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表 別 號 資 料 提 供 者 性 質 決 議 2 考 生 : 李 同 學 教 師 : 劉 老 師 幹 答 案 其 他 住 在 靠 馬 路 的 房 屋, 屋 地 板 常 有 很 多 灰 塵 與 砂 粒, 可 能 是 因 馬 路 上 的 車 輛 行 駛 過 去 產 生 的 風 將 地 面 灰 塵 與 砂 粒 吹 起, 透 過 開 啟 的 窗 戶 進 到 房 屋, 最 後 停 留 在 屋 地 板 有 關 上 述 砂 粒 從 馬 路 到 屋 的 過 程 中 所 包 含 的 地 表 地 質 作 用 及 其 順 序, 下 列 何 者 最 合 理? (A) 先 侵 蝕 後 沉 積 (B) 先 沉 積 後 搬 運 (C) 先 搬 運 後 沉 積 (D) 先 搬 運 後 侵 蝕 答 案 應 為 A; 若 為 C, 答 A 者 也 應 給 分 ( 參 閱 附 件 ) 附 件 : 觀 點 一 : 侵 蝕 - 搬 運 - 沉 積 作 用 之 間 的 關 係 1 根 據 Hjulström curve, 針 對 某 一 給 定 大 小 的 顆 粒 而 言, 流 速 必 須 達 到 臨 界 的 侵 蝕 速 度 以 上, 才 能 產 生 侵 蝕 的 作 用 當 流 速 低 於 臨 界 的 搬 運 速 度, 則 無 法 再 繼 續 進 行 搬 運, 會 產 生 沉 積 的 作 用 2 一 個 物 體 要 產 生 搬 運 之 前, 應 先 有 侵 蝕 的 作 用, 讓 它 先 脫 離, 後 才 能 進 行 後 續 的 搬 運 和 沉 積 作 用 2. 住 在 靠 馬 路 的 房 屋, 屋 地 板 常 有 很 多 灰 塵 與 砂 粒, 可 能 是 因 馬 路 上 的 車 輛 行 駛 過 去 產 生 的 風 將 地 面 灰 塵 與 砂 粒 吹 起, 透 過 開 啟 的 窗 戶 進 到 房 屋, 最 後 停 留 在 屋 地 板 有 關 上 述 砂 粒 從 馬 路 到 屋 的 過 程 中 所 包 含 的 地 表 地 質 作 用 及 其 順 序, 下 列 何 者 最 合 理? 會 考 第 2, 目 中 產 生 的 風 將 地 面 的 灰 塵 與 砂 粒 吹 起, 屬 侵 蝕 作 用 透 過 開 啟 的 窗 戶 進 到 房 屋, 屬 搬 運 作 用 最 後 停 留 在 屋 地 板 屬 沉 積 作 用 整 個 過 程 應 包 含 侵 蝕 - 搬 運 - 沉 積 三 個 作 用 均 有
觀 點 二 : 侵 蝕 作 用 的 定 1 中 華 百 全 書 : 因 侵 蝕 必 生 搬 運 乃 至 堆 積, 故 廣 的 侵 蝕, 不 僅 指 搬 運, 甚 至 還 包 括 堆 積 作 用 2 Wind erosion http://www.environment.nsw.gov.au/soildegradation/winder.htm The wind erosion process detaches soil particles from the land surface and transports them by wind. It occurs when forces exerted by wind overcome the gravitational and cohesive forces of soil particles on the surface of the ground. 風 的 侵 蝕 作 用, 包 含 分 離 和 搬 運 地 面 的 土 壤 顆 粒 3 By definition, wind erosion involves the erosion, transportation and deposition of soil by the wind, according to Dictionary.com. 風 的 侵 蝕 : 包 含 風 的 侵 轉 搬 運 和 沉 積 根 據 觀 點 一 和 二, 來 分 析 的 會 考 第 2 的 答 案, 應 該 是 A 先 侵 蝕 後 沉 積 * 侵 蝕 包 含 搬 運 若 答 案 為 C 先 搬 運, 後 沉 積, 答 A 者 也 應 給 分 1. Hjulström curve 屬 外 營 力 為 流 水 時, 其 地 表 地 質 作 用 流 水 流 速 與 粒 徑 大 小 的 關 係, 不 符 合 此 幹 的 情 境 而 所 述 之 風 的 侵 蝕 作 用 廣 解 讀 係 指 外 營 力 為 風 力 時, 其 侵 蝕 搬 運 沉 積 作 用 的 連 續 動 態 過 程 敘 述 現 行 國 中 各 版 本 教 材 的 地 表 地 質 作 用 分 類, 皆 為 風 化 侵 蝕 搬 運 沉 積 四 種 作 用, 並 確 定 其 過 程, 故 在 此 不 宜 運 用 廣 解 讀 判 斷, 忽 略 各 選 項 代 表 的 意 2. 現 行 國 中 各 版 本 教 材 中, 侵 蝕 作 用 指 的 是 岩 石 受 力 量 影 響 剝 落 或 溶 解 的 過 程, 搬 運 作 用 指 的 是 物 質 移 至 他 處 的 過 程 3. 本 的 問 句 為 上 述 砂 粒 從 馬 路 到 屋 的 過 程 中 所 包 含 的 地 表 地 質 作 用 及 其 順 序, 下 列 何 者 最 合 理? 由 問 句 敘 述 與 地 表 地 質 作 用 的 對 應, 並 無 提 及 侵 蝕 作 用 的 過 程, 僅 可 知 屋 的 灰 塵 與 砂 粒 先 後 進 行 了 搬 運 與 沉 積 作 用 故 依 據 幹 中 的 資 訊,(C) 仍 為 最 佳 答 案, 此 (C)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表 別 號 資 料 提 供 者 性 質 決 議 11 考 生 : 教 師 : 何 老 師 周 老 師 幹 答 案 其 他 在 固 定 壓 力 改 變 溫 度 的 實 驗 中, 測 得 純 物 質 X 的 甲 乙 丙 三 種 不 同 狀 態, 如 圖 ( 四 ) 所 示 甲 乙 丙 分 別 為 物 質 三 態 中 的 哪 一 種? (A) 甲 : 固 態, 乙 : 液 態, 丙 : 氣 態 (B) 甲 : 固 態, 乙 : 氣 態, 丙 : 液 態 (C) 甲 : 液 態, 乙 : 固 態, 丙 : 氣 態 (D) 甲 : 液 態, 乙 : 氣 態, 丙 : 固 態 圖 ( 四 )
1. 固 定 壓 力 下, 改 變 溫 度, 丙 ( 固 態 ) 升 溫 為 甲 ( 液 態 ) 再 升 溫 為 乙 ( 氣 態 ), 則 乙 ( 氣 態 ) 降 溫, 只 能 回 液 態, 不 可 能 變 到 丙 ( 固 態 ); 需 在 另 一 不 同 的 壓 力 下 才 有 可 能! 所 以 幹 就 已 錯 誤, 無 法 作 答! 學 生 可 能 不 知 道 三 相 圖 ( 圖 三 ), 但 學 生 都 知 道 加 熱 時 為 下 圖 一, 則 冷 卻 時 為 下 圖 二 2. (1) 幹 敘 述 改 變 溫 度 的 實 驗 中, 依 國 中 理 化 中 溫 度 與 熱 介 紹 純 物 質 在 改 變 狀 態 時, 溫 度 是 維 持 一 定 的, 反 而 是 升 溫 降 溫 下, 狀 態 未 變, 應 用 吸 熱 放 熱 較 恰 當 (2) 若 依 答 案 (D) 敘 述, 為 何 液 體 升 溫 變 成 氣 體, 再 降 溫 卻 可 在 壓 力 固 定 下 直 接 變 成 固 體, 雖 只 有 (D) 符 合, 但 有 些 牽 強 ( 尤 其 對 國 中 生 而 言 ) 1. 由 圖 中 升 溫 降 溫 的 先 後 順 序, 可 得 知 甲 乙 丙 三 種 不 同 狀 態 ( 固 態 液 態 氣 態 ) 之 間 的 溫 度 差 異, 其 中 乙 的 溫 度 最 高, 甲 的 溫 度 次 之, 丙 的 溫 度 最 低, 即 可 推 測 甲 乙 丙 的 狀 態 幹 所 述 為 確 的 甲 乙 丙 三 種 狀 態, 非 指 改 變 狀 態 中 固 液 共 存 或 液 氣 共 存 時, 溫 度 是 維 持 一 定 的 狀 況 因 此 幹 使 用 升 溫 降 溫 並 無 不 當 2. 丙 是 固 態, 甲 是 液 態, 乙 是 氣 態, 在 幹 所 述 的 固 定 壓 力 下, 由 乙 至 丙 為 降 溫, 即 表 示 由 氣 態 至 固 態 的 降 溫 過 程, 此 降 溫 程 序 中 會 有 液 態 存 在 的 過 程, 再 繼 續 降 溫 至 丙 ( 固 態 ), 而 不 是 指 必 須 由 氣 態 降 溫 直 接 變 成 固 態, 故 本 (D)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表 別 號 資 料 提 供 者 性 質 決 議 16 考 生 : 教 師 : 張 老 師 幹 答 案 其 他 表 ( 二 ) 表 ( 二 ) 為 小 慧 列 出 家 燕 及 家 雨 燕 的 分 類 資 料, 她 推 論 家 燕 和 家 雨 燕 在 分 類 上 為 不 同 的 生 物, 依 生 物 分 類 階 層 的 概 念, 小 慧 最 可 能 是 根 據 表 中 的 哪 一 項 作 出 推 論? (A) 綱 (B) 目 (C) 屬 (D) 種 表 ( 二 ) 上 面 的 綱 目 屬, 都 是 以 相 對 的 分 類 名 表 示, 為 種 的 表 示 方 法, 卻 出 現 了 重 大 缺 失, 在 國 中 三 本 課 本 中, 學 名 的 寫 法, 都 是 以 基 礎 的 二 名 法 作 介 紹, 且 特 別 提 醒 了 後 面 的 那 個 字 是 種 小 名, 形 詞 的 作 用, 不 能 代 表 這 個 生 物 的 分 類, 我 舉 例 : 種 小 名 的 formosana, 請 問 看 這 個 可 以 得 到 生 物 分 類 功 能 嘛? 是 沒 有 任 何 分 類 意 的, 在 分 類 學 中, 一 個 物 種 被 賦 予 一 個 拉 丁 化 的 雙 名 法 名 稱, 而 不 是 用 一 個 種 小 名 可 以 代 表 種 or 種 名 請 注 意 國 中 課 本, 對 種 小 名 的 解 釋 目 有 缺 失 理 應 送 分, 但 此 其 實 出 的 不 錯, 有 考 倒 學 生 的 分 類 觀 念, 若 無 送 分, 也 請 改 善 出 此 的 評 量 目 標 為 學 生 是 否 了 解 分 類 階 層 的 概 念 學 生 完 整 閱 讀 目 後, 可 知 表 ( 二 ) 的 種 並 非 單 獨 表 示 生 物 的 完 整 學 名 而 且 學 生 可 從 意 中 得 到 作 答 的 訊 息, 故 不 影 響 其 作 答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表 別 號 資 料 提 供 者 性 質 決 議 36 考 生 : 邱 同 學 教 師 : 張 老 師 幹 答 案 其 他 研 究 員 利 用 工 具 鑽 取 榕 樹 樹 幹 的 維 管 束 組 織, 從 樹 皮 表 面 上 的 X 點 垂 直 鑽 入 樹 幹 中 心 後, 將 取 出 的 組 織 依 其 主 要 功 能 分 別 標 示 為 甲 乙 丙, 如 表 ( 七 ) 所 示 依 表 中 的 主 要 功 能 判 斷, 比 較 此 三 者 與 X 點 間 的 距 離, 下 列 何 者 最 合 理? (A) 甲 < 丙 < 乙 表 ( 七 ) (B) 甲 < 乙 < 丙 (C) 乙 < 丙 < 甲 (D) 乙 < 甲 < 丙
1. 目 中 研 究 員 取 樣 的 是 " 維 管 束 組 織 ", 但 維 管 束 = 木 質 部 + 韌 皮 部, 而 " 形 成 層 " 是 " 分 生 組 織 ", 不 是 " 維 管 束 組 織 ", 因 此 " 維 管 束 組 織 " 只 有 甲 和 乙, 而 沒 有 丙, 所 以 此 選 項 中 沒 有 正 確 答 案 正 確 答 案 應 該 是 甲 < 乙 2. 目 中, 幹 第 一 句 : 研 究 員 利 用 工 具 鑽 取 榕 樹 樹 幹 的 維 管 束 組 織 第 三 句, 將 取 出 的 組 織 依 其. (1) 幹 已 清 楚 描 述 要 取 並 區 分 功 能 的 是 維 管 束 組 織 (2)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維 管 束 組 織 翻 譯 Vascular tissue (3)Campbell 9th, p743, The vascular tissue system carries out long-distance transport of materials between the root and shoot systems. The two types of vascular tissues are xylem and phloem. (4) 細 胞 分 裂 功 能 的 組 織 ( 應 指 形 成 層 ), 並 不 存 於 Vascular tissue 中 (5) 故 此 無 丙 組 織, 送 分 (6) 國 中 南 一 課 本 是 將 維 管 束 與 形 成 層 分 開 的 (7) 依 Campbell 定, 維 管 束 組 織 只 有 木 質 部 與 韌 皮 部 依 國 中 課 本 並 未 提 出 此 二 部 有 分 類 功 能, 故 送 分 (8) 為 什 麼 原 本 電 子 化 又 退 回 紙 本 (9) 第 一 句 話 呈 現 誤 導, 且 多 餘, 已 影 響 到 做 答 (10) 維 管 束 與 維 管 束 組 織 是 專 有 名 詞, 兩 者 不 同, 請 勿 混 淆 根 據 本 幹 從 樹 皮 表 面 上 的 X 點 垂 直 鑽 入 樹 幹 中 心 可 得 知 在 鑽 取 的 過 程 中 將 會 同 時 取 得 形 成 層 而 此 主 要 判 斷 取 出 的 組 織 與 X 點 間 的 距 離, 依 據 意 與 表 ( 七 ) 所 提 供 的 資 訊,(A) 仍 為 最 佳 答 案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表 別 號 資 料 提 供 者 性 質 決 議 44 考 生 : 教 師 : 張 老 師 幹 答 案 其 他 已 知 一 隱 性 等 位 基 因 位 於 X 染 色 體 上 某 對 夫 妻 透 過 遺 傳 諮 詢 得 知, 在 沒 有 突 變 的 情 況 下, 兩 人 將 來 所 生 的 子 女 中, 女 兒 必 帶 有 此 隱 性 基 因, 但 兒 子 必 無 根 據 諮 詢 的 結 果, 推 測 此 對 夫 妻 的 家 族 中, 下 列 哪 兩 人 的 X 染 色 體 一 定 沒 有 此 隱 性 等 位 基 因? (A) 夫 及 他 的 父 親 (B) 夫 及 他 的 母 親 (C) 妻 及 她 的 父 親 (D) 妻 及 她 的 母 親 國 中 與 高 中 課 綱 中, 從 高 中 課 綱 才 開 始 出 現 性 聯 遺 傳 這 個 名 詞, 雖 可 用 應 用 解 釋, 但 如 此 的 話, 何 必 需 要 高 中 課 綱, 以 後 大 家 國 中 都 上 高 中 就 好 了 啊, 不 擺 國 中 課 綱 沒 有, 高 中 課 綱 才 有 的 東 西 都 可 以 考, 請 問 以 後 要 用 何 者 做 教 學 準 則, 高 中 嗎?So, 此 顯 超 綱, 建 議 送 分 1. 本 幹 敘 述 女 兒 必 帶 有 此 隱 性 基 因, 但 兒 子 必 無 即 表 示 來 夫 的 X 染 色 體 必 帶 有 此 隱 性 等 位 基 因, 來 妻 的 X 染 色 體 必 不 帶 有 此 隱 性 等 位 基 因 學 生 只 要 清 楚 性 別 遺 傳 的 概 念 且 正 確 推 理 即 可 作 答 2. 本 評 量 目 標 符 合 國 中 課 綱 與 生 活 技 學 習 領 域 之 教 材 細 目 310-4d. 瞭 解 基 因 會 突 變, 及 人 類 性 別 的 遺 傳 方 式, 因 此 本 測 驗 仍 屬 於 國 中 課 綱 之 範 圍 故 本 維 持 原 公 布 答 案 (C)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表 別 號 資 料 提 供 者 性 質 決 議 47 考 生 : 教 師 : 李 老 師 幹 答 案 其 他 無 根 萍 是 原 產 於 臺 灣 的 浮 水 植 物, 個 體 極 小, 且 無 根 莖 葉 之 分, 僅 有 類 似 葉 的 構 造 浮 於 水 面 此 外, 植 株 具 有 雄 蕊 及 雌 蕊, 可 開 花 結 果 繁 殖 後 代, 不 過 無 根 萍 主 要 繁 殖 子 代 的 方 式, 是 利 用 植 株 一 端 所 長 出 的 小 芽 當 小 芽 成 熟 後, 會 離 開 母 體 而 沉 入 水 底, 幾 天 之 後 再 浮 出 水 面 長 成 新 的 個 體 47. 根 據 本 文 推 論, 無 根 萍 是 屬 於 下 列 哪 一 類 植 物? (A) 蘚 苔 植 物 (B) 蕨 類 植 物 (C) 裸 子 植 物 (D) 被 子 植 物 閱 讀 文 中 未 能 完 整 無 根 萍 是 因 演 化 過 程 維 管 束 組 織 完 全 退 化, 導 致 體 型 極 小 而 直 接 陳 述 無 根 莖 葉 之 分, 僅 有 類 似 葉 的 構 造 此 段 話 有 誤 導 學 生 將 無 根 萍 歸 於 蘚 苔 植 物 之 嫌 此 的 評 量 目 標 為 學 生 是 否 能 正 確 利 用 生 物 特 徵 進 行 分 類 在 植 物 的 分 類 系 統 中, 蘚 苔 植 物 無 花 的 構 造 且 不 會 產 生 種 子, 因 此 選 文 中 提 到 植 株 具 有 雄 蕊 及 雌 蕊, 可 開 花 結 果 繁 殖 後 代 足 以 讓 學 生 判 斷 無 根 萍 屬 於 被 子 植 物, 故 (D) 為 最 佳 答 案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表 別 號 資 料 提 供 者 性 質 決 議 48 考 生 : 教 師 : 張 老 師 幹 答 案 其 他 無 根 萍 是 原 產 於 臺 灣 的 浮 水 植 物, 個 體 極 小, 且 無 根 莖 葉 之 分, 僅 有 類 似 葉 的 構 造 浮 於 水 面 此 外, 植 株 具 有 雄 蕊 及 雌 蕊, 可 開 花 結 果 繁 殖 後 代, 不 過 無 根 萍 主 要 繁 殖 子 代 的 方 式, 是 利 用 植 株 一 端 所 長 出 的 小 芽 當 小 芽 成 熟 後, 會 離 開 母 體 而 沉 入 水 底, 幾 天 之 後 再 浮 出 水 面 長 成 新 的 個 體 48. 有 關 無 根 萍 的 生 殖 構 造 或 繁 殖 方 式,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最 合 理? (A) 不 會 產 生 胚 珠 (B) 不 會 產 生 生 殖 細 胞 (C) 主 要 的 繁 殖 方 式 不 會 增 加 遺 傳 的 變 異 (D) 主 要 的 繁 殖 方 式 須 經 減 數 分 裂 的 過 程 答 案 (C) 的 敘 述 為 : 主 要 的 繁 殖 方 式 不 會 增 加 遺 傳 的 變 異 但 遺 傳 的 變 異 本 身 就 包 含 了 突 變, 此 的 描 述 : 無 性 生 殖 不 會 增 加 遺 傳 的 變 異, 這 句 是 有 問 的, 因 為 還 是 會 發 生, 只 要 有 突 變 Campbell 上 寫 著 Sources of Genetic Variation: The genetic variation on which evolution depends originates when mutation, gene duplication, or other processes produce new alleles and new genes. 也 就 是, 突 變 也 是 遺 傳 變 異 的 來 源 之 一 所 以 並 不 代 表 著 無 性 生 殖, 就 不 會 突 變 這 件 事 情, 機 率 低 不 等 於 不 會 目 問 下 列 何 者 最 合 理, 並 沒 有 合 理 的 選 項 回 頭 看 看 這 句 話 : 無 性 生 殖 的 繁 殖 方 式 不 會 增 加 遺 傳 的 變 異 保 證 絕 對 不 會 嗎? 還 是 會 有 機 會 產 生 遺 傳 變 異 的, 所 以 此 以 影 響 作 答, 建 議 送 分 本 幹 中 可 了 解 無 根 萍 的 主 要 繁 殖 方 式 為 無 性 生 殖, 而 透 過 無 性 生 殖 方 式, 子 代 的 遺 傳 物 質 將 與 親 代 相 同, 所 以 無 性 生 殖 並 不 會 增 加 親 代 與 子 代 間 的 遺 傳 變 異 因 此 (C) 選 項 為 最 合 理 的 答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