 一 川 董 事 男 71 2013-9-17 2016-9-16 0 0 0 - - 否 王 高 峰 董 事 总 经 理 男 59 2013-9-17 2016-9-16 0 0 0-72 否 刘 念 董 事 男 42 2013-9-17 2016-9-16 0 0 0-60 否 财 务 总 监 ( 已 离 2013-9-17 2016-3-28 任 ) 王 钢 董 事 男 43 2013-09-17 2016-9-16 0 0 0-48 否 副 总 经 理 2014-3-26 2016-9-16 魏 云 和 董 事 男 50 2015-3-26 2016-9-16 0 0 0-108 否 副 总 经 理 2014-10-13 2016-9-16 李 兆 良 董 事 ( 已 离 任 ) 男 52 2013-9-17 2015-3-26 0 0 0-22.48 否 孙 迪 鹏 独 立 董 事 男 73 2013-9-17 2016-9-16 0 0 0-10 否 孙 燕 红 独 立 董 事 女 63 2013-9-17 2016-9-16 0 0 0-10 否 钱 小 瑜 独 立 董 事 女 62 2013-9-17 2016-9-16 0 0 0-10 否 宋 华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59 2013-9-17 2016-9-16 0 0 0-7 否 罗 钧 监 事 男 43 2013-9-17 2016-9-16 0 0 0-9.45 否 刘 亚 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女 40 2013-9-17 2016-9-16 0 0 0-10.35 否 林 国 利 副 总 经 理 男 48 2013-9-17 2016-9-16 0 0 0-48 否 钟 作 杰 董 事 会 秘 书 ( 已 男 39 2015-3-26 2016-3-28 0 0 0-30.6 否 离 任 ) 财 务 总 监 2016-3-28 2016-9-16 是 否 在 公 司 关 联 方 获 取 报 酬 单 位 : 股 31 / 112

王 海 董 事 会 秘 书 男 35 2016-3-28 2016-9-16 0 0 0-12 否 合 计 / / / / / / 517.88 / 姓 名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崔 建 国 中 国 国 籍, 硕 士 学 历 曾 任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北 京 金 石 农 业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投 委 会 成 员,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刘 一 川 香 港 永 久 居 民,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最 近 5 年 一 直 任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丰 林 实 业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浙 江 丰 林 亚 麻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浙 江 冠 杰 布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王 高 峰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最 近 5 年 一 直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刘 念 中 国 国 籍, 硕 士 学 历 历 年 曾 任 美 国 空 气 制 品 和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财 经 分 析 员 外 汇 交 易 员 和 财 资 经 理 美 国 FMC 化 工 公 司 高 级 财 资 经 理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总 监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王 钢 中 国 国 籍, 硕 士 学 历 历 年 曾 任 教 育 部 中 国 联 合 国 教 科 文 组 织 全 国 委 员 会 项 目 官 员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中 国 代 表 处 行 政 主 管 项 目 助 理,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魏 云 和 中 国 国 籍, 大 专 学 历 历 年 曾 任 福 州 人 造 板 厂 分 厂 副 厂 长 党 支 部 书 记 分 厂 厂 长 ; 福 建 福 人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委 员 ; 安 徽 东 盾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福 建 中 福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建 瓯 福 人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福 建 中 福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木 业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漳 州 中 福 龙 岩 中 福 建 瓯 福 人 三 公 司 董 事 长 法 人 代 表 ; 福 建 中 福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漳 州 中 福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孙 迪 鹏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美 国 波 特 兰 州 立 大 学 国 际 工 商 管 理 荣 誉 教 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孙 燕 红 中 国 国 籍,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注 册 会 计 师 曾 任 北 京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副 会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钱 小 瑜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多 家 木 材 加 工 企 业 董 事, 现 任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宋 华 中 国 国 籍, 硕 士 学 历 曾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监 事 会 主 席 罗 钧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会 计 师 曾 任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监 事 刘 亚 岚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管 理 部 经 理 助 理, 现 为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主 任 工 会 主 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林 国 利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安 徽 东 盾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广 西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现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钟 作 杰 中 国 国 籍, 本 科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曾 任 广 西 民 族 学 院 财 务 处 综 合 科 副 科 长 ; 华 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高 级 经 理 ; 中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高 级 经 理 ; 广 西 南 宁 呈 辉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兼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州 丰 林 董 事 王 海 中 国 国 籍, 硕 士 学 历 毕 业 于 美 国 密 歇 根 大 学, 获 文 学 学 士 学 位 ; 毕 业 于 长 江 商 学 院, 获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拥 有 8 年 以 上 投 资 银 行 从 业 经 验, 负 责 参 与 多 家 中 国 大 型 国 有 及 民 营 企 业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和 并 购 重 组 项 目 曾 任 中 诚 信 证 券 评 估 投 资 银 行 部 项 目 经 理 ; 恒 泰 证 券 投 32 / 112

资 银 行 部 业 务 经 理 ; 麦 格 理 资 本 投 资 银 行 部 金 融 机 构 组 高 级 分 析 员 ;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高 级 经 理 ;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二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情 况 ( 一 )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在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刘 一 川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长 1997-08 ( 二 )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在 其 他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刘 一 川 丰 林 实 业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1993-09 Capital Bay Limited 董 事 2005-01 浙 江 丰 林 亚 麻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1999-01 浙 江 冠 杰 布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8-05 Apex Business Investment Limited 董 事 孙 迪 鹏 美 国 波 特 兰 州 立 大 学 国 际 MBA 荣 誉 教 授 2002 孙 燕 红 北 京 青 少 年 发 展 基 金 会 监 事 2007 内 蒙 古 远 兴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9-04 北 京 同 仁 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05 2015-05 三 安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4-07 2017-07 赛 升 药 业 股 份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4-10 南 大 通 用 股 份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5-01 钱 小 瑜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2000 2014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2003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33 / 112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董 事 的 报 酬 经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核 定 后, 报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执 行 ; 监 事 的 报 酬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实 施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报 酬 由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通 过 后 报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实 施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确 定 依 据 根 据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和 管 理 体 系, 结 合 岗 位 责 任 经 营 业 绩 以 及 各 项 考 核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确 定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实 际 支 付 情 报 酬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及 报 酬 情 况 " 况 报 告 期 末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际 报 告 期 末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际 获 得 的 报 酬 合 计 为 517.88 万 元 ( 税 前 ) 获 得 的 报 酬 合 计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变 动 情 形 变 动 原 因 李 兆 良 董 事 离 任 因 工 作 调 整 钟 作 杰 董 事 会 秘 书 聘 任 因 原 董 秘 辞 职, 聘 任 魏 云 和 董 事 聘 任 李 兆 良 离 任 五 近 三 年 受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处 罚 的 情 况 说 明 34 / 112

六 母 公 司 和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情 况 母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333 主 要 子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654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合 计 987 母 公 司 及 主 要 子 公 司 需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1 人 数 专 业 构 成 专 业 构 成 类 别 专 业 构 成 人 数 生 产 人 员 575 销 售 人 员 42 技 术 人 员 130 财 务 人 员 34 行 政 人 员 96 管 理 人 员 110 合 计 987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类 别 数 量 ( 人 ) 硕 士 11 大 学 本 科 140 大 学 专 科 164 中 专 330 高 中 及 以 下 342 合 计 987 说 明 : 员 工 情 况 包 括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专 业 构 成 ( 如 生 产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财 务 人 员 行 政 人 员 ) 教 育 程 度 以 及 需 公 司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人 数 ( 二 ) 薪 酬 政 策 根 据 集 团 生 产 线 企 业 特 点, 设 置 了 生 产 序 列 技 术 序 列 管 理 序 列 三 大 职 业 发 展 通 道, 每 个 序 列 分 别 有 五 ~ 六 个 等 级, 打 通 员 工 的 上 升 通 道 和 空 间, 员 工 既 可 以 走 管 理 路 线, 也 可 以 通 过 提 高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和 技 能 水 平 达 到 高 薪 待 遇, 实 现 多 渠 道 发 展, 满 足 员 工 的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的 需 要, 对 吸 引 人 才 留 住 人 才 起 到 重 要 的 作 用 集 团 同 时 设 计 了 一 个 满 足 集 团 发 展 战 略 的, 有 竞 争 力 并 有 利 于 提 高 员 工 积 极 性 的 宽 幅 的, 有 利 于 员 工 发 展 通 道 的 薪 酬 体 系 员 工 薪 酬 由 工 资 奖 金 福 利 和 股 权 四 部 分 组 成 同 时 实 行 岗 位 绩 效 工 资 制, 根 据 岗 位 的 责 任 大 小 劳 动 强 度 胜 任 的 难 易 程 度 等 因 素, 确 定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同 时, 对 一 定 比 例 内 的 薪 酬 进 行 考 核 发 放, 实 现 薪 酬 的 激 励 作 用 此 外, 公 司 还 为 员 工 提 供 具 有 竞 争 优 势 的 五 险 一 金 等 福 利, 以 合 法 公 平 竞 争 激 励 经 济 的 薪 酬 环 境 来 吸 引 人 才, 体 现 员 工 职 业 生 涯 与 企 业 同 成 长 共 发 展, 满 足 员 工 潜 力 发 挥 自 我 价 值 的 实 现 35 / 112

( 三 ) 培 训 计 划 2015 年, 公 司 按 管 理 序 列 技 术 序 列 和 生 产 序 列 人 员 分 级 分 类 安 排 培 训, 管 理 人 员 重 在 管 理 能 力 提 升, 技 术 序 列 注 重 业 务 能 力 提 升, 操 作 人 员 侧 重 操 作 技 能 提 升 2015 年 培 训 重 心 下 移, 重 点 向 基 层 管 理 人 员 和 班 组 长 建 设 倾 斜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管 理 知 识,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和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岗 位 技 能 和 要 求 学 习 等 2015 年 实 际 组 织 集 团 中 高 层 以 上 管 理 人 员 赴 德 胜 公 司 学 习 先 进 的 人 文 管 理 经 验 ; 组 织 了 档 案 管 理 培 训 体 系 认 证 培 训, 内 部 讲 师 培 训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 OA/ERP/EHR 培 训 劳 动 法 律 风 险 防 控 培 训 安 全 知 识 培 训 及 消 防 演 练 ; 组 织 子 公 司 生 产 一 线 管 理 人 员 班 组 长 约 150 人 进 行 了 班 组 建 设 知 识 学 习 ; 组 织 了 销 售 团 队 及 经 销 商 业 务 员 超 过 80 人 进 行 了 人 造 板 的 生 产 工 艺 学 习, 对 客 户 使 用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常 见 问 题 予 以 分 析, 参 观 明 阳 工 厂 生 产 流 水 线, 并 组 织 拓 展 培 训, 加 强 了 与 客 户 交 流 合 作 2016 年, 公 司 重 点 将 围 绕 管 理 人 员 能 力 提 升 后 备 人 才 培 养 等 方 面 开 展 培 训 工 作, 继 续 以 打 造 高 绩 效 团 队 为 目 标, 通 过 建 设 更 加 完 备 的 内 训 讲 师 体 系, 在 保 证 数 量 的 前 提 下 深 挖 课 程 开 发, 注 重 培 训 的 质 量 和 效 果, 增 强 培 训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用 性, 达 到 持 续 提 升 员 工 综 合 素 质 及 业 务 能 力 的 目 的, 满 足 集 团 及 员 工 的 共 同 发 展 ( 四 ) 劳 务 外 包 情 况 目 前 有 保 洁 员 2 人 外 包 七 其 他 无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监 管 机 构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强 化 信 息 披 露 责 任 意 识,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提 高 公 司 运 营 透 明 度, 从 形 式 和 实 质 上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目 前, 公 司 治 理 实 际 状 况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1 股 东 和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能 够 保 障 公 司 所 有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享 有 平 等 地 位,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能 够 充 分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能 够 认 真 接 待 股 东 来 访 来 电, 使 股 东 及 时 了 解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资 本 运 作 情 况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和 中 航 重 机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有 关 要 求 召 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并 由 律 师 出 席 见 证 2 控 股 股 东 与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和 业 务 方 面 做 到 相 互 独 立,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内 部 机 构 能 够 独 立 运 作 控 股 股 东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没 有 超 越 股 东 大 会 的 权 利 干 预 公 司 的 决 策 及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由 公 司 依 法 独 立 做 出 和 实 施 控 36 / 112

股 股 东 没 有 以 任 何 形 式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行 为, 也 没 有 要 求 公 司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3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9 人,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董 事 会 的 人 数 及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董 事 会 下 设 有 战 略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提 名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全 部 由 董 事 组 成, 除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董 事 长 担 任 主 任 委 员 以 外, 其 他 专 门 委 员 会 均 由 独 立 董 事 担 任 主 任 委 员, 且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占 其 他 专 门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比 例 均 达 到 三 分 之 二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和 各 位 董 事 勤 勉 尽 责, 按 照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和 各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等 相 关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认 真 召 集 和 出 席 相 关 会 议, 为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和 重 大 事 项 发 表 了 专 业 意 见, 确 保 了 董 事 会 的 规 范 运 作 和 决 策 的 合 法 科 学 和 高 效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的 健 康 发 展 和 治 理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4 监 事 与 监 事 会 公 司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3 名, 其 中 职 工 监 事 1 名, 监 事 会 的 人 数 和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及 各 监 事 依 据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制 度 规 定, 认 真 履 职,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财 务 情 况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切 实 维 护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法 利 益 5 投 资 者 关 系 及 利 益 相 关 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注 重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通 过 电 话 邮 件 及 互 动 平 台 等 多 种 方 式 与 投 资 者 保 持 沟 通, 回 复 与 解 答 投 资 者 反 馈 的 信 息 与 问 题 公 司 充 分 尊 重 和 维 护 员 工 客 户 供 应 商 投 资 者 社 区 等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努 力 实 现 各 方 利 益 间 的 平 衡, 积 极 合 作, 共 同 推 动 公 司 持 续 健 康 地 发 展 6 信 息 披 露 及 透 明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等 要 求, 及 时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切 实 履 行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义 务, 同 时 严 格 遵 守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关 规 定, 有 效 防 止 选 择 性 信 息 披 露 和 内 幕 交 易 的 情 形 发 生, 保 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积 极 维 护 公 司 和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7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对 定 期 报 告 和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披 露 前 的 未 公 开 信 息, 严 格 控 制 知 情 人 范 围, 并 对 涉 及 内 幕 信 息 的 相 关 人 员 情 况 进 行 登 记 备 案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利 用 内 幕 信 息 违 规 买 卖 公 司 股 票 的 情 形 8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的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和 有 效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并 如 实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内 部 监 控 制 度 的 执 行 和 效 果 及 风 险 管 理 和 控 制 情 37 / 112

况 公 司 审 计 部 负 责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具 体 实 施 和 监 督 公 司 总 部 各 职 能 部 门 具 体 负 责 拟 定 完 善 和 实 施 与 部 门 业 务 有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相 应 的 业 务 流 程 ; 负 责 督 导 子 公 司 的 对 口 业 务 部 门 规 范 管 理 流 程 拟 定 相 应 的 管 理 制 度 ; 协 助 总 部 审 计 员 完 成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和 评 估 ; 各 子 公 司 在 公 司 总 部 的 督 导 下, 制 定 完 善 和 实 施 子 公 司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并 成 立 相 应 的 监 察 审 计 机 构 对 子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遵 循 内 部 控 制 的 合 法 全 面 重 要 有 效 制 衡 适 应 和 成 本 效 益 的 原 则, 公 司 把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配 套 指 引 相 关 要 求 以 管 理 制 度 业 务 流 程 风 险 控 制 矩 阵 的 形 式 融 入 内 控 手 册, 构 建 了 以 风 险 管 理 为 入 手, 以 职 责 明 确 为 核 心 以 完 善 落 实 制 度 建 设 为 保 障, 以 流 程 梳 理 规 范 为 依 托 的 内 控 体 系 框 架 并 在 年 度 实 施 过 程 中, 及 时 修 订 完 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其 所 涵 盖 的 业 务 流 程 和 风 险 控 制 矩 阵, 从 而 合 理 保 证 了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合 法 合 规 资 产 安 全 财 务 报 告 及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为 保 障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设 的 有 效 落 实, 公 司 严 格 落 实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机 制 职 能, 开 展 了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的 专 项 审 计 通 过 对 控 制 制 度 和 流 程 的 存 在 性 健 全 性 遵 循 性 和 效 益 性 的 检 查 评 价, 保 证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充 分 发 挥 作 用, 为 公 司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提 供 保 障 公 司 聘 请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本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审 计 报 告 及 披 露 公 司 治 理 是 一 项 长 期 持 续 的 工 作, 公 司 将 按 照 监 管 部 门 发 布 的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继 续 深 化 公 司 治 理, 及 时 修 订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颁 布 的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指 引 要 求 精 神,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切 实 提 高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维 护 公 司 和 广 大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建 立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的 长 效 机 制, 促 进 公 司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二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决 议 刊 登 的 指 定 网 站 的 查 询 索 引 决 议 刊 登 的 披 露 日 期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4-16 www.sse.com.cn 2015-4-17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6-11 www.sse.com.cn 2015-6-12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10-12 www.sse.com.cn 2015-10-13 三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 一 ) 董 事 参 加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董 事 姓 名 是 否 独 立 董 事 本 年 应 参 加 董 事 会 次 数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参 加 董 事 会 情 况 以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次 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缺 席 次 数 是 否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参 加 会 议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次 数 崔 建 国 否 8 8 7 0 0 否 3 刘 一 川 否 8 8 7 0 0 否 0 王 高 峰 否 8 8 7 0 0 否 2 刘 念 否 8 8 7 0 0 否 2 王 钢 否 8 8 7 0 0 否 3 38 / 112

魏 云 和 否 8 8 7 0 0 否 2 孙 迪 鹏 是 8 8 7 0 0 否 0 孙 燕 红 是 8 8 7 0 0 否 1 钱 小 瑜 是 8 8 7 0 0 否 0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说 明 不 适 用 年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8 其 中 : 现 场 会 议 次 数 1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7 现 场 结 合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0 ( 二 )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未 对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董 事 会 议 案 及 其 他 非 董 事 会 议 案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四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职 责 时 所 提 出 的 重 要 意 见 和 建 议, 存 在 异 议 事 项 的, 应 当 披 露 具 体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决 策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合 理 分 工, 灵 活 高 效 地 开 展 工 作, 充 分 发 挥 各 自 的 作 用, 分 别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及 资 金 占 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名 以 及 薪 酬 聘 任 或 者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内 部 控 制 的 执 行 情 况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重 点 关 注, 并 提 出 了 指 导 性 意 见, 为 董 事 会 科 学 决 策 起 到 了 重 要 支 撑 作 用 五 监 事 会 发 现 公 司 存 在 风 险 的 说 明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事 项 无 异 议 六 公 司 就 其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不 能 保 证 独 立 性 不 能 保 持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均 能 保 证 独 立 性 不 存 在 不 能 保 持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公 司 相 应 的 解 决 措 施 工 作 进 度 及 后 续 工 作 计 划 无 七 报 告 期 内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机 制, 以 及 激 励 机 制 的 建 立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考 虑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工 作 业 绩 等 因 素, 并 依 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管 人 员 工 资 奖 金 发 放 议 案 的 规 定 确 定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管 人 员 报 酬 标 准 八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报 告 期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情 况 的 说 明 39 / 112

九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的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是 第 十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报 告 大 信 审 字 [2016] 第 29-00008 号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贵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40 / 112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贵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谢 青 中 国 北 京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杨 成 二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二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50,089,835.58 363,828,329.47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153,307,805.11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226,433,492.42 224,259,925.62 应 收 账 款 128,395,255.35 128,299,277.75 预 付 款 项 16,779,845.80 26,173,747.79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41 / 112

应 收 利 息 24,226.66 3,525,290.90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5,802,603.84 7,005,205.28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363,347,849.23 428,455,493.7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2,872,249.63 13,451,325.86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357,053,163.62 1,194,998,596.43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5,050,000.00 50,0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5,730,825.9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8,381,516.47 固 定 资 产 577,897,488.38 588,045,916.90 在 建 工 程 547,327.05 39,842,534.20 工 程 物 资 125,750.73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181,642,713.04 192,700,611.92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72,350.29 1,342,435.5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795,591,395.23 837,838,075.24 资 产 总 计 2,152,644,558.85 2,032,836,671.67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105,058,339.87 179,427,115.13 预 收 款 项 14,156,986.18 3,871,152.86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930,738.62 4,852,518.37 应 交 税 费 6,048,058.24 6,183,820.77 应 付 利 息 523,530.81 60,942.29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2,986,623.43 40,638,960.51 42 / 112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00,000.00 100,00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41,804,277.15 235,134,509.9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215,316,000.00 28,900,000.00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250,316.66 229,316.65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7,089,721.70 7,541,949.8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4,402,107.93 4,503,404.3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27,058,146.29 41,174,670.83 负 债 合 计 368,862,423.44 276,309,180.76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468,912,000.00 468,912,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721,040,291.28 721,040,291.28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9,648.01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64,444,114.22 56,554,241.50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463,384,310.32 445,458,905.2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717,830,363.83 1,691,965,438.06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65,951,771.58 64,562,052.8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783,782,135.41 1,756,527,490.9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152,644,558.85 2,032,836,671.67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25,299,249.35 339,178,022.95 43 / 11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153,307,805.11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27,031,301.29 45,050,895.71 应 收 账 款 25,377,196.13 21,221,927.80 预 付 款 项 3,705,435.75 3,686,742.75 应 收 利 息 0.00 3,507,940.25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56,139,122.86 165,353,880.60 存 货 18,443,487.24 36,340,665.85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59,876.37 398,367.98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709,563,474.10 614,738,443.89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5,000,0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21,231,336.40 1,133,115,622.3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50,450,679.65 54,968,590.00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8,879,764.77 9,280,662.80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65,983.29 108,579.38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195,827,764.11 1,197,473,454.53 资 产 总 计 1,905,391,238.21 1,812,211,898.42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25,099,731.31 33,431,634.20 预 收 款 项 3,973,701.87 1,899,053.6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726,570.37 1,911,725.25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97,308,318.65 147,019,348.27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44 / 11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27,108,322.20 184,261,761.39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250,316.66 229,316.65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7,089,721.70 7,541,949.8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340,038.36 7,771,266.53 负 债 合 计 234,448,360.56 192,033,027.92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468,912,000.00 468,912,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732,897,755.50 732,897,755.50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64,444,114.22 56,554,241.50 未 分 配 利 润 404,689,007.93 361,814,873.50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670,942,877.65 1,620,178,870.50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905,391,238.21 1,812,211,898.42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 合 并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1,156,231,820.59 1,199,474,212.66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1,156,231,820.59 1,199,474,212.66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142,782,964.14 1,156,225,397.21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952,455,138.20 1,002,235,880.61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45 / 112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8,057,295.83 5,665,920.44 销 售 费 用 103,210,227.13 85,169,223.36 管 理 费 用 68,835,831.83 61,743,788.06 财 务 费 用 480,478.93-4,744,675.34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9,743,992.22 6,155,260.08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3,307,805.11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7,752,349.14 1,607,734.72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3,250,404.65 收 益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4,509,010.70 44,856,550.1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32,258,377.32 55,153,809.1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5,662,969.30 91,648.22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126,707.73 11,200,843.0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35,949.86 151,995.92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54,640,680.29 88,809,516.3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699,036.20 2,966,645.57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5,339,716.49 85,842,870.7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3,949,997.76 83,443,911.57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389,718.73 2,398,959.17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49,648.01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49,648.01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49,648.01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49,648.01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5,389,364.50 85,842,870.74 46 / 11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3,999,645.77 83,443,911.57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389,718.73 2,398,959.17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12 0.18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12 0.18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170,215,556.91 227,193,697.88 减 : 营 业 成 本 149,240,076.35 199,958,152.2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370,229.17 1,726,841.72 销 售 费 用 20,025,530.50 17,326,921.83 管 理 费 用 30,351,842.26 24,051,543.27 财 务 费 用 -6,250,742.66-5,588,755.7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049,359.40 29,021.50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3,307,805.11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84,647,747.66 108,749,530.99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3,250,404.65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2,384,814.66 98,439,504.1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6,858,888.98 13,359,852.33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5,593,528.4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502,380.40 233,774.66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62,380.40 63,774.66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78,741,323.24 111,565,581.7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57,403.91-4,353.23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78,898,727.15 111,569,935.00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47 / 112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8,898,727.15 111,569,935.00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173,474,922.85 1,181,029,067.94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24,383,046.82 52,730,136.14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0,549,489.48 48,976,155.1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28,407,459.15 1,282,735,359.1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858,444,282.18 971,125,649.50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90,193,454.15 84,538,933.9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86,224,379.41 72,571,649.07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9,347,153.50 44,715,327.5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84,209,269.24 1,172,951,560.0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4,198,189.91 109,783,799.1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60,0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308,175.09 3,862.59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6,014,194.71 475,070.58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1,651,080.94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6,322,369.80 2,130,014.11 48 / 112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47,058,395.83 129,268,941.05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25,000,000.00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72,058,395.83 129,268,941.0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5,736,026.03-127,138,926.94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86,516,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86,516,000.00 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00,000.00 1,0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35,188,996.40 28,224,414.55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71,660.00 2,080,257.5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5,760,656.40 31,304,672.0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0,755,343.60-31,304,672.0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49,648.01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9,267,155.49-48,659,799.8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60,556,741.09 409,216,540.97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49,823,896.58 360,556,741.09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83,530,627.40 217,397,330.55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9,158,975.55 12,611,977.86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72,264,160.35 1,045,898,830.5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164,953,763.30 1,275,908,138.98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24,816,136.69 189,057,090.6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33,231,346.01 30,441,788.57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7,724,603.72 21,923,370.84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83,808,329.68 1,013,252,173.8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959,580,416.10 1,254,674,423.9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5,373,347.20 21,233,715.0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49 / 112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60,0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77,203,573.61 112,800,000.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5,872,246.71 26,304.58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8,225,000.00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43,075,820.32 121,051,304.58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5,346,681.12 6,303,800.03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28,846,54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4,193,221.12 6,303,800.0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1,117,400.80 114,747,504.5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28,134,720.00 26,130,788.92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8,134,720.00 26,130,788.9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8,134,720.00-26,130,788.92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6,121,226.40 109,850,430.71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39,178,022.95 229,327,592.2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25,299,249.35 339,178,022.95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 50 / 112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68,912, 000.00 0.00 0.00 0.00 721,040, 291.28 0.00 0.00 0.00 56,554,2 41.50 0 445,458, 905.28 64,562,052. 85 1,756,527,4 90.9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0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68,912, 000.00 0.00 0.00 0.00 721,040, 291.28 0.00 0.0 0 0.00 56,554,2 41.50 445,458, 905.28 64,562,052. 85 1,756,527,4 90.9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9,648.0 1 0.00 7,889,87 2.72 17,925,4 05.04 1,389,718.7 3 27,254,644. 5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9,648.0 1 53,949,9 97.76 1,389,718.7 3 55,389,364. 5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0.00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0.00 ( 三 ) 利 润 分 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889,87 2.72-36,024, 592.72 0.00-28,134,72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7,889,87-7,889,8 0.00 2.72 72.72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28,134, 720.00-28,134,720.00 51 / 112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68,912, 000.00 0.00 0.00 0.00 721,040, 291.28 0.00 49,648.0 1 0.00 64,444,1 14.22 上 期 463,384, 310.32 65,951,771. 58 1,783,782,1 35.4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资 本 公 减 : 库 存 其 他 综 专 项 储 盈 余 公 一 般 风 未 分 配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积 股 合 收 益 备 积 险 准 备 利 润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68,912, 721,040, 45,885,7 400,818, 000.00 291.28 45.13 210.0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68,912, 0.00 0.00 0.00 721,040, 0.00 0.00 0.00 45,885,7 400,818, 000.00 291.28 45.13 210.0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668,4 44,640,6 少 以 - 号 填 列 ) 96.37 95.2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83,443,9 11.57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62,163,093. 68 62,163,093. 68 2,398,959.1 7 2,398,959.1 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698,819,3 40.17 1,698,819,3 40.17 57,708,150. 74 85,842,870. 74 52 / 112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156,9 93.5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156,9 93.50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488,497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68,912, 000.00 0.00 0.00 0.00 721,040, 291.28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13 0.00 0.00 0.00 56,554,2 41.50-39,291, 713.50-11,156, 993.50-28,134, 720.00 488,497. 13 445,458, 905.28 64,562,052. 85 0.00-28,134,720.00 0.00-28,134,720.00 1,756,527,4 90.91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资 本 公 积 本 期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3 / 112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68,912,00 0.00 0.00 0.00 0.00 732,897,75 5.50 0.00 0.00 0.00 56,554,24 1.50 361,814,8 73.50 1,620,178, 870.50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0.00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0.00 其 他 0.00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68,912,00 0.00 0.00 0.00 0.00 732,897,75 5.50 0.00 0.00 0.00 56,554,24 1.50 361,814,8 73.50 1,620,178, 870.50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889,872. 72 42,874,13 4.43 50,764,007.15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8,898,72 7.15 78,898,727.15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0.00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0.00 的 金 额 4. 其 他 0.00 ( 三 ) 利 润 分 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889,872. 72-36,024,59 2.72-28,134,72 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7,889,872. -7,889,872 0.00 72.72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28,134,72 0.00-28,134,72 0.00 3. 其 他 0.00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0.00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0.00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0.00 4. 其 他 0.00 ( 五 ) 专 项 储 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 本 期 提 取 0.00 2. 本 期 使 用 0.00 ( 六 ) 其 他 0.00 54 / 112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68,912,00 0.00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0.00 0.00 0.00 732,897,75 5.50 上 期 0.00 0.00 0.00 64,444,114.22 404,689,0 07.93 1,670,942, 877.65 项 目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他 综 合 未 分 配 利 所 有 者 权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收 益 润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68,912,00 732,897,75 45,885,74 293,933,1 1,541,628, 0.00 5.50 5.13 26.20 626.83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0.00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0.00 其 他 0.00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68,912,00 0.00 0.00 0.00 732,897,75 0.00 0.00 0.00 45,885,74 293,933,1 1,541,628, 0.00 5.50 5.13 26.20 626.83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668,49 67,881,74 78,550,243 少 以 - 号 填 列 ) 6.37 7.30.67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1,569,9 111,569,93 35.00 5.0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0.00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0.00 的 金 额 4. 其 他 0.00 ( 三 ) 利 润 分 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156,993-39,291,71-28,134,72.50 3.50 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156,993-11,156,99 0.00.50 3.50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28,134,72-28,134,72 配 0.00 0.00 3. 其 他 0.00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0.00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0.00 本 ) 55 / 112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0.00 4. 其 他 0.00 ( 五 ) 专 项 储 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 本 期 提 取 0.00 2. 本 期 使 用 0.00 ( 六 ) 其 他 -488,497.1-4,396,474-4,884,971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68,912,00 0.00 0.00 0.00 0.00 732,897,75 5.50 法 定 代 表 人 : 崔 建 国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刘 念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钟 作 杰 3 0.00 0.00 0.00 56,554,24 1.50.20 361,814,8 73.50.33 1,620,178, 870.50 56 / 112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概 况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是 由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2007 年 9 月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中 外 合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2007 年 9 月 5 日 的 股 东 会 决 议, 并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关 于 同 意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商 资 批 [2007]1592 号 ) 批 准,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2007 年 8 月 31 日 经 岳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后 账 面 净 资 产 26,535 万 元 中 的 15,000 万 元, 按 1:1 的 比 例 折 成 15,000 万 股, 变 更 为 中 外 合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每 股 面 值 1 元, 净 资 产 中 剩 余 部 分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2007 年 9 月 21 日, 岳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验 资 报 告 ( 岳 总 验 字 [2007] 第 034 号 ), 确 认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净 资 产 26,535 万 元, 以 15,000 万 元 的 实 收 资 本 按 1:1 折 合 为 15,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净 资 产 中 剩 余 11,535 万 元 列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2007 年 9 月 21 日, 公 司 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企 股 桂 总 字 第 003733 号, 注 册 资 本 为 15,000 万 元 根 据 公 司 2008 年 8 月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修 改 后 的 章 程 规 定, 并 经 自 治 区 商 务 厅 关 于 同 意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的 批 复 ( 桂 商 资 函 [2008]116 号 ) 的 批 复,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583.60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583.60 万 元, 已 经 中 瑞 岳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验, 并 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 出 具 中 瑞 岳 华 验 字 [2008] 第 2170 号 验 资 报 告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由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和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公 司 变 更 注 册 资 本 后, 股 东 分 别 是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南 宁 丰 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东 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兴 思 装 潢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和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1]1417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于 2011 年 9 月 完 成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5,862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14.00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82,068 万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377.42 万 元,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6,690.58 万 元, 并 经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2011) 中 勤 验 字 第 09065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7,583.60 万 股 变 更 为 23,445.60 万 股 2011 年 9 月 29 日,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票 简 称 丰 林 集 团, 股 票 代 码 601996 根 据 公 司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修 改 后 章 程 的 规 定, 并 经 自 治 区 商 务 厅 关 于 同 意 广 西 丰 林 木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金 的 批 复 桂 商 资 函 [2012]70 号 的 批 复, 本 公 司 于 2012 57 / 112

年 6 月 以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的 方 式,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3,445.60 万 元, 转 增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6,891.20 万 元, 已 经 中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审 验, 并 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 出 具 了 [2012] 中 磊 验 A 字 第 0014 号 验 资 报 告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崔 建 国 先 生,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及 总 部 地 址 在 广 西 南 宁 市 银 海 大 道 1233 号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刘 一 川 先 生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 园 林 设 计, 营 林 造 林, 林 产 品 销 售 ( 国 家 专 控 除 外 ), 中 密 度 纤 维 板 生 产, 各 种 人 造 板 的 深 加 工 木 制 品 家 俱 办 公 用 品 建 筑 材 料 等 自 产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及 各 种 人 造 板 木 制 品 家 俱 办 公 用 品 建 筑 材 料 的 进 出 口 批 发 代 管 房 屋 租 赁 ( 凡 涉 及 许 可 证 的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限 内 经 营 )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 已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 年 度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六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一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一 家 全 资 孙 公 司, 包 括 :(1) 广 西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百 色 丰 林 ),(2) 广 西 丰 林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丰 林 林 业 ),(3) 南 宁 丰 林 苗 木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丰 林 苗 木 ),(4) 广 西 丰 林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丰 林 供 应 链 ),(5)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丰 林 人 造 板 ),(6)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惠 州 木 业 ), (7) 广 西 上 思 华 夏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思 丰 林 ),(8) 香 港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香 港 丰 林 )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附 注 九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基 本 准 则 和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等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并 基 于 以 下 所 述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进 行 编 制 2. 持 续 经 营 本 公 司 对 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起 12 个 月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进 行 了 评 价, 未 发 现 对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怀 疑 的 事 项 和 情 况 因 此, 本 财 务 报 表 系 在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的 基 础 上 编 制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58 / 112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相 关 信 息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为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本 公 司 以 一 年 12 个 月 作 为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并 以 营 业 周 期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流 动 性 划 分 标 准 4.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5.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本 公 司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所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净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方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工 具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按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应 当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5.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在 购 买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购 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体 现 为 商 誉 价 值 购 买 方 对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6.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 公 司 将 全 部 子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的 单 独 主 体 )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包 括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被 投 资 单 位 中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以 及 结 构 化 主 体 6.2 统 一 母 子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统 一 母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及 会 计 期 间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59 / 112

6.3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抵 销 事 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和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为 基 础, 已 抵 销 了 母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份 额,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列 示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视 为 企 业 集 团 的 库 存 股, 作 为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减 项,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以 减 : 库 存 股 项 目 列 示 6.4 合 并 取 得 子 公 司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视 同 该 企 业 合 并 于 自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实 时 控 制 时 已 经 发 生, 从 合 并 当 期 的 期 初 起 将 其 资 产 负 债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合 营 安 排 的 分 类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未 通 过 单 独 主 体 达 成 的 合 营 安 排, 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单 独 主 体, 是 指 具 有 单 独 可 辨 认 的 财 务 架 构 的 主 体, 包 括 单 独 的 法 人 主 体 和 不 具 备 法 人 主 体 资 格 但 法 律 认 可 的 主 体 通 过 单 独 主 体 达 成 的 合 营 安 排, 通 常 划 分 为 合 营 企 业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变 化 导 致 合 营 方 在 合 营 安 排 中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发 生 变 化 的, 合 营 方 对 合 营 安 排 的 分 类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共 同 经 营 的 会 计 处 理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应 当 确 认 其 与 共 同 经 营 中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下 列 项 目, 并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确 认 单 独 所 持 有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其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对 共 同 经 营 不 享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参 与 方, 如 果 享 有 该 共 同 经 营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共 同 经 营 相 关 负 债 的, 参 照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否 则,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3) 合 营 企 业 的 会 计 处 理 合 营 企 业 参 与 方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规 定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享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参 与 方 应 当 根 据 其 对 该 合 营 企 业 的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所 确 定 的 现 金, 是 指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所 确 定 的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60 / 112

9.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业 务 折 算 本 公 司 对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采 用 与 交 易 发 生 日 折 合 本 位 币 入 账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该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与 初 始 确 认 时 或 者 前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后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原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的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含 汇 率 变 动 ) 处 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等, 若 采 用 与 本 公 司 不 同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需 对 其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后, 再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报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下 列 示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按 照 系 统 合 理 方 法 确 定 的,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有 关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全 部 或 按 处 置 该 境 外 经 营 的 比 例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10.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及 确 认 金 融 工 具 划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和 权 益 工 具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或 权 益 工 具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除 应 收 款 项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取 决 于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 力 等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持 有 目 的 为 短 期 内 出 售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及 未 被 划 分 为 其 他 类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管 理 层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 金 融 工 具 的 计 量 本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始 确 认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后 续 计 量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61 / 112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持 有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或 者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本 公 司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后 续 计 量 中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 本 公 司 对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认 方 法 如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如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市 场 法 收 益 法 和 成 本 法 (4) 金 融 资 产 负 债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时, 或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应 当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和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则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5)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当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对 于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本 公 司 判 断 其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的 具 体 量 化 标 准 成 本 的 计 算 方 法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以 及 持 续 下 跌 期 间 的 确 定 依 据 为 :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下 跌 的 具 体 量 化 标 准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的 具 体 量 化 标 准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相 对 于 成 本 的 下 跌 幅 度 已 达 到 或 超 过 50% 连 续 12 个 月 出 现 下 跌 62 / 112

成 本 的 计 算 方 法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持 续 下 跌 期 间 的 确 定 依 据 取 得 时 按 支 付 对 价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如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连 续 下 跌 或 在 下 跌 趋 势 持 续 期 间 反 弹 上 扬 幅 度 低 于 20%, 反 弹 持 续 时 间 未 超 过 6 个 月 的 均 作 为 持 续 下 跌 期 间 11.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主 要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长 期 应 收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本 公 司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余 额 在 200.00 万 以 上 的 款 项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但 在 确 定 相 关 减 值 损 失 时, 短 期 (6 个 月 以 内 )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与 其 现 值 相 差 很 小, 不 对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其 他 方 法 ) 组 合 1- 应 收 保 证 金 押 金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等 信 用 风 险 极 其 他 方 法 低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2- 除 组 合 1 以 外 的 应 收 款 项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 1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可 添 加 行 1-2 年 3 3 2-3 年 10 10 3-4 年 30 30 4-5 年 60 60 5 年 以 上 100 100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组 合 1 0 0 63 / 112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12.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但 在 确 定 相 关 减 值 损 失 时, 短 期 (6 个 月 以 内 )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与 其 现 值 相 差 很 小, 不 对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本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及 自 制 半 成 品 周 转 材 料 产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等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自 营 的 林 木 资 产, 自 营 的 速 生 丰 产 林 所 种 植 树 种 主 要 是 桉 树, 此 外 还 种 植 有 松 树 等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见 本 附 注 三 ( 十 九 )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和 其 他 使 存 货 达 到 目 前 场 所 和 使 用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产 成 品 的 发 出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结 转 成 本 半 成 品 的 发 出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核 算 原 材 料 中, 木 质 原 料 的 发 出 采 用 以 存 定 耗 的 方 法, 通 过 月 底 对 木 质 原 料 的 盘 点 结 果, 结 合 产 成 品 的 耗 材 量 比 较 分 析, 确 定 当 月 木 质 原 料 的 发 出 成 本 对 于 为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借 入 了 专 门 借 款 或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存 货 成 本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存 货 的 预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1 产 成 品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该 存 货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2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3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公 司 持 有 的 存 货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过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发 生 纠 纷 等 原 因 不 能 进 行 正 常 的 管 理 维 护 时, 按 照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账 面 实 际 成 本, 按 林 班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64 / 112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除 木 质 原 料 的 发 出 采 用 以 存 定 耗 的 方 法 外, 其 它 类 型 的 存 货 均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摊 销 1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本 公 司 将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应 当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 一 是 企 业 已 经 就 处 置 该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出 决 议 ; 二 是 企 业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 三 是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应 当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确 认 为 初 始 成 本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应 当 按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合 并 成 本 确 认 为 初 始 成 本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为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为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债 务 重 组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根 据 准 则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投 资 方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应 当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投 资 方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其 中 一 部 分 通 过 风 险 投 资 机 构 共 同 基 金 信 托 公 司 或 包 括 投 连 险 基 金 在 内 的 类 似 主 体 间 接 持 有 的, 无 论 以 上 主 体 是 否 对 这 部 分 投 资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投 资 方 都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投 资 选 择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并 对 其 余 部 分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对 某 项 安 排 的 回 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包 括 商 品 或 劳 务 的 销 售 和 购 买 金 融 资 产 的 管 理 资 产 的 购 买 和 处 置 研 究 与 开 发 活 动 以 及 融 资 活 动 等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当 持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20% 以 上 至 50% 的 表 决 权 资 本 时,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或 虽 不 足 20%, 但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时,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的 权 力 机 构 中 派 有 代 表 ;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政 策 制 定 过 程 ;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派 出 管 理 人 员 ; 被 投 资 单 位 依 赖 投 资 公 司 的 技 术 或 技 术 资 料 ;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发 生 重 要 交 易 65 / 112

1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本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类 别, 包 括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1). 如 果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 折 旧 或 摊 销 方 法 本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中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具 体 核 算 政 策 与 固 定 资 产 部 分 相 同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中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核 算 政 策 与 无 形 资 产 部 分 相 同 16.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折 旧 方 法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分 为 :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等 ; 折 旧 方 法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根 据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性 质 和 使 用 情 况,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并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存 在 差 异 的,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之 外, 本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平 均 年 限 法 20 年 10 4.50 机 器 设 备 平 均 年 限 法 10 年 10 9.00 电 子 设 备 平 均 年 限 法 5 年 10 18.00 运 输 设 备 平 均 年 限 法 5 年 10 18.00 其 他 设 备 平 均 年 限 法 5 年 10 18.00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初 始 计 价 为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较 低 者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计 价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相 一 致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折 旧 及 减 值 准 备 17. 在 建 工 程 本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分 为 自 营 方 式 建 造 和 出 包 方 式 建 造 两 种 在 建 工 程 在 工 程 完 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判 断 标 准, 应 符 合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 固 定 资 产 的 实 体 建 造 ( 包 括 安 装 ) 工 作 已 经 全 部 完 成 或 实 质 上 已 经 全 部 完 成 ; 已 经 试 生 产 或 试 运 行, 并 且 其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能 够 正 常 运 行 或 能 够 稳 定 地 生 产 出 合 格 产 品, 或 者 试 运 行 结 果 表 明 其 能 够 正 常 运 转 或 营 66 / 112

业 ; 该 项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上 的 支 出 金 额 很 少 或 者 几 乎 不 再 发 生 ; 所 购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经 达 到 设 计 或 合 同 要 求, 或 与 设 计 或 合 同 要 求 基 本 相 符 18.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2) 资 本 化 金 额 计 算 方 法 资 本 化 期 间, 是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应 当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按 照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按 照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率 为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根 据 借 款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折 价 或 溢 价 或 利 息 费 用 的 方 法 其 中 实 际 利 率 是 借 款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借 款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19. 生 物 资 产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自 营 的 林 木 资 产 (1) 生 物 资 产 的 确 认 标 准 本 公 司 在 经 营 地 块 上 种 植 的 树 木 均 作 为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管 理 和 核 算 本 公 司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主 要 是 种 植 的 桉 树 及 松 树 公 司 对 桉 树 等 轮 伐 期 在 5 年 的 林 木 种 植, 以 完 成 林 木 的 第 三 次 追 肥 为 达 到 郁 闭 的 标 准 ; 松 树 等 轮 伐 期 在 15 年 的 其 他 林 木, 松 树 以 完 成 间 伐 为 达 到 郁 闭 的 标 准, 其 他 树 种 以 第 六 次 除 草 为 达 到 郁 闭 标 准 (2) 生 物 资 产 的 计 量 本 公 司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法 核 算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 造 林 费 抚 育 费 等 直 接 造 林 支 出, 以 及 营 林 站 的 其 他 管 护 费 等 必 要 间 接 支 出 在 轮 伐 期 内, 按 照 林 班 相 应 造 林 面 积 确 定 并 分 摊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生 产 成 本 直 接 造 林 支 出, 郁 闭 前 予 以 资 本 化, 郁 闭 后 予 以 费 用 化 ; 营 林 站 等 其 他 管 护 费 等 必 要 间 接 支 出 在 尚 未 郁 闭 的 林 地 中 按 面 积 进 行 分 摊 与 消 耗 性 林 木 类 生 物 资 产 直 接 相 关 的 土 地 租 金 在 发 生 时 给 予 资 本 化 消 耗 性 林 木 类 生 物 资 产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郁 闭 前 资 本 化, 郁 闭 后 费 用 化 67 / 112

因 择 伐 间 伐 或 抚 育 更 新 性 质 采 伐 而 补 植 林 木 类 生 物 资 产 发 生 的 后 续 支 出, 计 入 林 木 类 生 物 资 产 的 成 本 (3)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当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因 自 然 灾 害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的 客 观 原 因 不 能 进 行 正 常 的 管 理 维 护 时, 按 照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账 面 实 际 成 本 情 况, 按 林 班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购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和 相 关 支 出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为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总 额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后 续 计 量 方 法 分 别 为 :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无 形 资 产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并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存 在 差 异 的,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但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当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其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按 直 线 法 进 行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判 断 依 据 本 公 司 将 无 法 预 见 该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或 使 用 期 限 不 确 定 等 无 形 资 产 确 定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判 断 依 据 为 : 来 源 于 合 同 性 权 利 或 其 他 法 定 权 利, 但 合 同 规 定 或 法 律 规 定 无 明 确 使 用 年 限 ; 综 合 同 行 业 情 况 或 相 关 专 家 论 证 等, 仍 无 法 判 断 无 形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每 年 年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主 要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的 方 式, 由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基 础 复 核, 评 价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判 断 依 据 是 否 存 在 变 化 等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满 足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条 件 的 转 入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21.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商 誉 等 长 期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68 / 112

时,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预 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2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本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出, 但 受 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 不 含 一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费 用 项 目 的 受 益 期 限 分 期 摊 销 若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23.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或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的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或 补 偿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或 允 许 计 入 资 产 成 本 的 除 外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职 工 福 利 费 为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规 定 的 计 提 基 础 和 计 提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相 应 的 职 工 薪 酬 金 额, 并 确 认 相 应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计 算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确 定 的 公 式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辞 退 福 利 时, 在 下 列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条 件 的,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 除 此 外, 根 据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认 和 计 量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69 / 112

24.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是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且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同 时 其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该 义 务 为 预 计 负 债 本 公 司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如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内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 如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按 照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当 对 预 计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账 面 价 值 不 能 真 实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应 当 按 照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该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25. 股 份 支 付 本 公 司 股 份 支 付 包 括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照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在 各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人 数 变 动 业 绩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等 后 续 信 息, 修 正 预 计 可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并 以 此 为 依 据 确 认 各 期 应 分 摊 的 费 用 对 于 跨 越 多 个 会 计 期 间 的 期 权 费 用, 一 般 可 以 按 照 该 期 权 在 某 会 计 期 间 内 等 待 期 长 度 占 整 个 等 待 期 长 度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26. 收 入 公 司 目 前 的 销 售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纤 维 板 销 售 胶 合 板 销 售 和 林 木 业 务 采 伐 销 售 纤 维 板 胶 合 板 销 售 按 结 算 方 式 分 为 两 种, 包 括 出 厂 价 结 算 方 式 和 到 货 价 结 算 方 式 在 出 厂 价 结 算 方 式 下, 运 输 费 用 由 客 户 承 担, 货 物 出 库 时 风 险 转 移 给 客 户, 公 司 以 此 时 点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金 额 按 出 厂 价 确 认 在 到 货 价 结 算 方 式 下, 运 输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货 物 送 到 指 定 地 点 经 客 户 验 收 后 风 险 转 移, 公 司 在 此 时 点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金 额 按 到 货 价 ( 出 厂 价 加 运 费 ) 确 认 林 木 业 务 采 伐 销 售 包 括 两 种 方 式 : 组 织 自 伐 卖 木 材 和 整 片 打 包 卖 青 山 给 客 户 采 伐 在 组 织 自 伐 卖 木 材 方 式 下, 公 司 自 行 安 排 采 伐, 并 将 采 伐 的 木 材 运 输 到 市 场 上 出 售, 完 成 交 易 后 确 认 收 入 在 整 片 打 包 卖 青 山 给 客 户 采 伐 方 式 下, 是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客 户 并 签 订 合 同, 并 将 青 山 实 际 移 交 给 客 户 时 确 认 收 入 27.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自 相 关 资 产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按 照 相 关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期 限, 将 递 延 收 益 平 均 分 摊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70 / 112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区 分 与 资 产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的 具 体 标 准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将 该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或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判 断 依 据 : 1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了 补 助 所 针 对 的 特 定 项 目 的, 根 据 该 特 定 项 目 的 预 算 中 将 形 成 资 产 的 支 出 金 额 和 计 入 费 用 的 支 出 金 额 的 相 对 比 例 进 行 划 分, 对 该 划 分 比 例 需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变 更 ;2 政 府 文 件 中 对 用 途 仅 作 一 般 性 表 述, 没 有 指 明 特 定 项 目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公 司 利 用 林 区 三 剩 物 和 次 小 薪 材 为 原 料 生 产 加 工 而 成 的 纤 维 板 产 品,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于 实 际 收 到 时 确 认 为 营 业 外 收 入 ; 政 府 给 予 的 银 行 贷 款 贴 息 等 其 他 补 助, 于 实 际 收 到 时 确 认 为 营 业 外 收 入 或 根 据 文 件 规 定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确 定 该 计 税 基 础 为 其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如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3) 对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当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9.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列 示 71 / 112

30.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本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事 项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应 税 销 售 收 入 17% 营 业 税 应 税 营 业 收 入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7% 5% 1%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2%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25% 房 产 税 房 产 原 值 的 70% 或 租 金 收 入 1.2% 12% 土 地 使 用 税 土 地 面 积 1.2 元 2 元 3 元 / 平 方 米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所 得 税 税 率 丰 林 供 应 链 上 思 丰 林 惠 州 木 业 25% 丰 林 林 业 丰 林 苗 木 0% 本 公 司 ( 母 公 司 ) 百 色 丰 林 丰 林 人 造 板 15% 2. 税 收 优 惠 (1) 增 值 税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和 劳 务 增 值 税 优 惠 目 录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5 78 号 ) 规 定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纳 税 人 销 售 自 产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和 提 供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劳 务, 可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以 三 剩 物 次 小 薪 材 和 农 作 物 秸 秆 沙 柳 等 农 林 剩 余 物 为 原 料 生 产 的 纤 维 板 刨 花 板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70%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及 其 他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 156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及 其 他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补 充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 163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及 劳 务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 115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享 受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纳 税 人 执 行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 23 号 ) 同 时 废 止 本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百 色 丰 林 丰 林 人 造 板 惠 州 木 业 均 享 受 上 述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农 业 生 产 者 销 售 的 自 产 农 产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第 三 十 五 条 规 定, 条 例 所 称 农 业, 是 72 / 112

指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林 业 牧 业 水 产 业 ; 农 业 生 产 者, 包 括 从 事 农 业 生 产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本 公 司 丰 林 林 业 丰 林 苗 木 从 事 的 林 木 种 植 业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暂 免 征 收 尿 素 产 品 增 值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5]87 号 ) 文 件 规 定 : 为 支 持 农 业 发 展,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自 2005 年 7 月 1 日 起, 对 国 内 企 业 生 产 销 售 的 尿 素 产 品 增 值 税 由 先 征 后 返 50% 调 整 为 暂 免 征 收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所 属 子 公 司 丰 林 供 应 链 从 事 的 尿 素 销 售 业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2)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63 号 ) 第 二 十 七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八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并 经 南 宁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备 案 通 知 书 ( 南 市 国 税 外 备 字 2009 第 006 号 ) 确 定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公 司 从 事 林 木 的 培 育 和 种 植 业 务 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三 十 三 条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九 十 九 条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执 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47 号 ) 规 定 :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以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发 展 改 革 委 公 布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内 所 列 资 源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生 产 符 合 国 家 或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的 产 品 取 得 的 收 入,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按 90% 计 入 当 年 收 入 总 额 1 经 南 宁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税 收 优 惠 事 项 确 认 通 知 书 ( 南 市 国 税 ( 确 ) 字 2014 2 号 ) 确 定 : 同 意 本 公 司 综 合 利 用 资 源, 生 产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规 定 的 产 品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享 受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按 90% 计 入 收 入 总 额 的 优 惠 政 策 ;2 经 百 色 市 右 江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税 收 优 惠 事 项 确 认 通 知 书 ( 百 右 国 税 确 字 [2014] 第 1 号 ) 确 定 : 同 意 百 色 丰 林 综 合 利 用 资 源, 生 产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规 定 的 产 品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享 受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按 90% 计 入 收 入 总 额 的 优 惠 政 策 ;3 经 粤 地 税 函 (2009)357 号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管 理 问 题 的 通 知 及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认 证 书 粤 资 综 (2014) 第 025 号 粤 经 信 节 能 函 (2014)1216 号 确 定 : 企 业 以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内 所 列 资 源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生 产 非 国 家 限 制 和 禁 止 并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的 产 品 所 得 的 收 入 减 计 10% 部 分 的 数 额 经 南 宁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事 项 审 核 确 认 通 知 书 ( 南 市 国 税 审 字 2014 3 号 ) 确 定 : 本 公 司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公 告 (2012 年 第 12 号 )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百 色 丰 林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公 告 (2012 年 第 12 号 )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丰 林 人 造 板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公 告 (2012 年 第 12 号 )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73 / 112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47,526.65 23,633.10 银 行 存 款 449,776,369.93 360,533,107.99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265,939.00 3,271,588.38 合 计 450,089,835.58 363,828,329.47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3,658,125.79 其 他 说 明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为 开 立 信 用 证 的 保 证 金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53,307,805.11 其 中 :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其 他 153,307,805.11 合 计 153,307,805.11 其 他 说 明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系 通 过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的 货 币 型 基 金, 本 金 150,000,000.00 元, 市 值 为 153,307,805.11 元 3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219,723,737.32 224,259,925.62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6,709,755.10 合 计 226,433,492.42 224,259,925.62 (2). 期 末 公 司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3). 期 末 公 司 因 出 票 人 未 履 约 而 将 其 转 应 收 账 款 的 票 据 4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12,363,711.51 8.77 6,181,855.75 50 6,181,855.76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74 / 11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124,649,766.95 88.44 2,436,367.36 1.95 122,213,399.6 130,730,238.21 97.42 2,430,960.46 1.86 128,299,277.8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3,935,615.77 2.79 3,935,615.77 100 0 3,457,899.40 2.58 3,457,899.40 100 0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40,949,094.23 / 12,553,838.88 / 128,395,255.4 134,188,137.61 / 5,888,859.86 / 128,299,277.8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 按 单 位 ) 惠 州 市 好 的 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12,363,711.51 6,181,855.75 50 客 户 资 金 周 转 困 难, 逾 期 未 还 合 计 12,363,711.51 6,181,855.75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122,721,424.76 1,272,558.12 1.04 1 至 2 年 453,176.08 13,595.28 3.00 2 至 3 年 62,932.08 6,293.21 10.00 3 年 以 上 1,412,234.03 1,143,920.75 81.00 合 计 124,649,766.95 2,436,367.36 1.95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6,664,979.02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 第 一 名 12,363,711.51 8.77 6,181,855.75 第 二 名 9,903,986.50 7.03 99,039.87 第 三 名 8,394,080.70 5.96 83,940.81 第 四 名 8,118,815.05 5.76 81,188.15 75 / 112

第 五 名 6,150,731.49 4.36 61,507.31 合 计 44,931,325.25 31.88 493,797.94 5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5,361,994.31 91.55 25,970,466.22 99.22 1 至 2 年 1,234,218.06 7.35 54,010.18 0.21 2 至 3 年 38,180.18 0.23 84,478.39 0.32 3 年 以 上 145,453.25 0.87 64,793.00 0.25 合 计 16,779,845.80 100.00 26,173,747.79 100.00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占 预 付 款 项 总 额 的 比 例 (%) 邕 宁 供 电 公 司 2,308,993.18 13.76 重 庆 和 友 碱 胺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606,795.20 9.58 建 发 ( 广 州 ) 有 限 公 司 1,584,000.00 9.44 南 宁 市 成 南 房 地 产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1,330,000.00 7.93 广 西 城 建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600,000.00 3.58 合 计 7,429,788.38 44.28 6 应 收 利 息 (1). 应 收 利 息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定 期 存 款 委 托 贷 款 债 券 投 资 银 行 存 款 24,226.66 3,525,290.90 合 计 24,226.66 3,525,290.90 (2). 重 要 逾 期 利 息 7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76 / 112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金 额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金 额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7,808,833.69 5.54 2,006,229.85 25.69 5,802,603.84 8,371,550.37 6.24 1,366,345.09 16.32 7,005,205.28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75,046.76 0.27 375,046.76 100 193,394.83 0.14 193,394.83 100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8,183,880.45 / 2,381,276.61 / 5,802,603.84 8,564,945.20 / 1,559,739.92 / 7,005,205.28 账 面 价 值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2,363,842.54 22,031.34 0.93 1 至 2 年 897,123.01 26,913.69 3.00 2 至 3 年 599,494.80 59,949.48 10.00 3 年 以 上 3,948,373.34 1,897,335.34 48.05 合 计 7,808,833.69 2,006,229.85 25.69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833,253.13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押 金 及 保 证 金 类 3,245,350.00 3,017,600.00 股 权 收 购 相 关 款 项 372,807.00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302,604.74 863,437.27 应 收 贷 款 贴 息 款 610,000.00 应 收 保 险 公 司 赔 偿 款 981,095.00 743,682.33 备 用 金 455,661.53 573,284.08 代 垫 社 保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506,538.38 293,596.43 往 来 款 439,020.70 442,125.16 其 他 2,253,610.10 1,648,412.93 77 / 112

合 计 8,183,880.45 8,564,945.20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78 / 112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明 阳 工 业 区 管 押 金 2,800,000.00 3-4 年 34.21 840,000.00 理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君 合 律 账 户 监 管 款 372,807.00 2-3 年 4.56 37,280.70 师 事 务 所 南 宁 海 关 出 口 退 税 302,604.74 1-2 年 3.70 9,078.14 秦 海 往 来 款 210,597.09 5 年 以 上 2.57 210,597.09 江 山 欧 派 门 业 押 金 200,000.00 1 年 以 内 2.44 2,000.0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 3,886,008.83 / 47.48 1,098,955.93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8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122,905,101.32 1,130,469.48 121,774,631.84 178,532,208.44 880,299.28 177,651,909.16 在 产 品 1,884,181.84 1,884,181.84 1,701,808.28 1,701,808.28 库 存 商 品 65,201,337.14 741,570.89 64,459,766.25 78,968,299.68 1,870,082.23 77,098,217.45 周 转 材 料 2,085,721.63 2,085,721.63 1,537,389.72 1,537,389.72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170,682,920.34 5,012,487.32 165,670,433.02 172,974,940.23 7,885,919.41 165,089,020.82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自 制 半 成 品 7,473,114.65 7,473,114.65 5,377,148.33 5,377,148.33 合 计 370,232,376.92 6,884,527.69 363,347,849.23 439,091,794.68 10,636,300.92 428,455,493.76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计 提 其 他 转 回 或 转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原 材 料 880,299.28 250,170.20 1,130,469.48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1,870,082.23 74,091.59 1,202,602.93 741,570.89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7,885,919.41 1,087,729.92 3,961,162.01 5,012,487.32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自 制 半 成 品 合 计 10,636,300.92 1,411,991.71 5,163,764.94 6,884,527.69 (3).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说 明 : 存 货 (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 期 末 余 额 中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2,710,793.27 元, 期 初 余 额 为

3,068,346.07 元 (4).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 9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交 的 所 得 税 1,813,715.85 840,840.28 预 交 的 增 值 税 及 待 抵 扣 进 项 税 11,047,997.07 12,610,485.58 其 他 税 费 负 数 重 分 类 10,536.71 合 计 12,872,249.63 13,451,325.86 1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15,050,000.00 15,050,000.00 50,000.00 50,000.00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15,050,000.00 15,050,000.00 50,000.00 50,000.00 合 计 15,050,000.00 15,050,000.00 50,000.00 50,000.00 (2).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期 初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北 京 15,000,000 15,000,000 10 荷 溏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思 50,000 50,000 0.12 4,601.48 79 / 112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社 合 计 50,000 15,000,000 15,050,000 / 4,601.48 注 :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参 与 北 京 荷 溏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认 缴 资 金 5000 万 元, 占 北 京 荷 溏 探 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认 缴 出 资 额 50,000 万 元 的 10%, 公 司 本 期 按 约 定 出 资 认 缴 额 的 30%, 即 1500 万 元 (4).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变 动 情 况 (5).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严 重 下 跌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但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相 关 说 明 : 1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一 合 营 企 业 期 初 余 额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权 益 法 下 确 认 的 投 资 损 益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调 整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小 计 二 联 营 企 业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15,730, 825.95 15,730,825.95 小 计 15,730, 825.95 15,730, 合 计 825.95 其 他 说 明 15,730,825.95 15,730,825.95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转 让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46.35% 股 权, 转 让 价 为 2,317.50 万 元 1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计 量 模 式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在 建 工 程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80 / 112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9,765,681.21 7,106,434.26 26,872,115.47 (1) 外 购 (2) 存 货 \ 固 定 资 产 \ 无 线 19,765,681.21 7,106,434.26 26,872,115.47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19,765,681.21 7,106,434.26 26,872,115.47 二 累 计 折 旧 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7,246,972.70 1,243,626.30 8,490,599.00 (1) 计 提 或 摊 销 527,807.21 82,908.42 610,715.63 (2)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6,719,165.49 1,160,717.88 7,879,883.37 转 入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7,246,972.70 1,243,626.30 8,490,599.00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12,518,708.51 5,862,807.96 18,381,516.47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本 公 司 所 属 子 公 司 上 思 丰 林 本 报 告 期 已 停 产 并 且 整 体 出 租 给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增 加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系 上 思 丰 林 出 租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土 地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情 况 : 13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340,554,671.93 893,318,105.45 23,644,651.00 6,637,320.52 18,171,740.85 1,282,326,489.75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7,765,136.86 70,215,901.96 2,185,618.92 2,709,218.34 973,224.50 93,849,100.58 (1) 购 置 13,558,774.84 7,822,780.49 2,185,618.92 2,635,442.63 295,305.05 26,497,921.93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4,206,362.02 62,393,121.47-73,775.71 46,851.50 66,720,110.70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4) 资 产 分 类 调 整 631,067.95 631,067.95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9,765,681.21 3,631,214.38 1,695,013.95 123,466.86 3,333.00 25,218,709.40 (1) 处 置 或 报 废 3,631,214.38 1,695,013.95 123,466.86 3,333.00 5,453,028.19 81 / 112

(2) 转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9,765,681.21 19,765,681.21 4. 期 末 余 额 338,554,127.58 959,902,793.03 24,135,255.97 9,223,072.00 19,141,632.35 1,350,956,880.93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113,097,854.19 546,108,590.33 14,428,600.20 4,142,637.39 5,338,530.53 683,116,212.64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4,994,150.81 68,254,258.87 2,066,954.69 763,318.30 2,854,870.83 88,933,553.50 (1) 计 提 14,994,150.81 68,254,258.87 2,066,954.69 763,318.30 2,807,540.73 88,886,223.40 (2) 资 产 分 类 调 整 - - - 47,330.10 47,330.10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6,719,165.49 2,856,707.66 1,516,512.55 106,966.32 2,999.70 11,202,351.72 (1) 处 置 或 报 废 2,856,707.66 1,516,512.55 106,966.32 2,999.70 4,483,186.23 (2) 技 术 改 造 转 出 (3)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4) 转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6,719,165.49 6,719,165.49 4. 期 末 余 额 121,372,839.51 611,506,141.54 14,979,042.34 4,798,989.37 8,190,401.66 760,847,414.42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572,864.78 10,591,495.43 11,164,360.21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397,790.96 1,397,790.96 (1) 计 提 1,397,790.96 1,397,790.96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350,173.04 350,173.04 (1) 处 置 或 报 废 350,173.04 350,173.04 4. 期 末 余 额 572,864.78 11,639,113.35 12,211,978.13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16,608,423.29 336,757,538.14 9,156,213.63 4,424,082.63 10,951,230.69 577,897,488.38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226,883,952.96 336,618,019.69 9,216,050.80 2,494,683.13 12,833,210.32 588,045,916.90 (2).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备 注 机 器 设 备 15,683,912.85 8,004,715.94 6,110,805.67 1,568,391.24 合 计 15,683,912.85 8,004,715.94 6,110,805.67 1,568,391.24 (3).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4).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机 器 设 备 6,062,858.88 运 输 工 具 28,740.60 电 子 设 备 118,113.46 合 计 6,209,712.94 本 公 司 所 属 子 公 司 上 思 丰 林 本 报 告 期 已 停 产, 已 整 体 出 租 给 广 西 环 江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期 限 为 5 年, 自 2015 年 6 月 1 日 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 (5).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82 / 112

14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惠 州 5# 堆 场 改 造 110,000.00 110,000.00 惠 州 木 业 迪 芬 巴 赫 25,887,119.32 25,887,119.32 干 燥 主 线 技 术 改 造 惠 州 木 业 锯 切 线 13,589,708.72 13,589,708.72 砂 光 机 技 术 改 造 其 他 零 星 项 目 547,327.05 547,327.05 255,706.16 255,706.16 合 计 547,327.05 547,327.05 39,842,534.20 39,842,534.20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惠 州 木 业 迪 芬 巴 赫 干 燥 主 线 技 术 改 造 惠 州 木 业 锯 切 线 砂 光 机 技 术 改 造 预 算 数 ( 万 元 )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利 本 息 其 期 资 中 : 利 资 本 本 期 息 工 程 金 化 利 息 资 进 度 来 累 资 本 本 源 计 化 金 化 金 额 率 额 (%) 2,616 25,887,119.32 13,473,423.60 39,360,542.92 150% 100% 自 筹 1,843 13,589,708.72 676,217.92 14,265,926.64 77% 100% 自 筹 合 计 4,459 39,476,828.04 14,149,641.52 53,626,469.56 / / / / (3). 本 期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 83 / 112

其 他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的 情 形 15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一 账 面 原 值 额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办 公 软 件 荒 山 承 包 经 营 权 其 他 合 计 1. 期 初 余 额 197,154,436.29 4,257,213.65 14,088,391.41 654,150.00 216,154,191.35 2. 本 期 增 加 金 1,276,585.14 22,920.00 1,299,505.14 (1) 购 置 1,276,585.14 22,920.00 1,299,505.14 (2) 内 部 研 发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7,495,527.55 631,067.95 8,126,595.50 额 (1) 处 置 389,093.29 631,067.95 1,020,161.24 (2) 转 入 投 资 性 房 7,106,434.26 7,106,434.26 地 产 4. 期 末 余 额 189,658,908.74 5,533,798.79 14,111,311.41 23,082.05 209,327,100.99 二 累 计 摊 销 额 额 1. 期 初 余 额 15,966,171.40 1,575,863.12 4,381,534.71 57,830.19 21,981,399.42 2. 本 期 增 加 金 4,141,492.60 754,134.55 667,726.88 5,563,354.03 (1) 计 提 4,141,492.60 754,134.55 667,726.88 5,563,354.03 3. 本 期 减 少 金 1,285,215.41 47,330.10 1,332,545.51 (1) 处 置 124,497.53 47,330.10 171,827.63 (2) 转 入 投 1,160,717.88 1,160,717.88 资 性 房 地 产 4. 期 末 余 额 18,822,448.59 2,329,997.67 5,049,261.59 10,500.09 26,212,207.94 三 减 值 准 备 额 额 1. 期 初 余 额 4,499.59 1,467,680.42 1,472,180.01 2. 本 期 增 加 金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4,499.59 1,467,680.42 1,472,180.01 四 账 面 价 值 84 / 112

值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2. 期 初 账 面 价 170,836,460.15 3,199,301.53 7,594,369.40 12,581.96 181,642,713.04 181,188,264.89 2,676,850.94 8,239,176.28 596,319.81 192,700,611.92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 16 商 誉 (1). 商 誉 账 面 原 值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购 买 上 思 丰 林 形 成 的 商 誉 合 计 (2).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购 买 上 思 丰 林 形 成 的 商 誉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初 余 额 企 业 合 并 期 末 余 额 处 置 形 成 的 3,359,589.87 3,359,589.8 7 3,359,589.87 3,359,589.8 7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计 提 处 置 期 末 余 额 3,359,589.87 3,359,589.87 合 计 3,359,589.87 3,359,589.87 说 明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过 程 参 数 及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的 确 认 方 法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于 每 年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自 购 买 日 起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法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 难 以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的, 将 其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是 能 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且 不 大 于 本 公 司 确 定 的 报 告 分 部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如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首 先 对 不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算 可 收 回 金 额,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然 后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比 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首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它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它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其 他 说 明 : 期 末 商 誉 为 公 司 2009 年 10 月 收 购 上 思 丰 林 100% 股 权 所 形 成 由 于 收 购 上 思 丰 林 后,2010 年 经 过 整 合 和 技 术 改 造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到 2011 年 仍 处 于 亏 损 状 态, 经 测 试,2011 年 对 该 商 誉 全 85 / 112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3,668,847.80 2,072,350.29 17,514,113.88 1,342,435.54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可 抵 扣 亏 损 合 计 13,668,847.80 2,072,350.29 17,514,113.88 1,342,435.54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递 延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递 延 所 得 税 差 异 负 债 差 异 负 债 非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资 17,608,431.72 4,402,107.93 18,013,617.20 4,503,404.30 产 评 估 增 值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合 计 17,608,431.72 4,402,107.93 18,013,617.20 4,503,404.30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11,458,330.99 9,251,418.79 可 抵 扣 亏 损 17,890,664.43 15,170,195.16 合 计 29,348,995.42 24,421,613.95 (2).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年 份 期 末 金 额 期 初 金 额 备 注 2015 年 4,367,468.49 2016 年 3,321,149.47 3,321,149.47 2017 年 1,623,003.71 1,623,003.71 2018 年 5,858,573.49 5,858,573.49 2019 年 7,087,937.76 合 计 17,890,664.43 15,170,195.16 / 其 他 说 明 : 86 / 112

由 于 未 来 能 否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因 此 没 有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可 抵 扣 亏 损 18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00,508,953.67 175,628,994.78 1 年 以 上 4,549,386.20 3,798,120.35 合 计 105,058,339.87 179,427,115.13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19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账 款 项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4,037,977.58 3,761,065.23 1 年 以 上 119,008.60 110,087.63 合 计 14,156,986.18 3,871,152.86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项 目 情 况 : 2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4,751,725.19 81,580,768.54 83,435,061.54 2,897,432.19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100,793.18 8,828,618.54 8,896,105.29 33,306.43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1,482,037.70 1,482,037.70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合 计 4,852,518.37 91,891,424.78 93,813,204.53 2,930,738.62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4,158,626.40 69,440,619.20 71,453,188.71 2,146,056.89 87 / 112

补 贴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3,542,517.65 3,542,517.65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3,553,445.19 3,553,445.19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2,969,393.73 2,969,393.73 工 伤 保 险 费 288,676.32 288,676.32 生 育 保 险 费 295,375.14 295,375.14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176,310.81 3,727,591.48 3,732,267.28 171,635.01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241,671.04 423,219.68 653,741.73 11,148.99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八 其 他 短 期 薪 酬 175,116.94 893,375.34 499,900.98 568,591.30 合 计 4,751,725.19 81,580,768.54 83,435,061.54 2,897,432.19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100,793.18 8,216,356.95 8,283,843.70 33,306.43 2 失 业 保 险 费 612,261.59 612,261.59 3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合 计 100,793.18 8,828,618.54 8,896,105.29 33,306.43 21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4,968,919.95 2,423,794.41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51.45 28,888.03 企 业 所 得 税 2,091,826.76 个 人 所 得 税 245,210.30 269,428.81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371,058.18 169,990.97 印 花 税 82,494.50 86,996.50 教 育 费 附 加 142,104.36 72,965.7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141,620.71 65,366.05 防 洪 费 96,598.79 930,876.90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43,686.61 合 计 6,048,058.24 6,183,820.77 22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分 期 付 息 到 期 还 本 的 长 期 借 款 利 息 523,530.81 60,942.29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利 息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利 息 88 / 112

合 计 523,530.81 60,942.29 重 要 的 已 逾 期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情 况 : 其 他 说 明 : 23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收 股 权 转 让 款 及 保 证 金 33,048,124.05 保 证 金 7,418,365.80 4,738,945.57 食 堂 周 转 资 金 415,184.30 代 收 的 工 伤 一 次 性 待 遇 款 及 575,023.74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上 思 厂 租 金 及 保 证 金 3,816,711.48 应 付 销 售 返 利 812,293.55 其 他 939,252.60 1,861,682.85 合 计 12,986,623.43 40,638,960.51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其 他 说 明 24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100,000.00 100,000.00 1 年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债 券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合 计 100,000.00 100,000.00 其 他 说 明 : 短 期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25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74,606,400.00 抵 押 借 款 111,909,600.00 保 证 借 款 28,800,000.00 28,900,000.00 信 用 借 款 合 计 215,316,000.00 28,900,000.00 89 / 112

26 专 项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八 桂 学 者 专 项 款 229,316.65 436,600.00 415,599.99 250,316.66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八 桂 学 者 制 度 试 行 办 法 确 认 合 计 229,316.65 436,600.00 415,599.99 250,316.66 / 27 递 延 收 益 90 / 112 单 位 : 元 币 种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政 府 补 助 7,541,949.88 1,270,000.00 1,722,228.18 7,089,721.70 合 计 7,541,949.88 1,270,000.00 1,722,228.18 7,089,721.70 /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项 目 :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阻 燃 地 板 基 157.90 157.90 与 收 益 相 关 材 及 产 品 的 研 发 木 塑 复 合 材 78,291.88 9,706.32 68,585.56 与 收 益 相 关 研 究 专 项 经 费 工 程 中 心 能 494,473.90 83,271.97 411,201.93 与 收 益 相 关 力 平 台 建 设 环 保 防 潮 纤 1,877.34 1,877.34 与 收 益 相 关 维 板 研 究 经 费 专 利 申 请 资 5,300.00 5,3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助 奖 励 阻 燃 轻 质 板 821,140.88 320,000.00 1,106,157.84 34,983.04 与 收 益 相 关 企 业 技 术 中 307,778.00 51,111.58 256,666.42 与 收 益 相 关 心 建 设 工 程 院 建 设 3,838,095.68 225,015.87 3,613,079.81 与 收 益 相 关 项 目 非 甲 醛 豆 粕 95,652.00 23,937.72 71,714.28 与 收 益 相 关 纤 维 板 轻 质 阻 燃 板 97,783.79 62,470.67 35,313.12 与 收 益 相 关 开 发 及 应 用 非 甲 醛 豆 粕 181,101.60 72,850.98 108,250.62 与 收 益 相 关 制 造 环 保 纤 维 板 八 桂 学 者 补 1,181,226.40 600,000.00 71,714.90 1,709,511.50 与 收 益 相 关 助 款 林 产 加 工 原 180,000.00 18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料 采 购 全 自 动 监 控 系 统 研 究 与 应 用 示 范 电 磁 屏 蔽 功 259,070.51 15,990.33 243,080.18 与 收 益 相 关 能 纤 维 板 的 研 制 室 外 型 纤 维 350,000.00 35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板 制 造 合 计 7,541,949.88 1,270,000.00 1,722,228.18 7,089,721.70 / 28 股 本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一 ) 期 初 余 额 发 行 公 积 金 期 末 余 额 送 股 其 他 小 计 新 股 转 股 股 份 总 数 468,912,000.00 468,912,000.00 29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714,751,656.35 714,751,656.35 价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6,288,634.93 6,288,634.93 合 计 721,040,291.28 721,040,291.28 30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一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中 : 重 新 计 算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和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减 :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91 / 112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税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期 末 余 额

份 额 二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中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49,648.01 49,648.01 49,648.01 49,648.01 0.00 49,648.01 49,648.01 31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56,554,241.50 7,889,872.72 64,444,114.22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储 备 基 金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其 他 合 计 56,554,241.50 7,889,872.72 64,444,114.22 32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445,458,905.28 400,818,210.08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45,458,905.28 400,818,210.08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53,949,997.76 83,443,911.57 润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7,889,872.72 11,156,993.50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92 / 11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28,134,720.00 28,134,720.00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加 : 其 他 488,497.13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463,384,310.32 445,458,905.28 33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146,951,263.18 948,282,547.56 1,189,794,161.49 996,129,273.93 其 他 业 务 9,280,557.41 4,172,590.64 9,680,051.17 6,106,606.68 合 计 1,156,231,820.59 952,455,138.20 1,199,474,212.66 1,002,235,880.61 3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185,036.46 95,125.74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4,580,185.42 3,236,251.77 教 育 费 附 加 1,975,244.33 1,399,795.46 资 源 税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1,316,829.62 933,196.99 防 洪 费 1,550.48 合 计 8,057,295.83 5,665,920.44 35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5,684,379.86 5,048,580.58 产 品 运 输 费 58,780,093.47 39,715,091.23 销 售 返 利 18,082,257.00 16,261,777.81 包 装 费 15,618,884.75 14,049,197.25 装 卸 费 539,523.87 3,582,009.27 采 伐 费 用 1,163,145.00 2,468,977.00 其 他 支 出 3,341,943.18 4,043,590.22 合 计 103,210,227.13 85,169,223.36 36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30,069,318.93 26,027,338.59 折 旧 费 7,891,746.53 6,476,740.47 税 金 5,938,702.62 4,216,395.05 93 / 112

中 介 机 构 费 2,046,090.44 3,773,723.37 研 究 开 发 费 2,905,081.88 1,554,419.96 办 公 费 2,516,492.72 1,504,880.91 租 金 1,451,200.00 1,490,900.00 交 通 费 1,149,100.39 1,381,383.44 财 产 保 险 费 754,308.98 1,342,723.77 防 洪 费 299,440.39 1,058,606.83 差 旅 费 1,757,837.11 954,522.63 业 务 招 待 费 1,422,936.21 953,278.53 修 理 费 877,080.40 769,026.84 水 电 费 752,405.02 768,196.81 认 证 费 383,719.87 570,469.87 董 事 会 经 费 339,614.60 408,773.6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4,972,692.38 4,023,600.90 其 他 支 出 3,308,063.36 4,468,806.49 合 计 68,835,831.83 61,743,788.06 37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6,473,619.51 515,501.32 利 息 收 入 -7,609,506.38-8,916,534.63 汇 兑 损 失 44,295.85 汇 兑 收 益 -66,467.17 手 续 费 支 出 1,040,162.39 3,612,062.12 票 据 贴 现 支 出 642,670.58 合 计 480,478.93-4,744,675.34 3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7,498,232.15 1,245,973.21 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847,969.11 3,036,741.14 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四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五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损 失 七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97,790.96 1,872,545.73 八 工 程 物 资 减 值 损 失 九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十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一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二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三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十 四 其 他 合 计 9,743,992.22 6,155,260.08 94 / 112

其 他 说 明 : 3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产 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3,307,805.11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其 中 :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合 计 3,307,805.11 40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3,250,404.65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7,444,174.05 4,854,276.7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303,573.61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等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4,601.48 3,862.59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7,752,349.14 1,607,734.72 41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5,662,969.30 91,648.22 5,662,969.30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82,407.35 91,648.22 82,407.35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5,580,561.95 5,580,561.95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利 得 接 受 捐 赠 政 府 补 助 25,163,523.83 50,971,811.63 2,293,658.08 上 思 丰 林 股 权 转 让 受 让 方 违 约 赔 偿 款 2,100,000.00 其 他 1,431,884.19 1,990,349.34 1,431,884.19 合 计 32,258,377.32 55,153,809.19 9,388,511.57 95 / 112

注 : 依 据 南 宁 市 国 有 土 地 收 回 补 偿 协 议 书, 南 宁 市 良 庆 区 人 民 政 府 收 回 座 落 于 南 宁 市 银 海 大 道 1233 号 12,798.40 平 方 米 国 有 土 地, 补 偿 款 为 5,845,157.71 元, 该 部 分 无 形 资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账 面 摊 余 额 金 额 为 264,595.76 元, 确 认 补 偿 收 入 净 额 为 5,580,561.95 元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增 值 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退 税 收 入 22,869,865.75 49,257,918.50 与 收 益 相 关 ( 注 1) 南 宁 市 2013 年 度 工 业 节 能 目 标 50,000.00 考 核 奖 励 第 二 批 八 桂 学 者 专 项 600,000.00 环 保 防 潮 纤 维 板 研 究 经 费 20,000.00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1,722,228.18 1,043,893.13 与 收 益 相 关 防 潮 板 项 目 获 区 林 业 厅 林 业 产 业 1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科 技 创 新 补 助 南 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2014 年 度 15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强 优 工 业 企 业 奖 南 宁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局 企 业 稳 岗 64,633.90 与 收 益 相 关 补 贴 企 业 能 源 管 理 中 心 项 目 178,4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补 贴 款 - 阻 燃 板 研 制 5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其 他 28,396.0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25,163,523.83 50,971,811.63 / 其 他 说 明 : 注 1: 增 值 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退 税 收 入 是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和 劳 务 增 值 税 优 惠 目 录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5 78 号 ) 规 定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 纳 税 人 销 售 自 产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和 提 供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劳 务, 可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以 三 剩 物 次 小 薪 材 和 农 作 物 秸 秆 沙 柳 等 农 林 剩 余 物 为 原 料 生 产 的 纤 维 板 刨 花 板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70%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及 其 他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 156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及 其 他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补 充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 163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及 劳 务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享 受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纳 税 人 执 行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 23 号 ) 同 时 废 止 本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百 色 丰 林 惠 州 木 业 本 期 收 到 上 述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税 22,869,865.75 元, 上 期 为 49,257,918.50 元 42 营 业 外 支 出 96 / 112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535,949.86 151,995.92 535,949.86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35,949.86 151,995.92 535,949.86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失 对 外 捐 赠 714,500.00 507,901.08 714,500.00 丰 林 林 业 风 灾 损 失 9,833,653.43 其 他 876,257.87 707,292.62 876,257.87 合 计 2,126,707.73 11,200,843.05 2,126,707.73 43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25,975.21 3,253,515.49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831,211.12-339,108.87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税 6,199.71 52,238.95 合 计 -699,036.20 2,966,645.57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54,640,680.29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8,196,102.04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374,508.78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6,199.71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2,772,941.82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205,004.68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2,655,544.06 响 综 合 利 用 资 源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按 90% 计 入 收 入 总 额 的 影 响 -8,841,118.14 未 实 现 利 润 抵 销 及 非 同 一 控 制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摊 销 影 响 226,682.05 所 得 税 费 用 -699,036.20 44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详 见 附 注 45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7,609,506.38 8,916,534.63 收 林 木 砍 伐 押 金 7,862,494.80 20,158,264.00 收 回 备 用 金 运 输 押 金 及 各 种 代 付 款 2,899,630.91 5,820,870.23 各 项 政 府 补 助 和 专 项 经 费 款 3,537,746.23 197,697.01 97 / 112

收 上 思 丰 林 股 权 转 让 保 证 金 11,600,000.00 废 料 款 1,628,617.14 收 到 保 证 金 5,200,000.00 其 他 1,811,494.02 2,282,789.24 合 计 30,549,489.48 48,976,155.11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日 常 付 现 费 用 19,729,227.21 16,065,751.03 退 林 木 砍 伐 押 金 6,273,529.25 16,941,264.00 个 人 备 用 金 代 付 育 林 金 和 退 押 金 等 往 11,284,889.79 7,541,838.59 来 退 上 思 丰 林 股 权 转 让 保 证 金 8,800,000.00 其 他 3,259,507.25 4,166,473.97 合 计 49,347,153.50 44,715,327.59 (3).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贷 款 承 诺 费 手 续 费 471,660.00 2,080,257.50 合 计 471,660.00 2,080,257.50 46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55,339,716.49 85,842,870.74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9,743,992.22 6,155,260.08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89,414,030.61 80,093,716.85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5,646,262.45 5,187,477.0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5,127,019.44 55,089.52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5,258.18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307,805.11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6,945,279.51 3,341,728.53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7,752,349.14-1,607,734.7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729,914.75-182,027.1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01,296.37-157,081.75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65,107,644.53-1,851,178.29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663,107.28-108,719,684.97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73,643,458.37 41,620,104.98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4,198,189.91 109,783,799.11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98 / 112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449,823,896.58 360,556,741.09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360,556,741.09 349,216,540.97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60,000,000.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9,267,155.49-48,659,799.88 (2) 本 期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3) 本 期 收 到 的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4)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449,823,896.58 360,556,741.09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47,526.65 23,633.10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449,776,369.93 360,533,107.99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49,823,896.58 360,556,741.09 其 中 :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47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139,953,310.74 用 于 贷 款 抵 押 无 形 资 产 75,976,022.91 用 于 贷 款 抵 押 合 计 215,929,333.65 / 99 / 112

48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其 中 : 美 元 556,921.74 6.4936 3,616,426.98 欧 元 港 币 49,994.78 0.83778 41,884.63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应 收 账 款 其 中 : 美 元 欧 元 港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长 期 借 款 其 中 : 美 元 欧 元 港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2).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说 明, 包 括 对 于 重 要 的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应 披 露 其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选 择 依 据, 记 账 本 位 币 发 生 变 化 的 还 应 披 露 原 因 重 要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选 择 依 据 香 港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美 元 主 要 业 务 发 生 在 香 港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3 反 向 购 买 100 / 112

4 处 置 子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单 次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否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且 在 本 期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5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说 明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 如, 新 设 子 公 司 清 算 子 公 司 等 ) 及 其 相 关 情 况 : 本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新 设 子 公 司 香 港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广 西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丰 林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宁 丰 林 苗 木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丰 林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上 思 华 夏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丰 林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取 得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直 接 间 接 方 式 广 西 百 色 广 西 百 色 人 造 板 生 产 销 售 100 设 立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营 林 造 林 100 设 立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苗 木 生 产 销 售 100 设 立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人 造 板 生 产 销 售 100 设 立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贸 易 100 设 立 广 西 上 思 县 广 西 上 思 县 胶 合 板 生 产 销 售 100 收 购 广 东 惠 州 广 东 惠 州 刨 花 板 生 产 销 售 75 收 购 中 国 香 港 中 国 香 港 实 业 投 资 100 设 立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持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股 比 例 (%) 东 的 损 益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益 余 额 25 1,389,718.73 65,951,771.58 101 / 112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子 公 司 名 称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175,67 2,301.5 8 非 流 动 资 产 136,876, 950.58 期 末 余 额 资 产 合 计 312,549, 252.16 流 动 负 债 37,300,1 93.16 非 流 动 负 债 74,606,400.0 0 负 债 合 计 111,906, 593.16 流 动 资 产 147,291, 199.18 非 流 动 资 产 140,230,5 04.54 期 初 余 额 非 负 流 资 产 流 动 债 动 合 计 负 债 合 负 计 债 287,52 1,703.7 2 92,437,9 19.62 92,43 7,919.62 子 公 司 名 称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202,962,399.48 净 利 润 5,558,874. 90 本 期 发 生 额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5,558,874.90-62,857,952. 78 营 业 收 入 220,004,777.49 上 期 发 生 额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595,836.67 9,595,83 6.6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13,358,4 17.64 2 在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且 仍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3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4 重 要 的 共 同 经 营 十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丰 林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投 资 控 股 2000 万 美 53.9732 53.9732 102 / 112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的 说 明 元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刘 一 川 先 生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详 见 附 注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本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或 前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形 成 余 额 的 其 他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其 他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1,906,412.00 1,614,412.00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16,642.80 16,642.80 (2).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方 : 103 / 112 承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办 公 楼 出 租 224,992.21 209,800.98 有 限 公 司 (3).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4).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5).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3,480,000.00 3,062,500.00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预 付 账 款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04,623.80 合 计 1,304,623.80 (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预 收 账 款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9,761.07 18,898.87 其 他 应 付 款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4,716.46 应 付 账 款 广 西 慧 云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82,348.00 477,048.00 十 一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对 外 重 要 承 诺 性 质 金 额 1 本 公 司 以 及 丰 林 人 造 板 租 用 南 宁 市 成 南 房 地 产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一 栋 六 层 办 公 楼 ( 建 筑 面 积 为 5,512.53m 2 ), 租 期 为 2008 年 7 月 15 日 至 2027 年 11 月 30 每 年 租 金 160 万 元 2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除 本 项 第 1 点 外, 本 公 司 无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十 二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拟 分 配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28,134,720.00 经 审 议 批 准 宣 告 发 放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28,134,720.00 2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根 据 本 公 司 与 广 东 威 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威 华 丰 产 林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台 山 市 威 利 邦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交 易 对 方 )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 签 署 的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协 议, 本 公 司 拟 向 交 易 对 方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封 开 县 威 利 邦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和 清 远 市 威 利 邦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1 定 价 基 准 日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日 2 发 行 价 格 本 次 交 易 发 行 股 份 的 价 格 为 8.11 元 / 股, 不 低 于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60 个 交 易 日 丰 林 集 团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90% 其 中,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60 个 交 易 日 丰 林 集 团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60 个 交 易 104 / 112

日 丰 林 集 团 股 票 交 易 总 额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60 个 交 易 日 丰 林 集 团 股 票 交 易 总 量 在 本 次 交 易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丰 林 集 团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发 行 价 格 将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交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3 发 行 数 量 本 次 交 易 丰 林 集 团 向 交 易 对 方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总 额 根 据 以 下 方 式 确 定 : 丰 林 集 团 向 交 易 对 方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总 额 = 目 标 股 权 的 交 易 价 格 总 额 本 次 交 易 丰 林 集 团 向 交 易 对 方 发 行 股 份 的 每 股 股 票 价 格 本 次 交 易 中, 公 司 将 向 交 易 对 方 威 华 股 份 威 华 丰 产 林 和 台 山 威 利 邦 分 别 发 行 股 份 61,269,141 股 2,859,736 股 和 2,270,628 股 如 发 行 价 格 因 丰 林 集 团 出 现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做 相 应 调 整 时, 发 行 数 量 亦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丰 林 集 团 本 次 向 交 易 对 方 发 行 股 份 的 最 终 数 量, 将 在 另 行 签 订 的 补 充 协 议 中, 由 交 易 各 方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确 定 的 标 的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基 础 约 定 最 终 转 让 价 格 后 确 定, 并 需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十 三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分 部 信 息 (1). 报 告 分 部 的 确 定 依 据 与 会 计 政 策 : 本 公 司 根 据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及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确 定 了 人 造 板 林 业 其 他 共 3 个 报 告 分 部 每 个 报 告 分 部 为 单 独 的 业 务 分 部, 提 供 不 同 的 产 品 和 劳 务, 由 于 每 个 分 部 需 要 不 同 的 技 术 及 市 场 策 略 而 需 要 进 行 单 独 的 管 理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将 会 定 期 审 阅 不 同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业 绩 分 部 收 入 与 费 用 是 指 各 个 分 部 产 生 的 收 入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资 产 发 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分 部 资 产 包 括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所 有 的 有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及 应 收 款 项 等 流 动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其 他 未 分 配 的 总 部 资 产 分 部 负 债 包 括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应 付 款 项 银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长 期 负 债 等, 但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及 其 他 未 分 配 的 总 部 负 债 (2). 报 告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项 目 人 造 板 林 业 其 他 分 部 间 抵 销 合 计 一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090,509,725.41 54,886,152.91 75,688,525.98-74,133,141.12 1,146,951,263.18 二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918,564,909.06 30,371,876.48 72,907,388.90-73,561,626.88 948,282,547.56 三 对 联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四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6,329,340.16 1,130,451.40 2,284,200.66 9,743,992.22 五 折 旧 费 和 摊 销 费 87,105,435.76 1,345,780.69 6,609,076.61 95,060,293.06 六 利 润 总 额 54,402,650.10 18,183,811.11 61,140,741.90-79,086,522.82 54,640,680.29 七 所 得 税 费 用 -687,898.96-11,137.24-699,036.2 八 净 利 润 55,090,549.06 18,183,811.11 61,050,582.77-78,985,226.45 55,339,716.49 九 资 产 总 额 1,687,165,717.33 292,439,091.07 1,928,164,258.53-1,755,124,508.08 2,152,644,558.85 十 负 债 总 额 478,179,048.01 40,449,906.75 246,133,541.07-395,900,072.39 368,862,423.44 105 / 112

十 四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24,736,494.33 93.30 246,543.09 1 24,489,951.24 21,559,913.21 100.00 337,985.41 1.57 21,221,927.80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1,774,489.78 6.69 887,244.89 50 887,244.89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26,510,984.11 / 1,133,787.98 / 25,377,196.13 21,559,913.21 / 337,985.41 / 21,221,927.80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24,479,379.44 244,793.79 1 1 至 2 年 0.43 0.01 3 2 至 3 年 17,492.90 1,749.29 10 合 计 24,496,872.77 246,543.09 1.01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面 价 值 组 合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组 合 1 239,621.56 合 计 239,621.56 期 末 数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关 联 方 款 项, 收 回 的 信 用 风 险 极 低 期 初 数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06 / 112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795,802.57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第 一 名 9,046,177.80 34.12 90,461.78 第 二 名 8,388,762.40 31.64 83,887.62 第 三 名 1,774,489.78 6.69 887,244.89 第 四 名 1,587,149.60 5.99 15,871.50 第 五 名 1,413,855.56 5.33 14,138.56 合 计 22,210,435.14 83.78 1,091,604.35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107 / 112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56,596,904.86 99.68 457,782.00 0.81 56,139,122.86 165,739,757.70 100.00 385,877.10 0.23 165,353,880.60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181,651.93 0.32 181,651.93 100.00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56,778,556.79 / 639,433.93 / 56,139,122.86 165,739,757.70 / 385,877.10 / 165,353,880.60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账 面 价 值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327,946.42 3,279.47 1 1 至 2 年 26,420.00 792.6 3 2 至 3 年 587,807.00 58,780.7 10 3 年 以 上 481,809.23 394,929.23 81.97 合 计 1,423,982.65 457,782.00 32.15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2 ;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除 组 合 1 外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名 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组 合 1 55,172,922.21 164,196,887.66 合 计 55,172,922.21 164,196,887.66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关 联 方 款 项, 收 回 的 信 用 风 险 极 低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253,556.83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55,172,922.21 164,215,726.66 备 用 金 107,364.14 189,636.89 代 垫 社 保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223,941.78 191,952.82 押 金 及 保 证 金 类 213,100.00 213,100.00 股 权 收 购 相 关 款 项 372,807.00 代 垫 款 项 100,000.00 其 他 1,061,228.66 456,534.33 合 计 56,778,556.79 165,739,757.70 108 / 112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数 的 比 期 末 余 额 例 (%)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14,801,069.82 1 年 以 内 26.07 广 西 丰 林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往 来 款 1,730,815.52 2 年 以 内 3.05 公 司 广 西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往 来 款 7,210,772.58 3 年 以 内 12.70 公 司 广 西 上 思 华 夏 丰 林 木 业 有 往 来 款 31,430,264.29 2-3 年 55.36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合 律 师 事 务 所 账 户 监 管 款 372,807.00 2-3 年 0.66 37,280.70 合 计 / 55,545,729.21 / 97.84 37,280.70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减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121,231,336.40 1,121,231,336.40 1,117,384,796.40 1,117,384,796.40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15,730,825.95 15,730,825.95 投 资 合 计 1,121,231,336.40 1,121,231,336.40 1,133,115,622.35 1,133,115,622.35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广 西 百 色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丰 林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宁 丰 林 苗 木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丰 林 人 造 板 有 限 公 司 109 / 112 本 期 减 少 353,972,896.40 353,972,896.40 226,755,500.00 226,755,5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360,656,400.00 360,656,400.00 本 期 减 值 计 提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减 值 期 末 准 备 余 额

广 西 丰 林 供 应 链 10,000,000.00 10,000,000.00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丰 林 亚 创 ( 惠 州 ) 木 165,000,000.00 165,000,000.00 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丰 林 木 业 有 3,846,540.00 3,846,540.00 限 公 司 合 计 1,117,384,796.40 3,846,540.00 1,121,231,336.40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65,791,553.11 147,847,243.33 223,742,585.01 198,121,735.32 其 他 业 务 4,424,003.80 1,392,833.02 3,451,112.87 1,836,416.90 合 计 170,215,556.91 149,240,076.35 227,193,697.88 199,958,152.22 5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76,900,000.00 112,800,000.00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3,250,404.65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7,444,174.05-800,064.36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303,573.61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84,647,747.66 108,749,530.99 十 五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2,571,193.49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2,293,658.08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110 / 112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3,615,980.2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58,873.68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11,154.50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19,056.67 合 计 18,129,860.26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项 目 涉 及 金 额 原 因 增 值 税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退 税 收 入 22,869,865.75 以 三 剩 物 次 小 薪 材 和 农 作 物 秸 秆 等 3 类 农 林 剩 余 物 为 原 料 生 产 的 木 ( 竹 秸 秆 ) 纤 维 板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80% 的 政 策 在 过 去 现 在 及 可 预 见 的 将 来 将 持 续 实 施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17 0.12 0.1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2.10 0.08 0.08 111 / 112

第 十 一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载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纸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董 事 长 : 崔 建 国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6 年 3 月 28 日 112 /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