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54 证券简称 : 仟源医药公告编号 :2022-013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 1 公司所属子公司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嘉逸医药 ) 与老挝制药企业 Laos Allianc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以下简称 老挝联合药业 或 甲方 ) 签署的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 该合作协议未设置强制约束力和违约条款, 具体合作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目前老挝联合药业尚未取得老挝药品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委托加工合作的许可或备案, 未来能否取得 何时取得许可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3 双方签署具体合作合同尚需根据老挝疫情发展情况 生产及供应能力以及市场竞争环境另行商议和约定, 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4 老挝联合药业属于非上市公司, 无公开财务数据, 嘉逸医药首次与其合作,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过类似的交易, 对方的履约能力暂无法准确判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5 截止至本关注函回复日, 公司基本面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约 46.41%, 股价涨幅与公司目前基本面不匹配, 明显背离创业板指数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 关于对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创业板关注函 2022 第 126 号 )( 以下简称 关注函 ) 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关注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 1. 请说明甲方是否已取得 MOLNUPIVIR 仿制药药效稳定性及一致性证明, 该仿制药品生产的专利许可 专利豁免等相关证明, 以及老挝主管部门许可嘉逸医药作为该仿制药物质实体的委托生产方的相关证明 ; 嘉逸医药是否取得该仿制药物质实体的委托生产备案及该药品物质实体出口许可, 嘉逸医药是否为甲方的唯一委托生产方 ; 该合同是否对合同双方具有强制约束力, 以及相关违约赔付条款 报备甲方或嘉逸医药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就本次交易的真实性 合规性进行详尽调查 回复 : 老挝药品监管部门已经批准包括老挝联合药业在内的多个制药公司 MOLNUPIVIR 仿制药的紧急使用授权, 根据老挝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老挝联合药业生产的 MOLNUPIVIR 仿制药获得了老挝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质量分析实验室检验报告 2021 年 10 月, 老挝联合药业提供原料委托嘉逸医药开发 MOLNUPIVIR 仿制药物质实体作为在老挝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临床观察样品,2021 年 11 月老挝联合药业取得嘉逸医药开发生产的 MOLNUPIVIR 仿制药物质实体并生产了临床样品试剂, 在老挝分别进行了约 60 例和 1500 例的二次真实世界的临床研究 2022 年 1 月 31 日老挝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老挝联合药业 MOLNUPIVIR (Molnupiravir 200mg) 仿制药的注册批件, 允许其在老挝上市销售 老挝联合药业在考察嘉逸医药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的基础上, 与嘉逸医药签署了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2022 年 2 月 21 日嘉逸医药取得江苏省药监局批准的境外委托加工备案 ( 备案号 :20220003) 截止本回复日, 老挝联合药业尚未取得老挝药品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委托加工 2
合作的许可或备案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属于双方关于委托加工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初步约定, 待合作的前置条件成就后协商签署主合同 ; 本次合作尚需要向老挝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许可或备案 具体生产产量 合同金额 加工费用的具体金额 支付期限等合作事宜尚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 生产及供应能力以及市场竞争环境另行商议和约定, 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在本次合作协议签署前, 嘉逸医药对老挝联合药业的背景进行了调查, 取得了其药品经营资质证书 MOLNUPIVIR 仿制药的注册批件等资料文件, 确认本次交易真实 合规 风险提示 : 截止至本关注函回复日, 嘉逸医药与老挝联合药业签署的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初步约定 老挝联合药业虽已获得老挝卫生药监部门批准, 取得 MOLNUPIVIR 仿制药的注册批件, 但尚需向老挝卫生药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嘉逸医药作为其所持上市 MOLNUPIVIR 仿制药物质实体的委托生产方 具体合作事宜尚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 生产及供应能力以及市场竞争环境另行商议和约定, 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请补充披露合同金额 委托生产产量 加工费用支付条件 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等合同主要内容, 结合前述情况以及你公司生产能力等说明该合同是否会对你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补充披露甲方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结合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 说明其是否具有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或提供货物等履约能力 ; 补充披露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的类似交易情况, 说明具体金额及占各年相关业务的比重 回复 : 嘉逸医药与老挝联合药业在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签署前已经多次就委托生产产量 合同金额 加工费用的计算 支付条款 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等合同主要内容进行磋商, 但开展具体业务双方尚需分别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物质实体委托生产事项的许可 / 备案, 而取得许可的时间无法确定 ; 同时, 老挝新冠疫情对 MOLNUPIVIR 新冠仿制药的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也存在不确定性, 3
故双方在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中暂未约定上述条款, 需待前置条件成就后, 根据届时的疫情发展情况 生产及供应能力以及市场竞争环境另行商议和约定 公司暂无法预计对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嘉逸医药首次与老挝联合药业合作,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过类似交易 ; 其属于非上市公司, 公司无法获得对方准确的财务数据 对于老挝联合药业的履约能力, 公司进行了关注, 对方提出具体订单将以老挝中国银行信用证方式支付, 届时公司将与对方签署后续生产数量的协议时进一步协商支付方式及期限 风险提示 : 截止至本关注函回复日, 嘉逸医药与老挝联合药业签署的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初步约定 公司尚未与老挝联合药业签署具体订单合同, 具体订单合同还将受老挝新冠疫情对 MOLNUPIVIR 新冠仿制药市场需求 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对方发生过类似交易, 也无法取得对方准确的财务数据, 对方的履约能力暂无法准确判断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3. 请补充说明该事项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公司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文件的具体内部标准, 是否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 列示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是否和预期存在差异 回复 : 本事项未达到相关信息披露标准, 披露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 公司自愿披露上述事项是基于嘉逸医药与老挝联合药业双方签署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后, 需分别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物质实体委托生产事项的许可 / 备案, 实质推进委托加工生产业务的合作, 在推进过程中难以做到保密 公司不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如下 :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签署 < 战略合作协议 >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苏州晶云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晶云药物 ) 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将积极致力于有较 4
高专利及技术门槛的首仿药及高端仿制药的开发和产业化合作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底, 公司与晶云药物及其子公司签署了多个产品技术研发合同, 但合作研发项目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 存在研发周期延长甚至研发项目失败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 嘉逸医药与老挝联合药业签署的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属于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协议, 公司披露 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是出于实质推进委托加工生产业务的需要, 不存在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但后续合同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 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4. 请核实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 5% 以上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三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报备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名称 职务 知情日期等明细, 核查并说明相关知情人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回复 : 经核查, 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最近三个月除监事左学民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3 日 24 日分别卖出公司股票 1 万股 3 万股和 2 万股, 卖出单价分别为 6.5187 元 6.5333 元和 6.60 元, 详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告编号 : 2021-090), 其他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来三个月如有减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 公司相关内幕知情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5. 请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业绩情况等, 分析说明相关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近期股价涨幅与基本面是否匹配, 并就股价短期大幅波动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回复 : 5
2022 年 1 月 25 日, 公司披露了 2021 年度业绩预告,2021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90,000 万元至 100,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200 万元至 -12,700 万元 公司所处行业短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相关业务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 月 23 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约 46.41%, 股价涨幅与公司目前基本面不匹配, 同期创业板综累计涨幅为 1.22% 公司股价涨幅与创业板指数涨幅差异较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大 换手率高 成交金额大, 累计涨幅明显背离创业板指数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审慎决策, 谨慎投资 6. 请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 机构和投资者调研 回复投资者咨询 自媒体宣传等情况, 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回复 : 公司近期不存在接受媒体采访 机构和投资者调研的情况, 公司在回复投资者咨询以及在微信公众号 官网等宣传渠道的相关报道均严格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进行沟通交流,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经自查, 公司也不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回复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6